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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执法人员力量与需要承担的职能不匹配
苏办发〔2014〕1号文件明确指出:试点镇综合执法机构作为镇政府的职能机构,代表镇政府统一行使由镇政府承担的除限制人身自由以外的行政处罚权,以及与行政处罚权相关的行政强制措施权、监督检查权,并具体负责相关行政管理事项的日常监管。根据文件要求,试点镇综合执法局不但要承担行政处罚职能,还要承担相应的日常监管职能。试点镇综合执法局等职能机构是在镇行政、事业编制总量不突破的前提下通过调节编制组建的,这就决定了综合执法局的编制难以大幅度增加。所调研的试点镇,执法人员最多的张浦镇也只有22人。现有的人员力量难以承担起下放的几百项行政处罚权。
(二)人员专业技能与需要承担的工作任务不适应
县级职能部门下放给试点镇的行政处罚权,权力多、领域广,而且农业、环保、食药等很多领域的行政执法工作专业性很强。目前试点镇虽然采取了跟班学习、加强培训等措施,但一些执法领域专业性偏强的特点,导致一些执法工作在试点镇难以得到有效开展。省、市业务主管部门和试点镇综合执法机构的工作指导机制尚未建立,上级业务主管部门组织的业务培训、案件评查等工作很难直接顾及到试点镇。
(三)衔接不畅和运行机制不健全
有的地方没有按照基本目录的要求下放、承接行政权限;有的地方下放给试点镇的行政权限多且时间紧,试点镇暂时无力承接;有的地方县级职能部门与试点镇没有建立有效衔接、平稳过渡的工作机制,有的县级职能部门对试点镇的行政指导、业务培训和监督检查工作不到位;试点镇获取上级的工作部署和要求、有关政策的信息渠道不畅;有的行政许可事项审核受理,省、市主管部门仅认可县级,试点镇难以具体操作;有的试点镇的综合执法机构和日常管理机构的职责没有完全厘清。衔接机制和运行机制的缺失,导致部分领域出现执法监管的空白地带和真空现象。
二、加强基层农业行政执法工作的对策
(一)稳步做好权力下放和承接
按照苏办发〔2014〕1号文件“凡试点镇确需且能够承接的行政权限,都应赋予试点镇行使;试点镇暂时无法承接的行政权限,要积极创造条件,成熟一批,赋予一批”的工作要求,积极稳妥做好权力下放和承接工作。一是有序下放。在县级政府编制、法制工作部门的指导下,县级主管部门和试点镇加强协调,充分考虑到试点镇的实际需求和承接能力,在“可放”和“能接”之间找到平衡,下放一批试点镇能“接得住、管得好”的常用行政处罚权,对专业性特别强、实践中不常用的权限暂缓下放,并明确放权部门的指导和监督职责,确保权力平稳下放。昆山市2012年下放给张浦镇行政处罚权655项,其中农业类134项。根据一年多来的实践,根据张浦镇的实际承担能力,为防止市场监管出现真空情况,昆山市政府下发了《市政府关于停止张浦镇人民政府行使相关市级部门下放的部分综合执法职权的通知》(昆政发〔2014〕49号),决定自2014年10月1日起停止张浦镇人民政府行使涉及燃气管理、农业投入品、药品医疗器械等方面的191项综合执法职权。停止的191项综合执法职权中农业类的有99项。二是有力承接。试点镇对县级职能部门下放的行政处罚权,细化落实承接实施方案,优化、充实人员配备,做好权力承接各项工作。三是有效行使。县级职能部门加强对下放权力运作的指导、培训,试点镇综合执法局对承接的行政权力要履职到位,避免出现下放权力悬空的现象。
(二)加强试点镇综合执法机构队伍建设特别是专业人才的培养
随着权限的大量下放,试点镇面临人手少、任务多,权力大、能力不够的情况,急需提高综合执法人员法律素质和执法水平,避免试点镇扩权带来的“隐性违规”,构建权力运行的有效机制。县级职能部门必要时可定期派人员充实试点镇的行政执法力量,适应新的管理体制需要。试点镇应通过引进专业人员、加强业务培训、派员到县级相关执法机构跟班学习等方式,加速培养各执法领域的专业执法人才,适应权限下放后执法工作需要。
(三)完善各项运行机制
很多人认为,高校行政管理人员是一份轻松地、没有技术含量的工作,每天无非是做一些繁杂的事物,专业技能要求不高,随便抓个人就可以胜任[1]。确实高校行政管理工作比较繁琐,尤其是二级学院,每天都承担各类的事务,这些工作不仅来源于学院领导,而且来源于学校的其他行政部门,学院办公室更需要面对不同的部门,如人事处、计财处、对外交流处、宣传部、保卫部等等,每一项工作都要求行政管理人员专业而且高效的完成,工作复杂程度可想而知[2]。因此这就要求行政管理人员具备缜密的逻辑思维、组织协调能力、灵活多变的办事能力、良好的沟通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及快速的学习能力,方可胜任工作岗位。
2行政管理人员的现状
近年来,随着社会的整体进步和国家对高等教育重视程度的提高,尤其对高校师资队伍的建设投入了大量资源,而高校行政管理岗位就处在一个尴尬的位置,发展相对明显滞后。2.1“边缘化”高等教育的空前发展,使得教师的主体地位得到强化,随之而来教师的工资、待遇、福利等方面得到了提高,而作为同样处在高校的行政管理人员来说,增幅却并不明显,并不是教育受到重视的主要受惠者,与高校教师相比,收入差距逐渐拉大,自然产生了被“边缘化”的危机感[3]。2.2压力、职业地位行政管理人员的压力主要来自于行政工作经常处于繁杂的超负荷运转状态,特别是在高学历人才云集的高校,行政管理人员的学历相对较低,这也成为一种无形的压力。职业地位主要体现在职业认同度、自我成就感和福利待遇方面等方面。如今的高校普遍存在着“重教学、科研,轻行政”的倾向,学校的主要领导是“双肩挑”的角色,这在一定程度上影响和支配着高校工作的决策。行政管理人员与教师相比,无法找到职业地位和自我成就感,长期以往,心理上产生一种不平衡,产生职业倦怠情绪。2.3管理队伍青黄不接高校自扩招以来,为保证高校教育质量,将引进人才计划的重点安排在教师岗,行政管理人员的少之又少,有的高校引进行政管理人员也是以编外或合同工的形式,与有编制的教师相比,薪酬、福利。待遇相差甚远,使得管理人才望而却步,逐渐导致行政管理队伍结构失衡,处在青黄不接的状态。
3如何实现学院办公室行政管理队伍建设
3.1按需设岗,按岗择人
高校二级学院办公室作为基层管理机构,承担的工作复杂且涉及广泛,因而在人员配备方面就需要按照“精简、统一、高效”的原则按需设岗、按岗择人,以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的形式招到所需要的人才。同时还要不断的优化办公室行政管理队伍的学历结构、能力结构、年龄结构等等,确保建立一支人际关系和谐,能力互补、工作热情饱满的队伍。
3.2树立“以人为本”的观念
树立“以人为本”的观念,重要是从思想上重视管理工作,要把管理和教学、科研放到同样的层面上来抓,贯彻“人本管理”的思想,引导行政管理人员调整心态,明确工作目标,认识管理的重要性,树立浓厚的服务意识,尤其是“超前服务”的观念[4],只有这样的管理队伍才能充分发挥主动性和创造性。
3.3提高自身素质
1.1政府要明确职责,抓住改革重点
