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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工业化和城镇化的不断推进,流动人口的增长越来越快,服务管理任务越来越重。如何探索加强流动人口服务管理的有效途径和方法,使流动人口在经济社会发展中发挥更加积极的作用,是摆在我们面前的一项现实而紧迫的任务。
一、理清工作思路
在总体思路上,更新理念、引导融合、提升素质、创新机制、优化服务、强化管理。在机制建设上,探索更加完善的管理网络、“市民卡”制度、流动人口服务管理综合信息平台、出租房屋综合责任制度和星级管理制度、流动人口维权工作机制。在服务上,达到就业有培训,劳动有合同、居住有改善、社保有拓展、维权有保障。在管理上,完善一套行之有效的管理机制,做有机构、有队伍、有平台、有制度、有保障。
二、正确把握关系
首先,是接纳与排斥的关系。流动人口的劳动力成本相对较低,为克拉玛依建筑业、重体力行业和服务行业带来了低成本优势,为克拉玛依社会经济发展作出了重要贡献,也成为今后克拉玛依资源型城市转型和产业升级的重要依托。总体上对流动人口的作用应加以肯定,并把他们作为“新克拉玛依人”加以接纳。但是,我们也要看到克拉玛依社会的接纳能力还有待提高,尤其是公共资源还比较有限,无条件地接纳所有流动人口可能会导致一系列社会问题。因此,对流动人口应进行有选择性地吸纳,即制定政策首先吸纳流动人口中高素质群体,让他们成为与本地人同等待遇的“新市民”,再根据社会承受能力的提高逐步放宽条件,接纳更多的流动人口。
其次,是服务与管理的关系。全市到2012年底有流动人口10万人,且逐年增长,大量流动人口的流入,带来了一系列的社会问题,加强流动人口管理已成必然。近几年来全市流动人口管理工作取得了很大的成效,在此基础上要继续强化管理,改善管理方式,提升管理成效。同时,要改变传统的防范式管理,实施先进的服务式管理,通过提高服务水平提升管理效果,把服务寓于管理过程中。只有这样,才能从根本上解决流动人口带来的社会问题。要克服“只管理不服务”和“只服务不管理”两种极端思想,努力做到服务、管理、教育、维权并重。
再次,是分散与集中的关系。流动人口居住的高度分散于高度集中都不利于管理,高度分散提高了管理的社会成本,增加了管理难度;高度集中有可能加剧流动人口拉帮结派,给社会管理带来压力。因此,采取流动人口相对集中居住管理办法比较妥当。既允许租赁私房为流动人口提供住所,又利用政策建设部分公租房供所需,实行小区化管理,为其提供良好的居住环境和生活服务,这对于安定流动人口,加强治安防范和人管理具有积极的意义。
值得一提的是,主管部门与责任主体的关系。流动人口的服务管理必须形成“党委领导、政府负责、公安为主、部门配合、依托社区、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坚持“属地管理”与“谁主管、谁负责、谁用工、谁负责”相结合的原则。“属地管理”就是各级党委、政府要将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工作纳入本地经济社会发展的总体规划,明确主管部门,落实责任措施,确保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工作取得实效。“谁主管、谁负责”就是各职能部门要落实责任,积极履职,主动抓好职责范围内的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工作;“谁用工、谁负责”就是那个单位和企业用工,就要全面实行融治安防范、安全生产、劳动用工、社会保险、矛盾调处于一体的业主责任制,把流动人口服务管理责任落实到用工单位、经营业主,共同做好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工作。
三、落实具体措施
首先是走出认识误区,以“新市民”的视角看待流动人口。流动人口中暂住时间较长的人员,已是克拉玛依市的社会成员,是“新市民”,在与常住人口一样平等地履行公民义务时,在自我价值实现,社会认同、社会尊重等高层次需要层面有着同样的渴望。我们必须走出认识误区,以“新市民”的视角重新审视流动人口群体,从构建和谐社会的需要出发,既要积极引导社会舆论消除歧视和偏见,积极推进本地居民和外来人员和谐共处、文化交融、努力营造“共处克市、共树新风、共保安宁、共创繁荣”的良好氛围;又要加快行政管理理念得归位,从防范式管理向以人为本的服务式管理转变,以市民化为流动人口管理的方式定位,把流动人口作为管理对象视为管理主体,不断激发“新市民”的主体意识,让流动人口在某种程度上享受市民待遇,体现政府对流动人口的关爱。
关键词:社区化多元共治 流动人口 模式创新
随着我国社会转型的加速、城市化进程的加快,流动人口群体的出现成为我国社会的必然。中国未来城市化水平要达到70%,就会有11-12亿人居住在城市。未来中国流动人口会长期存在,且不断增加。这一群体的出现为城市的发展做出了巨大的贡献的同时也给所到城市带来了诸多新的问题和挑战。那么,如何适应新形势需要,改革创新管理机制,强化流动人口管理服务,使之更好地服务于经济建设,是亟待解决的一个重要课题。十报告指出:我们必须加强基层社会管理和服务体系建设,增强城乡社区服务功能,充分发挥群众参与社会管理的基础作用。完善和创新流动人口和特殊人群管理服务。社会的发展动力呼唤着经济体制的转型,国家与社会关系的重构也必然使流动人口管理模式发生新的变革。流动人口的问题是中国在本世纪需要着力解决的问题。中国的现代化和社会转型都有赖于这一群体的发展。因此,创新流动人口服务管理模式必须摆在更加突出而重要的位置。
一、社区化多元共治模式的构建
结合时代的特点、人的需要的多层次性以及我国出现的流动人口管理模式,依据“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的社会管理格局,从“善治”理念出发,笔者认为构建社区化多元共治模式是改进流动人口群体服务管理的最佳选择。在这一模式中,所谓多元指的是参与流动人口群体服务管理的主体的多元,他们可以是组织也可以是个体,具体而言包括政府及其派出机构、社会组织、社会工作机构、流动人口自组织、企业组织、志愿者、社区各类相关利益的主体如业委会、物业管理单位、社区居民及流动人口个体等,这些主体以不同的形式共同参与流动人口群体的服务和管理,行使主体性权力。因此,多元共治模式,简言之就是整合社会多元力量促进流动人口群体的社会协同管理和自主治理的模式。其本质是流动人口群体服务和管理主体的多元化。目前,从流动人口群体在城市的暂住地在城市中的空间分布来看,以城郊结合部为最多,向两侧逐渐减少,且从现在的发展趋势看,城郊结合部积聚强度有所增强。如此的分布格局,与城郊结合地生存资料廉价、生存手段相对较多、对外交通便捷、管理疏松有密切关系,尤其是这些地区“丰富”的房屋资源和低廉的房价使外来流动人口获得最基本的居所成为可能。[1]因此,本文所提出的社区化多元共治模式是兼顾城市社区及城乡结合部对于流动人口的服务管理。根据北京郊县的经验,对于城乡结合部流动人口群体进行社区化服务管理就是将城乡结合部的自然村模仿城市小区的形式封闭村落一些不常用的路口、建起必要的栏杆和围墙,安街门、设门卫和岗亭,将流动人口聚集的村落首先在形式上规范在一个固定的有着有形界限的区域内,使之“社区化”,进而通过政府主导整合“社区”中的多元主体对流动人口群体进行服务和管理的模式。构建这一模式的目的在于通过多元协同共治、通过让流动人口尽可能地表达利益诉求、通过流动人口平等地参与社区组织的活动等使得流动人口社区化,进而使其由陌生的“过客”逐步转化为社区人、城市居民的身份认同,从而产生对于社区及所在城市的认同感和归宿感。如图1所示:
图1 流动人口社区化多元共治模型
构建本模式的指导思想在于以政府为主导、以社区为载体、以公民参与为手段、以为流动人口服务为目的、以流动人口融入社区为目标。综合考虑我国城市经济社会现状及城市社区和城乡结合部社区的特点,这一模式的基本运行方式如下:
政府及其派出机构根据社会形势需要积极制定针对流动人口群体的相关政策法规并设定流动人口服务管理专门机构流动人口和出租房屋管理委员会;
流动人口和出租房屋管理委员会协调街道办事处、居(村)民委员会、流动人口综合工作中心(站)登记了解流动人口群体基本情况及需求并积极加以解决;
政府为主积极引导、培育社会(区)组织、社会工作机构并通过政府购买其服务参与流动人口群体的服务和管理;
政府为主积极引导、培育流动人口自组织实行流动人口自我管理;
政府部门要求企事业组织积极参与自己单位流动人口的服务和管理;
街道办事处、居(村)民委员会、流动人口综合工作中心(站)协同社会(区)组织、社会工作机构及企事业组织举办对于流动人口群体的服务管理活动;
