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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公务员;考核制度;考核机构;考核内容
中图分类号:D630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002-2589(2012)20-0014-02
一、国家公务员考核制度
公务员考核是指各级国家行政机关按照有关规定,对管理权限以内的公务员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考察评价,以此作为公务员奖惩、培训、职务升降、工资等的依据。
公务员考核是制度中激励机制的重要组成部分。我国的公务员激励机制包括考核、职务升降、奖励、工资福利保险等环节,公务员考核作为其中一个重要环节,为其他环节提供依据。新公共管理十分重视绩效评估,“我们已生活在这样一个时代,一个东西若不能测量,那它就不存在”。通过将公务员已取得的绩效和绩效标准相比,可以使公务员及时发现绩效差异和不足,同时,考核也促进了公务员之间的比较和竞争,激励公务员不断提高自身素质,努力工作。同时,将公务员工作绩效同他们的绩效指标和绩效标准作比较,使公务员有机会对提前设定的绩效标准作出检查,对有问题或不现实的绩效标准即时作出调整或改变。
公务员考核是发现人才、知人善任和合理使用人才的重要途径。考核是识别人才的基本方式,通过定期考核,可以使领导者和人事部门对下级的能力、品行、学识、工作成绩方面都有较为深刻的观察和了解,以此作为选拔人才的可靠依据。这样,考核为德才兼备的人才脱颖而出提供了条件,而不致埋没人才。
公务员考核有利于加强公务员管理。考核通过对公务员的政治表现、专业知识、工作能力以及工作实绩等方面的具体考察,进而对其作出公正评价,以此形成对该公务员进行培训、奖励、升降、工资增减等的客观依据。没有完善的考核,就难以形成高素质的公务员队伍,实现科学、高效的行政管理。
公务员考核有利于促进公务员管理其他模块的改进。如美国联邦政府不仅将公务员绩效评价的结果用于公务员绩效的改进或薪酬等级的变化,还更多地用于公务员的培训、职业生涯规划等方面,公务员的绩效评价制度还有助于确定公务员培训和发展的需要作出判断和选择,以实现公务员的全面发展。
二、现行国家公务员考核存在的问题
公务员绩效考核工作始于20世纪90年代初,而将公务员绩效考核的要求列入国家《公务员法》开始推行,则始于2006年。在如此短暂的时间里,公务员绩效考核制度一方面在不断地完善,另一方面也出现了一系列的问题。其问题突出表现为考核内容和指标的不合理、缺乏专门的考核机构和考核方式方法的不当等方面。
1.考核指标和内容设置不合理
作为公务员个人来说,如果单位、部门、层级不相同,其工作任务和工作性质则必然有很大差异,这就要求考核指标和内容设置具有针对性。我国公务员考核内容包括德、能、勤、绩、廉,既考察弹性较大的思想品德、工作作风,也考察硬性的工作实绩和出勤状况等,是一种全面性、系统性的考核,但全面的考核标准也无形之中要求公务员做到面面俱到、无一遗漏。尽管考核强调以实绩为中心,但在操作中公务员把他们几乎放在同等重要的位置,尽可能地表现为一个“完人”,使得工作中出现了忽视人才素质差异、职位差异等问题。同时,指标体系设计过于抽象,缺乏具体性和实践操作性,很难判定何种行为达到了其标准。由于指标的难以区分,评估者往往流于形式,对被评估者给予相同的评价。
2.缺乏专门的考核机构
专门考核机构应该隶属于政府公务员管理部门,专门负责公务员绩效考核工作的组织和实施。没有专门考核机构的组织实施和日常管理,公务员绩效考核很有可能流于形式,得不到实质性的开展。一般情况下,我国公务员绩效考核机构临时组成,或是由单位领导负责,或是由单位人事部门负责。目前政府公务员管理部门中普遍没有设立专门的公务员绩效考核机构,这在很大程度上影响了公务员绩效考核的正常开展,也影响了公务员绩效考核的效果。
3.考核权力过于集中
现行的公务员考核主要由各级组织的人事部门承担,虽然也规定了民主测评、个别谈话等程序,注意听取群众意见,但测评结果往往不公开,由领导掌握,损害了群众参与的积极性。同时,被考核对象没有规范化地向考核者沟通信息的渠道,难以公开自己的想法,表达自己的意愿。
4.考核方式不合理
公务员考核主要是平时考核和年终考核,考核方法主要包括个人总结、出勤记录、领导评议、民主测评等。在平时考核中,主要采用的考核方法是考勤,而在年终考核中,主要采用的考核方法有个人总结和民主测评,公务员绩效的平时考核和年终考核在方法上具有较大差异。在这些方法中,除了考勤是一种较为客观的考核方法之外,个人总结、民主测评、领导评议等方法都会带有不同程度的主观因素,而冲淡绩效考核的客观性。
除此之外,在我国的公务员考核制度中,还存在着如考核结果的模糊化、对考核工作缺乏必要的监督以及考核主管官员缺乏责任意识、重考核轻反馈等问题。
三、完善公务员考核制度的对策
1.完善考核指标体系,合理设置考核内容
(一)终生教育
终身教育是指对一个人从生到死的整个一生所进行的教育。具体来说,终身教育包含了纵向教育和横向教育的连续和结合。从纵向上看,它指出了人生发展的每个时期受教育的连续性;从横向看,它指出了受教育者身心各方面的发展是互相结合的。从20世纪70年代起,从西方到东方,从发达国家到发展中国家,终身教育都被广泛接受,一些国家甚至通过立法等手段为终身教育的实施提供制度化的保障和护航。
(二)公务员的公务员能力标准
党的十六大提出的“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提高党的领导水平和执政水平”要求,国家人事部印发了《国家公务员通用能力标准框架(试行)》,此举旨在贯彻落实进一步开发公务员人才资源,促进公务员队伍能力建设,造就一支高素质、专业化的公务员队伍。各地、各部门在公务员培训教育、录用、竞争上岗、考核等工作中,要以标准框架为参考依据,体现通用能力的要求,并根据不同职务公务员的特点制定细化的标准。各地、各部门要在实践中不断完善公务员通用能力标准,切实加强公务员队伍能力建设。
(三)公务员终生学习与终生教育
《国家公务员通用能力标准框架(试行)》明确提出学习能力,即树立终身学习观念,有良好的学风,理论联系实际,学以致用;学习目标明确,根据自己的知识结构和工作需要,从理论和实践两方面积累知识与经验;掌握科学学习方法,及时更新和掌握与工作需要相适应的知识、技能;拓宽学习途径,向书本学、向实践学、向他人学。
二、公务员树立终身教育理念的必要性
(一)知识经济时代的必然要求
随着新技术的飞速发展和信息产业的崛起,知识对社会经济发展的作用越来越大。我国面临挑战,需要学习的知识、需要解决的问题与日俱增。这一切对于处在各级各类岗位上,从事政府公共部门管理的公务员提出了必须进行终身教育的必然要求。
(二)公务员工作的本质要求
公务员是各级国家行政机关中除工勤人员以外的工作人员,公务员工作的本质要求公务员们要有丰富的知识、高超的思维能力、正确的决策能力、良好的组织协调能力等等。在知识经济时代,知识更新的半衰期在缩短,知识的增长与知识的老化形成鲜明的对比,终身教育不再是口号,而是每个人的迫切需要和真实行动。
(三)公务员不断进步的内在条件
一般来讲,公务员的晋升要经历由基层、中层到高层的发展提升过程,表面上看这一过程是官位的提高、权力的增大、责任的加重,实质上是知识能力水平的提高。公务员知识能力水平的提高是一个逐步积累的渐进过程。公务员只有不断地在工作中学习提高,更新原有知识,补充新知识,力求成为知识丰富、能力突出、站在时代前列的人,才能担负起更高更重的领导责任。
三、公务员终身教育中存在的问题
