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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活动主题
参与消费扶贫,助力脱贫决胜。
二、总体思路
深入贯彻视察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和关于开展消费扶贫行动的重要批示要求,认真落实中央、省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安排部署,以动员各界参与消费扶贫、促进扶贫产品稳定销售、巩固脱贫成果为目标,以建成运营消费扶贫专柜专馆专区及地方馆、用好“扶贫832”销售平台等为主要载体,以拓展八项消费扶贫行动为重要抓手,坚持政府引导与社会参与相结合、政策支持与市场运作相促进、线上平台与线下渠道相统一,统筹全社会各方面资源,积极购买和帮助销售扶贫产品,营造全力参与消费扶贫、购买扶贫产品的浓厚氛围。
三、活动时间
2020年9月1日至30日
四、组织领导
县政府成立由分管领导同志任主任,县发改局、扶贫办主要负责同志任副主任,各有关部门分管负责同志参加的组委会,组织领导我县消费扶贫月活动(组委会组成人员名单附后)。
组委会下设办公室,负责组织指导协调有关部门、乡镇开展消费扶贫月活动。办公室主任由县扶贫办主要负责同志兼任。办公室日常工作由县消费扶贫活动月工作专班承担。
五、活动内容及分工
统筹开展7项主要活动:
1.布放运营30台消费扶贫专柜。结合实际确定专柜布放规划,明确布放点位资源、规模等,通过落实优质点位、免除租金费用等方式,支持专柜布放运营。专柜重点布放在县、镇的学校、医疗机构、小区、交通站点、商业中心、机关、广场、社区等场所及中省直单位。按照省、市活动方案要求,2020年全市布放运营专柜200台,其中县布放30台。(牵头部门:县扶贫办。配合部门:机关事务服务中心、交通运输局、发改局、宣传部、教育局、商务局、卫健局、工商联、网信部门等)
2.规范设立1-2家消费扶贫专馆。在县内选择1-2家具有一定规模的村级电商服务场所,规范完善为消费扶贫专馆。运用政府支持与市场运作相结合的办法,建设本地的消费扶贫专馆,集中展销推介我县扶贫产品。(牵头部门:商务局。配合部门:组织部、发改局、扶贫办、机关事务服务中心、供销部门等)
3.新开辟2个消费扶贫专区。在全县选择大型商超企业设立易于辨识的消费扶贫专区,精选运营商,集中宣传、展示和销售扶贫产品,全县开辟不少于2个商超扶贫专区。(牵头部门:商务局。配合部门:发改局、扶贫办、组织部、市监局、农业农村局、团县委、工商联等)
4.对接中国社会扶贫网。按照省里统一安排,配合做好全省消费扶贫网络平台与中国社会扶贫网有效对接,实现数据共享,丰富完善消费扶贫数据统计。组织符合条件的扶贫产品供应商登录中国社会扶贫网,开展企业宣传和扶贫展示,集中推介扶贫产品。(牵头部门:扶贫办。配合部门:抚发集团、发改局、宣传部、网信部门等)
5.用好“扶贫832”销售平台。发挥好“扶贫832”销售平台作用,推动扶贫产品及其供应商加快入驻。定期调度各级各类预算单位扶贫产品采购完成情况,动员鼓励加大采购力度。(牵头部门:扶贫办。配合部门:财政局、发改局、供销部门等)
6.开展扶贫产品认定。按照《省扶贫产品认定管理办法》要求,进行扶贫产品认定,切实扩大扶贫产品来源和认定范围,提升各地各方面参与消费扶贫能动性。把质量好、价格优、特色强、带贫多的扶贫产品,优选引进“三专”平台,推向更广阔市场。(牵头部门:发改局。配合部门:农业农村局、市监局、乡镇政府)
7.开展消费扶贫主题日、采购日活动。深化推进消费扶贫七项行动,以乡镇、部门为单位,于9月30日之前结合本乡镇、本部门实际,分类开展扶贫产品展、消费扶贫主题日、采购日等特色活动至少一次。切实采购和帮扶销售扶贫产品,在全县上下掀起消费扶贫热潮。(牵头部门:发改局。配合部门:扶贫办、组织部、宣传部、教育局、卫健局、商务局、市监局、农业农村局、机关事务服务中心、网信部门、工会、团委、妇联、工商联等)
六、实施步骤
整体活动分3个阶段:
1.组织发动阶段(9月初)。按照省市活动方案要求,制定《县2020年消费扶贫月活动方案》,并组织召开全县消费扶贫月活动部署协调会,明确分工,共同发力,确保消费扶贫活动顺利开展。
2.组织实施阶段(9月)。全县各乡镇、部门按照本方案组织开展各项活动,结合实际开展各具特色的区域性和行业性活动。
3.总结阶段(10月上旬)。全县各乡镇、部门对消费扶贫月活动开展情况进行总结,形成总结报告,电子版和纸质版(加盖公章)于10月12日前报送县扶贫办,邮箱:。联系电话。
七、有关要求
1.高度重视,建立顺畅的联动机制。开展消费扶贫月活动是中央、省促进消费扶贫的一项重要举措,同时,消费扶贫成果是今年脱贫攻坚成效考核综合评价的重要依据。请各乡镇、部门高度重视消费扶贫月活动,加强统筹协调、情况调度和总结报告,为活动开展提供有力组织保障。
2.狠抓落实,加大活动的支持力度。要加大对消费扶贫月活动的支持力度,特别对专柜专馆专区,要落实优质点位,减免租金费用,把支持扶持措施落到实处。切实支持扶贫产品的生产、储存、运输、销售等,拓宽扶贫产品销售渠道。政府相关部门要对开展消费扶贫月活动,提供必要的政策、资金等支持。
3.强化监管,发挥全面的监督作用。坚持平等自愿原则,尊重市场规律,不搞行政摊派,不许强迫命令,严禁弄虚作假,切实加强监督管理,确保扶贫产品质量合格、价格公道。12317扶贫监督举报电话将接受群众投诉举报,加强社会监督。
一、年度目标
一是对全区82个已退出贫困村文化室、村广播室、农家书屋、阅报栏(屏)、体育设施及村级广播接收终端,开展“回头看”“回头帮”工作,补充更换设施设备,保证基础设施正常运行和使用,同时开展送文化下乡活动。二是推进电视户户通“回头帮”建设,采取“有线+无线”的方式,对2020年计划脱贫的贫困户和有需求但未进行电视户户通建设的贫困户,实施电视户户通“回头帮”建设,保障贫困户基本收视权益。
二、重点工作
(一)文化服务中心“回头帮”(责任股室:文化旅游股)
1.主要任务
(1)已退出贫困村综合文化服务中心(文化院坝)提升
开展全区82个已退出贫困村综合文化服务中心“回头帮”,对村文化室、村广播室、农家书屋、阅报栏和体育设施进行补充更换,确保设施设备正常使用。
(2)文化活动惠民工程
加大文化产品政府购买服务力度,开展贫困村送文化下乡演出活动82场。加强贫困村宣传文化队伍建设,举办贫困村宣传文化队伍集中培训2期。
2.进度安排
按照省市要求,提前实施完成。3月底前完成全面排查,制定“回头帮”方案;5月底前完成招标采购;8月底完成项目建设;11月完成文化扶贫资料整理存档,做好迎检准备。
(二)广播村村响“回头帮”(责任股室:广电事业股)
1.主要任务
