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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务信息精选(九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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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务信息

第1篇:税务信息范文

近几年来,由午税务部门涉足的范围越来越广,对发展经济所起的作用也越来越明显.相应的.税务工作信息也不断增加石其内容不断丰富更新。税务信息管理慨括起来可分为四个方面:

(一)经济税海信息管理

经济税源信息是税务信息的一部分.对经挤税漂信息管理的目的是为了掌握税原情况,研究分析影响经济税源发展变化的各种因家,预测经济发展趋势,挖橱税源潜力,增强税收工作的预见性.税收收入来探于社会总产品和国民收入.经济税浑是各项税收收入的直接来源,经济税源的好坏对税收收入有极大的影响.因此,对经济税源信息的管理.就是对有关经济发展变化对税收分配的影响及其相互关系进行调查和分析研究,了解现状,掌握厉史状况,并在分析预测未来发展趋势的荃础上,作出正确的判纸,为领导决策和编制税收计划提供可靠的依据·正确开展这项工作,对于加强税收工作的预见性和计划性,增加税收来源,保证财政收入.以及提高税收管理水平.都具有重要意义。

税收收入信息主要由各级税务机关的计会部门负责,包括悦收收入计划的制定、统计以及监督检查悦声收计划的完成情况.这是税务信息的基本部分。

税收收入计划是一定时期内税务部门组织收入的奋斗自标,也是检查和考核税务工作成果的重要依据.但目前,在税务系统编制计划的过程中,首先是由下级税务机关向上级税务机关提出计划、建议,分级编制,逐级上报。然后由止而下核迁税收计划指标.并下达执行作为检查考核的依据。其弊端在予领导掌握情况不解,投有真实二充分的资料,单凭下级税务机关的申报数编制税收计划,缺乏准确性和真实性。正确编制税收计划,首先必须开展税晾情况调查,收集整理资料.这是编制税收计划的重要前提。只有切实掌握了经济税源变化情况和其对税收收入所具有的重要影响的有关因素,才能编制出积极可靠的税收计划。税收统计信息管理主要是运用各种综合统计资料为税收理论的发展、税收政策的制订、税收体制的改革提供资料依据,使锐收业务更好地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各项经济政策‘对税收统计资料运用各种统计方法加以综合分析,找出事物发展变化的规律,供以指导工作,明确方向。

(三)税务政策信息管理

税务政策是税务部门据以工作的税收法令、法规、制度的总称。税务政策信息管理是对税务文件的管理。首先要建立起合理的文件档案管理制度。通过对各种税收文件进行合理的分类,使税务政策信息条理化、系统化.其次,对文件内容要加以整理。在实际工作中,山于文件的来源不同.不同文件之间有抵触的倩况时有发生.在悦务政策信息整理中应根据党的方针政策和税收管理体制的规定.并结合实际情况,剔除或纠正不健全的文件规定,保证税务政策的正确性和权威性。再次是文件的替换更新.随着政治经济形势的变化.税务政策必然会有所改变.因此有必要在清理过时的文件规定时,以最新的悦务政策锌换旧的。

(四)税务内部组织信息管理

税务内部组织信息管理包括悦务机构没置和悦务干部管理.税务管理打L构是国家职能机关的组成部分.税务干部则是这个组织中的工作少、员,在悦务内部组织管理中.应广泛收集各种信息资料,借鉴各国在机构设置、人员管理方面的经验,了解税务干部的政治思想、业务素质状况,掌握税务机关在内部监督管理、人事管理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并及时予以解决,促进税收工作的开展。

二、建立市场经济运行体制,必须构造一个与之相适应的税收调节机制·而税收调节机例的建立又必须和加强税务信息管理联系在一起,解决好税务信息管理问题对建立一个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高能有效的税收调节机制是大有益处的。在国民经济发展过程中,税收分配触及社会经济的各个方面,它既是国家手中直接掌握的重要经济调节手段,又是市场经济运行中的一个里要参考依据.它的变动直接影响经济主体的利益,也间接地影响着市场价格及供求,对这些情报和数据的搜集、调查、整理,最后反馈到决策领导部门,通过研究分析.制定出有效的措施办法.再反彼到经济中去,这正是税务信息工作的杨心所在。

近几年来。随惹经济的发展和税制改革的不断深入,税收调节经济的杠杆作用越来越明显,尽管税务信息管理工作连渐在加强,税务人员对信息重耍性的认识也大为提高,但税务信息管理一直是税务管理中最薄弱的部分,究其原因,与领导者的重视不够有很大的关系。目前税务信息管理中存在的间题主要表现在:

(一)缺乏税务信息管理系统‘税务信息管理系统是对税收资料、情报进行搜集、加工、存贮、传输.并提供有助于进行税务决策、什划、征管、控制所必需信息的完整体系.也就是说目前对税务信息的管理没有一套完整的、行之有效的方法,大多是零散的不准确的。

(二)信息搜集的随机性大。由于缺少科学的计划和方案,没有、配备专职的人员,信息搜集的随机性大,信息的搜集不是从实际中经过调查研究获得.而是随意被动的、缺乏系统性。只根据各种杂志、报刊、简讯等进行收集、整理,因而很难保证信息的系统性和完整性进而影响到税务信息的准确性。

(三)信息处理手段落后。目前税务系统信息的处理墓本还是手工操作。一方面工作量大,单靠手工很难及时准确的完成.另一方面处理的税务信息准确性差.不能为编制税收计划、领导决策提供可靠的依据。

(四)想认识未从根本上剐氰税务信息的重要性还没有被少数领导和税务人员认识·在实际工作中,对信息工作的重视不够,在人员配备和调研经费划拨等方面存在不少间题。

(五)预测信息不够,信息参与决策的作用没有充分发挥出来.我们搜集、加工、贮存信息的目的,就是用其来指导实际工作,预测某项工作、政策的未来发展趋势.提高人们利用经济信息的能力.通过获取和掌握的经济信息来认识经济建设发展规律.控制影响经济发展变化的各种复杂因紊.取得经济建设的生动权。目前,税务信息工作只是简单的搜集、整理,由干缺乏实际的调查材料和先进的分析研究手段.很难为实际工作提出具有预见性的措施和方法.信息参与决策的作用基本没有发挥出来.

三、当前迫切需要加强税务信息管理.以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税务信息管理现代化建设的需要.结合税轰部门的实际情况,应主要解决好以下几个方面的间题.

(一)睡立健全税务信息管理机构和管理制度

税务信息总量随经济的发展而不断增加,目前税务部门的信息包罗万象,单靠某一部门、个别的兼职人员、一般的信息简报根本无法开展信息工作。应配备专职人员负责税务信息管理.税务信息人员必须符合一定的条件,不仅要熟悉税收业务,具有一定的信息处理知识,还要债电子计算机硬件、软件的专门知识,才能胜任信息管理工作.

(二)加强信息预测.搞好超前服务

信息预测是信息参与决策的重要方面。为了发挥信息的作用,铁得准确详实的税务信息.应经常到基层调查研究,摸清情况,例如:调查税收政策的可行性、企业税负的轻重、影响税收收入的因素等,写成详实的调查材料,为领导决策和编制税收计划提供依据。调查搜集信息的方法,可从税务系统内部入手,就税务崔系统掌握的各行业各企业的税源情况.如各种类型企业的产品、质量、价格、成本、利润、销售情况等资料,一以及企业报送税务机关的各种统计资料和报表.有组织地加以整理和汇总.以便充分利用和了解掌握影响企业税源变化的因素,找出税利上升或下降的原因,为促产增收、完成税收计划、促进经济发展提供准确的信息.

