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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金融监管论文精选(九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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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金融监管论文

第1篇:农村金融监管论文范文

内容摘要:当前,我国金融市场体系日趋完善,社会资金配置和使用效率稳步提高。但是金融发展中的结构问题却令人担忧,严重威胁着金融发展的安全性。本文指出我国金融市场发展和监管中存在的一些问题以及应对策略,并就如何发展农村金融市场提出建议。

关键词:金融市场 安全 稳定 监管 农村金融市场

我国金融市场存在的问题及其稳定策略

(一)存在的问题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金融体系实现了历史性的跨越,金融市场体系日趋完善,社会资金配置和使用效率稳步提高。但是也存在许多结构性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金融产业结构不合理。目前我国金融产业结构的不合理现象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是行业结构严重失衡。当前在我国现有的金融行业结构当中,银行业所占的比例严重过高,但是证券业、保险业、信托业、租赁业等这些非银行业所占的比例却严重偏低。二是银行业务结构和收入结构不合理。

金融市场结构不合理。改革以来,我国金融市场在数量上得到了快速发展,但目前结构失调的问题却十分突出:金融市场的种类结构失衡;金融工具结构不合理;市场参与者结构失衡。

金融资产结构不合理。目前我国金融资产结构的主要问题是货币性金融资产所占比重过高。资产结构是信用形式结构的反映,它表明我国目前仍然是银行信用占绝大比重,而企业信用、个人信用等基础信用形式不发达,导致信用基础比较单薄,银行信用也因缺乏雄厚的信用根基而隐含了诸多风险。

(二)稳定我国金融市场的策略

财政政策。金融市场能否稳定,首先要看一个国家是否有一个稳定的财政政策。如果政府长期入不敷出,不管如何强调中央银行的独立性都达不到政策效果。

国有银行改制。改制不等于全面私有化、分拆上市。国有商业银行引入“民间”资本,适当降低国有资本的比重,同样有利于转变经营机制,也是在改革的路上前进了一大步。值得注意的是:银行不是一般的国有企业,改制也要讲究一定的路数。规范证券市场。坚决地把不够资格的上市公司清除出去:停牌、退市、重组。给予中小投资者特别是普通公民以优先购买的权利。完善相关的法律制度,促进我国证券市场的进一步发展。汇率问题。我国现行汇率制度被称为“有管理的浮动汇率制”,其中有汇率浮动的机制,因此不存在稳定的汇率预期。目前我国人民币汇率具有固定汇率的特征。在汇率不能放弃有管理的浮动,又不能放弃独立货币政策的时候,是不能轻言开放资本市场的。

我国金融监管存在的不足及其解决对策

(一)存在的不足

1.监管信息不对称。中央银行实施监管的主要依据是金融机构提供的各类报表,但目前有些金融机构为追逐私利、逃避监管, 报表很不规范,信息失真,导致了监管者与被监管者信息不对称,影响了监管当局决策的科学性和金融监管的效率性。另外, 风险检测系统、风险预警系统还未完全建立, 监管信息传导不畅。

2.金融监管立法的不完善。金融监管立法滞后, 法规杂乱和笼统, 其系统性、配套性、适时性和操作性不强, 直接导致无法可依、行政干预和金融债权与纠纷的定性难、执行难。

3.分业监管的限制。分业监管导致银行、证券、保险三大监管部门受其监管范围限制,难免出现缺乏协调、沟通甚至冲突的情况,而由于利益冲突导致的政策措施相互抵制的现象时有发生,重复检查、重复监管也比较常见,这些不仅提高了监管成本,也在一定程度上降低了中央银行的监管效率。

4.监管人员的低素质与监管目标不匹配。监管目标的高标准和监管任务的艰巨性,需要监管人员具有较为全面的经济、金融、法律等方面的知识, 而且在实际工作中,从对金融风险的识别、分析、判断到制订风险防范预案,都需要金融监管人员具有扎实的理论功底和实践经验。然而现有的监管人员,在知识水平、知识结构与金融实务上均存在着较大差距。现有监管人员的业务素质与央行监管目标比较,呈现明显的不匹配状态,影响了监管的质量和效率。

(二)解决对策

监管的效率在很大程度上依赖于监管人员的素质,包括其专业能力和职业道德品质。我国目前严重缺乏专业的监管人员,监管当局还不具备现代化的风险管理和监管能力。并且,新形势下要求监管人员必须熟悉WTO规则,这又是一个新的挑战。

首先要完善用人机制。对监管人员的素质要从学历、工作经历、银行业务知识和技能等方面把关,符合条件才可以从事监管工作。对现有监管人员进行分类调整,优化监管人员的结构。对监管人员要经过系统、专业的培训后持证上岗。其次是建立后续培训制度。要定期、不定期地对监管人员进行有目的、有计划、有系统的培训,不断更新监管人员的知识结构,提高对监管工作的的适应能力。再次是建立监管人员的推出机制。对监管人议案进行考核,通过资格认定等方式积极稳妥地使不符合要求的监管人员从监管队伍中退出。

努力创建稳健的农村金融市场

任何金融理论若想在我国农村获得成功,都要将对策定位在消除日益明显的农民经济分化,促进农村社会公平上来。在市场没有形成自发的制约机制时,对自发市场造成的贫富分化和社会不公平现实,才能为农村金融市场创造一个稳定健康的基础。

以法律制度规范民间金融市场,奖优惩劣。国家对农民创造性和积极性的尊重体现在对农民经济合作组织的扶持上。通过制度的建立和完善,加强对已发展起来且运行良好的经济合作组织的财税信贷支持,突破其靠自身积累的局限,进而降低农民对民间金融资本尤其是高风险资本的依赖程度,摆脱由此产生的一些问题。

“十一五”规划提出,要“深化农村金融体制改革,规范发展适合农村特点的金融组织,探索和发展农业保险,改善农村金融服务”,同时要“稳步发展多种所有制的中小金融企业”。政府的政策意图非常明显,那就是给予农村金融更多自我选择的自由,在所有制结构、金融机构的组织结构以及业务经营方面,允许农村金融进行适合于本地区经济特点的制度创新和业务创新,尊重农村各类金融组织的首创精神。

实施“金融补农”政策。尽管民间金融资本在农村十分活跃,农村市场金融供给还有很大缺口。国家应实行“金融补农”政策。这既要求国家采取有效的经济调控政策,鼓励商业银行等正规金融机构向农村地区投资,降低农民进入正规金融机构的门槛,又要求明确农村信用社的市场定位,推动其积极改革,有效运营,使之在农村金融市场上发挥更大作用,还要求取消现实中对农民自发合作组织的诸多限制,加强农民的社会关系纽带,为其资金来源的多样化提供基础。积极引导建立小组贷款和小额信贷模式,走出单纯的扶贫性质贷款的误区,引入可持续发展信贷模式,引导农民借鸡生蛋,而非越借越穷。

加大对农村建设支持的广度与力度。农民是国民中的弱势群体,而在农民中已产生在经济地位和社会地位上处于弱势的阶层,其出现和国家长期对农村与城市的区别政策、农业与工业的区别政策有直接的关系。在国家经济已有相当规模且能保持快速、稳定增长的条件下,有必要而且已有能力在农村地区加大基础设施投入以改善农村和农业面貌,加大对教育投入以实现真正意义上的九年义务教育,逐步建立健全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等社会保障项目以促进农民的全面发展。这些措施对缩小农民贫富差距,共享小康,稳定农村社会必将起到巨大的积极作用。

制定切合实际的法规制度来推动农村金融市场的健康发展,提供必要的公共物品来弥补农村业已产生的贫富鸿沟,这些积极的国家行为必会大大加快建设和谐社会主义新农村的步伐。

参考文献:

1.王革平.中国金融市场最优均衡理论与实证研究[D].中国优秀博硕士学位论文全文数据库(博士),2006(11)

2.蔡则祥.中国金融结构优化问题研究[D].中国优秀博硕士学位论文全文数据库(博士),2006(12)

3.纪琼骁.中国金融监管制度的变迁[D].中国优秀博硕士学位论文全文数据库(博士),2006(5)

4.郑冬晓,齐晓安.金融市场发展一般特征探析[J].北华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3(3)

第2篇:农村金融监管论文范文

关键词:市场经济农村金融改革财政政策社会公平

我国是世界上的农业大国,农村人口众多,且农业作为支持国民经济发展的基础,重视其金融改革,建立健全科学的金融改革体系,具有很大的现实意义[1]。但在改革过程中,农村经济发展中出现“金融弱化”等问题,在市场经济调节的前提下,很多金融机构不愿意涉足农村等经济落后地区,其只愿意在农村地区“吸储,而不愿意向农村地区放贷,因此,资金大多流向经济效益高的发达区域。但我国政府逐渐意识到农村金融改革的重要性,并提出鼓励农村地区积极探索改革,加快农村地区金融制度的创新等政策,以期深化农村地区金融改革。

