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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西法律文化差异精选(九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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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西法律文化差异

第1篇:中西法律文化差异范文

关键词:中西文化;文化差异;旅游需求;旅游开发

在全球经济一体化的背景之下,文化正进入冲突、分裂和融合的时期。当代旅游产品已发展成为一种文化产品,旅游企业或者旅游经营者越来越重视旅游产品的文化内涵。跨文化产品是企业从事国际营销活动的开路先锋,而确立和实施有效的文化适应策略是跨文化产品传播取得成功的关键。

一、中西文化的差异及其产生的原因

(一)中西文化的差异

中西方文化分别产生于中国和欧洲,属于不同民族的文化,因此两者之间既有一定的共性,又有明显的差异。这种差异也就是此文化区别于彼文化的特殊性。中西方文化传统的差异表现在许多方面,但是主要集中地反映在如下三个方面:

1、人与自然的关系。中西方在人与自然的关系的认识上存在着明显的不同。中国传统文化中重视“天道”,讲究天人合一的精神,强调人的行为要符合自然的发展趋势,这也导致了对个体人格伸张的一种天然的束缚。这种定型化的生产、生活方式使得人们习惯于乐知天命、安分守己的处世之道,人与自然容易达到一种和谐状态,千百年来一贯如此,进而形成了中国人中庸平和的民族性格。而西方民族一脉相承的文化精神,就是基于“天人相分”认识上的,强调人与自然分裂、对立,强调人与自然的斗争,认为人必须依靠知识全面征服自然,这种自然取向促成了西方民族强烈的独立意识和挑战意识,从而塑造了人们讲求效率、勇于竞争、不怕冒险等外向的行为方式。

2、人与人的关系。在强调伦理道德的中国文化体系中,比较注重人际关系,为淡化和缓解人际矛盾冲突,便有了“中庸”、“仁”、“礼”等伦理说教,强调服从与秩序,主张协调和宽容。与传统中国相反,西方文化对人的个性非常崇尚,追求个体的优先地位,具有强烈的个人主义色彩和明显的个性精神,受这种文化特点的影响,西方人在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都喜欢标新立异、独树一帜,追求自我独立、自我发展。

3、生活方式。中国人认为,人生的真谛在于享受淳朴悠闲的生活,尤其是家庭生活的欢乐和社会各种关系的和睦,陶醉于这样一种人生理想之中,这使得中国人对世俗生活呈现出温和、内倾的特点。西方人同样追求享乐,但他们的功利意识非常浓厚,人们努力追逐物质财富,改造和征服自然,从而刺激了西方人工作、获取和创造的积极性。

(二)中西文化差异产生的原因

从根本上讲,一个民族的文化特征首先是由其所生活的自然环境决定的。

1、自然生态环境。自然生态环境是人类社会及民族存在和发展永恒的、必不可少的物质前提。某个民族在一定区域内居住、劳动和生活,同时也就创造了相应的文化,与这个民族以及相应文化相联系的有关自然地理条件就是人们所说的生态环境。一般说来,文化的差异最初都是来自于对自然世界认识的差异,自然地理条件决定了各民族各地区文化发展的最初方向。三面高原一面海的相对闭塞的地域特点,使得古代中国文化基本上与外隔绝,但这同时也为农业文明的发育提供了得天独厚的条件,并以此为基础形成了以小农经济为特征的经济形态。同时,大河大陆性环境及其所造成的自给自足的自然经济使得中国人赞成尽物之性、顺物之情,把人们牢牢地束缚在土地上,而农业社会的稳定,家人亲友的长期聚居,使得中国人自古将惜别看得非常重,这让中华民族在思想情感上表现为喜一不喜多、喜同不喜异、喜静不喜动、喜稳不喜变。而西方文化的活水源头是古希腊文化,古希腊文明发源于地中海,其所处的海洋环境培养了西方民族原始的冒险外倾的民族性格。在他们看来,人类的力量与海洋比较起来显得很渺小和脆弱,但是人类依靠自身所具有的勇敢、刚毅、伟大斗争精神征服了大海,因而人类的气魄比海洋更伟大,这一切也都塑造了西方民族开放、勇敢的性格。因此,从整个古代社会和文化现象看,西方都是以个人为起点,向外开拓,不断地自我追求、自我拓展,同时也自我革新。而中国因封闭式、自我满足式的农业社会,表现出强烈的对乡土的眷念,对安谧生活的向往。

