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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导思想: 为了进一步推进管理体制改革,激活员工的危机意识、竞争意识、服务意识、质量意识,经幼儿园园长办公会决定,根据“德、能、勤、绩”和“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按照自愿申报、竞聘活动、组织考核、公开聘任,张榜公示等程序对所有愿意在钻石园任聘的人员实施公开竞聘。通过竞聘把一批政治素质好、业务能力强具有开拓进取精神,全心全意谋发展的员工聘用到幼儿园员工队伍中来。 实施办法: 一、成立岗位竞聘考评领导小组 组 长:刘亮辉 副组长:帅常恺 罗芳 成 员:袁自强、刘爱良、罗智芳、唐武娇 附:考评领导小组职责 1、收集、审核竞聘人资料。 2、组织竞聘人员参加竞聘活动。 3、组织考核,确定各岗位人选。 二、竞聘的条件及办法 1、各竞聘者提交本人身份证、学历证、获奖证原件和复印件。、 2、每一位竞聘者可选择申报两个岗位; 3、竞聘者必须符合幼儿园制定的条件、要求、职责; 4、竞聘者必须准备书面竞聘方案,在竞聘开始时,提交岗位竞聘领导小组。 三、竞聘流程及时间安排 1、竞聘动员大会(时间:2004年7月5日下午5:30)。 2、对现有中层干部进行任职评议(2004年7月8日中午12:00)职工评议60%,考核小组评议40%。 3、公开申请报名 (1)2004年7月9日中午12:00,应聘者到竞聘考评小组领取竞聘申请表。 (2)2004年7月9日下午5:00之前,应聘者将填好的竞聘申请表交考评小组。(每人可申请两个岗位) 4、2004年7月12日中午张榜公示申报结果。 5、竞聘者方案准备。 2004年7月12-16日,竞聘者根据自己的岗位就竞聘方案、竞聘演讲进行准备。 6、竞聘演说、竞聘答辩。 (1)
7月13日-16日,申报助教的人员组织教学活动; (2)
7月17日上午8:30申报中层干部的人员竞聘演讲、答辩。 7、民主测评、组织考核、综合评价。(7月20日) 8、公布竞聘结果,签订岗位合同。(7月21日) 株洲市幼儿园钻石园竞聘上岗对象 1、
本次面向社会招聘的人员。 2、
2004年在市幼儿园钻石园工作的所有愿意继续留用的员工。 株洲市幼儿园钻石园竞聘的岗位设定 教学园长助理:1人
后勤园长助理:1人 年级组长:3人
保育组长:1人 教学班班长:14人
助教:14人 保育员:14人
总务(兼维修、司机等):1人 食堂班长:1人 食堂厨师:1人 食堂勤杂:3人 株洲市幼儿园钻石园各岗位的工资设置 1、 按2004年上学期各岗位的工资设置。 2、2004年下学期如仍在上期原岗位上竞聘上岗的人员,岗位工资在原基础上加10元/月。 3、对外招聘的保育员2004年上学期和下学期均竞聘上保育员岗位者加20元/月。 4、2004年下学期增设保育组长岗位,岗位工资在原基础上加40元/月。 表一:株洲市幼儿园钻石园中层干部岗位竞聘演讲、答辩评分标准 项目 分值 内容 仪表、仪容 10分 是否整洁、端庄、大方 语言表达 10分 是否顺畅、流利、准确 目标 15分 是否明确、科学、合理 思路 20分 是否清晰、具有创造性 措施 20分 是否得力,具有创造性和可操作性 答辩 25分 是否清晰、准确、全面 合计 100分 表二:株洲市幼儿园钻石园竞聘助教岗位教学活动评分标准 一、测评对象:申请助教以及专职教师岗位成员 二、测评内容: 标
准 1、选材独特、新颖、有创意。(10分) 2、精心设计活动方案,深入挖掘教材内涵,层次清晰明了,能充分运用新的教育理念,表现新的教育理念,有效促进幼儿得到发展。(25分) 3、课堂活跃,教师有激情,引导恰当、得体,教师的主导作用和幼儿的主体地位得到充分表现,教育目标完成好。(25分) 4、积极培养幼儿良好的情感、态度,整个课堂活而不乱。(20分) 5、教学准备充分,教具准备恰当。(10分) 6、教师素质好,教态自然,有亲和力,普通话标准,教育机制灵活。(10分) 总分:100分 株洲市幼儿园钻石园各岗位任职职责 教学园长助理岗位职责 一、配合业务园长共同管理全园的教育、教学工作。 1、组织开展园内的教研、科研活动和日常的保教工作。 2、协调好各年级组的工作,发现和解决教育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3、负责安排每学期课程计划,并定期检查落实情况。 4、每月最后一周召开一次年级组长会议。 5、协助业务园长组织园内观摩,幼儿节日活动及外出参观。 二、配合园长抓好师资队伍的建设: 1、每学期初完成全园教师业务培训计划,学期末完成总结。 2、帮助教师提高政治思想业务以及身体素质。 3、组织每双周一次业务学习。 4、负责传递现代教育、文化的新信息、组织交流学习,保证第一线的信息畅通及运用。 5、负责教师备课、业务学习、教研活动的记录及考勤工作。 三、配合园长做好家园协调工作。 1、每学期开设家长讲座1—2次。 2、听取本园家长对园工作的意见和建议,指导教师做好家长宣传工作。 3、做好招生工作。 四、负责教师考评工作。 后勤园长助理岗位职责 1、协助园长组织后勤人员的政治、业务学习与培训。积极参加有关主管部门及园内组织的各种学习培训活动。 2、负责全周安全、保卫、水电工作,并督促、检查做好维修、准护、巡视工作,发现问题及时解决,消除隐患.杜绝事故发生。 3、坚持经常下班检查,了解幼儿饮食、卫生、设备安全等情况,善于听取意见,发现问题,及时解决或反馈。 4、做好园内的综合治理、园林绿化等管理工作。 5、管理好幼儿园的财产、负责基建、维修、设备添置、大型器械、电器设备的管理。 6、做好园长领导委派的工作,督促、指导、检查各部门的工作质量,处理问题不推诿、不拖延,服务主动热情。 7、负责办公室工作。 年级组长岗位职责 一、配合园长助理完成本年级组的工作: 1、带领组员完成各项教育任务。 2、及时反馈本组成员的实际情况。 3、每月定期组织全组人员的工作交流会议。 二、根据教研目标,制定、完成、检查本年级各项教育活动计划: 1、每学期第一周定出年级计划,最后一周完成本组活动总结。 2、每周五组织本组成员研讨下周主要教育活动计划。 3、每月检查本年级组成员的备课本、教育随笔并做好记录。 4、每月组织本组成员研讨主题探究活动的内容及组织形式。 5、每月组织商讨本年级的社区活动及开放活动。 班长岗位职责 一、根据本园的教育层次目标,结合年级计划,本班幼儿的特点及差异,对本班的各项教育活动计划进行设计、调整、补充,每个幼儿学期发展目标及组织实施、评估工作: 1、每学期第二周前完成班计划,最后一周完成幼儿评估工作。 2、每月底完成本月各项记录,观察评估,教养随笔及下月计划。 3、每周四完成下周安排。 4、指导本班教师、保育员完成幼儿的个案观察记录。 5、每月召开一次班级会议,小结及布置班级工作。 二、负责管理本班班务工作: 1、为幼儿创设和保持一个良好的活动环境(材料充足、安全、整洁有序、美观舒适、师生关系融洽)。 2、做好班级财产物品的登记、保管、清理等工作。 3、处理好班级各项常规事务。 4、定期组织社区活动及家长开放活动。 三、开展好本班家长工作: 1、每学期对每个幼儿进行家访工作,并做好记录。 2、设立家园联系本,每周向家长汇报在园情况。 3、随时作好家长沟通工作,进行电话交流。 4、每期至少召开一次家长会,向家长介绍幼儿在园情况及班级教育情况。 助教岗位职责 一、观察了解幼儿,依据《规程》和新《纲要》精神,结合本班幼儿具体情况,制订和执行教育工作计划,完成教育任务。 二、严格执行幼儿园安全、卫生保健制度,指导并配合保育员管理本班幼儿生活和做好卫生保健工作。 三、与家长保持经常联系,了解幼儿家庭的教育环境,商讨符合幼儿特点的教育措施,指导家庭育儿,共同配合完成教育任务。 四、积极参加业务学习、进修和幼儿教育研究活动。 五、定期向园长助理反馈工作情况,接受其检查和指导。 六、贯彻幼儿园规定的一切规章制度。 七、每学期至少主动申报一节观摩课。 八、每月按质量完成教育随笔、观摩记录、教学实录,并作出总结对照下月工作计划。 九、认真落实教育目标,并能以目标为中心,选择教育内容方法、形式,组织好幼儿的一日活动。 十、协助主教做好配教工作,及时做好观察记录。 艺术工作室主任及资料室岗位职责 一、根据幼儿园教育目标和班级计划,制定一学期的教学计划,并组织落实: 1、每学期初完成美术活动计划,并及时与班长沟通。 2、每月末向班长及家长反馈幼儿美术活动情况,安排下月教学内容。 3、每周在艺术工作室为每班孩子组织一次美术教学活动,负责指导班级教师开展美术教学活动。 4、负责美术班的教学工作,每学期向家长汇报二次以上特色活动 二、负责积累、编写教师美术活动教材: 每月整理出5—10份美术活动资料(教案、教具等)。 三、做好资料室资料借阅登记,归还手续工作,资料室材料不对外,特殊情况经园长批准方可外借。 四、根据园里要求及学期工作实际,对资料管理、配备、制作等也要制订工作计划及总结。 保育员岗位职责 1、积极认真参加政治、业务学习,树立“三爱”、“三一切”思想,努力学习专业知识,具有一定的文化水平和工作能力,能够遵守教职工职业道德规范和园规园纪,落实岗位职责,品德良好,为人师表,身体健康。 2、认真执行幼儿一日生活制度、作息制度,指导幼儿值日生工作,培养幼儿良好生活习惯和能力。 3、认真按照保健标准和园卫生检查标准,有计划地做好本班房舍、设备及责任区的环境卫生工作,保持班务环境卫生经常化,每周卫生检查工作达标。· 4、在教师和保健医生指导下,精心细致照顾幼儿生活,培养幼儿良好的常规,并有目的、有计划地配合和协助本班教师参与指导幼儿教育活动,组织好幼儿一日生活。 5、虚心接受保健医生和本班教师指导,掌握有关的安全知识和防患措施,严格执行幼儿园安全、卫生保健制度,全面负责幼儿生活管理,掌握本班幼儿身体健康情况,耐心细致地做好幼儿生活护理工作,并向幼儿进行教育,保证安全无事故。 6、协助保健医生做好幼儿健康检查和保健工作,各项检查结果达到要求。 7、遵守幼儿的生活作息制度,认真贯彻幼儿一日生活常规,并协助保健医生护理好班上病儿。 8、认真负责本班设备、用具及幼儿一切用物的保管,无丢失、无差错。 9、做好家长联系工作,虚心听取家长意见,不断改进服务态度。 10、配合本班教师做好各项教育活动的准备工作及配合教师组织教学活动,并配合本班教师做玩教具。 后勤总务岗位职责 1、负责园内基础设施、设备的维护及保养工作。 2、每周一到各班了解安全设施情况,并及时做出维护。 3、主动为班级服务,管理好园内水、电及各设施,做到日事日毕。 4、兼任采购工作,负责对物品、食品进行采购及验收,参与食堂管理。 5、学期初负责检查全园水、电、门、窗、栏杆、玩具等处的基本情况,并对其进行一一登记,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6、及时完成领导交与的临时任务。 保健医生岗位职责 1、
协助园长组织实施有关卫生保健方面的法规、规章和制度,并监督执行。 2、
研究调配和改善幼儿膳食,检查饮食、饮水和环境卫生。 3、
密切与卫生保健机构联系,及时做好计划免疫和疾病防治等工作。 4、
坚持进行晨检与巡检工作,及时处理好幼儿的健康问题,做到小伤小病不出园门。 5、
每年给幼儿进行一次全面健康检查,认真记录,发现异常情况及时报告。 6、
做好传染病幼儿的护理、隔离工作,督促食堂做好病儿的病号餐。 7、
妥善管理医疗器械,消毒用品和药品。 8、
指导保教人员做好病症预防,幼儿护理及卫生保健工作。 食堂班长岗位职责 1、
负责管理好食堂各项工作,圆满完成园领导交给的任务。 2、
