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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食堂基础设施条件差,布局不合理
农村中小学食堂普遍存在基础设施差,没有相对独立的食品原料存放间,食品加工操作间,食品出售场所及用餐场所,生、熟食品混杂堆放,粗、精加工食品混杂,菜板生熟混用,凉菜制作无合格单独的制作间,内外环境不整洁,无防尘、防腐、防鼠、防蟑螂、防苍蝇及有害昆虫孳生的措施,照明、通风、排烟、污水排放,垃圾存放,废物处理、冷藏保鲜等基础设施不完善,洗涤、消毒不合符卫生标准,无专业厨师,无卫生许可证等,给学校食堂食品安全带来严重的安全隐患。一是有些学校食堂建筑面积不足,有的年久失修,设施陈旧,没有足够数量的冰箱,不能满足生熟食品分开存放及保鲜要求,防蝇、防蚊、防鼠设施也不全。随着学校招生逐年扩大,已远远不能满足学生集体就餐的需要。二是学校食堂建设项目的预防性卫生审查未落到实处,食堂功能布局、操作流程及卫生设施的不合理现象普遍存在。清洗和加工区区划不合理,未设餐具洗消间,有的对清洗后餐具无任何保洁措施,食堂卫生不符合有关规定的要求。
(二)、从业人员安全意识不强。一是部分从业人员对食品安全的敏感性和责任心不强,在食品加工和操作过程中漫不经心,麻痹大意。二是部分从业人员没有健康证或健康证过期,未及时体检并配备、更换。三是操作过程中有的从业人员不穿戴工作衣帽或穿戴不整洁,存在留长指甲等现象。
(三)、学校内部监督机制不健全。一是某些学校领导对学校食品卫生重视程度不够,没有把确保学校食品卫生工作纳入学校的重要议事日程,不能有效地履行食品卫生校长负责制。二是有的学校没有建立食品安全责任制,没有做到层层把关,责任到人,对食品的采购、储存、加工等环节不能做到有效监控。三是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处理机制不健全。一旦发生食品安全事故,没有切实可行的食品安全应急预案,无法进行及时、有序、有效的处置。四是未建立完善规范的食品留样制度。要保证学校食堂食品安全,各校必须以校长为组长,后勤校长为副组长,设立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并配备专兼职的安全管理人员,明确校长是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的“第一责任人”。后勤校长具体抓食堂食品安全工作,并经常进行督查,对工作人员经常进行培训。但现在中小学校大多无组织机构,无专门的管理人员,对食堂食品安全的管理不到位,没制定食堂工作制度,无索证登记制度,48小时留样记录制度,采购货物未实行定点采购,餐具消毒流于形式,食堂卫生达不到标准。
(四)、食堂管理不善。大多数学校特别是小学食品未进行定点采购,而是图便宜在小摊小贩点进货,有的甚至是每天下午到摊点上以低价包揽那些剩余的、质量差的,甚至是几乎变了质的食品,只图价格低,而忽略了师生的营养与健康,包装食品有的超过保质期或不符合食品标签规定,也还在继续使用,还有些学校还在使用再生油或劣质油,这给师生带来严重的安全问题。目前,我县个别学校的食堂还在采用市场运作,承包给个人经营。个别承包人受利益驱动,在采购食品原辅料时追求最低价格,忽视食品卫生问题,特别是在购买食用油、调味品时多为无商标散装的不合格产品;采购索证意识不强,大部分学校食品采购三证不全,即:食品生产许可证、卫生许可证、出厂合格检验报告不齐全,个别采购人员对食品索证有关规定甚至一无所知,导致不合格食品流入学校食堂。
(五)、食品安全宣传力度不够。学校没有开展经常性的食品安全知识教育,多数学生不具备食品安全自我保护常识。
二、存在问题的对策
(一)、加强卫生监督管理。进一步强化教育、卫生等行政部门对学校食堂的监督力度,对违法违规行为严肃查处。教育部门要制定具体有效的食品安全巡察制度,切实担负起各类学校食堂安全的监管职责,对学校食堂多次出现问题的,责令学校限期整改,确保学校食品安全。学校食堂采购货物严格实行准入、定点采购和索证管理,并签定质量保证协议,防止不合格产品流入校园,同时必须严格履行进货手续,谁经手,谁签字,谁负责,学校专人负责督导食品采购,参与质量验收。
(二)、规范食品采购工作。加大采购索证力度,学校食堂采购食用油、调味品要符合国家的标准要求,并索取卫生许可证和该批次检验报告,质监部门加大对学校食堂食用油、调味品等原辅料的抽检力度,确保采购渠道正规,质量合格。
(三)、加强从业人员培训。加强从业人员的教育培训,增强职业道德和自觉维护食品安全意识;建立健全食堂从业人员上岗培训制度,完善食堂培训计划,在每学期开学之初,对从业人员从食堂软硬件要求到食品采购、验收、加工、操作、出售等全过程进行培训,对培训不合格人员要做到不准其上岗,从源头上提高学校食堂从业人员的食品安全意识。加强师生员工的食品安全意识教育,督促食堂人员经常学习,提高食堂工作人员的业务素质,培养师生卫生、科学、健康、安全的膳食习惯和自我保护意识,营造学校饮食卫生的良好氛围,优化学校育人环境。
(四)、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健全完善学校食品卫生安全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树立校长为学校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具体从业人员为第二责任人,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形成责任明确、过程透明、群众监督的学校食品安全工作体系;严格执行《学校食堂食品留样制度》,要求学校强制实施留样制度;建立学校食品安全应急机制,确保一旦出现食品中毒事故后,能够迅速查明原因,采取措施并控制事态发展。
为深入实施学校食品放心工程,严防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发生,根据中央和省、市食品安全工作要求,结合实际,现就我县开展食品安全进校园工作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以创建学校放心食堂,创建学校放心水市场,创建学校食品放心店为抓手,达到“两放心,一增强”的目标,即饮食放心、饮水放心,增强食品安全意识。
二、工作任务
(一)落实学校食品安全责任制。教育部门要进一步强化学校主要负责人是学校食品安全工作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是具体负责人,食品安全监督员、食堂负责人是直接责任人的意识,切实增强学校抓食品安全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落实并完善学校食品安全内部管理制度,做到食品安全工作有专人负责,日常检查结果公示上墙。教育部门要与各学校主要负责人签订食品安全目标责任书。