(三)魂立和完巷信息搜集与加工、贮存机创

搜集资料主耍是调查了解税收对经济的影响状况以及税收政策中存在的间翘,汇总成书面报告或统计资料上报,还份要搜粼各个时期、各级政府硕布的有关税收方面的政策文件,加工指将搜集到的情报资料,进行研究分析,找出间皿成结所在.并提出解决的方法,为领导决策提供依据,贮存主粤是将搜集、加了后的信息资料,分类整理,交由档案室或资料室保存,也可存入徽机,以备后用。

(四)吐立和扩展信息网络,祖离信息利用祖度

税务部门是国民经济管理中的一个职能部门,由于其职能作用的特殊性,和各个部门都有紧密的联系,特别和企业有更密切的联系.税务信息工作如何今与决策,里好地为企业服务,这是当前税务信息作的盆点,也是薄弱环节‘为了拓宽信息面,加强税务部门和其它经济职能部门的信息交流,促进经济发展.应建立税务部门和国民经济各部门、各企业的联络点,经常性地搜粼各部门、各企业的信息.为各极决策部门提供决策依据。

我国在信息的管理方面,存在很多间题,特别是信息的利用程度不商,很多经过信息人员千方百计收集整理的信息,被束之高阁,没有充分运用。如何提离信息的利用程度,为经济建设出谋划策,是税务部门以及各经济职能部门急待解决的间题,再好再有价值的信息如果不被运用到实际中去也是没用的.提商信息的利用程度和参与税务决策的能力,必须依靠信息反懊,即把税收杠杆作用于各经济实体后产生的信息资料拍送回来.利用反俄的信息不断调整和指导未来的工作。

(五)加快税务值息.理的现代化跪设

税收工作如何适应新的厉史条件下的经济改革,充分发挥其职能作用.提高工作效率,其中皿耍的一环就是税务管理工作手段的现代化。随粉税务管理工作t的加大,现阶段以手工处理为主的信息管理手段,将无力处理浩萦的信息,也难以进行大t的、精确的分析计算。因此,运用电子计算机处理税务信息,实现税务俏息管理现代化.是提高税务信息管理的迫切俪要.

根据税务系统目前电子计算机配备的情况,建立税务信息自、动化管理系统,可以从以下几方面开发用:

1.税收计划、会计、统计报表业务用电子计算机处理.税务系统目前报表的种类较多,而且是由基层层层编报.核算工作t大、报进迟级、差错多,采用电子计算机处理,可以大大节省时何.提高工作效率.井能及时上报反该.还可运用计算机对税收计划的执行悄况经常进行分析,找出增收、减收的原因,及时给予指导和监份。

2.用于加强税收征收管理。征管工作的繁重,征管力量的不足及其人员素质急待提高等间题一直是税务征管工作的薄弱环节。如采用电子计算机进行税收征管代替人工管理,则会收到事半功倍的效果.用计算机进行税务登记、纳税鉴定、纳税申报、检查和票证管理等,可以加强纳税监任检查,有效地堵塞诵洞,减少漏管户,提高税收征管质皿和水平。

3.建立经济税谭分析系统.充分发挥税收的宏观控制和调节作用。利用电子计算机容盆大、速度快、方便的特点,可以将各种经济类型的大中型骨干企业的生产经营情况、数据等.如产t、产值、销售价格、成本、利润等项指标物入计算机贮存一方面分析预侧经济税谭变化对税收收入的影响,以便及时来取措施,促进经济的协调发展。另一方面,正确预测实行某项税收政策措施后,对各经济部门产生的影响,克服工作盲目性,减少失误。

第2篇:税务信息范文

新《税收征管法》第6条规定,税收征管要实现信息化。国家税务总局于2001年年底也正式发文,要求各地加速税收征管信息化建设,推进征管改革,最终实现在信息化支持下的税收征管专业化管理。当前,税务管理信息化存在的主要问题是:对税务管理信息化的重要性、必要性和紧迫性认识不足,应用软件不规范,信息共享和利用水平较低,这都是亟待解决的问题。本文拟就税务管理信息化的涵义和特征,税务管理信息化建设的基本原则和重点内容等进行探讨。

一税务管理信息化的内涵和特征

税务管理信息化的内涵包括过程和状态两个方面:首先,税务管理信息化是指税务管理以信息技术为依托,不断应用信息技术以强化税务管理,保障国家税收收入,提高税务管理效率的过程。税务管理信息化过程包括:一是税务管理信息技术的发展过程。其基本内涵是指税务管理信息技术的开发、研究、创新,以及各种相关信息及知识越来越成为监控税务管理活动的基本手段和发展动力,科技兴税的观念越来越得到税务人员的普遍认同并成为税务人员的自觉行动。二是税务管理信息技术在税务管理各个工作环节的应用过程。信息技术在税务管理上的广泛应用,有助于促进税务管理工作实现自动化、智能化和高效率化,从而极大地提高税务管理效率,增强税源的监控能力,规范税收和缴纳行为,充分发挥税收的宏观调控作用,促进经济和社会发展。

上述两个方面是相互联系、相互制约、相互促进的。只有充分促进税务管理信息技术在税收征管上的应用,提高税务管理信息技术在税收征管上的转化率,税务管理信息技术才能转化为现实的征管能力。其次,税务管理信息化是指税务管理信息技术被普遍推广于税务管理工作过程,从而使税务管理广泛地建立在信息化的基础上,形成由粗放型管理向集约化管理、由不确定到相对稳定、由手工操作(人控)到计算机网络监控(机控)、由体能化到智能化、由分散征收向集中征收、由“拉网式”的一般检查转向目标明确的重点稽查、由人力管理到智能管理等一系列可持续转变的状态。这种状态是由于税务管理信息技术被持续地应用于税务管理的工作过程而积聚形成的。它体现在税务登记、发票管理、纳税申报、税款征收、税务稽查、税收计会统等每一项工作环节上都依赖并应用信息技术。当然,这种状态不是平均化的信息和技术布局,但在某些重要环节上,如增值税、防伪税控开票系统、防伪税控认证系统、增值税交叉稽核系统、发票协查信息管理系统、出口退税管理系统和税务稽查选案系统等已经应用或正在应用信息技术。应用的程度越高、规模越大,信息化程度就越高。

二税务管理信息化建设的基本原则

(一)经济原则。税务管理信息化本质上是管理信息化与信息管理化辩证统一的过程。经济原则的含义是:首先,将税务管理信息化发展融于税务管理的全过程,立足于税务管理的实际需要;其次,税务管理信息化建设应坚持技术开发和技术推广应用并举,以提高税务管理工作的质量和效率,最大限度地防范和堵塞税务管理工作中的偷逃骗欠以及严厉打击涉税犯罪;再次,要大幅度简化内外工作的程序,降低税收征收成本和纳税人纳税成本;最后,最优投入,即建设税务管理信息化的投入既要合理,又要取得最佳的效果。

(二)国情原则。其含义是,税务管理信息化建设不能主观盲目,必须根据国情特点因地制宜,择善而取。任何发展都不能离开国情的制约,都必须从基本国情出发,税务管理信息化的建设亦如此。我国税收工作的基本现状、特点和发展的基本态势是税务管理信息化建设的前提。一是要在坚持征管改革总体方向的前提下,允许各级税收区别沿海和内地,区别城市和乡村、区别国税和地税,采取适当的方法和途径实现总体目标;二是信息化建设要兼顾已有的税务管理信息化的现状,对目前正在运行的各个应用系统进行改造和完善,最大限度地利用现有的设备资源和信息资源。

(三)重点突破原则。其含义是,立足税收工作基本现状、特点和发展态势的现实,面向21世纪税收发展战略,集中人力、物力、财力,在硬件领域、软件应用领域、技术推广领域,抓住关键项目和重点课题,组织联合攻关。2002年全国应完成金税二期工程,并积极争取金税三期工程立项。从2003年到2006年,税务机关要按照国务院关于建设电子政府的统一要求,重点建好金税三期工程,以解决整个税务管理的现代化、信息化,实现税务与工商、银行、财政、海关、外贸、质监、公安以及大中型企业等的网上连接,及早完成税收征管业务的财、税、库联网,以利信息共享,达到地市、省局和总局对征管全过程的即时监控,为纳税人提供更加便捷、有效的纳税服务。

(四)系统协调原则。首先,税务管理信息化不是孤立进行的纯粹信息化建设过程,而是系统管理的一体化过程。在税务管理信息化过程中,规范化、制度化、技术化、知识化是密切联系的。税务管理信息化离不开征管程序的规范、征管制度的健全、信息产业的技术创新等。其次,税务管理信息化建设是一项整体性、系统性极强的工作,必须科学规划,打破项目壁垒,对信息化的软硬件平台和应用系统等制定统一的标准和安全策略,使税务管理信息化系统形成一个统一协调的整体。再次,税务管理信息化不仅仅是单一的征管信息化过程,而是征管与工商、银行、财政、海关、公检法等相关部门相结合的复合的信息化过程。系统协调原则是指税务管理信息化建设与税收工作规范化、制度化建设同信息技术发展的相互联系、相互促进;按照税收学、管理学和法学原理,综合考虑税收制度、管理水平、外部环境的相互作用及协调发展。

