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一篇好文章的诞生,需要你不断地搜集资料、整理思路,本站小编为你收集了丰富的住宅物业主管工作思路主题范文,仅供参考,欢迎阅读并收藏。
20__年是“十二五”开局之年,市房产管理局在市委、市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的正确领导下,以“三个年”活动为契机,紧紧围绕“促房地产业健康稳定发展,全面提升房产管理工作科学化水平”的总体目标,科学部署,扎实推进,各项工作进展顺利,为和谐幸福建设做出了积极贡献。
20__年上半年房产管理工作回顾
一、房地产业发展基本情况
商品房新增供应量小幅增长。1-5月,我市新建商品房批准预售面积288.81万平方米,同比增长9.58%。其中,新建住房267.72万平方米,同比增长15.49%。总体市场新增供应充足,供求关系缓和。
新建商品房成交量稳步抬升。1-5月,我市新建商品房共成交266.84平方米,同比增长14.55%。各月的销售量分别为68.65、27.66、46.71、60.27、63.55万平方米,商品房成交保持稳定增长态势。
新建商品房成交价格平稳增长。随着中央调控政策的进一步贯彻落实,房价过快增长势头在一定程度上得到遏制,保持在较为稳定的水平。1-5月,全市新建商品房成交均价为5630元/平方米,与去年下半年相比增长7.81%。其中,新建住宅均价为5463元/平方米,与去年下半年相比增长8.43%。
二手房成交量小幅回落。1-5月,全市二手房成交面积76.95万平方米,同比下降5.52%;成交套数6232套,同比下降0.81%。其中,二手住房成交面积63.63万平方米,同比下降0.62%;成交套数5626套,同比基本持平。
二、主要工作及成效
(一)完善服务,产权产籍管理工作迈上了新台阶
以创建“全国房地产交易与权属登记规范化管理先进单位”为契机,不断完善服务,强化管理,窗口建设水平进一步提升。交易中心获得市级“巾帼文明岗”荣誉称号。
改善服务环境。加强部门间协同合作,对房产交易大厅进行了合理设置和调整,为税务部门进驻开辟了专门场所,同时与税务部门实行联网,极大地方便了群众办理相关业务。
创新服务方式。进一步改进业务流程,将原来的三级审批改为二级审批。对部分业务实行快速办理,外地前来办事的群众,可凭回程飞机票、火车票时间,申请加急办理,1-5月,快速办理房屋交易办证及抵押登记3000宗。开设了延时服务和节假日预约服务,为行动不便的特殊群体提供电话预约,免费上门服务,1-5月,共办理此类业务10宗,收到群众感谢信5封。
强化服务质量。完成了以来积压的60000份房产档案的电脑录入工作,完成了23979份房产档案的基础整理工作,完成了1959年至1963年共4300份房产档案基础信息的录入工作,方便了群众查询,提高了服务质量。
1-5月,共办发各类权证39040份,面积942万平方米,其中《房地产权证》21042份,面积297万平方米,《他项权证》6569份,面积268万平方米,商品房预告登记11134份,面积163万平方米,房产测绘5206宗,面积490万平方米,房产档案查询30118宗,接受产权档案17900份,电脑录入档案63688份,协助法院查封、解封共1100宗。
(二)强化监管,房地产市场秩序进一步规范
按照市政府《关于进一步做好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的实施意见》,结合房管部门职能,积极采取措施,强化市场监管,全力推动房地产市场朝规范化方向发展。
1.加强新建商品住房预销售管理
一是全面加强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认真履行商品房预售款监管职责,会同市金融工作局、市银监局召集在惠的18家商业银行召开了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工作会议。按照会议精神迅速向各商业银行和房地产开发企业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商品房预售款管理的通知》,对商品房预售款的缴存、使用作了进一步细化。分5批次组织9家商业银行、100多家开发企业召开座谈会,对《通知》逐条进行讲解,就具体的实施细节进行了深入沟通。4月1日起全面组织实施,目前监管工作已步入常态化阶段。有效地确保了新建商品房预售款用于后续工程建设。1-5月,共核拨商品房预售款用款580宗。
二是积极配合物价部门做好新建商品房销售明码标价工作。向各房地产开发企业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商品房预销售管理和规范使用<二书>的通知》,要求房地产开发企业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或商品房现售备案证明书后,先到物价部门办理新建商品房销售明码标价监制手续,再凭经物价部门批准确认后的商品房销售价格表到我局申请,将价格信息导入该项目楼盘表相对应的房屋信息中去。有效规范了商品房销售价格行为,切实建立和维护了公正、公开、透明的市场价格秩序。
