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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妇女社会工作;教学方法;教学手段;教学环节;教学目的[项目:第三期教研课题:“新疆大学民汉一体化教学实践研究”批准号:XJU2013JGY30
作者简介:阿孜古丽・吾斯曼(1969),女,维吾尔族,新疆阿克苏人,新疆大学政治与公共管理学院社会学系讲师, Email地址:
]
中图分类号:G42文献标识码: A
项目:第三期教研课题:“新疆大学民汉一体化教学实践研究”批准号:XJU2013JGY30
一、妇女社会工作的含义
妇女社会工作是指运用社会工作理论,帮助妇女特别是弱势妇女挖掘潜力不断成长,它以社会性别意识为分析问题的视角,以妇女群体为服务对象,运用专业的社会工作理论和方法,帮助妇女挖掘其潜能,享受其应有的社会权利和社会资源及福利,并最终达到两性平等的目标。
社会工作在国外发展较早,其专业性很强,有一套科学、规范的工作方法和技巧,在我国,社会工作处于刚刚兴起阶段,随着改革逐渐深化,大量问题沉到社区,社会医疗、社会保险、社会救济、社区建设等一系列问题的出现,将成为政府关注的焦点,从定义不难看出两者是辨证统一,既互相联系又互相区别的关系,妇女社会工作的理论依据是社会工作,依赖于社会工作,社会工作的外延大,涵概妇女社会工作,妇女社会工作是社会工作的一方面,妇女社会工作以社会性别意识为分析问题的视角;以妇女群体为服务对象,目标是达到两性平等。
二、妇女社会工作课程的定位
十六届四中全会提出政府工作要法制化、民主化、专业化,其中,专业化是至关重要的,实现妇女社会工作,首先培养一支具有专业社会工作的妇女工作者队伍,妇女社会工作的复杂性决定了大学生不但要掌握了解社会学、心理学、经济学、法学、教育学、政治学甚至更多的基础知识,熟悉妇女工作,更主要的是精通社会工作方法以增强处理各种新的复杂问题的能力,实现高校妇女社会工作最终要把大学培养成为专业社会工作者。因此如何讲受妇女社会工作课程对于社会工作专业学生应该说具有关键性的意义与作用。
《妇女社会工作》是一门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专业课程,是社会工作专业特色的集中体现,也是我校办学思想的展现平台。社会工作专业的办学定位是培养具有社会性别意识的应用型女性专业人才,在学校开设一系列提升社会性别意识的课程的基础上,《妇女社会工作》将社会性别意识与专业服务领域相结合,使学生在理解和提升社会性别意识的同时,能够充分运用到为妇女服务的工作中。此外,《妇女社会工作》打破了理论与实践的屏障,在一门课程中整合理论与实践,充分发挥专业课程在培养应用性专业人才中的作用。《妇女社会工作》将社会性别作为基本的分析范畴,贴近女性群体的特殊需求,凸显女性社会工作理论与实务的本土化特征,系统地讲授女性社会工作的基本概念、理论、方法,并通过实践教学环节提升学生服务妇女的专业能力。
二、目标和效果
妇女社会工作课程的目标注重的不仅是为社会培养具有基本的社会工作理论和知识,具有较熟练的社会工作能力,善于解决问题,具备知识技巧能力的专业工作者,更要培养善良,有正义感,树立社会工作的价值理想,社会工作专业理念的灌输,对它的掌握了解,关系妇女社会工课程的讲授与学习的整体效果涉及和影响整个妇女社会工作的理解。妇女社会工作价值问题作为课程教学主线贯穿于整个教学过程,该课程的主线和重要知识点,整个课程讲授之中围绕“理念指导方法,方法体现理念“,反复强化,根据课程总体内容,每章,每节,每个部分有不同的侧重。所以在理论和基础知识部分,采用讲授的方法给学生强调以下几个方面的问题:(1)妇女社会工作价值的意义,地位的认识。在妇女社会工作课程讲授中需要始终灌输给学生的就是对妇女社会工作价值观的地位,意义的认识。认识到,妇女社会工作最精髓和核心之点,是它的理念和方法是妇女社会工作课程的主线和灵魂。价值是妇女社会工作的灵魂。“妇女社会工作和社会福利”的任何讨论中都离不开价值这个主题。(2)内化妇女社会工作价值的认同。对于学习社会工作学生来说,对妇女社会工作职业的了解,对社会工作价值的认同直接影响到未来所从事的职业认同的问题。(3)社会工作价值的认同强烈的价值介入。与社会工作价值的认同性相关联的价值介入。妇女社会工作课程中,充满着对弱势群体,问题个人,群体的人文关怀,对现代文明,平等,公正的弘扬,增经社会福利的行动理念以及妇女社会工作独特的尊重,平等,接纳,不批评,案主自决等专业价值都已超越了一般的专业知识范畴。无论对于作为讲授者的教师,还是作为听讲者的学生“妇女社会工作”不是已一般的只是讲授和学习了,常常产生专业情是对学科意义的追寻,有着强烈的“价值介入”它直接影响着讲课的质量,状态,学习状况,理解程度。这是保证妇女社会工作课程的教学质量,深化课程内容的亮点。旨在有意识地探索以社会工作职业理念培养,价值观教育制为取向的教学模式。
三、注重多种教学方法
妇女社会工作是一个应用性较强的专业,需要扎实的专业知识和专业技巧,具有实证研究,社会实践等多方面的基本能力的应用性教学,课程设置的基本原则是培养复合型人才,要求受教育者具备一定的操作能力。据此,专业教学活动的组织形式是多样的。
(1)将理论与实践整合与课堂教学内容中,生动、信息量大,分析透彻,站在该领域的学术前沿,使学生有较宽阔的学术视野和理论素养。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主动性和积极性,在实践中学会知识,在实践中学会知识;提高对社会问题的敏感性以及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提高沟通能力,写作能力,操作能力,培养团队合作精神,提升社会工作实务水平。
(2)在实践教学方面,教学手段更加丰富。
实践教学活动是培养应用型女性专业人才的必要手段,更是社会工作专业的基础训练。实践教学活动帮助学生理解理论,同时也帮助学生掌握具体的服务手段和服务方法。在《妇女社会工作》课程中,实践教学活动是通过专门的实践教学课程来体现的。实践教学与理论教学同等重要;首先采用教学参观考察的方式使学生对妇女社会工作服务的场所、岗位、工作环境、工作方式、工作状态有深刻的感性认识,同时快速熟悉实际工作的程序和管理手段等。
(3)充分运用参与式教学手段,高校运用讨论式教学是时代提出的要求,它依据启发式原理而确立。与运用一般讨论法不同,讨论式教学更具恒常性和启发性;学生活动也更具主体性、实践性。实行讨论式教学对于高校实现培养目标有独特意义。要实行讨论式教学,高校目前的一项重要工作便是建立相应的保证系统。提高学生的学习兴趣和积极性,促进学生自主学习,分组研讨的方式使得参与式教学的目标能够很好地实现。
(4)在妇女社会工作教学中,多媒体教学也被运用进来。特别是利用一些视频资料,使得课堂教学更加生动,更加贴近现实。特别是我们将一些电视中的访谈节目或者新闻等录制成教学资料,供学生在课堂上学习使用。
结论
受社会问题复杂性和可变性的影响,社会工作服务对象的需要及问题往往是多维度、综合性的,涉及到多学科、多种服务以及多类机构。《妇女社会工作》将专业服务界定在妇女领域,理解和解决妇女问题,这就势必将学生的服务思维局限单一的服务领域中。为此妇女社会工作在教学中在教学中采取了专门的措施。首先是在理论部分的教学中坚持整合的视角理解妇女问题,提供综合服务;其次是在实践教学环节为学生扩展案例,特别采取了与学校社会工作方向、医务社会工作方向共用案例,一起进行汇报演讲的方式,让学生认识到问题的综合性、复合型和复杂性,培养学生建立解决问题需要跨学科、整合机构资源以及工作方法的意识,强化学生对服务的整合性思维。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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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闫广芬. 妇女社会工作[M]. 天津大学出版社.天津.2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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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社会工作;青少年社会工作;人才培养目标;人才培养模式;课程体系
在国家建设和社会发展中,青少年是最为重要的后备军和现实力量。作为一个相对独立的社会群体,青少年群体在行为方式上与成人相比有着较大的差异,他们在人生理想、价值取向、思维方式、行为习惯、生活观念等方面都具有较为鲜明的群体特征。高校如何能够培养出适应行业发展和市场需求的、高素质技能型的社会工作人才也是摆在诸多高职院校青少年工作与管理专业建设发展中的重要课题。
一、 以市场为导向,紧密联系行业,明确人才培养定位
高职教育能否主动适应社会实际需要,从改善人才结构,积极为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服务的高度出发,为生产第一线培养急需的技能型、应用型人才,理应成为高职院校办学的出发点,也是高职院校区别于普通院校,保证其办学特色、人才培养质量的根本所在。
(一)明确职业服务面向,确定主要就业岗位
根据社会需求调研了解到,青少年工作与管理专业毕业生的主要就业单位主要存在于社会管理和社会服务领域,就其工作岗位而言主要涉及社工、教员、文员三大类。在明确专业的职业服务面向和就业工作岗位的基础上,我们确定了本专业人才培养的总目标:青少年工作与管理专业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具有正确的价值观和良好的政治素质、思想品德修养、职业道德素质,熟练掌握青少年社会工作的专业理论知识、专业方法与技巧,具备社会工作管理与服务的基本技能,能够面向社区服务中心、少年儿童活动中心、社会服务机构和其它公益机构从事社会工作和青少年事务管理,为青少年发展性群体、弱势群体、问题群体提供专业化服务的复合型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
(二)对接行业用人标准,明晰人才培养规格
依据社工行业的从业要求和职业岗位的需要,我们明确了青少年工作与管理专业的主要岗位、岗位群和人才培养规格:
1. 主岗――青少年岗位社工的用人标准
职业化青少年岗位社工的入职标准大体有以下六条:①具有责任心并进行理性的活动;②社会工作立足于其相应的科学知识和学识;③能运用这些知识于相应的实践领域,服务于实际的和确定的目的;④拥有通过教育所获得的专业交流的手段;⑤具有自主性;⑥含有利它的动机,可满足社会需要。概括地说,在这六条标准中包含了三大基本要素:一是价值理念。社会工作是一个以价值为本的专业,价值是社会工作专业的灵魂。社会工作者的价值是指社会工作对社会工作者在专业实践活动中所表现出来的价值倾向的要求和规定。作为一个专业的社会工作者,应具备平等、尊重、民主、接纳、诚信、助人自助、自决等专业价值理念。二是知识体系。社会工作的内涵涉及到社会、经济、政治、文化和心理等学科领域,也涉及到社会保障、社会福利、社会服务、社区建设等方方面面,如果没有专业学科的知识,没有对社工理论的深入研究,社会工作的发展无疑会受到很大的制约,其预防和解决社会问题的功能将会受到很大的影响。专业社会工作者除应具备社会工作专业知识外,还应具备心理学、社会学、政治学、管理学、教育学、法学等多学科综合知识,应熟悉与社会工作业务相关的法律、法规、政策知识。三是实务能力。专业社会工作者应熟练运用个案社会工作、小组社会工作、社区社会工作、社会工作行政等社会工作方法,协助服务对象解决问题,克服困难,挖掘潜能,恢复和发展社会功能。社会工作者在从事社会服务过程中,应能够与各类服务对象建立专业关系,对服务对象的问题做出预估,制定服务计划和服务协议,能够独立接案、结案和提供跟进服务,能够对提供的专业服务质量和效果进行评估,能够制定科学合理的工作方案和发展规划,整合、运用相关社会服务资源,拓展服务领域,影响社会政策。
2. 岗位群――教员、文员等岗位的用人标准
除了岗位社工以外,文员、教员等岗位也是毕业生就业的主要面向。而教员的主要入职标准主要包括五个方面:①具有爱岗敬业、热爱学生、严谨治学、团结协作的职业道德素质;②掌握教育学、心理学、教学法等教育科学理论知识;③具有良好的语言表达、教学实践、教育组织管理等教育实践能力;④具备运用教育机智处理突发问题的能力;⑤具有观察儿童和开展教育科学研究的能力。
文员岗位的入职标准一般涵盖六个方面:①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诚信品质、敬业精神和责任意识;②掌握秘书学及秘书工作实务方面的知识;③了解法律法规、行政管理、企业管理等方面的知识;④具有对政府机关、业务主管部门的沟通、办事能力;⑤具备拟写公文、处理文书及档案管理能力;⑥具有公关策划及组织机构公众信息传播、关系协调与形象管理事务的能力。