要厘清政府管理的权利清单,做好精简行政审批工作,该下放的下放,该取消的取消,放权于民,着力打造高效的政府。一是推动政企分权。地方政府应切实完善简政放权推进机制,真正给企业松绑减压,着力营造利于创业、公平竞争的经济发展环境。切实做好政府权力的“减法”,为创业提供便利,营造公平竞争环境,以此换取激活市场的“乘法”。与企业分权,实行政企分开,放下不该管的,明确该管的问题,集中精力管好该解决的问题,真正做到彻底放,不截留。二是推动政社分权。与社会分权,着力培养市场及社会中组织,引导市场组织履行职能作用,扶持社会中介组织发展,充分发挥市场与社会组织各自的优势作用,实现三种组织相互支持、相互联动的新体系。加强对社会组织的规范与引导,清理规范中介服务。三是推动内部分权。地方各级政府,要按照中央部署要求,深刻领会精简行政审批的重大意义,切实找准精简行政审批这一推动行政体制改革与发展的突破口,以改革的精神、创新的理念和科学的方法,自上而下落实好,将该下放的行政审批权、社会事务管理权下放给地方政府,各地方应着力做好行政审批服务中心建设。通过还权放权,使现行的政府转变为一个有限的政府和有效的政府。地方政府应认真落实政府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制度,要做好与上级下放的对接,切实履行好接管后的职责。
1.2强化公共服务意识,推动政府职能转变
由于长期受传统观念影响,加上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正处于全面深化改革的进程中,很多漏洞和弊病尚未解决,“政府至上”、“官重民轻”的思想仍然在我国有一定的影响。特别是在当前全面深化改革的伟大战略推动中,市场经济正向纵深发展,经济关系、社会关系日益复杂化、多元化。在这样的大背景下,政府必须转变行政观念,摈弃过去以审批、管理为主的理念,牢固树立以监管和服务为主的公共行政管理理念,着力推动政府职能转变,要从构建服务型政府的角度出发,全面正确履行职能,着力发挥经济调节、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四大职能。一是改善经济调节。坚持以经济、法律手段为主,以行政手段为辅,建立健全三种调节手段的相互制约、影响、联动的经济活动综合调节机制,以增强宏观调控的前瞻性、准确性和有效性,助推国民经济发展。二是狠抓市场监管。坚持“放管结合”,宽严并济的原则。放就是政府该交还市场的职能,必须放手给市场。政府要着力构建公平合理的市场竞争环境,实行公平准入,管就是监管,在放手给市场以后,必须加强对涉及人民生命财产安全领域的重点监管,规范市场执法监管。三是强化社会管理。政府应充分发挥促进就业职能,不断完善调节收入分配机制,建立健全社会保障体系,推动基层社会管理改革与完善,确保社会大局稳定。要突出抓好公共服务,充分凸显公共服务职能,推动教育、卫生、文化等社会事业发展,进一步健全公共服务体系,逐步实现基本公共服务的公平化、均等化、全民化,推动社会公共服务事业的可持续发展。
1.3提高行政管理效能,打造高效服务形象
实行简政放权,建设有限的政府,其目的就是提高行政管理效能,打造高效政府形象,切实维护政府权威,提升政府的社会公信力。一是坚决维护中央权威,确保政令畅通。要严格按照中央部署安排,确保中央政策落实执行不走样,不高选择性执行,不搞变通,实现自上而下政令畅通无阻。特别是对于一些惠民利民政策的落实,必须完全实现中央意图,确保这些阳光政策真正能够公平合理地执行到位,真正惠及于民,让广大人民群众充分感受到党和政府的温暖,从而增强政府在人民群众中的公信力。二是构建科学合理的责权体系,确保权责分明。权力与责任是否清晰、规范、稳定、合法,是影响政府行政管理效能的前提。只有切实理清政府权力与责任清单,才能真正让政府用好权、履好责、服好务。如责任权力体系模糊不清,势必出现用权履责错位、越位、失位的问题,从而降低行政效能,甚至造成系列负面影响。三是提升行政绩效能力。从政府部门到政府工作人员,必须牢固树立“讲服务,讲效能,讲绩效”的理念,切实将提升行政绩效能力作为履行职责的根本要求,不断提升行政服务效能水平,优化行政管理服务质量,用一流的行政管理服务打造高效政府,坚决维护高效服务的政府形象。四是强化监督机制建设。行政管理体制能否落到实处,关键靠监督。要着力完善上级对下级行政机关的内部监督,健全人大、政协、监察、审计、新闻媒体和社会各界的全方位、立体化外部监督体系,以此规范行政管理行为,让政府权力在阳光下透明运行,助推现代化行政管理体制不断完善与发展,建好清廉政府。
2.结语
随着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农村与城镇差距的不断拉大,二元经济结构的出现,社会差距越来越大,民生问题空前突出,新农村建设显得迫在眉睫。所谓留守青少年,是指父母双方或一方流动到其他地区,孩子留在户籍所在地并因此不能和父母双方共同生活在一起的青少年。地处XX地区的XX乡,全乡现辖5个行政村,95个村民小组,土地面积1万亩,全乡总人口13800人,全乡在外务工人口约为950人,其中农村留守青少年达567人,女272人,其中小学留守青少年达438人。由于经济发展相对滞后,教育事业长期不发达,农民收入主要来自外出打工的收入,而他们的子女基本上托付给了自己的老一辈,或者托付给了学校,形成了本乡留守青少年过多的问题。留守青少年问题的出现不仅成为外出务工农民的后顾之忧,而且给正在成长中的未成年人身心健康成长带来巨大影响。留守青少年的教育问题成为本乡民生问题中的突出问题。为此,今年??月我对家乡的留守青少年教育及其管理问题进行了走访和调查。
二、调查安排
1、调查时间:2009年寒假
2、调查地点:XXX乡政府、部分村委会、乡部分学校学生与教师、部分家长;部分在XX城市打工的XXX乡学生家长。
3、调查对象:XXX乡的乡干部、部分村干部、留守青少年家长、留守青少年。
4、调查方式:实地综合考察、访谈、问卷;查阅文献资料和整理分析。
5、调查目标:了解留守青少年存在的主要问题、生存现状、教育状况等,通过调查来使等多的人了解和关注留守青少年,找到更好的解决问题的办法。
6、调查内容:
(1)留守青少年的生活习惯问题
(2)留守青少年的入学情况
(3)留守青少年的思想品德发展情况
(4)留守青少年的心理健康情况
(5)留守青少年的学习态度与成绩
三、XXX乡留守青少年存在问题
1、留守青少年普遍存在心理问题。
目前XXX乡的留守青少年,经过抽样调查:72.1%的学生父母是在小学的时候就外出打工,其中22.4%的青少年是在出生才几个月或者一年时间与父母分开而与祖父母生活在一起的,11%的学生是在小学时期就寄读在学校的。这些留守的青少年,大部分只有在过节及寒暑假的时候才能与父母见面。由于他们大多都在十五岁以下,正是情感、品德、性格形成和发展的关键时期,长期与父母分离,使他们生理和心理上的需要得不到满足,缺乏父母的关爱,亲情失落,产生孤独感,心理失衡。通过我对周围几个村的问卷调查发现:留守青少年十分想念父母的占76%,有49.3%的留守青少年父母每年回来1次,15.4%的留守青少年父母几年回来1次,24%的留守青少年很少与父母电话联系。这就很容易使他们形成情绪消极,表现出性格内向、失落自卑、自私冷漠、脆弱孤僻或焦虑、任性、暴躁,有的出现逆反心理、怨恨情绪。同时,留守青少年在学校里面普遍受到教师的关注较少,对这些青少年的心理健康也产生了不良的影响。
2、留守青少年的生活质量较差
