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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金融论文精选(九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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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金融论文

第1篇:财政金融论文范文

一、货币发行收入与铸币税

在金属货币时代货币供给由经济实体内部提供,黄金和白银的生产部门本身就是实体经济体系的一部分,作为商品金银也是社会必要劳动时间的凝结物,具有价值。货币的购买力取决于其所含金属的重量。货币与商品的交换,是一个等价交换的过程。在这一过程中,基本上不存在货币的发行收入。

但当货币形式发展到不足值货币,特别是到了信用货币时代,从技术上货币发行脱离了实体经济的束缚,货币发行就成为一种特权,能为发行者带来发行收入。历史上,发行收入应该归谁所有,一直是有争议的。西方政府曾以“铸币税”的形式对私人银行发行现钞课税,作为允许他们拥有货币发行特权的交换。中央银行建立后,垄断了货币发行权,货币的发行收入明白无误地归属政府。

设铸币税为S,Mt是t期的货币发行量,Mt+1是t+1期的货币发行量,考虑到价格因素,S=(Mt+1-Mt)/Pt,Pt为t期的价格水平。从上述公式中反映出:1、货币发行收入与价格水平成反比,物价水平越低,中央银行同等数额货币发行的铸币税就越高;2、货币发行收入与新增货币发行量成正比,新增货币发行量越大,铸币税越高。

铸币税并不是一种真正的税种,只是理论上对货币发行收入性质的界定,是将政府垄断货币发行收入具体化,使之可以进行实际的操作,在实践上实现货币发行收入归政府所有。在明确了货币发行收入的性质后,还要确定货币发行收入的范围,即哪些货币供给和货币创造行为会产生货币收入,在现代货币供给机制中,这应该说是一个比较复杂的问题。

确定货币的发行收入首先要明确货币发行的范围。按照国际货币基金组织的划分,货币可以分为三个基本的层次:M0为现钞货币,在流通中的相对比例下降,但完全由中央银行提供;M1=M0+活期存款,即现金加活期存款,M1被称作狭义货币,是现实购买力;M2=M1+储蓄存款+定期存款,被称作广义货币。中国人民银行将(M2-M1)定义为准货币,是潜在购买力。货币外延的扩大使货币发行收入的范围也扩大了。在信用货币制度下,现金和活期存款是货币的基本形式,由中央银行和商业银行共同提供和创造。因此,一方面,货币发行收入表现为货币当局资产负债表上,流通中现金和商业银行在中央银行活期存款的增加;另一方面,由于商业银行体系具有创造派生存款的能力,在不完全准备金制度下(法定存款准备金比率不断降低已是趋势,有些国家已趋近或降到0),一部分新增的购买力就成为商业银行的资金来源。

二、国债具有铸币税的功能

上面谈到,货币发行收入包括中央银行创造基础货币和商业银行创造派生存款所形成的收入。从中央银行的角度实现铸币税有两条途径:一是中央银行直接掌握基础货币;二是要求商业银行缴纳存款准备金(因此,多数国家对存款准备金是不支付利息的)。从财政的角度实现铸币税,在理论上也有两条途径:一是向中央银行借款和透支;二是向商业银行借款。借款可以采取直接借贷,也可以采取间接借贷。

由于中央银行在控制通货膨胀方面的特殊作用,各国政府都非常强调中央银行的独立性。在货币供给方面,为杜绝直接用货币发行来弥补财政赤字,《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人民银行法》规定,中国人民银行不得对政府财政透支,不得直接认购、包销国债和其他政府债券。因此,政府运用货币发行收入在具体操作上,只能采用下列两种方式:一个是中央银行在公开市场上购买国债;一个是允许商业银行直接购买国债。

可见,国债既具有弥补财政赤字的功能,又具有铸币税的功能。一部分货币发行可以通过国债的方式实现,即国债货币化,这是中央银行运用公开市场业务调控基础货币的理论基础,也是财政(国债)货币政策必须密切配合的内在原因。

上述分析可以得出结论,国债规模不是必然等于财政赤字,国债规模既取决于财政赤字规模及其弥补方式,又取决于货币发行规模及其发行方式。

三、货币发行收入应该由财政和中央银行哪一个部门掌握和使用

在我国实际部门中有过货币发行收入应该归财政部门掌握使用还是应该归中央银行掌握使用的争论。其实,无论中央银行还是财政部都是政府宏观调控的两大职能部门,既然确定了货币发行收入的性质,无论发行收入归哪一个部门使用,都不会改变它是货币信用化制度下的政府首要收入来源的性质。究竟归中央银行还是财政部使用,则应取决于政府宏观调控的需要。

中国改革开放后到1998年,在宏观经济层面上面临的主要压力一直是通货膨胀,这使得货币政策成为宏观调控的主要手段。中央银行集中掌握着货币发行权、贷款规模分配权、中央银行贷款权和基准利率等货币政策工具。在资金来源上,中央银行拥有基础货币发行和商业银行缴纳的存款准备金。这期间,在政府资金来源(即货币发行收入)的使用上,中央银行与财政的关系也发生了变化。在1995年以前,财政部门一直延续计划经济的作法,通过向中央银行透支和借款弥补财政赤字,截至1993年底,中央财政向人民银行的借款达到1688.7亿元,占中央银行当年资产的13%,中央财政与人民银行通过直接借贷的方式共同占有使用发行收入。从1994年开始到1995年,随着存款准备金率下调中央银行直接掌握的资金来源减少,人民银行逐渐停止了向财政提供借款和透支,同时不直接购买、包销政府债券。从形式上看,货币发行收入由中央财政与人民银行共同使用,转向由中央银行一家拥有。但实际上,《中国人民银行法》还规定,中央银行可以在国债市场上进行公开业务操作,以保证国债的流动性。这意味着,中央财政与人民银行之间的资金联系由计划经济条件下的直接方式转向市场经济条件下的间接方式。

第2篇:财政金融论文范文

一、构建中小企业财政金融扶持政策体系的价值 

(一)完善社会主义经济体制 

中小企業作为我国现代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可以对市场机制进行灵活的反应,并也作为最有活力[1]、波动频率较大的重要部分。针对我国经济水平快速发展的现状,例如江苏、浙江、广东等地的中小企业都在进行快速发展,这些地区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整体水平也都在近几年来得到了大幅提升。由此可见,促进中小企业进行发展,是帮助我国构建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有效举措。 

(二)维护社会经济稳定 

中小企业的主要特点便是其属于劳动密集型的产业类型,虽然其生产的产品还处于较为初级的阶段、技术含量不高,也并不会对员工有过多的要求。但是其就业方式极为灵活,为农民以及相关无业人员提供了大量的就业机会,并有效缓解了我国所面临的巨大就业压力。与此同时,中职院校、高职院校毕业生的主要就业渠道也可是中小企业。由此可见,中小企业得以快速发展,是维持我国社会安定、构建和谐社会的主要手段。 

(三)对经济结构进行优化与调整 

我国中小企业的主要特点便是产业整体规模较小、资金充足率较低、科技含量要求不高等特点,这便使得其成为促进我国经济综合水平发展的主要部分。各类企业并存是社会主义经济体制的基本特点,也是现代社会得以持续发展的必然趋势。目前随着我国中小企业不断转型、拓展,对产业结构实现了优化、调整。 

二、我国中小企业在发展进程中面临的主要问题 

(一)内部管理水平差异较大 

由于我国中小企业规模小、流动资金少,导致大部分的中小企业并不具备良好的科技创新能力,也无法在市场中树立形象、自身品牌[2]。这也是造成中小企业无法抵抗市场风险的主要原因,并作为中小企业的主要特点之一。 

相比于大型企业来说,中小企业基本处于创业阶段,其整体素质差距较大,使得管理工作开展的较为艰难,基本是采用个人管理、家族式管理模式。以这两种管理模式进行发展的中小企业,虽然在企业建立初期,由于家族的凝聚力,使得其可顺利经营。但在后期生产运营过程中,家族式的管理模式便开始出现各种矛盾、冲突,并严重制约企业的正常发展。另一方面,在部分中小企业进行生产经营过程中,还存在资源浪费、环境污染等问题,这也对其健康、持续发展造成恶劣影响。 

(二)融资困难 

从贷款制度方面来看,目前大部分的金融机构制定的贷款制度并不适合中小企业开展融资。在目前我国实施的中小企业管理模式主要是利用条块分割模式,但政府部门中会存在职能重叠、机构设置重复等问题,这也导致无法为中小企业提供有效的规范,也没有针对中小企业融资问题专门设置融资服务机构。从商业银行的贷款方面来看,由于商业银行的贷款途径较为困难。针对目前我国对金融体制的优化、改革,使得商业银行开始朝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的方向发展,由于商业银行过于注重自身的利益,并不愿主动为中小企业提供贷款服务。另外,从中小企业方面来看,由于中小企业规模较小、管理制度不完善,使得其内部的财务制度也会出现不健全的问题。使得商业银行对中小企业的偿还能力持怀疑态度,并不愿意付出资金为中小企业提供贷款服务。自商业银行的贷款理论开放之后,银行并没有将自身的自主定价权利合理应用,金融定价存在较大的漏洞,导致中小企业承担的贷款利率较高,并不要达到高额利率、高担保的需求。 

