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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立项申请书精选(九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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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立项申请书

第1篇:工程立项申请书范文

立项是课题的研发初始阶段,是从编制课题申请书直至签订计划任务书的过程。立项是课题管理的关键环节,课题研究方向的恰当选择、工艺路线的透彻论证、研究目标的清晰制定等对课题成功研发至关重要。我院课题立项管理主要包括3方面的工作,即课题申请书的评审、课题可行性论证和课题任务书的签订。我院院开课题的立项管理流程如图1所示。

1.1课题申请书的评审课题申请书的评审包括业务单元的内部评审和企业发展部的初审。内部评审是指业务单元对行业需求迫切、符合公司业务发展要求的课题进行筛选,择优按公司要求编写课题申请书;课题申请书的初审是指企业发展部根据公司发展规划、课题申请书的内容编制要求进行审查,提出修改意见,并反馈课题申请人。

1.2课题的可行性论证课题可行性论证是指对于通过企业发展部初审的课题,由企业发展部组织院科技委员会的同行专家、财务专家等召开课题可行性论证会。由课题组讲解课题内容,并对专家提问进行答辩;专家对课题的可行性进行评定,同时需给出有益于课题研究的建设性意见和建议。

1.3课题任务书的签订课题任务书的签订是指课题经公司决策层审批通过后,由公司领导、科技主管领导、企业发展部、业务主管领导、课题负责人联合会签的课题计划任务书。计划任务书是对课题申请书的精要内容的摘录,以及课题研究工艺路线、经费支出、采购计划、课题进度安排、课题组人员分工、验收要求的细化与约定。计划任务书类似项目合同,是对课题研究进度、质量、费用进行约束和管理的关键环节,一旦完成会签,除特殊情况外不允许变更,企业发展部将按计划任务书实施日常监管与考核。

2课题的实施

课题的实施是研发的具体过程,是指课题立项后由业务部门组织实施直至科研成果验收前的过程。此阶段是课题管理的重点和核心,主要是对课题研究的正常开展进行监督和控制,建立全过程、全方位的跟踪、反馈、监督、检查、沟通机制,了解课题进展情况,及时发现、反馈问题,寻求解决办法,确保课题按计划任务书约定的进度、质量、费用进行。

2.1课题工作计划表题工作计划表是指课题组在课题研究实施期间,于每月初根据课题计划任务书和当前进展情况对每月工作任务的细化,主要包括当月课题研究任务计划、任务分配、经费需求计划、采购计划等内容,由各项具体任务执行人员和课题组长签字确认后,提交企业发展部。企业发展部对填报内容参照计划任务书进行对照审核,并根据课题组提出的人力、物力、财力等资源需求进行沟通与协调,确保课题按预定进度计划稳步实施。

2.2课题执行情况表课题执行情况表是课题组对当月课题工作计划执行情况的自评,由各项任务执行负责人填写任务完成情况,课题负责人进行汇总与自评,总结相关经验教训,并提交企业发展部。企业发展部根据课题完成情况,会同科技主管领导对课题实施监督、考评、现场检查等,并根据情况约谈课题组或会同院科技委员会专家召开课题讨论会,确保课题按预定计划进行。

2.3课题阶段性总结课题阶段性总结是指课题在划分的每一个里程碑处(控制节点),课题组对前期工作进行小结,评价阶段性目标的完成情况,并以阶段性总结报告的形式提交企业发展部。企业发展部会同科技主管领导对阶段性总结进行评价,对于课题出现阶段性任务未完成、经费超标、目标不符合要求的,视情况进行约谈或组织科技委员会召开讨论会,协助解决课题研究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并共同制定下一阶段补救措施和研究计划。

2.4课题计划的变更课题计划的变更是指课题在实施过程中由于内外部环境发生变化,导致课题研究内容、进度计划、经费计划等所发生的变更。对于课题计划的变更,需由课题组向企业发展部提交课题计划变更申请,详细说明变更的原因,以及采取的应对措施。经企业发展部初步审核后,组织科技委员会对课题计划的变更进行论证,分析是否有必要变更、是否可以采用其他变更方式、当前应对措施是否合理等,并汇总形成专家意见,提交公司管理层决策。

3课题的验收

课题的验收是指根据课题的归档资料、实施内容及计划任务书中确定的有关目标,对研究任务的完成情况进行总结和评价。主要包括验收申请、验收评审和验收结果3方面的内容。鉴于科研课题的特征,课题目标无法完全用量化的方式进行评价,只能通过定性与定量的方式进行。我院课题验收评价采用课题评审组对课题完成情况进行量化考评和定性判断的方式,进行综合评价。

3.1验收申请课题组根据课题验收要求,填写《项目验收申请书》及其他相关材料,主要包括项目技术工作总结报告、项目经费决算报告、项目完成人员名单、原始试验记录、产品检验报告、经济效益证明等,提交企业发展部组织验收。企业发展部根据提交的验收材料进行验收初审,初评课题是否按预定计划按时、保质、保量完成预定研究目标,并给出初评意见。

3.2验收评审验收评审由企业发展部组织科技委员会组成课题验收评审组对通过初审的课题进行验收审查,验收方式可采取现场考察、书面评议、专家会议验收等多种方式进行。验收评审主要从主要技术质量指标完成情况、项目经费使用情况、项目取得的知识产权情况(标准、技术规范、专利、论文等)、项目成果产生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情况、实施工程化和产业化的可能性、技术资料归档情况等进行审查。

3.3验收结果企业发展部汇总课题验收评审组专家意见,形成课题验收结果,包括通过、终止、重新审议和不通过4种情况:验收通过:按期完成、达到技术指标、经费使用合理的,可以通过验收;验收终止:完成了任务书规定的主要目标、而其他目标无法继续完成的,视为终止;重新审议:资料不全面难以判断,目标任务完成不够,文件及资料整理归档不完全等导致验收结论争议较大的,视为需要重新审议;验收不通过:未达到任务书规定的主要技术、经济指标的不通过验收。

4结语

第2篇:工程立项申请书范文

为了进一步加强对农村水利工程建设和管理,健全和完善对水利工程投入的长效机制,扎实有效地推进我镇农村水利基础设施建设,改善农村生活条件,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确保水利工程质量和安全。根据市财政局、《关于加强对小型水利工程建设及资金管理的规定》。特对我镇水利工程建设和管理作如下规定:

科学规划申报立项

1、以行政村为单位将需要修复的水利项目以书面形式向镇政府申请立项,申请书需含有工程名称、水毁内容、修复措施、灌溉面积、需要土石方(砼)的量,投资所需的资金及要求上级补助的资金等内容。镇政府根据各行政村的立项申请书按照“轻重缓急”的原则,统一上报上级主管部门。

2、由于规划设计工程原因,需要占用农民耕地等私有财产的、村里必须事先做好协调工作,征得村民同意方可立项。

资金筹措与管理

按照“谁受益、谁负担”的原则,采用多渠道、多层次、多方式的投入机制。镇政府每年向上级争取资金用于维修水利工程,不足部分由村、组自筹解决。在资金使用管理上,由受益村全垫资建设,待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由市财政局和水利局共同验收或确认后才可将补助款拨付到受益村,严格实现专款专用。

强化质量管理关

实行工程质量由镇水利工作站专业技术人员监理和受益村村支部书记或村主任指定一人监管相结合模式,在工程质量上重点把好三个环节,一是砌石工程的原料应符合设计要求,提高砌石工艺水平;二是严格按图纸施工,坚决杜绝设计一套。施工一套;三是规范三个程序,从工程放样、材料进场、清基砌体、基础验收等工序必须严格按要求进行,对工程量不达标的项目坚决整改,决不牵就。

严格项目验收关

水利建设项目验收分为受益行政村以书面形式申请验收、过程验收、竣工验收三个阶段。镇水利工作站专业技术人员负责过程验收,验收内容:进场材料验收、工序验收和单元工程验收。未经前道工序验收合格的,不得进行下一道工序施工,否则视为不合格工程部分,必须重建或整改。水利工程竣工后,受益村必须以书面形式提出申请验收报告,方可验收。镇分管水利领导、水利工作站、水利局包片工程师、受益村主干负责竣工验收。

第3篇:工程立项申请书范文

1、选题要强调发挥主动性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和其他纵向科研课题,特别是预研课题的主要区别在于题目不是限定的,尤其是面上项目和青年基金项目完全由申请者自主提出,强调自由探索。即使是重大项目和重点项目,也是由工作在各学科前沿的一群科研工作者自主提出某个主题后,经研究讨论列入相应的项目指南的。因此,选题要强调发挥主动性,不能等和靠。

2、题目内涵不宜过大,要有针对性

选题要结合自己所从事学科的基础性、前沿性、挑战性问题。我认为,一般的面上项目无法强调其工程应用的系统性和全面性。这是由项目经费的额度和周期所决定的。但是,工科大学的项目肯定要有提出的工程应用背景,在通常的横向或者纵向工程课题中,无法深入研究的某个关键性或者基础性问题往往是好的选题,因此题目内涵不宜过大,要有针对性。提出的题目至少是国内没有见过的。

3、如何选题呢?

