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员期刊网 精选范文 物理机械论文范文

物理机械论文精选(九篇)

前言:一篇好文章的诞生,需要你不断地搜集资料、整理思路,本站小编为你收集了丰富的物理机械论文主题范文,仅供参考,欢迎阅读并收藏。

物理机械论文

第1篇:物理机械论文范文

关键词:机械制冷机污染传质蒙特卡罗方法传输几率

1前言

近年来斯特林、脉管等机械制冷技术发展迅速,已成功应用于空间、军事、通信等各个领域[1,2]。长寿命技术是微型机械制冷机目前急需解决的一项关键技术,而在长寿命技术中,气体污染是一个重要因素。污染气体在制冷机内产生后,沿着复杂的管路进行传输分布,最后缓慢的吸附凝聚在蓄冷器从而影响制冷性能。

研究机械制冷机污染气体传质过程的意义在于可以从机理上了解污染对制冷机影响的途径、趋势,并对污染控制措施的改进和标准化提出建议。对污染传输过程的研究采用理论计算和实验验证两种方法相结合。

大量的分析结果表明,机械制冷机内的污染气体主要是水蒸气、酒精、丙酮[3]。在制冷机的装配、运行中有两种情况涉及到污染传输:一个是装配后的高温烘烤除气;另一个就是长期运行中的污染传输。一台制冷机装配后要进行烘烤除气,相关部件缓慢释放的污染气体经由微小间隙、圆管等通道被真空泵抽走。在制冷机的长期运行过程中,污染的主要来源是直线电机、蓄冷器等关键部件的放气,直线电机绕组的放气通过间隙密封缓慢的扩散到压缩腔、中间连管、膨胀腔,然后在蓄冷器被吸附冷凝,蓄冷器本身的放气也逐渐在冷端凝结,达到一定程度后制冷机性能会显著下降。机械制冷机的基本结构和污染传输路径如图1所示。

图1机械制冷机构造与污染传输过程简图

2制冷机污染传输机理的理论研究

2.1制冷机传输过程的分析

对制冷机进行烘烤除气时,很容易就可以抽到比较高的真空,此时气体处于分子流状态。制冷机正常运行时污染分子传输的主要障碍是宽度只有几丝(10-5m)的间隙密封和内径只有几毫米的中间连管,其余部分对传输的影响可以忽略。污染气体在氦气工质中的分压很小,而且水蒸气分子在间隙密封的环形通道里克努曾数(Kn)远大于10,也可以用分子流理论来进行仿真建模,计算传输特性。

2.2采用直接模拟蒙特卡罗(DSMC)方法对污染传输过程进行理论建模

对于分子流范畴下气体的求解,有分析方法和数值方法两大类[4]。分析方法计算比较困难,而且对于环状管路很难得出精确解析解。采用直接模拟蒙特卡罗(DSMC)方法是比较合适的,它是一种基于概率统计的数值方法,通过计算机来追踪每个粒子的运动。由于DSMC物理模拟的本质,相比其他方法可以引入更真实更复杂的物理模型,特别是对间隙密封等复杂管道内气体传输特性的计算。

引入传输几率——无规律的进入导管入口的分子通过出口的几率[5],只与管道的几何结构有关。分子流状态下传输几率与管道的分子流率有下面的关系式:

(1)

式中:——入口处的分子流率;

——入口处气体分子密度;

——分子热运动的平均速度;

­——入口孔的面积。

用DSMC方法来计算的基本步骤为构造贝努利模型、定义随机变量、通过模拟获得子样、统计计算。图2是圆管中DSMC计算的基本流程。如图所示,首先在计算机中产生一系列随机数生成有效粒子,然后跟踪每个粒子与管壁的碰撞情况,通过比较粒子到碰撞壁面的距离、直接返回入口的距离、通过出口的距离的大小来决定是否继续跟踪。通过对大量粒子的跟踪进行统计计算,得到传输几率。环形管路由于涉及到更复杂的几何结构,粒子的反射、碰撞公式、计算流程要更复杂。

2.3传输几率的计算

用DSMC方法编程计算了制冷机内一些关键管路的传输几率,表1是半径1.2mm、长100mm的中间连管传输几率的计算值;表2是内径15.98mm、外径16mm、长度16mm的间隙密封环状管路的传输几率计算值。计算值随追踪粒子的样本数增多而逐渐收敛,一般取样本数超过一万时,计算值就比较稳定了。

图2圆管中的DSMC计算流程简图

表1按不同样本数得到的中间连管传输几率样本数5000200004000060000

传输几率2.84%2.98%2.9925%2.9919%

表2按不同样本数得到的间隙密封传输几率样本数1000300050001000020000

传输几率1.7%2.2%2.3%2.37%2.33%

为了制冷机设计的优化,计算比较了不同尺寸结构管路的传输几率,下面图3是对不同长度L(mm)、不同内外径比值(r/R)环路的传输几率比较(外径设为16mm,改变内径以改变内外径的比值)。由图5可知,长度越长,间隙越小,传输几率越小,而且间隙变化对传输几率的影响比长度的影响要大一些。根据此规律可以在设计的时候对制冷机尺寸进行优化。

为了证明圆管结构DSMC计算模型的有效性,用DSMC方法计算了不同半径R和长度L的圆管传输几率,并与理论解析解和相关资料的实验值[6]进行了表3所示的比较,发现三者吻合的比较好。对于圆环管路的传输几率,用解析法很难得到,而且也未见到相关的实验数据。需要设计、搭建传输实验台进行分析研究。

图3不同结构尺寸圆环DSMC计算结果比较

表3不同方法得到的圆管传输几率比较L/RDSMC值解析解实验值

167.11%67.20%69.5%

251.56%51.36%52.3%

435.78%35.89%36.9%

3制冷机污染传输的实验研究

3.1污染传输实验的设计思想

为了进行具体实验来验证传输几率的理论计算,根据流导的推算方法将传输几率与容器真空度的变化联系起来。分子流导定义为:其分子流率与管的两截面或孔的两侧的平均分子数密度差之比,有两种方法进行计算:

方法一:

根据流导、流率的定义有:

(2)

式中:——分子流率;

——入口与出口平均分子数密度之差。

根据真空度的变化可以得出分子流率的公式:

(3)

(4)

式中:——标准大气压(Pa);

——入口腔内气体真空度的降率(Pa/s);

——入口腔的体积(m3);

——标准状态下1mol气体体积(m3/mol)。

由式(2)、(3)、(4)可得:

(5)

方法二:

引入传输几率的概念,分子流导可以表述为[7]:

(6)

式中:——入口处的分子流率;

——入口与出口平均分子数密度之差;

——入口处气体分子密度(mol/m3);

——分子热运动的平均速度(m/s);

­——入口孔的面积(m2);

(7)

(8)

由式(6)、(7)、(8)可得:

(9)

综合方法一和方法二,由式(5)和式(9)可以得到:

(10)

式中的值可以通过相关手册查出。从而得到传输几率与真空度、真空度降率两者比值的线性关系式。

3.2污染传输实验平台的搭建

搭建如图4所示的污染传输实验台,图中上腔、下腔、活塞、气缸等组成污染传输容器,活塞与气缸之间的间隙构成环形微通道。实验时首先将容器外部缠绕加热带,控制在800C,用两个真空泵将上、下腔抽为高真空,除去内壁吸附的水蒸气等气体。然后关掉真空泵阀门和加热带,往容器中充入小于一个大气压的纯净氮气,只用与下腔直接相连的真空泵抽气至高真空,通过真空计测量上腔真空度的变化,并用计算机进行采集记录。

由图5可知污染传输实验所测得的传输几率值为2.9%左右,与理论计算值2.37%要大,误差约为18%,这是可以接受的。因为误差的原因主要是间隙密封中活塞轴不是正好位于气缸中心的位置,如果活塞偏心,间隙就不是标准的环形了,作为极限情况,把所有间隙密封的空间都挤成一个圆管,传输几率变大为5.7%。在装配过程中不可能保证完全的同心,所以实验结果稍大是正常的。

用纯氮并对容器加热除气,是为了抑制实验过程中金属容器内壁释放水蒸气造成实验误差。在分子流状态下各气体传输几率是一样的,所以此实验结果也适用于污染气体的传输情况.

3.3污染传输实验结果分析

在实验的过程中对真空度数据进行实时采集、处理,实时计算传输几率。对于内径15.98mm、外径16mm、长16mm的环状管路,根据分子流区域的划定,在这间隙密封环形通道中,只要压强小于50帕便可视为分子流。在不同压强下测得的传输几率值与蒙特卡罗法计算的数值比较如图5所示。

图5污染传输几率实验值与理论计算的比较

4结论

机械制冷机内污染气体的质量传输过程,分子流状态下气体分子的传输几率是一个比较重要的研究对象。通过直接模拟蒙特卡罗方法对制冷机中间细长连管和间隙密封的传输几率进行仿真运算。已有的解析值和实验数据验证了圆管的传输几率计算的正确性;设计实验验证方法,搭建实验平台进行具体测量分析,在可以接受的误差范围内验证了圆环密封传输几率计算的有效性。

对污染气体传输影响比较明显的几段管路中,中间细连管的传输几率为2.99%;对圆环形间隙密封的传输几率,DSMC计算值为2.37%,实验值为2.9%,在正常的误差范围之内。污染传输机理的研究揭示了污染影响的趋势,为污染控制技术的规范化奠定了理论基础。

参考文献

[1]边绍雄.低温制冷机.第二版,北京:机械工业出版社,1991

[2]陈国邦等.新型低温技术.上海:上海交通大学出版社,2003

[3]S.Castles,K.D.Price.SpaceCryocoolerContaminationLessonsLearnedandRecommendedControlProcedures.Cryocooler11,2001:649-657

[4]沈青.稀薄气体动力学.北京:国防工业出版社,2003

[5]达道安.真空设计手册.第三版,北京:国防工业出版社,2004

第2篇:物理机械论文范文

韩国人见面时的传统礼节是鞠躬,晚辈、下级走路时遇到长辈或上级,应鞠躬、问候,站在一旁,计其先行,以示敬意。男人之间见面打招呼互相鞠躬并握手,握手时或用双手,或用左手,并只限于点一次头。鞠躬礼节一般在生意人中不使用。和韩国官员打交道一般可以握手或是轻轻点一下头。女人一般不与人握手。

在社会集体和宴会中,男女分开进行社交活动,甚至在家里或在餐馆里都是如此。

在韩国,如有人邀请你到家吃饭或赴宴,你应带小礼品,最好挑选包装好的食品。席间敬酒时,要用右手拿酒瓶,左手托瓶底,然后鞠躬致祝辞,最后再倒酒,且要一连三杯。敬酒人应把自己的酒杯举得低一些,用自己杯子的杯沿去碰对方的杯身。敬完酒后再鞠个躬才能离开。做客时,主人不会让你参观房子的全貌,不要自己到处逛。你要离去时,主人送你到门口,甚至送到门外,然后说再见。

韩国人用双手接礼物,但不会当着客人的面打开。不宜送外国香烟给韩国友人。酒是送韩国男人最好的礼品,但不能送酒给妇女,除非你说清楚这酒是送给她丈夫的。在赠送韩国人礼品时应注意,韩国男性多喜欢名牌纺织品、领带、打火机、电动剃须刀等。女性喜欢化妆品、提包、手套、围巾类物品和厨房里用的调料。孩子则喜欢食品。如果送钱,应放在信封内。

若有拜访必须预先约定。韩国人很重视交往中的接待,宴请一般在饭店或酒吧举行,夫人很少在场。

政府规定,韩国公民对国旗、国歌、国花必须敬重。不但电台定时播出国歌,而且影剧院放映演出前也放国歌,观众须起立。外国人在上述场所如表现过分怠慢,会被认为是对韩国和韩族的不敬。

韩国人禁忌颇多。逢年过节相互见面时,不能说不吉利的话,更不能生气、吵架。农历正月头三天不能倒垃圾、扫地,更不能杀鸡宰猪。寒食节忌生火。生肖相克思婚姻,婚期忌单日。渔民吃鱼不许翻面,因忌翻船。忌到别人家里剪指甲,否则两家死后结冤。吃饭时忌带帽子,否则终身受穷。睡觉时忌枕书,否则读无成。忌杀正月里生的狗,否则三年内必死无疑。

第3篇:物理机械论文范文

关键词:自然哲学 量子革命 系统辩证法

关于20世纪科学革命,有人说只须记住三件事:相对论、量子革命和混沌学(系统科学中最突出的新分支)。正是这三大科学革命为人类建构全新的自然图景(也就是新颖的自然哲学)作出了决定性的贡献。这里所谓自然哲学是指人对自然的哲学反思。自然哲学的中心问题就是基于人与自然的关系来研究自然本体最一般的性质和人类的世界图景。

自然哲学在哲学史上有过两个全盛时期(古希腊及近代机械论),只是在谢林、黑格尔之后衰落了。由于20世纪三大科学革命的强大影响,自然哲学正在当代复兴起来,这是十分令人鼓舞的。我们先从三大科学革命说起。

首先要提到的是相对论革命对改造人类世界图景的贡献。在1905年的狭义相对论中,时空性质依赖于参照系等概念是对“观察无关性”的经典信念的初次冲击;1915年的广义相对论把引力场(它具有整体全息相关性)确立为新的“独立的实在”,这是对牛顿的实体观的又一次打击。接着要论述的是量子革命,它比相对论革命更为深刻地改变着人类的世界图景。因为1925年以后所创建的量子力学进一步使笛卡儿与牛顿以来的主客绝对二分原则、实体主义原则乃至严格决定论原则都受到猛烈冲击。最后要强调的是系统科学革命。20世纪中叶以来近半个世纪系统科学的蓬勃发展表明,从总体上说,系统自然观集中体现了当代自然图景的精华,因此系统自然观几乎成了当代自然科学的世界图景的代名词,贝塔朗菲称之为“一种新的自然哲学”。20年代所出现的怀特海的“机体论哲学”则是这种自然哲学之先声。

当代的系统自然观借助于维纳的控制论(1949)、贝塔朗菲的一般系统论(1948)、普利高津的耗散结构论(1969)和哈肯的协同学(1971)等理论复活了亚里士多德的机体论和内在目的论的自然哲学。〔1〕控制论通过对“动物(即生命系统)和机器(即非生命系统)的通用规律”的研究表明,自动机器通过反馈调节机制可以表现出与神经控制同样的合目的性或规律。[1]维纳在《控制论》中对牛顿的严格决定论进行了深刻有力的批判,肯定了统计力学家吉布斯把偶然性引进到科学中来的重大的方法论意义,并突破了目的论与机械论之间的两极对立。莫诺在《偶然性与必然性——略论现代生物学的自然哲学》(1971)一书中,则用生物微观控制论表明,借助于生物化学和分子生物学层次的反馈机制以及微观-宏观相互作用,完全偶然的基因突变最终可以纳入物种进化的必然轨道;耗散结构论表明,在远离平衡态条件下开放系统可以通过非线性正反馈机制的作用表现出有序化和合目的性;协同学还进一步发现序参量是整个自组织过程的主宰如此等等。总之,所有这些自动机器和自组织理论都表明,无须超自然的神力和神秘的“生命力”,自然系统也象自动机一样可以凭借内在机制的作用呈现合目的性。从这个特定意义上说,认为宇宙=巨大的超级自动机的“机械论”是对的,而非神学性的宇宙“内在目的论”也是对的。从历史上看,牛顿的机械论自然哲学是对亚里士多德的目的论自然哲学的否定。现在,我们的立足于系统科学的新自然哲学则应看作一种“否定之否定”。它是对机械论与目的论自然哲学的更高的辩证综合。

