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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合同管理;风险;控制
对于现代企业来说,合同的建立与履行是其经营活动的最直观体现,企业经济效益的取得,也必须得到合同保障功能的支持。在企业的合同管理中,合同管理涉及的内容往往较为广泛,包含的人与机构也较为复杂,这就使企业在合同管理中很容易出现各类风险,而为了尽可能避免企业因合同风险遭受损失,本文就企业合同管理中风险控制措施展开具体研究。
1企业合同管理风险控制的必要性
风险本身具有不确定性、不受人意志控制、必然性、偶然性等多方面的特点,而这些特点的存在,使风险的出现往往与企业初衷背道而驰。随着经济发展正式步入新常态的阶段,我国也真正进入了产业转型的关键时期,这一社会经济大变革,虽然为很多企业带来了进一步发展的契机,但企业所面临的合同风险的复杂程度也将进一步增加,结合路伟国际律师事务所《中国五百强企业法律风险管理需求调查报告》,不难发现,合同风险控制的排位仅次于公司治理,位于企业风险管理需求的第二位。由此能够看出,合同管理风险控制对企业的重要性,且企业要想实现可持续发展,也必须得到高质量的合同管理风险控制的支持。
2企业合同管理风险的主要形式
结合相关文献资料与自身实际调查,本文将企业合同管理风险的主要形式概括为合同主体风险、合同程序风险、合同内容风险、合同履行过程风险4个方面。
2.1合同主体风险
对于企业合同管理风险中合同主体风险来说,这一风险的出现主要是由于我国现行法律对不同行业企业主体资格的要求不同。在我国当下大部分行业中,其主体资格只需要拥有营业执照便能够获得,但由于药品、房地产开发、建筑施工和航空航天等行业,对主体资格的批准较为严格,这就使相关企业只有拥有相应的资质证书或是批准证书,才能在允许的范围内进行经营活动。这虽然使很多行业的规范性由此得到了约束,但一些不具备相应主体资格的企业在签订合同后,往往会因自身主体不合格的影响,导致所签订的合同被撤销甚至无效化,企业由此就很容易遭受经济上的损失。
2.2合同程序风险
除了合同主体风险,合同程序风险也必须引起企业重视。合同程序风险的出现主要是由于我国法律在一些种类合同中,存在较为严格的审批程序,这就使很多合同因难以通过审核而被无效化,合同的法律效力由此得不到保障,合同相关的风险自然就很容易大量增加。对于我国当下的中外合资企业来说,其合同签订必须得到相关部门的批准方可生效;如果是建筑工程类的合同,则需要得到规划审批与规划许可证,这样才能保证企业运营过程中不会突然出现合同无效、被撤销的问题,因合同遭受相关部门处罚的问题也能够得到较好的避免。
2.3合同内容风险
合同本身由合同条款与附属文件组成,这里的合同条款主要包含数量、质量、违约责任和合同当事人名称等内容,而附属文件为双方约定的各种图、表、文字资料,这些内容共同组成了合同的主要内容。如果合同内容出现不完整的问题,合同签订的双方就很容易因合同条款不明确等问题引发分歧,合同的执行也会因此受到负面影响,由此可见,合同内容对于合同正常履行的重要性,因此,企业也必须保证各项条款相互之间不存在矛盾与逻辑错误。
2.4合同履行过程风险
除了上述几方面,合同履行过程风险也属于企业合同管理风险的重要组成。在我国法律规定中,双方签订的合同一旦生效,签订合同的双方当事人就必须遵循诚实守信的原则,严格履行合同的要求,这样才能保证相关合同真正服务于签订合同的双方。但在具体的合同履行过程中,很多意外因素会直接影响合同的正常履行,这时,签订合同的双方就必须通过沟通、协调为合同的履行提供支持,但在实际情况中,很多企业往往会私自修改合同内容,导致合同签订的目的往往难以实现,相关企业也很容易遭受经济损失。
3企业合同管理风险的控制措施
为了能够尽可能消除企业合同管理所面临的诸多风险,笔者将结合相关文献资料与自身实际工作经验,对企业合同管理风险的控制措施进行详细论述,这一论述主要围绕深入研究法律、考虑对方当事人资信情况、防范合同签订过程风险、防范合同履行过程风险、实现合同管理信息化等。
3.1深入研究法律
虽然我国《合同法》相较于一些发达国家还存在不少疏漏之处,但《合同法》所规定的合同订立原则、形式、生效、无效以及合同相关内容,已经能够满足我国大多数企业合同管理的需要。为此,相关企业必须深入了解《合同法》及相关法律,对合同做出的各项详细规定,这样企业在具体的合同签订过程中,才能规避可能造成合同撤销、无效的风险,很多对企业不利的条款也能够在法律武器的支持下,最大程度地降低风险。可以说,深入研究法律对降低企业合同管理风险、实现自身长期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的意义。
3.2考虑对方当事人资信情况
为了能够最大程度降低企业合同管理风险,考虑对方当事人资信情况这一风险控制措施,也必须得到相关企业的高度重视。具体来说,企业必须在合同签约前,充分了解对方的当事人及企业,一般情况下,企业需要要求对方提供当年年检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生产许可证、授权委托书等证件的原件和复印件,而如果签订合同的对象为设计类企业,企业还需要要求这类企业提供资质等级证书等。在完成对合同签约对象各项资质证书的检查后,企业还必须对各类证书的复印件进行留存,这样才能进一步避免企业合同管理风险。值得注意的是,如果企业将要签订合同涉及的金额较大、或是过于重要,企业还必须派专人到当事人企业所在地进行实地调查,以通过调查深入了解相关企业的商誉、技术设备、管理水平、财务状况以及人员构成等信息。只有充分了解这些信息,相关大型合同管理的风险,才能实现最大程度的降低,企业的长期可持续发展,才能获得更有力的支持。
3.3防范合同签订过程风险
在合同签订的过程中,企业首先需要对合同中的各项条款拟定与审查予以高度重视,这一环节在某种程度上可以视作企业合同管理风险控制的关键环节,为此,笔者建议企业结合合同的拟定实际进行风险防范。在我国实际交易活动的合同签订中,合同大多不会出现一起协商、共同起草的情况,乙方提供文本后、甲方进行审核补充,是合同拟定过程的常态,而结合合同拟定的实际情况。企业需要在合同审定过程中,做到用词准确、约定明确、表达清楚、不存在歧义,由此避免含混不清和模棱两可的问题,保证合同签订过程风险降到最低。
3.4防范合同履行过程风险
除了合同签订过程风险的防范,合同履行过程风险的防范同样属于企业合同管理风险控制的关键环节,在这一环节中,企业必须树立良好的证据意识、及时签订变更协议,保证合同履行过程风险防范真正得以高质量实现。在树立良好的证据意识中,企业合同管理部门必须在合同签订前及履行过程中,做好相关资料的收集与整理。这样企业才能实时掌握合同履行情况,在合同纠纷发生时,有充足的证据支持,最大程度上保证企业利益不受损害。变更协议多出现于合同出现变更与疑问的情况,而为了保证这一协议的签订能够真正发挥自身效用,变更协议同样需要采用书面的形式。
3.5实现合同管理信息化
企业还可以通过实现自身合同管理信息化,更好地进行合同管理风险的控制,笔者建议相关企业要建立完善的合同管理系统,以此淘汰传统的人工合同管理方式,这样,企业合同管理将实现规范化与流程化,相关风险也将由此实现最大程度的降低。
4结语
本文在企业合同管理中风险控制措施展开的研究中,详细论述企业合同管理风险控制的必要性、企业合同管理风险的主要形式、企业合同管理风险的控制措施等内容,希望这一系列内容能够为相关企业合同管理更高质量地开展带来一定启发。
主要参考文献
[1]刘玮玮.企业合同管理中风险控制措施探究[J].财会学习,2017(10).
[2]王秀卓.企业合同管理中的法律风险与控制策略探讨[J].时代金融,2012(11).
