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煤矿季度安全工作计划精选(九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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煤矿季度安全工作计划

第1篇:煤矿季度安全工作计划范文

一、指导思想

贯彻落实区委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的有关安全生产工作精神,围绕安全工作中心,有针对性地提出一系列工作措施,特别突出煤矿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抓好基层和基础工作。结合煤矿安全生产的实际,制定具体措施方案,抓好贯彻落实,推动安全生产工作再上新台阶。

二、工作任务

(一)、完善安全监管组织、机制和保障体系

一、公司将成立区煤矿安全生产领导小组,负责煤矿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和领导,研究制定安全监管计划、方案和措施,组织安全监管执法和检查督查,并实施安全考核。二、进一步完善公司各级领导、职能部门和各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完善考核奖惩保障措施,公司技术人员挂钩负责煤矿日常安全监管和安全质量标准化建设工作,并进一步建立完善片区周查月检、安全隐患分级管理制度和重大隐患排查治理机制,对日常检查中发现的问题、隐患进行登记建档,严格按照定人、定措施、定时间的“三定”原则逐条督促限期整改,实行隐患整改追踪、反馈和销号制度,确保每个查及的问题和隐患落实整改到位。

(二)、积极推进安全机制、管理创新和科技进步

公司将根据矿井技术改造情况以及安本文 全生产条件、管理水平的变化情况,开展煤矿测评分类并采取相应监管办法和措施。实行重点区域重点监控,对公司所有的煤矿进行重新模底、排查,明确受水害和火灾(自燃)威胁区域,追踪督促落实整改。全面安装使用煤矿安全监控系统,建立完善区级网络监控平台,并引进应用“煤矿安全生产风险管理系统(msrms)”,努力提高公司煤矿风险管理和安全监控科技水平。

(三)、强化煤矿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一、按要求配足专业技术人员,完善井下现场安全生产8小时跟班管理制度,并坚持做好周检工作,每周由矿长组织一次安全生产检查,检查覆盖率达100%,对查出的隐患进行分类定级管理,及时抓好整改,发现重大隐患立即停产停工整改。二、加强技术基础工作,每个矿井每年及时由技术负责人组织编制《矿井灾害预防和处理计划》和《煤矿应急救援预案》,每季度根据实际情况的变化及时修改和补充,并严格按照有关规定绘制完善12种与现场实际相符的图纸,用以指导矿井安全生产。三、强化法人代表和管理人员下井带班制度,公司法定代表人每月下井不少于10天,煤矿主要负责人或矿长(井长)每月下井不少于20天,矿井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每月下井不少于22天。落实夜班带班和现场指挥制度,各煤矿每班至少有一名矿级管理人员带班下井,深入重点区域和关键环节,并与工人同上班同下班,确保安全生产各项措施落实到区队和班组。

(四)、继续推进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建设

认真总结近年来公司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建设的经验与做法,查找差距和不足,按照公司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建设三年规划和建设方案,进一步完善激励和奖惩约束机制,形成一切利好政策向达标矿井倾斜的良好氛围。继续实行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监管责任制考核制度,安排公司所有工程技术人员分别挂钩列入安全质量标准化建设矿井,实行分类指导,加强技术管理和服务,严格兑现奖罚,确保20__年实现公司80%的煤矿达到安全质量标准化,有效提升煤矿安全基础水平。

(五)、加强煤矿建设项目监管

强化对公司资源整合、基建、联合改造和改建矿井的监管,严格进度和责任考核,促进安全有序施工建设,确保矿井按期完成施工任务并通过竣工验收。加强并规范资源整合项目监管指导,明确期限,全面推进施工建设进度,保证按规定期限提交竣工验收。

(六)、加强和改进安全技术管理

严格各矿井专职技术负责人配备制度,建立健全以技术负责人为核心的技术管理体系。加强技术基础工作,完善技术基础资料、《矿井水文地质基础资料档案》和12种反映生产实际的图纸,采掘工程平面图做到每半个月实测填图一次,并实行季度交换制度。加强矿井“一通三防”技术管理,完善优化通风系统,积极推进煤矿瓦斯治理示范区和示范矿工程建设,提高煤矿抗灾减灾能力。严抓巷道封闭管理,强化密闭拆封审批制度,从源头上消除安全隐患。高度重视抓好矿井水害防治工作,扎实开展每月一次由技术负责人组织的水害调查核实和论证工作,摸清矿区水文地质和周边老窑采空区、地表水的水情水患,实行水患调查核实报告和水文地质基础资料档案月交换制度。对改建和新建的矿井,一律推广使用螺杆式空压机,提高安全保障水平。推动采煤方法和支护改革,淘汰落后采煤方法、生产工艺和技术装备,积极推广先进适用安全生产技术和装备,提高采掘机械化程度,提升煤矿安全生产技术水平和保障能力。

(七)、强化安全生产宣传 教育和培训

第2篇:煤矿季度安全工作计划范文

贯彻落实区委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的有关安全生产工作精神,围绕安全工作中心,有针对性地提出一系列工作措施,特别突出煤矿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抓好基层和基础工作。结合煤矿安全生产的实际,制定具体措施方案,抓好贯彻落实,推动安全生产工作再上新台阶。

(一)、完善安全监管组织、机制和保障体系

一、公司将成立区煤矿安全生产领导小组,负责煤矿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和领导,研究制定安全监管计划、方案和措施,组织安全监管执法和检查督查,并实施安全考核。二、进一步完善公司各级领导、职能部门和各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完善考核奖惩保障措施,公司技术人员挂钩负责煤矿日常安全监管和安全质量标准化建设工作,并进一步建立完善片区周查月检、安全隐患分级管理制度和重大隐患排查治理机制,对日常检查中发现的问题、隐患进行登记建档,严格按照定人、定措施、定时间的“三定”原则逐条督促限期整改,实行隐患整改追踪、反馈和销号制度,确保每个查及的问题和隐患落实整改到位。

(二)、积极推进安全机制、管理创新和科技进步

公司将根据矿井技术改造情况以及安全生产条件、管理水平的变化情况,开展煤矿测评分类并采取相应监管办法和措施。实行重点区域重点监控,对公司所有的煤矿进行重新模底、排查,明确受水害和火灾(自燃)威胁区域,追踪督促落实整改。全面安装使用煤矿安全监控系统,建立完善区级网络监控平台,并引进应用“煤矿安全生产风险管理系统(msrms)”,努力提高公司煤矿风险管理和安全监控科技水平。

(三)、强化煤矿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一、按要求配足专业技术人员,完善井下现场安全生产8小时跟班管理制度,并坚持做好周检工作,每周由矿长组织一次安全生产检查,检查覆盖率达100%,对查出的隐患进行分类定级管理,及时抓好整改,发现重大隐患立即停产停工整改。二、加强技术基础工作,每个矿井每年及时由技术负责人组织编制《矿井灾害预防和处理计划》和《煤矿应急救援预案》,每季度根据实际情况的变化及时修改和补充,并严格按照有关规定绘制完善12种与现场实际相符的图纸,用以指导矿井安全生产。三、强化法人代表和管理人员下井带班制度,公司法定代表人每月下井不少于10天,煤矿主要负责人或矿长(井长)每月下井不少于20天,矿井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每月下井不少于22天。落实夜班带班和现场指挥制度,各煤矿每班至少有一名矿级管理人员带班下井,深入重点区域和关键环节,并与工人同上班同下班,确保安全生产各项措施落实到区队和班组。

(四)、继续推进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建设

认真总结近年来公司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建设的经验与做法,查找差距和不足,按照公司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建设三年规划和建设方案,进一步完善激励和奖惩约束机制,形成一切利好政策向达标矿井倾斜的良好氛围。继续实行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监管责任制考核制度,安排公司所有工程技术人员分别挂钩列入安全质量标准化建设矿井,实行分类指导,加强技术管理和服务,严格兑现奖罚,确保年实现公司80%的煤矿达到安全质量标准化,有效提升煤矿安全基础水平。

(五)、加强煤矿建设项目监管

强化对公司资源整合、基建、联合改造和改建矿井的监管,严格进度和责任考核,促进安全有序施工建设,确保矿井按期完成施工任务并通过竣工验收。加强并规范资源整合项目监管指导,明确期限,全面推进施工建设进度,保证按规定期限提交竣工验收。

(六)、加强和改进安全技术管理

严格各矿井专职技术负责人配备制度,建立健全以技术负责人为核心的技术管理体系。加强技术基础工作,完善技术基础资料、《矿井水文地质基础资料档案》和12种反映生产实际的图纸,采掘工程平面图做到每半个月实测填图一次,并实行季度交换制度。加强矿井“一通三防”技术管理,完善优化通风系统,积极推进煤矿瓦斯治理示范区和示范矿工程建设,提高煤矿抗灾减灾能力。严抓巷道封闭管理,强化密闭拆封审批制度,从源头上消除安全隐患。高度重视抓好矿井水害防治工作,扎实开展每月一次由技术负责人组织的水害调查核实和论证工作,摸清矿区水文地质和周边老窑采空区、地表水的水情水患,实行水患调查核实报告和水文地质基础资料档案月交换制度。对改建和新建的矿井,一律推广使用螺杆式空压机,提高安全保障水平。推动采煤方法和支护改革,淘汰落后采煤方法、生生产工艺和技术装备,积极推广先进适用安全生产技术和装备,提高采掘机械化程度,提升煤矿安全生产技术水平和保障能力。

第3篇:煤矿季度安全工作计划范文

【关键词】 煤矿企业应急管理规范化对策

煤矿企业应急管理主要是指在应对各类突发事件时,能最大程度将突发事件的危害性降到最低,所采取的一系列措施,包括事前控制、事中处理、事发应对、事后管理等几大环节。因此,必须形成一套有效的应急管理机制,才能切实保障大家的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的稳定发展。

煤矿企业本身就是高危行业。它的特征有安全系数偏低、突发事件多、牵涉面广等。当前我国煤矿事故频频发生,安全仍然是煤矿企业和社会发展的致命之痛。由于国内还未出台关于煤炭生产应急管理的相关法规,为了尽量减少事故带来的损失,煤矿企业应尽快构建一套科学、有效的应急管理机制。

1 充分认识到应急管理规范化建设的重要意义

煤矿工作者必须把煤矿安全工作摆到重要的位置,充分认识到开展应急管理工作的重要意义,增强自身的责任感与紧迫感。

1.1 它是“以人为本、预防为主”的重要体现

抓好应急管理工作,能增强企业预防与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也直接关系到矿井安全与全体职工的生命财产安全。因此,它的实施,充分体现出“以人为本、预防为主”的理念。

1.2 它是建设和谐社会的重要保障

突发事件包括各种自然灾害与安全事故。应急管理属于安全生产工作中的重要一环。全面抓好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工作,增强事故防范及应急处置能力,最大限度降低事故带来的各种损失及伤亡,是体现“以人为本”、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必然要求,也是保障广大群众根本利益、建设和谐社会的重要体现。因此,我们要强化忧患意识,狠抓应急管理建设,努力预防与处理煤矿生产中遇到的各类新问题,为实现八矿的快速发展,打造安全、稳定、和谐的生产环境。

2 多措并举、全面推进应急管理规范化建设

2.1 成立安全生产应急管理机构

首先,成立了专门的应急领导小组,由矿长任组长,各分管矿长任副组长,成员由各专业副总工程师及各业务管理部门负责人及相关人员组成。应急领导小组每季度开展一次例会,不定期开展专题例会,确保应急管理工作的顺利开展。在应急情况下,应急领导小组自动转换成应急救援指挥部。同时,还成立了10个应急救援工作小组:抢险救援组、医疗救护组、技术保障组、通信保障组、物资保障组、财力保障组、运输保障组、保卫警戒组、善后处理组、事故调查组。

此外,结合我矿应急管理工作实际情况,制定了《煤矿应急管理工作实施办法》、《煤矿应急管理目标考核办法》,明确了应急领导小组、组长、副组长及成员,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及各个应急救援工作小组的日常职责和应急状态下的职责。

2.2 应急值守及应急装备

领导小组下设有办公室,办公地点设在矿调度室,调度室主任兼任办公室主任。调度室每天24小时有专人值班,完成应急值班记录,记录预警信息、应急反应、应急处理等内容。

调度室内配备了相关的应急设施,如传真机、微机等,从而保证调度通信保持畅通。调度台的功能比较齐全,性能良好,能实现强插、强拆、群呼、会议等功能。通话质量较好,调度台安装有录音系统,可实现正常的录、扩、放功能。同时,应急指挥场所配备大屏幕显示系统、中央控制系统、有线和无线通讯系统、UPS电源保障系统等。建立覆盖全矿井所有作业地点的应急通讯网络。编印完整的应急响应通讯录。

2.3 应急救援预案的制订与完善

根据煤矿年度采掘部署计划,公司与各矿都及时完善了《煤矿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组织全体人员认真学习,帮助全部员工都了解应急预案的相关内容,掌握避灾线路,学会如何逃生、自救、互救等方法,学习相关的事故预防及应急救援知识,进一步增强大家的事故防范及应急处置能力。应急预案编制主要包括以下几点:总则、危险性分析、组织机构及职责、、预防与预警、应急响应、信息、后期处置、保障措施、培训与演练、奖惩。应急预案主要涉及到井下火灾、瓦斯煤尘爆炸、采煤生产过程中的各类事故以及井下水灾、应对灾害性天气等方面。

2.4 健全各类应急投入保障体系

建立应急投入保障体系,包括通讯与信息保障、应急队伍保障、交通运输保障、医疗救护保障、治安保障、物资装备保障、经费保障、技术保障等方面,并建立完善煤矿安全避险“六大系统”。从通讯、物资装备、交通运输、医疗救护、应急队伍与技术、经费、治安等多方面加以保障,确保应急体系发挥出应有的作用。

其中,煤矿必须将应急物资储备工作纳入到重点工作的范围内,做到明确分工、设施齐全、责任到位。并制定应急物资管理制度,建立管理台帐,于每个季度末期补充物资。通常,可把应急物资仓库设在井口供应站,采取专库专用,完善各类台帐及相关管理牌板。针对这些物资,要采取常检查、常保养、常监管的措施,保证它们的性能,能有效应对灾害的发生。

2.5 加强应急教育与科普宣教

2.5.1 积极开展科普宣教活动

为进一步推进安全高效矿井建设,扎实有效地开展各类应急管理宣传教育活动,矿井制订应急宣传教育工作计划,成立应急管理宣传教育领导小组,由党委书记、矿长对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总负责,各专业副总工程师、宣传科、办公室、安检科、职教中心及各生产科(区)室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宣传科。矿应急管理宣传教育领导小组对全矿宣传教育培训工作进行督导,根据矿安全生产实际,对计划进行调整,协调好宣传教育工作开展与生产的关系。

