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术语翻译论文精选(九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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术语翻译论文

第1篇:术语翻译论文范文

一评价体系与学术规范

九十年代中期以来,艺术研究领域出现一些新的趋向,改革开放之初非常之盛行的、在“方法热”和“文化热”时期都曾经颇受关注的宏观研究,渐渐失去了至高无上的学术地位,社会学和人类学研究方法则日益受到学界重视。其重要标志之一,就是一批针对个案的田野考察成果问世并且得到学界广泛认同,在某种意义上说,它可以视为艺术学研究的社会学和人类学转向。社会学和人类学研究方法介入艺术学研究领域,使得相当一部分学者开始尝试着运用社会学和人类学研究领域极受重视的田野研究方法考察艺术现象,这一方法层面的变化对于中国目前的艺术学研究具有非常深远的意义。

二战以来,文化批评在人文社会科学领域是令人瞩目的学术热点,文化人类学和社会学诸多重要的跨文化研究成果的出版,更令此前人文社会科学的研究视角受到普遍质疑。人类学和社会学方法对中国艺术学研究的影响,也必然导致艺术学研究出现学术与文化视角的转换。这个可能出现的最有理论价值的变化,我将在下一部分论述,这里首先想讨论的是,现代社会学和人类学研究方法的介入,其意义不止于文化层面上研究视角的转换,它还可能给中国艺术学研究领域带来另外两个方面可能形成的变化乃至冲击。

其一,是有可能导致目前的中国艺术学研究领域研究重点和研究成果价值评价体系的根本改变。

学术研究的价值取向受到教育制度和由教育体系决定的研究者知识谱系的影响。由于历史的原因,中国现代形态的艺术研究一直比较重视理论层面的探讨。经由苏俄引入的、从德国古典哲学这一思想路径衍生发展产生的,以及作为其知识和思维方法背景的德国古典哲学本身,长期在包括艺术研究在内的整个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领域占据特殊的主导位置,因而,和这一理论背景相吻合的艺术本体论研究,以概念和范畴为核心的抽象的理论探讨与分析,长期以来都是艺术学研究领域最受关注的研究方法。英美经验主义传统一直受到排斥甚至批判,对具体对象的个案的、经验的研究被置于次要的地位。这样的研究取向,不仅仅是出于对西方学术发展不同趋势的选择,同时也蕴含了中国传统思维方法对当代艺术研究的影响,在中国学术传统中占据主导地位的整体性的、玄学研究路向,恰与德国古典哲学形成有趣的呼应——所谓“小学”在中国的学术传统中,显然一直受遏制,清代成就卓著的“朴学”也被后世的学术史家解读成是由明入清的汉代知识分子对严酷现实的逃避,以及对清代统治者的消极抵抗。

改革开放以来,苏俄引进的僵化理论教条渐渐丧失了独断地位。但是整个教育体系以及学术研究群体的知识体系的转变并不能同时完成,因而学术研究基本趋势的转变,会表现出明显的滞后现象;更重要的是,正由于改革开放之初理论界需要新的思想资源用以突破旧的苏俄教条的禁锢,观念和理论层面的创新显得特别重要,因之出现一大批偏重于观念与理论探讨的研究文献,也是时代的要求。可惜新的艺术观念与理论缺乏实证研究的支撑,也就不能真正完成观念与理论拓展的历史任务,整个国家的艺术科学研究水平,并不会仅仅因为观念与理论的更新而有明显的提高。

以1999至今这三年里的戏剧学研究为例,按照我的不完全统计,最近三年戏剧学研究文献里,基础理论与范畴、规律的研究不可思议地占据了相当大的份量,它在所有公开发表的研究性论文里占到1/3左右。对戏剧基本特征、基础理论和普遍规律的探讨并不是不重要,但是学术界将如此大的精力用于这类纯粹理论性的探讨,却不能算是正常现象;其中更耐人寻味的现象是,从事这类基础研究的学者,多数身处并不拥有掌握研究资料与信息方面优势的中小城市或非专门研究单位。诚然,戏剧研究领域史的研究以及具体的作家作品研究并不缺少,但是,撇开史的考证,这类研究也主要是对戏剧整体时代特征或艺术特征的讨论,当然也包括一些群体研究或类型研究,其中“论”的部分比“述”的部分受到更多的关注。在戏剧史研究领域,元杂剧尤其是关汉卿研究较受重视,中国现代戏剧和外国戏剧研究领域,最主要的个案研究是对和莎士比亚的研究,对这两位剧作家及其作品的研究几乎是其它同一领域剧作家及其作品研究的总和,然而对这些重要剧作家的研究,包括关汉卿研究在内,有关剧作主题、作品性质、人物形象和作品风格的辨析与讨论占有最大的份量。有关这些重要剧作家的研究,并不排除包含一定程度上的个人独特见解的优秀论文论?欢桓鑫薹ɑ乇艿氖率凳牵渲兄辽?0%以上的论文和论著并不能提供任何新的材料,尤其是不能提供现有文献以外的材料,我们可以毫不夸张地说,这样的研究从“知识的增长”这一学术发展角度上看,贡献几乎等于零。通过提交给国际性学术会议的论文的分析,也可以得出同样的结论,国内学者的论文选题与境外学者之间的巨大差异,清晰可见。

我不敢断定戏剧学研究领域存在的这种现象可以毫无保留地推之于整个艺术学研究领域,但是我相信从整体上看,要说中国目前的艺术学研究仍然流行重视抽象、宏观的理论研究,轻视经验的、个案的实证研究的学风,恐怕并非妄言。如果事实确实如此,那么社会学与人类学研究方法在近代的兴起,就给我们一个重要启示,那就是个案的、经验性的实证研究,应该得到更多的重视,应该成为艺术学研究的主体。只有戏剧学乃至整个艺术学研究的重心转向实证的、个案的研究,理论与观念上的突破才有真正的意义。在这个意义上说,现代社会学和人类学方法对田野方法的重视,完全可能使国内艺术学研究转向更注重个案研究和经验性研究,同时给予这一类研究成果更公允的评价。这样的转变无疑将逐渐引导整个研究风气的转换。

其次,现代人类学和社会学方法的引入,对于强化国内艺术学研究的学术规范,将有可能产生直接影响。

人类学和社会学研究强调个案研究与研究者直接经验的价值,但同时更强调研究过程的规范、成果表述的规范,其中也包括经验描述的规范。这种规范不仅仅是学术积累的需要,也是使学术成果更可信,因而更具科学价值的需要。换言之,在某种意义上说,人类学和社会学研究是在通过规范自身而使自己更接近于自然科学。这样的研究取向对于中国目前的艺术学研究的重要性是不容忽视的。

中国的艺术学研究分为两个重要群体,除了一批身居高等院校的学者以外,还有更大的一个群体身居文化部门所属的艺术研究机构。以戏剧学研究为例,后一个群体的规模显然要超过前一个群体,而且由于与戏剧创作演出的实际接触较多,在经验性的实证研究方面具有明显优势。然而无可讳言,这个被习称为“前海学派”的学术群体长期以来偏重于戏剧艺术实践,虽然相对而言具有比较注重经验研究的优势,也拥有许多第一手的珍贵的学术资源,重视艺术的当下性,但是由于不够注重学术规范,因此很难得到学术界应有的承认。多年来,境外数以百计的人类学和社会学领域知名的或尚未知名的学者相继来到国内,他们在与这个群体的接触交流过程中获益匪浅,文化部门所属的许多学者多年的研究心得,反而要通过境外学者的转述,才为外部世界和主流学术界所知,究其原因,正缘于“前海学派”在研究的以及成果表述的规范化方面存在明显的缺陷。换言之,经验性的研究以及对经验的感性描述本身,只有通过规范化的、理性的方法呈现出来,才拥有足够的学术意义,才会得到主流学术界的认可,才可能充分显现其学术价值。

因此,借鉴人类学和社会学研究的田野方法,尤其是借鉴和汲取人类学和社会学家从事田野研究时遵循的学术规范,将会有效地弥补“前海学派”学者们在学术研究方面的弱项,使这个学术研究群体掌握的大量感性资料与经验性材料,通过更多途径进入当代主流学术界的视域,藉此改变艺术学的研究重心。因此,对于中国艺术学研究而言,进一步注重学术规范,使被称之为“前海学派”的这个研究群体迅速提高研究成果水平,将给中国的艺术学研究带来深远影响。

二研究视角的转变

当然,现代人类学和社会学研究对中国当代艺术研究最具学术意义的影响,还是要首推它可能带来的文化层面上的研究视角的改变。

中国现代形态的艺术学研究大致始于20世纪初,就像其它人文科学研究一样,它之受到西方学术的刺激与影响是无可讳言的。在这一影响过程中,西方学术思想不可避免地在中国艺术学研究领域打下了鲜明的烙印,其中西方人的研究视角,就是一个重要的方面。简言之,由于西方人文科学主要是在欧洲的文化传统和解决欧洲社会遇到的问题基础上发展起来的,而且随着西方在世界各地的迅速扩展,自觉不自觉地呈现出欧洲中心的世界观,这种具有鲜明西方色彩的欧洲中心的人文科学思想,也就不能不在中国艺术学研究领域留下它的痕迹。在研究与品评中国本土艺术时,人们往往只是照搬西方人习惯运用的艺术标准,比如说以西方音乐体系评价中国本土音乐,以西方戏剧理论解释中国戏剧并且试图以之改造“落后”的中国本土戏剧,把油画的教学体系搬用到中国画的教学中,等等。这样的现象存在于艺术学的多个领域,换言之,西方比较成熟的人文社会科学体系的整体植入,确实在中国艺术学研究的现代转型过程中起到了关键作用,但是这种整体植入的结果与中国本土艺术以及中国人的情感经验之间的距离,始终是一个无法回避的症结。

现代人类学和社会学研究方法的引进,却给我们一条走出这一症结的路径。

现代人类学和社会学研究给我们带来的不仅仅是单纯的田野方法,而且还包含了至关重要的文化多元观念。虽然人类学和社会学的起源都带有强烈的欧洲中心主义色彩,但是二战以后,尤其是20世纪60年代以后,文化多元观逐渐成为现代人类学和社会学研究的主导思想,在某种意义上说,这两个原来受到欧洲中心主义文化观影响最深的研究领域,现在则相反成了对欧洲中心文化观形成最猛烈冲击的领域,成为最坚决地推动文化多元观和消解欧洲中心论的学术领域。这一思想方法的变化对田野研究的影响非常之深远,而这种非常之符合当代世界潮流的学术方法的引进,对于后发达国家尤其重要,因为越是后发达国家越是需要通过文化多元观念以消除文化自卑感,正视本土文化传统的价值。因此,现代人类学和社会学研究领域,田野研究工作者不再像摩尔根时代的学者那样,抱着了解人类童年的文化优越感,把非西方社会视为人类文明发展的早期阶段,因而能够更客观地认识不同民族不同文化圈的传统与现实的差异,在解释它们的历史与现实时,也能有更多的互相理解以及在此基础上的互相尊重。而这样的研究方法,在跨文化研究中的重要性自不待言。

除了西方中心视角以外,多年来中国艺术学研究领域还存在一个尚未得到学术界重视的研究视角,那就是一种过于贵族化的艺术观仍然占据着核心位置。

文化多元观念不仅仅意味着不同民族、不同文化圈的艺术活动不能以同一种标准来衡量和评价,同时也暗含了另一种更平民化的文化思想,即不能以研究者们的个人兴趣,以及他们所接受的教育作为衡量所有文化行为的唯一标准。

