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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文关键词:“十二五”,中小企业,转变发展方式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中小企业发展取得了令人瞩目的成就,已经成为推动我国国民经济发展,构造市场经济主体,促进社会稳定的基础力量。
一、“十一五”时期我国中小企业发展取得的成就
“十一五”期间,我国中小企业规模实力成倍增长、自身素质不断提高、社会贡献日益显著,为我国成功应对国际金融危机冲击、实现经济社会平稳较快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从企业数量和资金规模上看,“十一五”期间我国登记注册的中小企业数量年均增速高达14.3%,已经超过840万户,成为我国最大的企业群体,中小企业注册资金年均增速达到20.1%,总额超过19万亿元;从对外贸易来看,2010年,我国中小企业出口总额超过4500亿美元,高于国有企业出口总额1倍以上,5年涨幅超过200%;从税收贡献来看,2010年全年,中小企业完成税收总额11,173亿元,5年年均增速达22.2%,分别高于全国和国有企业2个百分点和12.7个百分点;从新增就业来看工商管理论文,截止到2010年底我国中小企业从业人员总数超过1.8亿,较2005年底增加6000万人,年均增加1200万人,年均增速超过9%,成为我国吸纳扩大社会就业的主要渠道[1]。
“十一五”期间我国中小企业迅速崛起,现出了无比强大的活力和竞争力,已经成为中国经济最具活力的重要组成部分,在发展经济、改善民生、增加就业、扩大出口和社会公益等方面,都做出了卓越贡献。
二、当前我国中小企业面临的发展困境和发展机遇
(一)当前我国中小企业面临的发展困境
“十一五”时期我国中小企业得到了长足发展。但是近年来,中小企业遇到了许多新的情况和问题。特别是金融危机以来,中小企业生产经营状况日渐严峻,遭遇到了前所未有的发展瓶颈。具体表现为以下几方面:
1.国际环境错综复杂,企业面临较大风险
一方面,由于金融危机的影响,许多发达国家为刺激经济采取了定量宽松的货币政策,这将在较长时期内助推汇率和国际大宗商品价格的波动。一些国家为拉动内需、增加就业,而持续强化贸易、投资和金融保护,不断采取反倾销、反补贴等措施,这些都将对我国中小企业特别是出口型中小企业的生产经营带来较大困难和风险。
另一方面,发达国家出于政治、经济、安全等方面因素的考虑,对来自新兴发展中大国的投资和收购兼并活动,特别是对能源资源领域和重要产业的跨国并购采取了诸多限制措施;对部分新兴和发展中国家购买先进技术和设备有选择性地进行了封锁和限制,这些将对我国中小企业“走出去”,以及利用国际先进技术和设备加速实现结构调整、转型升级带来不利影响。
2.企业生产经营成本上升,整体效益下滑
多种成本上升因素叠加,挤压了企业的利润空间,导致了一些中小企业无利可图,甚至出现亏损。一是原材料价格等生产经营成本大幅上涨。目前我国的通货膨胀已经来临,居民的生活资料价格不断在上涨,企业的生产资料也在大幅涨价论文格式模板。企业生产所需的原材料、燃料、动力等资源的购进价格一路攀升,给企业的生产成本增加造成了巨大压力。二是人民币升值对出口型中小企业造成了巨大压力。近几年人民币升值速度加快,每年都在升值,而美元又在不断贬值,这让以劳动密集型为主的外向型中小企业面临着重创。比如温州的这些企业原来每年的毛利还能达到7%-8%,现在已经降到1%-3%。人民币每年2%-3%的升值,实际上已经造成50%的民营企业面临破产。三是劳动力成本明显上升。目前我国中小企业在“低利润”的情况下,还面临着员工加薪的巨大压力。新《劳动合同法》又明确规定合同期满员工不再续签合同要给予经济补偿,加班费用和社保缴费也有所增加,这无疑又增加了企业的用工成本,加重了企业尤其是劳动密集型中小企业的负担[2]。
3.生产经营资金短缺,企业融资更加困难
一方面中小企业由于出口受阻工商管理论文,国内市场尚未开发,使得产品库存加大,现金无法回流导致生产经营资金紧张,资金链断裂的危险加大。另一方面,融资难是一个老生常谈的问题,当前中小企业融资难问题更加突出。受银行信贷紧缩、贷款实际利率上浮等影响,加上国内大力推进产业结构调整,各大银行相应增加了对贷款的管控,普遍减少了对企业的授信额度。而缺少抵押物而又不符合担保贷款条件的广大中小企业无疑成为了信贷挤压的对象,更加提高了获得资金的难度。
4.节能减排政策的实施使中小企业难以适应
随着国家发展低碳经济、实施节能减排政策的力度不断加大,迫使企业必须安装必要的环保设施和实行清洁生产。这些政策从长远来看是利国利民的,但由于政策力度大、范围广、适应期短,叠加效应日益明显,短期内对中小企业的冲击效应较大。加之我国中小企业中很大一部分是从事高消耗、低附加值生产的劳动密集型产业。环保节能政策的实施使这些企业面临着两难境地:不调整、不转移,就面临原所在地生产成本不断增加和产业发展政策的制约;调整、转移,又难以与原有产业集群、产业链条相衔接,要在新的经营场所重新组织产业链配套,成本反而会上升更多。由此造成有些地区为了发展低碳经济,达到节能减排目标而采用了不合理、不科学的强制措施,迫使很多中小企业不得不停业甚至关闭。
(二)“十二五”时期我国中小企业发展面临的重大机遇
虽然我国中小企业在发展的路上遇到了很多困难和问题,但发展的大势不会改变。对于广大中小企业来说,《“十二五”规划建议》中展现出了许多利好消息和发展机遇,同时也对企业发展提出了更多的要求。
首先,《“十二五”规划建议》以科学发展为主题,以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为主线。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是我国经济社会领域的一场深刻变革,必须贯穿经济社会发展全过程和各领域。因此加快转变发展方式,也是广大中小企业的必由之路,坚持在发展中促转变、在转变中谋发展,实现企业又好又快发展。
其次,《“十二五”规划建议》把扩大内需作为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的重大战略,为中小企业提供了广阔的发展空间。《建议》突出强调鼓励扩大民间投资,放宽市场准入支持民间资本进入基础产业、基础设施、市政公用事业、社会事业、金融服务等领域。这对于突破中小企业发展瓶颈,激发民间投资的巨大潜能,将发挥十分重要的作用。
第三,《“十二五”规划建议》提出发展现代产业体系,改造提升制造业,培育发展战略型新兴产业、加快发展服务业论文格式模板。《建议》指出要加强政策支持和规划引导,强化核心关键技术研发,突破重点区域,积极有序发展新一代信息技术、节能环保、新能源、生物、高端装备制造、新材料、新能源汽车等产业,加快形成先导性、支柱性产业工商管理论文,切实提高产业核心竞争力和经济效益。发挥国家重大科技专项的引领支撑作用,实施产业创新发展工程,加强财税金融政策支持,推动高技术产业做大做强。这对于优化中小企业发展环境,提高企业自主创新能力具有极其重要的作用。
因此,无论从哪个角度看,我国的中小企业已经站到了新的起点上。在新的历史阶段,中小企业将会获得更大的发展机会。展望“十二五”,中小企业一定会成为转方式、保民生的重要力量。
三、“十二五”时期推进我国中小企业转变发展方式的对策建议
(一)提高自主创新能力,推进企业向依靠技术创新转变。
推进中小企业转型升级,关键是要提高企业技术创新能力。应对国际金融危机的实践表明,企业如果没有核心技术就难以抵御市场的冲击,更难以保持市场竞争优势。
依靠技术创新推进企业转型升级,提高产品技术含量,提高产品附加值。一是要提高原始技术创新能力,在参与国际竞争和国内产业结构调整中实现技术领先。有条件的企业要注意把握新一轮科技革命的趋势,着力开展前沿技术、基础性技术、核心技术的研发,抢占科技制高点。中小企业要走“专、精、特、新”的差异化创新道路。要以开放的思维构建各类创新平台,用好社会各类创新资源,开展产业联盟创新、产学研合作创新,提高创新速度和效率。二是要在引进国外先进技术的基础上,加强消化吸收再创新。在国际金融危机情况下,我国经济仍保持快速发展,这为企业引进国外先进技术提供了有利环境。当前,要认真总结钢铁、家电、通讯、电子等行业消化吸收再创新的成功经验,强化企业间的合作与政府部门的协调,真正实现在引进中学习、在学习中赶超,形成自主核心技术和生产能力。三是要不断推进企业技术改造。技术改造具有投资少、工期短、见效快、避免重复建设等优点。今年,国家将继续重点支持企业技术改造,并将中小企业纳入到了支持范围。企业要抓住难得的政策机遇,用足用好技改政策,把技术改造的重点放在产品结构调整、工艺水平和产品质量提高、装备智能化、节能降耗、环境保护、安全生产等方面,将技术改造与产业升级、自主创新、淘汰落后产能和加强管理有效结合起来[2]。
(二)实施人力资本战略,推进企业向知识密集型转变。
随着经济全球化发展和产业结构优化升级,劳动密集型企业不能仅仅停留在或满足于依靠廉价劳动力来维持企业的生存,需要加快转型升级,更多地转向依靠知识特别是员工素质提高来实现企业快速成长和保持市场竞争优势。
当前,推进劳动密集型企业向知识密集型企业转型,最为关键的是突出培育造就高素质管理人才、创新型科技人才和高技能人才。培养高素质管理人才需要更新观念,不断提高管理者自身素质和战略决策能力,探索适应知识型企业管理的有效模式。培养创新型科技人才需要不断壮大科技人才队伍工商管理论文,营造良好的创新环境,宽容失败,鼓励创新论文格式模板。培养高技能人才需要努力提高劳动者素质,加强员工培训,开展全员创新活动,充分调动员工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针对农民工问题,要加强就业前培训,推行职业资格证书制度,提高新生劳动力的就业能力。同时,要尊重员工的劳动,实现企业与员工共同成长。
(三)发展低碳经济,推进企业向绿色发展转变。
当今人类面临的重大挑战是气候变化给全球经济发展带来的巨大影响。各国都在强调将经济发展纳入生态系统,大力发展低碳经济,走绿色发展道路,要求企业承担更大责任。我国正处于工业化进程当中,要实现集约、高效、无废、无害、无污染的绿色发展,关键是推进企业转型升级。当前,企业要从战略高度认识资源节约、节能减排、环境保护和发展低碳经济的重要性,从产品设计、生产经营、市场营销等各个环节入手,积极开发和运用绿色低碳技术,致力于打造绿色产品生产链,将节能减排与产品结构调整相结合,培育出新的经济增长点,从而达到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生态效益的相统一的最终目标。
(四)鼓励金融创新,推进构建适应中小企业特点的金融服务体系。
构建适应中小企业特点的金融服务体系,国家要下大力发展多种形式的小型金融机构,鼓励以民间资本为主体发起设立村镇银行、小额贷款公司、农村资金互助社等小型金融机构;制定审核标准,严格审批程序,逐步允许民间资本控股村镇银行或社区银行;在加强监管、防范金融风险的前提下,引导地下金融公开化、规范化;鼓励金融创新,稳步推进小企业短期融资券和集合债券融资,积极探索试点股权投资基金,鼓励创业投资、私募股权基金、并购基金发展;加快发展信用担保、产权交易、审计评估、法律咨询等中介服务机构,积极探索融资超市、网上融资服务等多种模式,为中小企业贷款提供便利。同时,国家要结合金融体制改革,建立和完善适应于中小企业贷款特点的银行体系,引导和鼓励大型金融机构改进金融服务,增加对中小企业特别是小型微型企业的贷款,健全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健全和完善多层次的资本市场体系工商管理论文,拓宽融资渠道,逐步建立起一套适应中小企业特点的金融服务体系[3]。
(五)加强政策扶持,推进营造中小企业发展的良好环境。
政府有关部门应加大对中小企业转型升级的支持力度,加快建立扶持中小企业技术创新的服务平台,推动各类实验室和测试中心向中小企业开放,畅通中小企业与科研机构、大专院校对接渠道;进一步改善创业环境,推动小企业创业基地建设,扩大创业辅导范围;改进中小企业税费政策,继续调整和降低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的征收率,减免新建小企业和个人创业的税赋,制定针对劳动密集型小企业的税费优惠政策,进一步清理各种行政和事业性收费;推动产业集群发展,重点培育具有竞争优势的高新技术产业,发挥大企业的龙头作用,通过吸引更多相关中小企业聚集,不断完善和延伸产业链条,形成以小企业大协作、小产品大市场为特点的产业集群;进一步发挥行业协会商会作用,规范市场秩序、加强行业自律、促进有序竞争。
