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召开这次会议,是要总结*坑安全综合整治工作经验,表彰工作中的先进单位和个人。鸿忠市长、宗衡常务副市长、钦锐副市长出席会议,省安委会领导专程赶来出席我们的会议,鸿忠市长还将代表市委、市政府作重要讲话,充分体现了省安委会、市委市政府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视。下面,我先代表*坑安全综合整治领导小组,将整治工作向大家作个通报。
一、整治的基本情况*坑垃圾填埋场及其周边区域是我市长期存在的一个特大安全隐患。垃圾填埋场启用于*年,*年12月停止使用,共填埋垃圾约320万吨,垃圾仅作简易填埋,分解气体自然排放。特别严重的是,自*年以来近10年间,在垃圾场南侧边界陆续建起了385栋民居,居住人数总计达11500人以上。这数百栋建筑与垃圾场仅隔一条5米宽的道路,有的建筑物甚至建在垃圾体上,处于自然排放状态的大量易燃易爆气体,直接威胁着当地居民的生命和财产安全,一旦发生火灾和爆炸事故,后果不堪设想。为保护人民群众的生命和财产安全,从根本上消除该区域存在的安全隐患,*年8月,市安委会下决心对该区域进行安全综合整治。主要内容是对垃圾填埋场进行封场处理,在*坑建筑物与填埋场之间修建地下防渗墙,阻止垃圾排放气体向建筑物迁移扩散。整治的最大难点在于:为确保封场工程安全施工,必须清理和拆除大量建筑物,疏散大量人员,这涉及到一大批业主和租住户的切身利益。这数百栋建筑物绝大多数没有合法报建手续,其中有些是当时镇政府越权审批的,有些是业主骗取审批的,还有的没有任何审批手续;业主的情况也相当复杂,有相当一批非*户籍居民,包括一部分*居民;住户小部分是业主,绝大部分为租住户;加之当时该区域属于“插花地”,是一个典型的“两不管”地带,没有基层组织的管理和配合。所以,工作难度极大,任务十分艰巨。在省、市领导的高度重视和各有关单位的共同努力下,经过一年多艰苦细致的工作,到*年8月,整治全面完成。在整治过程中,共动员搬迁业主和租(住)户652户,商铺63家,人员超过1500人,清理建筑物61栋,无证诊所4家、非法煤气站1家,疏导搬迁幼儿园1家,拆除建筑物33栋,修建防渗墙829米。至此,终于消除了长期困扰我市的*坑区域重大安全隐患,实现了“以最小代价换取最大安全效果”的预期目标,赢得了社会的一致好评。这种解决重大安全隐患的模式,对于我们进一步做好今后的安全生产工作也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
二、主要做法*坑安全整治工作时间紧、任务重、涉及面广、工作难度大,能够顺利完成整治任务,主要做法有以下几个方面:(一)各级领导高度重视,整治领导小组审慎研究,集思广益,科学决策,周密部署,为整治工作的顺利进行奠定了坚实基础。*坑安全隐患从*年起就存在了,但随着填埋场周边违章建筑的逐年增加,这一隐患的危险程度越来越高,下手整治的风险也相应增大。*年8月,市安委会做了一些前期调研,提出彻底整治*坑重大安全隐患的意见时,立刻就感到了来自方方面面不同想法所形成的一股巨大压力。整治领导小组及时向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专题汇报了这个问题,得到了高度重视,市政府也专题报告了省政府,得到了省有关领导的高度重视和支持。这是实施整治的坚强后盾和有力保障。*年4月,在我市上报省政府的整治准备工作情况报告上,时任常务副省长的鸿忠同志批示指出:“作为基层有关单位亦应吸取如此大量的非法建筑能够在危险至极的大型垃圾场旁边建起来的教训”;宁丰副省长批示:“*市采取措施消除多年积累的重大安全隐患问题应予支持”;德立副省长批示:“请*市继续做好思想教育和协调疏导工作,力争把矛盾解决在基层”。中央驻*联络办、省委宣传部、省安委会、省安监局等有关部门也对*坑整治给予了指导和支持。市委、市政府更是把*坑整治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丽满书记十分关心整治工作,曾专门听取有关情况汇报,时任*市市长的同志亲自到*坑现场调研、检查、指挥整治工作。市政府成立了由我和钦锐同志牵头、由王敏同志担任办公室主任、14个单位和部门参加的*坑整治领导小组。市政府常务会议及时审定了整治工作方案。领导小组和办公室先后召开了40多次整治工作会议,反复研究整治措施,及时解决整治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组织开展了一系列艰苦细致的工作。主要包括:一是对*坑区域的安全问题进行了详细的前期调查和分析,弄清了问题的源头、解决问题的方向及整治目标和任务。二是合理分工,明确职责,根据整治专项任务,设立了10个工作小组。三是制定了行动方案,明确了各阶段具体工作内容、职责分工和行动步骤。各工作小组也相应制定了具体实施方案和应急预案。四是建立了一系列工作制度,包括现场联席会议制度、信息报告制度、重大行动现场统一指挥制度、新闻制度等,强化现场工作的指挥协调和应急处置。(二)各单位令行禁止,通力合作,切实履行职责,保证了整治工作按计划、有序进行。按照统一部署和各自分工,各部门、各单位想方设法落实整治工作。市安委办牵头的综合工作小组,具体负责整个整治工作的统筹、协调和督办。拟定了一系列工作方案和工作制度,统筹进展情况,掌握信息,协调解决了整治过程中出现的各种具体问题,跟踪、督办各项整治措施的落实。龙岗和罗湖两区政府承担着群众宣传、解释、动员搬迁工作,群众工作是这次整治工作的基础,也是这次整治工作的难点所在,两区政府特别是龙岗区政府和布吉镇政府做了大量的工作。他们针对不同的情况采取多种形式,在*新村组织了一系列的宣传教育活动,包括设点播放安全知识宣传片、政府通告,张贴宣传画和政府通知,向每家每户派送安全宣传小册子和政府通告,份数达15000多份;摸清了租户的情况,制定了租户的疏导方案,并逐户上门做思想工作,动员搬迁。对抵触情绪大的业主和确有搬迁困难的业主和租户,区分管领导和布吉镇主要领导亲自登门,晓之以理,动之以情,讲清利害关系,实事求是化解矛盾。公安部门摸清了该区域的治安情况,根据各阶段的工作特点,实行集中组织警力和现场值班相结合,切实落实现场保卫工作,维护现场秩序,自始自终有力配合了各项行动。