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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言
《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一50500—2003),将工程量清单分为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措施项目清单和其他项目清单三部分,措施项目作为施工中的非实体项目,在工程项目建设中具有独特的作用,不同的承包商对同一个工程可能有着不同的施工方案和施工方法。本文重点对措施项目费进行分析研究。针对组成合理的措施项目费,造价人员必须要掌握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及熟悉各类建筑安装工程的工程内容和施工特点。
1、措施项目费的报价原则
措施项目报价应当做到编制项目要全面,竞争费与不可竞争费要分清,报价要合理。投标人可根据工程的实际情况结合施工组织设计。对招标人所列的措施项目进行增补。
1.1编制项目要全面
对于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如若招标图纸已具备清单报价条件,投标文件没有计算或少计的措施项目费用,往往视为已含在投标文件总价范围内.除非招标文件或合同另有约定外,否则均不找补。措施项目清单所表明的是为完成分项实体工程而必须采取的一些措施性事宜,费用高低对质量安全均会产生重要的影响。因此编制时应力求考虑全面,降低工程实施中的风险。措施项目清单的编制内容除考虑工程本身的因素外,还涉及水文、气象、环境、安全等,以及施工企业的实际情况。清单规范提供的“措施项日一览表”是根据一般隋况确定的,没有考虑不同投标人的“个体”情况。因此投标人在报价时,可以将表中的列项作为参考。若情况不同,出现表中未列的措施项目时,可以根据本企业的实际情况增加措施项目内容报价。
1.2竞争费与不可竞争费要分清
在措施项目投标报价时.要分清哪些是政府规定的费用,哪些是企业自主竞争费用。根据建设部建办[2005]89号《建筑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及使用管理规定》,此文件中所指建筑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费用是由《建筑安装工程费用项目组成》(建标[2003]206号)文件中所含的文明施工费、环境保护费、临时设施费、安全施工费组成。由此可见,上述四项措施费用,是政府规定计取的,是要按照有关规定执行的。对于如何计取这几项措施费用,也做出了相应的规定,“依法进行工程招投标的项目,招标方或具有资质的中介机构编制招标文件时,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实际单独列出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项目清单。投标方应当根据现行标准规范,结合工程特点、工期进度和作业环境要求,在施工组织设计文件中制定相应的防护、文明施工措施,并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结合自身的施工技术水平、管理水平对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单独报价,投标方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的报价。
1.3报价要合理
对于竞争空间较大的、投标方自主竞争的几项措施费用。投标方的投标报价要合理、讲究针对性。投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根据项目的特点确定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和企业定额,并结合市场要素价格信息自主报价,不可为了低价中标盲目压价。例如措施项目中的垂直运输费、二次搬运费,只要有工程实施.均要发生的费用,只是费用多少的区别,有些施工企业采取措施费用不报价或减少工作量进行报价等作法是不可取的。
2、实例分析施项目费报价
2.1 工程基本概况
本工程项目建筑面积24497m2,建筑层数6层,建筑高度20.4m,现浇钢筋混凝土框架结构。公开招标并资格预审后,该工程共有5家投标人参与投标。
2.1.1该工程措施项目费(一)报价
2.1.2 该工程措施项目费(二)报价
由于措施费(一)报价差异不大,不足以影响中标结果,现主要对措施费(二)进行分析研究。从表2中可见,投标人3为最高报价,投标人2为最低报价,最高报价比最低报价高43%。尽管投标人3增加了3项措施费(符合《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规定),但增加的费用较少,扣除这三项费用,仍比最低报价高38%。
按相关投标报价的评审方法,措施项目报价评分总分为10分,经评审的合理最低价得满分,高于此价每增加l%,扣0.5分。对该项报价低于各投标人报价算术平均值20%的应提出询问(因有低于成本价竞争的倾向)。通过分析计算,5家投标人平均报价为103.32万元,平均报价×80%为82.66万元,从表2中可以看出,各投标人均符合有效投标报价范围。各投标人措施项目报价得分见表3(扣除安全施工费后,再加上措施费(一)的报价,其得分结果影响基本相同)。
措施项目费评审得分:投标人1得0分,投标人2得10.00分,投标人3得0分,投标人4得4.60分,投标人5得2.47分。
从评审得分中可以看出,最高得分比第2名得分高出5.4分,在一个正态的投标活动中,这5.4分往往是致命的,足以影响或决定最后的中标结果,这也充分说明了措施项目报价的重要性和竞争力。
2.2 工程措施项目费报价的比较分析
从表1措施费(一)报价中可知,最高报价比最低报价高5.05%,计入措施费(二)后,基本不形成竞争力。措施费(一)是按规定费率计算的,报价相差不大是正常的。但措施费(二)完全由企业自主报价,既体现了企业的施工管理能力,也反映了企业对工程量清单计价的理解和编制投标报价的水平。
大型机械设备进场及安拆费与施工组织设计中机械种类与数量的选择及施工总平面布置有关。该工程此项措施费主要涉及使用塔式起重机的台数和型号。从表2中可知,投标人2与投标人4是按使用2台塔式起重机考虑的,而投标人3与投标人5是按4台塔式起重机考虑。因此,在该项目措施费的报价中,造价人员要十分熟悉施工组织,熟知施工总平面图。而混凝土、钢筋混 凝土模板费用,直接关系到措施项目费的水平,从表2 可看出,最高报与最底报价相差35.20万元,说明部分造价人员对工程造价中确定模板费用的构成还不理解。在报价时,不能照般定额费用。
关键词:工程量清单、可计量、措施项目、结算
中图分类号:E271文献标识码: A
《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8)(简称计价规范)从2008年12月1日开始实施,自开始实施至现在,多数同行认为采用新计价规范,其可计量的措施项目应按实结算,少数同行认为可计量的措施项目应结合合同条款及计价规范来处理,特别是在合同中未约定的情况,对可计量的措施项目应如何结算存在比较大的争议。笔者经过反复阅读计价规范和在工程管理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可以归类为两种情况,第一种情况:在合同中约定了可计量的措施项目结算条款;第二种情况:在合同中未约定可计量的措施项目结算条款,针对上述两种情况,谈谈笔者的想法及观点。
一、在合同中约定了可计量的措施项目结算条款
