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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服务型政府,努力构建和谐雨花
一、选题依据(目的、意义、学术价值、该课题国内外研究现状、本人学术准备情况)
1、选题目的、意义和学术价值:
雨花区是1996年长沙市区划调整成立的新区,它地区长株潭城市群的枢纽位置,武广高铁、京珠高速、绕城高速、机场高速和城际铁路、城市地铁在区内纵横交错,随着城市开发的深入,雨花区在长沙市的“窗口”地位日益凸显,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如何构建和谐雨花,这是摆在区政府面前的一个重大课题,在建设和谐社会的诸多力量中,政府肯定居于主导地位和发挥着重要作用。政府只有真正实现从经济建设向服务型政府的转变,才能担当起和谐社会建设的主导者和组织者的任务,才能充分利用作为公共权力机关的地位,促进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建立。我们必须抓住长株潭城市群建设“两型社会”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的机遇,加快雨花区的发展步伐,为中部崛起作出应尽的贡献。加强这一领域的研究,对于城市发展具有极大的社会价值和经济价值。
2、国内外研究现状:
关于和谐社会的建设,许多国家和地区都有所研究,近年我国这方面的著述也颇多,但专门侧重从建设服务型政府的角度来研究构建和谐社会的文章比较少。
3、本人学术准备情况:
本人是雨花区政府交通局的副局长,长期从事城市管理、交通监管、社会服务工作,多年的实践,深感政府的服务程度、工作人员的服务能力和水平,对于和谐社会的构建影响极大。在平时的学习中,我有意识地收集相关的领导讲话、调查资料、理论文章百余万字,特别是长株潭“两型社会”建设的资料较多,还在工作之余翻阅了大量的有关服务型政府、和谐社会建设的报刊、杂志、书籍,做了读书笔记,为毕业论文的写作做了充分的准备。
主要参考资料:
1、《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战略难题研究》,中央党校出版社出版,XX年。
2、《推进服务型政府研究》,湖南人民出版社,XX年版。
3、《和谐社会,重在建设》,研究出版社,XX年版。
4、《社会科学研究方法论》,中央文献出版社,XX年版。
5、《当代社会问题研究》,中央党校出版社,XX年版。
6、雨花区XX年工作情况汇报材料,等等。
二、论文结构(提纲)
一、服务型政府与和谐社会的关系
第一,服务型政府建设与和谐社会构建在方向和内容上一致
第二,服务型政府主导和谐社会的建设
第三,服务型政府建设与和谐社会的构建相互依存
二、构建和谐社会对政府的基本要求
第一,要求政府发扬民主,健全法治
第二,政府要大力促进社会公平、正义
第三,政府应采取各种措施促进人与人、人与自然之间的和谐
第四,政府必须维护好社会的安定与有序
三、建设服务型政府、努力构建和谐雨花
第一,坚持抓好经济建设,为构建和谐雨花提供物质条件
第二,转变政府职能,为构建和谐雨花打好制度基础
第三,优化雨花区财政支出结构,促进社会公平正义
第四,推进民主法治建设,努力维护雨花区社会稳定
第五,着眼雨花区的社会长远发展,促进人与人、人与自然的和谐
三、论文写作安排(进程安排、待解决的问题)
(一)写作进程安排
XX年7~8月,毕业论文选题,收集相关资料。
XX年9月,撰写开题报告和毕业论文提纲。
XX年10~12月,撰写论文初稿。
XX年1~3月,修改论文并定稿。
(二)待解决的问题
主要是工学矛盾,基层工作辛苦、劳累、时间紧张,资料还有待继续的充实。
学员签名:张 敬 XX年9月25日
论文摘要: 本文试从诚信教育价值选择的角度入手,论述中国传统诚信观、和谐社会理念以及科学发展观对当代高职学生诚信教育的指导意义,以在思想上对高职诚信教育建设作出有益探索。
诚信问题是历史问题,也是现实问题。诚信道德是公民道德建设的核心要求,对当代高职生而言,诚信也是一种人格品质和信用资本。高职诚信道德建设,对提高高职生的道德水准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要实现诚信教育的价值和效果,就必须重视诚信教育的价值选择,科学的价值评价和价值选择对于诚信教育的成败具有重要的影响。高职院校只有把握了诚信教育价值选择的规律和方向,才能使诚信教育的实践产生出实效。高职诚信教育的价值目标是为了让学生追求真善美,它的根本价值取向则是为了实现道德至上。在当前“诚信缺失”和“诚信危机”的社会形势下,我们要求在价值选择的过程中,能够以优秀的传统文化为指导、以和谐社会建设为平台和目标和以科学发展观为引领。
一、回归传统:以优秀的传统文化指导诚信教育
在我国古老灿烂的文化中,诚信思想占据有重要的地位,诚信是中华民族文化的精髓。在我国古代的各派学说中,有许多关于“诚信”的论述。关于“诚”,《大学》说:“所谓诚其意者,不自欺也。” “欲正其心者,先诚其意。” “心诚求之,虽不中,不远矣。”《中庸》曰:“自诚明,谓之性;自明诚,谓之教;诚则明矣,明则诚矣。”这是说,只有内心真诚才能达到明晓道理,这叫做人的天性。
关于“信”,孔子在《论语》中曾38次提到“信”,并将“信”与“仁、义、礼、智”并列,称为“五伦”。“人而无信,不知其可也。”(《论语·为政》)“信必行,行必果。”(《论语·子路》)“信近于义,言可复也。”(《论语·学而》)孟子要求“朋友有信”(《孟子·藤文公章句上》),《吕氏春秋》中说:“天行不信,不能成岁,地行不信,草木不大。”(《吕氏春秋·贵信》)
总之,古人对诚信观及诚信教育是非常重视的。我们在诚信教育的价值选择中,应提倡思想回归传统,批判性地继承和弘扬古代的诚信思想,深入挖掘传统的诚信资源,对于在高职生中建立和谐的人际关系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第一,突破传统教学模式,创新诚信教育手段,以传统诚信思想渗透进当前诚信教育过程中。新的教育形势,要求教育者在发挥传统教育方法的基础上,必须敢于创新,善于利用现代化的传播媒介和现代化教育手段,着力培养学生的综合素质和道德情感。高职院校在加强诚信教育过程中,可以建立专门的诚信教育网站,扩大诚信教育的影响力,可以开设网络诚信教育课程,结合学生实际,对某些诚信缺失问题向学生做出解读,还可以采用讲座、问卷调查等形式收集诚信教育相关信息,进而采取针对性的措施改善教育状况。
第二,构建高职院校诚信教育体系,通过“两课”教育与诚信教育专门课程相结合的方式,营造诚信校园文化氛围。高职教育工作者应该更多地关注学生的日常生活,关注学生的思想现状,根据高职生的心理特点,解决学生在诚信认识中存在的问题,帮助他们走出诚信“误区”。构建诚信教育体系,还必须充分利用学生的第二课堂,第二课堂是学生实现知行合一的重要途径,是帮助学生在实践中亲身体验诚信意义和价值的重要平台。诚信教育工作者可以通过带领学生参观文化名胜、弘扬传统文化活动等方式,增强对传统文化的认同感。
第三,加强对诚信教育者的传统文化教育,树立教育者的诚信形象。“学高为师,身正为范”,诚信教育者是推动诚信教育建设的主体和实施者,教育者的工作作风、精神面貌、传统文化素养等,对诚信教育接受者具有示范效应。只有通过言传身教的榜样作用,才能实现并坚定高职生的诚信信念。
二、关注生活:以和谐社会为平台建设诚信教育
和谐社会一直是人类憧憬和追求的美好理想和目标,和谐是中华文明的重要价值观念。我们要建设的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民主法治、公平正义、诚信友爱、充满活力、安定有序、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社会。“诚信友爱”是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的总目标之一,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理念,它对高职生的诚信教育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我们在高职生诚信教育的价值选择过程中,应该基于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理念,以和谐社会建设为平台,努力做到以下几点:
第一,坚持“以人为本”的教育理念和原则。“和谐社会”蕴含着人文、人本、人道等价值取向,以人为本,就是要充分尊重高职生的主体地位和主体价值,尊重他们的人格价值,尊重他们的合理需要,尊重他们的能动性、多样性和创造力。诚信教育坚持以人为本,就是要建立和谐、平等的师生关系,坚决反对“管控压”的教育方式,根据高职生的个性特点和思想特点,进行有针对性地教育,正确地引导他们诚信思想的发展,使其具备社会所需要的诚信品德和人格素质。
第二,建设和谐文明的校园文化环境。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的一个重要方面就是要建设社会主义的先进文化。高职院校是对高职生进行诚信教育的主阵地,校园文化是校园生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高职生诚信教育工作的实际载体,必须充分认识到校园文化的育人作用。和谐的校园文化对高职生诚信教育有着潜移默化的影响作用,必须在校园中营造“守信光荣、失信可耻”的道德氛围,在和谐诚信的校园文化氛围中,高职生更容易培养出和谐共处、讲诚信的道德素质和道德观念。
第三,培育高职生和谐的心理素质和人格品质。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理念,包含了塑造“和谐人”的理念。任何教育的最终目的,都是为了使符合社会需要的教育内容内化为个人的内在信念。和谐的心理是接受教育的基础,诚信意识是形成理想人格的重要组成部分,而完善的人格心理又造就完善的诚信意识。诚信教育也必须重视在“和谐人”理念下,对高职生进行心理塑造和人格教育。
三、启迪人生:以科学发展观引领诚信教育
科学发展观呼唤一个诚信、和谐和可持续发展的社会环境。高职院校的诚信教育只有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理解和正确把握科学发展观的丰富内涵和基本要求,才能辩证地认识和处理当前诚信教育所遇到的危机。应努力做到以下几点:
第一,诚信教育应以科学发展观为目标。科学发展观有两个基本的内涵:一是全面发展,二是可持续发展。一方面,科学发展观强调社会的发展,这其中包括了科教文卫等各项事业的发展,也包含有社会秩序、社会保障、社会公正、社会和谐等方面。在全民中形成普遍的“诚信意识”,形成一种“诚信至上”的社会公德,诚信教育为社会和谐发展提供了坚实的保障。另一方面,科学发展观也包含了人的全面发展,人的全面发展是教育和社会发展的最高价值原则,人的发展不仅包含了人的活动及其能力的发展,也包含了人的社会关系的丰富和发展,还包括人的个性、素质、品德的全面发展。诚信教育以人的全面和谐的发展为目标,是建立和谐社会关系最基本的保证,也是提升道德观念和道德品质的基本保障。
第二,诚信教育应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诚信教育应该体现科学发展观的本质要求。按照科学发展观的指导,首先,诚信教育要讲究统筹协调。高职生诚信教育工作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不仅要在高职院校这一主阵地中进行,还必须使教育融入到社会的各个领域,贯穿到教育的各个环节之中。因而不仅要统筹协调诚信教育与科学文化教育之间的关系,还要协调外在教育与自我教育的关系,还必须重视协调家庭、社会及学校在教育过程中的关系和作用。
其次,诚信教育还必须坚持可持续发展观。这要求在诚信教育过程中,必须使教育本身具有可持续发展性,必须使学生保持可持续发展性。要保证诚信教育的可持续发展性,关键在于解放思想,更新观念,随着社会、经济和文化的变化发展,根据社会的实际,不断在诚信教育的理念和观念上革故鼎新,在教育的方法、内容、机制和手段等方面不断创新。总之,只有立足于高职生的全面和长远发展,诚信教育才能适应社会和时展的要求。
参考文献:
[1]孙伟平.论价值选择的主体性和合理性[j].湘潭工学院学报,1999,(1).