按照省广电局下发的应急广播村村响技术标准,对82个已退出贫困村村级广播室、广播接收终端设施设备进行补充更换,确保广播覆盖无盲区,村级能自主播放广播。
2.进度安排
按照省市要求,提前实施完成。3月底前完成建设方案制定;5月底前完成招标采购;8月底完成项目建设;11月完成建设资料整理存档。
(三)电视户户通”回头帮”(责任股室:广电事业股)
1.主要任务
按照省广电局下发的电视户户通建设技术标准,针对2020年计划脱贫的贫困户和有需求但未进行电视户户通建设的共2671户贫困户实施电视户户通“回头帮”建设,保障贫困户基本收视权益,满足其精神文化生活需求。
2.进度安排
按照省市要求,3月底前完成建设方案制定;5月底前完成招标采购;8月底完成项目建设;11月完成建设资料整理存档。
三、资金筹措
为确保2020年度文化扶贫确定的各项重点工作任务圆满完成,2020年文化扶贫计划投入资金173.885万元,其中省级资金50.4万元,区级资金123.485万元,各项目投入情况如下:
(一)综合文化服务中心建设
1.综合文化服务中心(文化院坝)“回头帮”
82个贫困村文化室、村广播室、农家书屋、阅报栏和体育设施设备补充更换,计划投入资金30万元。
2.文化活动惠民工程
开展82个贫困村送文化下乡82场,计划投入资金16.4万元;举办贫困村宣传文化队伍集中培训两期,计划投入资金4万元。共计投入资金20.4万元。
(二)广播村村响“回头帮”
82个村级广播室设备、广播接收终端的补充更换,计划投入资金30万元。
(三)电视户户通“回头帮”
对2020年计划脱贫的贫困户和有需求但未进行电视户户通建设的共2671户贫困户实施电视户户通“回头帮”建设,按2016-2019年建设标准每户350元计算,预计投入资金93.485万元。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文化扶贫工作是我局年度工作的重中之重,各责任股室在局脱贫攻坚领导小组的领导下,要主动承担、勇于作为、狠抓落实,全力推进各项工作有序开展。
(二)加强经费保障。年度预算的建设经费,要全部用于文化扶贫专项建设,牵头股室与业务股室做好联系协调,有序推进项目建设工作,加强建设经费监管,确保资金使用程序合规、保障到位。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支持产业扶贫为导向,以扶贫资金与信贷资金配套应用为途径,以降低银信机构融资成本、降低农户借款成本和降低贷款风险为重点,整合运用扶贫贴息、支农扶贫再贷款、财政补贴、机构担保等政策措施,通过加大对扶贫涉农企业、扶贫合作社等新兴经济体的间接信贷支持和对建档立卡贫困农户的直接信贷投放,完成扶贫由“输血”到“造血”的实质性转变,支持贫困农户发展增收项目,帮助其尽快脱贫致富。
二、工作原则
(一)坚持产业扶贫为主原则。严格把握扶贫信贷资金的投向管理:一是用于贫困家庭增收致富的种养业、简单加工、家庭旅游业、技能提升、小型商贸等创收项目。二是用于扶贫涉农龙头企业、专业合作社等经济组织能带动贫困户增收的农业综合开发、农产品加工项目,培育“产业壮大+企业拉动+农民致富”三位一体的扶贫发展格局。
(二)坚持信贷政策与扶贫政策相结合原则。以信贷扶贫为抓手,以政策扶贫为保证,通过贷款贴息、降低利率等优惠政策鼓励涉农企业带动贫困农民就业致富;通过财政担保、企业联保等措施有效防范金融风险;通过发放支农再贷款、扶贫再贷款和涉农贷款增量奖励、降低存款准备金率等激励政策,引导金融机构在风险可控的条件下加大扶贫信贷投入。
(三)坚持精准扶持原则。做好建档立卡贫困户扶贫贷款的项目、生产技术的审核,合理确定贷款授信额度;做好扶贫涉农龙头企业、专业合作社等经济组织做好生产项目论证、扶贫对象统计审查,合理确定贷款支持额度,确保信贷扶贫的精准性和有效性。
三、工作方法
(一)保证扶贫信贷贴息资金。市财政局按照市扶贫开发局贫困补贴人口和建档农户发展生产项目申请计划,安排好年度扶贫信贷贴息资金。
(二)指定扶贫信贷担保机构。市畜牧担保中心作为扶贫信贷担保机构。
(三)确定合作金融机构。市农行、市农信社、市邮储银行、市盛都村镇银行作为我市扶贫信贷合作金融机构。
(四)扶贫信贷实施原则。贷款对象:全市建档立卡贫困村、贫困户及带动建档立卡贫困户脱贫的扶贫龙头企业、专业合作社、村种养业大户、村致富带头人等。贷款用途:家庭增收致富项目生产发展和扶贫龙头企业、专业合作社的农业综合开发、农产品生产加工等生产经营项目。贷款条件:建档立卡贫困户应有致富意愿、有创收项目、有劳动能力、有贷款需求,同时遵纪守法、诚实守信;涉农龙头企业和专业合作社等组织应具有与建档立卡贫困户书面签订的创收带动协议,有良好发展项目,无不良信用记录。贷款额度及期限:建档立卡贫困户根据其申报生产项目和生产周期确定贷款额度及期限;涉农龙头企业、专业合作社等组织将根据其带动建档立卡贫困户数确定贷款额度及期限。
(五)创新信贷扶贫模式。一是推广“公司+农户+信贷”模式。通过签订企业与农户的生产收购合同、农户与金融机构的贷款合同、企业与金融机构的担保合同,信贷资金由企业统一使用并偿还贷款本息,企业为农户提供生产资料、技术并负责产品收购销售和经营收益,使农户有明确的收入预期,既能实现农民增收又能实现企业增盈。二是推广“农机购置补贴+专业合作社+信贷”模式。采取财政补贴30%+信贷支持30%+农户自筹40%的方式,支持各类专业合作社发展壮大,带动贫困户发展生产致富。三是推广“农户信用评分+信贷”模式。对有技术、有能力,无资金发展生产的建档贫困户,通过信息采集、信用评定、贷款授信、发放贷款证等方式,直接发放小额信用贷款,解决无抵押、无担保贷款难题,并依据农户信用评级档次相应放大授信额度,并降低贷款利率,支持其脱贫致富。四是其他创新信贷扶贫模式。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市金融扶贫工作领导小组(见附件),统一协调全市各农村经济主管部门、各乡镇政府整合行政资源和政策资源,配合涉农金融机构开展好金融信贷扶贫工作。
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树立“以人为本,为民解困,为民服务”核心理念,发挥“维护稳定,促进和谐”的社会保障核心作用,坚持围绕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突出的民生、民权、民利问题开展工作,切实保障贫困群体的基本生活,不断推进和谐*建设。
二、工作目标
