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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分制,80分以上合格)
实现目标考核分值
扣分说明
综治机构建设14分
1、制定年度综治计划,将综治工作纳入部门总体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1分)
没有将综治工作纳入部门总体工作,没有做到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的,扣1分;没有制定年度综治工作计划的,扣1分
2、将综治工作列入领导干部任期目标,并作为述职内容之一。(1分)
没有将综治工作列入领导干部任期目标,没有作为述职内容之一的,扣1分。
3、落实综治工作责任,并层层签订责任状。(2分)
综治工作责任不落实,没有层层签订责任状的,扣2分
4、落实综治工作的主管领导和具体负责的工作人员。(4分)
没有落实的,各扣2分。
5、综治工作基础资料规范、完备。(3分)
不规范、不完备的,扣3分。
6、落实综治工作经费,健全综治工作制度。(3分)
综治工作经费没有落实的,扣3分;综治工作制度不健全的扣2分。
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措施36分
1、落实人防、物防、技防措施,提高防范能力,不发生刑事案件。对刑满释放解教人员登记造册。(4分)
人防、物防、技防措施不落实,防范能力差,发生刑事案件的,扣3分;没有对刑满释放解教人员登记造册的扣2分。没有进行帮教的,扣2分。
2、重要部位、部门不出事。(5分)
发生单位财务室、保险柜被盗或发生易燃、易爆物品、剧毒物品、枪支弹药、机密文件被盗、被抢以及营业网点、运钞车被抢的,一次扣5分。
3、单位门卫、值班、现金管理、重要物品及易燃易爆、剧毒物品、枪支弹药、机密文件管理等制度健全、管理到位。(2分)
单位门卫、值班、现金管理、重要物品及易燃易爆、剧毒物品、枪支弹药、机密文件管理等制度不健全、管理不到位的,任一项扣2分。
4、加强交通、消防、生产安全工作,认真履行安全保卫工作责任,落实隐患整改工作责任、措施,积极整改和消除隐患。(4分)
不认真履行安全保卫工作责任,对综治部门或其他部门检查后指出的安全隐患不加整改而发生安全事故的,包括丢失机动车等,一次扣4分。
5、不发生重特大安全事故。(5分)
发生重、特大安全事故,扣5分。
6、机关、企事业单位的住宅小区内建立守楼护栋制度或确保守楼护栋人员到岗到位的。(2分)
机关、企事业单位的住宅小区内没有建立守楼护栋制度或未确保守楼护栋人员到岗到位的,扣2分。
7、积极支持综治工作,配合、支持所在街道社区综治部门工作。(4分)
不积极支持综治工作,对所在街道社区综治部门交付的工作和任务采取应付态度,不配合,不支持的扣4分。
8、出现重大、重大刑事案件,作到如实、及时上报。(3分)
出现重大、重大刑事案件,不及时上报的一起扣3分隐瞒不报或虚假报告的,出现一起扣3分。
9、加强普法依法治理工作。(2分)
工作没有开展的,扣2分,开展不力的,扣1分。
10、做好因公或因私出国人员的教育、管理工作,不发生出逃、偷渡事件、不发生泄密等危害国家安全的涉外事件。(5分)
教育、管理工作不到位的,扣5分;出现公务人员出逃、偷渡事件的,一次扣5分;出现泄密等危害国家安全的涉外事件的,一件扣5。
矛盾调处及内部管理30分
1、做好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不发生因调处不力而发的民转刑案件及越级访、围攻本单位或上级单位事件。(5分)
调处工作不力,致使发生民转刑案件及越级访、围攻本单位或上级单位事件的,每一件扣5分。
2、做好刑事解教人员帮教工作,不出现重新犯罪。(5分)
刑事解教人员帮教工作不力,致使出现重新犯罪
的,每一件扣5分。
3、加强本单位及本单位职工对出租房屋的管理。(5分)
单位或单位职工将车间或单位宿舍出租,不到公安机关办理出租房屋登记手续的;单位或单位职工的房屋出租不督促承租人到公安机关办理暂住户口登记手续的,出现任一件次扣5分。
4、教育、管理并确保单位职工不参与“黄、赌、毒”等违法活动。(10分)
单位职工参与“黄、赌、毒”等违法活动,被公安和司法机关处罚的,一人次扣5—10分。
5、不发生单位职工刑事犯罪及其他犯罪和治安案件。重视职工家属教育工作,关爱职工未成年子女成长,减少未成年人犯罪。(5分)
单位职工因刑事犯罪或其他犯罪被司法机关追究的,一人次扣5分,发生治安案件,被公安机关处罚的,一人次扣3分,未成年人犯罪,被司法机关追究的,一人次扣2分。
本职工作20分
结合本职工作实际,按照《2005年度目标任务书》确定的工作内容开展好综合治理工作。(20分)
没有按照按照《2005年度目标任务书》确定的工作内容开展好工作的,视情况扣分。
备注
一、每项扣分,扣完时要倒扣分;
二、采取瞒报或虚报办法得分的,查实后,查实后对所得分数双倍扣罚款。
“平安社区”创建考核表准
(100分制,90分以上合格)
序号
创建标准
分
值
扣分说明
1
大力开展社区治安防范,积极开展创建安全文明小区活动;各项工作和管理制度健全,责任落实,居民群众安全感在80%以上。
10
未开展创建安全文明小区活动或未巩固安全文明小区成果扣5分;居民群众缺乏安全感在60%到80%(含80%)扣4分,60%(含60%)以下扣8分。
2
社区治安秩序稳定,8类严重刑事犯罪案件得到有效控制,无黑恶势力团伙,无火灾、伤亡等责任事故;刑事发案数不超过社区实有人口的6%。
15
发生1起恶性案件扣5分,如案件已破,扣3分;有黑恶势力团伙扣3分;发生1起一般火灾或伤亡事故扣1分;重大以上火灾或重大责任伤亡事故取消评选资格;刑事发案数超过社区实有人口6%的扣3分,超过7%的扣6分,超过8%以上的扣10分。
2
3
建立专职治安队伍(每200户有1名)和群防群治队伍,防范措施落实,防空能力增强,无失控场所和部位。
10
专职治安队伍人数达不到标准的扣2分;无群防群治队伍的扣5分;无警务室的扣3分,无报警电话的扣2分。
4
开展禁毒工作,普及预防知识,积极创建“无毒害社区”。新滋生吸毒人员不超过社区常住人口的0.2%,被辖区外公安机关打击处理的复吸人员不超过社区吸毒人数的20%。
10
未开展创建“无毒害社区”活动扣2分;新滋生吸毒人员超过社区常住人口的0.2%的扣5分;被辖区外公安机关打击处理的复吸人员超过社区吸毒人数的20%的扣5分。
5
深化社区依法治理,认真开展法制、国家安全、消防安全宣传教育,提高社区居民法制、国家安全和消防安全意识;社区调委会达到“五有”标准,开展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坚持情报信息报告制度,有矛盾纠纷信息员;社区内无民转刑案件;无严重影响稳定的群体性闹事事件。
15
社区内无法制宣传栏口分;无矛盾纠纷信息员的扣2分;社区调委会未达到“五有”标准的扣3分;调解成功率低于90%扣3分;发生民转刑案件的扣2分;发生严重影响稳定的群体性闹事事件的取消评选资格。
帮教组织健美全,帮教措施落实,帮教效果明显。违法青少年和刑释解教人员(除吸毒人员外)停止犯罪和改好达85%以上;刑释解教人员帮教率达95%以上、重新犯罪于5%。
12
无帮教组织扣4分;违法青少年和刑释解教人员(除吸毒人员外)停止犯罪和改好达85%扣4分;刑释解教人员帮教率于95%扣2分,重新犯罪率高于5%扣4分。
建立社区流动人口协管员队伍,外来暂住人员办证率达95%以上、出租人员管理制度落实、工作规范、出租房屋登记备案率达90%以上。
8
无流动人口管员队伍扣2分;暂住证办证率于95%扣2分;出租房屋和租住人员管理制度不落实、工作不规范扣2分;出租房屋记备案率于90%扣2分。
敏感时期实现“×××”人员“零进京”、“零滋事”目标和无重点人员进京上访事件;国家安全人民防线联络员工作落实;精神病人防治与监护工作落实。
10
敏感时期未实现“×××”人员“零进京”、“零滋事”目标和无重点人员进京上访事件;取消评选资格;国家安全人民防线联络员工作不落实扣1分;精神病人防治与监护工作不落实扣1分。
9
规范宗教活动。
5
由非法传教活动的扣3分;有非法传教点的扣5分;有青少年参加宗教活动的,1人次扣
10
开展无赌博社区活动。
2010年“安康杯”竞赛活动优胜企业申报事迹材料
***市煤气供热有限公司做为一家集民用液化石油气储存、灌装、供应、液化气钢瓶检验、危险货物运输、汽车维修、车用压缩天然气供应、氩气等工业气体充装销售为一体的国有企业,主要经营产品都是高压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是企业发展的生命线。多年来,公司积极响应全国总工会、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安康杯"竞赛活动的号召,始终将其贯穿于企业安全生产全过程,认真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在职工中大力弘扬“创造安全的生产、生活空间”的安全理念,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建设学习型企业为契机,努力培育创新意识和创新能力,不断实现安全生产的机制创新和管理创新,加强全过程管理,进一步把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到实处,保障了职工的生命安全,维护了职工的生产安全与健康权,提高了公司安全生产和劳动保护工作水平,确保了全市居民安全用气和公司安全生产持续稳定的局面。公司于2005年、2006年连续两年荣获自治区“安康杯”竞赛优胜企业,自2007年以来,已连续三年荣获全国“安康杯”竞赛优胜企业,公司经理李建斌荣获全国“安康杯”企业家荣誉称号,近年来多次被评为***市、燃气行业安全生产先进单位、特种设备管理先进单位。
2010年,公司在开展“安康杯”竞赛活动中,着力突出“加强班组安全建设、强化一线教育管理”的竞赛主题,加强管理,积极部署,全员参与,各项工作均取得了一定成效。
