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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全省现代农业产业园推进会精神,按照“抓重点、补短板、强弱项”的原则,落实财政资金扶持一批谋划成熟、导向明显、效益较好的产业园项目,高质量建设斗门区现代农业产业园,打造大湾区优质农产品供应中心和休闲旅游目的地,根据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做好2021—2022年现代农业产业园项目建库的函》要求,为做好2021-2022年斗门区现代农业产业园专项资金项目入库工作,特制定本指南。
一、产业园规划范围
斗门区现代农业产业园包括斗门区白蕉海鲈现代农业产业园和斗门区休闲农业产业园。斗门区白蕉海鲈现代农业产业园规划范围涵盖白蕉片区、白藤片区(含鹤洲北)和乾务片区;斗门区休闲农业产业园规划范围涵盖莲洲镇莲溪片区。
二、申报对象
(一)斗门区白蕉海鲈现代农业产业园
申报对象为斗门区行政区域内的农牧渔业行政(事业)单位,白蕉镇政府,白蕉镇辖区村委会,水产行业协会,农业科研机构,市现代农业发展中心,以及在斗门区市场监管设立且生产基地在该产业园规划范围内的农业企业、产业化联合体、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
(二)斗门区休闲农业产业园
申报对象为斗门区行政区域内的农牧渔业行政(事业)单位,莲洲镇政府,莲洲镇辖区村委会,行业协会,科研机构,市现代农业发展中心,以及在斗门区市场监管设立且生产基地在该产业园规划范围内的农业企业、产业化联合体、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
三、资金使用原则
1.产业园专项资金使用按照《斗门区现代农业产业园财政补助资金管理暂行办法》执行,非公益类项目采用“先建后补”方式,项目验收合格后一次性拨付财政扶持资金,项目验收不合格的取消财政扶持资金。公益类项目一次性全额拨付财政扶持资金。
2.财政扶持资金由申报单位根据自身实际进行申报。非公益类项目实施主体自筹资金与财政扶持资金投入比例不得低于1.5:1,鼓励投入比例达到或超过2:1。公益性项目以及具有公益功能项目除外。
3.享受过其他财政资金扶持的项目不得再重复申报现代农业产业园财政扶持资金。每个单位最多申报2个非公益类项目。
4.产业园专项资金不得用于楼堂馆所、牌坊门楼、亭台阁楼、停车场、路灯,不得用于企业经营性开支(含农资、生产原料等)和债务等一般性支出,不得用于已有普惠性政策渠道支持的建设内容(如高标准农田建设补贴、“四好农村路”建设等),对于已有市、区财政资金渠道支持的建设内容,原则上不再纳入2021-2022年产业园项目库计划。
5.财政专项资金优先安排具有带动村集体增加收入和带动农民增加收入的项目。
四、申报项目内容和条件
(一)斗门区白蕉海鲈现代农业产业园
1.农业高质高效示范项目(公益类/非公益类)
(1)项目建设白蕉海鲈生态养殖示范基地,财政资金主要用于基地生态环保基础设施建设,购置相关养殖设备、快速检测设备,建设农产品质量安全溯源管理系统,购置监控设备和溯源标识管理设施设备等。
(2)申报单位为白蕉镇政府,白蕉镇辖区村委会,斗门区农业农村主管部门,农业园区管委会,有较强经济实力、有健全的管理人员和财务管理制度、有水域滩涂养殖证的农业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养殖示范基地面积要求在100亩以上。项目须具备较好的带动作用。
(3)同一申报单位只能申报1个项目。
2.农产品加工冷链仓储保鲜项目(非公益类)
(1)项目建设水产品加工车间、冷库仓储和冷链运输车,财政资金主要用于场地基础设施建设,购置相关加工设备和制冷设备、冷链运输车等。
(2)申报单位为有较大的生产场地,较强的水产品加工能力,有健全的管理人员和财务管理制度,产品有一定的知名度,有注册商标、有认证、有品牌且带动能力强的农业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
(3)同一申报单位只能申报1个项目。
3.现代农业科技支撑项目(公益类/非公益类)
(1)项目开展白蕉海鲈种苗培育研究、水产品深加工技术研发和新产品研发,财政资金主要用于包括科研的基础设施建设,购置相关科研设备等。
(2)申报单位必须是具有较强研发和推广能力,有较强的技术力量和经济实力的渔业科技研发推广单位、渔业科技型企业等,项目实施地点在斗门区辖区范围内,项目须有市场前景和发展潜力,对推动白蕉海鲈产业化发展,提高水产品深加工能力和市场竞争力,带动农民增收有直接推动作用。
(3)同一申报单位只能申报1个项目。
4.品牌建设和营销推介项目(公益类/非公益类)
(1)项目建设农业电商服务平台,开展特色农产品品牌推介活动,财政资金主要用于农产品展示大厅建设,电商平台信息化系统建设,购置硬件设备,组织企业参加各级农产品展销会,统一策划和宣传推介重要农产品等。
(2)申报单位为白蕉镇政府,白蕉镇辖区村委会,斗门区农业农村主管部门,农业园区管委会,行业协会,有较强实力、有一定的电商基础和运营经验、有健全的管理人员和财务管理制度、产品有一定的知名度、有较强带动能力的农业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
(3)同一申报单位只能申报1个项目。
5.联农带农深度合作示范项目(非公益类项目)
(1)项目建设农业产业化联合体创新示范基地建设,财政资金主要用于创新示范基地基础设施和溯源管理系统建设。
(2)申报单位为有健全管理人员和财务管理制度的农业产业化联合体。通过加快土地流转等方式,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供销合作社等经营主体组建农业产业化联合体,通过股份合作发展多种形式的适度规模经营,构建联农带动深度合作新模式,带动农民增收。
(3)同一申报单位只能申报1个项目。
6.一二三产业融合项目(公益类)
(1)项目开展白蕉海鲈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活动,财政资金主要用于白蕉海鲈文化旅游和创意产业发展,包括举办白蕉海鲈文化旅游节、白蕉海鲈文化创意活动、疍家渔业文化休闲带建设等。
(2)申报单位为白蕉镇政府、白蕉镇辖区村委会、斗门区农业农村主管部门、农业园区管委会、行业协会、农业科研机构。项目须促进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带动农民增加收入。