当人类学家和社会学家们将他们的考察对象,从长期以来拥有文化特权的上流社会转向更广阔的草根阶层时,还伴随着思维模式的改变。事实使人们更清晰地意识到,不同地域的人们在长期共同生活中形成的价值观念体系虽然会有很大的差异,却各有其合理性;他们各具特色的生活方式,只有通过其自身的价值系统,才有可能获得真正有意义的解释。在艺术领域更是如此,艺术在本质上意味着人们用以情感交流与表达的特殊方式,不同民族和不同阶层的人们各自的情感交流与表达方式,在这一生活与文化圈内部往往是最有效的。所以,对民间草根阶层的艺术、趣味与审美活动的歧视和改造,强行推行一小部分精神贵族自以为是的艺术观与审美趣味,正是现代人类学与社会学研究的禁忌。

在中国艺术学领域,这种文化贵族心态随处可见,比如我们完全有理由对人们长期以来习焉不察的“采风”这样的辞汇产生强烈的质疑。确实,如果说最近一个世纪以来中国的艺术学创作与研究对于那些地域色彩鲜明的民间艺术活动并不是毫不关心,那么很难否认,创作与研究者们经常是以“采风”的态度去关注和研究民间艺术活动的。人们惯于使用“采风”这样的辞汇而,它本身就清晰地透露出两个方面的信息。从历史上看,“采风”的制度早在秦汉时代就已经基本形成,它隐含了官方与民间二元且以官方为主导的文化价值观;从现实的情况看,“采风”意味着艺术家和艺术研究只关注民间艺术活动作为创作素材的价值。因此,“采风”的实质,正是站在官方或文化贵族的立场上对民间艺术活动非常功利化的利用,事实也正是如此,尤其是近几十年里,地域色彩鲜明的和非主流的艺术样式和优秀艺术作品,经常被主流艺术用以为创作的材料,回顾近几十年的艺术史,我们会发现许多有世界影响的优秀作品都是用西化和文人化的手法处理本土民间艺术元素的产品。然而,在民间艺术活动被大量地用以为创作材料而遭到掠夺性开采的同时,它们本身却仍然被视为落后的、原始的、粗糙的,被视为必须以精英文化的模式加以改造才能拥有艺术价值的对象。

以“采风”的心态从事本土与民间艺术研究的学者,自觉不自觉地忽视了对象自身的独立存在以及内在文化价值。因此,研究者变成了专事猎奇的旅游者,对于民间艺术对象的关注只限于与“我们的”艺术活动的差异,而并不真正关心这样的艺术对于生活于其中的创造了它们的人们究竟具有何种价值和意义。从现代人类学和社会学的角度看,我们应该更多地致力于探究多种艺术样式、多种生活方式以及各地各具差异的伦理道德和习俗对于它们的主体自身的价值与意义,致力于在这些独特的艺术与生活的原生环境中,还原它们的内涵。这样的研究才能超越“采风”式的官方和贵族文化心态,才能获得对民间艺术真正具有文化价值的研究成果。

因此,中国目前的艺术学研究亟需借鉴现代人类学和社会学研究的田野方法,摒弃西方中心与贵族趣味对民间话语空间的挤压。

三一个实例:路头戏

如果我们的艺术学研究能够更多地注重对现代人类学与社会学方法的借鉴与引进,尤其是彻底改变欧洲中心主义与贵族主义文化观,那么对诸多艺术现象的研究与评价,都有可能出现根本性的改变。在我的研究领域,有一个极具代表性的例子,完全可以用以说明研究视角的改变所产生的影响,那就是对台州戏班大量演出的路头戏(或曰提纲戏、幕表戏)的研究与评价。

近几十年戏剧研究领域几乎完全没有对路头戏的研究,然而在20世纪50年代以前,路头戏却可以说是中国戏剧最主要的演出形式,它的历史,也许可以追溯到戏剧起源的年代。路头戏之所以长期被戏剧研究人员们忽视,是由于它在20世纪50年代初就遭到批判,成为从上而下的“戏改”的主要对象之一。而对路头戏的批判,其理论背景很值得今人深思。

对路头戏的批判与其说出自艺术的原因,还不如说出自趣味的原因。它一直被看成是粗糙、原始和简单的演剧方法,然而它并没有像同时代其它那些更为粗糙、原始与简单的民间艺术那样获得尊重,它从一开始就被看成是创作的素材以及改造对象,直到现在,在多数当代戏剧史家们的眼里,路头戏之受到批判乃至遗弃,仍然被看成是一种历史的必然。

然而,当我们通过现代人类学和社会学的研究思路重新探讨路头戏的存在以及它的意义,就会清楚地看到,像路头戏这样一种有着千百年悠久传统的演剧方法,它之所以会受到众口一辞的批判以及遭致普遍遗弃,正由于长期以来西化的和贵族的文化视角在艺术学领域占据着统治地位。

路头戏之所以在1950年代初受到大范围的批判,首先是由于主持“戏改”工作的政府官员,主要是一批西化程度比较高的、经常接触甚至直接参与话剧创作与研究的知识分子,排除意识形态的因素,在某种意义上,“戏改”简直可以说就是在用西方的、话剧的戏剧观,居高临下地改造中国本土戏剧。像路头戏这种本土色彩浓厚的传统演剧方法,与这些知识分子所接受的戏剧学模式完全不相吻合,它之受到排斥也就是可想而知的。其次,路头戏的演剧方法被后来的国办或准国办的戏剧表演团体遗弃,还有另一层因素,那就是长期以来衡量艺术的标准是由传统诗学基础上培养的文人决定的,虽然传统文人最终接受了元杂剧和明清传奇,却始终未能充分受容昆曲以外的各种“花部”戏剧剧种,同时也难于充分认同民间极富创造性的口传文学的价值。文人趣味在中国戏剧领域占据统治地位的现象,并没有因为1950年代的社会急剧变动而真正有所变化,反而因为剧团国家化而在制度层面得到普遍肯定,因此,在文学性和音乐性方面很难以完全符合文人趣味的路头戏,也就不能不受到排斥。

由此我们看到,如果说晚近一个世纪的艺术学研究受到欧化的和贵族的这两种文化偏见的左右,那么路头戏的遭遇具有作为样本的罕见的深刻性,路头戏之所以遭受自上而下的批判与遗弃,正是由于同时受到这两个方面的夹击。更值得思考的是,如同我在《草根的力量》书中所叙述的那样,路头戏至今仍然是台州戏班最主要的演剧方式,但这种承继了本土文化传统的演剧方式它之所以能延续至今,并不是因为路头戏演出过程中大量的即兴创造在戏剧学层面上所可能提供的非凡活力,给定情境与表演者个人创造之间巧妙和平衡,以及潜藏在它的即兴表演模式之中的演员之间、演员与乐队之间的互动与内在张力,而竟然是因为在本土的戏剧市场里,戏班最适合以这样的演剧方式营业;并且,由于在晚近几十年里路头戏一直受到抑制,在那些受主流意识形态影响较为明显的民间戏班,路头戏的演剧方式也正在被弃用。

有关路头戏的艺术魅力,我已经在书中做了初步的探讨,将来还会做进一步的研究。这里我只想通过它的遭遇说明,摆脱欧洲中心的和文化贵族的偏见对于中国当前的艺术发展以及艺术学研究有多么重要。只有彻底转变研究视角,路头戏的艺术价值才能得到公正的评价;进而,也许还有更多的艺术现象,需要以多元文化的视角加以重新审视,给予重新评价。

四需要注意的问题

田野研究只是一种方法,虽然在田野研究的背后,包含了现代人类学与社会学特有的研究路径,但是方法并不能完全替代研究。按照我个人的研究体会,即使接受了田野研究方法,艺术学领域的田野研究,也仍然存在诸多需要注意的问题。

艺术学研究的田野方法的研究目标之一,就是考察艺术活动在特定文化环境中自然生成、发展的性状。当然,对象的性状总是会在与外界的不断互动过程中经常变化,然而这样的变化,仍然可能在很大程度上是自然的演化,它与受巨大的、不可抗拒的外力影响而发生的变化,有质的区别。仍然以戏剧在晚近五十年的变化为例,虽然历史上中国的本土戏剧始终在民众审美趣味变化的背景下持续发生着各种各样的变化,但是正由于这样的变化是在戏剧创作表演的主体与观众的互动之中缓慢而自然地发生的,因此无论如何变化都不足以出现背离它所生成的文化土壤的结果;然而1950年代戏改的情况则完全不同,在令本土戏剧经历了剧烈变化的这一改造过程中,观众甚至是剧团内部的创作和表演者本身,都没有话语的权力。因此,中国戏剧的自然状态之必然受到破坏,就是可想而知的。在这里我们看到一种外来的文化价值观是如何被强行植入的,以及它最终会产生臬的结果。它不仅给我们留下了值得好好记取的教训,同时还给从事艺术学田野研究工作者留下了特殊的困难。

这就是我们今天从事艺术学的田野研究时面临的特定境遇,就像一个多世纪以来在几乎所有艺术领域那样,本土艺术在外来的文化价值观面前出可怕的自卑。而这一文化现实,使得从事艺术学田野研究的研究者必须非常小心翼翼。艺术学的田野研究面对的研究对象不是无感觉的作品而是具体的人的行为,研究者与被研究者在社会身份、知识背景与生活环境等多方面的差异、尤其是趣味的差异,很容易被处于弱势地位的民间艺人理解为知识与艺术见解的优劣,研究者在从事田野工作时,很容易被研究对象视为强势文化的代表,因此,研究者的言行和趣味,很容易对被研究者产生不可预计的影响,而这样的影响,足以改变研究对象的原生态。

需要指出的是,在艺术学的田野研究过程中,研究者在很大程度上是个入侵者,极易对脆弱的、缺乏自信的民间艺术本体造成损害。现代人类学家喜欢说“我们的身体就是人类学研究的工具”,强调田野考察过程中研究者应该融入研究对象,在与对象的互动中体察对象及其可能发生的变化,但是在中国艺术学研究这个特殊的领域,我认为研究者应该尽可能做一个客观和外在的观察者,尽可能克制影响对象的冲动,因为保持本土艺术的原生态的意义,可能比改变它要重要一百倍。当然,研究者对研究对象的影响是无可避免的,只不过清醒地意识到这种影响可能导致的负面效果,自觉地将自己的影响尽可能减少到最低限度,无疑是从事艺术学的田野研究时必须遵守的职业操守。

其次,我希望强调艺术学的田野研究作为一项艺术学研究的价值,尽管我们可以借鉴人类学与社会学的田野研究方法,但是这样的研究指向应该是艺术学的而不能仅仅是人类学或社会学的。更直接地说,用人类学和社会学方法从事艺术学研究,应该是研究的重点。

每门学科都有特定的研究范围和研究目标,不同学科的关注重点并不相同,因此,当人类学与社会学的田野方法被引进到艺术学研究领域时,人类学与社会学所关注的那些问题,也很容易同时被带入艺术研究过程中;或者说,研究者的关注重点可能会发生偏移,也许那些从艺术学角度看非常之重要的问题反而被忽视了,这样一来,研究很容易演变成对于艺术、艺术活动的人类学或社会学研究,而不再是艺术学研究。人类学和社会学研究当然仍有其价值与意义,然而它的价值与意义是人类学与社会学的,坦率地说,这类研究即使再有价值和意义,也不是艺术学研究。它不能代替艺术学研究,也不能帮助我们解决艺术领域最值得关心的问题。