坚持以围绕提升社会救助水平为目的,以创新为主线,“保基本、全覆盖、多层次、相协调、可持续、高效率”的目标,建立健全“党委领导、政府负责、民政牵头、部门配合、社会参与”的互联互动的社会救助工作管理模式和高效规范的运行机制,不断加大抓落实、促深化、求实效的力度,着力形成政策法规完善,资金保障落实,组织网络健全,覆盖全部困难群众,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可持续发展的社会救助体系,进一步提高社会救助的效能,构建社会安全网,为构建和谐*奠定扎实的基础。使我区的社会救助工作随着全区的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由单纯的生活救助向物质救助与精神救助相结合的更高层次提升,从而进一步推动全区社会救助向制度化、规范化、社会化方向发展。
三、主要任务
(一)加大三个力度,掀起扶贫助困工作新
1、加大信息平台网络建设力度。一是加大构筑扶贫助困信息平台网络建设的力度,通过采集社区居民基本信息建立三级管理的扶贫助困信息平台,使之成为互联、互动、互补的覆盖各项社会救助的综合信息通道,编织一张全覆盖、高效能的社会救助网络,实现社会救助资源共享化、数据标准化、工作流程化、管理规范化,为社会救助工作向人性化,系数化救助工作方向发展奠定高效、快捷的基础,使扶贫助困工作更具有科学性、针对性和有效性;二是要建立与街道网络对接,探索网上审批和查询,实现管理信息化、审批规范化,提高低保审批管理的现代化水平;三是建立爱心网络超市,开辟网上社会捐赠和社会对口帮扶新窗口,实现扶贫助困社会化;四是在搞好软件开发前期调研研讨工作基础上,拿出可行性调研方案。此项工作由民政局、财政局组织实施。
2、加大医疗救助工作力度。对未参加城镇职工医疗保险的低保特困家庭加大医疗救助力度:一是建立低保特困家庭健康档案,对60岁以上的低保、特困救助对象实行优先就诊,为全面实施医疗救助制度奠定基础;二是制定出台《*区医疗救助工作实施细则》,进一步健全完善*区低保特困家庭医疗救助制度;三是提高一般门诊救助标准。针对老年人和长期患病人员等不同情况提高救助比例,制定男60岁以上,女50岁以上一般门诊提高到*元的标准,并实行年结算制度;四是把大病住院扩展到危急重症(以医院认定的危急重症为救助病种);五是扩大门诊特殊病病种,把危急重症病人康复回社区医疗费用支出列入门诊特殊病报销范围;六是制定二次医疗救助工作方案,对实施一次医疗救助后因所患病种医疗费用支出数额较大,给家庭生活造成重大影响的,按救助比例在医保规定支出范围(三个目录)内,按规定比例在最高支付限额内实施二次救助。
3、加大医疗卫生服务和优惠工作力度。一是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医务人员要主动入户为低保、特困救助对象提供义诊、查体、免费测量血压、询问健康需求等项目;二是低保人员到其所属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中心、站)就医,免收挂号费、诊查费,对于行动不便的患者,免收出诊费;三是低保特困人员到中心门诊及社区卫生服务站就诊,检查费、治疗费减免15%;四是住院费减免10%,药品实现“0”利润;五是对国家明确规定的计划免疫项目实施免费接种,对社区内低保救助对象的健康教育、流行病学调查、妇女保健和儿童保健的健康宣教全部免费提供;六是对患有甲类传染病的低保特困户,其入户访视、流行病学调查、入户诊疗和基本用药等项目全部实施免费;七是对属于低保特困的残疾人,全部免费建立康复档案,并根据需求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站的现有条件,免费开展康复服务与康复训练工作;八是王顶堤医院作为辖区精神卫生诊疗指导中心,积极开展精神疾病的防治与健康宣教工作,积极同区残联、街道和居委会协作,深入社区,走进家庭,免费开展入户访视,除残联拨出专款资助50位特困精神病人救助治疗、免费发放500元/任/年药物外,经区经防中心每年为辖区100名特困精神病患者提供500元/任/年的药物或生活资助,为特困群体奉献一片爱心;九是在辖区内开展白内障康复复明手术,实施成本收费,对于低保特困患者实施每例手术减免1000元的优惠政策,以最大限度减轻特困群体就医难问题;十是在社区定期开展妇女儿童保健和传染病防治知识健康宣教,免费提供宣教资料,免费进行入户访视;十一是每年春节期间为辖区120个低保特困边缘户提供200元慰问品。此项工作由区卫生局负责组织实施,各街配合。
(二)开展扶贫助困系列活动
1、开展低保边缘困难救助活动。在完善和落实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基础上,要进一步加大对低保边缘家庭救助力度,在摸底调查的基础上,制定低保边缘困难家庭救助制度、确定救助范围、救助标准,对符合救助条件的患大病重病的低保边缘困难家庭纳入医疗救助范围或给予适当救助,对困难群众分层次、按不同的困难程度进行有效救助,并逐步扩大救助面,使各类困难群众都能得到有效救助,形成相对科学合理的层级救助。此项工作由民政局、区财政局和各街负责。
2、开展捐资助学活动。一是继续开展“爱心筑就大学梦,共享*温暖情”捐资助学活动,对本区有常住户口且家庭享受最低生活保障或特困救助待遇的*年应届高中毕业生,高考分数在一本、二本分数线以上、收到报考院校录取通知书,被正式录取者,给予人一次性*元资助;二是建立健全师爱专项资金,对低保特困家庭的优秀学生实行教育救助;三是结合*市开展资助百名计划生育困难家庭大学生(07年考入一本分数线以上)公益活动,拟对我区5户计划生育困难家庭大学生进行资助,(资助金额为每年*元,连续四年)。此项活动由区民政局、区教育局、区红十字会、计生委、区慈善协会组织实施。
3、开展扶残助残活动。为残疾人办好以下十四件实事:一是对纳入最低生活保障的重度残疾人,在领取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同时给予适当的生活救助补贴;二是对有需求的下肢残疾和盲人家庭改装座便器(蹲改坐)及安全扶手,对盲人家庭免费安装语音门铃,对聋哑人免费安装闪光门铃;三是继续给接受各阶段教育的残疾学生发放助学金,对接受职业技能培训的残疾人给予补贴;四是继续对双残、孤残、单亲残家庭实行特殊救助;五是对重病和精神残疾人给予医疗救助;六是对有能力的残疾人个体从业扶植金标准*元;七是为100名肢体残疾人发放轮椅;八是对给人开办智力残疾托管所得给予补贴;九是对居住在本区有条件安装暖气需求的残疾人低保困难家庭解决暖气初装费;十是对有就业能力和就业愿望的困难残疾人提供就业岗位;十一是为城镇残疾人、工商个体户年内缴纳基本养老保险,每人给予*元补贴;十二是继续实施对残疾人家庭*元的特殊拆迁补偿;十三是开展康复进家庭活动,为社区残疾人进行家庭康复指导和器械训练;十四是建成残疾人就业指导服务中心。