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是《“十二五”规划建议》的一条主线,也是我国经济社会领域的一场深刻变革,更是决定中国现代化命运的重大转折。中小企业作为国民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应当在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过程中主动作为,不断提高市场竞争力和抵御风险能力,加快自主创新,切实推进节能减排、积极履行社会责任,努力发展成为新经济形势下促进我国经济社会健康发展的生力军。
[参考文献]
[1]张厚义、明立志.中国私营企业发展报告[M].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8;
[2]郭朝先.中小企业发展问题与发展方式转变[J].税务研究,2009(8).P:3-7
[关键词]中小企业 融资 银行 政府
一、我国中小企业融资现状分析
中小企业融资困难在我国已相当严重,大部分中小企业主要采取内部融资方式,由创办人自筹资金,外部融资占的比例很小。有调查显示,只有16.27%的中小企业认为从金融机构获得贷款容易,60.47%认为较难,23.26%则认为艰难。上述数据显示83.73%的中小企业贷款需求没有得到某种程度的满足,这与我国的经济发展要求和全面实现小康的目标显然是不适应的。严重地阻碍了中小企业的健康发展。
1.融资途径不畅通
从内源融资来看,我国中小企业的现状不尽人意,一是中小企业分配中留利不足,自我积累意识差。二是现行税制使中小企业没有税负优势。三是折旧费过低,无法满足企业固定资产更新改造的需要。四是自有资金来源有限,资金难以支持企业的快速发展。从外源融资来看,中小企业可以选择银行贷款、资本市场公开融资和私募融资等三种渠道,但目前我国中小企业的外源融资渠道方面并不畅通。
2.贷款难度大、成功率低
据统计显示,中小企业申请贷款的成功率低,一般比大型企业低30个百分点,很多中小企业达不到贷款要求条件,贷款难度大,甚至告贷无门,流动资金无以为继。有资料显示,我国中小企业通过银行贷款获得的资金仅占其发展资金的15%,这与其对国民经济发展高达60%的贡献率是极不相称的。
3.融资成本较高
企业的融资成本包括利息支出和筹资费用。中小企业在借款时,不仅无法享受优惠利率,而且还要支付比大型企业借款多得多的浮动利息。另外商业银行从自身控制经营风险的角度,一般都会要求中小企业采取抵押或担保方式进行融资。中小企业还要支付担保费、抵押资产评估费等相关费用。这些都加大了中小企业的融资成本。
二、我国中小企业融资问题的原因分析
1.企业信用等级低,融资意识淡薄
中小企业自身信用等级低,这是其普遍存在的现象。中小企业自身规模有限、资金缺乏、信用水平低、没有完整的企业规划、倒闭率高、贷款偿还违约高。银行的首要目标是安全性、流动性和收益性,然而中小企业的高倒闭率和高违约率使得银行难以遵守安全性和收益性原则,导致银行不愿放贷。
2.政府扶持力度不够,政策不配套
长期以来, 我国扶持政策一直倾向于大企业, 为大企业建立了广泛的信息支持体系, 出台了一系列的优惠政策, 在一定程度上解决了大企业的融资问题。而政府在中小企业融资方面未形成足够的重视, 缺乏为中小企业提供支持的辅助体系, 在客观上限制了中小企业的融资渠道和融资能力。另外, 我国资本市场还不成熟, 发展资本市场问题上所采取的政策也多偏重于国有大型企业, 中小企业几乎没有直接融资的渠道, 这也是造成其融资难的重要原因。
3.金融部门运营机制不健全是造成中小企业贷款难度的重要因素
国有商业银行的运营机制和管理体制制约了信贷投向的选择。一是在经营战略上,国有商业银行实施的是“重点地区、重点行业、重点产品、重点客户”的“四重”战略,将经营重点放在了“大城市、大客户”上信贷资金更多的流向了国有大型企业,制约了对中小企业的投入。二是重约束、轻激励的贷款第一责任人制度严重影响了放贷积极性,使基层信贷人只重视规避风险,不重视信贷营销,面对责大、权小、利少的现状,唯一的选择只能是多贷不如少贷、少贷不如不贷。
三、对中小企业融资问题的对策建议
1.加大中小企业融资的扶贫力度
中小企业融资具有特殊性,离不开政府的扶持,世界上许多国家和地区立法机关和政府都对中小企业融资给予特殊的支持,形成一个比较完善的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组织支持、法律保护系统、财政支持系统,为中小企业发展提供了强有力的支持。财政援助与税收优惠是世界各国政府为扶持和保护中小企业的普遍做法。
2.建立多层次的银行金融体系
一是建立专门针对中小企业融资的政策性银行建立政策性中小企业发展银行,以法定的中小企业贷款行为和以优惠的利率来满足中小企业的资金需求同时可以发行低于市场利率的政策性金融证券,为中小企业提供长期贷款资金。二是发展地方小银行和中小融资机构,发展与中小企业相适应的地方小银行和中小金融机构是解决中小企业贷款难的一个有效途径,要加强对中小金融机构的引导,明确各类中小金融机构的发展方向,进行准确的市场定位,一方面保障中小金融机构的服务能够适应中小企业发展,另一方面也保障中小金融机构在市场竞争中优势的发挥,促进中小金融机构的健康发展。
总之,解决中小企业融资困难,不仅仅需要在资金量上的支持,更要注重体制创新,改善政府调控经济的职能,疏通社会融资渠道,发挥市场机制在资源配置方面的基础性作用。宏观方面需要加快金融改革,消除金融抑制和放松金融管制。微观方面需要进行制度创新,发展民营金融机构、担保机构、资质评定机构,疏通直接融资渠道,确保融资效率和金融安全。这些都是解决中小企业融资困难的现时选择。
参考文献:
[1]胡竹枝,中小企业融资新论[M],中国金融出版社,2006
1 引言
创新是经济持续增长的动力源。这一过程中,创新产出本身的不稳定性促成创新能力内化,但内化到企业的创新能力建设有其必然的局限性。相较而言,区域多主体及其趋同的公共知识、基础知识及产业历程、社会规制使其天然成为这一统筹行为的载体。通过内化到区域的创新能力建设,创新主体可以在区域环境下通过知识共享更多地获得已有技术创新的使用经验,避免纯粹市场行为所带来的创新知识的浪费,并与区域多主体RD结合,从而进一步积累新的创新能力,形成多主体创新能力建设的良性互动。区域创新能力的本质是区域拥有的知识,是以创新知识管理为基础的能力集群。区域创新能力建设以克服区域内知识不对称为前提,以区域内多主体知识共享为关键职称论文。
2 区域知识不对称及其原因
知识共享是区域创新能力建设的关键。区域创新能力建设受制于区域创新主体的知识宽度与知识深度…。知识宽度是指创新主体截面知识容量,决定创新主体创新过程中跨学科融合能力。知识深度是指创新主体特定领域知识的精深程度,反映创新主体专业知识质量,决定创新的先进程度。现代区域创新能力建设要求主体知识宽度与深度的结合。现代知识的大容量及高频次更新加剧了个体创新者实现这一结合的难度。多主体知识共享一方面帮助解决这一问题;另一方面又可进一步扩展知识深度与宽度,从而提升创新能力。创新个体应更多参与到区域知识共享中,从而提高区域创新绩效及其个体创新绩效。这样可以克服个体知识的局限性。知识共享过程比电子或书面形式记录或整理的过程对创新能力提高更有效率。但事实上区域内存在着不同程度的知识不对称现象。知识不对称是指知识在创新主体问分布的不均衡状态。其关系如图1所示:
2.1 知识源、形成轨迹及知识主体特征
这包括:①知识源的多元性。知识的核心是个体对事物的了解,个体在搜寻、获得、解析、整理、扩散知识的一系列过程中会带有个体情境化特征,也就是说,即使相同知识源也会因个体内在知识结构及知识体系的不同而变成具有个体特征的不同知识源。何况现实中的知识源形式又有多元倾向。②知识形成轨迹的影响。个体知识深化过程会受到个体思维惯式、知识背景、成长履历等影响。任何时点上创新知识的位势均由其所继承的演进路径所塑造,其现有位势又限制了其在静态时点上对知识进一步遴选的方式和范围。③知识主体势差。任何组织和个人都拥有自己的知识宽度和深度,从而决定了自己现有时点的知识存量,由于不可能存在位势完全一样的知识主体,势差必然存在。势差虽是知识交流的基础,但势差过大同样也会造成知识传播的障碍,从而加剧知识不对称。
2.2 隐性创新知识的大量存在
隐性知识是创新知识的重要组成部分。创新产品的排他性使其更重视隐性创新知识的积累。隐性知识的特征决定其多由实践中获得、需要借助于面对面的接触、交流、模仿、操作、共同经历等活动来学习和共享。它虽然具有同一主体时序积累的能力(也就是内生性),但却缺乏跨越主体或空间的能力(也就是空间粘性)。隐性知识的内生性及空间粘性加剧了知识的不对称性。
2.3 信任程度差异
信任程度差异影响知识传播的效率和传播成本,从而作用于知识不对称,如图2所示:
包括:①信任程度差异影响知识传播成本。知识主体是以人为中心的主体群,人的知识是在外部获取、互动交流中不断积累的,而外部获取及互动与这一过程所发生的搜寻成本和获取成本将受到当事主体相互信任程度影响。从而主体信任程度差异会导致知识不对称。②信任程度差异影响传播效率。显性知识传递过程中可以市场及价格机制达成(如产品创新知识),但由于其无形资产的本质属性,其合约的达成及履行仍有赖于信任程度。对于隐性知识来说,由于其创造和传播不容易被发现(如过程创新知识),其产权归属又很难界定,由此价格和市场不起作用或较少起作用,这时主体间信任程度对知识传播效率起决定作用。由上,形成基于信任程度差异的知识不对称。
2.4 信息不对称
知识多来自于信息,信息的不对称导致知识不对称,这种信息不对称表现在:①信息提供源不足。信息的公共物品属性使其市场价格难以确知,由此造成信息交易困难,常出现信息产品的逆向选择及搭便车现象,从而影响信息供给市场,造成信息提供源不足。②信息失真。信息主体处理不当、信息载体不规范、信息渠道不通畅等都会使得信息失真。
3 基于知识共享的区域创新能力建设路径
创新能力的形成离不开对知识的搜寻、获得、发展、扩散和交流。这一系列过程不能脱离特定区域社会经济背景和特定区域内的个体(创新主体)经历,同时取决于区域内人们之间的互动关系。区域多主体及其趋同的公共知识、基础知识及产业历程、社会规制使其天然成为这一统筹行为的载体。知识共享正是基于创新能力建设的必然性及克服知识不对称现象提出的。有效的知识共享可加速知识在区域内的流动与综合,促进知识创新,并构建属于区域自身特征的知识体系,从而更有效地推动区域创新能力产生的社会化进程。基于知识共享的区域创新能力建设路径主要包括以下几点:
3.1 基于更换主体的区域过去创新活动的知识共享
区域创新活动是高强度知识互动的过程,创新活动中会大量沉淀知识,这些知识的再利用对创新能力提高有重要意义,而这种再利用在更换主体情况下将更有意义。知识共享显然有利于更换主体的创新知识再利用。区域创新活动包括成功的创新活动和不成功的创新活动。成功的创新可以价格和市场机制为主进行知识共享。在成功的创新过程中,知识的再利用显得较为容易,因为这些知识的标准化及共享显得更有动力。这种成功的创新会以专利等知识产权等形式存储于创新个体,而这种标准化的知识可通过价格及市场机制获得共享结果。而在不成功创新过程中,由于创新结果的失败而往往让创新者缺少动力整理创新活动沉淀下来的知识,基于更换主体的知识共享更无从谈起。而事实上由于创新的失败也使得创新成果很难标准化并以市场或价格机制得以流动。这种散乱而非标准化的知识中不乏经验、教训及对下一阶段成功创新的暗示,因此这里的具体操作路径包括:①建立创新失败宽容机制,促使其他创新主体关注失败创新的过程及经验;②加强区域内的人际沟通及合作的可能性,如网上创新论坛,各种创新协会及俱乐部,加强失败创新经验分享,从而事实上推进更换知识(创新)主体,达到知识有效再利用的目的;③对知识的标准化整理也很关键,这里更强调对失败创新过程的整理与反思;④通过区域创新主体创新过程中代际的传、帮、带,私人关系的沟通,家庭式的创新习惯沿袭等非正式的方式起到更换创新主体,进行区域过去创新活动更换主体的知识共享的目的。以上这些路径既可以有效地避免重复的研发活动,又可防止创新知识老化而失去市场及应用价值。从而使这一类知识也成为区域特色创新能力的重要组成部分。3.2 基于地方技术标准建设的知识共享
