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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园林绿化;施工管理;控制
1园林绿化的特殊性
1.1生命性
园林绿化工程所涉及的工程对象都是具有生命的活体,通过各式各样的搭配、相互的渲染以及利用花草树木的特殊功能,实现清洁净化空气、降低噪音、降温除尘、美观等目的,来美化生活环境,为人民生活增加舒适度。
1.2长期养护
园林绿化工程不仅仅只是施工的过程,还需要在工程结束后的长期规划管理与养护,种植是短暂的,养护管理是持续性的,要确保工程的成功必须进行不断的养护,确保树苗的成活,才能达到园林绿化的最终目的和效果。
1.3 协调性
绿化工程是为了达到与周围建筑环境相互协调的目的而进行的种植绿化工程技术施工,将园林艺术与建筑结合,体现出完美结合的意境,给人以美的感受。这就需要对设计、施工严格控制,以达到人与自然的协调。
1.4 工程复杂性
园林绿化工程子项划分多,各子项的规模和工程量较小且分散。因此,需要相关技术人员在具备园林绿化专业知识的同时,还需要具备土建施工专业的知识,为做好施工质量控制准备。
2园林绿化管理现状及控制措施
2.1园林绿化管理现状
2.1.1 对设计监管不严格,绿化效果差。绿化工程不达标现象非常明显,鉴于一些绿化项目的投资比较分散,多元化方向发展明显,政府的监管难以掌控。例如,开发商一方面要遵循30%的绿地率的要求,另一方面用绿化来提高周边环境、适当提高房产价位,投机倒把现象明显,未按要求请专门的设计单位设计,聘请个体商户随意种植树木、铺草坪,绿色环境质量低下,绿化效果差。
2.1.2 施工队伍专业化差。施工企业的绿化队伍良莠不齐,人员配置复杂混乱,多数都是农民工直接施工,没有专业的技术人员指导,设计思想和设计思路得不到充分发挥和体现。由于绿化工程的特殊性造成了许多人员对其严谨性、技术性的忽视,认为只是简单的种树、铺草、绿化而已,完全忽略了绿化的协调与美观的要求,机械化的照搬模式泛滥。
2.1.3 施工企业管理缺陷与施工质量不符合要求。长期以来,园林绿化施工企业的经营管理落后,施工管理不到位,无明确的施工组织设计,计划性差的现象非常严重,对现场的施工管理没有尽到应该有的责任和义务。
2.2加强园林绿化施工管理措施
2.2.1 实施园林工程施工的报批制度。效仿建筑工程的流程,对于绿化工程的设计方案,绿化主管部门要重视审查,具有一定设计资质的单位才能设计,还要从美观、功能、生态环保、协调性等方面全面审查,然后才能向绿化主管部门申报、办理施工许可证书。此方案有助于提高设计质量、掌握绿化情况,从绿化的源头把好质量关。
2.2.2 推行施工监管制度。为了提高园林绿化工程的施工质量,推行监管制度势在必行。任何制度、规程都是在不断发展中建立集中起来的,随着诸多绿化工程的进行,监管制度已经涉及到园林绿化工程中,施工质量能够得到充分保障。园林绿化工程监理以规范制度为依据,实事求是的态度,科学的方法对工程质量进行监督和管理,维护业主和施工单位的共同利益。施工过程中如果遇到不合理、违章的做法和不合格的材料等及时通报处理,保证施工质量。
2.2.3 加强现场施工管理。首先,控制好施工进度,施工过程中应避免出现工期延误和抢工现象。工期的控制,对施工质量的好坏有一定的影响,管理人员应对施工进度计划有一定的安排,通过召开专门的研讨会,论证现行方案的可行性。考虑到影响工期的不可抗力因素,制定相关进度计划表,严格执行科学的进度计划。其次,组织协调好相关人员配置,对人员分配要科学合理。每支施工队伍要选具有一定施工经验、素质较高的专业施工人员带领。
2.2.4 加强后期的养护管理。园林绿化工程的持久性在于后期的养护管理,管理者需要注重对绿色植被的科学性和规范性管理,花草树木等绿色植物的生长是一个生命的持续过程,及时的对其养护还要体现在其赖以生存的土壤环境,需要专业人员周期性的观察处理。
3结语
园林绿化工程的施工管理是一个复杂的、全方位的管理过程,不仅需要管理者以求真务实的态度对待管理工作,具备专业技能,能够及时发现问题及时解决,还需要更为详细全面的管理制度配合管理工作,将绿化工程正规化、标准化。只有这样才能让绿化工程在正规的管理模式下正常进行,施工质量也会得到保障,园林工程的艺术性、观赏性、协调性才能展现在人们面前,建造出实用、美观的园林绿化环境。
参考文献
中国是世界自然资源和生物多样性最丰富的国家之一,中国生物多样性保护对世界生物多样性保护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我国的自然保护区事业,作为保护自然资源与生物多样性的重要手段,从无到有,蓬勃发展。到2001年底,已有各类自然保护区1551个,国家级171个,面积达1.45亿公顷,占国土面积的14.44%左右。林业系统建立的自然保护区达909处,其中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有155处,总面积1.03亿公顷,占国土面积的10.63%。这些自然保护区保护着我国70%的陆地生态系统种类、80%的野生动物和60%的高等植物,也保护着约2000万公顷的原始天然林、天然次生林和约1200万公顷的各种典型湿地。中国自然保护区作为宣传教育的基地,通过对国家有关自然保护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及自然保护科普知识的宣传,极大提高了我国公民的自然保护意识。