结合矿井实际,开展形式多样的应急管理科普宣教活动。利用广播电视、牌板、班前班后会、简报等多种形式,开展多题材、多角度、有针对性地宣传教育。建立多层次应急教育机制,发挥区队、班组应急管理宣传教育主阵地的作用。

2.5.2 建立多层次应急培训机制

职教中心根据生产安全事故及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结合应急演练方案,每年制定各级人员、各类事故应急培训计划,把已知危险源辨识、应急避险常识、应急演练方案、个人避险自救等列入安全培训考核内容,逐级逐人培训考核。对职工进行安全资格培训时,每期/次安排不少于4个学时应急知识培训。各基层单位每季度至少进行一次现场培训并融入“三个一”活动,强化全员自主保安责任意识和应急避险心理素质教育。

3 完善应急管理规范化的建议

尽管八矿在应急管理方面做了大量工作,也取得了一些成绩。不过,我们依然看到自身的差距与不足,这和国家法律法规的要求、行业规范与上级规定都有不少的差距。主要表现为三方面:(1)全矿干部职工对应急管理重要性和必要性有了一定的认识,但仍需进一步提高。(2)应急演练方案实施效果尚有待提高。(3)应急知识宣传教育、应急技能培训还需进一步提高质量。

针对上述不足,笔者认为要从以下几方面加以完善、改进。

3.1 强化对应急管理的认识

首先,要尽快转变传统应急管理的理念。它不是指当事故发生后采取的补救及救援措施。关键是抓好事故的预警及防控工作。只有防患于未然,提前做好部署,才能强化对各类突发事故的预警及防控。这样,也才能尽量避免事故发生。国外煤矿企业形成了比较成熟的应急管理体制。他们也把预防摆在企业安全管理的重要位置。因此,我们要进一步强化预防预警观念。

3.2 积极组织应急预案演练活动

要根据不同季节特征,制定相应的应急预案演练方案,从而使演练更有针对性、实效性,不断增强全体人员的应急自救、互救、逃生、避险等应急自救能力。比如,4月份,组织掘进工作面发生瓦斯超限事故的现场应急处置演练;6月份,组织以出现灾害性天气,如雨季“三防”的相关演练活动;7月份,组织设备起火的专项预案演练;9月份,组织井下工作面发生火灾的相关现场应急处置方案演练。在演练过程中,一定要根据预案认真演练,确保各个环节都落实到位、相关机构、救援组织队伍都要全面参与、配合。完成演练后,完成评估,便于及时改进应急预案措施,起到落实预案、磨合机制、锻炼队伍的作用。

3.3 继续抓好宣教工作,增强应急意识

可制定详细的《应急宣教计划》,然后逐一落实。通过各种形式多样、贴近员工的活动,让他们了解到应急安全管理的重要性,自觉配合宣教工作,提高应急意识。同时,要多和员工沟通,倾听他们的意见与建议,不断完善宣教工作的方式方法,以期达到更好的宣教效果。

参考文献:

[1]廖明语.关于煤矿企业应急管理的几点建议[J.建材发展导向,2012.

[2]倪蓉.煤矿事故应急管理体系研究[J].煤炭工程,2011,(4).

第4篇:煤矿季度安全工作计划范文

一、领导重视,落实责任

1、我局领导高度重视煤矿安全生产工作,把煤矿安全监管工作列为全局工作重中之重。坚持每周召开一次煤矿安全监管工作调度会,每月召开一次驻矿安监员例会,分析煤矿安全生产形势,部署安全监管要点,制定针对性的安全监管措施,明确监管工作重点。“春节”、“两会”、“五一”、“端午节”等重点时段都召开了专题会议,研究部署煤矿安全生产工作。

2、制定了《县煤矿安全监督管理局2014年煤矿安全监管工作计划》,细化了安全生产工作目标,把工作目标、任务分解到各股室,使煤矿安全监管工作做到“工作早安排、责任早落实、措施早制定”。局领导、局监管干部、县驻矿安监员、煤矿企业负责人层层签订了安全生产责任状,进一步明确了安全生产工作责任,把安全生产作为干部考核的重要内容,为保障全县煤矿安全生产打下了坚实基础。

二、突出重点,强化治理

1、突出抓实瓦斯治理工作。

一是抓实了矿井通风系统管理。要求各煤矿严格按照经审定的2014年度采掘方案,进一步完善矿井通风系统,建立专用回风井和专用回风巷,实现水平和采区分区通风;同时加强通风系统管理,保证矿井各区域、各工作面风量足够、分配合理。杜绝了无风、微风作业和不合理串联通风现象,坚决做到不超产、不超标、不超人组织生产。

二是抓实了瓦斯管理制度落实。在督促各煤矿企业完善瓦斯检查、瓦斯排放、巷道贯通、石门揭煤、盲巷管理等制度的基础上,加强了瓦斯报表“三对口”、“一通三防”重大安全隐患跟踪排查治理、无计划停风停电等专项措施落实的监督检查,确保瓦斯管理制度落实到位。

三是树立“瓦斯超限就是事故”的理念,狠抓“超限”的处理,对发生瓦斯超限报警的煤矿,专门下达《通知书》,责成煤矿企业召开事故分析会,予以严肃处理。

2、突出抓实“雨季三防”和防治水工作。按照防治水工作“有机构、有队伍、有措施、有落实”的总体要求,督促各煤矿成立了防治水领导机构,建立了探放水队伍,配备了专职探放水人员,购置了合格的探放水设备,制定了矿井中长期防治水规划和年度防治水计划,编制了探放水设计,在水文地质图、井上下对照图、采掘工程平面图上标注了“三线”,进一步完善了防治水措施。加强了“预测预报、有疑必探、先探后掘、先治后采”的防治水原则和“防、堵、疏、排、截”综合防治水措施落实的监督检查,对恶劣天气实行预警,实行暴雨雷电时期“停电撤人”的措施,有效防止了水患事故的发生。

3、突出抓实顶板管理工作。针对我县煤矿顶板事故多发的现实情况,我们在推行“采煤方法改革、支护改革”的前提下,今年强力推广金属单体支柱和金属前探梁支护,要求所有矿井至少要配备两组金属单体支柱和两组金属前探梁并投入正常使用,新开掘的主要巷道一律淘汰木支护,为全县煤矿顶板管理工作形势全面好转提供了强有力的技术保障,顶板事故得到了有效控制。

4、突出抓实火灾防治工作。为了从源头上防止火灾发生,责成各煤矿对废弃的巷道和采空区及时密闭,保证密闭施工质量,加强CO的检测监控工作,及时发现和处理火灾隐患。对发生过煤层自燃的矿井,督促煤矿严格按照火区管理的有关规定制定火区管理方案和防灭火预案,做到管理到位,措施落实到位,有效防止了火灾事故的发生。

5、突出抓实机电运输管理工作。进一步加强了机电设备检查,重点检查防失爆、三大保护(过流保护、接地保护、漏电保护)。对一坡三档、提升设备后备保护、备用电源能否正常开启,能否满足通风、排水、提升要求进行了专项检查,对不符合要求的,责令煤矿立即整改,有效防止了机电运输事故的发生。

6、突出抓实职业危害防治工作。要求煤矿制定职业危害防治措施,定期向职工发放劳保用品,定期进行健康检查,完善职工健康档案;井下采掘工作面必须进行洒水降尘;各扬尘点必须安装喷雾洒水装置并保证正常使用;按照规定对井下主要作业场所进行定期测尘。使煤矿职业危害防治各项工作措施落到实处,有效消除了职业危害事故的隐患。

7、突出抓实了矿井安全避险“六大系统”建设完善工作。根据国家、省、市等文件精神的要求,我局认真组织开展矿井“矿井监测监控系统”、“矿井人员定位系统”、“井下紧急避险系统”、“矿井压风自救系统”、“矿井供水施救系统”和“矿井通讯联络系统”等安全避险“六大系统”的建设完善工作,提高了矿井安全保障能力。

三、创新方法,加强监管

我局采取包片监管、监管人员联系矿井、驻矿监管、分组检查、交叉检查、突击检查等多种监管检查方式,确保监管工作落到实处、隐患排查整改工作落实到位。

1、包片监管。为了更好地落实全县煤矿监管责任,我局以职能股室“分片包干”的方式,把全县煤矿的日常监管工作任务分解到各股室,要求各股室按照《监管工作计划》主动做好日常监管工作。

2、监管人员联系矿井。为了更好地掌握全县煤矿日常安全生产工作情况,及时帮助煤矿企业解决有关实际问题,我局要求每个监管人员都要落实两个煤矿企业,保持日常联系,做好日常服务工作。

3、分组检查。为了保持全县煤矿巡查频率,我局按照“包片监管”的划定范围,分成两个监管组对全县煤矿进行巡回检查,使每个煤矿每月至少保持检查两次以上,有效地促进了各煤矿企业做好日常安全生产管理,及时消除各类安全隐患。

4、交叉检查。考虑到监管人员的专业不同,为提高监管工作效率,加大监管执法工作力度,我局每个季度都会组织一次安全生产交叉大检查。使全县煤矿监管执法工作做到“一个标准,一把尺子”,有效地推动了“打非治违”工作开展,保障了煤矿安全生产。

5、突击检查。为督促煤矿企业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切实把防止煤矿安全事故的各项措施落到实处,我局打破常规检查模式,利用清晨、夜间等非正常时间,不定期地开展突击检查。促使煤矿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时刻不忘抓安全生产工作,切实做到安全生产“警钟长鸣”,使全县煤矿安全生产管理工作水平得到全面提升。

6、组织专项检查。根据各个时段安全生产工作的不同特点,我局有所侧重地组织开展了多次专项检查。

7、加强重点时段煤矿安全监管。在“春节”、“两会”、“五一”、“端午节”等敏感重点时段,我局成立了针对性的安全生产工作领导机构,进一步明确了监管责任,强化了工作措施。

四、强化检查,严格执法

1、上半年年我局监管人员共检查煤矿109多矿次,查出隐患614多条,基本整改到位。同时加强了对煤矿隐患的督促整改,要求煤矿成立了隐患排查专职队伍,建立了隐患治理台帐,并对各级检查部门查出的隐患进行了挂牌管理,制定了隐患挂牌、登记、整改、销号制度,形成了严密的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对违法违规组织生产和存在重大安全生产隐患不及时整改的煤矿,按照“铁心硬手抓整治”的原则,加大了对煤矿的处罚力度。

2、认真组织开展了“打非治违”专项行动。根据省、市、县《关于集中开展安全生产领域“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等文件要求,结合我县乡镇煤矿的实际,我局制定了《县开展煤炭行业“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实施方案》,认真部署了我县煤炭行业“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对煤矿“打非治违”工作进行了部署,扎实开展了相关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

3、按照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开展2014年全县“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万里行”活动的通知》(信安字〔2014〕12号)文件的统一部署,我局积极组织开展了2014年全县煤矿“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万里行”活动,取得了较好成效。

4、扎实开展了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按照省市县相关文件、会议精神,进一步加强全县煤矿安全生产工作,我局多次组织召开了专题会议,研究布置安全生产工作,开展了全县煤矿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安全隐患专项整治行动,取得了显著成效。

通过加大检查力度和监管执法力度,促进煤矿企业进一步落实了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煤矿安全生产水平有了明显的提高。

五、加强指导,强化服务

1、在安全监管工作中,我们引导全体监管人员正确认识监管与服务的关系,树立监管就是服务,服务就是发展的理念,积极为煤矿企业提供政策、技术、信息、市场、人才、培训等方面的帮助和支持,无偿为煤矿企业服务,主动帮助煤矿解决了一系列困难。

2、积极指导煤矿企业按照《煤矿安全规程》及上级行业部门要求编制2014年度采掘方案。对各矿上报的采掘方案仔细审查,对不符合要求的方案内容予以指正,并指导煤矿修改。

3、帮助煤矿企业推进安全质量标准化建设及六大系统建设。为了淘汰和改革落后的巷道支护方式,积极推行“金属单体支柱和金属前探梁支护”安全先进的支护方法,提高顶板管理技术水平。

六、认真监督煤矿安全技措资金的提取和使用

严格要求煤矿按规定提足、用好安全技措费用,用于完善“一通三防”、防治水、机电运输、顶板管理等煤矿重大生产系统的技术改造和设备更新,做到足额提取、专户储存、专款专用。

七、认真抓好事故处理意见及防范措施的落实

制定了县煤矿重大事故应急预案和水害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每起事故均严格执行了事故报告制度,并按“四不放过”原则督促煤矿企业落实防范措施。锦发煤矿“3·22”事故后,我局立即督促全县各煤矿企业按照事故调查报告相关内容认真落实整改,完善措施,举一反三,防止类似事故的发生。一是加强技术管理,每个采掘工作面开工前必须编制作业规程,制定安全技术措施,组织现场作业人员学习并考试合格后方可开工,施工过程中要定期组织分析,对作业规程、安全技术措施进行修改、补充,增强针对性和可操作性;二是认真开展了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切实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完善企业安全管理,规范企业隐患排查工作,及时消除各类隐患;三是督促企业抓好职工培训,煤矿要制定培训计划,并按计划认真组织培训考核,要充分发挥老工人的“传、帮、带”作用,保证工人具备必要的安全知识,熟知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四是在监管工作中突出瓦斯治理、水害防治、顶板管理这个重点,严格按《规程》要求,督促企业落实各项安全措施,有效防止各类事故发生。

八、积极开展职工安全教育和培训工作,不断提高从业人员的素质

一方面,我局严格按照省、市二、三级培训要求,积极组织矿长、副矿长、技术负责人和特殊工种人员参加培训工作,取得资格证书,做到持证上岗,上半年,组织送培训人员230多人次;另一方面我局加大了煤矿企业本级培训工作检查力度,要求企业组织从业人员实行全员脱产培训,提高了培训效果,增强了广大职工的安全意识,提高了安全防范技能。

