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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责发生制论文精选(九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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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责发生制论文

第1篇:权责发生制论文范文

一般情况下,对于经营性业务,事业单位一般采用权责发生制,而对于非经营性业务,事业单位往往采用收付实现制度核算的方式。但由于收付实现制度的会计成本核算内容不严谨,而且事业单位在实际操作中,并没有很好地区分经营性业务和非经营性业务的界限,因此导致最终的成本难以做到客观核算。由于不同事业单位的经营性收支业务所选择的会计核算方法也有很大的不同,导致因人为因素而调整报表的情况时有发生,由此可见,这在很大程度上不利于事业单位内部员工的绩效评价。

2权责发生制在事业单位会计核算中的重要性

2.1权责发生制有助于推进事业单位的会计预算管理水平

为了有效提高事业单位的效益,事业单位内部的会计部门同样需要进行十分严格的会计成本核算。然而基于收付实现制度系统下,事业单位占有和使用资金的情况并没有形成有机的联系,因此这必然使得会计分期的资金使用效益不具有与其他事项之间的可比性,甚至导致财政预算的编制和决算的年终考核资料也缺乏严格的依据。但权责发生制的有效应用,在很大程度上能够使事业单位的会计核算系统更加科学和严密,并极大地提高了财产资金的使用效益和预算管理水平,使我国会计信息更加透明和可靠。

2.2权责发生制有助于反映事业单位的资产、负债和财务情况

有效掌握事业单位内部的资产、负债和财务状况,在很大程度上可以为事业单位的进一步发展提供更加科学合理的规划,并能够有效处理内部建设和发展中的各种问题。因此,资产、负债等财务状况是事业单位进一步发展的重要理论依据。权责发生制的有效应用正是通过正确分析事业单位长期资产以及隐性负债等财务情况,最后为事业单位的进一步发展提供更加可靠的财务报表信息资料,从而有利于事业单位能够对资产和负债等财务情况进行正确客观的分析和评价。由此可见,权责发生制能够使事业单位获取更多更加可靠的财务信息资料,从而有利于更好地推动事业单位的市场化发展进程。

3权责发生制在事业单位会计核算中的实际应用

3.1权责发生制在事业单位会计核算中的应用

第一,采购业务的会计核算。通常情况下,企事业单位的发展离不开采购一些必备的物品,而有些物品的采购可能涉及跨季度或年度的问题,因此这样对事业单位的绩效考核会产生不利的影响。为了有效提高事业单位的会计核算质量,在采购业务中,事业单位应严格按照合同上的实际情况,将一些本期间的采购业务费用列入本期间的行列,其中包括贷记银行存款、应付账额等信息。而针对一些本期以外的采购业务,即便这些采购业务已经支付了相应的费用,也一律不列入本期间,只将它们记做借记预付账款、银行存款等信息。第二,固定资产业务的会计核算。近些年,我国事业单位在进行固定资产业务的会计核算环节,一般都是通过固定资产和固定基金来直接反映,而且固定基金一般和固定资产差异不大。一方面,导致我国固定资产的价值不能严格按历史成本进行计算,因此不能正确反映固定资产在实际应用过程中的价值转移;另一方面,由于固定资产在购置过程中,没有提折旧,导致购置期间出现结余问题。因此,权责发生制的有效应用,可以通过严格按照相关的会计制度,从而对固定资产业务信息进行正确有效的处理。第三,债务债权的会计核算。对债务债权的及时有效掌握,可以对事业单位的进一步发展提供重要的决策作用。但由于事业单位的会计核算一般是对应付项目、预收项目、预付项目等内容做统计,而没有真正落实事业单位的所有非经营性业务,导致事业单位的债务债权信息掌握不可靠,从而不能给事业单位的进一步发展提供更加可靠的信息资料。而权责发生制的有效实施,通过对一些应付而未付的费用和债务等财务问题进行明确的标记和分类计算,可以为债务债权等财务情况提供更加可靠的资料。

3.2权责发生制在相关事业单位会计核算中应注意的问题

首先,由于权责发生制一般适用于处理一些经济业务比较复杂的跨年度业务,因此,事业单位应根据自身的实际情况确认是否引入这一制度;其次,权责发生制的应用应有效结合事业单位的财务决算制度和相应规则,这样才能更加有效地提高整个事业单位会计核算信息的真实度和可靠度;最后,权责发生制作用的有效发挥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会计从业人员自身的综合素质。因此事业单位会计部门应适时组织相关的培训工作,以便全面提高整个会计部门人员的专业操作能力和个人职业道德素质。只有这样,才能使会计部门人员的综合素质符合当前社会发展的需求,从而保障权责发生制能够为事业单位的发展提供最大的效益。

4结论

第2篇:权责发生制论文范文

【摘要】本文对现行企业所得税制度中的权责发生制和收付实现制两种会计确认基础的运用进行了梳理,对企业所得税制度在不同情况下适用不同会计确认基础的原因进行分析,并对企业所得税制度采用两种会计确认基础的处理与协调提出建议,以期对税法和会计采用会计确认基础时的协调与处理提供参考和借鉴。

【关键词】企业所得税制度;会计确认基础; 权责发生制;收付实现制          

会计确认基础是指会计核算过程中,确认收入、费用等会计要素实现时间的标准和原则。在会计实务中,会计确认基础通常包括权责发生制和收付实现制两种。在权责发生制下,凡属于本期的收入,不论款项是否收付,均作为当期的收入和费用;不属于当期的收入和费用,即使款项已经在当期收付,均不作为当期的收入和费用。收付实现制是指收入、费用的确认以现金的实际收到或支付为标准。权责发生制和收付实现制在会计确认基础的体系中,是相对应的关系。现行企业所得税制度中,会计专业毕业论文范文借鉴和采用了会计确认基础的概念,权责发生制和收付实现制都有所体现。

一、 企业所得税制度中的权责发生制              

现行企业所得税制度中,运用权责发生制的典型处理包括但不限于:1. 跨年度工程收入按照完工百分比法计算收入。企业受托加工制造大型机械设备、船舶、飞机,以及从事建筑、安装、装配工程业务或者提供其他劳务等,持续时间超过 12 个月的,按照纳税年度内完工进度或者完成的工作量确认收入的实现。2.资本性支出分期折旧或摊销。企业发生的支出应当区分收益性支出和资本性支出。收益性支出在发生当期直接扣除;资本性支出应当分期扣除或者计入有关资产成本,不得在发生当期直接扣除。包括:固定资产折旧、无形资产摊销、生产性生物资产折旧、资本化借款费用摊销。3. 租赁费用摊销。企业根据生产经营活动的需要租入固定资产支付的租赁费,按照以下方法扣除:以经营租赁方式租入固定资产发生的租赁费支出,按照租赁期限均匀扣除;以融资租赁方式租入固定资产发生的租赁费支出,按照规定构成融资租入固定资产价值的部分应当提取折旧费用,分期扣除。4. 长期待摊费用分期摊销。作为长期待摊费用的支出,自支出发生月份的次月起,分期摊销,摊销年限不得低于 3 年。

