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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我局在县委、县政府和上级业务主管部门的正确领导下,坚持依法行政、依法办事、文明执法,林业行政执法工作在队伍建设、制度建设、依法行政等方面取得了一定成效,提高了依法行政、依法治林的能力和水平,促进了我县林业工作健康发展,充分发挥了林业部门在建设“森林”的重要作用,为促进我县生态型工贸强县的建设做出了积极贡献。
(一)加强组织领导,确保依法行政整改工作有序开展。2008年9月,县监察局下发了《关于对全县林业系统开展依法行政综合监察工作检查的情况通报》后,我局高度重视,把依法行政整改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成立了林业局依法行政监察工作领导小组,明确了主抓领导、业务指导领导和各领导分片负责督查挂钩的乡镇和股室,明确责任;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全系统依法行政监察各项日常工作。同时能及时因领导变换调整工作领导小组。
(二)加强整改,确保依法行政综合监察整改工作落到实处。针对林业行政处罚存在的4个问题,我局逐一落实认真对待。对能马上整改的问题立即整改,对能马上纠正的问题立即纠正,对一时无法整改到位的逐步整改。一是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主体资格制。明确规定林业站作为林业局派出机构,不得以其林业站名义作出行政处罚,应一律以林业局名义进行行政执罚,明确执法主体应为县林业局。二是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亮证上岗制。2009年12月对原吊钟岩林业检查队非在编人员共计26人全部予以辞退,并于2009年12从全县事业单位中公开磷选10名人员、2010年8月从大中专毕业生中公开招聘13名人员充实到林业执法队伍中,同时及时组织开展执法培训和考试取得执法证,解决了长期来临时人员无证上岗执法的局面。三是着力规范林业行政执法处罚自由裁量权。针对自由裁量权过大问题,2009年我局认真开展行政执法处罚自由裁量权工作,通过细化处罚幅度,梳理裁量权项目、细化裁量标准、优化裁量流程、公开裁量细则、落实裁量责任,最大限度地缩小林业行政案件自由裁量的弹性空间,确保了依法行政。四是做好林业行政案件的审核把关,严格执法程序。要求各执法部门和人员在办理行政案件时必须严格填写有关法律文书,履行法定程序,否则不予审核、不支持处罚意见,做到处罚有明确的法律依据,事实清楚,坚决杜绝处罚与依据不符,适用法律不规范完整等现象的发生,保证了林业行政案件处罚的公正性。对重大问题实行行政领导集体讨论决定,避免了错案的发生,保护了行政执法人员,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五是认真开展林业行政处罚案卷评查工作。按省市林业部门和法制办对行政案卷评查的通知要求每年两次组织林业执法人员进行自查。查程序是否合法,查手续是否完备,查笔录是否规范,查材料是否齐全,查适用法律条文是否正确等。从组织开展的林业行政处罚案卷检查中,林业行政处罚案件卷宗基本能按照省林业厅统一制作的文书归档,材料较完整规范,行政处罚能严格按照自由裁量权标准执行,能正确规范运用法律条款,依法行政水平进一步提高。
(三)依法加强林政资源管理,维护森林资源安全。针对林业行政许可方面存在的3个问题,我局逐一落实认真对待。一是严格执行森林采伐限额管理。规范了木材采伐申报、审批程序,明确规定了木材采伐所必备的条件和执行程序,真正做到伐前有申请、伐中有监督、伐后有验收,材料规范完整。二是依法加强林地管理。针对目前各类工程占用林地现象较多的实际情况,林业局主动介入,以最优化的方法使用有限的林地定额,既保护好有限的林地资源,又保证我县“五大战役”重点项目、民生项目建设征占用林地使用指标,同时严把审核关,并进行跟踪管理,发现问题及时解决。三是规范木材流通秩序,坚持实行木材经营加工许可证和木材运输准运证制度。对木材经营加工单位和个人开展经常性检查,有效的制止了非法收购、加工和运输木材的违法行为。
(四)建立健全制度,确保依法行政整改工作有章可依。我局组织人员依据《行政处罚法》、《行政许可法》、《行政诉讼法》、《行政复议法》、《国家赔偿法》和《森林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制订了《县林业局规范行政权力运行和自由裁量权工作实施方案》、《县林业局行政权力动态运行制度》、《县林业局行政执法回避制度》《行政权力运行流程图》、《县林业局林业行政执法管理规定》(试行)、《县林业局林业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案件评查标准》等多项制度。通过建立健全各项行政执法制度,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确保依法行政工作有章可依。