一、农村金融体系的概况

农村金融体系由很多农村金融机构组合而成的一个为农村、农业发展通融资金的有机整体,分为合作金融、商业金融和政策金融[2],其中合作金融是指在市场经济的条件下,人们因共同利益而自愿参股,在资金上互相帮助、互相融通的一种特殊资金融通方式;商业金融主要是指商业性质的银行对农业地区发放贷款,如地区商业银行等;政策金融是指在贯彻政府经济政策的前提下,不以商业性的标准为原则,而以国家的信用为根本,在农业的相关领域进行资金融通,保护、支持农业的生产,提升农村地区人民收入,促进国民经济协调发展。

(一)农村金融体系的基本状况及发展态势

我国农村金融体系主要以改革开放为界限,在改革开放以前,农村金融体系主要分为以下两个发展阶段:一是以后,在改造资本主义工商业的同时,也对农村金融机构进行彻底改造,形成新的农村金融体系,到1951年,成立“中国农业银行”,且第一次提出要“帮助农民、深入农村、发展生产、解决困难”的方针[3];二是1953年成立农村信用社,与农村供销合作、农业互助合作一起称之为农村合作化的3种形式[4]。在1979年改革开放以后,可以分为以下三个阶段:首先1979年—1993年,形成农村信用社的主体地位;其次1994年—1996年,开始构建农村金融体系新框架[5];最后1997年—至今,形成多元化的农村金融市场组织,目前农村金融体系由正规和非正规两种金融机构组成,其中正规的金融机构有非银行类和银行类两种;非正规金融机构有农村合作基金会、民间私人借贷组织等,农村金融体系的主体包括中国农业银行、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和农村信用社(农商银行),该三大金融机构形成了现在农村政策金融、商业金融和合作金融分工的农村金融格局。结合农村金融体系发展趋势可以发现,农村地区的金融机构逐渐增多,但仍旧以政府金融为主,其他金融机构在农村区域的发展前景仍然不乐观,必须加大对相关金融机构的支持力度,繁荣农村地区金融机构。

(二)农村金融体系存在的主要问题

目前我国存在的农村金融问题是需求得不到满足,存在金融抑制现象,且农村地区金融的市场特征需求群体呈现出多元化趋势,表现在以下两方面,首先金融需求群体广泛,有小微企业、农户、有农村个体户等最主要的金融服务是短期经营性贷款需求及少部分的资金结算需求[6]。但由于该群体满足贷款新要求的信用担保能力有限,对其投放的风险保障程度较低,形成了被金融机构边缘化的群体特征,如我国某农业大省,其全省的农村信用社存款数量仅仅占到全部金融机构存款总额的35%左右,但是其“支农贷款”却占到全部金融机构贷款总额的90%以上,从数据可知,农村大部分资金支持都依靠单一的农村信用社,这很难满足该省农民、农村、农业对金融的需求;其次,对金融服务的要求多元化。由于我国存在地区发展不平衡现象,即城乡差距、地域差距等,除了存贷款这最基本的金融服务需求外,在一些经济欠发达地区还需要一些理财、信息、管理等相关服务的需求。因此这就体现了金融工具的多元化,目前,我国农村金融工具太过单一[7],只能体现存贷款业务,金融创新工具基本无法进入到农村市场。

二、市场经济视阈下进行农村金融改革的原因

由于农村金融机构所处客观经济环境和自然条件的差异,经济落后地区的金融市场在发展过程中受到制约的因素及程度远远超过发达地区,以致出现发展缓慢、停滞不前的现象。但是,在当前国有商业银行、保险行业、理财机构逐步向落后的农村地区靠拢的情况下,大大丰富了金融市场,因此,必须立足于市场经济视角,深入进行农村金融改革,协调国民经济发展[8]。

(一)农村金融体系存在问题的主要原因

对于农村金融体系中存在的问题,先应深入分析其出现的原因,主要包括以下三方面:首先经济原因,农村地区人民生活水平相较于城市更低,其生活来源较少,部分落后地区完全依靠土地、山林,因此农民增收困难,很多农村金融机构无法融资或者融到优质资金,阻碍了农村信用社等机构的基本功能;其次政策原因,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对农村金融体系的支持力度不一样[9],支持“三农”发展的效果不明显;三是农村地区的金融监管制度不完善,使得部分非正规金融机构成为农村金融体系的主力军,但该类机构抵御金融风险的能力较低,在很大程度上阻碍着国家金融政策的实施。

(二)影响农村金融发展的具体因素

农业生产经营活动受到自然环境的影响较大,具有一定特殊性,提高了农村金融机构外部环境的复杂性,不仅需要面临政策风险、市场变化风险,也要面对不定期的自然风险,因农业的生产周期较长,在其生长过程中,任何形式的自然灾害,如病虫害、洪涝灾害、干旱等,都有可能让农业生产完全覆没。此外,农产品上市期间,同一种农产品会在同一时间大量涌入市场,在很大程度上增加了价格的波动,即使有农产品的期货市场,但也只能规避某一时间段的风险,而且个体农户无法参与到规避过程。影响农村金融发展的因素还有土地产权,产权是以法律法规为基础,通过经济所有制表现出归属的一种形式,主要包括使用权、支配权、占有权、收益权和所有权[10],目前,我国农村的土地实行土地集体所有制,农民只拥有土地的经营权,而没有处置权和所有权,无法对土地进行买卖,因此,农民需要到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借贷时,不能提供法定的相关抵押品,且集体也没有权利帮助农民进行抵押。

三、市场经济视阈下进行农村金融改革的途径

随着我国对外开放和改革开放的步伐不断加快,农村地区金融业务逐渐增多,针对其中存在的问题,应首先明确农村金融体系改革的方向及思路,政府应制定相关的政策,规范农村金融市场,基于市场经济视角,建立公平的竞争平台,坚持从农民最基本利益出发,积极为农民谋福利,深化农村金融改革。

(一)营造良好金融环境,创新农村金融制度

针对农村经济状况,应适当创新农村金融制度。首先,对农村现有土地制度进行创新,将流转权、用益权和担保权赋予承包土地,但也要处理好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之间的关系。地方政府可以颁发土地使用权证、集体的土地证,对农民居住的房子赋予抵押权、担保权等金融功能,拓宽农民财产收入途径。政府可以成立专门的平台,用于土地流转和农村房地产交易,设置科学的交易双方准入门槛,防止土地流转的非农趋势,保障农村用地的合理性,并确保农村房屋建筑的资本属性;其次,营造良好的金融环境,政府应积极宣传农村金融新体系,改变农民对金融的“狭隘”看法,使得农民深入了解金融产品,并主动获取金融机构的帮助。此外,金融机构也必须建立起完整的内部管理体系,立足于区域实际发展情况,更好地服务于“三农”。

(二)增加财政支持力度,做好相关惠农工作

政府在农村金融机构改革中扮演着重要角色,基于市场经济视角,必须增加财政对农村金融体系的支持力度,做好相关惠农工作,可以从以下两方面开展:第一方面,科学设置农村金融服务网点,完善农村地区金融基础设施建设,配备齐全的金融设备,提高农村地区金融服务水平。与农业其他建设相同,金融基础设施建设工程量大,且维护成本、投资成本较高,大部分商业性银行不愿意承担甚至无法承担这些领域的投资,因此,政府机构必须发挥宏观调控职能,改善农村地区金融支付的硬件环境;第二方面,增加农村地区的资本供给,政策金融应根据国家农业政策,加大对农村等落后地区资金的注入力度,结合地区农业发展优势,重点扶持综合农业,转变农村地区经济结构,促使农村地区经济往产业化方向发展,通过发行中央银行的再贷款,保障农村地区资金的充足供给。

(三)立足农村金融市场,创新农村金融产品

农民群众对金融产品的需求呈现出多样化的趋势,农村金融机构,如农商银行等,应增加服务手法,结合农村客户意见,推出价格合理、种类丰富、适合农村经济发展的金融产品,开办个人资产业务、负债业务,减少金融活动中的工作环节,提高金融服务效率和质量,不断挖掘潜在优质客户,并准确定位农村金融机构,必须注重其社会责任,帮助低收入家庭和创业家庭,坚持服务于“三农”,在发展农村经济的前提下,制定灵活的贷款制度,不仅满足农户对生产经营资金需求,也保障贷款的利息收益。此外,也应健全农村贷款制度,完善农村信用体系,稳定农村金融市场,加强农村金融监管,政府可以设置专门的再担保制度,进一步保护农村金融机构,防止出现农民无家可归、无地等情况,采用财税手段,给予适当的政策支持,鼓励商业银行积极投入农村金融建设。在科学技术发展的时代背景下,可以引入现代化金融监管产品,动态监测农村金融市场的变化,做好相关风险的防范,确保农村地区金融市场的稳定。

结束语

综上所述,随着社会新农村建设步伐的不断加快,在提升农民群众生活水平的同时,也对其金融机构提出了更高要求,在政府重视“三农”问题的时代背景下,农村等经济落后地区必须抓住这一机遇,建立健全具有地域特色的农村金融体系,基于全面可持续发展的战略高度,深化我国农村金融机构改革,形成一个平等竞争、广泛覆盖、功能互补、定位合理的农村金融平台。政府也应加大对农村金融改革的重视程度,适当增加财政支持力度,根据农民的实际需求,推出创新的农村金融产品,完善相关的农村贷款和存款制度,建立农村信用体系,辅之以强有力的宏观调控政策,稳定农村金融市场,加强对农村地区的金融监管,提升农村地区经济水平,缩小城乡差距,将更多资金引入农村地区,支持农村的经济建设。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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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郑高强,尚晓,李扬俊.乌鲁木齐建设西北区域金融中心探讨——基于分阶段建设区域性国际金融中心的思考[J].金融发展评论,2015,No.7010:89-98.