对接以上就业主岗及岗位群的企业用人标准,我们从素质、知识、能力三个维度确立了青少年工作与管理专业的人才培养具体目标和规格,构建了符合行业用人标准的人才培养目标体系。
二、以社会服务为主线,推进“以服务带学习,以实践促成长”工学结合人才培养模式改革
1. 依托校内实训基地,强化专业基本技能训练
依托校内青少年社会工作综合实训室、校中厂“兰色童画――树屋画语”创意美术活动基地以及艺术活动中心等校内实训资源,采用项目导向、任务驱动等教学方法,在教学过程中学生顶岗位遵序列定任务保质控,全程参与工作过程,实现学习任务与工作任务交替,学生与员工角色交替,教室与工作环境交替,最终实现学习与工作交替。学生在真实工作环境中实际操作,在实践中构建属于自己的工作经验和知识体系,从而形成“学中做,做中学”教学做一体化的教学体系,增强学生的实践能力和专业技能,提高人才培养的岗位适应性。
2. 灵活多样的岗位实践,提升职业基本能力
在人才培养过程中,积极依托本专业校外实训基地、主管部门、行业及其广阔的社会资源,开展分散性社会服务、集中性生产实训、顶岗实习“三训”并行的专业实践,以实践促进学生的职业成长,并探索落实定期上岗、阶段轮岗、企业内训、季节性顶岗等多种岗位实践方式,锤炼学生的职业基本能力。
3. “三年服务不断线”,培养学生职业综合能力
积极打通学校、岗位、社会三环相通的育人平台,将社会服务纳入专业课程体系,引导学生利用分散的时间到社工服务中心、福利院、敬老院、社区、学校、义工联、特殊学校、青少年宫、妇联等机构参加规定时数(学分)的社会服务实践,在服务中学习,在实践中成长,通过三年不断线的社会服务使学生实现从志愿者锻炼到专业入门的转变,从社会工作认知到社会工作实务能力的逐步提升,培养职业综合能力。
三、以素质为本位,构建基于工作过程系统化的课程体系
1. 基于人的全面发展构建模块化的课程体系
促进学生全面发展的教育思想在其内容上可以归纳为知识、能力、品德三个方面,其关系是:(知识+能力)×品德=个人素质。即通过对学生全面职业素质的提高,完善其个人品格,培养新型的适应社会发展需要的具有综合职业素质的人才。基于这种教育思想,青少年工作与管理专业的课程体系可按照“基本素质能力模块、专业基础能力模块、专业拓展能力模块、综合实践训练模块”四大模块进行构建。在“基本素质能力模块”中,以思想政治素质教育为根本、以文化素质和身心素质为基础、以院校特色课程为重点,以培养职业核心能力和综合能力为主干进行的设计。
一、高职高专数学基础课应服务于学生专业课
1.高职高专数学基础课的定位。
高职高专数学基础课是文化基础课程。所谓“基础”,对于高职高专数学基础课来说,指的是学生在终身学习、工作、生活中所应具备的文化知识。现代社会是信息时代,是科学技术高度发达的时代,科学技术是第一生产力,数学已经成为当今社会学习一切自然科学和社会科学的基础,是现代社会工作与生活中学习掌握其他学科知识的必备工具。同时,数学在现代社会扮演的角色是在我们职业生涯中起到奠基作用的知识,它使得学校培养出的高职高专技术应用型人才能不断跟上科学与新技术的发展。因此,要使学生学习和掌握现代化的生产、管理或服务技术,数学教学就必须在已有的高中阶段数学知识的基础上进一步拓宽。
加里宁曾说:“数学的作用与应用,是指它作为一般的科学方法和工具,作为各门科学的辩证辅助工具,为科学、技术提供了表达思维的语言、论证问题的手段以及精确计算的方法等。”“数学是思维的体操。”高职高专数学知识具有逻辑性强、推理严谨、定量精确等特点。学习数学知识,对学生各种基础能力的培养,尤其是逻辑思维与创造思维能力等有非常明显的效果,同时也培养了学生分析问题、论证问题、解决问题的综合能力。高职高专数学基础课是我们专业课不可或缺的知识储备和能力支撑。
2.高职高专数学基础课与专业课的辩证关系。
根据高等职业教育传统的培养目标,数学课程的任务是:一方面使学生进一步学习和掌握本课程的基础知识和基本能力,另一方面为学生学习专业课程提供必需和够用的工具,使他们具有学习专业知识的基础和计算能力,以达到会算够用的目的,从而提高学生运用数学知识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够用”即要求高职高专学生在掌握数学基本知识与能力的同时,针对本专业进行必要的扩充学习,务必使得高职高专数学基础课的工具性在专业学习中和未来职业生涯中发挥积极作用。
二、高职高专数学基础课服务专业课的几点设想
目前我国多数高职高专学生属于高校招生中的专科录取批次,他们的初等数学基础参差不齐,大部分学生在数学基础知识上多有缺欠。同时,高职高专学生由于专业不同,对数学知识的掌握程度,以及教学内容的理解程度多有不同。教师需要根据学生不同的系别、不同的专业讲授不同的数学基础课知识,因材施教是教育学基本的原理。因此教师根据学生的专业不同,详略得当地讲授高职高专数学专业基础课知识是非常必要的。反之,如果不论专业不分深浅地讲授高职高专数学基础课知识,那么学生很容易因为学不懂、跟不上产生“厌学”情绪,或者产生学数学“无用论”的想法,导致学生对数学基础课学习的积极性不高。
如何使学生在数学基础课中既学到扎实的数学基础知识和能力,又发挥高职高专数学基础课的作用,使之为专业课服务,我作出了以下设想。
1.高职高专数学基础课应与普通本科学校的数学基础课相区别。
高职高专数学基础课教育是高职高专教育的一部分,它要符合高职高专教育的特点,因此其与普通本科学校的数学基础课应有相当大的区别。
高职高专教育的主要目标是培养技术应用型人才,大部分学生毕业后走向专业技术型岗位。而普通本科院校重在理论知识的传授,其毕业生大多走向继续升学的道路,因此高职高专的教育应更重视应用型知识能力的传授。高职高专教育理念是“坚持以服务为宗旨,以就业为导向”,它有别于其他普通本科院校,具有独特性。因此高职高专数学基础课教育也应该服务于职业教育的根本动向,让学生花有限的时间和精力学到尽可能多的、必需的知识。
2.高职高专数学基础课应与专业课相得益彰、相互促进。
高职高专的数学基础课应与专业课相得益彰、相互促进,这并不是说高职高专的数学基础课只为专业课服务,对专业课暂且无用的知识不予学习,而是在注重数学基础课基本知识与能力的学习的同时,在与专业课有关的知识学习中更有重点地去学习。在专业课的学习中教师要给予学生所学的数学基础知识应用的实践,使得学生所学到的数学知识与能力更好地内化为自身的知识与能力,教授学生积极动脑思维,动手掌握技能,有道是:“授之以鱼,不如授之以渔。”学会用数学基础知识解决与专业相关的问题,着重让学生体会到高等数学所含知识点在其中的应用,领悟数学模型的思维方法,培养学生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和积极性,这无疑为高职高专的数学教学注入了新的活力。
3.学期考试应结合专业分系别进行考核。
关键词:未成年人;社区矫正;刑罚的执行方式;立法及完善
中图分类号:D926.8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3-2596(2016)09-0273-03
一、未成年人社区矫正制度的基本理论
(一)社区矫正制度的概述
社区矫正(Community correction)又可称为社区矫治,是一个由英语直译过来的舶来词汇,是与监禁相对应的一种刑事处置体制。本文对于社区矫正制度的概述以003年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最新的《关于开展社区矫正试点的工作的通知》进行分析,可得出:社区矫正是指由社会相关团体、民间组织以及社会志愿者协助国家机关,将符合矫正条件的罪犯调至社区内部,在判决、裁定、决定的期限内,对罪犯的心理及行为进行矫正的非监禁刑罚的一种执行活动。其目的是在于让罪犯在受刑期满后能够更好地、顺利地回归社会。
社区矫正并不是一个纯粹的法学概念,其牵扯的学科还涉及心理学、社会学、人类行为学、犯罪学等方方面面的社会学科。不论是合法或是违法的行为都是放在社会中进行的价值判定,所以封闭、隔离以及剥夺生命并不是防止犯罪和纠正人类行为的首选,有一定的社会参与度才能维持人性的正常。社区矫正的意义在于其可以令罪犯在社区内进行改造,不至于过多的与社会脱节。
(二)社区矫正的起源及发展
社区矫正是一种新型的刑罚执行方式,传统的监狱行刑在改造效果上弊端明显。所以近代学派提出用非监禁的方式教育并感化,社区矫正就是在这种思想下所产生的。社区矫正得以快速发展的最直接原因则是由于二战后各国工业化速度加快、现代化进程加快,西方发达国家犯罪率不断攀升,监狱人满为患。因此,为了缓解监狱内的人口压力,同时帮助罪犯不与社会生活脱节开始对部分受刑罚处罚较轻的罪犯采用社区矫正。
就我国而言2004年由司法部的《司法行政机关社区矫正暂行办法》对司法行政机关所进行矫正行为进行了规定,包括其任务、对象、机构及其人员和职责、措施和的终止。这项《办法》的出台对我国社区矫正工作的开展有着重要意义,在试点工作和理论实践的不断进行中,未成年罪犯的社区矫正工作也纳入到了的整体范围中,由于未成年人犯罪的特殊性,对未成年罪犯的社区矫正与成年罪犯社区矫正存在差异,在司法实践中已经有了一定的认知,相关部门在实际操作中也开始了对这方面的试点和探索,为深化工作打下了基础。
(三)在我国对未成年人建立社区矫正制度的必要性
在我国,未成年人是指未满十八岁的公民。根据我国《刑法》第十七条的规定,年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未成年人犯罪需要承担刑事责任,因此,本文研究的对象就是十四至十八周岁违法犯罪的未成年人。
我国现行法律对未成年人以改造、教育、帮助、教化为目的,旨在给予其一个改过自新的机会。随着社会生活节奏的不断加快,人口流动的速度范围的不断加大,单一的行政司法部门由于职能较多、资源有限,已不能满足逐年提高的未成年人犯罪率了。相较而言,社区是一个了解一定环境内的家庭、社会、教育环境的一个可靠的单元。根据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未成年人没有法定监护人时,可由未成年人父母所在的单位或未成年人居住地的居民、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担任其监护人。可以看出,基层组织从设立之初就对本辖区内的未成年人有教育指导义务,这也就为未成年人社区矫正提供了坚实的基础。
二、我国未成年人社区矫正制度的运用及存在问题
社区矫正制度对我国来说仍然属于一项具有创新性的制度,自2003年以来才慢慢建立试点工作向全国范围内推广。
(一)我国未成年人社区矫正的立法及司法现状
1.现阶段的立法现状
我国社区矫正制度起步较晚,自2003年开始不超过13年先后颁布有《关于扩大社区矫正试点范围的通知》、《关于全国试行社区矫正工作的意见》。
从实践层面来看,社区矫正制度在我国有条不紊的推广,我国在社区矫正这一制度中实行了“先实践后立法”的工作方式,在试点的工作中逐渐摸索,也已经找到了符合国情的工作体制和各部门间的配合机制。但是从立法的角度来讲,对此方面的立法过于缓慢,其原因笔者认为在于两点:第一,观念问题。我国还是属于以监禁刑为主的国家,观念的转变需要长时间的积累,民众对新型刑罚的质疑与不信任不是一朝一夕就能改变的。除监禁刑外的假释与缓刑,作为社区矫正的适用类型在监察和管理方面的不严格直接威胁了社区矫正的顺利推行,在不少人的观念里只要获得假释或缓刑是和完全没有接受刑罚是一个道理;第二,国内学派说法不一。其实不光是国内,即使在国外发展了这么多年的制度,也得不到统一的说法,在美国,社区矫正是作为一种刑罚手段而存在的,主要表现为非监禁的刑罚执行方式。而英国将其作为独立的刑种。国内学派受其影响也一直争论不下。
在现行的刑事诉讼法中,对于未成年人适用社区矫正的范围没有很准确的规定,只在第二百七十二条中对于被附条件不的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应当遵守的规定中指出要按照考察机关的要求接受矫治和教育。
在2011年出台的《刑法修正案(八)》中,明确规定了被判处管制、假释和缓刑的罪犯实行社区矫正,自此我国的社区矫正制度才有了真正的立法支持。之后在2012年随着“两院两部”联合的《社区矫正实施办法》进一步规范了社区矫正工作,在其中新加入了对特殊人群的管理。
2.我国现阶段的司法现状――以杨某抢劫案为例
从2003年社区矫正从试点到全面推广,截止至2014年底各地累计接受社区服刑人员2237526人,在册社区服刑人员732202人,社区服刑人员在矫正期间再犯罪累计3974人,再犯罪率为0.18%。社区矫正人数在逐年攀升,从一个侧面可以反映出社区矫正所占的刑罚比例在不断上升,也在适应着法治社会不断减轻刑罚程度的发展要求。