2、人文社会环境。人文社会环境主要指由制度、政策、法规等构成的社会意识形态的总和。在中国几千年封建社会的发展中,战乱不止,动荡不息,但超稳定的农业生产方式、社会组织形式、宗法伦理观念始终维系着中华民族的传统和生存。中央集权的政治制度、以血缘纽带为基础的宗法制度使得老百姓产生了喜静厌动以及重乡土、重血缘的社会心理,而以孝为核心的伦理观念又限制了中国人的外出探求行为,孔子就曾指出“父母在、不远游、游必有方”。而西方民族由于山地面积大而平原面积有限,他们只能通过海上贸易换回自己所需的粮食等日用必需品,这就促进了西方人进取冒险民族性格的形成。而古希腊的民主政治制度使得民主观念、法治意识成为了社会全体成员所达成的共识,他们认为人人能力相等、地位平等、行为自由,人与人之间更多地体现了一种独立的性格。在这样的政治背景下,国民的精神被极大地调动起来,形成了开放、积极、进取的民族精神。可见,同一民族由于有着共同的语言、共同的地域、共同的经济生活和共同的历史渊源,承接着大体一致的文化积淀,因而又具有表现于共同文化基础上的共同的心理素质,这就是一个民族的性格与文化表现。

二、中西文化差异对旅游产品需求的影响

(一)旅游心理的影响

因文化不同而导致的中西方在旅游需求心理上的差异,主要表现为中国人对于单一性的需求倾向较为明显,而西方民族强烈的探索意识使得他们不惜冒险、征服自我、展现自我,从而满足个人的成就感,体现个人的竞争能力。中国传统文化,决定了中国人缺乏冒险的精神,对旅游活动中复杂性、多样性的追求极为有限,对具有冒险性质的旅游活动甚至予以拒绝。西方旅游者,多具有主动、热情、不畏艰难的特点,他们往往喜欢一些极具刺激性的旅游项目,以此来张扬人的个性。而这种区别源于各自所根植的文化土壤及其所衍生的国民性差异,西方社会的动态性使得他们的旅游需求心理倾向于急速和激烈,而中国社会的静态性则使旅游需求心理趋于舒缓和内敛。

(二)旅游审美观念

中国人崇尚静,认为静是万物的主要形态,所以观静成为了中国的审美活动和范围,它与人的心理体验相结合,通过旅游审美来达到怡乐性情、愉悦身心的目的,体现出人性自由的审美情调。而西方人外倾的性格使得他们考察美、感受美都着眼于动态,西方的旅游审美往往通过溢于言表的激动、兴奋来表达,因而在西方旅游中一些寻求刺激、恐怖的旅游活动,对于东方人而言毫无美感可谈,而西方人却因为其恐怖、血腥而全身心投入,津津有味,他们追求的是一种形式美和现实美的享受。

(三)旅游需求动机方面

从总体上说,西方人的旅游动机要比中国人强,在这一点上,不能排除中西方经济水平差距的原因,但应该看到这种差异有着更为深远的文化原因。中国人强调顺应自然、人与自然的和谐,推崇伦理等级关系、和谐的人际关系与社会的平衡稳定,这都对中国人的出游动机产生了阻碍作用。而西方文化强调支配自然,改造和征服自然,以个人主义为中心,追求享乐,塑造了西方民族明显的外张性格,这使得西方人较中国人更愿意出游,更愿意探求和认知外面的世界。

(四)旅游目的地的选择

西方旅游者因为极富冒险精神,受个人自由主义的影响,他们在旅游目的地的选择上往往趋向于人迹罕至的旅游地,喜欢率先来到这些地区享受新鲜的经验和发现的喜悦,喜欢接触并渴望了解他们不熟悉的文化和人群。一般而言,凡是极具特色或个性突出的目的地,往往会成为西方旅游者选择的对象。而中国人喜欢一些较为平和或静谧的景观,一般选择的多是熟悉,甚至人人皆知而且规划建设得相当成熟的目的地,而对于一些旅游开发不是很成熟,或地处边远地区的景区却不感兴趣。同时,中国人具有较强的群体观念,易受他人支配,从众心理严重,在选择目的地时,很容易听从他人的意见,受他人或社会流行的影响,从而使得一些知名度较高的旅游地在旺季期间达到饱和甚至超载,而一些景色奇美的旅游地却很少有人问津。

