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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文关键词:垃圾渗滤液,反渗透
近年来随着城市生活垃圾填埋场的不断建设,垃圾渗滤液的处理问题也日益凸显出来,垃圾渗滤液对垃圾场周围的水体环境造成严重的污染,如何处理垃圾渗滤液成了一个需要迫切关心的问题。为了更好地控制垃圾渗滤液产生的影响,国家环保部于2008年4月颁布了《生活垃圾填埋场污染控制标准》(GB16899-2008),为满足新标准的要求[1],本文推荐采用反渗透处理的工艺进行垃圾渗滤液的处理。
垃圾在堆放、填埋处理过程中,由于厌氧发酵、有机物分解、雨水冲淋及地下水的浸泡等原因,会产生多种代谢产物和水分,形成渗滤液,破坏周围土壤的生态平衡,降低土壤活力,造成土壤或水源污染。垃圾渗滤液主要来自3个方面:①填埋场内的自然降雨和径流; ②垃圾自身的含水; ③在垃圾卫生填埋后由于微生物的厌氧分解而产生的水 。垃圾渗滤液具有不同于一般城市污水的特点:BOD5 和COD 浓度高、金属含量较高、水质水量变化大、氨氮含量较高、微生物营养元素比例失调等。渗滤液基本水质特征见表1
表1 垃圾渗滤液基本水质特征
项目
垃圾填埋场渗滤液
颜色
黄、黑灰色
嗅
恶臭
总残渣
2356-35703
COD
189-54412
BOD
116-19000
pH
3.5-8.5
NH3-N
600-7400
NO2-N
0.59-19.26
TP
0.86-71.9
Fe
6.92-66.8
Cu
0.1-1.43
Pb
0.069-1.53
Cd
0-0.13
Cr
189-3263
Zn
0.2-3.48
Ca
200-300
论文关键词 绿色信贷 环境风险 社会责任
一、绿色信贷的含义
实现可持续金融发展需要“维度”、“发展”和“兼顾盈利激励”的政策环境。“维度”就是经济的发展要与环境保护之间存在一个平衡点,经济不能盲目发展,企业不能在追求经济效益时以环境为代价,要在法律法规的范围之内去维护这个度。“发展”是硬道理,就是在环境承载量、环境保护许可的范围之下去追求最大的经济效益,促进经济社会的发展。“兼顾盈利激励”就是把企业履行社会责任与拓展银行业务和提升服务水平相结合,在保护环境、减少排放等社会责任活动中,保持一定的盈利激励,确保银行责任的内在动力和承受能力。而绿色信贷就是在国家倡导“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的两型社会理念的条件下作为舶来品引进我国的。它作为绿色金融政策的核心内容,具有不可忽略的环境效益和经济效益。
所谓绿色信贷是指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依据国家的环境经济政策和产业政策,对研发和生产治污设施、从事生态保护与建设、开发和利用新能源、从事循环经济生产和绿色制造以及生态农业的企业或机构提供贷款扶持并实施优惠性的低利率,同时对污染生产和污染企业的新建项目投资贷款和流动资金进行额度限制并实施惩罚性高利率的金融政策手段,其目的是引导资金和贷款流入促进国家环保事业的企业和机构,并从破坏、污染环境的企业和项目中适当抽离,从而实现资金的“绿色配置”,促进社会与经济朝着更加健康以及更符合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发展。
二、绿色信贷的监督机制
我国目前的一个现实是,包括节能、环保及新能源产业在内的企业尚未将污染成本内在化,他们往往可以通过逃避治污成本的付出而扩大盈利空间,其经济效益会在账面上呈现“虚盈”,从而成为银行竞相追逐的客户资源。这是伴随着国民环保意识的不断提高,为避免“环境风险”所带来的不必要的损失而采用绿色信贷的方式来支撑自身的发展,于企业、于银行都是双赢的,同时也促成了循环经济、绿色经济、修复了生态环境,实现了经济社会与自然环境的协调发展。然而在这一政策真正践行过程中,却出现了各种复杂棘手的问题,譬如,企业运行过程中的环境监督机制问题、企业的信息披露机制问题、环境经济成本的负担问题以及银行对贷款企业的信息核查和信息反馈问题等等。那么,如何才能让绿色信贷政策落到实处,作为维护公共利益的工具,做到“公共利益与商业利益的一致性”,需要切实可行的监督机制。只有合法、有序的监督机制才能保证绿色信贷的循序渐进。
(一)建立立法监督机制
2007年7月20日,国家环境保护总局、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联合发文《关于落实环保政策法规防范信贷风险的意见》,旨在加强环保和金融监管部门合作与联动,以强化环境监管促进信贷安全,以严格信贷管理支持环境保护,加强对企业环境违法行为的经济制约和监督,改变“企业环境守法成本高、违法成本低”的状况,提高全社会的环境法治意识,促进完成节能减排目标,努力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意见》第四条只是原则性地说明对监管部门的违规操作依照环保法律、法规和《环境保护违法违纪行为处分暂行规定》给予行政处分;对商业银行违规向环境违法项目贷款的行为,依法予以严肃查处,对造成严重损失的,追究相关机构和责任人责任。没有具体的可行标准,这就成为立法上的空白,无明确的法律依据,在监管的过程中会出现各种问题。因此,现阶段最主要要做的就是出台更具体的规范性文件,来指引绿色信贷的实施。
1.将绿色信贷纳入《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绿色信贷进入《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意味着政府对绿色信贷的重视程度又提升到另一个层面上,以法律的形式将其付诸实施,这不仅提升了绿色信贷的权威性,显现出绿色信贷本身的内在价值,而且也是国家对生态文明的一种内在肯定。真正的在法律层面上去构建和谐、良性的社会环境,使绿色信贷问题得到有效的解决。
2.颁布实施《绿色信贷促进法》。《绿色信贷促进法》和《清洁生产促进法》一样,同样隐含着国家和人民的某些内在的意愿,通过法律的形式将其投入到生产生活中去,在追求经济效益的同时,不容忽视环境成本,达到经济和环境的协调发展,而且在一定程度上降低了银行和企业的“环境风险”,在制度层面上有了保障。同时立法层面上的不断创新和投入,对环保监管部门、银行、企业都有实实在在的指引性作用,使三方在法律的保护下去履行各自的职责,承担相应的义务,推动我国环保事业的健康发展。
3.政府和金融监管部门制定扶持性信贷政策。政府和金融监管部门可以通过绿色信贷相关指引性文件,建立绿色信贷目录和绿色信贷统计制度,引入项目环保分类和环境社会风险评级规范等措施,为银行开展绿色金融指明方向,帮助其尽快掌握绿色信贷的核心能力,并建立实施有效的绿色信贷政策体系。2012年2月24日,银监会出台的《绿色信贷指引》就是很好的扶持性信贷政策。《指引》从流程、内部管理与信息披露、监督检查等几个方面准确而详细地介绍绿色信贷的实施方式,《指引》的制定是环保领域的一项重要革命,必将带动绿色生态产业和环保产业的发展,促进社会向良性发展,带动绿色产业。
(二)建立银行、企业信息披露监督机制
银行、企业的信息披露直接关系到绿色信贷的落实。由于我国目前在信息披露这块的规定比较单一,不能起到规范银行和企业的信息公示,从而导致他们对社会责任报告披露内容的认识不到位,报告内容比较散乱,存在相互抄袭,语言修饰等现象;社会责任会计信息定性的结论多,定量分析少,过于简单,还远不能满足有关各方了解他们社会责任情况的需求,政府对企业社会责任信息的披露的真实性也缺乏必要的监督。因此建立有效的信息披露机制刻不容缓。
1.信息披露内容。在银行和企业的年度报告中,除了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审计报告外,还要有股东报告。其中股东报告中必须包含两部分内容:其一是在报告期间内银行、企业内部和外部所发生的重大事件;其二是“社会报告”,也就是社会责任报告,包括雇员信息、环境报告信息。
2.加大对银行、企业信息披露的审计力度。从世界各国的司法实践中我们可知,主要有三种信息披露监督机制。其一是授权专业化的审计人员来进行监督,如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计人员可以对银行和企业的财务状况进行审计,是否符合绿色信贷执行的策略、程序、对环境的影响、生态效益,定期出台审计报告。其二是法律授权监管当局的工作人员监督。我国目前的情形是中国人民银行和银监会对商业银行的信息披露进行监督,但是没有从审计这块着手,对企业的信息披露更谈不上。因此还是缺乏配套的法律法规来规范,监督的力度也不够,而绿色信贷本身的特点决定他是一种周期长、短期效益不明显的金融理念,而银行和企业都会追求经济效益第一为本位,所以会规避绿色信贷的贯彻落实。然而监管部门的监管会有效的督促他们去实现这一理念,不论是法律上的保障还是资金上的扶持都是他们的坚强后盾,从而为勾勒“两型”社会创造条件。其三是监管机构和负有特殊监管责任的机构。在我国环保部门可以从环境政策、环境技术和资金支持三方面去落实绿色信贷的执行,建立有效的数据库,做到银行和环保部门数据共享,而监管机构和负有特殊监管责任的机构要在技术上革新,设立专门的信息披露审计部门,定期出具报告,而且报告的发行也要做到公开,可以通过大众容易得知的网络、电视、报纸,让媒体和民众成为最有效的监督者。
(三)建立健全绿色信贷的监督主体
