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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安全事故分级
(一)一次死亡1人或重伤3人以下,由区级交通主管部门和发生事故的生产经营单位组成调查处理组对事故进行调查,并如实向市交通局报告。
(二)一次死亡2人或重伤4人以上10人以下,由市交通局组织调查处理组对事故进行调查,并向市安监局报告。
(三)一次死亡3人或重伤10人以上,由市交通局向市安监局报告。由市安监局组织对事故进行调查和处理。
第二条事故调查处理
(一)发生伤亡事故的生产经营单位,在接报后,主要领导和负责安全生产的人员应立即赶到事故现场,组织救援和现场保护,并立即如实向区级交通主管部门报告。在事故后的10至15天内,对本单位的管理漏洞和安全隐患进行彻底排查,形成自查报告。积极配合区交通主管部门、市交通主管部门、市安监局及市级以上主管部门调查组的调查。
(二)区级交通主管部门在接到辖区事故单位的事故报告后,要立即赶到事故现场,会同事故单位进行现场处理,初步查明事故的基本情况,确定事故等级并及时向市交通局报告。负责对一次死亡1人或重伤3人以下的事故进行调查,在事故后10至15天内,形成调查报告上报市交通主管部门。
(三)市交通局接到区交通主管部门的报告后,对一次死亡2人以上或重伤4人以上的事故,向市安监局报告。对一次死亡2人或重伤4人以上10人以下的生产安全事故组成调查组,对发生安全事故单位进行调查,并在事故后30日内形成调查报告。
第三条调查内容
(一)安全生产条件
1.是否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制定操作规程;
2.是否设置管理机构或配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3.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及从业人员是否经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
4.是否为从业人员配备符合强制标准的劳动安全防护用品;
5.经营场所和设备设施是否符合有关安全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强制标准要求。
(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1.是否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度;
2.是否建立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制度;
3.是否建立安全生产奖励和惩罚制度;
4.是否建立安全生产档案制度;
5.是否建立安全生产责任书签订制度;
6.是否建立安全生产应急救援制度;
7.是否建立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制度;
8.是否建立安全生产检查和隐患排查登记整改制度;
9.是否建立劳动防护用品配备和管理制度;
10.是否建立建立危险作业管理制度;
11.是否建立具有较大危险因素的经营场所、设备和设施的安全管理制度。
(三)教育和培训
1.新近从业人员教育培训计划、记录;
2.离岗六个月以上及换岗从业人员上岗前培训记录;
3.在岗从业人员定期安全教育培训、计划、记录、档案;
4.采用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和使用新设备的有关从业人员上岗前培训记录。
(四)整改措施落实情况
1.对定期安全隐患排查中发现的事故隐患是否制定了整改方案、整改时间;
一、考核对象
各区、县级市政府和市政府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责任的部门(以下简称有关部门);各区、县级市政府和市政府有关部门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和直接责任人(以下统称安全生产责任人)。
二、考核内容
(一)对各区、县级市政府及安全生产责任人的考核内容。
1.本区、县级市辖区内生产安全事故控制指标完成情况,包括:辖区内各类安全事故死亡人数和财产损失;辖区内亿元GDP生产安全事故死亡率;工矿商贸从业人员10万人生产安全事故死亡率;道路交通事故万车死亡率;较大以上等级生产安全事故的控制情况。
2.安全生产责任人履行安全生产职责情况。
(1)按照《安全生产法》、《**省安全生产条例》等法律、法规以及国家和省、市关于安全生产的职责要求,建立和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情况。
(2)建立事故防范体系的情况,包括:制定安全生产规划、目标,并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总体规划;落实安全生产监管机构、人员及必需的经费;开展安全生产巡查和执法,建立重大事故隐患举报、处理、监控制度,督促和组织有关部门对各类重大事故隐患进行整改;组织开展安全宣传教育活动等。
