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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教发言稿精选(九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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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教发言稿

第1篇:支教发言稿范文

大家好!

在过去的四个多月里,聊城大学的实习支教生们在我镇教学一线上兢兢业业,认真工作。在今天这个特殊的日子里,我想对你们说:“因为你们的到来,樱桃园镇的教育事业呈现焕然一新的面貌;你们本应在大学里刻苦学习专业知识,但是为了农村教育事业,你们在樱桃园镇各小学吃苦耐劳,用真心和爱心去教育学生,使得学生成绩有了很大提高。你们在的这段时间里,校园里除了有以往的读书声,也增添了不少的欢声笑语。现在,除了在教室里能见到学生们奋笔疾书的忙碌,在操场上也能看到孩子们快乐奔跑的身影。这样的例子不胜枚举,千言万语只能汇成一句话;因为你们支教工作的认真、负责使得我镇教育水平上了一个更新的台阶。”

各位朋友、老师:俗话说:“天下无不散之宴席”。明天你们就要启程返校,虽然我们仅仅相处了短暂的四个多月,但我们友谊长存,情谊长存。希望你们今后踏上教育岗位时,能谨记:这个冬季在这里的付出与收获,并在今后的学习、工作路途上一帆风顺,取得更大的成功。

第2篇:支教发言稿范文

不学礼无以立,人无礼则不生,事无礼则不成,国无礼则不宁。让我们自觉遵守《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做礼貌、美德少年。自觉学法、知法、守法,增强法治观念。下面是为大家整理的法制主题教育发言稿资料,提供参考,欢迎你的阅读。

法制主题教育发言稿一

敬爱的各位教师,亲爱的同学们:

今日国旗下讲话的主题是“守法明礼”。

法是什么?《说文解字》中讲,法的本意“从水”,表示法律公平如水。现代概念则认为,“法”是国家意志和社会公意相结合的产物。纯粹法学派创始人凯尔森讲:“法律是一种强制性的秩序”。的确,有了法律,社会才有公平和秩序,否则,我们将生活在一个极度混乱的世界里!

法律约束着人们的行为,却给整个社会包括遵守者本人带来毋庸置疑的益处。正如交通公益广告中说的那样:“没有红灯的制约,便没有绿灯的畅通。”同理,在我们学校,没有校规的制定,不可能有我们踏实的学习;没有班规的执行,便没有课堂的和谐。所以,进校门时,上课时,就餐时,购物时,图书馆阅览时,做实验时,就寝时……都需要我们有对法律、对规则的敬畏心理,做到目中有人、心中有法、行之有效。

“明礼”,是指明白道理、礼仪,正确选择为人处世的方法,即遵守公共秩序,公共道德,养成良好的行为习惯。

我们的先贤用他们的思想和智慧为我们这个民族赢得了“礼仪之邦”的美称。古有程门立雪的尊师,有孔融让梨的尊长,有三顾茅庐的恭敬,有负荆请罪的谦让团结等等。其实,做到讲礼貌、讲礼仪并不难。其中一部分同学身体力行,已经成了我们学校一道明礼的独特风景线。

在此,期望所有的同学都能以一颗明礼的心对待身边所有的人,以明礼知耻崇德向善约束我们的言行,做一个明礼知耻崇德向善的好学生。

一、早读:勤奋好学争分秒,贵在自觉效率高;文理学科同重要,书声琅琅气氛好。

二、两操:出操集队快静齐,动作规范做好操;每一天眼操做两次,持之以恒视力保。

三、上课:铃声一响教室静,专心听讲勤思考;举手发言敢提问,尊敬师长听教导。

四、课间:课间休息不吵闹,礼貌整洁要做到;勤俭节俭爱公物,遵循公德要重要。

五、学习:各门功课要学好,遵守纪律最重要;预习复习要自觉,环环扣紧才生效。

六、作业:审清题意独立做,格式规范不抄袭;簿本整洁字端正,保质保量按时交。

不学礼无以立,人无礼则不生,事无礼则不成,国无礼则不宁。让我们自觉遵守《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做礼貌、美德少年。自觉学法、知法、守法,增强法治观念,做守法好公民。自觉遵守《xx中学生“令”》,做守法明礼的二附人!

法制主题教育发言稿二

教师们,同学们,大家早上好!

今日我国旗下讲话的题目是:增强法制观念,增强维权意识。

同学们,我们是祖国的期望和未来。在学校里,我们虽然掌握了必须的生活常识,有了必须的独立意识,普遍期望得到社会、学校教师的支持、理解、尊重和赞扬,以体现自我在社会中的价值。但年龄特点决定了同学们的某些方面的不成熟,在出现诸多问题时可能做出一些不该做的事情。甚至因为法律意识的淡薄,而导致一些违法现象的发生。当我们走出学校的时候,不会利用法律武器增强自身维权意识,可能就会走上了违法犯罪的道路,会受到法律的制裁。

随着社会的发展,人们生活水平提高了。在家庭生活和社会生活中,我们有些学生因为法制观念不足,辨别是非本事有限,心理往往会有阴影,进而模仿学习了社会上不成熟的处事方法,当受到不良因素刺激时候可能会行为失当,进而违法犯罪。

所以,我们完全有必要一齐来学习有关的法律知识,借此机会,我异常向全校师生提出以下几点倡议:

一、首先从各位教师出发,要认真学习《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义务教育法》等,在学生中树立标榜,以自身实际行动宣传法制教育,依照法律的要求切实保障学生的受教育权、人格尊严及保密权等,坚决杜绝学校内的边缘性违法行为。学校能够成立督查小组,保证中小学教学及各项工作有序稳定的开展。

二、各位同学,法制教育先从认真学习、贯彻和执行《中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和《小学生守则》入手。它是规范学生们行为、提高学生们素质的最好的教材,期望你们能用校纪校规约束自我的行为,做到严格遵守。因为遵守纪律是遵守法律的最基础的环节。自我要明确的明白什么能够做,什么不能够做。明白法律与法规所具有的强制性与约束力。学会对自我行为的控制,增强辨别是非和自我保护本事。

三、今日午时各班要在班主任教师的带领下召开一次以法律在我身边为主题的班队会,要在本周内出一份法制教育宣传的黑板报。学校做好法制教育的宣传与普及,营造和谐的、安全的学校环境。

同学们,“勿以善小而不为,勿以恶小而为之。”期望我今日国旗下的讲话,能进一步唤起每位同学的法律意识,你们要认识到法律无处不在、法律无时不在,遵法、守法应是我们日常生活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在生活中的我们无论是校内,还是校外都应学法、知法、懂法、守法、用法,要做到既避免伤害别人,又要懂得如何用法律武器保护自我的合法权益。

我的讲话完毕,多谢!