每月底配合后勤园长,保健医生一起做好本月膳食评估,对开支节流做好评估分析。 3、
每周四完成下周的膳食安排表。 4、
负责各种食品的验收工作。 5、
负责管理好食堂班组成员之间工作的分工与合作。 6、
定期向教学组、后勤组、行政组及家长了解幼儿的膳食满意情况,并及时给予调查。 7、
经常下班了解伙食情况,做到服务主动、积极。 8、
及时完成园领导交给的临时任务。 食堂工作人员岗位职责 1、
负责每日幼儿伙食工作,做好选菜、洗菜、切菜、炒菜、洗碗及厨房卫生。 2、
每周五进行厨房大扫除,要求保持厨房的干净、整洁。 3、
工作人员采取既分工有合作的工作方式,力求团结一致,服务于教学班、服务于幼儿、服务于家长。 4、
正确掌握幼儿出勤人数,做到每天按量供应足量的主副食。 5、
遵守开餐时间,保证饭菜质量、粗食细做,做到色、香、味俱全。 6、
严格执行卫生“五四”制,生熟食分开存放,不用腐烂、变质食物。 7、
对各种食品机械做到有检查、有记录,严格保养,妥善使用。 8、
及时完成园领导交给的临时任务。 仓库保管岗位职责 1、负责园内仓库财产验收、发放、管理等工作。 2、建立健全各种财产、物品登记、验收,发放制度按质验收,凭领料单发料,严格把关。 3、仓库内物品做到分类摆放整齐,精心保管,做到账物相符,每月盘底一次。 4、注意仓库物质信息反馈,协助总务做好物品选购进货工作,减少积压,贵重物品不得外借。 5、防止腐烂、变质,做到食品不发霉、变质,杂品不锈蚀、腐烂,进行清理、翻晒,做到干燥通风。 6、班级用品本着节约的原则,定期发放,危险用品不得发到班。 7、及时完成领导交给的临时任务。 8、每月盘底一次并上报主管领导。 9、负责食堂物品的保管分发工作。 传达室岗位职责 1、严格执行门卫制度,坚守岗位,认真负责,提高警惕,严防坏人入园破坏,对来访人员,做好查询和登记工作,发现可疑人员,及时报告园领导。 2、热情接待家长,坚守工作岗位,做到按时开门、关门、锁门,防止幼儿擅自离园,严防事故的发生。 3、做好报刊杂志、信件等发放工作。 4、负责打扫幼儿园室外环境卫生,保持清洁。 5、负责看管园内大型玩具,确保环境干净,不受损失、不丢失。 6、负责24小时幼儿园的巡视工作,切实保证幼儿园人、财、物的安全。 7、认真完成园领导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 夜班保育员岗位职责 1、掌握有关的幼儿安全护理知识,虚心接受班上教师及医生的指导,全面了解本班幼儿的生活卫生及睡眠习惯。 2、严格执行幼儿一日生活的作息制度,保证幼儿入睡快,睡眠质量高,有充足的睡眠时间,提供良好的睡眠环境,确保幼儿的身心健康。 3、每天写好交接班本,交清幼儿人数,幼儿的健康及睡眠情况,病儿的处理,重要事件及待解决的问题等。 4、精心、细致护理好每一个幼儿,幼儿的情况做到了如指掌,工作时不怕脏、不怕累,不怕麻烦,全心全意为幼儿服务。 5、注意培养幼儿正确的睡姿,及时纠正蒙头睡、俯卧等不良睡姿,定时为幼儿叫尿,随时盖好被子。 6、对生病体弱幼儿要进行特殊护理,随时检查和观察病情变化,如遇突发事件应及时通报值班医生并做好恰当处理。 7、确认幼儿熟睡后,再做本班内的卫生工作尽消毒等工作,但不能离开本班范围,不能做私事。 表三:株洲市幼儿园钻石园岗位竞聘申请表 姓名 出生年月 性别 文化程度 职称 原工作岗位 原职务
一、基本目标
1、总体目标:建立适应我县实现小康社会发展水平的农民健康保障体系,农村公共卫生服务网络更加健全,功能更加完善,服务水平明显提高。到2010年,我县农村公共卫生状况进一步改善,农民健康和卫生事业主要指标达到全省中等水平。
2、具体目标:以乡镇为单位,到*年和2010年,农村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工作达标率分别达到80%和85%以上。
二、服务对象和内容
1、服务对象:农村公共卫生服务对象为我县的常住人口(包括外来人口在当地连续居住6个月以上的)和外来流动人口(指在当地连续居住6个月以下)。
2、服务内容:现阶段农村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包括保证农民享有基本卫生服务,保证农村重点人群享有重点服务,保证农民享有基本卫生安全保障等三大类十二项内容(详见附件一)。
三、机构职责
1、卫生局成立农村公共卫生工作委员会办公室。负责项目业务工作方面的组织、协调、管理等工作。包括农村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工程有关实施方案、细则的制定;建立健全农村县、乡、村三级公共卫生服务网络;提高农村基层卫技人员服务能力;对项目工程的日常工作进行监管;组织对项目业务工作的考核评估;整理、收集和汇总、上报项目工程的资料、信息。
2、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负责农村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工作中的健康教育、儿童免疫规划、传染病预防和控制、慢性病和精神病人的管理、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水质检测、除“四害”等疾病预防与控制工作中有关人员业务培训、项目业务工作督查指导和评估,制定具体工作计划,及时有效控制传染病疫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及时核实、统计、分析基层上报的有关信息,并上报上级有关单位。
3、县卫生监督所负责食品卫生、饮水卫生、学校卫生、职业卫生和医疗机构的卫生监督执法检查,制定具体工作计划,及时有效处置食物中毒、职业中毒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及时准确上报相关信息。
4、县妇幼保健所负责项目工作中的孕产妇与儿童系统管理、妇女病普查、婚前医学检查等保健工作有关人员业务培训、项目业务工作督查指导和评估,制定具体工作计划,及时核实、统计、分析基层上报的有关信息,并上报上级有关单位。
5、县级医疗机构负责本院内健康卫生知识普及、传染病疫情和其他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诊疗与报告、新生儿免疫接种与疾病筛查、就诊孕产妇登记建卡与报告、高危孕产妇筛查与追踪管理等疾病预防控制和妇幼保健工作;为农村基本医疗服务提供技术支撑。
6、乡镇卫生院(包括中心卫生院,下同)负责农村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工程具体实施。确定农村社区责任医生,向辖区农民提供便捷、有效的公共卫生和基本医疗服务;受县卫生行政部门委托承担辖区公共卫生管理职能,组织对责任区工作督查指导和考核,原则上每两个月召开辖区责任医生工作例会,听取各责任医生工作汇报,及时掌握工作动态和帮助指导责任医生解决在工作中遇到的困难与问题,及时准确上报项目工作信息。保证农民享有基本卫生服务,为农民家庭实行健康教育、体格检查、社区巡查和基本医疗惠民服务,并分步建立动态健康档案;保证农村重点人群享有重点服务,为农村妇女、儿童、60岁以上老人以及困难群体分别提供系统保健、预防接种、妇女病检查和定期随访等服务,对农村结核病、爱滋病、精神病和高血压等慢性疾病患者进行社区管理;保证农民享有基本卫生安全保障,协助卫生监督机构对学校、医疗机构、企业、农村食品、饮用水卫生等进行检查。
7、村卫生室等村级医疗机构要接受村“两委”、乡镇卫生院的管理和指导,主要承担责任区域内的人口出生死亡、流入流出、传染病疫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改水改厕等信息收集、登记与报告,常见病的初级诊治,健康宣教,协助上级单位做好建立健康档案、疾病预防控制、妇幼保健、卫生监督和爱国卫生等工作。
四、主要工作与措施
1、建立健全社区(驻村)责任医生制度
乡镇卫生院与乡镇防保站、乡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实行三块牌子一套人员,以乡镇卫生院为龙头,整合乡镇预防保健站、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站等现有医疗卫生资源,建立社区(驻村)责任医生制度。根据当地实际,推行联村医生、驻村医生等多种形式的责任医生制,建立“条块结合、分片包干、团队合作、责任到人”的工作机制。
各乡镇卫生院要按照服务人口每1000-2000名农村居民(或1-3个村居)的标准,确定1名责任(驻村)医生,使每个农民家庭都有自己的社区责任医生,建立与服务对象一对一的亲密关系。
乡镇卫生院负责各自辖区责任医生的聘任,责任医生原则以乡镇卫生院医护人员为主,村卫生室和社区卫生服务站医护人员为辅,如果单位现有卫技人员不够,可以公开向社会招聘或委托社会素质好的执业(助理)医师,充实社区责任医生。责任医生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具有临床执业助理医师及以上资格的人员;
(2)具有注册乡村医生资格的人员;
(3)在本县注册的执业护士。
责任医生做到定期家访,平时有求必到,积极开展基本医疗服务、健康教育、健康管理、公共卫生信息收集与报告等各项公共卫生服务。实行每月有7-10天时间在责任区服务,按时参加卫生院召开的工作月会,及时向卫生院汇报、分析责任区公共卫生服务情况;要有专门的服务日记,为自己的服务对象建立起动态健康档案,通过信息化手段对不同健康状况人群实行分类归档,重点对结核病、爱滋病、肝炎等传染病和高血压、肿瘤、糖尿病、精神病等常见慢性非传染性疾病分类管理,制定个性化治疗和健康促进措施,真正使农民的健康档案成为实施健康促进和提供服务的有效载体;协助预防保健人员做好计免、妇保、儿保工作;配合协助卫生监督员对“五大卫生”的监督管理;宣传发动组织责任区村居开展改水改厕、除“四害”、环境卫生整治等爱国卫生运动。
责任医生个人照片、通讯联络方式、免费服务内容和上门服务收费标准及基本职责向责任区居民公布,做到人人认医生,医生识人人。责任医生基本职责:
(1)掌握责任区内服务人口基本情况和健康状况,及时督促服务对象按规范要求接受孕产妇、儿童系统管理、妇女病检查、计划免疫、慢病管理;
(2)建立和管理责任区内所有家庭的健康档案,开展健康教育,对高血压、糖尿病、精神病、肿瘤等重点对象进行有针对性的健康干预;
(3)及时收集、核实、报告责任区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死亡及传染病等,并协助完成调查处理;
(4)协助开展责任区内食品卫生、公共卫生、职业卫生、学校卫生、托幼机构、饮水卫生检查及管理;
(5)对责任区内的卫生村创建、改水、改厕及除“四害”等爱国卫生工作进行业务指导,参与卫生检查与评比活动;
(6)健康教育进村入户,以讲课、咨询、发放健康处方等形式向服务对象提供面对面的服务;
(7)按照规定的预防保健服务项目,根据家庭成员的具体情况,上门落实相应的工作任务。
2、深化乡镇卫生院运行机制改革
择优聘用乡镇卫生院院长,采用多种形式在更大范围内公开招聘、选拔符合条件的优秀人才担任院长,实行院长任期目标责任制。
实施“新人新办法、老人老办法”,改革用人制度,推行人员聘用制和人事制,因事设岗,按岗聘人,竞争上岗,择优录用。