当代自然哲学(它以系统自然观及其系统辩证法为核心或灵魂)最有革命性的一个方面,也许表现在反严格决定论和对偶然性客观意义的新认识。直到现在为止,一般人都相信“近似决定论”:只要近似知道一个系统的运行规律和初始条件就可以足够好地计算出系统的近似行为。可是混沌学中著名的“蝴蝶效应”,即系统演化进程对初始条件的敏感依赖性,却断然否决了牛顿-拉普拉斯决定论的任何翻版(如“近似决定论”)的有效性。美国气象学家洛仑兹在1961年发现,实际上长期天气预报是不可能的。因为即使对于严格确定的气象方程组,初始条件的小误差,也会导致灾难性的后果。诸如珞珈山的蝴蝶拍拍翅膀那样的初始小扰动,经由地球大气系统中的逐级放大,最终可能在南美洲引起大风暴。这种由决定论引出来的混沌,对经典观念的打击是毁灭性的。混沌革命加强并深化了量子革命。

通过量子力学、分子生物学、协同学乃至混沌学的研究,现代科学家越来越认识到,偶然性在自然界具有不容忽视的本体论地位,以及研究偶然性的内在机制的重要性。为恩格斯赞同过的黑格尔关于“必然性自己规定自己为偶然性,……偶然性又宁可说是绝对的必然性”(〔2〕,第562—563页)的辩证论断,得到最新自然科学的支持。正如马克斯·玻恩在《关于因果与机遇的自然哲学》(1951)中所注意到的,量子世界是由因果与机遇联合统治的,其中机遇是有规则的。同样,在哈肯的协同学演化方程(如福克-普朗克方程和郎之万方程)中,决定论力项与随机力项是共同起作用的。在混沌理论中,混沌本是由决定论规律引出的内在的无序和不规则性,然而对混沌吸引子的相空间图解研究却表明,即使混沌也有精细结构,其中机遇也是有规则的,偶然性与必然性相互作用的深层非线性机制是可以认识的。从量子力学到系统科学的研究表明,概率统计定律是比严格决定论定律更好的认识工具,但原有的“大数定律”与“统计平均值”等概念对于描述偶然性已经显得太粗糙了,非线性数学该出阵参战了。因为唯有借助于非线性数学才可能认清偶然性起作用的深层结构机制。

当代自然哲学中的系统整体论思想也是相当有革命性的。自从欧几里得、阿基米德以来,“整体=部分和”的公理已经成为背景知识不可缺少的一部分。这一观念也是牛顿的机械论自然哲学的一个基本要素(它与实体主义、还原主义相协调)。然而,一般系统论中的贝塔朗菲原理“整体不等于各部分简单相加的总和”,却断然取消了欧几里得的公理,以整体论取代了机械论的还原主义。量子力学中的全域相关性和粒子物理学中的新奇现象(“基本”粒子分割到一定限度,将出现“部分大于整体”的佯谬)以及生态系统的整体关联性(卡普拉《转折点》,1989)都支持贝塔朗菲的系统整体观。

总之,以现代物理学与系统科学为代表的当代科学革命已经引起了人类自然图景的根本变革,人们有理由期待一种浸透着量子力学辩证法和系统科学辩证法精神的全新的自然哲学的出现。

现在我们转入当代自然哲学的主要疑难及其可能解法的讨论。

鉴于机械论自然哲学所遇到的困难,当代自然哲学所要讨论的主要问题可以归结如下:1.自然本体的性质问题。物理实在究竟是孤立的实体还是依赖于系统场境的存在?“潜在”是否也是物理实在的基本形态之一?究竟是否存在终极实在?2.物理实在所遵循的规律究竟是决定论还是非决定论的?自然系统究竟是必然性还是偶然性所支配的?偶然性应当具有怎么样的本体论地位(是否应当有)?3.所谓“观察者侵入物理事件”的实质是什么?主客二分的合理界限是什么?4.系统整体论与还原主义孰是孰非?5.目的论的新解释问题。自然系统本身能有目的性吗?能代替上帝作为选择主体的地位吗?目的论是否真与机械论势不两立?它又如何与神学划清界线?下面我们将依次详细分析这些问题:

1.自然本体或物理实在的性质问题。

牛顿机械论自然哲学的本体论或实在观的要害就在于实体主义。一切物理实在被认为都有实体性、实存性,自然被等同于实体的集合(简单相加的总和),一种在绝对空间构架中的机械性的存在物。然而,在新的原子科学中,从前认为不容置疑的“实体实存”原则已经失效。明确的电子“轨道”或光子“路径”等经典性观念在量子力学中是不允许的。电子实际上以“电子云”方式存在着,它并没有绝对分明的轮廓,而且只是或然地显现出来。如“测不准关系”所要求的,电子的位置与相应的动量具有天生的不确定性,决不可能同时有确定的值,因而人们决不可能同时测量到其确定的值。所有这些事实,如果从牛顿的经典本体论的眼光来看简直是不可理解的,因为“潜在性”观念完全没有地位。

实际上,现代物理学家海森伯在批判牛顿机械论实在观的基础上,确实发展了一种全新的、更广义的“潜在”实在观。他根据量子力学事实总结出,潜在是介于可能与现实之间的物理实在的新型式,它被认为特别适用于微观客体。海森伯尖锐地指出:“在量子论中显示的实在概念的变化,并不是过去的简单的继续,而却象是现代科学结构的真正破裂。”(〔3〕,第2页)“几率波的概念是牛顿以来理论物理学中全新的东西。……它是亚里士多德哲学中‘潜在’(potentia)这个老概念的定量表述。它引入了某种介乎实际的事件和事件的观念之间的东西,这是正好介乎可能性和实在性之间的一种新奇的物理实在。”(〔3〕,第11页)“事件并不一定是确定的,而是可能发生或倾向于发生的事情便构成了宇宙中的实在”。(〔4〕,第177页)

总之,海森伯认为量子理论意味着实在观念的革命,牛顿机械论的实在观念已经失效。他举例说,几率波、量子态、电子轨道等都与统计期望值相关联,表示倾向性的、潜在的物理实在,这是物理实在的新形式。

现代粒子物理学的新假说把潜在性观念发展到海森伯本人始料所不及的程度。乔弗利·丘(Geoffrey Chew)著名的粒子靴绊学说[2],断然否定了终极实体的可能性,揭示了自然本体的自助的、生成的本性。按照我的看法,它使系统实在论与系统辩证法完全本体论化了!由于任何粒子都可以充当基础粒子,用以构成其他粒子,因此说穿了没有任何一种粒子是真正的“基本粒子”,这就是所谓“基本粒子并不基本”。从根本上说,自然界不可能还原到任何一种或几种终极的实体。说一个质子可以由中子和π介子所构成,或者说它是由Λ超子和K介子所构成,或者说它是由两个核子和一个反核子所构成,甚至说是由场的连续质所构成。所有这一切可能性是同样真实地存在的。应当说,所有这些陈述都同样地正确又同样地不完善。因为真实世界等于所有这些潜在的“可能世界”互相叠加的总和。借用日本物理学家武谷三男的话来说:“作为终极要素的实体——基本粒子本身也是相互流动地相互转化的。这件革了以前的物质观,显示了辩证逻辑的正确性。”(〔5〕,第28页)

我们的进一步的问题是:作为自然本体的物理实在究竟是否可以归结为互相孤立的实体?还是从本质上说只能是依赖系统场境的整体全息相关的存在?在对著名的EPR假想[3]的实验检验中所表现出来的量子关联(即远距粒子之间的整体相关性)很好地回答了这一问题。正如美国科学哲学家西莫尼(A.Shimony)所指出:“我们生活在一个实验结果正在开始阐明哲学问题的非凡时代”。而今最新实验结果表明,两个相隔几米且又没有彼此传递信息机制的实体可能被相互纠结在一起,即它们的行为可以有极显著的相关性,以致对其中一个实体进行测量将瞬时地影响到另一个实体的测量结果。这个新奇的实验结果断然否定了爱因斯坦等人(EPR)的预设(即“空间上远隔的客体的实在状态必定是彼此独立的”),却符合量子力学的系统整体观。正如玻尔所注意到的,量子现象是作为整体而存在的,其中所反映出来的内在关联是不可消解的。量子现象的整体性不允许人们对它作机械的切割并把这种切割物认作它自身。因此我们有理由说,量子力学的整体实在观是与系统整体观相通的,量子辩证法与系统辩证法相互渗透,量子革命与系统科学革命相互支持。因此,作为科学革命的结晶,新自然哲学主张,物理实在的部分性质取决于整体,取决于系统的内在关联,从根本上说,自然本体是整体全息相关的存在。

2.决定论与非决定论疑难,偶然性的本体论地位问题。

从前认为不容置疑的机械论自然哲学的“严格决定论”预设,如今在新的原子科学中也已经失效。人们向来认为,自然科学和“自然科学唯物主义”有一个不可动摇的支柱:这就是严格决定论。对自然科学的这种见解,最典型地表现在拉普拉斯杜撰的那个精灵故事中,据说这个精灵(超智慧者)知道世界现况的一切决定因素,因而能够无歧义地得出世界在过去或未来的其他一切状态。这个被后人称作“拉普拉斯妖”的理想实验正是严格决定论的化身。可是,现在在微观领域里发现了与这种严格决定论原则相违背的种种反常事实。简略地说,热学与分子物理学的研究表明,气体分子运动是包含不确定性的自然进程,由于初始条件捉摸不定,单个分子的运动状态成为纯粹的偶然事件。分子运动论乃至统计力学的建立表明,概率统计定律也是自然描述不可缺少的一种基本形式。

强调概率统计定律重要性的科学思想反映到自然哲学中去,就成为“统计决定论”。其要旨可概括如下:对于一些包含不确定性的自然过程,虽然严格决定论不能直接应用,但若应用统计方法研究大量单个偶然事件的平均行为,却可以找出明显的统计规律性。换句话说,这些自然过程在统计平均意义上仍是决定论性的。这是决定论的弱化形式之一。

统计决定论的科学基础在于经典统计力学。统计力学的基本出发点则在于,认为尽管大量分子的集团行为满足统计规律,但从底层基础而言,单个分子(单个过程)仍遵守牛顿定律,满足严格决定论。这样,统计决定论并不把不确定性归因于基础规律的不同,而是把它归因于初始条件的难以捉摸(即人类知识的不完备性)。因此,统计决定论只是严格决定论的补充形式。

然而,将概率统计观点真正贯彻到底,最终导致量子物理学的兴起,而测不准关系的发现则使严格决定论沦为无意义的空想。

在现代科学家中第一个对“非完全决定论”(即under-determinism,这个词的不恰当的替代词是indeterminism,即非决定论)有十分清醒认识的是哥廷根学派的马克斯·玻恩。他在名著《关于因果和机遇的自然哲学》中对非完全决定论作了比其他量子物理学家(如玻尔、海森伯等)更为系统和透彻的分析。通过对玻恩文本的适当解释、调整与转译,我们可以提炼出对当代自然哲学极有价值的内容和决定论/非决定论问题的辩证解。〔7〕

非完全决定论的最主要或最有特色的一种表现形式,是与量子力学相应的概率决定论。其要点如下:(1)单个(量子)过程内在地是几率性的、非决定性质的;(2)“自然界同时受到因果律和机遇律的某种混合方式的支配。”(〔8〕,第9页)(3)机遇律是自然律的终极形式,偶然性有规则,“它们是用数学上的概率论表述出来的。”(〔8〕,第7页)

关于自然界究竟是由必然性还是偶然性所支配的,是决定论性还是非决定论性的那个争论,波普有一个著名的比喻:“云和钟”。“云”就是天上的云,代表极端不确定性,它非常不规则、毫无秩序又有点难以预测;“钟”就是家家都有的时钟,代表高度的确定性,它非常有规则、有秩序又是高度可预测的。这是两个不同的极端,一端变化莫测,另一端高度精确。一般的自然事物往往处在这两个极端之间。波普用“所有的云都是钟”(当然也可以说“所有自然事物都是钟”)表示决定论,用“所有的钟都是云”(当然也可以说“所有自然事物都是云”)表示非决定论。波普终于认识到,人类理性需要的是“处于完全的偶然性和完全的决定论之间的某种中间物,即处于完全的云和完善的钟之间的某种中间物。”(〔6〕,第239—240页)这种完全的偶然论(非决定论)和完全的决定论的中间物,我们可以恰当地称作“非完全决定论”,它意味着对偶然性与必然性、因果与机遇的某种辩证综合,这就是当代自然哲学对这一争论所作的正确解。以上我们是借用M.玻恩与波普的话,经校正、转译纳入自己的概念框架,并用以阐发自己的“非完全决定论”观点。〔7〕

现代生物学和生物微观控制论也为非完全决定论提供新的佐证。莫诺在其名著《偶然性与必然性(略论现代生物学的自然哲学)》中,从分子生物学的材料出发,有力地抨击了严格决定论,并为恢复偶然性在自然哲学中的本体论地位付出极大的努力。莫诺是这样说的:

当偶然事件——因为它总是独一无二的,所以本质上是无法预测的——一旦掺入了DNA的结构之中,就会被机械而忠实地进行复制和转录,……从纯粹偶然性的范围中被延伸出来以后,偶然性事件也就进入了必然性的范围,进入了相互排斥、不可调和的确定性的范围了。因为自然选择就是在宏观水平上、在生物体的水平上起作用的。自然选择能够独自从一个噪声源泉中谱写出生物界的全部乐曲。(着重号为引者所加)(〔9〕,第88页)

莫诺这段话应当看作关于生物自然界的非完全决定论,关于极小几率的偶然事件向极严格规律转化过程的生动说明。特别是最后那句话是说明生物界的偶然性与必然性的相互联系、相互作用方式的绝妙比喻。当然,由于莫诺有时十分不恰当地将严格决定论与辩证唯物论混为一谈,应当注意他的言论本身具有两重性。(〔10〕,第324页)

非完全决定论的内容还由于系统科学的兴起而得到了进一步丰富和加强。有人因之称作系统决定论。其要旨可概括如下:

一般的自然界的复杂系统(在自然哲学中姑且撇开社会系统),不能由它的构成要素和子系统通过简单相加和线性因果链无歧义地决定其整体功能和行为。但系统的存在与演化仍有相当确定的规律可循,机遇与因果共同决定着系统的存在和发展,因而系统在整体上仍有决定性。