法制主题教育发言稿三

敬爱的教师、亲爱的同学们:

大家上午好!今日我讲话的题目是:知法懂法,争做守法小公民。

学生时代是人生中一个最重要的时期,做一名知法守法的学生是对我们的基本要求。

一个人在小时候就不遵守法律法规,没有知法守法的意识与习惯,犯了错又不及时纠正的话,那么这个人长大了就很难说他会成为一个守法的公民。

现代社会是一个法制社会,小学生更应当学法、懂法、守法。可是,学校中违纪的现象却屡见不鲜。有的同学认为违纪与违法是两码事。违反校规校纪,大不了扣几分罢了。其实这种想法对自我十分不好。

因为习惯成自然,就怕以后到社会上,干些违法的事,违纪就成了违法,这绝对不是危言耸听。“小时偷针,大时偷金”,相信这句话大家都已经很熟悉了,它的意思大概就是,“如果你小的时候就开始偷针,天长日久,只要你养成了“偷”的习惯,长大了就很有可能偷金。”

也有同学认为如今追求个性化,认为讲纪律就没有自由,讲自由就不能受纪律的约束。这种看法是错误的。俗语说:“没有规矩,不成方圆”。自由是有条件的。鸟在空中飞翔,它们是自由的;鱼在水中嬉游,它们是自由的。但如果把鸟放入水中,让鱼离开了水,那么它们不仅仅得不到自由,并且很快就会死掉。人走在马路上是自由的,但如果不遵守交通规则,乱窜马路,被车辆撞倒,那就失去了行走的自由。学校如果没有校纪校规,那学校正常的教学秩序又该如何保障?如当你走进阅览室,里面静悄悄的,只能听到偶尔翻书的沙沙声。对于想看书的人来说,这一片宁静多么宝贵!因为人人都遵守阅览室规则,大家能够享受这静心阅读不受干扰的自由。若有人不守纪律,高声谈笑,这自由就消失了。所以,知法守法是每个公民应尽的社会职责和道德义务。

做一个知法守法的小公民,我们要严格要求自我,规范自我的行为。在学校里,看见地上的果皮纸屑,伸手去捡;看见小朋友摔倒了,扶他(她)起来;看见同学在打架,勇敢地上前阻止;看见没关紧的水龙头,伸手关上。上课时认真听讲,进取发言,不做小动作,及时做课堂笔记;见到教师热情地打招呼;在同学无助时,给予他们一些帮忙;尊敬长辈,尊重同学,热情待人,彬彬有礼。给身边的人一份关爱,自我也会多一份欢乐!

知法守法是一种被人们公认的美德。国有国法,家有家规,校有校纪,知法是守法的基础,我们正处在长身体、学知识的黄金时期,期望同学们要认真学习《中小学生守则》、遵守《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知法守法,从小事做起,从自我做起。

第3篇:支教发言稿范文

[关键词]高职生养成教育习惯

一、养成教育对高职生具有特殊意义

养成教育是教育者通过有目的、有计划、有组织、有步骤的教育训练活动,使受教育者的言行规范化、标准化的教育过程,是一种使自然人成为社会人的教育过程。

一个人的行为习惯不是与生俱来的,而是后天慢慢形成的。教育家叶圣陶先生认为:“教师工作的最终目的,无非是培养学生具有各种良好的社会习惯。”他还说:“从小学老师到大学教授,他们的任务就是帮助学生养成良好的习惯,帮助学生养成政治方面、文化科学方面的良好习惯。”可见,养成教育不仅在小学阶段、中学阶段,乃至教育的整个过程中都有着重要的地位和作用。

由于社会环境、家庭环境、以及个人素质等诸多因素的影响,导致高职生中的不少人在中小学阶段特别是高中阶段没能较好地接受系统扎实的文化学习和基本的思想道德及行为规范教育,缺乏良好的学习习惯、生活习惯、交往习惯,应变能力不强;对社会上不良现象的影响抵抗能力差,法制观念、公德意识比较淡薄。这一切致使高职生虽然享有大学生的称呼,却不完全具有当代大学生的理想境界、道德水平和认知能力。没有打好基础就得从头开始,没有好的习惯就得重新养成。因此,对高职生来说,养成教育更具有特殊的意义。

二、对当代高职生养成教育的现状分析

1.当代高职生普遍缺乏文明的生活习惯,生活自理能力不强

当代高职生绝大多数是独生子女,家长把他们当成“小皇帝”,他们过惯了“衣来伸手,饭来张口”的生活,但是家长却很少对他们进行养成教育,致使其缺乏生活能力、自理能力。

2.社会转型时期对高职生价值取向的影响

当前,我国正处在社会急剧转型时期,出现了重实惠,轻道德;拜金主义,为谋取钱财不择手段,甚至违法犯罪;、钱权交易、腐败堕落、醉生梦死、以追求享乐为生活的唯一目的的问题和现象。我们必须加以正确引导和教育,要让高职生懂得这些现象决不代表社会主流。

3.当代高职生普遍缺乏良好的学习习惯,学习自觉性差

学生学习目的不明确,思想不统一,缺乏自信心,存在悲观情绪、沉沦情绪,学习和生活都存在着麻木状态;学习缺乏主动性、刻苦精神、钻研精神,学习纪律涣散;缺乏自主学习意识,上课看闲书,说闲话,玩手机短信,课后玩电脑游戏等。

4.当代高职生普遍是独生子女,存在着许多人格缺陷

缺乏生活阅历,生活自理能力差,依赖性强;心理表现不成熟,缺乏坚忍不拔的意志;任性,我行我素,不顾其他人的感受;自私狭隘,难于与人交往,难于适应集体生活。

常言道,入芷兰之室,久而不闻其芬,入鲍鱼之肆,久而不知其臭。客观环境的潜移默化作用对高职生思想的形成有极大的影响,我们只有在正确分析当代高职生成长的客观环境之后,有针对性的开展养成教育,才可以收到事半功倍的效果。

三、高职生养成教育的方法和途径

养成教育是塑造高职生完美人格的重要手段。当代高职院校生普遍是独生子女,存在着许多人格缺陷。这些缺陷如果不及时进行“治疗”,即使他们学到了很深的专业知识,也难于在社会上立足。因此,要使高职生德、智、体、美全面发展,就必须对他们进行完美人格的塑造,对他们进行养成教育。

1.上好入学第一课“军训”。军事训练对养成教育所起的作用是其他教育形式不可替代的,近年来的军训工作的实践表明,军训独特的育人功能,极大地拓展了养成教育工作的活动空间,有效地推动了高职学生综合素质的培养。

2.组织养成教育讲座。在新生“军训”之后,可以采取讲座的形式从思想教育、学习生活习惯教育、行为习惯教育、成材教育、学习目标引导、学习方法介绍、专业知识介绍等方面,对学生进行养成教育。使学生认识到,采取严格的纪律约束,目的是使学生养成良好的学习习惯和生活习惯,这种习惯的养成,对自己一生都有好处。通过各种学习方法教育,使学生不必自己摸索,减少从中学向高职院校学习方法转变的过渡时间。通过目标教育可以帮助学生确立毕业后的人生目标,为高职院校生活确立奋斗方向。

