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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乡文化精选(九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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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乡文化

第1篇:城乡文化范文

学界关于路遥的研究多围绕《平凡的世界》、创作心理、作品题材这三部分进行,其间涉及路遥对于城乡文化的态度、对于《平凡的世界》人物形象的分析、“城乡交叉地带”主题等。有学者认为就路遥研究的问题意识来讲,并未超越学者李星在上世纪九十年代初的成果①。《人生》标志着路遥进入第一个创作高峰,当下对《人生》关注较少且多对人物形象进行道德评判,应当注意到以叙事空间中的城乡文化的二元对立切入确有所需。 

文本中城乡冲突折射出路遥对城乡文化二元对立的思考,随着他后续作品对于现代性的思索与表现,城乡二元对立这一特点被逐渐削弱。通过塑造“高加林”这一形象,且设置不同的叙事场景,路遥表现他徘徊于“交叉地带”的冲突、城市文明与乡土传统的矛盾,构建出城乡二元对立的叙事空间。人物和环境作为叙事空间存在的重要表现在小说当中反差明显:县城、乡村两个故事空间里,刘巧珍、高加林、黄亚萍三人的感情纠葛实质是高加林抉择于城乡之间对人生道路选择的产物。除此之外,视角的转换在文學研究中的迫切性在相关学者也显而易见。莱辛“文学是时间艺术”的论断为文学研究多立足于叙事时间的视角定下基调,在“现实主义时期,大多数文学作品因空间性特征并不明显而采用线性叙事方式,所以在经典叙事学中,人们垂青“叙事时间”,对叙事空间视而不见。”[3]当下在对以往现实主义作品的再解读时,叙事空间作为区别于通常参照的“线性时间顺序”的另一角度,需要“从对叙事文本的整体体验上把握作品的空间性”,在这一前提下分析城乡文化冲突与人物塑造的关系,更好地理解作品的内涵。 

一、《人生》文本中叙事空间的划分 

主人公高加林在《人生》中经历回乡、短暂进城、回城、再度返乡的过程,串联起一系列人物(巧珍、亚萍、克南、德顺老汉等)。叙事空间将小说分成两大故事空间(乡村、县城);而按照时间的线性顺序则分为三阶段:(见表1) 

城乡二元对立的整体格局下,叙事空间需要联系与融合才能避免文本的分裂、情节的脱节——“大马河川道、桥”这一连结点应运而生。“大马河川道”是山间的平坦道路,象征乡土文明的自然传统;“大马河桥”一定程度上则象征现代文明,带有象征意义的二者是沟通城乡的必经之地。路遥在多个关键情节中都选择 “大马河川道(桥)”作为的故事空间:无论是“高加林在失去了民办教师资格后进城卖馍,途中面对进城人群内心萌生身份意识”,还是在“他与巧珍同行回村经过此地时接受后者热烈的告白”;抑或是“巧珍进城看望他,两人关系悄然变化,临别之际他在川道路口为巧珍拢上红头巾”,还是“在大马河桥上,他结束与巧珍的恋情”,甚至是“再度返乡途中他走过这必经之地,‘腿猛一下子软得再也走不动’”。 

大马河川道作为小说叙事空间中一个独特的存在,不再是简单的地理名词,而是融注着人物之间复杂、交织的感情与思想,进而成为城乡二元对立的叙事空间的重要连结点。 

二、叙事空间中的城乡二元对立与路遥的“交叉地带” 

路遥作品格外关注陕北,形成了独特的乡土叙事风格。有学者指出:“路遥在创作中所表现出来的对乡土人生哲学的价值偏爱,实质上是乡土中国在现代化过程中,以儒家思想为主导的中国传统思想面临西方现代思想的压迫时所产生的现代性焦虑的反映。” [4]这种风格展现在路遥“交叉地带”的创作题材中。“‘交叉地带’原本没有特殊的含义,仅是指农村的某些东西与城市的某些东西交叉。但是路遥赋予它以积极的意义,之所以关注这个‘地带’是因为这个‘地带’作为农村与城市的生活空间,长期以来一直处于对立状态,两者间没有平等的‘交叉’,有的只是农村处在城市的绝对优势之下,因而被禁锢和封闭。由于生产方式不同,农村和城市在生活方式或其他方面当然会存在差别。”[5]乡土叙事的风格、创作题材的范围设定都表现出路遥乡土文化的鲜明立场,审视现代文明及其产物。小说描写高、黄二人对物质生活的追求、黄亚萍被加林父亲称为“洋女人”等细节表现出路遥对城市生活方式和思想持有非善意的态度以及对传统朴素的乡土伦理道德的珍视。 

城乡二元叙事空间为路遥“交叉地带”题材的创作服务,文本中除了物质性的“大马河川道(桥)”是叙事空间的连结地,高加林心灵深处对乡土浓厚的感情同样也是叙事空间的连结点。他在离乡进城工作之际,“心里一下子涌起了一股无限依恋的感情,尽管他渴望离开这里,到更广阔的天地去生活,但他觉得对这生他养他的故乡田地,内心依然是深深热爱着的!”[6]这种感情在一定程度上弱化了城乡二元对立设置给读者带来的消极影响;路遥在小说中没有被叙事空间结构掣肘,反而是巧妙地利用这一连结点,通过抒发感情表现出叙事空间结构的张力,也使得人物的正面特质得以凸显。 

路遥不拘泥于乡土传统的立场,用辩证的眼光进一步表现城市文明与乡土文明的关系。“感性层面上,伦理主义的目光让路遥对生活过的老土地无比的眷恋和怀念;而理性层面上,历史主义的目光告诉路遥要坚定的走向新生活的彼岸——也就是拥抱现代文明,路遥深知现代文明是社会历史发展的不可阻挡的历史趋势……寻求现代文明也是路遥骨子里理性的自主抉择。”[7]这体现在小说开放式的结局,在城乡之间位置、身份的变换:高加林回到乡村,在乡土伦理的评价体系中失分,但终究不会在乡村自我放逐。开放式结局暗示:只有城市才是他才能的真正舞台。

    三、城乡二元叙事空间下的“高加林”形象 

“路遥喜欢在以城乡交叉地带的生活为题材,他的作品中经常出现城市文明与农村文明的冲突,也经常出现离乡和恋土的矛盾,这就为农村青年的人生选择增添了一重历史转折的巨大背景,从而显示出一种伦理主义和历史主义的双重目光。”[8]高加林作为典型人物,依仗自己的文化资本试图完成从农村人向城市人的身份转变,却不幸失败。在城市长期处于话语体系、政治经济的中心的年代里,高加林这种受过相当程度的教育、有自己人生追求的青年丧失了社会的上升路径,不得不面对成为农民的事实,他们的挣扎不可避免。小说中这种挣扎尤其体现在高加林失去民办教师职位后,大大推动了情节发展。民办教师的职位对不愿做农民的他来说,意味着不用参加农业劳动就可以给家里贡献一份男劳动力的工分的优待,意味着对自己才能和人格的尊重。后来他被迫再返乡土、陷入困顿的起因,则是对纯朴乡土道德的背叛、是個人追求的膨胀,更是时代的悲剧,充分折射出创作时期的社会现实。 

路遥在上篇适时运用插叙,交代高加林在城里上学时期表现突出,而当时体制下城乡的鸿沟限制了他的发展。正如黄亚萍所想:“她后来之所以和克南好了,主要是因为加林回了农村,她再没有希望和他生活在一块儿。不必隐瞒,她还不能为了爱情而嫁给一个农民;她想他她一辈子吃不了那么多苦!”[9]高加林两次进城深刻体会到城乡不平等,对自己的农民身份愤懑不平;之后对城市的渴望表露得更明显:“我非要到这里来不可!我有文化,有知识,我比这里生活的年轻人哪里差?我为什么要受这样的屈辱呢?”[10]进城工作后则表现为:“一路上,他忍不住狂热的张开双臂膀,面对着灯火闪闪的县城,嘴里喃喃地说:‘我再也不能离开你……’”[11]面对选择时他毫无迟疑地投入城市怀抱,数十年乡土文化的浸染抵不过接受教育后对现代文明的皈依。结尾处他被迫返回家乡后的反思,也提升了小说对城乡二元对立的反思高度,“他进一步地想:假如他跟黄亚萍去了南京,他这辈子就会真的幸福吗?他能不能和幻想的那样在生活中平步青云?亚萍会不会永远爱他?南京比他出色的人谁知有多少,以后根本无法保证她不再去爱其他男人,而把他甩到一边,就像甩张克南一样。可是,如果他跟巧珍结婚,他就敢保证巧珍会永远爱他。他们一辈子在农村生活苦点,但会活的很幸福的……”[12]面对爱情,城乡身份的差别却成了最大的限制:无论是黄亚萍无法忍受牺牲的想法,还是刘巧珍独自凝望的自卑,都成了对纯真爱情的莫大讽刺。高加林爱情抉择的矛盾紧张激烈,但追求个人的发展的深层命题一直贯穿全文;表面爱情的演进深深地被这个命题影响,融入并成为其个人发展的一部分。高加林最终没有按照预想掌握自己的命运,他设想在巧珍和亚萍之间选择安稳或前景,在另一维度暗含出人性中的私欲。 