[4]杨帆,宋鹏飞.低碳生物技术创新与应用的法律激励机制研究——以珠三角地区为例[J].南京工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5,v.1404:17-23+31.

[5].互联网金融发展与商业银行网点管理转型研究——以邮储银行管理模式研究为例[J].经济研究参考,2015,No.268351:52-54.

[6]李春肖,李芸,张弛.农业保险供给市场主体发展潜力研究——基于保险公司经营业绩和投资业绩的比较[J].广东农业科学,2015,v.4223:194-199.

[7]李婧,朱承亮,郑世林.不良贷款约束下的农村信用社绩效——来自陕西省8市86个县(区)的证据[J].中国农村经济,2015,No.37111:63-76.

[8]覃振锋.引领长线资本投资建设广西文化产业园区发展对策——新常态下广西文化产业发展新突破研究系列论文之五[J].沿海企业与科技,2015,No.16906:47-50.

[9]陈一洪.利率市场化改革与城市商业银行风险——来自42家城商行面板数据模型的经验证据[J].金融监管研究,2015,No.4812:1-15.

第3篇:农村金融监管论文范文

论文关键词 村镇银行 法律监管 市场准入 风险防范

一、问题的提出

当前我国农村金融机制建设比较滞后,农民融资较为困难,甚至仅有传统的民间借贷可供选择,但是民间借贷成本高昂,风险巨大,导致农民缺乏创业资金,致富无望。农村金融机制的创新是我国农村建设中的重点内容,村镇银行属于农村金融机制创新的重要组成部分。村镇银行对于盘活农村经济,发展农村金融,解决农民创业的资金之渴具有积极意义。村镇银行作为一种新型金融机构,在2007年以来迅速发展,在农村金融体系中扮演了重要的作用,对于农村经济发展具有积极的推动作用。“村镇银行是顺应农村经济发展,以农村为主要客户群的新型农村金融机构,具有经营机制灵活、管理成本低、决策链条短、反应速度快、经营目标和市场定位明确等优势,在很大程度上推动了农村经济的发展”。“但作为新生事物,由于受到各种内外部因素的制约,村镇银行在发展中不可避免的遇到了许多具体问题”。村镇银行在发展过程中所遇到的这些问题既有我国金融环境、金融政策和金融体制层面的原因,更有金融法律层面的原因。本文主要对我国村镇银行发现现状、村镇银行发展过程中存在的法律问题进行分析,并探讨如何构建相应的法律机制,从而促使村镇银行在发展过程中获得基本的法律保障,使村镇银行在良好的法律环境中发展壮大,充分发挥其在农村经济建设中的作用。

二、我国村镇银行面临的相关法律问题

(一)村镇银行市场准入问题我国当前虽然在立法上明确村镇银行的高度开放性,即向一切市场主体开放,但是村镇银行的市场准入还存在一些特殊的规定。当前村镇银行市政准入方面存在的问题主要表现为:(1)村镇银行在事实上成为银行业金融机构的附庸,或者仅仅成为银行业金融机构在农村地区的分支机构,其独立性已经失去了保障;(2)银监会作出上述规定可能考虑到了利用银行业金融机构的资金优势、专业优势,拓展村镇银行的发展,但是事实上,银行业金融机构本身就可以在农村地区开设分支机构,且社会信誉度比较高,容易得到老百姓的信赖,因而银行业金融机构“投资参股村镇银行只是他们退而求其次的选择,各商业银行对这一规定更多的理解为是一种‘政治任务’。”(3)排斥了其他市场主体进入村镇银行投资渠道,并未真正有效拓宽农村金融渠道。由于银行业金融机构在村镇银行中占有绝对性的优势地位,因而农村金融服务市场其实依然被银行业金融机构所垄断,尤其是被国有银行所垄断。村镇银行并没有真正地向民间资本开放,无法解决民间资本缺乏投资渠道,而农村市场又亟需资本的矛盾。

(二)村镇银行法律监管问题当前我国在村镇银行的法律监管方面采取了“严厉监管”的对策,而严厉的监管显然会增加村镇银行的合规成本,使原本就力量薄弱的村镇银行承受过于沉重的负担。从这些所谓的严厉监管措施来看,其主要的内涵有如下两个方面:第一,政府主导为主,突出了政府主导性,降低了村镇银行经营的自主性,不利于村镇银行实现服务创新。政府“保姆式”的监管事实上并不利于村镇银行真正发展壮大,并提高服务质量;第二,目前的严厉监控对于村镇银行的吸储行为防范尤甚,如禁止村镇银行异地吸储,这就从根本上决定了村镇银行无法实现扩张。目前的监管政策之所以防范村镇银行吸储中可能存在的违法违规行为,其根本原因是对非国有或国家控股金融机构的不信任,并维护国有或国有控股金融机构对存款市场的垄断。对于村镇银行的吸储行为监管过严,固然有维护金融秩序、防范金融欺诈的目的,但是也从根本上决定了村镇银行会面临资金枯竭,缺乏资金来源,无法深入拓展业务。由此可见,目前采取的严厉监管的思路并不利于村镇银行的发展,为了减轻村镇银行的合规成本,正确的做法是采用“轻监管”的思路,降低村镇银行的合规成本,以促进村镇银行发展。

(三)村镇银行风险防范问题村镇银行在经营过程中面临的风险主要有政策风险、法律风险和信用风险。政策风险是指村镇银行在经营过程中如果违反银监会的相关政策性规定,有可能会面临处罚,甚至被撤销;法律风险是指村镇银行在经营过程中面临法律上的障碍与困境,如公司治理结构不完善所导致的公司僵局等风险;信用风险是指村镇银行由于身处信用环境并不良好的农村地区而可能遇到的故意违约、贷款诈骗等风险。其中,“信用风险是村镇银行面对的主要风险”。

对于政策性风险和法律性风险而言,村镇银行可以采取一定的措施进行防范,如聘请法律顾问和合规人员,使村镇银行在经营中遵守法律法规,避免产生违法法律和政策的现象。但是对于信用风险的防范,则由于村镇银行资金比较薄弱,可能难以有效平摊风险,极易造成违约风险,并对村镇银行的正常经营活动造成负面影响。

三、我国村镇银行发展中相关法律制度的完善

我国村镇银行在发展过程中需要完善相关法律制度,从而使村镇银行在良好的法制环境中得以发展壮大。如下几个方面法律制度的完善有助于村镇银行的发展:

(一)拓宽村镇银行市场准入当前村镇银行的设立必须有一个发起行,该发起行属于银行业金融机构,且银监会还对村镇银行中各方占股比例作出了规定,其结果是银行业金融机构极易在村镇银行中一股独大,并在一定程度上垄断村镇银行市场,而民间力量、民间资本则无法顺利进入农村金融市场,或者依然以民间高利贷、地下钱庄等灰色形式存在,不利于民间资本力量的正规化、合法化。

建议进一步拓宽村镇银行的市场准入制度,应放松民间金融资本进入农村金融市场的准入机制,从而拓展农村金融的资金来源,同时也为民间金融资本获得新的利润点,其理由在于:农村金融业务属于小微金融,大型商业银行对于农村金融业务并不热心,例如,“由于农业贷款单位贷款成本高、回报率低、风险相对较高等原因,大型商业银行对西部地区参股成立村镇银行普遍缺乏动力”。而民间资本则对民间金融市场青睐有加,目前的村镇银行市场准入机制将银行业金融机构与村镇银行“捆绑”,不利于真正提高村镇银行服务质量,因而有必要以更宽松的准入机制促进村镇银行的发展。基于这一理念,建议允许民间资本直接成立村镇银行,而不必仰仗银行业金融机构,取消银行业金融机构在村镇银行中必须占有不低于20%股份的规定。这一举措并不会对金融安全带来负面影响,相反会有效地促进社会资本投资农村金融市场的热情,从而提振农村金融市场的信心,使农村金融市场的资金更为充裕。

