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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存在的问题
1、有些干部思想认识仍需进一步提高。思想上不够重视学习,没有把学习摆到重要的位置,学习深度有所欠缺,学习方法有待创新。需要更加认真细致的学习党的知识、人民群众的知识及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中的相关知识;
2、在工作中存在不正确履行职责,办事拖拉、敷衍塞责行为。
3、存在接待当事人不够耐心细致问题,在接待当事人或执行公务时偶有态度生硬、言辞粗俗的现象发生。在接待上访人员,特别是长期缠诉上访人员时,接待不够热情,解释不够耐心,遇事不够冷静,有脸难看、话难听的现象发生。
4、有个别同志为人民服务意识不强,工作纪律懒散,偶有上班迟到的现象发生
二、产生的原因及整改措施
产生以上问题的原因主要是:工作中进取意识不强、工作标准不高,工作缺乏积极性、主动性,工作标准低,满足于不求有功,但求无过的消极思想;为人民服务思想不够牢固。
针对以上问题应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整改:
1、要以人民群众满意不满意作为衡量我们工作的第一标准,自觉地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作为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时时处处为群众谋利益,为群众做一些力所能及的实事。提高为群众解决实际困难的主动性和积极性,增强服务意识。
一是严格落实整改销号制。要求林区发改委、住建委、财政局等10余个项目监管重点部门按照“谁主管、谁检查、谁负责”的原则,对排查出的突出问题分项目、分时段、分类别进行挂号管理。对在规定期限内整改到位的突出问题及时予以销号,对在规定期限内拒不整改无法销号的报林区治工办予以全区通报。同时,对短期内可以整改的问题,要求各监管部门督促建设单位必须在1周内整改到位;短期内无法整改的问题,督促建设单位必须拟定整改计划,在1月内整改到位;实在无法整改的,督促建设单位写明原因,并建立相关规章制度,杜绝今后相同问题再次发生。
二是严格落实实时建档制。要求林区发改委在每月30日前,将当月下达建设计划的项目报送林区治工办和各相关监管部门。各监管部门要根据发改委每月提供的项目建设计划,结合各自负责的治理排查工作内容,及时收集相关项目资料,建立规范完备的项目资料台帐,做到每个项目一套档案。同时,各监管部门要根据项目开工、建设、竣工以及专项治理工作开展情况,对项目档案实行动态管理。
三是严格落实经常排查制。要求各监管部门进一步细化工作内容及任务,与业务工作相结合,对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开展经常性治理排查,重点排查新开工项目和在建项目中存在的突出问题,以及前次排查出的突出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林区治工办不定期组织专项治理工作情况抽查,重点抽查部分重大政府投资项目存在的突出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以及各责任单位履行专项治理工作职责情况。
一、充分认识专项检查的重要性和必要性
财政部、监察部、审计署、国家预防腐败局针对合同改革发展形势,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过程中。做出开展合同执行情况专项检查的重要决策,这既是深化合同制度改革、建立完善的合同管理体制的客观需要,又是从源头上防止腐败、建立长效机制的有力措施。
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区合同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合同制度体系初步形成,合同工作体系基本健全,合同范围和规模不断扩大,合同管理与操作日趋规范,依法采购、公开透明的运行机制逐步形成,合同功能和作用得到明显发挥,合同法》实施五年来。促进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但是也要清醒地看到推行合同制度改革的时间还比较短,不少方面还处于探索和完善阶段,合同活动中仍然存在一些与制度和程序规定不相符合的薄弱环节和问题,主要表现在执行合同政策存在偏差,有的政策和规定还没有得到落实;应当实行合同的项目,没有完全纳入采购监管程序,存在脱离甚至规避监管的现象;合同中的违规操作、随意操作问题时有发生。特别是有的违规性的故意行为,背后还可能隐藏着不正当交易。这些现象和问题,都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合同活动的公正性,破坏了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也损害了合同的声誉。总体上看,无论是合同规模还是合同行为,都必须着手进一步规范和完善。中央和省委省政府明确指出,要站在完善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和加强反腐倡廉建设的高度,进一步推动合同制度改革。因此,当前形势下,开展合同执行情况专项检查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二、专项检查的任务和目的