二、 企业所得税法中的收付实现制                  

现行企业所得税法制度中,运用权责发生制的典型处理包括但不限于:1. 利息收入。对于企业将资金提供他人使用但不构成权益性投资,或者因他人占用本企业资金取得的收入,按照合同约定的债务人应付利息的日期确认收入的实现。2. 租金收入。对于企业提供固定资产、包装物或者其他有形资产的使用权取得的收入。按照合同约定的承租人应付租金的日期确认收入的实现。3. 特许权使用费收入。对于企业提供专利权、非专利技术、商标权、著作权以及其他特许权的使用权取得的收入,按照合同约定的特许权使用人应付特许权使用费的日期确认收入的实现。4. 接受捐赠收入,对于企业接受的来自其他企业、组织或者个人无偿给予的货币性资产、非货币性资产,按照实际收到捐赠资产的日期确认收入的实现。5. 以分期收款方式销售货物收入。按照合同约定的收款日期确认收入的实现。6. 采取产品分成方式取得的收入。按照企业分得产品的日期确认收入的实现,其收入额按照产品的公允价值确定。7. 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对于企业因权益性投资从被投资方取得的收入,除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外,按照被投资方作出利润分配决定的日期确认收入的实现。

三、 企业所得税制度采用多种会计确认基础的原因分析                   

首先,权责发生制原则是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计算和确认的基础。根据2007年12月6日国务院颁布的《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企业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以权责发生制为原则。企业所得税法律法规之所以主要采用权责发生制,主要是考虑到:一是权责发生制能够反映企业真实的权利和义务。有些款项虽然尚未收到,但是相关经济利益流入企业,已经通过前期发生的经济业务或契约合同等加以确定,企业有足够的把握能够确认计量相关资产和收入的取得。

二是有些款项虽然尚未支付,但是相关经济利益流出企业,已经通过前期发生的经济业务或契约合同等加以确定,企业有明确的理由必须确认计量相关负债和费用的发生。此时,权责发生制更能真实反映企业已确定的潜在权利和义务,从会计的角度,更加符合配比原则,毕业论文 会计信息更能反映企业真实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更能满足财务报告使用者的需要。从税法的角度,更能够减少人为调控款项收付、操纵纳税义务的发生,堵塞纳税漏洞。其次,在特殊情况下,企业所得税制度中允许运用收付实现制。《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九条,在明确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采用权责发生制原则的同时,也规定“本条例和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的除外”,这就为特殊情况下运用收付实现制提供了法律上的可能。之所以在采用权责发生制的同时,还作出这条规定,主要是考虑到在企业所得税征收过程中,要考虑到纳税人履行和承担纳税义务的实际能力。在会计上一以贯之的权责发生制,在企业所得税征收中可能要适当结合实际加以调整,因为前者以核算为终点,而后者在完成会计核算后还要以纳税为终点。正是基于上述考虑,现行企业所得税制度中,对于纳税人不具有现实纳税能力的合理情形,即使在会计上按照权责发生制确认为所得,在税法上也可能按收付实现制原则不确认为当期的应税所得。

四、企业所得税制度采用两种会计确认基础的处理与协调                  

税收和会计处理应当在各自的框架下处理会计确认基础不一致的问题。主要是对于在企业所得税制度下采用收付实现制的收入、费用,在会计中往往是按照权责发生制处理的。此时,税法上确认的收入和费用,与会计上的确认时间会发生不一致。这时,企业应当依法将企业所得税制度和会计确认基础作出恰当的协调。在税务处理方面,根据《企业

--> 所得税法》第二十一条“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企业财务、会计处理办法与税收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不一致的,应当依照税收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计算”的规定,即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按照收付实现制处理。在会计处理方面,根据《企业会计准会计专业毕业论文则第18号——所得税》的要求,采用资产负债表债务法,从资产负债表出发,通过比较资产负债表上列示的资产、负债,按照会计准则规定确认的账面价值与按照税法规定确认的计税基础,对于两者之间的差异,区分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确认相关的递延所得税负债和递延所得税资产。

对于递延所得税负债与按照税法计算的应纳税款之和,或递延所得税资产与按照税法计算的应纳税款之差,确定每一会计期间利润表中的所得税费用。对于上述税法与会计准则之间的差异,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执行和相关会计准则有关问题解答(三)》(财会〔2003〕29号)的规定,按照会计制度及相关准则规定的确认、计量标准与税法不一致的,不得调整会计账簿记录和会计报表相关项目的金额。

参考文献:         

[1] 国家税务总局 . 企业所得税管理工作规范 [m]. 北京:中国税务出版社,2011.

[2] 李俊梅 . 最新企业所得税使用问答 [m]. 北京:法律出版社,2009.

[3] 葛家澍,刘峰 . 会计理论 [m]. 北京: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1998.

[4] 李若山,郭牧 . 会计准则与假设和我国当前税务处理的矛盾与对策 [j]. 武汉:财会月刊(会计版),1998(5).

第3篇:权责发生制论文范文

关键词:权责发生制;平衡计分卡;政府绩效评价体系;信息软件

一、研究背景

2014 年 12 月 31 日,财政部《权责发生制政府综合财务报告制度改革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正式公布,要求我国政府会计从目前收付实现制向权责发生制转变。同时,建立权责发生制的政府综合财务报告制度增强了平衡计分表在对部门机关业绩考核方面具有十分积极有效的作用,为进一步推行平衡计分表行政单位业绩考评体系提供了有效的数据基础和制度保障。

二、基于权责发生制下平衡计分卡政府绩效指标评价体系设计

平衡计分卡由卡普兰和诺顿提出,因为美国等国家在最近十几年把平衡计分卡引入公共部门进行绩效管理并取得了成功,开始认可该表的非营利机关单位在数量上有所增长,并也收到了令人满意的效果。

本人认为,现阶段我国政府建立基于平衡计分卡的绩效考核指标体系需要将卡普兰和诺顿提出的研究成果进行改良,以适应我国国情。具体应从以下四个维度

进行:

财务维度。该维度因为政府会计权责发生制核算基础的改革变得更加重要、准确、细化和实用。可以在原有的人均国内生产总值及增长率、人均财政收入及增长率、三类产业所占比重、提供经济发展机会、提供就业发展机会、万元工业增加值能耗降低率、行政管理费占财政支出比重、人均行政费用、税收收入比重及增长率等指标的基础上,增加专项资金使用率、资产负债率、负债保障率、收入费用率、运行成本率、人均运行成本等。增加的这些考核指标会让政府更加重视资金使用的合理性、安全性、有效性,堵住漏洞,减少腐败发生几率,保证债务可控,遏制盲目决策。

社会公众维度可以分成5个部分,一是对上层机构部门形象的尊重、对上层部门单位制度的落实。是指上级部门的实践活动与中央政府、上级政府的制度策略高度相符,对上级单位下达的命令的执行力度;二是社会和谐程度。需要有关单位构建一个系统科学的群众公共服务体系、完善就业保障制度、提供有利的社保服务,通过初次分配和再分配实现全名富裕;三是群众对行政部门工作的满意与否。相关行政部门应该促进基本公共服务建设工作的不断完善,提高强服务水平,增强服务意识。在进行财政规划的过程中,应该适当地增加公共服务支出、重视公共基础设施的建设与优化,深入到人民群众当中去,想人民群众所想,为人民群众干实事,解决群众关心的问题;四是重视生态环保建设工作。需要有关部门进行区域性生态环境的规划建设,营造优美的居住环境,发扬人与自然和谐共处的精神理念;五是制定切实可行的社会管理制度。监督相关制度具体的落实情况。

