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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化进程精选(九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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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化进程

第1篇:城市化进程范文

政府不希望房价上涨速度过快,因此会采取相应的措施对房地产市场进行调控。此前政府已出台了许多政策,但是房价上涨过快的迹象并未得到缓解,那么未来的政策会从哪些方面入手,来更加精确地对市场进行调控?而目前的市场格局又是什么样子?作为房地产行业的资深人士,吕劲有着自己独特的分析。

城市化进程推助房价上涨

自从上个世纪90年代末期国内房地产市场转暖以来,房价一直昂首向前,即便是在调控期间,房价仍然能够不为所动而坚持上涨趋势,这是什么原因造成的呢?原因肯定有很多个,但是城市化的进程是其中不可忽略的因素。

吕劲在接受本刊采访时表示,房价上涨的最大推动力是城市化进程。在他看来,城市化进程带来的人口增量,会形成巨大的市场需求,从而对房地产市场供应形成一定的压力。而如果这种压力在短时间内无法得到缓解,房价肯定在供需失衡间快速上涨。

吕劲表示,目前北京、上海、广州、深圳等地的房价上涨速度最快。这是因为一线城市的谋生机会很多,因而吸引大量人口,形成巨大的人口聚集效应,其释放出来的购买力自然也非同一般,所以相对来说,一线城市的房价上涨速度要快得多。他将这种特点归结为“资源论”,即哪个城市资源越多,房地产市场的发展速度也就越快。政策着力点重在加大供应

政府不会让房价无节制地上涨,但是现实情形却并非如此。根据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国家统计局近日的调查结果显示,10月份全国70个大中城市房屋销售价格同比上涨幅度高达9,5%。

房价上涨不止,势必会引发新一轮调控。在谈到政府会采用哪些政策时,吕劲表示最为切实可行的做法是加大供应量。他说: “我觉得政府最有可能采取的措施是加大土地供应量,以加大市场供应量,来减缓房价的上涨速度。”

至于是否还会有其他的政策出台?比如近期风传的物业税等,吕劲表示难以判断。他认为,政府已在税收方面做出了相当多的规定,如恢复征收营业税、个税,回调房产契税税率等,都在一定程度上对需求尤其是投资性需求产生了不小的影响,而这些税收政策在未来也将会持续发挥作用。

此外,他认为政府会在住房保障制度建设方面加大力度,他说:“加大对中低收入者的住房保障力度,也是对房地产市场进行调控的措施。”

上海供应紧张格局已形成

上海近期“地王”不断涌现,这说明了什么?吕劲认为,这跟眼前市场供应不足有关。在吕劲看来,上海是所有地产开发商都想参与进来的地方,只是限于经济实力因素,很多公司不能如愿罢了。目前市场供应不足的迹象十分明显,因此造成不少开发商敢于不计成本去拿地。他坦承:“其实我也对一些地块的价格感到吃惊,但是考虑到市场供应量在逐步减少的现实情况,于是又对高价拿地的行为能够理解了。”

供应紧张的现象只是暂时的吗?吕劲估计现实情况并非如此。他预计在未来三到五年内,上海供需失衡的现象会一直存在,当然是供应无法满足需求。

第2篇:城市化进程范文

二元土地制度是农民消费不足的制度成因

中国是当今世界上少有的足以拉动世界经济增长的“超级消费市场”。但在消费总量上,2011年农村居民消费总量仅为城市居民消费总量的30%;在消费结构上,农村居民的恩格尔系数仍高达40%,耐用品、文化、教育和服务的消费,城乡消费差距仍相当悬殊。这表明,无论从消费的数量、质量还是结构上,农村居民的消费水平比城市居民至少要落后10年。占总人口50%以上的农村居民消费水平低是中国当前有效需求不足的重要原因之一。

(一)农民财产性收入增长缓慢

2000~2011年,农村居民的工资性收入占比从31%提高至42.5%,提高了11.5个百分点,家庭经营性收入占比从63%降到46.2%,下降了16.8个百分点,这一升一降意味着农民进城打工获得非农业收入的比重在不断提高,农民工工资水平的上涨也有助于工资性收入的增长,而农业生产的脆弱性导致农民家庭生产经营收入占比在下降。随着政府加大“三农”的支持力度和农村养老、医保覆盖面的扩大,转移性收入的绝对额和占比都有较大幅度提高;但财产性收入无论是总量还是占比都还远未成为农民收入的主要来源。2011年农村居民的财产性收入仅为229元,占总收入的3.3%。

从制度究其原因,不难发现:二元土地制度是造成农村居民财产收入增长缓慢的主要原因,这表现在:

一是对农民获取土地增值收益的限制。现行法律法规对农地非农化有多种限制,使农村集体所有的土地不能直接进入城镇建设用地市场,农地进“城”必须先由国家征用,改变其所有权性质,才能入“市”。如果说土地财产权应是集所有权、使用权、经营权、处置权和收益权为一体的权利束,那么,二元土地制度实际上只给了农民土地的使用权和不改变农地用途的有限经营权,剥夺了农民土地直接入市、转让并获取增值收益的权利,从而很难以土地获得财产性收入。

二是征地补偿过低致使农地财富效益锐减。近年来,在每年审批的建设用地中,70%左右来自农地转用,但农地进城并没有给农民带来可观的收益。据相关研究显示,土地用途转变带来增值权益分配中,地方政府大约得60%~70%,村集体组织得25%~10%,失地农民只得到5%~10%。征地补偿标准过低不仅导致农民财产性收入增长缓慢,还加剧了征地范围的扩大,导致被征地农民的失地、失业和失去生存与发展的基本保障。

(二)农民财富积累增长缓慢

农村居民的消费总支付能力和消费水平的提升,不仅取决于收入的流量,还要考虑财富的存量(如土地、房产和金融资产等)带来的持久收入。二元土地制度不仅制约了农民财产收入增长,还导致农民的财富积累增长缓慢,这表现在:

一是对宅基地和房产出租出售的多种限制。农村居民除了承包的农用地外,还拥有着大量的宅基地和房产,这些资产不仅是农民生产生活的基本要素,也应是发展和致富的重要资产和资本。但二元土地制度对农村居民的宅基地和房产流转有多种限制。产权限制使得农村居民的宅基地只能在农村内部流转,房子建得再多也无法合理合法地进入城镇住宅市场,因此就无法发现价值,并通过房屋产权交换实现其资产增值。

二是对农地和农宅抵押权的限制。在农村,农民靠土地资产致富的路径障碍重重。同是土地所有权与使用权的分离,城里人和农村居民的抵押权利却截然不同。按照《物权法》规定只有两种情况下集体土地使用权可以抵押:一是以家庭承包方式承包的荒地等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允许抵押;二是以乡(镇)、村企业的厂房等建筑物作为抵押物,其占有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一并抵押。《担保法》第37条规定:“宅基地使用权、乡村公益建设用地使用权不得抵押。”这意味着农民承包的农用地、宅基地和房产不允许设定为抵押物。没有有价值的抵押物,抵押难就成了农民贷款和农村金融发展的第一道门槛。二元土地制度下的金融二元格局切断了农民靠土地、房产和金融资产致富的链条,导致农民财富积累缓慢和消费增长难。

破解二元土地制度的政策建议

土地制度作为一国基本的经济制度,集“资源、资产和资本”三位一体的特点使之成为未来体制改革的重中之重,是启动内需扩大消费的现实选择,也是缩小城乡收入差距的理想选择。

(一)建立城乡统一的建设用地市场,消除城乡之间土地资源、资产和资本流动与增值的壁垒。让集体建设用地在符合农民意愿、城镇发展规划和土地利用规划的基础上,让更多的农村建设用地和“城中村”土地,以有偿出让、作价出资(入股)、租赁、联营、抵押等方式,早日进入城乡土地市场,以土地市场化遏制征地范围的扩大。这样一方面可让集体土地与国有土地享有平等的权益,合法流转,分享工业化、城镇化进程中土地增值的收益;另一方面,多元土地产权主体和多元供给地有利于形成合理的地价形成机制,消除居住用地人为的紧缺,抑制地价房价的非理性上扬,缓解城镇居民和农民进城定居难的问题。

(二)构建城乡统一的住宅市场,为农民房产增值提供了合法的平台。宅基地和房产是农民安身立命的保障,同时具有财产属性和商品属性,不能一否了之地剥夺农民资产致富的权利。城乡统一的住宅市场可产生多赢的效果:一是允许农民的住房依法上市,以缓解城镇住房供需矛盾,抑制高房价。二是给农民自主经营创业提供一个机会,使其合理合法获得财产收益,与城里人一样分享财产增值成果。三是将普通“小产权房”纳入政府保障房储备库,由专门机构按市场价收储,并转租出售给保障房对象,以缓解集中新建保障房过程中土地和资金不足的问题,增加保障房的供给。同时,可以让农民获得长期稳定的租金收入。四是“小产权房”经营的收入在土地集体所有权人与农户之间按比例合理分配,可为农村公共设施投资开辟新的资金来源,加快新农村建设。破除城乡土地、住宅市场的二元结构对加快中国城市化、城乡统筹协调发展和启动内需均将产生积极的促进作用。