3.通过教育创新提高实施养成教育的成效。创新教育应该在日常的教育过程中,并不是另起炉灶的一种教育体制,而是教育的一项改革,这项改革同时还需要创造适合与教育创新的环境,建立学校创新教育的评估机制和激励机制等系统配套的机制,只有这样才能真正将教育创新落到实处。只有将创新精神贯穿于学生养成教育的全过程,才能给高职院校养成教育带来巨大的适应性,才能给学生养成教育以生机,才能造就一代具有创新行为和创新能力的新人。

4.运用典型带动的方式,使养成教育的内容更加丰富多彩。学校可以每个学期在学生中民主评出讲道德典型、尊师守纪典型、勤奋学习典型、文明礼貌典型等,并在学习这些学生德育标兵的活动中,组织这些先进典型与相应的落后学生开展“手拉手”帮扶结对活动,从而更好地营造出学先进、看先进、帮后进、赶先进的良好校园氛围。同时,要切实重视道德舆论导向的作用。为了保证道德教育的顺利开展,必须坚持正确的导向。可以通过宣传板报、黑板报、校报、校园广播等方式正确引导、教育学生。

5.有组织地参加社会实践。高职院校应当时刻牢记培养学生的目的是为社会培养有用人才,如果我们不让学生接触社会,就会闭门造车,培养出社会不需要的废材。社会实践活动能引导学生在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的伟大实践中学习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大力弘扬和培育民族精神,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把爱国热情和成长成才的强烈愿望转化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实际行动。要使学生养成良好的学习习惯,树立远大的学习目标,必须有组织的使学生参与社会实践,在实践中,认识国情,奉献社会,提高素质。

总之,“行动养成习惯,习惯形成性格,性格决定命运”。培养良好习惯是现代教育的归宿,我们的高职教育工作者的任务是继续帮助学生养成良好的习惯。只有把学生的素质演化为习惯,才能成为他们终生受用的财富。

参考文献:

[1]连淑芳.试论高校道德教育的过程[J].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学报,2003.

[2]余丽珍.试论高校教育与心理健康教育的关联性[J].中国高教研究,2004.

[3]陈廷斌.养成教育:未成年人道德建设的着力点[J].思想政治教育,2004.

第4篇:支教发言稿范文

大家好!

今天,我很高兴能在这里代表学校所有在校学生发言,并且很荣幸能在我校进行“法制宣传活动”启动仪式。

同学们,“勿以善小而不为,勿以恶小而为之”,现在小小的放松很可能会酿成将来一次大的失足。我们现在只有从一名合格的小学生做起,当我们走出校园,融入社会这个大集体后,才能真正成为一名知法、懂法、守法的好公民。

法律在我们的一生中是维护自己权利的武器,同时又是规范自己行为的社会准则。同学们,当你头脑发热,准备行动时,想一想自己的行为是否触犯了法律;当你受到不良行为侵犯时,能否运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作为新时代的青少年应该争取做到学法、懂法、守法、用法以及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

但在我们的身边,有一小部分人却根本没有这种意识,所以我们看到有人会随手拿走同学的笔、乱扔同学的橡皮、给同学乱起污辱性绰号、为一点点小事动手动脚;有些同学上课不认真听讲、不完成规定的学习任务、不尊重老师;更有甚者,有些同学张口闭嘴都是脏话,无故旷课,进网吧,玩游戏,还故意破坏公物等等,这些行为都是违纪甚至是违法的。

“没有规矩,不成方圆”,作为一个小学生,我们不仅有责任和义务提升自己的道德观念,养成遵纪、守法的意识和好习惯,更应懂得以法律来规范自己的思想,用规矩来约束自己的行为,关注自己的一言一行,做一个遵规守纪的好公民!从现在开始自觉遵守各种规章制度,这是和谐校园的保障。我们要自觉遵守学校的升旗制度、两操、集会制度、进出校门制度、请假制度、严格遵守《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小学生守则》等。也要学习法律常识,增强安全意识。使自己安心学习、安静学习。

第5篇:支教发言稿范文

(一)传授法律知识,使大学生知法

法律素质是大学生综合素质的重要构成要件之一,而法律素质的培养是始于法律知识的学习。法律素质不是与生俱来的,而应是通过教育、培养、灌输法律知识所形成的,而知法对于培养和提升大学生法律素质,甚至实现其自我权利的保护都会产生了极大的推动作用。目前我国一些高校片面追求就业率,过分强调专业知识学习,而忽视了对学生法律知识的传授,使得大学生对法律知识的了解和掌握甚是匮乏。从另一个侧面来看,大学生犯罪率在我国目前呈上升趋势,智能化、网络化和团伙化的特征比较明显,这与不知法都存在一定的联系。高校法制教育的第一项基本工作就是向学生传授法律知识,使大学生对法律有一定程度的理解,进而为信法、守法和用法提供前提条件。

(二)强化法治理念,使大学生信法

高校法制教育可分为法律制度和法治理念两方面的内容,知法可以通过法律制度的教育得以实现,而信法则只能建立在具备健全的法治理念的基础之上。法治理念是体现社会主义法治内在要求的一系列观念、信念、理想和价值的集合体,只有加强法治理念的教育才能使大学生深刻认识到法治的内在要求、精神实质和基本规律,并进而形成对法律的信仰。“法律必须被信仰,否则它将形同虚设。”[1]当然,大学生对法律的信仰应当是建立在正义和良知的基础之上,是一种理性的信仰。但当前大学生对法律的信仰存在不稳定性、盲目性和功利性等缺失,从而在观念上都阻碍和制约着大学生法律信仰的形成。通过高校法制教育工作的开展,强化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宣传教育,可以有效破除大学生思想观念上的各种阻碍因素,奠定大学生法律信仰的基础。

(三)培养法律思维,使大学生守法

“法不是只靠国家来加以维持的,没有使法成为法的作为法主体的个人的法秩序维持活动,这是不可能的……大凡市民社会的法秩序,没有作为法主体的个人的守法精神是不能维持的。”[2]可以看出,守法对于一个国家法治建设的重要意义。守法不仅法律运行必不可少的一环,也是我国《宪法》赋予公民的一项基本义务。因此,每一位公民都应自觉地守法,积极行使权利和履行义务,大学生学生自然也不例外。而大学生要做到自觉守法,需要培养良好的法律思维,良好的法律思维有助于守法的实现。而高校法制教育的开展可以通过弘扬法治精神、宣传法治观念来培养学生的法律思维,使大学生能依据法律积极行使权利和自觉履行义务。

(四)践行法律行为,使大学生用法

高校法制教育的重要功能之一是积极引导大学生法律行为。“让知法守法切实成为大学生的行为准则。”[3]法律行为是根据个人意愿形成的一种有意识的活动,它是社会生活中引起法律关系产生、变更和消灭的法律事实的最重要内容。只有通过外在的法律行为去行使权利和履行义务,把法律关系变成法律事实才能叫做用法。高校法制教育的核心价值在于通过开展法制教育活动,使大学生能够采用合法行为去积极实现权利,并能够主动拿起法律的武器对抗违法行为。