一、加强领导,健全机构,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为“安康杯”竞赛提供组织保证
一年来,公司党政工领导将“安康杯”竞赛活动作为加强公司安全生产工作的有效载体,把开展“安康杯”竞赛活动作为实现全员安全生产和维护职工安全健康权益的有效途径,着力加强“安康杯”竞赛活动的组织领导。
一是着力健全活动机构。公司根据公司人员的变动情况,及时调整和成立了由公司党委书记、总经理任组长,党委副书记和副经理任副组长,其他党委委员、工会主席和有关职能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竞赛活动委员会,各部门又分别成立竞赛活动领导小组,将各班组负责人确定为成员,从而保证了全司上下对“安康杯”竞赛的统一领导,统一部署,统一行动,特别是强化了各班组的责任,为竞赛活动的有序开展提供了强有力的组织保证。
二是精心制定活动方案。围绕企业的安全生产目标,本着贴近企业生产,贴近职工实际的原则,将“安康杯”竞赛和我司开展的创先争优活动及“燃气行业优质服务年”等活动有机结合起来,制定了切实可行的竞赛方案与考核标准,明确了活动总体目标,按各厂、部门的生产性质,分别组织开展了“安全生产年”、“消防安全百日大检查”等活动,建立安全隐患排查制度,使竞赛活动真正贯穿于企业安全和生产的每一个环节、每一个层面,形成了全员、全方位参与的竞赛体制,从而深入扎实的推进了“安康杯”竞赛活动。
三是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围绕企业年度安全生产任务,制定安全生产目标,在年初召开的表彰大会上,公司领导与基层部门层层签订了安全目标责任状,并将竞赛活动纳入各部门全年的目标管理考核,通过每月召开安全生产会的形式,及时了解和解决安全生产方面存在的问题,做到安全生产与经济责任制考核挂钩,与年终各类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评比挂钩,并实施一票否决制,做到了企业安全生产人人心中有数、人人肩上有责任。
二、以“安康杯”竞赛为载体,不断丰富活动内容和方式,进一步夯实企业安全生产基础
安全生产是企业永恒的主题。一年来,我司以实现安全生产的持续稳定为目标,紧紧围绕“安康杯”竞赛主题,按照竞赛活动要求,紧密结合企业生产和经营实际,不断丰富活动的内容和方式,组织开展了一系列行之有效的活动,推动了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建设,提高了全司的综合安全管理水平。
一是加强安全检查,及时消除隐患。根据公司安全管理相关规定,每月由安委会全体成员组成的安全检查组对公司各个基层部门进行定期安全检查,对检查出现的问题,在每月月初举行的安全生产会上集中通报。问题的整改措施与每月的生产任务同时布置、实施,要求按时完成,并在下一次安全检查中对上月安全检查中出现的问题进行复查。同时,公司“安康杯”竞赛检查小组坚持每月到各厂、站检查“安康”竞赛措施落实情况,发现问题及时通报,下发整改通知书,并坚持复查制度,问题得不到整改不放过,推动了公司安全生产工作。另外,公司各厂站安全检查员坚持每天对厂部进行多次巡查,发现问题及时上报解决。截止今年10月底,公司安委会已进行安全生产例行检查11次,夜间安全检查12次,专项检查共7次,对有问题部门发出了隐患整改通知,保证了企业的安全生产。
二是健全以公司安委会为领导核心的安全管理体系。今年,根据公司人员变动情况,公司对公司安委会成员进行了调整,并确定了各成员的工作职责。通过对安委会成员分工,明确安委会成员职责,在各个部门设立专职或兼职安全员,组成由上而下,遍及公司所有主营业务的安全网络。为了进一步明确各个安全责任人和管理人员的安全责任和工作目标,公司安委会分别与灌装检修厂、供气管理所、综合服务中心、氩气充装站、金诺商贸公司五部门在年初签订了《安全管理责任书》;公司还与司机签订了17份《交通安全责任书》;厂区与4个车间、供气所与9个换气站和3个加气站、服务中心与各代销点共签订了32份《部门安全责任书》,做到层层分解安全责任,切实把安全生产责任全面落实到人,这些都对公司各部门安全生产起到了极大鼓励和督促作用。
三是完善应急预案制度,加强演练。公司把应急演练作为实战的基础,每年都根据安全形势发展情况调整预案,并在去年组织参加全区燃气行业应急演练中取得良好成绩,获得区市有关领导的肯定。今年初,为了加强规范化管理的力度,公司重新详细严密的编写事故应急预案,进一步明确了各类人员的应急职责、规范了各岗位的应急行为。并分别于6月18日、23日、24日和9月28日组织进行了加气站安全消防演练、灌装厂储罐区消防演练及公司应急抢险队紧急集合等专项演练多次,进行了紧急疏散、阀门堵漏、加气车辆着火扑救等演练项目。在应急演练中,公司职工进一步加深了对消防安全知识和应急预案的了解,进一步增强了职工的消防安全意识,为确保无安全生产事故奠定了良好基础。
四是做好劳动卫生和保护工作。今年继续为全体职工办理工伤、医疗、养老保险,定期发放劳动用品。在灌区聘请保安公司对生产区加强了安全管理,消除了部分安全隐患,确保了职工的安全生产环境。加强生产场所的可燃气体浓度的监控工作,对灌装厂、加气站的可燃气体浓度报警仪进行定期检修,对灌装厂监控系统进行了全面维护保养,将瓶库的通风工作做为一项日常工作并写入安全责任制中,这些都对改善劳动条件,保障安全生产起到了积极作用。同时,考虑工作需要,为职工定做了冬、夏两季的工作服,督促职工上岗前按规定着装,定期按时发放劳保用品。还在冬夏两季及时发放防寒、防暑费,发放茶叶、冰糖等解暑用品,有效地保护职工的身心健康。检修工作计划中将进入现场的安全防范、劳动保护一起考察、一起布置,安全地完成了各项检修任务。同时更新、增设了部分安全标志,消防巡查记录连续完整,加强了灌装检修厂基础资料的完善。对职工安全卫生防护、卫生健康知识宣传、女职工的四期保护、职工休假都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执行,工会每季进行监督检查。
五是继续加大安全投入,确保硬件过硬。消除安全隐患,确保安全生产一个重要措施就是要确保“硬件”过硬。公司在资金十分紧张的情况下,对两个液化气球罐进行了全面检验,坚持对压缩机、烃泵、消防水泵等设备定期进行维修保养,安全阀、压力表、液位计等安全附件按期校验,各气站能按规定配足和及时更换消防器材,严格按照要求及时对液化气钢瓶进行检验,确保硬件过硬。对到期应检验钢瓶及时检验,对报废钢瓶及时处理,全年共检验钢瓶14000只;对出入厂、站的钢瓶进行安全检漏,落实“四不出厂”制度,确保钢瓶100%的出站合格率;根据区技术监督局的统一布置,在各加气站安装了气瓶电子标签、视频监控系统,坚持对天然气加气站进入站区的出租汽车逐辆进行测漏检查,确保了加气车辆的安全运行。
三、加强安全知识培训,积极参加各种与安全有关的活动,确保安全理念深入人心
一是积极参加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今年6月份是全国第九个安全生产月,根据“安全发展,预防为主”的安全月主题,公司于5月底研究制定了实施方案,要求各部门严格执行。6月13日,公司组织8名安全技术人员分别在兴庆区和金凤区开展了安全咨询活动,摆放安全宣传展板4块,现场解答前来咨询的群众关于安全使用燃气灶具的问题,并发放燃气安全使用常识材料近200多份,取得了较好的宣传效果。同时,各供气站积极组织开展“安全服务进社区”活动,公司领导亲自带队,广大职工深入到5个社区宣传安全使用燃气常识,义务为居民维修燃气灶具40多台次,得到了广大居民的好评。公司各厂站根据方案要求,认真开展了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对查出的问题及时进行整改,并开展职工消防演练活动,确保安全生产。
二是着力加强职工安全教育,提高职工的安全技术和技能。年初,公司研究制定了2010年安全教育培训计划,把“安康杯”竞赛活动与“安全生产月”活动有机结合,充分利用安全生产早会、班组安全活动等时间,集中对职工进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安全生产规程制度的教育培训,认真学习《公司质量安全手册》《公司事故应急预案》及消防灭火知识等知识,深入班组进行安全生产操作知识的提问及对竞赛活动主题和要求的内容抽查,职工培训率达100%。同时公司积极组织开展“安康杯”竞赛演讲活动和安全知识答卷活动,以各项活动带动职工主动投入到学习安全知识、提高安全技能中去。公司还组织41名职工参加区、市质量技术监督局举办的特种设备操作人员学习班并获得了特种设备操作人员证书,为各项安全工作的开展奠定了基础。
三是认真组织开展“十个一”活动。在今年的“十个一”活动,组织班组员工利用安全活动时间,部室利用政治学习的时间认真学习《安全生产法》、《消防法》,以提高广大员工的法制意识,用法律和规章制度来规范自己的安全行为。组织各班组结合创先争优活动,积极开展提合理化建议和技术革新活动,活动共提出安全合理化建议27条;查出隐患11项;进行各类安全知识学习培训60多次。在活动中涌现出了在储罐检验中,不惧高温酷暑,坚持安全检验质量的优秀党员方立斌;注重修旧利废,保障安全运行,改善工作环境的优秀党员季连保;放弃休息,不怕劳累,深夜至加气站维修设备的优秀党员苗长青……在他们的带动下,公司全体职工参与“安康杯”竞赛的热情高涨。公司积极组织开展劳动竞赛、创双优等活动,创建“星级厂站、星级服务窗口”等活动,在加气站大力推行规范化服务工作,并着力开展服务标兵树评活动,做到每周考核、每月评选挂牌一次,年终总评表彰,这些活动的开展有效地推动了“安康杯”竞赛活动深入开展。
四是加强信息报送,积极宣传。为营造浓厚的“安康杯”竞赛活动氛围,公司内部建立安全信息网络,各厂站设立宣传栏,公司及各部门班组通过召开学习会,并利用黑板报、简报、传单等多种形式的安全宣传活动,及时上报安全信息,努力营造安全文化氛围,使安全生产意识深入人心,也让全体职工深入了解"安康杯"竞赛活动。目前,公司各部门、班组办安康杯专题黑板报46期,印发安全简报33期,报送安全信息达50多条。同时,根据竞赛要求,公司加入了“全国安康杯竞赛网站”,从中及时了解安康杯活动的各种信息,通过信息平台的交流,对其它单位安全工作中的经验进行借鉴,为我公司安全工作服务。
