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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国际贸易结算;风险;对策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对外贸易活动不断发展壮大,我国已经成为全球第二大贸易大国。近些年随着我国在对外贸易中的崛起,我国企业进行国际贸易活动结算中的风险与日剧增。其中贸易结算是国际贸易的连接点,倘若结算环节出了问题,将导致整个贸易进程不能继续。为此,本文立足中国国际贸易发展的现状,对我国贸易结算中的风险与对策进行分析。以期更好地促进我国对外贸易的发展。
一、我国对外贸易发展现状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经济发展十分迅猛,特别是2001加入世界贸易组织以来,我国对外贸易活动增长速度很快,一跃成为全球第二大贸易大国。我国企业与外国企业之间的业务合作也越来越密切。但是在合作的背后,存在着各种贸易摩擦,我国已经成为贸易活动中的主要受害国之一,比如以美国为首的西方国家采取措施使贸易摩擦一步步升级,其中就有对结算方式的刻意限制,严重制约中国的出口,给中国带来巨大损失,也使中国商人对国际贸易的信心大大减弱。
二、国际贸易结算中的风险漏洞
国际贸易是国与国之间的活动,涉及的范围十分广,国际贸易结算中存在不少的风险与漏洞,本文对其归纳为以下几个方面:
(1)信用证结算产生的风险
信用证是现代国际贸易发展的产物,在国际贸易结算中频繁使用。因为在交易中存在较大违约风险时,信用证是支付交易成本最低的结算方式;然而当违约风险较少时,使用信用证结算则会增加交易成本。在国际贸易实务中,除了增加了贸易的结算成本,而且还有信用证结算本身的缺陷,其缺陷在于,信用证业务的实际效用偏重于促使进口方履行付款责任,而对出口方提供与信用证要求相符单据的约束力比较小。这就有可能产生买方违约的行为,买方在自己握有较多贸易主动权的情况下,必然会从众多贸易结算方式中,选择最有利于自己的结算方式,从而给卖方在资金收回方面产生一定的风险。
(2)托收结算的风险
托收是在出口方在货物装运后,开具以进口方为付款人的汇票,委托出口方银行通过他在进口方的分行或行向进口方收取货款的一种结算方式。托收的风险主要在于进口商在出口商的货物出港后,提出降价,这对出口商是十分不利的,倘若双方交易不能持续下去,那么出口商只能转卖他人或者把货运回,有些时候会给出口商带来极大的损失。有时货物已经到达目的地,进口商就是不赎单,结果造成了大批的滞港费、仓储费等。出口商不但没有收到货款反而无辜受到损失。
(3)直接汇款的风险
直接汇款是日常生活中最为直接的交割方式,这种结算方式的交易基础与银行完全无关,是一种完全的商业信用。直接汇款在外贸交易中虽然经历的程序简洁,但在汇款方式上过于固化,且受到汇率的影响,在经济发展迅速的今天,经济全球化已成为主流,倘若某国经济发生动荡,势必影响和、汇率的大规模变动,对交易带来潜在的威胁和风险。这是不太值得提倡的一种交易结算方式。
(4)赊销的风险
赊销是进口商与出口商之间的一种付一款安排。与预付货款相反,赊销是进口商尚未付款就可以提取货物,途径是出口商在装运货物后直接把运输单据寄交进口商。也就是说出口商在未获得付款或付款承诺之前就失去对货物所有权的控制。
三、国际贸易结算中规避风险的对策
(1)加强进出口商的资信认证体系建设
对外贸易经济活动中,交易双方的自信十分重要。当前进出口商或多或少的财务问题以及信用问题。为此,有必要从要全方位、深层次、多渠道对进出口商的综合经济情况和综合商业形象进行调查。其内容包括进出口商的工商注册情况、财务状况、公司结构、管理人员情况、历史重大交易额、法庭诉讼纪录以及专业信用评估机构对该公司的信用等级评估等等。通过资信调查,加强对进出口商的自信认证体系建设。
(2)适当规避信用证风险
供货商可要求将转让信用证改变为背对背信用证,必要时可在付款期限上做出让步,因为背对背信用证对供货商有利,其在提交相符单据后即可得到背对背信用证开证行的付款保证。此外,可要求转让行加保,明确其凭相符单据付款的独立的付款责任。在信用证结算方式下进口商存在着得不到或延迟获得货物的风险,故进口方也应加强风险的防范,确保装运的是合同所订的货物进口商可以请独立的有专业声望的检验公司实施装船预检、监造和监装,签发装船证明等,这是防止国际商贸活动中出口商进行诈骗的有效方法。进口方收到银行转来的各种单据后,要由有经验的人员对单据的真伪进行鉴别,以降低出口商伪造单据的风险。如有可疑之处,应致电伦敦国际海事局核实,单据核查属实后再付款,否则应立即通知银行,冻结资金,拒绝付款。
(3)多种结算方式并行
比如说部分信用证,部分托收。这是一种信用证交易和托收交易同时使用的结算方式。即一笔交易同时使用两种不同结算方式,即一部分金额做信用证,另一部分金额做托收。例如,一部分货款由进口商开立信用证,其余部分金额由出口商在货物装运后,连同信用证项下的装船单据,一并委托议付行通过开证行向进口商托收。信用证货款和托收货款可分别开立汇票,全套装船单据附于信用证项下的汇票;托收项下的汇票做成光票。为了安全收汇,出口商可要求进口商在信用证条款中规定,开证行必须在托收的光票收款后,方可交单。
四、结语
在对外经济贸易活动中,不论采用何种国际贸易结算方式,最基本需要关心的就是资信问题,只有交易双方都具备良好信誉,贸易才能顺利进行。当采用某种结算方式后,应及时考虑可能发生的风险,并尽可能采取相应措施来规避风险,只有这样,才能在国际贸易中,处于主动位置,在保护好自身利益的同时,从贸易中获利。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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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目前,高校国际贸易实务类课程设置较为分散,很多课程教学内容重复交叉问题严重,造成很多教学弊端。为更好地增强学生对国贸实务类课程的掌握,应整合相关课程的重难点及侧重点,保证有限学时下学生对实务知识掌握的宽度与深度。
[关键词]国际经济与贸易专业;实务类课程;整合
【中图分类号】G64
[中图分类号]G642[文献标识码]A
高校制定专业培养方案,都尽可能避免重复性课程的设置,规避重复性内容的教学。尽管如此,在现实教学环节中,重复性内容的教学,依然或多或少地存在于不同的课程中。[1]本文结合教学实践以国际经济与贸易专业实务类课程为例,分析教学中的重复性内容,并进而提出有效对策。
一、国际经济与贸易专业课程设置现状
课程的设置与专业培养目标息息相关。结合培养目标我国高校针对国贸专业一般开设公共基础课、专业基础课和专业课。就专业课而言,该专业的必修课程通常有国际贸易、国际贸易实务、国际投资、国际金融及国际结算等,选修的专业课通常有对外贸易概论、国际运输与物流管理、国际贸易惯例与规则、外贸单证等。既有理论课,又有实务课,有利于实现国际经济与贸易专业的培养目标。
本文基于该专业实务类课程的设置情况,通过对大多数高校课程开设情况的调查,发现实务类课程由于其内容的相近性以及授课学时的限制,授课老师对各课程的授课内容侧重点趋于一致,造成实务类课程中的重点内容各个课程都重点讲解,而对于那些凸显不同课程区别的内容,没有给予足够的重视,使得授课过程中教学内容重复问题突出,不利于学生拓宽知识面。
二、实务类课程教学内容交叉重复现状
由于专业课都是针对实现国际货物贸易的各个环节而设置的,所以交叉重复在所难免。本文重点就多数高校都开设的国际贸易实务、对外运输与保险、国际结算、外贸单证和国际贸易惯例与规则这五门课程之间在授课内容上的重复和交叉进行探讨,目的在于解决实务类课程教学内容交叉重复的问题。
多数高校中,国际贸易实务是基础和核心课程,内容最为全面,是其它实务类课程的前置课程。该课程主要研究国际商品交换具体过程,是一门具有涉外活动特点的实践性很强的综合性应用科学的课程。从总体上来说,国际贸易实务的可以分为两大模块,国际货物销售模块和其它贸易方式模块。其它贸易方式这一模块的内容,在其它四门课程中很少提及,不存在交叉重复的问题。各门课程的交叉重复主要体现在国际货物销售模块上。
国际货物销售模块包括三部分:合同条款、合同商订和合同履行。合同条款,以合同正文相关交易条款为基础,阐述在每一个条款的磋商和设定中应该注意的问题;进出口合同的商订和履行,主要涉及到合同的磋商过程以及合同的最终签订,是对合同条款进行综合运用的结果;而合同的履行则涉及到相关进出口业务流程和相关外贸单证。因此,各门相关课程相交叉的内容可以分成三类:外贸流程、合同条款和单证处理。其中涉及外贸流程的主要是国际贸易实务和外贸单证两门课程;与单证有关的课程主要是外贸单证,同时涉及国际结算和对外贸易运输与保险等课程。国际贸易实务介绍合同条款最多,同时其还涉及多门其它课程。
如果不经过共同研究,每门课程的授课教师各自独立地去确定授课重点的话,会出现不同课程的重点交叉重复的问题。因此,整合国际贸易方向的实务类课程的授课内容,避免过度交叉重复,既必要又重要。
三、避免过度交叉与重复的建议
合理安排相关课程的侧重点,能够有力避免过度交叉与重复,充分提高有限课时的利用率。
国际货物销售合同的主要条款包括品名、品质、数量和包装条款,国际货物运输及保险条款,价格及支付条款以及检验、索赔、不可抗力、仲裁等条款。有关合同条款的内容在不同的课程中可以做如下分工:品名、品质、数量和包装、检验、索赔、不可抗力、仲裁等条款在国际贸易实务课程中重点、详细讲解,其它课程不作介绍;国际货物运输与保险条款、价格及支付条款在国际贸易实务中都会做介绍,另外对外贸易运输与保险也会讲解运输与保险条款,而国际结算则包含价格与支付条款,但这两门课与国际贸易实务在侧重点上应有所不同。
