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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代文学精选(九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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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代文学

第1篇:古代文学范文

众所周知,文学创作是和创作主体密不可分的,它集中表现了创作主体对客观世界的审美体验和认识。从古至今,创作主体在整个文学创作活动中的地位都是不容忽视的,特别是古代文论始终将对创作主体的研究置于重要位置,深入探讨创作主体的德才和学识、情操和禀赋等各个因素之间的相互关系及这些因素与作家创作的关联性与复杂性。本文集中探讨的是中国古代创作主体的人品与文品的具体关系。“文德说”是中国古代作家论中的一个很有影响的命题。它的实质是说创作主体的道德修养决定文学创作成就的高低,这在文学史上确是一种带有普遍性的文学现象,先秦开始一直为历代文论家所重视并且不断地加以发挥,“德”与“文”的关系随着其内涵的发展也是在不断地演变。“文德说”就其源,起自先秦时期的言、德之论,它最早出自《周易·小畜》:“君子以懿文德”。这里的“文德”,不是专门针对文人而言的,不专指作者,而泛指一种美德。《礼记·表记》中说“君子耻有辞而无其德,有其德而无其行。”

这既表明了德行第一、言辞第二的思想,又强调了德、行、言必须统一。虽然“文德说”在先秦并不专指文学,却对后世文学主体论的“德”与“文”的关系发生了直接的影响。汉代王充在《论衡》的《佚文》等篇中明确地提出了“文德”的概念,他说:“《易》日:‘大人虎变其文炳,君子豹变其文蔚。’又日:‘观乎天文,观乎人文。’此言天人以文为观,大人君子以文为操也。”“以文为操”,就是以礼乐规定的文饰为仪表,而这种礼乐规定的文饰是合乎道德规范的。在《书解》篇中又说到“人无文德不为圣贤”。这里将道德和文章看成一体,当然这一命题也引起了后世批评家们的争议。然而我们必须承认文人的感情意念通过文辞都充分表露出来了。魏晋南北朝时期,继承“文德”之论的文论家颇多。魏文帝曹丕在《与吴质书》中提出的“观古今文人,类不护细行,鲜能以名节自立”成了一个时期评论文人无德或少德的理论依据。

刘勰的《文心雕龙》除了有很多篇目论及文德之外,还有专篇论及文人品德,其论文人德行的专文是《程器》篇,借用《尚书·周书》上的比喻,说明人材要“贵器用而兼文采”,不能象近代词人那样“务华弃实”,本末倒置,强调文人要注重品德的修养。南朝梁代文学家萧统对于陶渊明的评价算是真知灼见,准确地论述了文与德的关系。陶渊明不仅诗品高洁,人品也一直为后世的人称道,特别是他不为五斗米折腰的精神令人敬仰。因此萧统不仅为他编文集,而且在序言中高度评价了陶渊明的文品和人品,这也是历史上最早的高度评价陶渊明诗品和人品的论文。唐宋时期,古文运动兴起,主张“文以明道”、“文以载道”,强调政治教化的功能,因此对作家道德修养的要求更为强化。唐代的韩柳及其门人对于“文德“作了更深一层的论述。韩愈在《答李翊书》中从古文运动的角度,阐述了学习古文须以“立行”为本,而以“立言”为表。他以自己的亲身经历现身说法,说明只有“行之乎仁义之途,游之乎诗书之源”,进入了“处若忘,行若遗,俨乎其若思,茫乎其若迷”的境界,达到了“取于心而注于手”的熟练程度,并且还要再修养若干时日,“然后浩乎其沛然矣”,才能写出出色的文章。明清时代,文论家继承并发展了韩愈等的观点,尤以宋濂为称首,其《文原》上下篇提出了文章的写作要崇实务本,合义理、事功、文章为一体的主张,认为文章的成败高下不能仅仅从文字上去下功夫、而要从根本上着手,十分强调道德修养的重要性。

纵向观察,中国古代文论家都把“文德”说作为中国古代文学主体论的重要内容,认为文品是人品的反映,只要道德修养好的人才能创作出优秀的文学作品,因此对于进行文学创作的主体而言必须要加强自身的道德修养,这样对于“文品”的提高也有积极的意义。中国古代文论中所出现的“文品”、“赋品”、“诗品”、“诗格”等概念,实质都是与“人品”对应而言的,以“立德”为创作主体的首要条件,古代文学创作中对创作主体德行的重视,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古代文论对主体性的深刻认识,对自身人格及创作的关系的认识。文学创作是一种复杂的社会现象,评价它的作用和价值,既不能采取绝对肯定的态度,也不能采取简单的否定态度,而只能具体问题具体分析。文学创作的成败显然是多种因素相互作用的结果,但是毕竟会有一个主导因素制约着,创作主体的品格是绝不容忽视的,主体的品格在很大程度上预先规定了作品审美价值的高低,创作主体借其创作表达自己的情感、表现自己的审美情趣,因此表现主体的情志、个性、理想,始终是文学创作的基本特点之一。所以古代主体论对作家品格的重视,成为一个良好的导向,这使得作家不断地修身养性、加强道德修养,表现自己高尚的情操,这对社会风气的加强、文学的发展都是有积极作用的。但是过分强调“立德”的作用,而忽视创作中的特殊性,这将无疑会阻碍文学的发展,如果完全用“德”、“人品”来衡量一个人的创作成绩,这也是极不公允的。因此我们必须强调创作主体既要重视道德修养,又要不断在实际中开阔自己的学识视野、丰富自己的人生经历、坚持不断创作、重视创作中的文辞表达,只有将这几者紧密结合,才有好的文章产生。

第2篇:古代文学范文

中国古代文学教学中价值取向不明确价值取向问题一直是大学课改以及教师教学的核心问题,也是争论的焦点,根据对“大学课程为谁而设”这一问题而回答将价值取向分为三个方面,即学科本位、社会本位以及个人本位。持“学科本位”的人认为,中国古代文学课程的设置是为学科自身的发展而设立的,因而在教学中更加强调知识体系的逻辑性以及科学性,对学术上的要求则为更高;而持有“社会本位”观念的人认为中国古代文学是为社会的发展而设立的,强调书本知识与社会发展需求之间的结合,因而在教学过程中一味地追求学科的实用性而忽视了学科自身所包含的文学修为,如审美意识等;持“个人本位”的人认为,中国古代文学是为了学生的发展而设立的,强调学生个体与学科教学之间的联系,通过知识、价值等的传授对学生的人生观、价值观以及世界观进行塑造,从而培养出一个“真正的人”。不同本位的选择将会造就不同的教学侧重点,因而对学生的影响也有所不同。但是目前中国古代文学教学中出现了价值取向不明确的现象,从而使得学生在学习过程中缺乏明确的向导,降低了该学科的实际价值。

中国古代文学教学内容不能够体现时代性西方著名学者詹姆逊曾经说过:“文学研究是一种愿望,探讨这种愿望也许最好从政治和社会角度入手,把它看作一项促成‘历史大联合’的事业”。因而在编著中国古代文学时应该站在社会的制高点,把握整个社会的经济动脉,以独特的政治视角来看待我国古代文学,将我国传统文化与现代文化进行无缝衔接。但是,我国古代文学的编著更多的是从社会本位出发,为培养高级专门人才而服务。所以只是对中国古代文学的实用性进行了深度挖掘,并没有在古代文学与现代文学之间架起一座桥梁。其主要原因是中国古代文学教学内容过于陈旧,不能够与时代相结合,从而缺乏青春的气息。

中国古代文学教学方针不能够与时代接轨我国政府一直以来都在致力于我国文化的建设以及传承,并通过一系列的改革措施提高我国高等教育的质量。在2009年年底,我国教育部门针对高等教育的改革提出了“以社会需求为导向”的新要求;在“十二五规划”的《纲要》中强调了“建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并要求“加强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和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理想信念教育,大力弘扬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民族精神和以改革创新为核心的时代精神,努力践行社会主义荣辱观”。但是,中国古代文学教学质量却不尽如人意,其教学方针的制定脱离了时代的发展,缺乏与时俱进的特征。虽然说现在实行的是素质教育,强调对学生个性化的发展与培养,但是中国古代文学教学仍旧强调对规律性以及共性的掌握;仍然以教师为主体,采用“满堂灌”的教学模式,缺乏对学生学习主动性的调动;仍然以分数为主要的衡量标准,忽视了对学生思维能力的培养。在新形势、新环境以及新要求下,中国古代文学教学仍旧采用传统的教学方针,从而不能够与时代进行很好的结合。

