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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管理论文精选(九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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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管理论文

第1篇:行政管理论文范文

(一)执法人员力量与需要承担的职能不匹配

苏办发〔2014〕1号文件明确指出:试点镇综合执法机构作为镇政府的职能机构,代表镇政府统一行使由镇政府承担的除限制人身自由以外的行政处罚权,以及与行政处罚权相关的行政强制措施权、监督检查权,并具体负责相关行政管理事项的日常监管。根据文件要求,试点镇综合执法局不但要承担行政处罚职能,还要承担相应的日常监管职能。试点镇综合执法局等职能机构是在镇行政、事业编制总量不突破的前提下通过调节编制组建的,这就决定了综合执法局的编制难以大幅度增加。所调研的试点镇,执法人员最多的张浦镇也只有22人。现有的人员力量难以承担起下放的几百项行政处罚权。

(二)人员专业技能与需要承担的工作任务不适应

县级职能部门下放给试点镇的行政处罚权,权力多、领域广,而且农业、环保、食药等很多领域的行政执法工作专业性很强。目前试点镇虽然采取了跟班学习、加强培训等措施,但一些执法领域专业性偏强的特点,导致一些执法工作在试点镇难以得到有效开展。省、市业务主管部门和试点镇综合执法机构的工作指导机制尚未建立,上级业务主管部门组织的业务培训、案件评查等工作很难直接顾及到试点镇。

(三)衔接不畅和运行机制不健全

有的地方没有按照基本目录的要求下放、承接行政权限;有的地方下放给试点镇的行政权限多且时间紧,试点镇暂时无力承接;有的地方县级职能部门与试点镇没有建立有效衔接、平稳过渡的工作机制,有的县级职能部门对试点镇的行政指导、业务培训和监督检查工作不到位;试点镇获取上级的工作部署和要求、有关政策的信息渠道不畅;有的行政许可事项审核受理,省、市主管部门仅认可县级,试点镇难以具体操作;有的试点镇的综合执法机构和日常管理机构的职责没有完全厘清。衔接机制和运行机制的缺失,导致部分领域出现执法监管的空白地带和真空现象。

二、加强基层农业行政执法工作的对策

(一)稳步做好权力下放和承接

按照苏办发〔2014〕1号文件“凡试点镇确需且能够承接的行政权限,都应赋予试点镇行使;试点镇暂时无法承接的行政权限,要积极创造条件,成熟一批,赋予一批”的工作要求,积极稳妥做好权力下放和承接工作。一是有序下放。在县级政府编制、法制工作部门的指导下,县级主管部门和试点镇加强协调,充分考虑到试点镇的实际需求和承接能力,在“可放”和“能接”之间找到平衡,下放一批试点镇能“接得住、管得好”的常用行政处罚权,对专业性特别强、实践中不常用的权限暂缓下放,并明确放权部门的指导和监督职责,确保权力平稳下放。昆山市2012年下放给张浦镇行政处罚权655项,其中农业类134项。根据一年多来的实践,根据张浦镇的实际承担能力,为防止市场监管出现真空情况,昆山市政府下发了《市政府关于停止张浦镇人民政府行使相关市级部门下放的部分综合执法职权的通知》(昆政发〔2014〕49号),决定自2014年10月1日起停止张浦镇人民政府行使涉及燃气管理、农业投入品、药品医疗器械等方面的191项综合执法职权。停止的191项综合执法职权中农业类的有99项。二是有力承接。试点镇对县级职能部门下放的行政处罚权,细化落实承接实施方案,优化、充实人员配备,做好权力承接各项工作。三是有效行使。县级职能部门加强对下放权力运作的指导、培训,试点镇综合执法局对承接的行政权力要履职到位,避免出现下放权力悬空的现象。

(二)加强试点镇综合执法机构队伍建设特别是专业人才的培养

随着权限的大量下放,试点镇面临人手少、任务多,权力大、能力不够的情况,急需提高综合执法人员法律素质和执法水平,避免试点镇扩权带来的“隐性违规”,构建权力运行的有效机制。县级职能部门必要时可定期派人员充实试点镇的行政执法力量,适应新的管理体制需要。试点镇应通过引进专业人员、加强业务培训、派员到县级相关执法机构跟班学习等方式,加速培养各执法领域的专业执法人才,适应权限下放后执法工作需要。

(三)完善各项运行机制

第2篇:行政管理论文范文

柔性管理是在研究人们心理和行为规律的基础上,用非强制的方式,在人们心目中产生一种潜在的说服力,从而把组织意志变为人们的自觉行动,并主要依据社会的共同价值观和文化精神进行人格化管理。民主行政有很多刚性的目标,但为了更好的为民谋利,构建和谐社会,在坚持行政的刚性目标的同时,更要注意行政的柔性操作。随着社会进程的日益推进,人民群众的需求偏好瞬息万变,社会已变成了一个由个性化、多样化组成的、变幻不定的万花筒。民主行政中的柔性操作是一种“软”行政模式,它强调的是识别出人民群众的真正需求,进而预见到变化并自如地应对变化,从而更好的为人民谋利,为构建和谐社会作贡献。

1民主行政中的柔性操作理念

当前管理界人士对柔性及柔性操作观点较多,看法不一。在民主行政的柔性操作进程中,虽然听到了来自各方拥护的声音,但与此同时,也听到了另一种声音,有人认为,柔性操作的理念不清晰;还有人认为,柔性操作是一种妥协,一种缓冲,为的是掩盖矛盾,是因为政府没能力解决问题而采取的一种缓兵之计。甚至,有少数政府官员把柔性操作当作为自己谋利的一种手段,他们在行政之时,也采取了“柔”策略,可此种“柔”操作是建立在他们滥用权力、为非作歹、之上的。谁能给自己带来好处,在行政之时就“柔”一把,大开绿灯。这种“柔”操作将正义抛之脑后,将人民的利益抛之脑后,与我们的民主行政的理念背道而驰,从而造成党风不良、官风腐败,致使干群关系紧张,并影响了政府的权威和合法性等。

因此笔者认为,在行政的柔性操作进程中,理念一定要相当清晰,那就是要“民主”,为民谋利。以人为本的“民主”观念是中华传统行政文化的精髓。民主行政是现代行政的本质特征,也是当今世界各国行政改革普遍追求的价值目标。现代政府应该在公民本位、社会本位理念指导下,在整个社会民主秩序的框架下,在坚持刚性目标的前提下,通过柔性操作的方式承担起政府的责任。现代公共行政理论与实践表明,在追求民主行政的过程中,在实现人民民主与人民的过程中,柔性操作是必要且必须的。将民主作为最重要的公共行政理念和价值观准则,既是民主行政柔性操作的合法性要求,同时也是公共行政存在及使命的必然选择。民主行政中的柔性操作能够在坚持行政的刚性目标的同时,更好地化解社会冲突和矛盾,更好地实现民主,为民谋利。

2民主行政中的柔性操作特点

(1)人性化。民主行政中的柔性操作是依据社会的共同价值和文化精神氛围进行的人格化管理,其本质是一种“以人为中心”的“人性化管理”。它以人的心理和行为规律为基础,以人性化的工作方式和管理思维,在广大老百姓的心中形成一种潜在的说明力,从而把政府的意志和思想贯彻在行政工作人员和广大人民群众的自觉行动中。

(2)平民化。民主行政中的柔性操作,改变了过去行政工作人员“高高在上”的局面,提倡“平民化”。从实质意义上说,这种变化要求政府行政人员在增强非权力影响力上下功夫,增强危机意识、竞争意识和创新意识,也要求他们在职务升迁、任免去留上多一些平常心、事业心,少一些。另外,民主行政中的柔性操作还强调民众的参与,实际上,行政的柔性操作过程是政府与广大群众思想与动机上的互动过程。社会的发展是由政府与广大群众共同推动的,而不是主要由政府推动的。

