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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分红”的联合税负及联合税负率的分析
公司若用“分红”的方式回报在职自然人股东,就要按20%的税率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又因这笔“分红”是在企业所得税税后列支的,这20%的个税就属于税后税,造成了企业所得税和个人所得税的重复纳税(如图1)。为了方便讨论,我们首先假定:“分红”是指公司用税后利润给股东进行分配,我们所讨论的都是现金的分配;分红账面数是指没有扣除个人所得税的“分红”,分红净额是指扣除个人所得税后的“分红”余额;税前分红数是指依据企业所得税税后的分红账面数,倒算出的企业所得税税前的金额。
1.“分红”案例讨论
我们首先用具体的数字来探讨“分红”的联合税负和联合税负率。案例如下:
老李为某公司在职自然人股东,该公司企业所得税税率为25%。老李从公司取得“分红”,扣除个人所得税后,拿到手的分红净额为12元,按20%的个人所得税税率倒算,公司给老李分红的账面数为15元[12÷(1-20%)],差额为扣除的个人所得税税款3元(15×20%=3)。
因“分红”是在企业所得税税后列支,按25%的企业所得税税率倒推,这15元的分红账面数就推为税前分红数20元[15÷(1-25%)]。由此看出,老李取得的12元分红净额,公司要承担5元(20-15)的企业所得税。
以“分红”方式奖励老李12元,公司需要承担的联合税负为8元(个人所得税3元+企业所得税5元)。公司的联合税负率为2/3(8÷12)。
2.“分红”联合税负的通用公式
由于企业所得税主要有25%和20%两档税率,自然人股东的“分红”数额又高低不同,一个个计算公司因“分红”而承担的联合税负比较麻烦,我们就推导并验证“分红”联合税负及联合税负率的通用公式,来解决这个问题。
相关变量用字母表示如下:分红账面数和税前分红数分别用 和 表示;个人所得税税率和企业所得税税率分别用r和R表示,个人所得税税额和企业所得税税额分别用F(r)和F(R)表示;联合税负用F(Y)表示。同时假设:分红净额为Y元。
根据图1,“分红”的联合税负率公式构建过程如下:由确定的分红净额倒推出分红账面数,再由分红账面数倒推出税前分红数。最后根据税前分红数与分红账面数分别计算出相应的企业所得税和个人所得税。
(1)个人所得税
公司给一个在职自然人股东支付Y元的分红净额,依据20%的个人所得税税率,倒算出公司回报该自然人股东的分红账面数为:
分红账面数=分红净额÷(1-20%) (1)
这其中包括了公司必须按20%的税率代扣代缴的个人所得税:
个人所得税=分红账面数×20%
通过代入公式(1),个人所得税的公式表达,即为:
(2)
(2)企业所得税
股东拿到的税后所得为Y元,公司所要为之承担的总成本(联合税负+人力成本),不但要从分红净额,倒推出分红账面数,还要依据分红账面数,倒推出税前分红数,这个税前分红数,就是公司为分红净额Y元所承担的总成本,计算公式为:
税前分红数(总成本)=分红账面数÷(1-企业所得税税率) (3)
这其中包括了公司交纳的企业所得税:
企业所得税=税前分红数×企业所得税税率
结合公式(3),企业所得税用公式表达,即为:
(4)
(3)联合税负及联合税负率
综上所述,公司为了让自然人股东能够拿到分红净额Y元,要承担的联合税负为:
联合税负=个人所得税+企业所得税
结合公式(2)和(4),联合税负用公式表示,即为:
(5)
由此推出公司的联合税负率为:
联合税负率=联合税负÷分红净额
结合公式(5),联合税负用公式表示,即为:
(6)
二、“年终奖”的联合税负及联合税负率的分析
“年终奖”与“分红”的不同之处在于两点:
一是“年终奖”的发放数额有限制,如果不超标,公司可将“年终奖”视同工资薪金对待,依据税法的规定,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
二是所适用的工资薪金的个人所得税税率是累进制的,从5%到45%,各档税率所带来的纳税成本存在差异。
为了方便讨论,首先假定:“年终奖”是指公司在年末一次性支付给员工的奖金,我们所讨论的奖金为现金;年终奖账面数是指没有扣除个人所得税的“年终奖”;年终奖净额是指扣除了个人所得税的“年终奖”。其流程如图2所示:
1.“年终奖”案例讨论
老张是某公司在职自然人股东,该公司平均工资为2000元,企业所得税税率为25%。12月份老张拿到扣完个人所得税后的年终奖净额13525元,他当月的账面工资额为2000元。
根据年终奖净额13525元,对照个人所得税税率表(500<[年终奖账面数-(工资起征点-工资扣除基数)]÷12≤2000,查到老张当月适用10%的个人所得税税率。我们依据下列公式:
13525=年终奖账面数-{[年终奖账面数-(2000-2000)]×10%-25}
得到老张拿到的年终奖账面数15000元,其中1475元(15000-13525)是公司代扣代缴的个人所得税。
假设国家规定(相关限制政策尚未出台,但肯定会有限制):公司给自然人股东的年终奖账面数大于公司平均工资的5倍时,超出的部分不允许税前扣除。因此老张有5000元超标(超标部分的“年终奖”=年终奖账面数-公司平均工资×5)。按25%的企业所得税税率计算,公司就要为超标部分承担1250元(5000×25%)的企业所得税。
综合考虑个人所得税和企业所得税,老张领到的13525元的年终奖净额,公司要承担的联合税负为2725元(1475+1250),联合税负率约为20%(2725÷13525)。
通过上述计算,可以肯定:公司给老张发放的年终奖净额(在个人所得税税率适用10%、企业所得税税率为25%、超标5000元的前提条件下),比给他相同数额的分红净额划算,因为在这个条件下,“年终奖”的联合税负率小于“分红”的联合税负率2/3。
如果公司给老张发放的年终奖账面数不是15000元,而是150000元,那么,加上他当月的工资,其适用的个人所得税税率就会大大提高;又如果公司发放给老张的年终奖账面数的超标部分不是5000元,而是50000元,甚至是500000元,那么,必须在企业所得税税后列支的部分就会大幅度增加,公司“年终奖”的联合税负率就不一定比“分红”的联合税负率低了。
2.“年终奖”联合税负的通用公式
我们现在对照个人所得税税率,结合20%和25%的企业所得税税率,讨论“年终奖”的联合税负及联合税负率。
先就“年终奖”通用公式中所需用到的相关变量,用字母表示如下:年终奖净额和年终奖账面数分别用 和 表示;用W表示自然人股东当月的账面工资额;联合税负用 表示;用t来表示不能在企业所得税税前列支的“年终奖”比例。 、 、 、 、 表示的含义见表1。工资的起征点与工资扣除基数相减后的余额,我们将其定义为“工资扣除数”。在计算年终奖的计税基础时,与工资的起征点相减的数值,我们将其定义为“工资扣除基数”,表示为:
(7)
根据图2,年终奖的联合税负率公式构建过程如下:根据事先确定的年终奖净额估计所适用的个人所得税税率,倒推出年终奖账面数,并计算相应的个人所得税和超标部分的企业所得税。
(1)个人所得税的计算
第一步,确定表1中所对应的“全月应纳税所得额”;
计算公式表示如下:
全月应纳税所得额=[年终奖账面数-(起征点-工资扣除基数)]÷12(8)
第二步,确定用分红净额表示的个人所得税公式。
个人所得税税率表中的“全月应纳税所得额”确定后,个人所得税的计税基数、其适用的个人所得税税率、速算扣除数就自然确定了。例如,自然人股东“年终奖”的“全月应纳税所得额”为24000元,计税基数则为288000元(“全月应纳税所得额”×12),对照表1,这“全月应纳税所得额”(24000元)介于20000~40000元之间,那么,该自然人股东适用的个人所得税税率就是25%,速算扣除数为1375元,通过计算该自然人股东的个人所得税为70625元,计算公式如下:
个人所得税=计税基础×个人所得税率-速算扣除数(9)
计税基础=全月应纳税所得额×12 (10)
结合公式(8)、(9)和(10),个人所得税,用公式表示,即为:
(11)
因为自然人股东税后得到的年终奖净额与年终奖账面数的关系,可以表示如下:
年终奖净额=年终奖账面数-个人所得税
用年终奖净额表示的年终奖账面数的公式如下:
(12)
将公式(12)带入公式(11),用年终奖净额表示的个人所得税的公式,则如下:
(13)
(2)企业所得税的计算
新《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三十四条规定:公司发生的合理的工资薪金(包括奖金)支出,准予扣除。