若要有效的实施绿色信贷,必须在监督主体上做到全面、可行。可以有以下几个监督主体。
1.政府监管部门。在我国作为政府监管部门的中国人民银行、银监会和环保部门都负有监管职责,中国人民银行和银监会对商业银行落实绿色信贷的情况进行审查,披露商业银行的信贷信息,而环保部门对企业的环境违法违规进行督察,通过督察建立违法违规信息数据库,而环保部门的有效数据库可以为银行使用,为其发放贷款提供参考依据,避免因“环境风险”而造成资金的损失。同时环保部门也可以通过数据库共享查阅到银行发放贷款的企业信息,加大对企业的环境监测和督察力度,从而使有效的金融资金发挥最大功能。
2.大众媒体。在现代信息社会中,媒体是最好的信息披露手段,媒体的曝光不仅能使企业的违法违规得到有效的遏制,而且也能有效地监督监管部门的监管职责,避免社会公共利益陷入监管维护松弛的境地。同时使企业的环境和社会责任更加刻骨铭心。媒体作为监督者,可以起到辐射效应。因为银行和企业的负面新闻必将造成他们形象受损,从而造成资金的流失,也为政府的监管提供违法违规线索,更加克尽职责,强化环境执法,营造生态效益与经济效益为一体的和谐社会。
3.司法机关的独立监督。司法机关的独立监督就会达到遏制执法部门与企业联合牟求不正当利益的行为,从而让绿色信贷成为“形同虚设”的局面,而且也能制止执法、司法、法律监督为一体的局面,进而更好的相互牵制,达到法律实施的目的,促进法的良性运行。
论文关键词:循环经济税收制度经济核算制度
论文摘要:本文从分析经济社会循环经济发展的体制障碍入手,借鉴了发达国家循环经济立法的经验,为建立和完善适合我国国情的税收制度和经济核算制度提供参考。
我国正处于传统产业经济向新型循环经济转变的历史时期。这一时期社会各个领域都在发生着巨大变化,社会经济的发展与自然环境的矛盾日益突出。只有始终坚持人与自然的和谐共处与协同进化,才能推进我国人口、资源、环境的全面可持续发展。尽管我国已颁布相关法律法规,为发展循环经济奠定了一定基础,但是我国现行法律法规中还存在诸多与循环经济理念不相适应的制度规定,对循环经济的形成与发展设置了障碍。
一、体制障碍
1.税收制度上存在的障碍。我国现行税制不仅缺少以环境保护为目的、针对环境污染的行为或产品课征的专门税种而且还存在某些不利于循环经济发展的税种。
(1)增值税。企业增值税是我国现行税收制度中的主要税收来源,增值税的计税依据是增值的比例。虽然现行增值税法规定,对利用三废产品生产的产品免征增值税,对废旧物资回收企业也实行其他税收优惠政策,但是我国涉及环境保护的增值税税种过少,征收范围也过小,很多企业均享受不到国家的这些优惠政策。
(2)资源税。现行资源税是针对自然资源的经济价值而征收的一种财产税。我国资源税规定对开采原油、天然气、煤炭其他非金属矿原矿、黑色金属矿原矿、有色金属矿原矿和生产盐的7种矿藏品征税,并按资源自身条件和开采条件的差异设置了不同的税率。就目前而言:一是资源税征收范围过小,仅限于部分不可再生资源,导致大量非征税资源价格偏低;二是已开征的资源税税率太低,导致资源的价格严重背离其价值。这些不但造成了资源的不合理开发和利用,而且加大了初次资源和经过循环生产的再生利用资源之间的价格差,使得废弃物转化为商品后的经济效益难以实现,不利于循环经济的发展。
(3)消费税。消费税是对特定的消费品和消费行为征收的流转税。目前,我国消费税包括的11个税目所涉产品的消费大多直接影响环境状况,消费税的征收起到了限制污染的作用。其中,对汽油、柴油和小汽车、摩托车征收的消费税对环境污染有较强的抑制作用。但总的来说,消费税对环境保护的程度非常有限,许多容易给环境带来污染的消费品尚未被列入征税范围,如电池、一次性用品、煤炭、化肥、农药等。我国的消费税还没有起到引导公众绿色消费的作用,还不能适应循环经济对消费环节的绿色要求。
(4)排污费。排污收费制度建立十多年来,为污染控制筹集了大量资金,对污染防治工作做出了巨大贡献。但该制度也存在着许多问题:一是收费标准偏低,使得企业宁愿缴纳排污费也不愿积极治理污染;二是收费方法不合理,总体上实行的是单项超标排污收费制度,即只对超过浓度标准的排污者征收,且当排放的污染物在同一排污口含有两种以上有害物质时按最高一种计算排污费,导致排污者仅注重被收费的污染物的治理;三是排污费的使用不合理。我国排污收费制度建立的初衷是用排污费补偿治污资金的不足,因此排污费的80%要返还排污者治理污染,但由于没有相应的约束机制,返还的资金只有少数被用于污染治理。可见,现行排污收费制度不利于企业自觉采纳循环生产模式,不利于循环经济在我国的形成和发展。
2.经济核算制度上存在的障碍。以往的预算、统计、会计和审计等经济法律制度在进行国民经济资本与成本评估时都未将环境的价值因素纳入社会成本中,这就在无形之中助长了人们以破坏环境和掠夺资源的粗放式经济发展模式去谋求暂时的、局部的经济利益。
(1)会计制度。我国传统会计只反映了企业主体与企业主体内部的经济关系,只承认那些能以货币计量的并且能用价格确认和交换的东西,未将资源和环境的消耗计入成本,仅计算了微观的经济成本,而没有计算宏观的社会成本,变相鼓励了以牺牲环境、透支未来而取得短期利益的做法。
(2)审计制度。传统审计制度重企事业单位的财政财务情况、轻企业的经济绩效审计,对于环境绩效审计更是一片空白。根据环境审计具体内容的不同,还可以将环境审计的具体目标细分为以下四类分项目标:①评价环境法规政策的科学性和合理性,帮助法规政策制定部门制定更加科学合理的环境法规、政策与制度;②评价环境管理机构的设置和工作效率,揭示影响其工作效率的消极因素,提出改进建议;③评价环境规划的科学性和合理性,帮助有关部门制定出更加科学合理的环境规划;④评价环境投资项目的经济性、效率性和效果性,为改善环境投资提出建设性意见。而当前我国的审计制度设计上,无论是国家审计还是独立审计或者内部审计,这一方面都很欠缺。
(3)GDP核算。传统GDP核算没有扣除自然资源消耗和环境污染的损失,因而社会成本和效益并不清晰,既不能准确反映一个国家财富的变化,也不能反映某些重要的非市场经济活动及社会公众的福利状况,特别是不能反映经济发展给生态环境造成的负面影响。
二、完善对策
1.税收制度上。与国外相对完善的生态税收制度相比,我国缺少针对污染、破坏环境的行为或产品课征的专门性税种,即生态税收,这就限制了税收对环境污染的调控力度,也难以起到环保作用。
以德国为例,为了更好地贯彻循环经济法,德国于1998年制定了“绿色规划”,在国内工业经济界和进入投资中将生态税引进产品税制改革中。德国生产排除或减少环境危害产品的企业只需缴纳所得税即可。此外,企业还可享受折旧优惠,环保设施可在购置或建造的财政年度内折1360%,以后每年按成本的10%折旧。
以日本为例,日本的循环经济立法是世界上最完备的,日本政府一直积极支持循环利用项目,制定了各种资金投入和税金制度来支持循环经济的发展。在税收上,日本采取了以下措施:①政府对废塑料制品类再生处理设备,在使用年度内除了普通退税外,还按取得价格的14%进行特别退税。②对废纸脱墨处理装置、处理玻璃碎片用的夹杂物剔除装置、铝再生制造设备、空瓶洗净处理装置等,除实行特别退税外,还可获得3年的固定资产税退还。③对公害防治设施可减免固定资产税,根据设施的差异,减免税率分别为原税金的40%~70%。④对各类环保设施,加大设备折旧率,在其原有折旧率的基础上再增N14%~20%的特别折旧率。
美国亚利桑纳州1999年颁布的有关法规中,对分期付款购买回用再生资源及污染控制型设备的企业可减税(销售税)10%。美国康奈狄克州对前来落户的再生资源加工利用企业除可提供低息风险资本小额商业贷款以外,州级企业所得税、设备销售税及财产税也可相应减免。美国对公共事业建设和公共投资项目,包括城市废物贮存设施、危险废物处理设施、市政污水处理厂等,给予免税的优惠待遇;而企业单一的污染控制设施难以享受这一优惠待遇。
参照发达国家的做法,结合我国实际,笔者认为应该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改进:①增值税。扩大涉及环境保护的增值税税种,让节约资源和循环利用资源的企业享受到国家的增值税优惠政策,也可以参照日本采取退税政策。②消费税。树立绿色消费税的立法理念,将有关措施进一步改进和细化。特别是在实行差别税率的同时进一步扩大差别税率的差距。③资源税。扩大征收范围,对某些虽可再生但速度缓慢及对国计民生有较大影响的资源也征收资源税;完善计税依据,只要自然资源被开采,无论资源是否销售或自用,开采企业都要纳税。④排污费。可以参照国际通行的做法开征污染税。污染税的课征对象是直接污染环境的行为和在消费过程中会造成环境污染的产品。
2.经济核算制度上。
(1)会计制度设计。应逐步构建和完善绿色会计理论体系。绿色会计把视野扩大到主体同生态环境之间的关系,将整个社会生产消费和相应的生态循环都反映到会计模式上,来计算和揭示会计主体的活动给社会环境带来的经济后果。它或表现为社会资源的增加,产生“社会利益”,或表现为社会资源的减少,形成“社会成本”,并将社会利益与社会成本加以比较来评价企业的社会贡献。
绿色会计应克服传统会计的缺陷,其基本目标就是在促使企业提高经济效益的同时高度重视生态环境和物质循环规律,合理开发和利用环境资源,努力提高环境效益和社会效益,其具体目标是充分披露有关的环境信息,为决策者实施经济和环境决策提供信息帮助。
(2)审计制度设计。对应于绿色会计,我国还应该进一步健全发展绿色审计。绿色会计提供企业在履行环保责任方面的会计信息,此信息是否真实有待于绿色审计的监督、评价与鉴证。绿色审计是一种控制活动,通过检查企业的环境报告,对其受托环境责任履行情况进行监督和评价,从而实现对企业受托环境责任履行过程的控制。其目的是促进环境管理系统的积极有效运行,控制社会经济活动的环境影响,促进可持续发展目标的实现。我国已先后颁布了一系列的环保法规,这为绿色审计工作的执行提供了法律保障。