一般情况来说,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组成及解释顺序为合同协议书、中标通知书、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专用合同条款、通用合同条款、技术标准和要求、图纸、已标价的工程量清单、其他合同文件。计价规范属于合同的技术标准和要求,解释顺序在专用合同条款、通用合同条款之后,应以专用合同条款、通用合同条款约定为准,所以无论对计价规范的可计量的措施项目结算何种理解,应按合同约定的条款办理结算。
二、在合同中未约定可计量的措施项目结算条款
如在合同中未约定,其可计量的措施项目的结算应依据计价规范相关规定执行,因为计价规范属于合同的技术标准。自计价规范实施至现在,很多同行们认为可计量的措施项目应依据发、承包双方确认的工程量和综合单价计算,同时《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宣贯辅导教材》第67页也这样解释,这是从计价规范的“可计量”三个字得出来的结论,没有全面、系统地阅读与理解。笔者在计价规范开始实施也是这样理解,曾经在招标答疑期间,以标前疑问形式向招标方提出可计量的技术措施项目没有工程量,请招标方补充可计量的措施项目的工程量,最终招标方按标前疑问的要求补充了工程量,当收到答疑时,心里还美滋滋的,后来对计价规范重新阅读与理解,得出的结论与以前的理解相反,主要依据如下:
1、清单编制
计价规范第3.3.2条:“措施项目中可以计算工程量的项目清单宜采用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的方式编制,列出项目编码、项目名称、项目特征、计量单位和工程量计算规则”,则可计量的措施项目清单只提供“项目编码、项目名称、项目特征、计量单位”,其工程量不需要提供,投标单位应依据计价规范4.3.5条自主确定工程数量,由投标单位填写的数量风险应由投标单位承担,不应由招标人承担。笔者以前以标前疑问形式向招标方提出可计量的措施项目没有工程量是不对的。
2、投标报价
计价规范第4.3.5条:“投标人可根据工程实际情况结合施工组织设计,对招标人所列的措施项目进行增补。措施项目费应根据招标文件中措施项目清单及投标时拟定的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按本规范第4.1.4条的规定自主确定”,特别强调“自主确定”。即可计量的措施项目的工程量应由投标单位根据拟定的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填写,也可以对措施项目进行增补,则可计量的措施项目的数量、价格的风险不应由招标人承担,应由投标单位承担。如可计量的措施项目的数量由发包人提供,出现可计量的措施项目的数量不足,根据计价规范第4.3.5条“对招标人所列的措施项目进行增补”,投标单位也应该自行补充。
杭州、台州等地区管理部门依据计价规范编制了《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实施细则》,实施细则规定“措施项目清单费用,投标人应根据招标人提供的措施项目清单和投标人自行确定的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填报数量和价格,不发生的措施项目金额以“O”计价。投标人可补充措施项目”,说明部分地区管理部门与本文的理解是一致的。
3、措施项目调整
应依据计价规范4.7.4 条“因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漏项或非承包人原因的工程变更,引起措施项目发生变化,造成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变更,原措施费中已有的措施项目,按原措施费的组价方法调整;原措施费中没有的措施项目,由承包人根据措施项目变更情况,提出适当的措施费变更,经发包人确认后调整”,所以只有发生了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漏项或非承包人的工程变更,才能调整措施项目费用。
4、竣工结算
计价规范4.8.4条“分部分项工程费应依据双方确认的工程量、合同约定的综合单价计算;如发生调整的,以发、承包双方确认调整的综合单价计算”,4.8.5条“措施项目费应依据合同约定的项目和金额计算;如发生调整的,以发、承包双方确认调整的金额计算”。在计价规范中分部分项工程明确按双方确认的工程量、综合单价结算,措施项目费(含可计量的措施项目)应依据合同约定的项目和金额结算,而不是双方确认的工程量、综合单价。
综合上述,在清单编制阶段,可计量的措施项目清单不提供工程量;在投标报价阶段,应依据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自主确定工程量及综合单价,工程量由投标人填写;措施项目调整只有在工程量清单漏项或非承包人的原因引起的设计变更,可以调整措施费用;特别是竣工结算,措施项目费应依据合同约定的“项目”和“金额”计算。如发生调整,应按第4.7.4条原则调整。所以合同未约定,可计量的措施项目清单在未发生变更或漏项的情况下,可计量的措施项目费用不应调整,统称为包干。如发生变更或漏项的情况,只能调整变更和漏项部分的措施费用。
参考文献:《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3)
《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8)
《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宣贯辅导教材(GB50500-2008)
《标准招标文件》(2007)
【关键词】 项目清单计价 应用
一、招标文件中工程量清单的编制
以单位工程为例,业主编制的招标文件中,正确确定工程量清单是《计价规范》动作的前提条件。因为建设工程是否按清单计价,是由业主是否编制工程清单招标决定的。工程量清单是表现拟建工程的分部分项工程、措施项目、其他项目名称和相应数量的明细清单。工程量清单由业主统一提供,投标人根据清单项目提示分别报价。
1、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的编制
编制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要满足《计价规范》的强制性规定。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应根据《计价规范》规定的统一项目编码、项目名称、计量单位和工程量计算规则编制。对规范中的缺项,如新材料、新技术、新的施工工艺,可由业主补充设置,使之既要满足《计价规范》的规定,又要反映拟建项目特征。
在实践中,一些业主在自行确定清单项目时,往往仍用过去“预算定额”按施工工序划分项目的方法设置清单项目。这样做的结果,清单项目包括的工程内容一般是单一的,而且繁多复杂。而《计价规范》确定的项目名称是以一个“综合实体”来考虑的,因此业主自主确定清单项目时要有意遵循这一原则。
2、措施项目清单的编制
措施项目清单所列不构成工程褓的内容,而是为完成工程实体内容必须采用的一些措施性工作。《计价规范》通过列举的方法列举出各项措施,如模板及支架、脚手架、施工排水、环境保护等。
实践中,影响措施项目设置的因素太多,除工程本身的因素外,还涉及水文、气象、环境、安全等和施工企业的实际情况。业主从自身利益角度出发,在项目清单中空间列哪些措施项目,这完全由业主参照规范中的措施项目表列项,必要时可作补充修改。至于施工单位如何填报,这也完全由施工投标企业决定。
3、其他项目清单的编制
其他项目清单是招标人(业主)提出的与拟建项目有关的特殊性要求。它由招标人项目和投标人项目两部分组成。招标人部分的由招标人填写,投标人必须服从。投票人部分的,由招标人列举提示项目,投标人可以填写报价,也可以不填写,如不填写视认为无偿服务。
招标人部分以及投标人部分均由招标人参照《计价规范》中确定的预留金、材料购置费、总承包服务费、零星工作项目费等列举提示项目。
零星工作项目一般应按拟建工程具体情况,详细列出人工、材料、机械的名称、计量单位和相应数量。