虽然说中国古代文学是我国高等教育汉语语言专业的必修课程之一,但其因为丰厚的文化底蕴以及独特的人文色彩而彰显着我国传统文化的魅力,对我国大学生的成长与发展有着重要的作用。文学作品是一个国家文化意识形态的具体显现,也是对一个人的生活态度、价值观念以及审美取向的综合反映,因而通过对古代文学作品的赏析可以对学生进行无形教育,帮助其形成健全的人格。在学科特征上,中国古代文学教学既是对我国传统文化的一个传播,也是“通古察今”中不可或缺的一个重要组成元素。其实,文化的发展不是对各种不同文化进行叠加,而是对过去传统文化的一个重新审视,通过不断的雕琢形成一个符合现代社会发展的新兴文化形式。因而,应该通过改革创新将中国古代文学的教学与时代特征进行紧密结合,体现出传统文化的价值。

建立明确的核心价值体系在“十二五规划”纲要中,就明确指出了“传承创新,推动文化大发展大繁荣”的要求,因而在发展社会经济的同时,还需要满足人民不断增长的精神文化需求,从而对人民进行有目的的教化作用,以文化为主要核心将各族人民凝聚在一起,为社会的繁荣创造更多有利的价值。因而,在中国古代文学教学中应该围绕“为谁而设”这一问题来构建明确的核心价值体系。其实,中国古代文学课程的设立不是单从一个本位进行思考的,而是汲取三种观念的长处,为学生的成长创造更良好的环境。首先,通过对中国古代文学的传播让学生能够掌握更多的古代文学知识是这门课程的基础目的;其次,通过文学的熏陶以作品中的优秀人文素养对学生的人格塑造进行辅导作用是该门课程的直接目的;最后,学生将在学习中不断积累的文化素养投身到弘扬中华传统文化建设中,成为建设和谐社会的一个积极因素。

探索符合时代特征的教材如今使用的传统的《中国古代文学史》是在特定的历史时期完成的,其编写的核心思想是社会本位,因而与现代社会需求以及社会发展有一定的出入。而教材是一个课程的主干部分,对课程的安排与进行有着重要的影响力,因而探索符合现代时代特征的教材是十分必要的。但是,在探索过程中应该注意以下两个问题:(1)在对教材进行定位时应该考虑多方面因素首先是时代的需求,应充分体现出“十二五规划”纲要“传承创新”的特点;其次要反映出大学高等教育的特点,在对知识进行积累的同时还需要将知识与实际生活联系起来,注重民族文化的传承与创新之间的衔接;最后注意选材的延展性,便于将传统文化在现代社会中实现与实践。(2)扩展中国古代文学的定义在现在的中国古代文学教学中,一直以来都将中国古代文学限制在一个狭隘的空间中,没有与其他文学进行有机的融合,从而造成了“闭关锁国”的现状。其实,所有的文学形式都应该是相互交融的,它们之间都可以联系在一起,因而应该从一个更为广义的角度看待中国古代文学课程,用这些文学作品中所反映出来的思想思考当今社会问题,从而发掘出人类的本性。这才是中国古代文学教学的宗旨,也是其最终追求的目标。

第3篇:古代文学范文

实行学分制之前,古代文学只开设了一门课程,即《中国古代文学》。这门课程的教学内容包括“中国古代文学史”(以下简称文学史)和“历代文学作品选读”(以下简称“作品选读”)两大部分。学生手头的教材既有《中国文学史》,又有《历代文学作品选》。这门课的教学目的是既要让学生掌握中国文学发生、发展的过程,了解中国文学发展演变的一般规律,熟悉文学史上重要的作家作品、文学流派、文学现象和文学思潮等;又要培养学生阅读分析鉴赏古典文学作品的能力。但因教学内容太多(从先秦文学一直到近代文学)而课时有限(300个学时左右),在实际教学中,教师讲授的主要是《中国文学史》,而《历代文学作品选》讲得很少(只有先秦文学因语言文字古奥难懂,讲读了部分作品)。实际上“作品选读”应单独作为一门课程,与文学史同时开课,有的高校尤其是一些本科院校就是这样做的,但因专科学校学制较短学时较少,还难以将它独立开课,一般都是把它与文学史合并为一门课程。然而仅文学史的内容要在300个左右的学时里讲完,时间就比较紧张,而它又是《中国古代文学》这门专业基础课的基础,不能讲得太简单,更不能不讲,在这种情况下,就只好把“作品选读”舍弃一旁了。所以,教师在教学中一般只对为讲授文学史的需要而不得不讲的少数作品作简要分析,而更多的作品只能留待学生课后自学,这势必影响学生解读文学作品能力的提高,不利于培养他们的文学鉴赏素质,同时也使得他们对文学史的理解仅停留在浅层深入不下去。这种“重史(文学史)轻文(文学作品)”而不利于培养学生的综合素质的问题,在当时得不到解决。然而,实行学分制后,这个问题依然没有得到很好的解决。在中文系最近制定的《汉语言文学教育专业教学计划》(以下简称《教学计划》)中,除了“专业必修课程”(即原来的专业主干基础课程)之外,还增设了不少“专业选修课程”,古代文学既有必修课程《中国古代文学》,又设置了《唐诗研究》、《宋词技法研究》、《〈红楼梦〉与中国文化》等几门选修课程。由于增设的“专业选修课程”挤占了大量的学时,使得“专业必修课程”的学时被大大压缩。实行学分制之前,《中国古代文学》有300个左右的学时,现在一下子被锐减为216学时。本来《历代文学作品选》就没法安排课时去讲,学时减少后就更没时间了。新开设的选修课程都是研究性课程,也不可能大量讲读作品,而且只有很少的3门,不能形成一个完整的体系。另外,学生学习研究性课程既需要有比较全面的文学史知识,又需要有较大的作品阅读量和较强的作品解读能力,所以这个依然存在的“轻文”问题,如果还不解决,也必然妨碍新开设的选修课程的教学,不利于教学质量的提高。

