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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区社发局,各广告经营单位,有关医疗机构:
新修订的《医疗广告管理办法》(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卫生部第26号令公布,以下简称《办法》)于20*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为做好《办法》实施后医疗广告审查及监管工作,加强医疗广告管理,规范医疗广告行为,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市卫生局卫生监督所受*市卫生局委托,承担本市《医疗广告审查证明》的申请受理、审核、发放、信息公示等工作。
二、由*市卫生局审核出具的原《医疗广告证明》的有效期截止到20*年12月31日。20*年1月1日起,的医疗广告应符合《办法》的各项规定。
三、医疗机构单独举办或与其他单位、组织合办的义诊活动以及其他与诊疗行为相关的活动,需要广告的,应当按照《办法》规定申请并取得《医疗广告审查证明》后方可。
四、医疗机构的迁址公告、招聘广告、遗失声明等,不得出现医疗服务内容。医疗机构冠名(赞助)的公益广告中,不得出现除医疗机构规范名称以外的任何其他信息。
五、符合下列条件的医疗资讯服务类节(栏)目,经*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市卫生局和相关媒体主管部门共同确认,不认定为医疗广告,但出现《办法》第十六条规定所列禁止情形的除外:
1.节(栏)目相对固定;
2.节(栏)目内容为公益性质;
3.节(栏)目不收取任何费用,包括各种变相形式的收费;
4.节(栏)目完全由媒体的非广告经营部门独立编辑、制作。
符合上述条件的医疗资讯服务类节(栏)目所邀请的专家或嘉宾应当具有卫生系列专业技术高级职称(资格)。
六、本市各广告经营单位承接医疗广告制作、、业务的,均应当查验医疗机构所在地省级卫生行政部门核发的《医疗广告审查证明》,并严格按照核准的广告内容制作、、医疗广告。
1违法医疗广告表现形式
1.1未取得《医疗广告审查证明》,医疗广告。
1.2医疗机构以内部科室名义医疗广告。
1.3医疗广告的表现形式含有涉及医疗技术、诊疗方法、疾病名称、保证治愈或者隐含保证治愈的。
1.4医疗广告的表现形式含有利用患者、卫生技术人员、医学教育科研机构及人员、其他社会社团、组织的名义以及使用和武警部队名义、形象作证明的。
1.5未标注医疗机构第一名称和《医疗广告审查证明》文号医疗广告。
1.6未按照《户外广告登记管理规定》办理登记户外医疗广告。
1.7利用新闻形式、医疗资讯服务类专题(栏)目或变相医疗广告。
1.8医疗机构未按照《医疗广告审查证明》核准的广告成品样件内容医疗广告。
1.9医疗广告的表现形式含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禁止的其他情形。
2对策探讨
整治违规医疗广告,是全社会的系统工程,只有建立完善的广告法律体系和医疗保障体制,具备高素质的监管队伍健全部门联动的监管网络,提高群众理性就医意识,倡导诚信服务经营,才能实现医疗广告市场的健康发展。
2.1通报批评每年不定期通报医疗机构违法医疗广告及处理情况,通过媒体公告、会议通报、公示栏通报、《医疗广告监测报告》通报等多种渠道,将医疗机构违法医疗广告情况通报相关部门及社会公众,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形成强大的震慑力。
2.2落实负责人教育约谈制度基于“教育为主,处罚为辅”的政府管理理念,市、区卫生行政部门主动约谈有严重违法医疗广告的医疗机构法人代表、负责人,动之以情,晓之以理,提高决策层对规范医疗广告的认识,引导其诚信经营、公平竞争,从源头上制止违法医疗广告行为。
2.3引导扶持指导医疗机构规范医疗广告,切实减轻管理相对人负担。卫生监督部门也要做好向“服务型政府”的转变,深圳市卫生监督局每年邀请著名医院管理专家和法律学者为社会办医院授课培训,让各有关医疗机构投资人、管理者摆正经营理念,以良好的医疗质量和特色服务建立口碑,放弃过分依赖医疗广告宣传的经营方式。
【关键词】医疗广告 医患纠纷 医患关系
随着我国医疗卫生事业市场化的深入,国营医疗机构的转型改制、民营医疗机构的兴起,医疗广告成为了各医疗机构参与激烈竞争的有力武器。医疗广告是指利用各种媒介或者形式直接或间接介绍医疗机构或医疗服务的广告。①医疗广告的使命本应是为患者提供医疗信息、就医指南等,但各医疗机构为了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占得一席之地而夸张失实的虚假医疗广告已经成为常态。国家食品药品监督局官方网站公布的统计资料显示,仅2010年第一季度,全国查处的违法药品广告就已达到1.84万次,违法医疗器械广告3110次、违法保健食品广告1.83万次。②