随着公务员制度的全面实施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逐步建立,对公务员素质和能力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各地在公务员教育培训教育过程中也遇到了许多期待解决的问题。首先,培训教育观念落后。一些单位和部门的领导对公务员教育的重要性缺乏足够的认识,总认为培训教育是“软任务”,可搞可不搞,把培训教育投入看作是一种消费投资,片面强调日常事务太多,培训教育会影响甚至冲击正常的行政工作。第二,工作与学习矛盾仍较突出。全面推行国家公务员制度以后,实行“定职能、定机构、定编制”的“三定原则”,参加培训教育学习的时间太多势必会影响日常工作的开展。第三,培训教育内容严重滞后。目前,全国各地公务员培训教育除了学习指定的公共必修课和专业必修课之外,选修课的开设在地方公务员培训教育中只是小范围的尝试,公务员参加培训教育学习的选择余地较小,难以满足那些素质较高、基础较好、求知欲较强的公务员的需要。第四,培训教育激励机制不完善。尽管《国家公务员培训教育暂行规定》明确指出:“参加培训教育是国家公务员的权利和义务。国家公务员培训教育期间的学习成绩和鉴定作为任职、定级和晋升职务的重要依据之一。”但在实际操作过程中,上述规定并没有得到真正的落实,使得许多公务员参加培训教育学习的动力不足、积极性不高,往往都是被动地接受培训教育。
四、改进公务员终生教育的措施
(一)必须明确终身教育的目的
公务员进行终身学习必须首先端正态度,“正其心”、“诚其意”,弄清楚为什么而学。作为社会主义建设伟大事业的工作者,必须牢固地确立为国家、为人民、为党的事业而不断学习进取的使命感,这是公务员摆正自己位置,自觉地进行终身教育的内在动力。一个合格的公务员只有全身心地投人到为人民服务的事业中去,以积极主动的精神去学习,力求为人民掌好权、服好务,就具备了立于不败之地的最基本素质。
(二)提高思想素质和提高能力素质相结合
对公务员进行终身教育,提高知识能力水平,必须把提高思想政治水平摆在首位,摆在“生命线”的位置,公务员的思想政治水平决定着进行日常工作时的立场和方向。公务员进行终身教育切不可只注意能力的提高,而忽视思想政治素质的巩固和提高。
(四)提高思维水平和提高工作能力素质相结合
公务员特别是领导干部,应该既是一个思想家,有创新思维的能力,也是一个实干家,能够全身心地工作。公务员能够看得深,看到纷繁复杂的事物现象背后的本质和发展规律,能够站得高、看得远,看到现实事物未来的发展趋势,从而未雨绸缎,见事早、决策快。因此,公务员在终身教育的过程中,要提高知识能力水平,就应该在提高思维水平和工作能力上下功夫。
(五)学习理论知识与社会工作实践相结合
公务员在终身教育中为提高综合素贡,首先必须养成读书的良好习惯,尤其是要读一些导师的著作,特别是哲学著作,学会哲学地思考问题,提高哲学思维能力。其次要勇于实践,实践也是一种学习,而且是更重要的学习,公务员提高综合素质,实践是必不可少的途径,只有自觉地投身到领导实践活动中,大胆地试,大胆地闯,才能更有效地锻炼提高。再次,要勤于总结经验、善于总结经验,尤其是要善于从自己亲身的经验中,从自己的工作经验和思想经验,从自己犯错误的痛苦经验中总结提高。最后,要在交流中提高。公务员应善于利用参加各种会议、培训教育班的机会,和别的公务员进行广泛的交流,注意吸取别人的成功经验,反思警戒别人失误的教训,勇于在请教学习中查找自己的失误和不足,以利于整体的提高。
参考文献
[1]罗纳德·科林格勒,约翰·奈尔班迪公共人力资源管理:系统与战略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1
[2]赵曼,公共部门人力资源管理清华大学出版社2005年
[3]黄洪民,当前我国公务员培训中的问题和对策,党建与人才2002年
[4]戚鲁,人力资源能本管理与能力建设,人民出版社2003年
关键词:SSM 公务员 绩效考核 指标体系
绩效管理的核心是绩效考核,绩效考核指标反映的是考核内容,即从哪些方面来对绩效进行考核,是不是所有工作都需要考核,是不是时时都需要考核,如何进行考核。所以绩效考核指标的设计科学与否关系到考核的结果是否准确,影响到绩效管理的有效性和考核对象的公平感,也能在很大程度上推动行政机关尽快对社会公众的需求做出反应,提供优质高效的公共产品和服务。本文基于公务员绩效考核指标体系设计展开探讨,以人事部门的教育培训岗位为切入点,着力将软系统方法论(SSM)的分析方法引入到公务员绩效考核指标体系设计当中,以完善公务员绩效考核制度的科学性和合理性。
一、公务员绩效考核指标体系存在的问题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和《公务员考核规定(试行)》,我国对公务员的考核涵盖德、能、勤、绩、廉五个方面,重点考核工作实绩。虽然《公务员考核规定(试行)》对这五个考核方面做出了解释,但是依然过于笼统,指导作用不强,公务员绩效考核指标体系的不健全,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考核指标过于笼统,缺乏具体性和针对性。首先,考核指标“德、能、勤、绩、廉”这五个一级指标的层次划分不够,指标要素笼统、模糊。其次,公务员按照职位类别可分为综合管理类、行政执法类、专业技术类等,各类公务员从事的工作岗位在工作性质、特点、内容等方面存在一定的差距,对他们的绩效考核标准应有所不同。然而,现实情况是对所有的公务员都采用相同的考核内容,考核指标缺乏具体性和针对性。
2.考核指标不够量化,可操作性不强。我国公务员考核虽然明确强调采用定性和定量相结合的原则,但在实际考核中,考核指标“德、能、勤、绩、廉”主要采用个人述职和民主评议法,属于定性分析方法,缺乏可量化的数据进行分析。一般而言,考核指标应力求细致、量化、全面,程序设计科学,避免随意性和片面性,客观、公正地评价考核对象的真实工作实绩和工作表现,让被考核者信服和持续改进工作业绩。
3.考核指标与实际岗位工作相脱节。目前很多行政机关对公务员的考核采用相同的考核内容“德、能、勤、绩、廉”和标准“优秀、称职、基本称职、不称职”,没有基于岗位职责制定具体的、有针对性的绩效考核指标,致使对公务员的绩效考核指标与实际工作内容相脱节,无法发挥绩效考核的杠杆作用,因此岗位分析是分解提炼公务员绩效考核指标的基础。公务员的个人绩效考核指标,应在分解提炼部门绩效考核指标的基础上,再结合个人的具体岗位职责分解细化出来。
二、运用SSM分析法分解提炼绩效考核指标的方法
SSM(Soft System Methodology)是由Checkland教授等在1972年提出,从系统的角度来认知和处理复杂问题的方法。SSM能将系统面对的软因素(政治、文化、人类行为)和复杂环境,逐步逐层地进行剖析,然后提出逻辑合理和现实可行的解决方案,至今,SSM日益成为分析和诊断复杂问题的有效工具。SSM的核心是任何一个被分析对象都可以从三个问题——为什么做(why)、做什么(what)和怎样做(how)入手,通过概念模型的构建细化必要的行为,逐层分析明确“做什么-怎么做-为什么做”三个核心问题,直到绩效考核指标(产出指标、效率指标、效果指标)可以直接和清晰的定义,通过和各方利益相关者讨论,达成共识,进而形成逻辑严谨、系统全面的绩效考核指标体系。
利用SSM方法设计公务员实际工作岗位的绩效考核指标,具体过程如下:(1)收集与岗位相关的资料信息,明确岗位职责。可以从岗位说明书、组织机构文字材料、工作日志、工作总结等方面收集查找关于岗位描述的信息资料,进而明确岗位职责。(2)针对具体的岗位职责,通过“做什么-怎么做-为什么做”的范式来重新描述,形成概念模型。(3)对每一个概念模型逐层展开,上一层的“做什么”与下一层的“为什么做”相关联,且每一层的步骤都是在回答上层步骤中的“怎样做”。(4)每一个步骤又可以分解成一系列子步骤,这些子步骤需在逻辑上保证上一步骤的实现,有些子步骤可能和现实行为有所不同,这时就需要与不同层面的利益相关者讨论,找出影响其绩效的关键行为。(5)重复第(3)和第(4)步骤,直到所有的步骤都可以按照产出、效率、效果等分类给出可测量的绩效考核指标。(6)不同绩效考核指标之间权重的分配,可以根据指标所处层面的不同位置判断指标重要性,层面越高则越重要。通过这样的方法,提炼单位里所有公务员工作岗位的绩效指标,以构建公务员的绩效考核指标体系。
三、运用SSM分析法分解提炼绩效考核指标的步骤
公务员的工作性质有如下特点:以脑力劳动为主、对自己的任务时间安排弹性大、工作过程难以监督、工作成果难以准确衡量、知识和技能的要求高。因此,公务员绩效考核指标的设置要结合公务员的工作特点,基于岗位职责以及所在部门职责,采取SSM分析法逐步逐层分解提炼绩效考核指标,从而构建更量化、更科学的公务员绩效考核指标体系。