公安消防部门对这一区域的学校、幼儿园、网吧、影吧等人员集中场所进行了重点检查,自始至终坚持了消防干警和消防车现场24小时值班制度。公安交警部门在*新村设置了交通标志和安全保卫岗亭,并保证警力,对进入道路实行24小时监控,禁止无关车辆和建筑材料进出入。城管部门组织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按照市政府提出的“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工期缩短三分之一”的要求,科学管理,合理组织施工,采取有效措施,解决了施工过程中出现的地质条件复杂、漏浆严重等技术难题,安全、高效地完成了防渗墙的施工任务,没有发生任何安全事故,工期比原定计划缩短了40%,大大降低了整治成本。规划国土部门及时查清了*新村建筑物的基本情况,严格执行现场巡查,有效地遏制了违法建筑的抢建行为;并依法认真履行有关建筑物的拆除手续,确保了拆除工作的顺利实施。市建设局组织了对垃圾填埋场沿线建筑物结构的安全鉴定,并对“黑气”窝点进行清理。工商部门对*新村内的无证商家和菜场等非法经营户进行了全面清理查封。教育部门落实了整治期间*新村内学校和幼儿园的安全防范和停课事宜,并对搬迁的学生安排了转校分流。市法制局、中级法院、司法局都按照分工,在各自职能范围内提供法律保障。供水、供电、电信等企业在停水停电、管线改建等方面做了大量的配合工作;还有很多工作在这里就不一一列举了。总之,各单位、各部门领导以高度负责任的态度亲自抓落实,大量的问题是现场办公,现场解决,表现出了大家扎实的工作作风,严谨的敬业精神和良好的合作态度。确实值得赞赏和表扬。(三)统一集中行动,雷厉风行,形成整治行动的强大合力和高压态势。由于这次整治工作的特殊性,领导小组经过慎重研究,决定对重点工作、重点环节,实行集中力量,采取强制措施,进行重点突破的策略。在市、区领导现场指挥下,先后组织了四次大规模集中行动,共出动公安、法院、城管、国土、工商等执法人员5800多人次,各种作业车辆450多台次。第一次集中行动对违法抢建工地施工机械予以扣押,依法制止了违法抢建行为;第二次集中行动对整治范围内42栋楼房全部停电、停水,督促业主和租户自行搬迁;第三次集中行动对逾期没有自行搬迁的业主、住户和无照经营商户,予以强制搬迁和清场,为拆除建筑物扫清了障碍;第四次集中行动对33栋建筑物实施,为封场工程施工创造了条件。开展集中统一行动,出动人员多、声势大,产生了较大的震慑力,使观望者看到了政府的决心,使不法者看到了法治的力量,树立了政府的权威,保证了整治行动的顺利进行。(四)坚持依法行政、依法办事,积极稳妥地处理整治过程中遇到的各类复杂问题。*坑的安全整治工作直接影响建筑物业主和租住户的切身利益,整治中诸如封场、告知、拆房、合理合法的经济补偿等事项都牵扯复杂的法律关系,若处理不当,会激化矛盾,引发社会不安定因素,给政府形象造成负面影响。所以,从整治一开始,领导小组就明确提出必须依法行政,务求做到所发出的每一份文件,实施的每一道工作程序和行动都于法有据,不能留后遗症。为此,除了各相关单位的法制部门把关外,还专门成立了由市法制局牵头的法律工作小组,对整治工作的行动方案、政府通告以及各部门采取的各项措施都进行了法律审查,并组织法律专家全程提供法律服务。针对可能发生的行政诉讼,专门制定了应对预案。在具体工作中,各执法主体严格按照法律程序,履行法律手续,严格执法,文明执法,工作环环相扣,不给任何别有用心者以可乘之机,也使整治工作深得民心。(五)充分发挥舆论的宣传引导作用,营造良好的整治氛围。舆论宣传始终是领导小组非常重视的整治一环,专门成立了由市委宣传部牵头、市安委办配合的宣传工作小组,统一策划、布置内外宣传。整治行动开始之前,市政府专门举行了新闻会。在整治过程中,各大媒体组织记者深入现场采访,广泛宣传政府为民办事的宗旨和*坑重大安全隐患的利害关系,及时报道整治工作的最新进展情况。引导群众理解和支持整治行动。据统计,整治期间,*特区报、*商报、*晚报、晶报、*法制报、*电台、*电视台共发稿160多篇(条)。由于宣传工作到位,在全市范围内为*坑整治形动创造了良好的氛围,有力地配合了整治工作的开展。正是由于各级领导的高度重视、部署周密、组织得力,各单位切实履行职责、通力合作、工作到位,整个整治过程中,没有发生一起安全事故,没有发生一例上访案件,更没有出现任何过激和。在解决了老大难问题的同时,保持了社会稳定,大大降低了政府执法成本,提高了政府执法权威。
一、领导重视,责任落实,行动迅速,工作有序
食品安全关系到师生的生命健康安全,关系到学校教育教学工作的正常开展,关系到办人民满意教育和和谐社会的构建。为了卓有成效地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县教育局下发了《2009年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长教发[2009]26号)并对此项工作进行了专题部署,各乡镇中心学校、局属各学校根据教育局的整治方案,分别制定了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成立了以校长任组长的工作专班,明确了工作任务和要求,并迅速行动起来,扎扎实实地开展整治工作。龙舟坪镇中心学校以石牌小学为现场召开了全镇食堂改革现场会。高家堰镇中心学校在流溪小学召开现场会,与会人员参观了流溪小学食堂建设,帐目管理、购销台帐建立、饮食安全管理等规范建设。榔坪镇中心学校以创办“满意食堂”为主题,召开全镇校长和食堂管理员会议,并对食品安全整治工作进行安排部署。渔峡口镇中心学校召开了各校校长和食堂管理员会,对食品安全工作进行了专题培训,并对各校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情况进行交流。由于领导重视,措施得力,安排部署到位,全县中小学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开展得有声有色。
二、加强宣传,营造氛围,强化培训,提升素质
