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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从事人工影响天气活动,应当遵守本条例。
第三条本条例所称人工影响天气,是指为避免或者减轻气象灾害,合理利用气候资源,在适当条件下通过科技手段对局部大气的物理、化学过程进行人工影响,实现增雨雪、防雹、消雨、消雾、防霜等目的的活动。
第四条人工影响天气工作按照作业规模和影响范围,在作业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的领导和协调下,由气象主管机构组织实施和指导管理。
第五条开展人工影响天气工作,应当制定人工影响天气工作计划。人工影响天气工作计划由有关地方气象主管机构商同级有关部门编制,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
按照有关人民政府批准的人工影响天气工作计划开展的人工影响天气工作属于公益性事业,所需经费列入该级人民政府的财政预算。
第六条组织实施人工影响天气作业,应当具备适宜的天气气候条件,充分考虑当地防灾减灾的需要和作业效果。
第七条国家鼓励和支持人工影响天气科学技术研究,推广使用先进技术。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组织专家对人工影响天气作业的效果进行评估,并根据评估结果,对提供决策依据的有关单位给予奖励。
第八条人工影响天气的作业地点,由省、自治区、直辖市气象主管机构根据当地气候特点、地理条件,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航空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飞行基本规则》的有关规定,会同有关飞行管制部门确定。
第九条从事人工影响天气作业的单位,应当符合省、自治区、直辖市气象主管机构规定的条件。
第十条从事人工影响天气作业的人员,经省、自治区、直辖市气象主管机构培训、考核合格后,方可实施人工影响天气作业。
利用高射炮、火箭发射装置从事人工影响天气作业的人员名单,由所在地的气象主管机构抄送当地公安机关备案。
第十一条利用高射炮、火箭发射装置实施人工影响天气作业,由作业地的县级以上地方气象主管机构向有关飞行管制部门申请空域和作业时限。
利用飞机实施人工影响天气作业,由省、自治区、直辖市气象主管机构向有关飞行管制部门申请空域和作业时限;所需飞机由军队或者民航部门按照供需双方协商确定的方式提供;机场管理机构及有关单位应当根据人工影响天气工作计划做好保障工作。
有关飞行管制部门接到申请后,应当及时作出决定并通知申请人。
第十二条实施人工影响天气作业,必须在批准的空域和作业时限内,严格按照国务院气象主管机构规定的作业规范和操作规程进行,并接受县级以上地方气象主管机构的指挥、管理和监督,确保作业安全。
实施人工影响天气作业,作业地的气象主管机构应当根据具体情况提前公告,并通知当地公安机关做好安全保卫工作。
第十三条作业地气象台站应当及时无偿提供实施人工影响天气作业所需的气象探测资料、情报、预报。
农业、水利、林业等有关部门应当及时无偿提供实施人工影响天气作业所需的灾情、水文、火情等资料。
第十四条需要跨省、自治区、直辖市实施人工影响天气作业的,由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协商确定;协商不成的,由国务院气象主管机构商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
第十五条实施人工影响天气作业使用的火箭发射装置、炮弹、火箭弹,由国务院气象主管机构和有关部门共同指定的企业按照国家有关强制性技术标准和要求组织生产。
因作业需要采购前款规定设备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气象主管机构按照国家有关政府采购的规定组织采购。
第十六条运输、存储人工影响天气作业使用的高射炮、火箭发射装置、炮弹、火箭弹,应当遵守国家有关武器装备、爆炸物品管理的法律、法规。实施人工影响天气作业使用的炮弹、火箭弹,由军队、当地人民武装部协助存储;需要调运的,由有关部门依照国家有关武器装备、爆炸物品管理的法律、法规的规定办理手续。
第十七条实施人工影响天气作业使用的高射炮、火箭发射装置,由省、自治区、直辖市气象主管机构组织年检;年检不合格的,应当立即进行检测,经检修仍达不到规定的技术标准和要求的,予以报废。
第十八条禁止下列行为:
(一)将人工影响天气作业设备转让给非人工影响天气作业单位或者个人;
(二)将人工影响天气作业设备用于与人工影响天气无关的活动;
(三)使用年检不合格、超过有效期或者报废的人工影响天气作业设备。
人工影响天气作业单位之间需要转让人工影响天气作业设备的,应当报经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气象主管机构批准。
第十九条违反本条例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造成严惩后果的,依照刑法关于危险物品肇事罪、重大责任事故罪或者其他罪的规定,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够刑事处罚的,由有关气象主管机构按照管理权限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情节严重的,取消作业资格;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一)违反人工影响天气作业规范或者操作规程的;
(二)未按照批准的空域和作业时限实施人工影响天气作业的;
(三)将人工影响天气作业设备转让给非人工影响天气作业单位或者个人的;
(四)未经批准,人工影响天气作业单位之间转让人工影响天气作业设备的;
(五)将人工影响天气作业设备用于与人工影响天气无关的活动的。
第二十条违反本条例规定,组织实施人工影响天气作业,造成特大安全事故的,对有关主管机构的负责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处理。
一、主要经济指标完成情况
1、供电量
完成供电量2.218亿kWh,同比增长12.9%,超出任务指标2515万kWh。
2、线损率
完成全部公用线损率4.53%,同比下降0.12个百分点;35kV线损率0.95%,同比升高0.09个百分点,比任务指标低1.05个百分点;10kV线损率3.9%,同比下降0.8个百分点,比任务指标低1.1个百分点;0.4kV线损率6.24%,同比下降0.27个百分点,比任务指标低1.76个百分点。
3、电费回收
上半年应收电费12857、09万元,实收12876.87万元,电费回收率100%;其中冲减旧欠电费19.78万元,占旧欠总额的23%;上交电费8924.86万元,实现毛收入3932.23万元。
4、电价
完成10kV售电单价549元/千度,比去年同期增长22元/千度;0.4kV千度差价223元/千度,比去年同期增长28元/千度。
5、平均功率因数
35kV平均功率因数完成0.93,比去年同期上升0.01;10kV平均功率因数完成0.92,比去年同期上升0.01。
二、主要工作任务完成情况
1、农电管理常抓不懈,供电所规范化管理水平明显提高
早在2000年,我局便确定了以供电所的工作为重点的工作思路,供电所工作的好坏直接影响到我局整体经济效益,经营部作为全局九个供电所的主管部室,上半年针对供电所规范化管理主要做了以下几项工作:
(1)制定了《供电所规范化管理考核办法》及考核细则,每季度第一个月对上季度各所规范化管理工作进行检查考核,考核结果作为年终评优的依据,促使各所把规范化管理工作纳入常态运行机制。4月份,会同生技、运行、安监等部室对供电所进行了第一季度规范化管理检查考核,检查促进效果明显。
(2)制定了《供电组建设标准》、《供电组规范管理考评办法》,每季度最末一个月对全局29个供电组进行检查考核,考核内容涉及经济指标、资料整理、设备管理、经营管理、环境卫生等诸多方面,总分前三名颁发流动红旗。上半年,先后于3月份和6月份进行了两次供电组季度考评工作,该项工作的开展,使我部管理的触角首次伸向供电所基层班组,消除了规范化管理的死角。
(3)针对供电所库房管理混乱的情况,对供电所库房管理进行了统一规范。以朱各庄所为试点,召开库房管理现场会,要求各所以朱各庄所为标准,建立健全库房管理岗位责任制和物资管理制度,统一出入库手续,清理现有库存物资,分类摆放,并使用库存数量卡,定期清库,真正做到帐、卡、物一致。在市局组织的供电所规范化管理复查中,我局供电所库房管理成为规范化管理工作中的一个亮点,深受到市局领导及兄弟县局同行的好评。
(4)为提高农电工队伍素质,利用15天时间分3批对全局180名农电工在容城武警培训基地进行了封闭式训练。军训期间我部和办公室负责人员与广大农电工同吃、同住、同学习,广泛的交流沟通,了解农电工的思想动态,灌输我局目前的农电管理思路。对其它农电工由于年龄偏大,用一天时间进行了专业培训和考核,没有进行军事训练。
(5)按照我局今年开展争创"十佳"活动的工作思路,我部起草制定了《争创"十佳农电工"活动实施方案》,并于4月份开始实行。本次活动与以往的"评先创优"等活动有所不同,这是一次学习、提高、考核、再学习、再提高的过程,我们下发了农电工自学教材和自学计划,每月考试一次,根据考试结果对争创对象进行动态管理,有进有出,最终选出文化基础好、专业素质高、工作完成出色的农电工,为我局参加上级组织的农电工专业竞赛、技术比武等活动储备人才。
(6)根据省公司下发的《供电所职工岗薪办法》,结合我局实际情况起草制定了《农电工岗薪工资管理办法(试行)》,于6月份开始落实,本办法贯彻按劳分配原则,工资分配合理拉开档次,并向技术要求高、责任重的岗位倾斜,极大的调动了广大农电工的工作积极性。
(7)在落实农电工待遇的同时,加大了农电工检查管理力度,上半年对板西村电工收电费打白条、刘家铺村农电工拖欠电费、西河营村农电工私立收费项目等三起案件进行了调查核实和严肃处理。
2、营销管理持之以恒,全力提高我局经济效益
营销管理日常工作居多,琐碎繁杂,一丝疏漏便会给全局造成经济损失,因此我部在营销管理方面小心谨慎,从大处着眼、从小处着手,精打细算,一切举措均以提高经济效益为出发点。上半年在正常的抄、核、收工作之外,还做了以下几项工作:
(1)修订《供电所经济指标考核办法》,重新核定供电量、线损率、售电单价等五项经济指标,使办法和指标更趋于科学、合理,真正起到调动供电所职工工作积极性的作用。
(2)购置抄表器20台,在城镇所安装了红外抄表电能表,在西柳516线路安装了大用户远程抄表系统,使抄表方式由原来单一的人工抄表变成现在的人工、远红外、GPRS三种,工作效率和抄表准确性大大提高。
(3)加强了电费核算管理,设置专人对用户电费通知单进行审核,无误后加盖电费核算专用章,力争把电费差错率降至最低。上半年,经审核纠正了多起因算费程序等原因出现的电费差错,避免经济损失5万余元。
(4)积极与银行部门协调,确保电费回收渠道畅通。我局电费回收要经乡镇信用社、县联社、工商行、建行等多家金融机构,哪个环节出问题,都会影响电费如期如数到帐。从去年年底开始,龙湾所电费款中出现大量零币、残币,银行清点速度缓慢,严重影响电费回收速度。我部与财务部一起多次去工商行、建行协调解决办法,最终与建行签署了上门收款协议,零币问题迎刃而解。
(5)严格执行电价政策,配合市物价局完成了一年一度的电价检查,对"五小"电价执行情况进行了调查,为上级物价部门制定电价提供准确依据。5月份,按照省物价局冀价工字[2005]25文件要求,对电价进行了调整,并做好了宣传解释工作,对一起因电价上涨引发的上访事件妥善进行了处理。
(6)重新考察选定了水利预付费电能表生产厂家,对各所会计针对预付费账目的建立、管理进行了培训,并对城关、龙湾、南所等三个所新旧程序交替过程中出现的电量纠纷进行了妥善处理,基本做到了客户满意、企业不吃亏。