4、开展充分就业援助活动。加大对困难家庭就业援助力度,重点帮助“零就业”家庭实现就业和再就业,积极探索家庭多员就业途径,做好“4050”下岗失业人员托底安置,扩大充分就业家庭的比例,力争在全市率先创建“充分就业社区”的目标,新增就业岗位1。6万个,安置下岗失业人员*人,失业率控制在3%。
5、开展对单亲家庭物质援助和精神慰籍活动。一是开展“大家助我就业,我为大家服务”活动,资助贫困独生子女家庭自主创业活动(*年拟资助1户,资助金额为*元),资助10户左右独生子女家庭的下岗母亲开办社区早点售货亭(拟申请资助金额10万元),选择10户独生子女困难家庭进行长期资助,每年*元;二是利用5月13日“母亲节”为百名贫困母系开展免费查体活动,增加为群众实行免费四术服务的定点医院,西部地区将向阳卫生院扩大进来,为群众提供方便;三是开展“生育关怀”行动,(探索对“独生子女死亡,伤残家庭”的物质援助,治疗和精神慰籍工作,对独生子女死亡家庭采取发放一次性关怀补贴及与儿童福利院建立独生子女死亡家庭联系制度,从精神上给予关怀和慰籍;四是开展出生缺陷于预工作)同时开办免费“母婴护理培训班”和“老年人护理培训班”。此项工作由区计委、妇联组织实施,各街道配合。
6、开展维权活动。成立区职工线权服务中心,按照改革发展最重要,职工最关心,工会维权最有力,服务职工最有效的工作要求,通过规范的组织机构,实在的工作职能,严谨的工作体系;构建和谐的劳动关系,同时提升迭温暖工程质量,千方百计为职工办好事、解难题、实办事,此项工作由区总工会负着实施。
7、开展扶老助孤活动。对原有救济对象生活进行问需调查,提高孤老、孤儿、孤残人员生存质量,发动社会力量为“三孤”人员实施人性化服务,为他们居住室刷浆、打扫卫生、添置家具,改善居住环境,提高生活质量。此项工作由区民政局、团区委、残联组织实施,各街配合。
8、开展“真情助困”活动。成立两节青年志愿服务小分队深入到低保特困家庭开展精神慰藉和办实事、解难题活动。此项工作由团区委组织实施,各街配合。
9、开展“万名党员干部进万家入万户”活动。发动机关、企事业单位、社区万名党员干部开展进万家入户活动,签订帮扶包保协议,实行人性化服务,帮助他们解决生活难题,通过包户于部深入群众,为群众办实事,向低保特困群众传递党和政府的温暖。此项工作由区委组织部、区直属机关党委、区民政局和各街负责。
10、开展一次大规模捐助活动。每年11份组织全区各级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驻区部队、社会团体和社区居民开展一次大规模捐助活动;切实解决贫困群众的生产生活困难。此项工作由区直属机关党委、区民政局、区财政局和各街负责。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是各街、各部门、各单位义不容辞的责任,也是社会各界应尽的义务。各街、各部门、各单位要把办实事和扶贫帮困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做到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部门、单位合力抓,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各相关部门要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全区上下形成合力。
主要目标任务
力争通过3—5年的努力,在全乡形成一批资源优势明显、地方特色突出、科技含量高的种养示范基地;一批有特色、有规模、有竞争力的支柱产业;一批市场占有率、科技含量高、产品附加值高,并通过“三品”认证的名优产品;一批辐射面广、带动力强的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一批资源组合、互助互利的农村合作经济组织;一批收入明显增加、生活明显改善的农村专业大户。
“一村一品”专业村标准、扶持政策及申报验收程序
(一)“一村一品”专业村标准
1.特色养殖
(1)槐猪:年出栏2000头以上或产值200万元以上;
(2)乌兔:年出栏2万只以上或产值60万元以上;
(3)优质家畜:年出笼10万羽以上或产值400万元以上;
2.竹业
(1)竹林经营管理体制落实,有制定促进竹业发展的村规民约,竹业生产秩序良好;
(2)毛竹林面积在2000亩以上或产值100万元以上,实施低产竹林改造后,每年新增丰产竹林面积占该村竹林总面积的20%以上。
3.种植业
(1)优质茶叶:种植面积达500亩以上或产值达250万元以上;
(2)特色水果:种植面积达500亩以上或产值达200万元以上;
(3)食用菌(粪草生):生产规模50万袋(或1万平方米以上)或产值达150万元以上;
(4)高山蔬菜:种植面积500亩以上(或占全村耕地面积的80%)或产值100万元以上;
(二)扶持政策
1.优质特色水果种植。在水果专业村集中连片新植水果100亩以上的,给予每亩苗木补助200元。
2.优质茶叶种植。在茶叶生产专业村相对集中连片开发、新植优良茶叶品种50亩以上的,给予每亩苗木补助200元(含市补助100元/亩);新建一家茶叶加工厂的,给予5000元资金补助。
3.乌兔养殖。常年存栏乌兔200只以上的乌兔专业村养殖户,每户补助500元。
4.槐猪养殖。对槐猪养殖专业村的农户,凡户新养殖母槐猪用于生产槐猪的,每头由县财补助400元;凡户养殖菜槐猪的,凭《产地检疫证明》,每头由县财补助80元,其中县槐猪育种场出栏菜槐猪每头补助40元;饲养公槐猪每头由县财政补助500元。
5.竹业生产。
(1)对市县两级毛竹高产高效示范片(基地)、示范户。按照作业设计书及合同要求实施技术措施的,由县林业局从森林植被恢复费中给予每个市级示范片配套补助1万元,市级示范户每户补助2000元,县级示范基地每亩补助120元,县级示范户每亩补助100元。
(2)市竹业发展重点村扶持政策。对按照《市科学育竹重点乡(镇)村管理办法》完成建设任务(劈杂除草+深翻+施肥)的,由县林业局按市县1:1的比例给予配套补助(即每亩给予20元资金和价值40元的毛竹专用肥补助,其中市、县各30元)。
(3)连片号竹管理50亩以上的竹林农户,每亩补助5元。
(4)相对连片500亩以上的竹山,当年新开通宽3米以上能运载毛竹的便道,每公里补助2000元。
(5)新建一个20立方米的竹林灌溉蓄水池,经林业局验收后,给予每立方米补助100元。
(三)申报验收程序
由达到“一村一品”标准的行政村向所在乡政府申报,在乡审核的基础上,以乡人民政府的名义统一向县政府申请验收,县政府组织有关部门对提出申请的村进行核实和验收,通过验收的村,由县政府授牌;
主要措施
(一)完善产业规划,明确“一村一品”发展方向
