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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坚持科学发展观,统筹城乡发展,根据社会主义新农村“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庄整洁、管理民主”总体要求,按照“撤并自然屯、建设中心村、发展小城镇”的思路,以建设规划为先导,以产业规划为基础,以完善城乡基础设施为重点,以改善农村人居环境为突破口,扎实稳步地推进新农村和小城镇规划,实现城乡经济社会与环境协调发展。
二、规划编制原则
(一)科学规划,适度超前。要突出规划的科学性、前瞻性、预见性,正确处理村镇现状、近期建设和长远发展的关系,正确处理村镇与哈东开发的关系,立足当前,着眼长远,保证规划高标准,建设高质量。
(二)因地制宜,突出特色。要立足实际,以人为本,突出乡镇及各村产业特色,构建自然和谐、格调新颖、形式多样、各具特色的新型村镇。对城子村、石人沟村等具有一定历史文化资源的村屯规划要从保护角度出发,服从服务于风景区的规划,并与之相协调和配套。
(三)实事求是,循序渐进。村镇规划编制建设,既要严格标准、积极实施,又要结合实际、尊重民意,因势利导,典型引路,以点带面,逐步推进。
三、目标任务及完成时序
目前,我区团结镇和民主乡总体规划已编制完成,团结镇红利村、团结村和民主乡友谊村、民主村、五星村、新国村、新发村、胜利村、光明村等9个村的村屯建设规划已编完成。团结镇8个村和民主乡的3个村的村屯规划尚未编制。因区划调整,永源镇、巨源镇总体规划尚未编制,永源镇、巨源镇18个村村屯建设规划尚未编制。基于这一基本情况,我区20*要完成的乡镇规划目标任务是:
1、哈东地区总体规划。综合评价哈东地区发展条件,将天恒山风景区规划、阿什湖风景区规划、哈东国际工贸区规划等规划并纳其中,明确哈东发展定位及操作实施程序,综合安排各类城市建设用地,尽快启动实施哈东开发。哈东地区规划要指导乡镇及村屯规划的编制。
2、乡镇总体规划。参照编制完成的哈东地区总体规划,重新修订团结镇、民主乡总体规划,确定团结镇、民主乡的性质和发展方向,完成城镇设计,布置基础设施和主要公共建筑,重点完善团结镇小城镇试点镇建设规划;立即制定永源镇、巨源镇总体规划,明确在*区区域发展中的定位,提出调整村庄布局的建议,原则确定村镇体系的结构与布局。三镇一乡的总体规划要预测人口的规模与结构变化,重点是农业富余劳动力空间转移的速度、流向与城镇化水平,并指导村屯规划的编制工作。
3、村屯规划。在编制完成的乡镇总体规划指导下,开展村屯规划编制工作。在哈东规划控制区内的村,对现有居民点与生产基地进行布局调整。其他村要确定各个主要居民点与生产基地的性质和发展方向,明确它们在村屯中的职能分工;要根据现代农业建设的需要,提出调整村庄布局的建议。对新农村建设示范村,要按相对较高的标准编制规划,真正发挥典型示范的作用。
4、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性质的实业公司和“城中村”规划。此类共有8家。对已纳入城市总体规划用地范围内的,要按城市规划编制的标准,由相应资质的规划设计单位编制修建性详细规划,报城市规划部门审批;凡城市详细规划暂未覆盖的区域,村屯的布局选点和规划设计应先由城市规划部门提出具体意见,并在城市规划部门的指导下编制村屯建设规划。
我区规划编制工作分为两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进行哈东地区总体规划和团结镇、永源镇、巨源镇和民主乡总体规划编制工作,将哈东地区总体规划与三镇一乡总体规划统一编制,通盘考虑,此阶段全部规划编制工作在20*年6月底前完成时间。
第二阶段,以编制完成的哈东地区总体规划和乡镇总体规划为依据,编制全区38个村的村屯建设规划。此阶段在20*年上半年完成。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主管区长为组长的规划编制工作协调推进组,成员单位为市规划局*分局、市国土资源局*分局、区城建局、区发改局、区财政局、区城管局、区农林局、区水务局、区环保局、区教育局、区卫生局、哈东开发各推进组、区计划生育局、区统计局、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区交通局、团结镇、永源镇、巨源镇和民主乡。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城建局,负责组织协调日常工作。
一、工作任务
根据市规划主管部门关于基层村村庄建设规划编制要求和《市市区村镇体系规划》,有计划、有步骤的推进我区中心城规划建设用地范围外224个基层村村庄建设规划编制工作。
二、工作原则
(一)政府主导,部门协作。各镇(街道)统筹规划、统筹协调、统筹资源,区直各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加强工作指导和技术把关,确保基层村村庄建设规划编制工作顺利完成。
(二)公开透明,规范运作。开放规划设计市场,公开择优选定规划、测绘单位,降低规划编制成本,提高规划编制水平。
(三)因地制宜,突出特色。坚持从实际出发,针对不同类型村庄,因地制宜,分类指导,注重生态环境和历史文化特色保护。
(四)群众参与,阳光规划。坚持阳光规划,公开展示村庄建设规划,广泛征求群众意见和建议,调动人民群众的积极性,把群众意愿落实到规划中。
三、工作分工
(一)各镇(街道)负责制定辖区内农村住房建设与村庄建设规划编制工作方案,组织协调有关村居按计划完成农村住房建设与村庄建设规划编制工作,负责向规划编制单位提供相关基础资料,配合基础测绘、规划编制单位的现场调研及规划方案的方案审查、征求意见及现场公示等工作。
(二)区住建委和规划直属四分局组织指导各镇(街道)进行村庄建设规划编制工作。
(三)区国土分局负责从基本农田保护、地质灾害预防及规划建设用地规模等方面进行审查,划定村庄建设用地范围等工作。
(四)区公安分局负责审查规划消防布局、消防设施配置等内容,负责认定村庄常驻人口数量等工作。
(五)区环保局负责审查环境保护、生态敏感区保护、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等方面的工作。
(六)区文广新局负责结合文化产业发展规划和乡镇综合文化站、农家书屋建设,重点审查文化设施建设、文物保护等方面的内容。
(七)区教育体育局负责结合教育事业发展规划,重点审查教育设施配套、中小学校布局等方面内容。
(八)区卫生局负责结合卫生事业发展规划,重点审查乡村卫生所(室)、镇卫生院等卫生资源配置方面的内容。
(九)区交通运输局负责结合交通行业中长期发展规划,重点审查农村公路规划、交通基础设施配置等方面内容。
(十)区发改、建设、农业、水利等部门根据各自职责要求,负责从区域生产力布局、农村产业发展、村庄重点建设项目、村庄防洪减灾、水利设施管理维护、水域及其岸线的保护管理、村庄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等方面对规划进行审查。
四、工作安排
(一)主要内容。村庄建设规划包括村域和村庄两个层面的规划。村域层面应合理布局村庄建设用地、道路交通用地、产业发展用地等各类用地,积极引导村庄产业发展;村庄层面规划应确定村庄建设发展模式、规划区范围,村庄的规划人口和建设用地规模,住宅、道路、供水、排水、供电、垃圾收集、畜禽养殖场所等农村生产、生活服务设施、公益事业的各项建设用地布局以及对耕地等自然资源和历史文化遗产保护、防灾减灾等的具体安排。
(二)进度安排。年9月至10月。区农村住房与危房改造指挥部采取政府采购竞争性谈判方式,公开选定规划编制单位,并签订三方合同。为便于操作,将39个基层村划分为三个标段,每个标段分别择优选定一家规划编制单位。