四、搞好群众监督,形成“安康杯”竞赛活动的良好氛围
一是搞好群众监督,完善工作体系。在开展竞赛活动中,我们按照全国总工会劳动保护监督检查"三个条例"的要求,加强群众安全工作组织,健全工会劳动保护监督检查网络,调整了群众监督组织队伍,稳步推动竞赛活动的开展。根据公司的特点,我们实行劳动保护监督检查委员会与群众安全监督检查小组共同负责的组织形式,设立安全监督检查员和群众监督检查员,分别行使基层工会劳动保护监督检查委员会和工会小组劳动保护检查员职责。
二是建立和完善了监督检查制度,依法实行群众监督。公司要求各级劳动保护组织规范管理,明确目标,责权清楚,落实到人。一是把职工安全与集体合同制度相结合,监督合同中有关劳动安全的执行情况。我们连续4年在集体合同中专门制定《劳动安全与卫生》一章,把职工安全工作纳入法制化管理轨道。同时每半年对集体合同的落实情况进行检查和监督,及时把检查情况向职代会通报。二是把职工安全与职工民主管理相结合。公司召开职代会时,报告有关于安全投人费用和使用方案的专题安全生产报告,职工代表以无记名投票形式对这项议案进行表决。三是把职工安全与职工代表上岗检查制度相结合,监督贯彻执行国家劳动保护法律法规,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情况,督促解决安全工作方面存在的问题。工会代表深入一线和重要岗位,上岗巡视安全工作,对查出的隐患,及时下发隐患整改通知单,限期进行落实整改,同时不定期进行复查,然后由工会集中向公司汇报情况。四是把职工安全与行政管理相结合,监督安全工作的部署、工作计划,公司工会组织主动参加安全生产会和每月的安全大检查,提出了很好的意见和建议。五是把职工安全与现场管理相结合,监督隐患整改、事故调查和事故责任人的处分情况,参与事故分析,坚持“四不放过”原则,对达不到教育职工目的的处理,坚决予以纠正。从而过到“横向到底,纵向到边”,人人头上有安全,人人头上有责任的全员安全管理和争创“安康杯”优胜企业的氛围。
通过"安康杯"竞赛活动广泛深入的开展,公司未发生任何安全生产事故,保证了正常的生产。安全工作永无止境,今后,我们将继续深入开展"安康杯"竞赛活动,在总结前几年工作经验的基础上,发扬成绩,改进不足,为实现公司安全生产无事故的目标,进一步开展安全宣教、管理力度,为实现全面安全、创造更好的经济利益而努力。
关于印发《乡镇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规范化
管理资料》的通知
各乡镇综治办:
现将《乡镇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规范化管理资料》印发给你们。请各乡镇结合实际,按照县XX平安建设推进工作会议的要求,认真抓好规范化管理和各项工作措施的落实。
2008年9月6日
附:《XX县乡镇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规范化管理资料》
XX县乡镇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规范化管理资料
主题标语: 党政重视 各司其职 齐抓共管
依靠群众 共创平安 促进发展
乡镇综治办版面内容(一)
乡(镇)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规范化管理
一、社会治安边际协作联防(区域治安防范)示意图
(地域图)
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组织网络图
(按瞿河组织体系)
三、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职责制度
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职责
1、贯彻上级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部署,制定本乡镇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计划,并组织实施。
2、协调、检查本辖区内各单位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
3、指导、帮助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做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
4、组织开展各种形式的治安防范活动,建立健全群防群治网络。
5、及时掌握社会治安动态,及时消除治安隐患。
6、依照有关规定确定对本辖区的单位和责任人的奖励和处罚。
7、办理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其他事项。
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办公室职责
1、负责乡镇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的日常工作,根据党委、政府和乡镇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的部署,提出工作措施和建议意见。
2、组织开展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重大活动,指导村、社区、单位抓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各项工作,检查督促工作措施落实。
3、掌握本乡各部门各单位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开展情况和社会治安状况,及时向党委、政府和综治委提出整改措施。
4、培养典型,推广经验,鼓励先进,推动后进,开展调查研究,不断探索适应新形势发展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新路子。
5、完成乡党委、政府和上级综治办交办的其他事项。
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制度
乡综治工作制度
一月一次综合治理工作例会;一月一次四防安全督促检查;
半月一次矛盾纠纷排查调处;一年一次综治目标考核奖惩。
村(社区)综治工作制度
一月一次不安定因素分析会,一月一次四防安全隐患检查,
半月一次矛盾纠纷排查调处,一月一次道德法制宣传教育。
单位综治工作制度
一月一次综治工作研究部署,一月一次四防安全隐患检查,
一月一次道德法制宣传教育,一年一次目标检查考核奖惩。
四、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目标管理责任制
目标效绩
刑事治安案件少(全部刑事案件发案平稳,无重特大案件)
违法犯罪人员少(违法犯罪活动有效遏制,劳释解教人员重新犯罪不超过3%、5%,青少年违法犯罪明显下降。)
治安灾害事故少(不发生重大特大恶性事故)
纠纷矛盾激化少(纠纷调解率100%,调成率98%以上,无纠纷矛盾转化为刑事案件,无群体闹事事件)
见义勇为人员多(及时宣扬表彰见义勇为先进)
领导责任
抓认识动员齐抓共管,抓教育增强法制观念,
抓防范消除治安隐患,抓重点发动群众治乱,
抓创建维护一方平安,抓检查考核奖惩兑现。
工作要求
1、党政加强领导。层层落实目标管理责任制。定期研究部署、检查督促、考核奖惩。解决工作中的具体困难和问题。
2、健全工作机制。健全完善乡、村、社区、单位领导办事机构,健全完善齐抓共管责任机制、严打整治经常性工作机制、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机制、考核奖惩激励机制。加强综治队伍教育培训和管理,充分发挥作用。综治办工作规范化、制度化。
3、强化综治基础。深入推进整体联动防范,强化农村"四级"联防网络,充实健全联动联防队伍,落实联防巡逻措施。充分发挥村"两会一队一组",村民组"两组两员"的作用。广泛开展"四防"安全互助活动,落实流动人口服务管理、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校园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国家安全人民防线五项专门工作措施。加强社会治安管理,强化公民道德法制教育。积极推进治安管理社会化、专业化、产业化。
4、推动平安建设。广泛开展平安乡、平安村、平安社区、平安单位、平安校园、平安企业、平安大道、平安院落、平安家庭等多层次多形式的创建活动和无毒社区创建活动,全面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各项措施。
考核奖惩
考核:纳入乡党委、政府目标任务,半年一查,年终考评。
奖惩:考核结果与领导干部、直接责任人的奖金、评先、晋职晋级挂钩。先进单位实行年度表彰;未达要求,限时整改;案件事故频发,追究领导责任,实行一票否决。
五、平安建设规划
平安建设标准
一、平安乡镇
1、社会稳定。不发生危害国家安全的案件、和非法宗教活动;不发生集体上访和;矛盾纠纷调解成功率达98%以上。
2、治安良好。刑事案件万人发案率低于全县平均水平;"两抢一盗"案件低于同类乡镇平均水平;不发生重大刑事、治安案件;不发生重大治安灾害事故;辖区违法犯罪人员下降;突出治安问题得到有效治理,无治安乱点。
3、法治环境优化。公民道德法制观念增强,平安创建宣传深入,群众知晓率、参与率达90%以上。综治先进、见义勇为人员得到及时表彰。
4、群众满意。社会和谐稳定,群众对治安满意和基本满意率达到95%以上。
二、平安村(社区)