(3)建立事故应急救援体系和安全生产保障体系情况,包括:建立安全生产会议制度,每季度至少召开1次防范重特大安全事故会议,分析、布置、督促、检查本地区防范重特大安全事故工作;组织制订并演练较大、重大、特别重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事故发生后及时组织救援,妥善处理善后工作,减少事故造成的损失等。
(4)建立事故报告和查处制度,严肃处理责任事故,包括:发生事故后按有关规定及时上报,无瞒报、谎报、漏报或者迟报事故,及时组织开展事故调查处理,并在规定的期限内结案等。
(二)对市政府有关部门及安全生产责任人的考核内容。
1.本部门依法履行安全生产监管职责情况。
2.本部门落实安全生产监管职责所采取的措施。
(1)是否把安全生产监管工作列入本部门的重要议事日程,是否研究制定本部门(单位)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监管工作计划。
(2)是否建立和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各级领导和有关人员的安全生产职责,并作为考核有关领导政绩的重要内容。
(3)是否定期分析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形势,并检查、指导、督促监管范围内的部门做好安全生产工作。
(4)是否重视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组织并参与重要安全生产宣传活动。
(5)是否建立和落实分管职责范围内事故报告、查处制度和应急救援预案。
三、组织实施
(一)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采取自评考核和组织考核相结合的方式,由市政府统一部署,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具体组织实施。
(二)自评考核。原则上每年1次,由安全生产责任人认真总结本地区(或分管职责范围)内安全生产工作情况,对照考核内容及各自相关职责进行自评考核,并撰写述职报告,其中安全生产直接责任人的自评情况需经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审核。安全生产责任人的述职报告和自评考核表须于每年12月15日前报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三)组织考核。在自评考核的基础上,原则上每年年底进行1次,也可视情况不定期考核。
1.由考核组织实施单位提出年度考核计划及考核方案,报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同意后实施。考核组由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监察部门、组织人事部门、市总工会和市安全生产委员会成员单位等组成。
2.考核组织实施单位应当提前1个月通知被考核单位及其安全生产责任人。
3.考核组应当认真听取被考核人的述职,现场了解情况,查阅有关资料和记录,召集有关人员召开座谈会,广泛听取群众意见。
4.考核组应当与被考核人当面交流考核情况,提出整改意见,并报考核组织实施单位。
5.考核不合格或辖区(分管职责范围)内存在重大事故隐患的被考核人,要在1个月内制订并落实整改措施,并将整改情况报送考核组织实施单位。
6.考核组织实施单位要在考核结束后1个月内向市政府报告考核情况。考核报告经市政府批准后,由考核组织实施单位书面通知被考核单位和责任人,并抄送被考核人的同级党委和人大常委会。
一、安全控制目标:
1、全年无群伤、重伤、较大及重、特大安全事故(包括各种质量等其它重大以上安全事故)为零。
2、无重大治安、刑事案件。
3、预防发生人员轻伤和其它一般安全事故。
4、现场违规纪现象做到人见人管,形成人人维护的安全管理格局。
二、安全管理职责:
(一) 1.严格执行公司各种安全规章制度,严格执行各工序操作规程, 并结合车间实际,建立健全本部门具有可操作性的各种安全管理制度(包括巡检制度、各岗位操作规程)全面落实部门安全管理职责;组织好日常安全生产,管理好车间和各部门内的各种机械、电气设备和生产成品、物资;
2.做好安全综合检查,彻底整改隐患事故、各种消防器材设施须保持完好状态。
3.加强所属人员的思想、品质教育,注重作风和廉正建设;组织制定本部门
重特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组织重大事故应急救援演练。
(二)、认真落实公司XX年度安全工作计划书,结合部门的安全 生产特点,落实公司日常的安全管理要求。
(三)、建立、健全部门安全管理责任制度。采取有效措施,切实加强 日常综合安全检查、教育、规范和隐患整改,确保各种生产成品的质量, 把事故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