具体地说,系统演化的主要机理就在于机遇性涨落、反馈和非线性作用。人们常喜欢将借助于系统科学特有的资料所认识的辩证法,称作“系统辩证法”。系统科学从自己的角度阐明了因果与机遇、决定性与随机性的辩证法:自组织系统作为远离平衡态的开放系统,以偶然的随机的涨落为诱导,通过正反馈和非线性放大,某一涨落在矛盾竞争之中取得支配地位,成为序参量,于是使系统的演化纳入必然的轨道,建立时空、功能上的新的有序状态。系统辩证法与矛盾辩证法在自组织动力学机制的解释上是高度一致的:当自组织系统处于不稳定点时,系统内部矛盾全面展开并有所激化,与各种子系统及其要素的局部耦合关系和运动特性相联系的模式和参量都异常活跃,各种参量的涨落此起彼伏,它们都蕴含着一定的结构与组织的胚芽,为了建立自己的独立模式并争夺对全局的支配权,它们之间进行激烈的竞争与对抗,时而“又联合又斗争”,最后才选拔出作为主导模式的序参量。非完全决定论在协同学的描述系统演化的数学方程中也得到反映。如郎之万方程(描述布朗运动的)和福克-普朗克方程中,概率论描述与因果性描述共处于一体,随机作用项与决定论作用项被综合在一起,偶然性与必然性因子被综合在一起。从自然哲学看,它们体现了机遇律与因果律的辩证综合。

3.物理事件与观察的关系、主体-客体相互作用问题。

从前认为不容置疑的“客观事件与任何观测无关”的自然哲学信条,如今在新的原子科学中同样也正在失效。正如海森伯所指出,经典物理学的真正核心,也就是物理事件在时间、空间上的客观进程与任何观测无关的信念,由于许多量子实验的发现而受到冲击。而现代物理学的真正力量就存在于自然界为我们提供的那些新的思想方法之中。因此,再指望用新实验去发现与观测无关的“纯客观事件”或不依赖于观察者和相关参照系的“绝对时间”,就无异于指望极地探险家在南极圈尚未勘查过的地方会发现“世界尽头”,那只能是不切实际的幻想。(〔4〕,第4页和第9页)对原子、电子那样的客体的任何一次射线照射或观测都足以破坏其初始状态,而且由于或然性和不可逆性,这种状态不可恢复。

玻尔为量子力学所作的“互补性诠释”中一个最基本的思想是:观察者(主体)与被观察者(客体)之间的严格划界是不可能的,因为在实际过程中两者处在紧密相连的相互作用之中。无论是纯粹的“主体”即可以)“无干扰”地进行观察的观察者)或是纯粹的“客体”(可以绝对隔绝外界作用而界定被观察系统的孤立状态)概念都只是经典物理学所作的理想化,而这两种理想化既是相互补充又是相互排斥的。〔11〕这就是玻尔著名的“我们既是观众(观察者),又是演员(被观察者)”辩证论断的真实含义。

实际上,从当代自然哲学的眼光看,这是很自然的:人(观察者)本来就是自然(被观察者)不可分割的一部分,我们只能用一种内在化的眼光来看待自然,而不可能象上帝那样用完全超脱的外在化眼光看自然,这就是问题的症结所在。

正如罗森菲尔德所指出,所谓“观察者介入原子事件进程”的局势,容易产生科学事实的客观性被败坏的假象,因此我们必须与机械论和不可救药的唯心主义划清界线。罗森菲尔德本人正是以辩证法为武器在与机械论和唯心主义划界的过程中阐明了观察者与物理事件的辩证关系的客观性质。(〔12〕,第140页)海森伯说得很分明:“量子论并不包含真正的主观特征,它并不引进物理学家的精神作为原子事件的一部分”。(〔3〕,第22页)可见,“客体行为与观测有关”原则并不意味着我们可以抛弃客观实在而接受主观主义。

4.系统整体实在观问题。在阐述以上各个问题的过程中,我们实际上已经阐明了整体实在观的基本观点:“整体不同于各部分机械相加的总和”。自然本体是依赖于系统场境的存在、处在相对相关中的存在,是整体全息相关的实在。正如D.玻姆所指出的,按照量子概念,世界是作为统一的不可分割的整体而存在的,其中即使是每个部分内在的性质(波或粒子)也在一定程度上依赖于场境。其实,人本身就是自然的产物,自然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人只能作为参与者并在相互作用过程中用内在化的观点来理解自然本体。只是在系统及其诸要素之间的相互作用可以忽视的情况下,还原主义才是近似地有效的。

5.自然本体目的性的(自组织解释)问题。简单地说,当代自然哲学的目的论观是亚里士多德内在目的论的复活和发展,是现代系统科学目的论观的升华。宇宙象是一个有机统一的整体,自然系统(包括生命系统和非生命自组织系统)的结构、功能和演化过程的合目的性可以通过自然本身的自组织机制的作用得到合理解释。〔1〕

例如,自然选择的实质问题是由生物哲学所提出的一个重要问题。按照生物控制论的初步解答,关于生物进化的自然选择机制实质上就是一种以偶然的突变为素材,通过反馈调节的最优化控制机制。艾根的超循环理论则进一步明确,在大分子的自组织阶段,在生化反应的超循环中选择价值高的突变不断通过过滤和正反馈放大,形成功能性的组织,强化、优化并向更高水平进化。这里,一方面自然选择表现为自然本身的纯物质性的有规则的相互作用过程,但它不同于牛顿的机械因果性模式,因为其中突变与选择机制、机遇与因果是辩证地联合起作用的;另一方面,尽管它排除了自然神力的干预,却仍然是合目的性的过程,因为它有自引导的、自动调节的功能(使物种或分子拟种适应环境)。这样,按系统辩证法重新解释过的合理的目的论又能与神学划清界线。

正如我们已经看到的,20世纪早期的相对论量子论革命向统治思想界长达二三百年之久的机械论自然哲学,提出了全面的诘难和挑战,并给予毁灭性的打击。当代自然哲学正是在克服旧自然哲学的危机,在回答新兴自然科学所提出的诘难和挑战的过程中逐步建立起来的。20世纪中叶以来以系统科学群为代表的新兴科学的迅速发展,丰富了当代自然哲学的内涵,加速了人类自然图景革新的步伐。

总起来说,当代自然哲学的核心观点,可以简要地重新概括如下:

1.自然本体是依赖于系统场境的、在关系中生成的、流动的实在,作为孤立实体的终极实在根本不存在,“潜在”是物理实在的一种新形式;2.自然系统遵循非完全决定论(即决定论与非决定论的中间物),它是由因果与机遇联合统治的,此两者互斥又互补。偶然性的本体论地位是:它是自然本体本质中的一个规定、一个方面和一个要素。偶然性存在精细的非线性作用机制(由混沌革命所发现!)。3.物理事件与观测有关,人作为自然系统的一分子只能用参与者的身分和内在化的观点来观察自然,绝对的主客二分只是不切实际的幻想;4.系统整体观在总体上比还原主义更为合理,不过为了进行精细的研究,有节制的还原主义仍是必不可少的和有启发力的,两者其实是互斥又互补的。5.自然系统的合目的性可以按自组织观点得到最合理的解释,目的论与机械论也是互斥又互补的。

最后,我们所要强调的是偶然性的恰当的本体论地位问题。迄今仍有不少读者受过时的哲学教科书的影响,把偶然性当作一种外在的、主观的、局部的、非本质的和不稳定的或暂时的东西。其实这种看法有违辩证法的本意,可以毫不客气地说它属于机械论的范畴。通过对量子辩证法与系统辩证法的研究,我们可以十分有把握地说:机遇或偶然性在本体论中恰恰是一种内在的、固有的、普遍的、本质的和永久性的成分。借用列宁论“假象”的话来说,偶然性是“本质的一个规定、一个方面和一个环节”,是“本质自身在自身中的表现”。机遇与偶然性是客观的并且具有自己的非常独特的规律。在新自然哲学中,我们不能再满足于把偶然性看作必然性的“补充形式”的外在化理解,而要比以往任何时候都更加清醒地认识到,机遇与因果相互联结、相互渗透,辩证地融为一体。在非完全决定论中,偶然性恢复了它本来应有的本体论地位,机遇与因果,偶然性与必然性以几率或统计性乃至“混沌吸引子”为中介辩证地联结在一起。在相空间中混沌吸引子的精巧的无穷嵌套的自相似结构,精确而形象地展示出系统演化过程中机遇与因果如何联合起作用的深层非线性机制,进一步丰富了对自然本体辩证内涵的认识。

应当说,这是量子辩证法与系统辩证法对矛盾辩证法的一项贡献,它们本应是相得益彰的。

参考文献

〔1〕桂起权:《目的论自然哲学之复活》,载“自然辩证法研究”1995(7),并收入吴国盛主编《自然哲学》一书,中国社科出版社1994年版。

〔2〕《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0卷。

〔3〕海森伯:《物理学与哲学》商务印书馆1984年版。

〔4〕海森伯:《严密自然科学基础近年来的变化》上海译文出版社1978年版。

〔5〕《武谷三男物理学方法论论文集》商务印书馆1975年版。

〔6〕波普:《客观知识》,上海译文出版社1987年版。

〔7〕桂起权:《非完全决定论:因果与机遇的辩证综合》,载“科学技术与辩证法”1991(2)。

〔8〕玻恩:《关于因果和机遇的自然哲学》商务印书馆1964年版。

〔9〕莫诺:《偶然性与必然性(略论现代生物学的自然哲学)》,上海人民出版社1977年版。

〔10〕桂起权:《科学思想的源流》武汉大学出版社1994年版。

〔11〕桂来权《析量子力学中的辩证法思想—玻尔互补性构架之真谛》,载“哲学研究”1994(10)。

〔12〕罗森菲尔德:《量子革命》商务印书馆1991年版。

注释:

[1]正是在这一意义上,梁实秋在《远东英汉大辞典》中,将控制论(cybernetics)译作神经机械学。

第4篇:物理机械论文范文

    在质量作用定律创立的发展史中,有3次比较重大的时间:一是贝托雷提出质量作用的思想;而是威廉米得出的第一个物质浓度与反应速率有关系的书决表示式;三是古得贝格比较完整地叙述质量作用定律。现对该定律创立过程的近180年的历史进行简单回顾。

    1、从日夫鲁瓦到贝托雷

    化学作用的本质是化学领域中最古老又最有吸引力的课题。古希腊哲学家恩培多可勤(Empedokles,公元前约490~430)认为物质之所以能够发生化学变化,只不过是由于"爱"和"憎"的2种力的作用,即元素在爱的作用下结合,在憎的影响下分离;古希腊医学家希波克拉底(Hippocrates,公元前约466-377)用亲疏关系结实化学作用。公元13世纪,德国炼金家马格努斯(A ibertus Magnus,1193~1282)提出亲合力概念,其原意也是姻亲关系,认为一切化学结合都看做是因有关物质的"亲合性"所致。早期化学家们接受了这种观点,把导致化学反应得以发生的力称为化学"亲合力"(addinity或chemical affinity)。

    在18世纪初,英国着名物理学家牛顿(Sir Isaac Newton,1642~1727)在他的拉丁语版《光学》(Optics)(1705)的疑问31中,就从力学的角度发展了物质构造的微粒说,提出了他对化学亲合力的见解。他提出:"我们已知物体间能通过重力、磁力和电力的吸引而相互发生作用,那么在不同物质的微粒间,当距离很小时(即相接触时),则还会有另一种吸引力使2中微粒以加速地相互发生冲击。"他把各种化学物理现象,都归结于这种使物体趋近的力。牛顿对化学亲合力的这种形而上学的机械论观点,使他在化学研究上没什有取得什么成就。

    英国化学家、物理学家波义耳(Robert boyle,1627~1691)曾不满于"……酸和…碱之间假想的敌视",并表明,盐是由一种酸和一种碱相化而生成的,一种酸或碱能取代一种盐中的另一种酸或碱。他认为:"相异两元素之微粒相互吸引,则生成第三物质,即成为化合物。倘若此化合物中两元素成分之相互亲合力小于其中一成分与第四物质之亲合力,则此化合物即分解,而生成第五种物质。"波义耳试图力学原理说明化学亲合力的性质,又用这种亲合力大小解释各种微粒的分解和结合。因此,化学工作者都认为反应物间存在着亲合力,且出现了多种亲合力表。

    最早的这类表中,有日夫鲁瓦(Etienne Francois Geoffroy,1672~1731。法国化学家)制定的一种。他在1718年试图表明一种碱对各种酸或一种酸对各种碱的亲合性的次序。他从这样的假设出发:如果一种盐中置换它,即物质间的反应能力可以进行比较。因此,日夫鲁瓦指定了一些类似物质的表,它们按照在同表首所列物质相化合时,彼此置换的能力排列。然而,在此之后不久人们便发现,一种物质对另一种物质的亲合性不是不变的。尤其是法国药学家、波美(Antonine Baume,1728~1804)

    在1773年表明,这些亲合性是变化的,视溶液中反应是在常温("温法")下还是这些物质一起加热到较高温度("干温")进行而定的。因此,需要对这2种"法"即反应条件下制定不同的表。

    在日夫鲁瓦以后,更应注目的是在1775年,瑞典化学家贝格曼(Torben Olof Bergman,1735~1784)的着作《选择性引力研究》(Disquistio de Arractionbus Electivis)中提出的"有择亲合性"概念。根据贝格曼的提法,化学反应知识根据反应物的性质,通过其所决定的有择亲合力的大小而发生的,而这个有择亲合力的大小应由置换反映来决定。他在1775年~1783年间编制了这种亲合性表。贝格曼花了艰巨劳动研究了范围广泛的物质,编撰了2张亲合性表,每张表包括59种不同的物质,正式结果发表于贝格曼的《物理化学简论》(O puscula Physica et Chimica)中。可惜,贝格曼没有认识到且非常重要的是:要考虑一切参加化学过程的物理条件,而他倾向于把亲合性看做是不变的,很少受热以及外界条件的影响。他写到:"在这篇论文学位论着中,我将致力于按照吸引的强度确定其次序;但是,每个吸引力的比较精确的量度(它可以表达为数字,并将表明整个这学说),则还知识迫切追求的东西。"他按照下述原则得出其结果:"设A是一种物质,其他异质物质a、b、c等等都对它有吸引力;再设同c相化合而饱和(satuation)的A(我称这化合物为A c),在添加了b之后,便倾向于同b化合而排除c,于是可以说A对b的吸引强于c,或者说,A对b有较强的有择吸引;最后,设Ab的化合在加入a时破裂,设b被拒斥,a被选来取代b,则将可因出结论:a在吸引本领上超过b,这样,我们便有按效验排列的系列a、b、c我在这里称做吸引的东西,其他人命名其为亲合性,我以后将不加区别地使用这2个术语,虽然后者比较带隐喻性,从哲学上看不怎么合适。"贝格曼将亲合力看作是吸引力,是物体化合的原因,也是物体发生化学变化的原因。但贝格曼的有择亲合力概念,对于整理当时化学反应有关的知识起到了很大的作用。

    1777年,即贝格曼提出有择亲合力概念的第二年,德国化学家、冶金家温策尔(Karl Friedrich Wenzel,1740~1793)对金属溶于酸中的溶解速率进行了研究,并根据这些研究估计这是化学亲合力的作用;同时,他还发现了金属的溶解速度率除了酸的种类之外,还受到酸的用量的影响,即他在《物质间亲合势的学说》(Lehre von der Verwandschafrt der Korper)中提出,化学反应的变化率与酸的"有效质量"(浓度)成正比。这是对质量作用的早期认识。

