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一篇好文章的诞生,需要你不断地搜集资料、整理思路,本站小编为你收集了丰富的工程款申请表主题范文,仅供参考,欢迎阅读并收藏。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的商品房预售款是指房地产开发企业在竣工验收备案前出售其开发的商品房,由购房人按商品房预售合同约定支付的预购房款(含商品房按揭贷款)。
本办法所称预售人,是指预售商品房的房地产开发经营企业。所称预购人,是指购买预售商品房的单位和个人。
第三条凡在本县范围内从事房地产开发企业,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预售商品房项目,其商品房预售款的收入、支出和使用依照本办法。
第四条县房地产管理局(以下简称房管局)为商品房预售款监管的主管部门,负责监督本办法的实施及负责商品房预售款的日常管理工作。
第二章预售款专用帐户设立
第五条预售人须在本县银行设立商品房预售款监管帐户(以下简称“监管帐户”),有多个预售房项目的,应分别设立监管帐户。拟办理银行按揭业务的,可在办理按揭业务的银行开设监管帐户。确定预售款监管帐户后,预售人应在3个工作日内报房管局备案。
第六条房地产开发企业在申请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前,应与设立监管帐户的银行(下称“监管银行”)、房管局共同签订统一格式的“商品房预售款专用帐户监管协议书”,协议书一式三份,三方各执一份。
第七条监管银行必须按监管协议条款,凭房地产管理部门出具的同意拨款证明拨付预售款,并在每月10日前将监管帐户上资金的收支情况形成报表送房地产开发企业对帐,同时报房管局备案。
第八条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前,预售人应向预购人提供《商品房买卖合同》样本,经预购人同意,预售人可以向预购人收取预售商品房价款20%以内的商品房预购定金;收取商品房预购定金时,预售人与预购人应订立书面协议,约定所收定金的具体数额与定购时限(最高时限为1个月)。
预售人与预购人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后,预售人向预购人收取的商品房预购定金应当转作预购人支付的商品房预售款,并纳入预售款专户管理。
第九条有下列情况的,房管局不予办理《商品房买卖合同》备案:
1、未能提供监管银行出具的预购人付款已入监管帐户凭证(复印件)和房地产开发企业的收款收据;
2、预购人未按《商品房买卖合同》的约定付清首期预售款的。
第三章预售款使用
第十条预售人申请使用商品房预售款时,应当向房管局领取、填写《商品房预售款使用申请表》,由相关单位出具意见后,将《商品房预售款使用申请表》和相关证明材料送房管局。
第十一条房管局在接到《商品房预售款使用申请表》和证明材料后2个工作日内进行审查并作出决定。对符合规定条件的,自申请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书面通知监管银行给予办理划款手续,同时通知预售人;对不符合规定条件的,应在3个工作日内书面通知预售人,并说明理由。
第十二条预售款在按本办法规定撤销监管帐户之前必须用于预售项目的建设投资,其中包括购买建筑材料设备和支付项目建设的工程款及法定税费,不得挪作他用。
第十三条监管单位应根据施工合同约定的工程造价和监理单位出具的施工进度证明,核定预售款的用款额度。在用款额度内的,由监管单位根据施工单位用款申请予以核准用款;对超出用款额度的部分,不予核准。
预售款用于支付购买建筑材料、设备的,监管单位应根据其购销合同约定和工程进度予以核准用款;预售款用于支付设计、监理以及其他行政事业收费的,预售人应提供合同或缴费通知;用于支付税款的,应提供征税通知。
第十四条预售人可以向房管局申请从预售款划拨一定额度的资金,作为备用金,用于支付经常性、小款开支。备用金只能用于预售项目的建设投资,且其额度不得超过已收预售款的10%。需要补充备用金时,预售人向房管局申请并提供已发生的备用金用途证明。
第十五条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房管局应责令其改正,在未改正之前禁止预售人使用预售款:
(一)超出用款额度的;
(二)收款单位与申请用途不符的;
(三)前一笔用款未达到预期目的的;
(四)预售人未将预售款存入监管银行的。
第十六条预售人再次申请预售款的使用之前,房管局应审查前一笔款使用情况。在正常情况下,监管人员每月巡视工程进度一次,并将进度记录在案。若发现工程停工,即列入监管重点,改为每半个月巡视一次,若巡视三次发现工程一直停工,房管局必须迅速调查停工原因,积极采取相应措施。
第四章预售款专用帐户撤销
关键词:工程监理; 含义; 基本程序; 基本任务
中图分类号:U415.1;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 建设工程监理制度在我国实行已经十多年,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自开始引入工程监理制度至今,监理在工程建设各个行业中发挥的作用逐渐加大,对保障工程建设领域投资建设也起着不可替代的作用,其既保证了投资能够发挥最大效能,又确保了工程质量和安全,现就工程监理问题从以下几方面进行简要的分析。
一、工程监理的含义及性质
建设工程监理是指具有相关资质的监理单位受建设单位(项目法人)的委托,依据国家批准的工程项目建设文件、有关工程建设的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监理合同及其他工程建设合同,代替建设单位对承建单位的工程建设实施监控的一种专业化服务活动,监理单位是建筑市场的主体之一,建设监理是一种高智能的有偿技术服务,监理单位与项目法人之间是委托与被委托的合同关系;与被监理单位是监理与被监理关系,从事工程建设监理活动,应当遵循守法、诚信、公正、科学的准则。
二、工程监理的基本程序
1、监理任务的承接。监理任务的承接方式有三种,即公开招标、邀请招标和议标,对于监理招标常以邀请招标和议标的方式进行,对于监理投标,一般程序是编制监理投标文件,现场开标,发中标通知书,签订监理合同,通常监理投标文件包括商务文件和技术文件(监理大纲或方案),其中商务文件中包括监理费报价及组成分析;而技术文件(监理大纲)中则包括监理的组织机构,监理工作的范围及内容,监理目标,监理工作程序、措施等。目的是让建设单位信服本监理单位能够胜任该工程项目的监理工作,从而承揽到项目监理业务。
2、进行工程监理准备工作。首先要组建项目监理部,配齐监理人员,然后配备监理工具,包括有关建筑工程施工的法律、法规、规范、标准等;必要的检测工具:全站仪、水准仪、经纬仪、焊缝检测尺、游标卡尺、多功能检测尺、卷尺等;业主应提供的工程资料:施工合同、施工图纸、初步设计文件、工程地勘报告、现场控制坐标点等;接着编写监理规划,注意监理规划应在收到设计文件后开始编制,由项目总监负责编写,包括内容有工程项目概况、监理工作范围、监理工作内容、监理工作目标、项目监理部组织机构、人员配备计划、监理人员岗位职责、监理工作程序、监理工作方法措施、监理工作制度、执行规范等内容;再着编写监理实施细则,要按照专业编制,应在工程分项、分部工程开工之前编写完成,其包括内容有专业工程的特点;监理工作的流程;监理工作的控制要点及目标值和监理工作的方法及措施。
3、实行工程监理。待准备工作都做好以后,就可进行工程监理工作。
三、工程监理的基本任务
工程监理的任务是:工程建设的进度、质量、投资、安全控制(四控)、信息与合同管理(两管)、组织协调(一协调)。
1、施工进度控制。目标是使工程的实际工期不超过业主和施工单位签订的合同工期;其主要方法是审核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进度计划(总、月、周),并监督其执行,一旦发生偏差要及时调整,随时掌握施工单位的人、材、机动态;其主要控制措施包括经济措施、技术措施、组织措施等。
2、施工质量控制。在施工过程中专业监理工程师应要求承包单位报送重点部位、关键工序的施工工艺和确保工程质量的措施,审核同意后予以签认;当承包单位采用新材料、新工艺、新技术、新设备时,专业监理工程师应要求承包单位报送相应的施工工艺措施和证明材料,组织专题论证,经审定后予以签认;专业监理工程师还应对承包单位报送的拟进场工程材料、构配件和设备的工程材料/构配件/设备报审表及其质量证明资料进行审核,并对进场的实物按照委托监理合同约定或有关工程质量管理文件规定的比例采用平行检验或见证取样方式进行抽检,对未经监理人员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的工程材料、构配件、设备,监理人员应拒绝签认,并应签发监理工程师通知单,书面通知承包单位限期将不合格的工程材料、构配件、设备撤出现场;总监理工程师应安排监理人员对施工过程进行巡视和检查,对隐蔽工程的隐蔽过程、下道工序施工完成后难以检查的重点部位,专业监理工程师应安排监理员进行旁站,专业监理工程师应根据承包单位报送的隐蔽工程报验申请表和自检结果进行现场检查,符合要求予以签认,对未经监理人员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的工序,监理人员应拒绝签认,并要求承包单位严禁进行下一道工序的施工。