(三)社会化服务体系不健全 

对中小企业进行金融政策扶持是一项较为复杂、技术性较强的系统工程。但根据目前的发展状况来看,我国的融资担保制度、信息网络制度、科技技术力量的整体水平并无法为中小企业提供有利的金融服务。另一方面,由于我国并么诶有设置类似美国SBA结构的管理部门,使得中小企业发展过程中面临的主要问题便是社会公共服务体系不健全。 

三、我国中小企业发展财政金融扶持政策体系构建策略 

(一)构建完善的投资引导资金 

在我国,中央政策是引导地方政府响应、跟随的主要措施,相关部门应鼓励出台政策,并对地方政府形成良好的引导作用,从而起到完善投资引导资金的目的,最终形成中央-地方政府模式的创业投资引导资金扶持体系。其中要注意的是,在中央引导资金与地方引导之间的关系是以股权的方式存在的,并不是一般的行政上下级关系。也可以将其看作为,由中央政府为主导的资金,对地方政府资金具备知情权、质疑权、决策权等,但不能对其直接命令,要让引导资金确保其独立自主的存在形式。 

第一,政府应不断提升资金的投入力度,才能更好地惠及中小企业。第二,政府应将创新投资引导资金充分利用起来,并确保具备保本、循环利用的效果。政府的引导资金通过上市、并购、股权转让等多种退出形式获得可观的利益汇报,从原则上来说,可以进行第二轮的引导,并将资金转向下一波中小企业的引导中。第三,要将引导资金的杠杆作用充分发挥出来,由政府出资的引导资金,可以将其以4倍进行放大,并对其他社会中的各项资本产生吸引,便会出现二次的放大效应。通过这样的方式,可以将市场手段优势充分发挥,并对中小企业融资难的问题完美解决。

       另一方面,从管理模式方面来说,由于在我国东部地区的创业引导资金发展进程较快且较为成熟,因此便可以将其引导模式、运行模式在全国范围内进行大范围推广。这种运行模式中主要包括参股、跟进投资、融资担保等。 

(二)构建完善的中小企业融资专项贷款扶持政策 

1.转向贷款扶持政策构建设计方案 

在对专项贷款机制进行设计的过程中,应根据四方主体作为主要设计框架。其中主要包括:第一,要将财政资金进行整合,从而确保转向贷款资金不会出现分散以及碎片化的现象发生。针对中小企业在融资过程中所使用的转向资金,要加强对其使用、效益等情况的掌握程度,并对专项资金客观存在的重要性、规模性、合理性进行科学评价、管理,才能确保专项资金被赫尔利利用,达到集中财力做大事的目标。第二,要将政策性国有银行作为扶持政策体系的构建枢纽,要将审查、监管、资金使用等各方面的作用充分发挥出来。其中主要包含对各种政策性专项贷款的规划制定、政策性国有银行对商业银行提出的申请进行严格审核。另外,对于封校较高的项目来说,要将中小企业的信用[3]、资质等各方面发展情况了解清除。第三,要将商业银行当做主要承办对象。主要是由于商业银行具备专业较强的風险评估作用,并可以对各方信息进行充分采集与加工。商业银行的主要作用便是对中小企业的授信扶持政策不断完善,并使其信息系统、业务操作流程尽量规范,可以对中小企业进行准确的评估,并促进中小企业不断加快融资速度。 

2.操作专项贷款需要注意的事项 

如果将普通的专项贷款举例,例如在其中的升级贷款中,第一,要确保同一申请人只能对升级贷款申请一次。如果申请人的偿付能力、信誉、经营状况都较好,便可以向政策性银行再次对该贷款进行申请。第二,应制定合理的贷款额度,如果中小企业提供可以足值低压的物品进行担保,便可以对其贷款额度进行重新设置。第三,申请人在向商业银行提出贷款要求过程中,可在月底对政策性银行申请利息补贴。 

(三)构建完善的信用担保体系 

为了加强中小企业发展财政金融扶持政策体系的构建水平,在构建信用担保体系的过程中,应将政策性担保作为基础,其也是对我国财政金融政策、货币政策的有效补充。针对目前我国信用担保市场运行现状来看,要想实施政策性担保,便要将组织能力、机构属性、财政扶持资金投入、业务水平、运行能力、风险控制能力等方面共同提升,才能加强政策的整合力度,确保政策性担保可以对中小企业融资形成良好的帮助。 

四、结语 

中小企业作为我国市场经济体制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在其发展过程中还存在诸多问题,例如管理水平低下、融资难等。但相信政府在对财政金融扶持政策体系不断完善、探索,可以构建出科学、合理的财政金融扶持政策体系,从而帮助中小企业解决融资难、信贷能力较差等多种制约发展的问题,推动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持续发展。 

参考文献: 

[1]杨婷,白崭.中小企业发展的财政金融扶持政策体系构建探讨[J].经贸实践,2016(16):58-59. 

[2]陈成天.支持中小企业融资的财政政策研究[D].财政部财政科学研究所,2015. 

[3]陈侃.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财政与金融政策[J].品牌,2014(9):44. 

第3篇:财政金融论文范文

一、当前财政部门和金融部门支农合作的主要形式

(一)金融机构直接承担部分财政支农职能。计划经济时期,我国财政、金融职能相互交织,财政支配金融,金融充当“第二财政”,扮演着财政的出纳角色。近年来,随着财政、金融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入,我国基本构建起了以政策性金融、商业性金融和农村合作金融为主体的农村金融体系,部分商业银行承担的财政性职能相应移交给了政策性银行,政策性银行演变成沟通财政与金融支农合作的主要桥梁。以广饶县为例,该县1994年设立农业发展银行,农业银行除保留小额农户贷款、扶贫开发贷款等政策性业务,原承担的粮棉油贷款购销等政策性贷款业务均划转至农发行。支农再贷款?

(二)财政部门透过对相关“三农”经济主体的贷款贴息。为促进“三农”经济发展,增强农业龙头企业的幅射带动能力,财政部门对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小额扶贫贷款等提供了部分利息补贴,以减轻农业企业财务负担,促进了金融部门对农业贷款投放的刺激性。据调查,2000年以来,东营市财政每年安排2000万元专项资金用于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贷款贴息。2003年,广饶县委、县政府制定出台了《关于扶持农业龙头企业发展的意见》,县财政每年拿出300万元专项资金,通过贷款贴息、补助、奖励等方式,用于支持重点龙头企业。

(三)财政部门出台鼓励金融支农有关优惠政策。为吸引金融机构增加对农业的投入,财政部门对农村信用社直接给予财政资助,出台了减免三年营业税、所得税减半征收、承诺分红补贴等优惠政策。据调查,东营市政府为促进县区农村信用社增资扩股工作的顺利开展,对利津、垦利两县农村信用社的股东承诺,如信用社2年内达不到分红比例,市财政将予股东补贴;并在政府权限范围内,尽量减免农村信用社在抵债资产接收和处置过程中形成的各种税费。全市涉农资金和业务全部交由农村信用社办理,所有农口部门在农村信用社开设基本账户,各级预算外资金按一定比例存放农村信用社,乡镇的国库、劳动保险、医疗保险和各种行政收费由农村信用社,县、乡公务员和教师的工资由农村信用社,县级财政集中支付中心设在农村信用社。研究制定了做好农村信用社不良资产清收盘活工作的具体意见。对过去行政干预的贷款和协调农村信用社购买的企业债券、各级各部门在农村信用社的行政性贷款,由县、乡政府负责限期收回;对公职人员的贷款,采取纪律和行政的手段收回;采取以优质资产置换、整体“打包”等多种方式,帮助清收不良贷款。

(四)人民银行助推,政府部门主导,积极优化县域金融生态环境。2005年初,周小川行长多次在重要场合论述金融生态环境问题,引起社会各界的广泛重视和关注。面对金融改革发展的新形势,各级人民银行积极向地方政府汇报金融生态环境建设的重大意义,取得了政府的大力支持。据调查,2005年,广饶县委、县政府把金融生态环境建设列入了重要议事日程,成立了由分管县任组长的优化金融生态环境建设领导小组,把金融生态环境建设纳入县委、县政府的考核,加大了督查力度。开展了“金融生态示范县”创建活动,出台了《创建“金融生态示范县”建设的实施意见》,研究设计了“建设金融生态示范县”的具体指标体系,制定了《“金融生态示范县”评价标准》,形成推动金融生态环境建设的规范化机制。截至2005年底,全县已命名“文明信用乡镇”21个,“文明信用村”684个,“文明信用企业”61个,“文明信用户”9.9户,“文明信用工商户”2333个,2006年力争全市60%以上的村镇、农户达到文明信用标准。

二、当前合作方式中的不足

2003年以来,广饶县向“三农”累计投入财政资金69亿元,投入信贷资金85亿元。财政投入和信贷投入的不断扩大,有力的促进了该县农业结构调整和产业升级,增强了农民收入。目前广饶县已形成以凯银集团、驰中集团、华誉集团为首的一批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农民收入保持快速增长,收入结构发生明显变化。据统计,2005年全县农民人均纯收入4820元,同比增长14.7%。2001年-2005年,广饶县农民收入年均增长10.1%。收入结构中,纯粹来自农林牧渔的增幅仅为5.93%,非农产业纯收入增幅高达92.45%。(一)财政金融支持重点“不到位”与“越位”并存。近年来,为发展农村经济,地方财政不断扩大了支农资金投入,市本级财政支农支出以20%的速度递增。据调查,近四年来,我市投向“三农”的资金达50.7亿元,2003年市级财政用于扶持“三农”的资金3.8亿元,2004年达到了4.6亿元,分别占这两个年度市级财政支出的28.4%和29.6%。但是,地方财政支出在制度安排上一直向城市倾斜的格局没有改变,按照公共财政的要求应由财政供给经费的公共产品,财政投入的力度不足。主要表现在对农村的基础设施、供水设施及环境治理等社会公益性的投入相对较少。调查中,我们设计的“当前财政和金融对当地经济的支持哪个更大一些”中,有7/8回答金融支持力度更大。