下面以人事部门的“教育培训”岗位为例,介绍如何运用SSM分析法分解提炼其绩效考核指标:
第一步:收集大量关于“教育培训”岗位描述的信息和资料,了解到人事部门对该岗位的职责描述是“制定教育培训工作规划、计划和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
第二步:明确表述“做什么-怎么做-为什么做”。即为了确保教育培训工作计划的制定和实施(Why),通过对培训计划制定、培训过程监控和培训效果评估(How),致力于确保年初制定计划的完成、培训过程顺利和培训效果良好(What)。
第三步:进一步回答第二步中的What“致力于确保年初制定计划的完成……”。通过一系列的步骤来表征如何实现。
第四步:测评。对第三步中的具体举措执行效果进行测评,分为两个层面,其中产出和效率关注内部或操作层面;另外效果是在战略层面关注产出的结果是否能到达目标。根据图1,形成可测量的绩效考核指标,如表1:
综上所述,SSM分析法适用于对那些目标和内部关系较为复杂的运行和管理系统展开科学有效的逻辑分析,是一种具有逻辑结构程序,并具备可操作性的分析工具。基于公务员实际工作岗位,采用SSM分析法分解提炼出来的绩效考核指标,更科学、更准确、更合理,而且容易被各级管理者所掌握,可操作性强,能较好地弥补目前公务员绩效考核中普遍存在的考核指标过于笼统含糊、与实际工作相关脱节、不够量化等不足。
参考文献
[1]孟溦,李强,刘文斌.基于3E理论构建科研机构评价指标体系[J].科学学研究,2007,25(5):908-914
关键词:电子政府;公务员;素质;述评
中图分类号:TP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672-3198(2008)09-0326-02
1 电子政府的概念
《中国电子政府》的定义是:电子政府是政府机构应用现代信息和通信技术,将管理和服务通过网络技术进行集成,在互联网上实现政府组织结构和工作流程的优化重组,超越时间、空间与部门分割的限制,全方位地向社会提供优质、规范、透明、符合国际水准的管理和服务。
美国于2002年12月颁布的《电子政府法》的定义为:电子政府是为了更好地为企业、公众、其他政府部门和机构提供政府信息和服务,为了改进政府信息和服务,为了改进政府的运作,应用互联网和其他信息技术的过程。
不同定义之间的区别并不仅仅是语义上的差别,它们反映了政府制定战略优先考虑点不同。随着“以人为本”理念的不断深入,综合国内外学者的观点,我认为电子政府可以这样定义:电子政府是指各级政府部门利用现代信息技术和通讯技术,开展办公决策、业务处理和公共服务等活动,从而构建一个有回应力、高效率、负责任、具有更高服务品质的政府。
2 电子政府环境对公务员素质的挑战
2.1 电子政府对公务员生理和心理的挑战
电子政府主要是建立在现代信息技术和通讯技术基础之上的。在完善的电子政府条件下,要求公务员能够熟练通过政府网络体系为社会提供信息和其它服务。这就给传统公务员的心理和生理带来很大压力。
梁志琴在《构建电子政府:政府与公务员利益的一场博弈》中提到这样一种现象,公务员往往由于自己对新技术不熟悉常常担心“技术打击”,也可能因为自己不能够正确使用新系统而担心自己的威信。孙正兴在《电子政务原理与技术》一书中指出,在这种情况下,组织中上、下链之间权力界限不再像传统的科层制那样分明,这就可能给公务员,尤其是领导类公务员带来严重的“权力失落感”。
除梁志琴和孙正兴提出的问题外,我认为“帕金森定律”常常使一些有能力、态度积极的公务员在一定程度上被压制和闲置,而对电子政府消极怠慢的公务员则利用计算机“打游戏”和“聊天”,造成公共资源的浪费。
2.2 电子政府对公务员智力和能力的挑战
公务员是电子政府服务的中坚力量,他们的智力和能力是发展电子政府最重要的“设备”,是促进电子政府健康发展的核心力量。智力和能力应该包括这样几方面:新技术革命的意识和观念,计算机应用水平,科学管理方法,科学决策方法等。
陈聪在《论电子政务环境下的公务员素质建设》一文中提出电子政府是一种智能政府,是 “电子”与“政府”的结合体。一方面,电子政府是对政府自身事务和社会公共事务进行管理;另一方面,电子政府是以信息网络技术和通讯设备为载体建立的,强调信息知识与技能的重要性。国家行政学院公共管理部教授汪玉凯在“电子政务知识体系”的大讨论中指出一个合格的政府CIO 的知识结构应该包括以下部分:必须是复合型的、跨行业的、跨文理的知识,要求既懂管理又懂技术,除了一般人文知识之外,还应该掌握管理、政务的业务领域、技术领域及领导领域等四方面的知识。
这两篇文章全面叙述了电子政府背景下的公务员应该具备的智力和能力。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尤其公务员是政府管理的主体,电子政府的出现对公务员判断、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提出了更高要求。
2.3 电子政府对公务员信息素质的挑战
电子政府的主体是公务员,在信息素质已经成为信息社会人才的必备素质,成为一种基本的生存手段和必要技能的今天,一支具有较高信息素质的公务员队伍是电子政务顺利推进的关键。
林芳胜在《电子政务与公务员的信息素质》一文中指出,电子政府是传统政府的改革,单凭公务员的传统知识、经验和智慧进行管理和决策,已难以满足电子政府的要求,这就要求公务员必须具有较高的信息素质。任晓琮在《“公务员”与“电子政务工作者”》中说,政府要信息化,就要以政府为中心,在原有的工作基础上迅速地掌握计算机基础知识和大量的网络概念,同时要收集成功建设经验,完备知识体系等,这些应成为一个公务员的基本工作技能。
信息素质是伴随信息化出现的,最终体现为人的素质。因此,它应以公务员为中心,而非以政府为中心。林芳胜全面论述了信息素质的内涵和提高措施,但缺少对现状的描述,《“公务员”与“电子政务工作者”》是对《电子政务与公务员的信息素质》的补充。
3 电子政府环境下的公务员素质建设
3.1 探索虚拟管理策略,寻求观念引导方法
电子政府的构建促进了政府虚拟组织的产生,虚拟组织打破了部门的界限和科层制的上下限制,冲击了传统组织体制的权威。因此,寻求适合虚拟组织人力资源管理理念和策略很有必要。梁志琴认为可以采用以下两方面策略:一是要树立能力本位的理念,给能力高强的公务员予充分的肯定、使用与鼓励。二是要努力加强公务员在虚拟组织中学习、工作的各方面能力。孙正兴认为虚拟组织是以信息技术为连接和协调手段的临时性的动态联盟,因此需要建立起一套全新的概念性原则,在一个流动和动态的环境中发现内聚力和构造组织。
梁志琴主要从公务员的角度探寻应对虚拟组织的方法,孙正兴是从虚拟组织的本质特征出发寻求应对途径。方法有异,但目的都是建立有效的虚拟政府,政府要围着企业和公众,把企业和公众真正作为客户,对其管理和服务。
无论是对电子政务产生抵触情绪,还是害怕“技术打击”和“权力冲击”都首先源自于他们没有认识到电子政府是时展的必然趋势这一真理。李锡丽在《适应电子政务发展要求,更新公务员培训理念》一文中指出,政府在建设电子政府过程中,应首先在观念上给予公务员合理的引导,帮助他们调适由于推行电子政务而可能带来的“心理落差”。王伟丽在《电子政务的推广与人才培养》中这样说,各级领导干部要为优秀人才的脱颖而出创造条件,在重视发现和培养拔尖人才的同时,要重视量才使用,充分发挥和调动各类人才的积极性。
在我看来,公务员对电子政府持抵触或消极心理态度主要源自于对自身利益的维护,如“灰色收入”的消失和下岗危机。对此,政府一方面应将政府的创建纳入法律,通过行政手段强制推行电子政府;另一方面建立健全适当的激励机制,以正确合理的方式引导公务员适应电子政府。
3.2 拓宽实践空间,提高综合能力
行政管理系统的运作是相互影响、协调、适应的,每个环节都有着必然或偶然的联系,公务员的职责便是管理社会公共事务。郭炜在《浅谈电子政务中的公务员能力建设》一文中这样认为,协调、沟通能力源于对各种政务的了解和把握,战略思维的整体视角和系统思维来源于实践,在公务员培训过程中,要注重实践环节。