三税务管理信息化建设的重点

(一)税务管理信息网络建设。信息网络也称“信息高速公路(NII)”,是以ITNERNET为依托的信息交流、传输和应用的一种方式。这种方式从根本上改变并促进了信息的全方位交流和传输,促进了资源共享和技术共享。信息网络建设是信息化的重要基础建设。发展现代化的宽带、高速的税务管理信息网络是税务管理信息化建设的重要内容之一。其基本内涵是:采用先进网络技术,建立集多个税务管理信息子网络于一身的、高速的全国性税务管理信息广域宽带网络,将税务管理信息智能化并通过税务管理信息网络进行传播,以提高税务管理工作的水平和质量。所谓网络建设:一是要建立并运行国家网以及省局、地市、区县三级地方局域网;二是所有的税种包括征管查各个环节都要纳入信息化管理,尽早实现从总局到基层征收单位纵向的网络化管理;三是要充分利用总局、省局、地市、区县四级网络,逐步开展视频会议、语音电话、远程教育等其它增值业务,使税务系统四级网络真正成为集数据、语音和视频于一体的综合通信平台;四是将网络建设与税务管理信息系统建设融为一体;五是要建立和健全网络的组织机构,要在地市以上建立技术支持中心,配备高素质的网络管理人员,以确保网络的有效运行;六是要坚持网络建设项目的审批制度,加强网络建设的指导与监督,严格项目验收,保证计算机网络的协调统一。

(二)税务管理信息资源数据库建设。信息是现代经济社会最重要的资源之一,是支撑经济社会发展的基本支柱。税务管理信息资源数据库建设是大规模、高效率开发和利用税务管理信息资源的主要形式。如果说网络建设是信息化的基础建设,那么,网络建设只是信息资源开发和利用的硬件,若没有各种信息数据库的支持,就根本不可能发挥其应有的作用。信息数据库是构成网络建设的内在条件,是税务管理信息化的核心。目前,我国税务管理信息资源数据库建设尚处于发展阶段,数据采集渠道不全,数据漏采、数据重复问题同时并存。因此,一要加强我国各种税收信息数据库的开发和研制。其内容主要包括:税务登记信息库、发票管理信息库、经济税源信息库、税款征收信息库写作论文、税务稽查信息库、税收行政处罚信息库、征管执行信息库、税收计会统信息库、人事管理信息库、税务决策信息库、税收相关外部信息库等。二要着重解决采集信息的不实(即纳税人申报资料不实)问题。为此税务部门要设立专门从事税源控管的机构,实行地段包干或行业管理,责任到人,提高按时申报率和申报准确率;加强征管资料档案化管理,实行一户一档,坚持“谁受理收集谁整理归档”的征管资料归档分工原则,及时、准确地将纳税人申报的资料和税收控管过程中掌握的信息录入计算机,以便征收、控管、稽查之间的信息传递与使用。三要解决多录、少录,错录原始数据的问题。根本措施是从技术上设计出能快速准确地录入纳税人申报资料的办法,尽量不采用人工输入的方法进行数据采集。如对纳税人申报数据较少的税种,可以采用电话申报的方式。对申报数据项较多的税种,可以采用互联网申报,也可以由税务机关开发简单的输入程序,让纳税人在自己的计算机中输入相应的数据,再采用上交磁盘的方式申报,或采用机械化数据采集方法进行录入。如采用光电扫描识别的方法,或公布各税种的申报数据格式,要求纳税人按此格式申报电子数据文件。超级秘书网

(三)规范各项征管基础工作,进行征管“业务重组”。“业务重组”的重点:一是各基层局要以国家税务总局《税收征管业务规程》为蓝本,按“中国税收征管信息系统”(即CTAIS软件)运行的要求,进行逐条逐项对照检查,找出存在的问题,调整其征管规程,满足软件操作需要。二是明确税务机关内部各项专业分工之间的联系与制约,明确税务管理的各个岗位职责及岗位工作流程,并将工作流程与软件模块相对接;设计岗位流程要特别注意明确各岗位做什么,什么时候做,从哪里取得信息,以及岗位之间的工作咨询、指令关系,并相应地赋予税务机关及其各部门、岗位、操作员的权限,规范各岗位作业程序、行为方式,明确人机之间的工作关系,从而形成上下统一、操作有序、分工合理的工作程序。

三是制定、完善各项征管工作制度,包括基层局内设职能部门之间、分局与市局之间、市局内设职能部门之间的相互衔接制度、计算机网络管理制度、征管质量考核制度、档案管理制度、办税服务厅运行制度、减免税审批制度、税务人员聘任制度和执法过错追究制度等。这样就能有效解决执法活动中执法文书缺张少页、手续不全、信息路径不畅、执法随意、处罚过轻、受理的涉税文书压件、丢件等现象,从而建立起各环节自我约束的良性循环运行机制。

(四)开发、统一征管应用软件。目前,我国税收征管应用软件的开发已取得较好的成绩,研制出了一些具有实用价值的税收征管软件。如:国家税务总局按《税收征管业务规程》设计开发的CTAIS软件,它覆盖了全部税收征管业务,包括管理服务、申报征收、稽查执行、违章监控、税收法制、综合查询、数据分析和系统维护等,实现了绝大部分表、证、章、书的自动处理,使大量人力从繁重手工记账和报表中解放出来。又如:国家税务总局开发的《CTAIS(市局)分析及辅助决策系统》于2001年年底在山东省国税系统试点运行成功,它对于提高税务系统内部的监控管理水平、定量考核征管质量及税收决策水平具有重要意义。今后,税收征管软件的开发应坚持开发和利用并举的方针,依据我国税收工作的基本现状、特点和发展态势,选准方向、集中力量、协同分工,联合攻关。

在统一征管应用软件方面,当前要加快征管主体软件(即CTAIS软件)的完善和推广进程,重点抓好以“金税工程”为主的单项征管软件与CTAIS软件的有机结合工作,实现征管软件“一体化”,逐步取消所有自行开发、单独运行的各类应用软件,尽早实现总局与省级国、地税机关以征管业务工作为主的全面联网运行;要在目前推广的CTAIS软件中尽早兼容地税业务,实现国税、地税信息共享;改CTAIS软件的推广方式为在全省范围内统一推广的方式。

(五)积极研制开发应对电子商务发展的智能征税软件。

基本要求是:能自动识别通过网络实现交易的应税商品或劳务,确定所适用的税种、税目和税率,自动计算应纳税款,并自动将税款划入税务机关指定的账户之中。智能征税软件要强制加装在所有提供电子商务活动的网络服务商的服务器上,要求所有提供电子商务的网络服务商必须在网上贸易活动中运行该智能征税软件。所有客户在网上签署电子交易合同前,必须点击纳税按钮才能实现交易。对于直接使用电子货币支付交易款项的客户,点击纳税按钮后则能自动计算税款并划入指定的账户。

参考文献:

[1]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速税收征管信息化建设推进征管改革的试点工作方案[M].2001.

[2]杨斌,邱慈孙.论深化税收征管改革需着力处理的主要关系[J].税务研究,2001,(6).

第3篇:税务信息范文

我国的税务信息化从建设到普及已经逐渐地得到了人们的认可和应用。税务信息化在带给人们方便快捷的同时,它的安全问题也令人关注。随着计算机和网络的发展普及,重要信息变得非常容易被获取,网络攻击也变得越来越便利。电子税务系统作为一个典型的广域网系统,开放共享的特点使其面临着各种各样的威胁和攻击。因此建立一个电子税务信息安全管理体系,采取综合防范的措施,确保系统安全、可靠、畅通地运行是非常有必要的。

一、信息安全的概念

信息安全是指确保以电磁信号为主要形式的、在计算机网络化(开放互连)系统中进行自动通信、处理和利用的信息内容,在各个物理位置、逻辑区域、存储和传输介质中,处于动态和静态过程中的机密性、完整性、可用性、可审查性和抗抵赖性,与人、网络、环境有关的技术安全、结构安全和管理安全的总和。人指的是信息系统的主题,包括各类用户、支持人员,以及技术管理和行政管理人员。网络则指以计算机、网络互连设备、传输介质、信息内容及其操作系统、通信协议和应用程序所构成的物理的与逻辑的完整体系。环境则是系统稳定和可靠运行所需要的保障体系,包括建筑物、机房、动力保障与备份,以及应急与恢复体系。

二、电子税务系统面临的信息安全威胁

(一)物理安全隐患

各种突发灾害、运行环境或硬件本身及相关元器件的缺陷会对电子税务系统信息安全构成威胁。随着技术的进步,各种免费工具及代码的出现,网络设备的漏洞很容易被发现和利用,现在针对防火墙、交换机和路由器等网络连接设备的攻击越来越多。通信线路也会受到窃听、拨号进入,还有冒名顶替等的威胁,电磁辐射泄露也会导致信息失密。

