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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具体的国家助学金评定过程中存在一些问题,比如评定标准难以明细和量化,缺乏有效的监督体系,怎样处理“助困”与“助学”的关系,本文基于国家助学金评定存在的问题,探讨应对之策。
关键词:国家助学金;评定;问题;对策
中图分类号:G40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6-026X(2014)02-0000-02
国务院于2007年颁布了第17号文件《国务院关于建立健全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的意见》,于2010年国家又将高校国家助学金资助标准从原来的生
均2000元提升到3000元,占在校学生总人数的20%[1],随着高校国家助学金资助金额的增大,受助群体比重大幅度上升,同时因为国家助学金在相应的配套法律法规和标准上滞后,部分高校在国家助
学金评定过程中存在一些问题,需要高校加以应对。
一、问题的提出
1.评定标准难以确立和有效量化。通过查阅各个高校评定国家助学金的相关资料,可以总结出绝大多数高校的评定标准都是定性的,很少有定量的评价指标,即使有部分定量评价指标,比如家庭年收入
,个人消费情况,因为这些信息由申请者本人填写和当地民政部门审核,学校的核实力度有限无法保证数据的有效性,故这类指标在评定国家助学金中的参考性不大。因评选制度没有量化,很难做到公
平公正,在部分高校部分班级存在平分现象。国家助学金的设定初衷是为了帮助家庭经济困难、难以负担学费和生活费的大学生[2]。目前很多高校的评定标准违背了这一初衷,部分高校把学习成绩、
科研表现和参加活动情况作为重要参考,很多贫困学生由于先天或后天因素在动脑和动手能力上相对较弱,由于在学习成绩和在校表现指标上不占优势或者处于劣势,最终丧失了本该属于真正贫苦大学
生的助学金,这很可能影响到贫困大学生的生理和心理健康发展,使得国家助学金没有达到应有的效用。
“助困”和“助学”始终在评价标准中交织着,我们是否应当把“助学”列入评价指标是我们值得思考的问题。根据国家助学金的设定目标是帮助贫困大学生免除学费和基本生活费之忧,安心学习,以
期实现教育公平,按照这一准则“贫困”才是评价国家助学金及其等级的唯一标准。在评定的实践中总会出现这样的情况,很多同学都处于同一贫困等级,比如都处于“严重贫困”或“很贫困”或“一
般贫困”,客观上每位同学的家庭情况各不相同,贫困情况也是不尽相同的,由于目前评价指标基本上都是定性的,无法给出一个明确的、统一的贫困程度排名,这就造成了一个取舍问题,如果处理不
当,很可能会造成同学间关系紧张,影响整个评价体系。
2.评定过程中操作不规范。在很多高校的评定实践中都会有评议小组,评议小组一般由宿舍代表,班长,班主任和辅导员等人组成。学生代表是最了解班级同学的日常生活情况的,在评议小组中学生代
表的意见往往能够影响全局,学生代表公正客观判断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个人道德素养。在申请人中那些极度贫困、生活无着落的学生在贫困生中所占的比例大约只有 20%-30%,其他 70%-80%的大学生
父母大多都是靠种地、打零工、小买卖来供养他们,虽然基本的学费和生活费无忧但都很辛苦[1]。按照常理家庭经济特别贫困的同学一般能拿到较高等级国家助学金,对于家庭经济一般贫困的同学而
言,有的在班级活动中表现活跃,比较善于处理和维护同学关系,在票数上自然而然占据优势,而对于那些家庭经济确实困难却人际关系不太理想的同学得不到应有的助学金额,严重的还会分文无收,
这与国家助学金设定初衷是违背的,没有发挥国家助学金的效益。
3.缺乏对受助学生有效监督。部分高校重视国家助学金的评定工作而对受助学生缺乏有效监督,对受助学生的日常花费缺乏一定的了解,完全依赖于同学之间的监督达不到预期效果,如何建立有效的监
督体系则是高校应当探索的。缺乏有效监督会使受助学生不珍惜来之不易的国家助学金,认为拿国家助学金是天经地义的,不会感受到党和国家对贫困大学生的关怀,容易产生依赖思想;同时由于学校
缺乏有效监督,很多同学在拿到国家助学金后大肆请客,铺张浪费,完全没有达到国家助学金的预期效果,会形成极其不好的班级风气,在同学之间产生极其不好的影响。高校建立和完善有效的监督体
系则是当务之急。
二、解决思路与对策
1.明细评定标准,指标量化。定性指标难以横向比较是在评定国家助学金中最大的难题,通过将定性指标科学量化可以有效解决这一难题,在广泛查阅相关资料的基本上,我们建立了较为详细的评价指