1、社会稳定:不发生危害国家安全的案件、和非法宗教活动;不发生集体上访和群体闹事事件;矛盾纠纷调解率达100%,调成率达98%以上。
2、治安良好:常年不发生刑事案件;辖区违法犯罪人员减少;无突出治安问题;不发生治安灾害事故。
3、群众满意:群众知晓率、参与率达90%以上,对辖区治安满意和基本满意率达95%以上。
三、平安单位(企业)
1、内部稳定:不发生危害国家安全的案件、和非法宗教活动;不发生集体上访和群体闹事事件;矛盾纠纷调成率达98%以上;
2、治安良好:常年不发生刑事案件;无违法犯罪人员;不发生治安灾害事故;
3、群众满意:职工知晓率、参与率达95%以上,对内部治安满意和基本满意率达到98%以上。
四、平安校园
1、校园稳定:不发生危害国家安全的案件、和非法宗教活动;不发生集体上访和群体闹事事件;矛盾纠纷调成率达98%以上;
2、治安良好:常年不发生刑事案件;青少年道德法制观念强,无在校生违法犯罪;不发生治安灾害事故;
3、师生满意:师生知晓率、参与率达95%以上,对校园治安满意和基本满意率达到98%以上。
平安建设工作体系
1、严打整治工作体系
2、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整体联动防范体系
3、矛盾纠纷联动调处体系
4、社会治安管理体系
5、公民道德法制教育体系
6、社会救助保障体系
7、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组织体系
六、平安建设相关部门工作责任体系(按瞿河体系)
(以上为乡镇综治办工作规范)
乡镇综治资料管理
(一)记录簿:《会议记录簿 》《四防安全检查记录簿》 《治安情况记录簿 》《 纠纷矛盾调解情况记录 》
(二)表册:《综治基层组人员名册》、《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名册》、《外出务工人员名册》、《治安情况统计一览表》
《矛盾纠纷情况统计一览表》
(三)档案归类(按平安建设工作体系归类)
七大工作体系资料整理顺序:1、相关文件 2、工作纪录簿3、工作表册 4、简报资料 5、其他相关资料(图片、音像)
村综治办版面(二)
主题标语: 依靠群众 群防群治 同心同德 共创平安
村(社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规范化管理
一、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网络图
(按XX组织体系)
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目标管理责任制
综治工作目标
无刑事治安案件;无治安灾害事件;
无违法犯罪人员;无群体闹事事件;
无矛盾纠纷激化;见义勇为人员多。
综治责任
落实四防安全检查督促;落实调解预防纠纷激化;
落实学法号召检举揭发;落实帮教减少重新违法。
工作要求
村(四坚持、一深化):坚持真抓实管,坚持规范管理,坚持落实防范,坚持法制教育,深化平安创建活动。
村组(三坚持):坚持巡逻护门院,坚持劝解化成见,坚持知情报案件。
村民户(两好):看好房门帮友邻,管好家人斗坏人。
奖惩考核
1、半年初评,年终统一考核,考核情况与相关责任人的实绩和经济利益挂钩。
2、未达到目标责任制要求,责任人不评全面先进。因重大失误造成严重后果的,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三、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职责制度
村民委员会的主要职责
1、宣传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教育村民依法履行应尽的义务;
2、建立健全治安保卫组织和人民调解组织,做好本辖区的治安防范工作,调解民间纠
3、协助司法机关查处辖区发生的各种违法犯罪案件;
4、协助司法机关对依法判处管制、缓刑、剥夺政治权利和被决定假释、监外执行人员的监改、考察和教育;
5、教育有轻微违法犯罪行为的人员;
6、协助有关部门做好刑满释放人员、解除劳教人员的安置帮教工作;
7、制定村规民约,并监督执行。
综治办主任职责
1、在村党支部、村民委员会的领导下,组织宣传国家政策和法律法规,引导村民依法履行应尽义务;
2、负责组织落实本辖区的治安防范措施,组织开展“四防”安全检查、治安巡逻和“四防”安全轮流值日活动,调解民间纠纷,化解邻里矛盾。
3、协助司法机关查处辖区发生的违法犯罪案件,组织群众制止现行违法犯罪,保护发案现场;
4、协助做好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和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
5、组织开展“平安”创建活动,督促村规民约执行。
6、完成上级交办任务。
综治工作制度
一月一次不安定因素分析会;一月一次四防安全隐患检查;
半月一次矛盾纠纷排查调处;一月一次道德法制宣传教育。
四、群防群治职责制度
治保委员会职责
1、在综治办指导下,制定治保工作年度计划;
2、负责辖区治安保卫,组织治安巡逻,做好“处法”工作,落实治安防范措施;
3、组织开展“四防”安全互助值日活动,坚持每月一次“四防”安全检查,督促整改隐患,及时上报治安信息;
4、协助公安机关查处辖区内发生的刑事治安案件;
5、协助有关部门做好刑释解教人员和其它违法犯罪人员的监改、帮教工作,防止重新违法犯罪;
6、监督执行村规民约。
调解委员会职责
1、在综治办指导下,制定调解工作年度计划;
2、负责辖区民间纠纷调解和普法工作;
3、坚持每半月一次矛盾纠纷排查,依法公正及时调解矛盾纠纷,防止矛盾激化;
4、及时上报辖区不稳定因素,维护辖区社会稳定。
辖区治安巡逻队(组)职责
1、按规定佩戴标志;
2、组织夜间治安巡逻,参与整体联动防范;
3、发现可疑人员主动盘查,组织群众制止正在作案的违法犯罪嫌疑人,及时报告公安派出所;
4、作好当日治安巡逻记录。
帮教小组职责
1、协助司法机关对依法被判处管制、缓刑、剥夺政治权利和被决定假释、监外执行人员的监督、考查和教育;
2、协助有关部门做好刑释解教人员的帮教工作;
3、教育有轻微违法犯罪行为的人员;
4、协助做好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
四防安全互助组职责
1. 中心组长职责:
(1)组织村民参加辖区治安巡逻,制止违法犯罪行为;
(2)检查四防安全,消除治安隐患;
(3)检查督促四防安全互助组开展轮流值日活动;组织各组参加院坝联防、山湾联防、院落联防、联户联勤活动。
(4)督促村民参加辖区治安巡逻活动;
(5)及时向上级反映辖区治安问题。
2.互助组职责:
(1)在组长组织下,开展“四防”安全轮流值日活动;参加院坝联防、山湾联防、院落联防、联户联勤活动;
(2)检查督促不安全隐患整改;
(3)疏导矛盾纠纷,化解邻里矛盾;
(4)向中心组反映治安情况;
(5)做好值日记录。
治安调解信息员职责
1、协助公安机关和村综治办收集治安信息;
2、协助“四防”互助中心组组长工作,疏导矛盾纠纷,化解邻里矛盾;
3、对“四防”安全提出工作建议;
4、完成上级领导交办任务。
四防安全互助轮流值日制度
1、各户轮流挂牌值日,值日员按规定佩戴值日标志;
2、值日户认真履行职责,负责组内院落守护,提醒各户:“防火防盗,来人要报,邻里关照,文明礼貌”及时向组长报告当日不安全隐患、社情民意;
3、记录组内来人来客、矛盾纠纷、安全事故和异常情况;
4、值日结束后,于次日上午8:00前将值日牌和记录、袖标移交下一值日户;
5、值日情况作为评选“五星户”条件。
四防安全值日员职责
1、按规定佩戴标志;
2、负责院落守护巡逻和安全检查;
3、主动盘查可疑人员,组织群众制止违法犯罪行为,及时报告公安派出所;
4、作好当时值日记录;
五、平安村建设标准
1、社会稳定:不发生危害国家安全的案件和和非法宗教活动;不发生集体上访和群体闹事事件;矛盾纠纷调解率达100%,调成率达98%以上。
2、治安良好:常年不发生刑事案件;辖区违法犯罪人员减少;无突出的治安问题;不发生治安灾害事故。
3、群众满意。群众知晓率、参与知晓率达90%以上,对治安的满意和基本满意率达95%以上。
综治资料管理
(一)记录簿:《综治活动记录 》《四防安全检查记录簿》 《治安情况记录簿 》《 纠纷矛盾调解情况记录 》
(二)表册:《综治基层组人员名册》、《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名册》、《外出务工人员名册》、《治安情况统计一览表》《矛盾纠纷情况统计一览表》
(社区参考以上要求规范)
村组综治阵地版面内容(三)
主题标语: 维护治安 人人有责 四防互助 家家平安
四防安全互助组
中心组:组长: 值日户: 一组:组长: 值日户:
二组:组长: 值日户: 三组:组长: 值日户:
四防安全值日任务
防火 、防盗 、 防矛盾纠纷激化、防案件事故
四防安全互助组职责
1. 中心组长职责:
(1)组织村民参加辖区治安巡逻,制止违法犯罪行为;
(2)检查四防安全,消除治安隐患;
(3)检查督促四防安全互助组开展轮流值日活动;组织各组参加院坝联防、山湾联防、院落联防、联户联勤活动。
(4)督促村民参加辖区治安巡逻活动;
(5)及时向上级反映辖区治安问题。
2.互助组职责:
(1)在组长组织下,开展四防安全轮流值日活动;参加院坝联防、山湾联防、院落联防、联户联勤活动;
(2)检查督促不安全隐患整改;
(3)疏导矛盾纠纷,化解邻里矛盾;
(4)向中心组反映治安情况;
(5)做好值日记录。
院落治安巡逻组职责
1、按规定佩戴标志;
2、组织夜间治安巡逻,参与整体联动防范;
3、发现可疑人员主动盘查,组织群众制止正在作案的违法犯罪嫌疑人,及时报告公安派出所;
4、作好当日治安巡逻记录。
治安调解信息员职责
1、协助公安机关和村综治办收集治安信息;
2、协助四防互助中心组组长工作,疏导矛盾纠纷,化解邻里矛盾;
3、对四防安全提出工作建议;
4、完成上级领导交办任务。
四防安全互助轮流值日制度
1、各户轮流挂牌值日,值日员按规定佩戴值日标志;
