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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法实训总结精选(九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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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法实训总结

第1篇:税法实训总结范文

摘要:由于我国税制处于不断的调整过程中,税法就会频繁地进行完善与变动。相应地,税法课程也必然呈现出不断变化的特点。针对税法课程教学中存在的问题,本文试图找出一些改善与改革的路径。

关键词 :税收;税法;教学改革

一、《税法》课程教学的重要作用

(一)从税收、税法的重要性看《税法》课程的重要性中国实行改革开放以来,税收已逐渐成为国家参与国民经济再分配,取得政府财政收入的主要方式,企业和公民有依法纳税的义务,政府要依法课税,保障纳税人的合法权益。随着我国经济快速发展,税收收入大幅度增加,为国民经济建设、促进社会各项事业发展、提高居民福利水平提供了资金保证。同时,税收作为国家宏观调控的重要手段,对社会生产各环节也产生着深远的影响。

税收对国家经济与社会的发展有着重要影响,而税收的实现,需要税法作保障。经济管理类专业人才要顺应市场经济运行规律,适应依法治税的形势发展,掌握税法知识和技能就成为其专业知识结构中不可或缺的组成部分。通过税法课程的学习,能够掌握税法的法律知识,了解企业缴纳税收情况,确保企业遵守税法的每一项条款,做到涉税零风险。

(二)从财经类专业课程体系中看《税法》的重要性财经类专业,特别是其中的会计、财务管理、审计等专业,已经将税法课程设置为专业基础课程和专业核心课程。因为各个经济实体部门越来越重视税务工作,税务工作已经成为财务工作中不可缺少的组成部分,甚至许多企业已经将税务业务从会计部门单列出来,单独设立税务部门,与此相适应,税法课程必然在专业课程体系中居于越来越重要的位置。

从专业知识结构看,税法的知识结构具有综合性。

该课程教学要在学生通过基础会计课程学习之后,掌握一定的企业经营知识的基础上开设,税法是学习中级财务会计课程的重要基础。

二、目前《税法》课程教学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税法内容多、变动频繁,课时安排少

1993 年,我国进行了大规模税制改革,至今,已初步形成了适合我国国情的多税种、多层次、多环节调节,包括税收权限法、税收实体法和税收程序法的完整的税法体系。但许多高职院校税法课程教学的学时安排无法满足教学的需要。因此,容易造成任课教师根据个人喜好,或者选择部分税种进行认真的讲授,其它的税种被忽略。或者各税种泛泛讲解,使得学生无法深入、全面理解和掌握税法知识。针对税制运行中出现的各种问题,国家税务总局及相关部门不断地进行调整。各税种的补充文件、通知等等行政法规不断颁布,变动很频繁,一方面要求教师及时了解和更新知识,否则往往将旧的法规传递给学生,进而造成知识更新的迟缓。另一方面,学生对于不断变化的法规,感到无所适从,应接不暇,甚至造成学生放弃最初学习税法知识的强烈愿望,变得知难而退,慢慢丧失学习的兴趣。税法课程教学内容多,学习难度大,课时安排少,很难全面完成教学任务。

(二)教材建设滞后、教学手段落后

由于税法具有明显的时效性,因此教材更新的滞后性就成为必然。这就造成教材编撰容易走向两个极端,一个极端是教材内容偏向阐述税法基本内容,范例分析缺乏,这种教材内容无需经常更新。另外一个极端是教材内容偏向法条罗列,例题比例过少,这种教材只是每年修订一次。对学生来说,前一种教材内容枯燥,理论晦涩,而且相关案例的缺乏使其不具备实践指导性。后一种教材,表面上看来,更新比较频繁,但不定期的税法调整、相关文件或通知的出台,同样使得教材更新相对滞后,而且,罗列法条的方式,是无法激起学生的学习兴趣的。

教学手段方面,大部分高校显然已配备了现代化的教学设备,但事实上,大部分学校并不能完全保证满足每一门课程对现代化教学设备的需求,因此在教学资源分配时,往往给税法课程安排的是最原始的“粉笔+ 黑板”的普通课室作为主要教学场所,从而影响教学效果。

(三)师资队伍参差不齐、教学方法单一

税法是一门综合性很强的学科,而各高职院校中,很少有专门从事税法教学和研究的人员。大部分从教人员,是法律专业或者财经类专业人才,极少是既懂得法律又懂得财税的复合型人才。并且,在高职院校本课程教学队伍中,存在许多毕业后直接从事教学工作,缺乏实际操作经验的从教人员。在情景教学或案例教学过程中,这些弱点暴露无遗。

从教学方法上看,大部分教师采用传统“填鸭式”教学方法,以讲授为主,较少与学生互动。税法课程理论性与实践性强、内容多,但高职院校税法课程课时安排少,为了完成教学任务,教师多采取满堂灌的方式,将教材内容全部讲授完毕,无暇考虑学生的接受情况与能力。学生则被动地、囫囵吞枣式地接受,根本无法消化吸收。由于教师追求税法知识的全面性,而使学生知识掌握越来越模糊,教学出现事与愿违,事倍功半的不良后果。

三、《税法》课程教学改革的思路

(一)权威教材与补充资料相结合,解决教材编写滞后问题

比如选择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编写的,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指定教材,这样一本权威机构编撰的教材,能较好地兼顾本课程教学的现实指导意义及时效性等的要求。同时,要及时关注国家税务局关于对税法修改的新动向,在教学的过程中,及时准确地补充,确保教学内容的准确性、唯一性和时效性。

(二)教学内容准确选择与教学顺序合理安排相结合,解决知识衔接的问题

教学内容上,就内容极其丰富而庞大的税法课程而言,教学内容的选择,应当重点突出基本原理和基本政策规定的讲授。教学的顺序上,税法是在基础会计基础上学习的,考虑本课程与基础会计的关联性,本课程可以首先安排学习流转类税,接下来安排学习城建税、教育费附加等,再安排资源类税的学习,然后是学习财产类税,最后是所得类税的学习。这样的顺序安排,符合基础会计按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收入、费用、利润的顺序讲解六要素。如此,学生在学习的过程中,既了解和学习了我国现行税制的分类,又能与基础会计课程联系起来,有利于加深对知识的理解和掌握。

(三)多种教学方法相结合,解决学生接受难的问题

完善本课程的教学方法,需要在继承传统讲授法的基础上,适应工学结合的改革需要,多种教学方式相结合。可以采用启发式教学、互动式教学、案例教学、校内模拟实训教学等方法。

要提高学生在课堂上的学习效果,必须培养学生对课堂内容的兴趣,调动学生学习的主动性。这就要求教师在课堂上开展互动式学习。

在本课程中,应用案例教学法,设计完善的教学案例,或者选择恰当的案例,可以使教学收到事半功倍的效果。又比如,采用校内模拟实训教学法。本课程的实践性要求学生在学习过程中,能够具体操作企业纳税实务,不仅能加强理论知识的掌握,还能锻炼其实际工作能力。但事实上这种要求不可能在本课程标准课时的设置内完成。因此,可以创办税务实训室,提供相应的软件、设备和与实际工作相同的各种耗材,通过校园模拟实训教学,让学生在学习的过程中,转变为企事业单位的会计员、办税员,让学生完成与实际工作岗位相同的工作任务。在模拟过程中,边学边练,实现工学结合。广州工商学院财金系会计专业在这方面作了一定的探索和实践,取得了较好的效果。

教学手段方面,要学会充分应用现在多媒体技术来开展教学。制作生动形象、内容丰富的PPT课件和教案;通过网络平台,加快建设和完善税法教学资源,将课程的教案、课件、实训资料、教学案例、习题题库等电子资料上传至网络;开设学习交流平台,将学习从课堂延伸到课后。先进的教学手段,有利于引导学生进行自主学习,激发学生学习热情,培养学生的学习兴趣。

(四)多种渠道相结合,解决《税法》课程教师的能力素质问题

1.进修深造。从事本课程教学的教师,在不影响工作的前提下,积极利用业余时间参加适合自己的专业培训,以提高自己的能力素质。

2.挂职实践。从事本课程教学的教师,可利用周末或寒暑假的时间,到企业顶岗锻炼,提高自己的实际工作水平和业务能力,从根本上保障本课程教学的质量。

3.专业考试。从事本课程教学的教师,通过积极参加各种专业考试,如报考注册会计师、注册税务师,积极到税务师或会计师事务所挂职锻炼,不断提高学术水平和业务能力,从根本上提升税法课程教学质量。

4.打造一支学习研究型的税法教师队伍,不断提高该课程教师的信息收集吸纳能力。由于我国税制处于不断的改革变化之中,税法教师需要不断关注、学习和研究税收政策、税收法规的变化和新税法的内容,随时注意收集时事税收政策信息、不断更新充实完善知识体系,及时更新教学内容,保证教学质量。

5.聘请行业专家做兼职教师。教师要能指导学生完成税法课程中的理论和实训项目,则其本身应该具有扎实的税法理论知识和税务实践经验。高校可通过聘请行业专家作为兼职教师,定期面对本课程授课教师开展培训讲座,帮助教师提高能力素质。

总之,税法教师在教学实践过程中,要勤于思考,及时总结。学校要为授课老师提供理论知识学习、培训及实践锻炼的条件,才能有利于本课程教学师资力量的成长与发展,有利于教育教学。

参考文献:

[1]尹宗成.《税法》课程教学改革探讨[J].管理观察,2010(9).