【关键词】工程合同;风险控制
一、园林工程合同涵义
工程合同是一种契约,是发包人、承包人、监理人、设计人等当事人之间依法确定、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园林工程合同主要针对园林绿化行业。依法签订的工程合同是工程实施的法典,竞争的规则,运行的轨道。
工程合同管理有两个层次:第一层次是政府对合同的宏观管理,第二层次是企业对合同实施的具体管理。本文分析的是在政府宏观管理层面已制订工程合同通用条款前提下的企业层面对工程合同的管理。
基于笔者从事的园林绿化行业工作,故着重阐述园林工程合同管理与风险控制。
二、园林工程合同风险控制主要分类
根据合同履行的阶段划分,园林工程合同风险控制分为事前控制、事中控制和事后控制。基于全流程管理模式,笔者认为工程合同风险管理的范畴应该更加宽广,需涵盖至项目承接前。
事前控制主要有对发包人的资讯解析、对项目的资讯解读、参与招投标。
事中控制主要针对项目中标后图纸会审、合同签订和施工管理等过程。
事后控制主要针对竣工结算和项目移交。
三、园林工程风险控制实务浅析
(一)事前控制
事前控制主要有对发包人的资讯解析、对项目的资讯解读、参与招投标。
1、对发包人的资讯解析。主要了解合同履行的最重要主体――发包人的单位性质、品牌信用美誉度、财务状况付款能力等。属政府项目,则需进一步了解项目所在地政策投资环境是否良好?此类讯息关系到项目履行的难易。
2、对项目的资讯解读。主要了解项目是否合法。有无用地、规划、施工许可、建设资金来源等相关的法律文件。
3、参与招投标。主要是解读招标公告、招标文件、现场踏勘及询标等相关工作。
(1)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是指由招标人或招标机构编制并向潜在投标人发售的明确资格条件、合同条款、评标方法和投标文件响应格式的文件。主要组成有:前附表、投标须知、合同主要条款、合同格式、工程量清单(当采用工程量清单招标形式时)、技术规范、设计图纸、评标标准和方法及招标文件的格式等。其中重点关注和分析两个方面:一是施工图纸,有无缺少图纸、有无特殊要求。二是工程量清单,有无漏项、有无大的偏差。
(2)现场踏勘。重点关注两方面:一是场地的三通一平情况,诸如施工用地、用水、道路。关系到机械、材料安排和成本投入影响。二是周边环境情况,有无厂矿企业居民区等,关系到安全投入、施工时间安排及成本影响。
(3)询标。完成了对招标文件的分析解读和现场踏勘后,对项目情况基本了解,在询标阶段可有的放矢、提出问题。
在以上三方面事前控制重点解读通过后,即可较好地形成项目基本评判和事前风险预估,并有针对性地编制标书、参与投标。
(二)事中控制
事中控制主要针对项目中标后图纸会审、合同签订和施工管理等过程。
1、图纸会审。图纸会审是指园林工程各参建单位(发包人、监理人、施工人)在收到设计人施工图设计文件后,对图纸进行全面细致地解析,审查施工图中存在的问题及不合理情况并提交设计方进行处理的一项重要活动。
图纸会审由发包人组织并记录。通过图纸会审可以使各参建单位特别是施工人熟悉设计图纸、领会设计意图、掌握工程特点及难点,找出需要解决的技术难题并拟定解决方案,从而将因设计缺陷而存在的问题消灭在施工之前。
施工单位若对此环节重视度不够,因设计缺陷而经常会导致后续施工过程的不畅与被动。
在图纸会审后发现有设计缺陷的,必须及时提出;发现有图纸漏项的,必须补充图纸。
同时,必须进行工程量复核。复核的内容有工程量有误缺项、有误超出误差范围以及是否有未按照国家现行计量规范强制性规定计量的情况。
2、合同签订。施工合同的组成主要有:合同协议书、通用合同条款及专用合同条款。
(1)需再次关注发包人承包人的主体资格和履约能力,以及合同的起草权,一定程度上将影响到主动权。
(2)重点关注合同价格形式。有单价合同、总结合同及其他价格形式。
①单价合同。是指单价相对固定,在约定的风险范围内合同单价不作调整。在约定的风险范围以外应当调整价款。因此,单价合同的结算价=实际完成的工程量×单价+合同调整价款。
单价合同的风险特点是,承包人承担了单价的风险,发包人承担了工程量的风险。单价合同适用于规模较大、工艺相对复杂、工期较长、设计文件深度不够,不能准确计算出工程量的项目。实行工程量清单计价的工程,一般宜采用采用单价合同。
②总价合同。是合同总价相对固定,在约定的风险范围内总价不做调整,风险范围以外应当调整。因此,总价合同的结算价=合同总价+合同调整价款。
总价合同的风险特点是,承包人既承担了合同内工程量计算错误的风险,又承担了报价的风险。发包人容易控制工程造价,承包人风险较大。
总价合同适用于规模偏小、技术简单、工期较短,并且施工图设计经过审查批准,能够准确计算出工程量的项目。
需要注意的是,就同一工程项目只能选择一种合同价格形式。有的工程在协议书中约定了采用固定总价合同,在专用条款中却又约定按照定额结算,因此发生扯皮。如案例1:某工程“本合同价款采用固定单价合同,实行单价结算、总价包干、总价承包方式确定”。案例2:某工程“本合同采用可调价合同方式确定”。
③计价方式。需要注意的是使用国有资金投资的建设工程发承包,必须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工程量清单应采用综合单价计价。
清单计价是指将工程费用划分为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措施项目清单、规费、税金。措施项目中的安全文明施工费、规费和税金必须按国家或省级、行业建设主管部门的规定计算,不得作为竞争性费用。
以上几方面必须在合同签订前重点关注、逐一修正。
3、施工过程管理。当工程合同签订后,接下来进入施工管理过程。在施工管理过程中的合同风险控制重点关注工程变更、工程索赔、工程资料收集。
(1)工程变更。主要关注变更的范围、变更的程序、变更估价及承包人的合理化建议。
①变更的范围:有发包人提出的设计变更、承包人提出的设计变更以及其他的合同内容变更。其他变更有双方对工程质量要求的变化(如涉及强制性标准的变化)、双方对工期要求的变化、施工条件和环境的变化导致施工机械和材料的变化等等。
②变更的程序:发生上述任何变更情形,务必要按照合同约定的变更程序签署完备相关文件资料。
③变更估价:由于工程量清单漏项或设计变更引起的新的工程量清单项目,其相应综合单价由承包人提出,经发包人确认后作为结算的依据。
由于工程量清单的工程数量有误或设计变更引起工程量增减,属合同约定幅度以内的,应执行原有的综合单价;属合同约定幅度以外的,其增加部分的工程量或减少后剩余部分的工程量的综合单价由承包人提出,经发包人确认后作为结算的依据。
(2)工程索赔。工程索赔主要有工期延误、不利物质条件、异常恶劣的气候条件及暂停施工等。
①工期延误:因发包人原因导致的工期延误。
②不利物质条件: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是指承包人在施工场地遇到的不可预见的自然物质条件、非自然的物质障碍和污染物,包括地下和水文条件,但不包括气候条件。
承包人遇到不利物质条件时,应采取适应不利物质条件的合理措施继续施工,并及时通知监理人。监理人应当及时发出指示,指示构成变更的,按合同约定办理。监理人没有发出指示的,承包人因采取合理措施而增加的费用和(或)工期延误,由发包人承担。
③异常恶劣的气候条件:是对气候正常相对而言的。所谓气候正常,是指气候的变化接近于多年的平均状况,比较合于常规和较适宜于人类的活动和农业生产。异常:是不经常出现的,如奇冷、奇热、严重干旱、特大暴雨、严重冰雹、特强台风等。它对人类的活动和农业生产有严重的影响。
④暂停施工。发生以上任何一种情形,施工方必须严格按合同约定签署完备相关文件资料。从工程合同履行的情况来看,工程索赔方面的工作经常被施工方忽视而导致利益受损。
(3)工程资料收集。工程资料收集工作贯穿施工管理的全过程,其完备程度关系到最终的工程结算的速度与利益。
常规的文件资料如招投标文件、中标通知书、开工报告、施工合同等。其他重要的工程资料收集还包括会议纪要、复核记录、隐检记录、验收单、复测记录、照片影像资料及其他相关资料。共同构成完备的工程资料,是工程验收与结算的基础依据。
园林企业在实际项目管理过程中,经常会忽视工程资料收集的完备度而因此影响工程竣工验收、拖延工程审计结算、降低工程利润。实际案例还真不少。
(4)竣工图绘制。利用施工图改绘竣工图,必须标明变更修改依据;凡施工图结构、工艺、平面布置等有重大改变,或变更部分超过 图面 1/3 的,应当重新绘制竣工图及盖上竣工图章方算合格。
(三)事后控制
事后控制主要指工程竣工验收后的竣工结算与工程移交阶段。如果事前控制与事中控制到位,事后控制就相对容易了。