(二)优化村镇银行法律监管基于“轻监管”理念,有必要改变对村镇银行的监管方式,转变监管理念。由于村镇银行整体市场庞大,而单个银行的市场份额微小,且村镇银行的业务集中于小微金融业务,因此村镇银行在金融监管中不必承担过于承重的合规负担,建议银行业监管部门放松对村镇银行的监管力 度,而不是加强对村镇银行的监管力度,从而实现“放松”、“搞活”,以节约村镇银行的经营成本。具体来说,(1)在监管力度上,对村镇银行的监管力度应低于普通商业银行甚至低于对农村信用社的监管,这是与村镇银行的市场份额、业务性质所相适应的,或者说,对村镇银行的监管力度略高于不能吸储的小额贷款公司;(2)在监管方式上,主要采取定期汇报和主动巡查的方式,但是汇报和巡查的次数应符合村镇银行的特点,不宜过分提高村镇银行的监管成本;(3)村镇银行更多地应遵守普遍化的监管要求而非特殊化的监管要求,如村镇银行应遵守反洗钱监管、禁止非法吸储(如高利率承诺)监管等普遍化的监管要求,以免设定过多的特殊监管导致对村镇银行创新能力的制约。

第4篇:农村金融监管论文范文

关键词:村镇银行;可持续发展;法律保障

一、村镇银行的法律性质

村镇银行是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在县(市)、乡(镇)设立,主要为农村地区农民、农业及农村经济发展提供金融服务的、资产规模相对较小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银行业金融机构。

(一)村镇银行不是政策性银行

从法律性质上讲,村镇银行不是政策性银行。虽然村镇银行有一定的政策性取向:村镇银行以服务“三农”为根本宗旨,在缴纳存款保险之后的可用资金必须用于本地区农村经济建设,不得跨区经营。但是村镇银行在权属关系和经营目的等特征上与政策性银行并不符。从权属关系上看,我国的政策性银行都为国家所有,而村镇银行可由境内外金融机构、境内非金融机构企业法人、境内自然人出资设立,可见二者权属特征不相符;从经营目的上分析,我国政策性银行不以营利为目的,而村镇银行作为自主经营、自担风险、自负盈亏的金融企业,实行市场化操作,有着营利性的经营目的,可见二者经营目的不相符。由此可判断,村镇银行不是政策性银行。

(二)村镇银行是特殊的商业银行

首先,村镇银行是商业银行。第一,村镇银行可以办理商业银行可以经营的吸收公众存款、发放贷款、办理结算等业务;第二,商业银行与村镇银行经营原则一致。第三,村镇银行与商业银行从设立的基本条件、对关系人贷款的限制、存款准备金要求及资产负债比例管理等具体法律规范也基本相同。第四,《村镇银行管理暂行规定》第6l条指出,该管理规定未尽事宜,参照《商业银行法》等执行。由此可见,村镇银行是商业银行。但村镇银行也不同于《商业银行法》调整的一般的商业银行。第一,注册资本要求不同。《商业银行法》要求设立农村商业银行的注册资本不得低于五千万元人民币,而《村镇银行管理暂行规定》中要求设立村镇银行的注册资本不得低于一百万(在乡或镇设立)或三百万元人民币(在县或市设立)。第二,治理结构要求不同。村镇银行的治理结构相对于商业银行比较简单灵活。第三,股东出资要求和股权结构方面不同。《商业银行法》调整的商业银行在股东出资要求和股权结构方面的限制比村镇银行少。第四,两者在业务范围上也有所不同,村镇银行的业务范围相对较窄,而且村镇银行业务的地域范围也有要求,这不同于一般商业银行追求效益的本性。

二、村镇银行法律保障的必要性

国内外的长期实践表明,良好的法制环境是保障经济快速、健康发展的重要前提及决定因素。法制体系越完善,各类法律制度越健全,法制环境就越好,这样市场经济活动才能更加有序、规范地进行,各类经济关系才能得到良好的调整。因此,良好的法律保障能更快更好地促进村镇银行的可持续发展。

银行自身固有存在一些不可避免的缺陷:负外部性和脆弱性,决定了银行的可持续发展需要相关法律的保障。银行的负外部性是指银行的经营行为及其破产行为对广大存款人可能造成消极的影响;银行的脆弱性是指很多因素很可能会影响到银行的正常经营,使得银行很容易陷入经营不利的状况,严重的时候还有可能导致其破产倒闭。对于村镇银行而言,其脆弱性与负外部性与一般银行无异。因此,政府必须介入监管,只有国家依法加强对银行的法律监管,才能使得银行依法、合规经营。同时,村镇银行自身抗风险能力尤其微弱,再加上其支撑的脆弱的农村金融体系,一旦村镇银行发生倒闭事件,由此引起的影响可能对于农村金融改革发展以及小额信贷事业都是个不小的打击。因此,要解决这一问题,市场机制的自我调节是远远不够的,而必须加强政府和法律的力量,对其进行适当监管。

三、完善村镇银行法律保障的对策建议

各国的实践表明,政府通过构建完善的政策法律体系可以为农村金融组织的创建和规范运行创设良好的外部环境,在很大程度上能保障金融机构实现有序、健康、可持续发展。完善村镇银行政策法律体系,需要建立金融监管与稳定协调机制,这要求从农村金融发展的实际需要出发,在借鉴国内外先进经验的基础上,统筹研究拟订金融法制规划,完善配套的金融法律制度,建立起合理的法律体系促进模式,以提升村镇银行综合竞争力的高度。

第一,建议相关部门尽快制订专门的关于村镇银行的法律法规,明确村镇银行的合法性地位,为村镇银行等农村新型金融服务组织的市场准入、业务经营、市场退出等方面做出具体的规范,进而形成更加开放、公平、健康的金融市场竞争秩序,更快更好地促进村镇银行发展。当然此项工作需要各相关部门的通力合作。第二,从地方立法上来看,我国目前还没有地方立法机关制订有关于村镇银行的专门的地方性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对于村镇银行的现行的规定并没有考虑我国农村金融的区域性、层次性等特征。因此,应授权地方立法机关结合本地区金融市场发展的实际情况,制订并出台关于村镇银行债务清偿、组织创新及法律责任等方面的具体要求,以保障村镇银行实现有序、健康、持续发展。但同时也要求相关法规的制订必须在我国已经基本上建立起来的具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特色的法律体系框架内,这样才能在促进村镇银行可持续发展的同时,保证我国经济社会的健康、持续发展。(作者单位:1.吉林工商学院;2.吉林农业大学发展学院)

本文系吉林省社会科学基金项目“吉林省村镇银行可持续发展研究”研究成果,项目编号:2011B293;

吉林省教育厅“十二五”规划社科项目“吉林省新农村建设中的农村金融支持研究”阶段性研究成果。

参考文献:

[1]包爽.我国村镇银行发展的法律对策研究.硕士学位论文,2009

第5篇:农村金融监管论文范文

从整个金融体制的改革来看,它可分为中央银行的宏观调控体系、金融的组织体系、金融市场体系、现代化的管理体系四部分。

1.1中央银行的宏观调控体系。改革中央银行的宏观调控体系有这样几个难点,即如何建立中央银行的组织体系,中央银行对基础货币的管理,用什么方法来控制住基础货币。

中央银行的组织体系。由于过去我们长期以来回避了这个问题,1993年以来大家对目前这种中央银行的组织体系提出了很多非议。因为组织体系的设立体现看其功能,一定的功能也要通过定的组织体系来实现,这两者是相辅相成的。同时,中国人民银行有专项贷款权。这点遭到大家的猛烈批评。国外有人据此认为中国没有真正的中央银行。中国的中央银行从上到下有一个专项贷款指标。这个专项贷款有一部分是国务院点名的,由专业银行去具体办理。

正是由于中央银行的利润留成、中央银行具体办业务、中央银行层层普设机构层层有资金使用权这些问题的存在,所以大家对中央银行普设机构提出了尖锐的批评,而且现在不论从国际上,还是国内经济界、理论界、中央各部委对中央银行提出的意见都是希望中央银行要按经济区划设立,取消县级支行。我们现在人民银行分行既有一定的规模调节权,又有一定的资金调节权,反而总行的资金调节权不是很重要,也不是很集中的。所以,1993年中央把省分行的资金权收回了,只留下农副产品收购权及资金。调剂规模权也收上来了,只能给到各专业银行,从而在资金上解决了这个问题。

用什么方法来控制住基础货币。大家知道中央银行有三大工具:贴现率,准备金率,公开市场业务。存款准备金率是各国中央银行都轻易不敢动的,票据再贴现业务在我国也不多,我国主要的货币政策工具是人民银行对金融机构的信用放款。如果要很好地协调财政政策和货币政策的话,应该开展公开市场业务。公开市场业务的最主要工具是财政债券。无论是长期的还是短期的,长期的可以通过回购协议来实现,短期的可以买断。通过公开市场业务来吞吐基础货币,最大的优点是公开。因为对于每个商业银行来说,不是直接把钱给你,而是谁吸收了基础货币谁就有贷放能力。这就解决了建立个比较合适的财政投融资体制的问题。

1.2银行的组织体系。组织体系最重要的问题是各种金融机构在整个组织体系中处于什么样的地位,它主要有以下方面的问题。

1.2.1关于政策性银行设立问题。我国对中央银行的倒逼机制很重要的是专业银行兼有政策性业务和商业性业务,双重业务的存在使金融机构缺乏自我约束力。所以,大家提出要尽快分离政策性业务和商业性业务。