年11月至12月。签订合同后,各镇(街道)衔接土地管理部门划定村庄建设用地范围,由公安部门认定村庄常驻户籍人口数量,按照《市城市规划区村庄建设规划编制审批规定》,以镇(街道)为单位到市规划局申请基层村村庄规划编制要求;规划编制单位开展现场调研,结合各镇(街道)和村委会的规划编制意向,编制完成基层村村庄建设规划方案。
年1月前,按照《市城市规划区村庄建设规划编制审批规定》要求,完成基层村村庄建设规划方案技术审查、社会公示等阶段工作后,报市政府审批。
各镇(街道)参照以上进度安排,组织完成辖区内基层村建设规划编制及审批工作。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镇(街道)要加强对基层村村庄建设规划编制工作组织领导,制定规划编制工作方案,建立任务明确,安排合理,分工负责的工作机制,确保规划编制工作顺利开展。
一、指导思想
林地是国家重要的自然资源和战略资源,是森林赖以生存与发展的根基,是野生动植物栖息繁衍和生物多样性保护的物质基础,是林业发展和生态建设的主要载体,也是地方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重要物质保障。编制和实施林地保护利用规划,调整林地结构比例,对林地实行分级管理,加强林地保护,提高林地利用效率,进一步改善生态环境,对于发展现代林业,建设生态文明,促进我区社会经济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的意义。
二、林地保护利用规划编制的工作任务
依据第三次森林资源“二调”成果、公益林区划界定成果,以DOM为基础,通过遥感判读核实,辅以适当的现地调查,按照林地落界基本条件和精度要求,落实现有林地和依法可用于林业发展的其他土地的边界和图斑。将《大纲》确定我区的规划基数(林地保有量、森林保有量、林地生产率、重点公益林地和商品林地比率、林地结构现状),根据我区不同区域的资源环境承载能力、现有开发密度和发展潜力,对林地的结构布局进行合理调整;通过科学分区、分类、分级、分等,确定林地保护和利用的方向、建设重点和政策措施,从时间安排和布局上,进一步明确不同区域林地的功能定位,统筹解决全区林地保护和开发利用的矛盾,正确处理好保护与利用的关系。完成我区林地档案管理数据库建设,《规划框架》、《规划文本》的编制,并按程序上报审批。
三、组织机构
编制林地保护利用规划事关我区生态安全、生态文明建设、社会经济发展的全局,涉及面广、专业性强、工作量大。为确保我区规划编制工作任务顺利完成,按照上级相关文件的要求,经区人民政府同意,调整区林地保护利用规划编制工作领导小组。
办公室下设技术组、检查组、编制组、后勤保障组,人员具体分工如下:
(一)技术组:区林业局副局长担任组长,负责具体工作。技术组工作职责:组织技术人员协助规划编制单位完成本区外业补充调查,建立本底数据库,全区林地档案管理数据库建设,负责区级技术培训、技术方案的编制、计算机数据处理及数据库建立。配合承担我区规划编制单位对《规划框架》、《规划文本》的编制,并按程序进行论证、审核和成果报批。
1.技术人员组成
集中组织一批技术业务精、责任心强的技术人员组成编制小组,特别是参加过“第三次森林资源调查”的林业技术骨干。
2.技术人员分工
三、部门责任及分工
(一)区林业局负责牵头编制工作,负责委托乙级资质以上(含乙级)林业调查规划设计单位编制规划。组织林业技术骨干完成内外业调查,为编制单位提供林业数据,对编制成果组织评审、报批。
(二)成员单位按照职能各负其责,密切配合,为编制县级林地保护利用规划提供相关资料与数据,并将具体联系人及联系电话报区林地保护利用规划编制办公室。
四、规划年限、编制区域范围、编制规模
(一)规划年限
至2020年
(二)编制区域范围
高桥镇、董公寺镇、高坪镇、泗渡镇、板桥镇、团泽镇、杜仲林场(区域内林地)、娄山关林场。
(三)编制规模
全区30164.63公顷
五、林地保护利用规划现状及目标
区林地现状30164.63公顷,森林保有量目标27818.57公顷,2020年28872.18公顷;林地保有量目标30164.63公顷,2020年30469.32公顷。
六、时间安排
完成区级技术培训及调查资料的收集。此项工作由检查组完成。
完成林地落界和补充调查,建立本底数据库(含属性库和图形库)交省规划院检查,然后将检查合格的本底数据库调整为规划数据库,报省林业厅审查。此项工作由技术组完成。
完成规划基础研究工作、规划中重大问题研究并形成专题报告、完成《规划框架》编制工作。此项工作由编制组完成。
完成《规划文本》编制,此项工作由编制组完成。
组织区级初审,经区人民政府组织专家审查同意后,报请林业厅审查。审查通过后,完成县级林地保护利用规划的公布及上报备案工作。此项工作由检查组、技术组、编制组共同完成。
一、系统总结“十一五”渔业发展成就和经验
“十一五”期间,全国渔业系统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按照《全国渔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提出的“两确保、两促进”目标任务,锐意进取、扎实工作,取得了历史性的巨大成就,积累了丰富经验。系统总结“十一五”渔业发展成效和经验,查找产业发展中存在的主要问题,是编制好“十二五”规划和谋划好“十二五”发展的基础。各省(区、市)渔业主管部门要认真做好这一时期渔业发展特点的回顾总结,全面把握和高度概括出这一时期渔业发展的基本特征和主要经验,为“十二五”渔业发展规划编制工作提供理论依据。
二、认真做好“十二五”渔业发展规划编制工作
随着全球经济的不断融合和一体化发展,我国渔业生产面临的不确定因素日益增多,提早进行渔业重大问题战略研究,是规划起草的重要课题。请各省(区、市)渔业主管部门,结合“十一五”以来中央各项强农惠渔政策和当前金融危机对渔业经济发展的影响,客观评价有利、不利和不确定因素,科学判断渔业发展趋势和前景,研究提出下一个五年渔业发展的总体思路、战略重点、目标任务和政策措施。在规划编制过程中,既要坚持从全局出发,立足当前谋划长远,注重规划的宏观性、战略性、前瞻性;又要密切联系经济社会发展实际和渔业行业特色,注重规划的协调性、专业性和针对性。
一、我县十三五规划编制工作进展情况
(一)及早启动。2014年5月4日县政府印发《关于开展十二五规划中期评估工作的通知》,安排部署十二五中期评估;6月25日召开全县十三五重大项目策划碰头会,发改、经信、住建、水利、交通等部门参加,拉开了我县十三五规划编制工作的序幕;9月12日县政府第24次常务会专题研究我县十三五规划编制工作,会议讨论了发改局《关于我县十三五规划编制工作的建议》;9月18日县政府召开了全县重大项目策划会,成立了全县重大项目策划领导小组,会议印发了《XX县人民政府关于开展重大项目策划的通知》;9月30日县委常委扩大会专题研究部署我县“十三五”规划编制及重大项目策划工作;10月18日两办发文成立“十三五”规划编制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印发《XX县十三五规划编制工作方案》、《重点课题前期研究安排及主要内容》。
(二)深入调研。10月9日至10月20日,发改局牵头深入16个乡镇及相关部门,就我县十三五规划基本思路、重大项目,听取单位主职意见及建议。逐步完善十三五项目库初稿,同时在全县范围内选调精干力量,组建策划专班,对各乡镇和部门提交的项目进行再审核、再完善,并提出一批新项目。
(三)初现效果。据初步统计,截止目前共策划“十三五”重大项目533个,总投资2507亿元。其中新型工业类36个,投资241.57亿元;交通类27个,投资125.08亿元;能源类11个,投资255.12亿元;城建类项目37项,投资56.03亿元;生态环境类项目17项,投资66.2亿元;特色农业类项目17项,投资82.77亿元;水利基础设施类29个,投资44.21亿元;文化旅游类73个,投资123.02亿元;社会民生类项目19个,投资18.4亿元;乡镇项目267个,总投资1495亿元。
二、我县十三五规划编制工作的基本思路
1、总规编制工作思路。我县总体上与国家、省、市同步进行,结合我县实际,以及按照思路规划化、规划项目化、项目具体化的要求,突出项目支撑引领作用,我县在国家、省、市规划编制“三阶段”的基础上增设了重大项目策划与储备阶段,四阶段具体如下:
第一阶段:重大项目策划与储备阶段(2014年8月—2014年9月)。主要开展重大项目策划储备工作。一是组织乡镇与相关部门,根据行业分工,围绕新型工业、交通、能源、城建、生态环保、特色农业、水利、文化旅游、社会民生、乡镇发展等九个方面,集思广益,策划一批经济效益好、关联度高、辐射力大、带动力强的重大项目。二是组建策划专班对各乡镇和部门提交的项目进行审核、完善,并提出一批新项目,建成覆盖全县各行业、各领域,基本适应全县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的《十三五规划重点项目储备库》。
第二阶段:重大问题研究和基本思路形成阶段(2014年10月—2014年12月)。主要开展通过重大项目倒逼对重大问题的研究和基本思路的起草。一是组织县直有关部门、乡镇开展重大问题和规划思路的研究,起草形成《XX县十三五规划基本思路》。二是按照《XX县十三五规划基本思路》要求,就重点领域、重点区域、重点项目的有关问题进一步听取县直有关部门和乡镇的意见,研究提出编制我县总体规划和重点专项规划的方案。三是年底前向市发改委、县政府报送《XX县十三五规划基本思路》,并做好向县委汇报的准备工作。
第三阶段:《规划纲要(草案)》基本框架形成阶段(2015年1月—2015年6月)。主要形成《规划纲要(草案)》的基本框架。一是继续深化重大问题研究,明确目标要求、基本原则、政策取向、战略重点等,形成《规划纲要(草案)》基本框架。二是组织各乡镇、县直各部门研究提出纳入全县十三五规划的重要指标、重大工程和项目、重大的改革和政策举措,初步确定十三五重要指标和《十三五规划项目库》。
第四阶段:《规划纲要(草案)》形成、修改、阶段(2015年7月—2016年2月)。主要完成《规划纲要(草案)》的起草、征求意见、修改完善、汇报、提交审议等工作。根据县委建议,组织起草《规划纲要(草案)》,广泛征求各乡镇、县直各部门和社会各界的意见建议,邀请专家进行咨询论证,根据各方意见修改完善《规划纲要(草案)》。做好与省、市规划的衔接工作。2016年初提交县人大常委会审议。
2、专项规划编制工作安排。专项规划分重点专项规划和一般专项规划两类。重点专项规划,目前我县初步拟定24个重要方面。编制工作分三个阶段进行:一是2014年年底前按照分工开展前期研究。二是到2015年6月份完成初稿。县十三五规划编制工作领导小组就重点专项规划初稿中的重大问题进行研究,将重要内容纳入到县十三五规划纲要中。三是到2015年年底征求各乡镇、县直有关部门和社会各界等方面意见后,形成送审稿,做好与县十三五规划《纲要》的衔接,按程序报县政府审定。一般专项规划由县直有关部门根据市相关部门的要求及工作需要提出,并由各部门自行组织编制和,报发改局备案。
三、2014年下半年工作重点
1、成立全县十三五规划编制工作领导小组。召开全县十三五规划编制专题会议,印发《XX县十三五规划编制工作方案》、《XX县十三五规划前期调研课题内容及安排》。
2、组建项目策划与规划编制两个工作专班。项目策划专班拟从全县相关单位抽调20名专业人员组建,负责对全县各单位上报的项目进行审查,并集中策划一批新项目;规划编制工作专班从县直有关部门抽调精干力量5名,承担县十三五规划思路及纲要起草工作。
3、开展22个前期课题研究工作。前期研究的广度和深度决定了十三五规划的质量,为做好全县十三五规划编制工作,必须先期启动十三五规划的前期研究。围绕经济社会发展重点领域,我县提出了22个研究课题。2014年11月10日前各课题承担单位完成并提交调研报告。
4、起草规划《基本思路》。在规划前期重大课题研究的基础上,组织起草规划《基本思路》。确保及时向省、市发改委上报我县需要纳入省、市十三五规划的重要内容和重大项目,年底前向省市发改委报送全县十三五规划基本思路。并做好向县委汇报的准备工作。
5、搞好省、市规划衔接。拟定我县请求纳入省市十三五规划《基本思路》重点内容的建议,做好迎接省、市发改委关于规划编制工作调研的各项准备工 作,及时汇报我县十三五规划编制工作进展情况,加强省、市规划衔接,争取更多的XX元素进入省、市十三五规划。
6、着力开展五项活动。一是开展重大项目策划活动。储备目标是项目400项以上,总投资2000亿元以上,其中投资10亿元以上项目50项以上,总投资800亿元以 上。产业项目占入库项目60%以上;二是开展调查研究活动。深入各乡镇和县直有关部门开展调查研究,了解情况,征求意见。赴先进地区考察学习,吸纳好的经验做法,为科学编制十三五规划奠定基础;三是开展规划培训、研讨活动。举办全县十三五规划专题培训班,邀请国家、省有关规划专家讲座,拓展和启发规划人员的编制思路,提高规划编制水平;四是开展规划咨询、论证和评审活动。拟聘请相关领域资深专家,对县十三五规划进行咨询、论证和评审,借用专家的智慧,提升我县规划的层次和水平;五是开展献计献策活动。坚持“推开门”编规划,“俯下身”听民声,广开言路,集思广益。在《XX网盟》上开辟“献计十三五,建设新XX”栏目,引导和鼓励社会各界积极为十三五规划献计献策。
四、我县经济运行情况及主要经济指标完成情况
1、地区生产总值及增速。据统计,元至9月,全县地区生产总值完成96.2亿元,同比增长9.0%。
2、固定资产投资及增速。据统计,元至9月,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含房地产)完成105.56亿元,同比增长21.9%。规模全市第5,增速全市第6。其中,改建和技术改造投资完成14.91亿元,同比增长121.3%;工业项目固定资产投资完成30.32亿元,同比减少2.5%。加房地产民间固定资产投资74.25亿元,同比增长7.4%。房地产开发投资8.69亿元,同比减少19.9%;商品房销售面积20.51万平方米,同比减少50.1%。在全部入库的196个项目中,3000万以上项目152个,本年完成投资91.36亿元,占全社会投资的86.55%;亿元以上项目64个,本年完成投资59.88亿元,占全社会投资的56.73%。其中10亿以上项目4个,本年完成投资5.74亿元。
3、亿元项目及省市重点项目。元至9月,我县3个省级重点项目开工率为100%,其中宏晟纺织项目今年完成投资28200万元,已经完成生产车间1栋、综合楼1栋、辅助用房3栋及部分生产设备,第二栋生产车间及辅助用房主体基本完工;沿江一级公路今年完成投资44240万元,已完成征地3139亩,房屋拆迁291户84884.9平方米,迁坟3963座,杆线迁移669根,完成土石方389万立方米,路基已全部完成,路面硬化完成20公里;湖北小池滨江新区新型城镇化示范区(联投小池5.36平方公里起步区)项目今年完成投资153559万元,其中冬青路、新河桥路人行道铺砖和绿化基本完工;还建房一期16万平米完工,二期8万平米完工,正进行小区管网和绿化施工。太子湖一期水面完工,绿化完工;20万平米住宅正在施工。2014年列入市级双百在建项目16个(含3个省重点),总投资307亿元,2014年计划投资48.4亿元;列入市级双百前期推进项目8个,总投资173亿元。截止9月份,计划在建的16个项目全部开工纳入统计,共完成投资57.5亿元,占年度投资计划的118%,占全县总投资的55%。开工率、完成投资占比、单个项目完成投资额三项指标全市第一。其中县城滨河新区建设项目(包含三中心一广场、新县河、滨河路网等)完成投资52472万元,康宏粮油完成39588万元,小池妙乐新农村项目完成24310万元,中部商贸物流园完成59578万元,现代生态农业产业园完成34600万元,五祖禅文化旅游区二期完成51794万元,北部山区旅游公路完成13050万元,玖隆国际安防智慧城完成22030万元,中部创新科技产业新区完成12353万元,哈福生物制药完成13935万元。
【关键词】土地整治,规划编制,统筹发展
