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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大学生;食品安全;知晓率
【中图分类号】R19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2095-6851(2014)2-0502-01
在校大学生作为一个特殊的社会消费团体,拥有较高的文化程度,对社会有较强的影响力,食品卫生安全与之密切相关。如何提高大学生食品安全意识和认知水平,解决大学生食品卫生安全问题已成为目前社会关注的热点。本研究通过对332名在校大学生进行食品安全相关问题问卷调查,了解大学生食品安全知识现况,分析大学生食品安全知识知晓的影响因素,为高校进行大学生食品安全健康教育发生提供科学依据。
1 对象与方法
1.1 调查对象:随机抽取某综合院校332名在校大学生作为研究对象。
1.2 方法:采用问卷调查方法,问卷设计经查阅文献、预调查后修改完善形成。问卷以选择题形式为主,内容包括一般情况、食品安全知识等问题,其中:准备食物前安全知识6题;加工食物相关安全知识6题。
1.3 质量控制与数据分析:调查前由经过培训的调查员现场讲解,然后由调查对象无记名填写问卷,采用Epidata 3.0软件双轨质控录入数据,应用SAS 9.1.3(SAS Institute, Cary, NC)软件进行统计分析,计数资料两组间的比较使用χ2检验,所有的统计检验均为双侧概率检验,P
2 结 果
2.1 一般情况分析:共发放问卷350份, 回收问卷350份, 其中有效问卷332份, 有效率为94.86%。受调查学生年龄范围17-22岁,其中:男生143人,占43.07%,女生189人,占56.93%.
2.2 大学生获得食品安全知识的主要途径:由表1可见,大学生获得食品安全知识主要来源是家庭和朋友,占37.05%,其次是大众媒体和因特网,分别占20.48%和19.58%。
表1 食品安全知识获得途径情况
3 讨 论
食品的质量不安全,将会影响到人们的健康。食品的安全问题关系到全人类的生活、生存延续,是人类发展的一个重要课题。大学生群体有着自己的特殊性,他们的知识水平较高,接收能力强。本次调查显示大学生已经具备了一定的食品安全知识,但对准备食物前安全知识、加工食物安全知识方面的知晓率较低。
3.1 加强大学生准备食物前相关安全知识教育 调查发现有59.04%认为接触脸部、衣服后需要洗手、51.20%认为患有腹泻发烧的人不能准备食物。但是只有40.06%的人了解清洗餐具的方法、41.87%的人认为流动的水是清洗蔬菜和水果的最佳方式、49.40%的人认为手背上有伤口不能准备食物、48.80%的人意识到使用切菜板切过生肉和生鱼之后,需要更换或者清洗、由此可见,大学生由于在校求学,对准备食物前相关安全知识欠缺,需加强此方面的宣传教育。
A.12319 B.12365
C.12369 D.12331
2.下列哪个物质是食品添加剂?( )
A.苏丹红 B.柠檬黄
C.三聚氰胺 D.孔雀石绿
3.下列有关野生蘑菇的描述哪个是正确的?( )
A.吃野生蘑菇的时候最好和大蒜同煮,可以去毒
B.只要充分掌握识别毒蘑菇的技巧就不会中毒
C.野生蘑菇无法从外观、气味等方面辨别是否有毒
D.野生蘑菇中毒也没事,多休息就好了
4.热饮塑料杯盖上的三角形符号中标着“6”,下列哪个说法是正确的?( )
A.杯盖的直径是6厘米
B.聚苯乙烯材料,不能在微波炉中加热
C.聚氯乙烯材料,能在微波炉中加热
D.只耐60℃温度
5.根据《上海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举报有功人员奖励办法》,举报有功人员可获得的最高奖励是多少?( )
A.5万元 B.10万元
C.20万元 D.50万元
6.我国食品安全的主要问题是由污染引起的食源性疾病,下列哪种情况引起的食源性疾病尤为突出?( )
A.细菌性污染
B.食源性寄生虫感染
C.食源性化学性中毒
D.食源性真菌毒素中毒
7.《中国居民膳食指南》推荐每人每天的油脂摄入量为多少克?( )
A.25 B.50 C.75 D.100
8.上海市地方标准规定,冷鲜鸡在运输、贮存和销售过程中,应全程将其放置在0℃~4℃温度范围内,冷鲜鸡的保质期限不得超过几天? ( )
A.3天 B.7天
C.6天 D.8天
9.织纹螺因含有( )易导致食物中毒,原卫生部2012年便发公告明确要求,任何食品生产经营单位不得采购、加工和销售织纹螺。
A.砷 B.汞
C.河豚毒素 D.贝类毒素
10. 0~6个月婴幼儿配方食品中不得添加下列哪种物质?( )
A.香兰素 B.乙基香兰素
C.香荚兰豆浸膏 D.任何食用香料
11.《上海市餐饮服务食品安全违法行为记分管理暂行办法》将从2015年1月1日起实施。其中规定,造成集体性食物中毒食品安全事故的将记几分? ( )
A.18 B.12 C.6 D.3
12.上海市《餐饮服务单位食用油使用指南》明确规定,连续煎炸食品的食用油累计期限使用不得超过( ),煎、炒、炸食品的食用油使用期限最长不得超过( )?
A.18小时 /4天 B.12小时 /3天
C.12小时 /2天 D.20小时 /5天
13.下列4种合格的食用植物油中,相对最不适合作为较长时间高温煎炸烹调用油的是?( )
A.花生油 B.棉籽油
C.葵花籽油 D.棕榈油
14.关于鸡蛋的食用方法,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鸡蛋生吃可以获得最佳营养,最好生吃
B.鸡蛋一定要熟吃
C.开水冲鸡蛋食用最有利于营养吸收
D.半生半熟的煎蛋是科学的食用方法
15.关于用冰箱保存保藏食品,下列哪种做法不正确?( )
A.冰箱内的生熟食物必须分开放置
B.准备放入冰箱的生鲜食物要清洗干净
C.冰箱内的食物都可以存放较长时间,因为冰箱中温度低,所以不必担心食物变质
D.存放在冰箱内的熟食在食用前要再次加热
16.膳食中长期摄入过量铝会引起以下哪种不良后果?( )
A.营养不良 B.甲状腺肿大
C.肠胃疾病 D.影响儿童智力发育
17.关于保健食品,以下说法正确的是?
( )
A.保健食品可以当作药品,有治疗疾病的作用
B.所有人都可以吃保健食品
C.有保健功能的食品都是保健食品
D.保健食品具有特定的保健功能
18.关于去除果蔬农药残留的方法,以下哪种是错误的?( )
A.淡盐水浸泡洗涤 B.小苏打浸泡洗涤
C.切碎后冲洗 D.40℃温水浸泡洗涤
19.市民在外就餐时,应该找有“食品安全监督公示”牌的餐馆就餐,公示牌显示( ),
25 食品与生活 2015-02
代表餐馆的卫生状况良好,可安心就餐。
A. 红色“哭脸” B.黄色“平脸”
C. 绿色“笑脸” D.白色“平脸”
20.部分不良商家为提高价钱而谎称所售牛肉为进口牛肉,截至2014年12月31日,下列哪个国家并未获准向中国出口牛肉?( )
A.日本 B.澳大利亚
C.新西兰 D.加拿大
21.有些人饮用牛奶后,会出现腹胀、腹疼、肠道痉挛,甚至呕吐或腹泻。这是由于这些人不能对牛奶中的( )分解利用造成的,可食用酸奶以补充每日所需乳制品。
A.葡萄糖 B.乳糖
C.果糖 D.蔗糖
22.家中的案板、刀具要想达到彻底消毒的目的,需要怎么处理?( )
A.用洗洁精刷洗 B.用流动水冲洗
C.用碱水刷洗 D.用沸水浇烫
23.“绿色蔬菜”是绿色食品的一种,其中分A级和AA级,AA级要求更高,它不能采用( )。
A.限量使用限定化学合成农药
B.有机肥
C.种植绿肥
D.作物轮作
24.根据加工工艺,市面上销售的食用油主要可分为“浸出油”和“压榨油”,以下说法正确的是?( )
A.浸出油的加工工艺是化学浸出法,应用化学萃取的原理,用有机溶剂与油料接触萃取出食用油。
B.压榨油是用物理压榨法分离的食用油,比浸出油安全
C.压榨油是油料经去杂、去石后进行破碎、蒸炒、挤压,让油脂从油料中分离出来,这个过程生产的油脂是合格的油脂产品。
D.以上都正确
25.以下哪种是我国食品包装上印制的食品生产许可标志?( )
A.CCC标志 B.QS标志
C.条形码 D.“蓝帽子”标志
26.关于对餐饮用具进行消毒的做法,以下哪种是错误的?( )
A.煮沸、蒸汽消毒保持100℃,10分钟以上
B.使用消毒柜的红外线消毒时一般温度控制在120℃以上,保持15~20分钟
C.煮沸、蒸汽消毒保持85℃,5分钟以上
D.洗碗机消毒一般水温控制在85℃,冲洗消毒40秒以上
27.烤鸭是人们喜爱的美食,但烤焦的鸭肉不宜再食用,因其中含有( ),该物质对人体有极强的致癌作用。
A.苯并芘 B.二f英
C.黄曲霉毒素 D.亚硝胺
28.关于家庭存放食物的方法,以下哪种行为是错误的?( )
A.未经改刀的剩余熟食要冷藏,再次食用前要彻底加热
B.放入冰箱的食品之间要留有空隙,不宜太满
C.熟食加盖后存放在冰箱上层,生食存放在冰箱下层
D.新鲜的蔬菜、水果可与生肉、鱼等一起混放在冰箱内
29.菠菜中含有( ),会与钙结合形成不溶性的沉淀。烹饪时可先将菠菜在沸水中焯1分钟捞出,降低该物质的含量。
A.叶酸 B.维生素K
C.β胡萝卜素 D.草酸
30.进入市场销售的猪肉必须具备哪些文件?( )
A.县级以上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
B.屠宰加工企业的生产许可证
C.动物卫生监督机构出具的“检疫合格证明”
D.以上都需要
31.食品储存和加工不当会产生有害物质,世界公认黄曲霉毒素为致癌物质,黄曲霉毒素多存在于下列哪种食物中?( )
A.炸糊了的薯条
B.霉变的花生
C.发芽土豆
D.变成绿色的紫菜
32.关于巴氏杀菌乳,下列说法错误的是?
( )
A.购买时不仅要看生产日期,还应看是否放置在冷藏环境
B.购买回家后应及时放入冰箱冷藏
C.在保质期内可以放心饮用
D.饮用前温热即可,不必完全烧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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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 性别 男 女 年龄 周岁
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
邮政编码
有效通讯地址 省 市 区/县
您是最先从何种渠道了解此次活动的:( )(单选)
A.《食品与生活》杂志 B.《新闻晨报》 C.IPTV健康频道
D.东方明珠移动电视 E.上海市食品安全网 F.人与健康社区宣传栏
G.《新民晚报社区版人与健康》周报 H.由区县监管部门告知
I.从亲朋好友处听说 J.其他
*填写时务必字迹清晰,填写完毕后请仔细填写B面答题卡。
2015年 上海市食品安全有奖知识竞赛
答题卡
(A面)
26 Food and Life 2015-02
安全 知识竞赛
33.有关酸奶,以下说法错误的是?