杨某,1994年生人,于2009年年内伙同其他二人进行抢劫活动,受害人韩某不仅被抢去37元现金还遭到杨某等三人的殴打。杨某因此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两年,并处罚金500元。依照当时社区矫正的实施范围,杨某因缓刑而接受社区矫正。以杨某案为例我们在对其进行社区矫正的过程中基本可分为三个步骤:第一,在前期定期走访以便调整策略。不但对其本人进行,还对其家属和其所在的小区进行走访,随时了解杨某的思想动态,有针对性的调整矫正措施;第二,帮助矫正对象解决就业或上学难的问题。大多数单位或学校不愿接受这类人使被矫正的未成年人失去信心,本案中矫正机构通过多方努力让杨某顺利就职,这使得杨某的思想得以稳定,并与所在单位一同监督,掌握其动向;第三,整合社会资源共同作用,让杨某安心接受改造。最终回归社会不但需要其自身努力,还需要社会共同协作接纳杨某重新回归社会,发挥社区志愿者的作用,广泛吸纳愿为社区工作服务的法律工作者、社区党员、社区工作者及退休干部等,协同派出所、关工委、社区等部门共同推进社区矫正工作。
(二)我国未成年人社区矫正存在的问题
1.可操作的法律法规不完善
尽管刑(八)中对社区矫正进行了明确的规定,但突出的问题在于规定的太过粗略和分散,没有对社区矫正进行独立、系统的规定,没有形成专门法律使其可操作性降低。现行的具体相关依据仍然是参考2012年“两院两部”所的《实施办法》,尤其是关于未成年人社区矫正的实施上看,相关的法律规定散见于各个与未成年人有关的法条当中,虽然规定明确数量繁多,但依旧没有形成法律体系。
2.管理和实施机构的缺失
目前所实施的社区矫正管理过程中,依旧是秉承着“司法牵头,公安配合”的原则。由司法局带头组织有关单位和基层组织进行社区矫正工作,会同公安机关对矫正对象进行监督。由公安机关的职能来看,要顾及到矫正对象是很勉强的,司法局所进行的分层对矫正对象进行矫正工作很容易出现主体不明,两者之间无法配合的问题。缺乏一个专门机构来管理这种专业性的工作,虽然在实施过程中会依靠社会团体的力量,但依然无法有针对性的对矫正对象进行教育,司法部门与公安机关的无暇顾及很容易对矫正对象造成二次伤害,使得前期工作归于失败。
3.进行矫正的工作人员水平参差不齐
未成年人社区矫正工作是一项专业性要求高,需要十足耐心和毅力的工作。他们面对的是涉世未深、易受影响、想法偏激的未成年人,对于工作人员来说也是很大的挑战。每一个未成年人的经历直接决定了这项工作的开展需要很强的针对性,所以这项工作必须是熟悉未成年人身心特点、接受过专业训练的专业人员,然而现状是社区矫正工作人员不仅仅需要进行矫正工作,还有其他庞杂的事物需要处理,同时接受过专业培训的也是少之又少,根本无法满足未成年人社区矫正的各项要求。
三、关于完善我国未成年人社区矫正制度的设想
(一)完善立法建立相关的法律体系
当前,对未成年人的行刑原则侧重于向非刑事化、非监禁化和轻刑化转变。社区矫正的适用对于我国来说也是适应法治社会发展需求。我们可以借鉴其他发达国家的成功案例,依照本土推广的基本要求,将社区矫正制度更好的运用于我国实践。
法律的制定一定要有其预见性,根据社会的发展需求提前建立或创建合理的法律体系。虽然我国自2003年试点社区矫正,但至今除了两院两部的《实施办法》和《刑(八)》中进行了相应的规定外,其余的都零零散散的散布在各个部门法里,而且其中并未对未成年人进行单独区分。
因此,笔者认为应当建立专门的法律体系,在立法上,对社区矫正制度设立专门的法律体系,建立《未成年人社区矫正》专章,在专章当中,应当考虑到未成年人犯罪的特殊性,与成年人社区矫正有明显的区别。结合未成年罪犯的特点来看,对其身心的保护显得尤为重要,更需要整合社会资源,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对于执行体制来说,应当规定什么样的人才有资格进行未成年人社区矫正的工作,将未成年人社区矫正设立专员专人,并定期进行考核和审查,用法律手段来保障未成年人社区矫正的实际运行。
对于未成年人社区矫正的人员运作,还是以法院牵头,可以借鉴他国让社区矫正的工作人员也参与庭前调查,对于未成年人要调查到方方面面来确定其是否适用社区矫正,单纯依照法院的判决明显是不符合潮流的,应当由法律规定调查的内容及形式,留下一些软操作由工作人员自行判断,这样更有利于进行针对性的矫正。即便是对未成年人进行了社区矫正,依旧应当秉承“前科消灭制度”不使其走出社会后遭人排挤,使其更好地融入社会降低再犯率。
(二)扩大对未成年人的适用对象
依我国现行制度来看,未成年人社区矫正的适用范围与成年人社区矫正的适用基本一致,这明显不符合社区矫正的发展方向的,其中单就剥夺政治权利这项来看,由于未成年人与成年人之间的差异使其主观很少对政治权利进行考虑,并且未成年人还不具备完全的刑事责任能力,根据罪刑相一致的原则,剥夺政治权利不具有可惩罚性。最合理的方式是不应只依照法院的直接判决结果进行社区矫正,对于未成年人一定要进行庭前调查,不仅是对未成年犯的个人调查,还要对其犯罪前的成长历程和所处环境以及犯罪后如果实行社区矫正有没有适当条件来判断是否对其进行社区矫正。同时,对于未成年人犯罪的判决也应当做到轻刑罚的原则,不应盲目增加社区矫正的适用率,根据实际情况在批捕是就应当判断其是否因犯罪情节轻微,社会危害性小而不适用刑罚。
(三)建立专门机构,提高从业人员素养
1.机构的专业建设
应当由司法部门牵头,建立未成年人社区矫正的专门机构。建立从中央到地方的分级管理,专门设立“未成年人社区矫正管理办公室”来专项处理有关工作,拓展到地方,由“办公室”牵头,整合社会资源不论是会团体还是志愿者都可以加入社区矫正项目,前期的庭前调查由“办公室”的专业人员进行,从中央到地方,切实落实到每一个未成年人的审判活动中。专业机构的工作人员应当享受国家公务员待遇,由财政专项拨款,保证针对未成年人的社区矫正机构的正常运转。
2.提高从业人员素养
专业的机构应当由专业的人员来运行,现有的机制体制下并没有对从业人员的资格进行明确规定,这直接导致社区矫正的效果大打折扣。现阶段我国很多高校都已经开行了社会学、社会工作等专业学科,但由于制度建设的问题,很多学生在毕业后由于没有合适的岗位而进行的其他工作的选择,这是对资源的一种极大浪费,只有建立了制度,相应的资源才会更好的得以利用。也使得这部分人能够加入到我们的队伍中来为未成年人社区矫正运用自己所学服务社会。
不可否认的是即使业务水平、自身素养过硬但面对成长环境、心理境况复杂的未成年人,有时仍显不足。专业机构应当经过相应培训,使从业者了解社区矫正的执行情况、把握在未成年罪犯改造的规律和特点。不仅是对专业的从业人员,相关的社会团体和志愿者也不能盲目的直接进行矫正,也应对社会力量的准入门坎进行相关规定,并且对志愿者进行相关培训。聘用专业的社会学、心理学、犯罪心理学等相关专家作为顾问,对正式或非正式从业人员进行实时辅导。除此之外我们还应鼓励专业人士,根据每一个未成年人的特点进行具体分析,并制定出不同的矫正方案,在提高矫正质量的同时也让未成年人感受到社会的关爱从而树立信心达到好的矫正效果。
笔者认为未成年人社区矫正作为一种刑罚的执行方式,在今后社会发展和刑罚发展方面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结合我国社会发展的实际情况,未成年人在社区中进行服刑更有利于社会发展。但从目前来看我国的未成年人社区矫正还存在着很多的问题,比如程序、立法、实施上,还有社区建设以及社会团体的规范上。所以不单单是要求法学的相关工作者的不断努力从制度上去完善,更需要全社会的共同努力去接受和帮助这些未成年人完成改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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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学生干部 素质 培养 高校
【中图分类号】G647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6-9682(2010)05-0051-03
学生干部是指在学生正式群体或组织中担任领导工作或管理工作的学生,他们来自学生并以学生代表的身份参与学校管理和教学工作,广泛分布在校内各级学生党团组织、学生会、班委会及各类正式学生社团中,承担着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的重要责任。在新的形势下,重视学生干部队伍建设,提高学生干部的综合素质,是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实现人才培养目标的重要环节和突破口。
一、加强高校学生干部培养工作的重要性
1.加强高校学生干部培养工作是培养高素质人才的需要
随着时代的发展,社会对人才的需求标准越来越高,“两耳不闻窗外事,一心只读圣贤书”的人已不能适应社会的需要。社会所需要的人才,除了必要的专业理论方面的知识外,还需要良好的实践操作能力、人际交往能力以及一定的组织管理能力。这也是作为一名新时代大学毕业生应具备的基本技能。学生干部作为老师的辅助人员,在抓好自己学业的同时,参与学校的各项教育、管理、服务工作,在实际工作和活动中综合能力得到了锻炼,综合素质得到了提升,为今后更快更好地适应社会的需要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2.加强高校学生干部培养工作是充分发挥模范带头作用的前提
学生干部是从普通学生中通过各种方式选的,由于干部的特殊身份,其一言一行较普通学生更受关注,是其他同学效仿和自我比较的对象。同时由于他们年龄、经历、知识接近,与同学朝夕相处,心理距离小,作为榜样示范更易被接纳。一批以身作则、团结一致的学生干部,能营造出良好的学习氛围,并把广大同学的积极性带动起来,大大增强集体的凝聚力,形成优良的学风。
3.加强高校学生干部培养工作是贯彻落实各项工作的保证
学生干部作为师生之间联系的重要纽带,既要宣传学校的方针政策,又要及时全面地反映同学的意见和建议,只有充分发挥他们这种上传下达的作用,保持学校和学生之间的信息渠道畅通,才能促使学校进一步优化管理和服务,学生多一些理解和支持,保证学校的各项工作高效优质地完成。
4.加强高校学生干部培养工作是构建和谐校园的重要途径
在全社会践行科学发展、构建和谐社会的新形势下,构建和谐校园势在必行。而培养一支高素质的学生干部队伍,是构建和谐校园的题中应有之义。随着高校在校生的增多,各高校师生比例普遍失调,从事学生管理工作的辅导员老师严重不足,同时由于老师与学生之间的心理差距,使得不可能单纯依靠辅导员、班主任老师及时化解矛盾。这时,学生干部就成了维护班级团结、稳定学生情绪、及时化解矛盾的关键一环。
二、高校学生干部应具备的素质
1.高校学生干部工作的特点和难点
由于学校教育人的独特职能和学生干部首先是一名学生的特殊地位,学生干部工作具有其他组织干部所没有的特点和难点:
(1)任期短
以学生会为例,学生干部工作的历程一般是大一做干事,大二做副部长、部长,大三、大四进入决策层。在职位变更的过程中,每一个职位的任职时间较短;对个人而言,学生干部工作时间一般维持在2~3年,最长为4年。随着年级的增长,学生干部将会根据自身情况对主要任务进行调整,其任职期限并不固定,相比其他组织来说,学生干部为“铁打的营盘,流水的兵”。
(2)事务杂
分布在不同系统的学生干部,他们的工作涉及到学校的各个领域。学生干部虽然都有各自的职位和分工,但都是事务性的,并无质的区别。除了学校教育管理的日常工作,还有学校和老师交办的临时任务。尽管近年来也强调学生干部的决策能力,但由于其学生身份,决策也仅限于他们的职权范围内,就总体而言学生干部工作仍主要是事务性的。
(3)难度大
学生干部扮演着双重角色,学习与工作的矛盾是每个学生干部都会面临的一个普遍性问题。如果处理不好,往往容易出现顾此失彼的情况。学生干部服务的对象是一个很大的群体,各自欣赏的视角和标准未必相同,众口难调。而且学生干部缺乏实质权力,工作中遇到阻力,解决起来难度很大。
(4)要求高
管理是一门科学,更是一门艺术。其中蕴含着深刻的道理和客观的规律,掌握管理的艺术,既需要教育学、心理学和管理学等众多学科的知识理论素养作支撑,又需要丰富的实践经验作底蕴。当代大学生追求创新的欲望十分强烈,他们思想活跃,情感丰富,渴望了解新事物,愿意接受新事物,追求新形式、新体验,排斥陈旧的活动方式,这无形中对学生干部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2.高校学生干部应具备的素质
(1)优秀的道德素质