[2]林琳.关于《税法》教学改革的几点思考[J].福建商业高等专科学校学报,2010(6).

第2篇:税法实训总结范文

【关键词】税务会计 “教学做”一体化

【中图分类号】G【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0450-9889(2015)03B-0083-02

税务会计是一门融税收法规、财务会计等知识于一体的应用型学科。随着我国税收制度的不断改革,税务核算及纳税筹划业务越来越受到企业管理人员的关注。社会需求给会计职业教育提出了新的任务,职业学校必须创新税务会计课程的教学模式,改革人才培养方案,培养和增强学生动手能力和创新意识,培养出既具有扎实税务理论知识,又具有熟练实务操作能力和较高纳税筹划水平的应用型、复合型税务会计人才。

一、税务会计课程教学中存在的问题

(一)教学体系不合理

大多数职业学校开设的税务教育课程主要是经济法、税法、税务会计,这三门课程都包含各项税目理论知识,这样重复讲解同一内容,造成教学资源的浪费。而且税务会计这门课程的教材大量篇幅讲解税制,可是纳税核算及实务内容少,这样的教学设置对已经有税法和财务会计基础的学生来说,不仅满足不了他们对纳税实务学习的渴求,也不能启发他们的创新意识,挖掘税法与会计之间的差异,造成他们认为税务会计仅仅是财务会计另一形式。

(二)师资力量薄弱

“教学做”一体化的实施,需要既有扎实的理论基础,又有丰富的实践经验、较高的技能水平的“双师型”教师。在职业学校中,大多数教师都是从学校毕业又进入学校教学,他们有过硬的理论基础,却很少有在企事业工作的经验,对于学生的实践教学也仅限于教材和一些教学软件的辅助,提高不了学生的学习兴趣。同时,企业会计部门的特殊性,使得企业一般不接受教师到企业工作调研,这也限制了教师操作技能的锻炼。税务会计课程实操指导教师的缺乏,制约了学生动手能力的培养。

(三)缺乏实训设施

大部分学校都建有设备齐全的“会计手工实训室”、“会计电算化实训室”,却缺乏专门的“税务会计实训室”。 税务会计实训内容主要是增值税、营业税、企业所得税的申报与缴纳等。这类计算税款并填写纳税申报表的实训过于简单,在税务会计岗位的工作中也是最普通的,不能启发学生自我创造能力。学校的税务会计实训软件质量不高,训练的内容也是限于简单的抄报税等,过于“理想化”,用文字形式的实训题目代替税务会计实训,缺少真实案例,教学仿真性大打折扣。

二、“教学做”一体化教学模式

(一)“教学做”一体化教学含义

“教学做”一体化教学,即理论与实践有机结合的教学方法,实现“以教师为主导,学生为主体”的教学理念。它是把课程的理论教学、实践教学、技术能力培养融于一体的工学结合模式:(1)教师指导、学生学习为主体、学生动手操作一体化;(2)专业理论教学场所与实务操作实训室一体化;(3)理论知识教材与配套实训教材一体化;(4)理论教学教师与实训指导教师一体化;(5)教学手段一体化,即传统黑板教学向信息化、多媒体、网络教学一体化转变。师生在教学过程中边学、边做、边练,重点培养学生的专业技能水平。

(二)“教学做”一体化改革要求

1.构建一体化的课程体系。课程体系的构建需根据职业需求,整合出专业的理论教学内容和实践教学内容,将技能操作融入课堂,让学习从被动变主动,达到“学中做、做中学、学中练”一体化教学。

2.建设一体化教学环境。建立集知识传授、技能操作、实践学习为一体的教室,教师讲解理论知识,后布置任务由学生分组自主完成,引导学生进行实践教学。在安排的教学课时内教师学生共同完成―教师讲授、学生自主学习和实践操作,达到在同一教室或实训室“教学做一体化”模式。

3.编写一体化教材。编写以“教学做”一体化为统一指导思想,就业岗位需求为中心,降低专业理论的含量,技能培养为主线,实践操作为主要内容的教材。

4.培养“双师型”一体化教师队伍。要求教师既有过硬的理论基础,又能指导实操、实习、实践。这就要求教师走出学校,到岗位第一线进行实践技能的锻炼。

5.构建一体化实训设备。逐步建立功能完善的实训室,配备模拟器材、实训软件、教学设备、实践工具等,这样才可以达到教学环节的理实一体化。

三、“教学做”一体化教学模式在税务会计课程教学中的应用

(一)教学设计“教学做”一体化改革

1.引入角色扮演教学,使学生在边学边做中提高专业水平。教师根据各个教学班学生的实际情况按5~6人分成一个小组,小组成员分别担任税务机构人员、企业纳税人。教师分配任务,每个小组各负责一个公司的业务,这些公司分别是工业企业、商业企业、服务企业、房地产企业等,小组成员根据企业涉税业务模拟练习税务登记、发票领购、抄报税、纳税申报、税款抵扣、税款缴纳、税务咨询等业务。通过实训,学生之间交流合作增加,锻炼学生与人沟通能力,团队协作、解决矛盾的能力。

2.任务驱动教学,教师可以布置任务,给定原始凭证,让学生自主完成税款的计算与申报、纳税账务处理和编制纳税申报表。通过实训,教师将每一实训模块的每一环节进行考核,考核成绩计入期末总成绩,以积极完成实训任务。学生在实践过程中,教师还可以设置一些障碍案例、违法案例、纳税筹划案例,考验学生实践能力的掌握程度,培养学生自主创新能力。

3.对学生的考核,要求理论成绩与实践成绩一体化,理论成绩包括学生课堂学习、平时作业、测试等。实践成绩包括实训综合评价等。期末成绩=平时作业(10%)+考勤纪律(10%)+期末考试(50%)+实训(30%),这样科学合理分配分数,更符合“教学做”一体化宗旨。

(二)教学设备“教学做”一体化改革

1.“教学做”一体化教室,统一时间完成教、学、做的多个任务。若是税务会计课程,可以把需要配备凭证、完税凭证、纳税申报表、纳税实务平台与教室一体化,也就是说教室配备学生学习的桌椅,还尽可能配备多媒体教学设备、数据库系统、实物投影仪、互联网等,方便教师截取信息和学习自主获取信息。教室电脑还装上《税收实务》多媒体教学软件,软件包括电子报税企业端和税务端,模拟企业纳税业务流程。这样一体化的教室有利于实现边教、边学、边做,有利于提高学生自主学习的能力,提高职业道德修养,养成综合职业能力。

2.建立“税务仿真实验室”,建造仿真征税大厅,大厅内环境配置电脑和硬件设备以及征管税务软件,设置税务登记、发票管理、国(地)税纳税申报、综合咨询等窗口,学生亲身感受纳税申报流程,以及税务机关的各项业务,更快地掌握纳税业务。

3.建立校外实训基地,学校与企业、税局、会计师事务所和税务师事务建立校企合作关系,安排学生到企事业单位参观学习、实习,并将税务实习列入学生毕业考核内容,组织学生到企业实习,参与纳税实务,参与企业纳税筹划,为学生创造参与税务会计岗位实习的机会。校外实训基地有利于学生顶岗实习,有效提高学生技能水平,还利于教师提高研究能力和实战能力。

(三)教师队伍“教学做”一体化改革

“教学做”一体化教学不仅要求教师要有良好的职业素养、扎实的理论功底,而且要求具备熟练的操作技能、较高的教学组织能力,能将理论教学和实践教学相结合,用理论指导实践,在实践中总结经验。建设一支“双师型”教师队伍是实现“教学做”一体化教学模式的前提条件。培养“双师型”教师队伍,应该最大限度提供教师实践锻炼的机会,利用假期到企业、事务所、税务部门顶岗实践,制定考核制度,将考核结果计入年终绩效。

聘请企事业单位税务会计、会计师或事务所的税务师,纳税筹划人才到学校担任专职或兼职教师,加强学校教师和企业财务人员的交流,提高教师实务操作的能力。

(四)教材“教学做”一体化改革

将会计、税法、税务会计三门课程进行整合,依据最新税法,模拟企业经营活动流程,借鉴企业经济业务作为学生实操内容。设计各种税目的纳税申报表和相关票据,如增值税,模拟企业销售业务增值税专用发票、采购业务增值税专用发票、普通发票、红字发票等,设计票据开具、认证、抵扣等业务操作流程,实现从税款计算、纳税申报、会计核算的有机结合。