(二)创建学校放心食堂。各有关部门要加强对学校食堂的监管力度,从食堂环境、食堂设施、餐饮器具消毒保洁及食品原料的采购、索证、储存、制作等方面对学校食堂的食品安全工作进行全方位的监管,督促各学校建立健全食堂管理制度,规范食堂操作流程,建立食品安全质量档案。要规范食堂从业人员体检,对学校食堂管理进行不定期考核;要加速推进放心食堂和量化分级管理工作。
(三)创建学校放心水市场。县质监部门要切实抓好饮用水源头治理,县教育部门要严把饮用水进入关口,县食品安全委员会要组织相关部门对全县饮用水生产、经营企业进行整治,确保学生的饮用水安全。
(四)创建学校食品放心店。县食品安全委员会要组织有关部门分阶段、分步骤对学校周边的食堂、伙食点、流动食品商贩开展联合执法活动,加强对学校周边环境的整治。县工商部门要牵头开展学校食品放心店建设,确保学生的饮食安全和生命健康。
(五)开展宣传教育活动。县教育等部门要开展好“四个一”宣传教育活动。一是开展一次食品安全征文比赛活动;二是开展一次学生食品安全义务宣传活动;三是组织一次学生家长参观学校食堂活动;四是开展一次我是食品监督员活动。通过活动的开展,提高学生及相关人群的食品安全意识,保护好学生的身体健康。
三、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认识,强化组织领导。各有关部门要从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高度,以对全县师生生命安全高度负责的态度,切实把食品安全进校园工作放在重要工作日程,加强领导,强化措施,真抓实干,抓出成效。
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现状
当前学校食堂中的食品安全问题十分严重,主要体现在制度缺乏完善、执行力度不够等几方面。一方面,有关部门对于食堂食品安全的监督制度缺乏完善,导致一些食品安全问题得不到治理,进而对学生的健康发展造成影响。有关人员缺乏对于食品安全监管的认识,也没有及时和政府相关部门进行及时的沟通,导致食品安全问题的治理一直浮于表面,没有得到深入的管理。另一方面,对于食品安全问题缺乏深入的管理,面对一些违反食品安全问题的现象,通常是简单的告诫,而非按照要求进行惩罚,这样一来,有关人员始终无法意识到食品安全的重要性,学校食堂的食品安全也无法得到治理。为了解决中小学学校食堂的食品安全问题,必须要针对现行存在的问题,制定针对性的解决措施,从而提升中小学食品安全质量。
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监管模式
制定相关制度,并开展食品安全监管的分级与示范活动。学校食堂是有关部门监管的重点对象,所以在进行食品安全监管的工作中,有关部门必须要制定食品安全的相关制度,以此确保食堂中的健康问题。为此,监管部门可以在学校食堂中开展食堂的量化分级与服务示范活动。安排专门的监督人员对食堂中的食品安全进行监管,并且按照相关制度要求进行规范。在争先创优观念的指引下,确立食品安全工作的典型示范,并以此带动食堂安全水平的提升。
除了要建立相关制度,还需要和政府部门进行及时的沟通,构建学校中的监管部门。因为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任务十分重大,极为容易出现食品安全事故。所以在构建食品安全监管部门的过程中,需要贯彻落实政府部门的政策要求,将食品安全监管人员深入至学校的食堂中,并且进行专业的培训,按照要求履行自己的职责。
除此之外,进行食堂食品安全监管工作也可以运用相应的信息平台,例如微信、网站等,构架学校食堂互动的平台,将食品安全问题及时传递给有关的工作人员,并要求其按照具体规定要求贯彻工作指导,将学校食堂中关于食品安全的问题在沟通平台中进行交流,这样一来既可以为行政管理人员提供方便,同时也能够缩减工作人员的工作量,极大的提升了工作效率。
制定食品安全监管机制,实现与有关部门的工作衔接。为了保证中小学学校食堂的食品安全,需要定期对食堂进行食品安全检查,在食品安全监管有关工作的基础上,监督食堂工作并给出具体的整顿建议,长期严抓餐饮安全问题,形成长期性质的食品安全监管机制。
针对日后中学学校食堂的食品安全问题,监督人员也要结合实际情况制定有效的监管措施。一方面,要和其他相关部门进行沟通,并且在学校中建立食品安全信息共享机制,以便及时了解食堂的食品安全信息,将其中存在的食品安全隐患进行排查;其次,重点和行政执法、刑事司法部门进行沟通,在食品安全的问题上发挥行政司法的双重打击作用,重点打击食品违法行为;再次,在学校中建立食堂电子档案,和各个学校进行衔接实现信息共享,以此实现食堂食品安全的远程监管;最后,在学校中建立食堂食品的安全责任制度,针对一些违反食品安全的行为,可以与主要责任人进行谈话,并将谈话记录计入诚信档案中,和学校管理等级评定相连接,提升有关人员对食品安全的重视程度,从而真正解决中小学食堂的食品安全问题。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五中全会精神为指导,以《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省市关于加强学校食品安全管理工作的有关法律法规、政策文件为依据,切实加强和改进学校基础设施建设,完善和规范学校食品安全管理,整顿学校饮食服务从业秩序,全面改善学校食品安全条件,为广大师生提供优质、安全的饮食服务,促进学校食品安全管理工作健康发展。
二、目标任务
(一)依法明确相关部门职责,全面落实食品安全工作责任。学校食品安全工作坚持预防为主的方针,由县卫生行政部门、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和教育行政部门负责监督、检查、指导、评估,学校具体负责日常管理工作。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承担学校食品安全管理责任;县卫生局要把学校卫生防疫工作、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要把学校食品安全工作纳入重要工作职责范围,加强监控与指导。各乡(镇)要成立学校食品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各学校要明确食品安全“校(园)长”负责制,校长(园长)为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主管领导为主要责任人,具体分管人员为直接责任人。建立学校食品安全工作组织机构,层层落实岗位责任,分工协作,各尽其责,保证各个岗位职责明晰,各个环节责任到人。