( )
A.酸奶不宜空腹饮用
B.酸奶越浓稠越好
C.酸奶不宜加热后饮用
D.喝酸奶要适量,并非越多越好
34.关于预包装食品营养标签,下列说法错误的是?( )
A.标签上一定要标示蛋白质、脂肪、碳水化合物、钠和能量的含量值
B.食品在生产过程中使用了氢化植物油的,必须标示反式脂肪酸的含量
C. 消费者可通过NRV%计算自己摄入的营养素占一天所需量的比重
D.当每100克固体食物蛋白质含量≥9克时便可声称“高蛋白质”
35.关于食品安全,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食品安全必须零风险
B.含有防腐剂的食品不一定是不安全食品
C.纯天然食品一定安全
D.吃了含有致癌物质的食物就会得癌症
二、多选题(每题有多个正确答案,共5题,每题4分,共20分,多选、漏选、错选均不得分)
36.自2014年7月1日起,下列哪些食品中不能再使用硫酸铝钾(俗称“钾明矾”)和硫酸铝铵(俗称“铵明矾”)作为食品添加剂?( )
A.馒头 B.面包
C.煎炸粉 D.膨化食品
37.以下哪些举措有助于预防食源性疾病?( )
A.食物储存时保持洁净,生熟分开
B.冰箱定期清洗、消毒
C.煮熟食物
D.使用安全的水和原材料加工食物
38.关于食品添加剂,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
A.在生产猪肉制品时,可使用食品添加剂掩盖变质猪肉,继续生产销售
B.巴氏杀菌乳中不得添加食用香料、香精
C.食品添加剂需根据国家规定使用,不可随意滥用
D.盐、醋等不是食品添加剂
39.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操作人员,有下列哪些情形之一的,应洗手并消毒?( )
A.接触生的食物后
B.咳嗽、打喷嚏或擤鼻涕后
C.处理动物或废弃物后
D.接触受到污染的工器具后
40.购买食品时,发现以下哪种情形的不要购买?( )
A.超过保质期
B.未标明烹调方法的食品
C.胖听的罐头食品
D.包装破损的食品
三、判断题(对打“√”,错打“×”,共10题,每题1分,共10分)
41.食用油的品质通常分为一级、二级、三级、四级4个等级。一级油精炼程度最高,颜色清浅,去除了较多的色素、杂质等,因此一级油是品质最好的食用油。( )
42.购买糖炒栗子时应挑选开口的,这样的栗子不仅容易剥,而且味道更香甜。( )
43.特殊膳食类食品和专供婴幼儿的主辅类食品,应当标示主要营养成分及其含量。( )
44.新鲜黄花菜中含有龙葵毒素,能引起人呕吐、腹痛、血尿等中毒症状。( )
45.牛初乳是乳牛产崽后7天内的乳汁,营养成分高,同时含有大量的免疫蛋白,适合用于加工婴幼儿配方食品。( )
46.野生的鱼在自然环境中自然生长,味道鲜美,无需担心非法添加剂等人为食品安全风险,因此比人工养殖的鱼更安全。( )
47.一些人为了方便,直接拿报纸或者广告纸包裹食物或将食物直接放于报纸或广告纸上,这样做是不安全的。( )
48.相对于其他金属,不锈钢容器更坚固、耐腐蚀。但不锈钢容器不可长时间盛放盐、酱油、醋、菜汤等食物。( )
49.食品包装的标签上标示“不含食品添加剂”就是安全的食品。( )
50.豆浆营养丰富,但不宜饮用生豆浆,必须将生豆浆煮沸后才能饮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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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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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 )
26 ( )
31 ( )
36 ( )
41 ( )
46 ( )
一、单选题
2015年 上海市食品安全有奖知识竞赛
答题卡
二、多选题
(B面)
三、判断题
此答题卡复印无效,填写完毕后请寄至《食品与生活》杂志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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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旦、春节即将来临,“两会”召开在即,为让人民群众度过一个健康、欢乐、祥和的节日,切实保障好“两会”期间的食品安全工作,现就做好元旦、春节和“两会”期间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明确如下:
一、加强领导,狠抓责任落实。
食品安全关系到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关系到社会的安宁与稳定,各级、各部门要从贯彻“十七大”精神、落实科学发展观和构建“平安安庆,和谐安庆”的高度,充分认识到加强“两节”和“两会”期间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极端重要性,结合当地和部门实际,认真制定监管工作方案,扎实组织实施。要切实加强对节日和“两会”期间食品安全工作的领导,坚持“政府统一领导、部门指导协调、各方联合行动”的工作机制,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发证、谁负责,谁监管、谁负责”的原则,建立健全执法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对重大食品安全事故要实行“首报负责制”,对突发的食品安全事件要反应迅速,处置果断,确保应急机制高效运转。对两节期间群众投诉、举报要及时查处,不得推诿和拖延。对监管不到位和执法不严而造成食品安全事故的,要追究其主管部门的责任。
二、突出重点,继续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检查。
节日期间,是群众购买和消费食品相对集中的时期,也是食品安全事故多发时期,各县(市)、区、各部门要组织力量,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检查。农业部门要加强对动物疫情的监控工作,加大对上市的畜、禽产品的检验检疫工作力度;质监部门要针对节日期间人民群众消费较为集中食品的生产环节监管,严厉打击未经许可从事食品加工行为,坚决查处和取缔非法食品生产加工窝点;工商部门要以农村集贸市场、城乡结合部和旅游景区为重点区域,加强对食品商场及超市、旅游景区食品经营摊点等食品流通环节的监管,严厉打击无照经营等违法行为;卫生部门要以餐饮业、学校和民工食堂为主要对象,切实加强对集体聚餐的卫生监管;商务部门要进一步加强对生猪定点屠宰和酒类流通的监管工作,严厉打击私屠滥宰违法违规行为。要重点检查市场热销的粮、油、肉、禽蛋、蔬菜、奶制品、豆制品、水产品、调味品、腌熏制品、酒、饮料、儿童食品和标称为营养类的食品,以及当地群众对质量安全反映强烈的食品,突出农村地区、城乡结合部等食品安全问题比较薄弱的区域。严厉打击利用节假日制售假冒伪劣和有毒有害食品的违法犯罪行为,确保人民群众节日饮食安全。
三、广泛开展食品安全宣传活动,强化消费者的食品安全意识。
(一)食品安全综合管理制度
1、严格遵守《食品安全法》及国家有关食品安全的法律、法规,确保提供的食品安全卫生。
2、依法亮证经营,不超许可范围经营,不超出供餐能力承接聚餐活动。保证食品安全,接受社会监督,承担社会责任。不擅自变更加工布局及场所用途,新、改、扩建加工场所或变更许可内容,先经过监管部门审查通过再进行。
3、成立食品安全管理小组,餐饮业法人是本单位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配备专兼职食品安全管理员。
4、食品安全管理员负责对食品生产经营全过程的食品安全状况实施内部检查管理,督促检查食品安全制度的落实情况,积极预防和控制食品安全事件,严格落实监管部门的监管意见和整改要求,并做好相关记录。
5、各岗位负责人、主管人员每天在部门内开展岗位自查,食品安全管理员每天在操作加工时段进行一次以上食品安全检查,食品安全管理小组每周进行1次食品安全全面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反馈,并提出限期改进意见,做好检查记录。
6、依法制定并落实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方案,关注社会食品安全预警提示,积极预防和控制食品安全事件。
(二)从业人员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制度
1、食品生产、经营、餐饮人员必须在接受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和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并经考核合格后,方可从事餐饮服务工作。
2、认真制定培训计划,在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的指导下定期组织管理人员、从业人员进行食品安全知识、职业道德和法制教育的培训以及食品加工操作技能培训。
3、餐饮服务食品人员的培训包括负责人、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和食品从业人员,初次培训时间分别不少于20、50、15课时。
4、新参加工作人员包括实习工、实习生、必须经过培训、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
5、培训方式以集中讲授与自学相结合,定期考核,不合格者离岗学习一周,待考试合格后再上岗。
6、建立从业人员食品安全知识培训档案,将培训时间、培训内容、考核结果记录归档,以备查验。
(三)从业人员健康检查制度
1.食品生产经营人员每年必须进行健康检查。新参加工作和临时参加工作的食品生产经营人员必须进行健康检查,取得健康证明后方可参加工作。
2.食品生产经营人员持有效健康合格证明从事食品生产经营活动。
3.凡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包括病原携带者),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者渗出性皮肤病及其它有碍食品卫生的疾病,不得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
4.凡检出患有以上“五病”者,要立即叫其调离原岗位,禁忌症患者及时调离率100%。
5.凡食品从业人员手部有开放性、感染性伤口,必须调离工作岗位。
(四)从业人员个人卫生管理制度
1.从业人员必须进行健康检查和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合格后方可上岗。
2.从业人员必须认真学习有关法律法规和食品安全知识,掌握本岗位的卫生技术要求,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严格卫生操作。
3.严格科学的洗手:操作前、便后以及与食品无关的其他活动后应洗手,先用消毒液消毒,后用流动水冲洗。
4.从业人员不得留过长指甲、涂指甲油、戴戒指。不得在食品加工场所或销售场所内吸烟、吃东西、随地吐痰,不得穿工作服入厕。
5.从业人员不得面对食品打喷嚏、咳嗽及其他有碍食品卫生的行为,不得用手抓取直接入口食品,用勺直接尝味,使用后的操作工具不得随处乱放。
6.从业人员要注意个人卫生形象,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穿戴整洁的工作衣帽,头发梳理整齐置于帽后。
7.从业人员必须认真执行各项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五)食品采购索证验收记录制度
1、采购食品、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和食品相关产品要到许可证照齐全有效、有相对固定场所的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向固定供货商采购食品的,要签订采购供货合同。
2、从食品生产单位、批发市场采购的,要查验留存供货商资质证明(许可证、营业执照)和产品检验合格证明(生肉禽类应有检验合格证明);从固定供货商(含个体经营户)采购的,要查验留存供货商的资质证明、每笔供货清单等;从合法超市、农贸市场采购的,要查验留存购物清单;使用集中消毒式餐饮具的,要查验留存供货厂家营业执照及消毒合格证明。证明资料为复印件者,要由供应者盖章或签字确认。
3、建立采购记录台账,如实记录产品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批号、保质期、供货者名称及联系方式、进货日期等内容。
4、按照产品品种、进货时间先后次序有序整理、保存采购记录及相关资料,记录、票据的保存期限不得少于2年。
5、采购食品时应进行感观检查,不得采购腐败变质、掺杂掺假、霉变生虫、污染不洁、有毒有害、有异味、超过保质期限的食品及原料,不得采购外观不洁、破损、包装标签不符合要求或不清楚、来源不明的食品,以及病死或死因不明的畜禽、水产品及其制品。
6、所采购的预包装食品及食品添加剂标签要求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42条、47、48和66条的规定。
(六)食品仓储管理制度
1、设专人负责管理,建立验收、发放登记。做到先进先出,易坏先用。腐败变质、发霉生虫等异常食品和无有效票证的食品不验收入库。及时检查和清理变质、超过保质期限的食品。