更为重要的是,我国生态环境法律体系建设迈出重大步伐,先后颁布了《森林法》、《野生动物保护法》、《野生植物保护条例》、《自然保护区条例》、《森林和野生动物类型自然保护区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实施了《中国生物多样性保护行动计划》、《中国湿地保护行动计划》、《全国自然保护区发展规划纲要(1996年—2010年)》,组织编制的《全国野生动植物保护及自然保护区建设工程总体规划》,同时,国家先后批准加入了包括联合国《生物多样性公约》在内的20多项有关环境与资源保护的国际公约和条约。为野生动植物保护及自然保护区建设提供了重要的法律保障;开展全国野生动植物、湿地资源调查和科学研究,积极开展国际交流与合作,不断扩大国际影响,提高了我国的国际地位和影响力。然而目前我国自然保护区的发展速度虽然很快,在“数量”上得到了迅速扩大,但“质量”提升却相当滞后。【1998】111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自然保护区管理工作的通知》文件中明确指出:“一些地方、部门和单位对自然保护区工作的重要性缺乏认识,片面强调眼前利益和局部利益;管理机构不健全,人员不足,全国1/3的自然保护区尚未建立管理机构,基本上处于批而不建,建而不管的状态;一些自然保护区名存实亡……”,表现为体制不顺、管理不力、经费不足等许多矛盾。
针对以上存在的问题,笔者提出如下对策建议。
一、完善有关的法律条文
自然保护区的建立、保护和管理的直接目标是把对人类具有特殊意义的自然资源完整地保护起来,避免人类的直接利用,这就限制人类一些眼前利益。在现实生活中,要顺利地达到这一目标,是很不容易的,因为它涉及各种利益的冲突,如国家利益与集体利益、眼前利益与长远利益、局部利益与大局利益、自然保护区利益(代表国家)与社区居民利益、自然保护事业与其他事业之间的冲突和矛盾。自然保护区立法首先是保护国家利益,当然是不影响其他利益的前提下、是渐进式的,因为认识自然、经济发展、社会进步都是渐进的。当前,我国经济发展尚处于经济结构的调整时期,自然保护区法律法规与现实冲突非常明显,特别是社区的经济发展需要与严格的法律保护之间,如《森林法》第三十一条第三款“……自然保护区的森林,严禁采伐”,严重制约了社区的经济发展,《自然保护区条例》第二十三条“管理自然保护区说所需经费,由自然保护区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安排。……”规定了自然保护区的投入问题,但没有明确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属哪一级政府安排;而《自然保护区管理条例》中有关分区管理的条款规定,可以在实验区开展一些经营活动,有利于缓和社区矛盾,带动社区经济发展,同时也为自然保护区创造了良好的发展环境 ,更有利于达到保护自然资源的目的。为此,如何根据实际,完善《森林法》、《自然保护区条例》等法律法规的有关条款,制定《实施办法》等法律法规的是自然保护区保护和发展的关键所在。
二、建立纵向的分级管理体制
针对自然保护区点多面广、地域偏僻、条件落后的实际,建立一个“虚拟”的管理体系更显得迫切和重要。这种“虚拟”的管理体系是充分利用数字高速公路建立的能够下达指令、信息反馈、建立数据库、又能对社会开放、让公众参与的网络信息系统,只要一台服务器,各保护区为网络终端,国家林业局保护司的指令通过网络办公系统即时到达各保护区,各保护区也可以即时汇报工作。况且,我们现在资金紧缺,没有必要把有限的资金用来济汽车、乘火车去参加一个培训和几个小时的会议,因为这个系统为大家开通了网上培训系统和会议系统。同时,各自然保护区在日常的工作中可以积累大量的数据为自己建立档案(需要保密的文件资料可加密打包,单向传输),网上开展的资源调查,为建立全国的数据库创造了条件。更为重要的是网络的社会开放系统,完全有能力完成宣传教育任务,可以让更多的人来参与、关心、支持自然保护区事业。
三、认真编制规划、分步实施
《总体规划》是每个自然保护区落实有关自然保护区法律法规的具体方案。方案的制订必须按照有关的法律法规进行,并且要结合保护区和社区的实际。贯彻“全面规划、积极保护、科学管理、永续利用”的自然保护方针,根据自然保护区功能分区的理论与原则,必须合理划分三个功能区,把保护、科研、监测、教育和旅游结合起来,统一规划与布局,正确处理保护与开发、旅游与教育、资源保护区与社区发展等关系,致力于保护区和社区经济的同步发展。在开发项目的选择上,必须坚持因地制宜,在坚持保护第一的前提下,选择不破坏自然资源又可重复利用资源的项目。
一、适用范围
综合管理评估考核范围为省级自然保护区。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相关工作按国家环保总局2006年10月26日公布的《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监督检查办法》(国家环保总局令第36号)执行。市县级自然保护区综合管理评估考核由各市县自行决定。
二、自然保护区综合管理评估考核工作小组