电子政府的推进,使行政组织结构日益扁平化,客观上拓宽了管理幅度,扩大了公务员的决策权,要求公务员在提高自身的信息知识与技能的同时,还要不断地培养行政决策能力。陈聪认为公务员应加强行政决策能力的培养。面对庞杂的信息,公务员必须有较强的敏锐性与观察力,善于捕捉有价值的参考信息,这是进行科学决策的前提。此外,公务员还要善于抓住决策时机进行及时决策。王谦认为,在电子政府环境下,决策改善的基石是西蒙提出的“有限理性”学说,而信息的不完备是影响人们进行理性判断和决策的直接原因之一。
电子政府实现了公民参与及民主公开,为维护公众利益、令公众满意,公务员应该“到群众中去”,正如郭炜所说,公务员应注重协调和沟通能力的培养。电子政府的结构已不是马克思•韦伯所设计的科层制结构,因此要求每一个公务员都有独立解决问题做出正确决策的能力,陈聪特别强调了加强公务员行政决策能力的培养,王谦从理论上论述了如何进行科学决策。除此以外,我认为政府机关应采取“引进来”、“送出去”的办法,大力培养复合型人才。
3.3 建立培训机制,提升信息素质
电子政府培训工作的主要任务是加快公务员信息技术知识与技能的培训,从而提升公务员信息素质。林芳胜认为公务员的信息素质培养既要建立定期培训制度,又要依托各类教育培训机构建立一个规范的培训体系,同时要确定规范的培训内容。于丽先在《电子政务环境下公务员的培养和使用》一文中这样表述:在信息化的电子政府中,公务员既是信息生产者、加工者,又是信息传播者、使用者,他们是否严格遵守信息法律、法规,尊重知识产权,是否注重保护个人隐私、保守商业秘密、维护信息安全等都事关政府的正常运行,事关社会的安定,因此应强化公务员的信息道德教育。
公务员的职能不同,培训手段也应有所差别。陶鹏在《政府机关公务员电子政务培训的思考》中指出,根据电子政府实施中的分工不同,参加培训的公务员可分领导干部、一般干部、技术管理人员。陶鹏对公务员培训的论述很具体、很有针对性,是提高公务员信息素质的有效途径。我认为公务员信息素质培训还应制定一定的标准,为公务员的信息素质考核提供依据。对此可参照美国大学与研究协会在2001年1月制定的《高等教育信息素质能力标准》。
我国公务员素质建设是一个长期而漫长的过程。通过对前研究观点的分析总结,可以看出我国相关方面的研究成果还有待完善。电子政府的中心是政府,但前提是电子,对相对稳定的公务员队伍来说,要有心理应付能力,有变通和学习能力,让人的素质在工作中提高,工作在专业环境中运行,资源在共享中合理利用,更好地适应现代行政生态环境的发展。
参考文献
[1]陶鹏.政府机关公务员培训的思考[J].科技资讯,2006,(12).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依托国家出台的公务员通用能力框架标准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印发的行政机关公务员基本功训练大纲必训科目坚持与新一轮大规模干部培训工作相结合、与行政机关公务员素质现状及需求相结合的原则。努力建设一支适应岫岩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的高素质的公务员队伍。围绕“三年争先”工作大局。以强化基本知识、提高基本技能为重点。
二、总体目标
通过开展基本功训练工作。使全县行政机关公务员普遍具备扎实过硬的基本功。
三、训练内容
基本功训练内容分为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两大类即“双基训练”共15项训练内容。其中必训科目6项。包括政策法规、机关工作规则程序、业务知识、仪表举止、倾听记忆、阅读理解、沟通协调、任务执行及其他选项。包括公文写作、公文处理、汉字书写与记录、电子政务、语言表达和调查研究;自行选训科目9项。
四、训练方式
基本功训练工作主要采取集中轮训、公务员自学自练与以赛代练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一按照公务员岗位的实际需要。广泛推行情景模拟、拓展训练、业务竞赛等灵活多样的训练模式。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广大公务员喜闻乐见的训练活动;采取专题讲授与实际操作相结合的方式开展训练。保证实际操作时间不低于训练总学时的50%可以利用广播、电视、报刊和网络等媒体。
培训对象为承担文字综合和公文处理工作的工作人员;二举办公务员基本功训练示范培训班。
三举办专题讲座;
组织公务员利用业余时间自学自练;四搭建网络在线培训平台。
以赛促训;五组织全县公务员开展以公文写作、法律法规、演讲辩论、电子政务等为主要内容的基本功竞赛活动。
结合“大练兵”活动采取适当的方式开展此项工作。六公安系统要按照基本功训练的总体要求。
五、组织实施
一职责分工
对全县基本功训练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查、指导和考核。1.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制定全县行政机关公务员基本功训练规划。
2.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全县行政机关公务员基本功集中训练和测评等具体实施工作。
3.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负责开展行政机关副科级以下公务员基本功集中训练和测评等具体实施工作。
4.各单位要认真组织好人员参加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的必训科目的集中培训及本单位选训科目的自学自练培训。
二实施步骤
1.第一阶段2010年12月前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全县实施基本功训练工作进行部署。各单位根据实际制定工作方案。举办师资培训班、示范培训班。开展以公文写作、法律法规、电子政务等为主要内容的基本功竞赛活动。开展公文写作、公文处理和电子政务三个必训科目以及选训科目的普及训练工作。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发放《行政机关公务员基本功训练大纲必训科目统编教材和有关学习资料。按一定比例从各单位抽取部分人员参加全县考核和全统一考试。
2.第二阶段2011年1月至2011年10月各单位开展汉字书写与记录、语言表达和调查研究三个必训科目以及选训科目的普及训练工作;按一定比例从各单位抽取部分人员参加全县考核和全统一考试;组织开展以演讲辩论等为主要内容的基本功竞赛活动。
3.第三阶段2011年11月至12月各单位总结经验。全县行政机关公务员中树立一批基本功扎实过硬、业务精熟、工作绩效显著的行家里手和标兵。深入开展检查验收工作。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对基本功训练工作成效显著的单位进行表彰。
逐步健全完善公务员基本功建设长效机制。4.第四阶段从2012年起各单位要将强化基本功训练作为一项经常性的工作来抓。
六、工作要求
加强组织领导。紧密结合工作实际。明确训练内容、训练方式、训练时间和考评方式,一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将基本功训练提到重要议事日程。制定实施方案。层层抓好落实。
细化考核内容。加强监督检查。逐步建立公务员培训工作长效机制,二公务员基本功训练工作开展情况将列入各单位年度考核目标管理之中。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将认真履行工作职责。量化考核标准。与有关部门密切配合。形成公务员主管部门总体管理、协调督办,各单位各负其责、相互联动,公务员主动参与、积极推进的基本功建设工作体系。
结合工作实际。找准个人在基本功建设方面存在突出问题。可根据工作需要,三广大公务员要对照岗位职责。采取自查、互查、上下征求意见等方式。有针对性地接受训练。各乡镇办事处县直各单位在完成公务员规定科目训练任务的基础上。适当增设具有特色的训练科目,纳入年度基本功训练计划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后开展。