二元对立的叙事空间下,爱情悲剧和人物性格问题同时从侧面表现出人固有观念中巨大的城乡差距。路遥在塑造“高加林”时赋予他城乡对立的思维,即使随着身份的转变也无法消解,反过来这种设计也折射出作家的内心世界。从小说结局来看,路遥为主人公设置重回乡土文化怀抱的出路,体现出乡土哲学的思想倾向:“(路遥)以乡土人生哲学的博大和深邃为乡土子民的奋斗提供了强大的精神尊严的后盾,他以乡村的道德人伦的温暖安慰着在生存价值的比较中饱尝创伤和屈辱的心灵。”[13]但造成悲剧的、人性方面的深层原因也应当引起反思;以此来看所谓“城乡交叉地带”的客观影响存在又有着被部分夸大的嫌疑。 

四、结论 

路遥在《人生》中建构起城乡二元对立的叙事空间,在表现现代文明与乡土传统的差异以及塑造人物方面作用显著,取得了良好的艺术效果。路遥一系列作品中个人的奋斗故事、潜藏的手法、叙事空间模式的不断发展,成就了他“乡土传统”以及“城乡交叉地点”的题材;另一方面也制约了作品思想内涵的进一步深化。文化层面上,“高加林”式的人物在现实中并不少见,人们现实中面临着剧烈冲突,“一方面向往着现代城市文明,另一方面又难以割舍掉传统乡土伦理在其身心所留下的巨大烙印。”[14]作品中高加林的抉择与当时中国处在传统社会与现代化的转折点这一节点紧密相关,路遥在时代浪潮中的经历、心路历程与叙事的城乡二元对立模式同样相伴而生,从此入手也使研究获得更广阔的社会内涵和思想深度。 

注释: 

①李星的相关研究主要涉及:路遥作品中的道德承诺及其潜在的人生信仰,从《人生》到《平凡的世界》的变化,现实主义创作方法的选择及其突破,地域文化、童年经历对创作心理的影响等,更多地从整体发现问题。 

参考文献: 

[1]路遥.中国当代作家选集丛书·路遥[M].北京:人民文学出版社,1998. 

[2]陈占彪.论路遥小说创作的心理机制,《路遥研究资料》[M].济南·山东文艺出版社,2006. 

[3]乔以钢,李彦文.近三十年“城乡交叉地带叙事”中的“新才子佳人”模式[J].南开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1(4). 

[4]陈娇华.城乡互视中的“奇观”[J].广西社会科学,2013(6). 

[1]李星.在现实主义的道路上——路遥论[J].文学评论,1991(04):88-96. 

[2][3]陈晓辉.叙事空间抑或空间叙事[J]. 西北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3(03):156-159. 

[4]魏家文.从路遥的小说创作看乡土中国的现代性焦虑[J].遵义师范学院学报,2007(5):24-27. 

[5]安本·实(著),刘静(译)路遥文学中的关键词:交叉地带[J].小说评论,1999(1): 91-96. 

[6][9][10][11][12]路遥.人生[M].北京·北京十月文艺出版社,2009:13,137,109,127,208. 

[7][14]迟令刚.立足于现代文明的乡土守望[D].浙江大学,2013:28,35. 

第2篇:城乡文化范文

关键词:城乡规划, 适应性 , 和谐文化, 创新

随着我国城乡一体化建设的步伐不断加快,城乡规划工作成为政府工作的重要内容,城乡空间领域的分割受到各级政府部门的重视。城乡规划是一门科学,因此也带有浓郁的文化气息,特别是城乡规划涉及到民生问题,也是更加敏感。在城乡规划中,应该认真探讨其适应性和和谐型。尤其在如今大力提倡和谐社会建设的今天,城乡规划中的适应性和和谐性都是我们面临的重要课题。规划中的文化因素,也是社会发展和人民生活目标的需求,体现一个地区、一个民族的文化之源,文化是一个国家的魂,是一个民族团结向上的凝聚力。

1.城乡规划适应性的涵义认识

城乡规划适应性建设是目前城乡规划部门非常重视的一个问题,业内人士不断地进行了积极的探索,一直认为改进城乡规划建设问题不是一项技术问题,应该做为一个理论基点问题。很多的学者为此都做了大量的研究工作。建设部仇保兴副部长曾提出一个新概念:“引入概念性规划手段,提高城市规划方案的预测能力。”提高城乡规划的适应性,应该自上而下的实施分层次控制,规划指标,有总体控制向分布控制发展,加强对城乡规划的特色控制和弹性控制,使规划的适应性更高。规划适应性建设的理论研究最近一个时期也是比较丰富,适应城乡规划的长远发展,对规划问题有一个前瞻性的提前预测,是规划适应性的核心内涵。

2.和谐文化因子与城乡规划的关系

城乡规划中和谐文化的内涵,充分体现社会主义先进文化的发展,是构建和谐社会重要的基因功能,代表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进文化,构成了社会主义先进文化的重要部分。也是社会主义先进文化的内涵体现。是我国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中必不可少的“文化基因”脉络,为社会的进步和发展发挥着重要的作用。

2.1以和谐文化因子的思想价值为导向

和谐文化是城乡规划中的核心理念,城乡规划中应该以和谐文化基因作为一种重要的价值导向,引导城乡规划工作向长远和健康方向发展。和谐文化基因是社会发展和文化建设的高度整合,也是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思想内涵,是人们追求高品质生活目标和价值取向的表现。城乡规划工作影响着城乡的发展和人们的生活,其规划的具体实施应该以和谐为尺度,用和谐发展的眼光去判断和衡量社会风尚、行为规范。城乡规划工作中的和谐文化是一定的社会主体在对历史的、现实的社会生活实际进一步认识判断的基础上对一种理想社会生活的憧憬和向往,和谐文化因子指导下的城乡规划既反映和代表了政府的政治利益,同时也是体现了社会文明及科技进步,城乡规划的生成和形成,代表着历史和未来的发展,是社会进步和文明发展的集中反映,城乡规划的适应性和谐性是社会发展和文化建设的高度融合。

2.2发挥和谐文化因子的改革创新作用

和谐文化因子指引下的城乡规划有利于促进文化自身的繁荣、创新和发展。和谐文化因子对于城乡规划工作所蕴含的创新作用,体现了文化发展规律与改革创新的内涵。创新是21世纪的主题,是社会发展的动力,人类的文明和进步就是在不断创新中得到发展,没有创新便没有科学的发展和技术的革命,因此一切工作都需要具有创新的意识和实践。城乡规划中的适应性也是需要创新理念,创新的规划方案和规划设想,对于规划设计的科学性具有高屋建瓴的指导作用。具有创新意识才有创新的设计方案,才会提高适应性和谐性。

3.城乡规划中存在的问题

城乡规划中的谋划意识,是城乡规划带有浓厚的政治色彩。谋划是作为政府对城乡改革和建设规划的定位,但是这种定位往往具有时间性限制,一届政府对此都会提出一个定位,这种规划工作的短视行为,导致行政和规划部门以成败论英雄,规划工作定的快,变的也快。

在改革开放不断深入的今天,人们对于各项事业的发展都怀有一个长远的目标和打算,特别是城市规划工作如何体现科学发展观和适应性问题,也逐步得到了应有的重视。但是我们也看到城乡规划中的一些弊病,只重视眼前,不重视未来,一些急功近利的规划设想,只能是短暂的生存理念,而不是长远的发展理念,因此对于科学的长远发展没有实践作用和引领作用。谋划理念指导下的规划和具有长远发展规划的结构性规划之间,存在着一定的矛盾,在一定意义上,还没有实现规划的立法化,没有以法律的形式将城乡规划的实施框定下来。

急功近利是城市规划和发展的大忌,一些城乡规划方案往往过于注重谋划,其方案的提出和制定都是围绕一定的目标,为了实现高效而过于粗放,表现为简单和不科学,短视行为导致的急功近利,或者计划由规划部门提出,一旦成为过去式,那么改和不改的自由度极大,规划部门一句话;也有的城乡规划控规全覆盖,权利过于集中,导致在空间资源转移的过程中,一些不规范现象出现,谋私利的现象也时有发生。