4、规费和税金
根据国家和地方规定应列入的规费项目,全部列项。税费项目按税务部门的规定列项。
5、委托中介组织编制工程量清单是业主的一个重要选择
上述以单位工程为例,说明了工程量清单编制应包括的内容,并指出了实践中应注意的一些问题,从中可以看出,编制工程理清单专业性比较强。建筑产品是一次性和单件性的商品。业主投资项目的目的是为了满足生产经营需要,他不可能成为项目建设专家。因此,中介机构在编制工程量清单方面的作用凸显,充分发挥中介机构的专业优势,委托其编制清单是业主的重要选择。
二、投标报价清单的编制
施工企业根据业主提供的工程量清单对上述分部分分项工程量、措施项目、其他措施项目清单分别报价,并讲稿规费和税金,综合生成投标报价。
1、 分部分项工程工程量清单的填报
根据规范规定和实践需要,在具体填报分部分项工程工程量清单时,我们总结出以下三个特点:
(1)关注“闭口性”
业主提供的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为“闭口”清单,施工投标企业必须逐一填报计价,不得对清单所列项目作任何变动(不包括招标投标质疑后的招标文件的补充和修改)。
(2)强调综合性
分部分项工程的报价为全费用单价,即每个分部分项工程的报价考虑了完成该项目的人工费、材料费、机械使用费、管理费和利润,并考虑风险因素。人、材、要的价格是市场价格,企业根据自己的资源条件、信息资料和管理水平,结合市场供求关系,准确、快捷地确定市场价格。它直接要求企业投标 理费和利润,并考虑风险因素。人、材、要的价格是市场价格,企业根据自己的资源条件、信息资料和管理水平,结合市场供求关系,准确、快捷地确定市场价格。它直接要求企业投标报价必须以成本核算为中心,兼顾效益与公平。
(3)基础配套性
《计价规范》为什么尚未广泛推广实施?一个重要原因是,实行清单计价的关键在于企业的自主报价。自主报价的依据主要是企业内部定额和企业的资源状况。事实上大多数施工企业到目前为止还没有真正形成自己的定额体系。施工企业必须建立以工序为研究对象的施工定额,以形成自己的人工定额、材料消耗定额、机械台班定额体系。
2、 措施项目清单的填报
招标人(业主)提出的措施项目清单是根据一般情况定的,没有考虑不同投标人的“个性”,因此,其提供的措施项目清单对施工投票企业来说,不具有强制性。投标企业可以根据企业的实际情况增加或减少措施项目内容报价,但对于为满足项目的特定功能来说,有些必要措施必不可少,它必须通过费用投入来满足,这可能成为投标企业是否中标的一个关键因素。对于该项的填报,我们归纳三个要点:
(1)强调自主性
业主提供的措施项目清单是否填报,填写多少,由施工投标企业决定。投票企业可以根据自身管理水平、拟建工程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技术设计对清单项目适当变更和增减,然后填报。
(2)推定和不可索赔
如果业主清单中所列项目,投标企业没有填报,而工程施工中又必须发生,业主有权认为其已经包含在投标人报送的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的综合单价中。将来一旦发生该措施项目时,投标人不得以任何借口索赔和调整。
(3)强调综合性
与分部分项工程报价一样,投标企业填报的措施项目费用为全费用单价,包括所填报项目的人、材、机、管理、利润和风险因素在内的各项费用。
3、 其他项目清单的填报
其他项目清单的填报同样按业主提供的清单索引具体填报。
(1)招标人项目部分
在其他项目清单中,招标人在招标人部分确定的项目预留金、材料购置费属招标人费用,投标企业不得更改。它实际上构成了合同条件的主要条款,如果投标企业不响应,就认为投标企业接受要约。
(2)投标人项目部分
《计价规范》规定投标人部分的参考项目总承包管理费和零星工作项目费用两个部分。总承包管理费由投票企业协调配合业主指定分包和业主提供材料包干使用。零星工作项目费由投标企业根据业主提供的零星工作项目表填报。
(3)其他其他清单中,招标人填写的零星工程数量、项目,投标人不得随意更改,且必须进行报价。如果投标企业没有填报,则视认为投标企业无偿服务。
4、规费和税金及总价生成
投标企业虽然将规费和税金列入清单报价,但这却不是投标人的收入,而是收取以后需要上缴的。各地区不同工程项目对规费和税金的读取要求不一样,但总体模式一样,一般按政策确定的计算基础计算基础计取;应逐项填报。规费和税金项目的基本要求对于业主和投票企业同样具有约束力。
以上各项合计生成工程总的投标报价。
三、评标
如何评标?这要根据招标文件事先确定的评标标准来评。在实行工程量清单计价的模式下评标,我们的评标标准要充分体现清单计价的特点,合理确定评标委员会的自由裁量权。
1、中标条件分析
《招标投标法》规定,投标企业中标必须满足两个条件之一:能够最大限度地满足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各项综合评价标准;能够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并且经评审的投标价最低,但是投标价格低于成本的除外。第一条件是针对综合评标法确定的中标条件,第二条件是针对合理低价法确定的中标条件。实际工程招标投标中,运用便是低价法确定中标单位应用广泛。因为后者往往最符合处于习方市场地位的业主降低投资的意图,与之相对应的就是低价中标所带来的投资风险。因此,实行工程量清单计价招标的,在评标时应充分分析投标企业的投标策略,合理确定最低价。
2、投标策略分析
实行工程量清单诗人的招标投标,在工程结算时工程量一般可以按实调整,但一般不调整单价,投票企业最有可能采用不平衡报价,即在确定综合单价时,充分考虑可变动的工程量,充分考虑早收工程进度款,充分考虑提高今后发生机率高的暂定工程单价,在总价不变的情况下策略性地报价。运用投标策略对于投标企业来说是允许的,但对于业主来说,就要在制订评标标准和评标时充分分析投标企业的投标策略,选择双赢的结果。
关键词:工程量清单;编制;招投标;应用
Abstract: the engineering cost the comprehensive method used in unit price to avoid the traditional budget quota valuation of the defects, and the valuation for the promotion, use to create a good use of the environment, but comprehensive identification method is still exist "quantity and price of unity" problem. Use the mode of valuation, the tender documents of the most with a fixed unit price and the principle of rational low quoted price, only to control the engineering cost base price a maximum effect, bidders to the list of quantities use quotation, can for profit, according to the analysis of the cost of unit engineering, consider the risk factors, the determination of the independent bid price quotations to the focus of the be good, materials, machine unit price market research work, the key is to make advocate material price change analysis, so as to reduce the loss of price fluctuations.