选训科目集中训练时间不少于2天或12学时。公务员完成基本功训练规定学时后。成绩在本单位予以备案。四全县行政机关公务员每年完成基本功集中训练时间不少于5天或30学时的目标任务。其中必训科目集中训练时间不少于3天或18学时。要进行考核测评。
五根据公务员法及相关配套法规规定。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责令限期整改。作为公务员考核的内容和任职、晋升的依据之一。未按规定履行公务员培训职责的单位。逾期不改的给予通报批评。公务员培训情况、学习成绩。
关键词:公务员;绩效评估;休斯顿;大连
中图分类号:C93 文献标识码:A
通过为“德、能、勤、绩、廉”设置权重的办法,使评估结果既能体现出评估的重点,又能成为各项评估因素的综合评估结果。评估标准过于笼统的问题与中国文化相比较于个人而言更重视集体的力量也有关,建议加强对行政首长的培训,提高他们对建立健全本单位详细准确的个人工作及评估标准的重要性的认识。
评估人有意识地避免与表现不佳员工的正面接触很容易使评估工作仅成为一种表面形式,而这正是大连和休斯顿的共同问题。这源于人类的一种本能:避免评判别人或者害怕损害与相关人的良好社会关系。一定程度的培训将会消除评估人的担心,使评估工作更加职业化而不是个人化。另外,也可以参考休斯顿的做法,修改评估表格,增加评估人评语的空格,并分散评估时间,使评估过程中有更多的时间给予评估人和被评估人进行交流与沟通,以利于改进工作,提高工作成效。
美国是世界上实行公务员绩效管理制度最早的国家之一,它的很多相关制度和做法都值得我国公务员管理部门借鉴和学习。但是美国又是一个多元化国家,其公务员管理从联邦政府到各地方政府各有不同,纷繁复杂,很难以一概之。笔者在美国学习公共管理期间,专门对美国德克萨斯州休斯顿市的公务员绩效管理情况进行了调研,通过与大连市现行公务员绩效评估工作的比较,笔者认为休斯顿市在评估标准的制定和具体评估工作的实施过程中有很多细节值得我们学习和借鉴。
一、评估内容明确具体
根据休斯顿市和大连市相关文件和规定的要求,两市都要求具体工作标准由评估人和被评估人提前根据该岗位的职责分工进行制定。在休斯顿我们了解到,每位公务员参加工作后都有一份岗位责任书,上面明确书明其所在岗位的各项职责、任务,而且每年公务员管理机构都要向公务员征求关于修改评估项的意见和建议,并通过共同研究后对有必要的地方加以修改。而在大连事情却不是这样的,很多岗位都没有书面的岗位职责说明书,更谈不上每年根据实际工作职责、任务的变化进行修改了。这种具体工作职责分工的缺失,直接导致了大连市公务员绩效评估标准的笼统性和模糊性。这一问题的产生可能源于两个方面的原因:一方面是由于我国现行公务员考核条例中未对此做以要求,只是大连市公务员考核办法中做了此项规定,由于属于地方法规,所以其效力远不及国家法规高,因此得不到各单位的重视,无法得到有效的贯彻落实;另一方面这一现象也与中国文化有关。中华文化自古以来重视集体的力量,相比之下也就忽视了个人的力量,这一点与西方文化正相反。美国崇尚的是个人英雄主义,而我国鼓励的是集体主义精神。这一点决定了我国各机关更重视制定各机关的总体工作职责、工作任务而忽视个人的工作职责和工作任务。举个最简单的例子,年终岁尾各单位都要花很大气力做本单位的工作总结和明年工作打算、计划,但是很少听说某个公务员花了多大气力做自己个人的年度工作总结和下年工作打算。而岗位职责却正是设定绩效评估标准的基础,因此要想明确公务员绩效评估标准,提高大连市的公务员绩效评估水平,必须明确每个公务员的岗位职责分工。
二、评估标准科学量化
休斯顿市公务员绩效评估标准由两部分组成,一部分是根据工作职责任务分工而进行的实际工作业绩评估;另一部分是根据工作相关知识、能力、态度、效率、技能而进行的工作表现评估。每一部分分为若干评估项,工作表现评估部分又分为既定评估项和可选择的评估项两种,可根据不同职位特点、级别要求选择评估项。每部分各项得分之和等于该部分评估分值。两部分各占总评估分值的50%,实际工作业绩评估占总评估分值的50%,工作知识、能力、态度、效率、技能表现占总评估分值的另外50%。各评估项的评估分值由两个因素确定,一是这个评估项的重要程度,由该评估项的权重来表示,由低到高分为1、2、3三种权重,1表示该评估项不重要,2表示一般重要,3表示非常重要。二是被评估人在这一评估项方面的表现。由该评估项的评估分值来表示,由低到高分为1、2、3、4、5五个等次,1表示工作经常不达标,工作表现不好,2表示工作有时能达标,但需要改进,3表示工作总能够达标,令人满意,4表示工作超出既定工作标准,而且取得很大价值和成绩,5表示工作超出既定工作标准,而且总能取得非常大的价值和成绩或者为组织的成功和发展做出了主要贡献。被评估人每一评估项的最终评估分值由该评估项的权重乘以该评估项的评估分值决定,被称为该项加权后的评估分值。每一部分的各项加权后的评估分值之和除以总权重数为该部分的评估分值,两部分的评估分值相加再除以2即足该评估人的最终评估分值。如果此最终评估分小于1.99,则该被评估人将被评为不能接受,2~2.99为需要改进,3~3.69为可以接受,3.7~4.39为较好,4.40~5.0为非常出色。
在大连市,对公务员的考核,以公务员的职位职责和所承担的工作任务为基本依据,全面考核德、能、勤、绩、廉,重点考核工作实绩。公务员年度考核的结果分为优秀、称职、基本称职和不称职四个等次。我们不难发现,相比于休斯顿的评估标准,大连市的显得非常模糊和不可量化,不易于评估人做出正确的评估。举个简单例子,如果一个被评估人在“勤”方面表现为优秀,在“绩”方面表现为不称职,在能方面表现为“基本称职”,那么此被评估人到底应该被评为哪个等次呢?根据大连的评估标准,你几乎给不出令人满意的答案。而如果按照休斯顿的标准,则这两方面的表现会通过设置权重的办法被体现在最终评估值中,也就是说休斯顿的评估标准使被评估人的最终评估值真正成为各评估项的综合体现,而我们大连的则不然。
三、评估重点明确突出
大连或者说我国的公务员考核要求以考核工作实绩为主,那么这爪“主”又是怎么样体现出来的呢?从我们的标准中看不出如何体现。就像上面所举的例子,在该被评估人勤、绩、能等方面表现不一致时该如何评估?难道说以绩为主就是说完全只看绩吗?那么,这个人就应该被评为不称职,果真如此的话,我们又何必设置其他四项评估内容呢?综上所述,大连的评估标准设置的看似清楚,实则模糊而令人迷惑。而另一方面,休斯顿市因为把工作实绩单独作为一部分进行考核,而且把该部分评估分值设置为占总分值的50%而轻而易举地体现出了“以工作实绩为主”的评估理念。
四、评估时间均匀分散
大连市公务员评估分为日常和年度考核两种,而事实上日常考核基本上没有落实到字
面上,只有年度考核才需要填写考核表。而年度考核全部都要求在当年的年底或次年年初完成。这就使公务员考核工作全部集中于岁末年初这一时间段,显然这一段时间评估人的工作量是很大的,而一年中其余时间则相对轻闲。相反的,休斯顿规定除公务员参加工作第一年的第五个月和第十一个月进行评估外,今后每年都在该公务员参加工作之日进行考核。也就是说如果甲公务员是在今年8月1日参加工作的,那么今后每年的8月1日便是他的绩效评估日。因为每个公务员参加工作的时间基本上都是不同的,这就使他们的评估日也不同,因此会使评估人的工作量较均匀地分布于全年12个月中。举个简单例子,假设一个评估人的12个下级公务员分别于各年的1月至12月中各不相同的月份参加工作,那么如果他们在休斯顿市工作,那么他们的评估时间则分别为1~12月中的各不同月份,他们的评估人每个月只需要对一个公务员进行评估就可以了。但是如果他们在大连市工作,那么他们的评估时间则全部集中于12月份,这样他们的评估人在12月一个月内则需要同时对12名下属进行评估,这无形中使其工作量过于集中,而保证不了工作质量。
五、评估领导直接有力
我们都知道大连市公务员绩效评估由设立的年度考核委员会实施,而考核委员会由本机关领导成员、公务员管理及其他有关部门人员和公务员代表组成。但事实上,由于组建考核委员会比较麻烦,目前我国一般公务员的考核基本上都是由单位领导成员所决定。领导成员作为评估人的弊端在于,某些公务员日常工作中受中层干部的直接领导,但是考核时中层干部却不是他们的评估人,对其表现的评估没有发言权,这就导致日常领导与年度考核的脱节,不利于日常工作的开展和调动中层干部的工作积极性。而休斯顿市规定“上级是向其汇报工作和接受其直接领导的下级的评估人”就避免了这个问题。
