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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谓地方财政风险是指在种种不确定的因素影响下,地方财政资金遭受损失或财政支出出现困难而危及地方政权正常运转及其职能行使的可能性。总的来说,地方财政风险主要有以下几个特点。
1.地方财政风险呈现出综合性的特点
地方财政风险是由社会各种风险转化、综合而成,呈现出综合性特点。当社会风险累积到一定程度,能够迅速转化为财政风险,比如自然灾害将导致地方财政减收增支,地方金融风险最终转化为财政风险等等。同时,地方财政主要承担本地区政权机关所需要的经费及本地区经济、事业发展所需要的各种开支,一旦地方财政出现风险甚至于危机,将直接影响到国家机器的运转,导致其功能严重失调。因而地方财政风险不应只看成是地方财政部门的风险,同时也是地方政府甚至是整个国家的风险,对社会各方面具有重大的影响。
2.地方财政风险具有普遍性,并逐步受到世界经济形势的影响
正是由于地方财政具有综合性和来源广泛的特点,使地方财政风险客观普遍地存在于我们整个社会系统。仅仅在财政风险问题日趋严重时,才引起人们对它的关注,才着重于对防范化解财政风险的研究。入世意味着我国将加快全方位、多领域、多层次的对外开放,逐步融入到世界经济的主流之中,经济全球化在给我国经济带来新的机遇和挑战的同时,势必对我国地方财政产生重要影响。我国地方财政入世后将面临怎样的财政风险,如何迎接挑战已成为急待探讨的重大课题。
3.不同地区所存在的财政风险不同,不同级别政府所存在的财政风险不同
从横向看,我国地方财政风险程度与区域经济发展水平有着密切的关系。受历史和现实等多种原因的影响,中西部地区经济基础薄弱,经济发展环境制约因素多,经济发展长期处于相对滞后的状态。财政收不抵支,赤字突出是中西部地区财政运行的显著特点,中西部地区财政支出相对于财政收入增长过快,导致中西部地区所存在的财政风险明显高于东部沿海地区。从纵向看,我国地方财政风险不同程度存在于省、地(市)、县、乡四级政府之中,其中省、地(市)级的财政风险程度较小,县乡两级财政风险程度较高,甚至有些地区出现了财政危机。目前的地方财政状况是省以下政府层层向上集中资金,却将事权层层下放,导致财政状况自上而下一级比一级困难。这使得县乡两级财政收支矛盾突出,财政风险加剧,集中表现为财政增收难度加大,财政收入增长趋缓,工资欠发普遍化,财政可调控财力较少,基础设施建设欠账等等。
4.收支矛盾尖锐,债务负担沉重是地方财政风险的集中表现
首先,分税制改革的出发点是增强中央政府在财政分配中的地位,提高中央政府财政收入,因而地方财力大幅下降。其次,财权财力分散、税收流失大大削弱地方财政实力。另外,在地方预算自求平衡的约束下,收过头税,寅吃卯粮搞空转给地方财政收入带来了未来风险。据统计,地方财政收入占全国财政收入的比重从1993年的78.0%降至于1994年的44.3%,2000年略有回升到47.8%。近年来,地方行政事业机构和人员的经费支出急剧增长,使财政背负了沉重的负担,同时国家制定并实施的许多政策和措施都需要地方在财力上予以大力支持,所投入的项目需要地方提供相应的配套资金。为此地方财政支出增长呈现出明显的刚性,地方财政自给率严重不足。2000年地方财政支出在全国财政支出中的比重为65.3%,地方财政支出增量达到14.7%,地方财政自给率仅为62%。由于对政府债务缺乏统一规范的管理,长期以来我国各级政府部门各行其道,多头举债,以地方政府“多元化融资”等多种名义举借了大量债务。举债行为的不规范致使债务的偿还主体、责任主体不够明晰,从而形成重借轻还,财政最终承担债务的情况,导致了财政长期处于被动的局面。各级政府债务负担已成为困扰地方经济发展及社会稳定的重要问题。
5.地方财政风险具有很强的隐蔽性,危害性大
地方财政既存在显性风险又存在隐性风险,但更多的表现为财政隐性风险,甚至一些财政显性风险会通过人为的手段被处理成隐性风险而埋下潜在的隐患。由于通常情况下大部分财政风险处于隐蔽状态,这造成各部门对防范化解财政风险的意识不强,加剧了财政风险的累积和膨胀。如果地方财政风险的积聚没有得到及时有效的控制和化解,最终将会引发财政危机,导致地方经济萎缩,引发社会动荡。作为兜底财政,财政所存在的风险是最为严重的社会风险,其危害性可见一斑。
二、地方财政风险的防范和对策
1.进一步完善分税制财政体制,有效控制财政风险
我国1994年建立的分税制财政体制,初步理顺了中央与地方之间的分配关系,但该体制受到种种条件制约,带有强烈的过渡色彩,对地方财政风险的形成累积具有重要影响。进一步完善分税制分级财政管理体制,化解地方财政风险应从以下三方面着手。一是明确中央政府与地方政府事权的划分与界定。首先是确定哪些事权划归中央政府,哪些事权划归地方政府。对中央政府与地方政府之间发生事权交叉的领域,中央与地方政府应按照受益与付费相对称的原则,积极配合、主动协调以实现有效管理,如跨辖区的基础设施、江河治理等。然后是合理安排地方各级的事权关系。也就是正确处理地方各级政府间的关系,明确省、市、县、乡政府间的事权划分。长期以来,省级以下政府间事权划分不清是造成地方各级财政风险程度不同的重要原因。二是合理划分中央与地方间的税收分配,建立并完善地方税收体系。目前我国地方税收收入税源零星、规模过小、改革滞后,加重了共享税分享比例和中央财政转移支付的压力,也使地方政府调节经济力度不足,为此有必要建立、完善地方税体系,适当扩大地方税规模,使地方本级收入基本能够满足地方财政的开支,增强地方以自身相对独立的财力来防范财政风险的能力。三是健全完善政府间转移支付制度。就防范化解地方财政风险而言,我国当前转移支付制度应在两个方面完善。第一,加大对经济不发达地区转移支付的力度,确保地方政府最低服务水准的实现。经济欠发达地区财政收支自给率低,财政收支矛盾更为突出,潜在的财政风险更加明显。因此,在建立规范的财政转移支付制度的同时,应当充分考虑这些地区的财政运行状况,实行转移支付倾斜政策,加大中央专项拨款力度。第二,省以下财政转移支付制度有待加强和完善。要加大省级转移支付的力度,促进地区间经济协调发展;转移支付资金要按规定使用,向贫困地区和粮食主产区倾斜,保证基层政权运转和农村教育。
2.调整和优化地方财政支出结构,加强公共支出管理
按照市场经济和公共财政的要求,优化地方财政支出结构,地方公共财政支出体系是有效防范和化解地方财政风险的关键所在。第一,明确地方政府职能,合理界定地方财政支出的范围。按照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财政职能的客观要求,地方财政应有“进”有“退”,有所为有所不为,地方财政资金要逐步退出一般性、竞争性经营领域,加大公共需要的保障力度。第二,优化地方财政支出结构。地方财政支出结构的优化主要是在保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的条件下,压缩一般性项目开支,增加农业、能源、交通等基础设施以及教育、科技、环境保护、社会保障等方面的支出。第三,改革地方财政支出预算体制。要严格按照地方政府职能范围确定预算支出范围,调整优化预算支出结构,延长预算编制时间,细化预算编制项目并加强预算论证;同时尝试开展部门预算,改变财政资金按性质归口管理的作法,将各类不同性质的财政性资金统一编制到资金使用部门。第四,推进政府采购制度改革,加快实施国库集中收付制度。逐步扩大采购范围,加强采购的规范化建设,提高政府资金使用效益,确保政府采购的规范运行;改革财政资金缴拨方式,所有财政性支出均通过国库单一账户集中支付。
3.加强债务统一管理,适时推出地方公债制度
加强政府债务管理,应从规范政府举债行为,强化财政在地方政府融资管理中的地位入手。为此需要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一是建立地方政府债务信息公开披露制度。其内容不仅包括地方政府的直接债务,也包括间接债务。债务信息的充分披露是债务监控得以有效实施的重要保障。二是规范地方政府担保,缓解潜在的债务风险。随着我国地方政府债务融资渠道多样化,地方政府应当制定规范的担保原则,并逐步缩小担保债务规模,以财政贴息、补贴等方式来实现融资目的。三是加强政府债务归口管理,突出财政部门的主体地位。各级财政部门应对本级政府所属部门举借债务进行认真审核,监督债务资金的使用及偿还状况,承担起其所负有的监督管理责任。四是建立规范的地方财政偿债机制。地方各级财政部门应以年度预算安排,财政结余资金等形式建立财政偿债资金,专项用于地方政府债务的偿还。五是建立地方公债制度,规范政府融资行为。按照市场经济体制与分税制的客观要求,逐步建立规范可行的地方政府公债制度,在中央严格审批和监管制度的条件下,允许地方财政发行统一的债券,筹集地方公用事业发展资金,以规范政府融资行为及防范地方财政风险。
4.增强各级财政风险意识,建立财政风险预警机制
本文研究了政府采购决策风险识别的过程,按照政府采购决策的程序指出了政府采购决策过程中存在的风险因素,对其诱因进行了全面分析,并给出了政府采购决策风险的防控策略。
一、政府采购决策的风险识别
政府采购决策风险是指在政府采购决策过程中,由于决策方法和程序的缺乏科学性,导致某些风险因素的发生,从而导致决策结果相对预期效果的不利变化。风险识别是确定可能发生的风险的类型,目的是为风险分析提供素材和框架。政府采购决策风险识别重点考察政府采购决策过程可能存在的各种风险因素,特别要找出决定政府采购成败的关键风险因素,为政府采购的正确决策提供坚实的基础。为了便于对政府采购决策风险实施有针对性的风险管理,我们可以依据政府采购决策过程来对决策风险分类。
1.审批阶段风险因素(1)违反国家或地方的法律法规:政府采购的程序违背国家或地方法律法规。(2)决策目标选取不当:政府采购的决策目标选取不当,甚至是错误的,不符合国家相关法律和政策的要求。(3)项目多目标处理不当:政府采购是多目标的,多目标不能全面兼顾,或遗漏重大决策。(4)超出采购单位权限:含有不属于采购单位权限内的采购项目。(5)市场可行性分析与项目建议存在重大错误或漏洞:主要是政府采购的工程项目,市场可行性分析与项目建议存在重大错误或漏洞。
2.方案拟订阶段风险因素(1)市场信息不全或重大信息遗漏:在政府采购的决策前和决策过程中市场信息收集不全面或重大信息被遗漏或忽略。(2)智力缺乏:进行政府采购决策的技术人员、专业人员缺乏,不能进行方案设计。(3)采购模式选择错误:对集中采购和分散采购的选择不当。(4)采购方式选择不当:对五种采购方式的选择错误,不能根据实际情况选择合适的采购方式,发挥各种采购方式的优点。(5)供应商选择不当:选择的供应商缺乏实力或者不符合要求。(6)重大方案遗漏:在拟订方案的过程中可选方案设计过少。(7)研究分析的方法选取不当:方案可行性分析方法选择错误。(8)应变措施不力:环境发生变化后的应变措施缺乏或者处理不了。(9)合同条款制定不当:合同条款制定不当,包括不平等条款或是对己方不利的条款。
3.评估与优选阶段风险因素(1)评估标准本论文由整理提供和方法错误:政府采购方案评价标准选择错误或遗漏,评估方法不适用。(2)评估计算错误:评估计算由于人为因素发生错误。(3)风险排序错误:由于方案优选的标准和方法不当,造成方案排序错误。(4)决策信息可靠程度低:政府采购方案设计过程中的信息来源、质量可靠度比较低。(5)决策环境发生变化:政府采购决策环境发生改变造成风险。(6)以往被忽略因素的影响:在方案设计过程中被忽略的信息变得重要。(7)优选方案中应变措施不可行:应变措施根据不足。(8)权重选择不当:评价标准权重分配不合理。
4.实施阶段风险因素(1)决策执行与决策计划存在较大差距:进度延缓、资金超预算、资金不能及时到位等。(2)项目管理不到位:采购中的管理不到位,采购人员责任心不强,尤其是工程采购。(3)其他以外风险:自然灾害等。
5.全程性决策风险(1)决策主体结构不合理:政府采购决策机构组织混乱。(2)专家顾问组成结构不合理:政府采购决策团体组成人员智力不能互补等。(3)环境急剧变化:包括自然、经济、政治等环境的变化。(4)法律风险:政府采购行为违反国家法律,如本应该采购国内货物而采购国外货物等。
二、政府采购决策风险的诱因分析
本文对政府采购决策风险的诱因分析如下:
1.审批阶段风险因素
(1)违反国家或地方的法律法规:受时间限制或是其他原因,在审批报批程序上存在错误,出现采购先行,审批滞后;或者采购本身存在违反国家或地方法律法规。(2)决策目标选取不当:采购决策人员无视国家法律对政府采购宗旨的规定,或者对政府采购的宗旨理解不够深刻。(3)项目多目标处理不当:如何处理多目标之间的关系,他们之间的权重如何分配,首位目标如何确定等都关系到政府采购项目决策的质量。(4)超出采购单位权限:有些采购超出了采购申报单位的权限,或者是无须采购,或者不在国家或地方颁布的采购目录之内。(5)市场可行性分析与项目建议存在重大错误或漏洞:缺乏调查研究或者研究方法的错误都可能导致这种风险。
2.方案拟订阶段风险因素
(1)市场信息不全或重大信息遗漏:了解市场信息不够全面,包括各潜在供应商提品的型号、质量、价格和服务等各方面的情况。(2)智力缺乏:政府采购决策人员的素质、能力和专业人才缺乏的限制,所拟定的方案过少,不能实现方案的优选。(3)采购模式选择错误:决策主体为了私利,避免集中采购而将采购项目化整为零。(4)采购方式选择不当:对各种采购方式的优劣分析不合理,对项目的情况分析不全面,导致采购方式选择错误。(5)供应商选择不当:决策主体对供应商资格审查不严格,未能认真评估供应商可能的履约能力和诚意。(6)重大方案遗漏:信息不全,或者激励因素不到位,导致人员积极性缺乏。(7)研究分析的方法选取不当:方法选择错误,或者选取方法单一。(8)应变措施不力:政府采购的方案拟定主要是基于环境的特定假设,如果环境发生重大变化后,却没有应变措施或应变措施考虑不全面,则无法应对和处理环境变化。(9)合同条款制定不当:合同条款不明确,考虑问题不全面,存在不公平的条款。
3.评估与优选阶段风险因素(1)评估标准和方法错误:对各种方法的适用条件理解不正确,评估标准制定不当。(2)评估计算错误:人员责任心不强,计算过程过于复杂,或者所需要的计算技术是决策主体单位所不能胜任的。(3)风险排序错误:政府采购方案选优的标准不同,或者相关计算人员的失误造成。决策主体单位对影响决策结果的关注点面不同,管理者的心理状态也直接影响排序结果,乐观者和悲观者对决策的排序也可能会有所不同。(4)决策信息可靠程度低:决策单位没有对决策信息的可靠性进行甄别。(5)决策环境发生变化:政府采购决策中的每种设计方案都是在特定环境下,为实现决策目标而设计出来的。一旦决策环境发生改变,则方案制定的依据不复存在。(6)以往被忽略因素的影响:在拟定方案过程中某个信息因素对决策目标的结果影响不大,往往被忽略不计,随着环境变化,该因素的重要性可能会变得举足轻重,直接影响方案的选择。(7)优选方案中应变措施不可行:应变措施只是针对环境可能发生变化才发挥作用。在实际中,决策单位只是提出一个应变措施的框架,没有具体的实施细则。一旦环境真的发生了改变,这种粗框架的应变措施可能会因为缺乏具体步骤和方法而导致采购失败。(8)权重选择不当:目标的权重分配不当,方案的评价方法上不当;采取专家意见法来评估方案是,对每个专家意见给予的权重不
同。
4.实施阶段风险因素(1)决策执行与决策计划存在较大差距:政府采购人员的管理能力较差,没有建立良好的规章制度和流程安排,或者没有足够的动力激励各部门和人员。(2)项目管理不到位:管理人员缺乏经验、或责任心不强。(3)其他以外风险:事前没有估计到或估计不充分的风险。
5.全程性决策风险(1)决策主体结构不合理:政府采购决策组织机制存在严重缺陷,投资决策背离了科学化、民丰化、合理化的原则,存在着严重的随意性、主观性、盲目性、独断性的弊端。(2)专家顾问组成结构不合理:专家顾问的组成在经验、能力、专业、年龄上不能互补。(3)环境急剧变化:环境的急剧变化可能发生在政府采购的任何阶段,对采购的成功自始至终起着决定性影响。(4)法律风险:采购人用不当的方式阻挠或限制供应商自由进入本地区本行业;采购人的招标文件中约定强制易条款;采购人本应该采购本国货物或服务而采购国外的货物或服务;采购人应回避而不回避;采购人采购信息选择媒体不当。