自然保护区综合管理评估考核工作由省国土环境资源厅牵头组织。综合管理评估考核工作小组由省国土环境资源、监察、海洋与渔业、林业等省直有关部门负责自然保护区管理工作有关人员和省自然保护区评审委员会成员及有关专家组成。
三、评估考核要素和指标
评估要素分为自然保护区管理基础和管理情况两方面,评估自然保护区管理工作现状及所形成的管护能力、发展潜力和存在的工作差距等。共设置评估考核指标21项,其中“机构设置”、“人员配置”、“日常管护情况”、“管护基础设施情况”、“规章制度建设与法律、法规执行情况”、“管理目标与规划计划”和“保护对象恢复与繁衍情况”等7项,因其重要性而作为特定指标。
四、评估考核和赋分
评估考核采用打分法,每个指标有4个高低等的分值与其实际状况相对应,评估考核赋分应恰当选择其中一个。每个自然保护区20项指标评估考核结果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个等级(见附表1、附表2)。
优秀:评估考核总分为86分以上。特定指标须有4项得分为5分。
良好:评估考核总分70-85分之间。特定指标须有3项得分为5分。
合格:评估考核总分60-69分之间。特定指标须有1项得分为5分。
不合格:评估考核总分59分以下,或特定指标有1项得分为0分。
五、评估考核频度
根据需要每次评估可以是全部省级以上自然保护区,也可抽样评估部分或某一类型的省级以上自然保护区。评估考核工作一般为四年一次。
六、评估考核结果处置
现有的九种保护地体制分别形成了《自然保护区条例》《风景名胜区条例》《国家城市湿地公园管理办法》《国家级森林公园管理办法》《国家湿地公园管理办法》《文物保护单位保护管理暂行办法》《水利风景区管理办法》等条例及办法,立法模式缺乏整体性。这也是在实践操作中出现,一块保护地,数个名称,多部门管理的混乱局面的直接原因。立法目的不协调在我国的保护地体制中,按照《自然保护区条例》的规定,其设立目的是为了保护自然环境和自然资源,并未提及对自然资源的合理利用与开发,也就是说其施行的是一种严格保护的策略。此种策略并非完全不妥,在各国也常常适用于濒危物种以及核心区域的保护,但只有在自然环境和自然资源的保护极度迫切时,适用严格保护才是合理的。我国的自然保护区占保护地体制的绝大多数,约占国土面积的12.96%,在如此大范围的区域内完全禁止开发利用,一方面将严重阻碍地方利用优势资源发展经济,进而导致地方对自然保护区建设的冷淡,影响长远的自然保护效果;另一方面,法律的实施不在强制而在合理,明显不符合实际的禁止性规定,只会使得一些正常的资源利用行为变成违法行为,不符合法治之理念。法律位阶较低我国关于保护地的现行立法,除《自然保护区条例》以及《风景名胜区条例》属于行政法规以外,主要由有关职能部门颁布的部门规章以及地方性法规组成,其立法位阶较低,效果较差。
这些法规由于效力位阶的原因,使得规定的内容方面受到了限制,一方面,类似于限制人身自由、吊销企业营业执照的行政处罚并不能规定;另一方面,当条文的规定与其他法律产生矛盾时应当适用上位法,这进一步削弱法规的实效。因此,保护地法律体制需要更高位阶的综合性专门立法。国外在国家公园法律体制领域的经验自1872年美国建立黄石公园以来,世界各国掀起了兴建国家公园的热潮。紧随美国之后,加拿大于1887年建立了Banff国家公园,澳大利亚、英国、新西兰、韩国等国也相继建立了各自的国家公园,并形成了一系列法律体制。尽管各国的国家公园法律体制各不相同,但主要发展经验均借鉴自美国,而且已经形成了国际上通行的模式。因此,通过对它们的国家公园法律体制进行研究,抽取出其中的共性,将为我国国家公园法律体制的建设提供有益的借鉴和参考。属于保护地体系国际自然和自然资源保护同盟(IUCN)在其分类标准中根据管理目标的不同将保护地分为以下六个类别:严格自然保护区或荒野地保护区、国家公园、自然纪念物保护区、生境和物种管理保护区、陆地和海洋景观保护区、资源管理保护区。
在此框架下,各国根据其特点形成了各自的保护地体系,而国家公园正是其中重要的组成部分。加拿大的保护地体系较为简单,由野生生物保护区和国家公园组成,国家公园是加拿大保护区体系中的重要类型。澳大利亚是迄今为止唯一完全采纳IUCN保护地分类体系的国家,任何联邦保护地在申报时必须明确其申报类型。英国的保护地体系较为复杂,总的来说可以按照设立的目的不同而分为严格保护型和观赏保护型。前者具体包括自然保护区、具有特殊科学定义的地域、海洋自然保护区、特殊保护区、具有地区重要性的地质区;后者则包括国家公园、具有突出自然美的区域、列为遗产的海岸,国家风景区农业方面的类型有硝酸盐敏感区、环境敏感区。新西兰的保护地主要也是按照设立目的来分类的,包括公共保留地、保存区、国家公园。韩国的保护地体系包括严格自然保护区、国家公园、天然纪念物和多种经营管理区,严格自然保护区的设立目的是为了科研、教育等;国家公园的设立目的是为了科研、教育、娱乐等;多种经营管理区则主要以经营活动为目的。通过对保护地体系分类的国际通行经验进行分析,笔者认为可以将保护地大致按其设立目的不同,分为严格保护类型与利用保护相结合类型,并在各个类型下再按照设立目的或自然属性特征进行细化。立法层级较高美国在立法层级问题上极具代表性,自1872年《黄石国家公园法》颁布以来,美国已经建立了一个庞大的国家公园法律体制,其中立法层级最高的当属《国家公园管理局组织法》,其立法层级仅次于宪法。
第二条地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采猎、经营野生药材的任何单位或个人,除国家另有规定外,都必须遵守本条例。