内部业务流程维度。在政府部门平衡计分中,优化内部管理流程、提行政工作的质量、严格按照法律规范的具体标准是向人民群众提供满足需求的公共设施建设成功和服务,提高他们的满意度。所以,在内部实施过程中,必须要树立健康科学的管理精神理念,必须要严格按照规范标准开展各项工作,构建一个完善的奖励机制,与客观的问责体系,监督公职人员日常工作行为与作风。具体考核指标有:政务信息公开度、工作流程规范度、公众对政府工作的满意度、电子政务的普及率、政策法规科学性与稳定性程度、政策执行公正性与公开性程度、公民评议的行政审批便民率、行政效率满意度、行政诉讼败诉率、政府廉洁度,人大议案政协提案办结率等。

学习与发展维度。要响应学习型社会的号召,在政府机关部门形成一种学习与发展的良好氛围。作为为人民提供服务的部门,我们应该注重自身创新能力与学习能力的培养,才能紧跟时展的步伐,推动社会改革工作的飞速发展。同时为了进一步赢得广大人民群众的信赖与支持,必须要营造与坚持一种良好的工作作风,保持自身发展的清正廉洁,只有这样才能帮助人民群众解决实际困难,才能真正拉近政府与人民群众的距离,不断提高人民群众对政府的满意度。所以,学习型政府是时展的必然产物,是社会稳定,国家发展的必然要求。(见附表)

三、基于权责发生制下平衡计分卡政府绩效指标评价体系的信息软件开发要求

在对战略目标进行分析与定位以后,评分卡的使用离不开一套强大的信息数据体系,必须要把平衡计分表中的解决测量和所有信息数据加以整理与分类。不断推进该项工作深入发展,对于平衡计分表在具体工作活动中的实施情况进行认真分析,采取有效措施进行调整规范,相关组织部门必须要由一套完善的信息管理体系。因此,平衡计分表的落实离不开强大的信息技术体系,为其提供基本的平台

保障。

该项系统需要满足的条件有:简单易操作、完整涵盖每个重要模块、良好的系统兼容性、苑攀降南低辰涌凇⑽榷ㄐ院桶踩性。需要实现的功能有:数据录入、输出、查询、排序、修改、删除、数据恢复、汇总、分析、清除、打印、系统用户权限设置、版面设置、论坛管理、用户管理、文章发表、信件交流、文章转发、查询及论坛安全和保密等功能。

现在我国政府正在进行的权责发生制政府综合财务报告制度改革,给平衡计分卡政府绩效指标评价体系的推广和普及带来新的挑战和机遇。希望通过广大政府人员的努力,形成一整套科学的符合我国实际发展状况的平衡计分卡,促进相应的政府业绩考评系统的不断完善,为我国经济发展做出贡献!

参考文献:

[1]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财务成本管理[M],2015,3.

[2]李伟成.基于平衡计分卡的政府部门绩效管理研究华[D].中科技大学博士论文, 2011,11.

第4篇:权责发生制论文范文

摘 要 30多年的计划经济体制使预算会计成为我国政府会计的主导,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推进,预算会计的弊端越来越明显。近5年我国政府会计已由纯粹的理论研究到实质性的改革措施,改革之势势如破竹。笔者从与政府会计主体相关的参与者角度来分析改革的必要性,并试图从“法国模式”的借鉴中寻求适合我国的政府会计模式。

关键词 政府会计 改革 必要性 法国模式

一、政府会计改革的必要性

与政府会计主体相关的参与者主要有社会公众、官员、债权人等。

第一,政府会计承担着公共受托责任,作为政府的委托人,社会公众理论上具有强烈的监督动机。社会公众为了行使这种监督权需发生监督成本(MC)和可能的缔约成本(BC)。当MC+BC>公众所能承受的政府不符合其利益而造成的剩余损失(RL)时,公众就会理性地选择放弃对政府的监督。公众可选择的所辖政府只有一个,这使公众被迫面对较高的选择成本和退出成本,导致其对政府会计改革的诉求并不强烈。然而只有处于社会公众监督下的政府才会更有效率和效果。通过政府会计改革,提高政府的透明度,降低社会公众的监督成本,才能唤起公众的监督热情。

第二,对于当选的官员,收付实现制对其资金的运用有较强的约束,所以通常情况下官员倾向于引入权责发生制,而且权责发生制能对官员的政绩考核更公平公正,尤其是当收益的实现与收到款项不在同一期间时。根据权责发生制原则,在义务产生的当期确认支出,在权利获得的当期确认收入。这不仅使政府会计报告能完整地反映政府的所有经济资源,也有利于对该届政府的效率效果进行公正的考评,划清各届政府间的权责。

第三,政府的债权人会积极推动政府会计改革,因为现行的政府会计不能全面反映政府的资产负债,导致其投资风险较大。收付实现制只能反映政府的直接显性负债,而政府的其他债务如直接隐性负债、或有显性负债和或有隐性负债,是无法在资产负债表中得到体现。对这三类政府负债的不确认可能导致几年后大量现金流出造成财政严重赤字。另外我国已实行分税制改革,中央与地方的博弈结果如图:

事权与财权的严重不匹配,迫使地方政府搭建较多不规范的融资平台,使政府的隐性负债很大。随着我国经济、金融的成熟,地方政府将来也会独立发行地方债券,此时投资者会更迫切地要求政府会计披露更充分、规范和透明。

二、“法国模式”的借鉴

在我国会计与国际趋同的过程中,我国一贯注重对“英美模式”的学习借鉴。该模式确实在我国企业会计改革中起到了积极的借鉴作用,而在推进我国政府会计改革中,“法国模式”更适合作为我国借鉴的样板。

法兰西民族与中华民族在文化上有很多相近处,如都倾向于集体主义、稳健主义、畏惧权力等,这些文化渗入了法国政府会计模式中。讲究集体主义的法兰西公民不太会质疑政府的干预行为和干预成本,法国会计是市场经济制度和国家宏观干预的产物。这深刻影响到了法国政府会计的主要目标,它不像“英美模式”强调政府对公共受托责任的履行情况,而是更加注重行政效率和对宏观控制的完成情况。法国的政府会计部门是设置在中央财政部下,它与其他部门级别平行,独立性强,完全听命于中央,是中央政府对公共财政实施监控的重要工具,在国家资源优化配置和国有资产保值增值中发挥重要作用。现在法国政府会计正将会计基础从收付实现制转向权责发生制,其改革已获得了初步成效。

借鉴“法国模式”,结合我国国情,可从以下三个方面来推进我国政府会计改革:

第一,部门设置。我国可在财政部下设置政府会计准则委员会,负责政府会计准则的研究、起草等工作。该委员会由有会计知识背景的官员、资深会计专家、高校会计教授等组成,其独立性和权威性必须得到保障。政府会计部门根据国库统一支付体系的建立、完善进展,及时修正准则,使政府会计不对财税改革等造成阻碍。

第二,考核内容。西方发达国家约83%的政府会计资源是运用到绩效考核中,而不仅仅停留在对政府部门收入、支出、余额的确认和计量上。我国可通过对财政拨款的用途记录,进行行政控制,由结果评估影响,将会计系统与非会计系统相结合。

第三,会计基础。我国政府会计应适时适度地引入权责发生制,逐渐在确认、计量等方面与企业会计趋同。

“天下未乱计先乱,天下欲治计乃治”。有效的政府会计是政府治理天下的保证。我国需构建与完善一个具有中国特色的政府会计模式。

参考文献:

第5篇:权责发生制论文范文

【关键词】政府预算会计;收付实现制;权责发生制;预算会计改革

一、我国政府预算会计发展历程

在我国建国后的一段时间里,我国实行的是高度集中的计划经济体制,统收统支的工作由中央全权负责,政府预算会计是以计划经济为基础而进行的。改革开放以后,以市场经济为主体的经济体制成为了我国的主要体制,先前计划经济为基础的政府预算会计改革为以市场经济为基础。随着我国市场经济环境的变化和财政管理体制改革的深入发展,预算会计的环境已经发生了深刻而根本的变化,原有的预算会计模式越来越不适应现实的需要。

(一)传统的政府预算会计体系的形成

1950年,我国财政部通过《暂行总预算会计制度草案》、《暂行单位预算会计制度草案》。同年,财政部正式《各级人民政府暂行总预算会计制度》以及《各级人民政府暂行单位预算会计制度》。至此,我国传统的政府预算会计体系初步形成。

(二)传统的政府预算会计体系的完善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财政部于1983年,根据当时预算管理的要求,在原来的会计体系基础之上,广泛征求修改意见,最后制定了《财政机关总预算会计制度》。并在1988年,再次做了修改。

通过这两次修改,我国的总预算会计制度又有了新的突破,更能全面反映预算会计中的收支问题,更能体现预算的职能,更能满足新时代的需求。

二、我国现行政府预算会计的局限性

(一)不能满足政府财务管理的需要

1、无法准确反映政府的资产状况

政府的资产始终是以其初始实际成本计量和反映的,在资产持有期间不确认减值损失,资产价值可能被高估。在单一历史成本模式下,货币的时间价值得不到反映,资产反映的价值不准确。

2、无法准确反映政府的负债状况

在收付实现制上,当期已经发生,但尚未用现金支付的政府债务不确认,形成隐性债务、或有债务,这可能夸大政府真正可支配的财政资源,掩盖当前财政困难,加大政府未来的财政风险。

3、无法进行确认和计量行政运行成本和政府的财务绩效

由于收付实现制,资产占用不实、缺乏成本核算等,政府财务绩效评价不准确。财政部门从单一账户或采购专户按规定程序直接拨入职工工资账户或直接拨付给提供商品或服务的供应商,行政、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资金不再表现为货币资金,这就需要对行政单位和事业单位会计制度规定的核算内容进行相应的修改。

(二)不能满足政府预算管理的需要

1、预算资金计量不准确,分配预算的依据不科学

政府部门的预算资金来源多样化,除财政拨款外,还有预算外资金。而预算外资金的确认与计量存在一些问题,例如有些预算外资金没有按照收支两条线管理。预算内资金也没有计量清楚,例如基本支出与项目支出被人为的用于调节收支。基本建设投资被反映在预算会计外。

2、预算执行方面存在问题

现行预算会计主要披露财政部门的预算分配信息,没在统一系统中反映预算单位的实际执行信息,难以反映预算资金运动全貌,也难以真实、完整地核算国库集中收付制度和政府采购制度,无法为编制部门预算、实施零基预算提供信息,不能客观反映财政实际结余和预算执行结果。

3、预算执行结果不准确,不利于正确年终结转

在年度预算执行过程中,各级财政部门经常会遇到预算已经安排,由于各种原因当年无法支出,如果按照现金制的要求处理,容易造成当年结余不实,给人为调节财政平衡提供技术缺口,造成财政虚假平衡。

三、我国现行政府预算会计改革的必然性

现行预算会计由财政总预算会计、行政单位会计以及事业单位会计组成,是极不完善的预算会计与财务会计的混合体,既不是真正意义的政府财务会计,不能全面反映政府的财务状况、运营结果和现金流量,也非真正意义上的政府预算会计,难以完全发挥预算管理的作用。

为更为全面反映我国政府的实际财务情况,结合我国的实际国情,对政府预算会计的改革分步推进尤为迫切。不仅要对会计科目进行适当的改革,也要对报表进行适当的改革,以满足现代社会发展的需求。

四、如何进行预算会计改革

(一)明确政府会计体系、制定统一规范的政府会计准则

与西方国家的预算会计相比,我国的预算会计还不够完整,与西方国家的政府会计相比,差距更大,可以说我国至今没有真正意义上的政府会计。明确政府会计体系,并制定出一套结构科学、内容完整、先后有序、概念统一的适合我国国情的政府会计准则是政府会计改革的基础。

(二)政府财务会计和预算会计的协调

政府预算会计和政府财务会计在履行政府财务受托责任时相互补充,尽管研究时分开,但它们是政府会计整体的有机组成部分。两者通过信息的协同,实现功能的协同,两者协调的取向包括会计基础的协调、会计要素的协调、会计科目的协调和会计报告的。

(三)引入权责发生制会计基础

目前我国正处于发展转型时期,还没有统一的政府会计准则,我国改革初级阶段采用修正的收付实现制基础,即原则上采用收付实现制,对某些特定业务则偏向于采用权责发生制基础。改革中期随着政府会计体系的完善和法律法规的不断健全、规范,扩大权责发生制的会计基础范围,直到最后实行完全统一的权责发生制会计基础。

(四)扩大政府会计核算内容、完善财务报告体系

为了与我国财政体制改革相适应,应在引入权责发生制的基础上,扩大政府会计核算内容、完善财务报告体系。例如,可以增加长期资产和长期负债的核算内容,并提供实际执行与计划、预算比较信息。并通过财务报表附注提供大量重要财务信息(如或有负债的说明等),以便对政府业绩进行正确的界定和评价。

参考文献:

[1]李雄飞.OECD国家权责发生制预算和政府会计改革探析[J].企业经济,2003(2):31

[2]路军伟.基于公共受托责任的制政府会计体系研究[D].厦门大学会计学博士论文,2006:81

[3]梁红霞.新《医院会计制度》出台对事业单位会计改革的意义[J].财会月刊,2011:17

第6篇:权责发生制论文范文

一、养老金计划概述

养老金是指支付给离退休人员用于保障日后生活的货币额,其本质是劳动力价值的一部分。根据“劳动报酬观”,养老金与劳动者的工资一样,属于劳动力再生产费用的一部分,两者都是劳动力价值的实现形式。所不同的是,养老金是劳动者一生劳动报酬分期支付中的延期支付部分,而工资则是即期支付部分,企业员工退休后领取的养老金,是以其在职时提供的服务为依据的,因此,养老金的根本性质是“递延工资”。

养老金计划(pensionplan)指一种企业和职工之间关于职工退休后养老金支付的协议,企业承诺在职工退休时,按协议上规定的方法,计算给付一定的养老金。企业将养老金计划作为其对职工工资报酬计划的一部分。

根据国际会计准则第19号,养老金计划分为规定缴费计划(definedColltributionplans)与规定福利计划(definedbenefitplans)。规定缴费计划是指企业定期缴付一定数额的退休基金给独立的第三方(信托机构)保管,由第三方到期支付雇员退休金;规定福利计划指只要职工退休时,企业有履行支付退休金的义务,企业是否按时提取退休基金则由企业决定。但有时两者并没有明确的界限,在某种程度上可以从不确定性角度来进行判断,即看不确定性所引起的风险(主要指投资风险)由谁来承担。在规定福利计划下,由企业确保养老金的最终支付,企业承担由不确定性所导致的投资风险;而在规定缴费计划下,企业把由不确定性所导致的投资风险,转移给了个人。在规定缴费计划下会计处理较简单,而在规定福利计划下,由于存在一些不确定性事项,会计处理非常复杂。