为了更好地抓好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营造声势,扩大影响,全县中小学加大了工作的宣传力度。一是在醒目的位置悬挂食品安全的宣传标语;二是利用校园广播板报、专题报告会等多种形式,宣传食品安全知识,提高广大师生的法律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三是利用校园网、长阳教育信息网宣传各地开展食品安全整治工作情况,龙舟坪中心校,资丘中心校、榔坪中心校、高家堰中心校,县一中、白沙坪小学、潘家塘小学等学校分别在网上交流了整治工作情况;三是开展各种形式的专题培训活动,提高管理人员、从业人员以及师生的食品安全知识,县实验小学组织师生听取县卫生监督局的食品安全专题讲座,都镇湾中心校分校对从业人员进行专题培训,县民族高中对食堂、门店从业人员进行食品安全知识的培训。通过宣传培训工作,提高了广大师生的安全知识和自我保护意识,提高了从业人员的基本素质。
三、加大检查力度,强化全面整改
在这次专项整治行动中,县教育局把打击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整治工作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作为重点,要求各学校全面排查,不留空白,发现问题,现场整改,并和县工商局、卫生监督局一起开展联合检查,同时派专班深入到各乡镇,深入到僻远、规模小的学校进行抽查。四月份以来,县后勤与勤工俭学管理中心一行人,分别到高家堰、贺家坪、榔坪、渔峡口、资丘等乡镇二十多所学校进行检查,对食堂、商店存在的食品安全问题进行现场处理,对学校的食品安全管理工作进行指导。各乡镇中心学校、局属各学校分别成立了领导小组和工作专班,校长挂帅,逐校逐店进行检查,发现问题现场整改。从整体情况看,食品安全制度得到了进一步的健全,无证经营的情况得到了有效扼止,购销台帐和索证票制正在逐步规范,食品安全的“五关”得到了较好地落实,食品安全的长效机制正在逐步建立。总之,这次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认识到位,行动迅速,措施得力,效果明显。
一、以政策宣传为重点,营造专项整治氛围。
一是注重企业层面的法律法规宣传,着力提高生产经营者的责任意识。8月下旬,区质监分局专门召开了全区食品生产企业《特别规定》宣贯会,宣传和讲解国家法律对食品企业的要求。结合排查和执法检查,质监人员每到一家就把《特别规定》和《南湖区不安全食品召回实施细则》送到企业主的手中。区工商分局为贯彻《特别规定》,专门印制了5000份“告食品经营单位”的书面通知,对辖区内的所有食品经营单位挨家挨户进行上门发放。
二是充分利用媒体优势,在注重正面宣传的同时,加大对食品违法行为的曝光力度。8月底以来,嘉兴电视台、嘉兴电台、嘉兴日报、南湖晚报、嘉兴广播电视报等媒体先后20多次报道了我区专项整治的工作情况,一些严重的食品违法违规行为被及时曝光。
二、以食品安全为重点,开展全面整治。
一是各部门行动迅速,按照责任分工实行了地毯式检查。质监分局以糕点、豆制品、酱腌菜、饮用水、冷饮等五类食品为整治重点,分区域开展全面的执法检查,共出动人员452人次,检查小企业、小作坊127家,并对其中的6家进行了立案查处。工商分局开展了农村放心店“回头看”活动,组织各农村放心店、监督站(点)进行自查,再由各工商所复查,对发现的问题立即予以整改处理,确保农村放心店、监督站(点)符合标准和要求。市卫生监督所积极配合南湖区的专项整治,集中力量,加班加点。为规范企业经营行为,他们还专门制作了餐饮行业的规章制度,并送户上门。
二是部门协同,联合执法。在实施分头检查,分别整治的基础上,区领导小组先后三次组织工商、卫生、质监、农经、三产等部门,对余新、大桥、七星等重点地区的食品企业和经营户进行了联合执法检查。
三、以迎接国家食品安全专项整治现场会检查为重点,加快推进专项整治。
区政府和各相关部门把全国现场会的检查作为检验前一阶段专项整治成果、全力推进全区专项整治工作的一个重要机遇,予以高度重视。
一是根据上级要求,部署任务,落实责任到镇、到村、到部门,并确定了以余新、大桥、七星三个乡镇为整治重点。各相关部门和延线各镇根据分工和整治方案的要求,对三条线路的沿线企业和经营单位,加强了监督检查的力度。质监分局由局长亲自带队,挨家挨户检查企业落实整改的情况,并帮助企业建立完善管理制度和管理台帐。工商分局由主管局长挂帅,组成三个执法检查组,确保车辆、确保人员,并落实责任区,逐点进行检查部署。区卫生部门抽调力量,放弃休息时间,对余新、大桥、七星等区域的小餐饮、学校食堂、小副食品店等重点行业加强整治力度,全力以赴投入整治行动。
在整治领导小组的统一部署和各部门、乡镇街道的通力合作下,整治工作初见成效。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具体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
我局高度重视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充分认识食品安全的艰巨性、长期性和紧迫性,坚持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大、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县委十一届七次会议精神,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把食品安全工作放在突出位置,强化食品安全“地方政府负总责,监管部门各负其责,企业是第一责任人”的责任体系,结合当前新农村建设,坚持治理整顿与产业振兴、集中整治与长效机制建设并重的工作原则。
为使专项工作得到稳步开展,我局成立了专项工作领导小组,由裴兴毕局长任组长,各股室相关人员为成员的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综合业务股,由张学文兼任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负责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局党组研究制订了《××县质量技术监督局2009年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明确工作目标、任务和工作要求,任务分解落实到人,确保工作按要求有序开展。