实行档案工资制度,推行以岗位工资制为基础的绩效工资制。在核定的分配方案范围内,可根据对职工的技术水平、服务态度和劳动贡献等进行综合考核,自主确定职工的收入和福利分配,并向社区责任医生和业务技术骨干倾斜,合理拉开分配档次。
3、加强乡镇卫生院硬件建设
按照规范化标准和高效便民的要求,加强乡镇卫生院的基础设施和基本装备建设,提高基本医疗服务能力水平。
4、开展社区卫生服务
转变乡镇卫生院服务模式,积极推行农村社区卫生服务,把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建设成为合格的社区卫生中心和社区卫生服务站(点),努力开展集医疗、预防、保健、康复、健康教育和计划生育指导“六位一体”的连续、有效、上门的社区卫生服务,使农村居民就近获得医疗卫生服务。向农民提供便捷、连续、有效的基本医疗服务,努力做到小病不出村镇、大病及时救治。
5、加强农村基层卫技人员服务队伍建设
严格农村卫技人员的准入与管理。对乡镇卫生院(社区服务中心、站)的卫技岗位上没有执业资格的人员进行逐步分流、清退。鼓励农村卫生技术人员参加学历教育,不断提高执业医师和执业助理医师的从业人员比例。强化全科医生岗位培训、全科医学知识转型教育和乡村医生全科医学规范化培训,引导有资历的医生通过培训转型为全科医生并参加全科医生职称晋升,严格执行卫生部《乡镇卫生院卫生技术人员培训暂行规定》,乡镇卫生院卫技人员至少每5年到上级医疗卫生机构进修一次,时间不少于3个月,进修内容以提高常见病临床、疾病预防控制、妇幼保健为主。使乡、村两级的卫生技术人员能够熟练掌握和处理直接面向农民的12项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工作。
6、规范预防接种保健工作
严格执行《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通过正规渠道采购疫苗,规范预防接种行为,预防接种点必须达到合格以上,其中规范接种点达到50%以上,积极创建示范接种点。
实行乡镇卫生院(防保站)预防接种点定点接种制度。偏远山区、学校可以按照程序到现场定点接种。
社区(驻村)责任医生一般负责组织工作,偏远山区可以由经过培训合格的村卫生室或者社区(驻村)责任医生负责接种。
7、加强孕产妇和儿童系统管理
县级医院和妇幼保健机构就诊的孕妇资料,应当及时转到辖区卫生院,发挥乡镇卫生院的作用,力争提高早孕建卡率和高危孕产妇的筛查率,重点落实外来人员、经济贫困地区高危孕产妇的管理。妇女、儿童系统管理技术服务应当由妇产科或者妇幼专业医生承担,社区(驻村)责任医生协作。
儿童体检与预防接种结合起来,在预防接种的同时开展儿童健康检查,提高工作效率。
8、加强健康档案管理
充分利用参合农民的健康体检等资料,建立农民健康档案。对健康体检发现的健康问题和存在的行为危险因素及时采取干扰措施,重点开展吸烟、饮酒、不合理饮食、体力活动等的干预指导。对查出的精神病、高血压、糖尿病、肿瘤等慢性疾病病人,落实随访,要求每年分别达到4次以上。
9、突出重点疾病管理
结核病管理实行现代结核病控制策略,对艾滋病病人实行“四免一关怀”政策,对海洛因成瘾者进行美沙酮替代治疗,对公共娱乐场所的从业人员、在羁押的吸毒、等高危人群进行艾滋病病毒抗体(HIV抗体)筛查和防控知识的宣传,对公共娱乐场所安全套的放置进行监督检查,在妇幼保健机构开展艾滋病母婴阻断系列工作。
10、强化卫生监督管理
卫生监督所根据“食品卫生量化分级管理实施方案”要求,开展餐饮业、食品生产加工业、学校食堂卫生监督检查。
认真落实县政府“食品药品安放心工程实施方案”有关卫生监督职能任务;全面加强对食品、企业、学校、公共场所、医疗机构等卫生监督管理,提高农村卫生安全保障水平。
广泛深入开展有关卫生法律法规宣传,对从业人员进行科学有效的相关卫生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培训。
11、深入开展爱国卫生工作
结合“十村示范,百村整治”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宣传、发动与指导卫生村镇创建活动;结合“千万农民健康饮水”,积极引导农村开展卫生安全改水;结合“亿万农民健康促进行动”采取多种形式普及科学卫生知识,增强农民健康意识,引导农民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健康教育基本做法:
(1)建立纵横向健康教育网络,各村居、单位有专(兼)职联络员;
(2)建议乡镇政府村村建立健康教育宣传栏,定期刊出卫生健康科普知识,宣传资料由各乡镇防保站提供;
(3)责任医生上门宣传,户户发放宣传资料;
(4)各村居每年举办一期健康知识培训或讲座;
(5)结合每年不同的卫生日,开展丰富多彩的宣传活动;
(6)督促指导每所学校开设健康教育课。
12、落实农村流动人口公共卫生服务
加强与公安、人口和计生、教育、人事保障等部门及乡镇政府之间流动人口信息交流,掌握流动人口服务对象。
各医疗卫生机构把流动人口公共卫生服务纳入常住人口管理,各乡镇卫生院(防保站)把来自本乡镇辖区以外本县内的流动人口纳入本乡镇常住人口管理。
流动人口公共卫生服务重点做好预防接种、妇幼保健和外来务工人员职业健康体检等工作。
13、落实农村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报表工作
报表工作职责分工如下(报表内容见附件二):
(1)县疾控中心做好全县健康资料户覆盖率、计划免疫接种率、肺结核病规范管理率、精神病人综合管理覆盖率、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及时到位率、疫情和突发公卫事件规范报告率、农村饮用水水质监测率和重点传染病监测合格率的核实、统计和上报;
(2)县妇幼保健所做好全县儿童系统管理率、产前检查率、产后访视率和妇女病检查率的核实、统计和上报;
(3)卫生监督所做好全县从业人员体检率的核实、统计和上报;
(4)乡镇卫生院做好患者在乡镇及以下医疗机构就诊比例、农民健康档案建档率和老人、困难群体保健体检率及农民满意和基本满意率的核实、统计和上报;
(5)财务科做好全县专项资金使用的统计和上报;
(6)县爱卫办做好农村粪便无害化处理率的统计和上报。
局有关职能科室各自做好报表统计工作的督促、指导与核实。患者在乡镇及以下医疗机构就诊比例、农民健康档案建档率和老人、困难群体保健体检率、农民满意和基本满意率由医政科负责;专项资金使用统计由局财务科负责;其他的由局卫生监督科(爱卫办)负责。
报表上报时间:有关单位和局职能科室在每半年度结束后4日内上报县农村公共卫生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再由县农村公共卫生工作委员会办公室统一上报市农村公共卫生工作委员会办公室。
五、考核办法
建立县、乡二级量化考核评价机制,将服务到位情况和农民满意程度作为考核评价的主要依据,每半年组织检查、绩效评估,年终进行全面考核。
1、卫生局对乡镇卫生院考核评价
卫生局制定对38个乡镇卫生院(防保站)实施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工作考核细则(见附件三)。
对乡镇卫生院考核组织形式(另定)。
2、乡镇卫生院对责任医生考核评价
农村社区责任医生考核细则由各乡镇卫生院(防保站)根据局对乡镇卫生院的考核细则,结合各自实际,制定本辖区责任医师的考核细则。
对社区责任医生考核的结果与年终经费补助挂钩。
六、奖惩机制
卫生局设立农村公共卫生工作奖励资金。对考核分名列前若干位的乡镇卫生院极其领导给予经济奖励;对考核不合格(暂定小于70分)的,在全县卫生系统予以通报批评,并对单位领导和相关工作人员进行告诫、降职、免职等处理。
七、项目经费补助
卫生局拨付乡镇卫生院项目补助经费:根据卫生局抽查考核最后确定的得分情况,结合服务人口与区域差别拨付项目工作补助资金。
各乡镇年补助经费=服务人口数×乡镇补助标准(见我县农村公共卫生服务专项补助资金管理办法)×考核得分(%)。
乡镇卫生院对责任医生经费补助:每位责任医生年补助经费=每位责任医生服务人口数×责任区补助标准×责任医生考核得分(%)。
责任区补助标准由各自乡镇制定。
八、加强组织领导
1、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实施农村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工程是政府加强农村公共卫生,减轻农民负担,使农民享有更好的卫生服务和卫生安全保障;坚持科学发展观,统筹城乡发展,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构建和谐社会的一大重要举措,各有关医疗卫生单位务必提高认识,加强领导,确保直接面向农民的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工程取得实效。
2、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农村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工作涉及各医疗卫生单位的职责,本细则作了明确的要求,各单位必须切实履行自己的职责,在履行各自职责的同时,单位之间还要密切配合,做到相互沟通,相互协助,形成一种齐抓共管的工作机制。
XX年下半年,医院工作要以党的十六大精神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化医院改革,坚持以病人为中心,不断提高医疗服务质量,全面加强医院的建设和发展。按照卫生目标责任书要求,现将2009年上半年工作总结如下:
一、思想政治工作
1、认真组织学习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深入贯彻十六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解放思想,更新观念,全面加强医院建设和开展体现党员先进性活动。
2.加强行风建设工作,制订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保证医疗服务承诺内容的落实。要求医护人员要牢固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提倡爱岗敬业精神,在职工中深入扎实地开展“树行业新风,塑天使形象”活动,有效地促进医德医风建设。
3.党政工团齐心协力,积极配合,开展创省级文明单位活动,以激发职工爱医院、爱岗位、爱患者的思想感情,调动全院职工积极性和创造性,把医院工作提高到新水平。
二、行政管理工作
1.完善各种管理机构,加强内部管理,强化院科两级负责制,形成院科层层抓质量,层层抓制度的网络,使医院工作运行正常化。
2.继续坚持院务公开,实行民主管理;切实加强工会组织建设。
3.继续完善病人选择医生制度,推行住院患者一日费用清单制,门诊病人费用清单制,接受患者和社会的有效监督。
4.健全和完善有效的院内外监督机制,确保医院持续、稳步发展。
三 、业务工作
1、加快人才培养,注重学科建设,提高队伍整体素质
硬件建设是基础,软件建设是根本。针对目前卫生技术人才断层局面,创造条件以加快人才培养。一方面采用请进来讲学,开展“三基”培训、考核等多种形式,加强业务学习,促进业务水平的提高;另一方面,请上级部门给予解决人才需求,积极引进人才,选派技术骨干外出进修、培训或不定期选派业务骨干外出参加学习交流,以开拓知识面,培养学科带头人。此外,充分发挥医务人员的积极性,开展新技术、新项目,提高专业诊疗水平,增强竞争能力,把医院的医疗水平提高到期一个新的高度。
