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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燃气调查报告精选(九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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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燃气调查报告

第1篇:城市燃气调查报告范文

一、本市行政区域内生产经营单位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发生的造成人员伤亡或者一定数量直接经济损失以及其他社会影响恶劣的生产安全事故(以下简称“事故”)的报告和调查处理,适用本规定。

环境污染事故、核设施事故、国防科研生产事故的报告和调查处理,不适用本规定。

火灾、道路交通、铁路交通、水上交通、民用航空、特种设备等事故的报告和调查处理,有关法律、法规或者国务院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二、事故伤害程度的分类、事故伤害损失工作日和事故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的统计,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事故等级(特别重大事故、重大事故、较大事故、一般事故)按照《条例》有关规定划分。

其他社会影响恶劣的事故是指:

(一)涉险10人以上(含10人),或者造成3人以上(含3人)被困或下落不明的事故;

(二)紧急疏散人员500人以上(含500人),或者住院观察治疗20人以上(含20人)的事故;

(三)建筑施工大面积坍塌、建筑塔吊倒塌等,对从业人员、居民安全造成严重影响的事故;

(四)其他社会影响重大的事故。

三、事故发生后,事故现场有关人员、事故发生单位应当在《条例》规定时限内,向事故发生地的区县安全生产监管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的部门报告。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接到事故报告后,应当按照《条例》规定,逐级上报事故情况。其中,造成3人以上(含3人)重伤的一般事故,区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应当在接到事故报告2小时内,向市有关部门分别报告;造成1~2人重伤的一般事故,区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应当每月上报。

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应当将事故情况及时通报同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

四、市、区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应当建立事故报告值班制度,并向社会公布值班电话,受理事故报告和举报。其中,各区县可以将事故报告值班制度纳入区县政府总值班制度。

五、重大事故、较大事故,由市政府授权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组织事故调查组进行调查,事故调查组组长由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负责人担任。

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直接监察安全生产工作的单位发生的一般事故,由市政府授权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组织事故调查组进行调查,事故调查组组长由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派员担任。

其他一般事故的调查处理,由事故发生地的区县政府负责。事故发生地的区县政府可以授权或者委托区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组织事故调查组进行调查,事故调查组组长由区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有关负责人担任;也可以按照分工授权或者委托其他有关部门组织事故调查组进行调查,事故调查组组长由其他有关部门有关负责人担任。

未造成人员伤亡且直接经济损失100万元以下的一般事故,可以委托事故发生单位组织事故调查组进行调查。

必要时,市、区县政府可以直接组织事故调查组进行调查,并指定事故调查组组长。

六、一般情况下,有关部门按照下列分工组织调查:

(一)建设工程事故造成人员伤亡的,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组织调查;未造成人员伤亡的,由建设主管部门组织调查。

(二)电力生产经营单位发生的从业人员伤亡事故,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组织调查;其他电力生产安全事故,由电力监管机构组织调查。

(三)燃气生产经营单位发生的从业人员伤亡事故,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组织调查;未造成从业人员伤亡的事故,由燃气主管部门组织调查。

(四)道路管线施工单位发生管线外损事故,造成从业人员伤亡的,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组织调查;未造成从业人员伤亡的,由市政主管部门组织调查。

(五)轨道交通线路运营单位在固定场所发生的从业人员伤亡事故,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组织调查;轨道交通事故和其他未造成从业人员伤亡的事故,由城市交通管理部门组织调查。

(六)社会机动车辆在生产经营单位区域内道路行驶过程中发生的机动车交通事故,由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组织调查。

(七)农业机械使用过程中发生的事故,由农业主管部门组织调查。

(八)气球施放过程中发生的从业人员伤亡事故,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组织调查。

(九)铁路运输生产经营单位在固定场所发生的从业人员伤亡事故,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组织调查。

(十)从事机场管理、服务、维护、仓储等非航空运行的生产经营活动中发生的从业人员伤亡事故,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会同民航管理部门组织调查。

七、事故调查组一般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监察机关、公安机关以及工会派人组成,并邀请检察院派人参加。

八、事故调查组组长履行下列职责:

(一)组织领导事故调查,确定事故调查组各小组的职责或者事故调查组成员的具体工作。

(二)主持事故调查会议,协调事故调查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对事故调查中的分歧意见作出决策等。

九、事故调查组的组成单位及其派出人员分别履行下列职责:(一)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及其派出人员:勘查事故现场,调查询问有关人员,收集事故有关资料,对事故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员提出处理建议,提出事故隐患整改措施,落实批复意见。

(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及其派出人员:勘查事故现场,参加事故调查分析,参与调查询问有关人员,参与收集事故有关资料,对事故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员提出处理建议,提出事故隐患整改措施,落实批复意见。

(三)监察机关及其派出人员:参加事故调查分析,对责任事故中涉嫌违纪的监察对象依法追究行政纪律责任,对违反规定故意拖延或者拒绝落实批复的有关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督促落实批复意见。

(四)公安机关及其派出人员:维持事故现场治安秩序,勘查事故现场,调查询问有关人员,确定死亡原因,对涉嫌犯罪的责任人立案侦查和采取强制措施,落实批复意见。

(五)工会及其派出人员:参加事故调查分析,参与调查询问有关人员,参与收集事故有关资料,维护从业人员合法权益,对事故责任人员提出处理建议,提出事故隐患整改措施,监督事故责任单位落实防范整改措施。

十、由区县政府负责调查的一般事故,事故发生地与事故发生单位不在同一区县的,由事故发生地的区县组成事故调查组进行调查,并将事故调查处理结果通报事故发生单位注册地的区县。

重大事故、较大事故发生后,事故发生地的区县政府应当派员协助事故调查。

十一、在事故调查过程中,经事故调查组认定不属于生产安全事故的,由事故调查组组长单位提出,经负责事故调查的同级政府批准,另行指派相关部门进行调查,事故调查组应当做好有关移交工作。

十二、有关部门需要依法对事故发生单位相关人员和财产采取强制措施的,应当通报事故调查组。

十三、由区县政府负责调查的一般事故,因人员伤亡或者直接经济损失变化导致超出调查处理权限时,应当报请市政府或者授权的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进行调查处理。

十四、事故调查报告由事故调查组组长单位负责撰写,一般包括报告标题、报告正文、附件3个部分。

(一)报告标题:事故单位名称、事故发生时间、事故类别、事故等级。

(二)报告正文:事故单位概况、事故发生经过和事故救援情况、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和直接经济损失、现场踏勘及技术鉴定情况、事故原因及性质、责任分析及处理建议、防范和整改措施建议、调查组成员签字名单。

(三)有关部门出具的鉴定结论或者技术报告、现场检查笔录、询问(陈述)笔录、事故现场平面图及有关音像资料、直接经济损失计算及统计表,以及需要载明的其它事项。

十五、事故调查组成员应当在事故调查报告上签字,特殊情况下由他人代签的,应当注明本人同意。事故调查组成员对事故调查处理有不同意见的,应当在签名时作出书面说明。

十六、事故调查报告由事故调查组组长单位报送负责事故调查的同级政府批复。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直接监察安全生产工作的单位发生的一般事故,市政府授权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批复事故调查报告。

十七、有关部门应当根据事故调查报告批复制作相关法律文书,对有关单位和人员作出处理,并督促事故发生单位落实整改。

事故发生单位应当抓紧整改并将有关情况报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相关部门。对未落实事故处理意见、整改措施的事故发生单位,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或者有关部门应当责其改正,对拒不改正的,应依法处理。

十八、事故调查处理情况由负责事故调查的同级政府或者其授权的部门统一向社会公布,依法应当保密的除外。

第2篇:城市燃气调查报告范文

为有效防止城市公用事业供水、燃气重特大安全事故的发生,及时处置可能发生的各类安全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正常的生产、生活,维护社会稳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特别重大事故调查程序暂行规定》、《河南省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的规定,参照“__市重特大事故(险情)应急救援预案”,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城市公用事业供水、燃气重特大安全事故处置应急预案(草案)。

一、指导思想

以“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为指导,坚持政府统一指挥、有关各方协调一致的原则,以对人民群众生命财产高度负责的角度出发,确保公用事业供水、供气等设施正常运行,提高对重特大安全事故的处置能力和快速反应能力,最大限度的地避免和减少人员伤亡、财产损失,确保国家、集体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稳定。

二、适用范围

凡属__市范围内发生的供水、供气运行过程中出现的突发性事故,均适合本预案。

根据国务院《特别重大事故调查程序暂行规定》和省、市关于重特大事故有关规定,结合公用事业系统行业特点,凡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应定为重特大安全事故:

(一)在燃气生产、运行、经营、运输过程中发生燃爆、泄露等重大安全事故。在自来水水源发生投毒、氯气泄漏等重特大安全事故。造成一次死亡3人及以上或受伤20人以上的重特大人员伤亡事故;

(二)直接经济损失在100万元以上的事故;

(三)造成区域性管道燃气用户停气、脱压或超压在500户以上的事故。

(四)造成区域性大面积停水用户在500户以上的事故。

三、组织机构及职责

(一)成立__市公用事业重特大安全事故应急处置领导小组,分管副市长为组长,武装部、市委宣传部、市建委有关单位领导为副组长,统一领导和指挥协调重特大安全事故的应急处理工作;根据事故严重程度,决定是否警戒、封闭事故现场、道路或区域;决定重特大安全事故的新闻;决定临时调度有关单位的人员、车辆、物资以及安全事故应急处置的其它重大工作。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建委。具体负责重特大安全事故应急处置有关组织、协调工作,传达落实领导小组有关指令。经领导小组授权,组织有关部门、专家进行现场调查、取证,并根据现场调查结果和专家意见,拟定事故处置的技术措施。负责对外协调沟通事故分析汇总、信息上报等工作。