三是健全项目备案管理。改变以往作法,要求开发企业必须于申请预售前一个月进行项目备案,为销售、监管、监督收集前期情况,及早介入管理,做到有的放矢,防微杜渐。严格按规定从严从细审核商品房预销售备案资料,观察现场,把握政策,不符合条件不发证,手续不齐不发证。进一步建立和完善了商品房预销售管理系统,目前开发企业成功注册并纳入网上预售系
统管理的增至220家。1-5月,共办理房产项目备案64宗;核发商品房预售许可证65宗,发证面积133万平方米;核发现房备案证8宗;受理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延期140多宗。四是加大法律法规宣传和市场检查力度。今年开始要求开发企业在开盘前对销售人员进行培训,学习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具体的交易操作知识,防范虚假信息、违规乱收费等行为发生。并加大现场巡查和违规处罚力度,每周增加半天时间进行楼盘巡查,了解工程进度和销售状况,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对违规情况依法进行处罚。
2.加强二手房交易管理
一是建立了二手房交易评估报告价格管理体系。与市地税局、市房产中介协会制定了评估报告价格备案管理系统。运用信息传输和管理软件对各房地产评估机构实施网点式分布管理。具体由主管单位根据市场情况设立出惠城区范围内各住宅商业片区的二手房价格下限,评估机构不可超出价格下限出具评估报告,同时结合原有的评估报告备案办法再次加强了评估报告备案管理。有效预防了二手房交易中虚报漏报等违法违规行为的发生,切实维护了市民的合法权益。
二是做好二手房交易资金资金监管。进一步优化二手房交易资金监管工作流程,基本上做到了程序规范,便捷高效,管理科学,工作窗口得到了社会的高度认可,资金监管已成为二手房交易中不可缺少的重要环节。今年1-5月,我市交易结算资金监管帐户累计现金流1.17亿元,促成交易281单。至此,中介协会共监管现金流计6.80亿元,促成交易2150单,有力地保障了二手房交易安全运作。
3.加强中介市场管理
坚持做好中介机构备案管理。加大中介机构年检审查力度,今年4、5月份完成了惠城区、仲恺高新区范围内220家房地产中介服务机构及专业人员条件检查,将初步检查结果在中介协会网站予以公示。对于不符合规定的单位要求限期整改,最终结果将于6月份通过媒体公示。积极推进中介行业诚信建设。开展十佳诚信中介企业评选活动,树立行业诚信榜样,增强行业自律意识;建立诚信档案制度,将违约行为及处理情况记入中介机构或从业人员诚信档案,及时通报信用情况。认真贯彻落实年初新出台的《房地产经纪管理办法》,向各中介机构印发了《关于贯彻落实〈房地产经纪管理办法〉的通知》,要求全面学习,及时总结,严格落实,并将学习实施情况与年检挂钩,有效促进了房地产经纪行业规范发展和人员素质的提高。
4.加强房屋租赁市场管理
继续做好房屋租赁登记备案管理工作,各房管所结合辖区房屋租赁实际,大力宣传,积极走访辖区办事处和居委会,争取支持配合,全面摸底调查,耐心做好咨询工作,认真做好登记备案办理、资料装订、归档等工作,取得明显成效。1-5月,共完成房屋租赁登记备案787套,面积152万平方米。其中河南岸房管所完成180套,水口房管所完成198套,接近于完成年度目标任务。
5.健全房地产市场监测机制
在去年工作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城房指数”数据的采集、筛选、校核等工作。“城房指数”技术成果今年3月得到住建部城房指数工作技术支持单位(中国房地产估价师与房地产经纪人学会、清华大学房地产研究所)的认可并通过验收。目前,城房指数”已进入常态运行阶段,能够全面、科学地反映房价走势,为引导市民理性消费和投资提供了依据。
(三)规范发展,物业管理水平全面提升
以迎接全国文明城市复检工作为契机,改进管理手段,强化市场监管,增强行业自律,切实促进了社区和谐与社会稳定。
物业管理信息化水平大幅提升。开发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信息系统,对!维修资金的归集、使用、利息结余等进行科学规范管理;开发“物业家园”数字物业服务信息系统,物业服务企业可通过系统办理前期物业登记、业主大会产生业主委员会首次备案申请、异域资质备案申请、物业资质申请注册等各项业务,业主可通过系统中的投诉平台提出投诉和建议,真正搭建起物业管理部门、物业服务企业和业主交流沟通的平台。
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归集工作扎实推进。1-5月,共归集维修资金7760万元。截止目前,我市归集的维修资金累计已达10.57亿元。联合市财政局印发了《全面开展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清理和追缴的通知》,采取业务联动制约等措施,不断加大维修资金追缴力度,1-5月,共追回开发商挪用专项维修资金457万元。