(二)支农项目治理部门庞杂,投资越位和缺位现象并存。由于各部门职责定位不清,没能有效地建立起责、权、利相匹配的财政支农激励和约束机制。既有争项目、争资金形成的投资越位现象,也存在互相推诿导致的投资额缺位现象。因此,项目和资金多头治理,留下不少弊端:一方面,由于支农项目涉及的部门众多,部分项目交叉,有些地方出现同一类型支农项目存在多个部门重复立项、实施的情况。

(三)财权与事权分离的财政体制改革,使得乡镇、村委成为财务空壳,不能成为有效承贷载体。城乡财税体制改革形成财权和事权不对称,造成越是基层政府财权越小、事权越大。但另一方面,资金链条长,治理困难。目前财政支农资金治理采取的是分级配套、层层下达、项目单位具体实施的做法,有些专项资金从上级财政下拨到实际使用,经过多个环节。资金在途时间长,影响了资金的及时到位,又增加了资金治理成本。一个项目,分级配套,每个级次都要考察论证,都要进行检查验收,需要大量的治理费用。县级财政配套能力弱。停收乡村公益事业金,使农民人均每年减少税赋100多元。2004年降低农业税率2个百分点,农民人均减负58元,今年全部取消农业税及附加,由此所减少的乡镇及村级收入全部由市财政转移支付。

(四)财政补贴在流通领域消耗太多,轻生产领域。农发行贷款目前还仅局限在粮棉流通领域,虽然对解决农民“卖粮难”、“卖棉难”问题,稳定粮棉价格,保护农民利益方面起到了重要的作用,但由于国家的补贴基本在流通领域消耗,因此农民直接受益有限。

(五)政策性与商业性关系模糊。政策性与商业性并存是当前信用社经营中的基本格局,也是改革的基本矛盾。信用社肩负金融支持“三农”的职责,这具有强烈的政策性。另一方面,信用社又是“自主经营、自担风险”的商业企业。并且,随着农村工业化、城镇化的进展,商业性业务的比重日益上升。由于当前信用社存在强烈的政策性,以至于它还不可能摆脱行政桎梏而真正成为产权清楚、政企分开、自负盈亏、自担风险的金融企业。

(六)财政支农支出结构不合理,供给范围“越位”与“缺位”并存。财政支农治理的领域和事务不能随农村城市化的加快而及时调整,造成很多部门和单位仍在占用财政支农资金,而应由财政资金供给的领域和事务却得不到应有的资金保障。主要表现在:第一,随着广饶县农村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农村“三产”的比重发生了很大变化,但县级农业服务机构仍然过多,职能没有进行较大调整,是财政资金供给范围过宽的主要原因。如:农口设有畜牧、农业、水产、农机等几个服务中心,各中心仍然是全套配置,各中心资源分散,不能整合,存在浪费现象。如:2002年财政安排几个中心事业发展经费各100万元,从财政检查的情况看,各中心事业发展的效果不明显。

三、政策建议

一方面,贫困地区公共财政未能发挥其应有的作用,健全的农村金融体系无法建立;另一方面,将农村金融机构作为支农的工具,进一步扭曲了农村的金融体制。分析表明,只有让公共财政发挥应有的作用,才能进一步改革农村金融体系,形成商业可持续的农村金融体制。(谢平,公共财政、金融支农与农村金融改革)

第一,健全农村公共财政体系。一是通过农村公共财政直接投资以改善农村的投资环境、提高农村的技术水平和对一些经济行为给予补助。二是逐步完善农村社会保障体系,改变目前我国长期存在的只有城市干部职工才能享受社会保障的状况。农村社会保障体系不仅包括居民生活补助和救助、基础的生产生活设施和文化教育支出,还包括对农户个体生产及合作组织的补助。

第二,把财政和金融资源结合起来,实现两者的良性互动,提高融资效率。财政和金融两者相互补充、支持、促进,形成合力,就可以产生明显的放大作用,极大推动经济社会的发展。目前通过财政直拨或其他渠道下拨的支农资金千头万绪,开行要通过市场建设和融资推动的方法加以整合,改变长期以来支农资金使用分散、效率低下的局面,确保资金安全运行。资金一旦整合,就能发挥集合效应,提高支农效果,产生“一个平台、一个信用、一个账户”多种功能的贷款模式。即通过融资平台账户治理、整合各级政府的支农资金、发放贷款、回收本息,形成统一高效的信用支持和治理模式。目前大部分县域,非凡是贫困县机动财力很少,自身活力相当脆弱,开行要加强与有关部门的配合,尽快打开工作局面。

第4篇:财政金融论文范文

 

一、财政金融立法与民族自治地方经济发展的关系

 

财政和金融活动都有着久远的历史,而且在经济发展中二者有密不可分的关系。财政和金融有融通资金之意,只不过前者为公共金融,后者一般更强调民间的资金活动。在现代市场经济条件下,自由竞争在经济活动中具有主导性作用,政府一般不能直接介入市场竞争活动而只能以宏观调控者的身份参与经济活动,因而财政和金融政策成为政府的主要调控手段。财政金融法律制度既有微观的又有宏观的,在选择扶持民族自治地方的财政金融手段时,要注意有关财政金融立法是否具有政策性和可选择性。

 

1.微观金融活动立法中的意思自治法则是民族自治地方金融市场的基本规则。

 

在微观的金融活动中,由于资金的融通是民间主体的活动,因而主要是以商事主体活动为主的,要尊重商事主体的意思自治。正如民法学者所说的:生活资源之得丧变更肇因于大自然之造化者,非人类所得任意安有b因而私法所可担负之任务,止于顺乎自然法则而作规定。[1]所以我们不能任意破坏这些法则,否则就等于违背了自然法则。在现代市场经济中,商业银行、保险公司、证券公司、信托投资公司等众多的金融商事主体都是私法主体都按照意思自治法则和法律的微观规制进行决策。经济分析法学派的代表波斯纳说:依照自愿交易的资源转移,将导致高效率。[2因而支持民族自治地方的财政金融活动不应当是在微观领域因为如果一旦破坏了微观主体的正常决策,其结果是得不偿失的。而且民族自治地方也必须依法构建自由和有序的金融市场环境。

 

2.税法的普适性和公平、效率原则是民族自治地方微观财政活动的基本要求。

 

财政法在微观财政法领域体现的是具体的行政法律关系,比较典型的是税收征管法律关系。在这个法律关系中征管机关和纳税义务人的行为应当按照基本的行政法律规则行事。纳税人的纳税申报、税务和缴纳税款行为与征管机关的征收、稽查、强制措施等行为都不能以发展某地区的经济为理由而加以改变。这是因为“税法是体现税的形成特征和规则所在”[3,“税法的普适性,既是法制和时代的要求,也是公平、效率的要求。同时还是税法的基本原理和原则的要求”。[4]税收本身的规律在民族自治地方不会有所改变。而且民族自治地方应当按照法律的要求提高本地区的行政执法水平,国家也应当对民族自治地方的执法水平给予合理的支持和监督。尤其是我国加入WTO以后,税收执法应当遵守WTO的非歧视原贝IJ、透明度原则、统一实施原则、司法审查原则的要求。这样我们没有在民族自治地方的微观行政法律规则上变通的可能性,而且民族自治地方也必须努力使自己的微观领域的法治状况符合法律的要求,用体现市场经济规律的规则来营造良好的法治、经济和社会环境。

 

二、我国财政立法与民族自治地方的经济发展问题

 

民族区域自治法第六章规定国家支持民族自治地方的资源开发项目和基础设施建设、企业的技术创新、农林牧产业和区域经济发展,这些都需要财政政策的支持,因而也就需要在相关财政立法中得到体现。从我国的财政法律体系来看,包括预算法、税法、国债法等法律部门。但是,在我国的财政法律部门中还缺少一个特别重要的法律部门一转移支付法。转移支付法调整的是国家的财政资金如何向特定主体或区域转移的问题,只有规范合理的转移支付制度才能很好地扶持落后地区和弱势群体。所以建立有效的转移支付制度对于落实民族区域自治法有关财政政策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1.预算的法治化是实现对民族自治地方财政支持的最根本前提。

 

我国于1995年开始以法律的形式规范国家的财政预算活动,建立了分税制为基础的财政预算制度,基本上是符合市场经济需要的。但预算法仍然有许多制度缺陷,在支持包括民族自治地方在内的落后地区经济发展方面更是有很多不足。民族区域自治法规定民族自治地方有较大的财政自主权,应当说这是有利于保障民族自治地方经济发展的。但是由于民族自治地方本身的财力是比较弱的,光有财政自主权不足以促进本地区的经济发展,所以从预算制度上保障民族自治地方经济发展己经是十分必要了。

 