一、虚假医疗广告对医患关系的影响
“患者刀砍医生”、“医院医生集体下跪致歉患者”、“女医生不堪医疗纠纷服毒自杀”“医生为防医闹而戴钢盔”……近年来,各地医患纠纷屡屡发生,职业“医闹”队伍出现,医患关系十分紧张。著名医史学家亨利?西格里斯曾经说过,每一个医学行动始终涉及两类当事人:医师和病员,医学无非是这两群人之间的多方面关系。医方和患者本该是一对互相协作、目标统一的“利益共同体”,也是最应该互相信任的两个群体,如今却变成敌对双方。虚假医疗广告与医患关系紧张有着不可忽视的关系。
1、广告中不对称的医疗信息导致了患者过高的期待
医疗广告的夸张失实表现为广告信息的不对称,虚假医疗广告的表现形式包括:夸大疗效、谎报医疗专家资质、聘请“医托”代言、低价诱惑患者、隐瞒真实价格等。这些医疗广告夸大了医疗机构的治疗水平,隐瞒了治疗期间的间接费用,使缺乏医疗常识的患者对医疗机构产生不切实际的期待。如果就医之后的效果并非广告中那样明显,或者就诊途中突然出现额外的医疗费用,就会使患者产生认知失调。患者并不会责怪失实的医疗广告,而是直接把错误归咎于医生的无能和不负责任,从而埋下了对医疗机构或医务人员的不满情绪。
2、虚假医疗广告泛滥,使一些医院丧失公众信任
近日中国青年报社会调查中心的一项调查(2245人参加)显示,76.7%的人认为当前虚假医疗广告非常多,52.1%的人表示在看病、买药时会受到广告的影响,66.2%的人表示,自己或家人曾因听信虚假医疗广告而被骗。③这项数据反应出公众对当前医疗广告的极度不信任,以及虚假医疗广告对多数受众造成了损害的事实。因为虚假广告受骗的患者,必然会在心里留下阴影从而失去了对医院和医生的信任。因而在医患纠纷报道中,舆论自然会倒向患者一方,而这种舆论倾向又会进一步加大公众对医生和医疗机构的敌对情绪。
3、虚假医疗广告助长了医疗圈的浮躁
虚假医疗广告针对患者的焦虑心理,虚假承诺,夸大医疗水平,在短期内迅速发挥广告效果,招揽顾客。诸多医疗机构虚假广告后尝到了甜头,更加重视对广告的投入而忽略了自身医疗水平的提高,助长了整个医疗圈的急功近利之风。例如修正药业的代言人孙红雷两年的代言费就高达数百万元。其一个月广告投入就达3亿元,可为了节约成本甚至不惜使用“毒胶囊”。大量的医疗广告无形中抬高了医疗成本,医疗机构转而设法削减主营业务成本,这种舍本逐末的结果就是,整个医疗圈的作风不正,消费者利益受损。
二、整顿虚假医疗广告,重建和谐医患关系
医疗机构迷信广告效应,患者迷信医疗广告,医患关系就在这种资金投入的错位和期待的错位中不断恶化。“我国广告立法的可执行力很差。医疗广告链条上,卫生部门的源头监管不到位、广告主逐利忘义、媒体受利益趋动推波助澜,每个环节都有问题,工商部门取证难、认定难,事后监管难度很大,认真了反而惹麻烦。所以,尽管一次次地集中整治,行政罚款率、曝光率逐年上升,但还是不足以遏制某些医院对高额利润的疯狂追逐。打击乏力,以罚代刑,违法成本过低,不能形成有效震慑。”浙江大学广告研究中心主任胡晓云说。④因此,为了抵制虚假医疗广告,缓解医患之间的紧张气氛,政府、社会、媒体、医生和患者都应该积极参与监督和管理。
1、加强医疗广告的监督力度,从根本上杜绝虚假医疗广告
《医疗广告管理办法》规定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负责医疗广告的监督管理。卫生行政部门、中医药管理部门负责医疗广告的审查,并对医疗机构进行监督管理。医疗广告内容涉嫌虚假的,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可根据需要会同卫生行政部门、中医药管理部门作出认定。这种管理体制容易造成虚假医疗广告出台容易查处难的现象。建议增设卫生部门对虚假医疗广告的处罚权力,加大对虚假广告者、经营者和广告主的处罚力度。应在《医疗广告管理办法》中对虚假医疗广告的定义和范围做出规范,为管理方提供判断参考。
2、普及医疗常识,提高公众媒介素养,加强社会监管
虚假医疗广告之所以能够屡试不爽,与公众缺乏医疗常识和媒介素养,容易迷信医疗广告有很大关系。很多医疗广告利用明星效应,诱骗消费者。他们选择形象正面,对消费者有积极影响的明星来做代言人,消费者把对明星的喜爱转变成对其代言产品的信任。加上公众缺乏医疗常识,因此容易受到医疗广告的蛊惑。为改善这种局面,建议卫生部通过多种渠道普及医疗常识,宣传相关法律法规,提高公众媒介素养,公益广告,杜绝虚假医疗广告。
3、加强对媒体的监管,使其慎重医疗广告,客观报道医患纠纷
媒体作为医疗广告的者,在虚假医疗广告泛滥、医患关系恶化的问题上有着不可推卸的责任。首先,从广告接受心理上来说,公众对医疗广告的信任很大程度上是基于对媒体权威性的认可。建议工商行政部门加强对医疗广告媒体的监管,一旦发现虚假医疗广告,除正常的行政处罚外,还应勒令媒体澄清事实,并向公众致歉。其次,媒体在报道医患纠纷时,往往倾向患者,而将舆论引导到医生或医疗机构的敌对方,因此建议媒体本着新闻专业主义的立场,客观公正地报道医患纠纷。
4、医疗机构着眼长远,分清本末
