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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部工作意见精选(九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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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部工作意见

第1篇:支部工作意见范文

一、按去年各镇核定到户的补贴面积进行补贴。去年我省改进完善粮食直接补贴办法,由按粮食实际种植面积补贴改为按核定补贴面积补贴,并规定核定到户的补贴面积一定三年不变。从我市实际执行情况看,补贴面积核定工作平稳顺利,政策落实情况良好,农民群众普遍表示满意。今年我省粮食直补继续实行按核定补贴面积进行补贴的办法,各镇和市直有关部门水稻直补和农资综合直补的补贴面积均按去年各地核定到户的面积下达。

粮食直补坚持谁种地补给谁的原则,承包地转包给他人的,按承包协议处理;无协议的多轮承包以最后一轮承包者为补贴对象,林地、抛荒地和非农业征(占)用的耕地不予补贴。

二、继续稳定水稻直补政策。今年我省水稻直补标准保持不变,每亩补贴20元。

三、提高农资综合直补标准。按照今年中央1号文件关于继续加大对种粮农民综合直补力度的要求,今年我省提高农资综合直补标准,因此,我市今年农资综合直补由去年每亩补贴30元提高到62元。

第2篇:支部工作意见范文

一、奖励对象:

局机关及局属各单位全体干部职工

二、奖励政策:

1、每提供一条招商引资有效项目信息奖励1万元。

有效项目信息释义:有效项目信息是指单体总投资3000万人民币以上(境外投资在100万美元以上),投资方有明确的在坛投资意向,其主要投资决策人来坛考察、洽谈项目。

有效项目信息确认:首次接洽项目的部门应在该项目主要投资决策人来坛考察、洽谈前,将项目信息备案登记表通过局招商引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至市招商引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进行项目信息备案登记,对未及时报送书面材料的项目信息不予确认统计。市招商办根据项目情况协调相关领导或安排有关工作人员参与接洽。确认为有效项目信息的,由市招商办组织录入实时数据采集分析系统,并进行实时跟踪管理。

2、市财政下达的项目落地奖励资金全额奖励给有效信息提供人。

项目落地奖励政策:在项目竣工并产生应税销售后,市外内资项目单体总投资在3000万以上的,按核定总投资额的1‰进行奖励;外资项目实际到账在100万美元以上的,按实际到账资金的2‰进行奖励。单个项目奖励资金总额不超过20万元。奖金发放到市级机关部门,由市级机关部门自行对招商有功人员进行奖励。

落地项目实绩确认:落地项目确认工作由市招商办牵头,相关部门配合。外资项目由商务局配合确认。市外内资项目,其中一产项目由市农林局配合确认,二产项目由市经信局配合确认,三产项目由市发改局配合确认。新引进项目必须已完成立项、环评、土地征(租)用等工作,且有实质性投入,凭营业执照、验资报告复印件予以确认(房地产开发、基础设施建设及增资项目除外)。受奖部门和奖励金额由市招商办初审后,报市招商引资工作领导小组审定。

3、提供重大投资项目(单体实际投入1亿人民币以上或境外投资1000万美元以上)有效信息,项目落地后,一事一议,给予重奖。

4、每提供一条有效项目信息,信息提供人所在科室年度工作效能考评加5分,项目落地再追加5分,最多加20分。

三、相关要求:

1、项目信息备案登记表报送至局招商引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第3篇:支部工作意见范文

副科级干部是单位班子成员之一,是正职的助理,受正职委托分管事务。既是领导者,又是被领导者;既是决策者,又是执行者;既唱主角,又当配角。这种特殊位置和角色决定了副职在工作中的特殊作用,在实际工作中应按照职责要求做到“六位一体”:

一、善于“定位”。在其位、谋其政;行其权、尽其责。 副职要明确自己职责权力和配角身份,善于定位,充分行使职权,有效发挥作用。最忌越位行事:一忌抢帅位。副职要放开手脚,尽职尽责,但不能超越权限,该由正职作主的事决不私自当家;二忌挤将位。副职之间各有分工,相对独立,不能干预、插手其他副职的工作;三忌占士位。下级职责范围内的工作,应充分放手,不能事必躬亲,包办代替。

二、诚于“辅位”。 副职必须做到立党为公,诚于“辅佐”正职。因为“一荣俱荣,一损俱损”,“大家好才是真的好”。一是维护正职权威要诚。要宣传正职的优点,扩大影响;二是当正职参谋要诚。要顾全大局,出以公心,向正职反映实情、真情;三是抓工作落实要诚。当决议形成后,要毫不迟疑地在自己分管工作中全面准确地实现正职的意图,而决不可因自己的好、恶、喜、怒影响决议的贯彻执行。