(1)预算法应当与民族区域自治法有关预算资金安排的规定加以协调,对于中央预算和地方预算如何支持民族自治地方的经济发展做出明确规定。而现行预算法仅在第31条中规定了中央预算和有关地方政府预算中安排必要的资金,用于扶助经济不发达的民族自治地方的经济文化建设事业。而该条规定实施起来是十分困难的,没有可操作性。民族区域自治法第59条规定了国家设立各种专项资金和临时性的民族补助专款,但该规定并没有在预算法中得以体现,所以预算法应当做出相应的规定,明确上述各项专项资金的预算编制。

 

(2)我国预算法的一些基本原则也是不利于对民族自治地方实施财政支持的。我国预算法奉行的“量入为出”原则和有关复式预算的规定对支持民族自治地方的经济发展的财政政策有密切关系。“量入为出”原则表面上看可以控制预算支出,防止出现大规模的财政赤字。但是“这一原则实际上是反映了封闭型经济条件下政府预算自身收支的内在联系和运动规律,是计划经济体制下比较行之有效的一种预算收支原则,实质就是计划经济的产物”。[51这一原则不能反映政府的财力需求,政府的预算受预期收入影响很大,不利于进行科学合理的财政预算编制。这样中央和地方预算在安排扶持民族自治地方经济发展的预算资金时必然受到政府财政收入预期的约束,因而资金安排也就会受到影响。所以引入西方国家预算法一直奉行的“以支定收”原则,这样有利于在预算编制中政府加大对民族自治地方扶持的预算开支。

 

在这种预算框架下,政府把扶持民族自治地方经济发展看做是客观的资金需求,进而提高政府的支出效率。另外我国预算法上规定了复式预算制度,但是却规定复式预算的编制办法和实施步骤由国务院规定,实际上,我国目前还没有真正实现复式预算。20世纪90年代中后期开始,政府则不再明确编制复式预算。[6复式预算的最大好处在于能够把政府的经常性开支(即所谓吃饭财政)和建设性开支(即所谓建设财政)分开,政府能够把用于经济建设的支出明确地列出来。这样有关政府可以把扶持民族自治地方的预算资金列入建设性预算之中,真正实现对民族自治地方的预算扶持。

 

2.合理地运用税法上的税收优惠政策,促进民族自治地方的经济发展

 

税法一般来说为政府的财政决策提供了一定的空间,政府可以充分地利用税法所包含的政策手段来促进经济的发展。而且税收政策比预算法的实施灵活得多,因此各级政府可以充分地利用税收政策来扶持民族自治地方的经济发展。

 

民族区域自治法明确规定采取税收政策扶持民族自治地方经济发展的项目包括:(1)商业、供销和医药企业;(2)农业、牧业、林业等生产条件和水利、交通、能源、通信等基础设施;(3)合理利用民族自治地方本地资源发展地方工业、乡镇企业、中小企业以及少数民族特需商品和传统手工业品的生产。但是由于税法本身的规律和税法的复杂性也导致采取税收政策扶持民族自治地方的经济发展存在困难。我国税法目前对上述项目采取税收政策专门扶持的立法非常之少,只是在増值税的免税中规定,对国家定点企业生产和经销单位经销的专供少数民族饮用的边销茶免征増值税。作为我国第一大税种的増值税一般不能作为支持特定区域经济发展的税收政策。因为増值税其征税目的就是为了能够促进商品在不同区域和不同环节的无障碍地流通,如果针对不同区域而采用相应的税收优惠政策,将会破坏増值税的内在价值。

 

此外还没有专门针对民族自治地方的上述经济发展项目做出税收优惠规定。要把有关税法的税收优惠规定与民族区域自治法的相关规定衔接起来是一个很大的系统工程。一般来说作为直接税的所得税是实施税收优惠政策的主要措施,“税收收入的减少便可以成为医生在产出下降时开出的良药。”[8我国的企业所得税条例也规定一些扶持民族自治地方经济发展的税收优惠政策,如规定民族自治地方的企业,需要照顾和鼓励的,经省级人民政府批准,可以实行定期减税或者免税。预算法明确规定了分税制,即中央和地方财政根据各自的事权来划分相应的税收收入。政府在没有中央财政支持的情况下实施税收优惠政策是十分困难的。我国目前把企业所得税列入中央和地方共享税,这样民族自治地方政府在实行减免税政策的同时不会减少本地区的财政收入,当然在所得税返还上应尽量对民族自治地方进行照顾。

 

3.国家应当建立转移支付法律制度,真正解决民族自治地方经济发展的瓶颈问题

 

我们上面提到的许多扶持民族自治地方经济发展的财政措施,最终都需要转移支付法律制度的配合。民族区域自治法充分地看到了转移支付制度对于扶持民族自治地方经济发展的价值。民族区域自治法第62条规定:随着国民经济的发展和财政收入的増长,上级财政逐步加大对民族自治地方财政转移支付力度。通过一般性财政转移支付、专项转移支付、民族优惠政策财政转移支付以及国家确定的其他方式,増加对民族自治地方的资金投入,用于加快民族自治地方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逐步缩小与发达地区的差距。西方发达国家一般都通过转移支付法来平衡地区之间的经济发展水平。如德国在转移支付制度方面有《联邦财政均衡法》,该法以一定方式使联邦政府的财力能够在各州之间进行合理配置,以使它们的财政实力相对平均。[9而我国目前仍没有转移支付法,我国目前的政府间财政转移支付制度,是一种非规范化的、过渡性的,新旧制度的混合体,[10]因而民族区域自治法规定的转移支付措施也就没有法律保障。民族区域自治法规定的对民族自治地方的转移支付有一般性转移支付、专项转移支付和民族优惠政策转移支付。

 

但由于我国目前的财政转移支付具有很强的随意性,有许多体制上和结构上的缺陷,因而针对民族自治地方的财政转移支付很难达到预期效果。有学者在论证西部开发的财政转移支付时指出:应在转移支付目标体系中増大特定目的的非均衡政策目标比重,即要减少一般性补助,増加专项补助”。[11]上级财政应当加大专项财政转移支付,用于发展有利于民族自治地方综合发展的项目,如农林牧产业、地方特色经济、合理的资源开发,以及改善基础设施。民族区域自治法还规定上级财政应当帮助企业的技术创新,有关专项转移支付应当扶持。特别指出的是专项财政转移支付应当有相当数量的资金用于民族自治地方的人力资源的引进与开发。所以我国迫切需要建立转移支付法律制度,以促进经济发展的平衡和加强包括民族自治地方在内的经济欠发达地区的经济和资源开发。

 

三、金融立法与民族自治地方的经济发展

 

金融法律制度对于扶持民族自治地方的经济发展是比较间接的,不像财政法律制度那样可以把资金或者减免税的政策直接兑现给民族自治地方。在金融法律制度框架下,必须谨慎合理地使用金融政策。因为金融政策关系到国家的货币政策是否稳健以及维护金融安全。民族区域自治法第57条规定:国家根据民族自治地方的经济发展特点和需要,综合运用货币市场和资本市场,加大对民族自治地方的金融扶持力度。”一国的金融市场体系是由货币市场和资本市场构成的,而这些市场领域法律到底能够提供多少优惠政策还是一个值得研究的问题。

 

1.金融立法应充分利用货币政策工具为民族自治地方的经济发展提供资金支持。

 

我国基本建立了货币市场的法律制度,形成了以中国人民银行法和商业银行法为核心的货币市场的法律体系,但是这些法律制度中都没有扶持民族自治地方经济发展的规定。所以我们必须认真研究有关货币市场的法律制度,使之能够与民族区域自治法相配套。根据民族区域自治法第57条的规定:金融机构对民族自治地方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和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企业,在开发资源、发展多种经济方面的合理资金需求,应当给予重点扶持。”此外,根据民族区域自治法的规定,企业技术创新、商业和医药企业的发展,国家的金融政策也应当给予扶持。而在货币市场的金融立法上,没有关于扶持民族自治地方经济发展的规定,而且货币市场上的优惠政策还受货币市场的特殊规律的制约。对于商业银行来讲,它对于自己的信贷管理是以资产的质量和效益为核心。

 

世界各国对商业银行的监管一般要服从三个原则:安全性、有效性和规模性。因而从商业银行的运行规律上讲,它一般不愿意把资金投向民族自治地方,因为这样商业银行有比较大的风险,而且收益率也比较低。所以国家不能为了扶持民族自治地方的经济发展而责令商业银行向自治地方贷款,这是违反货币市场规律的。因此在货币市场上采取扶持民族自治地方经济发展的政策主要靠央行的货币政策。根据中国人民银行法的规定,央行的货币政策目标是以货币市场的稳健运行为核心的,稳定币值、经济増长、充分就业等都是央行的政策目标,“但是,中央银行并不能对这些目标加以直接控制,而只能通过货币政策工具对它们施加间接的影响和调节,使进入中央银行的目标区。在充分考虑货币市场的经济规律和法律制度的情况下,有关货币市场的法律制度可以采取下列措施扶持民族自治地方的经济发展。

 

(1)立法应当规定中央银行运用其货币政策工具扶持民族自治地方的经济发展。根据中国人民银行法的规定,央行的货币政策工具主要有:存款准备金、基准利率、再贴现业务、贷款业务和公开市场业务。中央银行使用再贴现业务和贷款业务两个货币政策工具扶持民族自治地方是可行的。中央银行可以对那些开展符合民族区域自治法规定扶持民族自治地方经济发展贷款项目的商业银行给予再贴现或者央行贷款支持,以鼓励他们向民族自治地方提供资金。这种作法应当在中央银行法中有明确的规定,并且要与民族区域自治法相互配套。