物业管理市场监管工作全面推进。对全市338家物业服务企业进行了资质年检、核准定级、资质变更和登记备案。对年检抽考考评不合格的8家物业服务企业进行了责令整改。对全市多个重点住宅小区的物业管理情况进行了检查和整治。召开了外来驻惠物业服务企业座谈会,切实规范了物业服务行为。
业主大会成立指导工作依法进行。利用各种不同时机、场合向业主和城区各街道办事处发放《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指导规则》等法规条例1000余份。对11个住宅小区业主大会的成立工作进行跟踪指导和协调,依法依规处理筹备工作中遇到的矛盾和纠纷。1-5月,共有6个住宅小区依法召开了首次业主大会会议选举了业主委员会,并完成了在我局的备案登记工作。
物业承接查验行为有效规范。不断加大对住建部《物业承接查验办法》的宣传培训力度。严格实行物业承接查验备案管理,督促物业建设单位、物业服务企业按照《物业承接查验办法》的规定履行承接查验义务,及时处理业主对物业建设单位和物业服务企业承接查验行为的投诉,全力维护好物业建设单位、物业服务企业和业主的合法权益。
迎接全国文明城市复检工作有序开展。制定了工作方案,成立了专门的工作小组,完成了待审档案材料的汇总、分类、造册和填报工作,认真做好复检实地考察点的推选工作,完成了各住宅小区的简易平面图的绘制和其他辅材料的制作。
(四)关注民生,住房保障相关工作取得新进展
针对部分住房保障工作职能移交后,住房基金和住房补贴管理以及保障性住房后续管理仍由我局负责的实际,积极调整工作思路,不断探索,认真总结,各项工作均取得新的进展。
住房基金管理工作严格按程序进行。规范了住房基金审批支取流程,保证专款专用。截止5月底,市直住房基金存款余额2.19亿元。1-5月,审批支取住房基金84.55万元,主要用于单位改制、退市和维修职工宿舍共用部分。
住房补贴管理工作更加规范高效。建立了住房补贴管理信息系统,对发放住房补贴来的纸质档案进行了整理,全部输入电脑,实行信息化管理。1-
5月,共归集个人住房补贴资金17674人次,金额1058万元。审批支取个人住房补贴资金1373人次,金额1061万元。住房保障相关工作扎实开展。一是完成了住房保障信息系统培训。专门聘请省住房信息专家,为各县(区)住房保障部门相关人员进行信息系统培训,强化了运用能力,提高了住房保障工作水平。二是做好住房保障后续管理的准备工作。加强调研和协调,起草了《市区保障性住房交接和后期管理规定》,保证保障性住房交接和后期管理工作有章可循,充分发挥保障性住房的社会保障职能。
相关历史遗留问题的解决有较大进展。市安居工程有限公司退市工作取得了突破性进展,在清产核资的基础上,对公司作清盘处理,公司人员按劳动法规定做好了补偿安置,其他工作正在抓紧处理中。对惠泽南苑、南山花园遗留问题进行了全面核查,逐一列出存在问题,研究解决办法,具体工作正按计划有序进行。
(五)创新机制,直管公房管理展现新面貌
租赁管理更加规范。经过认真研究,反复修改,制定出了完整的直管公房租赁合同,已开始在网上下载签订。进一步完善了直管公房租赁审批程序,层层把关,确保符合住房保障条件的住房困难家庭租住直管公房。坚持实行直管公房租赁审查制度,坚决遏制转租转借等行为。1-5月,共收缴房租240多万元,完成公房租赁更名78户,租金减免审批7户。另外,为12户经济适用房、廉租房的公房住户办理了清退手续。
安全管理更加科学。负责公房管理的房管所对公房安全及其他突发事件的防范与处置意识进一步增强,积极采取措施加强安全管理。桥西房管所制定了《市房产管理局桥西房管所安全管理制度》,对公房维修施工安全管理、公房日常安全管理进行了明确规范。桥东房管所完成了惠新东一栋楼梯改造,保障了公房住户的生命财产安全,得到了群众的好评。1-5月,共完成公房维修129宗,维修房屋面积13496平方米,使用金额37.4万元。
非住宅公房市场化招租工作扎实推进。组织有关房管所对非住宅用房承租情况做了比较详细的调查,主要对房屋情况、承租人、经营单位、房屋用途、经营项目、市场租金等方面进行核查。研究制定了《市直管非住宅公房市场化招租提租工作实施方案》,报政府批准后全面实施。
(六)注重协调发展,房产信息化建设取得新突破
按照《市国民经济和社会信息化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的要求,进一步加大信息技术引进力度,不断完善数字房产系统,切实提升信息化水平。
完成了局内部电脑及网络的维护工作。做好局电脑的更新换代工作。不断充实局公众网站,通过各种渠道收集、汇总、更新网站房产信息100余条,为广大市民提供了更丰富的内容和更便捷的查询。
完成了数字房产系统的升级改造工作。按照局房产交易业务需求的变化,在系统中增加了经济适用房模块、现售商品房备案模块、档案查询及税务减免证明模块,进一步优化了工作流程,极大地方便了办事群众。1-5月,共协助税务、司法、国安等部门查询数据22次。
完成了与房管所的联网工作。租用移动光纤数据专线,顺利完成房产交易大厦与局属房管所的联网工作,保证各房管所办理业务数据安全及线路畅通,实现了互联互通,信息共享。