(四)、加强重大危险源及重点区域的安全管理。车间定期检查时,须 对重大危险源和重点区域进行安全隐患排查,做到及时发现隐患和彻底整改,对其实行登记、建档,并按公司有关制度要求及时控制处理,并上报公司安全监督主管部门。
(五)、按照公司有关安全规章制度的要求,及时、准确地报告安全事 故,配合公司做好安全事故调查,并认真落实公司的处理意见和整改要求,形成教育和整改记录。
(六)、出现安全事故,相关责任人应立即上报公司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并 立即采取有效措施,保障公司和员工的生命财产安全,力争减少损失,并避免事故扩大化;发现隐瞒不报者,将依照公司制度严肃处果严重,
涉及违法违纪行为时,将依法送交司法机关处理。
关键词:安全监理;必要性;职责;检查
Abstract: In this paper, the individual supervisory experience, and understand the current security situation and the need for supervision, safety supervision responsibilities and implement a clear safety supervision responsibilities, summarize major work safety supervision, safety supervision supervisors to improve the ability to work solely for this article mutual learningKey words: safety supervision; necessity; duties; inspection
中图分类号:U415.1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
2004年2月1日《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的施行,国家以行政法规条例规定,明确了工程监理的安全责任。在2008年11日6日重庆市建设委员并施行了《重庆市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使安全监理在工程建设中的重要性更加突出。现就施工现场安全监理工作的内容,提出一些看法,以期与同行互相交流。
一、工程安全生产、安全监理工作的现状
建设工程领域目前仍然存在建设单位利用买方市场强势的地位,对工程进行压造价,不合理缩短建设周期。因工程造价低、工期短,施工单位为控制施工成本,抢工期,不重视安全生产,导致安全投入严重不足,盲目抢工的现象屡见不鲜。这是导致安全事故发生的首要原因。施工单位安全意识不强,安全管理体系不健全、安全措施不到位、人员素质差是导致安全事故层出的直接原因。
现在实施的监理工程项目中,多数监理单位仍注重对施工质量、进度和投资的监控而忽视了安全监理这块工作,只把安全监理放在监理工作内容的一小部分。多数监理机构也没有配备专职安全监理人员,没有安全监理的检查记录资料和安全台帐,其工作只是由其他监理人员兼管。安全监控的效果未能充分发挥出来。安全监理没有专项收费的依据,其安全监理费用就没有来源。目前执行的监理规范,规范中对安全监理工作,没有详细规定,指导性较差,造成了目前安全监理工作操作性不强,安全监理性质不清楚、安全监理范围不够明确,使安全监理的执行更增加了难度。
二、建设工程安全监理工作的必要性
“安全第一”充分证明了建设工程安全监理工作的重要性,一旦发生安全事故轻则造成人员伤残重则造成人员死亡,给单位、家庭带来巨大的损失,造成极坏的社会影响,重大事故还会面对法律的制裁。而目前安全监理工作的实施中还有部分人会有一个误区,那就是把建设工程安全控制工作当成是一个孤立的工作,认为安全控制工作就是安全控制工作,把它放在其他工作的一个附带面。其实建设工程安全监理工作不是一项孤立的工作,安全监理工作始终贯穿于整个工程建设过程,它与质量、进度、投资控制各个环节相辅相存密不可分。 三、落实监理单位安全生产责任
监理单位应按照相关行业监理规范要求,编制含有安全监理内容的监理规划和监理细则。
监理单位应认真审查核验施工单位提交的有关技术文件及资料,并由项目总监在有关技术文件上签署意见。有关技术文件及资料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施工组织设计中安全技术措施和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专项施工方案;
2、施工总承包单位和分包单位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
3、施工总承包单位和分包单位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4、特种作业人员的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