7.农业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公益类)
(1)项目建设产业园农业基础设施,财政资金主要用于产业园重要区域、重要沿线或重要节点的农业基础设施建设,完善园区基础设施配套,提升产业园综合环境。
(2)申报单位为白蕉镇政府、白蕉镇辖区村委会、斗门区农业农村主管部门、农业园区管委会。
8.新型农业人才创业创新项目(公益类)
(1)项目建设白蕉海鲈现代农业产业园“双创”孵化区,财政资金主要用于建设创业见习、创客服务平台,鼓励农民工和大学毕业生返乡进入现代农业产业园创业创新,将现代农业产业园打造成为新型经营主体“双创”孵化区。
(2)申报单位为白蕉镇政府、斗门区农业农村主管部门、农业园区管委会。项目须具有带动作用,提高农民的农技水平。
9.农业风险保险项目(公益类)
(1)项目开展白蕉海鲈风险保险,财政资金主要用于白蕉海鲈价格指数风险保险投保,鼓励企业、合作社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购买农业保险,增强抵御市场风险能力,保障农业生产安全。
(2)申报单位为斗门区农业农村主管部门。
(二)斗门区休闲农业产业园
1. 农业高质高效示范项目(公益类/非公益类)
(1)项目建设休闲农业观光示范园或民宿示范项目,财政资金主要用于园区或民宿的相关配套设施建设,包括休闲观光设施建设,种植(养殖)示范基地建设,民宿装修改造,购置生产设备等。
(2)申报单位为莲洲镇政府,莲洲镇辖区村委会,斗门区农业农村主管部门,农业园区管委会,有较强经济实力、有健全的管理人员和财务管理制度的农业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休闲农业观光示范园或民宿要求有一定的基础设施。涉及土地的项目建设内容必须符合有关国土的规划使用要求。休闲农业观光示范园园区面积须达到100亩以上。项目须具备较好的带动作用。
(3)同一申报单位只能申报1个项目。
2. 农产品加工冷链仓储保鲜项目(非公益类)
(1)项目建设农产品加工车间、冷库仓储和冷链运输车,财政资金主要用于场地基础设施建设,购置相关加工设备和制冷设备、冷链运输车等。
(2)申报单位为有较大的生产场地,较强的农产品加工能力,有健全的管理人员和财务管理制度,产品有一定的知名度,有注册商标、有认证、有品牌且带动能力强的农业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
(3)同一申报单位只能申报1个项目。
3. 现代农业科技支撑项目(公益类/非公益类)
(1)项目开展农业新品种培育推广,财政资金主要用于种植业、水产业、畜牧业等特色产业种苗和新品种培育,包括新品种培育基地、种苗养殖(种植)示范基地、新品种培育实验室的基础设施建设,购置相关生产设备和培育设备,新品种宣传推广等。
(2)申报单位必须是具有较强种苗和新品种研发培育经验,有较强的技术力量和经济实力,有一定的宣传推广渠道。项目实施地点在斗门区辖区范围内。项目须有市场前景和发展潜力,对推动种业产业化发展,提高市场竞争力,带动农民增收有直接推动作用。
(3)同一申报单位只能申报1个项目。
4.品牌建设和营销推介项目(公益类/非公益类)
(1)项目建设农业电商服务平台,开展特色农产品品牌推介活动,财政资金主要用于农产品展示大厅建设,电商平台信息化系统建设,购置硬件设备,组织企业参加各级农产品展销会,统一策划和宣传推介重要农产品等。
(2)申报单位为莲洲镇政府,莲洲镇辖区村委会,斗门区农业农村部门,农业园区管委会,行业协会,有较强实力、有一定的电商基础和运营经验、有健全的管理人员和财务管理制度、产品有一定的知名度、有较强带动能力的农业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
(3)同一申报单位只能申报1个项目。
5. 联农带农深度合作示范项目(非公益类项目)
(1)项目建设农业产业化联合体创新示范基地建设,财政资金主要用于创新示范基地基础设施和溯源管理系统建设。
(2)申报单位为有健全管理人员和财务管理制度的农业产业化联合体。通过加快土地流转等方式,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供销合作社等经营主体组建农业产业化联合体,通过股份合作发展多种形式的适度规模经营,构建联农带动深度合作新模式,带动农民增收。
(3)同一申报单位只能申报1个项目。
6.一二三产业融合项目(公益类)
(1)项目开展休闲农业产业融合发展活动,财政资金主要用于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产业发展,包括举办禾虫文化旅游节、乡村旅游文化节等。
(2)申报单位为莲洲镇政府、莲洲镇辖区村委会、斗门区农业农村主管部门、农业园区管委会。项目须促进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带动农民增加收入。
7.农业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公益类)
(1)项目建设产业园农业基础设施,财政资金主要用于产业园重要区域、重要沿线或重要节点的农业基础设施建设,完善园区基础设施配套,提升产业园综合环境。
(2)申报单位为莲洲镇政府、莲洲镇辖区村委会、斗门区农业农村主管部门、农业园区管委会。
8.新型农业人才创业创新项目(公益类)
(1)项目建设休闲农业产业园“双创”孵化区,财政资金主要用于建设创业见习、创客服务平台,鼓励农民工和大学毕业生返乡进入现代农业产业园创业创新,将现代农业产业园打造成为新型经营主体“双创”孵化区。
(2)申报单位为莲洲镇政府、斗门区农业农村主管部门、农业园区管委会。项目须具有带动作用,提高农民的农技水平。
9.农业风险保险项目(公益类)
(1)项目开展台风灾害风险保险,财政资金主要用于台风灾害风险保险投保,鼓励企业、合作社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购买农业保险,增强抵御自然风险能力,保障农业生产安全。
(2)申报单位为斗门区农业农村主管部门。
五、申报程序及要求
(一)申报流程
按照《斗门区现代农业产业园财政补助资金管理暂行办法》规定,按属地管理的原则实行逐级上报。由镇(街)农业部门出具审核意见,报送斗门区现代农业产业园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初审后,上报市农业农村局组织项目评审。