(五)加强林业行政执法队伍建设,提高依法行政水平。以普法学习为契机,以林业执法人员为主,组织干部职工采取自学、听讲座、参加培训等形式,系统地学习了林业法律、法规和《行政处罚法》、《行政复议法》、《行政许可法》等规范行政执法行为的相关法律;专门邀请省林业厅、市林业局和县检察院领导为全系统执法人员开展了林业法律、法规和预防职务犯罪为主题的专题培训,培训400人次;每年最少选派4名行政执法业务骨干到省林业厅参加行政执法培训。通过学习培训,林业行政执法人员的法律意识和执法能力水平进一步增强。
(六)自觉接受社会监督,提高依法行政质量。实行政务公开,局机关实行政务公开,森林公安实行警务公开,林业站、木材检查站(执法大队)实行站务公开。我局在局域网上设立了政务公开专栏,公布了现行依法设定的林业行政许可,行政处罚项目、处罚标准和处罚依据,便于执法人员执法和方便群众查阅,增加了行政执法透明度。同时对上级交办及人大、政协提案和媒体曝光的案件及时查办和答复,
二、存在问题
(一)林业法律、法规宣传有待加强。目前,保护与发展的矛盾十分突出,个别地方以牺牲生态环境为代价换取经济发展的现象时有发生,同时,一部分群众对林业行政执法存在不正确的认识和看法。
(二)执法人员素质有待提高。少数执法人员业务水平较低,对林业相关法律法规学习不透彻,掌握运用还不熟练,还需要进一步将学习和运用相结合,达到学以致用的目的。
(三)案件卷宗有待规范。部分案宗执法人员笔迹潦草不清,表述不规范,在笔录中凡修改处无被询问人指印的确认或签字,在同一案件中询问笔录出现有关的数据前后不一致等现象。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加大法制宣传力度。广泛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活动,创新形式和方法,大力开展以林业法律、法规为主要内容的法制宣传活动,特别要深入偏僻边远农村地区宣传,使林业法律法规家喻户晓,形成全社会关心、支持和参与依法治林的良好氛围。
(一)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我局作为全县科技、工业信息化发展管理部门,一直以来十分重视依法行政工作。目前我局基本形成了由局长亲自抓,分管副局长具体抓,办公室等其它部门全力抓的工作格局。同时,将依法行政工作贯穿于创先争优、党务公开等活动,广泛宣传发动,营造了依法行政的浓厚氛围。
(二)加强制度建设,明确依法职责。为了更好地贯彻实施依法行政,转变政府管理职能,做到行政权力授予有据、行使有规、监督有效。我局通过调整和完善依法行政责任制实施方案,把依法行政责任制、依法行政目标分解落实到各科室、岗位,并建立检查和考核制度,要求在依法行政工作中工作人员作出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决定等具体行政行为,必须遵守法定权限、法定程序和法定期限。建立健全行政执法主体资格制度,未经法规、规章授权或委托的组织,不得行使行政执法权。
(三)加强学习培训,提高执法水平。为了全面落实中央《关于进一步加强领导干部学法用法,提高依法执政能力的意见》,我局结合工作实际,采取各项措施,不断加大对执法人员的依法执政学习和培训工作,不断提高单位干部职工的依法执政能力和水平。如:组织全局工作人员认真研读《公务员行政许可法读本》、《干部法律知识读本》、《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纲要》、《保密法》、《行政复议法》、《行政诉讼法》和《行政监察法》等法律法规,同时,抓住每个星期“周部署会”的机会,组织单位员工集中学习、交流经验,使业务人员能较好地掌握与本部门业务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并正确运用于实际工作中,提高工作业务水平。
(四)加强监督管理,严格评议考核。严格组织依法行政考核工作是落实依法行政的有效措施。我局一直以来认真贯彻省、市、县推进依法行政工作的精神,及时向县政府法制办报告我局实施依法行政的有关情况,自觉接受同级人大、政协、派和人民群众的监督。一年来,我局在办理行政许可过程中,未发生一起申请人投诉、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同时,我局还通过通过强化依法行政年度考核、自查工作,有效地保证了科技依法行政工作的全面推进。
二、依法履行法定职责,全面推进依法行政