(二)建立__市公用事业供水、燃气重特大安全事故救援保障小组,由领导小组办公室及各有关乡镇、街道办事处、建委、公安、交警、消防、卫生、质量技术监督、安全生产等有关部门和单位的相关人员组成。在领导小组统一指挥下,负责现场灭火、设置警戒区域、保护事故现场、维护现场秩序、收集相关证据、疏通道路交通、组织危险区内人员撤离、劝说围观群众离开事故现场,严防新的伤亡事故发生;负责设立现场救护所,对受伤、中毒人员进行抢救,保证救治药品和救护器材的供应。负责现场指挥人员和抢救人员的食宿安排;如发生大面积停水、停气事故,在第一时间内协调相关乡镇及街道办事处做好居民的安置和生活安排工作;做好对死难、受伤人员家属的安抚、慰问工作,做好群众的思想稳定工作,妥善处理善后事宜,消除各种不安全、不稳定因素。

(三)建立__市公用事业供水、燃气重特大安全事故调查小组,由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以下简称(市安监局)和市有关部门(单位)、专家及相关人员组成。在领导小组统一指挥下,按照国家有关法规规定的程序和要求,及时组织事故调查组,开展事故调查处理工作。按规定上报事故调查处理结果,并提出对事故责任部门、单位和个人的处理建议。

四、各乡镇、街道办事处和相关部门单位职责

市委宣传部:统一事故信息及抢险救援情况,统筹做好新闻媒体的协调工作。

相关乡镇、街道办事处及居委会(社区):负责做好对辖区市民群众的宣传、解释、劝导、安置、生活保障等方面的工作;协助做好现场疏散、疏导工作;服从领导小组的决定,做好各项配合工作。

市建委:参与事故现场指挥,承担领导小组办公室各项职能,协助领导小组进行现场指挥协调;做好事故调查工作;协助做好救援保障工作;负责现场市政环卫方面的工作。负责组织制定现场抢修方案,协助领导小组指挥现场抢修,保障抢险救援物资的供应;协助做好事故调查、取证、分析工作;负责协调指挥人员和抢救人员的食宿安排,协助处理伤员的救护工作;负责协调对死难、受伤人员家属的安抚、慰问工作,做好群众的思想稳定工作,妥善处理善后事宜,消除各种不安全、不稳定因素。

市公安局:参与事故现场指挥、事故调查;统筹指挥交警支队及辖区公安机关做好交通秩序疏导、现场安全保卫等各项工作。

市消防支队:参与制定抢修方案,负责组织实施现场的灭火工作;参与事故调查处理。

市安监局:加强日常供水、燃气的安全管理等检查,做到防微杜渐;负责重大人员伤亡事故的统计、报告工作,负责组织事故调查并参与事故处理工作;负责监督一般事故的查处情况。

市质监局:参与压力容器及压力管道抢险方案的制定;参与事故调查处理的技术、质量分析。

市卫生局:负责组织开展危重病人救治,保障救治药品和救护器材的供应。

市环保局:参与现场环境污染的处置。

市监察局:参与事故调查处理。

市总工会:参与事故调查处理。

市劳动保障局:参与事故调查处理。

市交警支队:会同辖区公安、交警部门做好事故现场的警戒工作;负责做好事故现场的交通疏导工作。

市建委公用事业管理局:参与事故抢修方案的制定及事故原因的分析。

市建委规划市政局:负责协调对事故造成的道路损坏的修复及其他配合工作。

市建委市容环卫管理处:负责协调事故处理后的现场清扫及其他配合工作。

市燃气(集团)有限公司(或燃气事故发生单位):负责协助制定现场抢修方案,具体组织实施现场抢修:做好生产调查、抢修作业、安全监护、用户通告等工作;做好后勤保障工作;配合事故调查、取证、分析工作。

市自来水公司:负责协助制定现场抢修方案,具体组织实施现场抢修:做好生产调查、抢修作业、安全监护、用户通告等工作;做好后勤保障工作;配合事故调查、取证、分析工作。

五、报告制度及处置程序

(一)报告制度

1.供水、燃气发生事故的单位接警后,应在事故发生第一时间内立即报市建委,涉及消防、交通、救护等工作的,应同时拨打“110”、 “119”、“120”,并报告相关部门。

2.市建委、市公用事业局或供水、燃气、发生事故单位上级主管部门接警后,应立即赶赴现场,并将初步情况上报市委、市政府值班室和应急处置领导小组办公室;由市委、市政府值班室报告领导小组组长和副组长,领导小组办公室通报市安监局、市建委、市质监局等相关部门。

3.安全事故发生单位应在事故发生后12小时内将事故简要情况书面上报市委、市政府及领导小组成员单位。事故报告内容应包括:发生事故的时间、地点、人员(包括姓名、年龄、性别、身份)伤亡情况、事故简要经过、事故发生原因的初步判断、事故发生后采取的措施和事故现场控制情况以及报告人。事故现场情况变化导致伤亡人员数量变化时,事故发生单位应及时补报。

(二)处置程序

1.各相关人员在接警后应立即赶赴现场,按职责分工开展工作,服从领导小组的统一指挥。

2.及时抢救生命。凡事故现场发生人员伤亡,救援保障组应首先组织力量全力抢救伤员,送入就近医院抢救。

3.制止事故发展或及时消除隐患。如事故有进一步发展的可能,要积极组织人员、设备或物资,尽快制止事故发展并及时消除隐患;如发生燃气大面积泄漏或爆炸,应采取果断措施,避免再次发生人员伤亡。如发生水源投毒等重大事件,应立即关闭所有阀门,并通过电视、广播等方式及时通知各用水户,避免事态的进一步扩大。

4.警戒与疏散。事故现场需紧急疏散人员或物资时,应在最短时间内划定警戒范围,组织引导人员、车辆和设备的疏散。如发生燃气泄漏,现场应禁止所有火种,人员应向逆风方向疏散。

5.做好现场保护。事故处置结束,应保护好现场,为事故调查、分析提供直接证据,待事故调查组有明确指令后,再决定清除事故现场。如因抢救伤员、防止事故扩大及疏通交通等原因需要移动现场物件的,应当做好标志,绘制现场简图并写出书面记录,见证人员签字,妥善保存现场重要痕迹、物证,必要时应对事故现场和伤亡情况进行录像或拍照。

6.联系外界求援。因处理事故需要有其它地市及相关部门支持配合的,由领导小组统一协调、调度、落实。

7.重特大安全事故处置结束后,事故调查组应及时组织开展调查工作,查明事故原因、人员伤亡及财产损失情况,查明事故的性质和责任,提出事故处理意见及防止类似事故再次发生所采取措施的建议,以及对事故责任者的处理建议,检查控制事故进一步发展的应急措施是否得当和落实,写出事故调查报告后报市政府。如上级政府及有关部门组成调查处理工作机构,事故调查组应如实提供证据并配合调查。对处置事故中表现突出的个人与单位,予以表彰。

六、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乡镇、街道办事处及市政府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从讲政治、保稳定、促发展的高度来认识这项工作的重要性,切实加强领导,做好重特大安全事故预防和应急处置工作,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二)熟悉预案,组织演练。市建委等有关部门要组织相关人员认真学习本预案,明确各自任务要求和处置措施,做到装备、人员落实,召之即来、来之能战、战之能胜,并定期组织训练和演练,力争把事故造成的损失降到最低程度。

(三)各成员单位负责人要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积极参加应急处理工作;凡无故、借故不参加或拖延参加事故应急处理工作或不服从统一指挥者,将追究其行政责任,情节严重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四)各乡镇、街道办事处及市各有关部门要建立相应的重特大安全事故应急处置领导机构,明确职责,确定人员,制定相关工作预案,设立专线电话。

第3篇:城市燃气调查报告范文

信中指出:“无数事例表明,企业不消灭事故,事故终归要毁灭企业,而且企业负责人也会付出沉重代价。” 从2013年发生在青岛的“11・22”中石化东黄输油管道泄漏爆炸特别重大事故来看,事故之所以造成62人死亡、136人受伤,与企业主体责任不落实,现场应急处置措施不当有直接关系。

首先,是中石化集团公司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不落实,现场应急处置措施不当。其次,下属企业中石化管道分公司未督促指导潍坊输油处、青岛站按照预案要求开展应急处置工作。潍坊输油处对管道泄漏突发事件的应急预案缺乏演练,应急救援人员对自己的职责和应对措施不熟悉。第三,事故应急救援不力,现场处置措施不当。对泄漏原油数量未按应急预案要求进行研判,对事故风险评估出现严重错误,没有及时下达启动应急预案的指令;未按要求及时全面报告泄漏量、泄漏油品等信息,存在漏报问题;现场处置人员没有对泄漏区域实施有效警戒和围挡;抢修现场未进行可燃气体检测,盲目动用非防爆设备进行作业。

根据国家安监总局2013年公布的几起重特大事故调查报告总结发现,每一起事故的扩大,都与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不落实,现场应急处置措施不当有直接关系。

鉴于历次事故教训,新安法对企业履行应急救援主体责任做了新的规定:首先,规定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有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职责。其次,规定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机构以及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要组织或者参与拟订本单位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组织或者参与本单位应急救援演练。第三,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保证从业人员了解事故应急处理措施。

新安法同时还规定: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对重大危险源登记建档,进行定期检测、评估、监控,并制定应急预案,告知从业人员和相关人员在紧急情况下应当采取的应急措施;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将本单位重大危险源及有关安全措施、应急措施报有关地方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有关部门备案。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制定本单位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与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组织制定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相衔接,并定期组织演练。

对于高危企业,新安法规定,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单位以及矿山、金属冶炼、城市轨道交通运营、建筑施工单位应当建立应急救援组织;生产经营规模较小的,可以不建立应急救援组织,但应当指定兼职的应急救援人员。应当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器材、设备和物资,并进行经常性维护、保养,保证正常运转。

第4篇:城市燃气调查报告范文

[关键词] 战略选择 战略匹配 华帝股份

引言

企业战略是企业在竞争环境中,为实现长期生存与发展而进行的具有长远性、整体性、指导性决策,分为公司战略、业务战略和职能战略三个层次。公司战略是企业的最高战略,业务战略、职能战略的选择必须与公司战略相匹配,否则就可能成为企业发展的鸡肋。面对新的战略环境,华帝在战略管理过程中能够选择什么样的公司战略,业务战略、职能战略又如何与之匹配呢?