摸清和掌握合同领域中存在问题,此次专项检查的任务和目的广泛开展对行政事业单位、团体组织(以下简称采购人)政府集中采购机构和社会机构合同执行情况检查的基础上。重点查找法律制度、管理体制、监督机制、操作执行等方面存在缺失和薄弱环节;通过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工作,使采购人、政府集中采购机构和社会机构受到深刻的思想教育和法制教育,自觉增强依法行政、依法采购的意识;针对自查和重点检查工作中暴露出来的问题,一方面严肃查处和纠正不规范行为,另一方面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完善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为建立健全科学的合同管理体制奠定基矗
促进采购人、政府集中采购机构和社会机构进一步掌握合同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规定,通过检查。提高依法采购的意识和能力,纠正错误观念和不正当交易行为,堵塞管理与操作执行的漏洞,促进廉政建设,确保各项合同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得以正确贯彻执行。
三、专项检查的范围
此次专项检查的范围是全区采购人、政府集中采购机构和获得合同资格的社会机构和合同执行情况。
四、专项检查的组织与实施
区财政局、区监察局、区审计局联合成立区合同执行情况专项检查领导小组,按照市财政局、市监察局、市审计局的统一部署。组长由区政协副主席、财政局局长担任,副组长由区监察局局长区审计局局长担任,成员由区监察局副局长马文刚、区审计局副局长区财政局副局长担任,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财政局合同办公室,主任由区财政局副局长担任,副主任由区财政局合同办公室主任担任。专项检查领导小组负责全区专项检查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督导工作,并负责区直部门和单位以及区直的集中采购机构、社会机构专项检查工作。专项检查工作结束后,专项检查领导小组负责汇总全区专项检查情况和工作总结报告,报市合同执行情况专项检查领导小组。
五、专项检查工作安排
从月开始,专项检查工作采取自查自纠和重点检查相结合的方法。月结束,具体分为自查自纠、重点检查、整改提高和验收总结四个阶段。具体安排如下:
(一)自查自纠。月19日至31日为自查自纠阶段。采购人、政府集中采购机构和社会机构要认真组织学习合同法和有关制度规定。
1纳入合同范围的项目依法实施采购的情况。
2合同预算、计划编制和执行情况。
3合同方式选择和执行情况。
4政府集中采购、部门集中采购和分散采购的执行情况。
5采购组织程序、信息、专家抽取等环节执行情况。有无违规行为;
6工程实施合同情况。
7上级专项资金实施合同情况。
8合同政策功能落实情况。
9受理质疑案件的答复处理情况;
10政府集中采购机构和社会机构财务开支情况。
11其他有关情况。
要对自查自纠情况归纳整理,采购人、政府集中采购机构和社会机构自查自纠工作结束后。查找问题根源,写出自查自纠报告,并填写电子版自查自纠有关表格,报区专项检查领导小组办公室(采
对于不具备上网条件的单位和下载安装过程中有困难的单位,区财政局负责对自查自纠表格电子版软件的下载安装提供支持。也可以到区财政局合同办公室拷贝后安装。请及时与区财政局合同办公室联系。自查报告和自查自纠表格电子版必须在5月30日前报区专项检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重点检查。月1日—7月31日为重点检查阶段。重点对采购规模较大、采购项目较多的采购人、政府集中采购机构和部分社会机构合同执行情况进行检查。不按时填报自查自纠报表的单位同时列入重点检查范围,采购人的重点检查覆盖面要达到本地所有采购人的20%以上。重点检查工作结束后,检查小组或检查工作承担机构要根据重点检查情况写出检查意见和处理建议,及时上报区专项检查领导小组。
(三)整改提高。月1日—31日为整改提高阶段。采购人、政府集中采购机构、社会机构要结合自查自纠和重点检查发现的问题以及重点检查意见。制定整改方案。整改情况要以书面形式提交区专项检查领导小组。对整改措施不力、整改效果不好的专项检查领导小组要督促其重新进行整改。
为切实抓好此次专项整治工作,区政府成立由区委常委、副区长为组长,区政府办公室主任、区公安分局副局长为副组长,各街道、园区分管领导、区消防大队大队长为成员的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在区消防大队下设专项整治办公室。各街道、园区应制定整治方案,成立领导小组,同时设联络员一名(报送至专项整治办公室),确保整治工作的顺利开展。
二、整治范围、内容
(一)整治范围
已投入使用或在建的建筑面积大于1000平方米的钢结构建筑物。
(二)整治内容
1、消防审批情况:建筑物是否依法经消防设计审核、消防验收。