我在从事台州戏班的田野考察时经常提醒自己将艺术层面的问题作为主要对象,不仅是由于我一直受到的是艺术学研究的训练,因此只有艺术学问题才是我在专业领域范围有能力研究和回答的,而且也只有艺术学领域的问题才是我所真正应该去关注和感兴趣的。举例而言,我的研究中涉及到许多有关宗教与民间祭祀、民间信仰方面的现象,我当然知道从人类学或者社会学角度对这些现象进行剖析是非常之必要的,但是我的研究仍然会相对地集中于这些现象与民间戏班的运作和表演、与当地观众的欣赏之间的关系,将这些现象与戏剧活动之间的联系,小心地剥离出来,分析它们对戏班以及戏剧活动的艺术方面的影响力,寻找这些现象与近二十年台州戏班的繁荣与发展之间的联系。同样,当我剖析和研究戏班的内部构成以及戏班内部的人际关系时,不仅把戏班作为一个特殊的社会亚群体看待,同时更注重把它们看作一个关乎戏剧艺术的群体看待,这样的研究当然明显有别于一般意义上的人类学与社会学研究。

第2篇:术语翻译论文范文

论文关键词:文化合流;阐释学;交往行为理论

第二语言学习理论主要研究语言学习的心理过程与学习规律,是一门跨学科的理论。在语言获得的研究中,经历了从“教”到“学”的理论和实践研究重心的转移。很长一段时间,人们把“教”放在主导地位,重视语言教学理论的研究。20世纪50年代以来,对语言学习理论的研究才开始受到应有的关注,第二语言的学习理论开始成为研究的热点,并出现了许多有影响的理论和假说。其中舒曼(Schu—mann)的“文化合流理论”是最具影响力的第二语言学习的研究理论之一,它享有与乔姆斯基的“语言习得机制”假说、克拉申的“语言监控模式”假说、塞林格的“中介语”理论等着名的第二语言习得理论模式同等重要的地位。但与这些第二语言学习理论不同,舒曼把“文化认同”作为第二语言获得的着力点,认为这一因素对第二语言的获得极其重要。文化合流的第二语言获得理论顺应了当前全球化的趋势,因而获得了广泛的关注,为此,非常有必要在更深的层次上探讨这一理论。此外,由于文化合流是在心理语言学背景下诞生的新兴的、跨学科研究领域,以往的研究主要是从社会环境和个人的心理因素的心理学实证研究出发来研究文化合流理论。本文从阐释学这一角度论述这一获得理论的合理性,并且从哈贝马斯的交往行为理论出发论述良好的交往环境能促进第二语言获得的研究。

一、对文化合流理论的争议与反思

舒曼在1978年提出了文化合流理论。文化合流是指一种逐渐适应新的文化的过程。这一模式的中心命题是:第二语言的获得是文化合流的一个方面,一个人能将自己的文化与第二文化合流多少决定了一个人获得第二语言的成败,也就是说,文化合流理论强调的是第二语言获得是由学习者与所学语言的文化之间的社会及心理距离所决定的——距离越近,学习者的学习愈成功,反之亦然。文化合流理论力图说明在第二语言获得过程中,对第二文化的认同感对于语言获得的关键作用。第二语言的教学实践也证明了如果学习者对于第二文化有崇拜感、亲近感和认同感,他就越容易获得第二语言。

自文化合流语言获得理论提出以来,尽管其实践效果和影响是有目共睹的,但争议也是颇多的。例如,有的学者从心理学的角度驳斥了这一理论,认为其并没有说明第二语言规则是如何在大脑内部建立的,学习者综合各种语言信息的机制是如何运作的,也就是说,该理论未能进一步解释第二语言知识是怎样在“黑箱”中被内化和吸收的,即输入是怎样变成摄入的,然后又是怎样进入学习者现存的中介语系统而改变中介语知识结构的。诚然,文化合流理论缺乏对大脑的语言学习规则的深入的实证研究,但文化合流理论避开这一复杂心理现象的说明是有客观理由的。

心理学是植根于经验和假设的实证研究,尽管实证研究极其重要,但实证研究往往是带着某种先人为主的理论指导的研究,或以验证某种假设为目的的研究,不仅如此,其结果常常与理论并不相符或与假设并不相关,使研究陷入困境。例如,关于双语者的语言是如何在大脑中表征的探讨,就遇到类似的困难。问题就在于实证研究是基于一些自以为是“不言自明的理论和假设”而操作的,而这些理论恰恰最值得反思。也许舒曼正是意识到用实证的方式来研究大脑的运行规则会有诸多的“未知”,毕竟这些关于人的大脑处理信息的规则是不可感的,即使是可感的,你也无法确认你的可感是否与他人相同。所以,对于文化合流是如何通过大脑的规则运行影响第二语言学习及学习者如何综合语言信息,舒曼并未作出任何阐述。他的这一做法给予人们的启示是某些研究,尤其是关于大脑的心理学问题也许是无法从实证科学研究中得到确切的结果的,或许某些人文科学的问题如文化合流的问题,可以应用人文科学的方法即寻求元理论性的问题得到深刻的揭示。

除此之外,与第二语言学习更为密切相关的是,有些学者指出它不适于课堂学习模式,因为这种模式是一种强调学习者深入到第二国自然习得第二语言的模式,而非本国的课堂教学.不可否认,对于与第二语言文化的心理距离,当然是深入到第二语言学习的国家而能够更加的接近。但这种学习语言的条件并非所有第二语言的学习者都能够实现,所以只能在第二语言的学习过程中尽量创设这一条件。许多课堂教学实践证明,文化的导入无疑比拒绝渗入任何第二语言文化去学习语言要有效的多,尽管没有深入第二语言国家学习语言有效。正像舒曼所指出的那样,心理距离决定了第二语言学习的成功与否,只要是能够让第二语言学习者与第二语言文化的距离趋近,就能够有效地促进第二语言的学习,并非只能通过深入第二语言国家才能实现文化合流。为此,在第二语言学习的课堂要尽量导入相关的文化因素,建构良好的语言学习环境,让第二语言学习者对第二语言具有良好的学习动机,从而最大限度地实现文化合流,更好地取得第二语言学习的效果。

可以看出,对于文化合流理论的争议主要集中在3个方面。其一,是针对文化合流的理论问题:如果不能从心理学的角度对这一模式进行论证,人文科学的方法是否能够迎难而上?其二,文化合流理论的适用范围问题:如果没有条件深入到第二语言国家内学习语言,文化合流是否可能?其三,如果文化合流可能,如何才能加强文化合流,从而能更好地促进第二语言的学习?以下就这3个相互关联的方面进行论述。

二、文化合流的元理论建构:阐释学视角

对于第一个争议的问题,从人文科学的角度来研究文化合流理论的深层次问题似乎要轻松得多。因为语言和人文学科关系密切,语言对于人文学科来说具有本源性的意义,一切人文学科的问题都要到语言里去寻求答案,反过来,人文学科又为研究语言提供方法。阐释学就是一门与语言联系紧密的学科。很多人认为阐释学与语言的联系是在语言学转向之后的事,然而阐释学从来都是与语言联系在一起的。阐释学的演变尽管历史久远并数易其貌,但始终与语言相伴而行。施莱尔马赫曾指出,在阐释学中所预设的一切问题都是语言的问题。第二语言获得与语言,或者更确切地说,与语言的理解是分不开的,研究它当然离不开阐释学。阐释学为研究文化合流理论的合理性提供了极强的元理论支撑。

首先,第二语言的获得离不开理解,因为理解的可能性为第二语言的获得提供了信心。早在古希腊时代,亚里士多德就认为,语言是思想符号,虽然语言存在差异,但是所有思想是一致的,理解还是可能的。到了中世纪,人们认为具有一种普遍的,独立于任何语言外壳的思维内核“精神语言”。教父思想的集大成者奥古斯丁为了反驳怀疑论者皮罗的“一切都可以怀疑”的观点,提出至少“我活着,我存在,我理解”还是不能怀疑的。即使是现今,也不乏持这种观点的人,最为典型的就是着名语言学家乔姆斯基的普遍语法。这些观点为第二语言的获得、世界文化合流及人类的相互理解提供了理论上的信心。更为重要的是,阐释学是一种理解世界(把世界作为一个篇章进行理解)的理论。阐释学提出理解不是一种认识模式,也不是一种行动模式,而是此在的原始性的实在形式和根本活动,人的一生就是以理解这一方式生活的。所以说它是普遍适用的,也就是说,阐释学的原则对于人类的各个方面普遍适用。从这个意义上说,阐释学原则也适合于研究在第二语言获得中有什么样的理解活动发生以及如何促进这种理解活动。

阐释学认为,人是理解的动物,只要活着,就会拥有一定的自我理解和理解世界的能力,缩小间距,即人具有去远、定位、去陌生化、把世界周围化的,从而把自己融入一个更大的世界中去的能力。所谓“间距”,其本质是指理解者与对象之间的差异。如果没有差异,理解就成为不必要——差异产生理解。间距是一切理解的前提,因为间距的存在,理解才成为需要。在第二语言获得过程当中,间距主要表现为心理间距、语言间距、文化间距。从根本上说,这些间距的存在使第二语言的获得成为必要,但是同时也成为第二语言获得的障碍。从这一意义上说,第二语言获得也属于“在世之在”——人的理解活动的一种形式,为此,理解中所发生的一切基本活动,必然也发生在第二语言获得当中。

那么在第二语言的获得中,发生了什么样的理解活动,间距是如何被缩小的呢?正像海德格尔所指出的那样,我们常常是已经归属于特定的“传统”,因而被抛入到一定的成见之中。无论怎样的理解都总是以成见为立足点,都以成见开始。但是面向未来,我们一面筹划自己存在的可能性,一面以过去为现在的媒介,自觉地跨越间距,将过去的“真理要求”适用于现在的修正。这就是伽达默尔提出的“视域融合”——即将过去的视野和现在的视野相融合,结合事件的真理会在更高的层次实现。视域融合对于经验是开放的,也说明理解是具有创造性的。通过这种视域融合,并不一定最终能够到达“绝对真理”。根据每一次的历史状况,自我理性的完结性会不断地被打破,这是理解的不尽源泉。

由此可见,正是因为视域融合,第二语言学习者与第二语言文化的接触是必不可少的,也就是说,文化合流与第二语言的学习过程相伴相随,即使没有深入到第二语言国家,文化合流同样也是可能的。理解作为此在的根本存在方式,不管学习者是否意识到,理解活动确实在发生;而第二语言初学者又必然是带着本国文化“成见”的人,所以在第二语言获得过程中即理解过程中,本族文化是敞开的,第二语言文化对第二语言学习者本国文化成见进行一定程度的修改,形成新的“成见”,在新一轮的交流学习中充当理解的立脚点。此时的状况又会成为新一轮学习的源泉,即语言的基础。如此这般,视域融合不断发生,理解不断循环,即第二语言学习者以及所在国成员的成见都发生了改变。经过这样的视域融合,第二语言学习者实现了本族文化和第二语言文化的合流。这是第二语言学习和获得的必然趋势,即使在课堂教学上,文化合流也不可避免。

可见,从阐释学的角度出发,文化合流理论的元理论问题得到深刻的剖析:第二语言学习同时是理解活动,在学习过程中,第一语言文化与第二语言文化不断发生视域融合,文化合流必然发生,为此,即使是非第二语言国家,文化合流也是可能的,这是第二语言学习的起点也是归宿。

