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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信监管论文精选(九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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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信监管论文

第1篇:电信监管论文范文

围着事件说,应该就事论事,不要牵强附会地延伸、故意去联想,尤其不要主观臆测、随便放大,甚至将蚂蚁的问题升格为动物的问题,一看见风吹草动,就联想到蝴蝶效应。不往“深处”钻,是主张说简单的话,言简明的理,不要凡事故作高深,动辄上纲上线,摆出一副说教的面孔,甚至将简单的东西说得复杂、玄妙,令人莫名所以。2009年《民生直通车》的一条新闻《“造福路”为何成了“伤心路”》,说的是袁州区天台乡庚溪村一条刚修一年的水泥路就出现了诸多问题,经过调查记者了解了其中的原因,并在结尾处加上了几句为农民办事也要注重质量的评论。这种围绕一件老百姓关心的具体的事情去评论,显得亲切、自如,也能从简单中见道理,于事实中出结论。

围着事件说,要有明确的观点,有内在的逻辑。比如我们读一些大家的文章,其旁征博引、恣肆令你大开眼界,但无论说了什么,目的都是为了阐明他想说的道理。这样的就事说事,展开来说的是其中的道理。展开的方式有横向和纵向两种。比如对2010年12月5日谷青阳醉驾撞死5人的事件,央视《新闻1+1》在评论的时候既说了事件本身,也横向联系到了当年官员因醉驾而引发的多起事件,很好地将“必须立即管住官员醉驾”的意思说清楚了。在12月11日的《新闻周刊》中,有一条名为“被开荒的荒地”新闻,说的是上海郊区一些农民在开发商买下但却闲置的土地上进行开荒种菜的事情,从农民开荒种菜线索往上延伸反映了开发商囤地的现状,而横向展开又说出了市民欢迎绿色蔬菜的事实。这样简单的一条新闻,最后的点睛之语是:不能忘记土地最原始、朴素的作用,那就是种植。

瞄着关键评是以“围着事件说”为基础的,养成认真说事的习惯,底蕴就慢慢生成,思辨就逐渐养成,看问题就不会简单和片面,下结论也能客观和公正。然而,有些电视新闻评论看起来是在一桩桩说事,但生搬硬套、现学现用专业术语、权威话语的痕迹,让人感觉浅显和稚嫩。说的是一件事,如果思辨性不足,逻辑性不强,评论抓不到关键,启发性也就无从谈起。如果少用一些鲶鱼效应、马太效应、蝴蝶效应,而用平时话语讲朴素道理,用逻辑思辨析事件关键,效果也许会有所不同。

第2篇:电信监管论文范文

配电网信息管理系统组件化设计的目标就是要运用组件GIS技术把配电网各类对象的属性信息以及空间位置方面的信息实施模型化、规范化管理,从而实现配电网信息管理系统的信息化。这主要表现为以下几点:一是把配电网规划的设计数据列入到配电网信息管理系统平台之中,从而提高各项数据的使用率以及准确率,并且为配电网的管理提供足够多的信息支持;二是运用地图模式让设备分布状况以及线路的走向变得更为直观,从而提升配电网信息管理系统的总体性;三是对配电网信息管理系统之中的设备运行方面的数据通过各项数据曲线展示在监控设备之中,管理者能够对配电线路实施实时化的监控。

2配电网信息管理系统的组件化设计的方法

配电网信息管理系统的组件化设计方法是对面向对象进行程序设计的方法加以继承并进行发展。它把对象技术运用到信息管理系统的设计之中,并对面向对象的程序设计实施深入抽象化。我们可以将组件化设计的方法应用到构造系统的体系结构之中,而且还可使用面向对象之方法,从而更为便利地进行组件。配电网信息管理系统组件化设计的方法注重的是软件重用以及高强度的互操作性。其着力点则是组件之产生以及装配的过程。组件之产生并不只是应用系统自身所提出的要求,而且已经逐步强化了与软件企业相互间的交流和合作,并且持续扩大之中的组件市场也促进了各组件的全面可持续发展。对组件所进行的装配能够让产品有可能会使用类似于搭建积木的办法快速地加以建设,不但能够有效缩短信息管理系统产品研发的周期,而且同时因为组件能够进行单独的测试,因此也就能够让系统稳定性、可靠性得到更好地提升。

3配电网信息管理系统的组件化总体设计

3.1对配电网组件化进行的设计

运用GeoStar5.0组件化的特征特点以及配电业务的流程等特征,本文对于组件层的设计主要是应用面向对象的微软公司的COM组件技术,要依据配电业务之所需,并且全面结合各种具体电气设备加以抽象,从而取到一系列的组件库。运用以上对象进行组件,开展具体应用过程中的组件化系统设计。配电网的组件化设计要从系统进行全方位地加以考察,其重点是依据系统之应用逻辑以及业务需求实施系统化的认真划分。其中显示出组件库功能的是全面支持直观性视图;数据库操作过程中的组件功能是对相关数据加以操作。配电网对象组件库之功能是将相关电力设备抽象成为组件化的对象。而配电网管理组件化之功能在于对配电网管理工作之功能实施接口服务。

3.2对配电网的功能模块进行的设计

配电网信息管理系统的模块设计主要功能如下:一是系统组件化管理模块。这种模块主要使用在对系统运行过程之中的基本参数以及基本环境加以设置。比如,图层与查询信息设备所显示出来的参数,系统组件化管理模块牵涉到配电网信息管理系统的基础性数据以及参数,所以也就成为了总体系统的重点内容。二是系统组件化的地图管理模块。这种模块主要包涵了部分子功能模块,比如,可以利用基础图形来编辑各类子模块:对于空间数据以及图形的属性实施全面编辑;配电网图层管理子模块主要是对基础图形实施分层化显示,并且可以对每一个具体的图层加以操作与处理;配电网图形输出子模块主要是对当前的图形开展编辑、处理以及保存,并且设定出图形输出的格式等。三是配电网运行管理模块,主要支持对各项运行参数进行查询,并且应用新型智能技术对运行状况进行分析;四是配电网设备管理模块,主要是对设备的资料以及故障数据实施管理;五是配电网用电管理模块,主要是对用电的负荷加以预测,并对用电线路的电能进行管理;六是配电网决策支持管理模块,查询和分析用电负荷的现状,并实施故障的排除等。

3.3对配电网的数据类型进行的处理

配电网信息管理系统将牵涉到多种类型之数据,主要包括了遥测、遥信和遥控、设备属性的数据,在对以上数据加以处理之时所用之模式是为了切实有效地保存所接收之全部数据,在实施数据接收以及和下位机进行通信的系统服务器中所设置存储部件之中,对各类数据通过数据帧类型字段实施鉴别,依据数据类型之差异来开展响应操作,并且把其输入至对应数据库之中。

4配电网信息管理系统的组件化的实现

配电网信息管理系统的主要功能包括了用电报表的输出和用电曲线的生成等具体功能,在配电网络分段开关以及联络开关之处设置出FTU来实施数据的采集以及监控,每一FTU应当分别采集开关之中的各种不同的运行参数,以上数据都传送至配电控制中心。在出现故障或障碍的过程中,FTU一样可记录下故障过程中的重点信息,并且实时传输带配电网控制中心,并通过控制中心所拥有的故障检测软件加以分析以后,从而实现实时故障的定位,并且加以恢复。在确定定位方法之时,应当考虑到FTU所具有的故障定位与隔离,主要是通过以人工智能为前提的方法,运用以专家系统为主导的办法,专家系统之原理是以产生式规则为基础上,并且允许各位用户依据各不相同的环境实施规则之增加、删除或者修改。在配电网管理过程中应当切实有效地模拟配电网故障诊断专家,从而实施电力系统在故障上的定位。这种方法是应用以SCADA与FTU为基础的方法,在配电网的开关上应当分别设置FTU,通过网络将数据传至控制中心,SCADA的主要特征是能较为准确地判断出故障的位置,并且结合FTU遥信、遥测以及遥控等各项功能,在SCADA接收FTU发出的故障信息以后,运用SCADA遥控对故障加以定位。配电网通常呈辐射状进行开环运行,所以,只需各节点均有故障电流流过就能够进行判断,而且还能定位故障。FTU用以检查开关节点是不是过流。一旦配电网所具有的拓扑结构属于环网,这样一来,一旦出现了短路故障,故障点自然就会接收到来自于不同电源点之流向。在此状况之下,不仅需要辨别出其是不是出现了过流,还应当对故障电流功率的方向实施准确判别。一旦两端的功率方向在某一段线路中呈现出相反的状况,即可判断出本段区间之中所掩藏着的故障点。配电网如果使用了故障定位专家系统,即可拥有智能化推理这项功能,在以GIS为基础的配电网信息管理系统组件化设计之中开展故障定位之依据是紧密联系具体知识库,把假设中出现故障的停电区段序列和空间搜索过程中的停电区段序列运用启发式原则加以对比。一旦在对比过程中能够发现故障假设方式和实际故障之间是全部加以匹配的,也就是可实施故障区域之认定,一直到定位至各个故障点。以此为基础,新故障就会存于知识库体系之中,从而便于今后相似的故障加以处理。

5结语

第3篇:电信监管论文范文

关键词:电视新闻摄像;拍摄原则;个性化;想象力;稳定性;无剪辑拍摄意识

电视摄像记者作为电视现场的第一亲历者和记录者,要把现实对象的形态、体积、质感、神韵、情绪、动作、语言及时间空间上的变化,转化为直观可感的具像符号,通过对事物外在表征和内在意蕴的独特表现,把观众带进特定的新闻现场。因此,电视新闻摄像在电视新闻制作与传播的过程中占据着不可或缺的地位与作用。但是,长期以来,无论业界还是学界,对于电视摄像,都存在着或多或少的轻视或忽略,这大大影响了电视摄像水平的提升,也进一步制约了电视新闻质量的提高。因此,重新认识电视摄像在电视新闻中的地位和作用,充分发挥电视摄像记者的主观能动性,把好电视摄像的质量关,对提升电视新闻质量是十分必要的。本文拟就电视新闻摄像技术、技巧与电视新闻制作之间的关系探讨。

一、电视新闻画面的拍摄技术与技巧

电视新闻通过图像和各个图像连续衔接表达内容。电视新闻摄像人员以敏捷的判断力及熟练的摄像技巧去捕捉被摄对象最富有本质特点的情节、细节以及精彩生动的画面,在人们习以为常的事件中发现事物的精细点,应用图像的容量和图像的选择,去创造声画并茂的电视画面。一名合格的电视新闻摄像人员应该懂得如何应用光线、影调、线条、形状等形式元素为节目主题内容服务,挖掘别人想用但还没有用过的角度,利用多角度、多景别拍摄,给后期编辑制作留下足够的编辑空间。

电视新闻画面的拍摄既是一门技术,也是一门艺术,又是一门学问。好的电视新闻画面离不开电视摄像记者对于稳、移和构图等几个要素的把握与处理。

稳,是指拍出的画面平稳适度,推、拉、摇、移、跟、进、退都要稳。推镜头是将某一个主体从环境中分离出来;拉镜头则是把某一主体放到一个环境中。推拉镜头的效果是强烈的,是用两种不同的方式突出环境中的主体,起幅与落幅应果断、干净利落,并有适当的长度,在推进的过程中始终注意保持主体在结构中的中心位置,推拉速度要与画面内的情节一致。任何镜头都要以稳定画面开始并在稳定画面中停机,这是从镜头组接和人们心理要求角度谈的。镜头摇摇晃晃、无规律地摆动等,会令人心烦意乱甚至产生厌恶感,对新闻片、专题片来说尤其如此。当利用摇镜头摄像时,要尽量缓慢移动且要保持水平移动。如拍摄文成珊溪水库坝区全貌,既可以居高正面俯摄,也可以侧面俯摄,但无论是“摇”、还是“推拉”镜头,都要尽量缓慢移动以保证画面稳,否则会出现跳跃式的突变,使观众产生厌烦感。