对于目前承担工程课题的教师可以从解决难点问题的角度提炼出。对于青年教师,可结合所在领域,提出一些题目,请知名专家给评判是否合适,也可根据参加国内外学术交流和会议,大家认可的挑战性问题中选定,还可以从各学科年度评论性文章中指出的前沿性问题选定。支持创新是科学基金的一个重要原

则,所以,项目及研究内容的创新性与超前性是在选题时必须认真考虑的问题。

4、选题要和申报人条件联系在一起考虑

选题还要结合申报人的基础和特长。难题很多,但并不是随便选一个就行了,还要结合个人条件能够提出合理和可行的研究途径,使同行专家认为通过你的研究能有前进一步的可能性,这就要求要有一定的相关工作基础,一般是通过你过去发表的高水平论文让大家认可的。因此,选题要和申报人条件联系在一起考虑。

5、选题合适,就是申报成功了一半。

下面举两个例子,2003年开始写申请书,选了题目后,请申报成功的教授帮助

审定,进行了认真的修改.2005年,选题时,虽然有该项目相应的研究,但是在校内基金项目支持下开展了充分的可行性研究,虽没有成功,也有专家反馈的意见, 认真对待这些意见。我在2006年申报成功了.

二、如何写好申请书

1、立项依据论述要简明扼要,有理有据。

报告正文第一项就是立项依据,包括研究意义、国内外研究现状。实际上就是让申报人用自己的语言将选题的内涵阐述清楚。

要回答为什么要选定这个项目,有什么充分的理由?科学意义与学术价值是什么。这是同行评阅人是否有兴趣继续读完你的报告的关键。

要用准确的学术语言,将问题论述清楚,一般要考虑如下问题:

什么人在研究?研究了些什么?核心科学问题是什么?

人家怎么进行研究?解决了些什么问题?还有什么问题没解决? 哪些问题是别人想到了的?但没有解决?

你考虑怎么解决? 哪些问题是别人还没有想到的?你又是考虑怎么来解决?

这些论述对同行专家判定研究的创新性具有重要作用。立项依据每一句话,都要经得住推敲,论述要体现明确的目的和充分的理由”、要“有所为,有所不为”。

对申请项目所涉及的研究领域的国内外研究状况必须有充分地了解,要对其学术前沿、进展程度、发展趋势、同行研究的新动向等加以阐述,要通过分析国内外研究现状回答创新性问题。

对文献的综述要有个人的理解、分类和评价,这是同行评阅人判定你对问题的认识是否清晰的依据。

另一方面,文献要有权威性和时效性,你参考的文献多数都应该是近3年的国际知名期刊和会议所发表的,若文献较多,最好选用该领域国际知名学者的研究结果和观点。

论述中引用别人的观点和结论,要将出处标明清楚。使得别人知道哪些是你个人的观点。特别重要的一点,如果能够将申报人过去研究成果(论文和专著)的地位恰当地阐述,也会使人了解你的能力和贡献。

最后,一定要附上最主要的和最重要的参考文献目录。

2、研究内容、目标和关键问题阐述要清晰 。

研究内容要适度,即有限目标,研究任何新的科学问题都是在前人工作基础上开拓,且科学研究是无止境的,不可能设想在一个项目或一次研究中将所有或众多的问题都解决,因此研究内容并不是写得越多越好,要反映问题自身的特点,能够和立项论述相呼应,以一般1到3个问题即可,既可以按照研究时间顺序分项列出,也可按照子问题分题目列出。

目标要突出科学问题和学术性,能够使人知道你最后能达到的水平。

关键问题的论述要和后续的创新点呼应。基础研究只有第一,没有第二。

3、研究方法和可行性分析需要慎重填写 。

研究方法要有一定的具体描述,与现有水平相比,从学术角度要体现出新的思路,让评阅人能看到你的思想火花。但不一定非常细致,因为这只是个方案,但一旦获得批准,一般又必须按照这个方案去做,因此要慎重。要有一定的预见性。

可行性分析要根据课题研究的需要,结合课题组和学校的软硬件条件,论述能够完成该课题的保障条件。

4、特色和创新之处 。

这一条是比较难写的,写不出或者写不好,都会直接影响成功率。所谓特色创新即在本项目研究领域中申请者与国内外同行所不同的,也即前人未曾有过的新学术思想、新理论、新的研究方法、手段或应用性结果。

一般可从所采用的方法、所要解决的关键问题、难点、等方面加以阐述,因题目而异,一般在选题阶段就要考虑是否有可行的方法,即创新点。

若无创新,题目再好,也很难批准。“创新性”,一票否决;注意“学科

交叉” 不是特色与创新;“填补国内外空白”也不是特色与创新。

5、年度研究计划及预期研究结果 。

(1) 年度计划要具体,符合研究内容;

(2) 年度计划要包括拟组织的重要学术活动、国际交流;

(3) 预期研究结果要与研究目标一致;

(4) 预期研究结果要有力度,有数量,有质量 ;

(5) 高水平的论文、专著;

(6) 高层次的人才培养;

6、研究基础和条件。

这一部分论述的目的在于使评阅人对你完成所提出的课题能够有学术上的可能性判断,因此,就要尽力展示能够支撑别人对你信任的材料。不外乎是过去的研究成绩和相关经验积累。

很重要的一条是展示课题组的实力,特别是与国内外同行合作的支撑材料,不可能完全是一个人的材料,因此要全面。

应说明是否具备研究所必须的实验设备与条件,特别应说明是否具备必须的有关单位的配合,并要求在申请书中签字盖章或出具证明,发表的高水平论文、特别是重要期刊及被SCI/EI检索的论文要有详细的目录。

三、一些技巧和注意事项

1、要有充分的时间反复筛选目标。

选题时,一般要提前半年以上,以有充分的时间反复筛选目标和创新点。

选题时忌讳项目名称重复,即使所提出的与以前资助项目的研究内容有所不同,甚至有所创新,但名称重复则很难给人以新意。

为此,申请基金项目前应查看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每年编辑出版的

《资助项目汇编》,如果发现项目名称重复,则应尽可能从新的视角提出问题,首先在项目名称上尽可能给人以面目全新之感。

2、认真研究选报学科组。

选题时,要和填报的申请代码联系起来考虑,实际上,申请代码不同,即学科组不同,竞争程度、评阅人和经费平均支持力度也不同。

实际上,有些代码下,全国每年报不了几项,甚至没人申报,而有些代码下,申报项目很多。因此竞争激烈程度不同。我注意到,近年来,某些学科,如天文学科资助率高/单项平均经费也高。而生物和医学领域由于热门,资助率低/平均经费也低。相差两倍以上。

因此,要参考近年来各学科代码下的批复率来考虑选题。本来某些学科人已很多,竞争激烈,若无好的基础和很强的创新,就很难争取到。注意不同学部指南内容的“重迭”部分,相关学科从不同视觉看待同一个问题。

3、加强学术交流,让同行认识你。

要多与国内外同行开展学术交流,各学科要多组织国内的学术会议,让同行认识和了解我校的研究成绩和基础条件。

青年教师要多参加国际的学术会议,宣传自己,取得支持,特别是认识那

些目前正在承担基金课题的同行,这些人很可能就是你申报题目的同行评议人。

4、人员有机配合,经费合理安排。

选择支撑课题开展具有不同作用的高级职称人员和适量的研究生。注意人员限项的规定,申请书中每一个人都要知道自己的作用和贡献。避免浪费学校的人力资源。

如果能够与国外同行一起申报,则会提高研究基础。

经费预算要注意每年各学组的平均力度,面上项目属于定额补助式资助方式,不要期望完全由国家自然基金渠道支持完成。

经费预算包括研究经费、国际合作与交流经费、劳务费和管理费四项。国际合作与交流最好安排一定比例经费,以体现项目的国际水平。

5、一项完美的申请书等于成功的90% 。

申请书的撰写要反复修改,直到自己和别人都挑不出毛病为止。一个建议是请一位最熟悉你的同行专家读一读,能否支持你的申报。

同时,请一位不太了解你的研究领域的专家读一读,看它能否从直观的学术论述层面支持你的申请,若都挑不出太大的毛病,则你成功的可能性就有90%。

6、一些忌讳。

(1)层次不清,主次不分,详略不当,特别是有的通篇不分段落,影响阅读。

(2)研究内容撰写得太简单,寥寥几行,根本不能说明问题,申请态度不认真、不严肃。

(3)研究内容宽而泛,好似内容很细,实则面面俱到,没有重点,也没有抓住关键,不可能深入研究。

第4篇:工程立项申请书范文

第一条为加强财政资金支付的管理与监督,规范财政资金支付业务流程,配合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改革工作有序进行,参照《*市市级单位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改革试点资金支付管理暂行办法》,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区级预算单位财政性资金直接支付的管理,以及未纳入国库集中支付改革试点的预算单位(以下简称非试点单位)财政性资金授权支付的管理。已纳入国库集中支付改革试点的预算单位,其授权支付资金按照《*区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改革试点资金支付管理暂行办法》执行。财政性资金包括:

(一)财政预算内资金;

(二)纳入财政预算管理的政府性基金;

(三)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预算外资金;

(四)其他财政性资金。

第三条预算单位财政性资金的支付实行财政直接支付、财政授权支付两种方式。

财政直接支付是指由区财政将资金直接支付到收款人(即货物、服务、工程的供应商及统发工资个人等)或用款单位(即具体申请和使用财政性资金的预算单位)账户。财政直接支付的方式包括工资统发、政府采购、其他直接支付等。

非试点单位财政授权支付是指区财政将资金拨付到预算单位账户,再由预算单位将资金支付到收款人账户。非试点单位的授权支付指未列入财政直接支付范畴的财政性支出。

第四条预算经区人代会审议通过后,预算单位依法拥有相应的资金使用权,履行财务管理、会计核算职责,并接受财政和审计监督。

第五条预算单位原则上分为一级预算单位和基层预算单位。向财政局汇总报送本级及其下属的分月用款计划的预算单位为一级预算单位;独立核算无下属单位的预算单位为基层预算单位。一级预算单位的本级开支,视为基层预算单位管理。

第六条预算单位按规定程序编制分月用款计划,并按照批复的用款计划申请、使用财政性资金。

第七条财政性资金的支付,坚持按财政预算、分月用款计划、项目进度和规定程序支付的原则。

第二章用款计划

第八条预算单位用款计划是办理财政性资金支付的依据。

第九条预算单位用款计划由预算单位根据批复的部门预算、项目进度和区财政局的相关规定分月编制。区财政局批复的用款计划额度在年度内可累加使用。

基本支出用款计划按照年度均衡性原则,按季分月填报(即于12月、3月、6月、9月分别编制下季度的基本支出分月用款计划)。其中纳入工资统发的资金由区工资统发系统自动生成用款计划。

项目支出用款计划按照项目明细及实施进度分月填报。

预算外资金支出用款计划须按项目明细及实施进度在预算外收入上缴额度内编制。

政府采购项目在填报用款计划时要选择政府采购类别(立项、定点会议、定点货物)。

第十条基层预算单位根据预算指标填报用款计划,并上报一级预算单位。

第十一条一级预算单位汇总审核基层单位用款计划,并于每月15日前(遇节假日提前)上报至区财政局各主管业务科室。

无基层预算单位的一级预算单位视同基层预算单位管理,填报审核用款计划之后直接上报财政局各主管业务科室。

第十二条区财政局于每月25日前(遇节假日提前),审核并批复下达预算单位次月项目支出用款计划至一级预算单位。预算单位基本支出用款计划由区财政分别于12月25日、3月25日、6月25日、9月25日前审核并批复下达至一级预算单位。

第十三条一级预算单位接收区财政局批复的用款计划后,须及时下达至基层预算单位。

第十四条批复之后的用款计划原则上不做调整,因特殊情况必须调整的,预算单位上报调整申请至各主管业务科室,经审批后,由区财政局注销用款计划,预算单位重新上报调整后的用款计划。

第十五条年度财政预算执行中涉及预算指标发生追加的,预算单位提出指标调整申请,经审批后区财政局办理指标,系统自动生成用款计划并同时向一级预算单位批复。其中直接支付资金由基层预算单位按本办法第三章要求办理,授权支付资金由区财政批复用款计划后及时拨至一级预算单位账户。

年度财政预算执行中发生预算指标追减或收回的,区财政局在系统中注销已批未支的用款计划后,相应调减预算单位指标,并向预算单位下达指标调整通知单。

第三章财政直接支付

第一节工资统发

第十六条基层预算单位于每月10日前向区财政局国库收付中心(以下简称“收付中心”)上报工资统发电子数据和纸制的《工资统发明细表》(附件一)。单位上报数据由收付中心导入财政支付系统生成用款计划。

第十七条基层预算单位上报的工资数据经区组织部、编办、人事局、财政局等部门审核确认后,由系统生成《财政直接支付申请书》(附件二)。

第十八条银行根据区财政局提供工资数据将资金分解至个人账户,同时向预算单位出具《工资统发入账通知书》(附件三)、工资统发入账明细表和个人工资条。一级预算单位以《工资统发入账通知书》作为原始凭证记账,基层预算单位以《工资统发入账通知书》和工资明细表等作为原始凭证记账。

第十九条纳入工资统发单位的人员增减情况,须每月将区组织部、编办、人事局的相关批件按规定程序上报收付中心作为调整预算的依据。

第二节政府采购

第二十条政府采购定点供应商账户信息库由区政府采购办公室维护。立项采购供应商账户信息库由基层预算单位自行维护。

第二十一条基层预算单位在区财政局批复下达的用款计划额度内,根据实际支出进度填报《财政直接支付申请书》,并按照项目类别分别填报《定点会议政府采购资金结算确认书》(附件四)、《定点货物政府采购资金结算确认书》(附件五)或《立项政府采购资金结算确认书》(附件六),打印并签章后,由基层预算单位或供应商报收付中心审核拨款。

第二十二条基层预算单位须在系统内填报《财政直接支付申请书》,并打印、签章;在系统内根据项目类别分别打印《定点会议政府采购资金结算确认书》、《定点货物政府采购资金结算确认书》或《立项政府采购资金结算确认书》各一式三份(基层预算单位、收付中心、供应商分别留存),并根据执行情况据实补充填写相关内容,与供应商共同签章后由基层预算单位或供应商报收付中心。两者中的结算内容必须一致。

第二十三条收付中心拨款后,分别向基层预算单位、一级预算单位出具《财政直接支付入账通知书》(附件七)。一级预算单位以《财政直接支付入账通知书》作为原始凭证记账,基层预算单位以《财政直接支付入账通知书》和供应商出具的发票作为原始凭证记账。

第二十四条基层预算单位上交自筹资金至政府采购专户时,须在支付系统中单独填列用款计划报收付中心,同时填写《资金证明》报区财政局各主管业务科室,经审批后,将款项和《资金证明》交至收付中心确认。基层预算单位使用自筹资金时,分别按财政资金和自筹资金填报《财政直接支付申请书》和相应项目类别的《政府采购结算确认书》。

第二十五条政府采购资金年终结账日为12月20日(遇节假日提前)。年终结账后区财政局与预算单位核实资金使用情况,已完工项目节资额根据资金来源同比例分别返还区财政、预算单位,未完工项目结余资金结转下年使用。

第二十六条2006年以前年度安排的政府采购资金支付时仍按原有流程操作。结算依据为区政府采购办公室提供的《*区政府采购实物调拨单》、《*区会议类定点采购审批通知单》和《以前年度定点会议政府采购资金结算确认书》(附件八)、《以前年度定点货物政府采购资金结算确认书》(附件九)或《以前年度立项政府采购资金结算确认书》(附件十)。

第三节其他直接支付

第二十七条其他直接支付是指在部门预算中其支付方式为“其他直接支付”的项目支出。

第二十八条基层预算单位负责维护本单位其他直接支付资金收款方的银行账户信息,保证所填报的收款方账户信息的准确性。

第二十九条基层预算单位根据区财政局批复下达的用款计划在系统内填报《财政(其他)直接支付申请书》(附件十一),打印、签章后附相关合同、协议等资料报区财政局主管业务科室,审核后转收付中心拨款。

第三十条收付中心拨款后分别向一级预算单位、基层预算单位出具《财政直接支付入账通知书》。一级预算单位以《财政直接支付入账通知书》作为原始凭证记账,基层预算单位以《财政直接支付入账通知书》和供应商出具的发票作为原始凭证记账。

第三十一条其他直接支付资金年终结账日为12月20日(遇节假日提前)。年终结账后区财政局与预算单位核实资金使用情况,已完工项目节资额收回区财政,未完工项目结余资金结转下年使用。

第四章财政授权支付

第三十二条非试点单位纳入财政授权支付的基本支出(公用定额、非工资统发资金)由区财政批复预算单位用款计划后于每月26日前拨付一级预算单位,一级预算单位负责及时转拨至基层预算单位。

第三十三条非试点单位纳入财政授权支付的项目支出由基层预算单位根据批复的用款计划按实际进度填报《项目申报书》(附件十二),打印、签章并附相关资料报区财政局主管业务科室审核后,资金拨入一级预算单位账户,一级预算单位负责及时转拨至基层预算单位。

第五章预算单位职责

第三十四条一级预算单位的主要职责:

负责按部门预算管理使用财政性资金,并做好相应的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工作;负责编制、审核、申报本部门及所属单位的分月用款计划;负责本部门及所属单位的财政性资金支付管理的相关工作;负责及时转拨所属基层单位的财政性资金;配合财政局对本部门及所属基层单位预算执行、资金申请与拨付和账户管理等情况进行指导、管理;及时与区财政局及所属基层单位核对账务等。