(一)进一步规范行政审批职权。非行政许可事项是我局依法行政的一项重大事项,我局4项非行政许可事项已全部进入县政府政务服务中心,实行“窗口”统一受理、统一登记,认真落实、分头承办制度。同时,还按照及时、便民、高效的原则,根据审批事项的性质、特点和内容,制定相应的审批操作流程,减少审批环节,简化审批手续,改进审批方式,提高审批效率,最大限度地减少审批人员的自由裁量权和审批随意性。2014年,协助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和有限责任公司完成科技项目申报等工作。协助混凝土有限公司和泉水厂完成中央技改项目申报,协助生物质能源有限公司成功申报省节能专项资金300万元,扶持规模以上企业,发展规模以下企业。二是加大企业融资担保力度。做好贷款前调查,严把评审关,强化贷款后跟踪服务,确保资金发挥效益,为企业破解发展生产资金短缺问题。2014年前三季度,协助生态投资担保有限公司担保贷款8365万元,该公司获得省工信厅补贴31.2万元。
(二)逐渐加大知识产权保护力度。为了进一步规范我县知识产权保护工作,加大执法检查力度。2014年8月我局会同相关部门,对我县较大企业进行了专利执法检查。经过检查,总体情况较好,但也有部分商户存在宣传资料中专利标识不清晰的情况存在,已要求商户停止发放相关资料,并及时整改。2014年9月,我局组织人员到科技型规模企业进行专利走访服务活动,走进企业进行专利宣传,并为企业解决专利申报、示范企业申报、制度规范等多项实际问题。
(三)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工作。我局在党务政务公开推进过程中,一直以来讲求实效,结合实际,突出重点,创新形式,不断提高党务政务公开工作水平。每当有规划、政策、文件、批复等可公开文件和制度出台时总是及时在县政府信息平台上予以公开。重点公开与群众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的事项,以及群众最关心、社会最敏感、反映最强烈的热点问题。如重大人动、科技申报方面的政策文件、办事程序等,在方便服务对象的同时,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并确保公开内容真实、全面和有效,营造公正透明的政务公开环境。
(四)依纪依法做好举报工作。局党组一直以来高度重视群众来信来访工作,按照构建和谐社会、建设“和谐”的要求,落实好工作制度。坚持对每一件来信来访都做到认真调查核实,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并健全防范和化解社会矛盾的工作机制,切实维护举报当事人的权利。另外,局党组结合我局实际,成立了依法行政责任追究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成员由局主要领导、局纪检领导、办公室负责同志组成。负责及时纠正行政执法过程中的违规行为和法律责任的追究工作。
全省行政执法机关今年月至月继续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现结合我县实际,根据省政府法制办《关于继续开展行政许可案卷和行政处罚案卷评查工作的通知》府法发〔〕86号)要求。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查范围和内容
全县已办结的行政许可案卷和按一般程序作出的行政处罚案卷,年月日至年月日期间。为年度全县行政执法案卷评查范围。发展改革、公安、水利、农业、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卫生、地方税务、质量技术监督、旅游、气象等10个行政执法部门(含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年度行政执法案卷评查的重点对象。
二、评查方式
本次行政许可案卷和行政处罚案卷评查活动,采取各行政执法部门(单位)自查,县政府法制办组织检查,省、市法制办重点抽查的方式。
三、评查步骤
本次案卷评查工作从月初开始,月底结束。
1.开展自查自评(月日前)。列入重点评查对象的10个行政执法部门要制定具体工作方案,对本部门的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进行自查自评,分别形成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自查报告,并于月日前报县法制办。
非列入重点评查单位也要认真对照《江省行政许可案卷评查要点(试行)》和《江省一般程序行政处罚案卷评查标准(试行)》的要求和本通知精神,自行组织做好本单位的行政许可案卷和行政处罚案卷的评查工作,并按照要求将自查报告报送至县法制办。
2.组织检查(月日前)。各行政执法部门自查结束后,县政府法制办将组织检查,市法制办组织抽查。月底前,省法制办将组织重点抽查,具体方案另行通知。
3.整改总结(月底前)。根据省、市法制办对县政府的反馈意见,认真组织有关单位整改、纠正,并在规定时间内报告落实整改工作的情况。
四、评查工作要求