(二)建立健全学校食品安全管理各项规章制度。学校对食品实行全方位、全过程的监督管理,各个环节都必须建立健全岗位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建立学校食品安全管理工作档案,完善《餐厅卫生管理制度》、《原料采购验收制度》、《餐具消毒制度》、《食堂从业人员个人卫生要求》、《从业人员体检、培训制度》、《粗加工卫生管理制度》、《烧煮烹调加工卫生管理制度》、《饮用水管理制度》等规章制度及《食物中毒和食源性疾患等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并张贴上墙。要建立严格的安全保卫制度,严格执行学校食堂与学生集体用餐卫生管理规定,严禁非食堂工作人员进入学校食堂的食品加工制作间及食品原料存放间,防止投毒事件的发生,确保学生用餐的卫生与安全。
(三)严格整顿规范食堂经营管理,明确食品安全责任主体。全县中小学校食堂严禁对外承包。招商引资建设的食堂由投资商自行经营管理,并由投资商承担安全管理责任。政府投资建设的食堂由学校经营管理,已签订合同但合同没有到期的学校食堂仍由承包商经营管理,学校指定专人监管,承包经营期间发生食品卫生安全事故由承包商承担责任,对已发生食品安全责任事故或对安全隐患拒不整改的,学校可单方面终止承包合同,并收回学校经营。已签订合同且合同期满的食堂必须立即收回学校经营管理,不得再对外承包。学校食堂收回学校自己经营管理后,学校要配备专职或者兼职食品卫生管理人员,并按用餐人数的一定比例聘请食堂从业人员,从业人员的聘请必须严格按照县办字号文件要求的程序规定执行,对于编制范围内的临聘人员的工资由学校自行负担。校园内的小卖部(含学生公寓内的小卖部),不得经营“三无”食品,不得分拆零售,不得销售自制食品,卫生监督部门要加强监管,严厉查处违规经营行为。
(四)努力改善学校食堂基础设施,保证学校食堂有证经营。学校要多方筹措资金改善学校食堂基础设施,根据《食品安全法》和《学校食堂与学生集体用餐卫生管理规定》的要求,在当地卫生部门的指导下改善条件,规范食堂经营管理,取得餐饮服务许可证。从2011年春季开学始,所有面向学生服务的学校食堂必须取得餐饮服务许可证。
(五)严把“六个关口”,规范学校食品安全管理。
全县中小学校食堂必须严把“六个关口”,切实规范学校食品安全管理。
1、严把食品采购进货关。(1)选择和采购持有卫生许可证经营者供应的食品原辅料;(2)向供货方索取该批食品的卫生检验合格证;(3)应对采购食品进行感官检查;(4)以销定购;(5)防止运输过程的污染;(6)防止农药、畜药对食品的污染;(7)防止食品容器、包装材料和食品用工具、设备以及洗涤剂、消毒剂对食品的化学污染。禁止采购以下食品:(1)腐败变质、油脂酸败、霉变、生虫、污秽不洁、混有异物或者其他感官性状异常,含有毒有害物质或者被有毒、有害物质污染,可能对人体健康有害的食品;(2)未经兽医卫生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的肉类及其制品;(3)超过保质期限或不符合食品标签规定的定型包装食品;(4)野生菌菇类、腌菜、发芽土豆等易发生中毒食品原料;(5)其他不符合食品卫生标准和要求的食品。
2、严把食品储存管理关。储存仓库应保持干燥通风,食品摆放在货架上,应隔离10厘米,离地15厘米。需长期保存的肉类食品或熟制食品应有专门的冷柜保存,并生、熟分开,防止交叉污染,不宜混放。
3、把好食品的烹调加工关。(1)尽量使用新鲜的原料;(2)荤素分开、防止交叉污染;(3)彻底解冻食品;(4)彻底加热食品;(5)严格做到生熟分开;(6)正确处理剩菜剩饭;(7)警惕非食品原料引起的食物中毒;(8)严格规范冷菜加工;(9)认真做好留样,要求每餐菜和主食必须留样(分生、熟各一份),每个品种不得少于100g,在冷藏条件下存放48小时。
4、把好餐饮用具消毒关。(1)所有餐具要求按“一刮二洗三冲四消毒五保洁”的程序操作;(2)常用消毒方法:分物理和化学消毒法;常用煮沸消毒法,要求煮沸后维持二分钟以上,以达消毒效果;化学消毒法,主要以含氯消毒剂为主。
5、把好从业人员的卫生管理关。(1)建立从业人员健康档案,规定每年进行健康体检一次,取得健康证方可从业;(2)保持个人清洁卫生:勤洗手,上班时穿戴干净的工作衣帽;(3)从业人员出现腹泻、咳嗽、发热等有碍于食品卫生的病症时,应立即脱离工作岗位,等查明原因明确无传染病或治愈后,方可重新上岗。
6、把好饮用水的卫生关。(1)保护水源,防止污染,饮用水一律用公共自来水或地下水,严禁将山泉水作为饮用水,没有公共自来水的中学、中心小学(学校)、大的村完小应建设机井,一般村小、教学点可建设简易压水井,以保证饮用水的供应;(2)学校饮用水必须符合卫生标准,并做到一学期一检测,检测结果报教育局备案;(3)学校必须建好沉淀池和消毒池,并定期清洗消毒,保留相关资料;(4)保证足够安全的开水供应,教育学生不喝生;(5)卫生监督部门要定期对乡(镇)自来水进行检测,加强监管,确保水质达标。
(六)加强食品教育引导,营造良好卫生安全环境。学校要加强学生的食品安全教育和卫生常识教育,教育引导学生自觉拒绝到校园周边非法经营或卫生状况差的饮食摊点就餐或购买食品。要培养学生良好的个人食品习惯,饭前便后要洗手,不喝生水,不吃生冷食物,不买街头无照、无证商贩出售的各类食品;中小学校还应通过家长会、家长学校、致家长的一封信等形式,向家长宣传讲解食品安全知识和预防食物中毒及传染病的要求,以取得家长的配合与支持。卫生、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公安、工商等部门要加强对学校周边环境的管理工作,坚决制止无照、无证商贩在校内、校门附近设点摆摊出售食品。
三、保障措施
(一)学校食品安全管理领导小组定期对学校食品进行检查评估,发现问题及时提出整改意见,责令改正。学校食堂餐饮严格实行“1+2”管理模式(即凡是食品的供给方都必须与食堂签订一份采购合同或留下一份供货凭证;凡是供应师生食用的菜类,食堂都必须留下生、熟两个样品,并放入冰柜保存48小时以上)。学校设置专门冷柜容器用于保存生、熟两个样品,并进行登记,一旦发生食物中毒或疑似食物中毒,便于查清原因,采取紧急救治措施。学校必须完善食物中毒等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预案,并适时进行演练。
一、统一思想,充分认识加强学校食堂管理的重要意义
学校食堂是学校后勤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各学校要站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高度,从维护广大师生根本利益出发,充分认识保证学生健康、减轻群众负担的重要意义,切实把学校食堂抓实抓好。
1.办好学校食堂关系到学生的切身利益。学生的健康成长关系到每一个家庭的切身利益和幸福生活。学校食堂应以改善学生营养、增强学生身体素质,促进学生健康成长为宗旨,坚持“公益性”和“非营利性”原则,始终把学生的健康放在第一位,把食品安全放在第一位,为学生提供卫生安全、价格合理、质量良好的伙食和优质服务。
2.办好学校食堂关系到社会的稳定。一个学生就是一个家庭,办好学校食堂涉及千家万户,关系民生,责任重大。各学校一定要把食堂管理提升到维护社会稳定的高度,加强内部管理,确保食堂的伙食卫生安全,严防食品安全事故的发生,促进社会的和谐稳定。