Key words: the quantities bill; Prepare; Bidding; application
中图分类号:TU723.2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
工程量清单计价就是根据招标人给出的实际工程量清单以及技术新措施项目的数量清单,投标人按照企业内部的定额或者参考预算定额,根据工程的实际情况、市场价格变动情况以及企业自身的实例,结合各方面的风险因素,自主填报的项目单价和汇总价的计价模式。工程量清单计价方式对预算定额计价方式和综合计价方式都有着较大的影响。
一、工程量清单的概述
1、工程量清单
它是指发包人把准备实施的所有工程项目和内容,根据同一规定的工程量计算规则,依照工程的性质、部位等,把实际工程量和技术措施用统一的计量单位列出的数量清单。
2、工程量清单的组成
工程量清单主要包括: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措施项目清单、其它项目清单、零星工作项目表、主要材料价格表、工作内容总说明(包括工程量计算规则)、暂定金额等。
3、工程量清单计价
它是指投标人完成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中的所有项目所需要的全部费用,具体有:税金、规费、其他项目费、措施费、分部分项工程费。工程量清单计价使用的是综合单价计价的方法,它是工程建设招投标中,根据国家规定的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由招标人提供工程数量,投标人自主报价,经过评审低价中标的造价模式。它包括: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管理费、利润以及风险因素。
二、工程量清单在招投标中的编制
1、工程量清单在招标文件中的编制
(1)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
根据《计价规范》的规定,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要有统一的项目名称、编码、计量单位以及工程计算规则。规范中如果缺少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等内容,业主可自行补充,使它既满足《计价规范》的规定,有可以反映实际的项目特征。
(2)措施项目清单
措施项目清单中的内容不构成工程的实际内容,它只是列出完成工程实际内容时,必须使用的一些措施性的工作,例如:脚手架、施工排水、模板、环境保护等工作。
(3)其他项目清单
它是招标人提出的与建设项目有关的特殊性的要求,它包括投标人项目和招标人项目。招标人部分是由招标人来负责填写,投标人必须服从;投标人部分是由招标人列出项目,投标人填写报价,投标人也可以选择不写,不写将被视为是无偿的服务,这两部分都要根据《计价规范》规定中的预留金、总承包服务费、材料购置费等例举项目。
2、工程量清单在投标报价时的编制
(1)填报分部分项工程的工程量清单
分部分项工程的报价实行的是全费用单价,即:每一个分部分项工程的报价都要考虑完成本项目所需的人工、材料、机械费用以及管理费、利润,并且要考虑风险因素。清单计价的关键是自主报价,自主报价要根据企业内部定额以及资源情况,但是我国的大多数施工企业还没有建立属于自己的定额体系。
(2)填报措施项目清单
业主提出的措施项目清单大多数都不考虑不同投标人的不同特点,只是根据一般情况来定,所以,招标人提供的措施项目清单对于施工企业没有强制性,施工企业可以选择拒绝。
(3)填报其它项目清单
在其它项目清单中,投标企业不得随意更改招标人已经确定的预留金、材料购置费等;招标人填写的零星工程数量、项目如果投标人不进行填写,将被视为投标企业的无偿服务。
三、工程量清单的编制在招投标中的应用
1、帮助进行工程量清单招标的评标工作
在过去使用预算价进行招标时,是先由招标方编制出预算的标底,在经过监督部门对招标方编制的预算进行审核后,最终确定标底,各个投标企业都要组织编制预算价,以便确定各自的投标报价,这就使得投标活动变成了各个投标单位预算人员水平的较量,企业的综合实力和水平很难展现出来。实行工程量清单,可以使量价分离、风险分担。工程量清单招标反映的是市场确定价格的规则,中标的标底此时只起到参考作用,招标人如果设定标底,就应当保密,把它作为串通投标、哄抬标底以及分析报价差异时的参考,不在作为中标的直接依据。
2、帮助分析投标策略
在招投标中实行工程量清单,可以在工程结算时使工程按时调整,但不调整单价,投标企业可能选择不平衡报价,即:在综合单价已经被确定后,考虑可变动的工程量,考虑早收工程的进度款;提高以后发生机率较高的暂定工程的单价,在总价不变的前提下,根据工程量清单进行策略性的报价。
3帮助调整工程量清单招标的结算价
对工程完结算时,由于实际施工时图纸以外的工程量变更或业主造成的工程量清单漏项或计算误差进行调整。工程量清单中原有的项目,均按照综合单价来确定。工程量清单中若存在类似的项目,要参考类似工程项目报价中的综合单价,工程量清单中没有的项目,要根据现行的预算定额和有关规定进行结算,以工程量清单原编制为计算依据,清单量损失超过5%的项目,可根据先行的预算定额和有关规定进行计算。
结束语:
作为招标文件的重要组成部分,招标单位要编织出准确的工程量清单,并且承担相应的责任和风险。投标企业在使用工程量清单进行报价时,要对单位工程的利润、成本等进行综合分析,选择经济合理的施工方案,根据企业定额确定合理的人、材、机三方面的配比,合理掌握现场费用和施工技术措施费用,以此来确定投标报价。施工单位可以根据清单计价的要求自行的编制自身企业的定额,改变了以往过分依赖国家的定额的情况。
参考文献:
[1]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GB50500—2008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2008. 112-113.
[2]王机志.李雪淋.不平衡报价的策略与风险[J]水运工程.2004.(1):40-42.
中图分类号: TL372+.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
Abstract: this paper discusses the compiled the list of quantities to guarantee the quality and reasonable bid to control the engineering cost, the importance of partial to the list of quantities from division, measures and other items list items list several aspects to the current construction project of the list of quantities are discussed in this paper, this paper is a man of some opinions, and available for peer for reference. Keywords: construction project; The quantities bill; List of
前言
随着我国经济的发展,特别是工程量清单招标模式的快速发展,工程量清单在工程招标和施工中扮演重要的角色,因此清单编制人应该从现在起努力提高自身专业素质,端正态度,对清单编制工作予以足够的重视。招标方必须严把工程量清单编制的质量关,力求减少设计变更及索赔,有效控制工程造价。工程清单的编制是工程计价、询标、评标的基础, 是保证招标质量及控制工程造价的重要条件, 是施工过程中支付工程进度款、办理竣工结算及工程索赔的依据, 因此要高度重视工程量清单的编制工作。
一、工程量清单的组成问题分析
工程量清单应由具有编制招标文件能力的招标人, 或受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中介机构进行编制。工程量清单应体现招标人要求投标完成的工程项目、技术要求及相应工程数量, 全面反映投标报价的要求, 是投标人进行报价的依据。工程量清单由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措施项目清单、其他项目清单组成。