三、乐于“补位”。 正职或其他副职在工作中出现一些疏漏差错在所难免。副职要以党和人民的利益为重,乐于“补台”。副职要树立自觉补台意识。因为“人非圣贤,孰能无过”、“智者千虑,必有一失”,补正职的台就是补工作大局的台,也是补自己的台。当正职出现失误时,切忌冷嘲热讽,说三道四,评头品足,应当为正职分担压力,排忧解难,打开工作局面,树立正职权威。当其他副职出现失误或遇到困难时,不能看人家笑话,更不能落井下石,而应主动帮其分忧,巧妙地帮其纠正,发挥拾遗补阙的作用。发现可能影响全局的问题要及时报告,并提出解决问题的建议。副职应主动报告与正职商议对策,把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绝不能袖手旁观,这是党性、人格的要求。副职要有敢担责任的勇气。正职工作上出现失误,副职绝不能有与己无关的思想。应主动承担责任,同时协助正职做好补救工作,维护正职的威信。

四、“勤于换位”。正职与副职、副职与副职之间由于所处的位置不同,分管的工作不同,看问题的角度也不同。客观上来讲,分管哪方面的工作,其工作思路和工作意见往往侧重于哪一方面。当工作中出现意见相左时,应主动放弃自己的意见和主张,从自己的思路中跳出来,用他人的眼光看问题。再把自己置于全局工作当中。

五、甘于“末位”。“淡泊以明志,宁静以致远”,副职的助手地位决定了其更应淡化名利,耐得住寂寞。能力再强、资历再深,也要尊重正职,甘居正职之下。大到决策拍板,小到座位排列等小节都应注意不可擅越“雷池”。要做到胸怀宽广,“得之淡然,失之泰然”,看得开,看得透,拿得起,放得下,保持一颗平常心;坚持埋头苦干,默默无闻,做无名英雄,当铺路石;尽责任不谋官位、干事业不谋私利、重实绩不图虚名。甘于“末位”,需要一种豁达,一种气度,更需要一贯的修炼。不亢不卑才能神智清醒;不贪不沾才能坦坦荡荡;不吵不闹才能有所作为:不哀不怨才能忘记小我。

第4篇:支部工作意见范文

为认真贯彻执行《娱乐场所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加强娱乐场所监督管理,规范娱乐场所经营秩序,现就贯彻执行《条例》的有关问题提出如下意见:

一、《条例》适用范围

娱乐场所是指以营利为目的,并向公众开放、消费者自娱自乐的歌舞、游艺等场所,主要包括歌舞厅、卡拉OK场所等各类歌舞娱乐场所和以操作游戏、游艺设备进行娱乐的各类游艺娱乐场所。兼营娱乐项目的场所,其兼营部分适用《条例》规定。只对本单位内部员工开放的福利性娱乐场所和非营利性舞会、卡拉OK演唱等文化娱乐活动,不属于《条例》调整的范围。营利性保龄球馆、台球室、溜(旱)冰场等场所和大众健身娱乐场所的管理体制和制度由各地人民政府确定,可以参照《条例》制定管理办法。

二、娱乐场所设立地点

新批准的娱乐场所不得设立在居民住宅楼内(含商住两用楼),不得设立在博物馆、图书馆内和被核定为文物保护单位的建筑物内,不得设立在居民住宅区内,不得设立在车站、机场等人群密集的场所内,不得设立在建筑物地下一层以下(不含地下一层),不得设立在学校、医院、机关内部及其周围。娱乐场所和学校、医院、机关不得相互毗连,相互最小距离及其测量方法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文化主管部门制定。娱乐场所与危险化学品仓库的距离必须符合《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和危险化学品管理有关标准。对申请在有争议的化学品仓库毗连位置设立娱乐场所的,申请人应当提供《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规定的当地行业主管部门的书面同意文书。

三、歌舞娱乐场所营业面积和消费者数量核定

新设立的歌舞娱乐场所营业面积不得少于200平方米,设包厢、包间的,每个包厢、包间营业面积不得少于8平方米。单个消费者人均占有营业面积不得低于1.5平方米。新《条例》实施以前依法设立的歌舞娱乐场所改建、扩建营业场所或者变更场地、主要设施设备、投资人员,或者变更《娱乐经营许可证》载明的事项、申请重新核发娱乐经营许可证的,按照新设立的歌舞娱乐场所的审批程序和标准进行审批。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文化主管部门可以结合本地实际,根据娱乐场所的不同类型分别制定营业面积最低标准及消费者数量核定标准,但不得低于全国最低标准。娱乐场所审批部门应当在《娱乐经营许可证》上注明核定的娱乐场所消费者数量。