4.城乡规划适应性理论基础研究

4.1将“普遍意识”作为规划工作的前提

城乡规划工作不仅仅是技术和政策的问题,它的理论层面意义重大,是促进社会发展的体现,也是反映社会价值取向和生活目标的体现,是城乡人民生活空间领域的行动纲领。在市场经济体制下,城乡空间发展也是资本主导的形势,在这样的状态下,单纯以良知进行城乡规划工作的设计是不够的,应该从厉害关系人的角度进行考虑和度量,提高公众的参与度,可以通过听证的方式提高和增强群众对城乡规划的参与意识。

4.2城中村规划的“文化交融”模式

城市的扩张,不断地吞噬着城郊的土地,“城中村”一词便应运而生。所谓“城中村”是城市地域粗放式外延的后果,就字面理解,城中的村子,村子的地域空间实体被完整的包围在城市建成区之内,在城中村居住的农民可以依然保留他们的风俗和居住方式,只不过是被整体地城市化了。所以这里的设计文化 依然要保持农耕文化,保持这种文化形成的网络。“城中村”的规划以血缘、亲缘、宗缘、地缘、民间信仰、乡规民约等因素作为一种主导,但是还要顾及城市的生存规则和生活理念。

4.3将最不利人群的保障意识纳入规划视野

城乡规划的实践中,其成果将成为特定空间领域内的行动限制,这种规划方案会涉及到很多人群,其中会有有力人群和不利人群。强拆导致的严重后果,不利于社会和谐,纠纷和事件不断出现在媒体上。所以在规划中要充分考虑到最不利人群的利益,考虑他们的切身空间需求,方便最不利人群对景观资源的使用。

结语

城乡规划中的和谐文化,是维护社会长治久安,人民安居乐业的法宝。城乡规划中的适应性以及和谐的具体文化形态,都是人们思想观念进步的表现,充分表达了人们对和谐社会的认知、感受,具有一定文化内涵而又保持和谐的城乡规划,是社会发展目标的描画,是人们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和追求。因此作为一名业内员工,积极探讨城乡规划中的适应性和和谐文化因素,对于社会的发展和人民生活的提高具有非常重要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历史意义。

参考文献

[1] 邱建林.  统筹城乡背景下的城乡规划地方性立法实践——以《重庆市城乡规划条例》为例[J]. 重庆建筑. 2011(03)

第3篇:城乡文化范文

第一,必须树立城乡文化和谐共生的观念。城乡文化是和谐共存,相互协调的关系。统筹城乡发展是科学发展观的题中要义。文化具有强大的认同功能,要建立协调的城乡关系就必然要求建立和谐、协调的新型城乡文化关系。城市文化与乡村文化是从区域文化角度对民族文化的划分,城乡文化各有其特定的建设主体,满足不同群体的精神需要,也体现了不同的内在特点,在新的发展战略中更应该强调彼此的差异性、互补性与层次性,而不是替代性与融合性。

另一方面,城乡文化是相互促进,共同发展的关系。城市文化是现代文明的主要载体,代表了社会文明进步的主要成果与前进方向。必须坚持城市文化的主流地位,注重发挥城市文化的辐射与示范作用,乡村文化在不丧失自身基调的前提下更应该从城市文化中吸纳契合现代化要求的价值观念。乡村文化则是中国现代化建设的重要支撑。没有农村的现代化就没有全国的现代化,没有新农村文化建设就难以完成全国的现代化。城市文化的发展并不排斥乡村文化,相反,是对乡村文化的宽容与借鉴。在世界城市所谓无名化的危机中,乡村文化对城市文化可起到一定的标识作用,如中心城市可以从所在区域的乡村文化中取得特色与借鉴,从而发展成为区域性的文化特色中心。

必须指出的是,这里的乡村文化指的是新农村文化,即是以先进文化为趋向,着重提高农民文化素质、提升农民的公民意识,同时又坚持从农民的现实素质出发,注重运用农村现有的文化资源,即在坚持乡村文化底色的基础上的文化再造。

第二,必须建立城乡文化协调发展的新机制。一方面,城市文化必须把发展乡村文化纳入自身范畴,为乡村文化培植新质素。城市文化掌握了最主要的公共文化资源与公共话语权,公共文化资源向农村倾斜不够。根本措施在于“软硬兼施”,既要重视覆盖广大农村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的建设,又要特别注重传播的内容、质量与针对性,加强“三下乡”等活动的长效性与制度化建设。

另一方面,乡村文化建设必须有目的、有组织的主动接受城市文化的幅射与牵引,从而广泛地传播现代文明的价值观念。广大的县城是区域中心,既具有浓郁的地方特色,又承载着丰富的城市文化内涵,在新农村文化建设中具有独特的地位。应该把县域文化的建设问题纳入到新农村文化建设的总体规划中去,树立打造县域文化枢纽,建设小城镇文化中心的战略思想,把县域文化发展成为城乡互动的中介,成为乡村文化建设的示范中心与指导中心。

此外,尤其值得一提的是,如何发挥进城务工人员这支悄然兴起的庞大队伍在城乡文化协调发展中的作用问题应该引起足够的重视。进城务工人员作为进城的农民,他们对于城市文化具有较其他农民更深的感悟力与接受能力,同时,对于促进乡村文化的发展来说,他们又有较城市文化工作者更强的适应性与选择能力。因此,城市文化建设必须把他们的文化需求纳入总体规划,确立培养民主法治、宽容大度、卫生保健、目光长远的新型农民,变打工者为创业者与现代文明使者,而不是城市流浪者与盲流的战略目标。而农村地方政府特别是相关的文化建设部门应该特别注重发挥进城务工人员的作用,认真组织、积极协调,与他们中的积极分子建立起稳定的联系与定期沟通机制,如利用他们返乡之际召开座谈会、恳谈会,多征求他们的意见,吸纳他们好的建议,同时给他们以文化交流使者的任务,敦促他们注重自身形象,积极地宣传本地文化,提升地方形象,创造条件招商引资,为发展地方经济服务。

第4篇:城乡文化范文

【关键词】文化;西安;城乡统筹;遗址;模式

一、研究现状

近年来,快速城镇化使得我国的历史文化遗产保护面临严峻挑战,尤其是城市郊区的遗址,同时也给遗址区域村民生活带来诸多不利因素。为此,学者们将大遗址保护结合区域社会经济背景重新进行了考量与探索。权东计[1]、李晓玲[2]分别对汉杜陵和大明宫遗址周边地区现状调查分析,发现出保护遗址的同时严重制约了居民的生产生活发展。为了遗址保护与经济、民生的和谐共生,在探究遗址分布概况、构成要素及特征的基础上,借鉴汉长安城规划思想和布局手法,力求利用旅游业可持续发展带动地方经济的振兴。从自身资源察赋与区域社会需求两方面分别论证了保护区发展都市农业的充分性与必要性,并利用现代农业科技,因地制宜,设计出多种都市农业生产经营模式,以促进居民生活的改良。同时陕西也探索出了适合于不同类型大遗址保护的运作模式:国家遗址公园模式,退耕还林模式,集团运作模式,城市公园模式,民营建设模式,西安市委、市政府创新性地提出“政府意志+科学规划+资本运营”的保护模式。

二、文化传承创新视角下西安城乡统筹的发展现状

西安作为世界四大文明古都之一,从周丰镐开始,历经秦、汉、隋、唐,有着3100多年的建城史、1100多年的建都史,汉长安城和隋唐长安城,是中国古代都城规划的典型。西安这座历史文化名城囊括了中国古代城市发展的主要内容,有着极高的历史文化价值,1982年被国务院公布为首批国家级历史文化名城之一。西安市共有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41处,省级文物保护单位65处、市县级文物保护单位176处,登记在册的文物点2944处、其中秦始皇陵和兵马俑被列入“世界遗产名录”。从某种意义上说,西安城市发展的历史进程,就是一部古迹遗址的保护史与开发史。在保护与开发实践中,取得了一些经验,比如曲江文化产业运营模式、大明宫遗址公园模式、临潼绿色城乡统筹模式等。与此同时,西安和其他城市一样面临着遗址保护和民生、经济发展相矛盾的一系列问题:遗址保护区村庄和城镇区域发展不均衡。遗址多位于于城郊的村庄,遗址区出于文物保护需要,对保护区内村庄的建设提出了诸多要求:例如不能发展污染工业,限高限挖,部分道路因为遗址保护需改道等。这些要求给遗址区村庄的发展带来了很大的限制,同时缺乏有效的补偿机制,遗址所在村子的产业一般较为单一、且规模较小,村民收入很低,而遗址区域的受限较少,发展速度较快,居民收入相对较高。例如汉长安城遗址区,在实地调研过程中,受访家庭平均有4.86口人,上班(从事非农工作)的人数2人,就业率仅41.2%,遗址区居民所从事的职业主要是个体经营者、临时工、工厂工人等,家庭平均每月收入7540元,按人口平均下来人均月收入仅1551.6元,而西安市人均可支配收入为2249.7元,由此产生的城乡发展不均衡,严重影响了西安城市的发展和城乡统筹步伐的推进。另一方面,遗址保护的管理比较混乱,各部门权责划分不清,对区内非法建设、挖掘、破坏遗址等的违法行为没有及时制止或处罚。同时由于享受不到利益,村民对于区域内的遗址也漠不关心,很多村民不知道当地有什么遗址,并且对遗址保护的内涵及相关规定很模糊。