移,是指移动机位和变换镜头,是摄像重点需要掌握的部分之一。移动画面通过内容的不断变化,吸引观众的注意力,弥补定点拍摄的不足,形成多样化的视点,在表现大场面、大纵深、多景物等复杂场景方面,具有气势恢宏的造型效果,对复杂空间表现具有完整性和连贯性。

构图,是指摄像把物体在画面结构取景范围内进行艺术真实、合情合理的安排和组合,使其成为一种令人感到美妙的形态。电视的画面构图有着自己特有的规律和原理,画面结构要简单明了,坚持一个画面反映一个典型事件的发展过程,不可出现多中心、多主题。画面的立意要明确,突出主题,主体的安排一定要在视角中心位置上并占据一定的面积比例。

二、摄像个性化行为特征与想象力对电视画面的影响

一部好的电视新闻片作品,不仅与编导、剪辑、录音合成等环节有关,而且摄像人员的个性化行为与想象力在电视片制作过程中也起着非常重要的作用。

想象是构思艺术形象的重要手段,是形象思维的基本方式,电视摄像也不例外。但是,在电视摄像过程中往往只顾稿本内容而忽视了摄像人员的丰富想象力,结果由于有限的固定镜头而限制了摄录操作的灵活性,最后可能为编辑带来困难。

想象和虚构不是一回事。想象的内容主要来自生活,目的是为了更好地设计镜头、美化画面、丰富画面语言。发挥想象力在摄像过程中甚为重要,它使摄录人员能准确地选择艺术形象。想象的作用还在于通过摄录的电视画面,形象而有力地吸引观众并使之产生共鸣。在发挥想象力时,必须注意空间感、立体感、质感,充分运用透视、光线、线条、色调和镜头组接等手法和技巧,从而既保证稿本的科学性,又增强画面表现的艺术性。虽然被摄物体是客观发生的,但摄像师本身用自己视角来操作机器记录下客观事件,因此,摄像师无论带着怎样的“客观”来拍摄事物,但画面里表现对象的景别、位置、近远以及推拉摇移和色彩造型等都是由有人的因素来决定的。电视新闻片、专题片作品成功与否和摄像人员的丰富想象力紧密相关。丰富的想象力主要来自摄像人员的日常观察,深入的理论学习。

三、运用“无剪辑拍摄”意识,提高摄像水平

“无剪辑拍摄”源于电视新闻拍摄,是一种高效的新闻拍摄方法。在电视新闻拍摄中的“无剪辑拍摄”意识,是指摄像记者要具有蒙太奇思维的能力,要了解报道的总体构思。在这基础上,再对拍摄对象有目的有计划地去拍摄。记者的无剪辑拍摄意识,也可以帮助他用尽可能少的时间、尽可能多的内涵,表现尽可能丰富的内容。这对于提高前期拍摄和后期制作的效率,对于提高报道质量都具有重要意义。

在电视新闻拍摄中要具有“无剪辑拍摄”意识,关键是做好拍摄前的准备工作和拍摄时的镜头处理。

摄像记者在拍摄前要明确拍摄的主题,根据主题确定拍摄的画面,并根据实际拍摄的需要,在允许的情况下适当调整活动的进程与顺序。对于一些非突发性的新闻报道在拍摄前一定要进行比较详细的策划,这包括对新闻事件的了解、新闻事件背景资料的查阅、新闻事件中的有关人物进行采访等;对于突发性的电视新闻报道,也要在新闻现场迅速了解新闻事件、确立新闻主题和拍摄重点,如果事件允许,最好能列出简单的拍摄提纲和采访内容,尽量避免因盲目拍摄而形成大量废镜头或无用的素材。

“无剪辑拍摄”意识,体现了摄像记者的综合制作水平和作为电视摄像人员的总体素质。

首先,“无剪辑拍摄”要求摄像记者具备熟练的摄像技巧。摄像记者必须熟练掌握摄像机的构成原理和应用技术,懂得构图原理,使拍摄出来的画面构图合理,画面生动,色彩饱满。其次,具备新闻敏感性、判断力和节目的策划能力。当面对新闻事件的发生时,摄像记者能敏锐地捕捉到新闻事件中有价值的信息,对新闻事件有预见力和快速反应能力,能掌握整个节目的拍摄思想和基本框架。再次,要具有编辑的基本素质。摄像记者要懂得电视编辑选取素材的标准,遵循电视镜头组接的原则,并在实际拍摄的过程中,始终遵循编辑的基本原则,要始终带着编辑的意识去拍摄,用编辑的眼光选择镜头画面。

参考文献

[1]彭菊华。新闻学原理[M].长沙:湖南师范大学出版社,1996.7.

[2]胡立德。新闻摄像[M].杭州:浙江大学出版社,2006.401-411.

第4篇:电信监管论文范文

论文摘要:如今的信息经济在高科技的帮助下发展极为迅速,电信产业在这种高速发展的信息经济中占着举足轻重的地位。文章分别对电信监管的核心政策进行了分析,并针对政策存在的问题提出了创新建议

电信产业作为国民经济的一个重要产业,由于其在经济信息化中的特殊作用,它又是整个国民经济中其他产业赖以发展、整个社会人民生活水平赖以提高的重要基础,电信产业的健康发展可以增进整个社会的福利。电信产业监管的必要性来自于电信产业自身的特点,这些特点决定了只有通过政府有效适当的监管,才可以增进社会福利,提高电信业的国际竞争力,确保国家电信安全。

一、我国电信监管政策的分析

在市场准入方面,世界各国对电信市场准入做了严格的限制。可以根据电信产业的技术经济特性以及电信市场的结构和制度条件,将电信业务分为三大类,分别制定不同的市场准入制度:过渡性许可制、许可制和取消许可制②。 首先,对于基础网络的运营在一定阶段内实施许可制,将来随着改革的深入会取消许可。其次,无线业务、频率资源在未来较长时间保持许可制,这是电信业的特性决定的。最后,增值业务属于竞争性业务,许可监管缺乏依据。许可制理论上有助于事前监管,以维护信息安全,但实际上效果有限。关键是加强事后监管。虽然市场准入政策在监管电信发展方面发挥了一定的积极作用,但是也出现了一些问题。随着经济及信息技术的不断发展,电信市场日趋复杂,电信技术不断变革,新业务层出不穷,在这样的情况下,政府监管部门很难精确测算企业成本曲线和行业的总成本情况,更无法准确评估市场需求和消费者偏好,因此任何的市场准入禁止或限制都会导致行政监管的效率低下。虽然可以肯定,即使完全放开市场准入,电信市场的竞争情形也是寡头垄断、替代性竞争或可竞争市场的结构形态,但是这并不表明,政府可以人为培育出“有效”的市场结构。

在电信资费方面,根据不同的电信业务,我国实施定价的政策也不同:基础电信业务自费实行政府定价、市场调节价及政府指导价。以政府指导价和政府定价为主,市场调节价为辅。其中的无线寻呼和转售的基础电信业务按照增值电信业务管理。在实践中,我国对电信资费政策还存在一些问题:

(一)政策制定缺乏法律依据。由于缺乏根本性法律依据,电信资费政策的制定随意性较大。原邮电部既是国家邮电通信的行政管理部门,又是全国邮电企业的领导机关与经营总部,因此,在制定具体价格时,就不可避免地要考虑部门利益与利润,难以想象电信价格能成为价值的客观反映。

(二)成本核算及监督机制不够完善。我国资费政策缺乏透明的成本核算及监督机制,严重偏离经济规律要求。虽然电信业的市场不断拓展,消费者的需求日益增长,但透明的成本核算监督机制至今未能形成,致使电信价格的制定受到了很大影响。

(三)高资费水平削弱了竞争力。由于长期实行高度行政垄断,使得高资费水平得以维系,同时也“弱化”了电信业的竞争力。

(四)电信技术进步促使监管政策改革。由于先进技术的应用和全方位业务的开展,现行资费政策需要调整。虽然数据业务近几年来增长很快,但因受发展空间限制,特别是资费结构不合理,导致许多信息服务企业经营困难。总之,现行资费政策不利于新技术应用和新业务发展的情况非常严重。

在互联互通方面,2000年9月25日国务院《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条例》,其中包括电信网互联互通的相关规则。2001年5月10日,信息产业部又正式了《公用电信网间互联管理规定》,进一步规范互联互通,这一规定替代了1999年的《电信网间互联管理暂行规定》。设计一个好的互联互通政策是一个极为复杂的问题,其核心是形成一套合理的准入和接入政策。接入政策不但要保证适当补偿原运营商,而且还要保证有效的市场准入。由于新进入者需要有很大的沉淀投资,而接入费又是盈利的决定因素,所以需要利用监管在事先确定好互联互通政策,否则,如果仅仅依靠行政力量进行事后干预,资本市场就会对这种风险做出相应的反应,假设企业必须借助资本市场融资,那么这种不确定性就会增加现有运营商的融资成本。

在普遍服务方面,电信监管政策不仅仅为了有效竞争,还为了解决普遍服务问题。我国目前所实施的通过“划片包干”的村村通电话工程,只是普遍服务政策的第一步,确切的说是部分解决了普遍接入问题。这种方法简单易行,但是相对粗糙,而且覆盖面远远不足。“村村通”解决的只是未通地区的电话接入问题,那么还有大量的已通的但是亏损运营的地区,普遍接入之后,还有更为艰巨的以“家家通电话”为基本特征的普遍服务问题等等。此外,普遍服务还与当前电信市场一些突出的深层次问题有着密切的关系。在目前没有有效普遍服务规则的情况下,在位的运营商由于地方政治压力仍然必须承担普遍服务义务(USO),而没有USO的新竞争者却可以在高盈利的地区和业务上肆无忌惮地“撇奶油”。

这种结果导致提供交叉补贴的基础越来越薄弱,普遍服务必然陷入困境。同时监管机构为了继续维持目前的普遍服务现状,又只能保持不同业务之间扭曲的资费结构,难以实施有效的资费再平衡。而这种局面又必然导致价格战、农村通信落后、消费者抱怨、不同运营商利益差距显著等等多种表面现象。

二、我国电信监管政策的创新

制定适应经济形势变化和电信产业发展趋势的监管政策,不仅对于政府尤为重要,对于电信市场主体和电信业务的消费者来说也至关重要。只有具备了科学、完善的政策依据,电信企业和消费者的利益才可以受到很好的保护,电信产业才可以健康稳步的发展。本文认为,创新电信监管政策可以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一)逐步建立对称监管模式。加入WTO以后,政府制定政策及规章应遵循“对外不歧视”和“对内不歧视”的原则,营造与“国民待遇”等世贸组织规则相适应的公正,公平、透明度高的市场环境,中国现有的各电信运营企业,无论是在技术,资金和经营管理方面,基本上没有太多的优势。在这种形势下,电信不对称监管政策的弊端日益突出,电信监管应该从维持市场公平竞争的角度,思考政策控制的对称性问题。在制定市场准入、业务经营、服务质量评价和价格政策等方面保持公正和公平。在普遍服务、互联互通、资费管理等方面平等地对待每一个市场参与者,保证主导电信企业公平地参与竞争。

(二)改变市场准入政策的制定依据,即取消基础电信企业业务限制。建议按目前国际上通行的以是否具有网络设备和运营系统作为划分标准,进一步放宽准入监管。在未来,监管部门将取消对基础电信运营企业的业务限制。取消业务限制,是企业业务综合化、适应“三网融合”、提高竞争力、确保公平竞争的必然要求。当前受业务进入限制影响大的企业主要是几大基础运营企业,取消业务限制,使它们能相互进入对方业务领域,确保公平有效竞争,规范市场秩序。