[2]朱永新,徐艳,秦燕编.诚信启示录[m].北京:高等教育出版社,2004.
[论文关键词]和谐社会 法治社会 健全的法制
一、社会和谐需要法治,更需要法治的和谐
社会和谐离不开法治,和谐社会对法治有一种内在的、本能的、必然的要求,法治是支撑和谐社会大厦的基本支柱,是判断社会是否公正与和谐的基本标志。如果法治本身不和谐,实体上是恶法而非良法、善法,形式上是自相矛盾、漏洞百出,那就无法实现法治应有的价值与功能。当然,以促进社会的各方面、各领域的关系和谐来达到和谐社会,以逐步完善的法治来推进和谐社会的构建,是一个比较漫长的过程。但是,这并不能成为我们减慢法治发展速度与进度,我们尽可能地、及时地矫正法治建设进展中的错、漏、偏、差,弥补不足,以健全和完善法治的和谐。社会和谐需要法治支撑,以法治为基础、为前提、为标准、为调谐器。同时,社会和谐也要求法治和谐,即法治各领域内部的自我和谐与各领域之间的相互和谐,以和谐的法治去促进和谐社会的构建,这是在构建和谐社会中的一项重要任务。
二、法治在和谐社会中的作用和意义
法治是社会关系和社会矛盾的调控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离不开依法治国。
(一)依法治国为维护社会的安定有序提供法律保障
一个和谐的社会,必然有稳定安宁的社会政治环境和有条不紊的社会生活秩序。如果社会动荡不定、秩序混乱、矛盾激化,人们就不可能和睦相处、安居乐业。然而,任何一个社会都不可能没有矛盾、冲突和分歧、裂痕。法治以法律的规范性、强制性为特点,通过立法和法律实施,调整社会关系、平衡社会利益、整合社会资源、维护社会秩序。只有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活各方面都有章可循,才能以文明、平和的方式消除社会不稳定、不和谐因素,真正做到政治安定、社会安定、人心安定。
(二) 依法治国为人与自然的和谐发展提供制度支持
自然环境是人类生存的前提和物质条件。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经济获得空前发展,但面临着人口膨胀、资源匮乏、环境污染等严重问题。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提高资源利用效率,是实现可持续发展的客观要求。以法律的形成确立人与自然和谐的基本原则,抑制和制裁破坏自然环境的行为,是建成生产发展、生活富裕、生态良好社会的必由之路。
(三)依法治国为协调各种社会利益关系和矛盾创造有利条件
社会公正是社会文明进步的重要标志,也是和谐社会的核心价值取向。维护和实现社会公正,关键在于妥善处理和协调各种利益关系,在全社会形成合理的利益格局。改革开放的深化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带来了我国利益主体和利益需求的多样化,使得社会利益关系更加复杂。如果各种利益关系和矛盾不能及时有效地得以调整和解决,就会在各个社会阶层和群体之间造成对立,甚至引发社会不稳定。以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为出发点,通过在民主基础上制定的法律法规,确定利益主体、界定利益范围、指导利益分配、协调利益关系,并对生活困难群众给予救助,就能维护社会公正,避免社会利益之争的激化,使各个阶层实现共赢共荣,共享社会发展进步的成果。
(四)依法治国为人们之间的诚信友爱创造良好环境
没有人与人之间的诚信,就没有相互的合作和普遍的社会认同,也就没有社会和谐。和谐社会要求社会成员之间团结友爱、和睦相处。法治社会可以创造诚信友爱所需的社会环境,有利于培养人们内心的宽容、谦让和互助友爱地相处。
(五)依法治国为激发社会活力创造宽松氛围
社会活力不断增强,是推动社会不断发展进步的动力源泉,也是现代社会的重要标志。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尊重劳动、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尊重创造,最广泛最充分地调动一切积极因素,发挥各方面的创造活力。依法治国通过法律的形式确认和维护劳动者的创业动力、经济利益和创造成果,调动劳动者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形成鼓励人们创新的良好氛围,营造平等竞争和共谋发展的社会环境。
三、加快依法治国进程,推进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社会主义民主法治建设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就,但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需要来看,还有不少问题亟待解决,必须加快依法治国进程,为构建和谐社会提供支持。
(一)强化法律宣传,营造法律至上、敬畏法律的社会氛围
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最根本的是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有机统一。要高扬民主和法治的旗帜,树立和维护宪法、法律的权威,把依法执政的过程作为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的过程。要坚持人民当家作主,不断拓宽渠道,积极引导人民群众合法、负责、理性、有序地参与国家和社会管理。要继续在全体公民中增强法律意识、普及法律知识,特别是加强对党员领导干部的教育,牢固树立法治观念,树立党在宪法和法律范围内活动的观念,支持和保证国家机关依法行使职权,为维护法律尊严、公民权利和社会公正创造良好的法制环境。
(二)强化立法工作,完善社会主义法律体系
完备的法律体系是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条件。目前,我国以宪法为核心的法律体系初步形成,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生活的主要方面,基本上实现了有法可依。但立法的领域、数量、质量等与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目标还有差距,必须下大力气研究解决。应树立以人为本和尊重人权的立法理念,对立法重点和利益协调方式进行相应的调整,实现立法与社会发展的和谐统一。应高度重视社会管理、公共服务,以及环境保护、资源利用和生态维护方面的立法;高度重视人民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的立法,特别是加强应对各种突发事件、保障农民利益、促进就业和完善社会保障,以及科技、教育、文化、卫生等社会事业发展方面的立法。加强环境保护立法,以法律制度维护和实现人与自然和谐相处。
(三)强化机制创新,推进司法体制改革
深入推进司法体制改革,首先要逐步建立健全“权责明确、相互配合、相互制约、高效运行”的司法体制,按照司法权的权属性质,合理划分和科学配置司法权,形成良性的制约监督关系,最大程度地防止司法领域里各种腐败现象的滋生。其次,应确立司法公正的价值目标,全力构建维护社会公正的司法体制,使司法成为维护社会公正的有效平台;充分发挥司法机关解决纠纷、化解矛盾、维护社会稳定的司法功能;实行司法公开,特别是审判公开,接受社会监督,确保司法公正的实现;提高司法效率,把效率和公正有机统一起来,及时化解社会冲突。
(四)强化打击力度,确保社会稳定和政治安定
和谐社会是一个稳定安宁的社会。政法机关要坚持“严打”方针,坚决打击危害国家安全的民族分裂势力、宗教极端势力、暴力恐怖势力等犯罪活动,维护国家的统一和安全;严厉打击杀人、抢劫、绑架、伤害等严重影响群众安全的多发性犯罪,努力创造良好的治安环境;依法惩治各类扰乱和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的犯罪,稳定社会主义市场秩序;积极查办职务犯罪案件,促进党风廉政建设与和谐社会建设。
(五)强化综合治理,发挥社会管理作用
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社会管理尤其重要。经济越是发展,越要重视和加强社会管理。第一是要加强对流动人口的管理,加大对其居住地的安全防范力度,认可他们对于城市建设作出的贡献,增强他们的“归属感”、“安全感”。第二是要加强对各种社会人的管理。研究加强对社会人进行管理的有效措施,严格落实属地责任、行业责任和单位、社区、企业法人责任,确保流动人口、下岗失业人员、民营高校学生等不脱管失控。第三是加强对社会组织的管理,发挥社会组织在社会管理中的作用,推动社会组织发展。
(六)强化执法监督,促进司法公正