1、竣工结算。①重点关注结算依据。《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8);施工合同 ;工程竣工图纸及资料 ;双方确认的工程量;双方确认追加(减)的工程价款;双方确认的索赔、现场签证事项及价款;投标文件;招标文件;其他依据。②结算编制。在工程进度款结算的基础上,根据所收集的各种设计变更资料和修改图纸,以及现场签证、工程量核定单、索赔等资料进行合同价款的增减调整计算,最后汇总为竣工结算造价。
竣工结算是在工程竣工并经验收合格后,在原合同造价的基础上,将有增减变化的内容,按照施工合同约定的方法与规定,对原合同造价进行相应的调整,编制确定工程实际造价并作为最终结算工程价款的经济文件。
在调整合同造价中,应把施工中发生的设计变更、费用签证、费用索赔等使工程价款发生增减变化的内容加以调整。竣工结算价款的计算公式为:
竣工结算工程价款=预算或合同价款+施工过程中预算或合同价款调整数额-预付及已结算工程价款-质量保证(保修)金
③报送审计结算前重点审查内容。核对合同条款;核对设计变更签证;按图核实工程数量;严格按合同约定计价;注意各项费用计取 ;防止各种计算误差。注意切勿漏项。
2、工程移交。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即开始养护阶段。关注养护质量,关系到最后移交时的结算。须注意提前与发包人对接,按期移交,尽快回收质量保证金,才是工程合同最终履行完毕。质量保证金是工程利润的重要组成部分。
了解合同管理,必须先了解什么是合同和管理。
合同是指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包括买卖合同、供用(电水气热)合同,赠与合同、借款合同、租赁合同、融资租赁合同、承揽合同、建设工程合同、运输合同、技术合同、保管合同、仓储合同、委托合同、行纪合同等。本文所指合同包括企业所有对外签署的协议书、契约性文件、备忘录、正式书面承诺以及前述修订与补充等。
管理是确立组织目标和有效地组织资源以实现组织目标的活动。管理的要素可分为规划、组织、领导和控制,企业管理目标是获得最佳经济效益。
合同管理并非法律上的严格概念,是指企业为规范合同涉及的各项事务,充分发挥法律制度在企业运营中的作用,运用法律制度的特性和功能,从法律、经济和科技的角度,对企业的合同行为进行有计划的组织、领导与控制的活动。对企业经营来讲,合同管理是工具、是手段,服务于企业的业务运营,合同管理的最终目标是防范合同风险、规范合同管理、维护合法权益、力争公司利益最大化。
二、商业企业的特点与合同管理的模式
1.商业企业的特点
(1)主体众多。与其他企业相比,商业企业的经营中过程中的市场参与主体存在“两头大、中间小”的特点。也就是说,商业企业在运营过程中,一头面对的是众多的商品供应商,为商业企业提供商品来源,另一头面对的是众多的消费者,是商业企业经营商品的最终去处。主体众多,就意味合同关系众多,同时也意味着商业企业合同管理工作量巨大。
(2)涉及的商品种类繁多。其他企业、特别是生产性企业的经营产品一般单一,而商业企业的经营范围比较广,经营过程中涉及的商品种类繁多,有服装、鞋帽、针织、黄金、珠宝、化妆品、食品,甚至家具家电等等。商品涉及各种品类甚者不同的行业,每种商品都有每种商品的特点,管理过程中需要针对不同的商品特点,拿出具体的措施和方法。
(3)管理过程中的法律风险多。因商业企业经营过程中涉及的商品众多,不同的商品有不同的特点、有不同的国家规范和标准,再加上众多参与交易的市场主体,所以出现法律风险的比率就高,就进一步加大了合同管理的难度。
2.商业企业的合同管理模式
鉴于商业企业经营活动中的上述特点,可以看出企业合同管理工作涉及面广、内容复杂,本着安全与效率并举的原则,合同管理可以实行分级管理制度与归口管理制度并存并落实法务人员法律审核制度。
(1)分级管理制度。分级管理制度是指将合同标的按照一定的标准(比如合同金额、比如合同涉及品牌的知名度等)进行划分,再区别进行管理。以合同金额为例,商业企业可以将合同金额大小划分一定的标准,不同的标准由不同层级的人员负责审核、签署。这种管理模式的优势在于可对具体的业务人员适当放权,减少企业管理层的工作量,同时又能将风险控制在一定的范围内。
(2)业务归口管理制度。业务归口管理制度是企业根据不同的业务区分来划分具体的合同管理部门并由其实施管理的制度。比如涉及基建的合同,由基建部门负责审核签署、涉及设备的合同,由设备管理部门负责审核签署等等。业务归口合同管理制度的优势在于可实现企业合同文本的集中、统一管理,不致发生合同原件的散落、遗失;便于企业能迅速及时的查询不同业务部门的合同;也便于集中审查企业不同业务部门的业务进展情况。
(3)法务人员法律审核制度。法务人员法律审核制度是企业对外签署的所有合同文本非经法务人员法律审核不得签署的制度。法务人员的法律审核,有助于维护企业经营的合法性,规避不必要的法律风险,减少企业损失。
上述三项合同管理制度需要有机结合、缺一不可。分级管理和归口管理不仅可以提高各层级人员的业务技能、提高企业效率,也能增强具体经办人员的责任心、从一定程度上降低法律风险。而法务人员的法律审核,跟能从根本上保障企业经营的合法性,为企业经营保驾护航。但需要注意的是,法律人员的法律审核,一定要服从企业的业务经营需要,即法务审核工作服务于企业的业务经营工作,企业的业务经营工作是企业的重中之重,是企业存在的根本,居于主导地位,而法务审核工作是企业经营过程中的具体手段和措施,居于附属地位。
三、商业企业合同管理中的风险控制
合同是双方交易的书面材料、是双方交易的证据材料、是双方交易的见证,从一定程度上讲,合同管理即是证据管理、是风险管理,所以,在合同的管理过程,一定要全过程树立风险意识、证据意识,做到“先小人后君子”。下面从合同的签订、内容、履行等几个方面简单予以介绍。
1.合同签订过程中的注意事项
(1)对方主体资质的审查。订立合同前,应当对合同向对方的主体资格、相关业务资质、资信能力、履约能力进行调查,并让对方出具相关证照的原件,合同签署时留存对方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商标注册证或授权使用证明、专利证书或授权使用证明等相关证书的复印件。上述证件能从形式上反映对方的主体资格是否合适、是否具备相应的经营能力等问题,在签订合同前对上述证件予以审查,相当于把风险控制在一定的范围内。
(2)对方履约能力的审查。订立合同前,根据合同标的大小,甚至可以让对方提供最近一期经审计的财务报表,结合对方的上述证件和注册资本数额,可以对其基本履约能力做出一个综合判断。
(3)合同的形式与起草权。作为商业企业来讲,订立合同,均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有关书面合同文件签署后必须取得合同原件,并妥善保存。对于重大合同,应争取合同的起草权,并尽量使用本单位拟定的合同示范文本。这样就可以在合同谈判过程中争取有利的谈判地位,并有利于本单位合同管理和审批的效率。
(4)合同的批准和授权。有些单位,本身可能没有签约权,比如单位内部的分支机构等,必须有一定的授权才能签订合同,这种情况下,在签订合同前,就需要让对方提供必要的授权证明文件,以防止合同签署后效力处于不确定状态,从而带来不必要的法律风险。
(5)合同签订过程中的注意事项。合同签署前应仔细检查、核对合同各条款,确保所签署版本是最后定稿版本。在正式签署的合同文本中,应避免空白,以避免少数不诚信的单位在合同签署过程中擅自增加合同的内容,同时,对两页以上的合同文本,都应加盖骑缝章防止对方偷换内容。
2.合同内容的注意事项
合同条款在设计起草时,可以适当参考国家相关部门颁布的各种示范文本,做到内容、条款完备,但是绝不能完全依赖示范文本,一定要根据企业自己的情况,对其进行修改、补充和完善。作为商业企业来说,除具备合同的常规条款外(比如当事人条款、标的、数量、质量、价款或报酬、各方权利义务等),一定要设计一些具备行业特色的条款,结合商业企业的特点,下面的一些内容必不可少:
(1)保证金条款。商业企业为众多的供应商提供交易场所,使供应商的商品顺利地销售到消费手中,但是商业企业与每一个供应商的合作关系,随着商场的升级、供应商自行撤柜等原因,有可能会随时终止,但对消费者来讲,他是从你商场购买的商品,如果商品出现质量问题,他不可能去找供应商维权,他只能找商场维权。假如这时供应商已经撤柜,对商场来讲,再向供应商即自己的前手追索就比较麻烦。所以在合同条款中设计保证金条款就很有必要。对保证金的数额及留存期限作出约定,出现质量问题,商场有权直接从保证金中予以扣除。
(2)广告宣传条款。现在的好多品牌,特别是一些大牌的知名品牌,都有自己的注册商标甚至知名代言人,随着人们法律意识的普遍提高,都具有很高的维权意识,因此,作为商业企业,一定要有这方面的风险防范意识,防止侵犯别人的肖像权、注册商标权等权利。因此,在合同中要设计一定的条款,对广告宣传方面做出约定,即商业企业有权使用供应商的注册商标、品牌代言人的肖像进行广告宣传,规避法律风险。
(3)装修安全条款。商场作为公共场所,日常经营中,不仅涉及到公共卫生安全,更是与公共消防安全密不可分,从商场的整个布局、消防通道、商场的装修,都会涉及消防安全。因此,在与供应商的合同中,一定要约定涉及装修、消防安全的条款,对双方的权利义务作出明确约定,避免消防事故发生时,无处追索。
