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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门自评报告精选(九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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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门自评报告

第1篇:部门自评报告范文

创建“教育强县”是贯彻《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20)》精神的一项重要举措,是区建设“全国强区”的一项基础工程,是促进我区经济和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增强城区综合竞争力、提高人民生活质量的重要举措。

开展年度自评,是区创省首批“教育强区”和全国“教育工作先进区”的基础工作、必经程序和重要环节。各有关职能部门、各街道和各学校,要根据省颁《“教育强县”评估标准》,落实工作责任,寻找薄弱环节,抓好整改工作,做好自评工作。确保市级核查前落实好各项整改任务,扎实推进建设教育强区进程。

成立创“教育强区”自评工作组,设立创建“教育强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办公室地点设在区教育局,负责协调有关事宜,开展日常工作。

二、明确工作要求,扎实开展自评

1.区教育局、区教育督导室以及各自评工作组要根据省颁《“教育强县”评估标准》,组织辖区中小学(园)开展自评,督促整改薄弱环节,收集、审核、分析相关部门、中小学(园)提供的资料和数据,负责填报省教育督导评估基础数据统计表,编制备查材料目录,整理备查材料,完成建档工作,形成自评报告

2.各有关职能部门要根据《教育工作目标管理责任书》,认真总结年度履行教育工作职责情况,并形成书面总结材料。各街道要按照《区对街道办事处教育工作督导评估方案》做好年度自评工作,以所属居委会为编制单位按时完成相应“文化户口册”登录、扫盲情况的汇总统计以及“取证”工作,负责填报教育督导评估基础数据统计表中“事业发展”表一至表四。

各街道、有关职能部门应于年3月25日前将总结材料及应送材料送交区创建“教育强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3.辖区市属和区属各类中等及中等以下学校及教育局直属单位要根据省颁《“教育强县”评估标准》、《“教育强区”指标任务分解及应送交材料、备查材料一览表》开展自评,整理备查资料并进行分类归档,填报省教育督导评估基础数据统计表,总结年度实施素质教育工作情况,并于年3月25日前将有关报表及材料送交区创建“教育强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营造迎检氛围,搞好校园环境卫生。

4.为了推动各街道、有关部门、学校做好迎检前准备工作,从3月份开始,区自评工作组将深入各街道、有关部门、学校检查指导工作。

三、自评工作进度及具体要求

1.工作进度

(1)年2月,区政府召开会议动员部署,区教育局、区教育督导室召开自评工作指导会议。

(2)各自评工作组年3月30日前完成如下工作:督促指导相关部门、学校(园)做好自查工作;收集相关部门、学校(园)提供资料和数据;汇总分析获取信息资料;确定指标得分,描述指标达成情况;省教育督导评估基础数据统计表;撰写项目指标评价意见;提出相关部门、学校(园)整改要求,力求各级指标得分95%以上;编制各工作组备查材料目录,整理备查材料,完成建档工作。

(3)年4月10日前完成大组汇总

各自评工作组向领导小组汇报自评情况;领导小组办公室整合基础数据统计表、材料目录,完成备查材料入档,形成《区创建“教育强区”自评报告》及《否决项目专项自查报告》。

(4)年4月20日前申报市级复查

领导小组审核自评结果(自评报告、否决项目专项自查报告、省“教育强县”评估验收申报表、省教育督导评估基础数据统计表等),由区政府向设市政府提出核查申请,并报送创建及自评工作的相关材料。

2.工作要求

第2篇:部门自评报告范文

关键词:绩效预算管理 ARP预算管理系统 绩效报告

一、项目预算中存在的问题

1. 项目预算编制中出现的问题

“一上”的预算凭空编制。虽然项目预算的编制是根据模板中的三级明细科目汇编的,做到了由粗放式到细致化的转变,但在我国科研单位的管理体制处于计划管理下,其考虑最多的是如何完成科研任务而不是将科研任务与预算相结合,这就造成课题负责人在进行科研经费申报时不依据课题的实际情况,只是根据模板项目一一编制,对项目支出缺乏考察与深入研究,可行性分析缺乏深度,既降低了预算的可靠性,又增加了项目支出预算执行操作的难度。

“一下”预算控制数的难以确定。由于“一下”预算的主要目的是由财政部下达各部门预算控制数,在这个过程中,由于财政部门不能够完全了解预算的内容所以很难给定一个合适的控制数,并且目前这个控制数仅仅是根据“一上”预算的总数往下削砍一定比例得来的。这就势必会造成预算申报时的多报、虚报。

2.预算执行中出现的问题

年度预算经费滞后。因项目预算是以会计年度为预算期的,而一般情况下,年度预算经费下达较晚, 这就在一定程度上阻碍了项目的执行进度。在“二上二下”过程中,不断会有新的预算调整和项目预算加入,最终预算的下达通常要到下半年甚至更晚, 对于续作项目往往是上半年执行上一年度的节余资金, 但对新上的项目由于资金不到位无法及时开展工作,虽然可以先通过借款取得一部分资金,但其主要工作仍然集中到预算下达后, 这样就影响了预算的执行进度。

预算管理与技术管理的结合还不够紧密。目前,项目管理由科研管理和财务管理两部分构成, 其具体工作分别由两个部门负责。这两个部门各司其职促进了专业化管理,但彼此缺少有效的沟通机制。财务人员不了解项目实际的具体内容和进度, 而科研管理人员不了解预算执行情况, 因而不能够及时发现并协调预算执行与项目进度之间不匹配的问题。

项目承担单位超能力承担项目等也是影响预算执行的重要因素。一方面,单位为取得预算收入而申报过多的项目,使得其工作有些应接不暇。另一方面,在项目申报时没有认真考虑和调查项目的可行性和工作难度,往往是先申请下来再考虑具体的工作内容,尤其是期限较长,较为复杂的项目很有可能超出本部门单位的承担能力[1]。

3.预算控制和绩效考核问题

第一,缺乏有效的技术手段和控制机制。目前的项目预算,在预算控制的即时性及与决算统一融合等方面有着明显不足。尤其是对内容多,角度新、资金使用时间长的项目进行评价时,评价指标如何设置,如何保证各项定量定性指标科学合理等问题,在实际预算运行中几乎空白,需要在实践中不断探索完善。

第二,目前绩效评价只针对单个项目或某一部门,不能反映项目之间、部门之间的绩效差异,因此无法对项目的投入产出效益进行评价,也不能很好地横向比较项目的优略,造成项目选择的限制。

第三,项目从投入到产出,再到效益发挥,需要一个较长的过程,评价时点如果选择在项目完成后,则项目效益远未充分体现;如果选择在项目效益充分发挥后,则时间跨度过长,即使评价结果相对客观,也无法做到及时调整预算。

二、完善经费预算管理的对策

1.构建绩效预算管理的框架体系[2]

绩效预算管理是指利用预算绩效信息设定统一的绩效目标进行资源配置与优先顺序的安排,以帮助管理者维持或改变既定目标计划、并报告其结果与目标符合程度的过程。其核心是将绩效水平与具体的预算数额联系起来。绩效预算管理框架体系包括项目绩效计划、年度绩效报告、绩效评价和反馈绩效评价结果。

项目绩效计划。项目绩效计划通常在编制项目预算和项目任务书时根据项目的战略目标确立,包括以结果为导向的绩效目标、实现绩效目标需要开展详细的活动和需要动用的资源、衡量绩效目标的具体指标以及按照正常条件能够打到的绩效标准等。

年度绩效报告。为跟踪部门年度绩效计划的进展情况,一般要求部门管理者定期或者不定期地提交绩效报告。绩效报告通过实际绩效和计划绩效的比较,描述绩效目标的完成进度。绩效报告的主要用途包括:有利于部门管理者发现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及时提出改正措施,并据以调整资源分配;有利于部门管理者向公众证明本部门履行职能的有关情况。

绩效评价。绩效评价是对部门完成绩效情况进行评价。虽然绩效报告一般会对部门绩效目标的实现情况做出判断,但是,由于绩效报告由部门自己提供,是对项目绩效的自评,很难保证评价结果的客观公正性。为了更好地对部门绩效进行评价,很多国家开始采用公民取向的绩效观,即绩效报告要向社会公众公布,由公众进行评价。