第5篇:工程立项申请书范文

变革性创新项目,即在原有科学理论基础上所进行的超前的、甚至颠覆性的研究项目。这一类研究项目通常具有非常高的风险,成功概率相对较低。近年来,发达国家为进一步塑造未来竞争力,纷纷加快了对此类科研项目资助和管理机制的探索步伐,尤其是美国国家科学基金会(NSF)、美国国立卫生研究院(NIH)、英国研究理事会(RCUK)、德意志研究联合会(DFG)、加拿大自然科学与工程研究理事会(NSERC)、澳大利亚研究理事会(ARC)等诸多知名科研资助机构分别摸索形成了较为成熟的经验做法,值得我们学习和借鉴。

国外的相关做法与经验

变革性创新项目的资助与管理是典型的政府主导行为,具有很强的前瞻性,体现了国家的战略意志。为此,各国科研机构并未采用市场化手段,而是着重在项目资助计划和管理上进行调整和变革。

1.设立多元化的科研项目资助计划

为鼓励和宽容创新,这批计划不受具体学科限制,并努力做到详尽而多元。一是关注重大变革性创新研究。设立一批具备探索性和新奇性、可能导致重大突破或开创新的科学工程领域、并伴有较大风险的项目。如NSF的变革性研究计划(TRI)、NIH的探索/发展基金(R21)、NSERC的创新思维计划(IIP)等。二是关注早期研究。NSF设立了小额探索性研究项目(SGER),面向一批处于未检验的早期阶段、具有潜在变革性的研究,若产生较高价值则进行延续资助。三是关注交叉学科研究。围绕创新链各环节之间、不同学科之间、大学与产业界之间的合作研究,设立专项计划和研究中心。如NSF设立了几十个学科交叉性质的资助计划,成立了科学技术中心、学习科学中心、纳米科技中心和信息技术中心等多个跨学科研究中心。四是关注新人培养。如NIH设立了主任领航基金(DP1)和主任新人创新计划(DP2),专门资助处于职业生涯早期的科学家。MRC研究新人项目(NIA)主要资助刚开始独立研究的临床和非临床的PI人员。DFG“博士园”项目通过建立高水平的导师辅导机制,加强对科技后备力量的培育。

2.降低申请者的学科与经验门槛

一般科研项目的申请具有明确的学科限制,并需要申请者具备一定学术研究资质和相关学术积累,这些要求均不利于创新活力最强的青年科学家申报。为此,各机构在申请者门槛设置上都遵循了宽松原则。学科方面,有的机构完全去除限制或扩展到相关学科,如RCUK博士后奖学金计划对从事临床或非临床研究、健康研究以及具有社科或医学领域博士学位的所有研究者开放。经验方面,有的机构酌情降低对申请人研究经历的要求,如NIH甚至专门为缺乏经历的研究人员――从未担任过R01(NIH的主要计划之一)及类似项目的负责人,以及被其他机制拒绝资助的两类申请人设置了DP1和DP2计划。在降低学科与经验门槛的同时,提高了对申请人精力投入的要求。比如DP1申请人应证明有相关基础设施支持,并保证至少承担51%的研究任务;DP2申请人应承诺至少投入30%的研究时间和精力,项目只允许有一个负责人,不允许联合申请。

3.关注非共识类的变革性项目

同行评议是科研项目评审和成果评估的一种有效方法,然而,这种评议方式的本质仍然是共识性的,与非共识类变革性项目的特点存在冲突。对于进一步改进同行评议机制,各国相关机构主要着眼于以下几个方面:一是实行两级评议制。即在同行专家评议的基础上,再加一级咨询委员会(或顾问理事会)评审,最终由决策层综合两级评审的意见作出选择。如NIH、RCUK等机构都采用两级评议制。二是实施计划官员制度。聘请一些领域资深人士担任计划官员,提升项目管理效率。例如,NSF的早期研究类项目遴选一般不经过外部同行评议,而主要采用内部评审,由计划官员决定。三是扩大同行专家领域。同行评议制度存在缺陷的一个重要原因,是适宜的评审专家(即小同行专家)不足。针对这类问题,NIH、RCUK、NSERC、DFG等机构不断拓展评审专家库,从各相关学科吸纳科学和工程专家,提高评审专家与评审项目匹配度的同时减少非共识类项目的产生。

与我国科研项目资助现状的比较

近年来,我国科技管理部门积极推动变革性项目的研发,在管理理念和组织实施上作了相应调整,逐步与国际接轨。但对照各国科研机构科研项目资助和管理的做法,在计划设立的针对性、评议过程的系统性以及研究目标的清晰度等方面仍有待进一步完善。

1.计划设立的针对性

国外对于变革性创新项目的资助具有一定的广度和深度,如NSF在SGER的基础上,又设立了早期概念探索性研究项目(EAGER)、快速响应研究项目(RAPID)以及创新延续项目和绩效追加项目,在指南中明确对高风险、高创新类项目的支持。我国虽然也对各类创新性项目高度重视并鼓励资助,但基本上是在原有传统计划项目基础上,适当扩展了少量、小额的早期研究计划和青年学者研究计划等资助方式。

对于变革性创新项目的资助和管理,最常见的是培养新人计划,如国家及省市级博士后基金、青年科学基金等。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NFSC)自2000年起,在面上项目中划出大约4%―5%的经费专门支持风险性较高的小额探索项目。针对非共识类项目,NFSC在每年面上项目的指南中都有针对性的资助表述,但是对于变革性创新项目的支持缺少细分需求的针对性计划,在实际项目评审过程中难以获得有效支持。

2.评议过程的系统性

国外有关机构在提升评议过程的科学性、规范性上采取了“3+2”的系统化举措。

“3”是指管理、评审、复议三个环节。设立独立管理部门,如NSF专门设置了综合活动局(OIA)、多学科活动局(OMA)、新兴前沿研究科学处(EFD)。采取多种评审方式,通过书面评审、会议评审、实地考察、“思想实验”等多种方式,确保评议质量。建立复议制度,基于两级评议制的意见和结果都会反馈给申请人,申请人可以通过复议制度给予回应或解释,从而获得更多机会。

“2”是指评议指标体系、利益规避制度。引入评议指标体系,为专家评议提供详细而标准的评议指南和有针对性的指标体系,进一步规范评议行为。NSF的价值评议系统已经成为国际上公认的遴选科学与工程学研究的黄金标准。强调利益冲突规避,在评议过程中的每个阶段,检查是否有利益冲突存在,并适当引入独立机构。

我国科研项目评审基本上采取同行评议制度,对于非共识类项目的评议则进行非立项项目复议,还缺乏系统性的制度设计和具体资助模式安排。

3.研究目标的清晰度

国外各机构都十分注重科研目标的清晰程度,并针对各类创新性项目的特点在指南中纳入一些明确要求。比如要求申请人对变革性创新项目的“创新点”进行充分表述,需要回答一些重点问题:“为什么该研究被看作是具有创新型和高风险?”“该工作对所涉及科学领域将产生什么样的影响?”“为什么该类项目是对其资助的最佳途径?”等,既有利于申请人充分审视自我、准确理解计划意图,又帮助评议专家更好做出初始判断。有的机构还在指南里要求在递交完整的申请书之前,先递交一份简短的项目意向书进行初审,不合格即淘汰。通过清晰的要求,着力提升项目申报效率。

我国有关基金和机构在对非共识类项目资助时,采取专家联名提请复议的方式,要求评议专家填写《非共识项目推荐表》,其中专家要回答“同行评议综合意见和争议的焦点是什么”“作为非共识项目推荐的理由(包括创新性、风险性、探索性)”。但从申请者角度来讲,缺少对自己“非共识”研究项目的自我审视及变革性创新的实质判断。

相关启示与建议

为进一步降低变革性创新项目在同行评议中的“非共识”现象,鼓励和宽容科技创新,强化对高创新性项目的支持,提出如下建议:

1.设立多元化的科研项目资助模式

国际上包括变革性创新计划、早期研究创新计划、交叉学科研究计划以及青年学者研究计划等多元化的资助和管理模式已取得积极成效。建议借鉴成熟做法,设立更加多元化的科研项目资助模式,鼓励创新性研发,扩大对变革性创新项目的扶持力度和范围,有效保护非共识类研究项目。重点支持重大创新性研究、学科交叉类研究及其早期研究,加大对青年科学家的资助力度。

2.提高现有指南编制的针对性

建议资助机构在支持创新性项目时,将更加明确的要求写入指南,更有针对性地设计申请书栏目,突出课题特色。如可载明“支持高创新、高风险的变革性项目”“鼓励创造新思想、新技术和新方法”。对于学科交叉项目可要求申请人填写“如何运用多学科的知识或技术”“如何利用项目课题组成员的学科背景保证项目执行性”等;对于前沿变革项目可隐去申请者研究背景,重点要求申请者在“创新性方面”回答更多问题,比如详细阐述“该课题为何具有高创新性和高风险特点”“该课题对学科领域可能产生的影响”等,以帮助申请者自我审视和评审专家有效判断。