地方技术标准建设过程对区域创新能力建设意义重大。由于技术标准及其评估对企业来说都是外生的,因此通过超越企业边界的区域知识分享过程可使单个企业(创新个体)通过能动性地参与相关领域标准环境机制建设提高其自身的创新绩效,获得超额创新利润。由于技术标准的创立涉及到大量的相关技术,迁回生产方式及技术体系的迅速膨胀更加剧了这些技术的分散程度,由此,技术研发知识共享,尤其是在技术标准确定之前的知识共享是必要和必须的。涉及地方技术标准建设进程的知识共享可通过两种渠道促进区域创新能力建设:①在行业广泛技术知识分享过程中积极参与到标准制定进程中,掌握技术标准制定进程,为创新主体技术路线圈定范围;②吸引其他创新者参与到创新主体创新技术轨迹中来,由此形成规模化的既得利益群,从而壮大技术标准潜在势力范围,为未来技术标准制定赢得发言权,并诱致更多主体在较高创新平台上参与创新活动。区域创新能力培养有别于线性的管理方式,地方技术标准为创新能力培养提供跳跃平台,地方技术标准的达成可增加区域集体创新资源,为提高区域创新存量和流量做出贡献。
3.3 基于区域软技术获取的知识共享
软技术是区域创新能力的集成体现。软技术指区域以管理活动为主体,综合运用人的知识、经验、思维创新等现代科技成果(智能技术)和程序、规章、制度等(软件化信息),并且倾向于借助物质技术手段(如电子计算机)而形成的一种综合性区域技术群落。它的目的是寻求诸多系统要素的合理规划、组织、协调(包括人际关系)与有效控制,使系统要素从无序(或低序)向有序(或高序)转化,以达到预期的经济效果或社会效果。区域知识层级可分为个人知识、团体知识、组织知识及区域知识。不同层级知识具有不同特征。其中个人知识宽度及深度受个体精力及寿命等限制,并且其内嵌性也小些,可通过个体流动而获得知识的移动,这种内嵌性的缺乏使其难以形成区域竞争力的依托。区域知识由于主体多元而具有较优的宽度及深度,其内嵌性更强,因此是区域竞争力的重要依托。但这一过程需要区域软技术的整合才能转化为区域创新能力,具体路径如图3所示:
这样,个人知识通过知识共享可上升为团体知识、组织知识和区域知识。随着层级演变,知识的内嵌性愈强,知识宽度与深度也随之提高。在这一知识共享过程中,区域通过柔性及弹性管理可有序地形成区域特色的规程从而形成区域软技术,区域软技术的直接目的是规范区域创新主体之间的协作性。软技术培养使区域范围内各主体可以集区域范围能力之大成,降低磨擦成本和搜寻时间,有效配置区域资源,适应创新项目对团队和集体智慧的要求,为区域内各主体协同开展创新提供快速通道。区域软技术建设符合能力的立体系统性特征,在创新能力建设过程中可有效避免短板效应,从而为形成区域创新能力奠定基础。当然,区域创新能力建设也正向作用于区域软技术,而区域软技术的丰富通过知识共享作用于区域知识,继而作用于组织知识,最终也丰富了团体知识及个人知识,从而形成具有区域特征的良性循环体系。区域软技术具有历时长、投入多、收效慢、难度大、风险高、外部性强等特点。在建设过程中具体路径包括:①政府投资的地方文献整理,总结地方文化、风俗及具有地方特征的技术工艺出处及渊源,做好公益性知识平台的储备从而克服区域软技术历时长、投人多、收效慢的非市场性特征;②产业链条的区域有效延展及升级,实现对软技术的挖掘,包括对现有特色地方产业的深度再挖掘及精细度的再追寻培养,从而在此过程中细化地方软技术与区域生产力的匹配。③共性技术平台的搭建、展会、报告等经验的总结,最初的建设多依赖于地方政府的引导,随着区域环境建设及创新主体意识的增强,政府将以营造创新营利点方式逐步退出而使其蜕变为市场行为。
3.4 基于区域创新与金融资本配置的知识共享
创新是金融资本作用于经济增长的途径。创新能力培养需要金融资本支持,现代经济体中金融资本与创新主体常常被分割开来。缺少适当的融资资源是创新可能性与高密度尝试的主要障碍。而两者之间的知识不对称将会影响两者配置效率。知识共享可以两种渠道作用于区域创新与金融资本配置,从而提高区域创新能力:①关系融资。这一类型知识共享更适宜于小企业与其投资人之间。关系融资是在难以合约化状态下提供融资的一种方式,常常发生在有关融资的信息和知识无法标准化的情况下。如知识共享使纽约的珠宝商(JewishorthodoxSECT)在融资时可不签订任何协议。关系融资中资本方可通过知识共享了解或更细致地了解到创新产出前景。区域内金融资本与创新主体的知识共享可以避免金融资本甄选创新时的逆向选择问题’。这里,关系融资网络中结点本身及之间拥有信息的时效性、针对性及其反复的巩固加强等正是创新能力建设的过程。具体路径表现在:最初创新主体(如企业)通过购买长期的含有佣金的隐性合同,使其与投资人及时快速建立紧密关系。随着关系时间长度和范围的扩展,投资人更好地理解和监督创新主体,较大程度实现知识共享,从而保证创新主体在未来获得最优的资本配置,从而提高了区域创新效率、减少创新成本。②间接融资。这一类型知识共享更适宜于大中型企业与银行之间。同时,由于经济发达地区的小企业无论在企业经营管理及技术装备水平、市场开拓能力、人员素质及经济效益等方面均优于经济欠发达地区,因此这样地区的小企业也可优先考虑知识共享基础上的银行贷款。这样的区域银企知识共享无疑有助于银行获得更真实信息与知识,从而更有效辅助企业在有高盈利前景的生产和研发活动中获得超额创新收益,促进银企更紧密联系,提高资本配置效率,从而提高区域创新能力。
4 结语
论文摘要:文章从价值创造角度,探讨了我国商业模式的创新,认为,商业模式创新对我国企业发展的成败起着关键性的作用。文章研究了商业模式创新的发展背景,并给出创新商业模式的五个核心战略。
一、 商业模式创新的发展背景
所谓商业模式就是企业市场价值的实现模式。当今企业经营环境发生了激烈的变化。主要特征是:信息化、市场化、全球化,传统的商业模式受到严重挑战,这就要求企业商业模式的不断创新,以适应经营环境的深刻变化。
1. 企业经营环境的第一个变化是信息化。随着互联网技术的飞速发展,越来越多的企业日益关注于企业在网络环境的生存与发展。很多现实中的经营活动正复制到虚拟世界中,例如网络银行、网络教育、网络购物、网络拍卖等等。这些以无店铺经营、与客户直接双向沟通等为特征的商业模式,将会大幅度地降低企业的流通费用和经营成本,提高运作效率。
2. 企业经营环境的第二个变化是市场化。当今市场已进入全方位的买方市场,顾客追求个性的张扬和标新立异的愿望得以实现,已成为新的趋势。仅仅依靠以往的价格优惠和单纯的质量优势已不够,消费者更加注意产品的设计、造型等方面的创新,消费者对商品的要求越来越高。不仅要求产品本身符合标准,而且对各种服务的要求也越来越多。
3. 企业经营环境的第三个变化是全球化。近10年来,世界经济体制发生了巨大变化,全球经济一体化加快发展,生产经营的全球化、金融自由化和贸易自由化,使得技术、资金、劳务、专利等,以前所未有的速度在全球范围内流动和转让。
二、 商业模式创新的核心战略
1. 商业模式以价值创新为灵魂。商业模式的灵魂在于价值创新。企业必须借助商业模式进行价值创造、价值营销和价值提供,从而实现企业价值最大化。商业模式应该回答一系列的问题:向什么顾客提供价值,向顾客提供什么样的价值,怎么样为顾客提供价值等。
(1)注重轻资产经营。追求企业的价值最大化,并不是要求企业的资产最大化,有效的资产必须能高效地创造价值,轻资产经营即在此背景下应运而生。所谓轻资产经营,是在资源有限的基础上科学配置各种资源,以最少投入的商业模式实现企业价值最大化。轻资产是知识经济时代奠定企业竞争基础的各种资产,包括企业的品牌、企业的经验、规范的流程管理、治理制度、与各方的关系资源、客户关系、人力资源等等。通过企业的优势资源整合各种社会资源为企业创造新的价值。许多跨国企业把投资投向直接产生经济效益的部分,而间接创造效益的土地、厂房、汽车、电脑甚至办公桌椅等都是租用。因此真正决定企业创造财富能力的,是企业资产经营水平的高低。以轻资产模式经营,可以获得更强的盈利能力,更快的速度和更持续的增长力。
(2)加强企业市值管理。实现企业价值最大化,对于上市公司而言,必须加强市值管理,以稳定和提升公司市值为出发点,提升自身价值水平,获得投资者认可,使股价充分地反映公司的价值。上市公司的一切经营行为,无论是投资、融资、再融资或是股利政策等等,都必须围绕以市值最大化这个核心的目标来进行。
(3)构造企业价值网。今后的竞争不再是企业与企业之间的竞争,也不是单一线性价值链之间的竞争,企业正从独立创造价值走向合作创造价值,有多条价值链构造企业价值网。在价值网中,企业可将众多的合作商连在一起,通过有效的资源整合,构成快速、可靠、便利的系统,以适应不断变化的市场环境。价值网通过网络的弹性适应市场的不确定性,以增强价值创造方式来满足顾客多样化的需求,从而实现企业价值最大化。
(4)为广义的客户创造价值。价值创造的目的是让企业价值链上的所有利益共同体受益。广义的客户包括顾客、股东、员工、社会。这就要求商业模式能创造四种价值:为顾客提供一流的产品和服务;为股东提供持续、稳定、高水平的价值回报;为员工创造良好的成长和发展空间;回报社会。其中,创造顾客价值是创造其他价值的基础和保障。
2. 商业模式以占领客户为中心。商业模式创新必须以客户为中心,由企业本位转向客户本位,由占领市场转向占领客户,必须立足以客户为中心,为客户创造价值。从消费者的角度出发,认真考虑顾客所期望获得的利益,只有把竞争的视角深入到为用户创造价值的层面中,才能进入到游刃有余的竞争空间。
(1)精心研究客户需求。以客户为中心,就是要精心研究客户需求,要从客户角度出发,重要的不是企业能够为客户提供什么,而是客户希望得到什么。客户的期望值比产品本身更重要,提高满意度的关键是企业必须按照客户的要求,有效地满足客户对自己产品或服务的期望值。
(2)实施大客户管理。无论什么样的行业,大客户都具有收入贡献大和业务增长潜力大的特点,是企业的“黄金客户”,必须锁定大客户,建立客户经理制。对大客户由专人实施,定人服务、顾问服务、终生服务。目前,国内很多企业都在实施大客户管理,最为典型的是电信行业,如中国移动针对年轻的客户群开发了移动梦网,中国电信开发了全球眼、新视通、会易通等产品,以满足特定大客户群的需求。
(3)实施客户互动管理。以客户为中心必须深化服务,实施客户互动管理。让顾客在企业经营过程中占主导地位,将客户前置,让其参与产品或服务的设计、制作、定价等过程。企业可以运用因特网、电子邮件与顾客交流,让顾客提供意见、建议,参与产品开发。通过这种方式产生的新产品才能真正满足顾客的需求,有效提高顾客的忠诚度。
(4)创造新的附加值。一个产品的价格,实际上是由“产品成本+附加值”构成的。为什么同类型的产品,譬如手表,有的售价仅几十元,而有的却可以卖到数万元?这其中,“附加值”起着关键作用。当今企业,创新附加值已不在产品之中,而在产品之外。在实践中有三条途径:①文化附加值;②服务附加值;③附件附加值。
3. 商业模式以经济联盟为载体。据统计,目前企业创造的价值曲线,1/3源于企业内部,2/3源于企业之间。新的商业模式不再是企业的孤军奋战,必须以联盟为载体,发展联盟经济。通过合作,聚合彼此价值链上的核心能力,创造更大的价值和形成更强的群体竞争力。
企业发展联盟经济,主要做到以下三点:
(1)强化供应链管理。供应链由消费者的需求出发,经过产品设计、原材料供应、生产制造、批发、零售、售后服务等环节,到最后把产品送到最终用户的各项制造和商业活动所形成的网链结构。供应链提供的是一种新的思考方法和发展途径,它可使企业创新经营理念、再造业务流程。因此,打破区域、行业限制,强化上下游企业之间的合作与整体运作,尽快形成供应链,是当前企业必须共同解决的课题。
(2)打造企业核心竞争力。核心竞争力是企业在市场竞争中,取得并扩大优势的决定性的力量。供应链管理注重的是企业核心竞争力,企业为了赢得竞争优势,势必要把主要精力聚焦在主业上,集中在供应链中最具优势的环节上,把优势强化到最大,以形成企业的核心能力,从而最大限度地挖掘核心能力要素的价值潜力。
(3)外包非核心业务。在有限的资源条件下,为取得竞争中的最大优势,企业仅保留最为关键的核心业务,而将所有类似于枝叉的非核心业务外包出去,交由专业的公司打理。今后,凡是离市场较远的后台业务,凡是机械重复能数字化的业务,凡是可以离开现场在网络能运作的业务都可以外包。由此,将使企业更加专注于自身的核心竞争力,同时扩大企业支配资源的范围。