四、娱乐场所投资人、拟任法定代表人和其他负责人从业资格声明真实性的核查方式

文化主管部门受理申办娱乐场所,应当建立健全核查工作制度,采取下列核查方式之一对有关人员从业资格声明的真实性进行核查:(一)文化主管部门通过信函或者其他法定有效方式向有关人员户籍所在地或者常住地公安部门或者其他有关单位核查,依法取得核查回复;(二)申请人根据自愿原则,可以持文化主管部门制订的统一格式的书面声明核查文书到有关人员户籍所在地或者常住地公安部门或者其他有关单位对书面声明的真实性申请进行核查。经户籍所在地或者常住地公安部门或者其他有关单位依法严格审查和认真核实书面声明有关事项,并加盖单位公章后,由申请人提交受理申请的文化主管部门。具体核查方式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文化主管部门确定。

申请设立中外合资经营、中外合作经营的娱乐场所,申请人应当依法提交境外投资人等人员的有关书面声明,并提交境外投资人等人员所在国家、地区有关机构或者驻华使领馆及有关派驻机构出具的具有法律效力的书面声明核查属实文书。

五、行政许可听证

文化主管部门受理娱乐场所设立申请应当依法进行公示,通知申请设立的娱乐场所所在地居民委员会或者村民委员会以及附近的学校、医院、机关、危险化学品仓库等利害关系人派人参加听证,并向社会公告听证的时间、地点等事项,积极受理有关人员报名参加听证。文化主管部门应当依照《行政许可法》的有关规定组织听证,本着方便当事人的原则,在工作方式上可以探索与公安、工商、卫生、环境保护等部门建立听证联席会议制度,统筹安排听证事宜。对利害关系人或者其他有关人员没有报名参加听证的行政许可事项,由文化主管部门依法作出决定。

六、娱乐场所巡查制度

娱乐场所应当建立健全巡查制度,确定专人负责、参加,组织巡查人员培训考核,制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娱乐场所巡查人员应当对娱乐场所随时进行专项巡视和检查,实时了解掌握娱乐场所情况,及时发现和消除治安、安全隐患,维护娱乐场所正常秩序,保障娱乐场所正常经营及公共安全,发现、制止违法违规活动并向文化主管部门、公安部门报告。

七、娱乐场所违法行为警示记录系统

各地文化主管部门应当积极会同公安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娱乐场所违法行为警示记录系统的详细内容和标准以及具体实施办法。对违法经营的娱乐场所应当记入警示记录系统,详细载明娱乐场所的违法违规事实、理由和依据以及处罚结果,并通过有效方式及时向社会公布,鼓励社会公众加强对场所经营行为的监督。对纳入警示记录系统的娱乐场所应当书面通知娱乐场所经营单位。各级文化主管部门应当会同公安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对纳入警示记录系统的娱乐场所加强监督检查。对问题突出的,要加大检查频率,实施重点监督管理。对在一定时限内依法经营并符合规定条件的,要依照规定适时取消其警示记录,并予公告。

八、文化主管部门、公安部门共有职权

第5篇:支部工作意见范文

多年来的实践村干部岗位责任制,对于调动广大村干部的工作积极性,促进村级社会事业和经济发展、合理确定村干部年终报酬起到了积极的作用。为了使今年的责任制更趋全面、合理,更贴近实际更便以操作,经镇党委、政府研究决定,对二九年度村干部岗位责任制提出如下完善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七大三中全会精神为指针,以富民强村为目标,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前提,大力发展经济,广泛增收节支,做到统筹兼顾,三个文明齐头并进,努力构建和谐社会。在分配原则上注重实效,注重实绩。做到效、绩优先,公平分配,充分发挥广大村干部的主观能动性和工作创造性。促进我镇村级经济快速发展,实现强村富民之目的。

二、计酬办法

2014年的村干部报酬仍采用“定责计酬、联绩奖赔”的组合工资,具体由四块组成,即基础工资、浮动工资、奖励工资、奖赔结算。

(一)、基础工资:实行由市、镇两级共同核定基数,镇财政分局逐月按人发放的办法。不纳入村定额干部的一般村干部月基本工资为600元。(年度内调动,按实际任职分段计算)。