医疗机构的安身立命之本是自身的医疗水平,而非一时投机取巧的虚假广告。患者可能由于缺乏医疗常识而误信虚假医疗广告一次,但是医疗效果才是他们做出二次选择的理由。虚假医疗广告可以吸引陌生的患者,却无法培养忠实的消费者,久而久之必然会使医疗机构失去消费者的信任,遭到市场的淘汰。因此建议医疗机构着眼长远、分清本末,致力提高自身医疗水平,真实可靠的医疗广告,走上可持续发展道路。
医患交恶不仅使患者及家属的身心受到伤害,降低了医疗单位和医务人员的社会声誉,还影响到整个社会的和谐。医疗广告作为医疗机构信息的方式,患者就医的参考,是医患双方沟通的重要桥梁。医疗广告好则可以提供详尽真实的医疗信息,为患者寻医问药提供可靠的参考,为医方培养忠实消费者;坏则虚假夸张,令患者蒙受损失,令医方成为人民公敌。医疗广告的好坏在很大程度上决定着医患关系的和谐与否。因此,净化医疗广告是重建和谐医患关系、维护正常医疗服务秩序、维护医患利益的必经之路,这需要政府、社会、媒体、医方和患方的共同努力。
参考文献
①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卫生部:《第26号医疗广告管理办法》,2007
②《医疗广告向何处去?——医疗广告高峰论坛观点集萃》,《中国广告》,2006(11):144-152
③张维欣、黄冲,《76.7%的人认为当前虚假医疗广告非常多》,《中国青年报》,2012-1-31
④姚芃,《治理虚假医疗广告腰杆为何不硬》,《法制日报》,2006
卫生部公布:违法医疗广告明显减少
本刊讯卫生部4月25日公布,自2006年11月10日,卫生部与国家工商总局联合颁布了新修订的《医疗广告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以来,违法医疗广告明显减少。
卫生部等有关部门监测结果显示,医疗广告整体有所好转,《办法》实施初步取得了比较明显的效果。2007年第一季度有关部门对医疗广告监测结果显示:电视广告违法率为12.1%,同比下降8个百分点,报纸广告违法率为16.9%,同比下降35个百分点。浙江、重庆、贵州等省市工商部门公布的违法广告数字显示,违法医疗广告数量占各类违法广告总数的8%以下。
卫生部有关官员表示,目前医疗广告违法率明显下降,但个别地区、媒体时有波动,反弹压力明显。主要表现为:区域性广播、电视、报纸、短信群发等方式违法医疗广告,增加了监测和查处的难度。部分报纸、电视经济生活频道等媒体的自律、监管已成为广告治理的一个关键环节。下一步工作重点是:一是保持对违法医疗广告整治的高压态势,加大对虚假违法医疗广告有关医疗机构的曝光力度,定期对查证属实的案件进行公示,强化社会监督。二是在卫生部拟订的《医疗机构校验管理办法》中,将医疗机构违法医疗广告作为一项不良执业行为予以记录,并作为是否依法予以校验的重要内容之一。对违法情节严重的,依法予以处罚。三是进一步规范出具《医疗广告审查证明》的程序,实行医疗广告审查出证规范化管理,加强对医疗广告成品的审查,逐步在全国实现医疗广告申请、审批的规范化管理,做到审查出证标准统一、格式统一。
政策法规
药品医疗器械等企业6月底前须建广告诚信档案
本刊讯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近日发出通知,要求各省(区、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加快推进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广告企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6月底前要建立健全辖区内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广告企业信用体系建设的各项工作制度和辖区内广告企业的信用档案。
通知要求,各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要开展媒体广告的监测,在查处消费者投诉举报和有关省局移送的违法广告案件的基础上,完善辖区内广告企业信用信息采集;要建立在辖区内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广告企业的信用档案,及时将企业违法广告的行为予以记录;要定期对广告企业的信用进行评定,建立违法广告企业“黑名单制度”,探索加强对严重失信企业的监督管理措施。还要做好对广告企业信用的公告工作,对列入违法广告黑名单的企业要及时予以曝光。
行业动态
欧盟将出资31亿美元促进新药研发
本刊讯近日,欧洲发起了一项价值20亿欧元(合31亿美元)的药品研发计划,以重振昔日“制药帝国”雄风,并缩小与美国、亚洲的制药差距。
创新药物计划(InnovativeMedicinesInitiative)近日在布鲁塞尔公布,该计划向学术机构和小型公司提供资金,以攻克制药过程中的瓶颈问题。计划将围绕药品研发的普遍性解决措施展开,因而单独一家公司无法在竞争中获利。
据官员介绍,欧盟将在7年内出资10亿欧元,大型制药公司则提供等值资助以提供人员和设备。第一项研究计划在2009年启动,另有大量计划需多年才可产生实用性结果。最初研制将侧重糖尿病、大脑紊乱和呼吸系统疾病,癌症和传染病将在随后涉及。