根据这个规定,“年终奖”的发放金额若在合理范围内,是准予在税前扣除的,这就不会增加企业所得税税负。但超标的部分,不能在税前扣除。
在通用公式的推导过程中,我们用t来表示不能在企业所得税税前列支的“年终奖”比例(即超标的比例)。所以,公司发放“年终奖”给自然人股东时,在适用的企业所得税税率为R的情况下,超标部分要承担的企业所得税,计算公式表示如下:
年终奖超标部分的企业所得税=年终奖账面数×超标的比例×企业所得税税率
通过带入公式(12),企业所得税用公式表示,即为:
(14)
(3)“年终奖”联合税负及联合税负率的确定
“年终奖”的联合税负=个人所得税+超标部分企业所得税
通过带入公式(13)和(14),“年终奖”的联合税负用公式表示,即为:
(15)
由此推出,公司联合税负率公式为:
且(16)
三、“分红”和“年终奖”的联合税负及联合税负率的比较
将25%和20%的企业所得税税率和各档个人所得税税率分别带入公式(6)和(16),得到表2:在企业所得税税率为25%和20%时,“分红”的联合税负率分别为2/3和9/16;在企业所得税税率为25%,个人所得税税率不大于25%时,年终奖的联合税负率小于2/3;在企业所得税税率为20%,个人所得税税率不大于20%时,年终奖的联合税负率小于9/16。
比较表2中的各个联合税负率的分布情况,可以看到在25%和20%的企业所得税税率下分别对应了一个需要优化的区间。
需要筹划的区间一:在企业所得税税率为25%,个人所得税税率为30%及其以上时,“年终奖”的联合税负率高于“分红”的联合税负率;
需要筹划的区间二:在企业所得税税率为20%,个人所得税税率为25%及其以上时,“年终奖”的联合税负率高于“分红”的联合税负率。
如果公司单独用“年终奖”来回报自然人股东,所发放的年终奖账面数,使得自然人股东适用的个人所得税税率落入上述两个需要优化的区间时,则公司的回报方式存在纳税优化的空间。
四、基于“分红”与“年终奖”的激励方案优化
1. 讨论个案的优化
老刘是某公司的自然人股东,该公司的平均工资为8000元,企业所得税税率为25%。12月份老刘在公司的账面工资额为12000元。12月份公司准备奖励老刘500000元(扣除个人所得税后),公司尚未确定采用“分红”还是“年终奖”的方式发放。
如果公司单独发放“年终奖”奖励老刘,那么用估计的年终奖账面数,比照个人所得税税率表 ,老刘适用30%的个人所得税税率,已经落在了需要优化的区间中。那么这笔钱公司单独采用“年终奖”的方式发放给老刘,不是最优方案,从减轻公司的联合税负考虑,可以采取“年终奖”与“分红”相结合的方式发放。
首先调整年终奖净额所对应的年终奖账面数,把适用的30%的个人所得税税率正好降到25%,即将老刘因“年终奖”而交纳的个人所得税的计税基数(年终奖账面数与工资扣除数的差额)除以12个月,分摊到每月后,个人所得税税率表中的“全月应纳税额”正好是40000元(彻底用足25%的税率)。
因为老刘的当月工资大于个人所得税起征点(工资扣除基数为2000元,工资扣除数为0),依据年终奖净额的计算公式(12),这500000元的奖励净额,通过“年终奖”发放的数额,即老刘拿到手的年终奖净额调整为361375元。剩下的钱,公司则应按照“分红”方式发放,金额为138625元(500000-361375)。
将相关的数据代入“年终奖”的联合税负公式(16)中,即可得到,公司以“年终奖”回报老刘,所承担的联合税负为:
公司以“分红”回报老刘,所承担的联合税负为:
因此该优化方案总联合税负为:
优化方案的联合税负率为:
而单独发放“年终奖”,用公式(16)计算,单独发放“年终奖”的联合税负率为:
比较得出,单独发放“年终奖”( 联合税负率为 0.786),或者单独“分红”( 联合税负率为2/3,即0.667),都没有把两种方式结合发放划算(联合税负率为0.642)。
公司单独以“年终奖”奖励老刘,联合税负为:393000元(0.786×500000),即“年终奖”的联合税负率×股东的税后所得。
公司单独以“分红”奖励老刘,公司的联合税负为:333333元(2/3×500000,即“分红”的联合税负率×股东的税后所得)。
在保证老刘拿到手的税后所得固定为500000元的前提下,优化方案较单独发“年终奖”节税71958.3元(393000-321041.7),较单独“分红”节税12291.3元(333333-321041.7)。
