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把创新理念融入财政改革发展中,着力发挥财政对厚植首都发展新优势的驱动作用
积极发挥全国科技创新中心优势,从完善财政金融保障机制、创新投入引导机制、健全资金监管机制等方面入手,推进首都经济社会创新发展。一是转变理财观念。深化PPP、产业基金、政府购买服务等改革,从投入产出效益、撬动社会资本等方面进行全程定量分析核算,以精细化管理促进科学化管理、促进政府治理能力和治理体系现代化。
二是创新理财方式。综合运用税收、补贴、政府采购等政策工具,聚焦 “高精尖”经济结构,支持中小微企业创新发展,重点支持全国科技创新中心建设、“互联网+”行动方案和“高校十条”、“京科九条”政策落地等方面;通过PPP模式、特许经营、股权合作、财政补助、民办公助等方式,吸引社会资本投入公共服务领域,重点在轨道交通、高速公路、医疗、养老等公共服务领域推广PPP,运用好北京市政府投资引导基金,鼓励、引导社会资本兴办社会事业,提高公共服务供给的质量,丰富公共服务供给的层次。三是创新监管机制。
完善财政监督检查工作制度和机制,加强多方联动,强化主体责任,健全北京财政监督大格局;加大对骗取、套取和违规使用财政资金等行为和问题的财政监督检查力度,加强追责问责,形成威慑震慑;深入实施行政事业单位内控规范,扩大乡镇国库集中支付改革资金范围,推动预算执行监控向资金使用末端延伸;加快预决算公开步伐,将预决算基本支出公开细化至经济分类款级科目。
把协调、绿色的发展理念融入财政改革与发展中,着力发挥好财政对首都发展突破瓶颈制约的助推作用
立足在推动首都发展中贯彻协调、绿色理念,并与落实首都城市定位、疏解非首都功能的要求结合起来。一是把握“四个结构”,调整财政发力方向。在功能结构上,落实首都城市“四个中心”定位带来的城市功能结构调整,通过财政资金和政策引导向落实新定位的方向发力;在区域结构上,落实京津冀协同发展战略带来的首都在区域发展中的功能变化,通过财政资金和政策引导向符合京津冀整体站位的方向发力;
在供需结构上,落实供给侧改革带来的经济增长动力结构变化,通过财政资金和政策引导向以供给主导、供需结合、促进经济长期可持续发展的方向发力;在产业结构上,落实我国当前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结构变化,通过财政资金和政策引导向“高精尖”经济结构成为首都经济社会发展重要支撑的方向发力。
二是注重统筹管理,推进调结构、挖潜力、增效益。统筹衔接事权和支出责任,完善一般性转移支付制度,规范专项转移支付管理,建立与首都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的市对区转移支付体系;统筹全口径预算,将新增债务和存量债务分类纳入预算管理,将政府住房基金等政府性基金转列一般公共预算;统筹资金跨年度衔接,加快实施市级中期财政规划和部门三年滚动财政规划,编制2017-2019年中期财政规划,推进部门规划与预算安排相衔接;
统筹大额专项资金管理,分步骤推进大额专项资金管理模式改革,进而打破支出固化格局,将部门履职等资金回归部门预算管理;统筹新增资金需求,大力压缩一般性开支,积极盘活财政存量资金,完善市级部门支出进度、盘活存量资金情况与绩效考核、年度预算规模挂钩机制,建立结余资金管理内控机制和定期报告制度。
三是强化收入协调,提升经济发展质量和效益。依托北京财政综合数据中心,加强对重点税种、行业、区域、企业等监测和分析,加强税收和非税收入征管,确保完成年度收入预期目标;全面落实“营改增”改革,加强动态监控,做好金融保险、建筑、房地产、生活服务业等四个行业税源信息摸底、优惠政策梳理等衔接准备工作;
加强政府性债务管理,在发债环节,发挥好债券的经济逆周期调节作用,健全政府举债融资机制、举债审批工作机制,合理安排并做好政府债券的发行和兑付工作;在管债环节,将地方政府债务分类纳入预算管理,通过政府债券置换、推动融资平台公司市场化转型改制、合理调节土地入市节奏等手段,切实化解存量债务;在控债环节,建立地方政府债务风险预警机制和监管体系,有效防范和化解政府性债务风险。
四是聚焦城市难题破解,保障和谐宜居之都建设,加强生态环境建设,建设和谐宜居之都,重点支持水资源保护、大气污染治理、城乡绿化美化、实施垃圾处理等方面。支持大城市病难题破解,加强城市精细化管理,破解城市发展难题,重点支持交通环境建设、公共安全、城市运转、冬奥会筹办等方面。
把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融入财政改革与发展中,共同推进人民群众共享改革发展成果
充分发挥财政职能,把“开放、共享”的理念植入财政改革与发展工作中,推进人民群众共享改革发展成果。一是支持企业“走出去”和“引进来”。运用好北京外经贸发展引导基金和北京外经贸担保服务平台,增强“高精尖”和“双自主”企业国际市场开拓能力。推进财政金融创新,营造基于质量和结构效益的良好国际投资环境。二是营造国资、民资双向良性互动的市场环境。厘清政府与市场、投入与绩效的关系,围绕信息化、城镇化、医疗、教育等领域,优化投资结构,扩大融资渠道。
大力推进政府购买服务、竞争性分配、引导基金、股权投资等系列改革,营造公平的市场环境,激发市场和社会资本活力,充分调动各方面力量支持首都建设。深入推进“简政放权”,实施普遍性降费,减轻企业和社会负担,激发市场活力,支持实体经济发展。结合权责发生制政府综合财务报告试编,以“管资本”为抓手推进国企改革,研究行政事业单位资产和国企资产分类管理,建立全口径国有资产报告制度。
三是聚焦“惠民生”,促进百姓共享改革成果。按照共享理念和社会政策要托底的原则,坚持共享发展,建设民生财政。在避免福利泛化的基础上,有效保障和改善民生,重点支持棚户区改造、养老、社保、教育、医疗卫生、文化、体育、农业等方面,推动基本公共服务提供主体多元化,补齐短板,提高惠民质量,促进改革发展成果人人共享。加大对民生投入资金的绩效评价力度,强化绩效评价导向作用,以绩效倒逼优化支出结构,促进资金使用效益最大化。
作者:李颖津 来源:前线 2016年6期
关键词:国际会议;预算;决算;财务管理
中图分类号:F233;F713.83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673-291X(2016)20-0134-03
国际会议是指经由相关外事管理部门批准、在国内举办的有其他国籍人员参加的会议。为保证国际会议能够顺利举行,必须加强财务的运行管理。笔者从财务预算、结算和会议过程管理等几个方面,对国际会议的财务运行管理方式和内容进行探讨。
一、国际学术会议的财务预算工作
预算对于会议财务管理是至关重要的,因为估算出会议总收入、总支出的金额,就能预知最终的盈亏。预算的结果应该是收入大于支出,否则就要调整预算中的支出金额或者努力寻找其他会议收入来源,以保证会议不出现亏损。
(一)收入部分
1.会议注册费
注册费是会议最主要的收入,是决定会议能否做到收支平衡的重要因素,对它的定价至关重要,定低了必然亏损,定高了就有可能减少参会代表的数量。
国际会议的注册费主要包括代表注册费和陪同人员注册费两大类型。陪同人员交纳的注册费通常仅为代表注册费的一半或更少,这要视注册费中所包含的项目而定。
会议组织者希望尽可能早掌握会议的盈亏程度,所以鼓励会议代表提前注册、提前交纳注册费。为此可以设置一个截止日期,在这个日期之前注册的代表,其注册费可适当减少。
2.赞助费
当估计会议注册费的总收入不够支出时,要想增加收入的办法使会议的财务预算达到平衡,首先考虑的是寻求赞助商,其次是政府部门的补助、基金赞助或私人赞助。
3.中央财政拔款收入是指在无会议注册费收入、赞助费以及国际组织专项资助,或者已有收入但不足以弥补会议支出时,中央财政对国际会议的补助。
4.饭店优惠佣金
饭店接待会议代表时会在各方面给会议提供一些优惠条件,给组织者一定比例的返还。
5.旅游与展览收入
来参加国际会议的人员大部分来自国外及外省市,如果在会议之余联系当地的旅行社安排几天自费、自愿参加的可了解当地人文历史的旅游项目,这也是颇受欢迎的。这是和会议内容完全不相关的另一项活动。如果组织成规模了,不但是为参会者提供另外的增值服务,还可从旅行社拿取佣金。另外,会议过程中还可招商,请相关行业或公司做展览、展示也可以增加会议收入。
(二)支出部分
根据财政部财行(2015)371号文件《在华举办国际会议经费管理办法》的要求,笔者以表格的形式整理出国际会议的各支出项,给财务人员计算预算数和结算数提供便利。
按以上表1与表2相减编制会议预算,还要在预算中加入预算总支出约10%的资金备用,以防一些不可预料的事件发生。如果预算总结中收入大于支出则可;反之,则要进行调整。
二、国际会议的财务结算工作
财务结算是国际会议所有后续工作中最重要的一环。下面就针对核算各项收入支出时可能出现的诸多复杂情况加以分析说明。
(一)收入部分
1.注册费
注册费是国际会议最主要的收入,虽然在会前几个月这项核算工作就开始了,但是由于国际会议的注册费有时即使到了会议快结束时有些采用银行转账或以汇票托收方式交纳的仍没有到账,这时就不得不让这些会议代表现场再交纳一次费用。当收到这些迟交的注册费时,应及时将费用退还。这是很细致和复杂的工作,一般需要约2个月的时间才能最后完成。
2.企业赞助费
企业赞助费是国际会议的第二项主要收入,通常赞助企业都会按承诺付款。但一些跨国公司的赞助款就不一定及时到账。这样,会议就不能如期完成结算工作,会议组织者须安排专门人员落实这项工作。
3.住房佣金
住房的佣金要根据不同的饭店和房型逐间计算。
4.旅游费用
会议在组织旅游活动时常常规划几个不同的路线来满足参会者的需要,也允许他们随时更换取消已选路线,可见,结算旅游费用也不是简单的工作。
5.其他收入
国际会议还可能有其他收入。例如,不交注册费的陪同人员要参加会议的宴会等活动、有些在会议现场出售的会议论文集、纪念品,等等。
(二)支出部分
国际会议通常是在会议结束后才开始支付各项费用。会议的各项活动在会前都必须与服务机构签订严格的包括付款金额和付款方式的合同,在前文提到的支出各项如果是据实核算还算比较简单,但以下几点在计算支出项目时要特别注意。
1.向国外机构组织付款
如果国际会议的论文集的编辑印刷和某些活动是委托国外机构完成的,则一般步骤如下:向国外机构支付外汇要经过严格的审核(因为我国是外汇管制国家),通常需要向会议组织提供一份付款凭证,凭证上面要写明机构的名称、付款的项目和金额;财务人员要给当地有关政府主管部门提交申请报告和这份付款凭证,经审核批准后才能通过银行办理汇款手续。
2.退款
有些会议代表交纳了各项费用,但没能如期前来,组委会就要按政策向代表退款。在会议结束前要尽早办理完退款手续,因为它关系到组织者的信誉和国家形象问题。
3.设备租用费
会议组织者是否能如期支付给设备使用费主要依据会议期间设备公司服务人员的工作和设备的质量。有些设备公司为会议提供的设备陈旧老化、运算速度慢,在使用时经常出现如死机等故障,严重干扰会议的正常进行,会议组织者可以向这样的设备公司提出索赔。
4.餐饮费
在任何一个国际会议中,餐饮费都是很大的支出,如果出现会议代表在宴会后产生腹泻和呕吐的现象,就不能按合同规定付款,要求提供餐饮的服务方承担一定的经济赔偿责任以支付当事人的医疗赔偿等款项。
5.工作人员劳务费
国际会议大多数工作人员都是兼职人员,因此,不管会议盈利还是亏损,会议组织者都要给这些工作人员一些劳务补助,并要为每位工作人员代缴个人所得税。
三、 国际会议进行过程中的财务管理
在会议进行中,把财务信息纳入计算机管理,利用相关软件,达到每个人、每笔账、每类收入、每类支出都纳入统一管理,做到查询便利又计算准确。收缴费用时,按各种汇款类型及现场的支票、刷卡、现金分类等及时整理计算。在工作流程中优化管理,提高效率。收款后,要及时开据发票,有些不需要发票的国外来宾,也要按财经纪律给他们开正式发票,保证每笔款项及时入账。
虽然国际会议的财务工作分预算、结算等步骤,但在预算阶段就要把控好各种收支因素,在保证质量的前提下节约开支;同时,把该收的钱足额收上来,把财务工作作为贯穿整个会议进程的一条主线,使这项工作在经济上有所收益,从而为后续事业的发展做资金上的积累。
参考文献:
[1] 财政部.《在华举办国际会议经费管理办法》财行,〔2015〕371号.