一、战略管理与战略选择

企业战略管理是围绕企业战略环境分析、战略选择、战略实施、战略评估和控制而开展的复杂的系统工作,是一个循环的过程,其流程大致可以图1表示:

战略选择是战略管理中的核心内容,它决定着企业的方向和命运次。由于华帝的使命、目标和战略此前已经确定,战略环境分析也在战略专家的协助下完成了。为了节省时间和篇幅,本文谨结合目前环境的变化重新进行基本战略选择,并初步探索在新的基本战略下,业务战略和职能战略如何进行选择和匹配。

二、华帝基本战略选择

1.华帝战略聚类分析。战略聚类分析可以通过聚类模型来实现。企业的相对市场占有率和竞争地位确定后,就可根据其处于模型的象限确定选择相应的战略。

(1)销售增长率分析。2001年~2003年,华帝的销售增长率一直徘徊在7%~9%,实施营销变革后销售额实现了跨越式增长,连续两年销售增长率在40%以上。2007年,华帝为实施奥运营销战略进行了组织架构调整,并将渠道及供应链的整合与提升列入年度重点工作,造成阶段性的部分零部件及OEM产品供应不济和经销商观望,上半年销售任务仅达成88%,比上年同期增长12.47%;2007年帅康将销售增长目标定位为30%,上半年的销售任务已完成90%,下半年有望完成剩余销量;顺德的“二万”上半年销售增长率也保持在30%左右。

(2)市场竞争地位分析。根据中怡康2007年的市场调查报告,华帝股份灶具产品销量连续11年位居行业第一,市场占有率为11.35%;烟机和热水器产品销量排名、市场占有率分别为4、7.86%和11、2.22%。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调查也显示“华帝”牌产品的市场综合占有率为17.8%、第一提及率24.6%,均居行业第一位,品牌知名度高达40.8%,是燃气具行业内总体知名度较高的品牌。同是广东兵团的万和燃气热水器连续5年中国市场占有率第一,市场占有率超过20%;消毒柜、燃气灶、吸油烟机、电热水器等销量均居行业前列。浙江兵团的方太、帅康的市场占有率则分别为7.67%和6.87%。

通过战略聚类分析,本文认为华帝可以根据企业自身情况,从市场开发、业务开发、纵向一体化,以及同心多元化等战略中做选择,此外,还可考虑联合型多元化战略。

2.华帝业务组合分析

华帝是以生产灶具为核心的燃气具企业,目前经营灶具、热水器、烟机、消毒柜、橱柜、整体厨房等产品系列。2006年,华帝燃气(电)热水器、太阳能、烟机、灶具消毒柜及海外业务均取得较好业绩,销售额、销售增长率和市场占有率见表1:

本文对华帝业务组合作BCG矩阵分析(如图3),由华帝BCG矩阵图可知,华帝的核心业务燃气 灶属于金牛类业务,烟机和太阳能属于明星类业务,而燃气(电)热水器、消毒柜、集成厨房及海外业务则属于问题类业务。因而本文认为华帝的优势业务在烟机和燃气灶,华帝应当在继续保持两大业务优势的同时,积极从太阳能业务方面寻找突破口,通过技术创新和渠道创新提升太阳能产品品质和市场占有率,尽快使太阳能业务扭亏为盈,而对于燃气(电)热水器、消毒柜、集成厨房及海外业务等问题业务,则需要在进行严格的投资价值分析后确定各阶段重点发展业务,而不是四面突击。以海外业务为例,本文建议目前华帝的海外业务以本土化、高端化为主,坚持以卓越的品质、优质的服务、高端的形象稳健地拓展海外市场。

3. 华帝基本战略选择

结合战略聚类分析和业务组合分析,本文认为华帝选择同心多元化宜着力发展太阳能和消毒柜业务;选择联合型多元化宜积极寻求国内外合作(国内如可能也不排除顺德的万和);选择一体化则需积极探索高效、快捷的营销渠道模式(同时尤其要注重解决太阳能渠道问题)。此外,还需积极进行渠道和市场开发。

三、华帝战略选择与匹配

本文通过战略聚类分析认为华帝可实施同心多元化、纵向一体化及市场开发(加强型战略)等整体战略,而整体战略意图的实现需要业务战略和职能战略的支持,这就需要选择适合的业务战略、职能战略或创造条件使之相互匹配。图4是华帝当前的战略支持和匹配简图。当然,任何一项整体战略的实施均需要一个或多个子战略的支持,图4只是简单描述了各项整体战略实施时亟需的战略支持与匹配。

1.市场开发战略

华帝虽然建立拥有27个区域营销中心、157家一级经销商、2000多家专卖店、3000多个销售网点的多层次营销网络,但多数网点集中在一、二级城市。随着行业逐渐步入成熟期,一、二级城市竞争日益激烈,利润越来越薄,华帝要实施市场开发战略(加强型战略)进军三级城市,就必须积极拓展三级市场营销渠道,且低端和高端两个目标市场最好不共用一个品牌。

2.同心多元化战略

华帝是以生产灶具发展和壮大起来的品牌,随着华帝业务的扩大,目前已发展为拥有灶具、热水器、烟机及消毒柜等多个产品系列的厨卫企业,除灶具之外,热水器、烟机、消毒柜等产品系列均需要共享这个品牌资源,足见华帝品牌荷载之重。根据2006年世界品牌协会的鉴定,华帝的品牌价值为38.8亿元、方太为30.8亿元,帅康和老板紧随其后。而国内家电企业海尔、科龙和美的品牌价值则达640.00亿元、228.34亿元和188.79亿元之巨。因此,华帝要搞同心多元化就必须致力于品牌价值提升。

此外,同心多元化还意味着组织结构和管理模式需做相应的调整;而新业务的增加需要投入大量的资金,这就要求华帝在投融资能力方面有所提升。

3.纵向一体化

华帝实施纵向一体化战略是指前向一体化。随着传统的渠道模式越来越成为制约企业营销的瓶颈,建立高效、快捷的渠道模式已经成为企业的当务之急。华帝的前向一体化主要是通过逐渐增加直营以减少流程、简化渠道、降低成本来实现的。由于华帝同目前许多经销商之间有着浓厚的感情,前向一体化只能渐进式推进。

华帝的纵向一体化不包括后向一体化,事实上许多后向一体化的企业都容易出现亏损,北京奥运会2008合作伙伴青岛啤酒后向一体化到连小小的瓶盖也自行生产是其素难盈利的重要原因。成功的企业通常集中精力做核心业务,如提供外包服务的IBM本身很多业务都是外包的,波音公司的零部件来自世界一百多个国家,空中客车拥有来自世界各国的3000多家供应商。

企业在选择大战略时通常不能同时选择多种战略。华帝在选择同心多元化和一体化战略时,却找到了一个平衡战略――OEM。通过OEM,华帝既解决了多元化的问题,又减少了管理成本,但随着OEM战略的实施,华帝不得不正视其质量缺憾及对品牌形象的负面影响。

四、结论

本文在进行大战略模型分析和BCG矩阵分析的基础上,论述了华帝在新的战略环境下的基本战略选择及战略匹配问题。通过分析,本文认为华帝目前的战略是基本正确的,但华帝同时也需强化自身的投融资职能,提高抗风险能力,深化组织结构调整并努力塑造具有高规范、高激励、高凝聚作用的企业文化。

参考文献:

[1]周坤:企业战略规划教程[M].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06

[2]陈幼其:战略管理教程[M].上海:立信会计出版社,2003

[3]王象山:战略警示录(中国企业战略战略检讨与指南)[M].北京:企业管理出版社,2006

[4]王小川雷鸣:论品牌形象的二维多层次整合营销传播[J].商业时代, 2006(11):58~60

第5篇:城市燃气调查报告范文

关键词:新型城镇化;农民工;市民化

中图分类号:C91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1-828X(2014)06-0-03

一、农民工生存状况及市民化意愿

2012年辽宁省农民工总量约为420万人,其中:来自本省农民工331万,占79%;来自外省的农民工89万人,占21%。来自本省农民工市内流动的260万人,占79%;跨市流动的71万人,占21%。来自本省农民工是来自外省农民工的3.7倍,本省农民工占绝大多数。市内流动农民工是跨市流动农民工的3.7倍,市内流动是农民工的主体。

1.农民工就业分布

2011年全省农民工415万人,从事建筑业93.7万人,制造业51.3万人、采矿业25.5万人、保安业22万人、餐饮业及其他行业112.5万人;主要分布在沈阳市66万人,大连市92万人,其他城市163万人,分布在县城、小城镇的有94万人。辽宁省农民工主要分布在沈阳、大连等大中城市,并且大量从事就业门槛较低的传统二、三产业。这说明大中城市的就业机会比县城和小城镇多,承载能力也比后者强。

2.农民工社会保障

2013年,辽宁省医疗保险参保的农民工106万人,参保率约25%;在工伤保险方面,全省参保的农民工188.55万人,参保率约45%;在养老保险方面,全省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农民工46.4万人,参保率约11%;在失业保险方面,全省参保的农民工27.3万人,参保率约7%。农民工参加社会保险的积极性不高,与长期居住关联度较大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仅为11%,更是偏低。在技能培训结构方面,参加技能培训39万人,参与率约9.4%,取得技能证书仅11万人。从这项调研来看,我省农民工的社会保障水平还比较低,农业转移人口享受与城镇居民同等公共服务的差距还比较大。

3.农民工住房情况

据沈阳市(2012年)的抽样调查显示,农民工的居住方式主要有租住、借住、集体宿舍、活动板房、帐篷和在建建筑五类。其中,租住的占43%,借住的占2%,集体宿舍的占26%,活动板房的占13%,帐篷和在建建筑的占16%。租住和住集体宿舍的农民工比例占7成左右。