社区居民、社区自愿者及流动人口个体自发或在社会组织、社会工作机构的倡导下加入对于流动人口群体的服务和管理;
社区业委会、物业服务管理单位积极应对流动人口群体的租房、生活环境等方面的需求并为其提供相应的服务和管理。
二、社区化多元共治模式具体实践路径
1.政府根据社会形势需要积极制定针对流动人口群体的相关政策法规并设定流动人口服务管理专门机构
依照国情,目前我国尚不具备自下而上对于流动人口群体服务管理的社会、政治、经济条件。政府的掌舵、导向功能显得尤为重要。而政策、法规无疑正是政府导向的体现,因而政府有关部门(包括公安、计生、劳动和人事部门、民政部门、财政部门、卫生部门等)能否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制定出符合流动人口群体需求、符合其实际的政策至关重要,它将直接关系到流动人口群体的生存发展。当然,政策的执行离不开相应的机构,所以在一定的工作理念的指导下应该为流动人口的服务和管理设定专门机构。
以北京为例,城市人口规模调控一直是北京人口政策的核心内容之一。改革开放30年来,随着城市经济的进一步发展和城市化的进程,北京市政府对流动人口服务管理政策、制度作了重大改革。2004年以来,北京市先后出台了《北京市外地农民工参加工伤保险暂行办法》、《北京市外地农民工参加基本医疗保险暂行办法》、《关于加强流动人口公共卫生和医疗服务工作的意见》等多份政策文件和规章制度。同时提高了流动人口服务管理的规范化程度,如通过统一印制发放各种证照,规范了流动人口的证照管理。透过不同阶段流动人口管理制度的变迁与政策调整,我们可以清楚地看出北京市政府在国家宏观政策背景下,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北京市政府不断完善社会管理体制,对于流动人口群体的服务管理与时俱进,实现了由被动改革逐渐走向主动创新的转换,尽可能地保护流动人口群体的合法权益。
2.政府为主积极引导、培育社会(区)组织、社会工作机构参与流动人口群体的服务和管理
在对于流动人口群体服务管理过程中,政府具有不可推卸的应尽之责,是当仁不让的主体。但是,如果一切依赖政府,让其承担了太多不应承担的事务则不仅降低了政府的管理效率而且会弱化社会的功能,整个社会生活将变得没有活力。因此,在一些领域应该实行“政社分开”,应该明确政府和社会之间的关系界限,把流动人口服务管理中属于社会领域的事务交由社会管理,构建政府与社会共同管理的崭新模式。
由于社会组织具有民间性、灵活性、便捷性、非营利性、志愿性、公益性等特点,能够及时了解民情民意并及时作出回应,可以发挥政府起不到、也不应起的作用,与政府之间能够形成一种优势互补、良性互动的关系。因此,政府可以积极引导、培育以关注流动人口群体需求、发展的社会组织、社会工作机构。实践证明,推动政府向社会组织、社会工作机构购买公共服务是培育发展社会组织的重要措施,也是引导社会组织、社会工作机构按照政府意愿、社会需求开展活动的重要手段。
3.政府为主积极引导、培育流动人口自组织实行流动人口自我管理
目前,客观存在的流动人口自组织存在着无合法地位、组织化程度低、功能较原始、无经济来源等诸多不足,其能够发挥的正态效应无法凸现,迫切需要政府对其加以引导。在政府引导下,构建流动人口自主管理网络体系。一方面,利用流动人口自组织的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有效弥补政府管理的不足,从而更好地保障其合法权益。这种管理模式对城市化进程中产生的大量“人户分离”的流动人口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2]
事实上,流动人口自组织具有其独特的优势。比如自组织的负责人,往往都是在流动人口中具有一定威望的人,他们与流动人口的交流和互动,更容易打破人与人之间的隔阂,促进流动人口心态的转变,更容易让流动人口树立起主体意识和心灵上的归属感。因此,在流动人口的服务与管理过程中,自组织既是流动人口自我管理、互助服务的平台,同时也能够成为连接流动人口与政府互动的桥梁和纽带。因此,相关政府部门的领导者在对流动人口自组织的正向功能取得共识后,应该通过一定的制度安排规范其组织行为,同时抑制自组织的负面效应,为自组织的成长提供一定的发展空间和发展资源。
4.政府部门要求企事业组织积极主动地参与自己单位流动人口的服务和管理
企事业组织可以立足于既有资源,充分依靠企业组织,广泛吸收优秀流动人口参与,建立以企自主服务管理为导向的工作班子和工作机制,推进流动人口工作力量社会化。在流动人口相对较多的规模企业,成立以总经理为组长,相关部门分管经理为组员的流动人口“企自管理”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总体安排和协调、指导建设流动人口企业综合服务中心,依托企业人事、工会等部门人员,大力发展流动人口专(兼)职协管员,负责本企业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工作。另外还可以依据单位自身情况建设流动人口企业综合服务中心,配合公安、劳动、计生、司法、民政、工会等部门,整合企业工会、文化俱乐部、文体活动中心、图书室等既有资源,拓展服务内涵,为流动人口提供登记办证、就业培训、维权保障、矛盾调解、计划生育、宣传教育、医疗卫生、法律援助、帮扶救困等综合服务,切实使“流动人口企业综合服务中心”成为温馨的“流动人口之家”。
5.业委会、物业服务管理企业积极参与流动人口服务,尽可能提供舒适人居环境
鉴于业委会与物业之间的关系及各自的职责,社区业主委员会和物业可以在社区居委会的指导下延伸服务触角,把人口的“频繁流动”和房屋的“相对静止”有效结合起来,采取“以静制动、动静结合”的工作模式,建立新型流动人口服务制度,为流动人口在子女入学、社保医保、居住证办理、文化体育、政治生活等方面,提供更加便捷的服务。另外,社区居委会还可以指导物业企业和业主委员会共同建立业主与流动人口档案,共同研究制定小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规划,共同开展人口计生服务管理工作。解决流动人口登记难、婚育信息掌握难、服务管理落实难等一系列难点问题,实现流动人口信息采集及时、准确、全面,服务管理自然、亲近、便捷,形成社区居委会指导督促、房主业主各司其责、物业公司积极配合的流动人口服务管理新型工作格局。
6.多元互动,构建流动人口群体服务管理协商机制
多元之间的“主体间性”应体现在以下三个方面:一是政府部门之间互为主体,各部门之间可以形成良性反馈互动关系,可以定期召开部门联席会议商议在流动人口群体服务管理过程中出现的问题、解决思路等。比如流动人口和出租房屋管理委员会和街道办事处、居(村)民委员会、流动人口综合工作中心(站)之间,街道办事处、居(村)民委员会、流动人口综合工作中心(站)和社会组织、社会工作机构、流动人口自组织、企事业单位之间,以及上述这些机构和业委会、物业服务管理企业之间都可以定期、不定期地进行互动,共商关于流动人口群体服务和管理的事宜。二是流动人口与社区居民、志愿者,及流动人口自身之间互为主体,在互动过程中社区居民、志愿者可以探求流动人口的需求和意见,同样流动人口也可以向为其提供服务和管理的社区居民、志愿者提出建议和要求。三是流动人口群体与服务管理部门之间互为主体,作为服务管理部门有职责和权利了解流动人口的情况及需求,同时流动人口也有义务向相关部门反映情况和需求。
三、结语
流动人口自由迁徙已经是中国大规模城市化、城镇化进程中的现实,那么如何实现公共服务均等化,如何才能够使流动人口群体真正融入到社区、融入城市是我们时代急需解决的问题。我们期盼通过社区多元共治模式的建构能够起到抛砖引玉之功效,使得政府、社会更多地关注流动人口群体的需求、更加注重针对流动人口群体的了解、更加注重公民社会的培育、更注重对于流动人口群体社区服务的提供、更加注重流动人口相关制度改革、探索建立平等化、亲情化和人性化的服务管理举措,从而提升流动人口的社区、城市认同感和凝聚力,实现群体间的积极良性互动,消除人际区隔,尽可能实现流动人口的社区融入,达至“邻里守望相助”的社区和谐状态,真正体现“社区”的现实意蕴。
基金项目:北京市中青年骨干人才项目(2013)
参考文献:
[1]卢霞.浅谈对流动人口的社区化管理[J].新西部, 2007(12)
一、基本情况
团结社区位于××镇县城西侧,负责管理胜利路以西至××河,文化路以北至铁干里克村的区域,(从3#小区(商业街)-石棉制品厂-石油公司--红枣大厦-客运站),是三个居委会管理面积最大、人口最多、区域较为复杂的社区。
社区现有11名干部职工,辖区内有居民楼房23幢,办公楼22幢,居民户数902户,人口2827人。其中汉族510户,1620人,民族392户,1207人,有行政、企事业单位42个,单位职工600人,其中党员319人,残疾人42人、宗教人士2人、清真寺1所、个体户275户、特困户16户、低保户104户,168人,21716元。60岁以上的老人87人。