(二)落实具体要求
通过对重点行业、重点区域、重点产品、重点时段开展集中整治,全面建立起从产品设计、原料进厂、生产加工、出厂销售到售后服务的工业品和食品生产全过程监管链条,建立起“可溯源”为核心的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的质量追溯体系和责任追究体系,建立起覆盖全社会的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监管网络。加强企业自律机制建设,提高企业诚信意识,着力解决食品安全存在的问题,逐步消除食品安全隐患,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产品,以非食品原料、有毒有害物质生产加工食品和滥用食品添加剂等违法犯罪行为,预防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发生,逐步形成政府、部门、企业、社会“四位一体”的食品质量安全监管网络,努力提高食品生产加工业的质量安全水平,确保广大人民群众的食品质量安全,促进我县食品经济健康持续发展。
二、制订措施全面开展整治工作
我局严格按照整治方案各阶段的工作要求,确定重点,认真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在巩固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食品添加剂专项整治工作的基础上,总结以往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经验,以实施食品放心工程为主线,结合日常监管中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集中开展了食品生产加工环节整治。
(一)开展打击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整治工作
2008年底到2009年4月,我局坚持“标本兼治、着力治本”的原则,按照国家、省、市、县统一部署和要求,集中开展打击食品生产加工环节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整治工作。通过清查整顿,我局联合乡镇食品安全监督员对辖区范围内的1家食用酒精生产企业,2家白酒企业和102家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进行了检查,出动执法人员126人次,车辆58台次,与全县范围的3家企业和75家小作坊都签订了责任书和食品添加剂备案表。
(二)完成对生产加工环节食品安全整治
我局严格执行食品市场准入制度、强制检验、专项监督抽查、巡查回访制度以及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建立使用原料台帐制度,质量安全承诺、限区域销售、不使用定量包装制度。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食品的违法行为,加强对食品添加剂、包装材料等食品相关产品生产加工违法行为的查处。坚决取缔无证非法生产加工食品的企业。全面推行“三员四定”、“三进四图”、“两书两报告”的区域监管责任制,初步建立政府、部门、乡镇监督员、企业四位一体的监管网络,形成“政府监管、村民自治、行业自律、企业自负、责任共担”的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新格局。加强对获证企业的监管,加大对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的治理整顿力度,帮扶具有一定生产条件的小作坊取得《食品生产许可证》,全面建立以“可溯源”为核心的追溯体系。
通过整治,建立食品生产加工环节质量卫生监管的长效机制;全面实行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分类监管,逐步消除乳制品、饮料等食品的无证生产行为;食品生产加工秩序进一步规范,生产假冒伪劣食品的违法行为得到有效遏制;食品标准体系和检验检测体系更加完善;全县除小作坊外的15户食品生产加工企业的10种产品100%取得食品生产许可证,截止上半年我县15户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共获得许可证17个(其中康丰、天潭一家多证)。304户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食品质量安全承诺书签订率已达100%。严厉制裁使用各种非食品原料和回收食品生产加工食品违法行为,基本消除使用各种非食品原料和回收食品生产加工食品违法行为;建立和实施不合格食品召回制度,健全食品安全监管体系;人民群众的食品消费安全得到切实保障。
(三)切实抓好日常监管
一是继续开展全县生产加工食品企业和小作坊摸底调查,做到底数清,情况明,实现动态监管。目前全县共有食品生产加工企业15户,小作坊304户。按照以食品安全风险高低对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实行“分类监管”的原则划分,在普查建档的319户企业中,a类企业2户、b类企业1户、c类企业12户,d类企业304户,占企业总数的95.30%,7人以下小作坊300户,占企业总数的94.04%。