六、评估过程注重沟通
从两市评估表格的设计中我们不难看出,大连市评估表的大部分篇幅留给公务员作自我总结和评价,在考核评估人一栏中只留出很小一处空白供评估人撰写评语,所以很多评估人只在该栏写上“同意”、“称职’等评估结果性意见,而很少给出具体的改进意见。而且由于考核人员怕“得罪人”或影响到人际关系,在考核评估过程中很少向被评估人指出需要改进之处和不足,这就使评估过程只注重结果不注重过程,缺少有效沟通,流为形式。而休斯顿市在每一评估项都为评估人留出很大空白用于撰写评估意见和表现建议,并且在评估文件要求中明确“评估人必须保证在整个评估过程中不断向被评估人反馈绩效表现意见。”这就使休斯顿的评估工作比大连的评估工作更重视评估的过程,也就是意见反馈的过程,进而有利于让公务员了解评估人对其的期望和要求,促进其改进工作,而不单单是给出被评估人某一个等次的定性评估结果而已。
鉴于以上分析,笔者建议大连市在公务员绩效管理方面可借鉴休斯顿市的做法,在以下几个细节上进行改进:
1、为评估标准增加权重设计。即学习休斯顿市的做法,为德、能、勤、绩、廉五方面的评估标准设计相应的权重比例,通过权重比例体现出我国公务员考核“公务员的职位职责和所承担的工作任务为基本依据,全面考核德、能、勤、绩、廉,重点考核工作实绩”的原则。
2、根据工作职责为“绩”的考核制定具体评估标准。这就要求我们要明确各个公务员的职责分工,做好公务员绩效评估的基础工作。而要做到这一点首先要修改公务员考核规定,增加“由评估人和被评估人根据岗位职责分工共同制定具体评估标准作为公务员绩效考核的具体标准”的条款;另一方面就要通过宣传和培训,提高各单位领导干部和具体工作人员的意识,加快制定和完善各公务员的岗位职责分工,并在实践工作中不断修改和完善。
3、改革评估时间设定。为了避免同一评估人在年终、年初同时集中考核多个被评估人,因工作量过大可能降低工作标准,使绩效评估流为形式的问题,建议学习休斯顿的做法,根据公务员参加工作的时间确定评估周期。
4、保证直接领导者参与评估工作。为了避免日常工作中被评估人的直接领导者脱离年度评估工作,使其无法约束和管理被评估者的现象,建议规定考核领导小组必须吸收被评估人的直接上级参加,并且要以其评估意见为主形成被评估人的评估意见。
【关键词】 公务员;绩效考核;优化
当前,我国公务员绩效考核还处于转型过渡时期,考核理论还不够丰富,制度还不够完善,考核措施和方法还不够有效。建立以服务质量和公众满意度为导向的绩效考核体系,激发公务员工作的积极性,是现阶段我国急需解决的问题。本文以G县为例,研究分析当前公务员绩效考核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并在此基础上试图提出有针对性的、合理可行的优化对策,确保公务员绩效考核高效、民主、公开、公平、公正的实施。
通过对G县公务员绩效考核情况的调查研究,发现公务员绩效考核中存在以下问题:一是考核的宣传工作不到位,很多公务员对考核的法律法规及相关的考核制度不了解,对考核的目的和作用不清楚;二是考核小组成员没有经过系统的专门培训,没有熟练掌握考核工作的技能技巧;三是考核指标体系设置不合理,不能很好地将组织与员工目标联系在一起;四是考核的方法与程序需要进一步优化与改进;五是考核结果没有得到合理利用;等等。优化公务员的绩效考核,需要在把握正确方向的基础上,大胆借鉴与引用国内外成功的考核经验与方法,针对具体问题逐一研究,找出切实可行的对策。
一、做好宣传动员工作,营造良好的绩效考核环境。经济全球化的今天,社会各领域都带有市场经济的烙印,好的产品需要宣传、推广、营销,好的政策同样也需要宣传,那种“酒香不怕巷子深”好东西不需要推销的思路应当摈弃。近年来,党和国家对公务员的绩效考核工作高度重视,相继出台了一系列相关的法律法规制度。但从G县的调查结果来看,对于法律法规的宣传还很不到位。公务员对绩效考核的理念、目的、作用都不是很清楚,认识上存在不少误区。为此,考核主体应加大宣传力度,利用各种途径加大宣传。宣传的方式可以灵活多变,但一定要保证宣传的效果,不能搞形式走过场,事后可以通过问卷或测验的方式检验宣传的效果,确保绝大部分公务员清楚考核的理念、目的及考核的相关制度。要通过宣传营造良好的考核环境,让公务员清楚,只有努力工作才是考核取得好成绩的唯一途径。
二、加强培训,提高考核者素质。考核人员作为考核工作的执行者,他们的素质高低直接影响考核的有效性。加强对考核小组人员的培训,使其全面掌握考核的技能技巧十分重要。培训应该从考核的全局出发,结合考核者自身的素质条件,对培训内容、时间以及培训后应该达到的效果做出明确的规定,从根本上保证考核工作的顺利进行。培训的形式可以灵活多样,培训教师的选择既可以是外部聘请也可内部开发。培训应达到转变观念、补充和更新知识、掌握与开发技能、强化考核责任意识等目的。要改变过去的考核观念,使考核主体认识到绩效考核在提高个人和组织绩效中的重要作用。通过培训帮助考核者理解与掌握绩效考核指标、考核标准;通过培训使考核者掌握考核的方法、熟悉考核表格的填写、清楚考核程序。保证考核方法科学合理,考核程序更加公平、公正,考核结果更加实际有效,考核误差更加缩小。
三、优化考核指标体系。G县的调查显示,当前绩效考核指标体系的设置还不是很合理,需要进一步优化,要引用KPI、AHP等方法,优化设置。KPI可以使部门主管明确部门的主要责任,并以此为基础,明确部门人员的业绩衡量指标,使业绩考评建立在量化的基础之上。KPI指标的制定过程是一个上下级不断反复沟通的过程,应具体结合G县的实际情况,在一致性、少而精、结果导向、可衡量性和可控性的原则下,制定好考核指标。之后,还应对其进行检验,并对不符合KPI原则的指标重新进行修正,反复修改、完善。同时,科学合理的设置各考核指标的权重也是整个考核过程中的重要环节。目前用得最多的,公认比较有效的方法是AHP层次分析法。
四、强化考核的沟通与反馈。考核者与被考核者需要双向互动的沟通过程;这不仅有利于考核成绩的核对与确定,同时也给了被考核者申诉和补充的机会。良好的沟通和反馈能够及时改进工作中的不足,最大限度的提高绩效考核的效果,提高公务员工作积极性。通过沟通与反馈,让公务员了解自己的长处与不足,提高公务员自信心,激励其奋发上进。绩效反馈分为两种形式:一是考核结果认定,二是反馈面谈。考核意见认可是指考核者将考核的结果以书面的形式反馈给被考核者,由被考核者认定,同意签名或盖章,不同意可以提出申诉,并要求上级主管予以裁定。反馈面谈是指考核双方以面谈的方式就考核的情况进行交流与沟通。考核者应按照坦诚、信任的原则与被考核者对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进行开诚布公的交流;肯定优点与成绩,同时也指出缺点与不足。帮助他们总结经验教训,找出问题的根源,并提出改进的方法。实践中,受时间、人力、物力的限制可以有选择性的选取面谈的对象,对特别优秀或存在问题比较大的同志应优先列为面谈对象,最大限度的发挥出面谈的效果。
五、科学合理的利用考核结果,注重激励的针对性、时效性。考核的主要目的就是促进公务员自身发展,提高工作积极性,从而提高政府的绩效。考核结果的科学合理利用将有助于提高考核的激励水平。由于公务员群体之间存在个体差异,应该对不同性别、学历、工作年限和职务的公务员群体进行差异化激励。相关部门必须了解不同公务员群体的需求特征,并实施有针对性的激励措施,在同等条件下最大限度地调动公务员工作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从而提高政府部门的工作绩效。同时,必须重视激励的时效性。“赏务速而后劝,罚务速而后惩”,是指赏赐及时才能起到激励的作用,惩罚及时才能起到警戒的作用。心理学研究表明,及时激励有效率为80%,滞后激励有效率仅为7%,因此各部门绩效考核后应当及时给予优秀等次的公务员合适的正激励,对基本称职和不称职的公务员恰当的负激励。
参考文献
[1] 孙柏英,祁光华.公共部门人力资源管理[M].北京:经济科学出版社,1998.