3、投资控制。项目监理机构在完成工程计量和工程款支付工作时应按下列程序进行:首先由承包单位统计经专业监理工程师质量验收合格的工程量,并按施工合同的约定填报工程量清单和工程款支付申请表,然后由专业监理工程师进行现场计量,按施工合同的约定审核工程量清单和工程款支付申请表,并报总监理工程师审定,再由总监理工程师签署工程款支付证书,并报建设单位;而对于竣工结算则应按这些程序进行:首先由承包单位按施工合同规定填报竣工结算报表,再由专业监理工程师进行审核和审定,与建设单位、承包单位协商一致后,签发竣工结算文件和最终的工程款支付证书报建设单位,项目监理机构还应依据施工合同有关条款和施工图对工程项目造价目标进行风险分析,并制定防范性对策,总监理工程师应从造价、项目的功能要求、质量和工期等方面审查工程变更的方案,并且在变更实施前与建设单位、承包单位协商确定变更的价款,而且专业监理工程师还应及时建立月完成工程量和工作量统计表,对实际完成量与计划完成量进行比较、分析,制定调整措施,并应在监理月报中向建设单位报告,并且项目监理机构应及时按施工合同的有关规定进行竣工结算,并应对竣工结算的价款总额与建设单位和承包单位进行协商,而对于未经监理人员质量验收合格的工程量,或不符合施工合同规定的工程量,监理人员都应拒绝计量以及该部分的工程款支付申请。
4、施工安全控制。施工安全监理工作内容涵盖了从施工准备阶段开始,到工程竣工验收结束为止的全过程,主要包括人的管理(三级教育、行为、按章操作、劳保品的佩带)、物的管理(材料的堆放)、设备的管理(状态、保险防护装置、接地装置)、施工环境(高压线、危险品存放地)、安全操作规程(焊接作业、木工机械作业、起重作业等)。
5、信息与合同管理。信息与合同管理贯穿于工程监理的全过程,其中合同管理是指对监理合同、施工及安装、总包合同的管理,我们要做到熟悉合同条款,以合同为依据;信息管理则包括信息的收集(输入)整理和输出,收集是对质量、进度、投资、安全各方面的信息的收集,输出是指监理例会纪要、周报、月报、监理指令、签发的资料等的输出,这些资料都应在监理日记中记录下来,有可追溯性。
6、组织协调职能。主要包括系统内部和外部协调两方面,对于内部的协调:一是协调业主和各承包商的关系,在项目建设过程中,合同纠纷、矛盾都是不可避免的,所以监理要站在公正的立场,着重从技术的角度加以调解,力求达成一致;二是协调和设计单位的关系,只要通过图纸会审、设计交底,从而把设计的问题解决在施工之前;而对于外部的组织协调则主要是指协调政府部门的关系,如质检站、安监站等,通常采取主动沟通、联系的方法,求得支持。结语综上所述,工程监理工作是一项需要各种专业技术、经济、法律、综合管理等多学科知识和技能的智力密集型服务工作,这就要求监理人员要不断提高自身素质,增强法制观念和合同管理意识,我们只有不断提高自己,坚持实事求是的精神和认真负责的态度,严格监理,一丝不苟,才能有效地把好施工过程中的每一个环节关,真正做好监理工作。
参考文献
2.工程造价的作用:项目决策的依据;制定投资计划和控制投资的依据;筹集建设资金的依据;评价投资效果的依据;利益合理分配和调节产业结构的手段;
3.工程计价的特征:单件性;多次性;组合性;多样性;复杂性;
4.静态投资包括:建筑安装工程费;设备和工器具购置费;工程建设其他费;基本预备费等;
5.动态投资包含静态投资所含内容外,还包括建设期贷款利息、投资方向调节税、涨价预备费等;
6.生产性建设项目总投资包括固定资产投资和流动资产投资两部分;而非生产性建设项目只有固定资产投资,不包含流动资产投资;
7.我国固定资产投资包括基本建设投资、更新改造投资、房地产开发投资和其他固定资产投资;
8.工程造价两层含义:建设工程投资费用管理;建设工程价格管理;
9.建设工程的全面造价管理包括全寿命周期管理、全过程造价管理、全要素造价管理和全方位造价管理;
10.工程造价管理的基本内容就是合理地确定和有效地控制工程造价;
11.有效控制工程造价三项原则:以设计阶段为重点的建设全过程造价控制;实施主动控制;技术与经济相结合是控制工程造价的主要手段;
12.工程造价管理组织三个系统:政府行政管理系统;企事业单位管理系统;行业协会管理系统;
13.国外工程造价管理的特点:政府间接调控;有章可循的计价依据;多渠道的工程造价信息;造价工程师的动态估价;通用的合同文本;重视实施过程中的造价控制;
14.造价工程师的素质要求:职业道德方面;专业技能方面;身体方面;
15.按照行为科学的观点,作为管理人员应当具有三种技能:技术技能、人文技能和观念技能;
16.造价工程师的执业范围:建设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投资估算的编制和审核,项目经济评价,工程概、预结算、竣工结(决算)的编制和审核;工程量清单、标底(或者控制价)、投标报价的编制和审核,工程合同价款的签订及变更、调整工程款支付与工程索赔费用的计算;建设项目管理过程中设计方案的优化、限额设计等工程造价分析与控制,工程保险理赔的核查;工程经济纠纷的鉴定;
17.造价工程师的权利:使用注册造价工程师名称;依法独立执行工程造价业务;在本人执业活动中形成的工程造价成果文件上签字并加盖执业印章;发起设立工程造价咨询企业;保管和使用本人的注册证书和执业印章;参加继续教育;
18.造价工程师的义务:遵守法律、法规、有关规定,恪守职业道德;保证执业活动成果的质量;接受继续教育,提高执业水平;执行工程造价计价标准和计价方法;与当事人有利害关系的,应当主动回避;保守在执业活动中知悉的国家秘密和他人的商业、技术秘密;
19.取得资格证书的人员,可自资格证书签发之日起1年内申请初始注册。逾期未申请者,须符合继续教育的要求后方可申请初始注册。初始注册有效期为4年。申请初始注册的,应当提交下列材料:(一)初始注册申请表;(二)执业资格证件和身份证件复印件;(三)与聘用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复印件;(四)工程造价岗位工作证明;(五)取得资格证书的人员,自资格证书签发之日起1年后申请初始注册的应当提供继续教育合格证明;(六)受聘于具有工程造价资质的中介结构,应当提供聘用单侠为其交纳的社会基本养老保险凭证人事合同复印件,或者劳动、人事部门颁发的离退休证复印件;(七)外国人、台港澳人员应当提供外国人就业许可证书、台港澳人员就业证复印件;
(一)财政预算编制
开发区财政总预算由财政局按照“统筹兼顾,量入为出;科学合理,综合平衡”的原则进行编制。各部门(单位)要严格按照政策规定和管委会确定的定额标准、开支范围,认真编制年度部门预算。因国家政策调整、人员发生变动等因素,需追加调整预算的,由有关职能部门提出,经财政局审核,报管委会主要领导批准后作相应调整。财政预算按照《预算法》规定,严格实行指标管理。
(二)财政预算执行
1、经批准的财政总预算由财政局具体负责执行。其中:农业水利、计划生育、民政社保、村干部报酬等专项支出预算,由社会事业局等有关职能部门提出申请,经财政局审核,报管委会主要领导批准后执行。
2、经批准的部门预算由各部门(单位)负责执行。按照国库集中收支制度改革要求,部门(单位)每月编制用款计划,报财政局批准。具体使用时由各部门(单位)经办人签字、负责人审批后,到国库收付中心办理拨付。部门预算年度结余,可结转到下一年使用。
3、开发区招商经费,由招商局提出申请,经管委会分管领导审核,报管委会主要领导批准后,由国库收付中心办理拨付。开发区工资福利等人员经费,由党群工作部提出申请,经管委会分管领导审核,报管委会主要领导批准后,由国库收付中心办理拨付。管委会的会议、接待、考察等其他专项经费,由经办人签字、党政办审核,报管委会主要领导批准后,由国库收付中心办理拨付。每月底,财政局将执行情况及时反馈给各部门(单位)并上报管委会领导审阅。年底,财政局向管委会报告财政预算执行情况。
二、开发建设资金管理
(一)管理范围
开发区下属各投资开发建设单位,即:经济开发区投资开发有限公司、经济开发区开隆投资有限公司、经济开发区开泰投资有限公司、市财盛土地储备开发有限公司、市财盛土地储备中心、经济开发区投资服务中心、联合担保有限公司等单位,全部纳入开发区建设资金管理范围,由财政局统一核算。市新城东投资有限公司仍由社会事业局管理,财政局、审计局负责监管。
(二)建设项目预算编制
1、年度计划项目。根据开发区总体规划和要求,各有关职能部门要把年度开发建设性项目(包括基本建设、园林绿化、征地或收购、拆迁安置、规划设计、评估评审等方面,以下简称“建设项目”)预算,按照实际情况排全、排细、排实,预算编制到具体每个项目;由财政局在各部门申报基础上,对建设项目进行汇总,经管委会分管领导审核,报管委会主任办公会议研究确定,由管委会主要领导批准后予以严格实施。
2、年度追加项目。年度没有计划但根据实际情况必须实施的,由有关职能部门提出申请,经管委会分管领导审核,报管委会主要领导批准后,作为增补项目列入当年追加预算项目管理。
(三)建设项目资金审批
1、建设工程项目。
分期付款的建设项目,在竣工决算前,由施工单位提出工程款拨付申请,填写“经济开发区建设工程付款申请表”,并提供工程建设合同书等有关资料,送有关职能部门审核,由职能部门项目负责人根据合同及工程进度进行核对,填写“付款审批单”;经职能部门领导审核,报管委会分管领导复审;经财政局复核,报管委会主要领导审批后,由财政局办理拨付。