3.注重评议流程的精细程度

在评议专家方面,采取资助机构指定和申请人推荐相结合的方式,确保与申请书学科领域最匹配的小同行进行评审。提交专家评阅的申请书为匿名形式,促使专家更加关注评审项目的思想与价值。在评议标准方面,建议借鉴MRC专家评议锚定法,有针对性地对不同类别项目设计适当的评议表,建立更合理的评审指标,增强“原创性”“创新性”和“研究内容和预期研究成果”等方面指标权重。在评议流程方面,可以引入二级评审制度,第一轮专家评审项目的科学性和社会价值,第二轮评审项目创新性,更好地甄别创新性项目。设立评审退回机制,避免专家评审学科领域不匹配的申请书,造成评审不公平。

4.优化完善计划官员制度

第6篇:工程立项申请书范文

知识产权是基于创造性智力成果和工商业标记依法产生的权利的统称。就科技成果为客体的知识产权而言,它是专利权、植物新品种权、集成电路布图设计权、计算机软件版权和技术秘密权的统称,其实质是法律赋予权利人对科技成果在一定期间内(技术秘密权除外)独占支配,禁止他人擅自利用的垄断权利。所谓科技成果的知识产权化,是指科研项目在立项、实施的过程中应当明确项目成果是否适用知识产权保护,对于适用知识产权保护的科技成果,在完成的同时应当明确采取何种知识产权保护形式并给予相应的落实;它不仅关注科技成果向知识产权转化的结果,而且关注科技成果向知识产权转化的过程。

1.科技成果知识产权化及其研究的意义

长期以来,无论是政府还是科技人员都十分重视科技成果的应用转化,1996年国家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预以支持,相关的理论研究也比较多,在农业领域,国家甚至制定了专门的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技术推广法》、并设有专门培养硕士研究生的农技推广专业。相对而言,科技成果的知识产权化问题,尚未引起特别的重视。

科技成果知识产权化的意义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是自主创新发挥积极作用的必要条件。“自主创新”是科技发展十六字方针的核心,在科学意义上,旨在强调国家有能力持续不断地造出新的科技成果;在经济社会发展意义上,旨在强调这些科技成果能够支撑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有助于我国综合国力的提高并领先世界,这既是我国科技进步的根本任务,也是自主创新发挥积极作用的本质所在;但从法律意义上看,自主创新的积极作用,有赖于这些科技成果的内容仅为我所掌控,或他人虽知晓但我有排他使用权,前者是技术秘密权的特征,后者是专利权等知识产权特征。

2)是一切科技投资获得回报的基本保障。科技研究一般分为基础研究、应用研究和试验发展三部分。基础研究在战略上属于引领未来,但在科学上仅服务于应用研究和试验发展;能直接应用于生产的只能是后两类研究的成果。包括基础研究在内的一切科技投资,获得回报的最终源泉,都是后两类研究成果在生产上垄断应用所产生的高额利润。也正如此,受利益驱动我国每年全社会投入的r&d经费,后两类研究占绝大部分,比如2004年应用研究和试验发展经费所占比重分别为20.4%和73.4%,而基础研究仅占6.0%,这也是历年来达到的最高比例。但应该看到,科技成果的垄断应用须以这些成果已取得知识产权为基本保障。我们这方面有过深刻教训,万燕vcd事件和近几年dvd专利费事件从正反两个方面充分说明了,科技投资欲取到经济上的回报,最终成果必须知识产权化。

3)是提高科技投资效益和科技成果创新高度的有力措施。应用研究和试验发展的投资效益及其成果的创新高度,以发明专利授予量及其比例最有指标意义。

据国家公布的科技统计数据显示,2004年全年共取得省部级以上科技成果31720项(基础理论成果2839项,应用技术成果27363项,(基础理论成果2839项,应用技术成果27363项,软科学成果1518项)。其中,发明专利授权量为2865项,仅占登记成果总数的9.0%,占应用技术成果也不到10.5%。由于为这些登记成果计投入累计投入资金达11253.4亿元,相当于平均投入3.93亿元才能产生一件发明专利。加之我国r&d经费历年来94.0%以上被用于应用研究和试验发展,可见我国科技投资的效益不高,成果的知识产权化程度低。

2004年国家知识产权局全年授予的专利为190238件,国内和国外的授予量分别为151382件和38910件,所占比例程度高的发明专利只有18241件,不到12.1%,而在国外的专利中发明件,比例高达80.0%。从全年总的发明专利授予量看,国内也只占37.0%,国外高达63.0%。而且国内与国外的这种差距,多年来一直如此。这些数据充分显示了我国科技成果创新程度不高。

 

知识产权的取得均须具备一定的条件,不同种类的知识产权还存在一定的差别,比如专利均以实用性、创造性、新颖性为实质要件。实用性意味着获得专利的发明创造不能是一种纯理论的方案,它必须能够在实际中得到应用,并能生产积极的效果,而这正是一切科学研究的最终目的;在创造性上发明专利比实用新型专利要求更高,须“突出的实质性特点和显著的进步”;新颖性要求申请专利的技术不能与已有技术中的内容一模一样,它以技术是否已经公开为判断标准,但又以技术完全公开为获得专利的前提。因此,在应用研究和试验发展项目的立项之初,将科研成果是否采用知识产权保护措施、采用何种知识产权等,作为评判是否给与立项、资助科研经费数额的参考标准之一,并可以通过强行专利检索制度,排除内容雷同项目的立项,避免不必要的投资浪费;课题完成后,可直接借用成果实际采用的知识产权形式,作为成果创新高度的衡量标准之一。促使科研成果的知识产权化,无疑有助于科技投资效益和科技成果创新高度的提高。

值得注意的是,促使科技成果的知识产权化,并对此进行研究,不意味任何科研项目的成果,包括应用研究和试验发展的成果,都必须有知识产权化的结果,其目的旨在通过促使科技成果知识产权化的过程,提高科技投资的效益和科技成果的创新高度,辨别科技意义上的成果与法律意义上成果的区别,为科技投资获得回报,自主创新发挥积极作用创造必要条件。

2.造成科技成果知识产权化程度低的原因

造成科技成果知识产权化程度低的原因有很多,人们可以从不同的角度加以分析,但根本原因还在于制度上的缺陷。

1)科技成果知识产权化未成为应用研究和试验发展项目立项、验收、评价的强制标准。

不将成果知识产权化作为科研立项的强制评审标准,在我国由来已久。比如,从2003年5月1日开始执行的教育部科学技术研究项目管理办法》及所附的《教育科学技术研究项目申请书》,就没有将项目成果知识产权化列为教育部立项的评审标准,自然它也不会成为项目验收、评价的强制标准。

根据教育部制定的《教育部科学技术研究项目结题(验收)报告》标准格式,教育部科学技术研究项目结题验收及评估标准主要体现在以下三个方面:①研究取得的成果(受资助项目数、被引用次数、收录论文期刊的影响因子分别是多少、专利申报和获奖情况);②成果转化情况,取得的经济、社会效益、(附证明材料);③该项目的人才培养情况。将“成果转化取得的经济、社会效益”作为项目验收的评价标准,无疑是正确的,因为它是一切科学研究的根本目的。在教育界,“项目的人才培养情况”比“成果转化情况”相对容易得分,实务中最核心的标准还是“研究取得的成果”,但其中“受资助项目数、被引用次数、收录论文期刊的影响因子”最为重要。这就是人们为什么热衷于的原因之一。

尽管国家科技部《关于加强国家科技计划知识产权管理工作的规定》(国科发政字[2003]94号)第四条明确规定:“申请国家科技计划项目应当在项目建议书中写明项目拟达到的知识产权目标,包括通过研究开发所能获取的知识产权的类型、数量及其获得的阶段,并附知识产权检索分析依据。”但从国家高技术研究发展计划(863计划)《课题申请书》、很难看出成果知识产权化已作为立项的强制评审标准,因为该《课题申请书》中的“成果提供形式”列举了9种:发明专利、新产品(或农业新品种)、新装置、新材料、新工艺(或新方法、新模式)、计算机软件、技术标准、论文论著和其它,将“发明专利”与“新产品、新装置、新材料、新工艺”并列在一起,是否意味着后者的创造性不高,不准备申请专利或当作技术秘密处理,还是无需明确知识产权的保护形式。其实质是混淆了科学意义上的成果和法律意义上成果的区别,“成果提供形式”中的成果仍是科学意义上的概念。另外,也看不出采用不同的知识产权成果形式在立项、获得经费等方面有何不同。更重要的是,倘若申请人在申请书中也明确了将采取某种知识产权化的成果形式,比如发明的形式,但科技部制定的〈国家高技术研究发展计划(863计划)课题任务合同书〉,并未规定预期成果目标不能实现时项目负责人应当承担何种责任。从法律上讲,合同以约定各方当事人的权利义务为主要内容,但缺乏违约责任作保障的合同义务是无意义的。