2、建筑情况:建筑实际使用性质与消防审核及验收要求是否一致;外墙及屋顶是否采用可燃性夹心彩钢板
3、钢结构防火涂装情况:钢结构防火涂装使用的防火涂料是否符合要求,钢结构防火涂装的施工是否符合要求,有无合格的检测报告等。对经过审核的在建和经过验收的钢结构建筑物,应逐一核查防火涂料检测报告、施工及监理记录、中介检测机构检测报告。
4、消防设施情况:建筑物室内外消火栓、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火灾自动报警系统、防烟排烟系统等消防设施及消防控制室设备是否按要求设置、运行是否正常,灭火器材配备是否符合规定。
5、安全管理情况: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消防安全管理人是否明确、责任是否落实;用火、用电、用气、用油等消防管理制度是否落实。
6、灭火救援条件:消防车道是否畅通,消防水源是否有保证。
三、工作步骤及时间安排
(一)排查摸底阶段
(二)集中检查整治阶段
第一阶段为集中整治阶段,第二阶段为治理阶段,。各街道、园区在排查摸底的基础上要认真梳理发现的火灾隐患,能够当场改正的,责令隐患单位立即改正;不能立即整改的,告知区消防大队,由消防大队及时下发法律文书,由各街道、园区和消防大队一起督促单位落实整改方案、整改责任和整改资金,制定应急预案,限期进行整改。对擅自变更使用性质的,由消防大队依法责令改正,并依法给予处罚;消防大队要加大在建钢结构建筑物的施工现场检查力度,对现场使用的防火涂料进行抽检,对防火涂料涂刷的施工记录仔细核查,发现问题应当场责令改正;对新验收项目,要严格采用目测、涂层测厚、燃烧试验等方法进行防火涂料的复验,对发现耐火时间不符合要求的工程项目,依法责令建设单位进行整改,对中介检测机构出具虚假检测报告的,要依法严厉查处,确保新验收项目不遗留火灾隐患。
(三)督查总结阶段
区政府将组织督查组对各街道、园区专项整治工作进行督查,对各辖区内10%以上的钢结构建筑、2个以上新验收项目进行核查。对检查发现整治不到位的,将责令其重新组织排查整治。消防大队要认真总结,及时归纳专项整治的基本情况、取得的成效和存在的问题,把好建审、验收源头关口,建立钢结构建筑的长效监管机制。
四、工作要求
(一)认真梳理,确保统计完整齐全。各街道、园区要高度重视,精心部署此次专项整治工作,明确专人负责排查统计工作,仔细梳理辖区内所有钢结构建筑物,认真填写《钢结构建筑情况统计表》和《钢结构建筑检查记录表》,确保辖区内钢结构建筑底数清、情况明。将《钢结构建筑情况统计表》报专项整治办公室。
一、工作方法和时间安排
(一)自查阶段(8月13日-18日):各部门对照《关于印发<在全省在住房城乡建设系统开展集中查处工程建设违纪违法突出问题专项行动方案>的紧急通知》和《关于从严处罚工程建设项目转包和违法分包行为的通知》,组织全面自查。2014年5月报送的违纪违法及投诉材料未结案的案件及未办理的完成的投诉,要尽快予以办理,不能尽快办理的要说明理由;对5月以来领导干部及其亲属子女插手工程项目建设的线索、行为、案件加快办理速度,事实核准的要及时移交纪律监察部门,将相应的防止领导干部及其亲属子女插手工程项目建设政策法规、意见办法、规章制度汇总后形成《自查情况报告》,经部门主要负责同志签字并盖章后汇总,统一报县城乡规划建设系统落实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各部门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并负责对所管辖部门及人员召开专题督查会议,将所属部门《自查情况报告》汇总后一并报市局落实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检查阶段(8月19日-25日):县局组织局相关职能股室、单位依据各单位上报的《自查情况报告》,对各部门违纪违法及投诉的处理情况、政策法规、意见办法、规章制度落实情况进行检查,并及时将发现的问题反馈给被查单位。
(三)整改阶段(8月26日-9月15日):各单位对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整改,县城乡规划建设系统落实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将组织局相关职能股室、单位对整改情况进行抽查复核;9月15日前,各部门形成专项书面报告,经部门主要负责同志签字并盖章后汇总至县城乡规划建设系统落实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检查内容
(一)查工作台账。主要检查前期报送及新增的违法违纪及投诉情况是否处理到位,是否建立台账。
(二)查制度原件。主要检查各部门汇报材料中涉及的各类政策法规、意见办法、规章制度是否落实到位。
(三)查整改成效。主要检查现有的机制制度是否切实可行,是否已见成效。
三、检查对象