坚持“因地制宜,合理布局,注重特色,发挥优势”的思路,完善农产品区域布局规划,加快产业集聚,培育产业集群。通过政策扶持和引导,逐步形成合理的产业布局。“十一五”期间重点支持特色果茶、优质稻、烤烟、特色养殖、竹业、粪草生食用菌、蔬菜等产业发展。
(二)加强科技推广和服务,提高“一村一品”发展质量
1.大力开展农业实用技术培训。按照“培训跟着产业走,教室建在基地上”的思路,整合各类教育培训资源,发挥农广校、农函大和农业技术推广机构的作用,实行灵活多样的开放办学模式,根据“一村一品”产业发展需要,加强农业实用技术和绿色证书培训工作。积极探索农业科技成果进村入户的有效机制和办法,由乡农技站、畜牧兽医站、科协、林业站、农机站等单位成立“一村一品”技术服务组,深入村户对农民进行技术培训和技术指导。
2.大力推广农业“五新”技术。切实做好本地名优特色农产品的提纯复壮、改良,加大动植物疫情病虫防治、生态种植模式和农产品深加工等先进实用技术推广应用,积极发展节约型农业和节粮型畜牧业,大力推广“猪-沼-果(林)”、“猪-沼-草”等生态农业模式,开发畜禽便无害化处理及综合利用;大力发展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和有机食品;积极开展测土配方施肥,提升农产品质量,增加农业经济效益;加强农业机械推广力度,加大政策扶持,提高主要农作物农业生产环节的机械化水平。
3.推进农业标注化生产。按照“借鉴、结合、创新、发展”的原则,逐步建立主要农产品及其加工品符合国际标准和行业标准的农业标注体系。抓好标准化生产示范片建设,引导龙头企业采取“公司+基地+农户”等形式建立标准化生产基地。进一步净化农产品产地环境,加大农产品产地环境监测和保护力度;发展循环农业、生态农业,促进农业可持续发展。严格农业投入品质量监测体系,抓好农药残留、畜禽产品违禁药物滥用、水产品药物残留专项治理,加快高毒、高残留农业投入品禁用、限用和淘汰进程,普及农业投入品安全使用知识,引导农民合理科学施肥。
(三)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提高“一村一品”发展效益
1.大力发展农产品加工业。加快观音井农副产品加工园区规划建设,进一步落实和完善项目、信贷等扶持政策,做强做大现有的龙头企业,做好招商引资工作,积极引进淀粉、肉类、粮食、果蔬等深加工项目。引导龙头企业与“一村一品”专业村、专业合作组织开展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食品认证和产品商标注册,发展品牌农业。
2.积极发展农民合作经济组织。认真贯彻《农民专业合作社法》,按照“民办、民管、民受益”,“政府引导、农户企业为主、市场运作”的原则,鼓励供销社、龙头企业以及专业大户、农村能人领办各类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引导农民专业合作组织依法登记,规范运作,明晰产权,完善组织章程和内部管理制度,建立健全利益分配和风险调节机制,增强自我服务和自我发展能力,逐步提高农民组织化程度。
3.拓展农产品市场。充分利用网络等新闻媒体报道、举办和参加展销会等行之有效的形式,加大品牌宣传力度,提高优势特色产品的知名度。支持龙头企业和“一村一品”专业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在批发市场、超市等经营场所设立产品销售专柜和专卖点,实行连锁经营、配送和电子商务等现代交易方式,开拓产品销售市场,促进农产品销售,提高“一村一品”经济效益。
(四)多渠道增加农业收入,强力推进“一村一品”建设
1.加大财政支持力度。
(1)对达到“一村一品”标准的村,通过年度验收的,每年奖励村3万元。
(2)其他扶持政策按照《关于切实加强农业农村工作,扎实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若干意见》执行。
2.引导民间资本投资农业。充分发挥农民在新农村建设中的主体作用,积极动员其参加“一村一品”建设;鼓励和引导社会资本投资开发农村主导产业和特色产品。
3.加强农业基础设施建设。农村水利“六千”工程、国立农业综合开发、商品粮基地建设、土地开发整理和烟田基础设施建设等项目资金优先向“一村一品”专业村倾斜,支持“一村一品”建设。加强农业防灾减灾体系建设,加快建立农作物病虫害的预测防治体系。加强森林防火体系和动物疫病防控体系建设,建立乡、村防疫网络,逐步改善动物防疫和监测检验装备。
(五)加强领导,确保“一村一品”建设顺利实施
1.加强组织领导。为加强建设“一村一品”工作的领导,成立“一村一品”工作办公室(挂靠在农技站),办公室负责做好全乡“一村一品”工作的指导、协调、督查、验收。各村是“一村一品”建设的主要组织者和实施者,务必高度重视,精心谋划,将“一村一品”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摆在突出位置进行研究部署,成立组织机构,制定实施方案,完善工作机制,明确工作责任,认真组织实施。
2.加大宣传力度。各村乡直各单位充分利用宣传标语、宣传栏发放宣传材料等扩大宣传,动员广大群众关心支持“一村一品”发展,为推进“一村一品”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重点宣传扶持发展“一村一品”的政策措施和各地建设“一村一品”先进经验、致富经典等,激发广大干部和农民群众参与“一村一品”建设的积极性和创造性。
通过建立和运转“互助资金”,缓解贫困村农户发展主导产业所需资金短缺问题,在贫困村整合各种生产要素,引导农户树立市场观念,增强诚信意识,提高自我积累、自我管理、互助互济和持续发展的能力,促进专业合作组织发展,培育新型农民,夯实贫困村新农村建设基础,提高财政扶贫资金使用效益,走出一条扶贫开发持续发展的新路子。
二、主要目标
由“政府引导”和“农户自愿”的形式共同组建“互助会”。会员以借用方式有偿周转使用“互助资金”,用于发展当地“一村一品”特色产业和商贸活动,由会员民主选举产生的理事会负责对协会互助资金的审批、发放和回收,帮助农户发展生产,并在互助资金和农户利益之间形成联结机制,促进贫困村村级(社区)产业发展的滚动发展。
三、工作原则
1、坚持自愿的原则。农户加入互助会自愿,退出互助会自由。
2、坚持扶持发展的原则。互助资金重点村限用于发展生产性项目,移民社区限用于商贸发展,不得把借款转借他人。
3、坚持贫困户优先扶持的原则。互助会在审批和核定借款时,优先批准贫困户的借款。
4、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互助会实行“阳光操作”,定期对借还款情况进行公示公告,全过程接受全体会员的监督。
四、组织机构