3.办好学校食堂关系到教育形象。近期关于学校食堂方面的人民来信、来访呈上升趋势,尤其是侵占学生伙食费的反映较多。所有这些,都严重损害了教育的形象,影响了教育政风行风建设的深入推进,与办人民满意教育的宗旨极不相称。各学校一定要认清形势,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以师生满意为最高标准,深入持久地抓好中小学食堂管理工作。
二、健全机制,全面落实学校食品安全责任
各学校要严格执行有关管理规定,健全制度,规范操作,确保安全。为扎实做好学校食堂食品安全工作,保证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管理工作有章可循,切实保障师生的饮食安全,根据国家、省、市等教育行政部门关于学校食堂管理方面的要求,我局会同区卫生监督等部门草拟了学校食堂管理和食品安全工作系列规章制度样本(见教育门户网站勤工俭学主页)。各学校要参照制度样本,结合本校实际,制定出本单位的各项制度,公布上墙,遵照执行。
1.强化安全教育。各校要充分发挥教育优势,培养师生员工的食品卫生安全意识和社会责任意识。一是要坚持不懈地抓好广大师生的食品卫生安全教育,充分利用校园广播、黑板报、宣传栏等,多形式、多渠道开展宣传教育,通过课堂教学、知识讲座、班会活动、社会实践等形式多样、生动活泼的健康教育活动,大力普及食品卫生安全知识,努力培养学生良好的卫生习惯,增强师生食品卫生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教育学生不到学校周边“无证”餐饮经营单位就餐。二是要重视对食堂从业人员相关卫生知识的培训教育,不仅要培训他们的操作技能和良好的卫生习惯,更重要的是培养他们的食品卫生安全意识与责任意识。学校食品从业人员必须要有健康证明和培训合格证,持证上岗,严禁体检、培训不合格者参加学校饮食服务工作。三是要建立和完善青少年营养干预机制,通过家长会、告家长书等形式,向学生家长传授合理营养、平衡膳食的科学知识。向家长宣传讲解食品安全知识和预防食物中毒的常识,争取家长对学校食品安全工作的配合与支持,形成学校、家长和社会共同关注食品卫生安全的良好氛围。
2.强化责任落实。各学校校长是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要切实把食品安全放在心上,抓在手上,落实在行动上。要健全学校食品安全管理网络,把责任心强、懂管理、乐于为师生服务的同志安排到食堂管理岗位上,要明确职责,确保食品卫生安全管理的各项工作、各个环节有人抓、有人管。各学校要建立相关制度,严格对照检查并实行责任追究,确保管理制度落实到位、执行到位。
3.强化重点环节。各校要强化食堂全过程监管,重点把好以下关口:一是把好食品采购进货关。严禁使用《食品安全法》规定的禁止生产经营的食品。不折不扣地实施大宗物资和粮油集中定点采购和索证索票制度,做到专人采购、专人登记、专人保管,防止假冒伪劣食品流入学校。尤其是在集贸市场采购蔬菜或零散食品无法索证的应要求供货方在专用登记本上签名备查。各学校食堂严禁使用散装大米和食用油。严禁采购“三无”产品和质量不合格、保质期已过的产品,不得采购卫生质量无保证的原材料和半成品。二是把好食品验收储存关。食品入库前必须严格验收,并做好台账记录。食品和原材料进库后要离墙离地存放,要做好防鼠、防蝇、防虫等工作。食品储存场所禁止存放有毒、有害物品及个人生活物品。三是把好食品加工关。严格按程序、按规范加工制作食品。食品在烹饪完成至出售前不得超过2个小时,而且应当在高于60℃或低于10℃的条件下存放。烹饪过程必须做到烧熟煮透,加工后的熟制品应当与食品原料或半成品分开存放,防止交叉污染。严禁学校食堂制售冷荤凉菜。严格控制剩饭剩菜,剩饭剩菜不得再出售给学生。有条件的学校可以安装电子监控对食品清洗、切配、烹饪等加工过程实施全程监管,减少人为因素带来的食品安全隐患。四是把好食品留样关。严格按规定留样,按要求盛放,并做好留样登记。切实做到“三专”:明确专人负责、使用专用留样容器及专用留样冰箱。学校食堂每餐供应的各种饭菜必须留样,留样量不少于150克;留样食品按品种分别盛放于清洗消毒后的密闭专用容器内,并做好食品名称、留样时间、责任人等登记后,在留样专用冰箱冷藏条件下存放48小时以上。五是把好消毒保洁关。要严格执行餐饮具消毒制度,按照“一清、二洗、三冲、四消毒、五保洁”等程序认真做好消毒工作,并做好消毒记录,不得使用未经消毒的餐饮具。师生用餐的餐具、用具必须坚持每餐消毒,并提倡使用蒸汽消毒等热力消毒方式,每次用100℃蒸汽消毒20分钟以上。考虑到各学校均无洁净水设备,不能对采用化学消毒的餐用具用处理好的洁净水进行有效清洗,故不提倡使用化学消毒方法进行餐用具消毒。禁止重复使用一次性的餐饮具。用于原料、半成品、成品的工具、容器必须标志明显,做到分开使用,定位存放,消毒后的餐用具要在保洁橱内保洁。实行学校食堂每日保洁制度,切实消除卫生死角,始终保持食堂干净、整洁、卫生的良好环境。六是把好食品添加剂使用关。原则上学校食堂不允许使用食品添加剂。确因加工工艺需要,必须使用添加剂的,学校食堂应事先到餐饮食品安全监管部门进行备案,明确添加剂使用种类、数量。学校食堂食品添加剂的采购必须到正规食品添加剂商店购买,严格实行“五专”管理(指专人采购、专人保管、专人领用、专人登记、专柜加锁保存),防止超范围和超量使用食品添加剂。学校食堂禁止储存和使用亚硝酸盐等易引发食物中毒的添加剂。每一关都要明确责任人,都要有过程记载,从而有效消除食品卫生安全隐患,杜绝学生集体性食物中毒事件发生。
4.强化监督检查。各学校要形成监督管理与定期检查制度。学校校长要定期深入食堂检查食品安全工作,分管领导、总务主任、食品卫生安全管理员及司务长更要切实履行职责,对食堂工作认真做到“二审”、“三查”、“三监督”:一审食品原料供应单位有无许可证、质检合格证,二审食品保鲜程度;食堂环境卫生要早查、中查、晚查;监督饭菜质量、监督饭菜价格、监督学生就餐秩序。区教育局在学校设立“食品安全及伙食质量意见箱”,及时了解学生对食堂食品安全和伙食质量的建议和意见。会同卫生部门定期开展中小学、幼儿园食堂管理专项检查,对制度落实、设施布局、环境卫生、过程控制、台账资料、应急处置等方面不到位的学校,限期整改,跟踪监督。
5.强化责任追究。学校食堂食品安全工作出了问题,要严格按照卫生部、教育部的《学校食物中毒事件行政责任追究暂行规定》的有关规定,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要认真落实学校卫生安全工作责任制。局与所辖学校签订学校食品安全工作责任状,明确学校责任;学校要建章立制,明确相关人员的工作责任与具体工作要求;相关责任人应提高责任意识,明晰个人行为必须承担的责任与后果。要健全食物中毒事件的应急处理机制和报告制度,畅通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信息渠道。对,疏于管理,造成食物中毒或者其他食源性疾患的学校与责任人,以及造成食物中毒或者其他食源性疾患后,隐瞒实情不上报的学校与责任人,一经查实,将按有关规定严肃查处。