问题之二:怎样合理调整文学史的教学内容

《中国古代文学》课程的学时减少后,教师不仅没有更多的时间去引导学生阅读鉴赏作品,而且连讲授文学史的课时也变得紧张起来,这样就需要压缩调整文学史的教学内容,使其既能让教师在规定的学时里讲完,又能让学生全面系统而又有重点地掌握。如果不调整,教师仍然按过去的内容、步骤、节奏授课,只能是讲一半丢一半,缺乏系统性和完整性,这必然影响学生学习的效果,降低教学质量。为解决这个问题,我们文学教研室在2003级学生开课之前形成了一个初步意见,即将文学史重新分段,以便更加合理地利用有限的课时。过去我们是把文学史分为四段,即先秦文学、两汉魏晋南北朝文学、唐宋文学、元明清文学,每段用一个学期来上。很明显,后三段每一段的内容都比第一段多,因此先秦文学单独作为一段似乎不太合理,所占课时似乎多了。重新分段后我们把整个文学史分成先秦两汉魏晋南北朝文学、唐代文学、宋元文学、明清文学四段,还是一学期上一段,四学期上完。与以前相比最大的变化是第一段的时间跨度增大了,而第二、三、四段的时间跨度减小了。这主要是考虑到先秦两汉是中国文学的自发时期,而魏晋南北朝时期文学刚刚进入自觉的时代,从整体上来说,六朝之前的文学其文学性不及唐以后的文学,故分配的学时少一些,以便将更多的学时放在唐以后,将有限的学时用在更需要的地方。但在实际的教学过程中,笔者发现这种分段方法不利于学生的学习。问题首先出在第一段,第一段从先秦至六朝,历时太长内容丰富复杂,虽然对授课教师来说,要把原本丰富复杂的教学内容重新调整精简再系统化,并在一学期内的48学时(16周每周期3学时)讲完,问题也许不大,但对学生来说,要在这么短的时间里系统地掌握这么多的内容,却非易事。这是因为:一方面,这一段的内容一般是放在一年级的第一学期来上,接受对象是刚刚走进大学校门的新生,他们还没有适应大学的学习环境,还没有完全从中学那种围绕高考稳扎稳打的学习方法中转变过来,一下子还不适应这样快节奏的学习方式。另一方面,因受学时限制,教师在课堂上主要讲文学史很少导读作品(过去在讲先秦文学时还选读少量的作品,现在基本上不讲),然而,不读懂作品,学生对文学史也只能是一知半解无法深入下去,这样,他们就需要利用足够的课外时间来阅读理解作品,帮助消化吸收课堂上所学的内容,但实际上留给学生消化吸收的时间太少。以《诗经》为例,实行学分制之前,我们要用十几个课时来讲这一章的内容,历时3—4周,学生可以利用这几周的时间慢慢消化吸收课堂上所学的内容,甚至自学一些课堂上没有讲到的东西。而现在这一章的内容我们仅安排了3—4个课时,留给学生的课外时间不到两周,虽然教学内容精简了对学生的要求降低了,但要学生在这么短的时间里掌握这一章的内容,确实有难度。当这一章的内容学生还未完全消化吸收时,教师已开始讲新的内容,学生又不得不匆匆忙忙地跟着学习新的内容。所以,这两方面的因素肯定会影响学生的学习效果。另外,唐之前的文学虽然其文学性不及唐之后的文学,但它是后来的中国古代文学发展的基础,对后世文学有着深远的影响,所以,其内容也不能讲得过于简单。考虑到这些因素,我们临时又把第一段的内容作了调整,改为“先秦两汉文学”,而将“魏晋南北朝文学”纳入第二段。尽管如此,学生的期末考试成绩还是不理想。试题的难易程度与以往相当,考试成绩却普遍下降,03级两个班每班都有十几人不及格,这种情况过去从末出现过。所以文学史的教学分段问题,还要进一步讨论,既要符合文学发展的规律,又要便于教学操作,更要利于学生的学习。当然,要科学地精简优化文学史的教学内容,仅靠重新分段是不行的,还要考虑其它的对策。所以怎样合理调整压缩文学史的教学内容,这个问题还是没有得到完全解决。

问题之三:如何合理设置选修课程精简

优化教学内容是解决专业必修课内容多而学时少这一矛盾的一个对策,但它并不能彻底地解决问题,因为那些被砍掉的内容并非不重要,它们也是古代文学知识理论体系中的重要组成部分,也应该是学生必须掌握的内容,只要有可能,我们就应该通过其它形式来补充这些内容,这种可能可以利用选修课程来实现。因为在“专业选修课程”中不仅可以开设一些研究性的对“专业必修课程”具有深化意义的课程,而且可以开设一些基础性的对“专业必修课程”能形成有效补充的课程。不过,限于客观的师资条件,《教学计划》中与古代文学有关的选修课程并不多,只有前面提到的少数几门研究性课程,还没有基础性选修课程。所以,学生在“专业必修课程”中无法学到的有些内容,在“专业选修课程”中仍然得不到补充,这样,怎样合理设置选修课程,使之既能对必修课程具有深化作用又能对之形成有效而全面的补充,也是古代文学课程设置所亟待解决的问题。文学史中的有些内容在必修课程中没时间讲,可以考虑开选修课予以补充,同样,“作品选读”在必修课程中无法开课,也可以考虑开设选修课程。另外,选修课程也要形成一个合理的结构体系,不能东设一门西设一门杂乱无章,《教学计划》中所列的选修课程就有这样的缺陷,比如从文体这方面来讲,有两门是诗词方面的(《唐诗研究》、《宋词技法研究》),一门是小说方面的(《〈红楼梦〉与中国文化》),而其它文体如散文、戏曲却一门也没有,所以设置课程时也要考虑到结构的合理性,这样才能形成一个全面而合理的课程体系。

问题之四:怎样把课程体系的建设与师资队伍的建设结合起来

第4篇:古代文学范文

关键词:古代文学;传播方式;中国

现代社会经济的发展带动着社会文化的飞速进步,越来越多的人们开始重视古代文学的传播和继承,因此不断开展古代文学的研究,文学界的关注使得我国的人民对本国的传统文化更加的了解,通过熟悉文化传统真正实现古代文学的传承和发扬。

一中国古代文学的传播方式演变

(一)口语传播

虽然现代人们对古代文学的口语传播时代的时间具有不同的看法,在文学界当中,有部分的人认为口语的传播是从甲骨卜辞时代就开始进行古代文学的传播,但是大部分的人还是坚持古代文学的口语传播主要发生在《诗经》产生的时代,虽然《诗经》的产生年代和甲骨卜辞都属于商周时期,但是通过史料的记载不难发现,甲骨卜辞时期人们的文学传播更加注重利用事物的外观作为媒介,《诗经》的传播更具影响力。在古代文学出现之初人们大多以口语的形式来进行交流,传播经验和文化也是通过相互之间口耳相传的形式。例如在《左传》当中就记载了“数典忘祖”的故事,从记载中不难发现当时主要采用口语来进行文学传播。而随着私学的出现和兴起,文学的传播方式逐渐发生了改变,演变成为师生之间的口耳相传,将上层阶级的教育垄断现象到。《诗经》作为古代文学作品的鼻祖,具有时间跨越长的特点,其中包含了众多作者的文学作品,里面多为民间歌谣,通过百姓的口头传唱,最后被采诗官搜集整理后才成为第一部经典的文学作品,直到秦代,《诗经》的传播形式仍然以口语教学为主,更容易上口。

(二)抄写传播

在秦汉时期古代文学的主要传播方式就是抄写,抄写传播在秦代的时候就已经初步的形成,而到了西汉的时候,最为主要的传播形式就是抄写。例如古代文学作品中的《尚书》中就记载了以抄写记载作为主要的传播方式的句子:“唯殷先人,有册有典”。而古代文学抄写传播发展速度最快的时期也是在秦汉时期,汉代在颁布“废协书令”之后,抄写传播的主要载体就不再是简牍或是绢帛,更加侧重于纸质,秦汉时期最为普及的抄写载体为简牍,东汉时期开始逐渐兴盛娟帛和纸质的抄写载体,纸质的应用主要是在史书的抄写之中,而娟帛的应用在当时则更加的广泛。

(三)雕版印刷传播

自隋唐时期就出现了雕版印刷,主要是由于印刷术的出现促进了古代文学传播形式的创新发展,对抄写载体进行了有效的改良,促进古代文学作品的传播范围扩大,提升了传播的力度,有利于丰富传播的内容,形成了更为简单的传播方式,印刷术的出现促进了纸质载体的生产工艺发展,中国在经历了长时间以纸质作为传播载体的形式后,利用印刷术不仅提高了生产数量,更使得纸张的质量飞速发展,越来越多的百姓能够用得起纸,而纸张的运用范围开始逐渐的扩大。受到隋唐时期科举制度的影响,大量的古代经典文学作品的需求量越来越大,政府将古代经典文学记载在纸张上,促进了雕版印刷术的发展。并且在隋唐时期民间的书籍买卖市场逐渐兴盛,民间的读书风潮居高不下,藏书的风气更是盛行,推动了雕版印刷技术的发展。例如《金刚经》就是世界第一部使用雕版印刷术诞生的文学作品,而随着各种书籍市场的形成,以雕版印刷术进行纸质印刷作为主要的文学作品传播载体逐渐的流传下来,在古代文学传播中,雕版印刷时代具有极其重要的地位。