公房管理信息系统、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信息系统、数字物业服务信息系统的开发工作都在按计划有序推进中。
(七)突出住用安全,白蚁防治和房屋安全鉴定工作稳步推进
认真按照建设部《城市房屋白蚁防治管理规定》和《市城市房屋白蚁防治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对全市白蚁防治单位的从业人员、经营场所、设备配置、经济效益进行全面审查,严格落实好白蚁防治工程的各项监督管理工作,认真审查白蚁防治施工方案,专人专仓管理白蚁防治药物,全程跟踪管理白蚁预防工程,完善工程档案及回访复查管理工作,并发挥好白蚁防治协会的作用,加强专业培训及技术交流,调处市场中出现的矛盾和问题。同时努力抓好房屋安全鉴定工作,及时宣传房屋安全知识,耐心解答群众提问,参照现行技术规程、规范,对申请鉴定的各类房屋,进行及时、科学、合理、有效的鉴定,确保房屋住用安全。1-5月,共办理新建房屋白蚁预防工程备案67宗,落实缴存复查费用86万元,完成预防工程验收45宗。共完成房屋安全鉴定100宗,建筑面积47085平方米,同比增长16.38%,其中,a级(非危房)33宗,b级(危险点房)23宗,c级(局部危房)28宗,d级(整栋危房)16宗,鉴定费收入9.17万元。
(八)狠抓行风建设,党建工作和依法行政工作成效明显
以“党建工作创新年”和建设行政执法责任制示范市为契机,不断改进工作作风,坚持依法行政,形成了廉洁务实、严格规范的行业氛围。
1.多措并举,党建工作在创新中发展
一是精心组织中心组理论学习。拟定了《20__年市房产管理局党委中心组暨党员干部理论学习计划》。坚持做到组织领导、计划安排、制度内容“三落实”,创新学习方式,以检查促学、测试考学、网络宣学,确保学习成效。
二是认真指导支部建设。督促各支部按照“六有”达标要求,狠抓硬件建设和规范化管理,通过听取汇报、查阅资料等方式,对12个在职支部“六有”达标情况进行了检查,查漏补缺,推进各支部的党建工作上台阶。5月,人民日报记者对陈江房管所支部建设情况进行了专访。
三是深入开展创先争优和换届纪律
教育活动。继续开展创先争优“双示范”、“两公开两评议”、“三服务”主题实践活动,取得了阶段性成效。向党员干部发放“换届纪律明白卡”,签订承诺书”,营造了风清气正的换届环境。四是扎实推进人事工作。完成了全局20个事业单位的岗位设置方案及人员定责定岗聘用工作。对机构设置、人员在编在岗情况与领导职数、实有人员对应情况进行了认真的核实,完成机关事业单位机构编制实名制信息管理工作。按照三类人员不同级别标准,完成工资调整工作。加大竞争性选拔干部力度,通过两推一评方式产生了一名副科级干部。
五是工会的桥梁纽带作用充分发挥。积极组织开展了迎新春联欢晚会、劳动竞赛、“五四”演讲比赛等活动,进一步增强队伍的凝聚力。按照市委的工作部署,组建了市物业管理行业工会联合会,目前该组织已开始运作,在维护职工合法权益,推动行业可持续发展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2.注重长效,依法行政工作在变革中稳步前进
一是机制进一步健全。根据《市建设行政执法责任制示范市工作方案》要求,建立健全了第二、三阶段的行政执法岗位责任制度、程序制度、公示制度、重大行政处罚备案制度等16项行政执法责任制度。根据《市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办法》的规定,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针对市法制局反馈的行政执法案卷存在的问题,组织人员到先进单位学习,制定相应的整改措施,完善受理、调查、听证、审批、决定、送达、监督等行政执法工作流程。严格规范行政执法文书的种类、格式及内容,明确专人负责文书制作和案卷的整理归档工作。根据《关于开展行政规范性文件专项清理工作的通知》要求,组织相关科室对20__年3月20日以前的现行有效的8件政府规范性文件及10件部门规范性文件进行清理,提出初步清理意见。1-5月,共处理行政诉讼案件2宗。其中申请撤销房产证案件1宗,申请撤销房屋抵押登记案件1宗。
二是业务进一步规范。在学习广州、江门等外省市房产管理先进经验的基础上,对交易所、交易中心、档案馆和测绘所等业务开展情况进行调研,进而提出操作性强的优化方案,各项业务的办理进一步规范。制定了《市房产管理局房地产交易与权属登记案件会签、会审制度》,并于今年4月1日开始实施,1-5月,共组织会审会议2次,集体研究讨论办证疑难问题50多个,切实提高了业务办理质量。
(九)坚持和谐为民,维稳工作和扶贫工作扎实深入
围绕迎接深圳“和谐大运”和扶贫工作“三年任务两年完成”的工作目标,周密部署,全力推进,切实促进了社会和谐和农村困难家庭生活的改善。
1.维稳工作扎实有效