[2] 武少源.国际会议的财务预算[J].中国会展, 2008,(5).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摆正经审工作重要地位
随着工会组织的发展壮大,工会经费和资产总量的逐年增加,用好工会经费、管好工会资产,抓好工会审计工作显得尤为重要。特别是中央八项规定出台以来,对工会经费的使用和管理提出了更高的目标和要求。
(1)深入学习,认清经审工作使命。县级工会要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和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学习贯彻中央、省委关于工人阶级和工会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认清经审工作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依法履行审查审计监督职责,切实增强做好新常态下工会经审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为工会各项工作顺利开展提供保障。
(2)加强领导,提高经审工作地位。县级工会要充分支持经审会依法履行审查监督职责,及时解决经审工作中遇到的难点问题。一是保证知情权。经审会主任定期参加主席办公会,了解工会全面工作,从源头上把握经审工作方向,保证各项决策尤其是重要经济决策经审会主任知情。二是保证监督权。工会经费预决算、追加经费预算、重大经费开支和重大经济活动,都要接受经审会的严格审查,县级工会对经审会的审查意见认真听取,积极整改。三是保证工作经费。县级工会每年要根据经审文件要求,在预算中安排经审专用经费,保证拨付到位,为经审工作开展提供必要的物质保障,创造良好条件。
二、健全制度,夯实基础,推动经审工作规范运作
按照全总《关于加强工会经费审查监督工作的意见》,县级工会促进经审工作步入规范化轨道,要着力解决“三个到位”。
(1)组织机构到位。加强经审组织建设,是有效履行审查监督职能的基本保证。要秉承经审工作只能加强不能削弱的宗旨,严格抓好基层经审机构的设立。基层工会要按照“三同时”的原则,在建立工会组织的同时,选举产生本级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形成“工会组织建到哪里,经审组织就建到哪里”的良好氛围。县级工会经审会要下设经审办公室,负责日常经审工作。同时,要将经审组织的建立纳入工会目标责任制考核,县级工会对基层经费审查监督工作给予指导,为经审工作开展奠定良好基础。
(2)人员编制到位。县级工会要配备经审委主任,享受同级副职待遇。经审会成员的选配要注重德才兼备,要充分利用财务、审计、税务部门等有利资源,把政治素质高、专业能力强的干部选配到经审组织中来,以缓解目前存在的审计任务重、专职人员少的矛盾。要通过举办培训班、外出学习、以会代训、以审代训等方式,加大经审干部培训力度,打造一支政治坚定、业务精通、工会放心、职工信赖的高素质经审干部队伍。
(3)制度建设到位。县级工会要加大经审制度建设,确保经审工作有法可依、有章可循。要制定有关工会经费审查、预决算审计、专项资金审计、基建审计、离任审计、资产审计等可操作性文件,建立完善经审机制,夯实审计基础。工作中要做到“四个坚持”,即坚持对本级预决算必审制度、坚持经审会定期向工会委全会报告制度、坚持经审会学习制度、坚持开展经审工作创先考评制度,不断提高经审工作规范化、法制化水平。
(4)运行机制到位。要破除经审工作可有可无的思想,建立经审委员定期联络制度,做到经审组织有人管理,经审工作有人开展。要持之以恒抓好经审干部作风建设,经审干部要牢固树立责任意识,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大胆工作,协助财务部门收好、管好、用好工会经费,为推动工运事业持续健康发展做出更大贡献。
三、加大审计,强化监督,为工运事业发展保驾护航
县级工会要按照“依法审计、服务大局、突出重点、注重实效”的工作思路,以“踏石留印、抓铁有痕”的工作劲头,全面认识新常态,主动适应新常态,着眼研究解决当前经审工作面临的实际问题,依法履行审查审计监督职责。
(1)不断拓展监督范围,实现经审工作“全覆盖”。随着形势的发展变化,县级经审工作重点由日常的财务收支审计,逐步拓展到以预算监管、离任审计、经济效益审计为重点的审计。经审人员要由“点状思维”,转变为“片状思维”,通过开展事前、事中、事后审查监督,实施从源头到结果的全过程动态跟踪审计,实现由被动监督向主动监督、事后监督向实时监督、局部监督向全面监督的转变,以监督促管理,使审计监督更加及时有效、规范透明、系统全面。
(2)加大审查监督力度,注重经审质量效果。提升经审效果,工作中要牢牢抓住“五个监管”:1)牢牢抓住预算编制监管。年初要围绕县级工会中心工作,对本级经费预算编制情况进行审查,促进预算编制精细化。年中和年末对预算执行情况进行跟进审计,坚持监督关口“前移”、“后延”,实现以审促廉。2)牢牢抓住经费收缴监管。县级工会对下要以经费计拨审查审计为重点,采取“下审互审”等方式,配合评选“劳动模范”、“五一劳动奖章”等活动,通过自查抽查等方式,严格实行一票否决,凡是工会经费未足额拨缴的,一律取消评先资格,实现以审促收。3)牢牢抓住经费使用监管。要按照工会经费“取自职工用于职工”的工作思路,审查工会经费是否主要用于为困难职工送温暖,组织各种文体活动,进行技能培训和劳动竞赛等活动,将有限的工会经费用于发展工运事业。同时,按照中央“八项规定”和工会财务管理要求,把三公经费、会议培训、建设支出等作为重点,切实加强审查监督,确保开支合理规范,实现以审促管。4)牢牢抓住专项资金监管。对于中央财政拨付、本级工会自筹、社会捐助的专项资金,主要是帮扶、送温暖、劳模“三金”等,因额度大、涉及面广,成为不能碰的高压线。要采取查阅档案、入户调查、电话抽查等方式,加大审计力度,防止资金留存挪用、虚领冒领,确保专项资金安全。5)牢牢抓住工会资产监管。要找准薄弱环节,进一步加强对工会资产的审计监督,将工会资产管理放在与经费收支审计同等重要的位置,建立科学有效的内部控制和监督管理制度,确保工会资产安全完整、保值增值。
(3)依托社会专门机构,形成经审工作合力。县级工会经审工作要推陈出新,不断改进审计方式方法。要整合利用社会资源,主动加强与地方审计、财政部门和内审协会、会计师事务所等单位的交流合作,积极探索依托其专业力量开展对本级尤其是基层工会的联合审计、专项审计、第三方审计,增强审计的严肃性,提升审计效果,形成经审工作强大合力。要注重审计成果运用,建立健全“一汇报二通报制度”,切实推进工会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创造风清气正、干事创业的良好氛围。
摘 要:本文从内审工作现状及开展情况,内审面临的问题和困难,2014 年内审工作计划,内部审计工作意见和建议四方面阐述了内审工作的情况。
关键词 :江苏省医学会 内审 问题 计划 建议
2013 年,根据上级主管部门关于建立内部审计工作信息报告制度的有关指示精神,结合学会年初制定的审计工作目标和计划,江苏省医学会内审积极开展工作,认真履行审计监督职能,堵塞管理漏洞、强化内部控制、防止国有资产流失,内审工作中注意积极扩大审计覆盖面,认真做好年度财务收支审计,加大专项资金、零星修建和物资采购的审计监督力度,加强预算执行、经济合同的管理,针对“三公经费”,选取公务用车情况对车辆运行费进行审计,在审计过程中发现了一些不规范的现象,针对出现的现象立即开始整改,积极补充完善有关管理制度,堵塞漏洞,建立长效机制。现将内审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内审工作开展情况
(一)加强学习
内审人员认真学习审计法律法规,全面履行《江苏省医学会稽核制度》和《江苏省医学会内部控制制度》《江苏省医学会内部审计工作实施细则》,认真贯彻执行单位的各项规章制度,踏踏实实履行岗位职责,严格遵守内部审计准则,规范审计程序,加大审计力度,提高了审计工作水平和质量。通过学习,政治思想觉悟进一步提高。在审计工作中敢于坚持原则,秉公办事,恪守审计人员应有的职业道德,做到了秉公审计、廉政审计。
(二)财务收支审计
江苏省医学会主要业务为实施政府受托项目即医学学术交流、继续医学教育、医学科技项目评价、评审和医学科学技术决策论证、评选和奖励优秀医学科技成果(包括学术论文和科普作品等)、组织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推动医学科研成果转化和应用等,财务收支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收费项目以继续医学教育收费为主,项目支出特点主要表现为以现金方式支付专家、学者的讲课劳务费,人力成本比例较高。内审部门未单独成立科室,但工作由财务科专人负责。各类学术会务均有财务科派员参加,负责收费与结算,内部审计对会务收支全过程实施监督,确保收入全部入账,支出合规合法,结合各类学术会议的预决算,积极建言献策,提出一些合理化建议,进一步规范财务收支行为。
(三)招投标工作
积极参与学会各项招投标工作,结合本部门工作特点,提出规范招投标工作意见和建议,严格按照规定进行采购,根据我会组织管理的特点,实行集中采购和分散采购相结合的模式,积极完成年度预算采购任务,凡列入政府采购范围目录内的项目,一律实行集中采购。一年来,共参与项目招标、考察、谈判和验收二十多项,参与大宗物资的采购会审,参与仪器设备采购招标、议标、竞争性谈判等多次。工作中始终坚持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充分发挥了事前、事中、事后审计的监督作用,并认真和相关职能部门沟通和协调,把这些意见和建议落到实处,节约了财政资金,有效的维护了单位的经济利益。
(四)加强经济合同管理
进一步加强单位经济合同管理,对学会涉及的所有协议、合同进行认真审核、严格把关,2013 年共审核审签经济合同60 多份,无违约合同发生,有效的规避了风险。
(五)积极开展专项审计工作