第一是加强党委、人大对司法工作的监督。第二是发挥人民群众和社会舆论的监督。第三是发挥检察机关法律监督的作用。检察机关通过发出检察建议、出庭支持公诉、抗诉等法定程序,对诉讼活动实行全程监督,还有接受人民群众的控告申诉。通过这些做法,确保法律的统一正确实施,把立法意义上的公平正义,变成了人民群众看得见、摸得着的现实,增强人民群众对法治的信心、对法律的尊崇和守法的自觉性。
[论文摘要]在实现中央提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战略目标;图书馆作为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文化的组成部分,肩负着促进经济持续发展和社会全面进步,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精神文化的需求,提高全民族素质,增强综合国力的历史使命,为此,图书馆要充分体现自身优势为创建和谐社会发挥作用。
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提出,要建设一个各尽其能、各得其所而又和谐相处的社会,建设和谐社会是一项系统工程,其中的一个重要方面就是大力发展社会主义先进文化,为构建和谐社会提供强大的精神支撑。图书馆作为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文化的组成部分,肩负着促进经济持续发展和社会全面进步,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精神文化的需求,提高全民族素质,增强综合国力的历史使命。因此,图书馆要充分发挥自己的优势为创建和谐社会有所作为。
1 图书馆与和谐社会的关系
1.1 图书馆良好的社会形象与优良的文化传统有助于和谐社会的创建
作为一个为社会大众服务的公益机构,公共图书馆一直在国民中有着良好的形象。以其保存、传播知识所体现的知识性,被誉为“人类知识的宝库”,以其保存、培育、传播文化所体现的文化性,被誉为“人类的精神家园”。在提高民众的知识与文化素养中作用巨大,被人们视为成长、发展的良师益友,在社会上享有良好的声誉。公共图书馆通过它无私、公益的服务及这种意识的推广,彰显了社会的公共意识、有助于全体社会成员正确对待和处理人与自然的关系,尊重自然,保护自然,利用自然,造福人类;正确对待和处理人与社会的关系,维护社会秩序,完善社会功能,实现社会公平,保护个人权益,正确对待和处理人与人之间的关系,诚实守信、平等友爱,与人为善、尊重差异以达到各种关系和谐、统一。
1.2 图书馆以人为本的服务理念有助于人与人之间、人与社会之间的和谐统一
读者第一,服务至上,永远是图书馆的基本准则。在图书馆,每一个人都可以随意地畅游于知识的海洋,从中获得灵感,汲取力量。图书馆为人与人、人与信息交流提供自由的空间。通过开展各种类型的读者活动,深入宣传尊重劳动、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尊重创造以及尊重人格、尊重个体、关爱弱者、伸张正义、维护公平、保持公正等理念和典型,深入宣传社会和谐、民族和谐、城乡和谐、阶层和谐、群际和谐、人际和谐的价值和意义,使尊重、理解、文明成为社会氛围的基调。同时,还可借助文学艺术作品等所特有的“随风潜入夜,润物细无声”功能,作用于人的精神和心理层面,引导人们的精神消费,满足人们的精神需求和审美需求,调节人们的情感和心理,促进全体社会成员人格、意志、品格的完善,形成积极、健康、包容、宽容的心态,为和谐社会营造良好的心理基础和社会氛围。
2 图书馆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中的作用
2.1 图书馆能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提供思想和精神资源
图书馆作为公益性文化事业机构,具有传播知识、开发传递信息、进行社会教育、参与科学技术研究和保存文化遗产的职能,图书馆全面系统地收藏人类所创造和积累的各种信息资源,它能满足各种专业、各种职业、各种学历、各种文化程度的读者的需要。人类所创造的一切,无论以什么形态存在,图书馆都收藏有关于它们的文献。数字化图书馆还可利用现代高科技,通过互联网提供各种各样的文献和信息资源,它既是搜集、整理、存储、开发、传递与利用文献信息资源,为经济建设和科学研究服务的机构,又是广泛进行教育,普及科学文化知识,为广大群众提供精神食粮的场所,为构建和谐社会提供资源支持。
2.2 图书馆能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弘扬先进的民族文化
十六届四中全会指出,“构建和谐社会其中的一个重要方面就是大力发展社会主义先进文化,为构建和谐社会提供强大的精神支撑。发展先进文化,能够确保和谐社会发展方向的正确性和目标模式的科学性”。可见,先进文化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条件。是构成国民精神的不竭之源,作为积累文化、经营文化、提供文化与传播文化的图书馆,就是要利用图书馆这块文化阵地,来弘扬先进的民族文化,为人们提供更多的健康有益的文化成果,让人们在享受精神成果中净化自己的灵魂,提高自己的素质。图书馆利用丰富的人文馆藏资源和先进的网络信息技术作平台,深入宣传先进文化,改变读者的知识结构,提高人们的知识水平和思维能力。使人们在享受人类优秀文化熏陶的同时,来陶冶情操,净化灵魂。先进文化知识作用于人的精神和心理层面,引导人们的精神消费,满足人们的精神需求和审美需求调节人们的情感和心理,促进人们人格、意志、品格的完善,形成积极、健康、包容、宽容的心态,为和谐社会营造良好的心理基础和社会氛围。因此,和谐社会需要弘扬先进民族文化的图书馆。
2.3 图书馆能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发挥社会教育的职能
图书馆作为广受公众欢迎的公共文化设施,具有很强的社会宣传教育功能,在传播有益于社会进步的思想、道德、科学技术和文化知识,弘扬优秀文化和科学文化生活,提高公众素质,促进国际文化交流,营造全民学习、终身学习的学习型社会,提高全民素质等方面,图书馆都能发挥重要的作用,学习型社会具有持续、整体、全面的特点,是一个复杂的系统。在这个系统中,图书馆“开展社会教育”、“开发智力资源”的基本职能十分重要。图书馆的教育特点与学习型社会“持续、整体、全面”的特点是图书馆通过书刊资料外借、提供咨询服务、开展文化活动尤其是精神文明创建活动,以科学知识培养社区成员,以科学精神引导社区成员,以科学思想塑造社区成员,以科学方法武装社区成员,从而在社区内部形成科学、文明、健康、和谐、向上的文化生活环境,有利于营造社会和谐的理念和氛围。
2.4 图书馆为建设学习型社会,推进和谐社会的构建发挥着重要作用
建设全民学习,终身学习的学习型社会,是我国根据新世纪面临的形势和任务提出来的。建设学习型社会是建设小康社会的需要,也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需要。图书馆在建设学习型社会中的作用是多方面的,主要有社会学习潮流的引领作用、全民学习氛围形成的推动作用、信息服务的提供作用、继续教育开展的支持作用、提升社区图书功能的辅导作用等。为此,图书馆不要满足现有的服务水平,应积极采取对策,为建设学习型社会贡献自己的力量。笔者认为应在创新服务方式、打造学习型图书馆、提高社会服务职能、突出以人为本理念、更新服务观念等方面下功夫,为学习型社会的建设贡献自己的力量。
2.5 图书馆服务弱势群体,有利于促进社会和谐
知识是财富的源泉、教育是强国之本,图书馆是文明进步、社会发展的产物,文明越发展,社会需求越增长,社会越依赖图书馆。图书馆为和谐社会建设提供动力,加快社会文明建设步伐,服务弱势群体,有利于促进社会和谐。
在我国国民经济高速发展、人民生活水平提高的同时,产生了弱势群体(失业者、贫困者、残疾者、打工者、山区农民等)。弱势群体可以利用图书馆学习文化科学知识,可以从获取知识的过程中找到自信,可以在学习技能的过程中在社会上寻找自己的人生价值,使他们展现人生价值尊严,真正成为社会平等的一员,图书中蕴藏着科学和理性的思维,能引导社会成员明法、守法、依法办事,这一切都是维系社会安定的巨大精神支柱,
3 图书馆要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树立服务新理念
3.1 拓展图书馆社会教育职能,以多样化的手段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服务
随着和谐社会的发展和教育理念的更新,图书馆将成为多功能教育和社会终身教育的重要场所,其教育功能从间接转变为间接与直接相结合,从寓教育于服务到直接实施教育于读者,这就要求图书馆适应信息和知识经济社会的发展,进一步拓展其社会教育职能,使图书馆能够满足社会的需求。图书馆可以利用阵地及馆藏资源优势,开展公益讲座、读书节、展览、培训、组织读书俱乐部及其它各种社会教育活动等,吸引公众走进图书馆,利用图书馆,让图书馆真正成为人们获取知识的重要场所,成为人们文化生活不可缺少的组成部分。