第5篇:煤矿季度安全工作计划范文

一、领导重视,周密部署

2017年2月21日,xx区召开2017年安全生产工作会议暨一季度安全生产、道路交通、消防工作联席会议,xx书记,xx区长,xx副区长亲自参加会议。xx书记,xx区长与各乡镇书记、乡镇长,xx街道办事处书记、主任以及各部门负责人签订2017年度安全生产责任状。xx区长传达上级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总结2016年的安全工作,安排2017年的安全生产工作重点,并布置全国“两会”期间、“三月三”、清明节全区安全生产等工作。xx区长在会上提出三点要求:(一)切实抓好敏感时期交通运输及人员密集场所安全管理;(二)切实抓好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工作;(三)切实落实好应急值班值守制度。xx书记最后强调:全国“两会”、 “三月三”、清明节敏感时期,各乡镇(街道)、各部门和单位要迅速组织开展安全大检查,认真排查整改安全隐患,加强安全生产和人员密集场所安全大检查,认真排查整改安全隐患,加强安全生产监管督查,加强安全防范控制,有效防止和坚决遏制各类重特大事故发生。各乡镇(街道)、各部门和单位主要领导要亲力亲为,深入基层一线督导检查,确保各项措施不折不扣地落到实处。

二、积极开展检查,确保领域全覆盖

此次安全生产大检查从2017年元月10日至2017年4月上旬。各乡镇(街道)坚持“属地监管”职责,对辖区所有生产经营单位开展全面检查;各相关部门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的工作要求,深入开展分管行业的隐患排查治理,做到全覆盖,不留死角。大检查中突出抓好人员密集场所、道路交通和水上交通、游乐设施、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建筑施工、特种设备、中小学校安全等重点行业领域的隐患排查治理,全面摸清安全隐患和薄弱环节,落实责任、健全制度、认真整改,彻底排除安全隐患。

一是对人员密集场所、易燃易爆单位、“三合一”场所以及高层建筑的消防安全检查由公安消防部门牵头负责,经贸、建设、工商、文体、粮食等有关部门积极配合。对休闲娱乐场所、劳动密集型企业、工地、宿舍楼等人员密集场所的消防安全隐患进行全面排查,对检查中发现的安全问题,立即采取措施落实整改。对其他公众聚集较多的场所,如商场、娱乐等场所,做好防火灾、防拥挤工作,加强对安全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的检查,确保安全通道的畅通。同时,对元旦春节期间举办的大型群众性活动,有关部门要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督促承办单位做好各项安全管理工作,确保不发生安全事故。2017年1月10日以来,xx消防大队共出动检查人次507次,检查单位189家,发现火灾隐患或违法行为356处,督促整改火灾隐患347处,下发责令改正通知书178份,下发行政处罚决定书10份,临时查封单位3家,三停单位4家,处罚金额x元。

二是公安交警、交通、农机等部门加强道路交通安全执法工作为重点,针对年底人流车流大幅增加的特点,加大对运输安全的执法检查力度,督促各类运输企业严格自查自纠,坚决查处交通运输工具带病运行和车船超载、超速、疲劳驾驶、酒驾等行为,一是针对客流出行集中时段,农村群众搭乘拖拉机走亲访友行为高发,拖拉机违法载人、无牌无证等重点违法行为突出的情况,全国“两会”期间,xx交警四大队与xx农机局联合开展拖拉机(农机)交通违法专项整治行动,共开展路查15场次,出动检查人员85人次,共检查拖拉机35台次,查处、纠正违法违章拖拉机4台次,进一步规范农机安全生产秩序,强化安全监督管理和事故防控力度。

2017年3月1日至2017年3月15日,区交通局港航管理所出动执法人员32人次,检查渡船9艘次,重点对渡口安全管理员“一渡一岗”制度落实、渡船的船舶相关证书、船员证件、消防和救生设备、船舶声响、灯光信号、主机运转状况等情况进行了详细检查,发现安全隐患1处;检查砂场10个,重点对砂场业主是否持有合法有效的港口经营许可证、是否配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砂场工作人员在作业时是否遵守安全操作规程、砂场内安全警示标志是否完善、是否建立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对自查发现的事故隐患能否及时整改、用电安全等方面进行全面检查。

3月24日,区交通局会同市海事局在xx开展渡运安全知识教育培训活动,xx镇政府组织各有关村委会及渡口管理处、船主船工及各相关部门要围绕完善和优化渡运安全预警机制和渡运应急预案开展演练或无剧本演习。

3月2日至3月15日全国“两会”期间,交警一大队、交警四大队共出动警力3500余人次,出动警车1100余辆次,查处各类违法行为5000余起,辖区未发生一起重大道路交通事故、未出现一起道路交通堵塞,圆满完成了2017年全国“两会”道路交通安全生产工作。

三是区文体局联合区公安、工商、消防等部门,2017年2月17日-2017年3月16日,xx区文体局开展文化娱乐经营场所安全大检查。对辖区内的42家网吧、各乡镇的30家网吧和20家KTV场所、2家电子游戏室进行拉网式安全生产大排查。检查人员对网吧和KTV场所、电子游戏室的安全通道、灭火器材、安全灯、电线线路、食品安全以及生产经营情况等进行认真细致的检查,此次总共检查94家娱乐场所,出动了376人次,检查105家次经营场所,发现了3处安全隐患,要求业主务必立即或限期整改。经复查已经全部整改到位,消除了安全隐患。

四是安监、国土资源等部门加强对非煤矿山企业的安全检查。在强化非煤矿山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部署非煤矿山企业进行一次全面安全检查的基础上,组织对非煤矿山企业安全状况的检查,共组织联合督查企业7家,发现隐患6条,现场已整改6条,整改率100%。

五是安监、公安、经贸、建设、交通、环保等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加强对危险化学品和易燃易爆品生产、包装、储存、运输、销售、使用和废弃物的处置等各环节的安全检查。重点加强对剧、易燃易爆的液体化学品、液化气体等储存和经营环节的监督管理,严禁非法生产、经营危险化学品,严禁不符合安全要求的运输工具运输危险化学品。同时,安全生产监管部门重点检查化工及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加油站、危险化学品零售(批发)企业和专业仓储企业、危险化学品新建、改、扩建建设项目安全管理规章制度的制订和执行情况,现场安全管理、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情况,防火灾、防静电、防爆炸、防泄露、防超温超压措施的落实情况。截至2017年3月16日,区环保局共出动 28 人次,排查企业10家,其中涉重金属企业2家,化工企业2家,制糖企业1家,造纸企业1家,涉危险废物企业1家,建材企业4家,适逢春节期间,除xx市金地矿业有限责任有限公司和广西贵xx控水务环保有限公司处于正常生产外,其余企业均处于春节停产放假中,未发现环境安全隐患。

六是安监、公安、工商等部门加强对烟花爆竹储存、运输、经销和燃放各环节的安全检查,坚决防止重特大火灾和爆炸事故发生。特别针对岁尾年初和清明节期间烟花爆竹购销两旺的实际情况,加强对烟花爆竹销售点的管理力度,严厉打击非法生产、储存、运输、经营等违法行为,规范民间自发燃放烟花爆竹行为,取缔非法燃放行为。这一期间共检查辖区两家烟花爆竹批发企业6次,发现隐患5处,下责令整改书2份。共检查零售点83家,发现隐患9条,现场已整改9条,整改率100%。

七是建设、交通、水利等部门加大对区在建建筑工程项目的安全监管工作,加大对违法违规组织施工等行为的打击力度。指导和督促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依法组织施工。区建设局已对辖区内在建40个工地进行了全覆盖节后复工检查,在检查中,我局共下发了20份责令整改通知书,对19名项目管理人员实行动态扣分。

八是以经贸部门牵头,重点检查了辖区内制糖、化工、造纸、建材等企业和存在粉尘作业的企业进行环境安全隐患检查共15家,其中有5家是电动车企业。共发放“预防电动车引发自燃、爆炸宣传知识”宣传彩册500余册,并进行了现场讲解。

九是教育部门认真抓好学校的安全管理,特别是防止踩踏事件的发生和校车安全管理,及时消除事故隐患,杜绝各类安全事故,宣传和教育广大学生出行时不要乘坐非法营运的车和船,认真做好学生放假前后安全工作。2017年2月15日至2017年3月25日,区教育局对全区8个乡镇(街道办)146间中小学进行了学校安全教育、应急预案演练、上下学交通、接送车管理、校舍安全、教学设施安全、消防隐患、疏散通道、食堂食品安全、校园周边治安等10个方面进行了全面检查;3月份由市交警大队及区教育局牵头对民办学校幼儿园进行了校车专项检查。

三、下一步工作计划

1、继续深入贯彻学习、总理和xx书记、xx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系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牢固树立安全发展观念,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三个必须”要求,加强监管体系建设、强化落实安全责任、加强隐患排查治理和执法监管理念、深化打非治违和专项整治。

第6篇:煤矿季度安全工作计划范文

按照省政府07年33号明电的规定,分局组织召开20__年第四季度煤矿安全监管监察联席会议,旨在通报今年前三个季度的工作,总结经验,汲取教训,振奋精神,团结一致,共商对策,更加扎实地抓好煤矿隐患排查、瓦斯治理、安全高效矿井建设及近期的各项工作,控制重大事故,减少一般事故,全面实现今年的工作计划和目标。前面,我们共同传达学习了国家安委办《关于进一步加强煤矿瓦斯治理工作的指导意见》和省政府关于防治煤与瓦斯突出的《会议纪要》,部分市县监管部门和企业交流了瓦斯治理的经验。

下面,我代表分局作一发言。

一、今年1-9月区域煤矿安全及监管监察工作的基本情况

(一)煤矿事故情况

今年以来,区域各级政府、监管部门和煤矿,切实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及“回头看”,继续深入进行煤矿关闭整顿和瓦斯治理,开展安全高效矿井建设,区域煤矿安全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今年1-9月区域煤矿发生事故40起,死亡47人,控制在省下达进度指标内(全年指标86人),百万吨死亡率为3.63。其中,XX市发生事故27起、死亡34人(XX区发生事故2起、死亡2人,达县发生事故4起、死亡6人,XX县发生事故3起、死亡7人,XX市发生事故4起、死亡5人,大竹县发生事故5起、死亡5人,XX发生事故3起、死亡3人,XX电集团公司发生事故3起、死亡3人,XX煤矿发生事故3起、死亡3人)在年指标控制进度内,百万吨死亡率5.17;XX市发生事故10起、死亡10人(XX市发生事故4起、死亡4人,XX县发生事故5起、死亡5人,XX区发生事故1起、死亡1人),在年指标控制进度内,百万吨死亡率1.73;XX市发生事故3起、死亡3人(均发生在XX县煤矿),百万吨死亡率5;广能集团公司、XX市南江县和XX市XX县未发生事故。其中发生较大事故1起、死亡5人(XX县大坪煤矿1.10水害事故)。

10月份已发生事故6起,死亡7人(XXXX市招勋三煤矿发生顶板事故死亡2人,XX县青山煤矿发生运输事故死亡1人,XX市红旗煤矿发生顶板事故死亡1人,XX(XX煤矿)北井发生顶板事故死亡1人,XX市黑石溪二煤矿发生顶板事故死亡1人,XX电集团公司金刚煤矿发生顶板事故死亡1人)。

(二)今年煤矿事故的主要特点

1、从事故发生时段分析,1-5月发生事故15起、死亡19人,6-9月发生事故25起,死亡28人,前五个月平均每月不足4人、百万吨死亡率2.95,但后四月平均每月达7人、百万吨死亡率上升到4.3,百万吨死亡率上升了46。事故发生除与6-9月气候转换、天气炎热、雨季等自然因素导致煤矿事故高发有关外,还与近几月煤价较高、煤炭供不应求、电煤供应紧张,部分煤矿安全认识不到位、安全与生产关系处理不当、抢产量赶进度有直接关系。

2、从事故类型看,顶板事故死亡24人、占51,其它事故死亡8人、占17,运输事故死亡6人、占13,水害事故死亡5人、占11,瓦斯、放炮事故各死亡2人、各占4。加快支(护)机(械)电(供电)运(输)等基础建设、从根本上提升办矿条件和管理水平、落实现场安全监管,有效减少和控制一般事故,仍是当前区域煤矿安全工作的重点。

3、从考核煤矿安全整体水平的百万吨死亡率来看,仍大大高于全国、全省水平,特别是XX、XX市煤矿事故百万吨死亡率还很高。区域煤矿的安全生产形势仍然十分严峻,煤矿的安全保障能力和管理水平还亟待增强和提升,还远没有达到可防可控的程度,抓好区域煤矿安全及监管监察工作仍任重道远,需要经过我们艰苦长期努力。

4、出现了今年第一起瓦斯事故。达县新桥煤矿8月6日发生水仓掘进工作面瓦斯窒息事故,死亡2人。该起事故死亡人数尽管只有2人,但从事故发生的原因看,其事故教训值得认真总结。一是矿井没有按《加强小煤矿安全管理的指导意见》和相关法律法规规定设置专门通风瓦斯管理机构、配备专职人员;二是矿井采空区没有按照规定标准封闭严实,倒风季节导致采空区有毒有害气体进入矿井作业区(XX富源煤矿曾发生过该类事故致死六人);三是向掘进面供风的局扇安设位置不当,将进入矿井的采空区废风送入掘进工作面;四是矿井瓦斯监控系统不完善,没有在该掘进面和局扇安装点设置瓦斯探头,起到自动报警监控作用;五是现场安全管理失控,瓦斯检查空班漏检,现场安全管理流于形式,没有及时发现并消除掘进面瓦斯积聚的事故隐患;六是作业人员在停开局扇情况下仍冒险进入作业点作业;七是从事故发生的整个过程看,上至业主、矿长,下至作业人员,特别是特种作业人员,都表现出了低瓦斯矿井从业人员对通风瓦斯管理工作的蔑视,这是最严重的、最危险的隐患。

(三)1-9月分局监察工作的主要情况

1、累计监察各类煤矿459矿次(已大大超过全年三项监察计划数),其中国有重点煤矿44矿次、国有地方煤矿16矿次、乡镇煤矿399矿次。

2、累计查出隐患2259条,实际完成整改1863条,隐患整改率92。

3、查处煤矿事故40起,结案37起,建议给予党纪政纪处分6人,移送追究刑事责任3人。

4、累计作出行政处罚100矿次(国有重点1矿次、国有地方4矿次、乡镇煤矿95矿次),责令停产整顿7矿次,暂扣《煤矿安全生产许可证》28矿次;经济处罚73矿次,罚款527.48万元,其中事故罚款431.58万元,预防性监察罚款95.9万元。

二、区域煤矿安全生产及监管监察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一)煤矿在安全生产方面存在的主要问题

1、技术管理力量缺乏

大部分煤矿没有按《加强小煤矿基础管理的指导意见》要求,配备煤矿矿长和分管安全、生产、机电的副矿长及煤矿技术负责人,以及采掘、通风、机电运输和地质测量方面的工程技术人员,使煤矿的主要安全生产技术管理工作无法落实;

2、采掘部署不正规,“两改”进展缓慢

(1)部分矿井重采轻掘、掘进单进水平低、采掘关系失调,安全生产秩序不正常(仍实行前进式开采);