2、做好食品数量、质量合格证明或检疫证明的查验工作。在食品购销台帐上详细登记产品名称、供销单位、购销数量、产品批次、保质期限和相关证件是否齐全,相关证件证明及台帐记录应当保存2年以上备查。腐烂变质、发霉生虫、有毒有害、掺杂掺假、质量不新鲜的食品,无许可证的生产经营者提供的食品、未索证的食品不得验收入库。
3、食品与非食品不混放,食品仓库内不存放杀鼠剂、杀虫剂、洗涤剂、消毒剂等有毒有害物质,不存放个人物品和杂物。
4、各类食品按类别、品种分类、分架摆放整齐,做到离地10厘米、离墙10厘米存放于货柜或货架上。
5、散装食品盛装于容器内,并在贮存位置标明食品的名称、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者名称及联系方式等内容。
6、肉类、水产、蛋品等易腐食品冷藏储存。用于保存食品的冷藏设备贴有明显标志(原料、半成品、成品、留样等)。肉类、水产类分柜存放,生食品、半成品、熟食品分柜存放,不生熟混放、堆积或挤压存放。
7、定期对冷藏设备除霜(霜薄不超过1cm)、清洁和保养,冷藏温度保持在0-10℃,冷冻温度保持在-1--20℃。
8、仓库内保持通风干燥,设置纱窗、排风扇、防鼠网、挡鼠板等有效防鼠、防虫、防蝇、防蟑螂设施,保持仓库清洁卫生,仓库内禁止抽烟。
9、贮存、运输和装卸食品的容器、工具和设备安全、无害,保持清洁,符合保证食品安全所需的保温和冷藏条件,不得将食品与有毒、有害物品一同运输。
(七)食品添加剂使用管理制度
1、禁止采购使用违法《食品安全法》第四十八条、第六十条规定的食品添加剂。
2、餐饮服务必须对食品添加剂实行专人采购、专人保管、专人领用、专人登记、专柜保存的管理制度。
3、采购食品添加剂必须索取供应商有效合法的《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流通许可证》、《营业执照》复印件,产品检验报告等合格证明。查验添加剂包装是否完整,标签是否标注了“食品添加剂”,并标明生产厂名、厂址、品名、生产日期、保质期限、规格、生产许可证号、质量标准等。采购进口食品添加剂应有中文标签或说明书,必须索取进口检验合格证明。
4、食品添加剂的使用必须符合《食品添加剂使用卫生标准》规定的品种及其使用范围、使用量。应当使用计量器称量添加剂,不得用手或容器随意添加。添加剂使用完毕,及时将添加剂放入密闭容器中包装,防止吸潮变质。
5、采购和使用食品添加剂应建立台帐,如实查验和记录食品添加剂的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日期(批号)、保质期、供货者名称及联系方式、进货日期等内容。
6、使用的食品添加剂必须符合食品安全标准,不得使用国家禁止使用的食品添加剂;不得凭经验随意扩大使用范围和使用量。不得为掩盖食品腐败、变质或以掺杂、掺假、伪造为目的而使用食品添加剂。
(八)粗加工管理制度
1、食品原料粗加工必须在粗加工间(区域)内操作,排水沟出口设置网眼孔径小于6毫米的金属防鼠类网罩。
2、分设肉类、水产类、蔬菜原料加工洗涤区或池,并有明显标志。食品原料的加工和存放在相应位置进行,不混放和交叉使用,加工肉类、水产类的操作台、用具和容器与蔬菜分开使用,并有明显标志。
3、粗加工前认真检查待加工食品,发现有腐败变质、超过保质期或者其他感官性状异常的,不加工和使用。
4、蔬菜类食品原料按“一择、二洗、三切”的顺序操作,彻底浸泡清洗干净,做到无泥沙、杂草、烂叶。
5、做到刀不锈、砧板不霉,定位存放,整齐有序,保持室内清洁卫生。加工结束后及时清洁地面、水池、加工台、工用具、容器,切菜机、绞肉机等机械设备用后拆开清洗干净以备再次使用。
6、及时清除垃圾,垃圾桶每日清洗,保持内外清洁卫生。
7、不在加工清洗食品原料的水池内清洗拖布。
(九)烹调加工管理制度
1、在制作加工过程中发现有腐败变质或者其他感官性状异常的食品及食品原料,不加工使用。用水水质符合GB 5749《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规定。
2、熟制加工的食品要烧熟煮透,其中心温度不低于70℃,油炸食品要防止外焦里生;使用禽蛋前先清洗、消毒外壳;豆浆、四季豆等生食有毒食物按要求煮熟焖透;谨慎提供贝类、海螺类以及深海鱼的内脏;油炸食品时避免温度过高、时间过长,随时清除漂浮的食物碎屑和底部残渣,煎炸食用油不得连续反复煎炸使用。火锅等餐后剩余油禁止再次用于食品加工。
3、直接入口熟食品要盛放在经过消毒的容器或餐具内。用于餐饮加工操作的工具、设备无毒无害,标志或者区分明显,做到分开使用,定位存放,用后洗净,保持清洁。
4、烹调后至食用前需要较长时间(超过2小时)存放的食品,要及时采用高于60℃热藏或低于10℃冷藏。
5、直接入口食品、食品原料、半成品分开存放,隔餐隔夜熟制品经充分再加热后方可使用。
6、灶台、抹布随时清洗,保持清洁。不用抹布揩已消毒的碗碟,滴在碟边的汤汁用消毒布揩擦,及时清洗抽油烟机罩。
7、工作结束后,调料品加盖,工具、用具洗刷干净,定位存放,灶上、灶下地面清洗冲刷干净,不留残渣、油污,不留卫生死角,及时清除垃圾。
(十)餐饮具清洗消毒保洁管理制度
1、餐具、饮具和盛放直接入口食品的容器、工具使用前按照要求洗净消毒,不使用未经清洗、消毒的餐饮具。
2、不重复使用一次性使用的餐饮具,不使用国家明令淘汰使用的一次性发泡餐饮具等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餐饮具。
3、直接入口使用的餐饮用具、清洗餐饮具的洗涤剂、消毒剂符合国家有关卫生标准并按要求留存票证。
4、设置专用的餐饮具清洗、消毒、保洁区域(或专间)及设备,餐饮具清洗消毒水池专用,不与清洗食品原料、拖布等混用。
5、从业人员掌握正确的清洗消毒方法,严格按照“除残渣、洗涤剂洗、清水冲、热力消、保洁”的顺序操作。餐饮具首选热力方法进行消毒,使用化学药物消毒的至少用“一冲刷、二消毒、三冲洗”的程序进行,并彻底清洗干净,防止药物残留。
6、消毒后的餐饮具表面光洁、无油渍、无水渍、无异味、无泡沫、无不溶性附着物,符合有关消毒卫生标准。
7、清洗消毒后的餐饮具,及时放入专用密闭式餐饮具保洁柜(间)保存。保洁柜有“已消毒”标记,柜内洁净、干爽,不存放其他物品。已消毒和未消毒的餐饮具分开定位存放。
8、每餐收回的餐饮具立即进行清洗消毒,不隔餐隔夜。洗刷消毒结束,及时清理卫生,做到内外清洁。
9、定期检查消毒设备、设施,采用化学消毒的定时测量有效消毒浓度,并做好记录。
(十一)餐厅卫生管理制度
1、餐厅、包间随时保持整洁,餐具摆台后或顾客就餐时不清扫地面。餐具摆台超过当次就餐时间尚未使用的要回收。
2、发现或被顾客告知所提供食品确有感官性状异常或可疑变质时,餐厅服务人员应当立即撤换该食品,并同时告知有关备餐人员,备餐人员要立即检查被撤换的食品和同类食品,做出相应处理,确保供餐安全。
3、销售直接入口食品使用专用工具传递,专用工具消毒后使用,定位存放。传递食品与收款分开(专人、专用工具),防止交叉污染。
4、供顾客自取的调味品,符合食品安全所必需的贮存和使用要求,做到及时更换,防止过期、发霉。
5、未经消毒的餐饮具不摆台上桌。
6、配备充足的用餐者专用洗手设施,有符合要求的餐具保洁设施,提供的毛巾、餐巾等符合食品安全要求。
7、端菜手指不接触食品,分餐工具不接触顾客,递小毛巾用夹具,用后及时收回清洗消毒,用过的餐饮具及时撤回,并清洁台面。
8、及时做好台面、桌椅及地面的清扫工作,盛装垃圾的容器密闭,垃圾及时处理,做好“三防”工作,保持整洁卫生。
(十二)食品留样制度
1、重要接待活动和大型餐饮聚餐超过100人(或食堂)供应的食品成品实行留样,并由专人负责。
2、每餐、每个品种留样量不少于100g,分别盛放于清洗消毒后的密闭专用容器内,在冷藏条件下存放48小时以上。
3、留样食品取样不得被污染,贴好食品标签,待留样食品冷却后,放入0—10℃专用冰箱内,并标明留样时间、餐次,并做好留样记录,包括留样日期、时间、品名、餐次、留样人。
4、留样食品按期限要求保留,食品样源(餐厅、食堂、摊点等)进餐者如有异常,立即封存,送食品安全检测部门查验。
5、食品留样冰箱内严禁存放与留样食品无关的物品。
6、重要接待活动留样冰箱要上锁。
(十三)预防食品中毒制度
1.豆浆、四季豆等生食有毒菜果,必须煮熟煮烂方能发售。
2.马铃薯(土豆)发芽时,因芽内含有龙葵素,必须将芽彻底挖掉,才可进行烹调食用。
3.未煮红熟透的海产品,不得食用,熟透的海虾、海蟹应一次或当天食用,如有剩余,放凉后立即妥善冷藏,再次食用前要加热煮透。
4.夏秋季多发细菌性食物中毒,要注意食物加工消毒及炊具、餐具消毒。
5.严防发生投毒事件。外部人员不得随意进入食品加工出售间,注意炊事人员的思想建设,及时化解矛盾,以免发生过激行为。
6.食品仓库、加工间不得存放任何有毒、有害物质。
7.食堂内不得有员工住宿、午休房间。
8.如怀疑有事物中毒发生时,应迅速上报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卫生行政部门和上级主管部门,采取及时有效措施进行救治。
(十四)餐厨废弃物处置管理制度
1、餐厨废弃物分类放置,存放在有盖的容器中,做到日产日清。
2、废弃食用油脂按《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四川省城乡环境综合治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进行管理。
3、废弃食用油脂存放在标有“废弃油脂专用”字样的专用密闭容器内,专人负责管理。
4、废弃食用油脂只能销售给经相关部门许可或备案的废弃油脂加工单位和从事废弃物收购的单位,不得销售给其他单位和个人。
5、建立餐厨废弃物台账,详细记录餐厨废弃物的种类、处置时间、数量、收购单位、用途、联系人、电话、地址、收货人签字等情况,并长期保存备查。
6、不用未经无害化处理的餐厨废弃物喂养畜禽,不随意倾倒、排放废弃食用油脂。
7、严禁乱倒乱堆餐厨废弃物,不将餐厨废弃物直接排入公共水域或倒入公共厕所和生活垃圾收集设施。
(十五)食品安全事件处置报告制度
1、成立食品安全事件应急处置小组,负责处置调查发生的食品安全事件。组长由单位法人代表担任。
2、发生食品安全事件或可疑事件时,发现或者接到报告的人员,立即向单位的食品安全事件应急处理小组报告。
3、采取紧急处置措施:
①立即停止食用可疑食品;封存厨房及有关原料仓库,封存被污染的食品及用具;追回已售出的可疑食品。
②将食物中毒病人及时送往当地医疗机构进行救治。
③收集、保全食物中毒病人食用过的所有剩余食物及当餐所用原料、辅料等;收集、保全食物中毒病人的呕吐物、排泄物等。
4、食品安全事件应急处置小组在知道该事件起2小时内以最快捷的通讯方式报告当地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和卫生部门。
5、报告内容包括食品安全事件发生的时间、地点、单位、中毒人数和死亡人数,病人主要症状、可能发生的原因和采取的应急措施等。
6、协助配合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和卫生部门查明食品安全事件原因。
7、食品安全事件处置联系电话:(餐饮单位电话和法人电话)
120急救指挥中心:
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5427359
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十六)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管理员制度
1、本单位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为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食品安全管理员由专(兼)职人员负责,协助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负责本单位的食品安全管理工作。
2、制定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和岗位责任制度,指导从业人员履行岗位职责,并对执行情况进行督促、检查。
3、组织从业人员进行健康检查,建立健康检查档案,督促患有有碍食品安全疾病的人员调离直接接触入口食品工作岗位。
4、组织从业人员参加食品安全法规和岗位操作技能培训,建立培训档案。
5、检查食品加工过程的卫生状况、操作规范的执行情况,每日有检查记录;对检查中发现的不符合要求的行为及时制止并提出处理意见。
6、对原料、食品添加剂的采购验收工作、成品的留样工作进行管理。
7、建立食品安全管理档案,保存各种检查记录。
8、接受和配合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对本单位的食品安全进行监督检查,并如实提供有关情况。9、对发生的食品安全事故按照应急预案采取措施,并及时报告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协助调查处理。
10、与保证食品安全有关的其他管理工作。
(十七)面食糕点制作管理制度
1、设置制作间和烧烤间,如需分装,应另设凉冻和分装间,分装间的设置和操作按专间要求进行。
2、加工前认真检查各种食品原料,如米、面、黄油、果酱、果料、豆馅以及做馅用的肉、蛋、水产品、蔬菜等,如发现生虫、霉变、异味、污秽不洁的不使用。
3、做馅用的肉、蛋、水产品、蔬菜等原料按照粗加工管理制度的要求加工,蔬菜要彻底浸泡清洗,易于造成农药残留的蔬菜浸泡20分钟左右,再冲洗干净。
4、分设制作区和成品区,各种工具、用具、容器生熟分开使用,用后及时清洗干净定位存放,避免生熟混放。
5、成品糕点存放在专柜内,做到通风、干燥、防尘、防蝇、防鼠、防毒,含水分较高的带馅糕点存放在冰箱。奶油类原料按贮存要求低温存放。含奶、蛋的面点制品在10℃以下或60℃以上的温度条件下储存。
6、使用食品添加剂,要执行《食品添加剂使用管理制度》。
7、各种食品加工设备,如绞肉机、豆浆机、和面机、馒头机等用后及时清洗干净,定期消毒。各种用品如盖布、笼布、抹布等要洗净晾干备用。
8、加工结束后及时清理面点加工场所,做到地面无污物、残渣、面板清洁,各种容器、用具、刀具等清洁后定位存放。
(十八)食品制作专间管理制度
1、食品制作专间内加工的食品包括凉菜、生食水产品、裱花糕点、水果拼盘等,为独立的隔间。