2、值日户认真履行职责,负责组内院落守护,提醒各户:“防火防盗,来人要报,邻里关照,文明礼貌,”及时向组长报告当日不安全隐患、社情民意;
3、记录组内来人来客、矛盾纠纷、安全事故和异常情况;
4、值日结束后,于次日上午8:00前将值日牌和记录、袖标移交下一值日户;
5、值日情况作为评选“五星户”条件。
四防安全值日员职责
1、按规定佩戴标志;
2、负责院落守护巡逻和安全检查;
3、主动盘查可疑人员,组织群众制止违法犯罪行为,及时报告公安派出所。
综治资料
“一牌一表”: 四防安全互助值日牌 四防安全互助轮流值日表(值日记录)
乡镇社会矛盾纠纷联调中心规范化管理设计
一、主题标语: 忍一时心平气和 退一步海阔天空
二、版面内容:
(一)调解组织工作网络示意图(按瞿河体系)
(二)调解工作流程图(按瞿河设计)
(三)调解服务范围
受理发生在乡内的公民与公民之间、公民与法人或其他有关组织之间发生的民事争议,以及公民、法人或其他有关组织与行政机关之间发生的行政争议;办理群众来信来访事项;咨询法律政策。
下列矛盾纠纷不受理:
1、刑事案件;
2、法律法规规定只能由专门机关管辖处理的,或者法律法规禁止采用民间、行政调解方式解决的纠纷;
3、司法机关或者行政机关已经受理或者解决的纠纷;
4、其它不宜由本中心调处的矛盾纠纷。
(四)受理原则
社会矛盾纠纷案件,由纠纷当事人所在地(所在单位)或者纠纷发生地的人民调解委员会受理调解;村(居)委员会或者企事业单位的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不了的疑难、复杂纠纷案件和跨区域、跨单位的纠纷案件,由乡矛盾纠纷调处中心受理调解。
(五)调解原则
平等自愿原则;合法合理原则;尊重当事人诉讼权利原则。
(六)调解程序
1、接待受理;2、分流处理;3、调查核实;4、组织调解5、签订协议; 6、结案存档;7、跟踪回访。
(七)、服务承诺
不超范围受理案件;不进行有偿服务,坚持免费咨询,免费调解;不徇私枉法,坑害当事人;不超时限拖延调解;不接受当事人或与调处纠纷有关的宴请和礼物;不泄露当事人隐私,损害当事人名誉;不以向法律服务人员介绍案源谋取私利,拒绝调解;不举行无准备、无预案的调解;热情服务,礼貌待人,公平正义。
(八)矛盾纠纷联调中心职责制度制度
矛盾纠纷联调中心职责
1、严格执行《人民调解工作若干规定》,贯彻落实人民调解的方针政策,依法组织矛盾纠纷调解工作,公平正义;
2、研究制定全乡矛盾纠纷调解工作计划、工作制度、目标管理和考核办法;通报全乡调解工作情况,推广先进典型经验;
3、指导、督促村、社区、单位开展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收集掌握不稳定因素,及时向党委、政府汇报;主持重大、疑难复杂的矛盾纠纷的调解;
4、接待办理群众来信来访;提供法律政策咨询;做好矛盾纠纷调解和及分流处理工作,对调解人员进行业务培训和考核;
5、负责组织全乡调解人员培训;指导、督促
6、做好有关资料的整理、上报、归档等工作;
7、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人民调解委员会的职责任务
1、调解民间纠纷,防止矛盾激化;
2、通过调解工作宣传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教育公民遵纪守法,尊重社会公德,预防民间纠纷;
3、向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所在单位和乡镇人民政府反映民间纠纷和调解工作的情况。
社会矛盾纠纷移送归口管理责任制度
中心实行“统一受理、集中梳理、分级办理、限期处理”的归口管理责任制:
(一)责任分解:
1、涉及群众的优抚安置、社会救助、婚姻登记、殡葬管理等矛盾纠纷,由民政部门和当事人所在村(居)委、单位负责调处。
2、农村经济政策、经营和财务管理、土地承包等方面的矛盾纠纷,由农业部门、单位和当事人所在村(居)委负责调处。
3、有关国家土地法律法规和政策,土地征用和划拨、土地利用、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的争议,土地有赏转让、宅基地使用,以及反映滥占滥用耕地等矛盾纠纷,由国土、农业等相关部门和当事人所在村(居)委负责调处。
4、涉及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劳动争议、工伤事故等矛盾纠纷由劳动保障部门、司法所和当事人所在村(居)委、单位负责调处。
5、城镇建设、城镇管理、撤迁安置补偿等矛盾纠纷,由建设、集镇管理等相关部门和当事人所在村(居)委、单位负责调处。
6、消费者权益、商品质量纠纷、经济合同纠纷、城乡市场监督管理、查处违法经营和个体工商户的管理等矛盾纠纷,由工商等相关部门负责调处。
7、计划生育方面的矛盾纠纷,由计生部门和当事人所在村(居)委、单位负责调处。
8、涉及群体性上访的矛盾纠纷,由办牵头组织关部门和相关村(居)委负责调处。
9、涉及家庭、邻里、刑事解教人员安置和可能引发的自杀事件、民转刑案件、群体性??斗等矛盾纠纷,由综治办牵头,司法所、派出所和有关部门、相关村(居)委负责调解。
10、涉及多部门或跨乡镇的矛盾纠纷,由调处中心组织相关部门,协调有关乡镇联合调处。
11、涉及其它矛盾纠纷,由调解中心负责组织调解。
(二)办理时限
1、一般民事纠纷,10日内办结;一般行政争议,15日内办结;特殊情况可适当延长时间,但最长不超过两个月;办结后要及时向中心报告。不能按时办结要报告原因。
2、重大复杂民事纠纷或跨部门、跨乡镇的民事纠纷,15日内办结;特殊情况可适当延长时间,但最长不超过两个月;重大复杂的行政争议,20日内办结;特殊情况可适当延长时间,但最长不超过三个月。办结后要及时向党委、政府报告。不能办结的,要报告原因。
(三)责任查究
1、对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不力,导致矛盾激化或造成重大社会影响的单位和个人,严肃追究责任,实行“一票否决”,给予相关人员党纪政纪处分。
2、接访、调处人员在接访受理、分流、调处工作中因工作失职,造成后果的,视其情节轻重,追究责任,给予相应的党纪政纪处分。
督查回访制度
1、中心每季度对村(居)委、单位进行一次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检查、指导;对中心分流到部门、单位、村、居委调解的矛盾纠纷案件和办理的件进行跟踪了解,提出调处意见。
2、走访当事人,了解调解协议履行情况,听取群众对调处结果的意见和建议
3、定期通报矛盾纠纷的调处情况和处理情况。
调解员守则
1、必须告知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核准参与调解人员的身份证明;
2、必须以事实为依据,依法法律为准绳,公平、正义、公开进行调处;
3、调解员与任何一方当事人有利害关系时要主动申请回避;
4、必须尊重事实,讲依据,让当事人充分发表意见;
5、必须完整客观地做好调解笔录,双方当事人陈述完毕,无论达成或达不成一致意见,都必须作好调解小结,请双方当事人签字。
调解须知
1、当事人、人经确认后参加调解,其他人员不得任意参与,中途更换当事人、人需经调解主持人认可。
2、调解主持人提问或讲话,其他人员不得干扰;当事人或人要发言、申辩时须经调解主持人同意;一方发言时,另一方不得插话。
3、要文明用语,礼貌待人,不得吵架、打闹或发生其他不文明行为。
4、经双方达成一致意见后,必须在调解书上签字;未达成协议,当事人不得吵闹,待调解中心研究后,另行通知进行第二次调解,再次调解仍达不成一致意见的,原则上调解终止。任何一方当事人可以通过诉讼程序解决本矛盾纠纷。
当事人须知
反映问题,实事求是; 要求明确,合情合理;
提供证据,真实可靠; 举止端庄,语言文明;
听从劝导,心平气和。 相互谅解,化解矛盾。
矛盾纠纷联调中心资料管理
记录簿:
1、矛盾纠纷案件受理登记簿
2、矛盾纠纷案件分流调处指派通知
3、矛盾纠纷调解记录簿
二、表 册
1、矛盾纠纷调解申请表
2、矛盾纠纷案件分流调处结果反馈表
3、矛盾纠纷案件统计一览表
4、重大纠纷情况反馈表
三、书证材料
1、调查笔录 2、调解记录 3、调解协议书
4、回访记录 5、送达回证 6、授权委托书
警民共建平安街设计
店铺(户)治安联勤联防工作规范化管理
一、街面店铺联防网络(联动指挥部、警务室)
二、社会治安联防联勤中心组(10—15户)
主题标语:
维护治安 人人有责 联防互助 家家平安
店铺联防值日牌(一)
驻段民警姓名: 联系电话: 报警电话
联 防 组
第一联防组长: 联防户(业主姓名):
第二联防组长: 联防户(业主姓名):
第三联防组长: 联防户(业主姓名):
店铺联防职责制度
驻段民警姓名: 联系电话: 报警电话
联防组长职责
1、组织业主参加治安联防互助和平安创建活动;
2、检查联防组内“四防”安全,消除治安隐患;
3、及时向派出所反映街面和组内治安情况;
4、协调化解邻里矛盾纠纷;
5、协助居民委员会落实综治措施。
联防业主职责
1、看好自己的门,积极参与治安联户联防互助活动和平安创建活动;
2、管好自己的人,教育家庭成员遵纪守法,依法履行义务,诚信友爱;
3、邻里和谐相处,主动化解邻里矛盾纠纷,敢于见义勇为。
治安联防联勤工作制度
一日一次铺面安全自查; 一周一次治安梳理汇总;
一月一次隐患整改督查; 一年一次综治工作评比。
警民联系制度
每周一次互通联防情况,每月一次安全检查通报,
每季一次治安分析评查,每年一次联防考评总结。
四防值日员提示:
防火防盗 来人要报 邻里关照 文明礼貌
警民联系牌(二)
主题标语:
创建平安瞿河 共建美好家园
驻片民警: 联系电话: 报警电话:
民 警 提 示: 看好自己的门 管好自己的人
文明诚信守法纪 见义勇为树新风
四防值日员提示: 防火防盗 关门清灶
来人要报 相互关照
民警承诺: 公正执法 热情服务 接警必出 有呼必应
有情必处 有纠必调
四防值日员提示:
防火防盗 来人要报 邻里关照 文明礼貌
某 某 街 联 防 组(三)
主题标语:
维护治安 人人有责 联防互助 家家平安
版 面:
联防组长:
组员(业主):
联防业主职责
1、看好自己的门,积极参与治安联户联防互助活动和平安创建活动;
2、管好自己的人,教育家庭成员遵纪守法,依法履行义务,诚信友爱;
3、邻里和谐相处,主动化解邻里矛盾纠纷,敢于见义勇为。
四防值日员提示:
(一)工作要求。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的理念,切实转变经济发展方式,调整产业结构,提高经济发展的质量和效益,把经济发展建立在安全生产有可靠保障的基础上;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全面加强企业安全管理,健全规章制度,提高企业安全技术水平,夯实安全生产基础;坚持依法依规生产经营,切实加强安全生产监管,强化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和责任追究,为促进全市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为实现我市跨越发展提供有力的安全生产保障。
(二)工作任务。以道路交通运输、消防安全、建筑施工、危险化学品、非煤矿山、烟花爆竹、民用爆炸物品、水上交通及渔业船舶、特种设备、雷电防护等行业和领域为重点,全面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要通过更加严格的目标考核和责任追究,采取更加有效的管理手段和政策措施,集中整治非法违法生产行为,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要尽快建立完善安全生产应急救援体系,在高危行业强制推行一批安全适用的技术装备和防护设施,最大程度减少事故造成的损失;要建立更加完善的技术标准体系,促进企业安全生产技术装备全面达到国家和行业标准,提高我市安全生产技术水平;要进一步调整产业结构,积极推进重点行业的企业重组和矿产资源开发整合,彻底淘汰安全性能低下、危及生产安全的落后产能;以更加有力的政策引导,形成安全生产长效机制。
(三)工作目标。经过努力,全市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生产安全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明显下降,较大以上事故得到有效防范。力争到“十二五”末,全市亿元生产总值生产安全事故死亡率、道路交通万车死亡率低于全省平均水平,工矿商贸十万从业人员生产安全事故死亡率达到全省先进水平。安全生产“一岗双责”和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进一步落实,企业安全管理水平进一步提高,安全生产保障能力进一步增强。
二、严格企业安全管理,强化企业主体责任落实
(四)进一步规范企业生产经营行为。企业应当具备法律法规和国家或行业标准规定的安全生产条件,依照有关规定取得相应证照,否则不得从事生产经营活动。企业必须加强对生产现场监督检查,严肃查处违章指挥、违规作业、违反劳动纪律的“三违”行为。
(五)强化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企业是安全生产的责任主体,企业主要负责人是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必须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建立健全企业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和各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按照法律法规规定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落实安全生产保障措施,加强企业职业健康和劳动保护工作,消除事故隐患,努力改善安全生产条件。
(六)企业必须建立健全安全技术操作规程。企业应当根据国家、行业或地方标准,按照不的岗位及工艺分别制定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并在生产条件发生变化时及时组织修订。对实施动火、受限空间、爆破、临时用电、高空、水上、吊装、检修、安装使用特种设备等危险性作业要制定专项安全技术作业规程、岗位安全操作规程和安全保障措施,实施作业许可管理制度。
(七)强化生产过程管理的领导责任。企业应当建立主要负责人和领导班子成员现场轮流带班制度,加强对重点部位、关键环节的安全检查,并做好带班检查记录。对该带班而未带班的,对有关责任人按擅离职守处理,时给予规定上限的经济处罚。发生事故而没有领导现场带班的,对企业给予规定上限的经济处罚,并依法从重追究企业主要负责人的责任。
(八)企业必须保证安全投入。企业必须依照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政策规定提取必要的安全费用,在年度财务预算中确定必要的安全投入,并确保专款专用。非煤矿山、建筑施工、危险物品生产、道路交通运输等高危行业企业必须足额提取安全费用。
(九)全面排查治理各类事故隐患。企业应当经常性开展事故隐患排查,对排查出来的事故隐患要按照措施、责任、资金、时限和预案“五到位”的要求,及时整改到位,并建立以安全生产专业人员为主导的事故隐患整改效果评价制度。重大隐患要按照规定向企业所在地区级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报告。对政府挂牌督办的重大隐患,要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治理进度、结果等情况。对事故隐患整改不力造成事故的,依法追究企业和企业相关负责人的责任。对停产整改逾期未完成的不得复产。
(十)强化职工安全培训。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必须按照规定参加培训并取得安全资格证书;从业人员必须全部经过培训合格后上岗,新员工上岗和转岗员工必须落实岗前安全操作技能培训;特种作业人员必须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方可上岗。凡存在不经培训上岗、无证上岗的企业,依法予以处罚,企业用工要严格依照《劳动合法》与职工签订劳动合,合中应当载明职工安全生产方面的权利和义务。
(十一)全面开展安全达标活动。企业要按照国家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规范要求,深入开展以岗位达标、专业达标和企业达标为内容的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机械制造等行业企业应在国家规定的期限内实现安全标准化目标。企业应当加强消除火灾隐患能力、扑救初期火灾能力、组织疏散逃生能力、消防宣传教育能力“四个能力”建设。非煤矿山和危险化学品企业未在规定期限达标的,要依法暂扣安全生产许可证,责令停产整顿;对整改逾期未达标的,提请区级以上政府依法予以关闭。
三、加强技术支撑体系建设,推进“科技兴安”步伐
(十二)加强企业技术管理。强化企业技术管理机构的安全职能,按规定配备安全技术人员,切实落实企业负责人安全生产技术管理负责制,强化企业主要技术负责人技术决策和指挥权。鼓励、支持、推动企业采用先进适用的安全技术和产品,推广应用先进的安全生产技术和新装备、新工艺、新标准。因安全生产技术问题不解决产生重大隐患的,要对企业主要负责人、主要技术负责人和有关人员给予处罚;发生事故的,依法追究责任。
(十三)强制推行先进适用的安全技术装备和措施。运输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民用爆炸物品的道路专用车辆,旅游包车和三类以上的班线客车要安装使用具有行驶记录功能的卫星定位装置,于年底前全部完成。重型载货汽车、半挂牵引车、出租汽车、校车要安装使用具有行驶记录功能的卫星定位装置,于2012年底前全部完成。在危险化学品槽车充装环节推广使用万向充装管道系统,涉及危险工艺的危险化学品企业,应当安装自控联锁、自动报警和紧急停车装置,于2012年底前完成。非煤露天矿山全部实行液压锤二次破碎和机械铲装作业,适宜采用中深孔爆破的非煤矿山实行中深孔爆破。冶金煤气企业、大型起重机械要安装安全监控管理系统。44.1千瓦(60马力)以上的渔船(船舶)要安装防撞自动识别系统,于2012年底前全部完成。
(十四)加快安全生产技术研发。进一步落实《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2020年),加大对高危行业安全技术、装备、工艺和产品研发的支持力度,鼓励企业开展安全科技研发。
(十五)应用信息化手段提高事故防控能力。加快“金安工程”建设步伐,建立重大危险源监控管理系统和基础信息数据库,加强重大危险源监控和监测预警系统建设。运用先进的信息化技术促进安全生产关键技术装备的改造与升级,引导高危行业提高机械化、自动化生产水平,提高事故防控能力。
四、强化“一岗双责”,严格落实安全监管责任
(十六)严格落实各级政府及部门安全生产监管责任。各级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严格按照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一岗双责”规定,认真履行安全监管职责,加强对企业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监督检查,建立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监督检查和重大危险源监控管理制度,督促、指导企业落实各项安全生产工作措施和责任。加强对境外中资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指导和管理,严格落实境内投资主体和派出企业的安全生产监管责任。