三、良好的语言交往环境的建构:交往行为理论视角

如前所述,文化合流贯穿了整个第二语言的学习过程。舒曼提出,文化合流程度的大小有赖于第二语言学习者自身对第二语言文化归附动机的强弱,更详细地说,第二语言获得是由学习者与所学语言的文化之间的社会及心理距离所决定的,距离越近,第二语言越易获得。可见,第二语言学习者与第二语言文化的社会距离以及第二语言学习者的心理因素在第二语言学习中具有重要作用。这是因为,决定社会距离的各种社会因素可以影响学习者的动机、对目的语及其社团的态度、目的语输入的品质和数量以及总体学习环境的优劣。能带来“优质的”学习环境以及质和量均合乎要求的目的语输入的社会因素应具有以下特征“学习者与目的语社团互视社会平等,并均希望前者被后者同化;两社团自我封闭性小;学习者社团规模不大且缺乏凝聚性;两社团的文化冲突不大;两社团对彼此有好感;学习者社团打算在目的语地区长期居留。若上述各社会变量呈现出相反的特征,如当学习者社团自视社会地位优越或低贱时,“劣质的”学习环境便会产生,从而对文化适应和语言获得构成障碍。

同时,舒曼特别提出,在第二语言的课堂教学中,心理因素的作用要强于社会因素。心理因素主要是在社会距离难以确定,即社会因素对文化适应不构成积极的或消极的影响时才发挥作用。所以,在外语教育环境下,学习者不能与目的语社团直接接触,反映两社团关系的社会因素对文化适应的作用变得模糊,学习者个人对目的语及其文化的心理感受,即心理距离的作用可能变得更加突出。这时,如何帮助学习者克服语言和文化震惊,选择合适的学习动机,跨越语言自我的心理屏障便成为外语教育工作者需要重点考虑的问题。从以上的论述中不难看出,自然习得第二语言也好,课堂学习第二语言也好,良好的语言交往环境的建构是可以缩短社会距离和改变学习者学习第二语言不良的心理因素的关键,为第二语言学习者提供了主观和客观上的优越条件,增进了文化合流,对第二语言的获得起着关键作用。

当代西方着名思想家哈贝马斯的交往行为理论提出,交往是以言语为媒介,通过对话即“话语民主”达到人与人之间相互“理解”与“一致”的行为。从这一表述中可以看到,他把交往的最终目的归结为“理解”,他所说的“话语民主”的含义就是指人们展开自由、平等的辩论、对话、商讨并最终达成共识的过程。同时,哈贝马斯认为,真理由共识构成,而共识是人们在没有内外压力和制约下的理想情境中通过交往达成的。人们在交往的过程中会追求一种平等而真诚的人际关系,对这种道德理想的追求先验地存在于语言使用的过程中。所以,他进一步指出,对话必须是基于对话双方的平等、真诚,参与愿望和切合情境的意向性,表达清晰的基础上。

哈贝马斯的交往行为理论为构建良好的第二语言学习环境提供了很好的理论基础。根据哈贝马斯的交往行为理论,争辩(对话)双方必须具有沟通的真诚愿望,这是进一步争辩的立足点。在第二语言学习过程中,第二语言学习者与所在国成员对相互文化的认同,希望互相借鉴交流为第二语言的学习提供了一个很好的心理准备。参与对话双方必须是平等、自由的,这样的对话才是民主的,才能真正进行下去。参与对话的双方必须能够相互抗衡,因此第二语言学习者应该团结一致,统一起来,让所在国成员与之对话成为需要。对话双方的表达必须是清晰的,如果第二语言学习者与所在国成员的文化相差太远,表达无法清晰顺畅进行,将为平等顺利对话带来障碍。

可以看出,哈贝马斯的语言交往行为理论为如何促进文化合流提供了理论指导:建构良好的语言交往环境能有效缩短第二语言学习的社会距离和改变学习者的不良心理因素,促进文化合流,进而促进第二语言的学习。

四、结语

文化合流理论是一种顺应世界文化大合流时代的第二语言学习模式,它提出,第二语言学习者与第二语言文化的社会距离和心理距离是学习第二语言的关键。它有着诸多的理论上和实践上的合理性,对第二语言获得的动力机制以及获得过程中的洋泾浜化现象作出了独到的解释,为习得理论的深入和发展作出了突出的贡献。尽管如此,文化合流理论也不乏值得商榷的地方。

例如,“社会距离”缺乏客观的测量手段。因为文化合流理论没有规定一个可以衡量社会距离及各社会因素的可信尺度,围绕该理论所进行的实验研究得出的结论往往大相径庭,甚至互相矛盾。研究发现,社会距离与第二语言获得水平之间联系紧密,舒曼模式理论中所列出的社会因素中绝大部分与第二语言获得水平成负相关。按所起作用大小顺序排列,这些因素分别是:社团的态度、社会阶级、凝聚性、打算居留时限、第二语言社团规模、社团的封闭性、对地位的感觉。但也有一些研究得出的结论与舒曼的理论相互冲突。有的研究发现,在社会距离较大时,心理距离与高水平的获得相关,也有的研究发现社会距离与获得发展没有关系。可见由于没有一个可靠的标准,文化合流理论在第二语言学习中的效果检验就显得不够客观。

第3篇:术语翻译论文范文

关键词: 关联理论 认知语境 最佳关联 翻译策略

张子让教授指出:“新闻标题的作用和魅力存在于新闻事实之中。与一般文章题目比较,新闻标题的显著特点在于事实性,在于新闻性。”[1]

在新闻体裁的作品中,标题起着浓缩主题、画龙点睛的作用,被视为新闻报道的眼睛和灵魂。简洁、凝练、别具一格的汉语报刊标题比比皆是,吸引读者眼球,为读者导读。翻译时译者需调动各种翻译手段,力争把原标题的意义和风格再现给译语读者。关联理论从认知科学的角度阐释人类的语言言语交际行为,为翻译提供了新的理论视角。本文拟从关联理论的角度对汉语报刊新闻标题的英译进行分析。

一、关联翻译理论与汉语报刊新闻标题英译

1.关联翻译理论。

关联翻译理论认为,翻译过程是一个三元明示推理过程,要求原作者、译者和译文读者三方达成认知上的互明[2]。译者翻译时,应了解译文读者的认知环境,既要表达出原作者试图阐释的意义,又不应使译文读者“付出不必要的推理努力”。不能两全其美时,译者应遵守关联原则,根据原文的语用因素选择翻译策略,对译文读者理解明示信息和推导暗含意义进行引导和制约,使译文与读者现有的知识背景发生联系。

2.译入语受众的认知语境与翻译。

关联理论认为,语境是一个心理结构体,是听者对世界的假设的集合。认知语境包含物质环境中的信息,文本前面所提供的信息和读者的文化背景,等等。所有这些信息都是读者理解话语的潜在语境。[3]

不同的文化、语言及生活环境,国内外受众在接受新闻内容上肯定会有所差异。对我国读者来说,有些标题的暗含意义是显而易见的,如涉及中国传统文化的信息和中国特有的概念,但这些对于缺乏类似语用前提的国外受众来说,直译不能激活其认知语境。Gutt认为,欲使交际成功,关键在于听者如何从自己的认知语境中可利用的全部假设里面选出言者试图传达的那些假设。为达到新闻标题翻译的目的,译者的任务就是让读者花费最少的努力来获得最大的语境效果,让译文标题对受众产生足够关联,实现新闻标题的信息传递功能。

二、汉语新闻英译的关联策略

Gutt认为,“寻求最佳关联”应该作为译者翻译的指南,即“最小最大原则”――以最小的心理投入获取最大的语境效果。成功的翻译是源语的交际目的与译语读者的期待相吻合。当形式与传达源语的意图存在差异时,应根据交际目的进行取舍。根据新闻标题的功能,本人认为,“最佳关联性”可作为衡量新闻标题英译是否成功的一个重要标准。只有译文对译入语读者产生的关联性最大,才达到了最佳效果。(以下例句皆来自2007年7月至2008年3月的“China Daily”、“Shanghai Daily”、“21 Century”、《光明日报》、《环球时报》、《北京日报》、《扬子晚报》)

1.直译――基本保留原标题的语言特征和交际线索。

如果汉语标题的含义明白、直接,译成英语时读者一般不会产生理解上的困难,则可直译或基本上直译。

例1:美众院通过谴责日军强征“慰安妇”议案

US House says Japan must apologize for“Comfort woman”

例2:生态文化与可持续发展

Ecological Culture & Sustainable development

例3:芝加哥:美国“最兴奋的”城市

译文:Chicago most caffeinated U.S.city:survey

例3的译文平铺直叙,没有体现原标题暗含的吸引力。本人认为直译成“Chicago‘most exciting’U.S.city:survey”更能实现原标题作者意图的最佳传递。咖啡因已是世界上熟知的事物,可以在国内外读者的认知语境中引起较大的关联,直译更具吸引力。

2.源语文化负载的标题应该意译,化隐晦为明示。

标题为标新立异,经常采用修辞手段如拟人、双关等,与本国文化相关联。但如果这种修辞手段在语言转换时与英语难以契合,则必须舍弃原标题,化隐晦为明示。

例4:地球真的受伤了……

译文:Earth’s “vital signs” in bad shape:report

在中国地球与“母亲”相关联,读者能从拟人的角度对地球状态进行思考。对于没有该认知语境的国外读者,译者运用了“vital signs”(生命的迹象),让他们看到该标题也能联想到生命,激起心灵的共鸣。

例5:奥斯卡别样风景“孕味”女星争艳红地毯

译文:Baby bumps at Oscar on the red carpet

“孕”为“韵”字的谐音,既点出了亮点――奥斯卡红地毯上的怀孕女星,又点出了“风情”――怀孕女星的韵味。该则标题大体整齐,形成错落有致的美感。但英文中没有大体的对应词具有此关联效果。译者巧妙地把“孕”译成了“baby bumps”,bumps体现了孕妇的特征,很好地传达了原标题的韵味:家庭与事业共享,女性风情尽现。

例6:宣称要促和平协议 七国之旅风险重重

布什硬闯中东地雷阵

译文:Bush visits Mideast to push for peace

Doubts remain how much he will pressure Israel to compromise

例7:印总理五年来首次访华(主)

经贸合作是重点 边界问题受关注(副)

译文:Indian PM to make trip to China

“Border,economic and trade issues to top agenda during visit”

对偶使标题整齐和谐,具有很好的艺术效果。但却很难译成比较工整的句子,所以这类标题常简化译成一个英文句子,同样能在译语读者中产生最大关联。

3.重构标题――实现原作者意图与读者期待相吻合。

新闻编译是通过翻译和编辑的手段,将以源语语言写成的新闻进行翻译、加工、综合,使之成为用译语语言表达出来的新闻的翻译方法[4]。对外报道不应是机械的语言文字翻译,在编译对外稿件时应考虑国外读者的认知语境,以加强其传播效果。因此,新闻标题也应根据内容的不同而稍作修改,为译文读者创造最大的语境效果。

例8:美国‘弹打卫星’用意几何

Bull’s eye: Missile hits toxic tank

汉语标题直截了当,反映出新闻的倾向性。英文标题Bull’s eye: Missile hits toxic tank更是独具匠心。Bull’s eye现已为约定俗成的短语,意为“靶心”,暗指美国把卫星当作靶心,动机不纯。

例9:北京2008年奥运会倒计时一周年庆祝活动隆重举行 吴邦国出席并致辞

刘淇 华建敏 陈至立出席 罗格颁发邀请函

译文:Beijing rolls out the red carpet

Games invitations sent out as nation starts one-year countdown

汉语报刊新闻标题分为单层标题、双层标题、三层标题三种情况,对于重大事件一般采用正式的三层标题,点明其深度。英语新闻标题则更关注客观事实报道。因此,该则译文采用拟人的手法,简化了中国味十足的标题,取而代之是英语报刊风格的表达。

例10:告别绕地球椭圆轨道,进入地月转移轨道

“嫦娥”一甩袖,飞向“广寒宫”

变轨成功表明中国航空测控技术实现新突破

译文:Chang’e Ⅰenters Earth-moon transfer orbit

China rocketing ahead in space program

该则中文标题巧妙运用双关,中国首次月球探测工程卫星以“嫦娥一号”命名,进入广寒宫意味着进入月球。但国外读者却没有该认知语境,直译出关键要点即可达到信息传递的目的。

四、结语

关联理论是动态的理论,涵盖了众多的翻译现象,对翻译具有极强的解释力。新闻英语注重传播效果,以“最佳关联性”作为汉语新闻英译的标准可以很好地发挥关联理论的解释作用。在这一过程中,译者必须充分发挥主动性,选择适当的翻译策略,力图为译语读者提供最大的语境效果,实现最佳关联。

参考文献:

[1]张子让.当代新闻编辑[M].复旦大学出版社,1999 :138.