(2)大部分矿井采煤工作面仍使用木支柱、金属磨擦支柱,主要运输、回风大巷没有布置在岩石中,且采用裸巷、木支架、磨擦支柱、碹石支护等原始形式和方式的较多。在对巷道进行维护时,没有制订和落实管理维护措施和安全技术措施,致顶板事故多发;

(3)溜煤眼和急倾斜人行上山的管理不到位,设计溜煤眼时没有防止堵塞和处理堵塞的安全技术措施,管

理措施上没有严禁人员私自进入溜煤眼的规定和措施,急倾斜人行上山没有可靠的防坠措施或坚持伪倾斜布置,致溜煤眼和坠落事故多发;

3、“一通三防”工作不到位

(1)大部分矿井没有专门设置“一通三防”管理机构并配备人员,通风瓦斯管理工作不落实,达县新桥煤矿瓦斯事故发生的教训值得区域煤矿特别是绝大部分低瓦斯矿井认真汲取;

(2)部分高瓦斯和煤与瓦斯区域性防突工作不落实,矿井“抽、采”或“抽、掘”失衡,瓦斯预抽达不到抽采指标的规定安排掘采作业,部分煤与瓦斯突出矿井没有制定和落实确保瓦斯抽采达到国家规定指标的监管措施;落实局部防突的“四位一体”措施不到位,进行瓦斯预抽后没有进行效果检验便安排生产,作业现场安全防护措施实行不严格等;

(3)部分开采突出矿井同一突出煤层的矿井,迟迟没有按规定落实“四位一体”防突措施或申请进行突出危险性鉴定;

(4)矿井“一通三防”管理不到位,没有定期测风调风,未按质量标准要求设置通风构筑物和设施,矿井主要通风构筑物质量差,个别矿井采区仍使用风帘控风,施工煤层上山局部通风管理不严格;煤矿用安全仪器仪表(风表、瓦检仪、各种传感器、自救器等)没有定期送检和维护;不经审查批准擅自增加采掘工作面,造成通风系统混乱和“三超”等;

(5)未按规定建设井下瓦斯和安全监控系统,井下探头和传感器数量不足,设置位置不当,且没有定期校正,风电、瓦斯电断电闭锁装置不可靠;

(6)与相邻矿井、采空区贯通,实测矿井总进风与总回风差距很大,矿井通风系统不独立、不可靠,个别矿井主要通风上山断面极小,矿井通风阻力大、总风量不够;

4、机电设备管理不到位

(1)未按《煤矿安全规程》和相关规定选用符合各类矿井井下使用要求的电器设备,并定期整定、校验,井下仍存在明令禁止使用的设备;个别矿井擅自甩开井下漏电保护安全装置;

(2)提升斜坡的安全保护装置(特别是跑车防护装置)不完善或不能正常运行,斜坡提升用连接装置未定期作抗拉试验,且与平巷用连接装置混用;斜坡提升管理不到位,提升时井底车场所作业人员未进入躲身洞,部分煤矿井底车场躲身洞位置不当;部分煤矿使用的斜坡运输车辆无“MA”标志;

5、排水方面存在缺陷

个别煤矿主要排水设备缺检修水泵,主要排水管路无备用,有的没有并联运行;

6、放炮管理不到位

(1)个别煤矿放炮人员配备不足,采用流动放炮形式进行井下放炮作业;

(2)井下放炮作业后,没有按规程规定巡视爆破地点,检查通风、瓦斯、煤尘、顶板、支架、拒爆、残爆等情况并及时处理;

(3)井下违章用放炮器作导通检查,违章使用不符合安全规定的爆破器材,井下放炮母线仍使用铁芯线且固定铺设;

7、其它方面存在的问题

(1)被各级煤矿安全监管监察机构责令停产整顿的煤矿,按446号令的规定落实现场监管不力;

(2)改扩建煤矿擅自增加井口(系统)、没有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和计划、擅自修改设计、边建设边生产、不按设计工期组织施工等;

(3)部分县仍存在非法煤矿、非法生产的现象,个别地方甚至非法开采发生事故;

(4)部分煤矿安全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仍存在重生产轻安全、重效益轻投入等问题。

(二)在监管监察工作方面存在的问题

1、安全监管力量不足,难以适应日益繁重的煤矿安全监管工作需要。

(1)个别县区仍没有按省政府规定落实安全执法队伍和人员,个别产煤县安全执法队伍中配备的专门负责煤矿安全监管的人员比例达不到省局规定的50以上,且部分人员没有经过系统的煤矿安全业务和行政执法知识培训,业务水平和能力不能适应监管监察工作的需要;

(2)个别县区没有严格按省政府规定落实煤矿驻矿监管的制度,没有切实解决好驻矿监管员的津补贴、补助、待遇和为其履行职责进行培训、购置安全装备、解决车辆费用等,驻矿安监员待遇低、素质不高、队伍不稳、不能正常履行职责。

部分县驻矿安监员工作定位不准,没有将主要职责放在代表县监管部门监督煤矿按审批同意的采掘面和入井作业人数组织生产、防止煤矿越界开采、禁止煤矿擅自增加井口(系统)的等非法违法生产的关键上来,个别煤矿仍有非法生产情形,而驻矿监管人员竞熟视无睹,使驻矿监管制度流于形式,没有发挥应有作用。

2、煤矿安全监管监察工作亟待改进和加强

(1)个别县区贯彻执行上级有关煤矿安全的政策措施态度不坚决、工作不彻底。工作中考虑本地的基础条件、利益、关系较多,对执行上级政策措施打折扣,致煤矿安全生产条件和管理水平改善提升不大、不快,与先进地区的差距甚至逾来逾远。如在实行煤矿采掘工作面审核、入井人数核定公示方面,个别县区监管部门把关不严,出现了煤矿报多少审多少,有的矿井批准了十多个掘进面;

(2)“执法不严、工作不实”问题仍然存在。许多问题和隐患不是没有发现,而是发现后没有及时处理。一些同志存在着一些思想顾虑,遇到困难缩手缩脚,不敢碰硬;对一些重大隐患和问题,虽然也采取了执法措施,下达了限期整改、停产整顿等指令,但是没有跟踪落实,致使一些隐患长期得不到有效整治,出现同一隐患在同一矿井多次重复甚至同类事故重复发生的“怪圈”。

3、监管监察“合力”亟待增强。煤矿安全监察机构与地方煤矿安全监管部门的沟通协调机制、联合执法机制尚需进一步健全和完善,依法对地方政府和监管部门的监管工作督促检查不够,发挥基层监管力量抓面、煤监机构抓点、攻坚、破难的作用不够,个别基层监管部门对煤矿监管乏力,甚至还有为煤矿说情的情况。

4、对中介服务机构缺乏有效监管。部分中介服务机构重收费、轻服务,没有认真履行维护管理职责,部分中介机构为收费,帮煤矿说话,不惜造假作假,已影响了煤矿安全监管工作的正常推进。如投入巨额资金建设的煤矿瓦斯监控系统、各级瓦斯监控平台,由于管理维护不到位,使部分矿井瓦斯监控系统几乎瘫痪,不能正常发挥作用,大部分监控平台正常上线率仅30左右。

5、对煤矿的工作指导不够。一方面煤矿安全要求越来越高、越来越严,二方面煤矿基本的安全技术管理力量缺乏,短期内又无法从根本上改变,二者反差很大。煤矿安全监察部门对煤矿的宣传教育和技术指导服务亟待改进和加强,以暂时弥补煤矿技术管理力量严重缺失的不足。

6、据部分县煤矿安全日常监管和执法工作情况看,还普遍存在下列问题

(1)行政执法工作亟待规范。一是使用执法文书不规范,应使用的执法文书没有使用,如个别处罚案件缺现场检查笔录,普遍缺复查意见书、立案决定书、调查取证等;二是现场检查笔录制作不规范,矿井基本情况描述不细,隐患没有尽可能地定量描述,大量使用风量较弱、支护差、监控系统不完善等语言;三是现场处理缺乏针对性,个别隐患现场处理决定不当,如停止使用、停止作业、立即封闭等,应从服务、指导和便于煤矿实施的角度增强针对性;四是行政处罚的实施情况及隐患整改情况没有闭合,处罚执行依据未存档,隐患整改情况没有及时复查和处理(罚);五是对应 予处罚的隐患和违法违规行为没有按相关法律法规处罚,如对部分地区矿井通风系统不独立没有按重大隐患查处,对没有严格执行瓦斯检查制度、不按作业规程管理顶帮、没有防尘设施、特种作业人员配备不齐(无证上岗)、安全仪器仪表未定期送检、作业现场安全设施不齐全(运行不正常)等没有严格按相关法规处罚(理),对擅自增加井口(系统)、开采保安煤柱、越界开采等没有按相关规定处理处罚、移送关闭等;六是选用行政处罚的依据不当等。

(2)检查煤矿矿次虽多,但执法效果较差,特别是促进煤矿按期整改隐患的机制未形成,致同类隐患重复出现,我们曾调阅了某县对一煤矿的检查记录(文书),发现各级监管监察机构、部门每年到矿检查达数十次之多,但每次检查发现的隐患和问题都基本相同,长期下去不但将有损监管监察执法机构的执行力,而且严格要求属失职渎职行为(关键时候将成为执法不到位的证据),必须彻底加以改变。

三、下步工作意见

四季度是全年工作的重点,也是历年工作的难点,我们要按省局部署,采取扎实有效措施遏制事故,全面抓好煤矿安全及监管监察工作。结合区域煤矿安全工作实际,要切实抓好以下工作重点。

(一)抓好煤与瓦斯突出灾害的防治

今年以来,省内宜宾、乐山等地连续发生煤与瓦斯突出事故,仅一次死亡十人以上的就已发生二起,特别是一些之前没有瓦斯动力现象和从未发生过突出的高瓦斯矿井发生煤与瓦斯突出事故,其深刻教训值得认真汲取。为此,省局专门下发了《防治煤与瓦斯突出事故的紧急通知》对该项工作提出了明确、严格的要求,分局与市县监管部门共同研究也采取了一些措施并发了文件,我们要共同督促煤矿抓好落实。

1、进一步落实防突工作责任落实。煤与瓦斯突出矿井必须建立专门管理工作机构和专业防突实施队伍。防突专门管理机构工作人员必须取得由有资格的培训机构培训合格的安全管理资格证持证上岗;专门防突实施队伍操作人员是煤矿特殊工种作业人员,必须取得由有资格的培训机构培训合格的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资格证持证上岗。上述人员必须严格按《防治煤与瓦斯突出细则》实施“四位一体”防突措施,凡一个环节不落实或不到位,严禁组织生产。

煤矿业主和矿长必须全力支持并督促检查防突机构和防突人员的工作,既要赋予其保障实施职责的权力,如停产权、撤人权等,又要督促工作到位,坚决防止“麻痹大意”、“应付了事”和“走过场”。

2、严格实施煤与瓦斯突出矿井交换图制度,确保“抽掘采”平衡。所有矿井从十月一日起要严格按省局规定分类实施交换图制度,煤与瓦斯突出矿井必须如实绘制采掘工程平面图、矿井瓦斯地质图、通风系统图、监测监控系统图、瓦斯抽采系统布置图和瓦斯超限断电控制图并及时上报和交换。

3、凡是煤与瓦斯突出矿井,都必须纳入市、县贯彻执行“先抽后采、监测监控、以风定产”十二字方针和“通风可靠、抽采达标、监控有效、监管到位”工作体系建设示范矿井,实施重点监管。

4、完善煤与瓦斯突出矿井区域性防突措施。有条件开采保护层的必须首先开采保护层,无条件的,优先选择布置超前岩巷,对突出煤层实施穿层钻孔网格预抽等区域性防突措施,突出煤层瓦斯预抽达到国家标准各企业标准后方可进入煤巷施工。

5、有煤与瓦斯突出矿井的县级煤矿安全监管部门应建立煤与瓦斯突出矿井防突监管制度,规范定期和动态检查煤矿采取突出危险性预测、防治突出措施、防治突出措施的效果检验、安全防护措施等“四位一体”综合防治突出措施的行为,对措施制订、实施、修改、完善、创新和效果检查的责任体系建设情况进行科学管理,督促煤矿严格实施“四位一体”防突措施。

6、必须严格煤与瓦斯突出矿井的鉴定工作。凡XX山矿区开采K1煤层的矿井,一是在今年底前,必须按规定申请有资质的鉴定机构进行突出危险性鉴定,二是直接申报煤炭行业管理部门认定为突出矿井。逾期既不申请鉴定又不申报认定的,坚决停止生产、作业。对应该鉴定而没有鉴定的矿井发生煤与瓦斯突出事故,将从严追究有关政府及部门的监管责任;对煤矿应该申请鉴定而不申请鉴定导致煤与瓦斯突出事故发生的,一律按蓄意违章指挥追究责任。

我们必须向煤矿讲清楚:一是发生煤与瓦斯突出事故的机理十分复杂,XX县双岔河煤矿的煤与瓦斯突出事故发生在820米,超过原认可的始突标高200余米,今年汶川地震后省内煤矿发生突出又出现了许多不可预计的因素,切不要等到发生了事故再去“后悔”和“采取措施”;二是根据近期发生的一些突出事故来看,部分煤矿不是先有动力现象再发生突出,而是突然发生突出事故造成人员伤亡、财产损失甚至关闭矿井,加之许多煤矿根本没有可靠的地质资料,故提前采取措施抓好“预防”是完全正确和主动的唯一办法;三是一个小型煤矿实施“四位一体”防实措施的投入也就是数十万元/年,瓦斯抽采是高瓦斯以上矿井都必须建立的,瓦斯抽出来还可以利用,每年花数十万元买到“平安”是值得的,也是应该的。相信煤矿在明白相关规定和道理后,会主动做好鉴定和防突工作的。

(二)坚决抓好煤矿瓦斯治理

国家、总局对煤矿瓦斯治理工作十分重视,今年八月专门以国务院安委办名义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煤矿瓦斯治理工作的指导意见》(安委办〔20__〕17号),对全国煤矿瓦斯治理工作提出了32条指导意见(分局已向大家传达学习)。区域XX、XX、XX三县市是省上的示范县,也是瓦斯治理的重点。根据瓦斯治理“十六字”工作体系建设的有关要求,各县各煤矿要重点抓好以下几方面。