反馈绩效评价结果。绩效评价结果的反馈能帮助相关部门发现管理中存在的问题,从而不断完善和加强其预算管理体系。绩效评价结果产生的作用不同:对于部门管理者,绩效评价结果有利于其了解公众的偏好以及自身的不足,据以加强管理、提高管理效率;对于预算分配部门,绩效评价结果是调整以后年度预算分配的重要依据。

2.使绩效预算体系和ARP系统相融合

绩效预算是预算管理的一种行之有效的方法,兼顾经济性和效益性。ARP预算管理系统是一整套为预算管理而建立的预算管理服务信息技术平台,通过登录网站即可录入和查询信息。因此将两者有机的结合不仅能够达到上述绩效预算管理的目的,而且还能够起到完善ARP预算管理系统、优化预算管理的作用。

融合流程图

首先,中科院ARP系统中的预算分析表中仅仅包含了预算的完成情况而没有项目的完成情况,因此,为使两者结合从而对项目绩效做出全面、客观的评价,需要加入包含项目绩效和预算绩效的部门自评而形成的绩效报告。其次,ARP系统当中的预算录入只是对预算金额的录入,而没有项目计划总体目标和阶段性目标的录入。因而会造成绩效评估内容的缺失,因此除预算录入原本包含的三个二级科目外,还应加入项目计划的录入。这样才能为后面进行的绩效评估提供依据,为最终绩效报告的生成做准备。

绩效报告的形成。这里的绩效报告其实就是部门的自评报告。对于实施范围内的跨年度项目,在每个预算年度结束后两个月内,项目实施部门对绩效阶段性目标完成情况和资金使用情况实施一年一评的中期评价,自评结束后将自评报告报业务主管部门和财务部门;在该项目完成后两个月内,项目实施部门对绩效总目标完成情况和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绩效评价,自评结束后仍将自评报告报上述部门。对实施范围内的非跨年度项目,在预算项目完成后两个月内,项目实施部门对项目支出的绩效和预定目标的实现情况进行自评,自评结束后将自评报告报业务主管部门和财务部门。

项目预期绩效总目标和阶段性目标。预期绩效总目标反映项目实施后所要解决的问题、达到的目的、产生的效果等。根据项目管理实施文件要求、上级和区政府工作考核标准、部门制定中长期规划、部门年度工作计划、申请项目资金时提出的预期绩效目标等方面综合分析后填写。

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第一,对于项目完成情况的分析。首先,考察项目的经济性:主要体现在项目以最低成本达到目标,即是否节约了资金。其次,考量项目的效率性:主要反映项目的实施能否按照预定目标快速、高效组织实施并完成,主要从实施质量与进度方面来反映。最后,评估项目的有效性:主要是指多大程度上达到政策目标、经营目标和其他预期结果,反映项目实施是否达到预定目标。除了上述三方面还可从其产生的经济效益、政治效益、社会效益等方面进行考虑。第二,对预算完成情况的分析。预算完成情况可用预算完成率来评估,具体情况如下表:

第三,自评结论,出现的问题及建议。主要从项目完成情况和预算完成情况两个来说明本项目的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对其中完成情况不理想的项目进行重点考察,更新计划目标或节制预算。

参考文献:

[1]财政部预算司.中央部门预算编制指南[M].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2013,118-264

[2]夏友全.以A R P 预算管理系统为手段创新财务服务机制[J].工程技术( EngIneering Teehnology),2013,(6):105-108

[3]Fisher J.G.MainesL.A.Peffer S.A.Sprinkle G.B.2002.Using budgets for performance evaluation:effects of resource allocationand horizontal information asymmetry on budget proposals,budget slack,and performance.The Accounting Review,847~865

[4]宗建岳.浅议预算管理中如何开展项目支出绩效跟踪评价[J].财经研究,2012,112233360(8):70-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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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篇:部门自评报告范文

一、指导思想

以“*”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的理念,以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55号)及《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国发〔*〕2号)等法律法规和文件精神为依据,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工作方针,坚持“以点带面,全面推进”的工作原则,积极组织开展烟花爆竹批发经营企业安全标准化工作。

二、总体目标

从*年7月至*年底,用一年半的时间,基本完成我市烟花爆竹批发经营企业安全标准化达标工作。通过实施安全标准化管理,使烟花爆竹批发经营企业安全生产基础得到明显加强,建立起自我约束、自我完善、持续改进的安全管理长效机制,提高安全管理水平和安全保障能力,切实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实现我市烟花爆竹安全生产形势的根本好转。

三、考评条件和分级

(一)申请烟花爆竹批发经营企业安全标准化考评的企业应具备以下条件:

1、已依法取得烟花爆竹经营(批发)许可证;

2、已按照《烟花爆竹生产经营企业安全标准化规范(试行)》(以下简称《规范》)开展了烟花爆竹安全标准化工作,并自评达标;

3、自觉遵守《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至申请安全标准化考评之日前12个月内,没有参与违法经营或者为非法生产者提供便利等严重违法违规行为;

4、至申请安全标准化考评之日前12个月内,未发生死亡事故、3人以上重伤事故或其它损失重大的爆炸事故。

(二)安全标准化考评结果分为安全标准化一级企业和安全标准化二级企业。

安全标准化一级企业:考评得分在90分(含90分)以上;

安全标准化二级企业:考评得分在70分(含70分)以上。

四、工作部门与职责

(一)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成立烟花爆竹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领导组织机构和考评小组,制定*市烟花爆竹安全标准化考评工作方案和实施计划,组织开展《规范》宣传贯彻工作,指导全市烟花爆竹安全标准化考评工作,负责组织我市安全标准化二级企业的考评工作。

(二)县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成立烟花爆竹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领导组织机构,根据方案和实施计划,督促企业积极开展安全标准化工作;组织相关人员(包括安全监管人员和从业单位的相关人员)参加省安全生产宣传教育中心组织的烟花爆竹批发经营企业安全标准化考评工作的培训教育;对企业的申请材料进行初审,并根据企业日常安全生产工作表现情况,提出初审意见,逐级上报至组织考评的部门;负责对本地区已取得安全标准化证书的烟花爆竹批发经营企业的安全经营日常监督检查。

五、实施程序

(一)企业自评

烟花爆竹批发经营企业成立由主要负责人任组长,各相关职能部门参加的自评小组,按照《规范》进行自评,并形成自评报告。自评小组原则上不少于3人,经过培训并取得安全标准化企业考评人员资格证书。

(二)申请考评

烟花爆竹批发经营企业申请安全标准化达标考评时,自评小组结合本单位安全标准化运行情况和自评结果,应认真填写《烟花爆竹生产经营企业安全标准化考评申请表》,向所在地县(市、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提交书面考评申请,并按照以下要求提交纸质申请材料:

1、烟花爆竹生产经营企业安全标准化考核申请表(一式三份);

2、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3、烟花爆竹经营许可证副本(复印件);

4、烟花爆竹批发经营企业安全标准化自评/考核报告、自评分值汇总表;

5、企业基本情况简介、安全标准化管理制度清单、安全生产组织机构及安全管理人员名录;

6、相关人员培训合格资质证明(复印件);

7、特种设备清单和检测合格证明复印件;

8、库房平面布置图和主要设备、设施清单;

9、事故记录和隐患整改记录等其它相关资料;

10、安全评价报告提出的问题和整改、验收及结论性意见;

11、考核机构需要的其它材料。

烟花爆竹批发经营企业所在地县(市、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对企业的申请材料进行初审,并根据企业的日常安全生产工作表现情况,提出初审意见后逐级上报至组织考评的部门。

(三)实施考评

负责考评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收到企业的考评申请后,组织成立有相关专家参加的考评小组,按照《规范》和本方案的要求,制定考评计划,认真审核企业书面申请材料以及实施考评,并形成考评报告。考评工作结束后,考评小组应向组织考评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提交考评报告及相关附件(考评通知、考评计划、考评记录表、不符合项报告、首末次会议签到表等)。