[2][3]Ernst-August Gutt, Translation and Relevance: Cognition and Context [M].上海:上海外语教育出版社,2004:26-46,27.

[4]刘其中.新闻翻译教程.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4:6.

[5]Sperber&Wilson, Relevance: Communication and Cognition(second edition)[M].北京:外语教学与研究出版社,2001.

[6]刘宓庆.文体与翻译 [M].北京:中国对外翻译出版公司,2006.

[7]张健.新闻英语文体与范文评析(第二版)[M].上海:上海外语教育出版社,2004.

第4篇:术语翻译论文范文

作者:翁书和,梁俊雄,丁爱民,吴思慧

【关键词】 通腑益气法

摘要:【目的】探讨通腑益气法及所组方药对全身炎症反应的调控及防治多器官功能障碍(MODS)的作用。【方法】SD大鼠80只,随机分为空白对照组、模型组、中药低剂量治疗组和中药高剂量治疗组;造模前1*!d高、低剂量组分别按60*!g/kg、30*!g/kg剂量连续给药2次,空白及模型组给予等容量生理盐水;给药后第2天除空白组外其他3组参照文献方法造模,12*!h后取血清测肿瘤坏死因子α(TNFα)及一氧化氮(NO)含量,并对主要脏器进行组织病理学检查。【结果】模型组TNFα与NO水平升高,与空白组比较有显著性差异(P<005);中药高、低剂量组能降低血清TNFα与NO水平,与模型组比较有显著性差异(P<005),但未显示明显量效关系。【结论】通腑益气法所组方药可能是通过降低TNFα与NO水平,抑制全身炎症反应,进而产生防治MODS的作用。

关键词:多器官功能衰竭/中药疗法;肿瘤坏死因子/血液;一氧化氮/血液; 疾病模型,动物;大鼠

多器官功能障碍(multiple organs dysfunction syndrome,MODS)是指各种原因如感染、休克等引起的2个或2个以上系统或器官的功能障碍或衰竭的一组病变。迄今治疗效果欠佳,4个系统或器官功能障碍者,死亡率接近100%,是当前危重医学领域研究的重要课题。目前认为肠道屏障功能障碍是引起细菌和/或毒素移位,激发全身炎症反应,导致MODS的可能因素之一[1]。本病中医认为是阴阳逆乱,脏腑衰竭导致的阳明腑实证[2]。基于上述认识以及结合临床中某些成功的治疗经验,我们试图通过建立大鼠MODS模型,以通腑益气法组方,观察该组方对全身炎症反应的调控,评价其对MODS的防治作用。

1 材料和方法

11 动物与药物

动物:SD大鼠80只,雌雄各半,体重70~100*!g,由广州中医药大学实验动物中心提供;药物:由生大黄、生栀子、蚤休、厚朴、人参、丹参、桔梗和黄芩组成。剂量比例为2∶2∶2∶2∶1∶6∶10∶10,将上药煎制成浓度为2*!kg/L和4*!kg/L的药液各80*!mL备用。

12 试剂与仪器

试剂:酵母多糖A(Zymosan A),美国Sigma公司产品,规格5*!g/瓶,批号Z4250;一氧化氮(NO)试剂盒,南京建成生物工程研究所生产;肿瘤坏死因子α(TNFα)试剂盒由解放军总医院科技开发中心放免所提供;仪器:Eppendof半自动生化检测仪(型号为ECOMF 6124);SN695B型γ计数器和UV754分光光度仪,由广州中医药大学核医学教研室及第一附属医院实验中心提供。

13 分组与给药

将80只大鼠按性别分层随机分为模型组、中药低剂量治疗组(低剂量组)、中药高剂量治疗组(高剂量组)和空白对照组,每组20只,雌雄各半;中药低剂量组按30*!g/kg、高剂量组按60*!g/kg分别灌胃给药(灌药容量为15*!mL/kg),造模前1*!天间隔8*!h共给药2次,造模后不再给药;模型组和空白组给予等容量生理盐水。

14 造模与取样

参照胡森等方法造模[3],把4*!g酵母多糖A与50*!mL灭菌石蜡油混合,高频振荡30*!min,超声振荡6*!h,制成造模用混悬液。末次给药后所有动物均禁食、不禁水,除空白组外,其他各组动物均按1*!mg/kg剂量腹腔注射上述混悬液,注射后用消毒棉签按压针口2*!min,同时按摩腹部数次。造模后自由进食,4*!h后,各组动物腹腔注射生理盐水1*!mL,以补偿大鼠取样后丢失的血容量。按照“动物MODS时器官功能障碍分期诊断及评分标准”评价模型成功与否。取样:所有动物在造模前12*!h用毛细管(直径1*!mm)自眼眶后静脉丛取血1次(约15*!mL),造模后12*!h摘眼球取血(约15mL),血液标本离心(3000*!r/min)后,取血清保存于-170℃下待检;各组大鼠末次采血后立即处死,取心、肝、肺、肾、肠等主要脏器,用体积分数为10%的市售福尔马林固定,进行组织病理学检查,观察损伤程度(包括组织细胞的排列、炎症细胞浸润程度)。

15 指标与方法

TNFα和NO含量,分别用放射免疫法和比色法测定。

16 统计学处理

计量资料用(±s)表示,两组比较用t检验,多组比较用F检验,组间两两比较用q检验;计数资料用率表示,两组比较用χ2检验和直接概率法检验。所有数据均用SPSS100统计软件处理。

2 结果

21 各组动物脏器病理检验结果

模型组动物脏器全部出现损伤,其中3个或3个以上脏器损伤者占80%,2个者占20%;药物组则以1个脏器损伤多见,占25%,2个或2个以上者占10%,无损伤者占65%,与模型组比较损伤率降低(P<001);空白组无脏器损伤;低、高剂量两组间脏器损伤无显著性差异(P>005),结果见表1。表1 各组动物脏器受累数目及分布N(p/%)(略)

22 各组血清TNFα和NO含量的变化

表2结果显示:模型组血清TNFα与NO水平升高,与空白组比较有显著性差异((P<005);中药高、低剂量组均能降低血清TNFα与NO水平升高,与模型组比较有显著性差异(P<005),但未见明显量效关系。表2 通腑益气法中药对MODS大鼠血清TNFα和NO浓度的影响(略)

3 讨论

近年来对MODS病理生理变化认识的突破是细胞因子(cytokine,CK)的发现,机体在致病因素直接或间接作用下,体内巨噬细胞、枯否细胞等多种细胞可产生CK。在这些CK中TNFα起重要作用,它能刺激其他几种促炎性细胞的生成,引起全身性炎症反应而出现全身性炎症反应综合征(systemic inflammatory response syndrome,SIRS),后者可造成全身细胞广泛受损甚至发生MODS[4,5]。此外,TNFα还可引起诱发型NO合成酶的活性增高,大量NO可导致微循环障碍,加重微血栓以至MODS的发展[6]。

本实验结果表明,模型组大鼠血清TNFα和NO水平升高(P<001),显示体内因致病因素的作用启动了全身性炎症反应,此段时间可能是预防性用药治疗的关键时间。本实验经用通腑益气治则组方干预后,中药高、低剂量组TNFα和NO水平比模型组降低(P<001),而且脏器受损数也减少65%。上述结果提示,通腑益气法所组方药可能是通过降低TNFα与NO水平,抑制全身炎症反应,进而产生防治MODS的作用。但高、低剂量组间无统计学差异,其量效关系需进一步研究。

中医无MODS病名,但本病的临床过程类似《伤寒论》的“阳复太过,脏病还腑”。陈海龙[2]认为在外伤或感染等情况下,机体可出现津血耗散、脏腑受损。通过机体自身调节或药物调整后,可以使阳气来复,阳气来复适度则疾病向愈;若阳复太过,则阴阳逆乱,脏腑衰竭可导致阳明腑实证。据此文献有应用通里攻下法治疗MODS取得显著效果的报道[7,8]。但是,由于MODS往往兼有脏气衰竭,如一味攻下,则易伐正气,犯虚虚之戒。因而,施药时应寓攻于补,攻补兼施。本方中以大黄通腑泻热,取清热泻实以救真阴之意,为君药;因肺与大肠相表里,则配伍黄芩、桔梗清热泻肺以助腑气之下行为臣药;栀子、蚤休、丹参清热解毒,活血化瘀;人参益气扶正,既补机体之虚,又可防止上药攻邪太过,共为佐药;厚朴畅通气机,并引诸药直达病所为使药。诸药配合共奏通腑益气、清热解毒之功。从实验结果中亦可看出基于通腑益气法所组方药有抑制全身炎症反应的作用,结果与文献报道相符[4-6]。其作用可能与通过通腑药清除肠道及脏器有害因子,配合益气药提高低下的脏腑功能,恢复或提高机体的抗炎能力有关。正如Bone[9]认为,机体在致炎因素的作用下启动SIRS的同时,代偿性抗炎反应综合征也伴随发生。若两者处于动态平衡,则不会导致MODS,否则就会失去平衡,出现MODS。本实验结果证明通腑益气法及所组方药对MODS有较好的防治效果,值得进一步进行研究。

参考文献

[1]凌康.多器官功能不全综合征的肠道保护及治疗进展[J].国外医学・生理、病理科学与临床分册,2000,20(1):60.

[2]陈海龙,吴咸中,关凤林,等.中医通里攻下法对多器官功能不全综合征时肠道屏障功能保护作用的实验研究[J].中国中西医结合杂志,2000,20(2):120.

[3]胡森,盛志勇.薛立波,等.多脏器功能障碍综合征动物模型的系列研究[J].解放军医学杂志,1996,21:6.

[4]Beal A L,Cerra F B.Multiple organs failure syndrome in the 1990s:systemic inflammatory respones and organ dysfunction.JAMA[J].1994,271:226.

[5]Molly R G,Mannick J A,Rodrick M l.Cytokine,sepsis and immunomodulation[J].Br J Surg,1993,80:289.