5、施工单位应急救援预案和安全防护措施费用使用计划;
6、施工单位提交的施工起重机械、整体提升脚手架、模板等自升式架设设施和安全设施等验收记录。
监理单位应对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情况进行巡视检查,对发现的各类安全事故隐患,应书面通知施工单位,并督促其立即整改;情况严重的,监理单位应及时下达工程暂停令,要求施工单位停工整改,并同时报告建设单位。安全事故隐患消除后,监理单位应检查整改结果,签署复查或复工意见。施工单位拒不整改或不停工整改的,监理单位应及时向负责该工程监管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报告,以电话形式报告的,应当有通话记录,并及时补充书面报告。
检查、整改、复查、报告等情况应记载在监理日志、监理月报中。监理单位应将有关安全生产的监理书面资料按相关规定及时立卷归档。
四、进行安全监理工作的分工,进一步明确职责
1、项目总监理工程师负责全面安全管理工作,检查和管理专业监理安全管理工作情况,主持编写安全监理规划,审批安全监理实施细则,审批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专项工程施工技术方案,提出改进意见,同时审查强制性条文在施工方案中的落实措施。安全事故隐患消除后,项目总监理工程师签署复查或复工意见。施工单位拒不整改或不停工整改的,项目总监理工程师核查情况后应及时向负责该工程监管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报告。
2、专业监理工程师负责工程安全项目的施工组织设计的审查和专项施工技术方案的审查,并提出书面审查意见。
负责相关结构安全等强制性条文和安全生产管理强制性标准落实情况的检查,并提出书面整改意见,督促整改。对发现的违章施工行为提出整改。对于下达指令后,施工单位不积极整改,隐患不能积极采取措施进行排除及时报告项目总监。专业监理工程师作好安全监理日记。
3、监理员负责对质量的巡查、检查、旁站的同时,负责对安全检查,对检查到违章施工行为和安全隐患,及时下达口头指令,并通报专业监理工程师,由其下达书面整改指令,并检查整改落实情况。
五、安全监理检查可采用几种方法和措施。 1、资料性检查审核 (1)施工单位资质和管理层人员资质、特殊工种人员上岗审核; (2)各种重要施工机械安装及整体提升脚手架、模板等自升式架设设施的合格性审核。 (3)重要的施工安全制度及安全技术交底;
(4)施工单位安全管理、责任、检查、教育制度等。 2、日常检查 日常检查应与监理机构的现场日常巡查相结合,安全检查作为其中的一项内容。
专业监理工程师看到和检查发现的安全事故隐患和违章施工行为,采取口头指令、下达监理工程师通知单,要求施工单位限期整改,并检查整改结果。
在检查和验收监理工作时,对于具有危险、存在安全事故隐患的工作面,监理先要求整改后,再进行施工质量验收。对于不积极进行整改、消除危险源的,监理人员不进行验收检查。
3、定期检查 定期检查一般由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三方共同参加,监理机构应规定定期现场检查的周期,通常有:(1)季节转换时的现场准备检查;(2)每月评比检查;(3)每周例行检查等。季节转换检查主要检查因季节转换可能导致的不安全因素的预防情况,如冬雨季的现场防滑设施检查,夏季预防高温措施检查等;每月评比检查适合于多施工单位的施工现场,通过评比能起到表扬先进、督促落后作用;每周例行检查一般安排在周例会前进行,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便于及时在例会上提出改进要求。所有定期检查都开总结会议,并编制会议纪要。 4、验收性检查(1) 各种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明文规定需要验收的事项,如模板工程、土方开挖工程等一些既涉及施工质量又涉及施工安全的项目。 (2)某些分项工程开工前的开工条件验收;
一般情况下,验收检查后都会有书面验收意见或验收总结会议,对于发现的安全隐患可以通过验收记录或验收会议纪要的形式要求施工单位及时整改,达到合格标准。
5、施工单位拒不整改时,应及时向政府有关部门报告
在施工单位拒不整改或不停止施工时,监理单位应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为此,监理机构应与各级质量安全监督站建立良好的工作关系和通畅的联系机制。在必要时真正使用好这条沟通渠道。
关键词:交通建设;安全;监理
Abstract: safety supervision can not be ignored, the author is the supervisor how to implement the safety supervision in transportation construction engineering construction has made the detailed elaboration.