第3篇:城市化进程范文

[摘 要]在中国快速城市化的进程中,城市市民文化的发展相对滞后的矛盾日益突出,这将影响到城市的健康、快速、和谐的发展。本文探讨了快速城市化进程中市民文化建设存在的问题,在此基础上提出了加快公共文化设施建设、促进农村文化与城市文化的相互融合、挖掘区域文化精华、凝练城市文化特色、加快政府管理改革等相应的建设措施。

[关键词]城市化;市民文化;建设

[中图分类号]C93[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5-6432(2011)39-0138-02

1 前言

城市化是人类社会发展的必然趋势,随着我国经济的飞速发展,我国城市化进程也同样呈现出快速化的特征。作为市场经济条件下城市化的伴生品,市民文化的价值也随之越发凸显,凝聚着城市基因的市民文化构成了一座城市独具魅力的人文景致。在中国快速城市化的进程中,大量的市民人口急剧增加,城市的规模和土地面积急剧扩大与城市市民文化的发展相对滞后的矛盾日益突出,这将影响到城市的健康、快速、和谐的发展。因此,在我国快速城市化的进程中必须强调和注重市民文化的建设,不断提高市民的文化修养,促进城市文化内涵的增加,进一步促进城市文化品位、城市品质的提升。

2 快速城市化进程中市民文化建设存在的问题

市民文化是指占人口绝大多数的普通市民在漫长的生产、生活以及其他社会实践中所形成、承袭、流传的共同心理习惯、价值取向、道德情操、审美意趣、、理想境界等。它既不同于某个个人的意愿,也不是单个市民心性的简单集合,而是广大市民共有或相通的思想情感和意志。因此,市民文化反映和代表着广大市民的普遍欲求、愿望和利益,并随着一定的历史条件、社会环境的变迁而发展和变化。作为城市文化语言的重要载体,市民文化在中世纪的欧洲城市中形成。时至今日,市民文化主要表现为城市中大众文化的根本属性,如通俗性、商业性、现代性与传统性等,其不仅深藏着城市的历史印记,同时散发着城市的人文品质,展示着城市的精神气质,并在某种程度上变革着城市的功能。在我国城市快速化进程中,市民文化也呈现出这个时代所特有的问题。

2.1 城镇人口的急剧增加带来文化设施的匮乏

文化设施是用于文化服务的、在软硬件方面满足文化生活需要的社会公众活动场所、建筑物、设备及其组织机构,是整个社会文化事业的组成部分,是文化生活的物质依托和组织形式,是体现一个国家生活水准、文明程度的重要标志。国家统计局2011年公布的“十一五”经济社会发展成就系列报告显示:“十一五”期间,城镇化水平进一步提高,2009年我国城镇人口达62186万人,城镇人口占全国总人口的比重为46.6%,比2005年提高3.6个百分点。到2025年,中国将有超过66%的人口生活在城市。城镇人口的急剧增加,使得原本就不宽裕的公共文化设施相对更加匮乏。近年来,我国文化设施建设尽管取得了长足的进步,但由于传统文化设施经营管理体制所固有的缺陷,导致了我国城市文化设施在资金投入、设施容量、设施功能、设施分布、设施种类以及设施服务水平等方面,滞后于社会经济和人民生活的发展需求。突出表现为集中程度高、区际间差异大,文化设施数量分布不均匀;基层和社区级文化设施不能满足大多数居民需求;城市标志性文化设施匮乏,缺少文化品牌。

2.2 新增城镇市民群体的文化修养普遍偏低

市民是市民文化的创造主体,市民群体的基数越来越庞大,其构成相对松散,也越来越多元。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结果显示,居住地与户口登记地所在的乡镇街道不一致且离开户口登记地半年以上的人口为26139万人,其中市辖区内人户分离的人口为3996万人,不包括市辖区内人户分离的人口为22143万人。因此,新增城镇人口多为流动性人口,其组织相对松散,他们虽然生活在城市,但大多是打工者,很难形成共同的文化兴趣和爱好。另外,农民工目前已经是当代中国城市人口的重要组成部分。《中国发展报告2010:促进人的发展的中国新型城市化战略》指出,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城镇人口增至6.07亿人,在城市中工作生活但没有城市户口的人已经接近城市人口的差不多50%。新生代农民工相对于老一辈的农民工受教育程度较高,但相对于城市居民而言,他们的受教育程度相对较低,一般多为初中和高中,其文化修养,尤其是现代文化的素养普遍低于原有的城镇人口。

2.3 新增城镇人口的社会支持系统不完善

自20世纪80年代开始,随着我国现代化建设的发展,城市化的建设力度不断加大,劳动力资源的需求量日益增多,进城务工人员数量出现陡增的趋势。但城市的基本保障设施并未因人口的增加而有所改变,社会支持系统完善力度不够,例如城市务工人员的随迁子女教育问题日益突出、农民工医疗卫生条件差、拖欠工资问题时常发生等问题。这些问题的出现是社会支持系统不健全的一种基本体现。因为户籍或居住地制度将其区别,在劳动、收入、消费、教育、生活等方面存在着巨大的差异,形成两个相对独立的社会单元。作为城市新增人口,在城市难以享受到市民的待遇,他们在心理上难以产生以市为家的感觉,总是觉得这里只是打工挣钱的地方,农村才是属于自己的。城市文化群体在与乡村文化群体交往中,因占据政治、经济等优势地位,易对乡村文化群体产生偏见和歧视,而这些对个体的行为和心理产生消极的影响,进而影响市民文化的建设。

2.4 文化体制改革与创新相对滞后

近几年,我国公共财政对文化设施的拨款规模达到新高,但与此形成对照的是,我国文化体制改革还在酝酿之中,文化产业领域资源配置机制和政府职能转变还未完成。文化事业单位的局部改革,使一部分文化设施实行“事业单位,企业管理”。过度的商业化经营使公益文化设施功能萎缩、服务效能减弱。部分基层公益文化设施文化活动较少,不能发挥应有的社会文化服务功能,公益性文化设施的商业化倾向问题突出。事业单位由于在体制内占据优势地位,握有垄断权力,这些单位已在多年商业运作中形成了既得利益,因此缺乏改革的内在动力。

3 快速城市化进程中的市民文化构建措施

3.1 加快公共文化设施建设

公共文化设施是国家公共服务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应将文化设施建设纳入社会经济发展和城市建设的总体规划,制定引导扶持文化发展的政策措施。公共文化设施布局策略采取整体适当分散,局部相对集中,合理的网络结构进行布局。另外,作为公共文化设施的补充,鼓励机关、学校等单位内部的文化设施向公众开放。应着力做好社区级文化设施的网络布局与反映城市文化品位、地域特色的市域重大文化设施建设。政府要加大城市公共文化设施的投入力度,充分认识文化设施建设对促进市民文化建设的重要作用以及加大市民文化建设对促进社会和谐发展的重大意义。国家要有城市公共文化设施的人均标准以及考核要求,敦促各地政府加大财政投入,逐步改善城市市民的公共文化生活。

3.2 促进农村文化与城市文化的相互融合

文化是人们所创造的物质和精神财富的总和,是人类文明的结晶。自从人创造文化之后,人与文化便出现相互影响的关系。无论是涵化还是濡化,最终的目的都是使人更具有文化性,满足其文化归属感的需要,这也是一个身心健康人所必需的条件。新生代农民工由乡村进入城市,由于出生地不同而产生不同的文化模式,新生代农民工生长在农村,受乡村文化的影响而具“土气”,进入城市后,受城市文化影响而逐渐“洋气”,这个过程实质是一种文化变迁的过程,也是文化冲突的过程,更是文化建设的过程。加快促进农村文化和市民文化的融合,使进城人员能够在劳动、收入、消费、教育、生活等方面逐步平等,是发展市民文化的关键所在。

3.3 凝练城市文化特色

城市文化建设从整体上决定市民文化的发展方向,影响市民文化的质量和水平,具有导向作用。城市文化建设是市民文化的基础,是市民文化的载体和体现。大力加强城市文化建设,要继承自身的优秀历史文化,把能够反映城市历史发展、体现传统人文精神的文物和古建筑尽量维修、保护好、合理利用好,使其成为文化旅游和传统文化教育基地。

3.4 加快政府管理改革

政府的管理要为所有城镇人口提供服务。然而目前,户籍问题是困扰城镇人口的重要问题之一。据中国之声《新闻纵横》报道,改革开放以来,大量的农民工来到城市,为城市的发展和建设播撒着汗水。时至今日,全国6亿多城镇人口中,非城镇户口的农民工已经达到将近一半。他们生活在城市,但是由于户口的原因,在子女入学等方面无法享受城市人口的待遇。在进一步推进城市化的今天,如何解决这些在城市工作和生活的农民工的户籍问题,是困扰城市发展的重要问题。根据《中国发展报告2010》,我国将从“十二五”时期开始,用20年时间解决中国的“半城市化”问题,也就是说,要以平均每年2000万人的速度,到2030年基本解决4亿农民工及其家属的进城和落户问题,使他们享受与城市原有居民同等的公共服务和各项权利。这无疑会给市民文化建设带来福音。要努力使城市新增人口更好地在城市生活,更好地融入和发展市民文化。

城市规模的发展可以快速化,但是城市内涵的建设是一个漫长的过程,市民文化的培育也是一个缓慢发展的过程,要依靠城市文化意识的积淀,优秀的社会传统与文化意识的积累,需要不断的去粗取精,去伪存真。但是,市民文化建设是城市化的灵魂,不仅需要政府有意识的去引导和培育,更需要社会各方的共同的不懈努力。

参考文献:

[1]黄鸿鸿.优秀市民文化的培育要先行[N].福建日报,2008-12-04.