4. 商业模式以应变能力为关键。如果说商业模式决定了企业的成败,应变能力则是商业模式成败的关键。应变能力是企业面对复杂多变市场的适应能力和应变策略,是竞争力的基础。
(1)时间是第一成本。时间是第一成本,企业必须因时、因地,因竞争对手、因顾客消费心理的变化等作出快速调整,要在变化中把握方向和机遇加快发展自己。为了达到这一目标,企业搜集市场信息时要突出“早”和“全”,做应变决策时要突出“快”和“准”,这样才能争取主动,抢占先机。在实践中要把握以下五点:①灵敏信息;②准确判断;③正确决策;④快速行动;⑤敢冒风险
(2)JIT随需而变。JIT是一种应市场需求而变的“拉动式”管理体系,这一观念的确立可以促使企业按市场规律办事,要求企业在各个环节做到在准确的时间、准确的地点、提供准确的产品,达到消除浪费、节约时间、节约成本和提高物流服务质量的目的。JIT从顾客的角度而不是从企业或职能部门的角度来研究什么可以产生价值;按整个价值流确定供应、生产和配送产品所有必须的步骤和活动;创造无中断、无绕道、无等待、无回流的增值活动流;及时创造仅由顾客拉动的价值;随市而变,不断消除浪费,追求完善。
(3)个性化定制。个性化最为典型的产物就是大规模定制。它集企业、客户、供应商和环境等于一体,根据客户的个性化需求,在系统思想指导下,用整体优化的观点,充分利用企业已有的各种资源,在现代设计方法学、模块化技术、信息技术和先进制造技术等的支持下,以大批量生产的高效率和高质量提供定制的产品和服务。这种新的生产方式全面考虑了制造运作系统控制的需求集合,包括:产品品种的迅速增加、批量变小和订单的随机性增大等。
5. 商业模式以信息网络为平台。新的商业模式必须重视信息网络的力量,脱离信息网络平台,企业将无竞争力可言。
(1)构造虚拟经济的竞争力。信息社会,网络平台可以造就无数神话。企业必须具有敏锐的商业意识,抓住商机,驰骋在网络世界,同时很好地与现实相衔接。号称网络第一食品的“QQ能量枣”,以“虚拟+现实”的商业模式被业界广为称道。传统食品企业绿盛公司与天畅科技公司合作,首次在网络游戏中销售真实物品,游戏玩家可以在游戏中的虚拟食品店,下单购买真实物品,通过专门配送系统,可立即送到购买者手中,买家还可选择事前信用卡付款或货到再付款。这是国内首次将传统产业嵌进网游产业,形成网络内外的互动对接,在网络时代首次实现了“真实生活”与“虚拟生活”的对接。
(2)加快企业商务电子化。企业商务电子化是一种全新的商业模式,它将企业经营的全部商务活动,通过信息技术实行电子化、数字化运作,以大大提高效率,降低成本,缩短周期,增强竞争能力。
(3)推动流程再造。重构企业组织结构的核心是实施流程再造:原有的塔型结构正在被精良、敏捷、具有创新精神的扁平化“动态网络”结构所取代。这种组织形式通过水平、对等的信息传递来协调企业内各部门、各小组之间的活动,实现了动态管理,不仅使信息沟通畅通、及时,降低监督协调成本,使市场信息与决策层的反馈更加迅速,提高企业对市场的快速反应能力,而且极大地调动组织成员的潜能和积极性,促进相互间知识和经验的交流,形成学习型组织,从而更好地适应竞争日益激烈的市场环境。
以上是商业模式创新的五条核心战略,这是创新商业模式的指导原则和基本要求。当然,在实践中应当因企制宜,灵活应用,结合实际进行创新。任何商业模式都有其适合的环境和生存的土壤。好的商业模式必须始终保持灵活性和应变能力,只有具有动态匹配商业模式的企业才能获得成功。
三、 商业模式创新是制胜关键
商业模式是企业竞争的最高形态,关系到企业生死存亡和兴衰成败。企业要想获得成功就必须从制定成功的商业模式开始,新兴的新企业是这样,传统的老企业更是如此。未来企业的竞争,将是商业模式的竞争。
中国企业的发展经历了要素驱动和投资驱动两个阶段后,现在已经进入创新驱动的发展阶段,技术创新固然重要,但必须以商业模式创新为先决条件,否则技术创新的市场价值将无法实现。现在,中国企业最缺的是成功的商业模式,因此商业模式的创新就已成为当今中国企业竞争制胜的关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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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老字号企业;技术创新;品牌营销
面对全国中华老字号企业的70%惨淡经营现状,江苏除苏州外,其他各地区的老字号企业经营也有类似的命运:老字号经营状况好的、较好的、勉强维持的比例是1:2:7,各级政府、行业协会、企业以及学术界都曾探索过或正在探索老字号复兴之路,一致认为创新是老字号复兴的关键。本文主要从江苏老字号企业技术方面的总体情况入手,来分析江苏老字号企业技术创新的发展策略。
一、江苏老字号企业技术创新的发展现状
对30家经营得较好的江苏老字号企业进行调研,发现有70%的江苏老字号企业周期性地进行产品或服务创新,28%的江苏老字号企业偶尔进行创新,仅有2%的江苏老字号企业几乎没有产品或服务创新。经营状况良好的江苏老字号企业在技术创新方面普遍存在如下特点:(1)不断有新产品开发问世;(2)不断引进先进生产线,进行技术改造,扩大经营规模。
江苏老字号企业在进行技术创新的过程中还存在着很多问题,主要体现在老字号企业缺乏商标、专利、技术秘密保护意识,无形资产管理有待规范。江苏老字号被侵权主要有以下几种情况:(1)由于历史原因,老字号同名现象严重,商号、商标等知识产权纠纷也时有发生;(2)一些缺乏诚信的企业擅自使用与老字号相似或相近的字号来为自己企业冠名;(3)“移花接木”盗用老字号企业名称中的字号来为自己企业注册商标;(4)将老字号企业的字号在网络上抢先注册成自己的域名等。
目前,许多江苏老字号商标被别的企业抢注,大量假冒伪劣商品充斥市场,老字号的形象严重受损,导致众多江苏老字号企业在竞争中失利。江苏老字号企业产品的商业价值及其技术的完整性和成熟性,已经在漫长的历史长河中被老字号企业的生产运作和市场营销过程所验证,为人们所喜欢,具有极其宝贵的财富价值。这些技术是企业核心竞争力的一部分,它若被其它公司盗用,江苏老字号企业也就存在着生存危机。
江苏总共只有南京中央商场、新百和镇江恒顺3家上市老字号企业,算是规模较大的老字号企业,其余的老字号企业均属于中小企业。一些江苏老字号企业自身管理水平低下,工具、设备落后,技术创新能力、盈利能力低,抗风险能力较弱,同时负债水平整体偏高,信用级别低,因此贷款抵押担保难,造成了向银行金融机构融资困难的硬伤。资金不足又会引起人才、新技术、新设备引进难和技术创新难等一系列问题。比如说,由于经费拮据,南京云锦博物馆大量的云锦实物和资料的有效保护成为一大难题,一些传统云锦工艺的科研与复制攻关项目难以落实,这也是一些云锦手工工艺濒临失传的重要原因之一。
正如诸多学者所说,要进行技术创新必须具备两个基本条件:(1)科技经费的投入,即技术创新费用的支出,需要前述的融资来解决;(2)科技人员的投入,即技术创新人才的引进。江苏老字号企业技术创新的又一大难题也就是创新人才的匮乏,缺乏创新的潜力。江苏老字号企业员工的整体文化素质均不高,技术人员数量少,科技人员严重缺乏。主要有以下四方面的影响因素:(1)大多江苏老字号企业大都是以家族企业的模式存在着,从基层管理人员到高层领导,体现权利的岗位均被企业高层的亲戚朋友所占据,而且他们的文化水平普遍较低。(2)江苏老字号企业所谓的技术人员通常也是以师傅带徒弟的形式存在,涉及关系可靠的少数几个人,或是家族内部人员掌握着核心技术或配方,秘而不传。(3)江苏老字号企业大部分员工缺少工作所需的技能培训或职业培训教育,在与部分江苏老字号企业底层员工交谈时,发现他们几乎没有或很少会有学习培训的机会,从而老字号企业无从开展产品创新、工艺创新和技术条件创新等技术创新活动。(4)以前的老字号的员工,无论是诸如苏州稻香村、黄天源糕点等生产加工类,还是诸如南京绿柳居、镇江存仁堂等餐饮零售类的“师傅”,都是经过“三年学徒,三年帮工”,一步一个脚印走过来的。而如今的年轻人急于求成,缺乏持之以恒的毅力,所以老字号的技艺难以找到真正的继承人。
江苏老字号企业产品缺乏统一的技术质量标准,老字号企业在进行连锁经营扩张的过程中,会遇到各分店产品与总店产品味道、质量不一等诸多问题。诸如云锦、丝绸、玉器等类产品,因为产品本身种类、质量就参差不齐,缺乏统一的技术质量标准,容易招致其他厂商仿制,又以低价倾销扰乱正规老字号的销售市场。不仅侵害了南京云锦的知识产权,给正规云锦生产企业带来了压力,影响了南京云锦的声誉。
二、促进技术创新的政策建议
1.加强知识产权保护意识。老字号的知识产权和无形资产包括:品牌、商号、专利、版权、管理经验、技艺诀窍、广告用语等方面,老字号应提高自身知识产权保护意识,主动与知识产权等中介服务机构交流沟通,做好国内、国际市场的知识产权工作,并配合工商管理部门打击冒牌经营的行为。
江苏老字号企业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进行知识产权保护:(1)强化商标先行意识:秉承“自愿注册原则”和“申请在先原则”,企业应对已经在他国或其他地区进行交易的商标及时“补过”、尽快注册,对即将打入他国或其他地区市场的商标提前、及时注册。(2)适当构筑防御性注册:根据“一类商品一件商标一份申请”原则,老字号商标可在与该商标类似或非类似商品类别上分别进行防御注册,以免受职业商标炒家的侵害。现在就有许多浙江人在炒作商标。(3)加强国际市场的监测:企业应密切关注国家工商总局颁布的《商标公告》,如发现相同或近似商标,及时向国家工商总局提出异议;应委托商标组织进行市场追踪监测,及时反馈侵权信息。(4)及时注册老字号域名:在如今的网络时代,老字号企业不能忽视“网络商标”——IP地址的注册,注册商标有时间限制,而域名可以归权利人终身使用。(5)及时对老字号商标进行延期续展:注册商标第一次有效期为10年或20年,到期就应续展。⑸老字号企业应与知悉企业技术秘密的员工签订“竞业限制协议”:被“竞业限制”的人员不得在生产同一核心技术产品,且有竞争关系的其他单位任职,或者自己从事与原老字号企业有竞争关系的同一核心技术产品的生产经营;同时,根据权利与义务对等的原则,还应该给被竞业限制的人员一定限制补偿费用。
相应的政府机构要加强老字号被侵权的证据管理和诉讼管理,对侵犯老字号权益的行为建立严格的惩戒制度。
2.拓宽融资渠道,扩大经营规模。
江苏老字号企业可以着手改善的工作有:(1)老字号企业应集中于从一家融资机构贷款,进行关系型贷款。从多家融资机构的贷款行为显著影响贷款的可获得性和贷款利率,集中型贷款行为相比非集中性贷款行为利率更低、贷款数量更大、可获得性更强。(2)老字号企业要规范自身管理,建立科学的管理制度,特别是财务管理和长期规划,争取可能的融资机会,力争信息透明,解决内部账务混乱的现象,让投资者相信企业的确具有经营能力和发展前景,从而从根本上解决贷款的管理成本高、风险大的问题,提高中小老字号企业信用。(3)对有限责任公司股份合作制和合伙制老字号企业进行重组和改制,建立符合上市要求的规范的股份有限公司。(4)江苏老字号企业应该奉行开源节流的良好风气,通过留存利润、盘活存量、员工入股等方式进行内部融资。还可以通过商业承兑汇票、会员卡、促销等渠道融资。
政府需要做的工作:(1)培育区域性的中小企业产权交易市场和中小企业债券市场,应借鉴美国的小型股权市场和国内北京、上海、深圳、西安四地产权产易市场的经验。培育规范江苏甚至下属各地区产权交易市场,为大部分不能上主板市场和创业板市场的老字号企业提供一个产权交易、收购兼并、股权回购与风险资本退出的场所,有关方面还可以考虑组织发行老字号企业发展债券,所筹集的资金全部提供给符合条件的老字号企业使用并由其偿还。(2)可以创立江苏老字号创新发展基金。通过拨款资助、贷款贴息和资本金投入等方式扶持和引导老字号企业的技术创新活动,培育一批具有浓厚江苏特色的老字号小企业。(3)江苏省政府可以对老字号企业进行财政支持,如对老字号进行贴息贷款,提供技术、设备支持,税收减免等等。
3.提高人员素质,创建创新团队。技术创新不仅需要物质条件的支持,而且关键要靠全体企业员工来落实执行。老字号企业需要一个有创新精神和敏锐洞察力的企业家,企业家需对自身产品或服务的市场需求有清楚认识,能识别不稳定市场中的获利机会,能利用各种方法带领员工把握住机会,将潜在机会转化为现实利润。