县级各行政执法部门(单位)要高度重视这次案卷评查工作,将其作为规范行政执法行为的有效途径,加强领导,落实责任,确保评查工作取得实效。
(一)对案卷评查中评出的优秀办案人员给予通报表彰;对不合格案卷比例较高的行政执法机关,要把案卷评查和行政执法责任制的落实结合起来。必要时将以适当的形式予以通报批评;对违法办案、造成严重后果的责任人,将建议有权机关依法追究相应的责任。案卷评查结果纳入本年度依法行政考核。
(二)制定评查方案,县级行政执法部门要积极做好案卷的自查自评工作。精心组织,周密安排,确保本次评查工作顺利进行。通过评查,及时总结经验,查找不足,改进工作。要把案卷评查作为提高本部门行政执法质量和水平的一次契机,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提高行政执法水平。
为进一步推进交通行业依法行政,规范交通行政执法行为,根据省交通厅《关于开展2013年全省交通运输行政执法监督检查的通知》和市局《关于开展2013年全市交通运输行政执法监督检查的通知》文件的总体要求,县局决定结合执法人员年度培训计划,在全县交通系统开展一次行政执法监督检查活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的主要内容
(一)执法案件办理情况
1.执法主体是否合法,执法人员是否取得执法资格和执法证件;
2.违法事实的认定是否清楚;
3.认定违法事实的证据是否确实充分;
4.违法事实的定性是否准确,适用法律法规规章是否准确;
5.行政处理结果是否合法、合理、适当、公平;
6.执法程序是否合法;
7.执行收缴分离、罚缴分离制度情况;
8.执法卷宗、文书是否规范整洁。
(二)执法队伍建设情况
1.执法人员准入管理情况;
2.执法人员岗前培训和岗位培训情况;
3.执法证件管理情况;
4.执法作风建设情况;
5.文明执法创建情况。
(三)执法监督工作情况
1.执法监督制度建立和落实情况;
2.执法评议考核体系的建立和执法评议考核的开展情况;
3.执法责任追究情况;
4.执法激励机制的建立和落实情况;
5.执法监督检查活动的开展情况。
(四)行政许可审批情况
1.建立行政许可、行政审批工作制度情况;
2.设定行政许可、行政审批项目情况;
3.实施行政许可、行政审批情况;
4.对被许可人实施许可、审批事项的监督检查情况。
(五)行政复议应诉情况
1.行政复议机构设置和行政复议人员配备情况;
2.行政复议工作机制建设情况;
3.行政复议案件受理和办理情况;
4.行政应诉情况。
(六)组织领导保障情况
1.对依法行政和执法工作的领导情况;
2.依法行政工作制度、规划、方案的建立和落实情况;
3.法制工作机构建设情况;
4.执法信息化建设情况;
5.依法行政和法制工作的理论研究情况;
6.执法经费保障情况。
(七)涉企收费行为
为了进一步规范交通运输系统涉企收费行为,此次监督检查特别要将涉企收费作为检查的一项重要内容,县局将对2010年1月1日以来被检查单位发生的收费行为进行全面的清理和检查,对发现的涉企乱收费行为严格进行整改。
二、检查的形式和步骤
本次检查采取自查和抽查相结合的方式。检查分动员部署、分级学习培训、各单位自查总结及县局检查、市局检查、迎接交通运输部及省厅检查等五个阶段。
(一)组织动员阶段(5月10日到5月17日)
各单位要严格按照县局的统一安排,制定自查迎检具体方案,并及时组织动员部署。
(二)分级学习培训(6月10日前完成)
县局将组织各下属事业单位法制工作骨干参加全市交通系统法制工作骨干进行综合执法知识培训。各单位在此基础上,组织本单位全体执法人员进行培训,内容包括执法工作实务及省厅执法监督检查考试大纲指定法律法规与相关政策。
(三)自查总结及县局检查(6月20日前完成)
1.县局成立执法监督检查组,结合经常性执法督查对各局属事业单位的行政执法工作进行检查。检查组由杨培谦副局长任组长,凌金明、吴云、冯文秀为成员。
2.各单位要严格按照交通运输部及省厅要求逐项对照检查内容进行自查检查,重点是对照《交通运输行政执法监督检查案卷评查标准》及省厅执法监督检查考试大纲(见附件1)要求组织案卷检查、行政执法知识考试,并按照《交通运输行政执法监督检查综合考核评估表》(见附件4)中的内容和标准进行自评(评估)打分,将自查情况形成专题自查报告报县局安全法制科。
3.根据各单位自查情况,县局向市局推荐“交通运输依法行政示范单位”、“交通运输文明执法示范窗口”各一个,推荐“交通运输文明执法标兵”和“交通运输法制先进工作者”各一名。对各单位具体检查时间县局将另行通知。
4.自查(检查)评估得分在70分以下的为不合格单位。不合格单位要提出相应的整改措施和整改期限,并形成专题报告。
5.各单位自查报告、专题整改报告及先进推荐材料请于6月15日前报局安全法制科。
(四)市局检查阶段(6月20日到7月10日)
1.市局成立执法监督检查组,结合经常性执法督查对各县(市、区)局、局属单位的行政执法工作进行检查。检查组由张伟林副局长任组长,赵海忠任副组长,陶宇军、宋明祥、费超勇、闻伟峰、林珑为成员。