863计划项目的验收及评价标准,从〈863计划课题验收专家评议表〉可以看出:“技术指标”和“成果水平”是核心,其中前者又以是否达到合同规定的技术指标为衡量标准,由于863计划“课题申请书”中的“成果提供形式”混淆了科学技术意义上的成果形式和法律意义上的成果形式,因此科技成果知识产权也没有成为863计划项目结题验收及评价的标准。

2)在有关个人利益的制度设计上科研成果知识产权化几乎没有作用。

以现行的〈安徽省高等学校教授任取资格考评标准〉为例,教授资格评审的三角标准为“学历”“科研”、“论文论著”三方面。

“科研”条款设计了8项,与科技领域有关的有6项,须具备其中的一项:“①获省、部级四等奖以上的技术负责人或获厅、局级二等奖的课题第一二完成人。②作为主要骨干参加1项以上省级科研项目,或获科研经费每人年均0.5万元以上。③完成省、部级以上重点攻关课题,或是工程项目的主要技术负责人、设计人,并且该项目经有关专家鉴定已产生较好社会经济效益;或科研成果经省主管部门组织鉴定达国内先进水平。④在科技开发、科技推广、科技服务方面解决了难度较大的技术问题,经省主管部门组织鉴定认为有较高水平,并产生较好的社会经济效益。⑤获得1项以上国家发明专利或2项以上实用新型专利,并产生较好的社会经济效益。⑥创建新的学科领域,填补省内空白。”在该6项中有1项要求成果获奖励,有4项要求成果取得良好的社会经济效益或达到国内先进水平或填补省内空白,还有1项仅要求作为主要骨干参加了省级科研项目,是否完成或成果如何无关紧要,此为最低要求。在这6项中有1项涉及到科研成果知识产权化问题,但它又以“产生较好的社会经济效益”为必要条件。

 

“论文论著”条款设计了10项,须具备其中的一项。最基本的两项是①在省级以上学术刊物上发表专题学术论文6篇以上,其中在国家级重点期刊上发表2篇以上。代表作经同等专家鉴定达到教授学术水平。②公开出版10万字以上的学术专著1部,如系合著,本人撰写不少于10万字,且在国家级重点期刊上发表专题学术论文2篇以上,代表作经同行专家鉴定达到教授学术水平。另外,有3项涉及到:成果获奖可以降低论文的要求,但无关成果的知识产权化问题。

显然,在安徽省教授资格评审中,获得省级科研项目或成果获奖,并最为重要,为不可缺少的必要条件。这就是现实中人们为何积极申报项目或热衷于申报奖励、重视,忽视知识产权化问题的原因之一。相对而言,企业出于抢占市场考虑,其科技成果的知识产权化程度肯定比高校、独立科研机构高。如前文提到的2004年全国取得的31720项省部级以上科技成果中,其有发明专利授权量2865项,其中企业(含科研转型企业)发明专利授权量最多,占49.7%(1424件);大专院校次之,占24.4%(699件);独立科研机构占19.9%(570件)。如果同它们完成的科技成果总数比较,企业发明专利授权量所占的比例也最高,为13.8%,大专院校和独立科研机构分别为10.2%、8.3%,但这还不包括企业有大量的实用新型专利。

3)过高的申请和维持知识产权的费用也是科技成果知识产权化的一大障碍。

在科技成果为客体的知识产权,从取得的程序看,可以分为4类,一是由特定国家行政机关审批而取得,如发明专利权、植物新品种权,二是向特定军事家行政机关申请登记(非审批)而取得,如实用新型专利权,集成电路布图设计权,三是由权利人自己采取保密措施而取得并维持,如技术秘密权,四是自成果完成之日自动取得,如计算机软件版权。在这些知识产权中又以发明专利权最为常态。

    以发明专利权为例,有关发明专利申请的费用共有17种,其中绝大部分由申请人承担。根据《国家计委、财政部关于调整专利收费标准的通知》(计价格[2000]2441号)(以下简称《通知》的规定,该17种费用具体为:申请费(900元)、文件印刷费((50元)、说明书附加费(从第31页起50元,从第301页起100元)、权利要求附加费(从第11项起150元)、优先权要求费(每项80元)、审查费(2500元)、维持费(每年300元)、复审费(1000元)、著录事项变更手续费(发明人、申请人、专利权人变更200元,专利机构、人委托关系变更50元)、恢复权利请求费(1000元)、无效宣告请示费(3000元)、强制许可请求费(300元)、强制许可使用裁决请求费(300元)、延长费(第一次长期请求费300元,再次延长期请求费2000元)、中止程序请求费(600元)、登记印刷费(250元)、印花费(5元)。在这17种费用中,任何一个申请案都不可少的有6种,高达5000元。

    发明专利权取得后,缴纳年费是权利人的一项法律义务,《通知》所确定的年费标准是:第1-3年900元,第4-6年1200元,第7-9年2000元,第10-12年4000元,第13-15年6000元,第16-20年8000元。

    3.提高科技成果知识产权化程度的措施

    1)应将科技成果知识产权化纳入应用研究和试验发展项目立项、验收的强制评估标准。

首先,应当树立科研成果有科学技术意义上的成果与法律意义上成果的区别意识,不能将两者混为一谈。法律意义上的成果就是已知识产权化的成果。因此,应将科技成果知识产权化作为一项有别于科学意义上的独立指标,纳入科研项目立项、验收的评审标准。

其次,应将科技成果知识产权化作为一项强制的标准纳入基础研究之外的科研项目立项,验收的评审过程中。这意味着应用研究或实验发展项目,都不能回避知识产权化问题。当然,强调科技成果知识产权化作为一项强制标准,并不是说任何一个应用研究或实验发展项目的成果都必须确保知识产权化。它旨在强调成果能知识产权化的项目要明确采用何种知识产权保护形式,项目成果不能知识产权化的,原因又是什么,另外,由于不同的知识产权形式对成果的创造性要求不同,投资者应当将其作为确定科研经费的标准之一。

    再次,应采用法律的形式确保成为强制评审标准。这不仅要求项目的“申请书”、“验收报告”有明确的成果知识产权化要求,而且要将成果知识产权化的承诺作为项目完成人的法律义务,并在合同书或任务书中明确违反该项义务应当承担的法律责任。

    最后,应当吸纳知识产权法专家参与科研项目的立项、验收的评审工作。《科学技术评价办法》(国科发基字[2003]308号)第18条规定:“建立健全评价专家库。评价专家库应包括来自研究与发展机构、大学、企业等单位的科学技术专家、经济学家和管理专家等。并应当根据科学技术的发展趋势和管理工作的需要及时更新。”本文认为,吸纳经济学家和管理专家参与项目的评价是非常正确的,但将法律专家排除在外不恰当。

    2)有关个人利益的制度应当充分肯定成果知识产权化的作用和地位。

    大学和独立科研机构中的教师、研究人员,限于自身的观念、能力以及资金,他们一般不会通过创办企业的方式来利用自己的研究成果,并以此获得个人的利益。他们中的绝大多数人承担科研项目所获得的利益,主要表现以下方式:①在科研经费中能报销一部分个人家庭生活支出,如电话费。无论采取多么严格的会计核算措施,这都是不可避免的。②按项目管理单位内部规定的比例提取一定的科研经费作为项目承担人的奖励。这早已是一个普遍而公开的秘密。也正如此,科技部为了制止这一现象,了《关于严肃财经纪律规范国家科技计划课题经费使用和加强监管的通知》(国科发财字(2005)462号)。③科研成果获得政府或单位奖励。这种奖励包括荣誉称号和一定数额奖金两方面的利益。④并因此产生一系列的间接利益。科研成果多表现为论文形式,表述具体科研项目成果的论文也容易发明。论文的发表又可进一步为科研成果获奖、申报新的科研项目创造良好的基础。另外,论文的数量和质量也是许多大学给付年终奖的重要标准。但论文最重要的间接利益表现在职称的评定上,职称的晋升会直接导致工资、津贴的提高,同时反过来又有助于新科研项目以及硕士、博士导师资格的获得。相反,根据现行的制度科研成果知识产权化并不能为人们带来明显的直接或间接利益。总之,有必要修改现行的制度,发挥成果产权化在个人利益,比如职称的评定、年终奖等级、科研项目的申报等方面上有切实作用。

第7篇:工程立项申请书范文

一、跟踪审计进入现场后如何开展工作

跟踪审计一般在工地设立现场跟踪审计组,常驻1~2人,主要进行资料收集、工程变更现场见证和了解现场施工进度情况。

进入现场后首先要按照事先确定的审计实施方案和工作计划安排收集工程相关资料,主要有:

1.建设项目审批、勘察、设计、监理、施工招投标阶段形成的与造价相关的各种文件、报告等资料。

2.与项目有关的施工图纸、施工组织设计、变更、工地会议纪要等资料。

3.建设单位与造价相关的审批流程、规章制度。

在收集资料的同时要根据项目特点和收集到的资料,将进场前初步拟定的审计方案,参照委托方的要求,制定详细的审计实施方案和工作流程,报有关单位批准后实施。

审计实施方案主要包括各种现场工作制度,如:工地例会制度、岗位制度、报告制度、月进度计量支付制度和签证制度、工程变更价款确定制度、费用索赔制度、现场考勤制度、内部质量控制制度、档案管理制度、廉政管理制度等内控制度,加强内控管理。同时还应建立项目质量经济责任考核制度,把质量与项目人员的绩效挂钩,对偏差超过规定的质量问题实行绩效否决。

二、项目前期建设程序审计

项目前期建设程序主要审查项目建设是否符合法律法规的各项规定,手续是否齐全,其内容主要包括:

1.建设单位是否按照国家规定建立项目法人,机构是否健全,是否制定了相应的管理制度。

2.项目建议书及批复、可行性研究报告及其批复的审批程序及其批复单位是否符合国家规定,手续是否完整。

3.初步设计的变更情况有无依据,重大变更是否重新报经国家有权部门批准及是否有批准文件。

4.初步设计是否报经国家有权部门批准,是否在开工前一次完成,有无边设计边施工的情况。

5.审查项目是否形成了比较详细准确的设计概算,概算的调整是否依照国家规定的编制办法、定额、标准,是否由有资质单位编制,是否报经国家有权部门批准。

6.工程建设项目是否向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授权机构进行报建,开工前是否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领取了施工许可证。在项目开工前,是否到当地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机构办理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手续。

三、招投标程序和合同审计

招投标程序和合同审计主要是对勘察、设计、监理和施工招投标程序及其合同进行审计,审查其招投标程序是否合法,是否有违规行为,审查的内容主要有:

1.勘察、设计、监理和主要设备、材料供应、工程总承包单位以及招标机构,是否均通过招标确定;在招标过程中有无地区、部门、行业的限制;招标方式的选择是否合规;收取的投标保证金额度是否合理。

2.检查招标单位是否向招投标办事机构提出招标申请书;是否编制招标文件和最高限价,是否报招投标办事机构审定;招标文件中是否存在针对某一潜在投标单位或排斥潜在投标单位的内容;是否了招标公告或发出招标邀请书;招标公告的媒体是否符合规定;招标文件发出后,招标单位有无擅自变更内容或增加附加条件;发出招标文件至投标截止日期是否符合国家有关规定;是否对投标单位进行了资质审查,并将审查结果通知各申请投标者;是否向合格的投标单位分发招标文件及设计图纸、技术资料等;是否组织了投标单位查勘现场,并对招标文件答疑;答疑纪要是否已报经招投标办事机构批准备案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投标单位,时间是否合规;是否建立了评标组织,制定了评标、定标办法。

3.检查开标是否由建设单位主持,并邀请了投资方、投标单位、政府主管部门和其他有关单位代表参加;建设单位是否组建了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评标委员会成员确定是否合理;评标委员会成员是否存在与投标单位有利害关系的情况;评标定标是否按照平等竞争、公正合理的原则,择优确定中标单位;自开标到定标的期限是否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确定中标单位后,招标单位是否在7天内发出中标通知书,同时抄送各未中标单位,抄报招投标办事机构;未中标单位接到通知后是否退回招标文件及有关资料;招标单位是否及时退还未中标单位的投标保证金;中标单位与建设单位签订工程承发包合同是否在国家规定的期限内。

4.检查中标单位是否符合条件:具有招标文件要求的资质证书,并为独立的法人实体;承担过类似建设项目的相关工作,并有良好的工作业绩的履约记录;财务状况良好,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破产或其他关、停、并、转状态;在最近三年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以及其它经济方面的严重违法行为;近几年有较好的安全记录,投标当年内没有发生重大质量和特大安全事故。

四、工程变更现场见证

跟踪审计项目组应督促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及时报送工程变更,工程发生变更时,建设单位应通知跟踪审计项目组共同到现场确认,去现场之前,建设单位至少应提供以下资料:

1.设计单位提供的变更图纸及说明。

2.承包人的变更施工方案。

3.建设单位和监理工程师的审核意见。

4.监理单位签发的工程变更令。

跟踪审计人员要对以上资料认真分析,了解变更事项发生的地点,变更理由是否充分,是否涉及工程价款调整,需要现场采集哪些数据。在做到对变更事项了解后方可到现场实际测量。测量中要注意结合相关规范及计算规则,采取正确的测量方法,避免发生测量方法违反规范的情形。测量后,首先要对数据的准确性现场复核,对比施工单位自测资料,如发生误差很大的数据,应重新复核,避免日后发生纠纷。确认后,各方应在测量记录上签认。相关资料应及时整理归档。

五、月进度款支付审计

工程开工初期,建设单位应组织施工和监理单位对施工图进行工程量清单复核,各方确认后作为日后计量依据之一。

跟踪审计项目组应收集的资料:工程量清单复核审批资料,工程费用支付文件、审核材料;承包方费用支付申请、费用计算书、工程计量单及预付款和甲供材料扣款表、工程形象进度、工程质量验收等证明材料。

建设单位在组织工程计量、工程隐蔽验收时应提前通知跟踪审计项目组共同参与。跟踪审计项目组在收到经业主和现场监理工程师签证确认完成工程量和质量合格的初审工程进度款申请书后,及时核对工程进度情况、合同执行情况、工程质量验收情况、材料等预付款扣款情况,对完成工程进行计量核价,出具审计意见经主审批准后,建设单位支付相关款项。

在进度款审计中,跟踪审计项目组应自己建立一套完整的计量台账,这样既能防止发生重复计量现象,又可以为结算审计打好基础。

第8篇:工程立项申请书范文

第一条为进一步提高我市装备制造业的整体素质和竞争力,发展一批具有综合研发配套能力的装备制造业企业,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所指的东莞市装备制造业发展专项技术改造资金是财政预算安排的专项资金,用于扶持我市装备制造业企业进行技术改造。

第三条东莞市装备制造业发展专项技术改造资金由市经贸局、市财政局共同管理。为体现公平、公正、公开原则,申请项目采用评审制。

第四条东莞市装备制造业发展专项技术改造资金的使用和管理须遵守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相关规章制度,遵循诚实申请、公正受理、科学管理、择优支持、公开透明、专款专用的原则。

第二章申报条件、资金使用范围与支持方式

第五条申请项目的企业应具备下列条件:

(一)项目承担企业必须是在我市行政区域内经工商部门依法登记注册,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以及全部产品或主业产品属装备制造业产品的企业;

(二)项目承担企业必须具有规范的生产管理、技术管理制度,以及健全的财务管理机构、严格的财务管理制度和合格的财务人员,依法纳税;

(三)有必要的专业技术人员;

(四)有必要的研究、开发、生产设备;

(五)申请的技术改造项目必须在其企业营业执照规定的范围内。

第六条装备制造业发展专项技术改造资金的使用范围:

(一)我市装备制造业企业技术改造、技术引进消化吸收等项目。

(二)重点扶持且经认定的市20家装备制造重点企业。

(三)配套获得国家、省财政支持的装备制造业技术改造项目。

第七条凡已经列入其他同类性质财政资金支持的项目,不得重复申报。

第三章项目申报与下达

第八条装备制造业发展专项技术改造资金分补助和贷款贴息两种支持方式。

(一)补助:主要用于装备制造业企业运用自有资金进行技术改造并纳入市装备制造业发展专项技术改造项目计划的项目,以及用于配套国家、省重点支持的装备制造业技术改造项目。每个项目补助总额不超过50万元。

(二)贷款贴息:对已落实银行贷款并纳入市装备制造业发展专项技术改造项目计划的项目,采取贷款贴息的方式予以支持。根据贷款发生额,以年应付银行贷款利息的70%给予贴息,最高不超过100万元。

既有银行贷款,也有企业自有资金投入的项目,可以同时采用以上两种方式给予支持,具体支持方式以项目实际投入资金为依据,经综合平衡后确定。

第九条申报程序:

(一)市20家装备制造重点企业及市属企业的项目,直接向市经贸局、市财政局申报。

(二)各镇(区)企业的项目,由镇(区)经贸办和财政分局对本镇(区)企业的申报材料进行联合初审汇总后向市经贸局、市财政局申报。

(三)申请企业需提交以下材料:

1、《东莞市技术改造项目计划申请书》及电子文本;

2、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主要包括企业基本情况、项目意义及必要性、项目产品的市场需求分析、项目技术改造的具体内容、技术指标、工艺流程、项目投资估算、资金筹措及来源渠道、成本和经济效益分析、技术改造前后技术水平和经济效益的对比分析、风险度分析、项目进度安排、其他情况说明等内容)及电子文本;

3、含贷款的项目,须附上承贷银行出具的贷款合同及合同项下的借据、银行划款凭证和利息结算清单,或银行出具编文件号的有效的贷款承诺函(复印件);

4、与项目有关的其他资料(如相关批准文件、各种认证证书、环评报告等);