(三)互联互通政策须促进公平竞争。即网间费用政策须公平有效,运用一切手段来激励、保障互联互通和公平竞争。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完善互联互通制度,确保电信市场公平竞争。通过电信立法确定互联双方的权利和义务,明确最基本电信业务互联互通的法定行规,健全运营企业进行互联的法律程序和相关制度。2.确立以成本为基础的网间结算体系和合理的定价原则。应尽快采取以实际成本为基础,特别是以长期增量,即在一个足够长的期间核算业务的增量成本的结算方法,鼓励运营企业将网间互联作为一项业务看待,尽量由运营企业按照民法和合同法等自行达成协议,竞争与合作是方向,运营企业应树立竞合观念,寻求共赢之路。3.实施IP电话接入结算办法,规范IP业务市场竞争行为。应尽快调整IP业务结算办法,增加IP电话接入结算项目,平衡各相关电信运营企业的利益分配,有助于市场的理性竞争和健康发展。4.加快互联互通技术监测平台建设,建立权威的网间通信质量监测机构,从法律上赋予监测机构采集数据的法律效力,并可以直接作为判定网间通信质量的执法依据,解决电信监管和司法部门取证难的问题。同时要建立完善网间通信质量评判标准。5.尽快出台电信普遍服务基金补偿制度,公布各种基础电信业务的主导企业,以调动主导电信企业承担普遍服务的积极性,增强开展互联互通的动力;测定公布各类电信业务的平均成本(最好是最低成本),划定合理电信业务交叉补贴范围,以便及时判定不正当竞争行为。

(四)实行最高价格监管,规范市场运作。目前,我国的电信市场处于开放初期,电信价格和网间结算体系严重偏离成本,还没有达到有效竞争的程度,市场中还存在影响正当竞争的不利因素。一些电信运营企业为了争夺市场,不惜采取低成本的营销策略进行不规范价格战,实行恶性竞争。在这种情况下,过早地完全实行市场定价,势必容易造成电信市场混乱,对于国家、电信企业和消费者都是不利的。因此,我国在对电信资费进行监管时,既要有上限监管,又要有下限监管,这是非常必要的。但是,在全球电信业发展的大环境影响下,尤其是加入WTO后必须做到公正、公开和透明,这就要求我国加快建立以成本为基础的定价原则,也就是说,适时采取价格上限监管政策十分必要。

第5篇:电信监管论文范文

论文关键词:互联网接入,市场结构,普遍服务,增值服务,互联互通

基金资助项目:陕西省通信管理局2010年科研项目,《陕西互联网接入市场发展研究》

引言

伴随全球经济日益网络化,企业越来越依赖于信息的快速获取与处理能力。如今,高速、可靠的互联网接入已经成为企业能否迅速应对市场变化的重要标志之一。本文的研究对象正是网站用户接入市场,而不是家庭用户或小区用户等的互联网接入。2008年电信重组之后,国内主要经营互联网接入的基础电信企业是中国电信、中国联通和中国铁通。作为陕西省的三家基础运营商提供的互联网接入理应成为网站用户接入互联网的最佳选择。然而,在陕西省接入的本省网站仅有13000家及外省网站7500家,本省网站在外省接入的却高达6万余家,网站用户外流非常严重。同时,在陕西省通信管理局备案的增值服务企业数量多达40余家,但真正开展ISP业务的企业很少,仅12家左右。

本研究的数据来自针对陕西省互联网接入市场开展的深入实际的调研,调研采取了实地走访、电话调查、网上调查及座谈会的形式。本文拟在调研基础上,对互联网接入市场进行系统分析,找出网站用户外流和开展ISP业务的增值企业数量少的原因,为陕西省互联网接入企业提出经营对策,为互联网监管部门提出监管建议。

一、陕西省互联网接入市场概述

互联网接入是通过特定的信息采集与共享的传输通道,利用传输技术完成用户与IP广域网的高带宽、高速度的物理连接。与互联网接入相关的服务有IDC和ISP两类。IDC(InternetDataCenter),即互联网数据中心,是指在互联网上提供的各项增值服务。IDC是基于INTERNET网络,为集中式收集、存储、处理和发送数据的设备提供运行维护的设施以及相关的服务体系。ISP(InternetServiceProvider),互联网服务提供商,即向广大用户综合提供互联网接入业务、信息业务、和增值业务的电信运营商。根据工信部要求,申请IDC经营许可证的增值服务企业必须有自建机房及网络设施设备,机房面积应大于200平方米。按照这一标准,该类企业必须有百万以上的经营资金,对众多服务商而言是困难的。目前,陕西省内的增值服务企业大部分也都是具有ISP经营许可证,本文将重点研究ISP市场。

随着个性化、应用型信息服务需求的增加,传统的“网络运营商——用户”的互联网接入产业链正在向“基础网络运营商——增值服务供应商——用户”的新型产业链转变,互联网接入产业链的演变如下图所示:

图1互联网接入产业链的演变

与其它产业链相比,互联网接入产业链具有一个显著的特点:以信息产品为对象,实现价值增值,换句话说它是一条信息增值链。因此,上下游企业的合理分工与协作是该产业链发挥价值增值效率的重要因素。陕西省互联网接入市场的总体概况可以从基础企业和增值服务企业两方面来看。

(一)基础电信企业的垄断势力依然强大,没有形成有效竞争的市场格局。

陕西互联网接入市场,同上海、北京、广州相比较,无论是从规模还是成熟度上都远远不及。陕西三家经营互联网接入的基础电信企业(电信、联通和铁通)并没有全力投入宽带市场,表现得不温不火,没有感受到真正的市场压力。即使如此,他们仍然可以获取相当可观的利润。目前的陕西ISP市场基本上被电信和联通瓜分,基础电信企业还出租互联网资源给十几家小型增值服务企业,使它们可以也开展ISP业务。陕西电信在原来古城热线的基础上成立了全资子公司——陕西省公众信息产业有限公司,独立经营互联网及增值业务。尽管陕西电信的服务是质次价高,但依旧是陕西互联网接入市场的霸主,这主要得益于电信在基础网络上的先天优势。

(二)ISP企业在发展中存在着三大问题。

面对着迅速上升的网站用户和网民人数,ISP运营商感受巨大压力的是设备更新和扩容,但追求盈利也是ISP的重要任务。经过分析,陕西ISP企业在发展中存在三大问题:一个是不公平竞争环境。电信既是裁判又是运动员,早期经营ISP业务的公司或多或少都与电信有密切联系,而没有关系资源的ISP企业只能艰难地生存,这是一场不在同一起跑线上的竞争。

另一个是高昂的资费,电信垄断必定带来高昂的接入资费,使得ISP们的有限收入都几乎用在了租用电信网络资源上,而目前众多ISP却还在继续打价格战,这严重地制约了ISP们的良性发展。

最后,忽视附加服务也是陕西省ISP发展中的一大问题。对于网站用户来说,ISP是与他们的利益息息相关的,广大网站企业都希望能选择一个合适的ISP为其提供接入服务。然而,相当多的陕西省ISP企业不仅很少向网站用户提供附加服务,在基本服务上都存在一些问题:服务器瘫痪时有发生;上网的高峰期的网络拥挤或无法接通很常见,售后服务也不尽如人意,这都是需要尽快解决的。

二、陕西省互联网接入市场分析

陕西省互联网接入市场中包含了政府、多个经营主体及客户,因此市场结构与他们息息相关。文章将采用SCP分析方法,先从互联网接入市场结构着手,进而对政府监管效果、基础电信企业的经营行为及绩效、增值企业的经营行为逐步展开分析。

(一)市场结构分析

陕西省互联网接入产业目前已不再是独家垄断行业,而是形成了以电信、联通和铁通三家基础电信企业为经营主体的寡头垄断格局。

当前陕西电信互联网接入的收入以基础业务为主,从收入构成上看,集团主机托管、机位出租、带宽出租等IDC基础业务收入超过总收入的93.8%;其他收入占6%。07-09年陕西电信互联网接入收入分别为5600万元、9300万元及1.24亿元,每年的业务增长量为33%。省联通08-09年网站接入收入为750万元及1200万元。陕西铁通的网站接入年收入仅有100万元。以三家基础电信企业2009年互联网接入的收入来计算,电信占91%以上的市场份额,联通占9%左右,铁通占1%。根据现代市场结构理论,可以计算出行业集中度指标CRn和赫芬达尔—赫希曼指数(HHI),公式如下:

那么CR=100%,HHI=0.827。可见,三家企业瓜分了整个市场,HHI指数很高。这说明市场集中度很高,而且厂商势力很不均衡。由于联通和铁通所占的市场份额极小,陕西省互联网接入市场就形成了电信独大的接近于完全垄断的市场格局。

2008年的电信重组后,在互联网接入市场上,联通和网通的联手将对电信发起冲击,期望能快速发展并形成对等的竞争格局。但并没有达到预期的效果,联通在互联网接入业务上尚未找到成熟的商业模式。此外,还由于其他种种历史原因,2008年与陕西联通合并的网通是“小网通”,相比陕西电信,在互联网基础设施的建设上本身存在先天不足;“小网通”的网络与陕西电信的网络之间互联互通也存在问题,因此,陕西联通难以在短期内与陕西电信比肩。反观陕西电信,其利用互联网接入市场上的垄断地位,在定价、宣传和分销渠道的争夺上对竞争对手进行打压,使得恶性竞争现象屡见不鲜。根本原因是该市场垄断力量太强大、竞争不充分。

根据调查,陕西电信在分销市场上出租互联网资源的价格较高,并且没有下降的趋势,下游ISP/IDC企业希望降低带宽和设备出租价格的呼声很高,电信却反其道而行之。因此,互联网接入市场的竞争疑为两家“合谋”共生,并未出现期望的竞争活力。

(二)互联网接入市场的管制政策分析

陕西省通信管理局严格推行网站备案及网站主办者身份真实性现场核验政策,但实践证明,网站备案及现场核验制度对互联网接入产业的发展造成阻碍,而且实施困难重重,原因如下:

(1)实行网站接入地属地化管理。

但遭遇的困境是:接入地的可变性;网站存在镜像站点或二级子站由不同地点接入;新互联网技术的出现,如CDN技术的出现,接入地虚拟化,并通过节点分散到各地。

(2)实行网站主办者所在地属地化管理。

但网站主办者所在地具有流动性;网站主办主体在境外,这类网站备案就存在问题。

同时实行网站接入地与网站主办者属地化管理。出现的问题是管理交叉复杂化。

(3)网站备案现场当面核验政策。

网站备案现场当面核验政策,当初是根据基础电信运营商量身定制的,但我国大多数网站不是直接选择基础电信企业接入,而更多的是选择增值服务企业来接入的,它们绝大部分是民营接入商企业,大部分无经济实力在外省设立分公司,即使在外省设立了分公司,也没有能力办理全国性经营许可证,因此,民营企业无力为外省网站用户提供备案核验现场服务。

目前要求所有网站主办者到接入商处备案核验现场拍照,无疑增大网站主办者的成本,若外省网站用户选择本省接入商,跨省到接入商现场办理核验成本太高。核验成本可能远超过网站接入服务支付的成本,必然导致用户流失。接入商的经营成本和经营难度,并与互联网的低成本、高效精神相违背。

(三)基础电信企业的经营行为及绩效分析

(1)基础运营商的经营政策

1)对增值服务企业的政策支持不够

A.民营接入商未被足够重视,承担的责任越来越大,没有获得应该有的名份与地位。

B.基础电信运营商垄断基础资源,如带宽、IP、资源定价权等,民营增值服务企业在接入业务上严重受到基础运营商的制约。接入资源定价方面,民营企业没有自主权和知情权,得不到公道合理的资源租用价格;民营企业想要自建数据中心机房,受人为因素限制条件太多;IP地址广播、BPG带宽接入在陕西省基本上行不通。财政支持、税收优惠、公共服务平台、运行维护、机房建设、商激励、硬件投资和战略联盟等促进民营企业经营增值电信业务的政策缺失。