2、食品制作专间操作人员应指定专人,其他人员不得随意进出。个人生活用品及杂物不得带入食品制作专间。
3、食品制作专间操作人员穿戴整洁工作衣帽,头发梳理整齐置于帽内,不留长指甲,不涂指甲油,不戴首饰;在预进间按照规范并将手洗净、消毒;工作时戴口罩和一次性手套。
4、食品制作专间室内温度不得超过25°C,有独立的空调设施;每次(餐)使用前要进行空气和操作台消毒,使用紫外线灯消毒的,应在无人工作时开启30分钟以上;有完好的防蝇、防尘、防污染设施。
5、食品制作专间的刀具、案板、容器、加工设备等用具必须专用。制作凉菜、生食水产品的用具要分开,用前消毒,用后洗净,保持清洁。砧板做到三面光洁(面、边、底)。水产品要单独设清洗水池。
6、供加工凉菜用的蔬菜、水果等食品原料必须洗净消毒,未经洗净处理的不得带入食品制作专间。
7、加工熟食卤菜要先检查食品质量,原料不新鲜不加工。熟食卤菜要在另间加工,加工后进食品制作专间改刀配置。制作肉类、水产品类凉菜拼盘的原料,应尽量当餐用完,剩余尚需使用的存放在专用的熟食冰箱内冷藏或冷冻。
8、各种凉菜现配现用,尽量当餐用完,隔餐隔夜的改刀熟食及冷盘凉拌不能再做凉菜供应。
9、各种凉菜装盘后不可交叉重叠存放,传菜从食品输送窗口进行,禁止服务员直接进入食品制作专间端菜。
10、裱花用食品添加剂必须是允许使用的品种,并在允许使用量和使用范围内使用。
11、加工结束后,将剩余食品冷藏,及时清理专间,保持清洁状态。
(十九)食品卫生综合检查制度
1.制订定期或不定期卫生检查计划,全面检查与抽查、自查相结合,主要检查各项制度的贯彻落实情况。
2.各餐饮部的卫生管理组织负责本部的各项卫生检查制度的落实,每天在操作加工时段至少一次卫生检查,检查各岗位是否有违反制度的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告知改进,并做好卫生检查记录备查。
3.厨师及各岗位负责人、主管人员要跟随检查、指导,严格从业人员卫生操作程序,逐步养成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和卫生操作习惯。
4.卫生管理组织及卫生管理员每周1-2次对各餐饮部位进行全面现场检查,同时检查各部的自查记录,对发现问题及时反馈,并提出限期改进意见,做好检查记录。
5.检查中发现的同一类问题经二次提出仍未改进的,提交有关部门按有关规定处理,严重的交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按有关法律法规处理。
(二十)投诉处理制度
一、顾客投诉的接受
1、遇有宾客投诉时须有礼貌、耐心地接待。应怀着同情心聆听宾客诉说,必要时可礼貌地询问,但切忌打断宾客的讲话。
2、表示出对宾客投诉的关心,使宾客平静下来。
3、仔细聆听或向宾客了解投诉的原因,询问投诉的内容、原因、发生时间、地点、涉及人员、宾客要求等,并尽量留下宾客的联系资料。
4、显示决断力。站在宾客的立场上表示同情 ,真诚地向宾客致歉,并正面回答客人问题(要注意语言技巧)。
5、充分意识宾客的自尊心。
二、宾客投诉的记录及调查
1、了解宾客的最初的需要和问题的所在。
2、找有关人员进行查询,了解实际情况。
3、投诉宾客的姓名、有关内容记录要准确具体。
4、调查认真细致,对待宾客投诉要保持冷静、不推诿、不争辩、不怠慢、专心致志为宾客解答问题。
三、告诉宾客处理问题的方法
1、积极寻求解决办法,尽量满足宾客要求。
2、事实调查清楚,提出处理办法后,耐心转告投诉人,征求投诉人对处理的意见,不得强迫宾客接受。
3、按协商后双方认可的办法解决宾客问题。
4、如遇无效投诉应耐心向宾客解释,需要时作出相应的处理,在不损害企业利益的前提下“把对让给宾客”。不要对无法办到的事作出承诺。
5、如遇有效投诉,即企业方面原因引起的投诉,要主动承担责任并表示歉意,不使顾客情绪进一步恶化。投诉处理人在折扣权限下,可以减免一定金额,如报损等;但如果超出权限金额,需要向更高级别的管理人员要求授权;通常在给顾客补偿的时候,就会在送鲜花、水果、饮料、礼品或者房间升级等福利上考虑,尽量避免直接作折扣。
6、把将要采取的措施告诉投诉者,并监督执行情况。
四、对处理问题的过程做追踪检查。
一旦宾客选择了解决方法便即刻开始工作,同时关注处理的进展情况并做追踪检查,并将追踪检查回访情况如实记录登记《顾客投诉记录表》上以备查。
(二十一)小型餐饮服务单位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1、食品安全综合管理制度。合法亮证经营,不超许可范围、超供餐能力制售食品,不擅自变更加工布局及场所用途,依法承担法律责任,接受社会监督。餐饮单位法人或负责人是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配备食品安全管理员,对食品生产经营全过程实施内部检查管理并记录,积极预防和控制食品安全事件,严格落实监管部门的监管意见和整改要求,建立本单位食品安全管理档案。
2、从业人员管理制度。建立从业人员健康档案,从业人员持有效健康证明上岗,患有痢疾、伤寒、甲型病毒性肝炎、戊型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的人员,以及患有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者渗出性皮肤病等有碍食品安全疾病的人员,不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工作时穿戴整洁的工作衣、帽,保持个人卫生,分餐直接入口的食品前,戴好口罩、使用专用分餐工具。组织从业人员参加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并建立培训档案。
3、食品采购索证验收制度。必须到许可证照齐全的合法食品生产经营单位采购食品及其原料、食品添加剂、和一次性餐饮具、洗消剂等食品相关产品。从食品生产单位、批发市场采购的,查验留存供货商资质证明(许可证、营业执照)和产品检验合格证明(生肉禽类应有检疫检验合格证明);从固定供货商(含个体经营户)采购的,查验留存供货商的资质证明;从合法超市、农贸市场采购的,留存购物清单。建立进货索证索票台账。不采购、使用非食品原料、过期、变质或标签不符合要求、来源不明、病死或死因不明的畜禽、水产及其制品加工食品。
4、烹调加工管理制度。熟制食物须烧熟煮透,中心温度不低于70℃;冷冻肉类在烹调前要完全解冻;直接入口熟食品要盛放在经过消毒的容器或餐具内;烹调后至食用前需要较长时间(超过2小时)存放的食品,要及时采用高于60℃热藏或低于10℃冷藏;隔餐隔夜熟制品经充分再加热后方可使用;蔬菜烹调程序:一洗二浸三烫四炒。灶台、抹布随时清洗,保持清洁。在制作加工过程中发现有腐败变质或者其他感官性状异常的食品及食品原料,不加工使用。用水水质符合GB 5749《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规定。
5、环境设施管理制度。加工场所面积与冷藏等设施数量与供应的食品品种、数量相适应,有相应的防霉、防尘、防蝇、防鼠、防虫、消毒、更衣、盥洗、采光、照明、通风、洗涤设施。水池、操作台、工用具、功能区分类使用、标识清楚,设备正常使用。垃圾桶加盖防止溢漏,下水道加盖保持畅通,加工场所内外卫生保持清洁干爽,不在加工场所内饲养活禽畜。
6、餐饮具清洗消毒制度。餐饮具必须经有效的清洗消毒后方可使用。盛装生食和熟食的容器必须分开,消毒后的餐具放置于专用保洁柜保存。使用集中消毒企业餐饮具的,要向供应商索取营业执照、消毒合格证明,不使用无执照、无标签的集中消毒餐饮具,不使用国家明令淘汰使用的一次性发泡餐盒等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餐饮具。
7、食品添加剂管理制度。不违法添加硼酸、硼砂等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使用的明矾、泡打粉、小苏打、臭粉等食品添加剂包装标签上注明中文“食品添加剂”字样,含柠檬黄、日落黄等合成色素的吉士粉、油性色素等不添加到面粉、糕点、肉类加工。食品添加剂使用人要熟悉使用知识、由专人管理、专柜存放、有称量工具和使用记录。
8、食品贮存管理制度。食品存放要隔墙离地、分类分架,保持通风干爽、清洁,定期检查清理。食品仓库专用,不存放有毒、有害物品(如杀鼠剂、杀虫剂、洗涤剂、消毒剂等)及个人用品,库房有防鼠、防霉、防尘、防虫设施。
9、餐厨废弃物处置管理制度。餐厨废弃物分类放置,存放在有盖的容器中,做到日产日清。废弃食用油脂按《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四川省城乡环境综合治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进行管理,废弃食用油脂存放在标有“废弃油脂专用”字样的专用密闭容器内,专人负责管理,只能销售给经相关部门许可或备案的废弃油脂加工单位和从事废弃物收购的单位,不得销售给其他单位和个人。
10、食品安全事件处置制度。有疑似食品安全事故发生时,应迅速组织患者到正规医疗机构救治,上报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和卫生部门,停止生产销售可疑食品,保留可能导致食品安全事故的食品及其原料、工用具和现场,积极配合监管部门进行调查处理。
食品安全事件处置联系电话:(餐饮单位电话和法人电话)
今天,市政府在这里召开全市食品药品安全工作会议,目的是总结20*年度食品药品安全工作,部署2009年全市食品药品安全工作任务。刚才张锦铭市长与有关乡镇(街道)和职能部门负责人签定了《2009年度食品安全目标管理责任书》,希望各乡镇(街道)和相关部门要按照《2009年度食品安全目标管理责任书》的要求,认真抓好各项工作。大会同时对20*年度的先进集体、个人和企业作了表彰,在此表示祝贺!下面,我讲三个方面的内容。
一、20*年度食品药品安全工作回顾
20*年是全市高度重视食品药品安全工作的一年。市政府常务会议和市长办公会议多次专题研究食品药品安全工作。市政府主要领导多次就食品药品安全工作做出批示,带队实地检查,主持召开会议,研究部署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工作。市人大、市政协也把食品药品安全工作为全年重点监督内容组织调研视察。一年来,市食品安全委员会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和省、*市政府关于食品药品安全工作的一系列部署,坚持以人为本,依法加强监管,全市食品药品安全形势稳中趋好。20*年,全市没有发生一起重大食品药品安全事故,没有发生一起输出性的食品药品安全事件,没有发生一起食品药品安全负面报道。
回顾20*年食品药品监管工作,我们重点抓了以下几个方面:
(一)积极开展创建省级食品安全示范县(市)活动
成立了以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孔春浩同志为组长的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及时召开创建工作动员大会,出台了《*市省级食品安全示范县(市)创建工作实施方案》。同时,市委、市政府还把创建工作列入考核目标,进行跟踪考核,各有关部门积极配合,共同推动这项工作。具体做到三个抓:一是抓队伍,重协调,确保“五个到位”。即思想认识到位、组织保障到位、责任落实到位、资金保障到位、氛围营造到位,进一步完善责任机制;二是抓特色,促规范,着力“五个深化”。即深化食品安全特色整治工作、深化食品安全抽样监测工作、深化农村监管队伍网络建设、深化食品安全应急处置体系、深化食品安全信用体系建设,探索建立长效监管机制;三是抓宣传,强意识。借助“五种形式”,进行广泛宣传,提高广大群众的食品安全意识,即信息网站广覆盖、问卷调查上街头、执法活动上电视、资料小册进学校、讲座课程进社区,积极构筑食品安全防线。
目前创建工作已经进入总结提高和台帐资料收集整理阶段,准备迎接省里考核验收。
(二)切实加强食品安全检验检测体系建设
一是整合检测资源,加大检测投入,建立以“一个中心,五个统一”为核心内容的检验检测体系。形成定量检测集中统一,定性检测各环节分兵把守的格局。其主要内容是,市政府投入355万元建立市食品安全检验检测中心,增挂*市初级农产品质量检测中心的牌子,实行两块牌子一副班子管理,机构为全额事业单位。运作实行五个统一,即:统一制订抽检计划,统一检验检测,统一检测项目标准,统一汇总检测结果,统一信息报告和。
二是不断完善食品安全责任体系。建立健全了“地方政府负总责、监管部门各负其责、企业是第一责任人”的食品安全责任体系,市政府与各乡镇(街道)和相关职能部门签订了《食品安全目标管理责任书》,将食品安全工作纳入市委、市政府对各乡镇(街道)常规工作的考核。同时,根据上级的要求和部署,多次召开各级各类会议,及时研究解决食品安全各环节存在的实际问题。下发《20*年*市食品安全监管工作要点的通知》,《*市食品安全专项整治总体实施方案》,《*市打击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整治行动方案》,《*市加强食品安全检验检测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等一系列文件,进一步明确了食品安全各监管部门的责任。
三是信用体系建设得到加强。对照省级食品安全示范县(市)创建标准,在生产、流通、餐饮、保健品四大行业共34家企业开展食品安全信用体系建设试点,21家企业被*市食安委授予“食品安全信用优秀单位”。
四是应急体系应对有效。进一步完善了《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和《操作手册》,组织开展了食品安全主要监管部门及乡镇(街道)食品安全人员培训,使应急体系进一步延伸到重点乡镇(街道)、重点行业和重点企业。去年12月,我市举行了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演练,实战检验和提高了我市食品安全相关部门的应急处理反应能力、现场处理救治水平,确保突发重大食品安全事故能科学、规范、及时地调查处理和救治。