二、以构建和谐社会为主,不断加强组织领导。
1、加强领导,健全组织网络。社区高度重视,把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工作作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平安建设的重点工作来抓,明确社区工作人员的职责分工,切实加强协调配合,并在人、财、物上予以保障。依照"镇政府牵头,多方参与,齐抓共管,综合治理"的原则,建立了由团结社区党支部书记任组长,城镇派出所管区民警、计生人员、综治专职人员等为成员的流动人口管理服务站,管理站下设在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社区也相应成立了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工作小组,实现了流动人口管理中一元化向多元化的转变,同时定期通报流动人口情况,及时的将流动人口的出入情况进行信息变更,并实行管理与服务相结合,人性化与个性化相结合,全面落实"四包三管二增强"工作机制,提高社区干部掌控敌社情动态和服务居民群众的能力。同时,为明确工作职责,强化责任意识,按照"谁管理、谁负责、出问题、必追究"的原则,使流动人口工作做到了人人抓,人人有责任。
2、完善制度,严管登记管理。为加强对流动人口管理,团结社区充分发挥职能作用,以"管理好、服务人和教育人"为中心,努力提高安全文明社区的管理水平,对流动人口的管理,实行了规范化、制度化、法制化的管理。不仅要以人管人,更要靠制度管人,靠规章育人。一是严格落实流动人口登记制度,社区对流动人口实行登记分类管理、建档,确保做到"四知",建立了流动人口登记册,实行一人一卡,真正做到了"人来有登记,人走有注销"。截止目前我辖区登记在册的流动人口为367户707人,其中汉族305户601人;民族62户106人,
流动人口登记率达100%。二是强化出租房管理。坚持"谁用工、谁管理、谁负责","谁出租、谁受益、谁负责"的原则,严把流动人口"流入"关,做到来路明、底子清、管得住,确保外来人员不失控。
流动人口落脚点管控,是流动人口管理工作的切入点和突破口。从暂住人口选择的暂住处所看,租赁房屋居住是主要形式,因此,社区以此为切入口,狠抓了对出租房屋的管理,切实加强对出租房屋的管理力度,建立了登记、安全检查等管理措施,做到对出租房屋底数清、情况明,完善和规范了出租房屋的档案,共登记办理出租房屋58间,并与出租户签订了2008年出租房屋治安责任书58份,和承租人签订了2008年社会综合治理责任书707份。
三、以抓服务为宗旨,加强基层管理工作。
流动人口的管理工作是一项涉及面广、系统性强、头绪多、任务重的工作,为抓好服务管理工作,社区坚持按照"共聚一地、共建家园、共保平安、共创繁荣"的指导思想,将流动人口的管理服务工作放到重要位置来抓,对外来人员的子女入学等,与本地居民实行同等待遇。社区强化流动人口管理今年以来,针对计生工作的难点,将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工作纳入社区工作日程,作为计生管理工作中的重中之重,使社区流动人口管理工作迈出新的步伐。
一是强化流动人口管理措施。首先,对流动人口实行了分类管理,将已婚育龄妇女作为重点服务对象纳入日常管理,并建立了流动人口管理档案,将未婚流动人口及已婚男士作为一般登记,主抓已婚育龄妇女生育节育和避孕节育措施的落实。与驻社区单位签定计划生育合同,在管理上坚持与驻社区单位同服务。在《婚育证》的查验上同流动人口暂住证相结合起来,大大增加了流动人口的持证率。
二是强化了优质服务,充分体现了人文关怀。首先,积极开展上门宣传咨询服务,及时地将流动人口管理办法中的要点及相关文件传播给育龄流动人口,为提高流动人口的持证率提供了保障。其次,抓好对重点人的服务,除了对他们的宣传生殖健康知识及避孕节育措施及相关文件,还定期让他们享受每年三次免费的生殖健康检查,有效地防止了流动人口的计划外生育。充分利用"计划生育服务中心",积极地为他们提供各项免费咨询服务,将计划生育生殖保健服务的触角延伸到流动人口之中。为他们打造了良好的生产、生活.生育环境,从而为做好流动人口的计划生育工作打下坚定的基础。
四、提高服务和宣传工作水平
为减少和预防侵犯外来务工人员合法权益事件的发生及流动人口违法犯罪,充分发挥社区法制宣传教育职能作用,结合本地实际,社区从3月26日起在辖区内开展了流动人口法制宣传教育活动,社区充分利用宣传橱窗、板报、标语、等宣传媒介大造宣传声势,营造学法、用法的良好氛围,一是利用节假日对与外来务工人员切身利益息息相关的《宪法》、《治安管理处罚法》、《合同法》、《劳动法》进行了宣传;二是在流动人口及外来务工人员住所地、建筑工地、街道、市场、车站等流动人口较为集中的地带悬挂宣传横幅、张贴宣传标语截至目前,社区共悬挂宣传横幅8条、张贴宣传标语100多条、出板报6期、进行法律咨询121人次,外来民工244人次受到教育。三是利用加大对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知识宣传。及时掌握流动人口育龄妇女思想动向和变化,做到上门服务,讲政策、说道理,并保证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各种宣传的落实,保障普查工作的正常开展。
五、以增强归属感为主旨,营造和谐氛围
为改善流动人口就业环境,大力推行亲情化管理与服务,增强流动人口对流入地的认同感、归属感,营造共居一地、共保安宁、共创繁荣的和谐氛围。切实强化计划生育服务,对外来妇女实行了与本区妇女"同管理、同服务、同享受"的计划生育服务措施,保障实行计划生育的育龄夫妇享受国家规定的免费计生服务。开展了流动人口劳动保障权益保护检查活动和外来务工人员工资支付执法检查。使我区流动人口的归属感进一步增强。
【关键词】流动人口;管理;服务;改革
一、我国流动人口管理的内涵
流动人口管理是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下,由政府出资、顺应市场发展,组织和管理好流动人口,以人为本、以人的全面发展为中心,以群众的需求为出发点,合理地利用和配置社会资源,以适应市场的发展和群众的需求,全面提高服务质量,促进人口与社会的全面发展。它具备两个明显的特点:一是实施的主体是国家;二是主要宗旨是实现国家人口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为目标。因此,要把管理落到实处,使管理真正发挥作用,就必须加强服务,服务可以促进管理,管理可以带动服务,二者有机融合,才能实现流动人口协调发展的总体过程。
二、我国流动人口管理和服务体制的现状和存在问题
近年来,在流动人口管理方面,中央出台了一系列流动人口管理条例、规定和办法,有力改善了流动人口的管理与服务的工作格局,但由于流动人口管理与服务工作的艰巨性和复杂性,流动人口的服务仍显薄弱,管理工作仍有待进一步改进。
(一)户籍基本管理制度功能弱化
由于人口流动自由的实现,越来越多的人离开户籍所在地,人户分离现象越来越普遍,已很难再依据户籍信息进行人口管理。其次,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对迁移、居住、就业等方面与户籍的高度关联已经弱化,人们已能在不改变户籍前提下进行迁徙,到异地居住、就业,因此通过户籍制度调节人口流动和人口分布的作用明显减弱。第三,由于户籍制度附着了相当的公共服务与社会福利的分配功能,不仅在城乡之间、区域之间出现资源与福利分配的差距,更造成人口迁徙的不彻底,由于“人户”的分离,使得相当一部分人虽在流入地,却不能享受流入地的公民待遇,使其在流入地的生活颇为不便,并带来就医难、上学难等问题。
(二)城市流动人口管理格局有待优化
流动人口违法、犯罪等各类社会问题的出现,其中最主要的原因在于有关部门在流动人口管理问题上缺乏主动性、针对性、时效性。主要表现在:第一,由于现行体制下管理主体较为分散,难以对流动人口的管理形成合力,服务主体又相对单一,不能对本来就处于弱势的流动人口群体提供良好的服务;第二,现有的流动人口管理工作中存在着管理责任不明确的问题。部门之间的职能划分不清晰,工作难免懈怠,从而影响流动人口管理工作;第三,现有的流动人口管理手段并没有随着社会变迁而及时更新,仍旧是“以证管人”、“以房管人”。这些手段,由于没有抓住流动人口管理的关键,投入大、效率低,即使依赖行政力量强制推行,也无明显改观。
(三)城市流动人口动态调控机制尚未建立