4.农民工市民化意愿

据统计,2009至2012年,辽宁省已有47万农村人口落户城镇,对推进城镇化建设起到了一定作用。但是,从现实情况分析,我省农村人口落户城镇人数呈逐年下降趋势,2009至2012年分别为22万、9.5万、9.2万、6.1万,其中,落户小城镇、购房、投亲落户比例较大,分别为11万、6.3万、4.5万。

据辽宁省公安厅2013年问卷调查所知,在调查的10000名流动人口(农民工)中,愿意落户城镇的有3217人,占32.2%,不愿意落户城镇的有6783人,占67.8%;在不愿意落户城镇的人口中,不愿意放弃土地的有2680人,占39.5%,认为城镇消费水平高的有1508人,占22.2%,城镇没有住房的有1092人,占16.1%。可以看出,土地、住房、收入问题是制约农村人口落户城镇的主要因素,同时,惠农政策、征地补偿、生活习惯等也在一定程度上限制了农村人口转为城镇居民。

二、农民工市民化的制约因素分析

1.成本因素制约

目前国内有关农民工市民化成本研究基本上是从公共成本、个人成本和社会成本三个方面进行的,尚未形成普遍认可的成本构成体系和测算方法,而且测算结果差异较大,从人均2.5万元到119.7万元不等(见表1)。。

表1 农民工市民化的综合成本

全国 东部地区 中部地区 西部地区

公共

成本 城镇建设维护成本(元/人年) 677 716 603 547

公共服务管理成本(元/人年) 806 1623 505 465

社会保障成本(元/人) 41356 45547 34362 39832

义务教育成本(元/人) 14180 15066 12384 12616

住房保障成本(元/人) 12011 15214 9512 10305

公共总成本(万元) 13.1 17.6 10.4 10.6

个人

成本 生活成本(元/人年) 14710 16981 12139 12351

住房成本(元/人) 100906 126013 83634 91159

社会保障成本(元/人年) 2975 2742 2970 3839

个人总成本(万元/年) 11.9 14.6 9.9 10.7

从研究文献来看,影响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的成本主要包括公共成本和个人成本,其中公共成本主要是政府为市民化人口提供各项公共服务、社会保障和新(扩)建基础设施等而需增加的财政支出。个人成本主要是农民工个人及其家庭在城镇定居所需支付的生活费用和发展费用,二者缺一不可。

辽宁处于东部地区,如果按照平均每年实现70万人的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目标,则全省每年需拿出28.7亿元(17.6万元/43年*70万人)财政收入用于支付市民化的公共成本。2012年全省公共财政预算收入为3103.7亿元,可见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对公共财政压力并不是很大,政府财力负担并不是制约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的主要因素。

而就农民工个人而言,市民化的最大成本是住房成本,如果按照户均3口人计算,每个新市民家庭需要的住房成本将达到37.8万元。根据国家统计局数据,2012年外出农民工人均月收入2290元,全年收入约为2.75万元,也就是说农民工在维持全年人均支出成本后很难承受购房成本,这也是前述租住和住集体宿舍的农民工比例占7成左右的主要原因。

2.现行制度约束

一是现行户籍管理制度及其附属福利政策的约束。尽管在2009年辽宁省政府出台了《关于深化户籍管理制度改革若干规定》,明确规定在全省取消“农业户口”和“非农业户口”性质划分,统一称作“居民户口”。但是在诸如就业、住房、医疗、教育、养老等制度方面,居民待遇仍然与户口挂钩,城乡福利待遇的差距明显,而在不同城市之间这种差距也同样存在。

二是现行土地管理制度的约束。例如现有征地补偿标准较低,农村土地流转改革较慢,农业转移人口较难通过土地和房产的征收收益获得足够的市民化成本支持。同时,随着国家持续对“三农”的关注以及新农村建设的取得新成就,农民的财产意识不断提高、法律意识不断增强,农业转移人口放弃土地获得市民身份的机会成本越来越高。据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课题组(2011年)的调查,73%的农民工希望进城定居后能保留承包地,67%的农民工希望能保留宅基地。此外,当前城镇建设用地增加与农村建设用地减少挂钩的政策,没有与吸纳农业转移人的数量挂钩,造成人口输入地与输出地之间人口与土地资源的配置严重失衡,农村土地出现闲置等浪费现象。

3.社会认同度低

由于大部分农业转移人口受教育程度低、缺乏工作技能,所以往往从事技术含量低、收入也较低的传统行业。此外生活观念和生活习惯的差异,以及个别治安案件、不遵守社会公德等行为,导致部分城镇居民对农业转移人口整体产生偏见或歧视。而农业转移人口原有的文化与行为方式以及经济生活方面的差距,也使得他们对所在的城市缺乏归属感。据一项关于农民工自我身份界定的调查,选择“城市市民”的人数只有19.31%,选择“农民”的人数占57.93%,选择“边缘人”的人数占22.51%(梅建明,2006)。对广州、深圳、东莞等地新生代农民工的调查显示,63%的人存在“我不属于这里”的感觉(张丽艳、陈余婷,2012)。

4.承载能力限制

由于资源配置的不均衡,大中小城市和小城镇在就业机会、工资水平和公共服务等方面差距悬殊。据《国家统计局2012年全国农民工监测调查报告》显示,在直辖市务工的农民工人均月收入水平2561元,比上年增加259元;在省会城市务工的农民工月收入水平2277元,增加236元;在地级市和县级市务工的农民工月收入水平分别为2240元和2204元,分别增加229元和222元。大城市的务工收入水平和增加额都要高于中小城市的水平。从就业人数上看,在直辖市务工的占10%,在省会城市务工的占20.1%,在地级市务工的占34.9%,在县级市务工的占23.6%。农业转移人口向大中城市集聚,一方面使大城市特别是超大城市规模急剧膨胀,出现交通拥堵、环境恶化、房价高企等“城市病”,另一方面也使一些小城市和小城镇缺乏人气,出现相对衰落的现象。所以虽然现行政策已经全面放开建制镇和小城市落户限制,但是实际上对农民工并没多少吸引力,而大中城市虽然存在各种落户限制,但仍然受到七成左右农业转移人口的青睐。

三、农民工市民化的对策建议

国家新型城镇化的核心思想是实现以人为核心的城镇化,首要任务是推进农业转移人口的市民化。这是城镇化政策从注重数量向质量与数量并重的重大转变。结合上述调研分析并借鉴国内典型经验,提出有关对策建议如下:

1.深化户籍改革

围绕解决已经转移到城镇就业的农业转移人口落户问题,深化户籍管理制度改革,努力提高农民工融入城镇的素质和能力。一是实施差异化的落户政策。完全放开建制镇和中小城市落户政策,取消现有全部限制条件,只要在建制镇和中小城市有合法落户地址(含租赁)即可落户。适度放开大城市落户政策。对于购房落户,取消实际居住1年限制,只要合法取得房屋并实际居住的,本人及其共同居住的配偶、未婚子女、父母可申请落户。二是进一步健全城乡统一的户口登记制度、实施居住证制度、实际居住人口登记制度。逐步剥离附着在户籍上的就业、住房、医疗、教育、养老等社会福利和管理制度,建立统筹城乡的公共服务体系。三是在推进农业转移人口进入城镇落户的过程中要坚持自愿、分类、有序的原则,充分尊重农民意愿,优先解决存量,有序引导增量。这方面铁岭市正在探索的“单户城镇化”经验值得借鉴.

2.推进

一是将集体建设用地交易纳入国有土地使用权交易市场统一管理,形成城乡统一的土地市场体系。探索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权流转新途径。在符合规划和用途管制前提下,允许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出让、租赁、入股,实行与国有土地同等入市、同权同价,探索建立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市场管理制度。二是探索实行城镇建设用地增加规模与吸纳农业转移人口落户数量挂钩政策。三是向国家争取政策,做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区跨县级行政区域的试点。四是推进提高建设用地集约化程度的改革,完善各类建设用地标准体系,严格执行土地使用标准,提高单位建设用地上的人口承载能力。五是推进宅基地改革,完善农村宅基地用地标准,探索农村宅基地自愿有偿退出机制,制定多样化的补偿方式和合理的补偿标准,赋予农民自主选择权利。

3.加强资金保障

一是建立财政转移支付同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挂钩机制。加大预算内新增财力对城镇化建设的支持力度,针对各项财力性转移支付的不同政策目标,在制定各项财力性转移支付政策时,逐步形成与农业转移人口规模相挂钩的财政转移支付分配制度。建立政府、企业、个人和社会共同参与的多元化的成本分担机制。二是充分利用世界银行、亚洲开发银行等国际金融组织的资金,并以之为契机学习和引入先进的技术和管理经验。三是充分发挥财政信用,积极向中央争取地债发行额度或争取由省直接发行地债。四是有效发挥市场机制作用,以财政担保和贴息等方式,鼓励和引导民间资本进入公共事业领域,实现基础设施投资主体多元化。

4.提升承载能力

一是优化城镇化布局和形态。编制全省城镇体系规划,确定科学的城镇等级规模结构和空间布局。以城市群为城镇化的主体形态,提升辽宁中部城市群地位,建设辽宁沿海城镇带。大力推进县城等中小城镇发展,提升其吸纳农业转移人口的能力。二是加强城镇住房保障。大力发展住房租赁市场,推进廉租住房和公共租赁住房并轨,将进城农民工纳入公共租赁住房保障范围。制订和落实进城农民工享受住房保障和住房公积金的政策措施。三是提高城镇基础设施建设水平。加强城市道路交通建设,优先发展公共交通。推进集中供热。加强供水、燃气、排水等设施建设和地下管网改造。提升城市排涝能力和污水处理能力。完善垃圾收集运输处理体系。四是加强产业支撑,统筹城乡就业。大力发展现代农业、传统工业和现代服务业,为农业转移人口提供就业机会。统筹城乡就业,加大对农民工就业培训力度,提高农民工的综合素质,积极支持农业转移劳动力进城创业,认真做好就业困难农业转移劳动力就业援助工作,进一步加强公共就业服务管理基础工作。五是统筹城乡社会保障。将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与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合并实施,建立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实现城乡居民的养老保险一体化。按照归口管理、整合资源、政策并轨的原则,整合城镇基本医疗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两个体系,建立健全城乡一体化的医疗保险管理服务体系。同时完善教育、文化、体育等公共服务设施,提高服务水平。