2. 企业所得税税率为25%和20%时的纳税方案优化
第一步,将全部奖励额都假设用“年终奖”发放,并参照表3确保不存在激励无效区间。以下用例子来说明什么是激励无效区间。
某公司准备用“年终奖”回报两个在职自然人股东,老吴和老徐,两人当月工资都超过起征点2000元(两人的工资扣除数为0)。公司打算给老吴年终奖账面数60000元,给老徐年终奖账面数63000元。通过计算得到,个人所得税税率表里所对应的“全月应纳税额”项目,老吴为5000元(年终奖账面数与工资扣除数的差额÷12个月),老徐为5250元。因此,老吴适用的个人所得税税率为15%,老徐适用的个人所得税税率为20%。
计算得到老吴的个人所得税为:60000×15%-125=8875(元)
老吴的年终奖净额为:60000-8875=51125(元)
计算得到老徐的个人所得税为:63000×20%-375=12225(元)
老徐的年终奖净额为:63000-12225=50775(元)
可以看到,年终奖账面数老吴比老徐少了3000元,但是扣完个税后,老吴拿到手的年终奖净额比老徐的多了350元。因此老徐的年终奖账面数处在了激励无效区间。造成这种现象的原因是:在激励机制中没有考虑税收的因素,使得63000元处于15%和20%的个人所得税税率的临界位置。
类似的临界位置在每相邻两档个人所得税税率之间都会存在。在考虑“年终奖”的数额时,并非越高越好,要考虑纳税所得及税率的级次变化,否则在发放的“年终奖”略高于临界值时,增加的“年终奖”尚不足以弥补增加的个人所得税税负。通过计算,可以测算出各档个人所得税税率下“年终奖”激励无效的区间。
假设月薪已超过2000元,“年终奖”账面数为 ,第一个临界点处:
即5%和10%的个人所得税税率所需要自然人股东承担的个人所的税是相同的情况,可以推算出:
元
其他临界点的情况以此类推。归纳得出:当“年终奖”处于税率变化的临界点时,应选择低于临界点的标准,具体见表3。一般公司的“年终奖”发放都根据考核确定,不能随意改变应该奖励的数额,所以应将年终奖账面数调低的部分以“分红”的形式发放。
第二步,试算。如果个人所得税税率不在需要筹划的两个区间中,那么方案已为最优,不需要进一步筹划;否则,进入第三步。
第三步,拆分奖励额。在企业所得税税率为25%和20%时,年终奖账面数应分别分配为: ; ,年终奖净额应分别分配为: ; 。即确保“年终奖”用足所适用的个人所得税税率:在企业所得税税率为25%时,确保其用足25%的个人所得税税率;企业所得税税率为20%时,确保其用足20%的个人所得税税率。剩下的金额通过“分红”的方式发放。
五、结论及建议
1. 奖励净额确定的筹划
筹划思路:不改变奖励净额,改变奖励方式,使得公司的联合税负率小于相应情况下单独“分红”的联合税负率。企业所得税税率为25%和20%时,筹划方式具体见表4。
2.奖励账面数额确定的筹划
筹划思路为:不改变奖励的账面数额,改变奖励的发放方式,使得企业所承担的联合税负率最小。企业所得税税率为25%和20%时,分别应采用的筹划方式具体见表5。
3.建议
(1)建议先确定税后自然人所得净额,然后选用级次低的个人所得税税率试算,倒算出账面数。防止税前金额盲目选取,使得账面数正好落入临界范围,造成账面数高而税后所得低的无效激励现象。
(2)分配奖励额时,建议做好联合税负率的测算和控制工作。
关键词 丙烯酰胺; 己内酰胺; 联苯胺; 苯胺; 超高效液相色谱-质谱法; 分散液液微萃取; 离子液体; 超声辅助
1 引 言
许多酰胺类和苯胺类物质(以下统称胺类)是重要的化工原料,其中丙烯酰胺、己内酰胺、联苯胺、苯胺应用较为广泛。由于良好的水溶性和毒性危害,使得胺类在水中的污染引起高度关注,中国、美国、欧盟等均将其列入常规监测和优先监测的污染物名单。目前检测水中胺类物质的仪器分析方法较多,但关于前处理方法的讨论比较少[1]。