2.市局检查组根据省厅要求综合运用案卷评查、随机抽查考试、问卷调查、召开座谈会等方式分头进行检查,并按照《交通运输行政执法监督检查综合考核评估表》对被检查单位如实进行评估打分。
(五)交通运输部和省厅检查(7月10日到8月20日)
7月10日至20日,省厅第五检查组将对我市交通系统行政执法工作进行全面检查。8月中上旬,交通运输部还将对我省交通系统行政执法工作进行检查。请各单位根据检查要求,结合本单位前期自查、检查情况,进一步强化学习提升、强化问题整改、强化履职监管,不断规范执法行为、规范台帐建设,做好迎接检查的各项准备工作。
三、相关要求
(一)高度重视。此次自查、检查活动时间紧、任务重,各单位要密切结合工作实际,特别是要妥善安排好培训学习与世博安保等重点工作矛盾,高标准严要求,扎实开展自查和检查工作,不搞形式、不走过场,确保监督检查工作达到规范执法行为、提升整体工作的预期目的。
一、工作目标
通过全方位深入细致地开展执法监督检查和相关败诉案件分析,提高行政机关依法行政水平,促进法治政府建设,建立权责明确、行为规范、监督有效、保障有力的行政执法责任体制。
二、检点
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适用、行政执法委托、行政败诉、采取行政强制、行政执法(含许可、收费)案卷、行政执法相关制度制定情况。
三、具体内容
(一)行政执法责任制工作领导小组落实情况。
(二)行政执法部门依法履行职责和学法记录情况。
(三)行政执法主体资格、行政执法证件使用和管理、适用法律、执法程序、执法文书、罚没票据使用、行政执法着装、行政执法车辆标识等情况。
(四)对违法行为的查处情况;重大行政处罚案件的审查、备案情况。
(五)各部门(含省直和市直部门)执法工作中存在的交叉执法问题。
(六)未经市政府授权和部门委托,违法执法问题。
四、检查方法
(一)在各单位自查的基础上,听取行政执法部门对有关情况的汇报。
(二)调阅处罚案卷、许可案卷、征收案卷等有关资料,审查行政执法的合法性。
(三)以召开座谈会等形式,征求各部门对行政执法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和矛盾,并提出相应的意见和建议。
(四)对公众举报的行政执法行为进行现场检查和暗访。
(五)市政府法制机构组织年终行政执法责任制评议考核。
五、工作要求
(一)开展对行政执法单位行政执法监督检查工作,是加强和规范行政机关依法行政的有效途径,是政府法制部门监督行政执法活动的经常性和基础性工作。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和市政府有关部门应提高认识,从加强法治文明建设、促进依法行政、提高依法行政能力、强化内部监督的高度来对待本年度检查,组织和配合好行政执法监督检查。
(二)各有关部门要制定自查方案,并认真组织实施。自查结束后,本年度11月中旬前向市政府法制办报送自查报告。
2017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自查报告
XXXX人民政府:
根据《XXXX人民政府2017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安排》、《XXXX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17-2020年)》相关文件要求,我局对2017年度法治政府建设相关工作进行了自查自评,现将结果报告如下:
一、加强领导,强化保障
为进一步改进机关工作作风,加强自身建设,提高工作效率和工作质量,把法治政府建设落到实处,我局成立了以党组书记、局长任组长,副局长任副组长的行政问责领导小组,明确专人负责此项工作,形成层层有人抓、层层有人管、层层有人负责的工作格局。
二、加强培训,提高效率
一是组织全局干部职工采取集中学习与自学相结合的办法,认真学习法制政府建设相关制度精神。
2017年度我局先后组织了两次关于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集中学习会,3月学习了党风廉洁建设相关文件;6月主题学习了《XXXX法制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17-2020年)》。全局干部还进行了法制政府建设的自学活动,结合本职工作撰写了学习心得体会。
二是组织行政执法人员参加各类法律知识培训,提高执法水平。
先后两次组织局全体行政执法人员学习培训各类基本行政法律法规和职位需要的专门行政管理法律法规。
通过一系列的学习培训,从而使全局干部进一步掌握法制政府的相关内容,牢固树立了为民服务、便民服务的思想意识,进一步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
三、公开政务,接受监督
我局在县政府门户网站主动向社会公布发改局权力清单、行政执法办事指南、行政处罚裁量权实施标准等,印发了便民服务卡在政务服务中心发改行政审批窗口对外发放,让社会各界知晓本机关的各类行政审批事项审批条件、需要提交材料和办理流程。充分发挥社会监督作用,促进工作质量提升。