(二)申报截止时间
2021年5月10日下午6点前,以项目上报签收时间为准,逾期申报的,概不受理。
(三)项目申报材料要求
1.项目申报资料封面名称统一为《2021—2022年斗门区现代农业产业园专项资金项目入库申报材料》,用A4纸打印和复印,并按以下顺序装订成册(不允许使用文件夹装订):
封面(用蓝色面纸),在单位名称上加盖红色印章;项目单位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法人代码证书等材料,并加盖单位公章;公司年度审计报告或有资质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销售收入证明;获得“三品一标”、名牌产品、注册商标、产品质量、环保、科技成果、专利、龙头企业、示范性农民专业合作社、珠海十大现代农业研发、生产示范基地证明材料;生产农产品的企业必须提供1年以上(含1年),如实记载下列事项:一是使用农业投入品的名称、来源、用法、用量和使用、停用的日期;二是动物疫病、植物病虫草害的发生和防治情况;三是收获或者捕捞的日期、收获量及产品销售等纪录,无法提供或提供不全面的实行“一票否决”。
2.胶装成册,一式5份上报斗门区现代农业产业园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斗门区农业农村局产业发展股),地址:斗门区井岸镇朝福路442号,联系电话:2782656,联系人:罗淑娟,申报材料电子文本发至:dmqnyncjcyg@zhuhai.gov.cn,纸质文件和电子版缺一的申报项目取消资格,对不按文件要求准备申报资料或申报资料错漏较多的单位,一律视为无效申报。所有与申报相关的文件资料可在斗门区政府网(doumen.gov.cn/)的通知公告栏下载。
3.具体申报材料,请参照模板制定(附件)。
六、其他说明
(一)最终项目立项和项目批复资金分配根据实际情况调整。
(二)本指南由斗门区现代农业产业园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附件:
2021—2022年斗门区现代农业产业园专项资金项目入库存申报书
(斗门区白蕉海鲈现代农业产业园/斗门区休闲农业产业园)
项目名称:
项目类型:
项目属性:公益类 非公益类
项目类别:工程类 采购类 其他
是否含政府采购内容: 是 否
是否纳入绩效评审: 是 否
申报财政资金额(万元):
项目申报单位(盖章):
项目法定代表人(签字):
申报日期:
一、项目申报书
1、项目名称
2、项目地点
3、项目实施期限
年 月 日
至
年 月 日
4、项目申报单位
单位性质
5、联系人
电话及传真
6、项目资金筹措
资金筹措渠道
金额(万元)
项目资金筹措
①申请财政补助资金
②自筹资金(含贷款)
③其它投入
④投资总额合计
7、申报依据及理由
【填写说明】
1、项目背景:项目区农业及社会经济发展方向和重点,政策文件依据。
2、项目意义:对产业发展、农产品安全、减少农业面源污染和农民增收的作用(重点内容)。
3、项目已有的基础及准备情况。(有可研报告限500字,没有可研报告600-800字)
8、项目建设主要内容
【填写说明】项目总投资规模,并分项列出工作(建设)内容及预算金额(限500字)。
二、项目支出预算明细表
项目建设详细内容
预算金额(万元)
测算依据及说明
一、财政资金补助内容
1
2
3
4
5
6
二、自筹资金建设内容
7
8
9
10
11
12
13
14
15
三、项目审核意见表
项目名称
项目单位申报意见
法人代表签名: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项目地镇(街)推荐意见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区农业农村部门意见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市专家评估组意见
(签 字)
年 月 日
市农业农村局意见
(单位盖章)
一、上半年工作总结
(一)1-5月份各项指标完成情况及1-6月份预计完成情况
市委、市政府下达给我县的科技发展考核指标共有六项内容,1-5月份各项指标完成情况如下(括号内为市政府下达给我县的跨越发展考核指标):
1.全社会研发投入支出占GDP比重达2.25%(全社会研发投入支出占GDP比重,确保2.2%,争取2.25%);
2.百亿元GDP专利授权数为122件(百亿元GDP专利授权数,确保292件,争取329件);
3.百亿元GDP发明专利申请数为64件(百亿元GDP发明专利申请数,确保152件,争取158件);
4.全县高新技术产业产值达52亿元(高新技术产业产值,确保115亿元,争取125亿元);
5.新增省级以上高新技术企业,目前已申报第一批国家高新技术企业9个,暂无获批消息(新增省级以上高新技术企业数,确保8个,争取10个)。
预计1-6月份,全社会研发投入占GDP的比重将达到2.25%,百亿元GDP专利授权146件,百亿元GDP发明专利申请76件,全县高新技术产业产值将达到65亿元,申报国家高新技术企业9个。
(二)1-5月份特色工作、创新举措和亮点事例
1-5月,县科技局按照全市有影响、有位置的总要求做了大量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为我县科技进步作出了应有的贡献。
1.申报省级重大科技成果转化项目6个,其中3个进入现场考察(全市共4个)。
2.开展今年全市唯一的省知识产权“正版正货”示范街区创建工作,目前已将金石农机农资机电城申报材料上报省知识产权局。
3.申报第一批省级高新技术产品10个,获批9家,占全市获批数的一半;申报国家高新技术企业9家。
4.初步建立企业信息库,为项目的培育和历史资料查询建立共享平台。
5.探索省科技成果转化风险补偿专项资金贷款项目,助推小微企业创新发展。
6.开展国家火炬计划特色产业基地金湖石油机械特色产业基地复核工作。
7.申报国家创新人才推荐计划项目3个,省创新创业团队项目1个,省创新创业人才项目13个,企业博士集聚计划项目8个。
8.开展企业技术难题征集,组织企业参加市政府与常州大学签约仪式,现场签约3家。
9.组织企业参加省知识产权标准化创建工作,配合市局开展专利执法检查。
10.申报省农业支撑项目4个,苏北富民强县项目4个(全部公示)。
11.全县申报省级以上科技计划项目48个,预计获批30个,获批扶持资金1200万元。
(三)主要工作
1、注重早启动,紧抓项目申报不放松。