三、文化传承创新视角下西安城乡统筹发展模式的探索

模式一:专业人员主导和村民参与相协调

在解决遗址保护与城乡统筹的过程中,首先是解决人的问题。对于未来遗址区人员结构主要由四部分组成:政府管理人员+企业经营人员+文化艺术人员+村民,要协调处理好这四部分人员的关系,由他们把传统文化与现代文明良好的融合起来。政府专门委派管理人员,如特区办人员、遗址鉴定与保护的专业技术人员重点负责遗址管理工作;引进大企业、大集团发展相关文化产业,这些人员主要负责企业运营和该区域的经济发展;引入文学作者、画家、艺术表演者在该区域工作,增加遗址区域整体的文化艺术氛围;将遗址保护核心区村民迁出,留下一部分区域村民在此生活,传承他们的乡土文化,并加强教育和宣传,让村民接受教育培训,了解所在区域的遗址及相关保护条例,培养他们尊重和保护文化遗产的意识,引导和鼓励他们参与遗址保护管理、环境治理、旅游服务、餐饮服务等相关工作,增加村民的主人翁意识,并拓宽他们的收入渠道。

模式二:对不同区域制定差异化发展策略

由于距离遗址核心保护区远近位置的不同,以及自身资源禀赋的不同,因而需要有针对性地制定差异化发展策略,引导各个村庄良性发展。占压在遗迹本体和遗址重点保护范围内的村庄要尽快整村迁出;位于保护区或边缘区域的村子,逐步搬迁,减轻遗址区的环境压力;在遗址周边的村庄要严格控制规模,以符合该村庄人口承载力为原则,迁出一部分村民,适度保留一部分村民,对于拆迁的村民,可以通过货币安置、住房安置、留地安置、社保安置等灵活多元的安置方式,满足基本生产生活需求,对于有集体企业的村庄可以通过集体企业公司化转型、村民入股等方式增加收入;对于安置点要选择距离较近、交通便利的地方,并集中安排公共服务及商业设施;对于不搬迁的村落,通过土地调整和置换对遗址区内的村落进行合理规划,根据遗址景观保护的要求对村落布局和房屋建筑形式进行改造,并加大村庄污染治理力度,实施乡村清洁工程和绿色家园工程,改善人居环境,构建现代城市与现代农村相融合的城乡和谐发展新格局。

模式三:农业园区与文化旅游开发相结合

遗址区改造完成后将成为人们休闲娱乐的去处,促进农业园区与文化旅游相结合,可以使人们在感受历史痕迹的同时,欣赏自然田园风光。对遗址区周边的基本农田,按照其历史生态环境和基本形态,按照传统的生产方式以及保护基本农田的要求建设农业园区,还原田园景观并加以合理的综合利用。发展花卉庄园、水果蔬菜种植基地、生态观光农业,如建立周至猕猴桃产业基地、户县葡萄产业基地、薰衣草庄园等,建成后的整个园区,既美化了环境,又增加了生态农业的文化内涵,同时还引导传统农业转变为集农业与旅游观光为一体的现代农业。可以开发农家乐旅游,为游客提供多种形式、多个角度的旅游体验方式,保留特色产业,带动特色农产品销售和特色手工业加工产业的发展,如三兆村的花灯、户县的农民画、蓝田的玉石等。由此增加村民收入,提高他们的生活水平,让遗址保护真正惠及民生。

参考文献

[1]权东计,朱海霞.大遗址保护与遗址文化产业发展一以汉杜陵(雁塔)区域发展为例[M].西安:陕西人民出版社,2007.102-103.

[2]李晓玲.大明宫遗址周边地区现状调查分析[J].城市问题,2006 (2):97-99.大明宫遗址周边地区现状调查分析

基金项目

国家社会科学基金(12XJY009);陕西省社会科学院2012年青年课题(12QN04)

第5篇:城乡文化范文

关键词:城乡;广场文化;活动

【中图分类号】:G247【文献标识码】:A

广场文化是城乡文化活动开展的一种主要形式,它体现了一个地区的经济发展情况,也能客观地反映出这个地区的精神文明程度。目前,我县的广场文化活动在各级党委和政府以及相关部门的重视和支持下,十分活跃,为我县的两个文明建设做出了积极的贡献。但就全县而言,广场文化也存在着一些问题。现结合我县近几年来各地开展广场文化活动中遇到的实际情况,谈谈对目前开展广场文化活动的几点想法。

一、精心计划组织,逐步打造广场文化活动的特色

广场文化根据不同领域文化环境和广场特点的不同,可以体现出很多特色来,但笔者认为,其共性的,最重要的特色应是民族文化特色、地方文化特色、主导文化特色、现代文化特色、融合性文化特色等多种特色。

广场文化是群众文化活动的全新表现形式。因此,提升广场文化活动的品位,不断提高广场文化活动的水平,是我们文化工作者所面临的一个具有挑战性的课题。在开展和组织广场文化活动的时候,要正确地引导和亲自参与其中,起到良好的带头作用,把广场文化作为一种艺术形式,不断地发展和壮大起来,让我们民族文化的百花园更加丰富多彩。要有意识地组织当地群众把广场舞、健身舞、大秧歌、二人转及乐器等多种形式的精彩节目搬到广场演出,既宣传了自己,扩大了影响,又提高了群众文化素质和道德情操,增添了我县文化的氛围,同时也展示了广大人民群众的精神面貌。

二、开展广场文化,培养高素质的文化工作队伍

随着广场文化活动的蓬勃开展,各级文化部门对于转变职能,调动社会各界的积极性等等工作的紧迫性也逐渐加强。文化馆作为广场文化活动的主力,在这个时期应该深入社区、文化大院等地进行辅导,从而培养出一批文艺骨干,把更高水平的艺术形式传授给他们。既提高了群众的文化素质和道德情操,又活跃了群众文化的氛围,展示了广大群众的精神面貌,同时也体现了文化工作队伍的作风和水平。

三、抓契机与时俱进,促进广场文化的蓬勃发展

有特色才有发展,有创新才有进步。几年来,我县在开展广场文化活动的实际过程中,逐步走出了一条使广场文化向社会化、群众化、特色化方向发展的“新路”。强化统筹协调、扩大参与,相关各部门要齐抓共管,鼓励社会各界的积极参与,积极探索新形势下广场文化建设的成熟模式。

四、社会力量资助与文化馆站扶持

随着人民群众物质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要求文化消费水平提高的愿望必然会越来越强烈。广场文化作为群众文化活动的代表,必将成为群众文化需求的供应中心。广场文化是一种广泛性和开放性的社会文化,具有很强的兼容和辐射功能。通过社会各界的积极参与,可以扩大活动的范围和影响力,为广场文化的进一步发展拓展了足够的空间。各文化馆站要进一步明确自身职能,把握服务方向,端正服务态度,提高服务质量。面向基层,深入群众,提升广场文化活动的整体水平。此外,各级文化主管部门要在广场文化活动中打破“闭门造车”和“固步自封”的思想,依靠各行各业、社会团体的多方支持,在全社会形成创办广场文化活动的新局面。

五、广场文化促进农村文化的大发展

广场文化不仅在城市广泛兴起,而且在广大乡村也逐渐兴起。准确地说,广场文化促进了农村文化的发展,同时为农民自办文化开辟了新的道路。如农村专业户、食杂店和乡镇企业等等为了加大宣传力度,扩大知名度,想尽办法在自家门前开展多种不同形式的广场文化活动。再如文化大院里面的大秧歌、健身舞、乐队、舞蹈队等多种形式的活动,经常在广场演出,形成了一道新农村文化活动的风景线。