二、高校法制教育的内容建构

(一)法学理论

我国“六五”普法规划指出,“加强高等学校法制教育,加大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学理论教育力度,积极推进高校法学理论教育教材建设和师资队伍建设,引导高校学生牢固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法学理论是法的一般理论、基础理论和意识形态,特别是我国社会主义法的基本理论。具体地说,法学理论所关注的应是一般意义上的法,特别是有关我国社会主义法的产生、本质、特征、作用、形式、发展以及法的制定和实施等基本概念、原理和精神。对于大学生而言,学习重点应该放在社会主义法这一部分,关注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依法治国、社会主义民主与社会主义法制等内容。加强法学理论教育不仅有助于提高大学生的法律意识,增强民主与法制观念,而且有助于进一步理解法学,划清法学和资产阶级法学的原则区别,从而培养大学生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

(二)公法

公元3世纪,古罗马法学家乌尔比安首创公法概念。一般认为,公法是与私法相对的概念,是指以实现公共利益和规范公权力为首要目标的法。[4]公法所涉及的范围主要包括宪法、刑法、环境法、行政法、诉讼法、国际公法等法律部门。加强公法教育不仅是保障公民自身权利的需要,也是对公权力的行使进行监督的需要。笔者认为,高校法制教育中公法内容的设计应分为两个层面,一是通过对宪法、教育法、义务教育法、教师法、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国旗法、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法律的教育增强大学生自我防范和自我保护的意识;二是对刑法、国家赔偿法、行政处罚法、行政复议法、行政诉讼法、公务员法、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治安管理处罚法、民事诉讼法和刑事诉讼法等法律的教育,帮助大学生树立正确的守法、执法和司法观念。

(三)私法

相对于公法,私法一般而言指的是规范私权关系、保护私人利益的法律,其主要包括民法和商法等法律部门。私法尤其是民法与大学生的生活联系最为紧密,因此高校开展大学生私法方面的法制教育应当以民法为主,即主要进行婚姻法、继承法、合同法、物权法、人身权法等方面内容的教育。“民法为众法之基。私法固不待论,欲治公法者,亦应对于民法有相当了解,而后可得其真谛。”[5]当然,商法领域的公司法、票据法、海商法及保险法也会引起一些大学生的关注,因此也应适当选取一些商法内容进行教育。从我国法制历史的演变来看,传统重视公法轻视私法的现象在今天已大有改观,私法在调整社会关系中的作用也日益显现。高校加强对大学生私法教育应尽量采用案例教学法,使其真正领会私法的精神和价值,从而使其能够明确主体意识、提升权利观念、自觉遵守法律和维护法律的权威。

三、高校法制教育的方法选择

“搞好新时期法制宣传教育,必须切实贯彻求真务实方针,不断创新方法和载体,推动工作深入开展。”[6]同样,高校法制教育要产生良好的效果,必须根据高校的教学规律和大学生的特征创新教育手段,选择科学的法制教育方法,要在遵循传统教学方法的基础上加以发展和创新。笔者认为,为保证法制教育效果的实现,以下几种教育方法应综合采用。

(一)课堂教学法

课堂教学法是高校法制教育的基本方法。学校应该开设专门的法律常识课程,采用老师讲授和学生讨论相结合的模式,利用幻灯片、电视、多媒体等现代化的教学手段,图文并貌地向学生介绍更全面和体系的法律知识。在课堂讲授的过程中,老师应关注案例的引入,采用案例教学与启发教学相结合的方式引领学生去思考和解决法律问题。

(二)社会实践法

高校法制教育实践活动包括法制讲座、旁听法庭庭审和举办法制报告会等。社会实践法通过分析生活中活生生的典型案例,让大学生在案例中学习法律和领会法律精神,并进而培养大学生的法律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社会实践法的最主要功能在于培养大学生对法律的信任甚至是信仰。“事实表明,公民对法律的遵守,并非取决于法律知识的占有及其量度,而是取决于对法律的信任感的确立。”[7]

(三)舆论宣传法

高校法制教育工作要不断探索新形式,除了引导学生通过电视新闻和网络去观看法律讲坛、以案说法、说案等法制教育节目外,还有积极主动地利用高校内部的校园广播、学校电视、校园网、校报校刊、黑板报等多种阵地进行法制舆论宣传。高校应利用板报、橱窗法制图片展,以图文并茂地形式展示和宣传法律法规;充分发挥校园广播的作用通过校园快讯、班校见闻、问题征解等栏目,对学生进行法律的宣传、引导,使学生对日常生活中遇到的法律问题的理解会更深入;采用文艺宣传的形式进行法律宣传,如创作法律宣传歌曲,制作法律知识彩铃,编写法律顺口溜、快板、相声、锣鼓词,拍摄法制专题片、法制微电影等。

(四)知识竞赛法

知识竞赛的教育方式更有利于激起大学生用法的积极性。知识竞赛法可以训练学生以合法的方式解决冲突,逐步规范自己的行为,养成自觉用法的习惯。当然,法律辩论赛、普法考试、普法征文等类型的知识竞赛法也应逐步引入到高校法制教育。在有条件的情况下也可以参与校外的各种法律知识竞赛。同时,要充分发挥互联网在法制宣传教育独特优势、增强法制宣传教育实效性的重要手段,高校应积极引导大学生参与其中。

四、高校法制教育的保障措施

高校法制教育应实现理念教育和制度教育的结合,并“从混同于思想教育的阴影中解脱出来,赋予法制教育体系以完整的独立地位,着手构建青年学生们不可或缺的法律素养。”[8]当然,法制教育本身是一项系统工程,涉及整个社会的各个层面,需要各个环节的参与配合。对于高校法制教育而言,在明确法制教育价值取向的基础上,除了建构教育内容和选择教育方法外,还应该从以下几个方面提供保障措施。

(一)增强法制教育观念

高校应该坚持法制教育与道德教育相结合,根据科学发展观的要求,坚持普法教育以人为本的理念和构建和谐平安校园的目标。为此,高校普法教育应“处理好重点和难点的关系,坚持一切从实际出发,具体问题具体分析,找出普法工作的切入口和突破口,有选择、有区分、分层次,分阶段、有步骤地开展普法工作。”[9]当然,高校法制教育应广泛、深入、持久地开展,使高校法制教育规范化、制度化和程序化,将大学生法律素质作为高等教育的一项重要内容常抓不懈。此外,在对大学生进行法制教育时应紧密结合国家民主法制建设的新进展、新成果,及时宣传与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传播社会主义法治思想,提高大学生的法律素质。

(二)强化教育组织职责

在高校普法教育工作中,法制教育组织必须建立并履行相应的职责。高校党委要建立法制教育领导小组办公室,将其作为常设机构指导组织法制教育工作的顺利进行。此外,还可以进一步健全兼职法制副校长和法制辅导员制度,积极推进司法机关选派政治觉悟高、有责任心、业务精、宣传能力强的政法干部到高校兼任法制副校长或法制辅导员,协助高校开展法制教育工作。