[6]Ken M,Kenggtharan,Sjef J,et al.Role of nitric oxide in the circulatory failure and organ injury in a rodent model of Grampositive shock[J].Br J Pharmacology,1996,119:1141.

[7]危北海.中医药与多脏器功能障碍综合征(MODS)[J].中国中医急症,2001,10(2):61.

第5篇:术语翻译论文范文

1.毕业论文字数根据专业及课题不同要求在8000字以上,论文内容应完整、准确,层次分明,数据可靠,文字简练,分析透彻,推理严谨,立论正确。毕业设计说明书字数不低于8000字。

2.论文撰写前应翻译完整的外文文献1~2篇(中文字数不低于3000字),要求翻译的内容与课题相关;撰写与课题内容相关的文献综述2000字以上。

3.论文应采用国家正式公布实施的简化汉字、法定计量单位和国家制图标准。

4.论文采用的术语、符号、代号全文必须统一,并符合规范要求。论文中使用新的专业术语、缩略语、习惯用语,应加以注释。

第6篇:术语翻译论文范文

关键词:术语翻译 embodiment 中国知网 接受度

一、引言

术语是人类科学知识在语言中的结晶,但也是翻译中的难题。关于术语翻译的研究,姜望琪[1]提出了术语翻译的三条标准:准确性、可读性和透明性。侯国金[2]对此提出不同的看法,认为系统性及可辨性是术语翻译的根本。信娜[3]采用文献计量学的统计方法对术语翻译进行了定量分析。王媛[4]探讨了科技术语翻译网上语料库建设问题。在陶李春的采访中,张柏然指出:“未来大数据和信息技术不断发展影响我们的翻译,语言服务、本地化技术被提出水面,这里面牵涉的面很广。”综观,术语翻译的研究视角丰富,但标准莫衷一是。本文拟从信息技术视角――中国知网(CNKI)数据库探讨术语翻译的接受度。

二、术语的特点

术语(term)的希腊语词源是Terma,意为“界限”。术语是专业领域内指称概念的词或词组。奥地利著名科学家维斯特根据索绪尔的符号的能指与所指思想,提出了术语由语言、语言的符号、意义、意义指称对象四个部分两个层次构成的术语模型。术语具有独特的特点,如准确性、单义性、系统性、简明性、语言正确性、理据性、稳定性、能产性等。单义性指在一个学科领域内,一个术语只表达一个概念,且一个概念只用同一个术语表达。系统性具有两层含义:一指特定领域的各个术语必须位于一个明确的层次结构之中,共同构成一个系统;二是涉及多个学科时指称同一个概念的术语要进行协调和统一,由主学科确定,同时考虑副学科的使用习惯。稳定性要求一个术语一旦定名,一般不能轻易更改。这些分类标准的确在一定程度上影响术语翻译。但在我们看来,术语的翻译是否为社会所接受才是最重要的标准。

三、术语翻译的接受度

在多大程度上译语被读者所接受,即接受度是术语翻译的重要标准。术语接受度包括学科接受度和学人接受度。借助于中国知网数据库,术语翻译的接受度可通过选择恰当的参数进行量的评估和比较。

(一)术语翻译的学科接受度

学科接受度可以从中国知网收录的论文的题目翻译结合文章内容和发表刊物的学科属性进行考察。例如,认知语言学术语“embodiment”,是embody的名词形式,其中em-是前缀en-的变体,常用在以字母b,m,p开头的词前面,具有“使成为”“使处于......状态”的意思,如emboss,empower等。源语embodiment目前有三种不同的译语“体验性”、“具身性”和“涉身性”,例如:

例1 Embodied,Cognitive and Dialectical View of Language by Xunzi-Rethinking the

Philosophy of Language:The Fifth Paper on Linguistic Embodiment

译文:荀子论语言的体验认知辩证观――语言哲学再思考:语言的体验性(之五)(王寅,2006)

例1中,“embodied”译成“体验的”;“embodiment”译成“体验性”。这是一种意译法,得意忘形,符合术语的简明特性,体现了归化策略。

例2 The Embodiment and Culture of Metaphor

译文:隐喻的具身性与文化性(尹新雅鲁忠义,2015)

例2中,“embodiment”译成“具身性”。这是一种直译法,忠实于原词的字面意义“身体的具体化”,但涵义稍晦涩,体现了异化策略。

例3 Embodiment as Prototypes and the Principles of Typological Transformation in Language.

译文:语言涉身性的原型论与语言构造的拓扑变换原理(吕公礼布占廷,2016)

这三种译语,哪一种接受度高?据中国知网的数据,“体验性”的107条精确标题包括语言学(101)和艺术(6)。“具身性”的50条精确标题包括语言学(15)、心理学(21)、哲学(10)和艺术(4)。“涉身性”的22条精确标题包括语言学(10)、心理学(8)和哲学(4)。因此,在语言学领域三种译语并存,但“体验性”占绝对优势;在心理学领域译成“具身性”或“涉身性”,“具身性”更多,但从不译成“体验性”;在哲学领域多译成“具身性”,但从不译成“体验性”;在艺术领域译为“体验性”或“具身性”,但很少译成“涉身性”。根据术语学原理,这种情况下要分清概念的“源”与“流”,心理学是“embodiment”的源学科,故应该与“源”学科译语一致,翻译成“具身性”。但是,“体验性”已经在语言学领域形成了牢固的使用习惯,不容忽视。

(二)术语翻译的学人接受度

术语的最终使用者是人。对术语翻译的评价及认可程度均体现在学人的学术行为中。学人接受度分为学人个体接受度和学人群体接受度。学人个体接受度的设定参数是术语翻译总频数和他引总频数,学人群体接受度的O定参数是刊物的影响因子。我们来考察“embodiment”三种译语的学人接受度。

1.学人个体接受度

学人个体接受度的设定参数是术语翻译总频数和他引总频数。在中国知网以“主题”为检索条件,以“主题”并含“embodiment”为第二次检索条件,得出总频数和精确标题频数。所以,检索频数可分为三类:总频数、精确标题频数、文中涉及频数,二者相加之和等于总频数。精确标题译语如上例1-3,文中涉及译语如下例。“Embodiment”的派生形容词“embodied”译为“具身的”,与名词“具身性”一致,例如:

例4 How are feelings embodied?It is central to the current study of neural self.

译文:感受是如何具身的?这个玄奥难解的问题就成为了当前神经自我研究的核心问题。(李恒威,2008)

源语“embodiment”的派生形容~“embodied”译成“涉身的”,与名词“涉身性”一致,例如:

例5 Phenomenology is the important way to understand the interaction essence of

embodied cognition and to construct the interaction philosophy.

译文:现象学是理解涉身认知交互本质以及建构相应交互哲学的重要进路。(孟伟,2011)

例6 So this paper proposes Embodied Event Structure Approach,in the hope of remedying these problems.

译文:为此本文提出“体验性事件结构”分析法,以期能弥补它们之不足。(王寅,2009)

例6把“embodied”译为“体验的”,是“体验性”的派生译法。三种译语的检索结果:“体验性”总频数2903条,其中精确标题频数107条、文中涉及频数2796条;“具身性”总频数105条,其中50条精确标题频数,55条文中涉及频数;“涉身性”总频数48条,精确标题频数22条,文中涉及频数26条。从总频数和精确标题频数看,译语“体验性”的学人接受度最高;“具身性”处于第二位;“涉身性”第三。

下面考察三种译语学人个体接受度的另一个参数――他引数。譬如,例句6发表在《外语教学与研究》(2009年第5期),他引28次。这只是涉及某一译语单篇论文的他引数,整体评估需要考察每一种译语的总他引数。根据中国知网的检索和计算结果是:“体验性”,总他引950次;“具身性”,总他引541次;“涉身性”,总他引95次。所以,从他引数来看,“体验性”的接受度最高;“具身性”第二;“涉身性”第三。所以,中国知网显示这三个译语的学人接受度是:“体验性”最高;“具身性”其次;“涉身性”最低。

2.学人群体接受度

我们把学人群体接受度的参数设定为刊物的影响因子,包括复合影响因子和综合影响因子。刊物的影响因子越高,说明所发表的论文整体被学人群体引用率越高。例如,embodied译成“涉身的”,embodiment译成“涉身性”:

例句7 Embodied Cognition Science and Dimensions of the Embodiment of Language

译文:从涉身认知科学看语言涉身性研究的维度(林克勤姜孟,2011)

例7发表在《外国语》2011年第6期,其复合影响因子1.344,综合影响因子0.776。再如,embodiment译成“具身性”:

例句8 The Mirror Neurons:Neural Biological Evidences for the Embodiment of Cognition

译文:镜像神经元:认知具身性的神经生物学证据(叶浩生,2012)

例8发表在2012年第1期的《心理学探新》,其复合影响因子0.742,综合影响因子0.368。Embodied译成“体验的”,例如:

例句9 The Interpretation of Subjectivity-objectivity by Means of“Embodied

Conceptualization”――An Analysis of 40 English Translations of“Night

Mooring by Maple Bridge”

译文:认知语言学的“体验的概念化”对翻译主客观性的解释力――一项基于古诗《枫桥夜泊》40篇英语译文的研究(王寅,2008)

例9发表在2008年第3期的《外语教学与研究》,其复合影响因子2.145,综合影响因子1.318。以上三本刊物的双影响因子存在差异,这说明它们发表的论文在学人群体接受的程度不同。为了客观并考虑到代表性和操作性,我们取三种译语的最小精确标题公约数22进行比较。结果是“具身性”的前22本被引刊物(被引次数从高到低排列)的总复合影响因子最高,达31.826;总综合影响因子也最高,18.993;“体验性”的总复合影响因子和总综合影响因子均位于第二位,分别为25.338和15.564;“涉身性”总双影响因子均处于第三位,分别为13.148和7.373。因此,中国知网数据表明:“具身性”的学人群体接受度最高;“体验性”第二;“涉身性”第三。

四、结语

认知语言学术语embodiment目前在语言学领域三个译语“具身性”、“体验性”和“涉身性”并存。根据学科的“源”与“流”术语学原理,这种情况下由主学科确定,所以从理论上讲,源语embodiment应该与心理学领域的译语一致,译成“具身性”。中国知网数据也表明,“具身性”的学人群体接受度是最高的。但是,根据术语的系统性我们不能忽视副学科已然建立的使用习惯,“体验性”在语言学领域拥有稳固的习惯,其学人个体接受度是最高的,这是由其译语语码简洁、涵义透明的特点决定的,故现阶段不宜人为改变。“涉身性”的接受度在三个译语中是最低的,应该逐步摈弃。

参考文献

[1] 姜望琪.论术语翻译的标准[Z].上海翻译,2005(S1):80-84.

[2] 侯国金.语言学术语翻译的系统-可辨性原则-兼评姜望琪[J].上海翻译,2009(2):69-73.