第4篇:城市化进程范文

房山区城市化水平究竟怎样

城市综合经济实力显著增强,经济规模明显扩大。2012年,本区实现地区生产总值449.3亿元,比上年增长8%,比2008年增长1.2倍,年均增长22.4%,高出全市平均增速(12.5%)9.9个百分点。在全市十六个区县中,总量排名第八位,增速排名第十四位。

2012年,本区实现财政收入74.8亿元,比上年减少36.3%,比2008年增长2.4倍,年均增长35.7%,高出全市平均增速(19%)16.7个百分点。

城市体系框架逐步形成,产业布局基本到位。根据“两轴三带五园区”的城市框架,房山区先后推出“CSD中央休闲购物区”、“良乡大学城”、“燕房新城”等多项城市综合建设工程,推进大都市建设步伐。同时,以燕房组团为核心的石化新材料产业基地,以汽车工业为支撑的高端制造业产业基地,以及房山物流园等现代产业布局正在逐步成型。

城市承载能力不断提高,基础设施建设成效显著。2012年,本区完成固定资产投资490.1亿元,比上年增长7.8%,比2008年增长2.1倍,年均增长32.4%,其中基础设施投资164.3亿元,比上年增长48%。

2012年末,本区公路总里程已达2720.9公里,公路覆盖密度达136.76公里/平方公里。轨道交通房山线并入全市轨道交通网络,京良城市快速路基本完成,京石二通道工程也已经全面启动,一小时城市交通圈初步形成。房山区水电气热等基础设施加快完善,2012年新增供水厂和再生水厂7座,大型集中供热厂3座。人居与生态环境持续优化,滨水森林公园建成开园,房山区人均公共绿地面积达13.72平方米,城市绿化覆盖率达46.1%。

制约房山区新型城市化进程的因素是什么

经济总量相对不足。近五年房山区GDP总量逐年上涨,经济总量不断增加,但占全市的经济比重却从2010年开始呈现下降趋势。在城市发展新区中,房山区总量排名第三,随时有可能被其他区县赶超。

第5篇:城市化进程范文

关键词:城市化;农地非农化;政府驱动

中图分类号:F301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2-2848-2008(03)-0033-09

一、引 言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城市化得到快速发展,城市化率由1978年的17.9%提高到2004年的41.8%,年均增长3.32%。全国建成区面积由1985年的0.94万平方公里增加到3.25万平方公里,年均增长6.74%①。然而,与此同时耕地面积的迅速减少也为我国经济的发展敲响了警钟②。

固然,农地非农化是城市化的前提和必然结果,但问题是中国的城市化进程并非完全由经济发展所拉动,而是带有很大的政府驱动因素。所以,在农地非农化过程中存在着过速转化和低效利用的现象。土地征用是我国农地非农化的途径,政府对土地一级市场的垄断、农民对土地产权的部分缺失及其弱保护和土地征用的非市场化运作已经成为我国农地非农化的明显弊端,亟需从制度层面加以匡正。

不少学者对此都做出了有益的探索,如将政府的征地权限严格界定在公益性范围之内[1],赋予农民完全的财产权,从而使农民能够充分有效地保护耕地[2,3],打破政府对土地一级市场的垄断,

对土地市场进行有效的整合[4-6]。其中,也不乏一些案例研究[6-8]。但系统的实证分析还十分鲜见。因此,对农地非农化的需求因素,特别是农地非农化过速转化的成因分析,就成为非常现实的经济问题。正是基于这一目的,本文利用中国264个城市2000―2004年的面板数据,实证考察我国城市化进程中农地非农化的影响因素。

本文结构作如下安排,第二节为文献回顾,第三节分析我国农地非农化的运作机制,第四节为变量的筛选和模型设计,第五节对计量结果进行说明,最后是本文的总结。

二、简要的文献回顾

对我国城市化进程中政府对农地非农化的扩张和加速行为的实证研究以往多见于案例分析,而较少有计量检验。在仅有的计量研究方面,以城市为微观主体对农地非农化的研究还未发现。

Seto and Kaufmann[9]利用人口、经济和偏远敏感社区数据对珠江三角洲城市化的驱动因素进行了一个面板回归。其主要结果是,珠江三角洲大规模的城市化是由于国际资本流动造成的,外商投资导致了农地的快速非农化。同时,人均资本投资、农业生产率与工业生产率比率偏低、农业工资和收入低下也对这种转化产生了积极影响。曲福田、陈江龙、陈雯[10]对农地非农化的驱动机制从理论和实证方面作了全面分析,认为农地非农化的经济驱动机制包括供给因素、需求因素和制度因素。农业土地利用比较效益低是我国农地非农化的主要根源,农地非农化对于固定资产投资具有高度的敏感性,由低市场化配置所扭曲的土地价格促成了耕地的过速非农化。从实证结果看,人口、土地资源禀赋、固定资产投资、土地市场化程度、土地收益分配、政府管制效应和土地使用比较利益是影响农地非农化的主要因素。谭荣和曲福田[11]在他们提出农地非农化“代价性损失”和“过渡性损失”的基础上,通过对1989―2003年农地非农化的检验,发现过度性损失为66.6%,代价性损失仅有33.4%。在过度性损失中,未考虑农地生态价值造成的农地损失为44.9%,政府失灵造成的农地资源损失为21.7%。应该说,这些分析和实证结果都是十分有益的。但是,他们的分析主要依据于投资、工农业产值比较利益等变量,从宏观的角度来说明农地的过速非农化,且其分析主要建立在省级宏观数据上,没有从城市微观主体的角度对农地非农化的因素进行分析。因此,仍有必要从微观主体行为上进一步挖掘。

朱莉芬和黄季[12]利用东部14省数据分析了城镇化对耕地的影响。其实证分析表明,虽然城镇化对耕地变化有一些影响,但经济发展是影响耕地变化的主要决定因素。在其它条件相同的情况下,相对于农村建设用地而言,城镇化对耕地减少还起到一些缓解作用。尽管这一结论值得信赖,但其分析只是表明城市化是土地集约化利用的一个方向,在城市化过程中不能因噎废食,为保护耕地而阻止城市化。从方法上看,他们只是从土地使用的实际结果上进行检验分析,而对城市化过程中对土地需求的具体因素未作解释,更没有从制度角度对农地非农化的“过度和加速”因素做出说明,舍弃了转化过程这一环节。然而,或许正是这一转换环节存在着土地低效利用问题。所以有待作进一步检验。

简而言之,从城市主体的角度对农地非农化因素的实证分析还存在着理论空白点,这为我们沿着这一方面的努力提供了一个尝试机会。

三、农地非农化的运作机制及驱动因素

中国城市化进程中农地非农化的运作机制主要表现为政府的土地征用制度。它包括以下内容:(1)所有城市化和工业化用地(非农建设用地)都必须通过政府征用来转化,形成政府对土地一级市场的垄断;(2)沿用计划经济的资源配置模式,政府以公益性目的进行征用,对被征用土地按照农业用地的“产值倍数法”标准进行补偿;(3)政府对被征用土地通过无偿划拨、协议转让,或者“招、拍、挂”的方式转让给土地使用者。这种机制赋予地方政府在农地非农化市场上绝对的垄断力,成为一个要素市场和产品市场上的双边垄断者。首先,任何非农土地使用者必须通过政府的许可才能获得土地使用权,且不同的使用主体因土地转让方式不同而导致使用成本不同。因此,土地租金不是取决于市场,而是取决于政府的“价格歧视”,且主要是由政府捕获和支配。其次,政府只是按照一定的价格水平(土地农业使用收益的资本化)对被征用土地的所有者给予定额的补偿,表明政府在土地配置中较少受制于成本因素的制约,因而也较少考虑城市化进程中农地的机会成本。由此可见,这种转化机制表明城市化对农地的需求并不是由城市经济发展的微观主体决定,而是由地方政府主导驱动的。在这样的情况下,城市化进程对土地的需求可看成为外生的因素,主要取决于政府的决策行为。也正是因为如此,在土地资源的配置上不可避免地会出现城市化偏向[13]和满足政府(官员)效用最大化的过度配置行为,经济发展、政府政绩、形象工程、土地财政等成为城市深化对农地非农化的主要驱动因素。