第6篇:城乡文化范文

关键词:城乡居民 文化消费 差异

中图分类号:F290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4-4914(2016)01-041-03

文化消费是民众生活消费的重要内容,小康社会的一个重要标志,就是文化消费数量和质量问题。完全可以说,一个社会文化消费的如何变化,在很大程度上反映了民众生活消费的质量如何,也深刻反映了社会发展的进步程度。由于我国长期存在着城乡二元经济结构,使得城镇居民与农村居民的文化消费行为具有明显差异性,并呈现出各自显著的特点。为全面了解山西省城乡居民文化消费状况,现以问卷调查为基础,对现阶段山西省城乡居民文化消费的总体情况和城乡差别进行比较和分析。

一、山西省城乡居民文化消费差异现状

本文调查采取整群分层抽样的方法,调查范围为全省11个地级市,再由各地市根据调查要求选择市区和乡村,分别针对城乡居民进行调研,户内研究对象的选择采用“Kish选择法”进行。根据研究需要和调查能力,共发放调查问卷400份,城镇居民与农村居民各200份,采取现场问答的方式,故问卷全部收回,回收有效率为100%。全部问卷使用SPSS19.0社会统计软件进行了计算机数据统计分析。根据调查结果,山西省城乡居民文化消费差异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从主要形式差异上来看城乡居民文化消费。近些年来,山西省城乡居民文化消费在第三产业的快速发展带动下得到迅速提升,文化消费形式从基础型开始向发展型过渡,呈现出丰富多彩的良好发展势头。但对文化消费的需求,城乡居民差异明显。

由于便利的消费环境,山西省城镇居民文化消费形式多样、内容丰富。调查结果显示,山西省城镇居民文化消费的主要形式是看电视(91%)、上网(70%)和KTV(70%)。有30%以上的居民选择书报刊、逛公园、看电影、短途或近郊旅行这四项文化消费项目;有接近20%的居民喜好运动健身、收藏古玩、看展览;还有8%的居民参加艺术培训;选择进酒吧、听广播、欣赏艺术演出的居民较少。可见,山西省城镇居民文化消费相对比较集中。相比之下,农村居民的文化消费形式就略显单一。看电视、打麻将、打牌是闲暇时间投入最多的文化娱乐活动,占67%,另有42%的人把上网当作主要文化娱乐方式之一。最近几年,虽然农村居民拥有具有传媒载体功能的家用电器,并且在总量上有所增长,但是与城市相比仍有很大差距。

2.从消费花费差异上来看城乡居民文化。文化花费是进行文化消费研究的重要考量指标之一,居民文化费额度一定程度上能够反映居民的文化消费水平。

随着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城乡居民在文化、教育、娱乐领域的消费正在迅速增加。但由于城乡居民收入差距较大,消费结构存在一定差异。在教育文化娱乐服务消费上,由于城镇居民对自身以及子女的教育发展需求持续升温,城镇居民的教育支出占据主导地位,实际支出一直居高不下。2013年,山西省城镇居民人均教育文化娱乐服务支出费用为2563.3元,仅次于食品和交通通信支出;其中,人均教育支出为1342.36元,占教育文化娱乐服务支出的52.4%。而农村居民教育文化娱乐服务支出偏低,其消费支出主要集中在食品、居住、医疗、交通通信上,教育文化娱乐服务支出人均仅为512元,仅为城镇居民的20%。其中人均教育支出为305元,占教育文化娱乐服务的59.6%。城乡居民教育消费差距依然较大。

3.从时间构成差异上来看城乡居民文化消费。本次问卷,通过区分工作日与休息日(包含周末与节假日)来获取城乡居民文化消费时间占有量的数据。

(1)城镇居民文化消费的时间构成。在工作日,城镇居民文化消费时间占有量很少,上班占用很大一部分时间;休息日,城镇居民进行文化消费时间占有量有所提升,超过5小时文化消费时间的比例明显增加,有相对较多的时间进行休闲。充裕的文化消费时间有助于城镇居民选择多样的文化消费方式和扩展文化消费空间范围。

问卷调查显示:在工作日,城镇居民文化消费时间少于1小时的占24%,1~3小时的占52%,3小时以上的占24%;在休息日,文化消费时间少于1小时的占10.5%,1~3小时的占46.5%,3小时以上的占43%。工作日与休息日相比,城镇居民文化消费时间少于1小时的比例由工作日的24%下降为休息日的10.5%,1~3小时的比例由工作日的52%下降为休息日的46.5%,大于5小时的比例由7%上升为17%,这主要与城镇居民大多具有稳定工作需按时上班有关。

(2)农村居民文化消费的时间构成。农村居民的文化消费时间在工作日与休息日占有量没有明显差距,且总体偏少,这可能主要是因为大多数农村居民人口具有流动性、工作不稳定所致。但相较农闲时节,乡村人口文化消费时间较多。

调查数据显示:在工作日,农村居民文化消费时间少于1小时的占26.5%,1~3小时的占40.8%,3小时以上的占32.7%;在休息日,农村居民文化消费时间少于1小时的占35.8%,1~3小时的占43.7%,3小时以上的占20.5%。

第7篇:城乡文化范文

关键词文化“失根”;城乡教育一体化;城乡文化

一、文化“失根”危机的现状与问题

城乡之间的文化断根,城市人与农村人的身份认同危机,使城市和农村出现了大批在城市融不进、在农村回不去的“摇摆人”。他们根本无法对乡村文化产生亲和力、归属感,然而城市文化对他们又是那么遥远,造成了他们只能游离于城乡的边缘,成了真正的“文化无根人”。这些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乡村传统生活方式正在消亡

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进,乡村的传统生活方式也逐步消亡。在农村,代表传统文化的生活方式在慢慢消逝,这里既有传统的以民间节日、宗教仪式、戏曲为中心的地方文化生活的淡出、空洞化,也包括曾经相当活跃的,与集体生产相伴随的农村公共生活形式的消逝。生活方式的转变正是文化“失根”的一个重要表现,这不得不令我们深思。

2.乡村社会精神文化在缺失

随着经济的发展,一系列的问题也显现出来,如生态环境问题。由于生态环境的不断恶化,尤其是乡村的自然生态环境的恶化,使得乡村家庭邻里之间的关系变得异常淡漠和紧张,人们的安全感丧失。在乡村,赌博、打架斗殴、暴力犯罪的现象也不少见,这都在很大程度上是乡村社会文化精神缺失的表征。

3.传统乡间伦理价值制度解体

在现代物质社会的引领下,乡村之间的价值观念也在发生着改变,原来传统的伦理价值制度已经被解体。有专家表示:“传统乡间伦理价值秩序早已解体,法律根本难以进入村民日常生活,新的合理的价值秩序又远没有建立,剩下的就只能是金钱与利益。”一些农民对自我价值的认知完全趋于利益化,钱成了衡量自我价值的唯一标准,消费文化已经成为农村社会的住在性的意识形态,它对生活以及人生意义的设定已经主宰了许多农民。于是就有了“作为文化——生命呢内涵的乡村已经终结”的这一根本性的忧虑。

二、文化“失根”危机形成的原因

1.文化“失根”与城乡文化的不融合

文化“失根”和城乡文化的不融合之间存在着必然的联系。观念、思维方式和行为方式的转变离不开教育,人文精神的塑造和文化积淀的传承同样离不开教育,而城乡文化融合也离不开城乡教育的统筹和整合。

2.城乡教育一体化的认识障碍

学术界现在对城乡教育一体化还没有明确和统一的界定,这就使得学者及大众对它的理解有所不同。城乡教育一体化不是城乡教育一体化,应该根据城乡个区域各自之间的优势与特点,合理配置教育资源,提高办学效益的双向演进过程。

3.城乡教育一体化过程中的制度障碍

城乡教育一体化的进程中,不仅有认识障碍,而且还存在着制度上的障碍。如果没有相配套的制度改革,城乡教育一体化就很难去实施。

三、解决对策

“城乡教育一体化是城乡一体化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保障城乡教育均衡发展、促进教育公平的必然要求。”而城乡文化教育在城乡一体化进程中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在乡村文化危机和教育危机日益凸显的今天,按照国家关于城乡统筹发展的理念,加快推进城乡教育 ,无疑已成为解决“无根化”危机的必要之举。

1.统筹规划,合理布局,深入推进教育规划城乡一体化

2010年8月颁布的《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中明确指出:“坚持以输入地政府管理为主、以全日制公办中小学为主,确保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平等接受义务教育,研究制定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后在当地参加升学考试的办法”。