1.2.2国有商业银行问题。长期以来,我们对国有商业银行树立利润目标有恐惧心理,怕因此而扰乱了金融秩序。对政策性银行也有误解,好像政策性银行就是一种赔本的银行。如何把我国的国有专业银行转变成国有商业银行,除了必须把政策性业务分离出来外,主要是在经营机制上要把经营的风险真正放在专业银行身上,让其自负盈亏。在健全的市场经济中,国有商业银行的信誉与政府的信誉是有区别的。这里不仅政府的信誉与银行的信誉不能完全等同,而且中央银行的信誉与商业银行的信誉也不能完全等同。只有中央银行的信誉与国家的信誉能够等同,因为中央银行的信誉是以一个政权的存在为基础的。如果作了这种区分,社会就会对商业银行产生种很强的约束力。

1.2.3关于非银行金融机构。在金融体系中,除了中央银行、商业银行之外,还存在大量的非银行金融机构,它包括保险公司、城乡信用社、信托投资公司、财务公司、租赁公司等。从严格意义上讲,我国的城乡信用社不是非银行金融机构,因为它具有支票的创造功能,所以实际上是小的商业银行,只不过其资本金的构成与国家银行、股份制银行有所不同。所以当前从政策制定来说还主要强调其合作的一面,但从发展趋势来说则要更多地强调股份这面。对于非银行金融机构要严格界定资金来源、业务范围和规范经营。

2我国金融管理体制未来改革的思路

金融体制改革的总体思路是:按照统筹发展的要求,正确处理金融体制改革与其他领域改革的关系,正确处理改革、发展、稳定的关系,优化金融市场结构,完善农村金融体系,完善金融监管体制,健全金融调控机制,深化金融企业改革,初步建立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相适应的现代金融体系,提高金融市场配置资源的效率,取得金融体制改革的突破性进展。

2.1优化金融市场结构。大力发展资本市场,扩大资本市场规模,加强资本市场建设,强化资本市场功能。建立多层次的资本市场体系,完善资本市场结构,丰富资本市场产品。

2.2完善农村金融体系。加快构建功能完善、分工合理、产权清晰、监管有力的农村金融体系。完善和发展农村政策性金融服务,强化农业发展银行等政策性金融机构的支农作用,引导和鼓励商业银行为县域经济特别是农业和农村经济提供金融服务,形成农村政策性金融与商业性金融分工明确、各负其责、共同支持农村经济发展的格局。

2.3完善金融监管体制。从保护存款人、投资人和投保人的合法权益,有效防范化解金融风险出发,强化市场约束,加强金融监管。加强金融监管的合作与协调,形成银行、证券、保险等监管机构与宏观调控部门共同组成的金融稳定协调机制。中央银行加强对货币市场、证券市场、保险市场的监测和管理,防止各类金融市场、各种金融风险的发生与蔓延。

2.4健全金融调控机制。综合应用各种货币政策工具,健全货币政策的传导机制。加快实现以数量调节为主要特征的货币信贷调控向价格调节方式的转变,在加强对货币供应量进行数量型间接调控的同时,引入利率调控机制。按照“主动性、可控性和渐进性”的原则积极稳妥推进汇率制度改革,进一步完善人民币汇率形成机制,保持人民币在合理、均衡水平上基本稳定。建立健全调节国际收支的市场机制和管理体制。探索建立存款保险制度,维护金融运行和金融市场的整体稳定。

第6篇:农村金融监管论文范文

民间金融作为一种内生的金融制度,在促进民营企业的发展中发挥着重要作用。但是。在带来机遇的同时也伴随着诸多风险。本文就风险浅析几点有效措施,以此来完善金融体系、加大政策支持、以期为民间金融风险防范提供具有价值的参考,为促进我国金融市场的稳健发展做出自己的贡献。

关键词:

民间金融;风险体系

引言

民间金融作为国家金融业的重要组成部分,对市场经济发展发挥着重要作用。但是,就目前来看,民间金融长期处于被抑制的状态之中。因此,改革民间金融法制,为民间金融的发展提供适合的法制空间,为促进国家经济发展发挥出应用的作用。

一、民间金融的发展情况

随着我国各地民间资本的不断积累,多种多样的民间借贷也呈现“百花齐放”的状态。但是,由于缺少正规的理财渠道,而且传统的正规渠道收益普遍较低,我国的金融需求也被紧紧压抑着。而民间的投资公司是在2013年银行业钱荒中应运而生的,代替银行给中小企业提供相关的贷款业务。但是,由于缺乏明确的法律条文,在根本上也就很难给这些投资公司提供有效的管制,因此,一些不法行为经常出现。有些投资公司为了吸纳存款不断提高利息,再高利息转嫁给中小企业,这一形成呈现出恶性循环之态,缺少相关的法律保护使得民间金融风险增大。

二、完善民间金融的有效措施

民间金融既能优化融资结构,为中小企业融资开辟新的道路,还能减轻中小企业因为信贷对银行造成的压力,而且民间金融的存在与发展在很大程度上弥补了正式金融的不足与缺陷。但是民间金融自身也存在着一定的缺陷,比方说抗风险能力不强、投机性强等缺点,这些缺点对国家宏观调控政策带来一定的干扰性,严重情况可能会引发局部金融危机,进而危害到社会的和谐与稳定。所以,国家需要对民间金融进行有效规范、完善,使民间金融在国家金融体系中的价值充分发挥出来。比如,要加强对民间金融的监管力度。这就需要国家相关部门及时制定相关的法律法规,对民间金融进行制度化、科学化的管理,必要时也可以将其纳入到国家的宏观金融管理体系之中。除此之外,也要建立健全民间金融监管机制,对民间金融融资双方的交易操作要有效加以监管。再如,建立风险防控机制,最大限度地降低金融风险。由于民间金融长期游离于国家正规金融体系之外,因此,这也导致了民间金融缺乏法律的约束与制度管理,很容易发生违约、破产等状况。针对这种情况,政府要建立健全民间金融风险预警制度,而且还要设置专门的部门定期进行检查,最大程度地避免利率过高带来的风险。

三、设立民间风险挽救机制

在市场经济大环境的影响下,民间金融对社会经济来说就像一把“双刃剑”,既对社会经济的发展造成积极影响,同时也会对社会经济的发展带来负面影响,这就需要对其进行有效调控。而随着市场经济的不稳定发展以及民间金融风险的发生,对农村经济、中小微企业等都造成严重的影响,经济整体上的走向并不乐观,民营企业老板跑路、高利贷崩盘现象层出不穷,这也导致后果非常严重。基于此,针对具体情况,建立有效的风险处理与挽救机制,面对市场风险要采取积极措施,积极应对,采取及时挽救措施,及时做好民间金融风险准备,一旦出现问题,要及时启动相关的处理方案,有效避免债券债务关系混乱状况的产生。当出现风险时,在进行债权债务清理与偿还的过程中需要保持公平、透明的原则,严禁出现暗箱操作等现象的发生,这样也利于取得群众的信赖,对剩余财产进行彻查,公平对待每一位债权人。风险挽救机制最终目的是为了保护债权人的利益,帮助债权人在最大程度上取得清偿,但是,同时也要对债务人进行安全保护,将其维持在相对和平的状态之中,在此基础上再保证风险得到尽快解决。

四、促进利率市场的不断改革,提供金融服务规范局面

银行与金融公司经常接入短期款项,贷出长期款项,以此来实现长短期款项之间的利率差额。如果想要使银行不随利率的变化导致亏损,就需要买入利率的上限期权,以此来保证最低净利差收入,这样,也便于银行锁定最高借款成本,无论利率怎样变动,都能保证银行盈利。放松对利率的管制,加强对民间金融的立法支持,建立相关的法律法规,依法引导并规范民间金融,要适当放宽国家对民间资本进入中小银行的限制规定。在市场经济体制影响下,结合市场经济发展的具体状况,制定出一套符合民情的利率体制是非常有必要的。此外,也要适度放开对利率体制的管制,让民间金融机构对贷款利率有一定的浮动权利,使利率市场化,逐渐建立健全民间金融体系,对个体相互、企业相互常规的、个体与企业相互的借贷行为予以有效保护,全面凸显民间金融的创造性,促进民间金融的可持续发展,为市场经济的发展做出应有贡献。

总而言之,随着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我国的金融体制改革也在不断深入发展,金融业在面临机遇的同时,也面临着竞争与挑战,想要使民间金融业在激烈的竞争市场上立于不败之地,就要将其风险降到最低。在此,笔者也希望在各方的共同努力下,不断建立健全民间金融体系,及时变革、及时创新,为民间金融业的发展做出应有的贡献。

作者:饶婧洁 单位:内蒙古乌兰察布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参考文献:

[1]姚耀军.非正规金融发展的区域差异及其经济增长效应[J].财经研究,2009(12):129-139.

[2]吕臣,林汉川,王玉燕.我国民间金融监管协调机制研究[J].上海经济研究,2014,10:63-73+80

[3]刘雨露.我国民间金融监管模式研究.四川师范大学硕士学位论文,2010.