中图分类号: F301.2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一、前言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城乡区域统筹发展的要求,以落实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政策为抓手,统筹规划、综合整治,不断优化城乡土地利用结构和布局,努力挖掘耕地后备资源。提升耕地质量,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 土地整治规划编制指导原则。依法依规科学规划。
二、指导思想分析
以《土地管理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为依据市、乡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对土地整治的部署安排,在调查研究基础上,合理确定土地整治目标,明确规划期间整治规模和范围、补充耕地任务、土地整治工程和相关政策措施等,确保规划的全面实施。促进城乡统筹发展,围绕协调推进城镇化和新农村建设的总体要求,以土地整治与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相结合为平台,整合资源,聚合资金。
统筹推进田、水、路、林、村综合整治,提高耕地综合生产能力,促进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改善农民生产生活条件,发挥土地整治综合效益。上下结合相互协调,坚持上下结合。充分考虑各乡镇经济,社会发展要求和土地整治潜力,按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目标等,统筹安排土地整治目标任务。加强部门协调,重点做好与城乡规划、基础设施规划、产业发展规划、生态建设规划等的衔接。专家领衔公众参与,充分利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和第二次土地调查成果,加强调查研究,认真听取专家意见。加强规划的咨询论证。采取多种方式和渠道,扩大规划编制的公众参与,增强规划编制的公开性和透明度。实行科学、民主决策。
三、工作任务
土地整治规划以2010年为规划基期,以2011-2020年为规划期。规划编制的主要任务和内容是,深入分析土地整治潜力,充分利用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等成果,结合规划编制重点,做好调查。全面分析测算土地整治潜力。重点是土地整治补充耕地的规模、质量、条件和空间分布,农村建设用地规模和范围等。明确土地整治的目标任务,研究提出规划期间土地整治的基本方针、总体目标和主要任务,确定土地整治的规模、结构、布局和时序。确定土地整治重点布局安排。以土地整治潜力为基础,新农村建设建新区复垦区、科学划定土地整治重点区域,确定土地整治重大工程和示范项目,提出实施计划和资金使用安排方案。制定保障规划实施的政策措施。包括经济、科技、行政等措施和手段。重点加强耕地占补平衡、补充耕地、整治土地权属调整和建立统筹推进土地整治等政策的研究加强制度创新。
四、技术路线
农村土地综合整治专项规划工作采用建德市第二次土地调查所形成的土地利用现状图为底图,以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图为基础,结合DOM影像图,调查乡镇土地开发整理复垦潜力,依据新农村建设发展要求,确定农村土地整治范围及规模。组织准备和资料准备阶段,成立规划领导小组和规划技术组等组织机构,对乡镇及国土所进行土地整治专题培训,编制工作计划制定技术方案,收集、整理土地利用现状和规划资料及其他基础资料。调查汇总分析阶段,充分利用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成果数据、耕地后备资源调查成果和土地开发整理专项规划成果等资料,编制调查底图,以图表结合的方式,查清各类可供整治土地资源的类型、数量、质量和分布。分析评价土地整治潜力,摸清乡镇中心村建新区类型、数量及规模。编制规划方案阶段,在调查分析的基础上,拟定规划初选方案。
土地综土地综土地综土地综合整治专项规划编制的主要内容合整治专项规划编制的主要内容合整治专项规划编制的主要内容合整治专项规划编制的主要内容。准备工作准备工作准备工作准备工作,成立领导协调机构,成立工作机构 ,制定工作方案和技术方案,开展工作动员和技术培训。
召开座谈会、资料收集、填报情况、问卷调查、实地踏勘、走访农户等。调点调点调点调点。耕地利用情况调查;村镇用地调查;土地整治潜力调查。分析土地整理复垦开发潜力分析土地整理复垦开发潜力分析土地整理复垦开发潜力分析土地整理复垦开发潜力。
农用地整理潜力农用地整理潜力农用地整理潜力农用地整理潜力。理论生产潜力理论生产潜力理论生产潜力理论生产潜力。增加耕地潜力增加耕地潜力增加耕地潜力增加耕地潜力。
改善农业条件改善农业条件改善农业条件改善农业条件。提高耕地生产水平的潜力提高耕地生产水平的潜力提高耕地生产水平的潜力提高耕地生产水平的潜力。建设用地复垦潜力建设用地复垦潜力建设用地复垦潜力建设用地复垦潜力。
农村建设用地拆并理论潜力测算农村建设用地拆并理论潜力测算农村建设用地拆并理论潜力测算农村建设用地拆并理论潜力测算人均建设用地标准法;户均宅基地标准法;农村建设用地闲置率法。
农村建设用地复垦理论潜力农村建设用地复垦理论潜力农村建设用地复垦理论潜力农村建设用地复垦理论潜力 根据地形坡度、土壤质地、水源条件、水利设施、交通等因素,分区片测算可复垦增加耕地系数,确定农村建设用地复垦理论潜力。
确定评价指标体系,确定农村建设用地拆并潜力级别。现实潜力测算现实潜力测算现实潜力测算现实潜力测算 现实潜力是指在目前的自然环境、经济和技术发展水平,制度供给等约束条件下,在规划期内可以实现的新增有效土地面积。可采取构建限制条件修正系数指标体系。
制约农村居民点用地整理潜力的因素主要有自然、经济、社会、成本和效益等因素。未利用地开发潜力未利用地开发潜力未利用地开发潜力未利用地开发潜力。评价的对象评价的对象评价的对象评价的对象。
评价原则评价原则评价原则评价原则:经济合理性原则;生态环境优化原则;技术可行性原则。评价体系评价体系评价体系评价体系:建立评价指标体系,从生态安全性、自然适宜性和经济可行性三大方面建立评价指标体系框架。
五、确定土地综合整治目标确定土地综合整治目标
1、土地开发、整理、复垦和整治的潜力
2、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要求
3、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需求
4、农民对农用地整理和建设用地拆迁意愿
5、经济投入和融资能力
6、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的需求
确定土地综合整治重大工程项目。根据土地整治潜力、整治分区和土地综合整治目标,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农业生产规划、水利规划、城镇发展规划、县乡道路规划和水土保持规划等相衔接的基础上,合理确定土地综合整治重大工程项目。 土地综合整治重大工程项目土地综合整治重大工程项目土地综合整治重大工程项目土地综合整治重大工程项目。农用地整理项目、建设用地整理复垦项目、未利用地开发项目单项重大项目和以上项目中两项或两项以上项目组成土地综合整治重大项目。
六、结束语
土地利用现状分析首先涉及土地利用类别划分及获取土地利用现状数据。 目前我国采用统一土地利用分类。土地利用现状数据的获取是一项复杂庞大且 重要的工作,需要集技术、专业人才、物力的配合进行全面调查。
参考文献:
[1]严金明.中国土地利用规划.经济管理出版社,2001.2
[2]吴次芳,潘文灿等.国土规划的理论方法.科学出版社,,2003.9
[3]束克欣,叶燕妹等.土地管理基础.地质出版社,2004.6
[4]江景波,华楠.城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同济大学出版社,1997.