首先,土地的低成本利用导致目前城市建设中“摊大饼”式的扩张。这主要表现在行政划拨的土地供给上。例如,2000年全国城镇现有土地总量中,95%是通过行政划拨的,5%是有偿出让的。而在有偿出让的土地中,又有95%是协议出让的,通过招标拍卖出让的只有5%。2002年的情况虽有所改善,但全国真正实现招标拍卖的土地也只占出让宗数的15%①。正因为如此,低成本获取土地助长了鹤立鸡群的政府办公大楼、超大型广场、超宽马路等城市景观的大量出现[14]。另一方面,要进行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就需要进行大量的投资,资金从何而来?为此,地方政府不惜以土地来撬动建设资金,形成“以土地经营土地”的模式。一种情况是以土地作为融资手段建设基础设施。如在东南沿海的县市,基础设施投资高达数百亿元,其中财政投入仅约占10%,土地出让金约占30%,60%靠土地融资。再如,西部某省土地储备中心利用储备土地进行抵押贷款余额19.45亿元,其中省会城市土地储备抵押贷款余额达15.71亿元,占全省的80.78%[14]。另一种情况则类似于“合作经营”。政府将部分土地以协议价格或者以优先购买权的方式转让给建筑开发商,从而换取对某段城市基础设施的建设。无论哪种情况都会导致对土地的过度使用。第一种情况可能导致政府对土地的过度储备,例如,根据国务院五部委的检查结果,2004年全国省级以上900多个开发区中,已开发面积仅占规划面积的13.5%②。第二种情况下则必然会导致地方政府放纵开发商对土地的任意开发。

政府(官员)效用最大化主要表现在对经济发展的驱动上。我国政府政绩的考核存在着一种“锦标赛”的竞争机制[15],其结果必然导致政府动用所能动用的一切资源进行以城市为主体的经济竞争。特别是在1994年分税制改革后,随着地方政府财税来源的减少和事权的扩大,这种现象愈来愈明显化。在这种竞争中地方政府往往扮演着三重角色:一要不遗余力地推动当地经济增长,提升城市的竞争力,以此赢得上级政府的青睐和当地居民的支持;二要考虑上级政府任期考核的要求和当地居民的意愿;三要在一定层面上满足自身的利益需求。这其中,由于我国资源注入型的发展模式从根本上还没有改观,因此,招商引资成为地方经济发展竞争的主要内容。这样,土地就成为其竞争的主要砝码,所以,不少城市出现了零地价、甚至负地价的情况。当然,在1994年分税制之后,由于财权和事权的严重不对称,各级地方政府只有依靠预算外收入来寻求财政来源的激励也起到了推波助澜的作用,致使近几年来土地成为其预算外来源的主要渠道[16,17]。实际上,中央政府也曾试图在这一方面进行限制,但财政分权所造成的困境也不得不使中央政府步步退让。如,1998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修订中,最初《修改草案》的送审稿规定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100%上缴中央财政,在地方政府的反对下,随后出台的《修订草案》则改为在中央和地方之间四六分成,而在最终审议和通过的《土地管理法》中则规定为三七分成。所以,尽管中央政府三令五申严格保护耕地,但地方政府对非农用地的扩张冲动并没有得到有效的遏制。

曲福田等人[18]认为中国农地非农化一方面存在着普遍的市场失灵,另一方面又有严重的政府失灵,相应地,理论上可区分为代价性损失和过度性损失。如图1所示:AC为农地的需求曲线,MSC为农地非农化的边际社会成本,MPC为农地非农化的边际私人(企业)成本,P2、P3分别为考虑私人成本和社会成本时的均衡价格,P1为外生给定的土地征用价格。则Q2―Q3为市场失灵所造成的未反映农地生态价值和社会价值的过度性损失Ⅰ;Q1―Q2为政府失灵所导致的过度性损失Ⅱ。

刘东和张良悦[3]把政府在城市竞争中对土地资源的各种动用能力和行为纳入一个土地需求函数中,并通过递归的方式将政府官员效用最大化行为加以模型化。在图2中,U(g,l)表示地方政府的效用函数(其中g为设定的最低发展速度),Q(l)表示生产函数;C(l)表示成本函数,L为土地需求量,c=c表示低价征用的固定成本,则按照等边际原则,有l*u>l*m>l*c。其中,l*u为政府效用最大化的土地需求,l*u为政府固定成本征用下对土地的需求,l*c为市场竞争条件下的土地需求量。这表明:(1)政府对土地征用的垄断购买及对土地使用费用的固定补偿,必然导致较之由供求双方共同决定的土地使用效率低下,土地使用数量增加;(2)在现行征地制度下,由于土地征用费用过低,政府(官员)效用最大化的驱动,必然导致土地的过度使用。

根据以上分析,我们提出如下命题进行检验。

命题:城市化进程中城市偏向战略所导致的城市之间的经济竞争以及由此形成的土地财政依赖加速和膨胀了农地的非农化。

四、数据说明与模型设定

对任何经济资源的需求都必须考虑其机会成本,城市化对农地的需求也必然受土地价格的制约。然而,由于我国城市化对土地的需求是通过土地征用完成的,且在土地的征用过程中,土地征用的数量不是由供求双方共同决定,而是仅由征用一方的意愿决定,因此在这样一种制度约束下,可假设供给不变,从而着重从需求的角度加以分析。

文中被解释变量为城市建成区面积(平方公里),用land表示,解释变量包括城市规模和制度因素。

城市发展首先表现为城市人口的增加,以及在此基础上城市经济的发展和城市公共产品供给的扩大。在选择城市规模的解释变量上,我们试图使用城市非农业人口(popu)反映城市人口规模,用gdp(城市第二、三产业增加值)表示城市经济发展规模,用城市公交(bus)代表公共产品供给水平。但在进行解释变量的相关性检验中发现这三个指标具有高度的相关性,必须进行取舍。由于城市非农业人口在一定程度上能够反映出居住、经济发展、公共产品供给、城市美观或休闲用地的综合情况,因此,我们选择城市非农业人口(万人)作为城市规模的解释变量。

城市规模是经济发展和城市化的必然结果,这是一个内生的因素。本文的研究目的不在于解释城市人口规模与土地使用面积的恰当比例,或者说多大的土地容积率是最为合适的,而在于探讨在城市化过程中是否由于制度性的原因导致城市规模过度膨胀和加速发展,从而增加城市化对农地非农化的压力。因此,我们在回归过程中将城市规模指标设置为控制变量,以主要反映制度性因素对农地非农化的压力。

简单地说,制度因素主要表现为政府对土地征用的加速和放大,主要表现为经济增长的驱动以及与此相关的土地财政依赖。就经济增长的情况来看,由于gdp指标与其它变量之间存在高度的相关性,所以我们主要选择人均住宅面积(平方米)(averhous)、外商协议投资(百万)(fdicont)、预算内财政缺口(fiscal)和土地出让收入(百万)(incom)作为变量来说明。

房地产业已经成为拉动国民经济增长的重要因素,是中国经济发展的重要支柱产业之一,所以房地产业必然会成为各个城市经济发展的首要选择。由于整个房屋建筑数据收集困难,我们选择人均住房面积来间接反映房地产业的发展。人均住宅面积反映城市居民生活质量,是一个基本的需求,随着人们收入水平的提高,对住宅的要求必将成为其首要的消费和投资选择。所以,人均住宅面积的增加能间接地反映出对土地的需求情况。当然,人均住宅面积的增加可以在不增加土地,甚至减少土地面积的情况下通过增加建筑容积率来实现,也可以通过大量使用土地,建筑低容积的住宅来完成,这里关键取决于土地的稀缺程度、城市发展的规划政策以及土地的使用成本。我们认为尽管我国土地十分稀缺,但在城市规划和使用成本的约束上却相当宽松,极有可能出现土地粗放化的使用现象。

开发园区设立的初衷或者是为了吸引外资,或者是为了集约化地发展经济,形成产业集聚。但之后我们发现不少地区的开发区产业集群没有形成,而高校园区却开发成片①。因此,对于开发园区的用地应该用高校园区和工业园区来加以描述才较为准确,相应地,我们认为有必要使用高校人数(人)(collstud)扩招作为补充。按照计划经济的传统,城市划拨用地一般是依据用地单位建设规划为依据的,所以,在外资的引进上我们使用合同资金额而不是实际金额作为变量来解释它们对土地的占用。

使用预算内财政缺口(fiscal)表示城市经济规模和城市公共产品供给情况是出于这样的考虑。因为缺口越大表明对经济补贴越多,提供的地方公共服务越多。这或者是由于经济规模扩张造成的,或者是由于城市规模扩张从而需要更多地提供公共产品造成的②。该指标的含义是当年财政支出占财政收支的比重,即:

如果比重大于0.5,则表明存在财政缺口,小于0.5,则存在财政盈余。从统计资料的整理情况看,除温州和新疆两个城市比重5年全部小于0.5,苏州、杭州等几个极少城市个别年份出现财政盈余外,其他均是严重的财政缺口。

目前,地方政府严重依赖土地转让所形成的收入,用于补充正常的财政预算资金和城市扩张所需的资金[8,16]。所以,我们最后选择用预算外土地出让收入(incom)表示对土地的直接需求。