(十七)加大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的力度。各有关部门要在政府统一领导下,建立联合执法机制,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等行为,以强有力的措施查处、取缔非法企业。凡超能力、超强度、超定员组织生产的,要责令停产停工整顿,并对企业和企业主要负责人依法给予规定上限的经济处罚。要依法严肃查处运输车辆超员、超载、超速等违法行为。对非法生产经营建设和经停产整顿仍未达到要求的,依法提请区级以上政府关闭取缔;对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的有关单位和责任人,按规定上限予以经济处罚;对存在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的单位,依法责令停产整顿,并严格落实监管措施;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十八)建立重大隐患治理逐级挂牌督办和公告制度。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对企业存在的重大事故隐患应当下达责令限期整改指令书,提请政府挂牌督办,督促企业及时整改,并按属地原则实行公告。企业对实行挂牌督办的重大隐患整改不力的,要依法依规从重处罚;拒不整改的,由区级以上政府依法予以关闭。各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对重大隐患挂牌督办落实情况加强综合监督检查。
(十九)强化企业安全生产属地监管。各级政府及其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对当地企业包括中央、省属、市属企业实行严格的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和管理。要建立企业等级评定滚动机制,继续按照A级抓巩固、B级抓提高、C级抓整改、D级挂牌督办的要求,深入开展企业安全状况等级评定,评定结果向社会公开,并向银行业、证券业、保险业、担保业等主管部门通报,作为企业信用评级的重要参考依据。确定为C级的,有关部门要督促企业制定整改方案,并暂缓其新建、改建、扩建项目审批,取消其评优评先资格;确定为D级的,由所在地区级政府挂牌督办整改,相关部门暂扣相关证照,取消所有项目审批及评优评先资格,责令停产整顿,经整改仍达不到要求的,依法予以关闭。
(二十)加强建设项目安全管理。强化项目安全设施核准审批,加强建设项目的日常安全监管,严格落实审批、监管责任。建设项目核准(审批)部门要督促企业落实安全设施“三时”制度,将企业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审批情况及时通报级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企业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的安全设施,应包括安全监控设施和防有毒有害气体、防尘、排水、防火、防爆、防雷、防静电等设施,并与主体工程时设计、时施工、时投入生产和使用。新建的铁路、高速公路、城乡道路,港口、码头、渡口及其他重点建设、基础设施项目的安全设施,必须有效落实“三时”措施。建设项目施工单位要按照设计施工方案进行施工,严禁不符合安全技术规范的特种设备进场作业。安全设施与建设项目主体工程未做到时设计的一律不予审批,未做到时施工的责令立即停止施工,未时投入使用的不得颁发证照,并视情节追究有关单位负责人的责任。严格落实建设、设计、施工、监理、监管等各方安全责任。对项目建设生产经营单位存在违法分包、转包等行为的,立即依法责令停工整顿,并追究项目业主、承包方等各方责任。
(二十一)加强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充分发挥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组织的作用,依法维护和落实群众对安全生产的参与权与监督权,鼓励职工举报各类安全生产事故隐患。各级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要进一步畅通安全生产的社会监督渠道,设立举报箱,公布举报电话,建立值班制度,及时受理查处各类安全生产隐患举报,并对举报有功人员进行奖励,举报奖励经费由各级政府负责落实。发挥新闻媒体的舆论监督作用,对舆论反映的客观问题要查明原因,切实整改。
五、加强应急救援体系建设,提高事故应急处置能力
(二十二)建设高效的应急救援体系。各级政府应当制定本行政区域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开展安全生产应急救援资源普查、登记、建档等工作,做好必要的应急装备和救援物资保障,加强综合应急救援能力的建设。年底前建立健全市、区二级生产安全应急管理体系,依托市灾害救援中心等专业救援力量,建立危险化学品市级安全生产应急救援骨干队伍,2012年底前在非煤矿山和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集中的区建立满足需要的区域性应急救援队伍。建立企业应急救援物资储备调用制度。加快全市安全生产应急平台建设,2012年底前完成市及重点区应急救援平台建设,2013年实现市、区应急信息平台互联互动。
(二十三)建立企业安全生产预警机制。企业应建立完善安全生产动态监控及预警预报体系,每月进行一次安全生产风险分析,发现生产安全事故征兆,立即预警信息,落实防范和应急处置措施。企业要对重大危险源进行评估,建立重大危险源动态、实时监控和管理系统,实现与所在地区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的重大危险源信息管理系统联网。重大危险源评估结果及有关安全措施应报当地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备案。涉及国家秘密的,按有关规定执行。
(二十四)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应急管理。企业应做好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的编制、评审和备案,并定期进行演练。非煤矿山、危险物品等高危行业企业应当依法建立专职或兼职人员组成的应急救援队伍,配备相应的应急救援器材和装备;生产规模较小的企业应指定兼职应急救援人员,与专职救援队伍签订应急救援协议。赋予企业生产现场带班人员、班组长和调度人员在遇到险情时第一时间下达停产撤人命令的直接决策权和指挥权。因撤离不及时导致人身伤亡事故的,要从重追究相关人员的法律责任。因下达停产撤人命令所造成的损失,企业不得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六、严格行业安全准入,把好安全生产源头关
(二十五)认真执行安全生产技术标准。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要督促企业认真执行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地方标准。执行高危行业从业人员资格标准。
(二十六)严格安全生产准入前置条件。新、改、扩建设项目可能影响周边相关单位或设施安全的,应当主动征求相关单位意见。在实施城区地面挖掘作业时,施工企业要全面摸清项目涉及区域地下管道、线路的分布和走向,制定可靠的安全保障措施,确保安全。把符合安全生产标准作为高危行业企业准入的前置条件,实行严格的安全标准核准和高危企业安全生产许可制度。新建危险化学品企业必须在依法规划的化工园区或工业集中区内建设,加快推进安全距离不符合规定要求的危险化学品企业搬迁步伐。矿山建设项目和用于生产、储存危险物品的建设项目,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安全评价和安全条件论证,严把安全生产准入关。凡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违规建设的,立即停止建设,情节严重的,依法由本级人民政府或主管部门实施关闭取缔。降低标准造成事故隐患的,追究相关人员和负责人的责任。
(二十七)发挥安全生产专业服务机构的作用。建立完善市、区安全生产专家队伍。依托科研院所,结合事业单位改制,推动安全评价、技术支持、安全培训、技术改造等服务性机构的规范发展。加强安全生产专业服务机构监管,保证专业服务机构从业行为的规范性、专业性、独立性和客观性。专业服务机构对相关评价、监测检测、鉴定结论应承担法律责任,对违法违规、弄虚作假的要依法依规严肃查处,追究主要负责人和相关责任人员的责任,降低或取消相关资质。
七、加强政策引导,增加安全生产投入
(二十八)制定促进安全技术装备发展的产业政策。加强安全科研和安全生产基础学科研究,推进安全生产方面的产、学、研结合。鼓励和引导企业研发、采用先进适用的安全技术和产品,鼓励安全生产适用技术和新装备、新工艺、新标准的推广应用。用好国家振兴装备制造业的有关政策,把安全检测监控、安全避险、安全保护、个人防护、灾害监控、特种安全设施及应急救援等安全生产专用设备的研发制造,作为安全产业加以培育。大力发展安全装备融资租赁业务,促进高危行业企业加快提升安全装备水平。
(二十九)加大安全专项投入。各级政府要扶持非煤矿山安全技改建设,加大安全专项资金投入,落实地方和企业配套资金。支持有效消除重大事故隐患的技术改造和搬迁项目,对因安全距离不符合要求的化工企业的搬迁在有关政策上给予扶持,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要加强对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的监督检查。