税务会计课程关于税制的内容有大量的法律条文,烦琐难理解,这部分内容应减少篇幅,难理解的法律条文通过案例教学展开,加入学生思考和小组讨论环节,便于学生通过分析案例,理解法律条文内容。

每一实训模块结合实际企业涉税业务,编写实训案例和资料。涉税业务按任务驱动形式设计,学生通过完成每一个设定的任务,模拟操作来实现岗位技能的提高。并增加网上报税的模拟实训,学生能亲身体验网上报税操作程序,促进学生实务操作能力的提高。

税务会计是将财务会计知识、税务知识、纳税筹划融为一体的学科,为了帮助学生尽快适应未来的工作,改革税务会计首要任务就是要强化实践教学,提高学生的实务操作能力,开发创造性思维,增强创新能力。

【参考文献】

[1]张国兵.高职院校一体化教学的实践与思考[J].中外教育研究,2010(8)

[2]夏桂香,王玲.“零岗培”税务会计实践教学的构想[J].韶关学院学报(社会科学版),2012(11)

第3篇:税法实训总结范文

关键词:情境教学法;税法;社会实践;学生讨论;在线学习

上个世纪八十年代,李吉林老师正式提出情境教学法。该教学方法一经提出,立刻受到教育界的普遍关注。很多教师均纷纷将情境教学法引入课堂教学,希冀能有效提高课堂教学质量。情境教学法发展至今已在我国教育界产生深刻影响,情境教学法是本土教学方法的典型代表,我们有必要对其进行持续、深入的探索与研究。查阅相关文献资料发现,截止目前为止关于情境教学法在课堂教学中运用的研究并不在少数,但关于情境教学法在高校税法课堂中运用的研究却较为鲜见。基于此种情况,文章特针对情境教学法在高校税法课堂中的运用展开研究。

一、情境教学法的概念界定

何谓情境教学法呢?魏晓艳(2016)在《浅谈情境教学法在美术教学中的运用》中指出:情境教学法是教师根据教学任务需要,设立以“情”(情感)为经、以“境”(环境或情景再现)为纬的生动、具体、形象的学习情境,使学生身临其境,并引发出相应的情感和态度而促进学习的一种教学方法。上述关于情境教学法的概念界定虽未得到学术界的共识,但也准确表明了情境教学法的本质内涵。综合已有文献研究成果,我们可将情境教学法简单理解为:是教师在课堂教学中结合具体教学内容,营造特定教学情景,从而深化学生理解的一种教学方法。情境教学方法更具生动性、活泼性,可有效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

二、情境教学法在高校税法课堂中的具体运用策略

情境教学法在高校税法课堂中的有效运用不仅可有效提高课堂教学质量,更可在一定程度上激发大学生的税法学习兴趣,同时高校财会专业的学生不仅要掌握一定的税法理论知识和税务处理方法,也应该具有运用这些税法理论知识和税务处理方法解决税务实际问题的能力,而解决这一问题的关键是增加税务模拟实训教学环节,加强税务实践技能训练。那么,究竟如何在高校税法课堂中有效运用情境教学法呢?下面,总结几种具体运用方式阐述如下:

(一)结合纳税实践创设情境

《税法》是一门政策性、时效性和实践性很强的课程。在遵循教育教学规律的前提下,坚持理论讲授与实际案例相结合、方法讲解与实际操作相结合,突出岗位实训的特点,把知识传授、思想碰撞和实践体验有机统一起来,充分调动学生学习的积极性、主动性,以提高课程的教学质量与教学效果。

1.纳税场景式教学。以实际应用场景为核心,重现企业实际办税流程,通过对企业实际纳税工作的模拟,使学生真实地体验和掌握纳税实践经验。

2.设计实践性的学习情境。通过运用真实软件、现场教学等方式,努力将相关教学过程情境化,使学生更真实地学习知识、了解原理、掌握操作。

3.提供完备的支持条件。根据课程教学需要提供基本的教学条件,提供实现开票上机操作的软硬件环境、纸制发票、纳税申报表等资源。

(二)结合生活实际创设情境

结合生活实际创设情境是情境教学法在高校税法课堂中的重要运用方式。结合生活实际创设情境可勾起学生的生活体验,让学生倍感兴趣的学习相关税法知识。基于此种情况,高校税法教师可有的放矢地在课堂中结合生活实际创设情境。例如,执教“增值税征收范围”这一知识点时,教师可先重点讲授何谓货物,在此基础上向学生说明:不属于货物的,我国目前并不会对其征收增值税。待学生明晰这一点后,教师可结合生活实际创设这样的问题情境:“同学们,我知道你们经常去商场或超市购物。请问商场里面销售服装是否要对其征收增值税呢?”问题抛出后,很快便有同学回答道:“应该对其征收增值税,因为服装属于货物的范畴之内。”待学生回答完该问题后,教师又列举了生活中的常见销售物品,并让学生讨论是否应对其征收增值税。这样的教学方式既不死板,又不失生动;既活跃了课堂教学氛围,又激发了学生的学习兴趣,可谓是一举多得。税法看似是一门极为枯燥的学科,但只要教师肯动脑筋,积极结合生活实际在课堂中创设情境,那么我们的税法课堂教学质量定然会成倍提升,同学们对税法的学习兴趣也会稳步增长。这不正是我们高校税法教师一直以来所期待的吗?

(三)结合学生讨论创设情境

高校税法课堂并不是教师的一言堂。现代教育改革要求教师在课堂教学中应积极鼓励学生讨论,通过学生讨论不断深化相关学习内容。学生讨论的过程是一个思维发散的过程,结合学生讨论在高校税收课堂中创设情境亦可有效提升课堂教学质量。例如,执教“税法”第一课时时,教师首先要让学生明确税收的起源、本质、形式及特征等。对于上述问题,教师大可不必直接按照课本上的知识直接向学生进行灌输,而应针对相关问题,直接组织学生讨论。通过学生讨论情境的有效创设,学生最终自然会明晰税收的起源、本质、形式及特征等。但为巩固学生所学,税法教师在学生讨论之后可进一步进行总结。如税收的本质是国家为实现其职能,凭借政治权力,运用法律手段,向社会成员强制地、无偿地取得的物质财富。税收具有强制性、固定性及无偿性等诸多特征。具体教学实践表明,结合学生讨论在高校税法课堂中创设情境是有效的,它不仅可调节枯燥的课堂教学氛围,更可让学生对相关税法知识进一步深化理解。结合学生讨论创设情境不失为一种有效做法,是情境教学法的重要运用方式。这里需要注意的是:学生在讨论的过程当中教师不应做甩手掌柜,而是应该适时融入学生讨论,与学生一起共同对相关知识进行讨论和探索,让学生的讨论方向呈现出更高的正确性。

(四)结合在线学习创设情境

进入21世纪后,互联网俨然已经成为大学生学习的重要载体。很多大学生均习惯于运用互联网进行在线学习,从而不断提升自身的知识掌握水平。基于此种情况,高校税法教师也可适当结合在线学习创设情境,让情境教学法在高校税法课堂中的运用更具现代性。例如,执教“税收种类”时,高校税法教师可将学生带至多媒体教室,让学生通过电脑到互联网上搜索目前的主要税收种类。通过在线学习,同学们很快便能明晰当前的税收究竟有哪些种类。待学生在线学习完毕后,税法教师要求学生将当前主要税收种类用表格的形式进行归纳:流转税类;资源税类;所得税类;特定目的税类;财产和行为税类。这样的做法可进一步深化学生的知识理解,让他们在大脑中更好建立知识表象。如若学生的在线学习积极性高涨,税法教师还可进一步引导学生通过互联网搜索每一种税收种类的具体作用,让学生对各个税种进一步加深理解。结合在线学习在高校税法课堂中创设情境经实践证明是有效的,是学生所普遍欢迎的一种情境教学法运用方式。因此,高校税法教师在具体的课堂教学过程中,应积极引导学生利用互联网进行在线学习,创设出更加有效的在线学习情境。