本文所考察的城市主要是中国地级以上城市,通过对286个城市的数据进行筛选,最后选定264个城市2000年至2004年的面板数据。数据主要来自于2001年至2005年《中国城市年鉴》、《中国城市统计年鉴》、《中国国土资源年鉴》。

五、计量结果及其说明

首先对模型使用Husman随机检验,检验结果不支持随机效用模型。因而,我们使用固定效用模型进行分析(检验结果见表1)。

在模型Ⅰ―Ⅲ中,我们用城市人口作为控制变量,分别对人均住房面积、高校人数和外商投资、财政缺口和土地出让收入进行单独回归,效果十分显著。模型Ⅳ将这些变量全部纳入之后,除了外商投资未能通过检验外,其他变量都显著地通过。这表明我们提出的假说得到了验证。应该说,这些变量的显著通过表明这些因素确实是城市化进程中农地非农化的影响因素,但还不足以说明这些因素在城市化进程中对农地非农化的扩张和加速现象。因为,计量结果只是表明,人均住房面积、高校人数扩张、外资引进、预算内财政缺口和预算外土地出让收入同城市化的人口一样都是造成城市对土地需求的因素,不能仅此就判断这些因素加速了城市对农地的扩张,也不能就此说明地方政府在城市化过程中对土地需求的驱动行为。

然而,我们从图3的散点图上可以看出,高校扩招、引进外资和土地出让收入明显呈现出U形状态,而且,散点都主要集中在曲线的上升部分。从理论上说,这三个因素对建成区面积应该有递增的影响,非常有必要对这一现象进行检验。因此,在模型V中,我们加入了collstud、 fdicont、 income三个变量的二次项重新回归。研究结果发现,这三个变量的二次项都至少在5%的水平上显著,表明这三个变量值在很低的情况下对建成区的面积具有负的影响,但当超过某个点时对城市建成区面积的影响就是正的,而且具有递增性。但问题是二次项的回归结果是否值得考虑?

我们利用二次曲线拐点值的方法来判断变量的集中度。设U形曲线形式为Ay^U9=Aβ^U90+Aβ^U91x+Aβ^U92x2,则其拐点为Aβ^U91/2Aβ^U92[19]。将模型Ⅴ中三个变量的回归系数代入上式,分别求得collstud、fdicont、income的拐点值为3.33、4.34、8.43(如果将这三个变量单独回归,则计算出的拐点分别为3.36、3.76、5.93)。而这三个变量的均值分别为8.89、7.56、9.54。两相比较说明均值点大于拐点。由此可以判断出,这三个变量主要集中于曲线的上升阶段,必须加入对二次项的估计结果。这样,这三个变量对被解释变量的弹性值就应该为β1+2β2x。例如,高校园区对建成区的弹性为(-0.0667+0.0103*(collstud)),从而表明城市土地在一定时期内确实出现一种加速扩张的现象。

为了验证这一估计结果的可靠性,我们用表示城市公共产品规模的bus变量代替人口(popu)变量对模型进行稳健性检验,结果发现这三个变量也十分显著,说明模型具有稳健性(模型Ⅵ)。

需要说明的是,从散点图上看,财政缺口变量对土地的需求是负相关的。如果仅就这两个变量的无条件关系分析,这是正确的。因为财政缺口越大,对土地的需求越少(投资减少)。但当把这一变量作为对经济规模的变量纳入整个回归模型之后,就会发现财政缺口与土地需求之间的正相关关系。因为,此时财政缺口表示对城市存量经济规模的补贴和城市公共产品供给的支出状况,自然应该是缺口越大,城市经济规模越大,城市公共产品供给越多,因而使用的土地也越多。模型Ⅲ到Ⅵ都显著地表明了预算内财政缺口对土地的间接需求情况,说明政府主导的城市经济竞争对土地需求驱动的现象确实存在。

至此,我们可以得出如下结论。

结论:在城市化进程中由于制度性的因素,存在着政府对城市土地扩张的干预性色彩。房地产业的开发、以城市经济发展和公共产品供给为主要内容的城市竞争是城市农地非农化的重要因素;高校园区扩张、吸引外资和获取预算外收入更是直接加速了农地非农化。

从全国总体计量情况看,各个城市在农地非农化上都有政府的驱动因素。然而,各地区由于区域优势和经济规模的差异,在具体的扩张方式上会有不同的侧重。因此,有必要对这一现象也做一检验。按照通常的标准①,我们把全国分为东、中、西部三个区域分地区进行回归(参见表2)。

首先按照模型Ⅳ进行回归,即在未加入二次项的情况下,东部地区财政效应和外资引进效应显著,人均住房面积、高校园区扩张和土地出让收入未获检验,表明经济发展和开发园区对土地的需求影响明显;中部地区则人均住房面积、高校扩张和土地出让收入效应显著,而财政效应和外商投资则不显著,表明住宅建设、高校园区和土地财政依赖对中部地区城市农地非农化有明显影响;西部地区则只有人均住房面积通过检验,其他因素都不显著,表明住宅建设是西部农地非农化的主要因素。

在加入二次项后利用模型Ⅴ重新回归,结果发现东部地区高校扩张、吸引外资和预算外土地收入在城市化过程中对农地的非农化影响都非常明显,但人均住房面积呈负相关关系;而中、西部地区只有人均住房面积和高校扩张这两个因素显著,吸引外资和预算外土地收入则未通过检验。另一方面,无论是东部还是中西部,财政缺口效应都不显著。

综合分析来看,我们认为东部地区经济发展对土地的压力较大,城市之间的竞争尤为明显。吸引外资、高校园区扩张和土地出让收入都成为其经济发展的竞争工具,加速了农地的非农化。预算内财政缺口效应明显表明其快速发展的经济规模也是农地非农化的一个重要因素。由于东部土地更为稀缺,尽管房地产开发可能是经济增长的引擎,但并未造成对农地的需求,而主要是对城市存量土地的有效利用。据此,我们认为东部地区在城市化进程中农地的非农化具有经济发展的驱动因素。

中部地区房地产开发、高校园区扩张和土地出让收入效应显著,说明中部地区在城市竞争过程中存在着“追赶效应”。在经济发展和预算内财政支撑不足的情况下,城市化的发展和城市竞争力的打造带有明显的土地财政依赖效应。由此,我们的结论是中部地区在城市化进程中农地的非农化具有土地财政和高校扩张的驱动因素。

西部地区则显示出经济发展落后的整体特征。不仅外商投资难以落户,而且依赖“土地财政”来启动本地经济也难以打开,所以,只有依靠房地产开发来带动经济发展,并造成对农地的需求。我们这样分析倒不是为西部城市没有大量侵占土地“惋惜”,而恰恰是应该谨防这一现象的蔓延,应该进一步分析这一现象是由于经济发展落后造成的,还是由于好的地方政府运行机制带来的。当然,中央政府的财政转移可能减少了西部地区对预算外土地收入的依赖,从而可能造成西部地区土地出让收入对城市土地扩张影响的不显著,但这并不能从根本上消除政府在城市化过程中驱动的动因。于是,我们把房产开发和高校扩张看成是西部地区城市化进程中农地非农化的驱动因素。

六、总 结

本文在对中国城市化进程中农地非农化运行机制分析的基础上,提出了由于制度因素可能导致的政府对农地非农化驱动行为的假说。通过对中国264个地级以上城市2000―2004年面板数据的分析,发现城市化进程中农地非农化确实存在着加速和膨胀的政府驱动行为,包括房地产开发、城市公共品的提供和土地财政等方面。特别是回归结果显示出,高校园区扩张、开发园区设置和土地出让收入对农地非农化具有显著的递增作用,表明农地非农化加速扩张的态势。进一步按东、中、西部分地区回归发现,在农地非农化的政府驱动中,东部地区经济增长因素突出,中部地区土地财政依赖显著,而西部地区只是高校园区扩张和房地产业影响明显。据此,我们认为,尽管中国城市化处于快速发展时期,客观上对农地非农化的需求强劲,但不能由此否定农地过度非农化和土地利用效率低下现象的存在,需要从制度上加以改进。

本文的工作仅是对城市农地非农化的需求因素进行了分析,验证了城市土地需求过程中由于制度因素所产生的政府驱动行为。但中国高度紧张的人地关系,“土地财政”的制度症结,以及城市偏向的推动机制等具体问题还需要作进一步研究。另外,本文的数据主要是地级以上城市,县级以下城镇由于经济发展薄弱,在城市化过程中可能存在更多的制度性扩张和加速因素,需要作进一步的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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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篇:城市化进程范文

关键词:城市化 动力 对策

1.我国城市化进程中各阶段动力

我国的城市化路径表现出了和西方国家以及其它发展中国家不同的特征,也因此,对我国之前的城市化的动力机制的考察不应太多参照其它市场经济国家的发展历程,即以城市化率和工业化率之间的关系作为研究范式,我国城市化各阶段的动力应如表1-1所示:

表1-1城市化动力机制演变过程的一般划分

城市化阶段 城市化主要特征 动力机制演变趋势

初期阶段 发展速度比较缓慢;城市规模小、数量少;城市的扩张表现为“量”上的扩张,即外延扩大。 工业化与制度是城市化基本动力;第三产业吸纳劳动力增加;经济与技术等资源匮乏,制约城市化发展。

中期阶段 城市化高速发展;城市在外延扩大的同时也开始了内涵的进展。 工业化、制度仍是重要动力;产业结构的转移推动力开始显露;经济与技术等资源约束机制得到缓解。

后期阶段 发展速度趋于平缓;城市化主要表现为内涵的扩大,即质量上的提高。 产业结构的转移已经成为主要的后续动力;制度的变迁能有效地促进城市化往更高层次的发展。

我国城市化进程中的三大动力

城市化动力机制是一个复杂的动态系统,不同时段、不同发展阶段的地区,其城市化动力结构是不同的。城市化进城的动力有很多推动城市化发展的力是多种多样的,但在不同的发展阶段有不同的主导力量,城市化作为动态的过程,主要表现为政府政策影响、经济增长与技术创新和产业结构转换三种基本动力,属于城市化动力的核心表现。 1 制度变迁

制度和政策因素对我国城市化,尤其是区域城市化的影响巨大。我国实行的是自上而下的城市化制度安排。人口在城乡之间的迁移具有明显的政治运动特征,而不是由于经济原因的驱动而引起的流动。国家对农村人口进入城镇实行了非常严格的控制,加上在农村不让农民发展工业、运输业和商业等制度安排,使农村无法内生发展小城镇,致使这一阶段城市化发展进程非常缓慢,甚至出现一定时段上的停滞和倒退。 2 经济增长与科技进步

从经济学角度看,城市化是在空间体系下的一种经济转换过程,人口和经济之所以向城市集中是集聚经济和规模经济作用的结果。经济增长必然带来城市化水平的提高,而城市化水平的提高无疑又加速经济增长。

科技在经济发展中的作用日益加大,经济发展的科技含量越来越高。科技进步会加速经济增长,深刻地促进产业集聚及产业结构的转换,影响城市化进程,可以说技术进步是城市化发展的源动力。先进的农业技术推动人口向城市转移。 3 产业结构的转换

中国城市化发展的最基本的动力是产业的空间集聚,也就是工业化过程。

产业结构的调整和演进会改变城市的形态和规模,进而影响城市化的发展进程。城市化发展的本身,就是变落后的乡村社会和自然经济为先进的城市社会和商品经济的历史过程,所以农业发展是城市化的初始动力,而在产业革命之后,工业化则成为城市化的根本动力。

中国“一五”时期和改革开放以后的快速城镇化过程,也证明了工业化对城市化的巨大推动力量。随着工业化步入现代化阶段,第三产业开始崛起,并一跃成为城市产业的主角,成为大城市的后续动力。 4 三者与城市化的关系

经济增长与技术进步、产业结构转换和制度变迁共同推动城市化进程,但其各自推动的方特征、方式及其表现形式是不同的。首先,经济增长与技术进步体现在城市效率与城市竞争力上,产业结构对城市化的推动主要是从整体上、总量上体现的;制度变迁对城市化的影响往往还要体现在结构上、形态上,比如对城市的规模结构的影响。

对策

1 调整城市发展战略,完善城镇体系

我国在城市发展的指导思想上,一直贯彻“严格控制大城市规模,合理发展中小城市”的方针,但在市场经济的条件下,这一方针已不适应城市化发展的要求,因此,应顺应潮流,适应形势,及时调整方针。目前应确立“发挥大城市的优势,强化中小城市的功能,积极发展小城镇”的指导思想,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城镇体系。城镇体系的建立和完善意味着城市化由低级向高级转化。

2 积极发展小城镇,推进城乡一体化

从我国的基本国情出发,及时改变指导乡镇企业发展的基本方针,有重点的选择和扶持一批县城和主要建制镇,促使其成为农村地区现代经济新的生长点,推动乡村工业化和乡村城镇化,这是我国城市化道路的重要途径之一。小城镇是城乡之间的纽带和桥梁,是大中城市发展的基地,是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的现实选择,因此,应充分发挥中小城镇的优势。目前在小城镇发展过程中也存在规模偏小,布局不合理,环境污染严重,土地浪费严重,户籍制度管理滞后等问题,国家应给予高度重视,并积极加以引导,重点要搞好小城镇规划,配套建设各项基础设施,并逐步推进户籍管理制度的改革,实现城乡经济的最终顺利接轨。城乡一体化是城市化道路的必然选择,而小城镇的大力发展正是实现这一目标的重要途径。 3 加强政策管理

第7篇:城市化进程范文

一、城市化发展和粮食安全问题现状

1、我国城市化正处在快速发展阶段。目前,我国正处于工业化发展的中期阶段,也是城市化的快速发展阶段,城市化水平已从1990年的18.96%提高到目前的37%,预计到2010年和本世纪中叶,将分别达到45%和65%。同时,我国的城市化进程还呈现出两大基本特征:一是城市化进程滞后于工业化进程;二是城市化水平呈现出很大的地域差别,即东中西部的城市化水平按由高到低的次序排列。一是和我国的经济发展背景有关。由于我国的工业化过程是从发展重工业开始的,重工业技术构成较高,所需资本投入量大,所以一定数量的资本对工业劳动力的吸纳则相对较低,这就使城市化的发展滞后于工业化。改革开放以来,我国乡镇工业化的分散发展,又使得农村城市化进一步滞后于工业化。二是与我国的特殊地理环境有关。我国三大阶梯的地势形态构成了我国三大地带城市化水平的明显差异,东部地区明显高于西部,而中部地区则介于两者之间。近年来,由于经济发展水平的差异进一步扩大,东、西部之间城市化水平的差距更大。

2、粮食安全问题突出。我国是一个人口大国,确保我国的粮食安全,对于我国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具有重要的意义。改革开放以来,农业生产水平不断提高,1996年至1999年我国的粮食总产量达到历史最高水平,年产量约为5000亿公斤,成功地解决了十几亿人口的温饱问题。然而,2000年至2003年我国粮食却呈大幅度下降趋势,产量依次为40522.4万吨、39648.2万吨、39798.7万吨、37428.7万吨。2004年以后出现好转,但仍低于5000亿公斤。有学者预测,随着我国人口数量的持续增长,预计未来我国的粮食需求在5000亿公斤到7000亿公斤。由此来看,近些年我国粮食产量波动明显,且呈下降趋势,所以在未来一段时期我国粮食安全问题将更加突出。一方面是人口的自然增长带来的粮食需求压力。如果按照我国人口自然增长率为6.5‰计算,到2010年全国人口将达到135200万人,同时根据2002年到2004年平均每年人均粮食消费量约378公斤推算,“十一五”期末我国粮食需求总量至少要达到51100万吨;另一方面由于我国目前正处于城市化的加速发展阶段,城市化过程中带来了农业稀缺资源的流失,使粮食供给增长的瓶颈约束日益加剧。比如,农村土地减少和农业劳动力减少都是不可避免的,这两种生产要素的缺失将必然导致粮食产量一定程度的降低,所以我国粮食安全问题变得尤为重要。

二、城市化发展对粮食安全影响分析

城市化发展带来的直接效应有两点:1、农业人口明显减少;2、农业用地明显减少。间接效应有:农业现代化水平不断提高。城市化进程最本质的含义就是农业人口的减少,这部分农业人口转移到城市,由粮食的生产者转变为粮食的消费者。随着城市化的发展,城市规模扩大,城市数量增加,大量农业用地改为城市建筑用地,包括基础设施的建设和住宅建设。同时,城市化的快速发展也带来了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它提高了资源的生产效率和配置效率,带来了经济结构的转变,最终会导致农业现代化水平的不断提高。城市化发展对粮食安全的影响主要表现在以下方面:

首先,土地资源减少带来的压力。经验表明,人口密集型国家在城市化发展的过程中,都将遭遇耕地资源的损失。数据显示,日本在1955~1994年间耕地面积减少了52%,韩国在1965~1994年间耕地面积减少了46%。在我国,耕地减少加剧了“人地”之间的矛盾,成为经济发展的长期性制约因素。虽然大量的国外实例证明,城市化的推进和加速对于缓和“人地”矛盾具有非常重要的作用,可是我国的城市化发展,不但没有缓和“人地”矛盾,反而有所加剧。1985~1995年间我国平均每年减少耕地84.4万公顷,其中乡镇企业、住宅用地和小城镇是耕地浪费的三个主要原因。1997~2004年间,我国共减少耕地760万公顷,依据当年粮食产量计算,因耕地减少导致粮食减产近2700万吨。因此,耕地资源数量安全始终是粮食安全的基础。