    不管怎样,首先明确指出"质量效应"的还是法国着名化学家贝托雷(Claude Louis Berthoolet,1748~1822)。他在1798年随拿破伦远征埃及,发现当地盐湖沿岸有碳酸钠,便设想了这是湖水(主要成分是氯化钠)与岩石(主要成分是碳酸钙)作用的产物。由此猜测到,当产物过量时,化学变化会逆向进行。贝托雷用这种观点重新研究了化学变化。第二年他在开罗由一些远征者建立的开罗学院的学术会议上宣读了题为"亲合力定律的研究"(Recherches sur les Lois de L’affinit)一文,该文于1802年出版。文中提出:化学反应不但要看亲合力,而且更重要的是反应中各个物质及其产物的性质,尤其是发挥性及溶解度。这篇论文中的思想在他1803年出版的两卷本着作《化学静力学》(Essai de Statique Chimique)中得到进一步推广。他认为增加浓度使反应继续进行;反应通常是不完全的,而是建立起平衡状态,在这种状态下,反应产物也有变回原来物质的趋势:"亲合力并非是化合物中置换出某物质的独一无二的力量,但在化合和分解时,它有某种程度的决定性……一个物质被另外两个物质以相反力量作用,就被它们划分开来,分配的比例不仅以来于亲合力的固有强度,而且还以来于现存的作用物体的量,所以,为了产生相等的饱和度,分量可以补充亲合力之不足。"贝托雷比较全面地认识到化学反应中的"质量效应":首先,他发现化学反应可以达到平衡状态,在这种状态下,存在着产物变回反应物的趋势;其次,他看到不仅是反应物,而且产物的质量(浓度)也会对反应发生影响,产物量可使反应向相反方向进行;最后他指出了物质的发挥性和溶解度等影响物质浓度的性质对反应的影响。这就比较系统地提出了质量作用定律的思想。

第5篇:物理机械论文范文

【关 键 词】系统辩证法/系统主义/本体论/认识论/伦理学

【 正 文 】

辩证法是近两个世纪以来的重要哲学思潮,它可以划分为经典辩证法和现代辩证法两种形态。前者是18世纪末19世纪初由黑格尔建立的,马克思将它倒立过来,它的核心是对立统一或辩证否定,所以称为矛盾辩证法。而后者产生于20世纪末,因系统科学的发展而发展起来,它的核心是系统或系统层次的自组织,所以叫做系统辩证法,它是辩证法的一种现代形态。

1 系统观是当代科学世界观、价值观和方法论的核心

系统或系统的观念怎样能够成为一种新世界观的核心呢?它怎能成为辩证法的核心?这不是与传统的观念大相径庭吗?这就是我国大多数辩证法学者不能接受系统辩证法而向我们提出的问题。其实系统观念成为当代科学世界观、价值观和方法论的核心是20世纪的和走向21世纪的科学思潮的必然结果和必然趋势。

1.1 从本体论思潮来看,在本世纪以前,尽管存在着黑格尔和马克思的辩证法,但整个科学思潮从根本上说都是从属于机械论的。自然界被看作是一部大机器,它的最基本的单元是绝对不变的原子或其他基本粒子,它们的基本性质是彼此独立的,只有外部的相互作用和运动,宏观世界的一切变化都由这种不变粒子之间的量的关系来加以说明。恩格斯说的19世纪自然科学三大发现可以支持和确证(confirm)马克思的辩证法,却没有从根本上推翻机械论的自然观,只是使整个变化着的自然界负荷在绝对不变的原子实体之上变得十分不协调。只有本世纪初由于相对论和量子力学的冲击,原子机械观才彻底崩溃了。世界图景突然发生变化。于是科学家和哲学家们纷纷提出机体观点、整体观念和系统思想作为一个新的世界观的基础。哲学家怀特海提出了机体论代替原子论作为宇宙的基本实在。生物学家摩根提出了突现层次进化论来解释整个宇宙的演化。完形心理学家完全用一种整体观念来探讨心理过程。管理学家C·U·巴纳德更将企业看作是一种协作系统组织来研究管理。特别是物理学中的量子场论则通过“场”将所有物理实体联系成一个大系统。而在50年代和60年代,由于系统科学的兴起,进一步将各个领域的系统思想整合成一般系统论和系统哲学,认识到各门科学的异质同构性,于是构造出一般物质客体共同特征的系统模型。70年代80年代耗散结构理论、协同学、非线性物理和混沌理论则进一步推进了一般系统的自组织演化理论。于是系统、系统的层次结构、系统的自组织演化就成为20世纪和走向21世纪的新世界观的核心概念。

1.2 从方法论和认识论的思潮来看,古代的方法论是整体直观和整体思辨的,它不能深入了解世界,于是,近现代科学采取分析还原方法探索自然,取得伟大的成功。没有分析还原方法就没有现代科学,也没有现代工业社会。但是从本世纪下半叶起,科学越来越需要研究复杂事物。例如宇宙的演化、生态系统、全球性的问题等等,单凭分析还原方法不能完整地解决这些问题,于是方法论发展到第三阶段,在分析还原方法基础上建立系统方法,它虽然并不承认需要将整体分解为它的部分来了解事物,但它却着重注意研究事物所处的那个更大的整体,研究它在这个更大整体中的地位与功能,因为正是这个更大的整体改变了作为它的部分的事物的性质与行为,于是单从外面向里看(Outside-in thinking)的分析方法不能完全看清楚一个事物,必须还有一种从里面向外看(Inside-out thinking)的扩展方法与它相结合成为系统的方法、系统的思维和系统的认识论才能成为当代的新思维方式。于是系统不但是新世界观的核心,而且是新思维方式的关键概念。

1.3 从价值论和伦理思潮看,人类的伦理观念的发展也经历了三个阶段。第一阶段是古代,着重用“仁爱”的观念调整人与人之间的关系。欧洲的基督教伦理以及中国的儒家伦理就是这种伦理的代表。没有这种伦理,文明时代与礼义之邦不会到来。第二阶段即近现代,着重用民主、自由、人权与 集体主义理念来调整个人与社会的关系,否则专利时代不会过去。现在走向21世纪伦理观念发展到第三阶段,将仁爱观点和权利观念推广到自然界,有限度承认自然系统、生物系统和生态系统的内在价值,有限度承认动物的权利,以调整人与自然环境的关系,解决生态伦理问题,并由此而反观人类,使系统价值论与系统伦理学也因此而成为当代价值哲学的核心。可见,当代科学的发展的确如恩格斯所预料的“复归到辩证法”,但并不是复归到以矛盾论为核心的辩证法,而是以系统论为核心的形式复归到辩证法。这就是说,出现了一种新的辩证法:系统辩证法。

2 系统辩证法是辩证法的一种新形态

列宁不是说过“可以把辩证法简要地确定为关于对立面的统一的学说”吗?怎么可能有不以对立统一、一分为二为核心的辩证法呢,这不是用系统论代替辩证法又是什么呢?这不是用一种新的形而上学来冒充辩证法又是什么呢?有时,人们这样来质问我们。其实,辩证法这个概念有广义与狭义之分。列宁说的辩证法(或辩证法的实质)就是对立统一学说,这是狭义的辩证法的概念。广义的辩证法概念就是恩格斯所说的“辩证法不过是关于自然、人类社会和思维的运动和发展的普遍规律的科学”。“辩证法是关于普遍联系的科学”。这就是说一个陈述,只要能阐明世界的普遍联系和运动发展的某种一般特征和一般规律性,那它就是辩证法的;一个理论体系只要能系统地、前后一贯地阐明这种联系和发展的普遍机制和一般形式,那它就是一种辩证法的理论体系。我们就是在这个意义上使用系统辩证法哲学这个概念的,因为我们深信,系统的普遍规律就是存在的普遍规律。大约在80年代初,美国系统哲学家拉兹洛访问匈牙利,问了匈牙利科学院哲学研究所所长一个问题:“什么是辩证法?”结果得到的回答是:“我也搞不清,如果你搞清楚了,请你告诉我。”这个故事是1988年拉兹洛访问广州时说的。后来我区分了广义辩证法和狭义辩证法,在1997年深圳举行的国际系统科学会议上,我又遇到了拉兹洛教授,告诉他我的思考以及我们为什么称我们的系统哲学理论为系统辩证哲学。拉兹洛只给了我一个回答:“系统辩证法,很好!”最近傅德本先生和吴元梁先生主张普遍联系与发展本身是经典辩证法和系统辩证法之间的“联系环节和中介”是很有道理的,因为二者共同的研究对象都是世界的普遍联系和发展,它们是解释世界的联系与发展的两个不同的理论模型。同一研究对象有多种理论相互竞争着,这是人类认识的正常现象。只有一种唯一正确的东西存在才是十分出奇的事情。

系统辩证法怎样揭示出世界的普遍联系和运动发展的最一般特征和最普遍的规律?如果将世界的一切事物都看作是系统的组成部分,则关于系统的普遍规律,就是自然界、社会和人类思维的普遍规律。那么什么是系统?按照工程控制论和美国贝尔电话公司创始人S·贝尔的定义,“系统就是具有动态学联系的元素的内在统一体”(A system is any cohesive collcction of items that are dynamically related),这个定义比贝塔郎菲讲得更清楚更具体。然则系统有哪些最一般的性质和最普遍的规律?根据国内外大多数系统科学家和系统哲学家公认的,这一般特征(或规律)至少有下列五个。

2.1 系统的整体性和整体突现规律

所谓整体突现性质指的是整体出现了它的组成部分所不具有的或对于它的部分来说无意义的性质。其所以如此,是因为系统元素之间的内聚的关系如此紧密,以致于形成元素间的特定的型构(conformation)和结构(structure),它对组成元素施加一种约束,改变了这些组元的性质与功能,使它们整体地组织与协调起来,于是便突现出了组元集合所不具有的特殊性质,形成系统的个体性特征,需要用一种与描述组成部分不同的语言和概念来进行描述。例如生命有机体出现了其组元即化学大分子所不具有的新陈代谢、自我更新、自我复制的性质,需要用不同于物理化学语言的生物学或遗传学的语言(例如“遗传密码”、“突变”等)来加以描述。系统突现规律以及与此相关联的系统结构决定功能或结构质变的规律,对于宇宙何以有质的多样性以及一种质转变为另一种质的现象,其解释力决不亚于经典辩证法的从量变到质变的规律。

2.2 系统的等级层次性和层次关系与层次演化规律

系统既然由于其结构对元素的约束而产生突现性质,从而构成了这个系统的个体或实体。而这些系统个体之间,依同样的逻辑,相互联系,组成结构,出现高层次的突现性质,如此类推,系统形成了多层次的复杂系统。系统哲学家们证明,在宇宙的演化过程中形成多层次系统比形成单层次系统的概率大得多,自然选择、自然淘汰的机制使宇宙具有层次结构,发展就是由低层次向高层次、由简单层次向复杂层次的发展,不同层次有不同的实体、不同突现性质、不同支配规律和不同的语言描述,单层次的本体论和认识论 都是不可能的。还原论必须由突现论和扩展论来加以补充。系统的层次关系规律和层次演化规律,解释了宇宙为什么有以及怎样实现由低级向高级、由简单向复杂的前进上升运动,比起否定之否定规律的解释更有科学性和更有说服力。其实“肯定”、“否定”这些概念用来描述思维运动或精神运动是合适的。假设自然界任何一个事件都有“肯定”与“否定”,从现代逻辑观点看,就是犯了混淆范畴类型的错误,与说“曹操是个质数”所犯的逻辑语法错误相同。而经典辩证法哲学家们对黑格尔讨论绝对精神运动的“肯定”、“否定”或“否定之否定”等概念的重新定义,均不成功。

2.3 系统的适应性自稳定的性质与规律

一般说来,系统不是与环境无关的。如果它与周围环境不断发生物质、能量、信息的交换,则它就是一个开放系统。开放系统具有这样的特征,它在与环境进行物质、能量、信息交换中通过自我调节即自动控制、自我维持,能保持自己在环境中的稳定性和亚稳定性,这叫做系统的适应性自稳定。系统的适应性自稳定性规律指明,系统的基本的变量和状态有一个具有上限或下限的阈值,当外部环境的干扰和内部随机的变化不超过这个阈值时,系统整体总是能够组织自己的“流”来缓和和抵消这种干扰,使其恢复其恒稳状态而与环境相适应。这是任何事物、任何系统都具有的负反馈机制。系统的适应性自稳定规律,包含了并大大发展了经典辩证法中“度量关系的关节线”的概念。

2.4 系统的适应性自组织的性质与规律

当外部环境和内部因素的干扰和变化超过上述所说的稳定域时,系统会走向瓦解,但系统在一定条件下,特别是在远离平衡态和输入负熵的条件下,系统能够通过分叉和突变,通过系统元素之间的非线性相互作用,系统元素之间能自动、自发协同动作,重新组织自己的实体、过程和力,形成新的有序结构,形成描述新的整体特征的序参量,从旧的稳态进展到更能对抗环境的干扰和适应内部变化的新的稳态,由此而决定系统在自然选择下由低级到高级、由简单到复杂,向着更加有序和更多层次的方向演化发展。系统自组织的规律给出了这种演化发展的条件、特征与机制的分析,这是经典辩证法的对立统一规律的泛泛而论所不能加以说明的。于是系统的自组织规律便代替了对立统一规律而成为系统辩证法的核心。

2.5 差异协同律

乌杰教授在他1998年发表于《实践》杂志第20期、21期的论文《系统辩证论》中,将系统的自组织机制从自组织的条件与特征中抽离出来作为基本的系统思想和基本系统规律。它说明,系统的所有元素之间(不仅是对立的元素之间,不仅是“成双”、“成对”的元素之间)的非线性协同作用(不仅是一般的又统一又斗争的作用)是系统存在与发展的机制或“动力”。这里说的差异协同性包括了竞争协同与非竞争协同、对立协同与非对立协同、二元协同与非二元的多元协同。我猜测乌杰教授的这个概念还想要说明在系统的形成、存在和发展中,协同的作用比之竞争更有根本的和决定性的意义。可见差异协同和系统自组织规律包含了并大大发展了系统辩证法的一分为二的对立统一规律,把这个带有一阴一阳、一正一反的古代思维色彩的规律推向一个现代形态的表述,而“一分为二”或对立统一不过是差异协同或“合多为一”、“一分为多”的简化模式。

系统辩证法是关于实在与过程、存在与演化的普遍规律的现代学说。整体突现律和等级层次律说明存在与演化的形式与方向,差异协同与系统自组织规律说明存在与演化的机制与“动力”(如果可以用动力这个词的话)。而系统适应性自稳律说明从存在到演化的关节点。这样看来,它怎能不是辩证法的一种新的形态呢?