Key words: traffic construction; Safety; supervision
中图分类号:U415.1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2095-2104(2013)
安全生产关系到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关系改革开放和社会稳定大局,是以人为本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基础,也是交通建设永恒的主题和追求的目标。交通建设工程安全监理是指工程监理单位受建设单位(或业主)的委托,依据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及合同文件,对交通建设工程安全生产实施的监督检查。《公路水运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2007年2月14日 交通部令2007年第1号)中第十八条明确指出了监理单位的安全责任。所以,作为交通建设工程监理人员在实施监理职责时要做到“抓生产不忘抓安全”,要认真履行安全监理职责。
工程开工前,监理工程师应审查施工单位编制的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或专项施工方案是否符合强制性标准,审查合格后方可同意工程开工。审点是:1、安全管理和安全保证体系的组织机构,包括项目经理、专职安全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配备的数量及安全资格培训持证上岗情况。2、是否制订了施工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安全操作规程。3、施工单位的安全防护用具、机械设备、施工机具是否符合国家有关安全规定。4、是否制订了施工现场临时用电方案的安全技术措施和电器防火措施。5、施工场地布置是否符合有关安全要求。6、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制订情况,针对重点部位和重点环节制订的工程项目危险源监控措施和应急预案。7、施工人员安全教育计划、安全交底安排。8、安全技术措施费用的使用计划。《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93号)规定“监理单位应当审查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或者专项施工方案是否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公路工程监理工程师作为监理单位的现场代表,在开工前,应审查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或专项施工方案是否符合公路工程强制性条文的规定。结合公路建设特点,重点审查1~8款所列的内容,并强调安全技术措施或专项施工方案经审查合格后方可同意工程开工。
监理工程师应审查分包合同中是否明确了施工单位与分包单位各自在安全生产方面的责任。通过审查施工分包合同中安全生产的责任条款,促进施工单位与分包单位各自强化质量意识,明确责任,落实安全保证体系。
监理工程师在巡视、旁站过程中应监督施工单位按专项安全施工方案组织施工,若发现施工单位未按有关安全法律、法规和工程强制性标准施工,违规作业时,应予制止。对危险性较大的工程作业等要定期巡视检查,如发现安全事故隐患,应立即书面指令施工单位整改;情况严重的应签发《工程暂停令》要求施工单位暂停施工,并及时报告建设单位。施工单位拒不整改或者不停止施工的,监理工程师应及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93号)规定“工程监理单位在实施监理过程中,发现存在安全事故隐患的,应当要求施工单位整改;情况严重的,应当要求施工单位暂时停止施工,并及时报告建设单位。施工单位拒不整改或者不停止施工的,工程监理单位应当及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 监理工程师在巡视、旁站过程中,应检查施工单位的施工生产是否违反有关安全的法律、法规及工程强制标准,是否违规作业,是否存在安全事故隐患,如发生上述行为,则应立即制止,并书面指令施工单位整改;情况严重的应签发《工程暂停令》并及时报告建设单位。施工单位拒不整改或者不停止施工的,监理工程师应及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
督促施工单位进行安全生产自查工作、落实施工生产安全技术措施,参加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检查。监理工程师应督促施工单位认真履行有关安全生产的各项规章制度,并定期进行自查。监理工程师应参加上级单位、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组织的各种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检查。
建立施工安全监理台账。监理机构应建立施工安全监理台账,并由专人负责。监理人员应将每次巡视、检查、旁站中,发现的涉及施工安全的情况、存在的问题、监理的指令及施工单位处理的措施和结果及时记入台账。总监理工程师和驻地监理工程师应定期检查施工安全监理台账记录情况。根据《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93号),监理单位和监理工程师应当按照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实施监理,并对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承担监理责任。施工安全监理台账是监理人员履行职责与否的重要记录和证明。因此监理人员应将裣查、旁站过程中发现的有关施工安全隐患、事故苗头的情况、监理的指令及施工单位处理的措施和结果等详尽、及时记入台账。施工安全监理台账具体可由安全监理人员统一整理,总监理工程师和驻地监理工程定期检查。