(二)网络平台面临的安全威胁

电子税务系统通过网络平台连接外网后,一方面面临来自外网节点的越权访问、恶意攻击和病毒入侵,另一方面面临来自税务系统同级、上级和下级节点的越权访问、恶意攻击和病毒入侵。

(三)应用系统数据面临的威胁

数据库弱口令及默认用户名易被破解:操作系统的安全级别低,缺乏对关键业务主机操作系统用户权限的严格控制;数据库管理方式和管理流程编制不得当,不能实时监控数据库系统的运行情况;黑客利用已知漏洞攻击系统等。

(四)人为因素及管理的缺陷

来自电子税务系统内部用户的安全威胁同样是不容忽视的一部分。税务部门内部员工对本单位网络结构以及系统软件的应用比较熟悉,自己攻击或泄露重要信息,都会对系统的安全造成很大的威胁。此外,缺少信息安全管理的技术规范,缺少定期的安全测试与检查,更缺少安全监控,也是对系统安全的很大威胁。

三、电子税务系统信息安全的防护措施

(一)物理安全措施

作为电子税务系统的硬件基础,物理安全是信息安全的第一道防线。物理安全包括环境、设备及线路的安全,主要是指防盗、防火、防静电、防雷击以及防电磁泄漏。要根据接入网络设备的数量、功耗和负载等及时地对设备进行扩容扩充,并做好冗余备份工作。加强设备管理和维护工作,建立报警系统,以确保所有设备处于最佳运行状态。

(二)网络安全措施

网络层面安全防御的重点主要是阻断外部用户的恶意攻击和非法访问。可以探讨有关下述方面的安全策略来抵御不断发展的安全威胁。

1.合理布局网络结构。网络结构布局的合理与否,也会影响网络的安全性。对税务系统业务网、办公网、与外单位互联的接口网络之间必须按各自的应用范围、技术指标、安全保密程度等进行合理分布,统一整合外联网络,可以在内外网的边界建立隔离区(DMZ),以免局部安全性较低的网络系统造成的威胁,传播到整个网络系统。

2.访问控制。网络需要防范非法用户的非法访问和合法用户的非授权访问。非法用户的非法访问也就是黑客或间谍的攻击行为。访问控制是网络安全防范和保护的主要策略和重要手段。访问控制策略主要包括入网访问控制、网络的权限控制、目录级安全控制、属性安全控制、网络服务器安全控制、网络监测和锁定控制、网络端口和节点的安全控制以及防火墙控制。

3.病毒防护。配备从服务器到单机的整套防病毒软件,和一些防恶意程序软件并做到及时升级,防止病毒入侵主机并扩散到全网,实现全网的病毒安全防护,以确保整个电子税务系统的业务数据不受到病毒的破坏,日常工作不受病毒的侵扰。

4.主动防御。防火墙可以对所有的访问进行严格控制(允许、禁止、报警),但防火墙不可能完全防止有些新的攻击或那些不经过防火墙的其他攻击。所以,为确保网络更加安全,必须配备入侵检测系统,对透过防火墙的攻击进行检测,并做相应的反应(记录、报警、阻断)。

(三)数据安全

数据安全包括数据传输安全、数据存储安全以及数据的备份和恢复三个方面。数据传输安全是指在传输过程中保护数据信息的机密性和完整性,以防被他人截获、修改,具体可通过数据加密技术、数字签名及VPN等技术来实现。数据存储安全是指要保证存储在服务器或终端上的数据的安全,对于要求保密的重要数据,如纳税人的交易密码,需加密后再存储。数据备份和恢复可以确保存系统遭到攻击或因自然因素导致数据不可用时,利用备份的数据进行恢复。对重要数据信息可以采取上级税务机关代为备份和本级税务机关异地备份的双重备份方式,最大限度的保证数据信息的可恢复性。通过制订可靠的数据备份与恢复策略,保证税务业务系统提供服务的及时性、连续性。

(四)电子税务系统的信息安全管理

对于电子税务系统建立一套集中管理的机制和设备,即安全管理中心。它用来给各网络安全设备分发密钥,监控网络安全设备的运行状态,负责收集网络安全设备的审计信息等。

建立健全信息安全管理和防范制度,不断完善系统的操作规程,严格规范工作人员的操作行为和水平。

四、结束语

电子税务系统的信息安全是一项长期、系统的工程,不仅仅是通过技术手段来建立信息安全的多层防护策略,还要通过建立健全信息安全管理机制、提高工作人员的安全意识,才能确保电子税务系统的安全、稳定、高效运行。

参考文献

[1]方美琪.电子商务概论[M].北京:清华大学出版社,2000.

[2]谭荣华,徐夫田,谢波峰.我国税务信息化建设的七大重点[J].涉外税务,2002,10:26-30.

第4篇:税务信息范文

关键词 税务稽查 信息化建设 稽查体系

中图分类号:F812 文献标识码:A

1税务稽查信息化建设的紧迫性和必要性

1.1稽查信息化建设是适应时展要求的需要

一方面,会计电算化在企事业单位得到了最为广泛的应用,以检查纸质账目为主的传统税务稽查方式已经滞后于时代的发展变化。另一方面,以交易异地化和凭证无纸化为典型特征的电子商务使税务稽查传统的凭证追踪检查方式失去基础。在这种形势下,只有加快稽查信息化建设步伐,努力提高税务稽查的信息技术含量,以科技创新带动稽查技术创新,才能有效地查处各种税收违法,不断提升稽查执法水平。

1.2稽查信息化建设是规范稽查执法行为的需要

税务稽查管理工作信息量大、时效性强,税务人员在稽查执法的过程中面临着很高的执法风险。利用信息技术实现计算机管理,可以及时掌握稽查工作进度,同时可以对各个业务环节,层层加以控制和制约。因此积极运用信息化建设的成果对税务稽查执法进行高度的信息共享和科学的分权制约,严格限制和规范每一项执法行为,可以有效增强税务稽查执法的刚性。

1.3稽查信息化建设是发挥稽查职能作用的需要

当前,税务稽查工作中一个突出的矛盾是纳税人数多,稽查力量弱,税务稽点打击的效果不理想。如何提高税务稽查效率和质量,是当前税收管理工作中一个重要内容。税务稽查信息化能够充分利用信息技术成果,在“大集中”的海量数据基础之上,把稽查选案到稽查实施、案件审理、案件执行等各个环节中能够结构化的工作内容运用计算机完成,从而最大限度地节约人力,提高税务稽查效率和准确性,充分发挥稽查的职能作用。

2搭建“三位一体”的信息化税务稽查体系

2.1搭建案源管理平台,提高稽查科学性

选案环节是税务稽查的首要环节。为使稽查选案更加科学有效、更具针对性,在案源管理平台中,每个工作小组及人员都有各自的操作口令,通过稽查选案模块,可以对全区所属企业的纳税数据、行业、税种等指标数据进行纵、横向比对、分析,进行案源信息采集,使选案环节更接近科学、及时和精确。而自查数据、数据统计查询、备查线索等模块,则涵盖了稽查内部工作流程和外部信息,使信息查询、自查补提、自查补缴等各项数据的录入、统计、分析都得到了直观、细致的体现。平台的成功搭建,将省局“大集中”数据和稽查管理平台数据有机结合起来,稽查数据信息与省、市、区局内部网站实时对接,使稽查工作实现了数据、信息的无纸化传输,极大地提高了稽查工作质效。

2.2优化电子查帐软件,提高工作时效性

为积极面对现代企业电子财务软件不断升级改造给税收稽查带来的挑战,就能够将企业财务数据和税务征管信息采集并导入到查帐软件平台,穿透式查阅企业帐户、科目和凭证,对报表进行自定义分析、加工处理后,对企业进行整体税收的全面评估,从不同角度对企业涉税数据进行加工、分析、比对,指出检点和方向,找出涉税疑点,使原来需要一周查完的案件可以在半天之内完成。该软件可以对不断积累的相关数据、案例进行分析,自动形成稽查案例库,指导类似企业的检查,实现信息管理的不断增值应用。

2.3创办稽查内部网站,提高信息共享度

“行业专题”下设“房地产专题”和“城中村改造”栏目,将外网中有关房地产开发的规划设计、建设、出售等情况以图形和表格等形式清晰直观地展示出来,方便检查人员及时了解掌握各开发公司楼盘项目的详细资料。网站全面、直观的展示当前税务稽查相关工作进展情况和信息资源,使大家查询政策、案件查办、制作文书时更为方便、快捷。稽查内部网站作为一个动态的、开放的网络体系,可以实现各项信息和业务内容的即时更新,使内外部信息资源得以充分挖掘、利用和发挥,实现稽查信息高度共享,稽查工作质效得到大幅度提高。