C.基础电信企业领导和政府主管单位领导不了解,或一味认为互联网接入行业是个高科技行业,对处于起步阶段的企业期望过高,积极促进不多;认为互联网是洪水猛兽,把管理放在第一位;强调“管理中发展”,发展工作少,管理工作多,不利于行业的自主健康发展。

下图也反映了基础电信企业在经营政策上存在的主要问题,纵轴表示反映问题的ISP企业的数量。

图2增值电信企业对基础电信企业的意见分布

2)没有真正履行互联网接入的普遍服务义务

陕西电信的互联网接入业务由其独立子公司陕西公众信息产业有限公司经营,现有IDC业务员工12人,2009年全年业务收入1.24亿元。陕西电信给互联网大客户提供专线接入或服务器托管,仅此项收入就占到了总收入的80-90%。在SP/CP公司中,腾讯、新浪、盛大、第九城市及陕通公司等6家公司09年共计产生IDC收入8000多万元,占IDC总收入的近80%左右。从IDC收入构成看,带宽收入占总收入的93.4%。陕西联通为腾讯提供互联网资源租用,2009年收入2千万,占联通互联网接入业务总收入的50%以上。

再来考察基础电信企业的劳动生产率:省电信IDC中心的全员劳动生产率为1.24亿元/12人≈1千万元/人,远远高于中国电信和世界电信企业的全员平均劳动生产率,见表1。

表1基础电信企业全员劳动生产率统计表(单位:美元/人)

年份

2001

2002

2003

2004

平均值

中国电信企业全员劳动生产率

54423

72730

65138

74443

66683

世界电信企业平均全员劳动生产率

216319

259383

199163

229038

225975

这说明陕西电信在经营互联网接入业务中存在着不正常的高额利润,原因在于电信集中资源服务大客户从而获得高回报,并不顾及开拓中小网站用户的增值服务企业的利益,没有真正履行互联网接入的普遍服务义务,因此导致大量中小网站企业外流。

3)不重视互联网接入的分销业务

由以上的陕西电信和省联通的收入比重可以看出,电信、联通等基础电信企业重视大客户,而不重视互联网接入的分销模式。基础电信企业为了满足大客户的需要,将大部分资源和精力都用于大客户,如腾讯、新浪等大型网站,却较少投入资源到商,很少考虑商的利益,而商却在努力地为陕西电信拓展互联网接入市场,贡献着市场份额。

(2)互联网接入资源的出租定价分析

陕西电信的定价原则是依据建设成本和运营成本,即成本导向型定价。联通公司和铁通公司主要是跟随电信定价。在对租用陕西电信的10家ISP的调研中,有5家认为资源租用价格太高,4家认为价格较高,1家认为合理。原因是电信的互联网络基础设施的建设成本高,初期按高端标准进行建设。租用陕西联通资源的两家ISP中有一家认为价格太高,另一家认为较高。租用陕西铁通资源的增值企业评价租用价格为较高。

另外,有5家ISP还反映基础电信企业的资源出租价格不统一,存在价格歧视。

调研的11家增值企业中有8家经营ISP,其中2家盈利,1家亏损,5家持平;经营IDC业务的企业有8家,其中2家盈利,2家亏损,4家持平。可见50%以上的ISP企业都处于业务持平的状态,这也说明了基础电信企业互联网资源的出租价格太高。

调研中的11家增值电信企业的员工数量都是11-50人,规模小,实力远远弱于三家基础电信企业,因此,基础企业完全掌握了互联网资源出租价格的定价权。

(四)增值服务企业的竞争分析

现有增值企业之间的竞争不仅包括省内ISP之间的竞争,还有本省ISP企业和外省ISP企业之间的竞争,而后者也是本项目的研究重点,从而找到网站用户大量流失的原因所在。

(1)省内ISP企业之间的竞争

目前陕西省增值电信企业共有省发证企业25家,实际开展业务的仅有12家;部发证企业4家,可见省内ISP之间的竞争并不是很激烈。根据竞争和垄断的经济学分析,多数省内ISP厂商没有足够的竞争压力,也没有能力或无暇进行技术和服务的创新,企业绩效难以提高。而只有具有垄断地位的ISP大企业才有能力进行技术创新,承担其投入和风险,方便地能从创新的成果中获取更高的收益,并且为了巩固和维护其垄断地位反过来进行又一轮的创新活动。这样就导致了陕西省内ISP企业相比省外ISP企业,竞争能力普遍偏弱。

另外,根据实地调研10家增值电信企业,其中有3家反映增值电信企业相互间存在不良竞争的行为,这样也不利于提升ISP企业的整体竞争实力。

(2)本省ISP企业与外省ISP企业之间的价格竞争

在对ISP企业的调查问卷中,设计“非常满意”为5分,“较满意”为4分,“一般”为3分,“较不满意”为2分,“很不满意”为1分。采用模糊综合评判法,对回收的有效问卷进行分析,可以得出网站用户对于本省接入本省、本省接入外省及外省接入本省的三类ISP企业样本的评分分别为2.31、2.26、2.17,得分基本相当,说明价格差异不明显,见表2。

表2网站用户各种网站类型对接入价格的评价得分情况

网站类型

太高

较高

合理

较低

合计

本省接本省(81个)

0.024691

0.283951

0.666667

0.024691

2.308642

本省接外省(93个)

0.051724

0.206897

0.689655

0.051724

2.258621

外省接本省(32个)

0.041667

0.208333

0.625

0.125

2.166667

(3)本省ISP企业与外省ISP企业之间的质量竞争

采用模糊综合评价法,可以得出网站用户对于三类增值服务企业(本省接入本省、本省接入外省及外省接入本省)的硬件设施质量的评分分别为3.58、3.5、3.52;服务安全性和可靠性的评分分别为3.61、3.61、3.67;服务灵活性的得分为3.42、3.52、3.67;服务的响应性的得分为3.49、3.61、3.85,见表3和图3。说明网站用户对于本省ISP企业的硬件设施质量评价稍高;而在服务的安全性、灵活性、响应性方面,本省ISP企业均略逊于外省ISP,但是差异很小,可以忽略不计。总的来看,本省ISP的服务质量基本能使网站客户满意。

表3各类网站用户对电信运营商的评价得分情况

本省接入本省

本省接外省

外省接本省

硬件设施的质量

3.57732

3.5

3.518519

服务的安全性和可靠性

3.608247

3.609375

3.666667

服务的灵活性

3.42268

3.515625

3.666667

服务的响应性

3.494845

3.609375

3.851852

平均分

3.525773

3.558594

3.67592625

图3各类网站用户对电信运营商的评价得分情况

(4)本省ISP企业与外省ISP企业的营销策略的竞争

调查发现,很多的网站用户都是通过网络来寻找提供接入服务的增值企业的,而不需要面对面的交涉。本省ISP虽然具有地域方便的优势,但是宣传力度小,使本省网站用户不容易通过网络搜索到,而外省的ISP都投入了大量的互联网广告,很容易被搜索到,比如北京、成都、上海、武汉、深圳、河南、浙江等地的ISP企业。因此在互联网接入市场的竞争中,陕西省ISP企业在营销策略上处于很大的劣势,由此而造成了大量的本省网站用户通过外省接入,客户流失现象严重。

三、陕西省互联网接入市场的发展对策研究

(一)基础电信企业的经营策略建议

(1)基础电信企业的网络接入定价政策选择

10家ISP反映电信资源出租价格过高,希望基础电信企业降低资源租用价格。因此基础电信企业应加快建设低端机房,主要适用于一些对网络质量要求不高的中小网站企业。2010年底前电信的低端机房将交付使用,机房面积500-600m,总带宽20G,300多个机柜。通过低端机房的建设,降低接入价格,拓展网站用户。

在互联网资源质量方面,联通和铁通的互联网资源质量不如电信的好,但联通和铁通的资源出租价格相比电信却没有什么差异,导致租用联通或铁通互联网资源的增值服务企业的经营成本偏高。希望联通和铁通能够在资源出租价格上和电信体现出差异,从而提升基础电信企业之间的竞争活力。

另外,在调研中5家增值服务企业反映,基础电信企业租用资源给增值电信企业时价格不统一,存在价格歧视。因此,基础企业应制定统一的接入价格,实现透明、公开、公平。

(2)互联网接入政策执行的建议

陕西电信计划在今年鼓励经销商发展中小用户。引入信息核查软件,投入大量的精力致力于备案工作和建立健全核查机制。希望其他两家基础电信企业也能改进优化现有的网站备案及现场核验程序,提高审批效率,缩短流程时间。

通过此次调研的11家增值电信企业,收集了他们对我省三家基础电信企业所提出的一些建议和意见,有5家反映基础企业的省内相关互联网接入政策不灵活,限制了IDC市场的发展;还有5家反映现行的备案、审批程序复杂不易实现,也导致了一部分客户的外流。他们希望灵活执行网站备案和现场核验制度,建立网络平台,实现网上申请、网上备案,以缩短审批时间。

同时,基础电信企业应开放二级地市互联网机房,资源分级,形成优、良、中不同等级的资源的多元化、差异化销售,以满足不同类型网络客户的需求。

(3)加强互联网接入的服务质量管理

陕西地区IDC业务起步较晚,发展相对滞后,行业内目前还没有一个大型企业,整个市场的售后服务都做得不好。希望基础企业加强互联网接入的全过程服务,进一步完善基础网络的建设,提高资源质量。

通过调研发现,基础电信运营商之间互联互通阻碍重重,限制了省内IDC市场的发展。希望基础企业,尤其是陕西电信应加强互联互通。

(二)增值电信企业的经营策略建议

(1)降低价格

互联网接入服务的价格弹性较高,降低互联网接入价格可以赢得更多的网站用户。

对于本省网站用户来说,我省具有天然的地域优势,因此对于这一部分的网站用户,应该以具有竞争力的价格及相对较好的服务质量来吸引着部分用户。

对于外省用户,没有地域的优势,因此只能靠更低的价格和高质量的服务来吸引这部分网站用户来我省接入。

(2)加大企业宣传力度

网站用户选择增值服务企业时主要是在网上查找的方式寻找上家,因此我省增值服务企业应加大企业宣传,采取积极网络营销措施,才能扩大市场。结合本报告前面部分对本省和外省ISP企业在营销策略上的比较分析,我省ISP/IDC增值服务企业在营销方面处于劣势,宣传力度不够,因此我省增值服务企业应增加对互联网广告的投入,加大网络营销力度,才能增加互联网接入市场占有率,挽留网站用户,将外流的本省网站用户争取回来。

(3)提升服务质量

增值企业应在服务质量上多下功夫。本省接入本省的网站对于本省网站的服务的安全性、灵活性、响应性均低于本省网站对外省电信运营商的评价。作为服务提供商,我省增值企业应该在服务的安全性、服务的灵活性、响应性上下功夫,尽可能为顾客提供安全的接入服务,灵活的服务模式,用户网站出现问题时能及时反应,及时解决顾客的问题。

(三)陕西省互联网接入市场实现有效竞争的监管政策建议

我们经历了按业务拆分电信、按区域重组电信的过程,但这些方式都没有从根本上动摇我国电信产业和互联网接入产业的垄断格局,全方位垄断变为业务垄断,全国性垄断转变为地方性垄断,独家垄断转变为寡头垄断。对联通的多年扶持,也收效胜微。陕西电信的垄断势力依然坚固。

省通信管理局应该把加强网络兼容性、互联互通及互联网资源的合理配置作为互联网接入管制的首要目标。在政策上,加强政府对互联互通的监管,制定全面合理的扩大兼容性的政策法规,规范各运营商的互联互通义务和责任,提高普遍互联互通程度,发挥政府的协调作用。