二中国古代文学的传播方式

(一)语言传播

1.口头语言。文字的传播方式形成时间较晚,所以在此之前人们最为方便快捷的传播方式就是口语传播,人们利用口头上的语言来展开情感交流,传递信息,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进步,人们逐渐累积了生存和发展的社会经验,在形成古代文学之后,最为主要的传播途径就是口耳相传。2.乐工说唱。在魏晋南北朝时期,形成了诗词说唱演奏的形式,通过乐工将隋唐时期文人创作的诗词作品利用说唱的形式进行传播,所以在魏晋南北朝时期,最为重要的文学作品传播方式就是乐工的说唱传播。乐工可以向文人索要创作的诗词,并赠与文人金钱,不仅能够让没有太多收入来源的文人获得一定的物质利益,还能够通过乐工的传播提高作品的知名度,扩展传播范围,因此乐工和文人之间相互促进,互利共赢,并且当时有部分文人为了满足乐工的需求,创作出更具押韵美感的诗词,并出现了大量的诗词,在当时十分的兴盛。3.唱书、说书。古代的文人名士喜欢聚集在一起,在聚会的时候时常斗诗斗酒,因此我国有众多的名诗词都是在文人聚会的时候创作出来的,在众多名流的推崇后,逐渐的传播开来。例如《滕王阁序》的创作者王勃,就是在到豫章赶赴宴会的时候创作的,在各个名流的推崇后逐渐的传播下来,至今仍然具有较大的影响力。并且古代文学的传播更可以通过说书的形式,例如四大名著在古代并不受民众知晓,没有广泛的流传开来,但是四大名著的通俗易懂,通过民间说书人的一代代说评,逐渐在民间流传开来,并且对当时的民众有较大的影响力,以至于成为现代人民家喻户晓的四大名著。

(二)文字传播

在古代文学的传播方式发展中,文字的出现引发了较大的变革,在文字还未出现之前,人们都是通过口头语言来进行文学传播的,具有一定的时间和空间的限制,而文字的出现打破了时空的限制,弥补了口头传播中可能出现的信息误传或是信息不完整的缺点,而随着印刷术的出现,文字传播的载体发展到了顶峰,所以在古代文学传播当中,最为重要的方式就是文字传播。1.题壁传播。现如今我国古代文学作品中,大多数都是通过题壁的摘录获得的,为我丰富我国的文学作品做出了有效的贡献,唐朝的《开成石经》又被称为《唐石经》,就是通过题壁保留和传播下来的。2.文本传播。古代印刷术的不断发展促进我国文学书籍作品的发展越来越迅速,人们在进行作品的借阅和抄写过程中也更加便捷,在古代有许多家境贫寒的学子为了求得功名利禄,只能通过借阅和抄写的方式读书,除此之外,大部分的经典书籍在一开始都是孤本,古代的文人雅士为了藏书就对其进行抄写,而后抄写的数量逐渐增加,才在能够在民间进行传播,例如《文选注》这类型的作品的传播就是依靠抄写收藏才得以进行。并且在古代有一部分禁书不能够在民间流传,而为了防止其失传只能够通过手抄的形式进行保留,增加了我国古代文化的完整性。

三古代文学传播方式的效果

(一)书本传播的效果

例如坡在书写《醉翁亭记》之后,传播的速度更加迅速,传播的范围也更加广泛,受到后人极大的喜爱,在石壁上进行刻画传播。而这种将文学与书法相结合的方式到明清时期仍然被人们进行收藏和品鉴,真正做到了流传千古。

(二)口头传播的效果

口头文学传播主要是从口语传播转变为抄写传播的时期,在这一时期之内主要有唐宋词的演唱以及宋代的女性唱词。《送元二使安西》这首词之所以能够成为唐宋时代的经典名曲,就是由于当时人们的诗歌演唱,促进了其传播。我们可以从文学传播的角度思考唐代的敦煌变文讲唱和宋元的话本说唱以及元明清时期的戏曲表演,直至现代很多的老百姓还是通过戏曲和小说来了解古代文学的,而不是通过文本的阅读,既能够达到愉悦身体的目的,还能够受到艺术的熏陶,对个人价值观和人生观的启发有一定的意义。

(三)造纸术和印刷术对文学传播的效果

当宋代毕生对印刷术的完善后,文学作品的印刷开始越来越广泛,直至明清时期,印刷书籍成为最主要的文学传播方式,每个时期的书籍印刻方式以及编辑刻印都不同,其途径方式的不同也导致印刷出版的规模和特点大不相同,其传播的效果也受到了一定的影响,所以在不同的时期中,印刷对于文学传播的作用及影响力都不同。

四结语

现代社会的文学传播方式多种多样,中国古代文学的传播可以通过网络、电视和电子图书等方式进行快速的传播,但是在古代,文学的传播受到各种条件的限制,传播速度较慢,所以我们需要通过不同的层次和角度关注古代文学的传播,通过古代文学了解当时的社会现象,在现代社会中得以借鉴,最终达到促进我国文化事业发展的目的。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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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谢卓辰.简析中国古代文学的传播目的及其方[].品牌(下半月),2013,(Z2)75.

第5篇:古代文学范文

对于我国而言,在漫长的封建社会发展过程当中,传统法律体制以及“礼治”思想对于封建统治阶层的特权性保护始终有增无减,这也就在很大程度上致使普通民众对于法律以及对于执法部门(即官府)的畏惧心理进一步突出。这些普遍性的社会心理在我国古代文学作品所刻画并映射的封建社会当中同样得到了极为突出的体现[6]。例如褚人获在《隋唐演义》中所提到的“民不与官争、穷不与富斗”、例如老百姓常说的歇后语“八字衙门朝南开,有理无钱莫进来”以及“屈死不告状,饿死不做贼”等,均在很大程度上深入地刻画了老百姓对于这种特权阶层保护的畏惧心理,由此也就使得绝大部分老百姓在现实生活中选择做本本分分的“良民”,即便吃亏也要尽可能的不要纷争。即便不可避免地出现了纷争,普通老百姓也会首先将纷争放在“上下”。“亲疏”以及“尊卑”的“礼治”关系网当中,而并非采取诉诸于法律的方式来解决纷争,这也正是中华民族整体法律意识较低的根源所在。

法律执行过程当中所受到的干扰因素尤为众多,进而也就导致了整个民族法律意识相对而言比较单薄,在出现纷争的情况下,更多地采取一种逃避的“非负责”方式来解决纷争。从这一角度上来说,基于对我国古代文学作品的研究与分析,不难发现:导致这一问题形成的最根本原因不单单表现为民间环境下普通老百姓对于诉讼问题的消极认知与意识,同时也表现为古代等级森严的封建社会统治作用之下,法官对于案件的判定没有完全以法律位置,更多是多重化的判定标准。我国传统封建社会下所存在的礼法冲突问题同样在我国古代文学作品当中得到了较为完整与真实的体现。[7]例如元代文学家、书法家杨维桢在《刑统赋序》一文中所提到的“刑定律有限,情博受无穷,世欲以有限之律律天下无穷之情,亦不难哉?”以及余戳卓同样在《刑统赋序》一文中所提到的“徒守其文在律之所已定者,不足以该其情也”。以上内容充分反映出了一个方面的问题:在儒家“礼治”思想作用之下,封建统治阶级,特别是法律条款及其相关行为的执行者对于能够应用多种标准(包括“理”“情”“理”“法”等在内)进行法律判定为骄傲,反而对于那部分斤斤计较于成文法律法规进行法律判定的行为为鄙视。这也正是礼法冲突作用之下法官判案多重标准的最集中化体现。在这一过程当中,所涉及到的“情”可以大致理解为“人情”,同样也是“人心”及“民情”的集中化表现。从对我国古代文学作品的研究领域角度上来说,《汉书•文帝纪》一文当中对于上文所述这种多重化的法律判定标准有着这样一种表现:“今万家之县,云无应令,岂实人情?”与此同时,唐朝史家李百药所撰写的《北齐书》下《卢文伟传》同样有着这样一种表现[8],即“文伟性轻财,爱宾客,善于抚接,好行小惠,是以所在颇得人情”。

