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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建筑工程投资;风险管理;建筑工程投资风险
一、建筑工程投资风险管理的概述
建筑工程项目是一项非常复杂的系统工程,由于信息不对称的存在,建筑工程的运转存在多方面的风险,这种种风险可能给投资者造成直接的经济损失,这也正是投资者要更加关注建筑工程投资风险管理的原因。
(一)建筑工程投资风险的概念
所谓风险管理包括管理者对风险进行识别、衡量、分析之后采取有效措施对风险进行化解、处置的过程,从而降低成本,完成相关活动的过程,对风险的化解和控制能够保证经济、安全。风险的来源、形成过程、潜在破坏机制、影响范围以及复杂性,使得单一的管理技术或单一的工程技术、组织、程序、措施都有局限性,都不能完全奏效。必须综合运用多种方法、手段和措施,才能以最少的成本将各种不利后果减少到最低程度。本文的建筑工程项目管理是指:建筑工程项目有关经济单位对工程项目活动中涉及到的风险进行识别、分析并制定相应的对策,以最低的风险成本,实现经济单位的价值最大化。
本文所讨论的建筑工程项目投资管理是指投资者的风险管理,包括风险识别、风险分析、风险应对、风险监控等。这是一个循序渐进的过程,首先要识别风险,知其然、知其所以然。在此基础上要对其进行分类和量化,从而提出不同的应对策略。除此之外,投资者要在项目实施的过程中进行实时风险监控,做好防患于未然。
(二)建筑工程投资风险的特点
一般来说,建筑工程项目的投资风险,除具有一般项目的风险特点之外,还具有其他一些特点,如此才使得建筑工程项目投资风险与其他项目投资风险区别开来。
首先,更加多元的风险点。建筑工程投资不仅与国家政策法规、金融动向息息相关,也与宏观经济形势、区域供求现状、产业技术变革等息息相关,易受各因素波动的影响,不同因素导致的风险也多种多样。这种多元的风险因素存在,大大提升了建筑工程投资风险的管理难度。建筑工程项目投资效果取决于建设项目实施运营全过程的工作质量与效率,受到社会、政治、经济、技术、自然等多种条件的制约,在任何一个环节的失误与考虑不周,都可以导致投资效益下降甚至投资失败。
其次,风险管理具有综合性。风险对于建筑工程项目来说其造成的影响是全面的、长期的、全方位的。因此风险具有综合性,无论是建筑工程前期存在的风险还是中期存在的风险,其影响会达到整个后期建筑的验收等。
再次,风险变化的复杂性。工程项目的风险一般是很大的,其变化是复杂的。建筑工程项目的建设是一个既有确定因素,又有随机因素、模糊因素和未确知因素的复杂系统,风险的性质和造成的后果在工程建设中极有可能发生变化。
最后,利润与风险共存,从行业壁垒的选择效应上看,高风险行业总是能给理智的投资者带来超额利润。风险损失与风险报酬的抉择使建筑工程项目投资者处于背水一战的境地,必须努力完善投资风险管理。
(三)建筑工程投资风险管理的重要性
目前多元的投资主体投身于建筑工程领域,包括国有企业、集体企业、民营企业和个人企业等,这更对投资者进行建筑工程投资管理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在建筑工程项目投资管理全过程中涉及到很多因素和环节,哪个因素和环节没有处理好,就对整个建筑工程项目经营产生风险,从而导致项目投资风险。所以,做好建筑工程风险项目投资的风险分析与管理,对建筑工程项目的顺利进行,对提高投资效益有着重要的意义。
首先,是投资决策科学化的前提。建筑工程投资风险管理是一系列的活动,在实施之前势必先对风险进行预测、识别和分析,因此它是一种分类型、多层次、多方式的对风险进行处置的活动。区别于传统的风险管理方式,这是一种更加科学合理的方式,摆脱了纯粹的经验主义,从各个环节、各个方面分析建筑工程投资的风险点,有助于在每个阶段给决策者提供科学的决策依据。
其次,克服了建筑工程项目的风险仅仅依靠保险的现状。目前处理建筑工程投资风险的方法以来保险合同的签订。但是显而易见,签订保险的项目很受现实的限定。保险业务涉及的领域往往只能涵盖到自然灾害和意外事故,理赔的范围也受限制。在这种情况下,风险管理的其他手段,诸如巧妙回避、有效减轻、合理转移等方式就会显示出强大的可用性。保险不能涉及到的方方面面都呼吁风险管理手段中其他方式的补充。
再次,有效减轻利益相关方的信息不对称问题,解决信息鸿沟。建筑工程投资项目涉及到的利益方往往是多方面的,然而各方掌握信息的数量和侧重点的差距导致了沟通存在鸿沟。这也是很多项目的相关方缺乏风险意识的重要原因,然而只有利益相关方捋顺关系、看清风险、树立意识、共同努力才能更大程度的抵御风险,把损失降到最低。不仅如此,也能给项目的顺利实施创造良好的环境。
二、建筑工程投资风险管理存在的问题
投资的可行性研究是投资者必须做好的准备工作,尽可能地避免方向性失误。目前我国的建筑工程投资风险管理还非常不成熟,常常造成投资失败的损失。就其原因,一方面来自于投资者自身,另一方面来自于客观投资环境。
(一)投资者自身存在的问题
1、专业团队建设缺乏
建筑项目本身设计的领域是交错在一起的,程序也复杂,依靠专业知识和丰富的经验。因此建筑投资业西药投资者对对法律、经济、管理、建筑等方面的专业知识和相应的经济管理经验。只有专业有效的团队才能对建筑项目投资作出有效的判断,对投资收益做出相对专业的评估。但是,目前我国的建筑工程风险管理尚处于起步阶段,投资者本身缺乏风险管理意识,更加缺乏风险管理团队的建设。因此在应对风险的策略上,往往只采取购买保险这一种方式,在监控、回避、转移、减轻以及合理自留方面运用较少,造成投资收益不高。
2、对风险的认知和分析不全
纵然有些投资者已经意识到风险管理的重大意义,但还由于建筑工程项目周期比较长,有一定的技术要求,不确定因素会在这个过程中滋生出来,相应地导致了风险投资的多样性。比如市场供求的不稳定,包括经济的波动等都会给建筑工程项目带来风险。还有来自于自然、政府政策、企业自身的美誉度等都会给投资者带来影响,这其中也包含了一定的风险。同时由于建筑工程项目的技术风险是指由于科学技术的进步、技术结构及其相关变量的变动给建筑工程投资者可能带来的损失。
除此之外,建筑项目的不同阶段夜壶存在不同的风险,在不同的阶段也会出现突发的、不可预期的风险,这些都给投资者认知和分析风险带来困难。信息不对称的存在,导致投资者本身不能完全对这些风险进行识别和处置。
3、风险管理技术落后
目前我国建筑工程的管理几乎处于起步阶段,主要依靠经验判断和管理者的拍脑袋决策,这在很大程度上影响了建筑工程投资风险管理的效果。科学的管理技术能在根本上改变盲目的行为。不能对施工全过程进行科学分解,导致不能量化存在的风险,并且在工期的监督上,很少有网络技术的加入,这样没有数据支撑,仅凭经验判断很难建立科学的进度推进计划和绩效考核制度。
(二)客观投资环境存在的问题
建筑工程投资风险管理不完善,经常出现问题,不仅是自身的主观原因,也有一些客观环境造成的压力。客观原因主要来自于两方面,一是自然环境的隐患存在。二是社会环境的隐患,特别是来自于政府政策导向的改变。而这两方面的客观环境需要政府及相关部门给予解决的支撑。
自然环境中自然灾害、天气、地理环境等都会给建筑工程的方方面面造成影响,自然灾害可能会导致工期中断,恶劣的天气可能会延误工程,也可能给施工人员带来威胁和不安全隐患,不同的地理环境要求在对建筑做一些特殊的保护等,这些都给投资者带来可能存在的风险的成本。另外政府部门的政府变化,比如近几年的整个城市规划、政府治理重点的转化、调整城市的功能和规模等,都会给投资者的投资方向、收益情况带来影响。政策的不稳定性也是对建筑工程投资者最大的考验。
三、建筑工程项目投资风险应对策略分析
(一)投资者自身的应对策略分析
1、加强监控,积极预防
风险的存在是隐形的,为了避免风险造成的损失就要预防风险的发生,由于风险的不可预期性的存在,所以在工程项目的执行过程中,要时刻监督风险的发生和变化,注意风险的转化和转移。有些已经分析可预见的风险可能消失了,但是也可能带来新的风险。因此,在风险监控的过程中要跟踪已经识别的风险,也要注重做好风险变化而产生的信情况,时刻准备新的方案缓解新的风险。以便在投资局测得过程中做出有价值、更科学的决策支撑,为管理人员运用各种对策的最佳组合对风险进行全面、合理地处置提供了可能性。
传统的规避风险的方法就是买保险,但是对于许多潜在的威胁无法预计,因此很多除了自然灾害和意外事故所致损失之外的损失都无法理赔,保险业务地扩展不能与生产的发展完全同步,保险条款难以全面反映新的风险存在和发生的可能性,因此,不能完全依靠保险解决风险问题,工程项目必须实行自身内部的风险管理。
2、全面分析,巧妙回避
如何巧妙回避建筑工程项目的风险也是对工程项目投资风险进行处理的有效措施,风险回避是在考虑到某项目的风险及其所致损失都很大时,主动放弃或终止该项目以避免与该项目相联系的风险及其所致损失的一种处置风险的方式,它是一种最彻底的风险处置技术。其重点是防患于未然,回避风险就是主动放弃一些工程项目或者彻底转变项目的实施方案。理论上看,回避是一种比较彻底的方法,但是同时他也会带来一些损失,因为主动对项目的放弃本来就是对一些可能的利益回收的放弃。
3、科学管理,有效减轻
如何有效减轻投资风险是一种最实际的操作方法,对减轻投资风险的选择,存在于做决策的各个阶段,不仅是决策阶段、工程前期准备阶段、建筑工程项目建设阶段,都可以通过缜密的思维和可行的方案来减轻投资风险。
在进行投资决策时要在决策团队之中使用更加科学的决策方式,组建专门的专家论证组,对项目进行全面、科学的分析和评估,并且在这个阶段开始就要树立起风险意识,把风险可能到来的损失计算入成本之内;同时,要把风险管理提上日程,落实责任,建立专门的管理和应对小组。在建筑工程前期准备阶段,投资者要进行充分的沟通和了解,特别是国家政策、主管部门以及建设单位等部门达到高效的沟通,在征地、用地、补偿、审批、备案、档案保存方面做足工作,对整个流程了然于心,并且把注重法律程序,特别是合同的条款等,都要认真核实,避免责任推诿。在建筑项目真正建设的阶段,要从项目管理着手,从上之下,事无巨细做好管理和防止工作,特别是机械管理、安全意识、开发项目履行日期等几个方面做好管理监督工作。