五是信息管理体系不断加强。开通了*市食品安全网,建立了《*市食品安全信息报送制度》、《*市食品安全信息工作考核办法》,基本构建了*市食品安全信息统一平台、互动平台和服务平台。
(三)打击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整治有序开展
根据省、*市的统一部署,下发《*市打击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整治行动方案》,全面启动了专项整治的第一阶段工作,这阶段重点做好三项工作:一是广泛宣传,发动群众参与专项整治行动,督促食品和食品添加剂生产经营企业开展自查自纠。二是摸清家底,掌握情况。三是进行针对性检测,发现问题进行查处。
(四)各环节专项整治与日常监管不断强化
1.在食用农产品监管方面。进一步加强对农产品的快速定性检测力度,共抽样检测芦笋、青菜、萝卜等农产品17956批次,检测合格17936批次,合格率为99.89%;组织开展春、夏、秋季三次集中执法行动,重点对全市的农业投入品生产经营企业、农产品生产加工企业(基地)开展了监督检查,共出动执法人员2875人次,检查各类生产经营单位、基地、场馆450余家次;组织申报粮食、蔬菜、水果、畜牧、水产、茶叶等六大类无公害产地26个,组织申报兔、肉鸡、稻米、茶叶等无公害农产品26只,申报并通过有机产品认证4只,申报绿色产品8只。通过开展各项整治行动,进一步规范了农资生产经营行为,有效遏制了制售假劣农资的坑农害农行为,切实维护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2.在食品生产安全监管方面。抓了四个方面,一是加强食品企业取证工作,做到新开食品生产加工企业百分之百取证。加强证后监管工作,全面实施市场退出制度,共注销食品生产许可证4家。做好添加剂备案工作,备案率达100%;二是加强巡查普测和专项抽查。对126家监管的食品企业进行定期检测和专项抽查,督促企业在产品质量安全上下工夫;三是全面推进食品加工小作坊的整治和监管。建立和完善食品小作坊监管体系,突出重点产品、重点区域和重点问题,建立规范化、制度化、常态化的长效监管机制。继续完善“四定”分片定责制。继续深入开展打击小企业生产假冒伪劣食品、有毒有害食品、滥用食品添加剂及使用非食用原料生产加工食品的违法行为。健全完善食品预警机制、突发事件处理机制,确保辖区内不发生食品质量安全事故。
3.在食品流通环节上。一是全面开展商品准入工作,*和新登城区农贸市场实现全覆盖。进一步建立和完善以分局检测中心、检测车、工商所检测箱、市场检测点为主的“四位一体”的检测体系。20*年总检测批次25428个,不合格205个批次,合格率为99.2%,处理问题食品1230.3公斤;二是强化市场监管。重点抓好重大节日及奥运期间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有效维护市场经济秩序;三是做好“放心店”扩面工作。在完成社区放心店创建工作的基础上,把放心店创建工作延伸到校区、厂区、景区等环节,使放心店真正做到名符其实。
4.在餐饮消费安全监管方面。一是以“四制”管理为根本,针对不同食品行业特点进行“对症下药”,切实提高餐饮单位卫生管理水平;二是全面完成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工作。餐饮业和集体食堂食品卫生量化分级管理工作100﹪覆盖。城区餐饮经营单位无证经营查处率100%,卫生许可证持证率为100%,食堂和全市餐饮经营单位食品原料采购索证台帐建立率100%,违法使用病死或死因不明的畜禽及其制品和使用有毒有害物质加工食品行为的监督检查覆盖率100%,全年没有发生1起重大食物中毒事件,食品安全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
5.在药品、医疗器械监管方面。一是强化源头监管。落实药械生产企业定期检查和飞行检查制度;二是做好药械流通领域的日常监管。药械市场监管覆盖率达到了100%以上;三是严格市场准入;四是加强稽查和药械专项整治工作。确保药品、器械生产、经营、使用各环节的安全。
6.在“放心肉”监管方面。上下联动,加强联合执法检查,严打私屠滥宰,确保肉品质量安全。
7.整治无证摊贩,严格城管执法。加强对重点时段、重点区域的巡查管理。将学校、工地、市场周边作为控制食品安全工作的重中之重,错时合理安排人员定岗巡查和设置高峰督岗,着重加强对履教不改、重复违章当事人的处罚力度,确保市容整洁和市场秩序。
8.加强学校食堂管理,保障师生用餐安全。一是改善学校食堂的硬件条件,确保所有新组建或成立的学校食堂达标。直属学校食堂全部符合卫生管理要求,食品卫生许可证的持证率达到100%;二是开展“校园卫生健康行动”专项整治工作,主要扩大推行“五常管理”,全市校园放心店实现全覆盖;三是加大食品安全教育宣传的力度,认真落实“八个一”活动。即每学期举办一次食品安全知识讲座;每学期安排一节食品安全教育课;每班每学期出一期食品安全黑板报;每个学生有一本食品安全科普读物;每学年组织一次“食品安全知识带回家”活动;每个学生就食品安全给亲友写一封信;每学年组织一次食品安全征文活动;学校食堂设立一块食品安全温馨提示牌。使学生学会识别并自觉抵制不和格食品,增强学生的预防意识,提高自我保护的能力,学校食品安全宣传教育面达100%。
9.积极应对“三鹿牌”婴幼儿奶粉事件。成立“三鹿牌”婴幼儿奶粉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工作指挥部,全力以赴开展应急处置工作。严格按照上级要求,做到“六个到位”,确保“四个不出问题”。对食用问题奶粉的婴幼儿病例,实行免费筛查,对确诊患儿实行免费治疗,极大地维护了社会的稳定。
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要清醒地看到,当前我市食品药品安全形势依然严峻,食品药品安全一些深层次问题还没有根本解决。一是制售假冒伪劣、有毒有害食品药品的不法分子大有人在;二是群众对食品安全的意识不强,食品安全知识缺乏。部分监管单位、监管人员的工作责任心不够到位;
三是食品生产经营领域秩序依然不够规范,食品加工生产力水平低下,农村和城乡结合部食品加工的“黑窝点”屡打不绝;四是食品安全监管防不胜防,“盲区、死角”依然存在,食品生产、流通、农产品等领域非法违规使用添加剂问题屡禁不止;五是药械生产企业的责任意识有待加强,非法药械广告难以杜绝,人民群众科学用药、合理用药的意识有待进一步培育。这些问题,我们必须高度重视,认真研究,在今后的工作中切实加以解决。
二、2009年全市食品药品安全工作主要任务
根据省、*市的统一部署,结合我市实际,2009年我市食品药品安全管理工作着重完成以下工作:
1.加强管理,狠抓整治。一是抓好源头管理。特别是生产、销售源头的管理工作。要继续推行食品配送工作,切实提高食品品种的配送率;二是要加强整治。要按照《关于印发*市食品安全专项整治总体工作方案的通知》(富政办〔20*〕139号)文件要求,深入开展各项专项整治,突出以农村、城郊结合部为主的重点区域,突出食品种植养殖、生产加工、流通和消费等重点环节,突出与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重点食品品种;三是深入推进校园食品放心工程。要加强学校食堂、校内食品店、饮用水、校园周边食品摊点的监管。不断规范建筑工地、厂矿企事业单位食堂的管理;四是要按照《关于印发*市打击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整治行动方案的通知》(富政办〔2009〕2号)文件精神,认真组织开展打击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整治行动。
2.积极推进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机制建设。根据*市政府的统一要求,确定以蔬菜和猪肉为首批追溯管理农产品,逐步向水产、茶叶、水果等多种农产品延伸,明确批发市场和生产基地为重点追溯管理对象。同时,建立完善从田头到餐桌的全程信息管理系统,实施信息共享,基本建立全市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管理运行机制,实现产地农产品的准出管理和销地农产品的准入管理。
3.深入推进示范创建活动。根据省、*市的的部署,坚持以食品放心工程为基础,“三网”建设为重点,专项整治为抓手,长效机制为保障,着力提升区域食品安全总体水平。全力做好迎接省级食品安全示范县(市)和*市级食品安全示范乡镇(街道)的考核验收工作,确保圆满完成两项创建任务。
4.继续推进三大保障体系建设。一是信用信息体系建设。对全市“信用优秀单位”要实行跟踪监督、动态评价,推动行业协会深入开展企业信用创建。着力完善信息网络建设,健全分析预警系统,坚持和完善综合信息联合和重要信息及时通报制度,强化食品安全信息;二是检验检测体系建设。要充分发挥“*市食品安全检验检测中心”的作用,继续推进企业自检、监督抽检和评价检测三位一体的食品安全检测体系建设,加大市场评价性抽验力度,突出重点环节和品种,定期分析安全状况;三是应急管理体系建设。要着力健全市和乡镇(街道)二级应急管理体系,不断完善各部门协作的快速反应联动机制,深化以食物中毒为重点的应急培训和演练,不断提高实战能力。同时,要完善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和突发事件的报告机制,加强监测预警和日常防控,防范重大事故发生。
三、有关工作要求
1.加强考核、落实责任。食品药品安全与广大群众的生活密切联系、息息相关,来不得半点虚假和浮夸,其重要性、必要性不言而喻。为此,食品药品安全工作继续纳入市、乡二级政府综合考核目标,以后要逐步扩大分值。市食安委要完善考核机制,加大督查考评和暗查暗访的力度,促进重点工作的落实和薄弱环节的整治。各乡镇(街道)和有关部门一定要站在讲政治、讲大局的高度,认真抓好各项工作,全力保障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对因工作措施不力、处置不当或思想麻痹而发生食品药品安全事件的,要追究有关领导和直接责任人的责任。同时,要进一步加强对企业的监管,坚决做到“三个不放过”,对出现质量安全问题的,要彻底查明原因,依法惩处违法犯罪分子。
2.协调配合、务求实效。食品药品安全工作,是一项长期、艰巨而复杂的系统性工作,各部门、各乡镇(街道)必须密切配合,合力推进。市食安委要统揽全局、协调各方,加强考核督查;市质监、农业、卫生、工商、经贸、城管等部门要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认真做好本职工作;各乡镇、街道要切实加强领导,把食品安全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按照今天签的《食品安全工作目标管理责任书》的要求,层层分解任务,做到有人管、有人抓,责任落实到人,切实抓好本辖区的食品药品安全工作。
根据省、市、区政府继续抓好治理“餐桌污染”,建设“食品放心工程”工作和南平市《2009年度全市治理“餐桌污染”建设“食品放心工程”工作方案》要求,为进一步推动水南辖区治理“餐桌污染”,建设“食品放心工程”工作的深入开展,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特别是农村的食品安全和身体健康,制定水南辖区食品安全综合整治工作方案如下:
整治目标
通过对水南辖区食品安全进行全面治理和专项整顿,强化生产、加工、流通和消费的全程监管预警、建立健全食品生产加工、市场流通、标准认证、检测、企业信用、法制保障、宣传教育“七大”体系,使食品安全各环节监管责任进一步落实,食品行业自律显著加强,农产品和食品质量安全卫生水平明显提高,生产、销售假冒伪劣和有毒有害食品的违法犯罪行为得到有效遏制,人民群众食品消费安全切实得到保障。
领导机构
1、成立水南街道食品安全综合整治工作领导小组。为充分发挥政府的统一指挥和职能部门的监管作用,依法开展联合执法,切实把开展食品安全综合整治工作,作为为民办实事的一项德政工程抓紧抓好,决定成立水南街道食品安全综合整治工作领导小组。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街道经委,办公室主任由同志担任。
2、各村、居由综治协管员兼任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同时制定村、居综合整治方案,及时报告、协调解决专项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认真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整治,真正把食品安全工作落到实处。
3、街道将邀请区人大代表2人、政协委员3人及市民、村民代表若干人共同开展监督、视察专项整治工作。
整治内容
1、生产环节:生猪规模场“瘦肉精”100%监管;饲料生产企业、添加剂预混合饲料生产企业100%监管;实行定点屠宰的生猪定点屠宰率达到95%以上;莱克多巴胺和禽类(鸡、鸭)抗生素、磺厂类药物残留及鲜牛奶抗生素抽检超标率均控制在1%以内;依法打击和查处饲养场(户)与不法商贩相互勾结非法交易病死畜禽的行为;抓好无公害规模生猪、畜禽、蔬菜生产基地建设;加强对奶牛养殖场养殖档案的监管检查,规范投入品使用和登记管理,开展鲜牛奶三聚氰胺和抗生素药物残留抽检,严厉打击在生鲜乳生产、收购、运输环节添加三聚氰胺等有毒有害物质的违法行为,并追溯非法食品添加物生产和销售源头;加强农业投入品的监管,蔬菜产地100%纳入质量安全监测范围,开展农残、重金属抽检,产销环节蔬菜农药残留抽检不合格率控制在4%以内;蔬菜重金属残留市场抽检不合格率控制在5%以内;加强水产养殖及投入品使用的监管。主要水产品养殖环节药物残留抽检超标率控制在3.5%以内,阳性样品追溯结案率达100%;上市水产品及水发产品甲醛抽检超标率控制在1%以内。