(一)国际货物运输与保险方面交叉的处理
对外贸易运输与保险,这门课包括运输与保险两部分。运输部分的内容主要有运输方式、运费计算、运输单据及运输业务流程等;保险部分的内容主要有保险基本原则、海运保险保障范围、中国海运货物保险险别、伦敦保险协会海运货物保险、国际货物运输保险实务等。
首先,对外贸易运输与保险课时少,内容多,重点放在运输部分,保险部分只简略介绍保险的基本原则、海运保险保障范围和中国海运保险险别,不做深入讲解;国际贸易实务课程中对保险部分的相关内容做详细讲解,如深入分析海运保险的保障范围、中国海运保险具体险别及其承保范围、伦敦保险协会海运货物保险的具体险别及承保范围、外贸业务中相关的保险实务等。
其次,对于运输部分的内容,两门课程应该确定不同的侧重点。在国际贸易实务课程中,应把运输作为“外贸业务中的一个环节”;在对外贸易运输与保险课程中,应把运输作为“一项专门的第三方服务”。
1.运输方式方面,在授课安排上,应该侧重于国际贸易实务从总体上简略介绍相关内容,使学生对此有整体的认识;而具体内容应该有对外贸易运输与保险来讲授。
2.运费计算方面,国际贸易实务课程简略介绍运费计算的依据及方法;而对外贸易运输与保险则需深入详细讲解各种运输方式下运费的组成、计算依据和方法。
3.运输单据方面,国际贸易实务课程主要讲授提单的种类以及正面内容;而对外贸易运输与保险重点涉及提单的背面条款以及关于提单的国际公约。
4.运输业务流程方面,国际贸易实务侧重进出口业务中办理运输的操作流程;而对于海运、空运等主要运输方式下的具体业务操作细节应该由对外贸易运输与保险课程教授。
(二)价格与支付条款方面交叉的处理
价格,包括贸易术语的解释及单价、总价金额两部分,在国际贸易实务和国际惯例与规则中都有讲述,但重点内容应在国际贸易实务中详细讲述。
支付条款在国际贸易实务和国际结算中都有讲述。国际结算主要包括结算工具、结算方式和单据的处理。其中结算工具包括票据的基本知识;结算方式介绍汇付、托收和信用证这三大传统结算方式,包括各自的应用流程和适用的国际惯例规则。单据主要介绍运输单据、保险单据和其他单据,包括各类单据的制发及其在国际贸易实务流程中的使用。
首先,国际结算总学时较少,重点在结算工具和结算方式,而单据部分只对结算中涉及到的单据进行简要介绍,其他有关单据在相关课程中做详细讲解。
其次,关于课程中都包含的内容,即结算工具和结算方式,两门课程应当选择不同侧重点。
1.结算工具方面,国际结算着重票据的基本知识以及汇票、支票和本票三种票据的制发、使用和问题处理。国际贸易实务则重点讲解三种票据在使用中需注意的问题。
2.结算方式方面,国际结算主要介绍汇付、托收和信用证等三大传统结算方式的流程、当事人的责任与义务、资金划拨以及结算方式的应用。其中结算方式流程中涉及到的文件和单据是讲解重点。国际贸易实务重点介绍结算方式的流程,使其融入整个外贸业务的流程中。
(三)外贸流程和单证方面交叉的处理
涉及到整个外贸流程与单证处理的是国际贸易实务和外贸单证两门课程。
基于两门课程的设置的时间前后,国际贸易实务课程作为专业的基础核心课程,应该体现出对国际经贸学生普及外贸实践和流程的作用。在教学过程中需要把进出口贸易的基本流程阐述清楚,而外贸单证课程应该作为国际贸易实务课程完成后对进出口贸易流程中的具体业务的技能提升。因此,国际贸易实务应从宏观视角介绍合同是如何磋商乃至于达成的,贸易合同条款的设置和注意问题,进出口贸易是以什么形式达成的,相应的外贸流程是什么,单证缮制及流转不是重点,而外贸单证则从微观视角重点讲解不同结算方式下的进出口贸易的开展流程、单证缮制注意事项以及单证流转过程。
因此,通过对不同实务类课程在授课内容上侧重点的整合,可以保证相对有限的学时下,让学生对各门课程有深入地了解,对实务操作中的相关知识有全面的掌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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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国际结算;教学;课程
中图分类号:F240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673-291X(2014)13-0079-02
经济全球化背景下,中国市场要实现对外经贸的无缝接轨,就需要大量熟知国际金融、国际贸易规则和操作方法的专业人员。为了充分迎合市场需求,很多高校都开设了国际结算课程。国际结算是国际贸易和国际金融专业的核心课程之一,一方面要求学生掌握国际结算的常用规则,一方面要求其熟练掌握实务操作程序,因此这门课程的教学改革着眼点应按照理论充分结合实践的方式来进行。
一、教学内容的适应性调整
1.提高国际结算实践教学内容比重。国际结算课程操作性强,教学内容繁复,知识点细碎,而且国际结算业务多与国际惯例接轨,因此急需在教学中加大实践环节。在实践教学过程中,应充分调动学生的学习积极性,设计合理的实践方式和方法。国际结算授课可加大实践课程课时分配比例,实践课程中的操作指导可以将外贸公司的实物单证作为教学工具,让学生就单证进行审核,例如信用证章节可以让学生充分理解“单单相符、单证相符”的确切含义。
2.国际结算课程可根据学生不同的专业方向和就业方向选讲不同的课程内容。如对国际贸易专业的学生侧重于外贸单证的填写,国际金融专业的学生侧重于各类结算方式的业务流程,例如如何审核信用证、审核单据等等。国际结算课程对于国际经济与贸易专业的学生来说与外贸函电、国际贸易实务等课程承上启下,在讲解国际结算课程时外贸知识的注入更有利于学生理解国际结算的规则。
二、教学方法和手段的更新
1.双语教学。国际结算采用双语教学是因这门课程的特点而定的,国际结算内容主要涉及结算方式、融资方式、进出口贸易或非贸易工具的使用。国际结算业务既与商业银行的外汇结算部门紧密联系,又和外贸公司、货运公司和保险公司紧密联系,这些业务环节所使用的工具语言多为英文,并且国际结算课程本身所使用的术语涉及大量的英文表述,国际贸易惯例、外贸单证和票据均使用英文制作。双语教学可以帮助学生顺利掌握结算工具的使用,更好地掌握结算的基本知识和技能。
2.案例教学。国际结算的传统教学方法拘泥于多媒体课件或者板书,教师以课堂讲授理论知识为主。学生对从没接触过的具体操作业务很陌生,在单据和结算方式的讲授过程中,需要结合大量实际案例和设计练习题。在教学实践当中,我运用了案例讨论法来帮助学生理解掌握抽象的理论知识和繁复的实务操作流程。将学生分组,各个组承担不同的业务角色进行案例讨论。案例教学的意义在于:首先,学生可以针对不同的案例情景,站在不同的当事人角度进行讨论,既模拟了实务操作环节,又引入竞争机制。其次,活跃了课堂气氛,增强了学生的学习兴趣,同时促使学生主动思维,提高语言表达能力和分析问题的能力。最后,在讨论过程中,教师可以及时了解学生的学习状况,从而能够加以引导,提高了教学的时效性。
3.实践教学。在实践教学中,本着提高学生动手能力的原则设计实践环节。第一,要解决的是结算工具的使用问题,如单据的缮制,三种主要的结算工具:汇票、本票和支票,学生要学会认识和填写各种英文单据,教学采用课堂练习的方式,当堂练习当堂讲解。第二,认识三种主要的结算方式:汇款、托收和信用证,其中信用证业务实践环节占用时间较多,因其也是最为常用的结算方式之一。具体的实习和实践环节,通过进入外贸企业实习,参与具体业务的操作,通过案例实习让学生较快掌握课堂讲授的内容。第三,实践内容加快更新。向学生介绍最新的银行保函和信用证等的国际惯例和使用规则,加快更新专业知识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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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国际结算与单证实务”;本科教学;“国际结算”
[中图分类号]G642.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5-6432(2012)26-0101-03
国际结算课程是国际金融、国际经济与贸易专业的主干课程和其他专业的专业课,对不同专业不同层次的教学而言,其教学内容的侧重点应有所不同。在国际经济与贸易专业本科层次的教学中,应以理论联系实际为原则,突出其专业性、应用性和实践性相结合的特点,在教学过程中将培养学生扎实的理论基础和较强的实践能力有机结合。因此,研究国际结算课程的教学改革具有很强的现实意义。
1 开设“国际结算与单证实务”课程的必要性 一方面,传统的“国际结算”被归为国际金融课程的一部分,理论化色彩很浓,教师基本上只是从国际结算支付方式上去研究或教学,没有结合外贸企业的实际业务去研究。“国际结算”教学基本上采用以教师课堂讲授为主的教学方法,过于理论化与抽象化。“国际结算”的很多教学内容是来自一些国际惯例、条款, 内容枯燥,头绪繁多。学生普遍反映“国际结算”难学,知识掌握不牢。结果导致学生毕业后不能很快适应实际国际结算工作,学生的实践能力不能满足银行和外贸企业的岗位需求。虽然很多教师已经意识到了这些问题,并相应地在教学中增加了一些实践环节内容,但实际效果不够理想。
另一方面,一些高职院校贸易类专业以“外贸单证实务”课程取代了“国际结算”。“外贸单证实务”课程主要是处理外贸业务流转及结汇过程中的各种单证, 包括阅读、理解信用证和制作发票、提单、保险单等单据,这种技术性、技能性和实用性较强的课程对学生实践能力的培养起到了较好的作用。然而,银行和外贸企业需要的是不仅能够进行单证操作而且能够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国际结算人才。仅仅学会处理各种单证,还只是停留在较低层次的职业要求,只能满足用人单位的低层次需求,而无法满足用人单位对人才的更高层次的需求。对学生来讲,仅会处理各种单证,没有扎实的理论功底,也无法支撑其职业生涯的持续发展。