竣工决算审核的项目,除提供上述资料外,还须提供有资质的中介机构出具“工程决算审核报告”、审计局出具的“建设项目审核意见书”、档案中心出具的“建设项目档案接收证明”(100万元以上项目)。在手续齐全的情况下,根据决算情况安排付款,审批手续同上。
在开发区范围内施工的单位,必须提供开发区地税发票方能结算工程款。
2、其他项目。
除上述建设工程项目外,开发区的征地、拆迁、安置、规划、评估和财务业务费用等其他项目经费支出,由有关职能部门提出申请,经管委会分管领导复审,由财政局复核,报管委会主要领导审批后,由财政局办理拨付。
(四)其他方面
1、土地出让收入管理。根据市政府《关于印发〈关于加强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支管理的意见〉的通知》(政发〔〕96号)精神,开发区范围内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由开发区财政局分别与市财政局、国土局统一结算征地和拆迁安置补偿、土地出让净收益等收入,并纳入开发区财政统一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各相关职能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协助财政部门做好土地款项的结算收缴工作。
第二条凡在本市行政区域内从事各类房屋建筑、交通基础设施建设、水利基本建设、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和土木工程、线路管道设备安装、装修的在建、新建、扩建、改建工程的建设单位缴纳保证金。
第三条市县(区)劳动保障局和建设工程项目审批行政部门负责保证金的管理。市县(区)建设工程项目审批行政部门负责监督保证金的缴纳;市县(区)劳动保障局与项目建设审批行政部门共同商议决定保证金的支取、退还。
第四条保证金实行层级监管。市劳动保障局负责市级项目审批主管部门项目建设单位和外埠建设企业保证金的管理工作。县(区)劳动保障局负责由县(区)项目审批主管部门项目建设单位保证金的管理工作。
第五条依照建设工程项目审批权限,在建设工程项目开工报告审批之前,由建设工程项目审批行政部门向建设单位发出《市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缴纳通知书》,负责通知并监督建设单位向市县(区)劳动保障局指定的银行缴纳保证金,按程序核发施工许可证。未缴纳保证金的,建设项目行政审批部门不得核发施工许可证、开工通知书或开工批复。
第六条本市行政区域内各类房屋建筑、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土木工程、线路管道设备安装、装修建设等工程项目,由市县(区)建设局负责监督项目建设单位到指定的开户行缴纳工资保证金;交通基础设施建设由市县(区)发改委、交通局负责监督项目建设单位到指定的开户行缴纳工资保证金;水利基本建设由市县(区)发改委、水务局负责监督项目建设单位到指定的开户行缴纳工资保证金;其它行业或单位自主立项的基本建设项目,由建设项目单位的主管部门负责监督建设单位缴纳保证金,无主管部门的项目建设单位由法定负责人负责缴纳保证金。
第七条保证金的缴纳按照以下程序进行:
(一)建设单位按建设工程项目审批行政部门核定的概算,到市县(区)劳动保障局领取并填写《市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缴费申请登记表》。
(二)建设单位持市县(区)劳动保障局确认的《市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缴费申请登记表》,到指定的银行缴纳保证金。
(三)建设单位持银行出具的缴纳保证金凭证、《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到市县(区)劳动保障局,领取《市建筑领域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确认书》。
(四)建设单位持《市建设领域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确认书》和银行缴款凭证到建设工程项目审批行政部门办理施工许可手续。
(五)建设单位领取《施工许可证》、《开工通知书》或《开工批复》后3个工作日内应向市县(区)劳动保障局提交复印件1份,用于备案。
第八条有关保证金管理配套文书、表格,按照市劳动保障局与有关建设项目审批行政部门印发的平劳社发〔〕224号通知规定执行。
第九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市县(区)劳动保障局和建设项目工程审批行政部门查证属实可以支取保证金:
(一)建设单位拖欠工程款,拖欠农民工工资的。
(二)建设企业未依法及时结算农民工工资,拖欠农民工工资的。
(三)建设单位或建设企业非法转包、分包建设工程,导致用工主体不具有法人资格而发生拖欠农民工工资行为的。
(四)建设单位或建设企业法人代表或工程负责人隐匿逃跑或死亡,造成拖欠农民工工资的。
(五)其他被认定为拖欠农民工工资的。
第十条保证金支取应按以下程序进行:
(一)确认拖欠农民工工资事实。建设单位受到欠薪投诉或举报后,市县(区)劳动保障局要依法进行调查核实,经确认有拖欠事实的,依法告知建设单位及建设工程项目审批行政部门;经调查确认无拖欠事实的,书面告知投诉人(举报人)。
(二)建设企业举证。依据《工资支付暂行条例》规定,用人单位对工资支付承担举证责任。建设企业受到欠薪投诉,在劳动保障、建设工程项目审批行政部门规定时间内不能提供工资支付凭证等证据材料的,劳动保障、建设工程项目审批行政部门可以按照劳动者提供的工资数额及相关证据认定拖欠数额。
(三)保证金支取。建设单位和建设企业发生欠薪事件且无力支付工资时,劳动保障、建设工程项目审批等行政部门召开联席会议,分清责任,按确认的拖欠数额决定支取保证金。
(四)农民工工资支付。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按照联席会议的决定,将拖欠工资支付给被拖欠工资的农民工。
第十一条启用保证金支付农民工工资后,市县(区)劳动保障局应当责令责任单位限期等额补缴已经启动支付的保证金。建设单位已按建设工程施工合同规定支付工程款的,由建设企业补缴保证金。建设单位未按规定支付工程款的,由建设单位足额补缴。
第十二条保证金退还按以下程序进行:
(一)工资发放情况公示。工程交工后,建设单位在施工现场农民工集散地公示本建设项目的竣工日期、工程款支付、工资结算结果以及劳动保障部门和项目审批行政部门的举报电话等情况,公示时间不得少于15个工作日。
(二)建设单位申请。工程交工验收合格且工程款按合同约定结清后,建设单位向市县(区)劳动保障局申请结算和退还保证金。申请时应填写《市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保证金(本、息)退还申请表》,并提供工资发放情况公示结果。
(三)保证金退还。市县(区)劳动保障局应当自受理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进行核查确认,凡无拖欠农民工工资行为的,应当自确认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出具《市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保障金(本、息)返还意见书》,由银行将保证金本金和活期利息一次性退还缴费单位。
第十三条保证金专户存储,专项支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挪用。
市县(区)劳动保障局和银行应当为缴纳保证金的单位分别建立缴费和支取记录,据实填写《市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缴费情况登记台账》。缴费单位需要查询缴费和支取记录的,市县(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和指定银行应当提供服务。
第十四条未及时足额缴纳保证金的单位,建设工程项目审批行政部门和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记入信用档案,通报批评,并向社会曝光;情节严重的,依法予以处罚。
第十五条用工单位提供虚假资料,骗取保证金,或建设单位、建设企业提供虚假资料领取保证金本金和利息的,由市县(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责令退回所骗取或领取的款额,并依法追究有关责任人责任。
第十六条加强监督管理。
(一)任何组织和个人有权举报保证金缴纳、支付和退还过程中的违法行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当会同建设工程项目审批行政部门及时调查,按照有关规定处理,并为举报人保密。