除此之外,建筑工程投资风险预防的后备措施也必不可少,在风险未发生前要做好预防措施,在建筑工程发生风险后要做好后备措施,比如预算中准备预备费、在做计划时留出时间的浮动点、在技术上要有可以替换的技术支撑队伍或者可以顶替的技术条件。
4多维分散,合理转移
风险的合理转移是作为投资者合理评估工程项目之后,把一部分风险分散到与自己有经济利益关系的相关方,让一部分风险合理转移到他人身上,较少投资失败的概率。建筑工程项目投资风险转移是建筑工程项目投资商处理风险的一种重要方法。采用这种策略所付出的代价大小取决于风险发生的可能性和危害程度的大小。这种在开发活动正常进行的情况下,合理转嫁风险。主要通过合同、项目资金证券化、保险、保证等方式。
如果转嫁的几率小,也可以通过风险分散的策略,把存在较大的投资风险划分成小的版块,促成风险的承担者多元化,承担主体的多元,投资风险相应减小,一旦失败,损失也相应减小。当然利润也会随着分散。
5、适当自留,应对风险事故
这里所说的风险适当自留是指风险事故在前几个环节中没有完全被解决,依然出现了之后采取的处置措施,风险管理者应该有风险自留的意识。如果事先风险管理者有这个意识,那么比这种处理往往由于被动的风险自留。在风险发生后处理财产损失也是处理残余风险的有效手段。企业风险管理今后的发展方向呼吁这主动风险自留机制的形成,具体方式可以采取风险损失摊入成本、风险自保、借款补偿风险损失和专属保险四种。
(二)政府的应对策略分析
建筑工程关系到估计民生,特别是公众的人身安全,应该得到政府的高度重视和积极应对,而政府为投资者创造相对安全稳定的投资环境,有效分担一部分风险损失,特别是关系到大众的基础设施建设,以及可能会影响到方方面面经济、社会多重因素的工程项目,政府更应该创造安全的投资环境,有效抵御风险。
从具体措施上来说,政府应该在大型的建筑工程项目上发挥其自身的后勤保障作用,提供土地、电力、水、生活服务等方面的基础设施服务,沟通、协调好各部门的关系,发挥好其互相配合的作用。同时,保证合理竞争,一些建筑工程建成后,获取收益,需要一定的期限。为了保证经营企业有稳定的收入,政府承诺特许权期限内不在项目附近兴建任何竞争性建筑项目,以避免过度竞争引起投资者经营收益的下降。再次,经营期保证:即要求政府保证投资公司一定时期的特许经营权,不因投资者利润的丰厚而要求提前收回项目或以其它方式损害其利益。最后,从税收优惠等方面鼓励投资者积极应归投资风险。
参考文献:
[1] 方倩,对建筑工程管理重要性的分析――《城市建设》[J],2010
[2] 周建,浅析建筑安全监督管理工作中存在问题及解决对策[J].建筑安全,2012年09期
(一)投资主体单一、资金来源有限
风险投资主体是指从事风险投资活动的自然人、法人以及非法人组织,即风险投资机构。风险投资主体是风险投资的主动参与者,在整个风险投资系统中起着重要的决定作用,风险资本的筹资与运营主要由风险投资的主体来负责。我国目前风险投资主体单一,现有的风险投资公司的基金来源中政府投资占总投资的80%,大大超过美国等发达国家不到9%的比例。居民投资理财渠道不宽,储蓄存款增速加快,很少用到风险投资领域。保险基金、养老基金和其他民间资金等进入风险投资领域的渠道和运作机制尚未建立,这不但增加了政府部门的负担,也对风险投资的良好发展起到了很大的阻碍作用。目前我国研究和开发的资金投入不到GDP的1.5%,以至于我国风险资本增长较慢,远远满足不了需要。另外,现有风险投资机构资金实力薄弱,只能支持一些短平快、投资少、风险低的项目,风险投资的真正意义无法得到体现。
(二)缺乏高素质专业人才
我国风险投资才刚刚起步,缺乏具有相应科技知识、管理经验、懂金融投资的复合型风险投资人才。现有的风险投资人才队伍从知识结构、思维方式与行为模式及品格特征等方面都还不能完全满足风险投资的要求。现有风险投资机构大都由地方政府创办和资助,目的主要是为了发展本地的高科技产业,推动科技成果转化,搞活地方经济,这与遵循“高风险、高收益”的真正意义的风险投资基金有很大的不同;风险投资基金大部分来源于政府,通过政府或政府背景的风险投资公司进行管理运作,出资人与管理人一体化,监控机制不完备,资金运作者和政府官员双重身份,使其对投资缺乏责任感,还容易出现行政干预。
(三)缺乏相应的法律法规
对于风险投资这一新生事物,我国的相关法律显得比较滞后,在该领域内几乎没有相应的法律和规章。《风险投资基金法》、《风险投资公司法》尚在制定中。过去制定的《公司法》、《合伙企业法》等法规未考虑风险投资的运作特点,在许多方面未能给风险投资提供必要的法律保障。
二、相应的对策
(一)发展规范风险投资主体、拓宽风险资本来源渠道
构建多元化的投资者结构,逐步由政府主导向“民营官助”为主的模式转变。所谓“民营官助”,指的是民间经济主体负责风险投资机构的经营管理,而政府则主要通过参与出资、参与发起设立、提供政策优惠等方式对风险投资机构予以支持。这将有助于确立我国风险投资运作的市场原则,及在一定程度上规避行政干预和“软预算约束”问题。
从我国情况看,采用“官助民营”的模式较为可行。当前,为发展我国的风险投资业,政府采取了许多积极措施,其中之一就是政府直接参与风险投资,包括成立“官办”的风险投资公司,或者由国家提供风险投资基金(或创业基金)。如1999年6月,我国启动首期10亿元科技型中小企业创新基金,可看出,我国目前的风险投资“官办”色彩非常浓厚,这从某种程度上推进了我国的风险投资业,但这种模式在我国并不可行。1985年成立的中创公司是典型的“官办”风险投资公司,但该公司却因经营不善,严重亏损导致资不抵债,最终于1998年被迫关闭,其教训是非常深刻的。
由于我国正处于风险投资发展的初期,政府资金的投入可起到良好的示范作用,从而可以引导其他民间资金的投入。但是随着我国风险投资业逐步走向成熟以及政府资金的退出,民间资本应成为风险投资业投资的主要来源。除了政府财政资金外,还应考虑以下四方面的资金来源:首先,保险公司、养老基金和银行业等机构投资者是风险投资的最佳资金来源。就我国目前的情况而言,机构投资者中最有实力的是保险公司。随着社会保障制度在全国范围内的推行,养老基金的数额也越来越大。其次,引导上市公司、国有大中型企业、民营企业参与风险投资,同时解决企业产品更新换代、提供增值服务的问题。第三,个人投资基金。虽然我国居民储蓄额在20万亿元左右,但由于资本市场金融工具单一,储蓄转化为投资的渠道不畅,风险投资就是一条转化途径。第四,国外风险资本。在美国风险投资资金来源中,有一成以上来自国外。我国也应适当创造条件引入国外的风险投资基金,扩大我国风险投资资金的来源。
(二)培养高素质风险投资人才
风险投资家素质的高低是决定风险投资成败的关键。风险投资是实践性较强且涉及诸多学科理论和知识的一项非常特殊的投资活动。通过组织专业知识培训,提高风险投资从业人员的业务管理水平;大力发展教育,尽快培养大批既懂金融、证券、投资,又懂财务、会计(审计)、管理、法律的复合型风险投资人才;制定优惠政策,提供人力资源优化配置机制,为人才合理流动创造必要条件,通过招聘或国际交流,引进风险投资专家,弥补国内人才的不足,改善人才缺乏状况;利用社会传媒,大力宣传风险投资知识,培养公众的风险投资意识;创造有利于风险投资人才成长的环境,建立激励机制,鼓励高层次科技与经济管理人才投身于风险投资事业中来。
(三)完善风险投资法律法规
目前,我国风险投资需要加强法制建设。风险投资不同于任何形式的传统投资,它是为风险企业提供创业资本,通过系统的管理进程将科技成果变为现实生产力的一项特殊投资。因此,严格规范风险投资的运营机制是保证风险投资业健康发展的必要措施。应尽快制定《风险投资法》、《风险投资公司法》等相关法律,将风险投资与常规投资区别开来,对风险投资机构的创立、运营、风险转移等方面制定规范的管理办法。
制定有利于风险投资的财政、税收和金融政策。世界各国和地区为了鼓励风险投资业的发展,都制定了一些税收优惠政策。我国也应该研究制定支持风险投资的财政税收政策,同时,要对风险投资贷款实行优惠利率,积极探索建立风险投资补偿机制,如发行高科技债券,设立高科技发展风险基金,推出高科技企业股票上市等。
一、风险投资与高新技术产业互动关系分析
风险投资(VENTURECAPITAL)是一种集金融、创新、科技、管理与市场于一体的资金运作模式,它是风险投资家利用他的知识经验,管理能力和社会关系来帮助创新者创业,实际上是和创新者共同创业的一种专业投资。风险投资是高科技产业发展的助推器。高科技产业是一种全新的技术创新,在发展过程中存在着许多的不确定性。所以,高科技企业大都是高风险投资。同时具有高投人,高回报的基本特征。高新技术产业的高投人性表明一个高科技企业的崛起必须以大量的资金投人为先导。在高科技企业里,科研、中试和生产的每一个环节都需要投资,并且依投资规模依次递增。风险投资的对象主要集中在高科技产业的创新和新产品的研究与开发方面。而与一般产业投资相比,高科技产业投资具有突出的风险性,主要表现在技术风险、市场风险与财务风险等多方面风险因素的存在和凸显,因此导致高新技术产业投资的失败率达到60%一80%左右。对此,以商业银行为代表的传统金融机构往往望而却步。这是因为,传统金融机构一般注重资金投放的流动性、安全性和收益性原则,首先不敢承受过大的资金风险,其次即使承担高风险却由于贷款利率等方面的限制不能获取相应的高回报,因而导致风险与回报的不对称,造成其承担高风险意愿的缺乏。这样传统的融资渠道显然远不能为高新技术产业的发展提供充分的资金支持,形成严重的资金“瓶颈”。