第7篇:术语翻译论文范文

【关键词】佛教中国化 术语统一 翻译

一、绪论

笔者在2012至2013年中,有幸参与到了灵隐寺的系列翻译当中,翻译的作品包括一些禅学故事和讲寺的简介等,此过程中,接触到较多的与佛教相关的术语,但是在中译英的时候,笔者发现目前国内对佛教术语的英译混杂不堪,给翻译造成了不小的困难。目前佛教术语翻译的混乱的想象,追根溯源,可以归结到许多因素,笔者将在本文中结合自己在灵隐寺系列翻译中的经验,谈谈笔者对于造成国内佛教术语翻译混乱的原因,混乱的表现方式以及统一佛教术语翻译的重要性的看法。

二、佛教术语翻译混乱的原因

佛教在两汉的时候由印度传入中国,经过多年的发展,已经大大地中国化了。在不同的社会历史时期,佛教受不同的文化影响,比如说,在东汉魏晋到两晋南北朝时期,其所受影响主要来自于儒道文化,而在宋明时期,则是受到理学的影响。佛教术语在中国不断更新,也是导致国内佛教术语翻译混乱的重要原因之一。

这里所讲的佛教翻译研究主要指的是国内中到英的佛教翻译。目前国内的佛教翻译主要还是停留在支谦、道安、鸠摩罗什等名家对佛经的翻译以及佛经由梵语译入到汉语的过程及其影响。总的来说,也就是对佛教输入的翻译研究。但是,在新的时代,随着佛教中国化,慢慢也产生了中国佛教输出的需求,这对于传扬中国的文化有着重要意义。但是,目前对中国佛教英译的翻译研究,无论是从翻译史、翻译理论、翻译实践还是翻译批评上来说都还很少。

三、佛教术语翻译混乱的表现形式

佛教术语翻译的杂乱主要表现在一词多译,一个术语经常碰到有梵文译本、汉语音译版本、意译版本、音译加注释版本,甚至同一个词在大陆、香港和台湾的常用译本也不尽相同。除此以外,还有许多错译乱译的版本,而且不占少数。

举个例子,比如说《心经》里“色即是空,空即是色”里面的“空”字和“色”字,网上许多学业不精的译者,直接就把这两个字按字面做了翻译,完全经不起考证,而即使是在经过一系列地查找资料以后,大家翻译出来的版本在意义上也有着比较大的区别,这主要是因为概念性的佛教术语本身就比较抽象,而且佛教本来就是一种舶来品,那我们在把这些抽象概念重新输出的时候,则需要有较为统一的术语翻译,无论通过对此概念的重译,还是通过寻找外文对此概念的常用表达,否则外国读者对这些术语只会感到一头雾水。另外,对于已经中国化了的佛教术语,更是需要进行统一,以表区分,使得中国佛教能得到更好的传播。

四、佛教术语翻译统一的重要性

中国佛教正处于向外传播的最初阶段,统一术语在这一阶段有着极其重要的意义。李幼蒸在《佛教理论术语重译的必要性和可行性》一文中提到对现有的佛教古典理论文字进行重译这一建议对笔者有很大的启发。当初佛教从印度传入的时候,先后有支谦、道安、鸠摩罗什、玄奘等大师对佛经进行了集中的翻译,自道安以来,更是有官方组织的大型译经活动,译场盛行,正是有这些系统的、专业化的翻译活动,才使得佛教得以成功进入中国并获得巨大的发展。

李幼蒸同时在该文中指出,中国许多权威的佛经典籍,都保存了许多梵文的音译,使得佛教语言在中国成为一个独立的语言系统,无法融入到现代汉语体系当中,为了佛教更好的发展,建议专家们对现行的佛教典籍,特别是其术语,进行现代化改译(2011)。无论在将来是否会有对现行佛经典籍的重译,对于开始尝试将中国佛教进行输出的有志之士都是一个启发。在对中国佛教进行翻译的时候,翻译的目的究竟什么?译者究竟该采取何种翻译策略,才能避免重复李幼蒸学者所提到的目前佛经典籍所面临的困境?且不论最终的讨论结果是如何,若是没有首先对佛教术语翻译进行统一,一切都o从做起。

五、总结

在参与到这次灵隐寺中译英系列翻译过程中,笔者认为,导致目前中国佛教术语翻译混乱的主要原因在于佛教中国化以及佛教的英译研究尚不成熟。对此,笔者根据李幼蒸学者在《佛教理论术语重译的必要性和可行性》一文中所给予的启发,阐述了中国佛教术语统一的重要性和可行性。笔者认为这项工作仍需靠专业的有识之士进行系统的翻译工作,才有可能产生第一本外文中国佛教典籍,奠定中国佛教翻译的基础,从而达到弘扬中国佛教的目的。

参考文献:

[1]宋玉波.佛教中国化历程研究[D].西北大学,2004.

[2]李幼蒸.佛教理论术语重译的必要性和可行性――从中国符号学角度观察[J].山东社会科学.2011(11).

第8篇:术语翻译论文范文

【关键词】农业英语;翻译技巧;准确译文

0.引言

改革开放以来,国际间农业工程科技合作日益频繁,英语作为一门重要的国际交流语言,其作用日益重要。尤其是我国加入WTO后,对专业英语(ESP)人才的需求量增加。

随着我国政府在农业科技上资金投入的增加,农业科技成果越来越多,科技论文的数量和质量也在日益提高,相应的科技论文在国外权威期刊的采用率逐年上升,这不仅要归功于农业科技工作者的辛勤付出,也得益于我国科技人才整体英语水平的提高。由此看来,掌握一些农业专业英语的翻译技巧是非常必要的。

1.农业英语翻译的难点

关于英语翻译的标准,清代翻译家严复提出:译文应该做到“信、达、雅”。[1]农业专业英语翻译不像文学翻译富有感性形象思维,也不经常运用比喻、排比、修辞等手段,而是准确的表达客观规律,按逻辑思维有理智地描述问题。因而农业专业英语对译文“雅”的要求不太明显,却侧重于它的科学性、逻辑性、正确性和严密性。[2]因此农业英语的难点主要表现在以下2个方面。

1.1农业英语术语翻译的难点

1.1.1缺乏专业素质

例如:Farm hand意为“短工”,不可翻译成“农场手”;land reform应译为“”,而不能译为“草地改革”或“农业改造”;Mechanization of farming应译为“农业机械化”而不是“农场机械化”;environmental―friendly agriculture字面含义是“对环境友好的农业”,如果这样翻译,正是缺乏专业素质,望词生意的表现。这个短语应译为“生态农业”才较为合适。[3]

1.1.2异词同义

上面谈到的是缺乏专业素质,望词生义。下面再来看看异词同义的例子。当人们提到施肥技术时,最先想到的英文单词可能是“fertilizer”。其实汉字“肥”在用英语表达时有很多种译法:base manure(底肥),top―dressing(追肥),straw manure(草肥),ash fertilizer(灰肥),green manuring(压青/施用绿肥)等。一个“肥”字,在英语中却出现了多达数10种表达形式,异词同义,没有坚实的语言功底,很容易出现翻译错误。如果译员不熟悉约定俗成的词组搭配,不懂得择优选用,译出来的文章就可能变成让业内人头痛的夹生饭,这是农业英语翻译的第二大难点。

1.1.3词汇空缺

随着社会的发展,各种新词汇不断添加进语言中。比如一些具有中国特色,反映中国新事物、新概念的词语:“稻田养鱼”( paddy fish culture)、“三农问题”(the three issues related to agriculture,rural areas and farmers)等,在英语中一时也找不到适当的对应词。语言是一种社会现象,人们生活在什么样的语言环境里,就会产生什么样的语言。如果某一事物在人们所生活的环境是不存在,那么语言就有可能出现空缺现象,语言空缺,这是农业专业英语翻译中的第3个难点。

1.2农业英语的句式难点

长而复杂的句子结构是农业英语句法的一个明显特征也是一个难点:有时为了表达清楚一个农业概念或阐述一个农业科技事实,有的句子会长达数行。这就大大增加了理解句子的难度。

大量的使用被动语态。据统计,在农业类科技文章中,使用的及物动词三分之一以上是用被动语态,原因是被动语态的结构比主动语态更少有主观色彩,更突出要论证、说明的对象而隐去人称主语,从而使文句简练。被动语态句法结构很明显复杂于主动语态,这点也大大增加了理解句子的难度。

2.农业英语的翻译要求和技巧

翻译时,首先必须阅读需要翻译的全文,了解其内容大意和特定专业范围。有时还需要查阅有关的资料,或到现场去看看,以便熟悉有关的专业知识。待到领会原作的精神时,才下笔开译,这样就不致出现大错。[4]理解原文时,必须结合特定的农业技术知识,根据英语的语法规律和习惯去理解,并且要求我们“钻进去”把原作内容彻底弄清。对原作的理解应包括词汇、语法和专业内容三方面。也只有这三方面都理解透彻,才能做出准确的表达。

当前翻译专业术语,除了借助专业词典、运用译者自己的专业知识外,主要采用以下几种方法。

2.1名词或名词短语转换为动宾结构

词性转换是英汉翻译中经常采用的一种方法。同时,因为农业英语的语体级别较高,名词化和动名词出现特别频繁,所以在翻译时需要特别留意名词转动词的翻译方法。

2.2被动语态转换为主动结构

这种译法简称为转态译法一般说来,被动语态在英语里出现的频率远远高于汉语: 因此在翻译时往往根据汉语习惯给原句添加上主语,把它们转换成主动语态。Different forms of foot-and- mouth disease have been identified in Africa, Asia, Europe and south America.在非洲,亚洲,欧洲和南美洲已经确定了不同种类的口蹄疫病毒。

2.3增加或减少必要的成分

增加或减少必要的成分也即常说的增、减词译法。在农业英语的翻泽过程中,根据上下文的需要有时必须在原文的基础上添加或减少必要的单词、词组甚至句子等成分。

3.结语

总的说来,要从事农业英语翻译,就得先熟悉农、林、牧、渔等专业知识与专业术语,边实践边学习,遇到不懂的知识和术语要勤查词典,或请专家指教。农业英语的翻译方法和技巧是和农业英语本身的词汇特征,尤其是其句式特征密切相关的。同时,这些方法和技巧也不是僵硬的可以随处套用的公式。只有在确定的上下文中根据语境的需要灵活采用,并辅以其它一些翻译手段,才能得到忠实、通顺,准确的译文。■

【参考文献】

[1]张培基.英汉翻译教程.上海:上海外语教育出版社,2008.

[2]张少恩,王艳飞,刁若菲.浅析农学专业英语的特点和翻译[J].农业网络信息,2008年.