(二)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和建设工程项目审批行政部门应当建立健全举报投诉制度,在施工现场公示牌内公布劳动保障部门和项目建设审批行政部门的举报电话,方便农民工举报投诉。
第十七条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和项目审批行政部门工作人员、、,致使保证金该缴纳的未缴纳、该补齐的未补齐、该发放的未发放,不该发放的发放或流失的,由工作人员所在单位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第十八条建设工程项目审批行政部门批准未足额缴纳保证金的建设单位开工建设的,由有关行政机关依法给予直接负责人员行政处分。
【关键词】监理资料;管理工作;要求;工作内容
项目监理资料是项目监理部在实施项目建设管理过程中的文字记载,真实的反映了项目监理部的管理水平、工作能力以及日常的监理工作开展情况。项目监理部的资料管理工作没有什么技术难度,但监理工作的好坏是通过监理资料来体现的,有的项目监理部工作做了不少,但从资料上体现不出来。有的项目监理部对监理资料不重视,资料收集不全、不及时归档、遗失等现象比较严重,这样,一旦发生质量、安全方面的事故,就查不到依据,分不清责任,给公司造成损失。本文结合对公司各个项目监理部的资料检查情况,总结出一些经验,希望能对各项目监理部资料员的工作有一定的参考价值。
1. 做好监理资料管理工作的重要性
1.1 监理资料管理是监理的基础性工作。做好监理资料的管理可以为监理工作的顺利开展创造良好的前提条件,经过科学整理的监理资料是宝贵的监理信息资源,是监理工程师进行建设工程目标控制的客观依据。
1.2 监理企业的工作质量和成果是通过监理资料反映出来的。监理资料经过系统的分类整理将作为监理工作的成果,移交给建设单位和城建档案馆,成为建设项目的监理档案。
1.3 真实、完整、分类有序的监理资料可以作为处理参建各方纠纷的依据。当建设工程出现纠纷时,监理工程师可以依据监理资料做出裁决,同时也是保护监理自身利益的法宝。
1.4 经过系统、科学分类归整的监理资料是监理企业的宝贵业绩,监理企业可以从中获得工程监理实践经验,有利于不断提高自身的监理服务水平。
2. 对监理资料的员的基本要求
2.1 要熟知有关资料管理的规定。《建设监理规范》、《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建设工程文件归档整理规范》等规范都设及到监理资料管理方面的内容、监理的基本表式,监理资料员必须做到熟悉规范并运用到日常工作当中。
2.2 了解建设工程的基本程序,加深对工程建设的理解,从而知道自己处理的是什么资料,有什么用处,资料之间有什么关系。掌握施工过程中报验程序、报验申请表和质量控制资料。
2.3 要掌握施工过程的验收程序及分项工程、分部(子分部)工程、单位(子单位)工程的划分标准。
2.4 要有一定的方字处理能力及文档管理知识。熟悉计算机操作和有关软件的运用,对信息化管理有一定的了解,而且要有一定的组织和协调能力。
3. 项目监理资料管理工作内容
收、发文管理、收集、传阅管理、文件分类、编号、整理、立卷、装订和装盒、移交与归档等工作。项目监理部资料员应依据公司制定的《资料管理制度》、《资料员岗位职责》、《归档资料整编管理办法》等与资料管理有关的规定对项目监理部的资料进行管理。但需要明确的是,资料管理不仅仅是资料员一个人的事,应该是总监领导,全员参与。以保证资料按程序流转,防止遗失。
3.1 收(发)文管理。所有收(发)文应该在收、发文簿上进行登记。登记的内容有:文件编号、文件名称、内容摘要信息、发文(接收)单位、收文(发文)日期或日期加时间、收文人签名,每项内容都应详细记录。根据收(发)文的具体内容交由总监或专业监理工程师处理,若收到施工单位报送的文件不符合要求,总监或专业监理工程师应签发书面意见退回施工单位整改后再报,并应在监理日志记事栏中记录,且要留初次报送文件的复印件,以便与再报的资料进行对照。文件处理完后装盒存放。
3.2 监理资料的分类。根据公司制定相关监理资料的管理规定进行分类。
(1)第一类:合同文件。包括:监理合同以及协议、施工合同、分包合同及协议;合同变更材料等。
(2)第二类:资质报审。包括:分包单位资质报审表及表后附件;承包商资质报审;人员上岗证;检测仪器合格证等。
(3)第三类:技术文件。包括:工程设计、图纸审查文件、图纸会审纪要、设计交底记录、工程变更和洽商记录、地勘资料和测量基础资料;施工组织设计、专项方案等。
(4)第四类:监理管理文件。包括:单位资质、总监任命书、人员组成及人员岗位证书复印件;监理规划、实施细则、旁站方案;监理月报、会议纪要;监理日志、个人监理日记、旁站记录、监理工作联系单、监理工程师通知单及回复、工程暂停令、收发文汇总登记。
(5)第五类:进度控制资料。工程开工/复工报审表及附件、工程开竣工报告、工程延期审批表、工程进度计划。
(6)第六类:质量控制资料。质量体系记录、工程材料、设备报验资料、工序报验、施工过程中的所有质量控制资料。
(7)第七类:投资控制资料。工程款审批台帐、工程款支付、费用索赔申请表、现场签证单、预结算及竣工结算审核意见书等。
(8)第八类:竣工验收资料。预验收报告、整改意见、各质量验收评定及验收记录表、工程质量评估报告、监理工作总结。
(9)第九类:安全控制资料。定期安全检查资料、安全月报、安全隐患通知单等有关安全控制方面的资料。
3.3 资料的编号、整理。文件资料的编号、整理应在资料分类的基础上进行,做到层次清晰,简单易懂就行。按照文件资料不同的分类,装盒,建立台帐。公司规定安全资料单独存放。
3.4 立卷。立卷亦称组卷,是按照一定的原则和方法,将有保存价值的文件分门别类整理成案卷。包括:对资料进行甄别、排列、编页码、填写卷内目录、案卷装订、案卷编号、填写案卷封面、装盒等工作。
第一条为了加强水土保持生态建设工程(简称“水土保持工程”)监理工作,规范监理行为,提高建设管理水平,充分发挥投资效益,根据《水利工程建设监理规定》等规章,结合水土保持工程特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水利部主管全国水土保持工程监理工作,水利部水土保持监测中心在水利部建设与管理司、水土保持司的指导下,承担具体管理工作。
第三条水土保持工程按国家基本建设程序管理,实行项目法人责任制或项目责任主体负责制,在项目批准立项时予以明确。
第四条水土保持工程监理,必须由水利部批准的具有水土保持生态建设工程监理资格的单位承担。
第五条水土保持工程监理是指监理单位受项目法人或项目责任主体委托,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批准的设计文件及工程施工合同、工程监理合同,对工程实行的监督管理。
第六条在确定承建单位前,项目法人或项目责任主体应根据有关规定择优选定监理单位。
第七条实施水土保持工程监理前,项目法人或项目责任主体应与监理单位签订书面监理合同,合同中应包括监理单位对水土保持工程质量、投资、进度进行全面控制的条款。
监理单位应依据合同,公正、独立、自主地开展监理工作,维护项目法人或项目责任主体和承建单位的合法权益。
第八条水土保持工程监理实行部监理工程师负责制。
第九条水土保持工程监理取费标准参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监理单位不得采取压低监理费用等不正当竞争手段承揽监理业务。
第十条水土保持工程监理除应符合本办法外,还应符合国家现行的有关技术标准和规范的规定。
第二章项目监理机构及设施
第十一条监理单位须向工程现场派驻项目监理机构,具体负责监理合同的实施。
项目监理机构的设置、组织形式和人员组成,应根据监理工作的内容、服务期限及工程类别、规模、技术复杂程度、工程环境等因素确定。监理人员组成应满足水土保持工程各专业工作的需要。
第十二条监理单位应于监理合同签订后10日内,将项目监理机构的组织形式、人员组成及任命的总监理工程师,书面通知项目法人或项目责任主体。
第十三条项目法人或项目责任主体应根据监理合同约定,提供满足监理工作需要的办公、交通、通讯和生活设施;项目监理机构应妥善使用和保管,在完成监理工作后移交项目法人或项目责任主体。
第三章监理人员
第十四条水土保持工程监理人员包括总监理工程师、监理工程师和监理员,必要时可聘用信息员。
第十五条水土保持工程监理人员须经过培训、考试或考核,取得相应水土保持工程监理岗位证书后,方可从事水土保持工程监理工作。
第十六条总监理工程师应由具有三年以上水土保持工程监理工作经验的监理工程师担任,由监理单位征得项目法人或项目责任主体同意后任命。总监理工程师需要调整时,监理单位应征得项目法人或项目责任主体同意并书面通知承建单位。
总监理工程师是履行监理合同的总负责人,行使合同赋予监理单位的全部职责,全面负责项目监理工作。
一名总监理工程师宜担任一个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工作,需要同时担任多个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工作时,应经项目法人或项目责任主体同意。
第十七条总监理工程师根据监理工作的实际需要,可指定监理工程师担任总监理工程师代表,总监理工程师代表应具有二年以上水土保持工程监理工作经验。总监理工程师代表按总监理工程师的授权,行使总监理工程师的部分职责和权力。