标,涵盖了主要问题的主要方面,根据每个指标在国家助学金评定体系中的地位赋上一定的权重,最后综合每位同学的得分进行贫困状况排名。具体内容见表1:
表1国家助学金评审标准明细指标权重评审
主体具体内容评审标准具体标准小权重得分思想道德和参加活动态度(K)005班主
任和
辅导
员热爱党和祖国,诚信,遵规守矩;参与活动积极程度,自我要求情况热爱祖国程度02A参加活动程度04B自我要求程度04C学习态度 (T)020班级
同学,班
干部,
任课老
师自习情况,到课率,课堂听课情况,作业认真程度自习程度02D到课率04E成绩排名进步02F作业认真程度02G生活作风(L)015班级同学月均电话费用月均电话费用1I家庭经济(M)060班主任
,
辅导员,
班级
干部家庭经济困难一般贫困学生160困难学生180特殊困难学生1100合计100评议小组∑=005*K+020*T+015*L+060*M∑=005*(02*A+04*B+04*C)+020*(02*D+04*E+02*F+02*G)
+015*I+06*M在“思想道德和参加活动态度”“ 学习态度”两个大指标方面,可以依据不同程度d打分;在“生活作风上”我们选择了最能最直接的反映指标“月均电话费用”,月均电话费用以本校
最低
标准套餐为参考适当打分;“家庭经济”上,因为每个学校都有家庭经济贫困标准划分,可以依据具体标准选择具体的等级,不同等级对应不同分数。
根据国家助学金的相关要求,从设定目地出发,我们将评定国家助学金的指标体系分为四大指标,分别为“思想道德和参加活动态度”“学习态度”“生活作风”“家庭经济”,权重分别为005、0
20、015、060,从四大指标来看,均与学习成绩没有直接关系,主要把学生的一些学习生活态度纳入在指标内,其目地是想引导学生平时认真上课,养成良好的学习生活习惯。“家庭经济”的权重是
060,目地是想让那些家庭经济的确贫困的学生能拿到高额的助学金,最大限度实现国家助学金的预期效益,实现教育公平。如果在评定过程中出现两个人分数相等的情况,可以适当考虑在校学习情况
,在校表现,科研情况。在具体的评定过程中,可以将每一个小指标均赋值100分,评议小组依据相关资料进行评分综合,依据∑=005*(02*A+04*B+04*C)+020*(02*D+04*E+02*F+0
2*G)+015*I+06*M算出每位申请者的得分。可以得出每位同学的得分是低于等于100分的,分值越高的同学应当取得越高等级的国家助学金。
2.评定过程的公开透明。部分高校国家助学金评定过程中存在的人为操作问题可以通过公开透明有效解决。人为操作是当权者寻租的表现,原则上要求评议小组根据实际情况客观评分,但现实评分过程
是很复杂的,评议小组成员一般会受到平时人际关系和自身利益的影响,和自己关系好的同学很可能在评分中会得高分,而和自己交情一般的同学往往按实际情况评分甚至评低分,这就很可能造成不公
平现象。通过将评选过程的公开透明,要求评分小组成员对每一项评分都要有理有据,并且公开每一项评分,实行不记名评选,每位参选同学有一个固定编号,整个评选过程都以编号代替,以编号的形
式进行加分统计,等评定结果出来后才将编号相应的同学名单公布。将评定过程和评定内容的有效真实公开,接受班级同学和学院负责人的监督,能够有效减少甚至是杜绝评定过程中的人为操作,保障评
选的公平。最后评选结果会在班级群公示三天,公示期间内如有异议可以提出,过期不候。田辉玉研究员2010年研究结论表明,多元化的评审主体,会使国家助学金的评审过程更加客观公正[3],在这
次评审中纳入了三大评审主体,分别为班级学生和班干部,任课老师,班主任和辅导员,各个评审主体各司其职,最大限度的实现公平公正。
3.完善核实和监督体系。参评同学如果有相关贫困证明、低保证明等材料应及时提交评议小组。国家助学金的评选并不是短时间就能结束的,需要对相关信息和证明材料的核实和长期监督,以保证国家
助学金发放到真正需要的同学手中,并且最大限度的得到有效利用,实现国家助学金的最大效益。在很多高校总会出现这样的现象,存在一小部分同学伪造贫困证明,夸大贫困事实,并且暗中组成小团
体想法设法分割国家助学金等现象,这些问题在短时间内是无法查清的,需要学院组织专门的人力、物力进行调查核实,一经发现与申报材料不符的情况,马上通报批评以树立国家助学金的权威,并且
足额缴回该同学的国家助学金。建立监督体系是复杂的长期的过程,需要耗费一定的人力成本,更需要监督者有很高的思想觉悟。建立国家助学金监督体系需要以学生为重点,因为同学之间相处的时间
很长,彼此都熟悉情况,通过同学监督能够较为合理的反映现实情况。同时还可以利用一些技术手段,比如强制规定受助学生使用学校通一的银行卡和一卡通,记录日常消费情况,通过分析学生的日常
消费情况可以获取一些有价值的信息,从而不断优化国家助学金的配置。
三、结论及应用
国家助学金评定过程中存在着诸多问题,评定前的政策宣传和解读,评定中的信息统计与核实,评定方式的选择,评定后的长期监督与反馈。通过把定性指标量化能够有效解决“比较难”的问题,使得