(二)、浮动工资:根据村规模大小,确定工资标准。年末人口在2000人以下的标准为23000元,2001人—3000人为24000元,3000以上的为25000元。具体结算依据百分考核进行浮动,百分考核由如下组成:

1、完成全年农业生产指标(包括副业、水利)得10分。(农业中心)

2、完成全年村级经济创收指标得10分,超减同比例加、减分。(农办)

3、抓好农村环境境卫生,建立村长效保洁机制得10分。对于村级卫生保洁的资金补助和奖励,将由镇政府另行出台相应配套政策,按政策规定结算到村。.(镇卫生主管部门)

4、完成计划生育综合考核指标得10分。(计生所)

5、抓好社会治安,做好群防群治工作得10分,凡由于主观不努力而造成的大的纠纷和越级上访每起扣3分(政法委)

6、抓好新农村建设的有序推进,禁止违法用地和乱搭乱建,一经发现及时做好拆违等相关工作的得10,发现未制止的给予扣分。(拆违领导小组)

7、做好党务工作得10分。(党群办)

8、做好政务工作得30分(其中环保工作10分)。(党政办)

党务工作主要考核党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廉政建设、作风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政务工作主要考核二项国策,征兵、治安、环境、政府中心工作等,具体分别由主管党务、政务部门制订考核意见,年终确定各村得分,由镇农村工作办公室统一结算。

(三)、奖励工资

1、创收奖:完成全年镇下达创收指标得2000元(不完成按比例得奖,创收包括企业上交、租赁上交、包干净上交、农副业上交、经营收入、财政转移支付、土地补偿村所得部份〈以息代费金及村留成例外〉、其他收入等),同时对镇下达创收指标每万奖100元,超指标每万奖70元。

2、工业公益事业建设费收交奖:以年初合同和年终到帐为标准,每收交1万奖200元。

3、积累奖:当年收支结余有盈的奖500元,当年收支结余达到总收入20%的奖800元,超过当年收入结余20%的所超部分按每万60元的标准进行加奖。

4、减少有偿债务奖:以上年底为基数,当年减少有偿债务(包括向上争取减免的),每万奖100元(销帐例外)。经济实力较强,全村无债务的奖3000元。

(四)、奖赔结算

1、费用奖赔;除村干部工资、利息、社会事业性建设开支经营成本支出、村干部固定补助通信费和镇组织干部外出考察费外,费用开支控制在镇规定的限额内奖500元,同时每减1万奖1000元,费用开支超过镇规定限额每万赔1000元。(费用指标的确定:1、依据村规模大小而定,见下达表;2、依据当年核定创收实绩7%、和薄弱村争取资金总额的5%确定)。

2、对各村三非开支实行最高封顶线,管理费用不得突破5万,招待费用不得突破8万,个别村事出有因确需超标的,将由村向镇主管部门写出超标情况说明书,经镇主管领导同意后列入年终考核的结算。否则,该项考核结算指标只赔不奖。

上述浮动工资、奖励工资、奖赔结算是村一个主要干部的部分组合报酬,在具体分配到人上,仍按照支部书记一般高出其他村主要干部的20%,享受正职和村主任一般高出其他村主要干部的10%和5%标准结算。

三、有关事项

第6篇:支部工作意见范文

为进一步稳定粮食生产,保护粮食综合生产能力,调动种粮农民积极性,根据*市财政局等七部门《关于印发<*市20*年对种粮农民综合直补实施意见>的通知》精神,20*年对种粮农民在原粮食直接补贴的基础上,考虑成品油价格调整增支和化肥、农药、农膜等农业生产资料预计增支等因素实行综合直补。实施意见如下:

一、粮食综合直补的原则

(一)坚持简便易行的原则。对粮农综合直补资金分配和兑付办法既要周密规范,又要符合农村实际,尽量简化程序,力求化解和避免矛盾。

(二)坚持公开透明的原则。粮食综合直补工作各项政策、对种粮农民分配补贴的相关数据以及补贴兑付方式都要向农民公开,确保宣传到户。

(三)坚持政策稳定性的原则。本实施意见所确定的粮食综合直补资金分配依据及分配原则等相关政策,今后原则上保持相对稳定。

(四)坚持综合算帐,突出重点的原则。在充分考虑农民种粮使用柴油全年预计增支因素的基础上,适当考虑化肥、农药、农膜等其他生产资料价格变动及全年预计增支,进行综合测算,核定补贴。