第三条国家对野生药材资源实行保护、采猎相结合的原则,并创造条件开展人工种养。
第四条国家重点保护的野生药材物种分为三级:
一级:濒临灭绝状态的稀有珍贵野生药材物种(以下简称一级保护野生药材物种);
二级:分布区域缩小、资源处于衰竭状态的重要野生药材物种(以下简称二级保护野生药材物种);
三级:资源严重减少的主要常用野生药材物种(以下简称三级保护野生药材物种)。
第五条国家重点保护的野生药材物种名录,由国家医药管理部门会同国务院野生动物、植物管理部门制定。
在国家重点保护的野生药材物种名录之外,需要增加的野生药材保护物种,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制定并抄送国家医药管理部门备案。
第六条禁止采猎一级保护野生药材物种。
第七条采猎、收购二、三级保护野生药材物种的,必须按照批准的计划执行。该计划由县
以上(含县,下同)医药管理部门(含当地人民政府授权管理该项工作的有关部门,下同)会同同级野生动物、植物管理部门制定,报上一级医药管理部门批准。
第八条采猎二、三级保护野生药材物种的,不得在禁止采猎区、禁止采猎期进行采猎,不得使用禁用工具进行采猎。
前款关于禁止采猎区、禁止采猎期和禁止使用的工具,由县以上医药管理部门会同同级野生动物、植物管理部门确定。
第九条采猎二、三级保护野生药材物种的,必须持有采药证。
取得采药证后,需要进行采伐或狩猎的,必须分别向有关部门申请采伐证或狩猎证。
第十条采药证的格式由国家医药管理部门确定。采药证由县以上医药管理部门会同级野生动物,植物管理部门核发。
采伐证和狩猎证的核发,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
第十一条建立国家或地方野生药材资源保护区,需经国务院或县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批准。
在国家或地方自然保护区内建立野生药材资源保护区,必须征得国家或地方自然保护区主管部门的同意。
第十二条进入野生药材资源保护区从事科研、教学、旅游等活动的,必须经该保护区管理部门批准。进入设在国家或地方自然保护区范围内野生药材资源保护区的,还须征得该自然保护区主管部门的同意。一级保护野生药材物种属于自然淘汰的,其药用部分由各级药材公司负责经营管理,但不得出口。
第十四条二、三级保护野生药材物种属于国家计划管理的品种,由中国药材公司统一经营管理;其余品种由产地县药材公司或其委托单位按照计划收购。
第十五条二、三级保护野生药材物种的药用部分,除国家另有规定外,实行限量出口。
实行限量出口和出口许可证制度的品种,由国家医药管理部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确定。
第十六条野生药材的规格、等级标准,由国家医药管理部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制定。
第十七条对保护野生药材资源作出显著成绩的单位或个人,由各级医药管理部门会同同级有关部门给予精神鼓励或一次性物质奖励。
第十八条违反本条例第六条、第七条、第八条、第九条规定的,由当地县以上医药管理部门会同同级有关部门没收其非法采猎的野生药材及使用工具,并处以罚款。
第十九条违反本条例第十二条规定的,当地县以上医药管理部门和自然保护区主管部门有权制止;造成损失的,必须承担赔偿责任。
第二十条违反本条例第十三条、第十四条、第十五条规定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或有关部门没收其野生药材和全部违法所得,并处以罚款。
第二十一条保护野生药栈资源管理部门工作人员的,由所在单位或上级管理部门给予行政处分;造成野生药材资源损失的,必须承担赔偿责任。
第二十二条当事人对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接到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期满不又不执行的,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部门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第二十三条破坏野生药材资源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二十四条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可以根据本条例制定实施细则。
海南省最新修订了《海南经济特区林地管理条例》并于2014年7月1日开始实施。新修订的条例确定了林地保护的法律地位,完善并加大了林地保护力度。值此之际,推行“林浆纸一体化”的先行者APP(中国)携手英国森林协会(TFT)发起了此次海南自然保护区人工林生态修复探索研讨会,为推进当地渐进式生态修复工程贡献一份力量。
研讨会上,有关专家介绍了海南生态建设的政策背景、现状及前景。目前,海南的1345万亩生态公益林得到严格保护,造林绿化度增强,森林覆盖率逐年增加,已达到61.9%。林业部门已建立各类自然保护区32个,约占全省陆地总面积的7%,并形成以中部天然林、沿海红树林、珊瑚礁为主体的较完善的自然保护体系。海南生态建设已取得了瞩目的成绩,生态环境质量保持全国领先。