一是民生问题得到及时解决。以“行风热线”、“市楼盘房屋物业主题日”等活动为载体,集中受理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同时进一步改进网络问政工作方式,增强互动沟通效果,极大地提高了工作效率。1-5月,共接待来访群众25批次,受理群众来信来电1700多人次,办理人大政协提案19宗,市政府网上交办事项和局长信箱案件498宗,回复率100%,派发房地产法律法规宣传资料800余份。
二是难题得到积极破解。大安泰大厦、君龙雅苑等问题楼盘的处理工作有序推进,安泰大厦主体工程已经基本完工,部分业主已经收楼,一些收尾工作正在进行当中。君龙雅苑首批19户经市仲裁委仲裁法庭裁定,根据裁定书初步确认了14户业主的产权。第二批仲裁,已与市公职律师事务所着手启动。惠泽南苑、
南山花园的收尾工作也取得较大进展。
2.扶贫开发工作扎实有效
围绕“村村有物业、户户有就业、年年有收入”的目标,出台了《大丰村贫困户种养奖励办法》,对贫困户中养殖、种植、转移劳动力等情况进行奖励,充分调动了贫困户的种养积极性。制定了大丰村贫困户慰问标准,为贫困户中因病去世、因病住院、车祸受伤5人发放了1万元的慰问金。落实大丰村贫困户奖学助学专项基金,激励和帮助困难家庭子女接受教育。至目前为止,已发放专项奖学金6400元,并帮助一户因贫困无法领出高中毕业证的贫困户支付1000元,从学校领出了毕业证。今年5月18日,组织局里的青年团员10余人到大丰村开展“青春绿万村”活动,在主要村道
种植了150株绿化树,美化村容村貌。1-6月,投入大丰村资金共计17.54万元。今年以来,在各科室的密切配合和共同努力下,我局的各项工作进展顺利,但还存在以下问题:
一是部分公房过于残破,且所处地段差,造成维修和出租困难。
二是由于档案馆窗口没有安装排号服务系统,导致前来办事的群众常为排序先后问题发生纠纷,不仅影响了工作质量,还给工作人员增添了压力。
三是窗口业务量日趋增多,个别人员缺乏紧迫感、责任感,难以实现限时办结的工作要求。
四是由于对房屋租赁管理认识不足,群众对房屋租赁登记备案仍保持一种怀疑、抵触、观望的态度。
五是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有待进一步完善,需严格履行部门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报本级政府法制机构进行合法性审查后再行。
20__年下半年工作计划
下半年,我局将按照年初工作部署,积极推动我市房地产市场健康平稳发展,不断改善小区居住环境,切实提高住房保障水平,重点抓好以下九个方面的工作:
(一)全面提升业务管理水平。继续推进“全国房地产交易与权属登记规范化管理先进单位”创建工作,以此为契机,充分利用“青年文明号”、“工人先锋号”等抓手,完善工作制度,加强学习培训,规范业务办理,把各项工作做实做细,全面提升整体业务管理水平。
(二)全面提升房地产市场监管水平。加强商品房预销售管理,对预售管理的各个环节全面优化,强化预售款监管,加大巡查和整治力度,对在建楼盘做到尽早介入管理,充分了解情况。加强中介市场管理,提高行业门槛,完善准入机制;加强年检工作,提高年检标准;完善信用等级评定管理制度;发挥房地产中介行业协会双向作用,推进行业自律。加强租赁市场管理,加大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加强与街道办、居委会、物业服务企业的沟通,争取支持和配合。加强对“城房指数”结果的研究和应用,进一步健全市场信息监测机制。建立起良好的房地产市场秩序。
(三)全面提升信息化建设水平。继续抓好对现有的业务系统的升级改造;加大物业维修资金管理系统、个人住房管理系统的推进力度;加大档案数字化的推进力度,继续做好电脑扫描工作,逐步实现房产档案数字化转换;完善网站各项功能,为市民提供全方位服务;做好与地税部门数据共享,业务联网工作;做好测绘软件升级改造工作,争取下半年完成改造工作。
(四)全面提升物业管理水平。积极推动《物业承接查验办法》的贯彻实施,进一步规范前期物业管理,做好新建住宅小区物业管理用房的备案考查登记工作,加强前期物业管理档案资料管理;培养和打造一批国家、省、市优秀物业管理示范项目,提高物业服务档次。加大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监管力度,确保资金的归集、使用、利息结余等方面管理科学规范;认真配合市委、市政府做好迎接全国文明城市复检各项工作。
(五)深入推进绩效考核工作。进一步明确岗位职责,完善考评标准,细化考评内容,统一评分标准,严格落实首问责任制、服务承诺制和限时办结制等制度的执行情况,对各单位的效能建设情况进行全面的督促检查,激励干部职工尽职尽责积极工作,提高工作效能,更好地推动各项工作顺利开展。
(六)深入推进直管公房管理工作。统一对我局管理的危旧公房进行安全鉴定,提出处置意见,建立危房档案,进行动态跟踪管理,切实保障危房住户生命财产安全;有步骤地做好公房测绘和办证工作;做好公房档案清查建档工作;做好公房租赁审查工作,坚决遏制转租转借行为;加大对被拖欠房租的追缴力度;进一步完善公房管理信息系统;按照工作方案,全面开展非住宅公房市场化招租、提租工作。