按照有关内审工作部署与要求,针对社会热点“三公经费”的支出情况,内审部门对学会车辆运行维护费用进行了专项审计。内审小组制定了专项审计流程,确定审计方案后,随机抽取了一辆公务用车进行审计,审计内容为2013 全年该车发生的全部费用,具体包括发生时间、凭证号、任务内容、事项发生地、具体事项等,具体事项又分为汽油、过路停车费、维修保养、保险、司机误餐、安全奖公里数等,经认真统计和查询,比对和实地核查,审计结论与建议如下:
审计结论:
1、汽车加油存在不规范的行为。
2、汽车维修没在省政府招标定点单位维修。
3、部分汽车维修没有附维修清单 。
审计建议:
1、建立车辆台账,实行定点加油一车一卡制度,并加强考核。
2、车辆维修前需填写“车辆维修申请单”报管理部门,注明车辆故障情况及估计维修费用。
3、报销费用时应附维修清单,更换部件要交回单位。
4、登记公里数,核算佰公里油耗,加强考核。
二、内审面临的问题和困难
2014 年,江苏省医学会的各种开支将明显增加,审计任务也将更加繁重,内审工作的覆盖面还需进一步扩展,人手少、任务重、时间紧是我们面临的问题和困难,所以我们的内审工作要有计划有重点地有序开展,以“三公经费”为内审抓手,进一步加强审计力度,要以规范预算管理、推动财政体制改革、保障财产安全、提高单位管理水平,为学会的整体发展战略,做好审计工作。
三、2014 年内审工作计划
2014 年我们将进一步贯彻执行《江苏省医学会内部审计工作实施细则》,紧紧围绕2014 年医学会整体发展战略,进一步强化内部审计职能,加强审计工作的基础性建设,进一步提高审计人员素质,突出管理质量效益,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认真履行审计监督职能。在审计力量有限的情况下,确保把工作重心放在管理薄弱的环节,切实认真制定2014 年度审计工作计划,兼顾审计工作的覆盖面。
2014 年,审计工作将面临更加繁重的任务和更高的要求,我们不仅要全面做好学会的年度财务收支审计,同时计划对印刷费进行专项审计,进一步加大财政专项资金、零星修建和物资采购和“三公经费”的审计力度,创新内审工作机制,加强对一些项目跟踪审计、完善内控制度、招标投标、合同履行、材料与设备采购、会议预结算管理工作,全面提高项目跟踪审计的效率和效果,进一步节约财政资金、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益。
四、内部审计工作意见和建议
(一)建议内部审计协会定期举办审计人员继续教育培训,以提高审计人员的整体素质。
当前,国内外与地方财政体制改革相关的财税政策研究,大致是沿着理论分析和实践分析两个方面展开的。
1.1“省直管县”财政体制改革的理论分析,典型的有两种思路。其一,财政分权与相关财税政策设置。早期的财政分权理论认为,地方政府具有信息优势。因为各个地区居民的偏好并不完全不同,所以由地方政府有所区别地分别提供地方性公共物品,显然比整齐划一地由中央政府统一提供地方性公共物品更有效率。Oates(1972)认为中央政府应当赋予地方政府提供相应地方性公共物品的财政收支权力,这样将更有利于提高经济效率,加快地方经济发展,进而推动全国经济增长。Tiebout(1956)指出,如果居民具有充分流动性,地方政府就会根据本地区居民的偏好设计出迎合他们需求的公共产品,进而提高经济系统的效率,促进经济增长。第二代财政分权理论认为,适当的分权化制度安排可以向地方政府提供市场化激励,维持和促进市场化进程,进而推动经济发展。Qian和Weingast(1997)提出,财政分权有助于形成一种称之为“保护市场的联邦主义”。在这种体制下,中央政府与地方政府明确划分彼此的责权利,并由地方政府承担发展本地经济的主要责任。这样一种体制能够形成一种有助于保护市场的地区间财政竞争,政府间的竞争对地方政府随意干预市场构成了约束,从而促使地方政府强化对预算的硬约束,并促进经济的发展。杨之刚(2006)认为中央和地方政府应当按照共同同意的决策规则,在各个公共服务领域内明确地划分责任。政府间财政分权不仅要对政府职能进行有效配置,同时,合理的收入分享制度、规范的转移支付制度、符合法定程序的举债制度等是不可或缺的,最优的分权度需要针对不同的政府职能或政策任务具体地一一考察。其二,纵向税收竞争与相关财税政策设置。自上世纪90年代中期开始,西方学者开始考察国内纵向税收竞争问题。国内纵向税收竞争是把双刃剑。一方面,适度、合理、规范的税收竞争可以调动中央、地方政府的积极性,防止中央政府因为税权过分集中而引起效率低下、官员腐败等问题;另一方面,纵向税收竞争如果过度、不规范,就会使中央政府难以筹到足够的财政资金,以履行其在全国范围内实行资源配置、公平分配和宏观调控职能等严重的问题,甚至还有可能引致国家分离等政治问题。Dahlby(1996)分析了财政外部性包括纵向税收外部性与政府间转移支付机制设计问题;Keen(1997)详细分析了财政联邦主义理论中的纵向税收外部性问题;Besley和Rosen(1998)则从实证的角度分析了美国在石油、烟草税设置上的纵向外部性问题;Sato(2000)也就财政外部性和联邦制国家的有效转移支付问题进行了研究;Wilson(1999)则研究了国内纵向税收竞争与征税过度问题;Br?ulhart和Jametti(2003)则从实证的角度详细分析了瑞士的纵向税收竞争问题。
1.2“省直管县”财政体制改革的实践分析。学者的研究主要根据我国早期“省直管县”改革实践(例如浙江省)围绕以下几个方面展开。首先是“市管县”与“省直管县”财政体制的优劣比较。与“市管县”相比,“省直管县”具有以下优势:①有利于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市管县财政体制在一定程度上阻碍了城乡资源的合理流动和优化配置,制约了农村的发展,不利于城乡统筹和“三农”问题的解决。实行省直管县(市)财政体制改革,实质就是“扩权强县”与留利于农村,体现了关注“三农”和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全新理念,符合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要求。②有利于提高财政管理效率。实行省直管县(市)财政体制改革后,相应地减少了地市级中间管理环节,可有效地避免管理效率的递减,防止财政资金的层层盘剥和滞留,增强了省级财政的调控能力,提高了财政资金的利用效率和周转速度。③有利于扩权强县和富民强县。实行省直管县(市)财政体制改革后,能增强县域经济发展的自主性。④有利于缓解县级财政困难。实行省直管县(市)财政体制改革后,省级财政按财政管理体制直接结算到县(市),既能避免地级市集中县级财力的“市刮县”问题发生,又可以使县级财政困难直接反馈到省级财政,从而省级财政能够直接解决县级财政困难。同时,也要看到“省直管县”财政体制的负面影响:加大了省级财政对县级财政监管的工作量和难度;行政管理与财政管理不同步;制约了区域性中心城市的发展;可能造成县域开发的无序进行。其次是与“省直管县”财政体制改革的配套财税政策。正是考虑到“省直管县”财政体制的负面影响,学者们纷纷提出了与“省直管县”财政体制改革的配套财税政策:①相对确定的各级政府事权的确立。各级政府事权的确定是一个由何级政府承担才能最有效率的问题。事权的相对确定性,不是说事权不能变,而是要求每一次事权的变动都应该有对应的财力变动,即事权变动有相应的财力支持。②税权、收费权、发债权、国有经济与国有资源收益权等地方财权的重新划分。税权的界定,要综合考虑税收的征收成本、政府所承担的职责以及其对收入分配的影响等因素。如个人所得税就是一个与收入再分配和经济稳定密切相关的税种,从政府职责实现的目标来界定,应属于中央政府征收的税种。收费权往往与政府所提供的公共服务直接对应。一般说来,收费仅针对受益对象明显的公共服务,但这不是说所有受益对象明确的公共服务都应该收费。现代政府负有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职责,应保证提供最低水平的基本公共服务。按照全口径预算(综合预算)的要求,政府收费不仅要纳入预算,而且收费权也应在不同层级的政府之间进行分配。③转移支付制度的规范化。财权划分并不能完全解决事权与财权的匹配问题,而财政转移支付可弥补这一缺陷。应尽可能完善一般性转移支付制度,标准收入的测算将融入更多的激励因素,考虑更多的财政努力因素,以尽可能减少其负激励效应。专项转移支付则应尽可能使决策公开透明,并在一定范围内引入竞争机制。应创造条件让更多的地方政府参与专项转移支付资金的竞争,以尽可能降低政策目标实现的成本。再次是与“省直管县”财政体制改革的配套条件。①行政管理体制改革。财政非常重要,政府各项事务都与之紧密相关,政府的各种活动都会对之产生影响。为确保“省直管县”财政体制改革成功推进,需要进行相应的行政管理体制改革。②行政区划调整。从浙江省的经验来看,辖区面积小和各县(市)之间距离近是其实行“省直管县”独特的地理条件。实行“省直管县”后,全国多数省份除了管理数量较少的地市之外,还要管理数十个甚至上百个县的财政。这无疑会急剧增加省财政的压力,增加省级财政的工作量,对省级财政管理能力也是一种考验。虽然信息化的推行可减少一定的工作量,但从根本上看,还需要对一些面积小、人口规模小的县市进行合并,以减少工作量。
2湖南省直管县财政体制改革的内容与初步成效
2.1改革的内容
2.1.1推进湖南地方政府财政分权的财税政策研究。财政分权有助于各级政府明确划分彼此的责权利,并由地方政府承担发展本地经济的主要责任。这种体制能够形成一种有助于保护市场的地区间财政竞争,政府间的竞争对地方政府随意干预市场构成了约束,从而促使地方政府强化对预算的硬约束并促进经济的发展。在这方面,财税政策有许多工具可以运用,通过直接作用于市场经济,能够为促进湖南地方财政分权和经济发展奠定坚实的基础。
2.1.2促进湖南地方层级政府之间良性税收竞争的财税政策研究。适度、合理、规范的税收竞争不但可以调动地方各级政府的积极性,而且还可以防止各级政府因为税权过分集中而引起效率低下、官员腐败等问题。在这方面,将利用各种财税政策允许地方根据当地税源情况,行使必要的税收管理权,以提高税收制度的效率。