(7)定期召开经营分析会,牵头起草完成了一、二季度经济活动分析报告,为领导经营决策提供参考。及时汇总上报各种经营报表,由于报表种类繁多,要求上报时间紧迫,加班加点已属平常。自从我局电力设备厂和物业中心开始算费以来,我部对报表格式进行了调整,力求反映真实经营情况。
3、用电检查力度加强,防止经营形势出现滑坡
用电检查是经营管理工作中查漏堵缺的有效手段,上半年在用电检查方面我部主要做了以下几项工作:
(1)对更改用电性质、更名过户、分户、销户等用电变更业务均坚持到现场调查,了解第一手真实资料,防止个别人弄虚作假。
(2)每月算费期间对一条10kV线路进行跟踪抄表,检查有无冒抄、漏抄、少抄行为。同时对审核存在问题的用户如三相不平衡、用电性质不符等及时进行调查,发现错误及时纠正。
(3)4月份对移动、联通、电信小灵通等发射塔用电情况进行了专项检查,发现个别供电所存在冒抄、估抄电量现象,责令相关供电所予以纠正。
(4)5月份,组织供电所对水利配变、水利小总表用电性质进行了专项检查,同时对全县223个村的水利用电管理情况进行了调查摸底,杜绝我局招聘的农电工参与村里水井收费从中牟利行为。
(5)采取多种措施,协助指导供电所开展查窃降损工作。年初,与生技、运行等部室共同完成了龙湾513、龙湾514、110-522、110-518、110-516等线路的切改工作,10kV线损大幅降低。5月份,黄湾一水利台区0.4kV线损突高,经共同检查,发现水利低压线下有树障,清除后线损恢复正常。
(6)对温泉城物业公司用电负荷情况进行调查,为市局核定温泉城电价提供依据。
4、信息网络细化管理,促进企业办公现代化
我局现有微机百余台,运行着10kV
MIS系统、低压MIS系统、办公自动化系统、调度自动化系统、财务管理系统等多种软件程序,在日常生产、经营管理中起着不可或缺的作用。上半年共维修计算机25台次,打印机48台次,更换微机20台,并多次与华电、明邦等软件开发商商讨改进意见,有力的保证了网络软硬件的正常运行。与此同时,我部还做了以下几项工作:
(1)进一步加强信息中心班组建设,完成了信息中心机房、电教室的装修,对网络管理制度进行了完善,建立了计算机台帐,明确专人负责。
(2)加强对互联网的管理,对我局所用微机进行了逐台检查,清除了与工作无关的软件,并对瑞星杀毒软件进行了扩容升级,使每台微机都处于瑞星的保护范围之内。
(3)对现有10kV算费程序进行了更新,并按规定定期备份数据,确保数据安全。6月份,我局服务器发生故障,由于平时数据备份工作到位,没有丢失一个数据,服务器维修后迅速恢复了算费数据,投入正常运行。
(4)对供电所MIS系统进行了升级,到目前为止,电费电量、电能计量、业扩报装、优质服务、人员管理、综合查询等五个子系统均已开通运行。
(5)完成了江苏林杨、清华北方水利预付费软件和局服务中心、龙湾、双堂、大营等LED显示屏驱动程序及物业中心低压算费软件的安装调试工作。
(6)组织供电所业扩人员进行了低压预算软件的使用方法培训工作。
5、兑现服务承诺,提高营业窗口服务质量
服务中心作为我局面向广大用电客户的窗口单位,上半年主要做了以下几项工作:
(1)日常业扩报装工作。上半年,共办理10kV业扩325起,总计容量29760KVA;其中新增配变239台,合计容量23355KVA;增容54台,净增容量3945kVA;移位26台,2160kVA;减容6台,300kVA。低压增容总计6571.25KW,其中农村3686.75KW,县城2884.5KW。共验收配变191台,合计容量18555kVA。
(2)24小时受理"168"和"95598"热线服务电话,上半年共受理咨询59次、举报2次、报修1次,均一一进行了认真处理,满意率非常高。6月中下旬,由于负荷紧张,限电严重,询问电话接连不断,有的客户言词颇为激烈,我部值班人员耐心解释、认真答复,避免了矛盾激化。
(3)4月23日,根据上级统一要求和部署,参与了我局组织的百人宣传活动,大力宣传国家电网员工服务"十个不准"、国家电网公司"三公"调度"十项措施"和国家电网公司供电服务"十项承诺"。
(4)组织专门会议,落实三个十条,做好迎接国网公司明察暗访的准备工作。每天下班后利用半小时时间,组织大厅人员学习三个十条和其他专业知识,提高为服务素质。
(5)协调市局办理了110-516、110-522、110-524、110-316等四条线路的CT增容业务。
6、计量管理不等不靠,为降损节能提供保障
目前电力系统与技术监督系统关于计量权的纠纷趋于明朗,即由技术监督系统授权电力系统进行表计校验工作,但还未最后达成一致,矛盾则更加激化。5月中旬,市技术监督局稽查大队先后三次来到我局计量室及朱各庄供电所,声称我局未经授权非法检定,并对我局计量设备进行封存,此事解决需要上级政策支持,仍在处理之中。
在如此不利的外部环境下,我部不等不靠,积极与市局计量室联系、通报情况,同时与技术监督部门往返周旋,不误工作。上半年共校验单相电能表1223块,三相电能表204块,互感器1502块,周检完成率100%;送检计量标准设备16套,检定合格率100%;维修供电所校表设备8台次。局计量室使用的全自动单相表校验装置等四套标准设备通过省电力试验研究院组织的复查认证,取得计量标准考核证书。
7、其他工作
在完成以上主要工作的同时,我部还完成了局交办的其他工作,如整理同业对标数据,配合生技部对城网改造家属院进行勘测设计、图纸修改审核工作,与运行部一同做好迎峰度夏工作,起草上报夏季用电市场调查报告,黑色预警期间组织企业代表召开座谈会,落实停产让电措施等,不再详述。
三、半年工作中的收获
一、主要经济指标完成情况
1、供电量完成供电量2.218亿kWh,同比增长12.9%,超出任务指标2515万kWh。
2、线损率完成全部公用线损率4.53%,同比下降0.12个百分点;35kV线损率0.95%,同比升高0.09个百分点,比任务指标低1.05个百分点;10kV线损率3.9%,同比下降0.8个百分点,比任务指标低1.1个百分点;0.4kV线损率6.24%,同比下降0.27个百分点,比任务指标低1.76个百分点。
3、电费回收上半年应收电费12857、09万元,实收12876.87万元,电费回收率100%;其中冲减旧欠电费19.78万元,占旧欠总额的23%;上交电费8924.86万元,实现毛收入3932.23万元。
4、电价完成10kV售电单价549元/千度,比去年同期增长22元/千度;0.4kV千度差价223元/千度,比去年同期增长28元/千度。
5、平均功率因数35kV平均功率因数完成0.93,比去年同期上升0.01;10kV平均功率因数完成0.92,比去年同期上升0.01。
二、主要工作任务完成情况
1、农电管理常抓不懈,供电所规范化管理水平明显提高早在2000年,我局便确定了以供电所的工作为重点的工作思路,供电所工作的好坏直接影响到我局整体经济效益,经营部作为全局九个供电所的主管部室,上半年针对供电所规范化管理主要做了以下几项工作:
(1)制定了《供电所规范化管理考核办法》及考核细则,每季度第一个月对上季度各所规范化管理工作进行检查考核,考核结果作为年终评优的依据,促使各所把规范化管理工作纳入常态运行机制。4月份,会同生技、运行、安监等部室对供电所进行了第一季度规范化管理检查考核,检查促进效果明显。
(2)制定了《供电组建设标准》、《供电组规范管理考评办法》,每季度最末一个月对全局29个供电组进行检查考核,考核内容涉及经济指标、资料整理、设备管理、经营管理、环境卫生等诸多方面,总分前三名颁发流动红旗。上半年,先后于3月份和6月份进行了两次供电组季度考评工作,该项工作的开展,使我部管理的触角首次伸向供电所基层班组,消除了规范化管理的死角。
(3)针对供电所库房管理混乱的情况,对供电所库房管理进行了统一规范。以朱各庄所为试点,召开库房管理现场会,要求各所以朱各庄所为标准,建立健全库房管理岗位责任制和物资管理制度,统一出入库手续,清理现有库存物资,分类摆放,并使用库存数量卡,定期清库,真正做到帐、卡、物一致。在市局组织的供电所规范化管理复查中,我局供电所库房管理成为规范化管理工作中的一个亮点,深受到市局领导及兄弟县局同行的好评。
(4)为提高农电工队伍素质,利用15天时间分3批对全局180名农电工在容城武警培训基地进行了封闭式训练。军训期间我部和办公室负责人员与广大农电工同吃、同住、同学习,广泛的交流沟通,了解农电工的思想动态,灌输我局目前的农电管理思路。对其它农电工由于年龄偏大,用一天时间进行了专业培训和考核,没有进行军事训练。
(5)按照我局今年开展争创“十佳”活动的工作思路,我部起草制定了《争创“十佳农电工”活动实施方案》,并于4月份开始实行。本次活动与以往的“评先创优”等活动有所不同,这是一次学习、提高、考核、再学习、再提高的过程,我们下发了农电工自学教材和自学计划,每月考试一次,根据考试结果对争创对象进行动态管理,有进有出,最终选出文化基础好、专业素质高、工作完成出色的农电工,为我局参加上级组织的农电工专业竞赛、技术比武等活动储备人才。
(6)根据省公司下发的《供电所职工岗薪办法》,结合我局实际情况起草制定了《农电工岗薪工资管理办法(试行)》,于6月份开始落实,本办法贯彻按劳分配原则,工资分配合理拉开档次,并向技术要求高、责任重的岗位倾斜,极大的调动了广大农电工的工作积极性。(7)在落实农电工待遇的同时,加大了农电工检查管理力度,上半年对板西村电工收电费打白条、刘家铺村农电工拖欠电费、西河营村农电工私立收费项目等三起案件进行了调查核实和严肃处理。
2、营销管理持之以恒,全力提高我局经济效益营销管理日常工作居多,琐碎繁杂,一丝疏漏便会给全局造成经济损失,因此我部在营销管理方面小心谨慎,从大处着眼、从小处着手,精打细算,一切举措均以提高经济效益为出发点。上半年在正常的抄、核、收工作之外,还做了以下几项工作:
(1)修订《供电所经济指标考核办法》,重新核定供电量、线损率、售电单价等五项经济指标,使办法和指标更趋于科学、合理,真正起到调动供电所职工工作积极性的作用。
(2)购置抄表器20台,在城镇所安装了红外抄表电能表,在西柳516线路安装了大用户远程抄表系统,使抄表方式由原来单一的人工抄表变成现在的人工、远红外、GPRS三种,工作效率和抄表准确性大大提高。
(3)加强了电费核算管理,设置专人对用户电费通知单进行审核,无误后加盖电费核算专用章,力争把电费差错率降至最低。上半年,经审核纠正了多起因算费程序等原因出现的电费差错,避免经济损失5万余元。
(4)积极与银行部门协调,确保电费回收渠道畅通。我局电费回收要经乡镇信用社、县联社、工商行、建行等多家金融机构,哪个环节出问题,都会影响电费如期如数到帐。从去年年底开始,龙湾所电费款中出现大量零币、残币,银行清点速度缓慢,严重影响电费回收速度。我部与财务部一起多次去工商行、建行协调解决办法,最终与建行签署了上门收款协议,零币问题迎刃而解。
(5)严格执行电价政策,配合市物价局完成了一年一度的电价检查,对“五小”电价执行情况进行了调查,为上级物价部门制定电价提供准确依据。5月份,按照省物价局冀价工字[]25文件要求,对电价进行了调整,并做好了宣传解释工作,对一起因电价上涨引发的上访事件妥善进行了处理。
(6)重新考察选定了水利预付费电能表生产厂家,对各所会计针对预付费账目的建立、管理进行了培训,并对城关、龙湾、南所等三个所新旧程序交替过程中出现的电量纠纷进行了妥善处理,基本做到了客户满意、企业不吃亏。
(7)定期召开经营分析会,牵头起草完成了一、二季度经济活动分析报告,为领导经营决策提供参考。及时汇总上报各种经营报表,由于报表种类繁多,要求上报时间紧迫,加班加点已属平常。自从我局电力设备厂和物业中心开始算费以来,我部对报表格式进行了调整,力求反映真实经营情况。
3、用电检查力度加强,防止经营形势出现滑坡用电检查是经营管理工作中查漏堵缺的有效手段,上半年在用电检查方面我部主要做了以下几项工作:
(1)对更改用电性质、更名过户、分户、销户等用电变更业务均坚持到现场调查,了解第一手真实资料,防止个别人弄虚作假。(2)每月算费期间对一条10kV线路进行跟踪抄表,检查有无冒抄、漏抄、少抄行为。同时对审核存在问题的用户如三相不平衡、用电性质不符等及时进行调查,发现错误及时纠正。