老字号企业不能忽视基层员工的技能培训和职业培训工作。由有经验的老师傅轮流给基层员工授课,或者鼓励中低层员工定期进行经验交流,一来可以增强企业内部凝聚力,同时可以提高员工素质。江苏高校众多,科技资源丰富,为老字号企业进行技术创新提供了优厚的技术资源条件。各种类型的老字号,只要找到匹配的相关专业院校进行技术研发合作,就会为其创新发展提供广泛的空间。老字号企业要致力于组建创新团队。技术创新活动需要一个创新团队,从企业家、管理人员、技术专家、营销人员、生产或服务人员和其他企业各部门人员组成,创新团队内各成员由各部门选取,并负责本部门内新创意的收集。企业人员目标一致,各部门人齐心协力,对各自的新思想、新创意相互反馈。
三、老字号应建立统一的技术质量标准
老字号产品制作严格的标准、程序与技艺,很难在短时间内继承与发扬,很多产品形似而神不备,老字号产品上的微弱差别,都瞒不过老顾客。一朝老字号产品因各种原因有品质上的欠缺,就会酿成美誉度的下降,造成信誉危机。因此,致力于扩大经营规模、进行连锁经营的江苏老字号企业,建立统一的技术质量标准需要注意如下问题。
1.企业的技术质量标准的编制要重视程序文件的可操作性,上下进行反复的论证和修改,方方面面进行有效的沟通、征求多方面建议,使质量方针简洁、易记;质量目标尽可能量化,使其具有可操作性,为日后技术质量体系的贯彻落实打下坚实的基础。
2.对企业内控标准、工艺技术操作规程、管理制度和计划、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等可执行性文件进行较为客观的界定,对企业内控标准和工艺操作规程进行重新修订,删除繁琐的条款,并将成熟的操作经验以简明的叙述融入其中,使其操作时易于执行。对质量记录尽量采用表格的方式,在设计表格时,突出重点,做到不漏项,无多余项,保证了在记录过程中便于操作。
3.有了统一的技术质量标准,不能忽视按建好的标准进行严格的审核管理。像无锡三凤桥肉庄,一直采用传统作坊式生产,每天仅有10多吨产量,因为传统的烧制方式是低标准检测指标,无法满足国内外市场需求。因此三凤桥肉庄投资了2000多万元,按当前被认为是控制食品安全和风味品质最有效的管理体系———HACCP标准建设了生产基地,以及三条现代化流水线,从原料、辅料验收到生产加工、预煮、烧煮、包装灭菌、成品出库各个环节均进行严格的检验、检测、化验跟踪。现在日产正宗口味的“无锡排骨”可达60吨,改变了顾客排队买货的现象。
另外,诸如生产云锦、丝绸、玉器等富含中国文化特色产品的江苏老字号企业,由于产品本身种类、质量就参差不齐,易招仿制,无法从源头(建立统一的技术质量标准)上根本控制假冒伪劣品的侵犯,则可以从产品进入市场时开始控制,只有特许经营权的商家才能销售自己的产品,其他的一律属于假冒品。就像正宗的奥运产品只有在授权经营的商家才能销售。关键一点是这一信息要让公众知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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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文摘要:区域创新是促进区域发展能力的提高和区域民众福祉增进的有机联系的各具特色的经济网络系统行为。区域创新不是一次,而是一个过程。这一过程主要经历初级要素主导、中级要素主导、高级要素主导等三个阶段。衡量区域创新不同阶段的标志值就是地区劳动生产率(区域内每个劳动者年创造的GDP)和劳动者平均受教育年限。
一、引言
关于区域创新,国内外学者有不同的看法,比较有代表性的观点有:
1996年,库克等人认为,区域创新是由在地理上相互分工与关联的生产企业、研究机构和高等教育机构等构成的区域性组织体系支持并产生的革新行为。
加拿大Doloremx(2002,2003)认为,区域创新是相互作用的私人与公共利益体、正规机构和其他组织的集合按照组织和制度的安排以及人际关系促进知识的产生、利用和传播的行为。
柳卸林(2003)等认为,区域创新是一个区域内有特色的、与地区资源相关联的、推进创新的制度组织网络与区域内新技术或新知识的产生、流动、更新和转化的行为。
邹再进(2006)、胡宝娣(2003)等认为,区域创新是指在特定的行政区域内,各创新主体彼此密切联系,依靠各种创新资源(如资本、人才等),借助各种创新条件(如基础设施、政策、法律等),利用各种创新手段(如制度、组织、管理等),推动知识创新、技术创新、知识传播和知识运用的开放的复杂的社会经济网络系统行为。
本文则认为,区域创新是指在特定经济区域内,各经济活动主体通过在经济活动中置入新需求、新要素、新产业、新组织、新制度等而建立的促进区域发展能力提高和区域民众福祉增进的有机联系的各具特色的经济网络系统行为。
(1)区域创新的范围为特定经济区域,它包括跨国的经济区(内含地理相邻的若干国家或地区)、跨省的经济区(内含地理相连的若个省或其中的部分地区)、省、县(市)、跨县经济区(内含地理相连的若干县市),最小范围为县(市)。
(2)区域创新的性质是一个地域经济系统,而不是单纯的技术系统或行政系统的行为。
(3)构成区域创新的要素包括相互联系的主体要素(企业、地方政府、教育研究机构、中介组织等)、客体要素(需求、生产要素、产业、硬环境)等两类硬要素,以及存在于主客体两类要素中的软要素(制度、文化等)。
(4)区域创新的目的是促进区域创新能力的提高和区域民众福祉的增进,构成区域创新的所有子系统及其要素均是围绕这一目的而设立或选取的。
(5)区域创新的体系结构和形态是各具特色的,它是由各地区独特的地域区位、历史、文化、资源、内外环境等因素共同决定的。
区域创新的构成体系本质上是地域经济运动系统,它主要是由三个部分构成。第一,地域创新主体系统,包括家庭、企业、政府、教育科研机构、中介组织等。即区域组织机构系统,或简称区域组织系统。第二,地域创新客体系统,包括需求、产业、生产要素、硬环境等客体系统。即区域需求系统、区域生产要素系统、区域产业系统、区域硬环境系统等。第三,地域创新软系统,包括存在于主客体内的制度、体制、机制、文化等系统,简称为区域制度系统、区域文化系统等。
区域创新行为可大致分解为区域需求创新和区域生产要素创新。区域需求创新包括区内市场和区外市场的开发和拓展;区域生产要素创新,即区域产业创新的基本手段,主要包括知识、技术、劳动力、劳动工具、劳动对象、资金等等。其中,知识和技术是生产要素的核心。区域产业创新,即区域创新的主要客体,亦是区域创新的中心对象或主线,其主要包括农业、制造业和服务业在质和量上的提高,产业组合的优化。区域硬环境创新,即区域创新的基本客体之一,亦是区域产业创新的硬件保障,主要包括区域内基础设施、公共设施、硬件设施、生态环境等。区域组织创新,即区域创新的主体,亦是区域产业创新的主体,它包括家庭、企业、地方政府、非政府组织、教育机构、科技机构、文化机构、医疗机构等等。区域制度创新,即区域创新的软环境,亦是区域产业创新的制度保障系统,包括制度、体制、机制等。区域文化创新,即区域创新的软环境或软件系统之一,亦是区域产业创新的精神保障系统,主要包括思想、观念、习俗等等。
二、划分区域创新阶段的依据
认为:生产力是经济中最活跃的决定性的因素,它决定了生产关系的演变,进而决定社会形态。在生产力中,劳动者是最活跃的革命性因素,而生产工具则是社会进步及社会形态的标尺。据此,笔者认为,应该把包含生产工具和劳动力素质在内的生产要素作为判识国家或区域创新阶段的主要标尺。
美国学者迈克尔·波特认为:国家的经济发展过程可划分为四个阶段,即生产要素导向、投资导向、创新导向、富裕导向。在这四个阶段中,国家竞争优势的来源是不同的。在生产要素导向阶段,它来自基本生产要素;在投资导向阶段,它来自基本生产要素、更多先进的生产要素、个人和企业的成就动机、国内市场竞争激烈、国内需求的规模及成长;在创新导向阶段,它来自创造并提升先进和专业化的生产要素、企业发展全球策略、相关与支持产业向纵横两个方向深化发展、国内需求国际化与专业化;在富裕导向阶段,于创新导向阶段起作用的四个因素均出现弱化:专业化生产要素停滞不前、企业发展动机下降及其竞争力衰退、产业集群缩水、需求面窄化到与富裕相关的产业。
无论是马克思,还是迈克尔·波特,均把生产要素始终作为社会形态或现代国家经济发展阶段划分的主要依据。因此,笔者认为,在国家和地区工业化、现代化过程中,可以根据生产要素使用的不同等级及水平,大致确定为区分区域创新不同阶段的基本依据。在工业化、城市化进程中,区域创新不是一次,而是一个长期的过程。这个过程有自身的起点和终点,以及演进的若干阶段。
三、区域创新的起点:尚未工业化的传统区域
区域创新一般情况下发生于以下一类区域:
尚未工业化的传统区域。这类区域的特征主要是未经培训,仅凭经验的简单劳动力,使用手工工具,使用传统技术和天然资源,从事传统农业、传统手工业或传统商业,生产的目的是满足自我或家族的生存需要。在这样的区域,传统家庭占统治地位,无论是使用的资源,还是生存的家园、环境以及人们抱有的观念、习俗等,均是千百年变化不大,或基本不变的。
当然,尚有另一类区域,它们是工业化进行到一定阶段后,因各种内外部条件而处于停滞的区域。如资源枯竭而又未找到新产业支点的老工业基地,或工业化完成后整个社会趋于保守、不图上进的富裕区域。后一类是区域创新起点的特例,前一类是区域创新进点的通例。因此,这里把研究起点主要摆在前一类区域。
四、区域创新一般经历的三个阶段
作为传统区域,其在工业化、城市化、现代化过程中的区域创新主要经历初级要素主导、中级要素主导、高级要素主导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初级要素主导阶段
这一阶段的主要特征是以满足人们的生存需要为主,以满足发展、娱乐需要为辅。不过这时的需求范围基本上是本土的城市居民家庭、企业及其他社会组织,区域外需求十分有限;使用的工具在农业中以手工农具为主,但在工业、服务业领域,机械工具、电气设备得到较大范围使用;受过小学教育的劳动者成为经济社会的主力,采用的技术除传统技术外,已有了部分新改良的或引进的较先进技术;部分剩余资金或引进资金开始投资于本地农副产品的加工,或其他非农产业。这样,除传统产业外,部分新式工业和服务业开始出现;与之相适应,低等级的公路,连接主要城市的铁路,新兴城市及其一般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得以建立;除城乡的传统家庭外,部分有初中等文化的家庭,个体、合伙、家族企业,初、中等教育机构,甚至城市中的高校,近现代的文化、医疗、科技机构等等,在这时也大量出现;新的思想、观念在本地域内不断产生,少量外来的进步思想、文化得到传播;与上述变革相适应的合作制度、企业制度、教育制度、文化制度、政府体制等等得以初步建立。
此时,已出现少量的现代的、准现代化的生产和经营,但他们尚未在区域内占统治地位,传统的生产和经营在区域内的地位日益缩小,但仍占了主要地位。
第二阶段:中级要素主导阶段
在初级创新阶段成果得以巩固的基础上,区域创新又有新的发展:满足本地居民发展与享乐需要的比重日益提高,区域外及海外需求逐步被发现并日益被开发出来;准现代化的机械装备、现代化的电子设备广泛使用,但尚有少数行业使用手工工具;受过中等教育的劳动者成为经济、社会的主力,新发明的、引进的、较先进的技术逐渐被普遍应用;在农业剩余增加并多样化基础上,依托较先进技术的工业、服务业日益占了统治地位;大规模的公路、铁路、高速路、机场、码头等城市公用设施得以建设,农村的基础设施得以改善;少子女的核心家庭、现代企业、中高等教育机构、较高级的科研院所及技术推广机构、大量的非政府组织及服务型政府等开始涌现;新的思想、观念、文化广泛被人们接受,开拓开放意识渐渐地普及;适应这一系列变化的现代公司制、市场体制、科技教育新体制、人才信息流动体制、金融商业制度、法律法规等逐步建立框架。
第三阶段:高级要素主导阶段
在取得中级创新阶段成果基础上,区域创新继续向较高方向发展:本地居民的发展、享乐、实现理想等个性化需求日益得到满足,而且对社会公共服务,可持续发展有更强烈的诉求,区域外和海外需求得到深度拓展;现代的机电设备在三次产业部门均占了绝对统治地位;受过大学教育的劳动者成为生产、服务的主力,个人及社会空前重视开发原创技术和发展新知识,深加工的资源得到有效利用,创新资金受到社会鼓励并有力支持经济、社会创新;现代农业、制造业、服务业不仅在本地生产中占了统治地位,而且基于地域历史、文化、自然的有特色的现代产业集群得以建立并逐步壮大;不仅一般的基础设施、公共设施在城乡得到构建和完善,而且支撑高级创新的高级基础设施、现代网络设施、高级公共设施、高级生态系统得以建立;学习型家庭、发达的科研机构和大学体系、学习服务型政府、各类专门化的非政府组织、大型的企业集团及扁平的新型创新企业等广泛建立和发展;强烈的民族自强自立意识、强烈的开拓开放意思、鼓励冒险宽容失败的创新文化、追求进步的思想等等成为文化的主流。相应的,有利于技术和知识原创的科教制度、新知识新技术的推广体制、现代公司制、现代大学制度、现代科技体制、现代市场体制、行政体制、现代的法律法规、文化体制等等,成为区域创新的有力保障。在这一时期尚存在少量运用初、中级生产要素进行的生产和经营,但由于它们在生产经营中已无足轻重而可忽略不计。也可能此时在个别行业或局部出现停滞或保守倾向,同样因它们较微弱而被掩饰。