3.2 整合图书馆的各种资源,最大限度地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服务
图书馆要充分发挥其在构建和谐社会中的作用,必须实现各种资源的整合。一是人力资源的整合,长期以来,人们认为图书馆的工作就是借借还还,谁都干得了,图书馆工作人员的基本素质一直没有很大的提高。而图书馆的工作性质实际上要求管理人员必须具备较高的知识层次、文化水平以及高度的敬业精神,没有一流的图书馆员就没有一流的图书馆。因此,图书馆员素质的提高是图书馆整体建设迈上一个新台阶的必要条件,也是为和谐社会服务的重要因素。二是藏书资源的整合。为和谐社会服务,仅靠图书馆的藏书是不够的,为了最大限度地发挥效能,加强图书馆之间的联合,实现资源共享是必要的。这不仅包括本地区图书馆之间的联合,也包括与外地图书馆之间的联合。在操作方式上可以依托计算机网络,签订馆藏资源有偿共享协议,三是网络信息资源的整合。图书馆一般拥有较为丰富的电子信息资源和完善的网络系统,网络资源的数量多,更新速度快,有着传统的馆藏所不能及的地方。但其内容交叉重复。缺乏应有的整合标准,给读者的使用带来一定程度的不便。因此,图书馆在充分利用这种网络优势的同时,还应进一步加强自身建设,依照统一的行业标准,提高资料的适应性,给尽量多的读者提供便捷服务。
3.3 打造与时俱进的学习型图书馆,推动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发展
论文摘要:职业教育作为与经济发展联系最紧密的教育类型,在和谐社会建设中有着巨大作用。发展职业教育有助于增强和谐社会的物质基础、有助于和谐社会的稳步推进、有助于和谐社会中不和谐因素的减少、有助于转变经济增长方式、有助于文化认同并为构建和谐社会凝聚力量,应在深化认识中促进其快速、健康发展。
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当前我国一项重大的历史任务,教育事业的和谐发展是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环节之一,作为教育重要组成部分的职业教育,与社会经济持续、快速、协调、健康发展关系最为密切,是实现社会、经济和谐发展的重要途径。但因传统人才观、择业观、劳动观及分配收益等多因素的叠加影响,职业教育的发展在一些地区还显得相对滞后,这就造成一边是大量高学历者找不到工作,而另一边缺乏技术工人特别是高级技术工人的局面。反思这一现象,除受到传统观念及客观因素影响外,人们对职业教育的价值功能及认识水平无疑也是关键因素,为此本文主要从职业教育在和谐社会建设中的价值功能和巨大作用,来进一步探讨以及提高人们对职业教育的认识,以此推动职业教育快速发展,最终实现社会主义和谐发展。
1职业教育是经济发展的“加速器”,发展职业教育有助于增强和谐社会的物质基础
对教育功能的认识,多年来也是人们争论较多的一个问题,党的后,我们已从单一的强调教育的政治功能,转变为全面认识教育的经济功能、社会功能、文化功能及政治功能,同时根据“人是生产中最重要的因素”这一观点,并积极借鉴现代西方教育经济学等理论,认为教育是一种最基本、最有价值的生产性投资,强调了“教育一劳动生产率一经济增长”这一链条中教育的经济价值。
新世纪,随着知识经济、信息时代的快速发展和现代科技在各生产领域内广泛的运用,教育对科技进步、经济发展的能动作用更显突出、更为重要。但在彰显教育对经济发展的能动作用时,在较长时期中人们较多地将目光投向普通教育尤其是普通高等教育,而对职业教育在经济发展、科技发展、社会发展中的功能强调不够、研究不深。实际上,我们对各种类型的教育进行比较就可看出:职业教育除与其他类型教育的历时性功能一样外,还具有其他类型教育所不具备的共时性功能,即可把具有普通文化素质的劳动力转变为某一行业的专门劳动力,使职业教育成为与经济发展联系最密切、作用最直接的教育类型。简单来说,职业教育可向经济社会提供能掌握和运用先进生产、现代技术的高技能人才,进而丰富社会的物质产品,推动经济社会持续发展。
在构建和谐社会的历史进程中,发展经济、不断增强我国的物质基础仍是一切发展的前提条件。以职业教育的发展与提高来推动我国经济持续、快速、协调、健康发展,便成为新形势下建设和谐社会的必然选择。正因如此,《国务院关于大力发展职业教育的决定》中从经济社会发展全局出发,将发展职业教育的战略作用定位为是提升我国综合国力、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途径。
2职业教育是社会稳定的“平衡器”,发展职业教育有助于和谐社会的稳步推进
职业教育具有一些重要的特质,对当前我国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构建具有特殊意义。其主要特质为:第一,职业教育是就业型教育。我国是世界上人口众多的发展中国家之一,就业问题在很长时期内是一个关乎人民安居乐业、社会稳定、国家长治久安的重要问题。对近年来劳动力市场的需求进行分析,我国劳动力市场的基本趋势是劳动力供给大于需求,因而职业教育在劳动就业中的作用就凸显出来,通过职业教育解决就业问题,对社会稳定和谐发展具有重大的意义。但现实情况却是很多人不愿进入职业教育领域学习掌握一至几门技术。致使就业成为一大社会问题。据有关研究表明:目前企业用人占主体地位,其所占比重达就业市场的95.4%,机关事业单位用人需求仅占1%,其他单位用人需求也只占3.6%,而且各技术等级的求人倍率均大于1,高级工程师、高级工、高级技师的求人倍率分别达2.09、2.06、1.88。这说明企业用人是主体。因此,满足这一劳动力市场需求的主力军。应主要是以培养实用型人才为特色的职业教育。第二,职业教育是实用型教育。从这一意义上讲,教育是从职业教育特别是从劳动技术教育开始的,职业教育是一种为直接进入劳动领域而准备的教育,其实用型特质是异常鲜明的。第三,职业教育是服务型教育。无论是从历史还是现实来看,职业教育都是我国教育体系中面向社会、面向经济、面向市场、面向民众特征最鲜明的一种教育类型,其服务于产品开发、技术推广、工艺运用、劳动者收入增加的作用是十分突出的。新世纪,我国职业教育坚持以服务为宗旨、以就业为导向的办学方针,突出了与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与产业发展相衔接,面向市场、服务社会的发展趋势。近年来,国家组织实施了国家技能型人才培养培训工程、国家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工程、农村实用人才培训工程、成人继续教育和再就业培训工程等,既突出了职业教育的本体功能,也推动了职业教育的健康、持续发展。
以服务为宗旨、以就业为导向、以实用为内容的职业教育所具有的特质,无论在促进劳动者就业、保持社会稳定还是在促进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及转变经济增长方式等方面都具有重要的意义。因此,发展职业教育,有利于形成各尽其能、各得其所、安定团结的良好社会局丽。
3职业教育是缩小赞富差距的“调控器”,发展职业教育有助于和谐社会中不和谐因素的减少
教育作为一项对个体、家庭和社会收益都十分巨大的长期性投资,在经济收入、社会地位、文化环境等尚不完全平等的条件下。常常可以通过提高个体的文化素质、实际能力而改善其生存状况。职业教育因其就业、实用等特质,可有效帮助弱势人群获得一技之长而拥有工作和收入,从而改善其生活条件与生存质。与普通教育相比,职业教育还具有周期短、见效快等特征,对贫困人口掌握一技之长来改善生活质量具有特别积极的意义。从我国职业教育的发展看,提高技能、促进就业、增加收入、消除贫困始终是近年来国家所关注、所要解决的一大现实问题。各地方政府也在积极通过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下岗再就业培训l等多种方式,使农村劳动力及下岗人员能顺利就业和再就业。如中华职教社从1995年实施了以职业教育扶贫为主要内容的“温暖工程”,建立培训基地106个,累计培训下岗职工和农民460余万人次,帮助180余万人实现就业,资助4O余万贫困学生接受职业教育,为减少贫困人口、保持社会稳定做出了积极贡献。
现阶段,在经济快速发展、城乡居民生活不断提高的同时,收入差距扩大、社会公平问题引起了党和政府、社会各界的高度关注。因此,重视收人分配、帮助弱势群体、维护社会公平正义,成为和谐社会建设的重要任务。因此,通过发展教育特别是发展职业教育,并以职业教育对个体所具有较高经济收益的能动作用,使部分处于社会底层的人群逐步通过掌握技术、诚实劳动、合法经营而富裕起来,进而有效地缩小城乡居民收入差距和不同区域、行业之间的差距。实现人与人、人与社会的和谐,应是通过教育公平而实现社会公平的一种必然选择,职业教育因其对个体具有较高、较直接的经济效益,在实现社会公正中具有特殊价值。