(3)4月份对移动、联通、电信小灵通等发射塔用电情况进行了专项检查,发现个别供电所存在冒抄、估抄电量现象,责令相关供电所予以纠正。(4)5月份,组织供电所对水利配变、水利小总表用电性质进行了专项检查,同时对全县223个村的水利用电管理情况进行了调查摸底,杜绝我局招聘的农电工参与村里水井收费从中牟利行为。
(5)采取多种措施,协助指导供电所开展查窃降损工作。年初,与生技、运行等部室共同完成了龙湾513、龙湾514、110-522、110-518、110-516等线路的切改工作,10kV线损大幅降低。5月份,黄湾一水利台区0.4kV线损突高,经共同检查,发现水利低压线下有树障,清除后线损恢复正常。
(6)对温泉城物业公司用电负荷情况进行调查,为市局核定温泉城电价提供依据。
4、信息网络细化管理,促进企业办公现代化我局现有微机百余台,运行着10kVMIS系统、低压MIS系统、办公自动化系统、调度自动化系统、财务管理系统等多种软件程序,在日常生产、经营管理中起着不可或缺的作用。上半年共维修计算机25台次,打印机48台次,更换微机20台,并多次与华电、明邦等软件开发商商讨改进意见,有力的保证了网络软硬件的正常运行。与此同时,我部还做了以下几项工作:
(1)进一步加强信息中心班组建设,完成了信息中心机房、电教室的装修,对网络管理制度进行了完善,建立了计算机台帐,明确专人负责。
(2)加强对互联网的管理,对我局所用微机进行了逐台检查,清除了与工作无关的软件,并对瑞星杀毒软件进行了扩容升级,使每台微机都处于瑞星的保护范围之内。
(3)对现有10kV算费程序进行了更新,并按规定定期备份数据,确保数据安全。6月份,我局服务器发生故障,由于平时数据备份工作到位,没有丢失一个数据,服务器维修后迅速恢复了算费数据,投入正常运行。
(4)对供电所MIS系统进行了升级,到目前为止,电费电量、电能计量、业扩报装、优质服务、人员管理、综合查询等五个子系统均已开通运行。
(5)完成了江苏林杨、清华北方水利预付费软件和局服务中心、龙湾、双堂、大营等LED显示屏驱动程序及物业中心低压算费软件的安装调试工作。
(6)组织供电所业扩人员进行了低压预算软件的使用方法培训工作。
5、兑现服务承诺,提高营业窗口服务质量服务中心作为我局面向广大用电客户的窗口单位,上半年主要做了以下几项工作:
(1)日常业扩报装工作。上半年,共办理10kV业扩325起,总计容量29760KVA;其中新增配变239台,合计容量23355KVA;增容54台,净增容量3945kVA;移位26台,2160kVA;减容6台,300kVA。低压增容总计6571.25KW,其中农村3686.75KW,县城2884.5KW。共验收配变191台,合计容量18555kVA。
(2)24小时受理“168”和“95598”热线服务电话,上半年共受理咨询59次、举报2次、报修1次,均一一进行了认真处理,满意率非常高。6月中下旬,由于负荷紧张,限电严重,询问电话接连不断,有的客户言词颇为激烈,我部值班人员耐心解释、认真答复,避免了矛盾激化。
(3)4月23日,根据上级统一要求和部署,参与了我局组织的百人宣传活动,大力宣传国家电网员工服务“十个不准”、国家电网公司“三公”调度“十项措施”和国家电网公司供电服务“十项承诺”。
(4)组织专门会议,落实三个十条,做好迎接国网公司明察暗访的准备工作。每天下班后利用半小时时间,组织大厅人员学习三个十条和其他专业知识,提高为服务素质。
(5)协调市局办理了110-516、110-522、110-524、110-316等四条线路的CT增容业务。
工作计划只是给未来工作设定的一个大体框架,当然还是需要每个月、每一周、每 一天的合理安排和具体实施,而它所起到的是督促、提示作用,可以更快提高个人工作能力,以及发现问题、分析问题与解决问题的能力。小编为大家准备了教师个人帮扶工作计划范文参考,仅供大家借鉴!
教师个人帮扶工作计划范文参考一
(一)总体思路
20xx年,我们将继续深入贯彻党的十x大精神,继续坚持精准扶贫方针,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抓住本市列入xx片区的大好机遇,提高扶贫标准,加大扶贫投入,扎实开展整村推进、搬迁扶贫、科技扶贫、“雨露计划”培训和产业化扶贫等专项扶贫工作,认真开展定点帮扶工作,加大行业扶贫和社会扶贫力度,全面做好我市扶贫开发各项工作。
(二)目标任务
加大农村扶贫开发力度,创新扶贫开发模式,对4个贫困村实施整村推进工程;完成“雨露计划”培训600人,提高贫困农民劳务技能;完成160人独居、散居贫困群众的搬迁扶贫任务,改善贫困地区群众生产生活条件;选择4个村开展到户增收项目,切实增加群众收入;开展产业扶贫贴息贷款工作,带动贫困户就业脱贫;认真开展老区村建设,改善革命老区村发展条件;扎实搞好定点扶贫,深入持久开展社会帮扶。
(三)主要工作
1.全面开展搬迁扶贫
坚持群众自愿原则,对生存条件恶劣地区的扶贫对象实行迁户并村,充分考虑资源及就业条件,因地制宜,科学规划,有序搬迁,把迁户并村与新型农村社区建设、小城镇建设、产业聚集区建设有机结合起来,引导搬迁对象向中小城镇、产业集聚区、新型农村社区集中。确保搬得出、稳得住、能发展、可致富。20xx年计划完成搬迁50户200人,同时做好市级搬迁工作。
2.分类实施整村推进
以改善贫困村生产生活条件,发展特色支柱产业,增加贫困农户收入为着力点,促进贫困村物质文明、精神文明、生态文明协调发展,实现贫困村整体脱贫。20xx年计划实施4个村整村推进任务,按照规定重点用于村级道路建设、小型农田水利设施和小型农村饮水安全配套设备建设。
3.搞好雨露计划培训
加大“雨露计划”培训力度,促进贫困农民就业增收。以促进扶贫对象稳定就业为重心,以提高贫困农民职业技能素质为目标,积极创造条件,促进培训就业农民向城镇转移。结合贫困村产业实际和需求开展农村实用技术培训。20xx年计划培训600人。
4.稳步推进到户增收项目
选择贫困人口比较集中和具有产业发展基础的村,在改善生产生活基本条件的同时,以村为单位,实施到户产业发展项目,实现增收目标。20xx年计划开展4个村,实施到户产业发展项目。
教师个人帮扶工作计划范文参考二
一、指导思想
进一步强化帮扶效果,切实发挥省优质幼儿园的示范带动作用,引导优质幼儿教育资源向农村地区辐射与拓展,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改善民生、促进教育公平为宗旨,以提高农村幼儿教育质量为目标,通过城乡结对帮扶工作,提高我市相对薄弱幼儿园的办园水平和保教质量,促进全市幼儿教育健康、持续、均衡发展。
二、主要内容
采取形式多样的帮扶活动,如开展教学观摩、业务培训、送教下乡、师徒结对,捐赠等,促进《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试行)》在农村乡镇幼儿园的贯彻落实,提高农村幼儿教育水平。同时,以农村幼儿教师艰苦的工作、生活条件和朴素的作风影响城市幼儿教师,达到相互促进,共同提高的目的。
三、具体目标
1.改善办园条件。依据市级优质园的办园标准督促并要求农村幼儿园不断提高硬件设施的投入,备齐备足幼儿生活学习所需的设施、设备和物品,改善幼儿园硬件设施条件。
2.提高管理水平。城区幼儿园通过派遣骨干人员深入乡镇幼儿园指导、交流,或请农村幼儿园园长到城区幼儿园观摩学习等方式,帮助乡镇幼儿园全面了解省优质园的管理体系和管理方法,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促进乡镇幼儿园各项工作的科学化、制度化和规范化建设、全面提高其管理水平。
3.提升教师队伍素质。城区幼儿园为乡镇幼儿园教师提供观摩、听课、说课、跟班学习的机会,同时,积极组织"送教下乡"活动,通过优秀骨干教师深入乡镇幼儿园举办讲座、开设示范课、交流教研信息等形式提高农村幼儿园教师的队伍素质。
4.提高幼儿综合素质。发挥各自优势,通过互赠书画、参观等形式,加强城乡幼儿相互学习交流。
四、工作措施
1.幼儿教育城乡结对帮扶工作,要以示范园为龙头,以各项交流互助活动为载体,充分发挥专业引领作用,提供专业支持,提高帮扶工作的实效性和科学性。
2.结对幼儿园要结合实际,进一步细化活动内容、目标、方法、步骤、人员安排、措施要求,完成结对帮扶工作目标。
3.结对帮扶幼儿园要建立专门的帮扶档案,各类帮扶活动要有计划、有措施、有记录、有总结,分别建档立卷,规范管理,努力提高帮扶活动的实效性。
五、效果检测
被帮扶幼儿园:
1.配齐配足工作人员,严格按《纲要》精神实施活动,禁止小学化倾向。
2.教师优课率达30%,合格率达100%。
3.有专题研究的方案、计划,有每次研讨过程的详实资料。
4.家长工作有计划、有丰富多彩的活动、有总结,资料健全。
5.特色建设有方案、有过程、有成效,资料齐全。
6.每学年有教师论文在省、市级以上发表或获奖。
帮扶幼儿园:
1.每个月有专人到被帮扶单位看教师一日活动的组织情况。
2.不定期送教到帮扶单位,每学期送教不低于10课时。
3.接受帮扶单位老师的跟班学习,做好跟班学习老师的后勤服务工作。
4.每学期根据被帮扶单位的具体要求组织两次专题讲座。
5.帮扶工作有计划、有方案、有详细的过程资料。
6.*式考核。
教师个人帮扶工作计划范文参考三
一、学生基本情况分析
学生方乐的基本情况是这样的,平时作业不认真,不能及时做好课前预习课后复习工作,并且上课不专心听讲,不能认真学习。了解到该生学习习惯差,接受能力弱,因此成绩不够理想。
二、让学生体会成功,少一些挫败感
二年级的学生,思维上还存在过多的依赖性,方乐很多时候不喜欢独立思考,不积极主动思考,这就需要老师给她创设问题的情境,引发她的思考、点燃她创新的火花,对于方乐而言,我可以设定一些比较简单的问题情景,让她体验成功。
使她尽可能多的得到老师的肯定,表扬、和老师的赞许,让她体会到努力就会成功,增加学习的自信心。
三、关心学生,让她上进。
要求上进是每个学生的本质特点,智障儿童也不例外,在课堂上我注意观察方乐,对她多一点温柔、亲切、慈祥,多一点关心;少一点批评,不仅关心她的学习也关心她的生活,让师爱成为学生乐学的催化剂。
四、具体帮扶计划
针对上述原因,为了使她在学习上有所进步,特制定如下帮扶计划。
1.加强思想教育我通过使他们明确学习目的,端正学习态度、激发学习兴趣、强化学习意志、养成良好的学习习惯。帮助她克服自卑心理,树立自信心。经常找帮扶对象谈心,平均每周谈话一次,帮助学生树立自己能学好、能进步的信心。
2.加强关注程度在课堂上要注意观察学生,对学生多一点温柔、亲切、慈祥,多一点关心;少一点批评,不仅关心学生的学习也关心学生的生活,让师爱成为学生乐学的催化剂。在平时的教学中,多关注学生,做到勤观察、勤发现、勤表扬、勤纠正,对学生进行正面引导和必要的辅导。
从好的方面鼓励学生,然后给学生提出更高的要求,给学生明确努力的方向。
3.培养学习习惯我对待方乐学生,在她主动回答问题时,只要有一点点道理也不放过对她的鼓励。只要她有一点点进步,我也会把她放大了表扬。
(一)目的
为做好农业重大自然灾害的预防、应急处置和恢复灾后农业生产工作,最大限度地减轻自然灾害对农业生产的损失,确保农业生产安全、有序、可持续发展,保障人生财产安全,特制定本预案。
(二)工作原则
1、以防为主,防抗结合。树立农业灾害可持续治理的科学发展观,坚持以预防为主的方针,建立和加强农业重大灾害的预警机制,健全测、报、防、救信息网络,做到早发现、及时报告、快速反应、有效控制。
2、快速灵活,经济效能。运用现代化信息手段,在灾后第一时间,快速、准确传递灾害发生地区、发生程度、损失情况等信息,为政府及时实施救助提供依据。同时,要统筹兼顾,科学安排,合理整合资源,降低减灾救灾成本,提高资源利用率。
3、分级管理,分工负责。县农业救灾指挥领导小组负责指挥、协调跨地区、跨部门的联合救助工作,各成员单位按照各自责任分工认真负责,密切配合,确保救助工作顺利开展。
(三)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甘泉县范围内发生突发性农业重大自然灾害的预防、应急处置和灾后复产。