(五)坚持一次性发放、直补粮农的原则。对成品油价格调整,化肥、农药、农膜等农业生产资料预计增支给予的新增补贴资金,连同粮食直补资金一次性发放到粮农手中,20*年年内不再随实际价格变动而调整。

二、粮食综合直补的对象和补贴品种

(一)补贴对象:全市范围内从事粮食作物生产的种粮农民(含农垦系统国有农场的种粮职工)。农民承包地实施流转的,原则上补贴给原承包户,承包方与流转方有约定的,从其约定。

(二)补贴品种:享受综合直补的粮食品种为玉米、水稻、小麦、高粱、杂粮。

三、粮食综合直补资金分配依据

自20*年起,以第二轮土地承包面积中每个农户当年5种粮食的实际播种面积作为粮食综合直补资金的分配依据。

在汇总全市直补范围内的粮食作物播种面积的基础上,计算出全市统一亩均补贴标准,并在补贴兑付开始前,在全市公布。

粮食综合直补标准不得低于10元/亩。

四、粮食综合直补资金的拨付和监管

(一)市财政局在市农业发展银行开设“粮食风险基金”专户,进行封闭管理,明细核算。各乡镇、街道办事处、农场要在农村信用社设立“粮食直补资金专户”,并设立综合直补资金台账,确保补贴资金的专户管理,封闭运行。

(二)财政局依据农业部门提供的直补面积和亩均补贴标准,计算出各乡镇、街道办事处、农场的粮食综合直补资金额,拨付到各乡镇、街道办事处、农场“粮食直补资金专户”。各乡镇、街道办事处、农场在粮食直补资金到达“粮食直补资金专户”后,按照粮食综合直补具体实施办法按期向种粮农民兑付。20*年粮食综合直补资金兑付工作必须在6月20日前全部结束。

(三)建立统一的直接补贴发放渠道,实现“一折通”或“一卡通”。

为避免直补资金发放过程发生截留、挪用、扣款等问题,保证资金安全,同时为逐步建立“统一格式、上下一网、资料共享、信息畅通”的农民综合直补网奠定基础,20*年对种粮农民兑付直补资金,全部实行“一折通”或“一卡通”形式,通过储蓄存折(或卡)将直补资金一次性发放到种粮农民手中。对种粮农民发放的储蓄存折(或卡),其工本费统一由农村信用联社负担,不得向种粮农民收取任何相关费用,不得扣收各种款项和债务。

(四)健全粮食综合直补公开制度。粮食综合直补资金的兑付,要做到公开、公平、公正。对农民兑现补贴继续实行村级公示制度。每个农民的补贴面积、综合直补标准、粮食直补标准、新增补贴标准、补贴金额等事项要张榜公示,接受群众的监督。

(五)兑付农民的粮食综合直补资金,要向种粮农民发放《种粮农民综合直补通知书》。通知书中必须注明:享受补贴的粮食作物播种面积、补贴标准(包括粮食直补标准和新增补贴标准)、应发放补贴金额等内容。同时要让粮农清楚对今年柴油、化肥等农业生产资料预计增支,国家一次性给予了补贴。

(六)健全粮食直补基础档案管理工作。粮食综合直补的相关资料,要分类归档,严格管理。

(七)财政部门与有关部门密切配合,切实加强对粮食综合直补资金的监管,确保补贴资金及时足额兑付。补贴资金兑付过程中,不允许抵扣任何税费和债务,坚决杜绝截留、挤占、挪用和骗取补贴资金等违纪问题的发生。

五、建立粮食综合直补工作责任制

(一)明确责任,密切配合。实行粮食综合直补,直接关系到广大农民的切身利益。由财政和农业部门牵头,宣传、农发行、农信社、物价、审计、监察等部门组成粮食综合直补工作组,共同做好直补工作。财政部门负责综合直补资金的筹集、监管;农业部门负责提供及核实粮食播种面积以及直补资金的发放;金融部门负责配合财政、农业部门做好直补资金的划拨、发放等相关工作;宣传部门做好政策宣传,确保粮食综合直补政策家喻户晓;物价、审计、监察等部门负责对直补政策执行和资金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对违反粮食综合直补政策,截留、挪用和套取财政补贴等问题,要坚决查处,严肃处理。