(七)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工作。做好我局建设行政执法示范市的各项工作,继续开展年度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制定“六五”普法规划,做好“六五”普法宣传和实施工作,开展“幸福·法治同行”法制主题宣传教育系列活动;加强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工作,结合具体案情做好案例分析,为我局房产业务提供法律建议,推进我局依法行政工作的顺利进行。加快业务规范制度事项改革步伐,建立健全各种规章制度并督促贯彻落实。
(八)深入推进白蚁防治和房屋安全鉴定工作。进一步转变思路,开拓视野,加大白蚁防治工作政策法规、白蚁防治知识和房屋安全鉴定知识的宣传力度,积极运用新方法、新手段,确保白蚁防治工程施工高效率、高标准、高质量;积极推动房屋安全鉴定工作科学技术进步,提高工作效率和技术含量,确保房屋住用安全。
一、指导思想和总体目标
开展“城区环境综合整治百日行动”,要坚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落实科学的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为宗旨,以塑造城市形象、改善城市人居环境为目标。通过有效整治,夯实城市建设基础,建立长效管理机制,实现城市的净化、美化和亮化,提升城市文明水平,加快城市化建设步伐,促进城市经济建设和社会各项事业的共同发展。
二、整治范围和重点区域
这次“城区环境综合整治百日行动”在朝阳市城市建成区、城市出入口、城乡结合部等范围内进行。整治的重点是:
(一)整治城市中心区域:重点范围是中山大街以东至大凌河人工湖以西和珠江路(向南延伸至珠江路小学、新四中一线)以北至大凌河(什家河套)以南的城市建成区。
(二)整治主要街路:重点是朝阳大街、友谊大街和新华路、文化路、珠江路、长江路、黄河路等7条主要街路。
(三)整治城市出入口:重点是北出口(朝北公路)、西出口(七道泉子)、南出口(西大营子)和疏港路、朝青线等五个城市出入口。
三、整治任务、目标和责任区分
根据确定的整治范围、重点区域和城区环境的实际情况,本次整治行动重点围绕9个方面的42项内容进行,具体任务目标和责任区分是:
(一)城区市容市貌综合治理方面
责任单位: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
配合部门:市公用事业局、工商行政管理局、房产局、环保局、环卫局、城乡规划建设委员会、公安局、民政局、双塔区、龙城区、开发区、朝阳县
任务目标:
1、整治不规范广告牌匾。拆除主要街路影响市容的刀匾(竖匾、横匾);规范和拆除影响市容的楼顶广告(牌匾);拆除主要街路两侧门窗以上至楼顶中间的牌匾和门窗以下两侧的不规范牌匾;清除主要街路两侧橱窗、墙体上影响市容的乱贴、乱挂、乱写、乱画;拆除附属于公用设施、绿地等处影响市容的户外广告牌匾。实现整治区域内广告牌匾统一设计,统一规格,做到颜色、字体总体一致;达到一店一匾,一街一品,一楼一式,整齐美观。
2、整治机动车、非机动车乱停乱放。合理设置机动车、非机动车停车场(位);禁止人行步道各种机动车、非机动车不按划定场(位)乱停乱放;取缔各种流动售货车、烧烤车等。实现整治区域内主要街路各种机动车、非机动车停放有序,排列整齐,朝向一致、整齐美观。
3、拆除有碍市容观瞻的建筑物、构筑物。按计划拆除整治区域内各种临建、违建;拆除有碍市容观瞻的有照房屋、实体围墙(栅栏)和主要街路影响市容的报刊(电话)亭棚等;拆除朝阳大街、新华路两侧影响市容的外扩阳台;按计划分步拆除新华路、文化路、朝阳大街、友谊大街和主要出入口两侧居民住宅区内的各种仓棚。实现整治区域内无违章建筑和其它影响市容观瞻的建筑物、构筑物、报刊(电话)亭棚等;主要街路沿街两侧住户阳台整齐、美观;住宅小区达到净化、绿化、美化。
4、清理整治店外加工经营行为。主要是清理整治区域内沿街两侧网点商品外摆和各种店外加工。实现整治区域内无店外经营、店外加工现象,做到进场、进店加工经营。
5、规范管理商饮服修摊点。合理设置商饮服修摊点位置;取缔主要街路和城市出入口的各种商饮服修摊点。实现整治区域内各种修理摊点在规定的小街小巷内有序经营;早晚小吃摊点完全退出主次街路。
6、规范殡葬用品经营管理。取缔整治区域内殡葬用品经营店铺和加工点;制止乱撒冥钞、冥纸、搭设灵棚和吹丧送葬。实现各种殡葬用品在规定的生产和经营地点生产经营。
7、认真清理门前“三乱”。主要是落实好门前三包责任制;及时清理治理门前的脏乱差现象。实现整治区域内门前三包签状率和年审率达到95%以上;沿街两侧门前无乱贴乱画、乱堆乱放、乱泼乱倒等不良行为。
8、严格管理施工场地。规范建筑施工场地的围档设置;制止在施工场地建筑围档外乱堆乱放;制止出入施工场地的车辆抛散拖带物料垃圾;严格控制不按规定时间施工和施工噪声扰民。实现整治区域内建筑施工围档设置达到美化城区环境效果;施工围档外保持清洁,无各种建筑材料堆放和其它欺街占道行为;出入施工场地的各种车辆无污染。