2.加强对乡村中小学的扶持力度,深入推进办学条件城乡一体化

要着力解决教育资源合理分配问题,按标准配备教学设施、技术装备,大幅度改善乡村地区学校办学条件,不断加大对乡村教育转移支付和均衡配置的有效机制,使乡村受教育群体能够享受到同质的教育资源。

3.加大城乡教育沟通,深入推进教育文化城乡一体化

文化“失根”问题的一个重要原因就是城市文化和农村文化各成体系,才导致他们陷入“农村回不去、城市融不进”的尴尬境地。《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中提出,切实缩小校际差距,着力解决择校问题。加快薄弱学校改造,着力提高师资水平。实行县(区)域内教师、校长交流制度。要加大城乡之间的学校、教师、学生之间的沟通,拓展沟通多层次模式,形成沟通长效机制,增进乡村教育与乡村生活之间、乡村教育与城市教育、乡村教育与城市生活之间的有机联系,使乡村受教育群体能够享受到协调的教育文化。

4.深化城乡教育一体化的体制机制的改革

文化“失根”问题归根到底还是在制度问题上,有很多的实践操作都是要在制度上面付诸行动的,如果制度没有改革,很多的实践措施就会难以实现。因此,制度改革更具有挑战性、风险性和艰巨性。如果没有配套的制度改革,城乡教育一体化也就很难实施,即便是实施了,也是一体化质量、水平等都会远远低于理想状态,达不到想要的目的。因此,必须继续深化城乡教育一体化的体制机制改革。

第8篇:城乡文化范文

关键词:城乡规划;历史文化保护;协调发展

中图分类号: TU984.1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三十一条旧城区的改建,应当保护历史文化遗产和传统风貌,合理确定拆迁和建设规模,有计划地对危房集中、基础设施落后等地段进行改建。

《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第二十六条 使用不可移动文物,必须遵守不改变文物原状的原则,负责保护建筑物及其附属文物的安全,不得损毁、改建、添建或者拆除不可移动文物。

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的保护以及受保护建筑物的维护和使用,应当遵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的规定。有人说,文物古迹本身就是一本刻划着岁月的书,在它的身上记载着许多历史故事。俄罗斯著名作家果戈里曾经描写道:“建筑同时还是世界的年鉴,当歌曲和传说都已经缄默时,它还在说话呢。”中国有一句老话“见了故物,如见故人”,文物古迹这种生动的体现,是许多优美的诗歌所不能代替的。

历史文化古迹,还有一很大的特点,就是它具有突出的地域性和民族性,反映了世界上多民族、多国度的文化内涵。世界上各个国家、各个民族的文化都有各自的特点,包括他们的语言文字、风俗习惯、文学艺术、衣冠服饰以及等等。各自的文化特点都是在不同的客观物质条件下形成的。地理环境、气候、温度、雨量、风力、积雪、日照等等都有直接的影响,加上民族文化的其他因素,造就了各式各样的历史文化古迹,反映出丰富多彩的人类文明。当人们看到高大的金字塔和狮身人面像的时候,想到的是埃及的古老文明。当人们看到起伏于崇山峻岭之间的万里长城、金碧辉煌的北京故宫和由各种亭台廊阁组成的园林时,想到的自然是中国文化。看到法隆寺塔影、唐昭提寺大殿的时候,想到的也自然是日本文化。泰国的大王宫、玉佛寺,俄罗斯的圆尖顶教堂,法国的卢浮宫,莫不传递着它们国家和民族文化的信息。它们都各自具有自己国家和民族的特点。就是在一个国家之内,也会因地区和民族的不同,而有着不同的特点。

我国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发展历程中华民族有着悠久的历史和博大精深的文化传统,积累了丰富的历史文化遗产。然而长久以来,作为传统文化载体的城市,不但经受着历代风雨的侵蚀,而且不断遭到人为的破坏和摧毁。到了建国以后,在“”以“破四旧”为代表的一系列运动中,不知多少古代城墙、牌坊和门楼,在推土机的轰轰声中灰飞烟灭,许多专家、学者痛心疾首,大声疾呼。直到 1982 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的颁布,才真正标志着我国历史文化遗产保护制度的形成。随着经济的发展和人们认识的深入,历史文化遗产保护的内容也在不断的延伸和拓展:从文物史迹,到历史街区、历史地段乃至整个城市(历史文化名城)的保护,从单纯物质实体的保护,发展到自然环境、人文环境、文化特色的保护。目前,历史文化名城保护的学术研究、立法、管理等各方面都在不断发展与完善之中。现代技术就像一把“双刃剑”,一方面极大地增强了人们改造自然和创造财富的能力,同时也增加了人们对自然和历史的破坏力。正如《北京》中提到的:“技术的建设力量和破坏力量在同时增加”。人们无处不在展示着现代技术的魅力:能够顷刻间推倒古老的土城墙和建筑,代之以现代化的大楼和厂房;能够筑起巨大的水泥坝,拦住汹涌的江水,用来发电;能够围海造田,开山辟路;能够按照自己的意志改变物种的原有特性甚至创造新的物种;能够制造出高科技的核武器,为了争夺有限的资源自相残杀,这些都是现代科技的“功劳“。结果,城市中记载着人类生活印记的“古董”被推平,原生态的自然环境被破坏。于是,城市失去了记忆,城市中的人们也失去了记忆。

城市化我国正处于城镇化水平大大提高,城镇化率水平由 1978 年的 17.9% 上升到 2006 年的 43.9%,城市的数量和规模迅速增加一些地区形成联系紧密的城市群,如我国的“长三角”“珠三角”“京津冀”等城市密集地区,其经济社会影响力日益增强。随之而来得是城市人口的急剧增加和城市规模的迅速膨胀。这将给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带来巨大的压力。一方面名城内的基础设施承载力和环境容量受到严峻考验,面临着旧城改造的的压力;另一方面,我们在思想上还没有一个成熟理论基础的情况下,就投入到急遂的变革中去,城市化缺乏理想的模式,城市建设与发展始终在摸索。名城内的历史街区、历史地段,由于历史的原因,基础设施本身很不善,加上时日久远,好多设施已经老化,不能满足现代人生活的需要。居住其中的人们追求物化的现代生活环境,政府当局追求日新月异的城市面貌改变,开发商追求高额的商业利润,当三者目标趋于一致时,一片片历史建筑便被推倒在推土机的履带之下,一条条传统连续的街道便被小区围墙隔离开来。

历史文化名城保护的对策:建筑师有责任从历史文化名城的保护角度出发,解读城市的文化内涵,做出具有名城特色的作品来。建筑师应成为具有独立权力资格的职业设计师,而不是作为权势和资本的附庸。建筑师还应该成为新观念、新潮流、新生活得倡导者,价值观和社会进步的推动着。只有这样,他的作品才能真正代表一个建筑师的价值观。

技术与人文的整合技术改变了人类生活,改变了人与自然的关系,要使这把“双刃剑”为人服务而不是对立,必须整合技术与人文。“只有把技术功能主义的内涵加以扩展,使其甚至覆盖心理领域,它才有可能是正确的。这是实现建筑人性化的唯一途径。”也就是说,技术的发展必须根植于一定的文化土壤中,从人性化的人文关怀入手,真正考虑历史文化名城中带给人们心理上满足和精神上愉悦的因素,这样技术才不至于成为历史文化名城保护的破坏力量。文物工作贯彻“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加强管理”的方针。其原因主要是由于文物古迹本身的特点所决定了的,文物古迹是历史上造就的,一经破坏就不可能再生。有些东西纵然可以再造,但已经成了复制品,价值就不大了。有些东西由于技术、工艺、材料失传或其他种种原因,不可能再造了。就是一些风景名胜、古树名木、山石景观等,一经破坏也无法挽回。

这里还必须强调的是文物古迹、除了它们本身的价值不能破坏之外,它们的环境十分重要,如果把它们的环境破坏了,也是难以挽回的。环境包括它内部的环境和的环境。北京天坛、颐和园申报世界遗产,联合国世界遗产委员会专家来考察的时候,特别强调了文物本身和周围环境的整治。我国申报一次世界遗产,就是一次强劲的整治环境的行动,推动了保护管理水平的提高。文物古迹主管部门与旅游部门在以保护为主这一观点上,是完全一致的。因为旅游事业的发展要靠文物古迹,称作旅游资源,如果资源破坏了,参观游览的对象没有了,旅游事业就谈不上发展了。

参考文献:

[1] 陆益龙. 土地征用问题: 现状及成因分析 [J]. 学习与实践,2009(1).