(3)弹性化。民主行政中的柔性操作注重战略弹性,重视科学决策、民主决策,提倡政府部门之间的相互沟通,从而提高整体的反应灵敏度,时时应对变化和不确定。在行政的柔性操作进程中,遵循的是从实际出发的机动灵活的指导思想,有所变,有所不变,变就是创新,就是无止境的改善,不变的是民主行政的宗旨和理念。

(4)效率化。民主行政中的柔性操作注重技术渗透,重视研究行政管理的规律,分析行政效率的现状,力求提出改进提高的措施。知识经济的快速发展要求政府部门在行政的柔性操作过程中要以不断地学习及时获取新知识和新技能为前提,以高技术手段不断促进行政管理水平的提高,不断开创行政管理的新天地,提高行政工作的效率,从而更好地为民谋利。3民主行政中的柔性操作途径

(1)以情感为基础,推行民主行政。注重情感沟通和关系协调。在传统的行政方式中,过多地强调“服从命令听指挥”,沟通被看得不是很重要,对组织的分配、安排、命令,人民想得通要做、想不通也要做。这种“不平等”的待遇使人们只能在无奈中接受一切。民主行政的柔性操作就是要改变这种局面,它以“公正、公开、公平”为原则,以“沟通——理解——互动”为模式,从而实现有效行政。另外,现代社会是市场经济社会,影响组织、社会发展的因素越来越多,越来越错综复杂,社会利益主体多元化越来越突出。因此,行政管理人员在协调上的职能、方法就显得越来越重要。以协调求稳定、以协调求发展、以协调为人民办好事、办实事,也是行政的柔性操作方式之一。

与此同时,还要注重激励作用和个性化指导。在传统的行政方式中,习惯于“指挥”人民前进,不注重激励人民的动机和行为。其实,人们从事一切工作的愿望程度,是影响行政目标的最重要的因素之一。所以,在现代民主政治条件下,在推行民主行政的柔性操作的过程中,要以人民“愿意不愿意、满意不满意、高兴不高兴”为出发点,以“察民情、知民心、顺民意”为落脚点。这就要求行政管理人员学会运用科学的激励方法和高超的激励艺术,让人民在自觉自愿的状态下配合行政工作,把要求人民干的事情变成人民自己愿意干的事情,最大限度地使其潜能变为显能。另外,现代社会,人们的个性呈现多样化、多元化,这就需要行政管理人员在行政方法上也要多元化、多样化,更加注重对群众进行个别的关照、个别的指导、个别的激励,在不断改进行政制度的同时,不断提高行政艺术。

(2)以文化宣传为平台,促进民主行政。首先,大力发展教育事业,增加资金投入,利用多种渠道,努力提升人民群众的文化素质和思想素质。教育是兴国安邦的良方妙计,也是增强公民意识的必要途径。通过教育、统一观念,塑造社会整体的价值共识,从而形成推动社会发展的合力。另外,要正确引导文化媒体。从某种程度上来说,媒体肩负着塑造民众性格的重任。维护民权、关注民生、传达民意,这些既有利于维护人民的利益,又有助于人们更好地认知作为公民应享的权利和义务,提高公民的民主法制意识,从而促进民主行政的顺利进行。

(3)以制度为保障,确保民主行政。一方面,在政治系统的输入上,要充分发扬民主,建立和疏通人民群众参政议政的渠道,鼓励和支持人民群众参政议政;另外,要建立健全社会利益的沟通渠道和协调机制,引导群众以理性合法的形式表达利益要求、解决利益矛盾,自觉维护安定团结。另一方面,在政治系统的输出上,则应该发扬民本精神,把符合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作为制定各项路线、方针、政策的根本价值目标。将“乐民之乐者,民亦乐其乐;忧民之忧者,民亦忧其忧”的精神理念贯穿于各项制度之中,贯穿于行政管理工作之中,从而突出人民群众在政府工作中的中心地位,确保民主行政。

4民主行政中的柔性操作要注意的几个问题

(1)坚持刚柔相济,辨证施治的原则。刚性管理为柔性管理奠定基础,柔性管理为刚性管理提供支持。刚性管理规定了管理的目标、幅度及必要的手段,形成一定的框架,使组织和成员的一切行为都在这一框架下有序地运作。如果没有刚性管理作基础,那么柔性管理的目标就可能显示出极大的随意性或盲目性,由此使柔性操作成为一种妥协,使行政管理工作陷入碌碌无为的状态。而且,个人的需要与利益有时与组织的目标会有所冲突甚至完全对立,如果没有刚性管理作基础,而只强调柔性管理,则很可能会违背政府民主的初衷,效果也会适得其反。

第3篇:行政管理论文范文

1.1政府要明确职责,抓住改革重点

要厘清政府管理的权利清单,做好精简行政审批工作,该下放的下放,该取消的取消,放权于民,着力打造高效的政府。一是推动政企分权。地方政府应切实完善简政放权推进机制,真正给企业松绑减压,着力营造利于创业、公平竞争的经济发展环境。切实做好政府权力的“减法”,为创业提供便利,营造公平竞争环境,以此换取激活市场的“乘法”。与企业分权,实行政企分开,放下不该管的,明确该管的问题,集中精力管好该解决的问题,真正做到彻底放,不截留。二是推动政社分权。与社会分权,着力培养市场及社会中组织,引导市场组织履行职能作用,扶持社会中介组织发展,充分发挥市场与社会组织各自的优势作用,实现三种组织相互支持、相互联动的新体系。加强对社会组织的规范与引导,清理规范中介服务。三是推动内部分权。地方各级政府,要按照中央部署要求,深刻领会精简行政审批的重大意义,切实找准精简行政审批这一推动行政体制改革与发展的突破口,以改革的精神、创新的理念和科学的方法,自上而下落实好,将该下放的行政审批权、社会事务管理权下放给地方政府,各地方应着力做好行政审批服务中心建设。通过还权放权,使现行的政府转变为一个有限的政府和有效的政府。地方政府应认真落实政府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制度,要做好与上级下放的对接,切实履行好接管后的职责。

1.2强化公共服务意识,推动政府职能转变

由于长期受传统观念影响,加上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正处于全面深化改革的进程中,很多漏洞和弊病尚未解决,“政府至上”、“官重民轻”的思想仍然在我国有一定的影响。特别是在当前全面深化改革的伟大战略推动中,市场经济正向纵深发展,经济关系、社会关系日益复杂化、多元化。在这样的大背景下,政府必须转变行政观念,摈弃过去以审批、管理为主的理念,牢固树立以监管和服务为主的公共行政管理理念,着力推动政府职能转变,要从构建服务型政府的角度出发,全面正确履行职能,着力发挥经济调节、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四大职能。一是改善经济调节。坚持以经济、法律手段为主,以行政手段为辅,建立健全三种调节手段的相互制约、影响、联动的经济活动综合调节机制,以增强宏观调控的前瞻性、准确性和有效性,助推国民经济发展。二是狠抓市场监管。坚持“放管结合”,宽严并济的原则。放就是政府该交还市场的职能,必须放手给市场。政府要着力构建公平合理的市场竞争环境,实行公平准入,管就是监管,在放手给市场以后,必须加强对涉及人民生命财产安全领域的重点监管,规范市场执法监管。三是强化社会管理。政府应充分发挥促进就业职能,不断完善调节收入分配机制,建立健全社会保障体系,推动基层社会管理改革与完善,确保社会大局稳定。要突出抓好公共服务,充分凸显公共服务职能,推动教育、卫生、文化等社会事业发展,进一步健全公共服务体系,逐步实现基本公共服务的公平化、均等化、全民化,推动社会公共服务事业的可持续发展。