3税务稽查信息化建设取得初步成果

3.1提高了稽查工作效率

稽查人员依托信息化技术手段,利用采集的财务数据信息进一步加工、比对、筛选、挖掘和利用,可以让稽查人员从中发现稽查实施的方向和重点关注细节,快速锁定帐套差异和疑点,直接指向差异的凭证,指导检查人员进行分析判断,提高稽查实施的效率,使税务稽查工作更为科学、快捷、高效。同时,应用电子查帐可以大大减少稽查人员翻阅、查找、计算等简单劳动,节约了办案时间,降低了稽查成本。

3.2规范了稽查执法行为

电子查帐软件既是一种稽查实施工具,也是一种监控管理和业务学习工具。稽查人员通过使用电子查帐软件,大大提高了发现问题的能力和执法技能,增强了税务稽查的威慑力。同时,使用电子查帐软件从企业调取的数据信息,极大地减少了人为因素,加大执法透明度,进一步规范了稽查工作流程,有利于税收执法风险的防范。

第5篇:税务信息范文

 

强化部门间信息共享是近年来税务部门对纳税人实施有效监控的一项重要举措,新《征管法》对此也提出了明确要求。今年省局工商税务登记信息对比软件正式在地税系统推广使用,工商地税业户登记信息对比制度逐步得到建立和完善,其遏制漏征漏管、减少税款流失的作用日渐显现,对征纳双方都加了一把锁。通过调查发现,各地普遍存在工商税务业户登记信息不符的现象,主要表现在业户登记量存在差距或登记内容不符。对造成这一现象的原因我们进行了调查分析。

一、工商税务业户登记信息误差原因分析

(一)、存在一户多证(营业执照)现象

一是业户为在银行开设多个账户而办理多个营业执照。国家为强化对经济的控制和管理,对企业银行帐号实行一户一账号制度,即一个企业只能在银行开设一个经营账号,禁止多头开户。一方面在市场经济体制下,企业经营方式日益多样化,如企业内部实行部分承包或部分私营、部分合资等,户中户现象较多,一些大型企业其内部分工日益精细化,在会计核算上采取分类或分部门核算,统一纳税的方式,企业为方便经营和便于资金管理,需要在银行设立多个户头,但在现行制度下只能通过办理多个营业执照,来实现在银行部门开设多个账户的目的。二是一些企业为获取优惠政策而办理多个工商执照,如假外资、假福利企业等,或为达到偷逃税目的而实施账外经营或多套账、明暗账,或为假公济私而办理多个营业执照,其实质还是一个企业。三是企业为贷款需要办理多个营业执照。企业要发展必须要有充足的资金做保证,在金融业日益企业化、市场化的今天,没有担保很难贷出款来,贷款难是市场经济体制下众多企业面临的一个共同难题,尤其是一些非国有企业。一些企业便独辟蹊径,通过虚构企业,以互相担保的方式来骗取贷款或在企业在未还清旧贷而得不到新贷的情况下改换门面重新要求贷款,这种现象主要存在于一些大型企业,是造成企业一户多证的一个重要因素。这些企业在办理多个工商证后,一般不会再到税务部门办理税务证,而是以初始税务登记作为税务管理的凭据。

(二)、工商部门注销登记不及时

表现在工商部门对破产倒闭或由于其他原因早已不复存在的业户注销登记不及时,长期挂账,即只增不减,长期累积形成工商注册存档业户多于实际存在户。其原因包括:一是业户停业或倒闭后,未按要求到工商部门办理注销工商登记手续;二是企业在重组、买卖后,办新不销旧;三是企业在其法人或经营内容发生变化后,不按规定变更工商登记,而是重新办理工商登记,旧证随意丢弃,造成长期挂帐。

(三)、工商登记税务登记衔接不到位

按《征管法》要求税务登记的注册、变更是以工商登记的注册变更为前置条件的,而在实际工作中二者却存在很大程度上的两张皮现象。一方面工商税务在信息共享方面虽然迈出了很大步伐,但仍缺乏受制度约束的信息反馈或传递机制,双方在业户登记流程上并无有效的衔接机制,以当前纳税人的纳税意识水平,在没有税务机关的有效督促下,纳税人办理工商证后一般不会主动到税务机关办理税务登记证;二是由于二者执法性质和内容不同,在登记范围、管理要求上都有所不同,“两证”在办理流程和手续上缺乏相互制约机制,在实际工作中存在各办各证的现象,这直接造成双方在登记户数和内容上的不同;三是工商税务工作特点和执法重心不同,造成了工商部门与税务部门难以在对工商业户管理方面形成合力。

(四)、纳税人办理税务登记不到位

纳税人怠于办理税务登记是造成工商税务业户登记量差距较大的根本原因。一是长期以来,税务机关只注重对税收执法或有关征税问题的宣传,对税务登记方面的有关规定宣传的少,业户对税务登记的重要作用认识不到位,在办理工商登记后不知道还需要办理税务登记;二是业户缺乏规范经营意识,而且其经营受多部门管理,各种证件手续、规费、手续费较多,业户对办理各种证件本能存在抵触情绪,往往是推推动动,不推不动,执法部门抓的紧就办,抓的不紧就不办;三是纳税人为达到不缴税或少缴税的目的,以不办证的方式来逃避税务机关的正常管理;四是就当前来讲,业户的纳税意识还较低,能够自觉办理税务登记的业户很少,其办证动力往往来源于税务机关的执法压力,查到就办,查不到就不办,给税务人员执法带来很大困难。对这些业户税务机关一旦监控不到位,就会形成税务登记漏办现象。

(五)、税务机关管理不到位

一是受任务因素影响,重税轻管思想在一些税务人员身上还存在,对税务登记的重要作用认识不足,认为只要把税收上来就行了,纳税人办不办证无关大碍,以至在日常管理中对纳税人不办证行为睁一只眼闭一只眼。二是在征管考核中存在重书面资料,轻实际管理的现象,而且分片管理还是当前基层征管的一种主要方式,管理人员所辖业户办证越多,意味着纳入规范化管理的业户越多,工作量越大。为提高考核质量,管理人员有针对性地加大管理力度,尽可能选择一些纳税信誉好的业户办证,以减轻征管难度,获得较好的征管“效果”;三是受关系税、人情税影响,个别税务人员存在好人主义,工作中执法不到位,致使一些业户漏办税务登记;四是受任务因素影响,对纳税人不办理税务登记的现象不是采取积极的执法态度,而是纳入零散税或作为机动户进行管理,任务紧时管理则紧,任务松时管理则松,甚至把这些业户当成了调剂税收收入的“机动户”。五是不廉洁现象的存在也导致一些纳税人税务登记的漏登。税务部门执法不到位、管理不到位是造成业户漏办税务登记的一个重要因素。

(六)、农村业户特点影响

一是在农村地区,业户量大,规模小,税额小,零星分散,经营时间、内容和地点不稳定,变更频繁,加之基层管理人员缺乏,很难做到对其实施全面、有效监控和规范化管理,致使一些业户漏登或被纳入零散税范畴。二是当前农村纳税人的纳税意识和规范经营意识普遍较低,被动办证可以说是当前基层税务登记管理的一个基本特点,尤其在农村地区,能够自觉办理税务登记的纳税人较少,大多数纳税人办理税务登记手续是在税务机关的压力下完成的。农村业户难征难管的特点直接影响着登记率的提高。

二、强化工商税务登记信息共享的举措

(一)完善工商地税业户登记信息适时通报制度

在原有制度的基础上,进一步拓宽信息沟通的渠道。一是在业户新办工商登记或变更登记内容后,工商部门及时向税务部门通报,以便税务部门及时掌握业户登记动态,同时税务部门要将有关情况向工商部门反馈,加强监控;二是双方在发现业户应办未办“两证”或涉证事项应变更未变更情况后及时向对方通报,以责令其改正。

(二)建立联合办公制度

第6篇:税务信息范文

关键词:税务管理 信息技术 纳税服务

中图分类号:F810.4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4-4914(2011)02-180-02

税务管理是指国家为了充分发挥税收组织财政收入、调节收入分配和优化经济结构等宏观调控作用而以法律为依托,根据税收的特点及其客观规律,对税收参与社会分配活动的全过程进行决策、计划、组织、协调和监督控制的,以保证税收职能作用得以实现的一种管理活动,具体事务包括税源管理、征收管理、纳税评估管理和稽查管理等。在目前信息技术普遍渗透到各行业、各领域并展现巨大生产力的环境下,税务管理也必须要以信息化为依托,进而推进税收管理的现代化,提高税务管理的效率,降低税务管理的成本,保证税务机关税收职能的充分体现。由此研究信息化条件下的税务管理就显得尤为必要,且具有一定的现实意义。