学生干部作为学生中的骨干分子,必须具有清醒的政治头脑,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持改革开放,树立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努力做到实事求是、开拓创新、明礼诚信、团结友善、勤俭自强、无私奉献的基本道德规范;能够保持持久的工作热情,具备对同学高度负责的工作作风和不计个人得失的奉献精神,具有严于律己、宽以待人的优良品质,具有群众观点和民主作风,不独断专行。
(2)较高的文化素质
学生干部不应有“唯学习成绩”论,但其本身必须具备较高的文化素养,必须保证较好的学习成绩。作为学生先进分子的学生干部,应该用科学文化知识武装自己,明确自己首先是“学生”,然后才是“干部”,应切实摆正学习与工作的关系,把专业学习放在首位,不能因工作而影响学习。另外,学生干部还应多熟悉和了解与工作相关的学科知识,如心理学、管理学、哲学、社会学、法学、电脑操作等知识,懂得越多,对工作就越有利,为将来走向社会也能打下一个良好的基础。
(3)全面的能力素质
学生干部不仅是老师的助手,更是学生中的骨干和带头人,是各种学生活动的主要策划者、组织者和实施者,这就要求学生干部具有极强的社会工作、社会活动和社会交际的能力,包括分析调研能力、组织领导能力、宣传能力、创新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合作能力、交际能力、应变能力等方面。没有一个全面的能力发展,就不能算一个合格的学生干部。
(4)良好的身心素质
学生干部不仅要专注于学习,还要担负起纷杂繁重的学生工作,这就需要充沛的精力、健康的体魄。另外,还要求他们要有健康的心理状态和良好的心理素质,遵循心理活动的科学规律,增强心理承受能力,发展积极的个性心理,养成乐观向上的性格,从而提高工作效率。
三、目前高校学生干部队伍培养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根据笔者几年来对高校学生干部培养使用的经历和与其他同事的交流,目前高校干部队伍培养工作中普遍存在以下三个问题:
1.重选拔,轻考核。
当前,选举制基础上的学生干部选拔机制在各高校已普遍建立,学生干部的选拔和任用基本上是学生民主选举和老师公平指导的结果,能够体现民主性、公平性。但是学生干部考核机制却并没有相应建立。没有及时的考核,学生工作就只有孤立的意义,而无法作为学生干部培养发展链条的有效环节。目前高校学生干部管理普遍缺少定期和不定期的、专门部门的考核,没有形成严格的考察机制和相应的激励机制。学生干部工作没有有效的监督,学生干部存在的问题得不到及时地解决,导致学生干部推陈出新的速度缓慢,“能上不能下”的现象严重。
2.重使用,轻培养。
目前大多数高校对学生干部存在着“重使用,轻培养”的现象,忽视学生干部的意识、思想道德品质和工作业务教育的环节,对学生干部的培养仅仅停留在普通的日常谈话和高年级学生干部在工作经验上的传帮带作用,对学生干部的使用培养缺乏长期规划、长远打算。
3.重行动,轻思想。
现在对于学生干部的评价,基本上基于其工作业绩,而经常忽略其思想动机,因此也就忽视了对学生干部的思想教育。在一些学生干部的心中,还存在着实惠思想,甚至追名逐利的思想;愿意在能够出头露面的组织中做工作,不愿在默默无闻的岗位上做工作;愿意指挥别人,不愿受人领导,不善于与人合作等等。
四、加强高校学生干部队伍培养工作的措施
1.公平、合理地做好学生干部的选拔工作,是加强学生干部队伍培养工作的基础。
辅导员、班主任老师要做深入细致的调查了解,进行多方面的考察,任人唯贤,注重学业成绩和群众基础。多设渠道、广开门路,可以通过推荐、选举、招聘、自荐、任命等多种形式,做到坚持标准、全面考察、公平公正,严格选拔,把真正高素质、高能力的学生纳入学生干部队伍中来。
坚持民主推荐制度,充分听取普通学生的意见,采用公平、公正、公开、民主的方式将人际关系好、工作能力强的学生选;坚持多方面多场合有意识地观察学生,善于在学生活动中发现好苗子,及时加以表扬,提高其自信心和积极性,适时鼓励他们参加竞选;坚持从工作中锻炼、培养干部,增强学生干部的工作能力,提高其在学生心目中的威望。
2.充分信任、合理使用学生干部,是加强学生干部队伍培养工作的保障。
老师应扮演好军师的角色,放手让学生干部开展工作,尊重、支持他们的新思路、新点子,充分信任,敢于放权,密切关注和大力支持活动的进展情况,营造宽松、和谐、民主的工作环境。
工作分工上,科学合理使用人才,注意在学生干部个人能力、优点特长、兴趣爱好等方面进行合理搭配,做到人尽其才、各尽所能,以保证学生干部队伍整体功能的最佳发挥。适当运用荣誉激励、情感激励、榜样激励等激励机制调动学生干部的工作积极性、主动性和热情,为学生工作持续、健康的开展奠定坚实的基础。
3.耐心细致,切实加强对学生干部的教育,是加强学生干部队伍培养工作的关键。
辅导员、班主任老师应通过平时谈话、集中培训、高年级干部传帮带、参与学生活动亲身示范等多种途径,为学生干部开展工作提供有效指导。
可以建立学生干部培训基地,通过多种途径对学生干部进行集中培训;可以请学生工作方面的专家、领导给学生干部做报告、开讲座,宣传党的方针政策,介绍学校发展情况以及学生工作的基本思路、工作方法等,提高学生干部的理论修养,增强其责任感和使命感;可以组织学生干部召开工作情况汇报会、经验交流会等,实行“老带新”,上一届学生干部与新任学生干部之间开展集体的、一对一的经验交流,使学生干部之间相互启发,互相学习,共同提高。
4.完善制度,做好考核工作,是加强学生干部队伍培养工作的有效途径。
辅导员、班主任应着眼于建立一套合理、易于操作的考核机制,形成制度,规范学生干部管理,以减少学生干部管理、评价工作中的主观、人为因素,使之更客观、公正。
通过民主化、公开化、公平化的模式来评价学生干部,实行优胜劣汰的竞争机制,增强他们的责任意识、岗位意识和危机意识;同时注意对其学习成绩进行跟踪考察,可制定成绩标准,在学生干部成绩达不到要求时,要及时停止他们的工作,以保证他们能把主要精力投入学习中。
加强学生干部队伍建设,是构建和谐校园、发展高校教育、塑造良好校园环境的一项重要任务。辅导员、班主任老师应注重学生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把建设一支高素质的学生干部队伍,作为一项基础性工作常抓不懈,并在新的形势下,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改革创新精神探索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的新形式、新途径,以期取得学生干部队伍培养工作的新进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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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IRR模型 非自愿移民 贫困风险 反贫困 保障
在20世纪的最后20年中,由发展项目导致的非自愿移民的数量每年大约有10000000左右,20年中全球总共有大约200000000移民。由于大规模频繁移民引起不良后果,使得移民问题成为一个全球性的问题。
一、社会公平和强制性移民
因发展而需要进行强制性移民的说法体现了发展本身固有的有悖常理的矛盾。由于这种移民表现出发展的收益和损失的不公平分配现象,从而导致了较多的道德问题。
强制性移民是由于修建新的企业、灌溉工程、高速公路、电站等基础设施或者如医院、学校、飞机场等城市公用设施而引起的,这些项目毫无疑问是必需的,它们改善了许多人的生活水平,提供就业机会并且提供了更好的服务。但是由这些项目引起的非自愿移民同时也会给有些群体带来不公平的负担。因为国家政府的介人,移民的权力往往会受到限制,而这种介入的方式往往会使移民的情况变得更糟,这就引起了许多有关社会公正和平等的争议。“为了大多数人的利益”的原则被一贯用来说明非自愿移民的合理性,实际上,这个原则经常被滥用并且被演变成一种为了忍受可以避免的伤害的不正当的理由。结果是发展的成本和收益的不公平分配,一些人享受着发展的成果,而其他人则承受着发展带来的痛苦。
非自愿移民的最广泛的影响就是导致了相当一部分人的贫穷。在印度,研究人员发现,近40年来大致有20000000人由于国家发展计划所需而被强制移民,但其中75%的移民没有得到“妥善安置”,他们的生活水平没有恢复到先前水平。实际上,在印度大多数移民已陷入贫困之中。
但是这并不仅仅发生在印度。在许多发展中国家,这种非自愿移民带来的贫困以及社会不公平现象也很明显。在每个案例中物质和文化上的损失是巨大的。比较严重的结果是当强制性移民面临政治压力的时候。强制性迁移使某些群体受到社会排斥,包括被原有地域的自然排斥和被一套正在运行的社会网络的经济和社会方面的排斥。这种排斥的概念更有助于对非自愿移民产生贫困的理解。Sen进一步地评论过各种形式的社会排斥有悖于发展的本质,因为发展是为了不断取得更大的自由。
然而发展将继续要求改变对土地和水的使用,这样有时就会不可避免地产生不同程度的人口迁移。但是这并不意味着发展的收益和代价的不平等分配本身是必然的或道德上是正当的。实际上,这种不平等完全有悖于发展的目标,没有理由接受这种生存空间的再安排和由此带来的损害,而认为是不可避免的悲剧。无论何时只要发展导致了风险和确实可以预测的损失,我们都应该不容置疑地坚持社会公正和平等的原则,尊重公民的权利。
如果贫困是移民过程中可能出现的风险,移民工作的挑战便是如何避免风险以及提供安全保障,这样通过减少一些可避免的弊端来提高发展的效益。我们不可能阻止每一种负面影响,但是可以在有财政支持的情况下因地制宜,制定合理的措施以使发展带来的损失和效益的分配更趋平等。在开明的政策引导下,一定可以比现状更有效地保护公民的权利、人的尊严以及作为非自愿移民而享有的经济权利。
那种使许多人迁移但只安置了一部分人的传统计划方法没有很好地避免风险和保障移民权利。没有社会的安全措施,失败就会重现。在许多案例中,移民工作者都没能够降低移民的伤亡和贫困,但是这种仅有迁移而不安置的做法归咎于许多国家内现行政策的固有缺陷,并不仅仅是计划程序的原因。我们认为这种所谓的“发展”政策以及由此而产生的计划方法必须纠正过来或改变。
实践证明,有效的方法可以完全避免非自愿移民或者至少减少移民规模,尽管从历史的角度看,移民作为发展的一种形式不可避免,但并非规划者所提议的每一个工程的移民都是必不可少的,而且,即使移民不可避免,移民的结果也并非都造成大量的贫困,因而对贫困不应该一味忍受。有很多方法可以减少移民的困境和对社会经济的负面影响。
从经济和道德的角度看,纠正移民受到的不平等待遇,让他们共同分享发展的利益,不仅仅是可行的,也是必须的。以平等为指导原则的移民工作,能够避免长期贫困,并且对国家和地方的经济都有益处,这种移民可称之为具有社会责任感的移民。然而,那些批准和设计有移民的项目的人经常地丧失了“公平原则”,这些原则本可以指导他们如何分配项目资源以及防止或减少贫困化风险。为了帮助发展这种平等原则,本文提出一种移民工作中的风险和重建模型,它指出了移民规划和财政支持政策和方法中的许多缺陷,并且提出一些改良移民政策和实践的建议。 二、风险和风险避免模型
以下我们给出一种非自愿移民的理论模型,这个模型能说明移民中引起贫困的内在风险,并提供了一些方法来抵消或减少这些风险,这个理论模型被定义为移民中的贫困风险和重建模型,简称IRR模型。这个模型的主要目的是:①说明在大规模的非自愿移民这样一个很重要的任务中会发生的情况。②创建一种理论的。可靠的手段,在政策、规划和项目实践活动等方面给予指导以消除负面影响。我们相信这个模型能发挥解释、诊断、预测以及规划功能,这样可以为复杂的移民情况作一个知识性的指导。
在提出这个IRR模型过程中,我们首先强调关于移民研究的理论模型的必要性,并且对以前的类似模型进行了简要的回顾。我们还讨论了难民和移民之间的共同点,以及这个移民模型适用于难民研究的可能性。其次,我们明确这个模式的4种功能,并且进一步明确和记录每一个贫困的主要风险。在下一部分中,我们逆向使用这个模型,讨论模型如何提出消除风险的方法以及如何基于“恢复经济”的原则,指导重建移民生活的策略。最后是移民操作和分析方法方面,对当前主流做法与新模型提出的做法进行比较,并且提出改进移民实践和研究的建议。
在这些年中,在新的土地上规划居民定居点的研究者们已经提出几个理论上的模型来描述规划定居点的过程。在20世纪60年代末,Chambers定义了一种描述在非洲土地定居生活的演变过程的三阶段通用模型。不久,拉丁美洲的Nelson在综合了新土地安置的许多经验的基础上验证了这种模型。Chambers和Nelson的模型中都概括了自愿移民的经验以及土地安置项目管理的机构或组织的重要性。
在这些早期思想基础上,Scudder和Colson在1982年提出将安置模式分为四阶段:招募、过渡、发展和合作/移交。这个模型主要是按照阶段进行建模的,它关心移民的压力以及每一阶段他们具体的行为反应。起初,这个模型被应用于自愿移民过程中。后来,Scudder也把它用到一些非自愿移民项目中,但仅局限于那些经历了所有4个阶段的成功的非自愿移民案例,因为这一模型不适用于失败的和没有完成最后两个阶段的移民案例。