三、规范管理,切实维护和保障学生利益
各学校要坚持学校食堂“公益性”、“非营利性”的原则,加强食堂伙食质量管理,堵塞漏洞,节能降耗,降低成本。
1.加强监督管理。各学校要建立由学校领导、教师和学生代表、学生家长代表、行风监督员等组成的学校膳食管理委员会,对食堂伙食成本核算、饭菜质量、价格进行监督。每天采购的主要物品价格、数量和菜谱必须公示。食堂伙食价格、食堂收支等纳入校务公开范围,自觉接受局内审机构和有关部门的审计和监督。
2.加强采购管理。食堂物品采购应坚持“勤进快销,以销定进”原则,防止积压、霉变、过期和浪费。食堂大宗物品采购,要实行招标采购,各学校要制定操作性强、客观、公正、公平的招标制度和细则,对招标的范围、方法、程序、验收、结算等要严格规范。原辅料零星物品采购,一定要由有资质的单位供货,并实行比价采购,采购人员定期轮换等制度。学校食堂应定期调整主食和菜肴结构,确保学生饮食营养卫生,所购物品质优价廉,经济实惠。
3.加强操作管理。各学校要加强对食堂从业人员的学习和培训,特别是加强对烹饪人员的卫生知识和技能的培训。各种食物搭配要讲究营养、科学合理、安全卫生,做到细心制作,粗菜精作。饭菜加工全过程要坚持“精细化”原则,尽可能增加花色品种,基本满足不同口味和各种消费层次的需要。区教育局将进一步加大区级培训力度,积极开展技能比武等活动,促进食堂从业人员素质不断提高。
4.加强财务管理。各学校要严格按照《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食堂管理切实维护师生权益的通知》(苏教财〔2013〕10号)要求,将学校食堂经费纳入学校财务部门统一管理,设立专职或兼职财会人员,实行专账核算,加强收支管理和成本核算,确保资金使用安全、规范和有效。要规范票据管理,学校食堂收费一律使用财政部门统一印制的行政事业性结算凭证,严禁使用不合法票据。学校食堂坚持保本经营、收支平衡的原则,不以盈利为目的。学生缴纳的伙食费应全部用于学生伙食成本性支出,不提倡有过多结余。确有少量结余的,应专项用于改善学生伙食,严禁直接或变相用于发放学校教职工福利奖金、学校招待费支出或以其它方式转用于非食堂经营服务方面的支出。严禁挪用食堂资金或设立“小金库”。要严格控制食堂成本开支范围,并将学生食堂的水、电、气费开支纳入学校公用经费开支范围,降低食堂运行成本,保证食堂饭菜质量。
一、基本情况
目前,我县共有义务教育阶段学校45所,其中单设初级中学1所,九年一贯制学校8所,小学36所(含教学点),在校学生15563名,其中初中生4619名,小学生8944名。
二、主要做法及成效
我县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实施以加强领导、强化宣传、健全制度、规范管理为重点,科学制定营养食谱,合理选择供餐模式,努力改善学生食堂设施,不断提高学校后勤保障水平,使这一民心工程得到了较好的实施,取得了明显的成效。
一是加强领导,确保职责任务落实到位。成立了平安县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明确了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及办公室的职责任务,加强了对营养改善计划工作的组织领导和工作指导。各学校也成立相应的工作机构,实行了校长负责制。县政府与各成员单位、县教育局与各学校、学校与相关责任人均签订了目标责任书,层层落实了责任。二是建立健全制度,确保营养改善计划顺利实施。制定印发了《平安县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实施方案》、《平安县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管理办法》,建立健全了资金管理、食品安全、企业准入、绩效考核、责任追究等方面的工作制度,为营养改善计划的顺利实施提供了制度保障。三是大力宣传,确保惠民政策深入人心。采取悬挂横幅、张贴宣传画、发放宣传单、召开家长会等多种方式,广泛开展营养改善计划这一惠民政策的宣传,在全县初步营造了全民参与、共同推进的良好氛围。四是认真调研,科学制定供餐方式。针对我县目前农村非寄宿制学校数量多、分布广和教学点学生人数少、大多数学校暂时无学生食堂、炊事员编制短时间内难以解决、食品卫生监管难度大等实际,在供餐方式上实行了两种方式,即县第三中学、县职业技术学校特教班实行了学校食堂供餐模式,其他学校实行了企业配餐模式。五是公开招标,严格配送企业准入制度。将全县44所学校营养餐配送任务分为两个标段,以公开招标的方式确定了供货商,并以中心学校为甲方、供货商为乙方、县营改办为监督方,签订了《营养食品供货协议书》,县营改办与供货商签订了《营养食品质量安全保证协议书》,保证了供货质量和食品安全。六是专人负责,严把营养食品验收关。各学校均设立了配餐室,安排专人负责营养食品的验收、保管、加工和发放工作。同时,建立和实行了索证索票、食品留样、台账管理制度和工作人员健康检查、持证上岗制度,严防食品安全事故发生。七是统一核算,规范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将学生营养膳食补助专项资金纳入国库管理,实行分账核算、集中支付的办法,做到了不克扣、不截留、不挤占、不挪用,专款专用,有效保证了资金使用的安全、规范。八是跟踪监测,建立学生健康档案。各实施学校在对每名学生身高、体重等健康状况进行监测的基础上,建立了学生身体健康档案,为营养改善计划绩效评估工作提供了科学依据。同时,教育、工商、卫生、监察等部门加强了对各学校营养改善计划实施情况的监督检查。
三、存在的问题
我县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的实施虽然取得了明显的成绩,但也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
一是缺编缺人的问题。各学校没有工勤人员编制,未配备专门负责营养餐的工勤人员,使营养餐的验收、保管、加工到分发等各项工作任务都由授课教师承担,在一定程度上增加了教师的工作量,影响了教师正常的教学工作。
二是食堂(伙房)不规范的问题。大多数学校无学生食堂(伙房),营养餐只能临时凑合,不能满足实际需求。有的学校学生在操场或教室进行加餐,既不卫生,又不文明。
三是食品仓储设施简陋的问题。全县几乎所有的学校配餐室只有简单的几张课桌和书柜,设施简陋,没有必要的食品仓储保鲜设施,存在一定的食品安全隐患。
四是营养餐品种比较单一的问题。目前,我县所提供的营养餐只限于牛奶、鸡蛋、苹果、花生和火腿肠等,品种比较单一,有少部分学生出现厌食现象。
五是一些工作制度落实不到位的问题。虽然从资金管理、食品安全、企业准入、绩效考核、责任追究等方面建立了比较齐全的工作制度,但在有的方面还存在落实不到位的问题。
四、几点建议