从调查的儿童中来看,30%留守青少年平时没有零花钱,平均每人每星期还不到2元钱,更不用说买什么营养品、水果等一些城市家庭的消费。吃穿住是人生最基本的需求,从上述数据看出,很多留守青少年基本生活都无法得到满足需求。部分留守青少年回家要做家务、干农活,在家根本没有时间学习,而且有的孩子由于做家务而耽误了老师布置的作业,挨老师的批评,这样就给留守青少年带来了心理的压抑和具体的困难。留守青少年独自在家或路边玩耍,路上车辆较多,而老人无暇顾及,造成农村火灾或触电事故时有发生,安全存在一定隐患。
3、留守青少年的行为习惯较差。
大多数留守青少年自我控制能力不强,生活习惯不良,表现在不讲卫生、不换衣服、挑食挑穿、乱花钱;有的留守青少年行为习惯较差,在家里不听代养人教导,顶撞祖辈、我行我素,在学校不遵守规章制度,不服管理,说谎骗人,小偷小摸,成为了“问题儿童”。“品学兼优”的留守青少年只有14.4%的比例。部分留守青少年与社会不良青年混迹,经常有打架斗殴的现象,加上父母不在身边,出现了问题无法得到帮助,依靠自己的错误方式处理,出现了很多的安全事故。甚至个别孩子走上了犯罪的道路。
4、留守青少年学习成绩普遍不好
通过对学校的调查发现,教师普遍反映的不良学生,87%都是留守的青少年。在学校里面经常旷课逃课的学生大部分都是留守青少年。总体来讲,留守的青少年学习成绩大部分处于中下游,男生比起女生更差一点。只有很少的留守青少年成绩较好。通过对留守学生的理想价值观调查发现:这些学生近一半对未来的打算是打工(小学生打算打工的很少,高中学生准备外出打工的近一半)。据调查显示,在“留守青少年”中,只有20%考入普通高中,10%的就读职业技术高中和中专,多达70%的孩子则在中考后便走上打工之路。
四、解决问题的建议与对策
1、学校应加强管理,倾注关爱
学校开办家长学校与留守青少年学校,打通学校、父母、学生之间的沟通渠道。尽快建立起相应的档案资料,详细记载这些学生的思想、品行、学习和生活情况以及他们父母的通信地址、电话,并做到定期查访。要成立专门的领导和管理小组,开展有组织、有计划、有目的的管理活动。这样才能做到心中有数,针对各类“留守青少年”的具体情况,有的放矢的采取措施,更加有效地解决他们的困难和问题。老师应给“留守青少年”以更多的关心、爱护。在安全上时刻提醒;生活上提供帮助;心理上多方沟通;在学习上多予指导;在交往鼓励他们融入集体。学校应开展心理健康课,关注“留守青少年”的心理健康。“留守青少年”远离父母。调查中明显反映出部分“留守青少年”已经出现心理问题。因学习困难、考试压力而导致学习障碍。心理上恐惧和焦虑,又进而产生厌学和逃学。因此对“留守青少年”进行心理教育、心理咨询是非常必要的。通过教育和引导,帮助学生树立面对现实的信心和勇气,提高承受成功和挫折的能力,以更积极、乐观的态度面对人生。
2、家长应努力承担起责任
目前多数农民文化程度不高,误以为教育孩子是学校的事,家长只要给钱给物当好“后勤部长”就可以了,至于孩子学习成绩、思想品德的好差,由老师们去管教。家长应该改变这些不正确的思想,明确教育子女是自己的应尽之责,家长自身文化水平的高低并不影响对子女的教育。即使在外地务工,也要把教育孩子的那份责任承担起来,与学校、社会形成合力,把教育孩子的工作做好。应主动与子女的任课老师、班主任联系,加强沟通。家长应加强与“监护人”联系及亲子间的沟通。一方面,加强与“监护人”的联系,及时掌握孩子的学业、品行及身体健康状况,并通过各种方式对孩子的学习和生活进行指导。另一方面,应采取多种方式,注意与孩子的沟通交流。沟通方式可以多样化上,除电话外,可采用书信等进行交流。
(三)政府要关注留守青少年问题
镇、村两级要逐步探索帮助留守青少年教育与管理的新路子,在社会上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结对帮扶,也可以建立家长代管制度。相关部门要加大宣传力度,充分发挥媒体的作用,加大新闻宣传力度,引起社是,会各界对农村留守青少年的关注,引起社会的重视,调动全社会的力量,共同寻求解决的办法和途径,形成全社会齐抓共管的格局,让外出打工的父母安心,让在家的留守青少年健康成长。
(一)景区资源垄断性特征
旅游景区位置的独特性、资源特点的唯一性、景区资产的不可分割性、游客观光体验的差异性,决定了景区的不可替代性和自然垄断性。这种自然垄断性意味着对景区经营者收费必须实施经济管制,否则,景区经营者可能滥用其垄断地位,为获取垄断利润而制定较高价格,从而损害公众利益的实现。
(二)景区资源公共物品特征
经济学研究表明,公共物品在不具有排它性的同时,根据其有无竞争性又可分为纯公共物品和准公共物品。准公共物品一个非常重要的特点就是具有“拥挤性”,即公有资源消费者的数目从零增加到某一个可能大的正数,即拥挤点时,公有资源消费就显得十分拥挤。在没有超过拥挤点的范围内,可以增加额外的消费而不会产生竞争,即每增加一个消费者的边际成本为零;当超过拥挤点之后,增加更多的消费者将减少所有消费者的效用,增加额外消费者的边际成本趋于无穷大。按照以上理论,风景名胜资源无疑属于准公共物品。
(三)景区资源外部性特征
景区资源外部性表现为旅游者的消费不仅可以给景区带来收益,而且景区所在地居民也都能从中获利。因为旅游产品不仅可以给游客带来休闲和娱乐,提高所在地区的环境质量而且带动了当地的基础设施建设,提高了当地的知名度,增加了就业机会与隐性收入,从而提高了当地的整体社会福利,旅游地整体形象的推广能大大促进当地旅游业的发展,会使旅游目的地的企业从形象推广中获得收益。
(四)景区资源信息不对称性
信息不对称性是指经济效益的双方对商品价格与质量的有关信息了解程度不一致。在选择出行旅游时,旅游目的地对旅游者来说是一个陌生的对象,旅游者在获得关于产品的信息方面处于劣势,旅游产品的提供者与需求者显然在信息方面存在着严重的信息不对称。信息不对称会导致市场竞争秩序的紊乱,甚至会出现“劣品驱逐良品”的现象。景区资源只有通过政府正确信息的才能实现资源合理利用及社会公平。
基于委托理论的旅游景区行政管理模式
(一)委托理论概述
委托理论是过去30多年里契约理论最重要的发展之一。它是20世纪60年代末70年代初一些经济学家通过深入研究企业内部信息不对称和激励问题发展起来的。委托理论的中心任务是研究在利益相冲突和信息不对称的环境下,委托人如何设计最优契约激励人。委托关系也广泛地存在于旅游业中,但是在旅游业中的研究和应用却几乎空白。
委托关系是随着生产力大发展和规模化大生产的出现而产生的。其原因一方面是生产力发展使得分工进一步细化,权利的所有者由于知识、能力和精力的原因不能行使所有的权利了;另一方面专业化分工产生了一大批具有专业知识的人,他们有精力、有能力行使好被委托的权利。实际上不管是经济领域还是社会领域都普遍存在委托关系。为了使人的行为符合委托人的效用函数,委托人一方面对其人进行激励;另一方面充分发挥“经理人市场”的监督作用。
(二)委托管理模式
如果说公共型景区资源特征是旅游行政管理委托模式的必要性,那么旅游景区企业作为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独立核算和承担民事义务的企业则有权利根据自己的实际以最小的投入获得最大的产出。依据委托理论,旅游景区资源行政管理过程中就产生了一系列的委托关系(如图1)。(三)景区所有权与经营权相分离
