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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pa审计知识汇总精选(九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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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pa审计知识汇总

第1篇:cpa审计知识汇总范文

关键词:审计职业判断;基本特征;影响因素;应用

中图分类号:F239.0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673-291X(2011)20-0151-03

随着我国市场化程度的不断提高,经济活动的方式以及会计信息的处理方法也越来越复杂、多样。经济事项的不确定性日趋增多,使得会计判断的使用也越来越重要。而审计职业判断是对会计判断的一种再判断,因此,为了保证审计质量、降低审计风险,客观上要求审计人员必须提高职业判断水平。AIcpa指出:“在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审计专业判断是一项最为重要的因素。”2007年我国新准则实施尤其是风险导向审计模式的运用,更要求CPA在保持应有的职业怀疑态度的基础上,充分运用职业判断作出决策。因此,研究审计职业判断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一、审计职业判断的含义及特征

对审计职业判断的含义,中外理论界至今没有一个统一的看法。其中,比较有代表性的一种观点是:审计职业判断(Audit Judgement)是审计人员为了实现审计目标,依据有关的标准,在审计实践和感性认识的基础上,通过一系列思维过程,对客观审计对象和主观审计行为所作出的某种认定、评价和判断。它既是对被审计单位会计资料、其他经济资料以及这些资料所反映的经济活动的真实性、合法性、效益性作出的判断,又是对审计人员自身的主观审计行为的适当性、有效性作出的判断;既要在检查某个证据线索时加以运用,又贯穿于整个审计工作的全过程。可以说,整个审计过程就是一连串的判断过程,明智公允的判断意味着审计人员采取的审计程序不但能节约成本。规避风险,而且能提高审计质量,同时还能与客户保持着良好的关系,最终在激烈的同行竞争中立于不败之地。审计职业判断具有如下特征。

(一)主观性

判断作为思维的一种方式,具有强烈的主观色彩,审计职业判断受判断者的知识程度、实践经验、认识能力、性格习惯以及心理状态等因素的影响,再加上有些审计判断领域里既无有效的规范和权威的技术,也没有约定俗成的合理判断和决策可供审计人员遵循,因此,不同的人对同一事项的判断结果可能不尽相同,有时甚至相去甚远。同时由于人的局限性,人都有一些容易导致判断错误的心里倾向,产生判断偏差难以避免。所以,审计判断质量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审计主体自身的素质,具有很大的主观性。

(二)复杂性

审计判断的复杂性是由判断过程的复杂性、判断内容的复杂性和判断标准的模糊性决定的。从判断过程看,审计职业判断是一种复杂的心理过程,这个过程建立在审计人员的专业素质、实践经验、分析、筛选、归纳、评价、决策、解决问题等能力的基础上,同时还受环境、个人内在因素的影响。从判断内容看,其包含在审计的全部过程中,范围非常广。从判断标准看,审计职业判断尚无明确的标准,多数工作完全依靠审计人员的执业经验和判断力来作出结论。

(三)风险性

审计判断和审计风险之间存在着密切的联系。只要有判断,就有判断正确或错误以及判断被接受或拒绝的问题,就有风险。审计风险是指财务报表存在重大错报而注册会计师发表不恰当审计意见的可能性。审计结论是以职业判断为基础的,这一判断结果可能导致报表使用人因信赖经审计过的财务报表而决策失误、造成损失,遭受损失的人可能要求对他们的损失予以赔偿,从而使审计人员及其会计师事务所遭受审计风险,承担法律责任。中外审计史上的审计人员承担法律责任的案例几乎都与审计失误有关。

(四)可验证性

在审计判断的过程中,尽管判断主体的经验起着重要的作用,具有不同经验和知识水平的审计人员作出的判断之间会存在差异,但如果给定的条件相同,不同审计人员对同一判断事项的判断应得到基本相同的结果,可以相互证实,即审计判断是可以验证的。否则审计判断的结果和质量就失去了评价标准,审计工作将失去可信性,审计人员的责任无法明确,审计的意义也将荡然无存。所以,可验证性为检验审计判断的质量提供了依据和可能性。

二、审计职业判断的影响因素

影响审计职业判断的因素有很多,大致可分为三大类。

(一)主体因素

主体因素指审计人员自身方面的可能影响判断的因素,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 独立、客观、公正。对审计人员而言,独立性是审计的灵魂,超然独立的立场是保持客观、公正心态的基本前提,这种独立性既要求保持形式上的独立,更要保持实质上的独立。

2. 专业胜任能力。专业胜任能力是审计人员在执业过程中体现出来的能力,包括知识结构、实践经验、个体智商、思维方式、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3. 需要、动机、职业道德。审计人员作为人,也具有人类共有的一些需要,包括经济利益、职业地位的追求等。有些需要往往是被审计单位给予满足的,这使审计人员面临各种利益矛盾冲突时,有可能难以坚持客观、公正。

(二)客体因素

客体因素指被审计事项主要是会计信息对职业判断的影响。

由于会计信息是经过估计、分类、汇总、判断和分配等过程得出的近似结果,不是百分之百的准确可靠。对审计来讲,会计信息的模糊程度越高,对审计职业判断的要求也越高,失误风险也越大,这就需要审计人员在大量模棱两可的事件之间作出判断,确定其适当性。

(三)环境因素

环境因素指除主、客观因素外,影响审计职业判断的其他因素的总和,主要包括:

1.社会环境。主要指审计市场、审计和会计准则的完善程度、法律责任状况、监督体制、竞争压力、社会对会计信息质量的要求等。各种因素不仅直接影响审计判断,而且通过相互作用间接影响审计判断。

2.被审计单位的环境。包括经营管理的理念、方式和风格、组织结构、董事会、人员素质、内部审计、管理控制方法等。

3.会计师事务所的内部环境。包括事务所的组织结构、质量控制、判断指南和技术辅助工具、审计方法、责任关系、组织文化等。不同的会计师事务所在以上方面存在着很大的差异,直接影响审计人员作出的判断。

三、审计职业判断在审计过程中的应用

(一)签署审计业务约定书之前的职业判断

会计师事务所在承接任何一项审计业务之前,都应当与委托人签署审计业务约定书。根据执业准则的要求,在签署业务约定书前,审计人员应对被审计单位的基本情况进行了解,如其业务性质、经营情况、经营风险、以前年度的审计情况、财务机构及组织工作等,然后运用职业判断来决定有无能力胜任,进而决定是否接受委托。

(二)审计计划阶段的职业判断

审计计划阶段是审计实务的开始,拟定审计计划一方面是审计工作程序必不可少的一部分,另一方面也体现了职业判断在实践中的广泛运用。

1.确定重要性水平。重要性是指被审计单位财务报表中错报或漏报的严重程度,这一程度在特定环境下可能影响财务报表使用者的判断或决策。然而错报或漏报究竟到什么程度才会影响投资者的决策,只能是审计人员判断的结果。对重要性水平的判断是为了平衡审计质量和效率之间的关系,权衡审计收益和审计风险,重要性水平制定的过高或过低都会给审计人员带来不利影响。重要性包括金额和性质两个方面。通常确定重要性水平应考虑的因素有:(1)审计任务的性质:性质不同,对重要性水平的判断也不同。(2)被审计单位的规模:不同规模的企业错报或漏报的程度对报表使用者的影响是不同的。相同数额的错报或漏报,对规模大的企业来说可能算不了什么,而对于小企业则可能是致命的。(3)错报或漏报的性质:重要性的考虑不应仅仅停留在金额的角度,还应注意错漏报的性质。如果一项错报或漏报的金额并不大,但由于项目本身具有重要性,即使他的错报程度达不到所确定的重要性水平,同样有可能导致会计报表使用者决策失误,对这类项目一般要降低重要性水平。

2.计划阶段分析性程序中的判断。审计人员运用分析程序主要是为了了解被审计单位及其环境,并用作风险评估程序。了解被审计单位及其环境是一个连续和动态地收集、更新与分析信息的过程。用作风险评估程序时,CPA首先要选择分析性程序的方式和确定运用的程度,然后判断是否存在异常波动、重大交易和事项,接着需要判断产生异常波动的原因,这是分析性程序的核心,也是实现分析性程序目标的关键。

3.评估重大错报的风险。现代审计已经进入风险导向审计阶段,现行审计风险模型是:审计风险=重大错报风险×检查风险。审计人员可以通过检查风险的大小来影响审计风险的大小。由于审计人员计划承担多少检查风险将会影响到审计计划的制定和初步审计策略,所以,审计人员需要首先通过判断确定可接受的总体审计风险,然后求出计划检查风险。计划检查风险=可接受的审计风险÷重大错报风险。而重大错报风险由以下因素决定:(1)企业所处环境和宏观经济环境。(2)交易和审计项目本身的因素。对于关联方之间发生的交易、不经常发生的交易或者容易被挪用和盗用的资产,审计时要特别小心;有的交易或事项在处理时本身就需要会计人员的判断,如坏账损失等,审计人员要考虑到这些项目可能对重大错报风险的影响。

(三)审计实施阶段的职业判断

审计实施阶段要做的工作主要是针对评估的认定层次重大错报风险设计和实施进一步审计程序,包括进一步审计程序的性质、时间和范围。

1.确定审计证据的充分性与适当性。充分性是指审计证据的数量足以使注册会计师形成审计意见,而适当性是指审计证据的相关性和可靠性,即审计证据应当与审计目标相关联,并能如实地反映客观事实。要花费多少成本,搜集多少真实可靠的审计证据,才能“足以”使CPA形成审计意见呢?如同当初判定客户重要性水平一样,从来就没有也不可能有具体的数字,但是,CPA往往可以依据一些总体原则,再结合某个客户的实际情况来作出自己的专业判断,并进而确保审计结论的“合理”正确,例如:当审计证据的相关与可靠程度较高时,所需审计证据的数量较少;反之,所需审计证据的数量较多。

2.实施分析性程序中的职业判断。在实施阶段,分析性程序主要在实质性程序中使用,但不是所有的情况都适用分析性程序,只有当采用分析性程序比采用详细测试更有效率时,CPA才会用它来代替其他程序。

(四)审计报告阶段的职业判断

审计报告阶段的职业判断包括:客户报表的编制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制度》和国家其他财会法规的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是否均公充地反映了其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资金变动情况;CPA是否已按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的要求实施了必要的审计程序,在审计过程中是否受到阻碍和限制;是否存在应调整而客户未予调整的重要事项,等等。 CPA往往要根据以上诸多因素来决定其应该签发的审计意见类型,即无保留意见、保留意见、否定意见或无法表示意见。值得注意的是,CPA通常要根据重要性水平以及客户的实际情况等因素作出艰苦决择,才能确定不同意见类型的真正差异,尤其是保留意见和否定意见之间的区别只是程度不同,对于“个别” 、“局部”、“重要” 、“严重”等措辞表示的状况,仍然需要CPA睿智过人的判断。

四、审计职业判断质量的提高

正确运用职业判断,保证审计质量是我国审计界目前亟待解决的问题。提高审计职业判断整体质量,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采取对策。

(一)强化审计人员的职业道德教育

在审计的工作岗位上,社会环境的影响,物质利益的引诱,工作利益与个人利益的矛盾,人的思想都会发生冲突和变化,所以,我们应该经常进行一些职业道德教育和培训、思想政治理论与培训,每一个审计人员都应该积极参加,好好把握,保持审计工作的独立性,坚持勤谨自守、廉洁自律、淡泊名利。

(二)落实好审计人员的后续教育培训工作

在社会高度发展的今天,知识更新的周期越来越短,新准则、新方法不断出台,这就要求审计人员不断更新和充实自己的业务知识,深入持久地加强学习。只有这样才能将其用于自身的实践工作,使之成为开展业务工作的“利器”。

(三)充分了解被审计单位的非财务信息

审计职业判断水平的高低很大程度上取决于所获审计信息的质量和数量。由于审计人员与被审计单位之间存在着“信息不对称”、“外部性”,所以只有以足够数量和质量的信息作为基础与依据,才能在判断中做到情况清、方向明。因此,在了解被审计单位的管理模式、企业文化时要系统周密,防止遗漏主要信息,并要加强与被审计单位的沟通,节约审计时间,提高审计效率。

(四)建立和健全审计机构的质量控制体系

审计机构是审计人员的工作场所,也是审计风险的最大承担者。故审计机构在建立考评机制时要注意考核标准的科学性,增强考核标准的可操作性,对不同的考核标准分配不同的权重;同时注重考核的结果,坚持正确的用人向导。

(五)完善执业标准

虽然我国已经建立起了会计审计准则体系,但是应该认识到改善和提高准则的质量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已有的准则可能会变得过时,科学技术和经济业务的创新又会使准则时刻面临新的挑战,因此,准则本身也需要与时俱进、不断开拓创新。

参考文献:

[1] 吴亮,张素蓉.审计判断的成因及其在审计过程中的应用[J].财会通讯:学术版,2005,(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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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古淑萍.审计职业判断研究[J].云南财贸学院学报:社会科学版,200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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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师存香.审计职业判断在我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实务中的应用[J].商情:教育经济研究,2008,(6).