4职业教育是科技成果推广运用的“传播器”,发展职业教育有助于转变经济增长方式
我目日前正处于“第一次现代化”发展期。这一时期,劳动力将从第一产业向第二、三产业及第二产业向第三产业大量转移。同时,因新产业体系中科技含增加,传统劳动力要被高学历、高技能型人才所替代。JE是在这一外部环境的变化下,以职前教育、职后培训、转岗培训为基本形式的职业教育,已得到并将继续得到应有的重视和加强。同时,我困在这一时期,大量的新科技成果也被越来越广泛地运用于生产领域,劳动密集型产业将递减而技术密集型产业将递增,这就要求进入这些领域的劳动者必须是专业技能型人才。对这些人才的培养,则离不开职业教育的发展。
职业教育在新技术、新工艺、新产品推广运用中的作用日益凸。现阶段,东部沿海发达地区的部分企业出现因缺乏高技能、高素质人才而致使企业为人才问题而犯愁的现象,也进一步证实了我国职业教育发展相对滞后的现状。而一些企业推行“首席技工”、“首席技师制度”以及媒体所称颂的“重奖技能大师”、“高级工人开始享受教授专家待遇”等个案报道,也从正面说明了高技能人才在科技运用、技术推广、效益提高中的巨大作用。
在科技进步迅速、产业结构不断调整的客观条件下,要求教育不断加强与经济、科技及社会实践的联系与结合。职业教育作为与产业、企业及生产联系最紧密并与新技术、新工艺结合最密切的教育类型,就应以全面提升劳动者的整体素质为目标。而劳动者整体素质的提高必将有利于科技进步、产业结构升级,而科技进步、产业结构升级又有利于“人尽其才、财尽其用”的良好局面的建立与形成。
5职业教育是文化认同的“粘合器”.发展职业教育有助于为构建和谐社会凝聚力量
在现代社会中,人是职业的人,而职业的人又是职业文化中的人,同一职业的人易于形成文化认同,促进文化和谐,而文化和谐又是社会和谐的重要标志职业教育的发展有助于职业文化与文化的和谐,而文化的和谐又有助于社会的和谐。
发展职业教育有助于职业文化认同、促进社会和谐,主要是由于:首先,职业教育对职业文化的形成与发展具有重要能动作用。一定的职业会形成一定的职业文化,职业文化又成为社会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从教育与文化的关系来看,职业教育是职业文化的一部分,职业教育又作用于职业文化本身,并对培养对象产生重大影响。这一影响不仅在技术运用、技能掌握、知识提高上,而且还在职业道德、职业态度、工作热情等深层心理结构上。其次,职业教育对人类文化具有广泛的选择性。温总理在全国职业教育工作会议上曾指出,“职业教育具有鲜明的职业性、社会性、人民性”、“职业教育应该是面向人人的教育”职业教育的这一功能性质,使其所作用于的职业文化具有广泛性和群众性。因而,职业教育作用下的职业文化不仅在承认各种文化的存在价值及相互问的平等、独立,而且在加强不同文化之间的交流、沟通、理解及建立一种共生共荣的世界文化格局等方面具有重要的作用。在世界经济一体化、生产国际化不断增强的今天,以职业文化认同来促进文化认同,对推进社会和谐的必要性、重要性是显而易见的。再次,职业教育本身及其所传承、创造的职业文化极大地制约着某一职业、企业的稳定与发展。在形成企业文化中除需要企业自身的努力外,职业教育也是一个极其重要的力量,因产学结合、校企合作是当今职业教育发展的一大国际趋势。最后,职业教育的发展有助于消除职业歧视,形成“尊重劳动”的良好社会氛围。在大学生就业难而高技能人才供不应求的现实中,为何大部分人仍不愿上职业学校呢?原因是多样的,但“轻技术重理论、轻体力重脑力的”择业观仍是问题的关键所在。今后,我国教育、职业教育发展的难题之一就在于这一落后的择业观。以职业教育发展来形成重技能、重劳动的观念进而摒弃轻视体力劳动、鄙视实际技能的陈腐观念,应是在教育领域中的一大任务。
自然界的竞争是生物进化的动力和途径。通过物种之间的竞争,自然界呈现出生机与和谐。竞争是自然法则,也是社会发展规律。优胜劣汰是自然界和人类社会的普遍现象。优胜劣汰,促进着事物发展,推动着社会的进步。在市场经济运行中,优胜劣汰产生着良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社会资源得到优化配置,经济发展充满了活力。学校作为市场经济条件下的教育机构,无可避免地受到市场经济大潮的冲击,学校之间的竞争也日趋激烈。
一、学校竞争的表现形式
在经济学中,竞争是商品生产者和其他经济利益主体为获得有利的生产和销售条件,为获得更多的经济利益而展开的角逐。学校之间的竞争日趋激烈,原因有:其一,知识经济时代,学校作为创新知识、传播知识的机构,伴随着知识的迅速更新而变化,学校之间的竞争也随之不断变化。其二,中国加入WTO后,逐步开放了教育服务市场。国外的学校、培训机构、教育公司大量涌入我国。其三,随着生育率的降低,在校学生人数不断下降。其四,国家对教育的投入有限。最后,随着家庭经济收入的不断提高,家长的“择校”意识越来越强。学校之间的竞争可以从以下三个方面进行梳理:
第一,从竞争的主体关系和竞争主体的所在领域角度分析,学校竞争分三个层次。一是同一领域不同办学类型、层次学校的竞争。譬如,同一地区的普通高中之间,公办学校与民办学校之间的竞争;国内学校与国外学校之间的竞争等。二是同一领域同一层次的竞争。例如,某个省的省一级重点中学之间的竞争。三是不同办学领域的学校在资源(如教师、办学经费)、学术(教师竞赛、科研)等方面的竞争。
第二,根据竞争的手段,可把竞争区分为价格竞争和非价格竞争。学校通过降低教育服务价格而争夺市场份额的竞争是价格竞争,它是竞争的基本和主要手段。例如,有些学校为争夺优秀生源,或开出高额奖学金或降低学费。在这种竞争中,争夺市场的最有效手段是降低价格。如果学校不降低教育服务的价格,而是通过价格以外的其他方法和途径去争夺市场份额,就是非价格竞争。如提高教学质量、营造校园文化、改善校园环境、加强营销策划等。
第三,根据竞争的内容,可把竞争区分为资源之争和地位之争。学校的资源之争主要是生源、师资、投资之争。生源的竞争包括生源的数量、质量的竞争。生源是学校得以生存的基本条件。学生既是学校的被教育者,又是学校的“客户”,是教育成本的重要负担者。没有生源或生源不足将使学校无法获取收入或使教育成本难以得到补偿;生源质量不高,结构不合理,又将直接危及学校的教学质量。因此,较多较好的生源就成为学校竞争的首要对象和目标。本论文由整理提供师资在很大程度上决定一个学校发展的规模、水平和态势。随着我国人事制度的改革,人员的流动性越来越强,对师资的竞争也将越来越激烈。此外,国内公办学校占绝大多数,公办学校的教育投入主要由政府承担。由于政府教育投资在一定时期内是有限的,其投资方向、地区布局、投资重点、投资定额、投资基数受到多种因素制约,因此,学校对政府投资的竞争不可避免。
当然,随着市场机制的健全,各级各类学校将在金融投资市场上展开激烈的竞争。学校地位的竞争包括学校硬件设施、学术地位、教学质量、市场占有份额、声誉等各方面的竞争。地位竞争的背后,是质量、实力、效益的竞争,是学校综合竞争能力的最高体现。学校地位分三种类型:一是政府认可的学校地位。例如政府评议的国家“211”大学;政府主评的省级重点中学、示范学校等。二是民间机构对学校的排名。例如高校科研排名、综合实力排名等。三是市场认可的学校地位。这种类型的学校是消费者根据自身需求、价值判断所形成的。由于消费者的知识背景、阅历各不相同,对学校的认识各不相同,而且随着时间的推移不断变化。消费者对学校地位排序的标准会深深影响学校的办学行为。最明显的当属高考升学率的排名竞争。由于我国高等教育资源稀缺,而且高中升学率成为家长、学生对学校排名的唯一标准。而且高中升学率的竞争一直延伸到初中学校“重点高中升学率”的竞争,以至小学、幼儿园的竞争。
二、学校竞争与和谐发展
按照中国文化的释义,“和”即和睦之意,含有和衷共济、政通人和、内和外顺等意;“谐”即为相合之意,强调顺畅、协调,力避相互抵触和冲突。因此,“和谐”亦是和睦协调之意,即强调矛盾双方在一定条件下达到统一、协调。竞争与和谐是相辅相成的,如果竞争过度,会造成资源浪费;如果和谐过多,就会缺乏生机和活力。
(一)计划经济条件下的学校竞争与和谐
计划经济条件下学校也存在着竞争。在计划经济体制中,政府对资源进行配置,所以,学校竞争是不完善的。学校的竞争目标主要是政府的政策、资金、教师等。对于生源,由政府统一规定。例如,政府规定学生按照户籍关系就近入学,限制了学生的流动。学校竞争的典型形式是参加政府举办的各种评奖、评估等活动。例如,一些省份在各县市区限制省级重点中学名额。县市区政府对创建重点学校的学校进行政策扶持,实行资金、师资的倾斜等,因此造成许多学校通过各种方式争取“创重点的名额”。此外还有创省级、地市级文明学校的名额之争、绿色学校的名额之争等等。学校的管理者认为,只有乐此不疲,才能体现出自己的能力。可见,在计划经济体制中,学校的竞争最终是“政绩之争”,是政府主导的竞争。学校之间的竞争最终会走向和谐———一种缺乏创造力的和谐。
(二)市场经济条件下的学校竞争与和谐