关键词:环境会计绿色会计研究视角 核算框架
一、我国环境会计研究现状及视角
利用中国期刊网,在“标题”中以“环境会计”、“绿色会计”作为关键词进行搜索的结果表明:1992年前没有相关论文,从1992年起至2006年4月12日,共有论文799篇。对所搜索出的论文按照研究内容大致分类如下(表1):
从研究内容来看,以“环境会计”和“绿色会计”为标题的论文中,涉及到环境会计的基本概念、内涵、必要性、宏观环境会计和微观环境会计、会计计量、基本假设、信息披露、成本核算、环境审计、国外环境会计介绍等等,应该说,研究内容是非常全面的。从研究方法看,主要是规范研究,只有少数实证研究。但理论研究的成果没有能够体现在会计实务中。从目前的研究成果看,除了少数的研究以外,多数的研究是将环境会计作为一个独立的体系来研究的,笔者认为,这样的研究视角是有失偏颇的。
从会计学本身的发展历史来看,会计学是社会经济发展到一定阶段的产物,随着社会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的发展变化,会计学也经历了从原始的计数阶段、农业社会的以内控为主的阶段、工业社会以投资者为主要服务对象的阶段,以及目前的利益相关者阶段。纵观会计学发展的历史,可以看到经济社会的重大事件对会计的巨大影响,这些事件的发生改变了人们对于会计信息需求的内容、结构,促进了会计作为一个通用商业语言的发展,完善了会计对企业经济活动的反映、监督、控制的职能。作为一个日趋成熟的系统,有其本身的发展规律,它会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新的经济事项的发生、社会需求重心的转移而不断改进以适应变化了的形势。这种规律和该学科固有的方法体系不应当因为增加了新的内容而有所改变。笔者认为,环境会计是会计学的一个分支,和会计学本身以及会计特殊事项的产生和发展一样,环境会计的产生也是源于社会对于环境问题的关注,引发了社会对于环境信息的需求,自然引起了作为重要信息系统的会计系统的重视和研究,也要求会计系统对其作出反应。
尽管与其他新的经济事项相比,环境问题具有更强的系统性(这一点可以从对环境会计要素的研究中得到验证,在会计领域中与它的研究内容可以相提并论的当数人力资源会计),但是,与人力资源相比,环境会计又明显的不同:(1)环境要素中所涉及到的如生态资源、空气、水等的具有更大的难以计量性。(2)环境权益的产权不明晰。与人力资源不同,环境资源具有很多公共物品的特点,它的产权如何界定目前尚是一个难题。而如果没有明确的产权界定,即使能够解决环境资源和权益的计量问题,也不能够确定其利益的分配归属。(3)人力资源问题之所以引起关注,是因为在信息社会,人力资本对于企业的重要性已经日益凸现,人力资源作为一项投入要素在企业经营中发挥的作用是众所周知的,而从企业经营管理者的角度来说,他们更加愿意将人力资本和货币资本一样享有剩余收益的索取权,因此,他们愿意披露有关的信息。而环境问题是基于产权相当不明晰的资源,从对企业的利益和对经营者自身的利益而言,都没有很强的激励作用,经营者一般不会自愿产生披露环境信息的需求。从现实情况看,环境问题虽然提高了社会福利,但是一般会增加企业的成本负担,因此,企业只是在遵循法律法规的限度下进行相关的处理和披露。
环境会计的提出,本身是一个理念的更新,是以可持续发展、和谐社会等先进的观念为基础,以企业可持续发展能力最大化为目标的会计系统,是对传统的利润最大化目标的新的挑战。它并不是要改变会计系统的手段、方法、内涵,只是改变了价值和绩效评价目标。
西方环境会计体系的产生和发展经历了环境污染――(促使)环境立法――(引发)企业零星环境核算――(促进)环境会计法规――(规范)系统环境会计核算、披露和环境成本管理的渐进过程。美国从1969年开始到70年代末期,通过了一系列环境保护法律,但是,其至今并未专门处理环境问题的会计准则,而是通过诸如《处理环境污染成本的资本化》等具体会计准则和证券交易委员会专门会计公告来进行环境会计的处理和信息披露的。日本的环境会计区分了内部环境会计和外部环境会计,外部环境会计侧重于企业环境信息的披露,内部环境管理会计侧重于环境成本的研究与控制,从这个角度来说,该体系实际上是研究了会计学的两个分支――财务会计和管理会计所涉及到的环境问题。
综上所述,笔者认为,应当在统一的会计体系下来研究环境问题,而不应当将其作为一个独立于现行会计的体系来研究。
二、基于现实的环境会计实务框架
我国企业对于环境会计涉及到的问题,受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影响比较明显。虽然有少数企业有自愿披露的迹象,但是,无论从环境会计涉及业务的处理、环境会计信息的披露形式上,企业间都存在着很大的不可比性。因此,解决环境会计问题的现实考虑是加快法律体系建设,包括与环境相关的法律法规和会计法规。从会计法规制度的角度而言,笔者认为,基于我国目前的现实情况,应建立以下环境会计实务框架:考虑到企业的成本效益问题,除个别项目外,不改变现行的财务报表体系和绝大多数的报表项目,主要采用在现行的核算体系中增设二级科目的做法对相关环境会计事项进行核算,增设个别报表项目及对应的一级科目。同时考虑到环境问题的重要性,采用在财务报告附注中增加系统的环境会计报告的方式来对环境信息进行披露。
(一)统一对现行法规体系所规定和涉及到的业务的核算科目及核算内容财务会计的一个重要特征就是进入该系统的事项都必须能够以货币计量,环境事项也不例外。因此,对于目前还不能解决其货币计量问题的经济事项,如生态资源等,本核算内容中将其排除在外。
(1)固定资产――环保固定资产,主要核算购置环保设施的支出,指用于购买控制废水、废气、废渣、噪声污染的设备支出;在建工程执行“三同时”制度发生的与环保有关的设计费用、施工材料费、有关人员工资;已有环保设备进行更新改造的费用。
(2)无形资产――环保无形资产,主要核算绿色产品标志认证费;降低污染和改善环境的研究与开发支出可以资本化的部分;外购的排污许可证。
(3)原材料――环保材料,主要核算环保材料。
(4)管理费用――环保支出,主要核算排污费、厂区、矿区进行零星绿化的费用、环境管理机构经费支出、环境监测支出、与本期经营活动有关的清理成本,包括已经发生的污染现场清理支出和目前计提的预计将要发生的污染清理支出。
(5)营业外支出――环保罚款、停工损失、环保资产减值准备等,主要核算企业由于不遵守环境法规而形成的罚款以及由于环境污染和损害造成损失或伤害而对第三方的赔偿;停工损失,
即政府环境管理机关勒令停产限期治理的生产经营损失、计提的环境设备减值准备。
(6)营业税金及附加――环境影响税金,主要核算企业缴纳与保护生态环境有关的税金,如资源税、城镇土地使用税。
(7)其他应付款――应付环境负债,主要核算应付环保费(应支付的单位排污费、个人排污费、包装物排污费)、应付环保税、环保统筹基金及其他应付款。
(8)长期应付款――应付环保负债,主要核算预计环境恢复支出等长期应付款。
(9)预计负债――预计环境债务,主要核算为净化环境而预计发生的各项支出而形成的负债。
(10)或有负债――或有环境事项引起的负债,主要反映对环境造成损害可能承担的企业环境治理支出,这种由环境问题招致的债务在某些方面带有一定的不确定性。
(11)资本公积――环保捐赠,核算企业因为环境治理业绩获得的赠款等。
(12)环保收入――环保免税收入,核算企业利用“三废”生产产品享受到的流转税、所得税等税种免税或减税的政策;利用国家指定的环保设备享受的投资抵免企业所得税以及免税或加速折旧等政策形成的收益;提供环保专业技术所得到的所得税免税待遇。
(13)环保收入――环保减息收入,核算从国有银行或环保机关(周转金)取得低息或无息贷款而节约利息形成的隐含收益(此时,应按照正常利息计量财务费用)。
(14)环保收入――环保奖励收入,核算企业采用其他环境治理措施得到的奖励。增设“环保收入”科目的同时,在利润表中增设“环保收入”项目,作为利润的组成部分。
论文摘要:本文从分析经济社会循环经济发展的体制障碍入手,借鉴了发达国家循环经济立法的经验,为建立和完善适合我国国情的税收制度和经济核算制度提供参考。
我国正处于传统产业经济向新型循环经济转变的历史时期。这一时期社会各个领域都在发生着巨大变化,社会经济的发展与自然环境的矛盾日益突出。只有始终坚持人与自然的和谐共处与协同进化,才能推进我国人口、资源、环境的全面可持续发展。尽管我国已颁布相关法律法规,为发展循环经济奠定了一定基础,但是我国现行法律法规中还存在诸多与循环经济理念不相适应的制度规定,对循环经济的形成与发展设置了障碍。
一、体制障碍
1.税收制度上存在的障碍。我国现行税制不仅缺少以环境保护为目的、针对环境污染的行为或产品课征的专门税种而且还存在某些不利于循环经济发展的税种。
(1)增值税。企业增值税是我国现行税收制度中的主要税收来源,增值税的计税依据是增值的比例。虽然现行增值税法规定,对利用三废产品生产的产品免征增值税,对废旧物资回收企业也实行其他税收优惠政策,但是我国涉及环境保护的增值税税种过少,征收范围也过小,很多企业均享受不到国家的这些优惠政策。
(2)资源税。现行资源税是针对自然资源的经济价值而征收的一种财产税。我国资源税规定对开采原油、天然气、煤炭其他非金属矿原矿、黑色金属矿原矿、有色金属矿原矿和生产盐的7种矿藏品征税,并按资源自身条件和开采条件的差异设置了不同的税率。就目前而言:一是资源税征收范围过小,仅限于部分不可再生资源,导致大量非征税资源价格偏低;二是已开征的资源税税率太低,导致资源的价格严重背离其价值。这些不但造成了资源的不合理开发和利用,而且加大了初次资源和经过循环生产的再生利用资源之间的价格差,使得废弃物转化为商品后的经济效益难以实现,不利于循环经济的发展。