(五)结合社会实践创设情境

高校税法教学仅在教室内实施是远远不够的。为进一步增强学生的税法学习兴趣,让他们将知识更好运用于实践,高校税法教师还应积极引导学生参与社会实践,积极结合社会实践创设情境,不断提高税法教学质量。例如,高校税法教师在学生基本掌握相关税法知识后,可将同学们分为若干个小组,分小组深入社会,调查和了解商家对税法的了解情况。在此过程中,如若商家对税法并不了解,小组成员需积极向商家进行税法知识普及。通过税法知识的普及让商家更深入地了解税法,并积极按照税法规定按时交税。与此同时,通过这样的社会实践活动,也可以让更多商家了解税法的真正作用:税法是国家组织财政收入的法律保障;税法是国家宏观调控经济的法律手段;税法对维护经济秩序有重要作用;税法能有效地保护纳税人的合法权益。具体教学实践中发现,大学生对税法教师结合社会实践所创设的教学情境极为感兴趣。通过社会实践情境的创设,同学们进一步了解了税法的真正作用,也进一步增加了税法学习的几分兴趣。因此,高校税法教师应积极结合社会实践创设情境,不断深化情境教学法在高校税法教学中的运用深度和广度。

(六)结合具体案例创设情境

税法教学离不开案例的支持。为提高高校税法课堂教学质量,税法教师应积极结合具体案例在税法课堂中创设情境。这样的做法不仅可有效提升课堂教学质量,深化学生对相关税法内容的理解,更可在一定程度上激发大学生的税法学习兴趣。例如,执教“税率”时,税法教师可给出这样的案例让学生分析:李某2015年3月取得薪金3400元,如何采用超额累进税率计算个人所得税?案例提出后,可让学生首先对案例内容进行思考,在此基础上让学生计算李某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通过学生分析,最终可得出如下两种个人所得税计算方式:(1):500×5%+(1400-500)×10%=25+90=115(元);(2)1400×10%-25(速算扣除数)=115(元)。在具体的税法课堂教学中,作者经常结合案例创设情境,通过相关案例的有效呈现,同学们对税法知识内容的学习也更加深入,掌握的税法知识也更为扎实。结合具体案例在税法课堂中创设情境并不是一种多么新奇的做法,这仅是情境教学法在高校税法课堂中的常用方式。这里需要注意的是:高校税法教师在课堂中结合具体案例创设情境的频率不应过于频繁,应在重点知识讲解的时候有效运用。这样的做法更加有的放矢,也更有利于提高高校税法课堂教学质量,深化学生对重难点知识内容的理解。

三、结束语

总而言之,在高校税法课堂中,我们可结合纳税实践创设情境,结合生活实际创设情境,结合学生讨论创设情境,结合在线学习创设情境,结合社会实践创设情境,结合具体案例创设情境。除此之外,还有很多种情境教学法运用方式。希望文章可起到抛砖引玉的作用,引导更多高校税法教师积极参与到情境教学法的研究与实践当中,通过情境教学法的有效运用不断提高高校税法课堂教学质量,有效激发大学生的税法学习兴趣。

作者:郭福珍 单位:武昌首义学院

参考文献:

[1]魏晓艳.浅谈情境教学法在美术教学中的运用[J].教育观察(下半月),2016(18).

第4篇:税法实训总结范文

[关键词]职业岗位能力 税收实务 课程建设 创新实践

[作者简介]陈晓红(1971- ),女,浙江绍兴人,浙江商业职业技术学院,副教授,研究方向为会计理论与实务。(浙江 杭州 310053)

[中图分类号]G642.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4-3985(2013)33-0158-02

《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中,把提高质量作为教育改革发展的核心任务。教育改革的难点在教学改革,教学改革的关键点在课程改革,也就是说高职院校人才培养的质量很大程度上取决于课程的有效性。因此,高职院校在课程建设中更应注重与社会需求接轨,重视岗位职业能力的培养,以学生是否胜任实际工作作为衡量课程质量的最终标准,提升高职院校整体教学质量。

“税收实务”课程是会计专业职业岗位课程,本课程对办税能力职业技能起到直接的支撑作用,关系到企业与税务机关征纳双方关系的和谐。随着我国税收制度改革的不断深入,我国税收法规逐步改革完善,如何因材施教提高“税收实务”课程的教学质量,培养学生从关注税务知识到具备完成工作任务的技能,提高学生毕业后从事办税员的实际工作能力,都值得我们不断创新和实践。

一、基于岗位职业能力的“税收实务”课程总体设计思路

“税收实务”课程以办税员岗位职业能力为核心,依据税收征收机关对办税员、纳税单位对办税员的职业要求,分析办税员实际工作任务以及完成工作任务所需具备的技能和知识,以办税员的工作任务的逻辑顺序来组织教学内容,构建基于中小企业办税人员工作过程的实践教学体系,设计单项实训模块和综合实训模块,以实践教学为主线,利用仿真的职业场景,运用仿真的业务软件和单据表格进行企业办税业务操作,将教师的教学融入学生的学与做过程中。通过教、学、做一体化,对学生的税务登记能力、税种认定能力、发票管理能力、纳税申报能力进行全过程的训练,全面提升学生的职业能力。

二、“税收实务”课程建设的创新实践

1.分析工作过程,设计课程教学组织。“税收实务”课程围绕办税员实际会计工作的步骤及内容,以办税员工作任务为导向来设计课堂教学过程,使学生对办税员工作的整体框架有清晰的认识,从而由关注“知道什么知识”转到关注“如何完成工作任务”,突出学生岗位职业能力培养。办税员工作任务分为税务登记、认定管理、发票填制和管理、纳税申报,针对工作任务设计相应单项实训,在单项实训基础上,完成制造业、流通业和服务业涉税业务综合实训。因此,“税收实务”课程教学过程是一个循序渐进的过程,各项任务由浅入深、环环相扣,在渐进实训的教学过程中提升学生职业技能。具体课程教学组织设计及课程教学内容如下表所示。

2.聚焦职业能力,整合课程教学内容。“税收实务”是由抽象的税收法规串联而成但又极具实践性、操作性的课程,要使学生真正理解税收法规,必须强调工作任务,聚焦职业能力,明确相应能力的知识要求,并有针对性地组织实施项目实训。我们把“税收实务”课程教学内容设计为三个模块:税收实务认知、税收实务实践、税收实务提升,通过完成工作任务让学生去探究相应的理论知识。

税收实务认知模块是“税收实务”课程的入门环节。本环节相应的理论知识为税收法规知识、税务登记知识、认定管理知识、发票填制管理知识以及税收征管法知识,依此设计税务登记项目实训、认定管理项目实训和发票填制管理项目实训,提供仿真的涉税票证供学生实训使用,增加实训模拟的真实感,使学生更真实地了解各类涉税票证的作用和办理程序。实训提供的涉税票证包括税务登记类表、认定类表、各类发票、发票管理类表等,同时应配备相关公司名称处是空白的发票专用章或公司印章,辅导学生在对外提供涉税票证时在指定区域盖章,掌握办税员的入门能力。税收实务实践模块是“税收实务”课程的核心环节。本环节相应的理论知识为我国现行税法体系中的税收实体法,学生应了解相关税法知识,掌握应纳税额计算、纳税申报及相应会计处理,设计各税种纳税申报单项实训项目并提供真实的纳税申报表资料。税收实务提升模块是“税收实务”课程的拓展环节。按制造业、流通业和服务业三大产业设计纳税申报综合实训项目。如设计制造业的实训项目案例时,可以选择生产应税消费品的制造企业,根据提供的业务原始凭证,完成增值税、消费税、关税、城市维护建设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车船税、印花税以及契税、土地增值税等税种的纳税申报及会计处理。

3.开发特色教材,丰富课程优质资源。随着近几年我国新的税收法规的不断颁布和实施,以及任务驱动、项目导向等教学方法的深入探索与实践,“税收实务”教材内容及教学体例也应及时更新。依据“税收实务”的课程教学组织和教学内容,结合理实一体的思路,突出以实践教学为主线的教学模式,遵循税收实务认知、税收实务实践、税收实务提升认知规律,将办税员岗位能力的职业需求,按教学项目、教学任务、业务案例、知识点进行编写。每一教学项目明确具体的教学目标和教学任务,并设计教学内容相应的情景业务,开发将知识、方法和技能有机融合的优质教材。课程教材以办税员工作任务为课程主线,在此基础上展开完成工作任务所需要的知识点阐述,突出教材内容的职业性。先设计单一税种任务项目教学,再安排企业综合纳税实务项目,让学习按渐进认知模式完成办税员工作过程的演练,突出教材内容的实用性。实训教材应分解办税员的基本工作任务,按工作任务再细分子任务,设计好实训项目的教学方案,提供月初资料,指导学生完成企业某月份的综合纳税业务处理。提供的经济业务应避免文字描述,并注意经济业务的连续性。