国家助学金发放的有理有据,受人信服。建立健全国家助学金评价体系,规范评定程序,加强事后监督,使得国家助学金能真正发放到贫困大学生手中,解决大学生基本学费和生活费问题,以期实现教
育公平,促进大学生更好的学习成长。国家助学金的评定影响大学生对人生、对社会的正确认识,影响和谐校园建设,我们必须高度重视[4]。
参考文献:
[1]沈兆侠.高校国家助学金评定工作中的失真环节探讨[J].创新教育,2013年24期
[2]李婷婷,李逸龙.对我国高校国家助学金合理分配的思考[J].高教论坛,2013(8)
第二条持有本县农业户口的农村居民,凡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年人均纯收入低于本县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可以按照本实施办法的规定享受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
第三条县人民政府民政部门负责本县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管理工作。
县人民政府民政部门以及乡镇人民政府,负责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具体管理和审核、审批工作。
村民委员会受管理机关的委托,负责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申请受理、调查核实、民主评议、汇总上报等日常管理、服务工作。
第四条县人民政府加强农村低保工作力量。乡镇人民政府明确专人负责农村低保工作,村民委员会配备专职低保工作人员。
第五条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所需资金由县人民政府列入财政预算,实行专项管理,专款专用。
第六条本县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按国家绝对贫困线标准执行。
符合农村低保条件的家庭,其补助水平以评议为主,以测算为辅,根据保障对象不同类别,实行分类施保。
第七条本办法所称的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是指具有法定的赡养、抚(扶)养关系且共同居住生活的人员。包括:
(一)夫妻及共同生活的双方父母;
(二)父母与未成年的子女(含非婚生子女)、养子女、继子女;
(三)祖父母、外祖父母与父母双亡的未成年孙子女、外孙子女;
(四)兄、姐与父母双亡或父母无力抚养的未成年弟、妹;
(五)父母与丧失劳动能力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但收入不足以维持生活的子女。
第八条本办法所称的家庭收入是指具有法定的赡养、抚(扶)养关系且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的全部货币收入和实物收入。包括:
(一)从事农业、林业、养殖业及副业生产,扣除必要成本后的收入;
(二)外出务工、自谋职业等获得的劳务收入;
(三)工资性收入(包括奖金、补贴、福利等);
(四)出租或变卖家庭财产获得的收入;
(五)投资和经营性收入;
(六)赡养费、扶养费、抚养费及职工遗属生活补助费;
(七)依法继承的遗产和接受的赠与;
(八)因农村房屋拆迁领取的一次性住房拆迁补偿费,扣除经查实确需购买安置住房部分的收入;
(九)因建设征地所领取的一次性安置补助费,除已用于缴纳社会保险费以外的收入。
(十)其他收入。
第九条下列所得不计入家庭收入:
(一)优抚对象的抚恤金、补助金、护理费、保健金;
(二)对国家、社会和人民做出特殊贡献,由政府给予的奖金及县级以上劳动模范享受的荣誉津贴;
(三)奖学金、助学金、勤工俭学收入及由政府和社会给予困难学生的救助金;
(四)因工(公)负伤和意外伤害的医疗费、误工费、营养费、护理费及死亡人员的丧葬费和一次性抚恤金等;
(五)独生子女费、农村计划生育政策奖励扶助金;
(六)政府下拨的救灾、扶贫、移民扶持款物;
(七)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报销的医疗费;
(八)农村贫困家庭成员因病享受的大病医疗救助费;
(九)政府、社会或个人给予的临时性生活抚慰金。
第十条家庭年收入,按照申请人申请享受最低生活保障时,上年度家庭收入的年人均数额计算、核定。
第十一条家庭成员中非农业人口的收入,按以下方式计算、核定:
(一)在职职工按工资收入计算;因所在单位长期亏损、停产、半停产,连续6个月以上领不到或未足额领到工资(基本生活费),经同级劳动保障部门认定并出具证明后,按实际收入计算;
(二)离退休(职)人员、失业人员的收入,按原单位或社保机构支付的实际数额计算;
(三)职工遗属的收入,按省政府规定的当年遗属生活困难补助标准计算;
(四)在就业年龄内有劳动能力,从事非固定职业的,按本地最低工资标准的65%计算;从事相对固定职业者,按实际收入计算,其收入难以确定的,比照辖区内行业平均收入计算或按当年本县最低工资标准计算收入;
(五)在就业年龄内,因病或非因工(公)致残,全部或大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经县劳动保障部门出具鉴定证明,按实际收入计算;
(六)外出务工人员的收入,按用工单位出具的收入证明计算,无法证明的按务工地最低工资标准计算;
(七)职工与企业解除劳动关系后所获一次性经济补偿金,已用于缴纳社会保险费的部分,不计入家庭收入;其余下部分按农村低保标准和家庭人口计算可分摊的年数,计入家庭收入;
第十二条赡养费、抚养费、扶养费的计算方法:
(一)有协议、裁决或判决的,按照协议、裁决或判决的数额计算;
(二)无赡养费协议、裁决或判决的,按照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人年人均收入高于农村低保标准的30%计算。
第十三条申请享受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以户为单位,由户主通过户籍地的村民委员会向乡镇人民政府提出书面申请,填写《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申请审批表》。农村低保待遇申请的受理,原则上安排在每年12月份。遇特殊情况,可随时申报,县民政局审核审批。申请享受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家庭需提供以下证明:
(一)户主的身份证、家庭户口簿;
(二)家庭成员收入的有关证明材料;
(三)在职职工提供上年度工资收入的单位证明;
(四)离退休(职)人员、下岗职工和失业人员提供原单位或劳动社保机构核发的有关证件和保障性、救济性收入领取证明;
(五)外出务工人员提供用工单位的工资收入证明;
(六)提供近3个月家庭电费和电话费缴费单;
(七)其它需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
第十四条申请者人户分离的,按下列规定申报:
申请者确因无房而借居、寄居或租住他处形成人户分离的,向户籍地申报,由户籍地村民委员会、乡镇人民政府委托现住地村民委员会、乡镇人民政府对申请人的家庭成员共同生活情况、收入情况、居住地住房情况等进行调查、核实并出具相关证明;
第十五条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按下列程序规定审核、审批:
(一)村民委员会受理申请后5个工作日内对申请人的家庭情况调查取证,公示5日后,召集村民代表民主评议、集体研究,提出初步审查意见,连同申报材料、调查记录、会议记录一并报乡镇人民政府审核。
(二)乡镇人民政府10日内,对报送材料进行审查核实,汇总并签署意见,报县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审批。
(三)县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审查后,认为不符合条件的,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认为符合条件的,做出核准其按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全额享受或差额享受的决定。审批手续应在10日内办结,并在村民委员会公共场所张榜公布3日。
(四)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由县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发给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凭证;有异议的,县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应在20日内调查核实,并做出是否发给保障金领取证的决定。
第十六条农村低保资金通过财政涉农资金“一卡制”发放到户,实行按季度发放。申请人凭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持卡在规定时期内向授权机构领取最低生活保障金。无特殊原因逾期不领的,作自动放弃处理,并且当年不再受理其申请。