1、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为不可调整的清单, 投标人对投标文件提供的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必须逐一计价, 对清单所列内容不允许做任何更改变动。投标人如果认为清单内容有不妥或遗漏, 只能通过质疑的方式由清单编制人做统一的修改更改, 并将修正后的工程量清单发往所有投标人。
2、措施项目清单。措施项目清单为可调整清单, 投标人对招标文件中所列项目, 可根据企业自身特点做适当的增减。投标人要对拟建工程可能发生的措施项目和措施费用通盘考虑。清单一经报出, 即被认为是包括了所有应该发生的措施项目的全部费用。如果报出的清单中没有列项, 且施工中又必须发生的项目, 业主有权认为其已经综合在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的综合单价中, 将来措施项目发生时, 投标人不得以任何借口提出索赔与调整。
3、其他项目清单。其他项目清单由招标人和投标人两部分组成。招标人撰写的内容随招标文件发至投标或标底编制人, 其项目、数量、金额等投标人或标底编制人不得随意改动。由投标人填写部分的零星工程项目表中, 招标人填写的项目与数量, 投标人不得随意更改, 且必须报价。如果不报价, 招标人有权认为投标人就未报价内容为无偿为自己服务。当投标人认为招标人列项不全对时, 投标人可自行增加列项并确定本项目的工程数量及计价。
二、工程量清单的编制问题分析
1、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的编制
一是编制规则。《 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 GB50500―2003) 对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编制有统一项目编码、项目名称、计量单位和工程量计算规则。如计算土建工程量时, 先把各单项工程、单位工程进行计算, 并以规定的计量单位加以表示, 然后汇总而成。二是编制依据。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编制的依据是《 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 GB 50500―2003)( 以下简称《 规范》) 、招标文件, 设计文件、有关工程施工规范和工程验收规范, 工程拟采用的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技术方案。工程范围、分部分项工程的划分一般通过招标文件及施工图纸规定和要求来确定。施工组织设计与施工技术方案可提供分部分项工程的施工方法, 从而弄清楚措施的工程内容, 另行编入措施项目清单。工程施工规范及工程验收规范, 可提供生产工艺对分部分项工程的质量要求, 为分部分项工程内容列项及工程内容的工程量计算提供数据和参考。三是工程量清单项目的设置与工程量计算的编制程序。第一, 认真阅读工程招标文件和施工图纸的要求, 查找与该分部分项工程相对应的《 规范》附录的项目, 按照该对应项目的特征, 查阅地质资料、招标文件、施工图纸, 对项目名称进行详细的描述, 确定具体的分部分项工程项目名称。第二, 按照《 规范》设置项目编码。第三, 按《 规范》中的计量单位确定分部分项工程的计量单位。第四, 按照《 规范》规定的工程量计算规则, 读取施工图纸数据计算工程量的数量。第五, 按照《 规范》中列出的工程内容和拟建工程具体要求, 确定综合工程内容, 完成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的编制。
2、措施项目清单的编制
一是编制规则。措施项目编制应符合《 规范》的规定, 根据拟建工程具体情况, 参照措施项目一览表来列入项目, 也可作编制的补充。二是编制依据。措施项目清单编制的依据是: 拟建工程的施工组织设计, 拟建工程的施工技术方案, 与拟建工程相关的工程施工规范与工程验收规范、招标文件、设计文件等。三是措施项目清单的编制程序。第一, 要列出组织类措施项目, 参考拟建工程的施工组织设计, 以确定环境保护、文明安全施工、材料二次搬运等项目; 第二, 认真参阅施工技术方案, 以确定夜间施工、大型机具进出场及安拆、砼模板与支架、脚手架、施工排水降水、垂直运输机械、组装平台、大型机具使用项目等; 第三, 对设计文件中一些未写进技术方案或招标文件提出的某些必须通过一定的技术措施才能实现的要求, 要认真参阅相关的施工规范和工程验收规范进行项目编制。
3、其他项目清单的编制
一是编制规则。其他项目编制应符合《 规范》的规定, 根据工程的具体情况, 参照预留金、材料购置费、总承包服务费, 零星工程项目的内容进行列项。对未列项目, 可作编制的补充。二是其他项目清单的编制。第一, 招标人部分包括预留金、材料购置费等, 其中预留金是指招标人为可能发生的工程量变更而预留的金额, 材料购置费是指在招标文件中规定, 由招标人采购的拟建工程材料费。这两项费用根据业主意图和拟建工程实际情况估算出金额填制表格。第二, 招标人部分包括总承包服务费、零星工作项目费等, 其中总承包服务费是指为配合协调招标人进行工程分包和材料采购所需的费用, 零星工作项目费是指完成招标人提出的不能以实物计量的工作项目所需的费用。零星工作项目中的人工、材料机械的计量, 要根据工程的复杂程度、工程设计质量的优劣以及工程项目设计的成熟程度等因素来确定其数量。一般工程以人工计量为基础, 按人工消耗总量的 1%计取; 材料消耗主要是辅助材料消耗, 按不同专业人工消耗类别列项, 按人工日消耗量计入; 机械列项除了考虑人工因素外, 还要参考各单位工程机械消耗的种类, 可按机械消耗总量的1%取值。
三、工程量清单的复核问题分析
为确保工程量清单编制的准确性和严密性, 在发放招标文件前, 招标人应组织监理单位、设计单位及清单编制单位共同对工程量清单进行分析审查, 首先熟悉工程量计算规则, 分析项目名称描述是否准确全面,防止工程量清单错项、漏项或重复计算; 其次是复核工程量, 依据计算规则及招标文件的规定复核, 防止工程量清单不准确, 给投标人提供不平衡报价的机会。投标人在投标前也要复核工程量, 发现错误应与业主澄清, 但不得擅自改动工程量。
四、结语
工程量清单是工程计价的基础,是保证招标质量和合理控制工程造价的前提条件。要想编制一份规范、完整、准确、便于招投标和项目管理的工程量清单,首先需要有一套设计内容完整、质量优良的招标图纸,工程量清单编制人员不仅要熟知《标准文件》及相关技术规范,熟练掌握相关的合同管理、施工技术等方面的知识和经验,还要在工作中不断学结和提高。
参考文献
关键词:工程量清单项目特征措施项目主要材料价差
一、工程项目特征的描述
工程量清单是全面体现工程实物工程量的文件。是编制招标控制价的依据,是投标报价的依据。
因此工程量清单编制应准确、完整。工程量清单的编制应根据国家实施的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设计文件、国家有关规范、技术标准、招标文件的规定等进行编制。工程项目的特征应参照规范并结合工程设计文件的具体情况进行详细准确的描述。以便招标控制价、投标报价的正确编制,避免造价人员在编制招标控制价、投标报价时,对工程量清单的理解产生歧义。
项目特征描述是工程量清单编制的重要内容,是编制招标控制价和投标人投标报价的重要依据,招标人应按《计价规范》的要求,将工程量清单中的项目特征进行详细的描述,以便于招标控制价的正确编制、投标人合理报价。
比如:土方工程中,在没有准确地质资料的情况下,工程量清单中对土质的类别没有描述是几类土;土方运距在工程量清单中描述为“土方运距由投标人自行考虑”。
又比如:工程量清单中描述为“地面砖为600*600的同质地砖或玻化砖”、“地面或墙面为20厚600*600的花岗岩”、“天棚吊顶安装600*600的格栅灯”等。这样的材料特征描述过于简单、粗糙,不详细准确。
以上两种情况出现的原因有:1、土方工程是因为缺乏可靠的地质资料,所以工程清单中对土质的类别没有描述;土方运距是因为编制清单时,对土方的运距还不能确定;地面、墙面、天棚格栅灯是根据设计图纸进行描述的,是因为施工图的设计深度不够。2、因为有些招标人和清单编制人员认为把项目特征清楚了,投标人在报价时就缺乏竞争力;而且在项目实际施工过程中如果实际情况发生对招标人不利的情况,需要增加费用,所以就采取这样一个自认为可以规避风险的方式。