(二)注重学校食堂(伙房)建设。把学校食堂(伙房)建设当做营养改善计划实施的重点来抓,加大力度,争取项目,在大力实施农村寄宿制学校建设工程、中西部农村初中校舍改造工程、农村义务教育薄弱学校改造计划,建设学校教室、学生宿舍的同时,同步考虑、同步建设学校食堂(伙房)。落实好《平安县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实施方案》中提出的营养改善计划实施学校食堂(伙房)建设规划,尽快完成6所寄宿制学校食堂的改扩建和规模较小的学校(教学点)利用布局调整闲置校舍改造成食堂(伙房)或配餐室,并配备清洗、消毒、冷冻(藏)、蒸煮等设备,为学生在校就餐提供基本条件。
一、工作目标
(一)坚持统筹规划、科学安排、突出重点原则,各中、小学及托幼机构开学前根据《食品安全法》对学校食堂食品安全进行自查,采取有效的预防措施,防控食物中毒等食品安全事件发生。
(二)通过开学前对学校及托幼机构食堂进行监督检查,进一步增强学校食堂食品安全意识,督促学校建立健全管理措施,落实食品安全管理责任。
(三)按要求落实食品安全公示制度,学校原料进货索证制度和进货台账、食品添加剂使用的报告备案、废弃食用油脂的流向记录等台帐的建立。
二、时间安排
2015年3月10日—2015年3月18日。
三、整治重点
(一)严查学校(托幼机构)食堂是否建立食品安全责任制。认真检查学校是否将食堂食品安全工作纳入学校日常管理中,对食堂是否有管理方面的规定和要求。
(二)严查是否具有餐饮服务许可证。认真核查学校(托幼机构)食堂餐饮服务许可证是否过期,是否存在超范围、超能力经营问题,是否存在不具备条件后未及时注销许可证等问题;对新开办的食堂,要严格按照《餐饮服务许可管理办法》规定办理许可,对设计布局不合理、设施设备不具备、食品安全管理制度不健全、食品安全管理人员配置不到位、不具备相应条件的学校食堂,一律不发《餐饮服务许可证》;对因许可条件发生变化,未及时办理变更、延续、补发或注销手续的,责令其及时办理;对未经许可从事餐饮经营的,严格依法进行查处。
(三)严查环境卫生是否整洁。认真核查学校(托幼机构)食堂环境是否定期清洁和保持良好;是否具有消除老鼠、蟑螂、苍蝇和其他有害昆虫及孳生条件的防护措施;是否具有足够的通风和排烟装置。
(四)严查从业人员健康证明是否有效。认真核查是否具有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和措施;从业人员是否具有健康合格证明;健康证明是否在有效期;是否建立从业人员健康档案。
(五)严查索证索票制度是否落实。认真核查学校(托幼机构)食堂采购食品及原料(湿粉干)、食品添加剂及食品相关产品是否索证索票并验收,是否具有进货台账,库存食品是否在保质期内,原料贮存是否符合管理要求。重点检查食品及原料、食品添加剂及食品相关产品是否存在国家禁止使用或来源不明的情况,严查食用油脂、散装食品、食用盐、含乳食品、调味品、一次性餐盒和筷子的进货渠道和索证索票情况。严厉打击采购和使用病死或死因不明的畜禽及其制品、劣质食用油、含乳食品、不合格调味品、工业用盐或非食品原料等违法行为。
(六)严查清洗消毒是否到位。认真核查学校(托幼机构)食堂是否配备有效消毒设施,餐饮具消毒是否符合相关要求,是否建立消毒台帐。
(七)严查食品生产加工是否规范操作,重点检查原料采购验收、食品储存、加工制作、销售供餐、食品留样是否符合规范要求,粗加工蔬菜、肉类、水产品清洗池的分设、原料清洗是否彻底,粗加工是否达到要求,是否生熟分开,是否存在交叉污染,严查是否按规定留样,是否具有留样设备,留样设备是否正常运转。
(八)检查学校食堂公示情况,未按县食药局要求悬挂量化分级公示牌、公示许可证、从业人员健康证、食品添加剂使用情况等的,要求尽快整改落实,并根据现场检查情况张贴食品安全动态晴雨标识。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县2015年春季学校食堂食品安全专项检查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县中小学及托幼机构食堂食品安全专项检查工作方案的制定、组织及实施。由局长任组长,副局长、主任科员任副组长,按包片责任区开展监督检查。
(二)确保整治效果。检查组要认真对校园食堂进行拉网式检查,不留死角。认真开展量化分级评审,认真填写检查记录表,对发现的问题要提出整改意见,要求学校及时采取有效措施,限期整改,并对整改工作进行跟踪督查,确保整治工作取得实效。
(三)严查违法违规经营行为。严格按照《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餐饮服务许可管理办法》、《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的规定,严厉查处学校(托幼机构)食堂违法违规行为,对性质恶劣、后果严重的案件,要加大处罚力度;涉嫌犯罪的,及时移送司法机关。
(四)严防食品安全事故。积极指导学校制定和完善食品安全事故处置工作预案,提高食品安全事故防控水平及应急处置能力。各校园在发现食物中毒或可疑食物中毒时要立即上报,不得迟报、谎报、瞒报,并积极配合卫生行政部门和食药监部门开展事故的调查和处理。
尊敬的省学校传染病防治专项督查组各位领导:
下午好!
我受局班子的委托,向省学校传染病防治专项督查组汇报工作。首先,我代表__县教育局对督查组各位领导深入我县检查指导学校食品卫生及传染病防治工作,表示热烈的欢迎和衷心感谢!
今年以来,我局在县委、县政府和州教育局的正确领导下,在县直有关部门的支持配合下,深入贯彻省、州、县安全工作会议和相关文件精神,扎实开展学校食品卫生及传染病防治工作,取得了较好的成效,保障和促进了全县教育教学工作的正常开展。下面,我将我县的工作开展情况汇报如下,不足之处,请予批评指正。
一、基本情况
__县现有各级各类学校508所,在校生72027人。其中进修学校1所,完中4所,普通高中在校生3786人;初中13 所,在校生16989人;职高1所,在校生1224人;小学482所,在校生45155人;幼儿园7所,在园幼儿5872人。全县共有教职工3932人,其中专职校医9人。适龄儿童入学率99.74%,适龄少年毛入学率96.46%。高中毛入学率32.68%,幼儿入园(班)率29.01%。全县校园占地面积1375252平方米,校舍建筑面积359859平方米,普通中学生均校舍面积7.28平方米;小学生均校舍面积5.0平方米。全县有寄宿制学校219所,住校生43119人,食堂用房11319平方米。
二、主要工作措施及成效
(一)建立健全组织机构,保障了学校食品卫生及传染病防治工作的领导有力。一是成立了以县教育局分管领导为组长,县卫生局分管领导为副组长,教育局相关股室负责人为成员的学校食品卫生及传染病防治工作领导小组,负责领导和协调全县的学校食品卫生及传染病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定期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和部署工作,做到常抓不懈。二是成立了由各学校校长为组长,主管副校长为副组长,班子成员和各完小校长为成员的工作执行领导小组,负责统一组织本学校(校区)的食品卫生及传染病防治工作。三是配设了各乡镇的义务兼职校医。义务兼职校医由各乡镇卫生院医务人员担任,实行片区挂钩制,为各学校的食品卫生及传染病防治工作提供业务指导和帮助。初步形成了纵横一体的工作格局,有效地保证了学校食品卫生及传染病工作的长效监管和正常开展。