三、政府采购决策风险的防控策略
政府采购决策风险防控是指在识别和评估的基础上,针对风险发生的概率和风险损失后果,采取有效的防控策略,即采取一定的防范和控制措施,来防止风险的发生或将风险损失控制在一定的范围之内,使之对决策不造成重大影响,保证决策顺利实施的过程。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来进行政府采购决策风险的防控:
1.树立正确的风险意识和风险态度。决策主体在进行政府采购决策时要充分认识到风险对决策的重大影响,提高风险防范的意识和警惕性;同时,还不能惧怕风险而不敢决策,应当既敢于正视风险又不盲目冒险。
2.建立科学的政府采购决策程序,并严格按照程序进行政府采购决策工作,不允许人为地随意破坏和删改决策程序。
3.建立政府采购决策听证、决策评估和决策责任制度,保障决策的正确性和有效性,从而避免较大的风险发生。
4.建立政府采购风险管理机构,强化政府采购决策风险管理的职能,对决策风险问题进行系统的、科学的统一管理。
5.加强政府采购信息管理。政府采购的信息管理包括信息的获取、处理、辨伪、存储和推断等。加强信息管理对于风险预警防控极为重要。
6.加强政府采购决策风险评估工作,并根据风险评估的结果来指导和确定决策风险防控的对策和措施。
具体的政府采购决策风险的防控策略措施如下:
1.审批阶段风险因素(1)违反国家或地方的法律法规:收集与项目相关的法律法规,聘请法律顾问或专门进行法律咨询,加强相关人员的法律教育。(2)决策目标选取不当:建立听证制度,听取专家和利益相关者的意见。(3)项目多目标处理不当:加强政策学习,通过专家论证、复查复议等方式解决。(4)超出采购单位权限:加强教育,建立监管制度和惩罚措施。(5)市场可行性分析与项目建议存在重大错误或漏洞:听取专家论证意见和相关部门的建议,实事求是,认真分析。
2.方案拟订阶段风险因素(1)市场信息不全或重大信息遗漏:组织决策风险管理人员复查,检查项目决策信息的准确性,必要时进行实地调查。(2)智力缺乏:聘请外专家,引入外部智力,或委托其他单位帮助提供方案。(3)采购模式选择错误:严格审批制度,加强采购人员教育。(4)采购方式选择不当:聘请专家和专业人员咨询,加强调研工作。(5)供应商选择不当:严格审查供应商资格、能力,加强招投标的管理。(6)重大方案遗漏:集思广益,对方案进行广泛讨论,制定多种方案。(7)研究分析的方法选取不当:聘请专家或专业人员利用多种方法进行验证。(8)应变措施不力:建立应变措施计划或备选方案。(9)合同条款制定不当:聘请法律顾问或专门进行法律咨询,加强教育。
3.评估与优选阶段风险因素(1)评估标准和方法错误:建立专家听证制度和复查制度。(2)评估计算错误:多次反复验证计算过程。(3)风险排序错误:加强风险管理人员责任心,设立复查验证环节。(4)决策信息可靠程度低:验证信息的真实性,去伪存真,加强信息管理。(5)决策环境发生变化:建立和加强风险检测预警工作,快速反应环境变化。(6)以往被忽略因素的影响:进行决策方案复查和例外管理。(7)优选方案中应变措施不可行:通过专家听证制度和复查制度来及时发现和处理。(8)权重选择不当:聘请外部专家,采用德尔菲法确定权重,多听取专业人员意见。4.实施阶段风险因素(1)决策执行与决策计划存在较大差距:制定风险防控计划,建立风险核对表,及时发现,及时调整,制定良好的激励措施。(2)项目管理不到位:建立规章制度,加强对管理人员的技能培训等。(3)其他以外风险:例外管理或启用应变措施。超级秘书网
5.全程性决策风险(1)决策主体结构不合理:制定决策主体结构的最低标准和规章。(2)专家顾问组成结构不合理:通过聘请所需专业的专家,并根据专业和权威专家意见附加权重来弥补。(3)环境急剧变化:启用备用方案或终止项目决策。(4)法律风险:加强教育和监督,聘请法律顾问或专业咨询人员。
四、结束语
政府采购作为政府投资和维持日常政务的手段,是公共财政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实现公共资源优化配置的一种机制,所以倍受社会各界的普遍关注,有着深远的社会意义和经济意义。将风险管理的科学分析方法应用于政府采购决策过程,有了科学的研究方法,可以让政府采购工作者对采购决策过程的风险有一个客观全面的认识,对于各种实际风险因素的影响有理性的分析,得出科学结论,辅助政府采购的组织者和管理者进行正确决策,可以最大限度地防止和控制风险发生。本文对政府采购人员进行决策风险的管理有一定的作用。
参考文献:
[1]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本论文由整理提供
[2]苏明主.政府采购[M].北京: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2003:28.
[3]2005年全国政府采购信息统计分析.
一、政府财政风险与会计反映需求
(一)政府财政风险财政风险指政府未来面临的筹资压力,包含了政府的借款与支出。从广义的角度去看,财政风险可以定义为负债。而这些负债可以从两个维度上进行区分:一是从是否由法律或合约确认来区分这些负债,可以分为显性的负债风险和隐性的负债风险; 二是从发生是否需要条件来区分这些负债,则可以分为直接负债和或有负债。 任一政府债务都可以从这两个维度去进行分析。如,国家发行的债权等债务、预算涵盖的支出、公务员工资等长期性支出等,就属于显性且直接的负债,特征是由法律和合约确认,并且会在任何条件下都存在;而国家做出的各种债务担保、对贸易和汇率的担保、对私人投资的担保等,就属于显性且或有的负债, 特征是虽然由法律和合约确认,但只有在特定情况下才会发生;又如, 国家未来承担的公共养老金、没有经过法律硬性规定的社会保障计划等,就属于隐性且直接的负债, 特征是没有经过法律和合约的确认, 而只是反映了政府道义责任,但同时这些负债具有无条件性;银行破产、养老等基金的破产、紧急财政援助等, 就属于隐性且或有的负债,特征是既没有法律和合约确认, 同时也是在某些特定条件下才会发生。
(二)政府会计系统对财政风险反映需求按照政府会计目标,其作为计量政府资产、负债以及预算收支执行情况的会计系统,应该对各类的财政负债风险进行全面的评估和计量,以充分发挥反映和监督职能,为财政负债风险的防范起到相应的作用。事实上,根据对政府与公众之间存在的公共受托责任的理解,政府需要在动用公共资源向公众提供公共服务的同时,对资源使用的经济性和有效性负责,并保证资源使用中财务风险的可控性。而政府会计则应通过会计信息报告系统来充分反映这种受托责任的执行情况。所以,理想中的政府会计应当不仅能够为政府的财务管理、审计和绩效评价等提供相应信息,还需要正确的反映政府的资产负债情况,尤其是要对包括政府显性债务风险、隐性债务风险、直接债务风险、或有债务风险在内的所有政府债务风险给予反映和揭示,以满足政府内部基于公共财务管理的信息需求和政府外部利益相关方对受托责任评估的信息需求。可见,对政府的财政债务风险进行全面反映是促进政府财政透明度提升,帮助公共治理和公共选择机制建立的客观需求。
二、现行预算会计对政府负债的反映方式
(一)我国政府负债风险现状 就我国目前政府负债的构成及规模来看,主要应注意的是隐性负债和或有负债的问题。在2008年之后,由于应对金融危机,我国采取了包括增发国债、发行2000亿元地方债以及4万亿的经济刺激计划等扩张的财政措施,而这势必将在增加政府负债规模的同时,加大政府负债的风险。截至2010年6月,我国地方融资平台贷款达7.66万亿元,其中的财政担保存在较大风险。
(二)现行预算会计对政府负债的反映方式虽然,各种数据都表明,我国存在的各种政府负债规模庞大,而其中的隐性和或有负债隐含的潜在风险也已非常大。但是,我国现行的预算会计体系仅仅是对显性直接负债进行披露,并未对政府的显性或有负债、隐性直接负债、隐性或有负债的情况进行反映,这些未被反映的隐性负债和或有负债的存在使得政府处于大量的负债风险之中,成为未来影响国民经济平稳运行的潜在障碍。目前看,我国政府负债及其风险的反映可从确认与报告两个层面来认识:首先,确认的条件与确认基础。从确认条件上看,我国的预算会计仅对政府的显性负债项目进行确认,而不对或有负债进行确认。这与国际公共部门会计准则(IPSAS)中的规定存在一定的差异,该准则将符合一定条件的或有负债给予确认,这些条件从负债的基本定义出发,强调其是由过去事项而承担的现实义务,并很可能导致经济利益或潜在服务的资源流出,同时金额应能够可靠计量。而从确认基础上看,与国际会计师联合会(IFAC)的《政府财务报告指南》中允许包括现金制、修正现金制、修正应计制、应计制四种会计确认基础不同的是,我国的《财政总预算会计制度》以收付实现制(现金制)为基础,虽然2001年《暂行补充规定》通过“暂存款”这一政府负债项目,在一定程度上转向了修正的收付实现制。其次,政府负债报告的方式。当前, 我国的政府财务报告模式很大程度上只不过是对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其目的也只是在于对预算收支执行情况和结果进行反映,并未提供充分的有关政府负债方面的信息。与此形成对比的是,国际上较多国家都会在报表中对包括显性负债以及符合确认条件的或有负债给予报告, 同时对于不符合确认条件的或有负债则会在财务报告附注中给予披露(其中, 英美等国对所有的或有负债在附注中披露, 澳洲国家则仅要求对可计量的或有负债给予附注中的披露)。因而,相对于发达国家的政府负债报告来看,过度侧重于预算收支情况的反映,而忽略了包括养老金项目、社会保障计划、公共投资项目的未来维护支出、或有负债等项目的记录和披露, 将制约报告使用者对政府财务状况的评估工作。
三、现行预算会计对政府负债处理的缺陷
(一)会计确认基础对政府负债信息反映的制约 我国现行的预算会计对政府负债的确认基本采用收付实现制或者修正的收付实现制,这意味着或有负债、直接的隐性负债将无法在政府会计系统中给予反映。具体而言,直接隐性负债虽然已在当年发生,但尚未发生现金支付,而不能给予确认;或有负债在已经很可能引起现金支出的年份内,由于尚未支出,也不能给予确认。这将导致政府负债信息无法全面、完整地被反映。
(二)会计科目设置存在的制约 我国现行的预算会计制度并未对政府负债进行全面的反映,其有限的负债类会计科目无法对政府债务做到分类核算。目前看,由于将各级政府的举债简单归入借入款科目核算,使得无法对期限长短不同的负债进行核算,从而使得难以对短期债务带来的偿债风险进行及时的揭示。
(三)会计报表在反映风险方面存在的缺陷 由于现行预算会计无法全面反映政府负债,使得其无法反映政府未来承担的经济利益流出金额。尤其是,直接隐性负债及或有负债未反映在政府会计报表当中,会使各级政府反映的债务规模远远低于实际债务规模,使得政府的财政风险控制难以实施。
四、财政风险控制导向下政府会计改革建议
(一)服务于受托责任反映与公共决策需求的政府财务会计体系构建由于当前我国预算会计主要立足于对年度预算收支的核算,而非定位于向公共财务管理提供相关信息,所以才导致了我国政府会计对财政风险反映的不足。鉴于此,应当将政府会计的反映和核算范围进行拓展, 不仅局限于对政府预算收支进行事后反映,而应关注政府财务活动全过程的反映。在该框架下,政府会计的目的应该在于通过对公共收支、公共投入与产出等的全面核算,而帮助反映政府受托责任,并为公共科学决策提供必要的财务信息。
(二)政府负债确认条件和确认基础的明确为全面、客观地反映政府负债带来的财政风险,应改进目前预算会计中对政府负债的确认过程。首先,在确认条件上,可以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定义来对政府负债给予确定,即政府负债也应当是过去的交易和事项产生的现时义务、该义务的履行会导致经济利益的流出、该义务的金额应当可靠计量。这样,将会有效扩大政府负债的确认范围,不仅政府借款、政府债券等直接显性负债能够得以确认,而且包括应付未付的款项、借款衍生出未来应付利息等直接隐性负债,债务担保、政府承诺等可作为预计负债的或有负债项目都将被纳入到政府负债的确认范围。其次,在确认基础上,应逐步地引入应计制。应当注意的是,从现金制到全面应计制的转变是一个长期过程,发达国家的实践证明了这一点。因此,该过程应采用渐进的转变方式。具体看,当前我国政府会计可先行引入修正的收付实现制,再逐步实现收付实现制和权责发生制并存的确认模式。虽然非全面的权责发生制难以将全部的资产和负债进行确认和记录,但其应当可将最主要的资产与负债给予确认、相当程度上实现对政府债务风险的揭示。
(三)政府会计中负债类科目的丰富与分类 由于我国当前预算会计中对负债类科目的设定过于简单,因而制约了财政风险的反映与披露。基于此,面向债务风险控制的政府会计改革,其另一要点应当是设置更为丰富的负债类会计科目,同时充分考虑政府负债核算的特点、对这些负债类科目进行适当的分类。在该问题上,可以充分借鉴国外发达国家的做法。考虑到现行总预算会计中只有“借入款”一项负债类科目,难以适应全面、分类反映的需求,因此,可在取消这一科目基础上,结合政府可能面临的现实及潜在财政风险内容,设置诸如“应付社保基金”、“应付利息”、“预计负债”、“应付短期债券”等科目。
(四)政府会计报告形式的改进 由于政府负债不仅涵盖了显性负债,还包括了隐性负债、或有负债等内容。所以,即便实现了确认基础和会计科目的改进,也无法将所有的负债风险在会计报告表内进行反映。于是,基于全面反映受托责任、提高财政透明度的考虑,应当改进政府会计报告的形式,除了进行充分、适当的政府会计表内披露之外,还要通过报表附注的形式,对难以进行会计确认的债务项目和信息进行披露。在报表附注中进行表外披露的负债项目应当主要包括预计负债和或有负债,其信息应当包括:预计负债的种类与形成原因、预计负债的期初与期末余额和变动情况、预计负债相关的预期补偿金额;或有负债的种类及形成原因、或有负债预计的财务影响、对经济利益流出不确定性的说明、获得补偿的可能性等。
此外,为保证财政风险控制导向的政府会计模式的实现,应当将其纳入到一整套政府会计规范体系的构建之中。根据国外政府会计改革经验看,反映受托责任、 提高财政透明度的政府会计改革目标的实现, 是在一套较为完备的政府会计规范体系建立和完善之后完成的。因而,在我国,要实现财政风险的全面揭示和有效控制,其前提和保证也应是政府会计改革进程中,以法律为基础、以政府会计准则和制度为主体的政府会计规范体系形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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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文关键词:地方政府融资平台,潜在风险,防范策略
2008年底以来,为应对国际金融危机,我国决定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和适度宽松的货币政策,出台了4万亿元的大规模经济刺激计划。受政策推动,各级地方政府扎堆上马基础设施项目,地方政府融资平台大量涌现,债务规模飙升。虽然地方政府融资平台在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和应对国际金融危机中发挥了积极作用,但是不管从微观风险管理角度,还是从宏观经济运行角度,它隐含的潜在风险正逐渐显现,2009年底迪拜危机的爆发对我国地方政府过度依靠融资平台大举借债敲响了警钟。因此,如何规范地方政府融资平台运行,实现健康运行与风险防范有机结合已经成为当前亟待解决的难题。
一、地方政府融资平台的产生背景 ---应对国际金融危机
所谓地方政府融资平台,是指由地方政府组建的不同类型公司,主要包括城市建设投资公司、城建开发公司、城建资产经营公司(在各地的具体名称不同)等。主要运作流程:地方政府通过财政拨款、土地划拨、股权投资等方式出资,组建一个资产和现金流大致可以达到融资标准的公司,必要时辅之以财政补贴、“信用安慰函”等手段作为还款保证,主要向商业银行申请贷款,重点投向市政建设、公用事业等项目。