坚持严格保护土地资源、保障科学发展用地、高效集约利用土地的原则;正确处理当前与长远、局部与整体、需要与可能的关系;加强宏观调控,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转变用地观念,创新用地模式,注重开源节流,落实共同责任,构建保障科学发展新机制,促进我县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二、工作机构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必须贯彻“政府组织、专家领衔、部门合作、公众参与、科学决策”工作方针,依法、民主、科学办事,提高规划的科学性和可行性。县乡(镇)两级政府必须高度重视。县政府成立由政府县长为组长,分管副县长为副组长,国土、发改、城建、经贸、乡企、统计、农牧、林业等相关部门负责人及乡镇长为组员的规划修编工作领导小组,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国土资源局,段文宣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陶永文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办公室工作人员抽调业务技术骨干组成。各乡镇人民政府相应成立乡(镇)级规划修编工作领导小组。
三、职责划分
县县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乡(镇)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同步进行、统筹兼顾。县国土资源局负责规划修编的总体安排、组织协调、具体落实等工作,提供土地基础数据和图件,拟定各类、各业用地计划安排等,全面完成县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任务;各乡镇人民政府从各自发展实际出发,组织相关部门预测本辖区内各行业用地需求,提出规划期间土地利用安排方案,经乡镇规划修编领导小组审查后,上报县规划修编办公室,县国土资源局的具体指导下,完成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任务;相关各部门要密切配合,确定一名分管领导专门负责修编办工作,及时联络协调解决与本部门相关的业务,确保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与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二五”规划相衔接,相关专项规划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相协调。
四、工作方式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涉及到今后一段时期我县土地资源发展的方向,对我县社会经济等各方面的发展发挥基础性、法制化的作用,修编后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是否具有科学性、前瞻性和可操作性,技术条件至关重要。按照省国土资源厅的要求,各级规划必须委托有资质的单位承担。县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已委托有资质的甘肃农业大学承担编制的技术工作,由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共同完成修编任务。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由县国土资源局协助乡镇,按照统一集中的原则,负责联络聘请有资质的单位承担规划修编技术工作,乡镇和相关部门要提供资料共同配合完成规划修编工作。
五、经费预算
按照国家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规程要求,县乡(镇)总体规划修编经费应全部纳入同级财政预算。县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经费由国土局协调财政部门解决,乡(镇)级规划编制经费由各乡镇协调解决。县、乡级总体规划修编经费必须及时落实到位确保规划修编工作顺利进行。
一、四项主要工作
完成协议引进项目5个,坚持招商引资第一要务。协议引资总额5.9亿;竣工投产项目1个,引资额5000万元的同时,全力推进城乡规划各项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
1规划龙头作用得以增强。
城乡规划编制和管理工作快速推进,2011年以来。规划引导城乡经济社会发展的龙头”作用得到更加充分的发挥。一是计划引导重大基础设施建设职能充分发挥。2007年底,局即依据城市总体规划,结合城市发展需求,超前启动了2011年度中心城市基础设施建设计划》编制工作。计划》将规划愿景细化为具体项目,实现了城乡规划战略意图的贯彻,避免了项目实施的盲目和无序。二是规划引导城乡科学发展职能充分发挥。围绕高质量实现规划全覆盖的工作目标,起草并报市政府办公室下发了2011年中心城市规划编制及研究计划》同时,局又下发了2011年县城及村镇规划工作要点》对全市规划编制工作进行部署和安排。目前,中心城市21项规划编制任务中,部分规划编制因总体规划修编暂缓,其余18个项目均已编制完成或正在调整完善;各县规划编制工作也在快速推进。全市城乡规划全覆盖的目标基本实现。三是政策引导城市产业发展职能充分发挥。年初即起草并报市政府办公室印发了关于明确市区高层建筑重点发展区域的通知》以此提升中心城市发展档次和品位。围绕进一步促进中心城市房地产业和商业发展,于10月初起草了关于促进中心城市房地产业和商业发展的政策规定》政策规定》实施以来,市区商品房销售量迅速提升;大润发超市、国泰广场、一百三家大型商贸设施开业。四是挂钩引导新农村建设职能充分发挥。大力开展乡镇和村庄规划调研,编制并印发了市农村集中居住点规划实施分类指导目录》提出了分类指导、因地制宜规划建设农村集中居住点的意见。同时,全力抓好全市15个康居示范试点村规划指导和服务工作,开展了对15个康居示范试点村的规划方案、建筑设计方案把关审查工作,提升了示范点建设质量和建筑品位。目前,全市已完成252个集中居住点建设规划编制任务。规划的指导下,全市康居示范村和农村集中居住点建设快速推进。
2改革创新工作取得突破。
提出“致力创新突破”总体目标,2011年初。不断加大改革创新工作力度,推动城乡规划水平的持续提升。为此,印发了市规划局2011年创新工作实施方案》对年度改革创新工作提出了总体目标和具体要求。方案》指导下,各项改革创新工作深入开展。围绕精心精细服务,不断增强服务能力,提高服务质量,制定下发了免费规划报建服务实施办法》等四项制度,使规划行政许可工作方面更便民、更利民、更符合发展需求;围绕规范规划编制工作,推动规划设计招投标及规划市场管理创新,出台了市规划编制项目招投标暂行管理办法》市城市规划设计市场暂行管理办法》围绕提高规划管理水平,启动了地理信息系统建设”完成总体框架编制,2.4平方公里的三维虚拟城市演示系统、元数据管理系统等三大基础平台建设,8555平方公里航测影像图、400平方公里航测影像图和市区113平方公里1500地形图数据采集录入工作正加速推进,地下管线数据普查工作即将开展。围绕提升测绘院发展水平,拟定了改革创新工作方案,从企业内部管理、质量管理、标准体系等方面明确了改革目标,测绘院年内即将实现资质升级。围绕促进规划院科学发展,帮助企业多方开拓市场,强化内部规范性管理系统建设,确保了规划院企业经济效益和自身建设的齐头并进。预计2011年度该院合同总收入将达到1200万元,比改革前的2006年增加3倍。
3重点工程建设顺利推进。
2011年我承担了多项重点工程牵头推进任务,按照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部署。经过精心组织,严格督查,各项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1897及东大街项目:完成项目三套规划方案及项目实施方案编制工作,积极联系,多方出击,项目合作开发单位基本确定,项目将择机启动。百栋高层推进工程:制定了市区百栋高层推进工程实施方案,确立了年内已建、建高层建筑80栋的工作目标,并通过政策引导、督促检查、现场观摩等形式,大力推进工程进度。目前,市区已建、建高层建筑已达到105栋,超额完成年度目标任务。安居工程:精心组织各片区和相关主管部门,加速推进市区蓝领公寓、拆迁安置房、廉租房等安居工程建设。目前,市区经济适用房开工建设并完成主体工程17.3万平方米,占目标任务(15万平方米)115.3%蓝领公寓开工建设并完成主体工程23.02万平方米,占目标任务(21.6万平方米)106.6%拆迁安置房开工建设并完成主体工程39.6万平方米,占目标任务(37万平方米)110.8%均超额完成年度目标任务。雪枫公园:积极配合公园管理单位,高标准推进公园维护和后续管理工作,积极服务好公园配套用地开发项目建设,科学严谨地组织好公园决算审计工作,确保公园建设画上圆满的句号。同时,还积极协助市水务局完成大运河水利博物馆选址,并积极做好规划方案编制工作;优质高效地完成了商检、海关大楼、古黄河滨水核心区、明城墙遗址保护等市政府实事项目规划服务工作,促进了项目的快速推进。