参考文献:

[1]辽宁省政协办公厅.关于解决我省农民工有序转为城市居民问题的调研报告[R],2001年。

[2]中国社会科学院编.中国城市发展报告No.6[M].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13年

[3]张加明.农民工市民化的几点思考[J].农业考古,2011年03期

第6篇:城市燃气调查报告范文

【关键词】城中村 经济 武汉市

一、城中村及存在的经济问题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生产力水平大大提高,经济基础日益增强,城市化进程也在不断加速。在城市快速发展的过程中,城市建设用地急剧扩张,一些距离城市较近的村庄被纳入城市建设用地内,形成了所谓的城中村。由于各种制度原因,城中村因其存在的各种经济问题成为城市发展的障碍。

1、较少有相应的集体企业等经济增长点

城中村居民主要靠出租房屋获取租金、征地补贴、城中村拆迁改造补偿费用等维持日常生活开支。因此,城中村房屋出租成为村民收入的主要来源之一,城中村的违章建筑物极大的影响了城市形象,阻碍了城市化发展的道路。

2、城中村土地利用率低,缺乏规划

城中村的违章建筑多,结构复杂,市政管网、城市功能不能延伸到其中的很多地方,由于缺乏统一规划或规划执行力度不到位、管理不规范等原因,致使城中村土地利用粗放、土地资产流失、拆迁改造成本增加。城中村土地利用率和产出率低下主要表现为房屋建筑占地面积大,建筑风格与城市规划不够衔接,呈现出城市景观与农村村落景观共存的现象。

3、城中村房地产二级市场活跃

城中村土地区位条件相对优越,土地产权属于村集体所有,这样,优越的区位条件和相对低廉的土地价格,使城中村中不规范的房地产二级市场特别活跃(例如,小产权房的买卖交易等),导致由于城市规划实施和基础设施条件改善而使土地升值的部分国有土地资产严重流失。

另外城中村建筑在拆迁改造过程中不仅造成建筑材料资源的严重浪费,而且还大大增加拆迁改造的补偿费用,增加拆迁改造成本,使国家整体利益损失严重。因此,经济视角的城中村改造越早越好,否则成本将更高,代价将更大,国家资产的损失将更惨重。

二、武汉市城中村改造现状

1、武汉市城中村

根据武汉市的界定,城中村是指《武汉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主城建设用地控制范围图(1997-2010年)》确定的城市建设发展预留地范围内,因国家建设征用土地后仅剩少量农用地、农民不能靠耕种土地维持生产生活且基本被城市包围的行政村。据此,武汉市二环线以内共有147个城中村,综合改造的总体范围包括江岸、江汉、口、汉阳、武昌、洪山等区(城郊区暂未纳入改造范围),涉及总人口35.66万人,农业人口17.10万人,土地总面积21381.82公顷,相当于全市规划中2020年建成区面积的1/4。2004 年底武汉市开始城中村的综合改造工作,根据实际拥有耕地现状,武汉市将全市城中村分为三类:A类村,人均农用地小于或等于0.1亩的村;B类村为人均农用地大于0.1小于或等于0.5亩的村;C类村为人均农用地大于0.5亩的村。并确定了首批进行综合改造的16个试点村,A类村由改制后的村经济实体自行改造;B类村以项目开发的方式改造;C类村以统征储备的方式改造。在先行试点并借鉴其他城市改造经验的基础之上,武汉市探索出了一条城中村改造的新路子。

2、武汉市城中村改造实践

(1)创新理念,转变政府职能。城中村的形成是一个历史过程,实际是城市发展中多重原因造成政府职能缺失的历史欠账。进行城中村综合改造,促使都市“洼地”早日崛起,是城市政府责任和使命,更是坚持城市科学、持续、协调发展理念的具体体现。在武汉市城中村的改造过程中政府开始转变观念,结合城市发展、土地整合、变城中村“二元”结构为“一元”结构的需要,从实现大规划的需要出发,制定相关政策并采取相应措施来保障武汉市城中村改造实践的进行。武汉市政府在改造工作中的角色定位在资金调配上可见一斑,武汉市政府在综合改造城中村中不仅没有经济利益的诉求,而且承担了巨额补贴,在城中村居民的就业安安置以及社保方面承担了无限责任。

(2)目标明确,循序渐进。武汉市出台城中村综合改造政策,确定了“五个转变”的目标:村民边居民、村委会变社区、村集体经济变企业集团、农民变股民、集体土地变国有土地。按照“两步走”的思路,先改制,后改建;先试点,后全面。通过股份制改造,将村集体经济组织依法改制为符合现代企业制度要求的经济实体;进行清产核资和资产评估,清理登记好债权债务,资产评估结果经村民会议认可,并报上级部门确认;对村集体经营性净资产适当扣除社会保障和公共事业管理资金后,原则上全部作为股权量化的资产。在此基础上,着手城中村改建。改建须符合城市总体规划和产业发展要求,规划编制、建设管理的各项标准和控制指标,按城市规划、管理标准执行。

(3)引进市场化道路,推动城中村改造。土地出让实行彻底的市场化道路,全部土地以项目捆绑、挂牌底价方式出让,有效的避免政府低估地价以及房地产商与村之间进行“幕后交易”的可能。武汉市城中村综合改造政策规定:“开发用地与还建用地捆绑成项目后,采取公开供地,其挂牌底价为安置房建设成本和本宗地价之和的1.15倍”。这样一方面是让有开发资质的村集体经济组织在争取自行改造的竞争中处于有利地位;另一方面则可以给前期进入的开发商以适当补偿。为避免基础设施配套资金无法落实,规定土地出让金、增值收益的60%划转给城中村所在的区财政专户储存,专用于城中村综合改造中的基础设施建设,例如道路、排水、绿化、供水、燃气、供电、电信、邮政等;40%由市政府统筹用于城中村市政基础设施配套建设。

三、关于武汉市城中村改造的建议

1、进一步建立健全地方法律法规

武汉市城中村改造涉及范围广,各村层次参差不齐,改造起来难有统一的标准。基于城中村改造工作的政策性,如果没有相应的法律法规作为指导,会因为管理人员的素质差距、管理模式的不一致使得改造混乱不堪,并且可能会有的人利用手中的权利,损害集体和村民的利益。政府应该根据武汉市的实际情况制定相应的法律法规来指导城中村的改造,严格控制操作程序,强化协调服务和加强监管。

2、妥善解决就业、社会保障等配套制度安排

城中村失地村民的就业和社会保障问题的解决是城中村改造的内在要求。应该采取各种措施,大力促进失地农民再就业。原村集体所有财产、土地可以改组为农工贸股份公司,人员就业由农工贸股份公司就地解决,成为公司职员。可以用发展都市农业的办法,发展现代化农业、养殖业。及早培育经济增长点,为村民安居乐业创造条件,为农村城市化奠定良好基础。改造后的城中村的村民理应享受城市居民同等的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和失业保险等社会保障待遇,应设计一个与城市居民相对接近、便于以后与城镇社保体系相衔接的操作方案,先养老保险,后医疗保险和失业保险,因地制宜、循序渐进。

3、合理调整利益关系

城中村改造过程中,土地市场化,政府应让利于村及村民。随着城中村的土地逐步挂牌,走进市场土地量的占比肯定会提高,市场关注度也会提高。但由于城中村改造中土地地块零碎不规则,利用效率不高,随着城中村的土地逐步挂牌,竞争可能会日趋激烈。为了调动城中村改制企业参与的积极性,并保护村与合作伙伴的合法利益,保证改造工作的平稳推进,政府可考虑对城中村土地挂牌交易减免规费,并在土地出让、土地增值收人中,拿出一定比例实行“以奖促改”,或明确一定的比例用于城中村改造公共设施建设。

【参考文献】

[1] 周新宏:城中村问题:形成、存续与改造的经济学分析[D].上海:复旦大学,2007.

[2] 杨爽、周晓唯:基于制度经济学的视角分析“城中村”城市化问题[J].经济师,2006(10).

[3] 宋亚平:一村一策,综合改造――武汉市城中村改造调查报告[EB/OL].中国乡村发现网,省略 2006.

第7篇:城市燃气调查报告范文

地球需要“退烧药”

科学家们认为人类活动导致地球大气层中的温室气体不断增多是导致全球变暖的主要原因。而在促使气候变暖方面作用最大的温室气体是二氧化碳,其“生命力”很顽强,一旦排放到大气中,少则50年,最长约200年都不会消失。因此,推行低碳经济被认为是避免气候发生灾难性变化、保持人类可持续发展的有效方法之一。“全球二氧化碳大量排放引起温室效应,使得地球‘发烧’了。而低碳经济为‘生病’的地球开出了一剂‘退烧药’。”中国人民大学经济学院教授、博导杨志形象比喻道。

50岁的翁雪耀先生是瑞典宜家公司中国总部的“节能减排专员”。多年来,从家居、出行到工作,他一直亲身实践着快乐的“低碳生活”。 尽管翁雪耀家里早就买了汽车,每天清晨,却经常能看到他推出时尚的赛车骑车上班的身影,看上去不仅环保时尚,也很年轻,在小区里很是引人注目。“骑车上班可以锻炼身体,还可以减少我的‘碳足迹’,现在已经成了我的习惯和爱好。”翁雪耀说,所谓“碳足迹”就是一个人或者团体的“碳耗用量”。碳耗用得多,二氧化碳也制造得多,“碳足迹”就大,反之“碳足迹”就小。