针对去年未能完成县下达向上争取项目资金任务,未能获批省重大科技成果转化项目,未能圆满完成国家高企申报任务的情况,我们从年初开始,就瞄准预定目标,狠抓项目培育、申报不放松。一是广泛宣传,广而告之。通过新闻媒体公开征集各类项目源,共征集项目源36个。二是分片包干,协同配合。逐个企业了解情况,上门辅导,最大限度的帮助企业争取项目扶持,对全县160余家列统企业做到户户到,对小微企业做到有求必应。截至目前,已申报省级以上各类计划项目48个,其中:国家中小企业创新基金项目9个,省重大科技成果转化资金项目6个,省社会发展项目8个,省工业支撑项目9个,省农业支撑项目4个,预计获批30个,获批扶持资金1200万元。
2、注重助提升,为企业科技创新添活力
(1)产学研合作更加突出实效。
俯下身子,深入企业听取企业对产学研合作、技术难题攻关等需求,使企业与院校的对接更直接、更有效。3月,组织企业参加市政府与常州大学签约仪式,现场签订产学研合作协议3家。4月,组织参加省人才办在武汉、成都等地举办的人才对接峰会,寻求合作机遇。开展企业技术难题征集活动,共征集各类技术难题16项,6月中旬我县企业将就这些技术难题与南京理工大学集中对接。到目前为止,全县已有金石集团、红光仪表等70家企业与全国近60家高校院所建立了产学研合作关系,不少企业与高校的合作已经开始了实质性的联合创新。1-5月份,申报国家创新人才推荐计划项目3个,省创新创业团队1个,创新创业人才项目13个,企业博士集聚计划项目8个,产学研联合创新项目3个,科技副总项目9个,签署合作协议30项。此外,还配合县人才办开展人才招引和科技镇长团工作。
(2)高企培育更加突出引导。
积极开展高新技术企业申报工作,加快高新技术企业培育。一是精准解读政策,加强带动引导。仔细研究国家政策规定,通过专题培训、印发资料、走访调研等方式,让企业进一步了解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条件和政策,调动企业申报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二是强化服务意识,一对一指导申报。会同财政、地税等部门主动上门帮助收集材料,整理技术档案、精心测算考核指标,手把手地编写申报材料,增强企业申报高新企业成功的信心和决心。三是建立高企后备库。通过上门走访、调查摸底,根据企业的专利、成长性、创新性等,筛选出有条件、有潜力的企业,建立全县高新技术企业后备库,并根据企业的特点,制定培育方案。上半年,已申报第一批国家高新技术企业9家,7月底还将申报第二批共8家国家高新技术企业;申报省级高新技术产品10个,获批9个(全市共16个)。此外,县科技局还认真落实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截至目前,2013年度研发项目加计扣除共备案18家企业、40个项目,预计减轻企业负担2亿余元。
(3)研发机构建设更加注重长效。
一是推动科技型企业孵化器建设,深化与沈阳自动化研究所的合作,进一步推进物联网中心建设,借力科技镇长团平台、充分利用省内高校资源,全力推进企业研发机构建设升级。二是对三年内申报获批的市级以上研发机构进行“回头看”,对重申报、轻建设的研发机构提出整改意见。三是对今年新申报研发机构从严把关,保证质量。上半年,共申报省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5家、重点实验室1家、研究生工作站2家(已公示)。截止目前,我县共有省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已有14家,市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39家,大中型企业均已建立不同层次的研发机构,列统企业研发机构覆盖率接近75%。
3、注重促创造,知识产权工作亮点纷呈。
县科技局积极开展企业知识产权宣传及执法保护工作,深入企业调研指导。一是组织开展专利申报。年初,局领导带领相关科室同志,深入企业对专利申报情况进行调查,邀请专利事务所专家走进企业,对专利申报进行一对一的专门指导,鼓励企业积极申报专利。二是开展企业知识产权标准化创建工作。今年,新参加企业知识产权标准化创建备案企业5家,组织10家企业参与评选省企业知识产权管理标准化示范先进单位。截至目前,全县共参加备案企业33家,其中国家高新技术企业的26家,13家企业通过了省知识产权局组织的“企业知识产权管理标准化示范创建”绩效考核,其中优秀单位4家。三是创建省知识产权“正版正货”示范街区。组织金石农机农资机电城开展“优质商户”评选活动,签署“正版正货”承诺,帮助创建申报省知识产权“正版正货”示范街区。四是推动专利成果的实施转化。申报省重大科技成果转化项目6个,3个进入现场考评,申报省知识产权战略推进计划3个。五是加强知识产权人才培训。参加省专利执法培训2人,参加省知识产权工程师培训14人。六是充分利用各类媒体,开展知识产权宣传,营造鼓励发明创造,尊重和依法保护知识产权的社会氛围。
4、注重顾大局,尽力做好中心工作。
上半年,县科技局在认真开展科技工作的同时,还按照县委、县政府的总体要求积极做好全县中心工作,服从服务于全县发展大局。一是开展招商引资。先后到武汉、苏南、浙江等地开展招商引资活动。目前,已有2个在谈项目。二是开展各项创建。主要是综治平安、小康指标、三城同创、生态县建设、软环境建设等。三是参与秸秆禁烧工作,确保责任场圃没有一个火点。四是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按照“照镜子、正衣冠、洗洗澡、治治病”的总要求,认真做好各项规定动作,选好自选动作。目前,各项工作都在有序开展中。
(四)存在问题及原因
上半年,科技局虽然做了一些工作,但仍存在一些不足:一是专利申请量未达到序时进度要求。原因是今年市里下达的任务数较去年有较大幅度的增长,加之企业自主创新意识有待加强。二是优质项目源偏少,能够符合项目申报条件的不多。主要是培育和发展不够充分。三是招商引资成效还不明显。
二、下半年工作计划
下半年,我局将按照县委、县政府总体要求,紧紧围绕全年目标任务,以助转型、促发展为己任,努力推进全县科技创新,认真履行好科技部门的工作职责,为全县的经济社会发展做出积极努力。
(一)工作思路
深入贯彻党的十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全县的工作中心,充分发挥科技部门在推动自主创新、加快科技成果转化和科学技术普及方面的职能作用,努力为全县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强有力的科技支撑。
(二)具体目标:
到年底,县科技局必须要完成的主要目标是:全年全社会研发投入支出占GDP比重达2.2%,争取达到2.25%;百亿元GDP专利授权数达292件,力争329件,百亿元GDP发明专利申请数152件,争取达到158件;全县高新技术产业产值达115亿元,力争达到125亿元;新增省级以上高新技术企业8个,力争10个。
(三)拟实施的重点工作
1.力争获批省重大科技成果转化项目1个;
2.开展苏科贷项目试点,完善县级科技计划体系,助推小微企业发展;
3.开展创新型试点县建设工作;
4.申创省知识产权“正版正货”示范街区;
5.组织2次产学研对接活动
6.通过国家火炬计划特色产业基地金湖石油机械特色产业基地复核。
(四)主要措施:
一是继续组织项目申报,助推科技型企业创新。围绕我县支柱产业的做大做强、新兴产业的加快发展,继续开展科技计划项目申报。新申报国家火炬计划1-2项,市成果转化项目3项,市农业支撑项目4-6项、工业支撑4-6项,力争全年获批省级以上科技计划项目30项,其中省重大科技成果转化项目1项,争取项目资金1200万元以上。
二是深化产学研合作,着力培育高新技术产业。进一步深化与南京理工大学、北京化工大学等高校的产学研合作,举办产学研对接活动2次,签约项目35个。新申报省级以上高新技术企业8家,市高新技术企业10家;国家级重点新产品1-2个,省级高新技术产品30项,市级高新技术产品12项。
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以下简称创新基金)是经国务院批准设立的一项专门用于鼓励、培育、扶持和促进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的政府专项基金。创新基金支持科技型中小企业进行高新技术成果转化及开展技术创新活动。创新基金的投入旨在引导各级政府及各类金融机构加大对科技型中小企业的资金投入。创新基金不以自身营利为目的,而以国家经济结构调整和经济总量增长,创造更多的就业机会作为回报。
为了充分体现政府基金的宏观政策导向,明确创新基金项目年度支持重点和技术领域发展方向,引导科技型中小企业申请创新基金支持。根据国务院办公厅转发的《科技部、财政部关于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的暂行规定》,科技部按照国家经济、科技总体发展需求和科技型中小企业的特点,编制了《2005年度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若干重点项目指南》。
本年度指南按照国家经济、科技总体的工作部署和重点任务,遵循科学的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全面、协调地可持续发展,按照五个统筹的重要思想,针对我国加入WTO后所面临新的机遇与挑战,创新基金将突出国家目标,围绕着经济结构的战略性调整、可持续发展战略,加强宏观引导。重点扶持科技型中小企业的创新创业活动、持续创新能力、强化自主创新、重视原始性创新;坚持市场导向,运用市场竞争与合作机制合理的配置资源、提高技术创新活动的效率与效益,培育市场竞争力强、成长性好的科技型中小企业;注意把握国际高技术产业的发展方向,支持有重要商业价值、有自主知识产权及专利技术的产品,使我国的科技型中小企业能够有效应对入世后技术壁垒的挑战、提高产业技术水平和国际竞争力;体现以人为本,充分发挥企业家及创新人才在高技术产业发展中的核心作用,关注企业家精神,创造环境、优化机制,激发科技人员的创新精神和创业潜能;支持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对社会协调发展的促进作用,大力发展循环经济,关注对国家资源、能源的高效、合理使用,对环境的保护。
2005年度创新基金坚持市场导向、支持创新、鼓励创业、突出重点、规范管理、竞争择优的原则,重点支持方向如下:
支持相关高新技术领域中自主创新性强、技术含量高、具有竞争力、市场前景好的研究开发项目,资助重心前移,培育、形成一批能够在经济结构调整中发挥重要作用、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产品群及产业;
支持科技成果转化,特别是“863”计划、攻关计划、重大科技专项相关成果的产业化项目及利用高新技术改造传统产业的项目,促进技术转移;
支持人才密集、技术关联性强、附加值高并以直接促进、支撑、服务与产业发展的高技术服务业,支持产业积聚、国家火炬计划产业基地、国家软件产业基地等以企业为载体市场行为的公共技术支撑、服务平台的建设;
支持具有一定技术含量,在国际市场上有较强竞争力,以出口为导向的项目,特别是具有我国传统优势,加入WTO后能带来更多市场机遇的项目,培育科技型中小企业的国际竞争力;
发挥创新基金雪中送炭的作用,加大对种子期、初创期的科技型中小企业尤其是孵化器内企业的支持,培育一批成长性好、核心竞争力强的科技型中小企业;
倡导循环经济范式,支持提高能源使用效率、节约资源的技术产品,资源综合循环利用、环境友好的技术产品。
企业申报的项目要符合国家产业、技术政策,要坚持市场导向,有较强的创新性,有较高附加值,市场竞争力强,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显著。
本指南不涉及农业类项目,农业类项目均归入农业科技成果转化资金支持,有关农业科技成果转化资金项目指南由科技部另行。
没有列入《指南》的项目,企业也可以提出申请,《指南》中明确不支持的项目,企业不要申请。
申请者必须注意:创新基金资助项目将通过竞争择优产生,审查筛选过程规范、严格,只有创新水平高和市场前景好的项目方有可能获得创新基金资助。
2005年度创新基金不支持的项目在本指南各领域项目前言或项目中明确标出。 申请基金项目的重要提示
一.基金管理中心坚决反对中介机构利用为企业准备基金项目申报材料的过程,以不正当手段谋取高额回扣的做法。我中心不与任何一家中介机构在项目申请过程中有任何的业务联系,没有一家中介机构会得到我中心的特殊对待。基金项目申请材料的准备无论是由中介机构代完成或是由申请企业自己独立完成我中心都将一视同仁。
二.基金项目审批采取流水作业,链式操作,计算机管理,相互制约,所有项目均需通过专家组评审或独立评估机构的评估,经过竞争择优的程序,选取支持的项目。所有支持的项目均需经科技部、财政部批准并向社会公布,任何个人都不可能对具体的项目作出决定。申请企业一定不要轻信某些“能人”自吹与基金管理中心某人有特殊关系,项目能够得到照顾的说法。