2.加强内涵建设,强化医疗管理,防范医疗纠纷、差错的发生
近年来,随着医学知识和法制观念的普及,医疗纠纷日渐增多,引起医疗纠纷的原因很多。但最根本的还在于医护质量。因此,要强化内涵建设,提高医疗质量,进一步加强职工思想政治教育,使医务人员格守职业道德、职业责任、职业纪律,对技术精益求精,严格遵守各项操作规程。坚持以病人为中心,向患者提供礼貌、热情、便捷、优质、高效、费用合理的服务,加强医德医风建设,整章建制,抓制度管理,以法治院、以德治院,将保种医疗差错、事故消灭在萌芽状态。
3.在药品采购、储存保管、药品调配中,建立严格的规章制度,规范药品质量关,增加药品采购透明度,实行药品集中招标跟标采购和药品收支两条线管理,规范医疗服务行为和收费行为,让患者得到实惠。
四、基础设施建设工作
1、医院利用德国政府贷款购置医疗设备项目评标、招标工作已进行,设备年底可到位。
2、传染病科建设项目招标已按程序结束,现已动工建设;整体迁建医院前期工程已基本完成,但缺启动资金,目前,医院正多渠道筹集资金,争取整体迁建医院和传染科建设 及早建成投入使用,以满足医疗卫生的需要。
五、改革工作
深化人事制度和分配制度改革,实行全员聘任制,竞争上岗,绩效挂钩,增强干部职工的危机感、责任感和竞争意识,调动职工积极性,开创医院工作新局面。
六、后勤工作
1、做好下半年工作计划,行财务工作制度,加强物资管理,做到增收节支。
2、后勤要紧紧体现管理、服务、保障三大功能,切实围绕临床一线开展工作,保证“三下、 三通”,让病人和职工满意。
3、为使病人有舒适的休养环境,良好的就医条件,加强医院基础设施建设,美化绿化医院环境,改善院容院貌。
[关键词]幼儿园;保育;教育;“三教制”;模式
[中图分类号]G617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4-4604(2011)09-0035-05
长期以来,我国幼儿园保教人员配备主要实行二教一保制,即由两名教师和一名保育员分别承担班级的教育和保育工作。尽管《幼儿园工作规程》(以下简称《规程》)指出幼儿园的任务是:实行保育和教育相结合的原则,对幼儿实施体、智、德、美诸方面全面发展的教育,促进其身心和谐发展;《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试行)》(以下简称《纲要》)也明确提出了保教并重的工作原则,但是,受保育员自身文化素养和专业素质的限制,她们大半只能承担起清洁班级卫生、保管班级物品、关照幼儿生活等工作,而难以履行“管理幼儿生活、配合本班教师组织教育活动”的职责。教师与保育员配备的双轨制,造成了实际上幼儿园保育和教育工作的分离,不仅影响了保育工作质量,也使保中有教、教中有保、保教并重的工作原则难以落实。针对幼儿园保育员队伍及其工作现状与问题,一些幼儿园大胆创新,积极尝试“三教制”保育模式,即各班不设保育员,由所配备的三名教师共同承担本班的保育和教育工作,也称“三教共育”或“三教共保”。如何实施三教制?三教制这一保育模式对于幼儿园保育、教育工作的有效开展具有何种优势?哪些方面还有待改进?为此,笔者深入兰州市两所分别于2002年和2007年实行三教制的幼儿园(以下简称A园和B园)进行了深度调查。
一、实施三教制的步骤与方式
1、调整保教人员配置原则,优化组合“三教”
A、B两园过去均实行逐级聘任、优势互补的保教人员配备原则。逐级聘任,是指由园长、教研组长、班组长直至教师层层聘任;优势互补,指两位配班教师在教育教学能力、教学特长及性格特征上具有互补特点。实施三教制后,两所幼儿园仍然执行从上到下逐级聘任的制度,但对各班三位教师间互补的要求和范围有所提高和扩大,教师的年龄、保育及生活经验与能力都要加以考量,以保证三位配班教师在保育工作经验与能力上能够互补,从而确保班级保育工作质量。
2、确定三教制保育、教育工作职责及轮换方式
两园将各班的保育和教育工作分为主班(教育)、副班(教育)和副班(保育)三类,三位教师为一组。分别按周或天依次轮换承担每天的工作。主班(教育)教师的主要责任是制定和组织主班周或主班日幼儿一日生活中的教育、游戏等各项活动;副班(教育)教师的职责是配合主班教师做好幼儿一日生活各个环节的教育准备与实施工作;副班(保育)教师则承担班级清洁卫生、班级物品管理、管理幼儿生活以及保育中的教育等项工作。A园以周为轮换周期,B园则每天轮换。
3、加强对保育工作的监督、考核
推行三教制后,两所幼儿园都发现,班级的内务整理、物品管理,特别是卫生工作质量均呈下降趋势,尤其是按天轮换的B园,教师易产生依赖心理,工作中拖沓、推诿现象时有发生。对此,两所幼儿园采取了相应措施,加大了对班级保育工作尤其是卫生工作的监督、考核力度。
A园除执行原有的每周定期的卫生检查外,还新建了随机抽查和专项检查制度。保育检查小组由园长、副园长、保教主任、年级组长和保健医生组成,每次的随机抽查和专项检查由保健医生和检查组的其他两名成员承担,检查内容依据本学期的卫生保健工作计划及当时保育工作中出现的突出问题而定。定期检查、随机抽查和专项检查的综合评分结果作为考核班级保育工作质量的依据。制定和执行随机抽查和专项检查制度,使实行三教制后呈现下滑趋势的A园保育工作有了较大改观。
B园聘请了专职保洁人员负责公共区域卫生,餐具消毒转由厨房负责,以减轻教师的工作量。同时,针对保育工作中出现的滑坡现象,制定了专项随机检查和三位一体的班级工作考核制度。每周由一名园领导和保健医生组成检查小组,针对保育工作中出现的突出问题,进行专项随机抽查。三位一体的班级考核制度是指每班的三位教师为责任共同体,每位教师的保育、教育工作成效影响班级的整体考核结果,反之,班级的整体考核结果又会影响每位教师的工作业绩评价。三位一体的班级工作考核制度旨在加强教师的责任意识、团队意识和合作意识,调动教师从事保育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二、三教制的优势
1、有利于幼儿园保教结合、保教并重工作原则的落实
保教结合、保教并重是《规程》和《纲要》明确提出的幼儿园工作必须遵循的基本原则,它要求把保育工作和教育工作放在同等重要的地位,并落实到幼儿一日生活的各个环节之中,做到保中有教,教中有保,保教结合。但是,由于目前幼儿园保育员队伍普遍存在流动性大、学历水平低、专业素质差等诸多问题,许多保育员只能做幼儿园的清洁工、孩子的保姆,保育工作范围被窄化、简单化,保中有教、保教并重的工作原则往往成为空谈。
三教制的实施,为幼儿园落实保教并重工作原则创造了条件。教师兼具保育员的角色,能够增进教师对保育工作的理解与认识,加强教师的保育工作意识与能力,使教中有保工作原则得以落实:另一方面,教师良好的教育意识与教育能力,使其在一日生活活动中,在与幼儿更多的“零距离”接触中,可以及时发现幼儿在生理、心理及社会性发展等方面的需求与问题,并进行有效的引导、教育,使保中有教工作原则落到实处。
2、有利于促进幼儿园教师队伍整体素养的提高
热爱幼教事业、热爱幼儿以及一定的观察能力、组织能力、教育能力、评价能力等是幼儿园教师应该具备的基本职业素养。教师担当保育员工作,对幼儿园教师队伍整体素养的提高具有很强的助推作用。
保育工作涉及幼儿生活的方方面面,零散、琐碎、费时费力,要求教师能够吃苦耐劳,具有爱心、耐心、细心等优良品质;幼儿生理、心理发展变化快,个体差异大,要做好幼儿的保育工作难度也不小,教师担负组织幼儿一日生活的责任,有很多师幼间的互动机会,教师兼做保育工作,可促使自己更加细致地观察幼儿在一日活动中的表现,更加深入地认识幼儿的身心发展特点,了解每位幼儿的个性,并针对幼儿的发展需求进行随机教育,从而真正做到保中有教、以保促教,提高幼儿园保育、教育工作质量,并为自己教育教学水平的提高打下良好的基础。
实施三教制后,教师兼负保育责任,适度减少了教育教学工作量。A园实施的是分科教育。每位
教师所承担的教育活动由原来的三门或四门减少到二门或更少,教师组织教育活动的质量因“业有专攻”而进一步提高;与实行二教一保制时相比,两所幼儿园教师由原来的隔周或隔天带一次班变为隔两周或隔两天带一次班,教师有了更多的时间、精力进行专业学习,精心设计教育活动或开展课前、课后讨论、交流。
教师的团队意识、合作能力影响着班级的保育、教育工作质量,对每位教师的自身修养、自我管理也起到潜移默化的引导作用。实行二教一保制时,教师、保育员各司其职,两位教师之间的沟通、配合也比较简单。实行三教制后,参与班级保育、教育工作的机会增加了,工作的复杂程度、难度也随之加大了。对于教师团队意识、合作能力的形成具有重要作用。A园、B园保育、教育工作按周或日依次轮换,教师必须按时尽职尽责完成自身工作,以保证班级工作正常交替进行下去;教师必须学会换位思考,理智对待同伴在工作中出现的偏差与问题;教学工作需要前后衔接,这就要求教师及时沟通、交流;三位一体的班级工作考核制度,促使教师在工作中形成大局观,人人以班级工作为重,存小异,求大同,齐心协力,以保证班级保育、教育工作的质量,切实促进幼儿身心健康发展。
3、有益于幼儿良好心理与行为习惯的养成
学前期是幼儿良好心理与行为习惯养成的重要时期。实行二教一保制时,保育员受自身文化素养和专业素质的制约,工作中多以方便自己为出发点,对幼儿在进餐、起居、如厕等生活活动中遇到的困难与问题,或包办代替,或得过且过,常常剥夺幼儿历练自身生活能力的机会,容易使幼儿养成依赖、胆怯、挑食偏食等不良心理与行为习惯。实施三教制,一方面便于教师将进餐、起居、如厕等幼儿日常生活活动与健康、社会等领域教育活动紧密结合,将日常生活中发现的问题“生成”为教育活动内容,有针对性地开展相关领域教育活动;另一方面,教师以帮助幼儿形成良好心理与行为习惯,保护和促进幼儿身心各方面协调发展为幼儿园工作的出发点,能够及时发现、纠正幼儿在日常生活活动中出现的不良心理与行为,为其今后身心的健康发展打下良好基础。
幼儿个性的健全发展有赖于教育环境的协调、一致。实行二教一保制时,大半保育员对幼儿只保不育,对幼儿的日常行为要求还存在前后不一致或相互矛盾以及与教师对幼儿的行为要求不一致或相互矛盾等问题,可能会造成幼儿言行不一、看人行事等不良心理或行为习惯。教师兼做保教工作,保证了保育工作与教育工作的一致性,具备基本专业素养的三位教师之间也便于沟通、配合,协调教育要求与方法,为幼儿营造积极、良好的生活和教育环境。这种积极、健康的生活和教育环境对于促进幼儿个性的健全发展具有重要作用。
4、有利于教师队伍的稳定及青年教师的专业成长
教师是幼儿教育事业发展的根本,建设一支高质量的教师队伍,是提高幼儿园保育、教育质量,促进幼儿身心健康发展必不可少的条件。调查发现,实行二教一保制时,按照两所幼儿园的用人规定,新人职人员须在保育员岗位上任职满两年甚至直至有教师岗位空缺时方能转入教师岗位。尽管A园和B园的办园条件在本地区位于前列,新人职人员做保育员期间的福利待遇与其他教师间的差距并非由保育员和教师之间的不同身份导致,但幼儿园重教轻保,保育员无形中被边缘化的现实,还是使这些未来的幼儿园教师的自尊、成就感得不到满足。有的因此对自身前途充满忧虑。一旦有其他选择,即使专业不对口,也倾向于另谋他就。实施三教制后,新人职人员一走上工作岗位,就感受到了同事、幼儿家长对自己工作的尊重、支持,感受到了幼儿对自己的喜爱、认可,激发出工作动力,更安心于本职工作。
知识是在合作与分享中不断产生和发展的,教师的专业成长也必须在一种开放的、对话的教师团体中体现。实施三教制,将具有不同专长、不同经验、不同性格的教师组成一个教育团队,为教师之间进行多方面、多层次的交流和合作提供了平台,为青年教师提供了更多的分享、学习老教师经验、获得老教师悉心指导的机会,缩短了青年教师对工作的适应、磨合期,有利于青年教师的专业成长。