(三)加强教师队伍建设

目前,高校思政课教师是法制课教师队伍的主体。套鼓励现有的法制课老师参与法律学历教育,吸引法律专业的大中专毕业生投身高校法制教育事业,不断提高高校法制教学的水平。此外,还应加大教师法制培训力度,对每一位教师都要进行一次法律知识轮训和考试考核,逐步实行全员教师法律知识持证上岗制度。

(四)健全评估考核机制

第6篇:支教发言稿范文

大家下午好!按常规今天是我们的一周一次的班会课,要讲的内容很多,但是我今天破一次例,我只做一件事情:我要作一次演讲,至于什么内容你们认真的听完就知道了。2010年5月15日早上我上完第一节课就出去吃早餐,顺便把手里的袋子放到值班室,刚把袋子放下转身出来,我看到桌子上放着一封信,上面的字很是醒目,李先锦校长(收)盘县第七看守所寄。我当时也有点吃惊,因为特殊,我的第一反映是,是以前李校长的学生寄来的吧!但是转念一想,不一定,也有可能是她的亲戚朋友。接着我就走出去了。

5月17日也就是昨天,我们升旗仪式上,李校长作 了旗下讲话,其中的一个重要内容就是关于这封信的,我不知道你们去认真听没有,我是非常认真的去听了这封信的大概内容。其实,当我听到李校长说她上星期收到一封从看守所寄来的信时,我在心里说了一句话,真的是她以前的一个学生,这印证了我看到这封信时的第一反应。十年前她刚参加工作时的一个学生,平时在班上非常调皮,李校长找他谈话不下十次,甚至把他请到家里谈话,但是李校长的话在当时他听不进去,一意孤行,后来因为打架被判入狱一年零六个月,到了监狱,失去了自由,整日整夜的不能入睡,才回想起以前老师对他的种种教育,但是他确抛之脑后,现在是后悔莫及啊!他想到以后出去找工作自己有前科,别人会用异样的眼观看他,没有人会用他。他还很年轻呢?李校长是感慨万千啊!为他年纪青青入狱难过,为他现在反省高兴,有句话不是说“亡羊补牢,为时不晚”吗?

同学们,这就是我们身边实实在在的例子,你一旦触犯了法律,就得受到法律的制裁,它不会让你逍遥法外的。下面呢,我再给同学们讲一个案例:在我读大二的时候,我的高中同学张某某也读大二,和我在同一所学校,只不过他读的是本科班,我是专科班。他特别喜欢玩游戏,因此经常去网吧玩游戏,有一天,在玩游戏的过程中,就和网友发生了争执,巧的是两人都在同一家网吧!从网上吵到了现实中,对骂,我的同学在当时处于劣势,于是丢下一句话,你给我等着,对方没有离开,也没有把这句话放在心上,回到座位上继续玩游戏。大约20分钟后我的同学带着同班同学3个人提着不同种类的武器对着对方就一阵乱砍,那个人当时就倒在血泊之中。接着他们就开始逃亡,几个月后被捕,受伤者被定为二级伤残,他们几个被判了不同年限的刑,最高的是五年,最低的是两年。

同学们,几个高才就这样断送了大好的前程,这就是冲动和义气的结果。记住法律只讲事实,法不容情啊!他们几个为自己的行为付出了代价,我想他们也在深深的忏悔吧!

从我刚才讲的这两个典型事例,我们可以看到,一旦你触犯了法律就要受到法律的制裁。我们应该时刻警醒自己,要学法、懂法、用法。而且还要持之以恒学法、守法、用法、护-法,逐步树立法制观念,增强我们的法制意识,养成遵纪守法的良好习惯,争做一名21世纪的合格公民。

今天我用两个典型案例,最终要说明的就是一个道理:中学生应该学法、懂法,未成年人应该健康成长。我们人人都应该遵守法律。

根据我国《刑法》第14条规定,未成年人年满14周岁已具有刑事责任能力。一旦被受害者起诉,将根据情节轻重调查,最高刑期高达5年。

中学时代,是我们人生中最为灿烂的时代,都喜欢交朋友,有什么开心的事喜欢和朋友分享,有什么痛苦的事喜欢和朋友诉说。那么,我们怎样才能做到同学之间愉快相处呢?成为人员王呢?

第一,诚实守信,没有人会喜欢虚伪的你。

第二,平等待人。

第三,善于控制自己的情绪,不迁怒与他人。

第四,尊重他人。

第7篇:支教发言稿范文

关键词:高职院校;五年制;职业教育

一、五年高职教育目前的困难

(一)生源“不足”。

一方面,由于近年来高校扩招,五年高职教育在学生的录取过程是短暂的;五年高职学生大部分都是初中阶段,学生综合素质低,文明修养不够,团队精神不强,思想不稳定,缺乏歧视,自律能力差的特点。主要表现在以下三个方面:

1.文化基础薄弱。五年高职学生来自不同的学校,学习水平较低,学习能力和文化基础薄弱。虽然关心自己未来的发展,但是缺乏学习的动机,对于未来也有困惑和焦虑。

2.行为习惯差。由于缺乏教师指导,学生处于散漫状态,特别是有很大一部分学生来自单亲家庭或问题,身体和精神,人格尊严有着不同程度的损害,一些学生受到社会和老师的歧视,心理尚有严重的变形。体现在缺乏适当的自我控制能力,做事情没有耐心和毅力,偏执,不容易集中注意力,缺乏自信,甚至已经达到了自我封闭的状态。

3.综合能力差。很多五年高职学生缺乏热情。比如一些班干部不能发挥榜样作用,缺乏号召力和凝聚力,大部分的空闲时间看电视,玩游戏,购物,上网,玩手机和其他活动。这些问题除了和贫困学生的个人品质有关外,还和社会环境、家庭环境、学校教育模式、教育理念、管理方法有很大的关系。

(二)闭塞的教学活动。

教学的基本目标是为社会培养有用的人才,但是现在很多学校已经偏离了目标。由于“利益”驱动,教学活动是为了获取经济利益,培养人才已成为次要的任务。所以,学校在教学过程中过于注重利益,忽略了社会效益。主要有以下表现:

1.专业设置不合理。一些高职院校为了追求经济效益,在开设专业上基本上是一个“五年”和“三年”的专业设置相同,不考虑专业开放是否合理,符合市场的需求,是否有不足。特别是一些正常的院校五年专业招收初中毕业生,大部分学生学习态度、学习习惯存在差距,没有良好的学习环境和教学管理系统,五年的职业教育当中,很难规范学生行为,提高他们的综合素质,培养成符合社会需要的有用人才。

2.课程并不科学。五年高职教育是不同于其他职业教育,其中包括高中和职业教育阶段。五年制高职学生从初中毕业生招生,学生基础知识薄弱,学习能力较差。同时,由于学科专业性加强,出现越来越多的分支,交叉学科和边缘学科层出不穷,社会专业技术知识也是不断更新。