(二)全面完善工作制度,确保了学校食品卫生及传染病防治工作的管理到位。一是落实安全工作目标管理责任制。我局与各学校、幼儿园签订了《安全目标责任书》,要求各学校、幼儿园结合学校人员密集的实际,重点抓好食品卫生及传染病防治工作,并实行学校安全工作一票否决制,做到谁主管谁负责,谁承办谁承担主要责任。各学校、幼儿园逐级签订安全工作目标管理责任书,将安全管理责任落实到校点、到个人,实现层层监管,层层抓落实。二是实行局领导及职能科室分工负责联系学校安全工作制度,县教育局安委会设在教育股,负责综合协调,在安全工作中认真落实服务承诺制、首问首办责任制、限时办结制、行政问责制四项制度,确保政令畅通。三是完善学校卫生安全事故及传染病疫情上报制度。明确规定中小学、幼儿园如发生学校公共卫生安全事件及传染病疫情要在半小时内以电话方式报教育局党政办,第二天上报书面报告,杜绝重大事件和疫情瞒报、延报或漏报现象的发生,确保学校卫生安全事件和传染病疫情得到及时、合法的处置。四是制定下发了《__县学校突发性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预案》,同时要求各学校(园)制定相应的工作应急预案,明确工作责任人和处置程序,落实工作措施,确保事故和疫情发生时能够及时响应、妥善处置。
(三)深入开展知识宣传,保证了学校食品卫生及传染病防治工作的科学开展。一是督促和指导各学校抓好食品卫生及传染病防治知识宣传工作。各学校充分利用广播、板报等宣传阵地和通过挂横幅、警示牌等形式,向广大师生宣传常规卫生保健知识、食品卫生与心理咨询、疾病防治、个人卫生习惯、食品卫生法、食品与健康等食品卫生及传染病防治知识,教育师生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思想,全县各学校开展食品卫生讲座共56场(次),出板报450期,有效地提高了师生的食品卫生和疾病防治意识。二是广泛开展食品卫生及传染病防治知识宣传活动。结合“六月安全生产月”活动,我局组织城区学校到富州广场宣传食品卫生、传染病防治、
交通安全等常识,发放宣传单8300余份,解答群众咨询300余人次,取得了良好的宣传效果。三是认真贯彻落实省、州、县的安全工作会议及有关文件精神。今年以来,我局制文下发或转发学校食品卫生及传染病防治工作文件共18份,全面传达上级精神,做好各季节时令和非常时期的学校食品卫生及传染病防治预警,指导学校抓好食品卫生及传染病防治工作,有力地促进了工作的顺利开展。四是邀请上海市第十一批青年志愿者赴滇扶贫接力队文山分队到我县举办“青少年儿童常见传染病防治”讲座,组织各乡镇中心学校和城区各学校、幼儿园主管卫生工作的副校(园)长、德育主任及城区学校部分班主任、校医参加讲座,听取麻疹、流行性乙型脑炎、儿童肺结核、病毒性肝炎、狂犬病、手足口病等11种常见传染病的流行病学、临床特点、预防措施和治疗措施,促进了学校传染病防治工作的有效开展。
(四)全力查排安全隐患,确保了学校食品卫生及传染病防治工作的整治到位。一是对学校周边食品卫生安全隐患进行大力整治。与卫生、食药监等部门联合,对学校周边食品店和流动摊点进行检查整治,重点检查各类不合格、霉烂变质和“三无”食品,严厉打击不法销售行为。开展了2次大规模食品安全专项整治活动,共检查学校门前食品摊点36处,依法取缔无证食品摊点23个,没收销毁盒饭300余盒,其它各类不合格食品10余种100多公斤,有力地保障了学校师生的身心健康。二是加大学校食品卫生的检查力度,及时排除安全隐患。组织人员深入各学校开展食品卫生专项大检查,重点检查学校的食品卫生、传染病预防安全防范措施,共检查学校276所,食堂98个,学校小卖部53个,查出隐患76处,其中食堂卫生安全隐患14处,当场整改36处,勒令相关学校限期整改40处,并要求各学校(园)每月对食堂、小卖部、食品摊点进行食品卫生检查,认真填写《学校食品安全检查表》上报县教育局,有效地保障了师生的饮食安全。三是切实加强传染性疾病的防控工作。今年以来,我局及时安排,周密部署,指导各学校和幼儿园加强对儿童手足口病的排查和防治工作,全县无一例病例发生,工作取得了良好成效。在5月6日洞波乡中心学校出现甲肝疫情后,我局及时划拨甲肝病防控工作经费1万元,并派出分管领导和工作人员进驻该校,配合卫生防疫部门抓好疾病防治工作,有效遏制了甲肝疫情的爆发和蔓延,疫情得到有效控制和及时消除,并及时发文通知各学校做好安全防范工作,与卫生部门联合对学校周边卫生状况、水源问题进行清理整顿,保障师生饮水安全,确保了全县教育教学秩序的稳定。近日,我局与卫生局密切配合,顺利完成了适龄少年儿童的麻疹疫苗接种工作。
三、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一是中心学校及其以下学校均没有专职校医,对食品卫生及传染病的宣传和防治工作落实不到位。
二是极少数学校领导对食品卫生及传染病防治工作的认识还不足,安全意识比较淡薄,制度不健全,管理不到位,工作失误时有发生,责任心和工作力度尚需进一步加强。
三是由于办学条件差,部分学校食堂设施简陋,无功能分区,加工流程无序,食品加工过程存在较大安全隐患。部分学校食堂在采购蔬菜、肉类食品中,没有向销售方索取相关证件,存在一定的食品安全隐患。
四是学校周边食品店、流动摊点较多,由于经济利益最大化的商人心理驱动,加之缺乏食品安全责任意识,所出售的食品安全状况令人堪忧,而且这些店面、摊点已是学校周边环境治理的顽疾之一,整治行动一结束,马上死灰复燃,给学校的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带来很大困难。
五是由于校舍不足,大多数学校存在学生上课、住宿拥挤,空气流通不畅的问题,不利于传染病防治工作的开展,一旦出现传染病,传染速度很快,疫情防控工作存在较大难度。
六是农村寄宿制学校基本上没有开水提供给学生,学生只能喝井水或自来水,水质得不到保证;食堂餐具消毒工作薄弱,消毒设施不完善,消毒工作流于形式。这些都给传染病发生和传播提供了可乘之机和方便途径。
四、下步工作打算
一是加强学校食品卫生及传染病防治工作制度建设。全面修订、完善学校食品卫生及传染病防治工作制度和管理细则,严格落实食品卫生管理制度,尤其是要不断加强食品原料的采购索证制度。不断完善学校食品卫生及传染病防治工作目标考核机制,进一步健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及传染病疫情的应急处理程序。
二是层层落实学校食品卫生及传染病防治工作责任制,加强责任追究。把食品卫生及传染病防治工作作为学校领导考核的重要内容,督促各学校领导自觉把健全、完善和落实学校安全责任作为一项重要的工作来抓,促进工作正常有效开展。