二是抓住重点,深入推进食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工作,把好生产源头关。我局在企业办证中,深入企业生产现场进行积极帮扶,不断促进企业和小企业、小作坊升级改造,做大做强。全年共有2家企业通过了换证审查,4家食品加工企业按期进行了年度报告审查,目前,在我局的帮助指导下,2户小作坊正在改造申请取证。继续加强企业证后监管工作。在去年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调查建档的基础上,通过采取日常监管、专项检查、监督抽样、巡查回访等证后监管方式对我县生产企业进行动态监管。
三是监督与服务相结合,提高企业生产水平,促进产业升级。在企业监管中,监督与服务是有机联系的,有效的监督是为了更好地服务,高质量的服务能促进监督的发展。目前,我县规模食品生产企业较少,90%以上的为小作坊,小作坊是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工作监管的重点和难点,在食品企业监管中我局始终坚持监管与帮扶并重、整治与发展并举的原则,大胆探索既有效监管小作坊又能促进小作坊又好又快发展的新思路。结合科学发展观学习实践活动,继续开展“服务企业百日行动”,深入了解企业对质量技术监督工作的实际需求,听取企业对质量技术监督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并根据企业又好又快发展的需要,针对企业提出的要求,制定服务方案,多次亲临加工现场进行指导和帮扶,推行“公司+散户”监管模式,促进我县石斛、茶叶、火腿、核桃油制品等特色产品加工企业加快发展。为适应我县农业产业结构的调整,我局按照我县石斛产业发展指导意见,顺利完成了石斛农业标准化示范区建设,并通过了考核验收。《紫皮石斛》标准于3月5日通过省级审查,6月16日经省质监局批准,为推进我县石斛规范化、标准化、规模化发展打下坚实的基础。
四是抓住重点时段、重点产品进行重点检查。在元旦、春节、五•一、清明等节日,针对大米、食醋、酱油、小麦粉、肉制品、乳制品、饮料、调味品(糖、味精、方便面、饼干、罐头、冷冻饮品、速冻面米食品、膨化食品、茶叶、糕点、糖果等节日热销产品开展专项检查,严防发生食品安全事故。
五是加强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的监管。根据《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国家质检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监管工作的意见》,结合我县实际,按照“既要管好,又要便民”的原则,我局积极探索适合我县实际的小作坊食品生产加工企业监管模式,确保对这类企业监管到位。我县在生产加工食品专项整治中进一步规范小作坊的生产、销售行为。督促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基本条件改造,帮扶具有一定生产条件的小作坊取得食品生产许可证。严格检查食品生产小作坊,要求小作坊全面建立使用原料台帐制度,严格要求做到不使用定量包装和限定区域销售。
三、存在问题
虽然我局在食品专项整治工作中取得了阶段性的成绩,但也还存在不足。一是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和小作坊按规定要求的各种台帐记录不全,食品添加剂备案登记、食品采购索证索票台帐记录简单;二是县级监督机构技术力量匮乏,无相应的检测设备,再加上县级食品加工行业面广点多,人力、物力有限,严重制约着工作的有效开展;三是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食品添加剂存在使用不规范的情况,很多小作坊食品添加剂的使用仅凭经验或依靠实际生产需要,没有依照国家规定的标准;四是食品安全知识宣传不到位,广大人民群众对食品安全的认识知之甚少。
四、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严格按照省、市局部署,认真落实《××县2009年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要求。一是加大执法力度,加强对生产加工假冒伪劣食品、滥用食品添加剂、无证生产等质量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按照上级部门要求组织食品专项监督抽查工作;二是加强食品质量安全监管制度建设,建立健全食品质量安全监管机制,建立辖区监管责任制,逐步构建政府、部门、企业、社会“四位一体”的食品质量安全监管网络,同时要加强对获证企业的年审工作,采取各种措施,不断加强对食品生产加工企业的指导和帮助,帮助企业建立监管以“可溯源”为核心的追溯体系。引导和指导企业增强法治观念,提高自律意识,积极加大基础设施投入,为食品生产加工企业提供技术开发、人才培训、质量检验等全方位的优质咨询服务和技术支持。三是在日常监督工作中要紧扣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巡查、回访、签定质量承诺书、获证企业证后巡查、抽查等工作加强日常监督,把食品安全隐患消除在萌芽状态,确保食品安全监管到位,保障人民群众饮食安全。
一、高位推动,专题部署
为切实开展好本次森林“扑火安全警示教育整治周”活动,街道(垦殖场)专题召开两套班子会议,研究部署,明确分工,细化措施,逐级压实责任,强化统筹协作,形成工作合力,确保此次活动落地见效。
二、集中教育,强化意识
4月9日上午,街道(垦殖场)机关全体工作人员、农林四场主要负责人、护林员、全体半专业扑火队员,在机关一楼大会议室参加集中教育学习。重点学习了《市森林扑火安全警示教育案例》、赣火指字[2021]6号《全省森林“扑火安全警示教育整治周”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赣火办字[2021]13号转发国家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关于对宁夏回族自治区固原市原州区森林草原火灾的通报》等。吸取森林火灾扑救造成人员伤亡的惨重教训,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结果导向,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切实把森林防灭火工作落到实处,坚决防止“屡屡重蹈覆辙”,做到防风险、保安全、护稳定,确保森林火灾扑救安全。