2.1.3推进湖南“省直管县”财政体制改革的配套财税政策研究。省直管县部分解决了不同层级政府财政的分工问题,但与市场经济正常运转所要求的财政体制相比,还有不小的差距,因此配套的财税体制改革与政策是必不可少的。在结合国家政策基础上,我们将对湖南地区如何制定和实施推进“省直管县”财政体制改革的配套财税政策,进行全面的分析和论述,提出具有建设性的意见。
2.1.4推进湖南“省直管县”财政体制改革的配套条件的研究。“省直管县”的推进成效与其配套条件紧密相关。行政管理体制改革以及行政区划调整等都是十分关键的因素。这些方面都可以充分发掘财税政策的着力点。
2.2主要观点
本论文的主要观点包括以下几方面:一是以财税政策来促进湖南地方财政分权和地方自治,这也是推进“省直管县”财政体制改革的根本目的。二是财税政策应有利于构造湖南地方各级政府间良性的纵向税收竞争。三是与湖南“省直管县”财政体制改革配套的财税政策要紧密配合。例如相对确定的各级政府事权的准确划分,税权、收费权、发债权、国有经济与国有资源收益权的重新划分,以及转移支付制度的规范等。四是与“省直管县”财政体制改革配套的条件要跟上,如行政管理体制改革以及行政区划调整等。五是应借鉴包括浙江等省在内的国内先进经验,在财税支持“省直管县”财政体制改革有所创新,包括努力争取更加广泛的中央财政政策支持,这些都是促进财政体制改革的重要条件。
2.3理论创新程度与实际应用价值
2.3.1创新程度。迄今为止,关于财税政策支持“省直管县”财政体制改革,更多的研究是在国家层面上进行的。对于在地方区域层面上研究这一问题,无论国内外都还存在较大理论和政策研究空白。通过密切结合湖南“省直管县”财政体制改革的实际情况,在此方面将会有重大的创新,而且在财税政策运用方面也有重要的创新意义。
关键词:工程索赔;处理;注意问题
一、引言
工程索赔是指在工程合同履行过程中,合同一方当事人因对方不履行或未能正确履行约定的义务,或者由于其他非自身原因而遭受经济损失或权利损害,通过合同约定的程序向对方提出经济和(或)时间补偿要求的行为。工程实践中,经常发生的索赔事件,大都是承包人向发包人提出的。由于建设工程项目具有单一性,一次性且施工周期较长、规模较大的特点,工程索赔就成为了建设工程中比较常见的现象。因此,对于如何以清晰的思路来处理工程索赔,以及处理过程中须注意哪些问题,就成了我们工程人员首要解决的问题。
二、工程索赔发生的原因
(一) 设计及招投标阶段引起的索赔。在设计过程中部分设计不合理、审查施工图时较松懈等原因使得图纸与实际环境存在差异,继而造成材料、人工和工期上都造成了一定的损失,也就有了相关的索赔要求;另外,一些投标单位为了中标而盲目压低报价,为了保证工程的利润,最后也会引发过多事端和索赔的争议等。
(二) 合同订立阶段引起的索赔。在双方签订合同时,由于合同条款的不严谨而造成的索赔,如下例子:一个宾馆项目在签订合同时,合同条款中并未明确工程尾款支付的最晚期限,即合同中仅仅写出了工程完工之后其尾款的支付将一次性结清,因为其中所使用的词汇比如“工程完工之后”等都是比较不准确的,这就会引起诸多纠纷和事故。
(三) 合同履行阶段引起的索赔。 工程的延误、变更、被迫终止等都会引起索赔。因发包方未按合同要求提供施工条件,如未及时交付设计图纸、施工现场、道路等。或因发包方指令工程暂停或不可抗力事件等原因造成工期拖延的,承包商对此提出索赔。
三、工程索赔的处理
3.1工程索赔的处理原则
我国财政部和建设部同时制度和条款对于工程索赔提出来以下几个方面的情况:第一,合同是在双方之间索要赔偿的重要依据,而且在索赔期间工程师不能是双方的任意一方,而是在公平公正、独立的一方来审查该索赔的条件和要求是否合理,并按照合同的规定来处理双方的纠纷,而我国相关部门有规定称合同是双方用来互相说明解释以及定下其他方面的约定等内容的,且顺序必须依据以下顺序:1.与合同有关的协议书等内容2.有关中标信息的通知信息内容文件3.有关投标的内容和附件。4.该项合同中的一些专门的条款。5.该合同中的全部通用的条款。6.合同的标准和相关技术性的文件说明,7.图纸。8.合同所指的工程的内容清单。9.有关工程的预算资料和报价资料。第二,对于工程有关的资料等都要注意积累和保存,只要有关于索赔的文件和资料,必须要做好妥善处理,以为以后索赔和处理索赔留下证据。第三,对于索赔务必要及时索要,一旦发生索赔,就要及时对其处理,将索赔以最快速度解决。第四,对于工程索赔我们要注重其前瞻性,对于工程在实施过程中所可能出现的索赔预测,就可以提前做好补救和准备,以避免索赔事件不能顺利进行。
3.2 工程索赔的处理程序
对于一个工程来说,其在实施过程中,无论出现哪一个索赔事件,我们都要遵守国家相关规定和双方之年合同以及惯例等来处理,并尽量最快解决。施工单位应按下列程序以书面形式向建设单位索赔,下图1为工程索赔的的具体处理程序步骤。
四、工程索赔的注意事项
工程索赔应注意以下几点内容:
1.注意工程索赔的时效。一旦发生索赔事件应及时进入索赔程序。我国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文本对索赔的时效作了如下规定:“索赔发生28 天内,向工程师发生索赔意向通知;发出索赔意向通知后28天内,向工程师提出追加合同价款和/或延长工期的索赔报告及有关资料;工程师在收到承包商送交的索赔报告和有关资料后,于 28 天内给予签复,或要求承包商进一步补充索赔理由和证据。工程师在28天内末予答复或末对承包商作进一步要求,视为该项索赔已经认可”。对于超出规定时效期限的索赔,有权拒绝。
2.调查研究鉴别真伪。对于索赔报告的文件,我们应利用资料和调查等方式来验证其真伪,当一方收到索赔通知和报告时,首先应该将索赔
报告认真阅读一遍,并对其提出的问题与工程的施工图和预算相结合。经过现场调查并确认之后,再处理索赔内容。
3.分清责任,严格审核费用。现实生活中的索赔事件发生一般与工程的合同双方都有责任和关系的,因此对于其出现的问题要及时、认真的查明原因,然后将自身和对方的责任划清之后,并研究好合同规定的计价方式,最后再对索赔的内容进行处理。
五、小结
工程索赔在实际操作过程中是一项系统性很强且非常复杂的工作,只有对工程索赔完全理解并能够处理好业主、承包人、施工图纸和技术规范等之间签订的合同和文件的关系,才能在在公平公正的基础上进行索赔的管理工作。工程索赔必须要有对于合同的管理和审核,这也是项目管理的内容,只有有效的将索赔工作做好,让自方的权利和利益不被侵犯,才能达到最大化的收益。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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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本文从公办高校会计信息使用者的特点与要求、提供会计信息的内容及载体等方面细化高校会计核算目标,更好地实现“反映受托责任”“决策有用”目标的同时,强化高校“社会责任”与“人才发展,科教兴国战略”长期目标的需要,最终实现高校会计核算目标的精细化与明晰化。
关键词:高校 会计核算目标
会计核算目标是指会计核算活动所需要达到的目的,主要明确谁需要会计信息、需要哪些会计信息、以何种方式提供信息;会计信息使用者应用会计信息应达到的目标等内容。
一、公办高校会计核算目标定义的现状及存在问题
目前,公办高校会计核算目标的定义尚未明确,学术界和实务界通常以《事业单位会计准则》(财政部令[2012]72号)界定的事业单位会计核算目标作为高校会计核算目标。这种做法的缺点主要有:一是高校会计核算目标主要以公认的财务会计理论为依据,只注重高校外部会计信息使用者的信息需要,而没有重视高校内部不同层次管理者和使用者的会计信息需要,没有将管理会计的有关理论应用于高校内部管理之中;二是对高校内部会计信息报告的内容、载体、形式、要求探讨的较少;三是在满足外部信息使用者需求时主要是满足政府机关与机构预算执行、财政收支等信息的需要,而对满足其他信息使用者的需求方面,缺乏规范性要求;四是没有反映以培养“高级专门人才”为基本目标、业务活动均与提高发展人的体力和智力密切相关的高校的业务特性,没有反映高校会计目标必须服务于高校基本目标要求;五是以所有事业单位会计核算共同目标作为高校的会计核算目标,不利于高校会计信息使用者更好地分析高校履行“受托责任”和承担“社会责任”的情况,进而实现“决策有用”目标。针对高校业务特点的会计核算目标亟需完善。
二、公办高校会计信息使用者的构成及其信息需求
(一)政府机构与部门。政府机构与部门是公办高校会计信息的最大需求者,需要宏观管理和决策相关信息。(1)财政部门。公办高校经费主要来源于财政拨款,财政部门代表国家履行对高校的投资责任,是教育经费的主要拨付者与管理者。所以公办高校会计信息的最主要需要者是财政部门,它们需要财政预算及其执行情况、国有资产保值增值和财政收支等信息,高校会计制度要求编制的资产负债表、收入支出表和财政补助收入支出表三张主要报表,就是为了满足财政部门的信息需求。(2)主管部门。教育主管部门具体实施对高校的管理,其经费的预算与执行、经费拨款与经费项目的审批均与高校直接联系,主管部门是高校会计信息的直接需求者,凡是与高校经济活动相关的会计信息,均需报告其教育主管部门。(3)科技管理部门。高校的任务之一是“发展科学技术”,所以高校科研项目的经费争取、使用、管理、效益评价等方面的会计信息便成为科技管理部门的主要需求信息。(4)国有资产管理部门。高校资产的分类、核算、使用和保值增值等会计信息是资产管理部门重点关注的内容。(5)物价管理与监督部门。高校的收费标准、收费项目必须执行国家收费政策与制度,高校不同专业、不同层次、不同项目的收费标准、收费依据必须经过物价管理与监督部门的审批与监管。(6)税务部门。高校经济活动中涉及的个人所得税、营业税、增值税及有关附加税等信息是税务部门重点关注的会计信息。(7)人事部门。政府人事管理部门负责高校人员编制、工资标准审定、绩效工资总额审批等事项,所以高校教职工人员构成、工资总额、离退休生活费等信息是人事部门关心的重要内容。(8)社会保障部门。高校教职工缴纳“五险一金”的会计信息,必然是社会保障部门关心的内容。(9)审计部门。为了保障高校经济活动合法、合理与有效,审计部门需要对高校进行定期与不定期的全面审计,对领导干部进行经济责任审计和有关专项业务审计等。高校应提供会计信息,以满足审计需要。(10)统计部门。高校经济活动是社会经济活动的重要组成部分,其收入、支出、资产和负债等信息必然与国家宏观的经济活动相关,所以高校的会计信息是统计信息的重要组成内容。