分项、分部工程交工验收时,如安全事故的现场处理未完成,不得签发《中间交工证书》。如分项、分部工程发生过安全事故,到其交工验收时施工单位仍未按有关规定把事故现场处理完成,监理工程师可暂不签发《中间交工证书》,待处理完毕后签发。
为进一步搞好我镇安全生产管理工作,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稳定。根据岑溪市人民政府要求,特制定如下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书:
一、责任目标
1、死亡重伤事故为0;
2、重大设备事故为0;
3、重大爆炸事故为0;
4、重大以上生产事故隐患查出率为100%;
5、安全隐患整改率达100%;
6、员工安全生产培训教育持证率达100%。
二、目标管理
1、各厂(矿)的法定代表人为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各车间的责任人(业主)为安全生产的直接责任人。
2、严格按照《安全生产法》和《劳动法》规定,抓好企业(车间)的安全生产工作,把安全生产目标管理纳入年度工作的重要议事日程,要求全体员工办理有关安全责任保险。
3、各厂矿企业制订具体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详细的安全生产操作规程,健全安全检查制度、安全教育培训制度、伤亡事故报告制度,建立安全事故应急处理预案、应急救援系统和事故应急处理中心。
4、各厂(矿)企业建立健全安全管理机构和人员配备,符合
《安全生产法》规定。要有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负责督促和检查从业人员按操作规程从事生产,违反规程的要严肃处理。
5、积极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活动,定期或不定期邀请上级安全、公安等部门到各单位(企业)开展安全生产讲座,提高安全意识。
6、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签订后,应立即把安全生产目标分解下达到车间,层层签订安全生产目标责任状,把安全监管责任量化到人,并制定切实可行措施,定期检查、督促落实。
7、应做好安全生产的自查工作,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每年至少4次,同时要主动接受镇安全生产督查组的检查,对存在的事故隐患,及时整改。
8、各厂(矿)企业应积极配合镇政府和有关部门做好安全生产工作,镇政府和有关部门下发的安全整改意见书,各厂(矿)企业务必严格执行,实施整改,对不实施整改的,其发生事故的一切经济、法律责任由企业承担。
9、应坚持汇报制度。做到每个月(每个双月的28日)要把本单位及属下单位有关安全生产的情况和安全检查整改等情况及时向镇安全生产办公室汇报。
10、发生安全事故时企业业主要迅速赶赴事故现场,组织抢救,并按规定的程序和时限上报事故及协助有关部门调查处理事故。
本责任状一式二份,双方签字后生效。
厂矿企业(盖章):主管单位(盖章):
一、完善和执行安全生产责任制,实行各级各部门主要领导和企、事业单位法定代表人为各单位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实行“一岗双责”,确保职责到位、机构到位、经费到位、安全监督到位。
二、严格落实安全生产培训制度,使职工受教育率达100%,特种作业人员培训率达100%,持证上岗率达100%,师生受教育率达100%,农民受教育率达95%以上,厂长(经理)职业安全管理资格认证率达95%以上。
三、强化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及时消除事故隐患。监控重大危险源有硬措施,重大事故危险品登记报告率达100%,按期整改率达100%,整改期间安全防范保障落实率达100%,违法、违章不安全经营项目取缔率达100%,各单位必须有重大危险源和重大事故应急救源预案。
四、杜绝重大事故发生。1、杜绝因工伤死亡事故(企业职工千人死亡率控制在0.05以内,职工千人重伤率控制在0.1内);2、杜绝重大火灾事故(万元国内生产总值火灾损失控制在2元以内);3、杜绝重大交通安全事故;4、杜绝重大建筑质量安全事故;5、杜绝民用爆炸物品重大安全事故;6、杜绝非煤矿山重大安全事故;7、杜绝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和特种设备机械操作以及电力重大安全事故;8、杜绝公用、民用危房、设施重大安全事故;9、杜绝河道、水库、鱼塘等引起的重大安全事故;10、杜绝食物、药物、煤气、液化气等引起中毒重大安全事故。
五、严格执行安全生产事故报告制度。发生职工伤亡事故、重大火灾事故和道路交通死亡重大事故,在8小时内报告镇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委员及有关部门,事故统计报告及时准确率达100%,事故按期结案率达100%。
六、各部门、企业、村庄、新、改扩建项目履行建设“三同时”并报镇安委会、由镇安委会申报省、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审查批准。
安全生产控制在年度指令目标以内的,按有关规定给予奖励,对因安全管理松懈、责任不落实、安全防范和监管措施不力、未完成指令目标或隐瞒事故、拖延不报、谎报情况的,按照重、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规定和有关安全生产法规给予行政处分和处罚,构成玩忽职守罪或其他罪的,移交司法部门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年度目标执行时间
二00四年元月一日至二00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一、高度重视,精心部署