一是要全面把握“通风可靠、抽采达标、监控有效、监管到位”十六字工作体系的基本内涵和要求。瓦斯治理“十六字工作体系”是对瓦斯治理工作的总结和深化,既是经验总结也是工作要求,强化现场管理是瓦斯治理的根本,完善通风系统是瓦斯治理的基础,有效的监测监控系统是防止瓦斯事故的重要保障,强化瓦斯抽采是瓦斯治理的根本措施,四个方面缺一不可,必须全面贯彻落实。我们一定要积极组织监管监察人员并督促煤矿主要负责人,认真学习,深入研讨,全面把握体系内容、标准,更好地贯彻实施。

二是要督促煤矿优化生产布局,合理组织生产,为瓦斯治理工作提供基础性保障。优化生产布局要从设计、准备、生产等环节全过程体现和落实,必须科学安排生产,按能力、定员组织生产,保证生产秩序稳定,必须坚持正规开采(主要运输、回风大巷要布置在岩石中,要实现后退式开采),在生产准备与接替、采煤方法和工艺满足瓦斯治理的要求,必须严格按要求实施煤矿采掘面、入井人数核定和公示制度,坚决杜绝擅自增加采掘面和入井作业人数生产、施工。

三是各煤矿安全监管部门要督促煤矿认真制订工作规划、优化系统、整改隐患、确保投入,全面实现瓦斯治理“十六字工作体系”的要求。

在矿井通风系统方面,必须达到“系统合理、设施完好、风量充足、风流稳定”的要求。系统合理就是矿井通风系统要优化,采区通风系统要完善,采掘面通风系统要合理,要实行分区、独立通风,严禁不合理串联、无风、微风;设施完好就是风机、风门、风桥、风筒、密闭等井上下通风设施必须达到质量标准并保持完好无损,主要通风巷道有足够的断面并保持巷道不失修(某煤矿回风上山断面仅只有0.24M2);风量充足就是矿井总风量、采掘面和各种供风场所的配风量,必须满足安全生产要求,并保证有足够备用系数;风流稳定就是要按规定及时测风、调风、保证采掘面及其他供风地点风量、风速持续均衡,局扇通风要符合《规程》要求,高瓦斯和煤与瓦斯突出矿井必须采用双风机、双电源、自动切换并必须考虑防灾需要,低瓦斯矿井也要推广使用。

在抽采达标方面,必须达到“多措并举、应抽尽抽、抽采平衡、效果达标”的要求。多措并举就是地面抽采与井下抽采相结合,因地制宜、因矿制宜,把矿井(采区)投产前的预抽采、采动层抽采、边开采边抽采、老空区抽采等多种措施结合起来,加强瓦斯抽放;应抽尽抽就是凡应当抽采的煤层,都必须进行抽采,把煤层中的瓦斯最大限度地抽出来,降低煤层的瓦斯含量(压力);抽采平衡就是要求矿井瓦斯抽采达标(包括开采解放层)的进度与采掘衔接相协调、平衡,使采掘生产过程始终在抽采达标的区域内或保护有效的范围内进行;效果达标就是通过抽采,使吨煤瓦斯含量、煤层瓦斯压力、矿井和工作面瓦斯抽采率、采煤工作面回采前可解析瓦斯含量均达到《煤矿瓦斯抽采基本指标》规定的指标。

在监控有效方面,必须达到“装备齐全、数据准确、断电可靠、处置迅速”的要求。装备齐全就是监测监控系统的中心站、分站、传输电缆、传感器等设备要齐全,安装设置要符合规定要求,系统昼夜正常运行;数据准确就是瓦斯传感器必须按期校正,其报警值、断电值、复电值要准确,监控中心实时反映监控部位瓦斯的准确浓度,其他传感器反映监控场所的真实状态;断电可靠就是当瓦斯浓度超限时,能够及时切断工作场所的电源,并保持闭锁状态(DW系列开关必须停止使用);处置迅速就是要制订瓦斯事故应急处置预案,当瓦斯超限和各种异常现象出现时,能够迅速作出反映,采取正确的应对措施,使事故和异常得到有效控制。

在管理到位方面,必须达到“责任明确、制度完善、执行有力、监督严格”的要求。责任明确就是要把瓦斯治理和安全生产的责任细化、分解落实到各个层级、各个环节和各个岗位,上至董事长、总经理、总工,下到作业场所的作业人员,都要明确自己的具体职责(责任、技术管理体系);制度完善就是要建立健全瓦斯防治规章制度,把对各个环节、各个岗位的工作要求,全部纳入规范化、制度化轨道,做到有章可循,并不断改进和完善瓦斯治理的各项措施(瓦斯检查、调整通风系统、巷道贯通、瓦斯排放、机电设备防爆检查等);执行有力就是要加大贯彻执行的力度,在抓落实上狠下功夫,坚持从严要求、一丝不苟,严格执行规章制度,严厉惩处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的行为;监督严格就是要建立强有力的监督机制,加强监督检查,切实落实各项管理制度。

四是要督促煤矿在本月底前完成单井瓦斯监控系统的升级,逾期没有完成的要坚决停止生产,加强单井瓦斯监控系统的监管,确保正常运行;督促加强矿井瓦斯监控平台的管理和维护,确保年底前正常上线运行率达到80以上,对管理维护不力的要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各市县煤矿瓦斯监控中心要制定瓦斯超限和各种危险情况的处罚预案,并认真贯彻执行,及时、准确地处置各种险情,对煤矿重大瓦斯超限险情,要果断命令煤矿停止作业、断电闭锁、撤出作业人员,严禁瓦斯超限作业;处山区煤矿要积极与科研单位合作解决监控系统防雷电问题,据学习时请教专家,前不久龙滩煤矿的瓦斯爆炸事故火源很大可能是雷电所致,特别是致全井监控系统瘫痪可能性极大。

五是要落实专人,从十月一日起,按省局会议纪要分级实行交换图制度,国有重点矿交换到分局,年产九万吨以上煤矿交换到市局,其余煤矿交换到县局。需要提出的是,XX、XX个别煤矿还没有专门技术人员,实施这项工作还有一定难度,建议各县可联系组织一些短期培训,以推进该项工作的顺利实行,促进煤矿有计划组织生产,杜绝抽掘采失调。

六是要加强对煤矿瓦斯治理工作的监管监察和技术指导。要严格煤矿瓦斯治理的安全准入,将煤矿瓦斯治理工程作为煤矿新建项目核准、“三同时”审查的重要内容;要将瓦斯治理体系建设作为煤矿安全监管监察的重要内容,加大执法力度,强力推进体系建设工程;要根据上级要求,结合本地实际,制订对煤矿瓦斯治理“十六字工作体系”建设工作监管监察的标准,并严格对照检查和执法;要把瓦斯治理体系建设纳入监管监察工作重要内容,加强对煤矿、基层监管部门的工作指导和服务。

(三)抓好煤矿水患的治理

煤矿水害防治,是煤矿除突出、瓦斯灾害的又一个重点,各县要根据自身实际督促煤矿抓好防范,特别是有水害威胁的矿井是重点。一要督促煤矿摸清矿井水害;二要要督促煤矿根据矿井水害情况针对性编制《矿井防治水措施》和《矿井防治水预案》,并严格实施;三是有水害威胁矿井,要严格按《煤矿安全规程》编制探放水设计和安全技术措施并严格贯彻执行;四要要督促煤矿特别是业主要确保防治水的人、财、物、设备、技术及经费的投入;五是存在安全隐患不能保证安全生产的煤矿在汛期要坚决停止生产。

(四)以顶板灾害治理为重点,抓好煤矿事故防治

为全面预防煤矿事故,最近,国家局相应下发了加强顶板、机电运输、粉尘、水害等灾害防治的通知(已放分局网站上),要督促煤矿认真贯彻落实。根据区域煤矿安全工作实际,要全面防范和大幅度减少煤矿事故,必须以顶板灾害治理为重点,兼顾机运、放炮、火灾、其它灾害的防治。

在顶板事故防范方面:一是要加快煤矿支护改革。采煤工作面要尽可能使用液压支架、单体液压支柱铰接顶梁或柔性掩护支架,坚决淘汰木支柱,逐步淘汰金属磨擦支柱,采空区必须作回柱放顶和充填处理;巷道应优先采用锚索、锚杆金属网喷浆(砼)和金属支架等支护方式控顶,并使用前探支架作掘进面的临时支护,淘汰木支柱(架)支护巷道,逐步淘汰不支护巷道。二是要推行后退式采煤方法,减少采掘压力影响、破坏。三是要加强对巷道维护工作的管理,减少巷维事故。

XX市部分煤矿在开采下分层煤炭时,受原开采上分层煤炭时留下的煤柱威胁,工作面经常出大面积冒顶,危及作业人员安全,我们共同要督促上述煤矿聘请专家攻关,制订切实可行、有效的安全技术措施,落实防范措施,保障安全生产。

在预防机电运输事故方面:一是要注意设备选型,防止继续选用淘汰设备;二是要加强对设备的维检修,杜绝不符合规定设备进入井下;三是要加强对设备、系统的整定、校验,保障正常运行;四是要加强对各类安全保护装置的维护,严禁私自取消安全保护装置;五是要严格执行操作规程,严禁违章作业;六是要加强要害场所的管理,严格执行“非工作人员禁止进入”的规定;七是要严格劳动纪律和岗位管理,杜绝误操作等。

在预防井下放炮事故方面:一是要严格放炮人员管理,严格执行非经培训合格人员禁止从事井下放炮作业;二是要严格执行井下放炮时的人员清点、警戒、三人连锁、放炮后检查等管理制度,杜绝违章作业;三是禁止使用不符合相关规定的放炮器材和设备,井下放炮坚持使用好水炮泥;四是要严格按规定处理残炮、拒爆等。

在预防其它事故方面,主要是要加强对井下人行上山、溜煤眼的安全管理,急倾斜人行上山禁止做成直巷,应分段或伪倾斜布置,井下溜煤眼应有防治堵塞和堵塞后的处理措施,禁止人员进入溜煤眼作业。

在预防煤矿火灾方面,随着煤矿井下机电运输设备的大量使用,值得各县各煤矿高度重视。一是要高度重视火患、火险,重视防火意识和基本知识的培训,发现火险立即处理;二是机电运输设备的保护装置必须齐全可靠,随时能发挥保护作用;三是井下电缆、皮带、风筒等必须达到阻燃要求;四是井下作业场所按规定设置防灭火器材;五是矿井建立可靠的监控系统;六是凡是有自燃发火倾向煤层的煤矿,必须按规程规定 完善预防和处理措施方可组织生产。

预防和减少煤矿事故的一个重要手段,是必须加强对作业人员特别是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持证上岗,以预防和减少“三违”实现预防和减少煤矿事故的目的。

(五)抓好对资源整合矿井的安全监管

当前,部分煤矿将进入资源整合实施阶段,容易导致盲目施工和违规生产事故,分局专门制发了《加强对资源整合矿井安全监管的指导意见》供大家参考。当前主要应把握以下几方面:

一是被整合矿井必须关闭到位,并落实责任防止其违规组织生产,关闭后需要利用的井口,必须按批准的《初步设计》的利用时间和顺序进行。二是实施资源整合矿井的审批手续必须齐全。三是施工、监理单位应具备规定的资质条件,且对煤矿建设施工、监理负主体责任。四是必须按《初步设计》的施工组织顺序和劳动组织计划,编制月、季、年施工组织计划,并按施工组织计划施工;施工期间严禁生产煤炭,根据设计在煤层内施工的少量工程煤,必须报煤炭行业管理部门和煤矿安全监管部门按月按规定核定并严格检查,严禁以施工为名生产煤炭;五是督促煤矿严格按设计的质量标准和要求施工,确保建设项目达到安全质量标准化标准,建设本质安全型矿井;六必须按《初步设计》的工期完成工程施工和按规定程序进行联合试运转、竣工验收;七是按规定办理相关证照后方可投入生产;八是所有资源整合煤矿都必须真正实现国家十二部委一个证照、一个生产系统、一个管理班子、统一生产经营的“四个一”规定。

(六)抓好煤矿的安全高效矿井建设,从根本上提升煤矿办矿条件和安全管理水平

小煤矿安全高效矿井建设的实质,就是利用煤矿安全生产的最新科技成果、先进技术、先进工艺和先进装备,改变传统的思维方式、生产模式和习惯,对小煤矿的生产模式、管理方式、采掘技术和工艺及煤矿通风、运输、供电等安全生产系统进行全面改造,提高采掘面单产单进,减少采掘面数量,优化安全生产系统,从而加强现场安全监管,从根本上提升小煤矿的办矿条件和管理水平,实现“多出煤,少出事故,少死人”的目的。各煤矿、各级政府和煤矿安全监管监察部门特别是主要负责人一定要提高认识,转变观念,下定决心,克服困难,认真贯彻落实全省小煤矿安全高效矿井建设的总体部署,把小煤矿的安全高效矿井建设作为抓安全、促生产、快发展和深化煤矿关闭整顿、瓦斯治理、隐患排查等首要工作切实抓紧抓好。

分局根据省安委办《关于推进小煤矿安全高效矿井建设工作的通知》(川安办〔20__〕73号)、四川省小煤矿安全高效示范矿井建设现场会精神,结合区域煤矿自然条件及安全生产现状,提出了《推进小煤矿安全高效示范矿井建设的指导意见》。各县各煤矿要将该项工作作为近三年抓煤矿安全的主要工作,全面规划,分步实施,典型引导,以点带面,稳步推进地抓好小煤矿的安全高效矿井建设。主要应注意把握以下几个方面:一是要抓好宣传发动工作,讲清安全高效矿井建设的重要性、必要性和紧迫性,促进煤矿特别是业主自动地、主动地、积极地投入安全高效矿井建设;二是要结合煤炭资源整合、开发和煤矿长远发展规划,高起点、高标准抓好煤矿的安全高效矿井建设。在煤矿的办矿条件上要逐步提高、从严把关,主要运输回风巷道应尽可能布置在岩石内,不准采用前进式开采,逐步消灭裸巷支护形式,主要巷道断面和风量应有足够的备用系数,从源头上推动安全高效矿井建设;三是积极引导有条件煤矿尽可能地推广使用采掘机械化,做到应上全上,掘进面不能采用小型综掘机的煤矿必须实现机械装矸;四是根据煤矿隐患排查、瓦斯治理、关闭整顿和标准化建设的相关要求,结合矿井采掘机械化建设规划,对矿井通风、供电、运输、防灭火、安全监控等系统进行全面整治,从根本上改善煤矿的安全生产条件;五是必须改变传统落后的采煤方法、回采工艺和作业制度,以适应社会化大生产和煤炭行业健康发展的要求;六是要通过安全高效矿井建设,为煤矿培训一批安全技术管理人员和采掘运机械的维护管理人才。尽管安全高效矿井建设的主要内容是采掘运机械化,但二者绝不能简单划等号,绝不能因自然条件方面的缺陷而阻碍安全高效矿井的建设。