(四)批准与发证

对考评达到相应标准的企业,由组织考评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将考评有关材料报上一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审定批复后,颁发相应的《烟花爆竹安全标准化企业证书》和标志牌。对考评不合格的,组织考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应发出《安全标准化考评不合格通知书》,企业经整改可重新提出申请。

(五)证后管理

取得《烟花爆竹安全标准化企业证书》的企业必须每年进行安全标准化自评,并将自评报告报所在地县(市、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组织考评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应每年对取得《烟花爆竹安全标准化企业证书》的企业进行抽查,对不再具备相应安全标准化企业条件的,予以降级或收回其安全标准化企业证书。对有严重违法违规行为、发生死亡事故、重伤3人以上事故或者其它损失重大的爆炸事故的,收回其安全标准化企业证书。

六、实施计划

(一)宣传与准备阶段(*年7月~*年9月)

1.各县(市、区)安全监管部门要利用各种媒体,采取多种形式,大力宣传开展烟花爆竹经营企业安全标准化工作的目的和意义,营造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

2.各县(市、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按照《通知》的要求,成立安全标准化考评工作领导组织机构,制定安全标准化工作方案和考评工作制度,组成专业素质高、责任心强的初审工作小组。并于*年9月2日前将安全标准化的考评工作领导组织机构和初审工作小组人员资料以及考核工作方案和工作制度报送市安全监管局备案。

3、组织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安全标准化初审工作人员和企业自评人员的培训,为安全标准化工作的顺利开展奠定基础。具体培训方案按省局另行通知时间为准。

(二)全面实施阶段(*年10月~*年6月)

各县(市、区)安全监管局根据安全标准化工作方案,督促指导企业对照《规范》,进行认真的自查和整改,整改完毕后,进行自评并形成自评报告。各县(市、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收到企业的考评申请后,要依照《通知》和本方案的规定,组织相关人员认真进行初审,并出具初审意见。

(三)考评验收阶段(*年7月~*年12月)

按省局的要求,市安全监管局将组织考评小组和专项督查组对全市烟花爆竹批发经营企业安全标准化工作进行一级考评的审查和二级考评及检查总结。

七、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开展安全标准化工作是规范我市烟花爆竹批发经营企业安全管理,防止事故发生的重要措施,也是烟花爆竹批发企业建立安全生产长效机制,实现本质安全的有效途径。各县(市、区)安全监管部门必须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加强领导,按照国家和省的有关要求,采取有力措施,把烟花爆竹批发经营企业安全标准化建设纳入重点工作来抓紧抓好,抓出成效。

(二)广泛宣传,积极发动。各县(市、区)要通过各种形式,加强烟花爆竹批发经营企业安全标准化的宣传工作,广泛宣传安全标准化工作的目的、意义和政策等要求,提高烟花爆竹批发经营企业对安全标准化工作重要性的认识,促使企业按照《规范》要求,积极主动地开展安全标准化工作。

(三)精心组织,认真指导。各县(市、区)安全监管部门要结合本地区实际,研究制定安全标准化工作方案和实施计划,按照职责分工成立烟花爆竹安全标准化考评工作领导组织机构和考评小组,配合做好标准化工作考评人员和企业自评人员的培训工作,按计划组织本地区烟花爆竹批发经营企业开展安全标准化工作,按照《通知》要求组织考评工作。同时,要加强标准化工作的监督和指导,及时帮助企业解决标准化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和困难,确保标准化工作按照全省统一部署组织实施,并抓好各项措施的落实。

第4篇:部门自评报告范文

一、工作原则

财政支出绩效评价遵循以下原则:

(一)经济性、效率性、有效性原则。即把财政支出行为及其过程情况,通过对其经济性、效率性、有效性的比较和评价分析,判断支出的行为和执行的业绩、效果优劣。经济性、效率性与有效性是一个相辅相成的统一的整体。

(二)定量分析与定性分析相结合的原则。以定量分析为主,定性分析为辅,定量分析建立在支出项目的财务数据采集分析上,定性分析通过对项目支出全面、综合因素分析,结合相关专家的意见,与定量分析共同评价支出项目的效果,以更加合理、准确地反映支出的实际绩效。

(三)真实性、科学性、规范性原则。真实性是保证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客观公正的基础,科学性是以项目的实际情况为主,兼顾国家、国际比较标准,将预算标准和实际标准相结合,普通适用和个别选择相结合,充分考虑财政支出的特点和运作过程,以真实反映和衡量不同资金使用单位(部门)管理和使用财政资金的能力,规范性是评价行为和结果始终贯穿和反映财政资金运作的全过程,强化、规范公共财政支出项目的选项、审批、监管、审核功能,增强财政资金分配和使用的责任制,使绩效评价对公共支出的预算管理起到激励和约束作用。

二、基本方法

财政支出绩效评价方法包括:

(一)成本——效益比较法。针对财政支出确定的目标,在目标效益额相同的情况下,对支出项目中发生的各种正常开支、额外开支和特殊费用等进行比较,以最小成本取得最大效益为优。

(二)目标预定与实施效果比较法。通过比较财政支出所产生的实际结果与预定的目标,分析完成(或未完成)目标的因素,从而评价财政支出绩效。

(三)摊提计算法。研究某项支出通过年度盈余得以回收的时限,计算投资回收期或投资风险。摊提时间越短,风险越小。

(四)最低成本法。在某项公共支出不易观测或计算其效益大小的情况下,可采取比较多个功能和目的相近的方案,评价和选择成本最低的方案。

(五)因素分析法。通过列举分析所有影响收益及成本的内外因素,综合分析评价的方法。

(六)历史动态比较法。将历史上各时期的公共支出按一定原则和类别分类排列,分析比较,确定公共支出效率变化的情况。

(七)横向比较法。将相同或近似的支出项目通过比较其在不同地区间的实施执行情况来分析判断支出的绩效。

(八)专家评议与问卷调查法(公众评判法)。通过若干相关领域的专家对财政支出绩效进行分析,同时,设计不同的调查问卷,发给一定数量人员填写,最后汇总分析各方意见进行评价判断。

(九)上级财政部门制定的其它方法。

三、指标体系

财政支出绩效评价指标包括两大类:一类是基本(通用)指标,一类是个性(选定)指标。基本指标包括基本财务指标、国家(国际)通行指标、公众关注指标等应用在公共支出项目绩效评价的指标。个性指标是在确定具体评价对象后,通过了解、收集相关资料、信息,结合评价对象不同特点和目标来设置(选定)的特定指标。

个性指标包括绩效指标和修正指标。绩效指标根据财政支出的不同功能和类型,同时兼顾绩效评价工作的可操作性分为九大类:一是财政基本建设支出,二是行政管理支出,三是财政支农支出,四是财政教育支出,五是财政科技支出,六是财政卫生支出,七是财政社会保障支出,八是政府采购支出,九是财政补贴支出。对每类设立支出类型评价“指标库”,针对不同项目的绩效评价内容选取一定比例的指标。为满足评价工作的要求,还可以结合具体需要临时设置一些补充指标。

四、组织管理

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工作由财政部门统一组织管理,财政部门、主管部门、项目单位分级实施。财政部门作为财政预算分配的主体,负责安排各项财政支出并对财政资金使用监督,是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的主管部门,负责研究制订财政支出绩效评价体系、评价标准,统一规划评价工作并组织实施,指导各地、各部门开展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工作。各主管部门、支出项目单位是财政支出评价工作的具体实施者,负责本部门、本项目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工作。

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实行分类管理的办法。日常绩效评价,由市财政局组织实施;市委、市政府指定的重要项目,由市委、市政府指定的牵头单位或由市财政局、审计局、监察局共同实施。

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必要时可以邀请人大专门委员会、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共同参加。

五、工作程序

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工作必须遵循严格、规范的工作程序,尽可能减少误差,保证评价结果的客观公正。财政支出绩效评价一般工作程序主要包括:

(一)前期准备

1、绩效目标申报。

(1)财政基本支出的绩效目标,包括按定员定额标准计算的基本支出绩效目标和单项核定的基本支出绩效目标,由财政部门根据有关规定和标准确定。

(2)预算单位在申报支出项目

时,必须提交项目可行性方案,明确提出项目资金使用的绩效目标。预算数额较大或者专业技术复杂的项目,可行性方案必须有科学的论证和专家意见。

可行性方案中,绩效目标包括以下内容:申报单位基本情况、项目概况、项目必要性、项目所要达到的预期绩效目标、前景预测、条件论证、内容和规模、资金来源渠道及比例、资金使用进度、相关经济社会效益等。

2、确定评价对象,下达评价通知书。根据公共支出绩效目标以及绩效预算管理的要求,有针对性确定评价目标和对象并下达评价通知书。评价通知书应载明评价任务、目的、依据、评价人员、评价时间和有关要求等。

3、成立评价组织机构。确定评价目标后,应根据目标的具体情况,成立评价组织机构,负责评价工作的组织领导、制订评价实施方案、选择委托评价机构,审核评价结果报告。

4、制订评价实施方案。评价组织机构根据评价工作规范,针对评价对象,拟定评价工作具体方案,成立评价工作组,选定评价指标,确定评价标准和评价方法。

(二)现场评价

1、收集基础数据和资料。评价工作组根据评价工作要求,到评价对象现场采取勘查、问卷、复核等方式收集、整理基础数据和资料,包括评价对象的基本情况、财政资金使用情况、评价指标体系需要的相关资料。

2、核实、分析基础数据并计算评价结果。评价实施机构根据被评价单位提供的基础资料,核实基础数据的全面性、真实性以及指标口径的一致性,根据实际情况对指标和标准进行必要的调整,并辅助以专家、问卷等定性指标的分析计算出评价结果。

(三)撰写报告

1、形成初步评价结论。评价工作组根据计算的初步评价结果,撰写评价分析报告,并在必要时将初步评价结果反馈被评价单位,核实相关调整事项,评价分析报告按规定格式和要求,内容完整,分析透彻,逻辑清晰,用语准确,并报请评价组织机构审核确认或备案。

2、总结建档。评价工作完成以后,应进行工作总结,将评价有关问题和建议形成书面材料上报评价组织机构,并将评价项目建立工作档案备查。六、分类实施

(一)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类型分为项目实施过程评价和项目完成结果评价。项目实施过程评价,是指对项目实施过程中阶段执行情况或者跨年度项目支出绩效的评价。项目完成结果评价是指项目完成后总体绩效的评价。

(二)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具体实施主体分为部门(单位)自我评价和财政部门组织评价。

1、部门(单位)自我评价。

财政支出项目统一实行部门(单位)对资金使用情况自评制度。

(1)项目完成后评价。所有预算项目支出完成后一个月内,资金使用单位必须对项目支出的绩效和预定目标的实现情况进行绩效自我评价,并向财政部门提交绩效评价自评报告备案。

(2)项目中期评价。对跨年度项目支出实行项目中期绩效自我评价制度。每个预算年度结束,项目资金使用单位都要对资金使用绩效情况实施一年一评的中期评价制度,自评报告报财政部门备案。

(3)支出项目绩效自评报告应该包括:与申报的可行性方案进行比较分析、资金使用情况、项目完成情况(项目阶段完成情况)、绩效结果等。

(4)抽样复核。财政部门对项目资金使用单位报送备案的绩效自评报告进行抽样复核、审查,抽查面逐步达到每个预算年度支出项目的5以上。

2、财政部门组织评价。

(1)重点项目评价。财政部门将会同有关部门,在每个预算年度筛选部分有影响和有代表性的重点支出项目进行综合绩效评价。综合绩效评价由财政部门在项目资金使用单位自评的基础上,根据各方面材料和基础数据,对项目评价采取定量和定性分析、判断,综合专业意见,对项目支出的经济、社会、政治绩效进行全面的评价。

(2)项目中期评价。对影响较大或者所跨年度较长的项目,由市财政局组织进行绩效评价。

(3)支出预算中按定员定额标准计算的基本支出和单项核定的基本支出,由财政部门根据实际情况组织实施评价。

财政部门组织评价可以委托具有资质的社会中介机构实施评价。

七、实施范围和步骤

(一)重大支出项目。市级100万元以上(含100万元)的支出项目试行支出绩效评价。项目实施单位,应按《办法》的规定和要求对支出绩效进行自评,上报自评报告,财政部门对自评报告进行抽查和复核。对其中的重大项目和社会影响较大的项目,可由财政部门委托或组织评价。

(二)一般性支出及小额拨款。暂不实行支出绩效评价,待绩效评价制度全面建立后,再结合部门预算编制和部门综合评价一并实施。

(三)跨年度支出项目。全部按《办法》规定实行自我评价。项目单位对资金使用进度和阶段效果形成自评报告,报财政部门备案。对所跨年度较长的项目,可由市财政局组织进行绩效评价。

(四)专项补助资金。可以采取市财政部门组织评价,也可以由中介机构进行绩效评价。

八、结果应用

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结果的应用包括:

(一)对项目支出资金使用单位报送备案的绩效自评报告进行核实和抽查。逾期不报送项目资金绩效自评报告的,视同项目支出绩效目标没有达到。

(二)对跨年度实施中期评价的项目支出,在提交年度评价报告之前,财政部门不再拨付资金,并可以根据评价报告的结果,对长期项目资金作中期调整,以使项目资金发挥最大的效益。不按规定提交评价报告的,必须向本级政府提出书面申请,经同意后方可拨款。对绩效差劣的项目要进行通报,对同类项目下一预算年度不再安排资金。

(三)重点支出项目经过综合绩效评价,财政部门可根据评价结果向本级政府报告,对后续资金拨付提出处理意见,经政府批准调整支出预算。同时,提请有关部门对重点项目资金进行重点审计和事后审计,加强对重点项目的财政和审计监督。

(四)财政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结果将作为下年度安排部门预算的重要依据。综合评价结果还可以判断财政资金配置的合理性,准确把握财政决策和政策效应,控制财政风险。

第5篇:部门自评报告范文

一、目的意义

通过开展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检查评估,进一步加强药品安全监管,把药品安全工作作为重要的民生工程,坚持标本兼治、着力治本。落实“政府负总责、监管部门各负其责、企业是第一责任人”的药品安全责任体系,促进医药产业又好又快发展,确保公众用药安全

二、基本原则

遵循“立足实际、实事求是、标准量化、客观公正”的原则。

三、检查评估对象及实施机构

(一)检查评估对象: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各相关部门,药品及医疗器械流通、使用各环节的企事业单位。

(二)区药品安全协调领导小组负责实施全区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检查评估,指导各部门开展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自查自评,组织有关部门组成联合检查组,对我区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进行检查。

四、检查评估的内容及标准

(一)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及相关部门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开展情况。重点检查组织领导、整治重点、安全保障、宣传信息与责任体系建设等方面检查评估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成效。检查评估标准详见《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检查评估表》(附件1,其中评估内容中的第3项产业结构调整、第6项药品生产监管和第9项药品、医疗器械审评审批工作因不属于我区药品监管事权范围,检查评估时不需进行评估)。

(二)药品(包括医疗器械)质量状况评估。以药品(尤其是基本药物)抽验、监督抽验和质量分析报告为依据,重点评估辖区内基本药物、特殊药品及血液制品、生物制品、注射剂等高风险产品的质量状况。

(三)药品安全群众满意度。主要包括对国药准字公信力的评价、对打击假药的看法、对政府工作的满意度、对药品广告的意见、对安全用药知识的掌握。

(四)企事业单位自查自评情况。主要包括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GSP)标准的执行情况,药库药房规范管理执行情况,经营使用药品(基本药物)和高风险产品企业风险控制情况,电子监管码实施情况,质量受权人制度落实情况,企业自主创新能力,药品医疗器械研发资料的真实性,诚信建设,规范医院制剂使用和临床用药管理等。(附件2)

五、检查评估方式方法

(一)检查评估方式:采取逐级自查自评与检查评估相结合的方式。

(二)检查评估方法:采取听取汇报、查看资料、现场检查、召开座谈会、问卷调查等方法,全面了解被检查评估对象开展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情况。