自然灾害发生区涉及防旱、防风、防汛的,按照甘泉县防汛抢险应急预案》、《甘泉县重大沙尘暴灾害预警应急预案》规定执行,涉及重大动物疫情的按照《甘泉县突发重大动物疫情应急预案》规定执行。
二、应急组织机构及职责任务
(一)组织机构
县上成立农业重大自然灾害救灾复产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协调、指导全县农业重大自然灾害突发事件的处置工作,由分管副县长担任组长,县农业局局长任副组长,县农业局、水利局、国土局、财政局、经济发展局、粮食局、气象局、民政局、公安局、卫生局、交通局、县委宣传部、物价局、供电局为成员单位。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农业局,由县农业局局长兼任办公室主任。
(二)救灾复产工作领导小组职责
部署农业防灾减灾工作;指导农业抗灾救灾和灾后复产;及时收集、整理和反映全县农业重大自然灾害信息;指导灾区农业结构调整,开展防灾减灾技术示范;提出农业生产救灾资金的分配意见,参与救灾资金管理工作;负责种子、化肥、农机、农药等救灾物资的储备、调剂和管理。视察灾情,负责组派农业抗灾救灾工作组、专家组等赴灾区开展工作。
(三)救灾复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责
根据县救灾复产工作领导小组的决策和部署,开展日常工作:
1、组织研究提出农业防灾减灾工作计划;筹备领导小组办公会议。
2、密切与气象、水利、“三防”等有关自然灾害预测预报和综合协调指挥部门的联系,及时收集、反映与农业有关的自然灾害预测预报信息。根据灾情请示领导小组,及时启动应急预案。
3、在自然灾害多发时期,组织安排人员值班;及时收集、核查灾情,并报告灾情动态。
4、负责协调有关部门做好农业抗灾救灾的工作。
5、及时了解和督导各乡镇的农业防灾减灾工作。
6、负责处理其它日常工作。
(四)救灾复产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职责
农业局:及时收集、整理和反映全县农业重大自然灾害信息;指导农业抗灾救灾和灾后复产;指导灾区农业结构调整,开展防灾减灾技术示范;提出农业生产救灾资金的分配意见,参与资金管理工作。
水利局:承担县“三防”总指挥部的日常工作,组织、协调、指导全县“三防”及水利工程抢险工作,在抗御特大洪水期间对水库实施联合调度,负责灾后水利设施的修复。
国土局:提出耕地保护措施,指导基本农田保护区建设工作。
财政局:负责落实全县农业重大自然灾害救灾资金的预算安排、组织资金分配和资金拨付,对救灾资金的使用进行监督、检查,保证救灾款及时到位。
民政局:负责组织协调并落实灾害发生区政府救济及社会或个人救助资金物资等。
经济发展局、粮食局:安排重大农业抗灾救灾基建项目;根据县政府的指令启动《甘泉县粮食供应和安全应急预案》。
气象局:负责天气预报、警报,为防灾抗灾救灾提供服务;组织对重大气象灾害的调查、评估、鉴定工作;干旱严重时,气象部门在甘泉县人工增雨减灾工作领导小组的组织下,适时实施人工增雨。
公安局:负责组织、指挥、协调交通秩序,确保救灾物资运输畅通。
县委宣传部:会同县政府有关职能部门组织好抢险救灾的宣传报道工作。
物价局:负责农资价格监管工作;平抑市场价格;依法查处哄抬种子、化肥、农药价格等违法行为,维护市场价格秩序。
供电局:负责对损坏电力设施的恢复及电力调度工作,以确保灾区农业用电需要。
三、预防、预警
(一)预警信息
包括甘泉县气象局的气象灾害预警信息,水利局的水情、汛情信息,各乡镇农业重大自然灾害发生情况。
(二)信息采集
1、采集途径。救灾复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加强与气象、水利、“三防”指挥部等部门的联系,定期、不定期的会商;县人民政府与各乡镇人民政府信息网络系统。
2、采集内容:气温、降水、光照等气候条件,水文汛情等水文资料;农业自然灾害灾种、发生时间、地点、范围,农作物受灾、成灾、绝收面积,农作物、畜禽、饲草损失程度,农田及农业基础设施、农业机电设备、农业直接经济损失,已经采取的对策措施等。
(三)信息报送
1、实行逐级上报,归口处理。农业自然灾害发生后,由救灾复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向救灾复产工作领导小组汇报,并向县人民政府和市农牧局报告。造成重大农业损失的突发事件,应上报市人民政府。
2、农业重大自然灾害信息、应立即上报。农业重大灾害发生后,各乡镇要在第一时间,通过电话或直接报告等形式,向县农业局和县人民政府报告灾害的类型、发生时间、地点、程度、污染源,主要污染物质、农业经济损失、人畜受害情况、潜在危害程度等初步情况。因不可控因素一时难以掌握灾害详情的,应先报告基本情况,同时抓紧核查,3日内补报详情。
3、一般性农业自然灾害信息,定期逐级上报,并向成员单位通报。
(四)灾情信息
县农业局协助县“三防”指挥部做好自然灾害信息的工作。其他部门未经授权,不得自行。
(五)预警报告
出现下列情况之一时,立即发出农业自然灾害预警。
1、收到气象、水利、“三防”等部门以及流域管理部门的灾害预测预报。
2、重大干旱、寒冷等进行性自然灾害趋重。
3、其它突发的农业重大自然灾害。
(六)预防控制
1、组织、思想准备。建立完善县、乡两级防灾减灾组织体系,落实责任制。加强宣传,强化县乡政府、有关部门和农民的防灾减灾意识,做好防大灾抗大灾的思想准备。
2、工程准备。水利等部门做好相关基础设施的维修、加固、改选,增强农田及农业基础设施抗御自然灾害的能力。农业部门要指导和督促做好农田设施、棚室建筑、畜禽圈舍、农业机电设备的加固和防护措施的落实工作。
3、物资、技术准备。按照分级负责的原则,储备必要的种子(种畜禽)、化肥、农药、农膜、饲草等救灾物资。积极培训、推广农业防灾减灾技术,组织开展农业防灾减灾技术攻关。
4、适时防控。及时组织动员基层抢收已成熟的农作物;对没有成熟和来不及抢收的农作物,因地制宜地采取措施防护。
风暴灾害前,根据县三防指挥部的部署,有关部门及时组织人员、畜禽、设备转移。
干旱严重时,气象部门在甘泉县人工增雨减灾工作领导小组的组织下,适时实施人工增雨作业。
接到低温冻害、干旱等灾害预报后,农业部门及时与有关部门协调,立即动员、指导农民采取熏烟、喷施植物抗寒剂、覆盖以及喷灌等相应防范措施。
四、灾害分级和应急响应
救灾复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需要安排人员值班,做好值班记录,并根据农业自然灾害发生范围、强度,提出启动应急响应,报请领导小组批准后组织实施。
根据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农业重大自然灾害发生后,在县政府的统一领导下,由救灾复产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指导救灾和灾后农业复产工作。
(一)一级应急响应
1、一次突发性灾害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为一级响应。
(1)县政府启动《甘泉县特大自然灾害救灾应急预案》时。
(2)全县农作物受灾面积占农作物播种总面积的50以上,或造成粮食损失占总产量30%以上。
(3)在特殊情况下需要划为一级响应的农业自然灾害。
2、一级响应行动。
(1)救灾复产工作领导小组组长主持召开各成员单位会议,部署协调救灾复产工作,并及时将情况报告县委、县政府、市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
(2)密切监视灾情动态,及时提出救灾意见和落实救灾复产措施。派出救灾工作组和专家指导组,分赴灾区指导农业救灾复产工作。指导、组织县乡农业机械参与抢险救灾,实施灌溉、排涝等服务工作。
(3)根据灾区救灾工作的需要,研究提出支援灾区农业生产恢复意见。财政等有关部门,及时下拨灾后修复基础设施和农业生产救灾复产资金。
(4)必要时请求动用县级粮食应急储备种子,调运恢复农业生产所需救灾物资。
(5)对灾区的动物疫情及时采取必要的预防、控制和扑灭措施,疫情严重时,按《甘泉县重大动物疫情应急预案》处理。
(6)监督各乡镇救灾应急措施的落实和救灾资金、物资的规范使用。
(二)二级应急响应
1、一次突发性灾害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为二级响应:
(1)全县农作物受灾面积占农作物播种总面积的30%以上,或造成粮食损失占总产量20%以上。
(2)某一个农业比重较大的乡镇发生特大农业自然灾害,农作物受灾面积占受灾区农作物播种面积50%以上。
(3)在特殊情况下需要划为二级响应的农业自然灾害。
2、二级响应行动。
(1)救灾复产工作领导小组副组长主持会商,部署救灾应急工作,及时将情况报告县政府和市农牧局,并通报各成员单位。
(2)根据灾区救灾工作的需要,派出救灾工作组或专家指导组,指导灾区农业救灾复产工作。动员和指导县乡农业机械参与抢险救灾,实施灌溉、排涝等服务工作。
(3)研究提出支持灾区农业生产恢复意见,财政局等有关部门,及时下拨灾后修复基础设施和农业生产救灾资金。
(4)根据灾区要求,请求动用市级粮食应急储备种子,帮助灾区调剂调运恢复农业生产所需救灾物资。
(5)对灾区的动物疫情及时采取必要的预防、控制和扑灭措施,疫情严重时,按《甘泉县突发重大动物疫情应急预案》处理。
(6)监督各乡镇救灾应急措施的落实和救灾资金、物资的规范使用。
(三)三级应急响应
1、一次突发性灾害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为三级响应:
(1)全县农作物受灾面积占农作物播种总面积的15%以上,或造成粮食损失占总产量10%以上。
(2)某一个农业比重较大的乡镇发生特大农业自然灾害,农作物受灾面积占受灾区农作物播种面积的30%以上。
(3)在特殊情况下需要划为三级响应的农业自然灾害。
2、三级响应行动。
(一)救灾复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主持会商,作出救灾工作部署。加强灾情调度,及时向县政府、市农牧局报告灾情,并通报有关部门。
(2)根据灾区救灾工作的要求,派出专家指导组,指导灾区农业救灾工作。动员和指导县乡农业机械参与抢险救灾,实施灌溉、排涝等服务工作。
(3)研究提出支持灾区农业生产恢复意见,县财政局下拨农业生产救灾资金。
(4)根据灾区要求,调剂、调运救灾备荒应急种子。
(5)对灾区的动物疫情及时采取必要的预防、控制和扑灭措施,疫情严重时,按《甘泉县突发重大动物疫情应急预案》处理。
(6)监督各乡镇农业部门救灾应急措施和落实和救灾资金、物资的规范使用。
(四)应急解除
当自然灾害结束,农业生产恢复正常时,救灾复产工作领导小组宣布应急解除。
五、后期处置
(一)善后处置
1、重大农业灾害发生后,县乡农业救灾领导小组要组织人员,迅速深入灾区,调查灾情,帮助受灾地区开展生产自救,恢复正常生产生活。
2、督促、帮助、指导灾区农民加强农作物田间管理,及时抢种、补种、改种不同农作物。
3、根据灾害危害程度和范围,对灾害造成的损失做出评估、核实,写出调查报告,上报县救灾领导小组和县政府。
(二)协商救助
根据灾区需求,及时协调有关部门,按照程序及时组织种子、种畜禽、化肥、地膜、农药、饲草料、柴油等各种农业生产资料的调剂、调拨。
六、应急保障
(一)资金保障
处置农业自然灾害突发事件所需财政经费,按县财政局《财政应急保障预案》执行。
(二)物资保障
按照分级负责的原则,储备必要的种子(种畜禽)、化肥、农药、农膜、饲草等救灾物资。应急预案启动后,各相关单位应优先保证各类农业救灾资金的落实和农业救灾应急物资的供应。
(三)信息保障
县乡农业重大自然灾害救灾复产工作领导小组要加强农业自然灾害灾情信息体系建设,实现信息上下畅通,达到早预报、早发现、早处置的要求。加强通讯设施建设与维护,保障自然灾害应急工作中的电话、网络等信息渠道畅通。
(四)职责保障