目前,国际结算及其相关业务已经成为各银行重要的利润增长点,银行普遍需要具备熟练的操作技能和分析解决问题能力的国际结算人才,对外贸行业来说,国际结算知识与外贸单证操作技能也是从业人员应具备的专业知识与技能。因此,培养具有扎实的国际结算理论功底和较强的外贸单证实践能力的复合型国际结算人才,要求我们必须对传统的“国际结算”课程进行改革,尝试将传统的“国际结算”与“外贸单证实务”课程进行有机结合,开设“国际结算与单证实务”课程,是一种有益的探索。
2 开设“国际结算与单证实务”课程的可行性2.1 教学方法的丰富
随着高等教育的不断发展,越来越多的教育教学方法被国内外专家提出并加以运用,有些教学法已相对成熟。例如,案例教学法,是为了一定的教学目标,对由教师选定或在教师的指导下由学生对选定的具有代表性的典型案例,进行有针对性的分析、审理和讨论;任务驱动教学法,是指在整个教学过程中以完成具体的任务为线索,把教学内容隐含在每个任务之中,并在完成任务的同时培养学生自主学习的习惯,从而引导他们发现、思考并寻找解决问题的方法,建构真正属于自己的知识与技能;项目导向教学法,是在教学过程中,根据不同工作岗位的要求,有目的地选定一些活动项目,以这些项目为导向,围绕项目开展一系列的教学活动;情境教学法,是指教师在教学过程中,运用多种教学手段,设计形象生动的场景,在有“情”之“境”中进行的教师的“教”与学生的“学”,以激发学生的认识兴趣和创造积极思考、探索的氛围。
2.2 教师队伍综合素质的提高
目前国际经济与贸易专业的教师基本具有硕士研究生或博士研究生学历,英语基础、专业基础都比较好。部分教师有过相关的业务经验;许多学校推出了“年轻教师下企业锻炼”计划,定期选派教师到相关企业进行业务实践;学校从银行、外贸企业等单位聘请既有专业理论、又有实践经验的业务人员、管理人员兼任实践教学指导教师。这些措施,为高校打造了一支理论与实践充分融合的高素质的国际结算教师队伍,为有效开展“国际结算和单证实务”课程教学提供了可靠的人才保障。
2.3 教学条件大幅改善
近年来,国家不断加大对教育的财政投入,使高校的办学条件得到很大的改善。各高校纷纷设立国际贸易仿真实验室,并配备先进的仪器设备,购进专业教学软件系统。同时,多媒体教室的广泛使用也给开展多方法、多形式的教学活动提供了便利条件,有些高校还开通网络教学平台,构建了学生课内课外均可与教师进行沟通的无障碍交流平台。
3 “国际结算与单证实务”课程教学的具体实施3.1 课程内容的整合
3.1.1 调整传统结算方式的教学内容
汇付、托收和信用证三大传统结算方式目前仍是我国外贸企业涉及最多的结算方式,尤其是信用证方式具有一定的复杂性,理应将其作为教学的重点内容。“国际贸易实务”是“国际结算与单证实务”的先修课程,在介绍支付方式这部分内容时,对传统的结算方式已进行了相应的讲授,所以不必再赘述其基本概念和业务流程,而是应当将相关的国际惯例融入进来,这样一来,既避免教学内容的重复设置,又避免了单独讲授国际惯例的枯燥乏味,提高课堂效率,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
3.1.2 重视新兴结算方式的相关内容
商业银行在国际贸易中的传统地位是国际结算中介,随着银行业务的不断发展,商业银行逐步演变为集账务处理、信用调查、风险管理、担保、融资于一体的综合机构,从而使国际保理、银行保函、备用信用证等新兴结算方式快速发展,而这些结算方式在提供高层次金融服务的同时也需要高素质的业务人员。因此,在教学中应给予这些结算方式充分的重视,投入更大的精力和更多的时间。过去的教学中仅仅对它们的概念、当事人、特点等进行简单的介绍,现在应增设其具体的业务流程和相关文件操作,如常用银行保函格式、保理协议等。
3.1.3 突出单证制作的应用性特点
单证工作贯穿于国际贸易业务的全过程,工作量大,时间性强,覆盖面广,不仅需要外贸企业内部各部门之间的协作配合,还必须与各个相关部门发生多方面的联系,同时,外贸单据也是处理争议,解决索赔的重要依据和法律文件。所以,这部分内容在教学中应占有合理的比重,突出对学生操作能力培养的同时,要注意与各种结算方式有机结合,不能单纯地介绍单证的填制。
3.2 教学方法的综合运用
3.2.1 运用案例教学法介绍结算方式
首先,教师要根据每节课的内容和教学目的,遵循时效性、代表性、启发性兼顾的原则,选取合适的案例,从而结合有关知识点,抓住学生的思维,激发学生主动探究问题的本质和解决办法。其次,教师要在合适的时机引入案例,对案例的性质、内容及分析要求作相应的说明,防止出现学生在思考和讨论过程中抓不住重点。再次,教师在学生独立思考后,组织学生开展讨论。若案例涉及内容较单一,可以直接采用分散讨论方式,若案例涉及内容较广,可以采用分组讨论,形成小组集体观点,再组织发言开展竞争性讨论。教师在整个讨论中要鼓励学生自己充分思考,积极讨论,除关键问题外,不能过多干预学生的交流和讨论,通过不断提出新问题,引导学生对案例作更深入的分析和讨论。最后,要对讨论情况作出正确的解答,指出讨论中存在的错误及造成错误的原因。
3.2.2 运用任务驱动法完成单证制作
单证部分内容主要是处理外贸业务流转及结汇过程中的各种单据,这部分教学内容特色突出,实践性极强,教师使用任务驱动教学法会收到更好的效果。比如,在讲解发票制作的过程中,教师首先简要介绍发票的主要项目和常用格式,再设计一个具体的信用证,准备一张空白发票或是让学生根据信用证内容设计一张适合的发票,由学生独立制作出符合交单要求的发票。针对所制单据存在的问题,安排学生共同进行讨论和分析,最后教师进行系统总结。学生在动手操作的过程中积极思考,更好地掌握制作单据的要领,而不是仅仅会在单据上机械地“填空”。
3.2.3 运用项目导向法开展实验教学
在每一种单据的制作均已学习完毕的基础上,实验教学环节是对单据制作的全面系统训练。这一环节可以采用项目导向法开展教学活动。教师首先将学生分成规模适中的小组,如一个自然班作为一组,然后给每一小组的学生布置一个相同的项目。比如,布置一个以托收方式进行支付的贸易合同,让学生根据该合同缮制相关的发票、装箱单、提单、汇票等单据,最后填制一份托收委托书,从而站在出口方的角度完成一个以托收方式进行的结算项目。在学生完成项目的过程中,教师可以巧妙地设计一些“小陷阱”,激发学生全局性地分析项目,完成项目。最后由学生提交全套单据,教师在批阅的基础上进行讲解,尤其是要注意把整套单据放在一个系统中进行总结和讲解,使学生更好地把握单据之间的内在联系。
3.2.4 运用情境教学法进行集中性实践
集中性实践环节是对“国际结算与单证实务”课程所涉及知识综合性的运用和实践。这一环节应开设在理论课和实验环节之后,学生在这一环节的活动具有更大的自主性和开放性,适合采用情境教学法来开展教学活动。首先学生根据情况组成两人或多人的小组,小组内成员虚拟一份贸易合同,并根据合同中选定的结算方式分别扮演不同角色,按照相关业务流程完成全部结算步骤,缮制和取得全部所需单证。教师在整个实践操作过程中充当的是组织者、指导者和评判者的角色,整个教学活动应充分发挥学生的主体作用,调动其自主学习的积极性。
3.3 其他应注意的问题
3.3.1 考核环节要综合全面
考核应包括理论考核和实践考核。理论部分的考核可以通过期末考试这种传统方式进行,卷面成绩按一定比重计入总成绩。实践部分的考核可以将学生在课堂教学、实验教学和集中性实践环节等方面的表现都纳入考核范围,加强对学生学习的过程管理,引导学生树立正确的学习态度,因此,可以适当增加实践考核的比重。
3.3.2 开展语码转换式双语教学
一方面,“国际结算与单证实务”课程中的重要概念、国际惯例、票据、单证等内容具有标准性、通用性和国际性的特点,英语是从事国际结算业务的通用语言。另一方面,课程内容专业性强,教学难度大,这就要求教学中既要一定程度上运用英语开展教学,实现教学内容的原汁原味,又不能片面追求英语授课的形式,要考虑学生的接受能力和对课程内容的理解程度。所以,语码转换式双语教学不失为好的教学方式,只要运用得当,定会取得良好的教学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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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的能力不仅仅体现在专业知识上,还体现在实际动手能力、技术熟练程度以及和他人的沟通能力上。王小艳(2011)结合国际贸易专业人才的特点,指出国际贸易应用型人才不仅应该具备思维、知识技能、身心道德、创新特质等基本素质,而且应该具备以“通识”为目标的专业基础理论、宽广的知识面,综合性的能力和全面的职业素养。综合来看,国际贸易应用型人才的能力结构包括掌握“必要够用”的国贸专业理论知识、基本的国贸专业实践技能,拥有良好的身心道德素质和较强的道德意志力量等一般素质,以及具有通识性的知识、综合性的能力以及全面的素养等。
2国际贸易模拟实验教学的能力目标分析