1.听取汇报。听取区药品安全协调领导小组和各相关监管部门的工作汇报。

2.查看资料。查阅专项整治工作文件、会议纪要、工作报表以及有关工作制度规定、违法犯罪案件查处卷宗、新闻宣传等资料。

3、现场检查。随机选择药品经营、使用单位进行实地检查。

4、召开座谈会。召开涉药单位、行业协会和群众代表参加的座谈会。

5、问卷调查。对经营和使用单位的员工、药监执法人员等进行随机访问和调查。

(三)评分办法:采取具体工作量化评分的方法,分项加权汇总,共分以下四个部分:

1.综合评估。主要评估相关监管部门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完成情况(附表规定的内容,不需评估的内容作为合理缺项,不扣分)。分值100分。

2.药品(含医疗器械,下同)质量状况评估。以抽验结果和药品质量分析报告为依据,自我评价质量状况。分值100分。

3.药品安全群众满意度。通过发放问卷调查,自我评价群众满意度。分值100分。

4.企事业单位自查自评情况。依照《药品安全专项整治自查整改情况表》,采取具体工作量化评分的方法,由区药品安全协调领导小组参照各企业自查自评报告、按照评分标准内容检查评分,并随机抽查核实。各项评分汇总后,得出总评分,满分100分。《自查自评情况表》中,企业不涉及的项目可做为合理缺项,在表中的“自查得分”中注明,其合理缺项分值要计入总分中。

以上4项评分加权汇总后,得出总评分,满分100分,并根据各部门开展专项整治工作的突出成绩和明显不足,在总评分的基础上可适当加减分,分值为±5分。最后得分95分以上为优秀,94-85分为良好,84-80分为合格。

六、工作安排

(一)年8月5日前,结合辖区内实际情况,制订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检查评估实施方案。

(二)年8月7日前,药品经营企业、医疗机构等单位完成自查自评工作。

(三)年8月8日前,组织开展辖区内的检查评估工作,并形成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自查自评报告和工作总结,提交区政府。

第6篇:部门自评报告范文

论文摘要:内部控制信息的披露对于各方利益相关者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对于广大的投资者而言,他们往往通过查阅上市公司的财务报表来了解其经营状况,而经营业绩优良与否、财务报告可靠与否都在很大程度上受到企业内部控制的影响。对于上市公司而言,完善的内部控制信息披露不仅可以提高企业的经营效率,改善企业的经营管理,而且可以向市场传递一个信号:公司的管理层对内部控制十分看重,并且可以保证其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当前,我国经济正处于一个高速发展的阶段,资本市场瞬息变化,因此,加强对内部控制信息的披露就显得尤为重要。按照COSO报告,内部控制就是由企业董事会、经理阶层和其他员工实施的,为营运的效率效果、财务报告的可靠性、相关法令的遵循性等目标的达成提供合理保证的过程。

一、我国内部控制信息披露的规范

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在1996年颁布的《独立审计准则第9号——内部控制与审计风险》第一次提出内部控制的概念,指明内部控制是指被审计单位为了保证业务活动的有效进行,保护资产的安全和完整,防止、发现、纠正错误与舞弊,保证会计资料的真实、合法、完整而制定和实施的政策与程序,内部控制包括控制环境、会计系统和控制程序。但是该内部控制定义范围狭小,仅仅站在内部会计控制和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角度出发。此后内部控制的定义一直处于不断的发展和修正过程中。

我国最早涉及内部控制信息披露的规范主要散见于证监会的各项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具体要求体现在招股说明书、增发申请材料及年度报告中。主要有:(1)中国证监会2000年底颁布的《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7号、第8号,规定商业银行和证券公司在其年报中出具对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合理性的自评报告,并委托所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对其内部控制制度,尤其是风险管理系统的完整性、合理性及有效性进行评价,提出改进建议,并出具评价报告。(2)中国证监会2001年3月颁布的《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号——招股说明书》,规定发行人应披露公司管理层对内部控制制度完整性、合理性及有效性的自我评估意见。注册会计师指出以上“三性”存在重大缺陷的,应披露并说明改进措施。2001年4月颁布的《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1号——上市公司发行新股招股说明书》,要求发行人应披露管理层对内部控制制度的完整性、合理性及有效性的自我评估意见,同时应披露注册会计师关于发行人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结论性意见。(3)证监会2001年制定、2004年修订的《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号——年度报告》,规定年度报告中,监事会应对“公司决策程序是否合法,是否建立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公司董事、经理执行公司职务时有无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发表独立意见。(4)证监会2006年5月《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管理办法》,规定“发行人的内部控制在所有重大方面是有效的,并由注册会计师出具无保留结论的内部控制鉴证报告”。这是我国首次对上市公司内部控制提出具体的要求。

2006年,为加强上市公司内部控制,促进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健康发展,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上交所、深交所分别于2006年6月、9月颁布,分别于当年7月、次年7月实施的《上市公司内部控制指引》,两个证交所都明确规定在其交易所上市的公司都应提供内部控制报告自评报告。该指引是我国第一次出台的指导上市公司建立健全内控制度的文件。

二、我国内控信息披露规范的缺陷与不足

(一)内部控制概念界定混乱

无论是处于同一层次的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还是处于不同层次的证监会和证交所,关于内部控制都有不同的定义。上交所从公司长远战略的角度出发,规定内部控制为了保证公司战略目标的实现,而对公司战略制定和经营活动中存在的风险予以管理的相关制度安排。深交所对内部控制的定义则参照了COSO委员会对内部控制的规定,认为内部控制需满足以下几个目标:(1)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相关规定;(2)提高公司经营的效益及效率;(3)保障公司资产的安全;(4)确保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和公平。证监会对内部控制的定义则一直没有完整的标准,在其颁布的《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和格式准则》中也没有详细规定。关于内部控制概念的不同,很大程度上是因为还没有一套完整、系统的法规对其予以正式化、标准化,而且现行的各个法规相互之间也缺少衔接。

(二)缺乏对内部控制监督主体的统一规定

证监会并没有明确指明监督主体,而只是指出由监事会对本公司是否建立完善的内部控制发表独立意见。深交所规定,由公司内部审计部门负责监督内部控制制度的执行情况,并将检查监督情况形成内部审计报告报送董事会和列席监事。而上交所则将内部控制的监督权赋予专门职能部门,并规定该专门职能部门在年度和半年度结束后向董事会提交内部控制检查监督报告。那么根据这一规定,该专门职能部门可以是审计部门,也可以由各个公司根据本公司的特点和组织结构设置。经过比较,我们可以发现,监督主体不同,那么每个监督主体所参照的标准、所执行的程序及最后所形成的结论都不同,这势必会影响到投资者对上市公司内控报告的比较分析。

(三)对CPA审计的规定各不相同

证监会只对特殊行业以及具有特殊目的的上市公司的内部控制是否需CPA审计提出了硬性规定,主要表现在:要求商业银行、保险公司、证券公司应委托会计师事务所对其内部控制制度及风险管理系统的完整性、合理性和有效性进行评价,提出改进建议,并提出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行新股的上市公司需要在其再融资的申报材料中披露注册会计师关于发行人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结论性意见。深交所则要求其所有主板上市公司(不含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的CPA在对公司进行年度审计时,应参照有关主管部门的规定,就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情况出具评价意见。而上交所没有要求CPA对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情况做出评价意见,仅仅要求会计师事务所参照有关主管部门的规定,出具对内部控制自我评估报告的核实评价意见。并且,在这两所证券交易所的规定中都没有明确指明CPA在审计过程中应参照的标准,而仅仅以一句“参照有关主管部门”简单带过。注册会计师的执业标准的不完备使内部控制审核意见从内容到格式各不相同,内部控制信息披露质量缺乏有效保证,使得信息使用者感到无所适从。

(四)对内控信息披露的自评主体界定模糊

证监会对于一般上市公司要求监事会在其监事会报告中披露对公司是否建立了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发表独立意见。对于具有融资目的的公司,证监会要求的责任主体是发行人,要求发行人对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完整性、有效性和合理性发表评估意见。而在对商业银行、证券公司和保险公司的规定中,没有明确指明责任主体,只是要求上市公司对本公司的内部控制制度做出说明。深交所和上交所的内部控制指引中,都明确规定了内控信息自评的主体是董事会。