五、区域创新的终点:现代化区域的普及
经过三个阶段的区域创新,达到区域的现代化。包括农业、制造业、服务业的现代化,城市、乡村的现代化和一体化,生态环境和区域内人的现代化,这就是区域创新的终点。当然,实现现代化不是区域创新的结束,而是工业化时期的区域创新达到了当时的前沿水平。在此之后,区域创新将会在另一种新的历史形态下展开。
这种工业化、城市化过程中的阶段性虽是区域经济进步或区域创新的一般过程。但并不是每一个国家或地区都必须经历的。由于某些主客观因素的作用,有的国家或地区可能会快速经历或跳过某个阶段,而另一些国家或地区则会长久滞留于某个阶段。前者的例子可从韩国和中国深圳看到,后者的例子在20世纪的英国默西郡看到。
六、区域创新阶段的衡量指标
对于区域创新阶段的衡量指标,至少用一组反映区域需求创新、区域要素创新、区域产业创新、区域环境创新、区域制度创新、区域组织创新、区域文化创新的具体指标去刻画,但由于区域创新阶段跨越时间较长,覆盖领域较广,适应的国度和区域十分宽泛,因此,指标过细反而容易掩盖本质规定。笔者主张用地区劳动生产率(区域内每个劳动者年创造的GDP)来作为衡量区域创新不同阶段的标志值或核心指标。该指标的主要优点是:能全面反映区域创新七个子系统的综合效果;能反映区域创新的长期趋势;能综合刻画发达国家及地区,欠发达国家和地区的区域创新历史和现状;数据易于采集。最根本的优点是,它符合的精髓——劳动生产率高低对生产和社会发展具有决定意义。据此,笔者将中国1953年的各省平均劳动生产率1 843盖凯美元(盖—凯测算值详见麦迪森:世界经济二百年回顾,改革出版社,1997年版)视为初级要素主导阶段的标志值。之所以选择这一年的经验值,是因为中国于1952年实现了国民经济恢复到战前水平。中国真正的工业化、区域创新是从1953年起才起步的,此时中国的经济发展水平与韩国差不多。将1992年韩国的劳动生产率23 749盖凯美元视为中级要素主导阶段的标志值。之所以选择这一年的经验值,是因为韩国经过了20世纪80年代的大规模投资后,此时的区域创新进入了一个较高阶段。将美国1992年的劳动生产率46 242盖凯美元视为高级要素主导阶段的标志值。之所以选择这一年的经验值,是因为个人电脑是从此时开始普及的,新经济差不多亦是从此时开始出现的。
此外,还有一个重要的判断区域创新阶段的观察值:即劳动者平均受教育年限。若小于或等于6年,则处于初级要素主导的阶段;若大于6年,小于15年,则处于中级要素主导的阶段;若等于及大于15年,则处于高级要素主导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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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文摘要:证券税制包含证券流转税、证券投资所得税和证券交易利得税等税种。国外的证券流转税正朝宽税基低税率方向发展,其作用日渐淡化;证券投资所得税的税率不断下调,计税方法不断优化以处理股息重复征税;证券交易利得税正逐步推广,税负普遍从轻。我国现行的证券交易印花税和证券投资所得税的税负偏重,调控功能较弱,证券交易利得税也不完整。我国的证券税制政策调整,应以宽税基低税率来改革证券流转税,运用一体化方法完善证券投资所得税,并合理设计计税依据和税率以健全证券交易利得税。
一、导言
证券市场是现代资本市场的重要组成部分,它被形象地称为现代经济的“晴雨表”。税收作为政府调控证券市场的重要政策工具,对证券市场的发展产生了举足轻重的影响。证券税制是由多税种、多征税对象、多税率组成的税制体系。它主要涉及的税种有三种。一是证券流转税。这是对证券的发行和流通课征的税,包括证券印花税和证券交易税等。二是证券投资所得税。这是对证券投资所产生的股息、红利、利息所得课征的税,即通常所指的股息税和利息税,它们经常列入个人所得税和公司所得税范畴。三是证券交易利得税。这是对证券买卖差价收益课征的税,理论上应归属于资本利得税范畴,许多国家未单独开征资本利得税,就把证券交易利得归入普通所得税计征。总体而言,国外证券税制模式的发展表现为初期以流转税为主体税种模式,成熟期以所得税为主体税种模式,税制目标经历了“效率优先——公平为主——效率与公平兼顾”的调整过程,具体制度设计也体现出“简单——复杂——简单”的特点。随着世界经济一体化格局的形成和各国之间经济竞争的加剧,各国政府都在积极调整各自的证券税制政策,以更好地鼓励投资的增长,维护资本市场的稳定发展。因此,研究各国证券税制的发展动态,借鉴它们的成功经验,然后结合我国证券税制的运行状况,做出适当的证券税制政策调整,可以更好地规范和调节我国证券市场的发展,提高资源配置效率,贯彻社会公平政策。
二、国外证券税制的发展动态
(一)证券流转税的发展动态
理论上认为,证券流转税会降低证券价格水平,迟滞资本的流动,缩减市场成交量,影响证券市场效率,总体的消极效应较大。所以,证券流转税通常适用于发展初期的证券市场。世界上多数发达国家已不再征收证券流转税,现在仍旧征收该税的部分国家,也在积极调整相关的税收政策。
证券流转税的发展动态主要表现为:(1)证券流转税改革朝宽税基、低税率方向发展。随着各种金融工具的创新,金融产品层出不穷,因而各国证券流转税征税范围也从传统的股票市场扩展到债券、基金以及期货期权等衍生金融产品,涵盖整个资本市场。同时,证券流转税的税率呈现不断下调趋势,甚至许多国家已完全废止证券流转税。(2)证券流转税普遍运用差别税率来调整证券市场结构。通常,股票交易税率较高,公司债券和政府债券税率依次降低,基金税率更低甚至免税,而各种衍生金融产品税率也各不相同。同时,不同的投资主体也实行不同税率,短期投机者适用的税率要高于长期投资者适用税率。这些措施的目的都在于调整投资结构,促进证券市场的平稳发展。(3)证券流转税主要采用单向征收方式。因为双向征收无差别地对待买卖双方,抑制投机效果较差。如果仅对卖方征税,那么仅增加卖方成本,促使其延长证券持有期,这样可以鼓励投资抑制投机,促进证券市场健康发展。同时,单向征收税负远低于双向征收,也符合证券流转税率不断下调趋势。因此,绝大多数国家的证券流转税仅对卖方征收,只有极少数国家仍采用双向征收方式。
(二)证券投资所得税发展动态
证券投资所得税中最主要的是股息税,关于股息税的理论争辩很激烈。传统论代表Poterba和Summers等认为股息税对新股投资和留利投资均产生了很大影响,因此解决股息的重复征税具有重要意义。而新论代表Auerbach等认为,股息税会对新股投资产生重要影响,但并不影响留利投资。经验论证中,支持股息税传统论和新论的实证证据基本是平分秋色。各国分别根据各自的经济特点采纳不同的股息税理论,并积极调整股息税政策。
股息税的发展动态主要表现为:(1)证券投资所得税税率呈不断下调趋势。OECD国家在1980—2000年之间,平均最高个人所得税率从67%下调到47%,平均公司所得税率在1996—2002年之间从37.6%下调到31.4%。这些持续的轻税政策强有力地刺激了投资需求,推动了证券市场的发展。(2)妥善处理股息税已成为完善证券投资所得税的核心问题。现实中,美国等极少数发达国家和部分发展中国家实行古典制所得税,对股息重复征收公司和个人两个层次的所得税。而欧洲发达国家和多数发展中国家则实行一体化的所得税制度,采取各种措施减轻或者消除股息的重复征税现象。目前,这两种所得税制度呈现不断融合的趋势。因此,根据各国实际情况,设计合理可行的所得税方案已成为完善证券投资所得税的核心任务。(3)税制设计兼顾公平与效率,体现简化原则。发达国家为贯彻税收公平,常采用一体化所得税制度,并且税制往往设计得很复杂,这在20世纪下半期已经成为股息税改革的主流趋势。然而,过于复杂的制度设计,使得实践中的税收遵从成本和行政成本都很高。因此,发达国家也正在考虑简化股息税制,以更好地提高税收的效率。2000年,德国对实行了数十年的极其复杂的分劈税率和归集抵免制度进行改革,重新实行简便的古典制所得税,这充分体现了税制简化原则的回归。
(三)证券交易利得税的发展动态
证券交易利得税会产生“资本紧锁”效应,妨碍资本流动,也会影响证券投资需求,调节证券市场规模和价格水平,经济效应较复杂。总体而言,证券交易利得税不适用于初期的证券市场而更适用于成熟的证券市场,证券所得税代替证券流转税是证券税制发展的大趋势。
证券交易利得税的发展动态主要表现为:(1)长远来看,各国都逐步将证券交易利得纳入征税范围,以贯彻税收公平政策。由于证券交易利得税会改变证券市场的分配状况,不利于高收入者,往往会遭到激烈的反对。例如,英国税法就将证券交易利得排除在所得范围之外长达250年,澳大利亚也是在开征所得税后80年才对证券交易利得征税。但是,随着证券市场的发展,证券交易利得逐步成为高收入者的重要收入来源,开征证券交易利得税能对这部分非勤劳所得做出适度合理的调节,是税收公平政策的重要体现,所以是证券税制发展的主流趋势。现在,发达国家已大都将证券交易利得纳入征税范围,并适时调整各自的证券交易利得税政策。(2)各国都很谨慎地处理证券交易利得税,认真研究恰当的开征时机。证券交易利得税“双刃剑”效应很强烈,它在成熟的证券市场上发挥“自动稳定器”作用,防止证券价格暴涨暴跌;而在不成熟的证券市场中,却起到“震荡
器”作用,产生了强烈的压抑市场上扬和促使市场下挫的效应。例如,1986年意大利政府拟开征证券交易利得税的消息传出后,短短10天左右股价指数就暴跌了25%。证券交易利得税的重要影响体现得淋漓尽致。因此,各国都会认真充分地研究各自的证券市场环境,做好各项评估预测,才会做出征收证券交易利得税与否的重大决策。证券交易利得税开征时机的把握是至关重要的。(3)证券交易利得税实行税负从轻原则。各国的证券交易利得税率普遍控制在20%~30%之间。同时,还充分运用差别税率,来调整证券的品种结构和期限结构,以贯彻鼓励投资、抑制投机等政策意图。另外,配套以合理的证券投资利亏抵扣措施,以更好地实现政策目标。相对于证券流转税而言,证券交易利得税更容易实现公平目标。它根据能力负担原则,多得多税,少得少税,再辅之于起征点、免税额等方法,充分发挥了税收调节社会财富分配状况的功能,实现公平收入的目标。
三、我国证券税制的运行现状分析
我国的证券市场从90年代初起步,经历十多年的风雨坎坷,已经取得了巨大发展。证券税制也随着证券市场的发展而不断调整。总体来说,我国形成了以证券流转税为主体,证券所得税为辅助的证券税制模式。它对证券市场初期的发展起到了一定的调控作用。然而,随着证券市场的逐渐发展成熟,也暴露出许多问题与不足,需要加以仔细研究并及时调整完善。
(一)证券交易印花税的现状分析
1.在财政收入中占有一定的地位。我国的证券交易印花税在90年代基本处于持续增长状态,增长速度较快。它占财政收入的比重也一路攀升,从1995年的0.42%增长到高峰期2000年的3.63%。随着2001年后的证券市场持续低迷,证券交易印花税收人大幅萎缩,其占财政收入比重也相应下降。
(2)税率偏高,税基偏窄。我国的证券交易印花税税率90年代初起征时设为6‰,这是个非常高的水平。直到2001年前,税率仍维持在4‰的高水平。2001年后的股市持续走低,政府才调低税率至2‰,2005年1月后调低至1‰。2007年5月底,政府又将证券交易印花税率从1‰上调到3‰,而世界上征收证券流转税的国家的税率基本都在1‰左右,且多实行单向征收,实际税率远低于我国。另外,我国的证券交易印花税实际上仅对股票交易征收,并没有将债券、基金和金融衍生工具纳入征税范围,税基相对较窄。