该计划的最大目标是预测新药的安全和有效性,这与美国食品与药品管理局(FDA)的“核心路径计划”(CriticalPathInitiative)类似。
研究进展
大功率LED芯片手术无影灯在渝研制成功
本刊讯日前,在重庆市级科技攻关计划项目“LED手术无影灯研发”的支持下,重庆天海医疗设备有限公司攻克了矩阵阵列式大功率LED(半导体)芯片技术,成功开发出色温连续可调的大功率LED芯片手术无影灯,标志着重庆市LED医疗照明技术的研究和应用水平达到了国际先进水平。
在传媒业如此发达的今天,报业竞争的火爆、电视业的比拼、网络业的崛起、户外等新媒体的冲击,广播广告经营受到了很大的挑战。
一、医疗广告占据广播广告半壁江山
在全国众多水平参差不齐的电台中,难以用一纸号令解决所有问题。虽然中央曾出台有关政策整治医疗广告的.卫生部态度更为强烈,要求“禁播”医疗广告。而在真正全面停播医疗广告的电台中仅有北京台、浙江台以及湖南交通频道等为数不多的几家,其他各省各地方电台或多或少地保留了一定比例的医疗广告。其中,很多电台的医疗广告占据其广告总收入的半壁江山,有的甚至达到90%。原因是多方面的:其一,医疗行业是暴利行业,电台很难割舍;其二,一定程度上满足了部分受众的需求;其三,查处有难度,执行过程问题复杂。
医疗广告对媒体而言是一把双刃剑。在为媒体带来可观广告收入的同时,也使电台形象蒙受损失。虚假广告危害更大,它直接导致电台可信度和权威性下降。继而削弱电台的公众影响力。长此以往。电台媒体将会失去更多听众,一旦听众流失,广告客户便会跟着流失。试想一个失去了听众、失去了客户的媒体,即使能够靠着国家的拨款成活,也只不过是个唱独角戏的角色,能有何前途?
二、广播医疗广告的未来之见
存在即有其合理性,当一个问题演化为一种现象并且长期存在时,我们不得不对它进行一番思考。
笔者认为,那些影响社会和百姓生活.并且给媒体带来很坏影响的违法医疗广告是一定要严厉查处并禁止播出的。但对于目前的医疗广告不能一概而论。有些产品是可以在改变广告形式和改良广告文案内容之后播出的。作为21世纪的广播媒体,既要寻找符合自身特性的节目和广告形式,同时还要合理开发适合自身的广告客户资源,朝着多元化经营的方向发展。
(一)广播媒体的独特性
作为电台管理和广告经营人员,要很好把握广播媒体的独特性,即:私密性以及伴随收听及声音媒体的想象空间拓展。广播是一种很私人的媒体,插上耳机就可以独自享受,不公开亦不影响他人,比起电视更适合传播某些私密的信息。另外。广播一般是伴随收听,可以一边开着收音机一边做其他事,广播广告通常在不经意间飘入受众的耳朵,比起电视广告的强迫收看,受众对广播广告的抵触情绪要小。广播仅仅是一种声音媒体,它没有画面只有声音,一方面给了听众遐想的空间.另一方面不会由于“专家”的形象而影响产品的形象,这也是广播优于电视的地方。如果运用得好,可以起到十分惊人的效果。
(二)找对媒体发挥优势
对广告主而言。只要找对合适的媒体,以有效的形式进行宣传,就能收到很好的广告效果。同样,对于媒体而言,只有发挥自身优势,找对适合的广告主,创新节目及广告的有效形式,才能在满足受众和广告主的需求平衡中实现媒体自身的发展。专题节目这种隐性广告形式无可厚非,因为它很好地结合了电台的独有特性,但由于目前医疗广告中有很多运用不得当之处,如没有与合适的广告主结合。最终导致产生不良影响。严格说来,不是专题节目广告形式的问题,而是媒体在运用过程中出现的偏差。只要纠正了这种偏差,采取更好的广告表现形式和更被人们接受的广告文案,严格审查虚假广告,就能变不利为有利,不但对媒体有好处,对广告主也有利。肃清了广告环境,提升了媒体公信力。
(三)明确定位创新经营
1 医疗广告猛增,是误区还是利益
有关部门统计显示,医疗服务的广告投入,已从2000年的6.84亿元,猛增到2003年的52.54亿元,2004年又增长一倍,超过100亿元,呈现逐年猛增态势。然而,医疗广告高速增长,医疗服务水平却未提高,“看病难,看病贵”的现象依然存在。
《2005零点中国公众医疗服务指数年度报告》显示。公众对医院“收费高”和“服务态度差”有着惊人的共识。而医院资源配置改善不明显、医疗服务广告的行政管理水平不高,以及医疗服务的差异化、服务方向不明确,是公众对中国医疗服务的总体水平评价最突出的问题。
我国的医院管理者,大多是业务型的领导,没有经过系统的管理培训,在边学边管理的过程中,接受的是不完整的管理理念,误认为医院的品牌树立就是广告加上VI(视觉形象识别系统设计)的引入。但医疗广告投人量急剧增长,而医疗服务并没有明显转变的现象,不能不引起人们的深思。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广告监管司经过研究后认为,医疗服务广告量不断增长的原因,主要还是受经济利益的驱使。一些医疗机构,为寻求利润的最大化,疯狂地投入广告,媒体有时候在处理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时候。单纯追求广告收入。也是虚假违法广告屡禁不绝的一个原因。