以软件为平台的进出口贸易模拟实验具有一个仿真的外贸环境的模拟场景,为学生全方位地接触国际贸易实际业务操作的各个流程,融入近乎真实的外贸环境,解决国际贸易业务中可能遇到的各种问题提供了良好的平台。其目标体现在:首先,通过虚拟的国际环境,学生通过扮演进出口、银行等不同角色虚拟贸易往来,可以切身体会实际业务中将会遇到的各种纠纷问题并及时解决,还能牢固掌握国际贸易中涉及的各种贸易术语、结算方式及其运作方式,同时也锻炼了自己的随机应变能力和沟通合作能力,为将来就业打下牢固的基础。其次,通过仿真的进出口贸易模拟实验平台,学生不仅可以熟悉外贸实务的具体操作,增强对外贸知识的感性认识,进一步巩固、深化已学过的知识,更加全面地掌握外贸实务、商务英语和电子商务等相关的理论与实务知识,还可以在具体业务操作过程中通过独立解决各种可能遇到的问题,提高其综合运用所学知识发现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此外,在业务操作训练过程中,学生还会学到各种职业通用的知识和经验,可在提高专业能力的同时,明显地提高社会适应能力。最后,在虚拟的外贸环境中,学生自己填制相关单据,自己选择结算方式和贸易术语等等,这些相关单据制作和现实的国际贸易是相通的,唯一虚拟的贸易往来的货物。学生通过模拟操作,可以经历全部业务操作过程,了解和弄清其各环节之间的联系,掌握各种进出口单据的填制、进出口业务的核算,学习商贸规则,熟悉市场机制。
3国际贸易模拟实验教学的能力结构框架
根据以上对国际贸易模拟实验课程教学的能力目标分析,通过国际贸易模拟实验课程的学习,学生应该具备的能力主要有国际贸易业务操作的专业技能、国际市场分析与决策的能力、灵活运用外贸知识综合解决问题的能力、其他综合素养等四个方面,为了更加详细和清晰地反映通过场景实课程的学习学生应具备的能力,本研究将各种能力进行了细分学生通过国际贸易模拟实验课学习应该具备的综合能力和具体能力,在这些能力中,业务操作专业技能的提高是国际贸易模拟实验最重要的能力目标,学生可通过选择不同的国际贸易术语和结算方法进行反复的训练,而恰恰是在业务训练的过程中,通过选择合适的贸易对象、与客户建立业务关系、进行出口报价的核算和进口预算以及交易磋商,国际市场分析和决策能力、灵活运用外贸知识的能力以及综合的职业素养都得以提高。
4国际贸易模拟实验课的教学模式选择
如何让学生更加全面地实现能力目标是国际贸易模拟实验教学应该重点关注的问题,笔者结合实验教学的实践,对教学模式提出以下几点建议。第一,教师参与角色扮演,且角色扮演方式要多样化。国际贸易模拟实验课程大多数是借助进出口贸易模拟实验软件来进行教学的,在这样一个模拟的实验平台上学生要扮演外贸业务中可能涉及到的不同角色,主要有进出口商、进出口地银行、供货商(工厂)等。教师在教学过程中可以扮演其中一个角色,随机选择一个学生作为贸易伙伴,将自己与学生进行贸易的这笔业务作为参考样本一边做一边讲解。教师的参与将大大提高学生的积极性和能动性。同时,为保证学生能尽快熟悉每一个角色的业务操作,第一笔业务尽可能让学生同时分担所有角色,这样学生就可以接触到几乎所有的外贸业务环节,而且通过教师讲解,可把以前学过的国际贸易相关的知识尤其是国际贸易实务系统地巩固一遍。在完成以自己为贸易对象的这笔业务之后,可以选择不同的角色(主要是在进口商和出口商之间选择)寻找贸易伙伴进行下一笔业务。在同贸易对手进行贸易时,以学生独立操作为主,老师指导为辅。学生在寻找贸易伙伴过程中,不仅要对市场信息进行收集、甄别和利用,对市场环境、潜在的竞争对手进行分析,还要对盈利能力进行估算,最终选择合适的贸易对象,这是一个能大幅度提高国际市场分析与决策能力的过程。而在这个过程中电子商务、外贸英语等知识也得到了很好运用。另外,在与贸易对手进行业务往来的过程中,各环节必须有序地衔接,否则业务流程就不能继续下去,这就培养了学生团队合作、协同作战的能力。第二,多种贸易术语和结算方式相结合训练。在国际贸易模拟实验平台上,涉及到多种贸易术语和结算方式,每一种贸易术语和结算方式的组合都构成了一种贸易方式。贸易术语的不同,意味着进出口商各自的权利义务和风险承担的变化,相应的进出口商的预算也会发生变化,业务环节也可能发生变化。如,用CIF术语时,由出口商负责运输和保险,而采用FOB术语时,则由进口商负责运输和保险。结算方式的不同,也会在进出口预算和业务环节上有所区别。比如,采用L/C结算方式时,就要涉及到信用证的申请、开立、审证等一系列环节,且银行收取的费用相对较高;如果是用T/T方式结算,那就省了这些环节,而且没有银行费用。学生选择不同的贸易术语和结算方式进行训练,可以接触到所有的业务环节和单据的制作与处理,可以熟悉各种贸易方式的业务特点及各种外贸法规,也培养了学生对国际贸易实务知识灵活运用的能力。第三,合理设置考核方式和标准。在国际贸易模拟实验平台上,可以设置对学生考核的内容,针对一笔业务而言,主要考核的是学生所扮演角色对自己公司和产品的宣传能力、盈利能力、单据缮制的准确性、整个外贸履约流程的完整性。这些考核标准和以上的能力指标是紧密联系着的。学生从不同角色资料的填写(相当于注册公司)到对自己公司和产品的宣传、到寻找贸易伙伴并进行核算和磋商、到整个外贸业务的顺利完成,无不体现了学生驾驭整个外贸业务操作的能力、市场分析和决策的能力、对外经贸相关知识灵活运用的能力,以及快速应变、理性分析、协同合作等综合的职业素养。对于单据准确性,一般是通过设置一个准确率来考核的,当单据的准确率达到这个百分比就可以通过,继续下一步的业务,如果没能达到这个准确率就不能继续进行。为了培养学生认真严谨的态度以及发现并解决问题的能力,单据的准确率可以设置得相对高一点,学生在完成单据过程中可以通过反复检查发现其中的问题,并运用所学的专业知识予以解决。对于盈利能力,要求所扮演角色的盈利能力相对均衡,也就是出口商、进口商和供货商各方都要盈利,且盈利水平大致相当,这是一项很重要的考核指标,因为这个最能培养学生驾驭整个外贸业务的能力。对于业务操作的完整性,每完成一笔业务才给业务能力分,如果在履约过程中,碰到棘手的问题就放弃的话,不仅该笔业务没有了业务能力分,还可能因为之前的操作将以前完成的业务得分拉下来。因此,业务完整性的要求对于培养学生坚持不懈的精神、全方位沟通和资源整合的能力有着重要作用。事实上,国际贸易模拟实验的教学对学生能力的培养是贯穿在整个业务操作过程之中的,在锻炼业务专业技能的同时其他能力也都得到了相应的提高。
5结语
关键词:海外欠款信用管理结算方式风险防范
自中国改革开放以来,中国企业出口贸易累计有1000多亿美元的海外欠款难以追回,有一些已经成为坏账。商务部对近千家出口企业所做的调查显示,中国出口企业的平均坏账率约在5%,有的企业甚至高达30%以上,远远高于西方发达国家平均水平0.25%至0.5%的水平,权威人士称海外欠款还会以每年新增150亿美元的速度增长。海外欠款如果无法追回成为坏账,很可能让企业陷入困境,即使经过努力追回,也会产生不小的损失。因此,如何防范海外欠款已成为每一家出口企业的当务之急,出口企业海外欠款的的成因
一、交易前期不重视对客户的资信调查,盲目追求销售业绩
中国企业大多采用低价竞争来扩大市场份额,一般把签订单视为经营成功的标志,而忽视了对贸易伙伴的信用调查、监控,从而导致了贸易欺诈案件不断发生,产生了大量的海外欠账,并且这种情况正由沿海大城市及经济特区向内地省份、中小城市及缺乏外贸经验的地区和公司转移。据调查,目前海外拖欠款中恶意欺诈已占欠款案的66%。
二、缺乏风险防范意识和规避收汇风险的手段
我国许多出口企业为了争取出口订单,不得不主要依靠价格策略,或在结算方式、付款条件等方面过度迁就客户。中国的出口企业以前一直以信用证为主要结算方式,这种基于银行信用的结算方式非常安全,只要出口商在信用证规定的时间内向银行提交了全套符合信用证要求的单据,就能得到开证行的付款。但进口商增加了开证费和开证保证金的负担,因此,为了减少资金占用,越来越多的进口商开始要求使用赊销或托收的方式结算货款。由于现在是买方市场,出口商为了赢得订单,往往向客户妥协,采取赊销或托收的支付方式。赊销或托收作为商业信用,虽然节省了进口商的融资成本,却加剧了出口企业的收款风险。尽管这些结算方式能促使出口额大幅上升,但也带来了大量逾期应收账款。同时大部分出口企业在采取赊销、托收的结算方式时,风险防范意识薄弱,很少采取国际上通行的国际保理业务,也很少投保出口信用险来保证自身的利益。
三、部分中国出口企业对及时收回账款的重要性认识不够,未能及时追收海外欠款
部分企业单方面追求销售业绩,把签得订单视为经营成功的标志,放松了对国际拖欠的管理。在回收货款时又总是担心对客户逼得太紧,客户会产生厌烦心理,从而会失去业务。因此,部分中国企业在出口后,不能够采取有效手段催取货款,逾期的欠款也总是由于不积极追讨而一拖再拖,最后变为坏账,难以收回。
四、部分国有出口企业缺乏科学经营决策程序以及约束机制
据统计那些巨额的多年难以讨回的海外欠款中有70%左右是由国有企业造成的。在1990年至1995年间,我国外贸企业为求出口创汇额,大量采用了赊销,致使那一时期的外贸企业呆坏账大量上升,使企业整体亏损。虽然出口额大幅上升,但伴随而来的是大量的逾期应收账款。同时国有企业的体制风险和其管理人员的道德风险,也是造成巨额海外拖欠的原因,出口企业应对海外欠款的对策应对海外欠款的关键在于事先的有效防范措施和事后的积极追帐手段。1.加强客户资信调查,建立规范的客户资信管理体系
出口企业在交易前应通过专业咨询机构对海外客户进行全面、认真、仔细地调查,及时掌握和了解其经营情况、资信及偿付能力,为扩大出口、安全收汇打下良好的基础。对所有往来客户逐一建立档案,设基本资料和往来资料两部分。基本资料反映客户的整体实力,包括经营状况及财务状况等,往来资料则反映与客户的交易记录及内部评价,包括与客户的交易时间、金额、付款情况等。根据客户的付款情况,评定信用等级,给予客户不同的信用额度,做到心中有数,有的放矢,力争规避收汇风险。
2.认真制订出口合同条款,慎重选择结算方式
合同条款是交易双方当事人在交接货物、收付货款和解决争议等方面的权利与义务的具体体现,也是交易双方履行合同的依据和调整双方经济关系的法律文件。一份完整的出口合同要对交易各环节、各要件做出明确的规定,尤其要重视支付条款中的结算方式。在支付条款上,对于商业信用好的客户可以选用汇付、赊销和托收的结算方式,而对于初次交易,且金额较大的交易尽量使用信用证的方式结算。
3.在结算方式为赊销和托收的情况下,出口商要适当选择国际保理和投保出口信用保险