作为企业公民代表,APP(中国)林务事业部副总经理黄文丁博士在题为《APP(中国)海南生态修复:问题和挑战》的报告中,向与会专家学者展示了APP在保护林业资源方面所做的努力、遇到的挑战以及相对应的解决方案。
1.1地理位置及地质地貌
保护区位于巴南区南部的安澜镇,介于东经106°33′58″-106°36′42″,北纬29°14′29″-29°16′55.34″地处川东南褶皱带与盆周山地交接边缘,以丘陵为主,低山次之,平地极少。土壤类型有水稻土、紫色土、荧壤土、潮土等。地质构造为宣汉--重庆平行褶皱束延伸形成的龙岗向斜和石油沟背斜,地层主要为侏罗系中统上沙溪庙组紫灰、紫红色砂岩和泥岩层。海拔225-322米。安澜鹭类自然保护区南北长4500米,东西宽4430米,总面积1004hm2,其中核心区面积90hm2,缓冲区面积127hm2实验区面积787hm2[1]。
1.2气候与动植物资源
安澜自然保护区属四川盆地亚热带湿润季风气候区的盆地南部长江河谷区,气候温和,雨量充沛,四季分明,无霜期长,云雾多,日照少,春季气温回暖早。但常有寒潮。夏季炎热,降水集中。但常有伏旱,秋季降温快而多绵雨,冬季暖和,云雾多,湿度大。该区属亚热带常绿阔叶林带,因长期人为生产活动影响,现仅残存小面积常绿阔叶,落叶阔叶混交林,大部分地区逐渐为次生针叶林或针阔混交林所替代。自然保护区植被类型分布没有垂直带谱,有常绿阔叶林,落叶阔叶林,暖性针叶林,竹林,灌草丛5个植被型。属国家保护的植物50余种,其中二级保护品种有水杉、银杉、红豆杉等,三级保护品种有穗花杉、木荷等;区内还有大量的花卉品种和药材品种[2]。共有陆生野生脊椎动物128种,动植物丰富多样。安澜鹭类自然保护区是省级湿地自然保护区,位于重庆市巴南区安澜镇石板垭村境内。由鹭类自然保护区管理所管理。安澜鹭类省级自然保护区成立与1999年,2002年晋升为省级自然保护区。以白鹭、牛背鹭、黄竹、野生生物群落为主要保护对象[3]。
2巴南区安澜自然保护区现状及存在的问题
1)现有保护区面积不大,保护区基础设施不完善,未标定边界制定相关管理方法制度,没有编制实施自然保护区总体规划、自然保护区功能区划管理要求不严格。自然保护区范围、土地权属管理、自然保护区定界工作和完善自然保护区土(林)地确权工作不是很明确。2)自然保护区科研和宣传教育管理不是很到位,未彻底开展自然保护区本底调查及自然保护区科学研究与合作交流。没有广泛开展公共教育、宣传活动并协调与当地居民的关系,当地居民进行环境保护的积极性及居民环保意识有待提高。3)自然保护区资源保护管理不到位,未对自然保护区日常巡逻保护、森林防火、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工作。
3对巴南区安澜自然保护区改善的对策
以保护自然资源为基础,积极开展林业系统自然保护区规范化管理工作,坚持保护优先、科学利用,统筹规划、突出重点,政府主导、社会公众参与三大基本原则,规划科学合理,保护目标明确,管护设施完备,管理队伍专业,管理制度健全,社区协调发展,资源管护、科学研究、生态教育等功能等到充分发挥,保护成效显著,实现林业系统自然保护区建设和管理的规范化。1)自然保护区总体规划管理,要编制实施自然保护区总体规划、严格自然保护区规划分区管理。自然保护区范围和土地权属管理,要加强自然保护区定界工作、严格自然保护区范围管理和完善自然保护区土(林)地确权工作。2)自然保护区科研和宣传教育管理,要开展自然保护区本底调查、加强自然保护区科学研究与合作交流、广泛开展公共教育活动。大力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和《重庆市自然保护区条例》与当地群众齐抓共管,群策群力保护自然区。3)自然保护区资源保护管理,要加强自然保护区巡护、森林防火、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工作,并严格自然保护区建设项目管理。提高自然保护区生态环境质量,执行重庆市关于天然林禁伐令和退耕还林还草的政策法规,科学植树造林,封山育林,尽快提高森林植被覆盖率。从根本上改变森林结构,营造各种野生动物的生活栖息环境,尽可能增加森林植被对水分。气候的调控能力,减少水土流失,形成并促进整个生态系统的良性循环,减少环境污染。减少对原生生态系统的干扰破坏,特别注意不要破坏区内的湿地生态系统,保护鹭类生活环境。4)自然保护区管理机构行政管理,要建立健全自然保护区管理机构、配备自然保护区专职管理人员、推进自然保护区“一区一法”建设、加强自然保护区能力建设。5)自然保护区标准化管理,要推进自然保护区相关技术标准修制定、推广使用工作,规范自然保护区标志、标识的使用及自然保护区工作人员野外工装管理。6)资金保障,要积极争取将自然保护区的日常管理经费纳入市、区县两级财政年度核算,安排专项经费补助自然保护区能力建设,统筹安排自然保护区的基础设施建设投资,统筹安排部分国家生态类转移支付资金用于自然保护区建设管理。要制定自然保护区规范化管理和建设实施方案,建立考核机制和奖惩制度。
作者:尹思琴 单位:巴南区桥口坝林场
参考文献:
[1]彭筱葳,曾波.重庆安澜鹭类自然保护区和三峡库区鸟类资源比较研究[J].西南师范大学学报(自然科学版),2004(6):1032-1036.