因此,我们应该这样评价医疗广告的猛增现象,一些医疗机构为追求经济利益而大量投入广告费是主导因素,一些媒体为了自身利益而误导是桥梁,这是医疗广告猛增的主要原因。
2 广告与品牌的区别
广告是为了某种特定的需要,通过一定形式的媒体。并消耗一定的费用,公开而广泛地向公众传递信息的宣传手段。广告的英文原义为“注意”“诱导”,即“广泛告知”的意思。广告不同于一般大众传播和宣传活动,主要表现在:①广告是一种传播工具,是将某一项信息,通过经营机构传送给受众的手段;②做广告需要付费;③广告进行的传播活动是带有说服性的;④广告是有目的、有计划的,是连续的;⑤广告不仅对广告主有利,对目标对象也有好处,它可使用户和消费者得到有用的信息。
“品牌”一词源于古挪威语,意为打上烙印。美国市场营销协会对品牌的定义是:品牌是一种名称、名词、标记、符号或设计,或是它们的组合,其目的是识别某个销售者或某群销售者的产品或劳务,并使之同竞争对手的产品和劳务区别开来。当进入信息社会之后,工业社会对品牌的定义无疑是不准确的和不完全的。为了避免与“商标”和“字号”混淆,我们把所讨论的品牌叫做终极品牌。终极品牌是产品的终极质量,是企业文化的终极结果,是顾客利益的终极体现。终极品牌必须具备以下9个基本要素:终极品牌必须有足够的质量保证;终极品牌必须是个性化的;终极品牌是商品信息的巨大载体;终极品牌有丰富的对应式联想;终极品牌有极强的创利能力;终极品牌与消费者有情感联系;终极品牌是可持续长久发展的;终极品牌必须有文化含量;终极品牌必须是国际化的。
因此,广告只是一种传播形式,而品牌是一种产品或一个组织经过培育后的文化体现。打广告树品牌,准确地说是通过广告,更为广泛地传播形象。
3 医院应如何铸造自身品牌
随着现代社会的发展,医院也逐步进入以患者满意度、忠诚度、医院知名度、美誉度为中心的品牌经营时代,只有加强品牌建设,实施品牌经营战略,才能创造优势,增强竞争能力。
医院品牌是医院在为患者诊疗过程中形成的,是患者对一所医院提供医疗服务时价值取向的体会。也是其医疗质量让患者放心的一种担保。它可以在患者心中找到立足点,在社会上占领重要的地位,形成一种吸引患者前来就医的引导力。
从现在医疗市场发展情况来看。未来医院间的竞争不纯粹是人才、技术、服务的竞争,也是品牌之间的竞争,因此,医院要对本身所具有的“名气”和“特色”有经营意识,要有目的地去维护、发扬,要主动替患者考虑并提供服务。对患者形成更大的吸引力。
目前医院开展的病人满意度调查显示,患者对任何一类医院的共同要求是,医疗效果好、专业水平高。但不同医疗需求者,对待各级医院的期望有所不同,对三级医院比较注重知名度和医院环境,对二级医院则是注重服务水平和设备的先进性,而对于一级医院更注重服务态度和治疗费用,也就是说患者到级别高的医院就诊时期望比较集中在硬件上,到级别较低的医院就诊,更多要求的是服务态度好。
因此,无论是哪一级医院。在培育自身品牌时,首先要从自己所提供的医疗服务功能出发,从能为患者提供的服务出发,围绕患者的需求做文章。医院的品牌塑造难度要超过大多数产品品牌的创建,需要几年甚至十几年的不懈努力,病人认可的是医疗服务品牌情感性利益,以及所带来的纵向认识上的延伸,即对医疗服务质量的信任,而不只是简单的对功效的认识。由此可见,医院自身品牌的培育必须从全方位人手。
随着卫生体制改革的深入和社会经济的发展。医院生存和发展的内部机制和外部环境都发生了很大的变化,医院间的竞争已从比设备、病源变成了综合实力和经营理念的较量,医院只有通过管理创新来提高效益,通过技术创新不断满足医疗需求,才能适应医疗市场的变化。同时,医院要重视文化建设,塑造团队精神。文化建设是管理方法中最高级别的管理,医院要制定一个切实可行的方案,来营造医院文化建设氛围,实现个人价值与团队精神的结合,将医院精神融于医院整体形象之中。
一所现代化的医院不仅要有很好的设施、很好的技术和市场,更要有优秀的复合型管理人才、科研人才及学术地位,有优秀的专业人才,技术就有保障,有学术地位就有知名度,就更能引起人们的关注。
一、检查对象:县设立的网站。
二、检查内容:
1、互联网的医疗保健信息服务内容必须科学、准确,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医疗保健信息管理的相关规定;
2、医疗广告,必须符合《医疗广告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
3、提供互联网医疗保健信息服务,应当在其网站主页底部的显著位置标明卫生行政部门及《互联网医疗保健信息服务复核同意书》编号。
三、工作要求:
1、提高认识,强化领导,认真开展监督检查,切实提高对本地医疗卫生服务网站监督执法力度,依法查处违法传播不良医疗信息的网站;
国家卫生部新闻发言人毛群安近日强调:卫生部已就做好婴幼儿奶粉事件后续医疗工作作出安排,要求相关定点医院对因食用含三聚氰胺“问题奶粉”导致泌尿系统结石尚未治愈的患儿,继续实行免费救治政策。
他是针对近日有媒体称“问题奶粉”患儿免费治疗已停止的报道作出上述表示的。
毛群安称,根据国家处理三鹿牌婴幼儿奶粉事件领导小组诊疗专家组对全国统计数据科学分析和流行病学抽样调查,目前全国婴幼儿奶粉事件相关婴幼儿均已得到筛查,绝大多数地区已实现每日零诊断、零人院,全国无重症患儿,婴幼儿筛查工作已经基本结束。