[6] 张其镇.论CPA的职业判断[J].企业经济,2004,(1).

[7] 于团叶,张其秀.对审计实践中应用职业判断的探讨[J].经济论坛,2006,(7).

[8] 刘素珍.论审计执业判断及其影响因素[J].审计研究,2001,(5).

[9] 汤胜.注册会计师的职业判断问题研究[J].生产力研究,2008,(2).

第2篇:cpa审计知识汇总范文

【关键词】重要性原则会计重要性审计重要性

知识经济时代,经济全球化、数字化、网络化和无形化使会计和审计的内容和范围进一步拓展,会计信息系统加工的对象纷繁复杂,在现实的市场经济中完全对称的信息环境几乎不存在。面对日益高涨渴望充分披露会计信息的呼声,成本效益先行的经济人必须重新审视重要性边界。如何把握充分披露原则与重要性原则的均衡统一,是会计人员和审计人员值得深思的问题。况且经济环境使企业面临不断加剧的风险和不确定性,特别是金融工具的日益创新对会计提出了新要求,哪些是应在表内确认的重要项目,哪些需表外重点披露,取决于对其进行重要性判断。大量不断涌现的被现行财务报告体系轻视的不确定性经济业务,因为所需判断内容多、判断难度大,给管理当局使用操纵、隐瞒等手段弄虚作假提供了庇护土壤。而在审计工作方面,对重要性的快速准确的判断无疑能合理降低审计成本和审计风险,符合现代人作为有限理性的经济人的心理,这对于我们建立独立审计诚信机制,甚而对于整个市场诚信的建立能起到推动作用。

一、重要性的概念

(一)会计重要性的概念

对会计中的重要性概念,有很多种定义和描述。国际会计准则对重要性概念的描述为“如果资料的省略或差错会影响报表使用者根据会计报表采取的决策时,资料就具有重要性”。美国财务会计准则委员会把重要性定义为:“考虑到一定周围环境,会计报表中存在的一项错误或漏报的会计信息,可能使一个有理性的报表使用者受其影响而改变其决策的程度。”我国会计准则没有给重要性明确的定义,而要求会计核算过程中对经济业务或会计事项,应区别其重要程度采用不同的会计处理方法和程序。具体来说,对会计主体的经济活动或会计信息使用者相对重要的事项应分别核算,分项反映,力求准确,并在会计报告中作重点说明。而对于那些次要的会计事项,在不影响会计信息真实性和不至于误导财务会计报告使用者做出正确判断的前提下,可适当简化会计核算手续,采用简化的会计处理方法,合并反映。

(二)审计重要性的概念

重要性也是现代审计理论的一个非常重要的概念,国际审计界对它的定义多源于会计理论中对重要性的定义。根据《国际审计准则――审计重要性》的说明,“重要性”是指“信息的错报或漏报足以影响使用者根据财务报表所做出的经济决策,那么该信息是重要的”。我国《独立审计具体准则第十号――审计重要性》给重要性所下的定义为:“重要性是指被审计单位会计报表错报或漏报的严重程度,这一程度在特定环境下可能影响会计报表使用者的判断和决策。”

(三)会计和审计中重要性概念的联系

尽管“重要性”在会计和审计中有不同的内涵和表现形式,但会计中的重要性概念与审计中的重要性概念还是存在多方面的联系的:

1、重要性概念的提出都是为提高会计审计工作效率。

重要性概念的提出都是为了在保证会计和审计质量前提下,提高会计和审计工作效率。从理论上讲,会计核算越全面、准确,会计信息的可靠性越高。但由于现代企业规模的庞大、业务的复杂,要达到上述要求是不现实的,也不符合“成本效益”原则。因此,会计和审计职业均采用了重要性概念。

2、重要性概念对会计和审计实务均产生了广泛的影响

重要性概念对会计和审计实务均产生了广泛的影响。会计中以重要性的判断影响固定资产和低值易耗品的划分标准、费用计入方式、明细账的设置依据、项目在会计报表中披露的详细程度等诸多方面。审计中对重要性的判断会影响审计范围的确定、实施的审计程序、审计结论、审计意见的类型和最终审计风险。

3、重要性概念在会计和审计中的运用,很大程度都取决于工作人员的职业判断

重要性概念在会计和审计中的运用,很大程度上都取决于会计人员和审计人员的职业判断。会计和审计对重要性判断时均需从数量和性质两方面考虑。但目前会计准则和审计准则对重要性并没有明确规定量化标准;从重要性判断的性质方面讲,也没有明确哪些属于重要的事项或哪些属于不重要事项的指南。因此,会计和审计人员应根据经济主体的性质及其规模的不同并考虑其所处的经济环境,综合会计项目的性质、精确度要求及有关法规对财务会计的要求等因素对其重要性水平做出判断。

4、重要性的判断都是以会计信息使用者决策的需要为依据

会计和审计对重要性的判断,无论从性质还是从数量角度,最终都是以会计信息使用者决策的需要为依据。对于会计信息使用者关注的事项,会计应分项核算,力求准确,详细披露。对于会计信息使用者的决策影响较大的项目,审计中应实施详尽的审计程序以降低审计风险。由于会计和审计对重要性的判断最终需考虑会计信息使用者的需要,会计中重要性规范的是事前与事中的会计处理,而审计是对会计信息的再次确认,其重要性规范的是对会计处理结果的事后审核。可见,会计重要性的判断会影响审计重要性的判断,合格的注册会计师在进行审计鉴证时应先考察被审计单位对重要性的把握与运用后再选择合理的重要性水平,以期达到审计成本、效益与风险的最佳效果。

5、实证研究是合理确定会计和审计重要性标准的有效途径

会计报表使用者的多元性及多层次性,决定了其对报表信息的使用要求不尽相同,因而对重要性的判断会有多重标准。客观地说,现有的会计和审计准则中的重要性标准多数来自会计师们的经验,即其标准是通过实证方式取得的,实证的依据也来自于会计师的经验。实际上,美国的公认会计原则很大部分是实践经验的总结。所以对会计和审计重要性的进一步认识需从实证研究入手。美国自上世纪七十年代以来一直致力于统一重要性标准的实证探索,取得了一些阶段性进展。但由于在实务中重要性的定性与定量标准皆难以把握,目前理论界也只制定了比较模糊的标准,对其深入认识尚需继续大量的实证调查。

二、重要性概念在实务中的运用

(一)重要性概念在会计实务中的运用

重要性原则作为会计要素确认、计量基本原则的一种修订性惯例在会计核算中采用的必要性是显而易见的。在会计核算中运用重要性原则首先会涉及重要性的判断问题,但对于不同的会计主体和会计事项来说,重要与不重要是相对的。但一般来说,重要性可以从性质和数量两个方面判断:就性质而言,只要该会计事项一发生就可能对决策产生重要影响,则属于具有重要性的会计事项;就数量而言,当某一会计事项发生额达到一定数量就可能对决策产生影响,则应将其作为具有重要性的会计事项处理。但不同规模的企业在判断某一会计事项是否重要时,量的标准是有很大差异的。比如一个资产总额一亿元的企业和一个资产总额一百万的企业,判断某一项支出是否属于重要性事项,其数量标准就可能有很大的差异。在实务中,成本控制中的例外原则、选择现金等重要资产作为内部控制制度的重点、存货管理中的ABC法等都可视为重要性原则的灵活运用。

显然,我们从前面有关重要性概念的表述中可以得出以下观点:1、重要性概念总是针对会计报表而言的。判断一项经济业务是否重要应视其在会计报表中的错报或漏报对会计报表使用者所作决策的影响而定。若一项业务在报表中的错报或漏报足以改变或影响报表使用者的判断,则其是重要的;否则就不重要。2、重要性必须从会计报表使用者角度考虑,因为会计报表是为了满足其使用者的信息需要编制的。当然,会计报表使用者应是具有一定的理解能力并能够理性的做出判断和决策的人。3、重要性的判断离不开特定的环境。企业不同或时间不同判断重要性的标准也就不同,重要不重要是相对的,对重要性的评估需要运用专业判断。4、重要性与相关性虽都要考虑信息对决策者的影响或引起的差别,而且决策者需要了解的(即相关性的)信息往往就是重要的信息,但二者间仍存在着重大区别,不能混淆:相关性取决于决策者对信息是否感兴趣,而重要性则取决于信息是否对决策者起作用,不披露此类信息是否足以引起重大的差别。有些信息可能与决策相关,但因其金额过小,不予披露不至影响使用者的决策,此类信息即为不重要的信息。5、运用重要性原则是为了把握住问题的实质,抓住关键点,兼顾效率和效果,以实现成本效益原则。

(二)重要性概念在审计实务中的运用

重要性概念对审计实务有广泛影响,审计人员对重要性的判断直接影响审计范围、审计程序和审计风险。会计人员运用重要性概念,是对会计信息是否单独提供或揭示进行首次判断;而审计是对会计信息质量进行鉴证,其对重要性所需的判断力高于对会计人员的要求。审计人员对重要性的判断同样应从性质和数量两个方面考虑。我国《独立审计具体准则第十号――审计重要性》中规定:注册会计师应以资产总额、净资产、营业收入、净利润等为判断基础,采用固定或变动比率等确定会计报表的重要水平。根据国外的经验,以总资产和总收入为判断基础的,其重要性比率为0.5%―1%;即在1%以上的错、漏报会影响信息使用者正确地决策,而0.5%以下的错、漏报则不会影响其正确决策。这里存在一个弹性区间,对规模较大的单位应选用较小的比率,而对规模较小的单位则应选用较大比率。以净资产为判断基础的重要性为1%。以税前净利为基础的为5%-10%。审计人员必须根据被审计单位的规模、业务性质、会计信息使用者对信息的需求、自身经验等主观判断被审计单位可容忍的最大错、漏报,即重要性的数量标准。同时,审计人员还应根据错、漏报的性质,也就是错、漏报原因判断其重要性。某项错、漏报从数量方面或许并不重要,但就性质而言可能是重要的。具体来说,金额相同的情况下,以下几种错报与漏报对信息使用者的影响更为重大:舞弊或违法行为造成的错报与漏报;可能影响履约义务的错报与漏报;影响收益趋势的错报与漏报;不期望出现的错报与漏报,如现金和实收资本账户若出现较小错报与漏报,也应引起相关利益者的高度重视。

重要性概念在审计实务中的运用具体体现在以下几方面:

1、编制审计计划时,合理评估重要性水平,据以确定所需审计证据的数量

由于计划重要性水平越低,意味着可容忍的会计报表或账户余额中的错报、漏报的金额越小;而可容忍的错报金额越小,为保证审计工作能发现所有超过或容忍错报的重大错误所需要的审计工作量和证据就越多。因而,重要性水平与审计证据间呈反向变动关系,计划重要性水平越低,所需获取的审计证据越多。

2、在审计过程中,重要性判断直接影响对审计风险的评估

根据《国际审计准则》的定义,审计风险是指当会计报表存在重要错报或漏报时审计人员发表不当审计意见的可能性。由于重要性是审计人员从报表使用者角度进行判断的结果,因而重要性水平确定的越低,审计人员通过审计不能查出会计报表中重要错报的可能性(机会)越大,审计风险就越大。此时,审计人员只能通过执行更详细的符合性测试或实质性测试程序来降低审计风险。可见,审计风险与重要性水平间呈反向变动关系。即重要性水平越高,审计风险越低;反之亦然。把握重要性与审计风险之间的这种反向关系可使审计人员保持应有的职业谨慎,合理确定重要性水平,保证审计工作的效率与效果。