二、核算原则

既然劳动报酬观下养老金计划会计处理的关键问题,是在职工为企业提供服务的当期确认相应的养老金费用,那么在会计核算时就应体现权责发生制原则和配比原则。

第一,在当期确认费用符合养老金的基本属性,也是权责发生制原则的要求。如前所述,养老金就其属性而言,是“递延工资”。既然养老金是劳动力价值的组成部分,是劳动报酬的一部分,那么职工对这部分附加价值就有请求权和追索权,企业也不能无偿占有职工的这部分权利。因此在职工提供服务期间,企业在支付工资的同时,还要及时确认和计量这部分延期支付的附加价值,并计入当期成本;企业在获得了职工提供当期服务的权利时,也就负有了确认养老金负债的义务。所以,企业的养老金费用必须在相关的权利义务发生当期进行确认和计量,作为企业生产经营活动的必要费用。养老金费用的分期计入,是与权责发生制原则相一致的,是权责发生制原则内在要求的体现。

第二,养老金费用的当期确认也是配比原则的要求。从职工为企业提供服务到领取养老金的全过程,主要历经三个环节,即养老金费用的发生、养老金筹集和养老金发放。这些环节是相互独立、相互分离的。养老金费用的发生是以职工提供劳动为依据,是其劳动报酬的一部分,而职工付出劳动的同时给企业创造了价值,带来相应的经济收益,根据收入费用配比原则,企业在核算费用时理应将发生时的养老金费用计入当期经营费用,只有这样才能正确反映出企业各期的经营成果。养老金在管理力一式上有基金计划和非基金计划两种。在基金计划下,养老金的筹集和发放由基金组织负责,企业各期向基金组织的养老金支付是养老金负债的清偿,而发放则是基金组织的业务范围;而在非基金计划下,养老金一般由企业自设部门专门管理,企业养老金的筹资行为只是为了筹集足够的资金以便到时有能力偿还养老金负债。显然筹资行为与养老金费用的确认是两个不同的会计行为,职工退休后企业发生的养老金实际支付,由于职工已不能给企业带来任何经济收益,此时显然不应确认任何费用。

综上所述,企业在职工提供服务期间确认养老金费用,既反映了养老金的基本属性,也是会计核算中权责发生制原则、酉己比原则的要求。

三、养老金会计处理

规定缴费制下的会计处理。规定缴费制是企业根据各期提存的金额及基金的投资收益来确定养老金支付额的养老金计划。该计划下的会计处理比较简单。企业各期所承担的养老金义务一般就是该期应提存的金额,而企业提存的金额由计划中规定的计算公式确定。当企业每期实际提存时,其现行义务就得到履行。因而,根据权责发生制原则,企业各期应确认的养老金费用通常就是当期应付的提存金,它的会计处理只需在提存时借记“养老金费用”,贷记“现金”(实际提存时)或“应付养老金”(尚未实际提存现金时)。如果企业各期应提存的数额与实际提存数额之间不等,则构成一项负债(应计费用)或是一项资产(预付费用)。

规定受益制下会计处理一般包括以下内容:确认各期的养老金费用,确认各期应缴纳的养老基金以及由此产生的资产与负债,确定各期已退休职工的实际养老金支付额等。在养老金费用的确认中,除了要确认其主要组成部分—当期服务费用外,还包括各种待摊项目。目前,西力一国家确认的规定受益制下养老金费用及相关因素有当期服务费用、前期服务费用、利息费用和基金资产的实际报酬、精算损益以及养老金计划的结算、削减和终止等。这样,养老金费用的确认必须就这些项目分别进行。

四、我国的养老金会计处理模式及其缺陷

我国养老保险制度的改革是从1984年在部分地区进行退休费用社会统筹试点开始的,经过十多年的不断探索,目前已建立起了一套基本适合我国国情的养老保险模式。该模式的基本框架分为三个层次。第一层次是社会统筹与职工个人账户相结合的基本养老保险;第二层次是企业补充养老保险;第三层次是个人储蓄性养老保险。第一层次是养老保险制度中最重要的组成部分,它保证职工退休后的基本生活需要,给付力一式是规定受益制与规定缴费制相结合,属于混合性的计划(HybridPlan),其中社会统筹部分属于规定受益制计划,而个人账户部分属于规定缴费制计划;第二层次是企业根据自己的条件和愿望,为本企业职工建立的养老保险,给付力一式是规定缴费制计划;第三层次是职工个人为自己的退休生活而做的一种预防性储蓄安排,给付力一式也是规定缴费制计划,该计划是一种个人行为,只是在个人生命期内或在家庭成员内部的收入再分配,并不是社会意义上的养老金计划。

在我国,养老保险是按照国家、企业、个人共同负担的原则,实行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由财政和社会保障部门统筹管理。企业按期向社会保障部门拨付-定数额的资金,存在着企业养老金费用的确认问题。目前我国养老金确认的原则实行的是收付实现制,养老金放在“管理费用”中作为期间费用核算。发生资金拨付时,按计提的金额直接借记“管理费用”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科目,将养老金费用的确认和养老金的筹集两个环节合二为一。这种处理力一法违背了上述两项会计核算原则。

其一,它根本没有体现权责发生制的要求。正如前述,养老金的性质是一种“递延工资”,是职工在工作期间为企业服务所赚得的劳动报酬的一部分。从时间上看,企业支付养老金和负担养老金的义务形成于其在职期间。故在确认养老金费用时应遵循“权责发生制”的原则。

其二,不符合配比原则的要求。根据收入费用配比原则,企业应将发生时的养老金成本计入当期费用,只有这样才能反映出企业各期的经营成果。由于在发生养老金支付行为时,职工已无法再给企业带来经济效益,显然这种费用不应确认为支付期内的成本。

五、结论

囿于我国目前实际,尚不具备实行规定福利制下的会计处理力一式的条件,同国际惯例有着一定的差距,还是应该按规定缴费制来进行。

第7篇:权责发生制论文范文

【关键词】公共财政管理、政府会计改革、权责制

随着部门预算的编制和国库集中收付制度等预算管理体制改革的深入,原有的预算会计模式已越来越无法适应现实的需要。与此同时,社会公众对政府公共财政管理的要求也在不断提高,作为反映政府经济活动的政府会计信息已成为检查、监督、评价政府公共财政管理水平的重要依据。现行预算会计环境的悄然变化使政府会计改革日益受到政府主管部门及学术界的高度重视,客观上要求将财政总预算会计和行政单位会计统筹考虑,构建一体化政府会计。

一、“政府会计”的提出必将带来我国政府会计体系的改革

根据国际会计准则委员会的规定,政府会计是指用于确认、计量、记录和报告政府和事业单位财务收支活动及其受托责任的履行情况的会计体系。政府会计的基本目标应以全面反映政府受托责任的履行情况为主,即全面计量和报告财政资金的来源、支出、余额以及资产、负债情况。

然而,我国政府会计与国际会计惯例仍存在一定差距,严格的说,目前还没有形成能够全面、真实反映政府经济资源、现时义务和业务活动全貌的政府会计体系。现有的预算会计信息不充分、不完整、透明度不高,尚不能完全适应政府预算管理的需要。2012年4月1日起正式实施的新《事业单位财务规则》(财政部令第68号)标示着我国政府会计改革大幕已徐徐拉开。