然而工程量清单的项目特征描述得不清楚,就会使招标控制价编制人员难以正确编制招标控制价。同时也助长了投标人的不平衡报价,不利于工程造价的合理控制。
值得招标人注意的是,GB 50500-2008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规定:招标文件与中标人投标文件不一致的地方,以投标文件为准。并应以投标书中的项目特征为依据进行竣工结算。
如上面土方工程的运距,如果投标人在投标时将土方运距考虑得比较小,而施工过程中所发生的实际运距比较大的话,结算时必然会增加工程费用。又比如上面工程量清单对材料特征描述不详细,如果投标人采取不平衡报价,把某些材料特征描述得不清楚,而用量又比较大的材料价格报低价,在工程实施过程中,就可能会出现材料价格的变更,增加工程费用或者扯皮现象。这对工程造价的合理控制、工程的顺利实施、工程的顺利结算和交付使用都是不利的。
准确编制工程量清单是招标人的责任,所以招标人只有把工程量清单中的项目特征描述得清楚准确,才能有利于合理地控制工程造价。招标人应通过招标文件的编制、工程量清单的编制、施工合同的签订等方面来合理地控制工程造价。另一方面,作为投标人应根据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设计文件、现场考察、企业自身的情况,在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计价规范的情况下采取合理的不平衡报价和具有竞争力的报价策略,才能获取较为有利的经济效果。
二、招标控制价编制时主要材料、设备价格的确定
根据《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 50500―2008 4.2.3条规定:编制招标控制价时,材料价格应根据工程造价管理机构的工程造价信息,工程造价信息没有的参照市场价。
这里要论及的问题是:如果信息价上缺少,或者没有匹配的材料、设备的价格时,其价格应由谁来确定,以及怎样确定。
1、信息价上缺少,或者没有匹配的材料、设备的价格时,其价格当然应由建设单位来确定。建设单位应根据设计文件、工程项目的特点、功能需求并通过市场调查询价来确定价格。如果造价接受委托对工程项目编制招标控制价时,造价单位对建设单位所提供的材料、设备价格则应根据设计文件、自己所了解的价格信息、类似工程与该工程有关的材料、设备价格信息资源,并通过必要的市场调查,对建设单位提供的材料、设备价格提出意见和合理化建议。其价格最终业主负责确定。
2、信息价上缺少,或者没有匹配的材料、设备的价格如果建设单位要求造价咨询单位询价和定价。造价咨询单位作为从事专业工程造价咨询服务,理应为建设单位和建设市场提供先进、科学、准确、合理的服务。但由于目前我国的工程造价咨询的水平还处于发展阶段,工程造价咨询的水平还不是很成熟,队伍的素质还有待提高。目前大部分造价单位还不能完全掌握工程建设中的新工艺、新技术所涉及到的材料、设备的专业技术含量、质量品质和市场情况,如果把定价的权利完全赋予造价咨询单位,一些造价单位的造价咨询人员可能不能准确把握新材料、设备的质量品质和与之相关的价格。这样有可能会给建设单位、投标单位以及造价单位自身都会带来不必要的风险。实际业务过程中,建设单位没有定价,而是由造价单位来对新材料、新设备、以及特殊材料设备定价的项目,因为设计的不完善,造价人员对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新设备或特殊材料设备的不够了解,以及一些其他的人为等因素,有些价格确定的不够合理。在项目实施过程中给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带来一些争议,给施工合同的履行和工程结算带来一些不利,同时也给造价咨询单位增加了执业风险。
从上面的情况可以看出一方面市场需要造价咨询业提供更多更好的技术经济服务,另一方面也能看出造价咨询业正处在发展阶段。这就给造价咨询业提供了一个发展的契机,同时也给咨询业提出更高的服务要求,造价咨询业一方面要抓住这个契机,另一方面要加强自己的技术经济服务的水平和质量,赢得建设市场和社会信誉。只有这样才能成熟造价咨询业,是得与国际接轨成为现实,与国际先进的咨询水平靠拢。
三、工程量清单计价价差计价方式的探讨
主要材料、人工、机械发生价差时,其价差直接进入综合单价存在一定的缺陷。
有的省市的管理费和利润的计取基数是人工、材料、机械的合计金额。所以当材料、人工、机械特别是主要材料的价格发生较大的价差时,将价差直接进入综合单价,势必会较大地改变了投标人中标价中所体现的企业管理费和利润,这对招投标双方的其中一方是不利的。
有的省市的管理费和利润的计取基数是人工或人工加机械的合计金额。同样当人工、或人工和机械特别是人工价格发生较大的价差时,将价差直接进入综合单价,势必会较大地改变投标人中标价中所体现的企业管理费和利润,这对招投标双方的其中一方是不利的。
以上两种情况,如果价差是正值,招标人就得在投标人原来的中标价的基础上多支出企业管理费和利润的费用,这时就对业主不利。如果价差是负值,投标人所获企业管理费和利润就会比中标价的基础上减少管理费和利润的费用。这时就对施工单位不利。然而工程实践中,由于价格上涨是一个总的趋势,所以价差是正值的情况更多,也就是说,根据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的计价方式,在工程结算时业主单位要付出比中标价中更多的管理费和利润给施工单位的机会更多些。
如果价差是负值,根据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的计价方式,在工程结算时施工单位就会获取比中标价更少的管理费和利润。如果价差是负值的原因是业主单位的原因,施工单位可以通过索赔的形式要求补偿,但工程实践中这种补偿很少见,也很难取得成功。
四、措施项目清单有关问题的探讨
1、措施项目清单未列出的措施项目投标人可以进行增补的问题
2008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关于措施项目清单【条文】4.3.5规定 :投标人可根据工程实际情况结合施工组织设计,对招标人所列的措施项目进行增补。
规范规定投标人对招标人所列的措施项目进行增补,这就让投标人较难操作。因为如果增补措施项目,就会增加工程费用,而投标总价不能高于招标人所设置的拦标价。招标人的措施项目清单中未列出的措施项目,投标人是不能贸然增补的。否则会影响到其他项目的单价,在评标过程中也会影响到商务标的评分,甚至投标报价失败。规范规定投标人对招标人所列的措施项目进行增补,这一规定在实际操作中有一定难度。
2、措施项目清单漏项或偏差问题
2008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条文】4.5.3 明确规定了工程计量时,若发现工程量清单中出现漏项、工程量计算偏差,以及工程变更引起工程量的增减,应按承包人在履行合同义务过程中实际完成的工程量计算。这里的工程量清单出现漏项或偏差,是否包含措施项目清单不是很明确。计价规范规定投标人应根据招标文件、措施项目清单、设计文件、施工方案等进行自主报价,对招标人未列出的措施项目可以进行增补。实践中对措施项目漏项(清单中未列出的措施项目),一般是根据实际需要,根据监理工程师审批、业主确认的施工方案进行调整。
Abstract: Along with the internationalization of China′s bidding system, detailed list valuation reflects its importance gradually. It eliminates the defects which may appears disputes for traditional valuation dues to different understanding and defects of design drawings, which causes the calculated quantities are different, and the owner′s bidding price and bidder′s bid price are very inconsistent.