从20世纪90年代后期开始,我国东部沿海地区一些地方政府为了突破资金瓶颈和法律障碍,开始建立了一系列的专业投融资公司毕业论文模板,适度承接信贷资金或信托资金,进行城市公共基础设施建设。毫无疑问,地方政府融资平台对于推动地区城市化和工业化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然而这一时期地方政府融资平台的发展规模并不大。
进入2008年下半年,美国次贷危机爆发,并引发国际金融危机,对我国宏观经济造成了重大影响。为防止经济出现大幅下滑,中央及时而果断地实行积极的财政政策和适度宽松的货币政策。2009年3月。人民银行与银监会联合《关于进一步加强信贷结构调整促进国民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的指导意见》。鼓励地方政府设立合规的融资平台,吸引和激励金融机构加大对中央投资项目的信贷支持力度,支持有条件的地方政府组建投融资平台,拓宽中央政府投资项目的配套资金融资渠道。各级地方政府紧紧抓住适度宽松货币政策机遇,加快融资步伐,组建的融资平台如雨后春笋。据央行2009年第四季度披露的数据,全国有3800多家地方融资机构,管理总资产8万亿元,地方政府的负债已达5万亿元,负债规模急剧扩大,地方融资平台的数量和融资规模在过去1年中暴涨中国学术期刊网。由于融资途径主要靠银行贷款,在2009年全国9.59万亿元的新增贷款中,投向地方融资平台的贷款占比高达40%,总量近3.8万亿元。
二、地方政府融资平台的积极作用 --扩内需、保增长
地方政府融资平台通过大规模融资,发挥了财政资金的杠杆作用,有力地推动了城市化建设,促进了当地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的发展,并在应对国际金融危机、实现“扩内需、保增长”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
(一)加快基础设施建设,推进城市化进程。在现行财政分税制下,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的事权和财权分配出现了事实上的事权重心下移而财权重心上移,导致地方政府事权、财权不对等。在城市化加快发展阶段,地方基础设施建设投入较大,大部分地方政府可支配财力远远无法满足庞大的资金需求,寻求外部融资成为必然,地方政府通过设立大量融资平台进行融资,加快了城镇基础设施建设,有力推进了城市化进程。
(二)扩大国内需求,保持经济平稳运行。受国际金融危机影响,国外需求锐减,国内一些出口加工企业出口订单减少,面临减产、停产的局面,地方政府利用融资平台迅速启动了内需,形成了新的国内有效需求,使企业的生产能力能够正常发挥,使国内就业少受或不受国际金融危机的影响,国内商业银行也迎来了一次难得的发展机遇毕业论文模板,全社会树立了信心,保持了社会经济生活的正常运行。据银监局相关数据表明,2009年全国金融机构发放的贷款中有近40%投向了各级地方政府的融资平台公司。还有相当数量的生产流通企业因政府融资平台的投资需求扩大而增加了新的银行贷款。
三、地方政府融资平台运行的潜在风险 --财政风险、金融风险
地方政府融资平台在促进地方城市化建设和应对国际金融危机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但在其迅速发展过程中,形成了巨大的融资规模,蕴藏的潜在财政风险、金融风险也正逐渐显现。具体表现为:
(一)融资责任主体模糊,缺乏风险控制机制。地方政府融资平台基本上属于国有独资公司,无论是人事管理还是具体业务都受到地方政府实际控制。资产管理在国资委,人事任免在地方政府党委,项目选择在发改委,资金管理在财政,融资平台话语权较弱,责任主体模糊,在实际融资过程中,协调成本高,且存在较大的政策风险,不同融资平台获取的银行贷款难以汇总统计,对财政负债能力构成威胁。多数融资平台没有建立和执行严格的风险管理控制制度,不按贷款用途使用贷款或随意改变贷款投向、以其他项目贷款作为建设项目的资本金、因为项目规划不当造成信贷资金闲置等损失浪费和违反建设项目管理规定等问题时有发生。
(二)设立门槛低,运作不规范。有些地方政府财力不足,拿不出更多的资金作融资公司的注册资金和项目资本金,用一笔资金来回转,当作几个公司的注册资金、几个项目的资本金;有些地方政府挪用贷款,将通过融资平台的关联公司获取的银行贷款挪用充作资本金;有些地方政府给融资平台注人没有经济收益的实物资产充当资本金,甚至把政府部门办公楼、城市公共设施等充当资本金,甚至连资产转移、产权过户等手续也不办理。由于缺乏有效约束,较低设立门槛使得地方政府融资平台大量增加,在这种情况下,担保单位的担保能力、代偿能力普遍下降,且融资平台之间普遍存在互保现象,出于竞争一些银行放松贷款审查,加剧银行贷款的潜在风险。
(三)信息不对称,评估和防范信用风险困难。地方政府融资平台资金纳入预算外管理,游离于公共监督体系使得财务信息缺乏透明度,成为地方政府的重要激励因素。银行是针对具体融资平台法人或项目放贷,难以了解辖区融资平台总体融资情况和偿还安排,随着政府融资平台的规模增加,地方政府的隐性负债难以掌握、真实财力难以评估;项目信息往往是政府提出融资意向后获得,重点项目融资尚没有形成公开市场竞标机制;政府融资项目往往与多家银行分别签订协议,银行间没有共同信息平台,银行只能凭借不完整资料进行评价;在目前多家银行竞争、一个政府又有多个融资平台的情况下,形成“多头融资、多头授信”的格局,一家银行难以把握地方政府总体负债和财政担保承诺情况毕业论文模板,对某个项目资本金来源、资本金到位情况进行有效监控非常困难,很多融资平台将所承贷的资金划转至财政专户或关联企业,银行难以监测资金流向。
(四)融资渠道单一,融资负债率高。目前,银行贷款是政府融资平台主要融资渠道,融资平台对外融资多以银行的中长期商业贷款方式进行,利用资本市场直接融资比例过低,缺乏持续融资的顺畅通道。据调查,在某城建投融资平台融资总额中,银行贷款和信托产品的占比高达90%。银行贷款占比过高,资金来源渠道单一、融资成本较高,且政府主导的项目一般建设周期比较长,政府融资90%以上均为中长期融资,一方面,融资规模受宏观调控政策的影响极大,融资来源的稳定性受到影响;另一方面,中长期贷款比例过大加大银行贷款结构不平衡,商业银行资产负债期限错配问题突出,加剧信用风险和流动性风险。
(五)缺乏约束机制,偿债能力不确定。由于融资平台的融资数额没有明确限制,一些地方政府竭力扩大融资量,似乎融资越多政绩越好,甚至把还贷负担转给了后几届政府。融资平台注册资本绝大部分为土地、股权,现金注资很少,普遍资产负债率高、资产利润率低。融资平台主要承担政府公益性项目,大部分项目是社会效益重于经济效益,无现金流或现金流不足,不能满足偿债需要。政府融资平台的贷款偿还主要依靠未来地方政府财政税收收入、土地出让收入和特许权收费,而地方融资平台的投资项目多为“铁公基”建设,项目建设周期相对较长,在贷款期限内,还款来源极易受地方财政税收下降、行政收费取消、房地产价格下跌和土地市场流拍等经济、政策层面的不利影响。一旦还款来源得不到保障,融资平台资金链可能断裂,甚至引起地方财政危机中国学术期刊网。
(六)政府承诺担保措施缺乏制度保障。为了保证贷款安全,银行一般要求融资平台借款有政府财政担保,承诺将还本付息支出作为预算支出,但政府举债仍是制度外融资,没有相关法律和制度予以保障,根据我国《担保法》规定,地方政府出具的还款承诺函、担保函不具备担保效力。一旦地方政府的财政承诺最终不能兑现,银行诉诸法律,保障债权的难度较大。同时,政府进行投融资操作往往缺乏中长期规划毕业论文模板,财政监督不到位,财政风险预警和防范机制不健全,进一步加大了贷款潜在的风险性。
四、规范地方政府融资平台运行的几点想法—政府、银行联手约束
地方政府融资平台面临着潜在的债务风险,如果缺乏规范管理,极有可能导致不良贷款的隐性化、长期化。因此,需要从政府、银行两个层面建立起融资约束机制,加以系统防范和化解。
(一)政府层面
1.完善相关法律法规,平衡地方财权和事权。目前,由于地方财权与事权的不匹配,地方经济发展与财政资源短缺的矛盾加剧,而现行《预算法》又禁止地方政府进行赤字预算和举借债务,迫使地方政府干预信贷资源。应通过以下方法,实现地方财权、事权的平衡:一是改革分税制,调整中央、地方的税收分成比例,加大对地方财政的转移支付力度;二是“国退民进”,尽快清理一些不合理的行业准入制度,鼓励民营资本进入垄断行业;三是对地方政府债务问题从法律层面予以规范,并出台相应管理制度和管理细则。
2.提高融资平台信息披露透明度。一是建立由地方政府部门牵头,财政部门、人民银行、银监部门共同参与的融资平台贷款监测联席会议制度,研究加强监测的相关措施和办法,负责统计、评估各地方政府融资平台的负债情况,定期向金融机构通报;二是相关主管部门要督促辖内各融资平台加大信息力度,相关信息及时公开披露,推动地方政府融资平台的隐形负债向合规的显性负债转变。
3.规范地方政府出资行为,增强融资平台造血功能。地方政府不得直接将法人单位的房产、土地产权等资产划拨到政府融资公司,注入到融资公司的注册资本金不得再次作为资本金,融资公司相互之间不得担保;融资平台必须采取规范的公司治理结构,鼓励投资银行和会计师、律师、评级等中介机构参与,促进项目投融资行为具有较高透明度和严格市场约束。同时,通过股权划转或增资扩股等方式将分散的城市优质资源整合到融资平台,将经营性资源、优质资产以及容易产生现金流的投资项目划拨到融资平台公司,不断扩大资产规模、现金流量,确保融资平台具备资金筹集和正常运营能力。
4.拓宽融资渠道。发展多元化融资方式。目前,政府投融资平台的融资渠道主要来自于银行贷款,地方政府应合理预测可支配财政收入和债务规模,大力发展多元化的政府融资市场。一方面,继续加强与金融机构的对接与合作,积极通过信用增级等方式满足金融机构的融资条件,进一步提高间接融资能力;另一方面,鼓励地方融资平台通过资本市场改善融资结构,寻求直接发行企业债券、股票、产业投资基金、信托计划、资产证券化等多种直接融资手段为补充,降低银行系统风险的积聚。
5.建立地方债务总量控制机制。要加强对地方政府债务总量的有关控制和管理,做到“量入为出”毕业论文模板,避免债务膨胀趋势恶化。一方面,提高地方政府举债行为和债务信息的透明度,逐步消除各种变相债务融资措施,引导各类政府性债务与或有债务的“显性化”;另一方面,建立健全地方政府的财务报告制度,增强财政收支的透明度,掌握地方政府债务总量和结构。
6.严格债务资金的使用监督。地方政府应当着力规范自身以及下属城市投融资公司的投资行为,明确并细化债务资金使用方向,对用债务融资支持的项目要建立严格的监控机制,确保资金按时准确拨付,建立严格的项目管理责任制,严密监控项目质量和进度,完善竣工验收程序。此外,通过地方人大、社会公众等多种渠道加强对地方债务资金使用过程的监督,对截留、挪用、贪污资金的行为及时追究责任。
7.建立地方债务偿还保障机制。地方政府应当统筹安排本地区综合财力,拨款设立长期稳定的偿债基金,逐步形成以盈利性项目为载体、城建项目偿债基金为保障的债务偿还机制;由于部分公益性投资项目的投资收益可能不足以偿付本息,应当在每年年初预算时从地方经常性收入中按一定比例安排债务还本付息的资金缺口;地方人大对以财政收入作为贷款担保的行为进行立法规范,使政府财政对地方融资平台的隐性担保转变为显性、合规担保,政府每年预算内、预算外资金的收支情况,对外直接融资、间接融资以及还本付息和授权执行情况要接受人大监督。
8.建立风险控制机制,监测和预防债务风险。一是建立内部控制机制。建立筹资、投资等财务活动的科学决策程序,发挥专家智慧和科学程序的监督作用;建立公司财务风险跟踪监督和预警机制,对财务风险进行全程跟踪、识别、评价和预测;对存在风险的财务活动实行问责制,明确承担责任和风险报酬;利用合同条款约定,对表外事项和或有事项责任进行明确,对投资合同价款及支付方式等作出限制性规定。二是加强外部监督管理中国学术期刊网。建立地方政府的债务管理机制,从外部加强地方投融资平台举债的监管,将地方政府债务控制在合理的范围,有效约束地方政府融资行为。
(二)银行层面
1.控制信贷融资规模,防止系统性金融风险。随着地方政府融资平台信贷融资规模扩大,使得投资项目未来投资过度依赖信贷资金的持续投入,增加了央行货币政策调整难度,一旦货币政策收紧,项目发生流动性危机的概率增加,地方政府很容易发生支付危机;而持续增加信贷供应,则面临通货膨胀压力,影响金融稳定。因此,各家银行都应当根据地方政府的可承受还本付息能力,确定相应的融资数额,融资总量应以本届政府任期内可支配用于投资建设的财力为限。
2.建立银行间信息沟通机制,共同防范贷款风险。尽可能采用银团贷款方式,可以降低单家银行的贷款额度毕业论文模板,避免贷款集中度风险,同时参加贷款银行间加强沟通协作,从不同渠道提高信息透明度,形成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的分摊机制。
3.严格授权审批制度,强化审慎风险管理。严格按照商业银行信贷业务流程,对政府融资平台贷款业务加强管理:一是在贷款审批过程中,不能随意降低贷款发放门槛,尽可能采用多种抵押和担保措施。比如要求“土地抵押+财政担保”或者“股权质押+财政担保”,多种形式防范风险。二是建立项目监管制,监控信贷资金流向。一方面强化贷款投资方向,对于不符合投资方向的贷款,予以提前收回,防范贷款投向不清或贷款投向转变产生的风险;另一方面实行专户管理、单独核算、专款专用,防止截留、挪用、挤占贷款资金现象的发生。三是强化融资期限管理,原则上与政府任期一致,超过任期的融资要由本级人大授权。
4.实行资产证券化,化解银行信贷风险。商业银行可以对融资平台的存量贷款进行证券化,借助于债券市场来分解巨大的存量问题。一方面,商业银行通过信贷资产证券化可以将表内的部分风险资产移到表外,化解自身的贷款风险;另一方面,当前情况下资产证券化是保持并提高核心资本充足率的一项重要措施,既有助于提升银行资本充足率水平,又从总体上化解由于中长期贷款的风险。
作 者 李洪强
单 位 重庆农村商业银行大渡口支行
邮 编400084
[论文关键词]国债规模;国债投资风险;资源配置
[论文摘要]我国国债规模的扩大和国债的发展对于推动债券及货币市场和资本市场的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然而,近几年来实施的积极财政政策,利用大规模的国债投资,虽然对经济增长起到一定的拉动作用,但在目前我国经济环境下,大规模国债投资已存在着潜在风险。不仅仅是财政还本付息的风险,更重要的是国债投资规模扩大的风险、国债投资目标定位的风险、圆债投资项目选择的风险、国债投资资金管理的风险。只有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有效防范和化解这些风险,才能保证国债投资的预期目标得以实现。
20多年的国债恢复发行历程表明,国债成为推动经济增长和社会发展的一个重要因素。国债的发行不仅有力地弥补了国家财政收入的不足,而且满足了社会各类投资者的不同需要。同时国债规模的扩大和国债的发展对于推动债券及货币市场和资本市场的发展也发挥了积极作用。然而,近几年来,我国实施积极财政政策,利用大规模的国债投资刺激内需,拉动经济增长,这虽然对经济增长起到了一定的拉动作用,但任何一项政策实施都有其反向作用,在目前我国经济环境下,大规模国债投资已存在着潜在风险。本文旨在对我国国债投资的潜在风险加以简要探析,从而正确判断国债发行规模是否适度。为此,需要从统计指标、宏观效益和影响因素三个层面探讨国债规模,并客观地分析国债投资的风险。
一、我国国债规模分析
(一)国债规模的统计指标