(1)建立互联网接入产业链层面的监管体系

互联网接入产业链自身的特点决定了众多互联网接入企业相互影响并且共生于它们所处的产业环境之中,它们共荣共损。想要打破当前陕西省互联网接入市场的垄断局面,以及扭转网站用户流失的不利局面,单纯地依靠拆分重组基础电信企业、增加ISP的数量、扶持弱小企业是不够的,应该从整体产业链层面的监管进行深入的反思。在整体产业链的层面上建立起一个普遍兼容的监管体系,才能从根本上均衡互联网接入企业的实力,促进有效竞争。只有建立了普遍兼容的监管体系,网络效应才可以覆盖一个更广阔的范围,企业数量的增加、网络强度的提高、价格差异化、质量差异化等竞争方式才能更好地发挥市场调节作用。

基础电信企业将互联网资源出租给增值电信企业,增值电信企业又将租用的互联网资源与增值服务整合之后销售给网站用户,因此整个产业链的各环节都要接受政府监管部门的监管。如图4所示:

政府监管部门

基础电信企业增值电信企业……网站用户

图4互联网接入产业链层面的监管体系

因此省通信管理局应该对互联网接入产业链的各个环节都要加强监管,不仅应该对基础电信企业加强监管,而且也应该加强对增值企业的监管,保障网站用户利益。当然,对于网站企业的监管也是不能放松的。

在加强互联网接入市场准入监管的前提下,陕西省通信管理局应保证互联网接入市场的各个层面能够形成切实有效的竞争态势,尽可能放宽接入资质,允许更多的企业经营接入服务。对于基础电信服务和增值服务领域,哪些业务需要申请许可证,哪些业务不需要申请许可证,应该发放多少,发给哪类企业,不发给哪类企业,省通管局应建立一套行之有效的监管机制,从而维护互联网接入市场正常秩序。

(2)加强对主导电信企业的监管

1)加强对主导电信企业网间互联的监管

电信网间互联问题是网络经济区别传统经济的一个重要特征,网络经济要求市场主体之间必须互相提供共享对方资源的条件,当然网络的互联互通不是靠市场选择来实现的,而是靠政府的管制政策来实现的。

调研中发现,陕西省基础电信企业之间互联互通阻碍重重,限制了省内互联网接入市场的发展。从以上市场模型的分析中可以看出,陕西电信是占优厂商,它提升网络竞争性和互联兼容性的动机不强,保持网络不兼容可驱逐和打压其它弱势运营商(如联通和铁通),从而巩固陕西电信的市场势力。目前其他弱势基础电信企业的互联成本已经很高,这样很不利于互联网接入市场向有效竞争的方向发展。

同时,互联互通的重重阻碍造成了下游网站用户的网络使用成本很高,这与我省网站用户目前的大量流失及开展ISP业务的增值企业数量少是有直接关系的,因此互联问题已经严重制约了我省互联网接入市场的健康发展。

作为互联网接入的监管部门,省通信管理局应该加强对基础电信企业互联互通的监管,尤其是加强对主导电信企业的网间互联互通的监管。应建立一套完善有效、奖惩并举的电信网间互联互通监管机制,通过机制的建立与完善,推动我省互联网资源的有效配置,使互联网资源配置效率达到最优。

2)加强对主导电信企业接入定价的调控与监管

调研中,网站企业与增值服务企业对于要求基础电信企业降低接入价格的呼声很高。作为行业监管部门,加强互联网接入市场的价格监管亟不可待。省通信管理局应出台相关政策引导互联网接入资源出租价格适当下降,打破陕西电信一家独大的垄断局面,使得互联网接入市场实现有效竞争,从而降低ISP企业的经营成本,使得ISP企业在向上游企业租用资源与向下游企业提供服务中留有足够的利润空间。此举不仅可以激发处于产业链中游的ISP企业经营互联网接入业务的积极性,而且也能吸引更多的企业从事ISP及IDC业务,从而实现陕西省互联网接入市场的蓬勃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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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刘先华.论中国自然垄断产业改革的趋势——以中国电信产业改革为例[J]. 经济评论,2003,(2).

4 程兰芳,刘玉宾. 互联网宽带接入市场的博弈行为分析[J]. 中国物价,2009,(11).

第6篇:电信监管论文范文

论文摘要:中国社会信用体系的生成和发展是市场经济体制改革的产物。在这一背景下,与市场经济相适应的电信产业信用体系还没有完全建立起来。失信惩戒机制尚未形成,经济主体的信用意识也处于较低的水平,当前信用缺失问题已成为妨碍中国电信产业做大做强的“瓶颈”,如何顺应市场经济前进的步伐,构建合理有效的失信惩戒机制,逐步建立电信业信用体系对中国电信产业的持续健康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一、中国电信产业的失信问题及原因分析

(一)当前中国电信产业失信行为的表现

1.企业信用缺失。(1)企业之间竞争不规范。恶性“价格战”愈演愈烈:擅自改变资费标准,对具有同等交易条件的用户或其他经营者实行价格歧视;散布涨价或者降价信息,扰乱市场秩序;订立价格联盟,损害其他经营者或电信用户的合法权益。(2)企业之间信用无保障。互联互通中,个别主导电信经营者出于“保住用户阵地、维护自身利益”的狭隘意识,在与新兴电信企业网间互联时不是按照诚实信用原则全面履行互联协议的约定,而是以各种借口拖延网间业务开放,人为设障,降低互通率和互通质量,损害了互联他方及电信用户的利益[1]。(3)企业自觉履约率低。近年来,电信运营企业在当地通信管理局或行业协会的倡导下,行业自律公约或自律协约签了不少,但实际执行的效果却不尽如人意[1]。个别企业言行不一,背弃协约条款规定,有的甚至擅自撕毁协议,在经营中仍我行我素,继续违规,导致市场秩序混乱。

2.个人信用缺失。电信企业的欺诈行为使用户、投资人蒙受了重大的损失。同样,电信公司也由于各种用户欺诈行为,如盗打电话、拖欠拒交话费、伪造身份注册及网上商业诈骗等,蒙受巨额损失。(1)用户的电信欠费和恶意欠费行为普遍存在,致使一些恶意欠费者在不同运营公司消费而得不到追究。特别是取消入网费以后,恶意欠费的欺诈行为更加难以防范,已经使电信运营企业呆账比例增加、企业利润不实、资产流失严重。(2)欺诈手段越来越多样化。少数电信用户或盗用他人电子密码通过电信网络侵害合法用户的利益,或伪造身份证注册和上网或盗打公用电话,或伪造电信卡使用业务,手段多样化。

3.政府信用缺失。政府信用是社会信用的关键,起示范作用。电信改革已经走过十年的艰辛历程,围绕提高电信行业的综合竞争实力和为公众提供优质的电信服务两大主题,进行了一系列大刀阔斧式的重组改革,但市场绩效并没有取得基于有效竞争的良性结果。政府在市场进入、互联互通、电信资费、普遍服务等诸多方面的表现令广大消费者失望:垄断定价、限制竞争、服务低质量、“不联不通”,严重损害了公众的利益。

(二)电信产业信用缺失的深层次原因

1.失信惩戒机制尚未建立,失信者没有付出相应的代价。建立健全合理的失信惩戒机制,是规范信用交易的有效途径,是建立现代社会信用体系的基本保障。中国电信产业存在大量失信行为,一个主要原因是国家信息管理体系不健全,缺乏有效的失信惩罚机制,失信违规成本小。在立法方面,《民法通则》、《合同法》和《反不正当竞争法》中虽然都有诚实守信的法律原则,《刑法》中也有对诈骗等犯罪行为处以刑罚的规定,但这些仍不足以对社会的各种失信行为形成强有力的法律规范和约束,诚守信用的立法明显滞后[2]。

2.电信产业信用体系不健全不完善,缺乏整体性和协调性。社会信用体系是一种社会机制,它通过对失信行为的社会联防和适当惩戒,有效保护经济活动的正常秩序。建立社会信用体系需要综合抓好信用道德文化、信用法律环境、市场培育和中介服务、政府监管及行业自律、技术支撑体系等多个环节,全面考虑制度安排、组织形式、运作方式和技术手段等许多方面,是一项复杂的社会系统工程。在社会信用体系不健全的情况下,市场行为主体信息不对称以及由此而形成的不完全契约,是市场经济中信用缺失的主要根源。

3.市场信用意识淡薄,企业内部普遍缺乏基本的信用管理制度。由于当前电信企业法人治理结构尚未健全,产权制度不明晰,国家代替企业成为社会信用的主体,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企业直接面对市场成为自主经营主体,而由于产权边界不清,企业无须对自己的行为承担责任,就很难使市场经济主体自觉讲信用,一大批企业会“搭便车”,坐收失信之利,却不用付出任何(失信)成本。因此出现了电信市场诸多诚信缺失的现象[2]。

二、构建中国电信产业失信惩戒机制的必要性

(一)构建失信惩戒机制是加快建立信用体系的关键环节失信惩戒机制是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中的关键环节,是社会信用体系发挥其功能和作用的重要保障。目前,电信产业乃至其他领域之所以会出现大量的经济失信行为,关键在于长期以来缺少社会信用体系的核心部件——失信惩戒机制,这使得市场中信用主体的失信行为几乎不受成本约束,造成信用市场中的虚假信息普遍存在。

(二)构建失信惩戒机制是市场经济发展的必然要求

市场经济是信用经济。信用经济不是仅靠道德的软约束就可以形成的,还需要社会制度的硬约束。中国自20世纪经济体制逐步转向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以来,经济主体逐渐多元化。与之伴随的就是原有的社会规范基本丧失殆尽,社会各经济主体利益边界模糊,市场范围扩大的速度远远快于社会约束与制度建设的速度。这种不协调发展,使得那些不具备市场竞争能力和承担责任条件的市场主体大量存在,严重扰乱了市场经济秩序[3]。

三、构建电信产业失信惩戒机制的总体思路和运作机理

(一)失信惩戒的内涵

失信惩戒就是对通过一系列措施、手段和办法,对失信行为能够及时、适当地进行惩戒,造成对失信行为人的经济、道德或者其他约束,使其付出高昂的失信成本,把失信行为人的个别失信转化为对全社会的失信,并对其未来的预期形成巨大的威慑力和社会影响力,这是失信惩戒机制的内在含义。

(二)构建失信惩戒机制的总体思路

失信惩戒机制是社会信用体系最重要的制度安排之一。失信惩戒机制实质上就是一系列的正式和非正式的制度安排。它包括基于信用记录,通过生产、销售、购买和使用信用产品对失信行为进行的市场性惩戒,通过法律、法规对失信行为的司法性和行政监管性惩戒以及对失信行为人的社会性和行业性惩戒。其运行机理在于以信用记录的形式对失信者的失信行为予以准确的记录、保存和标识,并将其置于全社会的监督控制之下,通过市场、行政监管、法律、行业自律及社会道德等综合惩戒机制给予失信者及时适当的惩戒,使失信者付出高昂的交易成本,把失信行为人的个别失信转化为对全社会的失信,使失信者一处失信,处处受制约。

(三)中国电信产业失信惩戒机制的运作机理

1.通过生产、销售、购买、使用信用产品形成的市场性惩戒机制,对信用记录好的企业和个人,给予优惠和便利;对信用记录不好的企业和个人,拒绝进行交易,让其遭受种种不便。2.通过综合利用市场性惩戒和社会性惩戒机制,记录和公示有严重失信行为的个人和组织,通过信息的广泛传播,使对交易对方的失信转化为对全社会的失信,让失信者一处失信,处处受制约,并形成对失信行为的威慑力量。

3.通过行政性监管性惩戒机制对失信行为进行经济赔偿或行政处罚,使之在财产、人身自由、资格准入等方面付出代价,同时,政府部门之间信息共享,形成监管合力,减少重复建设。

4.通过行业性惩戒机制的建立,加强行业自律,对政府委托下对失信行为人进行行业资格准入的限制,甚至责令退出行业,使之在行业内难以立足。通过自律、互律和他律的约束机制,提高行业信用水平。