二、现行预算会计的复杂性给政府会计改革带来诸多挑战

目前,我国政府单位划分比较复杂,包括行政单位、事业单位、建设单位等多种政府单位形式,而根据机构建制的不同,有些行政单位下属有事业单位,有些基层建设单位隶属事业单位或行政单位等等,关系复杂,现象极为普遍。各种形态的政府单位分别执行相应的会计制度,导致多套会计制度并存,相对独立,互无联系,使他们很难形成一个较为完整的整体,全面反映政府预算执行情况和财务状况更无从谈起。

其次,基于收付实现制下的会计制度具有局限性:

1.不能全面、客观的反应政府固定资产状况。政府单位增加固定资产,不管其使用年限都列入当年支出,同时,增加固定资产和固定基金。固定资产在使用期内保持原值不变。不提取折旧,也不进行成本核算;除非固定资产进行清理,资产价值才能反映在账面上。这种方式,只能反映资产的历史成本,难以反映资产的实际净值,不利于各会计期间的固定资产管理情况。

2.政府对国有股权投资支出管理缺失。政府对国有企业、国有控股公司的投资自发生财政拨款支出后,便与政府完全剥离,脱离政府预算管理,除在当期记录支出外,不再记录任何信息(如产权),无法反映政府产权规模、增减变动及国有资产增值保值情况,不能为国有股权投资的管理和调控提供科学、有效的依据。

3.不能全面反应映政府的负债。随着我国经济发展的不断深入,政府负债问题越来越突出,以收付实现制为基础的预算会计,只记录已经支付现金的实际支出部分,而已经发生但尚未进行现金支付的“隐形债务”,譬如:政府拖欠工资、尚未支付的政府债务利息,诸如此类,则不予以反映。这些本应反映在当期的支出,由于收付实现制的局限,而未被记录在账面上,客观上扩大了政府真正可支配财力,不利于各类调控政策的制定,掩盖了相关债务的存在,弱化了政府防风险意识,给经济的可持续发展带来隐患。

此外,财务报告信息失真,严重影响了财政收支及资产负债情况分析,造成政府决策失误。现行预算会计财务报告体系过分强调以预算管理为中心,只侧重披露预算执行情况信息,缺少对政府债权、债务等财务状况的报告制度,不能提供提供与政府绩效与成本管理相关的信息,使人们只能片面的了解政府的财务状况。财务报告的内容和项目也较为简单且缺乏科学性、可比性,难于与其他国家的财政状况相对比,一定程度上抑制了经济发展。

三、政府会计改革的趋势要本着“统一化、完整化、国际化”的原则

要进行政府会计改革,首先就是要明确制定统一的政府会计准则范围和体系,理清现行的各种预算会计制度之间的关系,取消已不适应现阶段核算需要的会计制度,整合会计核算方法、要素、科目设置要求等,制定包括总预算会计在内的政府会计规范,并就具体问题出台相应的指导意见。

其次,确立完整可靠的会计基础,由预算资金运动扩展为政府的价值运动,就是包括预算资金在内的政府的一切经济活动,即适当引入权责发生制,形成“以现金基础为主,多种会计基础并存”的核算基础,以适应政府职能的转变和新公共管理的要求:

1.有利于对资产的全面管理。利用权责发生制,可以记录资产的摊销、计提折旧,反映资产的使用情况、更新要求及实际净残值,提高了资产管理及资产使用效率,为资产养护、改良、延长使用期限甚至报废提供了准确的数据信息。

2.有利于全面反映政府债务。权责发生制能揭示社会保险、雇员养老金等政府长期承诺形成的负债,避免隐性负债藏而不露的问题。机构管理者也难以将其应承担的当期成本转嫁给继任者,有利于政府实施稳健的财政政策,提高政府防范财政风险的能力。政府可对其负债全面地加以揭示,既有利于今后的预算决定,也有利于政府制定正确的融资决策。

3.能完整地反映政府部门提供公共产品和服务的成本。权责发生制是在配比基础上确定产品或服务的成本,这种成本既具有会计期间的可比性,也可与外部竞争者比较,从而有利于鼓励竞争,有助于决定服务项目的收费或定价。同时,基于真实成本基础,在管理上就可以要求公共部门以产量(产品或服务)或经营成果来衡量其工作绩效,从而有助于提高政府部门的服务质量,明确政府部门承担相应的责任,形成激励机制。

最后,也是政府会计改革的重中之重就是建立并完善政府财务报告制度,这对促进政府会计准则国际趋同、提高政府财政透明度、提高公共财政管理水平都具有十分重要而深远的意义。国际惯例认为,政府财务报告中除了包括现有的资产负债表、收入支出表、支出明细表、基本数字表外,还应该增加或有负债及国有股权投资等信息,编制政府合并财务报表、财务报表附注、财政经济状况分析、预算政策评估报告等部分。目前,我国已经初步开展了财务报告试编工作。实践表明,中国编制政府财务报告初期,可从资产负债表、收入费用表的编制入手,待各项条件具备后,再着手编制现金流量表及其他报表。从中长期看,还应考虑编制社会保险情况表和财政可持续能力表,或将有关情况在报表附注和补充信息中体现,为中长期财政发展、宏观调控和政府绩效管理提供全面的信息支持。

因此,实行政府会计改革,一方面是为了进一步改进和完善我国政府会计体系,提高政府会计的管理水平,加强政府决策能力;另一方面是要与国际接轨,促进更多更良性的国际经济合作,提升国际地位。

参考文献:

【1】东风.推进政府会计改革思路探析.中国财政,2011(24).

第8篇:权责发生制论文范文

论文摘要:高等学校教育成本核算是高校管理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也是高校财务管理中的一个重要环节。以高校现有会计核算体系为依托,分析进行教育成本核算的紧迫性,剖析教育成本核算的弊端,进而提出建立科学的高校教育成本核算模式可行性建议。  

 

  

随着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深入,高等教育的管理体制和运营机制正在发生变革,高等学校逐渐成为面向社会的法人实体单位。高等教育产业化已被社会各界广泛认可。随着高等教育经费投入机制的转变,作为办学主体的高校也有责任向社会公开办学成本及其核算方法。但目前由于高校会计体制的局限再加上高等教育成本的非精确性和不确定性等特点,使得高校教育成本核算至今没有一个统一的核算体系与办法。高校教育成本核算问题既是理论研究的课题,又是实践工作的重点和难点。  

  

一、高校教育成本核算研究的紧迫性  

  

(一)高校自身特点及教育资源的稀缺性要求进行成本核算  

现阶段,我国高等教育已逐步从公益化向产业化发展,高等教育不再是免费的午餐。高等学校作为以教学科研活动为中心的事业单位,虽然不能像企业那样直接从事物质资料等有形产品的生产和销售,但通常可被看作是一个生产性部门,具有一定知识和技能的人才就是它的产品,高等学校培养出来的人才通过对人类社会的贡献实现其价值。而人才培养和产品生产一样,需要消耗大量的资源,因此高校与其它物质生产部门一样,同样存在“投入”和“产出”的经济活动,同样需要讲究投入产出效益。教育资源的稀缺性客观上也要求高等学校必须充分利用办学资源,以有限的办学资源培养出尽可能多的优质学生。而办学资源的充分利用,则有赖于高等学校加强财务管理、节约办学成本、提高办学效益。  