3、评价审计结果时,重要性水平有助于合理确定审计意见类型和审计报告的种类

审计人员在评价审计结果,确定应发表审计意见的类型时,应当汇总已发现但被审单位尚未调整的错报或漏报,将其同会计报表层次的重要性水平相比较,确定该汇总数是否超过重要性水平或其性质是否重要。如汇总数超过重要性水平或属性质重要,审计人员应考虑扩大实质性测试的范围或提请客户调整报表;如客户拒绝调整,或实施扩大测试后,该汇总数仍超过重要性水平,应发表保留意见(比较重要时)或否定意见(非常重要时);如汇总数接近重要性水平,审计人员应实施追加审计程序或提请被审单位进一步调整已发现的错报或漏报,以降低审计风险;如汇总数远低于重要性水平且性质不重要,可发表无保留意见。在具体确定审计意见类型时应进行定性判断,充分考虑影响审计意见类型的各种因素的重要程度。

(三)会计人员和审计人员对重要性原则使用的比较

1、会计人员对重要性原则的使用

会计重要性是报表使用者对会计信息的一种需求特征,其含义表现在两个方面:报表使用者只需要重要的会计信息,以及企业管理当局按报表中是否存在重要的遗漏或错误承担法律责任。实务中,企业管理当局依据这样的标准对外编报会计报表,法官依据这一质量标准判定管理当局应否承担法律责任,审计人员依据这一标准来确定自己发表审计意见的类型。

会计重要性作为约束会计行为的准则,与审计(或司法)重要性作为CPA发表审计意见或追究信息提供者法律责任的准则是有差别的。会计重要性从量的角度考虑不应强调“遗漏”或“不报”,只能强调“每个重要项目应在财务报表中单独列报。不重要的金额应与具有类似性质或功能的金额汇总,不必单独列报。”(国际会计准则第1号,29条)。“如果某项目单个看不重要,则应将其与财务报表内或附注中的其他项目汇总。但是,其重要程度不足以在财务报表内单独列取的项目,对于附注而言,却可能是足够重要的,从而应在附注中单独列报。”(国际会计准则第1号,30条)

2、审计人员对重要性原则的使用

企业外部人需要重要的会计信息,审计人员对重要性原则的使用就是根据各项法规、准则的规定及审计人员自身的专业判断,检查被审计单位管理当局是否遗漏或错报了企业外部人需要的重要的会计信息。

审计人员对重要性的运用包括两个方面:第一是以重要性水平作为判别会计报表质量状况的标准,并依据这一标准对会计报表的质量状况发表审计意见;第二是作为审计行为(工作)的准则,即:只检查会计报表在所有重要方面是否符合“三性”(合法性。公允性、一贯性)。

三、对重要性概念的再思考

(一)重要性在实务操作中的主观性和内容上的客观性是统一的

重要性的判断依赖于会计人员的主观判断,但重要性的判断离不开特定的客观环境,要受到会计系统外部使用者的制约,它不应以信息提供者的意志为转移,至少应该使不同的人在相同的情况下运用重要性原则对同一事物进行判断时,结果相同或相近。重要性的主观与客观的两栖特性,要求高水平的职业敏感与职业判断,而高素质的会计和审计从业人员匮乏是我国会计与审计界面临的主要问题。

(二)重要性是创新性与一贯性的统一

由于知识经济时代经济环境的不确定性与复杂性,瞬息万变的金融市场和日益创新的衍生金融工具的出现,使得重要性的性质与数量标准都在经历着革新,其标准需要随着经济环境对其新要求而修正,以适应新经济业务的需要。而在相同的经济环境下,对同样的经济业务所适用的重要性标准则应一致;并且在不同的时期,对同一业务的重要性应相同,所以制定重要性标准时应注意前后一贯。目前我国企业内部对判断会计事项的标准缺乏一贯性,实务中重要性准则与相关细则的缺位,使得会计操纵的空间得以存在。管理当局为了自身利益的考虑,对有些不重要项目进行利润嫁接;而对于某些重要项目则不予充分披露,以蒙骗广大投资者,这也是导致会计信息质量失真的一个原因。

(三)重要性原则是诚信回归的加速剂

在实务操作中,体现成本与效益统一的重要性原则是诚信回归的加速剂。时下全球呼吁诚信回归,在独立审计诚信将可能意味着直接审计成本的增加或审计市场份额的失去之际,对重要性的快速准确的判断无疑能合理降低审计成本和审计风险,从而中和其“诚信回归成本”,符合现代人作为有限理性的经济人的心理。这对于我们建立独立审计诚信机制,甚而对于整个市场诚信回归能起到推动作用。所以加强对重要性的深入研究和运用,对会计和审计的发展有着长远而深刻的意义。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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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1994年8月31日国家审计署,自1995年1月1日起实行)

(3)张武标.审计重要性的运用[J]审计与理财,2006.1.

第3篇:cpa审计知识汇总范文

1.内审机制不够完善。

主要表现在,第一,内部审计缺乏独立性且监督力度弱。从当前农发行的架构来看,内部审计部门并不是独立的组织而是类同于其他部门直接归行长管理并向其汇报工作,缺乏独立运作的环境。第二,审计部门权力不足。在缺乏独立性的前提下,审计部门的权限低下严重阻碍了审计工作的开展。第三,审计部门权威性较弱。由于上述两点的限制必然会导致审计部门流于形式,其审计结果也不足以起到震慑作用。

2.审计技术相对落后。

当今已经是21世纪,各类违纪行为技术层出不穷而且手段更为高明但是当前农发行在审计处理上依旧处于原始阶段,停留在检查现有资料,单据,凭证等基础上进行违法违规问题的查处层面。对于更容易出现风险的信贷资产业务,经济活动,风险预估与责任划定等缺乏事情先监督,难以满足现有的审计质量要求和银行业的发展。尤其是对于降低农发行的经营风险和进一步发展缺乏促进作用。

3.审计标准有待规范。

制度化与法制化是当前农发行审计工作过程中较为缺乏的,严重阻碍了其审计工作的规范化运行。虽然农发行依据现行银行法规并结合自身的具体情况,做出了一定的调整但是就审计工作实质而言并没有得到改善。例如,如在审计计划制定、目标确立、报告渠道及工作程序的设计、审计质量的监督和控制等方面缺乏专业和完善的标准,审计人员开展审计工作大多凭领导和自己的经验及习惯做法。

4.人员素质亟需提高。

与上世纪相比,当前银行业务发展十分迅速,不论是业务量还是业务类型均发生了较大变化,对于审计人员的综合素质与技能提出了更高的要求。由于管理体制的影响,银行职员新老交替缓慢,诸多老职员业务素质与能力难以实现现代化经济发展的需求,其知识储备与现有的经济业务之间出现脱节,思想观念与认识不足以认识到审计工作的重要性以及审计工作深度的挖掘,审计力度较弱。

二、对完善农发行审计工作的建议

1.建立相对独立的内部审计体系。

为进一步强化审计工作的质量以发挥出审计工作的作用,应在遵循现有的法律法规的基础之上确定审计部门的独立性,确保审计人员能够独立开展工作,避免体制上的束缚而影响到审计工作的质量。首先,完善现有体制,建立派驻制,将审计人员的管理归属于总行或省行来统一管理,包括审计人员的绩效考核等,比避免审计人员与银行之间发生利益关系进而确定其在工作上的独立性。在审计过程中,能够脱离银行高管或行长的限制自由开展工作,同时审计报告不经过银行而是直接交由上级审计部门统一处理并提出处理意见。内审人员的业绩表现由上级内审部门来进行考核,这样可以避免内审人员承受外界不当的压力,从而正确履行其职责。例如,强化审计的绩效考核管理并由省级单位分行统一管理,同时将现行的市级分行与省级分行的审计人员的绩效管理相结合的模式转变为有省级分行来执行。

2.塑造以风险为导向的审计文化。

在市场经济中,任何企业都势必会遇到各类经营风险,作为国营性质的农发行同样不可部门的会遇到潜在的风险。树立风险导向审计是现代化企业管理中的必然要求,但在执行过程中需要做到以下几点:首先,转变观念认识,将审计风险纳入到审计工作管理之中并定期组织审计人员进行培训并开展内部交流,及时解决在审计风险控制中遇到的各类问题进行汇总,通过交流探讨提升每一个审计人员的综合能力。尤其要注意以下几点:其一,要将审计工作的重点从操作行为转到决策行为之上,加强对审计结果的审查。操作层的操作行为不当会带来风险,造成损失,但其所造成的问题大多是单笔的、局部的,损失也相对较小;而管理层的决策行为不当造成的后果将是较大层面的风险或损失。因此抓好对管理层的决策行为、决策结果的审计是内部审计工作的关键。

3.加强审计工作的深度和力度。

当前,在审计环节应不断强化审计工作的深度和力度,并提升审计工作的标准。其一,在严格按照现行的政策方针与遵循现有的法律法规的基础之上,深入挖掘审计工作的内容;其二,加大对业务活动各项指标的审查,包括业务的合法性、业务的风险系数、业务内部执行情况、负责人员的情况的等,形成完备的审计报告以备后期的检查对比;其三,综合利用非现场审查方式并加大力度,根据审计流程,农发行内审部门在审计过程中很少实施风险评估和内控测试这两个步骤。在审计过程中也普遍未采用科学化的抽样方法,审计重点基本上凭经验确定。容易导致审计工作忽视了重要的风险点。因此,在审计环节可通过采用非现场审计的方式来确定各项业务中可能存在的风险并加以综合性的评定,挖掘导致风险存在的原因并制定相应的控制措施以提升审计工作的针对性和效率。此外,随着农发行会计综合业务系统的开通、CM2006系统的开发应用以及电子化运用程度的提高,各项业务迅速发展,并逐步实现网络化,更应加强审计风险的控制。

4.切实加强内部审计队伍的培训。

审计工作有着其特殊性,也就决定了必须要与时俱进的不断强化对审计人员的培训管理工作,以提升其综合素质,使之与符合社会发展与银行业发展的需求。首先,强化审计人员的观念意识培训,使之充分认识自身职责的重要性,提升工作的责任心;其次,加强思维方式的培训,使之具备时代感的思维分析能力,能够从微观与宏观方面分析审计工作,在结合自身知识储备的同时结合思维方式来提升审计工作的质量与效率;再次,加强现代化技术与设备的培训,尤其是网络技术的培训。随着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网络化已经是银行业工作的主要设备,任何工作都离不开网络与电脑。同时,还应加强审计准则的学习,包括内外外的审计准则与审计经验等。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可进行系统性的业务培训以及要鼓励内部审计人员自学。应鼓励和支持审计人员参加专业资格考试,如注册会计师(CPA)、国际注册内部审计师(CIA)、注册金融分析师(CFA)和信息系统审计师(CISA)等考试。此外,还需要立足当前加强审计部门的建设,规范部门的管理与运行,具体有以下几个方面:首先,健全内部管理制度,将审计操作流程规范化并贯彻执行;其次,提升审计技术,强化审计工作的力度。在审计过程中,一旦发现问题要及时依法下达审计处理意见,如需要整改的必须要求相关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同时,审计人员要在既定的时间内再次进行查证以检测是否修改到位,以提升审计工作的权威性的。对于工作中遇到的问题或工作上发现的共性问题,可形成工作报告上交给主管领导,以加强内部人员之间的交流探讨,共同提升;再次,加强对审计人员资格的管理,强化对审计人员综合素质的审查,充分发挥其应有的作用。四是完善审计工作制度,规范操作程序。建立健全考核机制,加强考核,保证审计工作的顺利开展。五是实行审计责任追究制,建立审计项目主审负责制,明确审计风险。

三、结语

第4篇:cpa审计知识汇总范文

会计从业资格(上岗证)

【考试简介】会计从业资格是指进入会计职业、从事会计工作的一种法定资质,是进入会计职业的“门槛”。在国家机关、社会团体、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从事下列会计工作的人员(包括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台湾地区人员,以及外籍人员在中国大陆境内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必须取得会计从业资格,持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考试时间】每年分别在上下、半年设立两次会计从业资格考试,大约在每年的4月和11月。

【考试内容】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会计基础、初级会计电算化(或者珠算五级)

【考试方式】 闭卷笔试

【报名时间、地点】会计从业资格考试一般由省级财政部门组织,考试及报考时间全国各省有差异。报考时,报考人员需携带本人身份证、近期同底片免冠一寸照片二张,到指定报名地点填写相关表格,办理报名手续。有条件的地区,要求考生先在网上注册报名,将报名表打印后贴上照片,再到指定报名地点交表、交费办理报名手续。

初级会计职称

【考试简介】初级会计职称考试也称初级会计资格考试,根据现行会计职称管理规定,考取初级会计职称考试后,可以聘用为会计员和助理会计师。初级会计专业技术资格实行全国统一组织、统一考试时间、统一考试大纲、统一考试命题、统一合格标准的考试制度。(初级)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原则上每年举行一次。