也正是在这一状况下,风险投资承担起了高科技产业发展助推器的作用()风险投资对于高科技产业发展助推器的作用集中体现在两个方面。,第一,在高科技企业创业和发展的不同阶段,分别投人不同比例的风险资本。如在种子期的小投人,导人期的大投人,成长期的大投人及成熟期的部分投人,从而为高科技企业的创业和发展提供了必须的资金支持。第二,风险投资者通过向高科技企业提供风险资本而获取企业部分或全部产权,参与到高科技企业的经营管理和重大决策中来。这主要包括对企业的管理权和授予权、财务监督权以及制订和审查企业重大决策的权利。拥有企业管理权及其授予权,就可以选择能干且尽忠职守的管理者来管理企业,拥有财务监督权和参与重大决策的权利,就可以及时了解企业经营状况,判断企业是否面临风险或在遇到风险时有无抵御风险的能力,从而有效降低了高科技企业的运营与决策风险。高科技企业的成功也推动了风险投资业的蓬勃发展。高科技企业成功后的资本收益率很高。利润成倍增长,增长率最高在200%一300%。风险投资公司通过科学的投资组合,成功规避了部分的风险,同时在极少数投资项目上的成功所获得回报率足以抵补其由于在其他投资项目上失败所带来的损失,从而带动了风险投资业的良性循环。在美国,成功的科技企业投资回报率2一3年间可扩大ro一20倍。1976年美国的风险投资家瓦尔丁投资20万美元创建APPLE计算机公司,4年后,他所持股份增值至1.54亿美元,增长了770倍。由此可见高新技术企业的发展推动着风险投资企业的发展。
二、我国风险投资业面临的现状
我国的风险投资业属于刚起步阶段,据统计,目前全国从事风险投资的公司共百余家,总注册资金只有80亿左右(不包括外资),而真正投人企业的只有10%左右。所以我国的科研成果转化资金极其匾乏,60%靠企业自筹,风险资金仅占不到10%,远远不足以支撑风险投资业。而导致风险资本不足的原因主要在于:
(一)单一投资主体导致风险资本总量不足
尽管近年来我国的风险资本的规模已经有了比较大的增长,但从资金的投资主体看,我国80%的风险投资都是由政府出资,采用“官办民营”的组织模式,这是中国风险投资的致命缺陷。我国风险资本的主要来源目前仍然是财政科技贷款和科技开发贷款。由于国家财力和银行科技贷款的规模局限性,在没有民间资本大量参与的状况下,风险投资基金的数量和规模很难有较快的增长。同时,风险投资从本质上来说是一种商业行为,而新成立的大部分风险投资基金是政府及有关部门的投资,如按国有企业的模式去运作,则无法解决所有者缺位和预算软约束问题,无法建立有效的激励与约束机制。再者,政府投资基金的特殊优势,使非政府投资主体难于平等竞争,成为主力军,由此导致了民间投资主体对风险投资的资金供给的意愿不足。
(二)退出机制的欠完善制约了风险投资的良性循环
投资于高科技企业的风险资本并非为取得其永久的控股权,而是经过一轮投资运作获取高额回报后退出风险企业,以进人到新一轮的投资循环。这在客观上要求有一种机制使得风险投资者“进可攻,退可守”,在风险投资企业成功后能撤出资本,寻找新的投资机会,实现风险投资的良性循环。风险投资的退出方式主要有三种:首次上市公开发行、股权回购与兼并、破产清算等。三种方法中最成功的是首次上市发行,其次是股权回购与兼并,破产清算是不得已而为之。然而我国的资本市场还不发达,主板市场对上市公司人市门槛要求过高,高科技企业能够进人的为数不多。第二板市场上市要求较低,主要面向中小高科技企业,是风险资本退出的理想通道。但我国二板市场尚在筹建之中,其发展壮大并非一朝一夕。退出渠道不畅通制约了风险投资的良性循环,甚至会导致风险投资的夭折,也就无法吸引投资者进人到风险投资领域。
三创新风险投资制度加速高新技术产业发展
(一)投资主体多元化,扩大风险资本供给
风险投资主体是否多元化是一国风险投资业能否持续发展的基础。风险投资主体分为政府、机构和个人。从风险投资业的创始国美国的经验来看,风险投资的真正发展有赖于民间投资主体的形成。美国最初的风险投资主体主要是40年代一些富有的个人和非专业管理的机构资金,以投资于风险企业的种子期和初始期为主,即所谓的天使资本,天使资本为美国风险投资业的创立起到了积极的作用。但美国风险投资业的进一步发展却是70年代后期的事,70年代后期的美国政府制订了一系列宽松的支持措施,允许养老基金、保险基金等机构投资者投资于新兴的风险基金,从而极大地拓宽了风险投资的资金来源,使美国风险的投资业步人高速发展的轨道。目前我国建立的风险投资基金大都是政府设立的,或有明显的政府背景。这作为风险投资起步阶段的政府引导、支持未尝不可。各国风险投资业早期都缺乏资金,需要得到政府的支持,但要使风险投资业得到大发展,则需要改变政府包办一切的现状,尽可能拓宽资金来源渠道。
具体可采取如下措施:
1.减少政府在投资基金中的比重,让位于机构投资者与个人投资者。通过扩大风险投资基金规模或政府资金部分退出的方式减少政府资金的比例。
2.培育多元化投资主体,引导民间资本进人风险资本市场。我国的民间资本数额巨大,居民储蓄存款达到6万亿左右。如能从中拿出1%进人风险资本市场,那将是几百亿的资金。另外还可以引导机构投资者如社会保障资金、保险公司、证券公司、信托投资公司等的部分资金进人风险资本市场。3.继续吸收国际风险资本。目前在我国活动的著名外国风险投资基金有IDG、日本软银、英特尔、高盛等。在发展风险资本的初期,引进国外风险投资基金充实我国的风险资本,既可拓宽资金来源,又可引进国外风险投资运作管理经验,培育风险投资家和风险企业家。另外,外国公司在中国取得较高的收益,将对国内的潜在风险投资主体产生示范效应,从而吸收其进人到风险投资领域。
(二)组织形式多元化,完善风险资本运作机制
根据美国风险投资经验,风险投资的组织形式主要有公司制和有限合伙制。在风险投资发展初期,风险投资大都采用了公司制这一传统的企业组织形式,而后有限合伙制兴起,并逐渐成为风险投资组织制度的主流形式。有限合伙主要是英美法系国家法律所规定的一种合伙形式。它指由至少一个对合伙事业享有全面管理权并对合伙的债务承担无限责任的普通合伙人,与至少一个不享有管理权但对合伙的债务仅以其出资为限承担责任的有限合伙人共同组成的合伙。在美、英等风险投资比较发达的国家中,有限合伙是风险投资基金最主要的结构形式。投资者作为有限合伙人,风险投资专家作为普通合伙人共同组成风险投资基金。投资者作为有限合伙人不直接参与基金的经营运作,并且仅以其投资额为限对基金的亏损及债务承担责任。而作为普通合伙人的风险投资专家,则直接经营管理风险投资基金,并以自己的所有财产对基金的债务承担责任。有限合伙制使风险投资家和风险企业家的利益在更大程度上保持了一致,从而极大地降低运营风险,减小了风险投资基金的运作成本和委托成本。目前我国的风险资本组织形式以投资公司和公募基金为主,其中投资公司都是依据《公司法》设立的,其资金筹集、运作管理等与风险投资基金的要求有很大的差别,存在着严重的委托风险。同时由于在我国拥有一定资金数量的个人大量存在,因而可参照国外经验允许建立个人合伙制风险投资基金,并制订优惠政策和法规,鼓励这一群体的资金投向高新技术企业。因此我国应该将投资公司和公募基金作为起步阶段的过渡产品,而最终以有限合伙制作为未来风险投资基金的主导组织形式。
(三)投资方式多元化,化解投资风险
1.分阶段投人方式。即最初只用少量资金进行试探性投资,如实践证明可行,再加大投资规模。这一方面是因为投资之初,风险投资者对所投资的项目的收益和风险信息掌握不完全,出于谨慎考虑,投资者应分步投人资金。另一方面可在所投项目经营不善时及时中断投资。
2.实行组合投资,同时投资于不同企业。资本的风险一收益遵循“大拇指定律”,即如果风险资本一年投资ro家高科技企业,可能会有3家失败,3家停滞不前,还有3家能够上市,而只有1家给投资者以巨额回报,它就成了“大拇指”。由此可见风险投资的失败率是很高的,如果将投资集中于一两家企业,则无法分散风险,很可能导致投资的失败。而组合投资的企业中只要有一两家成功,就可以给投资者带来巨额回报。
3.联合投资。这一方式的优点在于风险投资者可以克服资金实力偏小无法实行多种投资组合的制约,进行大额的交易。通过联合投资方式,风险投资公司在一家企业中只须投人相对较小的资本量。这一方面分散了风险,另一方面增加了投资机会,相应提高了盈利概率。
(四)完善退出机制,确保风险投资的良性循环
在市场经济条件下,风险投资者进人风险资本市场要以承担高风险为代价来取得高收益,因此必须为其提供可行的风险资本退出机制作为保障。从国外的数据来看,首次上市公开发行、股权回购与兼并、破产清算三种退出方式占风险投资回收比例分别约为30%、40%、30%。在我国,二板市场的设立指日可待,这必将为风险资本的退出提供安全的通道。但其他两种方式也不能放弃,应采取三管齐下的原则,逐步完善我国风险资本的退出机制。具体可从以下三方面着手:
1.在二板市场尚未运转之前,充分利用现有的主板市场,同时结合国际经验和我国实际,积极创建二板市场。二板市场是风险资本的最佳退出通道,美国的NASDAQ市场便是最为杰出的典范,它孕育了象微软、英特尔、DEG、雅虎等一大批著名的高科技企业。香港也于98年底创立了二板市场。我国应总结各国尤其是香港发展二板市场的经验教训,建立适合我国国情的二板市场。在此之前,应充分利用现有的主板市场,进行“买壳上市”、“借壳上市”或“受壳上市”等操作,使大批高科技企业能走向主板市场,从而实现风险资本的增殖与退出。
[关键词]民间资本;风险投资;渠道
风险投资(Venture Capital)可以为高新技术成果产业化和市场化提供行之有效的支持。在我国,政府长期以来扮演着风险投资的主体。但由于国力有限,在高新技术产业化过程中,在大量资金需求面前,风险投资越来越显得捉襟见肘,致使许多高新技术企业由于资金的问题,处于发展的瓶颈而无法突破。与此形成鲜明对比的是,大量民间资本却由于找不到合适的投资渠道,而处于闲置状态。据了解,目前我国的民间闲置资本已超过了10万亿,因此对引导民间资本进入风险投资领域进行研究就显得尤为必要。