(五)对内部控制的评价缺乏统一标准

现行的规范制度中,证监会和证交所都没有提出对内部控制完整性、有效性和合理性的具体评价标准,只有由审计准则委员会的独立审计准则第9号《企业内部控制与审计风险》和新修订的《会计法》提到了内部控制相关内容,但立足点和出发点分别是从报表审计的角度和企业会计控制角度进行规范。由于缺乏对内部控制的完整性、合理性及有效性进行判别的可操作性的标准,使得CPA审计陷入难题中,而且其出具的审计意见报告也缺乏可比性。

三、改进我国现行内部控制信息披露规范的建议

(一)宏观上,理顺我国现行内控信息法规的层次关系,建立一个自上而下、由抽象到具体的内部控制信息披露的规范体系

该规范体系的第一层次应是由国家立法机关在《公司法》、《证券法》和《会计法》中以法律的形式规范内部控制的定义,并明确各企业应建立健全的内部控制体系。第二层次是由财政部联合证监会、保监会、银监会和审计署制定一套以规范企业信息披露为主要目标的企业内部控制标准体系。该标准体系的建立将为各个行业的内部控制评价提供一个具体的、可操作的标准,并且也为CPA审计上市公司的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提供了可参考的标准。财政部于2006年7月联合证监会、国资委、审计署、银监会、保监会等部门成立了企业内部控制标准委员会,我们相信该委员会将在其推出的《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中做到这一点。第三层次是证监会规定各上市公司应对“狭义内部控制报告”即财务信息内部控制报告进行强制性披露,而对“狭义内部控制报告”之外的经营和遵循法律内部控制报告采用自愿性披露。对于强制性披露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报告应明确披露内容和披露格式。第四层次是证券交易所对本所上市交易的公司提供具体的规则指引。2006年,上交所和深交所分别推出了适应本所特色的《内部控制指引》,但是两所的指引存在一些不协调、不融洽的地方,因此本文建议可以在上述3个层次制定的规范内稍做改动,达到各个法规实务操作的衔接。

(二)微观上,针对我国现行内控信息披露规范的不足加以改进,使之满足各个层次信息使用者的需求

1.明确内部控制概念

根据内部控制的范围,可将内部控制划分为“广义的内部控制”和“狭义的内部控制”。狭义的内部控制与公司财务报告质量和会计信息质量相关,而广义的内部控制则包括对财务信息质量、经营效率、遵循法规和其他风险管理的控制。由于内部控制的外延已经扩大到了公司整体的控制,投资者不仅仅满足于得到有关企业财务报告可靠的信息,还希望了解企业整体控制环境和实际运作情况。但考虑到成本效益原则以及CPA内部控制审计标准的不完善,在此,我们可以要求上市公司必须披露财务信息内部控制报告即狭义内部控制自评报告,与此同时,鼓励上市公司自愿披露广义内部控制自评报告。待时机成熟之时,可以要求上市公司强制披露广义内部控制自评报告。

2.明确内部控制监督主体

实务中上市公司内部控制监督一般是由内部审计部门执行,但是内部审计部门往往是从财务报告是否可靠的角度出发,无法涵盖我们广义内部控制概念。因此建议可以采用上交所的做法,在公司内部成立专门的内控监督职能部门,该职能部门人员的认定可以由董事会予以指定,并且范围应该扩大,不仅仅局限于内部审计部门。

3.明确对CPA审计的要求

为了保证内部控制信息披露的真实性,应当要求注册会计师对由董事会所出具的内控信息自评报告加以验证并出具审核或鉴证报告,该鉴证或审核报告应与内控信息自评报告一同对外公布。而且在内部控制审核中,CPA的执业标准并不完备,这使内部控制审核意见从内容到格式各不相同。因此,应由审计准则委员会联合各个行业制定一套切实可行的执业标准。

4.明确内部控制的责任主体

监管部门应当修订内部控制信息披露规范,增加明确主体责任的相关条款或对主体责任的描述具体化。现行《公司法》中规定,董事会可以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制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所以我们建议公司内部控制的建设应当由董事会负责,并由董事会对外披露内部控制自评报告。

5.明确内部控制信息披露的内容和格式

监管部门应当对披露内部控制信息的内容与格式做出统一规定,以减少上市公司在内部控制信息披露上存在的选择性和随意性。同时,投资者可以对上市公司的内部控制信息进行比较分析,也有利于降低投资者获取信息的成本。证监会可以明确规定财务信息内部控制报告的固定格式,其基本内容至少应该包括:(1)表明管理层对财务信息内部控制的责任;(2)评估内部控制的标准;(3)内部控制系统中任何重要薄弱环节及其处理情况。

参考文献:

[1]李明辉、何海、马夕奎.我国上市公司内部控制信息披露状况的分析.审计研究[J].2003,(01).

[2]陈合.如何完善上市公司内部控制信息披露[J].财会月刊,2005,(19).

第7篇:部门自评报告范文

一、工作目标

(一)通过广泛征求意见,全面把握广大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工商部门在市场监管、行政执法、职业道德、工作作风等方面存在的热点和难点问题,切实做到真查。

(二)通过自查自评,结合征求到的意见和建议,找准工商部门在政风行风建设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和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切实做到真评。

(三)针对查找出的政风行风方面存在的主要问题,积极整改,边评边改、评改结合,把落实整改贯穿评议工作的全过程,切实做到真改。

(四)在解决存在的突出问题的同时,要深挖发生问题的根源,注重制度建设和体制机制创新,切实做到真建。

二、方法步骤

(一)广泛征求意见

征求意见坚持开门搞评议的原则,走群众路线,采取走出去、请进来的方法,通过敞开大门、内外结合的方式,广泛征求系统内部、监管服务对象以及有关单位、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

_、上门走访

(_)由分局领导带队或者有关部门牵头负责走访区委、区政府、人大、政协机关以及与工商工作密切相关的有关单位,听取对工商部门政风行风建设的意见和建议;

(_)由各工商所负责走访当地党委、政府机关,听取对工商部门政风行风建设的意见和建议;

(_)结合“三项活动”和“十百千万市场主体大走访”活动,由分局行评办会同有关股室确定企业,组成走访小组,上门走访监管服务对象,听取对工商部门政风行风建设的意见和建议。

_、召开座谈会

(_)区直行评团、特邀监督员座谈会。由区局行评办负责分别召开区直行评团工商分团座谈会和特邀监督员座谈会,介绍我局开展政风行风评议工作进展情况,面对面听取对我局政风行风建设的意见和建议。各工商所也要召开特邀监督员座谈会,介绍本单位开展政风行风评议工作进展情况,面对面听取政风行风建设的意见和建议。

(_)监管服务对象座谈会。一是由登记注册股、企业监督管理股负责召开企业座谈会,二是由市场监督管理股负责召开广告监管对象座谈会,三是由经济检查股负责召开行政处罚对象座谈会,四是由各工商所负责召开辖区监管服务对象座谈会,介绍开展政风行风评议工作进展情况,听取政风行风建设的意见和建议。

_、问卷调查

组织监管服务对象、兄弟单位、社会各界填写《民主评议工商部门政风行风工作问卷调查表》,请被调查者根据问卷调查表中的评议内容,实事求是地对工商部门作出客观评价,按照满意、基本满意、不满意三个档次给予总体评价。问卷调查表可采取当面、信函、网络等多种方式发放,达到范围广、数量大、回收率高的要求。

(二)深入自查自评

_、自查自评的内容

结合实际,主要围绕以下九个方面情况,针对存在的突出问题开展自查自评:一查贯彻落实上级决策部署,依法履行职责情况,评是否树立了实践科学发展的境界;二查优化投资创业环境,推动城区经济又好又快发展情况,评是否提高了服务中心工作的水平;三查市场主体准入、经济违法违章行为查处和市场监管情况,评是否强化了依法行政的意识;四查加强领导班子建设,完善党内生活制度,改进领导作风情况,评是否发扬了民主决策的风气;五查推行政务、党务、局务(所务)公开,增加工作透明度情况,评是否创新了自觉接受监督,方便群众办事的举措;六查着力处理群众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情况,评是否增强了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七查廉洁从政情况,评是否确立了执政为民的思想;八查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情况,评是否培养了高尚的职业道德情操;九查完善具有工商行政管理特点的监督体制和制度,评是否建立了监督制约权力运行的机制。