第十八条监理工程师应由具有一年以上水土保持工程监理经验并具备监理工程师资格的人员担任。监理工程师需要调整时,总监理工程师应书面通知项目法人或项目责任主体和承建单位。
第十九条监理员应由取得《水土保持生态建设工程监理员岗位证书》或《水土保持生态建设工程监理工程师培训结业证书》的人员担任,在监理工程师的指导下开展现场监理工作。
第二十条信息员由经过项目监理机构组织的业务培训的人员担任,协助监理人员工作。
第四章监理实施
第二十二条监理机构实施监理一般应按下列程序进行:
(一)编制工程监理规划。
(二)依据工程建设进度,按单项工程或专业编制工程监理实施细则。
(三)按照监理实施细则实施监理,按规定向项目法人或项目责任主体提交监理月报和专题报告;
(四)建设监理业务完成后,向项目法人或项目责任主体提交工程监理工作报告,移交档案资料。
第二十三条开工前,总监理工程师应组织监理人员熟悉有关规章、合同文件、设计文件和技术标准。
第二十四条监理工程师应审查承建单位报送的项目工报审表及相关资料,具备下列条件时,征得项目法人项目责任主体同意,由总监理工程师签发开工令。
(一)承建单位管理机构和规章制度健全,管理人员到位。
(二)第一批施工项目的设计文件已经监理工程师核查。
(三)施工组织设计经监理工程师签认。
(四)年度计划已落实。
(五)所需人工、材料、设备已落实。
(六)其他必备的开工条件已具备。
第二十五条监理工程师应对施工放线和图班界线进行复验和确认。
第二十六条监理工程师应对承建单位报送的拟进的工程材料、籽种、苗木
报审表及质量证明资料进行审核,并对进场的实物按照有关规范采用平行检验或见证取样方式进行抽检。
对未经监理工程师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的工程材料、籽种、苗木等,监理工程
师不予承认,并通知承建单位不得将其运进场。
第二十七条监理人员对治沟骨干工程、淤地坝和坡面水系等工程的隐
蔽工程、关键工序应进行旁站监理对造林、种草、坡改梯、小型的沟道治理和蓄水工程、封禁治理工程等可进行巡视检查。
第二十八条对不合格的部位或工序,监理工程师不予承认,并提出处理意见,承建单位整改后,经监理工程师检验合格,方可进行下一道工序的施工。
第二十九条监理人员发现施工中存在重大的隐患,可能造成质量事故或已经造成质量事故时,总监理工程师应下达工程暂停指令,要求承建单位停工整改。整改完成并符合质量标准要求,总监理工程师方可签署复工通知。
对需要返工处理或加固补强的质量事故,总监理工程师应责令承建单位报送质量事故调查报告和经设计等有关单位认可的处理方案,监理工程师应对质量事故的处理过程和处理结果进行跟踪检查和验收。
第三十条监理工程师应按有关规定对中央投资、地方配套、群众自筹资金到位和实际投劳情况核实统计,并向项目法人或项目责任主体报告。
第三十一条监理工程师应按下列程序进行工程计量和工程款支付工作:
(一)承建单位统计监理工程师验收合格的工程量,填报工程量清单和工程款支付申请表。
(二)监理工程师审核工程量清单和工程款支付申请表,并报总监理工程师审定。对未经监理工程师质量验收合格、不符合施工合同规定的工程量,不予计量。
(三)总监理工程师审查并签署工程款支付证书,报项目法人或项目责任主体。
第三十二条监理工程师应按下列程序进行竣工结算:
(一)承建单位按施工合同填报竣结算报表。
(二)监理工程师审核承建单位报送的竣工结算报表。
(三)总监理工程师审定竣工结算报表,签发竣工结算文件和最终的工程款支付证书,并报项目法人或项目责任主体。
第三十三条监理工程师应按下列程序进行进度控制:
(一)总监理工程师审批承建单位编制的年、季(月)施工进度计划。
(二)监理工程师对进度计划实施情况进行指导、检查。
(三)当实际进度滞后于计划进度时,监理工程师应分析原因,提出相应的措施,责成有关方面改进或调整计划。
(四)督促承建单位按调整计划进行施工。
第三十四条对原设计有重大变更的,应由总监理工程师签署意见,报原批准机关同意对不影响投资规模、建设地点和工程功能的工程变更,须经项目法人或项目责任主体和总工程师同意,并报原批准机关备案。
第三十五条监理工程师应对工程的质量等级提出意见。监理工作报告是水土保持工程验收的主要材料之一。
监理工程师应参加工程的竣工验收。
第三十六条在合同实施过程中,监理工程师与项目法人或项目责任主体和承建单位的联系均应以书面函件为准。
第三十七条水土保持工程施工中的工程变更、费用索赔、信息管理等监理工作,按<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施工监理规范>的规定执行。
第五章附则
第三十八条各流域机构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水利(水务)厅(局)可根据本办法制定相应的实施细则。
关键词:资金管理;资金筹划;公开考核
近年来,A公司坚持“分资制”和“以收定支”的资金管理原则,不断强化“现金为王”的资金管理理念,取得了较好的效果。2012年,公司日均资金存量为3.5亿元,与2007年相比增长了28倍。2012年12月末,公司资金余额超过4.8亿元,占资产总额的40%,与2007年末相比,增长了47倍。充沛的资金存量,为公司参与五局地产投资,推行物资集中采购等方式延伸产业链条,发掘资金规模效益提供了强大的资金后盾,在降低企业运营风险的同时,创造了较好的资金效益,提高了企业的运营品质。
强化“现金为王”理念,完善制度体系
2007年公司决策层对公司内、外环境进行了深入的分析后,认识到实施资金集中管理对公司长远发展具有重要意义,决定将资金集中管理作为财务管理的抓手性工作之一,重点培育“现金为王”的资金管理理念,并抓好资金管理体系的建设与完善。
一是统一思想认识。公司领导在各种场合、多次强调资金集中管理的重要性,财务系统也利用会议、培训等机会,对资金集中管理重要性、要求等方面的内容进行宣贯,有效地提高了大家对资金管理工作的认识,在公司、分公司、项目三个管理层面达成了高度的共识,并逐步形成了上下互动,全员参与,共同抓好资金集中管理的良好局面。
二是加强制度建设。在强化“现金为王”管理理念的同时,公司狠抓了资金制度建设,不断健全与完善资金集中管理与资金保障体系。2009年,根据公司建立整合型管理体系要求,结合《企业会计准则》、《中建总公司会计制度》等有关规定,公司制定了《财务资金管理分册》,明确规定了财务资金管理工作原则、岗位职责、授权审批、管理流程、内控要求、绩效考核和结果评价等各个方面的要求,根据PDCA循环的要求,建立了一套完善、严密、规范的资金管理体系。
随着外部经济形势的不确定性进一步加剧,为防范资金方面的问题给公司运营造成的风险,2011年下发了《资金风险预警管理办法》,通过风险预警的方式每季度对二级单位资金情况进行评价,资金预警分为资金充裕、资金正常、资金趋紧、资金高度紧张四级。对于资金趋紧、资金高度紧张的单位,公司督促并协助其分析原因,制定整改方案,并在规定期限扭转局面,确保资金状况正常。资金预警方式,能够及时监控分公司、项目资金状况,有利于及时发现问题并予以纠正,从而达到提高现金存量,防范资金风险的目的。。
三是加强组织领导。公司成立了资金管理委员会,由董事长担任组长,总经理与总会计师担任副组长,项目经理、财务部、合约部、材料部等部门负责人为组员,开展资金管理工作。1997年我公司在全局系统内率先成立了“资金结算中心”。结算中心的成立,有效地盘活了存量资金。由于采取的是有偿使用原则,在集团内部进行资金调剂的方式,有效地盘活了企业内部的沉淀资金,既有利于减少外部贷款的规模,降低公司财务费用,又进一步提高了公司的信用等级和授信额度,加强了对下级单位的资金管控力度,最大限度地防范资金风险。
加强过程管控,提高执行能力
“三分制度,七分执行”,再好的制度,得不到有效的落实,也只能是“纸上谈兵“。为确保各项管理制度落实到位,安装公司狠抓了资金管理过程管控,取得了显著的成效。
首先是抓好每周的资金集中工作。每周五,资金结算中心都会对全公司所有银行账户余额进行清理,通过网银系统将各账户资金余额划转回结算中心账户中,并在下班前转入上一级结算中心。同时每周五各分公司上报资金周报表,对各分公司所属每个项目本周资金的收入、支出、余额及所有银行账户情况等四个方面情况进行填报与说明。公司通过资金周报表,及时掌握了公司、分公司、项目资金动态,将此做为考核各区域分公司资金集中情况的一个重要依据。2011年公司资金上存率为98.5%,2012年上半年的资金上存率也保持在98%以上。
其次是抓好每月资金收支计划编制、整改及执行工作。
1、进一步明确资金收支计划管理范围。将所有分公司、项目百分之百纳入资金收支计划管理范围,收款预算准确率达到了80%以上。每月月底,各项目及分公司需根据自身生产经营情况,编制下月资金收支计划。资金收支计划报表包括《分公司月度资金—收支计划汇总表》《分公司机关管理费月度资金—支付计划明细表》、《项目月度资金—收支计划明细表》、《项目月度资金—劳务及分包款资金支付明细表》、《项目月度资金—物资采购款资金支付明细表》四张附表。
2、推行审批意见回复及整改制度。公司要求,各分公司资金收支计划上报公司总部后,相关各部门严格审核,并对计划中不合理或有疑问的地方提出意见,下发到各分公司。各分公司将对修改意见进行回复,并对不符合制度规定的资金管理工作进行整改,大大提高了月度资金收支计划的准确性与可行性。