4.融会多种教学方法,协同提升课程教学效果。“税收实务”是一门实用性、操作性强的课程,课程内容多,知识容量大,涉及大量的税收法规知识,内容抽象且难于理解,给课程教学带来一定的难度,而恰当运用情景教学法、案例教学法、启发式教学法、归纳教学法能提高课堂效果。可以在课程教学初期,以校外实训基地为依托,组织学生进行真实环境下的现场教学。如组织学生参观国税局,了解办税大厅的岗位及职责,了解办税业务流程,对真实的办税场景及工作范围有一个感性认识,亲身感受中小企业税务工作流程。在每项任务学习之前,结合本任务所学习的内容,设计一个导入案例,通过创新情景、设置悬念、提出问题等,和学生一同讨论、寻找解决方法。教师在课堂教学中要善于观察,随时掌握课堂中出现的各种情况,不断思考下一步如何引导学生学习。同时要在课堂教学中善于引导学生对相同性质或不同性质的知识进行归纳总结,如不同企业在经营活动涉及的不同税种、个人取得各种收入涉及的税种、同一经营活动涉及多种税种的相互关系等,从而促使学生加深对税收理论知识的理解,激发学习兴趣。

三、“税收实务”课程创新建设的保障

1.外引内培,注重素质提升,加强“双师型”的教学队伍建设。一支优秀的“双师型”教学队伍是课程建设最为核心的关键要素,教学队伍结构及教师素质直接决定课程建设的质量和成效。课程组应规划好师资队伍的建设目标和培养方式,建设一支结构合理、具有良好职业道德、专兼结合、双师素质的专业教学团队,多层次、多渠道采取措施加强教师团队建设。一是推行团队内教师的互动。对刚加入课程队伍的新教师,安排一名有实践工作经验和教学经验丰富的指导教师进行传、帮、带,帮助学习课程的建设方案、课程教材、课程标准、教学PPT、教案设计思路、课程授课方法以及评价标准,保证实训课程教学进度、深度和评价的一致性。二是推行团队外专兼教师的互动。课程建设应以校企合作为依托,除了校外兼职教师来校授课、讲座的教学形式外,在师资培养计划中适宜安排校内教师的挂职锻炼、下企业调研以及带学生进企业现场教学,充分发挥兼职教师的作用, 使专业人才培养更符合企业岗位工作的需要。

2.校企合作,注重实用有效,提升校内外实训基地内涵建设。实训基地的开发既能保证学生的实训需要,也能提升教学团队的实践教学能力。校内实训基地主要指税收实务实训基地建设,包括实训环境建设、实训软件购置。实训环境可以按照企业端和税务端环境设置,实现实训氛围与职业环境的融合,配置课程教学软件和实训软件,满足学生课程教学和税收实务模拟实训项目的教学需要。校外实训基地负责课程现场教学和专业实习、暑期社会实践和顶岗实习等需要。课程组组建校外实训基地时,应避免流于形式的协议基地,注重学校与企业间的内涵合作,真正发挥实训基地在课程建设中的作用。成立实践教学管理组织,建立校企共建实训基地的运行机制,完善顶岗实习管理机构及相关管理制度。从制度与机制上,保证实践教学环节的有效性。

3.工学结合,注重职业能力,重视“税收实务”课程实训的组织。“税收实务”是理实一体的课程,在课堂教学中也应运用多种方法来融会贯通税收法规知识,由于课程容量及课程性质地位,在专业教学计划设置中应安排为期一周的专项课程实训――“办税模拟”实训课程。在“办税模拟”实训中,可以将实训班级分为企业岗位群、银行岗位群和税务岗位群三个实习群。通过模拟企业、税务、银行之间形成的业务链,让学生感受经济业务的发生过程,尽量创造真实的工作环境,提高学生的实训效果。在实训过程中,可以根据业务量来配置岗位人员,一般每个企业岗位群主要设置办税员岗位,银行岗位群可以设置出纳和会计岗位(办税员),税务岗位群只设置税务员岗位。根据实训班级的人数增减每个模拟企业岗位群的办税员人数,并在实践教学中安排学生进行轮岗,综合提升学生的专业职业能力。

第5篇:税法实训总结范文

[关键词]纳税筹划 计税价格 合理避税 节税

消费税对于应税消费品生产企业来说,税负一直比较重。如何结合相关政策,合理、全面、系统的纳税筹划呢?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考虑。

一、合理利用包装物押金进行避税

根据相关法规,实行从价征收的应税消费品连同包装物一起出售的,无论包装物是否单独计价,也无论会计如何处理,均应并入销售额征收消费税。而在法规中同样规定,包装物的押金(除了酒类)在未逾期的情况下是不征消费税的。

案例:某企业销售1000组汽车轮胎,每组价格为4000元,包装物价值为400元,若连同包装物一起出售,则销售额为(4000+400)×1000=4400000( 元),消费税税率为3%,则应纳消费税额为 4400000×3%=132000(元)。

如果企业包装物采取收取押金的方式,将1000组汽车轮胎单独收取押金,则可节税400×1000×3%=12000(元)

二、灵活利用组成计税价格进行节税

1.先委托再销售。税法规定,委托加工的应税消费品由受托方在向委托方交货时代收代缴税款。委托加工的应税消费品,委托方收回后用于连续生产应税消费品的,所纳税额准予抵扣,如果委托加工的应税消费品收回后直接用于销售的,则根据消费税单一环节征收的特点,不再收消费税。

案例:红河卷烟厂委托中华卷烟厂将烟叶加工成烟丝,烟叶成本1000万,加工费用400万,收回后直接出售,售价为3000万元。

红河卷烟厂向中华卷烟厂支付加工费的同时,向其支付代收代缴的消费税为:(1000+400)/(1-30%)×30%=600(万元),销售环节不再征收消费税。

如果红河卷烟厂自己生产烟丝出售则,应纳消费税为:3000×30%=900(万元)

不难看出,在相关因素相同的情况下,因自行加工应税消费品应纳消费税的税基与委托加工的应税消费品应纳消费税的税基不同,最终委托加工的应税消费品的税负低。

2.先销售后入股。根据税法规定,企业用自产的应税消费品对外投资、换取生产资料和消费资料以及抵偿债务的,应按纳税人销售同类消费品的最高售价作为计税依据,计算缴纳消费税。在实际操作中,如果采取先销售后入股(抵债、换货)的方式,因为计税依据不同,明显会达到减轻税负的目的。

案例:江陵以自产的小汽车20辆参股甲企业,取得甲企业10万股的股权。当月对外销售同型号小汽车价格为:以单价100000元售出10辆,单价80000元售出20辆,单价90000元售出10辆。小汽车的消费税税率为5%。

按税法规定,在对外投资时,应纳消费税为:100000×20×5%=100000(元)

如果企业按当月的加权平均价将20辆小汽车销售给甲企业再折算股权,应纳消费税为:(100000×10+80000×20+90000×10)/(10+20+10)×20×5%=87500(元)

如果企业按当月的最低价将20辆小汽车销售给甲企业再折算股权则应纳消费税为:80000×20×5%=80000(元)不难看出企业不同选择的节税程度。

三、巧妙利用纳税环节避税

纳税环节是应税消费品生产、销售过程中应缴纳消费税的环节,利用该环节避税,尽可能避开或推迟纳税环节出现。常见下面几个方法

1.委托加工的应税消费品,由受托方代收代缴税款,企业可以采取与受托方联营的方式,改变合作关系,节省税额;2.用于连续生产的应税消费品不纳税,可以利用此项做出合理的避税筹划;3.对于生产应税消费品的,在销售环节纳税,企业可以通过选择合适的结算方式来推迟纳税。

四、充分利用结算方式来避税

由于资金存在着时间价值问题,推迟纳税义务成为纳税筹划的一个重要方面,在纳税期内尽可能推迟纳税。在合法的纳税期限内,推迟纳税,是不会收企业的滞纳金的,纳税人如果能采用恰当的结算方式,尽量推迟纳税时间,不但能加速资金周转,还会获取一定的利息收入。

案例:甲企业2011年8月1日与乙企业签订一比合同,销售一批化妆品,金额为120万元。采用分期收款结算方式。货物分别于2011年8月1日、2012年2月1日,2012年6月1日发出。货款为每批货物发出后的2个月内支付。

按照税法规定:分期收款结算方式销售,纳税义务为合同规定的收款日期的当天。 企业的第一批货物应纳税消费税额100×10%=10 (万元)可以延后2个月,第2批货物延后6个月,最后一笔延后10个月。

如果甲企业采用预收货款的方式,已于2011年5月收到货款300万元,于2011年8月1日,将产品发出给乙企业。

按照税法规定,采用预收货款结算方式的,纳税义务发生的时间为货物发出的当天。则甲企业可以灵活使用资金,而不在收到货款5月当期发生纳税义务。

如果甲企业同样的价款于2011年8月1日销售给乙企业,同时收到货款。则其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2011年8月,应纳消费税额为300×10%=30(万元)。