2、加工环节;加强对食品生产企业、小作坊的监管,基本遏制辖区内28类食品无证照生产加工行为;严厉查处生产加工企业超范围超量使用添加剂和使用非食品原料生产加工食品的违法行为;解决食品超范围使用食品添加剂和添加非食品原料的突出问题;加强腐竹生产加工的监管、抽检。酱油、食醋、鱼露、豆腐等豆制品卫生指标市场抽检合格率均达96%以上;粮食复制品(挂面、线面、粉干)卫生指标市场抽检合格率达95%以上;大米、食用油黄曲霉素B1抽检超标率分别控制在2%和1%以内,食用油过氧化值、酸价抽检超标率分别控制在3%以内;小麦粉增白剂等各种添加剂抽检合格率、肉蛋乳再制品卫生指标抽检合格率均达98%以上;罐头、糕点、饮料、酒类卫生指标抽检合格率均达91%以上。
3、流通环节:加强农贸市场的监管、严厉打击蘑菇违法使用滥用荧光增白剂的行为。推进酒类流通备案登记,开展流通环节酒类商品抽检,打击销售假冒伪劣酒类商品的违法犯罪行为;充分发挥12315农村食品安全监督员作用,帮助村级食杂店100%建立食品进货台帐制度,取缔无照经营小食杂店、食品小摊点;继续深入开展规范星级市场(超市)创建活动;督促食品生产者和食品经营者进一步健全进货查验、经营台帐、索证索票、检验检测、质量承诺和不合格食品退市等制度,推进村所在地食品批发企业实行电子进销台帐管理制度严格监督奶制品销售者,落实进货查验制度和进货台帐制度;依法严厉查处流通环节食品经营者在食品中添加非食品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的以及违法销售食品添加剂的行为;以农村集市和食品店为重点,加大对销售不合格食品行为的查处力度,打击制售假冒伪劣食品违法行为;严格实行集贸市场肉品销售“两证”(动物检疫合格证、肉品品质合格证)公示制度,重点加强城乡结合部和农村市场销售未经检疫或不合格的动物及其产品违法行为的查处,禁止未经检验检疫的肉品上市销售。
4、消费环节:餐馆(酒家、酒楼、酒点等)、小吃店、快餐店、企事业和学校食堂及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基本达到《餐饮业和集体用餐配送的卫生规范》要求;对餐饮业使用病死畜禽肉及其制品,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的监督覆盖率达100%;组织查处小食杂店“三无”产品,过期变质食品;开展熟肉制品、卤味专项整治;加快新农村饮用水安全工程管理体制,运行机制改革,解决饮用水不安全的问题。
职责分工
1、街道经贸部门
分管领导:林孙梅(党工委宣传委员)
积极协调联系上级经贸局,取得上级部门的大力支持,组织街、村、居人员有效开展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①进一步推进酒类流通备案凭证和酒类批发使用,随附单制度,配合工商部门开展流通环节酒类商品质量抽检,打击销售假冒伪劣酒类商品的违法犯罪行为,规范酒类流通秩序。
②配合质监部门加强对食品生产企业、小作坊的监督,集中整治生产条件未达到要求的食品小作坊,基本遏制村所在地和城乡结合部28类食品无证照生产加工行为。同时严厉打击违法添加非食品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的违法行为。
③配合畜牧部门开展打击私屠宰和病死猪病害猪肉非法交易专项整治行为,突出重点区域开展执法检查,依法取缔非法屠宰窝点和经营网络,严厉查处私屠滥宰特别是生产加工、销售病死病害畜禽及其产品的违法犯罪行为。
组织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宣传活动。
2、四鹤工商所
分管领导:(四鹤工商所副所长)履行工商部门职责,有效开展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①加强食品流通环节的监管,督促村集贸市场业主建立食品安全检测室,开展农残、水产品、水发产品甲醛检测。打击、取缔用沥青、松香用于禽类脱毛及注水。
②认真贯彻落实工商总局《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等规章,进一步健全流通环节监管执法、经营主体准入、市场巡查、信用分类监管、不合格食品退市等制度,完善食品市场监管体系,加强社会舆论监督,推进长效监管机制建设,提高食品安全监管水平。
③开展食品生产经营主体资格专项执法检查,全面清理和规范食品生产经营主体资格,依法查处取缔无证无照经营和超范围经营食品的违法行为,进一步强化食品市场开办者和食品经营者食品质量安全责任,规范食品经营行为。
④督促食品市场开办者和食品经营者进一步健全进货查验、经营台帐、索证索票、检验检测、质量承诺和不合格食品退市等制度,推进食品批发企业实行电子进销台帐管理制度,抓好食品违法案件的查处,曝光典型违法案件,维护食品市场经营秩序。
⑤组织开展奶制品市场专项执法检查,突出重点市场、重点区域和重点奶制品销售者,查验购入奶制品三聚氰胺限量值检验合格的报告和标识,严格监督奶制品销售者落实进货查验制度和进货台帐制度,严格规范经营行为,进一步整顿和规范奶制品市场秩序。
⑥组织开展流通环节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执法检查,监督流通环节食品和食品添加剂经营者进行自查自纠,并对重点食品、重点区域和重点食品经营者适时开展集中检查行动,依法严厉查处流通环节食品经营者在食品中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的行为以及违法销售食品添加剂的行为。
⑦组织开展农村食品市场专项执法检查、以农村集市和食品店为重点,突出食用植物油、奶制平、副食品、烟、酒、糕点、调味品、儿童食品等农民群众日常生活必需品种,重点检查消费者举报多的食品,加大对销售不合格食品行为的查处力度,依法打击制售假冒伪劣食品违法行为。
⑧进一步完善食品安全监督网,继续推进12315消费维权服务点建设,推进12315进商场、进超市、进市场、进企业、进农村。加强12315消费维权服务点(点)联络员的商品安全知识培训。充分发挥已设立的12315消费维权服务站的作用,在进一步巩固、规范、提升的基础上,赋予12315食品安全联动网职能,建立统一、高效、严密的食品安全快速反映机制,方便广大市民对食品安全问题的投诉、举报,沟通政府、部门和群众的联系渠道,及时排除食品安全隐患。开展农村综治协管员兼任12315服务站联络员工作。
3、街道卫生、教育、宣传部门
分管领导:(党工委宣传委员)
积极协调联系上级卫生局、教育局等部门取得上级部门的大力支持,组织街、村、居人员有效开展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①配合区卫生局加强消费环节监督,开展乡村“五小”(即小吃店、小卤味店、小作坊、小食杂店、小餐馆)专项整治。确保经营者办理卫生许可证,从业人员体检。开展卤味品专项整治。
②加强餐饮消费监管,开展餐饮市场食品安全卫生专项检查,重点整顿学校食堂、建筑工地食堂、农家乐旅游点、小型餐饮单位,查处餐饮单位无证经营行为,严厉查处采购和使用病死或者死因不明的畜禽肉及其制品劣质食用油、不合格调味品、不合格奶及其制品、工业用盐等违法行为,督促餐饮经营单位做到食品、用具生熟分开,预防事物中毒等食源性疾病的发生。
③加强对餐饮单位使用食品添加剂的监管,加大日常巡查,开展专项监督抽检,督促餐饮单位严格按照国家规定的食品添加剂目录、使用范围和使用量使用,并做好进货、领取和使用的记录,查处使用非食用物质和超量、超范围使用食品添加剂加工食物的违法行为。
④加强农村餐饮业和学校食堂监管,督促完善设使,改善卫生条件,防控食物中毒事件。
⑤加大对熟食卤味、盒饭、冷菜和冷饮食用冰安全卫生的监督检查力度,开展专项监督抽检,并公布抽查结果,督促经营业主健全食品安全卫生制度,查处违法违规经营行为。
⑥积极开展熟肉制品和糕饼专项整治。
⑦做好宣传食品安全综合整治的报道工作。
4、街道农业、畜牧、水产部门
分管领导:(副主任)
积极协调联系上级农业局、畜牧水产局,取得上级部门的大力支持,组织街、村、居人员有效开展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①配合区畜牧水产局进一步加大对畜禽饲养场(户)监管力度,健全和完善档案制度,依法打击和查处饲养场(户)与不法商贩相互勾结非法交易病死畜禽的行为。开展禁用药品及化合物的专项执法检查,整顿规范畜禽的行为。打击畜禽养殖使用违禁物和有毒有害物质的行为,查处违法生产、销售国家明令禁止兽药的行为。督促饲养场(户)建立染疫、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设施,制定化制池(干尸井)建设和管理计划,并按计划开展建设和管理工作,确保对病死畜禽全部进行无害化处理,杜绝病死畜禽肉流入市场或污染环境。
②宣传贯彻《乳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条例》,严格实行生鲜乳收购许可证制度,依法规范生鲜乳收购站经营秩序,严厉打击在生鲜乳生产、收购、运输环节添加三聚氰胺等违禁物质的违法行为,并追溯非法食品添加物生产和销售源头,及时向有关部门通报情况,依法进行查处。
③加快推进奶畜标准化规模养殖,加强对奶畜养殖环节的监督指导,加强对奶牛养殖场档案的监督检查,规范投入品使用和登记管理。开展鲜牛奶三聚氰胺和抗生素(青霉素)药物残留抽检。
④开展对饲料生产企业的专项监督检查,督促饲料生产企业严格建立质量监管追溯体系,严厉打击在饲料原料和产品中添加有毒有害化学物质的违法行为,取缔无生产许可证、无产品批准文号、无产品标签的“三无”饲料生产企业,实现对鱼粉、豆等蛋白原料—饲料生产企业100%监管,对查获的含有违禁添加物的饲料产品100%销毁,保障饲料产品的质量安全。
⑤开展产销环节生猪“瘦肉精”和莱克多巴胺抽检,做到规模猪场“瘦肉精”和莱克多巴胺监管100%。屠宰场“瘦肉精”和莱克多巴胺监管100%,“瘦肉精”和莱克多巴胺的阳性率控制在0.5%以内;加强猪肉产品中喹啉类、硝基唑类等促生长剂药物残留、禽肉产品中硝基呋喃类、喹诺酮、磺胺类药物残留和蜂产品中抗生素药物残留的监督检查力度,做到禽类抗生素、磺胺类药物残留超标率控制在1%以内,打击畜禽养殖环节使用违禁药物和有毒有害物质的违法行为。
⑥加强动物防疫工作,组织开展春秋两季致病性禽流感、口蹄疫、高致病性猪蓝耳病和猪瘟等疫病的强制免疫工作,强化产地检疫申报制度,完善动物疫病标识追溯体系,严防未经检疫或检疫不合格畜禽产品流入市场,从源头上保证畜禽产品质量安全。
⑦加强水产养殖环节投入品使用的监管,以健康养殖示范场、出口原料备案基地、无公害水产品生产企业和水产苗种生产企业等单位为重点,结合打击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整治工作,开展渔药、饲料等投入品情况排查和监管执法,规范生产、用药和销售记录,严厉打击养殖环节(特别是苗种生产阶段)违规使用违禁药物和有毒有害物质的行为。
⑧配合区农业局开展产地蔬菜农残、重金属残留产地检测,农药投入品的监管。加强农资市场巡查,强化农资日常监管,检查农药、化肥特别是禁用农药的生产、销售和使用情况,查处违法生产经营甲胺磷等5种禁用高毒农药、普通农药中非法添加高毒农药和违法违规使用禁用限用农药的行为。开展农资产品质量抽查。集中执法力量组织开展全省农资大假护农行动,开展全省春季农资打假保春耕和秋冬季农资打假促增收专项行动,确保农业投入品质量安全。
⑨组织开展蔬菜、茶叶等种植业产品质量安全例行监测,蔬菜、茶叶检测农药残留;开展流通环节蔬菜农药残留及重金属残留、主要水果(时令鲜果)农药残留抽检工作。组织开展“放心农资下乡进村宣传周”等活动,开展现场咨询活动,加强技术培训,指导农户科学合理用肥用药,推广植物保护新技术。
工作步骤
食品安全综合整治时间:自2009年4月1日至2009年12月31日止。
1、部署阶段(4月1日—4月15日)
成立水南街道食品安全综合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制定专项整治的方案,明确整治工作的主要内容和工作要求,召开街道班子成员及村、居主任参加的专题部署动员会以及召开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会议,研究具体意见措施。
2、宣传阶段(4月16日—4月30日)
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
一是结合今年6月1日开始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的宣传。发放宣传单,悬挂横幅标语。
二是通过村宣传栏、对区食品安全综合整治进行宣传报道。
三是印制食品安全基本知识、食品卫生法等资料进村、居入户宣传。四是举办一期《食品安全法》知识培训,参加对象为村居主干和食品生产(加工)企业负责人。提高消费者自我保护意识、营造良好整治工作氛围。
3、集中整治阶段(5月1日—10月31日)
由街道食安办牵头,组织会同街道经委、四鹤工商所、街道农技、畜牧等部门开展联合整治与各有关部门独立开展专项整治相结合,重点检查乡村“五小”经营单位;食品生产企业、食堂;食品添加剂使用单位;生猪屠宰、销售场所;饲料生产和经营企业;乳制品生产企业;生猪养殖场;学校周边食杂店等,对违法经营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不留死角,不徇私情,依法严厉打击。
4、总结提高阶段(11月1日—12月31日)
各部门根据职责分工,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及时总结经验;不断提高完善,建章立制,建立长效机制。
各村、居要对所开展的专项整治工作进行归纳总结,并于11月28日前将总结情况书面上报街道食安办。
食品安全指食品无毒、无害,符合应当有的营养要求,对人体健康不造成任何急性、亚急性或者慢性危害。根据倍诺食品安全定义,食品安全是“食物中有毒、有害物质对人体健康影响的公共卫生问题”。现在,和就来看看以下两篇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吧!