三、对旅游产品开发的影响

(一)了解中西方游客的个体差异,提供个性化服务

旅游产品的设计、开发及营销应有针对性,当今国际旅游者的出游动机多种多样,由此引发旅游心理需求上的“个性、多样、参与和自助”,他们对生活中的多样性要求极为强烈,喜欢冒险,希望借助旅游来实现自我价值,尝试新的与众不同的东西,更希望能按照自己的个性决定购买适合自己的旅游产品。因此,对于旅游业来说,要针对中西方旅游者的特点开发经营和宣传旅游产品。首先,要不断开发新产品以吸引那些寻求新异刺激、喜欢冒险的旅游者;其次要运用现代化的手段和渠道,使他们能够快捷、方便地了解满足其个性需要的旅游商品,获取旅游资讯;同时企业可以通过网上问卷调查等形式发现各类旅游消费者追求的消费价值,发现新的旅游市场空间,开发新的旅游消费热点。

(二)旅游产品的设计、开发及营销应有较强的针对性

了解中西方游客的个体差异,提供个性化服务。旅游业面对的是流动性很大的旅游消费者,他们来自世界各地,而各个国家和民族由于自然和社会的环境影响,长期以来在风俗习惯、生活方式等方面形成了独特的风格,这些风格对人们个性心理的发展起着巨大的作用,使得他们的性格具有浓厚的国家和民族色彩。因此,旅游企业必须了解旅游者之间的个体差异,从国家和民族特点上进行调查研究,了解他们的风土人情、风俗习惯、和生活方式上的特点,有针对性地采取不同的接待方式和服务措施,为其提供个性化的服务。文化的差异是吸引境外游客最具吸引力的资源,也是中西方旅游者在旅游消费行为上不同表现的根本原因。因此,保持这种差异性,突出自身文化的特色,对于我国发展旅游业,特别是国际旅游业具有重大的指导意义。旅游企业应针对中西方游客的不同需求,适时调整发展战略,开发适销对路的旅游产品,制定新的经营方式和策略,以确保旅游业健康快速地发展。

(三)要确保民族文化特色,增强旅游吸引力

要确保民族文化特色,增强旅游吸引力。当代的西方旅游者对于单独做远距离国际旅游的要求相当强烈,他们要求另辟蹊径,按自己独特的意愿自我设计路线和安排活动,因此散客自助旅游成了潮流,他们能避开旅游点的喧闹和各种服务,深入到当地居民的生活和工作中去了解其风土人情,这使得他们有更多的机会接触旅游地文化,而同时他们也对旅游地文化产生了诸多影响,使得其渐渐丧失了传统文化的价值与特色。因此,旅游地在发展旅游业时一定要保持其鲜明的地方特色和民族特色,创造优良的人文环境,对其进行科学的、高品位的开发,弘扬民族传统文化的深层内涵,以其差异性来吸引不同文化背景下的中西方旅游者。

四、结束语

每个消费者都是在一定的文化环境中成长并生活的,他的思想意识受到这些文化环境的深刻影响,一个民族同样如此,地理位置以及物质生活等方面的不同,产生了各自独特的文化体系和民族性格,这对于各国旅游业的发展具有极大的指导意义。

参考文献:

1、蔡丽红,窦万顺.传统文化积淀对广告的影响[J].经济论坛,2003(12).

2、祁世明.对比中西文化差异谈文化教学的重要性[J].宿州学院学报,2006(2).