5.失信惩戒机制的根本目的是提高信用水平和创造信用环境,因此要及时接受被失信惩戒机制处罚者的投诉和申辩,纠正记录错误和帮助失信者修复信用,从而从根本上改善信用环境。

四、政策建议

(一)推进电信产业信用体系建设,为失信惩戒创造前提条件

失信惩戒机制是社会信用体系中最为重要、最为核心的组成部分。失信惩戒机制的建立和运行要以健全的社会信用体系为前提条件,因此,必须加快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尽早建立起政府推动、以信用服务业为主体、以法律法规为保障、以企业信用管理为基础、以行业协会为纽带的、能够如实反映市场交易者信用状况和应对措施的完善的社会信用体系。

(二)加快信用立法,为失信惩戒提供法律保障

失信惩戒机制有效运转的前提条件是有完善的信用法律法规作为基本保障。要尽快推进《电信法》的出台,同时制定失信惩戒的法律法规,明确在市场经济中,失信的法律边界是什么,失信到什么程度将给予何种程度和形式的制裁,明确失信行为的惩戒内容,失信惩戒的实施主体及其责任。

(三)加强电信企业信用制度建设,为失信惩戒创造基础条件

企业信用是社会信用体系的基础环节。加强企业信用建设,培育良好的企业信用品牌,防止因授信不当以及因客户违约而发生信用风险,是构建失信惩戒机制的基本目标。鉴于电信企业在信用管理上比较薄弱,没有形成防范信用风险的机制,所以应该加强电信企业信用制度建设,推动企业尽快建立法人治理结构,引导企业把现代信用理论和方法引入企业经营管理之中。

(四)推动行业协会建设,为失信惩戒提供客观环境

行业协会和其他社会中间体是行业性惩戒的实施者,在失信惩戒机制中扮演着重要角色。行业协会按规定承担行业性失信惩戒功能,制定行业规章制度,记录、披露所属企业信用行为,实现对企业经营活动的自我约束,改善业内的信用状况。政府应当在法规建设、业务环境和人员安排等方面支持信用行业协会,使协会得到培育发展,同时又要加强监督管理,确保行业协会能够诚信守法、规范运作。

参考文献:

[1]赵兴源,吴烨.信用缺失已成为电信业做大做强的“瓶颈”[EB/OL]..

第7篇:电信监管论文范文

论文关键词:移动通信市场竞争结构市场行为差异化

论文摘要:中国移动通信业从垄断经营到寡头垄断经营的发展过程中,其市场竞争行为是不同的通过分析中国移动通信业市场竞争结构,运用经济学理论和博弈理论研究在不同市场竞争结构中企业的竞争行为,提出了移动通信企业运用非价格竞争手段推行差异化营销的策略,就是将价格竞争逐步转变为以产品差异、产品质量、及服务等为主的多样化竞争;提出了实施品牌战略的对策建议、

中国的移动通信市场正处在从垄断市场结构向寡头垄断竞争市场结构转型期,由于我国移动通信业长期的垄断经营缺乏有效竞争,导致移动通信企业的市场营销能力缺乏,营销手段侧重价格竞争.而价格竞争虽然有利于资源的最优配置和社会福利的增进,但同时过度的价格竞争也导致了企业尤其是新进入企业盈利能力不足.所以,使移动通信企业充分认识不同市场竞争结构特征和竞争主体竞争行为特征,进而采取科学的市场营销策略有利于我国移动通信业在不断改革中一方面增强企业市场竞争能力,处理好企业间的竞合关系,另一方面增进社会福利,最终达到移动通信业改革的目的.

1移动通信业市场竞争结构分析

1999年2月,国务院通过中国电信重组方案,将原来的中国电信总局一分为四,成立了经营固定电话业务的中国电信集团公司、经营移动业务的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移动)、经营无线寻呼的国信寻呼公司和经营卫星通信业务的中国卫星通信集团公司.1999年5月,将国信寻呼公司并人中国联通。

2001年1月,中国联通作为我国唯一经营CD—MA移动通信网络运营商正式建成覆盖全国的CD—MA移动通信网络并开始放号.

在此期间,国务院加快了我国电信运营体制改革步伐,决定分割中国电信集团公司为南北两部分.南方部分成立中国电信集团公司,北方部分成立中国网络通信集团有限公司.允许两个集团公司在对方经营区域建设本地电话网和经营本地电话业务.

截止2002年底,移动通信业经过l0多年的改革和发展,已建成了世界上最大规模容量的GSM、CDMA数字移动通信网,移动电话的普及率达到l5%,移动电话用户总数达到1.9亿.在移动通信业已初步形成了中国移动公司和中国联通公司的竞争格局.从世界各国电信业的改革发展历史看,通信业发达国家都经历了从独家垄断经营到寡头垄断经营的两个市场竞争结构发展阶段,而寡头垄断是目前和将来的主导市场竞争结构.

我国自1994年7月国务院批准组建中国联通公司,打破了中国移动通信业独家垄断局面,理论上形成了市场占有者中国移动(原中国电信)与新进入者中国联通的新竞争格局.但截止2001年底,,我国移动通信业务总收人为1617亿元中,中国移动业务收入占总收入的78.8%,中国联通仅占总收入的21.2%,中国移动业务收入增长率为18.5%中国联通业务收入增长率为44%;我国移动用户总数为1.5亿中,中国移动占71.7%,中国联通占28.3%.从以上数据分析可知,在19952001年期间,中国联通公司收入占有率和用户占有率一直未达到20%,移动通信市场还未形成实质性竞争格局,所以市场结构仍视为独家垄断市场结构.2002年以后,随着新进入者中国联通的收入份额和用户份额均超出20%,我国移动通信市场形成双寡头垄断的市场竞争结构.所以我国移动通信业市场竞争的时间分界线是2001年底.市场竞争结构的划分是从两方面表现出来的.首先,新进入者的市场分额达到了经济理论20%标准;其二,政府逐步放松了资费政策管制,标志着资费的”不对称”管制完成了历史使命,同时标志着移动通信资费标准将从政府定价向市场定价转变.

2双头垄断市场竞争分析

2001年以前,我国移动通信市场还未形成实质性竞争格局,政府对移动通信企业采取了”不对称”管制,即给予了新进入企业中国联通一系列政策上的扶持,如移动通信“双8折”资费优惠政策(入网费、月租和基本通话费是标准资费的8折),同时政府加强了移动市场资费政策管理.在此期间由于资费价格的差距,中国联通用户发展迅速平均增长率比中国移动高30%,收入增长率高20%.

2002年至今,随着各种资费价格套餐的推出,移动通信市场的价格竞争愈演愈烈,由于双方都采取了”针锋相对”的价格政策,所以两个企业都面对着“曲折”的需求曲线.价格的需求弹性变小导致价格竞争对双方用户发展数量增加的相对作用逐渐减弱,而过度的价格竞争导致新增用户中低端用户比例很高,用户结构发生明显变化.由于我国移动通信企业现行的体制和机制还将持续一段时间不变,所以中国移动与中国联通都没有放弃”针锋相对”政策的理由,但移动通信企业运营企业都应清楚地认识到单纯的价格竞争手段不利于企业长期稳定地发展,从价格竞争向网络竞争、服务竞争转变的营销策略是我国移动通信企业长远发展之路.

2.1卡特尔和串通

移动通信企业存在着”规模经济”的显著特征和高固定成本(网络投资)、低边际成本的特点,随着用户数量的增长,固定成本被分摊,即单位成本递减,边际成本几乎为零(相对固定成本而言).在相当长的一段时期内,边际成本曲线位于平均成本曲线之下,所以移动通信企业呈现收益递增现象.根据经济理论当价格等于边际成本时社会福利函数最大_2,但由于移动通信企业边际成本小于平均成本,所以企业将出现亏损;又根据经济理论当边际成本等于边际收入时企业利润最大化,但由于移动通信企业的收入与成本的特点,此时的产量是企业亏损最大的产量.移动通信业成本构成与收入的特点造成了“定价难题”.

在寡头垄断的行业,企业间的激烈竞争往往导致价格下降和利润减少.因此两家企业在政府政策允许的范围内,进行串通按垄断或接近垄断价格水平定价,避免激烈的价格竞争.虽然在串通协议中的市场分割和利益分配等条款的确定上存在很多困难以及政府政策对此行为的限制程度,但成功的串通对两家企业的利益都有好处,所以两家企业都有串通的意愿.

不失一般性,串通的移动通信市场可视为垄断市场结构J,假设结成的卡特尔以利润最大化的产量Q为决策变量,移动通信市场需求方程为P=n—bQ,平均成本为C,则边际收入是MR=d了。R/dQ=d[(n—bQ)Q]/dQ=n一2bQ

当边际收入等于平均成本时可以求得利润最大化产量.n一2bQ=C得:利润最大化的总产量Q=(n—C)/2b,求得最大化总利润R=(n—C)/4b.为了说明2家企业博弈过程,在此不妨假设两家企业产量和利润均分,即两家企业的最大化利润分别为q=q=(a—c)/4b,两家企业利润最大化的的产量分别为(a—c)/8b.2.2串通欺骗

串通能提高卡特尔所有成员企业的利润,但通过串通协议上的欺骗能够给企业带来更高的利润.例如:在某寡头垄断行业的所有企业串通形成卡特尔并决定提高价格,但未按协议提价的欺骗企业在市场中获得了更高的市场份额和利润收入.不失一般性,在双头垄断的移动通信市场,假设企业1严格按照q,=(a—C)/4b的串通产量生产,而企业2在协议上搞欺骗,则企业2的边际收入是:

MR2=dTR2/dq2=d[(a—O(a—c)/4b一6q2)q2]/dq2=a一2bq2一(a—c)/4b

当边际收入等于平均成本时可以求得企业2利润最大化产量:

a一2bq2一(a—C)/4b7--C

得:企业2利润最大化的产量q=3(a—C)/8b又根据需求方程可得在产量Q=q+q时的价格P为

P=a一6Q=a—b[(a—f)/4b+3(a—C)/8b]=(3a+5c)/8

所以企业1、2的利润分别为

r1=Pq1一Cq1=(3口+5c)/8(n—C)/4b—C(a—C)/4b=3(a—C)/32b

r=Pq2一Cq2=(3a+5c)/83(a—C)/8b—C3(a—C)/sb=9(a—C)/64b

显然,企业2通过串通协议上的欺骗所获得的利润9(a—c)/64b高于企业

1)严格按照“串通”的产量生产所获得的利润3(a—c)/32b.

2)移动通信业双头垄断博弈结果分析.

设(a—C)/b=R,并将不同组合情况下2企业利润填入收益矩阵:

根据最小最大原则可以得出两家移动通信企业博弈的纳什均衡解是采取“降价”策略,即两家企业都会选择“降价”而获得较少的利润0.111R.现在分析企业在选择“不降价”或“降价”的决策过程.由于“不降价”的利润较高,所以企业1会首先考虑选择“不降价”决策,但同时也顾虑协议条款协商的困难,更主要的是一旦企业2在串通协议上欺骗(即“降价”)则企业1利润将只有0.094R,是所有情况下的最低利润.所以企业1的最佳选择是”降价”同理企业2的最佳选择也是“降价”.

中国移动与中国联通在移动通信市场的价格竞争完全符合非合作性博弈:囚徒的两难境地的理论分析结果,双方不约而同地选择了价格竞争.中国移动和中国联通不断升级的广告宣传也属于此类问题,两家企业广告竞争结果是利润降低,广告费支出快速增加.

3移动通信市场竞争对策建议

移动通信市场价格“恶性”竞争是移动通信企业在特定市场竞争结构下的“必然”.据信息产业部公布的数据显示,2002年我国移动用户新增6o139万户,其中预付费用户超过了90%,而签约用户仅占不到10%.价格竞争的结果使这些新增用户中低端用户已经占据了主流,ARPU较去年同期下降25%.可以推断,如果恶性的价格竞争长期进行下去,移动运营企业(移动通信行业)获利能力将持续下降,将直接影响企业(行业)持续稳定地发展,同时企业也无法更好地履行对消费者的服务承诺和所应承担的义务.