1、县成立贫困村村级产业发展互助会试点工作领导小组,由县政府分管扶贫开发工作的副县长任组长,县扶贫办主任、县财政局局长任副组长,各相关乡镇、县扶贫办、县财政局、县农村合作银行、县直有关单位为成员。县扶贫办、县财政局、县农村合作银行密切配合,加强对试点村的政策指导,研究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措施,抓好抓实试点工作。
2、试点村(社区)要贯彻基层民主程序和要求,组织会员民主选举公道、正派、有责任心的村民组成理事会和监事会,其中必须保证贫困户代表占有一定比例。互助组织理事会一般由3-5名成员组成,包括理事长、会计、出纳等。监事会一般由3-5人构成,由村五老人员组成,其中主任1人、副主任1人、贫困户代表1人、低收入户代表1人、妇女代表1人。监事会成员不得兼任理事会成员。
3、理事会的职责是:组织村民共同制定实施本村《村级互助章程》和《互助资金管理办法》(包括管理规则,入会股金标准,借款的对象、条件、期限,还款的方式、占用费的收取和使用,公告公示办法等),指定专人负责行使借款的审批、发放、回收等日常具体事务。监事会的职责是:对本村参与互助会的农户负责,负责监督理事会的行为是否合规,组织实施办法是否得当。
五、资金使用
1、资金来源
一是农户获取借款资格而自愿缴纳的入会股金(股金的标准为每股500元);二是政府挂点单位帮扶资金;三是争取上级扶贫资金;四是社会各界以扶贫为宗旨无附加条件的捐助款。“互助资金”只能用于农户滚动借款,不得用于其它支出。
2、借款对象和借款条件
借款对象:加入互助会1个月以上,并缴纳入会股金的会员。
借款条件:严格遵循“三个必须”和“两个优先”的原则。“三个必须”是:借款对象必须是已缴纳入会股金的农户;必须是具有劳动能力和偿还能力的本村村民;必须有一定的产业发展规模。“两个优先”是:建档立卡的贫困户、低收入户借款优先;用于发展当地“一村一品”特色产业者借款优先。
3、借款额度、借款期限和借款管理费标准
①会员向“互助会”借款初始最高额度控制在2000元以内(按期还贷可增加信用等级,每升一个等级可增加贷款规模500元),借款期限一般为3个月,最长为12个月。为控制风险,借款余额不能超过互助资金总额的90%。
②在互助会周转资金不足时,会员如在农村合作银行进行了授信评级的可向农村合作银行申请额度在0.5万元以内的贷款,按县扶贫贴息贷款办法执行。贴息资金由扶贫办、财政局在每年贴息资金中予以统筹安排,分年下达。
③互助资金的使用不以盈利为目的,但可向借款农户按月5‰收取占用费(主要用于发放股金红利及收贷费用,余额滚存入互助资金本金),占用费在还款日一次性收清。
4、工作经费标准
入会会员股金红利每月3‰,按年发放;理事会工作经费按季提取:①发放借款,按互助资金中放款金额每月1‰提取;②收回互助资金借款,6个月以内归的还按金额每月2‰提取,6个月以上1年以内归还按金额每月1‰提取,1年以上按每月0.5‰提取。
六、资金管理
(1)建立会员借款联保制度。凡是会员向“互助会”申请借款,除自身财产必须超过借款金额的一倍以外,还必须出具担保证明。没有担保的申请,理事会一律不予受理。担保采用两种方式:一是联户担保,即会员自愿组成借款小组(原则上5户为1组),小组内任一会员借款,如该借款户不能按期偿还时,其他会员必须负连带责任。二是个人担保,借款会员可找有实力的会员担保,在借款不能按期偿还时,担保会员负连带责任。会员借款可选择两种担保方式中的任何一种。同一会员原则上不能同时为几户会员提供担保。理事会成员不能为借款会员担保,但对每一笔借款负连带责任。
(2)建立借款违约金制度。如果会员借款逾期不归还借款资金,延期时除计算占用费外另按欠款资金总额收取一定比例的违约金,违约金的标准为每月5‰。提供担保的协会会员有责任和义务督促借款会员按时归还借款。对逾期不归还和无力偿还的,由提供担保的协会会员共同承担还款义务,并取消担保会员在互助资金借款的资格,直至借款户还清借款为止。如借款人和担保人拒不偿还的,按管理制度取消会员资格,并由互助理事会提讼,依法处理。
(3)建立互助资金专帐制度。财政扶贫资金和协会会员股金统一存入乡镇财政所开设贫困村(社区)互助资金专户或村设立互助会资金专户,由乡财政所监管。互助资金专户必须设在当地农村合作银行机构。会员借款时,凭借款会员的借款申请、审批表,借款合同等资料,将借款资金拨入会员在当地农村合作银行开设的帐户中。会员归还借款时,凭村互助理事会开具的还款通知单,将借款资金和借款占用费存入互助资金专户。乡镇财政所要加强互助资金监管,互助资金转帐单要有互助理事会、理事长、理事会会计、乡镇财政所所长或总会计4个印章。村级(社区)互助会要每季公布一次互助资金运行情况,确保公开透明,监督到位。
(4)建立资金运行公示制度。各试点村(社区)要严格按照试点工作的有关步骤和程序进行操作,不得改变资金用途,不得增加借款额度。互助资金使用管理全过程执行公示公告制。试点村(社区)对政府补助资金、农户缴纳股金、接受社会捐资等互助资金筹集情况,农户借用互助资金及还款情况,农户借款占用费的收取及使用情况,要及时向全体村民公告;参加互助资金组织的农户名单股金数量,农户借款名单及额度、期限,参加互助资金组织的贫困户和低收入户名单及缴纳股金情况,要在本村(社区)进行公示。每年底,各试点村(社区)互助理事会要向会员代表会议全面报告一次互助资金使用管理情况,征询改进意见,接受会员的质询和监督。
(5)建立信用星级管理制度。引进金融部门信用等级机制,制定信用星级管理规定:凡按时归还借款者“一次一星”,“六星”为最高信用等级,每多一星可增加贷款500元,最高借款一次性可达5000元。既能使会员贷款能够达到一定的规模,又能有效地促进会员诚实守信,按时还贷。
七、几点要求
1、要加强领导,各负其责。根据部门职责,扶贫部门侧重抓好互助资金的组织实施和信息采集,财政部门侧重抓好互助资金的使用管理和监管检查,县农合行对符合条件的农户及时发放贷款。所在乡镇要指导试点村(社区)制定本村互助资金试点方案,并引导当地“一村一品”特色产业作为“互助资金”发展的重点产业予以重点支持,优先放款。
—、目标任务
进一步落实责任,加强工作指导力度,聚焦巩固提升我县脱贫攻坚工作,规范2014-2020年脱贫攻坚档案管理,全面、真实、及时、完整记录我县脱贫攻坚的历程,确保我县精准扶贫档案真实、完整、准确、安全、规范,高质量完成全县精准扶贫档案规范化管理工作。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统一领导、分级实施。精准扶贫档案规范管理工作由县脱贫攻坚领导组办公室、县档案部门联合监督指导,各乡镇是精准扶贫档案实施主体,除负责乡镇本级档案资料外,还需组织指导各村及时做好村级精准扶贫档案规范管理工作。负责实施县级扶贫专项的牵头部门,要严格对照每年的实施方案、目标任务,及时规范和完善专项扶贫档案。