景区景点多头管理是我国目前旅游景区发展过程中面临的一大顽疾,而其中最令人关注的就是旅游景区的所有权和经营权问题。因此,政府作为国家的最高管理者应该继续推行产权制度改革,不仅要实现政企分开,把一部分职能转让给有能力、有责任的企业和承包商,从宏观上给予企业一定的指导;而且政府应根据景区资源隶属不同的行政管理主体的现状,基于委托理论,把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应该作为国家旅游资源归口管理的唯一法人,集中行使景区的行政管理权,原有归口部门对其行为进行监督管理和委托管理。这样一来,旅游管理部门就有了明确的权限和职能,企业有了明确的责任,激发了企业的积极性和热情。
(四)改善景区投资环境以扩宽资金来源
虽然近年来地方政府越来越重视旅游业的发展,相继投入了大量资金,但是单靠政府单方面的投入是远远不够的,致使许多景区景点的开发项目得不到资金支持。因此,积极营造良好的投资环境,吸引和引导投资成为摆在地方旅游管理部门眼前的迫切问题。首先,要积极促成平等竞争的市场环境。由于中国旅游企业以中小型为主,因此个体私营经济在发展旅游业、完善旅游各个领域供给方面具有特殊意义。但是目前大多自有资本运作时,不能享受外资企业所得税方面的优惠政策。此外,在费改税之后,部分收费项目模糊,因企业而定,在这种情况下旅游企业通常要承担比其他企业重的费用负担。部分地区的相关部门巧立名目,对景区内的企业乱摊派,这就需要旅游主管部门对乱收费现象予以制止,提高企业投资的积极性,增加企业投资的信心。其次,增大银行贷款力度。旅游管理机构应该本着发展旅游业的目的对旅游项目进行细化财务分析,做可行性研究和宣传,以赢得银行的信任和支持,努力增大银行的贷款规模;再次,采用景区资源归口管理单位、企业和当地社区各出一部分资金的办法成立旅游发展专项基金,由旅游管理部门负责基金的具体运作,景区资源归口管理单位、企业和当地社区给予一定的监督以保证资金的实际用途。
(五)注重交叉地带景区的开发与管理
目前,处在交叉地带的许多景区景点,由于在行政划分上同时属于多个地区管理,导致出现了实际上的无人管理,或只从自己受益的角度规划与开发,注重局部利益,没有形成大旅游的观念。鉴于全国都存在许多处在交叉地带的旅游资源,建议在这些区域打破行政界限成立高于行政划分之上的专门的旅游发展组织,负责交叉地带旅游资源的规划与开发,地方不再对其进行直接管理,而是托管形式。该组织直属上一级旅游局并对其负责,但在景区的规划与开发过程中地方各级相关部门要给予一定的配合和支持,争取发挥特有资源的优势,实现帕累托最优的共赢局面。
(六)加强景区人力资源开发与管理
虽然目前旅游从业人员日渐增多,但其从业人员整体素质水平层次不齐。根据《中国旅游业发展“十五”计划和2015年、2020年远景目标纲要》要求,首先制订旅游人才建设整体规划。其次,从委托理论出发,对旅游从业人员进行指定地点的集中培训,提升区域整体服务质量。此外,加强对旅游教育的管理,包括控制和调整旅游教育整体结构;强化旅游人才素质教育;加强旅游学科和课程建设等。
内容摘要:旅游景区行政管理是旅游行政管理的一个重要内容,它直接关系到旅游景区的可持续发展。本文在对我国旅游景区资源特征分析的基础上,从委托理论的角度提出了我国公共资源型景区的行政管理模式,促进我国旅游景区的健康持续发展。
关键词:旅游景区行政管理管理模式
参考文献:
1.高鸿业.西方经济学[M].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0
有效的行政管理对民办高校十分重要,但是要想做好行政管理工作,还是有很大的难度。改革开放以来,对于建立健全民办高校的行政管理,不少的行政人员都做出了努力。但是,其效果并不是十分明显,民办高校的行政管理方面还是存在很大的问题。主要有以下几点:
1.1民办高校中行政管理制度不完善
在民办高校行政管理中,往往由政府组织的参与。一旦要实施改革,而改革的重心一般都偏向学术方面,而行政管理制度并没有随之进行改革。这就使得行政管理跟不上学术改革的脚步,行政管理在实施的时候有很大的困难。此外,民办高校自身也更重视教育学习,行政管理的制度也不完整,主要以领导直接安排决定为主,而缺少民主性。
1.2民办高校中行政管理体系不完整,同时缺少科学性
虽然,不少专业人士都为高校中行政管理的完善做出了努力,但是其管理体系还是不完整,缺少民主性。另外,其管理缺少科学性。在民办高校中,领导一般都不太重视行政管理,只是象征性的进行应付工作。因此,民办高校行政管理体系中一般是参照公办高校中的行政管理体系进行工作,完全没有考虑其行政管理体系是否符合自身情况。很明显,民办高校的运行的特点明显和公办学校不同,民办高校讲求低投入、高质量。这就使得在民办高校行政管理工作过程中投入少,这种态度很大程度的降低了行政工作人员工作的积极性,同时也大大增加了民办高校中行政管理运行的难度。
1.3民办高校中缺少专业的行政管理人才
在行政管理中,最重要的因素就是人。行政管理管理的就是人、财、物等,同时行政管理也必须由人运行,因此行政管理离不开专业行政人员的参与。但是,现在很多民办高校并不重视行政管理,民办高校往往花费更多的精力在提高教学质量和改善教学方法上,并不愿花费太多的财力在行政管理人才上,这就使得在民办高校中专业的行政管理人才稀缺。同时,由于高校自身不重视,行政管理方面的工作人员大多思想落后,比较保守,并不符合现代高校行政管理的需要。另外,由于民办高校行政管理组织中缺少新鲜血液的输入,使得原有的人才一味的以老旧的概念进行工作,直接导致了行政工作效率低下的不良后果。因此民办高校中行政人才数量以及质量的缺乏是民办高校行政管理中的一大问题。
1.4民办高校行政管理中责任、关系混乱
由于行政管理在高校中不被重视,并且行政管理行业缺少专业的管理人才。这一系列的原因是的在行政工作开展的过程中人员明显不够。这一状况下,许多民办高校并没有选择招收行政工作人员,而是让原有的行政人员一人兼任多个职位。然而,行政管理是一项复杂程度高的工作,兼职的情况大大降低了行政人员的工作质量。并且由于一人多职,在民办高校行政管理中工作人员关系错综复杂,个人应该担负的责任也比较模糊不清。该现象明显限制了行政人员的发展,降低了行政人员的工作效率。
2.改善民办高校行政管理状况的措施
由于在民办高校中,行政管理还存在着很多问题。这些问题很大程度的影响了行政工作的顺利开展,同时也限制了民办高校的发展。因此,如何改善民办高校中的行政管理状况是现代民办高校必须正视的。为此,许多专业的行政管理人士都发表了自己关于改善行政管理的建议,经过整理归纳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的措施:
2.1普及民办高校中行政管理的重要性
民办高校中行政管理困难的一大原因就是人们缺少对行政管理重要性的认识。由于民办高校中,管理者更注重学术上的改革,而轻视行政管理。这种现象直接导致了行政管理的弊端。因此改善民办高校中行政管理的首要条件就是宣传行政工作的重要性,使得领导能够重视民办高校中的行政管理。然后,加大行政管理的投入,鼓励行政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在精神和物质上同时满足行政人员的需要,让行政人员可以全身心的投入到行政工作中。保证学术和行政管理一起发展。
2.2建立健全民办高校行政管理的制度体系,寻找符合其自身特色的制度体系