镇党委、镇政府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工作,把此次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作为预防和遏制重大安全事故、彻底整改消除一批安全隐患、提升全镇安全生产水平的重要举措。7月28日,镇政府召开专题会议,安排部署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并成立了由镇长任组长,其他分管领导任副组长的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了《镇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方案》,明确了工作任务,细化了工作措施,保障了工作的有序开展。
二、加强宣传,营造氛围
为积极营造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的浓厚氛围,努力营造人人讲安全、人人查隐患、人人抓整改的良好氛围,镇政府坚持检查与宣传同行,整改与教育并重。通过发放宣传册、悬挂宣传横幅等传统宣传方式和“两微一端”新型宣传载体,充分宣传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大检查工作开展以来,全镇累计悬挂宣传横幅9条,在各村委会和主要交通路口张贴省公安厅《关于在全省农村道路开展八个严禁专项行动的通告》、省公安厅《关于严禁大型货运车辆占用道路违法停车的通告》、省公安厅、省财政厅《省有奖举报严重道路交通违法行为的通告》、县政府《关于严禁在公路上打场晒粮等危及公路安全行为的通告》等法律法规和安全生产相关知识,有效提高了群众的安全意识和营造了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的浓厚氛围。
三、突出重点,加强监管
根据镇党委、镇政府安排,由镇安监站牵头,各相关单位互相配合,结合我镇实际,针对非煤矿山、道路交通、建筑施工、消防、人员密集场等单位、企业,按照“四不两直”原则,坚持问题导向,以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管理机构建设,建立完善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检查、安全培训等各项规章制度建立、健全,单位主要负责人履行职责、安全生产投入、特种设备使用等为主要内容,加强隐患整改,切实做到“横向到边,纵向到底”,保证检查不留盲区,不留死角。针对检查出的问题,及时下发整改通知,当场能整改的当场整改,不能及时整改的,限定整改日期,及时督促整改。7月底以来,全镇累计检查单位79家,查出隐患问题122条,已经整改119条,正在整改3条,整改率达到97%,有效遏制了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有力维护了全镇人民群众生产财产安全和全镇安全生产形势的持续稳定。
元旦、春节假期将至,为确保节日期间我区建筑生产安全,预防各类安全事故发生,现就全区开展节前建设安全生产检查并做好节日期间建筑安全生产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认真组织开展节前安全检查
各企业、项目部、班组要分别在元旦、春节前认真组织开展节前安全生产隐患排查,以防火、防冻、防滑、防坍塌、防中毒、防高空坠落、防机械设备事故为重点对基础开挖、土石方施工、大型机械设备、临时用电、脚手架、围挡墙、临建设施等部位和环节进行不间断的检查,狠抓薄弱环节,确保各项安全措施落实到位。各方主体的安全监管员要进行全过程的监控检查,及时发现隐患,排除隐患,对不能即刻解决的重大事故隐患要立即向有关部门、单位报告。
一是要落实消防安全措施。冬季气候干燥,极易发生消防安全事故,因此各项目要将此项工作放在突出位置,切实落实各项消防安全措施。要加强对作业区、生活区、配电设施等重点部位的消防安全管理,按规定配置灭火器、消防桶等器材和设施,动火要有审批手续和监护措施。加强职工宿舍的管理,严禁将在建工程作为住宿场所,严禁在宿舍内乱拉乱接电线,严禁在宿舍内明火取暖,保持宿舍通风良好,防止烟气中毒、火灾和触电事故。
二是要落实防冻、防滑措施。目前正值冬季施工,气温较低,更容易发生各类安全事故尤其是高空坠落事故。因此各项目要重视作业人员的防寒保暖工作并切实落实施工现场各项防冻、防滑措施,尤其要加强登高作业人员的安全防护,登高作业人员必须佩戴防滑鞋、防护手套等。要根据气候变化,灵活安排不同工种工作,遇到雨雪等恶劣天气时,要及时清除施工现场的积水、积雪,严禁雨雪和大风天气强行组织施工作业。
三是要预防高处坠落事故。今年以来,我区发生的事故中有60%是高空坠落事故,另有20%物体打击事故一定程度上也是由于高空物体坠落而造成,由此可见预防高处坠落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各项目要尤其重视预防高处坠落各项措施的落实,要加强对脚手架操作层防护、卸料平台安装使用、模板支拆等管理,作业人员按规定使用安全帽、安全带。楼梯临边、屋面临边及预留洞口、电梯井口等安全防护设施必须符合《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范》要求。施工现场安全防护设施的拆除要严格实行内部审批制度,不得随意拆除。
四是要强化起重机械设备管理。严格执行起重机械设备验收和登记制度,加强起重机械设备的装拆安全管理,做好检查、维修和保养工作,重点对设备运行状况、保险限位、电器元件、绳索、附着以及构配件等进行详细检查,要逐台检查,不得遗漏,并进行详细登记、严格分析,对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必须立即停工并落实专人负责整改,整改合格后方可重新投入使用,不能有效整改的坚决予以拆除。确保各种安全装置、限位装置有效可靠,提高设备的防冻、防风及防坍塌的能力。
二、加强节日期间现场治安管理和应急值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