3、明确工程款收取责任人。规定项目经理为项目工程款的催收第一责任人,工程、物资、财务、商务合约部等为主要配合部门,积极创造收款条件,确保按计划收款,同时严格落实催收工程款责任制,发现问题及时调整。公司将项目工程款回收情况定期统计公布并列入项目经济效益考核。
4、进一步规范资金支付审批流程。对于资金支付申请,根据月度开支计划之内和超计划两种情况,进一步规范了资金支付审批流程。对于计划内的资金支付,每周一各单位结合实际收款及内部银行资金余额情况,向公司财务资金部汇总申报《资金支付申请表》,由资金部经理结合申请单位当月的实际收款和在内部银行资金余额情况签字审核,支付审批权限则按授权范围和程序分别由相关领导审批。对于因生产经营特殊情况需要的计划外资金支付,各单位需向公司申报《计划外资金支付申请》。按照从严控制的原则,经相关部门和总会计师核查后,报总经理审核、董事长审批。严格杜绝了越权审批、违规审批、重复审批等现象。
第三是抓好新开项目的资金筹划工作。公司要求,所有新开项目在启动前必须根据《主合同》条件,编制《项目资金流程计划》,计划需由项目经理牵头,项目的商务经理、生产经理、材料、设备主管、分公司财务负责人等相关人员配合,以“以收定支、合理控制”为原则,对整个项目的资金收支进行计划统筹,同时在施工中根据项目实际运行情况实施动态调整,以指导项目的整体资金运行。
第四是狠抓催收清欠工作。在公司层面,重点抓好催收清欠服务、指导和专项检查等工作。在催收清欠工作中公司坚持定期通报制度,及时通报各单位资金情况,及时分析总结,及时跟踪指导,发现问题并提出解决方法,有效地抑制了应收款项的增长。分公司层面,通过定期召开资金月度例会等方式,协助经营性现金负流量项目分析原因、制定具体方案和措施。针对部分合同付款条件不理想,以及项目前期资金投入大,在一段期间内资金为净支出的项目,允许项目向公司借款。15个工作日内不计利息,超过15个工作日,按照借款期限计算借款利息。这种有偿使用资金的方式,既保证了项目的施工运转,又强化了项目经理的资金成本意识,有利于项目积极主动采取措施去改进项目资金状况。在项目层面,公司明确项目经理应该主抓资金工作,并根据项目实际,合理有效地使用资金。业主付款条件不好、付款出现问题的项目,项目经理必须在第一时间内向公司、分公司报告,并积极采取措施解决问题。对于需要支持的项目,公司、分公司全力配合,并实现了三层联动。
严格监督考核,确保管理实效
为确保管理实效,公司加大了对资金管理的日常监督,定期进行考核,极大幅度地推进了资金集中工作,确保了各项目标、指标的实现。
首先,进行定期与不定期的监督。公司对下级单位的资金集中管理工作一方面进行了定期、不定期的财务检查,检点主要包括收支账户是否按规定用途和范围使用、是否有违反公司规定私自开始账户的现象、账户开支项目是否与实际业务相符、资金收支计划的实际执行情况等等,及时发现问题,并督促其进行整改。另一方面,利用信息化手段,随时对所有银行账户进行监督,对各分公司只收或只支银行账户进行查询,发现异常情况及时进行处理。
其次,进一步完善考核办法。对各单位的资金集中管理情况与指标完成情况进行考核,坚持奖罚并举,并在奖罚中分析原因,分清责任,杜绝人为因素的影响。
为加强公司的规范化管理,完善各项工作制度,促进公司发展壮大,提高经济效益,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特制订本公司管理制度大纲。
一、公司全体员工必须遵守公司章程,遵守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和决定。
二、公司倡导树立“一盘棋”思想,禁止任何部门、个人做有损公司利益、形象、声誉或破坏公司发展的事情。
三、公司通过发挥全体员工的积极性、创造性和提高全体员工的业务、管理、沟通水平,不断完善公司的经营、管理体系,实行多种形式的责任制,不断壮大公司实力和提高经济效益。
四、公司提倡全体员工刻苦学习专业技术知识和文化知识,为员工提供学习、深造的条件和机会,努力提高员工的整体素质和水平,造就一支思想新、作风硬、业务强、技术精的员工队伍。
五、公司鼓励员工积极参与公司的决策和管理,鼓励员工发挥才智,提出合理化建议。
六、公司实行“岗薪制”的分配制度,为员工提供收入和福利保证,并随着经济效益的提高逐步提高员工各方面待遇;公司为员工提供平等的竞争环境和晋升机会;公司推行岗位责任制,实行考勤、考核制度,评先树优,对做出贡献者予以表彰、奖励。
七、公司提倡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率;倡导员工团结互助,同舟共济,发扬集体合作和集体创造精神,增强团体的凝聚力和向心力。
八、员工必须维护公司纪律,对任何违反公司章程和各项规章制度的行为,都要予以追究。
员工守则
一、 遵纪守法,忠于职守,爱岗敬业。
二、 维护公司声誉,保护公司利益。
三、 服从领导,关心下属,团结互助。
四、 爱护公物,勤俭节约,杜绝浪费。
五、不断学习,提高水平,精通业务。
六、积极进取,勇于开拓,求实创新。
公司主要运营程序管理制度
一、报名资料
公司将安排专人随时查看招标公告信息,并向负责人及时汇报最新招标信息,公司一旦决定报名,将会安排专职人员负责。打印报名资料的人员,必须按照招标公告要求,及时准备资料报名。如因个人因素影响到报名结果,则由其本人承担相应后果。每个工程报名资料都需在《公司年度承揽运营情况登记表》中进行登记,对应特殊原因没有进行报名的项目,需在备注栏内进行备注。登记表中各项内容应填写完整,以供日后备查。
二、投标书
报名通过后,由负责报名人员直接领取招标文件。根据招标文件所要求开标时间,公司负责人将安排员工按时完成标书。完成过程中,负责标书编制人员必须认真查看招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编制方法进行编制。标书完成后,必须相互审阅,发现错误,及时改正。负责审阅人员,必须仔细、认真对待每一个问题。封标、盖章一律按照招标文件要求进行,不得自行决定。若开标过程中,因标书原因产生的废标,则由做标书者负主要责任,审阅者负次要责任。
三、开标
公司员工都可参与开标会议,公司负责人可根据实际情况安排参加投标会议人员,参会人员,需在开标前一天准备好开标所需资料,并负责通知其他几家参会者按时参会,会议所产生的各类费用,员工
不可自行与其他公司商议,需经负责人同意,方可执行。费用最终交由财务人员记账。整个开标过程,负责人需随时了解开标进程,以便有问题及时解决。开标过程中,由员工个人造成的损失,则由员工负主要责任,负责人负次要责任。
四、合同签订 1、合同谈判须由总经理与部门负责人共同参加,员工不得私自直接与对方签订合同。任何人对外签订合同,都必须以维护本公司合法权益和提高经济效益为宗旨,决不允许在签订合同时假公济私、损公肥私、谋取私利,违者依法严惩。如有发现将严肃处理。
2、签订合同必须遵守国家的法律、政策及有关规定。对外签订合同,除法定代表人外,必须是持有法人委托书的法人委托人,法人委托人必须对本企业负责。
3、签约人在签订合同之前,必须认真了解对方当事人的情况。仔细查阅合同内容。
4、每一份合同,资料员都需登记在册,对于本年度工程,还未签订合同的,则由资料员提醒项目负责人及时签订合同。已签订的合同,公司必须预留一份存档。
5、合同在正式签订前,必须按规定上报领导审查批准后,方能正式签订。
五、工程款项办理
每笔工程款签字、盖章都需预留存根。资料整理人员负责每季度将所中标项目做一汇总表,发给会计,会计根据汇总表核对工程款是
否到账。
办公室管理制度
为完善公司的行政管理机制,建立规范化的行政管理,提高行政管理水平和工作效率,使公司各项行政工作有章可循、照章办事,特制订本制度。
一、文件收发规定
1、公司业务文件由办公室文书拟稿。文件形成后,由总经理审核、签发。
2、属于秘密的文件,核稿人应该注“秘密”字样,并确定报送范围。秘密文件按保密规定,由专人印制、报送。
3、已签发的文件由核稿人登记,并按不同类别编号后,按文印规定处理。文件由拟稿人校对,审核后方能复印、盖章。
4、外来的文件由办公室文书负责签收,并于接件当日交负责人审阅之后,交由专人负责办理,按文件要求及时完善资料并送达有关部门,属急件的,应在接件后即时报送。对于较为重要文件,应有负责人报董事长审阅,确定解决方案后再行办理。每份文件审阅完毕之后应交由专人负责存档。
5、文件阅办部门或个人,对有阅办要求的文件,应在三日内办理完毕,并将办理情况反馈至办公室。三日内不能办理完毕的,应向办公室说明原因。
二、文印管理规定
1、所有文印人员应遵守公司的保密规定,不得泄露工作中接触的公司保密事项。作废的资料应进行销毁处理,不得随处乱扔。
2、打印文件、发传真均需逐项登记,以备查验。
3、文印人员必须按时、按质、按量完成各项打字、传真、复印任务,不得积压延误。工作任务繁忙时,应加班完成。办理中如遇不清楚的地方,应及时与有关人员校对清楚。
4、文件、传真等应及时发送给有关人员。因积压延误而致工作失误或造成损失的,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5、严禁擅自为私人打印、复印材料,违犯者视情节轻重给予罚款处理。
三、办公用品管理规定
1、办公用品只能用于办公,不得移作他用或私用。
2、所有员工要勤俭节约,杜绝浪费,努力降低消耗和办公费用。
3、因员工个人引起公司财务损失,则由员工个人进行赔偿。
四、材料采购管理制度