[2] 童霓.城市化进程中土地征用问题浅析[J].西部财会,2008(3).

[3] 包亚钧.中国农村城市化的道路选择[J].中州学刊,2011(10).

[4] 历史文化名城保护理论与规划.同济大学出版社 阮仪三等编。

第9篇:城乡文化范文

关键词:南京;乡村文化;政府供给;市场供给

近年来,随着我国市场化与城镇化的不断推进,“统筹城乡发展”、“推进城乡一体化发展”、“城市支持乡村发展”等话语成为中央政府政策制定及地方政府实践中的主旋律;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及其《决议》又阐述了“文化建设”及“统筹城乡文化一体化发展”的重要性与战略举措,将“城乡文化一体化”成为打破城乡二元化的重要一环。在此背景之下,各级政府及时制定“文化惠民”政策,组织、指导各级职能部门落实这一战略。为了更好地对政策实施的绩效进行评估并完善政策,需要研判的是在政策的实施过程中是否达到了预期的效果,文化一体化的实际进程样态如何,是否存在问题或面临困境,如果存在问题或困境应如何应对。为更好地以现实为基础做出回答,笔者以南京市统筹城乡文化一体化发展为研究对象,在南京市六合区竹镇开展了对村民文化生活的实地调研。笔者所在的课题组,一是采用结构化的问卷调查方法进行了数据调查,二是通过人类学的田野调查方式,对农村文化相关问题进行了深度访谈。调查内容涵盖了农民民俗文化、公共文化、宗教文化及娱乐文化等多个方面。

一、六合区竹镇村庄文化生活现状及特点

近年来,竹镇作为南京市现代农业主导型街镇之一,在南京市统筹城乡文化一体化发展战略引领下,竹镇镇政府深入挖掘江苏省百家名镇、少数民族镇、南京市千年古镇等特色文化品牌,大力开展各项文化艺术活动,不断丰富竹镇村民的精神文化生活,在统筹文化一体化发展中成效显著。依据调研材料,本课题组将当前竹镇农民文化生活中存在的问题及其特点勾勒如下。

(一)村庄物质生活极大提高,但精神文化产品严重不足

依据调查,竹镇农民家庭中物质性硬件普及率高,彩电、冰箱、洗衣机等普及率已达80%,手机普及率达92%。而文化产品则严重匮乏,书籍(子女上学用书)和影碟占有量较高,为40%左右,报刊占有量为20%,杂志为18%,乐器为10%,体育器材为13%。可以看出,农民的消费结构呈现出“重器物,轻文化”的特征,文化产品严重偏低。

(二)村庄文化性互动严重衰退,新生代文化享受呈现个体私密化

从文化的受众来区分,可分为公共性的互动文化和个体性的享受文化。依据在竹镇的调研,村庄内的公共文化活动难以组织,相互串门闲聊的互动已较少,中老年一代之前的闲聊互动还较多,而73%的年轻人偶尔或者很少闲聊互动,其活动的区域主要在镇上或市区,大部分的文化享受方式是较为私密性的上网、听音乐或看电视,见表2。

(三)个体娱乐休闲方式单调,内容空洞,不良消遣方式增多

依据调查,70%的村民反映消遣时无事可干,40%的村民反映空虚、心烦、没有精神,55~56%的农民主要娱乐方式为麻将或打牌,而麻将或打牌发展成赌博性质的活动占了20%左右,有15%的村民参与过地下活动。在村里总能看到不少人聚拢在一起打麻将或打牌,而因为赌博或导致家庭关系不和、人际关系破裂的人数有8%。

(四)农村出现信仰真空,地下教会组织呈现蔓延态势

尽管农民的物质生活水平不断提高,但精神信仰却出现了真空状况,传统的信仰观念正在被市场经济瓦解,在这种情境下各种“东方闪电”、“顶头教”、“地下基督教”等组织乘虚而入并逐渐蔓延开来,这些组织往往具有组织体系,传播途径具有隐蔽性,而其造成的风险具有不可控性,对乡村文化的发展形成了严重挑战。

(五)民俗文化活动变化不明显,有些内容变质异化

竹镇的民俗文化从20世纪80年代至今没有太大的变化,甚至从家庭层面来看,清明祭祖、婚丧嫁娶甚至是宗族仪式等活动还有增强的趋势,但在民俗活动也存在异化的现象,主要表现在面子竞争和内涵淡化等方面。例如,村庄赶人情比例极高,红白喜事办宴请的超过90%、考学当兵办宴请的超过70%、老人做寿办宴请的超过70%,人情往来频次多,花费大,成为炫耀和攀比的工具。而一些仪式尽管形式尚在,但丰富的情感和意义表达正在变得淡薄。

二、六合区竹镇村庄文化供给存在的问题

理论上,农村文化建设是政府外部文化供给与村庄内部承接相互作用的结果。从竹镇文化供给主体来看,目前供给主体呈现多元化特征,有政府、市场,还有各种民间文艺团体(如乐队、腰鼓队、秧歌队、戏曲组织)等。根据调查,课题组认为三种供给主体在供给过程中存在以下的问题和困境。

(一)政府的文化供给分析

政府是文化公共品供给的主力军,但在满足农民文化需求的过程中存在三方面的问题。

其一,重视“供给”,而轻视“需求”。调查发现,在竹镇文化公共品的供给中,政府在“有线电视”、“有线广播”上投入较多的经费与精力,为每一个行政村都设立了“农家书屋”,且经常为村组举办“送电影”等活动。但从问卷数据及访谈材料来看,村民对供方的举措并不十分满意,他们的主要需求点在“文化活动站”、“体育场地”及“老年人活动中心”方面。可见,政府供给内容与农村现实和农民需要之间存在明显张力。政府的文化供给与农民的文化需求错位必然消弱部分文化供给的效果。

其二,重视“硬件”,而轻视“软件”。调查中,课题组发现,作为考核村庄文化建设的一项指标,“农家书屋”成为每一个行政村展示其公共文化产品的标志物,也是政府提供文化产品的阵地。在此,农民理应可以享受精神文化大餐;然而,实际运行中,多数书屋或是长期处于关停状态,或是书籍拿走无人归还;因而,无法满足有阅读要求的村民需要。这一现象彰显了政府作为文化供给主体重视“硬件”(强调场馆、阵地建设)轻视“软件”(组织建设、组织保障)的偏好。

其三,重视“送文化”,轻视“种文化”。政府作为文化公共品供给主体在农村文化建设中还习惯于采用文化行政部门主导的、单向的、强制性的、灌输性的供给模式。这种供给模式的必然导致以 “国家”为本位排除“农民”本位、以“精英文化”挤压“乡土文化”。调查发现,农民对政府的“送文化”缺乏兴趣,而对文艺下乡、地方特色民俗文化表演等较为轻松活泼的文化形式更感兴趣,但这些却是农村文化建设中的真空地带。

(二)市场化的文化供给分析

根据调查,农村文化活动市场化的供给主要是用于婚丧嫁娶及各种人情仪式的乐队、剧团或表演团体等,节目内容和形式皆可多元化。其运转和业务模式上存在的问题主要有三个方面。

首先,团体不规范,档次难以满足需求。在访谈中发现,农村市场化乐队一般规模都较小,以几个固定演员为主,活跃于方圆十几里的范围内,表演着基本雷同的节目;随着时间的推进,其节目的创新性与新颖性丧失。可见,这样的文化供给主体提供给村民的只能是缺乏创新的“老一套”;消费方的农民也必然对此日渐失去兴趣。缺乏规范、档次不高成为农村乐队作为农村公共文化产品供给主体进一步发展的瓶颈。

其次,节目导向性不强,有低俗化倾向。目前,在村庄的文化产品供给中,农村乐队较为活跃,但其节目内容呈现“低俗化”与“过度娱乐化”的特征。如在六合竹镇农村乐队演出中常见的“侄子戏婶”、“祝酒闹馆”、“傻子拜寿”等节目无不充斥着低俗、肉麻、搞笑的动作与语言;尤其是农村红白喜事不分,均以搞笑低级庸俗的情爱、小品等节目形式进行表演。低俗化演出日益瓦解了乡村原有的伦理价值,污染了乡村文化生态。

最后,加入面子竞争,难以形成好风气。尽管农村市场化文化产品供给主体存在着上述规模小、档次低、低俗化等缺陷,但在他们仍活跃在村庄场域中,成为家家户户红白喜事中的不可或缺的一种仪式。调查发现,村民办事之所以请乐队是基于两方面的心态:一是面子问题,不能“人有我无”失面子,要做到“人有我有”挣面子;二是寻找心理平衡,在意邻里相亲的舆论评价。