(3)调控功能不显著,股市投机很活跃。我国的证券交易印花税曾多次进行调整,试图调节股市的运行。但事实证明它对股市的调节大多为短期影响,并不能使股市进入理性运行状态。例如1998年6月调低印花税率后,虽然当日成交量涨幅达20%,但后期成交量不增反降。2000年股市狂涨,印花税也未能抑制过度投机。2005年1月下调证券交易印花税率,试图挽救过度颓废的股市,而结果恰相反,一周后股票指数不升反降,跌幅达1.69%。而2007年5月30日证券交易印花税率从1‰上调至3‰后,当日股指重挫下跌6.5%,连续三日内股指累计暴跌近14%,市值蒸发12873亿元人民币。印花税的巨大震荡影响已远远超出决策层的预料。种种现象表明,印花税显然不是调控股市的优良税种。另外,我国的证券交易印花税对买卖双方征收,它对抑制我国股市过高的换手率作用甚微。
(二)证券投资所得税的现状分析
(1)股息的个人所得税实行分类征收,不利于较好地贯彻公平原则。我国税法将个人所得分为11类,股息利息所得属于单独的一类,不论股息收入多少均按20%的税率单独征收。而世界上多数国家实行综合的个人所得税,将股息利息并入个人全部所得,再按适用的累进税率征收个人所得税。随着我国股份经济的蓬勃发展,股息收入已成为富裕群体的一项较重要的收入。如果继续给予富裕群体股息收入以单独课征的税收优惠,就无助于缩小社会正逐渐拉大的贫富差距。
(2)我国的股息税名义税率较低,但联合的企业与个人所得税税率要普遍高于多数发展中国家。我国的企业所得税税率33%,股息的个人所得税率20%,因为古典制重复征税,100元企业税前所得,先要承担33元企业所得税,余下分配的67元股息还要承担20%的个人所得税,所以最终要缴纳合计46.4元的联合的企业与个人所得税。虽然2005年6月政府为刺激过度低迷的股市,暂时将股息的个人所得税率调低至10%,但股息的联合的企业与个人所得税率仍然达到39.7%的较高水平。而世界上很多国家因实行一体化所得税制度,联合的公司与个人所得税率并不高,如发展中国家巴西为33%、阿根廷为33%、墨西哥为34%,新兴工业化国家如韩国为40%、新加坡为28%。发达国家平均的联合的公司和个人所得税率稍高,理论上能达到51.1%,但这是按各国最高的个人所得税率计算的,实践中大多数股东适用的个人所得税率要低很多,其实际的股息联合税率要低于我国股息46.4%的名义税率,而发达国家证券市场的成熟完善程度却是我国无法比拟的。所以我国的证券投资所得税制度可能对股份经济的长远发展存在一定的抑制影响。
(3)我国的股息税未能对上市公司的治理结构发挥积极的调控功能。我国上市公司普遍形成国有股“一股独大”的独特的股权结构,这直接导致中小股东表决权太小,“以手投票”治理机制失效。广大的上市公司又很少发甚至不发股息,股东无从了解公司经营信息,且没有很大的投资选择余地,“以脚投票”治理机制也收效甚微。而我国的证券投资所得税非但不能惩罚那些不支付股息的低信誉公司,还对国有股和法人股不征收股息税,加剧股权结构的不合理。因此,如何利用税收政策来改善公司治理结构,合理调控证券市场已成为越来越值得关注的问题。
(三)证券交易利得税的现状分析
证券交易利得税理论上应列入资本利得税范畴,而我国至今尚未形成完整的证券交易利得税体系。我国的企业所得税法规定,企业从事证券买卖所获得的差价收益列入企业所得范畴,统一征收企业所得税,这与多数国家相关税法规定一致。而我国的个人所得税法规定,个人从事证券买卖所取得的差价收入应列入财产转让所得,按20%的税率征收个人所得税。但我国相关税收法规又规定,对个人买卖股票取得的差价收入暂不征收个人所得税。所以,事实上我国并没有征收个人的证券交易利得税。随着证券市场的不断发展成熟,以流转税为主体的证券税制模式转变为以所得税为主体的证券税制模式,这是大势所趋。所以完善证券交易利得税体系将是今后证券税制建设的重要任务。
四、我国证券税制的政策调整
综合考虑国际上证券税制的发展趋势和我国证券市场实际状况,我们认为,我国证券税制调整的总体思路应为:改革流转税为主体的证券税制模式,逐步过渡到以所得税为主体的证券税制模式。具体应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完善我国的证券流转税
1.增设发行环节的证券印花税,运用税收调节证券初级市场的运行。初级市场的证券发行是
资源配置的重要环节,英国和日本等国也都在证券发行环节征收相关的印花税或者注册税。我国应开征初级市场的证券印花税,根据产业政策设计既公平统一又兼顾特殊的税目税率,以更好地对进入股市的资源进行合理的初次配置,平衡初级市场和二级市场的税收收入,也可适度调节初级市场的投机活动。
2.根据“宽税基、低税率”原则,调整证券交易税。建议首先将证券交易印花税改名为证券交易税,奠定其应有的法律地位。然后,扩大证券交易税的征税范围,从股票扩展到债券、基金以及期货期权等金融衍生工具,成为真正的证券交易税而不是单纯的股票交易印花税。最后,仍要根据市场发展情况,继续调低证券交易税率,同时按照股票最高、债券居次、基金较低甚至免税的顺序制订差别税率,以合理调节证券结构。
3.实行单向征收方式,充分发挥证券交易税的调节功能。我国的证券市场投机气氛浓厚,股票平均年换手率在300%左右,远高于西方国家成熟证券市场年平均换手率60%的水平。因此,应改变现在向买卖双方征收的方式,实行仅向卖方征收的方式,可以对证券市场的投机活动起到积极的抑制作用,有利于实现证券市场的理性平稳运行。
(二)改革我国的证券投资所得税
1.扩大证券投资所得税税基,设计合理的税制模式。首先,要将股票、债券、基金以及金融衍生工具的投资收益均列入证券投资所得税征税范围,公平税收待遇,减少各种税收优惠待遇。其次,统一国有股、法人股和个人股的证券投资所得税待遇,取消给予国有股和法人股的不合理的税收优惠。最后,待时机成熟时,将证券投资所得列入个人的综合所得,按累进的个人所得税率征税。
2.降低证券投资所得的实际税率,权衡考虑实施一体化的所得税制度。我们一方面要考虑适度调低企业所得税税率,2008年开始实施的统一的新企业所得税法已将税率确定为25%,这是个较理想的税率水平;另一方面,要注意适度减轻股息的重复征税问题,考虑实施一体化的所得税方案。这个改革过程的相关的测算和设计比较复杂,所以要做得谨慎详细。作为过渡措施,相关部门可以确定宣布降低股息的个人所得税率至10%,取消“暂按10%”字样,增强投资者信心。甚至可采取更积极措施,加大股息所得税优惠力度,降低股息的个人所得税率至5%,以更强有力地促进股份经济及证券市场的持续发展。
3.所得税一体化方案中优先考虑分劈税率法,再结合归集抵免制度,以充分发挥税收对股市的调控作用,改善我国的公司治理结构。可以将公司的税前所得分为两部分,对未分配利润征收相对较高的企业所得税,而对作为股息分配的利润则征收较低的企业所得税,这样可以促使公司积极分配股息,以便股东掌握公司较多的经营信息,从而对公司经营者产生较好的约束。另外,可以在股东层次实行股息税的归集抵免制,这样可以减轻甚至彻底消除重复征税现象。这样,税收对公司治理结构的调控作用就得到了较好的发挥。
(三)健全我国的证券交易利得税
1.明确划分投资期限,抑制投机活动。证券持有期限划分为:1年以下为短期,1-5年为中期,5年以上为长期。短期证券交易应缴纳法定全额的交易利得税,而中期证券交易可获得减半征税的优惠,长期证券交易则全部免税。其目的就在于抑制证券市场的短期投机活动,促使证券市场长期平稳运行。
2.合理设计计税依据,保证投资者税负适度。原则上,证券交易利得税的计税依据是证券卖出价减去买入价以及相关合理费用后的差额。为减轻中小个人股东的税收负担,应考虑设计免征额,例如每次交易允许1000元的免征额,每月最多允许运用一次交易免征额,这样可以避免大幅度增加中小股东的税收负担。另外,证券投资亏损实行特别抵扣,企业证券投资亏损只允许用投资利得抵扣,不能用普通经营所得抵扣;个人证券投资亏损也只能用投资利得抵扣,抵扣剩余部分可无限期结转至以后年度再加以利用。
合同环境服务(ESC)模式正在成为我国环境政策实践中一个重要的工具,其实质意义在于公共性视角,即将环境公共利益作为其追求的第一目标。我国对合同环境服务公共性的相关研究主要有三条不同的进路:一是以“公民环境权”为核心追求的法学途径,主要集中于“环境行政合同”的相关法律制度的完善等方面,对环境行政合同文本以及执行的相关监督、参与、法律保障是研究的热点问题;二是以公私部门合作治理为研究重点的公共管理学路径,主要以合同制治理环境公共事务的公共行政伦理及其制度化规制为研究热点,涉及的相关互动主体主要以政府―涉污企业―合同环境服务商―公众等,多元化、常态性的公民参与构成这一途径公共性的典型特征;三是以寻求合同环境服务市场秩序良性发展为目的的环境服务产业学相关研究的路径,它将合同环境服务产业的健康、可持续发展作为一个基本的出发点,政府等相关主体对市场秩序的监管、对环境服务产业的扶持等构成了这条路径公共性的主要内容。在本质上,这三条研究进路的目的都是为了服务于公民的环境权利,但是围绕合同环境服务发挥作用所配套的制度、机制、程序、技术等支持需要依靠深入的改革去实现。
关键词 合同环境服务;公共性;进路
中图分类号 X324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002-2104(2014)10-0006-05 doi:10.3969/j.issn.1002-2104.2014.10.002
改革开放以来,中国的环境政策由强制性越来越趋于激励性,体现在环境规制政策工具的层面上就是自愿性环境政策工具(如环境志愿协议)和市场性环境政策工具(如排污权交易)逐步进入政策实践。“合同环境服务”模式即是一种融合了自愿性、市场性的环境治理新思路,从城乡垃圾处理、污水处理到空气治理等,合同环境服务已经成为一个重要的治理模式,对于提高环境治理水平具有积极的意义。在环境规制政策研究与实践中,把握好合同环境服务的公共性这一主题是避免其陷入工具主义范畴的一个重要维度。本文试图从“公共性”这一视角,
述评与厘清我国合同环境服务研究,提供一个合乎公共伦理的路径阐释。
1 合同环境服务的公共性视角
有别于传统的环境志愿协议等自愿性环境政策工具,“合同环境服务”(Environment Service Contract,ESC)模式既具有自愿性,又具有市场性的特征。“合同环境服务”首次出现于2011年4月由环保部出台的《关于环保系统进一步推动环保产业发展的指导意见》中,这份文件将“合同环境服务”诠释为一种系统的、综合的、新型的环境服务模式。这一环境治理模式符合《国家环境保护“十二五”规划》所确立的“政府引导、协力推进”的原则,并且还融合了市场化、社会化、合作化的特征。《环境服务业“十二五”发展规划(征求意见稿)》对“合同环境服务”的界定围绕以下几点展开:一是市场主体基于合同方式向地方政府或排污企业提供环境治理的综合服务;二是市场主体以取得可量化的环境效果为基础收取服务费。这一概念界定基本上把握住了合同环境服务区别于其他环境政策工具的本质特征,在我国的学术环境中具有重要指导意义。
从政策工具理论的角度来看,“合同环境服务”的实质意义在于其公共性的视角,即将环境公益性、环境公共利益的追求作为第一目标,将价值理性与工具理性的统一作为相关制度设计的出发点与落脚点。而从我国有关政策、文件、学术成果等对合同环境服务的界定和试点的经验来看,实际上它们所强调的正是其“公共性”的精髓,也就是强调合同环境服务为公众的环境利益服务。总结我国既有的相关研究文献和实践经验,我国围绕合同环境服务的研究主要有三条清晰的路径,即以“公民环境权”为核心追求的法学途径;以公私部门合作治理为研究重点的公共管理学途径以及以寻求合同环境服务市场秩序良性发展为目的的环境服务产业的途径。
2 作为“公民环境权”的公共性
1962年,哈贝马斯的《公共领域的结构转型》与蕾切尔・卡逊的《寂静的春天》出版,开启了现代环境主义的大幕,将公民的环境权研究集中到“市民的公共性”这一点。在他们看来,作为一种公共性的公民环境权“把谋求生活的舒适快乐与安全作为最大的公共利益”[1]。同样,中国对合同环境服务公共性的研究主要就是为了保障公民的环境权而展开。
总的来讲,法学途径下的合同环境服务公共性研究主要集中于探讨如何通过法律的完善来规制合同环境服务中的多元主体这一问题,并且主要是以探讨如何完善环境服务合同(或称环境服务契约)的法律保障为热点领域。
例如1998年,何卫东、熊博荔将环境行政合同界定为“环境主体与公民、法人、下级环保部门或上级行政首长与下级行政首长就控制污染、保护自然资源、改善环境质量等事项所达成的协议”[2]。就这一合同的公共性而言,他们认为应当通过加强监督管理以及出台关于合同操作的实体性和程序性的规定等举措予以保障。同时,进一步指出,为了保证环境行政合同的公共性,应当做好“合同缔结的基础工作,规范环境行政合同行为的程序以及加强环境行政合同的动态监督管理”[3]。从知识的结构来讲,环境行政合同或环境行政契约代表了我国早期合同环境服务的主要形态,它主要区别于原有的以单一强调刚性行政处罚为特征的“硬性”环境治理模式,充当的是一种柔性的环境治理模式。对此,吴卫星认为它可以“取代传统行政行为面对环境风险进行及时的规制”,并且为了确保环境行政合同的公共性,杜绝相关利益团体所形成的“密室契约”现象,应当“让所有的利益相关方参与行政契约的签订与实施的全过程”[4]。