9、规范管理露天市场。合理规划和建设封闭市场;严格管理现存的露天市场,严禁占道经营;取缔柳城路旧物市场,规范管理旧书(古玩)市场。实现整治区域内无工商无照商贩和欺街占道,露天市场退路进场、进店经营。
10、严格查处各种私搭乱建行为。及时查处扒窗改门、阳台外扩、雨搭落地等各种私搭乱建和违章乱建行为。实现整治区域内无私搭乱建、扒窗改门、阳台外扩和雨搭落地等现象,发现一起,查处一起。
(二)市政公用设施管理方面
责任单位:市公用事业局
配合部门: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任务目标:
1、整治主次街路城区环境。对主要道路两侧树池、花坛繁杂带进行普遍清理,重点清理枯枝败叶和白色污染;修整绿篱、树坑石及花坛边石,有专人维护树池、花坛和绿化带;做到路面整洁、边石根净,花坛边石整齐,花坛内无杂草、枯枝败叶、白色污染和其它污染物。
2、整治泥土路和破损路面。加快泥土路改造步伐、对破损老化的道路进行全面维修、罩面和修复;对破损的人行步道及时修补和更换方砖,对的人行步道进行硬覆盖;做到城市道路平整完好,边石齐全。
3、整治公园、游园、广场、绿地和街路绿化。对公园、游园、广场和绿地的环境进行彻底清理;加强公园、游园、广场、街头绿地和路树管护,做到雕塑完好洁净、摆放整齐,公园、游园、广场和绿地的围栏和行动设施完好安全,无损坏且洁净,绿色植物枝繁叶茂,花红草绿,景色怡人。
4、搞好亮化工程。抓好6条街路路灯改造工作,提高被改造街路路灯档次;保证亮灯率;搞好城市夜景建设,推行城市夜景灯饰的建设管理,提高霓虹闪烁,彩灯夺目城市夜景的整体水平。
5、抓好旧楼粉饰工程。完成珠江路、南大街、中山大街和竹林路等街路5万平方米旧楼的粉饰任务。
6、规范严管广告牌匾。规范严管附属于城市道路、广场、桥涵、园林绿地等城市基础设施的广告牌匾,做到样式统一规范、广告内容明晰,不破不乱,规范管理朝阳大街、新华路、文化路、友谊大街等主要街路的路灯广告,严格控制在城市道路、广场、桥涵、市政设施上乱设乱架和乱摆附着物。
(三)环境卫生治理方面
责任单位:市公用事业局、市环境卫生管理局
配合部门:市综合行政执法局、房产局、双塔区、龙城区、朝阳县
任务目标:
1、加强主次干道卫生保洁。重点对城区10条主干道、22条次干道和10条商业景观路进行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做到横到边,纵到底。
2、加强城市环卫功能建设。完成主城区地上垃圾箱撤除60%以上;完成全封闭式地下垃圾转运站建设指标10座以上。
3、提高环卫常规生产作业管理档次。道路清扫、垃圾清运、公厕掏保、箱站管理等要做到管严,管住,管净;不降标准,不应付差事,不留死角,不出现空档,不出现反弹。
(四)房产(物业小区)管理方面
责任单位:市房产局
配合部门: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双塔区、龙城区、开发区
任务目标:
1、整治物业小区的环境卫生。消灭小区的环境卫生死角;清理公共部位乱堆乱放的杂物。
2、整治规范小区物业。出台“朝阳市住宅小区物业管理实施办法”,强化物业行政主管部门的职能;对现有的物业部门进行资质审查和清理整顿,对不符合条件的限期进行整改。
3、清理整顿物业弃管小区。拿出具体整改意见,逐步实现由街道、社区接管的管理模式。
4、改造旧住宅小区。研究制定旧住宅小区改造计划,力争在较短时间内完成旧住宅小区改造任务。
(五)环境保护管理方面
责任单位:市环境保护局
配合部门: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任务目标:
1、严格控制城区烟尘污染,进一步解决黑烟扰民和影响城市形象问题。对城区工业锅炉、窑炉及浴池锅炉进行全面检查,对存在问题的单位,落实处罚和整改措施并限期完成。
2、严格控制油烟污染,解决油烟扰民问题。对油烟排放扰民的业主,落实处罚和整改措施。
3、严格控制工业噪声污染影响。对市区工业企业厂界噪声进行监测检查存在问题;对噪声超标并扰民的工业企业,做勘验笔录,落实整改措施。
(六)工商(市场)管理方面
责任单位: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配合部门: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双塔区、龙城区、朝阳县
任务目标:
1、治理出入口集贸市场。协调双塔、龙城区和朝阳县研究北出口的他拉皋市场、南出口的西大营子市场和朝阳县的腰而营子市场、北方市场的整治方案,督促搞好规划、动迁、施工等,实现上述市场规范化管理。
2、做好早市迁移和经营监管。及时将早市迁移到双塔区步行街经营;加强早市经营秩序和商品质量的监管工作。
(七)建设(施工现场)管理方面
责任单位:市城乡规划建设委员会
配合部门: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任务目标:
1、规范围档设置。施工现场周围连续设置钢板围档,实行封闭式管理。对已损坏的围档进行修补、粉刷。