1.3提高行政管理效能,打造高效服务形象

实行简政放权,建设有限的政府,其目的就是提高行政管理效能,打造高效政府形象,切实维护政府权威,提升政府的社会公信力。一是坚决维护中央权威,确保政令畅通。要严格按照中央部署安排,确保中央政策落实执行不走样,不高选择性执行,不搞变通,实现自上而下政令畅通无阻。特别是对于一些惠民利民政策的落实,必须完全实现中央意图,确保这些阳光政策真正能够公平合理地执行到位,真正惠及于民,让广大人民群众充分感受到党和政府的温暖,从而增强政府在人民群众中的公信力。二是构建科学合理的责权体系,确保权责分明。权力与责任是否清晰、规范、稳定、合法,是影响政府行政管理效能的前提。只有切实理清政府权力与责任清单,才能真正让政府用好权、履好责、服好务。如责任权力体系模糊不清,势必出现用权履责错位、越位、失位的问题,从而降低行政效能,甚至造成系列负面影响。三是提升行政绩效能力。从政府部门到政府工作人员,必须牢固树立“讲服务,讲效能,讲绩效”的理念,切实将提升行政绩效能力作为履行职责的根本要求,不断提升行政服务效能水平,优化行政管理服务质量,用一流的行政管理服务打造高效政府,坚决维护高效服务的政府形象。四是强化监督机制建设。行政管理体制能否落到实处,关键靠监督。要着力完善上级对下级行政机关的内部监督,健全人大、政协、监察、审计、新闻媒体和社会各界的全方位、立体化外部监督体系,以此规范行政管理行为,让政府权力在阳光下透明运行,助推现代化行政管理体制不断完善与发展,建好清廉政府。

2.结语

第4篇:行政管理论文范文

行政管理改革对于实现创新、特色发展是非常必要的。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工作的开展,需要采取循序渐进的方式和原则,并且与其他经济、政治体制改革进行配套。当前国内外形势较为复杂,行政管理工作的开展,也要与之进行更好的适应,并且坚持正确的理论方针,不断地开拓进取,为行政管理制度的改革提供良好的基础,更好地突出行政体制改革的特色性与创新性。

二、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工作的开展核心与重点

第一,明确思想。在开展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时,要明确思想,并且关注核心问题。行政体制的改革,要将政企分开、政资分开、政事分开以及政社分开作为工作的核心内容,充分地将市场调节机制的优势进行发挥。各级政府要树立相应的责任思想,对于自身的审批过程进行改革,规范政府权力。不同部门和岗位要确立不同的权责,并且给予企业充分的自主决定空间,让社会组织自身的作用得到有效地发挥和实现。第二,加强宏观调控。在开展宏观调控的过程中,要对于调控的体系和机制进行不断的调整,对宏观调控的效果进行有效的强化。我国经济发展正处于快速政治的阶段,农业化、农业化与城镇化逐渐推进,并且各地的经济发展水平都处于快速增长的阶段。面对快速增长的经济形势,要对当前人口问题、就业问题、环境问题等进行深入的研究,并且以提高经济发展稳定性为目标,制定相应的宏观调控政策,将稳定经济、就业增长,促进从而对于产业结构进行优化调整,平衡经济发展。第三,确定政府职能范围和改革目标。在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过程中,要对于改革目标进行确立,并且将构建社会主义公共行政体制,作为整体改革发展的重要方向。在改革过程汇总,要对于制度、机制以及体制等多方面进行统一的创新和发展。管理体制的创新改革应该实现权责一致、分工合理、决策科学、执行顺杨、监督有力。市场经济环境下,行政体制的改革要不断的完善,并且真正地适应当前市场经济的发展需求,凸显政府行政管理的公共性、服务性与公正性的特点。第四,行政管理内容的确定。在公共管理职能的确定上,要对于公共的责任和权利进行明确,并且关注优势的公共领域,集中精力针对于当前社会中的热点问题(公共医疗、公共教育、社会保障以及公共科技等)进行服务。在行政权利体制的确定上,要保证相关权力行为的约束力度。行政管理机制的改革,必须要对于人民、法律以及立法机构进行负责。在公共组织体系的构建上,要将政府的执行职能与决策职能进行分离,进而提高公共组织体系的科学性与规范性。在公共治理结构的创新上,要实现公共服务补给结构的多元化发展,并且采取分权化和自治化的权力结构模型,落实基层、地方与社区自治相结合的治理结构。另外,在公共效能管理上,要对于公共行政管理活动进行关注,对于服务流程进行不断的完善,充分地落实政务公开化的要求,保证行政活动符合经济性、效能性的原则,提高行政服务的质量。第五,管理机制的创新。行政管理体制的创新,是为了实现政府职能的改变和效能的提高,从而更加适应当前社会发展的基本需求。在管理机制创新上,要关注政务公开的落实,提高广大群众的参与积极度。在改革过程中,也要对于决策过程进行合理的调整,并且落实相关责任,提高决策的民主性与科学性。政府还要提高法制建设水平,落实依法行政,并且推进电子政务,调整和再造政府管理流程。对于公共危机管理上,要提高政府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改进和完善当前危机管理制度。与此同时,政府还要积极推进绩效管理制度的落实,设立政府管理质量奖,并且行政问责制度,提高行政监督能力。

三、结语

第5篇:行政管理论文范文

一直以来,我国大学行政管理工作中都存在一些问题,随着高校规模的不断扩大,这些问题越来越严重,例如行政机构设置不合理,导致机构冗杂、效率低下;行政人员服务意识不够、素质低下,导致人们对高校行政机构存在一些不满跟误解;行政管理工作做得不到位,等等。这些都使得高校行政资源没有得到有效合理的利用,效率低下,阻碍各项工作的进展。随着教育事业越来越得到重视,教育事业不断发展和改革,这些问题都必须及时得到重视和解决。

大学行政管理存在的问题大学行政管理的首要问题是机构设置问题。大学行政机构跟其他行政机构一样,守着一套旧有的固定模式,如党委办公室、纪检部、宣传部、公会等,由党委领导主要从思想上进行管理。仔细研究,会发现其与教学的关系较小。这些结构的设置需要相应的人员填充,因此就导致行政人员冗杂,甚至出现比学校老师的数量都多的现象,带来学校行政资源成本较高的问题。其次表现在管理系统不合理。由于行政管理中机构设置不合理,导致管理设置的不合理,管理系统的范围太广,包揽任务宽泛,往往导致随意性、岗位职责不明确,这样导致的问题就是学生要办一件事往往需要跑好几个地方还未必得不到有效回应,办事效率低下。再次表现在行政人员的问题,这是主要问题。