流动人口最基本的特征是动态变化,但目前对外来流动人口的微机化、网络化管理也做得不够,管理信息沟通渠道不畅,部门间协作配合不佳。造成不能及时全面掌握流动人口信息,主要表现为流动人口信息采集率低,流动人口信息掌握不及时,流动人口信息共享程度低等。另外,对流动人口的调控也有待完善。主要表现在对流动人口的前期调控不足和对流动人口流动过程调控不足。
(四)城市流动人口管理协调机制有待改进
流动人口服务、管理是一个系统工程,需要地域、部门之间的有机配合、上下联动。随着社会的发展,流动人口服务管理的工作内容越来越多,牵涉的部门越来越多,涵盖了户籍、教育、就业、计划生育、社会保障、治安等诸多方面,涉及公安、劳动、司法、交通、工商、街道办事处、居委会等多个部门,流动人口管理工作相关部门间的协调配合就显得越来越必要。流动人口管理工作量也因流动人口数量增长越来越繁重,更加凸显了不同部门间的协调配合的紧迫性,但从目前来看,流动人口管理工作中的协调配合并不理想,缺乏部门间、系统内、区域间的协调。
(五)流动人口融入机制缺位
从文化心理层面看,流动人口的城市适应和社会满意度普遍不高,对所在城市的认同感和归属感不强,城市融入程度较低。第一,缺乏对流动人口的教育引导。流动人口面临着由流出地向流入地的生活方式“转型”问题。他们对城市生活的期望值很高,渴望融入城市社会。但期望与现实的巨大落差,往往让他们在城市中体验到了更为强烈的剥夺感,对城市社会的不满情绪和对立情绪非常严重;第二,缺少流动人口与当地人口的互动。有互动,才能有互信,但流动人口与常住人口却缺乏有效互动,彼此存有戒备之心,人际关系趋于紧张;第三,流动人口很少参与当地事务管理。参与当地事务管理,是流动人口融入流入地最好的途径,能增强他对流入地的归属感、责任感,同时密切与常住人口的交流,但是,流动人口很少参与当地事务管理,很少有流动人口发表意见、表达诉求的机会,他们只是被动的接受者。
(六)城市流动人口服务机制尚未建立
当前,我国正处于经济社会转型时期,“服务型政府”的理念在政治体制改革中逐步显现。不断完善对流动人口的服务,尽快消除流动人口和常住人口在享受服务方面的不同,是流动人口的正当要求,是社会公平的内在体现。另一方面,为流动人口提供相应服务,也有利于帮助流动人口更好、更快的适应流入地生活、增强对流入地的认同,更自觉的遵守当地社会秩序。然而,改善对流动人口的服务虽已呼吁多年,全国各省市在这方面虽有所努力,但仍不理想。
(七)流动人口管理的政策法规建设相对滞后
新时期的流动人口问题表现出前所未有的复杂性和多元性。面对这样的新情况、新问题,现有的流动人口管理政策法规呈现明显的滞后性,主要表现在:一是法规的针对性不强,一些现有的法律、政策体系对外来流动人口管理和服务的要求,无法突出管理重点,不利于依法行政;二是法规的规范性与系统性不强,流动人口管理规章政出多门,规章条例之间缺乏协调和联系,因此不可避免地出现了法规、规章之间的矛盾和不一致的现象,系统的、统一的权威性法规亟待建立;三是部门间的法律法规约束性不强,目前全国还尚未形成对公安、计生、劳动等职能部门产生共同法律约束的外来流动人口政策法规。
三、我国流动人口管理和服务体制改革的路径和建议
(一)建立流动人口融入机制
改革流动人口管理服务体制的最重要方面,就在于改变以往把“流动人口当成流动人口看”的态度,建立流动人口融入机制,积极引导他们融入流入地,适应新的社会生活。第一,积极稳妥推进户籍管理制度改革,积极探索有利于促进流动人口在城市定居的户口登记制度,给予流动人口公正、公平的国民待遇。第二,认真落实完善居住证制度,居住证持有人可与当地户籍人口享有同等的多项权利,包括免费接受义务教育、平等劳动就业等,并可逐步享受同等的中等职业教育资助、就业扶持、住房保障、养老服务、社会福利、社会救助。第三,加强对流动人口的教育引导,可以帮助他们解决思想困惑和心理上的不适应,防止个别流动人口因思想纠结、心理失衡而产生一系列社会问题。第四,相关部门可组织有流动人口、常住人口共同参与的活动,增进流动人口与当地居民的互动,对于消除他们之间的心理隔阂,增进了解,促进社会和谐大有好处。第五,鼓励流动人口参与当地社会事务,既是保障他们民利的具体体现,也有利于为流动人口流入地的发展更广泛地集思广益,更有利于引导他们通过正当途径表达诉求,在决策时充分照顾他们的正当利益,促进决策科学合理,从而维护社会稳定。
(二)优化城市流动人口管理内涵
优化城市流动人口管理服务格局,是改进流动人口管理的重要环节,针对流动人口管理存在的问题,需从以下几方面努力优化流动人口管理格局。第一,管理主体多元化。作为社会管理的一部分,城市流动人口管理也必须按照“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的要求,充分发挥社会各方面力量在流动人口管理服务中的作用。第二,管理手段的规范化。优化管理手段是提高流动人口管理效率的必然要求。要充分利用信息化手段,全面、高效地采集流动人口信息。要充分利用流动人口信息平台,通过对掌握流动人口信息分析,对流动人口进行分门别类的、精细化的管理,避免粗放式流动人口管理下对流动人口正常生活的过度影响所导致的流动人口对管理的抵触。第三,管理责任明晰化。要立足于流动人口管理服务的新要求,根据各自特点,重新界定流动人口管理服务各主体的工作职责,以解决现有机制下因职能划分不清或职能划分不合理所造成流动人口管理服务工作漏洞及工作缺乏有效衔接的问题。
(三)建立城市流动人口动态调控机制
首先,提升流动人口管理信息化水平,建立流动人口信息化服务管理制度,充分借助和利用现代信息技术,实现流动人口信息采集信息化,有效整合常住人口、暂住人口、租住房屋人员、旅馆住宿人员、洗浴场所留宿人员、出入境人员等人口信息,建立流动人口信息共享平台,实现各类人口信息与案件、车辆等信息之间的关联互访、碰撞对比、分析研判,及时掌握人口的流动轨迹和活动动态,提高服务和管理效能。其次,提升对流动人口的前期和过程调控能力。对流动人口进行有效的前期调控,可在一定程度上避免人口集中流动、过度集中所带来的交通、就业、环境紧张等问题。强化过程调控,是确保人口有序流动的重要环节。如对于目的地较为集中的流动人口,可以组织人员、运力,开辟专线,集中流动,提高人口流动的组织化程度,减少人口流动中的周转,进而提高人口流动的效率。
(四)构建城市流动人口管理协调机制
第一,强化部门间协调。流动人口数量庞大,流动性强,群体结构复杂,服务管理工作涉及面广,需要相关职能部门齐抓共管,形成管理合力。第二,强化系统内协调。一是实现系统内横向各部门间协调,主管部门定期组织下属部门就流动人口管理服务工作进行会商,互通信息,协调关系,以实现在互有分工的基础上密切合作。另一方面,是实现系统内上下级间协调,上级部门从人、财、物等方面充实基层,同时给予下级部门适当工作自,真正实现工作重心下移,以充分发挥其在流动人口管理服务工作中对下级部门的工作指导作用。第三,强化区域间协调,发挥地缘区位优势,推进毗邻、交界地区服务管理联动,形成无缝隙覆盖、无漏洞服务管理的工作格局。
(五)建立城市流动人口服务机制
城市流动人口服务机制中最薄弱的就是服务机制。因此,改革城市流动人口管理和服务体制,最需强化的就是建立城市流动人口服务机制。要为城市流动人口提供平等服务,完善服务机制,比如强化流动人口就业服务、加强社会保障等。逐步完善流动人口的住房服务体系,向最低收入家庭提供的廉租住房为主,向中低收入家庭提供经济适用房为辅,并采用适当的住房公积金制度,切实维护流动人口合法权益。
(六)推进流动人口服务和管理的立法工作
依法管理是保障流动人口作为公民的基本权利和合法权益,实现管理目的的根本手段。立法机关要从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经济发展、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高度出发,逐步制定完善统一、权威的流动人口法律体系,将以行政手段为主的流动人口管理方式逐渐向法制化、规范化的轨道转变。要使流动人口管理纳入法制化、规范化的轨道,要根据流动人口管理和服务的特点以及各地实际情况,就流动人口管理的机构、经费、编制等做出具体的规定。同时,要建立和完善与流动人口有关的住房、就业、教育、卫生、社会保障等政策法规体系。
总之,做好流动人口的管理与服务工作,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也是各级政府基本职责所在,因此必须充分认识到新形势下流动人口管理与服务工作的重要性、紧迫性,不断创新理念思路、完善体制机制、改进方法手段,积极探索建立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流动人口管理服务体系,着力提升新形势下流动人口管理服务的效率、质量和水平。
参考文献:
[1]高春凤.城市流动人口的参与式社区管理[J].理论导刊,2011(04).