(3)消费税。消费税是对特定的消费品和消费行为征收的流转税。目前,我国消费税包括的11个税目所涉产品的消费大多直接影响环境状况,消费税的征收起到了限制污染的作用。其中,对汽油、柴油和小汽车、摩托车征收的消费税对环境污染有较强的抑制作用。但总的来说,消费税对环境保护的程度非常有限,许多容易给环境带来污染的消费品尚未被列入征税范围,如电池、一次性用品、煤炭、化肥、农药等。我国的消费税还没有起到引导公众绿色消费的作用,还不能适应循环经济对消费环节的绿色要求。
(4)排污费。排污收费制度建立十多年来,为污染控制筹集了大量资金,对污染防治工作做出了巨大贡献。但该制度也存在着许多问题:一是收费标准偏低,使得企业宁愿缴纳排污费也不愿积极治理污染;二是收费方法不合理,总体上实行的是单项超标排污收费制度,即只对超过浓度标准的排污者征收,且当排放的污染物在同一排污口含有两种以上有害物质时按最高一种计算排污费,导致排污者仅注重被收费的污染物的治理;三是排污费的使用不合理。我国排污收费制度建立的初衷是用排污费补偿治污资金的不足,因此排污费的80%要返还排污者治理污染,但由于没有相应的约束机制,返还的资金只有少数被用于污染治理。可见,现行排污收费制度不利于企业自觉采纳循环生产模式,不利于循环经济在我国的形成和发展。
2.经济核算制度上存在的障碍。以往的预算、统计、会计和审计等经济法律制度在进行国民经济资本与成本评估时都未将环境的价值因素纳入社会成本中,这就在无形之中助长了人们以破坏环境和掠夺资源的粗放式经济发展模式去谋求暂时的、局部的经济利益。
(1)会计制度。我国传统会计只反映了企业主体与企业主体内部的经济关系,只承认那些能以货币计量的并且能用价格确认和交换的东西,未将资源和环境的消耗计入成本,仅计算了微观的经济成本,而没有计算宏观的社会成本,变相鼓励了以牺牲环境、透支未来而取得短期利益的做法。
(2)审计制度。传统审计制度重企事业单位的财政财务情况、轻企业的经济绩效审计,对于环境绩效审计更是一片空白。根据环境审计具体内容的不同,还可以将环境审计的具体目标细分为以下四类分项目标:①评价环境法规政策的科学性和合理性,帮助法规政策制定部门制定更加科学合理的环境法规、政策与制度;②评价环境管理机构的设置和工作效率,揭示影响其工作效率的消极因素,提出改进建议;③评价环境规划的科学性和合理性,帮助有关部门制定出更加科学合理的环境规划;④评价环境投资项目的经济性、效率性和效果性,为改善环境投资提出建设性意见。而当前我国的审计制度设计上,无论是国家审计还是独立审计或者内部审计,这一方面都很欠缺。
(3)GDP核算。传统GDP核算没有扣除自然资源消耗和环境污染的损失,因而社会成本和效益并不清晰,既不能准确反映一个国家财富的变化,也不能反映某些重要的非市场经济活动及社会公众的福利状况,特别是不能反映经济发展给生态环境造成的负面影响。
二、完善对策
1.税收制度上。与国外相对完善的生态税收制度相比,我国缺少针对污染、破坏环境的行为或产品课征的专门性税种,即生态税收,这就限制了税收对环境污染的调控力度,也难以起到环保作用。
以德国为例,为了更好地贯彻循环经济法,德国于1998年制定了“绿色规划”,在国内工业经济界和进入投资中将生态税引进产品税制改革中。德国生产排除或减少环境危害产品的企业只需缴纳所得税即可。此外,企业还可享受折旧优惠,环保设施可在购置或建造的财政年度内折1360%,以后每年按成本的10%折旧。
以日本为例,日本的循环经济立法是世界上最完备的,日本政府一直积极支持循环利用项目,制定了各种资金投入和税金制度来支持循环经济的发展。在税收上,日本采取了以下措施:①政府对废塑料制品类再生处理设备,在使用年度内除了普通退税外,还按取得价格的14%进行特别退税。②对废纸脱墨处理装置、处理玻璃碎片用的夹杂物剔除装置、铝再生制造设备、空瓶洗净处理装置等,除实行特别退税外,还可获得3年的固定资产税退还。③对公害防治设施可减免固定资产税,根据设施的差异,减免税率分别为原税金的40%~70%。④对各类环保设施,加大设备折旧率,在其原有折旧率的基础上再增N14%~20%的特别折旧率。
美国亚利桑纳州1999年颁布的有关法规中,对分期付款购买回用再生资源及污染控制型设备的企业可减税(销售税)10%。美国康奈狄克州对前来落户的再生资源加工利用企业除可提供低息风险资本小额商业贷款以外,州级企业所得税、设备销售税及财产税也可相应减免。美国对公共事业建设和公共投资项目,包括城市废物贮存设施、危险废物处理设施、市政污水处理厂等,给予免税的优惠待遇;而企业单一的污染控制设施难以享受这一优惠待遇。
参照发达国家的做法,结合我国实际,笔者认为应该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改进:①增值税。扩大涉及环境保护的增值税税种,让节约资源和循环利用资源的企业享受到国家的增值税优惠政策,也可以参照日本采取退税政策。②消费税。树立绿色消费税的立法理念,将有关措施进一步改进和细化。特别是在实行差别税率的同时进一步扩大差别税率的差距。③资源税。扩大征收范围,对某些虽可再生但速度缓慢及对国计民生有较大影响的资源也征收资源税;完善计税依据,只要自然资源被开采,无论资源是否销售或自用,开采企业都要纳税。④排污费。可以参照国际通行的做法开征污染税。污染税的课征对象是直接污染环境的行为和在消费过程中会造成环境污染的产品。
2.经济核算制度上。
(1)会计制度设计。应逐步构建和完善绿色会计理论体系。绿色会计把视野扩大到主体同生态环境之间的关系,将整个社会生产消费和相应的生态循环都反映到会计模式上,来计算和揭示会计主体的活动给社会环境带来的经济后果。它或表现为社会资源的增加,产生“社会利益”,或表现为社会资源的减少,形成“社会成本”,并将社会利益与社会成本加以比较来评价企业的社会贡献。
绿色会计应克服传统会计的缺陷,其基本目标就是在促使企业提高经济效益的同时高度重视生态环境和物质循环规律,合理开发和利用环境资源,努力提高环境效益和社会效益,其具体目标是充分披露有关的环境信息,为决策者实施经济和环境决策提供信息帮助。
(2)审计制度设计。对应于绿色会计,我国还应该进一步健全发展绿色审计。绿色会计提供企业在履行环保责任方面的会计信息,此信息是否真实有待于绿色审计的监督、评价与鉴证。绿色审计是一种控制活动,通过检查企业的环境报告,对其受托环境责任履行情况进行监督和评价,从而实现对企业受托环境责任履行过程的控制。其目的是促进环境管理系统的积极有效运行,控制社会经济活动的环境影响,促进可持续发展目标的实现。我国已先后颁布了一系列的环保法规,这为绿色审计工作的执行提供了法律保障。
[摘 要]近年来,各级政府对生态环保在社会发展中的作用越来越重视,制定并实施了一系列应对生态环境恶化的措施。在此背景下,我国生态投资逐年增长,在控制环境污染、保护自然生态等方面发挥了越来越大的作用。但我们同时也看到生态投资主体单一,政府生态投资存在着投资质量不高、重复建设严重、投资效益差、监督管理不力等,同时引发难以筹集用于生态投资的资金等问题。政府无法对项目总投资进行有力的控制,管理弱化,投资效益低下,随着经济体制的转轨和市场机制的深入发展,探索新的生态投资项目管理模式已势在必行。
[关键词]生态投资 环保投资 生态补偿
从国内外的实践来看, 生态问题是颇费物力和经历的。建设时不考虑生态问题, 省了小钱, 待日后产生了问题再去治理, 就要花大钱付出高昂的代价。因此提高生态投资效益,可以在实现原定生态目标的前提下, 节约生态投资, 腾出更多的资金来满足经济建设的需要;也可以用同样多的生态投资, 取得较多的生态效益、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有利于实现生态与社会的和谐发展。本文通过综述国内外各学者在此领域的研究成果,期望能为生态投资的研究提供更多的帮助。
一、国内研究综述
生态投资是生态研究领域内的新课题,目前我国理论界对它的研究还没有形成系统。但是与生态投资有关的研究已经取得了一定的进展。有关部门和专家对生态投资相关课题发表了一些论着,如张福庆,董唤霞发表了《科学发展观催生生态投资建设理念》,针对传统的经济发展建设模式, 提出经济发展应建立在可持续发展为基本内容的科学发展观的基础上, 走生态投资建设之路,以实现“五个转变”和人类社会与生态系统协调统一的本质内涵。该论文侧重于号召有关部门发展常规投资的同时注重生态环保的投资。汤尚颖和徐翔发表了《准确理解生态投资的内涵》,文章指出随着环保投资的界和内涵不断延伸,环保投资的概念也将演变为“生态投资”环保投资及生态投资的内涵。在区分了环保投资和生态投资的内涵之后,指出生态投资从范畴上看应包含: (1) 生态环境保护投入;(2) 生态环境恢复治理投入;(3) 生态产业投入。马国强发表了《生态投资与生态资源补偿机制的构建》一文,明确了我国现阶段以政府投资为主导的生态投资模式, 需要借鉴发达国家的经验, 尽快建立起符合我国国情的生态投资与生态资源补偿机制。文中首先分析了我国的生态环境与资源承载力,论述了我国目前的生态投资状况和以政府为主导的生态投资模式选择的必然性,之后在对比国外生态投资与生态资源补偿机制的实践经验和我国目前面临的困难的基础上,提出我国生态投资与生态资源补偿机制的构建的一些建议。牛荣在《论西部生态投资补偿方式》一文中,在分析生态投资补偿的含义和探讨进行西部生态投资补偿必要性的基础上, 提出应以政府补偿为主, 采用多样化的补偿方式, 来解决西部生态建设投资不足的问题。此外,由中国环境与发展国际合作委员会(简称“国合会”)和世界自然基金会(WWF)共同公布的《中国生态足迹报告》中也分析了近年来我国生态环境的诸多现状,提出了增强生态投资的一些途径和具体实施方法。