一、信息技术在税务管理中的应用

税务管理信息化本质上是利用信息技术和其他技术对税务机关的内部组织结构和业务运行方式进行重大或根本改造,使税收征管更加科学、合理、严密、高效,使税务管理由金字塔式向扁平化的结构转变,使对纳税人的管理与服务更加透明、便捷。现代信息技术的应用,对现行的管理制度、流程、方式、理念都提高了新的要求。对应的税务系统内部管理要及时进行优化、简化、网络化和法治化改造,建立与信息化建设相适应的岗位责任体系和保证系统顺利运行的工作、管理制度。

税务信息技术的应用包括以下四个领域:一是现代化的税收征管信息系统的建设。税收征收管理信息系统是以税收业务为主要处理对象的应用系统,该系统涵盖税收机关的征收、管理、稽查等各项业务,是现代化的税收征管模式的有力依托。二是以行政管理事务为主要处理对象的税务办公信息系统的建设。公文处理系统和一些还需进一步开发完善的人力资源、财务、教育培训、监察监督、后勤等于系统是税务机关行政管理信息化的内容。三是以外部信息交换和为纳税人服务为主要内容的应用系统,如与海关部门交换出口报关单信息、为纳税人等社会公众提供方便快捷的涉税信息查询、纳税指导等;四是税务宏观决策与调控的信息化。将税收政策的制定实施建立在充分的税务信息基础上,依托信息技术手段分析税务信息,制定宏观决策。

二、信息化条件下我国税务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伴随着信息技术的迅速发展,我国税务管理在相当短的时间里取得了明显的成效,税务管理的工作流程有了很大的改造,税务管理质量与水平也不断提升。但由于缺乏信息化观念和陈旧思维的惯性的影响,以及相关信息技术手段方式不完备等原因,我国税务管理信息化建设也存在一些不可忽视的问题:

(一)数据分析、应用以及信息资源利用率不高,系统整合、信息共享不足

信息技术在税务管理中的运用,虽强化了信息的采集、处理、传输、存储和信息资源的使用,但总体数据分析、应用以及信息资源利用率不高。税务部门在组织收入、完成税收任务的同时,虽积极收集了大量的涉税数据,但这些数据没有发挥其应有的作用,有些数据还会出现质量不稳定,可信度不高的现象;并且对大多所得数据也只是进行了局部的、常规的统计和分析,没有进行充分的利用,数据分析、数据应用以及信息资源利用能力不足。

系统整合和信息共享不足。各种税收应用系统林立,功能交叉,业务覆盖不全,系统缺乏整合;系统之间相互封闭,缺乏有效沟通,信息分散在各个系统中,缺乏总体数据的规划;数据标准不统一,形成许多“信息孤岛”,业务数据和信息不能高效流转,信息不能实现有效的共享,难以综合利用;应用系统和数据的集中度不高,对各类信息的综合利用和最大功效的挖掘不够。

(二)信息化支持的税收监控功能作用发挥有限

税源监控的范围较窄并缺乏相应的手段支持。由于很多税务人员税收业务素质不高,加上目前计算机的应用不能完全满足征管业务的要求,造成了我国目前税源监控的范围比较狭窄,并且税源监控的手段主要是到企业了解情况、电话咨询这两种监控方式,通过这两种方式了解到的情况只是间接从纳税人那里获得的,缺乏主动性,并且很明显地纳税人处于信息的优势地位,存在有信息不对称,这样税务机关很难实时掌握企业等纳税主体的涉税信息。

信息化支持的税收监控功能作用发挥有限。征管软件CTAIS的业务功能虽覆盖面广,涉及纳税人登记、申请复议到赔偿的全过程管理,它一方面能够及时掌握、处理纳税人理性纳税义务的行为和税源变化;另一方面又能对税务机关征管质量、执法行为和岗位责任进行监控。即信息化在此系统的运用是一把双刃剑,一头指向纳税人申报,一头指向税务机关。但是这一双向监控功能需要与信息技术利用程度、机构设置、岗责体系以及干部素质的配合,才能发挥作用。由于相关系统投入时间不太长以及固有的机构设置、干部素质等有待改进,故信息化支持的税收监控功能还未充分发挥。

(三)税务稽查信息技术手段不足,稽查人员素质需要强化

信息技术在稽查领域的应用有待提高,在现在普遍实行会计记账电算化的环境下,虽然现有与之相配的电子稽查软件,但大多停留在原始的手工操作阶段,重复劳动多,工作效率低,尤其在选案、数据分析与处理方面,大多数稽查案件主要通过人工筛选、群众举报或上级交办,与发达国家的税务稽查电子化水平有一定差距。这样的税务环境造成:监查效率低。人工筛选,会造成对监查对象纳税资料的分析不全面,选户没有针对性,不能突出重点,导致效益低下;稽查税款由稽查部门单独人库,使征管部门无法对纳税人履行纳税义务情况进行全面、完整的监控。

我国的税务稽查队伍,还难以适应信息化的要求。稽查人员占全部税务人员比例不高;稽查系统内部缺少既懂税务又熟练信息系统操作及应用的复合人才,稽查人员本身缺乏信息化相关知识,不能熟练掌握信息化技术,这样势必会降低稽查的效率及准确性。

(四)信息化服务内容相对简单,服务水平有待提高

传统的管理理念、工作习惯和工作方式对税收服务工作的影响仍然很深,信息化的管理理念还没有形成,在税收信息化服务上重形式轻内容。税收服务的内容太多仅限于通过触摸展开税收查询、在网上税收政策等,既不能将税收信息进行整合为纳税人提供有价值的经营信息和税收筹划,也未建立纳税人通过计算机取得自己所需信息的有效渠道。服务内容相对简单,税收信息化的潜能没有得到有效的发挥,影响了信息化条件下税收服务工作质量和效率的提高。

纳税服务信息化水平不高。现行的纳税服务手段对信息化技术的利

用率不高,科学化、信息化的手段没有充分运用,支撑作用不明显。采用传统的方式较多,不能为纳税人提供足够的便利和有效服务。缺乏相应的纳税人诚信纳税和税务机关诚信征税的信用体系及评价机制,对纳税服务缺少可行性调查研究。

纳税人与税务机关之间没有固化的、畅通的、高效的联系渠道,纳税人对纳税服务的需求不能及时传递到税务机关,税务机关也不能及时了解不同纳税人对税收服务的不同需求。对纳税服务信息的采集不全面,并且对纳税人急需要解决的问题,没有一个完整的可行性分析及相关的调查摸底,造成纳税服务的时效性不强。

三、深化税收信息化建设,进一步提升税务管理的水平与质量

随着我国信息技术在税务机关的广泛应用,税务管理的水平得到了一定程度的提升。为更好地发挥信息技术在税务管理领域的作用,显示其巨大生产力,以及进一步提高税务管理的质量,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予以完善。

(一)规范税务信息化应用系统的应用环境

规范税务信息化应用系统的应用环境。当前税务管理信息化建设不仅由信息流中间处理向基础信息的大量采集和大量信息的数据分析这两个方向推进,还应注重其应用系统的实际应用上:其一,统一数据应用平台。基于SYBASE核心数据库,形成完整、统一、高效的共享和传递机制,提高数据传输效率和应用质量;其二,积极推进应用系统标准化。统一技术标准,建立统一规范的技术基础平台;将统配、引进、自行开发的软件进行一体化整合,实行“一次录入,全程共享”。其三,实现数据信息一体化。在数据采集的存储组织、传递合并、数据使用等环节加强质量管理,重点加大数据质量的审计和违规异常操作的监控、纠正和加强数据的补正和清理工作。在制定统一的资料报送和采集制度基础上,建立基于信息化的规范、简便、共享的报送、采集渠道和数据共享机制。

(二)构建信息化税源监控体系,树立精细化管理理念

税源的管理需要精耕细作,要从加强基础数据管理、夯实基本制度、强化征管能力的角度来考虑税源如何管、谁来管、怎么管等一系列问题。具体到税收征管的各个环节要做到实时处理、实时监控。比如在税务登记环节,税务机关可以将纳税人的基本情况、税源分布状况等登录互联网,实行源泉控制,防止漏征漏管,利用互联网实现全系统及与外系统的信息共享。在纳税申报环节,利用互联网及时督促纳税人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按期、如实办理纳税申报,并对不依法申报的行为予以处罚。在税款征收环节,利用互联网及时掌握欠税纳税人的基本生产经营状况,避免造成税务机关陈欠未清完,新欠又发生。在发票管理环节,税务机关可以采用“以票管税”的方法进行税收监控。