三、三教制实施过程中的问题及相关思考
1、教师保育意识淡薄
教育观念决定教育行为。保教并重原则能否在幼儿园工作中得到切实贯彻落实的前提是教师是否真正树立起保教并重观念。两所幼儿园在实施三教制后所发现的共同的、比较突出的问题集中在班级卫生上,主要表现有:(1)教师忙于教学工作而疏忽了班级卫生工作质量。(2)班级卫生工作质量整体出现不同程度的滑坡现象。卫生工作并非幼儿园保育工作的全部,但卫生工作质量下滑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教师保育意识的淡薄,说明教师并未真正树立起保教并重观念。教师保育意识淡薄,与长期以来幼儿园普遍存在的重教轻保现状有关,也与教育行政部门、家长及社会对幼儿园以教为主的评价倾向有关。
要加强教师的保育意识,幼儿园管理者首先要进一步帮助教师明确幼儿身心发展的特点与规律,明了幼儿园工作的目标与任务,并通过组织开展有关幼儿园保育工作的观摩学习、专题讨论等各种活动,在园内积极营造学习保育知识、研究保育工作的氛围,帮助教师树立起保教并重观念;对教师的保育工作职责要提出明确要求,并在对教师的评价机制如评优争先、奖励惩罚等方面体现出保育工作与教育工作的同等重要性;同时,要通过家长委员会、家长会、家长通讯、“开放日”活动及网络等多种方式帮助家长正确认识幼儿园保育工作。
2、保育、教育工作轮换方式不够完善
A园和B园分别采取以周或天为轮换周期的保育、教育工作轮换方式。
按周轮换的A园。保育、教育工作中出现的主要问题有两点:一是因轮换周期较长,新入园幼儿对教师教育教学方法的适应期延长;二是数学知识本身有着很强的关联性、逻辑性,一至二周时间的延搁,会影响数学领域教育活动的有效开展。
按天轮换的B园,除数学教育活动也存在与A园类似的问题外,保育、教育工作中还出现了以下问题:第一,综合性教育活动因教师的频繁流动,教学内容的前后衔接、相互连贯性受到一定影响;第二,三位教师按天依次轮换,会有工作繁杂、忙乱之感,幼儿也不易适应;第三,班级保育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因频繁的人员变动而难以究责,教师在工作中易产生投机心理,有时会出现工作拖沓、相互推诿现象,甚至出现“三个和尚没水吃”的局面。
针对按周轮换和按天轮换方式存在的问题,两所幼儿园都将原来的数学教育活动由三位教师轮换承担改为由一位专任教师承担;B园进一步明确了对三位教师的具体分工并加大监督管理力度。这些举措在两所幼儿园都取得了一定的效果,但如何保证幼儿园教育教学活动的连续性,如何解决幼儿因轮换周期而出现的适应上的困难,还有待进一步的研究。
3、教师保育技能欠缺
调查发现,以往幼儿园保育、教育工作中存在的保中无教问题,在教师承担保育工作后得到了较好的解决,但随之出现的一个突出问题是教师的保育技能不足,尤其是青年教师,欠缺诸如食具消毒、被褥拆洗、内务整理等基本的保育工作技巧。这既与重理论、轻实践,重教育、轻保育的职前培养模式有关,也与教师职后培训中保育内容的缺失有关,还受青年教师自身生活能力不足的影响。
A园和B园针对上述问题,开展了专题讲座、实际演练、以老带新等多种形式的保育技能培训,使保育工作质量有所改观,但教师中也还或多或少存在工作不细致、不熟练等问题。看来,要切实解决上述问题,职前教育要设计一定的保育课程,让幼师专业的学生掌握起码的保育理论与实践知识。要加强职前教育中有关卫生保健课程的实践性与操作性。同时,幼儿园要加强教师的保育技能培训,幼儿园的培训应遵循学以致用的原则,充分考虑教师的现有基础和条件,灵活确定培训内容,并通过多种形式的培训对教师进行实际操作能力的培养。针对部分青年教师可能因特殊的成长环境,清洁卫生、内务整理等基本生活能力严重不足的问题,幼儿园可通过加强老教师在日常工作中对青年教师的传帮带,激励青年教师主动学习,从而提高其生活自理能力及保育技能。
参考文献:
[1][3]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教育委员会.幼儿园工作规程[EB/OL].[2010-11-06].省略.
[2]教育部基础教育司.《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试行)》解读[M].南京:江苏教育出版社,2002:30.
述职报告是任职者陈述自己任职情况,评议自己任职能力,接受上级领导考核和群众监督的一种应用文,具有汇报性、总结性和理论性的特点。下面就让小编带你去看看医务人员年终工作述职报告范文5篇,希望能帮助到大家!
医务人员年终述职报告1尊敬的各位领导、同事们:
大家好!
参加工作以来,我在各级领导的关心帮助下,认真做好本职工作,真正履行了一名神经外科医生的岗位职责要求。
一、牢固树立为人民服务的思想,急患者之所急,想患者之所想。
自从选择了医生这个职业,从某种意义上来说,就是选择了奉献。医务工作者从事的是救死扶伤的职业,曾被誉白衣天使和生命的守护神,可只有医务工作者才知道实际工作中的艰辛。特别是神经外科的医务工作,平时经常加班加点,早出晚归。
神经外科的急诊要求我们付出比平时更多的心血和汗水。面对家人的埋怨,朋友的责备和外人的不解,有时我甚至对自己从事的职业动摇过,可每当看到患者康复的笑脸,看到一个个危在旦夕的患者重获新生,所有的怨气都会烟消云散。
二、努力钻研业务,不断提高自己的技术水平。
____年3月取得神经外科主治医师资格,____年8月由医院聘任为神经外科主治医师。自此以来,主要从事神经外科专科病例的诊治。包括颅脑损伤、脑血管病、颅脑肿瘤的诊治。
尤其进行了大量的颅脑创伤及高血压脑出血病例的急诊救治工作。并于____年在平坝县率先开展了微创-软通道脑内血肿穿刺引流术,大大提高了高血压脑出血病人手术成功率、治愈率,减少了致残率,为广大病员带来了福音。
自____年1月起,担任外三科主任,负责我院神经外科全面业务及管理工作,为我的专业水平及业务能力的发挥提供了更好的平台,继续进行大量的颅脑损伤、脑血管病人的诊治,并且无一例医疗纠纷或差错事故发生。
除了积极完成科室及医院安排的工作外,另外还积极参加继续教育学习,通过教材、杂志、论著、讲座、培训、互联网等多种途径,了解国内外医疗先进技术水平,并结合临床用于实践。努力提高自身业务能力。
三、严格按规章制度办事,处处以法来约束自己。
随着人民对健康期望值的提高和法律意识的增强,医疗纠纷已比较常见。静下心来仔细分析,大部分纠纷的起因还是有我们医务人员做得不够完美的地方。所以,我严格按照各种规章制度办事,处处以卫生法规来规范自己的医疗活动。
在平时的工作中,积极与患者沟通和交流,及时处理出现的问题和潜在的风险。严格执行病情告知义务,有效地将各种可能出现的问题消灭在萌芽状态。有时为了一个患者的病情变化未能及时向家属告知和记录,多次在班外放弃休息,和患者家属取得联系并及时告知和记录。
四、无私奉献,无怨无悔。
热情接待每一位前来就诊的患者,坚持把工作献给社会,把爱心捧给患者。同时,严格要求自己,不骄傲自满,坚持以服务医务工作为重,遵守各项纪律,兢兢业业,任劳任怨,树立了自身良好形象。坚持精益求精,一丝不苟、救死扶伤的原则,做到无私奉献、无怨无悔。
回首过去的工作,总的感觉是忙与累,但我觉得很充实;尽管付出了很多,但面对患者的赞许、夸奖和认可,我觉得所有的付出都值得。
记得雷锋同志说过这样一句话:如果你是一颗最小得螺丝钉,你是否永远守在你生活得岗位上;如果你要告诉我们什么思想,你是否在日夜宣扬那最美丽得理想。是啊,只有奋斗者得脊梁才能托起生活永远得晴空。
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将以锲而不舍得追求和永远向上得执着脚踏实地得去努力工作,严格要求自己,钻研业务,尽职尽责,为医疗事业贡献自己全部的力量!
医务人员年终述职报告2今年__月,我担任妇产科副护士长一职。在过去这一年时间里,在院领导、妇产科主任及护士长的正确领导和关心帮助下,我坚持"以病人为中心"的服务理念,坚持以认真严谨的工作态度和积极热情的工作理念投身于学习和工作中。在认真努力且踏实地学习专业知识和医疗护理方面知识的工作中,在获得病员广泛好评和认可我的工作态度的同时,也得到各级领导、护士长的认可。顺利的完成了这一年安排的所以工作任务。现简要总结如下:
一、思想道德、政治品质方面:
能够认真贯彻且执行党的基本路线方针和政策,通过报纸、杂志、书籍等方面积极学习政治理论。尊重领导,团结同事。遵纪守法,爱岗敬业,具有强烈的责任感和上进的事业心,积极主动地学习妇产科护理专业知识,工作态度端正,认真负责。在医疗护理实践过程中,服从命令,听众指挥,规范操作。严格遵守医院的各项?规章制度,遵守医德规范,积极参加医院和科室组织的各项活动。
二、专业知识、工作能力方面:
从上任的那一天起,我就深深意识到了所面临的压力和挑战。通过将近半年来的工作实践,使我更深层次地认识到了一个副护士长的职责。本着"把工作做的更好"这样一个目标,积极圆满的完成了以下本职工作:协助护士长做好病房的管理工作及医疗文书的整理工作。认真接待每一位病人,把每一位病人都当成自己的朋友,亲人,能够做到换位思考别人的苦处。
在医疗文书的书写过程中做到认真负责,态度端正、头脑清楚。认真学习科室文件书写要求,规范书写一般护理记录,危重护理记录等。遵守规章制度,牢记三基(基础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三严(严肃的态度、严格的要求、严密的方法)。对于自己的工作要高要求严标准,每次走进病房,我都利用有限的时间不遗余力的鼓励产妇,耐心的帮他们了解情况、建立信心。为提高每位护士的理论和操作水平,经常组织、参加理论及操作考试。
三、学习、生活方面:
非常喜欢马云的一句话,他说:"一个人的胸怀,是被委屈撑大的。"
工作时间越来越多,经历的事情也越来越多,现在发现,抵抗委屈的能力也越来越强了。以前觉得委屈的事,现在看来,都算不上了。凭着成为一名国优国标白衣天使的目标和对知识的强烈追求,我严格要求自己,刻苦钻研,勤奋好学,基本上掌握了妇产科一些专业知识和技能,做到了理论联系实际。除专业知识的学习外,还注意拓展自己的知识面,广泛的涉猎其他学科的知识,提高自身的思想文化素质。同时,在生活上坚持严谨的态度和良好的作风,养成了良好的生活习惯,生活充实而有条理。为人热情大方,诚实守信,乐于助人,能与同事和睦相处,积极参加各项活动,不断的丰富自己的阅历。
四、今后目标:
当副护士长的半年时间很短,也不敢说自己取得了什么成绩。这半年,我只是在努力的适应,认真的完成各项工作任务,同时,也意识到了自身存在的一些不足之处。比如说,对科室里的护理工作计划不够全面,处理一些护患事件时的沟通能力还有欠缺。我也知道,自己距离一名优秀的护士长还很遥远。
护理工作是平凡的工作,又是一项崇高而神圣的事业。在今后工作中,我将加倍努力,努力在科室护理队伍中,以身作则,起表率作用。
1、扎实抓好理论学习,保持政治上的坚定性。
2、在院领导、科主任、护士长的关心和指导下,顺利完成医疗护理工作任务,认真履行职责,爱岗敬业。
3、以科室为家,工作积极主动,对待病员热情、耐心,满足病人的需求。
光阴似箭!一转眼,从我加入本院成为一名救死扶伤的护士,工作已有15年了。我感谢院领导给予我的指导和关心,感谢每一位和我共事的同事的善待,感谢和你们有这样相逢相知相处的缘分,感谢你们的善良和美好,感谢你们让我生活在这样一个温暖的大家庭!希望来年,我们仍然能够荣辱与共,共同感觉感受生命和生活的美好美丽,共同去创造一个更加灿烂的未来!