其次,农业劳动力减少带来的影响。城市化发展带来的最直接的效应就是农村人口的减少,也就是农业劳动力的减少。按我国人口为13亿来计算,每当我国城市化水平提高一个百分点,就意味着要有1000多万的人口从农村转移到城市。短时期内这不仅导致了农业劳动力绝对数量的下降,也使得农业劳动力的人均质量下降。因为在城市化过程中,最先转移出去的农业劳动力都是人力资本水平较高的,只剩下相对人力资本较低的劳动力继续从事农业劳动。所以,在城市化发展初期,劳动力的减少将会给粮食安全带来负面影响,但随着城市化的进一步发展,它将会被农业现代化水平的提高所带来的正面效应所抵消,农业人口减少反而成为农业发展的动力。

最后,农业现代化水平提高带来的粮食安全压力的缓解。城市化的发展过程,即是一个农业比重不断下降,二、三产业比重不断上升的过程。规律表明,农业比重下降和农业现代化水平的提高是一个同步过程。这是因为城市化的发展一方面导致农业比重的下降,另一方面又为农业现代化提供了条件。随着城市化发展水平的提高,经济发展水平就越高,现代化水平也越高。技术进步和生产率水平提高对于农业的贡献会越来越大,从而农业产出增长率明显提高,粮食产量也会提高。

综上所述,从短期看,由于土地和劳动力等农业生产要素明显减少和农业现代化水平的不明显提高,城市化带来的负面效应大于正面效应;但从长期看,城市化的发展对于解决粮食安全问题具有重要作用,因为农业现代化水平提高带来的粮食增产将会大于因农业生产要素减少而带来的粮食减产。也就是说,当城市化发展到一定阶段,它将不再对粮食安全产生威胁,而是有利于粮食安全问题的解决。事实已经证明,城市化率低的国家,虽然能够通过劳动力、土地等要素投入的增加实现粮食生产的较快增长,但相对于其更快的粮食需求增长,仍然会存在着粮食供给的不足;而城市化率高的发达国家,能够依靠技术进步提高要素生产率,从而弥补要素投入减少带来的负面效应,也实现了较快的产出增长,与其较低的需求增长率相比,粮食供给反而倾向于过剩。

三、结论

1、大力发展城市化才是解决粮食安全问题的根本办法。粮食安全问题的根本解决办法,就是农业劳动力转移,农业现代化水平的提高。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出现了数以千万计的剩余劳动力。我国农业剩余劳动力的产生是市场化、工业化、社会现代化的必然结果。我国现在粮食补贴政策效果低下的原因是农村劳动力过多,大量的粮食资金补贴到更多的劳动力时,每个劳动力所得到的收入就微不足道,不足以提高其粮食生产的积极性。大力发展城市第三产业,取消各项制约农民进城的不合理制度,提高农民受教育水平,才能从根本上解决我国的粮食安全问题。

第8篇:城市化进程范文

【关键词】城市化;城中村;问题;改造

1 前言

受工业化和现代化的驱动,我国城市化浪潮高涨。在城市建设急剧扩张的同时,也悄然出现了一种特殊现象,即城中村。从字面意义上来看城中村,也知其令城市化水平大打折扣。有数据显示,一些大城市如上海的徐汇区有四十多个城中村,深圳市有241个,在一些发展较快的中小城市如浙江绍兴有45个城中村。由此可见,城中村的现象还是很普遍的,也是令许多人极为困扰的,如何应对这一问题也就极具现实意义了。

2 何谓城中村

关于城中村的定义可谓众说纷纭,综合学界的说法可从狭义和广义上来定义城中村。从狭义上说,即都市里的村庄,也即原农村村落由于耕地被占用而成为城市里的居民区。从广义上说,一切滞后于城市化进程、缺乏现代城市管理机制、生活水平低于城市平均水平的居民区均可称为城中村。

城中村其实是一种矛盾的产物,急剧扩张的城市建设与相对滞后的城市管理机制之间的矛盾造就了城中村。快速的城市化进程,城乡二元化的管理机制,城中村的独特现象就“应运而生”。说白了,城中村就是城乡不统筹的产物。征用农民的土地使他们丧失生活资料,国家又不提供相应的保障,迫于生活,成为城市居民的原住民们以收取租金为生,从而形成了脏乱拥挤的聚居环境——城中村。

3 城中村存在的问题

城中村凸显的严重问题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城乡二元管理机制使城中村在繁华的都市内仍沿用农村管理机制,村民的生活方式、居住习惯、住房外观等等一切均滞后于城市化水平。在繁华的都市内偶见这样的景象,令人新奇的同时也让人倍感心酸,感叹中国的各项机制健全之路还很漫长。

第二,城中村的规划和管理均不科学,这样使得城中村建筑密度较高、房屋布局杂乱无章、道路拥堵不堪、公共设施如消防等设备严重缺乏,在这样的情况下就更别谈什么绿化率了,违法用地和违章建筑屡禁不止。这不仅破坏了城市的总体形象,也给人民的生命财产安全带来了隐患。

第三,由于农民失去他们赖以生存的土地,为维持生计只得以出租房屋为生。这些出租的房屋可租给外来务工人员,也可用来经营各种发廊、餐馆、便利店等。姑且不论社会治安这方面的隐患,单从发展方面来看也让人揪心。依靠租金过日会滋生惰性,村民个人的发展方向及后劲均不太明了,严重冲击着城市化经济规模效益。

第四,城中村居民无法享受与城市居民同等的社会保障权。征用农民土地时只是应一时之急或应势所然,相关部门并没有妥善处理失地农民的安置问题,一些安置方法的制定也明显看来对失地农民不利。

第五,城中村居民的精神文明建设跟不上。城中村居民本身思想道德观念落后,外来务工来此租房的人员素质也不是很高,国家对三农问题很重视,对城市中的这种居民则不是很上心,先天不足再加上后天缺乏必要的扶持,精神文明建设这一块就可想而知。

4 城中村的改造

如何改造城中村是摆在全国几乎所有城市面前一个重大的课题。城乡二元化的管理机制无疑给城中村的改造增加了困难。因此改造城中村必须因地制宜,在制定统一政策的前提下,根据实际情况确定相应的改造方式,坚持把维护村民合法权益置于最高位置。

在具体做法上,针对城中村现在的表现形态,可采取以下的改造方式:

第一种,位于城市建成区内的城中村。这些地区早已取消了村镇的行政建制,取而代之的是城市的管理机制,即街道办事处。因此,这类地区其实就是城市的危旧房改造区,所要做的不过是改造危旧房而已。这里需要注意的一个问题是外来务工人员的妥善安置问题,一律采取无偿轰走的办法是行不通的。城市建成区内的城中村是外来人口的集中居住区,因为这些地区低收入人群至少能够住得起,赶走他们让他们流离失所是对他们为这个城市的经济发展做出的巨大贡献的一种漠视,这种粗暴的办法其实是一种裸的歧视。城市化进程就是让农民变为市民享受城市现代生活的过程。转变的过程中要让进城的农民能够生活下去。曾有学者指出,有了贫民窟的存在才使得城市拥有特别的活力。贫民窟房租较低廉,新移民容易找到安身立命之地。生活在贫民窟的大部分新移民一二代之后,便融入主流社会。贫民窟的存在,使得城市扩充成本低,极具包容性。

第二种,耕地全无,宅基地和房屋产权农民自有。这类情况除了给予足够的补偿外,更重要的是妥善安置农民的问题。不能任由他们坐吃山空,花完土地补偿款后就无所适从。要建立相应的社会保障制度,扶持或鼓励他们进行职业生涯的规划。

第三种,有部分耕地,农转非后仍有不少人是农业户口,实行的还是村镇的行政建制。对这样的地区进行改造,可将村镇的行政建制改为城市的居委会模式,但土地产权和赖以生存的经济组织形式可以不变。借鉴北京城中村的改造模式,可采用发展都市农业的办法,发展现代化农业,养殖业。用都市农业改造“城中村”是成本最低,效果最好的改造办法。如:无土栽培高档蔬菜、花卉;观光旅游农业;种植果园、药草;开展孔雀、锦鸡等珍稀动物养殖;发展农牧产品深加工及不影响城市景观和环境的其它农工贸产业,以使农民能利用原有土地资源,熟悉的工作技能就能融入城市生活。

第四种,首先将城中村土地国有化,根据宪法规定,将已经纳入城市范围的城中村土地国有化并没有法律上的障碍,并且依此而行有利于明晰产权,如果在现行政策法规框架下进行基础设施和房地产开发还可避免“小产权房”问题。其次,城中村土地的国有化应实行区段征收。在统一规划的前提下,政府可将一定比例无偿征收的城中村土地作为城中村基础设施建设用地,另外部分土地通过有偿转让可作为城中村基础设施建设款的来源。有了这笔基础设施建设款后,可由地方政府进行统一规划。地方政府在进行统一规划的时候,手段要灵活,考虑要全面。如外来务工人员的住房问题及其子女的教育问题。政府在开发城中村剩余土地的时候,可建造一些面向外来务工人员的出租房,或建造一些面向外来务工人员子女的公立学校,这样即使是在城市规划限制的基础上,也可通过市场机制有效解决城市中低收入群体包括外来流动人口的居住问题及子女的教育问题。开发过程中难免会遇到一些切割后地块面积过小的情况,应进行交换分合,在重新整理的基础上确认原土地权利人的归属。当这些改造及相关安置妥善完成后,城中村面貌或许会焕然一新。