回顾先前主要的难民研究,我们注意到由Em-mannuel Marx提出的用以解释难民状况的理论模型。这个模型以社会学的网络理论为基础,围绕作者所说的“难民的社会世界”展开。
从一个理论模型到另一个,这些把大量的知识经验浓缩到模型和理论框架中的努力,已经创造了智能的工具,可用来帮助研究人员解释他们独特领域的成果。它们已经帮助说明了规律,并且建立了关于移民过程的理论。然而除了这些优点外,在一些重要的方面这些模式并不是很有效。没有一个模式曾经注重过贫困的开始、产生以及脱贫的过程。以上提到的理论模型中,只有一个,即Scudder-Colson模型,可以应用于非自愿移民,但它也仅仅适用于成功的移民。然而历史地讲,大部分非自愿移民是不成功的,失败的移民所累积的影响并没有在Scudder-Colson的阶段模型中被模拟。
正如Scudder陈述的那样,在文献(de Wet 1988,Partridge 1989)中曾经有过围绕这些理论模式的深层次讨论,然而很不充分。但是大家都普遍认为,有必要努力寻求一套理论来解释和说明移民的复杂性。
在要求开发一种更综合的理论模型方面,Brenchin,West和他们的同伴在有关从自然保护区内移民的大量著作中强烈提出过。他们主张的许多涉及非自愿移民的发展决策并没有充分预料到对移民的全面影响。因而非常需要一种可以解释和预言移民的累积影响并且可以提供一种实践中的引导的模型。他们写到:
被专家和学者很少理解的似乎是移民安置的社会影响。当居民被迫迁移时,一些通常的影响可以被预料,但是对社区或其他社会组织所产生的集体的社会影响却因案例不同而差异很大,直到今天仍没有一种模型能预测累积的影响。
文章所提出的贫困风险和重建模型主要目的,是为了使“累积影响”能被理解,从不同的方面和他们的内部联系。通过对组成整体的各部分过程建立模型,并且通过深思熟虑建立阻止和减少风险的机制。这个模型的建立及其取得的进步是以先前提到的模型经验总结为基础的。
相对来说,IRR模型是近年来才建立和开发起来的,在20世纪90年代,一系列的研究为模型的建立与发展奠定了基础。该模型的最初的版本在1993~1994年,首次被大范围应用于近200个世行项目的移民检查。模型主要是基于经验和理论而开发的。经验上,主要来自于20世纪最后25年以来,世界范围内的关于移民方面的经验的积累,参考了许多国家关于该方面的研究报告。理论上,主要得益于同一时期的移民理论方面的最新发展水平。①
①关于移民理论研究的各主要领域的最新发展水平在Cernea,1999年中已经进行了详细的讨论;也可参考Cuggenheim,1994年出版的非自愿移民的参考文献,但由于该出版物是1994年出版的,而之后的大量的移民文献继续以爆炸性的速度在增长。
三、难民和移民状况中的类似之处
如在本文的最后部分所展示的那样,IRR模型在一些移民研究和实际实施中已经被应用过。然而,最近出现的一个问题是:最初为解释开发项目引起的移民问题建立的这个模型,是否也有助于研究难民安置。这个问题出现于难民研究和移民研究之间建立沟通的尝试与趋势中,这种趋势越来越明显和普及。实际上,因发展而导致的非自愿移民与为逃离暴力(战争或武力冲突)的难民之间有许多很相似的社会经济问题。这两部分人口占全世界范围内迁移人口总数的很大比例。最近分别对移民和冲突后重建家园的难民的研究表明,他们之间有很大的联系。
为了拉近这两个领域的距离,很有必要首先在内部建立各自的理论。从两者的特殊性和个性中概括出一般性的常识,以说明这两类人口状况的共同之处。每一个领域必须努力提出新的观点。成果目录、结构性的对比以及理论模型,为建立两者知识的最终结合作智力上的储备。如Harrell-Bond和Voutira在关于主要国际机构的实践上正确指出的一样,要克服这种知识间的相互交流会有体制上的困难。但这并不会降低那些为知识整合而努力的学者的作用,实际上这反而加强了这种作用。考虑到可比的前景,Harrell-Bond和Voutira也强调“提出一种能够适用于非自愿移民中各种不同情况(贫困、内战或发展项目)的关于移民的理论模型”的挑战性和难度。Voutira和Harrell-Bond强调说:“实际上对于各类移民……从方法论上说(贫困)可以用来作为难民和被驱逐经历的共同特性”。然而因为贫困的原因和“成功”的定义不相同,因而很有必要保留这种差异的情况。
实际上,问题不是取一个理论模型并且应用或改变它的位置到在另一种过程中。挑战主要是检验它作为一个研究工具所提供的增量价值以及创造性地使用它来说明其它过程。在这方面,Kibreab认为这个IRR模型是作为适用的工具可以应用于相关难民的研究和实际救济工作中。“不管移民和难民状况表面上的不同”,Kibreab写到,“最近一项考查表明所谓的区别并不限制这个模型的适用范围,而是使它更相关”。
四、IRR模型的四个基本功能
IRR模型关注于非自愿移民和重建这两个过程中的社会和经济方面的问题,这个模型在记录当时的活动方面非常同步,但是它也能及时地反映移民没有得到恢复的状况。模型的核心思想是三个主要概念:风险、贫困和重建,其中每一部分又包含更具体的内容,如后面将会提到的,每一因素又反映出另一因素,贫困或重建的变化(如:失去土地、边缘化、发病率以及社会解体)。这些变量间相互联系相互影响,有的起着最初的作用,其他起着派生的作用(主要是作为给定环境下的一种功能),引进这些相互联系的概念一定程度上拓宽了关于移民过程的理论讨论,也有助于说明它的本性、内部联系、病态机理以及社会经济补救方法。
这个理论模型指出了潜在风险和已发生风险的差别。所有的非自愿移民极易导致严重的社会经济风险,但不能消极地放任这些风险的发生。
我们利用风险的社会学概念来说明项目中的某些行为可能引发有害的影响——损失和破坏,这个风险概念是和安全相对的:移民的风险越高,移民的安全就越低。作为一个客观事物,风险常常可以直接感知,也可通过科学手段来测量。风险的文化诠释——社会风险或自然风险——能加强或减弱风险的严重性,甚至也可以忽略它,但这仍不能改变风险的客观存在。
安置风险模型源于把综合的、多方面的移民过程分解成可鉴别的、原则性的和通用的部分,包括:①丧失土地;②失业;③无家可归;④边缘化;⑤食品不安全;⑥发病率增加;⑦失去享有公共财产和服务的权利;⑧社会解体。本文将依次作进一步说明。
最重要的是模型的内部逻辑,它建议阻止或克服贫困以消除风险。这个过程可以通过确定目标战略,以及足够的财务支持来实现,这个模型将显示必须采取的策略和方法:①从丧失土地到以土地为基础的安置;②从失业到再就业;③从无家可归到家园重建;④从边缘化到融入社会;⑤从疾病增加到医疗保健改善;⑥从食品不安全到充足的营养的提供;⑦从财产损失到社区财产和服务的恢复;⑧从社会分化到社会网络重建。
这个模型不仅强调可避免的风险,而且强调了重建策略——构造其用途作为重建行动的指南。像其他模型一样,在要求或允许的既定条件下,为了减少某一个或某些因素的影响,可以通过重新设计,对模型的组成部分进行调整或“处理”。这就要求将这些变量通过它们之间的共同关系作为一个系统考虑,而不是将它们看成是一系列单个独立的因素。
理解模型的各部分之间的相互联系能使决策者更有效地采取措施减轻风险或挽回损失。作为一个概化的模板,模型也具有兼容性,可以整合其他相关的元素以及适应模型应用环境的变化。
除了实用于单个的项目外,这个模型还可以用于整体政策制订中。它可以引导移民过程的社会参与者,包括政府和决策者,社会研究人员,项目设计者,移民,执行机构和其他相关团体。该模型还可以与其他模型进行连接,以补充其他观点和知识。
模型的4个不同而又相互联系的功能为:预测(警示和计划)功能;诊断(解释和评价)功能;解决问题的功能(在引导和调节移民重建方面)和研究功能(在提出假设并展开理论领域调查方面)。
每一种功能的简要特性描述如下:
1.预测功能
这个模型的预测功能产生于模型对以前项目实施经验的总结,这些经验总结可以帮助工作人员预测隐藏在新环境中的问题,这些问题被概括为8个主要贫困风险,预测实际上就是可能要出现的重大社会问题的早期警示,这个警示可以在搬迁决定之前较长一段时间内进行讨论。这样,这个模型就使管理者和规划者有能力预先了解到某种规划可能带来的风险。
这个功能的实际用途就是它能使计划者和移民清楚地提前认识风险,寻求其它选择以避免移民或提出减少移民的措施、降低成本的策略以及处理的方法与步骤。不能提前认识到显著风险,政府、机构和计划者只能给他们自己以及受影响群众带来更为严重的负面影响。
2.诊断功能
这个功能,首先把对项目的一般诊断转变为对手边的具体项目情况的现场诊断,来进行解释和评估。模型的这个功能可以看作一个用来引导评估工作和衡量在给定条件下某个贫困风险强度的认识工具。
诊断功能的实际用途是向决定移民的政府官员和深受其害的移民们,揭示移民的风险和可能后果。这个具体的风险评价(诊断)为规划项目和预防风险提供早期信息和重要建议。
3.解决问题功能
解决问题功能源于模型分析的透彻和它具体的行动导向,IRR模型重视移民中的社会成员,他们的相互作用。相互交流以及解决问题的能力。为达到解决问题的目标,模型中鉴别贫困化风险的部分必须被完全倒转,“坚持它的方向”,本文将进一步说明。通过从预测和诊断功能转向提供行动指南,模型的实际功能大大提高。这个模型成为重建移民生活状况,推进直接救济机制和再发展的策略指南。
4.研究功能
对于社会工作者而言,IRR模型为他们进一步创建和组织的理论工作指明方向。模型激励了关于在移民安置过程中的主要变量之间关系的假设的产生。同时探查关联风险之间的相互联系性、互补性或相互抵消性。
它的实际价值在于有利于以统一的方式搜集整理不同的数据,以及对文化背景相异,不同国家,时间相异条件下的相同参数进行比较。 五、移民的主要贫困风险
尽管对于不同项目,情况会有很大的不同,但许多移民研究人员的经验成果表明其中有基本规律存在。这种基本规律形成了清楚的模型。对比这些经验成果,我们识别出8种常见过程并建立了一个综合的风险模型。这些过程影响的转化和累积导致贫困的快速显现。在移民发生之前,这些过程仅仅是面临社会和经济风险的威胁。一旦没有进行合适的反作用,这些潜在的危险会转变成严峻的贫困化灾难的现实。
这些风险不仅威胁着移民,同时也会影响当地(区域)经济,造成重要损失和破坏。个别风险强度会随当地条件而变化。但是模型的功能使其有可能预测这种典型的风险,以及它们是否会在将来同样可比的移民过程中会发生。下面是每一种重要风险的简明阐述,并用一些经验证据来说明。
1.丧失土地
土地被征用使人们失去了创建生产系统、商业活动以及生活条件的主要基础,这就是移民失去资产和贫穷化的主要形式,因为他们失去了自然和资源。
除非是在另外为移民们重建生产系统,或者给予他们一份收入稳定的工作,否则,一旦失去土地,受影响家庭就会变得贫困。Nayak指出在印度奥里萨邦的Kisan部落土地被征收,而补偿并没有恢复他们的土地基础,丧失土地的贫困没有减轻,反而迅速演变成对部落的其他风险和损失。在印度的Rengal项目中,Ota报告到搬迁后没有土地的家庭的比例超过以前的2倍——从4.6%到10.9%;同时,Reddy指出在Singrauli附近煤炭开采项目的移民中,没有土地的人所占比例从搬迁前的20%飞跃到72%;对肯尼亚的kiambere水电站项目的社会学研究发现,移民后农民家庭的平均土地占有量从13公顷降到6公顷;牲畜减少超过1/3;每公顷玉米产量减少了68%,豆的产量减少75%,家庭收入从10908肯尼亚先令减少到1976先令——82%的损失。在印度尼西亚,Padjadjaran大学生态研究所对Saguling水库的移民进行了调查,他们发现移民家庭的土地拥有量减少了47%,而且他们的收入也被减半。在巴西也有类似情况。人类学领域的研究成果表明,对于从事农业的家庭来说失去土地所产生的后果通常要比失去房屋要严重得多。
2.失业
不论是城区还是农村移民,对于那些工作在工厂、服务业或农场的人来说,失业的风险很高,然而创造新的就业很困难并且需要较多的投入,在实际的搬迁之后,移民们中的失业者和待业者还要忍受很长时间才可获得一份工作。
失业大体上有三种来源:在城区,工人失去在企事业或服务业的工作;在农村,劳动力没有土地并且没有机会在别人的土地上劳动,也无法获得公共财产制度下的财产使用权;自己经营的小生产者——手工艺人,小店主及其他也丧失了生意的人。在1993年的马达加斯加的塔纳湖平原项目调查中,一些小私营企业——工厂、食品店、手工作坊,由于移民后没有权利获得相应的补偿,而且失去了原有的商业圈和顾客。在印度奥里萨邦的Talcher地区的五个村的部落户主的调查中,发现失业率从9%增加到43.6%,其他就业人口的从业结构从第一产业大幅度转移到第三产业,受影响的部落及世袭阶层的收入水平减少了50%~80%。对一些移民提供短期的培训能够掌握一些技能,但并不是需要的工作。发达国家中也有类似的情况,在加拿大马尼托巴湖的Churchill-Nelson水电站项目中,土著的居民生产安置计划如:养鱼、水禽捕捉、皮草加工等没有被实施,研究者发现这个社区非生产性时间显著的增长。