_、自查自评的方法

(_)梳理问题。把利用多种方式征求到的意见以及网络、行评监督电话等投诉途径收集到的信息,分门别类、“原汁原味”的进行梳理,详实掌握与工商工作密切相关的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

(_)单位自评。要对照自查自评的内容和要求,逐项进行自查自评。采取谈心会、专题生活会等形式,发扬批评与自我批评传统,发挥组织点、群众提、互相帮的优势,创造良好氛围,引导党员干部说真话、讲实话,提出过去不愿提、不便提的意见,切实找准本单位在行风建设中存在的问题。

(_)完善制度。对现有各项规章制度进行彻底清理,深挖影响政风行风建设、制约工商服务转型升级的制度根源,针对存在问题,开展制度建设,为建立长效机制奠定基础。

(_)初步整改。对征求到的意见、建议和查找出的问题,对经过核实、有条件整改的,要迅速改、坚决改;对整改条件不成熟的,要研究解决办法,拟定整改方案,作出整改时间表,同时做好反馈和解释工作;分局机关要紧密结合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切实做到未评先查,未查先改,以查促改。

(_)撰写报告。各工商所、机关重点评议股室在完成自查自评工作后,根据征求到的意见和建议,结合自评和整改情况,要及时形成书面报告,报分局行评办,由分局行评办报区纠风办及行评团。自评报告主要包括:开展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的基本情况、抓政风行风建设的主要措施与成效、自评等次和存在问题。请各单位在_月__日前将本单位的自评报告报分局行评办。

(三)全面督导检查

_、督导检查内容。

(_)征求意见是否广泛。是否采取上门走访、召开座谈会等方式,广泛征求系统内部、监管服务对象以及有关单位、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意见箱、投诉监督电话等投诉机制是否健全;调查问卷的发放是否符合要求。对收集的意见是否认真进行梳理。

(_)开展自评活动是否深入。是否按照自查自评内容要求进行了对照检查;是否为谈心活动创造了良好的氛围;专题民主生活会是否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是否查准了政风行风建设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以及群众关心的重点问题。

(_)初步整改是否见成效。群众提出的问题和意见,具备整改条件的,是否马上进行了整改,并予以反馈;政风行风是否有新改进;机关效率是否有新提高。

(_)自评报告是否深刻。开展行评工作是否真实;制定的措施是否有力得当;取得的成效和自评等次是否实事求是。

_、督导检查形式。

督导检查采取明察暗访的形式,利用查阅资料、电话访问、召开座谈会、实地走访、发征求意见函等途径进行。

_、督导检查要求。

暗访重点评议股室至少_次,分局机关其他股室不少于_次,各工商所_次以上;明察工作,根据行评进展情况确定。并适时通报督导检查情况。

三、有关要求

(一)坚持把学习贯穿始终。理论是行动的指南。要自觉把学习贯穿于政风行风评议工作的始终,巩固和运用好学习动员阶段的成果。要通过学习,不断深化对行评工作重要性的认识。要对前一阶段的学习情况做一次检查,对学习任务未完成或者学习效果不好的单位和个人要组织“补课”。根据工作实际,有针对性地精选学习内容,引导大家进一步统一思想、端正态度、提高水平,增进加强和改进政风行风建设的坚定性。

第8篇:部门自评报告范文

编制单位:嘉兴钱塘江海塘维护有限公司

编制时间:2019年4月

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工作实施方案

为了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改善公司安全生产条件,控制安全生产风险,提高安全管理水平,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2014年12月1日]对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的要求及《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23号)文件精神的要求,根据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公司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各部门积极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活动,增强公司全体员工的安全生产意识,强化安全生产基础管理工作,实现安全管理标准化、岗位操作标准化、日常管理标准化,把安全生产标准化要求融入到日常安全管理工作中,持续改进,不断加强安全生产规范化建设。严格开展自评工作,确保公司在2019年年底前,顺利通过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达标评审;并以此为契机推动公司的安全生产和现场管理工作上一个新台阶。

二、组织机构及职责

为了更好地推进公司安全标准化创建工作,公司成立创建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领导小组。

1、安全生产标准化领导小组

组长: 徐霄果

成员:任侁  谢松晁 

职责:

1、确定安全生产方针、目标及安全标准化活动目标。

2、审批标准化活动实施方案;

3、提供和落实安全生产标准化提供资金等资源;

4、指导协调解决安全生产标准化活动中的重要问题;

5、督促检查安全生产标准活动实施方案落实情况;

6、对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活动进行内部自评和考核;

2、安全生产标准化推进小组

组长:任侁

成员:严文煜  汤培强  郭明珠  戴红艳  杨耿  李龙虎

职责:负责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过程中的文件制修订、教育培训、安全检查和隐患治理等具体工作。

3、专业小组

3.1物业化巡查及海塘防潮公共设施管理

成员:戴红艳、郭明珠

3.2海塘零星维修管理

成员:严文煜  汤培强  李龙虎

3.3海塘日常养护保洁管理

成员:严文煜  汤培强  李龙虎

3.4作业安全与职业健康

成员:严文煜  汤培强  金全观  李龙虎

职责:对所对应的专业管理负责,认真落实各项工作。

4、自评小组

组长:徐霄果

成员:任侁  谢松晁

职责:负责安全生产标准化自评计划、自评检查表的编制,并实施自评工作,提出进一步完善安全生产标准化的计划和措施。

5、办公室职责

1、在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全面负责安全生产标准化活动的开展;

2、负责安全生产标准化活动的宣传培训;

3、负责组织编制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生产管理规章制度;

4、负责组织事故隐患排查整改复查;

5、负责组织安全生产标准化自评、编写评审报告和提出评审申请;

6、及时收集并向领导小组及市安全生产主管部门上报有关材料。

三、活动的步骤、内容和时间安排

创建安全生产标准化活动从2019年3月20日开始,至2019年12月31日结束。共分四个阶段

(一)、部署、宣传、动员阶段。

时间:2019年3月20日至2019年4月30日;

1、制定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工作方案;

2、成立安全生产标准化领导小组、推进小组、专业小组;

3、安全生产标准化文件(评审标准、创建指南等)收集、发放;

4、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宣传,营造工作氛围,落实责任人。

(二)、推进实施阶段:

时间:2019年5月1日至2019年8月31日;

1、组织学习《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规范》(GB/T33000-2016)和《水利工程管理单位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标准》,全面掌握评审方法和评分标准;

2、建立和完善规章制度;时间:2019年5月5日至2019年6月30日;

组织有关人员编写安全操作技术规程,建立并完善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明确各级领导、各部门、各岗位及人员的安全职责。

3、隐患排查阶段:时间:2019年7月1日至2019年7月30日

按照《水利工程管理单位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标准》的内容,对照公司的安全管理、现场作业、设施设备等方面进行隐患排查,并对公司的安全现状做出基本判断。

4、隐患整改阶段:时间:2019年8月1日至2019年8月20日

针对排查出的隐患和问题,制定整改方案,适时聘请第三方技术服务机构进行现场指导,落实整改责任人、资金和完成时间,并予以完成。

(三)、自查自评阶段

时间:2019年9月1日至2019年10月10日

由领导小组组织相关人员,对照《水利工程管理单位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标准》进行自评,做出是否具备申请评审的结论,如达标,则由活动办公室形成自评报告,书面提出评审申请,如不达标,则进一步整改,并递交整改报告。

四、工作要求

1、全体员工要在思想上高度重视,充分认识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的重要性,并积极参与到标准化建设中,认真落实好安全生产标准化各项工作。

2、严格执行各项工作程序,把握工作重点,加强生产过程监控、监督,规范队伍管理,大力搞好安全生产标准化的宣传、学习工作,从制度到精神、落实到每位员工行动中,从思想上真正有所提高。

3、各部(室)要制定切实可行的措施,保证计划顺利落实。

4、完善制度,通过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活动,进一步完善公司各项安全生产责任制;