【考试时间】考试时间一般安排在考试年度的5月第三个星期六。(以当年公布的报名时间、考试时间为准)

【考试内容】初级资格考试分两个半天进行,初级会计实务科目为3小时,经济法基础科目为2.5小时。

【考试方式】闭卷笔试

【报名时间、地点】报名时间一般安排在考试年度上一年的10月中旬到11月底。凡符合报名条件并申请参加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的人员,均由本人提出申请,单位核实,持学历证书、身份证、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原件和“报名登记表”于规定期限内到当地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管理机构设置的报名地点报名。考生凭准考证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中央和国务院各部门及其直属单位的人员参加考试,实行属地管理原则。

中级会计职称

【考试简介】中级会计职称考试也称中级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根据现行会计职称管理规定,通过中级会计职称考试后可以评定会计师职称。中级会计专业技术资格实行全国统一组织、统一考试时间、统一考试大纲、统一考试命题、 统一合格标准的考试制度。

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原则上每年举行一次。

【考试时间】考试时间一般安排在考试年度的 5月第三个星期六、星期天。(以当年公布的报名时间、考试时间为准)。

【考试内容】《财务管理》、《经济法》、 《中级会计实务》三个科目。 其中《财务管理》、《经济法》为2.5小时,《中级会计实务》为3小时。

【考试方式】闭卷笔试

【报名时间、地点】报名时间一般安排在考试年度上一年的10月中旬到11月底。凡符合报名条件并申请参加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的人员,均由本人提出申请,单位核实,持学历证书、身份证、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原件和“报名登记表”于规定期限内到当地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管理机构设置的报名地点报名。经审核合格后,发给准考证。考生凭准考证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中央和国务院各部门及其直属单位的人员参加考试,实行属地管理原则。

高级会计师资格

【考试简介】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试是由人事部和财政部联合组织的全国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评结合工作的考试环节, 这项考试是为了加强高级会计专业人才联合体建设,提高会计专业人员素质, 改革高级会计师资格单一评审办法,探索科学、客观、公正、 公平的高级会计师资格评价办法而设立的。考试由国家统一组织。 符合高级会计师评审条件的考生,只有通过这项考试取得高级会计师考试合格证书后, 才能进一步参加高级会计师评审。

【考试时间】每年九月的第1个星期日。

【考试内容】《高级会计实务》,考试时间为210分钟。

【考试方式】采取开卷笔答方式进行。主要考核应试者运用会计、财务、税收等相关的理论知识、政策法规,分析、判断、处理会计业务的能力和解决会计工作实际问题的综合能力。

【报名时间、地点】一般在5月中下旬至6月中旬报名。

注册会计师(Certified Public Accountant,CPA)

【考试简介】中国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是根据《注册会计师法》设立的执业资格考试, 是取得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资格的必备条件。中国注册会计师考试于1991年12月7日到8日首次举办,经过十余年的发展,已成为中国最具权威性和吸引力的执业资格考试之一。截至2008年度, 17次考试,累计300多万人参考,100多万人单科合格, 14万人取得全科合格证书,其中5万多人取得执业注册会计师资格。2008年,共有57万人报名,49万余人次参加了考试。各科合格人数及合格率分别为:会计14502人,10.79%;审计9281人,15.06%;财务成本管理9579人,15.26%;经济法20034人,17.98%;税法16498人,13.56%,所有科目的平均合格率为14.53%。

【考试时间】一般为每年的9月中旬。各科目考试时间如下:会计 180分钟;审计、财务成本管理 150分钟;经济法、税法、公司战略和风险管理 120分钟。

【考试内容】第一阶段,设会计、审计、财务成本管理、公司战略与风险管理、经济法、税法等6科。这是专业阶段,主要测试考生是否具备注册会计师执业所需的专业知识,是否掌握基本技能和职业道德要求。

第二阶段,设综合1科。这是综合阶段,主要测试考生是否具备在注册会计师执业环境中运用专业知识,保持职业价值观、职业态度与职业道德,有效解决实务问题的能力。考生在通过第一阶段的全部考试科目后,才能参加第二阶段的考试。两个阶段的考试,每年各举行1次。基于第二阶段的考试侧重于考查考生的胜任能力,建议考生在参加第二阶段考试前注意积累必要的实务经验。英文测试:第一阶段和第二阶段各科目均不设英文附加题。新考试制度下2009年度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专业阶段6个科目的试题中均指定特定试题(各科指定1~2个小题,以下简称指定试题),考生可以选用英文作答。对可以选用英文作答的特定试题,在试卷中都有明确的提示。对指定试题,考生可以自主选择中文或者英文作答,如选择英文作答,该小题须全部使用英文。对指定试题外的其他试题,考生一律用中文作答。对指定试题全部使用英文作答、并且答题正确的,奖励5分。每科合格成绩分数线仍为60分。

【考试方式】为闭卷、笔试。客观性试题采用填涂答题卡方式解答;主观性试题采用书写中文简体文字方式解答。

【报名时间、地点】一般在每年4-5月,可到各地注协、财政部门报名。具体可以参考2009年考试报名汇总报名人员报名时,须提交有效身份证件、学历证书或技术职称证书原件,交纳2寸近期(上年或本年)免冠照片2张,经地方考办审核无误后,填写《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考生个人信息填写表》。

注册税务师( Certified Tax Agents CTA)

【考试简介】1998年开始时实行资格认定考试,自1999年开始实行全国统一考试。据权威部门统计,截止2008年底,国家每年举行一次统一考试,己累计考试11次,报名达2806484人次,通过考试取得注册税务师执业资格的人数达到77930人(不含2008年度四川省通过人数)。

【考试时间】考试时间一般为每年6月最后一个周末,从周五的下午开始,每半天考试一个科目,每科目考试时间为150分钟。

【考试科目】现行注册税务师考试共考五个科目:《税法(一)》、《税法(二)》、《税务实务》、 《财务与会计》、 《税收相关法律》。

【考试方式】考试均采用闭卷笔试的办法。《税法(一)》、《税法(二)》、《财务与会计》、《税收相关法律》均为客观题,题型为单项选择题、多项选择题、计算题和综合分析题;《税务实务》为主观题、客观题相结合的形式,客观题题型为单项选择题、多项选择题,主观题为简答题和综合分析题。

【报名时间及报名办法】

(1)报名时间 报名时间一般设在考试年度上一年的12月份,按属地管理的原则,一般按地区为单位进行组织。以09年为例:09年注册税务师考试报名信息汇总

(2)报名办法目前各地情况不太相同,一般为现场报名或网上报名与现场报名相结合的方式。现场报名的,考生需现场领取《全国注册税务师执业资格考试申报表》,填写后应经相关部门盖章。报名时,须持上述《申报表》、本人身份证明(身份证、军官证、驾驶执照、护照,下同)、符合报考条件的相关证明(学历证书、资格证书、职称证书)原件,在规定的时间内到报名点经资格复核合格后,办理报名手续。符合免试条件者,还需持税务部门出具的本人从事税收工作起始时间的证明。

审计专业技术资格(初、中级)

【考试简介】审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是测验应考者是否具备相应审计专业技术能力的考试,考试合格者可获得相应的《审计专业技术资格证书》。考试分为初级和中级两个级别。

【考试时间】审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原则上每年举行一次。审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日期原则上为每年10月的第二个星期日。审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分两个半天进行,上午为《审计专业相关知识》,下午为《审计理论与实务》。两个科目的考试时间均为2.5小时。

【考试内容】《审计专业相关知识》:宏观经济学基础、企业财务管理、企业财务会计、法律;《审计理论与实务》:审计理论与方法、企业财务审计。初、中级资格考试采用同一套考试大纲。根据对初、中级审计人员知识水平和业务能力的不同要求,两个考试科目各部门内容分为初、中级资格共同考试内容和中级资格单独考试内容。

【考试方式】闭卷笔试

【报名时间、地点】因地区而异,大多在4月、5月,到当地人事考试中心(院)报名。

审计专业技术资格(高级)

【考试时间】每年的11月份第3个周的周日(具体时间以国家审计署考试中心的通知为准)。考试分两个半天进行。上午为经济理论与宏观经济政策,下午为审计理论与审计案例分析。各科目的考试时间均为3个小时。

【考试内容】《经济理论与宏观经济政策》,具体包括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理论、财政理论、金融理论、财务会计和财务管理四部分;《审计理论与审计案例分析》,具体包括审计理论和审计案例分析两部分。

【考试方式】闭卷笔试。考试题型均为主观性试题,无任何客观性试题。经济理论与宏观经济政策的考试题型仅简答题和论述题两种;审计理论与案例分析的考试题型包括简答题和5个审计案例。审计案例以财务审计为依托,侧重于审计技术方法的运用,难度适中。只是所有案例是依据的国家审计准则,而不是独立审计准则。主要的差别在于程序上的差别。各科试题全部在答题卡上作答。

【报名时间、地点】因地区而异,大多在4月、5月,到当地人事考试中心(院)报名。

二、学历学位考试

MPAcc

【考试简介】会计硕士专业学位(英文名称为Master of Professional Accounting, 简称MPAcc, 专业学位代码:530100)项目,是经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批准于2003年底设立的专业学位项目。会计专业硕士学位面向会计职业,以培养具备良好职业道德和法纪观念,系统掌握现代会计学、审计学、 财务管理以及相关领域的知识和技能,熟悉国际会计准则,熟悉市场经济规律的高素质、全方位的管理型、应用型会计人才为最终办学目标。

【考试时间】每年的10月最后一个双休日

【考试内容】政治理论、英语、综合知识(含财务会计、语文、数学、逻辑),共计3门。其中,政治理论考试及面试由各招生单位单独组织,时间自行安排;其余2门全国联考,其中外国语只限英语,MPAcc英语科目的考试与在职人员攻读其他硕士专业学位入学考试使用同一试卷,听力测试成绩计入考生外语总成绩。

【考试方式】笔试+面试达到各试点院校划定的最低录取线,根据笔试成绩,结合工作业绩、本人资历和面试成绩,综合考察,择优录取,其中优先考虑有丰富实践经验的优秀的中高级财务、会计审计人才。

【报名时间、地点】全国联考报名工作采用网上报名与现场报名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英国特许公认会计师公会(ACCA)

【考试简介】ACCA成立于1904年,总部位于伦敦,是全球最具规模的国际专业会计师组织。截止2008年底,ACCA在全球设有82个办事处及分会,131500 名会员及362000名学员。作为最早进入中国的国际专业会计师组织,ACCA目前在中国拥有超过20000名会员及34000名学员,并在北京、上海、成都、广州、深圳以及香港设有共6个办事处,在澳门设有一个联络中心。要成为ACCA的会员,学生必须通过ACCA十四门专业考试并获取三年财务及会计相关工作经验。此三年相关工作经验可在考试之前、中、后累积,并且不限地域、行业、公司/机构性质等。

【考试时间、地点】每年两次,分别安排在6月、12月第二周开始连续八个工作日。每次最多允许报4门。

北京考点地址:I998北京语言文化大学,2号教学楼;北京海淀区学院路15号;I837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北京朝阳区惠新东街12号;I866北京市教育考试指导中心;北京市安定门外外馆东街23号。

I900长沙考点地址:长沙市石佳冲路109号湖南大学北校区网络学院北栋3楼。

I803成都考点地址:成都国际会展中心;成都市金牛区沙湾路258号。

I992大连考点地址:大连市中山区鲁迅路50号大连北良大厦19楼会议室。

I996广州考点地址:广州市白云大道北2号广东外语外贸大学云山A座。

I912南京考点地址:南京审计学院,南京市建邺区北圩路77号。

上海考点地址:I987 上海东北 上海兰生大酒店,杨浦区曲阳路1000号;I997 上海西南 好望角大饭店,肇嘉浜路500号;I844 上海浦东 仁和宾馆,浦东新区浦东大道2056号。

I995深圳考点地址:深圳市上步中路1003号,深圳科学会堂。

I994天津考点地址:天津财经学院, 天津市珠江路25号。

I993武汉考点地址: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武汉市洪山区政院路1号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文泰楼。

I827西安考点地址:西安交通大学,西安市咸宁西路28号管理学院大楼。

I831厦门考点地址:金海峡高级财经人才培训中心,厦门市夏禾路1128号富兴大厦办公楼三楼(B座)。

I847无锡考点地址:无锡运河大酒店,无锡市湖滨路7号运河大酒店。

I856山东考点地址:山东省工会管理干部学院,济南市桑园路60号。

I854杭州考点地址:浙江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办公室;杭州市文晖路321号浙江教育大厦 310014。