一般来说,学校的行政人员可以称为辅导员,所谓辅导之意,理论上就是为教师教学提供辅助作用,服务于教师和学生。然而,现实情况却是辅导员相当于领导,服务意识低下;在他们中间存在严重的官僚作风,也就是指脱离群众和实际的不负责任之风,比如学术权利低于行政权力,学术权力缩小而行政权力泛化,具体表现就是教师的诉求得不到满足或者没有有效采纳,教师还不如辅导员,衍生的“官本位”思想使得行政人员觉得自己权力很大,严重影响了学校的发展;首先表现在工作效率不高,成员比较散漫,工作消极,不能快速有效地起到上传下达的作用,很大原因是缺乏一个有效的奖惩机制或者说激励机制,如此下去,可能会影响学校的社会形象;第二是打着以人为本的口号却很难真正落到实处。高校行政管理的宗旨应该是为教育服务、为学生服务、为社会服务,但如果过于散漫没有服务意识,那么就尽不到自己的职责,做不好自己的工作;三是权力过于集中。学校行政管理部分虽然机构众多且人员也不少,但真正掌握实权的却只有几个或某个领导,如此一来,就容易出现权力过于集中的弊端,导致工作时效性问题,而且容易滋生校园腐败,应该引起注意。引起这些问题的主要原因,笔者认为主要有以下两点:一是管理体制没有跟上时代的步伐,比较落后。传统的、原有的教育行政机构跟它所在的院校之间的关系是一种领导跟服从的关系,所谓管理就是这个意思,行政管理管的就是学校。这样一来就容易形成行政人员的官僚之风。而且机构繁杂,人员相应也就增多,形成阻碍创新的局面。二是考核人员的方式陈旧不合理。旧有的考核方式奖惩机制跟鼓励机制都欠缺,难以调动人员积极性,发挥他们的创新功能,传统的考核标准,通常是四方面“德、能、勤、纪”,过于粗放,不细致跟明确。

二、行政管理如何创新

第6篇:行政管理论文范文

有效的行政管理对民办高校十分重要,但是要想做好行政管理工作,还是有很大的难度。改革开放以来,对于建立健全民办高校的行政管理,不少的行政人员都做出了努力。但是,其效果并不是十分明显,民办高校的行政管理方面还是存在很大的问题。主要有以下几点:

1.1民办高校中行政管理制度不完善

在民办高校行政管理中,往往由政府组织的参与。一旦要实施改革,而改革的重心一般都偏向学术方面,而行政管理制度并没有随之进行改革。这就使得行政管理跟不上学术改革的脚步,行政管理在实施的时候有很大的困难。此外,民办高校自身也更重视教育学习,行政管理的制度也不完整,主要以领导直接安排决定为主,而缺少民主性。

1.2民办高校中行政管理体系不完整,同时缺少科学性

虽然,不少专业人士都为高校中行政管理的完善做出了努力,但是其管理体系还是不完整,缺少民主性。另外,其管理缺少科学性。在民办高校中,领导一般都不太重视行政管理,只是象征性的进行应付工作。因此,民办高校行政管理体系中一般是参照公办高校中的行政管理体系进行工作,完全没有考虑其行政管理体系是否符合自身情况。很明显,民办高校的运行的特点明显和公办学校不同,民办高校讲求低投入、高质量。这就使得在民办高校行政管理工作过程中投入少,这种态度很大程度的降低了行政工作人员工作的积极性,同时也大大增加了民办高校中行政管理运行的难度。

1.3民办高校中缺少专业的行政管理人才

在行政管理中,最重要的因素就是人。行政管理管理的就是人、财、物等,同时行政管理也必须由人运行,因此行政管理离不开专业行政人员的参与。但是,现在很多民办高校并不重视行政管理,民办高校往往花费更多的精力在提高教学质量和改善教学方法上,并不愿花费太多的财力在行政管理人才上,这就使得在民办高校中专业的行政管理人才稀缺。同时,由于高校自身不重视,行政管理方面的工作人员大多思想落后,比较保守,并不符合现代高校行政管理的需要。另外,由于民办高校行政管理组织中缺少新鲜血液的输入,使得原有的人才一味的以老旧的概念进行工作,直接导致了行政工作效率低下的不良后果。因此民办高校中行政人才数量以及质量的缺乏是民办高校行政管理中的一大问题。

1.4民办高校行政管理中责任、关系混乱

由于行政管理在高校中不被重视,并且行政管理行业缺少专业的管理人才。这一系列的原因是的在行政工作开展的过程中人员明显不够。这一状况下,许多民办高校并没有选择招收行政工作人员,而是让原有的行政人员一人兼任多个职位。然而,行政管理是一项复杂程度高的工作,兼职的情况大大降低了行政人员的工作质量。并且由于一人多职,在民办高校行政管理中工作人员关系错综复杂,个人应该担负的责任也比较模糊不清。该现象明显限制了行政人员的发展,降低了行政人员的工作效率。

2.改善民办高校行政管理状况的措施

由于在民办高校中,行政管理还存在着很多问题。这些问题很大程度的影响了行政工作的顺利开展,同时也限制了民办高校的发展。因此,如何改善民办高校中的行政管理状况是现代民办高校必须正视的。为此,许多专业的行政管理人士都发表了自己关于改善行政管理的建议,经过整理归纳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的措施:

2.1普及民办高校中行政管理的重要性

民办高校中行政管理困难的一大原因就是人们缺少对行政管理重要性的认识。由于民办高校中,管理者更注重学术上的改革,而轻视行政管理。这种现象直接导致了行政管理的弊端。因此改善民办高校中行政管理的首要条件就是宣传行政工作的重要性,使得领导能够重视民办高校中的行政管理。然后,加大行政管理的投入,鼓励行政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在精神和物质上同时满足行政人员的需要,让行政人员可以全身心的投入到行政工作中。保证学术和行政管理一起发展。

2.2建立健全民办高校行政管理的制度体系,寻找符合其自身特色的制度体系

由于民办高校具有其独特的性质,因此,一味的引用公办高校中的管理体系是不科学的。现在民办高校中借用公办高校的管理制度是非常常见的现象。要解决民办高校行政管理效率低下的问题就必须摒弃此行为,并讨论研究出最符合其自身特点的行政管理制度。

2.3加强行政管理队伍的建设,并经常组织员工学习心得管理理念

行政管理行业人才的不足是造成行政管理困难的直接原因。因此,如何加强行政工作队伍的建设是值得关注的。首先,学校应该加大招收专业行政人员的力度,并给与合理的工资报酬以吸收更多的专业人才。此外,最重要是加强在职行政管理人员的培训,因为行政管理职位上的人往往都是工作了多年的人员,这些人由于多年都使用同样的管理制度和理念进行行政管理,并且其自身缺少学习,使得他们缺少新的、符合现代社会的行政管理概念。因此,民办高校必须经常组织在职人员进行统一学习,并鼓励他们提出新的观点。此外,对于在职行政人员的培训出了专业的讲座统一学习外,还应该引进一些新的技术和观念到实际工作中,鼓励行政人员自主学习,提升自身素质。

2.4明确民办高校行政管理的责任与任务,并给与一定的奖惩

在民办高校中,一人多职位的现象不利于其行政管理的顺利进行。因此,必须解决一人多职位的现象。首先,是引进大量专业人才。其次,将人员进行合理的分工,对于个人的职位任务以及应该承担的责任都必须作出明确的规定,保证监督每个行政管理者都能积极主动的完成自己的职责。最后,对于行政人员的工作情况,应该给与一定的奖惩,并让员工相互监督,保证员工更够得到个人发展。这一系列措施的采用,可以大大增加员工工作的积极性,提高行政管理的效率。

3.总结

第7篇:行政管理论文范文

民办高校是把“为生产、管理、建设、服务第一线培养知识结构合理、实践能力强、综合素质高的应用型人才”作为培养目标的,决定了学校必须高度跟随社会人才需求情况,重视培养应用型技术人才。而行政管理专业教学的基本最终目的是学以致用,实践性是该专业的基本特征,在民办高校行政管理专业中引入实践教学,必须以培养学生的实践能力、创新能力和提高职业素质为基本的目标,具体来说,主要表现在以下几点:

1.培养学生基本的职业素质,掌握和运用基本的行政管理方法和工具。行政管理工作是一项繁杂的系统性工作,从业人员需要掌握基本的分析工具和办公辅助工具,能够掌握办公自动化、应用管理信息系统所必需的定量分析和应用计算机技术的能力。为此,通过对行政管理专业引入实践教学,教授学生掌握和运用一定的数学、统计与社会调查等定量分析方法,引导学生把文献检索、资料收集整理的方法运用到日常生活中,并逐渐积累,不断提高,可以有效培养学生掌握基本的职业能力,以适应就业后的工作要求。