第2篇:中西法律文化差异范文

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中的单位犯罪问题探析

论对黑社会性质犯罪的刑罚

恢复性司法在中国的发展前景

书摘

论八二宪法中的央地关系

对车船税调整的反思

高等学校资助育人体系重构研究

论欧盟法中跨国企业集团破产的管辖权

欧盟救济措施制度对完善我国附条件批准制度的启示

代驾问题探析

黑格尔《法哲学原理》第二篇、第三篇标题汉译建议

违法性认识若干问题研究

司马光立策决胜三要素简释和借鉴

我国古代行政法有无之考察

不同交往理论与我国社区矫正的发展

从法治视角谈流动人口犯罪的控制策略

互联网上的经济犯罪情报收集研究

和谐社会视野下多元化社会矛盾化解机制研究

“黑车”治理面临的挑战与对策选择

宽严相济刑事政策的刑事审判程序保障机制研究

刑事调解制度的现实基础、理论依据及理性思考

论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冲突与统一——以刑事审判活动为视角

人格权法

“轻罪从宽”之质疑——结合轻伤案件的审视

美国讯问时律师在场权的行使和保障研究

针对ATM机犯罪的司法衡平——刘元元案与许霆案判决之比较分析

国家安全学科建设中的创新

广州治安管理史鉴

外层空间非军事化法律制度构建思考

关于加强高校内部会计控制的思考

论新型权利之环境权

环境习惯法对少数民族地区环境法制建设的贡献——以青海果洛藏族自治州达日县和青海湟中县为例

西方共和主义法学思潮与中国图景的理论互动

人民的法哲学解读

社会法学视角下的监狱内部秩序

人类可接受风险

我国高校辅导员工作职责内容的历史沿革——以国家相关文件为视角

古代中国侦查活动中的民众意识

草根风起——法律博客之临朐检察官博客群落

群体性暴力事件治理新思维

义务教育与青少年犯罪预防

构建和谐社会与流动人口犯罪预防

侦查指挥构造的法理解析

谈方言词汇的差异与刑事侦查

缓刑的刑事政策意义

直接言词原则与证人出庭作证难的困境

刑事侦查阶段犯罪嫌疑人的权利保障

《劳动合同法(草案)》相关问题思考

论公开权保护模式的建构

人工生殖的父亲身份研究

究竟什么是生存权

高校行政违法之救济

《治安管理处罚法》若干问题探析

正当程序的价值分析

论司法的创造性

中西法律文化差异之我见

民国初年平政院职能论析(1914—1916)

第3篇:中西法律文化差异范文

[关键词]《刮痧》;冲突;人伦亲情;司法律政

电影《刮痧》改编自王小平的同名小说。影片向观众讲述了中国移民许大同一家在美国所经历的一场司法冲突。许大同与妻子简宁来美8年,事业正蒸蒸日上,儿子丹尼斯已经5岁,三口之家生活得十分和美。在一次5岁的儿子小丹尼斯发烧生病时,来美探亲的爷爷用传统中医的刮痧疗法给孩子治病。但没想到孩子背部留下的青紫痕迹,被误认为是遭受暴力所致。这使得许大同陷入了一场虐待儿童的法律指控。整个家庭也因此而承受了巨大的苦痛。影片借由这一矛盾所展开的叙事,给观众留下了多角度、多层次的主题解读空间。中西间的文化差异、对亲情、友情与人情的阐释、感性与理性的冲突等,这些问题在影片中都有所涉及。但给观众留下印象最为深刻,最能够引起其深思地方,恐怕当属影片对人伦亲情与法律精神之间的矛盾冲突的演绎与揭示。本文从两者矛盾源起与影片的具体演绎形式两方面出发,探讨了《刮痧》中所呈现的情与法的冲突。

影片由一个细小的生活事件,引出了一个具有普遍意义的社会性问题。法与情的冲突首先源自文化价值观的差异。而这种差异又是客观的、无可规避的。事实上,在这个看似误会的事件发生之前,对于中国移民许大同来说,情与法的冲突在其身上是一直存在着的,只是其存在方式是潜在的和不明显的。刮痧事件本身也只是一个引子,它将所有的潜在问题现实化了。

在西方社会中,法制既是一种社会制度,一种社会传统,更是一种生活方式。法律是平等、自由、秩序等生活观念最集中和具体的体现。西方文明受古希腊理性思想的影响最深远,古希腊思想家在西方文明史上首先发明和使用了自然、理性、正义与法律这些概念,在它们之间建立起有机的逻辑联系,形成系统的理性思想[1]。对于许大同来说,虽然在美国生活8年,但骨子里仍有着根深蒂固的中国传统文化价值观。无论是在社交方面,还是在家庭人员关系的处理上都鲜明地体现出这一点。例如,他为了朋友昆兰的面子,当众打了儿子。在他看来,这是出于对朋友的尊重,也是对孩子的一种教育方式“打是亲,骂是爱,不打不爱不成材”。但昆兰却根本无法理解,反而对其产生误会。因为西方社会的法律文化正是以尊重个体的权利为核心,即使主体是未成年的孩子也具有平等的法律人格。父母动手打孩子也自然在法律禁止的范围之内。这些观念也根深蒂固于像昆兰这样的,土生土长的美国人的社会生活之中。