(二)坚持系统收集、分类管理。要按照省档案局省扶贫和移民工作局印发的《关于进一步规范脱贫攻坚档案工作的意见》和省档案局印发的《省扶贫开发项目档案管理细则》文件要求,对照县、乡、村、户扶贫资料清单进行分类收集和整理归档,要重点做好精准扶贫文书档案、科技项目档案、会计档案、照片档案、音像档案以及实物档案的管理工作。
(三)坚持集中保管,及时移交。县脱贫攻坚办各类精准扶贫档案由县扶贫开发局集中管理,县级扶贫专项档案资料由各专项牵头部门集中管理;乡级各类精准扶贫档案由各乡镇集中统一管理;村级精准扶贫档案由各村集中保管,个别村不具备档案保管条件的可由乡镇政府代为保管。具备移交条件的档案,要及时依法向县档案部门移交。
三、工作任务
(一)建立精准扶贫档案规范管理工作机制。精准扶贫档案规范管理工作由县脱贫攻坚领导组办公室统一协调指导,并牵头组织扶贫、档案部门联合对专项牵头部门、乡镇和村精准扶贫档案工作推进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二)配备适应精准扶贫档案规范管理工作开展和满足档案安全管理的设施设备。县级扶贫专项部门、各乡镇要为精准扶贫档案规范管理工作开展,提供必需办公设备和条件。精准扶贫档案库房要符合防光、防尘、防潮、防虫、防高温、防盗、防鼠、防火等要求,确保档案安全保管。
(三)建立文件材料齐全完整、整理规范的精准扶贫档案。
精准扶贫档案文件材料要收集齐全完整,规范整理。特别是特殊载体类档案要广泛收集反映脱贫攻坚历史伟业和先进感人事迹的图片、音像、实物等珍贵资料,做到应收尽收、应归尽归。
四、工作要求
(一)时间节点
县、乡、村三级2014—2020年度精准扶贫档案规范管理工作自本方案下发日起,村级档案在2021年4月10日前完成;乡级档案在2021年4月20日前完成;县级档案在2021年4月30日前完成。
(二)分类管理
精准扶贫档案相关文件材料应收集齐全完整,归档的文件材料要真实有效,做到字迹工整、数据准确、图样清晰、签章手续完备。归档文件材料的印制书写材料、纸张和装订材料等要符合要求。
精准扶贫档案应按照相关标准规范进行整理,文书档案按照《归档文件整理规则》(da/t22-2015)进行整理。扶贫项目档案按照《科学技术档案案卷构成的一般要求》(gb/t11822-2008)进行整理。扶贫资金档案按照《会计档案管理办法》进行整理。照片档案按照《数码照片归档与管理规范》(da/t50-2014)进行整理。电子档案按照《电子文件归档与电子档案管理规范》(gb/t18894-2016)和《数字档案室建设指南》进行整理。
特殊载体类档案,按照国家有关标准、规范整理,并与关联纸质档案建立档号对应关系。
户别管理类按照“一户一档”进行整理归档。
以卷为保管单位的档号结构为:全宗号—类别号—案卷号,以件为保管单位的档号结构为:全宗号—类别号—件号。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县、乡、村三级必须明确精准扶贫档案规范管理工作具体负责人员。县脱贫攻坚办联合档案部门抓好业务指导和监督检查工作,各乡镇、扶贫专项牵头部门要具体抓好组织实施。
(二)加强监督考核
各乡镇、扶贫专项牵头部门,要提高精准扶贫档案规范管理的自觉性和主动性。本次精准扶贫档案规范管理工作,将纳入各乡镇和扶贫专项牵头部门2021年度档案工作目标考核任务,未按期完成或未按规定规范管理的乡镇和扶贫专项牵头部门,由县档案部门视具体情况扣减相应年终目标考核分值,情节严重的全县进行通报。
为推进全镇扶贫开发工作,帮助农村贫困人口解决基本生存条件实现脱贫致富的目标,根据自治区易地扶贫搬迁工作会议精神及县易地扶贫搬迁试点工程实施方案的要求,联系本镇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项目实施原则
易地扶贫搬迁试点工程是一项牵涉面广、政策性强、工作量大的工程。为积极稳妥推进项目的实施,在工作中应坚持以下原则:
(一)政府组织、群众自愿原则。扶贫搬迁试点工程涉及经济、社会、土地等政策,在具体实施过程上,镇人民政府制定相应的优惠政策和措施,确保项目顺利实施。
坚持政府引导、群众自愿的原则,要发挥中央专项资金的激励引导作用,以及对生产生活条件的改善,调动搬迁户自愿搬迁的积极性。
(二)先易后难、循序渐进的原则。镇人民政府要积极做好项目实施的前期准备工作,坚持成熟一个,审批一个,开工一个,做到有组织、有计划的稳步推进。
(三)因地制宜、注重实效的原则。搬迁方式不搞一刀切,根据各搬迁点具体情况,能就近插花安置尽量就近插花安置,宜分散安置的则分散安置。有经济基础、建房用地条件较好的搬迁点,要做到统一规划、统一布局。
(四)镇人民政府实施、部门配合的原则。镇人民政府作为工程业主,负责项目的具体实施;其他各有关部门要密切配合,根据各部门的职责,制定相应措施,积极支持工程建设;镇易地扶贫搬迁试点工程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负责督促、负责检查。
二、易地扶贫搬迁对象选择
(一)搬迁对象选择依据
搬迁户必须同时具备以下两个条件:
1、居住地生态环境恶劣,自然条件差的石山区贫困群众,人均耕地面积在0.3亩以下的;水源涵养林、自然保护区等生态工程建设中需要搬迁的农户;贫困地区受地质灾害严重威胁的农民。(属地质灾害搬迁须市一级国土部门鉴定并确认)。
2、有劳动能力,遵纪守法,实行计划生育,愿意到搬迁地通过自己的辛勤劳动脱贫致富的。
(二)搬迁区域的确定
根据我镇居住地生态环境及地质灾害情况,搬迁区域确定为我镇的高堆、甘棠2个村。
(三)扶贫搬迁对象的确定
1、凡符合扶贫搬迁条件的农户,必须自愿提出申请。
2、审批程序:搬迁户自愿申请。填写好《蒙山县易地扶贫搬迁试点工程农户申请书》和《蒙山县易地扶贫搬迁试点工程人口迁出审查表》,各一式四份。镇派出所、镇人民政府审查后签意见盖章,再由镇人民政府统一报县林业局审查签意见盖章,最后报县易地扶贫搬迁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定案。
(四)各迁出点的移民规模
全镇计划搬迁规模为4户15人(其中高堆村2户7人,甘棠村2户8人)。
三、迁入地建设
(一)迁入地选择依据
1、各搬迁户就近插花安置,搬迁户不改变其原住小组所在地行政性质,生活住宅建设用地在自有的旱地(坡、荒地)安排,要有发展余地。由镇人民政府审查,上报县土地局审批后方可实施。
2、有利于促进经济和社会发展。
3、所在地的干部群众积极配合搬迁户搬迁工作。
(二)迁入地的确定方法及各迁入点的搬迁人口规模
迁入地全部在迁出地本屯(组)选择,不存在土地纠纷,也可降低搬迁成本,易于群众搬迁。全镇迁入地及搬迁人口规模为4户15人,分别是:高堆村2户7人,甘棠村2户8人。