我国国债规模适度与否,需要结合我国国情,利用国债负担率、赤字率、国债偿债率、国债依存度等4项统计指标进行综合判断。 国债发行主要以弥补财政赤字为主,财政赤字的大小将直接关系到国债规模的发行大小。财政赤字较大,必然要求发行较大规模的国债予以弥补。赤字率表示的是一定时期内财政赤字额与同期国民生产总值之间的比例关系。国际上该项指标通常以3%为警戒线。同样根据《中国统计年鉴》2005数据计算得出:2000-2004年间,我国赤字率约为2.78%、2.59%、2.98%、2.50%和1.53%。从这一数值看,近5年该项数字波动较大,2002年赤字率接近国际上公认的警戒线,为2.98%,而2004年该项数字为1.53%,约为警戒线3%的一半。总体上平均而言,从该项指标数值观察我国国债发行有一定空间,但是空间已经较小。 国债依存度即当年的债务收入与财政支出的比例关系,其计算公式是:国债依存度=(当年国债收入额,当年财政支出额)×100%。结合我国国情,按分母不同可以计算两个指标:一种是国家财政债务依存度,即(国债收入,全国财政支出)×100%;另一种是中央财政债务依存度,即(国债收入,中央财政支出)×100%。鉴于我国国债是由中央财政来发行和掌握,将来的还本付息也由中央财政负担,所以使用中央财政债务依存度更具有现实意义。根据《中国统计年鉴》2005数据计算得出2000-2004年间,我国的中央财政债务依存度约为75.25%、77.73%、83.58%、81.26%和85.21%。国际上通用的国债依存度的上限是15%-20%,从上述统计数据可以看出中央财政债务依存度平均约80%,可以判断我国财政处于脆弱状态,蕴含巨大财政风险。
(二)国债规模统计指标的综合分析
二、国债投资规模扩大的风险
(一)国债投资规模风险界定
正是因为近几年国债投资目标定位不当,将经济增长速度作为国债投资目标,从而造成了为保经济增长速度而扩大国债投资规模,使国债投资因规模扩大而加大风险。
国债投资规模扩大的风险表现为因国债投资规模扩大,有可能排挤出民间投资及有可能乱上一些拼凑的项目导致投资效率降低,损害资源配置的优化和国民产出的有效增长。须知,在市场经
济下,资源配置是由政府投资和民间投资共同完成的。在一定时期内,资源总量是有限的,因此就存在着资源在政府投资和民间投资之间的合理分配问题。合理分配的标准就是投资的边际成本等于投资的边际效益,政府投资的边际成本就是民间使用该资源投资的边际效益,而并不仅仅是政府筹资的资金利率。因此,政府国债投资的最佳规模就是由政府国债投资的边际成本与国债投资产生的边际效益相等决定的。政府国债投资的边际成本随国债投资规模扩大而增加,而政府国债投资的边际收益则随国债投资规模的扩大而减少,因此国债规模超出了一定值必然使得国债投资的边际成本大于国债投资的边际效益,从而降低全社会投资的效率,损害全体国民福利。
国债规模管理是宏观经济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世界各国的债务史证明,国债发行和银行信用过度引起的后果是相同的,国债虽然是弥补财政赤字的较优方式,但却不完全是财政赤字的原因和结果。国债发行规模应该与偿债能力相适应,归根到底是经济与国债相协调的问题,因为债务融资既弥补财政赤字,又成为宏观经济的调控手段,甚至预算内安排的投资项目有时也需要建设国债予以支撑。国债作为财政与金融政策的结合,是调节货币供应量,避免经济剧烈波动的一个重要手段。同时确定国债发行规模时还必须与信贷规模相结合,避免出现互相挤占资金、抬高筹资成本的现象。全社会资金总量一定时,用于购买国债的资金多了,信贷资金来源就缺乏保障,就会造成社会资金闲置和浪费,影响宏观经济调控能力,影响生产发展和建设速度。发行国债的实践表明,国债不仅是财政经济的内容。更是信用经济的组成部分。"
(二)影响国债规模大小的因素
一般认为,影响一国国债规模大小的主要因素有中央财政收入、中央财政支出、财政收支差额、累积债务余额、预算内投资规模、国债还本付息额、居民储蓄存款余额等。一定时期内,国债发行规模取决于一定时期国家的经济发展水平,经济总量越大,经济发展水平越高,国债承受能力越强,国债发行规模的潜力越大;中央财政收入是国债还本付息的基础,该项数值大小决定能够承担债务能力大小;中央财政支出的不断增大,是国债发行规模增大的内在动因;国债的主要目的就是弥补财政赤字,因此赤字数额对国债规模有重要影响;筹集长期建设资金是我国发行国债又一目的。积极财政实施以来,国债资金主要用于重大项目和重点项目建设,因此预算内投资规模越大,其对资金的需求越大,当财政收入不足以财政支出时,政府的投资缺口一般要通过发行国债来弥补;国债规模越大,累积债务余额越多,则还本付息支出越多,当其支出额达到无法以当年财政收入来偿还时,不得不以发新债来还旧债,如果一国国债的还本付息过多,就必须会使国家减缓国债的发行,以减轻还债压力。
这三项影响因素中,债务还本付息额具有惯性,它受以前累积债务余额和相应的还款期限利率等因素影响。债务还本付息额有不断增长的趋势,不是容易控制的因素。随着该项数值的不断增大,根据多元线形回归模型可以断定,在其他因素不变的情况下,我国国债发行规模将按照一定的惯性不断膨胀;相对容易控制的是预算内固定资产投资,可以通过控制预算内固定资产投资数额来控制我国国债发行规模,使我国国债在一定的合理范围内,防范财政风险发生;影响财政赤字的因素较多,一般较难控制。
国债投资规模扩大的风险表现为国债投资规模有可能超出最佳规模而降低全社会资源配置的效率。一方面投资规模扩大,民间投资规模相应降低,民间投资有可能被排挤;另一方面,国债投资规模扩大,存在着为用完投资规模而随意拼凑投资项目的可能。这都表现为国债投资规模扩大的风险。
在研究我国国债适度投资规模的文献中,多从政府财政是否还得起和居民是否买得起即所谓的偿债能力和应债能力两个方面来看的。但由于不管政府是否有偿债能力和居民是否有应债能力,都必须比较增加国债投资的边际效益和边际成本。因此本文认为,探讨国债投资适度规模的理论标准应该是投资的边际效益和边际成本的比较。当投资边际效益小于边际成本时,国债投资规模过大,存在着降低了全社会资源配置的效率风险;反之,当国债投资的边际效益大于边际成本时,国债投资规模偏小,增加国债投资能够提高全社会资源配置的效率,风险较小。由于边际效益和边际成本曲线难以精确化和具体化,因此对近几年国债投资规模扩大是否超出了最佳规模还不能下肯定性结论;但是因国债规模扩大而加大国债投资风险的趋势是明显的。实际上,近两年因国债投资规模突然扩大,地方政府项目储备不足,把本来准备与民间合作投资的项目改为国债投资项目,从而造成了对民间投资的排挤。另外,地方政府也存在着为得到中央政府国债投资而随意拼凑项目,甚至搞“三边工程”的现象。这实际上是国债投资规模扩大的风险的具体体现。这里需要特别指出的是,近两年我国在进行国债投资项目时,除了国债投资外,还要求国有银行“配套”贷款及地方政府“配套”资金,这实际上是变相扩大了国债投资规模。就是说,如果加上国有银行及地方政府的“配套”资金,则国债年度实际投资规模比我们上面计算的要多得多。因为在我国“国有银行一国有企业一人民政府”三位一体的经济中,国有银行及地方政府的配套资金投资实际上也是国债投资,国有银行及地方政府的配套资金投资如果变成了不良资产——坏债,最终还得靠国家财政解决。所以,把近两年国债投资项目中国有银行和地方政府的配套资金也作为国债投资的判断应该是成立的。基于此,近两年国债投资规模扩大的风险就更加明显了。
三、国债投资项目选择和管理的风险
(一)国债投资项目选择的风险
在市场经济条件下,政府投资和民间投资存在着各自的职能范围,二者合理分工,才能实现全社会资源配置结构的优化,国债投资的目标也就是要实现全社会资源配置结构的优化。选择恰当的国债投资项目,就能够弥补民间投资的缺陷,提高全社会资源配置的效率;反之,如果国债投资项目选择不当,则会降低全社会资源配置的效率。因此,国债投资项目选择的风险也就是国债投资项目选择不当,导致国债投资目标失败而带来不利后果的可能性。
国债投资究竟应该选择什么样的投资项目、应该依据什么样的选择标准,这在国内外都还存在着争议。发展经济学家罗斯托(W·W·Rostow)提出了在经济发展阶段政府投资的不同特点。他认为,在经济发展早期阶段,政府投资为经济发展提供社会基础设施;在发展的中期,政府投资起到对私人投资的补充;而一旦达到成熟阶段,公共支出将从基础设施转向不断增加的对教育保健与福利服务的支出。布坎南(N·B·Buchnum)和波拉克(J·J·Polak)分别在1940年代和1960年代提出了一种稀缺要素标准。他们认为,为了使收入最大化,财
政投资决策应当选择低资本一产出比率的项目,即选择单位资本产出最大的那些投资项目。卡恩(A·E·Kam)提出了社会边际生产率标准。该标准认为在决定财政投资项目时,一定要考虑到边际单位对国民产出的所有净贡献;当财政投资资金可以导致国民产出最大化时,这种资金配置就是高效率的配置。
我国学者对国债投资项目的选择上也存在着分歧。陈共教授提出了财政投资决策增加就业标准,即财政投资项目的选择应当是那些每单位投资能够动员最大数量的劳动力的项目。林毅夫教授认为当前财政投资应发挥“四两拨千斤”的作用,而以农村道路、电网、自来水建设为主要内容的新农村运动正是我国当前形势下最能产生这种效果的地方。中国国债协会《中国国债投资方向》课题组认为,国债投资除了非竞争性经济建设项目投资外,也应该用于营利性竞争性项目的投资,尤其是用于重点竞争性行业的投资。
理论研究上本就存在着巨大分歧,实际操作中更是莫衷一是。国债投资项目的选择很多时候只能是“跟着感觉走,紧拉住项目审批部门的手”。国债投资项目选择的风险由此而增大。在我国。因为政府间的事权划分尤其是投资权限的划分很不清楚,国债投资项目还存在着在全国性公共产品和地方性公共产品之间选择的风险,这就导致了近两年发生的国债资金转贷地方使用,即国债为地方性公共产品筹资的不规范现象产生了很大风险。国外地方政府投资地方公共产品都是由地方政府发行地方公债进行的,这样风险就由地方政府承担而不在中央政府。而我国地方政府由于《预算法》限制无权发行地方公债,从而就发生了国债资金转贷地方政府的情况。因为在我国中央与地方政府责任划分不清的情况下,地方政府为了得到国债投资转贷资金,什么项目都敢上,特别是在中央强调地方政府承担偿还义务时,地方政府更是会“逆向选择”,即一些高风险项目争相申请,这样地方政府投资风险就转嫁到了中央政府,无疑加大了国债投资风险。
一、国内外关于地方政府债务融资研究的情况
国外关于政府融资与负债的研究始于20世纪80年代,90年代开始有较多的成果。世界银行高级经济学家Hana Polackova Brixi(1998)在题为《政府或有负债:一种对财政稳定性构成威胁的风险》的论文中提出了著名的财政风险矩阵,将政府的负债风险来源划分成四个方面,并系统地论述了政府或有负债对财政稳定性构成的巨大威胁。[1]William Easterly从传统预算体制的角度,论述了许多国家政府所具有的财政机会主义特征。政府在减少直接显性债务的同时,往往是等量的隐性债务的增加。[2]Allen Schick也从政府预算的角度研究了财政风险的成因及对策。[3]Ma jun对地方政府财政风险的监测问题进行了研究,从理论上提出了监测的原则与方法。[4]2002年,Hana PolackovaBrixi和Allen Schick收集了十多篇关于政府或有负债与财政风险问题的重要文献,编辑出版了《风险中的政府:或有负债与财政风险》一书,从而奠定了财政风险理论的分析体系。[5]
国内的相关研究主要集中在地方政府债务融资模式、债务融资风险、债务融资创新等方面。在地方政府债务融资模式研究方面,有学者将我国地方政府融资模式分为债务(债权)融资、股权融资、项目融资和资源融资四大类。[6]有学者指出,国内地方政府债务融资呈现以融资平台为主的多种融资模式并存的状态,主要包括:与澳大利亚相同的中央政府地方债券模式,类似美国市政债券的城投类企业债券模式,类似于市政发展基金模式的“打捆贷款”模式和类似于抵押债券的市政资产支持证券模式。[7]在地方政府债务融资风险研究方面,张丽恒、[8]李侠、[9]何川[10]等专家学者分别从地方政府债务风险、银行信贷风险管理、宏观调控和经济运行安全等不同角度,对地方政府债务融资风险进行了分析。在地方政府债务融资创新研究方面,众多学者提出地方政府融资市场化发展的观点,包括发行地方政府债券的融资思路。其中贾康在2002年就对发展地方政府公债融资进行了开创性研究;[11]张理平认为地方政府融资引入资产证券化具有较强的现实意义,并分析了资产证券化在地方政府融资中的应用优点;[12]陈敏等对PPP、BOT、TOT、BOO等融资方式应用进行了深入探讨。[13]
通过对国内外有关研究文献的梳理和分析, 我们发现国外对政府债务融资的相关研究已较为深入,特别是国外政府直接债务融资已开展多年,已建立了较为完善的相关法律制度。国内地方政府债务融资开展时间较短,相关研究主要集中在对地方平台公司融资模式的风险控制和如何加强管理等问题上,真正从制度层面深入进行相关体制机制研究的还不多,特别是结合我国市场经济体制改革目标,研究探索建立地方政府直接债务融资体制和相关制度安排的文章则更少。
二、地方政府债务融资的基本类型
本文所指的地方政府债务融资与“地方政府债务性融资”和“地方政府性债务融资”内涵基本相同,是指地方政府为发挥政府职能而通过举债(成为法律意义上的债务人)向外部筹措资金的方式。如前所述,地方政府融资模式可分为债务融资、股权融资、项目融资和资源融资四大类,王铁军又将其细分为22种。[6]本文主要讨论的是地方政府的债务融资方式,且从地方政府是否直接作为债务人,将其分为直接债务融资和间接债务融资。
1. 直接债务融资
直接债务融资是指地方政府(或财政部门)直接作为债务人,通过一定的金融工具与债权人形成债权债务关系的融资形式,即地方政府作为融资主体,直接向国内外金融机构借款、发行债券或设立基金等来获取资金的方式。
第一,发行政府债券融资。是指地方政府直接作为融资主体,通过金融市场发行用于当地基础设施、公益性项目和土地开发的有价证券(有些国家和地区称市政债券)。市政债券在英、美等国家已是一项成熟的资本市场融资工具,而我国1995 年开始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第二十八条明文规定:“地方各级预算按照量入为出、收支平衡的原则编制,不列赤字。除法律和国务院另有规定外,地方政府不得发行地方政府债券。”
第二,向银行借贷款。是指地方政府直接作为贷款主体向银行借款。虽然我国有关法律规定地方政府不能直接从银行借款,但从全球现实情况看,地方政府从银行借款是比较普遍的。向银行借款可分为向国外银行借款和向国内银行借款,如果借款数额巨大,还可以向多家银行组成的银团借款。向国外银行借款也包括向国际金融机构借款,是指国际金融机构作为贷款人向借款的政府机构以协议模式提供的一种具有非商业性质的优惠性贷款。国际金融机构包括全球性国际金融机构和地区性国际金融机构,如世界银行、国际金融公司、亚洲开发银行等。
第三,理论上讲,只要地方政府的融资主体资格得到法律和市场的确认,可以作为债务主体直接发行债券或直接向银行贷款,地方政府也就可以开展任何市场主体都能够实施的各种融资活动,包括委托信托机构或基金管理公司,以发行信托或设立基金等方式为建设项目筹集资金。
2. 间接债务融资
间接债务融资是指地方政府通过投融资平台公司、所属企事业单位或建设项目进行债务融资,以获得用于公共设施建设和提供公共服务所需资金的融资方式,其中通过政府融资平台公司融资是我国地方政府目前最主要的融资方式和建设资金来源。
所谓地方政府融资平台(简称政府平台、平台公司、融资平台或投融资平台),是指由地方政府出资设立,授权进行公共基础设施类项目的建设开发、经营管理和对外融资活动,主要以经营收入、公共设施收费和财政资金补贴等作为还款来源的企(事)业法人机构。上世纪 90 年代中期以来,由于受到国家现行法律法规和政策限制,我国地方政府难以直接进行债务融资,所以出现了很多间接债务融资的变通方式。地方政府为解决城市基础设施建设资金来源不足的问题,组建了一些政府投融资平台,通过政府与市场的结合,广泛地吸收社会资金,在很大程度上支持了城市基础设施建设,为我国城市化的推进起到了积极的作用。政府融资平台最主要的表现形式是城司、区域开发公司或项目公司等,是在政府建设资金短缺而又融资无门的情况下的特殊产物。至2010年底,全国省、市、县三级政府共设立融资平台公司6576家,其中,省级165家,市级1648家,县级4763家。①地方政府通过平台公司向银行借款、发行企业债券、设立信托计划等方式从金融市场实现间接融资,在很大程度上解决了地方政府基础设施建设资金不足的问题。
三、我国地方政府现行债务融资模式存在的主要制度性问题