[4]韩倩妮.金融创新背景下金融监管现状及对策.现代商业,2011(26).

第7篇:农村金融监管论文范文

【关键词】 县域经济; 县域金融体系; 金融服务

一、县域经济发展过程中金融支持的现状

县域经济的发展关系到城市经济的发展速度、运行质量和发展后劲。以河北省保定市为例,保定市县域经济2009年GDP为1 177.30亿元,占整个保定市GDP的68%(《河北经济年鉴2010版》)。可见,县域经济在保定市经济中居于重要地位。但因所属的25个县(市、区)因地理环境、资源分布不同,经济发展不平衡,保定市各县的人均财力仅相当于全国各县(市、区)平均水平的82%,达不到江苏、浙江等经济发达区域的县(市、区)人均财力水平的30%;西部地区特别是山区8个县人均生产总值比全市水平低42%,人均财政收入比全市水平低49.3%。强市必先强县,加快发展县域经济,做强全市发展支撑,是当前艰巨的任务。

县域经济的发展离不开金融支持,县域经济与金融支持是相互依存、相互促进的关系,保定银行业给予了保定市县域经济发展有效地支撑。以三家银行为例:工商银行保定分行在2011年不断加大对县级中小企业服务力度,累计办理中小企业信贷业务248笔,金额41亿元,办理“网贷通”贷款业务品种165笔,年末余额15亿元,在一定程度上推进了县域小微企业的发展;农业银行保定分行发挥其在农村金融体系的骨干和支柱作用,围绕农业现代化、农村城镇化和农民增收,2010年累计发放县域贷款38.6亿元,贷款余额增加13.4亿元,贷款增幅达42%,有效支撑了全市“三农”和县域经济的发展;保定农村信用社作为立足农村,服务农村、农业和农民的地方性金融机构,具有县域网点分布广、管理体制灵活、支农力度强等优势,截至2012年5月末,保定农信社涉农贷款余额408.1亿元,较年初增加24.7亿元,增速6.4%,小微企业贷款余额201.2亿元,较年初增加21.3亿元,占全部贷款余额的41.8%,为县域经济的发展提供了强有力的信贷支持。

二、金融支持与县域经济之间的现实矛盾

尽管金融业对于县域经济的发展壮大发挥了巨大作用,但是县域经济发展中的金融服务与支持仍然存在着诸多亟待解决的问题。

(一)县域经济资金需求与金融供给不平衡

一方面,随着“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工作的推进,县域经济迎来了新的发展机遇。农村专业合作组织的迅速发展,农业结构的调整,农业产业化经营,农村现代化、城镇化步伐的加快,工业化进程以及个体农户贷款需求都对金融业提出了多方面、多样性的需求;另一方面,四大国有商业银行网点数量锐减,到2009年一季度末,保定市金融网点由4 175家收缩至1 568家,村级覆盖率由67.02%降至25.17%,在一些偏远的农村甚至出现了正规金融供给的真空,形成了农村金融服务的盲区。此外国有商业银行贷款权限上收,县级商业银行没有贷款审批权限,无法及时满足企业有效的贷款需求,服务县域经济发展的力度减弱。

(二)金融服务产品单一,功能亟待健全

目前,县域金融所能提供的服务主要集中在传统的存贷款和汇兑业务上,那些在城市非常普遍的服务项目譬如网上银行、消费信贷、电话银行、ATM、信用卡、代收代缴费等在县域范围很少见,在广大农村几乎处于空白状态。因条件所限,企业金融业务依靠股票、租赁、保险以及票据融资等方式在县域经济融资需求上也难以发挥作用。这就形成了县域经济主体依赖单一的融资渠道,千军万马挤过“独木桥”的瓶颈现象。

(三)县域资金外流严重,县域经济发展缺乏资本动力

随着县域经济的发展壮大,县域实体经济主体存入金融机构的资金大幅增加,然而这些资金并没有回流到县域范围,而是大量外流,存贷差扩大,外流的主要渠道有:

1.国有商业银行将吸收的存款主要投放到大中城市和大中型企业,涉农贷款微乎其微。截至2009年底,我国银行业涉农贷款余额9.14万亿元,仅占全部贷款余额的21.48%,人均信贷额不足万元。

2.国有商业银行运用权限将资金层层上收,县级以下的机构只能发放小额存单质押贷款和部分组织资产抵押贷款,造成存贷比下降,资金无法回流。

3.邮政储蓄,网点遍布城乡,服务快捷及时,使得它“吸储”能力不断跃升。由于起步早期无发放贷款业务,使得资金直接流出县域。2008年挂牌成立邮政储蓄银行之后,开展小规模信贷业务,但信贷规模仍有待提高。

4.人民银行的支农再贷款规模有限,难以满足日益扩大的农村信贷需求。农村资金的大量外流,发展县域经济的缺口越来越大,资本动力严重不足,阻碍着县域经济的发展步伐。

(四)县域信用环境差,金融信贷缺乏安全感

由于农村诚信体系不完善,信用观念淡薄,部分贷款人恶意拖欠银行债务,或者以贷还贷、虚假担保、无效抵押、非法融资等的行为,扰乱了信贷市场正常秩序,弱化了银行业对县域经济投放贷款的信心。其次,我国现阶段金融执法效率不高,金融案件往往是受审快,审理慢、执结率低,金融部门经常是“赢了官司输了钱”,债权不能有效维护。

(五)县域贷款担保体系不健全,融资障碍大

一是县域信用担保机构发展缓慢,担保能力弱。二是由于一些农户和中小企业缺乏可供担保的抵质押物,农民房屋、土地等不动产缺乏相应的政策,使得农民的不动产变现困难,无法进入担保抵质押范围,抵押担保贷款困难。三是县域中小企业办理抵押贷款收费高、环节多、手续繁琐,加大了中小企业贷款成本。

三、构建与县域经济发展相适应的金融体系,完善金融服务

鉴于县域金融在服务县域经济方面存在的问题,金融业应立足于县域经济发展的需要,深化金融体制改革,完善金融服务,逐步建立与县域经济发展相匹配的多层次、多元化、多形式的县域金融服务体系。

(一)完善金融政策,配合县域金融体系发挥作用

1.依靠法律保障县域金融服务。法律保障是解决目前县域经济金融支持不足的根本,制定一些县域金融法规,对县域金融体系、县域金融机构实施监管和扶持,保证支农贷款及时、合理、有效的发挥作用,促进农村实体业主与金融部门和谐发展。

2.强化县域经济政策扶持力度,完善县域经济金融政策支持体系。调整县域经济结构,区别对待,适当倾斜,指引金融资源优化配置,鼓励国有银行通过设立县域级分支机构,牵头组建村镇银行,引导资金向县域及欠发达地区回流。建立一套县域金融机构支持当地经济发展的绩效考核制度,从而激励金融业更好地为县域经济服务。给县级金融机构适当放权,对县域经济实施灵活的信贷政策,结合当地实际情况灵活掌握放贷力度与宽度。同时政府还可以运用税收优惠、利率补贴等措施引导银行资金流向县域。

3.完善金融监管体系。县域金融健康运行需要有效的金融监管,构建地方政府、人民银行、银监会统一协调的监管体系,完善风险监测指标体系,建立风险监测系统和预警系统,确保金融安全。地方银行应定期向上级行汇报信贷投放情况,各商业银行及时报送人民银行审查,发现问题及时改正,确保县域信贷符合国家政策要求。

(二)积极发展多形式县域金融机构,培育“草根”金融

县域经济的主体是中小企业,为中小企业服务的主体金融机构也应该是中小金融机构。农村信用社秉承“立足三农、面向县城、服务中小企业”市场定位,承担起农村金融主力军的作用。通过扩大金融服务覆盖面,扶持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开发针对中小企业的业务品种,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题;着眼农民增收致富,推动小额贷款等服务项目为县域经济发展助力。县域金融仅仅发展农村信用社还不够,可以将县域股份制银行作为发展方向。股份制银行是完全按照现代金融企业构造的独立法人,一方面发展规范,突破了县域的地域限制,与资本市场结缘,实现资金来源市场化;另一方面以“资金使用本地化”为宗旨,扎根县域内,解决当地中小企业融资问题,为企业“输血”。此外,积极培育民间信贷组织,发挥其服务县域经济的补充作用。农村新型金融机构包括村镇银行,小额贷款公司和农民资金互助合作社三类,这些机构是地方金融创新的结果,贷款利率比当地的民间信贷要低,使农民的贷款成本降低,给农民带来实惠,能有效缓解县域内中小企业资金紧张的状况。但是,由于这些民间金融机构缺乏规范的指导和统一监管,存在局限性,所以需要金融管理部门对其加以正确引导,规范其经营行为,使其合理合法地为县域经济服务。