[2]黄东旭.流动人口的社区管理与服务机制探析[J].长春教育学院学报,2013(24).
***市人口计生委
一、创新背景
近年来,随着我市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企业用工需求量骤增,流动人口数量也随之增长。在广大流动人口为本地经济繁荣做贡献的同时,给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也带来了一系列难以解决的服务和管理难题,为破解流动人口服务管理难的问题,我市针对流动人口相对集中的大中型企业,提出了流动人口“集中用工、集中居住、集中服务”的管理模式。以我市双登集团为例,该企业目前现有员工2726人,流动人口1580人,占员工总数的61%。为确保企业健康发展、员工安居乐业,企业配流动人口协管员4人,建立流动党员活动室,与公安派出所共同建立人口信息社会化采集系统,成立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办公室和企业流动人类计划生育协会组织,不断加强对流动人口的管理,不断提高外来员工综合素质能力,为企业圆满实现各阶段的战略目标、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作出不懈努力
二、实施情况
(一)建立“三集中”管理模式,促进企业流动人口计生管理规范化
1、集中用工单位管理模式。
一是重视源头管控,部门联动把好入口关。管理好流动人口,首先必须把好招聘关,从源头上进行控制,优化队伍结构。双登选拔聘用员工始终坚持“认同文化、善于学习、勇于创新、开放容人 ”的原则。市人口计生和公安部门集中采集信息,要求新市民户口簿、身份证、结婚证、婚育证明等各类证件齐全并符合要求。同时对曾有违法犯罪历史,或因品行恶劣被行政、司法机关处罚,参加国家明令禁止的社团的,通过公安部门协助调查,摸清情况、谨慎使用。在此基础上,公司按照公开、公正、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通过笔试、面试、体检甄选出高素质的优秀员工。
二是集中用工单位建立“企业管理”模式,坚持以计生协会为载体,做到人文关怀,一视同仁。在企业建立流动人口协会组织,找准管理切入点。搭建活动平台,共建和谐新家园。设立“会员之家”,为协会会员提供学习、娱乐、休闲的活动场所。
三是开展生育关怀关爱活动,增强企业凝聚力。计生协会与企业工会、团委互动,广泛开展婚前教育到位、新婚宣传到位、孕期保健到位、随访服务到位、生殖保健到位、困难帮扶到位的“六到位”服务活动,为流动人口提供优质服务,以管理带服务、以服务促管理,营造企业的凝聚力、向心力。
2、集中居住地管理模式。
为便于流动人口工作、生活和管理,历年来,该公司投资2000多万元,规划建设了6幢公寓楼的生活区, 建筑面积达1.6万平方米,可容纳1500人居住。流动人口可根据自身情况申请单住或合住,实现了集中用工、集中居住、集中服务的基本要求。集中居住地建立“以房管人”模式,坚持以房屋为抓手,做到人来登记,人走注销。一是建立租住房屋档案。以租住房屋单位,对承租人逐一核查登记,每户一卡,建立规范档案,实行微机动态管理。二是建立网格化管理。建立以生活区管理为主,车间(班组)管理为辅,公安警务室和计生流动人口之家协助管理的三位一体责任体系,形成管理网络图。签订《房屋出租户计划生育责任书》、《房屋出租户计划生育包保责任书》、《计划生育双向管理服务协议书》。三是及时采集变更信息。依靠企业班组长、计生中心户长、流动人口协管员反馈的人员变化信息,及时掌握动态信息。每月25日,房屋出租户包保责任人向驻区计生专干汇报交流全员流动人口以及流动育龄妇女婚育节育动态变化信息。
3、集中服务模式。
公司按照“三公”原则,对本地员工外地员工安排一视同仁,职务、工资、待遇凭业绩讲话,不分地域,不搞特殊。老员工关心新员工,本地员工关心外地员工。
一是树立外来员工主人翁意识的增强,实施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公司职代会代表三分之二以上是外地员工。公司重要制度出台,如薪酬制度、考勤考核制度、奖金发放制度等职工关心的重大问题,都让外地员工参与讨论、协商,正式确定后编印成员工手册发放到全体员工中。经常性地开展关于生产经营管理的合理化建议活动。外来员工可以直接上书进言献策,也可以通过总经理信箱、公司网站、报纸等渠道发表意见和建议,各公司还对员工的合理化建议进行评选表彰。
二是不断改善外来员工生活工作环境和条件,切实保障员工合法权益。公司实行全员签订劳动合同和集体合同制度,与外来员工依法建立了协调稳定的劳动关系,并实行全员缴纳养老、医疗、工伤、失业、生育、住房公积金等五险一金,对新进的员工,公司当月就为其申报保险工作。公司组织员工每年进行一次全面的身体健康状况检查,组织女性员工参加妇女健康检查,呵护员工健康。工作服和劳动保护用品按时发放,就餐、住房等方面公司提供优厚待遇。按照“森林+花园+工厂”的理念建设厂区,环境保护设施国内领先、国际一流。形成了员工与公司责任共担、利益共亨的良好局面。
三是积极开展丰富多彩的文体活动,丰富外来员工业余文化生活。每月至少举行两次文体活动,包括职工篮球赛、乒乓球赛、羽毛球赛、冬季长跑赛、歌咏比赛、演讲比赛以及一年一度的大型国庆文艺晚会等。每逢国庆、元旦、春节、中秋、端午等重要节日,公司都要组织外地员工进行联欢。
(二)稳步推进“市民化”服务,全面提高流动人口计生服务均等化水平
1、政策导向市民化。确立“属地化管理、市民化待遇、亲情化服务”工作理念,着力构建公共服务、权益保障、引导激励的流动人口服务管理新体系,出台外来务工人员优先优惠办法,外来务工人员和本地人一样,实现宣传服务到位、免费技术服务到位、政策维权服务到位,关爱关怀到位的“四到位”体系,使流动人口真正享受同城待遇。
2、计生服务均等化。近年来,***市委、市政府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流动人口服务均等化的意见》等文件,明确流动人口享有宣传教育、技术服务、药具发放、生殖健康和随访、优生筛查、关怀关爱等服务均等化。一是宣传教育服务均等化。通过电视台、电台、报社以及各种固定宣传品,告知流动人口权利和义务,保证流动人口享有实行计划生育的知情权。二是免费技术服务均等化。通过《流动人口权利义务告知书》等多种途径向社会公布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技术机构、服务项目及联系电话;通过发放《***市新市民爱心服务卡》,让流动人口就近享受国家规定的基本项目的免费计划生育技术服务。三是生殖健康和随访服务均等化。坚持将流入已婚育龄妇女纳入“幸福健康工程”,开展一年两次的孕环情监测和生殖健康服务活动。并针对流动人口工作特点,深入到集贸市场和企业等流动人口聚集地,上门为流动人口提供服务。四是优生优育服务均等化。大力推进孕前—围孕期保健,流动人口新婚夫妇免费参加健康检查,接受优生咨询指导;社会保险参保企业外来务工人员免费享受优生筛查。五是免费避孕药具服务均等化。坚持在流动人口聚集的社区、企业、集贸市场和各大大药房设立计划生育避孕药具免费发放点,流动人口凭避孕药具一卡通可在任一免费发放点领取避孕药具。六是关怀关爱服务均等化。积极实施流动人口关怀关爱活动,公开服务项目,实行服务承诺。
三、工作效果
一是促进了流动人口计生管理的规范化。针对流动人口大量入住社区、涌入各类企业和集贸市场这一特点,采取不同的管理模式,实施规范化管理,破解了信息难采集、管理不到位等难题。
二是推动了流动人口计生服务的均等化。由于底数清、情况明,流动人口诉求渠道畅通,加上管理服务均等化的推进,流动人口真正享受到与户籍人口同宣传、同管理、同服务、同待遇,群众满意率达95%以上。
2014年春节将至,为抓住流动人口春节返乡的有利时机,加强对流出人口的源头管理,决定在全区开展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宣传教育、服务管理、生育关怀、帮扶关爱和流动人口个案信息维护更新等相关内容的集中活动,现将《区春节期间流动人口计划生育集中服务管理活动方案》印发各单位,希遵照执行。
一、活动主题
本次活动以“优质服务、关怀关爱”,进一步提高源头信息准确率为主题,寓管理于服务之中,重点关注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家庭和农村留守困难家庭,促进家庭和谐,促进家庭发展,促进家庭幸福。
二、活动时间安排
2014年1月31日至2月28日
三、活动主要内容