为此,卫生部提出,各地医疗机构工作转入正常状态。三岁以下、有“问题奶粉”接触史、出现泌尿系统症状的患儿,可以到当地医疗机构进行检查;如确诊为因食用含三聚氰胺“问题奶粉”导致泌尿系统结石,仍可获免费治疗。
药监局专项检查“一洗黑”或添加致癌致畸物质
针对近日央视《每周质量报告》曝光的含有强烈致癌成分的洗发产品“一洗黑”,北京市药监局昨日表示,将组织北京市场“一洗黑”的专项检查。
据介绍,市场上销售的“一洗黑”包括染发产品,都应有“卫特妆准字”的文号。有的产品打着“纯中草药”、“纯植物”成分,其实对消费者有很大的误导性。真正纯植物、中药的染发产品目前市场上很少。而多数染发剂成分是人工合成的,只少量添加纯植物或中药成分。
对于消费者关心的“间苯二胺”和“对苯二胺”两种物质,北京市药监局保健食品化妆品监管处副处长顾群表示,“问苯二胺”是一种工业染料,属化妆品严禁添加的致癌物质、致畸物质。如果“一洗黑”中“对苯二胺”的含量,均在1.1%到1.4%之间,这个浓度属正常的染发剂。但如果在洗发水中检测出“对苯二胺”,那是企业极大的违规。
全国85家医疗机构因中医医疗广告违规被整顿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网站消息,在对中医医疗广告进行监测行动中,全国共警告、批评教育及罚款医疗机构80家,撤销中医《医疗广告审查证明》27件,停业整顿医疗机构85家,吊销56家医疗机构相关涉案诊疗科目,并取缔了1家医疗诊所。
据介绍,2008年6、7月份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监测人员分别对全国100份报纸和31份杂志上的中医医疗广告进行了监测,要求对违法中医医疗广告案件进行坚决查处。截至目前,在全国各地区中医医疗广告监督管理人员的共同努力下,查处工作取得了较好效果。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表示,下一步将继续加大中医医疗广告监管力度,完善相关工作制度,建立起切实可行的长效监管机制。各地区要及时查处医疗机构违法虚假中医医疗广告的行为,并积极协调、协助相关部门共同做好中医医疗广告的监督工作,为净化中医医疗广告市场做出努力。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局:今年起药店禁售部分保健食品
今年起,用保健食品甚至普通食品冒充药品的“山寨药”,在药店被禁止销售。
日前,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下发《关于进一步规范药品零售企业经营行为的通知》,明令禁止药店继续经营与药品包装相似、与药品同名或者名称相仿、宣传功能主治的非药品类产品。
《通知》还要求,药店在销售药品、食品、药妆及洗化产品时,均须向顾客出具一份详细的产品档案,其中要包括产品名、规格、批次、数量、生产厂商、价格等内容,便于销售者、使用者,以及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对产品的安全性开展调查、追溯。
今后那些只有保健食品批号,甚至没有任何生产资质的,宣称xx天立即瘦的所谓纯天然减肥胶囊,降压、降廊糖胶囊,富硒灵芝宝等广告甚嚣的抗癌产品,冒充“慢严舒柠”的“清喉利咽胶囊”,仿“妇科千金片”的“妇科千金”植物本草洗液等“山寨药”,将在药店被禁售。
心肌梗死“回天”有术 湖南首次专项实验成功
近日,从中南大学湘雅医院传出喜讯,该医院开展的“自体脂肪干细胞修复心肌梗死”攻关研究,在国内首次进行动物实验一举成功。
该成果的研发,为我国防治第一“健康杀手”心脑血管疾病找到了新途径。湘雅医院心血管内科博士方芳在谢秀梅教授、杨天伦教授等医学专家指导下,于2006年开始对“自体脂肪干细胞修复心肌梗死”课题进行理论和实验系统研究。经过大量实验表明,大鼠梗死的心肌细胞得到修复,心脏功能显著改善。
医学权威人士认为,湘雅医院在国内首创的上述成果,在临床自体干细胞移植和心肌梗死严重疾病治疗两大领域同时取得了新突破,是一项难得的医学前沿创新成果。该成果的进一步研究和临床应用,在不久的将来可使人体梗死心肌修复变为现实,让患者起死回生。这不仅能够解决困扰医学界多年的伦理争议和免疫排斥等问题,而且手术创伤小、取材简便、康复较快。据了解,目前国际上仅有西班牙于2008年8月在全球首次报道,开展自体脂肪干细胞修复心肌梗死实验获得成功。
现代生活方式成女性不孕重要原因
近日,在由北京优生优育协会组织的“现代生活方式对不孕的影响”专题学术交流会上,多位妇科专家认为现代生活方式与不孕症的高发病率密切相关。北京大学第一医院生殖中心主任左文莉教授指出,过度节食减肥、烟酒刺激、心理压力以及广泛存在的电磁辐射等因素造成女性不孕症的发生。
世界卫生组织统计资料显示,在我国育龄女性中,大约有10%的人患有不孕症。左文莉指出,现代女性生活方式的改变,是女性不孕症发病率逐年升高的重要原因之一。除了烟酒刺激、经常熬夜、过度节食减肥、过大的心理压力这些常见因素外,其他因素也应引起重视,比如广泛存在的电磁辐射污染,已被证明可诱发染色体畸变,微波炉的电磁辐射远远超出卫生部的安全标准。