(二)高校内部会计信息需求者。高校会计信息是高校内部决策的重要依据与前提,是高校各项活动的综合反映,高校内部相关部门或人员是会计信息的直接需求者。(1)最高决策机构。目前我国公办高校实行党委领导下的校(院)长负责制,最高决策层为“学校党委会”和“校长办公室”,一是全面需要高校财务状况、事业收支、预算执行情况等会计信息,二是需要:收入分配及福利待遇、奖励和学生权益信息;财务预算方案、决算及其审计结论信息;重要资产处置、重要办学资源配置信息;各类重点建设、重要科学技术文化交流与合作、重大合资合作等项目资金来源与使用信息;预算内大额度资金调动和使用、未列入高校年度预算的追加预算和大额度支出、重大捐赠等会计信息,为其正确决策服务。(2)高层决策者。高校校级领导是高校的高层决策者,一是全面需要高校资产、负债、净资产,收入与支出(费用),财务预算与决算情况信息。二是重点需要自己主管与分管部门、教学院(系)财务预算、项目资金、经费支出进度、成本费用核算等内部管理的会计信息,为管理和控制服务。(3)中层决策者。高校各院系与各职能部门为了完成各自的目标任务,需要高校提供经费支持,他们最关心的是本部门、本院系的包干经费及项目经费的预算及其执行情况。(4)教职工。教职工在履行各自职责的基础上,重点关注的是高校发展情况、工资福利待遇等方面的会计信息。主要包括:工资、津贴、职工福利、社会养老、医疗保险、住房公积金等会计信息。(5)在校学生。学生是高校生存发展的基础与前提,学生的成长与发展同高校密切相关。学生重点关注的是高校的收费标准、教学与科研投入、本专业本学科经费投入、就业资助、助学奖励与资助、生活补助、学生福利等方面的会计信息。
(三)相关的企事业单位。高校作为独立的法人单位,是经济活动的主体。作为与高校有经济往来的另外一方必然要了解有关高校的会计信息。(1)财产物资供应与承建单位。高校在资金的使用过程中需要购置教学科研用仪器设备、建造房屋建筑物、采购图书资料、学生生活用品、后勤服务用品及用具等,需要按照有关规定进行政府采购、招投标等经济活动,对方单位必然要了解高校的资金实力、项目预算、经济合同执行等方面的会计信息。(2)合作单位。高校开展联合办学、校企合作、校校合作、校研结合等经济合作,是高校做强、做大的必经之路,是实现高校发展目标的必然要求;作为合作单位必须要知晓高校的收支和资金情况、合作项目的资金来源与保障机制等会计信息,以便其正确决策。(3)基金委员会。我国许多知名高校都建立有校友会、教育资助会、专项科研项目等基金,其基金的管理使用情况、效益情况,必然是高校各类基金设立人或机构组织关注的会计信息。(4)科研机构、社会服务组织。高校利用教育资源对外开展科学研究、科技服务、委托培养人才、非学历培训等活动,作为合作单位必然需要知道与科技合作相关的资金使用、项目进展等方面的会计信息。
(四)金融机构与组织。高校与金融机构是资金结算关系,金融机构必然是高校会计信息的需求者之一。如:高校资金结算情况;向银行等金融机构借款,需向银行提供财务状况、收入支出、信用评估等会计信息;高校对财产、教职工、学生进行投保,需要向保险公司提供资产状况、教职工收入情况、学生保费等方面的会计信息。
(五)潜在生源及学生家庭。潜在生源是高校的未来,学生家庭是学生选择高校最重要的参与者、决策者和经费提供者,他们必然关心高校涉及学生生活学习方面的会计信息。潜在生源是高校生存与发展的基础,他们需要高校的收费标准、资助奖励政策、高校的经济实力等会计信息,以便于正确地选择学校;学生家庭需要高校收费标准、收费项目、资助标准与奖励办法、教学科研投入、办学实力、国家投资情况等会计信息,便于帮助孩子正确决策。
三、公办高校会计核算目标的载体与形式
会计核算目标的实现,必须通过一定的载体与形式反映会计信息,实现其目标与目的。会计信息使用者的多样化、所需会计信息的差异化,必然形成会计信息载体的多元化。
(一)外部会计信息使用者需要的载体与形式。高校对政府等投资者“受托责任”的履行情况、高校利益相关者的“经济决策”信息、高校“社会责任”的履行情况、高校在“人才发展,科教兴国战略”中的作用与贡献情况等会计信息,是外部会计信息使用者所需要的。所以会计信息必须符合公认的会计准则要求,其载体与形式必须符合高校会计制度――财务会计报告的编报要求,通过会计报表及其附注进行列报与披露。
(二)内部会计信息使用者需要的载体与形式。高校内部会计信息使用者的主要目标是为了实现“决策有用”,因而其会计信息的载体与形式具有多样性:(1)最高决策层及校级决策者。高校最高决策层和校级领导要对高校向外报送的财务会计报告负责。他们需要的会计信息载体:一是会计报表及其附注;二是为了满足高校宏观决策和内部管理需要,会计信息载体可以是专题报告、收入支出账户、项目收支情况、内部成本费用等报告或报表等多种形式。(2)各职能部门及其院系。高校各职能部门与院系具体负责高校某一方面的任务与工作,所以其会计信息的报送形式可以是部门、院系的收入、支出明细账,专项经费收支明细账、预算收支进度表等内部责任报表与报告形式。(3)高校教职工。对于教职工需要的个人收入等方面的会计信息,可以利用学校文件形式、教代会专题报告、网络公示等方式传递给教职工。(4)在校学生。对于学生关心的收费标准与项目、奖励资助规定等会计信息可用管理制度形式下发给学生,并在校内利用宣传栏、校园网等公示给每位学生。
四、完善公办高校会计核算目标的思路与设想
(一)完善高校外部信息使用者会计目标的思路与设想。高校对外会计信息报告的主要载体是财务会计报告,主要由会计报表及会计报表附注组成。
1.完善对外会计报表的思路与设想。根据高校会计制度规定,在编制“资产负债表、收入支出表和财政补助收入支出表”三张报表的基础上,适当增加以下会计报表:3―5年比较资产负债表、比较收入支出表和财政收支表,以反映资产保值增值及高校事业发展情况;收支明细表和财政收支明细表,以反映高校收支构成情况;项目收支明细表,以反映高校专项活动的收支情况;净资产变动构成明细表,以满足高校净资产构成情况的信息需要;重大投资、融资情况明细表,以反映高校投融资基本情况;基本建设投资明细项目报表及资金平衡表,以反映高校基本建设等长期投资情况;专用基金收支明细表,以反映专用基金增减变化情况;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分析表,以反映国家财政预算执行情况;科研经费收支情况明细表,以反映高校科研能力及科技水平实力;教学经费投资明细表,以反映教学经费投资情况;纳税情况明细表,以反映高校纳税情况;学生奖励资助支出明细表,以反映高校执行国家资助政策情况;人员经费支出明细表,以反映高校人员支出构成情况;债权债务往来明细表,以反映高校往来款项结算情况;金融机构借款及利息支出情况明细表,以反映高校借款情况;“三公经费”预算执行情况表,以反映高校执行“八项规定”情况;学生、教职工人员结构情况明细表,以反映高校人员情况;校内独立核算单位收入支出明细表,以反映高校附属单位收支情况;货币资金流量表,以反映高校货币资金的来龙去脉;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折旧、摊销情况明细表,以反映折旧与摊销情况。
2.完善对外会计报表附注的思路与设想。高校会计制度规定:会计报表附注“至少应当披露九项”内容,但披露的具体要求、详细程度没有明确规定;笔者认为对“附注”应参照企业会计准则与制度的相关规定对其披露的内容以表格的方式,将要说明的项目、业务活动、财务状况的金额变化情况、发生时间、所占比重情况进行表达,做到清晰明了、易于理解。根据高校实际,在附注中至少应增加以下信息内容:政府审计、社会审计或者内部审计结论信息;财务会计报告的编制依据与方法信息;财务预算编制方法及预算情况信息;固定资产折旧方法、标准及使用年限信息;无形资产摊销方法、标准、摊销年限信息;重要的科研、教育事业投资情况信息;高校对财务会计报告可靠性、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的承诺信息;高校财务会计分析指标信息。
(二)完善高校内部信息使用者会计目标的思路与设想。高校内部会计信息使用者除高校最高决策层及校级领导、财务部门领导需要全面的会计信息之外,其他信息使用者更关心的是某一方面的会计信息,所以高校财务部门除了按照高校会计制度规定向高校最高决策层提供“财务状况、事业成果、预算执行等有关的会计信息”之外,更应根据其他会计信息的需要,以不同的载体方式提供相应的会计信息:编制内部部门财务预算执行情况表,以反映各部门、各院(系)财务预算执行情况信息;编制项目经费预算执行情况表,以反映教学、科研、基本建设、后勤保障等项目经费执行情况,利用信息化校园载体传递给相关人员;编制校内教育、教学成本费用明细表,以满足校内成本核算需要;利用专题报告和文件等方式将专项的财务预决算信息提供给使用者;以公示或制度规定将有关学生收费项目、标准、资助奖励信息提供给学生;以教代会、工会会议等形式将有关教职工关心的工资福利等信息提供给教职工。
总之,对内提供会计信息形式、载体和时间应根据一事一策,满足及时性和决策有用性要求,将管理会计方法应用于实现内部会计目标之中。
(三)强化高校社会责任、发展科学技术会计目标思路与设想。高校会计核算目标,必须满足相关方面对高校开展社会服务、发展科学技术的信息需要,笔者认为应从以下几方面提供信息:(1)高校基本情况。高校投资主体、法人代表、开办资金、事业法人证书编号等合法性信息;高校培养目标、专业设置、办学层次、办学规模、办学宗旨、教育形式、决策形式与组织机构等信息;地理位置、占地面积、资产总额、实验及教学科研设备价值、图书馆藏、师资力量、师生比例、对外交流等信息。(2)高校对社会贡献信息。参与国家、省市重点科研项目、重点工程情况、科研论文、科研项目数量与质量层次、名牌专业、优势学科、学术带头人、学生就业率及优秀毕业生情况。(3)高校纳税及解决就业信息。高校缴纳各种税费明细情况,安排临时工人员及支付工资、缴纳社会保险基金情况,高校参与社会支教、科技下乡,承担义务培训、教学情况,高校对当地消费贡献情况等。(4)社会对高校的评价信息。高校综合排名、社会评价、高校所获奖励与荣誉等信息。