(三十)制定并用好安全生产经济政策。依法加强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制度建设,建立社会力量参与应急救援的奖励与补偿机制。制定非煤矿山等高危企业安全风险抵押金与推行安全生产责任保险相结合的制度,积极推行企业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建立企业安全生产与领导年薪及员工绩效工资挂钩制度,加大高危企业相关人员的奖惩力度。
(三十一)执行工伤事故死亡职工一次性赔偿标准。从年1月1日起,依照《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对因生产安全事故造成的职工死亡,其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调整为按全国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计算,发放给工亡职工近亲属。时,要依法简化程序,提高效率,确保工亡职工一次性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的及时发放。
八、淘汰落后安全技术,促进经济发展方式转变
(三十二)制定落实安全生产规划。各级政府要把安全生产纳入经济社会发展的战略规划和总体布局,步制订“十二五”安全生产专项规划,明确和落实安全生产重点建设项目。企业在制定发展规划和年度生产经营计划中要突出安全生产,把安全生产工作的各项要求落实在企业发展和日常工作中。
(三十三)淘汰落后安全技术产品。按照国家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要求,对不符合有关安全标准、安全性能低下、职业危害严重、危及安全生产的落后技术、工艺和装备予以强制性淘汰。在政府扶持企业技改的资金中,对符合安全产业政策导向的项目予以资金倾斜,遏制安全水平低、保障能力差的项目建设和延续。对存在落后技术装备、构成重大安全隐患的企业,要予以公布,责令限期整改,逾期未整改的依法予以关闭。
(三十四)加快产业重组步伐。充分发挥产业政策导向和市场机制的作用,加大对相关高危行业企业重组力度,进一步整合或淘汰浪费资源、安全保障低的落后产能,提高企业安全生产保障能力。
九、严格安全目标考核,强化安全责任追究
(三十五)健全并落实安全生产目标责任。强化安全生产目标责任管理,健全完善全市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体系和考核指标体系,加大较大以上事故的考核权重,严格落实定期分析、预警通报、约谈诫勉、督查考评、履职报告点评等制度,将落实安全生产工作情况纳入领导干部年度政绩考核的重要内容,对发生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的,实行评先评优“一票否决”。合理保障安全生产工作奖励经费,对实现年度安全生产责任目标的地区和单位给予奖励,强化安全生产约束和激励机制。
(三十六)加大对事故企业负责人的责任追究力度。企业发生重大生产安全责任事故,追究事故企业主要负责人责任;触犯法律的,依法追究事故企业主要负责人或企业实际控制人的法律责任。发生特别重大事故,除追究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实际控制人责任外,还要追究上级企业主要负责人的责任;触犯法律的,依法追究企业主要负责人、企业实际控制人和上级企业负责人的法律责任。对重大、特大生产安全事故负有主要责任的企业,其企业主要负责人终身不得担任本行业企业的主要负责人。对发生较大生产安全事故负有主要责任的企业,其主要负责人二年内不得担任本行业企业的主要负责人。对非法违法生产造成人员伤亡,以及瞒报事故、事故发生后逃逸等情节特别恶劣的,要依法从重处罚。
(三十七)强化生产安全责任事故问责制度。各级政府要按照有关规定和“四不放过”的原则,认真组织各类生产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依法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一次死亡3—9人的较大生产安全事故调查报告,在报市政府批复前应先征求省政府安办的意见,经市政府批复结案后,于10日内向省政府安办备案。发生较大生产安全事故的,根据情节轻重,追究负有责任的镇(街)政府和区相关部门的领导或主要领导的责任,后果严重、影响恶劣的,追究区级相关领导的责任。发生重大生产安全事故的,要根据情节轻重,追究负有责任的区政府及市相关部门的领导或主要领导的责任;后果特别严重、影响特别恶劣的,追究市级相关领导的责任。发生特别重大生产安全事故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三十八)建立企业安全生产信用挂钩联动制度。对发生重大生产安全事故或一年内发生2次以上较大事故的企业,以及存在重大隐患整改不力的企业,由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会有关部门向相关区政府和发改、经贸、国土资源、建设、工商、金融证券部门通报,一年内严格限制企业新增的项目核准、用地审批、证券融资等,并作为银行贷款的重要参考依据。
(三十九)对打击非法生产不力的地方实行严格的责任追究。在所辖区域对群众举报、上级督办、日常检查发现的非法生产企业没有采取有效措施予以查处,致使非法生产企业存在的,对区、镇(街)政府主要领导以及相关责任人,根据情节轻重,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给予降级、撤职或者开除的行政处分;涉嫌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四十)建立事故查处督办制度。对事故查处落实情况实行各级安委会层层挂牌督办制度,特别重大、重大、较大生产安全事故的挂牌督办按国家和省有关规定落实;一般死亡事故由市政府安办挂牌督办。事故查处结案后,较大事故由市政府安办予以公告;一般死亡事故由区政府安办予以公告,接受社会监督。
十、提高安全监管执行力,服务跨越发展
(四十一)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组织领导。各级政府要把安全生产工作摆上重要的议事日程,与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时部署、时检查、时考核,将亿元生产总值生产安全事故死亡率、工矿商贸十万从业人员生产安全事故死亡率纳入当地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定期研究、部署、检查落实本地区安全生产工作,支持各有关部门依法履行安全生产监管职责,及时协调解决安全生产工作中的突出问题。区、镇(街)两级政府安委会主任要逐步调整由政府行政正职领导担任。要加强区、镇(街)两级领导干部和市安委会成员单位分管安全生产领导的安全培训,保证安全生产分管领导的专业性、连续性,提高基层政府的安全监管能力。
(四十二)加强安全生产监管执法队伍建设。各级政府要按照机构编制与当地经济社会发展相匹配的原则,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监管执法队伍建设,健全执法机构,充实加强人员力量,配备与安全监管工作任务相适应的人员。镇(街)应当明确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机构,配备与当地安全监管任务相适应的专职监管人员,确保必要的经费、装备及其他工作条件。村(居)应当确定安全协管员,其待遇不低于计划生育和综治协管员的水平。
(四十三)加强安全监管执法能力建设。各级政府要加大安全生产专项经费的投入,提高安全监管执法水平。2012年前,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完成安全监管监察执法车辆、事故抢险指挥车辆和专业救援队伍应急救援基本装备的配备以及现场检测设备、现场调查取证与分析设备、办公设备和个体防护装备的配备。
(四十四)创新安全生产管理方式。积极开展以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为主要内容的安全工业园区创建活动。各类工业园区、开发区要明确安全管理机构,配备安全管理人员,加强对园区内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检查、管理和指导,安全管理力量不足的,可通过服务购买等方式,与安全技术服务机构签订安全管理协议,由其代为履行部分工作。各类工业园区、开发区的企业,其安全管理人员达不到规定要求的,应当与安全技术服务机构签订安全管理协议,由安全技术服务机构提供安全生产管理服务,并明确双方的相应责任。
(四十五)建立安全生产奖励制度。各级政府应当建立安全生产奖励制度。对改善安全生产条件、防止生产安全事故、参加事故抢险救援等方面取得显著成绩的单位,以及长期从事安全生产监管监察工作、并在工作中做出重大贡献或取得显著成绩的个人,给予表彰奖励,成绩特别突出的给予荣誉称号,按照规定享受相关待遇。
(四十六)加强安全宣传教育和舆论引导。加强安全宣传教育力度,开展多种形式安全宣传活动,依托企业“职工书屋”、“农家书屋”、镇(街)文化馆、学校图书馆等,建立“安全书屋(书柜)”。认真开展安全社区创建活动,大力推进安全文化建设示范企业创建工作。有关部门应当主动协调或组织新闻媒体,定期开展安全生产公益宣传。探索建立安全生产领域对台交流合作机制,拓展闽台安全生产合作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