(4)保密条款。商场在与供应商的合作过程中,双方可能都会接触到对方一定范围的商业秘密,在双方的合同中,要对商业秘密的保密事项作出约定,对哪些数据属于商业秘密、保密期限的长短、违反保密条款的罚则作出明确约定。
另外,合同内容的其他条款,特别是违约责任条款的约定,内容一定要明确、具体;一定要具有可操作性;一定要把对方当成不诚信之人来对待,做到先小人后君子,才能从根本上防范法律风险。
3.合同履行中和履行完毕后的注意事项
关键词:工程项目 安全 责任 合同违约
第一章:绪论
随着社会的不断进步与发展,我国人民的经济生活水平日益提高,越来越多的乡镇已经开始向城市化进程迈进。位于中小型城市周边的乡镇被不断的囊括,而原本的大城市也开始向超级城市稳步发展。于是,城市的快速发展便让各项工程项目不断增多,而与之伴随的问题却也接踵而来。因为建筑物的质量高低,直接关系到人民的生命与财产安全。所以,明确各部门相关职责,签订各种建筑合同是保证工程质量的有效措施。而我国政府为保证合同当事人能够真正按照合同进行工程建设定制了一系列详细的法律条例以约束工程建设当事人。
1.1建筑工程合同概述
建设工程合同是指在工程建设过程中发包人与承包人依法订立的、明确双方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
在建设工程合同中,承包人的主要义务是进行工程建设,权利是得到工程价款;发包人的主要义务是支付工程价款,权利是得到完整、符合约定的建筑产品。
主要的建设工程合同关系如下图所示:
1.2.1建筑施工合同违约行为分析
施工合同违约责任的归责原则遵守严格责任原则。如《合同法》第284条规定:“因发包人的原因致使工程中途停建、缓建的,发包人应当采取措施弥补或者减少损失,赔偿承包人因此造成的停工、窝工、倒运、机械设备调迁、材料和构件积压等损失和实际费用”。只要发包人致使工程中途停建、缓建,都视为违约,而不考虑违约方的故意或过失。
第二章:建筑工程常见违约现状处理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是承包人与业主,劳务发包人,总包发包人之间签订的合同,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违约包括两个方面,承包人违约与发包人违约,在正常情况下,建筑施工合同不会受到不可抗力的事情与因素导致外在环境的变化,从而造成履行合同的改变。本文以承包人的视角对业主所造成的违约现象入手,具体分析如何应对业主违约:
2.1图纸拖延
图纸是工程造价的基础,更是工程施工的首要依据与先决条件。同时,图纸也作为工程结算中承包方与发包方的结算依据,在现场实际施工过程中,设计图纸的拖延、设计变更、图纸本身的多处数据不准是经常发生问题。甚至在有的工程中,在施工现场,业主根据自行需要对建筑结构进行大规模的整改,将致使原来的施工图纸无法使用,从而拖延施工进度。
2.1.1图纸拖延及变更
如何应对图纸拖延及变更的问题,就成为承包单位的头等大事。因为施工方不仅面临工程技术上的难题,还要应对由图纸拖延、设计变更、图纸本身的多处数据不准从而带来的质量、造价、工期等方面的风险。除此之外可能还要承担业主自行需要而更改建筑结构主体的通知,使承包单位从事实上修改原图纸,从而使承包单位受到更大的风险。
2.1.2图纸拖延及变更的解决方法:
第一,如果业主在施工过程中自行更改图纸、变更原有结构设计,必须签订相关的补充合同,并经过公证处公证后,用作工程签证及索赔。通知甲方予以修改原图纸的确认,对于图纸的变更及施工设计的修改必须保留相应的合同,并交由承包方与发包方的共同确认。
第二,应在实际开工之前,请求承包方依据协议约定的方式及时间提供施工图纸,同时由设计方、承包方、发包方对设计图纸予以书面形式的确认,从而保证图纸在准确的时间节点依据协议约定的方式得以提供,对其准确性、完整性、真实性由业主确认无误。
第三,如果额外产生的费用是由业主图纸违约所造成的,对从而造成质量问题与工期的延误提示给业主,明确其违约责任,并由其以书面形式确定该费用的承担。在征得业主同意后再按照修改后的图纸施工,上述费用、问题发生时,制作相应的签证索赔要求甲方按照承诺确认;
第四,最后,根据图纸修改,及时准确的制作竣工图,双方应及时依据该图纸进行竣工结算。在施工过程中,应妥善保管现场施工图与收尾竣工图,作为将来结算以及发生纠纷时核定工程造价与工程量的证据。
2.2隐蔽工程
隐蔽工程,通常是指被建筑物遮掩的工程,包括地基工程、钢筋工程、承重结构工程、防水工程、装修与设备工程,建筑物的地基,供水、供气、供热、管线,电气管线等都属于隐蔽工程。
2.2.1隐蔽工程违约法律相关规定
《合同法》第二百七十八条规定:“隐蔽工程在隐蔽以前,承包人应当通知发包人检查。发包人没有及时检查的,承包人可以顺延工程日期,并有权要求赔偿停工、窝工等损失。”根据该条的规定,隐蔽工程在隐蔽以前,承包人应当通知发包人检查。通知发包人检查一般是在承包人自检合格以后48小时内。发包人接到承包人的通知以后,应当在合同约定的时间或合理时间内,开始对隐蔽工程进行检查,检查合格后双方共同签署“隐蔽工程验收签证”及相应记录。发包人没有按期对隐蔽工程进行检查的,承包人应当催告发包人在合理期限内进行检查,并可以顺延工程日期,同时要求发包人赔偿因此造成的停工、窝工、材料和构件积压的损失。
2.2.2隐蔽工程违约预防及处理办法
对于隐蔽工程及其验收,承包人应当注意一下三点:
一、隐蔽工程完工后,及时通知业主验收,以免延误工期;
二、在隐蔽工程验收合格双方签订隐蔽工程验收记录之前,不要自行将隐蔽工程隐蔽,避免重复施工带来的损失和麻烦;
三、对于隐蔽工程的业主迟迟不予检查验收的,应当及时通知,并保留相应责任承担方面的证据、资料。
第三章:结论
事实上,在实际施工过程中,业主方违反合同约定的情形还有很多。业主违反合同约定的原因很多,一般来说有前期准备不足,手续不到位,资金紧张,人员变动或者经营方式改变等。
论文关键词 合同评审 风险管理 经济效益
“合同评审”并没有出现在相关法律条文中,但在现实的经济生活和企业日常管理中,它是合同管理和风险控制的重要一环。大部分企业都会制定各自的合同管理规定,来规范合同评审。从目前能够检索到的相关论文来看,没有直接关于合同评审内容的论文,其中与合同评审内容相关者,大部分以“合同管理的风险防范”、“合同审查的要点和风险防范”等为题目,内容涉及合同的法律审查和合同签约的风险防范,其中合同的法律审查包括合同形式和实质的审查,如合同文本的审查,合同签约主体的审查,合同重要条款的审查等,通过上述审查防范法律风险。个人认为相关论文内容不够全面,分析不够深入,仅涉及问题的表层。其实在一个企业中合同的签订,需要牵头部门(有法人授权的主体),技术部门、财务部门和法务部门各方协调一致,上述主体均负有合同审查的义务,各司其职;合同的风险不是法律风险一个方面,也不是法务部门能够独自解决的,因此需要建立企业风险管理的框架,通过风险识别、风险衡量、风险处理等一系列措施来进行风险管理。
一、 合同评审管理规定
(一)合同管理的必要性
合同是各市场主体创造经济效益的重要载体,一方面,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一切商品的交换过程都是通过缔结和履行合同的方式来实现的。因此,合同关系是市场经济社会里最基本的法律关系,合同行为是市场主体进入市场后的最基本的行为,合同是各类市场主体参与市场运行和竞争的起点和终点。只要有合同,必有合同利益,有合同利益,必有合同利益分配或谋取的不确定因素,有合同利益分配或谋取的不确定因素,则必然会有合同风险。另一方面,经济合同风险是企业风险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因此各企业在进行经营和产品合同签订后的履约及赔偿责任问题,合同签订后还应密切注视其执行情况,要有远见地处理随时发生的变化,建立了合同管理的相关制度规定。其中制度运行的表现形式就是合同评审,合同评审是企业相关部门对于合同各项条款进行评议和审查的一项制度,对相关合同的风险进行评估。
(二)合同管理制度规定
关于合同管理,各个企业都建立完善的制度规定,其中包括管理合同的订立、审查及履行审核,合同专用章的保管、使用,合同的会审等。例如在有些企业中,公司办公室法律事务室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制定《外部合同管理规定》,其与企业合同主管部门各司其职,通过规范强化合同管理,维护企业的合法权益。其中关于合同会审,就规定如下:“2.4 除合同管理部门外,与合同项目有关的业务部门为合同的会审部门。2.4.1企业管理部门为建设工程合同的会审部门。2.4.2技术中心为技术合同的会审部门。2.4.3生产制造部为机械和电气设备购进、大修合同的会审部门。2.4.4企业管理部、财务资产部为各类合同的综合会审部门。国际贸易公司为国际贸易出口合同的会审部门。”