目前,我国地方政府应用最多、最主要的变通融资方式是投融资平台融资,地方政府融资平台是在我国投融资体制改革的过程中产生的,是经济转型时期政府解决城市建设资金短缺问题、规避制度约束的一种变通手段。从宏观层面看,地方政府通过平台公司融资,在很大程度上解决了地方政府基础设施建设和区域开发资金不足的问题,在促进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和增强政府履行职责能力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但从中微观和制度层面看,在实践中也出现了一些亟须高度关注和急需解决的制度问题。由于变通方式涉及主体关系复杂、层次繁多、责权不清,法律风险很大;融资平台公司功能定位不准确,运作不规范,监管难度大,系统风险难以避免;地方政府违规或变相提供担保,举债规模迅速膨胀,偿债风险日益加大等等,已对地方财政、金融系统、宏观调控等造成较大影响,危及我国经济运行安全。
1. 地方政府与融资平台公司之间的责权关系不清晰,偿债责任和偿债资金来源不落实,债务融资统筹管理机制难以建立
地方政府融资平台公司通常是由政府或政府相关部门批准和出资成立的,承担一定建设和融资任务的投融资公司,名义上为独立企业法人。在实践中,平台公司承担的建设投资任务绝大多数是道路、排水、桥梁、铁路、港口、城市公共交通等公益性基础设施项目或准公共产品。这类项目都有一个共同特性就是没有直接项目收益或收益不足,一般不符合金融市场和金融机构的融资条件,往往需要由政府部门给予补贴、担保、承诺或回购的保证。然而,由于受到《担保法》及相关政策法规的约束,政府部门、金融机构和平台公司只能采取相应的变通方式操作,这就造成地方政府与融资平台公司之间的责权关系不清晰,地方政府既不能把平台债务纳入预算,也无法对偿债作出统一安排,平台债务的偿债责任和偿债资金来源无法真正落实。平台公司只能“拆东墙、补西墙”或“借新还旧”,长此以往,难以为继,平台公司和金融机构都面临较大风险。
2. 偿债和风险约束机制不健全,平台公司债务规模难以有效控制,地方政府和金融机构的系统风险会越积越大
由于地方政府与投融资平台公司之间的责权关系不清晰,融资操作不规范,在风险约束机制不健全的情况下,造成融资主体的投资职能和偿债责任不明晰,不可避免造成投融资平台为获取经济利益而过分扩大融资总额。同时,近几年各级地方政府通常采用加大固定资产投资拉动经济增长的模式,造成了地方政府融资规模的迅速扩张,融资总量难以控制,融资规模难以量化,一些地方政府债务已经超过财政实际承受能力。据统计,到2010年底我国全部地方政府债务至少在10万亿元以上,②并且大多数都属于隐性债务,为了偿还众多隐性负债,地方政府往往被动“买单”,以增设收费项目、提高收费标准、收取土地出让金,以及开征各种基金等各种方式筹集偿债资金,其中对土地出让收入的依赖最大,严重扭曲了土地市场,由此带来的财政风险和金融风险难以估计。
3. 利用平台公司进行项目投融资的方式,不可避免地存在影响项目投资效率和融资成本的问题
政府投融资平台公司名为独立的企业法人,通常同时承担投资、融资、建设、运营和管理多种职能,在决策与投融资主体间责、权、利界定模糊,决策、投资、融资、偿债的主体责任不清晰。政府通过行政手段将部分公共设施和公益性项目的投资建设任务赋予平台公司,在一定程度上将会影响项目投资效率,抑制了市场机制作用。另一方面,通过平台公司融资,与政府直接通过金融市场和金融机构获取建设资金相比,不仅多增加了一层管理成本,同时资金成本也相对较高。部分融资平台还存在管理不规范,法人治理结构不完善,资本金到位率低,资源利用效率差,盈利能力较弱等问题。所以说,通过平台公司融资建设,并不是一种科学有效的方式,而是在现有体制下的一种不得已的选择。
4. 平台融资方式不规范,政府预算管理不到位,信用评级体系不健全,平台债务处于政府和市场监管的“双重失灵”状态
平台公司债务融资形式上是企业融资,实际上是政府债务,由于制度的缺陷,政府和市场的监管都处于“失灵”状态。一方面,平台公司债务形式上是企业债务,无法纳入政府预算管理,又没有统一管理机构,缺乏有效的信息披露和风险约束机制。一些地方债务监管不到位,未建立风险预警和控制机制,长期存在债务规模底数不清、偿债责任未落实等问题。一些平台公司对自己作为执行债务协议的直接义务人所应承担的第一偿债责任认识不到位,甚至有完全依赖于政府保护的倾向。统筹管理的体制机制未形成,中央政府对地方政府债务既无法准确掌握,又缺乏有效的约束和监督机制。另一方面,平台债务实质上是政府债务,由于平台融资方式不规范,融资主体的资产负债信息得不到及时充分的披露,导致对信用评级需求不足,方法不成熟,成果权威性差,造成金融市场及金融机构对政府平台的信用认识和风险评价不客观不充分,也就无法形成有效的市场约束。综合来说,现行平台融资模式处于政府监督和市场监管的真空地带,存在严重的制度缺陷,系统风险巨大。
四、实施地方政府直接债务融资的必要性和可行性
综上所述,我国地方政府通过组建平台公司进行融资建设,是在现有体制和政策约束下的一种不得已选择,存在很多制度性缺陷和系统性风险,实践证明并不是一种科学有效的模式。
国家已经看到了上述风险,国务院及相关部委从2010年以来多次出台政策文件,对加强地方政府融资平台管理提出了一系列要求和规定:对只承担公益性项目融资任务且主要依靠财政性资金偿还债务的融资平台公司,限定2010年7月1日后不得再承担融资任务,其他融资平台必须商业化运作,对承担的公益性项目融资任务必须剥离。③按照上述政策要求,只承担公益性项目融资任务且主要依靠财政性资金偿还债务的融资平台公司,将不得再承担融资任务。但实际上,由于投资需求和资金供给的巨大差距,上述投融资平台不可能在短期内完全消失,而且融资规模还有进一步扩大的趋势。
在实践中,能否找到一种既可满足地方政府投资和发展需求,又可实施有效控制的投融资模式?答案是肯定的,就是在本文前述的地方政府债务融资两种基本模式“直接债务融资和间接债务融资”中做出选择,舍弃已在实践中证明是不科学的间接债务融资方式,即利用平台公司的融资方式,而选择直接债务融资方式,即地方政府(或财政部门)直接作为融资主体,通过金融市场或金融机构获取资金的方式。
1. 推进融资体制改革,实施地方政府直接债务融资的必要性
第一,是规范地方政府举债行为,有效控制债务规模的需要。依托金融市场,建立市场约束机制,明确主体责任,量入为出,增强监管和调控的有效性,最大限度降低系统风险。
第二,是拓宽地方财政收入来源渠道,有效解决地方投资资金供给与需求矛盾的需要。为地方政府建立一种长期稳定、制度化和市场化的筹资机制,有利于形成良性循环机制,有效增强地方政府基础设施建设和自我发展的能力。
第三,是履行政府职能,更好地提供公共产品和服务的需要。可以显著增强地方政府的履行职责能力,更好地贯彻落实经济发展目标和宏观调控政策,促进财政政策和货币政策的有效性。有效弥补地方财政赤字,从而减轻中央政府财政负担。
第四,是加快发展我国金融市场体系,丰富和完善资本市场的需要。资本市场有股票和债券两大类基础产品,以及由此派生出的各种各样的衍生产品,这些产品相互补充,使资本市场保持活力,协调发展。无论从市场的深度、广度与弹性看,我国的债券市场发展严重滞后,债券品种少,结构不合理,债券市场基本上是国债和金融债,企业债券微乎其微,地方政府债券尚属空白。
第五,是完善分税分级财政体制,推进市场化改革的需要。推动分税制改革进一步深化,有利于促进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改革目标的早日实现。财税体制改革是我国市场化改革的关键环节,关系到政府职能转变、转变发展方式、政府和市场的关系等多个领域。
由于地方财政收支责任不对称,投融资和财税体制改革滞后,一些长期积累的问题使得地方政府面临严重的财政困境,财政收支缺口不断扩大。因此,允许地方政府直接举债并加以严格约束,是当前我国经济形势下缓解地方财政困境的有效途径。正如贾康等学者所指出的,举债权是规范化的分税制体制下各级政府应有的财权,这是所有实行分税制财政体制的国家长期实践得出的经验。地方政府通过发行债券来筹集资金是世界上很多国家的通行做法,中国建立划分事权、财权的分税分级财政体制,赋予地方政府举债权也就是必然的。[14]
2. 推进融资体制改革,实施地方政府直接债务融资的可行性
在我国实施地方政府直接债务融资,一方面要看我国金融市场发展阶段,能否具备实施地方政府直接债务融资的条件;另一方面要看我国市场化改革的进程,要看相关法律法规是否具有改革调整的空间,也就是说,地方政府能否直接作为合格的融资主体,满足金融市场的基本要求。
第一,我国政府在公债的发行和统筹管理方面已具备较成熟的经验。我国已有多年发行国债、企业债、金融债的经验,特别是通过近20年的国债发行实践在债券的发行方式、品种结构、期限结构、利率结构等方面都积累了丰富的经验,市场的监督、管理手段和能力逐步完善和增强。2002年起地方政府开始利用城投类企业债券、市政资产信托计划和资产证券化等多种债券融资方式解决地方政府建设资金不足问题。2010年财政部代地方政府发行2000亿债券。2011年和2012年,国家批准上海市、浙江省、广东省和深圳市等4个省市作为自行发行债券试点。
第二,经过多年的发展,我国的金融体系日趋完善,资本市场发展迅速。目前,我国金融市场健康稳定,银行体系和资本市场规模位居世界前列。相关的法律法规逐步完善,开放程度日益提高。市场中介机构,如投资银行、信用评级机构、会计审计机构等的发展以及专业人员充足,为地方公债的顺利发行提供了技术上的支持和保证,并能对地方公债发行主体进行有效的监督和管理。[15]
第三,市场需求空间大,有充足的资金供给来源。一方面,近年来我国的机构投资者发展迅速,证券投资基金、保险基金、社会保障基金和商业银行等对于地方政府债券有很大的投资需求和承购能力,都希望获得更多的资本市场投资品种。另一方面,地方公债本身所具有的政府担保、收益稳定的优势,加上社会闲散资金的大量存在及其对稳定投资渠道的需求,表明发行地方公债有足够的操作空间,更有助于实现储蓄向投资的转化以及国民经济的平稳运行。
第四,当前,要启动实施地方政府直接债务融资,还存在两方面制度性障碍:一是我国现行的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限制了地方政府直接债务融资模式的实施。比如《预算法》规定“除法规和国务院另有规定外,我国地方政府不得发行地方政府债券”;《贷款通则》对贷款人的规定,明确把地方政府排除在外,使得地方政府不能直接向银行借款;《担保法》规定“国家机关不得作为保证人”,因此地方政府不能为借款和举债提供担保。二是我国地方政府(或地方财政)还无法完全满足金融市场对融资主体的要求。我国地方政府虽然是独立的法人主体,独立编制财政预算,但还无法编制清晰完备的资产负债表,也就无法进行科学准确的信用评级。因此,只有深入推进财税和投融资体制改革,逐步消除和解决上述制度性障碍和问题,才能为尽早实施地方政府直接债务融资创造条件。
五、推进地方政府融资体制改革的基本思路
推进地方政府融资体制改革的基本思路是:修改完善相关法律法规,改革地方财政体制,授予地方政府直接债务融资的权利,逐步取消利用平台公司融资建设的间接债务融资模式,构建地方政府直接债务融资制度体系。
1. 修改完善相关法律法规,为启动实施地方政府直接债务融资创造条件
修改《预算法》,增加编制地方政府债务预算科目,允许地方政府直接作为融资主体进行融资活动,将政府融资活动纳入预算管理;修改《贷款通则》,允许地方政府根据自身需要和偿债能力,直接向国内外银行机构进行借款;修改《担保法》,允许国家机关作为保证人,为地方政府借款和举债提供担保。制定和出台一系列实施地方政府直接债务融资的相关法律法规和配套政策。
2. 深入推进财税体制改革,建立公共财政体制,编制地方债务预算,合理确定地方政府融资项目和支出范围
按照政府基本职能,建立公共财政体制。根据公共产品理论和效率原则,合理界定各级政府的支出范围和责任。按照构建公共财政的要求,严格规范财政的供给范围,坚持“有所为、有所不为”的原则,对一般竞争性、经营性领域和可以利用社会资金发展的事业,财政资金要逐步退出,从根本上减轻财政支出压力,集中资金保证公共支出的需要。按照实际需求和偿债能力编制地方债务预算,合理确定地方政府融资项目、融资规模和支出范围。强化财政在地方政府融资管理中的主体地位,加大对地方政府债务集中统一管理的力度,要建立严格规范的债务融资的决策机制和评价制度,建立地方财政偿债机制和债务融资的预警系统。健全债务监管体系,建立债务信息公开、审计、监察和效能评价制度,将债务“借、管、用、还”等情况作为考核地方政府绩效和任期经济责任的重要内容,明确和落实责任,防止违规和过度举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3. 明确中央和地方的事权、财权划分,规范财政收入和支出结构,编制地方政府资产负债表
加快推进分税分级财政体制改革,进一步明确中央和地方的事权、财权划分,是众多学者和社会各界多年来的呼声。要按照事权与财权相一致原则,重新审视并合理调整各级政府的支出范围,赋予各级政府具有与其履行支出职能相一致的收入范围,各级财政都应有税源较稳定的主体税种,并以法律或规章形式固定下来,建立各级财政稳定增长的收入机制。防止再出现收入往上集中,支出往下转移的现象。尝试赋予地方一定的税收管理权限,使省、市地方政府对地方税种具有一定的调整税率、征收范围及减免税收的权限,可以根据自身实际税源情况和支出需要来适当调整财政收入。同时,要按照法定责权和财政体制,编制地方政府的资产负债表,以使评级机构可以据此科学准确地开展信用评级。
4. 加快我国信用评级机构和行业发展,创新我国地方政府信用评价方法
由于我国地方政府财政体制和资产状况的特殊性,既要学习借鉴国外政府的信用评级方法,又要结合我国的实际,制定出一套适应我国国情的地方政府信用评价的方法。在地方政府融资信用评价研究方面,除专家学者进行研究外,大公国际、联合资信等国内外评级机构都对地方政府融资信用评价进行过深入的研究,提出了自己的评级思路、方法论、评级模型和操作程序,并且已经在我国地方政府融资平台公司的信用评级和地方政府的信用评级中使用。
5. 完善转移支付制度,为边远地区和财力较弱的地方政府提供担保及转移支付支持,提升其信用等级
通过市场化的方式推动地方政府直接债务融资,必然会出现经济发达地区和财力较强的地方政府信用评级较高,在金融市场获取资金的能力较强,而一些欠发达地区和财力较弱的地方政府信用评级会较低,在金融市场获取资金的能力就较弱,或者无法开展持续的融资活动。这就需要中央财政在现行财政转移支付制度的基础上,建立专项转移支付制度,为欠发达地区和财力较弱的地方政府提供专项偿债补助资金,并为其提供融资担保,提升其信用等级,使其能够在金融市场中获取所需的资金。同时要推进上述转移支付制度的法制化,增强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逐步建立具有中国特色的符合市场化改革方向的地方政府融资体制。
注释:
①《国家审计署审计结果公告》2011年第35号。
良好,但不容忽视严峻的一面,做好经济工作要把握和处理好几个带有全局和战略意义
的关系,同时要抓住重点,加大实施宏观调控政策的力度。
「关键词经济形势经济环境实施宏观调控改革和发展
2000年是全面完成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九五”计划的最后一年,是改革、发展、
稳定的关键一年,是世纪交替之年。这一年经济工作做得如何,对全局影响重大。最近
中央召开了经济工作会议,进一步明确了形势,提出了奋斗目标,部署了2000年经济工
作的主要任务,需要我们认真把握,狠抓落实,继续奋发努力,促进国民经济持续快速
健康发展,为新世纪的经济腾飞创造良好的开端。
一、当前经济形势的总体判断
(一)当前经济形势总体上是好的
1999年以来,在中央采取扩大内需的一系列政策措施的作用下,国民经济继续保持
较快增长的态势,头9个月国内生产总值增长7.4%.1~10月,工业增加值增长9.1%,增
长速度比较平稳;农业收成稳定,粮食总产量大体接近上年的水平;固定资产投资增长
平缓,全国国有及其他经济类型固定资产投资(不含城乡集体和个体投资)增长7%,其
中基本建设投资增长6.6%,更新改造投资增长下降0.9%,房地产投资增长17.4%;随着
居民收入增加和消费领域的扩大,10月份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长8.2%,增幅比上月提
高1.6个百分点;外贸出口出现回升态势,9月份出口增长20.2%,10月份出口增长23.8%.