I855南昌考点地址:江西财经大学,南昌市双港路校区。

*S861 哈尔滨考点地址:哈尔滨师范大学恒星学院,哈尔滨市利民开发区恒星路1号2号楼207室。

*S838 沈阳考点地址:辽宁省沈阳市大东区望花南街21号沈阳大学。

*S874 南宁考点地址:广西省南宁市明秀西路100号,广西财经学院,图书馆一楼。

CBE上海考点:上海晋才职业培训中心,虹古路321号222室。

CBE浙江考点:浙江财经学院,杭州市下沙学源街18号。

CBE武汉考点: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武汉市洪山区政院路1号。

CBE哈尔滨考点:哈尔滨师范大学恒星学院,哈尔滨市利民开发区恒星路1号。

CBE无锡考点:江南大学后续教育学院,惠河路170号。

CBE北京考点:北京东亚国际技术培训中心,北京市朝阳区朝阳北路延静西里9号。

CBE天津考点:天津富臣职业培训学校――富臣教育。

北京东亚国际技术培训中心,北京市朝阳区朝阳北路延静西里9号

*特殊考点:学员选择在特殊考点应考,需另行支付行政费用予该考点。具体事宜请与ACCA各代表处咨询

【考试内容】

教材和考试均用英语。从2001年12月起,ACCA考试大纲,新大纲主要强调学员掌握核心专业知识,首先成为能胜任业务的会计师;同时要求知识面广,成为通才型人才,而且要掌握战略财务管理技能,适应现代商务的发展。共十四门考卷,分为三个部分。第一部分。主要涉及基本的会计原理,财会信息的作用和管理领域的主要问题等内容,具体课程为:1.1财务报表编制Preparing Financial Statements;1.2财务信息与管理 Financial Information for Management;1.3人力资源管理 Managing People。第二部分。涵盖专业财会人员应具备的核心专业技能,介绍商务运作的法律环境,并强化财会方面的关键技能,具体课程为:2.1信息系统 Information Systems;2.2 公司法与商法Corporate and Business Law;2.3企业税务 Business Taxation;2.4 财务管理与控制 Financial Management and Control;2.5财务报告Financial Reporting;2.6审计与内部控制 Audit and Internal Review。第三部分。着重于企业战略管理中财务人员的作用,培养学员以专业知识对信息进行评估,并在专业伦理框架内提出合理的经营建议和忠告。选择性课程的引入,使学员能根据自身的工作性质(专业执业或财务管理)选择课程,从而强化相关领域的知识。具体课程为:以下四门课程中选择两门:3.1审计与认证业务Audit and Assurance Services;3.2高级税务Advanced Taxation。3.3业绩管理Performance Management;3.4企业信息管理 Business Information Management。以下三门为核心课程:3.5战略经营计划与开发Strategic Business Planning andDevelopment;3.6高级公司报告Advanced Corporate Reporting;3.7战略财务管理Strategic Financial Management。

【考试方式】学员注册后,在二、三月份或八、九月份会收到ACCA 的考试报名通知,学员根据下列考试规则和个人准备情况选择报考科目和考试地点。学员须按科目的先后次序报考,每次最多报考四门。每门考试时间为2~3小时,及格成绩为50分,100分满分。学员须于注册后10年内完成所有考卷。为使学生能学以致用,ACCA为不同国家的学生就税务和法律增设了选择课程。中国学生自1998年起可选考中国税务和法律(包括法律架构和税务架构),亦可选英国税务和法律,所作选择与其考获之资格与英国及其它国家等同。此外,ACCA备有国际会计准则和英国会计准则供学生选择,所涉课程包括会计架构,审计架构,会计和审计实务及财务报告环境。

国际注册内部审计师(CIA)

【考试简介】

国际注册内部审计师考试是由总部设在美国佛罗里达州的“国际注册内部审计师”协会(The Institute of internalAuditors,IIA 省略)出题并在全世界70多个国家用20多种语言进行统一考试。1998年月11月,国际注册内部审计师考试首次在中国开考。截止2008年,国内已经有8千多人取得了CIA资格。CIA证书永久有效,持证者每两年需参加中国内部审计协会所规定的后续教育。从通过率来看,中国考生历年的四门通过率在30%左右,有些地区则高达40%以上。

【考试时间、地点】每年举行一次,在11月第三周的周六、周日举行,上午:8:30-12:00,下午:2:00-5:30。考点分布在哈尔滨、沈阳、长春、北京、天津、济南、南京、上海、杭州、武汉、成都、重庆、贵州、广州、深圳、郑州、西安、合肥、长沙、石家庄、太原、呼和浩特、昆明等地。具体联系方式可以查询中国内部审计协会网站。

【考试内容】

(1)考试按两个层次检验报考者的知识水平和实际能力。了解程检验报考者对概念和专业术语的了解情况,以及对测试内容的主要特性基本原理的判断能力;熟练程度。检验报考者对原理、实务和相关程序是否有透彻的理解,以及运用专业知识和各种技能处理实际问题的能力。

(2)考试科目。第1部分:内部审计在治理、风险和控制中的作用具体包括:遵守IIA的属性标准;以风险为基础制定审计计划,确定内部审计重点;理解内部审计在公司治理中的作用;执行其他内部审计任务和职责;治理、风险和控制的知识要点;策划审计业务。第2部分:实施内部审计业务具体包括:实施审计业务;实施具体审计业务;监督审计业务结果;舞弊知识要点;审计业务手段。第3部分: 经营分析和信息技术具体包括:经营过程;财务会计与财务管理; 管理会计;规章、 法律和主要经济指标;信息技术。第4部分:经营管理技术具体包括: 战略管理;管理技术;中国的经营环境;中国的内部审计环境。 具备下列条件者,方可取得国际注册内部审计师证书: 所有考试科目全部合格;具有2年(含2年)以上审计、 会计工作及相关工作经历。国际注册内部审计师证书由国际内部审计师协会和中国内部审计协会制发。取得国际注册内部审计师资格的人员,必须每两年接受80学时的后续教育,方可注册, 否则取消其资格。 后续教育的内容、 形式和学时计算等按照中国内部审计协会颁布的《内部审计人员后续教育实施办法》的规定执行。

【考试方式】中英文,可自由选择,但是同一考试年度里不能两个语种混考。其中《经营管理技术》只有中文。分科闭卷笔试,每部分试题为125道选择题,时间210分钟。考试取得单科成绩合格者,必须在取得成绩后的每2年内报考1次,以前通过科目的成绩继续有效,否则成绩作废。

【报名时间、地点】报名时间一般为6月15日至7月15日。具体地点请到中国内部审计协会网站查询。

美国注册会计师考试(AICPA)

【考试简介】AICPA成立于1887年,目前拥有超过33万名会员。考生通过四门考试,并取得一定的工作经验之后,缴纳65美元可以申请成为AICPA会员。

【考试时间】每年四次,可以选在每个季度前两个月中的任何一天。

【考试内容】科目考试范围:Part1 1.审计及签证(Auditing & Atte-

station),Part2.财务会计及报告(Financial Accounting&Reporting),Part3.法规 (Regulation), Part4. 商业环境及理论 (Business Environ-

第5篇:cpa审计知识汇总范文

关键词:企业并购;同一控制;控股合并;股权投资借方差额;会计处理;准则局限

Abstract:" Enterprise accounting standards -- Application guide " ( 2006 ) to explain and "enterprise accounting standards -- " ) ( 2006, 2008, 2010 ) on the use of additional paid-in capital ( equity premium or capital premium ), retained earnings to adjust the formation of corporate merger under the same control of the long-term equity investment debit balance accounting principles of regulatory limitations to some extent, is used to adjust the accounting subjects also lacks unity necessary. Standards also not on the merging party used to adjust the statutory surplus reserve should keep balance of legal provisions that restrict, this and " enterprise financial rules ", " company law " the relevant provisions are inconsistent. Limitations of the criteria system is likely to lead to the use of or specific practice dispute. Suggest the Ministry of finance to be improved in the " interpretation " of the accounting standards for enterprises.

Keywords: enterprise mergers and acquisitions; the same control; holding merger; equity investment debit balance; accounting treatment; criterion limitations

中图分类号:E232.5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2095-2104(2013)

引言企业并购的动因和作用是促进企业合并行为发生的根本原因,企业合并方式有着重大差异,合并方式的不同可能导致长期股权投资差额的存在。财政部在不同时间制定的《企业会计准则》关于长期股权投资差额会计处理原则性规定及其所适用的指导原则也有着根本区别。在“收入费用观”原则指导下,2001年(2002年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以下简称“原准则”或“旧准则”)规定,股权投资差额在“长期股权投资∕股权投资差额”明细科目中核算,并以分期方式进行摊销,摊销时确认为或冲抵“投资收益”。在“资产负债观”原则指导下,2006年《企业会计准则》(以下简称“新准则”)规定,股权投资差额先用合并方的资本公积(股本溢价或资本溢价)进行调整,若为贷方差额直接调增“资本公积(溢价);若为借方差额,用合并方的资本公积(股本溢价或资本溢价)账面贷方余额调整之后,仍不足调减部分,应用合并方的留存收益(包括盈余公积、未分配利润)继续进行调整,直到把借方差额调平为止;但未对留存收益中“法定盈余公积”应保留法定余额作限制性规定。本文从“股权投资差额”的定义和理论依据入手,简要地比较了新旧准则关于股权投资差额会计处理方法的差异,然后引入本文论述主题并进行分析。

一、股权投资差额的定义及新旧准则对其会计处理方法回顾

㈠原准则的规定

股权投资差额,是指采用权益法核算长期股权投资时,初始投资成本与应享有被投资单位所有者权益份额的差额。该差额分为“借方差额”和“贷方差额”。

股权投资差额产生的主要原因之一,是投资企业直接投资于某一非上市企业,所投出资产的价值高于或低于按持股比例计算应享有被投资单位所有者权益份额的差额。从理论上讲,初始投资成本高于应享有被投资单位所有者权益份额的差额,可能是由于被投资单位按公允价值计算的所有者权益高于账面价值或被投资单位有未入账的商誉。但是这两种情况所形成的差额往往不可区分,人为地将其确认为商誉或负商誉,均有悖于商誉或负商誉的性质。这种投资差额的存在现实是不可避免的。

原准则本着适当简化原则和便于会计核算,将股权投资差额全部作为股权投资差额。在“收入费用观”原则指导下,为了避免虚增或虚减利润,采取在一定期限内分期摊销原则,但在投资的后续计量时增加了摊销工作量。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大于应享有被投资单位所有者权益份额的借方差额,在未来期间内摊销时将形成利润抵减因素(摊销时,借记“投资收益”,贷记“长期股权投资∕股权投资差额”)。

事实上,股权投资差额是对初始投资成本的调整,当初始投资成本大于应享有被投资单位所有者权益份额的差额,应相应调整初始投资成本。基于此种理由,股权投资差额不适于作为资产或负债予以确认,而应将其直接包含在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成本之中。股权投资差额就成为初始投资成本调整项目,通过调整,无论是否包含商誉或负商誉,它们的确认已显得不重要,重要的是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在投资时仍然应当反映其初始投资成本,反之,如果将差额单独作为资产或负债入账,则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在投资时反映为应享有被投资单位所有者权益的份额,而不是初始投资成本。

通常情况下,股权投资差额在取得股权时按照取得股权时被投资单位所有者权益总额计算确定,并对初始成本进行调整,调整后,新的投资成本应等于按持股比例计算应享有投资时被投资单位所有者权益的份额。调整公式为:初始投资成本+借方差额(-贷方差额)= 投资时发生的全部对价支出。初始计量时应设置“长期股权投资/投资成本”和“长期股权投资/股权投资差额”两个明细科目。

㈡关于新准则下企业合并方式及其类别规定的概述

在“资产负债观”原则指导下,2006年《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和2006、2008、2010年《企业会计准则——讲解》(以下均统一简称“新准则”),关于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投资成本和股权投资差额的确认与调整的会计处理原则性规定发生了重大变化——企业合并方式被分为“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和“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两种方式。不同方式下企业合并又被分为“控股合并”与“吸收合并”等。不同合并方式下的不同控股类别所形成的长期股权投资及其所产生股权投资差额的会计处理是不相同的。

限于篇幅,不对上述会计处理规定方面的差异进行比较说明,仅引出新准则下的有关规定,并以同一控制下一次交易方式实现的控股合并为例进行论述,且假定合并前参与合并双方所采用的会计政策相同,合并成本中所包含的已宣告尚未发放的现金股利或利润已作为“应收股利”单独确认,合并方为进行合并发生的有关费用已按新准则规定进行了相应处理……