局属各职能股室(站)、房管局、城管局。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成立县城乡规划建设系统落实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局长任组长,分管副局长任副组长,建管股、城建股、村建股、规划股、质(安)监站、燃气办、招标办等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局招标办),招标办主任兼任办公室主任。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开展“回头看”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要切实承担整改落实的主体责任。主要负责同志要充分履行整改任务“第一责任人”的职责。在自查阶段,深入一线,及时掌握真实情况;在检查阶段,积极配合,提供第一手资料,推动整改任务落实。
(二)确定牵头单位。县城建局负责对房管、城管等部门落实中央巡视组反馈意见整改落实情况“回头看”工作进行牵头,并做到“三同步”,即整改方案同步、整改时限同步、工作要求同步。
一、总体目标
通过开展专项执法检查进一步夯实道路运输企业安全生产的主体责任,督促和帮助企业建立完善各项安全生产责任制和规章制度,落实各项安全措施,及时排查和消除事故隐患,提升管理水平,防范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促进全县道路交通安全生产形势的好转。
二、检点
本次专项执法检查的范围是全县所有道路客运、货运运输企业,特别是自去年以来,发生过一次死亡一人以上道路交通生产安全事故的客运和货运企业,检查的重点如下:
1、安全生产责任制度的建立、落实情况;
2、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的建立情况;
3、安全生产组织机构及应急组织的建立情况;
4、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及重大事故隐患的报告情况,现场的安全管理情况;
5、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开展情况,重点是驾驶人员、押运人及其企业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的培训考核情况;
6、近2年来发生的生产安全事故的报告和调查处理情况;
7、执行国家有关行业法律法规规定的情况。
三、检查方式
1.听取汇报,查阅资料。深入企业认真听取企业有关安全生产情况汇报,查阅制度、培训、记录和考核等相关资料。
2.突出重点,随机抽查。提前制定检查方案,采取针对性检查与现场抽查相结合的方式,深入重点企业进行全面检查,特别是危险化学品运输企业和大型客运企业。
3、实地座谈,现场考核。采取现场提问、考核、问答等方式,考核从业人员的安全知识掌握情况,检查企业培训教育的质量与效果。
4、督促整改,推动工作。对检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时下发整改指令,限期督促企业整改。对整改不力的依据有关法律法规严肃查处,切实推动企业消除隐患,提升安全生产管理水平。
四、时间安排
这次专项执法检查活动从10月18日开始,2012年月1月10日结束,分三个阶段实施。
第一阶段,成立机构阶段(10月18日至10月22日)。县安委会决定成立道路运输企业安全生产专项检查小组,由安监局牵头,交通运输局、交警大队、工商局和农机中心配合,抽调专人,迅速开展工作。
第二阶段,专项检查和隐患治理阶段(10月22日至12月22日)。要在12月22日前,分别对全县所有的道路运输企业按照这次执法检查的内容要求全面进行检查,对查出的隐患要落实整改责任人和整改期限,从严从快监督整改。
第三阶段,总结验收阶段(12月22日至2012年1月10日)。对全县所有道路运输企业进行登记造册。同时各相关检查单位要对这次专项执法检查进行认真总结,并做好材料整理和上报工作。
五、几点要求
1、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各相关单位要充分认识这次专项执法检查的重要意义,把执法检查作为当前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任务,加强领导,集中力量,深入开展专项执法检查。
根据《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市学校及周边治安专项整治方案》的要求,加强我区消防监督检查,加大消防宣传力度,进一步提高中、小学生消防安全素质和消防安全意识,我区××年月至××年月联合小组对全区中、小学及幼儿园综合进行综合治理整治,在此基础上,根据支队《在全市学校及周边开展消防安全检查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要求,于月开始再次对存在火灾隐患学校进行整治,现将我区专项整治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区政府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动员部署。
××年月日下午,区政府召集有关部门召开了琼山区学校周边安全管理专项整治部署会,会议由区政府副区长主持,区安监局、教科局、文体局、公安分局、城监局、消防大队、卫生局等有关职能部门参加。会议听取了《中、小学和幼儿园安全管理专项整治方案》,结合当前我区学校教学楼、宿舍及周边环境存在的问题,决定分成两个检查组,分别由教科局、文体局主要负责人带队,对府城镇、国兴街道办事处所有中、小学及幼儿园和下面其他乡镇部分中、小学及幼儿园进行全面整治,要求各检查小组认真组织、全面细致、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密切配合,深入开展整治工作。