随着环境服务市场的发展与分化,逐步出现了一批专业性很强的环境服务商,他们的出现极大地拓展了我国合同环境服务的领域、范围与规模,并且使“合同环境服务”这一概念发生了广化现象―即由“环境行政合同”这一相对单一的概念深化为“环境行政合同”+“环境民事合同”的局面,并且合同环境服务的公共性也随之向深化、广化发展。一般认为,所谓的环境服务民事合同指的是“企业、环保侵权受害者或环保主体等民事主体与环境服务商约定,由环境服务商处理污染防治及生态保护与修复事务的委托合同、技术合同或承损合同等服务合同或混合合同”[5]。用法学的视角来看,囊括了公、私两大部门的合同环境服务的公共性是一个更为复杂的系统,充满了利益各方的博弈与较量。有学者建议,为了保证环境行政合同的公共性,“在协议的变更和解除方面,政府及其所属的环境行政机关享有单方面的协议变更与解除权”[6]。在完善环境服务的行政合同的顶层设计战略方面,有学者主张我国应当设立一部统一的行政合同法;在战术方面,应当制定一部专门的环境行政合同法律,并配套以公众参与机制、有效的司法救济和监管机制等[7]以保证其公益目的。
实际上,法学途径下合同环境服务的公共性是一个涵盖各个部门法的整体性问题,单靠分散的法条完善无法形成保证其公共性的合力。对此,有学者从政府采购法、环境法以及合同法三个视角[8]出发,认为我国合同环境服务可至少从上述三个方面推进合同环境服务的法律保障工作。在《政府采购法》方面,应当扩大政府采购的范畴,将政府采购合同环境服务纳入采购范围。在《环境法》方面,可尝试规定设立专门的环境信托基金,对于特定类型的环境污染治理或环境修复实施代履行,之后再由该信托基金向环境治理的责任单位追偿,以提高环境治理效率。在《合同法》方面,应当规定环境服务的合同必须注明拟治理污染项目的详细情况;确定付费的方式和付费节点等;确立绩效的测量方法和清除效果的评估等。所以综合来看,我国下一步想要发展综合环境服务,在顶层设计方面应当注重跨部门、跨学科的综合性治理与协调。
从以上分析来看,在法学途径的合同环境服务之公共性研究中,“公民环境权”实际上成为一个主题,并且对这一主题的研究主要集中在“环境行政合同”这个小领域中。以上可见,将多重公共性要素如公民参与、对合同内容的严格界定、动态的监管机制、施以精准的绩效测量方式和付费方式等纳入到法律的保障范围中来,成为保障合同环境服务下公民环境权的必由之路。
3 作为“公共行政伦理”的公共性
公共管理学途径下对合同环境服务公共性的拾寻主要集中在公共事务的“合同制治理”这一领域,并以公共行政伦理作为一个公共性的重要约束机制。
依据美国民营化研究专家萨瓦斯的研究,合同制治理作为公共服务市场化、民营化的一种有效机制,其若想发挥有效的作用至少需要以下几个前提规则:一是工作任务可清楚界定;二是存在几个潜在的竞争者;三是政府能够监测承包商的工作绩效;四是承包的条件和具体要求在合同文本中有明确规定并能保证落实[9]。
实际上,在我国公共管理学途径下研究合同环境服务公共化的过程中,基本上也在印证着萨瓦斯的理论。例如,肖葱、赵昌文认为,要想保证公私合作的有效,应当通过“建立合理的定价规则和收费制度;转变政府部门的管理方式;规范合同文本”[10]等途径予以保障,而从目前我国的政策环境来看,想要具备这些前置性条件还需要深刻的制度变革。总体而言,公共管理途径探讨合同环境服务的公共性最主要的一个出发点是为了克服合同制治理中的“委托―”公共伦理风险与公共责任风险,而实际上“委托―”关系正是合同制治理不确定性的一个实质性来源。
就合同环境服务所牵涉的“委托―”关系来讲,至少涵盖“公民―民选官员―专业行政人员―环境服务商―次级环境服务商”等相关主体,他们之间存在着递进的多层次“委托―”关系,具有多个层级的信息不对称等问题,很容易发生偏离公民环境权利和环境公共利益的伦理风险,为此不难理解为什么不同途径、不同视角的研究者都将“公民参与”这个方法作为保证合同环境服务公共性的一个重要保障手段。“公众广泛参与是发展新型环境管理机制的重要方面。公众参与环境保护的程度是国家民主政治的反映,是衡量一个国家、一个地区环境保护能否做好的重要标志”[11]。积极吸纳公众以及一些专业的环保NGO进入到合同环境服务的监管与服务中来,是保证合同环境服务公共性的必要条件,对此我们应当开拓相关的民主参与渠道,保证利益相关的公民有序地参与到这一过程中来。同时,有关机构和单位应当将合同环境服务实施方面的各种相关信息,比如供应商的资质、所签合同的内容、合同履行的进度与时间表等及时向公众公布,做到公众监督的实时化和动态化。
合同环境服务带有浓厚的市场化、民营化的特征,公共管理视角下对它的公共性风险之探讨可以归结为“私有制和私人决策约束了政府的权力―或更确切地说,约束了政府决策人物的权力―及由此而来的侵犯权利范围的能力”[12]。由此看来,保持合同环境服务的公共性价值取向,即保证公众的知情权利以致更深层次的环境权利也是公共管理途径下对合同环境服务研究的主题,在这方面用行政伦理的话来讲即是“公共行政专业精神的首要内容是为公众利益服务”[13]。合同环境服务公共性研究的公共管理途径也强调法治的保障,对合同的内容及履行等的监督,但是却主要以多元化的公众参与作为视角,强调一个多元有机互补的公共政策网络来进行合作―这一政策网络至少包括“行政监督主体―合同服务供给主体―合同服务接受主体―合同服务监督主体―合同服务救济主体”[14]。这个政策网络的多元性可以较大程度上保证合同环境服务的公益目的,并且促使环境治理向良性、可持续、高效率的方向演进。
4 作为良好市场秩序的公共性
合同环境服务模式用合同、契约将环境治理服务的专业供给与特殊需求这两者联结起来,从而实现了环境治理效率的提升。作为一个服务性的产业,合同环境服务近几年来成为环境服务业一个新的经济增长点。同时,这一新兴市场的秩序还不够均衡,达不到持续、健康发展的水平,相对于发达国家来讲还处于一个初始发展阶段。从产业细分的角度看,我国的环境服务业缘起于20世纪70年代,经过几十年的发展,至今可细化为六大类:即环境技术服务、环境咨询服务、污染设施运营管理、废旧资源回收处置、环境贸易与金融业务、环境功能及其他服务[15]。随着环境服务市场的分化与整合,对于合同环境服务而言,供应商对相关环境服务的供给越来越具有系统化、综合化、整体化的特征,也即原有提供单一设备或者工程、服务、技术的供应商越来越具有提供上述所有服务的能力。如何通过相关的公共政策完善,使我国合同环境服务这一产业能够得到均衡、可持续发展成为环境服务产业途径下其公共性研究的重点,这一途径主要是从加强市场秩序的政府监管和财税政策支持这两个维度展开研究的。
在关于合同环境服务市场秩序的监管方面,从顶层设计的层面上,普遍认为政府应当出台一些相关的管理制度或办法,作为对整个市场秩序指导、规制的顶层规范,并且将“环境服务标准、操作的流程、考核细则、计费标准、服务合同中双方的责权利关系”[16]等进行制度化的明确。在外部监督方面,政府无疑承担着最重要的责任,特别是在推动对相关的治理项目的“全过程监管”、“设立公开公平公正的市场准入制度”和“完善技术评价体系”[17]等方面更是如此。在外部监督方面,相关专家学者们一致认为引入广泛的公民参与监管是弥补政府一元监督主体力量不足的有力补充,对此有学者认为:“环境服务业发展最根本的动力在于公众广泛参与环保、监督”[18]。从功能的角度看,公民参与合同环境服务既可以监督,又可以评估,甚至还可以决策其中的某些事项,从而很大程度上提高了市场秩序的公共性,并且为合同环境服务模式的实践和执行、市场推广等提供了一个很好的铺垫。从监管的技术层面来讲,对合同环境服务的相关事项进行一个标准化的确定是开展进一步的绩效考核、评价、监管、奖惩的应有前提。对此,有学者认为对合同环境服务的标准化而言,一个完善的质量管理标准体系应当包括“基础标准、管理标准、服务资质标准、服务质量标准、监测方法标准、服务评价与改进标准”等方面[19]。除去外部直接或者间接的监督,行业自律监管亦是市场经济条件下环保服务产业监管的有机组成部分,并且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从我国当前市场的局势来看,自2007年我国环境服务业商会成立以来,这种行业协会在监督同行行为、寻求行业自律、规范行业竞争、配合政府的科学监管等方面,正在发挥着新的更大的作用,强化这种民间的监督应当是未来保障合同环境服务公共性和市场秩序良性发展的一个重要方面。总的来讲,政府监管合同环境服务产业的一个根本的着眼点在于为相关的企业竞争提供一个公平的竞争环境,消除市场竞争中类似于地方保护主义、寻租等不公平现象。
在关于合同环境服务的财税政策扶持方面,在我国国家政策层面上尚没有具体明确的政策出台予以扶持。我国《环境服务业“十二五”发展规划》在关于扶持环境服务业的保障举措方面仅仅提到了要“发挥政府对创业投资基金的引导作用,逐步扩大环境服务业发展引导资金规模,充分运用市场机制,带动社会资金投向环境服务企业”。另外还提及要“设立联合担保基金”、“支持相关环境服务企业进入资本市场融资”,“优化市场准入的审批管理程序”等配套保障措施,针对合同环境服务缺乏类似于扶持合同能源管理那样的政策。由于目前整体上,我国现有的合同环境服务供应商多以分散的、业务单一的中小企业为主,仅仅有少数实力强大的综合型大服务商如湖南永清环保股份有限公司等实现了上市融资,可以缓解发展资金问题,因此对于整个环境服务产业的健康持续发展而言,需要政府的强力政策支持引导。对此,学术界相关的探讨也多从政府如何营造一个健康的产业这一角度去探讨合同环境服务的公共性这一问题,即通过合同环境服务业的良性发展,来实现环境治理经济效率的提高,并最终实现公民的环境权这一公共目的。出台相关的经济激励政策,使合同环境服务各方有利可图是刺激这个产业良性发展、壮大的必要条件。为此,从我国来讲,“相关的所得税、营业税、增值税减免以及财政的专项资金要优先扶持开展环境服务和使用环境服务服务的企业”[20]。郝思文等也指出政府要“加快研究环境政策货币化的新形式,并为合同环境服务提供融资担保,在有关税费政策欠缺的情况下综合实践土地交换、设施抵押等各种付费形式”[21]来为合同环境服务市场发展提供融资政策支持。
对合同环境服务公共性研究三条进路的评价
总理曾在全国第七次环境保护大会上发言指出:“基本的环境质量,不损害群众健康的环境质量是一种公共产品,是一条底线,是政府应当提供的基本公共服务”。我国环境治理公共服务的供给方面,合同环境服务已经成为一个重要的新治理机制,但关于这一治理工具的公共性风险尚面临着相关制度、机制方面的保障问题,例如在实践中它面临着腐败、利益冲突以及相关的寻租等问题。法学、公共管理学、环境服务产业学这三条途径对合同环境服务公共性研究的侧重点和视角尽管有所差异,但是其落脚点从根本上讲是一致的,即保障公民最基本的环境权利。在现实生活中,对合同环境服务公共性的保障既需要法律的健全与严格的执法,也需要合同制运作机制的完善,更需要环境服务产业结构的调整与可持续发展。从中国现行合同环境服务的实践来看,政府是采购环境治理服务的最重要主体,因此当前我国对公共性的研究主要是集中于“政府―环境服务供应商―公众参与”这些主体间的互动关系。而从民事性合同环境服务公共性的视角来看,我国十分缺乏这方面的研究与配套的制度保障研究,这是我们下一步应该关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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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hree Approaches of the Research of Publicity of Environment Service
Contract(ESC) in China
LIU Naichao
(School of Public Management,Central China Normal University,Wuhan Hubei 430079,China)
Abstract