三是落实学校食品安全隐患整改措施,防范重特大食品安全事故的发生。加大对各类食品安全隐患的整治力度,建立隐患整治责任制,做到责任单位、责任人、整改时间、整改措施、整改资金和应急预案“六落实”,对每一项安全隐患加强跟踪监督,随时掌握整改情况,直至得到解决。
四是主动抓住农村中小学危房改造、“兴边富民”工程、国门标准化学校建设等机遇,积极申报项目和筹措资金,加大对学校食堂、教室和学生宿舍的建设力度,确保食堂符合食品加工卫生标准,确保学生上课、住宿拥挤问题得到解决。
一、以解决突出问题为重点,深化风险治理
(一)继续加大学校及周边餐饮安全监管力度。巩固前期“护校行动”成果,建立长效机制,督促、指导学校食堂不断改造、完善自身经营条件。积极配合县人大常委会实施中小学校餐饮安全工作情况专题调研工作,继续深入开展学校食堂餐饮安全专项整治,加强学校食堂的餐饮安全监管,进一步健全责任体系,严格落实属地监管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强化食堂内部经营管理,确保“祖国的花朵”安全健康成长。
(二)开展旅游景区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联合旅游主管部门对全县各旅游景区及周边餐饮单位、农家乐餐馆进行全面排查,消除安全隐患,打击违法违规行为,打造一个农家乐示范区,健全旅游主管和接待部门、餐饮监管部门和餐饮单位责任体系,建立部门联合督导机制,督促各责任主体严格落实责任,促进全县旅游景区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整体水平提升。
(三)提升小餐饮安全水平。调动多方积极因素,发挥与城市管理、环保、工商等部门的联动作用,将小餐饮的整规提升工作纳入文明城市、卫生城市的创建内容,指导帮扶小餐饮改造软硬件条件,规范经营行为,不断提升小餐饮食品安全等级,实现无证小餐饮每年至少下降10%的目标。
(四)继续开展各类专项整治。在做好百日专项行动的基础上,继续加强五一、端午、中秋、国庆、元旦、春节等重要节庆时段、旅游旺季等人流集中时段和夏季食物中毒高发时段等重点时段的监督检查,加大对鲜肉和肉制品、现制果汁、散装酒和自酿酒、自制调味料和火锅底料等重点品种的监测力度,适时开展专项整治,发现和查处大案、要案。
二、以规范经营行为为基点,强化日常监管
(五)加强原辅料采购监管。严把源头关,重点监督餐饮单位落实索证索票、进货查验和台账登记制度情况,细化相关要求,规范食品采购记录和使用登记行为,做到进货有台账、登记全、可追溯,使用有记录、信息准、可查询,严防不合格食品、有毒有害食品和假冒伪劣食品进入餐饮服务环节。
(六)规范餐饮单位加工制作行为。督促餐饮单位建立落实各项食品安全管理制度,严格按照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进行加工制作,加强对餐饮单位从业人员健康检查、食品添加剂使用、高风险食品制作、餐饮具清洗消毒和餐厨废弃物处置等重点环节的监督检查。
(七)有效转化量化分级管理成果。在全县持证餐饮单位100%完成首次监督量化分级管理评定工作的基础上,做好2014年动态等级评定工作。根据量化分级管理情况,分析研判本地区餐饮服务食品安全形势,查找监管薄弱环节。引入奖惩机制,将量化分级管理与日常监督、许可经营相结合,促进餐饮单位提高安全水平。通过公示牌、餐饮单位电子屏幕、部门政务网站、报纸广播电视等媒介,及时向社会公布餐饮单位量化评定的相关信息,充分保障消费者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八)稳妥做好重大活动餐饮安全保障。按照《省重大活动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保障操作规范》,健全重大活动保障工作运行机制,督促落实餐饮单位、活动主办单位和监管部门三方责任,确保重大活动餐饮安全“零投诉”、“零事故”。
三、以运用科技手段为支撑,科学高效监管
(九)有效开展监监督抽检工作。增强抽检工作的灵活性,将监督抽检与日常监管有机结合,对在监督检查中发现的可疑问题食品及时送检,充分发挥监督抽检为执法办案提供依据的技术支撑作用。
(十)积极发挥快速检测作用。充分利用快检装备,加强对快检人员快检能力的培训,加大快检在监管中的筛查力度,充分发挥快检技术和快速筛查模式在日常监管、监督抽检、专项整治、执法办案、应急处置和重大活动保障中的技术支撑作用,及时控制可疑问题食品,排除安全隐患,预防和减少食品安全事故发生。
(十一)推动信息化、动态化监管。构建信息化监管网络,运用、完善信息化管理系统和基础数据库,提高监管效率。协调行业组织,逐步推进餐饮单位“明厨亮灶”,在学校、企业单位食堂和大中型餐饮单位推动建立电子监控管理系统,对餐饮单位的加工制作行为实施在线监控,提升监管质量和效能。
四、以提升监管效能为根本,不断夯实基础
(十二)进一步完善监管制度体系。结合机构改革和职能调整,依据新修订的《食品安全法》和国家总局配套制定修订的制度规范、餐饮服务许可实施细则,严格许可标准,规范许可行为;建立餐饮服务从业人员培训考核管理制度;加强农村群体性聚餐监管调研,探讨农村群体性聚餐管理办法,摸清农村流动厨师情况。
(十三)加强监管队伍能力建设。定期组织开展监管人员的培训工作,加强法律法规、食品安全知识、文书制作、案例分析、快检操作和应急处置等业务知识和行政执法能力培训。积极准备参加2014年省局下半年组织的全省系统餐饮监管知识技能“大比武”活动,努力锻造一支通法律、懂技术、善监督、能写作的综合性监管队伍。
(十四)提高餐饮安全事故应急处置水平。按照《县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进一步健全餐饮安全应急管理体系。加强舆情监测预警,加大信息的搜集和分析研判力度,开展应急培训和演练,严格事故信息报送,及时开展事故分析和总结评估。
(十五)强化执法打假。加大日常监督检查和稽查执法的衔接力度,重视投诉举报、监督抽检、现场检查中发现的线索,借助社会舆论等各方力量,发现案情、拓宽案源,做到有案必查、违法必究,持续保持打假治劣高压态势。
五、以构建共治格局为导向,落实各方责任
(十六)凝聚监管合力。加强与食用农产品种植养殖、食品生产、食品流通环节、城市管理、公安等部门的沟通联系,通力协作,凝聚全程监管合力。发挥部门间、区域间食品安全监管联动效应,创新衔接机制,加大跨部门、跨区域信息通报和案件协办力度,建立综合督查和信息共享机制,促进覆盖全县的生产、流通、餐饮全过程、全品种、全行业的食品安全大监管模式形成。
(十七)建立健全餐饮安全诚信体系。完善诚信信息共享和失信行为惩戒机制。加快餐饮单位信息信用采集工作,将量化评定等级纳入其中,使餐饮单位的信用和安全状况公开透明、可查核。建立实施“黑名单”制度,公布失信餐饮单位名单,对纳入“黑名单”的增加监督检查和抽验频次,加大对失信企业的惩戒力度,使不法分子“一处失信、寸步难行”,督促餐饮经营者自觉落实法定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