一 目前民间资本参与风险性投资存在的问题
1 风险投资的相关制度和法规障碍
国际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OECD)对风险投资下的定义是:风险投资是一种向极具发展潜力的新建企业或中小企业提供股权资本的投资行为,具有高风险、高盈利的特点。在我国,由于没有有效的风险投资内部控制机制,无法约束风险资本家和风险企业家的个人行为,民间资本进入风险投资后,不仅要面临委托人和人分离所产生的道德风险和逆向选择问题,而且还要面临较高的项目风险。正是这种原因,导致民间资本很难进入风险投资领域。
目前,我国涉及民间资本参与风险投资的法律主要包括《公司法》、《证券法》、《合伙企业法》和《信托法》等。但是,这些法律中的有些条款对民间资本参与风险投资的限制十分严格。市场经济是一种契约经济,与风险投资相关的法律法规应该规范风险投资人和风险企业家之间的一系列经济、法律行为,界定风险投资参与人的权利和义务,使民间资本的安全性、流向性和回报性都有法可依、有据可查。但在我国,相关的风险投资法如《风险投资法》、《风险投资基金法》等一直未出台,在一定程度上减缓了民间资本参与风险投资的步伐。
2 税收壁垒
民间资本为了追求最大化的收益,必然要寻求投资收益大于投资成本的机会,因此影响民间资本投资行为的主要因素是投资收益和投资成本。税收构成了风险投资的直接成本,影响着风险企业的资本形成。过高的税率,使得风险企业期望收益大打折扣,遏制了风险企业对民间资本的需求。一方面,参与风险投资的民间资本要与风险企业“共进退”。特别是,我国实行的是生产型增值税,对于资本密集、技术附加值高的风险企业而言,其实际税收负担比传统工业企业要高得多。
3 风险企业架子太大,缺乏优秀的风险投资家
创业风险企业拥有的是“创新资源”,缺少的是资本和管理。而风险投资人、风险资本家拥有的是资本和管理,缺少的是“创新资源”。两者在合作过程中本应该很好的互补,但由于我国的实际国情以及观念认识的差异,我国风险企业家一向抓住企业的控股权不放,动要求技术入股份额达90%以上。即使民间资本大规模参与风险投资,风险投资家也意欲与风险企业家合作,可由于风险企业家条件要求苛刻、门槛过高,风险投资家不得已也只好放弃。
风险投资良好的组织形态是有限合伙制,有限合伙制的核心主体是风险投资家,他们必须具备相关的专业知识和风险投资的管理经验,有追求高回报的强烈欲望和承担高风险的能力,有足够的经济能力参与这类投资,且与高新技术企业及投资者有广泛的联系和良好的关系,但我国处于风险投资的发展阶段,这些人才十分缺乏,这也制约着民间资本在风险投资领域的发展。
4 退出渠道不通畅
目前,我国风险投资退出的途径主要有主板上市交易、中小企业板上市交易、买壳上市、境外上市、场外交易、风险企业回购、二次出售、大企业并购、清算等方式。但是,由于我国主板市场是以扶持国有企业为指导思想的,门槛高,额度有限,风险投资企业通过主板市场上市几乎没有可能。大部分专家认为我国最为可行的风险投资退出方式为企业并购,其次依次为创业板交易、股份回购和买壳上市。股权回购是国外风险资本一种重要的退出方式,但是股权回购在我国也有法律障碍,现行《公司法》第149条规定:“公司不得收购本公司股票,但为减少公司资本而注销股份或者与持有本公司股票的其他公司合并时除外”。而清算是风险投资家最不愿意看到的结果。由于上述种种措施,使得我国大量风险投资资金纷纷被项目“套牢”,风险资本的性质蜕变为实业资本,这一点也极大地制约了民间资本在风险投资中的发展。
二 正确引导民间资本进入风险投资领域的措施
1 建立以民间资本为主体的风险资本投入体系,有效保护民间资所有者权益
不论是美国、加拿大、日本还是韩国,其中政府始终是风险投资的引导者,政府资金始终是民间资本的“导航员”,民间资本始终是风险投资的主体,政府资金所占比例较小。我国风险投资起步较晚,风险投资领域国有资产还占有较大的比重,为了建立以民间资本为主体的风险资本投入体系,政府要逐步减少对风险投资的出资,减少对高新技术企业的直接投入,避免因为政府在风险投资上的主导作用,而产生对民间资本的“挤出”影响。政府可以通过
“官民结合”的方式组建风险投资基金,由该基金组织风险投资公司具体运营基金,负责对高科技企业的挑选、过滤和推荐,决定是否投资。
民间资本是否愿意进入风险资本市场,主要取决于投资的安全性、流动性和收益性,而风险产生的主要原因,是由于风险资本市场存在着较为严重的信息不对称以及优秀风险投资家的缺乏。为了保护民间资本所有者权益,在以民间资本为主体的风险资本体系中,政府要以制度安排者、引导者、服务者的身份出现,平衡资本市场的信息不对称。同时,政府要通过多种途径大力培养复合型风险投资人才,利用政府自身的优势,通过政府交流,借鉴外国的有益经验,采取走出去、请进来的方式培训我国的风险投资人才。
2 建立完善的法律制度,降低民间投资者的投资风险
完善的法律制度、税收制度,是吸引民间资本的有利条件之一,在法律方面主要是完善现行的相关法律,包括《公司法》、《证券法》、《合伙企业法》、《信托法》等。另外还要尽快出台一些新的法规,包括《风险投资法》、《风险投资基金法》等,为民间资本参与风险投资提供有效的法律保障,使得民间资本进入风险投资领域能够有法可依。
在制度方面,完善有限合伙制,我国现行的风险投资公司是以有限责任制为主要形式,是投资者按出资额的多少对公司承担责任和有限风险。这种投资形式不能给风险资本家提供最大激励,相反却让其承担了较大的风险。但有限合伙制在组织模式上降低了这种风险,要求投资者为有限合伙人,风险资本家作为一般合伙人。对于利润的分配,一般合伙人每年收取相当于风险资金价值2%~2.5%的管理费,这笔费用从风险投资基金中支付。基金到期清算时,一般合伙人获得全部资本利得的20%,称为资本利得提成,有限合伙人分享其余80%。目前,我国还不具备建立有限合伙制风险投资基金的法律基础,所以应该尽快补充或者修订现行法律,为组建有限合伙制企业构建法律基础。
3 完善风险投资税收优惠政策,调动民间资本的投资热情
从国外经验来看,采取税收优惠的法规和政策是推动风险投资业发展最为行之有效的做法。在风险投资业发展还不是很成熟的条件下,给予风险投资行业以税收优惠,通过适当的优惠政策扶持,是促进其发展最直接、最有效的手段,也可以帮助其更好地吸纳民间资本。在税收方面主要是制定一个比较适度的税收优惠政策,包括实行投资收益税收减免或投资额按一定比例抵扣应纳所得税。特别是对高技术企业,率先实行消费型增值税政策也是刺激民间资本需求的很好措施。
4 加强风险投资退出机制建设,增强投资信心
风险投资要有畅通的资金撤出渠道,这是风险投资实现高回报、得以健康发展的必要条件。目前,我国尚未建立有效的风险投资退出机制,民间资本进入风险投资程序后,抽回增值后的资金和风险投资者实现产权变现变得十分困难。基于这种实际困难,在风险投资退出机制建设过程中,应以政府为引导,建立以非上市交易为重点的退出渠道,为风险资本提供实际可行的退出通道。
参考文献
[1]姜鸿磊,关于我国民间资本进入风险投资的研究[J],东北财经大学国民经济学硕士学位论文
[2]李勇,风险投资引进民间资本问题的探讨[J],商场现代化,2008,11(下旬刊):171-172
[3]黄继,我国风险投资税收优惠政策研究[J],西南财经大学税收学硕士学位论文,
[4]胡岳岷,激活民间资本促进经济发展[J],中央财经大学学报,2004,(5):61-65
[关键词] 上市公司;风险投资;投资管理
[中图分类号] F830.59 [文献标识码] B
[文章编号] 1009-6043(2017)03-0064-02
一、前言
在市场经济的迅速推动之下,越来越多的上市公司参与到风险投资中来。客观来说,风险投资作为二十一世纪新兴的投资方式在投资主体、投资内容、收益内容方面都不同于以往的投资。风险投资只有在真正能够满足投资不虚化、投资方式合理化、投资主体理性化、投资预测精准化等条件下才能够达到高收益,仅仅注重风险投资的收益,而不过多关注其潜在的高风险,往往会出现事与愿违的局面。上市公司作为风险投资的特殊主体,其特殊之处体现在以下几点:其一,上市公司拥有大量的、可以随时调配的资金。上市公司必须满足一定的注册金额才能达到上市的标准,这是基于上市公司的基本法律规定所决定的,任何上市公司都必须具有足够的资金予以维持,才能达到上市的目的与目标。其二,上市公司具有更高的抵御风险的能力。换言之,上市公司能够真正抵御无论公司本身还是公司以外的一些风险,这些风险对于其他形式的公司来说(如对于一些非上市公司而言)算比较大的风险,但上市公司一方面资金量、资金周转量比较大;另一方面,上市公司人才济济,这就造成了上市公司能够以足够的实力来应对市场上的各种风险。综上所述,结合风险投资的基本特点以及上市公司的特点,可以看出上市公司有足够的实力与能力进行风险投资。
二、风险投资及风险投资管理概述
(一)风险投资概述
风险投资以其高收益性、高回报率同时伴随着高风险性而在市场各种投资中处于显著位置。风险投资从来不是一种能够稳定收益的投资,投资人要具有比较强的大量的资金承受能力与资金周转能力,这是进行风险投资的前提条件。如果一个风险投资者不具备以上两点要求,就会使风险投资者在遭遇失败时很可能面临着无法“东山再起”的窘境,同时风险投资还要求投资人要具有经济学理论功底,也就是说,风险投资者必须清楚其投资的内容和风险,这是进行风险投资的前提条件。目前来说,风险投资主要集中于高新技术领域。之所以高新技术领域能够作为风险投资的发源地,一方面是因为高新技术领域往往需要大量的资金予以维持运营;另一方面,高新技g领域经常需要投资者“预期投资”才能进行其相关项目的前期规划。换言之,高新技术领域的科研项目的顺利进行,依赖投资者的真正的资金注入,这是高新技术领域投资的主要特点,其实也是风险投资的重要特征。
(二)风险投资运作概述