三、火源管控,人群监管
进入森林防火重点期及重大节假日等特殊时期,加强野外火源管控,要严格落实“五禁止”和“五不准”,建立健全“五类人员”监管体系,党员、领导、干部要加强森林防火宣传教育,护林人员要加强野外护林防火巡护力度,确保辖区内无森林火灾事故发生。
一、《办法》的制定背景
在我国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的各环节中,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需要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危险化学品经营企业需要取得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危险化学品运输企业也需要取得相应的资质许可,而对于使用危险化学品从事生产的企业在以前一直没有专门的许可制度。近年来,化工企业在使用危险化学品从事生产的过程中造成的事故时有发生,给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造成巨大损失。如2006年8月7日,天津市津南区鑫达工业园区宜坤化工公司发生反应釜重大爆炸事故,死亡10人,近200平方米厂房被毁。2011年1月6日,安徽省宿州市皖北药业有限公司实验车间发生三光气泄漏事故,造成75名职工住院接受治疗和观察,其中使用呼吸机进行治疗的重症病人17人(包括危重病人5人、特危重病人1人),死亡1人。这些事故的发生说明需要加强对使用危险化学品的安全监管,需要把涉及使用重点品种的化工企业纳入安全许可范围。
2011年3月2日,国务院颁布了新修订的《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591号,以下简称《条例》),明确规定使用危险化学品从事生产并且使用量达到规定数量的化工企业应当取得危险化学品安全使用许可证,并对使用危险化学品从事生产的安全条件提出了新的要求。为贯彻落实相关法规的新要求,切实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制定了《办法》。
二、《办法》的制定过程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在前期广泛调研的基础上,从2011年2月着手编制《,办法》,9月编制完成了《办法》(草稿),并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经过修改完善,充分吸收了各方意见。经多次修改,《办法》逐步成熟完善。前后历经1年多时间,经反复研究、协商和修改完善,最后《办法》经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局长办公会议审议通过并公布,自2013年5月1日起施行。
三、《办法》的主要内容
《办法》分7章,共49条。包括总则、申请安全使用许可证的条件、安全使用许可证的申请、安全使用许可证的颁发、监督管理、法律责任、附则。《办法》在《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框架下,参照《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针对使用危险化学品从事生产的化工企业的实际特点,明确了《办法》的适用范围及使用危险化学品从事生产的准入门槛,从申请条件、颁证程序、延期和变更手续、法律责任等各个环节规范了危险化学品安全使用许可证的颁发管理,并且明确了各级安全监管部门、企业和安全评价机构等相关各方的责任。
(一)明确了适用范围
根据《条例》第三章第二十九条“使用危险化学品从事生产并且使用量达到规定数量的化工企业,应当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取得危险化学品安全使用许可证”的规定,《办法》的适用范围确定为:列入危险化学品安全使用许可适用行业目录、使用危险化学品从事生产并且达到危险化学品使用量的数量标准的化工企业。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使用危险化学品作为燃料的企业不适用本办法。
其中,危险化学品安全使用许可适用行业目录是指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依据《条例》和有关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公布的需要取得危险化学品安全使用许可的化工企业类别。我局近期将依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1),参照我国传统化工行业的分类,从化学原料及化学制品制造业、医药制造业、化学纤维制造业三个典型的制造业(大类)化工行业剔除部分涉及化工工艺普遍简单、所用危险化学品量一般较少的小类行业后,作为使用许可范围,并予以公告。
危险化学品使用量的数量标准由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会同国务院公安部门、农业主管部门依据《条例》进行公布。拟将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作为使用许可品种。使用量的数量标准,拟以企业危险化学品10天设计用量是否达到重大危险源临界量作为依据。
(二)明确了安全使用许可证颁发管理工作的原则
根据《条例》“申请危险化学品安全使用许可证的化工企业,应当向所在地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提出申请”的规定,《办法》确定,安全使用许可证的颁发管理工作实行企业申请、市级发证、属地监管的原则。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安全使用许可证的审批、颁发和管理,不得再委托其他单位、组织或者个人实施。