(三)迁入点的建设内容
1、迁入点的主要生活和生产条件及移民生产发展方向
各迁入点交通相对便利,具备路通、电通、水通条件,居住环境改善后,移民能安心搞好生产,通过发展种植、养殖业达到脱贫致富的目标。
2、搬迁户的生产用地来源
搬迁户仍使用原来生产用地,并在荒地、坡地垦荒开挖土地45亩(人均3亩)种植经济作物。
3、搬迁户生活资料建设及基础设施建设
新开垦耕地45亩,新建道路3公里,清理水利渠道2公里,搬迁户新建住房建筑面积250平方米。
四、迁出地建设
(一)退耕还林方案
1、移民迁出后,在县水果、林业部门的指导下,计划种植水果和毛竹或造林,恢复植被。
2、条件允许可垦为耕地,种植木薯或种桑等,发展经济达到脱贫致富目标。
(二)方案实施时间
搬迁后,用两年时间实施完毕。
五、投资预算
工程总投资7.5万元(其中:中央预算内专项资金(国债)4.5万元,地方配套3万元)。
六、实施时间及进度安排
2005年9月-11月,对2个搬迁点进行详细的摸底调查,做好宣传发动和搬迁户的思想工作,完成项目的实施设计方案。
2005年11月-2006年6月,项目进入全面实施阶段,期内要完成住宅、道路、水电、新开垦耕地等建设,组织农户为下一步的生产、生活做好准备。
2006年7月检查验收阶段。项目竣工后,镇人民政府组织人员自检、自验,并将项目的有关资料整理归档。自验合格后,写出申请报告,由县易地扶贫搬迁(试点)工程领导小组组织有关部门进行初步验收;初验合格后,再申报市有关部门进行验收。
七、工程效益及试点意义
实施易地扶贫搬迁试点工程,是我镇推进扶贫开发工作的重要措施,是帮助农村贫困人口解决基本生产、生活条件,实现脱贫致富的有效途径;是促进全镇经济和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实现民族团结,维护社会稳定,建设和谐社会的必由之路。工程建成后,易地搬迁户生产生活得到明显改善,从而使未摆脱贫困的群众和地质灾害频发区的群众安居乐业,走上脱贫致富奔小康的道路。
一、项目库计划的必要性
青秀区属于南宁市12个县区之一,下辖4个镇和一个开发区,截止2020年底,我区5841贫困人口全部脱贫,为继续巩固脱贫成果与乡村振兴衔接,巩固脱贫成果,结合我城区精准脱贫攻坚工作实际,特制定本项目实施计划编制方案。
二、项目计划的基本原则
坚持贯彻南宁市扶贫项目库建设的要求原则,秉持城区、镇、村三级联动推进的原则。坚持群众参与,由村两委、第一书记、驻村帮扶工作队、包村干部及时动员群众,宣传政策,根据资源禀赋、当地实际和群众需求,选择适宜项目,完成村级项目申报。镇对村级申报的项目的真实性和必要性,根据“两不愁、三保障”标准和预期效益进行审核把关后上报行业部门进行评审论证。城区各行业部门按照行业标准和相关政策指导镇(开发区),并对镇(开发区)报送的项目的科学性、合规性、可行性进行论证、实地核查,核查出来的结果再返回给镇(开发区)及报扶贫开发办公室,城区扶贫开发办公室汇总行业部门和镇(开发区)报送的项目后,合理确定项目的建设规模,上报城区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审定,最终录入年度计划。
三、项目计划的主要过程
(一)村级申报。2020年9月上旬,村两委和驻村工作队在认真分析本村致贫原因、脱贫需求的基础上,再次核对项目库内的本村项目,确定轻重缓急,排出顺序,确定村级申报计划项目,并在村内予以公示后上报。
(二)镇(开发区)审核。镇(开发区)对村级申报项目的可行性进行分析、讨论,并入户对项目的缓急程度、受益贫困户的意见等进行再次核实;公示后上报城区主管部门进行初步评审,主管部门将抽调相关业务人员到镇(开发区)上报的项目再次到点去核实,同时对上报的项目做出初审意见并反馈给相应的镇(开发区),并报城区扶贫开发办公室。
(三)城区审定。加强对镇(开发区)报送入库项目的必要性、科学性、合规性、可行性的审查,重点对行业标准、工程设计、实施内容、投资概算等方面进行把关,及时提出审查意见。对存在异议的项目要提出专业要求并反馈给镇(开发区)进行调整完善。城区扶贫开发领导小组组织对脱贫攻坚项目库进行审定,经审定无异议后通过的建设项目予以公告。
四、入库项目及投资概算
10月底,经各镇(开发区)上报和各项目主管单位审核研究,并报城区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对2021年扶贫项目实施计划进行审定同意,并及时录入项目库系统,财政局统筹根据项目的推进情况统筹安排专项扶贫资金以便项目能按时开工建设。计划入库项目类型主要用于贫困村基础设施建设、产业建设、村集体经济建设相关项目建设。
五、项目库管理
(一)建设使用。每年10月底前根据减贫任务、资金整合方案、提前下达到各镇(开发区),从脱贫攻坚项目库中择优选择相关项目,编制下一年度项目计划。
(二)动态调整。计划于3月、9月底再次对本月初审定上报的入库项目进行“回头看”,纳入项目库的项目要根据扶贫对象需求、政策调整变化、脱贫攻坚进度等情况进行动态调整,及时更新调整相关项目内容,做到有进有出。项目库入库项目原则上根据资金落实、前期工作以及项目成熟度等情况,新项目按照规定流程补充入库,无法落地的项目调整出库,从而实现脱贫人口精准、扶贫项目库精准。
(三)信息化管理。项目库纳入广西脱贫攻坚项目库建设信息系统管理。各镇(开发区)要及时采集项目实施情况、项目竣工后扶贫效果和跟踪情况等信息,并录入系统管理,为脱贫攻坚项目库建设的进度提供网络跟进、网络审批,方便快捷,数据精准。
六、档案管理
城区、镇、村都要做到公示公告“留痕、可查、可追溯”。特别是到村到户项目公示的资料,要在镇和项目实施地所在村存档资料,包括公示相关文件、张贴或印发的文本、会议记录、现场图片、群众意见反馈和处理情况等。
七、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加强脱贫攻坚项目库建设,完善公示公告制度,是精准扶贫精准脱贫的重要基础,是提高扶贫资金使用效率的关键环节,是预防扶贫领域腐败问题的重要举措,各镇、开发区、各部门要充分认识项目库建设的重要意义,提高政治站位,切实把工作抓紧抓实抓好,在规定时间节点做好项目库建设。
(二)明确工作责任。相关部门要加强项目库可行性及科学性的审查,确保项目质量;街乡要明确专人负责抓落实,确保工作到位;村两委、第一书记和驻村工作队要做好群众动员工作,在项目申报和监管中发挥积极作用,提高群众参与度和获得感。
(三)加强督促指导。区扶贫办会同区直有关部门对脱贫攻坚项目库建设情况进行抽查,运用检查结果倒查责任不落实的问题,确保项目库建设规范化、制度化,强化规范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