3 系统主义的哲学理论体系

哲学有三个基本的领域,这就是本体论、认识论和价值学说。辩证法、认识论和逻辑的统一,其实是本体论、认识论、逻辑三个独立哲学学科的统一,即学科之间的相互交叉和相互渗透。本体论、认识论和价值学说都应作为三个不同的基础哲学学科来分别加以研究。这样上面所说的系统辩证法的基本观点和方法,当运用到这三个基础哲学学科时,就为我们开阔出新的视野和新的境界,由此可以建立起系统主义的哲学理论体系。

3.1 本体论哲学。任何本体论哲学基本上都应由两个部分所组成:一个部分叫存在论,讨论being;另一个部分叫生成论或过程论,讨论becoming或process。由于引进了系统思想和系统辩证观,在讨论存在或实在问题时,我们再也不能将“实体”范畴看作是绝对不变的质料或纯粹无差别的实体,实体不过指的是能独立存在、自我支持而不需要别的载体来支持的自立体,不过是个别特殊的具体系统。我们自然应看到实体是基础的东西,是完全意义的存在;属性、关系与过程则是刻划实体的第二位的、不完全意义的存在;在此建立我们的系统唯物论观点。不过用系统的视野去看存在,“实体是关系与过程的载体”只是问题的一个方面。问题的另一个方面是关系与过程又决定了实 体的本质结构,相互作用乃实体运行的机制,我们完全可以说,“实体是关系的纽结,是过程的一个结构和过程的持续性的表现”。这样,存在或终极实在就被看成是实体—关系—过程三位一体的东西,从而将实体实在论、过程实在论和关系实在论三个学派的学说统一整合起来。至于生成论或过程论,系统主义的本体论深入分析过程的机制,就将“相互作用”划分为四种相互作用:因果决定性的相互作用,随机性的非决定性的相互作用,体现在系统适应性自稳和适应性自组织的广义目的性相互作用,以及将这三者统一起来的协同性相互作用。于是普利高津的结构—功能—涨落机理图,就哲学地化为因果—随机—目的协同作用机理图。

3.2 在价值学说方面,本体论最后一个范畴“目的性”,就是价值论最初的一个范畴。由于自组织系统已经有了明显的目的性,于是就有了价值的萌芽。“目的状态”、“目的环”、“目的点”本身是系统内在价值之所在,而达到目的的手段(条件、事物、行为)就具有了系统的工具价值的意义。生命系统不但有目的,而且这目的发展为“自我”即“自己为了自己的存在”。生存与繁殖就是它的目的价值,而一切有助于维护自己物种的生存与繁殖的就具有工具的价值和效用。各种生命价值整合进生态系统中,就构成生态伦理的最高命令:“一切事物趋向于保护生物共同体的完整、稳定和优美的,它就是正当的、善的,反之就是不正当的和恶的”。在生态伦理基础上分析人类的价值和价值观问题,用系统辩证法分析人类各种价值差异、价值冲突和价值协调,可以建立一种系统主义的价值学说。在这基础上分析人类伦理价值,可以看到人类伦理怎样在社会系统自组织中形成,各种人类伦理系统的内部组成和结构是什么。现代的行为功利主义伦理学、准则功利主义伦理学、道义主义伦理学和境遇伦理学也就可以因此而在系统观念基础上整合起来,形成系统主义伦理学。

3.3 我们已经看到系统观念引进认识论,带来认识方法的革命,还原方法与扩展方法被统一起来了,认识的经验层次、经验规律层次和理论层次之间的相互关系,可以用系统层次观点加以论述;而系统自组织的动力学理论可以用来分析认识发展的动力学机制,帮助我们理解认识从低级到高级的发展、认识的规范的变革以及认识的进步问题和哲学中最难解决的真理问题。这里我只想说,我们不但已经有了系统辩证法的一般观点和方法,而且将它运用到本体论、价值论和认识论中去,可以建立一整套系统主义的哲学理论体系。这就是我对21世纪哲学发展的展望之一。

参考文献

1 乌杰.系统辩证论.北京:人民出版社,1991

2 乌杰,哈肯H,拉兹洛E.跨世纪洲际对话.北京:人民出版社,1998

第6篇:物理机械论文范文

关键词:演化经济学;新古典经济学;遗传机制;变异机制;选择机制

演化经济学是相对于主流经济学的研究范式而不断成长起来的一种非主流的或者说是异端的研究范式之一。随着经济学各种范式的冲突和较量,1981年肯尼思·博尔丁(Kenneth Boulding)出版了《演化经济学》,理查德·纳尔逊(R,Nelson)和悉尼·温特(S.Winter)1982年出版了《经济变迁的演化理论》,引人注目地建立了一种新的经济理论和分析方法,标志着演化经济学的诞生。㈣早在80年代以前,美国制度主义先驱索尔斯坦·凡勃伦(ThorstEin Veblen)发表著名的学术论文《经济学为什么不是演化科学》,第一次明确提出了“演化经济学”术语,宣布了制度主义的“演化经济学”研究议程。20世纪80年代以来,许多经济学家都从不同侧面指出经济学中演化分析的重要性。1991年《倾化经济学》杂志创刊,演化经济学著述日增。多普菲和福斯特等学者已出版了不少演化经济学的著述,大大推进了演化经济学的发展。在对新古典研究范式的理性一个人主义一均衡分析框架提出挑战的过程中,被认为异端的演化经济学的制度一历史一社会结构分析框架日益成为具有影响力的分析方法,加上反主流的国际经济学改革运动的声浪也日益唱响,21世纪的经济学可能会从新古典经济学转向演化经济学,从而进行革命性变革。

演化经济学是对经济系统中新奇事物的创生、传播和由此所导致的结构转变进行研究的经济科学新范式,而且将成为各种异端的综合(贾根良语)。作为一种经济学研究的新范式,演化经济学在批判新古典经济学的基础上不断发展和完善自己的理论框架。本文主要从演化经济学的内涵及其对新古典经济学的批判和超越的角度,考察其理论框架的形成及影响。

一、演化经济学的内涵及特征

演化经济学是借鉴达尔文生物学的进化隐喻和拉马克的遗传变异学说,引进物理耗散结构理论等自然科学的研究成果来分析经济社会系统形成、发展的动态演化和发展趋势的学科。广义来讲,其思想渊源可追溯至老制度学派的创始人凡勃伦,而狭义上的演化经济学指20世纪80年代之后经济演化思想的现代形态,主要包括变异、选择理论(以纳尔逊和温特为代表)、以非线性系统动力学为基础的演化理论(包括混沌理论等)和演化博弈论。演化经济学将技术变迁看作是众多经济现象背后的根本力量,以技术变迁和制度创新核心为研究对象,以动态的、演化的理念来分析和理解经济系统的运行与发展。演化理论关注的焦点是某一变量或一组变量如何随历史而变化,如何在理论上理解所观察的变化背后的动态过程。特别是,可以通过解释它是如何达到当前状态来理解某一变量或系统的当前状态。这些变量或系统要经受某些随机变异或扰动,但也存在着对变异进行系统性筛选的机制。

纳尔逊总结了现代演化经济学的两个共同特征:(1)关注经济的动态过程,不仅要看到均衡,更为重要的是,要说明均衡是如何达到的;(2)承认“路径依赖”在经济分析中的重要性。演化经济理论假定,存在着强有力的惯性趋势,使选择过程中的幸存者得以保留。然而在许多情况下,也存在着持续引入新变异的力量。

二、演化经济学对新古典经济学的超越

处于正统地位的新古典经济学借助原子本体论和机械论隐喻,信奉决定论的哲学观,将利润最大化和均衡作为其理论体系的两个基本支柱,把注意力完全集中在均衡的研究上,导致看问题的出发点通常基于三项基本假定:(给定)经济人的偏好、生产技术和制度约束、可供使用的资源禀赋。从此出发,研究人们如何在给定的机制下相互作用,达到某种均衡状态。这种最优化和外生性,排除了新知识的创造、企业家的作用、技术变迁和主导部门重要性的变化等问题,将技术变迁视作与经济学家无关的黑箱,使对技术变迁的源泉、性质和过程等关键性问题的讨论完全被忽略掉了。

以纳尔逊、弗里曼、多西等人为代表的演化经济学家既借用生物进化的隐喻,又借用现代宇宙理论、量子力学理论以及混沌理论等,对经济系统不断发展变化的特征与生物自然选择过程类比,试图对整个经济理论研究的基础进行重构。其基本的思路是:将技术变迁视作众多经济现象背后的根本力量,以技术变迁和技术创新为核心研究对象,坚持从演化的、动态的角度来分析和理解经济系统的运行与发展。与新古典经济学相比而言,如果说新古典经济学是研究存在(bEIng)的经济学,那么,演化经济学就是研究生成(becoming)的经济学,它可以被定义为对经济系统的创生、传播和由此所导致的结构转变进行研究的科学。

演化经济学在对事实评价时所持有的基本信念(信念是科学范式的内核)与古典经济学存在着根本性的不同,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历史演化对均衡的超越

演化经济学认为,社会经济系统是一个不可逆的历史演化过程,过去的时间与未来的时间是不对称的,社会经济过程与生物进化过程的不可逆性极为类似,演化意味着新质要素随时间的推移而创生。多西和梅特卡夫认为,个人或组织等行为者的目前行动将对未来决策过程或系统的未来结构及其发展变化路径产生重大影响。时间不可逆、结构转变和过程与滞后概念密切相关。即系统如果发生了变化,虽然导致这种变化的力量已经消失,系统也不会完全回到最初状态,这是经济社会系统的重要特征。就制度和组织而言,新古典经济学重视企业平衡状态的研究,而轻视达到均衡的过程研究。演化经济学假定企业的决策是连续的,每个企业决策时充分考虑未来的预期及其竞争对手的策略行为。“路径依赖”说明锁定效应和次优行为可以持久存在。历史突出了经济过程中具有路径依赖、不确定性和时间不可逆等重要特征。

(二)满意对最优的超越

新古典经济学在原子论和机械力学基础上,在假定经济人完全理性、追求利润最大化的前提下,描述了均衡状态下的各种社会经济现象,求解在一定外部环境控制下的最优控制和最优路径。新古典经济学没有考虑由于认识的有限性而造成的不可预见性。因此,建立在均衡基础上的理性人假设脱离了社会现实。演化经济学以达尔文生物进化论和拉马克的遗传基因理论为基本思想,强调经济变迁的动态过程,在有限理性假定的基础上,接受了马奇在行为主义企业理论中的满意假说,指出最优难以实现,均衡只是暂时的。经济系统向着均衡靠拢,均衡可能是多重的。究竟到达或渐近哪一种均衡依赖于进化的路径。   演化经济学非常强调随机因素对经济社会系统及经济人的影响作用。新古典经济学认为,即使不存在不确定因素,因其是以随机变量的形式出现在数学方程内,并给定随机变量的分布,理性人仍可找到最优化行为。而演化经济学认为,随机因素起着关键作用,特别是在决策和搜寻革新过程中,这种不确定性使长期最优化决策难以实现,进化过程的长期趋势难以预测。

理性与有限理性,最优与满意,它们成为演化经济学对新古典经济学前提假定的重要反叛和超越。自亚当·斯密以来,古典经济学、新古典经济学深受物理学的影响,在假定最大化行为的前提下,它们集中研究机制均衡问题。尽管凯恩斯从非均衡思想出发,从有效需求原理来构造宏观经济理论,通过非均衡思想建立了宏观总量分析方法,并对均衡思想有所冲击。然而,以萨缪尔森为代表的新古典综合派使微观与宏观对接,并仍在均衡框架内进行分析。后凯恩斯主义尽管从非均衡、动态、关注制度文化角度来分析经济过程,但主流经济学一直被均衡思想和范式所支配,并建立了以均衡分析为核心的经济分析体系。

20世纪80年代后,演化思想又促使人们在主流经济体系之外发展经济演化理论。从亚当·斯密、马歇尔、熊彼特、凡勃伦、哈耶克等人的思想演变中可看出,经济学正在进行着从均衡走向演化的范式变迁。这种变迁折射着两种思想交锋的历程,并在一定程度上反映着对新古典经济学分析模式的超越。总之,经济学各流派的研究方法表明,西方主流经济学的精髓是从确定性到不确定性。这是对演化经济学不确定性引起的有限理性和满意假说的最好概括。

(三)多样性对同质性的超越

演化经济学的本质特征是由于“新奇”创生而形成的多样性思考。因此,其研究方法是关注超经济人的个体群思考。与个体群思考相对立,新古典经济学侧重使用类型学思考的方法。类型学思考是把所有的变异都看作是对理想类型的偏离,看作是由于暂时的干涉力量所导致的畸变。所以,为了集中在现象真实的本质上,类型学思考就把基本类型和它们的具体例子之间的差异看作是某种可以忽视的东西。在个体群思考中,多样性并不是把基础性的实在隐藏起来的“干涉并发症”,而是基础性的实在本身,是演化赖以发生的基础。可见,演化经济学把个人选择置于多样化行为的群体之中,强调了主观偏好的特异性和行为的异质性对“新奇”创生和创新过程的重要性。

三、演化经济学的基本分析框架

演化经济学作为一门分析经济社会系统演变的科学,必须具备一个分析问题的中心线索,即研究问题的出发点。它针对新古典经济学的三个基本假定——(给定)经济人偏好、生产技术和制度约束、可供使用的资源禀赋的局限性,认为在经济变化的过程中,新偏好的形成、技术和制度的创新以及新资源的创造(即“新奇”的创生)是关键因素,是经济变迁过程的内生性因素。正如Hodgson(1997)指出:“作为社会经济演化的一个恰当概念,正确地评价新奇的突现及其传播的关键性作用是必不可少的。”演化经济学在其理论体系中抓住了“新奇”对经济系统的关键意义,认为在经济学中, “新奇”就是新的行动可能性的发现,它是人类创造性的结果。如果新的行动可能被采纳,那么这种行动就被称为创新。贾根良总结指出,“新奇”创生的内生化,是演化经济学研究纲领的硬核。因此,“新奇”的出现及创新的重要作用成为其理论框架的基石。

演化经济学借用达尔文的生物进化隐喻,通过运用“缘由”来解释一切物质和能量转换过程中必然牵涉到的机制,认为一切事件或现象都有其“缘由”,每一“缘由”则产生一个结果。与达尔文对生物演化的解释一样,有关社会经济系统的演化必然涉及到三种机制:遗传机制、变异机制和选择机制。在这些机制的相互作用下,在遗传基础上进行变异以适应新环境,此即为“达尔文进化”。Hodgson(1997)对凡勃伦在经济学领域应用三种机制的总结中指出:(1)遗传(承袭)机制。演化主体存在一些遗传性或延续性准则,总是受到遗传机制的影响。以此为立足点,以保证不同后代个体虽然不尽相似,但他们都在某些方面与其前代相似。(2)变异机制。受初始条件区别的影响,完全复制自身是不可能的,持续性变异广泛存在于一个群体的不同成员之间。(3)自然选择机制。在承袭和变异机制共同作用的基础上,选择机制决定了最终的演变方向。自然选择机制通过更适机体后代数量增长和变异或基因整合帮助机体获得存活优势两种途径发生作用。

(一)基因类比物及遗传机制

社会经济系统如同生物演化,会产生如同基因的遗传、变异和选择机制运行。在社会经济系统中,“基因”类比物(或选择单位)是什么?霍奇逊总结了经济学中的诸多“基因类比物”,如人类习惯(凡勃伦)、个人(马尔萨斯)、组织惯例(纳尔逊和温特)、社会制度,乃至整个经济系统(Hodgson)。在对这些不同的类比物进行考察之后,霍奇逊提出,考虑到它的性质具有相对稳定性以及普遍性,“制度”应当被采纳为经济分析的基本实体单位。大多数现代演化经济学家认为,制度或组织具备选择单位的条件。

选择单位作为一种实体,它们被选择的特征历时要足够稳定,以保持定义这个群体的实体的同一性。经济方面,选择单位常常是使用特殊的生产方法制造某种系列产品的特定的企业组织。而选择环境独立于实体,这是对各种实体进行评估,并把选择特征转化为选择优势的框架。凡勃伦认为,社会结构的演进,是制度上一个自然淘汰的过程,制度和惯例具有相对稳定和惰性的品质。因此,可以历时传递其重要特征,它是社会有机体的基因组织,扮演着生物学中基因进化的作用。纳尔逊和温特在《经济变迁的演化理论》中讨论了类似于基因的“个人技巧”与“企业惯例”的作用,即遗传机制的作用。