移民失业在搬迁后的一段时间后才会出现,而不是立即。因为在短时间内移民可以从项目开发相关工作中获得就业。然而这样的就业是很短而不持久的,几个大坝项目证据表明可以通过临时的新的建设来吸引一些移民以形成所谓“就业繁荣”,但随着项目结束而结束。这就形成了移民中长期或临时的失业问题。
3.失去房屋
也许对许多移民来说,失去家园是个暂时性的问题,但对有些失去家园者而言,却是个长期担忧的问题。从广义的文化角度上说,失去自己的家园以及失去归宿群体的文化空间会导致一种疏离隔绝之感。对于难民,无家可归和“失去归宿”是其定义所固有的。
有关喀麦隆Douala城市项目,2000多户移民在建房时遇到困难,仅有5%的移民得到了贷款去支付被指定的宅基地的费用。据来自于中国丹江口水库项目报告,大约20%的移民没有房屋并且穷困。在一些地方,强行拆迁居民的房屋是为了快速逐出在无主土地上的合法居民(在乌干达的kibale公园)。当政府发动强制性的土地村有化政策并且强迫人们移民,家庭就会失去天然的资源和人工的财产并且要在长时期内忍受没有居住地。如果拆迁房屋的补偿是按市场价格进行估算而不是重置价格,那么移民房屋条件恶化的风险就会增加。
移民通常不能得到人力和财务支持以迅速重建房屋而被迫迁到“临时”住所,这些住所类似于难民营,一夜之间就可建成。项目把“紧急住房中心”和“临时安置帐篷”作为一种“临时”后备措施(如印度卡纳塔克邦的克利须那河上游大坝和灌区项目),然而却经常演变成一种长期而不是短暂的情况。在北非毛里塔尼亚的Foum-Glebia灌溉项目中,881户移民中只有200户成功地重建了他们的房屋,其他人则住在帐篷或防水布下,并持续了2年或更长时间。在印度马哈拉施特拉的Kukadi-Krishna灌溉子项目中发现,有59%的移民家庭在被搬迁后,仍住在临时或半永久房屋中长达10到15年。然而可以通过充分的项目财务支持和及时的准备来避免移民无家可归以及相关的失业、边缘化和疾病的风险。
4.边缘化
边缘化是因为许多家庭失去了经济能力和向地位低的社会阶层变动过程中产生的。中等收入的农场主不会变得没有土地,他们会变成小的土地所有者;小的店主和手工艺人会缩小规模且会跌到贫困线下。许多人在新的安置区无法使用他们以前所掌握的技能,人类资本丧失或者变得消极和无用。经济的边缘化常常伴随有社会和心理的边缘化,表现为社会地位的下降,对社会和自身没有信心,不公平感以及极端的脆弱。这种强迫性的搬迁和移民们的牺牲会导致移民自我形象的贬低,并且由于移民的社会地位降低导致他们经常被安置区居民所歧视。
边缘化是多重的,当移民们到了新的安置区时,他们的文化地位被削弱,在那里他们成为“陌生人”且没有机会和权利。在移民计划中往往忽略移民的心理边缘化及其所产生的后果。但是文化和行为上的不适应、焦虑以及信心下降在许多地方都曾被广泛报导过。早在搬迁开始之前,相应的经济上的剥夺和边缘化就初显端倪,因为远在项目建设之前,搬迁区的基础设施和服务设施的建设就已经被停止了。部分但是显著的耕地的丧失(如,因修建道路或渠道占用土地)导致了一些小型农场经济上无法维持,虽然实际上他们似乎可以生存下去。当移民后靠安置时,他们在土地上被边缘化,因为他们将失去河谷地带的肥沃和高产的土地,而得到的却是高程较高的而且贫瘠的土地。此外,边缘化也出现在非农业收入来源的损失过程中,如在尼泊尔的Kule-hani水电项目和斯里兰卡的Kotrnale项目中就曾经出现过。
对于城市移民,边缘化在搬迁后的一段时期有一定程度地发生。例如,当移民得到一份临时工作而不是得到一块土地时,在很长一段时期内,其收入来源不是很稳定的。政府机构也默认这种移民边缘化的持续,且他们认为移民无法恢复以前的生活水平是一件“理所当然的事”。
5.食物没有保障
强制性搬迁会导致移民临时或长期的营养不良的风险增加。因为其热量和蛋白质的摄入量低于人们正常的成长和工作的最低需要。
食品不安全和营养不良是未妥善安置移民的结果和症状。在实际迁移中,食物供应量和经济收入都会突然猛跌。因为迁移后的新地方正常的食物生产能力可能需要几年的时间才可得到恢复,因而有可能造成长期的饥饿和营养不良。Green就关于难民和移民的与粮食有关的风险问题给出了一个综合的观点,虽然二者之间有显著差异。接着,Hakim在对印度古吉拉特邦的Vasava部落移民中的粮食风险和结果进行了深刻的分析,在那里移民被强迫种植经济作物来代替粮食作物。实际上这一点在所有的安置点都有报道。塞内加尔的Manantali大坝与水情管理项目所造成的负面影响,用“发展导致的粮食不安全”这一概念对其进行了形象的描述。在斯里兰卡的维多利亚大坝工程中,大约有55%的重新安置家庭在很长一段时间内一直在使用食物救济卡。在中国的Bailiambe水库工程中,移民人均耕地面积从搬迁前的0.087hm2降到安置后的0.027hm2,当地的食物生产因此供应不足。所以,几年中必须有每年75000吨的粮食救济。营养不良风险会增加疾病和死亡的风险,而且很大程度上取决于早期的丧失土地和失业风险是否被有效降低。
6.发病率和死亡率的增加
大量的人口迁移会导致健康水平的严重下降。发展带来的社会压力和心理创伤有时会伴随着与搬迁有关的疾病的爆发,特别是疟疾和血吸虫病等。不卫生的用水和不健全的排污系统更增加了慢性腹泻和痢疾等疾病的感染。免疫力最弱的一些人群——如婴儿、儿童、老人所受到的影响最大。
经验表明移民在搬迁后对疾病的抵抗能力要比搬迁前低得多。大型基础设施项目建设带来的一个间接影响是,在项目区内那些没有搬迁的群体的发病率也上升。总之,在缺乏安全的健康措施情况下,直接和间接的疾病影响包括:心理疾病、卫生疾病(如腹泻与痢疾)、水介疾病(寄生虫病)等。在斯里兰卡,伤寒在维多利亚大坝附近传播甚广。在Mahawelis项目的第C号移民安置区,患疟疾的人由8.9%升到15.6%。在加纳的Akosombo地区,20世纪60年代的短短几年中,血吸虫病的发病率从移民前的1.8%迅速攀升,成年人中发病率高达75%,而在他们的孩子们中则高达100%。在毛里塔尼亚的Foum-Gleita灌溉项目中,学生中患有血吸虫病的人增长到75%,农民的健康也因为引用脏水而恶化。在泰国的Nam Pong水库中,检查证实当地的发病率——肝蛭和钩虫感染要高于全省平均水平,这是由于恶劣的生活环境和不健全的水处理系统导致的。
这个风险模型中所包括的健康恶化和丧失住所之间的相互作用以前就被讨论过。研究表明脆弱群体,如老人,失去原有房屋的直接影响就是导致发病率和死亡率的上升。因为“社会压力”而产生的精神上的疾病因年龄、性别、婚姻及职业状况不同而有差别。
发病率的增加也会产生于新建水库或新的水域周围的意外事件中。由于缺乏正确的信息和预防措施,在印度尼西亚的Saguling水库旁,在项目动工的最初14个月中,由于缺少必要的防护措施造成了一百多人溺死湖中。同样,在印度尼西亚的Girata水库,在蓄水后的头10个月中,有10人溺死水中。
7.失去享有公共财产和服务的权利
对穷人而言,特别是没有土地和资产的人们,无法使用安置区当地的公共财产(如牧场、森林、水域、墓地以及采石场等),从而造成收入水平和生活水平的显著恶化。比较典型的是当地政府对移民原有的公共财产不给予补偿。这些损失包括公共服务设施,如学校以及这一类风险中的群体损失。
kibreab提供了一种在公共财产资源、贫困以及贫困风险之间建立联系的理论分析。针对典型的权力结构和移民的弱点,Kibreab指出公共财产资源的损失会对移民的生活和社会地位产生长远的影响。经验表明在所有地方,很大一部分家庭收入是来自于可食用的森林产品,薪炭林、公共牧区以及公共采石场。丧失了这些资源留下了一个大缺口。例如,在印度的半干旱地区,91%~100%的烧柴,66%~89%的家用燃料,69%~80%贫困家庭的牧草都是由公共土地供应的。据一份有关印度的奥里萨邦1950~1994年中造成移民的7个项目的研究显示,没有一项工程给予公共财产以补偿。在印度的Rengali大坝项目中,移民前所有家庭都可以使用牧场和墓地,但搬迁后,只有23.7%的人可以使用牧场,17.5%的人可以使用墓地。当移民享受公共财产区资源的权力不被保护,他们就会侵犯受保护的森林或增加安置区公共资源的压力,这本身就成为一个社会冲突和环境恶化的新的原因。
8.社会解体
强制性的移民扰乱了现存社会结构。导致社区分解和裂化、社会组织与人际关系的平台被破坏,同时也使亲属关系变得淡化。互帮互助的关系网,当地脆弱群体组织以及自发组织的服务团体都被拆散了。这些非常有价值的所谓“社会成本”的直接损失包括自然的、物理的以及人文的资源损失(如前所述)。由于社会解体而导致的社会成本的损失,常常在项目中没有得到考虑,也没有进行赔偿,而这种实际的损失会产生长期的影响。
曾经促使人们为公共利益或为个人需要而忙碌的社会关系网络一旦被解体就很难重建。尤其是用分散的方式安置移民,隔开他们以前的邻居关系,而不是以群体和社会单元的方式来安置。这些情况下的损失比起将移民整体安置在一起更大。由Behura和Nayak进行的关于印度一个大坝项目的社会学研究中发现,在亲属关系的社会解体过程中有很多不同的形式,例如亲情关系松散、疏远甚至出现混乱,亲人之间行为的约束力减少,家庭凝聚力降低。由于缺少购置嫁妆的钱,无力置办婚宴和购买礼物,婚礼常被延期。移民与没有搬迁的亲戚之间的关系渐远,家庭之间的来往也大为减少了。因此而带来社区活动减少,丰收后的欢宴、朝圣不复存在,公共墓区一片混乱不堪。印度的一份关于Hirakud大坝研究的论文指出,“其经济地位受到严重损毁的移民们”在重新安置许多年后都未能与安置区居民“融为一体”。“人们看上去继续存在着,但是以往的社区已经不复存在了”,因为它的空间、时间和文化基础已经不存在了。移民历史学家指出移民的代价已经远远超过了“纯粹的金钱成本”:“所有代价中最大的是人们熟悉环境中的人际关系的疏远,而要到一个陌生环境去面对新的社会经济的不确定性”。贫穷不仅是因为没有收入和财产——土地、住所和食物,相互帮助网络的丧失直接导致并加剧了贫困——没有权利,无依无靠以及变得脆弱。转贴于 六、风险强度的差异
值得注意的是,上述的主要贫困风险的内部存在着内在的联系。它们经常影响着人们,被描述成令人延误的风险。然而这种严重的风险群是强加在移民的身上,使他们的意志无法转移。移民必须同时面对和处理这些风险,而不是单独地去考虑。结果是一场危机。
随着移民发生的环境、区域(城市或农村)以及时间的不同,各种风险的强度是不同的;有时,对于一个特殊的受影响群体甚至可能不会遭遇其中的某个风险。相反地,其他的风险可能会出现。个体的情况总是比一般情况来得复杂,而且有所不同。但是综合性模型面对的是所有的情况,尽管个体有所差异。在理论和政策方面问题假设的基础是,强制性移民本身就具有一个基本的风险属性。
为了举例说明这种变化,我们注意到近期研究表明,妇女所受影响更为严重地显示出妇女在补偿费标准上受到了明显的歧视。例如,在印度奥里萨邦,规定未婚个人可获得土地补偿费的资格是男性大于18岁,但女性要大于30岁。从世界范围来看,上述强制性移民的贫困风险带给土著和部落群体的危害比对一般群体的影响更大。而且深入的研究,通过解释这些人口的特殊的脆弱原因来说明为什么这一切会正在发生。
对处于一个特殊年龄段的儿童,受到了特别严重的影响,鉴于从印度取得的一些经验,Mahapatra建议“上述贫困风险中应加入一条——失学对儿童的影响”。移民安置使许多孩子中断学业,其中有些孩子再没有回到学校。移民后,由于家庭收入下降,许多孩子过早地进入劳动力市场。因此,不同的脆弱群体应以不同的措施区别对待。
七、安置区居民的风险
在顺利的移民安置中,安置区居民是一个很重要的角色,尤其在由发展或冲突造成的大规模迁移中。在使用IRR模型时认识到安置区居民的具体风险是很有必要的,有利于模型的完整性。
很显然,安置区居民的风险在本质上或强度上都不同于移民的风险,但和他们有联系并且也可能受到牵连而导致贫困。移民的大量涌入增加了对资源和社会服务的压力,也增加了就业竞争。安置区物价会上涨,健康风险也会增加。文化冲突频繁(在不同种族之间),社会紧张会持续较长一段时间。另外,对环境的负面影响会同时威胁安置区居民和移民的生活。
对安置区居民利益最有效的保护就是制定具有详细设计和资金充足的移民安置计划。当安置点和安置区影响人口确定后,项目的计划阶段就是一个很恰当的时机来考虑移民和安置区居民的风险。经验表明当移民有一些特有的机会时,如果有可能,明智的做法是让安置区居民也享有这些机会。这样可以减少两者之间的紧张和竞争。
总之,IRR模型概括了很大范围的危险——不仅是经济风险,也包括社会和文化风险。它提出了关于移民的一种观点,这个观点揭示了贫困的发生机制,它的主要过程和范围。这些包括收入性贫困和非收入性贫困,例如财产、房屋、健康、营养和教育方面的贫困,失去组织,丧失权利。在迁移过程中,人们丧失掉了所有形式的资产——自然资本、人工资本以及人文和社会资本。保护这些资本不至于损失是很必要的,但不仅仅是保护。因此我们认为重建策略必须是多方面的,要编制一个综合的和系统的移民安置计划。这将在IRR模型的第二部分“关于将风险分析转变为重建战略”中谈到。
八、生活重建的基本过程
现在要回答的一个重要问题是,如果移民模型能够帮助预测和诊断迁移的风险,那么它也能指导问题的解决吗?