以上从文学作品的研究角度重点论证了“情”这一因素在多重化法律判定标准中的重要意义。与此同时,在上文所研究的多重化法律判定标准当中所涉及到的“理”基本可以理解为“理化”因素,也就是所俗称的“治理”以及“教化”。这一因素在我国古代文学作品当中同样有着明确的表现,例如由我国南朝刘宋时期的历史学家范晔所编撰的《后汉书》中的《樊宏传》,当中所表现的“分地以用天道,实廪以崇礼节,取诸理化,则亦可以施于政也”。从这一角度上来说,在封建统治阶级统治模式以及儒家思想观念“礼治”因素共同影响的背景下,法官多重化的判定标准主要是针对一种能够与人心所向以及民情所向相符合的[9],能够有助于统治者治理以及百姓教化的价值判断标准,同时也就是所俗称的“传统伦理道德”。从一直存在于我国古代封建社会统治阶层影响下的“礼法冲突”的角度上来说,所研究的“礼”在儒家思想观念当中表现为一种能够“定亲疏”、“决嫌疑”、“别同异”以及“明是非”的行为准则以及行为规范。在封建统治阶层“罢黜百家、独尊儒术”的思想观念影响作用之下,“礼”可以说不单单是封建统治阶层制定法律法规的理论基础与前提,同时也是与道德因素始终保持着“一一对应”的相关性关系。更为关键的一点在于:受到封建统治阶层思想观念灌输式的影响,儒家思想观念下的“礼”逐步沉淀为整个民族“集体无意识”的最集中化表现以及传统伦理道德思想观念的典型表现。从这一角度上来说,“道德”、“礼治”以及“法律”可以说是存在于封建统治过程中的密切联系的一个整体,在不断变化以及相互制约的过程当中始终保持一种均衡性状态。这也就意味着,如果出现“道德”、“礼治”以及“法律”这三类因素相互制约的特殊情况,“礼治”可以说是最有利于封建统治阶层维护统治地位,践行统治权力的最关键性因素。

文学与社会学、政治学、经济学、心理学等知识资源的进入,自然打破了法学单一视角的局限,并有可能颠覆其所包含的压制性与绝对性因素。由此改变了我们对法律及对文学根深蒂固的理解,击碎了学科之间的门户之见。笼统地说,当带有虚构性特质的文学作品成为一种对世界的隐喻时,其实便在某种程度上激发了对本质主义思维方式反拨,这实际上构成了法律与文学之(真正的)精神底蕴。对于我国而言,法律当中参杂有大量的非法律因素,进而导致传统法律存在比较明显的缺陷与问题,并无法实现在面对法律问题过程当中的平等性与客观性。从这一角度上来说,“率公守法”并无法得到真正意义上的实现,亟待改进。究其原因,在于礼法冲突问题始终存在于我国古代社会的发展过程当中。本文针对有关我国古代文学作品中的礼法冲突的相关问题做出了简要分析与说明,希望能够为今后法律与文学研究工作的顺利开展提供一定的参考。

作者:汪荣 荣霞 单位:重庆师范大学

第6篇:古代文学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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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代文学论文论我国古代文学中的意与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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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篇:古代文学范文

1.全面学习与了解古代文学的需要。程千帆先生指出,中国文学中方舆色彩,细析之有先天后天的差异,先天者,原乎自然地理;后天者,原乎人文地理。无论自然还是人文原因,中国文学充满了地域色彩,这是其发展历程中的重要特征。这一特征在研究中受到了重视,但教学中以时间为脉络的分期与讲授方式,造成学生对古代文学地域性特色了解的缺乏,必然引起学生对古代文学认识的片面性。要改变这种情况,我们可以选择某一地域为窗口,在教学中渗透与引入其地域文化信息资源,帮助学生透视地域文化与文学的关系,从而弥补单一时间为轴来审视古代文学的发展之缺陷。因而古代文学教学改革不能忽视地域文化资源的引入,这是中国古代文学自身特点提出的要求。

2.古代文学实践教学依赖地域文化资源。现今中国高校教学改革出现面向经济、文化建设,面向地区发展服务的大趋势,古代文学作为提升学生人文底蕴的重要学科,也需要加强实践教学使传统课程教学焕发新的活力,从而也使学生从书本知识的单一获得转向实践考察理解与现实运用。这一实践教学的开展就要以地方文化资源为依托,依靠地域文献资源、地域文化生态资源、地域戏曲资源等开展实践教学。同时,每一所高校,都会受到其所在地域的地方文化浸润,校园文化、师生语言、衣食住行等都会带上地方特色,这些为利用地域文化资源展开实践教学无形之中提供便利。

3.学生参与地方文化保护的现实需要。培养学生文化传承和保护意识,加强和提升其人文底蕴,这也是古代文学教学目标之一。而在教学中最能引起其兴趣同时又切实可行的途径是以地方文化资源为对象,激发、培养其传承和保护意识,以实际行动参与到文化保护事业中来,成为本地文化保护的青年主力军。这将具有多方面的意义:一方面,对学生而言,发动学生在文化保护的目标驱动下自主地通过社会调查、实地考察、文献考证等方式从理论与实践两方面对地方文化做积极、深入的了解,必将提升他们的地方文化底蕴。另一方面,对地方文化保护来说,高校生源与毕业生就业地的选择都会带有当地地方色彩,从而使得高校学子在校期间与毕业后都会成为地方文化建设的参与者与见证者,那么在古代文学教学中加强他们对地方文化的了解,参与地方文化的传承与保护,势必对地方文化的建设发展、地方文化的宣传具有不可忽视的促进和推广作用。

二、地域文化渗入古代文学教学

地域文化以各种形式留存在今天的生活中,笔者认为适合引入教学的文化载体形式以传世文献、文化名胜古迹与地方戏曲三种为主。

1.传世文献资源的引入。许多高校都坐落于历史文化古城,对古代文人而言或为居留之地、或为漫游之所、抑或贬谪之驿,往往留下了大量吟咏佳作。以湖南衡阳为例,许多唐宋文人都曾过往,如李白、杜甫、刘禹锡、柳宗元、宋之问、张说、储光羲、齐己、坡、秦观、辛弃疾等等,而留下吟咏之作的文人从汉代至清朝一直没有中断过,这些都是记录衡阳历史文化的珍贵传世文献。在教学中,将这些有关衡阳的地域文献资源渗入课堂讲解或作业中,来自衡阳和湖南的同学会对这些地域文献怀有乡土情结,更容易产生认同和求知欲。这类地域文献是我们探寻古代文学中的地域文化之重要文献。教学中,地域文献资源的引入,可以从多方面探索进行:首先,文学中的地域文化之课堂分析。对古代文学作品中出现的代表性地方风物,课堂讲解分析时可着重分析,同时让学生由此展开材料搜集与寻找,并形成对此作专门探讨的小论文或文章。从而强化学生地域文化意识,也使他们由一般性知识点接受转变为自己动手开展研究性学习,达到深刻理解和领会。例如笔者在课堂讲授到王勃《滕王阁序》“雁阵惊寒,声断衡阳之浦”、范仲淹“衡阳雁去无留意”等涉及“衡阳雁”的诗词时,会引入学校所在地衡阳的雁城文化,激发他们对衡阳雁文化认知和了解的兴趣,再布置相关作业让他们通过文献查找来完成。其次,地域文化的专题讲授。学生们因为对本地文化有亲切感和认同感,可以采取专题讲座的方式讲授有关本地文化的形成历史、传播与接受情况,如文人的贬谪与流寓带给地方文化传播的影响,历代有哪些文人居住和来过,他们的作品对当地文化的传播会产生什么作用。这些探讨利用得更多的是地方文献资料,因而在讲解的时候,可以同时介绍哪些文献中会保留有关本地的文化资料,是以哪些文献载体为主,并结合今天传承和保留下来的历史文化进行比较分析,拉近时空距离,让学生对以往仅仅存留于故纸堆的概念性知识有更深刻的亲身感受。例如南岳衡山是许多文人都曾吟咏过的,那么我们可围绕唐代文人对南岳衡山由自然景观转向人文景观的文化形成中有何作用的议题来深入探讨。再次,地域文化名人的学习社团。许多城市都有自己引以为傲的本地历史文化名人,许多都成为当地的历史文化名片,学生也成立一些社团和兴趣小组专门学习和探讨这些名人留下的相关著作。比如明末清初的伟大思想家王夫之是衡阳人,学生就成立了船山学社,进行学习调研活动,加强对本地文化的了解。