关键词: 投标招标;清单计价;规范
Key words: bidding;detailed list valuation;standard
中图分类号:TU723.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6-4311(2012)03-0071-01
0 引言
由于现在我们传统计价方式不能反映施工企业之间的管理技术水平与工程成本的差异,所以限制了业主方的市场自由定价权,且建筑产品的商品属性得不到发挥。本文就从招标文件的工程量清单编制、投标报价编制、工程量清单计价、评标几方面阐述此清单计价规范。
1 招标文件中工程量清单编制
1.1 一般规定。业主是否编制工程清单招标决定建设工程是否按清单计价的。业主统一提供工程量清单,投标人据清单项目的提示来分别报价。
1.2 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的编制。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应按照《计价规范》规定的统一项目名称、项目编码、工程量计算规则以及计量单位来进行编制。
其实在实践中很多因素影响措施项目设置,有工程本身因素外还有气象、水文、安全、环境等以及施工企业的具体实际情况。
1.3 其他项目清单的编制。其他别的项目清单是业主提出的跟拟建项目有关的特殊要求。由投标人项目和招标人项目两部分组成。
1.4 税金和规费。税费项目按税务部门的规定列项,国家和地方规定应列入的规费项目,全部列项。
1.5 业主的一个重要抉择是委托中介组织编制工程量清单。
2 投标报价清单编制
2.1 措施项目清单的填报 投标企业可按企业实际情况减少或增加措施项目内容报价,但有时某些必要措施必不可少,如为满足项目的特定功能。它必须由费用投入来满足,投标企业能否中标也许关键就在此了。该项的填报,那么就归纳三个要点来分析:
2.1.1 强调自主性 关于是否填报,填写多少业主提供的措施项目清单的情况,由施工投标企业决定。投标企业可以根据自身管理水平、施工技术设计,拟建工程的施工组织设计,适当变更和增减清单项目,再填报。
2.1.2 推定和不可索赔 有时工程施工中必须发生一些项目,但投标企业并没有填报业主清单中所列项目,业主可以认为投标人报送的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的综合单价中已经包含它了,因为业主有这样的权力。只要将来发生该措施项目,投标人就不能以任何借口来要求索赔与调整。
2.1.3 强调综合性 和分部分项工程报价相同,所填报项目的材、机、人、管理、利润以及风险等各种因素的各项费用都在投标企业填报的措施项目费中包含。
2.2 其他项目清单的填报 对于此类项目清单的填报,业主是提供清单索引的,以此来指导它们的具体填报。
2.2.1 招标人项目部分 其他项目清单中,更改招标人在招标人部分确定的项目预留金、材料购置费是投标企业没有的权利。在投标企业不响应的情况下,当投标企业接受要约进行处理。
2.2.2 投标人项目部分 对于参考项目总承包管理费和零星工作项目费这两个投标人部分费用,业主指定分包和业主提供材料包干使用总承包管理费都由投标企业协调配合。投标企业填报零星工作项目费时,由业主提供零星工作项目表。
2.2.3 在其他项目清单中,有些是投标人不得篡改的,比如招标人填写的零星工程项目、数量,并且这些必须进行报价。也有被视认为投标企业无偿服务的,如投标企业没有填报。
工程总的投标报价就是由以上各项合计来生成。
3 工程量清单计价
3.1 招标控制价 实行工程量清单招标是国有资金投资的工程应该也必须做的,还有就是由招标人编制招标控制价。当招标控制价超过批准的概算时,招标人应报原概算审批部门审核。投标人的投标报价高于招标控制价的,其投标应予拒绝。
招标控制价应在招标文件中公布,不应上调或下浮,并上将招标控制价的明细表报工程所在地工程造价管理机构以备查。
3.2 投标价 投标总价应当与工程量清单构成的分部分项工程费、措施项目费、其他项目费和税金、规费的合计金额一致。
3.3 索赔与现场签证的规范 ①提出索赔三要素;②索赔处理程序;③索赔方法;④索赔对象;⑤现场签证时限。
4 评标
招标文件事先会确定评标标准,评标就按此标准实行,且在实行工程量清单计价的模式下评标。另外此评标标准尤其要充分体现清单计价的特点,再者合理确定评标委员会的自由裁量权。
4.1 投标策略分析 在工程结算时工程量按实调整,但不调整单价,是实行工程量清单计价招标投标中所允许的。采用不平衡报价(确定综合单价时,在充分的考虑了可变动的工程量、早收工程进度款,提高今后发生机率高的暂定工程单价并且总价不变的情况下进行策略性地报价是投标企业最有可能采取的措施。
4.2 合理低价的确定 业主可以对投标企业提出要求,对重要的分部分项目、重要措施项目的综合单价报价,对机械使用费、材料费、人工费、管理费、利润组成分部分项工程和措施项目费用进行分析,并提出分析依据。
4.3 中标条件 投标企业中标必需符合两个条件:招标文件中规定中的实质性要求被满足,除了那些投标价格低于成本的,其余的都要是经评审的投标价最低;招标文件中各项综合评价规定的各项综合评价标准能够最大限度实现。实施工程量清单计价招标,在进行相应分析,最后确定出合理的最低价。
参考文献:
[1]严伟群.浅谈在装饰工程投标报价中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的应用.现代企业文化,2008.
关键词:工程造价;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工程招投标
引言
长期以来,我国工程建设发承包计价,定价以工程预算定额作为主要依据。为了适应目前招投标竞争由市场形成工程造价的需要,工程建设领域与国际社会接轨,而逐步引进了工程量清单计价作为主要的计价方式。从本质上说,工程量清单计价是市场经济的环境对工程造价的要求。
2 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
2.1 工程量清单计价的基本方法和程序
工程量清单计价的基本过程可描述为:在统一的工程量计算规则的基础上,制定工程量清单项目设置规则,根据具体施工图纸计算出各清单项目的工程量,再根据各种渠道所获得的工程造价信息和经验数据计算出工程造价。
工程量清单计价的编制过程可分为两个阶段:一是工程量清单格式的编制,二是利用工程量清单编制投标造价。投标报价是在业主提供的工程量计算结果的基础上,根据企业自身掌握的各种信息资料,结合企业定额编制得出的。
(1)分部分项工程费=分部分项工程量*分部分项工程单价。
其中:分部分项工程单价由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管理费、利润等组成,并考虑风险费用。
(2)措施项目费=措施项目工程费*措施项目综合单价。
其中措施项目包括:通用项目、建筑工程措施项目、安装工程措施项目和市政工程措施项目。措施项目综合单价的构成与分部分项工程单价的构成类似。
(3)单位工程报价= 分部分项工程费+措施项目费+其他项目费+规定费用+税金
(4)单项工程报价=单位工程报价的总和
(5)建设项目总报价=单项工程报价的总和
2.2 工程量清单计价的操作过程
目前,我国工程量清单计价作为一种市场价格的形成机制,主要用在工程招投标阶段。
(1)工程招标阶段。招标单位在工程方案、初步设计和部分施工图设计完成后,即可委托标底编制单位按照统一的工程量清单计算规则,计算并列出各分部分项工程的工程量清单,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发给各投标单位。其工程量清单的粗细程度、准确程度取决于工程的设计深度,以及编制人员的技术水平和经验。在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中,项目编号、项目名称、计量单位和工程数量等项,由招标单位根据全国统一的工程量清单项目设置规则和计量规则填写。单价与和价由投标人根据自己的施工组织设计,以及招标单位对工程质量的要求等因素综合评定后填写。