四、提高行政能力,做好档案整理
不断增强推进依法行政自觉性,提高按法律规定办事的能力和水平,把依法行政真正落实到教育管理活动的各个方面、各个环节中,严格按照法律法规的授权,继续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和规范事务办理时限工作,不断提高依法行政能力。
当前,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我局全体干部职工正以饱满的热情,优良的作风,上下齐心,团结一致,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县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精神,已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还存在很多不足,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会坚持不懈地贯彻执行法制政府制度,坚持以实现“优化机关作风、完善工作机制、规范权利运行、提高服务意识、促进和谐发展”为工作目标,全力推动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再上新台阶。
一、工作目标
(一)创建学习型机关,加强干部队伍建设和政治理论知识、业务知识、法律知识的普及教育,有效提高食药监局队伍的执行力和综合素质。
(二)依法规范行政行为,提高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
(三)强化年度目标管理,实施重点工作目标倒逼管理,提高执行力。
(四)推行一线工作法,强化服务基层意识,提升服务基层水平。
(五)推进电子政务建设,提高政务效率和公共服务水平。
二、实施步骤
推行行政能力提升制度,共分制定和审核实施方案、组织实施、总结整改3个步骤:
第一步:制定和审核实施方案(3月底以前)。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制定行政能力提升制度工作方案及配套措施,并报人事局。
第二步:组织实施(4月-11月)。按照制定的行政能力提升制度工作方案,逐项开展工作。
第三步:总结整改(12月)对行政能力提升情况进行客观考评、分析总结,形成书面材料于12月10日前报市人事局、市政府法制办、网管中心。
三、具体措施
(一)建设学习型机关
1.加强学习、培训。明确培训的目的、任务,结合实际建立年度培训专题计划(附表1),报州食药监局办公室审核批准后报市人事局备案。
2.建立健全培训相关机制。一是做好登记、备案:要对培训主题、目的、时间、地点、形式、人员等情况进行登记,建立人员培训档案;二是强化监督、抽查:明确责任部门和监督部门,严格按照培训计划推进实施,适时开展培训抽查;三是做好经费保障:安排专项经费用于培训工作的实施,实行专款专用。年终形成培训总结,报市人事局备案。
3.着力完善以党组中心组学习为龙头,包括集中培训、以会代训、专题自学、网络办公学习园地在线学习等多种形式在内的干部学习制度,突出抓好市局领导班子成员的理论学习。
4.强化集中培训。建立制度,定期开展党课宣讲和举办各类讲座、党风廉政教育、培训等活动。集中培训不得少于3个专题,每个专题不少于3个学时,全年集中培训不少于10个学时。
5.开展多层次、形式多样的学习活动。有计划、分批次、分级别、分专题地选送干部进行理论、专业知识培训,开展工作交流。
6.组织机关干部广泛开展以“爱读书、读好书、善读书”为主题的读书活动,制定活动方案,组织读书评比和征文活动。
(二)提高依法行政能力
1.规范行政审批行为。5月上旬公开行政审批项目、程序和条件。对具备进驻政务服务中心的行政审批项目,应当纳入服务中心集中办理。市局纪检监察负责人对在办理行政审批项目过程中“吃、拿、卡、要”,索取收受他人财物或者其他利益等违反行政审批有关法律规定行为的行政及其工作人员进行严肃查处。
2.规范行政处罚行为。4月底前,梳理行政执法依据,编制目录,重点确定行政处罚事项,将现行有效的行政处罚依据(包括颁布机关、违反行为、处罚种类、幅度等)编制成目录。
3.规范行政复议行为。畅通行政复议受理渠道,规范行政执法文书,落实行政复议权利告知制度。
(三)实行重点工作目标管理
1.确定重点管理目标。从工作中确定一项工作实施目标管理,形成实施目标管理的重点工作选报表(附表3)报市人事局。
2.实施目标倒逼管理。按照工作目标进度表,通过流程再造、时间分解控制,以目标倒逼进度,以时间倒逼程序,以任务倒逼责任人,以督察倒逼落实以社会倒逼部门,以实现全过程倒逼管理。
3.进行目标成果督察。再重点工作推进中,每半年进行一次自查工作,分别于6月底和12月10日前向人事局报送自查报告
(四)推行一线工作法