技巧是指一个光滑序列的协调一致的行为能力。在行为正常发生的情况下,行为相对于它的目标来说,通常是有效的。企业惯例是企业的组织记忆,执行着传递技能和信息的功能。企业运转离不开惯例,企业的惯例与人类的技巧有相似之处。知识是惯例的核心要素。纳尔逊和温特指出,惯例在企业中起着基因在生物进化论中所起的作用。惯例包括企业的各种特点,如生产技术、投资政策、产品组合策略等。在任何时候,一个企业的惯例界定一系列函数,它们决定一个企业所做的事情是各种外在和内在变量的函数,具有好惯例的企业或组织就可能在一个行业或群体中变得日益重要。组织是由个人构成的,组织的行为可以归结为组织成员个人的行为。理解技巧在个人发挥功能中的作用,就可以理解惯例在组织发挥功能中的作用。不过,惯例并不是严格意义上的新达尔文主义基因,它具有学习效应的获得性遗传特征,因而可以说是拉马克式的基因。但总体上看,它们都是广义的达尔文主义的基因。

(二)变异机制或“新奇”性创造

转贴于 变异原则强调种类和多样性的作用,有时等同于已有特征的变化,即系统内“新奇”事物的创造。

在把演化作为重要特征的生物学、语言学或经济学等学科中,在某一时间和地点所观察到的事物都必须被解释为一种持续不断的演化过程中的转变。这一过程有两个特征,一个是它的历史性,另一个是变迁过程的无止境性。关于连续变迁端在何处这个问题,熊彼特曾经指出,经济变迁可以被解释为主要的“从经济内部”产生的。“如果演化被定义为可观察的系统历时地自我转变,那么如何才能实现这种自我转变呢?自由能的获得是必要条件,一个充分条件就是其他方面所坚持的演化的一般特征,这就是新奇的创生,这在出现后,会通过系统或系统的某些组成部分进行扩散。在经济学中,新奇就是新发现的行动可能性。有关这种新奇的消息可能会传播,或者可能通过模仿而扩散。一旦某种新认识到行动可能性被接受,所产生的行动就被称为创新”。

“新奇”创生机制所研究的问题是“新奇”为什么和怎样被创造。就“新奇”为什么被创造而言,知识是惯例的核心要素。演化经济学是知识经济理论的开拓者,但一种更系统和更完备的知识理论仍有待于创造。“新奇”创生是现有要素重新组合的结果。更为重要的是,由于人们怎样和在什么地方搜寻新知识,这主要取决于他们知道什么和他们从前做了什么,而并不是所有的技术或制度等发展路径都具有同样被探索的机会,“新奇”的创生必定是路径依赖的。

企业在市场竞争中处于不利地位时,需要搜寻新的生产技术和惯例。搜寻是在已知的技术和惯例中寻找适合自己需要的技术和惯例。创新是通过研究与开发去寻找原来没有的技术和惯例,而且,创新改变原有的惯例,使创新者有较大的优势,从而获得较多的利润,但这种情况只能是暂时的。非创新者可以进行创新或模仿,后来者可逐渐赶上先进者,先进者会逐渐失去自己的优势。

熊彼特曾对创新过程进行了开创性研究。他把创新看作是经济发展过程的实质,强调非均衡和质变的作用,认为资本主义在本质上是一种动态演进的过程,即“创造性毁灭过程”是资本主义的基本事实。这类似于生物学中的进化理论。纳谢德·福布斯和戴维·韦尔德以发展中国家或地区企业的成功案例为例,指出了如果发展中国家注重学习,注重创新,努力提高自身技术能力,提升价值链,成为一个高效率的追随者,那么他们就有可能实现其核心目标——价值增值,就可以有所作为——由追随者成为领先者。贾根良教授认为,从追随者到领先者是企业发展的必由之路。对于技术落后的发展中国家企业来说,通过一个怎样的过程,他们才能实现自主创新并成为技术的领先者呢?通过比较韩国、印度、巴西、坦桑尼亚、新加坡等一些国家或地区的案例,并对不同环境和不同产业中多样化的成功经验进行深入的理论探讨,为我国自主创新战略的实施提供了有益的借鉴。盛昭瀚(2002)从演化经济学的视角对国家创新系统进行了研究和探索,认为演化模型的多样性、不确定性、不可逆性和路径依赖性为技术创新提供了较好的分析工具,并认为这是国家创新体系的微观理论基础,国家创新体系要协调好公有知识与私有知识的关系,要注重学习过程和制度安排中的主体的时间、信任、有限理性的重要性。所有这些研究为演化经济学变异和创新机制的运作,提供了理论和现实的佐证。

(三)选择机制及演化路径

选择和评价机制是复杂系统在演化过程中如何寻求和确定进化道路的机制。它包括系统的生存价值选择、信息价值评价以及两者之间的相互关系等。这是进一步实现系统进化的动力学问题。

选择机制研究变异或“新奇”在经济系统中为什么、什么时候和怎样才能被传播。按照凡勃伦的看法,制度是人类的思维和行为习惯,所以,变异或“新奇”必定是新思想和新方法的出现。他通过“缘由累积进程”来解释选择过程的重要性,认为“习俗、惯例的累积性发展是对传统的选择性适应的结果”;任何习俗、惯例与行为方式都受选择机制的影响,而与变化了的环境要求相一致的程度,则是检验其存活适应性的标准。按照个体群思考方法,一个个体对创新者是模仿还是反对,受群体成员选择的影响。选择过程将出现两个方向: (1)创新被旧的惯例扼杀。 (2)在自增强作用的影响下,创新被采用并向外扩散。纳尔逊认为,企业在面临环境变化且有几种可供选择的方案时,企业要进行选择。选择的环境包括外部环境(如产品需求、要素供给、价格等市场环境)和内部环境(如创新引起的变化等)。

纳尔逊和温特强调惯例、搜寻、创新和选择环境在经济变迁过程中的重要性,认为经济演化过程是一种惯例的学习过程。惯例是一种光滑序列的协调一致的行为能力,是一种程序化的、说不出来的知识,且往往是自动进行的选择,它控制、复制和模仿着经济演化的路径和范围。达尔文的遗传机制、“新奇”创生机制和选择机制是演化经济学类比和隐喻的基础,为演化经济学提供了基本的分析框架。

第7篇:物理机械论文范文

李学萍:墨菲教授,据我所知,您在大学期间所学专业是历史,后来改学文学,请您介绍一下这一转变的缘由。

帕特里克・墨菲:实际上,我在加州大学洛杉矶分校就读时,一开始所学专业是英语。那时,文学批评理论主要局限在新批评和结构主义两种批评方法上。这两种批评方法都不能解决文本的主题问题,特别是政治主题问题,当时这对我来说是个问题。所以,我就改去学历史,专攻东南亚与亚洲史,研究殖民主义、新殖民主义以及民族解放斗争。我的本科学位论文写的是关于1962年发生在老挝的一场战争的新闻报道问题。1973年,我本科毕业。在接下来的十年里,我曾经两次在历史系研究生院报到,但都感觉自己对此类研究没有足够的兴趣。

1981年,为了进行创造性写作,我决定选修几门英语系研究生的课程,后来拿下一个硕士学位。在我选的课程中,有一位教授讲授的是杰克・凯鲁亚克(Jack Kerouac)的小说《达摩流浪者》(The Dharma Bums),我对作品主人公背后的原型,也就是诗人加里・斯奈德(Gary Snyder)产生了浓厚的兴趣。通过斯奈德,我找到了以文学评论的方式将我感兴趣的政治、历史与文学结合在一起的方法。其实,我从未放弃历史学或政治学的研究,而是将其融入到文学批评之中了。到20世纪80年代,随着新历史主义、解构主义、美国研究的兴起以及文化研究的萌芽,我的这一方法也变得切实可行。我的硕士学位论文写的是加里・斯奈德和温德尔・贝利(Wendell Berry)诗歌中的场所与灵性问题。

李学萍:您从何时开始从事生态批评的?那时生态批评处于何种状况?

帕特里克・墨菲:以今天的眼光来看,我的硕士论文可以算作生态批评实践。不过,在1983年春天,我写这篇论文的时候,生态批评这一术语尚未开始流行。我在这篇硕士论文的基础上发表了两篇文章。之后,在攻读博士学位阶段,我在“美国研究会议”提交的论文中,就三位男性作家中的盖亚意象进行了分析,后来这篇文章发表在《环境伦理》(Environmertal Ethics)上。我还在其他期刊(如《美国西部文学》)上发表了关于斯奈德研究的文章。所以说,我那时就开始从事生态批评实践了,加上当时对盖亚意象的女性主义分析,到20世纪80年代中期,我的生态女性主义批评开始成形。那时,也有一些学者在生态领域颇有建树,如约瑟夫・米克(Joseph Meeker)和利奥・马克思(Leo Marx),但是他们一般不被当作批评运动的一部分。劳伦斯・布伊尔(Lawrence Buell)那时则从事由赛克凡・波克维奇(Sacvan Bercovitch)发起的“新美国研究”。

在《美国西部自然写作简刊》创刊之前,对场所、环境以及自然感兴趣的学者们主要集中在“西部文学协会”,但其研究焦点为非虚构文学作品。我从研究诗歌开始,总感觉该协会的研究范畴过于狭窄,受到诸多限制。等到我参加工作以后还是助理教授之时,我就曾提议创建一份关于文学与环境的期刊。这一想法我提了好几年,直到20世纪90年代初才获得支持。

李学萍:在历经三十余年的发展后,生态批评正朝着多元方向发展。请问您是如何界定生态批评的?

帕特里克・墨菲:格罗・费尔蒂(Cheryll Glotfelty)曾为生态批评做了一个非常宽泛的定义。这一定义很有影响,所以我们可以继续沿此进一步思考生态批评的定义问题。我认为,把这些不同的方向当作一个大的图谱上的不同线条更为有益。如果我们将生态批评理解为一场运动,就像女性主义也是具有特定方向的运动一样,那么我们就可以接受生态批评这场运动在方向与理论上的多样性。

女性主义的定义表达了它所关心的问题,即女性的受压迫问题。这一定义并未提供问题的解决方案,甚至没有明确女性主义的具体奋斗目标。生态批评的定义表达了它所关心的问题,即文学与文化对自然的表现问题。在此框架下,生态批评还有一个特别关注的问题,那就是人们的文化实践以及文学、文化作品中所表现的人类对自然与环境的态度,以及这种态度作用在其他自然实体上所产生的效果。因此,生态批评一直具有伦理维度,能够体现文学反映和导向的人类对大自然的影响的关注。

我认为,正像有些女性主义评论家那样,有一些人对生态批评的伦理及政治含义采取回避的态度,并将评论的焦点放在美学上。但是,正像我在最近出版的《劝导性美学生态批评实践》中所指出的那样,美学分析不能成为结构主义那样的分析。结构主义批评历时很短,这是因为在结构主义分析结束之时,读者总会进一步追问“那又怎么样呢?”以及“因此?”之类的问题。同样,在美学阐释的结尾之处,读者也会一直关心文学文本或文化艺术品的美学维度到底能发挥什么作用?某一特殊美学阐释所蕴含的主题意义又是什么?从主题角度看,我们想要了解的是某一美学策略具有何种劝导性力量?对我而言,研究鲁迅短篇小说的学者们会思考这样的问题,我们阅读姜戎的《狼图腾》以及亨利・大卫・梭罗(Henry David Threau)的《瓦尔登湖》(Walden)或吉姆・斯坦利・罗宾森(Kim Stanly Robinson)的科幻小说《曙光》(Aurora)时也会思考这些问题。

李学萍:您在《文学、自然与他者:生态女性主义批评》以及《横截性生态批评实践》中都谈到巴赫金对您的影响。请问巴赫金思想对生态批评为何如此重要?

帕特里克・墨菲:我在《文学、自然与他者:生态女性主义批评》中曾讲过,巴赫金的对话思想为我提供了辩证法之外的另外一种思想方式。通过政治实践与哲学分析,我发现无论是古希腊的辩证法还是辩证法的各种现代变体,都存在目的论和决定论倾向过强的问题。

首先,人们总是喜欢以设想的结果作为指导其行动的完美方案。当实际结果与设想的结果出现对立时,人们倾向于相信既定的综合方式。而当实际行动所导致的结果与设想不一致或三方辩证关系在策略层面不成立时,人们往往不去反思设想的辩证结构是否存在问题,而是认为与设想相对立的实践存在缺陷。事实上,没有完全依照马克思辩证法倡导的阶级斗争思想来领导战争,而是依靠农民取得了民族的胜利,中国社会主义革命实践的结果也是马克思和恩格斯所始料未及的。

第二,简化论倾向是导致实践史中理论建构缺陷的原因之一。各种纷繁芜杂的变量对人类的意识是种挑战。因此,我们容易以偏概全,将一个或少数几个变量当作全部变量。但事实上,身处在产生这些变量的系统之内,我们根本无法对所有变量作出精确判断。作为思想方法,对话法强调我们的行动不带有目的论意义上的终点。相反,由于每一个前进的步伐都会导致新情况、新变量以及对所处现实的新感受和新概念,我们行动的轨迹将会不可避免地发生持续不断的变化。我认为,后结构主义对宏大叙事以及乌托邦式结果的怀疑精神对这种非目的论思想贡献颇多。乐观主义会导致对可能性的优化预测,但是即便是那些被认为是更加美好的社会也会存在不可解决的矛盾与差异。这也是厄苏拉・勒奎恩(Ursula Le Guin)在她的小说《一无所有》(The Dispossessed)中所表达的一点,也是我强调将对话法作为方法的原因:对话法使用“支点”(pivots)而非“基础”(foundations)的概念,无论是对于出发还是到达来说,“支点”都是供人暂时驻足而非永久不变的停留之地。

第三,至少从恩格斯的《自然辩证法》以及追随恩格斯思想的人来看,辩证法假定所有的现象(不仅是社会现象)都可以通过正―反―合的关系进行解释。这也导致人们将“人与自然”作为根本的冲突,并且认为这一冲突可以通过人类战胜自然来解决。因为自然这一整体无法被彻底毁灭,也不可能被某种后人类的建构(即人类完全生活在人造、合成的世界)所替代,所以这一假想完全是错误的。

人类只是大自然的子集之一。尽管我们居住在人造的生活环境之中,但却终究离不开大自然。那些人造的环境离不开人类之外的大自然提供材料,而建筑所用的物质材料则在人类存在之前就存在了。此外,人造环境也只能在相对温和的气候和天气情况下才能得以存在。因此,人类与大自然处于一种相互竞争、相互冲突、相互补充、相互协调、相互不一致的对话性关系之中。只要人类存在,这种关系就会持续。罗宾森的小说《曙光》就探讨了这一点,这本书非常值得一读。

第四,巴赫金著作在俄国出版以及翻译成英语和其他语言的时间顺序存在不一致,这也导致对其思想接受的历史发展情况以及关于他的文学与修辞研究之哲学基础存在含混不清的状况。很多学者最早或是通过《拉伯雷》和《陀思妥耶夫斯基的诗学问题》,或是通过最早翻译的巴赫金论文接触到巴赫金作品,但是以上作品和文章都集中在文类分析以及文学话语的表现上。