做好税源监控工作,还应借助纳税评估手段的应用。纳税评估是强化税收征管、防止税基被侵蚀、降低税收风险的有效手段,纳税评估的高效与应用应与纳税评估软件的推广应用相结合,应从单纯的经验判断、手工操作向人机结合、信息化管理转变。这样纳税评估便可根据所辖税源和纳税人的不同情况利用信息技术采取多样的评估分析方法,防止税源流失,加强税收的征管。

(三)完备税务稽查信息技术手段,提高稽查人员素质

完备税务稽查信息技术手段,提高税务稽查办案的科技含量,建立科学、完善的信息系统,充分利用计算机技术,结合纳税评估工作,实现稽查选案的自动化,增加选案的准确度和公正性,推动稽查工作向信息现代化发展。加强稽查案件信息管理软件的开发应用,推动稽查过程信息化。在全面及时掌握企业变革、市场变化、计算机运作、互联网、电子商务等方面的信息化前沿情报的基础上,尽快研发计算机比对偷逃税标识、计算机票据识别、计算机鉴别偷逃税者证据。逐步建立科学的税务稽查信息网络系统,全面涵盖选案、监查、审理、执行四个环节所需要的有关法律、法规、政策、规定、各种税目税率、重点税源大户分布情况、企业经营状态、国内外税务稽查情况等相关资料。促使稽查办案人员尽快实现快捷的电子邮件交换和信息资源共享,充分发挥现代科技信息资源的怍用和价值。大力强化税务稽查人员的专业化培训,提高税务稽查队伍整体素质。对税务稽查人员实行岗前培训、定期或不定期在岗培训、发行,厅业稽查技术手册等。特别是针对目前稽查人员所缺乏的稽查知识进行培训,比如与税务稽查密切相关的税收法律、电算会计、数据库结构、财务软件应用、证据法原理、程序规范等知识的学习。

(四)构建信息化环境下纳税服务体系

确立“纳税人为中心”的服务理念,强化税收服务于纳税人的意识。暇务意识上的改进,需要配以可以现实实施的评判、监督体系,实现同时对纳税人、办税人员等相关人员的督促,并对其服务质量进行评测、控糊,完善对税务人员纳税服务的考核标准和机制,构建纳税服务评价系统,建立征纳双方(纳税人诚信纳税、征税人诚信征税)的诚信信用体系。

第7篇:税务信息范文

    目前上海市政府部门大多建立了各自的信息系统,掌握了大量的权威信息。如工商部门有“金管工程”、税务部门有“金税工程”、海关则有“金关工程”等,其中仅“金管工程”就积累了全市45.6万户企业信息、27万户个体工商户信息、连续6年的企业年检数据以及15万件经济案件等。但是,由于这些信息尚未实现共享,各政府部门在开展工作中常因为缺少其他部门的相关信息,或者原有信息滞后等原因,工作效率受到一定影响;普通市民为了了解同一家企业的工商、税务等信息,也不得不在各个政府部门间奔波。

    作为突破政府部门之间信息壁垒的一次尝试,上海市工商局与上海市税务局日前宣布,双方合作共建有关登记信息的交换与共享平台。据悉,这两个部门将通过定期的、点对点的联网方式,进行工商登记信息与税务登记信息的交换,并逐步建立起统一的市场主体信息基础数据库,为实现政府部门之间的信息全面共享打下基础。

    目前,上海工商部门的企业档案信息查询窗口每天接待查询人员120至140人次,其中普通市民和企业约占70%,市民凭身份证即可查询企业法定代表人、注册资金、注册地址、经营范围、年检状况等基本信息。上海税务部门则利用互联网,开通了网上报税、网上税务预登记、企业纳税信用等级等网上服务和查询项目。

第8篇:税务信息范文

一、税务会计与财务会计的联系

财务会计是在公认会计原则和会计制度的指导和规范下对已发生或已完成的经济业务进行确认、计量、记录,并由此形成财务信息,对企业和外部有利益关系的各方面提供报告,以满足其经济决策需要为目标的会计。

税务会计作为一项实质性工作并不是独立存在的,它与财务会计一样,同属于会计学科范畴。它是以财务会计为基础来对纳税人的生产经营活动进行核算和监督。因此,税务会计的资料一般来源于财务会计,他只是对财务会计处理中与现行税法不符的会计事项,或出于税收筹划目的需要调整的事项,按税务会计方法计算、调整,并做调整会计分录,再融于财务会计账簿或报告之中。

财务会计信息的计量及其披露是遵循企业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制度的,而且企业可以根据其经济活动的需要,进行会计政策的选择,具有一定的空间性和灵活性;而涉税会计信息及其披露是向税务会计信息使用者提供有助于税务决策的会计信息。通过企业提供的涉税会计信息可以了解其纳税义务的履行情况和税收负担,可以据此进行税款征收、监督、检查,并作为税收立法的主要依据。

二、税务会计与财务会计的区别

(一)主体不同。纳税主体是指纳税人和扣缴义务人。从纳税人来说,《企业所得税法》第一条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企业和其他取得收入的组织(以下统称企业)为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人,依照本法的规定缴纳企业所得税。此条规定明确了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人是企业。从扣缴义务人来说,《企业所得税法》第三十七条规定:非居民企业取得本法第三条第三款规定的各项所得应纳的所得税,实行源泉扣缴,以支付人为扣缴义务人。

会计主体是指企业会计确认、计量和报告的空间范围。《基本准则》第五条规定:企业应当对其本身发生的交易或者事项进行会计确认、计量和报告。此条规定明确了会计主体的规定。

在一般情况下,纳税主体与会计主体是一致的,一个纳税主体也是一个会计主体。在特定条件下,纳税主体不同于会计主体。例如,按照新税法的规定,分公司不是一个纳税主体,却可能是一个会计主体;又如,未实行合并纳税的企业集团,不是一个纳税主体,却可能编制合并财务报表,作为一个会计主体;再如,由企业管理的证券投资基金、企业年金基金等,尽管不属于纳税主体,但属于会计主体,应当对每项基金进行会计确认、计量和报告。

(二)目标不同。财务会计是按照会计准则核算企业的财务成果,并为企业利益相关人(包括银行、债务人、潜在投资者)提供真实相关的信息,便于他们投资决策。而税务会计则是按照税法来核算企业的收入、成本、利润和所得税的会计核算系统,其目的是保证国家税收的充分实现,调节经济和公平税负,为国家税务部门和经营管理者提供有用信息。税务会计信息使用者不仅包括国家、地方各级税务机关,还包括企业的经营者、投资人、债权人等。另外,税务会计的一个主要目标,是提供企业税务核算的社会责任履行情况,并接受税务部门的监督。由此可见,税务会计所包含的目标,已不再是一般的债权债务或投资的经济目标,还应包括更正、决定、滞纳处罚及财产保全等法律权力的目标。

(三)核算方法和程序不同。财务会计反映的利润是根据企业会计制度、企业会计准则编制的凭证、账簿、财务报告而最终得到的;税务会计反映的利润则以各税种的条例、规定为依据,通过纳税申报表来披露涉税会计事项。两种利润之间的调整,即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体现了财务利润调整为税务利润的过程。

企业税务会计的核算实际包括三个方面的内容:第一,通过财务会计现有的各个会计科目,对企业所涉及到的各个税种进行反映和监督,正确计算企业应交的各种税金。其核算的数额再通过财务会计的科目,最终会反映在企业“资产负债表”、“损益表”和“现金流量表”等会计报表上,成为财务会计报表体系的有机组成部分。第二,通过设置“税务利润调整”账目,正确核算。由于企业会计准则和税法两者的目的不同,对收益、费用、资产、负债等的确认时间和范围也不同,从而导致的“财务利润”与“税务利润”之间的差额。该科目只作为企业财务会计的备查账户,其平时反映的多笔业务不用登记在企业财务会计账簿上,核算的结果只作为计算企业应交所得税的计税依据。第三,通过税务筹划,针对企业自身的特点,利用会计特有的方法,规划和安排企业的纳税活动,既能依法纳税,又能充分享受税收优惠政策,以达到减轻税负,解除税负或推迟纳税的目的。这实质是企业税务会计的高级阶段,也称之为“企业税务管理会计”,其反映和核算的一切资料,均不在财务会计报表上披露。因为税务筹划重在对企业纳税活动的安排,解决企业怎样运用税收优惠政策进行合理回避问题。