(三)合同评审的管理形式
上述关于合同评审的管理规定,在企业的日常工作运行中,最为直观的表现形式是重大合同的评审会和合同授权委托书及审批表;合同评审会为上述各方针对合同的立项和经济、技术内容负责讨论和审核,而合同授权委托书及审批表则通过合同专用章使用的审批来实行合同管理,因为合同生效的方式为签字盖章,不盖章则不生效,从而有效管理合同。在一个合同签订、生效、履行等过程中,需要各个部门互相配合,协调统一,从风险控制的角度出发,实现经济效益。
二、风险识别和风险衡量
(一)合同分类管理模式
从企业实际出发,根据法人授权委托主体的不同,签约主体包括物资供应公司、销售服务总公司、生产制造部、国际贸易公司和其他签约主体,上述主体可以作为合同签约主体,每个部门在授权范围内代表本单位签订合同;根据合同是具有涉外因素,合同类型分为涉外国际出口贸易合同、国内对外合同和集团公司内部合同;在对外合同中,根据提供合同模本的主体不同,合同类型分为以下几个类型:本企业提供模本的合同、他方提供模本的合同,双方协商修改合同文本的合同,在日常经济往来中,提供合同模本是防范合同风险的重要途径。合同模本的提供方一般在双方合同主体占据较为强势的地位,大部分为在行业内具有垄断地位或占据绝大部分市场份额的企业,一般不允许相对方更改合同模本的条款内容,合同相对方只能选择签订或不签订合同。
针对不同的合同采用不同的管理模式。例如在企业中,物资供应公司拥有独立的法人授权,一般以本企业提供的合同模本对外签订合同,法律事务室不参与合同签订的前期工作,仅根据合同范本进行书面审查。销售服务总公司拥有独立的法人授权,法律事务室不对该类合同进行审查。生产制造部拥有独立的法人授权,法律事务室仅书面审查合同用印审批,并加盖合同专用章。国际贸易公司拥有独立的法人授权,一般多以他方提供的合同范本或双方协商修改的合同文本上签订合同,一般合同需要进行书面评审,重大合同需要各方进行面对面的评审。集团内部合同,一般按照标准合同文本进行签订,不进行评审。其他签约主体签订的合同,一般按照标准合同文本进行签订,对于较为复杂的合同,需要进行评审,可以进行评审。上述合同,除物资供应公司、销售服务总公司,均需加盖法律事务室的合同专用章。
(二)合同风险分析
针对上述企业的主要合同类型及其对应的管理模式分析,可以得出以下几点结论:第一,拥有独立授权,采用本企业合同模本签订的合同风险较小,但仍需关注合同签订前的形式审查和合同签订后的实质审查,以及合同履行的各个节点监督管理。第二,集团公司内部合同,合同多为标准文本,合同双方没有利益冲突,一般风险较小,但如需注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具有合法性、完备性、规范性等特征。第三,其他签约主体签订的合同,一般合同为标准文本,且己方处于优势地位,一般风险较小,但仍需严格遵循相关程序进行审查。第四,以国际贸易公司为签约主体的合同,一般涉及合同标的金额较大,多为涉外国际贸易合同,且合同文本一般为外文或中英文对照,一般风险较大,因此需要重点关注,也是合同评审的重点。
三、合同风险处理
(一)合同风险原因分析
根据合同的风险级别来看,国际贸易公司牵头的涉外合同风险较大。具体而言,出现风险的原因如下:首先,合同文本形式不采用中外文对照格式,一般为外文,这一方面,由于语言差异,造成合同条文解释的不一致;另一方面,也增加了合同评审的困难;其次,签约人员对于合同主要条款初审不严,主要表现为支付条款关于宽松,交货期短,违约条款不详尽等等,这造成后期评审后协商修改难度较大,成本较高;再次,由于涉外合同是在国内和国外分别签字盖章的,由于市场经济形势瞬息万变,竞争激烈,为了保住合同,一些合同在未进行评审之前已经对方签字盖章,合同评审流于形式;最后,由于一些合同条款约定不明确,一些合同的重要附加条件,己方仅通过邮件和电话协商确定,而这些重要的约定未写入合同内,也没有说明双方往来函件和邮件视为合同的组成部分,这就造成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一系列问题,而诉讼成本过高,合同价款不能收回,企业的利益受损。
(二)合同风险处理路径
要解决上述问题,从风险存在和主要原因来看,根源在于相关的合同签约主体过分关注合同签约,极少关注合同的履行;过分关注合同签订可能产生的经济效益,忽视合同签订、生效、履行过程中的风险,这其实是价值定位的问题。从源头上解决这一问题,需要相关责任主体认识到合同评审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同时企业相关主体构建一个企业风险管理的框架,通过各种途径,防范合同风险,以最少的成本实现最大的经济效益。根据企业风险管理的理论,结合企业的实际情况,可以尝试通过以下途径防范企业经济合同风险。
首先,建立一个企业风险管理(ERM)框架。进入21世纪,企业风险管理(Enterprise Risk Management,简称ERM)已形成了特定的概念,它来自于美国全美反虚假财务报告委员会发起人机构(简称COSO委员会)于2004年9月的《企业风险整合框架》,它系统地为现代企业管理当局(包括董事会、管理层、执行部门和其他员工)提供了一个以内部控制为基础的具有指导意义的逻辑框架,运用于企业战略的多层面、流程化的风险管理过程。它为企业实现经营目标提供了有效的保证。除此之外,国际标准化组织(ISO)的ISO 31000标准,即《风险管理-原则和指导方针》,也为企业风险管理提供了一整套行之有效的标准化流程。ERM是一个由企业的董事会、管理层和其他员工共同参与的,应用于企业战略制定,用于识别可能对企业造成潜在影响的事项并在其风险偏好范围内管理风险,为企业目标的实现提供合理保证的过程。这个框架是一个过程管理,贯穿于企业,在各个层级和单元应用,还包括采取主体层级的风险组合观,较为全面,特定。其实在企业运行中,风险始终存在,相关管理者也有风险管理意识,同时也建立了一系列风险防范的管理制度规定,但始终没有形成风险管理的文化,风险管理意识薄弱。通过建立这样一个框架,可以有效推动风险管理意识和文化的形成。
其次,在企业风险管理的框架下,建立一个信息交流和沟通的渠道。针对合同风险管理,风险信息必须通过一定的形式在合同评审的相关主体中交流,如合同评审会。合同签约方应认真听取各方意见,形成关于合同风险的统一意见。然后针对每一个重要的风险及其对应的回报进行评价和平衡,据平衡的情况采取包括回避、接受、共担或降低这些风险,以最小的成本消化相应的风险。
(一)分析建筑工程造价和工程造价管理
工程造价就是建筑工程从施工开始到施工结束,这整个过程当中所花费的建设成本。工程造价管理就是:利用各种合理并有效的管理方式,比如:基于法律的管理方式、基于技术的管理方式和基于经济的管理方式等等,来解决建设工程施工过程当中所出现的一系列问题。
(二)浅谈建筑工程造价合同管理和工程造价控制
工程造价合同确立了业主方和施工企业双方的权利和责任。在工程造价合同的权利范围之内,业主方、施工企业都必须要按照这个合同上所规定的内容来实施各自相应的权利和责任。然而,他们是否能够按约履行这些权利和责任,对工程造价控制来说是起着决定性作用的。总的来说,在工程造价控制当中,工程造价合同的管理是尤为重要的。
(三)探究工程造价合同管理和工程造价控制
1、在签订工程造价合同之时的管理。这个阶段的工程造价合同管理包括很多方面,比如:对工程承包形式的确定、工程款支付、调整合同价款的原则和计价方式、计价依据、工期和质量违约、明确工程资金的具体支付流程和施工设备及材料采买的方式等等。在对这些方面进行管理的时候,要确保工程施工的质量,并且还要在施工质量得到保障的情况下,严格的对工程造价进行控制,以避免工程建设出现入不敷出的情况。
2、对签订工程造价合同的双方进行管理。对合同双方进行管理,就是看他们是否按照合同上面的内容去履行各自相应的权利和责任,它的管理内容包括:对项目实施过程中变更(签证)的管理、资金的支付进行管理和对工程项目的结算进行管理等等。
二、浅析建筑工程造价风险控制
(一)分析建筑工程造价中的风险
建筑工程的施工具有复杂性。因此,在对建筑工程进行工程造价的时候,会因为很多方面的原因导致工程造价的增加。于是,现对导致工程造价增加的原因进行分析,可以将其分为以下几点:
1、没有确定建筑工程的利益共同体。建筑工程的利益共同体没有确定,也会给工程造价带来一定的风险。其中,建筑工程的利益共同体包括:业主和施工企业等。在这些利益共同体当中,有的会为了自身的利益,找各种理由和另一个方产生经济纠纷,再加上一部分企业没有签订受到法律保护的合同,这就使得在产生纠纷的时候,企业得不到法律的保护,从而增加了工程造价。
2、不完善的工程造价资料。完善的工程造价资料可以有效的防止工程造价的增加,但是大部分的企业在进行工程造价的时候,他们所使用到的资料都并不完善,这就形成了工程造价的风险,从而增加了工程造价。其中,导致工程造价增加的不完善资料有:工程定额表的不完善、施工设备资料的不完善、施工人员资料的不完善和工程造价规章制度的不完善等等。