4和谐团队创建效果显著。
狠抓规划干部队伍建设,全力推进各项业务工作的同时。和谐团队的工作取得显著成效。一是强化服务创新,行风建设深入推进。围绕政(行)风建设工作再上新台阶的工作目标,不断强化工作措施,重点围绕创新服务理念,出台了市规划局免费规划报建服务实施办法》市规划局特别快车绿色通道服务制度》等四项规范规划行政服务工作的新机制、新制度,着力提升服务水平,取得了实实在成效。上半年全市民主评议政(行)风活动中,局在15个行政执法单位中排名第五,局市政规划处在热点岗位评议中排名第二。局驻行政服务中心窗口多次获得“流动红旗窗口”和“十佳窗口”表彰。二是强化和谐发展,争先创优扎实开展。围绕打造和谐社会、和谐规划的工作目标,以扶贫、双拥、等工作为着力点,以竞争考核为抓手,全力推进争先创优工作。扶贫工作中,以确立发展规划、培育致富产业、实施实事帮扶和帮扶困难户为工作重点,大力实施实施四大帮扶工程(规划帮扶、科技帮扶、实事帮扶、贫困户帮扶)已完成扶贫工作投入12万余元,较好地实现了扶贫工作目标;双拥工作中,进一步强化与驻宿广大官兵的联系沟通,帮助解决他实际困难;工作中,以解决群众的困难为出发点,坚持做到有登记、有交办、有责任人、有处理、有结果、有监督”等“六个有”充分发挥规划的协调和引导职能,帮助群众化解矛盾,处理问题,并通过采取回访、下访、约访等有效形式,深层次推进问题处理,得到群众的充分肯定。三是强化竞争考核,队伍建设逐步完善。干部队伍建设中,全面引入竞争考核机制,以此激发干部职工的创业热情和创优激情。完成了局机关中层干部轮岗工作,促进了业务工作交流,激发了干部职工提升自我完善自我热情;完成了部分分局局长助理公推公选工作,进一步完善了干部队伍梯队建设,使一部分年轻干部干事创业的激情得到充分调动;实施了部分重要岗位工作人员的公开招聘,引入了一批专业型年青人才,使得干部队伍得到进一步充实,促进了各项业务工作和服务工作的有效开展。
二、理论学习和廉政建设
1理论学习
认真学习领会中央和省市委重大战略部署和方针政策,坚持将理论学习和工作实践有机结合。确保做到自身素质和水平的与时俱进。坚持做到自学与制度化学习紧密结合”学习与交流紧密结合”认真抓好规划专业理论和管理知识自学的基础上,积极参加市委中心组学习活动,全面领会和掌握党的十七大、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制定了市规划局制度化学习机制,组织开展了党组中心组学习、办公会学法、菜单式学习等多种长期性、制度性、刚性的学习活动;学习活动中,还坚持学以致用,加强调查研究,先后完成了新加坡城市规划与建设的考察报告》桂林“两江四湖”考察报告》增强中心城市核心竞争力的重点问题研究》等多篇论文,并先后两次在市委党校组织的干部培训班上就自身学习成果及工作体会作了讲座。
2廉政建设
全面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制度建设方面,始终坚持“两手抓”积极履行“一岗双责”作为第一责任人。先后组织制定了市规划局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实施办法》市规划局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报告制度》市规划局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办法》市规划局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追究暂行办法》对党风廉政建设责任机制进行了全面调整完善,进一步明确了责任制落实机制和具体措施;教育学习方面,组织干部职工开展了解放思想能形成,推动落实好快干”大讨论活动、洪泽湖农场接受警示教育活动和市规划系统反腐倡廉专项警示教育活动,经常组织各种案例教育,做到警钟常鸣,确保全局干部队伍不出问题;推进廉政文化建设方面,以廉政文化进机关、进行业活动为重点,深入推进廉政文化建设。出台了关于在全局领导干部中开展“读廉文、思廉政”廉文荐读活动的意见》编制印发了11期廉文,供干部职工学习;加强干部廉政建设方面,组织中层以上干部开展了公开述职述廉活动,并先后组织召开了两次党组中心组民主生活会,分析研究干部廉洁自律管理工作;落实纪检监察机构派驻统一管理方面,自觉接受监督并着力加强干部选拔任用、资金运行、国有资产运营、党务与政务公开、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及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等六个重点环节和部位的监督管理,取得了显著成效,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得到进一步增强。此基础上,本人也认真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报告制度和领导干部个人重大事项报告制度等有关规定,坚持做到胸襟坦荡,对组织、对领导从不隐瞒个人任何问题。
住房建设规划编制工作座谈会今天上午就要结束了。在一天半的时间里,大家交流了经验,分析了住房建设规划编制工作的重点、难点问题,并提出了很多很好的意见和建议。会议达到了预期的目的,对各地更好地完成住房建设规划编制与实施工作,必将产生积极的推动作用。下面,结合会议讨论情况,我谈几点意见,供大家参考。
一、各地目前住房建设规划编制工作的基本情况
从会议交流情况看,《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建设部等部门关于调整住房供应结构稳定住房价格意见的通知》([2006]37号)及相关配套文件下发以来,各地对住房建设规划编制工作十分重视,在当地政府的统一部署下,建设(房地产)、规划部门结合当地实际情况,会同有关部门认真组织编制,并取得了初步成果。
规划编制指导思想上,基本体现了建设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引导符合国情的住房建设模式和消费模式等重要思想;突出了优化结构、合理布局、强化保障等政策取向。如深圳市提出“让常住人口户均拥有或租住一套住房,完全解决双困家庭的住房问题”的口号;南京市确定了“质、量并重,建、管并举,远、近兼顾,应保尽保”等住房建设目标;青岛市则强调住宅建设规划与城市总体规划、分区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年度住宅开发计划、拆迁计划的有机衔接。*市结合已完成的《*市居住区发展规划》和商品住宅用地供应计划、经济适用住房和拆迁安置房的用地分布和建设计划,以及正在编制的其他相关规划,按照37号文件的要求,通过调整、充实、完善,组织编制了《*市2006-2007年住房建设规划》。
规划编制工作进度上,广东、广西、福建、河北等省已经出台文件或召开会议,对住宅建设规划编制的工作安排进行专项部署和督促指导。目前,不少地方的规划编制工作已经取得实质性进展。深圳市的住房建设规划已通过专家鉴定,正广泛征集意见,并得到各方面好评;厦门市已完成了部门协调和会签工作,即将提交市政府审议;长沙市已经市政府专题办公会原则通过,并准备报政府常务会议审定;重庆、南京、青岛、*等城市正在组织专家对规划文本进行论证完善;天津、广州等城市已形成规划文本初稿,正在做进一步充实、细化工作。其他大中城市多数也已形成初步框架。
规划编制内容上,基本涵盖了现状评价,未来预测,总量、结构和布局调整等内容;包含了对经济适用住房、廉租房、普通商品住房等各类住房的建设安排。深圳市明确了各类住房年度建设面积、套数,并重点细化了今明两年具体住宅项目的建设进度计划;南京市完成了“十一五”期间不同年份、住宅类型和区域的建设任务分解表;上海、重庆等城市还强调规划效能监察,配套了土地供应等措施保障规划落实;天津、重庆等城市结合本地行政区划的实际,统筹考虑中心城区与组团地区、都市区与远郊区县的住房发展,既提出了总的住房建设目标,又分区域提出了具体的住房建设要求;上海市在规划成果上要求要可能地细化、深化,力求实现规划期内不同类型商品住房项目的落地,并反映在规划图件上。
规划文本形式上,基本做到了文、表、图齐全,准确直观,便于操作和向社会,能够让居民比较简明、清晰地了解未来五年各类住房供应的基本情况。
这次座谈会,既是一次规划编制工作的经验交流会,又是动员会、促进会。很多城市的发言讲得很好,对我本人很有启发,也希望其他城市能从中得到有益的启示和借鉴。主要有以下几点体会:
第一,做好住房建设规划,要有健全的组织工作机制。一些进度相对较快、质量较高的城市在会上普遍反映,规划编制工作的顺利推进很大程度上得益于市政府的重视和建设、房地产、规划以及国土等相关部门之间的协作配合。一是,只有城市人民政府高度重视并切实负起责任,才能更好地担当规划编制工作的组织、安排、协调工作;才能赋予住房建设规划较高的定位,加大落实的力度,切实体现规划编制的作用和价值。深圳市规定,《规划》是未来五年城市住房建设的纲领性文件,是政府对未来几年住房建设进行控制和指导的法定依据,也是开发企业、建设单位应当履行的“行动指南”。这充分反映出市政府对规划寄予厚望,绝不是为规划而规划。二是,住房建设规划的编制涉及到对住房现状、资源和环境承载能力的科学把握,涉及到城市基础设施和其他工程建设之间的协调,因此,必须有效整合建设、房地产、规划、土地等部门的资源,加强协作配合,齐心协力做好规划编制工作。深圳、青岛、上海、南京等城市的规划编制工作,都是以良好的部门协作工作机制作支撑的。三是,规划编制工作需要提供必要的人力和物质保障。天津市由市财政安排专项资金;北京市在市政府的统一部署下,安排了六、七个部门人员力量共同参与规划编制工作。