位于拉萨北城区的拉鲁湿地,现存面积为6.2平方公里,对拉萨市区起着调节气候、增加空气中氧含量、保持地下水位、过滤污水、维护生态平衡以及美化城市环境等重大作用,另外,还具有较高的教学、科研价值。应该说拉鲁湿地是拉萨城市的"肺"。
拉萨市环保局于1995年开始对拉鲁湿地进行初步调查。1997年组成考察小组,在自治区环保局的协助下,完成了湿地现状、社会、人文及地理等资料的收集和考察工作,形成了《拉萨市拉鲁湿地自治区级自然保护区综合考察报告》、《建立拉萨市拉鲁湿地自治区级自然保护区申报书》及一系列调查资料。1998年8月,市环保局配合拉萨市计委、自治区环境科学研究所出台了《拉萨市拉鲁湿地自治区级自然保护区可行性研究报告》;
1999年5月25日,自治区人民政府正式批准建立拉萨市拉鲁湿地自治区级自然保护区;
1999年9月,在市环保局的配合下,自治区环科所编写了《拉萨拉鲁湿地自治区级自然保护区总体发展规划编写大纲》;
2000年4月,拉萨市环保局起草、市政府出台了《拉萨市拉鲁湿地自然保护区管理办法》;从此,拉鲁湿地自然保护区的保护和管理便有了针对性的法律依据。
自1997年以来,拉萨市环保局就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保护区管理条例》,对拉鲁湿地进行每周一次的例行检查,严格禁止在湿地内从事开垦农田、挖设鱼塘、挖取草皮、打鱼等违犯湿地保护的行为,并在1998-1999年的两年间,对湿地内的经营活动进行了严肃整治直至取缔,对保护区内居民宣讲政策法规和说服教育,使之全部搬迁出湿地,基本控制了拉鲁湿地被破坏和面积逐年减少的趋势。
拉萨拉鲁湿地被确定为自治区自然保护区
2001年3月植树节期间,拉萨市组织市直机关、部队等部门几百人,在湿地临中干渠边沿植树7500株,并安排专人负责给树苗浇水。
去年雨季高峰期,湿地上游两条沟内水量大增,冲垮了河堤,导致洪水带沙涌入草场,保护区内工作人员及时做好了堵截流沙河水,防止河沙掩埋草场的工作。
关键词:自然保护区;生态文明;生态价值;陕西长青自然保护区
中图分类号:S75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9-2374(2009)10-0134-02
所谓自然保护区就是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建立的以保护野生动植物、生态系统、地质构造以及水源地等自然综合体为核心的自然区域,在这块区域内人的各种活动受到不同程度的限制,以使这一区域保持自然状况。自然保护区不仅是一个国家的自然综合体的陈列馆,野生动植物的基因库,而且也是维护环境安全的主力军。
一、建立自然保护区的重要作用及价值
过去,很长一段时间,人为的过度乱砍滥伐,森林植被遭破坏,水土流失严重,珍稀野生动物濒临灭绝等人类一系列野蛮方式的结果――森林植被的大面积破坏,许多稀有物种濒危,自然景观遭到毁坏,而当人类所做的一系列违背自然发展规律的事情时,尚未意识到威胁的脚步已经逼近人类赖以生存的环境。
建立自然保护区不仅是一个国家保护自然的重要措施,而且具有世界意义,已被视为全人类的宝贵财富。世界各国对自然保护区的建设都非常重视,往往以自然保护区的数量和占全国总面积的百分比,作为衡量一个国家的自然保护事业、科教文化事业发展水平的重要标志之一。自然保护区承担着保存自然的天然本底,为人类评价自己的行为对环境的影响提供“参考系”;保护各种珍稀濒危物种及其他生物物种;为科研、教育提供条件、场所等重要任务。可以说,自然保护区是野生动植物的家园,是物种基因的宝库,是生态旅游的胜地,也是天然食品的净土,更是自然知识的天然课堂。建立自然保护区的价值主要包括生态价值、美学价值、旅游价值、科研价值等。
(一)生态价值
建立自然保护区可以积极保护生态平衡,有利于加强研究合理的生态平衡和对人类环境的保护,可以使生态系统保持在原始状态或接近原始状态,消除人类的破坏和干扰。自然保护区保护了天然植被及其组成的生态系统,在改善环境、涵养水源、保持水土等方面具有重要作用。
生态价值主要体现在以下三个方面:
一是典型性。陕西长青自然保护区位于秦岭山脉中段南坡的洋县境内,地处汉江之流酉水河的源头。长青自然保护区在陕西省地貌区划中,属于秦岭山地区、秦岭南坡中山亚区。区内地貌类型比较复杂,中、小型地貌甚为发育。地貌类型可分为山岭系统和沟谷系统。而随着海拔高度的增加,各地段地貌类型组合又各具特色:海拔1500m以下,以峡谷峰岭为主;海拔1500~2000m之间,以宽谷深切河床及浑圆状山头与缓梁地貌为主;海拔2000m以上,以宽谷峰地貌为主,山上有原始的巴山冷杉、太白红杉、牛皮桦、红桦、青e、油松、铁杉、高山柏、槭树类、小\类、凤仙花类、忍冬类、卫矛类、竹类等植物树木,共同构成了典型的生态景观。