(二)如何进行工程造价风险控制
1、确保合同能够及时、有效的签订。为了能够有效的防止在建筑工程施工的过程当中,因工程造价增加而出现经济损失的状况,企业就必须要在施工的前期阶段,及时、有效的与工程招标方签订工程施工合同。与此同时,合同签订双方还应该在工程施工的整个过程当中,依照合同上的规定履行各自应尽的义务和权利。因为唯有这样,才可以从很大程度上去避免工程造价的风险给企业带来的经济损失。
2、对施工的设备和所用到的材料进行有效的管理。在建筑工程造价的整个过程当中,施工所用到的设备和材料如果管理不当,也会给工程造价带来一定的风险。于是,施工企业在施工的过程当中,就应该对这些设备和材料进行有效的管理,以确保它们不会成为工程造价风险形成的因素。而如何对施工所用到的设备和材料进行有效的管理呢?可以从以下几点去进行:
2.1在对施工材料进行采买的时候,要严格的比较各个商家之间的材料价格,然后在确保材料质量的情况下,挑选一家价格比较低廉的商家进行材料的选购。2.2挑选施工材料的时候,要对施工材料的合格证和出厂证明进行审核,以确保施工材料的可用性。
2.3为施工的设备配置专业的维修人员,以确保设备在出故障的时候,可以得到及时的维修。
2.4在设备操作人员的选择上,要尽量挑选一些技术比较高,并且有多年施工经验的工人,以减少他们在对设备进行操作的时候出错的概率。
3、对建筑工程的变更进行严格的控制。在建筑工程的施工当中,有时候会出现工程变更的情况。如果这个时候,企业不能对工程的变更进行严格的控制,那么就会导致工程造价的增加,从而降低了建筑工程的投资效益。于是,在工程变更的时候,企业就要对其进行严格的控制。
三、结束语
关键词:建设工程;施工会同;风险管理
引言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在施工工程建筑过程中起着重要作用,施工过程质量控制的一项重要依据,同时控制着施工进度与投资方向等。该合同是发包人与承包人间签订的一项协议,规定了两者间不同的权利与义务,合同一旦签订,便具有法律效力,发包人与承包人便背上了不同的权利与义务,要按合同要求执行。建设单位必须按合同要求完成业主交给的施工任务,并且在施工过程中要遵循合同规定开展工作。合同管理是规范建筑市场的一项手段,随着我国建筑行业的快速发展,建筑合同管理发挥了越来越重要的作用。
1 施工合同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1.1 没有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签订施工合同
发包人与承包人的法律意识淡薄,或是不懂相关的法规政策,致使在编制合同与签订过程中,很多重要条款都不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要求。有时也发生合同编制时不征求施工单位意见,很多建筑企业签订的合同内容不全面、不完整、有漏洞等,有些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这些都属于无效合同。
1.2 对施工合同认识不足
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建筑市场也得到飞速发展,建筑施工企业越来越多,市场竞争越来越激烈,很多施工单位的确定都是通过招标投标来完成的。一些施工单位为了获得施工权利,经常以低价中标,有失公正。在合同条款中,存在合同双方权利、义务不对等现象,施工合同一般都是由发包方编制的,在合同中很多条款都规定了承包商的权利与义务,对发包商的要求很少。
1.3 合同管理机构不完善
很多施工单位不重视合同管理,没有专业的懂合同的人员,没有健全的管理机构,合同管理体系不健全,缺乏对合同内容的监督与与控制,对于合同中的风险难以识别与控制。而且,现在的监理公司机构设置也缺少合同规范管理的岗位,缺乏专业的合同管理机构,合同管理机构不完善,合同管理不规范。
1.4 合同文本有很多缺陷
现在的建筑企业,有很多是改革开放后新成立的中小企业,他们的管理机构不健全,缺乏专业的合同管理人员,对于合同内容的制定常常是生搬硬套一些其他企业的合同,或是在网上下载相关的文本,对于合同内容的合理性与全面性不能做到审核完全,合同内容过多的强调了承包商的责任,对于业主的义务规定的很少,对于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事故与责任界定不清,对于违约责任规定也不明确,这些内容的缺陷,都可能导致事故发生后难以界定责任。
1.5 合同管理人员素质偏低
建筑施工合同管理人员素质低也是造成合同内容问题多的一项原因。在一些施工单位,很多项目合同管理的人员专业知识不足,或是缺乏法律知识与经济管理知识,使得综合业务能力差,且施工企业不重视对合同管理人员的培训,合同管理人员难以提高业务水平,致使合同管理工作存在很多风险。
2 建设工程合同风险的分析和对策
2.1 参与投标取得合同阶段
施工企业在投标前要深入了解发包人(业主)的经营作风和签订合同应当具备的相应条件。了解的主要内容应包括有关设计的施工图,是否有计划部门立项文件、土地、规划、建设许可手续等,并从侧面调查了解业主资信情况,特别是该工程的资金到位率,如果是房地产开发单位最好应充分了解其以往工程招标签订的合同条款。在投标过程中,对招标人的招标文件进行深入研究和全面分析,正确理解招标文件,具体地逐条地确定合同责任,全面分析投标人须知,并详细勘察施工现场实地,仔细研究审查图纸,认真复核工程量,分析合同条款,并与项目经理部认真确定各个子项的单价和各项技术措施费用并制定投标策略,以减少合同签订后的风险。
2.2 合同谈判及签约阶段
在取得建设工程合同资格后,施工企业应把主要精力转入到合同谈判签约阶段,其主要工作是对合同文本进行审查,结合工程实际情况进行合同风险分析,并采取相应对策以及最终签订有利的工程承包合同。施工合同谈判前,承包人应明确专门的合同管理机构,负责施工合同的审阅,根据发包人提出的要求,逐条进行研究,实施监督、管理、控制。在合同实质性谈判阶段,谈判策略和技巧是极为重要的,应选择有合同谈判能力和有经验的人为主进行合同谈判。通过合同谈判,使合同能体现双方的责权利关系平衡,尽量避免业主单方面苛刻的约束条件,并相应提出对业主的约束条件。此外,对业主提出的合同文本,应对每个条款都作具体的商讨,切不可把自己放在被动的地位。
2.3 合同履行中的风险防范
合同中约定的双方权利义务以及签约目的的实现,最终要通过合同履行来完成。而合同履行是一个比较漫长的过程,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常常会出现合同部分条款的变更、合同解除甚至终止等情况。作为施工企业,如果说在合同签订时是被动的,那么在合同签订后、进场施工将变成主动。作为业主、发包人总是希望承包人能尽快按质按量完成项目施工。因此,这时的施工企业要充分利用自己的优势,对合同履行中涉及权利义务变化的证据要积极搜集,整理和完善索赔、签证资料的工作,力求使自己权利最大化。
3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管理措施
3.1 加强合同管理与风险控制意识
重视合同管理过程,提高合同管理水平,从而提高企业经济效益。合同管理是约束施工过程的一项重要手段,施工企业一定要认识合同管理的重要性,提高合同管理的风险控制,加强法律观念,在合同签订前将不全面的条款或不清晰条款规定清晰明确,避免事故发生后责任不明。在施工过程中,要严格按合同要求施工,避免不必要的经济损失。最重要的一点,领导要高度重视合同管理,健全合同管理体系,加强对于合同管理人员的业务素质的培训与提高,将施工合同管理真正落实到工程项目管理中去。
3.2 建立和健全企业的合同管理体系
建立和健全企业完善的合同管理系统,这包括对合同审核机构的建立,合同审批程序的规定,合同的存档管理,以及对于专业人员的评审。需要注意的是,专业人员不仅要具有基础的建筑管理知识,还要具备一定的法律知识,使得在评审过程中,能够识别无效条款。企业要建立合同管理制度,合同签订后,对于合同内容要进行宣传至每个部门与人员,使得大家认识合同,并明确自身职责,责任划分清晰,以便于施工过程控制,按合同要求施工。
3.3 加强合同履行时的全过程动态管理
合同的签订是一个静态的过程,在施工进行中,合同的履行就是一个动态的过程,由于施工时间长,发生的不可预见问题可能会很多,所以在施工管理过程中,要严格按合同要求履行,对于每一项工作内容都严格管理,做好施工过程的全动态管理,降低施工风险。
4 结束语
21世纪的今天,我国市场经济快速发展,建筑施工行业也得到快速发展,施工企业一定要加强施工合同管理的控制,完善企业管理机制,严格施工合同管理,使合同条款有法可依,降低合同风险,从而提高企业的经济效益。
参考文献
[1]刘春雨,盛国栋.浅谈建设工程旅工合同管理[J].建筑工程,2010(2)15.