第9篇:术语翻译论文范文

    论文摘要:文章在分析英汉法律术语特征的基础上,提出要实现法律术语翻译的准确性,译文必须符合法律术语的特征和目标文本的语言习惯,并且在法律内涵上和原文保持一致,使译文最大程度地准确传递原法律文本的信息。 

    在原始社会中,社会组织的基本单位是氏族,而调整社会关系的主要规范是风俗和习惯。但是随着生产力的发展,私有制产生,阶级出现,于是作为统治阶级的国家就逐渐形成了,作为国家实现其职能的手段和工具的法律也就相伴而生了。法律作为治理社会的有效方法和机制之一,在社会历史发展中扮演了重要的角色。法律是人类社会阶段性的政治制度、人类的精神高度、财富分配形态和方式、生产发展水平的体现。 

    法律翻译由来已久,尤其是近几年,随着中国法制化进程加快,对外交往范围的扩大,对外法律文化交流的增多,我国每年都有大量的法律文献被译成外文。入世将我国纳入国际一体化的大环境中,由于我国法律制度还没有完全与国际接轨,为了更好的参与到国际社会的政治经济活动中,我国开始也加快了向国际发达国家学习的步伐。这就要求大量翻译外国的法律、法规,以便于学习借鉴。但是受法律翻译人员专业水平和翻译态度的影响,我国法律文件的翻译质量不容乐观。有些法律法规的翻译,在词汇层面并没有尽最大的可能体现出法律文体同其他文体的差异,不符合法律词汇特征的翻译随处可见。为了提高法律翻译的质量,有必要在了解法律术语的特征的基础上探讨其翻译的出路。 

    一、法律术语的特征分析 

    法律英语的专门术语是用来准确表达特有的法律概念的专门用语。法律术语为法学专业领域内的交流提供方便。由于法律工作自身的庄严性,使法律工作中的专门化的行业语一律具有科学技术语的精密、明确、语义单一等特点。法律语言专业词汇数量大,应用范围广,总的来说法律术语具有以下特征。 

    1.法律术语词义的单一性。法律语言的准确性是无庸置疑的,这既是立法的基本要求,也是法律条文得以实施与操作的前提,法律英语语言也同样具有这种准确性。法律术语最突出的特点是词义单一而固定,每个专业术语所表示的都是一个特定的法律概念,在使用时其他任何词语都不能代替。法律英语的每一个专业词汇都有自己特定的法律含义,绝对不能随意更改,绝非普通意义的词汇所能代替。另外,一个词可能有多种意思,但作为术语,只能作特定理解。 

    2.法律术语词义的相对模糊性。在现实中,法律语言总是存在相对的模糊性。有限的法律规范是不可能穷尽所有的社会现象和关系的,同时,在法律活动中,由于人们的概念、认知背景、推理方法和对语言的使用和理解的不同,都会导致法律语言的模糊性,以此来使立法和法律的适用留有一定的余地。因此有些法律词汇只能在一定的前提条件下才能适用。而离开特定的语境和条件,就会产生歧义。法律模糊语言包括:模糊附加词即附加在意义明确的表达形式之前后,可使本来意义明确的大概念变模糊的词,如about,or so;模糊词语,即有些词和表达形式本身就是模糊的,如reasonable,good;模糊蕴涵,即有的词概念清晰确含有模糊意义,如night在英国法律中指“日落后一小时至日出前一小时”,但是各地所处时区不一样,实际上还是难以把握。 

    3.法律术语的对义性。词语的对义性是指词语的意义互相矛盾、互相对立,即词语所表示的概念在逻辑上具有一种矛盾或对立的关系。如“一般”与“特殊”、“上面”与“下面”等。在民族共同语中,这类意义相反或对应的词,属于反义词的范畴。在法律语言中,我们称之为对义词。之所以这样称呼,是因为法律工作必须借助一组表示矛盾、对立的事物或表示对立的法律行为的词语来表示各种互相对立的法律关系。在法律专业术语中,这一点英语和汉语有一致性。例如:plaintiff原告与defendant被告,right权力与obligation义务等等。法律专业术语这类对义现象是由法律工作本身的性质所赋予的。因为法律工作的对象往往是利害关系互相对立的两个方面:如刑事案件中的行为人和受害人,民事案件中的原告和被告,经济合同中的甲方和乙方等。这就决定了法律专业术语不可避免的存在大量的对义词。 

    4.法律术语的严谨性。法律词汇具有明显的保守特征。由于法律英语的用词正式,语义严谨,法律英语词汇保留了大量的古英语和中古英语词汇,这也是法律英语词汇庄重肃穆的标志之一,只不过这些词汇很久以来已经脱离了普通用法的意义。在各种法律文献中,最常见的古体词如aforesaid如前所述,hereinafter在下文,hereunder在…以下等常出现在法律条文中,它们能使语言精练,直观,而现代英语的其他领域中,这类“文言文”用语已逐渐减少。古词汇的使用大大增强了法律英语的正式性和严肃性,能避免重复,使句子结构紧凑精炼,并且使得法律英语与日常英语在词汇方面轻易区别开来。法律语言有时采用几个同义词或者近义词连用来表达统一的法律概念。这种表达的目的是使法律概念更加严密,表述更加准确,尽最大可能地避免歧义和疏漏。 

    众所周知法律术语的翻译是法律翻译的一个极为重要的方面。法律翻译涉及到两个学科领域:法学和语言学。法学这个具有极强的专业性的领域要求其文本的翻译者通晓原语言和目标语的不同的法律制度,了解由此而产生的法律概念的差异。在语言表述方面,由于法律文体明显区别于其他文体,法律文本的语言表述必须表现其特殊性,这就要求译者认真研究法律术语的语言特征,在翻译实践的过程中采用有效的方法提高翻译质量。作为法律翻译实践的重要组成部分,法律术语的翻译必须考虑到在语言风格、法律制度、法律文化的框架下形成的差异,寻求搭建这些差异的桥梁和通道,使译文最大程度地准确传递原法律文本的信息。每个国家或地区法律有其自身的术语和潜在的概念结构,本身的分类规则,法律渊源及社会经济原则。每个法律体系本身有其表达概念的词汇,不同类别的规则,及解释规则的方法。法律翻译中术语的翻译具有特别重要的意义。术语翻译的好坏、准确与否常常关系到翻译质量的好坏。法律术语翻译准确,即使在其他方面如文法上存在一定的问题,也许还过得去,不至于引起太大的误解;而如果术语的翻译错了,就可能造成误解,甚至酿成纠纷。在翻译过程中,译者可能只注意到术语其中的某个含义,忽略了其他含义,或是只注意到其常用含义,忽略了其在特殊语境中所具有的特殊含义,或者是由于选择用词时把握不准确而造成了失误。因此,提高法律术语的翻译质量还有需要更多的研究和探索。 

    由于法律语言的专业性和特殊性,其他语体的翻译研究成果并不完全适用于法律翻译。法律翻译需要适合其自身专业特点的理论来指导实践。和其他文体的翻译一样,法律翻译的基本要求也是“准确”,但是对“准确”度的要求更高。法律翻译中的“准确”是指尽最大可能地再现原文本的所有法律信息,译文所传递的法律信息没有遗漏、添加和歧义,客观上不令译文读者产生误解和困惑,并且保持法律文本的语言特点。但是任何法律翻译都面临由于不同法律制度所产生的法律概念的差异,这使得译文准确地反映原法律文本的信息并非易事,如果译者在法律术语翻译中充分考虑以下几个原则,就可以使译文最大程度和原文保持一致。

    二、法律术语翻译的原则 

    1.法律术语翻译的公正性。法律的最重要准则是公正性,因此法律翻译也必须体现这一原则。法律英语是以英语共同语为基础,在立法和司法等活动中形成和使用的具有法律专业特点的语言。因此,在法律英语中不仅有众多的具有法律专门意义的特殊词汇,而且由于规定人们权利和义务的法律、法令或契约等法律文书所表述的内容必须准确、严密、客观和规范,不容许丝毫的引伸、推理或抒发和表达感情,在翻译实践中译者必须考虑其属于法律范畴的义项。因此译文的语言必须反映出目标语中法律语言的特点。英语和汉语是两种不同的语言,但在句子结构上毕竟还有相同点,大体上都具有是“主、谓、宾”的基本框架。只要英语句子可以按其原有的成分排列顺序转换成结构大体相同的汉语句子,翻译时就应当照办,而不能随意偏离翻译的基本原则,把翻译当作释义。例如一些法规将“但是”翻译成“but”或者“however”,这样的翻译不符合法律英语的特点,应该改译成更符合法律英语语体的“provided that”。另外,有些日常用语

在法律语境下失去了原来的民族共同语义项,甚至与民族共同语义项大相径庭。 

    2.法律术语翻译的一致性。译文在词汇的选择和表达形式上都必须符合目标语言的表达习惯,译文只有符合目标语法律语言的词汇特征,才能在目标语的读者面前像原文本的读者一样保持法律的庄严和权威性。对于英文原法律文本中的同义词或近义词连用形式的翻译,由于英汉语言的区别,并不是每一个在意义上有细微差别的英语同义词或近义词都有相应的汉语对等词汇,因此,并没有必要把原文中的每一个同义词和近义词都翻译出来。法律语言间词语使用的一致性,必须由使用法律语言的双方认可,而且不像日常生活或自然科学中词语的使用容易达到相同的理解。总的来说,人们并不需要追求完全等同的词语,应该基于法律体系的框架寻找近似的词语,这需要翻译者做出词语合适性的至关重要的判断。并不是所有的法律用语都能根据字面意义直接翻译成目标语,如果贸然直译原法律文本中的词汇,而译文表达的法律概念却在目标法律体系中根本不存在,或者恰巧和目标法律体系的某个法律表达吻合但却表述完全不同的法律概念,则不可避免地会造成目标法律文本读者对译文产生困惑和误解。解决这类问题的出路在于认真理解原法律文本术语内在的法律含义,用目标文本中带有相同法律含义的法律术语翻译。 

    3.法律术语翻译的创新性。由于法律制度的不同和社会科学及自然科学的发展,新的事物的产生要求用新的法律术语来表达。在汹涌的全球化和新的科学技术的影响下,原有的常规字词已经不能确切表达许多最新发生的社会法律现象,因而法律英语中生成大量新的词汇。新词的形成可归纳为以下几种形式:复合法、派生法、字义转换、文法功能引申、缩略法、造新词等。新词的制造大部分出于新闻媒体记者的生花妙笔,少部分则出自学者专家的巧思,通过社会大众的广泛接受,正式成为“新词”。对于发展的事物,可以采用已有的民族共同语但给其赋予新的法律含义,如“计划生育”、“引渡”等;对于由于法律文化的差异而产生的新的法律概念可以借用外来语。但是创造新的法律术语必须谨慎,最好由法律翻译权威机构制定统一的标准,以使新的法律术语的表达统一而规范。 

    三、法律术语翻译的方法 

    专门的法律术语是法律英语中最重要的一部分,因此精确的翻译法律术语是必需的。首先,正确理解原词在上下文中的确切意义。专门术语的作用在于以最简洁的词或词组叙述一项普遍接受的复杂的法律概念、学说,或法则,使法律工作者能用较简洁的语言相互交流沟通,因此词的内在意义通常要比起外在形式复杂得多。译者如果单就字面意义直译,或望文生义,就无法将词的真正含义正确完整的表达出来。而且,词的意义常随上下文而变动。其次,尽量寻求在本国法律中与原词对等或接近对等的专门术语。英语和汉语中的法律术语都各有其特定的法律上的意义与效果,不可随便改变形式。为了达到法律上的效果对等,译者应尽量寻求在本国法律中与词源对等或接近对等的正式用语而不是任意自创新词,以免误导读者,引起歧义或解释上的争议。同时,由于法律制度的差异,英美法中许多术语所指涉的概念、原理或规范在本国制度中是完全不存在的,因此也无对等或接近的对等语,遇到此种情形,译者不妨通过对原词的意义与内涵作正确理解后将之译为非法律专业用语的中性词以免发生混淆。与此同时,英美法中有许多术语,虽有特定的意思,却无明确的定义,其适用范围也无清晰的界定,因而其确切含义不明确。法律及合同中的含混词目的在于保持条文执行或履行时的灵活性。日后如果发生争执,其最终解释权属于法院,译者无权对此作任何解释或澄清。因此,译者在法律功能对等的前提下,对含混词应采取的翻译策略是以模糊对模糊。相反的,对于含义明确的原词则应确切翻译,以免造成不应有的模糊。总之,要实现法律术语翻译的准确性,译文必须符合法律术语的特征和目标文本的语言习惯,并且在法律内涵上和原文保持一致,使译文最大程度地准确传递原法律文本的信息。 

    参考文献: 

    1.赵宝河.法律语言的语言特征[j].池州师专学报,2005(2) 

    2.熊松.英语法律文书的文体特征及翻译要领[j].贵州民族学院学报,200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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