回答是肯定的。风险和重建模型用移民的社会经济重建的具体框架来补充它的风险诊断。模型不仅仅是不可避免的贫困化的预言者;而且也引导抵消移民风险和解决问题,这个风险模型必须转过头来,“逆向”去读,这样它会指出为移民的生活重建的道路,下面将进一步阐述。
九、反风险:模型的自毁预测
正如RObert K.Merton所指出,一个不良后果的预测可以当作一个“自毁预测”。也就是说,一个风险预测模型的最大用途不是体现在它所预测的灾难果真降临了,而是体现在由于人们采取了某些预防措施,使得风险不发生或造成最低程度的危害,使得预测的灾难没有出现。IRR模型的预测-规划功能产生于它“集成”了智能的预警能力。这就是IRR模型可以摧毁它自己的预言的原因。
风险识别对好的计划很重要。不仅仅是提供普通的警告,这个模型对不同情况下风险变化机理进行现场评价。它可以帮助识别每一特定人群迁移风险的具体组成,这样现场风险评估能够而且实际上一定直接导致和制定规避风险的计划。作为一种工具,这个模型曾被用来为项目准备移民计划。
正如前面所讲一样,IRR模型的内部逻辑建议要阻止和克服贫困,很有必要及时行动以攻克风险并阻止它们成为现实。识别风险并不是为研究的目的而进行,而是为了更好地计划以避免风险。
从逆向思维的角度使用IRR模型,可以知道保护、重建以及发展应该采取什么方法。例如,为了避免移民导致的丧失土地,在迁移前甚至刚刚开始必须构思以土地为基础的移民(当然要考虑当地的具体情况)。为了防止无家可归,房屋重建计划也必须提前设计。这包括不仅只有单一的方法,还有对移民可行的许多不同手段等。
为了更进一步说明这个观点,我们说IRR模型包括了两个基本信息:政策信息和策略信息。在这个模型中体现的主要政策信息是,移民所固有的风险可以通过政策性的指令和财政支持的互相配合使用进行控制。但这种内部相互关联的风险群不能通过零散的措施来控制。
这个模型中体现的策略信息是,任何时候都需要具体的移民计划,主要是为了在一般的风险模型和实际的移民环境之间建立一个桥梁,并促使利益相关的机构和社会组织采取一致行动。单一的手段,例如,仅仅现金补偿并不能抵消所有风险。简单的补偿并不能弥补策略的不足以及代替一个完整的计划。
虽然政府有义务制定一种政策以恢复和分配所需的资源——资金的、机构的、技术的等等,但如果没有移民的亲自参与和创造,政府可能会构思出一个至上而下的不切实际的重建计划,这样的努力是无效的。所需的策略不仅仅是政府的单独策略,而是所有人共同的策略。尽管可能会出现意见多极化的情况,但是重建中让所有相关人员的参与(移民、当地领导、非政府组织以及安置区群众)是必不可少的。
当然,发展导致的移民和冲突引起的难民在安置重建过程中的资金和技术措施会不同。对于前者,政府有义务为重建提供资源;然而对于后者情况并非如此。当然,两者也有相似之处;模型中定义的重建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相同的,这些相似之处为处理难民与移民的经验交流提供了一条联系纽带。 十、重建的组成部分
任何非自愿移民的基本目的应该是防止贫困,恢复和提高移民生活水平。在以下进一步讨论重建的组成部分时,我们将稍微调整一下,与阐述风险的次序略有不同。首先,讨论两个最基本经济变量——土地和就业;然后再讨论社区重建、房屋以及社会服务设施。
1.从失去土地到以土地为基础的安置,从失业到就业
移民重建的核心任务是使移民再次有土地耕作,有工作获得收入而赖以生存。成功的移民重建一般都会与一些对策有关:确定同等数量的土地,开发和改良荒芜土地,实行农业集约化或种植经济作物,开展农业和非农业的多种经营,利用工程带来的一些资源如水库、灌区等。在安置区投资创造一些新的稳定就业机会也是很重要的。
在非洲,以土地为基础的农业安置方案常常被用来解决移民和难民的问题,为他们创造新的生产基地。Lassially-Tacob说明和对比了本文中这些经验。在人口稠密地区,土地稀缺需要新的对策。在中国的水口大坝项目中,为了克服土地稀少这一难题,(中国)项目官员尽了很大努力把水库周围的山或陡坡修成梯田来植树造林。由项目资助机械设备进行大面积土地开垦。在迁移开始前几年便种植许多果园,这样在迁移后果树便快要结果。其中包括3533hm2的果树,667hm2的茶树,1733hm2的竹子,13333hm2的林木。集约化农业和种植模式的改变为大约20000名移民提供了新的土地、工作以及生计来源。他们的平均收入远远高于原移民规划预期值。尽管移民的人均土地从0.065hm2降到0.021hm2,他们的经济条件仍有很大提高。综合开发策略和多种经营使水库后靠移民受益,6%的移民从事养殖业(包括养鸭和养鱼业),13.4%的移民从事交通、服务行业,19.3%的移民进入新建企业工作等。在印度尼西亚的Saguling程中,当地移民主动地将即将被淹没的库区的肥沃的土壤搬运到山上,改良那里的土壤。
综合发展中国家的经验表明,用土地代替土地——或者用模式的术语——“以土地为基础的移民安置”是迄今比现金补偿更为成功的措施,更优良的措施,因为现金补偿常常并没有实现恢复收入,而仍需改良。另外,系统的研究表明仅仅提供新的土地并不能取得成功,即使对自愿移民也如此。技术援助和可行的社会政策性措施必须和以土地安置的移民而结合使用。
移民工程资助加上当地移民的主观能动性和资源,可以将失去土地转化为“耕作水面”的机会,也就是说,在新的水库中进行水产养殖。通过发展水产业,许多新的水库已经成功地变成移民收入的一个来源。在墨西哥的Aquamilpa库区,1989年只有4.1%的移民从事渔业,然而到1995年底,已经有60.8%的移民从事该产业。印度尼西亚的Cirate库区,从事网箱养鱼的工人每月比同一地区从事农业种植的工人多挣56000卢比。
国家公园和生态保护区的建立总是重复地给当地居民带来迁移的威胁。几乎每一个案例都表明问题的解决主要依靠解决土地和就业问题。然而对受影响人来说从世代居住的土地上迁走简直是灾难。实际上很少的迁移——能像瑞典Mololtoja国家公园那样能取得成功,其成功的原因是因为选择很好的土地,以很谨慎的方式来安置移民。这些例子再一次证明土地对生产重建的重要性。一种可以避免迁移的办法是结合土地权利和在保护区工作中创造就业机会,帮助当地居民在保护区获得既得利益以作为他们的收入来源。
培训移民以掌握新的技能只有和市场或新的投资项目对实际的就业新技能的要求相结合才是有效的。在印度Dudichua煤矿项目中,378位移民中有225位经过培训得到工作(每个家庭安排一个工作岗位),他们的平均收入是当地农村平均收入的8倍。在阿根廷的Yacyreta项目中,一部分制砖工人在有限的项目资金的帮助下,成功地重新开始他们的工作并且提高了收入。然而,一些重要的困难局面无法解决,在其他的一些具体政策上,土地安置无法解决的问题,如在无主土地上合法定居的人或滥用征用权的陋习。通过界定,城市里“在无主土地上合法定居的人”主要居住在公用地,如“公用道路”用地和其他公用地,而且往往得到了市政部门的默许。同时这些人往往属于最贫困一族。当新建项目需要占用他们居住的土地时,他们得不到安置只是被赶到其他的地方,而变得更加贫困。要解决这一问题,但处理结果又必须防止其他人效仿,确实是很困难,需要制定非常详细的政策和法规。
另一个争议的问题是征用权原则的无限制使用。一个很有价值的论点是,当为了新的发展项目要求土地的原所有者必须交出大量的土地时,这些土地的所有者应该成为新的发展项目的直接共同业主,在整个新项目的运行期一直是共同受益人。或者,采用其他措施而不是将土地全部征用,政府可以让他们成立一个公司继续拥有这些土地,然后将土地出租给新的项目使用,租用期限可以是1999年,或新项目的整个运行期。这样就不需要强行使用征用权,使得土地被突然剥夺而可能长期陷入贫困。在选择这些解决方案时需要仔细地权衡利弊,因地制宜灵活使用,而不能生搬硬套。
另一种理想的恢复和发展的选择是在下游新的灌区安置水库移民,然而这种方法很少使用。印度的一些邦(Madhya,Pradesh,Gujarat邦等)努力通过颁布限制新灌区土地最多拥有量的法律,在规定的区域内安置移民,这种措施应该加强以获得安置地农民的合作。总之,提供土地和就业机会的结合应用是很好的恢复策略,尤其对于那些既没有土地也没有工作的群体,这可以保证移民劳动力的充分利用。
2.从无家可归到重建家园
在改善移民生活方面,改善居住条件是相对容易实现的。但对于住所和财产没有任何补偿的难民们,这会变得很困难。
从对世界范围内的经验研究中我们可以得到至少两种相同的发现。首先,事实反复证明,因住所丧失而导致的贫困可以通过在移民项目预算中正确评估房屋重建成本而得到有效制止。其次,在全世界范围内,移民们都显示出对他们的生活水平能比过去有所改善的强烈愿望。他们通过增加实物(劳动力)和资金投入来实现这一愿望。即使身处背井离乡的黯然和对低的补偿标准的愤怒之中,然而对住宅的迫切需求以及渴望更好的生活的根深蒂固的愿望使得移民们作出最大努力去建更大、更耐用的房屋。为了实现这个目的,移民们采取不同的策略:动员家庭劳动力,请求亲朋好友的帮忙,贷款以补充补偿资金的不足,挪用部分土地补偿用来建房,并分阶段重建——首先修建一个可以建大房子的地基,然后根据家庭财力和需求,分阶段修建房屋。
关于移民投资操作的大量经验证据表明许多人使用一部分生产性财产补偿来建房,他们使用超过房屋补偿的钱来重建比以前更好的住所。
家庭住所条件的改善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更多的人均房屋面积,质量好的建筑材料(尤其对屋顶),服务设施便利(水电),安全的卫生设施,有家庭花园等。在房屋重建过程中典型的问题主要包括:来回往返平均距离变长以及在城区的运输成本增加,支付能力和长期贷款(抵押)的负担以及没有合法土地身份的房屋的补偿权利问题。从新房屋状况来看,其生活水平不仅仅是“恢复”了,这已经在大量的项目中有说明:阿根廷yaeyreta大坝的首批移民;尼泊尔的hali Gandaki大坝以及进场道路的大部分移民;中国的水口大坝项目中,每户的居住面积增加了25㎡;肯内亚的出口发展项目的移民。另外,在上海,因为排水项目导致的移民可以选择租借国家的公寓或者购买私人公寓,而移民只须花费相当于1/3的建筑成本费用。另有报导在房屋重建中的方法创新,如朝鲜民主主义人民共和国使用的代金券。在西非多哥的Nangbeto项目,项目提供交通工具每天把移民送到新址,这样使他们通过增加额外的房间以扩大项目原来所能提供的房屋面积。总之,广泛的证据表明无家可归并非不可避免,实际上,房屋重建并不意味着仅仅恢复到先前通常很低的水平,而是建得比以前更好。
3.从社会解体到社区重建,从边缘化到融于社会,社区财产/服务从丧失到恢复
社区、网络以及社会凝聚力的重建是很重要的,然而在现在的政府政策中它很少被认真考虑过。规划人员往往忽视了这些社会文化和心理(不仅仅是经济)因素,也很少关心安置区居民与移民共享服务设施以及移民的集体公共财产的补偿等方面的问题。
上述三个方面是部分区别和部分重叠的。区分他们的原因是为了强调,在重建项目中使用这种潜在的协同关系巧妙地处理模型的不同变量可取得更好的效果。社区重建是群体组织行为,包括正式和非正式的组织,而克服在单个家庭层次上的边缘化行为。当村子或邻区作为一个需要社区财产和公共服务的社区单位被建立,或者临时将移民分散安置在安置区已有的社区中而增加了安置区现有服务设施及当地居民所有的公共资源的压力时,现场方法要有所不同。
重建社区结构和社区所拥有的资源是一项复杂的工作,不能在短时间内完成。关于斯里兰卡的Mahaweli移民项目的研究表明,对移民最初的资源分配,包括有权享受公有财产资源,对于移民成功地在新地区安家落户起着决定性的作用。如果享有公有资源的权利低于某一标准时(户均或人均标准),就会非常危险,但是如果搬迁刚开始给予移民最基本的条件,然后进行后期发展扶持也能达到成功安置的目的。因此,不管采取什么形式,能使移民家庭拥有资源及其共享社区的资源得到增加,是成功移民安置的关键。这一结论在很多地方都已得到证明。
有一些来自中国、埃塞俄比亚、希腊以及墨西哥关于保护社区结构或者帮助形成新社区网络的引人关注的经验的报导。在中国,项目负责人必须通过法律与作为个人和团体的移民同时谈判。政府提供的移民资金按一定比例在家庭(补偿家庭损失)和代表社区的乡镇委员会(补偿公共损失)之间分配。在迁移中社区所丧失的所有财产被估价并且由政府补偿按照原样或可比的标准重建社区财产,这些财产使移民的生活条件得到恢复。移民村庄的一些社会组织可以在移民中发挥作用,并且继续他们的存在和履行他们的职责。而且,在共同承担损失(尤其是土地)方面,社区的团结性被充分体现,他们要求把本村内非移民拥有的未受影响的土地通过重新分配,使失去土地的移民也得到了土地,在这点上,中国的方法很独特。
重建社区机构对成功的移民和生活的恢复是极为重要的。在埃塞俄比亚,Woldeselassie报告了在迁移后恢复村庄的宗教组织及其风俗起到了很好的正面效果。它可以集体组织去帮助最脆弱的群体以及被边缘化的社区成员加快融入集体中。在希腊,Hirschon分析了希腊移民的经验,表明在重新凝聚和整合过程中,共同的文化价值取向可以克服物质贫乏,经济缺陷以及不利的自然条件。因此,社区的重新凝聚不需要由经济重建来实现,它本身可以超前进行。墨西哥的Aquamila移民项目不仅恢复了以前的社区服务,而且建了几个新的社会服务设施。这些经验是很重要的,因为对社区资源的恢复经验似乎少于对私有财产的恢复,而为移民和安置区居民之间发生冲突留下了后患,总之重建过程的三个方面都需要建立机构以及安置区居民的合作。
4.从食品不安全到营养充分,从增高的发病率到更好的健康治疗
营养水平和健康状况最终还是取决于移民经济水平的恢复进度(如食品,土地和就业)。但是在短期内,我们的重建模型要求,即使经济水平未能恢复,也必须采取紧急的措施来抑制食品供应不足以及对健康和生命的威胁。借鉴一些成功的难民援助(紧急救济)工作的经验对解决移民的营养和健康风险问题以及重点关注最脆弱群体(儿童、老人以及孕妇等)的方法是非常有效的。然而,可持续的重建工程也需要长期规划,除了紧急救济措施之外,需要掌握大量信息与知识,并注重培养移民对新环境的适应能力。
现有证据表明,相对于健康风险,移民的食物短缺风险更容易被移民机构注意到。对于这方面的风险防范很少有长期的规划。移民本身也认为首先要解决的是食品需求。国际卫生组织(WHO)对湄公河流域下游的四个国家(老挝、泰国、柬埔寨和越南)的研究表明,减少大坝水库移民健康的负面影响最有效的长期策略是建立健全卫生机构。研究建议四个国家把“人类健康因素都考虑进入所有的一体化流域开发项目中”,以预防高疾病率和死亡率的风险。多哥的Nangbeto大坝项目提供了这方面参照的成功实践的例子:它引进了一个贯穿整个建设期间内的连续的健康监测研究计划,这有助于保护移民和安置区居民的健康状况。
移民生活重建的形成部分已在上面分组说明,但很有必要再一次说明模型强调了他们之间的相互依赖的关系。因此,优化重建策略要求在考虑由地方项目环境所决定的内部优先权的同时要注意跟踪这些关系的趋势。
总之,IRR模型的重建部分为沿着几个清晰的方向跟踪移民重建提供了广阔的蓝图。提供的证据表明:①贫困风险可以被成功抵制和消除;②生活重建尽管很难,但只要明确了具体的方向也是可行的;③可参考的积极的经验在不断增加。
十一、现行移民实践的必要发展
IRR模型如何与现在发展项目非自愿移民的一般实践操作相对照?