但是,如果按照巴赫金作品的时间顺序,也就是从《走向行动的哲学》以及《艺术与责任》开始,就能发现他的文学理论以伦理哲学为出发点,强调读者与评论者在思想与行动上的责任。由于读者与评论者可以改变自身行为,因而能够对现实世界产生作用。而倘若个体的思想能够改变其行为,那么作为思想实验的文学作品在很大程度上也一定会具有同样的潜力。

在巴赫金的早期作品中,责任、独特性以及事件最为重要。因此,如果我们通过这样一个第三维度来看巴赫金,就会发现《拉伯雷》研究并非只注重怪异或狂欢理论,而实际上更为侧重对挑战阶级社会内部既定的价值观和具有不同社会属性的带有民主性质的激进社会行为之赞赏。陀思妥夫斯基研究聚焦了个体的独特性以及个体存在所应承担的个人责任与义务。而他后来的写作,如关于言语行为的论文,则重点探讨了沟通的不确定性以及在沟通过程中,说话人与听者之间相互建构、相互生发的特征。这也意味着,由于说话人、积极的听者、语境时刻以及所言说话语的哲学元素等变量共同对言语行为发挥作用,沟通就呈现非目的论特征。

对我而言,巴赫金理论的对话思想不仅对生态批评具有重要意义,对于个人反思自我并指导个体生活也具有重要价值。但是这并不是说,只有通过阅读巴赫金著作才能达到这一目的。事实上,人们可以通过多种路径达到这一方向。

对我来说,巴赫金著作与我为自己所选择追求的思想方式非常契合,但这未必适合每个人。没关系。巴赫金思想并非某种需要与其保持一致的“主义”。我想要推广的思维方式是这样的:既不接受那种认为“未来业已存在,明日无非是今日之重复”的思维方式;也不接受那种认为“未来是某种乌托邦社会,我们已经清楚如何到达目的地并且已经在路上”的思维方式。这两种思维方式都将导致人类这一物种被自己制造的废墟掩埋,而且在此过程中,还将导致无数其他物种随之灭亡。

李学萍:您已出版了几部生态批评专著,如《文学、自然与他者:生态女性主义批评》《以自然为导向的文学研究》《生态批评视域中的文学与文化研究:藩篱、疆界与领域》《横截性生态批评实践:理论问题、文学分析与文化批评》以及《劝导性美学生态批评实践:气候变化、生存之道以及不确定的未来》 等,请问以上著作在研究重点和方法上有何变化?

帕特里克・墨菲:首先,以上作品在研究方法上变化不大。在《文学、自然与他者》一书中,我提出将女性主义、生态批评以及对话法结合在一起的观点。在该书出版之前,我在多个学术会议发言和期刊论文中也就此作了很多介绍。同时,我强调理论在生态批评中的作用。为什么要强调理论?这是因为在美国生态批评界,理论还是会遭到批评或不受重视。同时,我还对一些后现论进行了分析,讨论其对生态批评运动的价值与存在的问题。除此之外,我还将教学法内容纳入该书,而其他研究理论和批评的学者则会在另外的著作中讨论该问题。所以,在我的第一部专著《文学、自然与他者》中,我开启了包括理论、应用批评以及教学法三者相结合的实践方式,而这个思路是我后来一直沿用的。为了便于读者了解我在生态批评领域的发展历程,我还提供了一些个人自传性质的信息。我的第一本专著从写作到出版历时近十年。

第二,在后来的专著中,我先后探讨了美国生态批评以及世界生态批评领域出现的一些问题。例如:在《以自然为导向的文学研究》中,我针对的问题是文类差异、生态批评的分类以及划分问题。但是,我对生态批评所作的这一描述性的分类却常常遭到曲解,一些评论者认为我此举旨在为生态批评研究限定范围,这实际上是不准确的。颇具讽刺意味的是,你如果去读那些指责我限定了生态批评研究范围的学者的书,就会发现他们的研究严格地限定在经典作品上,如传统的自然写作或惠特曼研究。但实际上,我所有的专著都涉及小说、诗歌、非小说作品,既包括传统上的纯文学作品,也包括通俗性科幻作品。

第三,在后面的专著中,我更加关注文学研究中常见的问题,不仅是像电影和电视剧这样的文化艺术品,还包括大坝这样的工程技术产品。此外,我还对生态文学所反映的未来趋势进行了探讨,如气候变化、石油泄漏以及淡水资源危机等问题。我也经常关注女性主义与性别问题,但是也并非每次都涉及这些问题,因为一个评论者不能在每篇论文中都对所有问题面面俱到地涉及。

第四,我作品中的很多章节(特别是最近专著中的)都是应专著、会议发言或学术讲座稿约而写。因此,这些章节中的话题有变化。有时,由于要出版的专著章节或讲座有特别需要,反映在专著中的章节也就相应地有特别的侧重。

第五,例如,生态批评已在世界范围获得发展,我收到的很多稿约希望我提供比较文学、话语分析以及教学法等方面的论文。同时,美国境外的稿约也会影响我使用的文学、文化、经济与政治案例的选择。

第六,随着这些专著的出版,我也更为有意识地不断拓宽理论类型以及理论家的研究范畴,从而使我的理论与应用批评更具复杂性。所以可以说,我在方法上没有太大变化,但在理论与应用批评的思想上一直处在不断丰富的过程之中。这一丰富的过程有时是他人观点启发的结果――或者直接来自一些人,或者来自他们所运用的理论。

最后,我想说的是,我的专著和国际生态批评、新理论的发展、新的或我过去不了解的文学作品以及日渐加剧的气候变化和饮用水危机等环境问题之间呈对话性关系。当然,我本人的爱好、对一些理论和科学分支的兴趣不足以及对某些科幻文学作品理解上的困难,也给我的生态批评理论与实践带来一定的局限性,我也还需要尽量弥补这些不足。

李学萍:在您的《横截性生态批评实践》中,您提出“横截性”(transversality)作为研究方法,请问如何理解该术语?

帕特里克・墨菲:为了避免在此陷入理论争端,简单来说,很多当代思想家都在用“横截性”这一术语,如凯文・舒拉格(Calvin Schrag)、德勒兹(Gilles Louis Réné Deleuze)与瓜塔里(Felix Guattari)等。举例来说,美国高校里的女性主义研究项目往往建立在研究主体而非一个学科或研究方法的基础之上。但是可以看到,某一既定的女性主义研究项目的方向往往与该项目负责人的学科背景有着直接的关系。因此,学校不同、研究项目负责人不同,这些女性主义研究在研究重点以及教学大纲上也就各不相同。在有些学校,女性主义研究偏向人文,侧重文学和文化研究;但在有些学校,女性主义研究则属于社会科学项目,主要建立在心理学、社会学和人类学基础之上;也有其他学校结合哲学与政治科学进行研究。

以上方法对研究女性生活、女性所处的社会条件及其身体和心理特点都不可或缺,但却没有哪一种或哪一两种方法就是足够完备的。从某一学校某一个专业毕业或取得某种学业证书的学生感觉他们已经了解或接触过自己的专业领域,但实际上,学校的教学资源、教学人员、专业的规模、专业成立的时间甚至院系在大学所处的地理位置都会影响该专业视域的宽度与广度。而女性主义研究的横截式方法则会提醒学生:任何一个专业的教学大纲都不能解决该领域的所有问题。

在生态批评领域,至少是在美国,我们首先要使理论在研究与批评中的作用得到认可。此外,很多学者也呼吁要增强人文学者对科技文本的阅读能力。

李学萍:请问您如何理解生态批评“实践”(praxis),您如何看待环境运动中行动与理论的作用,您又如何看待生态批评中文学理论与文本批评的价值?

帕特里克・墨菲:“实践”包含理论与具体文本批评之间的相互关系。从狭义角度来讲,政治实践包含劝导大众以促进法律与管理上的基本转变。这种转变可能意味着对一种政府形式的排斥与对另一种政府形式的接受,或对一种管理实体的排斥(如对殖民者的排斥)和对另一种管理实体(如地方民族精英或统治阶级)的接受。这种转变也可能不太激烈,如不断扩大权利范围、赋予年轻人投票权、维护患有精神疾病的社会成员的权利、人们表达性倾向的权利等的转变。

在一个社会中,实践也包括推广和执行那些基于某种哲学信仰之上的能够改变人日常行为的文化实践。通过立法将殴打儿童、吃狗肉等行为定义为违法行为是一回事,而让全社会将这些行为作为价值规范则是另一回事。在美国,道路上有提示车辆行驶限速的指示牌,然而,多数人每天开车都超出限速。实际上,对车辆限速的立法行为并没有真正引起人们在超速问题上的观念变化,人们根本没把超速看作真正的犯罪、不道德或危险的行为。然而,多数人能执行在公共场所或室内禁烟的规定,实际上,政府在公共场所吸烟问题上的监管力度非常小,甚至可以说根本就不存在。这是由于,随着相关科普知识的推广和逐渐改变的社会行为,美国公众在政府执行蔬菜水果超市禁烟令之前就已经改变了在二手烟问题上的态度。

意识形态的讨论、解释、理论发展与批评都要依靠话语完成。当阐释与批评的劝导力度达到一定程度时,社会态度与社会行为都会随之发生变化。分析、评判以及发展关于生命的理论都涉及思想实践,并会对意识形态理论产生冲击,因而都是实践形式。在此需要指出,我们并不要求每个人都要成为行动主义者,也不是要求每个人都要成为理论家。然而还需要指出的是,我们需要理论与行动共同发挥作用以促进变革。

生态批评是一种实践形式。它通过对特定主题的强调、对选定的文学艺术作品以及行为的认可和评论,进而改变人们的感知方式。这样的新感知还会进一步影响读者和观看者对阅读和观看材料的选择,对文化作品与实践的阐释,以及在其意识形态领域内进一步发展自己的理论,或者发展使其走向新意识形态的理论立场。

尤其要指出的是,生态批评写作、教学与言说能够引起人们对文学或文化作品中对自然的表现问题以及环境问题的关注,进而引起人们对自己在自然与环境方面的态度与行为进行思考和再思考。这种变化可能会发生在个人和局域范围,例如垃圾循环、食用有机食品、成为素食主义者、改变对其他物种的态度等。同时,这种变化也会涉及个人所作的一些政治决定,如投票支持或反对一些法令或选举人,支持一些非政府组织机构或代表某一环境团体从事志愿者工作等。

关于理论与文本分析之间的关系问题,我要强调的是,评论者有时倾向于用某些理论去分析文学作品,或从某一作家作品中总结出某种理论,但要注意的是,文学作品没有义务固守某种理论。最激烈的争论往往不是最具说服力的。虽然我认为恩格斯将机械论、决定论的辩证法思想直接应用到自然问题上的做法是有问题的,但是我同意他的这一看法:最好的“政治”小说是那些最微妙、具有内在劝导功能的小说,是那种以巴赫金对话性而非权威主义独白式呈现主题的小说。我在最新的专著中对此进行了具体分析。

李学萍:生态批评发轫于西方,现已发展成为一项世界范围的运动。请问:世界范围的生态批评呈现何种态势,不同国别的生态批评又有何特征?

帕特里克・墨菲:从某种意义上说,美国人对于此问题是最差的听众。这样说是因为,正像很多人那样,我们倾向于从自身的历史和文化角度来回答此问题。我不知道“国别”是否是最好的术语。我认为,不同文化之间的差异有时候是国别性的,有时是区域性的。所以,我们可能会更多地使用“超国家的”(supra-national)和“地方性的”(subnational)术语。然而,这些疆界和差异并不妨碍生态批评获得某种统一的方向。即便从宗教角度出发,人们也可以为生态批评找到超越国别和文化差异的某种统一的大方向。

关于世界范围内的生态批评,我所看到的差异往往是研究的出发点和所关注的问题之间的差异。与美国早期生态批评相比,欧洲生态批评更为关注虚构作品。在一些国家,生态批评只注重诗歌分析,完全无视其他文类。在西班牙,由于该文化对女性主义的抗拒,生态批评与女性主义结合遇到很大阻力。也有一些国家的学者们对这一结合并不感兴趣,但在另外一些国家,生态批评与女性主义的结合则未遇到大的障碍。

或许,由于生态批评进入学术领域之时包含太多西方理论,中国生态批评一方面注重包括儒家在内的以及更早的经典作品研究,另一方面保持了鲜明的中国传统文学研究之特色,如侧重美学研究。而与此同时,不同国家的不同政治情况以及生态批评学者所面临的职业风险也影响生态批评作为主题性或政治性批评的发展。

后殖民主义生态批评对生态批评整体产生了非常重要的影响并引起对国别文学大量作品的重估,这也是快速发展的比较文学研究的重要内容之一。

在一些国家,生态批评使美国和加拿大关于原住民的写作得到更多重视。与此同时,我们也一直在避免那种将所有土著文学看作同质性文学而忽视每种土著文学背后重要的具体历史情况的理想化、浪漫化倾向。

总体来说,生态批评在世界范围的发展所带来的主要变化在于对理论的认可,而理论部分又是美国生态批评学者所持续抗拒的。当然,这些理论的范围也是令人震惊的。每个理论都以不同方式改变着生态批评这个领域,而这些理论的结合、改变、综合又不断生成新视角和新思想。

李学萍:生态批评已经成为多民族、多文化范围内的运动,业已取得很大成就,但目前生态批评还面临何种问题与挑战,未来发展方向如何?