“通过公司内部的员工碳足迹调研,我们知道一般员工的一年碳足迹测算下来平均是3吨,而我由于工作需要经常乘飞机出差,我的碳足迹多的时候一年竟然有20余吨。在知道这样震撼的结果后,我就开始选择将骑自行车上班作为一种对环境的补偿,几年来一直坚持着,一想到自己的碳足迹那么多,就警示自己要加倍努力节能减排。”翁雪耀说。

走进翁雪耀的家,同样也能深深感受到低碳风格。“我家的灯很多采用LED的节能灯,看电视时,开LED灯就够了。窗上挂的也是圣诞LED装饰灯,气氛很好又节能。平时晚上在书房用电脑,我就开一盏太阳能灯,早上拿出去充好电,可以用一个晚上,不仅零排放非常环保,而且省电又省钱。”翁雪耀说。

翁雪耀一家住了一套170多平方米的房子,每个月的电费却经常只需60多元。“冬天晚上冷,我就用电热毯这个老办法取暖,效率更高。”翁雪耀在生活中还使用定时器节能,控制微波炉、饮水机、电视等的待机能耗。

翁雪耀执著的环保和节能意识,令邻居们很钦佩。在他的影响下,许多人也开始注意起生活中的点滴节能。“一个人的力量毕竟有限,我非常希望身边更多人能参与到环境保护中来,我还希望政府也能支持和鼓励环保行为,比如说每个月电费账单后面,可以对应写出这个家庭此月份二氧化碳排放多少,这样就能使得人们将能耗与气候变化的负面影响联系起来,让老百姓都能参与到节能减排的事业中。”翁雪耀说。

推进低碳不仅需要政府倡导,企业自律,同样需要社会公众的参与,以便在我国形成“从我做起,共同参与”的良好氛围,使每个人积极参与到低碳经济的实践中来。我国发展低碳经济不但需要政府组织对其伦理理念进行宣传、教育,而且需要广大公众的积极响应,以树立低碳伦理思想观念,提高自身的低碳意识,积极参加到低碳社会建设中来。树立低碳观念有利于形成合理的低碳消费模式,能够对社会的生产目的、生产规模、产业结构起到积极的调节和引导作用,实现生产和消费低碳化。低碳消费观念及消费模式的形成是低碳经济进一步发展的基础。由于生活方式的变革有利于提高人的文明素质,而社会成员文明素质的普遍提高是发展低碳经济的保证。根据低碳社会发展的总体要求,我国发展低碳经济应该把文明、健康、科学的生活方式作为低碳生活方式变革的基本方向,为低碳社会建设创造良好的条件。

为减少碳排放尽一份力

家住天津南开区观园里的刘秀珍大妈每个月都要从居委会领取并填写一张表格,表格上面标有“‘2009酷中国——全民低碳行动项目’家庭碳排放调查问卷表”的字样。记者看到,在这份调查表上,除了家庭成员数、住宅面积等基本情况外,主要包括常用交通出行工具、每月产生的生活垃圾数量、每月消耗的水量、电能和燃气等家庭能耗情况。 据参与该项目的天津市环保局高级工程师章婕介绍,“全民低碳行动项目”由环境保护部和美国环保协会联合主办,项目首批选择全国9个省份11个城市开展试点。时间段为一整年。 天津市作为试点城市之一,选择了南开区观园里、宁乐里、沱江里3个不同年代建设的社区的330户家庭作为此次调查对象。其中,有30户属于重点调查,要统计调查对象每个月的家庭能耗情况;300户属于普通调查,要统计调查对象每个季度的家庭能耗情况。该调查问卷将会和全国其他10个城市的3300户家庭的调查情况汇总,2010年年中由南京大学来完成《2009中国11城市家庭碳排放调查报告》。刘秀珍大妈说,其实平时在日常生活中,她全家人就特别注意节电、省水、省气,以及垃圾回收和绿色出行。原来只是简单地认为响应政府号召,还可以省钱,减轻家庭开销。但没有想到这些平常小事与全球变暖、时尚的低碳生活紧密相关,以后就更有积极性了。观园里社区居委会副主任曹汝楫告诉记者,在这次问卷调查活动之前,社区有20多名老年人就自发组织了一个环保志愿者小组,多年以来每个月的“逢八”即8日、18日、28日三天在小区里开展各类活动,宣传环保知识,放映环保电影,并给社区居民介绍生活中的节能小窍门,有时还邀请专家开办低碳大讲堂,受到大家的好评和欢迎。章婕说,作为普通居民,在减少碳排放、开展应对气候变化的具体过程中,应该扮演着积极而重要的角色。希望更多的家庭记录下自己的“碳足迹”,参与到“低碳生活”中来,为减少碳排放尽一份力。

戒除“便利消费”的嗜好。“便利消费”的价值观是现代商业营销和消费生活中的主流思想,便利消费的生活方式使人们在不经意间消耗了巨大的能源。比如,据制冷技术专家估算,超市冷柜电耗约占70%,敞开式冷柜电耗要比玻璃门冰柜高20%。由此推算,一家中型超市敞开式冷柜一年多耗约4.8万度电,相当于多耗约19吨标煤,多排放约48吨二氧化碳,多耗约19万升净水。由此可见,戒除以高能耗为代价的“便利消费”的嗜好,有利于更好地发展低碳经济。

戒除使用“一次性”用品的消费嗜好。无节制的使用“一次性”用品是造成环境污染的一个不良嗜好,我国于2008年6月颁布了“限塑令”,主要是为了遏制白色污染,戒除无节制的使用塑料袋。“限塑”实际上就是要节约塑料的来源,也即,降低石油资源的消耗和减少二氧化碳的排放。据中国科技部《全国节能减排手册》计算,全国每减少使用10%的塑料袋,可节省能耗约1.2万吨标煤,减少排放31万吨二氧化碳气体。因此,限塑也就是节油节能,而节水也就是节约城市用水、供水的电能耗,在我们的日常生活中戒除“一次性”用品的消费嗜好,自觉地形成节能、减排的良好习惯,以应对全球气候变暖等生态危机的影响。

戒除“面子消费”、“奢侈消费”的嗜好。在“面子消费”、“奢侈消费”等消费观的影响下,当前,人们生活中的碳排放和碳污染成为环境危机的主要原因之一。“现代化的生活方式”使人们更多地享受电气化、自动化提供的便利的同时,导致人们生活越来越依赖于高能耗的动力技术系统,电动车和电梯代替了步行,从而造成了能源、资源大量耗竭。在炫耀型消费观的影响下,无节制地使用私家车成为人们的嗜好,在一些城市的重点学校门口,常常可以发现接送孩子的私家车把道路堵得水泄不通。提倡低碳生活方式,并不一概反对小汽车进入家庭,而是提倡有节制地使用私家车。这样才有利于发展低碳经济。此外,受“奢侈消费”的不良影响,人们的膳食越来越多地消费以高能耗、高排放为代价生产的畜禽肉类、油脂等高热量食物,肥胖发病率也随之升高。于是许多减肥群体又开始在耗费电力的人工环境中进行瘦身消费,如空调健身房、电动跑步机等,其结果是增排温室气体。因此,我们要戒除“面子消费”、“奢侈消费”的不良嗜好,自觉地践行低碳生活方式。

low carbon living

“低碳生活” (low carbon living)就是把日常生活中所耗用的能量尽量减少,从而降低二氧化碳的排放量,是人们改变落后生活方式的基本取向和行为准则。低碳生活是一种生活态度,倡导低碳生活就是倡导一种新的生活时尚,低碳生活涵盖衣、食、住、行等人类生活的各个领域和方面。

在衣的方面,主张穿低碳服装。低碳服装是指衣服从原材料的生产到制作、运输、使用以及废弃后的处理,在这一过程中,会消耗一定的资源并排放出有害气体。据统计,一件普通的衣服从原料到成衣再到最终被废弃,都在排放二氧化碳。 少买一件衣服就可减少2.5千克二氧化碳的排放。而且衣服在运输、洗涤、烘干、熨烫全过程中都要排放二氧化碳并消耗一定的能量。另外,在衣服面料的选择上,质地为天然织物的衣服消耗能源少,而以大麻纤维制成的布料比棉布更环保。低碳服装除了要运用环保材料外,还要求企业在服装的生产过程中厉行环保的5R原则,把Reduce(节约能源及减少污染)、Reevaluate(环保选购)、Reuse(重复使用)Recycle(分类回收再利用)、Rescue(保证自然与万物共存)落到实处。

在食的方面,主张消费低碳食品,低碳食品主要是指在生产、运输、消费的生命周期中能源消耗低,污染物排放较少的食品,比如应季的蔬菜,不需要提供温室大棚等特殊条件;还有本地产的作物,省去了运输过程消耗的能源;较少使用化肥的绿色食品;不过度包装的食品等。另外,生产肉类食品所排放的二氧化碳要高于生产果蔬,另外本地的果蔬和水果比外地运输来的排放二氧化碳量小。此外,低碳饮食也可以减少二氧化碳的排放。比如少喝酒也可减少二氧化碳的排放,如果1个人1年少喝0.5千克酒,可减排二氧化碳1千克。还有畜牧业和肉食品不只是饮食问题,也是环境问题。大规模畜养动物,破坏环境,占用土地,而且畜牧业大量排放甲烷等温室气体,联合国及其他组织鼓励大家放弃肉食,因为肉破坏大量森林,污染水源,而且肉食品能够导致疾病,所以,在饮食方面,我们用植物蛋白取代动物蛋白,不仅可以免除无数动物的痛苦和因肉食带来的疾病,还可以缓解世界能源危机、粮食危机、环境污染和全球暖化。以减少环境破坏,化解地球灾难。