反观中国的传统文化,其中也有“法”的思想,但与西方的民主法制有很大差别,其法律文化观是建立在中国独特的传统哲学思想基础上,强调寻求人伦关系和社会关系的规范与有序,强调以无讼为其价值取向,只有效法自然,一切才能自然而然,功成事满。[1]可见,中国人以家族、家庭、血缘关系等结成的社会基本单位,形成了社会交往中以伦理道德为判断是非标准基本出发点的文化意识。“法”也同样是以此为根基,是这种文化意识的体现。特别是在许多中国的武侠电影中,经常会出现“替天行道”这四个字,即以伦理道德去衡量人是否有罪,以人代“天”行使刑罚。对于恶贯满盈之人“人人得而诛之”。这与西方天赋人权的思想,即使对于杀人犯来说,他人也无权取其性命的思想是完全相反的。在影片中,为了不让父亲受苦,许大同违背事实而谎称是自己给孩子用的刮痧;他认为一个父亲爱自己的孩子是“天经地义”,为此去发表证据,发表声明是极为“荒唐”的;当昆兰在法庭上证实他打了自己的孩子后,许大同愤怒地认为他遭到了“出卖”,可见许大同的行为原则是以道德情理为核心,当法与情有所冲突时,他自然地选择了后者。而基于自己的文化身份,昆兰回击这些是“乱七八糟的中国逻辑”也自然在情理之中。

其次,文化观念的差异并非是造成伦理亲情与法律之间冲突的根本、惟一的原因。事实上,文化的融合也绝非是解决这对矛盾的终极途径。在影片中,若抛开具体的文化身份,许大同本身的遭遇、困境的不断升级,以及其一系列非理性的反抗,实际上反映出的是对西方理性主义为核心的法制观念的一种异议。一方面,西方法律信奉天赋人权,认为个人的权利应受到尊重和保护。但在这起事件当中,法律所扮演的却是破坏家庭幸福、压抑个体意志、造成个体及其家庭成员身心创伤的工具性角色。它的纯粹的理性主义与强制性手段直接导致了美国公民许大同的失业、家庭破裂与精神苦痛。这是一个极具讽刺意味的悖论。

另一方面,《刮痧》这部影片里大量的中西文化冲突内容,很容易使人们忽视了一个更加本质性的问题,即,以理性主义为基石的西方法律制度所能实现公平、正义与自由的局限性。回顾西方与法律文化相关的影片,《肖申克的救赎》.《守法公民》《七宗罪》等,这些关于展示情与法之间冲突的客观性与永恒性的影片数不胜数。在《肖申克的救赎》中,迪克受冤被捕入狱,以谋杀罪名被判终身监禁。即使在真凶已经现身的情况下,仍然未能重获自由。迪克最终以一己之力,逃出了肖申克监狱,揭示了监狱的高墙可以束缚住身体上的自由,体制化的东西可以束缚住精神上的自由,但惟有希望不可以放弃的积极意义。反观《刮痧》这部影片,许大同的人生际遇并非是一个仅由异质文化之间冲突而导致的个案,这种悖论实际上是具有普遍性的。.

法律对理性主义的信仰使其在实现“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同时,也极大地抹杀了个体的独特性,这使得法律事实与现实事实之间简单地被进行了划一处理。证据成为判断是非的惟一标准。影片中,控方律师正是抓住了许大同曾当众打孩子、在简宁难产时保大人的决定,以及他所从事的具有暴力色彩的游戏设计行业等细节,并运用语言技巧引诱许大同当庭暴怒,以此向法庭展示和印证其推断的“合理性”。并且,这种被简化了的法律事实也不能避免无意识的文化和身份歧视。被告者的社会地位、证人的身份性质,以及所聘律师的层次等,都是极具影响力的法庭判案依据。因此,同一个案件、同样的证据,也会出现不同的判决结果。这些都体现了西方法制实现公正与自由的局限性。