食品安全管理制度(食品销售)
为做好食品经营工作,切实保障消费者人身安全和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就食品经营管理工作,本店制定如下制度:
一、食品安全管理员制度
在上级部门的领导下,贯彻执行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认真落实食品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并做好以下工作:
1、配合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对本单位食品安全进行监督检查,并如实提供有关情况;
2、定期协助组织本单位从业人员进行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和食品安全知识培训;
3、制定本单位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及岗位责任制度,并对执行情况进行督促检查;
4、检查食品生产经营过程的食品安全状况并记录,对检查中发现的不符合要求的行为及时制止并提出处理意见;
5、对食品安全检验工作进行管理;
6、对本单位从业人员进行健康管理,实施健康检查,督促患有有碍食品安全疾病和病症的人员调离相关岗位;
7、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管理档案,保存各种检查记录;
8、协助所在单位定期向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上交本单位的食品安全综合自查报告,食品安全综合自查报告样式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另行制定;
9、与保证食品安全有关的其他管理工作。
二、进货查验制度
1、对采购的食品按照法律、法规和食品安全标准履行检查义务,检查食品感官质量和标签;查验是否为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禁止销售的食品;查验供货者的许可证、营业执照和食品合格的证明文件。销售进口食品的,查验进口食品的合法证明。
2、对进入商场、超市、食杂店悬挂“总经销”、“总”字样牌匾的必须查验是否持有合法有效的授权文书,并将文书复印件留存归档备查。
3、实行统一配送经营方式的食品经营企业,可以由企业总部统一查验供货者的许可证、营业执照和食品合格的证明文件,进行食品进货查验记录。企业总部向所属经营者提供进货查验的证明。统一配送之外自行采购的食品,建立进货查验记录制度。
三、索证索票制度
1、索证:进货时按规定向生产厂家或上级供货商索取“一照二证一报告”。即索取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食品生产许可证、食品流通许可证等证件和质量检验合格报告。对生产厂家或上级批发企业的上述证照及时更新,以保证在有效期内。经营进口食品的,索取进口食品的合法证明。
2、索票:进货时索取载有食品的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批号(生产日期)、保质期、供货者名称及联系方式、进货日期等内容的进货票据。即经营预包装食品的应索取按照省工商局统一样式,运用电子台帐软件开具的供货凭证;经营生鲜食品的应索取厦门市生鲜食品安全监管信息系统开具的上市凭证。
3、食品索证索票后,在指定场所显要位置予以公示,供消费者进行查询及有关部门进行检查。
四、进销货台账制度
1、食品批发商建立食品进销货台帐制度,食品零售商建立食品进货台帐制度。
2、建立食品进销货台帐制度,如实记录食品的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批号(生产日期)、保质期、供货商名称及联系方式、进货日期等内容,或者保留载有上述信息的票据。
3、批发商销货时按照福建省工商局统一的供货凭证样式,如实记录食品的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批号、生产日期、保质期、购货者名称及联系方式、销售日期等,运用电子台帐软件开具供货凭证,凭证格式为三联,第一联存根(批发商销货台账),第二联购货单位(零售商记账凭证),第三联随货同行(零售商进货台账)。
4、设立一个存放上一级批发商或厂家相关资质和台账的资料柜,按照供货商、进货时间、商品类别等不同,将供货凭证进行分类整理,定期装订成册,落实台账管理。批发商应将供货者的许可证、营业执照和食品合格的证明文件及时扫描到电子台账软件中并上传许昌工商商品信息备案查询数据库。5、进货查验记录、批发记录或者票据应当真实,不得伪造,保存期限不得少于两年。
五、食品贮存管理制度
1. 根据经营需要设置存放设施,如存放架(柜)、冰箱等。
2、食品货柜实行专用,不得存放有毒有害物品(如杀鼠杀虫剂、洗涤消毒剂等),不得存放药品、杂品及个人生活用品等物品。
3、经营场所应设置防鼠、防虫、防蝇、防潮、防霉的设施,并能正常使用;必须设置机械通风设施,并应经常开窗通风,定期清扫,保持干燥和整洁,清货时应做好清洁消毒工作。
4、食品要分类、分架、隔墙离地上架存放,各类食品有明显标志,有异味或易吸潮的食品应密封保存分类摆放。
5、食品储存要做到先进先出,尽量缩短储藏时间,定期清仓检查,防止食品过期、变质、霉变、生虫,及时清理不符合卫生要求的食品。
6. 变质食品设立专门的仓库或容器进行保管。不得同合格的食品混放在一起,以免造成污
六、食品销售管理制度
1. 每周食品进行查验。销售人员要按照食品标签标示的警示标志、警示说明或者注意事项的要求销售预包装食品,确保食品质量合格和食品安全。
2. 对即将到达保质期的食品,集中进行摆放,并作出明确的标示。
3. 用于食品销售的容器、销售工具必须符合卫生要求。
4. 销售的情况应建立销售台帐备查,账目保管期限为二年。
七、食品安全自检自查报告制度
1、食品进货后由专人负责,对食品的品名、规格、数量、价格、商标、生产日期、保质期、卫生许可证或生产许可证编号、质量认证标志、净含量等逐项进行验收,向供货方索要进货发票,并详细填写进货台账,验收合格后方可销售。
2、根据经验对购进的食品样品进行感观质量评定。
3、检查食品运输、仓储、保管、包装以及销售环境是否符合食品安全要求。
4、检查食品有无残质、变味、变质、变形、结块、沉淀、漏气、瘪灌、涨气等情况,如发现问题禁止上架销售。
5、查验食品是否过期、失效、变质或标签不全、不合格以及是否属于国家禁止生产、销售的食品。查验食品是否掺杂使假、以次充好。查验食品是否假冒或仿冒他人产品商标、名称、包装、装潢、厂名、厂址。查验食品是否伪造、涂改产品生产经营单位名称、地址、有效期和有关质量标准。
6、通过自检,及时发现食品质量问题,对不合格的食品进行退市处理,防止不合格食品进入流通环节,并将检测结果及时存档上报辖区工商所。
八、不合格食品退市制度
1、发现经营的食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立即停止经营,下架单独存放,通知相关生产经营者和消费者,并记录停止经营和通知情况,将有关情况报告辖区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接到有关监管部门关于不合格食品退市通知后,及时按上述规定立即处理,并协助食品生产者执行食品召回制度
2、对贮存、销售的食品定期进行检查,查验食品的生产日期和保质期,及时清理变质、超过保质期及其他不符合食品安全要求的食品,主动将其退出市场,并做好相关记录。
九、食品质量信息公示制度
本单位在场内显著位置设立食品信息公示栏,向消费者公示食品检测信息、退市食品清单和处理情况等。
十、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为维护广大消费者和全体职工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保障单位正常运营,维护社会稳定,根据《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的要求,结合工作情况,特制定如下食品安全应急预案:
1、领导小组
成立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领导小组,负责本单位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工作。
组 长:
组 员:
2、应急处置程序
(1)及时报告
发生食品安全事故后,单位负责人要在2小时内向食药监局报告,报告内容有:发生食品安全事故的单位、地址、时间、中毒人数及死亡人数,主要临床表现,可能引起中毒的食物等。并按照相关部门的要求采取控制措施。
(2)立即抢救
单位负责人在第一时间组织人员,立即将中毒者送医院(120)抢救,协助医院进行调查和抢救。
(3)现场处置
单位负责人要立即停止食品生产经营活动,封存导致或者可能导致食品安全事故的食品及其原料、工具及用具、设备设施和现场。病人吃剩的食物不要急于倒掉,食品用工具容器、餐具等不要急于冲洗,病人的排泄物(呕吐物、大便)要保留,提供留样食物。
(4)场地维稳
发生食物中毒后,本店的从业人员要尽力做好现场疏导、解释和安抚工作,要稳定消费者和病人情绪,确保事态可控,任何人不自行散布事故信息。无法控制的,要及时与110控制中心联系。
(5)配合调查处理
单位负责人要配合食品安全监管局、进行食品安全事故调查处理,如实反映食品安全事故情况、病人中毒情况。
3、事故责任追究
对事故延报、谎报、瞒报、漏报或处置不当的,要追究当事人责任;造成严重后果的,要追究其法律责任。
食品安全管理制度(餐饮服务)
一、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和培训管理制度
1、从事直接接触入口食品的从业人员每年必须按规定经过健康检查及卫生知识培训合格,同时取得健康体检合格证后,方可上岗工作。
2、开展从业人员每日晨检工作。凡患有伤寒、痢疾、甲型戊型病毒性肝炎、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渗出性皮肤病等国家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疾病,必须立即调离食品工作岗位,在未彻底治愈前,保证不从事食品生产经营活动。
3、从业人员必须保持良好的个人卫生,不留指甲、不染指甲油、不戴首饰,勤洗手、勤剪指甲、勤洗澡、勤理发、勤洗衣服、勤洗被褥、勤换工作衣帽。
4、从业人员进入经营场所前必须清净、消毒双手,穿戴整洁的工作服、工作帽、工作鞋,工作服应当盖住外衣,头发不得露于帽外,不得吸烟及从事其他有碍食品卫生的活动。
5、建立健全从业人员健康档案和培训台账。我单位按规定聘请经过培训并取得培训合格证或从业资格证的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定期开展食品专业技术人员、从业人员食品安全知识的培训并经考核合格后,方可从事食品生产经营工作。
二、食品安全管理员制度
在上级部门的领导下,贯彻执行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认真落实食品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并做好以下工作:
1、制定并执行本单位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拟定并实施年度自查和巡查工作计划,探索和推行先进管理规范和手段。
2、定期组织开展本单位食品安全自查和管理,并做好记录。对违反法律规定和不符合卫生要求的行为进行批评、制止,严重者及时向单位领导汇报,并提出处理意见。
3、执行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检查从业人员健康合格证明,坚持一年一次的健康体检,上岗前必须先体检合格,做到持证上岗。定期开展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和内部考核。
4、定期组织开展场所内外环境卫生清洁,组织检查场所条件、设施设备的维护保养。
5、主动接受食药监管部门的培训考核,积极配合有关部门的监督检查。发现食品状况有发生食品安全事故潜在风险的,建议单位领导立即停止食品生产经营,并及时向食药监部门报告。
6、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确定的其他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管理。
三、食品安全自检自查与报告制度
单位负责人、食品安全管理人员要按照年度自查和巡查工作计划的要求开展自检自查工作:
1、制订定期或不定期食品安全检查计划,采取全面检查、抽查与自查相结合的形式,实行层层监管,主要检查各项制度的贯彻落实情况,重点对员工健康管理、进货索证索票、餐具清洗消毒、设备设施管理、加工操作规范、环境卫生管理等各项工作进行自查。
2、食品安全管理员每天在操作加工时段至少进行一次各岗位重点环节食品安全检查,每周对各环节进行全面现场检查,发现存在食品安全问题和隐患的,要及时告知改进,并做好食品安全检查记录备查。
3、各岗位负责人、主管人员要服从食品安全管理员检查指导,每天开展岗位或部门自查,及时发现和纠正从业人员违反制度要求操作的行为。
4、检查中发现的同一类问题经两次指出仍未改进的,按本单位有关奖惩等规定处理。有发生食品安全事故潜在风险的,应当建议本单位领导立即停止生产经营活动,并及时向食药监部门报告。
5、各种检查结果记录归档备查。
四、食品加工操作过程与控制制度
1、粗加工风险控制要求
(1)、粗加工前应认真检查待加工食品,发现有腐败变质、超过保质期或者其他感官性状异常的,不得加工和使用。
(2)、食品原料的加工和存放要在相应位置进行,不得混放和交叉使用,加工肉类、水产类的操作台、用具和容器与蔬菜分开使用,并要有明显标志。
(3)、蔬菜类食品原料要按“一择、二洗、三切”的顺序操作,彻底浸泡清洗干净,做到无泥沙、杂草、烂叶。
(4)、肉类、水产品类食品原料的加工要在专用加工洗涤区或池进行。
2、烹调加工风险控制要求
(1)、烹调前应认真检查待加工食品。发现有腐败变质或者其他感官性状异常的,不得进行烹调加工。不得将回收后的食品(包括辅料)经烹调加工后再次供应。
(2)、热加工食品必须充分加热,烧熟煮透,防止外熟内生;食物中心温度必须高于70℃。
(3)、加工后的成品应与半成品、原料分开存放。需要冷藏的熟制品,应尽快冷却后再冷藏。
(4)、烹调后至食用前需要较长时间(超过2小时)存放的食品,应及时采用高于60℃热藏或低于10℃冷藏(冷藏的熟制品应当在冷却后及时冷藏)。隔餐及外购熟食要回锅彻底加热后才能供应。
(5)、加工用工具、容器、设备必须经常清洗,保持清洁,刀、砧板、盆、抹布用后须清洗消毒;直接接触食品的加工用具、容器必须彻底消毒。
(6)、工作结束后,调料要加盖,做好工具、容器、灶上灶下、地面墙面的清洁卫生工作。
3、专间操作风险控制要求
(1)、专间及出菜通道要洁净,不能堆放任何杂物。专间(台)只能存放直接入口食品及必需用的食具、工用具。
(2)、专间使用前应当进行空气消毒,每次记录使用时间和累计时间,及时更换。
(3)、专间的各种刀具、砧板、切片机械等工用具、容器必须专用,定位存放。用前消毒,用后洗净。
(4)、操作人员进入专间前要二次更衣、洗手消毒,闲杂人员不得随意进入备餐间。备餐间窗口保证关闭状态,不得随意开合。
(5)、保持专间清洁,每天严格做好有关工用具和空气消毒、卫生清扫等工作,并做好相关记录。
五、场所及设施设备清洗消毒和维修保养制度
1、本单位配备足够的加工设施和卫生设备。主要设施宜采用不锈钢,易于维修和清洁。食品处理区应采用机械排风、空调等设施,保持良好通风,及时排除潮湿和污浊空气。