证据表明IRR模型的框架在某些方面超前于现在一般的移民实践活动,它的广泛应用将明显提高移民实践的标准和操作水平。它带来了一系列有别于传统方法和手段的新的要素。它建立在目前最新的移民科学研究基础之上,为发展项目的移民问题提供了一种诊断、费用估算、规划、资金管理以及实施的更好方法。这能切实纠正目前某些被广泛批评的移民分析中的缺陷以及执行中的不足。
IRR模型完全适合于目前最新的移民政策,并且给出了一个有效的方法,以广泛提高这些政策实施的延续性和效力。1980年最早采用的世行移民政策导则(后来1986年,1990年以及1994年又正式地被强化和修改),已经逐渐被其他援助组织采用。如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OECD)的成员国,亚洲开发银行(ADB)等。然而更多机构的重点和严厉的监测要求它们的一致性应用。如在这些导则下项目准备阶段所应用的经济分析方法经常与导则本身不一致,它们为费用的具体化留下了足够的空间以及非常不完善的风险分析。贫困风险分析方法仍然需要在世行、亚行或者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的资助项目中得到普及。对于没有明确的非自愿移民政策的众多发展中国家和一些发达国家来说,IRR模型可以为这些国家在制定移民政策导则时提供帮助。
作为计划和监测的工具,在过去的四五年的时间里,IRR模型已经在不同国家的一些项目中得到应用。在印度和菲律宾,有报道说在移民准备和计划阶段应用了IRR模型。其他主要的应用在于移民操作的现场监督和项目实施的监测工作。在非洲南部的莱索托王国,Scudder提出了一系列指标来评估国家大型水利工程项目造成的贫困风险以及实际发生的影响。在Mathur和Marsden的书中写道,来自于印度各邦的移民规划人员和业内人士在一个研讨会上对IRR模型在移民规划上的潜在用处进行了分析和探讨。
然而,对于大部分有移民的建设项目来说,在其规划期间并没有系统地解决贫困风险问题。这主要发生在对于项目研究的深度和广度上没有太多要求的一些国家内部项目。但是在一定的程度上,同样的情况也发生在由双边、多边捐赠机构或放贷实体资助的项目中。
IRR模型可以与其他项目风险工具相互衔接,并且可以改进和提高其中的一些方法。我们主要强调了纠正常规的规划方法中三个暗藏的缺陷的必要性。这些将会导致忽视贫困风险的缺陷包括:①传统的项目风险分析方法中的缺陷与不完善;②过分信赖成本效益分析的结果,尽管它存在着明显的不足;③缺乏真正的协商和受影响人的参与。
下面将逐一论述。
1.传统风险研究方法中的缺陷
目前常规的“风险分析”是项目经济和财政准备方法中的一部分。然而迁移导致移民的风险并不属于常规风险,也不属于由规划者在项目经济分析和财务分析中所进行的敏感性分析。
传统的项目风险分析主要评估影响项目投资收益率的风险的起源和规模。评估关键变化(如项目执行期限,成本超支,地方配套资金的能力等)所引起的变化量以及项目净现值对这些变化的敏感性。对每一个这些变量的敏感性都要进行分析,因为每一个变化都会影响项目的产出以及对投资者的回报。必要时,对所有备选方案及其不可预见性进行敏感性检验,所有的努力都是为了减少财务风险以使投资收益最大化。
但是传统的经济风险分析(简称CBA)并不包括对受项目影响人群的风险。传统的项目经济分析以及敏感性分析通常用来识别、估计以及帮助阻止对项目和投资者的收益率所面临的风险,它们并不被用以识别和衡量包括受项目影响的移民在内的其他利益相关者所面临的风险。这仅仅是现行项目风险分析中的基本缺陷。这种分析方法的偏见是很明显的:对项目投资者以及投资基金的风险被仔细分析和衡量,而对受项目影响的人群的移民的风险却往往没有得到同样严谨、具体和系统的分析。迁移所引起的风险仅仅是影响投资的间接风险,它们被排除在投资风险分析中所谓的“典型”风险类型之外。这和保护人们的利益和幸福的最终目的有冲突,它也有悖于减少贫困的总体政策目标。
因而,结论是传统的项目风险分析方法必须从根本上进行修订和拓宽,使其包括项目对作为项目利益相关者的被影响人所产生的风险。也就是说项目风险分析必须明确包括在IRR模型中重点提到的贫困风险,并且提出保障措施,以及在可能的范围内设计出风险保护和社会安全网。
对可预见的贫困风险的最佳防范措施是寻求能够避免移民或者至少可以减少迁移人数的替代方案。这样的替代方案有时在技术上是可行的。例如,可以通过修正高速公路路线以避开现存住宅区;改变大坝的位置,或减少大坝高度。然而,当不可能完全避免产生移民时,政策制订者和规划者可以在模型的指导下,制定一些具体的措施来防止每一个可预见的风险。这些措施可以是经济、财务、技术、法律或文化方面的。他们应该和风险程度相对应,一个有经验的规划者会识别出每一个具体案例中哪些风险会较多出现,它们怎样相互作用的,以及那些风险需要首先得到遏制,以发挥积极的连锁效应使其他风险的发生得到避免或减少。
2.成本效益分析(CBA)完整的原因
更远地说,过分依赖CBA来评价有移民存在的项目,是粗暴地对待这些项目所固有的贫困风险的另一个主要原因。CBA分析是完全不充分的,因为它仅仅是宏观经济的工具,并不能说明成本或收益在项目利益相关者中的分配。
当项目总收益与总成本的差额超过了可接受的幅度时,CBA分析法便认为项目是可行的。但这种判断很不充分。主要有几个原因:第一,项目影响人口的损失和伤害没有在项目收益中得到补偿,因为这些收益的分配没有被相应划分。移民很少被列入这些项目的直接受益者之中。因为CBA分析方法不能预见和引导项目将来收益的合理分配。这种成本和效益的整体计算掩盖了项目效益在分配上的不合理和随意性。第二,移民真正的损失和全部成本也没有得到正确评价和衡量。因而,他们也没有在项目的CBA中被包括和充分考虑。
因为从经济方面判断项目可行是以成本——收益分析为基础的,因而补偿水平总是尽可能被降低以遵循CBA的成本最小化原则。因而,移民中最常用的措施便是给予移民尽可能少的补偿,以把很大一部分真实成本外部化,而且放任移民在搬迁后自己去谋生。尽管这种方法在许多项目中已经导致贫困的大量肆虐,但它却仍被广泛使用着。
在本章第一部分中对资本损失(物理的、自然的、人文的和社会资本)的分析,说明在现行程序中许多社会经济成本往往被忽略。在现行实践中这些真实成本很大一部分被“外部化”。这些被从项目预算中剔除出来的成本被加到了移民身上。这就是为什么通过总成本-收益计算来判断对个人的成本在逻辑上是粗糙的,而且掩盖了真实的贫困影响。它低估了个人的损失并且给社会经济留下了许多没有解决的负面影响。
发展项目为受益者们带来的长期收益的事实并没有为移民减轻一丝被逐出家园的痛苦。在现阶段,个人损失既没有从总收益中扣除,也没有被项目受益人支付。这些成本中被补偿的仅仅只被征用财产中的一小部分,而且以“为了更多数人获得更大利益”的名义,使其他大部分成本由占很少比例的受影响群体作出牺牲来承担。这种不合理性有悖于社会公平,同时也损害了发展的目标和计划的实施。而且在项目经济分析中使用这种不完整的分析方法不利于促进规划人员寻求真正可行的解决方案。总之,这个CBA方法以及它的片面应用,是造成忍受不必要风险的原因,而且,由于忽视,也是造成本来可以消除的负面影响扩大的原因。
为了克服CBA方法中的缺陷,应该在发展项目分析方法中引进具体的分类分析方法。涉及移民的项目是项目殊的一个子类,它要比其他项目在项目影响上更具复杂性,因而它们应该包括一个不同于CBA的特殊的经济和财政分析方法。这种分析必须强调分类进行。“平等原则”要求根据不同类的受影响群体(受正面或负面影响)来分别计算成本和收益,而不是不加选择地以整个社会或整个项目进行计算。这个要求来自于不同的影响必须被识别的原则。事实上,也是这个原则要求采取如移民政策这样的保护政策。因此,这个原则应该被贯彻到经济分析方法当中以区分这种不同。
在许多国家中仍然存在不合适的移民成本分析方法,因为在这些国家中缺乏相应的政策和法律体系,而这些是为了保护那些由政府或私有部门投资项目所引起的移民的权利。在这样的政策真空状态下极易出现专横武断。需要通过对发展目标和策略进行公开辩论的方式,建立平等的政策和修改过时的与移民有关的政策条款(如土地征用、征用权法或其他法律)。因而不仅仅是一些过程而且对在决策者、政治家以及工程人员大脑中的固有观念也有所影响和改变。要在许多国家和发展机构内进行政策辩论和政策决策以要求改变项目经济分析、风险分析的方法以及CBA方法以应用到非自愿移民项目中。
也许单独而又片面地应用CBA方法最为严重的后果是项目移民的资金不足。如果移民的损失没有在补偿中被公平计算,而且经济和财务分析中没有把恢复生产和发展所需的投资列入预算,那么对移民的最终财务支持必然是不充分的。结果使得贫困变得便不可避免。
对照一下,我们认为这种贫困的解决办法是不仅仅只考虑“经济补偿”而且也要考虑“经济恢复”和发展。这种区别是基础性的。它要求除了补偿外,要充分计算移民成本和投资分配。这意味着需要一种比CBA方法更为优越的移民经济分析方法,并产生不同的移民财务支持模式。
必须明确说明,一个移民家庭和社区的生产性恢复的成本一定会高于这个家庭和社区财产损失的市场价值。因此,单纯的补偿对于恢复移民以前的社会经济基础是永远不够的,如果移民计划仅仅围绕财产补偿,将无法达到恢复和提高移民生活水平的政策目标。因而很有必要创建一门新的移民经济学,把重点从现在通用的以补偿为基础的经济学转变成恢复经济学。新的恢复经济学将除了提供补偿以支持移民发展外,还包括确定移民活动需要增加的投资。提出这样一种具有一整套独立的分析方法和手段的恢复经济学,对于经济学家们是一个职业性的挑战。但是最终批准和建立一种新的经济学是一个政治行为,它是用以解决发展中难题的公共政策的一部分。
结论是无可回避的:因为政府机构利用政权和法律的力量进行征地和移民,所以政府有责任使移民恢复他们以前的生活状况,并且分享他们由于迁移所可能带来的收益。
只有通过制定政策使移民能够分享他们曾有过贡献的项目的收益,移民生活重建所需资金才能够真正得到满足。Van Wicklin已经提出了提供这种分享收益的许多选择方法。在其他可利用资源有限的条件下,这种分享不仅是一种平等而且是必需的方法,使重建的真实费用得到财务支持。
3.移民参与风险分析
最后,在项目准备期间和最终决策之前缺乏和即将搬迁的移民进行商议,客观上配合了由不完整经济分析方法提出的谬论。潜在的受影响群众的参与对于“开发性移民”是必不可少的。由于许多发展中国家的移民规划和实施机构的能力较差,使得受影响群众的参与变得更加需要。
在早期警告和实施可行的预防性行动方面,规划人员和移民之间的信息和交流是一个重要的手段。然而,信息交流仍然很少发生。在决策者和受影响人群之间缺乏交流是导致移民失败的一个原因。正如Mairal和Bergua曾明确指出,在认识移民所导致的风险这一点上,将要迁移的人和技术专家及机构的想法会有很大不同。他们的研究已经证实机构没有掌握对风险的预警“导致了在西班牙Zaragoza坝区冲突扩大化”。
对移民自身而言,IRR模型的预警功能使他们以及他们的组织认识到风险,并且及早参与、协商并提前采取策略。移民必须即时准确得收到信息,充分理解近在眼前的迁移,克服怀疑和不满情绪。当移民不可避免时,IRR模型通过预测搬迁可能会带来的一些列连锁反应,通知移民及时参与并选择应对方案,在搬迁前尽量让移民做好充分准备,以保护他们的权利。
相反,在信息和交流方面的不畅通会导致“负面参与”,即竭力反对搬迁、抵制开发项目。一些机构采用了不明智的方式,对移民和移民权利封闭信息,实际上导致了这种反面效果。用封闭信息来代替参与和公开,往往被某些官员用来防止恐慌和压力。然而这实际上是自欺欺人的。它取代了早期对移民们重建生活的动员。他们的作用是移民中很重要的因素,尽管这一点在移民文献中很少提到。
4.移民研究和IRR模型
为了总结说明IRR模型,很有必要简述一下自从这个模型问世以来,它在现在及以前研究中的应用。
在最近几年中,IRR模型已经引起了研究者的广泛讨论,而且服务于现在许多发展和研究项目。在印度奥里萨邦,由社会经济发展所(ISED)进行的大型研究中,把IRR模型作为他们研究7个大项目(大坝、热电厂、矿场以及企业)引起的移民的理论和方法基础。样本包括31个村庄、441户、涉及2274人,样本来源于95个受影响村庄,1977户。这个研究是印度有史以来进行的关于移民影响的最综合和最完整的调查之一,在大规模的现场调查的要求下确定了这个模型。它的主要成果是围绕着IRR模型中贫困的风险展开的。另一个研究围绕“消除贫困风险”出现在印度的Rengali大坝研究报告中。这个研究衡量了每种不同风险的实际影响,分析了抵制风险的办法,并且建议在现场中需要的措施。在水利工程项目国际监督小组的要求下,关于贫困风险及其影响的研究在非洲南部莱索托王国展开;在尼泊尔的Kali Candaki项目,模型在几个正在进行的移民影响评估研究中的得到了应用,总结了很有用的移民经验,并且提出了可行的建议。
在最近四五年内,在哥伦比亚、南非、印度、美国及其他地方举行的国际科学会议上都广泛讨论过IRR模型的理论含义及潜力。一些书籍和大量的论文对模型的有效性进行了讨论,检验其应用性,或者对其中的模块进行了不同程度的开发。1999年,印度移民专家L.K Mahapatra出版了一本书,书中写到了他所进行的对模型的最初检验。作者对印度近20年到30年移民文献中几乎所有的经验研究进行了广泛的回顾分析,通过研究文献中记载的发现来说明这个模型是否有效。他的分析证实并肯定了这个模型。Parasuraman在他关于印度移民的著作中讨论了由IRR模型所确认的贫困风险,并且指出“在印度,丧失土地是引起迁移后贫困的一个最主要原因”。M.Basu研究了IRR模型和“基本需求”模型之间的联系。Juliette Hayes从IRR模型的风险部分发展出一种关于移民过程的“资本损失模型”。
一些学者建议通过包括其它不同风险和损失来拓展IRR模型,如丧失享用公共服务设施,丧失公民权,或由于搬迁移民中的学生暂时不能上学。是否将这些风险加到通常的风险模型中仍需考虑,但是这些建议都增加了模型的灵活性和可用性,使它更趋完全。文章即将付梓之时,Robert Hackenberg在《人类组织》杂志上的论文已开创在这个杂志上由人类学家们进行关于贫困风险和非自愿移民经济和重建的“公开讨论”。
在哥伦比亚,Robert Muggah在难民问题大规模研究中,对IRR模型进行了检验和应用。这个研究的重要发现是关于的由冲突引起的内部人口迁移的一些特殊约束和要求,它为难民安置建立严密的自下而上的机构及其能力提出了要求。接着,Crisp按照IRR模型,认真回顾了联合国高级难民署(UNHCR)在莫桑比克大冲突后难民安置规划。关于“分化的社会又走到一起来”,Crisp指出“从社会分化到社会重建”这个过程中成功和失败的原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