风险投资的运作大体上可以分为以下几个步骤:第一,风险投资项目的选择。对于任何一项风险投资来说,都需要具有比较好的投资眼光,而这种投资眼光依赖于风险投资项目的好与坏。好的投资项目可以让投资者“花最少的钱,受最大的益”;反之,差的投资项目往往就使得投资者“花最多的钱,受最小的益”,二者在本质上是截然不同的。第二,风险投资的风险预测。这是风险投资的关键步骤。虽然任何投资都会有风险,但风险投资则加大了这种风险。也就是说,风险投资的风险更大,这就需要投资者能够找到有实力的风险预估团队,为其投资的风险做好经济学、统计学上的分析,细化其投资风险,真正做到“花最好的钱,办最大的事”。第三,风险投资的战略定位。风险投资从来不是一蹴而就的,而是建立在一系列配套的战略之上的,只有步步为营,逐渐积蓄风险投资的力量与能力,才能真正做到风险投资的效益最大化。投资者需要具有远见的市场洞察力以及厚重的风险投资经验,才能使得风险投资得到战略性部署。
(三)风险投资管理概述
风险投资管理是指在风险投资过程中,对风险投资的开始阶段、过程阶段、结尾阶段进行合乎市场经验的管理。实际上只有真正立足于风险投资的科学管理才能够使风险投资真正满足市场运营以及投资者收益的过程。在风险投资的开始阶段,风险投资者需要量力而行,既要衡量自己的财力、物力情况,又要正确认识风险投资的风险情况,这些在客观上都需要风险投资做好准备。在风险投资的过程阶段需要投资者能够依据风险投资项目的各方市场变化对于其进行相应的投资准备,依据其项目的进展情况,进行风险预估与风险分析。在风险投资结尾阶段,需要风险投资者能够真正总结此次风险投资的经验与教训,深刻认知风险投资的真正风险与问题,为下一次的风险投资做足准备。
三、上市公司筹资风险成因分析
(一)内因分析
上市公司作为风险投资的主体,是风险投资的风险承担主体。对于上市公司的风险承担必须综合上市公司的能力以及风险投资的形成过程来进行,上市公司内部的风险成因,可以归结为:其一,上市公司的风险预估团队是否健全。在风险投资过程中,尤其是上市公司作为风险投资主体的时候,上市公司会依据其雄厚的经济实力与人力优势进行大量的风险投资,这就需要上市公司必须具备高素质以及高能力的风险预估团队。如果上市公司的风险预估团队不健全,就会影响上市公司的风险投资能力与风险投资准备基础。其二,上市公司是否进行完善的投资项目市场调研。一项投资能够收益以及收益多少,直接取决于该项目的投资人是否进行了充分的市场调研。项目投资人是否依据相应的市场规律以及市场发展变化情况对其投资的项目进行科学的、完善的市场调研是其内部风险投资成因之一。其三,上市公司的负债情况以及股票销售情况。前已述及,上市公司的财力决定了其进行风险投资的前提,上市公司能够进行相应的风险投资则取决于上市公司是否能进行大量资金的运营与经营。从经济学上来说,上市公司的股票销售情况决定了上市公司是否能够扭亏为盈以及受到市场青睐的程度。所以,从这个角度来说,上市公司的负债情况以及其股票销售情况决定了其承受风险的潜在能力是上市公司进行风险投资风险成因之一。
(二)外因分析
上市公司风险投资的风险外因可以归结为以下几点:第一,风险投资的项目是否具有潜在的市场价值。但凡一个投资项目就应该具备潜在的市场价值。不具备潜在市场价值的投资项目既没有投资的价值,也没有其市场需要的价值。第二,市场的项目价值的变量。任何一个风险投资项目都会具有市场价值的变化过程,这也是风险投资者必须考虑的重要因素,一个项目究竟在其市场化运作中贬值了还是升值了,这些都是上市公司必须予以充分考虑的。第三、项目本身的市场风险承受力。客观来说,作为风险投资对象的项目本身也具有市场风险,比如高新技术领域的投资项目,会随着项目开发过程其人员也会有变化,而项目科研人员的变化也意味着其科研实力的变化,这就造成了投资项目本身的市场风险变化。
四、上市公司风险投资运作分析
(一)投资分析是前提
毋庸置疑,投资分析是任何投资者都必须面对的投资前提。对于上市公司的风险投资来说,需要上市公司做好项目前期的市场调研与市场分析。上市公司进行风险投资之前,需要做好对其相应的投资项目进行市场调研与市场分析的准备,这是其进行市场风险投资的必要步骤。另外,上市公司还必须量化本身的投资能力,以自身的投资能力作为其进行风险投资的基础,并能够在风险投资的各个阶段对风险投资项目的市场考察进行持续跟踪。
(二)有效的合同连接
风险投资是建立在对于风险投资进度的各方面的跟踪考察基础上的。随着风险投资项目的逐渐深化需要上市公司能够根据项目的进展情况签订合同。比如,在高新技术领域的风险投资项目会随着科研项目的顺利进行而使项目本身的市场价值逐渐放大,达到其项目市场价值逐渐加大的过程,这时候就需要上市公司对风险投资项目的前期工作进行合同总结与合同签订,在这个基础上实现风险投资项目的合同连接。合同连接的主要目的依然是获得最大的预期投资利润。
(三)分段投资机制
分段投资机制是为了最大地避免投资风险,使上市公司在投资的各个阶段都能够进行风险投资预测,并根据预测结果进行投资决定与投资战略部署。分段投资机制建立在上述的合同连接过程中,也就是说,在上市公司对每一阶段的项目进展过程中,能够依据项目本身的进展进行合乎项目阶段的投资。只有上市公司在明确投资对象本身的进展情况的基础上,才能为投资项目的具体进展情况进行分析。
(四)有效的管理监控
有效的管理监控是投资者对于投资项目的一项权利。客观来说,任何投资者都有权利对其投资项目进行监控,这是由风险投资的本身的特性决定的,只有在有效的管理监控之下,风险投资者才能够真正知悉项目进展以及市场变化情况,也正是在这样的基础上,有效的管理监控才有建立的必要,这是上市公司对于风险投资的基本权利。要对项目进行有效的管理监控,就必须使得上市公司进行式的观察,逐渐在分阶段投资以及合同连接过程中对其投资的项目进行具体分析,在具体分析结果上进行有效的管理监控。
五、上市公司加风险投资管理的措施思考
(一)注重运用投资杠杆
借助于物理学上的基本原理――杠杆原理,经济学上进行理论创新的过程中,投资杠杆理论应运而生。投资杠杆指的是,投资者利用自身优势与外在优势,在综合运用上述优势过程中,把其投资的利益最大化,实现投资收益的杠杆式跳跃。上市公司进行风险投资的过程中,尤其要注意分析风险投资的基本原理,综合运用投资杠杆理论及其内外优势,达到收益的最大化。
(二)建立健全风险监控机制
风险投资以其高收益性、高投资性而著称。建立健全其风险监控机制既是对风险投资的要求也是对上市公司的要求。建立健全安全风险监控机制,有助上市公司因避免投资失败而带来的麻烦,也有助于投资项目本身的正当化,实现上市公司与投资项目的真正融合。同时必须明确上市公司进行风险投资过程中,建立健全其安全风险监控机制可以使上市公司自身的项目风险机制与项目承担风险机制降低,达到上市公司利益最大化,实现上市公司进行风险投资的真正目的。这就需要上市公司与投资项目二者充分结合起来,二者共同努力,才能达到建立健全安全风险监控机制的目的。对于上市公司而言,必须把内部的风险预估团队以及风险应对团队建立起来,完善上市公司的内部的风险预估团队是建立健全风险监控机制的前提条件。风险投资项目本身在整个风险投资过程中,也面临着风险,这就需要风险投资项目自身树立危机意识,不断寻找危机的解决办法与危机应对办法,实现项目顺利进行的同时,达到精准预测项目风险的目的。
(三)规避风险
上市公司进行风险投资的过程中,基于其现实需要会寻找风险投资公司进行风险投资。因为,对于一些上市公司而言,不具备风险投资的专业能力,让专业的投资公司进行风险投资是一种有益选择。市场上的风险投资公司良莠不齐,专业能力大相径庭,这就使得上市公司对于选择其投资的公司过程中,经常感到困惑。风险投资公司的经验越丰富,其能力也就越强,专业素质越高,风险越低。反之,亦然。市场上的这些客观情况,需要上市公司必须注意把投资公司的优势以及劣势进行仔细区分,明确投资公司本身的人员组成情况、人员专业素质情况以及其进行风险投资的经验等,这些都是规避风险的必要条件。
(四)加强公司内部管理
上市公司进行风险投资,意味着上市公司本身具有完善的管理体制。因为风险投资本身就意味着风险大。应对风险投资的风险,离不开一个高效运作的上市公司高效的市场管理团队,所以上市公司在投资过程中,要不断加强自身的内部管理,融入自身的管理优势,总结自身的投资经验。对上市公司的团队员工进行绩效考核,也就是对上市公司风险投资负责部门进行合理的责任区分,使上市公司风险投资团队能够在明确其相应责任的基础上,实现其能力与责任挂钩的发展形势,这有助于加强上市公司风险投资的管理与运作。对于上市公司而言,建立一支能够预测市场投资风险、应对风险投资以外的专业团队是加强其内部管理的有效途径。
六、结语
对于上市公司的风险投资而言,必须根据上市公司的具体特点,在综合分析上市公司的优势以及劣势的基础上,不断总结上市公司风险投资的教训与经验。只有在明确风险投资的特点以及风险投资的潜在风险,综合分析上市公司与风险投资的基础上,才能为上市公司进行风险投资提供有益的措施。
[参 考 文 献]
[1]宋效中,程玮.上市公司风险投资对经营绩效的影响[J].会计之友,2014(11):34-38
关键词:社会资本 风险投资 机制
风险投资(venture capital)也称为创业风险投资,它是一种投资于极具发展潜力的高成长性风险企业并为之提供经营管理服务的权益资本,是高新技术产业化过程中的资金有效的支持系统。我国的风险投资业起步较晚,尚处于初始阶段,风险投资机制还不完善。因此,借鉴国外经验并结合我国国情分析我国风险投资机制中存在的问题及对我国风险投资机制的完善进行研究,对于促进我国高新技术产业的发展具有重要的意义。
我国发展创业风险投资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风险投资的主体与资金来源问题
我国的风险投资由政府占主导地位,几乎所有风险投资公司都是在政府的主导下创立的,并直属政府部门领导,采用国有独资公司的摸式,按国有企业进行运作。这种政府占主导地位的风险投资的发展摸式不适应风险投资的特点和规律,同时它也抑制了民间主体的积极性。