(七)进一步明确基层监管责任和标准,强化现场监管

根据分局调研的情况,建议各市县要以防止“三超(超能力、强度、定员)”生产、越界开采(含开采保安煤柱)、擅自增加井口(系统)为主要标准,作为基层特别是驻矿安监员的监管标准,进一步落实责任,建立现场监管制度,完善监管机制,坚决防止煤矿非法违法组织生产(作业)。能够实现此目标,就解决了区域煤矿安全监管监察工作中的主要问题,同时,也只能通过驻矿安监员才能真正落实到位,务请作为重点工作加以落实。

第7篇:煤矿季度安全工作计划范文

   二、我们的做法

   1.严格成本管理,提高企业效益

   XX年,我们把成本管理视作生产经营中各项工作的重中之重,进一步加强对原煤、原材料及资金方面的管理。

   第一,在原煤购进上,今年由于国家宏观产业结构调整,大力进行煤炭企业整顿,使公司原煤采购面临前所未有的严峻形势,一是进煤渠道与往年相比大幅度减少,从往年的几十个矿减少到几个矿,使公司采购渠道几乎没有调剂空间。二是原煤产量锐减,造成企业生产常常等米下炊,甚至无米下锅,给企业正常生产造成很大被动。三是原煤价格居高不下,与往年同期相比原煤价格上涨了200%还多,使原煤成本由过去的每月300多万上升到目前每月1000多万,全年原煤成本多支出近9000万元,造成很大的资金缺口,使企业经营举步维艰。为此我们积极采取应对措施,一是调选精兵强将,充实采购队伍,采取激励措施,调动采购一线职工的积极性,派人员驻矿盯矿,做到储煤先购,有煤即购,无煤预购。二是建立严格的原煤进厂管理监督机制,本着质优价廉的原则,从原煤的考察选矿、到签定进煤合同、进厂化验等环节都层层把关,有效地防止了质次价高煤的进厂以及亏吨现象。另外,在保证正常生产的情况下,除了主要采购国营大矿原煤的同时,我们积极调整进煤渠道,尽量多进一些小矿煤,充分利用大矿原煤和小矿原煤的价格差,把原煤成本降到最低点。

   第二,在物资采购中,我们严格按照公司有关文件精神,以“同等质量比价格,同等价格比服务”的原则,采取邀请招标和公开招标相结合的办法,将5000元以上的大宗物资采购、重大设备购买等实行公开招标,既确保了物资供应质量,又降低了采购成本。同时,充分利用现有物资,减少库存。

   第三,在材料费用上,实行材料费包干制度。根据年初制定的责任目标,定额各车间材料费用。让职工直接参与当家理财,将企业的效益与职工的收入直接挂钩,大大增强了职工的节约增效意识。同时,还积极开展增收节支、修旧利废活动。

   第四,在财务管理上,一是加强资金的运营管理,多方筹措资金,合理安排,统筹使用,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把钱花在刀刃上;二是实行全面预算管理,合理安排,压缩不必要的或不急需的开支,做到全年的开支要有预算,有计划,确保的资金平衡;三是对于各部门的小型开支,例如:办公费、电话费,详细核算,制定指标,实行包干到各部门使用。

   2.狠抓安全工作,确保安全局面

   安全是电力企业永恒的主题,是企业发展的基础与保证。今年以来我们始终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方针。在抓好经济效益的同时,狠抓安全生产工作,紧紧围绕“抓落实、严考核、重实效”的九字方针,开展了行之有效的安全管理工作。

   第一,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到位。逐级签订了《安全目标责任书》,并健全了厂、车间、班组三级安全网。落实了安全生产奖惩考核制度,安全目标明确,责任压力到位,对在安全上出现的问题坚决不推诿、不扯皮,对违反制度造成的事故,坚决做到不手软,不姑息迁就,落实责任严肃处理,并且我公司考核办对责任制完成情况实行随机考核,考核结果与工资资金相挂钩,从而提高了职工抓安全、保安全的责任心和积极性。

   第二,以反习惯性违章为重点,进一步增强广大职工的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在工作中,严格执行“两票三制”,做好事故预想和危险点分析,并不断完善安全监督约束机制,严格落实安全责任制,加大安全执法力度,把“安全第一”始终贯穿于安全生产的全过程。

   第三,加大安全教育宣传力度。通过漫画、黑板报等形式,大力开展安全教育活动,做到警钟常鸣,提高防范意识。

   3、抓好生产管理,努力提高设备健康运行水平

   运行管理的好坏,对电厂来说至关重要,它对机组能否稳定安全经济运行及节能降耗都起着决定性的因素。我公司各生产管理科室从明确责任入手,理清思路逐月对各运行单位进行考核,做到奖罚分明。各生产车间则要对自己的经济指标每月进行一次分析,值长室每月进行一次汇总,对运行中存在的较大问题,组织专人专题进行讨论,拿出具体措施,专人负责落实。

   当然,在生产中只抓运行管理只是一个方面,设备的检修状况,对设备运行的安全可靠性更是有着直接的影响。今年的设备管理中,我们主要是抓了消缺率和检修工艺两项工作。我们严格要求每运行班一班三查,安教科一天一查设备运行状况,发现问题及时汇报并督促处理,要求检修人员做到大缺陷不过夜,小缺陷不过班,保证主设备消缺率100%。辅助设备消缺率98%以上。其次,我们还在检修中严把检修工艺关,明确验收质量标准,要求设备专责人必须深入生产现场了解设备状况,检查设备检修质量。

   4、抓好职工培训,切实提高员工素质

   要保证安全,“人”的因素是第一位的,只有职工队伍素质提高了,安全工作才有可靠的保证,为此,我们始终把职工培训工作放在重要地位常抓不懈,本着“缺什么,学什么,少什么,补什么”,“理论联系实际”的培训原则,落实各项培训计划。全年共完成职工岗位培训人次,技术问答题,培训率100%,合格率98%,通过强化培训,职工的整体素质明显提高。共3页,当前第1页1

   三、加强管理、挖潜增效,确保生产经营目标的实现和效益的增长

   管理是生产力,是企业正常运行的保证,管理是提高企业核心竞争力的关键环节,建立创新的机制,必须靠管理来保证,管理对企业来说是永恒的,为此,我公司将加强内部管理列入工作重点:一是进一步完善了全员责任目标管理,提高企业内部整体水平,把企业内部经济责任制与目标成本管理有机结合起来,全面建立起量化的责任目标体系。我公司制定下发了《办公用品费用承包实施意见》、《接待费用管理规定》、《物资验收入库及物资领用发放、审批制度》、《安全考核管理奖惩制度》等一系列相应的制度、措施,充分调动了各部门各单位加强成本管理的积

极性。

   二是夯实企业基础管理工作,加强安全生产和现场管理。我公司针对过去基础管理中存在的一些薄弱环节,对企业管理体系进行了改革,重点强化了以生产现场管理为核心内容的基础管理工作,强化安全意识,加强现场检查,对改进和提高生产现场管理水平提出了新的要求。

   三、加强对财务的管理,降低财务费用,集中资金优势,使企业资金得到有效合理的使用。

   四、完善招标程序,提高招标工作质量,针对招标管理上的薄弱环节,我公司制定了《物资采购招投标制度》,逐步理顺了关系,规范了招标程序,对计划申报、验收入库、质量监控、市场价格进行了规范,

   四、加强企业文化建设,提高政治思想水平

   企业的竞争归根到底表现为企业文化的竞争,一个企业的产品、市场、管理都可以学习模仿,但文化是学不走的,文化是一个企业内在的东西,是长期形成的、独有的潜在力量,企业文化是在生产、经营、发展、壮大过程中不断形成的理念,是职工

   共同的价值观,共同的行为准则。为此,我公司将把企业文化建设作为企业发展的重中之重,我公司利用“十.一"长假,举办了庆“十.一”文艺晚会、书画比赛、蓝球、乒乓球比赛等等一系列活动;丰富了职工的业余文化生活,陶冶了职工的情操;在宣传上,利用板报、宣传栏、诗歌朗诵等形式宣传党的方针、政策,增强员工对时事的了解,提高员工的政治素质;利用《铝电信息》大力宣传员工在生产、经营及各项活动中的典型事迹,通过企业文化建设,使职工的文明意识明显增强,思想观念明显改变。

   五、加强党风廉政建设,促进企业经济发展

   今年以来,我公司在集团党委的领导下,在上级有关部门的具体指导下,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各项方针、政策,紧紧围绕以企业经济建设为中心,严格按照党风廉政建设的要求,不断强化班子建设,创新工作机制,完善工作制度,狠抓工作落实,以卓有成效的工作推动了企业经济发展,从而使公司的党风廉政建设取得了较好的成绩。一是完善机制,强化监督。制度建设是党风廉政建设的基础,是深入开展反腐败工作的根本措施,要使党风得到根本好转,必须建立健全监督机制,形成全方位、强有力的监督体系。我公司结合实际制定和完善了《车辆管理制度》、《医疗费用管理制度》等一系列规章制度,起到了工作有标准、做事有范围,用完善的制度约束人的良好效果。

   二是延伸监督触角,创建干部廉政档案。我公司实行了党员干部“廉政档案”,随时掌握党员干部的廉政勤政情况,并要求每位党员每季度都要写出述廉报告,汇报本季度党风廉政建设制度的落实情况,给党员干部加上廉政“紧箍咒”,并为每位中层以上干部发放“干部廉政警示卡”,同中层以上干部的家属签定了“八小时以外廉政建设协议书”,把廉政建设的触角从工作时间内延伸到工作八小时以外,形成了岗上有责任,岗下有目标的良好监督氛围。

   三是深化企务公开,实施阳光工程。企务公开是企业发展的一个强大原动力,实践证明,企务公开出凝聚力,企务公开出积极性,企务公开出效益。我公司始终坚持三个结合,即:与党风廉政建设、健全职代会制度、加强企业管理相结合,我们把三个结合和职工是否满意作为衡量企务公开工作的标准,要求各单位按时、定点作好公开工作,把企务公开的着眼点由注重公开的形式转向注重公开的效果,使企务公开在企业的改革发展中发挥了明显的作用。

   六、其他各项工作也都取得了新进展

   XX年我们在精神文明建设、消防管理、综合治理、计划生育等各方面也都取得了不菲的成绩。如我们认真贯彻《公民道德实施纲要》,大力倡导以德治企、诚信经营的理念,这对于展现公司精神风貌,塑造公司良好形象都有非常重要的意义。我公司为加强民兵训练,提高民兵素质,对公司民兵进行为期一个月严格的军事训练,观看《现代军事光碟》、实弹射击,从而使公司民兵的整体素质得到进一步提高,思想观念得到创新,为适应新形式势下,高科技现代战役中的战略防御能力和军事素质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七、存在的问题与原因

   (1)进厂煤煤耗过高。影响我公司成本的关键因素是原煤价格上涨,上半年的煤耗比去年同期上涨47克,仅这47克煤,我们就多支了300多万元,在煤耗上还有潜力可挖。共3页,当前第2页2

   (2)管理费用过高。虽然我们在管理上做了大量工作,总体形式比去年有明显好转,但管理费用过高还是十分突出的,招待费、赔青费已用了全年计划的一半,车辆费用也是居高不下。

   (3)厂用电率过高。

   八、XX年工作计划与目标

   1、资产经营

   (1)杜绝特大、重大事故、人身伤亡事故、重大火灾事故及企业负主要责任的重大交通事故。杜绝习惯性违章,不发生恶性误操作事故。

   (2)实现三个安全生产100天,力争全年无事故。

   (3)全年发生事故率不超过0.5次/台.年。

   (4)完成发电量计划万kwh,售电量万kwh。

   (5)厂用电率控制在%以下。

   (6)主设备完好率100%,充油设备无渗漏,充气设备无泄漏。

   (7)非计划停运次数定额完成率≤60%。

   2.新开拓的业务收益与预测

   我公司为了进一步拓展业务范围,实现煤、电一体化,与青阳沟煤矿共同出资建立了自己的煤矿,这样,既为我公司提供了可靠的煤资源,同时又带动了地方经济的发展。预计年产煤吨,实现利润万元,为我公司的发展提供了最可靠的经济保障。

   3.党、工、青、妇组织在生产经营中发挥了重大作用。

   XX年,我们虽然在生产经营、设备管理等方面做了一些工作,但我们丝毫不敢松懈,最后一个月的任务还相当艰巨。我们只有在县委、政府以及集团的正确领导下,以十六大精神和十六届四中全会的重要思想为指导,继续加大力度,克服困难,开拓创新,用更加扎实的工作去迎接新的挑战,争取在年初制定的各项目标上再上一个新的台阶,并为XX年工作奠定一个良好的开局。

第8篇:煤矿季度安全工作计划范文

一、专项整治行动安排部署情况

我县认真贯彻中、省、市关于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会议精神,成立了由县长任组长的全县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全面加强对全县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的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在常务会上组织全县各级各部门学习《市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计划》,并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由县安办牵头各行业主管部门制定我县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计划,“三年行动计划”共制定了2两个专题和15个专项整治,涵盖我县安全生产各重点领域,于7月底印发全县。为进一步做好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县安办印发了《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计划工作制度》和《实体化专班推进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计划实施方案》,进一步明确了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计划机构设置、职责、任务和工作机制。制定了工作联络、督查考核等8个工作制度,实行“定期联络、每月报表、阶段小结、年度总结”的工作模式,推动专项整治工作有力有序开展。并将各乡镇、县级有关部门专项整治落实情况纳入安全生产党政同责年度考核重要内容,确保整治工作取得实实在在成效。

二、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开展情况。

各牵头部门按照2两个专题和15个专项整治行动计划,成立工作专班,进一步分解工作任务,加强与责任部门的沟通联系,有力推动专项整治工作的开展。进一步加大执法力度,整合全县执法资源,通过专项执法、联合执法等执法方式深入企事业单位开展执法检查,对我县安全生产的突出问题和风险隐患排查进行全面整治,针对重点难点问题,通过现场推进、“开小灶”、加大专项整治攻坚力度等措施,确保专项整治工作不跑偏、不走样、不漏项。