××年月中旬,根据支队《在全市学校及周边开展消防安全检查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要求,结合我区前次专项治理的成果,大队主动联系教科局,联合对存在问题的学校、幼儿园再次进行消防监督检查、复查,重点检查“学生寄宿所”,特别是对校外寄宿学生住宿所的检查,确保专项治理工作落到实处。
二、认真检查,加强整治。
根据要求,联合小组对我区府城镇、国兴街道办事处家中、小学、幼儿园进行了检查、清理整顿和登记。在检查过程中,发现大多数学校存在不同程度的火灾隐患,“学生寄宿所”普遍存在没有三证(工商营业执照、卫生许可证、消防安全意见书),没有配置灭火器材、消防设施及疏散设施,从业人员基本没有持证培训上岗,用火用电随意,各种防范措施不到位等安全隐患。部分学校甚至存在教学楼只设置一个疏散楼梯,幼儿园设在层及层以上情况。小学周围米米范围内设有一个加油站。针对存在安全隐患,检查人员现场办公,对不符合安全、卫生、消防条件的场所提出整改意见,限期整改。我大队也依法对存在火灾隐患的场所下发了《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份。卫生部门还针对两个严重不符合卫生条件的寄宿场所下达了卫生监督意见书,责令取缔,停止营业。对三门坡小学附近的加油站,联合小组当场提出整改意见,要求限期搬迁。通过这次检查整治,检查小组对各个学校有关人员进行了一次广泛深入的安全教育,大大提高了他们的安全防范意识。
三、加强复查,力求长效。
为了确保专项整治工作卓有成效,按照限期整改时限,我大队主动联系教科局联合复查。从复查情况看,各学校对存在的火灾隐患基本上已经整改完毕,三门坡加油站也已经按要求搬迁。但个别单位仍存在一个疏散楼梯、未设置室内消火栓等火灾隐患未能按时整改。月中旬,对“学生寄宿所”检查的同时,我们再次联合教科局对未能按时整改的单位检查,根据目前学生上课等实际情况,经与教科局、整改单位联合研究决定,由教科局和我大队共同把关,要求各整改单位利用暑假期间整改完毕,由消防大队负责复查,复查结果作为该单位办理年审的一个重要条件。
四、主要好的经验做法。
⒈积极配合,齐抓共管。这次对中、小学及幼儿园的联合检查,由区政府组织,文体局、教科局带队,各职能部门联合现场办公,充分发挥了各职能部门联动机制。
⒉严格执法,热情服务。在检查过程中,发现隐患决不放过。对存在火灾隐患单位,我大队及时将检查、复查情况抄送教科局。在整改期间,教科局有关人员主动上门督促单位落实整改。整改单位遇到比较难以整改实际问题,我大队主动与教科局、整改单位共同研究解决。
⒊联合监督,共同把关。针对目前我区私立学校、幼儿园数量多、管理比较混乱等问题,经与教科局研究,决定今年私立学校、幼儿园办理年审必须出具《消防安全检查意见书》,否则不予办理年审手续,坚决取缔。
五、存在不足。
⒈管理混乱。目前我区个别学校、幼儿园的主管单位是市教科局,未通过我区教科局审核及未经过消防安全检查已经开办,容易造成失控漏管的局面。
⒉一些学校、幼儿园的领导对消防安全不引起足够重视,消防安全责任不完全落实。
5月,区人大常委会组织执法检查组对我区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情况进行了执法检查,6月6日,区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执法检查组的检查报告和区政府的工作情况汇报,指出了当前全区安全生产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提出了审议意见。区政府高度重视,认真研究,迅速行动,扎实整改。
一、落实责任,限期整改
区人大常委会会议后,区政府副区长朱继中庚即召开由区安监、公安、交通等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参加的区安委会会议,传达区人大常委会《安全生产法》执法检查的审议意见及会议有关精神,认真分析我区安全生产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面临的严峻形势。针对存在的问题,区政府决定;一是成立由区委常委、常务副区长蒲开文任组长,区政府其他副区长任副组长,区安委会成员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区人大常委会《安全生产法》执法检查审议意见落实工作领导小组,专门负责落实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综合协调。二是制发了《关于区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反馈有关问题的整改实施方案》(巴州府发43号文件),对区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审议意见反馈问题的整改进行了安排部署。三是对区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审议意见和执法检查报告指出的《安全生产法》宣传的广度、深度不够,农村建房无规划设计、无资质施工,白塔花炮厂和小东门烟花爆竹市场安全隐患严重,文星街消防安全隐患突出,农用车、两轮摩托车、三轮车违规载客,安全管理不到住,农网改造不彻底存在安全隐患,乡镇安办建设不规范、安监队伍急待加强等7个方面的问题,逐一落实了区级责任领导、牵头部门、整改责任单位、工作措施和工作重点,明确了整改时限及工作要求,限期进行整改。四是以当前正在开展的“百日督查专项行动”和“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为契机,采取“排查、检查、督查”等方式,进一步组织在全区深入开展“查隐患、堵漏洞、抓整改、保平安”为主题的安全专项整治活动,进一步抓好全区的安全生产工作。