在资金来源方面,首先风险投资总额不高,投资能力有限,不能形成有效的投资组合来规避高新技术领域的巨大风险;其次,资金来源结构不合理,政府资金比例过高,社会资本不足。即使政府引导资金拥有几十亿元,但由于我国目前尚未形成由个人、企业、金融或非金融机构等共同构筑的一个风险投资网络, 因此并没有吸引更多的社会资金投入, 单一的资金来源渠道使得资金规模偏小;再次,以信贷或担保方式从事风险投资,加大了风险投资的风险和负担,不利于风险企业的快速积累和成长。
(二)风险投资的运作问题
风险投资公司的管理水平不高。这主要表现在:风险投资不规范,随意性大,在确定投资对象时缺乏系统、细致的挑选,所投资项目分布行业广、地域分散,不利于项目监控管理,不能形成规模优势,反而加大了风险。而在确定了投资对象后,往往仅实行股权投资,还有的直接以发放贷款的形式进行投资,在参与经营管理方面较欠缺,有的甚至不参与风险企业的经营管理,更谈不上自始至终的参与风险企业的科技开发、成果转让、人才引进及其企业管理,因此不能算是严格意义上的风险投资。
风险企业的管理不规范。我国大多数的高科技企业,特别是民营科技企业,在企业的管理和运作上往往不规范。许多企业是家族式、家长式的管理,企业管理、用人等重大决策随意性过强。企业创业者往往不希望风险投资者参与企业的经营管理,投资者只有年底分红的权利。可以说,这些创业者本身就是风险投资的真正风险所在。实际上,中小高科技企业不仅要在管理上比较规范,而且要比较透明,让投资方能有比较明晰的了解,这样才能吸引风险投资。
(三)风险投资的退出机制问题
风险投资在我国已经经历了十几年的时间,但是发展缓慢。缺乏风险投资退出机制是我国发展风险投资的一大障碍。退出是风险投资实现其投资收益的最终目标,退出渠道的不畅通自然也会严重影响到风险资本的投资意愿。迄今为止,我国仍然没有建立起一种多层次、分阶段的风险资本退出渠道。虽然推出了适合于高科技中小企业的二板市场,然而,由于其刚刚起步,还有许多不尽合理完善之处,使得风险资本通过上市交易这种最主要的退出方式退出仍受到许多限制。同时由于现有的产权市场没有真正有效地运作起来,缺乏合理的产权流动机制,使得风险投资也难以利用股票转让与回购的方式退出。由于缺乏有效的退出机制,风险资本很难实现收回投资和获取高额投资回报的预期。
(四)风险投资的政策与法律环境问题
从体制的政策环境看,目前我国仍缺乏对发展风险投资的有效激励措施、明确的发展计划和规范化的管理方法,对风险投资的政策扶持显得不够。从市场环境看,“需求拉动”是高新科技产业化的根本动力。通过政府采购为高科技的产业化开辟初期市场,对于促进风险投资和高科技产业化的发展是必要的,而我国在此方面也远远不够。
我国在风险投资方面没有相关独立的法规,风险投资只能按一般经营企业的公司法规来管理,而现行公司法、税法等没有考虑风险投资的特殊性,从而不仅未能给风险投资提供必要的法律保障,反而构成法律与政策障碍。由于缺乏风险投资管理的法律法规,参与风险投资的公司在业务范围和运作上不规范,在资金筹措、项目选择、知识产权维护和所有者权益转让等方面的利益缺乏有力的保障。
(五)风险投资面临的风险问题
1.技术风险。由于风险投资者正是被风险企业所拥有的高新技术所吸引才对其进行风险投资,而一项高新技术由于具有过去没有的尖端科技,在未来的发展上往往具有很大的不确定性,从而产生技术风险。
2.市场风险。风险企业的产品虽然具有高科技因素,但是不是符合人们的需要,从来没有被验证过,因此,其产品进入市场后就有着很大的不确定性,市场收益的好坏也直接影响风险企业的收益状况,决定了风险投资的成败。
3.委托风险。在风险投资中,存在双重委托关系,财产的所有权和经营权发生了两次分离,即投资者与风险投资机构之间构成了第一重委托关系,投资者是委托人,风险投资机构是人;风险投资机构和风险企业之间构成第二重委托关系。由于人相对于委托人拥有更多的信息,这种信息不对称通常造成的风险就是委托风险。
构建以社会资本为主导的创业风险投资机制
(一)形成以政府资金为引导、社会资本为主体的风险资本筹集机制
由政府出面组建风险投资基金。资金来源可由中央财政、部门资金、地方政府财政资金、国有公司或国有控股公司资金等多渠道组成。为有效促进竞争,基金数量可以多一些。在每个基金中,政府持股但不控股,其余部分由社会资本提供。社会资本也可多元化,包括个人投资、保险公司、商业银行、投资银行、社会养老基金等在内的社会资本筹资渠道。其中个人投资又是社会资本参与风险投资的重中之重。这就要求进一步完善我国私人权益资本市场,使风险投资既能获得较高收益又能安全退出。从资本市场的整体情况看,机构投资者相比个人投资者有更强的承受风险的能力和更专业的研究判断,自然成为风险投资基金的主体。因此,培养更多的社会机构资金加入,是风险投资基金在我国发展的关键之一。
构筑社会资本进入风险投资领域的渠道。社会资本进入高风险投资领域的渠道有三种:一是直接对拥有科技成果的企业(或自然人)投资,双方合作组成新的企业;二是直接与风险投资公司合作,通过风险投资公司对风险企业进行投资;三是在二板市场上购买风险企业的股票,使社会资本转化为大幅扩张后退出的风险资本,后期则主要以证券投资基金的形式投资二板市场。
(二)建立市场化的风险资本运作机制
规范风险投资运作,完善风险投资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在良好的外部环境、发达的资本市场和充足的资金基础下,形成严格审慎的决策分析程序和制约、分散、控制风险的运行机制,增强抵御风险的能力,减少投资者的损失,才能确保风险投资的稳定运转,使其实现自身价值,得到长足发展。应规范风险投资公司在项目评估和选择阶段、谈判阶段、操作阶段、退出阶段等各环节的操作程序。同时,建立健全风险投资公司的总经理负责制、董事会抽检制、会计审查制、项目经济负责制等内部控制制度,减少风险投资的运作风险。
建立科学的风险企业制度。风险投资的成效不仅取决于风险投资公司,还取决于风险企业本身。科学的风险企业制度是发展风险投资的重要一环。风险企业主要是高新技术企业,面临激烈的市场竞争,客观上需要它们成为独立的市场竞争主体。科学的风险企业制度,既要保证风险投资公司对风险企业管理的参与和监督,又要保证风险企业经理得到最大的激励。因此,加快建立完善的风险企业家制度,也是发展风险投资的重要内容。
(三)形成有效的风险投资退出机制
由于风险投资基金的属性是以承担当前巨大风险代价获取未来高额收益,而不是为长期控制企业为最终目标,风险企业一旦进入成熟期,它就会寻求退出途径。因此,发展风险投资基金的国家都有适合本国资本市场的风险资本退出模式。
结合我国目前资本市场情况,首先应积极推进和大力完善我国中小企业板市场,这应是我国风险资本退出的主导模式。相对于主板市场来说,中小企业板市场的上市条件要宽松得多,使得许多小规模、高风险企业得以取得上市资格,从而实现更大范围的融资与风险资本的退出。除此之外,柜台转让、股份回购也是我国风险投资退出的主要途径。其次应当尽快完善我国有关股权转让的法律和政策体系,完善和规范产权市场运行机制,尽可能减少风险投资的退出障碍。
风险资本在产权市场上的退出方式主要有:一是协议转让。它主要是通过转卖风险企业的资产或股份的形式来实现风险资本的退出。二是股份回购。它专指风险企业采取购回股份的方式,收回风险投资家手中的股份。它避免了资产式股份的转让,使得风险企业能被完整地保存下来。三是清算。它主要是通过风险投资者与风险企业之间签订清算协议,以保证风险投资者在风险企业的股份不能如期在市场上出售时得以变现,是风险投资者的最后一道防线。
(四)建立一套规范的风险投资保障机制
政策扶持推动。政府的扶持政策主要包括以下两方面:一是政府补贴。借鉴国际经验,今后我国一方面要考虑通过创建基金继续加大对风险投资的政府补贴资金的规模;另一方面,也要考虑对高技术风险企业提供亏损补贴。二是政府采购政策。政府直接采购可以为风险企业提供急需的市场,扶持风险企业完成创业初期的资本积累,为风险企业的快速成长奠定基础。
法律保障。国际风险投资的发展历史和经验表明:立法与监督是促进风险投资业健康发展的保证。目前,我国出台的一些相关法律,涉及风险投资的诸多方面内容还很少,需要进一步健全和完善,除了出台《风险投资法》这样的专项法律之外,还应针对当前我国风险投资业发展过程中已经出现和将会出现的一些问题,制定若干规定和暂行条例,对从事风险投资业的各类主体的行为加以规范。
人才培养机制。人才是风险投资及风险企业发展所需的第一要素,针对我国风险投资家和风险企业家人才严重匮乏的现状,必须尽快建立起一个完善的人才教育、培训、引进的培育体系。一方面要推动高校教育改革,加强宽知识、高素质、强能力人才的培养,从根本上解决我国风险投资人才的储备问题。另一方面,采取走出去、请进来的方式加强我国风险投资人才的培训,以及积极引进和聘用国外从事风险投资的人才,快速弥补国内风险投资人才紧缺的需要。
营造良好的市场环境。能够使风险投资大量形成和实现规模扩张的市场环境,离不开完善的技术市场、股票市场和产权市场。政府要积极推进技术市场的发育,促进科技资源的流动,做好技术交易、中介、评估、仲裁等配套服务;努力规范证券市场的交易秩序,培养长期投资理念和机构投资主体。
(五)规范风险投资行为并强化激励和约束机制
从前文分析可以看出,风险投资面临着多方面的风险,影响投资收益。要想确保投资资本的效益,就必须尽可能采取措施,制定好风险管理总体方案和行动措施,利用金融创新、制度创新及管理创新来有效地激励创业家和风险资本家,有效地减少信息不对称,并提供技术创新所必需的管理机制,尽可能减少、控制和消除存在于风险投资中的各种风险。