农业重大自然灾害救灾复产工作领导小组落实责任制,各成员单位各司其职,各尽其责,并定期组织培训救灾应急工作专门技术人员。
一、20*年全县水利工作简要回顾
(一)工作得力,措施到位,防汛防旱工作扎实有效
防汛责任制进一步落实。根据省、市防汛指挥部有关文件的通知要求,我局于3月初部署落实全县防汛检查和有关防汛的准备工作,县防指分4个检查小组对全县各个镇(区)、围垦工程及城防工程进行了实地检查,并以书面的形式向县政府作了报告,同时抓好各项安全度汛措施的整改及落实。4月17日召开全县防汛工作会议,县政府与各镇(区)签订了*年度防汛防旱工作责任书,落实以行政首长负责制为核心的防汛工作责任制,及时调整了防汛防旱指挥部成员,新增新居民事务局为成员单位,坚持防汛防旱两手抓,坚持以防为主,做好各项防汛准备工作。
防汛防台预案进一步完善。特别是超标准时弃守撤离、人员转移方案,对撤离地区的范围、单位和居民数量、工具、安置地点、责任人等作了具体落实。汛前县防指出台了《防汛防台工作应急方案》,保证了人员组织分工明确,高效、有序地做好防汛防台工作。全县各镇(区)也针对今年基层村干部换届选举和其它变动情况,对各自区域的应急预案作了重新修订。同时加强防汛物资的储备与管理。新增一批防汛抢险物资,对防汛物资按品种、新旧作了归类存放;首次尝试“委托储备”机制,与供销社、石料厂等代储点签定有关协议,发放储备点告示板,解决了木材、块石等大宗物资储备保管难、资金和资源浪费等问题;与电信部门签订汛期通讯保障协议,提供通讯中断时卫星电话的应急保障,确保防汛指挥、抢险工作的顺利进行。加强水文报汛工作,向浙江省防指发报459份,*市防指发报459份,县防指发报459份。
防汛现代化水平进一步提升。我县水利防汛信息系统平台经过设计、开发、试运行等阶段,于5月下旬顺利通过验收并交付使用,至今运行情况良好。该平台能对水雨情、工情等多种信息进行相关分析和管理,做出综合评价,同时更新各类动态文稿,使水利政务和防汛公文进一步公开透明化。同时为了提高我县防汛现代化水平,增强基层防汛能力,在去年完成沿海4个镇(区)视频会商系统一期工程的基础上,组织实施了其余6个镇(区)的建设,使我县成为*地区首个率先将会商系统延伸至镇(区)的县(市),实现了市——县——镇三级连网。
防汛指挥能力进一步提高。20*年7月,我县按照省防汛防旱指挥部的统一部署开展防御超强台风演练,我县的演练方案及演练成果作为*市两个推荐单位之一送省防指参评,演练对全面提高我县应对重大风潮灾害处置能力起到了重要的推进作用。今年梅雨期我县遇到了建国以来单日最大雨量,6月11日于城水位、南台头闸水位、长山闸水位均超过危急水位(4.00米)。县防指积极应对,反应迅速,先后召开多次紧急会议进行部署,同时启动城防工程全力开闸排涝,今年梅汛期大曲泵站各机组合计运行225小时,排水405万立方米,有效控制内河水位,为武原镇的防灾减灾发挥了重要作用。7月中旬、“中秋节”及“国庆”期间,第7、第8、第13、第15号台风先后侵袭我省,受其影响,我县出现了明显的强风降雨过程,县防办加强部署,全县积极行动,突出防范重点,落实各项防台措施,取得了防汛防台的全面胜利。
(二)突出重点,规范管理,水利工程建设稳步推进。
不断深化河道整治,加快改善农村水环境。20*年度根据市、县两级政府工作要求,我县河道整治任务达到216公里(其中池塘61.*亩),此项工作列入20*年县政府工作大纲。我县采用“规划推动、示范带动、政策促动、三级互动”的方式,不断加大河道整治力度。全面完成年初制定的整治目标,疏浚土方313万方,完成护岸建设12公里,投资3827万元。标准件工业园区河道整治一期工程已于4月底全部完工,工程累计完成疏浚土方3.84万方,清障6.396公里,抽排污水11.5万立方米,完成投资170万元,5月27日该单位工程通过了验收。在抓好河道整治的同时,我局积极探索实施示范工程建设,示范工程成为推进我县河道整治工作开展的重要抓手,成为建设农村新社区的核心内容。*年各镇区要求建设护岸的积极性高涨,经县河道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实地踏勘,认真比选后确定沈荡镇永庆村老太堂浜等16个示范工程,批准护岸建设长度12.54公里,概算投资约560万元,现已全部完工。河道整治工程获得临港产业推进年优秀项目。
加强农田水利基础建设,不断改善农业生产条件。我局采取适度集中的方法,积极探索并大力开展小型农田水利工程建设,与发改局、财政局联合发文,从“严格计划管理,规范招投标程序,加强工程建设质量管理,加强安全生产和廉政建设管理,规范施工验收,加强财物管理,加强对水利工程的使用管理和维护”等方面对“小农水”工程建设加以规范。*年,新建渠道137.66公里、新建单灌桥2座、新建过水两用桥4座、新建标准化机站61座、新建排涝站1座(25kw)、新建水闸1座,完成投资额872万元。同时严格落实2009年度小型农田水利工程计划,11月份根据各镇(区)上报的数字资料进行了前期实地勘察,现已完成计划下达工作。我局机电排灌站获农业技术推广工作先进集体。
加大千万农民饮用水工程建设,切实改善饮水条件。*镇千万农民饮用水工程稳步推进,铺设管道264.5公里,解决了0.72多万人和0.4万在校学生的饮水困难问题,使全镇的自来水普及率达到了94.8%,现已通过验收。武原(城西、富亭片)项目千万农民饮用水工程列为*年省千万农民饮用水工程,获补助资金268万元,已顺利开工建设。*和武原这两个项目是*市五县两区连续两年唯一获得省立项批准的项目,我局该项工作的影像资料、审计工作也走在兄弟县市的前列。与此同时,我局还配合上级做好农村饮水工程建设和运行费用情况调查工作,为上级制定政策提供基础材料。
大力推进治江围垦,不断拓展发展空间。切实履行*治江围垦工程的行业管理职能,落实专门领导和技术人员抓好日常检查、管理及安全工作。《*治江围垦工程防台预案》、《*东段围垦工程防台预案》经过修订完善已通过市审查,截止*年底,*围垦工程标准海塘主体工程通过质量评定,共完成土方498.95万方、石方197.18万方、浇筑砼168910万方,使用钢材4096吨,完成投资39941万元,其中20*年完成投资90*.5万元。同时积极协助做好*东段围垦的相关工作,东段一期已围成土地7000亩,二期已顺利开工建设。
(三)依法治水,务实求新,水资源管理实现新突破。
水政执法不断规范。加强执法队伍规范化建设,内强素质,外树形象,建立健全了《*县水行政执法责任制》、《*县水利局两错责任追究制度》等14项依法行政相关配套制度,及时开展自由裁量权的整理工作,制定了《*县水利局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实施办法(试行)》,严格依法行政。规范河道的管理和巡查工作,每季度以局文件形式制定巡查计划下发局属各单位,计划细化到月、责任到人。至目前为止,按计划共巡查173人/65次,巡查地段主要为各镇主要河道、涉河码头及其他较大规模开发建设项目,在巡查中纠正违章多起。涉河建筑项目审批有长足进步,至目前共初审3家单位、审批18家单位的涉河、临河、占用水域建设项目,共收取临时及永久占用水域补偿费40.9万元,围堰押金57万元。在10月份对我县吊机码头专项检查中,共28家企业涉及临时占用水域,其中大部分未经审批,审批手续正在补办中。水土保持监督管理工作有序推进,组织对南塘琴园、核电三期生活区、风景区林龙码头水保项目的专项检查,审批水保方案两件。
水资源管理实现新突破。主要体现在:一是水法宣传有新特色,在以往悬挂标语、发放宣传资料、上街宣传等传统做法的基础上,围绕四个“一”(制作一本“人水和谐”的水法宣传手册、举办一台水法宣传晚会、开展一次法规知识竞赛、召开一次基层水利座谈会)不断丰富水法宣传形式,提高水法宣传实效。二是水资源费征收实现新突破,努力提高服务质量,加强与取水户的沟通,已完成水资源费350万元,获省水资源征收三等奖,同时全面启动同城托收工作。三是水资源管理上新台阶。我县取水实时监控系统一期已对*造纸厂、*兄弟标准件厂等12家年取水量50万立方米以上企业16个取水口安装实时监控系统,现该系统已进入正常运行阶段,并于10月15日通过验收。四是水资源保护(封井)有新进展。由于地表水源供给、第二水厂建设周期长等诸多原因,近两年封井工作进展缓慢,我局知难而进以替代水源已经到位的深井作为封井的突破口,现已封井5口,随着城乡供水一体化的进一步推进以及城西、武原片地面水切换的完成,我局将逐步完成该地区余下的深井封闭工作。同时设立水事举报电话,有效保护水资源。
河道保洁实现全覆盖。通过“层层发动、统一行动、互相联动、迅速出动”,全县八镇两区快速反应,落实人力物力,于4月底全面完成全县河道专项保洁任务,共完成保洁长度1561.*公里,完成池塘保洁整治16920m2,投入人工58642工、机械147艘,完成投资1352.9万元,努力达到“河面无杂草、无漂浮废弃物、河中无障碍、河岸无垃圾”的目标,使全县水环境在短时间内有一个根本性改观。专项保洁完成后对全县河道实施长效保洁,县河道办修订完善河道保洁长效管理考核办法,以“三个一”(一支专业队伍、一笔专项资金、一套管理制度)“三个化”(市场化运作、规范化管理、社会化监督)为标志,建立河道保洁长效机制。县财政增加保洁投入力度,保洁费提高到1300元/公里(去年500-700元/公里)。各镇(区)以公开招投标形式组建河道专业保洁队伍,现有专职保洁人员200余人,做到人员、职责、考核、报酬四落实。多项措施的落实使我县河道保洁工作上新台阶,在*市河道专项保洁考核中获优秀。
(四)统筹兼顾,锐意创新,水利管理和改革举措有力
顺利完成水管体制改革。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实施意见》([20*]45号)和省、市有关水管体制改革的工作要求,我局认真制定《*县水管管理体制改革实施方案》,精心组织实施。8月,县政府下发文件(盐政函[20*]77号)给予批复,新增三个水管单位(*县海塘管理所、*县河道管理所、*县城市防洪工程管理站),定性为纯公益性事业单位;9月,县机构编制委员会下发文件(盐编[20*]22号)给予编制批复;10月,县水利局全面调整水管单位人员,定编定岗定职责,初步建立了职能清晰、权责明确的管理体制,顺利完成了水管体制改革任务,通过了市验收组考核验收并评定为优秀等次。
水利工程质监工作步入正轨。建立县水利工程质量监督站,全面负责我县水利工程质监工作。重点抓好对责任主体和有关机构履行质量责任行为的监督检查,对工程实体质量的监督检查,对施工、监理技术资料、施工图审查资料以及检测报告等有关工程质量的文件和资料的监督检查。质监站现已正常开展工作,与市质监站合作完成农综开发六里子项目的质量监督,独立完成县标准园区河道整治一期工程及园区护岸工程的质监工作,对全县16处河道示范工程进行了跟踪服务。同时进一步加强水利建设领域规范化管理,出台了关于加强水利工程建设领域纪检监察和招投标管理等方面的规范化文件,使全县水利工程建设走上规范化轨道,《*县水利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办法》正在拟定中。
水利工程建后运行管理得到高度重视。随着水利建设的不断发展,越来越多的工程交付使用,加强水利工程建后管理工作得到高度重视。重点开展四项工作:一是组织开展圩区现状普查工作,主要对圩区的面积、田面高程、闸顶高程、防洪堤长度、防洪堤断面高程等进行现场测量,并对相关资料进行搜索、登记、整理、统计、编制成果。经普查,全县共建有大小圩区44个,总面积5.01万亩,其中水田面积3.53万亩,旱地1.48万亩,圩堤168.09公里。二是开展全县机站电子防盗设备安装的前期准备工作,农村水电设施偷盗严重,我县将着手机站防盗系统建设。4月份对我县八镇二区104个行政村的现有机站(8寸水泵以上含8寸)进行了调查登记,经调查,全县共有机站12*座(水泵1339台套)未安装电子防盗设备,研究制定了机站防盗系统建设方案。三是开展我县水闸安全调查及注册登记工作。重点对我县骨干水闸和重要引水闸、分洪闸的运行管理状况进行调查,共登记水闸69座。经专家组认定,达到一类水闸27座、二类水闸20座、三类水闸8座、四类水闸14座,是全市最先完成的县区之一,该项工作得到省水利厅河道处领导的充分肯定。四是认真做好海塘和城防工程的日常管理工作,共投入30多万元对城防工程存在隐患的设备进行抢修和维护,逐一检修城防工程包围圈内的33处排水口,投入9万元重新安装拍门,同时对高配电压进行24小时测试,确保整个城防工程的安全运行。我县12.653公里地方海塘通过了省钱塘江管理局考核,通过与钱管局盐平管理所合作,加强对我县海塘沉降观测,建立日常巡查制度,对部分海塘进行维护、除草及背坡清理。