头屑多不只因为头皮干燥
头屑多只是一种症状,很多因素都能引起头屑增多。第八一医院皮肤科刘兴无医生提醒说,不健康的饮食、过度劳累、精神紧张、某些疾病等都会增多头屑,所以去屑前首先要弄清诱因所在。
少量的头屑是正常的代谢产物,只要用一般的洗发水保持正常的清洁即可。但如果头屑脱落过多还伴有头痒等症状,那就要引起重视了,如果是因真菌感染引起的头屑增多,那使用添加了相应抑菌药物的洗发水会有一定的去屑效果,但注意不能长期频繁使用,否则会对头皮产生刺激,加重头屑。如果头屑已经很严重了,那就要及时就医明确病因,单靠洗发水是解决不了问题的。此外,洗发水也存在引起头皮过敏的可能,比如使用某种洗发水时头屑增多,而换用别的品牌后情况又有所缓解。因此,选用洗发水不可盲目跟风。
专家建议市民注意少吃甜食、饮食清淡、少熬夜,这样会使头屑减少,与此同时正确洗头也能保护头皮,譬如洗头不宜过勤或过疏,过勤会导致头皮干燥缺水,过疏会使头皮分泌的油脂得不到及时清理,这些都会加重头屑,所以应根据季节、气候和肤质来定洗头频次;水温以40℃为宜。
宣武医院成立多学科联合戒烟门诊
一、工作目标
通过专项整治行动,打击非法行医、非法采供血,整治违规医疗广告、违规开展母婴保健专项技术服务、违规开展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等违法犯罪活动,进一步清理违规设置审批医疗机构,进一步加强医疗机构的规范化管理,使医疗服务市场秩序得到明显好转。
(一)严厉打击各种非法行医、非法采供血、非法医疗广告、非法开展母婴保健专项技术服务,非法开展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等行为,依法取缔无证行医,严惩非法行医违法犯罪活动,对犯罪分子起到震慑作用。
(二)加大对医疗服务市场的监管力度,规范医疗机构执业行为,提高医疗质量,保障医疗安全。
(三)依法依纪严肃追究有关违法违规行为责任人员的法律责任。
(四)建立完善专项整治行动和日常监管相结合的长效监督机制和措施,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健康权益。
二、工作重点
(一)严厉打击无证行医行为。重点打击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擅自开展诊疗活动的“黑诊所”,打击农村集贸市场和城乡结合部等重点区域内无行医资格的游医、假医。
(二)严肃查处医疗机构聘用非卫生技术人员行医及超范围行医的违法行为。
(三)严肃查处医疗机构出租、承包科室的行为。重点查处医疗机构将科室或房屋出租、承包给非本医疗机构人员或者其他机构,打着医疗机构的幌子利用欺诈手段开展诊疗活动的行为。
(四)严肃查处非法从事性病诊疗活动的行为。重点查处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擅自开展诊疗活动的“地下性病诊所”和未经审批擅自从事性病诊疗活动的医疗机构。
(五)严肃查处利用b超非法鉴定胎儿性别和选择性别的终止妊娠手术的行为。重点查处医疗机构和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的工作人员非法为他人进行胎儿性别鉴定或选择性别的终止妊娠手术的行为。
(六)严肃查处非法从事医疗美容诊疗活动的行为。重点查处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擅自从事医疗美容诊疗活动的单位和个人,以及未经审批擅自从事医疗美容诊疗活动的医疗机构。
(七)严肃查处医疗机构超出登记范围开展诊疗活动的行为。
(八)严肃查处医疗机构违法医疗广告的行为。要会同有关部门进一步加强医疗广告监督工作,定期向社会公布医疗广告监测及查处情况。
(九)严肃查处医疗机构违规开展母婴保健专项技术服务及医疗技术临床应用活动的行为。
(十)严厉打击非法采供血行为。要以确保血液安全和献血者(供浆者)身体健康为工作目标,进一步规范采供血机构的执业行为和医疗机构的临床用血行为,加大对采供血机构献血者(供浆者)管理情况、偏远地区医疗机构血液来源等进行核查,严肃查处冒名顶替、超采频采等违法行为,坚决杜绝医疗机构自采自供血液行为。
三、工作安排
(一)第一阶段(2009年6月20日至7月1日)为动员部署阶段。结合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对本辖区内开展专项整治行动进行全面动员部署。
(二)第二阶段(2009年7月1日至9月10日)为组织实施阶段。按照专项整治行动方案,认真组织落实专项行动工作,针对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采取有效措施,严肃查处非法行医、非法采供血、非法医疗广告、非法开展母婴保健专项技术服务、非法开展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等行为,坚决取缔无证行医。