第7篇:支部工作意见范文

一、主要做法和工作思路

确保质检工作有章可循,1制定质检规范及奖惩条例。有标可依。

执行的规范主要有2010版《旅游饭店星级的划分与评定》及《饭店行业服务礼仪规范》等相关行业规范。执行的制度是公司《管理手册》顺序文件》各部门《管理规范》员工手册》及《质检奖惩条例》等。另外,开展质检工作。规范和制度的掌握上,始终坚持“结合实际、对标检查、公开公正、人人平等、一视同仁”原则。虽然在目前有些制度还不够健全,但我坚持一边检查工作一边完善制度,以使制度全部出台以后,为执行执行工作打下了基础,也为质检工作提供了参考依据。

2坚持以公司领导、质检人员、部门经理、值班经理四级检查想结合开展质检工作。

坚持“公司领导重点检查,检查中。质检人员全面检查、部门经理专项检查、值班经理日常检查”四项内容相结合的检查方式。即每月至少邀请总经理进行一次重点检查,由质检部、人力资源部、办公室以及随时抽调的其他部门质检人员每天进行全面检查,各部门经理根据自己的职责范围,对各业务项目进行专项检查,值班经理每天进行日常检查四项检查相结合,并做好质检记录,由质检部整理后根据《质检奖惩条例》下发质检通报。

3坚持以引导教育为主、体罚为辅的原则处置检查中出现的问题

对第一次出现的通过我引导能够纠正的以及对责任部门或个人单独无法解决的一些问题,质检过程中。将通过口头通报责令其现场整改或协助协调解决,回头再做检查,一般不会处理,而对于多次强调的一些问题,多次屡教不改的一些问题以及直接影响到公司的平安、顾客满意度以及违反公司规章制度的一些问题,都会下发质检通报进行扣分处理,质检通报一式三份,质检部备案一份、人力资源部绩效考核一份、责任部门参照整改一份。

4质检工作总结

即,严格依照“围绕一个目标、做好两个计划、完成三个总结、做好四个汇报”要求进行计划、总结和汇报。紧紧围绕“把华祺饭店打造成为六盘山下独具特色的客户更加满意的现代服务行业的标杆”这一目标,严格依照《2011年目标任务分解方案》制定了质检部年度工作计划和每月工作计划,认真在每周例会上给各部门汇报质检过程中发现的问题,每月将质检中存在重点问题,难点问题以及屡屡不改的问题进行总结汇报,以协商解决,每季度我将质检工作进行总结,通过汇报会我将上一季度在质检过程中取得的效果和存在问题以及今后的打算总结进去进行汇报,年底,将会把全年的质检情况进行全面的总结,并结合实际制定出下一年的质检工作计划进行全面汇报。当然,有条件的话,将会把全年的一些质检案例整理成册,一方面是为了体现质检工作在饭店管理中的主要作用,展示质检工作一年来取得的效果,另一方面是为了相互交流学习,防止各部门在以后的工作中重蹈旧路,应以为戒,引起重视。

二、取得的主要效果

推动了公司质量管理体系的建立。1质检工作的开展。

经济效益的基础。质量管理是企业管理的核心,质量是企业的生命。所以,质量管理体系的建立体现了以顾客为中心的原则,使公司的管理更科学、更规范、更有效,同时通过合理的资源配置,使我服务质量等各个要素的形成过程都处于受控状态,预防质量事故、减少内耗和消除平安隐患、达到节能降耗和提升服务质量的目的从而保证公司目标、指标的实现,促进企业和谐健康发展。2010年初我引入过一次质量管理体系建设,可惜由于各种原因我没有坚持下去,但是为了实现我目标,还是严格依照质量管理体系的要求,着手制定公司《管理手册》顺序文件》管理规范》员工手册》大框架已基本形成,上半年有望全部出台。

肯定有一套完整的管理体系,这里我要特别说明的凡是一个规范的企业。不会因为地域的差异而改变其标准。

2公司规范化管理方面发挥了积极的引导作用。

必需要严格对标执行和不时加强内部管理。规范执行方面,要实现公司规范化管理。及时贯彻落实行业内部的相关政策、法规、及标准,认真完善公司内部管理规范,为公司质检工作提供科学依据。内部管理方面,2010年以来,逐步尝试在公司全面推行PDCA管理模式,使各项工作达到规范化、规范化管理和程序化、一体化运营。通过一年的发展,各项工作逐步得到改善,使我也看到希望和信心。