通过上述有关学者的相关论文和有关部门的官方报告可以得知,目前我国学者对生态投资的研究主要是依附于对环保投资的基础之上,虽然针对有关的生态投资内涵,以及生态投资的补偿机制等有了专门性的论述,但是并没有形成有关生态投资研究的学术体系。大多数研究都只是针对生态投资课题的某一方面,而没有一个全面的综合性的研究。所以理论研究虽然有了一定的进步,但并不能满足我国生态投资日益发展的需求,因此,有必要对生态投资课题进行一个系统的综合研究。
二、国外研究综述
由于西方进入现代化比我国要早很多,其经济发展的过程中早已经历了生态环境恶化的问题,并且已经采取了相关的措施来加以保护。其中对于生态的投资,也较之我国早了很多。20世纪六七十年代产生的一门新兴学科----生态经济学中,已经注意到了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之间的关系,如美国的莱斯特R布朗在其《生态经济:有利于地球的经济构想》一书中就在分析了经济发展给生态环境带来的危害之后,提出了新型的生态经济发展模式,并最终得出要通过降低生育率以稳定人口、调整经济的手段(包括财政引导、税负转移、补贴转移、许可证交易和对财政调整的支持等)、加速国家、企业和个人的转变等来改善现在的生态环境,保护所有生物共同的家---地球。书中其实就涉及到了生态投资的主要议题:生态投资的来源,生态投资的多样性和生态投资的方向。加拿大学者布莱恩纳特拉斯, 玛丽奥特梅尔着有《与虎共舞:环保导向带来企业成功》一书,介绍了公司、政府、非营利组织中的个人和群体如何在满足持续财务绩效和其他利益相关者要求的同时,加大对自然生态保护的重视,投资于生态环境,承担更大的社会和环境责任。
而具体的关于生态经济的学说,国外和国内一样,也是从环保投资中引申出了生态投资的概念或是就认为环保投资和生态投资是同一个内涵。如经济合作和发展组织(OECD)提出,环保投资包括:(1)环保设备的投入;主要是指“三废”处理和污染控制设备的投入,用于自然保护和提高城市环境舒适性的设施投资;(2)环保服务投入;(3)洁净技术和洁净产品的生产投入。而这三个方面实际上包含于生态投资的诸多领域。西方国家对于生态投资的研究更多的是在实践中去体现,发达国家中,瑞士生态环保投资主要由公共部门、私人部门和家庭三部分承担,三者的比例大致相当。在投资方向上,废弃物的管理花费最大,占整个环保投资的1/3 强,空气和水污染的防治费用次之,各占25%左右。而加拿大则设立了环保开支账户(EPEA) 作为环境和资源账户体系(CSERA) 的一个分支,其范围包括发生在污染治理和控制、野生动植物的保护和栖息地的恢复、环境监视、环境评价和环境审计、土壤改造等方面的费用,但是,提高健康水平、美化环境等方面的费用则不包括在内。其投资的主要方面有:(1)关于环保的家庭开支。家庭环保开支是指居民对控制和减少日常生活对水、空气和土壤的污染而支付的费用。(2)政府对环保的现金和资本支出,包括中央政府之间和地方政府之间的转移支付。(3)商业资本运营对环保的支出。而意大利对环保投资的分析以账户的形式反映在区域和地方两个层面上并影响着环境政策。意大利和欧洲其他国家一样,已着手对环境税进行研究和实践。美国生态环保产业通过联邦和州政府的公共财政支持、发行市政债券进行市场融资、企业自筹和公私合作(PPP)模式筹集更多的资金。而日本则通过建立财政投资于贷款项目基金、政府金融机构支持融资、会计预算和非政府组织(NGO)的融资来满足其生态投资的需求。
目前已有的研究认为生态投资概念是由环保投资概念演化而来,在大力提倡可持续发展和生态建设的新形势下,环保投资的范围界定具有难以克服的缺点,主要表现在:忽视了对生态环境保护和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意义的“资源开发和保护”活动;忽视了生态产业在社会经济可持续发展过程中的重要作用;难以真实反映生态投资对经济增长的拉动作用等。但是一个关键性的问题,即如何解决我国新时期生态投资不足的问题,并没有得到重视,因而,本文的着重点之一就在于剖析构建和谐社会过程中,如何扩大生态投资的多元投资体系加以探讨。
从以上国内外环境保护的理论讨论来看,生态投资的范围并不统一,各国的情况各不相同。在可持续发展的战略视角下,重视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实现循环经济是社会经济发展的大方向,为了保证我国社会沿着这个方向顺利发展,必须深入对生态投资的研究,进而能够准确反映生态投资在我国国民经济发展中的地位及其对经济增长的拉动作用。综合生态投资的研究现状不难看出,关于生态投资的研究开始的时间并不长,对于生态头的定义众说纷纭,还没有统一定论;关于生态投资的研究课题比较分散,缺乏系统性,理论研究与实际应用需求结合不够紧密;国内研究只是单纯的理论研究,缺乏对现实社会指导作用的研究,对于这些都有待更多学者的努力。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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龚玉荣 沈颂东:环保投资现状及问题的研究[J].工业技术经济.2002.2
陈克新:环保投资:筑就金融海啸防波堤[J].中国经济导报. 2009.2.5
关键词:钢铁行业 上市公司 社会责任报告书 环境信息披露
中图分类号:F270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4-4914(2011)01-031-02
长期以来,我国一直采用粗放型的经济增长模式,以牺牲环境为代价来谋求经济的一时发展,到目前为止,我国的生态环境恶化得十分严重,已经成为制约经济发展的瓶颈{1}。为了保护环境,政府投入了大量的人力、物力、财力,效果却不太理想。为了防止环境进一步恶化、促进经济的可持续发展,政府必须利用会计核算、信息披露等对企业进行引导,从而推进企业主动进行环境信息披露。
发达国家特别是美国和日本,从20世纪70年代就开始披露部分环境信息,发展至今,已从独立的环境报告阶段发展到可持续发展报告阶段{2}。涵义广泛的可持续发展报告涵盖了经济、环境、社会三方面的内容,又叫做社会责任报告。我国对环境信息披露的研究起步较晚,企业的环境信息一直是在会计报表附注中披露的,直到近两年,部分企业才开始社会责任报告,进行环境信息披露。本文通过研究我国钢铁行业上市公司2008年的社会责任报告书中披露的环境信息,找出我国钢铁企业在环境信息披露方面的问题并加以分析,进而提出我国钢铁企业在加强环境信息披露的一些对策建议。
一、我国企业披露环境信息的用途与现实意义
在绿色意识日益加强的背景下,世界上许多国家都已将环境问题纳入会计核算的范围,开始独立的环境报告,披露环境信息。然而我国尚未建立起完整的环境信息披露体系。因此,现在所处的这种状况,一方面不能向外国投资者提供我们的环境信息,有碍于国际间的交流与合作;另一方面,由于我国没有全面、完整的环境跨级准则,所以很难衡量外国投资者对我国环境的破坏程度,被发达国家当作了“污染的避难所”。在未来,国际间的交流与合作越来越紧密,会有越来越多的外资企业到我国投资,同时也有越来越多的中国企业到国外投资,为了使国际间披露的信息具有相关性和可比性,企业就必须要披露环境信息,这样我国才会有一个良好的对外开放的经济环境。
我国加入WTO,企业不仅面临激烈的市场竞争,而且必须接受世界经济环境的挑战。在全球环境污染日益严重的压力下,越来越多的管理者已经意识到企业披露环境信息的重要性,因为环境活动已成为企业日常活动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渗透到企业管理的各个环节,产品的定价,投资、筹资决策也就不能不考虑环境的影响。环境信息已成为企业发展经营中一个不可缺少的因素,它能够促进企业维护社会资源和环境。如果企业不能全面地披露环境信息,就无法为企业管理者和其他信息使用者提供正确的信息,这就会对企业的投资、筹资决策造成误导。因此,企业自身也要求树立起对环境信息披露的重视。
综上所述,不管是在全球这个大背景下,还是在我国国内,环境信息都起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这就要求企业环境报告书,充分披露环境信息。
二、我国钢铁行业社会责任报告书的现状分析
钢铁是关系到一个国家经济命脉和国计民生的重要大宗商品,而钢铁工业亦称黑色冶金工业,是重要的基础工业部门,是发展国民经济与国防建设的物质基础,是拉动国民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对国家的经济发展起着重要的作用。从某种程度上可以说,钢铁工业的发展是衡量一个国家工业化的标志。同时,钢铁企业也是一种高耗能高污染的行业。过去10年来,中国成为世界最大钢铁生产国。2007年中国钢产量5亿吨,占全世界钢生产总量的1/3,尤其是2000年以来,中国钢铁出口增长450%。同时,中国也成为全球最大二氧化碳和二氧化硫排放国。因此,本文从钢铁工业入手,具有一定的现实意义。
1.我国钢铁企业社会责任报告书的趋势。
(1)样本选取。根据统计,目前中国在沪、深上市的钢铁企业共有42家。但选取样本企业时不能包括ST金瑞,因为这类ST企业的财务状况发生了异常变动,因此在环境信息披露方面也会有所特殊,这就会影响整体的分析结果,因此要剔除此类企业。最后研究的样本企业就是41家。它们的上市时间,见表1。