企业税务会计的操作程序也要分这两种情况分别处理:

1、在第一种情况下,企业税务会计操作程序主要是:(1)设置反映企业税务情况的会计科目,如“应交税金”科目、“待扣税金”科目、“产品销售税金及附加”科目、“应收出口退税”科目、“所得税”科目、“递延税款”科目等;(2)编制记账凭证,明确记账方向、记账金额和所征科目,简明摘要经济内容;(3)登记会计账簿,分别在总账和明细账上登记,做到账账相符、账证相符;(4)编制有关系的税务报表,提供企业相关的税务信息。

2、在第二种情况下,企业税务会计操作程序主要是:(1)设置“企业税务利润调整”科目。该科目反映税法与会计准则对收益、费用处理上产生的差异。借方登记由“本年利润”转来的税前利润额和税法规定应调增的利润额,贷方登记税法规定调减的利润额以及从“本年利润”转来的亏损额。余额在借方作为计算企业应交所得税的应税所得额;(2)编制相关的记账凭证。当发生下列4种经济业务时,才编制记账凭证。第一种,会计准则确认为收益而税法不确认;第二种,会计准则不确认为收益而税法确认;第三种,会计准则确认为费用而税法不确认;第四种,会计准则不确认为费用而税法确认;(3)登记“企业税务利润调整”账簿,此账簿系备查账簿;(4)结账并计算应纳税额。同时,作企业财务会计分录为:借:所得税;贷:应交税金──应交所得税。

事实上“企业税务利润调整”账户就是为了提供准确的计税数额和详尽的差异资料。在第三种情况下,企业税务会计不存在统一的操作程序,而是根据实际情况和实际需要采取必要的方法。

(四)披露的信息不同。财务报告是指企业对外提供的反映企业某一特定日期的财务状况和某一会计期间的经营成果、现金流量等会计信息的文件。财务报告包括财务报表和其他应在财务报告中披露的相关信息和资料。财务报表披露的内容至少应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股东权益变动表)、附注。

第9篇:税务信息范文

关键词:国际会计准则 企业会计准则 公允价值计量 比较研究

中图分类号:F230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4-4914(2012)01-178-01

我国企业会计基本准则规定的会计计量属性有多种,包括:历史成本;重置成本;可变现净值;现值;公允价值等。企业一般应当采用历史成本对会计要素进行计量,采用公允价值计量的,应当保证所确定的会计要素金额能够取得并可靠计量。

国际会计准则中运用公允价值的领域十分广泛,最常用的领域是投资性房地产、资产减值和金融工具领域。同时,公允价值在企业合并、物业、厂房、设备和无形资产方面也有广泛的应用。

一、国际会计准则和我国会计准则对公允价值的定义

国际财务报告准则中对公允价值的定义是指买卖双方均自愿地在对被交易资产相关情况拥有合理理解的情况下进行公平交易而成交的金额。

我国会计准则对公允价值的定义作了充分的考虑,是指在公平交易中,熟悉情况的交易双方自愿进行资产交换或者债务清偿的金额。这既符合我国的基本国情,又与国际会计准则的定义十分接近。

二、国际会计准则及我国会计准则中公允价值的适用范围

1.国际会计准则适用公允价值的情况分两个方面:一方面是与企业合并相关的计量一定要用公允价值;另一方面是合并以外的适用。

其中,合并以外的适用,可分为以下三类情况:(1)准则明确要求必须要用公允价值的情况,包括国际会计准则委员会规定的生物性的资产、规定的金融工具中以股权支付的报酬。(2)要求以公允价值进行减值测试的情形:存货、资产减值、企业合并产生的商誉和无确定使用年限的无形资产、为出售而持有的非流动资产和终止经营。(3)可选择采用重估价/公允价值入账的情形:不动产、厂房和设备、无形资产、投资性房地产。

2.我国会计准则对公允价值的采用充分借鉴国际会计准则体系中公允价值的计量标准,并根据我国的经济现实引入公允价值运用的三个级次,分别是:(1)资产或负债存在活跃市场的,应当以市场中的交易价格作为其公允价值,例如企业持有的股票、短期债券等。(2)资产本身不存在活跃市场,但类似资产存在活跃市场的,应当以类似资产的交易价格为基础确定其公允价值,如投资性房地产。(3)对于不存在同类或类似资产可比市场交易的资产或负债,应当采用估值技术确定其公允价值,通常采用未来现金流量折现法。

三、公允价值的运用对于会计信息的负面影响

公允价值的引入,是我国会计体系的重大变革,是我国会计与国际趋同的主要体现之一,对此,赞成欢迎者众多;但同时也有不少怀疑者或反对者。反对的焦点集中在以下三点:

1.公允价值的使用可能影响会计信息的可靠性。对公允价值最大的争议就是其可靠性。许多学者认为,公允价值建立在众多的估计和假设基础上,并受会计执行人员的主观意愿影响较大,可靠性程度不足。

其实,会计本身就是在假设的基础上展开的,且可靠并不等于肯定和精确。公允价值和其他计量属性一样,都无法提供绝对可靠一致的信息。公允价值并没有否认历史成本会计下初始交易所形成的账面价值。在实际运用中,只要会计信息使用者提供确凿的证据,公允价值的可靠性就能得到合理保证。

2.公允价值可能被利用来进行非互惠交易。在企业间的经济往来中,无论是商品流通、以资产抵偿债务、还是非货币资产交换,无论是关联方之间的交易,还是非关联方之间的交易,交易双方通常都会站在本企业的角度进行讨价还价,进行公平交易,维护各自企业的利益。

但是,在某些特殊情况下,交易作价可能是不公允的,特别是关联方之间的交易更是如此。由于关联方关系的存在,企业与其关联方之间的某些交易可能并不具有商业实质,交易作价并不公允,而是一方收益另一方受损。

3.公允价值的使用可能产生利润操纵的弊端。尽管我国会计准则对公允价值的采用是相当谨慎,规定了公允价值使用的条件,比如:投资性房地产准则明确规定,只有当该投资性房地产有活跃的房地产交易市场,企业能够从房地产交易市场上取得同类或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及其他相关信息,并能对公允价值做出合理的估计时,才可以运用公允价值对其进行计量。但是,公允价值的采用仍会加剧企业内部人控制现象,为企业管理人员控制利润提供了便利,损害了股东权益。这主要表现在关联方为了获得利润最大化,在进行双方交易时,故意扭曲公允价值,虚增利润粉饰报表。

四、公允价值运用对于征(纳)税的负面影响

《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56条规定:企业的各项资产,包括固定资产、生物资产、无形资产、长期待摊费用、投资资产、存货等,应以历史成本为计税基础。企业持有各项资产期间资产增值或者减值,除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规定可以确认损益外,不得调整该资产的计税基础。

从理论上讲,资产从取得到最终耗用、处置或出售,其会计收益与纳税所得并没有差别。

但在实务中,由于应纳税所得额是在会计利润基础上进行调整计算的,即:应纳税所得额=会计利润±调整项目金额。一些交易采用公允价值计算会计利润后,如果在期末进行纳税申报时,故意不按规定进行调整,或者有选择地、按照对己有利的方式进行调整,如:只调减而不调增,企业就会少交所得税。

另外,企业还可能利用关联方交易的便利,将利润从所得税高税率地区向低税率地区转移,从而达到逃避税金的目的。

尽管《企业所得税法》第六章“特别纳税调整”第41条规定:企业与其关联方之间的业务往来,不符合独立交易原则而减少企业或者其关联方应纳税收入或者所得额的,税务机关有权按照合理方法调整。并且,在《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111条列举了多种纳税调整的合理方法,包括:可比非受控价格法;再销售价格法;成本加成法;交易净利润法;利润分割法等。但是,由于受到征税时间、税务稽查人员数量等征税资源的限制,规避、偷逃税金的事件总是层出不穷。

五、公允价值在我国的运用环境

目前我国尚不具备公允价值大范围推广使用的条件。市场发育程度有限、公允价值有时难以取得等问题,制约着公允价值在我国的推行。公允价值不应当也不可能取代历史成本在我国会计中的主体地位,况且不同的会计要素本身具有不同的特点和适应范围。政府主管部门、会计行业协会、企业的治理层和管理层,以及会计从业人员,应各司其职,各尽其责,为公允价值健康、稳步地推广使用培育更好的环境。

参考文献:

1.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中国时代经济出版社,2006

2.安越.中国与国际会计准则分析与应用.上海财经大学出版社,2008

3.周红,王建新,张铁.国际会计准则.东北财经大学出版社,2008

4.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编.会计.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20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