分散液液微萃取 (Dispersive liquid-liquid microextraction,DLLME)是一种集采样、萃取和浓缩于一体的新型样品前处理技术[2,3]。由于其具有操作简单、快速、成本低、富集效率高、不存在交叉污染,且对环境友好等优点,自2006年首次报道以来即在环境、生物样品中痕量有机分析领域得到了广泛应用[4]。离子液体(Ionic liquid, IL)是一种新型绿色溶剂,具有难挥发、高稳定、强极性和无污染等优于传统萃取溶剂的特性,在静电作用下可以溶解多种难溶化合物,已广泛用于萃取、色谱等分析领域中[5,6]。目前已经有许多研究尝试将离子液体应用于分散液液微萃取方法中[7,8],并且逐渐形成了温度控制(Temperature-controlled, TC)-离子液体分散液液微萃取 [9]和超声辅助(Ultrasound-assisted, UA)-离子液体分散液液微萃取[10,11]两种方法。温度控制和超声辅助均可有效提高离子液体的萃取效率,但是对两种方法之间的区别研究较少,研究认为在杀虫剂分析方面UA比TC更有利于离子液体萃取效率的提高[12,13]。本实验将通过两种方法的对比,建立一种离子液体分散液液微萃取富集水中4种胺类物质的方法。
2 实验部分
2.1 仪器与试剂
Acquity UPLC超高效液相色谱系统、Quattro Premier XE三重四级杆质谱仪(Waters 公司); BEH反相C18色谱柱、HILIC色谱柱(100 mm×2.1 mm,1.7 μm, Waters 公司);高速冷冻离心机(浙江天美公司);恒温磁力搅拌器(上海司乐仪器);超声波清洗仪(上海安谱公司)。
丙烯酰胺(色谱纯,Sigma-Aldrich公司);己内酰胺(分析纯,上海国药集团化学试剂有限公司);联苯胺(色谱纯,AccuStandard公司);苯胺(色谱纯,环保部标样所);甲醇、乙腈、甲酸(HPLC级,TEDIA公司);实验用水为超纯水。1.0 mL一次性使用无菌注射器(浙江玉升医疗器械有限公司);有机相针式滤器(13 mm×0.2 μm,上海安谱科学仪器有限公司)。
离子液体[C4MIM][PF6](1-丁基-3-甲基咪唑六氟磷酸盐)、[C6MIM][PF6](1-己基-3-甲基咪唑六氟磷酸盐)、[C8MIM][PF6] (1-辛基-3-甲基咪唑六氟磷酸盐)(纯度>98%,百灵威化学公司)。
2.2 色谱-质谱条件
4种胺类采用双柱串联-超高效液相色谱串联质谱法进行检测,其方法参见文献[1]。
色谱条件: C18色谱柱与HILIC色谱柱串联;柱温40℃;流速0.18 mL/min;进样量10.0 μL;分离时间6 min。梯度淋洗(A为甲醇;B为0.1%甲酸溶液): 0~1.1 min,50%~90% A;1.1~1.5 min, 90% A;1.5~4.0 min,90%~50% A;4.0~6.0 min, 50% A。
质谱条件为: 三重四级杆串联质谱多反应监测(MRM);ESI正离子电离模式;毛细管电压3.0 kV;离子源温度110℃;脱溶剂气温度350℃;脱溶剂气流量600 L/h;锥孔气流量50 L/h,各目标化合物的质谱分析参数见表1。
2.3 样品采集及前处理
样品采自宁波市镇海区某化工区的胺类生产厂周边河流,共采集3个样品。水样使用100 mL棕色玻璃瓶采集,4℃冷藏运输保存,3天之内检测。样品前处理之前先用0.45 μm膜过滤。萃取好的样品置于带内衬管的进样小瓶,取10 μL进样。
2.4 TCIL-DLLME萃取过程
水样调至pH 12,取8 mL水样于10 mL离心管中,70℃水浴5 min,然后快速注射入45 μL [C8MIM][PF6]和600 μL乙腈,全部溶解之后立即放入冰水浴中冷却5 min。冷却好的样品放入离心机中以5000 r/min离心5 min,用微量注射器小心抽取上清液,再用乙腈-水(1∶1, V/V)混合溶剂将底部沉积的离子液体稀释至50 μL。
2.5 UAIL-DLLME萃取过程
水样调至pH 12,取8 mL水样于10 mL离心管中,快速注射入55 μL [C8MIM][PF6]和500 μL乙腈,超声3 min至全部溶解之后,放入冰水浴中冷却5 min。冷却好的样品放入离心机中以5000 r/min离心5 min,用微量注射器小心抽取上清液,再用乙腈-水(1∶1, V/V)混合溶剂将底部沉积的离子液体稀释至50 μL。
3 结果与讨论
3.1 仪器方法优化
具体的仪器方法优化可参见文献[1]。谱图见图1。
3.2 前处理过程优化
采用回收率评价和比较TCIL/UAIL-DLLME两种方法, 回收率为回收的离子液体中目标物含量与初始溶液中目标物含量的比值。样品加标浓度设置为50 μg/L,所有的测定结果均采用3次检测的平均值。