在这41家上市的钢铁企业中,截止到2008年,共有19家了社会责任报告,达到了46.34%,它们社会责任报告书的时间,见表2。
(2)原因分析。在2007年时,我国钢铁业上市公司只有四家了社会责任报告书,而到2008年就增加到了19家,主要原因就是2008年上海证券交易所了关于规范上市公司环境信息披露的公告。其中规定,上市公司应根据《上市公司环境信息披露指引》的相关规定,及时披露公司在承担社会责任方面的特色做法及取得的成绩,并在披露公司年度报告的同时披露公司的年度社会责任报告。并对从事钢铁业等对环境有较大影响的公司,规定了具体的披露内容。
2.我国钢铁企业环境信息披露的比较分析。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环境保护的决定》(国发(2005)39号)关于企业应当公开环境信息的要求,引导上市公司积极履行保护环境的社会责任,促进上市公司重视并改进环境保护工作,加强对上市公司环境保护工作的社会监督,上海证券交易所了《上市公司环境信息披露指引》,对公司披露的环境信息作了具体规定。
通过对比研究2008年19家上市的钢铁企业所的社会责任报告书,可以发现所有企业的社会责任报告书都专门设有一章来披露环境保护方面的信息,但不同企业的社会责任报告书也有很大的差别,例如邯郸钢铁的社会责任报告书只有4页,湖南华菱钢铁、承德钒钛的社会责任报告书只有6页,重庆钢铁、新兴铸管等的也只有8、9页,然而国内数一数二公司,例如武钢股份的社会责任报告书有28页,鞍钢股份有30页,作为钢铁业龙头企业的上海宝钢,社会责任报告书更是达到了56页,可见社会责任报告书在我国钢铁业中的发展还十分不平衡。
对比的披露项目都是上海证券交易所的《上市公司环境信息披露指引》中规定的上市公司必须披露的内容。所有社会责任报告书的19家公司都披露了环境保护方针,披露比例为100%,但只有马钢股份、安阳钢铁等几家公司披露了相应的环保成效,大多数的公司都只有环保方针和目标,并没有具体说明环境保护成效,也就无法了解这些公司是否达到了最初制定的目标。
在年度资源消耗量方面,共有9家公司有所披露,披露比例为47.37%,但这9家公司披露的都很不全面。不是资源消耗总量,就是某一方面(比如焦炭等)的消耗量,并没有具体的分类说明各种资源(比如标煤、铁矿石、石灰石等)的年度消耗量。
在环保投资和环境技术开发方面,三钢闽光和武钢股份是只有环境技术开况,没有环保投资。而其余12家即使披露了环保投资,也只是2008年在环境保护方面的总投资,并没有将各个环保设施和技术开发的投资分类说明。
对于污染物排放的披露,情况不是很乐观,只有4家公司进行了披露。这四家公司是马钢股份、邯郸钢铁、承德钒钛和武钢股份。其中,邯郸钢铁和承德钒钛所披露的污染物只有SO2和CO2,没有粉尘和氨氮,并且只披露了2008年排放的SO2和CO2比2007年降低了多少,没有2008年具体的排放数量和排放浓度。另外,这4家公司都没有披露这些污染物的去向。
关于废弃物的处理情况,披露比例达到了68.4%。但大多数的公司都只是概括性地介绍了公司重视发展循环经济,回收利用可再生资源,但披露得不够详细,对于怎么回收利用只是文字性地说明,缺乏可比性。
三、我国钢铁行业上市公司环境信息披露的问题
1.披露形式不规范,缺乏可比性。国外公司,尤其是美国和日本,环境信息的披露都有独立的环境报告书,与之相比,我国在环境信息披露的领域发展还比较落后,只是在社会责任报告书中设有单独的部分进行披露,究其原因,主要是我国政府以及相关部门对环境信息披露虽然有一些规定,并没有制定具体的形式和相关披露格式。而大多数企业在披露环境信息时往往根据环境信息的特点和自己的偏好,并没有具体的格式。
另外,公司对环境信息的披露采用大量的文字性描述,数字性的信息很少,而货币性的描述就更少了,这就使得信息披露没有什么实质内容,过于模糊{3}。大多数公司的环境信息披露只是提到要遵守国家有关环境保护的规定,并没有提到具体的措施。即使提到措施的也没有量化描述,缺乏可比性。
2.披露信息主要是历史信息,内容缺乏相关性。通过对这19家钢铁业上市公司的社会责任报告书的研究发现,公司披露的众多内容绝大多数都是对过去发生的事项进行反映,没有对未来可能发生的环境问题作出了说明,并且,对企业发展有影响的环境信息披露的较少。比如在环保方针,年度环保目标和成效的披露方面。大多数企业只是概括性的描述了自己的环保目标,并没有说明这些目标是否实现,怎样实现以及实现程度,也就是环保成效。这样就使得所披露的环境信息缺乏一定的相关性。
3.披露信息比较笼统,分类不够细致。我国钢铁业上市公司环境信息的披露比较笼统,分类不够细致,尤其是在年度资源消耗量方面。虽然有近一半的公司进行了披露,但大多数公司都只是概括性的介绍了资源消耗的总量,并没有将各种资源进行分类说明;在排放污染物的种类、数量、浓度和去向方面,披露情况是最差的,只有四家样本公司进行了披露,并且这四家公司的信息披露都不够细致,污染物的分类不够全面,数量和浓度的披露也比较模糊,特别是没有一家公司对污染物排放之后的去向进行说明。这就使得环境信息的披露不全面,不具有连续性,样本公司对环境信息披露多少完全取决于自己的爱好,这就会影响信息使用者对环境对上市公司环境信息的评价。
四、完善我国钢铁业上市公司环境信息披露的对策建议
1.健全环境信息披露的法律法规和相关制度。通过研究发现我国环境信息披露的不全面最主要的原因就是法律法规的不健全。因此,政府和相关部门应该以法律、法规的形式确定环境信息的重要性,使环境信息披露有法可依,并且有统一的标准,最好是能像美国、日本那样有独立的环境报告书制度{4}。另外像钢铁这种对环境有较大影响的公司,更应该制定符合行业特点的法律法规来以强制性的手段规范上市公司环境信息披露的内容与格式。
2.加强企业自身环境信息披露的建设。企业从自身的利益出发,往往根据自己的偏好披露环境信息,不能真实、全面地反应企业的环境信息。因此,更要加强企业内在的环保理念。首先,企业自身及其领导层应重视环境保护,更要改变从前那种以牺牲环境为代价而谋求经济的一时发展的传统发展模式,只有这样才能影响到整个公司的环保理念。其次,应提高钢铁行业内部有关人员的素质,比如财会人员,要督促他们转变观念,更新知识,加强他们的环境会计等专业知识的教育和培训,使他们具备环境信息披露的能力,这就为全面、系统地披露环境信息提供了基础{5}。
3.完善环境信息披露的监督体系。要加强政府和相关机构对环境信息披露的监督。首先,要建立完善的环境审核制度,对环境信息按照一定标准和原则进行审核。其次,国家审计部门和独立的第三方应根据国家有关环保法律、法规对企业环境信息的合理性、合法性、全面性及真实性进行专项审计,这有利于环境信息披露的不断完善。最后,实施国际ISO14001环境审计认证。因为中国自从加入WTO以来,传统的以牺牲环境为代价的经济增长模式一直受到来自各国的绿色壁垒的挑战,为此,有关部门更要加大环境监管力度,积极开展ISO14001环境审计工作,以实现环境信息披露的再监督{6}。
注释:
{1}李新华.环境会计信息披露问题探讨[J].会计论坛,2007(5)
{2}周洁,王建明.中美重污染行业上市公司环境信息披露的比较[J]. 环境保护,2005(7)
{3}黄丽萍,宋娴.我国钢铁行业上市公司环境信息披露问题探讨[J]. 价格月刊,2008(12)
{4}刘俊玲.我国上市公司环境会计信息披露探析[J].现代商贸工业,2009(4)
{5}李倩.我国钢铁类上市公司环境会计信息披露研究:[硕士学位论文].山东:山东大学,2009
{6}陈元媛.环境会计信息披露的研究:[硕士学位论文].南京:南京林业人学,2005
[论文摘 要] 在环保和资源压力日益增加的今天,越来越多的企业开始重视绿色管理,以谋求自身的可持续发展。在此背景下,绿 色声誉成为了企业重要的无形资产。本文定义了企业绿色声誉,分析了它的特性,讨论了绿色声誉对企业利益相关者 的影响,并提出了培育企业绿色声誉的一些措施。
20世纪70年代以来,全球性的环境污染和恶化达到了前所未有的地步,世界各国都深切地感受到了生态危机的威胁。为了拯救地球、拯救人类,一些国际组织纷纷行动,发起了一场席卷全球的环保运动。各国政府则纷纷出台了有关环保的法律法规,限制一切不利于环保的行为。与此同时,消费者的环保意识也日益增强,越来越多的人拒绝购买与使用高能耗、高污染的产品。在此背景下,绿色管理得到了越来越多的企业的重视,绿色声誉的作用也在逐渐显露。
一、企业绿色声誉及其特性
根据Charles Fombrun[1]对企业声誉的界定,这里定义企业绿色声誉为:与其他绿色管理领先的竞争对手相比,一个企业凭借其过去在绿色管理方面的行为和未来的前景,对所有的关键利益相关者产生的吸引力在认知层面的表达。按照Davies[2]对企业声誉的诠释,可以说企业绿色声誉就是其绿色身份和形象的结合,身份是指企业内部雇员如何看待企业的绿色管理,形象则是指企业外部的利益相关者如何看待企业的绿色管理,特别是顾客的看法。
作为企业的一种重要无形资产,绿色声誉具有以下五种主要特性。
(一)赢利性。好的绿色声誉能赢得利益相关者特别是消费者的认同与支持,从而能为企业创造效益。美国电报电话公司在美国和新加坡的工厂,在制造线路板的过程中不再使用会损害臭氧层的氯氟烃,每年节省了600万美元,而保护环境的好名声传开后,营业额上升了15%[3]。自上世纪90年代以来,麦当劳公司在绿色声誉管理方面进行了大量投入,开展了形式多样的活动。如1999年初,北京的麦当劳公司与北京市环境卫生管理局联合举办了“倡环保、享美食——回收废旧电池”活动。良好的绿色声誉使麦当劳赢得了消费者,其营业额一直名列同行业的前茅,在绿色声誉管理方面的投入使麦当劳的利润不降反升。