(三)创新金融产品和服务,与县域经济发展有效融合

县域金融创新主要是针对中小企业的金融需求,不断推出适销对路的金融产品及服务。随着农村城镇化,农业现代化,农业生产规模化和产业化的推进,一些特色金融产品如大型农机具抵押贷款、“信贷+保险”产品、中小企业集合票据等金融产品和服务也应随之大力推进。同时改进信贷管理,下放贷款审批权限,扩大授信额度,积极探索担保、抵押、质押新方式,最大效能地支持中小企业及“三农”解决融资难题。简化贷款操作流程,研制适合中小企业的信用评级标准。大力推进新型的结算工具,加快电子化进程,推广信用卡,支票卡等银行卡服务,突破资金流动的时间与空间限制,提高资金运用效率。

(四)营造良好的社会信用环境

一是加强全社会金融知识普及和诚信意识教育,大力推进农村、企业、社区信用工程建设,建立健全企业和个人诚信档案,以增强县域经济整体诚信意识。二是加大金融执法力度,综合利用舆论、行政、法律手段,严厉打击各种非法金融活动和逃废债行为,依法保护金融债权。三是建立多元化的县域信用担保体系,除了建立地方政府出资的财政担保公司之外,还可以建立依靠财政预算拨款和社会筹资方式组建的小企业贷款担保基金,以及由中小企业或者农户联合组建的会员制担保机构,共同出资,自担风险,自我服务,发挥联保、互保的作用。通过发展与健全多种形式的贷款担保机制,更加有效地增强县域企业融资能力。

【参考文献】

[1] 李高建.县域经济发展中的金融跟进服务问题思考[J].济南金融, 2005(11).

[2] 钱水土,程建伟.县域经济发展与县域金融体系重构研究[J].浙江社会科学,2005(6).

[3] 何广文.构建县域本土金融服务机制 [J].中国金融,2011(11).

第8篇:农村金融监管论文范文

1.1考试设计理念的变革

以往我们的考试过分重视对“三基”(即基础知识、基本理论和基本技能)的考核.使得教师教学形成了过分依赖教科书的局面,考试设计忠实于课本,在一定程度上表现出本本主义、教科书主义的倾向.对教学的评价更多侧重对传授和接受知识的效果评价.通过研究笔者认为,应该把期末考试的功能定为发现问题、改进教学方法,进而促进学生发展的重要手段.把改革的指导方针定为“能力考核为主,理论够用为度”,考试目的从单纯检验知识的掌握转向更多地关注实践与思维意识的培育,使考试成为学生继续学习的过程.以学生为本,以学会、学懂、会用、巩固为目的,改变“一考定终身”的现状.

1.2考试内容的变革

(1)建立科学的考评体系.课程考试改革经常都是弱化笔试部分考核.通过何种方式来核定学生的学习情况、知识的掌握情况,把考试科目的改革细分成几类,从试题的难易程度、知识的覆盖面、重难点是否突出等角度制定相应的考试试题质量评价标准.根据课程的特点制定多层次的评定方式.课程考核可以由多种考试形式按比例构成,包括理论考试、实践考试、实习考核、口试等.

(2)强调考试试题的情境性和应用性.现在的考试方式忽视考察学生运用基础知识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阻碍学生创新能力和个性的发展.所以应加强考试试题与社会实际和学生专业知识的联系,重视考查学生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3)强调考试不仅要重视学生最终的成绩,而且重视得出结论的过程,以考查学生的思维方式和思维能力.同时,注重考试结果的运用,建立考试结果分析体系,总结经验教训,发现问题及时改正,让考试成为提高教学质量的有效反馈渠道和沟通机制.

(4)强调加强考务管理工作.健全课程大纲建设,加强各类考试试题库的建设,尤其是精品课程、专业核心课程等科目的题库建设,逐步实行教考分离,突出考试的公平性和公正性.

2实施方案探讨

笔者通过实地考察省内其他几所有财经类专业应用型本科院校,结合黑龙江财经学院的办学特色,将考试改革方式优化为以下五大类型:

2.1平时全程考核加期末随堂答题或随堂测验

这类科目强调平时全程考核的成绩认定,不以一次考试判断学生的所有学习情况,要能够体现出学生的课堂表现差异.以“金融英语”这门课为例,将课程考核方案改革如下:

(1)课堂纪律考勤(10%).

(2)课堂参与程度(30%).考核办法为:一是组织几次两人组的小组情景对话,要求达脱稿并能流畅表达,此口语训练占10%;二是根据其上课学习状态给予其平时表现分,此分数也占10%;三是要求学生每人必须准备一次课前的五分钟的英语报告,此报告也可以采取编排英语情景剧(以商业银行、证券公司、保险公司、工商企业的业务开展为内容)的多人员的形式进行.

(3)平时测验考核(30%).考核主要方法为:对商务专有名词进行听写,一共进行四次听写,每次听写占10分,最后取其中较高的三次分数加到一起即为平时测验分数.

(4)口语考试(10%).考核主要方法为:以对话的形式进行口语测试.根据学生回答问题的准确性和语言的流畅性来进行打分.

(5)平时作业(20%).这种考核方式突出“内容综合化,结果全程化”,把日常教学的每一个环节都作为考核内容.像市场营销、电子商务、金融职业礼仪这类互动性强、参与性强的课程可以尝试使用此类方法.我们可以根据课程设置不同的参与模块,通过学生的参与情况给出平时成绩.这种方式难点在于对每个学生的日常学习状态的掌控,这样才能对所有的学生有一个区分度.

2.2平时成绩加期末写相关专业论文或报告

这种考试方式核心在于论文分值的给定,这里以“投资银行学”、“金融监管学”两门专业选修课为例,把论文进行分解,每部分给出相应的分数,在论文分数给定方面细化为:①题目自拟(5分)②报告概述(10分)③正文内容及结构(60分):a内容包括:问题提出(5分)、分析过程(20分)、建议或办法(15分);b结构包括:标题设计(5分)段落设计(10分);字号与标点使用(5分).④参考资料(3~5个,近两年的资料)(10分)⑤字数:2000~2300字左右(10分)⑥结论(5分).还可以根据课程的不同演化成相关的形式,比如农村金融学、房地产金融学、商业银行企业文化、金融理财等课程,就可以让学生利用五一、十一假期作实地调查,获得第一手资料,在期末结合本门课程所学的专业知识撰写调查报告、理财规划书,锻炼学生数据的分析、整理、提炼能力,也为将来写毕业论文打下基础.这种考核方式的重点就在于一定要明确给分的细则,否则会给学生留下老师完全凭借个人喜好评判的印象.

2.3平时成绩加期末试卷考核

这种方式和传统考试形式上没有变化,但是内容上有很大不同.这类课程改革侧重出题方式变化,减少名词、简答这些死记硬背的内容,增加案例分析、论述这些考核学生分析能力的内容.以“财政学”为例,试卷70%的分值侧重于考核所得税的计算、关于美国财政悬崖问题、欧债问题的分析等内容.通过对现实问题的分析,了解学生理论知识的掌握状况.这种考核方式适合理论性强的课程,如果在这类课程上还是一味地追求形式的变化不一定适合.但是在具体内容上还是可以根据课程本身性质多增加一些和现实联系的问题,加大理论的应用性,锻炼学生应用所学的理论去分析实际问题的能力.

2.4平时成绩加小组讨论

这种方式适合内容本身和现实联系紧密,操作性强而授课学生人数少、学生比较活跃的课程.以“期货学”这门课为例,考试分为两部分,一部分是小组讨论发言,将学生分成六个小组,然后选择一种期货品种(黄金、豆粕、铜、铝、股指等).对该期货品种进行讨论,分析其近期的基本面情况,结合基本面的情况,预测未来走势.整个内容形成文字材料并做成PPT,选出一名同学进行演示.教师根据学生的表述情况和最后的文字材料及PPT制作情况综合给出成绩.另一部分是在期末的时候进行答辩,准备30个左右的问题.将问题分为基础内容(课程里的基本知识、基本理论)和现实分析部分(根据基础知识联系现实问题分析),让学生在两类问题中各抽出一个进行回答,教师也会结合学生的回答情况进行深入发问,最后根据整个答辩状况给出分数.结合两部分的表现和平时成绩给出最后的总分数.