二、新准则关于长期股权投资成本和股权投资差额会计处理原则简述

㈠《长期股权投资准则》相关内容

1.合并方以支付现金、转让非现金资产或承担债务方式作为合并对价的:

应当在合并日按照取得被合并方所有者权益账面价值的份额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合并方发生的审计、法律服务、评估咨询等中介费用以及其他相关管理费,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借记“管理费用”)。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与支付的现金、转让的非现金资产及所承担债务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应当调整资本公积(资本溢价或股本溢价);资本公积(资本溢价或股本溢价)的(账面贷方)余额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包括“盈余公积∕法定盈余公积、任意盈余公积”和“未分配利润”)。

2.合并方以发行权益性证券作为合并对价的:

应按发行股份的面值总额作为股本,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与所发行股份面值总额之间的差额,应当调整资本公积(资本溢价或股本溢价);资本公积(资本溢价或股本溢价)的余额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3.会计政策调整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形成的长期股权投资,如子公司按照改制时确定的资产、负债评估价值调整账面价值的,母公司应当按照取得子公司经评估确认净资产的份额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成本,该成本与支付对价账面价值的差额调整所有者权益。如果被合并方存在合并财务报表,则应当以合并日被合并方合并财务报表所有者权益为基础确定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

㈡《企业合并准则》关于同一控制下控股合并会计处理原则性规定

同一控制下的控股合并中,合并方在合并日涉及两个方面的问题:一是对于因该项企业合并形成的对被合并方的长期股权投资的确认和计量;二是合并日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

1.长期股权投资的确认和计量

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的规定,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形成的长期股权投资,合并方应以合并日应享有被合并方账面所有者权益的份额作为形成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

2.合并日合并财务报表编制注意事项(仅以资产负债表为例)

为表述之便,以下内容在准则讲解基础之上作了适当归纳调整。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形成母子公司关系的,合并方一般应在合并日编制合并财务报表,反映合并日形成的报告主体的财务状况、视同该主体一直存在形成的财务状况。在合并资产负债表中,被合并方的有关资产、负债应以其账面价值并入合并财务报表。合并方与被合并方在合并日及以前期间发生的交易,应作为内部交易按照《合并财务报表准则》要求进行抵消;对于被合并方在企业合并前实现的留存收益(盈余公积和未分配利润之和)中归属于合并方的部分,应按以下原则,自合并方的资本公积转入盈余公积和未分配利润:

⑴确认企业合并形成的长期股权投资后,合并方账面资本公积(资本溢价或股本溢价)贷方余额大于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留存收益中归属于合并方的部分,在合并资产负债表中,应将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留存收益中归属于合并方的部分自“资本公积”转入“盈余公积”和“未分配利润”。在合并工作底稿中,借记”资本公积”项目,贷记“盈余公积”和“未分配利润”项目。

⑵确认企业合并形成的长期股权投资后,合并方账面资本公积(资本溢价或股本溢价)贷方余额小于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留存收益中归属于合并方的部分,在合并资产负债表:

①应以合并方资本公积(资本溢价或股本溢价)的贷方余额为限,将被合并方在企业合并前实现的留存收益归属于合并方的部分自“资本公积”转入“盈余公积”和“未分配利润”。在合并工作底稿中,借记”资本公积”项目,贷记“盈余公积”和“未分配利润”项目。

②因合并方的账面资本公积(资本溢价或股本溢价)贷方余额不足,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留存收益中归属于合并方的部分在合并资产负债表中未予全额恢复的,合并方应当在会计报表附注中对这一情况进行说明。

(注:《企业会计准则解释⑸》拟对上述内容进行修订,目前正在向社会广泛征求意见。)

㈢《合并财务报表准则》规定(限于篇幅,此处略)

三、新准则关于长期股权投资初始确认、计量时账务处理所涉会计科目

㈠“长期股权投资”科目

本科目核算企业持有的采用成本法和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主要账务处理: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所形成的长期股权投资,应在合并日按取得合并方所有者权益账面价值的份额,借记本科目,按享有被投资单位已宣告但尚未发放的现金股利或利润,借记“应收股利”科目,按支付的合并对价的账面价值,贷记有关资产或借记有关负债科目,按其贷方差额,贷记“资本公积∕资本溢价或股本溢价”科目;为借方差额的,借记“资本公积∕资本溢价或股本溢价”科目,“资本公积∕资本溢价或股本溢价”不足冲减的,借记“盈余公积”、“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科目。本科目期末借方余额,反映企业长期股权投资的价值。

㈡“资本公积”科目

本科目核算企业收到投资者出资额超出其在注册资本或股本中所占份额的部分。主要账务处理:同一控制下的控股合并形成的长期股权投资,应在合并日按取得被合并方所有者权益账面价值的份额,借“记长期股权投”科目……按支付合并对价的账面价值,贷记有关资产科目或借记有关负债科目,按其(贷方)差额,贷记本科目(资本溢价或股本溢价);为借方差额的,借记本科目(资本溢价或股本溢价),资本公积(资本溢价或股本溢价)不足冲减的,借记“记盈余公”积“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科目……本科目期末贷方余额,反映企业的资本公积。

㈢“ 盈余公积”科目

本科目核算企业从净利润中提取的盈余公积。本科目应当分别“法定盈余公积”、“ 任意盈余公积”进行明细核算。主要账务处理:企业按规定提取的盈余公积,借记“利润分配∕提取法定盈余公积、提取任意盈余公积”科目,贷记本科目(法定盈余公积、任意盈余公积)……经股东大会或类似机构决议,用盈余公积弥补亏损或转增资本,借记本科目,贷记“利润分配∕盈余公积补亏”、“ 实收资本”或“股本”科目。本科目期末贷方余额,反映企业的盈余公积。

㈣“利润分配”科目

本科目核算企业利润的分配(或亏损的弥补)和历年分配(或弥补)后的余额。本科目应当分“提取法定盈余公积”、“提取任意盈余公积”、“应付现金股利或利润”、“转作股本的股利”、“盈余公积补亏”和“未分配利润”等进行明细核算。主要财务处理:经股东大会或类似机构决议,分配给股东或投资者的现金股利或利润,借记本科目(应付现金股利或利润),贷记“应付股利”科目。经股东大会或类似机构决议,分配给股东的股票股利,应在办理增资手续后,借记本科目(转作股本的股利),贷记“股本”科目。用盈余公积弥补亏损,借记“盈余公积∕法定盈余公积或任意盈余公积”科目,贷记本科目(盈余公积补亏)……年度终了……结转后,本科目除“未分配利润”明细科目外,其他明细科目应无余额。本科目年末贷方(或借方)余额,反映企业的未分配利润(或未弥补亏损)。

四、《企业财务通则》和《公司法》对资本公积、盈余公积、未分配利润用途的限制性规定

㈠《企业财务通则》(国务院部门规章)之有关规定:

《企业财务通则》(简称“财务通则”或“通则”)的法律效力与“新准则”平级,均属于部门规章,效力低于《公司法》(法律)。财务通则的有关规定如下:

经投资者审议决定后,资本公积用于转增资本。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企业从税后利润中提取的盈余公积包括法定公积金和任意公积金,可以用于弥补企业亏损或者转增资本。法定公积金转增资本后留存企业的部分,以不少于转增前注册资本的25%为限。企业增加实收资本或者以资本公积、盈余公积转增实收资本,由投资者履行财务决策程序后,办理相关财务事项和工商变更登记。企业发生的年度经营亏损,依照税法的规定弥补。税法规定年限内的税前利润不足弥补的,用以后年度税后利润弥补,或者经投资者审议后用盈余公积弥补……企业可以采取新设或者吸收方式进行合并重组……企业合并的资产税收处理应当符合国家有关税法的规定,合并后净资本超出注册资本的部分,作为资本公积;少于注册资本的部分,应当变更注册资本或者由投资者补足出资……

㈡《公司法》(法律)之有关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简称公司法),其法律效力依次低于《宪法》、《立法法》,但高于同属于部门规章的《企业财务通则》和《企业财务准则》。公司法的有关规定如下:

股票发行价格可以按票面金额,也可以超过票面金额,但不得低于票面金额(注:不得折价发行股票)。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应当提取利润的百分之十列入公司法定公积金。公司法定公积金累计额为公司注册资本的50%以上的,可以不再提取。公司的法定公积金不足以弥补以前年度亏损的,在依照前款规定提取法定公积金之前,应当先用当年利润弥补亏损。公司从税后利润中提取法定公积金后,经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还可以从税后利润中提取任意公积金。公司弥补亏损和提取公积金后所余税后利润,有限责任公司依照本法第35条的规定分配;股份有限公司按照股东持有的股份比例分配,但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规定不按持股比例分配的除外。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董事会违反前款规定,在公司弥补亏损和提取法定公积金之前向股东分配利润的,股东必须将违反规定分配的利润退还公司……股份有限公司以超过股票票面金额的发行价格发行股份所得的溢价款以及国务院财政部门规定列入资本公积金的其他收入,应当列为公司资本公积金。公司的公积金用于弥补公司的亏损、扩大公司生产经营或者转为增加公司资本。但是,资本公积金(注:这里的资本公积金特指“股本溢价”或“资本溢价”)不得用于弥补公司的亏损。法定公积金转为资本时,所留存的该项公积金不得少于转增前公司注册资本的25%。

五、新准则有关规定的局限性及其与公司法可能相抵触情况分析

对前面引述内容中的有关规定进行全面对比分析后,不难发现,新准则关于股权投资借方差额的会计处理有关规定的确存在一些局限性问题,这些局限性问题很可能与公司法相抵触。情况如下:

㈠新准则有关规定存在的局限

1.未对法定盈余公积应保留法定余额出作限制性规定

⑴新准则完整意思表达重述:

应当在合并日按照取得被合并方所有者权益账面价值的份额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合并方以发行权益性证券作为合并对价的,应按发行股份的面值总额作为股本;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与所发行股份面值总额之间或与所支付的现金、转让的非现金资产及所承担债务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若为贷方差额,应当直接增调“资本公积(资本溢价或股本溢价);若为借差额,应先以合并方“资本公积(资本溢价或股本溢价)”账面贷方余额为限进行调整,仍不足冲减的,再调整留存收益项目下的有关明细(包括“盈余公积∕法定盈余公积、任意盈余公积”和“未分配利润”)。

⑵重述后新准则完整意思表达存在的三个缺限:

①缺限之一:

当合并方“资本公积∕股本溢价”账面贷方余额不足冲减股权投资借方差额,而用留存收益进行断续调整时,新准则未对后续的调整顺序作出明确规定。即,存在盈余公积和未分配利润孰先孰后的排序问题。

②缺限之二:

公司法和通则均明确规定法定公积金转为资本时,所留存的该项公积金不得少于转增前公司注册资本的25%。当第①种情况出现时,新准则未对“盈余公积∕法定公积金”应保留法定余额作出限制性规定。

③缺限之三:

新准则规定,在合并日,合并报资产负债表编制时,确认企业合并形成的长期股权投资后……合并方账面资本公积(资本溢价或股本溢价)贷方余额小于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留存收益中归属于合并方的部分,在合并资产负债表:①.应以合并方“资本公积(资本溢价或股本溢价)”贷方余额为限,将被合并方在企业合并前实现的留存收益归属于合并方的部分自“资本公积”转入“盈余公积”和“未分配利润”。在合并工作底稿中,借记”资本公积”项目,贷记“盈余公积”和“未分配利润”项目。②.因合并方的账面资本公积(资本溢价或股本水溢价)贷方余额不足,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留存收益中归属于合并方的部分在合并资产负债表中未予全额恢复的,合并方应当在会计报表附注中对这一情况进行说明。

〔注:《企业会计准则解释(5)》(征求意见稿)已涉及这方面内容〕。

据新准则意思表达,当合并方“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账面贷方余额仍不足冲减时,可以将“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冲至为负数。合并行为发生之后,立即让原本为贷方余额的“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立即变成为账面借方余额(即负数)。但新准则未明确要将这一情况在报表附注中加以披露。在所有权与经营相分离情况下,该情况一旦出现,让股东搞不明白过中原由。