1.学习宣传贯彻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专题。全县各级各部门结合自身职能职责,切实抓好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专题的学习宣传贯彻,各级各部门通过职工大会、党组会多次传达学习相关精神。充分利用每月17日的“扶贫走访日”和每周六的“扶贫工作日”走访契机,向群众宣传安全知识,提升群众安全意识。县教育局通过学校安全工作会邀请应急局培训安办主任66人,通过“五进”活动进学习、进家庭共计宣传66次,2万余名师生和家长接受学习教育。县委党校将安全宣传活动与开展志愿服务活动相结合,利用深入社区、与社区居民面对面的契机,普及安全常识,传播安全理念,尤其是独居老人,着重提醒其注意用电、用气安全,避免因疏忽出现安全事故。县委编办组织全体职工观看安全生产生产警示教育专题片,学习典型案例,深刻汲取教训,推动学习贯彻总书记重要论述入脑入心、走深走实。截止目前,全县共开展77次中心组学习活动、15次集中宣传活动。

2.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专题。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以安全生产清单制管理为抓手,督促企业全面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积极开展安全风险评估和危害辨识,建立完善隐患排查治理体系,落实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处置责任,制定完善应急处置救援预案,持续加大安全投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规范建设。截止目前,已有98家企业建立了安全生产清单,21家企业完成安全生产风险辨识,建立5支专(兼)职应急救援队伍。

3.危险化学品安全整治。认真贯彻上级文件精神,推动各项制度措施落地见效,全面压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认真汲取广汉金雁花炮有限责任公司“7.8”燃爆事故和黎巴嫩贝鲁特重大爆炸事件发生以来,督促企业切实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各乡镇、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县级机关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及“三个必须”的要求,采取“过筛子”检查方式,盯紧重点环节、重点部位,加强监管执法力度,做到排查全覆盖、整改无死角,确保监管到位。

4.非煤矿山安全整治。严格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推动非煤矿山企业施行安全生产清单制管理,健全完善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执法。检查组深入县乐中机砖制造有限责任公司、县利鑫页岩砖厂等页岩开采企业,严格按照三年行动工作实施方案要求,重点对页岩开采企业是否遵循自上而下的开采顺序,分台阶开采,并坚持“采剥并举,剥离先行”的原则。是否存在不按采矿许可证圈定范围设计、开采。是否存在故意超层、超深、越深、越界。开采边界是否设可靠围栏或醒目的警示标志等情况进行执法检查。对于执法检查出的安全隐患,我局立即下发了行政执法文书并要求企业按时整改到位;一时无法完成整改的,要按照隐患整改“五落实”要求制定方案,明确措施,保证生产安全

5.消防安全整治。一是全面辨识风险。按照“双随机一公开”消防监督管理系统对辖区内各类场所开展日常消防监督检查,指导各场所主要负责人要牵头组织全体员工,对火灾隐患自查自改、消防设施设备运行、日常消防安全管理、疏散逃生演练等方面存在的风险进行全方位辨识,确保无遗漏。科学确定安全隐患类别和登记,建立风险台账。二是全面强化措施。根据各类场所的风险特点,逐一制定了有针对性的管控措施,既包括责任落实、制度建立完善、规范管理、教育培训、等常态管控措施,也包括了预案管理、应急演练、应急处置等紧急状态下的管控措施。指导各场所在风险点位、重点区域设置安全风险公告栏,确保每名员工都能掌握安全风险的基本情况及防范应急处置措施。三是落实管控责任。结合前期指导辖区各重点单位制定的安全生产清单制管理,在全面辨识管控风险的基础上,建立完善风险管控责任清单,将风险管控责任落实到具体的责任岗位和责任人。

6.道路运输安全整治。深入实施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推进农村公路平交路口安全设施建设,加强对国省道沿线公路道口设置的监管,全面排查道路隐患。重点加强对老旧客车、货车等重点车辆的监管,督促运输企业落实主体责任,全面推进道路运输安全生产清单制管理,严格执行企业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推动企业规范经营,建立隐患排查治理与风险防控制度,常态化开展安全风险评估和危害辨识,加强运输车辆和驾驶人动态监管。加强部门协同配合和信息共享,依法严查严处客运车辆超速、超员、疲劳驾驶等违法违规行为。

7.交通运输(铁路、邮政、水上交通)安全专项整治。各负有监管职责的部门认真履职,持续深化铁路沿线环境、公铁水并行交汇地段等领域的安全专项治理。

8.城市建设安全整治。一是持续开展建筑施工、城市燃气、供排水、住房安全等领域安全检查,同时强化安全宣传,提高社会大众的安全意识。二是做好动态管理,不间断的对社区、居民、工商业用户开展入户检查,不留余力的消除火灾隐患,将发现的安全隐患及时整改并上传省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系统,目前共排查整治非法违法建筑物35㎡,城市危房加固改造数量10万㎡。

9.高新区安全专项整治。进一步强化风险风险辨识,督促企业对自然灾害、设施设备、管理体系、制度运行等方面存在的风险进行全方位辨识。积极开展排险除患安全生产大检查,督促企业在隐患整改的过程中,结合清单制管理工作,做好隐患排查治理,落实企业主体责任。

10.危险废物等安全整治。一是积极开展摸底调查,主要针对产生危险废物企业的环境风险防控措施控制情况、危险废物处置等情况。经过排查,辖区内涉及危险废物产生和贮存量较大的企业为凯达门业有限公司、涌德电子有限公司、镁金铁塔构件有限公司、立江电子有限公司。二是开展危险废物专项检查,通过专项检查和污染投诉处理发现部分企业存在危险废物管理台账不规范,标识标牌不清晰等问题,针对检查中问题我局现场督促企业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指标体系进行限期整改。三是严格执行危险废物转移审批手续。按照省市相关要求,全面推进危险废物转移电子联单制度,要求辖区内的企业在省固体废物信息系统上开展危险废物备案、危险废物转移等工作,截止目前申报备案的企业2020年共转移危废617.652吨。

11.工贸行业重点环节安全整治。工作组实地深入企业积极宣传开展三年行动的重要性,要求各工贸企业务必提高认识,认真制定本企业的三年行动实施方案,并按照县工贸行业重点环节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的时间节点扎实开展企业重点环节、重点部位的风险辨识,建立健全企业《日常安全工作清单》,坚持边查边改,确保专项整治行动各阶段工作取得实效。严格按照“以查促改,以罚促管的原则,从7月底起,深入我县中沃建材有限公司、湧德电子有限公司、江中源食品有限公司、县德宝木业有限公司等工贸企业进行执法检查。重点检查企业是否开展清单制创建工作,是否开展风险辨识,是否按要求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是否严格落实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工作,并针对不同行业按照文件要求有针对性的进行执法检查。对检查出的隐患要求企业按照隐患整改“五落实”要求制定方案,明确措施,按时整改到位,确保安全生产。

12.特种设备安全整治。一是健全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积极推动安全生产清单制管理。7月30日,县市场监管局召集县人民医院、金银山游乐园等重点单位的安全负责人,在我局7楼会议室举行了特种设备安全责任制清单工作推进会,要求各使用单位要抓好本单位特种设备安全生产责任清单制定工作。二是积极开展特种设备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工作。通过县特种设备安全群、专题培训会、入企业监察时面对面宣传、发放宣传单等形式进行大力宣传,督促特种设备使用单位认真落实主体责任,积极自查自检。

13.农业行业安全整治。一是加强了农机监理信息管理。建立了农业机械安全监管台账。二是加强了对拖拉机安全监管。加强对拖拉机及驾驶人员牌证管理,开展了拖拉机安全检查、安全隐患排查、驾驶人员安全教育等以及警监联合执法查处拖拉机违章行为等安全监管工作,重点抓好变型拖拉机专项整治工作,制定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开展调查摸底并建立台账、组织开展集中整治,注销报废变型拖拉机65台。三是强化对农机企业安全监管,对农机经营场所、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大型农业机具等安全隐患进行了排查、治理。四是加强农村户用沼气的管理,深入农村开展安全宣传,同时加强农村户用沼气安全检查以及集中供气沼气工程安全监管。

14.校园安全整治。一是全面提升日常管理能力,夯实工作责任落实,目前65学校均已健全完善体制机制,积极开展校园安全宣传教育,做好日常安全教育工作和应急演练。二是积极开展隐患排查,排查整改各类安全隐患,强化校车驾驶员安全培训,定期组织对校车驾驶员的安全知识培训,共排查校车46辆。三是做好校园周边综合治理。通过部门联动,进一步提升校园周边环境综合治理能力,完善校园周边环境综合治理体系和联合排查整治机制。

15.烟花爆竹安全整治。一是持续加强烟花爆竹生产过程安全管理。深刻汲取广汉金雁花炮有限责任公司“7.8”燃爆事故和黎巴嫩贝鲁特重大爆炸事件发生以来,督促企业切实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二是通过乡镇、县级部门合力做好深化烟花爆竹经营安全专项治理,加强烟花爆竹流通运输监督管控。依法严厉查处各类违法违纪行为,切实履行监管责任。三是以清单制工作为抓手,要求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目前,辖区烟花爆竹生产经营企业都初步完成清单制定工作,后续将按照统一要求持续推进,确保清单制工作落实落地,四是加大执法监督检查力度,进一步明确工作职责,强化风险辨识管控,加强隐患排查治理,严格监管执法,严肃追责问责。

16.商贸流通领城安全专项整治。积极开展商贸流通企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重点针对落实主体情况、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安全防线管理情况,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应急管理、消防设施、火源、电源情况进行了排查整治,督促企业做好清单制的制定,对巡查制度落实情况,大型商超、酒店、物流仓储存在的安全隐患进行了排查,确保安全落到实处,以季度党组会进行安全生产研判,明确具体的事项和检查标准,并及时告知商贸流通企业,安排专人和企业安全生产责任人对接,解疑答难。

17.油气长输管道安全专项整治。县经科局与管道公司一起,全面排查县域内油气长输管道安全情况,对排查发现的隐患进行积极整改。针对2020年市级挂牌督办重大安全隐患制定《关于对挂牌督办重大安全隐患的整治方案》,预计12月底前完成D720管道的搬迁工作。

截止目前,全县共成立126个工作组,督导检查257次,检查企事业单位385家,发现隐患442处,目前已整改完成430处,其余隐患正在整改中。行政处罚共计21次,罚款13.38万元。

三、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抓好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专题的学习宣传贯彻,结合实际,常态化开展宣传贯彻活动,推进“五进”工作,树牢安全发展理念。

(二)持续做好消防安全、烟花爆竹、危险化学品重点领域安全专项排查整治工作,认真落实好“双随机”抽查制度,扎实开展“铸安2020”监管执法专项行动从消除隐患入手,加强安全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严厉打击非法违法行为;

第9篇:煤矿季度安全工作计划范文

一)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方针,完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建立健全管理制度,加大安全投入,强化教育培训,实施标准化建设,推进全员、全过程、全方位安全管理,夯实基层基础,落实主体责任,全面提升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管理工作规范化、科学化水平,坚决杜绝重特大事故,有效遏制较大事故,努力减少一般事故,为实现安全生产提供有效保障。

二、明确主体责任

二)生产经营单位是安全生产(经营)责任主体,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经营)承担管理、保障、岗位和监督责任,确保具备安全生产(经营)基本条件。并自觉接受各级政府及其有关部门的监督管理。

三)建立健全全员安全生产(经营)责任制。包括:主要负责人(董事长、总经理)主管安全负责人、其他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各部门(安全管理机构、各处室、分公司、车间)及其负责人,班组和班组长,具体岗位及其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并逐级逐岗签订安全责任书,实行定期考核,严格奖惩。

四)主要负责人是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对本单位安全生产负全面责任。应依法履行以下七项职责: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组织制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保证安全投入的有效实施;定期主持召开安全生产会议,研究解决安全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定期、不定期开展安全检查,督促其他负责人做好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事故隐患;组织制定并实施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及时报告生产安全事故,有效组织事故救援,协助、配合事故查处;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职责。

五)主管安全的负责人是本单位安全生产的直接责任人,对本单位安全生产负直接领导责任,协助主要负责人做好安全生产工作。应依法履行下列职责:定期召开安全生产会议,研究解决安全生产具体问题;负责制定本单位年度安全生产管理目标和工作计划,督促落实各部门、各岗位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操作规程和责任制,组织查处作业过程中的违章指挥、违章作业和违反劳动纪律的行为;对服役在用的设施设备、工艺流程和作业场所的职业卫生状况定期组织检查和检测检验,保证设施设备完好、工艺流程安全、职业卫生状况符合有关规定和标准;对重大危险源进行登记建档监控,组织排除治理安全隐患,协助配合事故查处;及时修订完善应急预案,定期组织演练。

六)其他负责人按照“一岗双责”和“谁主管,谁负责”原则,协助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主管负责人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并对分管范围内的安全生产承担相应领导责任。

三、健全管理机制

七)依法设立安全管理机构并配备专(兼)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矿山、建筑施工企业和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单位及从业人员超过300人的企业,要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可称安全生产工作领导小组,由5-7人组成)明确专职分管领导,配备2名以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其他生产经营单位,应配备专职或兼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或者委托注册安全工程师等有相关专业技术资格人员提供安全生产管理服务。

八)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建筑施工、民爆器材等生产经营单位应当依法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或经营许可证,方可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并按规定及时年检。做到合法生产经营。

九)由主要负责人主持,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安全生产工作会议,每月至少召开一次安全生产例会,及时分析、研究、解决安全生产工作中存在问题。会议应当有完整的记录,载明议定的事项,明确事故隐患整改的人员、措施和期限。

十)主要负责人和领导班子成员要轮流现场带班。煤矿、非煤矿山要有矿领导带班与工人同时下井、同时升井。对无企业负责人带班下井或应带班而未带班的对有关负责人按擅离职守处理,同时给予规定上限的经济处罚。发生事故而没有领导现场带班的对企业给予规定上限的经济处罚,并从重追究企业主要负责人的责任。

四、建立落实基本制度

十一)制定涵盖生产经营活动全过程和所有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包括:安全目标管理制度;安全会议制度;安全投入及费用提取和使用制度;安全教育培训制度;安全检查制度;安全生产责任制及其考核、奖惩和责任追究制度;操作规程及岗位标准化管理制度;领导干部和管理人员现场带班制度;隐患排查治理制度;重大危险源检测、监控、管理制度;消防安全管理制度;职业健康管理制度;劳动防护用品配备、使用、管理制度;安全设施、设备管理和检修、维护制度;新建、改建、扩建项目工程安全设施“三同时”制度;特种作业人员管理制度;危险化学品管理制度;安全生产承诺制度;民主监督管理制度;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应急救援、调查处理、档案管理制度;其他符合本行业、本单位特点的制度。

十二)建立健全与管理制度相对应的安全记录、台账等基础资料。包括:安全会议记录;安全检查记录;隐患整改记录;员工“三级”安全教育培训记录;三违”记录;劳动防护用品采购发放记录;危险化学品废弃物处置记录;伤亡事故记录;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演练记录;安全投入台帐;劳动用工台帐;风险抵押金管理台帐;工伤保险台帐;安全设施、设备的检修、维护台帐;事故隐患台帐;特种设备台帐;特种作业人员台帐;危化品采购使用销售台帐;其他相关资料。