 

(2)通过政策性银行的直接贷款促进民族自治地方的经济发展。我国借鉴国际上的作法,于1994成立3家政策性银行,即国家开发银行、农业发展银行和进出口银行。政策性银行的资本金由国家投入,贷出款项一般是专款专用,不具有派生存款和信用创造功能。政策性银行具有很强的引导投资功能和补充功能,解决商业银行不愿投资的领域缺乏资金的问题。但我国政策性银行的运营还处于中央政府指挥和命令之下,其运营缺乏法治化的运作机制。有关政策性银行的法律规定,只见于中国人民银行法第35条的规定:中国人民银行对国家政策性银行的金融业务,进行指导和监督。该规定过于原则,对政策性银行的贷款导向和资金安排没有任何规定,这将可能导致把国家的资金贷给自己的关系户。所以政策性银行资金投向的法治化对于民族自治地方的经济发展十分重要。在立法的改革过程中要把扶持民族自治地方经济发展的内容和政策性银行的资金投向都在中央银行法中加以规定。

 

2.利用资本市场上的国家风险投资基金孵化民族自治地方的创新型企业。

第5篇:财政金融论文范文

关键词:课程 改革 能力培养

一、引导学生关注社会经济现象,激发学习兴趣

针对学生对该门课程学习兴趣不高的现状,教师可通过有意识的引导,引领学生感知经济现象,消除陌生感,增加感性认识,建立经济学思维,扩大他们的知识面,拓展视野,逐步激发学习兴趣。同时,教师在讲解理论知识时,可以从学生身边能感知的经济现象入手,通过实例循序渐进启发学生对经济现象进行思考,这种方法可以使他们对学习内容有更深刻的理解和认识,并使他们认识到专业知识与他们的实际生活存在着密切联系,从而帮助他们正确认识学习该门课程的重要性,提升他们的学习热情。

二、深入行业挂职锻炼,增强实践教学技能

20世纪90年代中期以前,财经教育的毕业生走上工作岗位之后,还有一定的适应期。在适应期间,略加实践,就能上岗工作。但90年代中期以来,由于职业竞争加剧,财经类毕业生的适应期缩短,甚至没有适应期,用人单位一般要求毕业生一上岗就能熟练地工作。这对财经教育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对教师提出了新的挑战。

《财政与金融》学科尽管较多的是讲述基本概念和基本理论,但也涉及一些实务操作性的内容。如各种税收的计征与缴纳,票据贴现利息及贴现额的计算,银行存贷款利息计算的单利法与复利法,支票、银行汇票等金融工具的具体操作程序和要求等。为适应上述挑战,本学科教师应在教学管理部门和领导的支持下,积极深入税务、银行等实际工作部门,掌握相关业务操作程序和技巧,提高自身实践操作能力。同时,还应关注当前的各项政策及财税、金融体制改革,了解最新经济动态。一方面可提高教学综合技能,另一方面也可将理论与实践相结合,增强学科实用性,达到真正的教学目的。

三、运用案例教学法,培养学生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对于财政金融理论中一些抽象的理论可以采用与具体案例相结合的案例教学法,把实际生活中的具体的实例加以典型化处理,形成供学生思考、分析和决断的案例,通过学生对个案的分析和探讨,提高学生运用理论处理问题的能力。

我们知道全额累进税率和超额累进税率是有区别的。比如,两者的不同特点之一:在既定的名义税率下,在所得额级距的临界点附近,若按全额累进税率计征,就会出现税额增长超过应税所得额的增长这种不合理现象,而按超额累进税率计征则不会出现这种不合理现象。如果单从理论上这样讲述,学生不易搞清楚到底有什么区别。相反,如果结合下面的实例来讲解,则效果会明显的改变。现假定名义税率为:第一级,应税所得额在1000元以下者,税率为10%;第二级,应税所得额在1000元—3500元者,税率为20%┈。假设纳税人张正取得的应税所得为1000元,李多取得的应税所得为1001元,若按全额累进税率计征,则张正应纳所得税额为100元(即1000元×10%),李多应纳所得税额为200.20元(即1001元×20%),即李多比张正的所得额仅仅多1元,而应纳税额则要比张正多100.20元,这显然是极不合理的。若要按超额累进税率计征,则张正应纳所得税额为100元(即1000元×10%),李多应纳所得税额为元100.20元(即1000元×10%+1元×20%),即李多比张正的所得额多1元,应纳税额比张正多0.20元。很明显,通过这个实例,就会使学者很容易搞清楚上述区别,同时也培养了学生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四、引导学生把握规律性,培养学生观察思考能力

如前所述,《财政与金融》学科,专业术语较多,往往还涉及一些复杂难记的计算公式。如果学生不能很好地记忆这些概念和公式,就会有碍于认识、分析一些基本理论问题,也不能掌握正确的计算方法。所以,教师要注意引导学生去找出规律,避免死记硬背,而转为识记、巧记。这样不仅有利于学生增强记忆,而且更有利于培养学生的观察思考能力,这也正是素质教育所要求的。例如,在笔者所见到的很多教材中,都将大额可转让存单CD转让价格的计算公式(在固定利率条件下)列为如下形式:

S=[P(360+R1N1)/(R2N3+360)]-PR1N2/360

式中,S表示转让价格;P表示本金;R1表示存单原定利率;R2表示存单转让时的市场率;N1表示存单原定期限;N2表示存单转让日至到期日的天数;N3表示存单发行日至转让日的天数。

显然,要想根据所给资料正确计算CD转让价格,必须要记住上述公式及公式中的每个字母所代表的内容。但是,如果只是一味的去死记上述内容,确实有些困难。而且,往往记忆也不牢固,更为不利的是,这样去记忆较多类似的公式,可能会使学生感到枯燥乏味,影响其学习兴趣。相反,如果教师能将上面的公式及每个字母的含义灵活地变通一下,作用和效果则绝不一样。我们可将上述公式变换得下式:

S=P[(360+R1N1)/(360+R2N3)-R1N2/360]

其中,括弧内每个字母的下标有点儿线性代数中行列式的味道,而每个字母所代表的含义也可用下列图示将其形象化:

我们通过观察想象会发现N1、N2、N3很有趣,就像是“华尔兹”中的第一步、第二步、第三步,而P和R1对应于CD的发行日,S和R2则对应于CD的转让日,由此可直观地体现它们各自的内涵。这样讲解就会变得生动形象,既活跃了课堂气氛,又激发了学生的想象力和学习兴趣。从而使学生在轻松、愉快中掌握知识。

五、配合教学方法的运用,采用适当的考核方法

财政金融课程教学目标之一是培养学生的综合分析能力,考核目的既要体现人才培养目标和课程考核要求,又要考核学生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因此在考核方法上不应仅局限于传统的闭卷考试的形式,可采用灵活多样的考核方法,如开卷、闭卷、主题演讲、撰写论文等,对于基本理论和概念等客观部分采用闭卷形式,主观论述可采用撰写论文和答辩等形式,评定成绩还应结合学生日常学习表现,形成理论与实践相结合,重视学习过程评价,强化综合实践能力考核,构建“以培养学生职业技能为宗旨”的考核与评价新模式。

参考文献:

[1]李航:关于《财政与金融》课程有效教学的思考.《中国乡镇企业会计》2010.06

第6篇:财政金融论文范文

要将扩大居民消费作为推动经济发展的永久性、战略性举措,就必须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培育新的消费需求增长点,构建扩大居民消费需求的长效机制。本文以贵州省为例,利用主成分回归分析法,从消费意愿、消费能力、消费供给、消费环境四个方面全面探讨居民消费需求的影响因素及影响程度,并提出构建扩大居民消费需求长效机制的财政金融对策,以期为贵州省、中国西部地区乃至全国提高消费、扩大内需提供有益的借鉴。

关键词:

消费需求;收入分配状况与制度;财政金融政策;供给侧改革;主成分回归分析法

一、引言

自改革开放以来,我国GDP年均增长率达9.5%,2015年GDP预计达到68.2万亿元。早在2010年我国GDP总值已超过日本,成为世界上仅次于美国的第二大经济体①。然而我国GDP的增长过度依赖于投资和出口,消费占GDP的比率(最终消费率)远远低于世界平均水平,出现投资、消费与出口不协调的局面。而在消费的变化上,我国政府消费率一直处于平稳状态,居民消费率和最终消费率的变化趋同(如右图),可见最终消费率的变化主要来自于居民消费率的改变。要通过扩大内需,提高居民消费,使其成为国民经济新的增长点,就必须建立居民消费需求长效机制,发挥国家政策助力,以国家发展战略的高度长期推进。构建扩大居民消费需求长效机制的财政对策和金融对策,好比人的“左右手”,必须双管齐下。本文以西部十二省中相对落后的贵州省为例,根据贵州省实际,因地制宜分析该省居民消费的现状及其影响因素,探求有效的财政金融对策。

二、居民消费需求影响因素的定性分析

构建居民消费需求长效机制的财政金融对策,需要重点研究影响居民消费需求的因素及其影响程度。在借鉴现有文献和前人研究的基础上,本文将影响居民消费需求的因素归结为四大类:消费意愿、消费能力、消费供给、消费环境。一是消费意愿。简单的说,居民消费意愿就是民众花钱购买商品的欲望,居民的消费意愿是影响消费需求的主观因素,更多的是心理因素与偏好,难于量化。