2、清理物料堆放。施工现场的各种建材、构件、料具等,要按照施工部平面布置图设计好的位置,分类堆放,归方码垛,摆放整齐,分别设置名称品种、规格等标志牌。
3、治理现场环境。施工现场道路畅通,排水良好无积水,建筑物上无悬挂、工完场地清,环境干净无残渣废料和建筑生活垃圾。
4、清运建筑垃圾。工程完工后及时拆除围档,彻底清运建筑垃圾,拆除周围违章建筑物和临时建筑物。清运住宅小区和各出口积存的建筑垃圾,竣工验收时要同时验收建筑垃圾清运是否合格。
5、清洁现场卫生。施工现场要做到绿化、美化、净化,环境卫生良好,设置厕所要符合卫生要求,施工现场严禁随地大小便,职工办公设施和生活设施齐全,符合卫生要求。
(八)公安(交通)管理方面
责任单位:市公安局(交警支队)
配合部门: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任务目标:
1、治理动态交通秩序。重点是治理机动车无牌无证、假牌假证、酒后驾驶、不按线行驶、违反规定载货载人等违法行为;治理非机动车不按交通信号规定通行、逆向行驶、未在非机动车道内行驶等违法行为;治理行人不在人行道内行走、违反交通信号、行人跨越、倚坐道路隔离设施的等违法行为。
2、治理静态交通秩序。重点治理机动车停车秩序(马路边石以下)不按位停放、不按规定停放和临时停车的;
3、治理在市区内禁鸣喇叭的区域或者路段鸣喇叭行为。
通过以上治理达到:主干道机动车遵章率达到94%以上;主干道非机动车遵章率达到80%以上;主干道行人遵章率达到75%以上;主干道违章停车率达到2辆/5公里以下;禁鸣区域或者路段鸣喇叭行为明显减少。
(九)小街、小巷、居民区和城市出入口管理方面
责任单位:双塔区、龙城区、开发区、朝阳县
配合部门: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工商行政管理局、房产局、环境卫生管理局
任务目标:
1、治理小街小巷:搞好保洁,作到管到头,清到位,横到边,竖到底,通透道路不留死角。
2、治理居民住宅区:全面清扫,及时清运,全天保洁,不留残存,消灭死角。清除小广告、小张贴。
3、治理楼房和楼道:清理乱堆乱放,清除小张贴、小广告。
4、治理城中村和城乡结合部:疏通道路,清理堆放,清除越冬垃圾,建立管理机制。
5、治理城市出入口:清理欺街占道,清理主要街路的乱堆乱放,清理沿路卫生,整治垃圾排放,整顿集贸市场。
6、治理建筑工地:整顿材料堆放,垃圾排放,防护栏设置,建筑噪音。
四、实施方法、步骤
这次城区环境综合整治百日行动采取统一组织领导,集中协调指挥,部门分工落实,分段组织实施等方法进行,由市城区环境综合整治百日行动领导小组实施领导,由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具体牵头负责,整治行动分三个阶段组织实施:
(一)集中宣传发动(4月1日至10日)。各部门根据整治任务和职责分工,在调查摸底和制定具体实施计划的基础上,通过各种形式,认真开展城区环境综合整治百日行动宣传发动工作,使这次整治行动的内容、重要意义等达到家喻户晓,大力营造“爱我家乡,洁我家园”和“人民城市人民建,人民城市人民管”的良好氛围,为顺利实施整治确定正确的舆论导向。
(二)集中整治实施(4月11日至6月30日)。各责任部门,根据各自的整治任务目标和具体实施方案,在领导小组的具体领导和整治行动办公室的协调指导下,全面开展集中整治行动。按照先试点示范,后全面铺开;先重要部位,后拓展区域;先攻克难点,后顾及一般的工作思路和方法,确保6月底前全面完成各项整治任务。
(三)集中检查验收(7月1日至10日)。市城区环境综合整治百日行动领导小组,依据整治任务、目标以及整治方案的部署和要求,对各责任部门完成整治任务情况进行逐项检查验收。按照着眼长远,夯实基础;一步到位,减少过度;全面覆盖,不留死角;长期巩固,防止反弹的整治目标和要求,坚决完成各项整治任务。
五、主要保障措施
(一)广泛宣传,全民参与。各级宣传部门、新闻单位,要发挥好舆论导向和监督作用,充分利用报纸、电视、广播等宣传媒体,通过开辟专栏、专题、热线等多种形式,广泛宣传城区环境整治百日行动的重要意义,组织开展百日整治行动大讨论,积极报道整治行动的工作进程和取得的整治成果,表扬整治行动中的先进典型,批评曝光整治行动中认识不高、态度消极、不能认真完成整治任务的单位和个人。通过广泛深入的宣传发动,强化全体公民的城市意识和参与意识,调动全体市民的积极性,提高参与城市建设与管理的热情度,为整治行动献计出力,营造全社会共同参予城区环境综合整治百日行动的良好氛围。
(二)坚持标准,落实责任。各责任部门要根据各自的整治任务和目标,制定本部门切实可行的整治工作实施方案。要将整治的各项任务、指标层层分解,落实到本部门、本单位(系统)的具体责任部门和责任人,做到领导到位,分工明确,职责清楚,细化量化。整治过程中,要坚持标准,做到不打折扣,不降标准,不缺内容。要克服畏难情绪和厌倦心理,增强信念,敢于攻坚,盯住目标,狠抓落实。要有不达目的不罢休的工作精神和勇气,坚决、果敢、高标准完成各项整治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