(二)公平合理的学生培养成本分担机制要求进行成本核算  

《中国高等教育法》规定,高等教育不属义务教育,需要建立由国家、社会、学生个人共同分担培养成本的机制。按照国家教育部规定,学费应为学生培养成本的25%。但由于国家没有出台教育成本的具体核算规范,各高校一般按各自的理解和需要制定学费标准,造成学费收费标准在近20年的时间里上涨了近25倍,从1989年前的200元/年,1995年涨到800元/年,2005年再涨到5000元/年。实行学生培养成本核算,可以为制定合理的高校收费标准,确定国家、社会补偿教育成本的额度提供科学依据。它对克服国家教育投入的随意性、增加高校收费透明度、规范高校收费行为起着积极作用。  

(三)学校内部资源的合理配置要求进行成本核算  

目前我国高校存在着计划经济体制下形成的一些弊端,例如,高校至今尚未形成有效的成本约束机制;资源的短缺与浪费并存;部分高校盲目扩大规模,在各类学生的规模、质量和效益方面缺乏系统的、理性的思考等等。高校教育成本核算的研究,可对不同专业的培养成本进行计算,建立成本意识, 可发现管理上的漏洞,进而达到科学地配置资源、进一步优化人员结构、强化内部管理和提高效益的目的进而提高高校教育资源利用率。  

  

二、高校教育成本、高校教育成本核算的基本内容  

  

在社会经济活动中,我们始终会涉及到各类商品、服务、活动和产出的成本问题。教育成本是教育经济学的重要内容,是指为使受教育者接受教育服务而耗费的资源的价值。高校教育成本是从高等学校提供教育服务的角度考虑的教育成本,它指高等学校在教育活动中用于培养学生所耗费的教育资源的价值,它有广义和狭义之分。广义来说,高校教育成本是指高等学校开展教育活动消耗的所有资源的价值,包括社会和受教育者个人或家庭直接或间接支付的全部费用。狭义的高校教育成本是指高校用于培养学生所耗费的,可以用货币计量的教育资源的价值,属于财务范畴的以货币实际支付的成本,而不包括社会和个人投资于高等教育丧失的机会成本。本文所指的是狭义的高校教育成本。  

另外,所谓教育成本核算是指审核、汇总、核算一定时期内教育费用的发生额和计算教育成本工作的总称。教育成本核算包括两个基本环节:第一,按规定的成本开支范围对教育费用进行汇集,计算教育费用的实际发生额;第二,根据教育成本核算,采用适当的方法,计算出教育总成本和单位成本。笔者所指的高校教育成本核算是以高校为主体所进行的核算工作,即实际发生并可以直接计量的财务成本,不包括经济学意义上的机会成本,也不包括学生个人成本等。 

三、现有会计核算制度已不能适应成本核算的需要  

  

高校教育成本研究的关键,就是如何准确、可靠地核算成本,量化各种直接成本,获取各种可靠数据。会计核算的基础有权责发生制和收付实现制两种,我国会计制度实行收付实现制。收付实现制以货币资金的增减直接来确定收入和支出的发生,而不考虑该项资金的取得和付出的归属期间,从而阻断了收入和支出的配比过程,掩盖了高校各个期间业务的真实情况,这样就难以准确反映高校的成本项目和成本水平,对学生培养成本的计算造成了困难。另外,多年来,国家对高校实行“供给制”,高校只核算经费支出,至于开支是否合理和必要,则无人问津。虽然后来国家对高校实行了“核定收支,定额或定向补助,超支不补,节余留用”的预算管理模式,但其仍局限于计算预算收支余超的阶段。一方面,高校利用所获得的资金主要关注于如何扩大学校规模、如何增强实力,对于能否合理和优化资源配置以及降低学校的风险,关注的程度较低;另一方面,作为非营利性的事业单位,不存在市场经济中的企业破产机制,导致高校相关领导的理财观念也存在一种误区,即认为高校财务管理的目标就是尽量获取尽可能多的资金来发展,而成本核算则可有可无。我国高校面临着教育经费短缺与教育资源严重浪费同时并存的问题,这种教育成本核算的滞后性以及由此形成的各种弊病,严重制约着高等教育事业的发展,这难以适应市场经济及优化资源配置的需要,与发展有中国特色的高等教育不相适应。因此,必须改革高校现行的会计核算模式。  

  

 四、科学确立高校教育成本核算体系的三个建议  

  

(一)参考权责发生制核算成本的原则,适当修正现行的收付实现制  

从目前的研究现状和可利用的手段分析,教育成本计量的方法可以归纳为三类:统计调查方法、利用现有学校会计资料转换计算方法、进行教育成本核算方法。第三种会计核算法变革现行的高等学校会计制度,即通过对高等学校会计制度的重新设计以适应教育成本核算的需要。正如前面所说的,目前我国高校会计采用收付实现制,但随着高校招生规模的日益扩大,财务收支量增多,这种以实现收支为基础的会计核算方法,很难适应当前高校财务管理的需要,容易形成财务管理漏洞。  

权责发生制,又称应收应付制或应计基础,是指对收入和费用的确认均以权利的形成和责任(义务)的发生为标准。按照这一原则,对于收入,无论其款项是否收到,以权利的形成确定其归属期;对于费用,无论其款项是否付出,以责任的发生确定其归属期。显然,采用权责发生制原则来确认收入和费用的归属期,避免了现金收付具体时间对成本核算信息的影响,能够准确地进行成本核算。这种方法应该成为一种趋势,因为用它核算教育成本最为直接,会随着高等学校日常会计核算的进行自然而然地产生教育成本信息。但是,由于目前高等学校非营利组织性质和高校管理体制制约了教育成本核算理论研究的深入,按照成本核算的要求重新修改现行的高等学校财务制度和会计制度还需要一段时间。  

(二)加强固定资产管理,实行固定资产折旧制度  

现行《高等学校会计制度》规定,固定资产是指使用年限在一年以上,单位价值在规定的标准以上,并在使用过程中基本保持原来物质形态的资产,包括房屋和建筑物、专用设备、一般设备、文物和陈列品、图书、其他固定资产等。固定资产折旧是指固定资产在使用过程中,通过损耗而逐渐转移到产品成本或商品流通费中的那部分价值。而现今高校会计制度规定,固定资产是按账面原值核算的,不计提折旧,这种做法的缺陷是无形中增大了高校的资产数量,作为净资产的固定基金严重不实,不符合衡量会计信息质量的客观性原则;同时,当前高校正进行后勤社会化改革,固定资产实行有偿使用,不计提折旧,有偿使用缺乏依据;另外,教育作为一项产业是要计算人才培养成本的,不提取折旧,人才培养成本的数据就不准确。  

因此,高校应加强固定资产的管理,编制年度固定资产更新改造及购建计划,对报废、封存和有待更新、改造的固定资产要及时办理有关手续;同时,高校还要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按照《国营企业固定资产折旧施行条例》,并结合高校诗集,制定一套实施办法,另外,选择固定资产折旧方法时,由于固定资产用途、性质不同,高校应根据实际情况,首先将固定资产划分归类,然后根据不同类别,选用不同折算方法。  

第9篇:权责发生制论文范文

    论文关键词:中央银行;会计风险;控制

    一、我国中央银行会计风险概述

    所谓风险,是指“损失发生的不确定性”。因此,中央银行会计风险,可以定义为中央银行在经营管理过程中,由于会计核算错误或会计信息提供失误而导致的决策失误,以及因为主客观条件恶化或其他情况,使中央银行的资金、财产、信誉等蒙受损失的可能性。

    随着金融危机发生后所带来的世界经济的不确定性和不稳定性,中央资产质量恶化的可能性仍将存在,会计作为记录、计量、反映资产负债信息的最直接工具势必面临着相应风险,其表现形式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会计标准不完善形成的会计风险