总之,随着高校改革的不断深入、财政改革与管理的精细化要求不断提高,高校会计信息使用者对会计信息的要求越来越高,需要高校提供质量更高、时效性更强、反映受托责任、符合决策需要,明确高校社会责任的会计信息。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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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文摘要】新世纪新阶段实现我国国防经济又好又快地发展,关键在于不断深化国防经济制度创新。文章从完善宏观调控制度、健全运行机制以及完善相关法律法规体系等方面探讨了新时期深化我国国防经济制度创新的主要措施。
中国国防经济60年来深刻的制度变迁实践为我们继续推进国防经济制度创新提供了丰富的经验和有益的启示,为切实消除不利于国防经济制度创新的诸多制度缺陷,更好地推动国防经济军民融合式发展,新世纪新阶段的国防经济制度创新应采取以下主要措施。
一、进一步完善宏观调控制度
国防经济制度创新事关国家安全和经济建设与发展全局,涉及各有关部门的职能和利益的调整,需要国家从宏观上进行管理和协调,因此必须进一步完善国家相关的宏观调控制度。
1、完善指导性的计划制度。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和日益发展,我国国防经济制度创新的市场化取向也日益明确。但是,市场不是万能的,“即使市场机制是完全地发挥作用,也解决不了全部问题。”而国家利益的刚性又使国防经济运行带有其自身的特殊性,因此离不开国家计划的宏观指导,在坚持市场化的制度创新取向时,必须进一步完善国家指导性的计划制度。
针对现有计划制度存在的一些问题和缺陷,在市场化的制度创新进程中,必须进一步深化计划制度改革,从总体上探索、建立适应市场经济体制的以国家指导性计划为主的计划制度模式。要在充分考虑市场对资源配置起基础性作用的前提下,通过制订国防经济发展战略和中长期规划计划来推动制度创新顺利进行。今后一段时间,在促进国防经济军民融合发展的制度创新进程中,完善指导性的计划制度需要尽快建立以下支持系统:一是科学的宏观调控计划目标系统;二是强力有效的发展战略和政策研究系统;三是计划的决策、审议、咨询与评估系统;四是现代化的经济预测和信息系统;五是重要商品、物资的采购、储存与调节系统等。
2、完善多元化的投资制度。进入新世纪新阶段以来,随着国家相关法律政策文件的出台并实施,我国国防经济领域多元化的投资制度已初步形成,大量的非政府财政资金不断进入国防市场,通过发行股票、债券等融资的渠道也不断得到拓展,但同时也存在着诸多问题和缺陷,必须进一步完善。
第一,要进一步改进政府对国防经济的投资管理方式,确立相关企业的投资主体地位。建立国家投资的保全制度,加强投资和项目监管,强化各方面、各环节的政府投资项目责任。政府对国防经济的投资,可采取直接投资、资本金注入、投资补助、贴息等多种方式,同时积极探索采用代建、租赁、借用、补偿和调配等新的投资方式。
第二,综合考虑国家安全和引入社会资本的现实要求,积极引入非政府性的社会资本,切实推进国防领域投资主体的多元化。政府和军队等有关部门应加大政策性引导和资投入,可采用事后补偿等办法,鼓励相关主体尤其是民营企业自筹资金进行前期研发,缓解资金紧张等问题。同时加强调控手段的运用,通过对国防经济发展的中长期规划和研究,合理、科学地确定国防经济投资发展战略目标,引导相关投资主体进行科学、理性的投资决策。
第三,加快培育国防投资领域的市场机制,充分发挥市场机制的调节作用。一是深化现有军工企业改革,使之真正成为市场投资主体;二是大力发展投资市场化的投资中介体系,鼓励建立并完善独立于政府部门之外的咨询、信息、资产项目评估、预决算审计验证、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等规范的投资中介机构;三是积极发展资本市场,鼓励有条件的军工企业以适当的形式整体上市,适度增大企业债券的发行规模,积极探索和采用国际上通行的新型投融资方式。
3、完善相关财税金融制度。在历史上,国家有关财税、金融机构采取各种有力措施,加大对国防经济尤其是国防科技工业的资助和扶持力度,极大地促进了我国国防经济的快速发展。但在国防经济军民融合发展的新时期,现有财税金融制度离保障军民融合发展的要求还有一定差距,需要不断进行改进和完善。
首先,要对承担国防任务的有关企业和投资主体一视同仁,建立规范、公平的财政、税收支持、服务体系。从财政、税收上鼓励和支持相关企业开放具有军民两用或通用价值的新产品、新工艺和新技术,加大企业研发投入的税前扣除等激励政策的力度,实施促进高新技术企业进入国防领域发展的财政支持和税收优惠政策。对研发、生产、引进先进科研仪器和设备的企业给予必要的税收减免政策等。
其次,建立和完善投资机制,形成多层次的资本市场体系,为国防经济军民融合发展的制度创新营造更加有利的金融政策环境。逐步建立军民两用高新技术产权交易市场,积极探索以政府财政资金为引导,政策性金融、商业性金融资金投入为主的方式,采取多种措施,促进更多资本进入国防市场。同时建立健全鼓励中小企业技术创新的知识产权信用担保制度,为进入国防领域的中小企业融资创造良好条件。
二、进一步完善具体、有效的国防经济运行机制
国防经济制度创新的顺利进行和最终成功,离不开健全、成熟的运行机制。新世纪新阶段,推进国防经济军民融合发展的制度创新,需要不断完善以下运行机制。
第一,完善竞争机制。一是形成民用企业进入国防科技工业领域的准入与退出制度。要由政府主管部门统一管理军品市场的准入与认证,把符合法定条件、具备一定实力的民营企业特别是民用高技术企业广泛吸纳进来,与军工企业一道参与国防科技工业建设,形成合作竞争的良好局面。同时,要对进入军品市场的单位和任务承制单位进行动态管理,形成灵活有序的准入与退出机制。二是建立有利于军民融合的标准制度。可借鉴、参照发达国家推进军民融合的一些成功做法和有益经验,一方面加快建立国家标准、军用标准和行业标准协调互补的标准体系,凡是民用标准能够满足军事要求的尽量直接采用,不再单独制订军用标准,在确保武器装备作战使用性能的前提下,积极采用符合军用要求的民用标准,对那些低于民用标准或能用民用标准代替的军用标准,明确采用民用标准;另一方面要定期对各种已经失去先进型的军用标准进行修改,并使之制度化。
第二,完善激励机制。一是充分发挥政府投资的引导作用,通过财政直接投入、税收优惠、金融扶持等多种方式,鼓励和支持民营企业进入国防科技工业领域参与建设和研发;通过设立民用高技术提升国防基础能力的专项资金,鼓励吸纳、引进民用高技术和相关能力。二是鼓励、支持科技创新和技术发明,切实加大知识产权保护力度,打消民用高技术企业进入国防科技工业领域的顾虑。对于企业自行投资产生的技术成果和研制生产的武器装备和建设设备,其知识产权归企业所有,成果转让时应缴纳知识产权转让费或培训费;鼓励研发单位和生产企业进行强强联合,共同分享知识产权和由此带来的产业化收益。
第三,完善评价机制。要建立有利于推进军民融合的信息服务和综合评价体系,全面评估并动态跟踪民营企业进入国防科技工业领域的相关情况和动向,改善服务质量,提高管理水平。一是建立并逐步完善分级别的军品需求信息制度,建设开通政府主管的军品市场网站,搭建适合民用企业发展特点的信息交流和共享平台。及时定向相关政策法规、武器装备科研生产许可目录、社会投资领域指导目录等信息,指导民用企业加强与军工科研生产单位的信息沟通,为民用企业提供了解军品市场进入政策和程序的低成本渠道,解决因信息不对称造成的种种障碍与问题。二是建立军品市场信息统计、补充、完善制度,建立真实、完整的信息数据库,并适时进行补充、完善,为军品市场的经济分析提供最直接的参考基础,成为有关政策制度形成的有力支撑。
第四,完善监督机制。一是加强对引进民用企业的主管部门和相关程序的监督,强化相关部门的法律责任,建立责任追究制度。严格按照军品任务招投标制度的要求,分别制订相应的监督管理办法,最大限度地杜绝寻租等腐败现象滋生。二是加强对程度军品科研生产任务单位的监督管理,根据国家保密规定和相关行业的特殊要求,建立军工科研生产资格审查、资质认证制度和能进能出的准入退出机制,并对承担军品科研生产任务的相关企业进行诚信跟踪和管理,切实把好民用企业的进入关。
三、进一步完善法律法规体系
从一定意义上来说,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就是一种法制经济,一切经济活动和经济行为都要受一定法律法规的约束与规范,严格按照法律程序进行。因此,在推进国防经济军民融合发展的制度创新过程中,必须进一步完善相关法律法规,建立健全促进军民融合的法律法规体系。
1、国防科技工业和装备采购方面。首先要制订、颁布一系列有利于军民融合的法律法规。主要包括:《国防科技工业投资法》(规范投资主体及其行为,确立投资市场的交易规则和竞争规则,明确各层次投资主体的经济权益和责任风险,以及执法部门的权力和责任等;将承担国防任务的非公有制企业包括民营企业、上市公司、合资企业等纳入投资计划等)、《军品信息管理办法》(重点规范军品信息的范围、军品信息的收集和管理渠道、军品信息的权限等)、《国防科技知识产权管理办法》(规范国防科技成果产权的属性、管理权限与职责等,明确在国防科技知识产权形成过程中国家、集体、个人等之间的权属关系),等等。其次要对有关法律法规进行及时修订和完善,如要完善《合同法》中对军品合同的具体规定、修订有关军品税收政策,对承担国防任务的企业包括军工企业、民营企业等一视同仁等。此外,要对一些已经过时、明显不符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要求或总体上已不适应当前军民融合发展需要甚至相抵触的法律或法律条款进行废止。