第8篇:电信监管论文范文

论文关键词:电信产业管制改革竞争

论文摘要:本文介绍了电信产业的特点,对目前中国电信产业改革的现状和绩效进行了评析。同时对中国电信产业在未来改革中急需解决的问题进行了阐述并提出了相应的解决措施。

一、电信产业基本特点

电信业是属于典型的网络产业,具有自然垄断的特性。(1)电信产品和服务是以网络供应系统为存在基础的,随着需求量的增大和规模扩大,固定成本相应降低,从而收到网络经济的规模经济效应。(2)资产的沉淀费用高。电信产业的资产专用性强,基础设施投资大,使用周期长,退出时大量的资产难以转作他用,导致沉淀费用高,由此形成了较高的进人壁垒。(3)电信产业具有很强的范围经济效益性。正是基于对电信产业上述技术经济特点的认识,各国普遍对电信产业加强政府管制。但是近年来,电信产业的自然垄断性质发生了巨大的变化。一是技术创新。随着信息技术和其他高科技技术的迅猛发展,特别是光纤、卫星通信等大容量传送途径的开发成功,电信基础设施的投资规模已经大为减少。二是市场需求的扩大。随着经济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迅速提高,各国的电信市场发展迅猛。这些变化导致电信产业在传统意义上所具有的自然垄断性正在逐渐被削弱,放松管制、引人竞争的思想成为各国电信业改革的主线。

二、中国电信产业改革的现状

中国电信业的管制与改革始于改革开放初期,但是真正具有重大意义的改革直到90年代才出现。1994年7月中国联通正式挂牌成立。中国联通是迄今为止唯一一个拥有全部电信业务牌照的电信运营商。中国联通的成立标志着中国电信产业独家垄断经营的坚冰开始被打破。1998年3月,国务院决定组建信息产业部。作为主管全国电子信息产品制造业、通信业和软件业的国务院组成部门,并按照政企分开、转变职能、破除垄断、保护竞争与权责一致的原则,对信息产业部的职能进行了配置。此举在一定程度上改革了中国电信产业的管理体制。1999年2月,国务院通过中国电信重组方案。同年12月和2000年l月、6月分别批复组建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公司、中国电信集团公司和中国卫星通信集团公司,同时将原中国电信寻呼业务并人中国联通,2000年底中国铁通也加人中国电信市场。2001年12月,国务院批准电信体制改革方案。中国电信现有资源被划分为南、北两个部分,北方部分和中国网络通信有限公司、吉通通信有限责任公司重组成中国网络通信集团公司;南方部分保留“中国电信集团”的名称,继续拥有“中国电信”的商誉和无形资产。重组后的两大集团仍拥有中国电信已有的业务经营范围,允许两大集团各自在对方的领域内建设本地电话网和经营本地固定电话等业务.双方相互提供平等接人等互惠服务。

目前中国电信产业存在一家全能的电信运营商,即中国联通;两家近似全能的电信运营商,中国电信和中国网通;三家近似单一型的电信运营商,即中国移动、中国铁通和中国卫通。在市内电话、固定长话、数据传输等电信经营领域形成了电信和网通两家占领市场主要份额,其他一家或数家占领少数市场份额的双寡头垄断格局。移动通信由中国移动占领市场主要份额,中国联通占领少数市场份额的主垄断格局。在以上一系列改革中,我国电信监管部门信息产业部分别从市场结构、进人管制和互联互通三个方面对中国电信产业进行了监管。

(1)沛场结构管制。我国1999年以来对电信市场两次较大幅度的分拆和整合就是由管制机构直接参与垂直和水平分拆占主导地位的电信垄断企业,重新构建电信市场结构以创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

(2进人管制。为了创造竞争的环境,我国在电信市场进人方面逐步放松管制。先后成立了中国联通公司、中国网通、中国吉通、中国铁通,打破了原来中国电信和中国移动对于基础电信业务和移动电话业务的独家垄断地位。即使在2001年重组后也基本保持了在基础电信领域和移动业务领域至少都有两家或两家以上的公司互相竞争的格局。

(3)互联互通管制。互联互通问题向来是各国电信管制的核心问题之一。为了防止占主导地位的电信运营商拒绝与其他竞争企业联网或是制定尽可能高的联网成本价格,以达到排斥竞争者的目的,在2000年9月25日颁布咧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条例》里规定,主导的电信业务经营者不得拒绝其他电信业务经营者和专用网运营单位提出的互联互通要求,主导的电信业务经营者向其他电信业务经营者提供网间互联,服务质量不得低于本网内的同类业务及向其子公司或者分支机构提供的同类业务质量,网间互联的费用结算与分摊应当执行国家有关规定,不得在规定标准之外加收费用。

三、中国电信产业改革的级效分析

对中国电信产业进行改革的目的在于减少垄断,加强竞争,建立优化的市场结构,将规模经济与竞争活力相融合。另一方面,引人竞争促进电信企业加强管理、降低成本、提高服务质量,增强中国电信企业的竞争力。从目前看来我国针对电信产业的改革收到了一定的成效。

中国电信产业在经过一系列改革和重组后,目前根据不同电信业务的自然垄断性程度,可以区分为强自然垄断业务、弱自然垄断业务和竞争性业务。对于这些不同种类的电信业务,信息产业部加以区别对待,实行了不同的产业政策对于强自然垄断业务,由于需要大量的固定资产投资,其中相当部分是沉淀资本,如果有太多家企业进行重复投资,不仅会浪费资源,而且会使每家企业的网络系统不能得到充分利用,因此实行垄断,并加强管制。对于弱自然垄断业务,则要减少垄断,放松管制,逐步由市场竞争来代替垄断。对于竞争性业务,则充分发挥市场竞争机制的作用为了有效防止企业利用自然垄断性业务领域的垄断地位,运用企业内部业务间交叉补贴(如对自然垄断经营业务制定高价、对竞争性业务制定低价)等战略手段,排斥在非自然垄断性业务领域内竞争的企业的市场行为,要求企业对自然垄断性业务和非自然垄断性业务分别实行财务上的独立化,以监督和控制电信企业运用内部业务间交叉补贴等反竞争战略。

自从中国电信产业进行了一系列拆分和重组后,中国电信市场的各个业务领域竞争程度日益激烈,主体结构也日益多样化。以固定电话市场为例,在1994年中国联通公司成立之前,固定电话市场只有一个运营商中国电信,处于绝对垄断地位。虽然99年中国联通和2000年底中国铁通开通固定电话业务,但是从总体上看,仍然是中国电信的垄断经营。但是在现在中国电信重组后,原中国电信在固定电话上的垄断被打破。在移动通信市场在国家的扶持下,联通发展迅速,市场占有率不断上升,结束了中国移动在移动通信市场一支独秀的局面。下面分别以中国电信业务总的市场和移动通信业务市场来分析。

根据表1反映的中国电信业务市场收人情况,利用利用反映市场集中度的综合指数一一赫芬达尔指魏HerfindahlIndex,简称HHI进行分析.结果见下表

由于市场结构的垄断性程度与HHI呈正相关,由上表数据可见中国电信业务市场的垄断程度在逐步下降,在2000年时相当于2.263个企业经营,但在2002年已经相当于3.84个企业经营。(1/HHI表示市场中相同规模的企业个数)

在移动通信市场,中国联通公司的市场占有率稳步上升(参见表3),联通的市场影响力由原来的51.6%上升为68.5%,虽然仍未改变中国移动的主垄断格局,但其已经有了一个强大的对手。

四、中国电信产业下一步改革中急.解决的问佰

1、电信管制机构的改革

电信产业管制机构本身的体制有可能直接影响到管制的效率,从而影响电信产业的改革和发展。目前,中国电信产业的管制机构是1998年3月在原邮电部和电子部的基础上组建的信息产业部,除了主管电信产业,f言息产业部还要主管全国电子信息制造业和软件业。这样一方面现有的电信管制机构存在人员构成上的不合理(缺少专职的经济学家和电信技术专家),另一方面还存在权限过大,精力分散的问题在电信政策的制定和执行上,中国信息产业部既是中国电信政策的制定者又是电信市场的管制者,这种双重身份很难保证其在管制中维持必要的公正性

因此需要成立专门的类似于电信管制办公室的机构,由各方面的专家组成,以保证中国电信管制的权威性、合理性、公正性,而信息产业部只作为电信产业政策的制定者。即使不成立新的机构,信息产业部至少应该在内部各部门之间保持相对的独立性,以确保管制过程的客观和公正。

2、管制手段和模式的调整

目前电信产业市场已经逐步的多元化,与原来只有国有企业不同的是,随着国有资产管理和经营体制的变化,现在中国的电信产业已经出现了国有全资公司、国有控股公司、公开上市的菌有电信公司,这些不同种类的公司遵循着多种制度及规则的约束。另外在2004年随着对入世承诺的履行,很可能会出现中外合资电信公司,和我们原来的经营电信增殖业务的企业一起,成为管制对象。现有的单一的管制手段将无法面对复杂的竞争主体,在外资、民间资本进人后,一些管制手段也会失去基础和环境。在管理手段上我国过去常用的数量控制、服务质量考核、资费审批等,随着2003年国资委组建并履行出资人职责,其合理性也已经消失。

在竞争主体增多、竞争行为和模式日趋复杂、市场环境发生了很大改变的情形下,对于电信产业的管制工作必须要由以往的直接模式转化为以经济和法律手段为主的间接模式,同时结合必要的技术和行政等手段,只有这样才能兼顾效率和公平,让我国的电信产业持续健康发展。

3、3G牌照的发放问题

即将要颁发的3G牌照,无论对于现有的移动电话服务提供商还是经营其他业务的电信运营商都有着无比的重要性,不仅会对中国未来移动通信市场产生深远的影响,而且会改变现有的中国电信产业的格局。随着移动通信市场竞争主体的增多,要实行有效的监管,一方面要防止无序竞争和过度竞争,另一方面对于所有的经营者要提供大致相同的业务经营范围和竞争起点。为了培植新进人移动业务的经营商,可以采取“非对称管制”,在对新进人者放松管制时也要防止新进人者的’‘撇脂”行为(creamskimmin只),因为新进人者只进人存在超额利润、最有利可图的服务领域或地区,也会出现原有运营商和新进入者的不公平竞争。对于中国电信和中国网通如果都颁发3G牌照的话,还要采取有效的措施促进中国电信和中国网通在全国范围内形成事实上的竞争,不能让二者达成某种“市场默契”,都去集中力量发展移动市场了。否则,中国电信和由于纺织企业生产的特殊性,原、辅材料品种繁多,能够达到数千种,而且容易分散保管在各仓库。选择一个合适的网络架构非常重要,便于管理复杂的库存。

纺织企业网络结构可采用三层结构.三层结构一般分为客户端、中间层、数据层三层结构具有很多优点如下:

(1)可以适应大数据量、大业务量环境的应用纺织企业的原、辅材料品种繁多,将业务逻辑集中到中间层.系统获得了对业务逻辑的独立性,即当用户的要求改变时,开发人员可以迅速地在中间层(应用服务器)上更新业务逻辑,而无需将更新后的应用提交到众多的客户端系统上去(如远程定点货主的客户端),即客户端无需任何改动(改动众多的客户端并不是件轻松的事)

(2胜联机分析处理,特别是决策支持应用中,数据的计算、操作和数据过滤往往是非常复杂的。这些复杂的工作最好在专门的应用服务器上进行,而不是在客户机或数据库服务器上完成。若在客户机上完成这些处理工作,不仅要求客户机具有足够强大的配置和处理能力,而且对网络负载也有较高的要求。如果在数据库服务器上执行此类处理工作,将会限制系统支持的用户数量。因此采用三层或多层结构,可以尽量分担数据库服务器的工作。当然,在数据库服务器与应用服务器之间保持处理分割的平衡也是十分重要的。