五、有效利用改变部门设置来节税

税法规定,对于纳税人通过自设的非独立核算的门市部销售自产的应税消费品,应当按门市部对外的销售价格来计算、缴纳消费税,起不到节税的目的。但是,税法对独立核算的门市部则没有限制。独立核算的门市部,由于处在销售环节,不缴纳消费税,只缴纳增值税。那么,从整个生产和销售来看,整体消费税税负下降了。

随着经济环境的变化,政策法规的变更,纳税筹划的内容也在不断更新。规避涉税风险,合理避税,依法节税,是每个企业财务人员都要在实践中不断积累、总结的问题。

参考文献:

[1]编委会. 消费税调整与产业结构市场配置优化重组及投资规模调控指导手册.中国知识出版社.2006.04

[2]《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财政部.2010.12

第6篇:税法实训总结范文

关键词:中职;会计实训;对策

会计学是一门实践性和应用性都很强的学科,它要求学生既要拥有丰富的专业知识,又要掌握会计工作的职业技能。中职教育以就业为导向,旨在培养实际操作能力强的技能型人才,因此在会计专业的教学中,加强会计实训,提高动手能力是培养学生的关键。当前,中职会计专业学生缺乏实际操作能力,面对企业会计实务工作“无从下手”,而会计是企业中的关键工作,企业希望聘用已有实际工作经验,能胜任该岗位工作的人才,而不愿意花时间去培训仅仅学过理论知识的学生。为了改变此现状,要先认清会计实训教学中存在的问题,进而提出改变这一现状的对策。

1中职会计实训教学存在的问题

(1)对会计实训教学认识不够。中职会计教育采用传统的教学模式,以理论为核心,以讲解教材内容为主,忽视了对学生专业技能的培养。在课程设置上,将大部分时间用于理论知识的传授,实训课大都是在理论课完成的学期末时才花一点时间匆匆练习,实训效果得不到保障;学生年龄较小,社会经验不足,没有认识到会计职业技能的重要性,以为只要通过从业考试就可以了,对实训环节缺乏兴趣,平时不加强练习,实际操作能力得不到提高。

(2)师资力量薄弱。从目前中职学校会计专业教师队伍来看,大多数是从学校毕业后就直接进入职校的大学生,他们虽然有扎实的会计专业知识,但是没有真正从事过会计工作,缺乏会计实践经验和操作技能。很多中职学校不设置专职的实训课老师,而是由理论课老师同时担任。由于教学任务繁重,很多老师没有时间参加社会的会计实践工作,也没有完整地经历过一整套的会计工作流程,其实践能力与理论知识脱节[1]。在会计实训教学中,以教材内容为依据,只限于对课本知识的讲解,忽略了迅速更新的会计知识。由于缺乏实践经验,实训教学效果不佳,影响了学生实际操作能力的提高。

(3)实训教学环境不完善。许多学校建设经费短缺,实训设施不足。部分中职学校虽然建立了电子模拟实训室,但是由于没有真实的数据来源,实训资料缺乏,实训教材内容陈旧,学生得不到系统的练习;部分学校还没有专门的电子模拟实训室,只能进行手工账实训,但是手工账工作量较大,在进行会计核算时占据了学生很多时间。市面上推广的一些小型的会计软件价格较低,随着企业对会计工作要求越来越严格,运用会计软件做账日益普及。实训教学环境不完善,与企业工作环境相差较远,学生对会计岗位的工作没有形成清晰的认识,不能快速地适应会计实务工作。

(4)实训内容陈旧。实训内容陈旧,更新的速度跟不上时代的变化。近几年,《个人所得税法》、社保的计算及国家劳动法规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发生了变化,但会计实训教材的内容还没有更新;现在会计岗位工作的内容越来越广,除了进行日常的核算外,还要做纳税申报、工资计算和社保办理等,而学校里的会计实训只是选取理论考试中重点来讲授,如固定资产、应收/应付款、存货核算等,主要集中于会计核算部分,而税收内容、审计内容和管理会计的实训较少,忽视了会计监督的实训及学生在实际工作中涉及的其他方面工作;目前服务业在我国三大产业中比重日益增大,但会计实训内容仍旧集中于对流通行业和制造企业经济业务的账务处理,因而对增值税内容实训较多,对属于服务业范畴的营业税训练不够。

2提高中职会计实训效果的对策

(1)更新观念,重视实训教学。学校要积极更新观念,重视会计实训教学环节,增加会计实训环节的经费投入,支持教师参与会计实践工作。合理确定专业教学目标,优化会计专业课程设置,使实训课教学的学时达到总学时的一半,确保学生有充足的时间进行实训练习。作为会计实训教学的主导者,教师要认识到实训环节的重要性,这是中职学校教学性质所决定的,也是提高学生实际操作能力的要求。同时要引导学生意识到实训的必要性,激发学生的兴趣,发挥其主体作用,使其在学习中有明确的目标和积极的心态。

(2)提升师资水平。会计专业教师不仅要拥有扎实的专业理论知识,还要具有丰富的实践经验和高水平的实务操作技能,只有这样,才能培养一批懂理论会操作的学生。学校要打造“双师型”教师队伍,鼓励教师到企业轮岗学习,掌握填制凭证、登记账簿、编制会计报表的方法,深入车间了解成本核算的步骤,丰富自己的教学内容,提高会计专业技能;教师应积极参加各类会计知识的培训,以了解最新的会计行业法

规和知识,参加会计方面的技能比赛,锻炼自己的专业技能;学校可以聘用一些有丰富工作经验的会计人员担任实训教师,指导实训工作,提高会计实训的效果。

(3)加强实训教学环境的建设。学校应加强对会计实训室软硬件的建设,努力为学生提供良好的实训环境。实训室建设应按照会计工作场所布置,努力营造一个真实的工作环境,逼真具体的情境能使学生感受到企业环境的氛围。可以按照岗位职责设置不同的会计工作岗位,如出纳、成本会计、总账会计、应收会计等,以便学生能够了解各个工作岗位是如何联系、如何相互配合完成工作的,提高学生在该岗位工作的适应性。应配备专门的电算化软件、ERP软件,如金蝶、用友等财务软件,方便学生熟悉电算化做账。

(4)改进会计实训内容。教师平时应多关注国家法律法规的出台,如《个人所得税法》、新的会计准则、最新的最低工资标准等。在实训教学环节中,应注意与实际会计岗位需求结合,运用最新的知识,适当弥补会计实训教材的滞后和不足;结合当前经济发展的趋势和重点,增加多种行业的经济业务的实训,除了流通行业、制造业的经济业务外,适当地让学生训练与服务业相关的经济业务,如餐饮行业、娱乐行业、文化传媒行业、证券投资行业等,让学生可以了解其他行业会计核算的特点[2];在会计核算工作中,工资的分配和计算很重要,会产生许多税费,如个人所得税、职工教育经费、社保、职工福利费等,因此教师应当给学生补充与会计相关的知识,例如职工工资不能低于国家规定的最低标准,用人单位应当为员工缴纳社保等。

(5)以比赛促进学习。会计专业技能比赛是实训教学的一个重要环节。中职会计专业技能比赛有国家比赛、省级比赛和市级比赛,学校还可以和兄弟院校联合比赛,也可以组织校赛,班级分小组比赛[5]。教师在比赛前指导学生,可以及时发现学生在实际操作方面的弱点,处理学生在操作过程中的问题。通过参加技能比赛,不仅可以激发学生的兴趣,充分调动学生参与实践的积极性,还可以培养学生相互沟通协作的能力,提高学生的动手能力和综合职业技能。

(5)实行轮岗制的综合实训。综合模拟实训是对之前各个阶段所学知识的复习和应用。在这一过程中,学生不能一人处理全套账务,而是将学生分为几个小组,根据会计工作流程设置不同岗位,每人负责一个模块的工作,使学生能够真实感受到会计工作的场景,避免了一人独揽造成的牵制作用不够和审核不准确等缺点。小组中一人负责填制原始凭证;一人负责审核凭证、记账等;一人负责银行存款和现金的管理,登记现金收支和日记账;一人负责总账的登记、编制报表和财务分析说明书。在模拟实训中,严格按照审核制度及核算程序处理账务。对一个环节出现的问题,要及时退回并纠正。每隔一段时间,就交换岗位,这种方式使同学们了解到会计职业不同的岗位要求及其相互监督的重要性。

总之,加强会计实训教学,提高学生动手能力和实践能力,是我国中等职业教育改革的要求。只有优化会计课程设置,努力建设“双师型”教师队伍,改善实训教学环境,创新会计实训模式,才能激发学生学习的积极性,提高学生的会计职业技能。同时,还要总结经验,不断探索,才能满足社会和企业对中职会计学专业学生的要求。

参考文献:

第7篇:税法实训总结范文

【关键词】 增值税; 疑难点; 素质; 问题; 根源; 措施

增值税作为价外税,是对纳税人生产经营活动的增值额所征收的一种间接税,按销项税额和进项税额的差额进行征收。

一、企业税务会计在增值税实务中存在疑难点

1.增值税暂行条例和实施细则存在缺陷,造成会计处理依据不充分,企业间处理结果相差悬殊。《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十条规定了五种情形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如要求用于非增值税应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的购进货物或者应税劳务及非常损失的购进货物等不得抵扣。如果在购进时进项税额已抵扣,需要在改变用途当期作进项税额转出处理。这就要求与视同销售要区分开来。正常的会计处理应该如下:

借:在建工程――××工程

生产成本――×产品

应付福利费

贷:原材料――××材料

库存商品――×商品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

例1:香格里拉集团公司在建办公楼D座领用库存原材料A一批,该批原材料A实际成本10万元,增值税17 000元。其处理为

借:在建工程――办公楼D座 117 000

贷:原材料――A100 000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 17 000

例2:沸腾公司5月份因发生火灾,损失库存F型原材料一批,该批材料成本60万元,增值税10.2万元。其会计处理为

借:营业外支出 702 000

贷:原材料――F材料600 000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 102 000

在实务中,往往存在被忽略、不处理,甚至非增值税应税项目(如应征营业税的交通运输业、建筑业、金融保险业、邮政通信业、文化体育业、娱乐业等)的进项税额也被用于抵扣。对于经营多元化的一般纳税人商贸企业或厂家,存在经营不同税率的货物和应税劳务及混合销售行为,会计处理起来,存在主客观上的难度,理论上的“分别核算”将会大打折扣。一项物资或物品的购进,取得的合法凭证很可能就是增值税专用发票,物资的使用方向容易改变,税务部门无法监控,比如原材料、电力、热力、气体、办公用品等,受会计业务水平限制,抵扣税计算不到位可以理解,但故意形成多抵扣进项税,就另说了。

2.存在容易与企业所得税视同销售相混淆的业务,会计实务中不易理解和处理,处理不到位则会漏税。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的纳税原理不同,政策也各有差异,税务会计要对比了解相关政策,不能混淆。《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四条将企业的八种行为规定为视同销售行为。其中“设有两个以上机构并实行统一核算的纳税人,将货物从一个机构移送其他机构用于销售,但相关机构设在同一县(市)的除外”;“将自产、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视同销售是一种特殊的销售行为,并没有给企业带来直接的现金流量。在财务处理上,是否作销售收入,操作不统一,也不规范。

增值税视同销售的应税货物有购买的、自产的、委托加工的;而企业所得税则主要对自产的产品作为视同销售的问题。前者视同销售范围大于后者,会计处理上要加以区别对待处理。

例3:无锡市亨利商贸有限责任公司下设A、B两个分公司,其中B分公司设在苏州市,因经营需要将A公司的一批原材料调往B公司销售,该原材料不含税价为20万元,税金为3.4万元。

因原材料是在两个不同的行政管辖地区之间调拨,所以增值税会计应将其视同销售行为处理。

A公司会计处理:

借:应收账款――B公司 585 000

贷:主营业务收入――W型500 000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85 000

B公司会计处理:

借:库存商品――W型500 000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85 000

贷:应付账款――A公司 585 000

而所得税法实施条例则对于货物在统一法人实体内部之间的转移以资产所有权没发生改变而不作视同销售处理。

例4:金通集团有限公司国庆节来临之际,将委托加工金通牌电器作为福利品发放给员工每人一件。其账面成本价20万元,对外销售价25.74万元,增值税率17%。

金通集团有限公司增值税会计应将其视同销售行为,其会计处理如下

借:应付职工薪酬――应付福利费257 400

贷:主营业务收入――M电器 220 000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37 400

二、办理增值税业务体现出对企业税务会计人员素质的要求

1.税务会计人员要具备丰富的涉税理论知识。税务法规条款多,执行的刚性强,特别是涉及本企业业务的税法,要紧跟形势,多了解多钻研,方能做到了然于胸,自信从容。实施细则不详的方面还要敢于在大原则下创新。

2.良好的职业道德修养。税务会计是一项政策性很强的工作,能否诚实守信、坚持准则直接影响国家和企业的税赋;在办税过程中,要求办税会计人员业务要精通技能要娴熟,能合理筹划,处理税务问题要客观公正,不能敷衍了事,更不能偷税漏税。

3.善于沟通,协调关系。任何人都不可能万事精通,更不可能生活在真空里。对于不懂不会的业务知识,虚心求教交流,不耻下问,方可取长补短,完善自我。良好的人际关系利于工作的开展。

4.善于吸取教训,积累知识,总结经验。

三、目前企业税务会计人员素质存在的主要问题

1.税务法律法规知识短缺。立足本企业本岗位,对所在的行业涉税问题只是大概了解,不能深入钻研,做不到对涉税业务的透彻理解,往往遇到麻烦就垂头丧气,对问题消极处理。

2.税务核算业务技术差。在涉税核算方面,怕麻烦。涉税的事项往往要求按照相关法规细则去处理,对实施细则不明确的业务,还要在大原则下敢于去创新,但相当部分的办税人员得过且过,不求进取。

3.部分办税会计人员业务不全面,计算机运用水平低下。现在是网络高度发达的时代,认证、开票、抄税、报税、缴税都可在网络上运作。但相当多的税务会计人员不能系统地掌握各个程序。有的只会开票、缴税,有的只会认证、抄报税。

4.税务会计人员提高业务水平的自觉性差。相当部分的税务会计人员不能与时俱进地自觉学习,即使接受培训等后续教育也是流于形式。

5.个别人诚信意识淡薄,故意参与偷漏税金事项,损害国家利益。

四、企业税务会计人员存在素质问题的根源

1.国家税法存在缺陷。法规和细则存在操作性的缺陷,一方面让税务会计人员遇到不明确的事项感到处理困难,不利于规范性处理;另一方面会让别有用心者故意钻漏洞,偷逃税款。较为普遍的中小偷逃税案件,往往轻罚了事,违法成本低下,纵容了不法行为。

2.监督检查力度轻,纠错率低。税务检查每年都搞,也有效果,但税务人员存在着业务水平上的个性差异,甚至部分人员跟不上行业的变化,需要提高业务素质。就拿企业的特殊经营行为来说,如企业兼营不同税率的货物或应税劳务及混合销售行为的,怎么监督企业“分别核算”,客观上本身就有难度。普查力量有限,纠正广度和深度无形中就有所限制。作为社会监督的会计师事务所,目前力量薄弱,满足不了社会需要。以上问题,对企业税务会计人员提高素质修养起不到敦促作用。

3.市场经济对人生观、价值观的冲击,不正之风影响涉税人员和机构向好的方向发展。由于利益驱动,企业税务会计人员受工作环境制约,常常发生不得不屈从不法事项,个别人甚至出谋划策;涉税事件可大事化小,小事化了;会计师事务所及其人员,虽属“独立审计”身份,但受自负盈亏,追求利益等影响,存在责任不到位现象。

4.企业税务会计人员因不容易得到“诚信”奖励,在物质和精神上缺乏激励,提高技能和自觉接受再教育的热情受到限制。

五、提高企业税务会计人员素质的措施

1.完善法制建设,加大违法惩处力度。偷漏税金之所以是社会通病,其原因是违法成本低。国家一方面要完善税收法律法规的可操作细则,一方面要注重监督检查,加大违法犯罪的惩处力度,使税务会计人员不受干扰,能客观公正地处理业务;还要加大对税利大户的奖励力度,并督促企业对税利有功人员进行奖赏,以体现张弛有度。

2.加强职业道德教育。良好职业道德是国家合理足额征收税金的重要保证。以正确的舆论引导人:采用广播、电视等多种宣传形式,形成不诚信者受鄙视的良好社会氛围。树立优秀典型,对作出贡献的税务会计人员及时给予物质奖励,鼓舞队伍;打击丑恶现象,通过对违法乱纪的处理,教育队伍,使税务会计人员自觉地遵守职业道德规范。

3.善于在实践中积累办税经验。和谐的人际关系利于工作的顺利开展。努力做好人际关系沟通,微笑办税,减少不必要的无用功。在实际工作中还要勤学好问,较容易的事项要善于归类;对不懂不通的事项解决后多做记录;对于复杂的事项多做系统梳理总结。

4.加强岗位培训和后续教育工作。税法和会计准则根据实践的创新也在不断地修订完善,随时掌握税改和核算动向,是对企业税务会计人员的必然要求。会计电算化和网络技术的进步,更是时代变革的产物,作为会计人员要不断地学习,与时俱进。既要钻研业务掌握理论,还要联系实务恰当运用。自觉地接受岗位培训和其他后续教育,以适应新时期的工作要求。

5.更新职业教育观念,改革会计教学方法。现代教育要适应社会实践变革的要求,在理论教学的同时,多做实践训练教学。在涉税学习方面,借助网络技术,搞模拟实训;校企合作,学研结合;加大在校学生的动手能力培养。使学生德智体全面发展,利于学生进入企业,养成良好的职业修养。

良好的职业素质,利于国家、纳税人的和谐共处。企业税务会计人员不断地提高职业素质,利于公平、效率原则的实现。

【参考文献】

[1] 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税法[M].经济科学出版社,2010:66-78.