(三)严格规范了申请安全使用许可证的条件
《办法》有关申请安全使用许可证条件的规定有12条,基本参照了《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对申请安全生产许可证准入条件的有关规定,充分吸收了“两重点一重大”的有关要求(即国家安全监管总局颁布的《首批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工工艺》、《首批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名录》和《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暂行规定》),严格规范了危险化学品安全使用的准入门槛,同时又具有较强的可操作性,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
一是选址布局、规划的要求。《办法》要求企业总体布局符合《化工企业总图运输设计规范》、《工业企业总平面设计规范》、《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等标准规范的要求,石油化工企业还应当符合《石油化工企业设计防火规范》的要求。同时,新建企业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当地县级以上(含县级)人民政府的规划和布局。
二是设计、工艺和安全设施的要求。《办法》要求企业新建、改建、扩建建设项目需经具备相应资质的单位设计、制造和施工建设:涉及危险化工工艺、重点监管危险化学品的装置,由具备石油化工医药行业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设计。
三是制度和人员要求。为落实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办法》规定,企业应当建立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保证每位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与职务、岗位相匹配。《办法》还对企业制定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进行了细化,要求企业建立完善领导干部轮流现场带班制度、变更管理制度、应急管理制度等19项主要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四)明确了安全使用许可证的申请和发证程序
根据《条例》“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应当依法进行审查,自收到证明材料之日起45日内做出批准或者不予批准的决定。予以批准的,颁发危险化学品安全使用许可证;不予批准的,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的规定,《办法》对企业申请安全使用许可证提交材料如申请安全使用许可证的文件及申请书,安全生产责任制文件,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岗位安全操作规程清单等11项材料明确做出规定,并对发证机关具体颁证程序、变更手续、延期手续及证书载明事项等作了详细的规定。
《办法》第二十五条对企业安全使用许可证的变更作了特别规定。企业进行安全使用许可证变更的条件,一是增加使用的危险化学品品种,且达到危险化学品使用量的数量标准规定的情况;二是涉及危险化学品安全使用许可范围的新建、改建、扩建建设项目的情况;三是改变工艺技术对企业的安全生产条件产生重大影响的情况。
(五)明确了监督管理和法律责任细则
《办法》规定,“发证机关应当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依照本办法和有关行政许可的法律法规规定,颁发安全使用许可证”。同时,办法还详细规定了安全使用许可证的撤销、注销情况,并要求“发证机关应当将其颁发安全使用许可证的情况及时向同级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和公安机关通报”。
根据《条例》要求,《办法》强调了对企业违规擅自使用危险化学品从事生产的处罚。企业未取得安全使用许可证,擅自使用危险化学品从事生产,且达到危险化学品使用量的数量标准规定的,责令立即停止违法行为并限期改正,处10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罚款;逾期不改正的,责令停产整顿。同时,《办法》明确规定了安全使用许可证有效期届满后未办理延期手续仍然使用危险化学品从事生产的,伪造、变造或者出租、出借、转让安全使用许可证等情况下对企业的处罚及对承担安全评价、检测、检验的机构违规操作的处罚。
四、实施《办法》的意义
针对整改通知提出存在的问题,我施工单位领导非常重视,立即组织项目部全体人员、劳务班组等相关人员召开紧急质量安全工作会议,对产生质量安全隐患的原因进行详细分析,深刻反省、检讨和总结,并根据有关规范对工程项目进行了自检自纠。对存在的问题进行认真、客观的原因分析,提出整改措施,确保以后不再犯同样的错误。整改情况分析如下:
存在问题:1、悬挑外脚手架根部未按规定进行封闭,脚手架与建筑物拉结少,未按规定连续满铺脚手板。转角检查发现立杆净高十几米无拉结点,高低跨无水平交接拉结。
分析原因:施工人员未严格按施工规范施工,现场管理人员巡查不到位。
整改措施:加强施工人员安全、技术交底严格按规范施工,管理人员加强巡查力度。悬挑外脚手架已进行封闭,增加拉结,未满铺部分已进行满铺并固定好。
存在问题:2、钢筋加工棚未能完全覆盖施工区域,钢筋加工区临近基坑边坡未做有效防护。
分析原因:为方便塔吊转调钢筋,未设置防护棚
整改措施:增设防护棚。