公司日常办公用品、工程材料采购,由专人负责办理。采购日常办公用品,工程材料都需经总经理核实,明确意见后,方可进行采购。每次采购都需留有单据,以便日后查账。采购过程中不得出现瞒报材料价格、以次充好等作假现象,一经发现,公司将按规定严格处理。
公司证照及重要文件管理规定 一、目的
为加强所有证照原件及其申办原始资料及其重要文件资料的管理,防止遗失并保证按时年检,特制订本制度。
二、借阅原则
一事一借、用毕归还、再用再借、谁用谁借。
三、证照资料的种类 1、证照原件:营业执照、资质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安全生产许可证、税务登记证、市场准入证、取费证、质量管理体系认证、五大员上岗证、二级建造师证、三级建造师证、职称证、造价师证、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及其他证件。
2、所有资信类文件:如验资报告、审计报告、评估报告、工商联合年检等。
3、重要文件、如合作项目合同书、承包项目合同书、公司成立合同书、项目管理责任书、公司任命文件、政府部门公文批复等。
4、经公司高层指定要求转关的文件资料。
5、已用或备用资料。
四、证照资料的保管归档
1、证照原件归专人统一保管;
2、所有资信类、重要文件交由财务负责人统一保管;
3、证照原件的电子档由公司专人统一保管、更新和传送;
五、证照资料的使用管理 1、员工因工作需要,借阅、借用、复印证照资料,须到保管人处填写《公司工程承揽资料运营登记簿》写明事由及拟用证照资料名称、件数、归还期限等,经保管人同意并签字确认后,方可进行借阅等。
2、凡借阅、借用证照资料,必须在申请日期内归还,不能按时归还的应向负责人说明原由,并在《公司工程承揽资料运营登记簿》备注栏进行备注。
3、公司证照不得丢失、损坏。如出现丢失或损坏,除立即向总经理报告外,要立即与发证机关联系,及时办理证照的挂失和补办手续;
4、不许擅自使用公司的证照进行各种资质挂靠活动等。
5、证照原件的电子档由公司专人统一保管、更新和传送;在对外办理业务时需按照公司规定结合客户需要传送文件。不得将公司正式资料传送给公司以外人员。
六、证照的年审、到期、变更
证照的年审、变更、延期、等相关手续,由专人负责办理,财务类证照由财务部门负责人办理,其他证件由最初办理证件的人员办理相关手续。证件负责人负责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手续办理和申报的具体工作。
七、相关责任
1、证件管理人管理的所有证件都应有清单和目录,确保证件数量的准确性,对于借阅和归档都应有相应人员的签字确认,证件管理人负有登记的及时性和完整性的责任;
2、证件借阅人负责借阅期间的文件保管,确保公司证件的完整性和整洁性,使用完毕后应及时归档。借用期间,不得将证件转借他人使用,
公司印章使用规定
一、目的 为了保证公司印章刻制、保管及使用的合法性、严肃性和安全性,依据公司规范运营、防范风险的管理规定,有效地维护公司利益,特制订本管理办法。
二、印章分类
本公司印章包括甘肃利华水电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印章、法定代表人印章、合同专用章、财务专用章、委托人印章、建造师执业印章、五大员注册印章、造价师印章等具有法律效力的印章。
三、刻印
1、新公司成立,基本印章(公章、合同章、法人私章、财务章)的刻制,应由指定的印章管理人员负责刻制,并进行备案,从刻制之日起执行相关使用条例。
2、因业务发展需要申请各职能专用章时,由需求部门填写《印章制发申请表》经总经理核准后送交印章管理人员进行刻制。
四、印章的使用
1、任何个人在启用印章前,均需到印章管理人员处办理领取手续,接受相应的责权告知,签定《印章签收手续》。
2、公司业务需盖章范围包括:报名资料、标书、介绍信、文件、合同、税票、收据、工程资料等。
3、公章及法人私章:由公司安排专人保管。公司因业务需要盖公章、法人私章的文件、资料等,须到印章保管人处领取并填写《公司印章使用情况表》,经负责人核准,并在《印章使用申请表》中签字。法人私章主要用于银行汇票、现金支票等业务,使用时凭审批的支付申请或取汇款凭证方可盖章。
4、合同章:合同章由专人保管。主要用于公司签订各类对外合同,盖章前须先到印章保管人处领取并填写《公司印章使用情况表》,由负责人审批并在《公司印章使用情况表》中签字,方可盖章。
5、财务章:由财务部经理保管,主要用于银行汇票、现金支票等需要加盖银行预留印鉴等业务或发票上使用,发票专用章主要用于发票盖章,发票专用章由财务部专人保管。
6、其他职能印章:主要适用于特殊情况下使用,已经刻制的职能印章,由部门负责人进行保管并严格该章的使用管理办法。
7、各类印章的使用登记薄要由专人严格保存管理,不得损毁或遗失。
五、印章的废止、更换
1、废止或缴销的印章由总经理核准后交由管理人员统一废止或缴销。
2、遗失印章时应由印章保管人员填写《废止申请单》,由总经理
核准并签批遗失处理办法后,交由管理部按批示处理,如遗失公司基本印章时必需按规定登报申明。
3、更换印章时应由印章保管人员根据相关文件填写《废止申请单》,经总经理核准后,交由管理部按批示处理,并填写《印章制发申请表》申请新的印章。
六、印章保管人的责权 对于公司主要印章管理,采用的是分散管理相互监督的办法。管理部主要职责是对印章的使用进行合理性管理,而印章保管人具有使用、监督、保管等多重责任与权力,具体划分如下:
1、其他职能印章保管人对印章具有独立使用权力,同时负全部使用责任。
2、公章、法人私章的保管人无独立使用权力,但具有监督及允许使用权力,因此公章、法人私章的保管人对印章的使用结果负主要责任,经手人则负部分责任;未经审批同意擅自使用的,保管人对使用结果负全部责任并按公司有关规定进行处分。
3、财务章的保管者是出纳,既是保管者又是使用者,但其无独立使用权力,需依据财务部负责人审批的支付申请或取汇款凭证方可使用,否则负全部责任。
七、公司职员如遇需带公章、法人私章、合同章外出办事使用时,必须填写《公司印章使用情况表》并经保管人向负责人申请签字认可后,方可带走。在此期间,公司职员负有印章保管、使用等多重责任。印章使用完毕,需第一时间交回到保管人手中,由保管人填写收回时
间。
八、开具个人相关证明、或因私人理由使用公司印章,需由公司负责人以上担保签批后方能使用,如涉及到个人经济担保与证明时,原则上一律不予证明,其不良结果由签批人与保管人以情节共同负责。
九、公司印章只适用于与公司相关业务,不得从事有损公司利益之行为。
十、所有印章的使用,必须严格执行公司的印章使用规定,做好申请和使用登记。如违规使用出现问题,后果自负,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公司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考勤制度
一、为加强考勤管理,维护工作秩序,提高工作效率,特制定本制度。
二、公司员工必须自觉遵守劳动纪律,按时上下班,不迟到,不早退,工作时间不得擅自离开工作岗位,外出办理业务前,须经本部门负责人同意。
三、周一至周五为工作日,周六、周日为休息日。公司周六、周日、夜间、节假日值班由办公室统一安排,因工作需要周末或夜间加班的,由公司负责人统一安排。
周六: 上午:9:00-12:00 下午:2:00-5:00
周日: 上午:9:00-12:00 下午:2:00-5:00
四、严格请、销假制度。员工因私事请假3天以内的(含3天),报部门负责人批准;3天以上的,报总经理批准。月度累计请假超过3天以上者扣发当月基本工资的10%。年度累计请假超过20天以上者,扣发奖金的50%。(婚假、产假)除外。部门负责人请假,由总经理批准。请假员工事毕向批准人销假。未经批准而擅离工作岗位的按旷工处理。
五、上班时间开始后10分钟至30分钟内到班者,按迟到论处;超过30分钟以上者,按旷工半天论处。春、夏、秋季下班时间定位18:00
整,冬季下班时间调整为17:40。上班时间统一为8:30。除此之外,提前30分钟以内下班者,按早退论处;超过30分钟者,按旷工半天论处。
六、1个月内迟到、早退累计达3次者,扣发5天的基本工资;累计达3次以上5次以下者,扣发10天的基本工资;累计达5次以上10次以下者,扣发当月15天的基本工资;累计达10次以上者,扣发当月的基本工资。
七、旷工半天者,扣发当天的基本工资、效益工资和奖金;每月累计旷工1天者,扣发5天的基本工资、效益工资和奖金,并给予一次警告处分;每月累计旷工2天者,扣发10天的基本工资、效益工资和奖金,并给予记过1次处分;每月累计旷工3天者,扣发当月基本工资、效益工资和奖金,并给予记大过1次处分;每月累计旷工3天以上,6天以下者,扣发当月基本工资、效益工资和奖金,第二个月起留用察看,发放基本工资;每月累计旷工6天以上者(含6天),予以辞退。
八、工作时间禁止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如有违反者当天按旷工1天处理;当月累计2次的,按旷工2天处理;当月累计3次的,按旷工3天处理。
九、参加公司组织的会议、培训、学习、考试或其他团队活动,如有事请假的,必须提前向组织者或带队者请假。在规定时间内未到或早退的,按照本制度第五条、第六条、第七条规定处理;未经批准擅自不参加的,视为旷工,按照本制度第七条规定处理。
十、员工按规定享受探亲假、婚假、产育假、结育手术假时,必须凭有关证明资料报总经理批准;未经批准者按旷工处理。员工病假
期间只发给基本工资。