三.申请企业在申请材料准备过程中必须按照要求,实事求是,任何夸大、掺杂水份都会对项目评审过程产生十分不利的影响,一经发现材料有造假内容,查实后将会得到严厉的制裁,直至在媒体上公开曝光。
四.基金管理中心迄今为止未组织过任何形式的收费宣传活动,也不打算委托任何单位进行收费宣传,基金项目执行企业对此类宣传活动都应本着自愿的原则。不论企业做出何种决定,都不会对基金项目的监理、验收工作产生任何影响。
五.基金项目采取专家评审方式,申报基金项目有关信息均应通过书面方式方能有效。基金管理中心不接受推荐单位或申请企业到中心来谈项目,如确有需要,可通过电话、传真或Email方式与我中心取得联系。
六.未被批准立项的项目,只有本项目申请企业和项目推荐单位可通过基金网站查询到相关信息。因未批准立项而可能对项目申请企业带来的负面影响,基金管理中心不承担责任。
一、电子信息
二、生物、医药
三、新材料
四、光机电一体化
五、资源与环境
明确发展目标
(一)发展目标。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转变发展方式为主线,以构建现代产业体系和新型工业为方向,以两化融合为目标,把加快民营经济发展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全面落实各项加快民营经济发展的政策措施,着力推进政策创新、制度创新、技术创新和管理创新,提升服务水平,优化发展环境,促使民营经济主动调整转型,扩大规模,提升层次,提高质量,实现又好又快发展。到“十二五”末,全县民营经济增加值在2010年基础上翻一番以上,年均增速力争15%左右,培育形成年营业收入1亿元以上的民营企业(集团)12个以上,其中5-10亿元的民营企业(集团)1个以上,10-50亿元的民营企业(集团)2个以上,50亿元以上的民营企业(集团)1个以上。
强化政策扶持
(二)放宽市场准入。认真落实国家和省市关于鼓励和引导民间投资的意见,除国家明令禁止的外,所有领域一律对民间资本开放,鼓励民营企业参与国有企业改革。市场准入标准和优惠扶持政策对所有经济主体公开透明,不得对民间资本设置附加条件。实行“零成本”注册,对注册登记民营企业(指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自然人出资或控股的公司制企业)、个体工商户以及变更注册登记的,从2011年1月1日起,免收登记类、证照类行政事业性收费,减免的费用县财政纳入预算安排。申请办理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登记的,取消最低注册资本金限制,且无需审验注册资本金。申请注册公司的,允许股东分期缴纳出资,首期出资达到注册资本的20%即可登记,也不得低于法定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其余部分由股东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两年内缴足,其中投资公司可以在五年内缴足;允许股东以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股权等作价出资设立公司,其出资比例可占注册资本总额的70%。允许著名、驰名商标持有人将所持有的著名、驰名商标作为创办企业字号。
(三)加大财税扶持。2011年,县财政安排500万元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用于扶持中小企业和民营经济发展。自2011年起,以500万元为基数,按民营经济新增地方财政收入的1%提取,扩大中小企业专项资金规模。对符合税收优惠政策的民营企业、中小企业,税务部门应及时办理税收减免手续。对年新增销售收入3000万元以上的民营企业,按其当年新增地方税收当地财政留成部分的20%给予支持;对经税务主管部门确认、纳税后提出申请的小型微利企业,县政府给予一定额度补贴;落实国家关于促进就业的税收扶持政策,积极扶持劳动者个人自主创业。
(四)破解融资困难。工信、金融部门要积极组织民营企业开展融资需求调查和银企对接活动。各金融机构要创新动产、应收账款、仓单、股权和知识产权质押融资等方式加大对民营企业的信贷投入,建立中小企业融资量化考核制度,确保中小企业贷款增速不低于全部贷款增速,占比应逐年提高。县财政每年安排一定数额的风险补偿金,对金融机构中小企业贷款实行风险补偿,尽快制定出台银行业金融机构支持地方经济发展的考核奖励办法。积极培养鼓励企业在创业板上市融资,拟上市企业申报材料经中国证监会受理后,县政府给予一次性补助50万元,企业成功上市后一次性奖励100-150万元。
(五)保障用地供应。大力解决民营企业用地历史遗留问题,在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国家产业政策的前提下,为租用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实际建厂10年以上的民营企业依法办理集体建设用地手续。对符合规划、不改变土地用途,利用自有土地进行建设、提高土地利用率和增加容积率的,不再增收土地价款。
(六)减轻企业负担。凡未按规定权限和程序批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一律取消,凡不在国家和省规定的收费目录内的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一律停止收费。全面推行政务服务中心“一站式”服务,减少审批环节,提高行政效率。县政府减轻企业负担投诉受理机构设在县工信局,公布举报电话,严肃查处“三乱”行为。
支持优先发展
(七)推进全民创业。鼓励社会各类人员自主创业,对新注册的民营企业,提供服务培训,帮助创业,县政府给予相应的创业培训补贴。县政府每年安排不少于50亩用地指标,支持中小企业创业辅导基地建设,着力完善基地资金融通、培训指导、市场开拓、事务等方面的服务功能。鼓励多方投资,充分利用工业园区、规模较大的闲置厂房和场地、专业化市场等适合中小企业聚集创业的场所,建设具有滚动孵化功能的中小企业创业辅导基地。到2015年底,省(黄金海岸)中小企业创业辅导基地、县佳朋小企业创业辅导基地都要达到省级示范基地标准;力争新建1-2家中小企业创业辅导基地。