2、国民经济动员方面。一是要加快国民经济动员基本法的立法步伐。国家应依据《宪法》、《国防法》等有关法规,尽快制定出台《国民经济动员法》,确立国民经济动员的基本方针原则、基本任务、动员体制、主要内容、工作程序、奖惩办法等,明确把应对各类突发公共事件和自然灾害纳入国民经济动员范畴。这样,既利用国民经济动员机制为国家经济社会发展服务,又通过抢险救灾等非战争行动的实践拉动国民经济动员应战工作的发展;同时,在制定、修订其他法律法规时,应充分考虑国民经济动员需要,尽可能地融入国防条款,赋予其国防功能。国家有关部门根据基本法规,逐步制定和完善民用运力、军民通用装备物资征用补偿等配套法规,特别是对民营企业、行业部门如何履行国防义务做出明确规定。二是要加强地方性法规的配套衔接。各级地方人大、政府要紧密结合本地区实际,逐步制定完善配套的地方性法规和行政规章,通过法律法规的形式和程序,把党和政府关于国民经济动员的政策指示上升为国家意志,把基层的成功经验用法规的形式固定下来,把解决问题的有效手段用法规的形式体现出来,使之与基层实际相结合、与动员需求相衔接、与国家基本法相配套、与其他法律相补充,形成依法动员的法律法规体系。
3、军队后勤保障方面。当前主要是应尽快出台规范军队后勤保障社会化方面的法律法规,“可设想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防法》的统领下出台《军队后勤保障社会化法》,与即将出台的《国民经济动员法》和修订后的《中国后勤条例》配套运作,共同作为统揽地方供应商和军队行为的军队后勤保障社会化基本法律体系。”建立健全军队后勤保障社会化的运行机制、合同管理、纠纷调解与仲裁等规范体系。同时,对《后勤条例》进行及时修订,使其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相适应,与军队后勤保障社会化的发展方向相适应。
参考文献
一、密西根大学与上海交通大学科研经费规模和增长趋势
(一)两校科研经费规模
根据美国国家科学基金会(National Science Foundation,NSF)统计,密西根大学连续三年从联邦政府获得研究经费位居全美大学前三位[1],反映了密西根大学极强的科研活跃度;近五年,密西根大学科研经费占该校年度总经费的比例一直占三分之一强[2],从一个侧面反映了其研究型大学的显著特征。与密西根大学类似,上海交通大学近五年获得的科研经费一直居中国高校前四位,占学校收入比重也接近三分之一[3] (见表1)。通过比较我们可以看出,两校科研在各自学校均占有举足轻重的地位,是学校收入的主要来源,也在一定程度上体现了其在本国高校中的实力和地位。表12008-2012密西根大学与上海交通大学科研经费整体情况比较年份学校密西根大学科研经费总额
(亿美元)经费在美国
大学名次占年度总经费
比例(%)上海交通大学[3]科研经费总额
(亿人民币)经费在中国
大学名次占年度总经费
比例(%)2008876[4]2-313%105642993%20091017[5]2-367%12404305%20101139[6]23381%16464355%20111237[7]43389%16544247%20121274[8]43390%20544290%注:密西根大学科研经费总额含联邦政府资助、非联邦政府资助以及密西根大学资助,上表中经费排名是其获得美国联邦政府资助的金额的排名,密西根大学年度总经费不含医学系统收入。
(二)两校科研经费增长趋势分析
近十年来,密西根大学科研经费获得稳步增长,由2003年度749亿美元增加至2012年度1274亿美元,增长近一倍[8]3-4。相比较密西根大学,上海交通大学科研经费增长速度更为迅速,由2003年066亿美元增至2012年325亿美元,增加近五倍[3](如图1)。两校比较我们可以看出:密西根大学和上海交通大学科研经费逐年均在稳步增长,但上海交通大学增长更为迅速,这可能与中国政府近年来加大对科技投入有关;上海交通大学科研经费近年来尽管有很快增长,但换算成美元,与密西根大学仍有相当大的差距。通过图1可以看出,到2012年,上海交通大学科研经费仅是密西根大学的四分之一,但值得注意的是,这种差距正在逐步缩小,由十年前的十多倍,逐步缩减到现在四倍之内,这从一个侧面说明,我国研究型大学在追赶世界一流大学的进程中,在办学投入、基础设施等可比的硬指标上正在逐步缩小,但要真正赶上,仍然任重而道远。
注:上海交通大学科研经费换算成美元是依据当年汇率中间价算出;单位:亿美元。
图12003-2012年密西根大学与上海交通大学科研经费增长趋势
胡勇军赵文华:中美研究型大学科研经费管理的比较研究
二、密西根大学与上海交通大学科研经费来源结构
密西根大学作为美国科研经费名列前茅的公立大学,其经费来源绝大部分属于联邦政府拨款。以2008-2012年为例,密西根大学从联邦政府获得的科研经费始终占总科研经费的60%以上,而从企业(非联邦政府)等获得经费占总科研经费比例在10%以下,而且还有逐步降低的趋势[8]3。与密西根大学类似,上海交通大学从政府部门获得的科研经费占总科研经费的比例也很高,而且近年来比例进一步加大,从2009年开始,始终在60%以上[3];与密西根不同的是,上海交通大学横向科研经费(非政府支持)在总经费中的比例要明显高于密西根大学,这说明上海交通大学与企业合作开展科研比较活跃(见图2)。比较两校科研经费来源,我们可以看出,密西根大学和上海交通大学同作为本国顶尖公立大学,其科研经费的渠道最主要是政府,这充分说明公立大学的进步与发展与所在国家的支持密不可分,公立大学所开展的科学研究主要是在围绕本国重视和引导的方向进行。
注:密西根大学将科研经费来源主要归为联邦政府、非联邦政府和学校资助三类;上海交通大学将科研经费来源主要归为纵向(政府支持)和横向(非政府支持)两类。为便于比较,本图仅将密西根大学联邦政府和非联邦政府经费分别与上海交通大学纵向和横向经费进行比较。
图22008-2012年密西根大学与上海交通大学科研经费来源
密西根大学科研经费来源中,绝大部分是来自联邦政府部门。如表2所示,2008-2012年五年间,密西根大学获得联邦政府资助份额从大到小的依次是:国立卫生研究院(National Institutes of Health, NIH)、国家科学基金会(National Science Foundation,NSF)、国防部(Department of Defense,DOD)、能源部(Energy)等,特别突出的是,国立卫生研究院在联邦政府部门的资助的份额中占了绝对比例,近五年每年都占近70%,这一方面说明密西根大学在生命医学学科方面具有很强的竞争力,另一方面也说明美国联邦政府对生命医学学科研究的重视。事实上,通过分析联邦政府对大学的科研资助的种类,生命医学长期以来都是联邦政府资助最大的类别[9]。密西根大学充分体现了美国大学医学院的增值效应。此外,密西根大学近五年还在国家科学基金会和国防部各获得占联邦政府经费10%左右的资助,从能源部获得约5%的资助,其他从航天航空局 、交通部、教育部等其他部委共获得约5%的资助。
三、密西根大学与上海交通大学科研经费管理比较
(一)科研经费拨款体制比较
美国联邦政府是美国大学科研经费投入的最大主体,在拨款体制上,将大学作为全成本核算单位,不仅资助大学科研项目发生的实际费用,而且还支付大学因承担科研项目而导致的设施和管理成本,前者称之为“直接成本”,后者称之为“间接成本”。为从法律上明确科研经费成本分担机制,美国联邦行政管理和预算局(Office of Management and Budget,OMB)制定并的A-21通告(Circulars A-21),在其首章节“目的与范围”中规定,由大学与代表联邦政府的机构谈判确定大学的间接成本比率,这种比率为所有联邦机构所接受,也是适用于高校的所有联邦资助科研项目[11]。密西根大学每三年与美国卫生与人类服务部进行一次谈判,谈判确定的科研经费间接费比率,不但对所有联邦政府资助的项目都适用,对所有非联邦政府资助的项目同样适用,近五年,密西根大学间接费比率一直在55%左右[12],很好地补偿了学校因承担科研活动所发生的各类成本。
相比较密西根大学,上海交通大学被政府认定为全额拨款单位,在科研经费预算中对学校的管理费和人员费加以严格限定,如表4所示,上海交通大学获得的国家自然基金委经费中收取的间接管理费占科研资助总金额的比例不超过5%,教育部不超过10%[13]。尽管2011年9月,财政部、科技部调整了国家科技计划和公益性行业科研专项经费管理办法,按照分段超额累退比例法计算并实行总额控制,将间接管理费提高到20%左右,但仍低于密西根大学的比率,而且仅是针对科技部的项目。有研究表明,由于我国高校办社会的现状及管理机构的庞大, 高校科研间接成本率远高于美英等高校[14]。由于间接费用比率过低,学校提取的科研管理经费远远不能补偿学校因科研项目所产生的水、电、房屋的支出和人工管理成本,导致学校陷入承担纵向科研项目越多财务负担越重的怪圈。此外,我国高校科研由于归口不同部门管理,其间接费比率的设定没有统一的标准,高校需要对不同部门的科研经费采取不同的换算比率,也无形中增加了管理成本。表4密西根大学与上海交通大学间接费比率比较(2012年)密西根大学主要资助机构间接费比率上海交通大学主要资助机构间接费比率国立卫生研究院55%科技部≤20%国家科学基金会55%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5%能源部55%教育部≤10%国防部55%国防部门5%-13%非联邦资助55%横向项目≤15%
通过两校拨款体制我们不难看出:第一,中美两国对大学的认定性质不同。美国联邦政府将密西根大学作为全成本核算单位,对其因承担科研项目导致的各种成本给予了合理补偿;中国政府将上海交通大学作为全额拨款单位,在科研经费预算中未充分考虑学校承担科研项目的间接成本,导致学校承担纵向科研项目越多,学校财务负担越重。第二,中美两国对大学间接管理费确定方式不同。美国联邦政府对单个高校实施统一的间接管理费比率,其间接费比率是由密西根大学与联邦政府部门谈判确定,最终确定的比率对联邦政府所有科研项目适用;中国提供科研经费的各部委均有自己设定的科研经费间接费比率,比率的确定不会与某个高校单独商议,而是以科研项目“规定”的形式予以确认,而且对所有承担该类项目的高校适用,由于资助科研项目的政府部门众多,高校需要花费大量的人力物力去统计不同政府部门的科研经费间接管理费。
(二)科研经费管理理念与政策比较