(三)民间团体和村民自组织的文化供给分析

民间文艺团体和村民自组织的文化供给具有明显的准公益性,其活动类型包括农闲时的文化休闲、社区文艺晚会、体育健身项目等多种类型。当前两种文化供给方式存在的困境表现在以下方面。

第一,民间团体供给文化的困境:体制支持有限,后劲发展不足。调查发现,在政府与市场文化供给主体之外,还存在着来自村庄内部与外部社会的文艺人才自发创办的文化组织。这类民间文艺团体多半是服务村民文化生活的公益性组织,可以弥补政府与市场供给不足的缺陷。但在实际运行中,民间团体遇到了资金筹集缺失、功能定位不准及与乡村两级组织关系失调等困境,其发展后劲不足就成为必然。

第二,村民自组织供给文化的困境:暂时维持运转,无法有效成长。在竹镇农村还存在着另一种类型的准公益性文化供给主体――村民自发组织,如篮球队、健身舞队、秧歌队等。村民自组织成员之间一般没有严格的组织,只是基于共同兴趣、爱好与需求而组成的, 其活动内容体现村民文化生活的诉求。但由于经济实力、内部组织合作成本等因素的影响,村民自组织无法有效成长。

第三,民间团体和村民自组织陷入困境的原因:基层组织的组织力弱化。调查中发现,问及为何民间团体与村民自组织的发展会陷入上述困境时,90%村民将原因归结到村“两委”与村党员队伍身上,认为村“两委”缺乏魄力、村党员干部素质不高,难以适应新形势的经济文化的建设与发展。基层党员干部的“不愿干”、“不会干”、“不敢干”成为农村基层组织的组织力弱化的形象写照,也凸显了民间文艺团体作的可持续性问题亟待引起关注。

三、南京市统筹文化一体化的对策和建议

课题组认为,21世纪以来,南京市在统筹文化发展一体化方面做出了显著成绩,但依然存在各种问题。在新的历史发展阶段,为了更好地推动南京市乡村文化的发展,我们应通过一系列的制度创新来破解农民文化生活和农村文化建设中存在的困境,进一步提升文化一体化发展水平。基于以上研究,笔者认为南京市统筹文化发展一体化应遵循“三个有利于”的原则,按照“三个结合”路径,采取“四项措施”。

(一)南京市统筹城乡文化一体化建设应做到“三有利”

一是有利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塑造。文化具有价值性、社会性与政治性。因此,农村文化建设不单是为了满足农民文化需求,而是通过创造良好的文艺形式传播输入时代传统,如民族精神、八荣八耻、四有公民。尤其是在当下全球化、市场化的背景之下,如何将“富强、民主、文明、和谐,自由、平等、公正、法治、爱国、敬业、诚信、友善”等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及正确的人生观与世界观,以多彩的贴近农民现实的文化活动方式来感染农民、教育农民、启发农民,是一个值得深思的课题。简言之,在统筹城乡文化建设中,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塑造是其应有之义。

二是有利于充分调动农民参与的主动性。遵循文化发展规律,才能发挥村民消费文化产品的主体性、主动性、创造性。尤其是政府作为农村文化供给主体要克服“城市化思维”,用“种文化”来替换“送文化”,以农民喜闻乐见的载体与形式,将积极向上的优秀文化蕴含在农村各类文化活动中,让村民走出文化消费的边缘地带,成为乡村文化活动名副其实的主体者。

三是有利于增强村民福利,维护村庄秩序。从上述可见,当前村民闲暇时间增多、物质生活改善,但精神文化产品严重不足,仅有的一些文化产品也是内容单调,且不良消遣方式居多。因而,乡村文化建设应着眼于提高农民的道德感与幸福感,摆脱当下文化活动表演下流化、媚俗化、物欲化的窠臼;从精神层面,提高村民对真善美的感知与追求,发挥乡村文化增强村民福利与维护村庄秩序的功能。

(二)南京市统筹城乡文化一体化建设应做到“三结合”

其一,农村文化活动阵地建设与组织建设相结合。克服目前农村文化建设中重“硬件”轻“软件”现象,必须将农村文化活动阵地建设与组织建设相结合。电影院、有线电视广播、农家书屋等文化场馆设施是文化建设的基础,也是长期以来农村文化建设关注的重点。但当下,组织建设严重滞后,影响了阵地建设应有的功能发挥。目前,既要抓好区、乡(镇)、村三级文化组织的职能定位和关系重塑,又要抓好民间文化组织建设,同时还要协调处理好两者之间的关系。

其二,政府导向与市场培育、扶持、规范相结合。从以上对竹镇文化供给主体分析可知,农村文化产品的供给来自政府、市场及民间三个主体。因此,要打破农村文化产品供给中政府作为唯一主体的思维习惯,学会接纳市场作为文化供给主体。尤其是对目前市场文化主体运营与模式上存在的规模小、档次低、低俗化等问题,予以培育、扶持与规范。换言之,政府作为农村文化建设的主导主体,应充分发挥市场机制对文化资源的优化配置作用,形成协作多元主体共存局面,既有利于克服文化建设中政府主体的“效率黑洞”弊端,又有利于市场主体的壮大与规范化。

其三,政府财力支持与民间及村民自发组织相结合。农村文化建设多元供给主体中的另一极是民间文艺团体与村民自发组织,也是农村文化建设不可或缺的主体之一,在满足村民文化生活诉求与适应村民文化需求方面,发挥着政府与市场无法替代的作用。但是,由于体制性支持有限,极大地限制了其自我生长能力,无力向“发展型”阶段迈进。这就需要区、乡、村三级组织从财力与管理方面加大扶持,同时吸纳农民、村庄外部精英及非政府组织作为农村文化建设中的社会力量来整合社会资源,来补充政府和市场供给中的不足。

(三)南京市统筹城乡文化一体化建设应做到“四措施”

第一,整合资源,进一步加大文化投入力度。从六合竹镇调查情况来看,当前农村文化发展远远滞后于经济发展。统筹城乡文化发展需要解决的首要问题是整合资源加大对文化的投入力度。为此,省市区需要进一步加大对农村文化建设的投入,同时落实有利于农村文化建设的相关文化娱乐场所的税收返还政策;县文化局、乡镇文化站应积极争取来自省市扶持基层文化建设的项目;同时释放与鼓励市场主体和民间社会团体投资赞助文化事业。通过多元化的资源整合,改变农村文化建设的资金短板,从而逐步推进农村文化建设走向良性发展平台。

第二,解放思想,进一步创新文化管理体制。文化管理机制涉及资金管理、组织管理等诸多方面,机制的完善与否直接影响到农村文化建设成效。改变当前文化管理体制不适应经济社会发展的现状,首先需要解放思想,与时俱进,以锐意创新姿态投入到农村文化建设事业上来;其次还需要实现对文化建设的分类治理、明确各类主体之间的权利与义务、构建农民文化需求指标、发挥基层治理组织的行动能力、经费保障机制和“阳光”使用机制等,让农民过上体面而有意义的生活。

第三,加大扶持,进一步培养乡土文化人才。优秀的文化人才队伍是农村文化建设迈向新台阶的灵魂与保障。因此,在推进农村文化建设中,农村文化人才队伍建设不可忽视。农村文化人才队伍的建设来源于两个渠道,一是挖掘、保护与培育那些熟悉农村生活与民风民情的乡土人才;他们多才多艺且生活于村庄热爱这片乡土,对他们加以引导与培育使之成为农村文化建设主力;二是引进外部文艺人才,建立当地文化建设与外部文艺人才的长效互动机制;同时发挥村庄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培育优秀的乡土文化人才是自觉维护村庄道德价值、传播宣扬优秀的传统文化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必然环节。

第四,创建品牌,进一步创建特色民俗文化。农村文化建设的生命力在于能否提供丰富多彩、贴近农民生活、“寓教于乐”的文化活动。这就需要:发掘一批农民群众喜闻乐见的文化形式,沟通市场机制与农民文化诉求,打造一批真正属于农民的文化品牌;结合地方资源和产业优势,扶植一批有地方传统特色的民俗文化,如孝道文化、红色文化、道教文化、戏曲文化等;培育一批农村文化积极分子和文化产业经纪人,通过整合培训、评比,逐渐做大做强,逐渐形成农村文化品牌新的切入点和增长点。

参考文献:

[1]李祖佩.村庄空心化背景下的农村文化建设:困境与出路[J].中州学刊,2013(06).

[2]吴理财.非均等化的农村文化服务及其改进对策[J].华中师范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2008(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