2、采取有效消除老鼠、蟑螂、苍蝇及其他有害昆虫及其孳生条件等防蝇防尘防虫防鼠设施设备。直接与外界相通的门窗均设置纱门、纱窗、门帘或空气幕,门下设防鼠板,排水沟、排气排烟出入口应有网眼孔径小于6mm的隔栅或网罩。
3、配置方便使用的从业人员洗手设施,附近设有相应清洗、消毒用品、干手设施和洗手消毒方法标示。宜采用脚踏式、肘动式或感应式等非手动式开关。
4、用于加工、贮存食品的工用具、容器或包装材料和设备应当符合食品安全标准,无异味、耐腐蚀、不易发霉。
5、各功能区和食品原料、半成品、成品操作台、刀具、砧板等工用具,应分开定位存放使用,并有明显标识。
6、从业人员必须熟练掌握餐用具清洗消毒程序和消毒方法。
7、消毒后的餐饮具表面光洁、无油渍、无水渍、无异味、无泡沫、无不溶性附着物,及时放入保洁柜。盛放消毒餐具的保洁柜要有明显标记,要经常擦洗消毒,已消毒和未消毒的餐饮具要分开存放。
8、应当定期维护食品加工、贮存、陈列、消毒、保洁、保温、冷藏、冷冻等设备设施,校验计量器具,及时清理清洗,必要时消毒,确保正常运转和使用。
六、进货查验和记录制度
1、餐饮服务提供者应当建立食品、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和食品相关产品的采购查验和索证索票制度,确保所购原料符合食品安全标准,并便于溯源。
2、进行采购时,选择许可证照齐全有效的食品生产经营单位,查验供货者的许可证和食品出厂检验合格证或者其他合格证明。索取留存有效购物凭证(发票、收据、进货清单等)。
3、应当建立台账(采购记录),如实记录食品的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日期或者生产批号、保质期、进货日期以及供货者名称、地址、联系方式等内容,并保留载有上述信息的进货清单或票据等相关凭证。采购记录及相关资料保存期限不得少于产品保质期满后6个月,无保质期的,不少于2年。
4、实行统一配送经营方式的餐饮服务提供者,可以由企业总部统一查验供货者的许可证和产品合格的证明文件等,建立食品进货查验记录。门店自行采购的产品,应当遵照以上规定执行查验索证索票制度。
5、采购食品时应进行感观检查,不得采购腐败变质、掺杂掺假、霉变生虫、污染不洁、有毒有害、有异味、超过保质期限的食品及原料,以及外观不洁、破损、包装标签不符合要求或不清楚、来源不明、病死或死因不明的畜禽、水产及其制品加工食品。
七、食品贮存管理制度
1、食品经营者应当依法按照保证食品安全的要求贮存食品。食品与非食品不能混放,食品仓库内不得存放有毒有害物质(如杀鼠剂、杀虫剂、洗涤剂、消毒剂等),不得存放个人物品和杂物。
2、设专人负责管理,并建立健全管理制度。做好出入库登记,保证先进先出,易坏先用。及时检查和清理变质、超过保质期限的食品并做好相关记录。
3、各类食品按类别、品种分类、分架摆放整齐,做到隔墙离地。
4、仓库内要保持通风、防潮、防鼠、防虫,定期维护,及时清扫,保持清洁。
5、散装食品应盛装于容器内,并在贮存位置标明食品的名称、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者名称及联系方式等内容(供应商提供)。
6、肉类、水产、蛋品等易腐食品需冷藏储存。冷藏冷冻设备,须贴有明显标志(原料、半成品、成品)。生食品、半成品、成品分柜存放,不得生熟混放、堆积或挤压存放。
7、应有满足生熟分开存放数量的冷藏设备,并定期除霜(霜薄不得超过1cm)、清洁和保养,保证设施正常运转。
8、贮存、运输和装卸食品的容器、工具和设备应当安全、无害,保持清洁,并配备保温和冷藏设施,不得与有毒、有害物品一同运输。
八、食品添加剂使用公示制度
1、需要公示的食品添加剂是在食品加工过程中使用的所有食品添加剂。
2、需要公示的食品添加剂基本信息包括:品名、生产厂家、生产许可证编号、供货单位等。
3、公示的基本信息要与实际使用的食品添加剂相符,不得提供虚假信息误导消费者。使用的食品添加剂有变化的要及时更换公示信息。
4、采购的食品添加剂要专人采购、专账记录、专区存放、专器称量、专人负责,并按照有效期使用。严禁采购和使用无合法生产资质以及标签不规范的食品添加剂,禁止使用非食用添加剂。
5、食品添加剂要分类、分开存放,以防误用。
6、公示栏应按照规定悬挂,便于公众了解相关信息。
九、废弃物处置制度
1、餐厨废弃物和废弃油脂应设专人负责管理。
2、餐厨废弃物和废弃油脂应有“餐厨废弃物或废弃油脂”字样的密闭容器存放,做到日产日清,最长暂存时间不超过12个小时。
3、餐厨废弃物和废弃油脂应交由经相关部门许可或者备案的餐厨废弃物收运、处置单位或个人处理。餐饮单位应与处置单位或个人签订合同,并索取其经营资质证明文件复印件。
4、餐饮单位不得乱倒乱堆餐厨废弃物,不得将餐厨废弃物直接排放到雨水管道、污水管道、公共厕所、公共水域或交给未经相关部门许可或者备案的餐厨废弃物收运、处置单位或个人处理。
5、餐饮单位应建立餐厨废弃物处置台帐,详细记录餐厨废弃物的种类、数量、去向、用途等情况,定期向监管部门报告。
十、预防食物中毒制度
1、严禁采购及加工病死、毒死、死因不明、腐败变质、污秽不洁或感官性状异常的食品原料加工食品。
2、严禁使用发芽马铃薯、野生蘑菇、葫芦瓜、河豚鱼等含有毒有害物质的原料加工食品。
3、严禁使用超过保质期的食品和食品原料加工制作食品。
4、严禁采购及加工无商品名称、厂址、厂名、生产日期、保质期等不符合国家《预包装食品标签通用标准》和来历不明的食品或食品原料加工制作食品。
5、为防止熟食被细菌污染,切生的食品和熟的食品所用的刀、砧板要分开;做凉拌菜一定要洗净消毒,不吃隔顿凉拌菜。
6、剩余食品在再次出售前要高温彻底加热。
十一、食品留样制度
1、重要接待活动和大型餐饮聚餐超过100人(或食堂)供应的食品成品实行留样,并由专人负责。
2、每餐、每个品种留样量不少于100g,分别盛放于清洗消毒后的密闭专用容器内,在冷藏条件下存放48小时以上。
3、留样食品取样不得被污染,贴好食品标签,待留样食品冷却后,放入0—10℃专用冰箱内,并标明留样时间、餐次,并做好留样记录,包括留样日期、时间、品名、餐次、留样人。
4、留样食品按期限要求保留,食品样源(餐厅、食堂、摊点等)进餐者如有异常,立即封存,送食品安全检测部门查验。
5、食品留样冰箱内严禁存放与留样食品无关的物品。
6、重要接待活动留样冰箱要上锁。
十二、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为维护广大消费者和全体职工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保障单位正常运营,维护社会稳定,根据《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的要求,结合工作情况,特制定如下食品安全应急预案:
1、领导小组
成立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领导小组,负责本单位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工作。
组 长:
组 员:
2、应急处置程序
(1)及时报告
发生食品安全事故后,单位负责人要在2小时内向食药监局报告,报告内容有:发生食品安全事故的单位、地址、时间、中毒人数及死亡人数,主要临床表现,可能引起中毒的食物等。并按照相关部门的要求采取控制措施。
(2)立即抢救
单位负责人在第一时间组织人员,立即将中毒者送医院(120)抢救,协助医院进行调查和抢救。
(3)现场处置
单位负责人要立即停止食品生产经营活动,封存导致或者可能导致食品安全事故的食品及其原料、工具及用具、设备设施和现场。病人吃剩的食物不要急于倒掉,食品用工具容器、餐具等不要急于冲洗,病人的排泄物(呕吐物、大便)要保留,提供留样食物。
(4)场地维稳
发生食物中毒后,本店的从业人员要尽力做好现场疏导、解释和安抚工作,要稳定消费者和病人情绪,确保事态可控,任何人不自行散布事故信息。无法控制的,要及时与110控制中心联系。
(5)配合调查处理
单位负责人要配合食品安全监管局、进行食品安全事故调查处理,如实反映食品安全事故情况、病人中毒情况。
一、任务目标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统筹兼顾,按照预防为主,重点突出,依法整治的工作方针,坚持日常监管与重点解决相结合、严厉打击与规范监管相结合、预防排查与应急处理相结合的工作原则,定计划、分步骤,抓重点、促稳定,对重点区域、可疑单位进行重点排查,着力解决食品药品方面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完善食品药品重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全面加强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切实保障我县人民群众饮食用药安全,巩固维护全县和谐稳定的良好局面。
二、工作措施
(一)餐饮服务和保健食品安全
1、强化许可管理。严格餐饮服务和保健食品许可条件和程序,将许可审核与执法检查有机结合起来,严厉查处无证经营、超期限经营和超范围经营行为。要对申报材料和经营现场进行严格审查,对符合要求的在规定的时间内核发餐饮服务许可证和保健食品许可证,对不具备许可条件的坚决不予发证。对在检查中发现虽持有有效许可证但现实条件不能达到许可标准的,要责令限期整改,拒不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要依法吊销、撤销或注销许可证并罚款。
2、突出整治重点。进一步加强对学校(包括托幼机构)食堂及周边餐馆、企业食堂、旅游景区及周边餐馆、大型餐饮服务单位的监督检查,重点检查餐饮服务单位食品加工场所保障食品安全的条件,餐饮具清洗消毒情况,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建立健全情况,食品安全管理人员、从业人员健康体检和培训等情况。严厉查处从业人员不查体、不培训,食品加工操作不规范、生熟交叉污染等行为。
3、严格索证索票。进一步落实餐饮服务单位食品原辅料、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进货查验、索证索票制度,强化食品追根溯源,重点检查进货台账、供货商资质、产品合格证、检验报告和证明文件。严厉查处采购使用病死或者死因不明的畜禽及其制品、劣质食用油或“地沟油”、问题乳制品、来源不明的酒水饮料等违法违规行为,加大对采购、保管、使用食品添加剂的监督检查,严格落实“五专五查”要求。
4、加强风险监测。加大对熟肉卤味、盒饭、凉菜等高风险食品和餐饮具清洗消毒等重点环节的监督检查力度,指导餐饮服务单位全面加强食品安全管理,强化预防和降低风险的防控措施,深入开展餐饮服务食品安全调查和评价,对潜在的食品安全隐患做到早发现、早预防、早治理,预防食物中毒事件的发生。
5、建立保健食品安全信用档案。结合“一店一档”建设工作,对保健食品经营企业许可及变更情况、每次开展监督检查形成的记录、查处违法违规行为的执法文书及投诉举报调查处理情况要及时归档,到今年年底,全面完成我县保健食品经营企业的食品安全信用档案建设工作。适时按要求开展企业信用分类评级,对信用记录不良的企业有针对性的增加监督检查频次。
(二)药品安全
1、规范涉药单位经营使用行为。对涉药单位的药品购进渠道、进货验收记录、药品分类管理情况(包括库房储存管理情况)、药师在岗情况、特殊药品经营使用情况、易制毒化学品及蛋白同化制剂的经营情况进行认真全面的检查,对挂靠经营、走空票、出租出借柜台、超方式超范围经营等违法违规行为进行严厉查处。
2、狠抓违法涉药广告整治。认真做好药品广告的备案审查工作,把好药品广告的准入关,加大对我县各类媒体药械广告的监测力度,发现违法的药械广告,及时移交工商部门查处,坚决遏制虚假药品广告泛滥的势头,对假劣广告药品进行严厉查处,净化药械广告市场。
3、整治非药品冒充药品。下大力气整治食品、消毒产品、保健食品、化妆品等冒充药品的违法违规行为。严查仿冒药品,有力维护药品市场正常秩序。大力开展药品批准文号标识的专项检查,对使用药品名称、包装、说明书明示或暗示有治疗治病作用的无批准文号的产品,依法进行查处。
4、积极组织开展“安全用药月”宣传活动。定于9月在我县开展主题为“谨防网络欺诈销售假药”的安全用药月科普宣传活动,组织相关药学专家现场为群众解答药品普及知识,并公布热线电话接受群众咨询,广泛宣传普及食品药品安全知识,满足公众日益增长的健康需求。
5、加大对制售、使用假劣药品的打击力度。严厉打击制售、使用假劣药品、医疗器械(包括计生药械)、中药饮片、疫苗等违法违规行为,对掺杂使假,非法添加化学物质,假冒高风险药品等违法行为要从严查处。严厉打击利用互联网、邮寄等方式销售假药的行为。对涉及面广、社会影响大、危害性高的药品和医疗器械违法案件,加强与公安机关的衔接,建立联动机制,严大案件,依法追究不法分子的刑事责任。
三、工作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2012年9月1日-9月5日)。针对当前工作实际,制定专项行动工作方案,做好动员部署和调查摸底。
(二)集中整治阶段(2012年9月6日-10月31日)。餐饮服务和保健食品安全方面,强化许可管理,严格索证索票,建立保健食品安全信用档案,加强对学校(包括托幼机构)食堂及周边餐馆、企业食堂、旅游景区及周边餐馆、大型餐饮服务单位的监督检查,特别是对使用“地沟油”、滥用食品添加剂等严重危害群众身体健康的行为,要认真排查,发现之后将进行严厉打击;药品方面,加大对我县各类媒体药械广告的监测力度和对制售使用假劣药品的打击力度,严查非药品冒充药品,加强对镇卫生院以上医疗机构和药品批发企业的监督检查。
(三)整改备查阶段(2012年11月1日-11月20日)。对专项整治工作进行认真自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整改,查缺补漏,不断提高,积极迎接县专项行动领导小组的督导检查。
四、工作要求
(一)切实提高认识,确保整治到位
“地沟油”、滥用食品添加剂、假劣药品、非药品冒充药品等是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对这些问题的整治是我们履职尽责、保障民生的重要内容,是我们立权威、树形象的重要途径。要充分认清开展此次专项食品药品安全整治的重要性和紧迫性,统一思想,明确目标,强化措施,从关注民生、讲政治、讲大局的高度,把此次安全整治专项工作纳入今年下半年工作的重要内容,按照全局统一部署,精心组织实施,确保各项工作落实到位。
(二)加强组织领导,做好应急保障
成立由局主要负责人任组长,各分管负责人任副组长,各科室各单位负责同志任成员的食品药品综合整治安全预防专项工作领导小组,进一步健全完善餐饮服务食品和药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建立信息快速通报制度和快速反应机制,适时组织开展应急培训和演练,提高应急处置能力,全力做好重大活动、重要会议和重大节日期间的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保障工作,确保食品药品安全事件早发现、早处置。
(三)明确工作责任,加强监督检查
各科室、各单位根据职能,认真开展相关工作,切实承担监管责任,把这次专项工作确定的各项措施落实到位,实施网格化监管,进行细致分工,分片包干,责任到人。要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工作方案要求,对各片区内的餐饮服务单位、保健食品企业和药品经营相关单位进行严格检查,确保“五专两公开”的等制度要求的落实。特别是在“地沟油”、假劣药品等方面抓一批典型案例,办一批大案要案,有效震慑违法违规的个人和单位,让党委政府放心、社会群众满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