医务人员年终述职报告320____年,在医院领导和主任正确领导下,同事的帮助下,我们齐心协力,围绕医院中心工作,结合科室的工作特质,建立高度的事业心和责任心,在工作上积极主动,求真务实,踏实苦干,不断进步医疗质量、保障医疗安全、进步全科素质,能够积极配合主任做好检验科的各项工作。在工作中获得了一定的成绩,也存在一定题目。现总结以下:
一、思想政治方面
积极要求进步,认真学习党的各项方针政策,建立和坚持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积极参加医院的各项政治活动和业务学习。坚持政治理论学习与业务学习相结合,进步本身思想熟悉和服务技能,牢固建立服务意识,大局意识,勇于实践,勇于创新。建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思想,想病人之所想,急病人之所急,围绕我院改革发展大局,认真完成医院下达的各项工作任务。为人作风正直,不对人说三道四,不打小报告,不对上级决策妄加评论。
保全大局,和同事能和睦相处,不管是在工作上还是在生活上都能相互关心,相互帮助。
积极响应党的号召,在部份地区困难群众要求帮助时,固然我的工资也不高,但还是积极伸出支援之手,慷慨解囊。
二、医德医风和医疗质量方
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对待每个前来检查的病人,都能做到急病人之所急,想病人之所想,全心全意为病人服务。吃苦刻苦,始终保持积极向上的工作作风和勤奋努力的精神状态。对不符合检验质量的标本,要求病人重新留取,并和病人说明缘由,获得病人的认可。对病人提出要求解释化验结果的题目,都能积极配合临床,依照院里临床医生的要求,不做任何解释工作。严格组织纪律观念,做到早上班,迟放工,不迟到、不早退、不串岗。
无接受病人吃请和收受红包、礼品、回扣的现象,无医疗事故。对工作中发现的题目能及时纠正和改正,时刻与各科室保持联系,发现两次因病人标本留取有题目,并及时通知到相干科室,要求重新留取标本再做检验,避免了过失事故的发生。在工作上,重视各种知识的`学习与积累,坚持独立思考,大胆实践,不断进步综合素质和工作能力。为人正直,心胸坦荡,坚持寻求工作的高标准、高效力、严要求。
三、业务工作和学习方面:
积极参加医院和科室组织的各种业务学习,通过学习与回顾,加强本身素质的进步。今年下半年在熊老师离开无人带教,在学习和工作任务比较沉重的现实情况下,能积极主动的配合谭主任和同事按时完成工作,能很好的端正自己的学习态度,从不叫苦叫累。在业务工作中,认真履行科里的各项规章制度,一切检验操纵都严格遵守操纵规程。
对待工作认真负责,时刻以谨慎的工作态度处理好每个待检标本,认真处理好工作中碰到的疑问题目。对检测结果与临床诊断不太符合的结果,第一时间向各位老师反映,坚持做到复查,确保发出检验报告的正确性,及时与临床医生联系,提供有益的诊断根据。严格遵守危急值报告制度,能及时通知临床医师或病人,为病人的诊治争取时间。工作中任劳任怨,保质保量完成领导交给的任务。不断总结工作,将临床生化的参考值发给各个科室,方便各位医生和护士。
面对新情势、新机遇、新挑战,能够苏醒地熟悉到强练内功才是生存之道,因此在工作之余努力学习专业理论知识,积极参加本学科的各种学习讲座、网上继续教育等,学习最新知识、新进展。争取明年一次通过检验技师的考试。
四、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只留意认真做好自己的工作,为领导分忧不够,对同事帮助不足。有时工作不够细致,存在急躁情绪,开辟创新不够。在总结成绩的同时,本人以为在以下方面还做得不够:近一段时间的学习有所放松,强调明年要职称考试的题目,放松了思想改造。有时在工作比较忙的情况下,会表现出急躁情绪,给工作带来了一些负面影响,斟酌还不够仔细,工作不够严谨。
在新的一年里,我一定高度重视实践和理论学习,进一步坚定理想信念,发扬理论联系实际的学风,边学习,边总结,边进步,解决工作中的实际题目,力求在学习的质量上有新的进步。
时时处处看到自己的不足,继续发扬优点,改正缺点,努力做好各项工作。要努力加强个性修养和党性锻炼、高标准、严要求、建立良好的公仆形象。虚心向老同道学习,向实践学习,取人之长补已之短,争取在新的一年里以更加饱满的热忱,投进到新的工作中往,迎接新的挑战。
医务人员年终述职报告4一年来,认真做好各项业务性工作及事务性工作,全面贯彻执行各级领导安排和布置的各项工作和任务,全面履行了一名医师的岗位职责要求。牢固树立为人民服务的思想,急患者之所急,想患者之所想。自从选择了"医生"这个职业,从某种意义上来说,就是选择了"奉献"。
医务工作者从事的是救死扶伤的职业,曾被誉"白衣天使"和"生命的守护神",可只有医务工作者才知道实际工作中的艰辛。本人一贯能够认真并负责地做好医疗工作,在工作中,本人深切的认识到一个合格的医生应具备的素质和条件。努力提高自身的业务水平,不断加强业务理论学习,通过读大量业务杂志及书刊,学习有关医疗卫生知识,写下了大量的读书笔记,丰富了自己的理论知识。经常参加卫生局举办的学术会议,并经常阅读杂志、报刊和网络信息,学习了大量新的医疗知识和医疗技术,从而极大地开阔了视野,很好地扩大了知识面。始终坚持用新的理论技术指导业务工作,能熟练掌握常见病、多发病诊治技术,能熟练诊断处理一些常见病、多发病。工作中严格执行各种工作制度、诊疗常规和操作规程,一丝不苟接待并认真负责地处理每一位病人,在最大程度上避免了误诊误治。两年来,本人认认真真工作,踏踏实实做事,从未发生一起差错事故,也从未同病人发生一起纠纷。
总之,尽我之最大能力完成作为一个医生的各项工作和任务热情接待每一位前来就诊的患者,坚持把工作献给社会,把爱心捧给患者,受到了师生员工的一致好评。同时,严格要求自己,不骄傲自满,对比自己年长的前辈充分尊重,对年轻同道真诚地对待,坚持以工作为重,遵守各项纪律,兢兢业业,任劳任怨,树立了自身良好形象。坚持"精益求精,一丝不苟"的原则,坚持业务学习不放松。认真参加卫生局的各期学习,认真参加市内的每次学习。积极主动去参加并通过了全国职业医师考试。我要正确面对现实,继续不断加强业务理论学习,并坚持学习各种医学理论研究的最新成果,不断汲取新的营养,促进自己业务水平的不断提高始终坚持用新的理论技术指导业务工作,从而使自己能够熟练掌握多种常见病、多发病的诊断和处理技术和方法。
一年来,在各级领导的帮助和同道们的支持下,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与其它同道相比还有差距,自己尚须进一步加强理论学习,并坚持理论联系实际并为实际服务的原则。我决定,在今后工作中,要继续努力学习,继续努力工作,努力克服理论上的不足和实际能力的不足,以期能够创造更加优异的工作成绩。
医务人员年终述职报告5尊敬的各位领导,同事们:
大家好!
首先,我要感谢院领导多年来对我的培养和关爱,就像灯塔一样指引着我的航向。感谢在座的各位同事,亲如兄弟姐妹一样多年来对我工作的支持与帮助。今天,我有机会在这里做述职报告,我的心情无比激动,也倍感我肩上的责任重于泰山。
对我来讲,20____年是我上任呼吸消化内科主任的第一年,刚上任时,我很担心,怕自己难当重任,怕辜负了院领导和大家的期望。这一年来,我带领全科人员奋战,顶住了公立医院改革和农合限价的双重影响,全年医生护士总收入约一千七百万元,比20____年有一定的提高。全年无医疗事故,无医疗纠纷,科室人员多次受到患者赠送的锦旗和表扬信。我科室荣获"三八红旗集体"荣誉称号。在这里,我再次深深地谢谢院领导和大家对我,对我们科室的支持。下面我向大家汇报一下我20____年的工作情况:
首先,在思想政治方面
在科室工作中,加班加点,早出晚归,随叫随到已成了家常便饭。我打破了科主任不值班的惯例,尤其是节假日,主动参与值班或替科室人员值班,充分发扬了吃苦耐劳的精神。
二是,科室管理方面
我深知自己作为医院最年轻的科室负责人,想要管理好科室,必须身先士卒,所以我一直带头做好各项临床工作,在科里树立团结向上的工作氛围,积极主动地带领科室人员参加院里的活动,对患者用心服务,提倡感动式服务,争创一流科室。
三是,临床业务方面
我科室平均每天入院患者量50人左右,抢救成功数十例危重患者。工作中,严格按照核心制度进行临床诊疗活动,对于医疗质量坚持了有效的持续改进,完善并监督各种医疗文书的书写,并一直坚持了每周一次的科室业务学习,力求全科室临床业务水平的不断提高。
四是,学科建设方面
人才,技术,设备是控制科室发展的"三驾马车"。因此,20____年在省医院的进修学习中,我科室人员都选择了呼吸内科,尤其是栾宏伟副主任已经完成了支气管镜的进修学习任务。进一步精进了呼吸内科的医疗技术水平,为将来走科室的专科特色道路奠定了基础。
五是,公益活动方面
一年来我科室人员多次参加了医院组织的各项义诊活动。我个人也多次到福和社区,忠义社区,老年大学开展健康大讲堂活动,"送健康,送快乐,送科技,送帮扶,送温暖"的爱心五送活动,受到了社会各界的一致好评,为公益事业的发展贡献了力量。
第二条条例及本细则所称医疗机构,是指依据条例和本细则的规定,经登记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机构。
第三条医疗机构的类别:
(一)综合医院、中医医院、中西医结合医院、民族医医院、专科医院、康复医院;
(二)妇幼保健院;
(三)中心卫生院、乡(镇)卫生院、街道卫生院;
(四)疗养院;
(五)综合门诊部、专科门诊部、中医门诊部、中西医结合门诊部、民族医门诊部;
(六)诊所、中医诊所、民族医诊所、卫生所、医务室、卫生保健所、卫生站;
(七)村卫生室(所);
(八)急救中心、急救站;
(九)临床检验中心;
(十)专科疾病防治院、专科疾病防治所、专科疾病防治站;
(十一)护理院、护理站;
(十二)其他诊疗机构。
第四条卫生防疫、国境卫生检疫、医学科研和教学等机构在本机构业务范围之外开展诊疗活动以及美容服务机构开展医疗美容业务的,必须依据条例及本细则,申请设置相应类别的医疗机构。
第五条中国人民和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编制外的医疗机构,由地方卫生行政部门按照条例和本细则管理。
中国人民后勤卫生主管部门负责向地方卫生行政部门提供军队编制外医疗机构的名称和地址。
第六条医疗机构依法从事诊疗活动受法律保护。
第七条卫生行政部门依法独立行使监督管理职权,不受任何单位和个人干涉。
第二章设置审批
第八条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应当按照当地《医疗机构设置规划》合理配置和合理利用医疗资源。
《医疗机构设置规划》由县级以上地方卫生行政部门依据《医疗机构设置规划指导原则》制定,经上一级卫生行政部门审核,报同级人民政府批准,在本行政区域内实施。
《医疗机构设置规划指导原则》另行制定。
第九条县级以上地方卫生行政部门按照《医疗机构设置规划指导原则》规定的权限和程序组织实施本行政区域《医疗机构设置规划》,定期评价实施情况,并将评价结果按年度向上一级卫生行政部门和同级人民政府报告。
第十条医疗机构不分类别、所有制形式、隶属关系、服务对象,其设置必须符合当地《医疗机构设置规划》。
第十一条床位在一百张以上的综合医院、中医医院、中西医结合医院、民族医医院以及专科医院、疗养院、康复医院、妇幼保健院、急救中心、临床检验中心和专科疾病防治机构的设置审批权限的划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行政部门规定;其他医疗机构的设置,由县级卫生行政部门负责审批。
第十二条有下列开展之一的,不得申请设置医疗机构:
(一)不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单位;
(二)正在服刑或者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个人;
(三)医疗机构在职、因病退职或者停薪留职的医务人员;
(四)发生二级以上医疗事故未满五年的医务人员;
(五)因违反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已被吊销执业证书的医务人员;
(六)被吊销《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医疗机构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
(七)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情形。
有前款第(二)、(三)、(四)、(五)、(六)项所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充医疗机构的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
第十三条在城市设置诊所的个人,必须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一)经医师执业技术考核合格,取得《医师执业证书》;
(二)取得《医师执业证书》或者医师职称后,从事五年以上同一专业临床工作;
(三)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条件。
医师执业技术标准另行制定。
在乡镇和村设置诊所的个人的条件,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行政部门规定。
第十四条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设置医疗机构,由政府指定或者任命的拟设医疗机构的筹建负责人申请;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设置医疗机构,由其代表人申请;个人设置医疗机构,由设置人申请;两人以上合伙设置医疗机构,由合伙人共同申请。
第十五条条例第十条规定提交的设置可行性研究报告包括以下内容:
(一)申请单位名称、基本情况以及申请人姓名、年龄、专业履历、身份证号码;
(二)所在地区的人口、经济和社会发展等概况;
(三)所在地区人群健康状况和疾病流行以及有关疾病患病率;
(四)所在地区医疗资源分布情况以及医疗服务需求分析;
(五)拟设医疗机构的名称、选址、功能、任务、服务半径;
(六)拟设医疗机构的服务方式、时间、诊疗科目和床位编制;