    人民银行作为我国国务院的组成部门,在国务院领导下,承担制定和执行货币政策,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维护金融稳定的职责。作为国家的中央银行,人民银行资本全部由国家出资,属于国家所有,同时,人民银行实行独立的财务预算管理体制,会计核算要反映预算执行情况,会计目标在一段时间内表现为单一的受托责任观,以真实完整的记录和反映各项业务活动情况和财务收支情况,维护资金和资产的安全。随着人民银行所开展业务活动的拓展、所运用的会计核算系统的完善、会计信息使用目标的多元化,对全面了解人民银行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及服务成本效率等相关信息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对权责发生制的资产、负债信息提出了更迫切的需求。但我国中央银行会计属预算导向会计,以收付实现制为核算基础,以当期实际发生的收支金额为基础进行会计确认,当费用发生期与受益期不在同一会计期间时,容易产生收入与费用、成本的背离,当资产、负债计息期跨越多个会计期间时,无法真实反映人民银行资产负债的完整信息。会计核算存在诸多不足:一是不能全面记录和反映央行资产负债情况,不利于防范财务风险。目前人民银行会计制度规定,人民银行财产按实际成本入账且在存续期内不对资产价值进行调整,这就使得储备资产中的金银、外汇储备等价值波动较大、市场风险较高的资产容易发生贬值,无法真正反映其价值。二是对于具有明显市场特征的金融工具没有引入公允价值的计量模式,无法表明其现时价值和未来价值,在市价波动时无法通过账面价值调整来维护人民银行的财务稳健。三是再贷款、再贴现等不计提减值准备,固定资产折旧在表外核算且不计提跌价准备,使得会计报表容易产生资产虚假膨胀,无法反映人民银行资产的真正质量,无法实现与国际同行的会计可比。四是未强调配比性原则,中国人民银行的资产负债表采用的是收付实现制的计量基础,而国家外汇管理局的资产负债表则采用权责发生制,两种报表计量基础不同,当合并后就不能真实反映央行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会计信息失真,不利于提高我们对外提供的本外币合并报表的质量,对提高会计信息的透明度和人民银行的公信力会产生负面的影响。

    (二)内部控制不完善形成的会计风险

    自1984年以来,我国中央银行会计核算经历了模拟手工代替(1984~1994年)、单机版会计核算(1994~2005年)和网络集中核算(2002年至今)三个阶段。尽管目前的“中央银行会计核算系统”在一定程度上提高了工作效率、加强了内部控制,但仍存在一定的风险隐患。一是缺乏独立的会计风险管理部门。目前,从总行到基层行,会计风险的管理和控制主要由会计部门负责组织,从管理体制上来讲,会计部门既是教练员又是裁判员,会计风险评估工作独立性难以保证。二是控制活动不严密,技术防范手段落后。部分内控措施未有效嵌入集中核算系统中,无法从根本上防范人为的操作风险。比如,操作员普遍采用代码加口令认证方式登录集中核算系统,操作员代码公开,无法避免操作员循环使用口令和相互借用操作员代码和口令的情况。三是内部监督未完全到位,较易引发风险隐患。目前,虽然人民银行系统内部均增设了事后监督部门,与原有的内审部门监督、纪检部门监督等共同构成了比较完整的监督体系。但这些监督均为事后监督,存在时效性不强的问题,不利于及时发现资金风险或业务差错。同时由于内部监督的手段仍沿用传统的做法如仍以账簿、凭证检查等方式为主,而且对会计的监督行为主体又分散于会计、事后、纪检、内审等多个部门,存在监督手段落后,难以形成合力的问题,不利于对会计风险的控制。

    二、我国中央银行会计风险防范对策

    随着央行资产负债管理的进一步加强,维护宏观经济稳定职责的进一步强化,引入权责发生制、优化会计业务处理流程、加强和改善内部控制等手段都为在复杂的内外环境下,我国央行会计更好的适应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转变,并面对由此带来的机遇和挑战提出了可供参考的建议。

    (一)重塑中央银行会计标准

    经历过金融危机之后,国际社会对建设高质量的会计准则的认识达到了空前的统一,如何确保会计信息的“如实反映”成为会计今后的发展方向。目前得到普遍认可的是与比较有影响力的会计准则体系(/IFRS和GAAP)趋同。针对我国中央银行所处的经济体制、预算体制等特点,我们建议,中央银行会计标准应该进行改革,但如何改,则需要斟酌考虑。首先,中央银行会计标准改革应该遵循以下原则:一是客观性原则。这是由中央银行的职能所决定的,这就要求中央银行的会计标准应该能够反映央行的特点,应该考虑央行特有的业务性质;二是审慎性原则。这是因为央行是不以盈利为目的的金融组织,它必须首先考虑的是一个国家的政策效应和资产安全,为此,我们在重塑央行会计标准的时候应该重点考虑资产减值的确认、贷款拨备和损益的确认等相关问题。特别需要指出的是,经历了金融危机质疑的情况下,美国公允价值计量仍被保留下来,这反映了公允价值的重要性、必要性和强大的生命力,同时公允价值计量也是我国会计准则体系与国际会计准则接轨的重要标志。因此建议根据世界经济一体化和会计标准国际化的趋势,遵循公认的会计原则,改革人民银行会计标准,引入权责发生制会计,从资产本身的性质和重要性出发,考虑使用公允价值计量属性,结合权责发生制改革人民银行对持有的金融资产的计量手段,改变单一的历史成本计量属性、协调预算制度与会计核算制度。

    (二)加强改善内部控制,构建全面有效的中央银行会计风险管理机制

    根据COSO(美国虚假财务报告全国委员会赞助组织委员会)的内部控制管理模式,人民银行的风险管理应该是一个全面的、系统的内部管理的过程。它不仅仅局限于对某一个风险环节的处置和干预,而是一个动态的、持续的风险管理过程,渗透到人民银行方方面面的业务处理过程,涉及到各级人民银行和人民银行各部门的管理人员及岗位人员,遵循重要性、及时性、协调性、成本效益和独立性原则。建议借鉴ERM框架的理论成果,进一步细化人民银行风险管理要素,与风险管理目标、人民银行各级机构结合起来,将人民银行会计风险管理要素分为内部环境、目标确定、事件的识别、风险评价、风险应对、控制活动、信息沟通和监控。在风险分析活动中,各级人民银行的工作目标、战略部署、计划安排要合理地反映外部环境、可使用资源,要考虑到存在的主要风险。在风险识别活动中,要识别内外部环境中所有的风险环节,不论大小都不能遗漏,保证风险轮廓勾勒的完整性。除了做个别风险分析,还要考虑同时发生某些风险的情况。了解了风险的重要程度后,中央银行各级部门应迅速做出“反应”,决定是否接受风险、避免风险,还是减轻风险。对于中央银行完全不能接受的风险,比如违法违规经营的风险,一般是避免这种风险,即放弃带来这个风险的工作计划或行动安排,因为任何风险控制的措施都不可能完全消除风险,对其他有相对的风险回报的风险,单位可以考虑接受,但要采取减轻风险的措施,才能将风险降到可以接受的水平。同时,建议引入CSA(控制自我评估),定期对风险管理机制的要素、过程、效果进行评估,并根据评估结果对会计风险管理机制进行修正和完善,确保其始终处于有效的状态。

    (三)改善会计信息的揭示与披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