当企业以托收或赊销方式成交时可以通过国际保理业务转移出口商的收汇风险,使债权得到保障。国际保理业务是一种新型的集企业资信调查、账目管理、贸易融资及信用风险保障于一体的综合。采用国际保理对出口商的作用主要有安全收汇和融资便利,是出口商防范收汇风险的一个理想选择。投保出口信用险也是出口商转嫁信用风险的一个有效手段。出口信用保险所承担的责任,主要是出口企业在发货后收不到货款的责任,有时也表现为出口企业因买方毁约使货物不能出口而造成的损失;它所保障的风险,包括出口企业经营业务中一般商业保险公司不愿或不能承保的境外商业信用风险或政治风险等,为出口企业承保商业信用支付方式下所能产生的几乎一切收汇风险。
关键词:国际贸易;国际结算方式;发展趋势;对策
中图分类号:F830.46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2-0594(2009)12-0046-05
收稿日期:2009-07-07
一、导论
国际结算是指国际间因经济、贸易、文化、政府交流等所引发的债权和债务关系的清偿或货币收付活动。其中,具有贸易背景的国际结算被称为贸易国际结算,而不具备贸易背景的被称为非贸易国际结算。非贸易国际结算以汇款为主,操作比较简单,风险小。而通常情况下,贸易国际结算较为复杂,风险大,也因此成为学者研究的重点。
众所周知,国际结算通常分为三大支付或结算方式,即汇款、托收和信用证。其中,汇款又可以细分为预先付款、延期付款和赊账销售等;托收又可以细分为即期(付款交单)托收、远期(付款交单)托收和承兑(交单)托收;信用证也可以细分为备用信用证、保兑信用证、对开信用证、循环信用证、背对背信用证、红条款信用证等等(黎孝先,2000)。不同的支付方式意味着不同的银行费用、风险程度和办理程序。因此,进出口双方如何选择合适的国际结算方式,对保护其特定国际贸易方式的安全与效益至关重要。
一般地说,国际结算方式的选择是基于各方当事人对该方式的风险程度考量。我们从表1可以清晰看出,出口方最倾向选择的国际结算方式是预先付款(Cash in advance),进口方最希望选择的国际结算方式是赊账销售(Open Account),而这些方式的最大问题是各方的风险程度极度不均衡,即一方的风险极小而另一方的风险极大。相比之下,信用证(L/C)和托收(Collection)则处于对进出口双方来说风险程度相对适中或均衡的位置。通常情况下,信用证对出口方以及托收对进口方的风险相对较小。
在国外,从历史传统的角度看,信用证曾是全球国际贸易中出口方的首选结算方式,在20世纪60和70年代占比高达85%(郭建军,2005),因为这种结算方式总体上对买卖双方所提供的保护比较均衡,不像其它方式那样,对一方非常有利但可能对另一方非常不利。相比之下,信用证结算方式,一方面,使出口方可以通过银行信用凭证,在发货、提交相符单据条件下获得货款安全保证:另一方面,使进口方可以通过规定所需要的信用证单据条款,来获得自己的付款安全和按时收到货物。然而,20世纪80年代以来,特别是进入21世纪以来,以银行信用为基础的信用证结算方式逐步下滑,而以商业信用为基础的非信用证结算方式,如托收和汇款,越来越多地被企业广泛采用,甚至可以说,它们正在逐步取代信用证成为主流的结算方式。
在我国,根据随机抽取的参加2008年4月第103届广交会二期的陶瓷、礼品和玩具行业的共59家企业的调查结果,这些企业在国际结算方式选择方面,最常用的是电汇(T/T)(见表2),使用率在超过50%以上的企业占64.5%,而信用证(L/C)则属于次要位置,并且企业针对不同客户,通常将两种结汇方式进行混合搭配使用。可见,就国际结算方式的选择而言,中国和全世界一样面临相近的基本发展趋势。
另外,伴随着全球金融危机,与国际结算有关的出口信用风险也在不断加剧。如根据新华网广州2009年4月17日电,一张提示恶意逃避债务的美国进口商的“紧急避险令”就张贴在第105届广交会交易团的办公室门口,提醒中国企业注意防范结算风险,这从一个方面显示了在新形势下国际结算风险加剧的现实。
本文拟就国际结算方式的发展趋势以及产生的原因与潜在的风险进行反思,并在此基础上提出可行的对策建议。
二、国际结算最新发展趋势与原因分析
(一)国际结算基本方式中占主导地位的信用证结算方式出现边缘化
长期以来,在汇款、托收和信用证三大基本结算方式中,信用证(L,c)这种以银行信用作为付款保证的支付方式,一直处于主导地位。但随着世界经济一体化的不断加深,买方市场在全球贸易中逐步形成。与此同时,出口竞争的方式日益多元化,竞争的层次也愈来愈深,出口商单凭商品本身的优势(品质、包装、价格)占有市场已不能完全满足竞争的需求,而是使用商业信用交易方式来进一步增强竞争力。同时,运用有效的手段来防范风险,已成为许多国家出口商的一种常规做法。由此,商业信用重新成为国际贸易发展的重心所在,整个贸易国际结算市场则出现了信用证结算方式被边缘化的倾向。同样基于郭建军(2005)的观点,信用证在欧美发达国家的使用比率已经由20世纪70年代的85%下降到目前的不足20%,其中北美和欧盟分别只有11%和9%(表3),即使在发展中国家和地区,其使用比例也在逐步的下降之中。
造成信用证方式被逐步边缘化的主要原因也与信用证结算方式本身存在的弱点有关。其主要弱点有:(1)由于信用证结算方式是一种纯粹的“单据买卖”行为,只要“单证相符”,开证银行就一定要付款,进口商也一定要“付款赎单”。因而,进口商有可能得到与信用证规定完全相符的单据,可是,并不一定能得到与单据条款完全相符的货物;(2)出口商在履行信用证条款时,由于种种原因,如所谓的“软条款”或过于苛刻条款,造成“单证不符”,导致开证行的拒付;(3)开证行在开立信用证时,通常向进口商收取一定数目的押金,由于信用证结算的周期较长,该资金被银行无偿占用;(4)信用证与其它方式相比,费用过高(表4),手续过繁,结算所需时间较长,一笔信用证结算业务要经过至少六个主要环节,即买方申请开证,买方银行开立信用证,卖方银行通知、转递、保兑信用证,卖方银行议付、付款、承兑信用证项下的汇票和,或单据并索汇,买方银行偿付或付款,买方赎单提货。这与国内现行各种结算方式相比,无疑手续更繁琐、时间更长。(5)在中国的商业银行中,信用证项下的单据议付多半实行的是“收妥结汇”的办法,即出口方银行收到国外付款行的款项后才将信用证下的款项付给出口企业,并非UCP600新定义中明确的“议付就是对票据及单据的一种买入行为”,这与国际上通用的买单结汇的方法是不一样的,这种结算方式无异于基于商业信用的托收方式。
除此以外,另一个重要的原因还在于,现代国际贸易已由卖方市场转变为买方市场,要求买方出具信用证的方式逐渐落伍。进口商考虑到信用证结算方式对自己意味着费用高、占压资金大、手续繁杂等众多不利,便依赖自身的较强议价力(Bargaining
power)不再接受信用证结算方式。
(二)国际结算中的附属结算方式日益广泛应用
国际结算中的附属结算方式,如保理(Factoring)、保函(Letter of guarantee)和包买票据(Forfeiting)等,越来越被广泛地应用,它们作为新的结算方式,也可能会取代信用证结算方式的主导地位(程祖伟等,2001)。例如,保理业务是一项以债权转让为基础的集商业资信调查、催收货款、应收账款管理、信用风险担保及贸易融资为一体的新型综合金融服务方式。国际保理业务在世界各地发展迅速,在我国的发展方兴未艾。原因在于,发展国际保理业务对出口商、进口商和银行都有独特的优势。对进口商而言,运用国际保理业务最大的优势在于能获得无追索权的、手续简便的贸易融资,出口商出口货物后,就可以获得80%的预付款融资和100%的贴现融资;借助保理业务可以向客户提供赊销、付款交单、承兑交单等商业结算方式,因而,大大增强了产品出口的竞争力:特别是那些出口业务增长性极好的急需资金的中小企业,运用保理业务,不仅可以增强产品出口的竞争力,而且可以得到融资。对进口商而言,可以利用赊销、付款交单、承兑交单三种优惠的支付方式,以有限的资金购进更多的货物,节省了因开立信用证而付出的高额的开证保证金,加快了资金和货物的流动,增加了利润。对银行而言,开展保理业务不仅丰富了业务品种,拓展了金融服务领域,而且可以从中获得更多的利润,找到新的利润增长点。特别是在外资银行和跨国金融集团进入我国金融市场与我国商业银行激烈竞争的情况下,商业银行更应该积极开展保理等新型业务。
(三)国际结算中的混合结算方式日趋增多
国际结算方式的多元化选择或混合选择指多种结算方式的相结合或综合运用,如部分货款采用信用证结算,部分货款采用验货(特别大型设备货物)后电汇付款,或部分货款采用信用证结算,部分货款(尤其指超出信用证金额部分)采用托收结算:或部分货款采用T/T预先付款结算,部分货款采用信用证结算等等。采用混合国际结算方式的优点在于使买卖双方分摊一些结算风险和成本,以有利于达成双方均可接受的结算方式合约。因此,混合国际结算方式日趋受到青睐。如根据对2007年参加广交会企业之一,即江苏医保进出口(集团)公司的调查,发现本公司与墨西哥以家公司的进口业务就采取了10%预付定金,40%发货后电汇付款,50%Ⅱ期付款交单托收等混合方式。
(四)国际结算的电子化程度越来越高
在全球,国际交易中的电子化支付越来越普遍(爱德华等,2002)。当前,我国国际结算方式主要还是以传统方式为主,电子化程度在不断增强之中。目前我国开展国际结算业务的商业银行都已经加入SWIFT网,每天不停运转的电脑系统具有自动加押、核押等安全功能,因此,国际结算的安全性和效率已经逐步提高。但是,新一代贸易、结算合一网,即BO IERO已经出现,并开始运行(周劲,2006)。采用这些新的银行电子清算网络对提高国际结算速度和效率非常重要。
(五)国际结算的汇率风险不断增大
在我国,一方面,人民币尚未实现完全可自由兑换,汇率形成机制不健全,在政府有管制的浮动汇率机制下,国际结算所使用的货币兑换成本和风险较大;另一方面,外汇汇率的市场化机制在逐步完善之中,汇率的浮动幅度在逐步增大,伴随着货币增值或贬值的不确定性增强,同时不断蔓延的全球金融危机还在冲击各国的经济稳定和金融安全环境,国际结算货币的汇率风险必然随之增大(卓小芬,2007)。