(2)投标单位做标书阶段。投标单位接到招标文件后,要对招标文件进行透彻的分析研究,对图纸进行仔细的理解。对招标文件中所列的工程量清单进行审核,审核中如果招标单位对所列的工程量误差允许调整,就要详细审核所列工程项目的工程量,对有较大误差的,通过招标单位答疑会提出调整意见,取得招标单位同意后进行调整,如果不允许调整,则只对主要项目和工程量大的项目进行审核,发现误差时,可以利用调整单价的方式解决。工程量确定后进行工程造价的计算。
对工程量套用单价有两种方法。一种是工料单价法,即工程量清单的单价,按照现行预算定额的工、料、机消耗标准及预算价格确定。其他直接费、现场费、管理费、利润、规定费用、风险金、税金等,计入其他相应标价计算表中。该方法虽然价格构成比较清楚,但反映不出工程实际质量要求和投标企业的真实技术水平。另一种是综合单价法,即工程量清单的单价综合了直接工程费、间接费、规定费用、材料价格差额、利润、风险金、税金等一切费用。当工程量发生变更时,易于查对,能够反映出企业的技术能力和工程管理能力。
(3)评标阶段。在评标时,可以对投标单位的最终总报价,以及分项工程的综合单价的合理性进行评分。由于采用了工程量清单计价法,所以投标单位都站在同一起跑线上,因而竞争更为公平合理,有利于实现优胜劣汰,而且在评标时应坚持倾向于合理低标价中标的原则。评标时可采用综合评分的方法,不仅考虑报价因素,而且对施工企业的施工组织设计、企业业绩和信誉等按一定的权重分值分别进行评分,按总评分的高低确定中标单位。
2.3 工程量清单的基本计价模式的基本内容
目前,由于工程建设计价模式还处于发展和过渡时期,我国工程量清单计价法还缺乏统一的计量规则和配套体系。借鉴国外的经验,结合国内的市场环境,现从以下几个方面加以分析。
在工程清单中,我们把构成项目实体的工程量称为实体工程量,其余的为非实体工程量。实体工程量的特点是,它所消耗的材料数量不因施工方案变化而变化,而非实体工程量所消耗的材料数量与施工方案息息相关。如模板工程,施工方案不同时,所需投入的周转性材料数量就会不同。把工程量分成实体工程量与非实体工程量就是为了分清哪些是施工企业可控的,哪些是不可控的,从而发挥出施工企业的能动性。
费用税金利润工程量
一、定额计价、分项工程单价构成、单位工程项目划分、计价依据
1.按定额计价时单位工程造价由直接工程费、间接费、利润、税金构成,计价时先计算直接费,再以直接费(或其中的人工费)为基数计算各项费用、利润、税金,汇总为单位工程造价。工程量清单计价时,造价由工程量清单费用(=∑清单工程量×项目综合单价)、措施项目清单费用、其他项目清单费用、规费、税金五部分构成,作这种划分的考虑是将土木施工过程中的实体性消耗和措施性消耗分开,对于措施性消耗费用只列出项目名称,由投标人根据招标文件要求和施工现场情况、施工方案自行确定,以体现出以施工方案为基础的造价竞争;对于实体性消耗费用,则列出具体的工程数量,投标人要报出每个清单项目的综合单价。
2.分项工程单价构成不同。按定额计价时分项工程的单价是工料单价,即只包括人工、材料、机械费,工程量清单计价分项工程单价一般为综合单价,除了人工、材料、机械费,还要包括管理费、利润和必要的风险费。采用综合单价便于工程款支付、工程造价的调整和工程结算,也避免了因为“取费”产生的一些无谓纠纷,综合单价的报出是一个个别计价、市场竞争的过程。
3.单位工程项目划分不同。按定额计价的工程项目划分即预算定额中的项目划分,一般土建定额有几千个项目,其划分原则是按工程的不同部位、不同材料、不同工艺、不同施工机械、不同施工方法和材料规格型号,划分十分详细。工程量清单计价的工程项目划分较之定额项目的划分有较大的综合性,新规范中土建工程只有177个项目,它考虑工程部位、材料、工艺特征,但不考虑具体的施工方法或措施,这样能够减少原来定额对于施工企业工艺方法选择的限制,报价时有更多的自主性。工程量清单中的量应该是综合的工程量,而不是按定额计算的“预算工程量”。综合的量有利于企业自主选择施工方法并以之为基础竞价,也能使企业摆脱对定额的依赖,建立起企业内部报价及管理的定额和价格体系。
4.计价依据不同。这是清单计价和按定额计价的最根本区别。按定额计价的唯一依据就是定额,而工程量清单计价的主要依据是企业定额,包括企业生产要素消耗量标准、材料价格及管理状况、各项管理费支出标准等。工程量清单计价的本质是要改变政府定价模式,建立起市场形成造价机制,只有计价依据个别化,这一目标才能实现。
二、计价模式、采用的单价、反映的成本价、结算的要求、风险处理的方式、项目的划分、工程量计算规则、计量单位
1.采用的计价模式不同。工程量清单计价,是实行投标人依据企业自己的管理能力、技术装备水平和市场行情,自主报价,定额其所报的工程造价实际上是社会平均价,
2.采用的单价方法不同。工程量清单计价,采用综合单价法,综合单价是指完成规定计量单位项目所需的人工费、材料费、机械使用费、管理费、利润,并考虑风险因素,是除规费和税金的全费用单价。
工程预算定额计价,采用工料单价法,工料单价土木工程是指分部分项工程量的单价为直接费,直接费以人工、材料、机械的消耗量及其相应的价格确定;间接费、利润和税金按照有关规定另行计算。
3.反映的成本价不同。工程量清单计价,反映的是个别成本;工程预算定额计价,反映的是社会平均成本。
4.结算的要求不同。工程量清单计价,是结算时按合同中事先约定综合单价的规定执行,综合单价基本上是包死的;工程预算定额计价,结算时按定额规定工料单价计价,往往调整内容较多,容易引起纠纷。
5.风险处理的方式不同。工程量清单计价,使招标人与投标人风险合理分担,投标人对自己所报的成本、综合单价负责,还要考虑各种风险对价格的影响,综合单价一经合同确定,结算时不可以调整(除工程量有变化),且对工程量的变更或计算错误不负责任;招标人相应在计算工程量时要准确,对于这一部分风险应由招标人承担,从而有利于控制工程造价。工程预算定额计价,风险只在投资一方,所有的风险在不可遇见费中考虑;结算时,按合同约定,可以调整。可以说投标人没有风险,不利于控制工程造价。
6.项目的划分不同。工程量清单计价,项目划分以实体列项,实体和措施项目相分离,施工方法、手段不列项,不设人工、材料、机械消耗量。这样加大了承包企业的竞争力度,鼓励企业尽量采用合理的技术措施,提高技术水平和生产效率,市场竞争机制可以充分发挥。工程预算定额计价,项目划分按施工工序列项、实体和措施相结合,施工方法、手段单独列项,人工、材料、机械消耗量已在定额中规定,不能发挥市场竞争的作用。
7.工程量计算规则不同。工程量清单计价,清单项目的工程量是按实体的净值计算,这是当前国际上比较通行的做法;工程预算定额计价,工程量是按实物加上人为规定的预留量或操作裕度等因素。
8.计量单位不同。工程量清单计价,清单项目是按基本单位计量;工程预算定额计价,计量单位可以不采用基本单位。
三、工程量清单计价的特点
1、强制性。强制性主要表现在,一是由建设主管部门按照强制性国家标准的要求批准颁布,规定全部使用国有资金或国有资金。投资为主的大中型建设工程应按“计价规范”规定执行。二是明确工程量清单是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并规定了招标人在编制工程量清单时必须遵守的规则。
2、竞争性。竞争性表现在“计价规范”中从政策性规定到一般内容的具体规定,充分体现了工程造价由市场竞争形成价格的原则。“计价规范”中的措施项目,在工程量清单中只列“措施项目”一栏,具体采用什么措施,由投标人根据企业的施工组织设计,视具体情况报价。另一方面,“计价规范”中人工、材料和施工机械没有具体的消耗量,为企业报价提供了自主的空间。
3、通用性和实用性。通用性的表现是我国采用的工程量清单计价是与国际惯例接轨的,符合工程量计算方法标准化、工程量计算规则统一化、工程造价确定市场化的要求。实用性表现在“计价规范”的附录中工程量清单项目及工程量计算规则的项目名称表现的是工程实体项目,项目名称明确清晰,工程量计算规则简洁明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