1.调研在一线落实。结合领导班子分工,建立领导联系基层科室制度。市局领导要经常与分管科室沟通联系,了解情况、征集意见建议,指导各项工作开展。
2.工作在一线办理。围绕本部门全年重点工作制定一线工作计划和年终工作 统计(附表5),报市人事局及州局办公室备案;明确一线事项责任部门、办理形式、办理时限、标准或要求,按计划实施。
3.问题在一线解决。对确定的一线工作要通过挂牌督办、现场办公等形式,切实为基层解决实际问题。每季度进行一次自查,年终形成自查报告,报市人事局及州局办公室备案。
4.创新在一线体现。工作思路的创新,工作方法的创新将进一步提高一线工作的效率和质量,因此要求各个科室紧密结合工作实际,提出工作新思路,新方法。
(五)推进电子政务
1.搭建电子政务平台。配合州局开通州市两级门户网站,实现州、县(市)局电子政务互联互通。
2.深化信息公开工作。充分运用电子公文交换和网络办公自动化系统运用,配合法规部门推进行政审批项目网上办理。
3.建立健全以政务服务中心为主的网站、电话、政务服务中心“三位一体”的公共服务体系,提高服务质量、办事效率,为公众提供便捷的服务。
* *县统计局:
根据《**县统计局关于开展〈统计法〉贯彻实施情况自查工作的通知》精神,我局按照通知所确定的自查内容和自查方法,认真开展了自查工作,现将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统计机构和统计人员的配备情况
我局的统计机构设在规划信息股,负责全县国家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工资年报的统计和综合分析工作。设有专职统计员一名。
二、统计机构和人员依法统计和独立行使职权的情况
依法统计是确保统计数据准确性和及时性的前提,是做好统计工作的根本保证。 几年来,我局始终坚持依法行政,严格办事的原则,切实维护统计工作的严肃性,保证统计工作的顺利开展,每项统计工作做到按时按质按量完成。
三、统计机构各相关制度的建立和执行情况
为牢固树立实事求是的工作作风,提高统计数据的准确性和科学性,我局加强了统计制度建设,制定统计工作标准和严格的统计报送制度,并在《石屏县人事局工作制度》和《石屏县人事局综合目标及量化考核办法》中对统计工作作了明确规定 。使我局的统计报表在上报时效性和数据质量性方面有了明显的提高。 我局还积极组织统计员参加各种业务培训,取得了国家统计局颁发的《统计上岗证》,做到持证上岗。
四、《统计法》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和对策
(一)存在的问题
1、统计调查制度和调查方法相对滞后。目前统计调查方法单一,主要依靠报表层层汇总、逐级上报。这种方法不仅要耗费巨大的人力、物力,而且缺乏科学性,特别是数字经过多家单位填报和多个环节相加上报、汇总,加上各单位从事人事统计工作的同志不是那么稳定。因此,在一定程度上,造成个别单位源头数字不准,给最终汇总上报数据在准确性方面带来一定影响。
2、统计信息收集、处理和传输技术的自动化和现代化水平较低,影响了统计数据的及时准确报送。
(二)对策措施
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一是认真贯彻落实《统计法》的精神;二是结合电子政务实施工程,不断提高我局统计工作的科学化、规范化水平,学习借鉴好的经验和做法,努力把我局的统计工作提高到一个新的水平。
根据市政府法制办《关于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的通知》(市依法行政办〔2011〕10号)要求,区政府从10月27日至11月15日,专门成立案卷评查组,对各行政执法单位开展了行政执法案卷评查。现将有关工作情况通报如下:
一、评查范围及内容
行政执法案卷评查范围为我区36个行政执法单位2011年已办结的行政处罚、行政许可执法案卷,具体单位是:
(一)法定行政执法单位(23个):区监察局、区档案局、区残联、区中小企业局、区教育局、区科技局、区民宗局、区民政局、区司法局、区财政局、区人社局、区建住局、区文体局、区卫生局、区人口和计划生育局、区审计局、区统计局、区安监局、区旅游局、区局、区人防办、区物价局、区食品药监局;
(二)法律法规授权行政执法单位(2个):区执法局、区交管站;
(三)受委托行政执法单位(11个):区文化市场执法大队、区卫生监督所、青年路街办、北院门街办、环城西路街办、西关街办、土门街办、红庙坡街办、桃园路街办、枣园街办、北关街办。
二、评查办法