对特定企业或单一项目投资比例不宜过高,对种子期风险项目的投资总额占公司总股本的比重不宜过大,以分散和规避风险。建立严格的项目评估、筛选、决策程序,实行科学决策,有效规避投资风险。风险投资机构必须精干高效,主要管理人员要懂金融、懂技术、会管理、无不良记录,诚实申报个人财产,并愿意为业务损失承担相关责任。可以采取鼓励经营管理骨干出资持股或给予股份期权等形式调动其积极性,同时明确其对渎职、重大失误等行为承担的责任。
参考文献:
关键词:高新技术企业 投资风险 控制
随着高新技术产业发展的日臻成熟,应该承认,能够为高新技术产业发展提供内生动力的机制,是以向具有较大发展潜力的高新技术创业企业进行风险资本投资并积极参与企业创业阶段运作,以追求风险资本增值收益为目的的风险投资运行机制。
一、我国高新技术企业风险投资存在问题
1.融资机制中存在的问题
目前我国的风险投资主体相对单一。虽然近几年来,个人和外国风险资本资助强度增加,但以政府为主体的风险投资机构或直接依靠政府财政拨款和银行科技开发贷款为主的机构,仍占风险资本的主导力量。另一方面,国家财政支出的资金规模小,风险资本的支持有限,风险资本运作不能提供长期的支持。总体而言,目前我国高新技术企业风险投资的融资渠道相对狭窄,风险资本的规模和抗风险的能力是有限的。
2.风险评估与控制机制中存在的问题
相较于其他国家,我国的高新技术企业风险投资起步较晚,风险投资机构的规模和实力有限。然具有国际影响力风险投资机构更是屈指可数,这使得大多数风险投资机构对风险规避意识过于敏感,对需要资金长线扶持且处于高新技术初创期项目的投资意愿趋于保守。大多将投资对象定位于处于成熟期的企业或项目。另一个问题是,实际上在我国缺乏大量真正意义上的创新型高新技术企业,一些冠以高新技术的企业名称的企业,其实质是从事高新技术产品的销售而非研发生产。
3.支持机制中存在的问题
支持机制中存在的问题包括内部组织机制和外部环境机制的问题。从内部组织机制上分析,以政府为背景的风险投资机构或直接依靠政府财政拨款和银行科技开发贷款的机构,仍然是中国高新技术企业风险投资的主导力量。许多这些风险投资机构尚未建立有效的公司治理结构,从而导致管理和约束的问题,这些问题往往会使其陷入两难境地,进而导致风险投资的效率很低;从外部环境机制上分析,就目前的政策、法律、社会保障以及其他方面上看,支持中国高新技术企业风险投资仍然是有限的。
4.退出机制中存在的问题
企业风险投资的高科技含量是非常有限的,这在一定程度上也暴露出我国的原创型高新技术企业版块甚是缺乏。相当一批高新技术企业核心技术能力不强,严重缺乏市场竞争力。另一个问题是,高技术风险企业即使在创业板成功上市,但由于中国的资本市场在股权流通有着国有股不能自由流通的限制,因此政府对国有高新技术风险企业的背景支持尚不完善,不能以这种方式来实现转让股权资本。
二、加强高新技术企业投资风险控制的策略
1.完善高新技术企业风险投资的融资机制
1.1明确政府在高新技术企业风险投资融资机制中的身份定位
毫无疑问,许多国家发展风险投资的成功很大程度上是由于在融资阶段政府支撑了风险投资的发展。但由于风险投资进一步发展的内在要求,是建立在自我价值的发现和融资机制的筛选功能上。这就需要对风险资本的融资机制的选择完全符合风险投资市场的发展需要。
1.2规范以私人风险资本为主体的市场化融资机制
一个多元化的融资渠道,是建立一个公平的,以私人风险资本为主体的融资机制。其市场化程度较高是在融资机制的自我发现和自我培养功能的前提下实现的。然而,特殊的历史背景下的风险投资的高新技术企业在我国的发展和融资渠道的选择,必须符合中国的高新技术企业风险投资发展的实际情况。
2.完善高新技术企业风险投资的风险评估与控制机制
2.1对技术的风险评估与控制
2.1.1基于技术、使用周期、技术产业化和周围专业能力技术评估的支撑机构,为了达到设计要求,可配合对高新技术企业的形成机制很熟悉的专家评估小组。
2.1.2对于风险控制机制,首先,应根据相关技术,企业发展的趋势,以及宏观经济政策,法律法规和市场规则等相关的信息,设立相关的机制。也可以设立一个熟悉部分政策和法律法规的,以政府退休官员为主体的顾问专家团队。其次,在风险投资机构中,通过对高新技术风险投资企业建立信息资源共享技术,实现市场规则规范和相关信息交换以及信息资源共享。
2.2对市场风险的评估与控制
2.2.1对市场风险评估机制的建立,可根据机构设计的要求,成立熟悉支持高新技术企业风险投资和进入市场后的配合流程的专家评估小组。
2.2.2对市场风险控制机制的建立,可以通过以下方式实现:
投资组合。面对不可预测的市场风险,在风险投资机构设立投资组合具有积极意义。
3.完善高新技术企业风险投资的支持机制
3.1内部组织机制设计
在我国,这种一般的风险投资机构所涉及的高科技都是由政府主管部门推出的,主要是为了支持风险投资的任务,所以这种风险投资机构属于政府性质的机构。我们应把我国的科技成果也列入国际重大科技成果当中,服从以需求为主要目的国家重大科技项目的投资。
3.2外部环境机制设计
3.2.1人员的支持机制
由于高新技术企业风险投资是一个有机的系统运行的整体,所以对人才的需求也是多层次的人才。
3.2.2宏观环境的支持机制
为了成立以服务为中心的高新技术风险投资企业。高新技术风险投资企业应建立孵化器。
4.完善高新技术企业风险投资的退出机制
主要通过股份公开上市(IPO),即将对风险投资企业进行风险投资的股份公开上市,使其私人的资本得到社会大众的认可后,再将其售出以获取利益。
参考文献
[1]马宁,企业R&D能力的审计[J].科研管理.2012,(2):74-76
风险投资的作用
风险投资作为一个新兴产物,在近半个世纪以来得到广泛的发展,主要是因为它具有其他投资所不具有的优越性。一般说来,风险投资具有以下积极作用。第一,风险投资能够有效克服资金匮乏的缺陷,为产业发展提供物质保障;第二,风险投资优先选择高新技术领域,为高新技术产业的发展提供了方向性的保证;第三,风险投资可以调整产业结构,使资源达到最有效的利用水平。第四,风险投资可以有效帮助中小企业解决融资难的问题,为创业者提供更广阔的平台和更多的机会。
风险投资存在的问题
哲学上讲,事物是一分为二的,要用辩证的眼光来看待问题,既要看到事物积极的一面,又要看到其消极的一面。对待风险投资亦是如此,我们既要认可其积极作用,又要承认其存在的问题。现阶段,风险投资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一)政府在风险投资中所扮演的角色需要转变
现阶段,我国风险投资的投资主要是以政府或国有企业设立、政府持股为主体,个人及企业投入所占的比例较低。虽然说,在我国风险投资业的发展过程中,政府所发挥的领导作用有效地推动了风险投资业的发展;但是随着我国市场经济模式、规模的不断演变、扩大,政府在风险投资中理应实现由“领导”向“引导”的角色转变。真正成熟的风险投资更应是一种市场行为而非政府行为,所以在我国风险投资行业已逐步迈入正轨的今天,政府应该把工作重心放在如何为其健康发展提供有力支持上。
(二)缺乏高素质专业风险投资人才
作为一种高风险性的特种投资活动,如果没有一批了解国情,专业知识扎实,富有管理、金融经验的职业风险投资人,企业的风险投资活动是很难取得成功的。我国现有的风险投资人才队伍在知识结构、思维方式及行为模式等方面都还不能完全满足风险投资的要求。
(三)缺乏完善的退出机制
风险投资的退出机制是整个风险投资体系的核心,然而,在我国风险投资的项目,无论项目开发的好坏,企业都很难退出,这对于风险投资行业的健康发展是十分不利的。当前,我国风险资金的退出仍缺乏畅通的途径,突出表现在缺乏完善的产权交易市场、风险投资企业上市门槛高、专门为企业提供退出途径的创业市场尚未建立等三个方面。
(四)风险投资相关法律制度尚不健全
风险投资于20世纪80年代传入我国,虽然至今已有近30年的历史,但是目前尚未有一部规范和保护风险投资活动的法律法规。一方面使得投资主体的风险投资活动缺乏明确的指导规范,另一方面风险投资主体的合法权益也难以得到有效地保护。例如,因为相关法律制度的不健全,社会上非法集资活动屡禁不止。
做好风险投资的具体措施
(一)正确发挥政府在风险投资中的作用
尽管风险投资业的健康快速发展离不开政府的大力支持,但是作为一种市场性的行为,市场进行资源配置的主旋律是政府永远无法取代的。所以政府在风险投资中应尽快实现由“领导”向“引导”的角色转变,切实将工作重心转向充分发挥政府引导、规范风险投资的作用上来,而不是过多地干预市场。在这个过程中,政府可依据依法、有效、适度的原则,为风险投资的健康发展创造一个有利的外部环境。
(二)加强风险投资行业专业化人才队伍建设
人才是企业发展过程中最重要的资源,这在风险投资领域也不例外,当前我国风险投资业急需一批了解国情,专业知识扎实,富有管理、金融经验的职业风险投资人,以适应快速发展的风险投资业。加强风险投资行业专业化人才队伍建设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首先,在高等教育中,应根据风险投资行业的需求,鼓励培养跨学科和跨专业的复合型专业人才;其次,坚持与国际接轨,加强与国外风险投资机构的合作,学习和借鉴国外先进的的管理技术和经验;再次,建立风险投资行业的专业化人才市场,为人才的合理流动创造必要的条件。
(三)健全风险退出机制
风险退出机制,简单来说是指风险投资机构在其所投资的企业发展比较成熟或不能继续健康发展的情况下,将所投的资金由股权形式转换为资金形式,以实现资产增值或避免和降低财产损失。完善的风险退出机制不仅可以为风险资本提供持续的合理流动,而且也为风险资本提供了持续的发展性,所以我们应在完善产权交易市场、帮助风险投资企业上市、为企业提供退出途径的创业市场等方面狠下功夫,以尽快形成有效的退出机制,确保风险资本既进得来、也出得去,合理流动,动态发展。
关键词:风险投资;保险公司;机制
一、风险投资的含义