2.培养学生较强的社会公众服务意识。随着我国市场经济体制的进一步深化,行政改革制度的不断推行,服务型政府、企业的建设步伐加快,无论是政府,企业还是事业单位的行政管理服务业意识都有较大的改善,这就要求行政管理专业的人才培养要与时俱进,不断适应经济社会发展的形势,注重培养学生的社会服务意识。而实践教学不仅是让学生学习行政管理的系统理论知识,更是要把这类基本理论内化为进行行政管理的基本能力,同时通过实践的锻炼,提高自身的思想觉悟,形成服务他人、服务社会的意识,如何在职场中言行得当,如何在日常工作中举止得体,能够为公共管理事业尽职尽责,只有形成了为社会公众服务的意识,才能在行政管理岗位上摆脱“官僚”意识,向合格的管理人员角色转变,并实现由传统的“行政”向现代的“管理”、“治理”角色转换,才能符合服务型政府、企业的要求,满足群众的愿望,提高服务质量,改善政府与社会的关系。

3.培养具备行政管理的复合型、高素质、综合性人才。作为地方民办高等院校,培养的人才目的是服务于当地的经济社会发展。行政管理专业是一个多学科交叉、综合的学科,不仅涉及政治学、经济学、管理学、法学等大门类学科,而且还要求学生具备有较强的经营管理、调查研究、策划组织、协调交际等方面的能力,对学生素质要求较高,综合能力要求较强。这些知识的掌握和能力的培养,单纯依靠课堂教学传授是无法实现的。只有通过实践教学,让学生在实际的真实工作场合中体会,才会清楚自身缺点,发现问题才能具备解决问题的意识,从而真正去解决问题。

二、民办高校行政管理专业教学体系构建

实践教学是贯穿于整个大学本科的教学过程,优化行政管理专业实践教学体系应当坚持两条腿走路:校内实践教学和校外实践交流;设立四个实践教学板块:专业实践、课堂实验、学年实习和毕业实习;采用六种实践教学方式:案例教学、实验教学、社会调查和社会服务、科研课题、基地实习、毕业论文设计。

1.教学。民办高校实践教学的主要实现形式是案例教学法。通过案例教学方法模拟重现典型事件的场景,通过对案例的分析、讲解、启发、归纳总结,让学生讲所学行政管理专业的基本理论知识运用于实际的生活场景中,实现学以致用,并从实际的案例中获得启发,学会归纳总结基本的知识规律,得以把行政管理专业的知识内化为内化为发现问题的认知思维,分析问题的推理思维和解决问题的判断思维。案例教学法主要运用于管理学、法学等学科。在民办高校行政管理专业中引入案例教学法,教师应当做好做足课前的功课。同时,要指导学生做好学习的准备,包括对基本理论知识的消化和运用,启发学生将所学的知识用于对案例的探讨中,善于发现问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鼓励学生敢于表现,善于表达。

2.实验。实验室民办高校行政管理专业进行课堂教学的重要方式。实验教学主要是通过实践来检验某种理论和假设。实验教学主要在限定的条件下进行模拟,主要包括电子政务实验、情景模拟实验。电子政府实验主要是运用现代信息技术和现代通信手段,模拟政府结构组织和工作流程,形成精简的政府运作平台,帮助学生了解电子环境中政府组织的基本结构和日常工作的基本流程,以及政府通过网络平台能够实现的基本职能和工作方式,并掌握相应的处理方法。情境模拟可以让学生在特定的情境中,充分利用所学的行政管理基本理论知识,身临其境,或者担任模拟情境中的某个角色,处理出现的各种问题。情景模拟能够激发学生的参与感,培养学生自我表现的能力和应对突发事件、处理相关问题的能力。

3.实习。实习分为学年实习和毕业实习。学年实习一般安排在大三阶段,毕业实习是大四阶段安排。学年实习主要利用寒暑假,或者学生课程较少的学年进行,毕业实习则是整个大四阶段学生自主选择合适时间自行完成。实习是学生在教师或者具备深厚实践工作经验的职场人员指导下,直接参与行政管理事物的具体工作,并从中得以感受、体验工作氛围,验证和修补课堂所学知识,收获相应工作感受,从而调整自身工作态度的最重要、最直接的时间教学方式。实习要求学校提供丰富的实习基地,并安排专人对实习进行跟踪指导,制定实习后的考核指标进行考核。

第8篇:行政管理论文范文

关键词:行政垄断解构制度建构

2006年4月6日,广州云峰酒业生产的小糊涂仙酒通过湖北省汉川市红头文件的“红色营销”事件被曝光,由此引发了一系列的争议和声讨,在各种声音未了之时,本文仅从经济法的视角对该事件进行分析。

事件经过:2006年3月17日,也就是全国“两会”闭幕第二天,湖北省汉川市政府办公室下发“[2006]11号”文件,要求市直机关和各乡镇农场在公务接待中使用小糊涂仙系列酒,并给各单位附加总计200万元的任务。

2006年4月6日,此事被媒体曝光,当天文件废止。

2006年4月7日,湖北省汉川市纪委、市监察局联合下发《关于严禁党员干部公款大吃大喝的通知》,要求全市“严格公务接待纪律”,“倡导公务接待中使用地产酒、地产烟,促进地方经济发展”。[1]

美国学者曼昆就经济的现实性将垄断划分为三种类型:市场垄断、自然垄断和行政垄断。市场垄断是在市场自由竞争下,少数公司利用其资本、技术或管理上的优势所取得的一种市场势力,并且凭借这种势力实现超常经济利润的可能。自然垄断主要指在生产技术上所存在的生产劣加性,使在一个市场上由一家企业生产所有的产出具有最大的生产效率,这在表面上呈现出完全垄断的特征。[2]垄断扭曲了正常的市场价格和竞争关系,排斥完全竞争的市场类型和结构。从某个企业的角度看,垄断会使其赚取超额利润,但从全社会的立场来看,它会以低效率为代价,浪费社会资源和自然资源。[3]垄断是市场经济的天敌,也是市场经济失灵的一种表现,但市场经济本身的缺陷又使得市场失灵不可避免,在市场失灵的情况下政府干预经济成为必要,经济法也由此产生。但同作为市场中的一员,政府自身利益的存在又使得政府在面对利益的诱导下也可能失去有限的理性,不正当地运用行政管理权对市场进行干预,政府失灵同样有存在的空间。本次“小糊涂仙酒”的红色营销之举,在经济法的维度下就是政府失灵的一种表现。

一、政府指定公务用酒行为违反了《反不正当竞争法》的规定,政府所为属于行政垄断。

行政垄断是由于行政权力的保护形成的垄断,清楚的界定行政垄断的概念及其构成要件是判断一行为是否是行政垄断的前提。学界对于行政垄断的概念有着不同的理解。有的学者认为行政垄断是“对政府凭借公共权力来排除或限制竞争的一种表述”(下划线为笔者加,下同);另有学者认为行政垄断是一种滥用行政权力的非法行为,是“因政府支持而妨碍企业自由的非法垄断”;还有学者认为行政垄断是“凭籍政府行政机关或其授权的单位所拥有的行政权力,滥施行政行为,而使某些企业得以实现垄断和限制竞争的一种状态和行为”。[4]行政垄断究竟是一种状态还是一种行政,又或者二者兼而有之。笔者认为从行政垄断的构成要件来界定其涵义更为妥当。