行政执法案卷评查活动分两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自查阶段(10月27日—11月4日)。区政府办及时下发了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的通知,各行政执法单位认真对照《市行政执法案卷评查标准》开展自查自评,并形成自查报告。经自查,区教育局、区中小企业局、区民政局、区人社局、区文体局、区卫生局、区人口和计划生育局、区审计局、区统计局、区安监局、区人防办、区物价局、区食品药监局、区执法局、区交管站、区文化市场执法大队、区卫生监督所等17个有行政执法案卷的单位组织得力,指派专人负责案卷整理、归档,并按照要求上报了自查报告及案卷自查打分表。区监察局、区档案局、区财政局、区残联、区科技局、区民宗局、区司法局、区建住局、区旅游局、区局、青年路街办、北院门街办、环城西路街办、西关街办、土门街办、红庙坡街办、桃园路街办、枣园街办、北关街办等19个行政执法单位因未实施过行政处罚、行政许可权,按要求上报了自查情况说明。
第二阶段:评查阶段(11月9日—11月14日)。由区政府办牵头,抽调区安监、执法、人社、教育、食品药监等部门分管领导及工作人员组成评查组,重点抽查了区人社局、区安监局、区执法局、区食品药监局、区教育局、区人口计生局、区卫生局、区文体局、区物价局、区交管站等10个行政执法单位。依据《当场行政处罚案卷评查标准打分表》、《一般程序行政处罚案卷评查标准打分表》和《行政许可案卷评查标准打分表》,现场评议打分,并指出存在的问题,对进一步加强行政执法案卷管理、加强依法行政工作提出具体要求。
三、评查结果
评查组依据区人社、区安监、区执法、区食品药监等10个行政执法单位抽查情况,参照各行政执法单位自查结果,结合各行政执法单位行政执法案卷管理、执法案卷评查落实以及规范执法行为情况,对有行政执法案卷的17个行政执法单位进行了综合评议打分,评出优秀等次单位9个,良好等次单位8个,具体结果如下:
(一)优秀等次(得分90分以上)单位:区中小企业局(交管站)93分、区食品药监局93分、区执法局92.5分、区人社局91.5分、区安监局91分、区卫生局(卫生监督所)90分、区人口计生局90分、区教育局90分;
(二)良好等次(得分80-89分)单位:区统计局89分、区人防办88分、区文体局(文化执法队)88.5分、区审计局87分、区民政局85分、区物价局80分。
四、存在的问题
(一)实体内容方面。一是个别行政执法单位内部办案审批程序不完善,部分过程中文书处理意见未经承办人或主管领导审核签字。二是对行政相对人认定不准确,有的案卷中同一行政相对人的名称不相符,一些案卷缺少行政相对人的身份证明材料。三是有些行政执法单位在执法过程中行政执法人员少于2名,影响案件调查取证。四是证据种类相对单一,证据收集不够全面,执法中偏重采用调查(检查)笔录作为定案的主要证据,缺乏对现场或违法违规行为的原始证据、直接证据收集,不能更好在案卷中客观、直接反映当时场景。
(二)办案程序方面。有些行政执法单位存在“重实体,轻程序”的现象,或者履行了法定程序,但缺少对履行程序的记载。一是有的案件调查(检查)笔录中没有出示执法证件、表明身份的记载,缺少被调查(检查)人对笔录确认的记录。二是有的案件缺少听取当事人陈述、申辩的记载或告知当事人依法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的途径、期限。三是有的案件缺少送达回执或送达回执填写不规范,无送达人或受送达人签名,由代收人签收时,未注明代收人与受送达人的关系。
(三)文书规范方面。一是有些行政执法单位卷宗中立案审批表行政相对人的基本情况填写不全面,没有单位名称和法定代表人姓名、地址或个人姓名、住址等。二是调查(检查)笔录中,执法人员提问的针对性不强,内容过于简单,文字表述不准确,部分笔录的修改处缺少当事人的手印。三是部分案卷中行政相对人交款票据复印件模糊不清。四是格式执法文书中,存在文字使用不规范,字迹不够工整等现象。
(四)归档装订方面。有些行政执法单位卷宗没做到一案一卷,目录填写、文书排列、页码编写方面不规范,存在散卷、罚款等收费票据未入卷、用圆珠笔或铅笔做调查笔录的情况,卷宗没有立卷人签字。
五、下一步工作意见
各行政执法单位要认真对照通报中提出的问题,全面梳理在行政执法案卷管理以及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工作中存在的不足之处,并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进一步完善执法程序,规范执法案卷,提高执法质量,规范执法行为。
一是加强行政执法队伍建设,提高执法人员素质。进一步加强对行政执法人员的业务培训力度,重点加强《行政处罚法》和《行政许可法》的学习培训和应用掌握,着力提高行政执法人员对法律、法规和规章条文的学习理解、对行政违法行为的调查取证和分析判断、对行政执法文书的制作运用等执法能力。
二是完善案卷评查制度,规范行政执法案卷。建立行政执法案卷评查监督长效机制,定期组织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通过案卷评查全面考核行政执法单位和执法人员执法工作,进一步强化文明执法理念,规范执法行为,提高执法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