PDCA管理,即,计划、实施、检查考核、处置改进,PDCA循环也叫戴明环,全面质量管理所应遵循的科学顺序。回首2010年,制定了全年重点工作计划,各部门也依照计划进行了实施,也进行了检查考核,年底也进行了处置改进。虽然没有引起重视,执行的不是很理想,但我已经迈出了导入PDCA管理的第一步,2011年,根据何总年终工作演讲的要求,也制定了全年工作计划,并给各部门进行了分解,下发了分解方案,各部门正在加紧实施中,当然,今年要更加严格的进行检查考核和处理改进。

3服务质量提升方面起到有力的推动作用

凡是客人看到必需是整洁美观的凡是提供给客人的必需是平安有效的凡是员工见到客人必需是热情礼貌的至于质检工作对服务质量提升的推力有多大,严格执行饭店服务的三个黄金标准。想各部门应该深有体会,特别是营业部的领班更有发言权。大到部门工作顺序的调整,小到墙上的一个螺丝洞,地上烟灰我都不会放过。都要进行纠正,同时也引得了客人的好评。

4内耗控制方面起到积极的作用

更加关注公司的资产管理,通过质检。设施设备的维护颐养、节能降耗以及易耗品的控制,更加关注目标任务的完成。资产管理方面,要求做到资产定期盘点,责任到人,及时修补,防止报损;设施设备维护颐养方面,要求做到日常维护,即损即修,定期颐养,尽可能延长其使用寿命,节能降耗方面,要求做到加强宣传引导,实施量化管理,责任区域到人。易耗品控制方面,要求做到易耗品出库数据控制和鼓励二次回收利用以及各部门目标任务的落实情况,质检人员切实起到督促、监督和引导作用,但是为实现我能耗控制目标,还需要我全体员工的共同参与,才干在内耗控制方面起到更大的作用。

5为公司战略目标的实现以及为公司取得良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做出了积极的贡献

公司规范化管理已经迈上看一个新的台阶,通过质检制度的不时完善和质检工作的逐步推进。也已经基本形成了一套符合我公司发展的管理体系,PDCA管理模式也在公司得到推广,公司战略目标的实现以及为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取得方面起到一定的作用。

三、主要存在问题

工作量非常大,1质检队伍力量缺乏。一方面是若要切实做好质检工作。不亚于其他职能部门,目前的质检队伍明显在精力上有点跟不上。另一方面是质检工作的性质比较特殊,主要是依照规范及制度给大家挑毛病,一项得罪人的工作,大家压力比较大,不愿意参与质检,面对困难有所退缩;

但进入顺序化的质检工作才刚刚起步,2虽然我08年以来一直提质检工作。制度还待进一步完善;

质检人员的自身业务素质还不能满足开展质检工作的需要;3由于培训较少。

第8篇:支部工作意见范文

一、认真贯彻落实企业工资分配宏观指导要求

企业要结合自身的实际,在内部工资分配中认真贯彻落实企业工资增长指导线、劳动力市场工资指导价位和行业人工成本信息三项制度。

企业工资增长指导线是指在综合考虑经济增长、物价水平及劳动力市场状况等因素的基础上,对企业提出的当年工资增长指导意见。企业应根据工资增长指导线和本企业的经济效益、工资水平,合理制订当年的职工工资增长方案。

劳动力市场工资指导价位是在对各类职业(工种)工资水平进行广泛调查的基础上,经过汇总、分析,公布不同岗位工资指导价位的制度。企业应参照工资指导价位,合理确定不同岗位人员的工资水平和工资关系。

行业人工成本信息是指通过调查、收集、整理并分析行业人工成本水平,定期向社会行业人工成本信息的制度。企业应加强人工成本管理,根据行业人工成本信息,合理确定本企业人工成本水平,处理好经济效益和人工成本的关系。

二、建立健全内部工资分配制度

企业应建立健全工资分配制度,结合本企业实际,制订岗位工资制度、奖金分配制度、津贴补贴分配制度、工资支付制度等。

企业应完善以岗位工资为主的基本工资制度,形成符合本企业生产经营特点的工资制度。要科学合理地做好岗位设置、岗位测评工作,结合企业实际,参照工资指导价位,合理确定岗位工资标准。

企业应确定合理的工资结构,使工资的相对固定部分和浮动部分保持合理的比例。要建立奖金分配制度,明确奖金的考核办法、考核周期及发放时间等。

企业应根据工资支付的有关规定,建立健全企业内部工资支付制度,规范工资支付项目、支付形式、支付周期等内容,并对加班加点、病假等特殊情况的工资支付做出明确规定。

三、完善工资正常增长机制

企业应完善工资正常增长机制,将企业发展与职工工资增长相结合,根据本企业生产经营状况、经济效益及工资水平,参照工资增长指导线,合理制定职工年度工资增长计划,形成工资增长的长效机制,使职工共享企业发展的成果。凡因各种原因企业当年不能增加职工工资的,应向工会组织和职工代表说明情况。