㈠开展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宣传教育活动。一是充分发挥各类宣传阵地的作用,多形式多渠道宣传《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条例》、《省实施〈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条例〉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办理《流动人口婚育证明》和《一孩生育服务卡》、孕前优生免费健康检查—助您好孕等便民服务的内容,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二是在人员流动密集的场所如车站、市场、企业、社区等开展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集中宣传服务活动,发放便民服务指南和避孕药具;三是充分发挥计生协会作用,发动会员开展上门宣传服务活动,上门发放便民服务指南和避孕药具。各单位春节期间开展流动人口政策宣传的所有资料、图片等均要保留存档备案。
㈡开展流动人口免费生殖健康服务活动。组织力量开展生殖健康服务,切实提高流动人口生殖健康水平,通过发放生殖健康宣传资料、避孕药具、组织生殖健康检查等活动,为流动人口免费提供基本项目的健康检查,进行避孕药具以及相关的指导、咨询和随访服务,达到免费服务覆盖率100%,避孕措施落实率95%以上。
㈢开展《流动人口婚育证明》免费集中办理活动。各乡镇要积极开展进村入户上门办理《流动人口婚育证明》活动,对持有《流动人口婚育证明》外出三年以上的育龄妇女,进行换发证明;对没有《流动人口婚育证明》的外出育龄妇女,进行补发证明,确保婚育证明办证率达95%以上。EXCEL从2014年1月起,各乡镇便民服务大厅办理的流动人口婚育证明个案名册统一用EXCEL电子表格进行登记备案。要素包括:领证人姓名、户籍地、领证时间、证号、备注流出方向。另流动人口婚育证明的编号要严谨规范,全区统一按:区级代码320803+镇级代码+年+当年的流水号。所有办证的个案信息及时在信息系统中进行维护,并将证号维护到该个案信息中去。
㈣开展为流动人口家庭送温暖、送知识、送技术活动。各乡镇要对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困难家庭和农村流动人口留守家庭进行一次摸底走访和春节慰问活动,在送温暖的同时帮助他们解决实际困难,提供就业培训、解决技术资金等方面的信息,充分发挥计生协会的结对帮扶作用,引导他们致富。春节期间享受帮扶慰问的流动人口个案名册按附件格式汇总后上报区计生委流管科备案。
㈤开展流动人口清查和个案信息更新活动。各乡镇一定要充分调动村(居)计生专干和计生协管员、信息员的工作积极性和主观能动性,进村入户开展流动人口清查工作,对流动人口做到“四个了解”,即了解流出人口的准确流出地,具体到门牌号,了解流出人口的生育、节育情况,了解流出人口的联系方式,了解流出人口享受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和需求情况,并与省综合平台的信息进行核对,及时更新,确保流出人口个案信息入库率达95%以上。
四、活动要求
一是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乡镇要把春节期间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工作作为当前的一项重点工作来抓,认真部署,制定具体活动方案,要落实具体责任,采取得力措施,集中时间和精力,确保各项服务管理措施落实到位。对成效明显,成绩突出的要实施奖励。
二是统筹协调,形成合力。要加强与相关部门协调,特别是要争取公安部门的配合,联合开展综合宣传服务活动。要加强与新闻媒体的沟通联系,广泛宣传营造浓厚的活动氛围。
三是加强督查,务求实效。活动期间,区人口计生委将要组织专项督查,进村入户走访,详细了解乡(镇)、村干部入户宣传情况、工作开展情况、责任落实情况。对工作落实不到位、走过场、主要指标成效不明显等问题要及时纠正。
一、强化领导,落实责任,结合社区和农村警务战略,促进流动人口管理工作制度化、正规化
为切实加强对流动人口的管理,县公安局始终坚持把流动人口管理工作纳入到首要工作之中,成立了专门的流动人口服务和管理领导小组。今年以来,县公安局结合社区和农村警务战略的实施,建立了20个警务室配备了29名警务区民警从事社区和农村警务工作,在对社区民警的量化细化任务中,将流动人口管理列为社区和农村警务工作的重点,并根据各派出所往年历史数据,结合当前流动人口增长情况,计算出本年度各派出所流动人口登记办证任务指标,并制定相应的倒查通报和奖惩制度。各派出所也根据以往流动人口分布情况,以警务区为单位,将各社区民警的流动人口登记办证任务进行了量化,将民警每月登记、办证、发函、上网比对等管理情况与公安局每月考核挂钩。县公安局每月通报各派出所流动人口管理进度,每半年进行一次总结和奖惩兑现,这就形成了逐级考核,逐级监督,奖惩分明的管理模式,从而提高了民警登记、办证的积极性。
二、抓源头管理、建立健全了用工用人单位、租赁房屋房东的申报办证制度
在对流动人口的管理上,县公安局按照"谁出租,谁负责"、"谁用工、谁负责"的原则强化了各用工用人单位负责人及出租房主在流动暂住人口管理中的责任和义务。一是加强对法制教育使各负责人明白了不按规定申报流动人口是违法行为;二是逐一签订安全责任书,落实负责人的治安责任;三是加大处罚力度,对不如实申报登记暂住人口的进行处罚,今年以来共处罚出租房屋业主3人,达到处罚一个,教育一片的效果。
三、广泛宣传,扩大流动人口对办证管理和懂法守法的知晓度。今年3月和9月份,县公安局在流动人口集中流入的月份,通过协调广播电视局,组织开展了警民相约活动,在电视广播等媒体上进行流动人口管理相关规定的宣传。另外,县公安局还在客运站、城乡结合部、各主要交通要道等外来人员集中求职现场进行发放宣传单,面对面讲解法律法规,宣传流动人口管理的有关规定,据不完全统计县公安局共计发放宣传单4000余份,出动宣传车10次、悬挂横幅7条,通过各种形式的宣传活动收到了良好的成效。
四、对流动人口进行分层次管理。县公安局在对流动人口的管理上参照常住人口进行管理,依据流动人口的职业、住址、经济来源及原籍调查情况,将其划分为四类,即:重点控制对象、注意调查对象、一般了解对象和收容遣送对象。对不同的对象采取不同的管理方法,对有可能危害国家安全及有刑事犯罪嫌疑的列为重点人口,落实专人监控管理;对文化素质较低,生活困难,易从事违法犯罪活动人员注意调查,及时掌握接触关系及经济变化等情况;对属于"三投靠"及正常务工、经商人员做一般性了解;对无生活来源、沿街乞讨的"三无人员"及时遣返原籍。通过以上方法共从流动人口中列管7名重点人口,国保工作对象3名
五、加强对流动人口居住处所和其它"落脚点"的重点控制。在具体工作中,县公安局针对流动人口的差异性,进行了不同的管理方式。
(一)对建筑工地和企业内部的外来人口。县公安局及时与工地及企业内部负责人签订流动人口管理的责任书,要求工地现场的流动人口进行集中住宿,由各工地工头及企业内部保卫科进行集中登记,辖区民警要在工地开工一周内登记办证完毕。同时,要求工头要注意在施工过程中流动人口的流动情况,并将流动情况及时反映给辖区民警,以便民警及时登记、照像和办证。
(二)对在农村居住务农的流动人口。县公安局主要采取与各乡镇、村及各雇主签订责任书,督促雇主主动上报流动人口的情况和带领流动人口到警务室或派出所主动登记办证。要求各警务区民警在下警务区的同时,要深入到到田间地头和居民家中进行实地查看,如有流动人口要及时进行登记,并为其办理暂住证。
一是把学习宣传贯彻落实十精神与当前流动人口和计生工作结合起来。为强化流动人口的法制观念,该乡借助人口计生服务宣传车进村入户开展宣传计划生育政策法律、法规,优生优育、出生缺陷干预等知识。将科学、文明、进步的婚育观念,生殖健康、优生优育、避孕节育等知识,送进街道、送进车站、送进集市、送进企业、送进社区等地方,营造浓厚的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工作舆论宣传氛围。同时为每一名流动育龄人员免费发放内容丰富、通俗易懂的生殖健康科普宣传资料的年画、挂历。
二是免费办理更换一批《流动人口婚育证明》。在流动人口清理清查的基础上,对无《流动人口婚育证明》或《流动人口婚育证明》过期的流出育龄妇女,积极主动为她们办理或更换《流动人口婚育证明》。
三是核对更新一批返乡重点流动人口信息。在做好核实流动人口底数及流入、流出人口的生育、节育情况,身份证号码,户籍地、现居住地址信息工作,及时核对掌握流动人口特别是重点育龄妇女相关信息,尤其是对新增的流动人口要及时进行全员流动人口信息录入、变更、反馈和统计上报,并及时更新其在全员人口数据库中的相关信息。