3.教学管理不严格。由于五年高职学生主要是初中毕业生,自律不强,他们中的大多数缺乏学习目标,学习动机。这批自律意识本身并不强,年龄相对较小的学生,一旦进入管理宽松的大学之后更是会放松对自己的要求。

(三)毕业学生不能胜任岗位要求。

随着我国经济高速发展,市场需要大量的高技术工人,但是培养出来的学生无法满足岗位需求。主要原因是学生在五年的学习过程中,学校没有严格的、有针对性的教,学生学习不认真。因此,学生毕业后并没有掌握扎实的基本理论知识,也缺乏必要的技术成就,使学历教育和技术培训失败,成为一锅“夹生饭”。

二、高职院校五年制职业教育发展建议

(一)科学定位目标。

学校科学取向是学校的竞争和发展的最根本的优势特点,如果一个学校失去了优势专业,也就失去了发展的根源。所以五年高职学校在发展过程中要建立自己的品牌专业,找到自己的位置。高院校应充分考虑当地的经济,了解当地经济结构和产业布局,根据当地经济发展水平和对人才的需求类型,全面实施培养高技能应用人才为目标,建立自己的职业发展方向和优势。

(二)设置合理的专业。

设置的五年高职教育应遵循以下原则,结合当地经济发展需要,考虑社会的需求,根据高职院校发展条件有针对性的培训人才;根据市场需要合理的转换。五年高职院校应严格按照上述原则,针对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实际需要进行专业设置,专业技术掌握需要反复训练,并且所设置的专业比较适合五年制高职教育所招收学生实际情况,使他们毕业后真正成为社会期望的高等技术应用人才。

(三)建立科学的课程。

“双向选择、竞争”的机制,突出求职者能力,尤其是实践能力。因此高等职业教育的总体设计和布局重在培养学生的知识、能力和素质结构的课程结构,有效地解决了“两个体系”的凝聚力,有效地提高教育教学的效率,另一方面,加强学生的能力的培养,打破“三步”教学结构,构建通识课程和专业课程两组模块、完善理论教学和实践教学体系。公共课程有两个基础和应用功能,遵循“必需、够用”和尊重学科但不恪守学科性的原则;专业课程有明显的专业针对性,培养学生掌握专业知识、专业能力;专业课要符合教学内容及时跟踪新技术的发展,为了满足学生转岗、跨岗能力。

(四)创新人才培养模式。

加速教育培训模式改革,并积极鼓励工学结合,提倡车间式教学模式。高职院校积极推动行业和企业的密切合作,一方面要积极推动产业和行业专家参与专业建设和课程设计,推进一体化教学改革的理论与实践,培养学生的职业素质,职业技能培训和创业能力;另一方面,要积极推动灵活的学分体制,建立和完善五年高职教育教学管理系统,为学生工学交替、半工半读、继续教育创造条件。

(五)加强师资建设。

教学的过程中,“教”和“学”是重要的教学步骤。这两个相互制约,互为补充。在“教”的环节,教师是关键。五年高职教育在未来继续发展,加强培训高理论水平,加强优秀教师队伍建设,培养“双型”教师为指导,建立教师培训计划,积极创造条件和环境。加强青年教师的培养,推进“双型”教师的重点建设,高度重视领导和骨干教师的筛选和培养。

参考文献:

[1]五年制高职学生的职业生涯规划教育研究[D].宋艺.首都经济贸易大学2012。

[2]高职学生职业生涯规划现状及对策研究[D].石海.湖南农业大学2010。

[3]高职院校学生职业生涯规划教育研究[D].李志.天津大学2010。

[4]中等职业学校学生职业生涯规划教育研究[D].张璇.辽宁师范大学2009。

[5]高校职业生涯规划教育体系的构建[D].杨丽.复旦大学2009。

[6]高职院校职业生涯规划指导研究[D].刘武昌.中南民族大学2009。

第8篇:支教发言稿范文

高质量发展政绩考核体会交流发言

量化政治指标,画准政绩考核“刻度线”。政治考核属性是干部考核的根本属性,必须将政治标准贯穿于领导干部政绩考核的始终,充分发挥政绩考核的政治体检功能,引导各级领导干部树立正确的政绩观,确保领导干部的政治立场、政治方向和政治原则精准无偏。

政治素质有其潜藏性和隐蔽性,故要对政治标准进行量化,用好谈心谈话、实地调研、巡视巡察等反馈结果将之“外显”,着眼政治忠诚、政治定力、政治担当、政治能力、政治自律等方面建立正面清单和负面清单,经常性、近距离、有原则地接触干部,细观言行、深察思想,让领导干部的“活思想”“真情况”冒出来,将“两面人”“假面人”“带病人”甄别挑出,将政治表现不合格、政治考核不过关的领导干部“请”出队列,对于思想上存在苗头问题的领导干部,及时咬耳扯袖,切实树立正确的选人用人的鲜明导向。

体现群众评价,画准政绩考核“延长线”。人民群众是领导干部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直接受众,要坚持人民导向原则,在人民群众广泛参与的基础上进行察德辨才、任用提拔和民ZHU考评,采取问卷调查、召开群众听证会和座谈会等方式提升群众参与度,充分尊重群众意愿,让群众综评成为检验领导干部“手艺”的重要衡量标准,注重考评干部在为民服务上的态度、质量与成效,突出考核为民办实事、为民解难题的质与量、时与效,避免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确保考核结果公平公正、准确客观。

强化结果运用,画准政绩考核“责任线”。要牢牢扭住贯彻新发展理念、推动高质量发展目标任务,不让慵懒无为者“占便宜”,实现实绩考核全面、真实、客观,考准考实领导干部的实际表现和履职能力,将考核结果与领导干部的待遇职位挂钩,优先提拔选用实绩突出的领导干部,及时实施奖励、警戒、提醒等举措让领导干部“知导向”“识长短”“正衣冠”,树立能上能下、治庸治懒的考核“风向标”,激活干事创业的“一池春水”。

第9篇:支教发言稿范文

一、法院执行难的由来

法院执行,又称司法执行,是根据法律规定由人民法院运用国家强制力将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现实化的司法活动。

究竟何为执行难,没有人给过它一个明确的定义。笔者认为,执行难是指由于执行人员的内在因素、执行环境的外在干预、以及被执行人的执行能力、法律素质等综合因素,所造成的执行案件在执行过程中的阻力。一些案件虽然法院作出了判决,但案件却未能执行,其原因是由于被执行人无执行能力,而社会舆论也将其列入执行难范围,是不适当的。在市场经济社会中,存在这样、那样的风险,当事人出了诉讼费、赢了官司,对方却无履行能力,这个风险不能加在法院头上。只要法院穷尽执行措施,就不能称之为执行难。

执行难问题,是随着国家经济体制和社会管理体制改革的逐步深入而出现的,不少纠纷难以在基层得到解决而逐渐进入司法领域,需要法院进行裁判和执行。受体制、制度等各种因素交错作用的影响,执行难的问题开始出现并日益突出,逐步演变为社会关注的焦点问题和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也成为法院需要着力解决的难点问题。执行难问题,不仅困扰了法院自身的工作,也使社会各界对司法权威产生了疑虑。执行不到位,或者赢了官司拿不到钱,打了法律白条,这本身就是司法不公的一种表现。