帕特里克・墨菲:首先,我认为生态批评还会继续作为一种相对较新的方法向其他国家和地区发展。例如,我把一些学术文章在adademia.edu这个网站,当有人用谷歌在该网站上搜索我的名字或文章时,我会收到通知,大约有来自四十多个国家的学者在该网站上找到了我的文章。尽管这个数字不算非常庞大,但是有一些学者来自穆斯林国家,当我在网上收到他们从伊拉克、伊朗、印度尼西亚、巴基斯坦、埃及和尼日利亚等国家发来的问候时,很受触动。我还有一些学生现在在埃及和迪拜工作,他们也经常在网上和我讨论与生态批评教学相关的问题。

当然,这些学者都主要从事美国和英语文学研究或教学工作,具有很强的英语文学阅读能力。所以,对生态批评感兴趣的学者数量可能比我所了解的还要多,因为这些学者的同事也可能通过德语或法语或其他语言发表的著作来接触生态批评。

其次,翻译作品还会增加。现在,从英语翻译到其他语言的生态批评作品越来越多,但是把其他语言的作品翻译成英语的工作还需要进一步加强。这种翻译工作需要跨国合作。由于在学术风格、读者期待以及我所说的“文化语法”(cultural grammar)之间的差异,很多学者虽然熟谙英语阅读,口语表达也很好,但用英语撰写学术论文则有很大难度。因此,请母语为英语的人对其文章或作品进行翻译和编辑可能是更为行之有效的办法。

除了对批评类和理论文章与著作进行翻译,我们还需加强对环境和自然文学作品的翻译。由于出版商对市场和销售量的顾虑,加上他们对推广此类作品的意愿并不强烈,这一工作还面临一定困难。当然,从事生态批评的学者需要掌握更多语言,但是即便如此,他们也还是需要用翻译的生态文学作品来进行课堂教学。

第三,生态批评会在复杂性过程中保持发展,也就是说,当我们考虑文学作品的主题、结构以及深层含义时,我们将考虑越来越多的变量。这将意味着我们不得不阅读大量我们感到不熟悉或有难度的材料,有些材料还可能远远超出我们所学的知识范畴,这个过程也会变得更有挑战性。我们也期待更多的生态批评学者不仅要具备基本的自然科学知识,还要能对工程、物理、有机化学以及计算机科学具备一定的理解能力,从而能够对科幻小说和当代现实主义作出评估。

第8篇:物理机械论文范文

论文关键词:因果行为论;社会行为论;目的行为论;行为机能

犯罪是行为,行为是犯罪的基本存在形式。笔者将行为视为构成要件符合性之前的独立要素,就是为起到“快速过滤”的作用,只有对那些“对行为主体动用刑罚权是有意义的”行为,才能够进一步地进行阶层判断,从而确定它是不是犯罪。基于此,在明确犯罪的概念之前,必须先明确行为的概念。

一、大陆法系行为理论介评

(一)因果行为论

19世纪以来德国刑法学界受蓬勃发展的自然科学与机械论的影响,将行为理解为一种因果联系,作为生理、物理上的过程来把握,这一理论的突出特点是用因果关系来解释行为。其中最具代表性的两种学说是身体动作说和有意行为说。

1.身体动作说

该说从自然主义的角度出发,认为行为是神经支配筋肉的活动。对该说的主要批驳是,依据该说,反射动作、睡眠中的动作、幼儿的动作都应列入刑法评价的行为概念中,这显然是毫无意义的。现在已经无人再提倡身体动作说,因果行为论多单指代下文的有意行为说。

2.有意行为说

该说由身体动作说修正而来,是德日刑法学界19世纪以来的多数说,其认为行为是由于主观意志而导致外部世界发生变化的行为举止。基于此,行为具有两个特征:(1)有意性,即行为人的身体之所以产生运动是由内心的意思所支配的,当然,这里的意思只要能引起身体的动静即可,而通过身体的动静意欲产生怎样的结果不问;(2)有体性,即行为人基于意思而为的能够引起外界变化的身体动静。

有意性之所以将预测到的身体动静所发生的结果排除在意思之外,是因为学者认为意欲的内容应当属于责任的内容,再者,只有这样才能够论证故意与过失犯罪都是行为。而反对者则认为这里的有意性是“空虚”的,将主客观隔裂开来,进而导致对违法性的判断只能是纯客观,单纯地以法益是否被侵害或者有被侵害的危险为标准,而忽略了行为人的主观违法要素。

行为有体性面临的难题是,它无法解释不作为的问题,既然因果关系是意志与身体动静之间的纽带,而在不作为当中我们很难看见该纽带的存在。对此,Mezeger指出“不作为背后实隐藏了被期待的行为,故不为非单纯的不为,而与作为颇有联系”然而依照Mezeger的见解,这里的“被期待”的行为无异于给中立空虚的有意性注入了内容,这显然与有意性的“空虚”的初衷相背。再者,如果将“意欲”视为有具体内容的,势必排除过失犯罪行为。

尽管有意行为说存在这样那样的批驳,但它将思想、单纯的反射举动、动物以及法人的举动排除在外,实现了行为理论的机能,起到了“快速过滤”的作用。

(二)目的行为论

该理论的创始者是Welzel,他将行为定义为人为达到一定的目的而在评估各种可能达到的结果后有计划的行动。也就是说,人类的行为是为追求某一特定的意志(目的)而支配的,人由于可以预测一定的因果历程,因而预设目的、并选择一定的手段实现目的。行为是以一定的因果关系为前提的,但不是纯粹的因果关系。行为的本质是目的,正是因为人能够实施有目的的行为,故可以用刑罚的方式禁止或者命令人的目的活动。该理论将行为分为两个阶段:第一个阶段是完全存在于思维领域中,在此阶段,行为人先设定自己意欲达到的目的,然后根据经验的因果规律设置一个达到目的的手段;第二个阶段是指思维在外界的实现,即用上述选定的手段产生现实的因果过程,如果结果因某种原因没有发生,该目的行为就是未遂。

目的行为论导致了德国犯罪论体系的重大变化。首先,由于行为的本质是目的,那么行为就是一个主客观的结合体,故意就不再是责任的要素,而是构成要件的要素,进而在责任中,违法性的认识可能性就被作为独立的要素来考量。其次,既然行为人主观上是有特定的目的的,那么违法性就应当包含行为人的主观违法要素,违法不再是单纯的侵害法益的“结果无价值”,而应当是由“行为无价值”决定。

目的行为论受到的最大批评是它无法解释过失行为。对此,Welzel反驳道,过失行为的目的性是“法所要求的目的性”,这就要求人们避免法益侵害而进行“目的操纵”,而过失行为正是因为行为人没有进行“目的操纵”,从而导致了法益侵害的结果。

但是,按照Welzel的解释,如果没有操纵的行为,即没有目的的行为也能成为行为,这就与目的行为论的初衷相矛盾了。鉴于此,又有学者提出否定犯罪行为这一传统命题,只承认故意行为的行为性而不承认过失行为的行为性。用“社会的现象”或者“人与人之间的关系”作为行为与非行为两者共通的上位概念“,目前学界基本上达成共识,认为过失行为也是一种行为,而且如果按照这一观点就扩大了行为的考量范围,无法起到行为理论“快速过滤”的作用。

对目的行为的第二个批判是,它无法说明不作为的问题,因为在不作为的情况下没有办法经由意志的推动去支配因果历程。笔者认为这种批驳不能成立。无论在纯正不作为还是在不纯正不作为的情况下,行为人对自己意欲达到的目的其实是有明确认识的,并且他也认识到只要采取不作为的方式就能达到自己的目的,即认识到不作为与目的之间的因果关系,因此不作为是行为人在为达到目的的意思支配下作出的行为选择,这是符合目的行为论对行为的定义的。

经过上述分析不难看出,目的行为论最大的问题就在于它将意思因素与身体外在的动静联系在一起考虑,这就使犯罪阶层体系从外在到内在的判断方式被打乱,变得复杂。

(三)社会行为论

社会行为论者欲求折中因果行为论及目的行为论,使各种犯罪形态都能够包含在行为概念当中。因为刑法上的行为是作用于社会环境,受社会规范评价的,具有一定社会重要性的行为。依此观点,我们将“社会”理解为一种价值关系,它是一种主观上的判断,只要行为具有社会意义,那么它既可能注重行为目的的追求,又可能注重结果的引起,既包括作为、不作为,又包括故意和过失。

社会行为论的发展经历了几个阶段,20世纪30年代德国学者E.schmidt为因果行为论增添了社会属性,认为行为具有有体性、恣意性和社会性,所谓行为应当是有社会意义的意思内容与结果的有机统一。他的理论又被称为“因果意义的社会行为论”。

德国学者English的理论是建立在对welzel的批判之上,他提出,所谓行为是人有意惹起的、客观的、能够作为目的的结果。德国学者Maihiofer代表了极端的社会行为论的观点,他认为有体性、有意性于行为概念中的一般行为是一种障碍,有必要用精神的要素代替自然的要素,应当从目的性的角度去探讨人的行为,但他所强调的目的性与Welzel不同,是一种客观的、可预见社会结果的目的。

学界对社会行为论的主要批驳是,一些具有社会意义的行为在刑法上是没有考察的必要的,这就扩大了刑法考察的范围。而且所谓“社会意义”本就是一种主观的判断,这就忽略了行为与意志之间客观存在的因果联系。再者,所谓的“社会意义”本身就是进行了价值判断的产物,由于法律本身也是一种评价规范,那么这就有可能造成重复评价。

(四)人格行为论

人格行为论是日本学者团藤重光创立的,得到了大冢仁、Kaufmann等学者的支持。该理论是以人格责任论为基础,认为行为是行为者人格的主体的实现,即行为者人格的发现或者人格表现。

在这一理论中,人作为主体始终与自己的行为紧密联系在一起,人是社会的动物,既具有自然界生物的一切本性,又具有其特有的社会属性,即行为的生物性与社会性。无论是故意还是过失行为,作为还是不作为,只要能表现出人格态度的行为就可以被视为是刑法中的行为,所谓的“能表现人格”应当强调的是行为人主观因素同行为之间的联系,也就是说,人的心理如果没有同外界产生联系就不存在刑法意义上的行为,相应的,不具有思想性的诸如单纯的身体反射动作等也不是刑法意义上的行为。

当然,人格行为论也存在着一定的缺陷。诚如学者指出的,“这一学说,排除的东西太多,另一方面,应当从行为中排除的东西又没有排除掉。”它将精神病人的侵害法益的行为也包括在内,过失的不作为犯是否是人格表现也存在疑问,而且究竟什么是人格,刑法能否介入到行为人的人格也是值得探究的。

在笔者看来,人格行为论的最大问题,恐怕和目的行为论一样,是在行为中列入了人的主观因素,就使得行为不但要从客观的外部表现判断,还要从主观意思的角度判断,这样行为概念就不再具有先行于构成要件符合性的“快速过滤”功能。

二、行为理论之于犯罪论体系的意义

一直以来,学界对于行为是否要作为一个单独的概念独立于构成要件体系之前存在争议,笔者认为,要解决这一问题,应当从行为概念设立的初衷、现实的功能以及行为理论在犯罪论体系中所起的作用方面来解答这一问题。

(一)行为概念设立的初衷

我们知道,刑罚的目的在于防止法益侵害,当一个人被狗咬伤或者被石头砸伤的时候,我们不可能去追究狗或者石头的罪过,因为即使我们对它们动用刑罚也不能确保它们下次不会再咬人或者再砸伤人。由此可见,只有那些对其动用刑罚后可以避免再犯的行为,在刑法学说中才是有意义的儿。而行为概念的设立,就是为了讨论能为刑法规范评价的行为的最低限度是什么,并且快速过滤掉诸如狗咬人,石头砸伤人等不值得刑法考量的现象。我们看到,无论是因果行为论还是目的行为论、社会行为论、人格行为论,在不同层面上都能过滤掉一些不必列入刑法考量范围的“行为”。

(二)行为概念的机能

1.作为基本要素的机能

行为概念是贯穿于整个犯罪论体系的,无行为无犯罪,一个人的社会危害性正是通过他的危害行为表现出来的,刑罚惩罚的也只能是这种危害行为。2.作为结合要素的机能

在犯罪论体系中,行为将构成要件符合性、违法性、有责性三者结合起来,而这三者也是综合在一起对行为进行过滤,判断它是不是犯罪。只有当一行为是符合构成要件的行为、违法行为、有责行为,才能被称为犯罪行为。

3.作为界限要素的机能

犯罪的各种样态以及罪名的具体区分都是由行为决定的。一个问题是否可列入刑法的考察范围,首先取决于它是否是刑法上的“行为”。

(三)行为理论之于犯罪论体系的作用

1.行为概念是犯罪论体系的逻辑起点

从客观主义的角度出发,行为是行为人与外部世界联系的最直观的表现,没有行为就没有犯罪,就不能予以刑事处罚;另外,当存在行为时,作为处罚的对象只能是行为。由此可见,行为贯穿犯罪的始终,是犯罪最本质的表现,也只有行为才可能对法益造成侵害,而刑法的目的就在于预防这些对法益造成侵害的行为。基于此,行为的概念应当是先在于犯罪论体系,并且贯穿于整个犯罪论体系,只有存在行为并且该行为能够列入刑法规范考量的范围,我们才能够说明刑法的正当性与合理性。

2.行为之于构成要件:从属还是独立

在以行为为中心的一元犯罪论体系中,M.E.Mayer提出了“构成要件符合性――有责性――违法性”的体系,他将行为置于构成要件符合性中考察;与之不同的是Mezeger提出的“行为――不法――责任”的体系。有学者提出,对构成要件符合性的讨论能够自然过滤掉与刑法不相干的行为,也有学者认为,行为概念中的行为与构成要件中的行为是一致的。但是,如果我们说不属于行为的现象在犯罪构成要件的解释上会自然过滤掉,那只不过是把行为与否的问题放在犯罪构成要件的层次上去讨论,并不是行为的概念和问题因此就不存在了。笔者认为,出于考察的经济性,与其漫无目的地通过构成要件的解释来淘汰不属于刑法考量范围的行为,不如在构成要件之前先进行一次过滤,那么Mezeger的理论体系似乎是更为可取的。在Mayer的理论体系中,只有具有构成要件符合性的行为才能被称为刑法意义上的行为,而事实上,我们对反射行为、睡梦中的行为是根本不会去探讨其构成要件符合性的。

三、行为理论的再检讨

通过上文对行为在刑法学中的意义的阐述,我们可以明确,在犯罪理论体系中建立一个先行的行为概念是确有必要的。

从行为概念考察经济性的角度而言,无论是社会行为论、目的行为论还是人格行为论,在对行为进行考量的时候,都加入了“人”的因素,蕴含着价值判断,而笔者则认为,价值的判断是违法性与有责性要完成的任务,在行为理论中进行探讨,一则可能缩小了行为的概念,二则会造成重复判断,没有起到“快速过滤”的作用。

(一)从行为理论对犯罪论体系的影响出发

目的行为论对犯罪论体系的改变是巨大的,在其理论体系内将故意的要素之一“对犯罪事实的认识”作为主观的构成要件要素,而将“违法性意识及其可能性”作为责任要素。笔者认为这样的归类是不妥的。当对犯罪事实的认识发生错误的时候,行为实际上达到的结果与行为人的目的是不一致的,也就是说认识错误进而进行了错误选择的行为所造成的结果是不符合行为人的初衷的(即行为人本意希望达到的目的),那么这一错误行为所造成的结果只能是过失的。比如说,行为人意欲杀死甲,结果由于事实认识错误杀死了乙,那么依据目的行为论的犯罪论体系,这时行为人成立杀死乙的过失和杀死甲的未遂,从罪责刑相适应的角度来说,这是不合理的。而如果采取因果行为论,由于行为只是行为人意志的外部体现,而意志的内容不在所问,那么行为人杀死乙的行为确实是由他的意志所支配的行为,是可以对他进行归责的。

由于行为是具有目的性的,所以在目的行为论者眼中,违法性是对作为行为人“作品”的行为的否定,那么违法性的实质就应当是“行为无价值”,即行为对规范的违反。笔者认为,如果认为违法性的实质是规范违反,无异于将违法与责任的概念混同。同时,一个违反规范的行为如果没有造成实际的损害却由于他的目的和实行行为是违反规范的,就有可能受到刑事处罚,这无疑是对刑法谦抑性的破坏。

(二)从行为的机能而言

行为是贯穿于整个犯罪论体系的基本要素,它能够区分具体的犯罪样态和罪名。从社会行为论出发,首先具有社会意义的行为不一定具有刑法意义,同样的,具有刑法意义的行为也可能不具有社会意义,那么当一个行为具有刑法意义而不具有社会意义的时候,从社会行为论出发它是不会列入刑法讨论的范围的,那么这里的行为就丧失了作为基本要素的机能。

(三)行为理论的选择

笔者认为,因果行为论是较为可取的行为理论。

1.由于因果行为论要求意思与身体动静的联系,就能够去除睡梦中的行为等不具有意思表示的身体动作,起到过滤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