四是主动联系一次外出未返乡流出重点对象。积极开展“你在他乡还好吗?”为主题的慰问活动,采用电话、短讯等通讯方式主动与在外流动人口沟通联系,及时掌握其计划生育相关信息和有效联系方式。
五是免费发放一批避孕药具。要创新避孕药具免费发放方式方法,让流动人口能方便、有效地获得避孕药具。
六是积极组织一次流动人口生殖健康检查。关心关怀流动人口生殖健康情况,对外出返乡和流入已婚育龄妇女进行一次查环、查孕、查病工作;对意外怀孕和应措未措的对象,要及时动员其采取补救措施和落实避孕节育措施;对患有生殖道感染疾病的要积极提供治疗帮助等热情服务;积极动员已领取生育证的返乡夫妇进行免费孕前筛查,实行优生健康检查,并进行跟踪随访。
七是免费落实一批避孕节育措施。免费为相关对象实施上环、结扎、人流、引产等避孕节育手术。对流出外地超计划生育的要按程序依法征收社会抚养费。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奋斗目标的总要求,坚持以人为本,按照野公平对待、合理引导、完善管理、搞好服务冶的原则,将流动人口服务管理与租赁房屋服务管理有机结合起来,坚持在管理中体现服务、在服务中实施管理,坚持先易后难、稳步推进,坚持党委统一领导、政府依法行政、各部门齐抓共管、群众广泛参与,建立科学合理的长效服务管理机制,实现流动人口和出租房屋服务管理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为经济社会发展创造平安和谐的环境。
(二)工作目标
立足长远,将流动人口的服务管理工作纳入全市人口、社会发展计划。用2年左右的时间,建立健全各级流动人口服务管理机构,调剂增加人员编制,明确工作职责,基本建成适应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工作需要的组织网络、制度体系、工作机制、经费保障机制和信息平台。切实做到野四个落实到位冶,即院组织落实到位、责任落实到位、措施落实到位、投入落实到位。通过加强对流动人口的服务管理,健全惠及流动人口的城乡公共服务体系和维权机制,使流动人口合法权益得到切实保障,预防、控制和有效打击极少数流动人员的违法犯罪活动。
二、工作措施
在流动人口服务管理中,要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制度机制、转变服务理念、创新管理模式,按照野以人为本、以房管人、分类管理冶的工作思路,切实提高服务水平、增强管理能力,保障流动人口合法权益,促进地方经济社会快速发展。
(一)加强和改进组织领导
流动人口的大量增加,是经济社会发展到一定阶段的必然产物,是加快新型工业化、城市化进程,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客观需要。各级党委政府要把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工作纳入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在制定公共政策、建设公用设施等方面,统筹考虑长期在本地就业和居住的流动人口对公共服务的需要,逐步建立和完善覆盖流动人口的公共服务体系。加强和改进组织机构和工作方法,建立健全流动人口服务管理综合管理机构。各级服务管理机构在各级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开展工作。按照野以房管人冶的工作方针,成立市流动人口服务管理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由市综治办、公安局、房产局、规划建设局、城管执法局、工商局、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民政局、教育局、卫生局、人口和计生委、财政局、司法局等部门为成员单位。领导小组下设市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办公室(以下简称服务管理办),承担流动人口服务管理的任务。办公室设在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办公室,配备圆要猿名专门工作人员。各区县成立相应的领导小组并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综治办主任兼任,下设副主任,主抓日常工作。区(县)为服务管理办配备圆名专职工作人员承担具体工作任务。乡镇(街道)服务管理办由乡镇(街道)综治维稳工作中心领导,主任由乡镇(街道)行政主要领导兼任,派出所所长和综治办主任担任副主任,配备员-圆名工作人员承担具体工作任务。社区(村)成立流动人口服务管理站(简称服务管理站),由综治维稳工作站领导,站长由社区(村)主任兼任,派出所社区民警担任指导员,治保主任担任副站长。每个社区根据工作量安排工作人员员-圆名。城乡结合部流动人口比较集中并且租赁房屋数量较大的村服务管理站也安排员-圆名工作人员。各级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工作人员可通过增加大学生见习公益岗位解决。同时,通过房产管理部门委托租赁房屋备案以及公安派出所社区民警牵头办理暂住证的方式,使服务管理站形成集人口信息采集、租赁房屋登记和办理暂住证为一体的一站式服务管理体系。全市其他村级服务管理站的建立,要循序渐进、突出重点。
(二)建立经费保障机制
流动人口服务管理作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平安建设的一项重要工作,其工作经费应纳入市、区(县)两级财政预算,保障各级流动人口和出租房屋管理机构工作正常运转。即把全市流动人口纳入全市人口总数,安排综治和平安建设工作经费,并且提高人均数,具体标准院市级人均经费由目前的园、提高到30元1人,区(县)由目前的地方配套20元1人提高到30元辕人,自2010年起纳入财政预算。市、区(县)两级服务管理办建立严格的经费管理机制,将所增加的人均经费主要用于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区(县)服务管理办为乡镇(街道)服务管理办和社区(村)服务管理站确定经费标准,按期拨付工作经费和人员工资。市、区(县)两级综治部门和财政、审计部门加强对经费使用管理的监督,确保综治和平安建设经费专款专用。为进一步完善经费保障机制,配合有关部门做好房屋租赁税费代征工作,用于流动人口及租赁房屋的服务管理。
(三)建立健全信息系统流动人口和租赁房屋服务管理是信息化的管理,从流动人口、租赁房屋信息的采集,信息的日常动态管理,到对流动人口的服务,都离不开信息化这个平台。
新建立野社区(村)流动人口服务管理站、街道(乡镇)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办公室、区(县)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办公室、市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办公室冶四级服务管理网络。使我市流动人口和租赁房屋的信息从社区(村)服务管理站、乡镇(街道)服务管理办一直汇总到服务管理办,便于全市掌握流动人口和出租房屋的信息和动态。通过这个信息共享平台,将流动人口管理、劳动用工、房产登记、教育培训、入学入托、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医疗保险、计划生育、工商税务等各种主要社会活动信息进行关联整合,解决各部门人口信息系统互不兼容、重复建设的问题,实现对流动人动轨迹的动态掌握,实现各部门之间的信息资源共享,减少重复劳动,提高整体工作水平。
(四)制定相关的配套文件规定要逐步制定和修订完善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工作的相关配套文件规定,如叶市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工作实施办法曳、叶市城市房屋租赁管理
办法曳等,使流动人口和租赁房屋服务管理工作实现依法有序、科学有效管理。
(五)坚持以人为本,体现“善治”理念外来流动人口是的建设者、创业者,是野新