财政收入增长较快,1~10月比去年同期增长19.4%,增收1300多亿元,财政收入占国
内生产总值的比重进一步提高。金融形势比较平稳,到10月末,M1、M2分别增长15.1%、
14.5%,人民币汇率保持稳定,国家外汇储备已超过1500亿美元。城乡居民收入稳步增
加,生活水平继续提高,10月末城乡居民储蓄存款余额达59270亿元,同比增长13.4%.
从前三个季度的经济运行情况来看,经济形势总体上是好的,预计全年经济增长可望达
到7%甚至略高一些。这样的增长速度在世界上也是相当高的。
值得注意的是,当前经济形势出现了一些好转迹象:(1)工业经济效益水平提高。
1~9月工业企业经济效益综合指数比去年同期提高7个百分点,其中成本费用利润率
提高1个百分点,总资产社会经济发展贡献率提高0.2个百分点,产品销售率提高0.8
个百分点,资产负债率下降1.7个百分点。1~9月工业企业盈亏相抵后实现利润总额
1200多亿元,比去年同期增长71%,其中国有及国有控股工业企业盈亏相抵后实现利润
480多亿元,比去年同期增长1.5倍。(2)外贸出口进一步回升。随着亚洲周边国家
的经济复苏、需求增加,我国对日本、韩国、印度尼西亚、新加坡等国的出口增长加快
;同时国家加大了出口退税力度,有力地促进了出口的增长。从7月份开始,出口增长
开始回升。7月、8月、9月、10月出口增长分别为7.5%、17.8%、20.2%、23.8%.预
计全年出口增长可达5%左右。(3)物价下降出现减缓的迹象。8月份,受季节性因素
和肉禽价格进一步回升的影响,全国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比上月上涨1%,比去年同月下
降1.7%;商品零售价格总水平比上月上涨0.6%,比去年同月下降2.6%.9月份,因部分地
区调整学杂费、房租、水电费价格以及部分食品价格上涨,全国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比
上月上涨2%,比去年同月下降0.8%;商品零售价格总水平比上月上涨0.7%,比去年同月
下降2.8%.10月份居民消费价格比去年同月下降0.6%,商品零售价格下降2.6%,降幅均
比上月缩小0.2个百分点。此外,随着工业生产稳步增长,工业品市场回暖,工业品价
格降势也在趋缓。7月、8月、9月,工业品出厂价格分别下降2.5%、2.3%、2.1%,工
业品原材料购进价格分别下降3.4%、3.3%、1.8%.
(二)经济环境日趋严峻的一面不容忽视
以上三种迹象表明,经济增长出现一些好转的迹象,但还没有形成好转的趋势,目
前还不能作出经济增长出现止跌回升、走出谷底的判断。对今后面临的国内外经济环境
是逐步好转还是比较严峻?还有待观察。
从国际经济环境来看,美国经济可望保持一定的增长,但由于美国股市出现一定的
泡沫成分,美元对欧元、日元出现一定的贬值趋势,不排除出现股市动荡、外资抽逃、
消费萎缩、使经济增长发生逆转的可能性。日本经济开始缓慢复苏,但由于日本内需市
场容量有限,日元升值不利于增加出口,所以日本经济复苏的基础还不稳固。美、日GDP
占世界GDP的40%,美、日经济走向如何,对世界经济的影响比较大。欧盟经济正在稳
步增长,但由于欧元的实施,欧元区国家的贸易保护主义不断加强。亚洲周边国家和地
区的经济开始复苏,即使这些国家和地区的经济出现好转,对我外贸出口和利用外资也
将形成一种竞争关系。综合以上一些情况,2000年世界经济增长存在许多不确定因素,
即使经济增长快于1999年,对促进我国经济发展的有利因素也不是很多,相反,对我国
经济形成竞争的不利因素在增加。从总体上看,2000年我国外需压力还是很大,外贸顺
差有可能进一步减少,利用外资也有可能会下降,外贸外资的减少,需要通过进一步扩
大内需来弥补。
从国内经济环境来看,2000年有效需求不足的矛盾仍很突出。目前市场需求依然疲
软,大多数工农业产品生产过剩,农民收入增长缓慢,居民消费意愿不强,民间投资不
振,银行贷款行为趋于谨慎,资金供应趋紧,企业生产经营困难增加,社会就业压力加
大,等等。当前经济问题,集中到一点,就是通货紧缩趋势仍在发展和蔓延。到1999年
9月份为止,全国社会商品零售价格指数连续24个月负增长,居民消费价格指数连续18
个月负增长,生产资料价格指数连续42个月负增长。按照巴塞尔国际清算银行的定义,
一国消费品价格连续两年负增长,就可视为通货紧缩。我国实际上已经达到这一标准。
造成通货紧缩的原因,从短期因素看,是有效需求不足;从中长期因素看,多年来的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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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宏观调控政策的力度
实施宏观调控政策的力度
更新时间:2007-8-1621:03:58
复建设导致经济结构严重失衡。这次通货紧缩,实际上是短期的有效需求不足与中长期
的结构不合理因素交织并发,从而使我国面临前所未有的通货紧缩压力。我国这一轮经
济增长下滑的周期最长,从1992年算起,至今已长达7年,目前下滑的趋势仍在发展。
特别是这两年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对拉动经济增长发挥了重要作用,但仍未从根本上
遏制住经济增长下滑的趋势。2000年国内经济环境依然比较严峻。
二、2000年经济工作需要把握好的几个关系
2000年经济面临的国内外经济环境不容乐观,综合各方面的情况分析,预计这年经
济增长的社会经济发展贡献率提高0.2个百分点,产品销售率提高0.8个百分点,资产
负债率下降1.7个百分点。1~9月工业企业盈亏相抵后实现利润总额1200多亿元,比
去年同期增长71%,其中国有及国有控股工业企业盈亏相抵后实现利润480多亿元,比
去年同期增长1.5倍。(2)外贸出口进一步回升。随着亚洲周边国家的经济复苏、需
求增加,我国对日本、韩国、印度尼西亚、新加坡等国的出口增长加快;同时国家加大
了出口退税力度,有力地促进了出口的增长。从7月份开始,出口增长开始回升。7月、
8月、9月、10月出口增长分别为7.5%、17.8%、20.2%、23.8%.预计全年出口增长可
达5%左右。(3)物价下降出现减缓的迹象。8月份,受季节性因素和肉禽价格进一步
回升的影响,全国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比上月上涨1%,比去年同月下降1.7%;商品零售
价格总水平比上月上涨0.6%,比去年同月下降2.6%.9月份,因部分地区调整学杂费、房
租、水电费价格以及部分食品价格上涨,全国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比上月上涨2%,比去
年同月下降0.8%;商品零售价格总水平比上月上涨0.7%,比去年同月下降2.8%.10月份
居民消费价格比去年同月下降0.6%,商品零售价格下降2.6%,降幅均比上月缩小0.2个
百分点。此外,随着工业生产稳步增长,工业品市场回暖,工业品价格降势也在趋缓。
7月、8月、9月,工业品出厂价格分别下降2.5%、2.3%、2.1%,工业品原材料购进价
格分别下降3.4%、3.3%、1.8%.(二)经济环境日趋严峻的一面不容忽视
以上三种迹象表明,经济增长出现一些好转的迹象,但还没有形成好转的趋势,目
前还不能作出经济增长出现止跌回升、走出谷底的判断。对今后面临的国内外经济环境
是逐步好转还是比较严峻?还有待观察。
从国际经济环境来看,美国经济可望保持一定的增长,但由于美国股市出现一定的
泡沫成分,美元对欧元、日元出现一定的贬值趋势,不排除出现股市动荡、外资抽逃、
消费萎缩、使经济增长发生逆转的可能性。日本经济开始缓慢复苏,但由于日本内需市
场容量有限,日元升值不利于增加出口,所以日本经济复苏的基础还不稳固。美、日GDP
占世界GDP的40%,美、日经济走向如何,对世界经济的影响比较大。欧盟经济正在稳
步增长,但由于欧元的实施,欧元区国家的贸易保护主义不断加强。亚洲周边国家和地
区的经济开始复苏,即使这些国家和地区的经济出现好转,对我外贸出口和利用外资也
将形成一种竞争关系。综合以上一些情况,2000年世界经济增长存在许多不确定因素,
即使经济增长快于1999年,对促进我国经济发展的有利因素也不是很多,相反,对我国
经济形成竞争的不利因素在增加。从总体上看,2000年我国外需压力还是很大,外贸顺
差有可能进一步减少,利用外资也有可能会下降,外贸外资的减少,需要通过进一步扩
大内需来弥补。
从国内经济环境来看,2000年有效需求不足的矛盾仍很突出。目前市场需求依然疲
软,大多数工农业产品生产过剩,农民收入增长缓慢,居民消费意愿不强,民间投资不
振,银行贷款行为趋于谨慎,资金供应趋紧,企业生产经营困难增加,社会就业压力加
大,等等。当前经济问题,集中到一点,就是通货紧缩趋势仍在发展和蔓延。到1999年
9月份为止,全国社会商品零售价格指数连续24个月负增长,居民消费价格指数连续18
个月负增长,生产资料价格指数连续42个月负增长。按照巴塞尔国际清算银行的定义,
一国消费品价格连续两年负增长,就可视为通货紧缩。我国实际上已经达到这一标准。
造成通货紧缩的原因,从短期因素看,是有效需求不足;从中长期因素看,多年来的重
复建设导致经济结构严重失衡。这次通货紧缩,实际上是短期的有效需求不足与中长期
的结构不合理因素交织并发,从而使我国面临前所未有的通货紧缩压力。我国这一轮经
济增长下滑的周期最长,从1992年算起,至今已长达7年,目前下滑的趋势仍在发展。
特别是这两年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对拉动经济增长发挥了重要作用,但仍未从根本上
遏制住经济增长下滑的趋势。2000年国内经济环境依然比较严峻。
二、2000年经济工作需要把握好的几个关系2000年经济面临的国内外经济环境不容乐观,综合各方面的情况分析,预计这年经
济增长的社会经济发展预期目标为7%左右,继续保持较快的增长,但仍然要付出艰巨的
努力。对此,2000年经济工作需要着重把握和处理好几个带有全局和战略意义的关系。
(一)既要坚持扩大内需,又要加大结构调整和科技进步的力度
扩大内需的核心是促进经济增长,扩大经济总量。但是,由于目前我国的经济增长
越来越受到结构不合理因素的制约,如果不调整结构,经济增长就不可能上去。调整结
构,不能是短期的、局部性的调整,而必须是中长期的、战略性的调整;不仅要调整产
业结构、产品结构和企业组织结构,而且要调整地区结构,加快西部大开发,这是关系
经济长远发展的重大举措。结构调整要取得成效,必须以技术创新为动力,不能再走低
水平建设的老路。应在技术进步的基础上,坚决淘汰落后的、重复的生产能力,发展高
新技术产业和有发展前景的行业和企业,对传统产业进行较大规模的技术改造和固定资
产更新,不断提高经济增长的质量和效益。处理好扩大内需和结构调整的关系,实际上
是处理好经济总量与结构的关系,二者是不矛盾的。扩大内需的一个重要拉动力,就是
扩大投资需求。这两年实施积极财政政策的一个重要特点,就是以国债投资为主导,重
点投向基础设施等国民经济的薄弱环节和领域,不断调整和优化经济结构。扩大内需是
为了促进发展,增加经济总量,但同时也是调整结构的过程,是科技进步的过程。我们
要以技术创新为动力,在扩大内需、促进发展的同时不断调整结构,在结构调整的基础
上求得更好的发展。
(二)既要坚持政府投入,又要努力扩大社会投资和居民消费
坚持政府投入,是在当前经济不太景气、社会投资和居民消费未完全启动以前的必
然选择。但是,政府投入数量是有限的,要受制于国家财力的制约,而近几年国家财政
状况总体上比较困难,这两年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国家增加发行2100亿元国债,专项
用于基础设施等项建设。政府的这笔投入,与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规模相比,数量要少
得多。启动经济增长的真正动力,要靠社会投资和居民消费的正常回升,不能只靠政府
投入来支撑经济增长,否则国家财政难以承受,经济增长也不能持久。所以,政府投入
的着力点,是要努力引导和扩大社会投资和居民消费,使政府投入起到“四两拨千斤”
的作用。具体来说,就是要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贴息、参股、合资、补贴、担保等方式,
带动更多的社会投资。例如:1999年下半年国家增发600亿元国债,其中150亿元用于
企业技改项目的贴息和补充相应的资本金,以此带动银行贷款1500多亿元,使社会投资
规模迅速扩大。与此同时,2000年要继续落实已经出台的增加城镇中低收入居民收入的
政策,要通过实施农村税费制度改革、完善粮食流通体制改革等措施,努力增加农民收
入,并结合出台一系列鼓励消费的政策,努力扩大城乡居民消费。
(3)既要积极推进改革和发展,又要高度重视保持社会稳定
2000年要扩大内需、调整结构和实现科技进步,立足点是要保持经济又快又好的发
展。解决当前中国经济所有问题的关键,是要坚持发展。发展是硬道理,这一点是不能
动摇的。但是,要取得又快又好的发展,必须以改革为动力。2000年各项改革已处于攻
坚阶段。特别是国有企业改革,是改革的重中之重,将使大多数国有大中型企业实现三
年改革脱困和基本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目标。只有国有企业搞好了,效益上来了,才能
为发展提供坚实的基础。加快改革和发展,使社会稳定问题显得更加重要。改革和发展,
最终是为广大人民群众谋取利益的,因而是有利于社会稳定的。但在改革和发展的进程
中,因结构调整、企业改革、机构改革的深化,使下岗、失业现象增加;因社会环境的
不断变化,竞争加剧,一些人的习俗、观念适应不了环境变化的需要;等等,如果处理
不慎,极易引发社会不安定因素。社会不稳定,改革和发展将一事无成。一个稳定的社
会环境,是顺利推进改革和发展的基本保障。因此,要正确处理改革、发展、稳定的关
系,使三者相互协调和统一。
三、抓住重点,加大实施宏观调控政策的力度
2000年经济工作任务涉及方方面面,非常艰巨而又重要。但基本着眼点是扩大内需、
促进经济增长,并在贯彻党的十五届四中全会精神的基础社会经济发展上,以国有企业
改革为中心全面推进各项改革,同时注意保持社会稳定。从这个基点出发,2000年经济
工作要重点抓好以下几个方面:
(一)继续加大实施积极财政政策的力度
连续两年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其拉动经济增长的效果是显著的。由于2000年有效
需求不足和通货紧缩趋势尚未有效遏制的矛盾仍很突出,在社会投资和居民消费未完全
启动以前,为了保持经济的较快增长,必须坚持实施行之有效的积极财政政策,并加大
其力度。现在银行资金充裕、存贷差达1.2万亿元,生产能力充足、近1/3的生产潜力