所谓风险投资,顾名思义是一种投资行为。因为其自身具有巨大的增长潜力而吸引众多投资者,但是由于其技术和市场方面可能存在一定的失败风险,特别是针对高新技术产业的投资行为,风险则会更大。自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的经济取得卓越的成绩。面对世界经济发展趋势的挑战,我国作为一个发展中国家,更应当大力发展风险投资事业,不断创新科技体系,当科技成果进一步转化为高新技术产业,从而建立风险投资机制。就现阶段我国市场经济运行情况来看,要想实现科技成果的产业化,离不开发展高科技产业,这就要求我们要建立风险投资相关的金融体系,并给风险投资以政策性的鼓励。将科技成果转化为产业优势,离不开最基础的科学研究和高新技术,因此,要想将科技成果转化为产业优势,风险投资在其中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
二、我国风险投资业存在问题分析
中国高技术创业投资公司是我国第一家专业性的风险投资金融机构,它创建于1985年,已经为我国风险投资行业实践了20余年,已经逐步形成了较为成熟的风险投资体系,公司具有自身发展的基本特征:从投资主体的角度分析,国家创办的风险投资公司是现阶段的主要形式,很多公司的载体是依托国有银行等机构。一般仅对科技型企业进行信贷,这是仅限的形式,因此现阶段我国的风险投资公司与银行的贷款没有太大的差别。由这些特征分析,目前我国的风险投资还不能完全称之为风险投资,无论从理论还是实践,风险投资在我国的发展状况尚不成熟,相应的配套机制也不完善。我国的风险投资还存在众多问题,结合几年来的具体实践,总结如下:
(一)风险资本规模偏小,投资主体单一
风险投资应当是一种商业行为,从国外的风险投资实践来看,大多风险投资只有在政府对特定条件下政府才给予直接的支持,例如整个市场失灵时,或企业无能为力的领域时。但是在我国,风险投资却是直属于政府的,是一种政府操纵和主导下而创立相关公司的,这在形式上违背于风险投资的商业行为,将风险投资作为一种政府行为,也直接导致了其主体结构的单一化。近几年新成立的风险投资公司仍然是政府部门,直接造成了投资效益构成的不良影响。
(二)退出机制急待完善
没有退出机制的风险投资,不能称之为真正意义上的风险投资,只有退出这一环节正常化,才能使风险投资运转正常,资本退出是否能够成功也决定了风险投资是否能够成功。目前,我国的风险投资关于退出机制方面存在众多问题,例如,现阶段的证券市场仍健全,自证券市场成立以来,已有十多年时间,但是相应的配套机制还有很大的完善空间,特别是主板市场及二板市场都或多或少存在一定的问题,风险投资的出口问题仍然是棘手的问题。另外,我国的产权市场也有很大的完善空间,高新技术企业还不能掌握一定层面的技术进步及创新能力,自由转换产权的行为还不能依靠企业自身完成,这也直接阻碍了风险投资行为的政策运行。
(三)外部环境有待改进
一个良好的风险投资行为离不开外部环境的影响,这也是该系统得以正常运行的前提。现阶段,我国的外部环境还需要革新。政府在引导和调控方面存在不足,没有科学的手段及相应的措施,更没有相对较为得体的约束措施。而与之相对应的金融体制革新速度较慢,跟不上市场经济发展的需求,风险投资更需要适时革新体制,这就更加凸显出当前的配套机制落后程度。风险投资行为的出现,在我国却没有约束其行为的法律法规,缺乏一定的规范措施也使得整个行业的发展缺乏规范化、系统化。风险投资公司所提供的服务种类较少,无法满足市场的真实需求,这也在很大程度上阻碍了整个行业的发展。
(四)风险投资的项目太少
项目来源少,因此可以提供科研的素材较少,科研成果也就不会丰富。要想使风险投资转换的速度加快,需要首先具备先进的科研成果做为前提条件。
(五)风险投资专业人才十分紧缺
风险投资缺乏专业人士,很多人从事金融行业却不精通技术层面的内容,有的人则了解技术但是不精通金融层面的知识,这样的专业人士不能称之为投资家。而我国现阶段,从事风险投资的人士大多是不够专业化,严重缺乏专业人士的风险投资行业,使其投资的成功率大打折扣。国际市场上,风险投资领域的专门人才通常有以下几类:风险资本运作主导型;输出企业管理型;财务分析评价主导型;风险控制规避主导型。这几类人才可以对风险投资进行全方位的测评,不仅能够深入了解投资及融资的行为,更能够将各个领域的信息资源整合并加以利用,从财务层面作为投资的主要依据,采取系统分析及评价的方式对接下来的投资行为进行判定,有效防范投资中的风险。
三、我国风险投资发展思路
我国风险投资存在的众多问题,可以通过学习国外先进的经验和做法,改进风险投资行为的发展思路,具体应当重点抓好以下几项工作:
(一)加强风险投资主体多元化建设
现阶段,我国风险投资的主体较为单一,因此将风险投资主体多元化发展是必由之路,改变以往政府一手主导风险的传统模式,放宽对大型企业及高新技术企业的限制条件,丰富风险投资的资本来源,尽可能建立起有效的机制,引入国外的风险资本,如果有资金实力雄厚的个人投资者,也应当给他们以市场,允许其开办私人性质的风险投资公司。日常投资中,应当放宽对普通百姓的限制条件,允许他们通过购买债券或股票的方式进行一定规模的风险投资行为,也可以以个人的名义入伙风险投资的企业,多角度、多元化地丰富风险投资行业的发展。
(二)建立和完善风险投资运作机制
关于建立风险运行机制,大体有三个方面的发展方向,首先,应当对投资项目进行遴选,这一机制有助于降低投资风险,国外关于投资项目遴选的机制早已成熟,我们可以参照国外的先进经验,通过对高新技术投资具体项目的审核,从技术层面、企业发展能力层面及外界的环境层面进行综合考量,最终确定接下来的投资项目是否是成熟的投资项目,是否入围投资范围。其次,适时微观监控风险投资行为,这一机制的建立可以有效约束企业的管理层。企业的创业股、风险股等都属于风险企业的产权,因此产权在其结构上存在一定的特殊性,风险企业可以通过对股权及指定项目享有股份的形式来激励风险企业的领导层,将企业未来发展的利益与个人利益相联系,增强他们的责任意识。风险投资企业可以加强对投资的风险企业的管理能力,确定自身在企业中领导层拥有一定的管理权限,一旦企业发生决策性的失误或风险时,可以及时制止企业的决策方向,解雇风险性较强的领导层人员,约束企业的领导层,加强有效监管。第三,退出机制一定要及时实行。退出机制对风险投资行为具有一定的积极作用,它可以帮助企业的创业投资层面完成可持续发展,有效鉴别创业中的众多不对称问题,筛选并评定相应的项目机制,只有退出机制得到完善,创业资本才能够得到持续的流动,增强创业投资的稳定性及持续性,这是实现可持续发展的基础。
(三)大力优化风险投资外部环境
优化风险投资的外部环境,其中包括对政策层面环境的优化、法律层面环境的优化以及中介服务体系的优化。政府可以出台相应的政策鼓励中小型高新技术企业不断发展,并适时给予一定的补贴,鼓励其发展的步伐。针对风险投资行为,我国应当出台相应的法律法规,以规范这一领域的行为,这些法律法规可以帮助风险投资公司管理所投资的企业,机构从设立到运营再到风险转换都有据可依。风险投资的中介服务也应当得以优化,证券公司及银行可以针对风险投资行为出台一系列服务项目,可以帮助企业提品的定位及市场研究,对资金的筹措给出一定的参考信息,还可以培育一些专业人员及顾问机构,为风险企业及投资者提供可靠的信息,帮助他们判断投资价值,并提供一定的专业咨询。会计事务所及律师事务所的建立也会对风险投资领域带来一定的作用,可以帮助相关的评估机构完成财务方面的审计工作,从技术层面及业绩层面给予评估,一旦机构确立,在运营及退出机制方面也会运用到一定的法律知识。
(四)完善产学研结合机制,提高科技成果的创新性
产学研现阶段出现一定的脱节现象,很多高等院校及科研机构的相关成果并没有通过企业得以利用,因此这些成果往往还只停留在纸上谈兵的阶段,利用率偏低,成果的转换效率不高,因此科技链与产业链之间有严重的脱节现象。针对这与的现象,政府应当提供一定的平台,帮助高等院校及科研机构与企业及时沟通,将产学研相结合的利好政策应用到风险投资行业中来,开拓科研人员的思路,为企业开辟新的道路,将科研成果高效率转换为产业链条,在产学研方面开展合作,并鼓励三者间相互合作,共同发展。
(五)抓紧培养风险投资人才
风险投资行业需要大量的高素质人才,这些人才可以直接决定未来的风险投资成功率如何,因此抓紧派样这样一批风险投资人才时不我待。正如前文所述,风险投资行业需要四类人才,即风险运作主导型、输出企业管理主导型、财务分析评价主导型、风险控制规避主导型。要想将风险投资行业做得更稳定更长远,培养专业人才可以将风险投资行业推向更高的发展领域。
(六)建立独资、合作、合资的创业投资公司
我国在风险投资时除了利用国内资金外,还应当有效利用好国外的投资资金,将风险投资公司作为中外合资的重要途径,这样做对我国的风险投资行业发展带来积极的意义,除了能大量利用国外资金外,还会将更多的先进理念及投资经验带入国内,将投资的高新技术领域作为我国与国际沟通联系的有效渠道,获取国际层面的创业市场信息,增加同国际间的交流互动。我国可以出台相应的策略,以鼓励和支持外商来我国投资创业。可以针对国外投资机构的特点,给予一定的补贴,让他们享有国内同等待遇的投资环境。可能让国外的机构直接投资到我国市场的创业领域中来,针对从业三年以上的投资创业公司给出更多优惠政策,将他们投资在我国的本金到期后,可能不受任何限制的转出我国市场。当国外投资商在创办投资机构时,如果外资比例超过本国的投资比例时,可以就起使用的债务融资工具进行一定的时间限制。要求起达到十年以上,并报送监管部门给予备案,自此不再纳入外债的相关指标管理单位内。针对高新技术领域可以开辟一定的特权,我国的一些基金管理公司可以鼓励其开辟海外市场,鼓励他们通过投资机构及基金管理公司获得投资方面的信息帮扶,建立一个相应的投资基金,及基金管理公司。
作者:连一赫 单位:辽宁理工学院
参考文献:
[1]王汝林.网络营销战略[M].北京:清华大学出版社,20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