积极推行政务公开。成立了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制定了相关制度,落实了人员。严格按照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总体部署,如期完成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及2003-20*年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公开信息的编制工作,并将公开指南、公开目录、公开信息纸质文档一式一份报县档案馆,同时完成上述所有信息的上网工作,共信息232条。政府信息公开咨询、申请以及答复工作均得到了顺利开展。在做好政务公开的同时大力开展水利宣传,建立健全信息长效机制,及时报送信息,反映我局的工作动态、经验和做法。年内在省水利网信息37篇,市水利网104篇,*门户网共信息235篇,《南湖晚报》、《*日报》经常有反映水利工作文章刊登,县里政务信息保持较好态势,我局信息在五县两区水利系统中名列前茅,1人获省水利信息先进个人。
切实抓好水利规划编制及《水利志》出版发行工作。根据省水利厅要求,我局积极部署相关的规划编制工作。《*县城乡饮用水安全保障规划》于2月份完成内部初审,4月由市水利局组织了省、市、县的相关专家及单位领导完成了终审,根据审查意见设计单位再次进行了完善,现已通过批复。《*县水域保护规划》于3月底完成相关资料的收集整理,9月下旬完成初稿编制,计划于年底完成报批。《*县水利志》顺利出版发行,全志共62万字、2.3万多个数据,与《*县水利志》配套发行的还有《*水利》画册,该志的出版填补了我县水利专业志的空白。
(五)明确宗旨、突出主体,机关建设树立新形象
全面开展十七大主题教育及文明单位争创活动。按照县委的部署和要求,我局成立了组织机构,制定了相应的实施意见,以十七大主题教育为核心,以“两年”“树创”活动为载体,以争创文明单位为契机,以干部职工为主体,深入开展了强化宗旨观念、转变工作作风、争创文明机关活动。20*年我局结合各类会议对干部进行十七大精神的学习和教育,组织召开了全体干部职工参加的十七大精神学习会议,局中层以上干部积极参加了县里组织的理论干部培训班,局党组中心组开展二月一次的学习制度。结合“服务‘两创’、做优环境、发展*”做好服务工作,积极履行水利行业职能,工作中注重方法创新,突出重点、亮点,努力为基层和企业出点子想办法,善于处理好“涉水”的有关事项,努力提高办事效率。坚持扶贫帮困,在支援汶川地震捐款活动中,全局干部职工积极响应,共计捐款21363元,捐衣被20件,其殊党费12201元。作为联系部门给通元镇丰义村送上了一台电脑,助推该村为民服务中心建设。在建军节、春节等重大节日看望结对的贫困户并送上慰问金,全年共计发放慰问金2000元。通过教育、培训及锻炼,全局干部职工的思想道德素质,科学文化素质、依法行政能力,业务技能等方面,有了明显提高,获得县文明单位及先进党支部的光荣称号。
严格落实党风廉政责任制。不断完善工作机制,把党廉工作和队伍建设工作作为第一要务来抓,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领导,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通过季度总结会、民主生活会,加强对干部的教育、管理和监督,认真开展职务犯罪预防工作,建立了分级分层监督和管理体制,与每位中层干部签订廉政建设责任书及廉洁自律和作风建设承诺书,严格开展干部考察和干部任前考察公示,实现了对干部的公开、公平启用和常年有效监督。紧密结合水利工作实际,坚持预防在先,抓住水利建设过程中容易发生腐败的几个关键环节,大胆探索,积极创新,加强制度建设,取得明显成效。今年,我局被确定为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汇报单位,县纪委在对我局进行专题民主测评、征求意见、廉政知识测试及听取汇报后,充分肯定了我局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方面所作的努力及取得的良好成效。
加强专业队伍建设。我局以水利学会为平台积极开展水利调研活动,20*共收到16篇论文,局组织评委小组进行评奖,并汇编20*年度水利学会论文集。领导率先垂范,黄生良局长近几年多篇与获奖,获“*市优秀学习型干部”的光荣称号,我县水利学会在省水利学会成立50周年之际被评为省优秀水利学会。进一步建立健全激励机制,完善《在职人员继续教育规定》,落实教育培训经费,加强业务培训,认真做好职称晋升,全局共有4个符合条件的技术人员晋升了职称。全年共有160余人次参加各级各类培训,水利专业队伍的业务素质得到了提高,形成了水利人才推动水利事业发展的良性互动格局。
认真办理人大议案和县长公开电话。随着我县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各级各部门和全县人民对改善水环境、提高生活质量有了进一步的认识,也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今年县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针对河道整治、水土保持、改善水质等方面共提出了建议、提案共10件。这些意见和建议对推动我局工作和全县水利建设具有重要的意义,我们把做好建议和提案的答复工作列入十七大主题教育和全局工作计划,逐个调查、逐个研究,从我县水利建设实际出发,对已做工作和今后建设,提出了操作性较强的答复意见和建设规划,落实职能科室具体实施,采取“请进来、走出去”的方式,与代表、委员积极沟通,人大议案和政协提案的办结率达到100%。及时做好12345县长电话办理,共收到12件,全部及时办理。
一、我市林权制度改革的基本情况
20*年,我市启动了林权制度改革工作,当年泗阳人江鹏来到珊瑚镇祯祥村,承包该村的路沟渠等宜林地栽下意杨1.2万株。20*年,*镇引进台商徐雄星投资1000万元开发农田林网绿化工程,全镇路
、沟、渠等村级集体公用地,包括镇内干河、*、生产沟等两侧的闲置土地,全部租赁给台资企业,租赁期限15年,栽植意杨20多万株。全市各地先后出现了股份合作造林、独资造林、承包造林等多种投
资模式,投资主体有机关及镇村干部、社会能人等,涌现出了“镇前模式”、“肖榨模式”、“常桥模式”等改制工作的先进典型,呈现出“百花齐放、百家争鸣”的新局面。非公有制林业在我市林业
经济中的比重达90%,我市的森林覆盖率也从5年前的8.5%提高到现在的19%。全市现有有林地面积35.7万亩,定植银杏650万株,意杨800多万株,活立木总蓄积量50多万立方米。基本上消除了栽植姓公的
树的现象。
二、面上调研问题
(一)、集体林地资源现状
全市集体林地面积35.7万亩,自从20*年实行林权制度改革以来,除市水务局所有的*河道上的1300亩集体林地上的树木没有改制以外,其余的全部采取多种形式承包到个人,由个人承包经营,目前
由各乡镇水利站负责管理。林地所有权属各乡镇人民政府,使用权归市水务局,林木所有权和使用权归各乡镇水利站。目前还没有发放林权证,全部为生态公益林。
(二)集体土地林木资源现状
近几年来,为了实现森林覆盖率达20%的目标,我市充分利用*、*、*、*河道、高速公路两侧、农田路渠等大搞植树造林20多万亩,在栽植之前就进行改制,所有栽植林木基本改制到位,其中有
48000亩划入省级公益林。未进行登记发证。
(三)林业场圃、森林公园现状
我市现有两个市级场圃,一是市果园场,原来连续多年亏损,土地面积1015亩,职工173人,退休63人。近年来,经多方筹集资金,已进行了改置,置换了职工身份,腾出土地对外招商引资。园区先
后吸引丹阳、无锡及本地能人投入1200多万元,投资发展花卉苗木、高效设施栽培、奶牛养殖三个项目,已成为苏中地区规模较大优质葡萄栽培基地。改制后,原场的部分职工继续在场圃内打工,部分
职工自己创业,走上致富之路,场圃又重新焕发了生机与活力。二是市第二捕捞公司,
(四)林业管理现状
1、机构设置及队伍建设
我市林业主管部门为*市林业局,事业单位,其中事业编制个,参照公务员管理编制个,在职职工人。
全市共有22个乡镇,有镇设立了林业工作站。各乡镇共有在编专职林果员人。
2、财政收入
财政预算内林业行政事业经费万元,纳入财政支出的人数人(含乡镇人员),乡镇林业工作站人员工资市财政补助一点,不足部分有自筹和镇财政补助两种形式。各类林业工程建设项目一般由镇财
政投入,市政府实行以奖代补。
3、育林基金征收
20*年共征收育林基金元,征收范围为集体和个人生产、加工、销售木材、林木采伐等,征收标准为12%,上缴比例为,留存部分作为发展林业事业的专项资金。
(五)流转的情况
近年来的我市林权改革主要集中在路、沟、渠等宜林地块,通过转让这些宜林地的使用权和林木所有权,激发广大群众投资绿化造林的热情。5年来,全市路、沟、渠等宜林地两侧共拍卖林木42.83
万株,回收资金850多万元,签订改制合同1400多份。针对这些集体权属的宜林地块被改制后用于发展意杨可能会对农民的粮食生产产生胁地的现象,我们通过广泛的宣传发动和做过细的思想工作,吸引
农民主动参与林权改制,特别是部分地区采取的4:4:2分成方式,即林木栽植及管护费用全部由投资者承担,其收益得4成,农民得4成,村集体得2成,极大的提高了农民参与林权改制工作的积极性。
由于我市没有专门的森林资源评估机构,本地的林木、林地的流转过程中,大多是承包方和镇、村进行自行协商,还没有进行林权登记发证,不存在林权变更登记。最好是有省里面进行专门培训,
在各个市县建立一个进行森林资源评估的专门机构,这样就具备了森林资源的评估和对损坏林木的评估的资格。
(六)、投融资体系情况
目前,我市仅开展的以农民家前屋后银杏树定权登记发证工作,全市尚未办理一起林权抵押贷款。而全市大面积的成片造林的发证尚未进行,即这些成片林发了林权证,可能也贷不了款。建议省市
部门出台有关林权抵押贷款政策,规范林权抵押贷款的评估机制,建立一套完整的林权抵押信贷体系。
我市地处苏中平原,自然林木资源较少,大多为人工造林,树种单一,生态环境十分脆弱。特别是近年来我市高效规模林业发展迅速,我市冬枣、葡萄等特色经济林果和花木种植发展迅速,森林保
险的推行将有利于化解由于天气等不可抗逆因素对林业的影响,降低投资者的经济损失,提高其积极性,促进林业产业的健康发展。建议省市部门统一出台森林保险制度,同时采取政府补贴的方式,促
进该制度在林业生产领域的推广。
(七)林业社会化服务
我市于20*年由市政府牵头成立了*市银杏协会,建立中介服务组织,对本地的生产、销售等都带来了极大的好处,进一步拓宽了林农信息渠道和增收途径。
(八)关于推进改革的其他问题
林权改制后,我市仍然执行采伐审批制度,通过健全和落实“伐前设计、伐中检查、伐后验收”制度,对各采伐单位提交的采伐申请,我们都组织专业技术人员到现场进行勘查,严格把好采伐审批
关,做到责任明确,监督检查到位。通过加大对乱砍滥伐、无证运输等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林政管理工作规范有序。
在森林防火方面,由于我市成片林多为新造林,且连片面积不大,每到冬春季节,我们都强化宣传,通过发放宣传资料、落实森林防火工作责任制,至今未发生一起森林火灾。主要表现在四夏期间
烧秸杆时有林木被烧现象。但随着造林速度的加快,我市的森林防火工作也不容乐观,一是缺少专业的森林防火人员;二是没有森林防火专用设备。建议上级部门从机构设置、人员编制、必要设备及防