(七)拟设医疗机构的组织结构、人员配备;
(八)拟设医疗机构的仪器、设备配备;
(九)拟设医疗机构与服务半径域内其他医疗机构的关系和影响;
(十)拟设医疗机构的污水、污物、粪便处理方案;
(十一)拟设医疗机构的通讯、供电、上下水道、消防设施情况;
(十二)资金来源、投资方式、投资总额、注册资金(酱);
(十三)拟设医疗机构的投资预算;
(十四)拟设医疗机构五年内的成本效益预测分析。
并附申请设置单位或者设置人的资信证明。
申请设置门诊部、诊所、卫生所、医务室、卫生保健所、卫生站、村卫生室(所)、护理站等医疗机构的,可以根据情况适当简化设置可行性研究报告内容。
第十六条条例第十条规定提交的选址报告包括以下内容:
(一)选址的依据;
(二)选址所在地区的环境和公用设施情况;
(三)选址与周围托幼机构、中小学校、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布局的关系;
(四)占地和建筑面积。
第十七条由两个以上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共同申请设置医疗机构以及由两人以上合伙申请设置医疗机构的,除提交可行性研究报告和选址报告外,还必须提交由各方共同签署的协议书。
第十八条医疗机构建筑设计必须经设置审批机关审查同意后,方可施工。
第十九条条例第十二条规定的设置申请的受理时间,自申请人提供条例和本细则规定的全部材料之日算起。
第二十条县级以上地方卫生行政部门依据当地《医疗机构设置规划》及本细则审查和批准医疗机构的设置。
申请设置医疗机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批准:
(一)不符合当地《医疗机构设置规划》;
(二)设置人不符合规定的条件;
(三)不能提供满足投资总额的资信证明;
(四)投资总额不能满足各项预算开支;
(五)医疗机构选址不合理;
(六)污水、污物、粪便处理方案不合理;
(七)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二十一条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在核发《设置医疗机构批准书》的同时,向上一级卫生行政部门备案。
上级卫生行政部门有权在接到备案报告之日起三十日内纠正或者撤销下级卫生行政部门作出的不符合当地《医疗机构设置规划》的设置审批。
第二十二条《设置医疗机构批准书》的有效期,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行政部门规定。
第二十三条变更《设置医疗机构批准书》中核准的医疗机构的类别、规模、选址和诊疗科目,必须按照条例和本细则的规定,重新申请办理设置审批手续。
第二十四条法人和其他组织设置的为内部职工服务的门诊部、诊所、卫生所(室),由设置单位在该医疗机构执业登记前,向当地县级卫生行政部门备案,并提交下列材料:
(一)设置单位或者其主管部门设置医疗机构的决定;
(二)《设置医疗机构备案书》。
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在接到备案后十五日内给予《设置医疗机构备案回执》。
第三章登记与校验
第二十五条申请医疗机构执业登记必须填写《医疗机构申请执业登记注册书》,并向登记机关提交下列材料:
(一)《设置医疗机构批准书》或者《设置医疗机构备案回执》;
(二)医疗机构用房产权证明或者使用证明;
(三)医疗机构建筑设计平面图;
(四)验资证明、资产评估报告;
(五)医疗机构规章制度;
(六)医疗机构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以及各科室负责人名录和有关资格证书、执业证书复印件;
(七)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行政部门规定提交的其他材料。
申请门诊部、诊所、卫生所、医务室、卫生保健所和卫生站登记的,还应当提交附设药房(柜)的药品种类清单、卫生技术人员名录及其有关资格证书、执业证书复印件以及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行政部门规定提交的其他材料。
第二十六条登记机关在受理医疗机构执业登记申请后,应当按照条例第十六条规定的条件和条例第十九条规定的时限进行审查和实地考察、核实,并对有关执业人员进行消毒、隔离和无菌操作等基本知识和技能的现场抽查考核。红审核合格的,发给《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审核不合格的,将审核结果和不予批准的理由以书面形式通知申请人。
《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及其副本由卫生部统一印制。
条例第十九条规定的执业登记申请的受理时间,自申请人提供条例和本细则规定的全部材料之日算起。
第二十七条申请医疗机构执业登记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登记:
(一)不符合《设置医疗机构批准书》核准的事项;
(二)不符合《医疗机构基本标准》;
(三)投资不到位;
(四)医疗机构用房不能满足诊疗服务功能;
(五)通讯、供电、上下水道等公共设施不能满足医疗机构正常运转;
(六)医疗机构规章制度不符合要求;
(七)消毒、隔离和无菌操作等基本知识和技能的现场抽查考核不合格;
(八)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二十八条医疗机构执业登记的事项:
(一)类别、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
(二)所有制形式;
(三)注册资金(资本);
(四)服务方式;
(五)诊疗科目;
(六)房屋建筑面积、床位(牙椅);
(七)服务对象;
(八)职工人数;
(九)执业许可证登记号(医疗机构代码);
(十)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登记事项。
门认部、诊所、卫生所、医务室、卫生保健所、卫生站除登记前款所列事项外,还应当核准登记附设药房(柜)的药品种类。《医疗机构诊疗科目名录》另行制定。
第二十九条因分立或者合并而保留的医疗机构应当申请变更登记;因分立或者合并而新设置的医疗机构应当申请设置许可和执业登记;因合并而终止的医疗机构应当申请注销登记。
第三十条医疗机构变更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所有制形式、服务对象、服务方式、注册资金(资本)、诊疗科目、床位(牙椅)的,必须向登记机关申请办理变更登记,并提交下列材料:
(一)医疗机构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签署的《医疗机构申请变更登记注册书》;
(二)申请变更登记的原因和理由;
(三)登记机关规定提交的其他材料。
第三十一条机关、企业和事业单位设置的为内部职工服务的医疗机构向社会开放,必须按照前条规定申请办理变更登记。
第三十二条医疗机构在原登记机关管辖权限范围内变更登记事项的,由原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因变更登记超出原登记机关管辖权限的,由有管辖权的卫生行政部门办理变更登记。
医疗机构在原登记机关管辖区域内迁移,由原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向原登记机关管辖区域外迁移的,应当在取得迁移目的地的卫生行政部门发给的《设置医疗机构批准书》,并经原登记机关核准办理注销登记后,再向迁移目的地的卫生行政部门申请办理执业登记。
第三十三条登记机关在受理变更登记申请后,依据条例和本细则的有关规定以及当地《医疗机构设置规划》进行审核,按照登记程序或者简化程序办理变更登记,并作出核准变更登记或者不予变更登记的决定。
第三十四条医疗机构停业,必须经登记机关批准。除改建、扩建、迁建原因,医疗机构停业不得超过一年。
第三十五条床位在一百张以上的综合医院、中医医院、中西医结合医院、民族医医院以及专科医院、疗养院、康复医院、妇幼保健院、急救中心、临床检验中心和专科疾病防治机构的校验期为三年;其他医疗机构的校验期为一年。
医疗机构应当于校验期满前三个月向登记机关申请办理校验手续。
办理校验应当交验《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并提交下列文件:
(一)《医疗机构校验申请书》;
(二)《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副本;
(三)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行政部门规定提交的其他材料。
第三十六条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在受理校验申请后的三十日内完成校验。
第三十七条医疗机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登记机关可以根据情况,给予一至六个月的暂缓校验期:
(一)不符合《医疗机构基本标准》;
(二)限期改正期间;
(三)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情形。
不设床位的医疗机构在暂缓校验期同不得执业。
暂缓校验期满仍不通通过校验的,由登记机关注销其《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
第三十八条县级卫生行政部门应当于每年二月底前,将上年度本行政区域内执业的医疗机构名册逐级上报至卫生部,其中中医、中西医结合和民族医医疗机构名册逐及上报至国家中医药管理局。
第三十九条医疗机构开业、迁移、更名、改变认疗科目以及停业、歇业和校验结果由登记机关予以公告。
第四章名称
第四十条医疗机构的名称由识别名称的和通用名称依次组成。
医疗机构的通用名称为:医疗、中心卫生院、卫生院、疗养院、妇幼保健院、门诊部、诊所、卫生所、卫生站、卫生室、医务室、卫生保健所、卫生站、急救中心、急救站、临床检验中心、防治院、防治所、防治站、护理院、护理站、中心以及卫生部规定或者认可的其他名称。
医疗机构可以下列名称作为识别名称:地名、单位名称、个人姓名、医学学科名称、医学专业和专科名称、疹疗科目名称和核准机关批准使用的名称。
第四十一条医疗机构的命名必须符合以下原则:
(一)医疗机构的通用名称以前条第二款所列的名称为限;
(二)前条第三款所列的医疗机构的识别名称可以合并使用;
(三)名称必须史副其实;
(四)名称必须与医疗机构类别或者诊疗科目相适应;
(五)各级地方人民政府设置的医疗机构的识别名称中应当含有省、市、县、区、街道、乡、镇、村等行政区划名称,其他医疗机构的识别名称中不得含有行政区划名称;
(六)国家机关、企业和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或者个人设置的医疗机构的名称中应当含有设置单位名称或者个人的姓名。
第四十二条医疗机构不得使用下列名称:
(一)有损于国家、社会或者公共利益的名称;
(二)侵犯他人利益的名称;
(三)以外文字母、汉语拼音组成的名称;
(四)以医疗仪器、药品、医用产品命名的名称;
(五)含有“疑难病”、“专治”、“专家”、“名医”或者同类含义文字的名称以及其他宣传或者暗示诊疗效果的名称;
(六)超出登记的诊疗科目范围的名称;
(七)省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规定不得使用的名称。
第四十三条以下医疗机构名称由卫生部核准;属于中医、中西医结合和民族医医疗机构的,由国家中医药管理局核准:
(一)含有外国国家(地区)名称及其简称、国际组织名称的;
(二)含有“中国”、“全国”、“中华”、“国家”等字样以及跨消炎片地域名称的;
(三)各级地方人民政府设置的医疗机构的识别名称中不含有行政区划名称的。
第四十四条以“中心”作为医疗机构通用名称的医疗机构名称,由省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核准;在识别名称中含有“中心”字样的医疗机构名称的核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行政部门规定。
含有“中心”字样的医疗机构名称必须同时含有行政区划名称或者地名。
第四十五条除专科疾病防治机构以外,医疗机构不得以具体疾病名称作为识别名称,确有需要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行政部门核准。
第四十六条医疗机构名称经核准登记,于领取《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后方可使用,在核准机关管辖范围内享有专用权。
第四十七条医疗机构只准使用一个名称。确有需要,经核准机关核准可以使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名称,但必须确定一个第一名称。
第四十八条卫生行政部门有权纠正已经核准登记的不适宜的医疗机构名称,上级卫生行政部门有权纠正下级卫生行政部门已经核准登记的不适宜的医疗机构名称。
第四十九条两个以上申请人向同一核准机关申请相同的医疗机构名称,核准机关依照申请在先原则核定。属于同一天申请的,应当由申请人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核准机关作出裁决。
两个以上医疗机构因已经核准登记的医疗机构名称相同发生争议时,核准机关依照登记在先原则处理。属于同一天登记的,应当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核准机关报上一级卫生行政部门作出裁决。
第五十条医疗机构名称不得买卖、出借。
未经核准机关许可,医疗机构名称不得转让。
第五章执业
第五十一条医疗机构的印章、银行帐户、版匾以及医疗文件中使用的名称应当与核准登记的医疗机构名称相同;使用两个以上名称的,应当与第一名称相同。
第五十二条医疗机构应当严格执行无菌消毒、隔离制度,采取科学有效的措施处理污水和废弃物,预防和减少医院感染。