(六)跨境人民币结算日趋普遍
在当前全球金融危机的影响不断扩散的情况下,为顺应国内外市场和企业的要求,保持我国与周边国家和地区的贸易正常发展、为企业提供更多便利,国务院于2009年4月8日决定在上海市和广东省广州、深圳、珠海、东莞4城市先行开展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试点工作,境外地域范围暂定为港澳地区和东盟国家,并且由中国人民银行、财政部、商务部、海关总署、税务总局、银监会共同制定的《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试点管理办法》于2009年7月2日正式实施。中广网北京7月6日消息(记者冯雅)上午8点半,我国首笔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业务在中国银行顺利完成,这标志着人民币国际化向前迈进了一大步。今后,跨境人民币结算必将日趋普遍。开展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可以使我国进出口企业在跨境或国际贸易中通过选择本国货币办理结算而规避汇率风险,对推动我国国际贸易稳定增长也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三、国际结算发展趋势的潜在风险与对策
上述国际结算发展趋势同时意味着一些潜在风险增大,例如,混合结算方式的广泛应用、电子化程度的提高均意味着银行操作安全风险加大;附属结算方式的日益广泛应用也意味着银行操作难度加大,安全风险增大。除此以外,信用证结算方式的逐步边缘化也并非一种很好的趋势。这是因为,进出口方与任何新的客户、大的定单客户或缺乏完全了解和信赖的客户开展国际贸易,信用证才是一种风险最均衡的或对双方都比较安全的结算方式。依赖商业银行信用的信用证结算方式无疑还是比以赖商业信用的汇款或托收结算方式更加安全和可靠。
鉴于目前国际结算方式的发展趋势与潜在风险,本文建议政府、商业银行和进出口企业从以下几个方面积极采取措施加以应对:
(一)权力机关应积极完善机制,健全法规制度,为国际结算发展提供一个安全、可靠和便利的发展环境
一是中央政府应加快推动人民币汇率机制的改革步伐,以减少汇率风险与成本;二是中央银行应考虑整个金融系统电子化建设的全面规划,努力建立统一、安全、高效的现代化电子网络国际结算系统,实现各商业银行的网络资源共享;三是法规部门应根据UCP600跟单信用证统一惯例、URC522托收统一规则、2000年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国际保理惯例规则等国际惯例的有关规定,努力完善相关法规,积极推动采用EDI进行国际结算,使单据通过电子网络传输,实现国际结算业务处理的标准化、程序化和自动化。
(二)商业银行应大力发展国际结算业务新品种,加大国际结算人才培养力度,以满足相关业务发展需要
国际结算方式的发展趋势对商业银行的国际结算业务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我国的商业银行业要抓住这一历史机遇,加大对国际结算业务的关注程度和投入力度。一是商业银行应重视对以争揽国际结算为目的的贸易融资新业务的拓展与研究工作,加大投入,加大人才培养力度,提高国际结算从业人员素质,大力开展信用证打包贷款、议付、押汇、保理、包买票据等各种融资新业务,在为客户提供安全、资金融通的同时,为自己创造更多的业务收入和利润;二是商业银行应简化信用证业务手续,提高效率,节
约成本。商业银行应根据UCP600的条款,进一步简化信用证业务处理程序,缩短结算时间,降低结算费用,以增强信用证业务对客户的吸引力;三是商业银行应依托人民币业务,相互促进,发展国际贸易结算。人民币业务可以带来国际结算业务,国际结算中的结售汇业务需要配套人民币资金的支持,因此商业银行应依托人民币业务,大力发展国际贸易结算业务,同时,也可以依靠国际结算业务推动人民币存、贷、汇等各种业务的发展;四是商业银行应积极建立有效、完备的内控管理制度和风险防范机智,要求国际结算操作必须严格按规定、按权限、按职责的明确规范办理业务,同时明确对外授信与业务操作流程的不同责任划分,在符合国际惯例的基础上建立科学有效的管理体系。
(三)进出口企业应积极选择信用证、混合结算方式,以及保理、包买票据等附属国际结算方式,合理选择国际结算货币等多种措施加以有效应对
一是对任何新客户或大单业务,进出口企业,特别是出口方,应首先坚持使用信用证结算方式或对自己完全有利的结算方式结算,在以后逐步了解情况或建立相互信赖的基础上再考虑采取托收或汇款方式进行结算;二是在定单签约僵持不下的情况下,建议进出口企业采用多种方式相结合的混合结算方式结算,相互做到妥协和让步,以利于顺利达成交易,并确保各方可以承受的风险程度;三是出口方应积极办理保理、包买票据等附属国际结算方式以及外汇远期交易、信用保险、担保等金融服务降转嫁或低收汇风险,增强风险防范能力。四是建议在国际贸易中合理选择国际结算货币,一是在现有跨境外贸易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力争以本国货币计价,即力争以人民币作为国际结算货币的原则,从而规避汇率风险的发展;二是遵循“收硬付软”的原则,防范汇率风险,即在出口贸易中,力争选择硬货币来计价结算,而在进口贸易中,力争选择软货币计价结算。另外,也可以采取软硬货币对半策略、进出口货币一致原则等,使买卖双方平等互利,并将汇率风险进行有效的相互抵消。
另外,建议进出口企业还应加强资信调查,建立客户信息数据库,对所有往来客户逐一建立档案,设基本资料和往来资料两部分。基本资料反映客户的整体实力,包括经营状况及财务状况等,往来资料则反映与客户的交易记录及内部评价,包括与客户的交易时间、金额、付款情况等。根据客户的具体情况,评定信用等级,给予客户不同的信用额度,做到心中有数,有的放矢。对资信好的客户可以做远期结算,额度也可以放大,而对资信差的客户,尽量做即期结算,降低额度,甚至改回银行信用结算方式,力争规避风险。
四、结束语
关键词:国际贸易;支付方式;风险分析;理性选择;汇付;托收;信用证
中图分类号:F740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9-2374(2010)01-0100-02
在目前的国际贸易结算方式中,最基本的有三种:汇款、托收、信用证。另外,还有一些延伸的结算方式,如银行保函、备用信用证等。在实务中,现在还出现了一些比较新的结算方法,如电汇中加入第三方(船方)来控制风险。
对于贸易双方而言,不同的支付方式在贸易结算中的风险及经营中的资金负担各不相同。支付条款是国际贸易合同的一个主要内容。选择正确支付方式能使进出口双方在货款收付方面的风险得到控制,并在资金周转方面得到某种通融,从而促进交易目的的实现。在一般的国际货物买卖合同中通常只单独使用某一种方式。但在特定情况下,也可在同一笔交易中把两种甚至两种以上不同的方式结合起来使用。总之,在选择中应从贸易双方共同的利益点出发,本着风险分摊的原则,选用综合结算方式,从而促成进出口商的双赢。
一、常用支付方式简介以及风险分析
(一)方式简介
贸易中最常用的支付方式有三种:
1.汇付(Remittance),是指汇款人(债务人)主动将款项交给银行,委托其使用某种结算工具,通过其在国外的分支行或行,将款项付给国外收款人的一种结算方。其分为:电汇(T/T),票汇(D/D),信汇(M/T),其中电汇使用较其余两种普遍。
2.托收(Collection),是指由债权人(出口商)开立汇票,委托银行通过其海外分支行或行,向国外债务人(进口商)收取货款或劳务价值的一种结算方式。在国际贸易托收方式下大多采用跟单托收,跟单托收根据交单条件的不同,可以分为付款交单(D/P远期,D/P即期),承兑交单(D/A)。
3.信用证(L/C),信用证支付方式是近年来国际贸易中最常见、最主要的支付方式。信用证(L/C)是开证行根据买方(开证申请人)的请求,开给卖方的一种保证承担支付货款的书面凭证。
(二)常用支付方式下的风险分析
1.汇款。汇付的缺点是风险大,资金负担不平衡。因为以汇付方式结算,可以是货到付款,也可以是预付货款。预付货款的结算方式有利于出口商,对进口商不利,对于出口商来说,就资金而言,货物运出前已得到一笔货款或称之为无息贷款,出口商可以先收款后购货出运,主动权在出口商的手中,就风险而言,一方面,预付货款的支付对于进口商日后可能出现的违约行为起到了一定的制约作用;另一方面,一旦进口商违约,出口商预付货款抵扣部分货款及费用,减少其损失。
因此,汇款方式结算,资金负担和风险承担在买卖双方之间不均衡。结算的风险(如货物运出后能否顺利收回货款以及货款付出后能否顺利地收到货物)和资金压力由一方完全承担,另一方则相对有利。
2.托收。使用托收方式时,对于出口商来说,承担了较大的风险。在D/P条件下,代D/P远期业务最大的风险在于有些国家的银行有将D/P远期等同于D/A处理习惯。在D/A条件下,由于承兑交单是进口人只要在汇票上承兑之后,即可取得货运单据,凭以提取货物。也就是说,出口人已交出了物权凭证,其收款的保障依赖进口人的信用,一旦进口人到期不付款,出口人便会遭到货物与货款全部落空的损失。因此,出口人对接受这种方式,一般采用很慎重的态度。
3.信用。在信用证贸易中,作为信用出借方的银行面对风险其实也难以独善其身。虽然有UCP500作为银行的“免责条款”,但信用证的一个重要特征――“银行付第一性的付款责任”。如果在Applicant不能按期付款的情况下,则为第一付款人的银行也得必须将信用证项下的款项付给Beneficiary。这样银行便会面临大量的呆坏账,从而会给银行自身的生存与发展带来巨大的风险。所以在当今世界市场竞争激烈的情况下,信用危机的加剧,国际金融市场动荡不定,因此出口企业应当采用不同收款方式,其所承担的风险不同,从而影响到外汇的及时收回,这对企业的经济效益将产生重大影响。所以在国际贸易中要选择正确的支付方式,使贸易风险降低到最小,从而得到利益的最大化。