未能发挥出来,劳动力丰富,面对钱多、物多、人多的因素,应是加快发展的好时机。
如果不采取有效的政策措施,这些资源就会白白浪费掉。实践证明,财政政策对资源利
用具有见效快、导向作用大、宏观配置合理的特点,通过财政向商业银行发行长期国债,
动用部分社会储蓄资金,将相对过剩的人、财、物资源利用起来,有利于促进社会生产
力的发展。
2000年继续实施更加积极的财政政策,仍以扩大财政支出为主要形式,双管齐下,
通过发行长期国债进一步扩大投资和继续落实增加居民收入的政策来扩大消费支出;同
时要运用好税收政策,包括实行必要的减免税政策,通过适当减少财政收入的形式,进
一步刺激投资、消费和出口。这样,中央财政赤字和债务规模将进一步扩大。有人担心,
会不会引发财政风险?据初步测算,1998年,我国中央财政赤字(按国际通行口径,包
括为弥补债务利息支出而形成的赤字,下同)和债务余额占当年国内生产总值的比重分
别为2.15%和9.9%;1999年约为2.80%和12.0%;预计2000年中央财政赤字占GDP的比
重与上年大体持平,仍控制在3%的警戒线以内,债务余额占GDP的比重约为14.0%,仍
明显低于60%的警戒线。我国发行国债尚有一定的空间。积极财政政策是否有风险,关
键在于能否管好用好国债资金。只要国债资金能够发挥好的效益,促进经济较快的发展,
就能够为偿还债务创造有利条件,不会引发财政风险,也不会给后人留下债务包袱。近
一两年,财政税收每年增收超过1000亿元,其中就包含了积极财政政策带来的增收效应,
国债投入已经出现良性循环的效果。
(二)进一步发挥货币政策的作用
在当前经济偏冷的情况下,要采取相应扩张的宏观调控政策,使社会资金得以充分
利用。如果仅仅财政政策是扩张的,而没有货币政策的相应配合,就难以充分调动社会
资金来支持经济发展,进而会减弱整个宏观调控的效果。例如:将国债资金投入具有一
定经济效益的基础设施建设,以及采取贴息方式投入企业的技术改造等,都需要大量的
银行贷款与之相配套,如果银行配套贷款跟不上,就会影响整个国债投入的效果。因此,
必须进一步发挥货币政策的作用。一是要保证国债资金配套贷款的及时投入;二是要满
足企业流动资金贷款的需要;三是要支持广大中小企业的发展;四是要适当降低存款准
备金率,促进商业银行扩大贷款,同时对有困难但需要扶持的中小金融机构,给予再贷
款支持;五是要大力开展住房、教育、汽车以及大件耐用消费品等方面的消费信贷业务
;六是要发展资本市场,积极开拓直接融资渠道。总之,要保持货币供应量的必要增长。
只要积极财政政策不出现风险,实行相应的货币政策也不会有风险。金融业要正确处理
支持经济增长与防范金融风险的关系,在改善金融服务的同时,要继续深化金融改革,
健全银行内控机制和银行监管机制,完善金融法制。
(三)大力推进国有企业的改革和发展
党的十五大和十五届一中全会提出,用三年左右的时间,通过改革、改组、改造和
加强管理,使大多数国有大中型亏损企业摆脱困境,使大多数国有大中型骨干企业初步
建立现代企业制度。2000年是实现这一目标的最后一年,是搞好国有企业改革和发展的
关键。党的十五届四中全会决定指出:“推进国有企业改革和发展,首先要尽最大努力
实现这一目标。要从不同行业和地区的实际情况出发,根据不平衡发展的客观进程,着
力抓好重点行业、重点企业和老工业基地,把解决当前的突出问题与长远发展结合起来,
为国有企业跨世纪发展创造条件。”
2000年要重点做好以下一些工作:(1)推进社会经济发展工业结构调整。继续压
缩纺织、煤炭、冶金、石化、建材、机电、轻工等行业的过剩生产能力,坚决淘汰那些
技术落后、资源浪费、产品质量低劣和污染严重的企业。不断优化工业结构,缓解重复
建设压力,增强企业活力。(2)加大技术改造力度。继续拨出一部分国债资金用于企
业技术改造的贴息贷款。对于技术改造所需先进设备的进口,国家可适当提供外汇、免
税等优惠政策。对国家鼓励的高新技术产业、新兴行业等项目的国产设备投资,实行按
40%的比例抵免企业所得税。(3)实行债权转股权。对一些有特别困难、但有一定发
展前景的国有企业,实行债权转股权。逐步解决企业资本金不足、资产负债率高的问题,
同时盘活银行的不良资产。(4)拓宽直接融资渠道。完善股票发行、上市制度,使更
多的经济效益较好、符合条件的国有企业上市,增加企业的资本金。选择一批信誉好、
发展潜力大的国有控股上市公司,配售部分国有股来筹集资金。一些资信好、实力雄厚
的特大型企业或企业集团,可在境内外发行企业债券,进行滚动发展。(5)实施规范
化的公司制改革。除少数关系国计民生的企业实行国有独资有限公司外,积极发展具有
多元投资主体的股份有限责任公司,健全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处理好“老三会”(党委
会、工会、职代会)和“新三会”(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的关系,加强企业领导
班子建设,强化内部管理,实行企业会计外派制度,完善企业在经营、用人、分配等方
面的约束机制和激励机制。(四)建立健全社会保障体系
这是加快国有企业改革、保持社会稳定的重要条件。要继续做好国有企业下岗职工
再就业和基本生活保障工作。但是,成立再就业服务中心,按“三家抬”(财政、企业、
社会负担)的办法来保障下岗职工基本生活费,只是一种过渡性措施。要从根本上解决
国有企业人员多等方面的问题,最终要靠建立健全全国统一的、覆盖所有企事业及行政
机关单位职工的、由政府承担并强制执行的社会保障制度。我国原有的社会保障制度,
是实行由政府通过企事业单位从当期收入中偿付各项社会保障费用的现收现付制,近期
社会保障改革的方向是由现收现付制转向通过个人帐户实现的基金积累制,即职工在领
取工资后向社会保障基金缴付社会保障缴款,这笔缴款连同企业缴付的部分社会保障缴
款都进入职工的个人帐户,以后就从职工的个人帐户中支付他们的社会保障开支。实行
基金积累制,对新参加工作的职工来说是没有问题的,他们有足够的工作时间在个人帐
户中积累足够的养老金。成问题的是,已退休的职工和在实施个人帐户制度以前较早参
加工作的在职职工(统称老职工),由于在过去的工作年限里没有直接为自己积累养老
金、医疗保障基金、住房基金等,而是通过预先扣除把保障费用转化为政府收入并凝固
在国有资产中。转入基金积累制以后,老职工新建的个人帐户中的资金很少,已退休职
工的个人帐户则完全是空的。因此,在实施从现收现付制向基金积累制转轨时,政府应
对老职工过去对养老金基金的贡献作出补偿,这就需要由政府出面来筹集和建立社会保
障基金,这是建立健全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条件。要扩大社会保障覆盖范围,对所有不
同经济成分的企业和职工依法收缴社会保险费,提高收缴率,筹集社会保障基金;同时
也要考虑,在推进国有经济战略性调整和国有企业战略性改组过程中,对国有股权变现
所得,中小企业的拍卖、租赁所得,国有房地产的出售、租赁所得,以及财政预算支出
的安排,要按照一定比例划入社会保障基金。条件成熟时要着手建立统一的社会保障制
度。
(五)加强科技与经济的结合
科技进步是加快结构调整和促进经济增长的主要驱动力,要加强科技与经济的结合,
使企业成为技术创新的主体,充分发挥科学技术是第一生产力的作用。但是,目前我国
最薄弱的环节,不是科技水平低,而是科技成果转化为生产力的环节滞后,这与现行科
技体制和生产体制密切相关。现行科技力量主要集中在科研院所,与生产相脱节。企业
的科技力量非常薄弱,许多优秀科技人才都集中在科研院所。这种体制,大大阻碍了将
科技成果转化为生产力的进程,使先进的科学技术无法得到及时的应用和推广。为此,
要深入进行科技体制和生产体制的改革,将应用科技的基本力量从原来的科研院所下放
到企业中去,使企业成为应用科技研究的载体和主要力量。这也是当今发达国家的通行
做法。科技力量与企业合二为一,既可以使科研经费得到保障,使科技人员有了用武之
地,又可以使企业生产有技术创新力量的支撑,增强企业的竞争力。2000年要基本完成
科研机构管理体制的改革工作,使应用科研机构转制为企业,或纳入企业的科研体系中
去。对于高校中的应用科技力量,也要逐步分离出来,按照科研机构改革的方向进行运
作。
此外,要加强知识产权的立法和执法力度,保护技术创新者的利益。尽快制定反垄
断法和严格执行反不正当竞争法,规范技术市场及其他市场,维护多种所有制经济平等
竞争的市场秩序。建立鼓励技术投入的税收制度。政府除了加大基础研究投入和对市场
前景好的共用性产业技术的研究开发提供资助外,应制定鼓励企业进行技术投入的政策。
如:对技术转让收入、设备投资等扣减所得税;改进现行的增值税制度,明确企业研究
开发、科技人才工资等支出划入无形资产的办法,等等。倡导推广以保护知识产权为核
论文关键词:后危机时代,高新技术产业,湖南
当前,来势汹涌的金融危机对全球经济的影响正在逐步消退,经济复苏迹象日益明显,“后危机时代”已悄然来临。从国际以及国内各地区的政策动向中不难发现,新一轮以新兴战略产业为核心的高新技术产业竞争正在孕育,争夺高新技术产业发展战略制高点的竞争将愈加激烈。北京、上海、广东、深圳、苏州、武汉等地在金融危机以后都出台了加快本地高新技术产业发展的相关政策。科技部全国创新城市评价结果显示,深圳、苏州、上海、北京等地创新指数在全国处于前列,而湖南的长株潭地区仍处在中等偏低的位置。对高新技术产业战略竞争格局、发展态势的研判,以及所采取的措施,将直接影响“后危机时代”湖南高新技术产业乃至湖南经济在全国经济版图中的竞争地位。
一、湖南高新技术产业发展的现状分析
1、高新技术产业企稳回升,规模不断壮大。在国际金融危机的影响下,湖南高新技术产业发展遇到了较大困难,但由于一系列政策刺激,该产业企稳回升较快,表现出较高的成长性。2009年,全年共完成增加值4500.90亿元,增长31.1%,占全省GDP的10.9%,比2005年比重提高3.7个百分点,实现销售收入4283.99亿元,实现利税471.66亿元,分别增长29.5%和30.6%[1]。拥有国家级高新技术开发区3个,省级高新技术开发区14个企业管理论文,产值过100亿元的企业6家,产值过10亿元的企业71家,产值过亿元的企业达到635家。一批骨干企业快速发展,长丰与广汽集团实现战略重组,广汽菲亚特轿车落户湖南,比亚迪汽车落户长沙,陕汽重工长沙基地、北汽株洲基地建成投产,北汽福田、吉利汽车快速发展,长株潭有望成为全国又一个重要汽车产业基地;湖南有色控股与中国五矿集团战略重组,有望进入世界500强。
2、战略新兴产业加快发展。在政府的大力支持和培育下,湖南省七大战略新兴产业发展迅速,主要经济指标增速明显,近年来七大战略新兴产业增加值年均增速达到20%以上,占全省GDP的比重达到10%以上。按当前的增速估计,到2015年,湖南战略性新兴产业总量将达到5000亿元,占全省GDP的比重将超过20%[2]。与国家敲定的九大战略性新型产业相比,湖南省的七大战略新兴产业,尤其是先进装备制造业、文化创意产业,都有较好的产业基础。其中,先进装备制造、新材料、文化创意等3大产业成为全省经济的支柱产业,生物、新能源、信息和节能环保等4大产业成为全省经济的先导产业。特别是湖南的文化创意产业,在全国同类行业中处于前列,已形成了以广电、出版、动漫三大优势板块为龙头,演艺娱乐、文博会展、工艺美术为第二梯次,电视购物、网络、手机报等新兴媒体集群为补充的多层次产业体系。
3、形成了具有湖南特色的优势产业集群。湖南高新技术产业逐步形成了以先进装备制造产业、新材料产业、电子与信息产业、生物与医药产业、现代农业产业为代表的五大优势产业集群。先进装备制造产业方面,以长沙为中心的现代工程机械产业群,以株洲、湘潭为中心的现代电力机车、轻轨地铁产业群,和以衡阳为基地的高压、超高压输变电成套设备等产业群在国内外市场具有较强地位;新材料产业方面,重点企业有博云新材、金瑞科技、杉杉科技等,电池材料四氧化三锰、氢氧化镍产量和市场占有率居全国之首,钴酸锂电池材料产销量居世界第三;电子与信息产业方面,重点企业有摩托罗拉、思科、诺基亚、湘邮科技、长城信息、三辰卡通等,聚集了全省70%以上的软件企业,原创动漫制作产量占全国的50%以上;生物与医药产业方面,重点企业有惠霖生命科技有限公司、双鹤药业、九芝堂等一批医药重点企业,具有全国重要的中成药研发、生产和物流配送基地;现代农业产业方面,已建成隆平高科、亚华种业、金健米业等十多家重点农业高新技术企业群。
4、高新技术产业区域布局呈现聚集态势。湖南高新技术产业主要集中在“3+5”城市群,即长株潭、衡阳、岳阳、常德、益阳、娄底等地区,集聚效应日益显现。截止2009年,长株潭地区拥有3个国家级高新技术产业园区,743家高新技术企业,占全省高新技术企业的47.0%,实现的增加值、销售收入、利税分别占全省的56.9%、57.4%、59.9%,增速分别比全省平均水平快5.6、6.7和13.2个百分点[3]论文格式范文。在长株潭地区高新技术产业的快速崛起的带动下,衡阳、岳阳、常德、益阳、娄底等5市的高新技术产业也呈现出快速发展的态势企业管理论文,2009年五市高新技术产业总产值1487.81亿元,占“3+5”城市群的比重为36.9%,比2005年提高6.6个百分点。
5、创新体系逐步完善,科技支撑逐渐增强。金融危机以来,湖南加大科技创新力度,在新材料、冶金、数控机床、仪器仪表、机械装备等方面攻克了一批关键技术,形成了一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重大科技成果,为推动湖南高新技术及产业化发展奠定了坚实基础。2009年,全省新增2个国家级、22个省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新增4个国家级、6个省级企业重点实验室;中科院湖南技术转移中心启动运转;全年共获得省部级以上科技成果982项;完成省级及以上新产品开发项目2841项;获得国家科学技术奖30项,居全国第3位;拥有中国驰名商标62件,位居中部第1位;专利申请量和授权量分别为1.6万件和8309件,增长13.8%和35.5%;成功研制“天河一号”千万亿次超级计算机系统;超级杂交稻第三期亩产900公斤目标取得重大进展;大功率机车、高压电抗器、220吨电动轮自卸车等具有行业领先水平的新产品成功投产[4]。
二、湖南高新技术产业发展存在的问题
1、高新技术产业整体规模依然偏小。全省高新技术产业虽然在近年来得到了快速发展,但与发达地区相比,发展速度依然不快,在国民经济中的比重仍然偏低。从总量上看,2009年,湖南省高新技术产业增加值为4500.90亿元,全省的总量比深圳、苏州等一些城市的增加值还低,如深圳、苏州、上海、广州等城市在2008年的高新技术产业增加值就分别达到:8710.95亿元、6510.8亿元、6041.98亿元、3981.3亿元[5]。从比重上看,2009年湖南高新技术产业占GDP的比重为10.9%,而同期山东省、广东省的比重均超过20%。近年来,湖南一些欠发达的市、州高新技术产业发展进度缓慢,制约了湖南高新技术产业总体规模的扩大,如大湘西地区2009年高新技术产业总产值为206.66亿元,比重仅为全省的4.5%,增速低于全省平均增速9.7个百分点。