关键词:固定总价合同;固定单价合同;风险控制
中图分类号:X820.4文献标识码:A
一、工程量清单模式下的固定总价合同的风险控制
(一)固定总价合同及风险
固定总价合同具有工程造价易于结算、量与价的风险主要由承包商承担、承包商索赔机会少等特点。固定总价合同在其适用的范围内,合同双方风险最小,最有利于合同目标的顺利实现。但是目前,固定总价合同的适用范围有不断扩大的趋势,特别是对于工程范围尚未完全明确的条件下采用这种合同类型,合同双方的风险就更大,因此必须对此类合同的风险进行分析。在固定总价合同中,业主的风险很小,主要承担不可抗力的风险和合同规定的其他风险。承包商除了承担合同明确规定的风险外,还包括价格风险和工程量风险。
(二)固定总价合同的风险控制
1、对合同范围的约定
由于固定总价合同的价格所对应的就是合同的工作范围约定,因此如何清楚描述是最重要的事情。这个描述除了图纸、技术要求、材料设备的详细规格等与工程直接相关的要素外,还应包括工作界面的划分、承发包双方的职责范围界定等间接相关的要素。从结算角度来看,凡是在合同约定范围内的承包方不得再提出任何额外的价款要求;而在合同约定范围的项目,承包方可以要求发包方作为变更另行支付费用。
2、关于价格争议
(1)建议在合同中明确固定总价包干的风险范围,同时约定风险范围以外的价格涨幅的处理方法。如果业主招标时明确合同为固定总价合同,但未明确风险包干范围,则中标后双方应在专用条款中约定该固定价款包含的价格风险范围(行业惯例为10%)以及超出此范围的处理方法。(2)约定风险包干范围。因材料涨跌不依当事人的意志为转移,签约双方均无法预知合同履行过程中材料是涨还是跌。(3)对于因设计变更和增减工程量引起的价格争议,由于承包商在投标报价时为了获取工程会故意将某个子项的价格压低或抬高,因此如果是低价工程量调增过大,则承包商将蒙受损失;而如果高价工程量调增过大,则发包商将蒙受损失。因此为了减少此类争议,建议承发包双方一方面要在合同中约定调增工程量时单价的确定方式,另一方面还应约定允许调增的工程量范围(行业惯例为15%),以及约定超过此范围的处理方法。(4)《标准施工招标文件》对变更引起的价款确定方式有轨定,对工程量的调整范围承包发包双方应在签约时注意。
3、关于工程量争议
对于承包商而言,首先在投标时,应吃透设计意图,详细踏勘现场,对图纸和说明中不明确的地方应及时通过询标要求招标人明示,并做好询标答疑的详细记录,已备今后发生争议时有足够的证据。其次在编制经济标时应采取“背对背”的方法,由两名以上预算员同时计算或审核工程量,以便及时发现工程量漏算和错算。
4、漏项问题在招标文件中的预防
当采取固定总价招标的时候,工程量清单漏项主要是指招标方在招标文件当中提供的工程量清单没有很好地反映工作内容与图纸相脱节,造成的招投标过程中补遗工作量的增加。由此导致的问题还延伸到施工过程和工程竣工决算全过程。合同价款支付方式是合同中的核心条款,《建设工程施工合同》99示范文本通用条款第23条“合同价款及调整”中在选用“固定价格合同”时就明确提示双方在专用条款中要对固定总价下的风险范围、风险费用的调整和计算等做出明确的约定,以避免日后引发纠纷。在乙方容易以清单无列项的理由向甲方进行索赔,从而使甲方承担其提供清单漏项的风险的基础上,甲方为了规避这种风险,达到在一次投标报价中完成其提供图纸的工程建设,在招标文件中可以做如下说明:(1)投标人应将招标人所提供的工程量清单应与招标文件、合同条款、技术规范及图纸等文件结合起来查阅与理解,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中所列工程数量仅作为投标的共同基础和最终结算与支付的依据,而投标人必须按设计图纸进行施工。(2)投标过程中投标人必须认真阅读图纸和招标人的招标文件、补遗书、答疑、答疑补充等开标前的文件对照工程量清单数量进行全面复核,对发现的数量差额与缺项,投标人必须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检查,除非招标人以补遗函或答疑补充的形式予以更正,所提供的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数量不允许自行调整,若投标人认为招标人提供工程量清单数量存在差额与缺项且招标人未以补遗函或答疑补充形式给予更正,投标人应在投标报价过程中另行补充编制分部分项清单偏离表予以调整。如投标书中未补充编制分部分项清单偏离表或偏离表中未完整列出分部分项偏离内容,则投标人不能再以提供的工程量清单存在差额与缺项为由提出增加费用。
二、工程量清单模式下的固定单价合同的风险控制
(一)固定单价合同
单价合同是承包人在投标时,按招投标文件就分部分项工程所列出的工程量表确定各分部分项工程费用的合同类型。这类合同的适用范围比较宽,其风险可以得到合理的分摊,并且能鼓励承包商通过提高工效等手段节约成本,提高利润。这类合同能够成立的关键在于双方对单价和工程量技术方法的确定。在合同履行中需要注意的问题是双方对实际工程量计算的确认。
(二)固定单价合同的风险控制
1、合同签订阶段的风险控制
合同条款应全面,文字严谨,书写规范,合同双方的权利义务明确。注意施工合同文件的组成及解释顺序,尽量减少施工合同执行过程中的纠纷。
工程造价人员应参与施工合同的签订,规避潜在的风险。某建筑公司在湖北汉川地区承担工程项目时,施工合同中约定:当单项设计变更的金额小于5万元时,不调整工程价款。但没有对设计变更单项金额小于5万元而累计金额超过一定数量时约定调整。由于该工程设计图纸不清楚,单张金额小于5万元的设计变更数量过多,使得施工企业出现了巨额的亏损,施工企业提出的施工索赔业主又不认可,工程难以为继,施工陷入了混乱、停工状态;结果业主以施工企业不能履行合同为由,中止了施工合同,最终双方不得不诉讼仲裁。
在施工合同中应该明确约定工程量的调整条件和调整范围。只有非承包人原因的工程变更产生的工程量,以及发包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有误时才允许调整。但调整也不是无限制的,应按照风险分担的原则,在合同中约定当工程量超过(或低于)一定范围,才能调整。
应该约定综合单价的调整范围和调整方法,即当实际完成的工程量超出或少于清单工程量一定幅度后,超出或减少部分的工程量的综合单价,应按一定的比例做出相应的下调或上浮。在施工中出现的合同价款调整,大部分是由工程变更引起的。因工程变更引起综合单价调整时,要在合同中约定,如:工程量清单漏项或设计变更引起新的工程清单项目,其相应综合单价该怎样确定;由于工程量清单的工程数量有误或设计变更引起工程量的增减,又该怎样确定等等。
2、固定单价合同工程审计阶段的控制
审计发现,有的施工单位将已经含在综合单价中的部分工程内容作为洽商单独列项,向甲方索赔。对实行固定单价合同的工程,除了要认真研读综合单价所包含的内容外,还要注意施工阶段的增补项目和增减工程量。对增补项目,审计人员首先应根据工程管理人员的签署意见对增补内容进行分析,区分该项工作是否有必要重新列项,是否已包含在合同中;如果有必要重新列项,要注意从以下三个方面去审核其单价的真实性:(1)在工程量表中有同种工作内容的单价,应以工程量表中的价格计算变更费用。实施变更工作未引起工程施工组织或施工方法发生实质性变动,不应调整该项目的单价。(2)工程量表中没有列出同类工作的单价,但有可参考的项目,则其单价应参照类似项目的单价进行调整。(3)在工程量表中没有同类或可参考的工作内容的单价,应按照与合同单价水平相一致的原则去审核该项目的单价。也就是说人工、材料、机械的消耗量及各项费用等应参照中标时的标准调整。尤其是企业管理费、利润,应执行中标时的承诺,不得任意调整。如某实验室水暖改造项目,承包商中标时企业管理费、利润是分别按15%和 1%计取的,但一些洽商增加项目在计算综合单价时,企业管理费、利润却是分别按47.6%和7%计取的。因此,审计人员认真分析工程项目综合单价计算表尤为重要。对工程数量有误或设计变更引起的工程量增减,应该审核其工程量增减幅度,对属合同约定幅度以内的,应执行中标时的综合单价;属合同约定幅度以外的,也应按照中标时的承诺和合同的约定进行调整。
参考文献
关键字:施工合同;风险因素;风险控制