二、选择支付方式时货币时间价值对经济效益的影响
货币时间价值是指资金对时间指数的变化关系。例如为一个组织收购出口产品或出口产品的生产,一次贷款为a元,利率为1;经过n段时间后,累计偿还国家的本利和为b-a(1+I)b,b为资金的外来值。现在从动态角度来考虑时间因素对出口企业的经济效益的影响。1994年,我国出口总额为1210亿美元,假如我们能从支付方式上争取早收汇一天,短短一天之差,而货币的时间价值对出口可使国家全年增加或减少利息收入为5041.7万美元,可使外贸企业全年增加或减少的贷款利息支出为3.056亿人民币元。
因此在国际贸易中,支付方式的合理选择,决定收汇时间的长短,决定单据所经过的路线,必须正确选择支付方式。
1.汇付方式中的时间对经济效益的影响。在国际贸易汇款方式中,电汇最为常见,电汇通常是银行间的直接通讯,中间环节少,电汇速度极快,一般卖方在一两天即可收到。货款汇付的收汇时间则取决于买卖双方采用的汇付方式。对于预付货款,随订单付现,卖方可以取得利息而且不必担心国际上汇率变动的风险,有利于企业提高经济效益。但是对于交货付现,买方有可能拖欠货款,使其承单贷款利息支出,而且可能有汇率波动风险,从而影响企业经济效益。
2.托收方式中时间对经济效益的影响。托收方式下结算时间是先发货后付款,其收款时间又因托收种类的不同而不同。在托收方式中,由于银行的介入,加长了单据和货款的寄送距离,同时,委托人在委托银行收取货款时,还必须加上办理托收手续的时间,在代收行收到货款时,通过邮告(或电告)托收行,款已收安转账,托收行收到款后再将货款划拨出口方,这样收汇时间大大加长,我们从货币的时间价值来考虑,影响企业资金周转和丧失利息收入。
3.信用证付款方式对经济效益的影响。信用证支付方式下,卖方收款时间在发货后备齐所需单据后到银行议付货款,若果单据齐全并符合要求,议付银行就可支付货款。由于信用证方式是银行信用,只要单证相符,不必因进口人故意阻拦而推迟收款,时间短于托收。由于我国中国银行不采用真正意义的议付,往往等到付款行把钱汇到通知行(或议付行)才付款给出口人,影响外贸企业及时收汇,从而影响外贸企业的经济效益。
在国际外贸过程中,对于金额数目稍大款项,往往在出口企业订立合同时,订立电报索汇条款来缩短收款时间,并且采用即期付款信用证方式收款,加快资金的国收。在以上三种分析中,由于支付方式不同,收汇路径不同,收款时间的长短也不相同,从而使企业在利息收入,支出方面产生很大影响。同时还必须承受汇率变动的风险,影响企业经济效益。
三、支付方式的合理选择
在国际贸易业务往来中,买卖双方对于支付问题的矛盾始终存在,其中最重要的两个问题是资金的周转和双方的信任。要想顺利的促成交易的达成,就必须找到一种双方都能接受的方式,有时一种方式并不能解决这种矛盾。但一笔交易的货款结算,可以只使用一种结算方式(通常如此),也可根据不同的交易商品、不同的交易对象、不同的交易方式将两种以上的结算方式结合使用,使之或有利于促成交易,或有利于安全及时收汇,或有利于妥善处理付汇。因此从国际贸易实践情况来看,单纯用某一种结算方式并不能满易各方的要求。面对不断变化的市场,有必要采用综合支付方式进行结算。
托收与信用证结合使用。信用证与托收结合也是一种双方容易接受的支付方式。信用证和D/A和银行保函结合在一起使用,或要求使用由代收银行开具的银行承兑汇票,这样原来的商业信用就被转变为银行信用,出口商的风险转嫁给银行。在这种方式下,一笔交易的货款,余额用托收方式结算,部分用信用证方式支付。这种结合形式的具体做法通常是:信用证规定受益人(出口人)开立两张汇票,属于信用证项下的部分货款凭光票支付,而其余额则将货运单据附在托收的汇票项下,按即期或远期付款交单方式托收。
此外,还有汇付与托收结合、汇款与信用证相结合等形式。我们在开展对外经济贸易业务时,究竟选择哪一种结合形式,必须酌情而定。
汇付与托收相结合如:定金的部分以T/T办理,主要的货款采用L/C的方式进行支付,至于一些余款,以T/T的方式进行。汇款与信用证相结合如:先采取T/T的形式预付定金10%,在装船后T/T合同款的40%,剩余的50%采用D/P即期付款的形式。这种选择既能保证供货方及时履行发货的义务,又能约束进口人及时付款,同时节省了更多银行费用的支出,也节约了宝贵的贸易时间。
综上所述,国际贸易支付方式选择恰当与否,会直接导致出口人能否安全、快捷地得到货款。因此,我国出口商在国际贸易往来中,对支付方式的选择除了要考虑自己的风险、对方的成本外,还要考虑更多的因素,如应出口商的经营意图、货物的供求状况、综合考虑对方的资信等级、合同金额的高低、运输方式和种类、财务结算成本高低、尽最大努力达到双赢的目标。同时,灵活熟悉地运用组合的、综合的支付方式来进行国际贸易的结算,对于分散结算的风险有着重大的意义,对促进国际贸易更顺利地发展也起着很重要的作用。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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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国际保理;中小外贸企业;困境;对策
[中图分类号]F830.7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6―5024(2014)03―0090―04
一、引言
后金融危机时代,中东政局的飘摇动荡,国际市场需求萎缩,世界经济增速放缓,实体经济受到严重而深远的影响。同时,贸易保护主义的加剧,再加上人民币升值压力,国内融资难度增加,对我国中小外贸企业而言,更是雪上加霜。而实际上,中国在外贸方面作为一个大国,中小外贸企业却占了出口总额很大比例。但是,中小企业普遍实力小,抗风险能弱,在国际贸易方面缺乏经验。我国保理业务起步较晚,如何将国际保理业务在中小外贸企业迅速推广、普及和发展,是值得探讨和研究的问题。因为,国际保理作为一种综合性的跨国金融服务,对中小外贸企业融资、控制信用风险、降低管理成本和扩大产品出口具有重要的作用。
二、国际保理的起源、发展和内涵
国际保理业务萌芽于古代巴比伦,兴起于19世纪初美国商的商业业务和20世纪50年代的欧洲大陆贴现商的贴现业务,80年代进入亚洲。1987年,中国银行(BOC)与德国贴现和贷款公司签署了国际保理总协议;1993年中国银行加入FCI;2001年南京爱立信倒戈事件促进商业银行对保理的研究和拓展;截至2011年底,全国银行保理商约30家,注册的商业保理机构25家,中国银行业的国际和国内量折合人民币达2.24万亿元,约合3560亿美元。但国际保理业务量在我国国际贸易结算中占比很小,与国外银行相比,无论在业务规模、服务水平和经验方面都存在着差距。
对于国际保理(International Factoring)的特定内涵,国内外主要有三种界定。一是《国际保理业务通用规则》对保理的界定。该《规则》认为:“保理协议意指供应商与保理商间存在的一种契约关系,根据该契约,供应商可能或将要将应收账款转让给保理商,其目的可能为获取融资,或为获得保理商提供的下述服务中的至少一种:分户账管理、账款催收、坏账担保。”二是国际统一私法协会对保理概念的界定。该协会的《国际保付公约》第1条第2款对保理功能进行了界定。指出:“保理商至少应执行以下功能中的两项:①为出口商融资,包括贷款和预付款;②管理与应收账款有关的账户;③收取应收账款;④保护供方不受债务人拖欠的影响。”三是国内学术界对国际保理的界定。国内学者认为:国际保理(International Factoring),又称保付,是指出口商(卖方)以赊销(O/A)或承兑交单(D/A)等方式销售货物时,保理商买断出口商的应收账款,并向其提供进口商(买方)资信调查及信用评估、贸易融资、信用风险担保、销售账户管理、账款催收等一系列的综合性金融服务。
通过以上三种定义的比较分析,笔者更倾向于第三种。此定义强调两点:一是其服务对象主要是国际贸易中以赊销方式为主的国际结算,这也是中小外贸企业扩大出口的国际结算方式;二是国际保理业务所采用的法律根据是债权的转让,而这正是国际保理的核心。
三、国际保理在中小外贸企业应用中存在的问题
我国传统的中小企业以劳动密集型为主,其中大部分为家族企业这一经营组织形式,其员工的核心成员大部分为家族成员。在出口贸易结算中,中小外贸企业更喜欢以预付30%的TT(电汇,Telegraphic Transfer)方式结算,这对出口商而言,既安全又快捷;其次是选择传统的结算方式,如信用证、托收等,现实中存在不少问题。
(一)产业集群对保理认知度不够
产业集群化具有高度集聚化和专业化特征,是我国中小企业发展的一个共同特征,产业集群是产业发展的基本规律和提升产业整体水平的重要渠道。由于国际保理业务在我国开展较晚,许多中小外贸企业从业人员素质参差不齐,缺乏研究新型结算方式的动力,中小企业产业集群也没有发挥产业集群的绝对优势,宣传和普及国际保理业务不力,没有认识到国际保理业务的优势,这都影响了保理业务在中小外贸企业的推广和应用,也不利于产业集群对产业提升的作用发挥,也影响国际保理市场在我国发展、成熟和壮大。另外,我国中小外贸企业产业集群的出口主要以劳动密集型产品为主,这些产品容易引起合同纠纷,在这种情况下,因买卖双方对产品争议而保理商不承担付款责任,因此,中小外贸企业更愿意选择打包放款、出口押汇等传统结算方式,这些都影响保理业务在中小外贸企业的发展壮大。
(二)保理业务立法建设滞后