二、举一反三,全面整治
6月23日下午,区委、区政府召开全区领导干部大会,通报花丛镇镇庙危房拆除造成人员死亡事故有关情况,对该镇有关责任人员进行了处理,并对当前及今后一个时期的安全生产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会议要求,各地、各部门认真吸取花从镇镇庙安全事故教训,引以为戒,举一反三,(来源:文秘站)认真查找安全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全面开展以抓好“十项安全专项整治”为主要内容的安全生产大会战,切实抓好水陆交通、消防、旅游景点、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及烟花爆竹、建筑施工等重点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工作。
通过集中开展特种设备事故隐患再排查再整改行动,进一步强化特种设备安全责任意识;进一步落实企业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和质监部门的安全监管主体责任,深入排查事故隐患和薄弱环节,并认真加以整改,着力解决特种设备安全工作中不负责任、不作为、不落实等突出问题;进一步完善重大危险源监控机制和重大隐患排查治理机制,有效预防和减少特种设备事故。
二、工作安排
排查整改时间:1月13日至3月15日。
1月13日至1月31日,部署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全面开展隐患排查,并督促企业积极开展隐患整改。
2月1日至2月28日,对使用单位尤其是重要监控单位、重点行业和重点场所等的特种设备事故隐患再排查再整改工作情况,以及质监部门落实集中开展再排查再整改行动情况进行督促和检查。
3月1日至3月15日,对特种设备事故隐患再排查再整改情况进行“回头看”和再检查,重点检查特种设备安全责任制落实、重大事故隐患整改和隐患排查整改长效机制的建立等。
三、工作内容
(一)贯彻落实《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和质检总局、省局关于加强特种设备安全监管工作的部署情况;健全特种设备安全责任制情况;贯彻落实1月11日全省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和特种设备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开展冬季、“两节”、“两会”特种设备安全大检查工作情况;重大事故隐患报告及挂牌督办情况。
(二)特种设备使用单位贯彻执行国家有关特种设备安全法律、法规和安全技术规范情况;落实特种设备安全主体责任、建立健全特种设备安全操作规程和管理制度情况;落实“三落实、两有证、一检验”情况;制定特种设备专项预案及预案演练情况;落实重大事故隐患整改情况。
(三)重点监控设备、重点场所、重点行业的特种设备隐患再排查再整改工作情况。重点设备主要是三类压力容器、电站锅炉、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以及重要压力管道等。重点场所主要是学校、商场、车站、码头、集贸市场、游乐园、风景区等人员密集场所。重点行业主要是化工、冶金、电力、建筑施工、气体充装等行业。尤其要做好罐区贮存危险化学品压力容器(球罐、卧罐)以及各种施工用起重机械等隐患再排查再整改工作。
(四)极端天气和重要时段特种设备应急管理情况。
(五)特种设备安全“三项行动”和“质量安全年”活动发现的重大事故隐患整改情况。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精心部署。局成立特种设备隐患再排查再整改行动领导小组。领导小组要高度重视特种设备事故隐患再排查再整改工作,制定特种设备隐患再排查再整改行动方案,协调、指导全县范围内特种设备隐患再排查再整改行动,同时将方案印发到相关企业,督促企业开展自查自纠。
(二)加大隐患督查整改力度。对排查出的事故隐患要督促企业落实整改措施,对一时难以整改的,要落实“三定”,限期整改,并严格监控;对不能保证安全运行的,要采取果断措施,该封的封,该停的停。坚持重大事故隐患报告制度,发现重大事故隐患要及时报告当地政府和县局,并实施挂牌督办。坚持“四位一体”联动执法机制,加大打击特种设备非法、违法行为的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