5 结束语

城中村的存在是一面镜子,警示我们更加关注底层小人物的生活状态。民生问题虽说是我们一直关注的问题,但年年努力的结果好像并不让人满意。城中村在触动原有城市利益格局的时候,也激发我们对城中村改造问题的思索。后期出现的各种经验和对策性研究逐渐成为主流的现象,在当前的政治经济环境下,城中村改造能否成为中国进一步深化改革的重要力量,还有待我们以一种更加多元化的视角去审视它。城中村的发展与起伏,应激发着我们以一种更加动态、全面的眼光来理解这段历史,从中把握中国经济改革及整个社会变迁的一线脉络。我们的各项机制完善还任重道远,千万不要被来自各方的糖衣炮弹所迷惑,继续努力最终实现这段历史的完美过渡。

参考文献

[1]陈柳钦.“城中村”:城市化健康发展必须破解的难题[J].重庆工商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9(1)

[2]李莉莉,程胜高.城中村的城市化与城市生态化[J].安徽农业科学,2009(13)

第9篇:城市化进程范文

【关键词】农村城市化;问题;研究

1.城市化和农村城市化的内涵

关于"城市化"及"农村城市化"的内涵,不同学科间的理论和解读是不尽相同的。经济学家认为城市化是不同等级地区的经济结构的转换过程,如城市效益的增加和城市规模的扩大;社会学家认为城市化意味着人类生活方式的转变,即由农村生活方式转为城市生活方式,等等。由此可见,城市化是一种复杂的社会经济现象,其影响因素是多方面的,几乎涵盖了政治、经济、社会、文化、科技等各个方面,其中经济因素是影响城市化的根本因素。综合上述,关于"城市化"的概念我们可以这样来表述:城市化是一个国家和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的产物,是全球性的社会现象,这种现象突出表现为农业人口向非农业人口、乡村人口向城市人口的转化与聚集。"城市化"与"农村城市化"的涵义基本上是相同的,城市化的过程就是由农村变城市、农民变市民的过程,但"农村城市化"的涵义更宽泛、更多向、更丰富,除以上表述外,"农村城市化"还应包括各种资源、能源的集约利用以及公共服务的延伸、区域经济的整合升级等诸多要素和内容。

2.当前我国农村城市化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

2.1思想认识方面

城市化必然会促进城镇发展和规模扩大,但是,城市化不是简单地等于城市建设数量增加,而忽视产业结构的升级、自然资源配置的优化以及城乡协调发展,更不能只顾城市,不顾农村。不能只建设城市,而不建设农村。所以,城市化既是城市的事,又是农村的事。中央十分强调城乡统筹,在城市化开发度达到中等规模和工业化程度较高时,必须及时将城市化战略转移到农村,以城市反哺农村,城市支持农村,工业支持农业。

农村城市化是一个渐进的自然历史过程和经济社会转型过程。农村城市化要建立在工农业现代化发展的基础之上,市场主导,政府有效引导,二者有机结合,是农村城市化健康发展的有效保证。农村城市化不能盲目攀比,不能不顾条件,一味追求速度。要知道城市化速度越快,出现的问题会越多。农村城市化的发展速度、规模要由经济发展水平、就业岗位的增加来决定,过分强调城市化率会带来巨大风险,比如大量农民进城找不到适合的工作岗位,会带来生活、社会、环境、治安等一系列问题。我们要汲取拉美和非洲部分地区的过度城市化教训,加强城市化过程的宏观调控,要扎扎实实地推进速度、规模适度的高质量的农村城市化。

2.2发展空间的不均衡性

根据资料统计,中国城市的空间分布重点集于于东部沿海,这一地带只占全国14.2%的国土面积,却分布着全国44.98%的城市数和41.50%的城市人口,是中国城市分布最密集的地带,其中密度最大的又以长江三角洲、珠江三角洲、京津唐和辽中南地区城市为主。中部地带占全国29.2%的国土面积,分布了37.07%的城市数和37.0%的城市人口,而西部地带占全国56.5%的国土面积却分布了17.99%的城市数18.0%的城市人口,城市分布密度仅是东部沿海的10.05%和中部地带的24.66%,是中国城市分布稀疏地带。从城市等级规模来看,东部沿海地带集中分布着特大城市和大城市,这一区域中,特大城市和大城市的城市人口分别占全国同类城市人口的49.4%和51.0%;在中部地带,大中小城市分布比较均衡,它们的城市数和城市人口均占全国各类总数的30%-42%,而西部地带则表现为以小城市占优势的地域分布特征。

2.3缺少地域特色和文化传承

农村城市化不断发展,各级城市也迅速崛起。很多城市在发展过程中,一味地去追求高楼、阔路、霓虹灯却忽视了本身的地域特色、文化历史、传统民俗。致使众多的历史名城、山水名镇在现代城市的的混凝土中逐渐消失,甚至直接抹杀。人民群众除了物质要求,更需要精神需求,但是很多城镇在发展规划和建设中忽略了这一点,造成了"村村像城市,镇镇像农村"这种畸形的现象。一个城市要保持续健康、稳固的发展,就应该因地制宜,结合当地特色形成一个具有丰厚历史文化传承的城市。通过城市的规划,我们要达到从城市的区域、街道,甚至每一个建筑物都能够和谐地统一起来,既能体现共性,又能够体现一个城市历史文化的标志性建筑物。在国内,目前已有很多城市为了体现特色,公开向社会征集城市建设方案。如深圳,为了把中心城市建设成为世界一流水平,近10年先后进行了多轮次的国际咨询,通过评审,最后选定德国某公司的设计方案,深圳从而成为我国整体现代化水平较高的一座国际化大城市。

3.当前我国加快农村城市化进程的对策研究

3.1推进农村城市化,解放思想是前提

思想是行动的前提,理论是工作的先导。我国长期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国情,决定了农村城市化工作的艰巨性、复杂性和长期性。首先最重要的是解放思想,只有思想真正解放了,才能从容面对各种困难,理清思路,找准方向,选好突破口,打好农村城市化工作攻坚战。在实际工作中,必须紧密结合思想工作实际,进行科学发展观的再学习、再教育,不断克服"中心工作多,重点工程多、接待应酬多"的现象,牢固树立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发展高于一切的新观念;不断克服"唯书唯上,照抄照搬"的老思想,树立从实际出发,创造性开展工作的新观念;克服条块分割、封锁垄断的弊病,树立务实高效、开放竞争、跨越式发展的新理念。教育引导广大干部群众心往一块想,劲往一处使,聚精会神搞好城市建设,一心一意同谋农村发展,同心同德,真抓实干,共谋发展,形成加快农村城市化进程的强大动力。

3.2推进农村城市化,科学严谨、先进的总体规划是方向

农村城市化发展过程中要坚持总体规划先行,分步骤、有计划、分片区稳步推进的方针。首先,规划要突出先进性、科学性、超前性和整体性,精心设计,一次规划到位。在规划设计时要将拓展生产力布局、明确发展重点、培植优势产业、找准城市功能和定位等诸多因素通盘考虑在内,工业区、商贸区、住宅区要合理布局,形成特色,展现新貌,以利于招商引资,繁荣新城区。其次,切实抓好建筑风格的设计。要确保建筑物格调高雅,设计新颖,符合现代审美情趣,经得起历史的时代的检验。再次,要确保规划的严谨性和严肃性,总体规划和建筑方案一经确定,任何人和单位不得随意更改,不得随意降低标准。坚持做到高起点规划,高水平设计,高标准建设,高效能管理,高速度发展。力争建一个新区、带一方产业、活一片经济、富一方百姓。将社会主义新农村一步步建设成为基础设施完善、服务功能齐全、工业兴旺、商贸繁荣、环境优美、富有生机和活力的现代化新城区。

3.3推进农村城市化,必须建立必要的失地农民社会保障制度

对于已经进城落户并将土地一次性出让的农民和失地农民,首先应该提供最低生活保障。在农村城市化进程中,很多农民因为国家基础设施建设的需要失去了土地,而农民以土地为唯一的社会保障载体,一旦失去,将无所依靠,因而应给予他们最低生活保障。对于还未进城落户的失地农民,由于他们的情况比前一种情况更差,真正属于种田无地,上班无岗,更应该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由政府财政解决他们的低保收入来源。而对于那些仍拥有承包地使用权,只是将一部分土地出让的农民,由于他们还可以通过土地使用权获得一定的租金、分红等收入,有经济来源,考虑到国家的财政负担过重,这一部分人可以暂时不纳入低保范围。对于乡镇企业的职工和进城务工的农民合同制工人,应该为他们建立失业保险、医疗保险和养老保险。在农村城市化进程中,就业、医疗、养老是他们最关心的问题。而失业和生老病死又是难以抗拒的事情,因此社会应给予保障。

【参考文献】

[1]刘维木.我国农村城市化若干问题研究.大连理工大学,2001.

[2]王行伟.小城镇建设与农村城市化道路的选择[J].沈阳农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2(02).

[3]城市化进程中失地农民就业问题研究[D].吉林大学,20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