第十七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批准或予以取消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
(一)隐瞒、虚报家庭收入,提供虚假收入证明或不提供收入证明以及不配合调查的;
(二)家庭有空调、机动车、移动电话、电脑、贵重首饰、高级组合音响、古玩字画等非生活必需的高档消费品的;
(三)近2年内购(含贷款)房(不含拆迁还原购房)、建房和装修住房的,家庭有1处以上住房的;
(四)家庭饲养名贵宠物的;
(五)进行高消费餐饮、娱乐活动的;
(六)家庭电费月支出超过20元、电话费月支出超过20元的;
(七)因吸毒、赌博、等违法犯罪行为而造成家庭生活困难,且尚未改正的;
(八)出资安排子女择校就读或子女在义务教育期间入收费学校就读的;
(九)家庭日常生活消费明显高于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水平,经村民委员会代表评议表决不应纳入的;
(十)有劳动能力,无正当理由不参加生产劳动的;
(十一)人户分离家庭成员情况难以查清的;
(十二)已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因上述原因或者不履行有关规定,被停止保障救助未满6个月的;
(十三)不按规定如实申报家庭收入,无特殊原因,连续两次不按时领取低保金的,或不按规定参加低保待遇年度审核的。
第十八条享受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居民,应遵守公民道德行为规范。
在就业年龄内有劳动能力尚未就业的农村居民,应参加所在乡镇人民政府或村民委员会组织的公益劳动。无正当理由1年内2次以上拒绝参加的,停发1个季度保障金,确因身体状况不能参加的,可予免除劳动。
第十九条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工作实行信息化管理,提高管理水平和工作效率。
低保管理机关应建立保障对象档案管理制度,实行村、乡、县三级管理,做到一乡一柜,一村一盒,一户一袋。农村低保对象实行动态管理,每年的1月份必须重新核查一次。
第二十条享受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家庭遇家庭收入等情况发生变化时,应在1个月内主动告知村民委员会。
村民委员会和协管低保员对享受农村低保待遇的家庭进行跟踪调查和入户巡访,掌握其家庭收入等情况变化,并及时提出停发、减发或增发保障金的意见,报管理机关审批。对停发的,应收回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凭证。
第二十一条从事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管理工作的人员,对符合享受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条件的家庭,拒不审核、审批、签署意见的,无故拖延的;对不符合享受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条件的家庭,签署同意享受意见的;、、贪污、挪用、扣压、拖欠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的,按有关规定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第二十二条享受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农村居民,采取虚报、隐瞒、伪造等手段,骗取享受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在享受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期间,家庭收入高于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不按规定告知管理机关,继续享受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按有关规定给予处罚。