第二,做好住房建设规划,要有充分细致的前期准备。规划编制水平的高低直接取决于支持理论基础和相关数据、资料的收集、准备。为此,南京市在正式编制规划前专门组织政府部门与知名高校合作进行前期基础性课题研究;长沙市在规划制定前,经历了方案研究、技术路线研究、数据资料收集等准备阶段;青岛市将全市具有普查性质的住房调查的资料详加分析,有力指导了规划工作的开展。
第三,做好住房建设规划,要有科学的编制方法。如北京市、天津市分别采取“政府组织、专家领衔、部门合作、公众参与、科学决策、依法办事”的编制工作模式,运用由10道环节组成的规划编制技术路线,即①研究编制工作方案,②资料收集、数据调查,③专题研究,④专家研讨,⑤编制方案,⑥征求意见,⑦修改完善,⑧专家评审,⑨成果制作,⑩成果报批、公布等,提高了编制工作的科学性和严密性。青岛、长沙等地利用多种模型对住房需求进行科学预测,避免了盲目决策。深圳市提出适度提高容积率以节约土地资源;以及在地铁沿线建政策性住房,控制低收入者居住成本等先进的规划理念;并根据当地实际,提出在保证建设总量的前提下,合理确定建设时序,近两、三年加大政策性和中小套型住房建设力度,三年后则主动递减上述项目建设规模,较好地兼顾了保障扩面与市场发展的双目标。
第四,做好住房建设规划,要有扎实的工作作风。住房建设规划编制工作是一项崭新的工作,前瞻性和开创性较强,且时间紧、任务重、要求高。为此,各地在实际工作中都为之付出了艰苦的努力。长沙市在编制工作中,由承办部门召开的协调会议达20余次;南京市的规划文本在初稿形成后,已先后修改近10稿,平均两天一稿,充分吸收各方面的意见。
同时,我们必须注意到,一些城市在编制住房建设规划过程中还存在一些亟待解决的突出问题,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少数地方重视不够。有的在思想认识上与国务院的要求还不够高度统一,没有认识到住房建设规划的重要性和紧迫性,一定程度影响了住房建设规划编制工作的组织与开展。有的迄今尚未明确编制工作领导机制和牵头落实部门,有的尚未建立相应的部门协调机制,甚至个别城市尚未开展此项工作。
二是部分城市编制工作进展缓慢。部分城市基于对37号文件具体条款理解上的分歧,或囿于相关部门间协调配合的难度,规划编制抓得不紧,推进不力。如不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及时加以调整,预计这些城市9月底前将很难完成规划编制、公布、报备工作。
三是规划编制深度不够。部分城市收集资料和数据不够全面,对住房建设规划的研究还欠深入,对下一步住房建设的目标不够清晰、安排不够具体,特别是今明两年的普通商品住房、经济适用住房和廉租住房的建设计划还没有细化,没有落实到具体的区域和项目。
四是规划实施机制不健全。突出表现在与“十一五”发展规划、近期建设规划衔接不够紧,供地、规划等配套措施不够明确,住房建设规划确定的目标落实难度大。
当然,从大家的反映来看,目前住房建设规划编制工作还没有统一的标准,各地在实施当中客观上也存在不少难点问题。归纳起来:
一是住房建设规划的定位问题。住房建设规划是当地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十一五”规划和近期建设规划的重要组成部分。如何发挥规划对房地产市场调控的龙头作用,与当地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近期建设规划等已有的相关规划搞好衔接,对于我们而言是一项崭新的课题。
二是基础数据不全、底数不清问题。有的省市住房状况调查尚未开展,规划编制的依据不足,直接影响到各地住房建设规划编制的科学性。
三是住房需求预测的科学性问题。需求预测不仅关系到规划期内城市居民住房合理需求的满足,同时也关系到规划期内如何保持供需的总量基本平衡。而如何科学预测规划期内的住房需求,目前从理论到实践尚无成熟模式。
四是落实套型结构比例要求问题。如何按照总量与项目相结合原则来实现70%的套型结构比例目标,年度套型结构比例控制与项目布局、具体审批等工作如何衔接和配套等,都对我们工作提出了新的挑战。
针对上述问题与难点,我们必须切实加强规划编制工作的组织领导,认真研究措施和方案,着力解决住房建设规划编制工作存在的问题;进一步推进和完善住房建设规划工作。
二、正确认识并妥善处理好住房建设规划编制工作中的几个问题
(一)关于住房建设规划的定位和指导思想问题
住房建设规划的定位问题直接关系编制工作的顺利开展。国发[2003]18号文件要求“制定住房建设规划和住宅产业政策。各地要编制并及时修订完善房地产业和住房建设发展中长期规划,加强对房地产业发展的指导。”[2005]26号文件规定“各地要根据本地房地产市场需求情况,尽快明确今明两年普通商品住房和经济适用住房建设规模、项目布局以及进度安排。”[2006]37号文件进一步明确并强调“制定和实施住房建设规划。各级城市(包括县城)人民政府要编制住房建设规划,明确‘十一五’期间,特别是今明两年普通商品住房、经济适用住房和廉租住房的建设目标,并纳入当地‘十一五’发展规划和近期建设规划。”联系国务院相关文件精神,我认为,住房建设规划作为指导城市住房建设的专项规划,是各地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十一五”规划和近期建设规划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年度住房建设和房屋拆迁等计划制定的依据。首先,住房建设规划在内容上主要规定各类住房的建设目标,但在确定住房建设目标时,也离不开对存量住房资源利用的科学把握。其次,住房建设规划的编制,必须联系各地“十一五”发展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近期建设规划等各项现有规划,并纳入当地“十一五”发展规划和近期建设规划。同时,要注意协调好与城市近期建设规划等的关系,既要联系近期建设规划,编制住房建设规划;又要确保住房建设规划真正纳入近期建设规划中,并切实得以落实。上海、深圳、*等城市的经验表明,一些原有规划齐全,规划深度、质量较好的城市,只要充分利用好现有相关规划,就可以达到事半功倍的效果。再者,要通过住房建设规划的编制和实施,有计划、有步骤地解决各类住房需求特别是当地居民合理的自住住房需求,但也必须服从于经济社会发展和宏观调控大局,保持房地产业与当地经济社会和相关产业的协调发展,切忌盲目追求发展速度,避免市场大起大落。
住房建设规划的编制和实施过程,也是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落实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要求的过程。在指导思想上,各地必须注意把握好以下几点:一是,立足于我国人多地少的基本国情和多数家庭购买或承租普通商品住房的发展阶段,依托当地的经济发展水平、资源和环境承载能力、长远发展战略,大力发展节能省地型住宅,倡导住房梯度消费理念,引导建立符合国情的住房建设和消费模式。二是,着眼于满足绝大多数人合理的住房需求,重点发展面向当地广大中低收入家庭的中低价位、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和各类政策性住房,解决包括进城务工人员的住房问题,进一步完善住房供应体系和住房保障体系,强化住房保障工作,促进和谐社会建设。三是,坚定不移地贯彻执行两个“国八条”和“国六条”,切实把37号文件的各项规定落到实处,着力调整住房供应结构、稳定住房价格,引导和促进房地产市场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二)关于住房建设规划的基本要素问题
规划期住房建设总量、结构、保障规模、时序安排等要素的确定,既是规划编制的内容,又是规划编制水平与深度、力度的体现,更是判断其能否发挥对未来住房建设指导作用的标尺。
第一,规划期住房建设总量。它不仅包括总面积和总套数的概念,还应包含各类住房,尤其是中低价位、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和各类政策性住房的面积分类、套数指标。各地应当依据住房现状调查与需求预测成果,立足当地经济社会的发展和资源、环境、人口等约束条件,按照落实科学发展观和建立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的要求,综合确定规划期住宅建设总量,并注意与当地国内生产总值、固定资产投资、人口等经济社会发展指标的协调。
第二,住房供应结构调整目标。要重点安排与广大居民合理住房需求相适应的中低价位、中小套型住房项目,优先满足当地居民合理的自住需求。要体现37号文件确定的新建住房套型结构比例要求,坚持总量与项目相结合的原则,注重普通居民的生活成本和居住成本,合理安排住房建设空间布局,将住房供应结构调整目标落实到具体区域、项目中。对新建项目套型结构比例,应严格按照《关于落实新建住房结构比例要求的若干意见》(建住房[2006]165号)的要求进行落实;对历史遗留问题,要因地制宜,妥善处理。*等城市在住房建设规划编制中,明确规定将住宅建筑套密度、住宅面积净密度两项强制性指标,作为土地出让的前置条件,落实到新建商品住房项目中。