(1)主体要件。根据《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七条规定,“政府及其所属部门不得滥用行政权力,限定他人购买其指定的经营者的商品,限制其他经营者正当的经营活动。政府及其所属部门不得滥用行政权力,限制外地商品进入本地市场,或者本地商品流向外地市场。”由此可见,行政垄断的主体当是政府及其所属部门。需要说明的是,由于我国的公用事业单位拥有一定的行政管理权(如电力局、水务局、供电局等),同时还存在着行政性公司(如移动通讯公司等),此类拥有企事业单位根据法律的授权以及行政机关的委托拥有一定的行政管理权,在其行使行政管理权的过程中有可能形成的垄断局面,此种垄断与其作为市场经济主体形成的经济垄断有着本质的不同。故对于目前法律规定作为行政垄断主体的政府及其所属部门宜做广义理解,这些企事业单位也应纳入行政垄断的主体范围。

(2)主观要件。行政垄断主体利用行政管理权干预市场竞争是否必须出于故意是主观要件所讨论的问题。前文中有学者认为行政垄断是一种状态,通过分析此观点来看行政垄断是

否需要主观上的故意,根据该学者的观点,既使行政垄断主体主观上没有垄断的故意,只要事实上形成了垄断的状态,也构成行政垄断。从经济学的角度来看,垄断是市场经济规律作用的必然结果,垄断状态是市场经济中不可避免的一种竞争状态;再从社会学的角度来看,基于国计民生的特殊需要,一国的某些公用企业在市场中实际处于也必须处于垄断的地位,此种垄断为维护公共利益所必需;而从法学层面上来看,垄断则是作为一种具有违法性和危害性的行为,客观上违背市场经济规律,对市场竞争造成损害。如果认为只要存在垄断的状态,既使不是出于破坏市场竞争的目的也归属行政垄断一列,则会使市场经济中正常的竞争行为所形成的经济垄断以及为公共利益的垄断与行政垄断无法区分。因此行政垄断中主体只能是出于限制竞争的目的,故意利用行政管理权干预市场经济以获取垄断利润。

(3)客体要件,即行政垄断侵犯的是何种社会关系。行政垄断从法律层面上说是一种违法行为,侵害的是市场的公平竞争秩序,即为国家法律所保护的社会主义市场竞争关系。

(4)客观要件。行政垄断主体使用何种手段或以何种形式对市场竞争进行限制,即行政垄断的客观表现。笔者认为,行政垄断主体所运用的干预市场竞争的手段具有多样性,只要这种行为客观上导致了限制竞争的后果,都可视为行政垄断的客观要件。如通过颁布在一定范围内具有普遍约束力的文件等抽象行政行为,或者以行政监督、管理为由进行处罚以限制竞争等的具体行政行为,造成了垄断的后果,均为行政垄断主体所实施的垄断行为。

通过对构成要件的分析,笔者将行政垄断理解为:拥有行政管理权力的主体以限制市场竞争为目的实施的运用行政管理权作用的行为,该行为导致或可能导致限制市场竞争、破坏市场竞争秩序的后果。

根据上述构成要件及概念,结合本案中湖北省汉川市政府部门颁布指定饮用“小糊涂仙酒”的红头文件,行政垄断成为这一政府行为的不二定性。

2006年3月17日,湖北省汉川市政府办公室颁发文件,这一抽象行政行为的目的在于将该市公务接待用酒的品种限定为一种——“小糊涂仙酒”,并下达了饮用指标。该行政行为使其他白酒类品种在政府公务接待市场中失去了竞争机会,该市公务接待用酒市场由广州云峰酒业一家垄断。2006年4月7日,汉川市纪委、市监察局联合下发《关于严禁党员干部公款大吃大喝的通知》,“倡导公务接待中使用地产酒、地产烟,促进地方经济发展”。该《通知》又是限制竞争行为的行政垄断行为,使得公务接待用酒由“小糊涂仙”变成了地产酒。汉川市政府部门以下发文件的形式的行政垄断其动机何在,或是出于地方财政利益和

本地企业经济利益考虑,或是出于部门利益、领导的个人利益的考虑,我们无法在此作出判断,而一旦按其文件实施所造成的行政垄断的后果却是可预见的。市场经济之中应由商品的质量、价格等因素来考量商品的竞争力,由此才能形成市场经济的良性互动与公平竞争。

二、行政垄断是一种违法行为,汉川市政府的指定饮酒行为属违法的行政行为。

行政垄断具有违法性,此点根据目前我国唯一规定行政垄断的法律——《反不正当竞争法》的规定即可得出。缘何法律有此规定,溯其立法本意,分析如下:

(一)行政垄断破坏市场竞争秩序,限制或排除竞争。

市场经济的生命在于竞争,市场经济是由价值规律、供求规律和竞争规律共同起作用的经济形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作为市场经济的一种形态,本质上也是一种竞争经济,为了维护竞争的有序和有效,必须建立自由平等的竞争秩序。[5]行政垄断运用行政管理权使得垄断受益人不受市场规律的约束而获得垄断利益,以行政手段的强制取代资源的市场配置,人为地设置市场壁垒,妨害货流畅通和物尽其用,在一定范围内否定竞争、取消市场,与市场规律相悖。

(二)行政垄断侵害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使其丧失选择权、平等交易权等合法权益。

在市场经济条件下,由于市场经济规律作用的结果,消费者拥有对产品的知情权、选择权和平等交易权,行政垄断则通过人为地控制产品的生产和供给,形成有利于自身或某一特定市场主体的“卖方市场”,消费者的购买行为被限定在指定之列,丧失了自由选择产品的权利,个人消费自由随着行政垄断的作用被剥夺。

(三)行政垄断易滋生腐败,行政垄断主体依其行政管理权而进行权力“寻租”。

行政垄断主体手中拥有的行政管理权正是市场经济主体所缺乏的,而拥有行政管理权的行政垄断主体自身的利益需要又使其对于利益的诱惑往往难以抗拒。如果行政垄断主体将其手中的行政管理权作为谋取自身利益的筹码,市场主体以金钱或其他利益为代价与行政管理权进行交换而获得所需的优势地位,则双方一拍即合,腐败出现,限制竞争状态相随而至。

(四)行政垄断导致企业低效率,阻碍企业的发展。

从表象上来看,行政垄断的结果是某市场主体获得了垄断利润,排除了其他竞争对手,而且只要垄断继续存在,其即能继续享有这一垄断利益。正因为如此,因此获得垄断地位的市场主体无意于质量的提升和保证,而愿意将更多的精力放在如何使拥有行政管理权的行政

垄断主体将这一垄断状态继续持续。由于垄断企业缺乏市场竞争条件的外部竞争压力,从而滋生一种惰性,缺少创新机制和竞争精神的企业在市场中最终会丧失竞争力,一旦行政垄断不存在,在市场经济规律作用之下其所面临的将会是被淘汰的结局。如果行政垄断在一个国家内普遍存在,那么该国也会最终丧失在国际市场上的竞争力。

湖北省汉川市政府指定和倡导引用酒的品种,或许我们能猜测其为了部门利益以及地方利益的需要,但这一行为客观上使消费者丧失了选择权、阻碍了企业的发展、破坏了市场竞争秩序并让人合理怀疑到权力的寻租,影响政府的形象和公信力。

三、反行政垄断的对策建议。

鉴于行政垄断的危害性,各国对于行政垄断都采取的是限制或禁止的态度[6].我国有着几十年计划经济的传统和几千年封建集权制度历史,行政垄断对于我国目前经济发展的危害更为深远,因此反垄断特别是行政垄断已成为我国发展市场经济的必然选择。