[2] 萧鸣政.现代人事考评技术及其应用[M].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1997 P188.
基层是社会治理的重心,基层干部是加强基层工作的关键。长期以来,由于物质条件艰苦、工作压力大等原因,一些贫困地区基层工作力量不足,县乡两级空编、缺员问题突出。下面是小编为家推荐的基层公务员队伍建设报告资料,提供参考,欢迎参阅。
报告一
今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实现之年,是全面打赢脱贫攻坚战收官之年。要如期完成这些目标,夯实基层力量迫在眉睫。近年来,我省结合实际完善基层公务员考试录用有关政策,在艰苦边远地区适当降低“进入门槛”,有针对性地拓宽基层公务员来源渠道,更加注重精准教育培训,推动基层干部有序流动,进一步充实了基层公务员队伍,提升了基层公务员能力素质,使基层干部能够安下心来踏实工作、有序流动。
做到“招得来”
基层是社会治理的重心,基层干部是加强基层工作的关键。长期以来,由于物质条件艰苦、工作压力大等原因,一些贫困地区基层工作力量不足,县乡两级空编、缺员问题突出,许多公务员身兼数职,工作繁重。为基层选好、用好公务员,夯实基层力量,是决战脱贫攻坚、决胜全面小康的重要保障,也是推进基层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不可或缺的基础环节。4月初召开的全省抓党建促决战完胜脱贫攻坚推进会强调,要及时补充乡镇工作力量,继续加大艰苦边远地区公务员考录工作力度,严格落实各项保障政策,以制度“砖瓦”筑牢基层干部成长壮大的舞台。
基层公务员队伍的来源主渠道是公务员考录,只有坚持问题导向和结果导向,不断健全和完善基层考录制度,切实破解基层特别是艰苦边远地方“招人难”“留人难”问题,才能有源头活水滋润长期“喊渴”的基层力量短板。在公务员考录中,我省对于艰苦边远地区县乡机关,放宽学历、专业、年龄等限制,采取合并条件相近的乡镇职位、定向本地户籍、单独划定笔试合格线等措施,给熟悉基层、热爱基层的人员多一些上岗的机会,有效缓解了基层岗位报考“遇冷”现象。
在公务员“四级联考”中,要求省级机关除部分特殊职位和专业性较强的职位外,全部用于招录具有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的人员,明确只有在基层经过“墩苗”历练,经过“风吹浪打”,才有资格通过遴选更上一层,引导优秀人才进入基层公务员队伍。20xx年以来,全省县乡两级机关通过考试录用11448人,其中58个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录用4493人,进一步充实了基层公务员队伍。
“招得来”还要“用得上”
“知屋漏者在宇下,知政失者在草野。”干部好不好,群众说了算,一个以百姓心为心的人,才能用心用情用力,为百姓谋福祉。在测查考生基本能力素质的同时,我省注重加强对考生群众感情、服务意识、群众工作能力的评价,使录用到基层的公务员接地气、懂乡音、解乡情、亲乡邻,能够立得住脚、扎得下根。
我省加大从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中招录公务员的力度,20xx年以来共有1089名符合条件的人员通过报考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专门职位进入县乡机关公务员队伍。在调研中,有些基层干部反映,基层公务员服务“三农”不能不懂“三农”。因此,我省从20xx年起将乡镇职位计划中的15%用于招录农业农村专业人才,为乡镇开展脱贫攻坚、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提供了人才支撑,两年累计招录295人,受到基层欢迎。
为了把招录进来的基层公务员培养造就成一批“懂农业、爱农村、爱农民”的队伍,我省结合县乡工作需要,精心设置公务员初任培训课程,做到精准办班、精准培训。充分发挥各级党校、公务员培训中心的主阵地作用,灵活运用学习强国、好干部在线等网络平台,运用党员电化远程教育接收站点,不断加大对基层公务员的培训力度。目前,全省县乡公务员年均培训1xx854人次,基层公务员能力素质得到进一步提升。
“用得上”更得“留得住”
“上面千条线,下面一根针”,基层工作繁重琐碎,必须坚持激励与约束并重,从政治上工作上生活上关心关爱基层干部。近年来,我省着力健全来自基层的干部培养选拔机制,推动基层干部有序流动,使基层干部能够安下心来踏实工作。
省委组织部出台规定,省直机关补充科级以下干部,原则上通过公开招考和公开遴选进行。进一步加大公务员公开遴选力度,20xx年以来从基层公开遴选798人进入省、市级机关。严格组织人事工作纪律,落实乡镇公务员最低服务期限,服务期内不得转任交流到上级机关,不得参加公务员遴选,不得参加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的招录、招聘考试,进一步规范从乡镇借调工作人员,保持基层公务员队伍相对稳定。
基层干部是我们党执政大厦“地基中的钢筋”。为进一步健全完善基层公务员保障体系,我省近年持续改善乡镇工作条件,解决办公危房问题,加强乡镇“五小”工程建设,足额保障工作经费,努力实现乡镇公务员收入高于县直机关同职务职级人员20%。20xx年、20xx年全省两次提高乡镇工作补贴标准,现行标准月均近600元。
报告二
近年来,针对乡镇基层工作压力大、留住人才难等问题,郴州市不断加大工作力度,建强乡镇基层公务员队伍,有效激发了干事创业的热情。
抓招录,确保“进得来”。强化基层招录导向,逐年增加乡镇机关考录规模和定向考录比例:乡镇机关招录人数占总招录人数的比例由20xx年的47.2%提高到2020年的86.9%;面向村(社区)干部、乡镇事业编制人员、大学生服务基层项目人员、退役士兵的招录人数占乡镇招录人数的比例由20xx年的xx.9%提高到2020年的36.0%。
抓调配,确保“稳得住”。市委组织部牵头制定出台《关于进一步规范市本级科级及以下人员流动调配工作的通知》,进一步明确公务员流动调配要求,规范审批程序。对新录用乡镇(街道)机关公务员,严格执行五年最低服务年限规定,进一步稳定基层干部队伍。
抓遴选,确保“流得动”。坚持市直机关补充公务员主要面向基层遴选,公开选拔政治过硬、品行端正、实绩突出、群众公认的基层公务员。近3年来,共遴选130余名基层公务员到市直单位工作,打通了基层公务员向上流动渠道,坚定了年轻干部在基层干事创业的信心和决心。
抓关爱,确保“安得心”。积极推进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让基层公务员享受政策福利。市委、市政府先后印发《关于全面加强基层建设的若干措施》和《关于进一步激励广大干部新时代新担当新作为的八条措施》,明确提出“对于任乡镇(街道)党政正职10年以上或者长期在偏远乡镇工作、表现优秀的干部,优先提拔使用”“确保乡镇机关工作人员收入高于县(市、区)直机关同职级人员20%以上”等。切实加大了对乡镇干部的关心力度,让乡镇干部扎根基层、安心工作。
三
突出“活”字,抓实干部教育。坚持理论知识与业务能力相结合,强化公务员及其他干部理论知识学习培训,合理、灵活安排干部教育培训课程内容,针对不同类型、不同特点的干部职工,分层次分领域开展公务员教育培训。对于新录用公务员、新到岗工作人员,坚持“一对一”帮带嵌入式培训方式,重点培养公文写作、有关业务工作等。同时,依托镇机关党支部党日活动及举办的各类大型活动,采取户外实践与集中学习的方式,以行促学、以学促干,确保理论知识再补充、能力水平再提升。