[2]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S].中国法制出版社(第2版),2009:2-6.

第8篇:税法实训总结范文

一、实训基本目的

通过本实训学习,让我们能够系统、全面的掌握国家的《会计法》、《税法》、《金融法》、《企业会计制度》、《企业职业道德》等有关法规。加强了我们对会计核算基本理论的理解、基本核算方法的运用和会计基本技能的训练,将会计专业知识和会计实物有机的结合在一起。使之能够真正掌握针对各种企业、事业单位所遇到的一般经济业务进行处理,并能独立完成小企业添置的凭证、等级帐簿。

二、基本内容

认知会计科目与账户

通过实训,使我们了解掌握会计科目和账户,能够区分会计科目和账户。

掌握借贷记账方法

通过实训,使我们了解掌握复式记账的基本方法。

填制原始凭证

为了熟悉经济业务,掌握填制原始凭证的程序、方法和便于审核原始凭证,需要开设填制原始凭证的单项实训。由于原始凭证非常重要,所以添置原始凭证式要特别小心,在实训中我也总结了一些小的要点:

1.按原始凭证的基本要是填列,不得遗漏。

2.填制在凭证上经济业务要与实际相符,数字要真实可靠。

3.凡填有大写小写金额的凭证,大写小写金额必须相符。

4.填制在凭证中的摘要应简明扼要,字迹要清楚,易于辨认。

5.发生销货退回的,还必须有退货验收证明;

审核原始凭证

原始凭证是证明经济业务已经发生或完成,明确经济责任并用以办理业务手续的书面证明。在实际工作中,外来的和自制的原始凭证,一般都符合有关规定,既能证明发生或完成的经济业务,又能做到填制手续完备,用以办理有关业务手续。

基本经济业务账务处理

根据提供一套企业经济业务资料,练习掌握记账凭证编制和账簿登记的方法。通过实训,实我们掌握了所涉及的各账户性质和结构,以及常见经济业务的会计处理。

设置登记会计账簿

通过实训,使我们了解会计账薄的种类和基本结构,理解会计账薄登记的一般要求,掌握会计账薄启用、设置、登记、对账、结账、错账改正以及会计账簿保管的基本操作技能。熟悉会计处理程序

通过实训,使我们了解基本的会计处理程序,理解会计账薄登记的一般要求,掌握会计账薄启用、设置、登记、对账、结账、错账改正以及会计账簿保管的基本操作技能。

三、心得体会:在记帐过程中,可能由于种种原因会使帐薄记录发生错误,而作为会计人员应运用正确的更正方法,采用错帐更正方法,一般有划线更正法、补充登记法、红字更正法三种,而不是填补、挖改。我想这是我们在作帐时注意的一点。在实训中我们必须做的是原始凭证与证帐凭证、各明细帐与总帐核对等。这一部是非常繁琐,也是非常重要的,否则会功亏一篑,徒劳无功。

第9篇:税法实训总结范文

【关键词】中等职业技术学校 会计专业 实训教学改革

中职院校会计专业的培养目标:培养具有良好的会计职业道德,熟悉相关法律、法规,具备会计岗位工作所需的基础理论知识及较高会计职业技术能力,毕业后能够较快地从事各种会计核算工作、直至担任主管会计的初、中级应用型专门人才。如何在教学中突破的界限,实行会计理论与实践一体化教学,是目前中职院校会计专业教学改革的重点之一,下面就本人在实行会计理论与实践一体化教学的体会进行总结,与同行们共同切磋。

一、实训一体化教学模式特点

一体化教学模式起源于德国的“双元制",即“双重职业训练”,是指根据职业教育培养目标的要求重新整合教学资源,把理论教学和实训教学融为一体,实现培养目标、课程体系、教学方法、教学考核评价与生产实践的“无缝”对接的新型教学模式【2】。这种教学模式的特点:一是以会计实际工作需求为出发点,将理论讲授与技能操作融为一体,让学生在会计实务操作中理解理论知识,培养了实际动手操作能力,增强了实用性;二是将财务会计、成本会计、税法、管理会计、财务管理等的课程相互整合,使学生拓宽了专业知识学习,从而提高学习效率;三是教学从“知识简单传递"转变为“知识处理与转换";教师从“单一型修转变为“双师型”;学生从“被动接受、简单模拟一转变为“主动实践、手脑并用”;教学手段从“口授+黑板+简单电化手段"转变为“多媒体+网络化+现代教育技术’’的四个转变,弥补了传统教学方式的不足【3】。

二、 实施实训一体化教学改革模式

根据一体化教学模式的特点,在教学中,首先调查市场需求,适当调整培养目标,突出对学生动手能力,对相关课程制定具体的知识目标、技能目标及实施办法,实践性教学部分明确技能教学的内容、教学目标、教学建议及评价等内容。其次采用分阶段、分层次开展实践性教学。将实训课程根据课程特点和学生具体情况分为课堂实训、课程实训、单项模拟实训、综合模拟实训和校外社会实训五个板块,在不同的时段进行。

(一)课堂实训,课堂的实践性内容是学生在平时上课中接触到的,作为专业必须掌握的基础知识和基本技能,教师在日常上课之中就要使学生认识和掌握,在课堂上进行实训,如在《基础会计》课程对原始凭证的填制和审核实践,记账凭证的填制、审核和传递实践,会计账簿的开设和登记、试算平衡表的编制,会计报表的编制和审核等均进行课堂实训。

(二)课程实训,主要针对财会专业相关的学科课程,如《基础会计》、《财务会计》、《会计电算化》等,以安排在课程结束时,要求学生对课程涉及的基本经济业务进行常规的工作, 在完成《 基础会计》的材料采购业务知识时,组织章节实训,从采购计划开始到由谁经办,须经过哪些手续,会计上需要哪些凭证,如何记账等几个环节都进行模拟操作。

(三)单项模拟实训,主要是成本核算、办税、银行业务、固定资产、工资、应收应付、成本核算等。这些模拟实训一般在各课程中进行,增加学生的感性认识,不同的课程实训的重点不同,要突出重点,如《基础会计》突出从填制原始凭证到编制会计报表的全过程;《企业财务会计》、《成本会计》课程的实训则在于对会计核算技能的提高,学会解决会计实务中出现的简单问题。在基础课程结束后,再进行有难度的实训,便于学生灵活掌握该课程的专业技能。

(四)综合模拟实训,是把一个企业某一会计期间的经济业务经过设计与加工,形成完整系统的原始资料,由学生充当企业财会人员,按照会计实务处理的规范进行仿真操作演练。一般安排在专业理论课程结束时进行,是对学生专业知识的“大演练”, 通过较集中的实训,使学生达到熟练掌握,促进知识技能向能力的转移,具备良好的职业素养,从而达到既掌握一定的会计理论知识,又提升实践技能的目标。

(五)校外社会实训,由学校组织或学生自己联系到校外企业进行的毕业实习,这个阶段是在前面四个阶段的实践教学以及理论教学为基础,更加突出技能的综合运用,训练学生独立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为学生即将走向工作岗位奠定基础。这种分阶段、分层次的实训在时间安排上根据课程教学进度计划有计划的进行;不同的实训地点不同,一般课堂实训、课程实训在学校建设实训室,单项模拟实训在校内实训基地,校外社会实训在校外实训基地进行。

三、结论

本人就职的学校属于国家级重点职业学校,在“为当地经济建设服务、为推动当地就业与再就业发展服务”的办学宗旨的指导下【4】,学校非常重视学生的实训工作,具有设备先进的现代化实训中心和校外实训基地,为会计专业实训一体化教学的实施提供了条件,通过会计专业实训一体化教学改革,加强了对学生实践能力、就业能力和创新能力的培养,实现了知识本位向能力本位的转变,符合中职院校会计专业的培养目标,突破传统的理论教学与实践教学相互分离的界限,使毕业生实现零距离就业上岗,也得到用人单位的好评,会计专业实训一体化教学改革已初见成效。

参考文献:

[1]杜诒萍.中职财务会计专业实践性教学改革初探[J].中国职业技术教育,2001.

[2] 于仕斌等.构建“一体化”教学课程模式的研究[J].中国职业技术教育.2007(13).

[3] 巫兴宏.基于工作页的一体化教学实践[J].中国职业技术教育.2008(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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