二是稀有性。植物种类丰富,有国家I级重点保护植物红豆杉,II级重点保护植物有秦岭冷杉、大果青e、太白红杉、连香树、水青树、野大豆、水曲柳、香果树。有国家重点保护动物39种,其中最具代表性的有大熊猫、金丝猴和羚牛。
三是多样性。保护区分布有野生种子植物135科、603属、1556种,分别占秦岭种子植物总科数的88.2%,总属数的61.3%,总种数的60.0%。有药用植物426种、淀粉和糖类植物100种、观赏植物312种、纤维植物72种、鞣料植物52种、油料和芳香植物187种。有蕨类植物18科、35属、61种;有大型真菌4纲、10目、39科、98属、192种;有野生脊椎动物311种,隶属29目78科213属,占陕西省脊椎动物总数739种的42.1%。
(二)美学价值
1.活力美。生命力的光辉和韵律充满美学特征,植物的生态美体现在永不衰竭地利用太阳能、转化太阳能维持自己的生命,养育所有的动物,维持生态系统的运转,使整个大自然充满生机,显示出生命活力之美。
2.创造美。生态美是生命与环境共同进化中创造出来的。人类具有创造力,当人的创造力违背生态规律,这种创造力就变成破坏力,面对现在地球的环境创伤,人类应积极寻求人类与自然的创造合力,恢复、重建和繁荣地球的生态美。
3.和谐美。生态美的和谐指的是生命与生命之间、生命与环境之间相互支持,互惠共生所展现出来的美学特征。当人们欣赏热带森林时,人本身就是热带森林系统的一部分,森林除了给人带来众多生物组成的繁荣外貌的美学享受,也给人带来呼吸必不可少的氧气。生物与环境相互依存的和谐之美,使人在感悟自然中得到心灵上的美学享受。
(三)旅游价值
生态旅游已成为世界各国发展旅游业,促进社会、经济和环境协调发展,实现可持续发展的必然选择。比起目前其他的资源利用形式,生态旅游带来的负面影响较小,所能提供的保护与发展结合的机会却最大,它是目前旅游发展方向的最佳选择。
生态旅游是一种强调当地资源保育的旅游形式,从永续发展的观点来看,生态旅游对环境的正面效应是十分明显的。生态旅游活动对环境的冲击可减到最小程度,它既不损坏自然环境,又能保证自然资源的永续利用。
生态旅游的环境效应主要有:生态旅游有助于培育人们热爱自然的环境意识,加大全社会的环保力度;生态旅游有助于人们回归自然,体验自然,欣赏自然的能力和水平,有助于提高和丰富生态知识;生态旅游有助于提高相关学科的研究水平,有助于发现新物种,加深人们对自然生态规律的认识;生态旅游有助于协调社会发展与保护环境之间的矛盾,是自然保护区实施环境产业的重要渠道和有效形式,是保护环境和发展经济的最佳结合。
(四)科研价值
1.有助于加强生物物种的研究和利用物种资源。由于人类活动的范围日益增大,不少物种在未被充分认识之前消失了,这给人类开发利用自然资源带来了巨大的损失。科学研究表明:每灭绝一种植物,就会有10~20种依附于该种植物的动物随之消失。
2.可以深刻地了解生物间的制约关系。生物在演化过程中,形成相互依存、相互制约的内在联系。这种关系反映在食物链的组成上,构成一个地区相对稳定的生态系统。只有人类准确地认识这种关系,才可能更好地利用自然、改造自然,才是自然保护区重要目的之一。
3.自然保护区是天然的科学实验基地。自然保护区保存了大量的物种和丰富多彩的生态系统、生物群落及其生存的环境,这就为科学研究提供良好的基础。同时,也是普及科学知识,进行教学实习的天然课堂。
此外大自然是最原始、最古老的东西,没有被雕饰过的痕迹,人们往往更喜欢纯大自然的东西。社会的进步越快,城市化程度越高,人们与大自然接触机会就越少,他们便会迫切的需要有一个自然的环境。自然保护区正好为人们提供了这样一个享受大自然的机会,人与自然的和谐共处,是未来人类文明进步、繁荣的基础,是达到社会生态系统良性循环、和谐稳定的前提。
二、站在生态文明的高度来认识自然保护区的重要性
“5・12”汶川特大地震,山崩地裂,致使我国的四川、陕西、甘肃等地的山体滑坡,道路阻断,输电线路、供水管线损毁,大量房屋倒塌,众多人员伤亡,灾情极为严重。我们要痛定思痛,要用宏观的长远的眼光来开展生态评估,弄清造成严重损失的多重原因,弄清潜在的危险性。有了这样的思想认识,我们的自然保护工作才能做得更周密更精确,甚至做得更细致更完美。
要站在有利于促进生态文明建设,有利于人居环境优化,要站在生态文明的高度来认识自然保护区的重要性。自然保护区的建设应该被看作是环境保护事业不可缺少的一项基础建设工作,建立一个较为完备的自然保护区体系对一个国家的可持续发展意义重大。