突出“严”字,抓精日常管理。不断完善宗别立镇公务员及其他干部个人信息台账,建立干部队伍档案,实行动态管理,对全镇干部职工“三龄两历”、家庭、交流、录用、退休、考核结果试用期转正等变动情况及时进行更新维护,切实做到按季更新、不定期调整,努力实现公务员“进、管、出”政策落细落实。同时,充分发挥公务员信息管理系统作用,根据公务员人动、离退休等情况,及时变更调整系统内信息,精确掌握公务员队伍编制、数量、分布、结构和变化情况,确保公务员日常管理规范化、动态化、精细化。
突出“新”字,抓细平时考核。始终坚持创新工作思路,建立健全“记、督、结、述”考核管理制度,抓细平时考核。“一日一记”,既向干部职工印发《干部记实手册》,由干部职工每日将工作重点、关键分类记入《干部记实手册》中,确保明确每项工作任务,突出工作重点、难点、亮点,做到心中有数;“一周一督”,是由党政综合办牵头,每周对各科室(中心)干部记实手册填报情况和工作履职情况进行督促,做到以督促办,以督促改,以督促管;“一月一结”,既由各科室(中心)负责人每月定期向分管领导总结汇报科室(中心)工作进展及完成情况,及时计划、安排、明确
第二条考核原则。机关公务员的考核,坚持客观公正的原则,实行领导与群众相结合、平时考核与年度考核相结合。
第三条考核对象为本厅国家公务员。厅级干部考核按照省委组织部有关规定进行,其余机关干部由厅党组负责考核。
第四条考核的内容。机关公务员的考核内容,包括德、能、勤、绩、廉五个方面,重点考核工作实绩。
德:指国家公务员政治、思想和道德品质表现。主要从思想政治、职业道德和社会公德三个方面考核;
能:指业务知识和工作能力。主要从政策理论水平、业务工作能力、协调管理能力、开拓创新能力及文字(口头)表达能力四个方面考核;
勤:指工作态度和敬业表现。主要从出勤情况和工作表现两方面考核;
绩:指工作量、质量、效益和贡献。主要从本职位设置的考核要素与量化指标的实际完成情况方面考核;
廉:指廉洁从政表现。主要从党风廉政建设有关规定的执行情况方面考核。
第五条考核的标准
考核的等次为优秀、称职、基本称职、不称职四个等次。各等次的考核标准为:
“优秀”指公务员在五个方面都表现出色,能正确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模范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机关中的各项规章制度;事业心强,熟悉业务,依法行政,有较强的独立工作能力;认真履行岗位职责,有改革创新精神,工作勤奋务实,圆满地达到任职要求,工作成绩突出。
“称职”指公务员在五个方面能达到胜任职务的要求,能正确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较好地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机关的各项规章制度,比较熟悉业务,热爱本职工作,能较好地履行岗位职责,能圆满地完成工作任务。
“基本称职”指有一定的思想政治素质基础,业务能力一般,能基本完成本职工作,但工作作风方面存在明显不足,工作积极性、主动性不够,完成工作的质量和效率不高;或在工作中有某些失误。
“不称职”指公务员政治、业务素质达不到现任职务的要求,难以适应工作要求,或工作责任心不强,不能按照要求完成工作任务,或在工作中失职,造成严重失误。
第六条考核的实施。
平时考核由各处(室)或厅人事处根据工作需要不定期进行。年度考核以平时考核为基础,在每年年末或翌年年初结合目标管理和年终总结进行。考核的基本程序为:
1、被考核人自我总结,认真填写《*省国家公务员年度考核登记表》。一般干部的自我总结经分管副处长审核后送处长认可;副处级干部的总结由处长审核后,送分管厅领导认可;处长的总结送分管厅领导认可。
2、个人总结、民主测评。同一厅领导分管的处(室)干部在一起进行个人总结、民主测评。
3、确定考核等次。同一厅领导分管的处(室)的处级领导根据个人总结、民主测评和平时工作情况,集体研究确定考核等次意见,考核等次意见经分管厅领导认可后,送厅人事处汇总,报厅党组审定。
确定考核等次的民主测评得票率标准参照以下条件执行:
(1)优秀:民主测评优秀票得票率不低于60%,不称职票得票率不高于10%。
(2)称职:民主测评优秀和称职票的得票率不低于60%,不称职票得票率不高于15%。
(3)基本称职:民主测评优秀、称职和基本称职票的得票率不低于60%,不称职票得票率不高于30%。
(4)不称职:民主测评不称职票得票率超过30%并经组织核实确认为不称职的,评定为不称职等次。
4、考核结果反馈本人,国家公务员年度考核登记表存入个人档案。
第七条考核优秀等次的比例和名额
处级及以下公务员年度考核被确定为优秀等次的名额,由厅人事处根据同一厅领导分管的处(室)公务员人数一般按15%的比例确定。
厅级干部年度考核被确定为优秀等次的名额,根据厅级干部人数一般按15%的比例确定。
对被厅党组确定为优秀等次的机关公务员,应予以公示,时间为7天。
第八条考核的组织领导和考核要求
年度考核在厅党组的领导下进行,厅成立年度考核考评小组,考核考评小组由分管人事的厅领导任组长,成员由人事处、党办、厅办、监察室选派干部组成。年度考核考评日常工作由人事处负责。
第九条各处(室)年度考核工作应在次年1月30日前结束。
第十条考核结果的使用及要求
(一)国家公务员在年度考核中被确定为优秀、称职等次的,具有晋职、晋级和晋升工资的资格。
1、国家公务员在晋升级别的考核年度内,凡连续3年被确定为优秀等次或连续5年被确定为称职以上等次的,在本职务对应级别内晋升一级。
2、国家公务员连续2年被确定为称职以上等次的,在本职务工资标准内晋升一个职务工资档次。
3、国家公务员年度考核被确定为称职以上等次的,以本人当年12月份的基本工资额为标准,发给一次性年终奖金。
上述晋级、晋升工资及发放年终奖金问题,若国家有新的规定,按国家新的规定办理。
4.国家公务员连续2年被确定为优秀等次或连续3年被确定为称职以上等次的,具有晋升职务的资格。其中,连续2年以上获优秀等次的公务员,在晋职或竞争上岗时任职资格条件可适当放宽。
(二)国家公务员在考核中被确定为基本称职等次的,按以下办法处理:
1、可视同称职等次正常晋升级别和职务工资档次。
2、一年内不得晋升职务。
3、不发给一次性年终奖金。
4、国家公务员被确定为基本称职等次的次年前三个月,为诫勉期。国家公务员在诫勉期内,应接受不少于10天的培训学习。诫勉期间,分管厅长对处级公务员、处长对主任科员及以下公务员进行诫勉谈话,并作诫勉谈话记录。诫勉期满,国家公务员应做诫勉期思想、学习、工作书面总结。诫勉谈话记录和诫勉期总结,应作为国家公务员年度考核的依据之一。
5、国家公务员在被确定为基本称职等次的次年,仍不能达到称职或称职以上等次的,确定为不称职。
(三)国家公务员年度考核被确定为不称职的,按以下办法处理:
1、当年考核被确定为不称职的,予以降职。降职决定在3个月内作出。降职后,其职务工资就近就低靠入新任职务工资档次。其原级别在新任职务对应级别内的,不降低原级别;原级别高于新任职务对应最高级别的,降到新任职务对应的最高级别,并将本人原级别工资额就近就低靠入新任职务对应的最高级别的倒级工资标准,若本人原级别工资额等于新任职务对应的最高级别的倒级工资标准的,不降低级别工资。
2、连续两年考核被确定为不称职的,按规定予以辞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