2、高新技术产业结构仍不合理。高新技术产业是跨三次产业的企业集合,产业内既包括工业和建筑企业,也有从事农业生产和服务活动的企业。从三次产业结构来看,湖南高新技术产业呈现一业独大的局面,第二产业占据绝对地位,高科技农业和创新服务业总体规模不大,部分新兴产业规模小增长慢。2009年,第二产业实现高新技术产值4403.76亿元,占高新技术产业的97.8%。农业和服务业所占比重很低,分别仅为1.0%和1.2%。从工业内部结构来看,专用设备制造业等六大装备制造行业产值的比重达到45.4%,接近一半;黑色金属冶炼及压延加工业等六大高耗能行业产值的比重为33.2%,达到1/3,重加工、高能耗特点明显[5]。目前,湖南高新技术产业中涉及战略性新兴产业如航空航天、资源与环境等行业的规模小,发展缓慢,2009年,两大行业完成的产值分别为26.43亿元、58.75亿元,占高新技术产业的比重分别仅为0.6%、1.3%,增速分别为19.5%和13.5%企业管理论文,低于全国平均水平3.6和9.6个百分点。
3、开发园区尚未形成具有较高关联度的产业集群。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是构建产业链和培育产业集群的重要平台,但湖南高新技术产业链和产业集群还处在雏形阶段,发展滞后。一是区内企业的聚集度比较脆弱。湖南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在创办之初甚至到现在仍然是通过税收、土地等优惠政策以及劳动力价格等优势吸引企业进区而形成的空间聚集,企业入区的主要动因是享受政府给予开发区的优惠政策,而不是开发区本身所产生的聚集效应,因而缺乏可靠的根植性。二是湖南大部分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内仍未形成高新技术产业链必须具备的科技环境、金融环境、物流环境和人文自然环境等,实现科技成果产业化困难重重。三是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内普遍缺乏集群成长的公共关系网络。因而,湖南高新区高新技术产值在产业中的比重呈现下降趋势,2006年,长沙、株洲、湘潭、衡阳、岳阳、益阳、郴州七个高新区高新技术产品产值占全省的比重为56.9%,2008年降至51.2%,2009年下降到48.4%。长沙、株洲、湘潭三市3个国家级高新区的高新产值占三市高新技术产业的比重也出现下降,从2006年的80.3%下降到2008 年的78.4%,2009年下降到74.3%。
4、融资难,尚未建立有效的高新技术产业发展风险投资体系。高新技术产业是资金密集型产业,具有高投入、高风险和高回报的特点。湖南高新技术产业的发展一直处于资金短缺状况,高新技术成果转化和高新技术产业发展对风险投资的需求难以得到满足。高新技术产业资本融通渠道狭窄,多数企业的发展依靠银行贷款,容易受宏观政策的影响,一些中小型的高新技术企业很难从银行贷到款,而通过资本市场直接融资的企业很少。湖南省至今尚未形成有效的高新技术产业风险投资体系,企业融资渠道不畅、资金不足,影响着全省高新技术产业的快速发展。
5、创新动力不足,科技创新体系整合效率不高。湖南高新技术产业中的企业主体大部分是脱胎于传统产业的民营企业,习惯于模仿,没有自主创新能力,而不少龙头企业也没有担负起带头技术创新、引领转变发展模式的重任,从而导致湖南省高新技术产业内企业创新动力不足、企业效益不高、发展速度偏慢。同时,湖南高新技术产业的科技人才队伍不够,在很大层面上不能满足企业发展的需求,尤其是高精尖专业技术人才紧缺,且流失严重。另外,科技创新体系整合不够,产、学、研相互脱节,一方面,一些大学和研究机构缺乏良好的合作机制和合作氛围,另一方面,大学和科研院所与所在区域的经济发展脱节,其科技研发与经济社会发展、企业需求脱节,导致大学或科研机构并未较好地成为高新技术企业创新的重要外部力量来源和科技创新始发性资源的重要供应源。
6、高新技术产业发展所需的政策氛围存在偏差。主要表现在:一是重大轻小。即重视对大型国有高新技术企业的政策支持,相对缺少对中小型高新技术企业特别是民营高新技术企业的合理的政策扶持和政府指导,信用担保体系以及综合服务体系尚不健全。二是重过去轻未来。即偏重于对业已发展起来的前景比较明朗、风险比较小的高新技术企业的支持,缺少对具有良好发展前景,但目前存在较大风险的高新技术企业的支持。三是政策资源不够聚焦,政策效果减弱。现有政策中,无论是大企业、成熟企业,还是小企业、新兴企业都予以扶持;无论是成熟产业领域,还是新兴产业领域,政策都顾及。但政策资源有限,政府服务能力亦有限,最后导致“普惠式”政策变成了“撒胡椒面”,“四两拨千斤”的作用大打折扣企业管理论文,政策效果不尽理想。
三、加快湖南高新技术产业发展的政策建议
1、建立和完善更加有利于高新技术产业发展的体制和机制
湖南高新技术产业发展存在政策氛围上的偏差,这实际上反映的是体制机制问题。目前,湖南正在编制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规划。下阶段,湖南应以实施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规划为契机建立和完善更加有利于高新技术产业发展的体制机制。要落实各项支持高新技术产业发展的政策,从财政投入、土地规划、投资融资、人才使用等方面全面向高新技术产业倾斜,并将优惠政策由原来的向区域倾斜转向技术倾斜和产业倾斜,争取重点支持100家年产值10亿元以上的行业龙头论文格式范文。加强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工作,落实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优惠。积极开展自主创新产品认定,强化政府采购对本土高新技术企业发展的推动作用。
2、加快高新技术产业结构调整,努力形成新的发展优势
高新技术产业是经济结构调整的重要推动力量,同时也面临自身结构调整问题。在全国各地竞相发展高新技术产业的态势下,湖南应结合省政府敲定的七大战略性新兴产业领域,加快高新技术产业结构调整,努力形成新的发展优势。利用湖南省现有产业基础,集中力量打造特色优势产业,以长株潭国家高技术产业园区建设为重点,提升先进装备制造业、新材料、文化创意等产业在全国的影响力和品牌知名度,进一步做大做强优势产业;将省内科技创新资源较为丰富,投资环境相对较好,民间资本投资积极性较高等有利因素,与培育和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结合起来,积极引导各类资源向新能源、新材料、节能环保等新兴产业领域集聚,大力推动新兴产业发展;利用人们生活水平以及节能环保意识逐步提高的趋势,积极推动太阳能光伏发电、电动汽车、节能环保以及物联网等技术的试点示范,促进新兴产业应用市场的拓展。
3、以服务平台和优势产业为重点,加强各地高新技术产业园区建设
加快构建产业化生态体系。在高新技术产业园区内建设一批战略性新兴产业技术研究院、公共技术服务平台和中试转化基地,扩大专业化高新企业孵化器、加速器、生产力促进中心的规模,满足企业专业化共平台需求。转变高新区发展方式,引导园区结合自身特色和优势产业基础,选择重点发展的产业领域,由“大而全”转为“少而精”,加速产业集聚。具体而言,要整合8座城市的高新技术开发园区,长株潭以先进制造业、高新技术产业、生产业为主导,岳阳以石化工业为主导,衡阳以综合制造业为主导,常德以农产品深加工和制造业为主导,益阳以新能源工业和休闲旅游业为主导,娄底以能源、原材料工业及配套工业为主导。构建娄底、衡阳原材料工业与长株潭先进制造业之间的上下游关系,长株潭不再新建、扩建火电厂,在周边地区发展火电、水电以及风电、核电等新能源,为长株潭提供强大的能源支撑。将烟草、食品工业引导至常德、湘潭,农产品物流和商贸产业调整至湘潭、衡阳、常德,将湘钢的扩建调整与岳阳、娄底的钢铁产业调整相结合,将株洲的石化工业部分调整至岳阳[5]。
4、优化风险投资机制,加大金融扶持力度
资本是产业发展的血液企业管理论文,湖南省应积极培育和引进风险投资机构,壮大风险投资规模,缓解企业融资难题,促进高新技术产业发展。要大力推进多元化风险投资体系建设,适当扩大政府风险投资引导资金的规模,建立财政风险投资补偿资金,完善政府引导、社会参与、民营资本为主体的风险投资体系。要扩大高新技术企业在资本市场直接融资的渠道,促进和鼓励高新技术企业在中小企业板和创业板市场上市,或者在资本市场发行债券。要扩大风险投资领域的对外开放程度,鼓励组建中外合资风险投资管理公司或中外合资风险投资基金,积极引进国内外知名风险投资机构来湘建立分支机构。
5、完善技术创新体系,增强高新技术产业发展的内在动力
一要加强技术创新的源头建设。大力推动产、学、研合作向深度和广度发展,鼓励制度创新、机制创新。充分发挥大学、科研院所、企业、中介机构和政府等各方面优势,鼓励产、学、研各方在共同承担国家重点科技项目、共同开发关联平台技术、联合研究制定技术标准、联合培养科技和管理人才、互相兼职等方面进行大胆的探索。二要完善技术创新的政策体系。建立以企业投入为主体的技术创新投入机制,引导企业增加研究开发投入经费,增加财政对技术创新的支持力度,加大对原始性科技成果转化的政策扶持,支撑和支持企业技术创新活动。三要建立企业家创新能力培训的长效机制,通过组织考察学习国内外企业自主创新经验,邀请国内外研究企业自主创新的专家来湘指导,帮助湖南企业家不断提高对产业发展方向的洞察力和战略创新与组织创新融合的实现力。四要优化创业环境,汇聚各类创新人才。高新技术产业持续快速健康发展,人才是关键,湖南要坚定树立“人才立业”的观念,坚决贯彻“人才强省”战略,创新高新技术产业人才引进、培养和激励机制,构筑创新型人才集聚高地。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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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010年湖南省政府工作报告[M].湖南省门户网站
[5]张世平等.加快湖南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的对策思考[J]. 咨询与决策报告,2010(45),湖南统计信息网
1基本情况
全县农业人口为106.28万人,乡镇地方财政收入为10706万元,地方财政支出为16716.15万元,预算外收入为257.6万元,上级补助收入为7321万元,由乡镇发放工资人员为9663人,其中编外人员为492人。随着农村改革尤其是税费改革的逐步深入,乡村两级债务问题凸显出来。据了解,全县2007年底乡镇级债务总额18391.45万元,债权总额为7141.18万元,净债务为11250.27万元;村级债务总额为8487万元,债权总额为2602万元,净债务为5885万元。
2乡村债务形成的原因
乡村债务的形成有其复杂的原因,具体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2.1经济发展滞后与公益建设需求不断增长之间的矛盾是引发债务的主要原因苍山县是农业大县,乡镇财政收支历年来主要依靠农业税收维持,缺乏大宗而又稳定的税源。为发展农村经济,改善农村公益设施,保证农村稳定,相当多的乡镇在财力严重不足的情况下,不得不举债建设、改善公共服务设施。目前,乡村基础条件有了较大的改观,但长期形成的债务又对乡村今后的发展造成了很大的障碍。
2.2多年来不合理的财政体制是债务规模逐渐扩大的直接原因上级要求乡村办的事情很多,但上级却很少给予相应的财力保证,给基层政府运行造成了很大压力。乡镇政府为了保证基层政权正常运转,保证干部教师工资发放,保证社会稳定,保证完成上级交办任务,就只好大量举债,事事举债,日积月累,造成基层债务越来越大,形成恶性循环。
2.3一定时期的行政号召和部分行政干预是债务造成的又一个重要原因以前各级号召大办乡镇企业,大搞达标升级活动,不少乡镇本论文出自为出政绩树形象,盲目举债上项目、办企业。而多数企业经营管理不善,产品质量差,不能适应市场发展变化,因而企业建成之后,也是亏损到来之时。留下来的都是一堆债务,为了挽回败局,再贷再生产,越贷越赔,最终不得不关门破产。
2.4人员膨胀、乡镇机构庞大以及现行干部管理体制对债务的形成有直接关系近年来,随着农村社会矛盾的不断增多,乡村工作量日益加大,客观上为增人提供了前提。因此,财政供给人员逐年攀升。为了解决不断膨胀的人员供给问题,乡村两级不得不靠借贷至高息集资保障供给。举债度日与人员膨胀现象并存,这是基层债务越来越多的重要因素。
3化解乡村债务的主要措施
这些历史上长期积累形成的乡村债务,已成为乡村沉重的包袱不能解脱,成为农村经济发展、县域经济发展的绊脚石,必须采取有力措施予以解决。从当前来看,我们认为要按照制止新债、搞清旧债、分类处理、逐步消化的思路,采取以下几方面措施来推进乡村债务化解。
3.1大力发展地方经济,增加财政收入消化乡村债务的根本出路在于发展壮大地方经济。近年来的实践证明,大凡经济发展较快的地方,债务一般较少,一般形不成对财政预算正常执行的冲击。因此,只有大力发展经济增加财政收入,才能有条件逐步化解历史债务。目前必须抓住各级重视基层经济发展的有利时机,发挥自身优势,调整经济结构,增加经济总量,壮大财政实力,为逐步偿还债务奠定坚实的基础。
3.2区分债务渠道,分类化解债务根据乡村债务的性质,划清地方政府和乡村各自应对债务承担的份额。在分清性质的基础上,确定以下偿债的基本原则:对于挥霍浪费、非法占有等形成的债务由当事人负责;乡村经营举债以及提留形成的债务由乡村负责偿还;因地方政府转嫁负担形成的债务由地方政府负责;举办农村公共产品和服务举债以及教育达标等所形成的债务,按事权由各级财政承担;由部门政策或者法规导致的负债,由部门负责偿还。超级秘书网
3.3加强乡村债权清理农业税和农业特产税尾欠,严格按照税法的规定进行,以保证基层财政收入和税法的严肃性;村提留、乡统筹尾欠,要根据数额大小和农民实际承受能力,制定分年度计划,逐步进行清收;对农户普通欠款,可区别对待。对有偿还能力的农户,可通过各种办法,促其主动偿还,不还的可运用法律手段进行清收。对贫困户欠债应通过国家救济的方式偿还。
3.4实行债权债务重组对于乡村与单位和群众个人之间的债权债务,可通过乡村协调和群众自愿相结合的办法,让债权人与债务人协商挂钩,进行债权置换。对于以乡村名义为乡村企业贷款或担保形成的债务,企业尚在运转的,划拨给企本论文出自业;企业已经合并、改制的,由接收单位或者兼并单位负责偿还。
3.5盘活乡村资产对经营不善的乡镇、村组的集体企业,可通过公开拍卖变现;对集体的荒地、荒山、荒湖、荒坡等可采取产权转让、承包、租赁和拍卖等方式来开发利用。
4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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