首先,我国开展国际保理业务较晚,并积极加入了(FCI)国际保理联合会,接受了国际保理界公认的“两规一约”,即《国际保理惯例规则》、《国际保理仲裁规则》和《国际保理服务公约》。由于我国中小外贸企业和国际保理市场的特殊性,这些规则不能直接对我国保理业务的实施进行有效指导和监督,如“南京爱立信事件”就是很好的例证,国际保理业务的一些通行做法与国内法律环境的“不兼容”,使得保理业务面临着很大的法律适用风险,这是由于国内立法建设滞后所致;其次,我国现有的《合同法》、《公司法》、《物权法》和《民法通则》也未对国际保理业务的债权转让等相关法律问题和纠纷解决进行明确规定,这是由于保理法律和法规建设严重滞后所致;另外,我国现行金融法律法规中没有《保理法》,使保理商、出口商和进口商之间的法律关系模糊,一旦发生纠纷,使其无法可依。因此,法律的欠缺使我国发展国际保理业务时受到种种制约。
(三)信用管理体系不完善
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就是信用经济,信用管理体系建设是整个市场健康运行的基石。首先,社会诚信体系的不完善,会对国际保理业务的推广和创新带来种种障碍,如出口产品质量问题和经济诈骗问题,给保理业务的发展蒙上阴影;其次,我国企业信用体系不健全,使金融机构和保理公司开展国际保理时忧心忡忡,而以商业信用为基础的保理业务,保理商基于风险的考量,将保理业务需求旺盛的中小企业拒之门外;另外,中小企业信用数据库和评级机制的缺失,以及保理业务保障体系的不完善,使中小企业融资程序变得更加复杂。
(四)保理专业人才队伍缺乏
无论是金融机构、专业保理公司,还是中小企业,保理专业人才都严重缺乏。从目前我国保理实践来看,保理从业人员缺乏保理实践机会,绝大多数人没有接受过专业的国际保理业务培训,而拥有FCI资格证书的专业保理人员更少之又少,因此,保理专业人才成为我国稀缺人才。从国际保理人才的培养机制来看,没有形成一套成熟的人才培养体系,如高校培养的既懂金融、贸易和法律,又精通专业英语的复合型人才稀缺,其原因主要为人才培养目标不明确、跨学科专业知识融合程度不高、课程设置不合理等。另外,在人才的后续培养上缺乏长效机制,对FCI资格证书、国际保理业务人才需求等方面宣传不到位,没有形成人才成长的环境;同时,从保理理论和立法研究队伍来看,这支队伍仍需要大力加强宣传和建设,这些都制约了我国国际保理业务的发展、推广、应用和创新。
四、国际保理在中小外贸企业应用中的优势
目前,我国的保理业务正处在初级发展阶段,这对扩大中小外贸企业出口是一个难得的机遇,同时也是一个严峻的挑战。因此,中小外贸企业应勇于接受新理念,敢于尝试新的结算方式和融资方式,敢于有效利用国际保理本身的优势,拓展海外市场,发挥中小外贸企业主力军的作用。
(一)出口贸易融资优势
目前,中小外贸企业融资难已是社会的普遍共识,而国际保理业务却为出口企业融资提供了新的模式。具体做法是:在保理商核准的信用额度内,付款方式为承兑交单(D/A)和赊销(O/A),出口商品品质和交货条件符合合同规定,通过叙做保理,出口商在货物装运完毕向保理商转让发票后,即可获得80%的预付款融资和100%的贴现融资,通常为无追索权。这种融资的益处首先为手续简便,无需担心坏账和海外托收的风险,从而规避汇率风险;其次可满足维持和扩大经营的需要,适应进口商苛刻的付款条件,增加交易机会。另外,这种融资出口商可作为已收货款对待,从而提高企业的资产――负债比例,改善其财务状况,有利于有价证券上市和进一步融资,有利于其扩展融资渠道。
(二)销售分户账管理优势
随着经济全球化和社会分工的不断细化,要求中小外贸企业集中精力做好产品开发,提高产品质量,管理国际贸易的应收账款业务则交给专业公司打理。国际保理业务中销售分户账管理服务满足了这一要求。1994年FCI启用EDIFactoring系统后,有助于保理业务信息的电子数据的交换和信息传递,提高了国际保理业务的准确性和时效性。销售账务处理是保理商配有专业人员,充分利用IT技术为出口商设立管理账户,同时输入出口商及进口商的有关信息。保理商在收到出口商交来的销售发票后,提供账务处理服务,如为出口商提供利息结算清单,对出口商的应收账款进行催收,定期出具账务清单。因此,销售分户管理为出口商免除了繁杂的账务簿记、应收款管理与托收等工作,能简化结算手续、降低管理费,提高管理效率,减少非生产性支出。
(三)收取应收账款优势
保理商通常是实力较强、信誉较好的银行或银行附属公司及专业的保理公司,具有专业的收账知识、专业的收账人员和专业的国际保理律师为其提供服务,帮助出口型企业成功办理应收账款回收业务。企业应收账款的回收涉及国际贸易、国际司法、各国的不同交易习惯和信息技术,因此对出口型企业难度较大,很耗费精力,可能会使应收账款变为呆账或死账,不利于企业资金的及时周转,影响企业的正常经营,甚至会出现资金链断裂问题。
保理商提供的应收账款服务不仅缩短资金占用时间,且手续简便,办理保理后就可以依照销售合同发货,并及时获得80%-90%的货款融资便利,提高资金周转率,减少资金占用。另外,将销售与收账分开,有利于保持与客户的良好关系,在买方市场情况下,能向进口商提供灵活的付款方式,可获得更多的贸易机会,有利于拓展海外市场,有助于扩大出口业务量,增强国际竞争力;更重要的是为出口商的货款的收取提供强有力的保障。
(四)买方信用风险担保优势
国际保理一般是由商业银行、银行控股公司或专业保理公司来承做,因此,其分布全球的分支机构承担对进口商的资信情况调查,包括进口商的债务额度、平均付款期限、结算方式等,在此基础上为出口商核定一个信用额度,在此额度内,只要出口商提供高质量的符合合同规定的商品,保理商就可有效防止因进口商信用而造成的坏账风险,提高风险担保质量。
对于目前我国中小外贸企业来说,企业规模本身很小,资金实力不雄厚、面对激烈竞争的国际买方市场,抗风险能力不足。再加上出口企业对进口商的资信状况、市场需求变化、偿债能力等缺乏足够的了解,对于交易中的各种不可测风险,一旦发货后,货款的回收就没有百分之百的安全保障,使企业陷入被动局面,甚至破产。如果做国际保理,根据国际保理的业务性质和流程,保理商先对进口商进行资信调查,进而控制风险,这样进口商的财务风险就由保理商承担了。
五、对策和建议
国际保理业务对中小外贸企业的适应性有种种优势和巨大的诱惑力,在政府、银行和非银行保理公司以及中小外贸企业的共同努力下,为国际保理业务在中小外贸企业的顺利开展创造条件和环境。
(一)从政府层面而言,完善信用体系和法律体系
政府对国际保理业务的开展提供必要的扶持和适当的优惠政策,以便鼓励中小外贸企业在国际贸易领域积极采用国际保理结算方式,引导商业银行及非银行保理公司大力发展国际保理业务。首先,社会信用体系和法律体系的建构和完善是市场经济的内在要求,也是我国发展国际保理业务的前提和基础。政府需建立一套宏观信用管理模式,以确保市场经济正常运行,如政务公开、依法行政、信息资源共享等,创设良好的外部环境。其次,在大数据时代的背景下,加快企业微观主体信用信息系统建设,从企业内部管理上健全信用管理机制,规范经营,完善管理,特别是信息共享和披露机制的建设,为中小企业的国际保理业务提供信息帮助;另外,建立和健全信用评价体系、信用担保体系和信用服务体系,促进企业信用制度健康有效运行。第三,建立健全我国法律体系,尽快制定《保理法》。明确保理业务的监管机构、监管职责和监管内容,明确保理商资格、条件和组织形式以及准入和退出机制,明确限制“禁止转让条款”的效力,承认隐蔽性国际保理合同的法律效力,保护各方当事人的权益,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保障保理业务的健康发展。
(二)从企业层面而言,提高创新意识和保理意识
创新永远是一个国家和民族的灵魂。对于中小外贸企业来说,创新不仅指产品创新和技术创新,更重要的是一种理念创新和结算方式创新。从目前创新国际保理业务来说,中小外贸企业充分利用国际保理业务,更好地开展和扩大融资服务、信用风险担保、销售账户管理和账款催收等服务。中小外贸企业应改变传统的结算方式,诸如信用证、汇兑和托收等方式,而积极寻求和开展国际保理业务,拓展国际市场;另外,应提高企业的保理意识,从管理层和业务层的重视和推行,选派员工参加FCI资格考试培训,积极参加保理业务培训班和研讨会,提高员工的保理业务水平和保理意识,为企业开展保理业务奠定坚实的基础。
(三)从人才层面而言,加强国际保理人才培养
国际保理业务是一项涉外综合性金融服务业务,利用国外成熟的管理模式和丰富的交易经验培养专业人才。一方面,要建立保理从业人才的形成机制,如高校与金融机构、非银行保理公司联手,共同制定人才培养方案、共同设置课程体系,打造符合国际保理业务发展趋势的人才体系。同时,加快我国商业银行加入国际保理商联合会(FcI)的步伐,学习与借鉴他国的保理经验,结合我国保理业务的现状,形成具有我国特色的保理从业队伍;进一步推进和宣传国际保理业务,为形成一支强大的保理人才队伍奠定基础。另一方面,聘请国际保理业务专家定期举办国际保理业务培训,组织从业人员参加FCI组织的保理课程学习和考试,以获得FCI颁发的从业资格证书。另外,采用“走出去”的战略,从企业层面积极组织从业人员到保理业务发达国家培训、交流,为此后的国际保理业务合作打下基础。
(四)从风险层面,增强保理商的风险防范意识
首先、要增强风险意识。保理商应强化自身信用风险的管理水平,提高保理商的风险防范意识,有助于保理业务在我国的顺利开展。出口保理商与出口商应建立密切的业务伙伴关系,保理商要密切关注出口商的产品质量、市场销售、经营状况和资信状况等,为出口商建立业务和信用档案,随时跟踪企业的发展现状和趋势;对出口商的信息要了如指掌,把保理商面临的风险降到最低。同时,进口保理商对进口商的信用状况进行详细调查,包括进口商的主体资格、资产状况、股权分布情况以及经营情况、交易历史等,如果存在大量集中应收账款,其清偿能力就可能会受到一定的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