5、企业上一年度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以及申报前一个月的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所有报表须加盖企业公章;

6、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第十条经受理审查合格的项目,由市经贸局组织有关专家进行评审,会同财政局根据专家评审意见以及综合平衡,拟定立项项目和支持额度,报市政府批准后联合下达资金安排。

第十一条经批准立项的装备制造业发展专项技术改造项目,由市经贸局与项目承担企业签订项目合同书,确定具体条款。

第十二条专项资金安排由市财政局和经贸局联合下达。市属企业项目获安排的资金由市财政局直接拨付,镇(区)属企业项目获安排的资金由市财政局下拨给镇(区)财政分局,再转拨到项目承担企业。

第十三条项目承担企业收到专项资金后,应按照国家有关制度进行会计处理。

(一)收到贴息金,应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借款费用》规定,区别利息资本化或费用化进行处理。利息资本化的,收到相应的贴息金,在不超过利息资本化金额范围内冲减在建工程成本,超过部分冲减财务费用;利息费用化的,收到相应的贴息金,冲减财务费用;

(二)收到补助金,应按照会计制度的规定,作为专项应付款反映和核算;

(三)资金的开支范围包括项目管理费、项目费、经财政部门批准开支的其他费用。

第四章监督管理与验收

第十四条建立项目定期报告制度。各项目承担企业应在每年3月底前向市经贸局、市财政局报告本企业上年度项目总投入资金、财政资金使用情况,项目进度执行情况,项目达到的技术、经济、质量指标情况,经济效益、存在问题和解决措施等情况。

第十五条由市财政局会同市经贸局负责对专项资金支持项目实施情况的管理和监督,定期或不定期对项目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对项目的监督检查应依法办事,不得干预用款单位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被检查的用款单位应主动配合检查人员做好相关工作,提供相应的文件、资料,不得阻碍检查工作的正常进行。

第十六条获得资金支持的项目,在实施过程中如确需要改变技术方案,项目承担者必须预先向市经贸局提交情况说明报告,经市经贸局审核批准后方可改动;因特殊原因需要中途撤销或失败的项目,必须要如实提供详细的情况说明报告,由市经贸局、市财政局联合作出处理结论。

第十七条项目承担企业要对技术改造资金实行专帐核算、专帐管理。专项资金必须专款专用,对弄虚作假、截留、挪用等行为,采取撤销项目、追回项目全部财政资金的处理,构成犯罪的,将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有关责任人员的法律责任。

第十八条项目承担企业应在项目完工后3个月内向市经贸局提出验收申请,并提交相关的验收材料,提交的基本材料如下:

(一)验收申请书;

(二)项目实施总结报告。主要包括两方面的内容:一是项目技术改造的主要内容、采用的技术方案、进展情况、技术指标完成情况、应用效果、项目技改前后的技术水平对比分析;二是资金落实与使用的具体情况、项目经济指标完成情况、技改前后的经济效益对比分析;

(三)技术改造资金决算明细表。

第十九条市经贸局收到承担企业提供完整的项目验收材料后,应及时组织验收工作,由项目验收小组提出书面验收意见,报市经贸局、市财政局备案。

第二十条由市经贸局每年从市装备制造业发展专项技术改造资金中安排3%的经费,用于调研、评审、跟踪、验收和培训等管理活动,并据实列支。

第五章附则

第9篇:工程立项申请书范文

关键词:工业;民用建筑;建筑施工;管理问题;对策

1 建筑施工管理的现状

建设项目在开始前都需要按照规定办理相关的前期手续:建设用地(招标:拍卖)批准书(建设用地批准书申请表、国有土地出让合同、地形图);土地确权;选址意见书;立项(立项申请书、营业执照、环境评估报告、选址意见书、董事会决议、土地协议、土地确认书、投资项目核准登记表、外商投资项目核准申请书);建设项目报建登记表;设计招标;委托设计方案;建筑设计方案审批;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钻探;委托施工图设计;施工图审查;报消、人防审批;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监理招标;施工招标;质量监督、安全备案;施工许可证。

在施工过程中,也需要按照各个规范、标准进行:(1)施工前期注意办理开工手续、设计现场交底、进料及验收。(2)施工中期注意放水、水电、质量检查、与业主沟通原料额采购及建筑变更、工程款的收付等。(3)施工后期注意验收问题的整改、尾款的结算、售后服务的兑现等。在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技术标准、设计文件、行业标准、合同的严格执行下,工业与民用建筑的工程质量也在逐步提高。但是由于这些手续办起来比较繁琐、费时,建筑工程项目的施工工序多、设计工种也比较多,所以在实际的工程建设过程中还是有不规范的现象存在,从而导致施工质量不高、工程返工、施工工程事故、延误工期等现象。

2 建筑施工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第一,工程质量管理上的问题。工程质量问题是建筑使用安全的重要保障。工业与民用建筑施工管理中出F的质量缺陷、质量不合格、质量问题、质量事故等需要返修、加固或做报废处理的,都是工程质量问题。造成工程质量问题的根本原因是施工过程中管理不到位。首先,建筑工程出现质量问题最多的是材料的管理方面。包括采购的原材料本身质量的优劣、原材料的保管与堆放、原材料的规格是否合乎要求等。其次是施工工艺。施工的工艺流程设计不合理导致人力、空间、时间等的浪费,增加工程成本。施工工艺实施不到位会导致工程存在质量缺陷而返工。再次是施工监督检查。合理进行施工监督检查,可以在保障工程质量的前提下,有效促进工程顺利开展。

第二,工程施工管理的安全问题。工业与民用建筑的施工管理中,安全管理一直是一个广受关注的问题。人员在建筑施工过程中,由于操作不当或者其他问题,造成工程建设过程中的人员伤亡或财产损失的重大的事故,被称为施工安全管理事故。近年来,建筑行业为减少安全事故的发生,制定了很多有效可行的安全保障措施。即便如此,建筑施工中的安全管理上还是问题不断。造成建筑工程中管理的安全事故的原因主要有:首先,对施工安全管理不重视。管理人员缺乏安全至上的管理意识,对工作人员的安全施工培训不足甚至是粗放式管理,使参与工程建设的人员对安全漠然无视。再加上建筑工程追求时间效益、经济效益,这就使得在工业与民用建筑施工过程中对安全管理不重视。其次,安全管理的基础比较薄弱。很多施工单位在经济快速发展、建筑行业突飞猛进的大背景下,注重追上时代的步伐,在施工管理中整体使用粗放式管理,没有必要的安全保障机制保障工程建设参与这的安全。最后,建筑施工单位的设备、工具存在的安全隐患问题。目前很多建筑施工单位的安全保障性资金投入不足,导致建筑施工过程中依然使用陈旧、落后的施工工艺,再加上设备更新不及时,缺乏保养、检修使设备老化、停止运转等问题时有发生,为施工的安全问题埋下很多隐患。

第三,工期设计不合理。某些施工企业为了寻求一时的利益,人为的缩短项目工期,一边设计施工一边购买原材料,每一个工种中间交叉作业,实施长时间的建筑施工,大大缩短工期,有的上亿的建设项目工程使用昼夜施工的办法,把原本需要多年的工期减缩到几个月内,为了迎合检验,违规施工赶工情况也常有出现。

3 对策

随着我国市场化步伐的加大,建筑行业里的市场竞争也在不断加大。为了使工业与农用建筑施工工程能为企业声誉赢得一面面锦旗,各大建筑企业有必有采取一定的措施,减少工业与民用建筑施工过程中的工程质量问题和施工安全问题,提高其管理水平。

第一,做好工业与民用建筑施工的质量管理工作。在施工前期做好施工组织设计及施工方案、技术交流与图纸会审工作,明确划分施工管理中的责、权、利。其次,在施工过程中,要注完善工序的质量控制,参照科学的质量体系、质量检查制度,对人员、设备、材料、方案、环境实施全面的管理。另外需要对工程中的主要材料、半成品、构配件以及施工过程留置的试块、试件等应实行现场见证取样送检。最后,完善工程的验收工作。

第二,做好安全管理工作。首先在建筑企业内部建立起比较健全的安全管理体制,并在具体的施工管理过程中,严格执行。其次,加强全员的安全教育,在建筑施工过程中自上而下的树立施工安全意识,促进全员参与的安全管理工作。最后,工业与农业建筑施工管理过程中要要个执行安全责任事故责任追究制度,明确安全责任管理工作中的责任。一旦出现事故,按照企业安全管理制度对事故进行调查、分析、总结,避免以后发生类似的安全事故。

第三,适当安排施工进度。建筑项目的进度控制是指在建筑项目工程施工前,对总目标实施一个适当可行的进度划分。进度划分要有预见性,思考到有关原因对施工的影响。依照合同需求适当编制项目进度计划。想要土建以及安装配合好,就需要施工人员以及安装人员参加到进度计划中来,依照计划进度协调好有关工作人员、机器设备和应用材料,保证总目标的完成。

参考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