在传统的西方经济理论中,学者们普遍认为社会保障体系对宏观经济具有“自动稳定器”功能,社会保障体系建设事关居民的消费水平,很大程度上会影响居民的消费意愿。社会保障覆盖率越高,居民的消费意愿就越强烈。一方面,本文选择社会保障覆盖率②间接作为居民的消费意愿来反映不确定性因素对居民消费需求的影响;另一方面,流动性约束是限制居民消费意愿的重要原因,银行金融机构应当以居民的合理预期和未来收入为基础为其提供消费信贷,倡导超前消费,以增加居民现有购买力,缓解流动性约束对消费的影响,解决消费需求乏力的矛盾,进一步提高居民消费意愿。因此,本文选择个人消费贷款数额表示流动性约束对居民消费需求的影响。

二是消费能力。稳定的收入是居民消费能力最直接体现,是影响居民消费的重要因素。而收入主要用于消费和储蓄,凯恩斯的绝对收入理论认为,收入的增长速度总是快于消费的增长速度,这就往往造成居民消费需求的相对不足,消费滞后,故从根本上说,居民收入水平对消费水平具有决定性的影响。本文把收入分为居民收入水平和居民收入分配状况。其中,居民收入又可分为城镇人均可支配收入及农村人均纯收入。考虑到城乡人口数统计存在缺漏,本文的居民收入水平用人均地区生产总值来表示。凯恩斯指出,不同收入阶层居民,其平均消费倾向(APC)也存在很大差异,高收入者具有较低的APC,而低收入者具有较高的APC,分配的均衡有助于平均消费倾向的提高。由于基尼系数统计存在遗漏,本文的收入分配状况用城乡居民可支配收入比来表示,即城镇居民可支配收入与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的比值,比值越大,表明收入差距越大。

三是消费供给。消费与供给两者密切联系,供给创造需求,需求反之影响供给。一般情况下,供给越多,居民的消费需求就越大。此处所指的供给主要从政府供给的层面来讲。指出“:在适度扩大总需求的同时,着力加强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着力提高供给体系质量和效率。③”当前,中国经济陷入产能供给过剩与新兴消费需求乏力的结构性困境,然而,通过政府投资和释放流动性手段的需求管理政策已经不能再次刺激经济增长,但由于政府公共服务供给不足也会挤占居民消费,限制我国消费需求的快速增长,因此,应该从供给侧改革层面上去化解结构性矛盾,寻求新的消费需求。本文借鉴已有文献方法用一般公共服务财政支出来表示政府公共支出水平。鉴于前面提到的流动性约束的影响,本文将金融机构的数量也作为消费供给的指标,金融机构的数量越多,居民进行消费信贷的选择越多,贷款的可能性也会增大,进而提高居民的消费需求。提供消费信贷的金融机构很多,但主要是银行,且鉴于数据的可获得性,本文用银行类金融机构的数量来表示。

四是消费环境。影响居民消费需求的外在环境因素很多,包括政治、经济、社会和法律环境等,但很多环境因素难以量化,本文主要选择经济环境中相对重要的消费物价水平和利率水平环境衡量对消费需求的影响。一般来说,物价的显著上升或下降将会引起居民购买数量的显著变动,人们会根据物价变动作出的预期来决定自己的消费支出,居民所处的消费价格环境是影响居民消费需求的重要因素,本文选择居民消费价格指数来表示物价水平。利率对消费的影响具有不确定性,主要取决于利率变动对储蓄的替代效应和收入效应,即由收入的时间成本和当前消费的效用权衡决定,如果收入效应占主导,那么利率对消费的影响为正,反之为负,总之,利率水平是影响消费的重要因素,本文用一年期人民币存款基准利率来表示。

三、贵州省居民消费需求影响因素的实证分析

(一)变量选取及数据说明本文建立模型所选用的因变量是居民的人均消费水平Y,根据前面对影响因素的定性分析,选择的相应自变量是:社会保障覆盖率(X1)、个人消费贷款(X2)、人均地区生产总值(X3)、城乡居民收入差距(X4)、地方财政一般公共服务支出(X5)、全省银行类金融机构数量(X6)、居民消费价格指数(X7)、一年期人民币存款基准利率(X8)。本文以贵州省2004~2013年的相关数据进行分析。其中,个人消费贷款和全省银行类金融机构数据来源于《中国区域金融运行报告——贵州省金融运行报告》;一年期人民币存款基准利率根据中国人民银行网站原始数据计算得出,计算方法为加权平均法,以利率持续天数占整年天数之比为权重;其余数据来源于国家统计局、贵州省统计年鉴和统计公报。

(二)实证分析与结果解释首先,对贵州省的居民人均消费水平(Y)与所有的因变量(X1,X2,X3,X4,X5,X6,X7,X8)做相关分析,得到变量间的相关系数矩阵(见表1)。可见贵州省人均消费支出除了跟自变量居民消费价格指数(X7)和一年期存款基准利率(X8)的相关性不是很强外,跟其他自变量之间的相关性都很强。从表2可以看出,8个自变量的容许度都接近于0,而容许度越小,表明共线性越严重,一般T<0.1时,说明共线性非常严重;方差膨胀因子(VIF=1/T)越大,说明共线性越严重。综上可知,本文的自变量之间存在着严重的多重共线性,因此,本文采用主成分回归分析方法重新建立回归模型进行分析。对数据进行标准化处理,并得到了相关系数矩阵的特征值(见表3)和未作旋转的载荷矩阵(见表4)。从表3可知,第一主成分解释了总变异的69.738%,第二主成分解释了总变异的20.272%。前两个特征值的累积贡献率达到90.01%(>85%),因此,本文选择前两个主成分进行分析,其成分矩阵见表4。上面所有影响因素中,贵州省个人消费贷款额(X2)对人均消费水平(Y)影响程度最大,个人消费贷款每提高1%,贵州省人均消费支出水平增长0.183%,说明贵州省居民的消费水平很大程度上受流动性约束的影响,要提高贵州省居民的消费水平,必须发展其个人消费信贷,解决流动性约束问题。其次,人均地区生产总值(X3)和地方财政一般公共服务支出(X5)每提高1%,分别会导致贵州省人均消费支出水平增长0.18%和0.177%,二者对于人均消费支出提高的效果是非常强的,说明贵州省人均消费支出高度依赖于人均收入和地方政府财政对居民消费的支持。再次,贵州省城乡居民收入比(X4)每提高1%,会导致贵州省人均消费支出水平下降0.164%,说明收入分配的不均会很大程度上抑制居民消费需求的发展。而社会保障覆盖率(X1)和全省银行类金融机构的数量(X6)对贵州省居民消费支出的正向促进作用相对弱些,但绝对比例仍然达到0.161%和0.15%。最后,我们可以看出,居民消费价格指数(X7)和一年期人民币存款基准利率(X8)对人均消费支出的影响均为负,即物价水平的提高,会降低贵州省居民的消费需求,同时,利率对人均消费支出的影响为正,说明替代效应占主导,但是两者对人均消费支出的影响均较小。

四、构建扩大居民消费需求长效机制的财政金融对策

(一)创新金融产品,丰富小微金融服务,以消费信贷刺激居民消费需求增长从上面实证分析看出,个人消费信贷对贵州省居民消费支出的影响最大,贵州省各金融机构应该调整信贷机构,主动积极地向消费者提供信贷支持,允许、鼓励和扶持更多的中小商业银行、小贷公司等相关金融机构开展向广大居民、个体私营户等提供个人消费信贷业务,提供人性化的消费金融产品,大力加强消费信贷业务营销,帮助居民了解和树立新型消费观念,合理引导居民的消费预期。同时,要在政策允许范围和风险控制能力以内开发多样性金融产品,适合农村多元化的金融服务需求以刺激居民消费转型升级。此外,可适当扩展消费信贷对象的外延,为生产大量消费品的企业提供消费信贷,这样也会间接带动消费的发展。

(二)建立收入稳定增长的长效机制贵州省是全国贫困人口最多、贫困面最大、贫困程度最深的省份,人均收入全国靠后。实施脱贫攻坚战略,应当有政府和政策性金融机构协力推进,政府部门加大财政支出,政策性金融机构实施扶贫开发,人民自立更生。通过增加就业岗位,鼓励创业创新,将扶贫工作漫灌式输血变为精准式造血,拓开居民收入来源,提高居民实际收入,特别是边远地区农民和城镇低收入居民的收入,缩小居民收入差距,调节居民收入分配比例,提高社会平均消费倾向,构建城乡居民收入稳定增长的长效机制。

(三)推进供给侧改革,培育新兴消费增长点需求与供给相辅相成,需求是通过对产品的最终消费拉动经济增长,而供给侧则是从生产端和供给端来“推动”经济增长。贵州省经济发展相对落后,但是具有环境未曾遭受破坏、资源丰富等后发优势,因此贵州省有必要将资源要素供给从产能过剩的行业中释放出来,完善政府供给机制,健全社会保障体系,讲求供给效率,将资源的有效供给、资本的有效供给和好环境的有效供给向新兴产业转移,优先发展某一方面消费如服务业消费,然后通过乘数效应带动其他方面消费,进而更加有效的带动整个消费的发展,以培育贵州省新兴的消费增长点。

(四)推动新型城镇化,营造良好消费环境,促进潜在消费转化为现实有效需求总理再三强调,要坚持推进以人为核心的“新型城镇化”,这是我国未来发展的潜力所在。因此,贵州省必须抓住国家建设新型城镇化发展的契机,引导社会资本投入城镇公共设施建设,为广大居民营造一个环境舒适,公正诚信的消费环境,加速农村剩余劳动力的转移,提高劳动生产率,进而使农村潜在的消费需求变为现实的有效需求。

参考文献:

[1]陈少强,刘玲.建立扩大消费需求的长效机制[J].中国财政,2011(1).