2.长期股权投资初始确认时所涉四个科目之规定缺乏必要统一性

除“长期股权投资”和“资本公积∕股本溢价(或资本溢价)”两个科目互相照应外,“盈余公积”和“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科目均与“长期股权投资”或“资本公积∕股本溢价(或资本溢价)”缺乏必要的统一性。新准则分别将“盈余公积”和“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各自用途意思表达为“用盈余公积弥补亏损或转增资本”和“用盈余公积弥补亏损”,其共同点为“盈余公积可用于弥补亏损”。这样的意思表达似乎与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不相干。换言之,新准则中“盈余公积”和“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用于调整同一控制下企业控制合并形成的股权投资借方差额的规定本身就存在先天性的局限问题。

3.合并方以发行权益性证券为合并对价的企业控股合并存在的局限问题

⑴新准则未提示被合并方原股东退股等相关事宜

在原股东部分退股的情况下,被合并方实际控股率与控股投资协议约定的控股率将存在重大差异。

⑵新准则未提示被合并方股东持有合并方股权形成反向投资的合并报表如何处理事宜

新准则对非同一控制下的控股合并中被合并方股东持有合并方股权所产生的反向购买作了详细说明,但未对同一控制下的控股合并中被合并方股东持有合并方股权所产生“反向投资”(注:为区别于非同一控制下反向购买,将其临时定义为反向投资)行为进行提示,在理论上,反向投资的可能性是存在的。

㈡新准则有关规定可能与财务准则和公司法的规定相抵触

当合并方的资本公积(股本溢价或资本溢价)不足调整借方差额时,须用“盈余公积∕法定公积金”断续进行补充调整,但新准则未明确规定其应保留法定限制性余额,一旦出现法定公积金调整过度情况,其余额与注册资本之间的比例关系将违背《企业财务通则》、《公司法》的“法定公积金转为资本时,所留存的该项公积金不得少于转增前公司注册资本的25%”强制性规定,换言之,新准则的规定与《企业财务通则》和《公司法》相抵触。

虽然《企业财务通则》之“资本公积用于转增资本。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为新准则的制订留下了一个“大活口”,但是《企业会计准则》、《企业财务通则》的法律效力毕竟均低于《公司法》,于是可以这样理解——新准则在制订时打了《企业财务通则》和《公司法》一个“球”。

只要《公司法》第一百六十九条第二款“法定公积金转为资本时,所留存的该项公积金不得少于转增前公司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二十五”和第一百七十三条“公司合并可以采取吸收合并或者新设合并。一个公司吸收其他公司为吸收合并,被吸收合并的公司解散。两个以上公司合并设立一个新的公司为新设合并,合并各方解散”等条款内容不作修改,那么《企业会计准则》关于用盈余公积账面贷方余额来冲减同一控制下控股合并产生的借方股权投资差额的规定分别与《企业财务通则》和《公司法》在某种程度上相抵触的嫌疑将无法彻底排除,或者说,所存在的争议或异议将可能持续下去。

六、企业合并在社会经济中的重要性

《企业会计准则(2006)》执行后,2008年、2010年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全文刊载了财政部会计司司长刘玉廷的《关于企业会计准则体系建设、趋同、实施与等效问题》讲话稿(以下简称“讲话”)。该讲话中有以下内容:

“企业合并准则是一项新准则。1570家上市公司中,411家上市公司按照准则规定将企业合并分类为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和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其中,披露了企业合并类型判定依据的有348家上市公司,有63家上市公司未明确披露企业合并类型的判断依据。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186家上市公司中,184家上市公司明确指出以账面价值为计量基础。存在交易价差的有112家上市公司,占有此类交易公司数的60.22%,其中,投资成本大于所享有被合并方净资产账面价值份额的有41家上市公司。2007年发生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并入子公司期初至合并日的当期净损益 的有133家上市,总额为212.29亿元,占有此类交易公司净利润总额的5.82%”。

刘司长的讲话在某种程度上代表了财政部权威数据或信息的公布,从数据中不难获悉,在当年1570家上市公司中,属于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上市公司就有186家,占上市企业的百分比约为11.85%,这个比例大于并且符合重要性判断比例10%的标准,即,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后的上市公司在上市公司总数中占有举足轻重的地位,不妨简单地推断其在社会经济中应具有同等的重要性。

在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186家上市公司中,存在交易价差的就有112家,占该类企业总数的比例约为60.22%。存在交易价差的112家上市公司:投资成本大于所享有被合并方净资产账面价值份额(即存在借方股权投资差额)的有41家上市公司,存在借方股权投资差额的41家上市公司占存在交易价差的112家上市公司的比例约为36.61%(比三分之一还强)。这两个比例的重要程度可见一斑。

刘司长的讲话所披露的信息仅涉及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上市公司,但没有包括未上市企业,若将后者包括进来,则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形成的公司的数量将远不止186家,按简单加法计算,其在社会经济中重要性的砝码应将有所增加。

透过财政部权威信息,经深入分析后,我们可以得出一个结论:以同一控制下合并方式形成的企业在我国社会经济生活中具有举足轻重地位,其中,存在借方股权投资差额情况的公司也同样具有不可忽视的重要性。由此可以管窥进一步规范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所形成的借方股权投资差额会计处理的有关规定的重要性。这应是勿庸置疑的事情。

七、股权投资借方差额会计处理应用范例的重要性被忽视的现状

如前面所述,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股权投资借方差额的处理具有重要性,那么《企业会计准则讲解》等规范性资料中应有这方面的大量应用范例。2006年、2008年、2010年《企业会计准则讲解》没有一道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同股权投资借方差额会计处理方面的应用范例。以会计核算实务处理见长的全国会计专业中级职称和注册会计师执业资格统一考试的辅导教材也同样未涉及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股权投资借方差额会计处理方面的应用范例。

这个反差实在太大。是什么原因?在企业中从事财会工作的广大专业技术员至今也不知其所以然。

据不完全统计,部分年度全国会计专业中级职称统一考试和注册会计师执业资格考试的“计算分析题”和“综合题”等主观类大题,也未将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同股权投资借方差额会计处理所涉及的知识点作为考点。从应试角度来讲,这对广大考生是有利的。广大考生在考后庆幸之余,也仍不明白个中原由。

难道是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同股权投资借方差额的会计处理不重要?抑或是准则规定的确存在局限而不便列举范例和出考题以免引起争议?或者因为它太简单了以至于不足以作为一个考点纳入有关考试?

权威工具书或参考资料的情况如此,那么部分高校学者们所编写的新准则应用方面的参考资料和民间有关考试培训机构所出版应试参考资料关于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股权投资借方差额会计处理的应用举例情况又怎样?

笔记对所能收集、购买和查阅到的资料中涉及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同股权投资借方差额会计处理方面的应用举例情况作了简单统计,据不完全统计,有关情况如下表(数字表示应用例题或考题数量)如示:

同一控制下控股合并股权投资差额会计处理原则应用情况统计简表

〔注:表中第⑵部分被纳入统计的范例,主要指章节内容中的例题,或章节中的强化习题等,因时间原因,未统计其“考前模拟试题”等部分相关例题。同一类资料中,各年度相同或同一册资料中重复例题均重复计算,借方差额和贷方差额同时出现的例题分别算作一道〕

数据显示,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股权投资借方差额会计处理方面应用范例在《企业会计准则讲解》、全国会计专业中级职称统一考试和注册会计师执业资格考试中几乎被完全忽略;而在部分高校学者或民间考试培训机构所编写资料中的出现比例仅为36.84%,占抽样总体的比例仅为21.88%。

本文前述内容已提及,据刘司长讲话分析得出结论“存在借方股权投资差额的41家上市公司占存在交易价差的112家上市公司的比例约为36.61%……”,36.61%这个比例与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产生的股权投资借方差额会计处理方面应用范例的比例36.84% 基本接近。从另一个侧面,不难看出,部分高校学者和民间考试培训机构对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产生的股权投资借方差额会计处理方面的应用探讨情况明显好于“新准则讲解”、全国会计专业中级职称和注册会计师执业资格统一考试的辅导教材。换言之,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产生的股权投资借方差额会计处理的应有举例情况在权威程度不同资料上被重视和关注程度出现了“倒挂”现象,并且这种倒挂现象比较异常。一言蔽之,股权投资借方差额会计处理应用范例的重要性在某种程度上被主观忽略或忽视了。

在“新准则”没有应用范例指导具体实务操作的情况下。处于学术“金字塔”顶端的高校学者,他们在会计理论应用问题的研究过程中所遇问题,在某种程度上也将是从事财务工作广大专技人员可能遇到的难题。那么部分高校学者们所编著作中列举的应用例题又存在什么样问题?并引起怎样的争议和再思考?

八、长期股权投资借方差额会计处理应用例题及其有待商榷的地方

㈠应用例题

以下【例-1~3】均引自于某高校学者所编写的有关专著,特此鸣谢他们的劳动成果!为方便论述,个别例题作了适当改动。

1.以支付现金为合并对价方式所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

【例—1】A企业支付8 000 000元获得了B企业90%的股权,B企业的所有者权益为6 000 000元。合并日A企业的资本公积为300 000元;未分配利润为3 000 000元。

本例中,A企业的投资成本是以B企业所有者权益的份额作为其初始投资成本:6 000 000 × 90% = 5 400 000(元)。A企业的投资成本与其付出合并对价账面价值的差额为:8 000 000-5 400 000 = 2 600 000(元)。合并方的账务处理如下:

借:长期股权投资 5 400 000

资本公积 300 000

未分配利润 2 300 000

贷:银行存款 8 000 000

【例—2】A、B两公司同为C公司控制之下的子公司。20X6年6月1日A公司以现金600万元的对价收购了B公司100%的股权。在这次合并过程中发生审计费用、法律服务费等直接相关费用为8万元。合并后,B公司续存。20X6年5月31日,A、B两公司的资产负债表数据如下:(单位:万元)

注:本题在原例题基础上作了形式的修改,并作了一些删减。

⑴ 20X6年6月1日A公司通过支付B公司600万元现金取得了B公司100%的股权。由于A、B公司同受C公司控制,所以,它们是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由于合并后B公司仍然存续,因此A公司取得B公司股权日的账务处理为:

借:长期股权投资500万

资本公积或留存收益100万

贷:银行存款 600万

⑵ 为时行企业合并发生的直接相关费用8万元,应直接计入当期损益(管理费用)

借:管理费用 / 合并费用8万

贷:银行存款8万

2.以发行权益性证券(股票)为合并对价方式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

【例—3】甲、乙两家公司同属丙公司的子公司。甲公司于20X6年3月1日以发行股票的方式从乙公司的股东手中取得乙公司60%的股份。甲公司发行1500万股普通股股票,该股票每股面值为1元。乙公司20X6年3月1日所有者权益为2000万元。甲公司20X6年3月1日的资本公积为180万元。盈余公积为100万元,未分配利润为200万元。

则该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为2000×60% = 1200(万元)。该成本与所发行的股票的面值总额1500万元的(借方)差额300万元,应首先调减资本公积180万元,然后再调减盈余公积100万元,最后再调整未分配利润20万元。其会计处理为:

借:长期股权投资 12 000 000

资本公积1 800 000

盈余公积1 000 000

未分配利润200 000

贷:股本15 000 000

㈡部分应用例题有待商榷的方面

1.【例—1】会计处理值得商榷的地方

在合并日,合并方A企业的所有者权益内部结构呈异常状态——资本公积为30万元、未分配利润为300万元,而无盈余公积,盈余公积到那里去了?在不存亏损、未进行分配或转增资本等情况下,盈余公积(假定只计提法定盈余公积)和未分配利润应保持的比例为1:9,可以倒算出法定盈余公积金至少应约为33.33万元。显然【例-1】题设条件不符会计常理。

当然也可以假设,A企业在合并B企业之前,已经合并了其他企业,并按新准则规定将原有盈余公积(法定盈余公积)账面贷方余额抵减完了,既然盈余公积已被抵减完,根据新准则的规定,在此之前应先被抵消的是资本公积(股本溢价)原账面余额,即资本公司应先于盈余公积抵减完毕,可是资本公积还保持着账面贷方余额30万元,这明显不符合新准则的规定。当然也可以假设A企业在合并B企业前因增资扩股而发行股票产生了30万元的溢价收入。这些问都有待商榷。

【例—4】承【例-1】其他条件相同。再假设,合并日,A企业的资本公积(全是股本溢价而无其他资本公积)分别为10/0/0万元三种情况;未分配利润为分别为250/259/0万元三种情况。

A企业的投资成本是以B企业所有者权益的份额作为其初始投资成本:600 × 90% = 540(万元)。

A企业的投资成本与其付出合并对价账面价值的差额为:800 - 540 = 260(万元)。

【解析】:按照新准则的规定合并双方的账务处理分别如下:

①.合并方A企业的账务处理:

借:长期股权投资540万

资本公积10万 / 0 / 0

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 250万 / 260万 / 260万

贷:银行存款800万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当盈余公积为0、未分配利润为259万元时,需要调整的未分配利润应为260万元,此时其账面余额为借方余额1万元;当盈余公积为0、未分配利润也为0时,需要调整的未分配利润仍应为260万元,此时其账面余额为借方余额260万元。该两种情况的出现,均导致原本为贷方余额的未分配利润成为借方余额。

在合并前,报表数据显示,在最不济的情况下,未分配利润充其量为零,可合并后,A企业账面未分配利润最差的情况是负260万元。如果合并方个别报表和合并报表不对与合并相关的情况进行适当披露,股东在看不董报表变化情况下,企业合并行为可能会遇到一定的麻烦。

②.被合并方B企业的账务处理(假设B企业的原股东不存在退股的情况)

借:银行存款 800万

贷:股本/A企业540万(按股本面值总额)

资本公积/股本溢价260万

2.【例—2】会计处理值得商榷的地方

在合并日,从有限的会计信息中看不出合并方A企业的资本公积(股本溢价)、盈余公积和未分配利润等数据信息,在调整100万元股权投资借方差额时,借记“资本公积”或“留存收益”100万元。到底是调整资本公积,还是留存收益?这是合并方所有者权益内部结构会计信息不充分导致的疑惑。

【例—5】承【例-2】其他条件相同。在合并日,假定合并方A企业的资本公积(股本溢价)、盈余公积和未分配利润均为零。

【解析】:按照新准则的规定合并双方的账务处理分别如下:

①合并方A公司的账务处理: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只能将未分配利润冲减至负数(即为借方余额)。由于合并后B公司仍然存续,因此A公司取得B公司股权日:

借:长期股权投资500万

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100万

贷:银行存款 600万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当资本公积(股本溢价)和未分配利润的账面余额均为零时,无法用资本公积和未分配利润来调整100万元借方股权投资差额,只能调整未分配利润,即使其账面余额为零。对于合并方A企业来讲,合并后的未分配利润账面为负100万元,这样的反差,能否让股东接受?是个问题。

②被合并方B公司的账务处理:

借:银行存款 600万

贷:股本/A企业500万

资本公积/股本溢价100万

九、控股投资后合并方实际控股率问题的探讨

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就是在指在合并行为发生之前,参与合同并的双方均受同一企业控股控制,被控制的双方均是能实施控股企业的子公司,被同一企业控制下的两个子公司间的合并行为就是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合并方对价的支付方式主要有支付现金、非货币性资产、承担负债、发行权益性证券等。

合并方要想通过合并来取得被合并方的控制权,方式主要有两种:一是从母公司那里取得被合并方的控制权,要想取得100%控制权,被合并方其他小股东必须全部撤资退股,否则不可能达到100%的控制权。二是合并方与被合并方的共同母公司不从被合并方撤资,为了达到控制目的,被合并方只能增资,增加的资本部分全部(或绝大部分)须由合并方出资,当然也不排除被合并方企业的其他小股东撤资退股情况,只要其原共同母公司和其他小股东不完全撤资或只部分撤资,合并方就不可能取得100的控制权。

以下为论述方便,仅以支付现金和发行股票为合并对价方式为例,并分别原共同母公司和原少数股东退股和不退股两种情况,且暂不考虑合并方的“法定盈余公积金”应保留法定余额限制性规定等事项。

㈠合并方以支付现金为合并代价方式下投资后的实际控制率问题

1.被合并方原股东不撤资退股,合并方消纳被合并方所增资本方式下的控股合并

【例—6】 A企业与B企业同受C企业控制,C企业占A企业80%股权,C企业占B企业60%股权,经C企业股东会同意并报经有关部门批准,同意A企业合并B企业,为此,两企业签订了股权投资协议,A支付800万元现金获得了B企业90%的股权,C企业及B企业的少数股东均不退股且保持有持股数量。合并日,B企业的所有者权益为600万元(假定:实收股本300万元,股本溢价100万元盈余公积20万元,未分配利润180万元)。合并日,A企业的资本公积为30万元,盈余公积为20万元,未分配利润为180万元(假定A企业税后净利润未作分配)。

【解析】,在被合并方B企业原股东不撤资情况下,合并方欲通过企业合并达到控制B企业目的,则按被合并方B企业所有者权益账面价值700万元为基础,A企业应支付的合并对价的账面价值至少是:

设假面价值为X,并将其代入以下一元一次方程中:

X /(X+600) = 90%,解出:X = 5 400(万元)

即,在B企业原股东不撤资的情况下,A企业至少要支付5400万元的合并对价才能达到90%的股权权;也即,B企业只能采取增资方式,增资额5400万元,只能由A企业出,但投资协议只约定由A企业出资800万元。显然,这份投资协议不可能实施,因为A企业的实际控股率的最大值(不考虑股份数量百分比)仅为57.14%〔=800/(800+600=1400)%〕,而不是90%,但达到了实际控制目的,而此时关联关系变为:C企业与A企业仍保持原本正常母子关系(即C仍控制A80%股权);A企业实际控制B企业57.14%股权,而C企业实际控制B企业股权由60%降为25.71%〔=(600×60%=360)/(800+600=1400)%〕,即C企业又是被A企业控制下B企业的一个小股东;合并报表,先由A企业编制,最后由C企业汇总。

结论⑴:在被合并方原股东不撤资退股情况下,合并方对被合并方不能达到100%的控制权。

2.被合并方原股东撤资退股

在此种情况下,被合并方原母公司须撤走较大比例股权资金(可将这部分股权直接转让给参与合并的合并方),或者与其他少数股东共同撤资达50%以上,否则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行为不可能实施。

结论⑵:当且仅当被合并方原股东全部撤资退股的情况下,合并方才能达到100%的控制权。

㈡合并方以发行权益性证券为合并代价方式下投资后的实际控制率问题

合并方以发行权益性证券为合并代价实施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实际控制权的情况与合并方以支付现金为合并对价的情况类似但又相对复杂一些。其中,如果被合并方所确认的股本溢价远高于实收股本,那么根据同股同权原则,合并方在被合并方的实际控股率可能将远低于投资协议约定的控股率,也即实际控股率将因股本溢价的确认而被“稀释”。限于篇幅,仅以点到为止的方式进行提示,不作深入探讨。

十、例析用法定盈余公积金调整借方差额后应保留法定限制性余额的问题

以《企业会计准则讲解2012》第二十章《企业合并》【例21—1】和《CPA会计2012》第二十四章的【例24—1】为基础资料,将其修改为一道以讨论盈余公积冲减合并借方差额后法定余额受限方面的例题,并借以表达笔者的观点。

【例—7】A、B两公司分别为P公司控制同上的两家子公司。A公司于20×7年3月10日自母公司P处取得B公司100%的股权,形成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合并后B公司仍维持其独立法人资格继续经营。为进行该项企业合并,A公司发行了4 000万股本公司普通股(每股面值1元)作为对价。(公司法规定,法定公积金转为资本时,所留存的该项公积金不得少于转增前公司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二十五)。A、B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相同。合并日,A公司及B公司的所有者权益的构成情况分别如下表所示:(单位:万元)

【解析】:

在资本公积(股本溢价)账面贷方余额不足以调整借方差额之时,A公司用法定盈余公积和任意盈余公积来继续进行调整,不足的余额用未分配利润进行调整。本题的难点也是关键问题,在于综合考虑了公司法对法定盈余公积金调整股权投资借方差额后应保留法定余额限制条件。

本例中,A公司的投资成本是以B企业所有者权益的份额作为其初始投资成本:2 000 × 100% = 2 000(万元)。A公司的投资成本与其所付出合并对价账面价值的差额为:4 000-2 000 = 2 000(万元)。

“盈余公积/法定公积金”调整后的最低限额900万元(=3600×25%),低于此数时则不能再予调整。

①合并方A公司在合并日(3月10日)的财务处理为:

借:长期股权投资/B公司2000/2000/2000/2000/2000/2000/2000

资本公积/股本溢价 800/ 800/1000/ 800/ 0/ 0/2000

盈余公积/任意公积金 450/ 500/ 400/ 300/ 450/ 0/ 0

盈余公积/法定公积金 0/ 100/ 0/ 0/ 0/ 0/ 0

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 750/ 600/ 600/ 900/1550/2000/ 0

贷:股本/B公司 4000/4000/4000/4000/4000/4000/4000

②合并报表处理注意事项及调整分录:

A公司在合并日,通过账务处理,只有原“资本公积/股本溢价”为3300万元冲减2000万元后剩余1300万元的剩余贷方余额的情况,才满足大于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留存收益中归属于合并方的部分(1200万元)的条件,因此在编制合并资产负债表时,在合并工作底稿中,编制如下调整分录: 借:资本公积(调整“股本溢价”明细项目)1200

贷:盈余公积400

未分配利润800

十一、合并方以发行权益性证券为合并对价可能形成“反向投资”的注意事项

《企业会计准则讲解》(2008、2010)之《企业合并》增加了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反向购买”的会计处理规定——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以发行权益性证券交换股权的方式进行的,通常发行权益性证券的一方为购买方。但某些企业合并中,发行权益性证券的一方因其生产经营决策在合并后被参与合并的另一方所控制的,发行权益性证券的一方虽然法律上的母公司,但其为会计上的被购买方,该类企业合并通常称为“反向购买”。

例如,A公司为一家规模较小的上市公司,B公司为一家规模较大的贸易公司。B公司原股东发行普通股用以交换B公司原股东持有的对B公司股权方式实现。该项交易后,B公司原股东持有A公司50%以上股权,A公司持有B公司50%以上股权,A公司为法律上的母公司、B公司为法律上的子公司,但从会计角度,A公司为被购买方,B公司为购买方。

另外,《企业会计准则讲解》(2008、2010)还同时规范了“企业合并成本”、“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和“每股收益的计算”等有关内容。参照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反向购买的规定,在实务中,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中也可能存在类似情况,为了加以区别,遂把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类似情况暂定义为“反向投资”。

单纯地从数学角度考虑,合并方以发行权益性证券为合并对价且与并合并方股东互换股权交叉持股的同一控制下控股合并可能遇到与非同一控制下控股合并类似的反向购买情况,但考虑到在上市实务操作中可能遇到子公司上市与集团公司整体上市的法律限制问题,并且类似情况着实不例举例,或因举例将涉及诸多前提条件或限制性假设,限于篇幅,不再举例进行深入探讨。

十二、结束语

财政部会计司刘司长的讲话强调:“我国的企业合并准则规定了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和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国际准则只规定了购买法,明确了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在我国实务中,因特殊的经济环境,有些企业合并实例属于同一控制同下的企业合并,如果不对其加以规定,就会出现会计规范的空白,导致会计实务无章可循。因此,中国准则结合实际情况,规定了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确认、计量和报告。国际会计准则理事会认为,中国准则在这方面的规定和实践将为国际准则提供有益的参考”。该讲话表明,我国《长期股权投资》和《企业合并》等有关准则在国内和国际上的重要性。

既然重要,那么关于同一控制下企业控股合并借方差额会计处理原则方面的应用范例应在有关工具书中见诸笔墨,可包括《企业会计准则讲解》、会计专业中级职称和注册会计师执业资格全国统一考试辅导教材在内的一些权威资料,却没有这方面的应用范例。这些工具书或权威的参考资料对借方差额重视程度与刘司长讲话强调的重要性实在不相称。这种情况实在异常。

新准则关于同一控制下企业控股合并中所产生的股权投资借方差额会计处理的有关规定的确又存在一些局限性问题,这些局限性问题本身又与《公司法》等法律的有关规定可能相抵触。目前,财政部正就《企业会计准则解释⑸(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广泛征求意见。借此机会,建议财政部一并考虑完善同一控制下企业控股合并产生的股权投资借方差额会计处理的有关规定。以便会计、审计等相关专业广大从业人员正确理解、运用准则有关规定,以减少或避免实务中误解准则规定可能导致的偏差或错误。

参考文献

[1]财政部 . 企业会计准则2001. 北京:经济科学出版社,2001;7

[2]财政部 . 企业会计准则2002. 北京:经济科学出版社,2002;10

[3]财政部 . 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2006. 北京: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2006;11

[4]财政部 . 企业会计准则讲解2006. 北京:人民出版社,2007;4

[5]财政部 . 企业会计准则讲解2008. 北京:人民出版社,2008;12

[6]财政部 . 企业会计准则讲解2010. 北京:人民出版社,2010;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