市场经济条件下学校间的竞争受到国际国内政策、法律、规则的约束,并不是完全的自由竞争,而是一种良性的竞争。由于学校间的竞争在更大的空间展开,学校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被充分地激发出来。从竞争结果看,学校竞争形成了更好的教育服务,产生了更多的创造型产品,出现了“万紫千红、百花齐放的”和谐局面。
1.学校竞争推动学校内部和谐发展
“家和万事兴”———在竞争压力的推动下,学校内部向“和衷共济、政通人和、内和外顺”转变。学校是由学生、教师、管理人员和其他教辅人员组成的按照一定规范相互联系的特殊社会组织。校园和谐主要是指校园内部各要素处于一种相互依存、相互协调、相互促进的状态,主要表现为校园组织结构要素的和谐、教育环境的和谐、教师间人际关系的和谐、学生间人际关系的和谐、师生关系的和谐以及自我教育、家庭教育、社会教育和学校教育的和谐等等。和谐校园是学校结构、质量、效益、规模和速度等要素的和谐发展,是校园人际关系的和谐发展。这就是说,人与人之间和而不同、互相尊重、平等互利、团结友爱,既包括个人与个人之间、群体与群体之间的关系和谐,也包括个人与群体之间的关系和谐。和谐校园是自我教育、学校教育、家庭教育和社会教育的和谐统一。学校的和谐发展依赖于竞争。竞争打破了学校间的平衡。如果一所学校率先开展“合格+特长”的教育,并且取得了良好的效益,马上会有其他的学校模仿。竞争促使学校办出特色,竞争加速了新理念、新技术的传播,推动了教育不断向前发展。学校在这个平衡———打破平衡———平衡的过程中,或获得发展或被淘汰。“竞争所引起的创造性破坏”的结果是学校间在更高层次上的和谐。竞争与和谐并不是作为对立的两极而存在。相反,它们看上去像是一个连续体的边界。这种和谐,可以称之为“创造性和谐”。超级秘书网
2.学校竞争促进社会和谐发展
所有的社会都是竞争与和谐并存,否则就无法长久存在。纯粹强调竞争的结果就是西方哲学家所谓的“自然状态(stateofnature)”———一种异常的状态,在这种情况下,没有人彼此合作,偷窃财产、掠夺他人自由乃至生命的现象屡见不鲜。如果杜绝最后仅存的一点点合作的话,这样的社会就不会存在。纯粹强调和谐则会导致社会无法适应外界环境,无法自我保护,终将走向灭亡。[2]教育在经济社会发展中起着先导性、全局性、基础性的作用,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进程中扮演着重要的角色。以教育公平为主题,以促进人的全面发展为根本目标,本论文由整理提供以弘扬优秀传统文化为重要内容,以社会工作、学科建设和人才培养为新的生长点以及以维护安全稳定为“硬指标”的教育改革和发展,成为构建和谐社会的一项基础工程。美国智囊机构兰德(Rand)公司1999年教育研究报告(ClosingtheEdu2cationGap:BenefitsandCosts)的主要结论是:教育公平,能够给政府创造巨额的财政收入,给社会带来巨大的经济效益。[3]
教育公平是社会公平的起点,是构建和谐社会的基石。人们接受教育的不平等直接影响到将来经济收入的不平等,进而埋下城乡、区域、阶层矛盾的隐患,与构建和谐社会背道而驰。最近,一份关于我国高等教育公平问题的研究报告显示:清华大学、北京大学等国家重点大学在20世纪90年代以来招收的新生中,农村学生的比例呈下降趋势。这不能不引起我们的警醒。[4]于是,许多人面对如何实现教育公平这一教育改革发展的难题感到困惑:在资源有限的条件下,如何提高教育资源的使用效益?如何使更多的人受到更好的教育?市场经济条件下的学校竞争给出了答案:学校竞争是实现教育公平的途径。竞争能在整个教育范围内形成优胜劣汰机制,优化教育资源配置,从而实现教育公平。市场竞争能使学校个体提高资源使用效率,如杭州市政府为破解“上好学难”的难题,充分释放现有教育资源的潜能,多渠道调动社会办学资源,积极推进“名校集团化”战略。实施“名校集团化”战略后,名校这一公共资源实现了效益最大化。名校通过兼并、改造弱校等方式进行扩张,在与其他学校的竞争过程中“做大作强”。总之,学校竞争激发了学校的和谐发展。通过良性竞争,教育资源达到了合理的配置,产生的社会效益、经济效益大大提高。学校竞争是实现教育公平的途径,教育公平是构建社会和谐的基石。让每一个学生接受相对平等的教育,这种起点的公平是实现广泛社会公平的前提和基础。
参考文献:
[1]查尔斯•李.龙与牛仔———美国人眼中的中国商人[M].北京:中国海关出版社,2006.
[2]李耀臻.关于构建和谐校园的理论思考[EB/OL]./content/20050629.
【论文关键词】刑事和解恢复性司法制度构建
一、刑事和解制度的含义
刑事和解又称受害人与加害人的和解、受害人与加害人会议、当事人调停或者恢复正义会商,一般是指在犯罪发生后,经由调停人的帮助,使加害人与被害人直接商谈、加害人以认罪、道歉、赔偿等形式与被害人达成和解后,司法机关予以认可并作为对加害人刑事处分的依据。[1]刑事和解的目的是弥补受害人所受到的损害,恢复加害人所破坏的社会关系,并使加害人改过自新,重返社会。
二、刑事和解制度在我国的可行性分析
(一)有利于促进和谐社会的构建
刑事犯罪就其本质而言就是对社会秩序的一种冲击和破坏,和谐社会的核心需求就是要将被冲突或犯罪行为破坏的社会关系予以恢复。刑事和解制度的根本价值是修复被破坏的社会关系,它保障了被告人和受害人的合法权益,对犯罪进行了有效的调控和预防,维护了社区的安定和谐,在一定程度上体现了司法民主精神和以人为本的精神,体现了刑法的谦抑性,多元化的解决纠纷,进行司法分流,节约司法资源,它的价值取向和目标与和谐社会的特征是一致的,并能在和谐社会的构建中发挥积极作用。[2]
(二)符合宽严相济的刑事司法政策
宽严相济是我们党和国家的重要刑事司法政策,是检察机关正确执行国家法律的重要指针。宽严相济的实质,就是对刑事犯罪要区别对待,做到既要有力打击犯罪、维护法制的严肃性,又要尽可能减少社会对抗,化消极因素为积极因素,实现社会效果与法律效果的有机统一。宽严相济,讲究在突出打击严重刑事犯罪的同时,对犯罪区别对待,实行“轻轻重重”的刑事政策,重罪重判,轻罪轻罚。[3]刑事和解与宽严相济刑事政策之“宽”具有一致性,对于轻微刑事案件适用刑事和解,体现了宽严相济的刑事执法理念,是贯彻落实宽严相济刑事政策的应有之义。
(三)有利于全面保障人权
刑事诉讼中的人权保障,应包括对加害人、被告人、罪犯及被害人的人权保障。刑事和解制度体现了对被害人和加害人进行司法保护的思想,它的价值兼容了被害人、加害人以及社会利益的全面恢复。对符合刑事和解兼顾被害人的物质利益与精神利益的恢复,淡化受害人的报应情感,从而降低受害人再度被同一加害人侵犯的可能及对此的担心。同时刑事和解实施的结果有可能导致不再启动或中止对加害人的刑事追诉,也就避免了定罪量刑对加害人造成的“标签效应”,从而使加害人可以更加自然地实现再社会化过程。[4]
(四)节约司法成本,提高诉讼效率的需要
在司法有限的前提下,为了更好地完成诉讼任务,就必须高效地利用有限的司法资源。刑事和解制度的突出优点就在于能使特定的案件在不交付审判的情况而终结,缩短了诉讼时间,使双方当事人的利益诉求以较快、更便捷的方式实现;节省了大量的人力、物力和财力,减轻了当事人的诉累;使司法机关得以集中精力去处理更为重要的案件,使“需要公正的案件更加公正,需要效率的案件更加有效率”[5],从而达到讼经济的目的。刑事和解制度的运用,可以有效节省司法成本并促进司法资源的优化配置,从而提高整体司法效率。
三、我国刑事和解制度的构建
刑事和解既是一种制度构建和司法模式,更是一种司法理念,在现有的法律制度框架下,应不断地丰富刑事和解的理论和实践,从而为司法制度的改革、和谐社会的建设做出贡献。
(一)刑事和解制度的构建
1、进一步完善立法,将刑事和解制度转化为法律制度,以法律明文规定的形式加以规范。在刑事和解程序中,刑事诉讼法应当就刑事和解的适用条件与案件范围、刑事和解的提出与受理、刑事和解的方式与步骤、刑事和解调停人的选择、刑事和解协议的审查与认可等作出明确规定。这样才能使刑事和解制度有法可依。
2、在侦查阶段应慎用刑事和解
在侦查阶段,侦查的任务就是收集证据,查明犯罪事实,抓获犯罪人,使未暴露的犯罪事实最大限度地“还原”。[6]在侦查阶段进行刑事和解,一方面不利于侦查机关收集证据,若在事实未查清、证据不充分的情况下勉强让双方进行和解,容易导致“以钱买刑”情况的发生;另一方面,也不利于加害人及被害人权益的保护。当然,在侦查阶段若证据充足,符合适用刑事和解情形的,还是可以适用刑事和解程序的。
3、刑事和解的适用条件
刑事和解的适用应具备以下条件:(1)案件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这是适用刑事和解的基础条件。(2)加害人的有罪答辩。加害认罪是刑事和解的先决条件,有罪答辩意味着加害人承认犯罪行为是自己所为。如果没有加害人有罪答辩的先决条件,则无法实现刑事和解为被害人提供疏通情感阻滞渠道的预期目的。(3)和解必须出于双方自愿。自愿是刑事和解程序的启动必要条件之一,包括被害人和加害人双方自愿,即无论是加害人的悔罪、道歉和赔偿还是被害人放弃对犯罪嫌疑人刑事责任的追究,都必须出自双方的真实意愿。(4)双方当事人为自然人。