3.2.1 离子液体和萃取溶剂体积的选择 一般认为1-烷基-3-甲基咪唑六氟磷酸盐([Cn MIM][PF6], n=4, 6, 8) 离子液体系列作为DLLME的萃取溶剂具有与水不混溶(n越大越难溶)、对有机物具有较大溶解度、成本低等多个优点[11],本实验选取了这系列的3种离子液体(n= 4, 6, 8)进行对比。[C4MIM][PF6]由于溶解量较大,离心之后不易分离,产生的沉积相低于10 μL,不稳定性较大;由于溶解度的不同, [C6MIM][PF6]的萃取溶剂体积选择范围为60~80 μL,[C8MIM][PF6]为35~60 μL。图2和图3表明,在TCIL-DLLME 方法中,[C6MIM][PF6]和[C8MIM][PF6]的最佳萃取溶剂体积分别为65和45 μL;在UAIL-DLLME方法中,二者分别为70和55 μL。两种方法中,最优条件下使用[C8MIM][PF6]得到的样品回收率均高于 [C6MIM][PF6]。最终离子液体选用[C8MIM][PF6],在TCIL/UAIL-DLLME两种方法中的萃取溶剂体积分别为45和55 μL。
3.2.2 分散剂及其体积的选择
分散剂及其使用量对目标化合物的溶解、瓶壁吸附等情况产生重要影响。本实验对3种分散剂(甲醇、乙腈、丙酮)进行了对比(图4),在3种溶剂使用量相同的情况下(3种溶剂使用量为TCIL: 600 μL;UAIL: 500 μL),乙腈是最适合的分散剂;图5显示,TCIL和UAIL方法中乙腈的使用量分别为600和500 μL时,回收率最佳。
3.2.3 pH值的影响 胺类物质在碱性条件下离解被抑制,有利于萃取剂的萃取。从图6可见,在TCIL/UAIL-DLLME两种方法中,在pH 7~12范围内,随着pH值升高,回收率增加;pH>12, 回收率下降。其可能的原因是目标化合物在pH 12时在水中电离程度最弱,有利于离子液体的萃取。故萃取时先将水样调至pH 12。
3.2.4 离子强度对TCIL-DLLME的影响 对于极性化合物,离子强度有较大影响。但是在本实验中,通过优化实验发现,加入0~0.2 g NaCl时,样品加标回收率略微有所上升,但并不明显(
3.2.5 水浴温度对TCIL-DLLME的影响 在TCIL-DLLME方法中,水浴温度是离子液体向水相扩散的主要驱动力。温度过低,离子液体在水中溶解度低;温度过高,目标物可能会挥发损失。本实验考察了温度(50℃~90℃)对萃取效率的影响。从图7可见,70℃是最合适的水浴温度。3.2.6 超声时间对UAIL-DLLME的影响 在UAIL-DLLME方法中,超声波是离子液体向水相扩散的主要驱动力。超声时间太短,样品和溶剂混合程度不佳,导致萃取效率低;超声时间太长,会导致目标物以外的杂质也进入了萃取体系,带来更多的基质干扰。本实验考察了超声时间(1~5 min)对萃取效率的影响。结果见图8,最合适的超声时间是3 min。
3.3 方法效果
综上可知,在最优条件下,UAIL-DLLME所获得的样品回收率高于TCIL-DLLME,因此本实验最终采取了UAIL-DLLME方法来进行实际样品分析。
用初始流动相配制系列标准溶液,在优化后的条件下进行测定,以待测组分浓度(μg/L)为横坐标,定量离子对的峰面积为纵坐标, 进行线性回归,结果见表2。结果表明,待测胺类物质在表2所述浓度范围内有良好的线性关系,相关系数均大于0.9969。3倍信噪比(S/N=3)下4种胺类水中的方法检出限达到5.0~50 ng/L,完全能够满足水中痕量胺类检测的需求。与直接进样的方法相比,文献[1]为0.5~10.0 μg/L,而熊杰等[14]使用更新型的质谱仪器报道的是0.03~0.1 μg/L,采用UAIL之后检出限降低较为明显。在高、中、低3个浓度水平6次平行加标实验(采集的实际样品加标)中,4种胺类加标回收率范围为81.5%~106.9%,日内相对标准偏差(1 d内连续进样5次)为7.6%~15.7%,日间标准偏差 (连续5 d在同一时间进样) 为14.7%~22.9%。本方法操作简便,灵敏度高,适用于大批量样品的快速分析。
3.4 实际样品分析
在生产工厂周边河流采集实际样品,3个样品中只检出丙烯酰胺和己内酰胺,结果见表3。
4 结 论