(八)鼓励技术创新。在企业技术中心认定、技术创新资金、工业设计奖励等项目安排上,对符合条件的民营企业给予重点支持,促进企业科技成果转化。对因开发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未形成无形资产计入当前损益的,在依据现行规定据实扣除的基础上,按研发费用的50%加计扣除;形成无形资产的,按无形资产成本的150%摊销。对获得国家级和省级、市级创新型企业,县政府分别给予3万元、2万元和1万元奖励,并对其科技项目给予优先安排。鼓励民营企业积极参与地方标准、行业标准、国家标准和国际标准的制(修)订,对中小企业参与我县葡萄酒、粉丝、水产品、工业缝纫机零件、甜玉米等产业集群行业技术标准制定发生的费用,县政府给予一定比例的资金扶持。进一步加大对中小企业技术改造的支持力度,预算内安排中小企业技术改造专项资金。
(九)扶持做大做强。积极推进民营企业联合重组,对企业兼并重组发生的土地使用权、不动产所有权和相关股权转让,免收变更过户手续费;对兼并国有企业、集体企业和破产企业,符合有关规定的,免征契税。鼓励民营企业开拓国际市场,对民营企业参加境内外重要会展发生的摊位费、公共布展费等给予资助。实施培育大企业、大集团战略,组织开展“工业企业对标行动”、“扶企破难促发展”活动和“成长型中小企业”帮扶活动,对开展工业对标行动效果明显的企业和帮扶活动先进单位予以表彰奖励。加大产业集群扶持力度,重点扶持产业集群建设、行业协会、研发机构服务平台建设和区域品牌建设,逐步形成规划科学、主业突出、特色明显、规模大、链条长的产业集群。
(十)培育知名品牌。引导民营企业树立商标意识和品牌意识,对获得中国名牌产品、中国驰名商标、省名牌产品(含服务名牌)、省著名商标、省中小企业名牌产品的,县政府给予一定奖励。加强中小企业信用建设,对荣获“省信用优良中小企业”和“省诚信守法中小企业”称号的,县政府奖励1万元,并向社会公布。
完善服务体系
(十一)加快融资性担保体系建设。加强对融资担保机构监督管理,对业务开展好、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高的融资性担保机构给予风险补偿,风险补偿资金按上年度中小企业贷款担保实际发生额的0.1-1%安排,并积极争取国家和省市的资金扶持。到2015年,至少培养一家资本金达到1亿元的中小企业担保机构。加大小额担保贷款扶持,扩充小额贷款担保基金规模,对个人自主创业、合伙创业和劳动密集型小企业,按规定落实小额担保贷款扶持政策。
(十二)推动公共服务平台建设。整合利用社会资源,搭建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充分发挥县政府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作用,采用政府买单或资金补贴方式,引导和鼓励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咨询公司、培训机构、科研中心、检测中心等社会服务机构开展针对中小企业的服务活动,全方位提升中小企业的综合素质和市场竞争力。积极帮助中小企业申报国家和省市级示范平台,争取上级资金扶持,不断拓展和深化对中小企业的公共服务功能。
(十三)加强人才培训。积极组织民营企业经理、高级管理人才、小企业经营管理者到高等院校或培训机构进行系统进修培训。逐步搭建县级中小企业培训基地、乡镇政府和中小企业三级培训网络,积极开展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培训、国家中小企业银河培训工程、农民工劳动职业技能培训及社会各类职业教育培训机构开展的创业培训。到2015年,完成对民营企业从业人员的全员轮训。
加强组织领导
(十四)健全领导机制。县民营经济领导小组办公室加强对民营经济发展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督导作用,重大问题要及时提请领导小组研究解决。对年营业收入2000万元以上的规模以上企业,分别由县级领导承包,建立议事机制,一事一议,特事特办。县民营经济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各涉企部门要完善相应组织机构,调整充实领导力量,加强组织协调和督导检查。
(十五)落实责任机制。完善民营经济统计监测制度,强化民营经济动态监测。建立民营经济发展目标管理责任制,每年对民营经济发展情况进行考核和评价,对前5名乡镇给予表彰和奖励。充分发挥工商联协助政府管理民营经济的助手作用和群团组织、各类协会的职能作用,形成协调联动、密切配合的工作格局。
目前,国内一些科技园区、经济园区先行先试,智慧园区建设已取得一定成果。2012年,中关村将示范区“一区多园”的空间信息与企业、产业、科技创新资源、科技金融资源、招商引资等信息进行整合,促使中关村向智慧园区全面转型。今年,国家新媒体产业基地暨星光影视园“新媒体信息管理与服务公共平台项目”投入应用,运用RFID、云服务等构建了智能化的基础设施管理与服务体系,从“感知化、互联化、智能化”三个角度对园区内的人、车、物等资源以及媒体资料等虚拟资产实现了全方位的监测与管理。
一、软件谷打造智慧园区的必要性和迫切性
对软件谷而言,智慧园区建设的必要性和迫切性主要体现在以下三个方面:
1.以智慧化提升园区竞争力已是大势所趋
据统计,截至2012年底,在国家级园区中,有63个提出了智慧园区的建设理念,占比达到四分之一左右,其他各级园区也积极开展智慧园区的规划和建设工作,中国智慧园区建设已经初步呈现出集群化分布特征,形成“东部沿海集聚、中部沿江联动、西部特色发展”的空间格局。在南京,“十二五”期间南京城市发展的奋斗目标是将南京打造成为“人文绿都、智慧南京”。2011年,在软件谷的建设初期,法国凯捷公司对园区的规划建设进行了高端策划和顶层设计,提出将软件谷打造成全国具有示范效应的智慧园区“云之谷”,以智慧化提升软件谷综合竞争力。
2.智慧园区的建设与软件产业的发展相辅相成
智慧城市、智慧园区的核心在于运用现代ICT技术,构建无所不在的高速融合网络、智能感知环境和海量运算能力,提高区域管理和服务水平,提升公众的生存方式和生活质量,推动高端产业发展。因此,智慧园区的打造必须建立在软件产业的高端发展上,新一代通信网络、云计算、物联网和传感网等先进技术将会构建起园区发展的智慧环境和面向未来的全新园区形态。同时,智慧园区的建设目标也将会为软件产业的蓬勃发展带来历史性的发展机遇,必将对今后软件谷的产业发展产生深远的影响。
3.智慧园区建设是软件谷“二次创业”的迫切要求
对于软件园区而言,第一次创业主要是依靠便利的交通、充裕的人才、优美的生态、完善的配套和高效的体制机制等优势条件,吸引一批国内外知名软件企业进来,形成产业集聚态势;第二次创业需要以打造国际化、高端化、品牌化、特色化的软件和信息服务业集聚区、示范区为目标,依托园区良好的发展环境、优质的政务服务和集约高效的资源配置才能实现,核心是提升园区综合竞争力。因此,只有在智慧园区建设上走在前列,才能够更好地整合园区发展要素和资源,创新管理手段与措施,减少运营成本和流程,承接全球高端产业转移契机,加速形成自身核心竞争力,并在与国内外诸多软件产业园区的同质化竞争中抢占先机。