在住的方面,倡导低碳住宅,所谓“低碳建筑”是指,在建筑材料与设备制造、施工建造和建筑物使用的整个生命周期内,减少化石能源的使用,提高能效,降低二氧化碳排放量。在日常生活中我们要选择小户型,不过度装修的低碳住宅。当前,开发“低碳建筑”需要做到以下几个方面:一方面,在建筑材料的选择上,要注意选用无害材料,以及可循环和可再生的材料,以减少对稀有资源的消耗和降低建筑材料在开采、加工、制造和处理过程中对环境的破坏。另外,建筑样式设计和室内空气调节与温控方面也都要尽量满足环保要求,如采用被动取暖、降温的方法,充分利用太阳能,自动调节昼夜温差,这与闭合型空气循环取暖系统相比,不仅节省能源,而且减少了空气中的灰尘与细菌等等。另一方面,在装修过程中,选用可持续建材,可以在一些不注重牢度的“地带”使用类似轻钢龙骨、石膏板等轻质隔墙材料,尽量少用黏土实心砖、射灯、铝合金门窗等资源浪费较大的材料,可以从侧面降低家装工程的碳排放量。此外,深色增能耗,由于深色的涂料比较吸热,在家庭装修中大面积的使用深色涂料,在白天会吸收大量的热能,晚上使用空调会增加居室的能量消耗。

第8篇:城市燃气调查报告范文

一、充分认识加快推进玻璃纤维出口基地建设的重要性

作为一种新兴材料,玻纤材料目前被广泛运用于汽摩、电子信息、石油、天然气化工等产业,市场前景极为广阔。玻璃纤维产业发展至今,已成为工业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产业发展位于全国前列,是全球最大的玻璃纤维生产基地。截止2010年底,已有20多家玻纤生产企业,年产值38.78亿元人民币,占工业总产值的4.1%,其中出口为3.03亿美元,占全市出口比重的16%。巨石集团是全球玻纤产能规模最大的企业,2010年底产能规模达93万吨。“十一五”期间,玻璃纤维出口一直保持着跳跃式增长势头,年均出口增长速度超过30%,大大高于同期出口增长幅度。玻璃纤维出口快速增长带动了我市外贸的迅速发展。

从我市玻璃纤维产业发展看,既面临着发展机遇,也面临着激烈挑战。一方面,中国GDP以每年8~9%的速度保持增长,将明显促动消费产品和建筑产品中广泛应用的复合材料对玻璃纤维的需求,国家基础设施建设、节能减排等战略决策,将进一步推动玻纤复合材料更快发展,而且已经显示了一些强劲势头和市场潜能,国内玻璃纤维产业市场潜力巨大。同时,国际市场仍有较大拓展空间,玻纤主要应用领域的复合材料已进入一种高成长期,从而促进了国际玻纤行业的快速发展。我市无论在龙头企业、配套协作生产能力还是人才和机制建设都具有良好基础及明显优势。以巨石集团为首的龙头企业已经拥有一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并达到世界一流水平的“核心技术”。另一方面,我市玻纤产业发展也面临着行业竞争加剧、市场变化瞬息万变和国际贸易摩擦的严峻形势,面临转型升级的考验。玻璃纤维出口基地建设对玻璃纤维产业的发展具有积极的促进意义,建设玻璃纤维出口基地是推动玻纤产业向国际化现代产业集群发展的一项重要举措,是提升玻纤产业国际竞争力的重要平台,是促进企业自主创新、培育区域出口品牌、规范出口秩序的重要载体,也是加快玻璃纤维产业转型升级的现实选择。

二、加快玻璃纤维出口基地建设的发展思路、发展原则和目标任务

发展思路: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二五”规划》总体要求,扩大玻璃纤维产业规模和国际市场份额,加快产业技术进步和优化升级,提升对外贸易发展质量和水平,实现外贸出口可持续发展,全面提升玻璃纤维产业的国际竞争力。

发展原则:坚持出口导向原则。通过出口基地的培育带动产业集群的规模化、集约化发展,形成贸易与投资的良性互动,提升产品出口竞争力,推动优势出口商品的可持续发展。坚持“走出去、引进来”原则。针对当前国际合作形式和出口的特点,推进产业链集聚。鼓励企业“走出去”,推动出口从以贸易方式为主向贸易与走出去相结合、技术出口和资本输出相结合。坚持优化专业服务原则。基地应为企业建立专业的咨询、培训和信息共享方面的服务机制,用好国家和省市优惠政策,为企业出口提供便捷、专业的服务。

发展目标:以出口基地建设为契机,向高技术、高档次、多品种的方向发展,发展玻纤深加工产品以及下游延伸玻纤制品。力争到2015年,生产规模达到年产140万吨,出口年均增长20%以上,占全市出口比重的20%以上。建成亚洲最大的研发中心,成为世界玻纤品种最齐全的出口基地。形成一批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和核心竞争力较强的出口企业,培育出口超5000万美元以上企业2家以上。打造与国际市场接轨、出口环境优化、产业与贸易相互促进的一流出口基地,争取成为国家级生产出口基地。

三、加快玻璃纤维出口基地建设的主要措施

(一)建立组织机构。市政府成立“玻璃纤维出口基地建设工作领导小组”(下称领导小组),由分管领导担任组长,市发改局、经贸局、外经贸局、财政局(地税局)、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海关等为成员单位。领导小组负责制定和组织实施出口基地的发展规划,研究制订促进玻纤及制品出口的政策措施,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协调解决出口基地建设中遇到的问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市外经贸局),负责出口基地的日常管理工作。同时,成立市玻纤“出口基地协会”。

(二)制订发展规划。根据国家新材料振兴规划,结合产业发展实际情况和相关特点,坚持特色化、集约化、生态化、集群化发展,制订玻璃纤维产业发展规划,确定发展目标和路径。结合出口基地发展状况,制定玻璃纤维出口基地发展规划。在市场导向基础上培育重点产业,加快形成重点产业企业集群,调整和优化产业结构和生产力布局,促进优势产业集群的形成和发展。

(三)加大政策扶持。设立“玻璃纤维出口基地建设专项资金”,主要用于支持企业创建公共研发服务平台、培育自主品牌、发展国际销售网络等。推动出口信用保险采用基地联保方式,为基地中小会员企业提供优惠承保条件,着力扩大企业出口信保覆盖面。优先支持基地会员企业实行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

(四)开拓国际市场。支持企业扩大传统市场,积极开拓新兴市场,以“玻璃纤维出口基地”统一组织企业参加境内外专业展览会,采取参展摊位统一特装方式,突出基地城市的整体形象,统一组展、统一品牌,打响“玻璃纤维出口基地”品牌。

(五)加强品牌建设。推动企业采用国际标准促进出口产品占领国际市场。帮助企业学习和掌握国外最新标准,鼓励企业参与各种国际标准化组织活动。强化自主出口品牌建设基础性工作,鼓励企业申报专利、境外商标注册、产品认证、国际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等。每年选择若干家品牌意识强、创牌能力强的玻纤企业,多渠道加大帮扶力度,力争形成若干在国际上具有一定影响力的自主出口名牌,提升出口基地品牌建设的整体水平。

(六)防范市场风险。加强玻纤产品价格及原材料价格监测及上下游企业相关经济运行情况分析。密切跟踪国外最新的技术法规、标准和合格评定程序。引导企业积极参与案件应诉,鼓励企业开展游说、交涉、抗辩工作。建立健全政府、基地协会和企业共同参与的贸易摩擦应对机制,提高贸易摩擦应对能力。加强基地协会与境外行业商协会的联系,促进境内外、国内外商会间的交流与合作。

(七)加大产业招商。运用出口基地品牌打好招商牌,将基地规划、设施、服务和企业等打包进行整体宣传,提高宣传及招商效果。按照“大项目带动、配套企业跟进、产业集群发展”的产业发展思路,强化“产业链”招商,吸引投资大、带动性好、关联度强的项目进基地发展。针对重点龙头企业,充分发挥其规模和技术优势,吸引为其配套的上下游企业,实现区域内产业无缝对接,构筑强竞争力的产业链。

(八)支持企业“走出去”。推动出口从以纯贸易方式为主向贸易与“走出去”相结合、技术出口和资本输出相结合转变,推动有实力的企业设立境外生产、研发、营销网络体系等,扩大出口规模,着力培育一批具有较强自主创新能力、拥有核心技术的企业集团。

(九)加大人才引进。完善人才引进政策,鼓励企业探索实施各种先进柔性分配机制,通过技术入股等激励办法吸引拥有发明、专利、专有技术的人才到基地发展,着重引进既精通专业技术、又精通产业管理营销的复合型人才,尽快形成产业的研发团队和学术带头人。

(十)提升退税服务。落实各项税收优惠政策,积极推行出口退税分类管理,加快出口退税速度,优化退税服务,积极引导出口企业规范经营,把好政策关,防范出口退税风险。

(十一)优化通关环境。提升玻纤企业海关管理等级,推广属地申报、口岸验放通关模式,有效降低企业通关查验率,采取针对,为企业量身打造适合自身的外贸通关、加贸手册办理模式。进一步提高通关效率和检验检疫服务效率,降低通关费用。对基地内企业签证时限缩短为优先审核,优先签发、当场签发。

(十二)加强公共服务。完善“玻璃纤维技术研发与成果推广中心”、“玻璃纤维产品性能试验与质量检测中心”、“玻璃纤维产业培训中心”、“玻璃纤维信息中心”、“玻璃纤维国际展示采购中心”、“玻璃纤维国际物流中心”等公共服务平台。为企业搭建与大专院校、科研院所科技合作的平台,实施“职业技能人才素质提升”工程等,切实体现服务平台的公共性和实用性,更好地为出口基地的企业服务。

(十三)完善基础设施。结合城市规划和开发区发展规划,完善出口基地基础设施及产业园区设施,完善提升出口基地的整体功能。加大以电力、燃气供应为重点的能源基础设施建设,加快综合交通运输网络建设和生态环境建设等。

(十四)加大金融支持。将基地出口企业列入首批核销改革试点企业,方便企业办理收结汇,领先一步享受改革带来的便利和成本资源节约。进一步拓宽企业融资管道,引导辖区内金融机构不断创新国际结算和国际贸易融资产品,帮助企业有效规避汇率风险。适当增加对玻璃纤维企业的授信额度,满足企业正常生产经营需求。探索运用国际金融衍生工具积极推动企业在境内外上市,利用资本市场融资。