2.文化名胜古迹的探寻。名胜古迹与文学有着密切的联系,往往相映生辉,相得益彰。但凡有名胜古迹处则有文学产生,而文学的流传又有助于名胜古迹之名声流传的久远与广博。有鉴于二者之亲缘关系,开展古代文学实践教学少不了对文化名胜古迹的探寻。(1)地区名胜文化采风。刘勰在《文心雕龙》中指出“登山则情满于山,观海则意溢于海”,阐释触景生情对创作的重要性,文学学习也一样要讲求缘情而入文,披文以入情,让学生通过地区名胜文化采风进入情境感受文学不失为有效途径。许多城市融名山名水名城为一体,自然也有不少的名胜去处,这就成为所在高校进行古代文学实践教学的重要文化生态资源。现今许多学校文艺学科都组织学生进行文化采风来培养学生,这即是古代文学实践教学的具体组织形式。笔者所在高校,每年都会组织汉语言文学专业的学生选择地区名胜进行采风学习,对转变学生学习方式、提高实践能力不失为有效尝试。在对名胜古迹的采风活动中,可先要求学生熟悉历代吟咏此名胜的佳作,让他们在情境中感悟古人,同时也可让他们创作相关拟作,在习作中感受古人如何描绘胜景。(2)文化古迹的实践考察。文化古迹是一个城市文明的标志和历史的见证,也是地域文化灵魂的彰显,同样也是古代文学开展实践教学不可忽视的。选择高校当地的历史文化古迹,作为古代文学实践教学的课堂,将存留在文本上的文学作品转变成实物和古迹等看得见摸得着的载体形式呈现给学生,无疑加强了熏陶和感染力,同时也提升了学生文化底蕴。以衡阳市为例,留存的文化古迹就有石鼓书院、杜甫墓、杜甫祠、禹王碑、南岳碑刻,借助对这些古迹的考察,同学们可以在情境中走入古人的生活,从而感悟文学的魅力,也体会古人咏物论史的具体情景。#p#分页标题#e#

3.地方戏曲资源的渗入。戏曲文学是元明清文学的重要组成部分,以表演作为基础的特点让戏曲文学的学习不能单独停留在平面的剧本文学,而应该触及和扩展到对戏曲舞台艺术的了解。但古代戏曲艺术博大精深,因而引入地方戏曲资源成为了解戏曲舞台艺术的捷径。地方戏曲资源得天独厚的人文环境亲近感、就地取材的便利性以及教师与艺人间的直观互通性等,为高校教改创造了切实可行的有利条件,同时独特的地方戏曲品牌资源是乡情教育的典型材料,也是学生独特审美视角教育的最佳方案。具体的引入方式可依当地的戏曲资源情况而定,方式之一,可以请本地优秀的戏曲演员来演绎经典戏曲作品选段,演绎的形式可以直接请入课堂演唱文本,也可以针对课堂讲授需要,先录制好相关唱段的视频,在讲授过程中逐步播放。这种演唱往往加入了当地戏曲的地方特色元素,而且时间长短、演唱内容等可根据课堂需要而定,一方面让学生在学习作品的同时感受到家乡气息,另外也比网络戏曲资源更能有针对性地配合教学。方式之二,成立兴趣小组,搜集整理当地的戏曲资源,了解地方戏曲发展情况。如笔者曾指导学生以研究性学习和创新性实验计划项目的形式对祁剧、衡州花鼓戏、衡阳湘剧和衡阳渔鼓等衡阳地方戏曲的传承和发展现状做调查研究。

三、古代文学教学实践参与地方文化保护

地域文化渗入教学的同时,教学也可参与到地方文化的保护与传承中来。通过教学实践培养学生对本土文化的热爱,让他们成为地方文化保护的中坚力量,可行的方式大致有:

1.开设地域文化课程增强本土意识。高校青年学生是当地建设的生力军,也自然将成为地方文化的传承者,那么在校期间培养其地方文化保护意识,必然对今后地方经济文化建设产生不可忽视的作用。开设地域文化课程,以课程为载体,增强学生保护和传承本土文化的意识不失为其中重要的途径。如开设一些地方戏曲欣赏课程、地方民俗文化等选修课程,让学生在学习古代文学作品的同时,也系统了解地方文化,培养文化自豪感和本土意识,在这一过程中也进行了地方文化的传承工作。学生通过这些课程的学习,会在日常生活中关注本土文化因素,在潜移默化中积极投身地方文化保护和宣传,从而为本地文化宣传增添新力量。

2.实践教学参与保护。古代文学实践教学,在现实中必然需要以具体的文化实体或文献文本为参照对象,那么我们在选择这些参照对象的时候因地制宜,就地取材,以当地文化景点、本地古籍文献为教学案例进行教学,则在将书本知识转化到现实运用的同时,又培养了学生对当地文化知识的了解,熟悉了地方文化保护,从而让实践教学活动取得一举两得的效果。例如讲到文人的贬谪与文学创作的关系,可以带领学生去当地著名文化景点,让学生考察这些景点有哪些文人在贬谪之时曾来此登临赋诗题文,历代主题有何变化,查找这些景点的历代文献记载,并要求以作业的方式来完成。学生在这些实践教学的过程中加强了对本地物质文化遗产的了解,通过查找历代文人的题咏,则既增强古代文献知识又培养了对本土文化的认同感,让学生自发地投身于本地文化的保护与宣传的事业中来。

3.学生研究性学习项目的参与。随着时代的发展和社会的进步,高校教育必须大力培养创新人才,使大学生具有较强的创新能力。以培养学生的创新能力和创造能力为目的的研究性学习的开展是高校改革教育教学的一个重点。它需要学生立足所学,从实际背景和问题出发,转变学习方式,崇尚创造,从而在学习中获得个性解放,提升自身能力。具体到古代文学的学习,则需探究地进行,这既包括对古代文学本身的探索学习,也包括运用古代文学知识去探究社会生活。那么地域文化则可成为学生运用古代文学知识来分析社会生活的重要对象。笔者在指导学生进行研究性学习课题选题时,以当地地域文化为对象展开研究,如探讨古人吟咏当地的文学作品在旅游开发中的作用,讨论当地街道、道路命名中体现的文学作品之应用,分析当地楼盘命名及宣传中古代文学作品之显现等等,这些研究性学习项目以当地地域文化为研究对象,运用古代文学知识对此进行探讨,从而达到运用古代文学知识去探究社会生活的目的,也提升了学生对古代文学的综合理解和运用能力。同时在这一过程中,地域文化作为学生研究性学习课题的分析对象,涉及到的方方面面为学生所关注,并展开分析探讨,这无疑是对地方文化重要的传承性保护。

第8篇:古代文学范文

明清代之前的文学作品作为诗歌体裁,且普遍为文言的文学表达方式,这些特点出于对统治阶层喜好的迎合,但是严重脱离了广大民众的需求,在历史和社会的不断发展中逐渐脱离生存土壤和存在价值。在这种背景之下,满足了时代要求和特点的小说及戏曲得到了发展并逐渐兴盛起来,《水浒传》等文学作品就是其最典型代表。在明清两代,虽然诗文的创作同样取得了一定的成就,但远远不能同小说、喜剧相比。“这一时期最优秀的文学家都出自于小说领域,虽然受到当时统治者的鄙视和压制,但随着时代的发展,明清两代的小说的历史成就得到了后世的认同。”

二、逐渐贴近民众

在我国,封建的正统文学在北宋进入了其发展后期阶段,并开始被新文学形式所取代,市民情况得以在文学作品中更多的被反映出来就是其代表性标志。具有历史生命力的优秀文学作品多以对市井民众生活写照为特点。政治争斗紧密联系起来,在展示作品背后宏大历史背景的同时,赋予了其历史的鲜活性。正是这些特点的产生推动了文学作品的普通人回归进程,在我国文学发展史上具有不可忽视的重要作用。