企业要关注一线职工工资分配问题,对工资水平低于全市职工平均工资50%,或两年以上不增资以及工资增长缓慢的一线职工,在安排工资增长时,要予以倾斜。要采取有力措施,保障一线职工的工资随企业的发展而提高。

实行计件工资制度的企业,要合理制订计件单价,并随着经济效益的增长,适时提高计件单价。两年未调整计件单价的企业,必须开展工资集体协商。

四、合理确定企业内部各类人员的工资分配关系

企业应参照劳动力市场工资指导价位,结合本企业实际情况,合理确定经营管理、专业技术及生产服务等各类人员的工资水平,使各类人员工资差距保持在合理的范围内。

要规范国有企业经营管理者收入,确定管理者与职工收入合理比例。要将职工工资增长状况作为经营者业绩考核的基本内容,并作为一项重要的考核指标。一线职工未增加工资的,经营者工资也不能增加;经营者工资超过一线职工一定倍数的,一线职工的工资增长不能低于经营者工资增长幅度。

企业职工的工资分配应坚持按劳分配原则。要落实岗位工资制度,同一岗位上使用的不同用工形式的职工,在同等条件下,应实行同工同酬。

企业应建立健全内部监督机制,提高工资分配管理水平。工资分配应做到公开化、透明化,经营者收入考核办法应以适当的方式向职工公开。

五、加强劳动定额标准管理

科学合理的劳动定额标准,是构建公平合理工资分配关系的重要依据,也是企业科学管理的基础性工作。企业应加强劳动定额标准管理,更好地维护职工权益。

企业应按照科学合理的要求,制订符合本企业实际的劳动定额标准,应使同岗位90%以上劳动者在法定劳动时间或劳动合同约定的时间内能够完成企业制订的劳动定额标准。随着企业发展、技术进步及劳动技能提高,要及时修订原有劳动定额标准。

六、提高企业工资分配中的职工参与度

企业应健全工资分配民主管理制度,提高企业工资分配中的职工参与度。企业的岗位工资、奖金、津贴、补贴、工资支付等分配制度以及工资增长方案、劳动定额标准和计件单价等,应广泛听取职工意见和建议,并通过职工(代表)大会等民主程序,接受职工的监督。

第9篇:支部工作意见范文

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强文化遗产保护的通知》(国发〔2005〕42号)和黄山市2007年文化建设考核要求,为逐步建立起我县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县级名录体系,推进全县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经县政府研究,同意在全县非物质文化遗产普查工作基础上,开展我县首批代表作名录的申报、公布工作。现就有关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申报条件

(一)符合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的定义

1.传统文化表现形式,主要包括:民间文学(包括作为文化遗产载体的语言),民间美术,民间音乐,民间舞蹈,戏曲,曲艺,民间杂技,民间手工技艺等。

2.文化空间,指按照民间传统习惯的固定时间和场所举行的传统的、综合性的民间文化活动。如庙会、歌圩、传统节日庆典等民俗活动。

(二)申报项目应注重下列标准

1.具有突出的历史、文化和科学价值;

2.具有在一定群体中世代传承的特点;

3.在当地有较大影响;

4.符合以上条件,且处于濒危状态。

(三)制定有切实可行的保护计划

二、申报文本

1.申报文本要突出严谨的治学精神和科学的求实态度,在对项目进行全面、系统的阐述之后,突出项目的特征和个性化特点。

2.文本结构简洁明了,内容紧凑,主题鲜明,避免出现文字表述过长、过大、过满和大而化之的现象。

三、附件材料

1.证明材料包括当地党委政府制定的项目保护条例、规划、文件等;专家学者、历史人物对项目的评价、论述;有关项目的历史文献以及该项目在发展过程中曾经得到过的奖励、产生过的重大影响等。

2.有关申报项目的图片、文件和文献资料

四、申报程序

基本程序:乡镇申报——专家组评审——县政府审定并予公布。县文化局负责对各乡镇申报的项目进行汇总筛选、组织评审工作。

五、申报要求

申报、公布我县首批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名录,是一项战略性基础工作,对推进全县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抢救、挖掘、保护和传承都具有深远的历史和现实意义。此项申报工作列入乡镇2007年文化建设考核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