第三,合理确定保障性住房的建设规模和方式。住房问题关系国计民生,关系和谐社会建设。社会各界,尤其是低收入家庭对住房保障工作寄予厚望。住房建设规划应结合当地实际,对经济适用住房、廉租住房等保障性住房的建设做出明确安排,落实空间布局,有步骤地解决困难家庭的住房问题。各地要根据当地住房现状和居民收入水平,在摸清家底的基础上,强化责任意识,加大建设力度,不断提高保障水平。要注重创新保障方式。上海、深圳等城市已确定了政策性租赁住房或公共租赁住房建设与供应的思路,对于有效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问题具有积极意义,值得各地借鉴。
第四,各类住房建设的时序安排。合理安排住房建设时序,有利于稳定预期,也有利于给房地产开发企业提供明确的住房建设指引。各地要充分考虑当前经济社会发展和住房建设供应的实际状况,力求在住宅建设总量、结构、布局科学的同时,统筹合理地安排好年度住房建设的进度计划,做到时序科学;尤其要按照26号文和37号文的要求,重点确定今明两年住房建设的规模、布局和开发建设进度。
(三)关于住房建设规划编制方法问题
一方面,要提高需求预测的科学性。需求预测,在一定程度上是规划编制工作最重要的依据。因此,各地要利用好住房现状调查的既有成果,掌握当地住房现状总量、结构、居民实际居住条件、消费特征等信息,并结合资源、环境、人口等约束条件状况加以修正,科学预测出未来住房的合理需求。住房状况调查滞后的城市,可以充分利用产权交易与权属登记数据、人口普查和抽样调查成果等替代性的数据,为编制规划提供依据。此外,已编制完成的“十一五”住房(房地产业)发展规划的地方,在编制住房建设规划中,要充分利用好既有成果,通过细化和完善,落实住房建设规划编制的各项要求。
另一方面,要提高规划编制方法和程序的科学性。在规划的前期调研阶段,规划编制的牵头单位,应当在相关部门的配合及协助下,收集和整理有关的数据、文件、图件,并进行相应的实地调研,通过相应的部门协调会、专家座谈会等就规划的重大问题进行磋商和讨论。规划专题研究阶段,要根据前期调研成果,制定规划的主要研究专题,重点对住房现状与需求、住房发展目标与策略等开展研究。规划文本编制阶段,住房建设规划文本,一般应包括总则、住房发展目标、住房用地供应目标与空间布局、住房政策与策略、规划实施与保障措施等基本内容,文本中还应包含必要的规划图件和表格。此外,规划成果报批前,必须经过论证与征求意见程序;当地政府应当组织征求各相关部门和单位意见以及社会意见,并要对规划成果进行专家论证,以便进一步完善规划内容,增加规划的科学性和可操作性。
(四)关于住房建设规划的实施机制问题
规划目标确定后,健全的实施机制和保障措施是关键。目前,部分城市在住房规划编制中已对实施机制做了考虑,各地应注意相互借鉴和学习。
一是加强各相关部门在规划实施过程中的衔接配合。要将住房建设目标、土地供应目标、住房结构调整目标等,具体落实到建设、房地产、规划、国土、发展改革等部门,分解任务,明确责任,建立考核和责任追究制度,确保工作进度。
二是制定实施计划,落实年度建设目标。要将住房建设“十一五”规划目标分解到年度、区域;并将今明两年的住房年度供应总量、套型结构比例要求等落实到具体住房建设项目。要积极推行上海、深圳、青岛等地实施的住房建设年度计划管理制度,年度计划要以规划为依据,具体确定当年住房项目的总面积,套数,土地供应规模,中低价位、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所占比例,项目出让时间等具体指标。未纳入年度住房建设计划的住房建设项目,相关部门不予办理审批等手续。
三是加强政策引导,制定落实规划的相关政策措施。首先,要按照37号文的要求,明确管理程序,在规划审批、施工图审查、开工许可等环节,将规划内容特别是住房套型结构比例要求落实到具体项目之中。其次,制定保证中低价位、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用地供应的经济政策,合理引导住房建设模式。第三,加大保障性住房建设资金筹集力度,加强经济适用住房、廉租住房等建设管理工作。此外,还应当结合当地实际,就积极发展住房二级市场和房屋租赁市场发展,加强闲置土地管理,加强房地产市场调控与监管,加强舆论引导与法制建设等,提出相关政策与策略,保证规划落实。
四是加强监督监测,维护规划的严肃性。37号文件明确要求建设部门和监察部门加强规划效能监察工作,把编制住房建设规划并在近期建设规划落实项目用地、建设时序和进度安排,以及向社会公布等情况作为监察重点。目前规划效能监察工作已在全国全面展开,各地要切实把规划效能监察工作贯穿于住房建设规划的编制与实施过程。要加强规划实施过程的动态监测,引入社会监督与制约机制,形成有效的信息反馈机制,及时发现新情况、解决新问题,确保住房建设规划落实到位。
三、关于当前做好规划编制工作的几点要求
(一)统一思想,狠抓落实
及时编制和实施住房建设规划,是落实科学发展观,引导合理的住房建设和消费模式的重要措施,是地方政府“调整住房供应结构、控制住房价格过快上涨”的重要职责,是有计划、有步骤地解决广大居民特别是当地普通居民合理的自住需求的重要手段。公布住房建设规划,有利于加强社会监督,有利于提高住房市场信息透明度,有利于稳定市场预期,防止一些开发商鼓吹“地荒”、“房荒”,误导群众、哄抬房价。需要强调的是,编制、公布和实施住房建设规划是国务院作出的重要部署,也是衡量地方政府落实中央调控政策的重要指标之一,各地必须予以高度重视,不折不扣地加以落实。
按照37号文件确定的目标,现在离完成编制并公布的期限只有不到1个月的时间了,各地一定要增强紧迫感、责任感,切实将住房建设规划编制工作抓紧、抓实、抓好。要倒排进度,抓紧规划方案的编制、论证、修改和完善工作,尽快将各类住宅项目落实到空间布局上;要重点安排今明两年中低价位、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经济适用住房和廉租住房建设,严格执行两个70%的要求,落实住宅套型结构比例规定;要通盘考虑居民的居住成本和生活成本,选择交通相对便利、配套设施相对完善的区域安排上述项目,或同步规划,配套建设;要重点保证土地供应,坚持土地的节约、集约、高效利用,坚持新增供应与存量挖潜相结合,加大对闲置土地的盘活利用。编制工作明显滞后的城市,要充分借鉴先行城市的先进经验,结合当地实际,调动一切资源和力量,打破常规,在保证质量的前提下,务必在9月底前完成规划编制任务。
(二)健全机制,加强协作
住房建设规划是一项综合性、系统性工作,涉及面广,工作难度大。各级政府要加强对住房建设规划工作的组织领导,抓紧落实部门分工,明确住房建设规划编制工作的牵头和参与部门,将住房建设规划编制工作的落实情况纳入政府考核,建立规划实施的分级负责制,并做好督促检查工作。
建设、房地产、规划主管部门要树立大局意识、责任意识,不管是政府确定的牵头部门还是参与部门,都要积极主动协助地方政府做好组织协调工作,落实部门分工,形成工作合力,切实提高编制工作质量和效率。牵头部门要在当地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制定周密可行的工作方案,建立健全工作机制,主动加强与其他部门(包括国土、发展改革等建设系统以外有关部门)的协同配合,认真、精心做好具体的组织编制和实施工作。编制过程中,要注意发挥科研院所、专业调查咨询机构等单位的作用,广泛征求社会各界意见,调动社会力量参与,以便完善规划内容,增强规划的科学性和可操作性。如上海市建立了规划落实的目标责任制,由发展改革、建设交通、规划、房地等部门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形成合力、增强效能,确保规划目标的实现。同时,注意广泛征询专家、市民、相关行业职能部门等社会各方面的意见,努力使规划编制更科学,更符合发展趋势,更好地指导行业的发展。
(三)统筹协调,强化督察
省、自治区建设主管部门要会同有关部门,加强对城市住房建设规划编制工作的指导、督促。要统筹协调,通过适当方式督促城市政府重视住房建设规划工作,完善工作机制,加快当地规划编制工作进度,注重规划成果落实。要深入实际,加强调查研究,及时发现并总结推广好的做法和经验。要加强监督检查,充分发挥规划效能监察机制的作用,切实提高住房建设规划编制的质量和科学性,增强规划实施的严肃性和强制力。要注意时效,对规划编制工作重视不够,工作不力,进度达不到要求的市、县,要予以通报批评,责令及时整改,确保其按国务院要求9月底前完成编制及报备工作,并对社会公布。
建设部也将会同有关部门进一步加强监督检查。一方面,建设部将会同监察部,通过经常性的、制度化的规划效能监察,督促各地做好住房建设规划工作,并加强对上报备案的各直辖市、计划单列城市、省会城市住房建设规划的审查工作。另一方面,9月底前,由建设部牵头,10部委将组成联合检查组,对部分地方去年以来落实中央宏观调控政策情况进行一次集中检查,其中一项重要内容就是住房建设规划的编制情况。此外,近期部领导将分别对部分地方进行调研指导,也要了解住房建设规划工作进展情况。
(四)积极引导,强化管理
要提前做好规划公布的预案,对规划的要点、具体内容、保障措施等要做好政策解读工作,通过多种方式,让群众了解规划内容,引导市场预期,防止媒体的不良炒作。规划一经公布,就要严格执行,对未纳入规划的住宅建设项目,要从严控制。同时,要不断细化实施方案,加强动态管理,根据市场需求变化情况,按照法定程序适时对规划进行必要的充实和完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