人冶,享有法定的公民权利。在重视管理的同时,必须以服务为先导,服务与管理并重,让流动人口住的安心,具有归属感。今后要逐步完善流动人口暂住证管理制度,淡化野户籍冶概念,强化野居民冶意识,并在社保、就业、教育、医疗、居住、文化建设等方面,提供综合服务,逐步实现由暂住证向居住证的转变,不断提高对流动人口的服务管理水平。
(六)严格执行“以房管人”方针,规范房屋租赁行为通过管好租赁房屋,达到掌握流动人口的目的。要通过制定出台房屋租赁管理办法,依法管理,将出租房屋的各类信息及时收集到社区(村)服务管理站,摸清出租房屋及租住人口的详细情况做到野区(县)不漏楼、楼不漏户、户不漏人冶,同时,按照野以人为本,以房管人,分类管理冶的思路,对不同区域流动人口采取不同的管理方式,按野用工单位冶、野建筑工地冶、野各类市场冶、野娱乐场所冶等不同分类方式,实行野以业管人冶、野谁用工谁负责冶,有针对性地进行管理,消除管理盲区,提高管理实效。加强对市区内从事房屋租赁的房地产经纪机构和租赁市场的监管力度,规范房地产租赁市场秩序。加强流动人口经营活动的管理,加大城市街面管理力度,规范流动人口的经营行为。
三、明确工作职责
市区(县)流动人口服务管理领导小组的职责是院负责对全市和区(县)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工作的领导、指导和监督,研究解决重大问题,指导市区(县)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办公室工作。
各级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办公室以及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必须明确职责,落实责任。
(一)各级流动人口和租赁房屋服务管理办公室(站)职责市(区、县)办公室职责:1、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关于流动人口和房屋租赁服务管理的法律法规和政策,并结合我市实际制定相应管理制度和办法。2、负责辖区流动人口和租赁房屋管理的组织协调和监督检查工作。3、对辖区流动人口和租赁房屋管理队伍进行监督管理。
街道(乡、镇)办公室职责:1、指导服务管理站做好流动人口及房屋租赁服务管理等方面的法律、法规、政策的宣传和咨询工作。2、协助市、区(县)做好对服务管理站工作人员及经费的保障工作。3、及时汇总并上报各服务管理站流动人口及租赁房屋信息。4、完成上级流动人口和租赁房屋服务管理部门安排的其他工作。
社区(村)服务管理站职责:1、负责辖区流动人口的普查登记和信息采集工作。建立普查制度,实行人来登记,人走注销。2、由公安派出所社区民警牵头,受理暂住人口信息申报登记手续,办理发放叶暂住证曳。3、协助公安民警做好流动人口的治安管理和安全防范工作。4、做好对租赁房屋业主和租住人员的法制宣传教育。5、协助计生部门做好计划生育工作,发现违反法律政策怀孕和生育人员,及时通报计生部门。6、完成上级安排的其他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工作。
(二)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职责
综治部门:综治部门是流动人口和租赁房屋服务管理的牵头主管部门,主要职责是协调相关部门全面推进流动人口和租赁房屋服务管理。建立流动人口和租赁房屋服务管理考核制度,指导、督促、检查流动人口和租赁房屋服务管理措施的落实。协调做好流动人口工作的宣传教育、维权服务等工作。
公安部门:1、负责全市流动人口的社会治安管理,加强对租赁房屋的治安和消防管理,与租赁房屋业主签订叶治安责任书曳,依法查处租赁房屋业主、用工业主和流动人口中违法违规行为。2、加强流动人口落脚点及活动场所的治安监管,负责流动人口暂住登记、暂住证发放和信息采集及其他日常管理工作,不断完善户籍管理制度。3、按照一般流动人口常规管理、重点流动人员重点管理、高危流动人口跟踪管理的要求,做到分类管控、突出重点,发现和打击流动人口中的违法犯罪活动。4、加快警务综合信息平台建设,规范暂住人口和
旅店业旅客信息的采集录入、查询、比对工作。5、负责对流动人口叶暂住证曳、叶婚育证明曳的查验。
工商部门:l、在申办工商营业执照时,查验流动人口叶暂住证曳和叶婚育证明曳。2、依法依规查处租赁房屋内无证无照、制售假冒伪劣产品及其它违法经营行为,查处取缔非法房屋租赁中介机构,对以租赁房屋为经营内容的企业,依法进行登记,严格把关。3、对集贸市场的外来务工经商人员进行职业道德法律法规教育,增强外来从业人员遵纪守法和依法维权的能力。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1、负责制定流动人口就业政策,指导流动人口合理就业。2、创新流动人口就业管理机制,推行流动人口录用备案、就业登记和劳动合同管理制度。强化用工单位对流动人口就业管理服务和社会保障、维权的责任和义务。3、为各级流动人口服务管理机构安排公益岗位身份的工作人员。
民政部门:1、加强对城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的救助管理工作。2、充分发挥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作用,改善流浪未成年救助保护条件,为他们提供更加个性化的服务。
规划建设部门:1、加强建筑市场用工单位流动人口的服务管理,掌握从业人员信息。2、负责查处暂住人口进行的乱搭乱建、违法建房行为。
城管执法部门:1、整治乱搭乱建影响市容的行为。2、依法查处违法占道经营行为。
卫生部门:为流动人口提供基本医疗卫生服务,实施计划免疫、疾病预防控制和孕产妇、儿童系统保健管理等基本公共卫生服务。
计生部门:1、坚持流动人口计划生育以现居住地管理为主、户籍地配合的原则,实现流动人口与户籍人口野同宣传、同管理、同服务、同考核冶,强化综合治理,有效控制流动人口政策外生育。2、查验流动人口婚育证明,掌握流动人口计生信息,查处流动人口违法生育行为。3、在查验婚育证明时查验流动人口叶暂住证曳,并及时向公安机关通报人口信息和可疑情况。4、做好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督促落实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各项技术服务措施。
教育部门:1、制定流动人口子女义务教育阶段入学办法。2、制定义务教育阶段在校流动人口子女学籍管理办法,保障流动暂住人员子女享受教育的权利。
房产管理部门:l、制定租赁房屋管理规范性文件和租赁合同示范文本,检查、指导出租房屋服务管理工作。2、委托市流动人口服务管理机构对辖区内房屋出租进行登记、备案、管理,掌握租赁情况和承租人信息。
财政部门:按照财政管理体制规定,将流动人口管理工作所需经费纳入市、区(县)两级财政预算,为开展工作提供经费保障。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各地区、各部门要站在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高度,充分认识改进和加强流动人口和租赁房屋综合管理工作的重要性、紧迫性,切实增强责任感、使命感,把流动人口和租赁房屋综合管理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加强领导,完善措施,做到野六有冶,即院有机构、有人员、有场所、有投入、有制度、有效果,全面提高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工作水平,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维护全市社会和谐稳定。
(二)齐抓共管,综合治理。流动人口和租赁房屋服务管理工作涉及方方面面,各有关部门主要负责人是本部门流动人口和租赁房屋服务管理工作第一责任人,要按照分工,认真履行职责,互通信息,研究对策,加强联系,形成合力,确保工作到位。同时,要认真总结本部门流动人口和租赁房屋服务管理工作经验,建立健全流动人口和租赁房屋服务管理组织机构、协管力量、经费保障、工作措施等长效机制,推动流动人口和租赁房屋服务管理工作走上法制化、规范化轨道。
(三)以人为本,便民利民。流动人口是市经济建设及和谐社会建设的重要力量,在流动人口服务管理问题上,必须改变思维定式,树立正确的服务管理理念。要本着以人为本、管理与服务并重的原则,在服务中实施管理,在管理中体现服务,努力为流动人口在我市就业、创业、生活创造良好的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