4、刑事和解的适用范围
根据刑法、刑诉法及最高人民检察院的《关于在检察工作中贯彻宽严相济刑事司法政策的若干意见》、《人民检察院办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的规定》以及《关于依法快速办理轻微刑事案件的意见》等有关规定,笔者认为,检察机关适用刑事和解的适用对象应当主要包括以下几类:(1)未成年加害人;(2)成年加害人中的初犯、偶犯、过失犯;(3)亲友、邻里、同学同事之间因纠纷引发的刑事案件。同时,对于危害国家安全、危害公共安全的犯罪案件,以及公职人员的职务犯罪等公害案件不适用刑事和解,这是因为这类公害案件侵害的是公众的利益和国家的利益,且公权具有不可让渡性。
5、刑事和解协议的审查及协议履行与监督
刑事和解是加害人与受害人双方以非诉讼方式解决刑事案件,在调解过程中可能存在威胁、利诱以及弄虚作假等非法交易情况。同时,刑事和解制度使司法人员手中权力扩大,少数司法人员可能利用刑事和解权,收受当事人贿赂,以案谋私,曲解法律,强迫和解,或以刑罚代替和解相威胁等司法腐败现象。因此,检察机关要加强对刑事和解过程的控制与监督。
(二)相关配套制度的构建
1、增加社区矫正的非监禁化措施
社区矫正是指将符合矫正条件的犯罪分子置于社区内,由专门的国家机关在相关社会团体和民间组织以及志愿者的协助下,在判决、裁定或决定确定的期限内,矫正其犯罪心理和行为恶习,并促进其顺利回归社会的非监禁刑罚执行活动。[7]社区矫正体现了以人为本的刑法观念和刑罚经济性原则,它与刑事和解有着相通之处,将其推广应用将极大完善刑事和解制度的整体框架,使之具有可操作性。
2、建立暂缓制度
暂缓是指检察机关对应当的加害人,根据其行为性质、年龄、危害程度等情况综合考虑之后暂时不予,给予其一定的考验期限,令其进行自我改造和反省,根据其悔罪表现决定是否的制度。[8]在加害人与被害人达成和解的情况下,以暂缓为手段,在暂缓的期限内,根据加害人是否自觉履行和解协议的情况决定是否。[9]
3、建立刑事和解的宣传教育机制
当前,许多人还不了解刑事和解制度的内涵,应加大宣传刑事和解,使广大群众认清刑事和解与案件“私了”的本质区别,让广大群众了解及认同刑事和解。在司法人员中,要强化刑事和解的执行能力,严格刑事和解的适用范围、条件和程序,避免因刑事和解不当而产生负面的社会影响。
注释:
[1]参见陈兴良主编:《宽严相济刑事司法(编辑整理)政策研究》,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7年版,第253-254页。
[2]李军东:“恢复性司法的本土化改造——从构建和谐社会的视角看恢复性司法在我国的运用”,载《中国检察论坛》2007年第3期,第111页。
[3]孙宝民,吴春波:“和谐检察视野下的刑事和解制度再探讨”,载《检察研究参考》2007年第6期,第9页。
[4]甄贞、陈静:《刑事和解的可行性理论分析》,载《人民检察》2006年第14期,第11页。
[5]陈瑞华语,引自甄贞、陈静:《刑事和解的可行性理论分析》,载《人民检察》2006年第14期,第10页。
[6]黄汉勇:《轻伤害案件刑事和解的适用与完善》,《检察日报》,2007年3月27日。
[7]参见2003年9月1日,最高人民法院与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联合下发的《关于开展社区矫正试点工作的通知》。
[关键词] 法治国家;和谐社会;司法伦理;司法公正;社会正义。
和谐社会是公平正义、以人为本的社会,而实现司法公正、维护社会正义是司法行为的最终追求,也是司法伦理道德建设的最后目标。然而,据社会调查,人们对国家司法人员的信任程度“非常信任”的占5. 98% ,基本信任的占31. 6% ,表示不信任的占16. 6% ,不很信任的占20. 95%,还有表示因人而论的占30. 76%。[ 1 ]人们对国家司法人员的这种低信任度表明,我国的司法伦理道德建设还存在很大的问题,而这恰是能否实现公正司法,树立司法权威的重要因素。因而,针对我国司法人员伦理道德的现状,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对司法伦理道德建设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一、加强司法伦理道德建设的重要现实意义在于为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提供司法公正的平台。
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必然要求司法公正,这是当代法治社会的基本要求。司法公正是实现依法治国的基本保障,也是实现社会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然而,任何公正性都是建立在道德之上的,无道德就无公正。从这个角度说,司法公正的伦理价值就在于其公正性,公正是谈论司法合理性的一个必需的道德维度。按照法理学的要求,司法如果失去了公正,也就失去了灵魂,失去了它存在的价值意义。
最高人民法院肖扬院长说,公正司法,对每一个法官而言,就像阳光对于每一个人那样,是生命中的一部分。但目前确实存在一些司法不公正的现象(如湖北省的“佘祥林案件”) ,原因之一就是司法人员的道德素质和职业操守不能与司法公正的要求相一致。事实上,由于司法的性质所决定的,司法人员应当比其他职业的从业人员具有更高的职业道德要求,例如司法人员自由裁量行为就直接影响司法公正的实现,而司法人员自由裁量行为合理性的主要依据是司法人员的价值观以及伦理道德水平,因而司法人员的伦理道德是实现司法公正的必然内容。
尽管司法人员的德行对于司法活动保持公正性具有极其重要的作用,但是,我国司法伦理道德现状还存在种种问题,还有待进一步提高:首先,司法过程中存在各种社会力量对司法行为产生干扰,影响到司法人员进行独立的司法判断,一些立场不够坚定的司法人员就容易受其左右;另外由于司法机关在行政上对政府的依附,造成各级行政机关的权力干预;再有,司法腐败现象时有发生,一些司法人员在办案过程中索要或收受财物,进行权钱交易,严重地影响了司法人员执法的公正性。因此,惩治司法腐败,实现司法清廉、司法公正,需要建立一套很好的司法伦理准则和执行这套伦理准则的机制。
司法权是一种中立性和终极性的权力,它对争执的判断和处理是最后的和最具权威的,这在客观上必然要求它代表社会公正。如果司法腐败,则人们最终说理的正常渠道被堵塞,社会公平和正义则必然丧失。正如弗兰西斯·培根曾说过的:“一次不公的司法裁判比多次不公平的举动为祸尤烈。因为这些不公平的举动不过弄脏了水流,而不公的裁判则把水源败坏了。”[ 2 ]所以一旦司法不公,对社会将造成极其恶劣的影响,打击的将是和谐社会的法治基础。因此,建设以法治为基础的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构建以公平公正为主要特征的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必须加强司法伦理道德建设。[论文格式]
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视野下加强司法伦理道德建设的基本原则。
司法伦理道德是由社会阶级结构决定的社会意识形态,随着社会的变迁而时有不同。“每一个阶级,甚至每一个行业,都各有各的道德。”[ 3 ]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目标就是营造民主法治、安定有序的社会环境,树立公平正义、诚信和谐的社会风气。因此,司法伦理道德建设必须坚持以下原则:
(一)公正原则。
柏拉图说过,“正义,总是从自己本阶级、本集团的利益出发赋予公正以不同的意义和模式,这就使得本质就是最好与最坏的折衷”[ 4 ] ,马克思曾经指出:“希腊人和罗马人的公正观认为奴隶制是公正的, 1789年资产阶级的公正观则要求废除被宣布为不公正的封建制度??所以关于永恒公正的观念不仅因时因地而变,甚至因人而异。”[ 5 ]这就说明,公正作为一种调节社会利益分配的原则,乃是属于价值和价值评价的范畴,因而处于不同社会和不同利益关系中的人们对公正原则的具体规定往往各不相同,甚至相互对立,于是便产生了不同的公正观,产生了不同的关于公正的理论。
事实上,公正作为一个规范的概念,本来就是人们在社会交往中与自身所拥有的利益相符合的正当关系或行为。司法公正既是司法活动的价值目标,也是司法活动的本质要求。从人际伦理的视角来看,司法公正首先就必须坚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平等标准。同时,司法公正与法律权威是相互相成的,从一定意义上讲,法律的权威要靠司法的权威来体现,司法的权威要靠司法信誉来实现,而司法信誉的树立,靠的就是司法机关忠实地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权,通过公正司法来赢得。所以司法人员应该从追求正义的目标出发,按照法的精神及其原则公平合理地处理事务,在一定范围内修补立法的漏洞,矫正立法的缺陷,实现法的正义。