由于民办高校具有其独特的性质,因此,一味的引用公办高校中的管理体系是不科学的。现在民办高校中借用公办高校的管理制度是非常常见的现象。要解决民办高校行政管理效率低下的问题就必须摒弃此行为,并讨论研究出最符合其自身特点的行政管理制度。
2.3加强行政管理队伍的建设,并经常组织员工学习心得管理理念
行政管理行业人才的不足是造成行政管理困难的直接原因。因此,如何加强行政工作队伍的建设是值得关注的。首先,学校应该加大招收专业行政人员的力度,并给与合理的工资报酬以吸收更多的专业人才。此外,最重要是加强在职行政管理人员的培训,因为行政管理职位上的人往往都是工作了多年的人员,这些人由于多年都使用同样的管理制度和理念进行行政管理,并且其自身缺少学习,使得他们缺少新的、符合现代社会的行政管理概念。因此,民办高校必须经常组织在职人员进行统一学习,并鼓励他们提出新的观点。此外,对于在职行政人员的培训出了专业的讲座统一学习外,还应该引进一些新的技术和观念到实际工作中,鼓励行政人员自主学习,提升自身素质。
2.4明确民办高校行政管理的责任与任务,并给与一定的奖惩
在民办高校中,一人多职位的现象不利于其行政管理的顺利进行。因此,必须解决一人多职位的现象。首先,是引进大量专业人才。其次,将人员进行合理的分工,对于个人的职位任务以及应该承担的责任都必须作出明确的规定,保证监督每个行政管理者都能积极主动的完成自己的职责。最后,对于行政人员的工作情况,应该给与一定的奖惩,并让员工相互监督,保证员工更够得到个人发展。这一系列措施的采用,可以大大增加员工工作的积极性,提高行政管理的效率。
3.总结
针对上述问题,在医院行政管理工作的实际操作中,应该对工作内容、工作分工精细化,组织协调好各部门间的职责范围,规范工作流程,提高医院工作人员的效率意识,运用科学化、精细化的管理手段和方法,对医院工作进行优化和整合。
1.1提高行政管理人员精细化工作的能力和意识
提高管理人员在精细化工作方面的素质是推行医院行政工作精细化,合理分配医院既有资源,提升资源利用效率,达成资源运用最优目标的有效手段。加强对医院行政管理人员工作精细化的意识,从主观上引导和开发管理人员工作精细化的觉悟,是推进医院行政管理工作精细化的有效手段,能够有效提升医院工作效率,提升医院口碑,从而对未来医院行政管理工作的进一步精细化具有深远意义。医院可以组织开展培训课程,邀请精细化管理方面的专家开办讲座,利用培训具有的战略控制性和激励性的特点,让精细化管理观念深入人心,为未来医院进一步推行精细化的行政管理奠定良好的基础。
1.2明确医院行政管理各部门的岗位职责
医院行政管理工作量大,工作内容复杂,如果不能将各个部门职责进行合理明确的划分,就会出现部门间职责界限模糊,职责交叉重叠,或者出现职责真空现象,导致工作效率低下,各部门之间的工作不协调等后果。因此,应根据医院自身条件,结合医院自身特点,精细明确地划分各部门应承担的相应职责,实现职责安排系统化,职责划分精确化,职责描述明确化。运用先进的管理理念,灵活的管理手段,统筹协调医院各部门间的责任承担和工作分工。
1.3优化医院行政管理的工作流程
医院性质和社会职责的特殊性决定了医院工作要快速高效的需求。为保证医院各部门工作系统协调,人力资源合理运用,工作流程顺畅无阻,就要设计科学的组织控制程序,制定明确规范的操作指导手册,针对性地开展教育指导,以应对突发事件和复杂事件,避免因业务不熟练而产生的混乱,导致的部门运转不畅,工作效率下降。通过对重点问题的针对解决,帮助部门和人员的运转和活动,提升医院整体的办公效率与工作效率,实现工作运行效率最优化的目标。
2.结语
关键词:行政垄断解构制度建构
2006年4月6日,广州云峰酒业生产的小糊涂仙酒通过湖北省汉川市红头文件的“红色营销”事件被曝光,由此引发了一系列的争议和声讨,在各种声音未了之时,本文仅从经济法的视角对该事件进行分析。
事件经过:2006年3月17日,也就是全国“两会”闭幕第二天,湖北省汉川市政府办公室下发“[2006]11号”文件,要求市直机关和各乡镇农场在公务接待中使用小糊涂仙系列酒,并给各单位附加总计200万元的任务。
2006年4月6日,此事被媒体曝光,当天文件废止。
2006年4月7日,湖北省汉川市纪委、市监察局联合下发《关于严禁党员干部公款大吃大喝的通知》,要求全市“严格公务接待纪律”,“倡导公务接待中使用地产酒、地产烟,促进地方经济发展”。[1]
美国学者曼昆就经济的现实性将垄断划分为三种类型:市场垄断、自然垄断和行政垄断。市场垄断是在市场自由竞争下,少数公司利用其资本、技术或管理上的优势所取得的一种市场势力,并且凭借这种势力实现超常经济利润的可能。自然垄断主要指在生产技术上所存在的生产劣加性,使在一个市场上由一家企业生产所有的产出具有最大的生产效率,这在表面上呈现出完全垄断的特征。[2]垄断扭曲了正常的市场价格和竞争关系,排斥完全竞争的市场类型和结构。从某个企业的角度看,垄断会使其赚取超额利润,但从全社会的立场来看,它会以低效率为代价,浪费社会资源和自然资源。[3]垄断是市场经济的天敌,也是市场经济失灵的一种表现,但市场经济本身的缺陷又使得市场失灵不可避免,在市场失灵的情况下政府干预经济成为必要,经济法也由此产生。但同作为市场中的一员,政府自身利益的存在又使得政府在面对利益的诱导下也可能失去有限的理性,不正当地运用行政管理权对市场进行干预,政府失灵同样有存在的空间。本次“小糊涂仙酒”的红色营销之举,在经济法的维度下就是政府失灵的一种表现。
一、政府指定公务用酒行为违反了《反不正当竞争法》的规定,政府所为属于行政垄断。
行政垄断是由于行政权力的保护形成的垄断,清楚的界定行政垄断的概念及其构成要件是判断一行为是否是行政垄断的前提。学界对于行政垄断的概念有着不同的理解。有的学者认为行政垄断是“对政府凭借公共权力来排除或限制竞争的一种表述”(下划线为笔者加,下同);另有学者认为行政垄断是一种滥用行政权力的非法行为,是“因政府支持而妨碍企业自由的非法垄断”;还有学者认为行政垄断是“凭籍政府行政机关或其授权的单位所拥有的行政权力,滥施行政行为,而使某些企业得以实现垄断和限制竞争的一种状态和行为”。[4]行政垄断究竟是一种状态还是一种行政,又或者二者兼而有之。笔者认为从行政垄断的构成要件来界定其涵义更为妥当。
(1)主体要件。根据《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七条规定,“政府及其所属部门不得滥用行政权力,限定他人购买其指定的经营者的商品,限制其他经营者正当的经营活动。政府及其所属部门不得滥用行政权力,限制外地商品进入本地市场,或者本地商品流向外地市场。”由此可见,行政垄断的主体当是政府及其所属部门。需要说明的是,由于我国的公用事业单位拥有一定的行政管理权(如电力局、水务局、供电局等),同时还存在着行政性公司(如移动通讯公司等),此类拥有企事业单位根据法律的授权以及行政机关的委托拥有一定的行政管理权,在其行使行政管理权的过程中有可能形成的垄断局面,此种垄断与其作为市场经济主体形成的经济垄断有着本质的不同。故对于目前法律规定作为行政垄断主体的政府及其所属部门宜做广义理解,这些企事业单位也应纳入行政垄断的主体范围。
(2)主观要件。行政垄断主体利用行政管理权干预市场竞争是否必须出于故意是主观要件所讨论的问题。前文中有学者认为行政垄断是一种状态,通过分析此观点来看行政垄断是