第五十三条医疗机构的门诊病历的保存期不得少于十五年;住院病历的保存期不得少于三十年。
第五十四条标有医疗机构标识的票据和病历本册以及处方笺、各种检查的申请单、报告单、证明文书单、药品分装袋、制剂标签等不得买卖、出供和转让。
医疗机构不得冒用标有其他医疗机构标识的票据和病历本册以及处方笺、各种检查的申请单、报告单、证明文书单、药品分装袋、制剂标签等。
第五十五条医疗机构应当按照卫生行政部门的有关规定、标准加强医疗质量管理,实施医疗质量保证方案,确保医疗安全和服务质量,不断提高服务水平。
第五十六条医疗机构应当定期检查、考核各项规章制度和各级各类人员岗位责任制的执行和落实情况。
第五十七条医疗机构应当经常对医务人员进行“基础理论、基本知识、基本技能”的训练与考核,把“严格要求、严密组织、严谨态度”落实到各项工作中。
第五十八条医疗机构应当组织医务人员学习医德规范和有关教材,督促医务人员属守职业道德。
第五十九条医疗机构不得使用假劣药品、过期和失效药品以及违禁药品。
第六十条医疗机构为死因不明者出具的《死亡医学证明书》,只作是否死亡诊断,不作死亡原因的诊断。如有关方面要求进行死亡原因诊断的,医疗机构必须指派医生对尸体进行解剖和有关死因检查后方能作出死因诊断。
第六十一条医疗机构在诊疗活动中,应当对患者实行保护性医疗措施,并取得患者家属和有关人员的配合。
第六十二条医疗机构应当尊重患者对自己的病情、诊断、治疗的知情权利。在实施手术、特殊检查、特殊治疗时,应当向患者作必要的解释。因实施保护性医疗措施不宜向患者说明情况的,应当将有关情况通知患者家属。
第六十三条门诊部、诊所、卫生所、医务室、卫生保健所和卫生站附设药房(柜)的药品种类由登记机关核定,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行政部门规定。
第六十四条为内部职工服务的医疗机构未经许可和变更登记不得向社会开放。
第六十五条医疗机构被吊销或者注销执业许可证后,不得继续开展诊疗活动。
第六章监督管理
第六十六条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负责所辖区域内医疗机构的监督管理工作。
第六十七条在监督管理工作中,要充分发挥医院管理学会和卫生工作者协会等学术性和行业性社会团体的作用。
第六十八条县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设立医疗机构监督管理办公室。
各级医疗机构监督管理办公室在同级卫生行政部门的领导下开展工作。
第六十九条各级医疗机构监督管理办公室的职责:
(一)拟订医疗机构监督管理工作计划;
(二)办理医疗机构监督员的审查、发证、换证;
(三)负责医疗机构登记、校验和有关监督管理工作的统计,并向同级卫生行政部门报告;
(四)负责接待、办理群众对医疗机构的投诉;
(五)完成卫生行政部门交给的其他监督管理工作。
第七十条县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设医疗机构监督员,履行规定的监督管理职责。医疗机构监督员由同级卫生行政部门聘任。
医疗机构监督员应当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其主要职责:
(一)对医疗机构执行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指导;
(二)对医疗机构执业活动进行监督、检查、指导;
(三)对医疗机构违反条例和本细则的案件进行调查、取证;
(四)对经查证属实的案件向卫生行政部门提出处理或者处罚意见;
(五)实施职权范围内的处罚;
(六)完成卫生行政部门交付的其他监督管理工作。
第七十一条医疗机构监督员有权对医疗机构进行现场检查,无偿索取有关资料,医疗机构不得拒绝、隐匿或者隐瞒。
医疗机构监督员在履行职责时应当佩戴证章、出示证件。
医疗机构监督员证章、证件由卫生部监制。
第七十二条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对医疗机构的执业活动检查、指导主要包括:
(一)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情况;
(二)执行医疗机构内部各项规章制度和各级各类人员岗位责任制情况;
(三)医德医风情况;
(四)服务质量和服务水平情况;
(五)执行医疗收费标准情况;
(六)组织管理情况;
(七)人员任用情况;
(八)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检查、指导项目。
第七十三条国家实行医疗机构评审制度,对医疗机构的基本标准、服务质量、技术水平、管理水平等进行综合评价。县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负责医疗机构评审的组织和管理;各级医疗机构评审委员会负责医疗机构评审的具体实施。
第七十四条县级能上能下中医(药)行政管理部门成立医疗机构评审委员会,负责中医、中西医结合和民族医医疗机构的评审。
第七十五条医疗机构评审包括周期性评审、不定期重点检查。
医疗机构评审委员会在对医疗机构进行评审时,发现有违反条例和本细则的情节,应当及时报告卫生行政部门;医疗机构评审委员会委员为医疗机构监督员的,可以直接行使监督权。
第七十六条《医疗机构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程序》另行制定。
第七章处罚
第七十七条对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擅自执业的,责令其停止执业活动,没收非法所得的药品、器械,并处以三千元以下的罚款;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责令其停止执业活动,没收非法所得和药品、器械,处以三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的罚款:
(一)因擅自执业曾受过卫生行政部门处罚;
(二)擅自执业的人员为非卫生技术专业人员;
(三)擅自执业时间在三个月以上;
(四)给患者造成伤害;
(五)使用假药、劣药蒙骗患者;
(六)以行医为名骗取患者钱物;
(七)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其它情形。
第七十八条对不按期办理校验《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又不停止诊疗活动,责令其限期补办校验手续;在限期内仍不办理校验的,吊销其《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
第七十九条转让、出借《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没收其非法所得。并处以三千元以下的罚款;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没收其非法所得,处以三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的罚款,并吊销《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
(一)出卖《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
(二)转让或者出借《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是以营利为目的;
(三)受让方或者承借方给患者造成伤害;
(四)转让、出借《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给非卫生技术专业人员;
(五)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其它情形。
第八十条除急诊和急救外,医疗机构诊疗活动超出登记的诊疗科目范围,情节轻微的,处以警告;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责令其限期改正,并可处以三千元以下罚款:
(一)超出登记的诊疗科目范围的诊疗活动累计收入在三千元以下;
(二)给患者造成伤害。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以三千元罚款,并吊销《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
(一)超出登记的诊疗科目范围的诊疗活动累计收入在三千元以上;
(二)给患者造成伤害;
(三)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其它情形。
第八十一条任用非卫生技术人员从事医疗卫生技术工作的,责令其立即改正,并可处以三千元以下的罚款;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以三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并可以吊销其《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
(一)任用两名以上非卫生技术人员从事诊疗活动;
(二)任用的非卫生技术人员给患者造成伤害。
医疗机构使用卫生技术人员从事本专业以外的诊疗活动的,按使用非卫生技术人员处理。
第八十二条出具虚假证明文件,情节轻微的,给予警告,并可处以五百元以下的罚款;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以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的罚款:
(一)出具虚假证明文件造成延误诊治的;
(二)出具虚假证明文件给患者精神造成伤害的;
(三)造成其它危害后果的。
对直接责任人员由所在单位或者上级机关给予行政处分。
第八十三条医疗机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登记机关可以责令其限期改正:
(一)发生重大医疗事故;
(二)连续发生同类医疗事故,不采取有效防范措施;
(三)连续发生原因不明的同类患者死亡事件,同时存在管理不善因素;
(四)管理混乱,有严重事故隐患,可能直接影响医疗安全;
(五)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八十四条当事人对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接到《行政处罚决定通知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上一级卫生行政部门申请复议。上级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在接到申请书之日起三十日内作出书面答复。
当事人对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也可以在接到《行政处罚决定通知书》之日起十五日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逾期不申请复议、不又不履行行政处罚决定的,由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卫生行政部门填写《行政处罚强制执行申请书》,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第八章附则
第八十五条医疗机构申请办理设置审批、执业登记、校验、评审时,应当交纳费用,医疗机构执业应当交纳管理费,具体办法由省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会同物价管理部门规定。
第八十六条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根据条例和本细则并结合当地的实际情况,制定实施办法。实施办法中的有关中医、中西结合、民族医医疗机构的条款,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中医(药)行政部门拟订。
第八十七条条例及本细则实施前已经批准执业的医疗机构的审核登记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行政部门根据当地的实际情况规定。
第八十八条条例及本细则中下列用语的含义:
诊疗活动:是指通过各种检查,使用药物、器械及手术等方法,对疾病作出判断和消除疾病、缓解病情、减轻痛苦、改善功能、延长生命、帮助患者恢复健康的活动。
医疗美容:是指使用药物以及手术、物理和其他操作性或者侵入性手段进行的美容。特殊检查、特殊治疗:是指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诊断治疗活动:
(一)有一定危险性,可能产生不良后果的检查和治疗;
(二)由于患者体质特殊或者病情危笃,可能对患者产生不良后果和危险的检查和治疗;
(三)临床试验性检查和治疗;
(四)收费可能对患者造成较大经济负担的检查和治疗。
卫生技术人员:是指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取得卫生技术人员资格或者职称的人员。
技术规范:是指由卫生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制定或者认可的与诊疗活动有关的技术标准、操作规程等规范性文件。
军队的医疗机构:是指中国人民和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编制仙的医疗机构。
第八十九条各级中医(药)行政管理部门依据条例和本细则以及当地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办法,对管辖范围内各类中医、中西医结合和民族医医疗机构先例设置审批、登记和监督管理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