第9篇:城市燃气调查报告范文

2014年最后一天,上海外滩跨年活动中发生36人死、48人伤的踩踏事件,一向被认为政府管理水平最高的上海市发生了这样的风险事件,再一次敲响了风险防范的警钟。特大型城市因其人口规模大、空间聚集度高,公共管理难度大,具有中小城市和村镇没有的风险的脆弱性,一场大雨、一次火灾、一个大型活动就可能引发巨大的灾难。因此,对当前特大型城市的风险要有深刻的认知。从个体角度看,风险认知问题涉及影响个体对风险预测和评估的因素。从社会角度看,风险认知问题涉及影响风险的组织、社会和文化因素。目前,无论是个人、组织还是社会,普遍存在不当的风险认知,这是许多社会风险的根源,是风险治理必须首先面对和解决的问题。

消除目前存在的一些不当风险认知

(一)提高全社会风险意识,不仅要重视危险回避,更要关注风险防范

在笔者完成的一项风险认知的问卷调查中,排在最前面的被人们认为最危险的10项风险源分别是:核泄露、毒气泄漏、战争、燃气爆炸、核武器、传染病流行、恐怖袭击、地震、癌症和交通事故。这个结果显示,人们更多地关注那些对生命危害性更大而发生概率低的风险,而对于那些发生概率更高的身边的风险却重视不够。对于危险,每个有常识的人都会去本能地躲避,而面对众多的风险人们却经常忽略了。因为风险是对于危险发生可能性的认识和判断,每个人的知识、经验不同、接触的信息不同就会产生不同的判断,致使许多高的风险源被忽略。

为什么同样的事故会反复发生?反复发生就说明其属于高风险,而这种高风险还没有得到足够的重视和应对。当灾难事故发生后,个人、社会、国家都会不惜代价做出应急响应,但往往在杜绝类似灾难和事故的努力上却远远不够,因为人们并不习惯为可能的危险付出成本。比如,一个人得了癌症,全家会不惜一切代价治疗,但很多人不愿意自费去做一次体检。公共管理也一样,在灾害救援、事故应急上政府财政可以紧急拨出专款,但财政对防范风险的常规预算往往不足。我们都懂得“防患于未然”的道理,在风险治理方面,我们要转变观念,学会如何科学地为“没有发生的危险”埋单,也就是以小的风险防范经费支出来节约大的事故应急经费。

(二)对事故和灾难的风险性反思要推动制度的健全和政策措施的完善

风险认知的另一个突出问题是对发生的事故、灾难的风险性反思不足,这就造成同类事故不断发生,低级错误一再复制。上海外滩踩踏事件调查报告值得赞赏的一点就是提到不能“因噎废食”。我们看到因为一些学校组织学生课余活动发生事故后,教育部门明确要求取消这类活动,这不是真正的对事故的反思。风险性反思不仅仅是追查事故原因,追究责任人。对事故和事件的反思不应该仅仅停留在思想上,除了要让涉及的个体获得风险认知,更重要的是要形成全社会的风险认知,一次、一类风险的发生应该推动一种制度性解决,通过制度和政策措施避免和降低此类和相关类别的风险。

(三)改变人们普遍忽视风险距离的侥幸心理

笔者最近的一个关于汽车使用风险的研究发现一个奇怪的结论。我们在考察影响驾驶员危险驾驶行为一系列的变量时发现:倾向违反交通规则和法律的态度、驾驶员驾驶过程中的愤怒情绪和紧张情绪、驾驶员驾驶过程中对刺激性的追求、驾驶员具有的应付突发事件的防卫驾驶能力,都使得风险驾驶行为增加。但一个出乎意料的结果是:对不当驾驶行为危险性的认知越高,越倾向风险驾驶行为。也就是说,驾驶者明知超速、不系安全带等行为是危险的,他们依然这样做。为什么会发生这样的现象?就是因为很多人认为风险是存在的,但他们侥幸地认为危险不会落在自己头上。而风险社会下正确的风险认知应该是,使得每个人都意识到风险可能时时都会在自己身边发生,时刻不能放松。

(四)建立有效、及时的全媒体系统,实现准确、恰当的风险“媒介化”,来降低风险

现代社会中许多风险是人们认知不足的, “风险社会”的风险多数属于“媒介化的风险”,即风险事件通过各种不同媒体的表述、呈现,成为大众了解到的风险信息,这个过程就是风险的媒介化。如果说传统社会的风险意识来自自身及周围人的经验的话,现代人的风险认知和风险焦虑主要来自媒体。而风险媒介化的过程本身可能会造成风险失真,一种情况是媒介化过程释放了错误的信息,另一种情况是风险媒介化不足或缺失。

在信息社会、网络社会、移动互联时代,风险的防范要依赖恰当媒介化的风险信息。比如,北京“7·21”暴雨灾难后,北京市政府开始在特殊气象时向市民发送风险预警短信。如果上海的安全部门提早发出举办地点变更的信息,或者在2014年12月31日晚上及时发现人群聚集的风险,采用微博、微信、短信发出提醒,呼吁市民不要前往外滩,外滩市民迅速离开,这场灾难可能就不会发生。因此,要利用目前互联网、社交媒体在传播中的优势,结合传统媒体,形成全媒体的准确、有效的风险媒介化体系,防范和应对各种风险。

(五)普及风险防范知识和技术,提高风险认知能力

媒介化后的风险在认知过程中也可能失真,因为风险认知是一个风险信息主观化的过程,这就不可避免出现风险的个体差异,不同的人对于相同的风险信息会表现出截然不同的态度和行为。对于一些新的风险,人们没有感知和判断能力,或者把风险放大或者把风险缩小。有些人会信谣、传谣,有些人则能够轻易识破谣言。究其原因,就是风险社会理论提出者贝克所言的“风险社会是知识依赖的”。现代社会信息的传播途径多样化,信息量巨大,过量的信息就需要人有能力筛选,矛盾的信息会使人出现判断错误,而不充分的信息也可能使人们的风险认知发生偏差、行为失当。对于特大型城市来说,时刻暗藏着各种风险,政府部门应该组织专业机构和全社会来排查风险,编制风险地图以及市民风险防范的指南、功略,采用灵活多样的文字和可视化手段,及时更新的风险信息和风险防范措施,提高全社会的风险认知和应对能力。“个体化”社会要依靠新的社会动员方式实现公共风险治理

(一)提高风险认知水平的目的是提高风险治理效果

风险认知包含了四个方面的影响因素:个体层面的风险认知、群体层面的风险认知、社会和政策层面的风险认知、文化与价值观层面的风险认知。个体如何规避风险取决于个体的风险认知和风险应对能力,社会如何应对风险取决于风险的社会认知和社会政策水平,也依赖于风险的传播和社会的风险知识,以及全社会的风险防范技术,使不断形成和固化的社会行动上升为一种文化和价值理念。要提高风险治理效果就要从影响风险认知的不同层面人手,同时采取措施从个体层面提高每个人的风险认知能力、风险意识。从风险的社会政治制度人手,深入到风险治理的文化建设的高度,才能实现高水平的风险治理。

(二)认清特大型城市社会风险的新特点、新形势

目前风险治理的突出特点是“个体化”社会背景下的公共风险规避,但这本身就蕴含着巨大的矛盾。中国的现代化转型过程也明显表现出个体化的特征,特别是特大型城市,单位社会式微,家族社会已经不存在,代之以核心家庭,而年轻一代越来越追求个性和人格的独立,甚至一些家庭成员的个人财产也是独立的,个体成为社会的基本单位。但个体化的社会所要面对的却是社会化的风险,越来越多的风险不是个人可以规避和承担的,需要社会协同应对。上海外滩踩踏事件就是典型的个体化社会下的公共风险,跨年活动参与的单位基本上是个体、家庭或少量朋友小集体;当大量个体聚集,便形成了风险,一个人的在场成为别人的阻力和伤害,而这个过程中多数在场的人又是不自知的。

对于特大型城市来说,这样的事例比比皆是。我们计算了北京汽车拥有量和道路面积之间的关系,发现北京的道路刚刚够容纳北京所有的500多万辆汽车,并保持一个安全行驶的车距,而且要行驶的话须步调一致,同步、低速、匀速。实际上,整体道路面积下汽车总量理论上的匹配是毫无意义的。因为道路分布在整个北京行政区域,而汽车多数活动在中心区和主干道,在多数时间、多数汽车停驶的状态下北京的道路已经拥挤不堪。在一些重要的时间节点上,局部交通接近瘫痪,如果遇到突发事件,就会酿成灾难。就像北京“7·21”大暴雨京港澳高速房山段几百辆车淹没在洪水中,每辆车都互相成为了路障,陷入险境无法逃脱。

(三)通过自组织、民间机构,利用新媒体形成新的风险应对和治理模式

个体化社会意味着社会的组织和社会动员更为困难,也意味着个人将不得不学习独自面对风险社会的新挑战,要求个体具备成为风险应对主体的能力。但仅仅这样是不够的,因为个体所能规避和应对的是个体风险,社会共担风险依然需要组织化和社会化的应对和治理。因此,在正式组织无法满足风险治理的情况下,应该培育社会的自组织能力,来增强抵御风险的能力。如北京“7·21”暴雨致使快轨停运,机场滞留旅客几万人,北京望京小区居民利用微博半小时集结了20多辆私家车,免费送旅客回家。

除了鼓励社区、民众自组织进行风险防范外,应该鼓励那些具有特定专业技术的公司和民间机构积极参与风险治理。比如,目前电话和短信诈骗现象普遍,依靠公安部门很难实现源头治理,而类似360手机卫士这类软件的做法起到了很好的作用。通过一些接过诈骗电话和短信用户对来电号码的标注,并把这些数据通过分享转化为提醒信息,有效地减少了诈骗电话和短信的成功率。除了鼓励360这样的企业行为外,更应该把这种风险防范的手段扩展为电信运营商的基本服务,同时鼓励其他商业机构开发更有效的应用手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