第二十三条有关单位为申请低保对象提供证明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对出具虚假证明、帮助骗保的有关单位及责任人,一经查实,给予公开通报批评或纪律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第二十四条从事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管理工作人员的人格尊严和人身安全受法律保护。故意侵害其人格尊严和人身安全的,由公安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给予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在学院党总支、分团委的正确领导下,在学院学生科老师的悉心指导和亲切关怀下,分团委学生会办公室全体成员同心同德,齐心协力,围绕学院本年度学生工作中心和学院分团委工作重点,理清思路积极做好本职工作,着眼全院大局努力发挥各项职能。在部门成员的共同努力下,分团委学生会主席团给予鼎力支持,其他各部门积极配合,部门较好地完成了各项工作和任务,发挥了组织、协调等作用,取得了一定成绩。现将主要情况报告
一、及时编制完成学院学生科、分团委学生会及班团通讯录,使学院各项学生工作上信息通畅。
今年开学初,随着应用心理专业同学转入我院,分团委学生会进行了一轮面向心理专业的招新,学院大家庭又注入了新的力量;此外,心理专业各班进行了班委改选,人员变动大,又缺少联系方式,学院学生工作信息传达存在遗漏。办公室按照老师要求及时编制了学院学生科、学生会及班团通讯录,并将各班班团通讯录发至学生会各部门,便于各项学生工作信息通畅,也便于各班特别是各班班长、团支书与学生会各部门的交流联系,利于工作开展。
二、及时起草并编制完成学院xx—xx学年度上学期学生工作要点,使学院各项学生工作有了依据。
在章老师、屈老师、葛老师的指导下,办公室在开学初将学生会各部门本学期工作计划和活动策划整理并表格化,拟定了本学期开展团学活动的规划,在虞佳永主席、赵洋团副等分团委学生会主席团成员的主持下,学生会各部门成主要成员在学生会例会上对初稿进行了积极讨论。根据讨论意见,办公室修订完善了相关部分,拟定了“xx—xx学年度下学期学生工作要点”征求意见稿,下发各班征求意见。在广泛征集各方面意见后,经反复修订,最终定稿,使得学院各项学生工作有了依据,便于指导学生会各部门及各班开展相关工作。
三、及时高效地完成各项文稿撰写任务,做好会议记录、物品借记及值班登记,起到了办公室服务学院各项学生工作应有的作用。
办公室全体成员及时高效较好地完成老师,学生会主席团交代的各项文稿撰写任务,较好地配合了其他部门的相关文稿撰写工作,参与撰写了学院五四红旗分团委申报材料等材料,撰写了一些活动的邀请函、发言稿等文稿。
办公室全体成员分工合作,共同努力,认真做好每一次学生会例会会议记录和每一次班团例会会议记录。各项会议记录均记录了本学期及上学年学院学生工作的主要内容,便于原始记录查找。办公室成员在值班时做好记录并提醒其他值班人员做好值班记录,值班记录的情况较好。
办公室在学院学生会物品保护管理上继承并创新原有基础,规范了学生会物品保管制度,按照办公室章程对办公室财物的安放、财物的借记都作了细致的安排和说明,及时地为各部门的各种活动提供相应的物品,保障了各部门活动的顺利开展,同时也有效的避免了财物的损坏和流失。
办公室在做好学院内相关工作的同时,积极拓展与其他学院的交流联系,以便于相关物品的互借和通融。积极做好各项物品的借记登记,与其他学院学生会办公室建立了较好地联系,便于相关物品的互借,利于工作开展。
四、与学习部开展了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提升为同学服务的水平和能力。
为贯彻葛老师在学生会例会上,“学生干部学习科学发展观,开创工作新局面”的要求,办公室于xx年5月7日与学习部举行了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活动分“科学发展观”试卷作答、趣味知识问答两个环节。在轻松的学习氛围中提高了同学们的政治思想素质,使大家深刻认识到与时俱进、学习先进思想的必要性,认识到自己在学习、工作中的不足,确立了在以后学习、工作的目标及可行方案。
五、充分发挥协调作用,着眼大局开展相关工作,发挥了办公室应有的职能。
办公室作为学生会的桥梁部门在本学期各部门之间的组织协调工作上发挥了良好的作用,充分发挥了组织协调职能。在做好本职工作的同时,办公室全体成员积极配合学生会其他各部门开展的相关活动,搬桌椅、买奖品、借相关物品等,虽属细微事情,但办公室全体成员都积极做好,发挥了办公室应有的职能。
学生会工作总结范文
身为十三届团委学生会副主席,从三月份换届以来,肩上就扛了两个词:责任和感恩。从一名干事到学生会副主席的转变,它不仅是简单的职务的转变,更是工作思想和工作方法的转变。在多方的指导下,我开展了自己的工作:积极协助主席策划和组织的学生会各项活动和工作,并且管理、协调我所负责的四个部门。