[2]赵霞,刘彦平.居民消费、流动性约束和居民个人消费信贷的实证研究[J].财贸经济,2006(11).

[3]蔡浩仪,徐忠.消费信贷、信用分配与中国经济发展[J].金融研究,2005(9).

[4]郭呈全,陈希镇.主成分回归的SPSS实现[J].统计与决策,2011(5).

[5]都俊杰,何仙平,乔林.基于主成分回归分析方法的消费需求研究——以湖北省为例[J].安徽农业科学,2013(22).

[6]文启湘,张慧芳.论构建扩大消费的长效机制[J].消费经济,2011(2).

[7]刘兴远.扩大消费需求的瓶颈因素与路径选择——基于江苏省的实证分析[J].现代经济探讨,2007(4).

第7篇:财政金融论文范文

 

把创新理念融入财政改革发展中,着力发挥财政对厚植首都发展新优势的驱动作用

 

积极发挥全国科技创新中心优势,从完善财政金融保障机制、创新投入引导机制、健全资金监管机制等方面入手,推进首都经济社会创新发展。一是转变理财观念。深化PPP、产业基金、政府购买服务等改革,从投入产出效益、撬动社会资本等方面进行全程定量分析核算,以精细化管理促进科学化管理、促进政府治理能力和治理体系现代化。

 

二是创新理财方式。综合运用税收、补贴、政府采购等政策工具,聚焦 “高精尖”经济结构,支持中小微企业创新发展,重点支持全国科技创新中心建设、“互联网+”行动方案和“高校十条”、“京科九条”政策落地等方面;通过PPP模式、特许经营、股权合作、财政补助、民办公助等方式,吸引社会资本投入公共服务领域,重点在轨道交通、高速公路、医疗、养老等公共服务领域推广PPP,运用好北京市政府投资引导基金,鼓励、引导社会资本兴办社会事业,提高公共服务供给的质量,丰富公共服务供给的层次。三是创新监管机制。

 

完善财政监督检查工作制度和机制,加强多方联动,强化主体责任,健全北京财政监督大格局;加大对骗取、套取和违规使用财政资金等行为和问题的财政监督检查力度,加强追责问责,形成威慑震慑;深入实施行政事业单位内控规范,扩大乡镇国库集中支付改革资金范围,推动预算执行监控向资金使用末端延伸;加快预决算公开步伐,将预决算基本支出公开细化至经济分类款级科目。

 

把协调、绿色的发展理念融入财政改革与发展中,着力发挥好财政对首都发展突破瓶颈制约的助推作用

 

立足在推动首都发展中贯彻协调、绿色理念,并与落实首都城市定位、疏解非首都功能的要求结合起来。一是把握“四个结构”,调整财政发力方向。在功能结构上,落实首都城市“四个中心”定位带来的城市功能结构调整,通过财政资金和政策引导向落实新定位的方向发力;在区域结构上,落实京津冀协同发展战略带来的首都在区域发展中的功能变化,通过财政资金和政策引导向符合京津冀整体站位的方向发力;

 

在供需结构上,落实供给侧改革带来的经济增长动力结构变化,通过财政资金和政策引导向以供给主导、供需结合、促进经济长期可持续发展的方向发力;在产业结构上,落实我国当前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结构变化,通过财政资金和政策引导向“高精尖”经济结构成为首都经济社会发展重要支撑的方向发力。

 

二是注重统筹管理,推进调结构、挖潜力、增效益。统筹衔接事权和支出责任,完善一般性转移支付制度,规范专项转移支付管理,建立与首都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的市对区转移支付体系;统筹全口径预算,将新增债务和存量债务分类纳入预算管理,将政府住房基金等政府性基金转列一般公共预算;统筹资金跨年度衔接,加快实施市级中期财政规划和部门三年滚动财政规划,编制2017-2019年中期财政规划,推进部门规划与预算安排相衔接;

 

统筹大额专项资金管理,分步骤推进大额专项资金管理模式改革,进而打破支出固化格局,将部门履职等资金回归部门预算管理;统筹新增资金需求,大力压缩一般性开支,积极盘活财政存量资金,完善市级部门支出进度、盘活存量资金情况与绩效考核、年度预算规模挂钩机制,建立结余资金管理内控机制和定期报告制度。

 

三是强化收入协调,提升经济发展质量和效益。依托北京财政综合数据中心,加强对重点税种、行业、区域、企业等监测和分析,加强税收和非税收入征管,确保完成年度收入预期目标;全面落实“营改增”改革,加强动态监控,做好金融保险、建筑、房地产、生活服务业等四个行业税源信息摸底、优惠政策梳理等衔接准备工作;

 

加强政府性债务管理,在发债环节,发挥好债券的经济逆周期调节作用,健全政府举债融资机制、举债审批工作机制,合理安排并做好政府债券的发行和兑付工作;在管债环节,将地方政府债务分类纳入预算管理,通过政府债券置换、推动融资平台公司市场化转型改制、合理调节土地入市节奏等手段,切实化解存量债务;在控债环节,建立地方政府债务风险预警机制和监管体系,有效防范和化解政府性债务风险。

 

四是聚焦城市难题破解,保障和谐宜居之都建设,加强生态环境建设,建设和谐宜居之都,重点支持水资源保护、大气污染治理、城乡绿化美化、实施垃圾处理等方面。支持大城市病难题破解,加强城市精细化管理,破解城市发展难题,重点支持交通环境建设、公共安全、城市运转、冬奥会筹办等方面。

 

把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融入财政改革与发展中,共同推进人民群众共享改革发展成果

 

充分发挥财政职能,把“开放、共享”的理念植入财政改革与发展工作中,推进人民群众共享改革发展成果。一是支持企业“走出去”和“引进来”。运用好北京外经贸发展引导基金和北京外经贸担保服务平台,增强“高精尖”和“双自主”企业国际市场开拓能力。推进财政金融创新,营造基于质量和结构效益的良好国际投资环境。二是营造国资、民资双向良性互动的市场环境。厘清政府与市场、投入与绩效的关系,围绕信息化、城镇化、医疗、教育等领域,优化投资结构,扩大融资渠道。

 

大力推进政府购买服务、竞争性分配、引导基金、股权投资等系列改革,营造公平的市场环境,激发市场和社会资本活力,充分调动各方面力量支持首都建设。深入推进“简政放权”,实施普遍性降费,减轻企业和社会负担,激发市场活力,支持实体经济发展。结合权责发生制政府综合财务报告试编,以“管资本”为抓手推进国企改革,研究行政事业单位资产和国企资产分类管理,建立全口径国有资产报告制度。

 

三是聚焦“惠民生”,促进百姓共享改革成果。按照共享理念和社会政策要托底的原则,坚持共享发展,建设民生财政。在避免福利泛化的基础上,有效保障和改善民生,重点支持棚户区改造、养老、社保、教育、医疗卫生、文化、体育、农业等方面,推动基本公共服务提供主体多元化,补齐短板,提高惠民质量,促进改革发展成果人人共享。加大对民生投入资金的绩效评价力度,强化绩效评价导向作用,以绩效倒逼优化支出结构,促进资金使用效益最大化。

 

作者:李颖津 来源:前线 2016年6期

第8篇:财政金融论文范文

一、自我评估

本人兴趣广泛,尤其爱好音乐,读书,喜欢钻研。性格偏内向、不擅言谈。但为人诚实,做事认真,不怕困难,敢于拼搏,积极进取。具备从事精细工作的耐心。乐于帮助他人,朋友不多但个个真诚,团结友爱,互帮互助。对未来有美好的憧憬,也愿意为了梦想而努力奋斗。

二、金融行业未来发展评价

金融行业,特别是银行业和证券业,属于经营货币和资本业务的资金密集型行业,由于具有较好变现能力和流动性,属于高人民币资产的行业,人民币升值将吸引国际资金大量流入,对金融行业的发展产生积极影响。各个研究机构也从行业中观角度阐述了看好行业的发展前景。

三、职业的选择

金融学专业,就业面比较广。较主要的有三个类型:从商、从政、学术。对我个人而言,我选择从事商业经营的职业方向。将来就业可以是金融机构(银行、保险公司、证券公司)和非金融企业(主要是作财务和投融资分析)。

四、职业生涯规划设计方案:

大学在校期间的学习任务规划:

1,总的规划:通过大学的学习,努力学好自身专业知识,掌握必要经营管理技能。积极参加社会实践,增强自己的社会实践经验。在寒暑假期间参加短期社会工作,至少赚够自己的生活所须。积累自己的人脉,进一步提高自己的交往能力,团队合作能力,企业领导能力。总结出适合当代中国国情的创业方向。

2,具体规划方案:

XX年-2010学年第二学期:

1,四月份:考取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二级证书。

2,六月份:考取全国大学英语四级证书。

2010-2010学年第一学期:

1,十二月份:考取全国大学英语六级证书。

2010-2010学年第二学期:

1,考取金融专业英语资格证书。

2,复习备战明年的研究生考试。

2010-2010学年:

1,全力备考,心无旁骛。

毕业后的职业生涯规划设计方案:

2010-2013年:攻读研究生学位。

2013年-2019年五年规划:

这五年主要是积累自己的工作经验,领导能力,资金储备。

职务目标:从企业的一般职员到企业部门经理(理想中是外资或合资企业)。

·能力目标:熟练处理本职务工作,工作业绩在同级同事中居于突出地位;熟悉外资企业运作机制及企业文化,能与公司上层进行无阻碍地沟通。锻炼自己的领导能力,并且积累自己的人脉、金脉、知脉。

·经济目标:五年年薪平均5万以上。

2019年以后规划:

职务目标:创业。

能力目标:形成自己的管理理念,有很高的演讲水平,具备组织、领导一个团队的能力;与相关公司决策层有一定的沟通;具备应付突发事件的心理素质和能力;有广泛的社交范围,在业界有一定的知名度。

·经济目标:年薪10万以上。

五、成功标准:

我的成功标准:一个人树立了积极向上的目标,经过了努力奋斗,有了正面的收获,就是成功。

每个阶段中只要自己尽心尽力,能力也得到了发挥,都会自我的提高,即使目标没有实现我也不会觉得失败,至少自己努力过、尽力过、拼搏过,我不会给自己后悔的理由。

成功之路有许多条,成功的定义也有许多种,只要在理想的指引下,真正做了自己想做的事,真正实现了自己的人生价值,就是一种成功,就应该为此感到自豪和快乐。

六、最后:

第9篇:财政金融论文范文

【关键词】 外部环境;成本;模糊层次分析法

随着近些年政府对建筑行业的大力支持,我国建筑行业得到了持续快速的发展,建筑行业支柱产业地位不断得以加强,同时在拉动国民经济方面起着重要的作用。但也因为我国经济局势不够稳定,行业竞争的加剧造成了行业进入壁垒较低的局面,国外建筑商逐渐显著的竞争力,使得我国建筑业成为一个过度竞争的行业,利润空间受到了严重挤压,因此如何有效进行工程项目成本管控成为制约施工企业发展的核心。

传统的建设工程成本管理将管理的核心注意力放在内部施工生产经营过程,认为外部因素不可控,忽视了对工程外部环境的分析。事实上,在开放的市场环境下,工程项目的成本管理需要从施工项目的外部环境出发,分析面临的各种外部环境因素,寻求降低成本的有利途健

一、建设工程成本

工程项目具有投资额大、寿命周期长、工作内容多、材料用量大、参与方众多等特点,这些必将导致影响工程项目成本的因素众多。在建设工程领域,对于建设单位而言,成本是指全寿命期内开发某工程项目的全部花费(用货币形式表示),称为“建设成本”;对承包商而言,成本是指建造某个工程项目所花费的全部费用(用货币形式表示),称为“施工成本”,而对第三方监理而言,是指合同双方所约定的建造某个工程项目的目标费用,称为“工程合同成本”。因此,参与方不同,工程管理的成本范围差别较大。论文将讨论的成本,则立足于建设方,研究开发整个项目需花费的全部费用。房地产项目开发过程复杂,涉及的全过程成本费用也较多,包括土地费用、前期准备费用、建安工程费、配套费、财务费用等间接费用,其中,建安工程费则为控制的难点及重点。

二、建设工程外部环境分析

任何组织的生产活动都离不开外部或者内部环境。因此,建设工程成本受到内外部环境的影响也是必然的。房地产商的外部环境往往包括政治、经济、社会、技术、现有建筑业竞争者、供应商等因素。同时,目前大多数企业对外部环境的分析不全面不到位,管理人员只重视工程招标,工程造价等方面信息,而不重视外部环境对工程成本的影响。笔者通过对外部环境进行分析,认为外部因素对工程成本的影响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物资市场价格变动

项目在施工生产过程中需要的所有建材均需从市场采购,因此市场大环境对其影响非常密切,物资供应市场价格的波动,必然会对项目的直接成本产生影响,影响建工程成本。

2、市场需求的变动

建筑市场供需关系的变化,必然会对建筑企业的生产规模产生影响,从而影响成本。

3、财政金融政策的变化

项目全寿命期都离不开财政金融市场,房地产商往往需要投入大量的资金,资金来源大多是银行贷款,一旦国家财政政策变化,紧缩银根、压缩信贷规模,或者提高贷款利率,都会对项目的正常开展带来影响,甚至会发生资金不到位导致不能正常建设,或者造成财务费用,利息的支出,引起项目间接成本的升高。

4、同业竞争能力的变化

近些年,全球经济不断下滑,但各项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则在不断发展,建筑行业整体实力得以提高,这势必会加大竞争。为了在竞争中不被淘汰,需要企业投入资金提升技术,提高管理水平,从而导致短期成本的提高。

三、外部环境因素对工程成本的影响分析

采取定量分析的方法分析不同的外部因素对成本的影响,建立工程项目外部环境因素对成本的影响评价指标,有利于针对性的控制工程成本和制定成本控制系统。

1、评价指标体系的构建原则

(1)科学性原则。外部环境对成本的影响因素很多,这就要求我们从不同的角度,采取不同的方法对不同的因素进行分类,并采取科学的方法建立评价指标体系。在建立指标体系的过程中,要求其逻辑结构合理,并且具有针对性。(2)系统性原则。在外部环境因素对成本影响中,指标选取对评价结果的科学性和真实性至关重要,并且选取时应具有系统性,能够基本囊括所有的方面,同时应避免指标的重复、交叉现象出现。(3)规范性原则。指标体系的建立必须以目标为导向、以原则为保证、以规范为前提,只有建立条理清晰、层次分明、逻辑合理的评价体系,才能保证客观评估外部环境影响因素对成本的影响程度。

2、评价指标体系的建立

根据相关研究结论,通过对影响建设工程项目成本控制各项因素的综合分析,论文首先选取了10种有代表性的因素构成了评价指标体系。其次选取模糊层次分析法分析研究项目成本管控的具体情况,从而得到影响成本目标达成的关键因素。

模糊层次分析法(FAHP)作为一种解决复杂决策问题的工具,采用该方法以对复杂决策问题的本质、影响因素进行深入的挖掘分析作为基础,通过已有的少量定量信息,将定性的决策问题转化为定量的数学化,多目标多准则的决策问题,为决策提供更加渐变的方法。该方法是一套具有针对性的可为复杂决策问题提供决策的模型方法,其具体可以整理为以下4步。

(1)构建工程项目成本控制系统的递阶层次模型。一层指标具体如:政治环境(由C1表示);经济环境(C2);法律环境C3);技术环境(C4);自然环境(C5);现有建筑企业的因素(C6);业主的因素(C7);材料供应商的因素(C8)。但一层指标又包含若干二层指标,例如政治环境(C1),二层指标包括了政府对新工艺新材料推广、对施工设备的要求(记为C9),国家政策的变化(C10),罢工现象的发生(C11)等。如图1所示。

(2)建立优先关系矩阵。优先关系矩阵亦称模糊互补矩阵,该矩阵可对同一层级的不同元素与上一层级中某一准则的重要性进行两两比较,以R=(rij)nxn表示。而模糊矩阵中的因素rij表示的是第i个元素相对于第j个因素的模糊关系。这里采用0.1~1.9标准度法由专家小组对影响因子打分,建立优先关系矩阵。利用加性一致性条件rij=rik-rjk+0.5,按照式(1.1)变换将优先关系矩阵转换为模糊一致矩阵。

重复以上步骤,可以计算第二层指标相对于第一层指标的权重,从而求出二级指标相对于总目标的权重。根据各影响因素的权重排序。

(4)求出各级要素对系统总目标的权重,并做出排序。采用上述分析方法对工程项目成本控制实际情况进行研究,得到影响工程项目成本控制总目标的主要因素。后期可以借鉴工程成本分析法对己经发生的实际成本进行成本偏差的数量和原因分析;运用挣得值法进行工程项目后期成本的趋势预测,为下阶段的成本控制提供数据依据。并理论联系实践,运用成本控制方法进行纠偏控制,提出后期成本控制对策。

四、结论

近些年,我国的项目成本管理总体水平有所提升,尽管在逐步的缩短与国外发达国家的差距,但仍然有很长一段路要走。本文对影响工程项目的成本的因素进行了分析,采用模糊层次分析法找出影响工程项目成本总目标的关键因素,同时提出有针对性的对工程项目成本进行成本控制、偏差分析及纠偏,从而提高建设项目成本控制的有效性。建设环境变幻莫测,其对成本的影响涉及面也很广泛,凭借某一单一理论进行控制和预测尚且不够,因此建设项目成本控制还需要在实践中继续改进。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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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张怀征.基于项目组织管理的成本控制研究[D].大连理工大学硕士论文,2009.11~14.

[3] 王振华.对建筑工程项目成本管理的探讨[J].甘肃科技,2010.1.120~122.

[4] 许树柏.层次分析法原理[M].天津:天津大W出版杜,2008.

[5] 昌雷林.工程项目动态管理初讨[J].建筑工程,201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