否需要主观上的故意,根据该学者的观点,既使行政垄断主体主观上没有垄断的故意,只要事实上形成了垄断的状态,也构成行政垄断。从经济学的角度来看,垄断是市场经济规律作用的必然结果,垄断状态是市场经济中不可避免的一种竞争状态;再从社会学的角度来看,基于国计民生的特殊需要,一国的某些公用企业在市场中实际处于也必须处于垄断的地位,此种垄断为维护公共利益所必需;而从法学层面上来看,垄断则是作为一种具有违法性和危害性的行为,客观上违背市场经济规律,对市场竞争造成损害。如果认为只要存在垄断的状态,既使不是出于破坏市场竞争的目的也归属行政垄断一列,则会使市场经济中正常的竞争行为所形成的经济垄断以及为公共利益的垄断与行政垄断无法区分。因此行政垄断中主体只能是出于限制竞争的目的,故意利用行政管理权干预市场经济以获取垄断利润。
(3)客体要件,即行政垄断侵犯的是何种社会关系。行政垄断从法律层面上说是一种违法行为,侵害的是市场的公平竞争秩序,即为国家法律所保护的社会主义市场竞争关系。
(4)客观要件。行政垄断主体使用何种手段或以何种形式对市场竞争进行限制,即行政垄断的客观表现。笔者认为,行政垄断主体所运用的干预市场竞争的手段具有多样性,只要这种行为客观上导致了限制竞争的后果,都可视为行政垄断的客观要件。如通过颁布在一定范围内具有普遍约束力的文件等抽象行政行为,或者以行政监督、管理为由进行处罚以限制竞争等的具体行政行为,造成了垄断的后果,均为行政垄断主体所实施的垄断行为。
通过对构成要件的分析,笔者将行政垄断理解为:拥有行政管理权力的主体以限制市场竞争为目的实施的运用行政管理权作用的行为,该行为导致或可能导致限制市场竞争、破坏市场竞争秩序的后果。
根据上述构成要件及概念,结合本案中湖北省汉川市政府部门颁布指定饮用“小糊涂仙酒”的红头文件,行政垄断成为这一政府行为的不二定性。
2006年3月17日,湖北省汉川市政府办公室颁发文件,这一抽象行政行为的目的在于将该市公务接待用酒的品种限定为一种——“小糊涂仙酒”,并下达了饮用指标。该行政行为使其他白酒类品种在政府公务接待市场中失去了竞争机会,该市公务接待用酒市场由广州云峰酒业一家垄断。2006年4月7日,汉川市纪委、市监察局联合下发《关于严禁党员干部公款大吃大喝的通知》,“倡导公务接待中使用地产酒、地产烟,促进地方经济发展”。该《通知》又是限制竞争行为的行政垄断行为,使得公务接待用酒由“小糊涂仙”变成了地产酒。汉川市政府部门以下发文件的形式的行政垄断其动机何在,或是出于地方财政利益和
本地企业经济利益考虑,或是出于部门利益、领导的个人利益的考虑,我们无法在此作出判断,而一旦按其文件实施所造成的行政垄断的后果却是可预见的。市场经济之中应由商品的质量、价格等因素来考量商品的竞争力,由此才能形成市场经济的良性互动与公平竞争。
二、行政垄断是一种违法行为,汉川市政府的指定饮酒行为属违法的行政行为。
行政垄断具有违法性,此点根据目前我国唯一规定行政垄断的法律——《反不正当竞争法》的规定即可得出。缘何法律有此规定,溯其立法本意,分析如下:
(一)行政垄断破坏市场竞争秩序,限制或排除竞争。
市场经济的生命在于竞争,市场经济是由价值规律、供求规律和竞争规律共同起作用的经济形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作为市场经济的一种形态,本质上也是一种竞争经济,为了维护竞争的有序和有效,必须建立自由平等的竞争秩序。[5]行政垄断运用行政管理权使得垄断受益人不受市场规律的约束而获得垄断利益,以行政手段的强制取代资源的市场配置,人为地设置市场壁垒,妨害货流畅通和物尽其用,在一定范围内否定竞争、取消市场,与市场规律相悖。
(二)行政垄断侵害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使其丧失选择权、平等交易权等合法权益。
在市场经济条件下,由于市场经济规律作用的结果,消费者拥有对产品的知情权、选择权和平等交易权,行政垄断则通过人为地控制产品的生产和供给,形成有利于自身或某一特定市场主体的“卖方市场”,消费者的购买行为被限定在指定之列,丧失了自由选择产品的权利,个人消费自由随着行政垄断的作用被剥夺。
(三)行政垄断易滋生腐败,行政垄断主体依其行政管理权而进行权力“寻租”。
行政垄断主体手中拥有的行政管理权正是市场经济主体所缺乏的,而拥有行政管理权的行政垄断主体自身的利益需要又使其对于利益的诱惑往往难以抗拒。如果行政垄断主体将其手中的行政管理权作为谋取自身利益的筹码,市场主体以金钱或其他利益为代价与行政管理权进行交换而获得所需的优势地位,则双方一拍即合,腐败出现,限制竞争状态相随而至。
(四)行政垄断导致企业低效率,阻碍企业的发展。
从表象上来看,行政垄断的结果是某市场主体获得了垄断利润,排除了其他竞争对手,而且只要垄断继续存在,其即能继续享有这一垄断利益。正因为如此,因此获得垄断地位的市场主体无意于质量的提升和保证,而愿意将更多的精力放在如何使拥有行政管理权的行政
垄断主体将这一垄断状态继续持续。由于垄断企业缺乏市场竞争条件的外部竞争压力,从而滋生一种惰性,缺少创新机制和竞争精神的企业在市场中最终会丧失竞争力,一旦行政垄断不存在,在市场经济规律作用之下其所面临的将会是被淘汰的结局。如果行政垄断在一个国家内普遍存在,那么该国也会最终丧失在国际市场上的竞争力。
湖北省汉川市政府指定和倡导引用酒的品种,或许我们能猜测其为了部门利益以及地方利益的需要,但这一行为客观上使消费者丧失了选择权、阻碍了企业的发展、破坏了市场竞争秩序并让人合理怀疑到权力的寻租,影响政府的形象和公信力。
三、反行政垄断的对策建议。
鉴于行政垄断的危害性,各国对于行政垄断都采取的是限制或禁止的态度[6].我国有着几十年计划经济的传统和几千年封建集权制度历史,行政垄断对于我国目前经济发展的危害更为深远,因此反垄断特别是行政垄断已成为我国发展市场经济的必然选择。
理性地看待行政垄断,会发现实践中有其存在的土壤。根据经济学上的“诺斯悖论”[7],行政垄断来源于国家相互矛盾的双重性质:国家的社会性,该属性使国家必须确立确定的产权,明晰的产权使社会的产出最大化;国家的阶级性,这一性质使得国家(实践中表现为代表国家的政府)出于自身的利益需要确立一套保证统治者利益收入最大化的基本规则。悖论由此产生,反映了国家与社会关系的基本矛盾。存在虽非合理,但必有其根基,所以对于反行政垄断的制度建构无论从哪一个方面着手都会显得力不从心,行政垄断需要多个领域、多个部门、多重维度的规制,对此笔者拟从立法、司法、行政的三重维度对反行政垄断的现状作出回应。
(一)立法方面,制定专门立法并与其他法律法规中有关反行政垄断的规定相结合构成我国反行政垄断的法律体系。