火经费等方面加大对县级森林防火投入。
对于我省的林业行政执法体系,有待进一步完善,林业行政执法,是一个单独的执法体系,现在有的地方林业行政执法与农业行政执法联在一起,人员不足,执法水平不高,有着单纯的以追求经济
效益为目的,存在以罚代刑的现象。没有真正起到保护资源的作用。
二、点上调研问题
(一)已进行林改的点
近几年来,我市农村的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各个村及各个村民小组,都召开了相应的会议,充分征求广大群众的意见,将林改方案进行公示,如我们的*镇,镇政府在与外商签定合同之前,就与各个
村签定管护合同,各个村又与各农户签定管护合同,明确了各个农户的责任和管理的棵数。
到目前为止,还没有办理林权证。
目前已经进行林改的地方,有的收入是作为集体公益事业的费用支出,比如修路等,有的村就是直接分到老百姓了。没有强迫流转的现象。
(二)未进行林改的点
到目前为止,我们这儿没有进行林改的只有属于水务局所有的*河道上的树木,水务局正在和各个乡镇的水利站进行规划。
三、对深化林权制度改革的建议
一要加大宣传的力度。要组织基层林技人员外出参观学习,解放思想,学习、借鉴先进地区的成功经验,吸引能人、外资参与林权改制,从本地实际出发,积极动员本地能人、村干部、群众投资林
业产业,对栽植的树木进行收购等,真正形成“户户参与,个个竞买”的林权改革工作格局。
二要加大组织领导的力度。林权改制过程中要成立专门的班子,制订工作计划,确保林权改革有计划、有步骤、有效果的开展。严格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增强透明度,制定完善好改制手
续。
三要加大改革资金管理与使用的力度。抓好改制资金的收、管、用等问题,并用于林业产业发展,使资金权属不变,投向合理,滚动发展,良性循环,防止集体资产流失。
第一条为了防御和减轻气象灾害,合理开发利用和保护气候资源,促进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在本省行政区域内从事气象探测、预报、科研和气象灾害防御、气候资源利用等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必须遵守本条例。
第三条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气象工作的领导,把气象事业纳入当地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支持气象基础设施建设和气象科学研究,建立健全防御和减轻气象灾害的工作体系,促进气象事业的发展。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关心和支持少数民族地区、边远贫困地区、艰苦地区的气象台(站)的建设和运行。
各级人民政府对在气象工作中作出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应当给予表彰奖励。
第四条县级以上气象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气象工作,承担气象工作的行政管理职能,其主要职责是:
(一)宣传、贯彻执行气象法律、法规;
(二)制定并组织实施地方气象事业发展规划和计划;
(三)管理大气探测、公众气象预报、农业气象预报、城市环境气象预报、火险气象等级预报、气候监测公报和灾害性天气警报的;
(四)开展对气候变化的监测、预测和影响评价;
(五)对重点建设工程、重大经济开发项目、城镇建设规划中的气候条件进行可行性论证和审查;
(六)组织管理和实施人工影响局部天气工作,开展气象卫星遥感监测技术的开发和应用;
(七)组织管理对雷电灾害的防御工作;
(八)参与气象科学研究,组织气象实用技术推广和应用、气象科技知识普及,开展和管理与气象防灾减灾有关的气象科技服务;
(九)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职责。
第五条外国组织和个人与本省合作进行科研、生产、考察等活动,需我方提供气象资料的,应当按国家规定报省气象主管部门审批。
第二章地方气象事业
第六条地方气象事业是地方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基础性公益事业。坚持气象事业与经济建设发展相适应、地方气象事业与国家气象事业共同发展的原则,促进气象事业发展。
第七条发展地方气象事业所需基本建设投资和有关事业经费、专项经费,按照国务院和省人民政府的规定,列入同级财政预算。
第八条地方气象事业建设的主要任务是:
(一)为地方经济建设和防灾减灾服务的大气探测、气象通信、信息、气象灾害的监测和预警系统及其基础设施建设;
(二)与农业综合开发有关的气候资源开发利用、生态环境保护等应用气候工作;
(三)农业气象、气象灾害防御技术的研究、试验及推广应用,气象科技扶贫;
(四)农村气象科技服务网建设;
(五)气象卫星遥感监测系统及其监测技术的开发和应用;
(六)人工影响局部天气工作;
(七)雷电灾害的研究、监测、预警和防御工作;
(八)城市环境气象工作;
(九)地方建设需要的其他气象服务工作。第三章气象探测环境和设施保护
第九条气象台(站)的探测场地、仪器、设施、标志和气象通信的电路、信道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移动、侵占或者毁损。
第十条国家规定的气象探测环境保护范围,由当地气象主管部门向城市建设规划部门备案,纳入城镇建设总体规划。
气象探测环境的保护范围:气象台(站)观测场围栏与四周孤立障碍物的距离,为该障碍物高度的三倍以上;观测场围栏与四周成排障碍物的距离,为该障碍物高度的十倍以上。
第十一条气象台(站)的站址及其基础设施的安置应当长期保持稳定。因重点工程建设、城市建设规划需要迁移一般气象台(站)的,建设单位必须提前一年报经省气象主管部门批准;迁移国家基准站、基本站的,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提前两年报经国务院气象主管部门批准。迁移和重建气象台(站)或者其设施所需费用,由建设单位承担。
迁移的气象台(站)按照规定进行一年的对比观测后,方可拆除旧址。
第十二条禁止在气象探测环境保护范围内进行对气象探测有不利影响的工程建设或者其他活动。因特殊情况需要进行工程建设的,土地、建设行政管理部门办理审批手续时,应当征得气象主管部门同意。
第四章气象预报与灾害性天气警报
第十三条公众气象预报和灾害性天气警报由各级气象主管部门所属的气象台(站)按照职责统一向社会。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向社会公众气象预报和灾害性天气警报。
各级气象主管部门所属的气象台(站)根据需要向社会公开农业气象预报、城市环境气象预报、火险气象等级预报、气候监测公报等专业气象预报。
第十四条气象台(站)按照电视播放的技术要求,负责电视气象预报节目的制作。广播电台、电视台应当保证定时播发气象预报节目;如遇特殊情况需要改变播发时间安排的,应当事先征得该气象预报的气象台(站)同意;对有重大影响的灾害性天气警报,应当及时增播或者插播。
第十五条广播、电视、报纸、电信、互联网、公共场所电子屏幕等传播媒体向社会传播气象预报和灾害性天气警报,必须使用气象主管部门所属气象台(站)提供的适时气象信息,并标明气象台(站)的名称和时间,不得更改其内容。
通过传播气象信息进行营利性活动的,应当征得气象主管部门所属气象台(站)同意,并从其收益中提取一部分支持气象事业的发展。
第十六条电信部门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确保气象通信畅通,准确、及时传递天气预报、灾害性天气警报等气象信息。第五章气象防灾减灾与气象服务
第十七条气象主管部门应当组织对灾害性天气规律及其防御的研究,确定当地气象灾害类型,制定灾害标准,提出防灾减灾措施。
第十八条各级人民政府应当根据防灾减灾需要,组织开展人工增雨(雪)、防雹、消雨、消雾、防霜和预防、扑救森林火灾等人工影响局部天气工作,其日常工作由同级气象主管部门负责。
人工影响局部天气工作所需经费,由当地财政或者申请者承担。
第十九条各级气象主管部门应当按照同级人民政府的要求,制定人工影响局部天气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飞行管制、民航、电信、交通、公安、保险等有关部门应当按照职责分工,配合气象主管部门做好人工影响局部天气的有关工作。
第二十条各级气象台(站)应当提高灾害性天气的监测、预报水平和服务质量,充分利用气象预报、灾害性天气警报和各种气象信息,为各级政府部署、指挥防灾减灾提供决策服务。
各级气象台(站)应当参与重大气象灾害的调查、评估。
第二十一条气象台(站)在确保公益性气象无偿服务的前提下,可以根据用户需求开展气象有偿服务。
气象有偿服务的范围、项目、收费等,按国务院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六章气象资源的开发利用与保护
第二十二条各级气象主管部门应当组织对本地区气候资源的综合调查,制定气候资源区划,提出利用、保护气候资源的建议,参与气候资源开发利用项目的实施。
第二十三条气象主管部门应当组织对城镇建设规划、重点建设工程、重大经济开发项目和大型太阳能、风能等气候资源的开发利用项目的气候可行性论证。经论证确认会破坏气候资源、导致气候灾害的,不得审批立项。
第二十四条具有大气环境影响评价资格的单位进行工程建设项目大气环境影响评价时,应当使用气象主管部门提供或者经其审查的气象资料。
诉讼、保险等活动所需的气象资料,由气象主管部门所属单位提供。
第七章气象行业技术监督
第二十五条省气象主管部门实施对气象行业的技术监督。
气象台(站)实行国家统一的气象技术标准、技术规范和技术规程。
省气象主管部门对农业、林业、农垦、水利、民航、电力等部门所属气象台(站)的气象探测和业务质量进行技术监督,对大型气象设备的布局参与论证。
第二十六条气象计量器具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的有关规定,经气象计量检定机构检定。禁止使用未经检定、检定不合格或者超过检定有效期的气象计量器具。
气象计量检定机构的各项最高计量标准器具须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的有关规定,经考核合格后,方可使用。
第二十七条气象主管部门负责雷电灾害防御工作的组织管理。并会同有关部门指导防雷装置的检测工作。
防雷装置的设计审核、施工监督、竣工验收以及防雷工程的技术服务工作,由当地气象主管部门授权或者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承担。对新建、改建、扩建的建筑物、构筑物防雷装置的设计审核,当地气象主管部门授权的单位可以会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有关单位进行。
防雷装置设计图纸不符合国务院气象主管部门规定的要求的,不得交付施工;未经验收合格的防雷装置不得投入使用。
第二十八条防雷装置检测机构应当按照国家公布的有关标准和规范,对建筑物、构筑物和其他设施安装的防雷装置进行检测。
防雷装置检测机构对防雷装置进行检测后,应当出具检测报告。检测报告应当真实、科学、公正。经检测不合格的,应当根据整改意见限期整改。
第二十九条从事防雷装置检测和防雷工程专业设计或者施工的单位,应当具备国务院气象主管部门规定的资质等级;从事防雷活动的专业技术人员,应当取得相应的资格证书。
第三十条从事防雷装置检测和防雷工程的设计审核、竣工验收的单位,不得从事防雷工程的专业设计或者施工。