二、法院执行难的现状

一是执行案件数量剧增。尤其是自20*年诉讼费收费改革后,诉讼案件不断增加,执行案件数量明显增加,至今年11月,我院执行案件达402件,比上年同期增长49.8%,难以执行的案件也成正比增长。

二是被执行人难找。计划经济时代隶属型的人身依附关系被打破后,作为法律关系主体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在一定的空间领域内享有充分的移动迁徙自由。法人、公民一旦成为被执行人,若其法制意识淡薄,诚信观念丧失,就会以各种手段逃避执行。因被执行人下落不明导致案件无法执行的占到了中止和终结执行案件的绝大多数,此类案件不断增加的同时,也使社会矛盾在不断积累,申请执行人的缠访、闹访和越级上访等问题日益突出。

三是被执行财产难查。为逃避执行,被执行人以各种手段千方百计转移、隐匿、消耗其所有的财产,达到不履行或少履行其应履行的债务的目的。有些案件的被执行人甚至在诉讼乃至仲裁阶段就开始转移、隐匿财产,一旦进入执行阶段,早已是人去楼空,财产踪影难觅。

四是协助执行人难求。受地方、部门保护主义和其他因素的影响,协助执行人不愿自觉、及时地协助法院执行的现象司空见惯,并往往导致执行战机贻误,执行案件难结。

五是应执行财产难动。一方面,一旦查找到了被执行人的财产,被执行人、案外人以各种理由提出执行异议;另一方面,不少涉及不动产的案件,由于现行法律规定的局限而不能实施拍卖、变卖等强制执行措施。由此,许多案件因难以执行而被拖延积压。

从上饶县法院执行工作现状来看,近几年,通过积极主动争取党委、人大等部门的理解与支持,完善执行工作机制,强化执行队伍建设,加大执行力度,执行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20*年1月至今年11月,共受理各类案件1519件,执结1158件,加上20*年以前的旧存案403件,执结率为60.2%;执结案件的标的为4568.35万元,实际到位标的3246.86万元,执行标的到位率为71.1%。但是,尚未执结的案件仍有766件。这些存案案件类型各异,执行难度非常高。其中,以下几类案件的执行尤为困难:一是被执行人为乡镇和其他机关以及破产改制企业的案件。部分领导往往站在地区和部门利益的角度,以社会稳定为由干预或不愿协助法院执行。二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案件。一些无牌无证的轻便摩托车致人重伤或死亡的交通肇事案,以及刑事附带民事赔偿案件,肇事者和被告人即使倾家荡产也难以偿付高额的赔偿款,致使案件的执行陷入僵局;尤其是被执行人被羁押服刑或已被执行死刑的案件,执行的可能性微乎其微。三是涉及房屋土地为标的案件。一些农村宅基地房屋以及权证不齐的房产买卖纠纷,因法律规定的局限性而使房产变现的可能性很小;四是被执行人(包括企业)下落不明或逃避执行且无财产可供执行的案件,还有濒临破产的企业或已关停特别是原来的乡镇企业无能力履行,法院根本就无从下手。执行难问题的存在,使当事人对执行工作不断进行投诉、上访。据统计,20*年以来,当事人或群众到上饶县法院映法院执行问题的来信有42件,来访有256人次;向县人大、县政法委以及上级有关部门投诉的来信也不少;还有暴力抗拒执行事件明显增多,近几年来我院在执行工作中已发生十多次暴力抗法事件,警车被拦、执行人员被打骂受伤的事件屡有发生。去年5月,在董团乡还发生了被执行人岳某亲属数十人围攻执行人员的暴力抗法事件,在公安特警的帮助下,事态才得以妥善控制,等等。然而,“空调白判”、“法律白条”成了社会各界及人民群众对“执行难”问题的形象描述。

三、执行难问题的成因

解析执行难问题的成因,只有从理念、制度、体制、机制等多方面进行理性分析与思考,才能找出症结,寻求解决问题的对策和出路。

(一)客观因素

1、司法执行制度不健全,司法权威缺失。目前法院依法实施强制执行的法律依据主要有:一是法律法规;二是司法解释,如民事诉讼法、行政诉讼法的司法解释及《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等。宪法对司法强制执行仅作原则性的规定,操作性不强;旧民事诉讼法、行政诉讼法及其相关司法解释对司法强制执行虽有规定,但其规定与现行执行工作的形势需要和现状严重不相适应,且很多规定也不具有可操作性,如执行案件的执结期限,尤其是“拒执罪”可操作性不强,刑法和相关司法解释不明确,如当事人只要拿了一点钱就不构成犯罪不负刑事责任。执行工作立法的滞后与法律、法规的不健全,使司法权威缺失,执行工作的随意性概率大大增加,被执行人往往无视生效法律文书的权威性和严肃性,或躲避履行义务,或公然暴力抗拒执行。

2、市场主体风险意识薄弱,社会诚信体系尚未形成。市场交易活动中,不少市场主体对经济活动中蕴藏风险的认识相当不足,认为产生了纠纷,反正由法院最后一道防线进行救济和解决。实际上,相当部分的案件无法执行,其实是市场风险的延伸。对于“确无财产可供执行”的案件,好比一个病人送进医院时已死亡,医院只能查明死因,却无法起死回生。法院对当事人权利予以救济的途径和手段是有限的,当其穷尽办法仍于事无补的时候,当事人把交易风险带来的执行不能归咎于执行不力,到处投诉、上访显然有失公允。同时,我国市场经济的信用制度尚处萌芽状态,制度的缺失与漏洞是显而易见的,对于“要钱没有,要命一条”等种种诚信缺失行为尚缺乏严厉的处罚措施,而社会舆论及其公众又没有对其形成强大的舆论压力和道德谴责,致使无形中纵容甚至助长了这种失衡观念和行为的滋长和蔓延。

3、地方、部门保护主义的干扰,现行社会管理体制对执行工作的制约。地方、部门保护主义,也是导致执行难问题产生的重要原因。有些地方、部门往往从维护本地方、本部门的经济利益出发,对执行工作设置种种障碍,干扰执行工作正常有序地进行。调研中,有些部门就反映,有的镇政府对当地纳税企业实施保护,一旦这些企业成为被执行人,便通过有关部门给法院施压,造成执行困难;另一方面,个别党政领导以行政思维方式对待法院执行工作,直接告知暂缓执行某起案件或暂缓进入执行程序,客观上也影响了法院的执行工作。执行工作是一项系统性的工作,需要金融、工商、劳动、民政等行政管理部门及中介机构等各方的配合,但现有社会管理体制的弊端也严重影响了执行工作。今年5月,上饶县法院在党委的支持下,与党委有关部门和金融、工商、劳动、民政等行政管理部门联合成立执行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就目前情况来看,确实起到了一些效果和作用,但各联动部门本身管理制度的缺陷,以及相互紧密配合还未真正形成,还有待于在今后的工作中进一步加强与改进。如中国人民银行掌握各大银行的帐户状况,但法院没有权力通过中行去查询被执行人在各个银行的帐户情况;在同一系统的银行间具有联网查询的功能,但银行不愿提供联网查询功能,致使法院执行人员只能一家家地跑。工商、劳动等部门管理制度完善与否,中介机构工作效率的高低也必然影响到执行工作的效率。