我国现行关于反行政垄断的立法很不完善,归纳起来存在三个问题:1、法律层面的规定笼统,缺乏可操作性。我国现行关于行政垄断的法律规定仅为《反不正当竞争法》中第7条与第30条,即“政府及其所属部门不得滥用行政权力,限定他人购买其指定的经营者的商品,限制其他经营者正当的经营活动。政府及其所属部门不得滥用行政权力,限制外地商品进入本地市场,或者本地商品流向外地市场。”“政府及其所属部门违反本法第七条规定……由上级机关责令其改正;情节严重的,由同级或上级机关对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行政处分。”,而且规定中只规定了行政机关实施的行政垄断,对于法律授权或经行政机关委托的享有行政管理权的单位实施的行政垄断没有涉及;2、绝大部分反垄断的规定均由国务院及其部委的法规作出,而这些部门本身就有可能是行政垄断的主体,自定规则约束自身,权威性不够、公信力不强。行政垄断大部分都由行政垄断主体利用掌握的行政管理权所为,对此的规制如以行政法规为主要依据会使得对于行政垄断的规制的效力层次不够,规制效果不佳,现今我国的行政垄断呈上升之势也在一定程度上说明了这点;3、无论是法律还是法规,对于行政垄断行为均存在制裁不力、救济途径欠缺的问题。如《反不正当竞争法》中第30条规定的处罚措施,仅由行政机关的上级机关责令改正,情节严重的才给予直接责任人员行政处分。但实际情况是上级行政机关往往能从下级行政机关的行政垄断中获得间接的收益,上下级之间有共同的利益,如此监管实难奏效。
通过对我国反行政垄断立法现状的分析,笔者建议在将来制定的《反垄断法》中设专章规定行政垄断问题,禁止行政垄断行为。内容包括:1)以列举与概括相结合的方式对行政垄断的表现形式作出规定;2)规定独立的、专门的反行政垄断机构,赋予其对行政垄断的监督管理和行政处罚权等职权;3)在法律责任方面,应明确行政垄断主体所应负的行政责任以及行政损害赔偿,涉及到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按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责任处理;4)改变行政终局的方式,提供司法救济途径,不设行政前置程序,由受害人选择救济方式,以更好地维护行政垄断受害方的合法权益。
该专门立法对于反行政垄断的规定大都是原则性的,对于具体的、细节性的规定则由其他法律法规作出,二者结合构成我国反行政垄断完整的法律体系。
(二)行政方面,设立专门的反行政垄断机构以执行法律法规的规定,监管行政垄断行为。
鉴于拥有行政管理权的行政垄断主体与其上级机关有着共同的利益,由下对下监管的效果不佳,因此根据《反垄断法》中反行政垄断一章中的规定设立专门的、独立的反行政垄断机构,由该机构对行政垄断行为进行专门的监管较为适宜。该机构可命名为“反行政垄断委员会”[8](下称“委员会”),委员会的委员从委员会所属地方的行政、司法、学校等机构择优抽出具有该专业知识的人员组成。固定委员占一定比例,其他均由以上所列单位抽调人员监时担任,每个行政垄断案件由3至5位委员(其中一人是固定委员,并担任组长)组成小组进行裁判,该小组随该案行政程序结束而解散,从而保证其裁判的公正性。该机构其不同于现存的行政垄断监督机构(行政垄断主体的上级机关),不依附于行政垄断主体,没有行政垄断影射利益,拥有法定职权,具有独立性、专门性,又以非行政程序前置和司法审查制度对该机构行使法定职权进行监督,规制其拥有的监督行政垄断职权,与司法审查程序相比又具有主动性,一旦市场中出现行政垄断的现象,该委员会主动介入调查,经查确属行政垄断行为的,有权作出处罚决定。
(三)司法方面,设立司法审查机制作为反行政垄断的最终救济途径。
公正与独立是法院与生俱来的天性,因此司法审查机制具有其他解决措施所不具备的特有优势:1、公正独立性。法院具有独立的地位,与其所裁决的争议没有利害关系,远离世俗纷争的独立身分对于源于部门和地方利益强化的行政垄断来说是最为合适的规制机关,对于一行为是否构成行政垄断的判断最具信服力。2、专业性。我国虽不像法、德等国设立专门的行政法院来处理行政案件,但我国法院系统内均设有行政庭,其所具有的法律方面(特别是行政法方面的专业水准)相对于其他机构来说是最强的,故而由其对行政垄断进行规制最具专业性,也可使我国反行政垄断的法律水准逐渐提升。3、公信力。法院对于社会来说是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法院在社会民众心中更是主张正义的最后一块净土。由法院作出的裁决在社会生活中易为人们所接受,公信力相对于其他机构来说更强,而且法律规定法院的裁决具有终局性,从立法上赋予法院判定的最终确定力。行政垄断的当事方对于“反垄断委员会”的决定不服,或者行政垄断受害方不经“反垄断委员会”裁判径直向法院,要求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另外,笔者认为法律应赋予行政垄断受害方请求赔偿权。因为对于行政垄断行为如果仅仅由法院或委员会判定违法,禁止该行为继续,而对于受害方因此所受损失不加理会,这对于保护受害方的权益来说是不充分的,对于行政垄断的实施者来说威慑力也不够。如果受害方有证据证明由于行政垄断行为而遭受了损失,在委员会认定行为的行政垄断性质后即可向法院或径直向法院时提出赔偿要求。对于利用规章以下具有普遍约束力的违法的决定命令来实施的行政垄断行为也应纳入赔偿范围。对此的法律依据可通过修改《国家赔偿法》来规定。
当然,从目前我国的司法实然现状来看,我国法院系统的独立性、专业性与应然要求尚有一定差距,但这是社会发展的趋势,是现代法律制度的发展方向,是历史的必然,因此在制度构建上必须将司法审查机制纳入其中。
以上所述均从他律的角度对行政垄断进行规制,从自度的角度来看,拥有行政管理权的主体自身进行约束十分必要。通过对相关知识的学习、不利后果的认训以及自我制定约束机制,将行政垄断消灭于未成形之中,此为反行政垄断的最高境界,也是他律的最终追求目标。
有法可依,制定《反垄断法》专章规定行政垄断;执法必严、违法必究,“反垄断委员会”作为反行政垄断的专门机构,主动出击监督并消除市场中的行政垄断现象;法院作为有终局裁决权的机构,其所进行的司法审查对于行政垄断当事方来说是最后的救济手段。没有提起行政诉讼的反垄断委员会裁决、对于反垄断委员会裁决不服诉至法院以及直接诉至法院的行政垄断案件的生效裁决,裁决的内容即是对个案行政垄断的最终评价,受害方并有权依此认定请求赔偿。如此反行政垄断的制度建构对于规制行政垄断当为应然之选。
政府处在市场之中,自身利益的存在难免会使其面对诱惑时失去理性,本案中湖北省汉川市政府在市场经济大潮之中就被潮水冲散了理智,以红头文件的形式指定饮用公务酒种类,随后又以文件的形式“倡导”消费地产烟酒。或许该市政府办公室不知这一行政是一种行政垄断行为,具有违法性,但该行为对于市场经济带来的负面影响却不因其不知而不发生,因此作为一种事后救济的手段必须对该市政府的行政垄断行为作出制裁,对其行政处罚,同时对其他主体也有引导和警示作用。但目前我国反行政垄断制度缺失的现状使得这种制裁有着“无米之炊”的尴尬,缺乏可行性措施,无依据亦无部门对其进行规制,废止文件、停止行为已是较好的解决结果,更多的是根本不去理会。正因为现状如此,本案中汉川市政府才会在废止前一文件之后又出台了“倡导”饮用地产酒的通知。
本文正立意于解决此等尴尬局面,希望通过以上对行政垄断的解构以及对反行政垄断的制度建构,使行政垄断实施者获得“皮洛斯的胜利”[9],从而最大限度地消除这一违背市场规律的异象。按照笔者之建构,汉川市反行政垄断委员会对该行政垄断行为进行查处,并作出处罚;该行政垄断受害方,即其他竞争者也可向法院,要求确认该政府行政违法并赔偿损失,绝非目前的“废止”了事。
参考文献:
「1李世英。市场进入壁垒、进入管制与中国产业的行政垄断。「J。《财经科学》2005,(2):111-112.