对比两种离子液体分散液液微萃取(IL-DLLME)对水中4种胺类物质地富集效果,结果表明,在最优条件下,超声辅助(UA)比温度控制(TC)具有更高的目标物回收率。使用UA-DLLME方法检测水中4种胺类物质,操作简便、灵敏度高,适用于地表水、生活污水、工业废水等多种实际水样的检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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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9年6月,我国第三次全国教育工作会议也作出了重要决策,在我国实行三级课程体制,即课程实施国家、地方和学校三级标准,改变基础教育中长期以来单纯由政府规定统一课程 的格局。在这种背景下,以学校为中心的校本课程教育改革思想,受到越来越多的教育理论工作者和中小学教育行政官员的重视。不少地方和学校在教育教学改革中逐渐表现出了对于 校本课程开发的期待与热情,尤其是经济发达地区,围绕校本课程开发问题,进行了实践探索,日益受到关注,并逐渐产生了一批校本课程教学有特色、有成效、有影响的学校。
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今天,如何抓好农村教育这一块阵地,更应引起我们农村学校的关注和关心。随着地方和学校在课程自限上的增加,我们认为,农村学校,已有条件,也有必 要在这一方面进行探索。尤其是广大农村学校的美术教学,更应借此机遇,努力研究一些适合本地区、本校开展的富有地方历史文化、自然资源、社会生活等特点的校本课程。探索一条真正适合农村实际的学校美术教学路子,切切实实把农村地区的美术教学抓好。如果我们 失去了农村美术教学这块阵地,也谈不上全面实施素质教育,校本课程不光是发达地区的专利,对相对落后的农村美术教学来说更具有现实意义。
我们在使用了湖南版美术教材后,深受启发,尤其感觉到湖南版美术教材在以人为本、以校为本、走进生活、走进社会、走进大自然方面的美术教育思想,符合教育的规律,教学内容新、趣味性强,可操作性高,深受教师和孩子们的喜欢。我校积极对当前农村小学如何根据新课程标准、湖南版美术教材的精神,结合实际情况,研究一些适合农村学校开展的美术校本课程,进行了积极的探索和大胆的尝试。取得了一些实践经验和思路,本文以我校研究思路和几例个案,对农村小校美术校本课程开发的研究作一些探讨。力求使湘版美术教材更有效地融入地方教学,充满生机,充满活力。
一、以人为本
湖南美术教材首先应该是考虑的人的问题,即教师和学生。而山村教师、学生的知识、能力水平参差不齐,差异性大。如果不依据教师和学人的具体情况,来开展教学活动,那这样的教育教学也是不可能有旺盛的生命力的。美术课程要充满活力,赢得教师和学生的喜爱。则更应根据教师的特点、长处和学生情况进行。因此我们校本课程的实施中,手工编织方面非常有研究的老师,可以在手工编织上对校本课程作一些探索,工艺制作上比较强的教师,也 可以朝工艺制作方面探索,这样的课程探索会让教师对自己从事的教学工作充满主动性和动力。如我校一名美术教师手工编织能力很强,她编的小动物、蝈蝈笼、如意结等装饰品既精美又小巧,非常受学生和老师们的喜爱,孩子们也常缠着她要学。在此基础上,我们大家一起,结合她自身的优势和“新课标”要求,设计了一节《有趣的草编》课,让孩子们带来了各种不同的稻草、麦草、棕叶,这位老师也认真准备了教案,编织了很多制作容易、漂亮的小动物,一堂课下来,效果出奇的好。老师应该是有一种课程是“属于”她的感受吧,讲得兴致高昂,格外精彩。现场示范制作的小动物把学生们逗得眼馋极了,孩子们也学得认真、有趣,下课了一直到老师走出教室,孩子们还围着老师,问下节课什么时候上。显然这样的课孩子们非常喜欢,学到了许多课本上没有的知识,是生动有趣、有生命力的一堂课。但这样的课程脱离了这位巧手编织的老师,也是不成的。
二、以校为本
不同的学校,所处的地理位置,自然环境、历史环境,人文环境都不一样。其中尤其以农村学校,差异甚大。有的学校在深山密林、有的在广阔的田园旁、有的在青石板的老街上,虽然物质文明的贫乏是共通的,但农村学校也有其“富有”的一面,这就需要美术教师的发掘 ,如上所说的森林、田园、青石板老街等等本土资源,都是农村学校校本课程开发的极好题材。我校所属的一所乡村小学,地处偏远