生态环境的破坏,生态系统的失衡,影响着人类赖以生存的天然环境。人类破坏自然最终受到惩罚的命运不可避免,而破坏的结果将使天然环境越来越少,人类生存的空间也越来越狭窄。人类要想不断进步、发展,必需正确认识自然与人类的关系,认清自然生态环境保护的重要性,珍惜每个自然保护区带给我们的自然资源。
三、自然保护区的现状
陕西长青自然保护区由于独特的地域环境和气候条件,蕴藏着多种野生动植物资源,可以说是我国目前建立野生动植物资源最为丰富的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之一。但一些不法之徒,受利益驱使,乱砍滥伐现象屡犯不止。一些利欲熏心的人捕杀动物而获取高额利润,严重破坏了当地自然生态环境的平衡与发展。还有一些人错误地认为自然环境的好坏与我们所处的环境无关,即使自然环境遭到破坏,也不会对人类社会带来严重影响。恰恰是这样一种错误观念,纵容了一些人违背自然发展规律,为谋求一己私利,恶意破坏自然环境,射杀珍稀动物等犯罪行为,严重破坏了生态平衡,造成大量物种缺失,甚至灭绝,更为严重的是破坏了自然原始的生态状态。
人类在破坏环境的同时,也同样遭到大自然对人类的严厉惩罚。全球正面临着资源严重浪费、生态遭受破坏、环境不断恶化、全球气候变暖、自然灾害频繁发生等一系列严重问题。当自然生态环境面对各种危机的时候,提倡生态文明就显得尤为重要,加强生态文明建设的任务迫在眉睫。
四、加强生态文明建设,努力做好自然保护区工作
1.大力弘扬生态文明,牢固树立人与自然和谐理念。要深刻反思经济快速发展、高强度建设,忽视生态文明建设给人类带来严重生态危机的思维定式,在不断总结、重构与升华中,真正理解弘扬生态文明的实践意义,从而自觉地实现科学发展,构建、保护美丽家园。
2.大力倡导绿色生活,努力推进生产生活方式的转变。要以节能、降耗、减排为目标,以管理和技术为手段,按照有利于生态环境保护的原则组织生产过程。还要动员全社会的力量进行科学合理的生活消费,把关注森林、植树造林、保护野生动植物,维护国土生态安全作为一项长期的任务持之以恒地抓下去,让人们真正生活在青山绿水、蓝天白云、与大自然和谐共处的美好环境之中。
3.开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突出生态文明建设的落实。以绿色智慧谋划发展之路,研究制定城区发展规划,优化产业经济结构,体现节约、集约用地,推进治污保洁,优化规划布局,拓宽可持续发展的空间,以生态文明建设提升城区品位。
4.充分利用各级各宣传阵地,让全社会每个成员都自觉承担生态责任和生态义务。自然保护区是活的自然博物馆,要在学校、社区、工厂、机关单位开展各种各样的倡导生态文明、保护美丽家园活动。如向社区居民和外来人员宣传《森林法》、《野生动物保护法》、《禁止周边社区居民在保护区内毁林开荒,确保环境保护法》、《自然保护区条例》、《野生植物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讲述生物多样性保护的价值及意义,提高人们自然生态保护意识,提高全民自觉参与环保的积极性,提高全民的生态文明素质,化解社会矛盾,达到人与自然和谐的境界。
五、结语
如今,我国已建立了大大小小若干个保护区,自然保护区的发展,并不只是划定一个范围、一小块区域来界定,而是小到街道、附近的公园,我们周围的树林、花草、即使没有被圈定范围的区域,只要是绿色植物,国家规定保护的动物,我们都应珍惜,小心呵护。要从小培养孩子对大自然的热爱,亲身感受大自然环境,感受一草一木带来的乐趣,让孩子们切实感受到大自然对人类生存的重要意义。如果人人都能从自己周围做起,爱护我们身边的一草一木,爱护我们的自然保护区,建设好我们的美好家园,这是我们维护人类和谐生态环境的基础。
蓝天白云,青山绿水。让我们大家珍惜大自然带给我们的美好,爱护人类的生存环境,热爱我们的自然保护区。从小事做起,从身边做起,构建和谐的人与自然的生态环境,为建立和谐稳定的美丽家园贡献出自己的一份力量。
参考文献
[1]李战刚,任毅,王学杰.陕西长青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综合科学考察报告[R].西安:陕西科学技术出版社,2006.
[2]刘诗峰,张坚.佛坪自然保护区生物多样性研究与保护[M].西安:陕西科学技术出版社,20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