气象主管部门应当对前款规定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第八章法律责任
第三十一条违反本条例,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气象主管部门责令改正,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可以处一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民事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擅自移动、侵占气象探测场地、仪器、设施、标志、气象通信电路和信道的;
(二)擅自向社会公开公众气象预报和灾害性天气警报的;
(三)未经气象主管部门所属气象台(站)同意,传播其的气象信息进行营利性活动的;
(四)建设项目大气环境影响评价使用的气象资料,不是气象主管部门提供或者审查的;
(五)向社会传播气象预报、灾害性天气警报,不使用气象主管部门所属气象台(站)提供的适时气象信息的;
(六)不具备防雷装置检测、防雷工程专业设计或者施工的资质和资格,擅自从事防雷装置检测、防雷工程专业设计或者施工的;
(七)防雷装置设计图纸不符合国务院气象主管部门规定的要求或者防雷装置未经验收合格,擅自施工或者投入使用的;
(八)从事防雷装置检测和防雷工程的设计审核、竣工验收的单位,进行防雷工程专业设计或者施工的。
第三十二条未经省气象主管部门同意,擅自在气象探测环境保护范围内进行对气象探测有不利影响的工程建设或者其他活动的,由县级以上气象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拆除、改正;情节严重又拒不改正的,可以并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
第三十三条当事人对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第三十四条气象工作人员和其他有关国家工作人员,导致重大漏报、错报或者贻误公众气象预报、灾害性天气警报等事故,或者丢失、毁坏原始气象探测资料、伪造气象资料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致使国家利益和人民生命财产遭受重大损失,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第九章附则
(一)现代化经济体系更加优化。
一是基本建立了现代服务业体系。严格贯彻落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市加快服务业发展扶持措施》文件精神,2019年新建电商站点6个,新建农贸市场2个,成功引进中农联现代农贸城并开始建设,快件集散中心正式投入使用,组织和参加各种展会7次。二是建立了更加有效的区域协调发展机制。制定了《关于推动经济片区加快发展的实施方案》。同时瞄准经济带、、、等地区,开展招商对接工作,成效显著。2019年,新引进亿元以上重大项目12个,总投资43.2亿元。注重引进和培育相结合,壮大外贸主体队伍,截止目前,全县有进出口资质得企业30余家,有进出口业绩得企业4家,外资企业3家,发放企业参展补助12万余元。三是对外开放合作进一步扩大,成功打造引进投资30亿元的产业园项目和投资3.6亿元的产业园产业园项目。目前,产业园已入驻11家企业,总投资9.8亿元。产业园已入驻企业4家,总投资3.3亿元。四是推动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和实体经济深度融合。制定了县《信息枢纽提升行动方案》,不断拓展和深化信息化在生产经营中的应用,不断深化新一代信息技术与制造业融合发展,推进“两化融合,万企上云”行动计划。2019年已有24户企业与信息通信公司签订云服务合同。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电子商务应用率达到60%。丰富4G网络覆盖范围,快速推广5G网络布局建设。下步将上报市级争取2020年电信普遍服务试点项目。力争2020年实现企业上云、政务上云,实现云网一体化。
(二)优化营商环境逐见成效。
一是全面实施市场准入清单制度,严格执行《国务院关于实行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的意见》,牢牢把握“非禁即入”总体原则,实施“一照通办、一码通用、证照分离、照后减证”改革,推进企业登记全程电子化和电子营业执照改革,让更多市场主体依法有序进入,有效刺激市场消费。二是清理废除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各种规定和做法。全面推进“双随机、一公开”有关文件精神,着力打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和高效便捷的营商环境。印发了《关于营造企业家健康成长环境弘扬优秀企业家精神更好发挥企业家作用的实施意见》。三是深化商事制度改革,优化提升各类型企业的设立、变更、注销、备案等各环节的便利度。2019年1月至今共办理企业设立776件,变更515件,迁出6件,迁入4件,注销登记212件,增补执照49件,股权出质设立40件,股权出质注销32件,“政银合作”18件。制定了《县工程建设项目“多验合一”改革试点方案》,为进一步优化审批流程做好准备。对施工许可证核发、工程质量安全监督备案”等13个单项审批事项合并为5项,有效提高审批效率。四是完善市场监管体制,已全面完成市场监督管理局机构改革相关工作,明确了机构规格,编制和职能职责,完成了全体公务员的划转工作。五是加大支持民营企业发展。出台了《关于促进民营经济健康发展的意见》《县科技创新奖励办法》《县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综合评价和分类培育扶持办法》《规模工业企业风险担保基金质押贷款管理办法》等文件,制定了各项政策补助措施。同时保护企业和企业经营者权益、知识产权,激发创新创业精神。六是加强了社会诚信建设,出台了《县建立完善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制度加快推进社会诚信建设实施方案》《县加强个人诚信体系建设实施方案》等制度文件,推动诚信社会制度化建设和信用信息共享。加大了户口“错、重、假”清理,完成清理省公安厅人像比对下发重户户籍比对任务3197对,完全100%。进一步清理了重错假户籍,力争完成人像比对任务100%,确保每一位公民只有一个户籍,且身份证号码终身唯一。
(三)供给侧结构改革稳步进行。
一是按照《县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总体方案》,紧紧围绕市场需求变化,制定了《县2019年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实施方案》,分步落实任务。二是制发了《县推进农村土地有序流转促进农业适度规模经营实施意见》、《县关于进一步加强工商资本租赁农地监管和风险防范的通知》。规范建立土地流转备案登记、业主资质审查、风险保障、价格指导、土地复垦“五项制度”。进一步规范了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通过农业共营改革试点实现了产业健康发展、企业和专合社(村集体)发展壮大和农民增收致富。农村土地经营权登记颁证已全面完成。三是加强产业出清,着力“去产能”。制定了《县砖瓦行业落后产能淘汰工作实施意见》,目前我县已完成7户砖瓦企业落后产能淘汰工作,宏达环保节能建材有限公司的18门窑体已全面淘汰关停,城市建成区内10蒸吨以下燃煤小锅炉全部淘汰。
四是推动金融改革创新,防范和化解去杠杆中的金融风险。加强了金融市场监管,依法打击非法集融资,维护金融市场健康发展。2019年组织了10家优质企业在天府股权交易中心开展集中挂牌和融资路演工作,扩宽了企业融资渠道。五是深化行政和税务改革,大刀阔斧推进降本增效。坚持实行商事登记制度,取消税务登记证办理,实现“三十三证合一”,进一步降低创业准入的制度成本。制定了《贯彻落实个人所得税改革过渡期政策工作方案》保障新税法过渡期政策顺利实施,切实维护纳税人合法权益。
(四)创新改革试验全面落实。
一是积极鼓励企业研发创新,2019年组织申报中、省、市各类科技计划项目15余项,立项10项,争取项目经费近400万元,同比增长14.9%。2019年完成高新技术产业主营业务收入30余亿元,同比增长9.0%。组织完成技术合同认定登记交易额3000余万元,超额完成全年目标任务。完成全国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入库41家,超额完成全年目标任务。二是提升科级成果转化实效,积极开展“双创”活动,营造浓厚氛围,举办县“创客”大赛,进行评比和资金奖励,扩大了全县科技创新影响力,营造了良好的“科技创新攻坚”氛围。三是完善知识产权保护体系,积极推进县国家知识产权强县工程试点县建设,拟定了县国家知识产权强县工程试点县建设工作方案。有力提升我县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管理、服务的能力和水平。同时严厉打击知识产权恶性违法行为,2019年查办涉及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案件4件,结案4件。
二、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一)个别事项进度较为缓慢。主要原因是需要等待上级政策出台。如:《关于规范企业海外经营行为的若干意见》由于省市正式文件未印发或具体工作举措未明确,导致相关工作延后。
(二)改革事项自主探索力度不够。一部分改革事项推进按部就班、平铺直叙,胆子不大、步子不快;一些改革事项前期调查研究不足,与县情结合不够;一些改革事项总结亮点经验不深入。
三、下步工作计划
(一)继续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加强水利、铁路、公路、水运、管道、电网、信息、物流等基础设施网络建设。坚持去产能、去库存、去杠杆、降成本、补短板,优化存量资源配置,扩大优质增量供给,实现供需动态平衡。鼓励更多社会主体投身创新创业。建设知识型、技能型、创新型劳动者大军,弘扬劳模精神和工匠精神。
(二)深化科技体制改革。建立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深度融合的技术创新体系,加强对中小企业创新的支持,促进科技成果转化。
(三)加快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按照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的总要求,建立健全城乡融合发展体制机制和政策体系。深化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保障农民财产权益,壮大集体经济。构建现代农业产业体系、生产体系、经营体系,完善农业支持保护制度,发展多种形式适度规模经营,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健全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实现小农户和现代农业发展有机衔接。促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支持和鼓励农民就业创业,拓宽增收渠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