三、强大的社会感染力

这一时期的文学作品来源于作者对生活的最真实体会,因而表现出了十分强盛的社会感染力,文学家在创作经验上的积累是其高水平人物形象刻画的前提和基础。《西游记》塑造的孙悟空形象乐观向上、机智果敢,因充分体现了民众面对困难的斗争信心和坚毅精神力量而受到广大人民的喜爱和传诵。

《牡丹亭》对杜丽娘形象的塑造真实反映了当时处于社会底层的女子的悲惨遭遇,受到了那个时代青年女子的同情和喜爱,产生了轰动的社会效应。明清小说的巅峰之作《红楼梦》更是让一大批诸如林黛玉、薛宝钗、贾宝玉等鲜活的人物形象深入人心,掀起了“开谈不说《红楼梦》,读尽诗书也枉然”的社会热潮。此外,《儒林外史》、《聊斋志异》等著名文学作品的出现将人物虚构这一文学表现手法推到了另一个新的高峰,对浪漫主义、现实主义、传奇及讽刺题材等多种类别的小说形式的发展起到了巨大的推动作用。

四、思想内容复杂化

封建主义制度在明清发展到了后期阶段直至崩溃,社会发生了历史性的大转变,深刻且复杂的社会矛盾和变革频频出现,作家文学家们的世界观和人生观也随之发生了巨大变化,其所创造的文学作品在艺术表现手法上产生了多元化发展趋势,表现出了更为深刻的思想内涵和艺术价值。

此外,由于明清统治阶级对反映其弊端的文学作品持有高压政策,对文字艺术实行严格管制并严格执行“文字狱”等方式的思想控制政策,使得当时的文学作者不得不将目光落在古代,利用借古讽今的艺术方式来表达对统治阶层的不满,这就加深了文学作品主体思想的模糊性,需要通过对作品的深入发掘来正确理解作者蕴含在其中的思想,《长生殿》就是其中代表作品之一。

民族文学在明清两朝也获得了巨大发展,“临川四梦”、侗剧、藏戏等基本都是形成和发展于这一时期,同时,少数民族文学家的涌现也显示出了文学的民族融合发展趋势。纳兰性德的“纳兰词”享誉我国文坛,《红楼梦》作者曹雪芹祖籍满洲,尹湛纳希的《一层楼》、《泣江亭》等是蒙古族优秀文学代表作。多民族文学的兴盛极大的丰富了我国传统文学的内涵。

第9篇:古代文学范文

(一)先唐文学接受的个案研究

先唐文学接受的个案研究主要有《庄子》、《楚辞》、《史记》和陶渊明等的接受研究。杨柳《汉晋文学中的〈庄子〉接受》(巴蜀书社2007年版)从庄子生命意识、理想人生境界和言说方式三个方面来探讨汉晋文学对庄子的接受,著者认为《庄子》强烈的生命精神及由此生发的诗性精神是汉晋士人和文学对其进行选择接受的一个主要兴奋点。白宪娟《明代〈庄子〉接受研究》(山东大学博士论文2009年)从文学、注本和理性阐释三个方面来探讨明代《庄子》接受的纵向走向。《楚辞》的接受研究虽然还没有专著出版,但也有不少论述文章。如刘梦初《论贾谊对屈原精神的接受》(2004)、孟修祥《论初唐四杰对楚辞的接受与变异》(2002)、《论李商隐对楚辞的接受》(2002)、《试论刘禹锡接受屈骚的契机与必然》(2004)、姚圣良《初唐革新派诗人对〈楚辞〉的接受》(2005)、蒋方《唐代屈骚接受史简论》(2005)、张宗福《论李贺对〈楚辞〉的接受》(2008)、叶志衡《宋人对屈原的接受》(2007),等等。这些文章主要是探讨唐人对屈原《楚辞》的接受情况。

陈莹《唐前〈史记〉接受史论》(陕西师范大学博士论文2009年)和俞樟华、虞黎明、应朝华《唐宋史记接受史》(吉林人民出版社2004年版)分别对唐前、唐代和宋代的《史记》接受情况进行了个案研究。李剑锋《元前陶渊明接受史》(齐鲁书社2002年版)把元代以前的陶渊明接受分为三个时期,即奠基期(东晋南北朝)、发展期(隋唐五代)和期(两宋),并且力求从共时形态和历时形态两个层面上来进行陶渊明接受史的探讨。刘中文《唐代陶渊明接受研究》(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6年版)按照唐诗的发展线索,全面而有重点地描述了唐人对陶渊明思想与艺术接受的历史特点,阐述了陶诗与唐诗之间复杂的、深层的关系。田晋芳《中外现代陶渊明接受之研究》(复旦大学博士论文2010年)则探讨了现代的陶渊明接受情况,包括中国和外国的接受,视角较独特。此外,唐会霞《汉乐府接受史论(汉代—隋代)》(陕西师范大学博士论文2007年)、罗春兰《鲍照诗接受史研究》(复旦大学博士论文2005年)、王芳《清前谢灵运诗歌接受史研究》(复旦大学博士论文2006年)分别对汉乐府、鲍照诗歌、谢灵运诗歌的接受情况进行了研究。

(二)唐五代文学接受的个案研究

唐代文学接受的个案研究主要有李白、杜甫、韩愈、柳宗元、李商隐、元稹、白居易、姚合、贾岛等人的诗歌接受研究。台湾杨文雄《李白诗歌接受史》(五南图书出版公司2000年版)是第一部古代文学接受个案研究的著作,对李白诗歌接受进行史的梳理和分析。后来,王红霞《宋代李白接受史》(上海古籍出版社2010年版)则对宋代李白的接受作了较为具体详细的论述,按宋初、北宋中后期、南宋前期、南宋后期等四个阶段加以探讨。台湾蔡振念《杜诗唐宋接受史》(五南图书出版公司2002年版)对杜诗的唐宋接受进行了史的梳理和分析。黄桂凤《唐代杜诗接受研究》(北京师范大学博士论文2006年)则专注于唐代杜诗的接受研究,把唐代杜诗接受分为盛唐、中唐、晚唐五代三个时期。杜晓勤《开天诗人对杜诗接受问题考论》(1991)、《论中唐诗人对杜诗的接受问题》(1995)等论文则专门论述了中唐诗人对杜诗的接受。谷曙光《韩愈诗歌宋元接受研究》(安徽大学出版社2009年版)一书通过大量的文献梳理系统地探讨了韩愈诗歌在宋元的接受情况,认为“以文为诗”是韩诗与宋、元诗人在艺术上息息相通的中心线索。

查金萍《宋代韩愈文学接受研究》(安徽大学出版社2010年版)则从韩愈的儒学思想、文学思想、诗歌与散文四个方面全面论述了宋人对韩愈的接受情况,指出宋代对韩愈文学的接受是在北宋时期,到南宋则渐趋衰弱。刘磊《韩孟诗派传播接受史研究》(武汉大学博士论文2005年)对韩愈、孟郊等人的诗歌传播接受情况进行了探讨。杨再喜《唐宋柳宗元文学接受史》(苏州大学博士论文2007年)探讨了唐宋时期柳宗元的接受情况,特别是宋代的接受研究尤为详细,先是总论,后是分古文和诗歌两方面来论述。刘学锴《李商隐诗歌接受史》(安徽大学出版社2004年版)一书分为“历代接受概况”、“阐释史”、“影响史”三个部分来探讨李商隐诗歌的接受史,重点是“历代接受概况”,以大量的文献梳理排比了一千多年来的接受历程。米彦青《清代李商隐诗歌接受史稿》(中华书局2007年版)认为李商隐诗歌在理学盛行的宋、元、明三代并没有被广泛地接受,清代才是李商隐诗歌接受的重要时期。全书从虞山派、娄东诗派、黄任和康雍诗坛、黄仲则及乾嘉诗坛、桐城派及曾氏家族、吴下西昆派、樊增祥、易顺鼎、清代女诗人等地域文学、家族文学和女性文学几方面来探讨清代对李商隐诗歌的接受。