5、明确责任,对职责履行不到位,影响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工作的部门或个人实行责任追究。

附表:                          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标准职责分配表

水利工程管理单位评审标准条款

A级要素

B级要素

1法律、法规和标准

1.1法律、法规和标准的识别和获取

1.2法律、法规和标准符合性评价

2机构和职责

2.1方针目标

2.2 负责人

2.3职责

2.4 组织机构

2.5 安全生产投入

3风险管理

3.1 范围与评价方法

3.2风险评价

3.3风险控制

3.4隐患排查与治理

3.5 重大危险源

3.6变更

3.7风险信息更新

3.8供应商

4管理制度

 

4.1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4.2操作规程

4.3修订

5培训教育

 

5.1培训教育管理

5.2从业人员岗位标准

5.3管理人员培训

5.4从业人员培训教育

5.5其他人员培训教育

5.6日常安全教育

 

6生产设施及工艺安全

 

6.1生产设施建设

6.2安全设施

6.3特种设备

6.4工艺安全

6.5关键装置及重点部位

6.6检维修

6.7拆除和报废

7 作业安全

 

7.1作业许可

7.2警示标志

7.3作业环节

7.4承包商

8职业健康

 

8.1职业危害项目申报

8.2作业场所职业危害管理

8.3劳动防护用品

9 危险化学品管理

 

9.1危险化学品档案

9.2化学品分类

9.3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和安全标签

9.4化学事故应急咨询服务电话

9.5危险化学品登记

9.6危害告知

9.7储存和运输

10事故与应急

 

10.1应急指挥与救援系统

10.2应急救援设施

10.3应急救援预案与演练

10.4抢险与救护

10.5事故报告

10.6事故调查

11检查与自评

 

11.1安全检查

11.2安全检查形式与内容

11.3整改

第9篇:部门自评报告范文

学校发展性评价是由学校根据国家的教育方针、法律法规和我省有关教育工作的总体要求,以及学校实际情况,以学校的发展目标为基础,自主提出达标实施方案和与之配套的发展性评价方案,以学校为主、教育督导部门参与的学校评价活动。开展学校发展性评价活动对于深化学校评价改革,构建依法自主办学的现代学校制度,激励学校走自主发展、内涵提升之路,实现科学和谐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学校发展性评价的对象和主体为中小学校(包括中等职业学校)。有条件的地方也可以开展幼儿园发展性评价。各地要根据本指导意见并结合本地实际,积极开展这项工作,并在实践过程中注意总结经验,不断加以完善。

一、开展学校发展性评价的目的

开展学校发展性评价要以国家教育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为准绳,以《教育部关于积极推进中小学评价与考试制度改革的通知》精神为指导。

开展学校发展性评价的根本目的,是以指导学校制订发展规划为起点,监督规划实施过程为基础,评价学校规划达成度为重点,努力构建以实施素质教育为核心、学校自评和外部评价相结合、学校自主发展与行政监督指导相统一的学校评价机制,促进学校自主、持续发展。

开展学校发展性评价要充分尊重学校依法自主办学的主体地位,促进建立完善的现代学校制度,增强学校可持续发展能力,形成学校自我约束、自我完善、自我发展的内在机制,推进素质教育的全面实施。

二、学校发展性评价应遵循的原则

(一)发展性原则。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用先进的教育思想和办学理念引领学校遵循教育规律,坚持依法办学、规范管理,寻找自己的发展方向和目标。发展性评价强调纵向比较和过程评价,注重将学校发展需求与社会、学生的发展需求紧密结合,积极引导不同水平的学校在推进素质教育的轨道上不断提高办学水平,形成办学特色。

(二)主体性原则。评价要充分发挥学校的主体作用,充分调动学校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通过全校教职工的参与,激活学校发展的内在动力,构建起自我评价机制,促进学校进一步增强自我反思、自我调控、自我完善、自我发展的能力。

(三)合作性原则。评价强调教育行政部门、教育督导部门与学校、学校内部的评价者与评价对象建立起互相信任、密切合作的工作关系,形成平等合作、相互协商、共同研究的氛围。学校发展性评价需要社区、家长、学生的合作与参与,并将评价方案、评价结果通过适当的途径向全校师生和社会公布,形成校内外的参与意识和监督机制。

(四)适当性原则。评价以承认学校发展的差异性和多样性为基础,评价重点、标准、方法因校而异,引导学校在基础阶段目标实现后向更高阶段发展,从而促进学校不断提高,逐步形成自己的办学特色。

(五)激励性原则。评价要注重对学校发展的纵向比较,鼓励学校在原有基础上不断进步,让学校在发展过程中不断获得成功的体验,把评价作为学校发展的需要和动力。同时,把发展性评价与对学校的考核和校长任期目标考核有机结合起来。

三、学校发展性评价的指标设计

学校发展性评价指标由“基础性指标”和“发展性指标”两部分组成。

“基础性指标”是根据国家的教育方针、法律、法规和我省有关规范要求制定的,体现了学校基本条件、学校管理和办学基本要求等方面,具有法定性和统一性。

“发展性指标”是由学校依据教育改革和发展需要,根据自身发展的不同阶段和办学特色选择提出。教育督导部门应通过督导评价,指导学校努力实现有关选定的发展性目标。

四、实施步骤

(一)制定发展规划

各地教育督导部门要组织学校进行发展性评价的目的、意义及方法的培训。学校根据教育改革和发展的重点和自身实际,发动教职工参与制定学校发展规划和分年度实施计划;教育行政部门及教育督导部门组织有关人员和专家指导所属学校修订、完善发展规划。学校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目标须经教代会通过并在学校公布。

学校发展规划原则上应与校长的任期相一致。

(二)实施规划

学校将发展规划中的总目标分解成年度工作目标,并将年度工作目标设计为评价指标,分别落实到部门和责任人进行实施。学校要定期了解实施情况,教育督导部门、责任区督学也要定期或不定期对学校的实施情况进行随访指导。

(三)提出形成性评价(年度评价)

学校自上而下组织教职工开展自评,并在总结、反思的基础上撰写阶段性自评报告;教育督导部门在学校自评的基础上,研究信息资料分析,和责任区督学一起对学校的阶段性自评报告进行认定,并向学校进行反馈,帮助学校进一步改进工作。

(四)确定终结性评价

终结性评价由学校对发展规划实施情况进行全面评价,形成自查自评总报告。在此基础上,教育督导部门组织督学对学校发展规划的实施进行终结性评价,撰写督导报告,并向学校公布评价结果。学校在综合自我评价和督导评价的基础上提出自身改进措施并制订新一轮的发展规划。

(五)评价结果的运用

由教育督导部门将各校发展性评价结果以书面形式送同级教育行政部门,作为学校年度工作考核、校长任期工作目标考核、任免、奖惩和评先评优以及绩效工资总量核定、分配的重要依据。

五、工作要求

2009年,在全省范围内开展“学校发展性评价”工作,各市、县(市、区)要根据本地特点制定相应的实施方案,并选择不少于三分之一的学校开展学校发展性评价,争取三年内在所有的学校开展发展性评价工作。

各学校要重视学校发展性评价工作,建立学校实施发展性评价工作领导小组,认真组织教职工学习领会发展性评价的目的意义、现代教育评价理论和操作规程。要依据基础性指标和发展性指标等要素,科学制订体现现代教育理念和办学思想,体现教育改革和发展要求,体现学校、教师、学生共同发展的学校发展规划和分年度计划目标。要建立规划实施的目标责任制,把年度工作目标的完成情况列入教师的年度考核,增强教职工的主体意识和实施能力,提高规划目标的达成度。要把自评作为促进学校依法自主办学和促进教师与学生发展的一个重要环节,作为现代学校制度建设和校本管理的一项重要内容,建立学校发展规划的阶段自评制度,准确设定自评标准,严格规范自评程序,实现诊断、整改、提高的自我完善机制,形成学校自我评价与外部评价互动的教育督导评价机制。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进一步转变管理职能,增强服务意识,指导、帮助学校按规划达成目标,特别是对学校基本条件的相关指标要帮助学校实现达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