密西根大学的教师在从事科学基金项目时,是将“人”的作用放在第一位,将“物”的作用放在第二位。美国联邦政府各部门对大学的资助有几个显著特点,除了前文所述的对大学间接管理成本的充分补偿,另外在预算中人员经费没有硬性比例限制,根据美国联邦行政管理和预算局的A-21通告,密西根大学科研经费直接成本不但包括研究生学费,还包括了聘用人员、博士后和教师的工资,对于大学全职教师而言,要求其从科研项目中领取的劳务费加上其工资不能超过其12个月的工资总额[15]。密西根大学规定,教师在申请联邦政府项目时,可以根据实际需要列支预算,教师可以从科研经费中支取工资,但是对教授科研提成封顶[16],这样教师不必热衷申报科研项目,大部分时间可以用来潜心科研和教学。这样的特点在科研经费预算上也能够体现出来,如表5所示,密西根大学科研与资助项目管理办公室网站提供了一个申请科研项目的预算模板[17],从中我们可以看出,一个约10万美元的科研项目,用于薪资和福利占总经费比例达到623%,设备费仅占28%,差旅费则更低,仅占13%,另外间接成本占了33%。
中国各部门制定的科研经费管理规定也有共同的特点,除了间接管理费比例过低,另外一个突出的特点是对人员费支出范围进行限制,只允许支付研究生和外聘人员的劳务费, 在职研究人员的工资均不允许从科研经费列支;而且人员经费占项目经费的比例一般被控制在5%-15% 。由于人员费和间接管理费有严格限制,剩下绝大部分比例的科研经费只能用于购买设备和出差旅行。如表5所示,上海交通大学的科研人员申报一个60万人民币的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占总经费最大比例的科目是含有设备费和差旅费的研究经费,约占65%,而用于支付研究生、博士生培养的劳务费用仅占15%[18],说明中国的科研经费重“物”轻 “人”的特征。另一个引起各方关注的现象是,中国教师的工资结构是“基本工资+津贴+绩效工资”,基本工资相对较低,教师收入很大程度上靠绩效工资的增长来提高收入水平,对高校教师而言,争取更多的科研项目,就意味着能够增加自己更多的收入。在上海交通大学,因为国家没有统一的相关规定,教师申报科研项目的次数不受限制,横向科研项目还可以将部分科研经费作为科研绩效发放,学校对教师个人总收入也没有封顶限制,导致教师申报科研项目积极性很高。表5密西根大学与上海交通大学科研项目适用范围比较密西根大学项 目预算(美元)所占比例上海交通大学项 目预 算(人民币)所占比例人员费(薪资与福利)
44,600
623%
人员费(劳务费,按最
高15%计算)90,000
15%
设备费2,00028%
设备费、差旅费等(研
究经费)390,00065%差旅费92513%其他成本(材料费等)
400
05%
其他成本(国际合作交
流费,按最高15%计算)90,000
15%
间接成本
23,651
330%
间接成本(管理费,按
最高5%计算)30,000
5%
总经费71,576600,000注:上海交通大学劳务费只能用于直接参加项目研究的研究生、博士后人员的劳务费用。不能用于加班补贴、劳务补助、临时聘用人员和固定人员的工资等。
比较两校科研经费使用范围,我们可知:第一,中美两国对科研经费与教师收入关联的政策不同。密西根大学教师实现年薪制,可以用科研收入来补足三个月收入,但教授科研提成收入封顶,教授可以保证足够的时间做科研、教书育人。在上海交通大学,科研经费不能用于补充在职教师个人收入,加之教师基本工资和津贴较低,导致教师把科研经费的绩效补充来作为收入重要来源,而且经费越多收入越多,对教师潜心科研和安心教学都产生一定影响。第二,中美两国对科研经费允许使用的范围不同。密西根大学的经费很大部分用来资助学生、博士后和专职科研人员,并补偿了教师的收入,科研经费的使用既出了成果又培养了创新人才;上海交通大学用于人员身上的科研经费非常有限,不能负担学生、博士后和专职科研人员的支出,不利于人才队伍的培养。
(三)科研项目管理比较
美国联邦政府对高校科研经费投入的主要分配方式是自由竞争。国家并没有设立一个统一的全国性的科研领导机构,而是将科研的管理权分散到联邦的各个职能部门[19]。密西根大学每年通过自由竞争的方式从联邦政府获得科研经费数额巨大,在全美高校居于前列,这一方面说明密西根大学的科研实力,另一方面也给密西根大学科研项目管理带来很大压力。目前密西根大学有一支人数众多的行政管理队伍和服务支撑性队伍。2012 年1 月1 日,密西根大学将其科研管理机构的名称由原来的“科研开发与管理处(the Division of Research Development and Administration )”改为“科研与资助项目管理办公室(the Office of Research and Sponsored Projects )”[20],更加突出科研管理机构的服务性质。密西根大学项目来源众多,但相对集中,通过分析密西根大学近年来的科研年报,我们可以看出,密西根大学每年从30多个政府部门获得科研经费资助,但国立卫生研究院、国家科学基金会和国防部三家占了联邦政府经费的近95%,而且管理环节相对简单,有统一的管理规章。美国联邦行政管理和预算局的A-21通告详细规定了大学在承担联邦政府资助的科研项目时应该遵从的会计准则,该机构颁布的A-100通告则对高等教育机构接受联邦政府资助做出了统一的管理要求。因此,密西根大学尽管承担了来源众多的科研项目,但是在管理上相对简单,而且美国联邦政府的科研项目结题,一般不开结题验收评审会或鉴定会,也没有专门针对经费的财务验收,而是要求项目承担者向资助方提交财务报告和项目绩效报告,以此作为项目完成的标志,项目执行过程中,提交报告的频率一般一季度一次,最少一年一次[21]。在项目预决算管理方面,美国联邦行政管理和预算局A-110通告专门有一章预算的调整与修订,对高校承担的联邦政府项目调整预算有严格规定,项目承担单位不能自行调整项目预算,必须事先得到项目资助单位同意方能进行,但美国联邦行政管理和预算局A-110通告只是针对一些重大调整事项,对一些过细的项目调整,没有特别明确的要求,项目执行者可以根据实际进行调整。
与美国类似,中国也没有一个统一全国性的科研领导机构,科研经费的分配也是采取自由竞争的形式,上海交通大学每年获得科研经费绝大多数是采取竞争性方式获取。在项目来源方面,提供科研项目的政府部门众多,较为分散,据统计,2012年上海交通大学纵向科研经费来源达40多种,即便是科研经费来源集中的科技部、自然科学基金委和教育部,其内部也细分了若干种项目类别。如科技部针对高校的项目,就包括973计划、国家科技支撑计划、863计划、公益性行业专项、民口科技重大专项、国际科技合作、科技创新基地建设计划、创新人才推进等10余类;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包括面上项目、重点项目、重大项目、重大研究计划、青年科学基金、杰出青年基金、创新群体、国际合作、科研仪器设备研制专项等10余类。在项目管理上,环节众多且不统一。据统计,上海交通大学纵向课题从指南建议到结题要填报8份以上报告,且不同口径课题的填报要求不同,使得一线教师四分之一到三分之一的日常时间用于应付各种项目管理和项目检查。在预决算方面,根据国家有关规定,上海交通大学预算制度过于僵硬,条目规定过细、预算调整困难,另外,还普遍存在到款较晚的情况,部分项目验收后余额到款,验收前的决算要按全额做。
表6密西根大学与上海交通大学科研项目管理比较学校项目争取项目来源管理环节预决算管理密西根大学自由竞争种类多但相对集中环节简单、统一 预算调整严格,但有一定自主权上海交通大学自由竞争种类多但相对分散环节多且不统一 条目过细,调整预算困难
比较两校的项目管理,可以看出,第一,中美两国大学科研项目争取方式基本相同。密西根大学和上海交通大学获得的政府资助的科研项目,绝大部分均是通过自由竞争的形式获取;第二,中美两国科研项目来源种类有差别。在项目来源上,密西根大学来源种类多,但相对集中,上海交通大学经费来源多,但较为分散,教师要将更多的精力用于项目申报;第三,中美两国科研项目管理方式不一样。在管理环节上,密西根大学根据联邦政府统一的法规进行管理,环节相对简单;上海交通大学项目管理环节多且不统一,使得一线教师疲于用于应付各种项目管理和项目检查;第四,中美两国科研项目预算管理存在差别。在预算管理方面,密西根大学和上海交通大学根据各自国家的规定,均有严格的预算管理程序,但上海交通大学预算条目过细,调整困难,密西根大学有一定的自主权。
四、主要结论与启示
密西根大学和上海交通大学是美中两国具有重大影响的顶尖公立大学,两校在拨款 体制、经费使用和项目管理等方面比较大的差别,虽然存在国情和发展阶段的差异,但密西根大学在科研经费管理方面的一些理念和举措,对我们有很多启示意义。
(一)增加对大学科研间接费拨付比例
美国研究型大学科研项目采用全成本核算机制,承认大学在承担国家科研项目中存在间接成本,我国研究型大学间接费比例过低,造成科研项目越多学校支付成本越高的怪圈,因此,建议根据大学承担的国家科研项目经费数,另外核拨一定比例科研间接费补贴,改善学校的科研成本的分摊机制。
(二)适当提高人员费比例
美国研究型大学在科研项目中,将人的作用放在第一位,因此,科研经费中大部分经费用于支付人才培养和人员薪资;我国研究型大学的科研项目重“物”不重“人”,科研经费大部分限定为设备费用,人员费支出比例低。建议在保证科研业务费的前提下,适当提高人员费比重,降低设备在科研经费中的比例,可将人员费用于支付研究生培养费、科研教师和专职科研人员聘用费。
(三)适度下放项目管理权
美国政府对研究型大学项目管理环节简单,对大学承担项目给予充分信任;我国研究型大学项目管理环节繁琐,科研人员很大精力用于对付项目检查和验收。因此建议简化科研项目的管理环节,将项目管理权下放给学校科研管理机构,减少不必要的管理环节。
(四)提高预算调整自主权
中美研究型大学对科研经费预算管理都很严格,但美国研究型大学在调整预算方面由一定自主权,中国研究型大学自主调整能力有限,因此建议研究制定符合创新活动规律的科研项目预决算制度,调整科研项目预算框架,预算条目不宜过细,采用更加灵活的预算调整机制,给予学校一定的调整自主权。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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