五、纺级企业在实施电于商务过穆中应注班的问题

纺织企业在电子商务模式的实施过程中,买方和卖方都不仅仅是买或卖商品,它们其实是一个巨大的需求和供应链上的一环。买方不仅仅是买货品,它们要考虑整个流程:搜索货物、融资、订货、跟踪、收货、检验、安装、测试、维护、淘汰。迫使买方把购买这个程序与其他程序分开是低效的。供应链在企业内外是否有效衔接、企业内部供应链的信息系统是否与企业内部的业务系统如ERP等有机结合在一起是关键。

1、纺织企业的手工业务处理流程必然存在很多重复或无效的业务处理环节,各职能管理机构重叠、中间层次多,而这些中间管理层一般只执行一些非创造性的统计、汇总、填表等工作,很多业务处理方式已不能适合计算机信息处理的要求。电子商务将纺织企业整个经营各环节都放在局域网络上进行,进行信息化管理,取消了许多中间层,而决策层次的下放,要求对职能部门内部进行业务流程重组。

2、纺织企业要实现真正的电子商务,并不是只要实现了网上订单、网上支付就可以了。如果只是这一段电子化了,而后续的采购、生产、库存、订单确认等供应链环节无法电子化,企业经营整体上还是体现不出效率提高及成本降低.这就要求企业内部各部门之间进行业务流程重组,以实现全过程的信息化管理。

3、由于供应链已经不再局限于企业内部,而是延伸到供应商和客户,甚至供应商的供应商和客户的客户,使得管理人员控制企业的广度和深度都在增加。供应链上各企业之间的信息交流大大增加,就要求企业之间必须保持业务过程的一致性,这就要求企业与企业之间必须进行业务流程重组,以实现对整个供应链的有效管理。

参考文献:

[1]朱军,金志刚.三层网络体系结构的特点和实现方法[I].计算机应用,2003,(03).

[2]赵洪明,冯运仿.我国企业如何发展BZB电子商务[I].科技进步与对策,2000,(11).

第9篇:电信监管论文范文

论文摘要:中国移动通信业从垄断经营到寡头垄断经营的发展过程中,其市场竞争行为是不同的通过分析中国移动通信业市场竞争结构,运用经济学理论和博弈理论研究在不同市场竞争结构中企业的竞争行为,提出了移动通信企业运用非价格竞争手段推行差异化营销的策略,就是将价格竞争逐步转变为以产品差异、产品质量、及服务等为主的多样化竞争;提出了实施品牌战略的对策建议、

中国的移动通信市场正处在从垄断市场结构向寡头垄断竞争市场结构转型期,由于我国移动通信业长期的垄断经营缺乏有效竞争,导致移动通信企业的市场营销能力缺乏,营销手段侧重价格竞争.而价格竞争虽然有利于资源的最优配置和社会福利的增进,但同时过度的价格竞争也导致了企业尤其是新进入企业盈利能力不足.所以,使移动通信企业充分认识不同市场竞争结构特征和竞争主体竞争行为特征,进而采取科学的市场营销策略有利于我国移动通信业在不断改革中一方面增强企业市场竞争能力,处理好企业间的竞合关系,另一方面增进社会福利,最终达到移动通信业改革的目的.

1移动通信业市场竞争结构分析

1999年2月,国务院通过中国电信重组方案,将原来的中国电信总局一分为四,成立了经营固定电话业务的中国电信集团公司、经营移动业务的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移动)、经营无线寻呼的国信寻呼公司和经营卫星通信业务的中国卫星通信集团公司.1999年5月,将国信寻呼公司并人中国联通。

2001年1月,中国联通作为我国唯一经营CD—MA移动通信网络运营商正式建成覆盖全国的CD—MA移动通信网络并开始放号.

在此期间,国务院加快了我国电信运营体制改革步伐,决定分割中国电信集团公司为南北两部分.南方部分成立中国电信集团公司,北方部分成立中国网络通信集团有限公司.允许两个集团公司在对方经营区域建设本地电话网和经营本地电话业务.

截止2002年底,移动通信业经过l0多年的改革和发展,已建成了世界上最大规模容量的GSM、CDMA数字移动通信网,移动电话的普及率达到l5%,移动电话用户总数达到1.9亿.在移动通信业已初步形成了中国移动公司和中国联通公司的竞争格局.从世界各国电信业的改革发展历史看,通信业发达国家都经历了从独家垄断经营到寡头垄断经营的两个市场竞争结构发展阶段,而寡头垄断是目前和将来的主导市场竞争结构.

我国自1994年7月国务院批准组建中国联通公司,打破了中国移动通信业独家垄断局面,理论上形成了市场占有者中国移动(原中国电信)与新进入者中国联通的新竞争格局.但截止2001年底,,我国移动通信业务总收人为1617亿元中,中国移动业务收入占总收入的78.8%,中国联通仅占总收入的21.2%,中国移动业务收入增长率为18.5%中国联通业务收入增长率为44%;我国移动用户总数为1.5亿中,中国移动占71.7%,中国联通占28.3%.从以上数据分析可知,在19952001年期间,中国联通公司收入占有率和用户占有率一直未达到20%,移动通信市场还未形成实质性竞争格局,所以市场结构仍视为独家垄断市场结构.2002年以后,随着新进入者中国联通的收入份额和用户份额均超出20%,我国移动通信市场形成双寡头垄断的市场竞争结构.所以我国移动通信业市场竞争的时间分界线是2001年底.市场竞争结构的划分是从两方面表现出来的.首先,新进入者的市场分额达到了经济理论20%标准;其二,政府逐步放松了资费政策管制,标志着资费的”不对称”管制完成了历史使命,同时标志着移动通信资费标准将从政府定价向市场定价转变.

2双头垄断市场竞争分析

2001年以前,我国移动通信市场还未形成实质性竞争格局,政府对移动通信企业采取了”不对称”管制,即给予了新进入企业中国联通一系列政策上的扶持,如移动通信“双8折”资费优惠政策(入网费、月租和基本通话费是标准资费的8折),同时政府加强了移动市场资费政策管理.在此期间由于资费价格的差距,中国联通用户发展迅速平均增长率比中国移动高30%,收入增长率高20%.

2002年至今,随着各种资费价格套餐的推出,移动通信市场的价格竞争愈演愈烈,由于双方都采取了”针锋相对”的价格政策,所以两个企业都面对着“曲折”的需求曲线.价格的需求弹性变小导致价格竞争对双方用户发展数量增加的相对作用逐渐减弱,而过度的价格竞争导致新增用户中低端用户比例很高,用户结构发生明显变化.由于我国移动通信企业现行的体制和机制还将持续一段时间不变,所以中国移动与中国联通都没有放弃”针锋相对”政策的理由,但移动通信企业运营企业都应清楚地认识到单纯的价格竞争手段不利于企业长期稳定地发展,从价格竞争向网络竞争、服务竞争转变的营销策略是我国移动通信企业长远发展之路.

2.1卡特尔和串通

移动通信企业存在着”规模经济”的显著特征和高固定成本(网络投资)、低边际成本的特点,随着用户数量的增长,固定成本被分摊,即单位成本递减,边际成本几乎为零(相对固定成本而言).在相当长的一段时期内,边际成本曲线位于平均成本曲线之下,所以移动通信企业呈现收益递增现象.根据经济理论当价格等于边际成本时社会福利函数最大_2,但由于移动通信企业边际成本小于平均成本,所以企业将出现亏损;又根据经济理论当边际成本等于边际收入时企业利润最大化,但由于移动通信企业的收入与成本的特点,此时的产量是企业亏损最大的产量.移动通信业成本构成与收入的特点造成了“定价难题”.

在寡头垄断的行业,企业间的激烈竞争往往导致价格下降和利润减少.因此两家企业在政府政策允许的范围内,进行串通按垄断或接近垄断价格水平定价,避免激烈的价格竞争.虽然在串通协议中的市场分割和利益分配等条款的确定上存在很多困难以及政府政策对此行为的限制程度,但成功的串通对两家企业的利益都有好处,所以两家企业都有串通的意愿.

不失一般性,串通的移动通信市场可视为垄断市场结构J,假设结成的卡特尔以利润最大化的产量Q为决策变量,移动通信市场需求方程为P=n—bQ,平均成本为C,则边际收入是MR=d了。R/dQ=d[(n—bQ)Q]/dQ=n一2bQ

当边际收入等于平均成本时可以求得利润最大化产量.n一2bQ=C得:利润最大化的总产量Q=(n—C)/2b,求得最大化总利润R=(n—C)/4b.为了说明2家企业博弈过程,在此不妨假设两家企业产量和利润均分,即两家企业的最大化利润分别为q=q=(a—c)/4b,两家企业利润最大化的的产量分别为(a—c)/8b.

2.2串通欺骗

串通能提高卡特尔所有成员企业的利润,但通过串通协议上的欺骗能够给企业带来更高的利润.例如:在某寡头垄断行业的所有企业串通形成卡特尔并决定提高价格,但未按协议提价的欺骗企业在市场中获得了更高的市场份额和利润收入.不失一般性,在双头垄断的移动通信市场,假设企业1严格按照q,=(a—C)/4b的串通产量生产,而企业2在协议上搞欺骗,则企业2的边际收入是:

MR2=dTR2/dq2=d[(a—O(a—c)/4b一6q2)q2]/dq2=a一2bq2一(a—c)/4b

当边际收入等于平均成本时可以求得企业2利润最大化产量:

a一2bq2一(a—C)/4b7--C

得:企业2利润最大化的产量q=3(a—C)/8b又根据需求方程可得在产量Q=q+q时的价格P为

P=a一6Q=a—b[(a—f)/4b+3(a—C)/8b]=(3a+5c)/8

所以企业1、2的利润分别为

r1=Pq1一Cq1=(3口+5c)/8(n—C)/4b—C(a—C)/4b=3(a—C)/32b

r=Pq2一Cq2=(3a+5c)/83(a—C)/8b—C3(a—C)/sb=9(a—C)/64b

显然,企业2通过串通协议上的欺骗所获得的利润9(a—c)/64b高于企业

1)严格按照“串通”的产量生产所获得的利润3(a—c)/32b.

2)移动通信业双头垄断博弈结果分析.

设(a—C)/b=R,并将不同组合情况下2企业利润填入收益矩阵:

根据最小最大原则可以得出两家移动通信企业博弈的纳什均衡解是采取“降价”策略,即两家企业都会选择“降价”而获得较少的利润0.111R.现在分析企业在选择“不降价”或“降价”的决策过程.由于“不降价”的利润较高,所以企业1会首先考虑选择“不降价”决策,但同时也顾虑协议条款协商的困难,更主要的是一旦企业2在串通协议上欺骗(即“降价”)则企业1利润将只有0.094R,是所有情况下的最低利润.所以企业1的最佳选择是”降价”同理企业2的最佳选择也是“降价”.超级秘书网

中国移动与中国联通在移动通信市场的价格竞争完全符合非合作性博弈:囚徒的两难境地的理论分析结果,双方不约而同地选择了价格竞争.中国移动和中国联通不断升级的广告宣传也属于此类问题,两家企业广告竞争结果是利润降低,广告费支出快速增加.

3移动通信市场竞争对策建议

移动通信市场价格“恶性”竞争是移动通信企业在特定市场竞争结构下的“必然”.据信息产业部公布的数据显示,2002年我国移动用户新增6o139万户,其中预付费用户超过了90%,而签约用户仅占不到10%.价格竞争的结果使这些新增用户中低端用户已经占据了主流,ARPU较去年同期下降25%.可以推断,如果恶性的价格竞争长期进行下去,移动运营企业(移动通信行业)获利能力将持续下降,将直接影响企业(行业)持续稳定地发展,同时企业也无法更好地履行对消费者的服务承诺和所应承担的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