(二)社会性。企业绿色声誉是社会有关各方凭借自己对企业在绿色管理方面的努力、表现、绩效等的印象而进行综合评价的结果。反过来,企业绿色声誉又无形地影响着社会对企业绿色管理乃至企业整体的评价。
(三)增值过程的长期性。绿色声誉的形成与增值是一个漫长的过程,需要有一定时间的积累。随着时间的流逝,利益相关者根据自己的直接经验、有关企业行为及其主要竞争对手的相关信息对企业做出全面评价[4]。当然,在此过程中,企业需要投入大量的人力、物力、财力,来精心培育、呵护自己的绿色声誉。以杜邦公司为例,仅1998年一年它用于环保项目的投入就高达2亿2千万美元。当然,好的绿色声誉一旦形成,就能较长期地起作用,而且有效的管理还可以使其价值与日俱增。
(四)贬值过程的快速性。绿色声誉的增值过程虽然漫长,且需要企业付出艰苦的努力,但“失去全不费功夫”,片刻的掉以轻心都可能使一切化为乌有,让绿色声誉迅速贬值、毁损。而且,一旦声誉扫地企业便很难东山再起。
二、企业绿色声誉的影响
绿色声誉直接影响着企业的利益相关者对企业的态度和行为。
(一)对投资者的影响。当今,投资者在投资决策中越来越关注企业的绿色声誉,有些金融机构已把企业在绿色管理方面的表现与声誉纳入融资资信考察体系中,良好的绿色声誉能降低企业的融资成本,并且能进一步吸引新的投资。美国还出现了“绿色”银行,该类银行专门选择那些进行“绿化”的企业和项目作为自己的目标市场和服务对象[5]。而不佳的绿色声誉可能给投资者一个信号,企业的生产过程无效率,企业可能受到附近环境团体或机构更加严密的监督,受到消费者的抵制与拒绝,遭受环境管制处罚和环境责任争端带来的潜在财务损失等等。这样,企业就很难赢得投资者的支持。
(二)对消费者的影响。随着消费者环境意识的觉醒,绿色声誉对消费者购买决策的影响正日益增强。他们常常会抵制绿色声誉不佳企业的产品,或尽量减少对其产品的需求。早在1989年,英国一家公司对美国所作的调查表明:53%的受访者曾因担心产品或包装对环境造成污染而拒绝购买某种产品;75%的受访者表示,若产品或其包装可回收或分解,他们的购买意愿将会更高,且愿意支付较高的价格[5]。1991年的一项调查表明,67%的荷兰人、80%的德国人、77%的美国人和76%的加拿大人表示在选购商品时会考虑对环境的影响[6]。1997年法国的一次民意调查表明,公众购买绿色产品的意愿达70%。此外,在全球范围内对22个国家环境态度的调查表明:大多数国家的大多数公民认为环境状况影响了他们的健康,更多的公民认为环境影响了儿童的健康。22个国家中16个国家的公民表示他们拒绝购买对环境有害的产品[7]。
(三)对上下游合作伙伴的影响。越来越多的企业认识到,绿色管理的效果不仅取决于自身的努力,还受制于供应链合作伙伴。所以,他们往往不愿与绿色声誉不佳的企业进行业务往来,以免影响供应链的绿色性,削弱供应链的竞争力。为了追求可持续性发展以及将其作为深层次管理目标,处于强势上升的索尼爱立信推出了“绿色伙伴计划”,用严格的程序监督、管理供应商提供的原材料以期确保所供原材料不含违禁成分和达到环保要求。从2005年第三季度开始,所有索尼爱立信的供应商将都被要求必须通过严格的审查而成为合格的“绿色伙伴”,审查程序采用了“索尼绿色伙伴资格评估程序”的具体条款。额外的要求还包括供应商的自我审查和零部件验证,其中包括重金属测试和原料环保声明。索尼爱立信“绿色伙伴计划”最终目标是在2007年以前使所有索尼爱立信的供应商通过测评而成为“绿色伙伴”[8]。
(四)对环境保护组织和媒体的影响。企业的绿色声誉还在很大程度上影响着各种环境保护组织。对于绿色声誉好的企业,他们会不失时机地予以赞颂,并在道义上给予支持。对于绿色声誉不佳的企业,他们则会毫不留情地加以指责,并给予更严密的监督。这种无形的环境压力会给企业带来很大的影响和负担。例如,1995年,英国壳牌公司决定把一座报废的海上储油平台沉没到大西洋底。绿色和平组织称该平台内含有100吨有毒沉淀物,并在德国发起一场激烈的抵抗运动,致使公司的销售额突然下降了20%以上。在巨大的压力下,壳牌公司不得不收回原来的计划[7]。
企业的绿色声誉也直接影响着媒体的偏好。绿色声誉好的企业会得到更多、更加有利的媒体报道,相反则会遭到更多、更严厉的监视与批评。
(五)对雇员的影响。良好的绿色声誉将会吸引高素质的人才进入企业。在西方国家,许多人宁愿获得较少的工资报酬或经常加班,也希望进入绿色企业工作[5]。良好的绿色声誉也有利于留住人才,他们会因身处这样一个绿色的企业而感到自豪,从而更忠诚于企业。
(六)对保险公司的影响。环境责任保险在许多国家已经是一种独立的险种,但保险公司往往不愿意为绿色声誉不佳的企业提供保险,或者会收取较高的费用以体现风险与收益对称。而对绿色声誉好的企业,则会给予较优惠的价格。
(七)对政府的影响。企业绿色管理是一项外部性很强的活动,政府会进行干预与管制。绿色声誉好的企业会获得政府的鼓励与支持,例如得到税收减免、环保补贴、无息或低息贷款以及宣传表扬等。而绿色声誉不佳的企业会受到政府有关部门的更加严格的监督和控制。
湖北省政府出台了系列政策,鼓励企业进行绿色管理。规定对获得绿色食品、无公害农产品和有机食品证书的企业,由所在地的市、州、县级财政,按每个品牌1万元以上给予奖励;绿色食品生产企业和绿色食品营销企业进入市场,要求有关部门应减免入场费、场租费等费用;对获得绿色食品证书的企业给予优先自营出口权;从事绿色食品科技研究开发、生产和营销的企业,按照环保产业和高科技产业享受优惠政策。在“十一五”期间,在省对下转移支付专项预算中,每年安排500万元绿色食品开发专项资金[9]。
三、企业绿色声誉的培育
由上述分析可见,绿色声誉会对企业的方方面面的利益相关者产生重大影响。因此,企业应该积极采取措施培育绿色声誉。
绿色声誉的形成是以有效的绿色管理为基础的,同时要借助于有效的宣传与沟通手段,以赢得社会的广泛认同。因此,企业可采取以下措施来促进绿色声誉的形成。
(一)树立绿色管理意识。好的绿色声誉首先取决于企业内部员工的认识与行动,只有当员工们有强烈的绿色意识、采取切实的绿色行动、形成浓厚的绿色氛围时,才能形成良好的绿色形象和绿色声誉。为此,要对员工进行有关绿色管理的教育培训,让他们认识到绿色管理的必要性和重要性。另外,通过举行相关的知识竞赛、演讲比赛、征文比赛和摄影比赛等活动,使员工了解绿色管理的基本知识和技能。
上海夏普(SSEC)分别对管理干部、环境作业人员、全体员工进行不同层次的环境教育与培训。同时,开展环境知识竞赛,以竞赛形式普及环境知识、提高员工的环境知识。此外,在全公司开展以绿化工厂环境、节约资源和能源、加强环境活动过程控制、减少各类废弃物的产生为目的绿色小集团活动,动员全体员工在自己的工作中寻找环境改进项目,并对其中的优秀小组进行奖励,以此提高全体员工的绿色意识和对绿色活动的参与性[7]。
(二)建立绿色管理组织。企业应建立专门的绿色管理部门或安排专门的绿色管理人员来保证绿色管理工作落到实处。绿色管理部门要和研发、供应、生产、销售等部门进行协调和沟通,确保在产品设计、物资采购、生产管理以及产品销售过程中的材料选择、污染排放、废弃物处理、包装物回收等方面满足绿色化要求,确保能源和水的节约与再循环使用,并有效运用绿色会计与绿色审计手段来确保各项绿色工作的开展。
美国杜邦公司1992年革新了环境管理体制,在公司董事会下设环境政策委员会和环境指导委员会,环境政策委员会由5名外部董事和一名公司内部副主席组成,负责监督环境政策的执行,环境委员会负责制订公司安全、卫生、环境政策以及工作目标、环境质量指标,指导公司的环境计划。杜邦还成立了一个安全、卫生及环境优秀中心,其任务是通过与经营部门的直接联系,将决策、监督及安全、卫生和环境管理结合起来,该中心下设与化学品制造商协会的“责任照管”管理规章要求相配套的机构,包括职工健康与安全、环境管理、工艺安全管理、产品管理、化学品销售、公众意识与应急响应等[5]。
(三)健全绿色声誉管理制度。健全的绿色声誉管理规章制度会使绿色声誉管理与企业的生产管理、财务管理等活动一样成为企业日常管理活动的重要组成部分,并长期稳定、有条不紊地开展下去。
(四)培养绿色声誉管理人才。绿色声誉管理对管理者的要求较为全面。他要有强烈的绿色管理意识,要有丰富的绿色管理知识,要掌握声誉管理的方法与技巧。企业可采用“派出去”与“请进来”的方法来培养绿色声誉管理人才。即既可将企业的有关人员派出去进行相关技能知识的培训,也可聘请有经验的专家学者到企业进行讲课,对全体员工或相关人员进行培训和教育。
(五)注重绿色声誉管理沟通。声誉不但依赖于直接的经验,同时也依赖于加工过的沟通信息[2]。所以,企业除了要以实实在在的绿色行动与绿色绩效来提高自身的绿色声誉外,还要注重通过新闻报道、广告、宣传及参加社会公益活动来与顾客、社区、雇员、媒体、投资者、民间环保组织、执法部门等进行沟通,以更有效地提升自己的绿色声誉。
庄臣公司积极运用绿色沟通培育企业绿色声誉。他们积极参与社区环保活动,如开展气雾罐的回收活动;积极参与环境教育活动,培养青少年的绿色意识;积极与供应链伙伴合作,促进环保行动;积极获取社会对其环境活动的支持,比如参与可持续发展的研讨、与政府对话、建立持续发展委员会等。杜邦公司也是绿色沟通的行家。比如,1996年杜邦中国集团有限公司协助中国国家环境保护局和中华全国新闻工作者协会,举办了首届“杜邦杯·中国环境新闻奖”评选活动。该评奖活动旨在鼓励新闻工作者探索环境新闻报道的创新,提高环保宣传的质量[7]。通过此类活动,这些公司很好地宣传了自己的绿色理念和绿色行动,提升了自己的绿色声誉。
参考文献:
[1]Charles Fombrun.Reputation: Realizing value from the corporate image[M].Boston: Harvard Business School Press,1996.