二、软件谷智慧园区建设的规划、目标和现状
1.建设规划
在《中国(南京)软件谷软件和信息服务业“十二五”发展规划》和《中国(南京)软件谷功能定位和产业布局实施意见》中,提出要按照国际化、生态化、智慧化理念,打造“绿色、低碳、智能”软件谷;以云计算技术和应用服务引领发展,加快云技术在电子政务、企业信息化、工业设计、移动支付、信息安全等领域的推广应用,建设智慧城市产业园、超级云计算服务产业园、物联网产业园、移动互联网产业园、三网融合产业园、下一代移动通信产业园等多个产业基地。
2.建设目标
以建设“智能化、现代化、数字化、网络化”的软件园区为目标,优化顶层架构设计,集成云计算、物联网、移动互联网和人工智能等新一代信息技术,提供信息化建设模块化解决方案,不断提升园区信息化建设应用与管理水平,进一步促进主导产业的巩固与提升,实现“政务工作公开化、园区服务网络化、数据资源共享化、辅助决策智能化、体系建设标准化”,高标准建成“绿色、低碳、智能”的现代化智慧园区。
3.已建成的技术支撑平台
目前软件谷已建成的技术支撑平台主要有 IBM 润和软件技术联合创新中心、北大工学院南京研究院、中兴通讯全球云计算中心、江苏赛联信息产业研究院、江苏虚拟软件园、江苏省软件产品检测中心、紫金(雨花)科创特区云端虚拟孵化器公共技术平台等,可为企业提供开放式的信息技术支持。
4.正在搭建的体系架构
软件谷目前正在按照“高端化、国际化、品牌化”的发展战略,瞄准产业发展前沿,精心打造移动互联网、智能电网、智慧城市、电子商务等专业园区,并积极搭建“一中心、三平台”建设架构,即:南京超级云计算服务中心,以及依托超云中心建设的“智慧园区”产业平台、软件技术开发服务平台和园区信息化建设平台等三大平台。
(1)南京超级云计算服务中心。该中心作为软件谷的基础云平台,今年年底将正式建成,未来将承担为谷内各类软件企业提供更加先进的海量数据存储和数据分析功能,也是软件谷建设智慧园区的核心技术依托。该中心主要建设云服务和云应用两个平台。云服务平台一期建成后,计算能力将达200万亿次、存储规模将达PB级,后续超算性能指标还将扩展到千万亿次以上计算能力和EB级别海量存储规模。云应用平台则提供创业孵化应用云、培训应用云、研发测试应用云、政务应用云、治安应用云、环保应用云、交通应用云、教育应用云、医疗应用云等业务。
(2)“智慧园区”产业平台。该平台主要引进智慧产业领域内的高端企业,聚集智慧产业上下游各方面的优势力量,对智慧产业进行顶层方案规划和分模块设计,研究适应软件谷产业特点的智慧园区架构和产业链等各个方面,开展智慧交通、智慧楼宇、智慧警务、智慧环境、智慧电子商务等典型示范工程建设,打造完整的智慧产业链条。位于软件谷A8地块的楚翘城项目是软件谷公司自主开发建设的第一个商业综合体项目,通过与南京电信的合作,楚翘城从设计、建设到管理、运营、服务都贯穿了智能化、宽带化、无线化、融合化的理念,智能技术的应用大大降低企业管理运营的成本,达到商业信息化、办公自动化、工作高效化。
(3)软件技术开发服务平台。该平台立足于应用基础研究,整合谷内现有的公共技术平台资源,打造一体化的企业技术创新和孕育孵化载体,从软件新方法和新技术的探索、软件高新技术的研究与开发以及关键软件产品和应用的产业化促进等三个层次开展软件新技术的研究与应用,从而为谷内企业在大数据、云渲染等前沿信息技术和应用领域的创新尝试提供自由宽松的环境和强大专业的后台支持。
(4)园区信息化建设平台。该平台汇聚谷内所有行政资源,负责制定信息化工作规划、分解年度目标、安排重点项目、建设重大基础设施、组织人才培训、交流发展经验、开展绩效评估等工作。软件谷建立协调会商机制,及时解决软件谷信息化建设过程中的重大问题,并将信息化建设的工作任务分解落实到各职能部门。通过建立健全严格的任务跟踪和工作考核机制,确保各项工作按时序进度高效推进。同时,设立信息化组织实施机构,聘请专业技术人员,结合行政管理、企业服务、企业管理等不同领域的特点,全面负责“管委会—职能局或专业园区—企业”三级信息化建设与指导工作。
三、软件谷智慧园区建设规划
1.三大策略推动智慧园区发展
一是抓软件产业和互联网产业。重点扶持发展嵌入式软件、集成电路设计等核心软件,通讯、移动互联、游戏动漫等行业应用软件,物联网产业和云计算数据服务,网络服务业和数字内容产业,着力优化软件产业结构,提升软件产业发展水平。二是抓智慧产业基地建设。重点建设紫金科创特区、创业创新城和中以智慧园等一批载体,大力推进一批新一代信息技术推广应用效果比较好的智慧服务业示范推广基地和智慧产业园建设。三是抓“走出去、引进来”。积极开展以智慧城市建设为主题的国际国内合作交流活动,以重大智慧应用体系建设为载体,着力加强与国内外知名IT企业的合作,努力做到“开发一个系统,引进一个团队,推出一批产品,培育一个产业”。充分发挥政府财政资金的引导作用,着力引进有影响力的重点合作项目,积极做好企业落户服务工作,储备一批新的合作企业,逐步在物联网、云计算、大数据以及智慧行业应用领域形成集聚优势。
2.加快园区信息化基础设施建设
智慧园区建设与发展过程中,信息基础设施是不可缺少的基础条件,智慧园区信息基础设施建设主要沿着“宽带、融合、泛在、安全”的方向发展,不断夯实宽带网络建设,建立惠及企业的电子政务平台和公共服务体系。通过部署针对园区的网络解决方案,建设简洁、可靠、高性能的园区网络,基本实现光纤网络接入能力和无线宽带信号全覆盖。提升网络承载能力与综合服务保障能力,促进各类网络之间互联互通,提升宽带互联网省际、国际的出口能力,建设全市领先的信息基础设施体系。强化网络运行安全保障,加强网络基础设施日常运行监管与网络监测预警,加强对重要设施的保护,建立应急通信保障机制。
3.积极推进三大功能应用
一是加快推进网上企业服务系统建设,建立健全企业基本信息库,定向各类扶持企业的政策、信息、资源,实现从项目准入手续办理、专项申报材料评审、统计数据分析、专业技术评估、人力资源管理、财税管理、工程建设管理等全过程的信息化动态管理。二是加快“智能招商”模块建设,将谷内所有可利用的土地、楼宇资源和招商条件等信息全部入库联网,根据招商对象的实际需要,在第一时间为其寻找符合条件的落户资源。三是加快企业与园区的社区媒体交流平台建设,及时汇总谷内企业对园区发展和政策服务的具体诉求建议,及时有效准确互动,有针对性地提升环境建设和政务服务水平。
4.丰富业务支撑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