「2吕晓萍。对我国行政垄断现状的分析。「J。《当代经济研究》2002(3)。
「3郑鹏程。论行政垄断的概念与特征。「J。《山西师范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0(3)。
「4陈志成。行政垄断的多维解读。「J。《中国行政管理》2002(3)。
「5韩晶,蓝庆新。行政垄断的新制度经济学分析。「J。《管理百科》2002(6):46.
注释:[1]引自http:\\重庆青年报-新闻中心-200万小糊涂仙“灌醉”糊涂官。htm.2006-04-1821:33
[2]李世英《市场进入壁垒、进入管制与中国产业的行政垄断》,《财经科学》2005年第2期,第111-112页
[3]吕晓萍,《对我国行政垄断现状的分析》,《当代经济研究》2002年第3期
[4]文中引用的学者观点均来自于郑鹏程《论行政垄断的概念与特征》一文,《山西师范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0年7月,第27卷第3期
[5]陈志成,《行政垄断的多维解读》,《中国行政管理》2002年第3期
[6]发达国家的行政垄断具有与我国不同的特点,其政府对竞争行为的限制的态度和政策很大程度上取决于社会经济形势和经济发展的需要,并且发达国家并未有过纯计划经济时代,其政府对经济干预的唯一目标只是为维护和发挥市场竞争机制的作用,所以对于行政垄断是限是禁不一而论。
[7]“诺斯悖论”是以诺斯为代表的制度创新理论的基本命题之一,描述的是国家与社会经济相互联系、相互矛盾的关系形态,即国家的存在是经济增长的关键,然而国家又是人为经济衰退的根源。引自韩晶、蓝庆新《行政垄断的新制度经济学分析》,《管理百科》2002年第6期第46页
就我国而言,事业单位的特征是:(1)具有服务性;(2)具有公益性;(3)具有文化性;(4)具有公有性。根据事业单位的这些自身的特征,目前我们国家对事业单位进行了大量的资源投入,但是,当前的市场经济发展下,现行的行政管理体制已经制约了事业单位的发展和经营。体制的运行存在很多问题,具体表现在:权责不明确,管理形式单一,机制死板,人员配备不合理等等。在发现体制不完善时,只有进行改制,才能适应社会经济的发展,但任何改制都存在难处。具体到事业单位行政管理体制的改制存在以下难点:1.原有观念的转变比较困难。在原有的计划经济体制下,以前的那些“等靠要”的观念需要转变,转变成为新的“竞争与效益”观念,但转变也比较困难。2.自身生存与发展的定位困难。如何根据当前市场的发展提出适应其需求的服务与产品,从而提高整体的核心竞争力,在当前的条件下,求生存谋发展。3.事业单位的人员放置情况存在一定难度。如何将优秀人才吸引来、留得住给单位带来更高效益的人才,如何将冗余人员妥善安置,通过裁员来增薪,这也是面临的最突出于最敏感的问题。
二、对我国现行事业单位行政管理科学化的探讨
通过以上分析我们可以看到,事业单位具有国有性、公益性、服务性三方面的特点,这三个方面相互联系,但在管理的过程中存在着很多的弊端。变化发展是必然的,事业单位也应该根据实际情况作出相应的调整、进步。在不同的经济体制下,需要事业单位承担的功能也是不一样的,也许有些单位或职业,今天还需要事业单位来承担,但是,未来的事情不能预见,比如过去的会计、律师事务所都是公办的性质,如今也都换成了民办单位,随着经济和社会的发展,各单位也要相应进行调整。所以,事业单位的变革势在必行,也是顺应时展和规律的,事业单位在行政管理方面都需要进一步的改革,需要用科学的管理手段来适应社会经济的发展。
通过事业单位行政管理体制的改制,主要想达到以下四方面的目的。1.营造一种新的经济氛围;2.建立一个用人新体制:使事业单位吸取大量的人才,通过留住人才、用好人,优胜劣汰机制,竞争上岗机制,利益驱动机制,双向选择机制,形成竞争的优势;3.建立健全事业单位的应用体制,能够适应市场竞争、开拓创新的现代企业形象;4.建设一支好队伍,人员能进能出、职务能上能下、待遇能高能低,通过裁员增薪减轻财政负担,建立高效的员工激励机制。事业单位行政管理体制改制的方向是,将具备市场化条件的单位企业化,将主要履行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改制为行政机构。
事业单位科学的转化才能更好的实现单位的经营运作,提高事业单位的工作效率。其体制改革要求如下:1.对企业进行体制改革,完善员工任用机制和分工体制等序列制度对员工进行定编定岗;2.分配制度的改制,通过工作的细分,按市场经济创造的贡献来分配绩效。根据事业单位的四个特征,在事业单位行政管理的改制中,我们应该对原有的事业单位,分阶段、有计划的进行改制,促进各累事业单位有效、健康的发展。
具体科学的改制方法归纳了以下几个方面:1.建立合理的分级管理流程:根据单位发张的基本要求,建立行政事业单位分级授权的管理体系,具体体系由如下几个部门组成:宏观管理部门、中间层管理部门、使用部门组成和专项资产管理部门。通过逐级管理,来减少资源的浪费和充分使用,从而提高工作效率,减少因形式而空走流程的无效浪费。2.建立绩效考核机制:根据经营性资产的成本与效益原则,合理的计算成本的投入和效益的产出比,合理的控制成本,使企业产生低成本高收益的效益,达到企业追求效益最高化的目标。通过绩效与业绩挂钩,领导的能上能下以效率为考核标准,充分激发员工的工作积极性。3.建立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的科学配置机制:通过公共预算配置标准、采用科学的配置手段、通过政府采购的方式来配置。这样就可以从本单位实际情况出发,利用科学的、有效的管理模式来预防改制过程中腐败现象的产生。使在改制过程中的每个环节都有据可查有证可依。4.现代手段和传统方法有机的结合。社会调查是了解客观实际需求的一种基本手段。目前互联网通信技术大爆炸的时代,决策者可以利用互联网进行信息搜集和调查问卷,这样比较节省时间和提高工作效率。同时,不能因为信息飞速发展而忽略社会调查。一个正确的决策应该兼顾资料和调查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