[2]Gary Davies,Rosa Chun,Rui Vinhas da Silva and Stuart Roper.Corporate Reputation and Competitiveness[M].Routledge, 2003.
[3]颜爱民,谭民俊.绿色管理:中国企业管理新趋势[J].财经理论与实践,1999,(5).
[4]郝云宏,张蕾蕾.持久的竞争优势与战略资源——企业声誉理论研究综述[J].江西社会科学,2006,(4).
[5]李会太.企业绿色管理引论[D].北京:北方交通大学博士学位论文,2002,12.
[6][澳]迈克尔·杰伊·泼隆斯基,[美]阿尔玛·明图·威蒙斯特.环境营销[M].北京:机械工业出版社,2000.
[7]高广阔.当代跨国公司实施绿色管理的动因及行为分析[D].上海:复旦大学博士后论文,2003,9.
论文摘要:重点介绍了我国出口产品的绿色营梢战略。
环境问题成为国际贸易发展的主题,以绿色壁垒为代表的技术壁垒已悄然取代日益削弱的关税壁垒,成为限制中国产品顺利出口的巨大障碍。分析了我国企业绿色营销的现状与问题,并为突破绿色壁垒提出了我国企业实施绿色营销的具体战略。
1我国企业绿色营销发展现状与问题
1.1大多数企业仍未确立绿色营销理念
大多数企业没有树立环保观念,企业的生产经营仍是在追求近期的经济效益理念下进行的,对眼前利益考虑得多,对环境保护和社会长远利益考虑得很少。另外不少企业认为绿色营销必然增加企业经营成本,影响企业经济效益。然而,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和环保意识增强,绿色营销能更好迎合绿色消费心理、给消费者带来更大的效用,消费者愿意付出更高的价格,企业则赢得更大的利润。因此,企业必须更新成本观念,改变不合理的生产模式,提倡可持续发展的全面绿色营销观念,实现消费者、企业和社会的共赢。
1.2企业的生产方式滞后,不能满足绿色产品生产要求
我国企业仍然沿续投人高、产出低的落后生产方式,不仅浪费能源,同时还产生大量的工业“三废”。如果继续沿用这种旧的生产管理方式,必然对环境造成更大的污染,所生产的非绿色产品也将逐渐失去市场。
1.3企业的营销组合策略不相适应
绿色营销对我国企业的营销组合策略提出了挑战。首先绿色产品必将取代非绿色产品逐步成为市场营销活动的中心,而我们的企业却普遍缺乏开发过硬的绿色产品的紧迫感,现有绿色产品的绿色含量也有待提高;其次,产品的包装至今仍是一味追求坚固、精美、豪华,很少考虑所用材料的环保性;再次,企业缺少绿色会计和绿色审计制度,用于环境保护方面的费用没有科学地计人成本而制定出绿色产品价格;再其次,在销售渠道的选择上,仍是沿用传统的方式,还没有从产品的绿色特征出发来考虑怎样简化分销环节,如何防止绿色产品在分销过程中的二次污染;最后,促销方式陈旧,特别是一些先行生产绿色产品的企业,还没有负担起绿色信息的传播者、宣传者的责任,缺乏引导绿色消费,开辟绿色市场的时代创意。
2我国企业实施绿色营销的对策
2.1注重绿色教育,大力进行绿色宣传,努力营造绿色时尚
我国目前人们的绿色意识淡薄,相当多的人对环境问题缺乏认识。政府必须承担起对全民进行绿色教育的责任,针对不同对象,采取不同方式进行教育培训,以提高全民的环境知识水平,增强全社会的绿色意识。其次,要利用各种宣传媒体和宣传方式,积极传播环境保护和绿色消费知识,积极引导广大消费者将眼界,由自身扩展到自然生态环境及整个社会范围,增强公众的环保意识;使越来越多的消费者明确绿色消费是一种社会责任感的体现,是一种高尚的社会时尚。这样才能培育出全社会的绿色意识,才能真正形成有效的绿色需求。
2.2大力推行清洁生产,开发绿色产品,强化绿色质量管理
所谓清洁生产是指生产、使用及处理过程符合环境保护要求,对环境无害或危害极小,有利于资源再生和回收利用的产品生产。绿色产品是清洁生产的产物,要生产绿色产品就必须采用清洁生产方式。这不仅需要观念的突破,更需要大量的资金投人和技术改造,并且切实付诸实施。我国科技水平相对落后,但企业必须注意增加绿色科技投人,尽量采用易于回收的低污染材料,不用或少用有毒有害材料;尽量采用先进技术改进工艺与设备,努力减少生产中的各种危险及以废弃物;尽可能节约原材料与能源的消耗,加强对产品的废物处理,减少排污量。
2.3推广环境认证,积极发展环境保护事业
对环境、资源的保护与合理利用不仅关系到人类社会的可持续发展,也关系到企业能否突破绿色贸易壁垒实现利润。我们应在可持续发展战略目标的指引下,积极建立完善的环境标志制度,加强与其他国家环境标志的相互认证,并通过推动IS014000系列标准的执行,发展环境保护事业,保护环境,突破绿色贸易壁垒。我国应在坚持“谁污染、谁治理”的原则下,通过税收等措施加以调整,并加大对环境成本外在化行为的制裁和处罚,强化企业环境成本内在化的主动性。
2.4树立绿色营销观念,实施绿色营销战略
企业必须在确立绿色营销观念的基础上,在产品、包装、价格、分销、促销和销售服务等各个环节上始终贯彻绿色原则,并科学地予以组合运用。
2.4.1抓好绿色产品的开发
绿色产品的开发是绿色营销的支撑点,面对大量的商机,企业要从市场需求出发,及时开发绿色产品。生产绿色产品要使用无公害、易分解的新能源、新资源;要采用新技术、新设备,节能降耗;要力求资源的回收再生,提高资源利用率;还要考虑产品的使用安全与使用后的废弃物无环境污染。
2.4.2采用绿色包装
绿色包装是绿色营销的引擎,要把以促销为主的包装观念转变为以保护生态环境为主的包装观念。绿色包装应该采用组合型、复用型等节料包装物,应选用纸质等易分解、无毒无味材料,应增加对消费者使用和处理包装物的宣传及处理方法说明。
2.4.3合理制定绿色价格
绿色价格是指附加了开发绿色产品的知识、劳动和物质投人而高于传统产品价格的价格。绿色价格的制定要树立“环境有偿使用”的新观念,要合理考虑人们求新、求异、崇尚自然的心理因素。在国际市场上,绿色商品的定价要以有利于增强商品的国际竞争力和提高商品的绿色形象度为基本指导思想,主要实行新产品定价策略。在国内市场上,绿色产品的价格定位则必须面向大众消费者,与同类产品的比价要力求保持基本平衡。可灵活采用目标价格策略、心理定价策略和满意定价策略。
2.4.4选好绿色分销渠道
绿色渠道的通畅是成功实施绿色营销的关键。选择绿色渠道,要注意选择在消费者心中具有良好绿色信誉的中间商,以便维护绿色产品的形象;要以回归自然的装饰为标志来设立绿色产品专营机构或专柜,便于消费者识别和购买;要合理设置供应配送中心和简化供应配送系统及环节;要建立全面覆盖的销售网络,不断提高绿色产品的市场占有率;还要在选择经销商时注意该经销商所经营的非绿色商品与绿色商品的相互补充性和非排斥、非竞争性,谋求中间商对绿色产品的虔心推销。
2.4.5开展绿色促销
促销是企业与消费者的沟通,有着诱导需求、创造需求的功能。绿色促销的核心是通过充分的信息传递,来树立企业和企业产品的绿色形象,使之与消费者的绿色需求相协调,巩固企业的市场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