交通不便,当地经济相当落后,倘若要让这所学校去执行教材上的水粉画,立体的楼房制作之类的教学,恐怕是空谈了。但这所学校因在大山深处,每遇山洪冲到山谷中的枯树根相当的多,而且因为当地产煤,这些树根也很少有人去收集,弃之可惜,该校的美术教师也喜欢做根艺,结合这些情况,开展了根艺教学,将课本中不适宜开展的美术课程替换为根艺课,孩子们在教师的启发引导帮助下,将一个个无用的枯根变成了天上飞的鹤,地上的动物、人物……件件作品形态优美,神形兼备,可爱极了,充满了浓郁的乡村山野气息。看了作品,如果告诉你是孩子们做的你也许会不相信,至今孩子们已制作出了上百件作品,根艺教学取得了非常丰富的成果,许多孩子已经爱上了老师的根艺课 ,他们在老师校本课程的教学中发现了生活中的美,并且创造了美。 三、走进生活
校本课程应贴进农村生活,法国着名塑家罗丹说,“生活中不是缺少美,而是缺少发现” 。农村十分丰富的劳动生活、民族文化、历史文化都是非常好的美术题材。如庄稼成熟的季 节,可以对美丽的景色、丰收的场面等题材进行美术教学。对从小生长、生活在农村的孩子们来说,贴近孩子们生活的美术教学内容,容易引起他们的共鸣。如我们开展了的《种子粘贴》课,让孩子们认真观察自己家里的玉米、豆类,选择喜欢的种子进行粘贴美丽的乡村景色,取得了比较好的教学效果。孩子们粘贴出了许多同他们自己生活相联系,又独具特色的种子贴画作品。其中《摸鱼》、《放牛》、《群猴》等具有浓郁乡村生活气息的美术作品,参加重庆市千名儿童现场绘画大赛还获得了一、二等奖的好成绩。 四、走近社会
教育方针明确指出我们的教育教学活动要同生产劳动、社会生活相结合,在这一方面农村学校美术教学尤其薄弱。脱离社会生活的教学,是使学生学习枯燥乏味失去兴趣的重要原因。 万盛区是重庆新兴的旅游城市,石林也是当地农村孩子们熟悉的地方。根据这一情况,我们将美术教材里的选修课《邮票设计》改为《家乡美丽的石林》,孩子们在课堂上充分发挥了主人翁的精神和热爱家乡热爱石林的感情。他们的想象力是令人惊叹的,有的是设计石林的标志,要让游人一看就忘不了,有的设计出了石扇形的扇子,让游人扇风的时候想到石林, 有的设计出了会说话的石头,人站在石头前它就会自动向游人作自我介绍。孩子们许多关于石林的美术作品顺2002年石林踩山会上展览时,受到了众多游客的赞赏鼓励,多幅作品在各 级报刊上发表。
五、走进大自然
农村学校最大的优势在于自然,的确农村学校自然方面的物质比众多的城市学校更具有优势,农村有十分丰富的植物资源,各种植物的叶、植、果实、根、皮是取之不尽的,只要有 一双发现美的眼睛,你会看到诸如小溪边的卵石片、泥土、家禽羽毛、农家柴禾堆里的各种桔杆都是开展校本课程教学的好材料,这些材料学生们易于收集,更重要的是大多是不需 要花一分钱的(这一点在农村尤为重要)。如我们开设的《美丽的松果龙》一课就是学生在树林里拾的松果片来制作龙的鳞甲,松林皮做龙的头,既神形兼备,又便于操作,孩子们很是 喜爱。根据这些丰富的资源,我们结合新课程标准合理的选择,开展了诸如《美丽的桔杆橡框》、《卵石画》、《树叶贴画》、《可爱的小树枝》等校本课程的探索、研究。取得了大 量充满乡土气息的美术作品。事实证明,依托农村丰富自然资源开展的校本课程教学是非常具有活力和生命力的,这样的教学深受农村学生们的欢迎。
我校在使用湖南版美术教材中,结合校本课程教学的研究,农村孩子和山村教师加强了对美术教学的认识。美术学科的吸引力增强了,孩子们热爱美术学习美术的人多了,欣赏美、感 受美、创造美的能力得到了很大提高,校本课程教学对我校及我校所属边远村校的美术教学起到了极大的促进和推动作用。实验教师美术专业及教学业务水平明显强强。产生了一大批具有农村特色,地方特色的美术作品。
实践证明,我校在使用湖南版美术教材中,深刻领会湖南版美术教材以人为本、以校为本、走进生活、走进社会、走进大自然方面的美术教育思想,结合美术校本课程教学,进行了非常有意义的探索。它有利于契合各地区、各校差异开展教育教学活动,有利于农村小学美术教学充满活力与生命力。
研究农村小学美术校本课程的几点思考:
1.校本课程的开发过程中需要对教师进行必要的培训和指导。
2.建立一套关于校课程有效的管理评价体系,设有管理评价,就有可能出现放任自流的现象,校本课程会缺少成效与活力,甚至比没有校本课程更差。
3.校本课程开发的基本思路:
(1)对学校自身状况及学校内部环境和外部环境做出全面分析。
(2)根据新课程标准,制定校本课程的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