五、加大安全投入

十三)落实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制度。新、改、扩建工程项目的安全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对矿山、生产储存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化工、冶金、建材、机械、轻工、纺织、烟草、商贸、公路、轨道交通、电力等行业的国家和省级重点建设项目,进行可行性研究时,应当进行安全条件论证和安全预评价,编制安全条件论证和安全预评价报告;建设项目初步设计时,应当对安全设施进行设计,编制安全专篇,报安监部门审查批准,方可开工建设;项目竣工后,应根据需要进行试运行,进行验收评价,编制建设项目安全验收评价报告,报安监部门审查验收后方可正式投入生产或使用。

对其他建设项目,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对其安全生产条件和设施进行综合分析;进行安全设施设计及审查;工程竣工后,编制建设项目安全验收评价报告,并组织验收;以上各环节,都要形成书面报告,并按工作进度分别报安监部门审查备案。

十四)严格执行产业政策,推广应用安全生产科技成果,淘汰不符合安全生产标准的落后技术、工艺和设备,改善安全生产条件。

十五)及时足额提取并切实管好用好安全费用。煤矿、非煤矿山、建筑施工、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道路交通运输等高危行业(领域)企业必须落实提取安全费用税前列支政策。其他行业(领域)生产经营单位要根据有关政策提足用好安全费用。安全费用必须专项用于安全防护设备设施、应急救援器材装备、安全生产检查评价、事故隐患评估整改和监控、安全技能培训和应急演练等与安全生产直接相关的投入。

十六)落实工伤社会保险,积极推行责任保险。生产经营单位要依法为从业人员办理工伤社会保险,缴纳保险费。为从事高空、高压、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运输、野外、矿山开采等高危作业人员办理意外伤害保险。并尝试实行安全生产责任保险。

十七)煤矿、非煤矿山、道路交通、建筑施工、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民用爆破器材等高危行业生产经营单位,必须按规定足额缴存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

六、加强安全培训

十八)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必须按规定接受培训教育,具备与本单位所从事的生产经营活动相适应的安全知识和管理能力,经安全监管监察部门考核合格并取得相应资格证书。初次培训时间不得少于32学时;每年再培训时间不得少于12学时。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等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资格培训时间不得少于48学时,每年再培训时间不得少于16学时。从事特种作业的人员必须经专门培训并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方可上岗。

十九)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等生产经营单位必须对新上岗的临时工、合同工、劳务工、轮换工、协议工等进行强制性安全培训;其他行业(领域)从业人员,上岗前必须经过厂(矿)车间(工段、区、队)班组三级安全培训。新上岗从业人员,岗前培训时间不得少于24学时。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等生产经营单位新上岗从业人员安全培训时间不得少于72学时,每年接受再培训时间不得少于20学时。从业人员在本单位内调整岗位或离岗一年以上重新上岗时,应当重新接受车间(工段、区、队)和班组的安全培训。实施新工艺、新技术或者使用新设备、新材料时,应当对从业人员重新进行有针对性的安全培训。除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以外的其他从业人员的安全培训,由生产经营单位组织实施,可以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安全培训机构和安全监管监察部门或聘请有资格的专业技术人员进行,每年培训时间不得少于16学时。

二十)对外来参观、学习等人员应进行有关安全规定、可能接触到危害及应急知识的教育和告知。

二十一)认真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月”安康杯”等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和安全知识有奖问答、编演文艺节目等多种形式的安全文化建设活动,引导从业人员端正安全态度和规范安全行为,把先进的安全文化理念融入到企业管理之中。

七、强化作业现场管理

二十二)加强生产经营过程控制和现场安全管理。对生产经营过程及物料、设备设施、器材、通道、作业环境等存在隐患,应进行分析和控制。对从事动火、受限空间、临时用电、高处、爆破、吊装等危险性较大的作业活动,必须实施作业许可证管理,严格履行审批手续。作业前,按规定进行可燃、有毒有害气体和氧含量等有关情况的检测分析,进行必要的安全处理,制定相应的作业程序及安全措施,并安排具备基本救护技能和现场应急处理能力的人员进行全过程监护。

二十三)两个以上生产经营单位在同一作业区域内进行生产经营活动,可能危及对方安全的应当签订安全管理协议,明确各自责任和应当采取的措施,并指定专人检查协调。

二十四)不得将生产经营项目、设备发包或出租给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或者相应资质的单位或个人。生产经营项目、场所有多个承包、承租单位的要与其签订协议或在合同中约定安全管理职责,并统一协调、管理。

二十五)根据实际情况,有较大危险因素的作业场所和设备设施上,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识,告知危险的种类、后果及应急措施等。设备设施检维修、施工、吊装等作业现场设置警戒区和警示标志,检、维修现场的坑、井、洼、沟、陡坡等场所设置围栏和警示标志。

二十六)严格执行现场紧急撤人避险制度。自觉遵守矿山企业“逢大暴雨天气停产撤人”矿山调度室10项授权”和“3分钟通知到井下”等规定。坚决执行生产现场带班人员、班组长和调度人员在遇到险情第一时间下达停产撤人命令的直接决策权和指挥权。因撤离不及时导致人身伤亡事故的要从重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二十七)强化非正常生产状态下的安全管理。严格执行煤矿、非煤矿山、化工企业停工复产、开停车、检维修、试生产(运行)等非正常生产状态下的现场安全管理制度。特别是复工、试生产(运行)要制定方案,报安监部门验收、备案。凡不符合规定、不具备复工、试生产条件的一律不得复工、试生产。

八、注重班组安全建设

二十八)班组是企业管理的最基层组织,也是企业安全生产的第一道防线,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规章制度、标准规范的直接执行者。作业场所是从业人员进行职业活动的具体地点。只有保证作业现场每个人、每个班组的安全,才能保证企业整体安全。

二十九)从年开始,全面实施工矿商贸企业班组长培训工程,每年将班组长轮训一遍。生产经营规模小、从业人数少、不设班组的小型企业,其班组长培训纳入安全管理人员资格培训。新上岗的班组长培训时间不得少于48学时,已在岗的班组长每年再培训时间不得少于24学时。

三十)企业班组长培训考核由安监部门负责,合格者颁发证书。企业或培训机构要建立班组长安全培训档案,真实记录培训内容、技能训练科目、培训时间、培训学时及考核情况等。

三十一)实行精细化作业,加强车间、班组、工段等作业现场安全管理。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定期对安全设施设备进行维护保养和检测,保障安全设施设备正常运转。企业、车间、班组、工段全面开展“零事故”活动,使员工做到不伤害自己、不伤害别人、不被别人伤害。

九、加强职业健康管理

三十二)存在职业危害的生产经营单位要设置职业健康管理机构,配备专职或兼职管理人员,负责本单位职业危害防治管理工作。并及时、如实向安监、卫生、社会保障等部门申报存在职业危害因素,接受监督检查。

三十三)作业场所使用有毒物品的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按照规定向安监部门申请办理职业卫生安全许可证。

三十四)生产经营单位要保障职业危害防治经费投入,完善职业危害防护设施,为职工提供符合法律法规及标准规范的作业环境,配备合格的职业安全卫生健康防护用品,并督促员工正确佩戴和使用。对产生职业危害的作业岗位,应当在醒目位置设置警示标识,载明产生职业危害的种类、后果、预防和应急处置措施。对职业危害防护设施进行经常维护、检修和保养,定期检测其性能和效果,确保处于正常状态。

三十五)存在职业危害的生产经营单位每年要至少进行一次职业危害因素检测,每三年至少进行一次职业危害现状评价。检测、评价结果存入职业危害防治档案,向从业人员公布,并向安监、卫生、社会保障等部门报告。

三十六)对接触职业危害的从业人员,应当按照规定组织进行上岗前、岗期间和离岗时的身体健康检查,并将检查结果如实告知从业人员。为从业人员建立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并按个人体检15年、检测记录5年的期限妥善保存。

十、排查治理安全隐患

三十七)建立并落实隐患排查治理和监控机制,经常性开展安全检查,及时消除事故隐患。做到班组(岗位)一天一查、车间一周一查、厂级一月一查、公司一季一查,检查的内容、结果、整改情况必须记录在案,并由检查人员、复查人员签字。动员、鼓励从业人员及时发现、消除和举报事故隐患,并给予表彰奖励。

三十八)严格按“三定四不推”原则及时治理事故隐患;暂时难以整改的要制定计划,做到措施、责任、资金、时限和预案“五到位”隐患排除前或排除过程中无法保证安全的应当从危险区域撤出人员,并疏散可能危及的其他人员,设置警戒标志,暂时停产停业或者停止使用。生产经营单位要对重大事故隐患立即进行整改,并向县安监等有关部门报告。对停产整改未完成的不得复产。对隐患整改不力造成事故的要依法追究责任。

三十九)每月进行一次安全生产风险分析,建立监测监控系统,进行实时动态预警。遇重大危险源失控或重大安全隐患出现事故苗头时,应当立即预警预报,组织撤离人员、停止运行、加强监控,防止事故发生和损失扩大。

十一、加强应急救援

四十)规范应急预案管理。要结合本单位危险源、危险性和可能发生事故特点等情况,规范应急预案的编制、评审、、备案、培训、演练和修订管理。针对危险目标,制定相应的现场处置方案,做到一事一案或一岗一案。矿山、建筑施工和易燃易爆品、危险化学品、放射性物品等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使用单位和中型规模以上企业,应当组织专家对本单位编制的应急预案进行评审或论证,形成书面纪要并附专家名单。其他生产经营单位的应急预案也要按规定进行论证或评审或演练。经评审或论证后,由主要负责人签署公布,并报安监部门和有关主管部门备案。煤矿企业的综合应急预案和专项应急预案还应当抄报煤矿安全监察机构。

四十一)生产经营单位应当采取多种形式开展应急预案的宣传教育,每年至少组织一次预案演练,每半年至少组织一次现场处置方案演练,并进行评估,分析存在问题,提出修订意见。应急预案至少每三年修订一次,并重新申报备案。

四十二)提高应急救援保障能力。煤矿、非煤矿山和危险化学品企业,应当依法建立专职或兼职应急救援队伍;不具备条件的小型企业,除建立兼职应急救援队伍外,还应当与邻近专业救援队签订救援协议,或者联合建立应急救援队伍。按照应急预案的要求配备相应的应急物资及装备,建立使用状况档案,定期检测和维护,使其处于良好状态。

十二、及时报告和处置事故

四十三)事故发生后,现场有关人员应当立即向本单位负责人报告;单位负责人接到报告后,应当于1小时内向县安监和有关部门报告;紧急情况时,有关人员可以直接向县安监和有关部门报告。报告的主要内容是事故发生单位概况,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及现场情况、简要经过、已经造成或可能造成的伤亡人数和初步估计的直接经济损失,已采取的措施等。不得瞒报、漏报、谎报、迟报事故。主要负责人必须坚守岗位,立即启动应急救援预案,采取措施组织抢险救援,防止事故扩大。

四十四)对因发生安全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依法进行赔偿是生产经营单位应尽的责任。必须依照《工伤保险条例》等政策规定,按标准及时足额落实工亡补助金和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等赔偿资金。

四十五)按照“四不放过”即:事故原因未查清不放过,责任人员未处理不放过,整改措施未落实不放过,有关人员未受到教育不放过)原则,依法依规处理生产安全事故善后事宜。

十三、推行标准化建设

四十六)严格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行业规程标准,加大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投入,积极组织开展岗位达标、专业达标和企业达标活动,并持续巩固达标成果,实现全面达标、本质达标和动态达标。每年要对安全标准化实施情况进行一次评定。

四十七)注重软件建设。生产经营单位在管理中形成的各类资料要集中收集、分类整理、统一管理。可分为以下五类:1证照类:包括工商营业执照、生产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经营许可证、税务登记证、加工资质证等合法证照;安全设施“三同时”审批、消防安全验收等安全生产条件证明资料;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任职资格证及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等上岗证件。2文件类:包括企业自产和上级印发的安全管理方面的文件资料。3制度类:包括管理部门要求生产经营单位制定和生产经营单位另行制定的各类规章制度及应急救援预案。4管理活动类:包括各类会议、安全检查、教育培训、预案编制演练、事故发生等反映安全管理活动情况的文字、影像、图片、记录等。5设备台帐类:包括主要设备设施的种类、型号、合格证件、检测调试情况的记载表等资料。

十四、加强政府监管

四十八)要把符合安全生产标准作为高危行业准入的前置条件,严格审批、监管。对不执行安全设施“三同时”规定的建设项目,有关部门一律不予审批验收,不得颁发安全生产许可证,不得办理开展生产经营活动的有关证照手续。

四十九)严格建设项目管理。对项目建设单位违法分包、转包的立即依法责令其停工停产整顿,并追究项目业主、承包方及建设、设计、施工、监理、监管等各方责任,从源头上杜绝非法违规建设、生产、经营行为。

五十)对生产经营单位重大安全隐患治理实行下达整改指令和逐级挂牌督办及跟踪督促整改制度,并在新闻媒体公告。

五十一)凡在规定时间内未达到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要求的生产经营单位要依法暂扣其生产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责令停产停业整顿;对整顿逾期未达标的依法予以关闭。

五十二)严格责任追究。生产经营单位因管理不善发生生产安全责任事故的要依法依纪依规追究直接责任人、相关负责人乃至主要负责人的行政、民事、刑事责任。事故发生单位主要负责人受到刑事处罚或撤职处分的自刑罚执行完毕或受处分之日起,5年内不得担任任何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对重大、特别重大生产安全事故负有主要责任的企业主要负责人终身不得担任本行业企业的矿长(厂长、经理)对非法违法生产经营造成人员伤亡,以及瞒报事故、事故后逃逸等情节特别恶劣的要依法从重处罚。

五十三)实行安全生产信用挂钩联动制度和“黑名单”制度。政府相关部门要加强督促检查,将企业的安全生产分级评价结果,作为信用评级的重要考核依据。对拒不执行国家规定的按标准提取安全生产费用、足额缴存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为从业人员缴纳工伤保险费、参加责任保险等安全经济政策,发生重特大事故或一年内发生2次以上较大责任事故的企业,以及存在重大隐患整改不力的企业,由安监部门会同有关行业主管部门向社会公告其名单,并向投资、国土、住建、金融、财政等部门通报,一年内严格限制其新增项目核准、用地审批、证券融资、财政支持等,并在有关部门进行的年度检审中作为重要内容予以严格审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