(三)第三阶段(2009年9月10日至9月20日)为总结上报阶段。
对专项行动进行认真总结,建立和完善对医疗服务市场专项整治工作的长效监管机制,并按要求上报工作总结。
四、工作要求
按照《2009年云南省医疗服务市场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要求,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制定辖区医疗服务市场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及早部署落实。
(一)进一步提高认识,推进和深化医疗服务市场专项整治工作。
将依法严厉打击危害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的非法行医、非法采供血、非法医疗广告、非法开展母婴保健专项技术服务、非法开展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等行为,作为关心群众、优化医疗执业环境、规范市场秩序、促进社会和谐与发展的大事,摆上重要议事日程。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增强工作责任感和紧迫感,切实履行职责,严格监督管理。
(二)继续保持高压打击态势,严格执法,加大案件查处力度。
严肃查办案件是确保医疗服务市场专项整治工作顺利进行的重要手段,也是专项整治行动取得成效的重要标志。要高度重视,把查办案件工作作为一项重要职责,切实提高依法办案的能力和水平。继续认真受理群众投诉举报,并以投诉举报和违法医疗广告为线索,主动开展监督检查,严肃查处非法行医、非法采供血、非法医疗广告、非法开展母婴保健专项技术服务、非法开展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等行为,特别是对严重危害人民群众身体健康、群众反映强烈、性质恶劣的重大案件要挂牌督办。重点抓好行政机关工作人员不认真履行监督管理职责和医疗机构非法行医行为两类案件的查处。对在日常监督检查中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不管涉及到谁,都要一查到底,保证做到案件调查清楚、依法查处到位、责任追究到位、整改措施到位。要注重运用典型案件开展警示教育,查找制度、管理中的漏洞和薄弱环节,不断完善相关制度规定,发挥查办案件的治本功能。
(三)加大督查和稽查力度,落实责任,保证工作落到实处。
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进一步落实打击非法行医、非法采供血、非法医疗广告、非法开展母婴保健专项技术服务、非法开展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等行为的工作责任,严格按照工作方案的要求开展专项行动,做到横向到边,纵向到底,责任到人。要将工作重心向农村、向城乡结合部、向城市社区延伸,实现监督重心下移。对未履行职责,疏于、怠于监管,当地医疗服务市场混乱的,要依纪依法追究有关行政部门监管不力的责任。
(四)完善长效监管机制,标本兼治,巩固专项行动成果。
在加大打击力度,规范医疗服务市场秩序的同时,本着标本兼治、综合治理的原则,建立完善长效监管机制。积极探索从源头上整顿和规范医疗服务市场秩序、规范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执业行为的途径和办法,针对专项行动中发现的突出问题,认真分析医疗服务市场违法问题存在的深层次原因,深入推进体制、机制、制度创新,完善法律法规制度建设,强化监管措施。把医疗服务市场专项整治工作与加强日常管理、监督和规范审批行为紧密结合起来,把医疗服务市场专项整治工作与医院管理年活动和治理医药领域商业贿赂等工作结合起来。建立审批管理与监督的衔接机制,加强卫生监督队伍建设,完善监管措施,切实加强对医疗服务行业的日常监管,逐步实现监管的制度化、规范化和经常化。
(五)加强宣传教育,扩大声势,保持高压严打的舆论氛围。
重视发挥新闻媒体作用,广泛宣传卫生法律法规和安全就医常识,提高人民群众的自我保护意识。积极推行政务公开和院务公开,及时向社会公示医疗机构、医务人员审批、注册信息,便于群众查询和监督;定期公示专项行动取得的成果,对取缔无证行医黑诊所、查处非法行医典型案件、吊销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证书等情况进行公开曝光,并组织新闻媒体进行报道,加强社会监督。通过举办培训班、专题讲座等形式,开展对医疗机构负责人、有关管理人员和医务人员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的宣传培训,增强依法执业的自觉性,规范执业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