理性地看待行政垄断,会发现实践中有其存在的土壤。根据经济学上的“诺斯悖论”[7],行政垄断来源于国家相互矛盾的双重性质:国家的社会性,该属性使国家必须确立确定的产权,明晰的产权使社会的产出最大化;国家的阶级性,这一性质使得国家(实践中表现为代表国家的政府)出于自身的利益需要确立一套保证统治者利益收入最大化的基本规则。悖论由此产生,反映了国家与社会关系的基本矛盾。存在虽非合理,但必有其根基,所以对于反行政垄断的制度建构无论从哪一个方面着手都会显得力不从心,行政垄断需要多个领域、多个部门、多重维度的规制,对此笔者拟从立法、司法、行政的三重维度对反行政垄断的现状作出回应。

(一)立法方面,制定专门立法并与其他法律法规中有关反行政垄断的规定相结合构成我国反行政垄断的法律体系。

我国现行关于反行政垄断的立法很不完善,归纳起来存在三个问题:1、法律层面的规定笼统,缺乏可操作性。我国现行关于行政垄断的法律规定仅为《反不正当竞争法》中第7条与第30条,即“政府及其所属部门不得滥用行政权力,限定他人购买其指定的经营者的商品,限制其他经营者正当的经营活动。政府及其所属部门不得滥用行政权力,限制外地商品进入本地市场,或者本地商品流向外地市场。”“政府及其所属部门违反本法第七条规定……由上级机关责令其改正;情节严重的,由同级或上级机关对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行政处分。”,而且规定中只规定了行政机关实施的行政垄断,对于法律授权或经行政机关委托的享有行政管理权的单位实施的行政垄断没有涉及;2、绝大部分反垄断的规定均由国务院及其部委的法规作出,而这些部门本身就有可能是行政垄断的主体,自定规则约束自身,权威性不够、公信力不强。行政垄断大部分都由行政垄断主体利用掌握的行政管理权所为,对此的规制如以行政法规为主要依据会使得对于行政垄断的规制的效力层次不够,规制效果不佳,现今我国的行政垄断呈上升之势也在一定程度上说明了这点;3、无论是法律还是法规,对于行政垄断行为均存在制裁不力、救济途径欠缺的问题。如《反不正当竞争法》中第30条规定的处罚措施,仅由行政机关的上级机关责令改正,情节严重的才给予直接责任人员行政处分。但实际情况是上级行政机关往往能从下级行政机关的行政垄断中获得间接的收益,上下级之间有共同的利益,如此监管实难奏效。

通过对我国反行政垄断立法现状的分析,笔者建议在将来制定的《反垄断法》中设专章规定行政垄断问题,禁止行政垄断行为。内容包括:1)以列举与概括相结合的方式对行政垄断的表现形式作出规定;2)规定独立的、专门的反行政垄断机构,赋予其对行政垄断的监督管理和行政处罚权等职权;3)在法律责任方面,应明确行政垄断主体所应负的行政责任以及行政损害赔偿,涉及到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按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责任处理;4)改变行政终局的方式,提供司法救济途径,不设行政前置程序,由受害人选择救济方式,以更好地维护行政垄断受害方的合法权益。

该专门立法对于反行政垄断的规定大都是原则性的,对于具体的、细节性的规定则由其他法律法规作出,二者结合构成我国反行政垄断完整的法律体系。

(二)行政方面,设立专门的反行政垄断机构以执行法律法规的规定,监管行政垄断行为。

鉴于拥有行政管理权的行政垄断主体与其上级机关有着共同的利益,由下对下监管的效果不佳,因此根据《反垄断法》中反行政垄断一章中的规定设立专门的、独立的反行政垄断机构,由该机构对行政垄断行为进行专门的监管较为适宜。该机构可命名为“反行政垄断委员会”[8](下称“委员会”),委员会的委员从委员会所属地方的行政、司法、学校等机构择优抽出具有该专业知识的人员组成。固定委员占一定比例,其他均由以上所列单位抽调人员监时担任,每个行政垄断案件由3至5位委员(其中一人是固定委员,并担任组长)组成小组进行裁判,该小组随该案行政程序结束而解散,从而保证其裁判的公正性。该机构其不同于现存的行政垄断监督机构(行政垄断主体的上级机关),不依附于行政垄断主体,没有行政垄断影射利益,拥有法定职权,具有独立性、专门性,又以非行政程序前置和司法审查制度对该机构行使法定职权进行监督,规制其拥有的监督行政垄断职权,与司法审查程序相比又具有主动性,一旦市场中出现行政垄断的现象,该委员会主动介入调查,经查确属行政垄断行为的,有权作出处罚决定。

(三)司法方面,设立司法审查机制作为反行政垄断的最终救济途径。

公正与独立是法院与生俱来的天性,因此司法审查机制具有其他解决措施所不具备的特有优势:1、公正独立性。法院具有独立的地位,与其所裁决的争议没有利害关系,远离世俗纷争的独立身分对于源于部门和地方利益强化的行政垄断来说是最为合适的规制机关,对于一行为是否构成行政垄断的判断最具信服力。2、专业性。我国虽不像法、德等国设立专门的行政法院来处理行政案件,但我国法院系统内均设有行政庭,其所具有的法律方面(特别是行政法方面的专业水准)相对于其他机构来说是最强的,故而由其对行政垄断进行规制最具专业性,也可使我国反行政垄断的法律水准逐渐提升。3、公信力。法院对于社会来说是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法院在社会民众心中更是主张正义的最后一块净土。由法院作出的裁决在社会生活中易为人们所接受,公信力相对于其他机构来说更强,而且法律规定法院的裁决具有终局性,从立法上赋予法院判定的最终确定力。行政垄断的当事方对于“反垄断委员会”的决定不服,或者行政垄断受害方不经“反垄断委员会”裁判径直向法院,要求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另外,笔者认为法律应赋予行政垄断受害方请求赔偿权。因为对于行政垄断行为如果仅仅由法院或委员会判定违法,禁止该行为继续,而对于受害方因此所受损失不加理会,这对于保护受害方的权益来说是不充分的,对于行政垄断的实施者来说威慑力也不够。如果受害方有证据证明由于行政垄断行为而遭受了损失,在委员会认定行为的行政垄断性质后即可向法院或径直向法院时提出赔偿要求。对于利用规章以下具有普遍约束力的违法的决定命令来实施的行政垄断行为也应纳入赔偿范围。对此的法律依据可通过修改《国家赔偿法》来规定。

当然,从目前我国的司法实然现状来看,我国法院系统的独立性、专业性与应然要求尚有一定差距,但这是社会发展的趋势,是现代法律制度的发展方向,是历史的必然,因此在制度构建上必须将司法审查机制纳入其中。

以上所述均从他律的角度对行政垄断进行规制,从自度的角度来看,拥有行政管理权的主体自身进行约束十分必要。通过对相关知识的学习、不利后果的认训以及自我制定约束机制,将行政垄断消灭于未成形之中,此为反行政垄断的最高境界,也是他律的最终追求目标。

有法可依,制定《反垄断法》专章规定行政垄断;执法必严、违法必究,“反垄断委员会”作为反行政垄断的专门机构,主动出击监督并消除市场中的行政垄断现象;法院作为有终局裁决权的机构,其所进行的司法审查对于行政垄断当事方来说是最后的救济手段。没有提起行政诉讼的反垄断委员会裁决、对于反垄断委员会裁决不服诉至法院以及直接诉至法院的行政垄断案件的生效裁决,裁决的内容即是对个案行政垄断的最终评价,受害方并有权依此认定请求赔偿。如此反行政垄断的制度建构对于规制行政垄断当为应然之选。