(二)人性原则。
以人性角度来看,司法活动必须坚持人权标准,司法道德伦理建设必须坚持人性原则,做到以人为本。联合国各会员国一致通过的《世界人权宣言》
一开始就申明:人人生而自由,在尊严和权利上一律平等。司法的终极目的是指向人权,保护人权,尊重人的尊严。司法制度的人权保护目的要求司法公正应符合人权的标准。每一个司法人员都应该具有这样的基本人权意识:即在道德领域中,存在着好人和坏人之分,但在人权理论中不存在好人和坏人享有不同的基本人权。对于任何人,人权理论和实践都不应该存在双重标准,否则,法律和政府就会成为一部分人压迫和摧残另一部分人的工具。
司法伦理道德的人性原则也正体现出“人是目的而不是手段”这一最基本的伦理信条。司法伦理道德建设的人性原则就是要求司法人员按照法律的规定,在尊重当事人合法权利的前提下,对犯罪嫌疑人、被除告人以及服刑人员给予最大限度的人文关怀,尊重公民和当事人的意愿,保障其权力,维护其尊严,以公民和当事人为其主体,不能将其置于被处置甚至被凌辱,任由宰割的地位,要让当事人始终感到有一个公正、透明的“法的空间”存在,依据正当的法律程序而进行非歧视性、人道性、理性化的执法行为。
(三)平等原则。
司法伦理道德建设的平等原则是与宪法的平等权原则相契合的,即公民在法律面前要一视同仁地受到平等对待,不分性别、种族、职务、职业、社会出身、宗教信仰、财产状况,都享有同等权利,承担同等义务,不允许有任何不受法律约束的特殊公民,不允许有任何凌驾法律之上的特权,这体现了司法活动作为公权运用的特殊活动的一种特有的维护平等价值的伦理精神。如在“民告官”的行政案件中,由于行政机关处于管理者的位置,老百姓处于被管理者位置,两者在法律面前平等地位受到的挑战最大。
另一方面,司法公正的平等标准作为一种伦理价值标准,还蕴涵着浓厚的道义内涵,其中所蕴涵的扶危济困的伦理精神也成为司法公正的重要内容。如对弱势群体实行司法救助,减、免、缓交诉讼费用,使孤老残幼平等行使诉权成为可能等等,就是践履司法公正的平等标准的现实表现,也是司法公正的应有之义。
(四)理性原则。
司法公正的前提是司法的理性, 司法伦理道德建设的理性原则要求司法人员在司法活动中,能够依靠其所有的智慧和道德力量准确度量各个案间的差异,并依据法律的精神和原则作出理性的适当的判决。司法的公正一是导源于司法程序的公正,即司法活动要运用司法理性来运作司法过程;同时表现为司法实体的公正,即司法活动必须坚持事实认定的客观性、司法判决的合理性、刑罚适用的节制性,保证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公正、合理地司法,也就是运用司法理性作出正确的判断。
当然,加强司法伦理道德建设,除了应遵循上述原则外,还应加强制度伦理的建设,给司法人员遵守司法伦理规范以外部约束;建立有效的责任与奖励机制,培养司法人员遵守司法伦理规范的自律性;还要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在社会主义伦理观这一大的社会背景下培养司法人员的价值观。 []
[参考文献]
[ 1 ]廖申白,孙春晨。 伦理学新视点- - 转型时期的社会伦理与道德[M ]. 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 1997. 64.
[ 2 ]培根,水同天译。 培根论文集[M ]. 北京:商务印书馆, 1983. 193.
[ 3 ]恩格斯。 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4 卷) [M ]. 北京:人民出版社,1972. 236.
2008年中国图书馆学会第9次年会召开,年会主题为"图书馆服务,全民共享",这是中国图书馆学会第一次提出将图书馆的使命和职责延伸到全民共享图书馆服务的层面,体现了图书馆事业与时俱进、科学发展的前进轨迹[1]。而高校图书馆应该利用自身的优势,寻找新的知识传播途径,尝试着新的资源共享方式,为构建学习型、和谐型社区尽职尽责,为社区居民提供更深度、更细致、更全面的服务,将文化知识理念传播给大家,使每位居民都能从高校图书馆享受到获取信息知识的权力。
【关键词】高校图书馆;社区开放服务;优势;作用;
【中图分类号】G252.65
1高校图书馆面对社区开放服务具有的优势
1.1高校图书馆拥有环境和现代化设施优势
我校2007年建立了新校区,大力发展图书馆的建设,图书馆总共六楼,建筑面积1.82万平方米。环境优美,布局合理。具有现代化设备方面的优势。其网络条件、传输系统、以及包括服务器、交换系统和存储系统在内的软硬件设备等方面都有较好的配备。随着网络化、自动化、数字化的建设,图书馆不断更新服务设备,安装先进的集成管理软件,由手工借阅到电脑扫描,由人工目录到网上智能检索,读者完全可以通过联网微机进入图书馆,实现网上预约、借阅、续借、咨询等功能[2]。现在藏、借、阅一体,数字资源丰富,网络链接方便、快捷,大大节省了人力,方便了读者,无论是借阅服务、还是网上传输,或者是信息咨询,都可以较快地满足读者的要求,提高资源的利用率。
1.2高校图书馆拥有丰富的文献信息资源优势:经过多年的积累,我校图书馆积累了丰富的馆藏资源,目前馆藏量达35.51万册。其中,纸质图书14.65万册,电子图书20.86万册。各类中外文期刊823种,各类视频1400多种,馆藏图书以学尤其是中医类学科文献资源最为丰富......。除了学校收藏的专业书籍外,馆内还有大量的社会科学普及读物、各种期刊杂志,关于文学、艺术、生活及青年励志等综合性书籍。随着近年来数字图书馆的建设,我校建有自己的校园网,相继建立了馆藏资源数据库和各种中外文数据库,读者可以通过电脑网络远程利用图书馆的数据,可以充分实现信息资源的共享。丰富的馆藏资源,可以满足不同社会读者各方面的需求。
1.3高校图书馆拥有专业人才和高素质人力资源优势
高校图书馆具有一支高素质的专业人才队伍,我校图书馆工作人员必须要求具有本科学历,其中不乏研究生硕士学位人才。他们具有较高的政治思想素质、良好的职业道德修养、深厚的专业理论知识和丰富的实践经验。在文献信息收集、利用,计算机使用等方面,具有很高的水平。同时,学校还有一批品学兼优的"学生馆员",他们充满活力,知识丰富,工作热情,对学校图书馆的工作给予了很大的帮助,他们对海量的知识信息进行识别、整理、排序、推送,起到了知识导航员的作用。他们可以解答咨询问题,也可以辅导读者。高素质的人力资源使高校图书馆具有了得天独厚的优势,具备了为广大社区居民提供优质服务的能力。
2、高校图书馆在面对社区开放服务中的作用
2.1高校图书馆可以帮助创建"学习型社区"
伴随着知识信息化时代的到来,要求人们社会生活的知识含量越来越高,因此,终身学习必将成为社会生活的手段和方式。图书馆利用自身资源优势,为社区提供开放服务,让社区读者能走进图书馆阅读书籍、查询资料,为社区居民提供学习的平台,能够提高社区居民的思想认识水平和科学文化素质;可以设计各类丰富多彩、形式多样的学习活动,如举办读书节,科技文化节;可以举办便民书市,开展专家讲座、教育咨询、知识竞赛等活动,丰富社区文化生活,使高校与社区形成共同发展的关系,共同创造出文化科技品味较高的社区环境。高校图书馆把高素质的人力资源和精神资源推向社区,不但能普及现代科技科学文化知识,而且也能提升社区居民的生活技能,使居民形成良好的生活习惯,对居民树立终生学习的理念有极大的促进作用,推动了学习型社区的创建,促进了学习型社会的构建。
2.2高校图书馆可以帮助构建"和谐型社区"
社区是社会的基本构成要素,因此社区发展是社会化发育的重要标志。社会的发展和进步主要体现在社区的发展和繁荣上。作为高校图书馆,为社区读者提供了舒适的学习的环境、丰富的书籍资料等,对社区经济建设、文化建设、科学发展、教育发展等方面具有巨大的促进作用。图书馆为社区居民传播先进文化,开展道德教育、革命传统教育、反封建迷信、崇尚科学等多种形式的教育活动,可以帮助社区居民树立正确的人生观,正确对待各种利益关系,形成团结、和谐、积极向上的文明社会风气,进而起到维护社会稳定、促进整个国家社会进步和经济发展的作用[3]。在我国全社会构建和谐社会的今天,图书馆弘扬社会自由、平等、公正原则,为社会各阶层和群体获取知识和信息提供平等机会,既是图书馆精神的体现,也是和谐社会的体现。
高校图书馆不仅是先进文化的发源地和集散地,同样也是新技术的研发地和传播地,为社会和社区服务是图书馆的基本职责。高校图书馆应该履行自己的责任,将自己的文化渗透播散到周围,使公民从高校图书馆享受到获取信息知识的权力。总之,高校图书馆为社会和社区居民服务,既是社会和社区发展和建设的需要,也是高校图书馆自身发展的需要。
参考文献
[1]晏磊,高校图书馆服务社区的时间与探索[期刊论文]科技情报开发与经济2010(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