2.5平时成绩加校外实训加期末考核

第9篇:农村金融监管论文范文

论文摘要:美国的次贷危机引发了全球性的金融危机,如何防御金融危机的影响,保持经济的稳定,成为摆在世界各国面前的重要课题。我国经济处于快速发展时期,从金融危机中汲取经验,抵御金融危机的侵蚀,具有更加重要的意义。本文分析了金融危机的背景和成因,阐述了金融危机对我国金融改革的启示。

一、金融危机的背景

近些年来,为了刺激经济增长,美联储一度将基准利率调将至1%,由此引发了房地产价格不断上涨,放贷机构不计风险地向低信用客户发放贷款。次级抵押贷款被证券化后流向二级市场,在投资银行的包装下,诞生了一批新的金融衍生产品,其购买者遍布全球。但随着经济过热,美联储开始提高联邦基金利率,由1%一直提高到5.25%,房地产市场在出现顶点后开始由繁荣走向衰退,房地产价格应声下跌。2006年下半年起,次级抵押贷款的违约率逐步上升,多家放贷机构破产,而新世界金融的破产揭开了次贷风波的序幕。其后,美国第五大投资银行贝尔斯登旗下两只对冲基金崩盘,全球各大金融机构纷纷爆出巨额亏损。危机引发了全球金融市场的剧烈震荡,并且有愈演愈烈之势。2008年7月14日,美国联邦政府宣布接管房利美和房地美。2008年9月15日,雷曼兄弟宣布申请破产保护,美林证券被美国银行收购。同时,全球10大银行宣布设立700亿美元基金自救。各国央行纷纷向金融市场注资。美联储前主席艾伦?格林斯潘说:“美国正陷于‘百年一遇’的金融危机中,这场危机将持续成为一股‘腐蚀性’力量,危机还将诱发全球一系列经济动荡。”

二、金融危机的成因

(一)利率是危机爆发的导火线

2000年至2005年间,美国房地产市场出现了自第二次世界大战以来历时最长的一次繁荣,房价年平均实际涨幅达实际涨6.4%,而促成房价在2000至2005年间大幅上扬的最重要原因,是联邦基金利率的大幅下调,从而带动抵押贷款市场利率的走低。之所以美联储在2001年至2004年间高举降息大旗,并将联邦基金利率将到46年的最低点1%,是为了刺激互联网泡沫破裂后的美国经济。于是,大量流动性资产涌入房地产市场和金融市场,然而,随着美国经济的全面复苏,通货膨胀的压力重新显现,为了抑止通胀,美联储从2004年6月起开始加息步伐,两年内连续17次上调联邦基金利率。美国房地产价格的上升势头在2005年夏天突然中止,利率上升导致大部分次级抵押贷款利率重新设定,借款者的还款压力骤然上升,而另一方面,房价却在持续下降,借款者面临即便出售房屋也无法还清本息的困境,最终只能选择违约,危机不可避免的爆发。

(二)新的金融工具的滥用

过去的十年,资产证券化以及无数新的衍生金融工具在金融机构中的广泛应用。上世纪90年代以来,美国的一些银行利用金融市场迅速扩张贷款的规模,这些银行把放出的贷款进行分类归集并打包出售给一些非银行类金融机构,这些机构再将这些贷款在资本市场上抵押发行债券。通过这样一系列行为,银行不但摆脱了对储蓄存款的绝对依赖,而且将贷款移除资产负债表表从而转移了风险。这种起初为了摆脱巴塞尔协议对银行资本限制的业务模式逐渐被银行界广泛采用,并逐渐扩散到欧洲的银行业。这种业务模式在正常情况下不会出现任何问题,除非资本市场流动性出现严重的问题。而这种小概率事件一旦发生影响就是巨额的亏损,甚至倒闭,这便是它的高危害性,正是美国金融工具的滥用和高风险的业务模式,为危机的爆发埋下了伏笔。

(三)信用危机的加剧

信用风险传染可能导致大面积信用风险违约,引发严重金融危机。美国投资银行高杠杆商业模式隐藏了巨大的风险。在信贷的旺季,借贷成本往往较低,投资银行可以低价借入大量资金,用于发放贷款或买入金融资产,获取暴利。一旦市场低迷,风险就很高,高额负债让投资银行在损失面前几乎没有缓冲余地,加之信用传染普遍性,加重了美国金融市场危机程度。另一方面,信用评级对客户信用风险的评价也有可能与实际情况发生偏差。现有的信用评级机制都是通过对历史数据的评估进而预测将来客户的表现以做出信用评价,由于房价低于贷款数这种情况在历史中从未发生,这就造成了信用评级机构在对违约风险评价时的缺陷。信用风险也就是违约风险被大幅度的低估,最终酿成了危机的爆发。

三、金融危机对我国金融改革的启示

(一)正确运用金融产品创新

在如今竞争愈发激烈的金融市场中,为了满足客户多元化的投资需求,提高金融机构的服务质量,增强企业的竞争力,就必须不断推进金融创新。但是,如果对金融衍生产品的风险不加以研究,对产品的使用不加以控制,就会带来风险。对于我国来说,金融创新还处于刚刚起步的阶段,西方那些经过实践证明的行之有效的金融创新产品的内在机制和运行规律可能并不完全适应于我国的国情,还需要我们自己加以探索并加以改进,因此,这意味着首先需要坚决打好创新基础,以优质资产作为衍生产品的标的推出新产品,而不良资产只能作为补充,从源头控制可能产生的风险。同时,也不能追求过于复杂的金融技术,而是应该首先学习和推出各种债权和股权类的基础产品。当然,在此期间,监管层的责任也是巨大的,现有的监管手段,如反映资本充足性的资产负债比率、预测贷款组合潜在损失的措施、基于日常风险值计算的交易帐户风险管理措施等已不再完全适用于衍生产品与日俱增的金融市场,监管层不仅要紧跟金融产品创新的步伐,采取有效的措施加以解决创新过程中出现的问题,维护金融市场的稳定,还要保护创新者的积极性,鼓励与支持创新,而不是一出问题就采取遏制、废止的方式。

(二)保持宏观经济基础的稳定

近年来,由于中国的国际收支结构一直保持双顺差,人民币面临较大的升值压力。中国汇率制度在趋向浮动利率制度转变时,人民币也在逐步升值,要不失时机的减轻人民币升值对金融体系的影响。如果当前中国政府侧重于采用人民币升值来解决人民币升值压力、解决贸易顺差过大问题,一旦人民币实现了大幅升值,并且得不到经济基本面的支持,那么国际资本就会大量流出,人民币汇率走势就会出现逆转,就可能会发生金融危机。因此需要从国家宏观经济基本面着手,保持宏观经济稳定。当前中国的宏观经济环境总体运行良好,但经济在局部地区过热、行业的经济泡沫问题已引起有关部门的高度重视,宏观经济环境的改善应该是金融改革的重要条件。除此以外,中国有关政策的完备和有效性、经济主体的行为合法性以及腐败与官僚问题等,对于金融改革过程中银行危机发生的可能性也有重要影响,要消除这些潜在的危险因素,把危机消灭在萌芽之中。

(三)加强商业银行贷款风险管理

1.完善个人信用体系

市场经济也是一种信用经济,离开信用,市场经济就无法正常运行。个人信用体系的建立可以在一定程度上解决我国住房按揭贷款信息不对称带来的逆向选择和道德风险,使银行能够准确判断客户的信用风险,降低不良贷款率。个人信用体系的建立可提高违约成本,增强贷款者的信用意识,减少违约事件发生的概率,防止危机的出现。

2.内部控制与外部监管并重

银行内部控制是抵御风险的第一道防线。银行需要在风险和收益的权衡中做出的理性选择,提高识别和抵御市场风险的能力。加强银行内部控制,应建立高效的金融管理信息系统,实现信息资源共享;建立数据库以利于相对准确的行情预测和分析,为内部控制提供信息支持;健全同业自律机制,加强同业公会在行业保护、行业协调与行业监管、行业合作与交流中的作用,维护同业竞争秩序,保护同业成员利益;加强银行信贷审查和贷后管理,保证审慎经营原则。外部监管同样十分重要,正是美国政府对贷款机构滥发抵押贷款等行为监管不力,才为次贷危机埋下了隐患。金融监管部门应当密切监控机构风险,及时向市场提示风险。

(四)促使公民树立危机意识

金融改革的进行,还必须从思想上做好准备,树立危机意识。从新的国际金融危机的特征来看,公民的信心对危机的发生和影响程度具有较强的影响,因此,政府首先要充分维护公众对金融机构的威信。一是维护经济政策的一贯性,使人逐步确立预期的确定性,从而增强公信力;二是当国外发生金融危机时,国内舆论要及时正确地披露中国政府所采取的反危机措施,在公众心理上建立一道防线,防止和减轻金融恐慌心理的传导。其次,构建公民危机防范教育体系,有助于降低公民的信心失衡和增强公民对风险的防范意识,有效控制公民信心失衡。加强公民的防范意识,可以通过建立公民危机防范教育体系,广泛开展国民风险教育,培育风险意识,培养理性投资行为,提高全体国民防范和控制金融风险的自觉性和主动性。

四、结论

金融危机的爆发虽然给我国经济带来了不利影响,但是也给我们带来了很多启示。我们要吸取其他国家发展中的经验和教训用于更好地发展我国的金融市场,更好的进行金融改革,从美国金融危机中我们清楚地看到金融危机的发生不是一国孤立的事情,而是许多国内外的综合因素共同作用的结果。现在,我国已经加入世界贸易组织,金融市场正在开放,中国已经成为世界经济的重要力量。毋庸置疑,中国经济出现问题等于世界经济出现问题。所以,我们应站在对全人类负责的高度上研究和实施防范金融危机的问题,通过加强国际间金融合作与协调来加强对外部金融冲击的抵御能力。

参考文献

[1]黄磊,美次贷危机对我国经济的影响,湖北农村金融研究,2008年第5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