十一、经总经理或部门负责人批准,决定假日加班或值班的每天补助20元;夜间加班或值班的,每个补助10元;节日值班每天补助40元。未经批准,值班人员不得空岗或迟到,如有空岗者,视为旷工,按照本制度第七条规定处理;如有迟到者,按本制度第五条、第六条规定处理。
十二、员工的考勤情况,由各部门负责人进行监督、检查,部门负责人对本部门的考勤要秉公办事,认真负责。如有弄虚作假、包庇袒护迟到、早退、旷工员工的,一经查实,按处罚员工的双倍予以处罚。凡是受到本制度第五条、第六条、第七条规定处理的员工,取消本年度享有奖金资格。
十三、部门负责人的考勤情况,由每位员工进行监督,如有弄虚作假、包庇袒护迟到、早退、旷工员工的,一经查实,按处罚员工的双倍予以处罚。
卫生管理制度
一、目的:为创造一个舒适、优美、整洁的工作环境,树立公司的良好形象,制定本制度。
二、 范围:卫生管理的范围为一楼办公区、二楼会议室、监控室、厕所、院子等办公场所及其设施的卫生。
三、卫生清理的标准是:办公区地面无污物、污水、浮土;办公桌、办公器材、四周墙壁及其附属物、装饰品无蜘蛛网、浮尘;物品摆放整齐,水具无茶锈、水垢;档案橱内各类书籍资料排列整齐,无灰尘,橱顶无乱堆乱放现象;桌椅摆放端正、整洁;微机、打印机等设备保养良好,无灰尘、浮土;男同事负责清洁男厕,女同事负责清洁女厕。确保厕所墙面、地面、便池清洁干净,无杂物、无异味。
四、到岗时间:要求提前上班,在上班前打扫好卫生,值日时间可以延长到8:30,或者下班后打扫好卫生;
五、若当天值日人员因事不能完成值日工作,应提前向办公室卫生负责人进行申请,并主动找其他同事协商,通过同事同意后进行调换。如自主调换失败,则由办公室卫生负责人进行安排。
六、处罚:值日人员按《值日表》顺序轮流替换。没有按要求打扫卫生者,将直接影响其考核分,月末将按规定扣发部分奖金。
七、以上制度请各位同事严格遵守,由大家共同监督。
差旅费管理制度
一、目的:本着既勤俭节约、开支,又要保证出差人员工作与生活需要的原则,制订本制度。
二、出差旅费分交通费、宿费及特别费三项:
1、交通费系指火车、汽车、飞机等费用。
2、膳宿费系指膳食费及宿费。
3、特别费系指因公支付邮电或招待费等。
三、员工因外出办理签订合同、报名、开标等业务,一般情况下,由客户支付其差旅费。如遇特殊情况,可向公司申请报销。办理其他业务,每笔支出都应附有相应票据,返回公司后,需填写费用报销单,将相应票据粘贴在费用粘贴单一联。员工出差报支表的处理程序如下:
1、出差前需预支金额的,依单填明单位、级别、姓名、出差事由、搭乘交通工具、出差日期、预支金额,经部门负责人审核后呈报总经理批准。
2、出差人凭核准的预支金额,填写借款单,向财务部预支差旅
费。
3、出差人返回后7日内应填写差旅费报销单,注明实际出差日期、起始讫地点、工作内容、报支项目、金额等,由公司财务部负责人审核后报总经理批准,由财务部在报销时冲销预支数。
四、差旅费按业务需要分成如下几个包干:
1、应客户要求办理的业务员工不享受差旅费报销制度。 2、因其他业务需求办理业务者,住宿费、交通费享受实报实销,伙食补助30元/天。员工因工作需要宴请时,需经总经理核准,依票据实报实销,同时取消当日伙食补助。公司原则上不接受无票据报销费用者。
3、公司员工出差期间,因游览或非工作需要的参观而开支的一切费用,由个人自理。
工作过失责任追究办法
一、为提高工作质量和办事效率,保证工作人员正确、高效地实施管理与服务,防止工作过失行为发生,制定本办法。
二、本办法所称工作过失,是指工作人员因故意或者过失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职责,以致影响工作质量和工作效率,贻误管理与服务工作,造成不良影响或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
三、工作过失责任追究,坚持实事求是、有错必究,惩处与责任相适应,教育与惩处相结合的原则。
四、工作人员在实施管理与服务过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追究工作过失责任:
1、上级单位下发通知未及时告知的;
2、违反公司管理规定各项章程的;
3、超越权限实施许可的;
4、对涉及不同事情的许可,不及时主动协调,相互推诿或拖延不办,或者许可事项完成后不移交或拖延移交的;
5、无正当理由在规定时间内未完成本职工作或完成工作未达到标准要求的;
6、对属于职责范围内的事项推诿、拖延不办的;
7、缺乏调查研究、工作浮夸,提供不实数据、虚假资料等论证依据,影响公司决策正确性的;
8、在履行职责过程中,造成工作失误的;
9、其他违反内部管理制度贻误工作或损害公司利益的。
五、工作过失责任分为:直接责任、间接责任和领导责任。
六、承办人未经审核人审核、批准人批准,直接作出具体工作行为,导致工作过失后果发生的,负直接责任。承办人弄虚作假,致使审核人、批准人不能正确履行审核、批准职责,导致工作过失后果发生的,承办人负直接责任。
七、虽经审核人审核、批准人批准,但承办人不依照审核、批准意见实施具体工作行为,导致工作过失后果发生的,承办人负直接责任。
八、承办人提出方案或意见有错误,审核人、批准人应当发现而没有发现,或者发现后未予纠正,导致工作失误后果发生的,承办人负直接责任,审核人负间接责任,批准人负领导责任。
九、审核人不采纳或改变承办人正确意见,经批准人批准导致工作过失后果发生的,审核人负直接责任,批准人负间接责任。 审核人不报请批准人批准直接作出决定,导致工作过失后果发生的,审核人负直接责任。
十、批准人不采纳或改变承办人、审核人正确意见,导致工作过失后果发生的,批准人负直接责任。未经承办人拟办、审核人审核,批准人直接作出决定,导致工作过失后果发生的,批准人负直接责
十一、集体研究、认定导致工作过失后果发生的,集体共同承担责任,持正确意见者不承担责任。
十二、两人以上故意或者过失,导致工作过失后果发生的,按个人所起的作用确定责任。
十三、对工作过失责任人,视情节轻重作如下处理:
(一)情节较轻未给公司造成经济损失的,给予有关责任人批评教育或书面告诫,并处以罚款的处理:
1、所有工作岗位因工作不到位,服务质量不高,造成服务对象投诉情况属实的,每出现一次罚款50元。
2、缺乏调查研究、工作浮夸,提供不实数据、虚假资料等论证依据,影响经营决策正确性的,每出现一次罚款50元。
3、对属于职责范围内的事项推诿、拖延不办的,每出现一次罚款50元。
4、因工作失误或其他原因受到上级部门通报批评的,每出现一次罚款50元。
5、无正当理由在规定时间内未完成本职工作或完成工作未达到标准要求的,每出现一次罚款50元。
6、私自进行有偿服务,违规收取提成、慰劳金和其他费用的,出现1次罚款50元,收缴违规收取的费用。
7、超越规定权限实施许可或者擅自提高、降低许可条件,造成不良影响和后果的,出现1次罚款50元。
8、未按照规定保管会计资料致使会计资料毁损、灭失的,出现1次罚款100元。构成犯罪的,追究法律责任。
9、未严格审核会计原始资料,对不合规定的会计原始资料报销入帐并造成损失的,由责任人承担10%的损失。
10、严格控制现金使用范围,保管好现金,造成现金损失的,由责任人全部承担赔偿责任。
11、对来文、来电、来函,未按规定签收、登记、提出拟办意见,无正当理由未按规定时限报送批办的,出现1次罚款50元。
12、未严格执行保密和文件管理规定,致使文件、档案、资料泄
密、损毁或者丢失的,出现1次罚款50元,并有当事人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补救措施。情节严重的,追究法律责任。
13、未按规定使用印章,导致后果发生的,出现1次罚款50元。造成公司经济损失的,由相关责任人承担经济赔偿责任。
14、因关门、关窗等安全防范措施不到位造成失窃的,追究责任人等价赔偿责任。
15、未按《卫生管理制度》进行卫生保洁或经卫生检查未达标准的,出现1次,当事人罚款50元。
(二)情节较重给公司造成不良影响造成经济损失的,给予有关责任人赔偿经济损失和调离工作岗位或留用察看。
(三)情节严重给公司造成严重后果造成重大经济损失的,给予有关责任人赔偿经济损失和免职或辞退。
以上追究方式可以单处或并处。若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十四、工作过失责任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应当从重处理:
1、一年内出现3次以上应予追究的工作过失情形的;
2、干忧、阻碍、不配合对其工作过失行为进行调查的;
3、拒不纠正过失行为的;
4、有其他需要加重处分情节的。
十五、工作过失责任人主动发现并及时纠正错误、未造成重大损失或不良影响的,可从轻、减轻或者免予追究工作过失责任。
十六、本办法未做具体规定的,可由公司根据实际情况集体研究处理
加班管理制度
一、 目的:为明确加班审批程序及有关费用的计算,特制定本制度
二、 适用: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
三、 责任:公司主管、经理
四、 程序内容:公司提倡高效率的工作,鼓励员工在工作时间内完成工作任务,但对于因工作需要的加班,公司支付相应(工作日)加班补贴或者(假日)加班费。
五、 加班申请及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