存在问题:3、楼层临边防护未按要求设置防护栏,采光井、电梯井口等“四口五保临边”未按规定设置防护。
分析原因:安全管理疏忽,未对现场实时巡查。
整改措施:楼层已按要求设置防护栏杆,采光井、电梯井等已按规定设置防护,做好安全防护。
存在问题:4、临时施工通道不设安全防护棚,开设的洞口架体不做补强措施。
原因分析:安全管理疏忽,未对现场实时巡查。
整改措施:临时施工通道已按要求设置防护棚,开设的洞口架体增设四根八字撑进行加固。
存在问题:5、3楼桩基施工紧邻直角基坑边坡,2019年4月份下发的停工整改未进行整改及处理,隐患依然。边坡上未巷道均有人车通行,基底工人施工无安全保障、
分析原因:管理上未高度重视
整改措施:护坡混凝土加高,避免塌方。
存在问题:6、施工区域内多台塔吊同时作业,无防护碰撞方案。
分析原因:方案已编制未做好归档
整改措施:已编制好的方案做好归档,以便随时迎检。
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签名:
项目总监理工程师签名:
监督机构接收人签名:
发出日期: 年 月 日
签收日期: 年 月 日
批复意见:
(具体填写哪些设施/工作面可以恢复使用/施工哪些未达标需要继续整改;或已复查合格可以恢复使用/施工)
监督人员签名:
施工单位接收人签名:
(签收后分别交建设、监理单位各一份)
监督机构公章
为了进一步规范我镇学校食品安全,有效遏制学校食品安全事故的发生,按照《XXX县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的通知》文件精神,我镇对所辖区新保安中心校、中学、校周边的食品小摊点及门店开展了专项监督检查。现将有关情况总结如下:
一、我镇领导高度重视,统一部署,集中行动。
此次检查工作,对全镇X所小学、X所中学及X所幼儿园的食堂及校园周边食品小摊点和门店进行了监督检查。
二、检查内容
1、学校食堂供餐的准备工作;
2、学校对食品加工安全把关情况;
3、《食品安全法》的落实情况;
4、学校食品安全组织机构建设、学校食堂管理人员及食品从业人员健康体检及培训情况;
5、校园及校园周边食堂基本设施建设,餐饮具消毒管理、食品留样、食品及其原材料采购索证、索票、验收等各项制度落实情况。
三、检查情况
1、学校领导的食品安全意识有很大提高,对食品安全工作高度重视,自身管理水平也有显著提高。各食堂都在开学时做好了供餐准备工作,生产加工场所的设备设施、用具、餐具都进行了彻底清洗、消毒,库存食品及原料都在保质期内,所有加工设备设施都处于运转状态,对食品从业人员进行了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建立了培训档案,同时各食堂都建立了从业人员的晨检制度。
2、认真执行《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管理与操作规范》,从业人员遵守操作规程,使用的工具及容器都有生熟标记,做到定位存放。食品存放做到生熟分开,饭菜都在备餐间内分餐。严格按照许可范围守法经营,不做凉拌菜,同时做到每餐食品留样,建立留样记录。食堂在采购食品原料时进行了索证、索票,建立了进货台账。
四、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采取的措施
1、设施陈旧,消毒设施、保洁柜等硬件设施数量不全,采购的食品索证不全。
2、用餐留样数量不够。
我们对检查中存在问题,对其下发了责令整改通知书,要求限期整改,并将进行复查验收。
通过本次专项检查,进一步强化了学校食品安全责任意识,消除了我镇学校食堂及学校周边的食品安全隐患。在以后的工作中,我们将进一步加大监管力度,落实监管责任制,努力抓好学校食堂、幼儿园食堂的食品安全工作,加强各项制度的健全和落实,有效控制食品安全事故的发生,切实保障广大师生的饮食安全和身体健康。
2020年7月份之前,在鄢陵县中心医院二期项目,担任主管施工员、质检员,主要完成工作:1、护理院、专家公寓收尾,维修。2、护理院、专家公寓一次性通过竣工验收;3、负责整理竣工备案资料,完成竣工备案;4、审核竣工资料3套,一套交给当地住建局质监站,一份交给监理,另一份交给集团公司(正在移交);
存在的不足:1、竣工资料整理的不齐全,有漏项,审核不仔细。
2、合作工程不能亲自参与技术管理,水平提高有限;
3、QC活动未能开展;
4、电气专业图纸看不透,不太懂;
5、BIM学习不积极,仅参加培训1次。
改进措施:
1、尽快补齐竣工资料漏项;以后工程中严格审核,保证不缺项。
2、把合作项目当成自营项目干,亲自参与技术质量管理,沉下身子、放低姿态,亲自动手、亲自操作,不断提高技术水平。
3、认真学习QC活动相关知识,主动参与,切实提高自身能力。
4、多学习电气、给排水专业类的知识,看规范、看透图纸,向专业师傅请教。
2020年7月份之后,在开封中水项目(二期),担任施工员、安全总监,该项目属于市政工程,特别是DN1000/800球墨铸铁管承插口连接、螺旋钢管焊接及探伤、管道试压、管沟分层回填等施工工艺,手掘式顶管、水平顶钻施工等施工方法均是第一次接触。主要完成工作:1、管沟开挖1600m,球铁管道安装1600m;2、手掘式顶管完成138m,螺旋碳钢管焊接完138m;3、管沟开挖、吊装等方案编制;4、水平定向钻方案正在编制。5、技术管理资料同步。6、审核修改劳务合同、机械租赁合同等;
存在的不足:1、市政规范、标准等学习掌握不够;
2、市政类方案编制能力不高;
3、BIM学习少,基本上未学习。
4、QC活动未积极开展。
改进措施:1、加强市政类规范、标准学习,吃透图纸,多请教专业工人师傅;
2、改变技术管理方式,多钻研、多研究、多学习直至搞懂弄清,沉下心、俯下身,亲身去做;改变原来在外挂项目的工作态度,外挂当做自营来干,主动作为、敢于担当;
3、加强BIM技术的学习;
4、结合技术处,开展2021年球墨铸铁管施工QC活动。
2021年计划:1、市政类方案全部编制完成,归档保存;
2、认真学习市政类规范、图集标准等;
3、球墨铸铁管施工工艺熟练掌握;
4、学习水平定向钻施工工艺。
5、开展大口径球墨铸铁管施工QC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