李丹《元白诗派元前接受史研究》(武汉大学博士论文2005年)对白居易、元稹、张籍、王建四人的诗歌在唐五代和两宋时期的接受情况进行了详细的研究。此外,尚永亮《论宋初诗人对白居易的追摹与接受》(2009)、赵艳喜《论北宋晁迥对白居易的接受》(2008)等论文对白居易的宋代接受进行了论述。陈文忠《〈长恨歌〉接受史研究》(1998)、陈友康《〈长恨歌〉的文接受史分析》(2000)等论文则对白居易的名篇《长恨歌》的接受情况进行了探讨。此外,白爱平《姚贾接受史》(陕西师范大学博士论文2006年)对贾岛、姚合并称接受进行了史的梳理和研究;张朝丽《论宋末元初文人对李贺诗歌的接受》(2004)、陈友冰《李贺诗歌的唐宋接受》(2008)等论文对李贺诗歌接受进行了探讨;李春桃的博士论文《〈二十四诗品〉接受史》(复旦大学博士论文2005年)对司空图《二十四诗品》的接受进行了论述。五代时期文学接受的个案研究以《花间集》为典型。李冬红《〈花间集〉接受史论稿》(齐鲁书社2006年版)对《花间集》的接受进行了史的梳理。范松义《宋代〈花间集〉接受史论》(2010)、范松义、刘扬忠《明代〈花间集〉接受史论》(2004)等论文也对《花间集》接受进行了研究。

(三)宋金元文学接受的个案研究

宋代文学接受的个案研究主要有苏轼、柳永、周邦彦、辛弃疾等人的接受研究。张璟《苏词接受史研究》(光明日报出版社2009年版)注重于“变”的立论点,从文体正变、词史流变、词风消长、时运盛衰、才性各异等各个方面,对苏词在宋金元明清的接受情况进行了详细的论述;仲冬梅《苏词接受史研究》(华东师范大学博士论文2003年)对苏词接受情况也进行探讨。陈福升《柳永、周邦彦词接受史研究》(华东师范大学博士论文2004年)梳理和研究了柳、周二人之词在历代的接受情况。程继红《辛弃疾接受史研究》(吉林人民出版社2001年版)探讨了辛词的接受情况,上编从南宋庆元以前到当代各大学通行的词选本中,选择最有代表性的18种选本作为抽样调查的对象,以总结归纳历代辛词接受与消费的规律;下编通过自南宋至近代王国维的评论,探讨批评史中的辛词接受情况。朱丽霞《清代辛稼轩接受史》(齐鲁书社2005年版)则对清代辛弃疾词的接受进行了研究;李春英《宋元时期稼轩词接受研究》(山东大学博士论文2007年)对宋元时期辛弃疾词接受进行了探讨。陈伟文《清代前中期黄庭坚诗接受史研究》(北京师范大学博士论文2007年)对清代前中期的黄庭坚接受情况进行较为详细地的研究。金元时期的文学接受个案研究以元好问和《西厢记》接受研究为代表。张静《元好问诗歌接受史》(中国社会出版社2010年版)一书把元好问诗歌接受史分为三个时期,即形成时期(金元)、曲折发展时期(明代)、时期(清代)。全书主要是梳理各个时期诗评家对元好问诗歌的阐释、诗人创作受到元好问诗歌影响的情况,并辅以选本、集本的效果和传播研究。伏涤修《〈西厢记〉接受史研究》(黄山书社2008年版)从刊刻、选本与曲谱收录、演唱、本文批评、题评考订、改续之作、文学影响等各方面探讨了《西厢记》在明清时期的接受情况。

(四)小说接受个案研究

古代小说的接受研究成果很少,最早以接受来研究小说的专著是刘宏彬《〈红楼梦〉接受美学论》(1992),但该书更多的是美学意义上的探讨。高日晖、洪雁《水浒传接受史》(齐鲁书社2006年版)对《水浒传》的接受进行了研究,把《水浒传》接受史分为明代、清代、清末民初、现代和当代几个时期。郭冰《明清时期“水浒”接受研究》(浙江大学博士论文2005年)则对明清时期的“水浒”接受进行了探讨,分统治者、文人和民众三个层面来论述。宋华伟的博士论文《接受视野中的〈聊斋志异〉》(山东师范大学博士论文2008年)对《聊斋志异》的接受进行了论述,分古典接受阶段、建国前的现代接受、建国初期的接受阶段、新时期的接受阶段几个时期,并考察了《聊斋志异》的域外接受情况。

二、古代文学接受研究的反思

无庸置疑,古代文学的接受研究取得了较为突出的成就,特别是在借鉴外来的接受美学作为古代文学研究的理论指导方面,经过磨合、融通和拓新后,广泛地运用到古代文学研究当中,不仅使外来理论得到了本土化转换和运用,而且开拓了从读者接受视角研究文学的新视野,促进了古代文学研究新的学术生长点,其学术价值和意义是不言而喻的。同时,古代文学接受研究十分注重经典作家作品的接受研究,这既充分体现了“经典”的艺术价值、艺术魅力和艺术影响力,也展示了研究者对于“经典”研究对象选择的学术锐敏性,有助于几千年的文学经典作家作品的艺术成就和艺术价值得到当代重估和转化,有助于传统文化在当代复兴和繁荣。然而,我们也应该看到古代文学接受研究所存在的一些不足之处:

一是接受理论的进一步转化和深化问题

接受研究强调从读者视角来研究文学的传播问题,而读者接受往往是与文本传播相伴而生的,因此在理论上和实践上如何区分文学接受与文学传播也就成了研究中的现实难题。如张静《元好问诗歌接受史》虽题为接受史,但一些章节内容涉及到传播的问题,如元好问诗文集编定、刊刻显然是属于传播范畴。而有些问题的讨论则很难区分是传播还是接受。像元好问诗歌的选录研究,从元好问诗歌本身来看,它是传播范畴;从诗歌选录者来看,它又是接受范畴。再如清代元好问诗歌的评点与笺注,从评点与笺注者来看,属于接受范畴;从元好问诗歌本身来看,又属于传播范畴。尽管有些学者已经对文学接受的理论作过一些探讨,并且有过文学接受研究的学术反思,但这些理论和反思所提供的答案尚未圆满解决研究中的难题。因此,从理论和实践上进一步理清接受与传播、接受与研究的本质区别,这样才能真正深化古代文学的接受研究,开拓研究新境界。要真正解决传播与接受的区分,突出文学接受,还是应该抓住“读者接受”这一核心观念。因为文学传播本质上是离不开读者接受的,没有读者接受就没有文学传播,在读者接受这一核心观念下,既可以厘清传播与接受的区分,也可以对传播材料作接受解读,从而深入探讨文学接受之于传播的价值和意义。

二是接受研究实践进一步拓展和创新问题

古代文学接受研究以经典文学作家作品的个案研究为主,同时也有一些宏观上的接受研究。其中,个案研究主要涉及到《庄子》、《楚辞》、《史记》、陶渊明、李白、杜甫、韩愈、柳宗元、李商隐、元稹、白居易、姚合、贾岛、苏轼、柳永、周邦彦、辛弃疾等。无疑这些个案研究突出了中国文学的经典性,特别是唐诗和宋词的经典性。但无论是时代的分布上,还是研究对象的数量上,个案研究中经典作家作品都不具有广泛性,采集面显得较为狭窄。因此,突破唐诗宋词的视阈局限,进一步拓展经典作家作品对象采集是个案接受研究努力的方向。宏观研究也取得了一些成果,但正如前面综述所论,其研究也在存较大问题。宏观研究一方面要从时间视阈出发进行通代或断代接受梳理,探讨中国文学的通代或断代接受情况;另一方面也要从空间视阈出发进行某一地域文学的接受情况,探讨某一地域文学的接受或被接受情况。同时,宏观研究还可从作家群体接受、作家流派接受、文学家族接受等方面来创新。宏观研究需注意主流文学与次流文学、主要作家与次要作家之间关系处理,否则宏观的接受研究就容易变成为个案研究的拼盘,而显示不出宏观接受研究所具高屋建瓴的学术价值和意义。

三是接受研究的文化视阈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