现将xx年3月——12月团委学生会本人工作总结
首先是团委学生会全员参与的活动:(1)xx级迎新工作在主席团的认真策划组织,各部的分工合作和落实下,xx级迎新活动高效顺利地完成了。(2)开学后,团委学生会很快就进行了招新宣讲会和招新面试,为十三届团委学生会注入了新鲜的血液,为后期工作的高效开展提供了保障。(3)团委学生会招新后,对新干事进行了培训和考核,通过各部自己的会议,以及团委学生会集体的考核,使新干事们对我们团委学生会有了更深入的认识,增强了他们的归属感和凝聚力。
总之,团委学生会是一个团结的集体,它的成功需要主席团、各个部门、每位成员的努力和付出,在以后的活动中,我会继续加强各部之间的合作,充分利用各部门的资源,从而提高工作的效率,增强集体凝聚力。
接着,我对我分管的四个部的情况做一下总结。
1、 生活部
生活部在这学期主要举办了班服设计大赛和寝室布置大赛。在本学期生活部最主要的活动——寝室大赛的策划、筹办的整个过程中,虽然遇到了一些不顺,出现了一些错误,但是整体的效果、最后的展现及整个颁奖仪式获得了老师和同学们的好评。另外生活部本学期还对寝室的卫生和违章电器进行了检查,保障同学们的生活环境和安全;也协助其他部门工作,确保活动的顺利开展。本学期生活部的最后一项工作就是火车票的购买。总之,生活部的工作在本学期有条不紊地开展着,是同学们生活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
2、 文艺部
文艺部在这学期主要负责的是“军民一家亲”节目的筛选和报送以及我院的xx级迎新晚会。虽然这两项活动的最终成果得到了各界的肯定和表扬,但是活动的开展过程是曲折的,存在不少问题。活动结束后,我也进行了反思和总结,努力发现问题的根源,并积极寻找解决方法;文艺部也立马召开了部内会议,部门内每个成员都进行了反思和总结,相信在实施新的政策后,文艺部的工作会更加出色。
3、 勤工部
勤工部在这学期主要开展了五项活动,分别是办理助学借贷、申办爱心卡、收集发放军训服、召开爱心座谈会和助学金、励志奖学金等评优活动。勤工部的工作主要针对的是我院的贫困生,为他们带去关爱和帮助。勤工部的工作是默默的,但是开展得井井有条,效率很高,加强了我院的人文关怀,表现了团委学生会对贫困生的关爱,促进了院内的和谐。
4、 外联部
外联部在本学期依旧忙于为团委学生会开展的各项活动拉外联,成绩迎新晚会条幅、彩喷各一个;“一二、九”健美操条幅、彩喷各一个;英语短剧大赛和学习部合作拉到彩喷一个;迎新晚会和健美操大赛化妆及相关人员早、午餐。外联部的工作是团委学生会工作得以顺利开展的保障,希望外联部能再接再厉,发挥外联精神,取得更好的成绩。
以上,就是我对我负责的四个部门的工作做的简单总结,各部门在活动前后都能认真策划和细心总结,并将总结及时在学院博客上,让老师和同学们及时了解团委学生会的工作情况。
接下来,我谈一谈我这一学期在团委学生会工作的感受。
总的来说,这一学期压力很大,但收获更大。在三月份的换届中,承蒙老师和同学们的信任和支持,我由一名干事成为了一名副主席,说实话,这个角色的转换对于我来说的却有些困难。在一开始的工作中,我常常把自己定错位,不知道自己在活动中究竟该干什么;对一些部门的工作不熟悉,关心较少,在此表示歉意。但后来,在主席的指点和各部的配合下,我逐渐找到了自己的定位,从一名活动的参与者逐渐成为了一名活动的组织者。通过一学期的学生会工作,我成长了很多,无论是在工作能力,组织协调能力还是工作和学习的平衡能力上都有了很大的提高。在我看来,团委学生会是一个有序、团结、温暖的集体。双周三的例会、各部之间的团结协作以及各部门与主席团之间的紧密联系,让优秀的资源得以充分利用,让整体工作得以更好的开展,这就是集体的力量;而主席团对各部的关心,各部部长、副部对干事的培养与关怀则进一步加强了团委学生会的凝聚力,体现了集体的情谊。然而,团委学生会也存在一些不足
1、 干事工作的积极性、责任心不够强,集体意识和纪律意识较弱;
2、 各部对策划的落实不够到位,活动前各项工作的检查不够细致;
3、 各部部内分工不够明确;
4、 各部间的联系较少,在协作过程中不注重沟通的艺术;
5、 主席团缺少对干事思想的关注,干事们表达自我的平台不够完善;
6、 团委学生会的整体性,凝聚力及一学期工作的连续性有待加强。
当然,我自身也存在着不足
1、 由于工作经验的不足,在实际工作中不敢大胆管理,使对各项工作的管理缺乏整体性和连续性;
2、 偏重对大型活动的开展,忽视了对幕后活动及日常工作的监督和管理;
3、 对分管部门的工作监督不到位,许多总结记录没有及时进行汇总、公布;
4、 自己思想认识还需提高,面对事情不能过于急,需要冷静思考,多向他人询问方法和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