政府处在市场之中,自身利益的存在难免会使其面对诱惑时失去理性,本案中湖北省汉川市政府在市场经济大潮之中就被潮水冲散了理智,以红头文件的形式指定饮用公务酒种类,随后又以文件的形式“倡导”消费地产烟酒。或许该市政府办公室不知这一行政是一种行政垄断行为,具有违法性,但该行为对于市场经济带来的负面影响却不因其不知而不发生,因此作为一种事后救济的手段必须对该市政府的行政垄断行为作出制裁,对其行政处罚,同时对其他主体也有引导和警示作用。但目前我国反行政垄断制度缺失的现状使得这种制裁有着“无米之炊”的尴尬,缺乏可行性措施,无依据亦无部门对其进行规制,废止文件、停止行为已是较好的解决结果,更多的是根本不去理会。正因为现状如此,本案中汉川市政府才会在废止前一文件之后又出台了“倡导”饮用地产酒的通知。

本文正立意于解决此等尴尬局面,希望通过以上对行政垄断的解构以及对反行政垄断的制度建构,使行政垄断实施者获得“皮洛斯的胜利”[9],从而最大限度地消除这一违背市场规律的异象。按照笔者之建构,汉川市反行政垄断委员会对该行政垄断行为进行查处,并作出处罚;该行政垄断受害方,即其他竞争者也可向法院,要求确认该政府行政违法并赔偿损失,绝非目前的“废止”了事。

参考文献:

「1李世英。市场进入壁垒、进入管制与中国产业的行政垄断。「J。《财经科学》2005,(2):111-112.

「2吕晓萍。对我国行政垄断现状的分析。「J。《当代经济研究》2002(3)。

「3郑鹏程。论行政垄断的概念与特征。「J。《山西师范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0(3)。

「4陈志成。行政垄断的多维解读。「J。《中国行政管理》2002(3)。

「5韩晶,蓝庆新。行政垄断的新制度经济学分析。「J。《管理百科》2002(6):46.

注释:[1]引自http:\\重庆青年报-新闻中心-200万小糊涂仙“灌醉”糊涂官。htm.2006-04-1821:33

[2]李世英《市场进入壁垒、进入管制与中国产业的行政垄断》,《财经科学》2005年第2期,第111-112页

[3]吕晓萍,《对我国行政垄断现状的分析》,《当代经济研究》2002年第3期

[4]文中引用的学者观点均来自于郑鹏程《论行政垄断的概念与特征》一文,《山西师范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0年7月,第27卷第3期

[5]陈志成,《行政垄断的多维解读》,《中国行政管理》2002年第3期

[6]发达国家的行政垄断具有与我国不同的特点,其政府对竞争行为的限制的态度和政策很大程度上取决于社会经济形势和经济发展的需要,并且发达国家并未有过纯计划经济时代,其政府对经济干预的唯一目标只是为维护和发挥市场竞争机制的作用,所以对于行政垄断是限是禁不一而论。

[7]“诺斯悖论”是以诺斯为代表的制度创新理论的基本命题之一,描述的是国家与社会经济相互联系、相互矛盾的关系形态,即国家的存在是经济增长的关键,然而国家又是人为经济衰退的根源。引自韩晶、蓝庆新《行政垄断的新制度经济学分析》,《管理百科》2002年第6期第46页

第9篇:行政管理论文范文

就我国而言,事业单位的特征是:(1)具有服务性;(2)具有公益性;(3)具有文化性;(4)具有公有性。根据事业单位的这些自身的特征,目前我们国家对事业单位进行了大量的资源投入,但是,当前的市场经济发展下,现行的行政管理体制已经制约了事业单位的发展和经营。体制的运行存在很多问题,具体表现在:权责不明确,管理形式单一,机制死板,人员配备不合理等等。在发现体制不完善时,只有进行改制,才能适应社会经济的发展,但任何改制都存在难处。具体到事业单位行政管理体制的改制存在以下难点:1.原有观念的转变比较困难。在原有的计划经济体制下,以前的那些“等靠要”的观念需要转变,转变成为新的“竞争与效益”观念,但转变也比较困难。2.自身生存与发展的定位困难。如何根据当前市场的发展提出适应其需求的服务与产品,从而提高整体的核心竞争力,在当前的条件下,求生存谋发展。3.事业单位的人员放置情况存在一定难度。如何将优秀人才吸引来、留得住给单位带来更高效益的人才,如何将冗余人员妥善安置,通过裁员来增薪,这也是面临的最突出于最敏感的问题。

二、对我国现行事业单位行政管理科学化的探讨

通过以上分析我们可以看到,事业单位具有国有性、公益性、服务性三方面的特点,这三个方面相互联系,但在管理的过程中存在着很多的弊端。变化发展是必然的,事业单位也应该根据实际情况作出相应的调整、进步。在不同的经济体制下,需要事业单位承担的功能也是不一样的,也许有些单位或职业,今天还需要事业单位来承担,但是,未来的事情不能预见,比如过去的会计、律师事务所都是公办的性质,如今也都换成了民办单位,随着经济和社会的发展,各单位也要相应进行调整。所以,事业单位的变革势在必行,也是顺应时展和规律的,事业单位在行政管理方面都需要进一步的改革,需要用科学的管理手段来适应社会经济的发展。

通过事业单位行政管理体制的改制,主要想达到以下四方面的目的。1.营造一种新的经济氛围;2.建立一个用人新体制:使事业单位吸取大量的人才,通过留住人才、用好人,优胜劣汰机制,竞争上岗机制,利益驱动机制,双向选择机制,形成竞争的优势;3.建立健全事业单位的应用体制,能够适应市场竞争、开拓创新的现代企业形象;4.建设一支好队伍,人员能进能出、职务能上能下、待遇能高能低,通过裁员增薪减轻财政负担,建立高效的员工激励机制。事业单位行政管理体制改制的方向是,将具备市场化条件的单位企业化,将主要履行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改制为行政机构。

事业单位科学的转化才能更好的实现单位的经营运作,提高事业单位的工作效率。其体制改革要求如下:1.对企业进行体制改革,完善员工任用机制和分工体制等序列制度对员工进行定编定岗;2.分配制度的改制,通过工作的细分,按市场经济创造的贡献来分配绩效。根据事业单位的四个特征,在事业单位行政管理的改制中,我们应该对原有的事业单位,分阶段、有计划的进行改制,促进各累事业单位有效、健康的发展。

具体科学的改制方法归纳了以下几个方面:1.建立合理的分级管理流程:根据单位发张的基本要求,建立行政事业单位分级授权的管理体系,具体体系由如下几个部门组成:宏观管理部门、中间层管理部门、使用部门组成和专项资产管理部门。通过逐级管理,来减少资源的浪费和充分使用,从而提高工作效率,减少因形式而空走流程的无效浪费。2.建立绩效考核机制:根据经营性资产的成本与效益原则,合理的计算成本的投入和效益的产出比,合理的控制成本,使企业产生低成本高收益的效益,达到企业追求效益最高化的目标。通过绩效与业绩挂钩,领导的能上能下以效率为考核标准,充分激发员工的工作积极性。3.建立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的科学配置机制:通过公共预算配置标准、采用科学的配置手段、通过政府采购的方式来配置。这样就可以从本单位实际情况出发,利用科学的、有效的管理模式来预防改制过程中腐败现象的产生。使在改制过程中的每个环节都有据可查有证可依。4.现代手段和传统方法有机的结合。社会调查是了解客观实际需求的一种基本手段。目前互联网通信技术大爆炸的时代,决策者可以利用互联网进行信息搜集和调查问卷,这样比较节省时间和提高工作效率。同时,不能因为信息飞速发展而忽略社会调查。一个正确的决策应该兼顾资料和调查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