《刮痧》这部影片中,创作者通过曲折的情节、感人的画面来揭示出人情与法律之间的冲突,给观众留下了极为深刻的印象。首先,影片的表现形式是极为感性的,在以情感人方面做得尤为出色。看过《刮痧》的人也许不会忘记许大同为了让父亲回国前再看一眼丹尼斯,而不顾法院的禁令,偷偷将孩子从福利院带出的情节。在回去的路上,许大同的车子被警车围住,而年幼不经世的丹尼斯因为警车的尾随而异常兴奋,并与警察们玩起了“枪战”游戏。久不与孩子相处的许大同就是在这样的情况下,奢侈地享受了一次幸福。直到孩子睡着,许大同将车开向了警局,一切再次重归冷酷的现实。另一个使人难忘的场景则是主人公在圣诞夜竭尽所能与妻儿团圆,却终告失败的场面。一边是圣诞树前等待父亲的丹尼斯,一边是被警卫认出而被拒之门外的“圣诞老人”,观众看到此处心灵无不为之震颤。无奈的许大同为了亲自送儿子圣诞礼物给孩子,最后竟然铤而走险,从公寓楼外的排水管道爬了上去。这一情节直接将整部影片带向了,许大同对孩子的爱无不使观众深受感动。

其次,在影片中,对人情与法律矛盾冲突的表现,也通过人与环境的剧烈对抗展现出来。在具有强制性、权威性的法律面前,个体显得极为孱弱。在强大的环境压力下,许大同事实上已经完全被剥夺了话语权,既没有言说的自由,也没有真诚的听众。他的任何解释都没能为其在法庭上争得半点权益。他的道德取向、工作价值以及人格品质都遭受到歪曲与非议。可见,在环境面前,个体是个十足的、不堪一击的弱者。但这样两个完全不对等的力量之所以能够构成一对矛盾冲突,是因为许大同的不合作、甚至是一些鲁莽的越界行为,不仅是对法律秩序的一种破坏,同时也是一种反抗,是对自我尊严的一种维护。因此,这对矛盾实质上便成了人性与非人道的体制之间的对抗。正是在这个意义上,许大同的越界行为虽然基于无法克制的冲动情绪,却又并非一种无理取闹和歇斯底里,而是源自其内心的道德感与亲情之爱。这让观众在气愤其将事情越搞越砸的同时,也产生了一种同情与敬佩之感。特别是影片越向后发展,这种情感体验也更为强烈。

此外,如上文所述,西方电影中也有许多涉及人情与法律两相冲突的话题。与《刮痧》的表现形式一样,主人公面对冷酷的理性主义体制,往往是通过极端感性的方式,即与法律完全背道而驰的方式来表明自己的反抗态度的。例如,美国影片《守法公民》中,工程师莱克德遭遇飞来横祸,妻子和孩子在家中被匪徒杀害。但为了结案率,警方使主犯转为污点证人,从犯则被判死刑。影片反映的也是法律体系的不健全,这种体制限制甚至制约着公平与正义的实现。

于是,影片中的男主人公决定自己来重建这个不完美的世界。一个带有英雄主义气质的人物和一个富有传奇色彩的复仇故事诞生了。《肖申克的救赎》也是以此来展现个体的力量和创造奇迹的能力的。《刮痧》也是如此,面对法律的理性逻辑,许大同针锋相对的以自己的感性逻辑来应对。但与那些英雄人物不同的是,《刮痧》中的主人公并不想重建什么体系秩序,也不想让人们从自己的传奇事迹中领悟到什么。许大同只是一个倔强而固执的文化坚守者,他的反抗更多的是出于自我的本能,出于一种文化上的无意识。即使在影片的最后,许大同在圣诞之夜做了一把英雄,但他冒着生命危险去爬楼梯,不是为了向别人表现自己对孩子的爱是真实的、无危险的,不是以此去证明自己的委屈和他人的错误。他只是为了实现他曾经向丹尼斯承诺过的话。这仍是出于人伦亲情的标准而付诸的“应该”去做的行为。

综上所述,《刮痧》这部影片展现了主人公在情与法冲突之间所经历的苦痛,其中涉及亲情、友情、事业等多个生活侧面,并以情感文化为切入点,在讲述情感共性的同时阐释了中西文化上的隔阂。影片最后用相互融合的状态表达了对于文化沟通和理解的美好愿望。[2]虽然,大团圆的结局使观众能够带着激动的欣慰离开影院,并因影片中所展现的人间真情而久久感怀。但影片所涉及的种种主题和现实矛盾却并不会因为主人公悲剧的结束,重新回到正常生活轨道而化解和消弭。这才是影片留给观众的更值得关注与深思之处。

[参考文献]

[1] 张中秋. 中西法律文化比较研究[M].南京:南京大学出版社,199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