Abstract: With the constantly increasing scale of capital construction projects in China, the project management of water products have become increasingly demanding, especially since the accession to the WTO, foreign construction enterprises to enter the domestic construction market, with domestic enterprises, competition and cooperation, which requires domestic enterprises and to improve management level, from which to improve the management level? Construction contract risk control, because the ultimate aim to improve the level of project management is to improve the level of profitability of the project, only the risk control of the construction contract within a certain range in order to make profit of the entire project in the implementation process to maximize, which is an important indicator to measure the success of the project. So to do a good job in construction contracts to control risks and in order to improve the level of project management that brought us.Key words: construction contracts; risk factors; risk control
中图分类号:TU723.1 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
一、风险管理概述
目前对风险解释的种类非常多,比较合理的解释:工程施工合同风险是指其在签订和实施过程中,造成实际结果与预期目标的差异性及其发生的概率。
风险管理是人们对潜在的意外损失进行辨识、评估、预防和控制的过程,是用最低的费用把项目中可能发生的各种风险控制在最低限度的一种管理体系。建筑工程由于其生产的单件性、地点的固定性、投资数额巨大以及周期长、施工过程复杂等特点,比一般产品生产具有更大的风险。风险管理不仅能使建设项目获得很高的经济效益,还能促进建设项目的管理水平和企业竞争力提高。每份工程施工合同都存在风险,对于项目管理者的主要挑战就是在合同签订和实施过程中将某种损失的不确定性减至一个可以接受的程度,然后将剩余不确定性的责任分配给最适合承担它的一方,这个过程构成了工程施工合同的风险控制。
二、工程施工合同过程中的风险因素分析
将工程施工合同中的风险因素进行分析,可使风险管理者更彻底的了解风险,管理风险时更有目的性、更有效果,并为风险控制做好准备。工程施工合同风险因素可以按照其合同形成的阶段来分析。
1、招投标阶段的风险因素
招标文件是合同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合同成立的前提条件,而合同又是对招标文件的具体细化和补充,因此,施工合同的风险控制必须从编制招投标文件时就开始分析、控制和规避。
1)业主方面:目前,建筑市场采用专业招投标公司为业主招投标事宜,这在一定程度上已经为业主规避了由于其不专业而造成的风险。但业主在该阶段存在的风险因素主要有:
①承包商资信的风险,由于目前建筑市场上鱼目混珠,为承揽工程会不择手段,承包商资质不够时会借用别人的资质、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等行为进行投标,导致与招标文件规定资质不符,若中标后业主面临很大的资质风险,致使合同无法正常履行,影响工程造价、质量和进度。
②串通投标的风险:投标人为了中标,往往会在投标人之间或与招标人的工作人员互相串通,并以此来抬高标价或指定中标人,损害业主或其他投标人利益,有可能造成招投标失败的风险。
③恶意低价中标的风险:建筑市场僧多粥少造成企业间无序低价竞争,即投标时故意报价很低,甚至低于成本价,一旦获得项目后,由于建设资金无法保证施工顺利进行,承包商只好在施工过程中层层加码,逼迫业主提高工程造价,若业主不答应,则以停工相要挟,致使业主有苦难言,不仅会导致工期延误,安全质量也难以保证,蒙受巨大损失。
2)承包商方面:业主在编制招标文件时会规定许多不利于承包商的条款,并以此来规避本应由自身来承担的有关风险,因此承包商在收到招标文件后要认真研究招标文件,首先研究招标文件是否符合招投标程序,是否存在不公平、不公正的条款,若存在这些因素,承包商应慎重考虑是否进行本次投标。其次找出招标文件中可能存在的风险因素,投标报价时,在保证不会导致废标的前提下,将该部分可能存在风险的损失报入自己的报价中,以期减少自身的风险。该阶段存在的风险因素主要有:
①垫资风险:有些业主由于建设资金不到位,在招标时会要求承包商进行垫付前期建设资金,对此类招标文件承包商要特别注意自身的资金风险,尽量避免这样的投标。
②建设手续不全的风险:有一些项目,业主由于前期手续不到位、环保设计未达标等原因,无法或暂时无法取得政府行政主管部门的批文,业主就常常擅自招标、开工,因施工手续不齐全,开工后大多被政府主管部门勒令停工补办手续。由于这些工程项目连最起码的立项手续和开工许可证都没有,施工企业与业主签订的工程合同也就不具备法律效力,想跟业主打官司都无从打起,最终大都会蒙受损失。
③市场价格调查不清的风险:在招投标阶段,由于时间紧迫或跨地区施工,承包商对工程中所涉及的材料市场价格没有完全调查清楚,或对于某些大型工程,未考虑该工程开工后对当地建材市场价格的拉动效应,而按照其以往经验或当时价格进行投标,此时,承包商面临材料市场价格波动的风险。
④招标所需的图纸根本就达不到招标的要求带来的风险:业主为了赶工期,常常会在施工图纸未设计完或干脆拿初步设计图纸来进行招标,这样其招标时编制的工程量清单中的漏洞就会比较多,而投标人由于得不到准确的信息,其投标报价有可能出现偏差,这就造成了一定风险。
2、合同谈判阶段的风险
合同谈判风险主要是指在合同谈判过程中,忽略了重大问题或在重大问题上做了不适当的让步以及本企业谈判策略泄密的风险。这会给企业带了致命性的风险,因此在谈判过程中,一定要组建结构合理的谈判团队,除了要有经验丰富的业务人员外,还要有谈判经验丰富的技术、财务、审计、法律等人员,必要时可聘请有关专家参与。另外在谈判时要及时总结前期谈判的得失,对对方提出任何条件大家要从各个方面做以充分讨论,发挥团队的智慧,同时也要做好保密工作,不能让对方提前知道自己的谈判思路和方法,使自己处于被动地位。
3、合同文本的风险因素
目前,工程施工合同大部分由业主起草,业主为了规避合同中自己应承担的风险,特意聘请有经验的专家和咨询顾问起草合同主要条款,这其中就隐含着许多不利于承包商的责任条款,甚至还有业主的反索赔条款。该阶段的风险因素主要表现为:
1)合同主体不正规:发包方不是依法成立的,不具有法人资格;法人没有独立的项目运作资金和相应的管理能力,而只是为规避可能承担的责任而设立的发包方,不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资格,项目随时可能被强令停工。
2)合同内容和条款可能存在不合理、不严密、不完整、不明确或表述不当,导致重大误解。在签订合同时没有全面表达合同双方的责、权、利关系,对合同实施中可能发生的各种问题没有预计到,主要是因业主为了自身利益,不顾工程施工的客观规律,把苛刻的的条件及风险隐藏在条款中。
三、风险因素的识别和评估
1、合同风险因素识别的方法
1)问询法。包括调查问卷法、面谈法、专题讨论法、德尔菲法等,实际工作中多采取调查问卷法。合同调查问卷可以从几个方面展开,一是合同管理机构设置及人员配备情况,二是岗位职责制订及履行情况,三是合同管理流程情况,四是合同管理基础工作,如合同管理制度、台帐、档案是否建立健全等。
2)流程图法。主要是将合同从立项签订、招投标、委托授权、市场准入、合同履行、终结及售后服务全过程,以流程图的形式绘制出来,从而确定合同管理的重要环节,识别合同风险因素,进而进行风险因素分析,提出补救措施。这种方法比较简洁和直观,易于发现关键控制点的风险因素。
2、风险因素的分析和评估是风险控制决策的基础,是应用各种风险分析技术,用定性、定量或两者相结合的方式处理不确定性的过程,其目的是评价风险的可能影响。其主要包括三个步骤:
1)采集数据:采集与所要分析的风险因素相关的各种数据,但必须考虑所采集的数据必须是客观的、可统计的。
2)完成不确定模型:对已得到的有关风险因素信息为基础,对风险因素发生的可能性和可能的结果给以定量化,用概率来表示风险因素发生的可能性。
3)对风险因素影响进行评价:对不同风险因素时间的不确定性模型化后,就要评价这些风险因素的影响,通过评价把不确定性与可能的结果联系起来。
参考文献:
[1]胡季英,关柯.我国建设工程合同管理存在的问题及对策.苏州科技学院学报,2004
[2]刘长滨、任宏:建筑经济专业知识与务实(中级).20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