4、公众法制意识薄弱,社会保障救助功能不足。不少当事人视生效判决为白纸一张,对法院的传唤不理不睬,甚至到处逃避,再小的执行标的也要让执行法官来回奔波。有的被执行人一旦被司法拘留,还觉得冤枉,认为自己一不偷、二不抢,没有羞耻的感觉。从现有的社会保障救助制度来看,保障范围过窄,对于无固定收入、生活困难的农民,一旦成为被执行人,偿付因交通事故等原因引起的巨额人身、财产损害赔偿款,就显得尤为困难;还有国有企业、乡镇原有的企业,由于经营不善,有的早已关闭,有的只剩下一些店面只能维护少数职工的生活费,一旦强制执行,势必造成社会不稳定因素增多。因此,这些案件大都陷入了无法执行或中止执行的状态。

(二)主观因素(法院自身)

一是审判和执行兼顾没有协调好。审判和执行是法院案件流程管理系统中两个重要的环节,执行必须以生效的裁判文书为依据,审判必须虑及执行的可操作性。但在司法实践中,有的审判法官忽视了审判、执行紧密关联的关系,调解力度不够,作出的裁判文书不严密,致使实行执行中碰到困难。

二是执行流程管理规范落实到各个具体环节上存在差距。流程管理规范对执行人员在各个环节中的职责提出了明确要求,但个别执行人员未能尽职尽责,所做工作在卷宗材料中难以明确反映,个别案件中止、终结的理由尚不充分等。

三是突破疑难案件的方法不多。面对涉及一些镇及政府部门利益的案件、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案件、以土地为标的案件以及被执行人下落不明的案件等诸多疑难复杂的案件,执行人员存有畏难情绪,办法不多,难以取得有效突破。

四是少数执行人员的素质有待提高。个别执行人员业务素质不过硬,难以提出有效的执行方案,对一些应列为被执行人的案外人不敢追加为被执行人,致使案件的执行标的难以到位;有的执行人员缺乏工作责任心,处理案件时综合协调能力不强,片面强调工作忙而错过执行时机;有的执行人员对当事人态度生硬,作风粗糙,执行方法简单,损害了法院的形象。

此外,基层法院目前的执行警力配备与物质装备建设也未能满足执行工作的实际需求。

四、解决执行难的对策

(一)继续完善司法执行制度。新民诉法的颁布实施,可以看出国家对执行工作的高度重视,一定程度上丰富了执行手段和执行方式,但与之相关联的其他法律制度与当前经济基础的巨大变化相比,已呈现出严重的滞后。继续改革、完善司法执行制度及与之相关联的其他法律制度已势在必行、十分紧迫。立法机关要在我国现行法律制度的基础上,借鉴各种成功经验以及西方国家的成熟做法,制定一部独立的强制执行法,具体、明确地建立强制执行所必需的各种规范,以适应执行工作的要求。

(二)加快社会诚信体系建设。要建立并明确信息征用、公开、失信行为的处罚等一系列规定,增强全社会的诚信意识。要鼓励法人、组织、自然人保持良好的信用,同时对诚信不良的市场主体给予严厉的处罚,对其在一定领域内的活动设置种种限制,使其为失信行为付出高昂的代价,也使进入司法领域的被执行人不敢以失信行为为代价而逃避、抗拒执行。

(三)完善社会管理体制。领导干部应当树立科学的发展观和政绩观,不能以牺牲法制统一性与司法权威性的代价去赢得一方之利,要正确处理好全局利益与局部利益、长远利益与当前利益的关系,正确处理好社会效果与法律效果的关系。事实上,一个地区的法治环境,不仅仅指社会治安环境,还包括领导干部、群众的法制意识,对市场活动中各类纠纷运用法律手段处理的认同度与密度,对法律的信仰及对司法机关作出的决定的服从等各个方面。一个地区的法治环境愈好,说明这个地区的市场经济发展程度愈成熟,对社会经济发展与进步愈能起到有力的促进作用。要逐步理顺相关部门与法院执行工作的关系,清除现行社会管理体制中对执行工作设置的种种不合理障碍,建立和完善社会配合法院执行工作的新机制,保障执行工作的顺利进行。

(四)增强社会公众法律意识。司法行政部门应将民事执行工作列为当前普法教育的一个重要内容,采取行之有效的手段,加大法制宣传力度。法院也应当主动与普法、宣传部门加强联系与合作,组织基层相关人员举办各类法律知识培训班,利用电视等宣传媒体开展以案释法教育,扩大宣传效果。要通过各种途径,增强市场主体的市场风险意识,同时完善各类交易活动的制度,防止或减少纠纷的发生。对于已经发生的纠纷,也要加强诉讼风险教育,使诉讼主体认识到通过司法救济途径解决问题的诉讼风险,从而减少纠纷,减少法院执行不能的现象。

(五)建立健全社会保障救助机制。要拓展司法救助功能,设立司法救助基金。基金来源,应以政府财政为主,同时充分调动民间救助的积极性,扩充救助财力。司法救助基金实行专款专用,通过当事人申请、法院审核、民政部门批准的程序,给予司法救助对象以救济。

(六)加强法院自身建设。一是法院应当更加主动积极的向地方党委、人大等领导部门汇报工作,让领导更加重视法院工作,重视执行工作,从而在人力、物力、财力及政策上予以支持,使执行工作更有保障。二是妥善处理审判与执行的关系。在审判实务中,既要依法裁判,体现判决的公正性,又要充分考虑执行的可操作性。尤其是大量的民事诉讼案件,审判法官既要裁判严密,又要多做一些艰苦的法庭调解工作,尽可能地减少后续执行的难度。三是不断深化执行工作改革。要继续抓好案件流程管理、执行公开、裁执分离等改革措施,进一步规范执行行为,提高案件的质量和效率。要继续完善执行工作考核机制,将执行结案率、中止率、标的到位率同执行法官的考评、奖惩紧密挂钩。四是继续加大执行工作力度。要积极探索符合实际、操作性强、富有成效的执行方法,从严控制中止案件,着力提高执行案件的结案率和执行款的到位率,全力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要努力改善执行装备、执行条件,切实提高执行工作的办案效率。五是进一步加强执行队伍建设。要着力加强职业道德建设,改进思想工作作风,严守执行纪律,保持清正廉洁,恪尽职守,杜绝懈怠执行现象,杜绝“金钱案、关系案、人情案”的发生。要努力加强业务建设,采取各种形式进行岗位培训,不断充实专业知识,提高法院执行人员的办案水平和工作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